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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时间:2023-10-13 09:44:4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第1篇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

一、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内容和现实意义

1、自觉守法意识

自觉守法是法治的重要标志和归宿,创制法律的直接目的也是法律的普遍服从。守法还是违法取决于大学生对法律的内心信服的程度,当他们有信奉法律的心理时,即使个人需要与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源自其心灵深处对法律至上权威的深切认同,内在地驱动着他们自觉地遵守法律。因此,培植当代大学生守法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把自觉守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法律的规范性和自律性注入大学生的意识里,达到大学生自觉自愿服从法律、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目的。

2、严格执法意识

即严格适法和执行法律的意识。通过强调公正执法的重要性,培植起当代大学生积极捍卫法律权威和尊严的意识,使当代大学生能够在现实的法律生活中,严格依法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而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能够“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地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把法律当作唯一的是非标准和行为准则。

3、诉求法律保护意识

即各种合法权利的法律保护意识。西赛罗在《论法律》中说,罗马人自孩提时便受到如此教育:一个人要求助于正义,就去诉诸法律。因此,我们应该教导大学生摒弃避讼、厌讼、惧讼的心理,以主动积极的态度参与诉讼,树立正义观念,主动追求正当的法律程序,保障法律权利的正确实现,通过参加诉讼活动,监督司法公正。

4、法律监督意识

依法行使监督权既是现代法治的要求,也是行使公民权利的表现,大学生注重自己的合法权益,坚持以权利为本位,实现个人的理想和抱负,就必须参与法治建设,发挥主人翁精神,依照宪法给予的公民权力,利用各种途径和形式,充分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的宪法监督权利。在大学的法律意识培育中,我们应该把督法意识、守法意识与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结合起来,培养当代大学生的宪法至上观念和主人翁观念,使他们亲近法制、依赖法治,最终实现法律意识的飞跃,形成强有力的法治信仰。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由于有某些社会风气、传统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不足,致使大学生法律素质方面存在如下缺失:

1、法律知识不足或对法律一知半解,没有正确的法律观念

当代大学生从中小学政治理论课中了解了一些法律基本概念,知道了一些比较贴近生活的法律规范,比如《宪法》、《义务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而对其他法律的了解不多。就其对法律的了解深度来说.他们也是一知半解,纯粹靠死记硬背,目的是为了应付考试,而不是掌握法律的理论和精神实质。要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按正确的法律意识去处理矛盾时,他们又表现出“知”“行”脱节,知法而不能守法、用法。

2、法律工具主义价值取向严重

在对法律的社会效用的理解上,绝大部分大学生把法律理解为对人的行为的约束,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用以统治社会使人臣服的工具或手段,是统治阶级意志的玩偶。现代社会的法治,也是国家尤其是司法机关用以严惩犯罪、制裁违法的有力手段。这种工具主义价值取向,使大学生们在内心深处认为他们的遵纪守法行为只是迫于国家和学校的强制,而偷偷进行的违法违纪行为只要没有被学校或司法机关抓住证据就是与强制力对抗的“伟大胜利”。有了这种错误思想,在大学生的心理底层,形成了对正确的现代法律意识教化的潜意识抵制。

3、强调权利,忽视义务、责任

大学生一般对我国法律规定的权利有了一定的了解,尤其是对于经常遇到的权利内容已基本上有了正确的认识,并强烈要求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却消极回避个人对社会应尽的义务、责任。经常把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利、人格尊严权利、物质帮助权利、受教育权利、恋爱自由权利、参与社会活动权利等等放到了自己拥有的首要位置上,要求国家、社会、他人为其实现权利和自身价值提供条件并加以保障,而在行使权利、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却不考虑是否侵害了他人权利,是否对国家、社会造成危害,甚至根本不清楚自己应承担哪些法律义务,权利与义务发生了严重的偏差,责任心不强。

4、法律意识淡薄,崇尚权力,对法治没有信心

当代大学生由于过分追求书本知识,法律意识十分淡薄,没有法律的思维习惯,一切强调以自我为中心,追求个性和自我发展,看问题往往主观偏激,缺乏足够的明辨是非的能力,故常常发生因一时冲动而不计后果的现象,导致违法和犯罪行为的发生。相当一部分学生还从个别现象中得出了“权大于法”的结论,对法治缺乏信心,认为法治建设是政府的事情,因而那部分学生学习目的不明确,态度不端正,视读书为日后追求名利地位和享受的“阶梯”。

三、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路径选择

1、制总体规划,从制度上保障法律意识的培养连续实效

法律意识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教育系统工程。首先需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从学校教育全局出发制定学校法制教育发展纲要,并用严格的制度强力贯彻实施,保证各级各类学校在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体制与教学计划上的连续性与升华性。目前,由于我国学校法制教育缺乏一种统揽全局的、有制度保障的法制教育模式,小学、中学与大学的法制教育内容上没有连贯性,许多地方甚至还存在着肤浅、重复的可能,无法调动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这些弊端是造成我国当代青少年整体的法律知识不足、法律意识薄弱,判断违法与犯罪的能力不强的最主要的原因,我们应该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国家教委的领导下,利用全国法制教育资源,重新审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目标,确立以现代法律意识教育为主线的政治理论课改革方案,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小学、中学与大学由浅入深、由表及里、与其思想行为特征相吻合的整体推进方案,从制度上保障我国法律素质教育稳步发展。

2.课内课外相结合

学校的法制教育离不开整个社会的法治环境和法律文化,尤其是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与固化,需要良好的法治运行的社会基础和社会文化背景。最好的法律意识教化理论、最先进的法律意识教育手段,如果没有现实社会依法办事、司法公正和法律公平观念的支撑,也只是纸上谈兵,对大学生的意识产生不了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们“闭门造车”,只是学校进行法律意识的培植,而忽略整个社会对人的意识的作用,也不可能促成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自主升华和稳定。学校的法制教育与国家的法治文明建设唇齿相依。

我国己经在立法科学化、依法行政、司法独立与公正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社会法治化程度越来越高,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优秀的法律文化逐步形成。在法律意识培植的外部环境上,取得了良好的成就。但是,对于大学生群体来说,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普遍不高,我们应该利用广泛的社会资源,把大量的外部信息不断地输入大学生的头脑中,促使大学生不断被社会优良的正确的现代法律意识“同化”,“顺应”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

3.法律意识培植与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互动

我国要培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必须下大力气提高当代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政治素养,建立大学生法律意识培植与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互动模式。具体的措施是:开展专题、专业的政治与法律融合的综合教育活动(如专题报告会);开展法律与社会理想、道德、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紧密结合的专题讲座,即开展人生理想与法律理想、社会秩序正义、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融合与升华的教育;还可以采取演讲比赛、主题讨论、辩论会、班会等灵活多样的意识培植方式。通过形式多样的互动性教学,及时地把已经升华为法律基本内容的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方针政策等内容传授给学生,把权利本位、自由正义、道德升华以及程序救济等法律精神实质注入大学生的心灵深处,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升华其人生理想,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这样做既使法律意识的培植具有人文关怀的精神,又能使思想政治理论更具有时代性和实践性,并为政治理论课寻找法律上的依据,不仅保障了我党的政治指导思想进法制教育课堂,而且合理利用了课时和教学资源,防止重复教学,从而增强教育合力,共同提高“两课”教学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参考文献

第2篇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基本的法律信仰,法律意识淡薄。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水平与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但针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步伐却稍显拖沓。激烈的社会竞争带来了人们对利益的过分关注,浮躁的社会风气严重影响了文明社会的发展。在高校法律意识的培养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与信仰的情况,严重阻碍了学校的法律教育工作开展,且给学生的个人修养及道德水平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例如,近年来,大学生陷入网络借贷纠纷的案例屡见不鲜,其中不乏一部分学生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对金钱、奢侈品的过度追求,从而造成了与个人经济情况严重不符的高消费,最终酿成了难以挽回的后果。这些案例的发生,体现了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淡薄和个人法律信仰的缺失,在面对金钱和利益的诱惑时,无法分辨对错,最终造成了严重后果,影响了学生的未来发展。(二)高校法律教育培养模式落后,质量偏低。目前,我国的高校虽然已经认识到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重要性,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仍在存在着一定的局限,主要体现在教育模式较为落后,教育效率低下且效果不佳。高校的法律教育仅依靠法律专业的教师进行教学是远远不够的,一方面专业教师资源紧张,很多教师既要承担自身法律专业的教学工作,又要承担学校法律普及教育的工作,导致教师工作压力巨大,教学工作的开展也是分身乏术;另一方面,非法律专业的教师普遍缺乏基本的法律教育常识,无法结合本专业教学内容进行法律教育的普及,从而导致教学效率的低下;再次,教学的方法仍在停留在过去灌输式的教育模式当中,教学手段及方法落后,难以吸引学生的兴趣和注意力,从而造成法律教育和普及的工作无法真正落地,自然发挥不了其效果。(三)高校对学生的思想建设过于松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离不开社会、学校、家庭和学生自身的共同努力,然而在目前的高校教育中,很多学校普遍缺乏对大学生行为习惯、个人修养及思想政治觉悟的管理与约束,只抓学业而放松了对学生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的培育工作,造成了法律教育的严重滞后。例如部分大学生利用课业时间进行网络直播等活动,或在互联网平台恣意一些不合规范的言论,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学校缺乏对学生的有效监管,甚至针对此类事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但造成了学生学习成绩的退后,更造成了部分学生沉迷于虚假的网络世界,在金钱和利益面前失去了个人的原则和底线,从而酿成了悲剧[1]。

