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

时间:2023-10-13 09:44:4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路工程基本建设,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

第1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计量规则;市政工程

公路工程计量规则的制定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通过采用这种国际通用综合报价的计价模式,使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得到规范发展,并且对现行市政工程项目起到积极的影响和促进。

公路工程建设与公路工程计量规则的内容

公路与桥涵都是无遮盖而于自然界,供各种车辆或行人通行的工程设施,除了承受频繁的车辆荷载作用外,还要承受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作用。

公路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经济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设施。公路基本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和重建的工程,其中新建和改建是最主要的形式。

公路工程计量规则的制定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体现公路建设特点,满足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招标、竣工决算计价的需要。公路工程计量规则的内容包括:

1.形式:本规则项目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采用表格形式,一一对应,直观明了。

2.排列:项目号中项、节、细目按顺序排列,目不连续。若增加项、目、节应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实备案后方可增加,根据实际情况在节下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细目或子细目,细目以a、b……表示,细目下子细目以1、2……表示。

3.项目的设置:考虑近年来公路建设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结构、新材料,在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规则增加了一些项目。

4.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无论路基、路面、桥梁等工程施工,或任何车辆通过修建的路基、路面、桥梁上,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均应综合考虑在各相关项目内,不应另行计量。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原理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可以描述为:在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根据具体工程的施工图纸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再根据各种渠道所获得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计算得到工程造价。

其编制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格式的编制和利用工程量清单来编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在业主提供的工程量计算结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所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结合企业定额编制得出的。

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单价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组成,并考虑风险费用。

2.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量×措施项目综合单价

包括通用项目、建筑工程措施项目、安装工程措施项目和市政工程措施项目,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构成与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构成类似。

3.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4.单项工程报价:∑单位工程报价

5.建设项目总报价:∑单项工程报价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操作过程

就我国目前的实践而言,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其使用主要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操作过程可以从招标、投标、评标三个阶段来阐述。

1.工程招标阶段

招标单位在工程方案、初步设计或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即可委托标底编制单位(或招标单位)按照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再以单位工程为对象,计算并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应附有有关的施工内容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放给各投标单位。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等项由招标单位根据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和计量规则填写。单价与合价由投标人根据自己的施工组织设计(如工程量的大小、施工方案的选择、施工机械和劳动力的配备、材料供应等)以及招标单位对工程的质量要求等因素综合评定后填写。

2.投标单位作标书阶段

投标单位接到招标文件后,要视招标单位是否允许对工程量清单内所列的工程量误差进行调整决定审核办法。如果允许调整,就要详细审核工程量清单内所列的各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对有较大误差的,通过招标单位答疑会提出调整意见,取得招标单位同意后进行调整。

如果不允许调整工程量,则不需要对工程量进行详细的审核,只对主要项目或工程量大的项目进行审核,发现这些项目有较大误差时,可以利用调整这些项目单价的方法解决。

3.评标阶段

在评标时应坚持倾向于合理低标价中标的原则。当然,在评标时仍然可以采用综合计分的方法,不仅考虑报价因素,而且还对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业绩和信誉等按一定的权重分值分别进行计分,按总评分的高低确定中标单位。或者采用两阶段评标的办法,即先对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价,在技术方案可行的前提下,再以投标单位的报价作为评标定标的唯一因素,这样既可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又有利于业主选择一个合理的、报价较低的单位中标。

四.公路工程计量规则的重要意义

公路基本建设由于耗资巨大,其管理方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要求进行管理,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当地方(省、市)政府主管部门下达任务后,基建项目必须纳入全国统一的基本建设计划,一切基本建设资金活动必须通过建设银行进行拨款、监督和办理结算。综上所述,公路建设不仅涉及面广、而且耗资巨大,因此公路基本建设的管理必须慎重,投资的测算必须严谨。采用公路工程计量规则,主要内容是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其意义重大而深远。

1.确保三方目标一致,能够正常履行合同。

对所完成工程的数量进行测量、计算、核查和确认,在没有规范、统一、明确的计量规则和方法时,公路基本建设管理存在许多问题,例如:项目管理单位的台账数据采集不合理、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与工程量清单不对应、工程量清单与工程概预算项目不对应、各个项目自拟一套工程量清单、清单细目计量支付内容界定不清等,导致实施时各方对工程内容的理解出现偏差,引起合同争议,影响承包合同正常履行。

2.规范行业标准,避免无意义的纠纷。

制定统一的《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对加强我省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计量行为,减少工程经济纠纷,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为建立全省的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和修订全国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提供基础条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对招标文件的深化与改革,有利于规范合同的签署与执行。

在市政道路工程招标文件中,计量规则至关重要,它是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标底编制的重要依据。不同的计量规则即便在同一工程项目中,也会对工程实施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有所领悟,引起重视,否则极容易在工作过程中造成失误。

第2篇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公路建设市场行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建设市场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公路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和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之间的各种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合理工期,控制工程造价,推动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公路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具备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业主),以及具备法人资格和与公路建设项目规模、技术要求相适应的资质(格)证书并通过资信登记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方可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并应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要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的执法监察。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

第六条交通部管理全国公路建设市场,地方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地区公路建设市场,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制定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公路建设项目的行业管理。

(四)对建设单位(业主)的项目报建进行审查,对从事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的资信进行审查登记。

(五)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

(六)公路工程的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

(七)总结交流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经验,定期公路建设市场信息。

(八)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一)国道主干线项目和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由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

(二)其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省级及市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三)中外合资、合作、贷款投资及BOT形式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除执行有关规定外,应按前两款划分原则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项目报建及资信登记

第八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实行项目报建制度和资信登记制度。

项目报建是对从事公路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业主)的资格、能力及项目准备情况的确认。

资信登记是对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的资历、能力和信誉的确认。

公路工程项目报建和公路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资信登记使用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统一制定的表式。

第九条项目报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设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

2.具有与拟建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组织管理、技术管理、经济管理人员和相应机构;

3.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组织开标、评标等能力;

不具备本项第2、3目条件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咨询单位。

(二)项目准备情况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初步设计文件已经完成;

2.建设资金计划基本明确;

3.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概要已经完成。

建设单位(业主)应在项目招标公告30天前按第七条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公路工程项目报建表之日起30天内予以批复。

第十条申请资信登记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从事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营业执照。

(二)资质(格)条件:

1.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具备交通行业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证书;

2.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监理单位必须具备交通基本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资质证书或临时监理资质证书;

4.咨询单位必须具备工程咨询资格证书。

(三)申请单位必须具备近5年承担公路工程业绩、信誉的评价和证明。

第十一条资信登记管理

一级(甲级)以上及中央各部门直属二级(乙级)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登记;其它二级(乙级)以下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由注册属地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登记。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资信登记表之日起30天内予以审查登记。

第十二条资信登记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时进行复审,复审由原审查登记机关执行。

在有效期内,对业绩、信誉不佳造成不符合资信登记条件的单位可暂停或取消其资信登记。

第十三条取消资信登记的单位,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登记;暂停资信登记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满足登记条件后,由审查登记机关恢复其资信登记。

审查登记机关对登记成果进行动态管理,定期登记信息。

第十四条未报建的项目不得组织招标;未进行资信登记的单位不得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章招投标管理

第十五条公路基本建设项目,除经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不宜进行招标外,均应实行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工作按照国家计委《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和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业主)只能向通过资信登记并与规定经营范围相符的单位进行招标。招投标活动应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泄漏标底,不得有意压价或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或收受回扣、佣金或其它好处。

第十七条公路工程招投标,实行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审查制度。招标单位必须按第七条规定将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资料向有管辖权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审查,建设单位(业主)只能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发售标书;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国有大中型公路专业队伍。

第十八条投标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公路工程项目时,其主体和协作成员单位均应通过资信登记。在投标过程中不得串通作弊,不得哄抬标价或任意压价抢标,不得向招标单位或有关人员采用行贿、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工程。

第十九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正常的招投标活动。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不得出让资格证书、资质证书以及营业执照、图签、银行帐号。

第五章合同签订与履行

第二十条公路工程建设的承发包双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二十一条公路工程承发包合同,必须严格执行交通部制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价格政策和造价管理规定及批准的工程概算;必须按合理工期确定合同工期。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中,应明确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并应与施工合同中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相一致。

第二十三条承发包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必须报双方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按第七条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业主)应按合同规定严格履行各项义务,按要求提供场地、资金、技术资料,创造良好的外部作业条件;工程实施中应按合同规定及时进行支付,逾期支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付息。

第二十五条承包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合同中规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按时到位。

承包单位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建设单位(业主)批准,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通过资信登记的单位,但工程分包比例不得超过总包合同价款的30%,对重要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包。工程分包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单位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单位对分包的工程质量、工期和分包单位的行为负全责。严禁倒手转包和二次分包。第二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遵守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规定,设计文件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不得与被监理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发生经营性业务关系,不得营私舞弊,损害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利益。

