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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时间:2023-10-16 16:07:4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第1篇

关键词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方法

中图分类号 S23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3-0214-01

近年来,随着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持续给力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机械正愈来愈快、愈来愈广地进入农户,给农业节本增效、农民致富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技术装备支撑。但同时也看到,农业机械拥有量增加的同时,农机安全隐患与不确定因素也随之增加,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既要扫除盲点和盲区,也要使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真正使农机驾驶与操作人员时刻铭记于心。因此,在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1-4],并做到有的放矢,时刻保持警钟常鸣。

1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在农业机械化生产过程中,部分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未严格按照国家的技术规范要求组织生产,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生产技术不达标现象严重;同时由于缺乏完善的农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检测手段落后,无法按照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落实生产流程,无法保证产品质量与安全性。例如青饲料切碎机,国家安全标准《GB10395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和 《NY1025青饲料切碎机安全使用技术条件》要求,其喂入口防护装置长度应大于550 mm,而实际生产的同类产品,其喂入口防护装置长度为200~300 mm,操作者进行喂料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操作不慎,极易对操作人员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个别企业生产的切刀存在裂纹,操作过程中若高速旋转的切刀断裂飞出也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于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促进法》第十四条对上述问题做了明文规定:农业机械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农业机械使用者造成农业生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农业机械使用者有权要求农业机械销售者先予赔偿。农业机械销售者赔偿后,属于农业机械生产者的责任的,农业机械销售者有权向农业机械生产者追偿。因此,根据《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农户发现农业机械存在缺陷或其他安全隐患的,应依法向农业机械生产者与销售者要求赔偿[1-3]。

为提高农业机械的安全性,应加大《促进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学法守法的前提下还应懂法,一方面鼓励购机户拿起法律的武器,强化维权意识;另一方面向广大农业机械购机户提供农机产品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杜绝假货,不用仿品,购买农业机械通过正规渠道。

1.2 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农业机械的使用存在季节性,大部分农闲时节都处于停用状态。在农业机械的停用时期,若未妥善保存,定期养护,往往易因存放不当而导致机件松动、破损等,给农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为了保持农业机械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降低农业机械事故发生率,农业机械操作人员作业前应全面、认真检查农业机械,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在年度检验时也应认真仔细进行安检并告之检验状况,提出行之有效的维修措施。农业机械开始使用前,应重点检查运转部件及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操作系统是否安全、有效,同时检查现场作业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近年来联合收割机作业时,伤亡事故不断发生,究其原因乃是驾驶操作人员未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而引发惨剧[4-7]。

《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农业机械操作人员作业前,应当对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查验;作业时,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这既要求广大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农业机械,积极配合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坚持年检与自检相结合,切不可图省事而导致“大意失荆州”,同时也要求农机安全教育走在前面。

2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方法

2.1 大众传播法

大众传播法就是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将宣传教育的内容经过选择、加工和整理,通过报纸、杂志、墙报、黑板报、广播、电视、专题片、幻灯等形式传播给广大农机驾驶人员及群众,内容既要具有乡土气息,也要生动活泼,使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带来的人身伤害、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引发血淋淋的事实真正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2.2 集体教育法

集体教育法就是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组织起来,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座、违法违规操作而引发事故的当事人培训班、农机事故联防小组讨论、事故现场会等形式,集中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3 个别教育法

个别教育法就是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和个别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接触,通过走访、电话咨询等方式,最大限度地了解他们的需求,帮助他们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法律援助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3 结语

《促进法》和《条例》是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应加强对基层农机户的农机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宣传教育方法,其根本目的就是使广大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提升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生产效能。

4 参考文献

[1] 吴飞.大众传播法论[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

[2] 孔宁.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性质特点及其在农机监理中的作用[J].现代农业科技,2014(14):285.

[3] 曹莉.宁夏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三率”调研报告[J].中国农机监理,2011(3):17-18.

[4] 陶维华.对创建平安农机的思考[J].中国农机监理,2009(11):23.

[5] 贾热斯・赛山拜.对富蕴县农机设备规范管理安全生产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15(16):305.