二、思想政治教育在大学法律意识培养和提高中发挥的重要价值

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与提高融入于思想政治教育当中,对提升大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内化大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责任感、道德感和法律意识的感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大学思政教育强化了对大学生思想与价值观的塑造,大学教育的开展,不仅是对知识和技能的传授,更是对学生思想品德、道德观念与行为习惯的塑造和纠正,只有以良好的德行为基础,才能强化对法律意识的普及和培养,如果一个学生缺乏基本的道德品质,道德底线低下,自我管理放松,那么法律就会成为约束大学生的最后一道屏障,这无疑是与高校教育的理念和目标背道而驰的。大学生是国家发展与民族振兴的未来实现者,大学生的思想与价值观念,影响着其法律意识的建设,更影响着国家未来的命运。将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融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当中,是强化大学生的责任意识,塑造正确的价值观与思想观念的重要手段,对提升大学生群体的整体素质与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就目前的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而言,存在着形式大于内容、理论大于实践的弊端,部分大学的法律意识培养流于形式,成为了应付教育部门的空口课程,高校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缺乏重视,法律意识教育的价值和意义模糊,严重阻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而将法律意识的培养融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当中,以法律的威严和其强大的约束力作为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指导与精神指引,这就提升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深刻性与内涵性,由思想政治觉悟的提高触动了大学生对法律的敬畏,强化了大学生的责任感与主人翁意识,推动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与提升工作的改革与推进。

三、基于思政教育的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策略

(一)完善思政教育平台的搭建。针对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所存在的“形式大于内容”、“理论大于实践”的弊端,要实现法律意识培养与大学思政教育的有效对接,需要基于当前的思想政治教学体系,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教学架构进行不断的优化和改进,搭建完善的思想政治教育平台。一方面,大学教师应加强对法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清醒认识,学校可以组织培训、座谈等形式,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和提高工作的开展进行深度的分析和解读,提高思政教师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视程度,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科学的教学设计,从价值、理念、目标、方法、评价等多个维度,促进以法律意识培养和提高为基础的大学思政教育平台的建设[2];另一方面,将法律意识培养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具体模块,通过法律意识、法律责任、法律思想、法律心理、法律条例等内容与思想政治教学内容的有效衔接,促进其在思政教育中的有效渗透,引入法律专业的教师或从社会上聘请法律专业的指导教师和专家,定期对大学思政教育的开展工作进行莅临指导和授课,从而有效提升思政教育中法律意识教育的有效性,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发展。(二)创设法律意识教育的氛围。法律意识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渗透,需要结合内部与外部的双重影响。所谓内部的影响,就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律意识教育,对大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法律素养进行约束,引导大学生由内而外改变自身行为,加强法律意识;而外部的影响,就是通过校园文化和氛围的建设,为法律意识的渗透创设一个良好的环境,从而由环境影响人、由环境约束人、由环境改变人。在法律意识教育氛围的营造中,学校可以充分利用社会、家庭和校园的环境,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和提高的目标、要求和思想内涵进行深度提炼,借助校园网站、专栏、板报、校报、电视、广播站等媒介进行传播,粘贴标语、开展座谈、分享会,在学生生活与学习的各方面反复进行渗透和引导,潜移默化的约束大学生行为和思想,促进法律意识培养和提高在思政教育中的有效落地。(三)建立有效的评估与反馈机制。要实现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与思政教育的对接,充分发挥思政教育的作用,应确保思政教育的开展应建立在科学的评估与反馈机制上,学校应根据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和提高的具体要求、目标、任务、结果等要素,结合思政教育的形式和体系,建立针对性的评价与反馈制度,通过定期对教育结果进行考核,利用学分、教师评价、同学互评、学生自评、星级制、积分制等评估机制,评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并从中总结宝贵经验,从而不断优化与改进现有的教育模式,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在思政教育中的有效渗透。

四、结语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群体的整体素质,也关乎着国家的前途和未来。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与思政教育相结合,将法律意识培养的精髓进行高度的提炼,通过有效的教学体系搭建、教学氛围创设,教学评估手段,提升教育效果,促进大学生群体整体素质的提升。

第3篇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需求 法律意识

在当今社会,大学生的各方面都需要法律的支撑。因此,他们对法律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为了进行普法宣传,高校长期以来也做出了诸多的努力,不断尝试各种形式使大学生的法律需求获得满足。同时,大学生通晓各类型的法律知识,对于将来的职业生活意义非凡。因此,把握大学生的法律需求现状,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已经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一、大学生的法律需求现状

何谓法律需求?法律需求就是主体(国家、社会或公民)对法资源的肯定性要求。相应地,大学生的法律需求是指大学生对法律能够满足自身多层面需要的欲求。然而,从目前大学生的法律需求现状来看,他们的法律意识状况着实让人忧虑。大学生的法律需求现状表现如下:

(一)大学生对法律的需求不高

由于部分大学生的权利意识淡薄,对法律的需求仍比较低,学习法律知识的欲望不强烈且获知渠道一元化,鲜少主动吸收法律知识,与思想活跃的大学生形象相悖,这一状况普遍存在。虽然大学生在自身权利遭受损害时会运用法律手段,但对国家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不是非常有信心,国家仍需持续加速法制中国建设的步伐,加强全民特别是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二)法律教育内容欠缺,教育形式单一

首先,高校太注重对抽象的法学理论的教学,提供的法律教育欠缺。法学理论具有指引性,指导着相关部门法的制定,其抽象性对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也是相当深奥的,要是给其它专业学生讲授这些晦涩难懂的法学理论,不仅难以迅速消化吸收,更甚会浇灭学生学习法律的热情。

其次,高校提供的法律教育形式单一。高校提供的法律教育种类少且仅仅通过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科来实现对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教育,同时鲜有别的法学类选修课程开设,实在无法满足大学生获知法律的需求。

二、大学生法律需求状况的形成原因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法律思维方式不成熟

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法律思维方式不成熟造成对某些法律的片面理解。绝大多数大学生在其权益遭受损害时会持一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就此作罢,导致在实际生活中渐渐远离法律,从而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渐趋变淡变薄,同时也是招致少数大学生对法律的需求不浓的首要原因。

(二)高校大学生对法律课的关注不够

如今的大学生绝大部分注重专业课的学习,对基本的法律课关注并不高。其一,高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学时较少,在短期内要实现学生的法律认知水平提升一个台阶是有一定难度的。其二,高校学生的就业压力和学业压力也造就学生对法律知识渴望度不够。所以,在这限定的课时内,大学生获取的法律知识同样是受限的,以致大学生对法律的需求不高,难以成为大学生需求点。

(三)陈旧的教育理念的消极作用

伴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以培养人才为目标的高等教育已转向以提高民众素养为其目标。这么一来,法律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该从仅注重学习法律知识向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转变。但事实上,高校在目前的法律教育实践中,没有太注重对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培育手段仍属于传统的讲解基础法律知识的形式。高校尽管明了“法律意识”的重要作用,但在现实中却忽视对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

三、满足大学生法律需求的对策

(一)加快立法进程,推进法制建设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较为系统的法制体系。但日趋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又对已成形的法律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加快立法进程,制定系统的法律体系是法治中国的客观需要,同时又为大学生享有优良法治氛围创造条件。

(二)创建法制校园文化

1.加强对当代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第一,促进法制课程改革。高校必须提升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必须考虑周全大学生自身的特质及需求,有计划、有针对地开展教学,设置多元化的法律课程,从而使法律教育收到实效。如创新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建立高效实践环节、拓宽法制教育途径等。

第二,加快校园文化建设步伐。学校应时常进行以法制培育人的校o校规教育,对大学生的不端行为及时矫正,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制宣传环境,宣传各式各样的法律教育。

2.提升大学生的法律实践素养

高校应充分注重实现法律实践活动与法制教育的无缝连接,所学理论不能脱离实际,否则将对提升大学生的法律实践素养产生阻碍。学校可以邀请法官、律师来校举行法律讲座;召集学生开展“模拟法庭”等系列活动。法律实践活动不但助于燃起学生学习法律的热情,还益于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重塑大学生权利意识

如前所述,由于大学生权利意识浅薄,以至于法律需求不高。要改变这种情况,急待重塑大学生的权利意识,不能凡是忍气吞声,要使他们认识到,权利是实现自身利益与意愿的手段,轻视权利意味着无视自己的人格价值;使权利意识成为大学生的内在欲求与基本价值取向,以此唤起大学生的法律需求,从而大大激发起学生学习法制的热情,加速法治中国建设。

总之,只要高校积极探索,整合多种有益因素,必定能够增强大学生学习法律的自觉性、自主性,强化依法治国的信念,以后从事工作必定能够在宪法、法律所准许的范围内,为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奉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1]甘渭花.社区居民法律需求与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活动之对接探索[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4,(23).