第二十八条承发包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时,应按合同规定进行协商解决,解决纠纷期间应努力保持施工的连续性并确保公路工程质量不受到损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仲栽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没有约定仲裁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第二十九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合同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不得扰乱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第六章项目实施管理

第三十条公路工程应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制度。申请开工的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基建计划已经落实;

2.建设投资已经审计;

3.征地拆迁基本完成;

4.施工、监理单位已经落实。

开工报告由建设单位(业主)按第七条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批,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公路工程开工报告表之日起15天内予以批复,工程经批准后方能开工。

公路工程开工报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统一制定的表式。

第三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项目实施中应派熟悉业务的技术人员作为设计代表(或设计代表组)驻施工工地,及时解决设计问题。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应持证上岗;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要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第三十三条公路工程建设实行监理制度,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务院或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上岗。

第三十四条公路工程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都应自觉地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工程完工后,应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要求组织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未经交工验收或未通过交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对公路建设市场中下列违纪违法者,按第七条规定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监督、监察部门进行查处。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申请资信登记的单位,取消已经办理的资信登记。

(二)投标单位违反第十八条规定,其标书应作废标处理,除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并视情节,予以通报或给予警告处罚。

(三)承包单位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视情节,予以通报或给予警告处罚。倒手转包或二次分包工程,应没收其非法收入,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由其负责处理,并赔偿受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四)承包单位违反第三十二条规定不重视施工现场管理,不服从监理,违章作业,偷工减料或采用不合格的材料,工程质量低劣造成工程无法弥补的损失,应赔偿建设单位(业主)全部直接经济损失;造成重大工程质量和人身伤亡事故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并视情节,予以通报或给予警告处罚。

(五)由于勘察设计原因造成返工或延误工期的,建设单位(业主)可扣减勘察设计单位2%~10%的勘察设计费。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除扣减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并视情节,予以通报或给予警告处罚。

设计单位未按第三十一条规定派设计代表驻施工工地,建设单位(业主)可以扣减其2%~5%的设计费。

(六)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违反第二十七条规定,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除扣减受损工程的监理费外,并视情节,予以通报或给予警告处罚,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监理人员注销其监理工程师资格。

(七)建设单位(业主)违反第十六条规定的,招标视为无效,并应赔偿各投标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八)因建设单位(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除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外,还应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经济损失。

第3篇

关键词:公路;概预算;编制

1 预算编制原则、依据

1.1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复。

1.2 交通部(2007)33号文通知公布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

1.3 交通部(2007)33号文通知公布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1-2007)。

1.4 交通部(2007)33号文通知公布的《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

1.5 2008年6月宁夏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宁夏公路汽车普通货物运输价格及装卸费的通知》。

1.6 宁夏交通厅宁交通知(2008)134号《关于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的通知》。

1.7 宁政发(2010)3号文《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1.8 近期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宁夏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信息》。

1.9 初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现场调查收集的有关资料。

1.10 概算有关的委托书,协议书等。

2 预算编制范围

主要项目的工程概况,涉及项目的主线路线长度、支线及包含的附属工程,立交等。

3 造价计算说明

3.1 人工费

按宁交通知(2011)46号文规定人工工资为63.9元/工日。

3.2 材料费

3.2.1 材料预算价格

材料价格参照宁夏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宁夏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最新公布的价格及现行调查价格综合取定,加计过路(桥)费、材料运杂费、装卸费、采购及保管费。

3.2.2 材料运杂费

5公里以下的运输按定额计算运费及装卸费,5公里及以上运输按《宁夏回族自治区汽车货物运价计算办法》分长、短途(26公里以下为短途)计算。

长、短途运输运价根据2008年6月宁夏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宁夏公路汽车普通货物运输价格及装卸费的通知》计算。

3.3 机械使用费

机械工工资为63.9元/工日,机械使用费按《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及定额站颁布的《车辆养护费和车船使用税费》进行计算,不变费用调整系数1.0。

3.4 其他工程费

3.4.1 冬季、夜间施工增加费:全线属冬二II区,路线的冬季、夜间施工增加费按《2007编办》中的夜间施工增加费费率计算。

3.4.2 雨季施工增加费、高原施工增加费均按《2007编办》中的雨季、高原施工增加费费费率计算。

3.4.3 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计列、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按《2007编办》中的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费费率计算。

3.4.4 沿海地区工程施工增加费:宁夏不临海,不计此项费用。

3.4.5 工地转移费:指施工企业根据建设任务的需要,由已竣工的工地或后方基地迁至新工地搬迁费用。

3.4.6 其他工程费均按《2007编办》中的费率计列。

3.5 间接费

3.5.1 规费:根据宁夏交通厅宁交通知(2008)134号《关于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的通知》中的规定按38.2%计列,其分别养老保险20%,失业保险2%,医疗保险6.7%,工伤保险1%,住房公积金8.5%。

3.5.2 其他间接费均按《2007编办》中费率计列。

3.6 其他有关费用计算

3.6.1 利润: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应取得的盈利。利润按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扣除规费的7%计算。

3.6.2 税金:系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纳税地点在市区的企业,综合税率为3.41%,纳税地点在县城、乡镇的企业,综合税率为3.35%,纳税地点不在市区、县城、乡镇的企业,综合税率为3.22%。

3.7 其他基本建设费用

3.7.1 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列》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行公路建设需征用土地所支付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等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安置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复耕费、耕地开垦费及森林植被恢复费。

征地价格依据宁政发(2010)3号文《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确定。临时占地按相应土地价格的50%计取。其他各项安置补助费均参照高速公路补偿标准执行。

3.7.2 建设项目管理费

(1)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累进办法计算。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业主为建设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应计入的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建设单位采购及保管设备、材料所需的费用。

(2)工程监理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2.5%的费率计算。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业主委托具有监理资格的单位,按施工监理规范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3)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0.1%的费率计算。

在项目审批前,为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调整概算进行审查所需的相关费用。

(4)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按编制办法验收试验检测费标准计算。

竣(交) 工验收试验检测费系指在公路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委托有资质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所需的相关费用。

4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系指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设计,以及设计、监理、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标底或造价控制文件编制时,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工预可编制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算取定。

勘察设计费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取定。

招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计列。

5 供电贴费:供电补贴不计,采用社会用电。电价:0.75元/度。

6 物价上涨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投资【1999】1340号精神,不计算该项费用。

7 预备费:包括价差预备费和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指设计文件编制年至工程竣工年期间,第一部分费用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工程费、间接费等以及第二、第三部分费用由于政策、价格变化可能上浮的预留费用及外资汇款汇率变动部分的费用。基本预备费是指在设计阶段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按《编制办法》规定以第一、二、三部分费用之和为基数的3%计列。

8 建设期贷款利息计算

8.1 贷款额度:建设单位(业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或政府对项目的投资额度来确定该项目贷款比列和贷款金额。

8.2 贷款期限:根据项目的规模、工程进度及工期确定贷款期限。

8.3 贷款利率:我国银行业的贷款利率。

参考文献

[1]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第4篇

一、直接费的计价差异

二者在直接费组成内容上不完全相同,市政工程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公路工程由直接工程费和其他工程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的计价差异

二者都包括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但公路工程比市政工程的直接工程费增加了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即增加了与完成的工程实体具有直接关系的措施项目(如:模板、脚手架)费用。

1.人工费的计价差异

(1)二者人工费单价在构成内容相同,但现行的人工费单价不同。自2007年5月1日起福建省建筑市政人工预算单价调整如下:土石方、拆除、搬运工程用工36元/工日、建筑装饰工程用工58元/工日、其他工程用工48元/工日,从2008年7月1日起福建省所有公路工程人工费(含机械工)单价标准47元/工日;二者在价格水平基本一致。但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省建筑市政人工预算单价进行二次调整,新的标准执行时间自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增加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各项费用的人工预算单价差额部分:土石方、拆除、搬运工程用工增加20元/工日、建筑装饰工程用工增加33元/工日、其他工程用工增加27元/工日,但公路工程没有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公路工程生产工人工资标准,定价水平显然比较滞后。

(2)二者在定额人工消耗量制定不同。市政工程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以及合格的市政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公路工程预算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和一般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定额中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程质量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取定的。由于公路工程施工机械化程度比较高,总体上定额人工消耗量比市政工程少。

2.材料费的计价差异

(1)二者材料预算价格在组成内容不完全相同。市政工程的材料预算价格比公路工程增加一顶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复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的各设区市每个月建设工程主要材料综合价格,指出钢材、袋装水泥、散装水泥的材料检验试验费分别按3.5元/吨、5.27元/吨、1.5元/吨计算,除此之外的材料检验试验费按照(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X0.2%计算。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网站的每个月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市主要材料价格信息,表中所列地方材料为城市周边料场供应价格,钢材、水泥等其他材料为市区供应价格(包括供销部门手续费和包装费),故在公路工程套价时不能直接采用该信息价,应再加上城市周边料场(或市区)到工地的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等。值得注意的是,这二者的信息价仅作为材料价格计算和控制的参考,编制工程预算时,应按照现行计价办法规定结合具体工程项目实际进行市场询价确定材料价格。

