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3 09:44:4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律知识讲解,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法律课;有效教学;技工院校
技校生走上社会后要更好地适应职场工作需求,就必须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因此,在技工院校开展法律课教学已经成为技校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技工院校法律课教学的有效性体现为:不仅要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遵守法律的意识,更要培养学生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一、探究法律课有效教学模式的重要性
在技工院校中,学生基础普遍薄弱,他们对学习的兴趣性不高,学习主动性不强,也没有掌握较好的学习方法。任课教师除了向学生传授专业知识以外,更应该教会学生方法,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为此,教师在组织课堂教学时,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能力的提高。传统法律课教学模式主要采用讲授法,以教师为主体,直接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与法律理论,师生之间缺乏互动和交流,学生主体地位没有得到体现,难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传统教学模式下,重视理论教学、轻视实践运用,大多数学生缺乏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将来毕业后也难以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因此,法律教师应该探究有效教学方式,帮助学生提高实践能力,强化师生之间的交互性,提高法律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二、法律课有效教学模式类型
1.讲解传授法
在法律课教学模式中,常用的教学模式是讲解传授法。不过,法律教师在讲解传授法律知识时,不能满堂灌、照本宣科。技校生虽然基础较差,但是他们思维敏捷、灵活性强。教师在讲解传授过程中,基于技校生实际情况,要尽量避免深奥的法律理论,而是选择一些浅显易懂、实践性强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自主学习法
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法律教师在向技校生传授法律知识的时候,可以引导学生阅读有关法律知识的读物,向学生推荐优秀法律著作,引导学生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养成勤做读书笔记的习惯。总而言之,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习惯,不仅有助于改善法律课学习效果,还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3.辩论学习法
辩论学习法是法律课堂教学的重要方法。在自由辩论的氛围下,教师提出辩论题目,学生在自由辩论过程中充分发表个人观点和想法。学生一方面可以在激烈辩论中突破难点,另一方面也能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教师设定辩论主题时,要尽量选择学生感兴趣的热门话题。教师在指导辩论的过程中,要适度引导、控制辩论进程,防止辩论严重脱离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
三、法律实践课的教学方法
提高法律实践课教学效果的着重点在于实际案例的应用,法律教师应该更多选择启发式教学模式,而不是传统的灌输教学模式。
1.模拟法庭教学方式
运用模拟法庭教学方式时,给学生分配不同的法庭角色,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的技巧与能力。(1)精选案件。模拟法庭训练围绕案件展开,因此选择热门性案件或者争议性案件,能够提高模拟法庭的教学效果。另外,尽量使模拟法庭丰富多彩,将不同法律专业知识融合于一次模拟法庭训练中,使学生学到更多的知识和本领。(2)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完整的模拟法庭可以划分为多个环节,每个环节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独立完成庭审任务,学生集体讨论,共同决定各自的扮演角色以及职责。另外,在整个模拟法庭审查过程中,教师的作用是指导辅助作用。
2.课外活动模式
课外活动模式多种多样,主要有寒暑假社会实践、参与法律讲座、组织学生观摩庭审等。下面对其进行详细说明。(1)寒暑假社会实践。在寒假和暑假期间,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锻炼和提高自己将法律知识应用于社会实践的能力,不断拓展社会视野。(2)参与法律讲座。应该定期邀请优秀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学者到学校来做法律讲座。他们丰富的实践经验、高超的案例分析能力,必然能够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以及案件分析能力。(3)组织学生观摩庭审。法庭审判具有很强的直观性,让学生近距离感觉庭审全过程,能够使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变得鲜活起来,给学生带来震撼。
作者:周维 单位:江西省冶金技师学院
一、认清教育误区,明确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在传统的政治教育中,教师进行法制教学的目的就是提高学生的分数,让学生能够在中考中取的好成绩。因此教师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将教学的重点放在了应试教育中,对于学生的能力培养并不重视。很多初中生在学习了政治知识之后,还是不明白如何应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教学模式存在很多的问题,因此教师在进行教学中要改变原来的教学方法,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教师首先就要转变教学意识,能够认识到政治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学生的政治应用能力,因此要将学生放在教学的主体地位,强调学生素质的提高。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的学生社会应用能力非常差,他们对于社会性、独立性了解不够深入,感情脆弱、自我中心意识强。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有现在的教育存在缺陷,家长注重学生的知识能力,例如让他们学习外语、钢琴、作文、写作,对于学生的思想素质教育比较落后。因此教师在进行教育的时候,就要告诉学生更多的关于社会生活的实际案例,让学生明确自己的地位,更好地进行社会生活的发展。政治教学的很多内容都是来源于生活的,教师在进行政治法律教学的时候,就应该让学生明白,法律不会偏袒任何一个人,也不会冤枉任何一个人,我们在学习的时候应该明确法律的要求,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人。例如在学习“肖像权”的时候,有的同学就会问道,“老师,我发现我在照相馆照相之后,我的照片被他们挂在了橱窗展览的位置,我这是不是被侵权了呀?”教师就可以给同学们解答,“这就是你的肖像权受到了侵犯,照相馆在不通知你的前提下擅自使用了你的照片,你应该和照相馆进行协商,让他们取下你的照片或者是请求案例的赔偿。”
二、发挥课堂作用,提高学生的法制能力
教师可能会发生不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和心理状况,对学生强硬的灌输知识的情况。这种教学方式很可能会让学生失去了学习的兴趣,产生厌学的情绪。教师在进行教学的时候,要转变这种呆板的教学方法,而是采用灵活的教学形式,让学生对法律的学习产生兴趣。在进行教学中,教师可以加入一些法律条款,让学生明确法律学习是有依据的,这样能够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例如在进行“继承法”讲解时,教师就可以给同学们列举继承法中涉及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认识。还可以在讲解相关知识的时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一系列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在法律教学中,教师还可以加入一些时政演讲,突出法律主题,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识。教师可以让同学们在上课之前的五分钟讲解自己知道的时事政治,并且表明其中的法律知识,从而提高学生的主动性。每个星期评选一次时政演讲达人,每一个月评选一次时政演讲优质主题,这样能够让学生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例如在上课之前,有的同学演讲道,“我这次演讲的主题是姓名权。今天今日说法中涉及这样的案例,因此我认为我们应该使用法律的武器,积极的维护我们的姓名权。”
