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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境保护的理解

时间:2023-10-13 09:44:3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对环境保护的理解,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对环境保护的理解

第1篇

【关键词】 生物教学 初中生 环保意识 培养

人类活动生存环境面临很多问题,大气污染、臭氧空洞、温室效应、泥石流、沙尘暴、水资源短缺等等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对人类的生产和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经济的发展给人类生活带来了很大便利,也给环境带来越来越严重的污染,工业废水、废气的随意大量的排放,生活垃圾成堆,白色污染成灾。这一切都严重的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甚至破坏着我们的健康。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影响到国家经济、政治、外交等等一系列问题的重大问题。我国经济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理念,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共进的政策措施。中学生物教学是学生环境意识培养的重要阵地之一,教师要结合教学实际,教会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环境问题,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从我做起,从小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并落实到他们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去,实现环境保护意识的普及和传递,为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的未来做出积极的贡献。

环境问题严重,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实现环境立法,保护环境迫在眉睫,作为中学生物课教学,在培养学生环境意识方面可以做出以下努力:

一、以生物课教学内容为依托,在知识教授过程中渗透环境保护意识

中学生环境教育和环境教育在中学生物课程中的实现必须依托生物课教学的内容。生物新教材中有丰富的环境教育的教学内容,教材大篇幅介绍了社会、经济、生态、资源等等因素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向学生介绍了环境问题种种,问题根源和可以采取的解决办法,揭示着人们贪婪过度开发自然资源所带来的不良后果,从而让学生明白环境保护的重要,认识到环境保护是社会公德这一基本道德观念。

生物老师在课堂教学中为了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要充分利用课程资源,以课堂教学为载体,在课堂教学中适时适度的提高学生环境保护意识,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依托教学内容进行环境意识渗透

生物是一门以实验和研究为基础的自然科学,生物实验和研究既是科学探究活动,也是生物课教学的基本构成形式,因此在中学生物教学的实验教学中渗透环境意识,是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的最重要方式之一。

2.改进教学方法组织环境保护活动

环境教育需要培养环境意识,养成环境保护行为习惯,教师在教学中要结合实际,启发学生经行环境保护,并进行环境保护习惯的培养,比如在进行植物栽培试验中,学生们不需要购买专门的栽培器皿,而是把使用过的废料加以加工,不仅避免了环境污染,还变废为宝,物尽其用。另外,在生物实验基地,教师可以教会学生使用一些废弃的可降解材料用于生物样本或者植物幼苗的培养,养成他们变废为宝的生活习惯,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3.挖掘教材内容讲解环保知识

中国古代就有天人合一的思想。新课程改革生物课程突出了任何生物圈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人与自然的和睦相处和相互作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中学生物教材中融入了很多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教师可以充分挖掘这些环保内容,通过相关知识的讲解提高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比如,通过让学生了解公顷书目在吸收有气体,温室气体,以及在防风治沙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价值和经济价值远大于那些树木被砍伐所带来的经济价值,让学生们深深的理解环境保护、绿化家园的重要意义,让他们明白种草种树,保护环境是一种高尚的品格,让他们乐于保护环境,把保护环境变成一种自觉行为。

教师还可以通过讲解生物多样性让学生了解自然的美好的生活环境所带来的生机和美好,再给他们讲述那些国家珍稀保护动物面临灭绝的现状,让他们想象一下要是发熊猫只存在与图片中将会是多么的遗憾,让他们了解在青藏铁路建设中为了保护藏羚羊等藏区野生动物,国家铁路建设部门所采取的一些措施,让他们了解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这些活动可以培养学生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达到提高学生环境保护意识的目的。

4 .联系地方实际深化环境认识

不联系实际的理论讲解如空中楼阁,要是讲述的所谓实例都是学生不熟悉的东西或者远离学生生活的东西,学生们对这些实例的体验和理论的理解总不够深刻。要是学生能够从身边的实例中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他们不仅能够深刻理解而且可以立即投入实际行动。比如甘肃省定西市自从退耕还林发展特色经济以来,定西的马铃薯和循环经济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学生们对于身边的事物非常熟悉,学生们通过老师的讲解可以很清楚的了解和理解身边所发生的事情,也会把这些观念和意识向身边的人进行传播,他们会更容易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那些科学的方针政策也可以得到更为到位的落实,好的政策获得更好的效益,这本身就是学生在学习了环境知识对环境保护的重大贡献。

5.用数字比较传递环境保护急迫性

当今世界每日增加21.6万人,目前已接近80亿人。我国在1949年时有5.4亿人,建国40多年增加到13亿多,占世界人口的22%。目前生存受到威胁的高等植物有4000―5000种,占我国植物种类的15%―20%,全世界每年灭绝的野生生物达4万余种。我国老虎的数量不足100只,现存大熊猫不过1000头左右,云南的亚洲象不足50头,野生华南虎不足30只等等,这些数字放在一起对比显得触目惊心,学生们通过比较可以立刻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急迫性,不加强保护这个地球将最后只剩下孤独的人类,到那时人类生活不可想象。学生们会意识到环境保护的急迫性并立即投入环境保护的自觉行动中去。

二、以课外活动为载体,将环境意识转化为环境保护行动

课外活动是科学课程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生物课很多活动可以在课外活动中进行,其中包括环境教育。

1.成立环境保护组织、宣传环境保护知识

教师可以指导学生组成环境保护组织,比如校园环境保护组织,定期组织学生在校园以及校园周围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并身体力行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比如捡拾校园内各种生活垃圾,在校园补种树木花草,还可以在校园周边进行宣传,增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另外还可以在学校宣传栏内主办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定期进行环境保护主体演讲,让学生们在这些活动中传播环境意识,既增强了他们自己的环境意识,也传播了环境意识,同时还锻炼了他们的能力,使得学生得到了全面发展。

2.组织郊游和参观、让学生贴近自然热心环境

结合生物教学需要,积极开展课外活动,组织学生郊游,走进自然去贴近和认识各类动植物,还可以组织学生去动物园认识各种动物的生活习性和生存状态,通过了解和贴近自然,让他们热爱自然,热心环境保护。还可以组织学生去最近的污染工厂或者污水处理厂,让他们看到环境破坏的程度和环境保护的方法,为环境保护建言献策,提高学生的环境意识,也提高他们的视野和能力。

总之,我们生存的地球只有一个,环境的严重破坏将带来灾难性后果,环境保护迫在眉睫。在中学生物学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实际教学内容,联系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积极组织各种课外活动,积极开展环境教育,培养学生的环境意识,充分发挥生物教育在环境教育中无法代替的优势,积极渗透环境保护意识,让学生具有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习惯,为社会、经济、环境的和谐发展是一份力,尽一份责。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农村生态环境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伴随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在加剧。无论是面源污染、点源污染,还是生态环境破坏,都已成为影响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制约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严重障碍。

一、城乡一体化进程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要求

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包含城乡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体化:

第一,城乡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一体化,即在观念上树立城市与农村环保同等重要的理念,努力实现城市和农村环保“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第二,城乡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一体化,即管理体制的设计一体化(针对城市和农村的不同特点完善相应的环境管理体制)和保障体系一体化(对城市和农村的环保投入实现均等)。

第三,城乡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一体化,即城市和农村环保工作同样有法可依。服务于城乡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的平等化,必须根据农村环保的特点,制定专门的农村环保基本法,修订与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政府主导作用

政府的职能和资源占有优势决定了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这个作用不应局限于城市,更应当向农村延伸。

政府作为与农村环境保护的差距。

第一,政府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短视。现存的政绩考核体制是以经济发展为重心的,缺乏对环境保护尤其是农村环保的战略性、长期性考虑。同时,政府将环保资金过多投向工业和城市,农村环保几乎享受不到环保专项资金的保障和先进环保技术的支持。

第二,现行法律制度轻视农村生态环保。虽然现行法律提出了农村环保问题,但是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定,一些重要的农村环保领域还存在空白。

第三,农村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不科学。现行环境保护体制过分强调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主导地位,忽视了公众的参与,特别不利于公众环境意识的培养。