(2)二者在定额材料消耗量制定不同。公路工程比市政工程增加一项周转材料的摊销量,市政工程将周转材料(如模板、脚手架)列为非实体材料,作为专业措施项目另列计算。

3.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计价差异

(1)二者在施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的计算依据和组成内容不同。市政工程根据《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建标[2001]196号)计算,公路工程按交通部公布的现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计算,在组成内容上市政工程比公路工程增加场外运费(包括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和架线等费用,运输距离均按25公里计算)、保险费(有关部门规定的强制性保险费用)、年检费等三项费用,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同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我省市政工程为75元/工日,公路工程为47元/工日。

(2)二者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不同。虽然二者在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方法是相同的,但由于二者在定额制定上考虑的工作内容不同,施工方法也不同,故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是不同的,由于公路工程施工机械化程度比较高,总体上定额施工机械台班的台班消耗量比市政工程多。

(3)二者在小型机具使用费处理方法不同。市政工程的施工工具用具性材料消耗,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企业管理费和措施费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公路工程小型机具使用费在施工机械使用费中体现,未一一列出小型施工机具,综合起来以元表示。

(二)市政工程的措施费与公路工程的其他工程费的计价差异

市政工程的措施费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风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其他措施费(包括(1)缩短工期措施费,(2)优良工程增加费,(3)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措施项目,如:围堰、便道、便桥、筑岛、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驳岸块石清理、地下管线交叉处理、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轨道交通工程路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监测、监控、保护、施工现场围栏、大型机械设备基础等。)等内容。其中: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风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缩短工期措施费、优良工程增加费等取费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直接工程费、风险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之和)。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如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与完成工程实体具有直接关系,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进行编制。

公路工程的其他工程费系指直接工程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用于工程的费用。内容包括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含高原地区施工增费、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沿海地区工程施工增加费)、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施工标准化与安全措施费、临时设施费、施工辅助费、工地转移费等九项。其中: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以受行车影响部分的工程项目的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计算,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和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以各类工程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计算,其他费用均以各类工程的直接工程费之和为基数计算。由于二者计算基数不同,相似项目公路工程的取费费率比市政工程高。

市政工程措施费中的施工排水、降水费、围堰、便道、便桥、筑岛、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驳岸块石清理、地下管线交叉处理、轨道交通工程路桥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监测、监控、保护、施工现场围栏、大型机械设备基础等,公路工程没有归入其他工程费,而是以临时工程或其他子目列项出现。公路工程其他工程费中的施工辅助费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市政措施费和材料费的检验试验费。公路工程中的水、电费及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等其他工程费已包括在概、预算定额中,不再另计,而在市政工程中是据实计算的。

二、间接费的计价差异

二者的间接费都是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的,但有以下差异:

(一)规费的计价差异

市政工程比公路工程增加工程排污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这二项内容,公路工程将这二项在清单第100章中体现。市政工程劳保费用(包括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取费基数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之和,按施工企业的劳保核定卡确定的类别分四类费率:甲类为4.86%、乙类为3.65%、丙类为2.92%、丁类为2.19%。公路工程的规费与市政工程的劳保费用包括内容相同,均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我省公路工程规费费率合计为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的38.7%。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明确价格调节基金自2012年10月1日起,在《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规费中计取,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但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尚未根据《福建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18号令)制定价格调节基金的计取办法,笔者认为该基金是政府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也应在公路工程规费中计取。

(二)企业管理费的计价差异

二者企业管理费的组成形式上不同。公路工程形式上比市政工程增加主副食运费补贴、职工探亲路费、职工取暖补贴、财务费用等四项组成,但实质上市政工程将这四项组成在企业管理费相应项目中有所体现。福建省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分项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计取,公路工程企业管理费以各类工程的直接费之和为基数计取。

三、利润计价差异

福建省现行市政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之和,其中桥涵、隧道、给排水工程分为三类,利润率如下:一类工程3%、二类工程2.5%、三类工程2%;其他市政工程不分类别,均按三类工程费率2%计取利润。

公路工程的利润按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扣除规费的7%计算。

四、税金的计价差异

二者均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取费基数均为不含税工程造价(即:市政工程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之和,公路工程为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之和)。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政文[2011]230 号),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从1%调整到2%,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市政工程调整后的税率如下:工程所在地为市区(含县级市)税率3.477%,县城、乡镇税率3.413%,其他地区税率3.284%。目前大多数公路工程根据交通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规定,综合税率如下:工程所在地为市区(含县级市)税率为3.41%,县城、乡镇税率为3.35%,其他地区税率为3.22%,二者差异是公路工程少计地方教育附加。笔者认为,公路工程也必须缴纳地方教育附加,且将该费用按地方政府规定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交通部该文件明确规定含教育费附加等,故应与市政工程执行相同的税率,这种看法与中国公路造价网公路定额解释精选(一)一致。

五、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程序的差异

市政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利润,汇总每个分部分项工程量与其综合单价之积,得到分部分项工程费,加上措施项目费、规费、人工费价差和税金,形成建筑安装工程费。

公路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按照实物量法计价方法进行的,是由单体到总体,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工程项目进行逐项计算,层层汇总而成的,其综合单价为分部分项工程的全费用单价,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3.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4.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5.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

第5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造价;控制;管理

1 概述

如何合理有效地控制公路工程造价并加强造价管理,是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核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决定了公路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工作必须是分阶段的、多层次的、动态的控制和管理,贯穿于项目投资决策到竣工决算的全过程。

1.1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首先是根据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及布局所确定的公路网规划,提出项目建议书;通过调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进行初步测量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列入国家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并进行定线测量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批准后编制项目招标文件,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根据项目建设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经批准后组织施工;完工后,进行决算审计、竣工验收工作,最后交付使用。

1.2 公路工程造价文件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各程序相应的造价文件有: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要编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阶段要编制设计概算,技术设计阶段要编制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投标阶段要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工程施工阶段要确定合同造价、变更索赔造价,项目完工后要编制竣工决算。

1.3 公路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目标

针对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应的造价文件我们将公路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工作划分为投资决策、项目设计、招标施工、竣工决算四个阶段。成功的公路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就是在四个阶段,把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限额范围之内:投资决策阶段的工可估算经批准后作为项目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概算的最高限额;初步设计概算经批准后作为施工图预算的最高限额;施工图预算经批准后作为招标施工阶段招标最高控制价的最高限额;招标最高控制价经批准后作为投标报价的最高限额;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经确定后即作为招标施工阶段的合同价,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还要严格控制变更索赔费用,最终将竣工决算价控制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不同阶段的造价文件有前后制约、相互补充之作用,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

2 公路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预防措施

在项目全过程管理中如果由于某个阶段或者某个层次造价管理的疏忽,往往导致竣工决算价超概算,项目业主不得不组织各有关人员收集资料和数据,报原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批部门申请调整概算工作,整个过程不仅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费时费财,设计概算一旦突破工可批复估算的10%还必须报原工可估算审批部门审批,由于调概工作的严肃性和严格规定,最终结果往往无法弥补投资失控的损失,给企业经济效益以及社会发展造成巨大影响。以下谈谈公路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四个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预防措施:

2.1 投资决策阶段

投资决策阶段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与决策阶段。据有关资料统计,在项目建设各阶段中,投资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达到80%一90%。因此决策阶段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阶段,投资估算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决策阶段之后的各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否科学、合理的问题。

2.1.1 存在问题

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往往不被重视,设计单位对拟建项目在技术上、经济上的可行性分析不够全面、不够深度,可行性方案单一,投资估算准确性差,个别项目设计单位有意压低投资估算,以促使项目通过审批,导致项目投资整体失控。

2.1.2 预防措施

做好市场分析工作,详细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好设计方案的优化工作,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通过方案优化,使设计更合理,投资最少;在项目建议书阶段要充分做好外业调查工作,编制好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造价人员应积极配合设计人员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基础资料,合理选用估算指标和各种费率,准确编制好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在项目评估与决策阶段要认真做好各种资料的搜集,确保基础数据资料的真实、准确。

2.2 项目设计阶段

项目设计阶段包括初测和编制初步设计文件、补充初测和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定测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阶段。据有关资料统计,本阶段费用占项目总投资的1%左右,而影响工程总价的程度却高达75%以上,因此项目设计阶段是影响和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准确与否将影响招标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甚至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2.1 存在问题

个别项目设计周期太短,设计内容无法做到全面和准确。公路沿线的水文、地质、材料供应渠道等容易引起变更及造价变化的主要原因未做详细钻探和深入调查,或者以点代面,地质钻探资料与实际情况偏差极大。特别是闽南沿海软基地带,地质情况复杂,有时同一个墩位不同的桩基地质情况完全不同,造成施工阶段设计变更多,投资控制难度加大。笔者2008年负责计量与决算工作的泉州晋江大桥市区连接线仙石至鹏头段道路工程XX合同段,合同价3700万元,决算价4500万元,其中合同清单项目变更减少780万元,新增加项目变更增加1540万元,变更造价高达20%以上,绝大部分变更项目是污水管道软基处理方案发生重大变更。