三、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的应用能力
政治法律知识理论知识是枯燥的,只有将实际的知识和生活案例进行紧密的联系,才能够让学生真正地认识到教学的重要意义,加强法律知识的应用。教师在教学中要善于使用案例教学,强化学生的法制意识,让学生能够了解法律在生活的应用。教师要认真地研究教材,积累生活中常见的案例知识,将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分析,在案例中进行应用,在课堂中进行展示,从而让学生明确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例如教师在讲解刑法的时候,就给同学们播放法制讲堂中关于抢劫银行的案例视频,学生看完了视频之后,教师就询问,“在视频中同学们能不能告诉我这些人为什么要抢劫呢?抢劫的行为是属于民法的范围还是刑法的范围?这些人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们应该怎么样做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同学们就会明确了我们常说的犯罪到底是什么意思。教师在讲解“要使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章节的时候,教师就给同学们讲述在遇到了流氓被搜身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样做才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小张在放学的路上被几个小痞子拦住了,让他拿出身上所有的钱来,明天还要拿更多的钱。在这种情况下,假如你是小张,你应该怎么办?”有的同学就会说道“,先把钱给他们,然后明天再说。”“还有的同学说,我们应该赶紧着找时间报警。”同学们给出了不同的方法,其他的同学就能够掌握保护自己的方法。在初中政治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掌握各种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认识,加强法律的使用能力。教师要使用多种案例教学,给学生展示真实的情境下法律的威严,从而养成使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方法。
作者:孙芹 单位: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浦头中学
【关键词】中职教育 法律教学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法律,不只是一部部的卷宗条文。法律的意义一方面在于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更重要的是要从不断发生过的案例和事件中得出能让世人警醒的现实教育,从而引导人们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而中等职业学校是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机构,中职学校的法律课程主要是向学生教授基础法律知识,最重要的是通过专业法律教师的讲解,让学生建立起初步的法律知识架构,在不断积累法律知识的同时,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知识理论结合现实实践案例思考问题、处理案件的思维方式,同时也为中职学生学习其他专业技术知识奠定良好的知识体系系统基础。
1. 中职法律教学理论联系实际的技术路径
1.1 结合专业知识和职业特点,注重能力培养
职业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具有某一专业技术能力的专业技能人才,即使学校安排法律课程,大多也作为公共课程存在,修学分、混毕业条件也是现实存在的法律课程教学尴尬现状。但是在我国现代社会中,法治社会、法治思维已经逐渐渗透到社会事务管理的方方面面。所以,在中职法律教学中,学生往往对与其职业或其专业关联较大的法律课感兴趣。教师应当结合专业或职业特点有所侧重地进行法律教学,把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教学的目的与中心。中职法律教学的课程内容应当根据学生专业的体点来进行设置,例如工科学生可以讲授民法基本法、刑法、行政法等与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经济专业的学生可以讲授民法、刑法、行政法,并着重讲授商法的内容,如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按照不同专业的法律知识需求,根据学生职业上的内容划分,决定开展法律课程的安排,是提升中职学生在自身专业领域逐渐养成法律思维、储备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
1.2充分利用案例教学,渗透专业需求
法律涉及了众多的领域,凡是有人类活动存在的范围都需要法律的规范和引导,这样从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法律是随手可及的常见事物,但实际上由于法律严谨的客观要求,法律条文和法律内容都远远不是字面所显示的含义,简单的表述中蕴含了丰富的法律要求。再加上中职学生本身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储备,在中职教育阶段开启全面法律知识教育,会让学生一时间不能适应。因此,在中职院校中开展法律教学时,就要更加注重运用案例教学法,并且借助现代多媒体手段,运用 PPT展示或者视频播放,以及微信朋友圈及博客圈子新媒体上出现的实际案例,通过多种表述方式,向学生讲授案例背后所蕴含的法律知识。同时,中职学生毕业后走入社会用工单位,变成社会被雇佣者,自身的工作应该有哪些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实际工作在开展过程中需要遵守哪些法律条款等,都是职业学生在学好自己专业技术知识的同时,需要拓展了解和学习的。
1.3 鼓励社会活动,联系学生实际
法律知识逻辑性强、理论性强,同时相对应的实践指导性更强。如此就需要中职法律教师在进行讲授的同时,鼓励学生经济参加社会活动,提高学生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教学方法上, 教师应当力求寓教育于社会实际活动之中, 让学生走出课堂, 走向社会, 发挥社会的教育作用。例如,可以组织学生进行法庭旁听,既可以使学生看到法庭的庄严,领会到法律的神圣,又可以使学生能够得到真切、深刻的法律感受,让学生深刻了解即使是看似一件与自己无关的小事,都会用到的学习过的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2. 中职法律教学理论联系实际践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2.1 法律理论教学首要之本是在实际生活中落地
素质教育不断改革,中职法律教材的编写也越来越注重简单易懂、深入浅出。尽管如此,由于中职学生自身知识储备和能力体系基础较弱,复杂、严谨的法律知识对于中职学生来说,还是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内容了解上的深度。所以,
在中职法律教学过程中,教师除了对法律基本概念、重要理论作出准确全面的分析论述外,最重要的还是联系生活实际,结合现实生活中的事例,把抽象难懂的概念转化为生动形象的例子。比如“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不仅在概念、内容和类型存在联系和区别,而且《刑法》、《民法》中也对“行为能力,行为责任能力”的做了不同规定,并作了具体详细的讲解和对比,这就需要教师在讲授的过程中要举出很多现实生活中的案例进一步加深学生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总之,要把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贯穿于法律教学的整个过程中,用书本知识联系现实生活,注意用社会上发生的大案要案、现实生活中的违法乱纪现象对书本知识进行分析解读,做到理论与实际生活两者有机结合。
Abstract: In the gradual process towards a society ruled by law in China, legal literacy has become one of the must-have qualities for university students, so the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course is important to the cultiv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legal literacy. Starting from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legal literacy, combined with the course of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the paper discussed the way to improve college student's legal literacy for improving the actual effect of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course.