第2篇

【关键词】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经济日趋繁荣,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热情高涨,使农村的农业机械拥有量持续增加,农机化事业步入了一个持续、快速发展的“高速道”,为农民致富奔小康增添了不可忽视的强大动力,但由此伴随而至的农机安全生产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如违章驾驶、不参加年检年审、“黑车非驾”、违章载人、酒后驾驶等行为屡禁不止,导致群死群伤的农机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的损失。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一是由于近年来农机监理无权上路检查,失去了农机监理对农业机械的动态监管;二是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面不够大,形势太单调,不能及时跟上农机化发展的步伐。因此,做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机监理的社会效果显得十分重要。

1.设立农机安全宣传专职人员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农机监理工作的基础。农机监理机关依法行使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因此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是由有责任心、熟知法律、法规的人担任,而且使其专职化也是农机发展的客观要求。另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的素质教育工作,其工作效果在短时间内是很难有收效的,需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警钟长鸣,才能在农机安全监理的社会效果上显示出来。设立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专职人员后,可以克服因监理人员少、忙时忽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甚至中断这项工作的顾此失彼的现象。因此,配备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监理员做专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提高农机监理的社会效果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建立从乡到村的安全宣传员,充分发挥乡村安全员的优势,营造出一个从县到乡到村的安全宣传体系。

2.扩大农机宣传范围,采取多样宣传手段

一是在对广大机手宣传安全的同时,应扩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范围,这是势在必行的。因近年来在所发生的农机事故中,其肇事地点以乡、村学校为中心的多,场院作业时事故多,肇事时间以学校上学和放学时居多。其原因多是因学生攀爬农机及农民不懂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所致,这与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有着直接关系。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机手、学生对农机安全生产知识了解不多,安全意识差,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和使用农机,使发生农机事故的几率增加。因此,农机安全宣传的对象不应只针对农机人员,还应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生、家属等全体村民的教育。应积极主动地与农村中小学校、村委会取得联系,组织中小生、教师和村民,向他们宣传农机安全知识,以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把农机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二是出动监理安全宣传车,通过广播、电台,开办宣传专题栏目,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走乡入村,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案例宣传农机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家庭带来的危害,使农机安全成为农村社会共同关心和重视的问题。三是根据不同作业季节特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有针对地提高广大农机手的素质,增强其守法及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做到以预防为主,有力地消除事故隐患。可借每年的年检年审时机,以乡或村为单位,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班,集中对广大机手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章守法教育,以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减少违章行为的发生。四是由于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保证人员的基础上,还需要有一定量的宣传教育资金来作保证。如:宣传工具费用、宣传材料费用、乡村级安全员的费用等。因此,要确保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资金有保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五是必须充分与社会各方面协调好,获得社会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让社会各方面都认识农机监理工作的任务、性质和作用,取得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并同时与交警、交通部门紧密协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搞好对广大农机手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3.进行自我宣传

农机监理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来提高社会知名度,及时把监理工作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单位做出汇报、请示,争取各级领导及有关单位的重视和支持,这对提高农机监理工作的社会效果是十分必要的。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监理部门应切实实行挂牌上岗,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广大监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与农民群众的联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进一步加强为农村、农业和为农民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农机监理的作用。二是加大田检路查力度和执法力度。在坚持长期田检路查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对突出的农机违章作业及季节性的违章进行专项治理,扩大规模、召开现场会等,还要取得与公安交警及交通部门的支持,对屡教不改的违章行为采取依法强制措施,使农机手从思想上重视农机监理工作,进而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三是监理人员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不仅要掌握执法政策、法规条例、办事程序,还应熟练掌握农机维修、驾驶、保养等专业知识,能切实帮助机手解决实际问题。

4.结语

第3篇

【摘要】本文论述了如何做好农机安全宣传,提高农机监理的社会效果。

【关键词】农机安全 宣传手段 提高效果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经济日趋繁荣,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热情高涨,使农村的农业机械拥有量持续增加,农机化事业步入了一个持续、快速发展的“高速道”,为农民致富奔小康增添了不可忽视的强大动力,但由此伴随而至的农机安全生产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如违章驾驶、不参加年检年审、“黑车非驾”、违章载人、酒后驾驶等行为屡禁不止,导致群死群伤的农机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的损失。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一是由于近年来农机监理无权上路检查,失去了农机监理对农业机械的动态监管;二是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面不够大,形势太单调,不能及时跟上农机化发展的步伐。因此,做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机监理的社会效果显得十分重要。