有的设计部门对基础资料调查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重设计轻造价的思想,造价人员没有参与外业调查,对工程现场情况不了解,概预算造价不准确,造成施工阶段造价失控。比如造价人员对砂石料等地材的料场位置、运距、运输条件、产量、质量以及借土、弃土场的位置、运距等情况没有做实地调查,概预算套用的价格与实际价格偏差极大;又如由于便道、便桥、供电等临时性工程的设置与实际情况不符,造价人员在概预算中考虑的费用往往与实际发生的成本出入很大。笔者目前正在负责造价工作的在建项目漳州招银疏港高速公路工程,砂石料等地材实际采购价格比批复的预算价格高出一倍以上,施工图预算中临时便道、便桥费用考虑严重不足。

由于设计人员经验不足、粗心大意、赶任务等原因,造成设计图表不完善、图表数量错误或者详图与汇总表数量前后矛盾,而造价人员又未能判别其错误,便直接采用错误的图表数量编制概预算,导致概预算造价不准确,引起招标施工阶段造价失控。

概预算编制办法本身存在的不适应问题。征迁补偿、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税率、价格指数以及项目资金缺口造成的短期贷款利息等等各种成本费用的增加;项目部、拌合站、钢筋加工场等现场施工标准化建设增加的成本费用;这些新增加、增长的费用投资,按现行概预算办法和标准无法编制到概预算中,而实际又必须发生,导致投资失控。漳州招银疏港高速公路批复的概算中征迁补偿费为21491万元,而实际费用已超概600万元。

2.2.2 预防措施

重视设计多方案比选和优化设计方案,引人设计竞争机制;推行设计招投标、设计监理制度;加强对设计文件全面、系统的审查工作,减少设计错、漏、补问题;推行限额设计,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控制施工图设计;处理好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关系,通过制订设计奖惩制度,加强设计人员经济意识,在整个设计阶段,设计人员与造价人员应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造价队伍的培养建设;有关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2.3 招标施工阶段

招标施工阶段包括项目招投标和项目施工阶段,本阶段费用约占项目总投资的60%以上,因此招标施工阶段是项目造价控制的重要阶段。招标最高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变更索赔价是否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直接影响竣工决算价是否失控。

2.3.1 存在问题

在项目招标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对工程量清单重视不够,由于造价人员经验不足、粗心大意对设计图表数量错误未能判别而直接引用错误的数据,或者由于造价人员本身的计算错误,或者由于造价人员对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不熟悉出现项目漏算等原因,导致所编制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误差太大,中标单位进场后进行详细的清单核对与勘误时才发现错误,最终的结果是导致招标施工阶段造价失控。笔者2009年负责南安(金淘)至厦门高速公路泉州段XX合同段土建工程清单勘误和0#台账建立工作,本项目400章桥涵工程中标价10927万元,清单勘误后增加994万元,增加造价高达9%。

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不够全面、科学,施工安排不合理,导致施工成本增加。例如:施工准备期延误,中标单位进场后无法及时开工,导致窝工而增加成本;路面施工工作面分阶段提交,施工单位无法连续均衡施工,增加人、材、机调配周转费用;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频发影响工程进度,导致施工成本增加。

监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不够和责任意识不强,对造价控制尤其是工程变更的控制不严。

甲供材料和设备管理控制不严,导致成本增加。

2.3.2 预防措施

招标阶段项目业主要认真编制招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和评标办法,通过工程招投标选择有资金实力、有施工能力的施工队伍;要掌握与项目有关的工程造价的基本情况,确定合理的招标最高控制价,选择合理低价中标;要认真完善合同条款,通过合同条款的规定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承担。

施工阶段项目业主要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是投资控制的有效手段;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审查工程变更,规范变更审批权限和程序,保证总投资限额不突破;正确处理与防范施工索赔,并积极做好反索赔工作;加强对征迁补偿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其他费用的支付管理工作,将其控制在预算的投资限额以内;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施工进度,进度控制不好,质量安全得不到保证会引起投资的增加;加强现场管理,防止“窝工”,材料控制上应着重把好价格关和数量关,实行材料台账管理,材料采购要尽量减少中间环节或直接从厂家进货,争取更大的利润空间,实现工程项目的低成本目标控制。

2.4 竣工决算阶段

竣工决算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建设项目从筹建开始到竣工交付使用为止全过程的全部建设费用,即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及建设期贷款利息等。竣工决算反映项目从筹建至完工的最终建设成本。

2.4.1 存在问题

由于施工过程监理服务水平普遍偏低,业主方管理不够规范,造成在工程量审核、工程变更、索赔等方面存在较大漏洞,如高估冒计、重复计量、不合理变更、新增分项单价偏高等,导致了工程决算造价攀升。

2.4.2 预防措施

加强竣工决算的审查和审计工作,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参与竣工决算阶段工作的项目业主、监理人员、设计人员应熟悉合同条款、招标文件以及造价主管部门的政策调价规定,认真及时审核竣工决算,根据项目的变更作价规定、变更设计图纸以及现场确认资料严格审核变更项目增减数量以及新增项目单价。

3 结束语

公路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找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事前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加强每个阶段的造价控制和管理,才能对工程项目的总投资进行有效的控制,提高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农村公路工程 建设资金 多样性 有关账务处理

正文:

    自2003年以来,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以通乡、通村公路为重点的大规模农村公路建设,并同步发展养护和运输事业,使农村交通面貌发生了彻底改变。八年来,累计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改造8万余公里,使全省公路密度达到105公里/百平方公里,直接惠及全省近2万个行政村、3500多万农民。

农村公路作为一项惠民工程,资金量大、资金来源多、涉及面广。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是指用于纳入或地方投资计划的县际及通乡通村公路建设或改造的全部资金,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拨款、交通规费、银行贷款等各种来源的资金。

本人有幸于2003年12月份参加了浙江省交通厅举办的康庄工程财务管理培训,并于2003~2011年参加了我县乡村康庄工程、联网工程(两项工程也可以统称为农村公路工程)的财务管理工作。我县面积11430平方公里,共有3个街道、10个镇和6个乡,户籍人口62万,是一个水乡平原为主、少量丘陵为辅的江南小县,2003年至2011年共建农村公路里程长达730公里(其中康庄工程330公里、联网工程400公里)。本人所在单位长兴县交通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上级部门拨入资金的使用和配套资金的落实,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各乡镇作为项目建设单位(业主)按中央和省对国债及其他中央和省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内部管理制度,筹措项目配套资金,并规范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长兴县交通局承担着县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其他县内干道的基本建设工作,在这些建设项目的基建会计核算中,大多数基建项目的资金来源为上级部门拨款或是向金融部门贷款,资金来源途径比较简单,以会计科目“基建拨款”或“基建投资借款”反映即可,有时甚至不用二级科目。农村工路建设资金的筹措,由于是基本遵循“以地方自筹为主,中央和省补为辅”的政策,其多样性就显得不同一般工程。从粗线条来分可分为三大块:第一,省及省以上拨款,主要有国债资金、交通部补助资金及省交通厅补助资金等;第二,县财政及县交通局配套资金;第三,乡镇及村配套资金,包括乡镇自筹资金、村自筹资金等。我县各乡镇建立了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机制,多方位、多渠道积极筹措农村公路建设所需资金。采取了“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八方支援”的方针政策来拓宽筹资渠道。例如:按照法定程序倡导村名通过“一事一议、村民公决”的方式捐一点,动员在外地干部职工、经商办企的老板、联系贫困村的机关企业单位捐一点,以冠名、立碑等方式,引导社会、企业、个人以各种形式支持农村公路建设。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如果细分可分为:

1、中央补助国债专项资金  表面看来,此项资金属于国债资金,应于工程建设以后归还;但由于农村公路建设国债资金的还款人为省交通厅,故乡镇在收到此笔资金时,贷方可作“基建拨款——国债资金”,在银行账户上形成的利息收入,视同国债资金的增加,也应列为“基建拨款——国债资金”。而类似此笔业务在其他基建账套列为“待摊投资-银行利息收入”的借方,用以抵减工程的待摊投资支出。

2、交通部补助资金  此资金是浙江省交通厅安排的交通部补助项目,以“基建拨款——部补资金”列示,资金在各各流程中产生的利息,也应视同交通部补助资金的增加,其账务处理同国债资金。

3、省交通厅补助资金养路费资金  各乡镇在收到省交通厅补助资金养路费资金时,以“基建拨款——养路费资金”列示,利息收入同国债资金处理。

4、县财政配套资金  我县财政局对农村公路建设进行适当补助,康庄工程每公里1万元、联网工程每公里6万元。乡镇在收到此项资金时以“基建拨款——县配套资金”列示。

5、乡镇财政的配套资金  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的业主,在县以上级补助资金只占路面建设资金的三分之一情况下,乡镇财政资金应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的主力资金,按省交通厅资金使用原则的同比拨付原则,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比例、进度不得低于省级及以上资金的到位比例、进度。乡镇农村公路专户在收到划入的乡镇财政性资金时,以“基建拨款——乡镇配套资金”列示。