[2]王桥莲.网络环境下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J].科教文汇,2013,(05).

第4篇

【关键词】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

公民法律素养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准之一。我国高校大学生法律素养如何,将直接影响当前和未来一个阶段我们的法制建设,影响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所谓素养,是指人们在经常修习和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知识的内化和融合,它对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处事方式、行为习惯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具备一定的知识并不等于具有相应的素养。只有通过内化和融合,并真正对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处事原则、行为习惯等产生影响,才能上升为某种素养。重视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通过大学法律教育,使大学生拥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较强的法治文明意识,这对于提高全体国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对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我国法制进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又必须看到法律教育内化为法律素养的诸多制约因素一是功利性极强的就业至上评价体系。高校扩招后,随着大学生就业压力增加,一些高校为给非法律专业学生挤出更多时间应付各种有利于就业的资格证考试,主动降低包括法律在内的其他软素质课程的教学与考查标准,这极大地影响了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对于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教育,由于将主要精力放在法律条文的解读和案例分析上,忽视对个人法律素养起综合性、潜质性作用的哲学、史学、文学和自然科学等课程和知识的学习,相当一部分法律专业的学生虽然十分熟悉各种法律条文和案例,但法律素养不高。二是泡沫化明显的法律专业重复建设。近年来,受高校扩招、合并和人才市场需求拉动等多方面影响,法学教育泡沫化倾向相当明显,不少院校匆忙建立的法律系,师资力量薄弱。一些所谓的法学专家从未参加过法律实践,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这些学校本来法学渊源不深,加上法学教师素质不全面,无法引导学生将所学法学知识内化为深厚的法学素养。三是现实社会尚不健全的法制环境。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法制建设尚待进一步健全,法律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严肃性较差,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和特权观念还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存在。大学生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成型成熟期,对外界信息吸收能力强、反应周期短,严肃性较差的现实社会法制环境对他们还相当薄弱的法律素养的消解作用也十分明显。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虽然我国高校的大学生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整体法律知识水平却较低。

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只是临到考试的时候突击,应付了事,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另一方面,高校的《法律基础》课学时有限,本科32学时,专科28学时,在这么短的时问内要完成相当于《法律概论》的内容是不可能的。因此,高校大学生在这有限的课时中获得的法律知识也是有限的。 (二)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 法律观点、法律观念是法律意识的组成部分,他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的依据。它们与法律知识水平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较低,法律知识薄弱,易产生错误的观点、淡薄的法制观念,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实现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另一方面,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三)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

时至今日,大学生犯罪问题已呈现上升趋势,据中国犯罪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表明:1965年,大学生犯罪占整个社会刑事犯罪的1%,“”期间,占整个刑事犯罪的2.5%,而近几年,占整个社会的17%。

针对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还很低,违法犯罪的大学生多数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他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自我教育的境界。”因此,高等院校高度重视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是非常重要的。

二、高等院校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还说过:“高校将一个无知(犯罪)的人送到社会,就是给社会增加一个危险分子。”马加爵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高校用四年的时间为国家培养了一个“高级”犯罪分子,这将严重的威胁着社会的治安环境。因此,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加强综合管理,高等院校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治理社会的治安环境问题,单纯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不能治本的。因此,要从根本上抓起,就具体到高等院校对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高度重视及各种有关法律方面的宣传。我认为埘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应着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校应注重《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 对《法律基础》课进行教学改革是高校对在校生法律意识教育和培养的主要途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改变《法律基础》课仅仅是思想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的看法,其目的是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高等院校开设《法律基础》其性质是本专科学生的公共必修课。国家教育部还将它列为德育三大主干课程之一。基于这一事实,很多人认为《法律基础》课具有“双重性”,即它是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的课程。《法律基础》课的目的是使学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要达到既掌握法律这一重要武器,又提高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

2、高校的《法律基础》课应实行以法律意识教育为中心的教学改革。因为这样做可以克服“课时少、内容多”的矛盾,这种改革会使课程内容得以精练,即使讲些必要的具体条文,也只是作为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材料对待,而不必花费过多的时间,这不仅会为教师在课堂上讲深、讲透主要内容,也会为运用其他的教学方式、手段提供可能,从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增强教学的说服力和吸引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3、应使《法律基础》课任课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念。

在教学中,教师应树立三种教学观念。一是树立“学生是处于主体地位,教师起主导作用”的观念,使学生由被动接受转化为积极主动的求学;二是使教师认识到教学的根本目的是使学生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而不仅仅是传授法律知识,即是培养大

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第三、在教学过程中,“教书”和“育人”密切结合,相辅相成,避免教书和育人相割裂。

(二)高校应营造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的学校环境

高等院校的管理应做到“依法治校”,“以法育人”。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在学校的环境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应做到:首先,应从“依法治校”开始,因为一个学校的“法治”状况直接影响对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效果。高校在校规校纪方面应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在日常管理中,特别是对学生违规违纪的行为,要照章处理,决不因人而异、因人而改,为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给学生树立“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榜样,为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高校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

大学生违法犯罪是因为法律意识的贫乏,而法律意识的缺陷是由于其心理发展不成熟。心理健康教育使大学生掌握了基本的心理卫生知识,具有较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从而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尤以焦虑不安、神经衰弱、强迫症等为主。如马加爵就是一个有人格障碍的人。这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属分裂性质,表现在他性格内向、孤僻、不爱与人打交道;另一方面则属攻击性质的人格分裂。两者结合在一起,可以看出他平时很压抑,如遇上某些事情的话,就有可能爆发,且喜欢报复打击。当今导致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不良情绪占主导地位,而不良情绪源自于家庭、社会及自我心理调节能力低下,社会优胜劣汰的竞争原则,家庭过高的期望值与自身能力差异所产生的压力,有的找不到正确的方式排解,久而久之,使他们有可能通过犯罪的方式而释放出来。

大学生违法犯罪动机是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犯罪学认为,犯罪动机是犯罪人的内心动力,这种内心动力来自两方面,一是行为人的内在条件(生理和心理需要),二是外在条件(各种刺激)。从哲学角度分析,犯罪人的各种需要是内因,而外在刺激是外因。我们知道,外因要通过内因起作用。因此,高校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来培养大学生的良好心理素质,从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修养。首先,要让学生通过心理卫生知识、性知识、性道德的学习,全面认识自我,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途径和方法,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其次,学校应建立心理咨询机构。积极开展心理咨询业务来引导大学生开发潜能、完善人格,全面提高和发展自己,使自己成为具有较强调节心理的大学生,从而抵制不良习俗的侵蚀,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三、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高校为了使其培养出来的大学生能够适应法制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就必须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学校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心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的各种建设规程同步进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

参考文献:

[1]邓乐,对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党史文苑,2008(22).

[2]刘京雷,贾雪宁,加强高校法律基础课教学的思考,黑龙江史志,2008(14).

第5篇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调查;结果分析

个人对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称为法律意识,法律意识的内容是广泛的,又对法律本身的认识如对法的本质和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态度和要求,也有对自身角色的认识,包括自身权利和义务的看法,还包括对现实行为合法性的评价,等等。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法律意识不仅包括对法律本身在情感上、认知上、信仰上和评价上的一种内心体验,也包括对一些具体现象的反映形式。他们作为祖国的希望和明天,也是主导未来中坚的力量,他们的法律意识影响的不止是作为公民的本身,还影响整个社会法治文明的程度。

要想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能对大学生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教育,要想有针对性的开展类似的法制教育必须“知己知彼”,就是对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有比较客观的了解和掌握。这是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如果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不能准确客观的掌握,我们最后所采取的法制意识培养的相关教学可能都会与我们想要达到的效果大相径庭。这一群体的特殊性不仅在于他们身份的特殊性和未来走向的特殊性,也在于他们年龄层次的特殊性,他们在大学中,从刚步入成年的18岁左右到二十几岁,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可塑性的年纪,也是一个充满变数的年纪。人生经历的欠缺、社会经验的不丰富、知识面的不广阔、新知识的接受能力强、心智的不成熟性,等等,都是这一特殊阶段他们的特征。在特殊的年纪如果遇到特殊的环境和特殊的时代事件,会对大学生的成长产生极大的影响,甚至出现了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上的偏差,偏差与社会对他们相应的要求。由此可见,准确掌握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实状态和他们特殊年龄段的法律需求是对他们进行教育的必经阶段,对提高这一阶层当代法律意识和培养他们在遵纪守法方面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小而言之的好处,大而言之,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国家建设法治社会的长远方针有非常高的契合度,是国家建设的需要,也是人才培养的需要。

正是基于这样的重要性分析,我们法律教学团队想在我校学生的法律课程教学中取得更好的效果,让学生不仅在知识上有更多的收获,在法律意识的培养上同样也有大的收获。所以对我校的学生们开展了一次有关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以下是对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的现状与分析。