1设立农机安全宣传专职人员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农机监理工作的基础。农机监理机关依法行使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因此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是由有责任心、熟知法律、法规的人担任,而且使其专职化也是农机发展的客观要求。另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的素质教育工作,其工作效果在短时间内是很难有收效的,需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警钟长鸣,才能在农机安全监理的社会效果上显示出来。设立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专职人员后,可以克服因监理人员少、忙时忽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甚至中断这项工作的顾此失彼的现象。因此,配备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监理员做专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提高农机监理的社会效果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建立从乡到村的安全宣传员,充分发挥乡村安全员的优势,营造出一个从县到乡到村的安全宣传体系。

2扩大农机宣传范围,采取多样宣传手段

一是在对广大机手宣传安全的同时,应扩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范围,这是势在必行的。因近年来在所发生的农机事故中,其肇事地点以乡、村学校为中心的多,场院作业时事故多,肇事时间以学校上学和放学时居多。其原因多是因学生攀爬农机及农民不懂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所致,这与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有着直接关系。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机手、学生对农机安全生产知识了解不多,安全意识差,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和使用农机,使发生农机事故的几率增加。因此,农机安全宣传的对象不应只针对农机人员,还应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生、家属等全体村民的教育。应积极主动地与农村中小学校、村委会取得联系,组织中小生、教师和村民,向他们宣传农机安全知识,以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把农机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二是出动监理安全宣传车,通过广播、电台,开办宣传专题栏目,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走乡入村,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案例宣传农机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家庭带来的危害,使农机安全成为农村社会共同关心和重视的问题。三是根据不同作业季节特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有针对地提高广大农机手的素质,增强其守法及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做到以预防为主,有力地消除事故隐患。可借每年的年检年审时机,以乡或村为单位,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班,集中对广大机手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章守法教育,以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减少违章行为的发生。四是由于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保证人员的基础上,还需要有一定量的宣传教育资金来作保证。如:宣传工具费用、宣传材料费用、乡村级安全员的费用等。因此,要确保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资金有保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五是必须充分与社会各方面协调好,获得社会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让社会各方面都认识农机监理工作的任务、性质和作用,取得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并同时与交警、交通部门紧密协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搞好对广大农机手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3进行自我宣传

农机监理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来提高社会知名度,及时把监理工作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单位做出汇报、请示,争取各级领导及有关单位的重视和支持,这对提高农机监理工作的社会效果是十分必要的。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监理部门应切实实行挂牌上岗,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广大监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与农民群众的联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进一步加强为农村、农业和为农民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农机监理的作用。二是加大田检路查力度和执法力度。在坚持长期田检路查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对突出的农机违章作业及季节性的违章进行专项治理,扩大规模、召开现场会等,还要取得与公安交警及交通部门的支持,对屡教不改的违章行为采取依法强制措施,使农机手从思想上重视农机监理工作,进而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三是监理人员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不仅要掌握执法政策、法规条例、办事程序,还应熟练掌握农机维修、驾驶、保养等专业知识,能切实帮助机手解决实际问题。

4结语

总之,要切实做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只有这样,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检审验率不断下降的局面、无证驾驶、不考试、不挂牌、不报户等违章现象才会受到重视,田检路查、年度检审验、考试核发牌证等监理业务工作才受到广大农机户的积极支持与配合,使农机“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地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目标才能实现,从而使农机安全监理的社会效果得到较大提高。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意识,严格安全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夯实农机安全管理基础,推动全县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目标任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检验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经营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完善,事故隐患明显减少,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努力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

力争全年完成:检验拖拉机4000台,检验联合收割机1500台;新增拖拉机号牌600副;新增联合收割机号牌200副;新办拖拉机驾驶证500人;新办联合收割机驾驶证150人;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与公安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特大农机事故为0;农机事故控制在事故4起,死亡0人;新配备电子桩考仪1套,新增事故处理设备1套;对农民机手的宣传覆盖面达到100%,对农民群众的宣传覆盖面达到85%,大型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辖区内新建平安示范镇1个,平安示范村3个,平安示范户50户;按时报送农机监理情况统计报表、农机事故月报表和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快报。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层层签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明确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安全责任目标考核,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真正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平稳有序地发展。

(二)扎实做好农机登记、发证工作

贯彻落实省农机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拖拉机、拖拉机变形运输机以及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挂牌办证率。县农机监理站要严把资质审核关、检验关,要按照农业部第42号、72号令及相关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技术检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准办牌发证。

(三)切实做好农机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

县农机监理站要严把资质审核关和考试关,要按照农业部第42号、72号令及相关工作规范的要求,严肃驾驶人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加强对农机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核发驾驶证。