6、乡镇企业捐助资金  农村公路建设一个很大的受益者就是乡镇企业,在一些与乡镇企业有关联的路段,一些企业老板很自愿地捐出十万甚至几十万不等用于建设农村公路;也有一些乡镇会采取发动周边乡镇企业捐款或是与乡镇企业投入资金拼盘,这些资金从实质上看有乡镇配套资金性质,也应以“基建拨款——乡镇配套资金”列示;

7、村配套资金  村作为农村公路工程的最大受益者,积极性最高,投入的也最多,主要有实物、劳动力及现金投入。实物主要有土地、矿渣、砌石等,用于农村工程路基建设。本人认为,乡镇作为农村工程建设的业主,在与村协调土地征用中虽未支付资金,但实质上村是以实物即土地对农村公路工程进行了投资,应当把征用的土地评估价后由乡镇农村公路工程财务入帐,会计分录为:

借:待摊投资——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

贷:基建拨款——村自筹资金

另外,由于我县农村公路工程县以上级补助为21万元/公里,而乡镇路面工程造价就要60万~70万元/公里,所以许多乡镇的路基建设在由专业人员指导、上级相关部门监督的情况下,交由村来完成。路基建设用的许多材料如矿渣、砌石、涵管甚至运费均由村来提供,村应按实际使用量和单价提供清单交给乡镇农村公路工程财务,会计处理为: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路基

贷:基建拨款——村自筹资金

村里在组织劳动力修筑路基时形成了劳动力的投入,村里应按当时劳动力单价及实际人员工时提供清单交由乡镇 财务,会计分录为: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路基

贷:基建拨款——村自筹资金

在农村公路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大力支持,许多村民自发组织捐款,支持农村公路建设,乡镇财务在收到这些捐款时,应列帐: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拨款——村自筹资金

综上所述,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从中央到地方,从各级政府财政、交通部门的交通规费投入到农民投工投劳、社会捐款;从货币资金投入到实物投资;充分显示了我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多样性。可以这样说,农村公路工程筹措资金的多样性,让我们财务人员在帐务处理上拓宽了思路,为我们提供了基建资金更多的想象空间。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工程造价;影响因素;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23文献标识码: A一、加强公路工程造价控制的必要性

公路建设的项目的特点是施工周期比较长、规模较大、投资多等,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密集投入劳动力、资金以及技术,因此必须科学决策,统筹规划,对工程成本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对资金合理利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断深入的经济体制改革,公路工程成本占比较大的材料价格市场变动极易受影响,而公路工程成本中的人工费、设计费的波动使得更加难以控制。

还往往由于受自然灾害、地质变化及国家政策变化等非市场因素对公路建设成本的影响,因此公路工程成本为了管理和控制,必须从开始设计立项起,对公路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各个阶段管理,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规避。但是我国现在拥有的公路造价管理机制存在很多问题,对管理职能难以充分发挥和行使,对公路建设发展的需要难以适应,难以使得公路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项目成本在大幅增加的同时,也对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制约的作用。因此,当前,我们急需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公路工程造价控制的方法体系。

二、影响公路工程造价的因素

(一)施工前的准备不充分

最近几年来,公路建设事业呈现飞速发展的状态,使得待建设的工程越来越多,对施工前的准备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施工前,如果不做好充分的准备,公路施工建设的可行性就会被大大的降低,给项目的施工带来许多不可预知的难题,对项目的后续发展有着严重的影响,使项目不能准时的完工。

(二)工程设计存在缺陷

设计对于一个工程来说,有着核心的作用,对工程进行合理的设计以及对工程进行准确的预算,对能否做好工程造价有着重要的影响。而目前设计单位有着参差不齐的的水平,在要进行设计时要对其细心的进行选择。有很多的工程由于急着完工就把设计的周期以及对地质进行勘测的时间大量的缩减,造成不合理的设计周期。使得资料不能进行很好的搜集,对地质进行勘测的深度也不够。这样就没有足够的以及准确的参考资料,而设计师也因为没有足够的时间,不能充分的研究路线方案,对设计结构也没有足够的精力去进行优化,造成不合理的设计。既浪费了资源,还可能给工程造成隐患。

(三)从业人员素质较低

目前,我国有八十多万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的从业人员,公路工程领域有20多万,这20多万的公路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中本科毕业生还不到三分之一,大部分是大专和一些社会中继续学习的毕业生,从专业的角度来看,工程造价毕业生在正规高等院校毕业的还达不到百分之十。很多都是投资经济、工程经济、概预算以及工程管理等相近专业的毕业生,这些人往往在从事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中能能做预算,这些人难以全方位、全过程以及全动态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

(四)工程造价控制缺乏动态管理

在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造价编制普遍实行是概预算定额,实行预算价格制度,设定原材料、人工的定额消耗量,以将成本控制在一定限额之内。采用统一限额定量的管理制度,这种不根据工程实际施工难易程度,面对已经落后于公路工程的发展现状的管理制度,由于新工艺、新技术的广泛采用,实际成本消耗往往与原有预算定额水平有较大差距。同时,不能适时调整预算定额使得预算价格商品市场价格不能真实的反映,影响了造价控制的成果。 三、公路工程有效控制造价的方法

(一)严格遵守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

在公路建设的工程中所存在的自然规律性以及社会经济的规律性决定了公路建设的基本程序。他是一套科学的管理方法,不仅能够使公路建设的任务快速且优质的完成,而且对于投资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获取也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为工程造价提供了科学的依据。由于公路工程建设规模大且建设的周期长,如果在决策的阶段没有做好,那就会影响到工程的施工,从而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由此可以看出,严格的遵守建设的基本程序,对工程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程序化的建设项目是造价进行合理的确定的一个基本前提,在建设项目的整个过程都应该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首先要对工程的决策和设计阶段进行严格的把关,其次在进行过程中根据实际的客观的因素,要多次的对工程进行计价。要以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为提前,对施工的不同阶段进行合理的造价,以达到合理的对造价进行控制。

(二)对设计的方案进行优化

优化工程设计的方案的主要途径有:设计招标、对设计方案进行竟选。要请专家来对其进行评定,把多种的设计方案进行比较,并选择出优秀的设计方案。这样做,可以进行集思广益,去粗取精,把这些设计方案身上的优点进行借鉴,把设计做到更加的完美,同时,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也有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使设计标准化,从而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标准化的设计方案是在进行反复的实践的前提下,对其进行检验并补充完善的。其能对国家的技术与经济政策作很好的贯彻,把技术发展的水平与自然条件很好的结合起来,对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并对维修成本进行充分的考虑,是优质又经济的设计方案。设计公路工程可以看成是设计“建筑产品的功能”。通过价值工程的实现,让设计人员对建筑产品的各项功能进行准确的把握,并对各功能间的比重进行了解,以使设计出来的方案更加的合理。对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

(三)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造价工程师队伍

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它以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作为规范的准则,涉及和运用其他技术经济学科的成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由此可见造价工程师除了对本专业的知识有很好的修养外,还应懂设计、懂技术、懂项目管理、懂经济法规法律、懂计算机应用等,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融技术与经济知识于一体,是一个具有多层次知识的人才。

(四)对公路工程施工实行动态控制

目前我国公路工程造价的确定和编制主要是按照国家确定的规定的费用、造价定额、颁布的费率及价格来完成的。设计人员在编制造价方面的主动性、创造性不高,造价估算编制基本上属于静态管理,只注重套用定额,这显然不能反映造价变化的客观事实。以市场为中心对造价进行动态控制和管理工程是造价实行动态控制的核心内容。其计价的多次性反映了公路建设项目的复杂性。基本建设过程相对应的各阶段造价也动态地反映了项目的总造价。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也是动态的。特别是在工程实施阶段,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 导致设计及造价变更,设计阶段未考虑到的因素往往暴露出来,这就需要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对造价计划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使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结语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日益完善,市场竞争机制逐渐形成,施工企业的生产和管理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项目成本控制是决定施工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心内容,因此项目成本控制对提高施工企业市场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李希胜.高速公路工程全风险造价确定与控制研究[D].南京林业大学,2009.

第8篇

Abstract: In addition to a general product quality characteristic meeting the use value and attributes,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has specific connotation, such as reliability, safety, economic, performance, life and other common properties. For the high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one hand, we should analyze its safet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peration and other social efficiency, on the other hand, also should be integrated into the design, construc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 cost and benefit, so as to choose the best overall efficiency scheme. From planning, construction to the completion and the use, its quality is the comprehensive reflection of the quality of work of each link. It experienced decision, project, design, construction, acceptance and many other areas.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factors affecting the Zhejiang highway engineering quality management and its countermeasures.