关键词: 法律素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法律意识;教学
Key words: legal literacy;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legal awareness;teaching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9-0267-02
0 引言
党的十报告中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中国社会正逐渐迈向法治社会,任何人尤其是大学生们都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法律素养已成为大学生们必备的素养之一,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已成为高校必须承担的任务,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正是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的最好切入点。
1 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
所谓素养,是指“人在先天生理的基础上在后天通过环境影响和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长期发挥作用的身心特征及其基本品质结构”[1]其实就是指人们能够把所学的知识内化和融合,并对自己的思想、行为等产生影响。法律素养就是人们对法律知识的内化和融合,实践运用法律的能力和自觉提高的综合体现。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则是指大学生认识、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或素质,主要表现为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法律知识是理论基础,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是法律素养的外在表现,三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当前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主要表现在:
1.1 法律知识缺乏
当前,绝大多数学生都意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并想去学习法律知识,事实却是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欠缺。
第一,基本法律知识缺乏。基本法律知识是指作为普通的社会公民所应具备的法律常识,包括一般的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和我国主要的部门法知识。[2]调查发现学生对这部分法律知识缺乏整体上的了解,尤其对我国主要的部门法知识掌握情况更不乐观。
第二,基本法律常识缺乏。很多学生无法分清违法与犯罪的区别,不清楚哪些是“可为”,哪些是“不可为”,不知道违反法律必须要接受法律的处罚,这些基本常识的缺乏使当前大学生的基本行为选择出现了问题,导致犯罪率上升。
1.2 法律意识不强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促使公民积极守法。[3]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强主要体现在:
第一,混淆道德与法律。常常将法律问题道德化,习惯于从道德的角度去看待法律问题,不能准确地辨别道德与法律及二者的关系。
第二,对待一些社会现象和涉及情感因素的问题的评价和处理缺乏公平公正的标准,习惯将感情因素加入其中。
第三,对于一些涉及到个人权益的事件,很多学生不愿意采取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1.3 法律能力欠缺 法律能力是体现大学生法律素质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主要表现就是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内化与外化能力。当前,学生在这两方面的表现不理想。首先,大学生自主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不强。很多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只是通过《基础》课的课堂教学,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完成公共课任务,修满学分,自然也不会在课后去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其次,大学生将自身法律知识外化的能力弱。很多学生没有真正理解法律意义,没有充分认识到法律意味着一种权利、一种保护,从而不善于将自己的法律知识运用于日常生活中,缺乏维权意识,不懂如何维权,更缺少维护法律尊严的行为。
2 《基础》课在培养大学生法律素养上存在的问题
05方案改革后,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合并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主要任务是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大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面对新的变化,作为对非法律专业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的主要途径的《基础》课的法律部分教学遇到了诸多困境,在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上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
2.1 教学课时无法容纳全部教学内容 合并后的《基础》课,教材几经修改,但法律部分的内容并无突出变化,法律知识完整的章节只有第7、8两章,另外第5、6两章中也有少部分法律内容,从篇幅上看,法律部分只占教材的1/3稍多一点。基于此,高校都大大缩减了法律部分的教学学时,而且大部分高校是按照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来划分教学,一般留给法律部分的教学学时在10到20学时之间,仔细分析教材,其涵盖的内容与原先的《法律基础》几乎完全一样,只是内容更为精简而已,罗列出较多的法律条文,缺乏帮助理解的辅助型教学内容,知识晦涩难懂。这使原本就存在的课时少与内容多的矛盾更为突出,致使很多学生甚至是任课教师都觉得无所适从,影响了教学效果。
2.2 教师的教学能力难以达到教学要求 新的《基础》课内容体系和讲解上要求将道德与法律、德治与法治紧密结合起来,既能在德育中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又能在传授法律基础知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这就要求教师必须要把握《基础》课的真正目的,然而很多教师难以把握这一点,在教学中依旧遵循以前的教学模式,把二者割裂开进行教学,这对大学生在德育的过程中同时培养自身的法律素养是不利的;还有相当一部分教师来自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课,对法律知识掌握较少,不能及时调整自身知识结构,进而在教学中无法得心应手的讲解法律部分,更不能从深层次上将德育和法制教育融汇贯通,难以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2.3 实践教学优势没有充分发挥 实践教学是一种以实践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理论教学,成功的实践教学可以引起学生学习理论的兴趣,巩固理论教学的成果,促进理论教学的发展,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情感,提升法律素养。然而很多教育者由于理论课教学学时的缩短,教学任务重等原因,就大大压缩实践教学或简单安排实践教学,没有具体的规划、制度约束等,致使实践教学流于形式,学生无法从教学实践活动中获得感性认识,提升学习兴趣,反过来也不利于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实践教学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也影响了教学效果。
3 《基础》课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途径
3.1 注重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基础》课的课堂仍然是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主渠道,这是所有教师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点。面对当前法律课时少、内容多的情况,教师应建立起清晰的法律知识框架,教学中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根据教学目标、学生可接受性、社会需求来安排教学内容;要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如案例式、亮点追踪法、讨论式。尽量利用社会中的热点以及和学生有关联的案例来引起学生的兴趣,启发思考,引导其向正确的方向分析问题,得出结论。这些都有利于我们尽可能在短暂的课堂时间内向学生灌输尽可能多的法律知识,激发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兴趣,培养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进而增强课堂法律教学的实效性。
3.2 充分发挥实践教学的作用 作为理论教学的重要补充,《基础》课教学应尽可能多地、合理地安排法律实践教学,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参观监狱;和学生一起观看法律题材电影,并一同分析影片中的内容;组织学生开展法律辩论赛和模拟法庭;帮助学生组建法律社团;课程组可以与校外建立法律社会实践基地等。这不但可以减少课堂教学的负担,同时也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亲身体验的机会,帮助学生实现对法律知识的内化和外化,激发学生学习、参与法律的热情,提升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3.3 提升教师的法律素养 合并后的《基础》课要求教师既要有很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又要有较高的法学素养。
第一,教师要充分利用较少的课时将法律知识讲完、讲好、讲透,必然要求教师要全面掌握法律知识,总结法律知识特殊的教学方法,方能完成教学任务。
第二,教师必须树立法治理念、公民意识、权利意识等,并在讲授的过程中将其融入教学内容,使法律知识与法治理念结合起来,才能达到法律教学的目的。
第三,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健全,新的法律条文等不断出现,学生的法律需求也在不断提升,这都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教师应通过各种交流、培训和自主学习不断增加和更新法律知识,提升自身的法律能力,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
3.4 合理开发利用网络教学平台 网络教育的辅助作用在信息社会和网络时代显得尤为突出,为此,应积极打造网络教育平台,充分延伸课堂教学,将课程内容延伸到网络。建立教学网站,将教学课件、教案等教学资料传到网上,实现与课堂教学的同步;建立法律交流论坛和QQ群等,对学生的法律困惑给予及时的解答;设置一些网络虚拟法庭、案例追踪、法律游戏软件等,鼓励学生参与其中,巩固法律知识;开设法律视频教学等丰富网络课堂。网络平台的合理开发利用,不但能拉近师生间的距离,也能增强法律部分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本门课的教学吸引力和影响力。
参考文献:
[1]面向2l世纪中小学素质教育论纲[M].山东教育出版社,1996:3.