(四)严格执行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县农机校要严格执行农业部第41号令,严格按照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网络,加大农机手培训力度,做到培训一名,合格一名,发证一名,切实提高培训质量。杜绝不经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颁发结业证书。同时,加强学校安全防范教育和综合管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五)定期组织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

县公安农机监管中队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经常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乡村机耕道路、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拖拉机违法违章载人、逾期不参加审验、超速、超载、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中队组成人员要通力配合,密切协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检查情况的记录、汇总、存档、上报、定期交流等工作。

第5篇

一、指导思想及组织领导

(一)指导思想。创建农机安全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依据,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以防范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为重点,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充分发挥农机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共同发展。

(二)组织领导。创建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农业机械类型多、路况复杂、工作量大的工作,关系到我镇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切身利益。为加强这项工作的领导,镇成立由:镇长潘剑波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周百荣、农业镇长郑文杰副组长,朱铁炯、俞沛钱、沈少勇、张栋、马吉宏等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创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一)建立农机安全管理组织。各村在市农机监理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建立由相关人员组建的“创建农机安全村工作领导小组”,聘请若干名义务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员,开展村内各项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和农机安全生产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常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制订落实农机安全管理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镇农机站要与创建“农机安全村”的行政村签订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组织落实农机安全村的实施工作。各村要制订农机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农机安全生产法规、常识的宣传教育制度、驾驶员安全片组学习制度,与农机操作手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备案和上榜公布。

(三)建立农机管理档案。镇农机站对各村的各类农业机械、拖拉机驾驶员(操作手)维修网点,进行分类建立台帐,并对农业机械的入户、年检、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学习教育、违章记录等进行督查和登记,做到心中有数,底子清楚。

(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设立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栏、黑板报、固定式标语、广播、电视宣传,充分利用各媒体宣传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安全驾驶常识。每年给广大人民群众和学生讲授农机安全常识教育课,使人民群众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组织驾驶员(操作手)农机安全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受教育面达到100%。

三、工作部署和时间安排

根据市农机局和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创建工作从3月下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共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3月15日—5月31日)

主要工作是立项审报,深入调查摸底,对各村主要道路进行实地勘查,拟订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全镇动员会,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明确创建的方法、内容、步骤,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9月30日)

主要工作有:

1、各村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各类农业机械操作员及拖拉机驾驶员、农机维修网点建立好各类台帐,搞好清册,实行档案管理。

2、组织召开好农机驾驶员、操作员创建工作座谈会、农机安全教育学习会等会议,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3、在市农机监理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对全镇范围内的主要道路进行警示警告牌定位安装、减速带设置、安全宣传牌立杆浇筑等基础工作。

4、各村积极创造条件,完成“农机之家”、农机停车场建设。

5、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并上墙公布。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11月20日)

第6篇

[关键词] 霍城县 农机安全教育 技术培训

[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8-0212-01

近些年,霍城县农机工作建设成效显著,完成精少量播种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28.67千公顷,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0.33千公顷,机械化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6.3千公顷,机械化深松技术推广应用0.67千公顷,机械联合整地技术推广应用7千公顷,机械铺膜技术推广应用7.6千公顷。完成秸秆综合加工20万吨,林果机械植保完成100%。随着地区机械化不断发展,农机操作安全问题逐渐凸显,地区农机部门也认识到农机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积极举办农机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切实增强广大农机手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减少事故发生,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但这项工作开展力度还不是很足,需要我们深度研究影响农机安全操作的原因,采用针对性手段切实做好农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 影响农机安全操作的主要因素分析

1.1 农机手自身因素

首先,生理因素影响。对于年龄结构偏大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禁止和淘汰的手段来避免农机安全问题发生。但饮酒、过度疲劳所造成安全问题很难避免,针对这种生理问题需要无我们通过安全教育才能避免发生;其次,心理因素。心理活动是一项十分高级的思维活动形式,其受到的制约因素有很多。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受到外界复很多杂因素的影响,如果操作过程中遇到突况,操作者综合判断能力、反应能力是否敏捷以及采取措施是否果断都会对安全操作造成严重影响;最后,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术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农机手的操作质量和安全,一些缺乏经验和专业技术不过关的农机手由于判断失误经常会导致农机失误操作,从而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