一、调查形式和结果

通过对我校2015级和2016级学生进行了有关法律意识方面的问卷调查。采用方式分层抽样获得调查样本,发出问卷200份,回收200份,回收率达100%。我们从法律知识获取渠道、通过对问卷的调查的结果进行统计,数据分析如下:

在法律学习的重要性调查中我们调查统计发现,15.3%的学生认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仅限于稍微了解,可以作为选修课程来应对;78.5%的学生认为需要系统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认为必要的法律知识ψ陨淼姆⒄褂蟹浅C魅返墓娣蹲饔茫恢挥胁蛔10%的学生认为学习法律知识完全没有必要。

我校学生在法律知识的来源方面的有32.1%的学生来源于学校开展的相关教育,42.7%的学生获得法律知识来源于大众传播媒介(电视、报纸、网络等),剩余20%左右的学生都是受家庭影响和其他渠道的来源。

在对学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的运用上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23.4%的同学认为自己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识,并且能在现实问题的解决中灵活运用到这些知识。71.1%的同学感觉自己没能灵活运用这些知识为自己解决较为现实的问题。

当调查学生的具体实践行为时,大学生兼职工作中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只有57%,无意向的人占36%;遇到现实问题自身的利益收到损害时,认为应该向保卫处或者公安机关报案的有74%,这一数据从另一层面也可以看出我校学生在法律意识方面的淡薄性值得我们深思。29.6%的学生认为造成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在于所接受的法律教学活动的局限性,又有46.2%的同学认为这种淡薄意识源自于社会大环境。

在被问及对当前法律的信任度时,同学们给出了不是很高的评价,其中32%的同学认为满意或者比较满意,37%的同学认为不太满意,剩下的调查同学都对当前法律信任度不满意或比较不满意。对法院审判过程中做出公正判断的信心调查中,有信心的同学们占27.1%,对当前法制环境整体方面不太满意的占到近68%左右,法治社会的前提在于民主立法,以及各程序的健全,社会中少数的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败现象对学生的影响是比较大的。

第6篇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调查

(一)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正逐步增强

大学生群体属于高素质群体,受教育水平影响,其法律意识要普遍强于整个被调查群体的平均值。在日常生活中,在解决纠纷时,绝大多数大学生会选择采取法律途径帮助解决。此外,大学生群体的守法、维权行为及意识也要明显较其他群体高。因此,我们认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正越来越强,当其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会选择使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二)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

尽管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正逐步增强,但法律知识水平整体仍然较低。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多数大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有一定了解,但掌握得不全、不牢,大学生整体法律知识水平存在明显欠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整体法律认知水平不高。据某调查显示,我国大学生多数对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并且也能认识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高校在校期间也开展了《法律基础》课程,但是由于课时数量受限,不可能对法律知识系统地展开,加之部分教师受专业限制,很难深入开展,从而影响了教学效果。这些原因都不同程度影响了大学生的法律知识的获取,导致相当大一部分大学生的整体法律认知水平不高,存在许多法律盲点。

2.法制观念淡薄。法律体系的核心部分强调权利和义务,在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中,权利意识显得尤为重要。权利意识指人们对自己正当权利的感知、正确理解和加以捍卫的观念。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就要求对方能够正确认识并尊重这一价值主体,尊重他人的权利是主张自己权利的前提,不尊重他人的权利,其实就是践踏自己的权利。然而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守法的自觉性存在明显的缺陷。

3.法律信仰缺失。法律信仰是一个个体基于对法的认识理解而产生的对法的一种认同感,是人们对法的理性和激情的升华。然而,在现实世界里,由权力滥用而滋生的腐败现象普遍存在,此外,一些关于执法部门监管、执法不严,办事效率低下等事情时有报道,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的威严,削弱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同,这其中也包括了大学生群体,因此,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也产生了动摇,甚至缺失。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一)高校现行法律基础教育模式的固有缺陷所致

我国的法律基础课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在高校普遍开设,在这二十多年里也对这门课程进行了较大的改革,但其教学宗旨却一直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过分注重法律基础知识的传播,却忽视了法律教学的专业针对性,不管是什么专业、学科性质如何,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并没有任何区别,导致大学生对法律知识只是略知一二,法律意识、信仰较差。

(二)来自于学生家庭背景及社会环境的影响

家庭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思想道德的培养具有重大影响。过于严厉的教育可能会造成个人心理意识差,甚至产生对规则的叛逆心理;而过于宠溺的教育方式则会导致个体对规则的藐视,因此,家庭教育方式也会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社会环境因素,如执法部门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甚至、对法律的轻视等,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大学生自身因素

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承载着家庭、亲友、学校、社会等诸多方面的期望,亟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升和完善自己。然而,在社会竞争目益激烈的情况下,大学生同样也承受着学习、竞争、经济、情感、就业等多方面的压力,加之在校大学生大多数又正处在生理心理尚未完全成熟的阶段,如若不能妥善处理生理心理问题,则会直接影响到其法律意识的建立。

三、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一)培养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中国传统的法律观念提倡法律至上、强调人权、强调自由平等,而现代法制观念则更突出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这一点与传统法律观念是有冲突的,因此,在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中,要将传统的法律观念转变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这是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

(二)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

法律思维方式是一个人较强的法律意识的表现。法律思维方式也即按照法律的原理来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的多数问题涉及到道德、经济等方面,但如果遇到的问题一旦涉及到法律,就应该从法律角度来思考与处理,换个角度思考,也许能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因此,在对大学的教育中,在了解一定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培养其法律思维,帮助其学会使用法律思维来处理问题,有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增强。

(三)加强基础课程建设

大学生正处在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其知识结构不够完善,身心素质仍有待提高,因此,我们在对大学生传授科学理论知识的同时,更要注意教会他们正确的思维方式、客观的态度,在这一过程中,《法律基础》课程的作用就被显现出来了。一支精干的师资队伍是高质量教学水平的根本保证,为此,教师首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同时要注意努力提升自己,完善自身知识结构,只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才能让学生信服、佩服。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校园犯罪;法律意识;现状;特点

近日,复旦大学室友投毒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该校在读研究生黄洋因生活琐事与室友关系不和,遭到心存不满的室友投毒,致不幸身亡。

从“复旦大学投毒案”,到“南航学生被室友刺死”事件,再到“江苏高校刺伤案”、云南大学马加爵“校园杀人案”等等,接连发生的同窗相残事件引起大家的普遍关注,并折射出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不断发展, 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法律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和强烈。人们的法律意识的状况也随之变化并趋于复杂化和多样化, 大学生作为正在接受高等教育且各方面都较为突出的社会群体, 其法律意识在社会其它成员中所起的导向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究竟如何? 应如何客观地去评价它们?本文拟从各个角度出发,分析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特点。

一、法律意识的内涵

法律意识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人们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对现行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感知、理解、心理体验和价值评价等各种意识现象的总称。它包括人们对法的本质和功能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适用的评价、对各种法律行为的理解、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等等,是法律观点和法律观念的合称。从内容上看, 法律意识包括人们对法的根本理论的看法, 对法的要求和态度, 对现行法的理解和衡量, 对法律知识的掌握, 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 从表现形态上看, 法律意识既可表现为系统的思想、学说, 也可表现为零散的看法、观点, 既可是内在的, 也可是外在的; 法律意识作为人们思想意识的组成部分, 直接指导和制约着人们现实的行为, 对人们成长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法律意识具有复杂多样的内涵和外延, 意识本身又是一个高度内化的结晶,要想精确地概括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状况并非易事,这里只作大致的描绘。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特点

(一) 从对法制现状的认识和态度上看: 有完美的政治理想,但对现实的法治社会的建成信心不足。

调查显示,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赞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大学生的思想能随时代的潮流而变化,他们能够直观敏捷地反映现实社会的状况,是社会上最敏感的群体。大学生凭借他们敏锐的思维及对社会历史的了解,知道想在中国建成民主政治的国家,一定要走依法治国的道路。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相当多的同学对法制状况仍持冷漠、偏激的态度,甚至对法制表示怀疑和不信任,有21.09 % 的同学认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的法制原则在我国不可能实现; 16.92 % 的同学认为目前民主与法制建设没有进展并且状况很糟。这种认识和态度容易在大学生中引起对法制疏远、甚至恐惧心态的产生。大学生又是治理国家的“边缘人”,没有依法治理国家的经验,缺乏对治理国家过程复杂性的了解,以为“依法治国”只要一提出,就能顺理成章地执行, 对建成法治国家的困难与长期性预设不足, 因此对社会上存在的不正之风指责过多,或过分夸大,或一下子走向悲观主义,认为“中国公民目前的文化素质还很低,达不到依法治国的要求”、“中国是一个缺乏法制传统的国家”、 “中国的法制漏洞太多”。因此, 有大部分同学同意“ 只有私下解决不了的问题才应求助于法律。”大学生这一群体富于幻想, 对法治国家的美好前景憧憬向往, 描绘的是依法治国的美丽彩图, 但他们缺乏实践经验, 对建设中的困难预设不够, 现实的状况又容易使他们走向另一极端, 表现出明显的信心不足。