消除差距,加强政府农村环境保护法律职责。第一,创制与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体系。结合农村生态环保的实际情况,在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制度和农村环境应急处置机制等。第二,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政府要重视科学规划在农村环保中的重要作用,合理安排乡镇企业的布局,控制污染物排放。设立专门负责农村环保的管理部门,明确职责,提高管理效率。第三,加大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运用经济手段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坚持“污染者付费、开发者保护、受益者负担”的原则,采取国家、集体、个人、外资多元投资的方式,保证稳定有效的环保资金投入。积极引入市场机制,特别是要鼓励个人出资参与农村环境建设,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效益补偿机制。第四,加强农村环境监测与监管。建立农村环境监管平台和监测体系,完善环境信息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提高污染事故鉴定和处置能力。第五,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教育,培育公众环保意识。针对文化素质较低和环保意识较差的广大农村居民,政府应“自上而下”发挥引导、教育职责,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知识宣传和培训。

三、农村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

环境问题的社会性、复杂性需要广泛的公众参与和社会合作,在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指导下,公众参与已成为各国环境保护的公共基调。①我国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同样也需要各类团体和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公众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尚存障碍。一是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欠缺。农村居民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的现象很普遍,垃圾的分类处理更是无从谈起。在农业生产领域,随意使用化肥、农药造成水体、土壤污染的现象也大量存在。更有甚者为了眼前经济利益,盲目建设污染企业,使得农村生态环境遭受严重污染破坏。二是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缺失。我国现行法律缺乏环境知情权的规定,政府的环境状况公报内容单一,指标种类较少,特定地区的环境整体状况和变动趋势难以客观反映出来;且因一些环境状况指标技术性过强,不便于公众理解,达不到应有效果。三是公众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救济渠道不畅。我国法律规定有环境行政处理和环境诉讼两种基本的环境纠纷解决机制,但由于现行环境诉讼制度对于人资格规定过严、对证据的科学性要求过高、公益诉讼机制尚未健全、法律援助不到位,导致农民因成本高昂而难以通过诉讼维护自身的环境权利。

开辟多方途径,方便公众参与农村环境保护。一要参与农村环境立法。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公众关注的程度和理解程度,创造条件,使公众参与制定完善防治饮用水污染,土壤污染,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乡镇企业污染,农药化肥污染,保护自然资源和发展生态农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二要参与农村环境执法。加强农民的参与和监督力度,纠正、限制执法中的不当行为,减少的发生;同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利用村民自治的有利因素,建立一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约束的农村环保机制,提升广大农民对环保执法的支持力度。三要参与农村环境普法。加强普法工作,提高农民的环境法律意识,使农民自觉地参与环境决策、维护其环境权利。通过多种形式的环境法制宣传,强化农村干部和村民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四、农村环保,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的有效对接

从目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来看,环境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政府与广大民众的倾力合作。②公众参与并非公众对抗政府的机制,而是优化政府运行的机制。环境保护领域的公众参与机制所反映的理念正是充分吸收公众的智慧和力量,使环境保护得到真正的实现。③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实现对接的可行性。农村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仅仅依托“政府管制型”的行政管理机制难以满足需要,引入以公众参与为助力的“互动型”环保新机制已是形势所需。

第一,政府主导对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引导、保障功能。一方面,政府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环保观念,使公众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最终在全社会形成统一的环境整体利益保护观念。另一方面,政府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制度保障。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履行其公共利益代表人的职责,开辟多种渠道为公众参与环境决策提供制度保障,为公众环境利益受到侵害时提供救济保障。

第二,公众参与对于政府主导环境保护的补充、监督功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不仅有助于克服政府职能的局限性,也对政府履行环保职能具有监督作用。

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有效对接的制度构建。实现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的有效对接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保障。

第一,建立农村环境污染源头控制制度。政府把环境指标量化作为乡镇企业设立审查及项目引入审批的重要指标,采用税收等一些财政手段引导企业,建立绿色生产、营销体系;通过科学规划村镇布局、居住和生活排污公共设施建设、防灾减灾等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依法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引进节约型的先进种植、养殖和灌溉技术,鼓励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支持发展生态农业。

第二,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制度。一是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有关环境监测信息和科技标准;二是建立公众参与环境决策制度;三是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第三,建立建全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制度。一是建立专群结合的环境保护监管网络制度。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进行宣传发动,实行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建立起“专群结合、点面结合”,全面覆盖农村的环境保护监管网络。二是建立政府环境保护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监督机制,积极组织和引导公众充分发挥环保议事权,同时将政府环保职能的落实从某种程度上通过环境绩效显示出来,把环境绩效纳入每一级政府的政绩考核体系之中。第四,建立环境保护社会教育机制。针对农村居民的实际情况,一是将环保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学校教育,把环保知识写入教材,培养中小学生的环境意识和环境责任感。二是各级政府加大力度,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农村绿色生态教育,将环保法律宣传,农药、化肥和企业排污的破坏性、危害性宣传以及环保型农业技术知识普及作为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增强农民的环境意识。三是利用各种媒介进行宣传,引导农民树立“绿色消费观”,节约资源,通过转变消费模式,间接引导生产模式的转变。

参考文献:

①李挚萍:《环境法的新发展——管制与民主之互动》,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第15页。

第3篇

关键词:环境保护 化学教学

伴随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逐渐出现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失衡的问题,自然环境的恶化也给人类带来了难题和挑战,因此,国家已相继出台政策法规等贯彻并实施环境保护.环保意识已逐渐成为现代人类文化素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衡量国家、民族、甚至人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

一、化学教学中培养环保意识的背景

1.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脚步加快,工业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在享有现代化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承受了大气污染、环境污染等危害.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也是利用、改造和破坏自然的过程.人类活动在产生巨大的收益与效果时,我们也看到了自然界的千疮百孔.如臭氧层漏洞、动植物急剧减少、温室效应、淡水资源缺乏、两极冰川不断融化等,都是大自然带给我们的回敬和警示.

2.环境保护已经逐渐成为全人类必须共同努力,以谋求生存和发展的重大课题与手段.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识与教育,有利于提高人类的环保意识,这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据相关统计,污染环境的因素大部分来自化学物质,所以,在化学教学中,教师应重视环境保护的教育,同时运用化学方法对环境污染问题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这就需要教师在化学教学中渗透环境保护理念,有效将环境保护融入化学课堂教学,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以提高其环境保护的意识.环境保护的教育势在必行且刻不容缓,这也是教师责无旁贷的责任.

二、化学教学中加强对学生环保意识的教育

1.教师教学的主要依据是教材,教师应利用教材中有关环保的课题,将化学教育与环保意识的教育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和研究.化学是一门注重实验,同时关注环境保护的课程.化学实验室的污染源很多,因此在化学实验教学中,教师应通过合理的方法对学生渗透环保意识的教育,这样有利于减少大气和环境污染,也可将环保教育直观地展现在学生面前.

2.化学教师作为化学教学的主导,要求其具备自身应有的良好素质外,还应了解相关的《环境保护法》等.教师自身要具有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还要将环保意识充分渗透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教师应搜集与化学有关的环境保护的资料与知识等,随时随地贯彻于化学课堂教学中,潜移默化地对学生渗透环保意识,最后达到学生主动关注化学学习的同时,重视环境保护.

3. 在化学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充分并善于发掘教材中可进行环境教育的因素,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化学教学,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例如,在讲“空气”时,教师可就目前监测部门对大气排尘多至2300多万吨的数据、各城市大气污染状况等方面进行讲解,穿插环境教育的内容,灵活应用化学知识解决实际环境问题.

我们经常听到公益广告的环保宣传语:不要让我们的眼泪成为地球上的最后一滴水!我国是世界上的贫水国家之一,水资源的保护也是环境保护中重要的一个方面.

三、化学教学中渗透环保意识的意义

1.化学与环境关系密切.一方面,很多环境污染问题都是因化学污染物及其不恰当处理所导致的;另一方面,化学方法可以解决很多环境问题.因此,在化学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直接对学生进行环境保护的教育.