一、注重案例启发,激发大学生对法律学习的兴趣
从大学生犯罪的一些案例来看,他们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并不是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是犯法的,换言之,他们不懂法。而从学校的法制教育现状来看,还是沿用较为传统的讲授方式,以教师为主,对学生的主体性关注不够。如此,学生在法制教育过程中根本没有兴趣,甚至是呼呼大睡,法制教育又如何能收到效果?学生是法制教育的对象,也是法律知识学习的主体,要让其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还得在课堂中激起其学习的兴趣,提高其积极性,这样才能让其主动参与,更好地获得法律知识。
通过教学实践发现,在法制教育过程中以案例作为引导,让学生在案例中感知法律的威严,学习法律知识,更利于学生理解。如很多大学生都认为嫉妒、侥幸心理是正常现象,和法律沾不上边,但生活中一些人却往往因此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在教学中即可通过相应的案例来启发学生,如某学生家贫,其寝室却有一个学生家里很富有,因此贫困生产生嫉妒心理,于是千方百计盗取了富裕学生的银行卡并设法获得密码后盗走2000元,最终被查获。
在选择案例的过程中,要注重选择和学生生活较为贴切的案例。如“冲动是魔鬼”的法律教育中,选择成都某大学生徐某,因女友许某移情别恋在读博士周某,于是便找周某理论,在理论过程中发生争执,结果徐某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拿出藏于身上的水果刀连刺周某数刀导致周某死亡,徐某最终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二、加强课堂互动,促进大学生掌握法律知识
在推进大学生法制教育课堂教学过程中,如何通过师生间的互动让学生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是关键。从课堂教学的本质来看,教学是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相互统一的过程。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在法律知识学习中有自己的主动性,故而要注重引导其学会自主学习。但同时也应该考虑到教师在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要发挥好教师的组织和引导作用,如用问题、任务、故事、活动等引导学生展开探究活动,然后再辅以相应的讲解。不能以单纯的讲授为主,要摒弃这种单向的信息传递模式,加强师生间的互动。
要在课堂中更好地和学生形成互动,可先用案例引出问题,然后引导学生展开讨论活动,在学生讨论的基础上再讲解点拨,让学生在互动中更好地掌握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的关系。在法律知识的课堂教学中,不能单纯地以讲授为主,还是要多以直观性案例为辅导,加强互动,这样才能提高学生的参与度,让学生更好地获得法律知识。
三、紧密联系生活,引导大学生应用法律知识
在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虽然学校教育是主要途径,但如果忽视了生活教育的作用,也难以起到效果。虽然学生在学校生活中能系统地接受法律知识的学习,但如果不能在生活中应用,那也只是书面知识。因此,提倡把法制教育和生活联系起来,就是要让学生在学法的基础上去用法,从而更好地认识法律的作用,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提高实践能力。
1.提升高职学生的法律水平
这几年来,高职院校的发展越来越快,不仅学校的数量在增加,高职生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其社会地位在逐年提升,所肩负培育学生法制观念的责任也就更重。高职院校开设法制教育有利于增强学生的法治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水平,让学生能够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善于用法的公民。
2.高职院校法制建设的最有效途径
高职院校进行法制建设是教育部门对其的必然要求,而进行法制建设的有效途径就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加学生法律知识,降低学生触犯法律的概率,维护学校的安全及稳定,进而实现社会的安全和稳定。最近几年高职生犯罪的比例越来越高,这些都源自于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而学生的法律观念差的原因是自己不了解法律知识,而学校也忽视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没有切实开展校园法制建设。
3.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所在
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科技技术革新速度快,这种发展趋势自然对综合型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综合素质中也包含了对人才法律素质的要求,因为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是个法治社会,自然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必须对法律知识有着充分的了解。而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自然有义务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4.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高职院校培养的高职学生未来走向社会都是为国家建设贡献力量的人才,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学校是其学习知识和提高素质的摇篮,而且学校对于学生法治教育的水平直接关系到未来社会的和谐程度。高职院校凭借进行具有组织性、规模性、系统性、科学性地法治教学课程、活动、讲座等来让学生逐渐熟悉法治精神,提升法律素质。在学生走向社会后,保证高职院校所输送的每一个学生都是守法、懂法的高综合素质人才,促使社会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5.预防学生的犯罪行为
虽然科技在不断进步,让学生的学习生活更加方便,但是正是这种科技的进步也增加了很多犯罪的途径,如果高职生在校期间没有经过法制教育的熏陶,很可能会投机取巧,利用科技知识达到自己的目的,甚至犯罪。因此,高职院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势在必行,法制教育不仅能够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还能够增强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让学生认识到犯罪所带来的恶劣影响。进行法制教育后,学生不仅能够对法律概念及知识进行全面的掌握,还能够用所了解的法律知识对自己日常的行为活动进行约束,有效的预防学生的犯罪行为。
二、当前高职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对法制教育的重视度不够
高职院校中所培养的学生大多数是专业技术型人才,学生掌握更多的是工作中所用到的专业技能,针对的是学生进行就业所需要的职业能力进行教育,高职院校大多会过分重视对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却忽略了对学生“人文素质”的教育。高职院校的法治氛围较差,没有一个重视法制的环境熏陶,学生就很难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2.不能够明确区分法律知识教学和法制教育的概念
虽然目前有些高职院校在学生入学的时候会开设几节与学习法律知识有关的课程,可是也仅仅局限于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没有什么实际效果。有些教育工作者甚至认为学习了法律知识就是对学生进行了法制教育,其实对于法律知识进行学习是法制教育的一部分。法律知识只是让学生对法律有了一个认识,并不能够有效地约束学生的行为,将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起来。
3.师资力量薄弱
法制教育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其所需要的是长期、系统的教育。一个高职院校要想开展切实有效的法制教育,就必须要成立相关部门,并且派遣专门的老师对其进行管理,专门负责高职生的法制教育。但是目前大多数的高职院校并没有分派专业的教师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只是由辅导员在日常生活中一笔带过。师资力量薄弱导致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工作迄今为止还没有什么起色。
三、完善高职生法制教育的相关对策
1.调整法制教育的内容
高职院校进行法制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传授高职生法律知识并提高其法律素质,法制教育的主要内容应该包含对于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对于基本法律知识的掌握以及对于法制观念的教育。凭借对法律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让学生了解法治精神的重要性,首先在思想上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其次讲解一些法律案例帮助学生了解到什么样的行为是会触犯法律的,让学生今后走向工作岗位后能够自觉地约束自身。
2.优化法制教育的教师队伍
法制教育是一项具有极强综合性的教育,其主要有如下四个特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要想实现法制教育的效果。首先应该对法制教育的目标加以明确;然后对法制教育教学的内容进行筛选和规范;最后应该选取接受过法律知识培训的教师(或者选择专业的律师)进行相关知识的讲授。绝对不能让自己都不太了解法律知识的教师进行法制教育。只有保证了教师的专业性才能使法制教育能够顺利的进行下去。
3.采用多种教学手段
前文已经提及,高职院校教授给学生的是专业技术,注重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并不是法律院校,所以自然在法制教育的方式方面欠缺经验。高职院校应该和一些相关法律部门加强联系,经常邀请法律院校的教授或者相关法律部门的法官举办法律讲座,向学生普及法律知识。除此之外,高职学生大多不喜欢枯燥乏味的讲解,教师在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应该寓教于乐,创新教育形式。同时高职院校应该注意到法制教育内容的区别化,不应该对所有专业的学生都实行一套教育方案。学校应该以学生所学习的专业知识为依据,向学生讲解同该专业有关的法律知识,让学生今后走向工作岗位后能够知法、守法。
4.建立符合高职院校特色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