(二) 从部门法律意识来看: 大学生法律意识具有不平稳性。

调查表明, 大学生宪法意识弱于部门法律意识。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居主导地位, 宪法意识在整个法律意识中自然居核心地位, 并成为衡量公民法律意识的尺度。然而, 大学生对宪法的作用认识普遍低于部门法律,调查中,大多数同学对宪法不感兴趣, 就不易掌握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内容, 更不可能具有宪法意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与每个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 大部分学生只对此较关注, 但也有10.62 %的学生在现实生活中不自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说明这些同学掌握的法律知识并没有付诸实践, 存在理论与实际相分离的状况。在具体部门法律中布大学生的民法意识、经济法意识、婚姻法、继承法意识较为强烈, 普遍高于刑法意识和行政法意识、传统的“重刑轻民”的思想在大多数同学头脑中已不复存在, 大学生已更多地关注与市场经济和自身实际密切相关的法律。对部门法感兴趣的顺序依次为: 经济法占46.7 % ,民法占37.3 % , 婚姻法继承法占37.88% , 但在接触和交谈中也发现, 有少数同学在观念中把法律与“ 判刑” “抓人” 等同起来, 对法律全面调整社会生活和全面保障公民权利的作用未能充分认识。大学生的诉讼法意识弱于实体法意识, 只有23.24 %的同学对诉讼法感兴趣。诉讼法是解决法律程序的法律, 实体法则是解决责任归属、大小等实质间题的法律, 二者相辅相成。但大学生在遇到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 对诉讼法律和参与诉讼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没有足够的认识, 部分同学在现实中就不能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 而是以消极胆怯、软弱的方式放弃自身权益法理是宪法、各部门法的指导和理论基石, 是大学生全面掌握法律知识不可缺少的内容, 然而大学生极不重视法学理论的学习, 只有1 0 .4 % 的同学愿意学这部分内容, 这必然对他们掌握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律意识产生直接的影响。

(三) 学生法律书本知识在提高, 但法律观念仍很模糊。

通过长期的法律知识普及, 加上法律读物、书籍的丰富, 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把握也越加准确, 然而, 其法律观念却并没有随之正比例发展, 尤其对情与法、德与法以及法中的权责关系上认识不清, 受传统法律观念影响很重, 没有体现出青年一代应具备的法律素养。通过此次调查发现, 有70 % 的人认为“自己若有亲人发生违法犯罪问题时”, 他们会选择“牺牲法律而保护亲人” 的道路。另外, 在问及“权利与义务关系”时, 有几乎85 % 的学生认为“权利应为第一位” , 这体现出大学生有很强的权利意识, 其本身是社会进步和社会文明的表现, 但令人遗憾的是有近20 % 的学生不愿承担与之相当的义务和责任。从以上数据, 我们可以发现, 对现行法制的认识和态度上看, 有相当一部分同学存在不容忽视的消极态度, 如对法制状况仍持冷漠、偏激的态度, 甚至对法制表示怀疑和不信任, 对正当的司法程序表示冷漠等等。

三、结语

总之,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树立, 是大学生自觉遵守法律的驱动力,它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对法律制度的建设、对社会的安定团结都有重要的作用。而目前全国各大高校普遍存在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针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特点,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树立正确的法律观点, 增强法制观念,从而提高大学生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并使他们能够积极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维护社会的安定, 促进依法治国的伟大战略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美〕 伯尔曼著, 梁治平译.法律与宗教【M】.北京:三联书店, 1991.

[2][德]耶林.为权利而斗争(第二卷) 【M】.转引自民商法论丛【M】.

第8篇

摘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研究如何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仍是一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课题。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因素包括社会不良因素、学校法制教育、家庭成长环境及大学生自身等方面的因素。针对这些因素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无疑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具有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法律意识 影响因素 途径

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这个特殊社会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观点、情感、信念、知识和思想体系的总称,它反映了大学生对现行法律的认识水平以及基于这种认知所形成的对法律的基本态度和认同、信任程度。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法律知识欠缺

当前大学生获取法律知识,主要还是依赖于高校的法律基础课程,大学一年级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通过课堂的教学可以使大学生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由于受教学课时的限制,无法面面俱到、深入剖析。学生所学内容较肤浅单薄,离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进行法治教育的最终目的相去甚远。因此,大部分大学生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不够、判断辨别能力不强,整体法律知识水平较低。

(二)法律意识淡薄

近年来,一件件由高校大学生引发的恶性案件让我们着实触目惊心,这与高等教育的初衷完全背离了。由于当前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欠缺,因而容易造成法律观念的模糊和法律意识的淡薄。主要表现在;首先,权与法的关系认识不清。其次,违法与犯罪的概念分不清。再次,维权意识差。在心灵深处,惧怕权势;对他人的不良违法行为能进行正确评价和谴责,但在涉及自身利益时,却采取双重标准,表现出“知”与“行”存在较大反差,报以侥幸心理,知法而不守法,甚至以身试法。

(三)法律信仰缺乏

法律信仰是现代法治精神的核心,现代美国法学家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只有信仰法律,才可能守法,守法精神是法律信仰的灵魂。大学生的法律信仰蕴含着大学生对法的最高期望,是对正义、民主、平等、自由、人权、秩序等法律价值的追求及其实现,从而实现法治。在遇到法律纠纷时,主观上就放弃了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的意愿,要么选择自己吃亏也要息事宁人,要么选择私力救济,以恶报恶。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影响因素

(一)社会不良现象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影响

影响大学生成长的社会因素十分复杂,特别是大学生的认识能力、自身行为的控制能力和抵御外来诱惑的能力不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很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加上有关部门的管理、打击不力,导致这些涉世不深的大学生的心灵受到污染。

(二)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积累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校的法制教育至关重要。这里所指的“学校”不是哪一个学校,也不是哪一类学校,而是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接受教育的全过程。法制教育应当成为学校教育的一个重点。然而,无论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缺乏按照个体成长规律所设置的法制教育课程,各阶段的学校教育工作不能很好地衔接。

(三)家庭教育对大学生成长时期的影响

在社会、学校、家庭这三位一体的教育工程中,家庭教育在人的启蒙成长过程中,其教育机制的优劣,对大学生在青少年时期的成长及守法意识的培养有着普遍而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大学生自身存在的问题

在传统观念影响以及市场经济竞争的压力下,不少大学生学习目的不明确,思想上急功近利,把主要精力放在认为较实际的外语、计算机及专业课程上,而用于提高自身素质的时间相对较少,对于学习法律更认为可有可无,法律基础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然而同时我们还看到,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例也不鲜见,如杀人、盗窃、诽谤等犯罪行为,以及、、打架斗殴、毁坏公物、恶意拖欠学费、随意撕毁就业合同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三、高校培育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实路径

(一)树立法律信仰是培育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核心

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守法的升华。自“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成为战略目标之后,法治理念已深入人心,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被看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法治包括了硬件、软件系统,“即使这些作为起码条件的‘硬件’系统在一个社会中百分之百地达到了,也不一定就真的实现了‘法治’。法律信仰是法治建设的奋斗目标,大学生因其在社会中的特殊角色地位而必须树立现代法律信仰。

(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育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关键

个人的法律意识常常是通过其掌握的法律知识的多少、是否具备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反映出来的。

1.重视第一课堂,传授大学生法律知识。第一课堂即传统的课堂教学,“教学永远具有教育性”,这是教学活动的一条基本规律,课堂教学对于大学生道德意识、法律意识的培育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教学方法上要利用多种教学手段为教学服务,提高学生兴趣和课堂教学质量,通过课堂讨论、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教学效果。

2.丰富第二课堂,让大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第二课堂是指组织学生参加与法律相关的社团活动、讲座等校内活动。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要用更多的教学实践来丰富教学内容,将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就要积极拓展法制教育的第二课堂,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律素质教育,增加法制教育的现实性。一是通过校电视台、广播站、报纸、宣传栏、网站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在这个过程中让大学生成为宣传的主体,达到育人育己的目的; 二是发挥学生社团在法律知识普及中的能动作用,以社团为活动的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文化活动,如模拟法庭、法律征文、法律知识竞赛、演讲赛等,培养熏陶大学生法律情操,让大学生在活动中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

结论

综上所述,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不仅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而且要高度重视家庭教育的力量,要根据大学生自身的特点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汇聚高校、家庭以及社会方面共同努力来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和谐发展,也为加快实现全社会的法治化进程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戴颖. 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思考[J]. 中国-东盟博览,2013,11:283.

[2]张跃铭.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J].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5:126-129.