2.环境保护问题已经发展成为全球应共同努力解决的重要问题,它是人类生产生活以及文化素质的重要构成部分,人们要想生存,就必须保护自然环境.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化学的应用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化学教学、实验及应用中,都应渗透环保意识,这也是每个化学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

第4篇

【关键词】环境责任;企业环境责任;政府责任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3-088-02

环境危机在人类社会的降临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只有一种能在绝大多数人心中产生共鸣的共识性理论才能真正对人们的行为产生影响,才能真正唤醒人们沉睡的环境意识,也才能从根本上改善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因此,产生了环境责任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然而,我们不能让环境责任仅仅只是一句口号,还要落实到行动上来。

一、环境责任概论

在环境科学中,环境是指围绕着人群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我国环境法学者在对“环境”的界定方面出现了分歧,有学者认为“环境在法律上的定义必然是以环境科学关于环境的定义为依据的,而且在质的规定性方面,二者是一致的,人类环境就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也有学者认为,以现代生态学上的环境定义作为环境法上的环境定义的基础,更有利于贯彻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更有利于实现环境法的立法目的。对“环境”这一概念的界定直接影响到我们对环境责任论的研究,笔者认为,这里我们研究的环境应当是以人类为中心的环境。

责任即职责、义务、惩罚。关于环境责任的理解,主要的争论焦点在于环境责任的对象上,学界有“对环境的责任”和“有关环境的责任”两种争论。前者认为人与自然之间存在道德关系,自然环境具有道德价值,并可以成为人类环境责任的直接对象。后者则认为人类对自然环境没有直接责任,我们保护环境资源的责任体现的是人与人或与整个人类之间责任关系。

无论用上述何种观点来解释环境责任都有其不足。笔者认为,环境责任是全人类的责任,它既是个体责任又是集体责任。同时,环境责任应当是一种社会责任,它的利益指向整个社会,是为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而存在的,是一种事前责任,同时兼具部分事后责任。提倡环境责任的主要意义在于鼓励和引导人们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因此,我们应当提倡一种前瞻性的环境责任,使环境保护变得主动。

二、环境责任的特征

(一)全球性

全球性是环境责任的主要特征。环境危机扩展到整个生物、地质、水和大气的领域:它是一个围绕着我们的世界、环境和子孙后代的责任问题,它关系到整个人类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在这个以划时代的方式改变着的世界形势中,我们所面临的是一个真正的全球责任问题。环境问题是个社会性的问题,环境保护需要全球各个国家政府的通力合作和无数的企业与个人的积极参与。1997年12月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3次缔约方大会获得通过,并于2005年2月正式生效。目前,世界上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入了该公约。“它堪称全人类第一个以条约形式要求承担保护地球气候系统义务的执行性文件”。。由此可见,环境问题是一个社会性问题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多个国家和地区尝试用签订公约等方式来落实环境责任,这也印证了环境责任的全球性。

(二)拥有广泛主体

环境责任是一种全球化的责任,任何国家及其公民、法人、社会团体、政府、以及国际组织都有应当承担环境责任。地球上的每一个人都生存在同一个环境下,我们从地球环境中获益,理所当然的每一个人都应当对这个共同体履行责任。换言之,每一个人都是环境责任的主体。

政府是公民权力的执行者,同时是公民利益的捍卫者。公民的环境利益受到威胁,政府理所当然的要采取行动去维护公民的利益,这是政府的责任。一国政府在考虑国际环境问题、承担国际环境责任时就不应当仅仅着眼于本国以及本国人民的利益,更要考虑全人类的整体利益。

企业是环境污染的主要制造者,应当承担更多的环境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普遍受到关注,其中环境责任问题是焦点之一。在法律领域,企业的环境责任正逐渐从传统的制裁性责任开始向环境义务的方向转化。同时,人们还逐渐认识到,企业的环境责任“不止是利用法律提供的一切手段做殊死搏斗所负的法律责任。相反,它意味着对其活动给人民生活的影响和冲击自愿承担责任。”这说明,企业应当勇敢的承担环境责任。

(三)责任对象的特殊性

传统的责任类型的责任对象都是具体的,其范围也相对有限。环境责任是每一个对于环境共同体的责任,是全人类的责任。其对象范围十分广阔、抽象、难以具体化,所以环境责任亦不能被理解为是人们对某个个体或某部分群体的责任。环境保护的对象是具体的,只要能体现人的环境利益的事物,都可以成为环境保护的对象。但是,环境保护的对象并不能视为环境责任的对象,二者不能混淆。环境保护的对象反应的是环境保护的事实性问题,而环境责任的对象涉及的是环境保护的某种价值的问题,二者即相互区别又对立统一。

三、政府环境责任

政府环境责任是指法律规定的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或者职责,权力,统称为政府第一性环境责任)以及因政府违反上述义务和职责的法律规定而承担的法律后果(简称政府环境法律责任,也称政府第二性环境责任)。环境法律责任作为违反环境法律义务而承担的否定性评价,原则上必须与环境法律义务是对应的,否则由于惩戒机制的缺失而使得义务不履行并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评价反馈,就会最终导致环境法律失灵。

(一)政府环境保护义务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16条对政府的环保义务作出了规定。对于政府的环境保护义务,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理解。一是政府负有环境执法义务。执法不严、监管不力,一直以来都是环境治理的严重障碍。政府必须加大执法力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健全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切实的维护群众环境利益。二是政府应当推动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行动中来。环境保护涉及到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市场主体对于环境资源的不同利益需求和自主选择、自主决定权,对于地方政府决策的参与权、监督权应当得到充分的尊重。政府负有推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的能动作用,明确公民参与环境保护事业的基本权利;明确公民的环境使用权、知情权、参与权以及相应的程序性权利。做到公开环境信息,给予接受公众监督的企业鼓励;对于违反环境保护义务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环境法律规定的予以问责,给予行政处分。

(二)政府环境保护责任

政府赋有的环境保护责任的形式是多样化的,包括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各自享有的环境保护职权以及运行方式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要求,明确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政治责任,并予以合理的分配:同时将建立起严格的环境政治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问责制度,若未能履行环保职责或未能正确、合法地履行环保职责将受到追究,直至被追究法律上的责任。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分别体现为违宪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当政府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等抽象行政行为若直接与宪法相关规定发生冲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则可通过撤销、罢免等方式追究行政机关及其首长的责任。当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犯罪时,当然的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政府作为环境责任的主体时也不例外,地方政府公务人员在环境方面的刑事责任主要是渎职犯罪,包括罪、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等。

四、企业环境责任

企业是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主要利用者之一,企业在谋取巨额利润的同时也消耗了大量资源,污染了环境,不可推卸的应当承担环境责任。企业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享有“人”应享有的权利,也理应承担人应承担的义务。企业环境法律责任的实现有利于改善我国的环境状况、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企业节能减排、不断提高治污能力,也体现了低碳经济的要求。如何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使企业的环境责任得以实现,不断提高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能力,成为当前重要而紧迫的问题。

关于企业环境责任的概念,学界主要有几种观点:有学者认为,公司环境责任是指公司在谋求股东最大利益和谋求发展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兼顾环境保护的社会需要,使公司企业的行为最大可能地符合环境道德和法律要求,并自觉致力于环境保护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学者认为,企业的环境责任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贯彻清洁生产的要求,合理利用资源,采取措施防治污染,在促进自身经济利益提高的同时所承担的保护环境的义务。也有学者指出,公司环境责任是指公司在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受到不破坏环境并积极保护环境的限制,并在违反上述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笔者认为,企业环境责任即企业在谋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当对利益相关者的环境利益和环境公益负责,自觉遵守环境道德和环境法律,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在实践过程中,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存在着不少问题,有关企业环境责任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企业仍存在排污侵害环境、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对企业环境行为监督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不能有效的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监督。同时,我国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市场还没有形成,现有监管机制的运行效率不高。因此,健全企业环境责任法律制度,完善现有监管机制十分必要。