1.2 农机故障对农机安全驾驶造成的影响

农业机械在作业过程中,很多故障往往都是隐形故障,难以被察觉和发现,对安全生产威胁十分大。农机故障出现主要由两方面原因引起的,一个机械设备在生产制造过程中,质量较低,运行过程中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故障,或者农机维修质量不难,存在安全隐患,这些故障往往不容易被发现,要依靠提高操作技术才能解决。另一个是农机驾驶人员在设备使用、保养和维护过程存在不当行为而造成的,解决这个问题应该通过不断提高农机驾驶人员专业素质去解决。

1.3 农机手安全意识不足,安全教育不深入

农业生产过程中,当安全和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之间存在矛盾之后,农机手往往不能很好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始终将生产和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农机手在作业过程中存在侥幸心理,对安全教育置若罔闻,而农机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也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一味的以说服教育为主,教育方法简单,模式生硬,常常会引起农机手的反感,导致农机手出现逆反心理,安全教育只追求数量,不重视质量,农机手参与积极性不高,严重影响安全教育的质量。

2 加强农机手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措施分析

2.1 提高认知,强化领导

农机培训工作是保证培养一批专业素质高的农机操作队伍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因此,在地区农机化发展过程中,应该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辅的农机推广方针。真正将农机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到农机技术培训的重要高度,要不断提高农机手安全生产和科学操作意识,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机技术培训的人才和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培训场所、设备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农机手安全培训教育模式,以灵活的形式开展培训教育。通过丰富教育形式,提高农机手参与积极性,确保农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2.2 参加专业培训,严格考试发证

农机操作驾驶人员要想从事农机工作必须在当地部门接受培训教育,或者从业资格证之后才能进行农机生产工作。因此,就需要地方农机部门积极组织广大农机手参与到专业培训活动中。地方农机监理部门应该发挥其自身的监督管理职能,直接负责农机手培训和考试,对新办证的农机驾驶人员严格把关考试和发证,从源头上遏制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农机作业的主要场地是农田,在具体作业过程中,就受到地形、地块和土壤类型等多种因素的限制,会严重影响到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这就要求农机驾驶人员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处理突况的应变能力,为此,农机监理部门除了严把考试和发证关卡之外,还要积极组织农机手进行大练兵和集中安全培训教育,通过一次次专业实践操作,不断提高农机手综合素质。

2.3 做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机手遵纪守法意识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提升农机驾驶人员安全操作意识和手法意识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地方农机学校要联合农机监理部门、农机推广部门,在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引导下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加大相关法规、安全生产常识、安全操作规程等专业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应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紧密围绕农民去群众文化素质,采用生动、活泼和科学的形式寓教于乐,充分利用好村集体大喇叭、科技大集,科技下乡、田间指导等手段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农机法律意识和安全操作意识。

参考文献

[1] 本刊编辑部. 科学调度 抢字当头 千方百计提高“三夏”农机作业水平――写在本期“特别关注”栏目前的话[J]. 当代农机. 2012(06)

第7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部门协作、乡镇联动、社会参与、疏堵结合”的方式,大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着力解决制约交通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交通事故的起数、死、伤人数三项指标明显下降的目标,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和整治县城交通秩序。坚决遏制正三轮车非法营运的反弹,坚决制止正四轮助残车非法营运,坚决制止电瓶车非法载人。

(二)规范和整治干线公路交通秩序。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不予处罚;对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

(三)规范和整治农村交通秩序。严禁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非法载人,检查督促农机办证,对农用拖拉机粘贴反光膜,对农机驾驶人员进行培训。

(四)规范和整治校车。严格校车安全管理,坚决查处“黑校车”和校车“超员”违法行为,促进校车管理的规范化。

(五)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整治事故“黑点”和秩序“乱点”。在县城完善客运车辆停靠点,在干线公路完善警示标志,在校园门口完善斑马线,努力降低一般事故发案率,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六)深化“五进”宣传教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使全县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养成“规范、文明”的交通习惯;交警执法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率和社会认知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

1、加强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建设。从县公安局、教育局、交通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路分局、农机局抽调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从事县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确保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有组织、有检查、有督促。

2、加强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乡镇综治中心建设,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领导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兼任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从乡镇安全办、司法所、农机站、公安派出所交通警务室、公安交警中队、交通局交通管理站抽调人员作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组成人员。