第9篇

【关键词】 法律意识 法治建设 对策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1.缺乏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易产生错误的观点,法制观念淡薄。目前对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公共课程,但是高校大学生大多重视专业课而忽视基础课,在这种思想意识支配下,大学生就难以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加之法律基础知识课程内容覆盖面有限,课时量少,教师只能略教一些法律知识,学生也只能建立起对法律制度和法律建设的一个感性认识,无法实现对法律基础知识的理性认识和实践应用。

2.权利意识觉醒,但是淡于守法、用法。随时信息时代的出现,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多样化,不仅可以通过课堂的学习,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介对法律知识的传播都可以使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学生的权利意识逐渐觉醒。近年来各地不断涌现出学生学校侵犯其受教育权的案例就是明显的证明。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大学生的行为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守法的自觉性较差,形成“学而不用”,“知而不信”现象。对学生而言,法律规则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校规校纪等。但当代大学生在行为上表现为违法违纪现象发生较多,且明知故犯,有些学生甚至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对国家法律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视若无睹,对自己有利的就做。

3.违法违纪现象日益增多。近年来,在校大学生犯罪呈明显增长趋势。从2002年轰动全国的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北京动物园“伤熊事件”以及后来发生的“马加爵”案等,大学生犯罪问题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而2010年10月16日晚河北省保定市电视台实习生李启铭在河北大学醉酒驾车肇事后,口出狂言“有本事你告去,我爸是李刚”案件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同年10月20日晚,西安音乐学院2008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车撞到行人却不知救人,反而用刀捅死受害人的案件更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在这些大学生违法违纪现象的背后,反映出大学生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更值得关注和深思。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对策

1.改善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拓宽教学途径。教师在教学中应向师生互动的方向、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向转变;利用案例讲解法、启发式教学法、精讲自学法、主体参与法、情景教学设计等方法来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课堂教学要讲要点,讲方法,讲思路,配合一些法制教育的辅助教育方法,逐渐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教学内容上,要增加法律基础知识部分所占的权重,对知识的容量进行扩展和延伸,力求丰富学生的基础法律知识。在拓宽教学途径上,可以开展形式灵活的校园法制第二课堂活动,激发学生激发学生对法律现象给予关注的热情和兴趣。通过组织学生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演讲、辩论赛、专题论坛、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使学生能在自主参与、身临其境中得到教育和启迪。这种既有直观实务又有深层理论的滚动式校园法制文化活动,是培养和普遍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切实可行的渠道之一。

2.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大学生正处于心理和生理的发育期,心理上具有强烈要求他人和社会认可的冲动,极力想摆脱外界的干涉和约束,独立自主意识增强。进入大学,学习环境、人际关系等都发生了变化,心理脆弱的学生会感到无所适从,容易对法律、制度产生心理抵触。因此高校应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学生法律素养。首先学生刚进校,辅导员要彻底排查学生,如果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与学生沟通,做好学生的心理工作。其次学校要开设心理学课程,建立心理学咨询室。让学生通过对心理学基础知识的学习,掌握心理调试的基本途径和方法,提高自身心理素质。

3.为学生营造法律意识教育的良好环境。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三方同心协力,构筑起一个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体系。首先高校应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定学生管理规定时,充分征求学生的意见,广泛吸收学生参与讨论,使学生真正感受到自己法治主体地位。同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人人平等、师生平等,绝不姑息迁就,坚决杜绝人情和走后门现象。并利用校园文化设施,宣传民主法治思想,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从而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氛围。其次家庭应该通过以身作则等,发挥亲情说服的作用,提高大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最后社会也要加强法制建设、法治教育和宣传,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为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供良好的社会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第10篇

[关键词] 大学生 法律意识 法制教育

“大学生法律意识即大学生群体对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1]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素养,增强大学生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是我国普法教育的重要任务。当代大学生是具有较高知识文化水平的特殊群体,承担着社会主义建设生力军的重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高低对社会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大学生法制教育在社会法制教育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高校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效果,也在很大程度决定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实现程度。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和与之相关的高校法制教育,已经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

一、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法律意识缺失

当代大学生的就业和发展问题面临极大挑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初涉职场便导致合法权益被侵害或受骗上当的事件频频发生。一些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骗取廉价劳动力,巧立名目征收招聘费用,许多大学生因为缺乏合同意识和维权意识而上当受骗。对于就业过程中不公正的契约和口头承诺,一些大学生“契约意识”全无,不知道要按照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造成大学生合法劳动权益被侵害。一些大学生求职心切,误入非法传销陷阱。2008年7月南京市工商局通报了涉及33所高校、834名大学生的特大传销案件;2009年3月河南省新郑市查处的一个传销窝点,113名传销者中大学生竟占到九成。给大学生自身的人身权益和财产造成了损害。由此可见,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社会问题,理应受到社会的重视并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分析

1.大学生自身的因素

从社会学的角度讲,大学生法律意识形成的过程就是大学生法律社会化的过程,大学生处在人生的一个特殊时期――青年期,这个时候作为一个个体已经趋于成熟,是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律意识形成的关键时期。但由于面临着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各个方面的成长和期待的压力,所以“青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很容易遭遇‘自我认同危机’,即对自己的角色定位认识不清,所作所为与社会的角色期待不相符合。‘自我认同危机’不能及时化解,有可能导致偏离行为。”[2]大学生群体正处在人的早期社会化的阶段,在心理和生理上还未完全成熟,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相对薄弱,较多的采用模仿的方式接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对新奇的事物感受较为强烈。为此,要顺利实现社会化,“社会就必须提供相对稳定和统一的社会规范和价值标准,提供令人敬佩和信服的社会权威形象。但现实的情况是,各个社会化主体之间往往相互矛盾和冲突,难以满足这样要求,从而给大学生的社会化造成不良影响。”[3]由于大学生的主观认识与客观社会现实差异的矛盾尚未解决,所以大学生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受到自身因素的制约。大学生的心智发展虽已经接近成熟,但面对主观与客观的矛盾冲突时仍时常限于茫然,社会的适应性差。

2.社会因素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正经历着人类历史上空前剧烈的社会转型期,各种新思想和外来思潮更剧烈的冲击着我国原有的思想体系,传统的人治思想和现代的法治思想碰撞,适合中国现代社会实际的新的法律思想体系和社会道德体系仍不够完善,大学生的成长还缺乏足够良好的法制环境。一些国家公职人员贪赃枉法、营私舞弊,个别司法人员的司法腐败,包庇纵容罪犯、、收受贿赂等行为损害法律尊严、破坏社会公正,在广大人民群众和大学生中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导致大学生对司法公正的质疑,给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在现代社会,为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高等学校承担着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任,同时也承担着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增强大学生社会适应性的重要任务。严酷的现实不断拷问着我们的高校法制教育,作为承担着大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主要载体,高等学校的法制教育在新的时期起已经明显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与社会现实的不适应越来越明显。

1.法制教育的目的偏离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法律渗透到人的生活的各个领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用法律的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以法律的观点去分析和评价社会现象,这是一个人在现代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大学法制教育的目的所在。然而现实中的大学法制课堂教育却背离了这一目标,出现了为应付课程设置的“摆花瓶”教学模式和赶教学进度的“走马观花”式的单纯的知识灌输的现象。此外,大学的法制课程的教材兼具知识性和广泛性的特点,教材多以介绍各部门法律规定为主。学校安排的法律基础科课时较少,大多采用大班上课,而且是选修课,任课教师只能是泛泛而谈,粗略地讲授一些常识性的东西,难以进一步深入,与社会实际的联系性差。教学目标总体上以预防违法犯罪为主,不重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培养,致使法律教育的教学效果与法制教育的初衷背道而驰。

2.法制教育的形式主义严重

法律是人们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的规范和准绳,遵守法律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本能,而是后天不断学习的结果,这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社会化的过程。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最主要的影响来自于其生存的社会环境,高等学校作为传递社会文化、实行社会控制的主要场所,以其严密的组织系统,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成为大学生必不可少的学习环境。但是,不少高校重智育轻德育,对法制教育认识不足,教育方式僵化,没有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入手,法制教育基础薄弱,流于形式,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另外,法制教育的形式主义还导致了大学生思想的“规范意识”的缺失,主要表现在思想上容易偏激、走极端,缺乏客观看待事物和评价事物的能力和辩证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当思想处在矛盾和不稳定的状态时,一旦受到外界刺激就会失去平衡,在极端的思想情绪的诱导下容易发生不理智的行为。

3.法制教育教师队伍素质不高

由于高校对法制教育重视不足,高校的法制教育队伍整体素质较低。目前许多法律基础课老师并非法律专业毕业,而是由德育老师兼任,致使法制教育缺乏应有的专业性和针对性,法律课堂效果大打折扣。很多教师的法制课堂教学,只是走走过场,应付学校检查,不重学生法律素质的养成。由于法制课堂知识多、课时少,教师为了赶进度,对于课堂教学只能是蜻蜓点水,一带而过,缺乏对典型案例的深入分析,很少能讨论社会热点问题,理论与现实联系不够紧密。教学形式单一,教学内容枯燥,很难使学生对法制教育产生兴趣。法律教师并没有把对学生法律规范意识的培养作为课程的中心目标,而仅仅把完成课程教学任务作为主要教学目标。