高职院校对于法制教育课程的设置,应该以法制教育的理念以及法制教育的课程本质为目标。了解到我国多所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课程设置,很多学校都在逐渐减少法制教育的课时,这导致学生会忽视法律知识学习的重要性。例如最常见的法律课程“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很多学校会将其课时设置在14~18个课时,明显少于其他专业课程的课时,而且对于该课程的教材、教学内容等方面的编制也不够系统化,没有一个成型的教育模式。高职院校应该同高职生的特点相结合,为了让学生能够满足社会对其的需要,学校也应该适当的增加些同职业指导以及职业道德相关的课程,在法制教育中融合社会化的元素,让学生的求知欲望得到满足,让学生工作后能够更快的适应职业生活。
5.适应新形势,加强网络法制教育
关键词 高职 民法教学 案例教学 应用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识码:A
案例教学是指在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选择或者是创设案例,融入教学知识点,引导学生通过对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活用知识的能力。在高职民法教学中,要能够积极使用案例教学,激发学生的民法学习积极性,解决民法教学枯燥空洞理论性强问题,以促进民法教学的有效发展。
1高职民法教学应用案例教学手段的意义
在传统的民法教学中,基本上都是以教师讲解民法条例的方式开展的,课堂内容理论性太强,教学枯燥无味,学生对相关理论掌握理解的情况也不是很好,学生学习民法的积极性很差。在课堂上,学生只是读读背背相关民法条例,死记一些民法法则,其实学生的理论应用能力很差,如果要他们解决实际民法问题,学生是很难利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课堂教学效果不理想,一直是困扰民法教学的重要问题,而利用案例教学法,能够有效地转变传统民法教学的方式,极大地增强课堂教学的实践性,能够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热情,成功的案例设置能够使学生有效进入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学习环节,对于促进学生有效掌握相关知识,提升学生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积极的作用。
在民法的案例教学中,理论与实践实现了有机的结合,学生可以利用自身所学的民法知识,进行独立思考,积极分析案例问题,成功解决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知识迁移应用能力得到培养。实际上,案例教学就为学生提供了实战演练的机会,促进学生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的双重发展。不仅如此,在案例民法教学中,学生之间针对案例问题,会产生理解和认识上的分歧,在这种状况下,每个学生都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阐述,改变其他学生的认识,每个学生都认为自己的分析是正确的,在学生不断的争论与研究中,学生的思辨能力,沟通交流能力都可以得到发展,这对于提升法律素养具有积极的作用。
2高职民法教学应用案例教学的手段分析
具体到高职民法教学而言,应用案例教学的手段主要有两种,第一是案例导入教学;第二是案例总结教学。我们针对这两种案例应用手段进行分析:
2.1案例导入教学
案例导入教学是在民法课堂上,一开始上课,教师就通过案例导入教学,这种案例中融合了本节课的教学知识点。教师引导学生进行案例学习,分析思考,学习知识,发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案例导入教学中,有时案例只是教师开展教学的一种手段,课堂的重点内容还需要教师讲解,而利用案例的价值是把相关知识通过案例进行形象的展示,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相关知识点有一个直观的认识,这能够有效促进学生对相关理论知识的深入了解和认识,对于增加课堂的可感性,增加学生的学习民法的兴趣具有积极的作用。另外,教师也可以利用案例导入法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探究性学习活动。在案例引入后,教师引导学生学习自主学习教材知识,分析与案例有关的相关法律知识点,并引导学生开展小组讨论学习,针对案例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学生进行合理的辩论,通过辩论,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对案例问题解决的策略,从而有效发展学生的法律知识,提升学生利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2案例总结教学
案例总结教学与案例导入教学方式不同,案例导入教学在课堂一开始就导入案例,但案例总结教学,案例引入方式是在教师对相关的民法理论内容讲解之后,引入案例,引导学生根据课堂所学的理论内容对案例进行分析,研究,解决案例问题,从而有效的通过案例对所学知识进行总结应用,巩固知识,提升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案例总结教学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开展:
(1)角色扮演,模拟法庭进行演练。这种角色扮演的方式,是引导学生根据案例中的人物关系,自主选择自己喜欢的角色,进行角色分配,学生可以分别扮演当事人、诉讼人、法官,并能够进行角色互换。角色分配之后,进行模拟法庭的训练活动,每个角色都能根据自己的身份、需要,选择法律知识进行法律辩论,进行自我申辩,进行宣判,通过这种方式,学生进入到法庭的一般程序,学生为了演好自己的角色,需要不断学习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搞清楚民事诉讼的环节问题,这样,学生才能合作把这台戏唱好。在这个过程中,学生需要应用到很多民法理论知识,需要进行角色适应,需要进行合作演出,学生的法律素养可以得到提升,同时学生的合作能力,思辨能力也可以得到充分的发展。
(2)相对双方抗辩法。这种方法是教师把学生分为对立的两队,分别代表不对立的当事人双方。开展这种抗辩活动,需要学生对案例进行有效的分析,明白案例情况,根据案例进行角色选择,进行抗辩活动。对立的双方都有两次角色互换的机会,通过开展这种形式的案例教学,学生需要根据自己的角色进行法律知识的选择利用,并且在角色互换中,学生能够清楚地感受到自己法律知识应用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能够有效检查自身学习的漏洞,对于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的公正无私的精神,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总之,在高职民法教学中,需要改变传统的法律知识讲解,法律条例背诵的教学模式和学习模式,要积极引入案例教学法,有效激发学生的民法学习积极性,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案例教学手段,在民法教学中应用的价值是很大的,每个教师都需要重视这种教学手段,能够通过导入案例教学法和总结性案例教学法两种教学方式开展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使学生能够在案例分析研究中,不断丰富民法知识,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合作能力,提升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促进学生法律素养和综合能力的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高职院校;旅游;法规;教学
一. 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的客观问题
作为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教育中的重要课程,旅游政策法规是其专业必修课程之一。然而该门课程在教学的实施和推进上,却存在相当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学生的法律基础知识欠缺。
作为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学生在专业能力上及特长上往往侧重于旅游专业知识。他们可以拥有出众的口才以吸引游客,许多也掌握了丰富景点知识及特点,可以很好地与游客分享。这些能力足够他们成为一名出色的导游了。然而法律知识对他们而言是一门全新的学科,缺乏系统的知识结构,重新学习也需要大量的时间,繁忙的工作也为他们的再学习带来了困难。
(二)学生缺乏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
学生之所以选择旅游专业,是出于对这项工作的热爱,法律知识的学习对他们而言,就好比文科生遇见了有机化学,学习难度大,基础薄弱,同时学员客观上也很难树立其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兴趣,因而该课程首先便为老师的引导方法提出了一个难题。
(三)法律知识用途窄,容易遗忘
作为导游专业的学生,在客观的导游工作实践当中,多数精力往往集中在如何处理与游客之间的矛盾,如何安排行程、照料游客生活,真正遇到的需要动用法律知识的情况则居于少数,故学员很难切实使用到其在课堂内所学到的法律知识,从而造成知识的遗忘,难以行程系统的法律知识基础和观念。
二. 如何处理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的问题
(一)明确教学目的,培养学员的基本职业素质。
旅游法规课程以培养熟练掌握旅游专业知识,同时又系统掌握法律理念的综合性人才为教学目的,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技能和系统的法律意识及基础。鼓励其努力工作、诚心经营,在遇到各类法律纠纷的时候,能够及时运用所学的旅游专业知识,综合必要的法律知识,妥善灵活地处理问题。所以,在教学过程当中,教师不仅仅应当重视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的教授,同时更应当培养学生在掌握一定旅游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各类法规如旅行社法规、导游人员管理法规、旅游饭店管理法规等等,通过此双向能力的培养,使学员充分掌握旅游行业的操作规则,在预见常见的旅游法律纠纷的时候,能够熟练冷静地运用法律知识,妥善地解决矛盾。
(二)精心备课,注重教材内容的系统和精练
老师教课的主要参考资料是讲义,每节课的讲义就是老师当次课时所要教授的主要内容,因此,老师需要通过有限的讲义内容以及课时时间,系统地培养学生的相关能力。因此教材的选择很重要。合适的教材,能为老师的教学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就目前而言,社会上存在许多不同版本高职旅游政策法规课程的教材,客观上,老师应当在教材和讲义的选择上起到主导性的作用。不能盲目依靠教材,而是要根据学生的客观情况,灵活地选择、添加和打造授课内容,从而满足不同类型学院的客观需要。国外很多名校的大学讲师,在教材的选用上,都没有固定的教材,而是发展了一套属于自己的独特的讲义,辅以有效的参考资料。对于国内该课程的教师而言,在我国目前旅游政策法规体系仍不够完备的情况下,更不能够一味地依靠教材,而是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只能,多动脑筋,多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灵活地编制讲义和选择教材,从而实现教材作为教学工具的良好作用。
(三)精心编排该专业的教学模式
据笔者的相关调查,目前国内的大多数高职院校,对旅游法律法规课程的开设并不是非常充足,然而客观上教学任务又较重,因而老师在相关教学模式如课程的编排、课时的管理以及相关的教授方法上,都要有所讲究,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在最有效地时间里,精准而优质地完成教学任务。