第5篇

关 键 词:协调发展原则,利益与责任公平原则,市场机制,环境保护

在市场经济制度的,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环境保护引起了广泛的注意。然而在环境的立法上,主要还是行使国家的职能,加大环境的治理和预防的力度,同时适当的收取与此有关的责任人的相关费用。然而,在市场经济下,适当的经济手段也可在此此处使用,让市场来引导一定的环境保护。

协调发展原则,即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指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则、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这一原则,正确的反映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指出了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

利益与责任公平原则,即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1996年8月3日国务院的《关于环境保护的若干问题的决定》对上述的各项都进行了意义上的确立。

在市场经济的社会,环境立法的趋势似乎不仅仅在行政方面,同时根协调发展原则与利益与责任公平原则,经济手段的介入环境立法,是环境立法的趋势。

协调发展原则的贯彻,主要体现在3点,第一,加强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第二,把环境保护切实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三,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前两方面主要是政府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体现,即运用行政权力进行发展策划。而最后一个方面,除了政府制定的一系列的环境经济的政策,进行奖励、优惠或者征收之外,个人和也可以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采取有利于其的经济或技术的措施。如何使得企业个人投入进采取这方面之中呢?这就需要市场机制的引入进行引导。环境立法需要引入市场机制的引导功能,而不是单方的一些奖励或优惠政策。根据社会的发展,这样的政策未必起到真正很有效率的作用。

利益与责任公平原则的贯彻,也主要在以下4个方面。第一,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第二,对超标的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加大限期治理的力度;第三,运用经济手段,促使污染、破坏者积极治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的破坏;第四,强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这个原则的贯彻和本文的命题有最重大的关系。

于此,我们得出,社会发展兼顾环境的保护是当代环境的要求,同时市场机制是引导发展趋势的最好的调节器。根据以上两个原则,对于社会,可持续的发展和资源的利用是这种经济手段介入的背景。

从经济的角度看,环境问题主要是一个经济问题。企业的环境保护活动(如采用防治环境污染的技术等)在很大程度上由企业的经济利益或利润所决定,另一个方面,环境退化主要是各种不适当的经济活动的产物,机制失灵(又译为制度失灵)是环境资源退化和发展不可持续性的原因。在美国的法学家波斯纳创设的法律经济学中,核心概念是“效益”,即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取得同样多的效果或用同样多的资源消耗取得较大的效果,这里的“资源”包括通常意义上的资源、社会资源和法律权利等人为资源。我们这里可以从环境资源的角度理解引入市场机制的基础。

下面,我将根据这两个原则以市场机制的引入浅谈一下我的理解。

首先,我们现在采取的手段可以分为经济手段和非经济手段,非经济手段主要是政府职能的体现,例如政府的治理和规划。经济手段主要是奖励、惩罚、征收税务等等手段。

再者,以上谈到的经济手段都是将个人或企业的责任放在征收治理费用的角度上的,或者低效率的防止他们过渡的破坏环境。这样而来,企业需要减低他们的成本不会在环境的角度。因为无论怎样,他们对环境的负责是一样的,不存在一个可以节约成本增加利润的空间。如果,引进一个量化的交易权的话,就有可能将环境问题与成本挂钩。例如排污交易权,即排污权交易主要是通过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买入和卖出来进行污染排放控制。政府先要设定某区域内的总量调控,对该地域或空间内可容纳的最大污染物总量面向企业进行分配,在初始分配后允许企业进行交易排污权,这样通过市场手段将排污权从治理成本低的企业流向治理成本高的企业,最终实现社会以最低成本减少排污染物,从而使环境资源得到最有效利用。从这个角度上看,我们还可以借鉴一个环境押金的制度。押金制度是指通过强制性的措施,使消费者在玻璃或塑料等容器(包装物)上存款或押金,以促进消费者退回或循环使用这些容器或包装物。一般作法是:在消费者购买饮料等商品的同时,为包装或装有这些饮料或商品的容器或包装物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如果消费者将使用过的这些容器或包装物退回给原销售者,则销售者根据其退回的容器或包装物的数量,退还消费者预先为这些容器或包装物所支付的押金。如果消费者不退回其已经付过押金的容器或包装物,则其所支付的押金将不能退还。这是一种强制性的市场机制。除了这两种制度之外,还存在生产和治理结合的。早段时间,新闻上报道了关于机废物的问题。主要是在现在,计算机的更新很快,同时引起了很大的计算机垃圾的问题。然而这样专业的垃圾,具有巨大的污染性,也不是一个普通人具有处理这样的垃圾的能力的。于是,美国的电脑公司引进了一种制度,即在计算机的成本中加上了之后处理的费用,用户可以将被淘汰的计算机交回购买的公司,公司进行免费的接受和专业的处理。这样一方面,减少了使用者对电脑垃圾的处理的困难,另一方面,电脑公司减低了其对计算机垃圾存在的污染责任,因为其负责了主要的处理任务,且费用方面已经加入到成本内,由消费者支付了,其实也就是节省了对环境问题的经济投入,减低了成本。同时,这样帮消费者分担了处理废物的担忧,也赢得了消费者的青睐,增加了公司的销售额度。而在处理废物的同时,公司因为需要降低成本,不断地提升其处理废物的技术和消费以增加利润减低成本。以上公司的行为,其实在追逐其最高的利润,但是在客观上对环境的保护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也是社会所最需要的效果。

然后,在征收税的方面,虽然税收是我们处理环境的最主要来源。但是我们往往在税收方面很少贯彻利益与责任公平原则。即不同的行业对环境有不同程度的。贯彻公平原则,应该根据不同的影响程度来进行不同的征收。很多国家,如美国、欧盟国家都有对环境保护税收的相关的立法。美国已着手对每吨碳征收6 至30美元的碳税,并开始征收税,每次行程收税1~4美元。比利时、德国、英国、丹麦、意大利等国也制定各种生态税收法,分别针对能源、三废、产品包装等征收税收。

最后,在财政上,我们可以设立更多的辅助制度来引导环境的保护。很多国家有环境保护资金的设立。欧盟国家通常采用的经济手段包括环境保护税收、收费、低息贷款、保险手段、环境标志、环保拨款、补助金、押金、加速折旧、排污许可及排污交易等。美国《环境反应、补偿和责任法》(1980年)规定设立危险废物基金和关闭后的责任基金。其中,低息贷款是一个很值得借鉴的。例如,一个对重视环境保护的,必定在成本上有关于环境方面的投入,因此会提高环境成本,与其追逐利润的目的相违背。若进行对其的低息贷款制度,在贷款上对其进行帮助。一定程度上是一个奖励的行为,奖励和鼓励这种对环境的关注的企业,另一方面,在客观上,促进了环境保护的进程。设想,进行此种财政上的帮助与对一个不注重环境保护的企业的环境治理所花费的费用相比较,节省了很多费用,符合双方的行为目的。根据波斯纳的经济法学的,的作用便是降低的交易成本。在此处环境立法起到了这样的作用。

综上所述,根据协调的原则和利益与责任公平原则,客观上需要在环境立法上引进市场机制的理论,符合现在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并根据市场机制与环境保护的特点,我提出了一些国外实践证明可用的主要经济的手段来引导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投入。

下来,主要是四项主要的措施:第一是收费和收税;第二是可交易的许可证;第三是押金制度;

第四是财政补贴制度。

以上是我对协调发展原则和利益和责任原则在环境保护的具体作用的理解。具体与社会的相关适应与和具体的国情特殊性相矛盾的问题并没有进行探讨。不过,在以后,也是我值得思考的问题。

主要的资料来源:

[1] lib-star.com

第6篇

1)政府人员与大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薄弱。

在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个较为明显的特点,政府部门的内部人员尽管做着环境治理工作,但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进行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只停留在表面,没有做到充分的理解,也没有在实际中践行。这样就导致城镇化建设中生态环境污染等问题越发严重。此外,我国还没有设置专门的环境保护课程,缺乏环境教育,造成大众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这也是导致城镇化建设中生态环境治理效果不显著的原因。一直以来,各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还处于喊口号的状态,并没有真正的采取措施去保护环境,导致我国城镇化的环境保护工作远远落后于城镇化的发展建设。现阶段,我国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工作人才非常少,现有的人才在生态保护经验与生态知识积累方面普遍较差。