四、完善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

1.培养大学生健康独立的法律人格

大学的法制教育应把培养大学生健康独立的法律人格作为法制教育的目标。心理学的研究结果表明,大学阶段是大学生从不成熟走向成熟阶段的过渡时期,大学生有强烈的独立倾向和自主意识,常常忽视父母的劝告,容易形成自负和自以为是的性格特点。但又因为年龄和阅历相对不足,大学生又很容易受到不良社会因素的误导和干扰,缺乏冷静的思考和准确的判断。“成熟的心理是行为主体长期社会化的结果,主体只有具有健康的心理才能不被外界的消极因素所侵蚀,因此要十分注重对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和健康心理的养成。”[4]因此要十分注重对学生良好的人格品质的培养,帮助学生自觉认识自我、发现自我,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实现自我的不断完善。加强心理疏导和调试,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应该根据大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形式多样的切实有效地法制教育,培养大学生健康的法律人格。

2.改革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方式

法律教师的教学方法直接影响到课堂教育的效果,传统的“填鸭式”、“说教式”教育方式是很难达到教育目标的。要提高高校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必须通过多种途径改进法律教师的教学方式。“大学法制教育应改变传统的重法律知识灌输轻法律意识培养的现状,对高校的法律教材应进行相应的修订,针对大学生的特点和需求,教材的修订应遵循以下特点:(1)注重法律意识、法律精神的培养;(2)教材的选取应忌面面俱到,法律知识应该少而精;(3)法律知识的筛选应当有所侧重。”[5]简言之,教材的选择一定要为培养和塑造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精神服务。作为教师应该从以下三点来进行有效的课堂教育:一是改变受教育者的被动受教育的观念,启发他们在法律教化的同时,加强他们对法律规范的主动学习、学会观察和思考。二是改变法制教育惯用的“我说你听”、板着面孔说教的灌输式教育方式,把法制教育的内容通过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易于接受的方式表现出来。三是改变法制教育过于注重约束和震慑的作用,忽视观念引领和行为养成的缺陷,帮助青少年理解法律精神和法律规范与现实社会、与个人行为的关系,积极运用参与式教学,让学生在自身的社会角色扮演中体会法律的真谛。

3.强化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体验

除了在课堂上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外,学校还应该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形式。高校可以联合当地公检法机关,结合大学生自身的特点和需要常年在学校开展宣传讲座和交流会,向大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宣讲法律精神,有效地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适时建立大学生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思想体系,培养大学生的维权意识。还可以参与由学校法学院主导的常年为学生服务的法律咨询小组和法律宣讲团,由资深法律教师领衔,成员由具有一定的社会法律经验的法学院的优秀学生或研究生组成,他们有一定经验,且容易与学生产生共鸣,更容易与学生交流与沟通。这样不仅锻炼了一部分高校法制教育的宣传骨干,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制教育师资力量的某些不足。另外也可以组织学生旁听法院的公审案件,让大学生亲身体验法律的力量,自觉养成法律意识和行为习惯。

4.开展多种形式的用法实践

社会教化有两类,一类是通过道理的灌输,如知识教育、舆论宣传等,教人明事理、辨是非;另一类是事实教育,即人的社会行为对人的影响。而后者的作用和影响往往大于前者。法律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参与具体的法律实践也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最有效的途径,学校要创造条件让学生走出校门,参与法律生活。例如,学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组成法律服务团,定期走进农村、街道、社区、监狱,以常态化的方式,向社区群众和监狱服刑人员等法律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通过这种用大学生自身所学积极服务社会的形式,增进大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督促大学生自觉增强法律修养,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5.加强高校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有效的法制教育,离不开优秀的教师。“在信息传播发达的现代社会,法律知识的获得相对比较容易。而法的精神、正确的理念是无形的、内在的、更为深刻的,需要一个长期的培育过程。所以二者的结合才有可能使既定法律规范转化成具有长效作用的对人的行为的引领和约束力,这种教化的效果也受施化者本身素养的影响,一个以身作则的人更有说服力。”[6]所以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主要承担者的高校和教师,更要以身作则,自觉用社会主义法律理论体系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维护社会正义,形成公平、守法、秩序的小环境,严格自我要求,行为处事要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和法的尺度,对社会现象要有客观的评判。这种以身垂范的做法本身对大学生就是一种很好的教化。只有不断提高法制教育者的法律素养和水平,也才能够实现法律精神的有效传播,并最终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教化水平,引导学生法律素养养成。

总之,高校在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的同时,还应该重视影响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全方位因素的改善,通过内因和外因的共同作用,促成大学生正确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形成,为大学生自身的发展以及他们服务于社会的能力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廖爱锋.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与对策[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8,29(11):163

[2]张春兴.教育心理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4

[3]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4]王秀花.关于高校学生法制教育问题之我见[J].新西部,2008,16:152

第11篇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法治社会

进一步提升全体民众的法律意识是我国加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持将依法治国原则作社会发展建设重要原则的必由之路,而大学生作为社会中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相对较高的群体,其自身法律意识的提升以及法律素养的培养,更是全民普法工作中的重点内容。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具体探究了相应的解决策略,希望能够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贡献相应的力量。

一、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大学生整体普遍存在法律意识薄弱的现象

虽然随着社会的建设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我国大学生在接受了相应的素质教育后,法律意识较之于一般的社会大众有所增强,但是从整体上看,还存在基础薄弱的弊端,学生一般不具备相对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法律方面的基础性理论知识也相对缺乏[1]。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大学生探究法律理念,强化自身法律素养的积极性受到影响,绝大多数学生愿意在学校生活中学习实用性更强的知识,以便为未来的社会生活提供相应的帮助,即使一些法律专业的学生,为了在社会生活中获得更好的发展,也不得不在学习过程中兼修相应的英语、金融等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效果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

(二) 大学生法律观念模糊

法律观念是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大学生自身法律素养的重要参照依据。一般情况下,正确法律观念的形成需要大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有意识、有针对性的不断学习、吸收和研究相关法律知识,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实际储备量对学生法律观念的强化和提升产生着决定性的影响[2]。而当代大学生法律观念的模糊基本表现为以下几点:首先,无法明确区分政治权力与法律之间存在的关系,受到我国封建传统文化中“官本位”理念根深蒂固的影响,一般认为社会上权势较大并且具备一定财力支持的人,就能够在生活中凌驾于法律之上;其次,无法正确区分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甚至将违法和犯罪两种法律知识等同;最后,在实际生活中缺乏相应的维权意识,即使遇到不公正的待遇,也一般不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助涨了犯罪分子的气焰,不利于我国社会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

二、 培养和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

针对上述问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基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重视高校中的大学生基础法律课堂教学活动

要想大学生在学校教育阶段逐渐具备较为完善的法律意识,在生活中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首先就应该保证大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掌握众多与生活实际紧密联系的法律知识。因此,各地高校应该加强对法制基础性课程教学的重视,组织教师积极转变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将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增强教学的趣味性和有效性[3]。在具体操作方面,教师可以针对某一节课的知识点,适当向学生展示一些相关法律方面的真实案例图片或专题电影等,让学生通过真实的案例,了解到维护法律、践行法律的重要性,进而逐步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在这一过程中,教师应该对班级中的典型学生予以重点关注,对受到社会诱惑而已经行走在违法边缘的学生进行劝告引导教育;而对所有的违法者进行严肃处理,并从众多优秀学生中树立一个遵纪守法的榜样,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将思想道德教育与大学生法制教育有机结合

思想道德一般受到社会大众内心信念的决定性影响,并且与社会舆论之间存在相应的依存、制约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法律和道德在本质上存在相应的一致性。受到社会主义法律强制性限制的行为,必然也是社会大众在道德观念中所谴责和抵制的,而社会主义法律所推崇的,社会道德必然也对其加以提倡。可以说,法律和道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从强制和自觉两个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角度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稳定社会关系,二者之间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所以,对当代大学生实施法律教育,一定要将法律与道德有机结合,在进一步发展和强化社会主义道德思想的同时,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将法律意识教育培养与校园文化精神相结合

我国校园文化精神的基本内容是自立、自强、自律,这“三自”也是当代大学生在生活学习中必须逐渐养成的基本素质之一[4]。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综合素质较强的创新型人才,而学生的综合素质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法律意识,在未来社会中,学生不论从事何种职业,都应该以自立、自强、自律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在法律的监督和约束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建设贡献出相应的力量。所以,高校应该对加强三自原则和法制教育相结合的教育的重视,在保证学生树立“三自”精神理念的同时,最大限度的逐步增强大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理念的提出,以及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基本社会制度的建设工作也逐渐得到了健全和完善,因此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社会精神文明水平,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强化势在必行。在当代社会,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升,对其自身全面发展,社会的稳定和进步以及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程产生着重要的影响。所以高校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应该加强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相应的力量。(作者单位:吉林农业大学学院)

通讯作者:于永坤

参考文献:

[1] 杨波,田成刚.试论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思想政治课研究,2015(1):30-33,42.

[2] 邱雅莉.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路径分析[J].考试周刊,2015(44):160-160.