关键词: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影响因素

Key words: Highway Engineering;quality management;influencing factors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6-0087-02

1 浙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影响因素

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质量管理有不同的内容,下面分别从基本建设程序和作业因素两个方面分析其对工程质量的影响[1]。加快公路网络化建设,更好地发挥区域与城乡公路网络的整体功能。高速公路重点建设世界级跨海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大陆连岛工程金塘大桥和西堠门大桥等)和通往省外的“接口路”、省内的“断头路”、区域间的“联网路”,干线公路重点强化配套、确保畅通,农村公路重点提高通达水平、健全管理养护体制。浙江省公路平均好路率达到80%以上,普通国省道好路率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优等路率达到95%,全省公路养护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每年对13%-18%左右的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实施大中修,对5%-10%左右的农村公路实施大中修。

1.1 基本建设程序

①可行性研究与决策是前提。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工程立项的依据,是工程项目成败与否的首要条件。

②勘测设计是基础。设计是工程的灵魂。勘测如地质勘查、水文勘察、测量等是公路选线和路基、桥涵、隧道等设计的依据,应准确反映公路所经地域的自然条件。

③施工是关键。施工是指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规范将设计意图付诸实现的测量、作业、检验、形成工程实体并提供质量保证的活动。

④验收是保证。由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行验收及评定,并由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2]。

1.2 建设工程作业要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影响工程质量的作业要素主要有五方面:人、材料、设备、方法和环境(即4MIE)。

①人员。人员,是指直接参与工程项目的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

②工程材料。公路工程材料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类原材料、半成品(混合料)和成品(构配件、产品、设备等),种类繁多、性能各异。

③机械设备。公路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各类施工设施、生产设备、运输设备、操作工具以及测量仪器、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是现代化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不可缺少的设施。

④施工工艺。施工工艺主要是指工程施工现场采用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工艺手段、施工方法和控制流程等。

⑤环境条件。有技术环境,如地质、水文、气象状况等;管理环境,如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等;劳动环境,如劳动组合、作业场所等,应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2 浙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对策

2.1 对部分工程项(细)目重新进行了分类和调整,对一些工程项(细)目按照其所属工程类别或工程内容差异进行了重新划分和调整,其相应的工程项(细)目名称及编号也相应作了调整。

如:①路基工程中挖除非适用材料调整为分挖除淤泥和挖除其他非适用材料两个子目。②路基填筑中的利用土方和利用石方统一归并调整为利用方填筑。③软土地基处理调整为软土地基地面处理和软土地基地下处理两类。④桥涵工程中各类分散的试验检测子目集中统一调整到了试验检测项目。

2.2 对部分工程项(细)目的计量单位进行了调整完善。对照原规定,从方便科学合理计价、便于计量操作、减少不必要的工程项(细)目设置等方面考虑,对部分工程项(细)目的计量单位进行了调整完善,其相应的工程项(细)目设置及编号等也相应作了调整。

2.3 对部分工程项(细)目的计价工程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对照原规定,从统一同类工程计价内容、有利于计价的公平合理、便于计量操作等方面考虑,对部分工程项(细)目的计价工程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其相应的工程项(细)目设置也有所调整。

如:①路基工程的边沟、截水沟、排水沟基坑开挖由路基挖方调整到了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的工程内容中,在挖方路基中不再计算。②桥梁桩基中无损检测由桩基调整到了单独的试验检测项目中。③隧道洞身开挖以设计开挖横断面(包括仰拱)计算土石方数量,不论施工单位出于任何原因而造成的超过设计开挖横断面的超挖,和由于超挖所引起增加的工程量,均不予计量等。

2.4 对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了分列。对招标工程量的计算和计量工程量的计算进行了重新定位,并予以分离,使两个不同工程量的使用时段、目的、用途有了清晰的界定,为科学合理地按图计算招标工程量、按实计量工程量奠定了基础。工程量计算规则全部作了分列。

2.5 进一步明确了计量规则,对部分工程项(细)目的计量规则进行了调整完善。对所有项目的计量规则均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并对照原规定,从有利于计量的公平合理、减少不合理的计量滞后或超前、便于计量操作等方面考虑,对部分工程项(细)目的计量规则进行了调整完善。

2.6 增设了部分工程项(细)目。根据“四新”技术在浙江省公路工程中的应用实践及工程实际需要对部分工程项(细)目进行了增设和完善(但对一些特殊结构或工程内容,从适用性和通用性原则出发,未作全部增列)[3]。

3 结论

总之,对于浙江公路工程质量而言,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重大质量事故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一般质量事故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质量问题原则上由建设单位或企业负责调查处理。

参考文献:

[1]闫俊枝.论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的重要性[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7):89-90.

第9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对策

Abstract: highway project cost control is a technical, economic strong system engineering, only system, comprehensive measures and strict management, earnestly implement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bidding system, contract management, to better strengthen cost control, create a good economic and social benefit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s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summarized the highway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control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就是合理地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也就是按照全过程控制和动态控制管理的思路,依照工程造价一体化的管理制度,推行“量”、“价”分离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不同阶段有针对性的展开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通过对拟建项目工程造价最高限额的合理设置,使得中标价总于控制范围内。同时,通过一系列方法、措施和手段,将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

一、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工程造价管理有两方面的管理:一是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二是工程价格管理。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是:为了实现投资的预期目标,在拟定的规划、设计方案条件下,预测、 计算、 确定和监控工程造价及其变动的系统活动。它既涵盖了微观的项目投资费用的管理,也涵盖了宏观层次的投资费用管理。工程价格管理在微观层次上,是生产企业在在掌握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为实现管理目标而进行的成本控制、计价、竞价的系统活动;在宏观层次上,是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利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等对价格进行管理和调控,以及通过市场管理规范市场主题行为的系统活动。区分两种管理职能,制定不同的管理目标,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二、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公路工程招投标前期存在问题

我国公路工程招投标前期一般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形式,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合同的一部分,一旦被确定,基本施工运行阶段按此执行与限制,投标报价作为公路工程施工的最先阶段,基本存在的问题有:

(1)沿线自然、地质条件调查不详细;

(2)对设计图纸把握深度不够,工程量计算有误;

(3)人工单价、材料单价、运距等市场调查不准确;

(4)不平衡报价欠合理;5)为谋求中标过分降低报价等。

2、设计阶段造价控制重视不够

一直以来,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往往都集中在施工阶段,即审核施工图预算、结算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等;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缺乏行之有效的评估方法和审查措施。其实设计阶段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阶段之一,据不完全统计,设计费用基本不到建设全寿命的1%,而在这1%的费用中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力能达到75左右。故此,在公路工程设计过程中,设计的整体思路、设计水平、设计质量等等都将影响工程造价能否有效的控制,对造价工程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缺乏

施工阶段成本的有效控制对整个公路工程造价控制至关重要,由于公路工程的复杂性,难免在施工会审及施工运行中出现相关问题,造成施工设计变更,工程造价突破预期概算等,基本在我国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由于工程的实际情况,存在大量的调概、设计变更、索赔等使得工程造价得不到较好的控制,远远超出招投标阶段的投资预算,为投资超标留下隐患。因此在项目实施阶段必须避免工程造价控制侧重于目标值与实际值的比较、纠偏、再比较、再纠偏,缺乏预防发生偏差的主动控制措施,缺少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控制手段。

4、工程竣工结算阶段控制不力

公路工程造价控制最后阶段就是公路工程竣工决算阶段,这也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最重要的一环。大多数工程项目,施工承包方在办理竣工决算时在结算书中普遍多算,而发包方也乘机乱砍一通,扯皮拖拉现象严重,工程结算的一拖再拖,将影响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使用及对工程造价的确认。

三、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控制对策

1、提高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精度

(1)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对于即将建设的公路项目,必须从最初起步要完全严格按照基建程序组织实施,严格管理。

(2)重视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主要由工程方案确定, 应在大量调查、研究分析的前提下, 科学合理地确定工程方案。在该阶段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工程方案研究应充分、不遗漏;

②影响方案的突出因素, 如地质、水文等条件的调查深度要满足要求;

③工程数量估算准确等。

(3)依法规范征地, 拆迁费用合理化

由于公路建设项目要占用大量的土地, 因而征地拆迁工作相当艰巨, 而且面对索赔要价越来越高的状况, 建议公路建设所在地政府明确其责任, 采取积极稳妥的做法, 解决公路沿线在征地拆迁中出现的问题。

(4)控制地方材料价格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 材料费用一般占投资总额的1/2以上,尤其是地方材料, 其价格受个别厂商控制,涨幅比较大, 这严重影响了工程造价。因此,在前期工作阶段应详细深入调查地方材料, 选择资源丰富、价低质优的材料, 通过统购统供的方式,避开地方不良材料供应商,从而有效稳定地材价格,控制好工程造价。

2、以设计为重点进行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控制应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 但也要突出重点。由于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 所以一旦投资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就应放在设计阶段。

(1)推行限额设计

对工程造价实行纵向和横向的控制, 不但要把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总金额控制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内, 而且要把整个工程分解成若干个项目。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 根据批复明确各个项目的概算限额目标,要求各个项目的预算均应控制在限额造价内。如发现哪个项目突破限额造价, 应首先分析突破原因, 寻找解决办法,及时修改设计, 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第10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概预算;质量