2)法律法规不健全。

环境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也是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之一。西方国家在环境治理方面有着十分丰富的经验,我国的环境治理工作起步较晚,治理经验不足,在法律法规方面还需要改善与健全。一直到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才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之后又出台了十多部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规措施、法律。尽管如此,但在法律法规等方面仍存着很多问题:首先,在范围上。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立法范围过小,对于一些需要重点保护的领域,没有提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法律界定尚不清晰。缺乏对违法企业进行惩治的处罚标准,执法难度较大。其次,在数量上。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数量与西方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第三,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已经落后。目前,我国很多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与法规都是在很早以前制定的,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当下的社会发展要求,在具体实施中存在很多盲点。第四,对政府环境行为规范方面,缺少具体的法律法规,造成政府下级单位应付上级单位现象越来越严重。第五,现行的环境法律过于宽泛,没有具体针对性。大多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都是针对城市的,没有具体针对城镇化建设的环境保护法律。当下,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环境问题越发严重,完善法律法规已经势在必行。

3)治理方式单一。

在城镇化建设中,人口多、环境污染严重、经济条件不足等因素严重影响着我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我国在城镇化环境治理方面经验不丰富、研究不充分,治理方式单一又落后,且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一方面,政府直接控制治理模式虽然具有行政优势,但在生态环境治理中政府不但要发挥主导作用,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且治理的长期性决定了政府主导的长期性和资金投入的长期性,这将给政府带来沉重的工作负担和经济负担。另一方面,我国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主要采取的手段是单一式的行政手段。虽然行政手段具有效果快、无偿性、权威性、以及强制性等特点,但政府关注的重点还是效果快这一特点。很多政府官员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或是提高自己的政绩,采用行政手段在短时间内取得治理效果,忽视了生态环境需要长期治理的特点。比如,汽车的单双号限行、高污染企业搬迁或是暂时停止生产等,这些都是短期的环境治理手段,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二、解决的对策

(一)提高政府人员与大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我国政府人员与普通大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明显不足,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提高与加强。第一,教育部门应将环境保护学习纳入教学内容中,在幼儿园、小学、中学中加设环境保护课程,从小培养国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让其了解环境保护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进而树立环境保护观念,通过实际行为真正做到保护环境。同时,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还可以影响到其整个家庭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行为。第二,我国成人人口占总人口的74.0%,占据了人口数量的大半部分。成人群体是环境保护的主力军,同时也是需要进行环境保护教育的主体。因为成年人的观念已经形成,要培养其环境保护意识具有一定的难度。可以通过开设免费环境保护课堂的方式对成年群体进行环境保护教育,或者在网上专门开通环境保护资源下载渠道,免费为广大群众提供环境保护学习资源。

(二)完善法律法规

通过完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提高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在立法上保障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主要措施有:第一,用法律形式明确企业在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的义务与权利,采用激励政策促进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自己的力量,提高企业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第二,完善我国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第三,国家应制定详细而又严格的处罚条例,加大对环境违反行为的检查与打击力度,健全环保部门的责任制度,对于环境违法情况,既要处罚违法人员或单位,还要对环保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从而有效的减少环境违法现象。

(三)改善环境治理手段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还主要依赖政府的行政手段。政府通过采取强制性的措施来强行进行环境治理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强制性的方式不但很容易引起群众的反抗心理,还会导致企业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大大降低。结合西方国家的环境治理经验,在未来,我国可以采用经济手段来进行环境治理。比如,采取污染税制、自愿协议等。加强激励手段的运用,充分调动企业环境治理的热情,让更多企业自发的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中来。

三、结语

第7篇

一、环境教育渗透的必要性

1.渗透环境教育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是以全面提高公民思想品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劳动技能素质、培养能力、发展个性为目的的基础教育.素质是指人在后天通过环境影响和教育训练所获得的、长期发挥作用的基本品质结构.从小学一直到大学,各类教育中都渗透着素质教育.在高中教育中,素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高中阶段是一个承上启下的阶段.环境教育是通过教育手段使人们认识了解环境,形成保护环境的意识,获得普及环境保护的知识与技能,并且树立正确的思想态度从而展开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过程.素质教育为了全面提高公民的思想品德,环境教育则是培养人类的保护环境意识.公民良好思想品德的体现是从保护环境开始的,而高中的素质教育非常重要,所以在高中生物教学中要不断给学生渗透环境教育,使学生形成良好的环保意识,进一步树立可持续发展观.由此可以看出,渗透环境教育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

2.《高中生物课程标准》的要求.高中生是未来环境保护的实施者和维护者,但是在高中阶段学生的环保意识并不强,对于保护环境不加重视.在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做出改革后指出:学生通过高中生物课程的学习,能够养成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树立创新意识,增强爱国主义情感和社会责任感;能够认识到科学的本质,理解科学、技术、社会的相互关系,以及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逐步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价值观.高中生物教材第三册《稳态与环境》中包含了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生命系统的稳态,以及可持续发展等相关的内容.以增强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为宗旨,通过环境教育为主线,在《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二、高中生物教学环境教育渗透的方法

1.结合教材内容,强化环境教育.教材是教学活动的基础,立足于实验教材的基础上,有意识地挖掘教材中的环境教育内容,特别是“隐性”环境知识,做到课堂教学和环保意识培养的有机统一,是增强学生环保意识的有效途径之一.例如,在讲解“光合作用的原理和应用”的时候,教师可以通过介绍目前世界上植被的覆盖率正在急剧减少,而温室效应也越来越严重,已经渐渐地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从而告诉学生要保护植物;还有在讲解“人体内环境与稳态”的时候,可以把大自然比喻成人体,告诉学生人体一旦内环境失去平衡,那么人就会生病,大自然就像人体内环境,大自然的环境遭到破坏那么自然也会生病.通过这样的教学,不仅完成了教学任务,而且在无形中给学生灌输了环境保护的意识.

2.利用教学资源,启发学生环保意识.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教学方法是非常重要的,教师对教学资源的利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启发学生环保意识的形成.在讲解教材选修二中《生物科学与环境保护》时,教师可以通过多媒体放一些图片或者视频,即人类乱砍滥伐、严重的白色污染、工厂乱排放污水等一系列的反面教材,从这些角度分析环境与人类的关系,从而使学生对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有个初步的了解.教师要让学生思考我们破坏环境的行为对地球有什么影响,从中启发学生要形成环境保护的意识.这种循序渐进的启发使学生明白:只有好好保护环境,人类才能赖以生存和发展.

3.开展关于渗透环境教育的主题会.高中生物教师可以组织一个关于在生物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的主题会,邀请其他生物教师和学生一起讨论相关问题.例如,我国的资源被不合理的开发、动植物濒临灭绝等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教师可以和学生一起参与讨论.通过开展渗透环境教育的主题会,学生会越来越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对环境保护的责任心也会越来越强,会更加热爱自然.总而言之,在高中生物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的方法远远不止这些.教师在教学中要根据生物学科自身的特点,充分地找出高中生物教材中关于环境教育的渗透点,保证做到有的放矢,进而能够在高中生物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引起学生对环境的关心,从而促进学生的环保意识的形成,使得学生的素质有更进一步的发展.