就目前国内大多数高职院校该课程的编排情况来看,主要涉及旅游政策法规概述以及与之相关联的法规,还有旅游相关部门法规等三大内容。老师如果要在有限的课时内涵盖该三个广泛的内容,则应当进行相关侧重,根据学生的特点,灵活地打造教学模式。如:对于旅游管理专业的学员,主要讲解旅游合同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旅行社管理法规等方面的内容,对于酒店管理专业的学生,则侧重讲解旅游饭店合同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饭店管理法规等等内容,在课时的编排上,做到精练、科学,有的放矢,从而使学生受到系统的培养和训练。
三. 结论
总而言之,旅游业在我国仍然属于朝阳产业,产业体制仍然不够成熟。该行业内仍然存在诸多短板和不足之处。同时我国大多数人群当中仍然存在法律意识淡薄以及法律知识缺陷的客观情况。该背景,不仅对我国高职院校的旅游法律课程提出了普及要求,同时也是对我国旅游业从业人员的一个严峻考验。因此,各高职院校应当切实重视自己的客观责任,切实履行自己的教学任务,培养专业知识与法律知识双项全能的优秀旅游业从业人员。
参考文献:
[1].罗明霞. 高职院校《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浅析.[M].经济师.2009.11.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明确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决捍卫者。”这一论述从根本上切中了全面依法治国的要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注重培养人民的法治信仰。目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人民法治信仰的培育的路径仍需要进一步探索,具体来说让法治成为人民信仰的路径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研究:
一、创新普法宣传内容和方式
传统的法制宣传侧重于法律知识的讲解而且方式比较单一,相对于普通人民来说专业性和理论性比较强,不利于人民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识和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律熏陶。普法宣传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引导人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从而逐渐树立人民法治信仰的重要前提。创新普法宣传内容和方式,真正使法治思想根植于人民心中、融入人民社会生活主要需做到:第一,注重法治宣传内容的生活化和针对性,法治宣传内容要注重与人民的日常社会生活相结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人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比如对深刻的法律知识可以用人民身边的事例进行举例讲解,让人民在听故事的氛围中理解法律常识;同时针对不同的群体要进行不同方式的教育,在学校要针对学生对其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重大事故应对方法教育,远离、珍爱生命的教育等等;在基层,要对普通老百姓对其关心的诸如征地补偿、房屋拆迁、民事纠纷等问题进行法律讲解;在机关单位,要就目前存在的、、脱离群众等问题讲清楚其法律后果,增强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等等。第二,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法治宣传。首先,运用现代社会多样化的宣传媒介,如报纸、电视、手机、网络等各种形式,努力打造法治文化宣传平台,让法治宣传无处不在;其次,可以采用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法治宣传,如法治图片、法治宣传栏、法治文艺节目、普法栏目剧等各种形式进行普法教育,让法治宣传走进生活;最后,对法治的宣传要采取正面和反面两种方式,使人民体会到守法的重要性和违法的危害性。
二、改进法律教育途径和形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可见,法律教育对推动全民树立法治意识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对青少年的法律教育仍基本停留于学校课堂教育,而且教育形式比较单一、教育途径相对较少。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教育,必须改进法律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具体来说,在学校教育中,要改变传统的法律知识灌输的形式,适当让学生举办一些与法律相关的辩论赛、知识竞赛、节目表演等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体会法律知识,同时,要对学生进行正确价值观引导,对社会中现实存在的许多涉及法律的问题进行正反面分析,让学生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的同时具备基本的辨别是非的能力,使法治思想深入学生的内心,内化为他们的价值取向,外化为他们的行为准则;家庭教育是孩子最好的教育,法律的教育在注重学校的教育的同时不可以忽视家庭教育的作用,家庭成员不仅要给孩子树立知法守法的好榜样,而且要在家庭生活中注重对孩子潜移默化的法律教育,在如何看待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上,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要给予孩子正确的引导,要从孩子的实际生活中讲清楚违法的危害;净化教育空气,是法治教育不可或缺的,必须注重青少年在社会生活中接触到的社会环境的治理,尽量减少其接触负面影响。
三、确保执法和司法公平公正
人民对法治的信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的实施,执法司法作为重要的法律行为,其实施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在对法律尊严捍卫的同时,能够增强人民对法律的信仰。确保执法和司法公平公正,发挥法治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的功能才能让人民体会到法治的力量。要在提高执法和司法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基础上,坚持严格执法,对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及时惩治,对遵法守法行为予以鼓励和支持,让人民感受法治弘扬真善美,打击假丑恶的作用;坚持公正司法,坚决反对徇私枉法,对每一个司法案件都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使善者得到应有的回报,使恶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让人民真正感受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以法律的威慑力让人民提高对法治的信仰。
四、鼓励党员干部带头守法
党员干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和推动者,他们的法律行为对全社会人民的法治信仰起到重要引领作用。要坚持把党员干部带头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工作,从而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具体来说,第一,注重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培养,把宪法和法律列入党校、干部学院等的必修课,加强党员干部的法律知识教育,把法治建设纳入党员干部的政绩考核范围,促进党员干部自觉遵法守法,使党员干部树立如合法性思维、责任后果思维等法治思维,让他们懂得“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不断提高他们的法治素养;第二,要加大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成本,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从严治党和依规治党,在惩治违法违纪的法律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法,加大腐败的惩治力度,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始终牢记法律的红线不可逾越、法律的底线不可触碰。在培养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惩治违法违纪行为的过程中,促使党员干部主动学法、守法,以实际行动给全社会人民起到表率作用,提高全社会人民的法治信仰。
作者:尚红杏 单位: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思想政治学科;法制教育;公民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要的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公民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上升趋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政治教师责无旁贷。政治教师应该发挥政治学科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学科渗透,加强法制教育,帮助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做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课堂教育很有必要也很重要。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应该依托高中思想政治学科优势,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一、自觉提高法律素养是加强法制教育的前提
教师的素质和能力决定其教学活动和育人活动的成效。中学政治教师进行法制教育必须具备以下素质:一是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我国的宪法与多数法律法规,诸如《刑法》《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只有心中有法,才能讲解有法。二是必须具有良好的将法制渗透于教学的能力。中学政治教材融入了很多法律知识,要善于在教学中将政治知识与法律知识有机结合。三是要具有一定的法制人文情怀。一个优秀的政治教师,身上应该有民主精神与法制情怀。这应该成为政治教师身上的一种稳定恒久的气质与特点,并且让这种素质在法制教育中展示。
因此,政治教师必须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利用空余时间多阅读法律方面的书籍,充实自己的头脑,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二、抓好课堂渗透教育是法制教育的关键