第12篇

范文(一)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今年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 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 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1、85.13%的大学生认为法律与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但还有少数14.87%认为无关;

2、54.87%的大学生秉信法律能为他们解决现实中的问题纠纷,维护切身的利益,8.21%却认为不能,还有36.92%认为目前不能,但相信以后会逐渐完善;

3、23.59%的大学生对法律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了解不是很清楚,73.33%大学生了解一般,只有3.08%了解很透彻;

4、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渠道获得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居多,占76.41%,12.82%是自己通过看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籍了解,通过国家普通法宣传这一途径的占最少数,为10.77%;

5、问如果你在网上买到一件伪劣的电子产品,70.77%的人采取要求退货的措施,13.85%大学生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好自认倒霉,15.38%表示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问:某人经过一栋楼,刚好被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中,大脑受了伤,导致下半身瘫痪。他的家人去了那栋楼挨家挨户地问是谁家掉下来的花盆,但大家都不承认。那他该怎么办?

其中1.54%认为找不到肇事者,只能自认倒霉,88.72%赞成报警,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此事的方案,9.74%的大学生主张把整栋楼的居民全告到法院;

7、12.31%学生认同违法行为一定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一定是违法行为的说法,其余87.69%则反对;

8、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

9、83.08%大学生认为在不被告知的情况下,自己的照片被他人用于商业宣传属侵权行为,8.21%大学生持相反观点,另有8.72%表示不清楚侵权与否;

10、如果被侵权,5.13%大学生认为无所谓,反正对自己也没多大的影响,26.15%表示要私下和平解决,甚至有1.03%坚持私了不行,要用武力解决,67.69%大学生则希望通过老师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1、对于大学生闯红灯或骑自行车载人的行为,15.38%以为不必大惊小怪,10.77%认为要严格禁止,甚至8.72%的大学生主张应加以处罚,65.13%认为应加强宣传教育;

12、50.26%大学生认为法律的执行在新闻、报刊、电视、广播等舆论的监督下最有效,18.97%认为在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机关的监督下行之有效,23.08%认为群众监督更有力,4.62%认为这取决于执行机关的自我监督,最后有3.08%表示说不清;

13、79.49%大学生同意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说法,14.36%则不认同,6.15%觉得得看钱数目大小,如数额较大则同意,数额小就无所谓;

14、80%大学生认为任意毁坏公共垃圾桶的行为属违法行为,13.33%则认为不违法,还有6.67%表示不清楚此种行为是否违法;

15、2.05%大学生表示从来不会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90.77%承认很少有这种自觉性,只有7.18%大学生经常关注这种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识的热情。

备注:本次调查问卷共200份,有效填写人次为195。

三、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主动性。根据调查了解到,仍有14.87%大学生认为法律知识与他们的生活无关。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大学生普遍认为专业知识才是他们应该努力与花放精力的方向,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把时间浪费在学法律知识上并不能获得什么实质性利益,是极愚蠢的行为。据我切实了解,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枯燥乏味,法律课上基本卧倒一大片,更谈不上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

(2)传统的妥协性与劣根性。调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学生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坚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协观点,得过且过,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这将助长了违法分子的气焰)

(3)缺乏实践性。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的学生仅占调差人数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大学生极少参加法律实践,是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除了法律专业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关法律的课程,老师都不会严格要求学生,对于学生在课堂看其他与课程无关的读物或睡觉或听音乐等一切做与法律无关的事的现象,也司空见惯,这似乎也是近年各高校的教学传统了,这师生默契潜滋暗长,发展得顺乎自然。由此,学生得到的法律知识更加贫乏了;

(2)课堂气氛沉闷。法律知识相对于其他学科,确实比较枯燥,老师授课方式又缺乏生动性,导致课堂气氛呆板,学生昏昏欲睡,鲜有积极性;

(3)学校宣传力度不够,学生不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与生活的密切性。

四、调查总结及应对措施

调查显示大学生的维权及守法自觉性不高。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为此,我建议学校可有针对性地从三方面入手。

(一)进行普法教育

1、教学内容的选择:

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法律,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获得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观念;

2、教学方法的改革:

原本枯燥的法律课加上教师死板的教学方式更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应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社会著名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实践性的增强:

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

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

3、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达到开拓视野,深入社会,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的效果;

4、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使学生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

目前,公民法制观念还是比较淡薄 ,成为推进法治进程的障碍 ,所以 ,树立法制观念 ,增强全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 ,是实现我国法治化的前提,更是我们大学生的义务。

范文(二)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指人们对于法律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情感、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 大学生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关系到未来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为此我们对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状况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法律知识的来源及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守法与护法意识、法制观及对法律的信任度、基本法律知识的了解与掌握。计25道题。该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份,回收30份。

(一) 法律知识来源及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42.1%的学生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课堂,47.3%的学生法律知识来源于电视、电台和报纸,受家庭影响及其他来源的占10.6%。说明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来源广泛,但课堂与其他传播媒介占据主要部分。当问及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时,只有20%的同学认为法律非常重要,我有麻烦首先想到法律途径解决,没有法律我就没有办法生活,63.3%的同学认为法律比较重要,我有时会尝试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另外16.6%的同学认为法律不太重要或者根本没作用。约1/2的学生认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强弱受学校的影响最大,约1/3的学生认为社会是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最大因素,家庭及个人因素只占20%。从中可以看出,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大部分同学对法律的认识仅限于理论层面,还没有渗透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学校组织的一些宣传活动或讲座只有43.3%的同学觉得能学到一些东西,剩余56.7%的同学觉得太形式化,不愿去浪费时间,或者没有参加过。

(二) 主动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的应用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仍然不高,问卷中,试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学只有10%,90%的同学选择暂时没试过。参加勤工俭学或兼职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只占70%,仍有30%的学生完全没有这个意识。买了某种价值不菲的商品但后来现被骗后只有46.7%的同学会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40%的同学选择直接到商店找负责人赔偿,6.7%的同学选择把商品扔了,当买个教训,6.6%的同学选择到处跟别人说这个商品是假的,叫人不要买。这说明学生的维权意识普遍不强。但可喜的是,当问到当你真正处于一件法律案件中有83.3%的同学认为自身法律意识不够,但懂得咨询专业人士,16.7%的同学则认为自身的法律知识足够,而且懂得咨询专业人士。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

(三) 守法、护法意识。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以及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多数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虽然有较高的守法意识,但自觉性仍有待提高。对于一些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有40%的同学坚决不做,56.7%的同学选择会视情况而定,还有3.3%的同学则不介意,跟大众一起做。对于一些来路不明的自行车63.3%的同学认为自己不会去买,36.7%的同学则会买,因为很喜欢。

(四) 法制观及对法律的信任度。当问及一次你的一个亲密无间的朋友,向你借600元生活费,答应三个月之后还,你会要求他(她)写借条给你吗?时,46.7%的同学认为不用写,30%的同学认为写不写都无所谓,只有23.3%的同学认为应当写。大多数同学的法律意识还停留在法律心理阶段,只是基于自身日常生活对法律现象的一种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远没有形成高水平的法律思想体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与普通人一样犯了罪,应当公平对待。该选项得到了96.7%的支持率,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观念已经深入民心。守法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任何人犯了罪都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另外,结果显示,所有被调查同学都希望能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这说明同学对法律意识在现代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清醒的认识,希望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五) 基本法律知识的了解与掌握。在调查问卷中,我们设计了10道具有固定答案的题目考查同学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各题答对率如下:

9、你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是多久吗?30%

11、父债子还,是否正确76.7%

14、你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吗?67.7%

16、王某有三个儿子,王某在病死之前当某个儿子的面做了口头遗嘱,这种遗嘱是否有效?43.3%

17、刘某现在17周岁,父母双亡,主要靠自己打工维持生计,则刘某属于?26.7%

18、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按照民法规定称为?66.7%

19、刑法规定应负刑事责任最低法定年龄是10%

20、甲某和其12岁儿子共同抢劫,其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40%

21、投毒杀人,当被害人服毒后尚未死亡之前,犯罪悔悟,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但抢救措施未生效,被害人死亡,这种行为属于。60%

22.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是。33.3%

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是明显欠缺的。在严峻的就业形势的压力下,大多数同学会把更多的时间放在专业科目的学习上,从而忽略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有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多,占社会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续上升。其原因之一就是不懂法,不知法。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那么,即使是当自己的正当权益被侵害时,也不懂如何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卷调查的基本结论是: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亟待增强。

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修养,提升法律思维水平,不仅是我们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掌握学习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而且要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的法律权威。

另外,在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培养:

①法律至上意识。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尊重。法律的权威不仅来源于其强制性,更源于人们对法律的尊重、信赖和崇尚。

②公民意识。培养公民意识就是培养树立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权利与义务辩证统一的观念,民主与法制辩证统一的观念。从而正确认识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与人民的关系,以主人翁的态度正确对待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

③主体意识。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主体经济,只有作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成为真正主体是,才会有竞争,有效益,有资源优化的配置。也才会有市场经济本身。因此培养自身的主体意识,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独立的主体地位,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这样才能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