(二)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深入到辖区内每一条道路、每一个村(居、社区)、每一住户,对道路基础设施、各类机动车辆(包括拖拉机)及驾驶人情况进行摸底排查,详细登记造册,实行“一路一档”、“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全面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2、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乡镇长、村(居、社区)委主任、村民组长抓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制,配备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包括交通安全协管员、交通安全员、交通信息员、驾驶人、机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等内容)。交通安全员由各村(居、社区)委主任担任,在每个村民组选聘交通信息员。乡镇人民政府与交通安全员签订农村道路“八无”(无车匪路霸、无违章占道、无骑路集市、无摆摊设点、无乱拉乱建、无打场晒粮、无交通安全隐患、无交通法盲)管理目标责任书。每年年末,由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对村(居、社区)交通安全员的履职尽责、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乡镇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800元/年。

3、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活动为抓手,建立健全有效的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网络。在认真总结梁园镇老庄村创建“农机安全示范村”经验的基础上,从今年7月起,在元疃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试点活动,活动主要内容是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农村机动车辆登记台帐和相关制度,落实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和措施,对农用拖拉机粘贴反光膜,对农机驾驶人员进行培训,对村民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根据元疃镇的经验和做法,县政府将召开会议在全县推广。对工作开展得较好的乡镇,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

(三)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研判工作

1、加强调查研究。县公安、交通、安监、农机、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政策研究,健全完善部门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理顺关系,堵塞监管漏洞。

2、加强信息研判。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半年要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和社会化管理工作进行分析、点评。县政府有关部门每季度要对本行业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点评。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月要对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找出交通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活动提供参考和依据。

3、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善于总结、推广工作典型,充分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大胆尝试,为我所用。

(四)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1、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与所辖村(居、社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与下属单位及本部门的监管对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明确年度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时限。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县政府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道路施工作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县交通、公安、安监、建设、公路等部门以及项目业主单位要督促运输企业、道路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采取下达《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等形式,督促整改。对因管理原因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加重事故损害后果的,县政府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大检查、考核、督办和奖惩力度。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抓紧修订《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制度》,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考核落后以及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公开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对村(居、社区)、所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加大检查、督办力度,严格奖惩。

(五)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

1、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载体及印发明白纸、设置宣传展板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文明创建的考评内容,解决必要的宣传经费。其中在村居、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公众宣传园地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要达到90%以上,在50人以上单位配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兼职人员要达90%以上。县安监部门要将交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和考核体系。

2、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县宣传、公安、教育、司法、交通、农机、安监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将任务分解细化,落到实处。宣传部门要督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免费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力度,充分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广泛开展交通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文明宣传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集中宣传活动,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学校提供交通管理信息和宣传素材,及时向社会道路交通管理措施、重大交通事故情况和重要交通路况信息。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将交通安全纳入教学计划,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师生专题培训。司法部门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规划,把普法教育与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居、社区)”有机结合起来。交通部门要强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别是营运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大力实施驾驶人素质教育工程。农机部门要深入田间地头,宣传农机安全常识,督促农机驾驶员按期审验和接受教育。安监部门要以宣传《安徽省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省政府第219号令)为契机,促进相关部门、单位、个人认真履行有关安全生产职责,积极主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加强本单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本单位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对多次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驾驶人员应予以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县政府对宣传教育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第8篇

【关键词】农机;安全管理;安全意识

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不断发展,农机更加广泛的应用到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在农业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农机管理是确保农机器具安全使用和发挥效用的重要保障,也是衡量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指标。农机安全管理,有助于最大程度的提高农机的效能,消除农机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做好农机安全管理意义重大。本文就农机安全管理进行全面详细的探讨。