政治教材中有着得天独厚的法制教育素材,教材涉及到了很多与青少年生活密切相连的法律知识,如公民的人身权利、民利、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进行网络交往、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等法律内容。
教师要认真钻研政治教材,充分挖掘教材中潜在的法制教育元素,对学生因势利导、潜移默化地进行法制教育渗透,使政治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相互渗透、融会贯通。在教学实践中,笔者利用“国体政体”这一内容,教育学生懂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了解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了解我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通过法制渗透教学,学生们增强了宪法意识,树立了宪法观念,能够自觉地维护宪法的权威,懂得维护自身的各种权利。
此外,要寻找法律知识的切入点和渗透点,把法律知识自然融入政治教学之中。
三、创新法制教学方式是增强法制教育实效的有效手段
要讲好思想政治课,必须根据理论和实际的发展变化不断地补充新的内容,用鲜活的教学内容、现代的教学方式吸引学生。要想使学生真正理解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仅有空洞的理论说教是不行的,必须通过大量的案例来讲解。因此,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要十分注意了解和搜集一些典型的案例,尤其是那些贴近学生生活的具体案例和材料。可以把这些案例、材料制成多媒体课件。充分利用多媒体、信息科技成果、信息网络化优势,以精美的视频和富有感染力的音响效果,强有力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四、开展课外主题活动是加强法制教育的有效延伸
青少年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缺失等问题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实践中,笔者努力探索多种途径,创设各种方法,让学生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以指导他们的生活实践。
在教学过程中,笔者把教材知识和法律知识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和政治课的学习紧密结合在一起,利用学生身边的真人真事,生动具体地教育学生,贴近学生实际进行课堂讲解,在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启发学生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笔者在高一经济生活第一单元商品、货币等的教学中,结合教材综合探究“如何对待金钱”的内容,结合学生实际,设计了下面的环节:
一、在讲解“如何获得金钱”时,拓展延伸“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教育我们的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方面所花的钱全部都来自父母,这在法律上是明确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对学生来说,在18周岁以前,接受父母的抚养和受教育也是自己的权利。
同时,父母是孩子在法律上的监护人,父母有权利教育自己的孩子。
未成年的孩子,有义务接受父母的教育和监护,这是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的规定。
而中专学生基本上都是在15~18岁之间,绝大部分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以他们要接受家长的教育,这是法律的规定。
通过这样的讲解,可以使学生明确自己的法律地位。
二、在讲授“金钱要取之有道”时,有意识地将对“道”的理解转移到法律和道德的角度上来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人们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金钱虽然不是万能的,可是在市场经济中,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我们都想拥有更多的金钱来证明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地位。在法制社会,人们获得金钱的方式有很多,但都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依法取得。
在此,笔者引入一个事例:一位学生因为受不了诱惑,盗窃同学财物,因而受到法律制裁。同学们纷纷就这个学生的案例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课堂上大家讨论热烈。
最后同学们自己基本上达成了一致意见,认为主要是因为这个学生对自己的要求不严,法制观念缺失,最终一步步走向了犯罪道路。学生在学习的时候一致表示要严格要求自己,同时更要给自己上紧守法的弦。每个人都需要金钱,但是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取得。
一个未成年的学生可以通过直接向父母要、超过16岁的同学可以通过勤工俭学等方式取得,而万万不能够铤而走险,因为触犯法律而毁了自己一生。
三、在讲授“如何使用金钱”时,请同学来发言笔者鼓励大家主动讲讲自己是如何花钱的。大多数学生还是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有节制地花钱的。可是有个学生却问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我自己的钱我不能够自己随便花呢?他给我们讲述了一个自己的故事:过年的时候,长辈和亲戚给的压岁钱很多,他得到了5000元的压岁钱。他就想,这么多钱,自己又特别喜欢上网,要是能够有一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在家上网多好啊!
在没有征询家长意见的情况下,他就拿着这属于自己的5000块钱去科技市场买了台笔记本电脑,高高兴兴回家给父母看的时候,结果遭到了家长的埋怨和训斥。他很不理解:我都这么大了,都上高中了,为什么自己的压岁钱,自己不能随意支配?这正好符合笔者上课开始的时候给学生讲的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笔者根据这个问题,给全体同学更深入地讲解了相应的法律知识:这个学生还不到18岁,在法律上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之所以受限制,是因为未成年人智力和判断力还不成熟,对有些事情还不能够独立做出恰当的判断。
在金钱方面,限制行为能力人对大额的消费开支是需要征询监护人的意见的,只有在监护人的指导下才可以去实施大额消费。5000元对于一个普通家庭和学生来说,是笔很大的支出,未成年人是不能够独自去消费的。
而这个同学在没有监护人监督的情况下,自己去实施了买笔记本电脑的行为,显然和自己的实际是不相符合的,在法律上,他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父母有权利要求销售商退货。
对高职高专会计专业而言,经济法课程显得尤为重要。会计专业的学生一方面要扎实掌握会计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又要具备相应的经济法律知识,并且在实际会计工作岗位上要善于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工作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如果说职业院校学生要具备“双证书”[1];那么,会计专业毕业生就需要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专业职业任职资格,而经济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则是必考内容。因此,经济法课程对提升会计专业学生的专业知识、法律素养尤为重要,对会计专业学生毕业后的就业、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更为重要。
但现实中很多学生认为经济法课程比较枯燥,有很多法律知识点需要死记硬背;经济法授课教师讲授起来也有难度,学生不容易理解,学习起来也比较困难。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高职高专学生的知识水平、学习能力参差不齐现象特别严重,一些学生的学习习惯、学习方法相对较差,学习态度不够端正,课堂学习效率不高。另一方面是职业院校经济法教材的体系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组织法、宏观调控法及市场规制法等内容,整个体系庞杂、内容繁多;在教学上,教师注重单向的传授而缺少和学生的交流沟通,使得学生经常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2];考核方式采用单一的期末集中闭卷考试,所采用的题型一般包括最传统的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分析等几种形式,考核的重心偏向于学生对基本法律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这种课程考核方式,造成平日不学习的学生仅需利用考前的突击复习便能考试过关,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要实现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与企业职业岗位无缝对接,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势在必行。教学改革应依据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培养目标,以会计实际岗位需求来确定经济法教学目标,以教学目标来设置教学内容,以法律知识运用能力培养为目标改进教学方法,以实际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评价为重点设置考核方式等四个方面进行。
一、 通过企业实地调研,从会计岗位实际需求来确立经济法的教学目标
( 一) 加强会计岗位职业证书考试能力的培养
国家制定会计职业等级标准和会计职业分类,高职高专会计课程应当依据企业实际会计工作岗位的需要来设置。我国《会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链接“会计专业”与“会计职业”之间的桥梁,是进入我国会计行业的职业准入制度。会计专业的毕业学生只有努力学习通过会计从业资格的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具备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资格;在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中,经济法及经济类相关法律知识是必考科目之一。因此在经济法的教学中有必要与这类资格考试挂钩,教师在设定教学目标时需要加强会计专业学生职业证书考试能力的培养。
(二) 加强实践运用能力的培养