作者:温桂荣单位:江苏省洪泽县第二中学

第8篇

1.渗透环境教育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

从小学一直到大学,各类教育中都渗透着素质教育。在高中教育中,素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高中阶段是一个承上启下的阶段。环境教育是通过教育手段使人们认识了解环境,形成保护环境的意识,获得普及环境保护的知识与技能,并且树立正确的思想态度从而展开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过程。

素质教育为了全面提高公民的思想品德,环境教育则是培养人类的保护环境意识。公民良好思想品德的体现是从保护环境开始的,而高中的素质教育非常重要,所以在高中生物教学中要不断给学生渗透环境教育,使学生形成良好的环保意识,进一步树立可持续发展观。由此可以看出,渗透环境教育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

2.《高中生物课程标准》的要求。

高中生是未来环境保护的实施者和维护者,但是在高中阶段学生的环保意识并不强,对于保护环境不加重视。在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做出改革后指出:学生通过高中生物课程的学习,能够养成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树立创新意识,增强爱国主义情感和社会责任感;能够认识到科学的本质,理解科学、技术、社会的相互关系,以及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逐步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价值观。高中生物教材第三册《稳态与环境》中包含了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生命系统的稳态,以及可持续发展等相关的内容。以增强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为宗旨,通过环境教育为主线,在《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二、高中生物教学环境教育渗透的方法

1.结合教材内容,强化环境教育。

教材是教学活动的基础,立足于实验教材的基础上,有意识地挖掘教材中的环境教育内容,特别是“隐性”环境知识,做到课堂教学和环保意识培养的有机统一,是增强学生环保意识的有效途径之一。例如,在讲解“光合作用的原理和应用”的时候,教师可以通过介绍目前世界上植被的覆盖率正在急剧减少,而温室效应也越来越严重,已经渐渐地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从而告诉学生要保护植物;还有在讲解“人体内环境与稳态”的时候,可以把大自然比喻成人体,告诉学生人体一旦内环境失去平衡,那么人就会生病,大自然就像人体内环境,大自然的环境遭到破坏那么自然也会生病。通过这样的教学,不仅完成了教学任务,而且在无形中给学生灌输了环境保护的意识。

2.利用教学资源,启发学生环保意识。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教学方法是非常重要的,教师对教学资源的利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启发学生环保意识的形成。在讲解教材选修二中《生物科学与环境保护》时,教师可以通过多媒体放一些图片或者视频,即人类乱砍滥伐、严重的白色污染、工厂乱排放污水等一系列的反面教材,从这些角度分析环境与人类的关系,从而使学生对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有个初步的了解。教师要让学生思考我们破坏环境的行为对地球有什么影响,从中启发学生要形成环境保护的意识。这种循序渐进的启发使学生明白:只有好好保护环境,人类才能赖以生存和发展。

3.开展关于渗透环境教育的主题会。

高中生物教师可以组织一个关于在生物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的主题会,邀请其他生物教师和学生一起讨论相关问题。例如,我国的资源被不合理的开发、动植物濒临灭绝等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教师可以和学生一起参与讨论。通过开展渗透环境教育的主题会,学生会越来越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对环境保护的责任心也会越来越强,会更加热爱自然。

第9篇

我国长期以来采用的是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环境管理体制,这种体制,由地方政府通过计划、组织、调节和监督,来协调社会中的各种关系。这一体制的优点在于能够很好地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形成了“由国务院统一领导、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地方政府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逐步形成了“五级管理”、“四级机构”的组织体系。这种管理体制对于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自然资源相对较少,环境保护工作起步也比较晚,正处在经济发展速度过快、管理手段较为薄弱、环境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的转轨时期,因此该体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它还存在着不少的弊端,部门分散、地方分割、条块分离的现象比较严重,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很难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阻力。

我国政府对于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大体上是一个倒“金字塔”的结构,即中央设置的环境管理机构数量较多、规模较大、人员充足、技术设备好,对环境监管的执法能力比较强;相对中央管理机构来说,各地方设置的环境管理机构,越往下数量越少、规模越小、人员越缺乏、技术设备越差,环境监管的执法能力也越弱。就拿我国的县级环境保护部门来说,它的技术人员编制较少,但实际工作人员的数量却严重超编,大多数人员没有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专业知识,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在机构改革中被分流到了环境保护部门,同时又没有较好的方法对人员进行培训。同时,环境保护部门的技术设备配置也比较落后,缺乏基本的监测手段,不能有效地对排污总量和违法排污现象进行监测,有些甚至还需要将监测项目送到市一级部门进行分析。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手段,监管人员在现场进行执法主要依靠自己的感性认识和已有的工作经验,这样及时取证就有一定的困难。由于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与通信工具,一旦发生违法排污现象很难及时到达现场,从而做出快速应急反应[1]。我国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地域管理为主的环境管理体制,导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存在行为差异。

中央政府对于环境保护的态度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把保护环境上升到了基本国策的战略高度。从中央政府的角度来看,由地区间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所带来的外溢效应是不存在的,因为任何一个地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都意味着整个国家的环境质量在不断提高。但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对于环境保护的态度就比较复杂,因为环境本身具有外溢性和跨区域性等特点,该地区对环境问题加大投入进行治理,可能得到收益的并不是该地区而是邻近的其他地区,这样就使得一些地区忽视环境保护而片面地只追求经济效益。在发展与环境的目标选择上,地方的目标函数与中央存在差异。中央政府强调全局的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可持续性,而地方政府的目标则明显偏重于局部、眼前的经济发展。在环境保护政策的决策与实施上,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存在着“讨价还价”和“对抗”的倾向。地方政府在落实环境管理的具体政策时,会与中央政府的要求产生一些矛盾与冲突,而地方政府则会凭借自身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和信息优势,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式,尽可能地减少或避免自身利益的损失[2]。所以,在环境管理中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存在一定的行为差异。有学者认为,从环境保护的纵向管理上来看,我国是以地域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只对本级政府负责,在环境保护机构内部上级与下级之间只是一种业务指导关系,上级对下级缺乏应有的制约力,执法过程中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3]。由于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同地区对于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也不相同,因此,在资金投入上也存在着较大差异,有些地区投入了较多的资金用于环境保护,而有些地区则投入较少。这种现象必然造成地区之间环境管理力度上的不均衡,时间一长可能就会导致一些原来重视环境保护的地方政府向不重视环境保护的地方政府看齐,减少资金投入。即使某些地方政府一些有远见的官员真的下大力气治理本地区的环境,但由于环境的特殊性,我们也很难全面衡量其治理环境的业绩,这就使得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流于形式。

(二)地方环境管理机构在设置上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目前全国有不少环境保护部门,特别是县级环境保护部门仍挂靠在城市建设系统上,仅属于城市建设系统的一个部门,这种现象给环境保护的执法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城市建设往往引发一定的环境问题,而作为城市建设系统内的机构自然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环境监督管理,环境监管难免会流于形式。因为没有独立的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也都难以保障。有些地区环境保护部门内的自然保护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或者根本没有自然保护监督管理机构,而环境污染防治和自然保护是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两个部分,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反映在机构的设置上,污染防治和自然保护监督管理机构都应该进行强化,不能侧重于任何一方。有些自然保护任务非常繁重的资源或农业大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自然保护监督管理机构,有的省有自然保护监督管理机构但力量薄弱。在一些县和农村,环境和自然保护工作仍然很繁重,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编制则远远不能适应实际需要,甚至还有些地方出现了没有人管理这方面的工作的情况。

(三)行政区划的地方环境管理体制,不利于跨区域环境问题的协调。

环境问题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和区域性,一个地区的环境污染可能会影响到周边其他地区,往往会超越行政区划的边界,不受行政辖区界限的限制,如酸雨污染、流域水污染、海洋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等问题,都具有跨行政区域的特点。针对这一现象,设置相应的强有力的流域环境管理机构,同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流域环境保护立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我国在这方面的建设还很不够。虽然在几个大的流域建立起了水资源保护委员会,但从隶属关系、职责、权限的配置和法律地位上来看,该类机构并非强有力的流域环境管理机构。而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的环境管理体制,地方环境保护局隶属于地方政府,这就使得一个有机的整体被这种体制分层切块,个别地区为谋求经济的发展而不惜损害其他地区的利益以及阻碍环境管理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由于部门之间的协调不畅,跨区域执法难度比较大[4]。