0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公路工程基本建设作为基础设施建设之一,其建设速度和规模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公路养护工程投资规模大幅度增加,投资管理越来越规范化。公路工程概预算作为公路基本建设和公路养护维修工程整个项目前期工作的一个重要过程,对控制投资规模、确定设计方案、进行正确的经济评价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影响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质量的因素有很多,只有从每一类因素入手,深入分析,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下面根据概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步骤,从以下几方面谈谈如何提高概预算的编制质量。

1加强外业调查,熟悉工程设计图纸

造价人员首先应熟悉工程设计图纸,阅读工程设计相关说明和标准图,做好外业调查的充分准备工作,详细了解线路情况和工程概况。外业调查资料是编制概预算的基础,若外业资料收集不齐全,将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因此,在外业勘测工作中,造价人员应与其他专业设计人之间密切配合,了解项目沿线的情况,收集的资料要真实可靠,符合概预算编制办法的要求。如果在外来调查中发现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地方,及时与设计专业人员沟通协调,及时纠正,做到图纸和预算的统一性和科学性。

凡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因素都必须进行详细调查分析,以保证概预算的准确合理。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外购材料、地方材料和施工环境条件。如:筑路材料的位置、生产规模及工艺、产品种类及规格、产品质量、产量、价格、运输方式及运输距离、运费标准等;占用土地及青苗补偿标准;建设驻地、拌和站、预制场的大小和位置设置情况;可供施工利用的既有道路和应修建的施工便桥、便道的位置及长度;沿线电力、通讯线路情况等。

2明确分项工程施工工艺,合理制定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编制概预算的主要依据之一,施工方案的好坏,直接影响概预算高低和编制质量。一般情况下,施工方案由工程概预算人员根据工程图纸设计总体方案、施工技术规范和造价人经验确定。要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应根据设计意图和要求,结合现场情况,在技术上可行的前提下,着重考虑其经济性,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施工方案一经选定,整个工程施工的进程、现场状况、人员及机械的需要量及布置情况也就基本确定了。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经济性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和定额的选用。例如路基土石方工程调配方案,路面工程拌和运输方案和设备选型,隧道工程的掘进方案和运输方案,桥梁工程的施工平台、大型吊装设备,临时工程中施工便道、预制场、冷热集料拌和站等,这些临时工程和辅助设施对概预算产生很大影响。造价人员要注意搜集有关工程的总结资料,并且多深入到工地实地调查。在许多实际工程中,由于认识不足及缺乏经验,在施工方案中对大型设备和重要的临时工程考虑不足或理解不全面,也成为概预算不准确的原因之一。

3认真复核设计图纸,准确分类统计计算工程量

熟悉设计内容,准确核定工程量,是提高编制概预算质量的保障。工程数量是编制概预算的基础资料,各专业设计工程数量准确与否,是直接影响概预算文件编制质量的关键因素。设计图纸是计算工程量的主要依据,核对工程量时,首先应熟悉设计图纸。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公路设计文件中有些工程量的表述与概预算定额不一致,例如桥梁钻孔灌注桩的地质土质表述,隧道围岩的地质表述,材料调查表的说明等。因此,造价人员不能照抄工程数量表,不清楚的地方,要查阅图纸,与设计人员配合,确保工程量完整。特别是对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预算人员要认真阅读设计图纸,理解设计意图,力求做到工程量完整、不漏项。

以土石方造价的编制为例,其计算不能盲目采用土石方表中的数量,应进一步分析、补充、核对、计算,然后根据施工条件、建设环境、平均运距等分析套用定额,并对定额进行调整。在计算土石方数量时应主要注意以下几点:①了解土石方的类别及所占的比例;②检查土石方的填方、利用方、借方是否已进行了天然密实方与压实方换算;③检查是否已对按定额规定应增加的数量或系数进行了计算,如表土剥离后回填土的土石方体积、填前夯实后增加的土石方体积、自然沉降引起的增加的土石方体积、由于宽填而增加的土石方量都是必须补充计算的工程量;④了解有无土石方资源费,调查计算适用取弃土场时修建的防护、排水等工程所产生的费用。

4仔细分析计算合理确定材料单价

工、料、机单价是概预算的计费基础,是构成公路工程造价的主要内容,是影响公路工程造价精度的主要因素之一。人工费的各项组成内容,材料的供应价格、运输方式、运距及运费,机械费中的燃料及电价格。均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概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地方管理部门制定的补充规定,并结合外业调查资料进行分析计算。

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材料单价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外购材料、设备和器具的价格及运杂费等因地区和时限的差异较大,材料的供不应求以及国家政策对材料价格的影响,建设各方讲究经济效益,加强核算,提高经营管理等影响,此外还有钢材、沥青、汽柴油等大宗材料受国际供求市场及国内物价部门调控的影响。这些影响因素都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给材料价格的取定造成了较大困难。

如何确定合理的材料单价,这给造价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对所需材料价格进行多方面询价,另一方面要对询价结果进行分析,根据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信息、已有的材料价格信息和工程施工后建筑材料供求发展趋势,确定询价时效和可能发生变化的趋势,使材料价格的取定趋于合理。例如取定当地材料单价,在工程开工之前,若当地没有其他大型土建项目,当地材料的价格往往比较低,而且生产能力已能够满足市场需求,材料价格亦比较平稳。而当工程开工后,就需要大量的地方材料,从而打破了原有的材料供需平衡,使地方材料市场价格受到波动。这种波动一般是向上,使材料价格抬高,这样看来,在确定这些材料价格时,要充分考虑价格上涨的趋势,以便确定合理的材料价格。

5加强专业学习,正确使用概预算编制办法和定额

编制高质量的预算文件,必须遵循国家、交通部和地方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文件或规定,如交通运输部颁布实施的《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当地政府和职能机构的补充规定和相关文件,如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的甘交发〔2009〕20号《甘肃省执行交通部2007年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 》。

新版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和定额无论在项目内容和项目划分上都比原编制办法和定额更加科学和详细,内容更加详实,使用新编制办法套用定额前需要读懂相关条款,掌握定额的应用方法。概预算定额有总说明、章节说明,对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一些特殊规定都有详细阐述,应认真阅读,并且弄清各项定额所包含的工程内容。例如在路面工程中,各类稳定土基层、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基层的压实厚度在15cm以内,填隙碎石一层的压实厚度在12cm以内,垫层、其他种类基层和底基层压实厚度在20cm以内,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计算。如超过上述压实厚度进行分层拌合、碾压时,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加倍计算,每1000m2增加3个工日。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标明的配合比不同时,相关材料还要按定额规定进行换算。

概算定额和预算定额的作用不同,在使用中应首先弄清定额项目所综合的内容和适用的范围,以避免重算或漏算。如桥梁中的湿处开挖基坑,预算定额中子项目不包括排水,而概算定额子项目中则综合了排水。同时还要注意工程量单位必须与定额一致,避免因单位不同造成重大错误。另外,定额中有些项目是允许调整的,造价人员应根据具体工程的工期要求和结构特点等因素进行调整,以提高概预算的准确性。

6充分利用新工艺新技术,采用专业软件编制概预算

公路建设迅速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大量出现,造成了概预算定额缺项,必须补充定额。首先应对新工艺、新结构进行研究分析,对材料不同而施工步聚大致相同的结构,可参照类似结构进行抽换和调整,作为补充定额,也可调用其他专业的定额中类似的定额,作为补充定额。对于全新结构的工程,在研究其结构和施工工艺后,根据概预算定额的编制方法和原则,编制补充定额。

公路工程造价软件的出现大大简化了手工编制预算的过程,提高了修改错误和调整数据后的计算速度,大幅度提高了造价人员的工作效率,并且便于复杂项目的协同工作、重复修改和多方案比较。使造价人员能快速、准确地编制造价文件,节省了概预算工作中的人力、物力投入,增加了计算结果的准确性。造价人员选用专业软件也要考虑专业性强、系统稳定、兼容性好、操作方便,经过交通运输部评测的软件,确保造价数据的准确性。如珠海纵横创新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的《纵横SmartCost公路工程造价系统》V9.0版,比较方便的适用于公路项目设计概预算、建设项目招标、工程投标报价、施工成本管理、项目审计审核等方面。

公路工程概预算的电算化,还大大方便了工程造价分析和验证,在工程方案优化比选时,通过造价分析可提供准备的经济分析结果。一是分析项目本身各部位间造价关系是否合理,二是分析与其他相同或相类似结构工程的造价相比是否合理。在完成概预算文件分析后,对电算化文件进行打印整理,做出造价指标,完成高质量的概预算编制文件。

第11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招投标;造价;控制

一、引言

我国目前处于新常态时期,而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作为其发展的重要基础。全国各地都在修建公路,公路建设俨然成为了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命脉,但是应该看到公路施工项目规模大,投入的资金多,为了保证其质量,一直以来都是使用招投标的形式来选择承包商。合理控制公路工程中招投标的造价,可以有效提升经济效益,对于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的根据