对于注重和强调实践操作的职业技术教育来说,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是关键,“会做比知道”更重要,在课程设置中应更多考虑的是“通过学习,学生掌握了什么技能”,而不仅仅是“通过学习,学生对知识了解什么”,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构建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在讲授经济法课程时,教学目标是通过授课让学生明白掌握法律知识之后能做什么,怎么做,旨在培养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比如,通过“票据法”的学习,学生要学习支票、汇票等相关票据的基本知识,掌握票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法律关系的知识,理解并掌握如果发生票据纠纷之后当事人通过什么途径如何来主张权利;通过学习弄清楚不同票据的填写,以及因票据填写不规范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并且知道如何防范不良后果的产生等。
二、围绕教学目标来设置符合学生需求的教学内容
(一)基于会计专业相关资格考试的内容需要来设置教学内容
现阶段,高职高专学生参与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都需要考经济法及经济法律基础的知识。经济法授课教师应综合考虑高职学生理论知识较差的实际情况,其在校期间主要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部分学习能力强的学生才会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因此授课教师在设置《经济法》教学内容体系时应参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初、中级会计师考试大纲的要求,对教学内容作必要的选取。
(二)基于实际工作岗位的需要来制定教学内容
经济法授课教师要打破一贯的学科体系进行法律知识的选取,在制定教学内容时需要进行企业调研,弄清企业会计岗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的涉法工作任务有哪些,根据完成这些工作任务需要哪些法律知识,从而来安排教学内容。实践中,会计工作岗位学生要用到的经济法律知识主要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市场规制法律制度;物权法、担保法、票据法、破产法、合同法等企业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市场主体法律制度[3]。这些法律制度中,有些属于狭义经济法领域,有些属于民商法领域,会计专业的经济法课程内容选取不能仅限于狭义的经济法学科体系范畴,民商法中关于合同法、担保法、债权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还必须要包涵在内,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满足现实工作中对会计专业人员实际岗位工作能力的需求,才能够让学生可以学以致用。
(三) 基于高职学生的实际情况及课时设置来优化教学内容
高职会计专业课程设置中经济法课时设置一般较少,多为40节左右,但会计专业经济法包涵的内容非常多不仅有狭义的经济法还包涵有很多民商法的内容,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学生法律基础知识、法律素养本来就不强,学习能力参差不齐,教师在有限的课时下如何完成教学任务是一大考验。授课教师只能选择优化教学内容,将教学内容分为重点和非重点。教师如果要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授课教师应集中讲解重点内容,而对非重点内容通过布置案例、讨论等方式让学生课后自学掌握。比如《合同法》教师重点讲解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违约及救济方式;而对于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分类等内容可通过学生自学解决。
三、以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培养为目标选取教学方法
(一) 通过典型案例进行教学
经济法课程中普遍的使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中使用可以在现实的法律问题和法律条文中搭起一座桥梁[4],通过案例的讨论能很好地启发学生进行思考,有效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在学生和教师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有利于课堂教学的顺利实施。但案例教学法是否能达到很好的教学效果,很大程度上在于授课教师选取的案例是否与所讲授的法律知识点高度一致、教师导入案例的时机是否恰当及设置的问题是否科学。假如选取的案例不合适或者案例的导入不恰当,就不能很好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优势。因此,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应尽量选择与学生将来从事工作岗位相关联的案例,例如选取企业会计或出纳等财务人员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作为案例;或是现实生活中的案例、身边的案例,特别是要选取那些平时生活中因当事人不经意的行为却触犯了法律规定,给自己、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例,这样的案例能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影响。在案例的表现形式上,尽量图文并茂,集中给学生放案例视频,便于学生能更好的代入到案例的情节中去,印象深刻,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总体上说,经济法案例教学时,选取的经典案例一定要适应所讲授课程教学目标的需要,通过引导,让学生深入思考来发现问题,提高学生的实际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的能力[5]。
(二) 通过模拟“工作任务”的方式进行教学
为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应加入实际操作环节。教师在授课时可以结合会计专业典型工作任务和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根据讲授课程内容为学生设置一些典型的“工作任务”。比如,在整个公司法学习完毕后,把全体的学生分成不同的学习小组,分别模拟公司发起人或企业合伙人,通过模拟设立公司或合伙企业,让学生学习制定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在合同法学习完毕后,布置签订“买卖合同的工作任务”,让学生模拟签订合同,让学生知道如何履行签订合同手续,弄清楚合同的具体内容,更重要的是使学生掌握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掌握合同违约后,当事人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救济途径以及如何解决各种法律纠纷。学生通过模拟参与完成“工作任务”,加强对法律知识点的理解,提高学习兴趣,进而增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6]。
(三) 通过模拟法庭进行教学
模拟法庭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最有效的教学方式之一,可以形象、直观地再现法庭审理过程,使学生印象深刻,有利于更好的培养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6]。但设置模拟法庭有几个方面需要注意:首先,模拟法庭教学最好放在理论课全部结束之后进行。因为高职高专学生法律基础知识比较薄弱,在学生学完了经济法的全部理论知识后,学生对经济法的基本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掌握后,才可能具备开展模拟法庭的条件。其次,教师要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为开展模拟法庭教学做一些准备。在进行案例教学时,可以结合具体的案例让学生了解我国证据规则的规定,掌握法律规定的“原告就被告”、法院管辖权、“谁主张谁举证”等基本的原则,只有这样模拟法庭的法庭调查环节才有可能正常进行;在诉讼程序法的教学过程中,教师一定要重点介绍民事起诉书及民事答辩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的写作。再次,在开展模拟法庭时要做到,选取完整的法庭审理视频,通过组织学生观看法庭审理的视频,使学生先了解法庭审理完整程序;选取具有真实性、典型性、身边性的案件,最好是社会上当前发生的一些网上引起热议的案例,有利于调动学生参与模拟法庭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四、以实际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评价为重点设置考核方式
期末闭卷的笔试是会计专业经济法的主要考核方式之一,闭卷考试主要是对基本知识点的记忆能力及基本理解能力的考查,并不能很好地考查学生实际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7]。笔者认为,经济法的考核评价既要考查学生对经济法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更应考查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既要对学生经济法律知识的学习成果进行考查,也对学生在整个经济法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考查,不能只是单独采用试卷考核方式,在考核时要把学习过程考核和期末考核结合起来。比如,在教学过程中课堂上学生对老师提问的回答情况可以很好地考查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模拟法庭、案例分析、完成工作任务的表现更能清楚的反应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以上几种考核方式可以完成学生对法律知识理解运用能力的考核;而闭卷笔试可以考查学生对经济法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以及一些重要的理论知识点的掌握。只有设置多种考核方式,才有可能比较客观全面的评价学生的学习水平,综合反应学生学习效果。
五、结语
综上,在经济法教学实践中如何既保留经济法的特色和理论体系,同时又能与会计专业具体岗位工作任务相衔接,让学生对经济法律知识能够熟悉掌握、融会贯通,是经济法教师在教学中需要不断研究和探讨的课题。进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离不开教师,要保证经济法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必须要提高经济法教师的专业能力。在实践中绝大部分的经济法教师一直在学校工作,并没有财会企业的工作经历,经济法授课教师有可能自己对会计专业的涉法工作任务就不了解,那么无论如何也组织不好经济法课程教学。所以,要进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并确保经济法课程的顺利实施,就一定要增加教师的社会实践机会,选派优秀教师深入企业进行实践锻炼,进一步熟悉会计相关岗位的涉法工作,从而不断提升实际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这样才能提升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水平,做好经济法的教学改革工作,培养更多满足社会需求的会计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