(四)中央政府监督乏力,难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制。

依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负责。也就是说,环境质量的好坏,地方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但相关法律既没有明确规定政府部门如何履行其责任,如何保证其履行责任,也没有明确规定如不履行职责应承担何种责任[5]。在经济增长水平仍然是衡量和反映各级政府和领导政绩的主要标准的情况下,考核干部实行的是自上而下、以GDP增长为依据的体系。在对地方政府官员进行政绩考核时,各种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仍然是重要的内容,尤其是GDP的增长,把本地区的经济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企业规模、招商引资情况等作为衡量政绩的硬性指标,而对于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与党的建设等方面则没有硬性要求。这种考核体制某种程度上鼓励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热情,挫伤了地方提供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的积极性。“这就促使一些地方将完成经济指标作为本地区发展的首要任务,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片面地理解为以GDP为中心,把发展才是硬道理片面理解为GDP增长才是硬道理,不顾资源、环境的可承载能力,盲目上项目,搞投资,造成大量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现象十分严重”[6]。地方政府中的部分领导从个人和本地区的短期经济利益出发,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缺乏紧迫感,甚至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错误认为要大力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就会阻碍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影响政绩目标的实现,甚至出现干扰环境执法行为,明目张胆地保护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在地方政府的默许甚至支持下,一些企业采取暴力手段阻止环境执法,甚至抗法。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是否依法履行对本辖区环境保护质量负责的义务,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仍然缺乏有效的机制和手段进行监督和制约。

二、实现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科学发展的思路。

(一)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转变部门职能。

国家应将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由微观管理转为通过宏观调控进行指导和服务,转变工作理念,由单纯的管理转为真正的为基层和企业服务。不断加强环境保护总局在宏观决策管理方面的职能,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事业单位的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与经济发展部门的关系,初步建立起科学的行政运行规范。同时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在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同时,运用必要集中和适当分散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把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政策、标准等的制定权集中到中央,同时又要按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根据各个地区发展存在的差异,环境标准可以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而对于跨区域的环境问题,如大气污染、水污染等问题的处理权限都应该集中到中央,将局部性的环境问题,如噪声、固体废弃物处理等问题的处理权限放到地方,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问题其处理权限应该放到中央,而环境保护合作项目则可以放到地方,环境主管部门在工作中所起到的只是引导或指导的作用。

(二)加强人员和机构方面的建设。

精简机构主要针对的是非政府部门职能的部分,而政府部门职能的部分不但不能精简,反而要不断加强。从整个国家的发展趋势上来看,在对其他国家机构进行精简的情况下,对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国家机构应该不断加强。因为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只注重发展经济,对于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导致环境污染欠账较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仍然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对环境问题进行治理,但环境的改善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现有的生态环境可能还会进一步不断恶化,在将来的20年甚至30年里,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可能仍然不会有明显好转,所以,从整个国家的长远发展来看,要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不断加强环境保护。

(三)健全环境保护跨部门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协调机制。

环境保护政策离不开部门发展政策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责任,而不单单是某个部门的职能。要把环境容量、环境质量状况和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对资源的消耗、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纳入统计指标,使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要建立国民经济绿色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不仅要有经济指标,而且也要有环境指标、人文指标,用这些指标来衡量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水平,全面、科学、合理地评价地区、单位和干部的业绩。要改变不平衡的管理体制,形成综合权力机构,就需要顺应政府机构改革的潮流,通过计划、预测,综合考虑潜在影响因素,协调各部门间综合处理经济、环境和社会的问题,加强跨部门的统一规划与管理。在环境保护政策的落实上,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存在一定的矛盾,健全环境保护的中央与地方的协调制度就显得尤为紧迫。

第10篇

1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分析

1.1农村百姓环保意识淡薄

现如今,农村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关键原因在于农村百姓文化水平十分有限,对于环境保护内容十分淡薄,绝大部分农村百姓并不了解环保知识,更缺少环保意识,甚至对于环保这个词非常的陌生。错误的认为环保与个人无关,环保是城市问题、是工业生产问题,与个人没有直接关系。

1.2过量使用化肥、农药

由于当前农村农民缺少化肥施肥技术,所以在化肥的用量上很难把握得当,化肥的使用率很低,大量使用化肥,导致大量的化肥并没有被吸收,而是残留在环境中,这是导致水体富养化的直接原因。同时,由于肥料没有被合理使用,氮、钾、磷使用的比例不正确,磷肥和钾肥用量不足,氮肥超量,直接造成土壤有机物质含量降低,由于土壤肥力不足,因此出现了板结现象,农村土地严重恶化。国家已经严令禁止使用高毒农药,但是仍然在农村随处可见高毒有机磷、有机氯的使用,此类农药的不合理使用,使得农副产品受到污染,并对人类身体健康造成的严重的威胁。

1.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经调查显示在农村只有部分养殖户,将排泄物用作沼气制作,而大部分养殖户并没有对动物粪便做出合理处理,通常只有少部分用作农家肥,大部分随意排放,造成养殖场内外弥漫着恶臭味。在夏天,随着温度升高,这些养殖场产生的废弃物会发霉发酵,散发出难闻的气味,直接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近年来,国家方面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如改造旧式公厕、整治排污沟渠,在农村一些脏乱差的环境死角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但是仍有部分地区出现了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将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停留在表面上,建设面子工程。另外,农村环保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乡镇缺少环保职能部门,缺少专职人员,环保部门的检测设备不够完备,无法发挥出其自身的检测作用。以上多种问题的存在,使得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无法有效开展。

2完善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对策研究

2.1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应从小抓起,教育部门应督促中小学校教师加强对学生环保教育,通过各种教学方式丰富学生的环保知识,使学生的环保意识得到提升,并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同时加强对广大农村百姓环保知识的普及,提高农村百姓的环保意识,才能有效提高农村环境质量,促进农村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农村环保的宣传力度,可以通过贴标语、出板报、媒体宣传等途径,宣传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深农村百姓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农村百姓的环保意识,加强宣传农业环保和生态农业使用技术,使农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得到解决。此外,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还要对地方干部考核制度进行改革,将环境保护作为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改变干部们过于重视经济增长而忽视农村环境保护的意识。农村领导干部的环境保护意识提升,才能将环境保护工作更好的落实,进而促进农村环境和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2依靠法律法规,规范农村环保秩序

以前,我国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虽有很多,但这些法律法规更倾向于环境污染防治方面,随着2015年1月1日新的环境保护法的实施,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大的执法权力,特别是“按日计罚”“、查封暂扣”等措施加大了环境违法成本,将使环境破坏者受到一定的震慑,遏制其对环境破坏的行为。在我国新制定的环境保护法的基础上,各地方政府可以结合当地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地方性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得到法律的支持。同时,加强农村环境执法力度,针对破坏农村环境行为执法,要将执法权力集中起来,由环境保护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统一的惩罚,有效开展农村环保执法工作。另外,做好农村环保执法的监督,避免出现执法漏洞,建立农村环境监督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定期监测农村环境,掌握当前农村环境的变化规律,采取有效措施将农村环境污染降低,还百姓一片清新的环境。

2.3依靠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村环保能力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同时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也需要依靠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作为保障,由此可见,农村经济与农村环境是相辅相成的。农村切记不可一味的追求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忽视了农村环境保护,要找到两者间的契合点,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首先,加强对人员培训,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乡镇村必须建立环保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对这些基层环保专职人员要进行定期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加强领导干部对农村环境的重视程度。其次,政府部门要增加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力度,在年度预算中重视起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建设农村环保监测和科研机构。对于乡镇企业的污染行为要加大税收和罚款,通过多种途径筹集环境保护的资金,确保农村环境保护资金充足,并得到专款专用。

2.4依靠科技,推广环保技术

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科学技术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农村环境的现状和规律,只有依靠科学技术才能制定出有效的环境治理措施。农村环境问题要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就要充分的发挥出科学技术的作用,首先,建设农村问题科研机构和生态专家队伍,对农村环境保护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其次,针对农村土壤盐碱化、水土流失等问题,加大农村环境的研究力度,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筛选评价农村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在保证科学技术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上,加大推广力度。农村和城市有所不同,城市中可以使用大型污染治理设备,但是农村不可以,只可以使用小而精的环境治理设施,同时要求操作性强、成本小,做好污染物的集中处理。最后,成熟的农业技术要在农村积极的推广,使农村百姓能够合理的使用化肥,避免滥用化肥对农村环境造成污染,引导农民如何正确使用化学肥料减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同时大力推广和宣传污染处理技术,充分体现出科学技术在农村环境保护中发挥的作用,增强农民对废物资源再利用的能力。