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我国改革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和招标投标中报价方法与国际通行惯例接轨所采取的一种方式。根据公路工程的特点和交通运输部的规定,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依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一2007)等规范和标准进行项目概算、预算的编制以及进行造价控制的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的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具有统一的消耗定额,如《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一02一2007),且项目划分要保持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计的计量单位也要保持统一,便于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国家及有关部门指导制定的计价规范是公路工程招投标价格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必须时刻关注计价造价改革,重视相关产品价格变化的实际规律,建立起来的价格体制要依托在动态市场价格的基础之上。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带来的是社会经济的不断变化与进步,在进行实际的招投标工作时,必须认识到市场信息对工程招投标获得成功的重要意义,要通过有针对性地市场调查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为公路工程核算及结算提供数据基础,制定出竞争性强的标书,以提升业主和施工单位的效益。

三、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流程分析

一个公路工程项目,从规划、立项、设计到建成经历了多个阶段:项目建议阶段、可行性评估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交竣工验收阶段。在这些阶段中,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是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依法进行招投标的。设计阶段是由招标人招标公告,各勘察设计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相应的公路设计方案进行投标,而招标人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设定的评标办法评选出商务、技术及报价综合得分最高的设计投标文件作为此次设计招标的中标单位来承接勘察设计工作。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阶段,会根据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业主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编制出经济合理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作为下一阶段工程施工及投资控制的依据。在这一阶段,初步设计概算应控制在估算允许浮动范围内,这是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而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是编制清单预算、工程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的依据。设计阶段工作完成以后,业主可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一2007)等相关造价规范、标准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施工及监理单位会根据业主的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等)编制本单位的造价预算,包括成本、预期利润等,编制商务标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四、公路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方法

1、确定合同价格的形式合同的主要作用是明确界定合同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用经济目标表现出来,因此,合同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了一定的彼此间法律行为约束作用。在一些具体的经济合同中,可以看出合同的内容十分丰富,通常都会涉及一些合同相关支付的条款,特别是一些价格条款在合同管理和制定中的作用比较大。因此,确认招投标价格时应该选择最为科学以及合理的合同形式,同时也应该注重进度和品质控制,尤其应该做好成本管理工作,通过合同签订和合同管理最大程度地降低公路项目施工中存在的风险。2、编制工程量清单在公路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是一项重要的量化指标,反映了造价控制的科学性。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在招投标进行时提供给投标人的文件,投标人以清单上的指标如项目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各单项细目等进行工程量的计价。这种计价模式使得投标人在进行竞争性报价时必须以工程量清单上的内容及费用为依据,为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提供便利。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要确保科学合理、内容清晰、准确的编制数量和计量单位,严防出现清单项目内容和数量偏差造成的工程施工项目变更,使得工程实施过程的造价控制难度大大提升。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要想达到良好的控制工程造价的效果,就需要将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模式应用到工程的其他环节中去,如建设和施工单位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将其融入到工程造价控制的各个环节。并且做到灵活变更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模式,根据项目动态实现工程量清单计价环节的补充和完善,以适应我国公路工程不断出现的新材料、新工艺,促进建设及交通行业的发展。3、编制招标控制价一般来说,业主承担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在编制的过程中,应对同类型工程的中标价格、概算以及竣工决算价格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造价数据进行分析,在这个基础上借鉴同类型项目在三年之内的施工建设全过程的资料以及数据,编制合理科学的招标控制价。业主单位对于招标工程应该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比如说掌握公路工程项目与之相关的制度、法律法规、施工制度规范、检验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等内容,对市场中的价格信息以及价格变动情况有全面了解,收集一些较为完整的工程造价数据以及资料。并且业主单位还需要比较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和管理经验,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准确地掌握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难点和工程造价过程中的重点,方便对项目工期进度中可能对质量产生影响的因素进行控制。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也可以提炼出诸多有用的信息,将其应用在编制招标控制价中,以提升招标质量。4、重视对设计阶段不确定性因素的考量施工图预算是整个公路工程指导性造价文件,但是实际上很多设计人员缺乏对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性的认识,使得设计不完善,往往使得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造价偏高,超出预算。所以,施工图设计人员有必要进行深入调查,包括基本的人、材、机价格。另外,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以及电力通讯设备的改线等都与整个公路工程造价直接相关,应重视对设计阶段相关不确定性因素的考量。

五、结束语

根据前文所述,为了在招投标阶段可以较好地控制工程造价,应该合理处理造价、质量关系,作为工程造价的编制人员也应该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升造价业务水平,给工程造价编制提供便利。建设单位可优化投资方案,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同时选择技术能力比较强和信誉较好的施工单位,使用合理的方法对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活动进行控制,促使其提升投资效益,进而保证公路建设的施工质量。

参考文献:

[1]侯波.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及确定方法与控制模式研究[D].陕西:长安大学,2010

[2]姚晓丹.浅析如何做好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J].科技创业家,2014(9):40

第12篇

第一条为促进公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建设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是指公路、桥梁、隧道、立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和公路渡口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的活动。

第三条交通部主管全国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监督管理。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委托公路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条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对公路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并给予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第五条公路建设活动及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监督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的职责包括:

(一)监督国家有关公路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

(二)监督公路建设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三)监督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四)监督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五)监督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

(六)指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工作;

(七)依法查处公路建设违法行为。

第七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一)交通部负责全国国道主干线和国家、部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和省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三)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四)采用中外合资、合作、贷款及BOT形式的公路建设项目,由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在履行公路建设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要求:

(一)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公路建设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工作现场进行检查;

(三)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以及其他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第三章基本建设程序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按职责权限审批公路建设项目,不得越权审批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十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公路建设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根据规划,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六)根据批准的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和公路建设计划,组织项目招标投标;

(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编制项目开工报告;

(八)根据批准的项目开工报告,组织项目实施;

(九)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和工程决算,办理项目验收;

(十)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职责权限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

公路建设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应按照国家颁发的编制办法编制,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质量和深度要求。

第十二条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依法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办理开工报告,组织项目实施,准备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第十四条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重大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应当报原初步设计审批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第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监理规范的要求,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责令施工单位返工。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六条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试运营,未进行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试运营;试运营期最多不超过两年,试运营期结束前必须组织竣工验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可转为正式运营使用;在试运营期限内未组织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停止使用。

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必须符合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第四章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公路建设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事公路建设的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和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从业单位)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必须符合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建设市场准入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依法对公路建设市场进行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禁止地区分割和行业保护。

第十八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从事公路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承担公路建设相关责任和义务,对建设项目质量、投资和工期负责。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依法开展招标活动,不得接受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不得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禁止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

第二十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公路工程资质证书和资信登记,并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

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第五章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权限内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并对监督工作质量负责。

第二十二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配备必要的试验、检测设备,根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交通部制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鉴定工作。

第二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工程实施中应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项目法人应在24小时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同时报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调查处理一般质量和安全事故;交通部会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重大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事故;特别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含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公路建设项目,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对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

第二十七条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不准侵占、挪用的管理规定;

(二)工程项目是否有擅自改变、扩大和突破建设规模和标准的问题;

(三)是否严格执行概预算管理规定,有无将建设资金用于计划外工程;

(四)资金筹集来源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及时;

(五)是否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有无高估冒算,虚报冒领情况,工程预备费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六)是否按合同规定提取使用建设管理费、提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有无乱摊乱挤建设成本的问题;

(七)财会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并配备相适应的财会人员。各项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凭证帐册、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制约制度等基础性工作是否健全规范。

第二十八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

(二)审核、汇总、编报年度公路建设支出预算、财务决算,审批年度公路建设财务决算;

(三)合理安排资金,及时调度、拨付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

(四)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包括年度计划调整)、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财务决算、竣工验收;

(五)监督检查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六)收集、汇总、报送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信息,审查、编报公路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分析报告;

(七)督促项目法人及时编报工程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七章社会监督

第二十九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开公路建设进展、工程质量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信息。

第三十条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标示牌应当标明该项工程的作业内容,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主要负责人姓名,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一条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路建设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都有权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检举、控告、投诉。

第三十二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公路建设活动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社会监督员聘用办法由交通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对举报内容属实的单位和个人,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八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越权审批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项目法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和资信登记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开工报告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制改正,视情节可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责令限期改正,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工程,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按合格予以签认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施工单位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未经监理签认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组织项目交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责令改正并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对收费公路项目应当停止收费。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项目法人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随意压缩工期,侵犯从业单位合法权益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业单位弄虚作假、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任务,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可给予通报批评、停业整顿,取消1一2年资信登记的警告处理;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能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监督的,可停止其行使政府监督职能,限期整改,整改结果报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对项目法人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或暂停资金拨付;对从业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1—2年资信登记的警告处理。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项目法人侵占、挪用公路建设资金,擅自改变、扩大建设规模,乱摊、乱挤建设成本,责令限期整改,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