结束语

第11篇

关键字: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关系研究;以人为本

引言:随着中国城市工业的快速发展,使用化石燃料,所产生的灰尘、臭氧、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物质进入大气,导致空气质量严重恶化;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大量生活污水,农业生产排水等废物直接或间接排入水体,加之城市人口密度,废物污染严重等一系列环境问题将导致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出现不一致的声音。基于此,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研究已成为当前政府环境规划的重心。

一、城市规划的概述

1、城市规划的定义。城市规划是指以人民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根本目标,通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调整城市空间布局和城市建设,从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

2、城市规划的原则。城市规划需遵循生态优先,体现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保护生物多样性、科学优先,强调整体效果、因地制宜,突出环保主题四大原则。

3、城市规划中环境保护的内容。城市规划过程中环境保护应当以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和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为主。

二、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表现

1、生态发展可持续性。生态可持续性,即生态系统受到某种干扰时能保持其生产率的能力,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包括:经济可持续性以及社会可持续性两大方面。

2、资源分配公平性。资源分配公平性主要是为了强调世界资源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公平分配以及当代人和后代人对资源,环境要求和权利之间的代际公平,当代资源的要求不能威胁子孙后代的需要。

3、发展能力系统性。发展能力系统性是指以自然环境为基础的系统,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取决于人们控制资源能力的能力,环境净化能力,经济增长能力,社会需求能力,环境治理能力以及协调各种能力建设。

三、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1、交通资源优化及空间环境保护是城市规划基点。空间环境保护和交通资源优化是城市规划的重点,城市发展与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不可分割,解决城市交通拥堵日益严重,实现城市综合规划与发展的多元化,通过建立多元化、立体化交通系统是全面发展城市规划的重要课题。另一方面,保护和综合利用城市的不同自然环境、地形和地貌环境特点,以城市自然生态系统规划为环境资源利用的基础,结合城市特色,进行保护性的山水资源开发和综合治理,促进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是城市精神文明的重要措施。

2、城市规划是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承载力。对于环境保护,城市环境系统的承载能力是指城市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保持城市环境结构不发生质量变化,环境功能不往恶化的方向发展的条件下,该城市系统可以承受的人类社会和经济活动的能力,所以对城市进行合理规划,确保一个地区在未来一定环境支持下的最大环境容量,这是提供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表现。

3、环境保护平衡发展是城市规划合理的标志。城市规划合理的标志是环境保护平衡发展,这种平衡发展是通过城市规划调整城市环境系统中各种要素的布局、比例、数量和增长、下降的手段。城市规划需要充分反映城市环境因素的自然属性,通过对要素的调整和协调来加强城市发展。同时,通过合理规划和建设新的环境要素,使城市规划实现多样化,从而提高环境保护的稳定性。

4、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是城市规划的目标。城市规划的目标是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这需要基于城市环境发展和自然资源之间的动态互动,而不是简单地追求系统发展。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相互作用的最佳目标是实现城市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体化与协同化。

四、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相关策略

1、城市规划坚持全局性、长期性的指导思想。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要求以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协调资源、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全面发展。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既要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又要求高效和经济地利用能源和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稳性和合理性。城市对环境资源的依赖比以往任何时候要更加紧密,因此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需要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发展战略,从长远目标出发,使城市规划在环境保护中抓住所有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机遇和条件,不断地发展自己。

2、城市规划以尊重自然环境发展规律为基础。城市的自然环境是城市生存的基础,但往往也是城市发展的制约因素。城市的地形,水容量,地质分布,植被条件和气候特征都是影响城市规划的重要因素,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需要在全面考虑城市功能的前提下,尊重自然环境的发展规律,通过深入了解城市的自然环境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城市规划。

3、城市污染整治体现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要求。城市规划是一个反复重叠的过程,城市规划必须注意城市污染治理情况,需要考虑城市的资源分配情况和环境存在的问题,并在合理解决空气污染,水污染和固体废物等城市污染问题的前提下进行有效的城市规划。城市污染整治对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环境保护需要关注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整个过程,同时也是实现城市生态系统平衡,调节人与环境的关系是一种有效的手段。

结论:环境污染问题的出现破坏了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平衡,社会发展越快,城市规划的复杂性越高,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所需要的协调程度也越高。因此,我们应当综合分析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从而实现城市经济与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吴艳祥.浅析环境保护與可持续发展战略问题[J].价值工程.2012(17)

第12篇

一、高中化学环境教育中存在的

问题

1.学生应试思想

在高中化学的学习过程中,学生只是片面追求考试中的成绩,而忽视环境教育的问题。以为只要成绩好就可以了,环境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学生的环境保护观念不是很强,缺乏必要的引导,这样就导致了学生在化学实验学习的过程中无形地破坏了环境。高考对环保方面考得不多,不能引起师生对环境教育的重视。

2.教师环境教育知识储备不足

对于高中化学教师,毫无疑问,他们的化学专业知识能力很强。可是,关于化学环境教育的重视也只是在近些年才开始,高中教师的环境教育知识储备不够。有些化学实验中采用的环保方法早已被淘汰,在现今的时代里,已经起不到作用了。同时,教师对新化学教材中的环保知识发掘的力度还有待提高。这就导致高中教师对化学环境教育的力度难以加大。

3.高中教材和实验设备的落后

有些学校目前使用的还是前些年为高考定制的化学教材,其中缺乏专业环保知识的内容,导致教师无以为教,不知怎样去引导学生实行环保。加上教材中的环保教学知识,都是较为枯燥的理论教学,学生难以切身体会,也就难以提起化学学科中对环境教育的求知欲。此外,有些教师虽然明确了解环境教育的重要性,也有专业方面的知识,但是由于环保教材、设备的价格较为昂贵,一般学校都不会引进。由于环保实验设备的缺失,教师的环保教学难以实现。

4.社会缺乏环境保护的大背景

学生在言行方面,会受到社会上方方面面的影响。如果学生在家庭中、社会上,被灌输的概念是:我的行为对环境的污染很小,没什么关系。那么,这样的学生就算具有环境保护的专业知识,也不会主动环保。因为在他们的脑海里,环保根本就是无所谓的问题。这样不单单会导致高中化学中环境教育的缺失,也会在全社会中,影响环保思想的发展。要想达到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强度,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强环境保护观念教育,在国人中形成环保人人有责的氛围。

二、加强环境教育的对策

首先,要将环保融入教材、加入考试范围。当化学中的环境比例提高后,师生一定会加强环保研究力度。

其次,学校应该引进先进的化学环保仪器,从实验的角度帮助学生理解环保。在教材上偏重环保的成分,运用生动的案例来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再次,加强社会环保观念教育,从大众的角度出发,建立环境和谐型社会。从社会的各个层面上加强环保教育,形成环境保护的崇高风气。

最后,教师加强自我修养,对化学环保的专业知识进行拓展,帮助自己和学生一起在高中化学的学习中完善环保策略。

三、环境教育的应用

1.化学教材中的环境教育

化学的学习离不开课本,课本是学生在脱离教师后的主要学习工具。在新课标教材里,化学与环保完美结合。从化学实验中的尾气处理、实验材料选择、能源消耗比等方面,教材中有详细的说明。这些都是国家对环保教育重视的体现,也是新课标教学原则的说明。

2.化学实验中的环境保护

在化学实验中,要想做到减小对环境的污染,就得从实验仪器使用、实验材料选择、实验步骤优化来进行。在化学实验的选择上,选择少用量、高效果的实验。在实验仪器上,优化实验装置。在涉及有毒气体、有害物质的实验中,最优实验仪器,在实验结束后,妥善处理实验产物。

3.课外活动中的环境保护

在新课标教学的基础上,学校更加注重课外活动的质量。学校积极在校外与公司企业合作,注重学生的课外活动教育。在高中化学教学中,与校外化学研究所的合作显得尤为重要。在这些课外活动中,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在课外生活中,强调环保,加强学生的化学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