一、意识到农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地方政府部门对农机安全缺乏足够的了解与认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历来重视农机推广,轻视农机安全,正是由于这种对农机安全的忽视造成农机安全管理政策与制度多数停留在逐级下发或会议上的文件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认识不到位还会导致实际工作中对农机安全监管措施的缺失或严重的管理执法不到位。农机手尤其是农机主安全意识淡薄。农民普遍文化素质偏低,主动安检意识弱,农机驾驶技术差,操作技能低,法律观念淡薄,再加上农村道路偏窄,忽视安全行为当成家常便饭,遇危险境地不自知且难自救,极有可能由于小疏忽或不当操作酿成大事故。即使有部分地方进行了农机安全教育或培训,但培训方法不先进,培训手段落后,最终造成培训效果不佳。部分地方不愿意投入一定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农机安全培训,致使一些农机手与农机主从未得到过专业的技术或安全教育与指导。大量的实践证明,培训与否与当地农机安全事故率呈直接正相关关系。受过培训的农机手与农机主才能真正将安全意识唤醒并牢记,成为自觉遵守习惯,未受过安全教育的农机手与农机主却只能在血的教训中加深安全意识与责任。尽管自县到乡镇都设有农机安全监理部门,但无论其人员配备、装备设施还是经费都没有引起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造成农机监理部门发挥的功能与作用极其有限,对分散到各家各户、行驶在各级乡道上的农机无法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最终的效果是农机安全监理流于形式,服务功能不健全。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大力的普及农机安全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的提高农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执法意识,要从主观上培养他们消除事故隐患,这应该成为农机安全管理的工作重点。实际工作中,要抓住农机安全建设的实际,开展示范村、屯常见活动,增强农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知识。通过开展培训班和安全展览等形式的活动,提高农机手和农机管理人员遵章守法、严格执法的自觉性,从主观仪式上消除事故隐患。与此同时,也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管理部门要争取政府的重视。在安全责任的落实方面,要讲农机安全管理目标纳入到政府部门的工作报告和考核指标中来,实行自上而下的考核机制,签订责任状,将农机安全管理纳入整个政府部门的安全管理体系考核中来,建立激励机制,定期考核、奖惩分明。还应该加强重点单位责任制的落实,做到职责明确、不留死角,确保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能够落地生根、落实到位。

三、加大宣传,着力强化农机安全教育培训

加强农机手与农机主安生生产教育与培训,强化其安全驾驶意识,树立并巩固其法制观念,促使其杜绝违规、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力度与广度,使农机安全生产观念深入人心,最终全体社员都自觉遵守科学规章与管理制度,是农机安全生产安全教育的终极目标。法律政策教育:组织农机手与农机(下转第页)

(上接第页)主集中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灌输他们守法意识,提高他们守法素养。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农机手与农机主高度的责任感与荣誉精神,同时对其进行农机操作技术与规范培训。安全培训:培训农机手与农机主在复杂外部条件,如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等条件下正确的农机驾驶与操作流程,应急情况下处理方式与步骤,最大限度减轻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与危害。同时,开展老师傅对新机手、新机主的传帮带活动,安全经验传承,让新机手与新机主尽快了解并农机的性能、掌握农机常见故障摸排和维修,常规保养及其维护等技术。着力搞好安全生产:农机手自领证起必须强制参加乡镇农技安全培训与教育,同时还可定期开展与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等,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定期举行各类培训班:如安全驾驶培训班,故障排查与检修培训班等。尤其是特别针对违法驾驶农机手,需要对他们进行不定期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自身情况,找原因,想办法,补差距,定目标。案例事故警示:将过往案例事故做成生动宣传警示展示牌,以强大的画面及突出的文字冲击力警醒受教育的农机手,使其在血淋淋的事故教训中洗礼麻木的心灵,让他们需时刻绷紧安全驾驶、安全操作这根弦。路检教育辅导:强化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在路检过程中发现违法违章行为需要以安全教育为主,生情并茂地情理服人代替原有的处罚为主的路检,相信绝大部分的农机手能够自觉虚心接受教育。

四、加强农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一支专业、高水平的农机安全管理队伍,是做好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力保障。所以,我们需要健全从市一级到乡镇一级的农机安全管理网络,在此基础上经常性的开展业务学习、教育培训等活动,提高农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管理素质,加强他们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使他们能够真正的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做好农机安全管理,提高农机安全管理的水平。在加强培训的同时,也应该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定期的对农机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理论进行考核和激励,提高农机管理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思想素养。还应该要计划的输送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到高等院校进行进修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另外也要实行严格的淘汰制度,对于能力差、不符合农机管理需要的人员,要让他们进行待岗学习,通过这种培训、考核和淘汰,建设一支专业能力强、思想作风硬的农机管理队伍。

总之,要加重农机安全生产财政支持力度,农机安全监理经费纳入一般财政预算,保证农机安全监理部门人员配备完整、工作经费充实,保障农机安检设备完备,执法条件顺畅,为农机监理部门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安全检查与监督,安全活动的创建全程保驾护航。农机监管部门也要在政府加重投入的同时,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农机安全管理效能。

参考文献:

[1]么洪玲,赵庆.农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业与技术,2009.

第9篇

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各项任务目标

下半年,全市农机监理工作继续围绕年初确立的工作目标,加强领导,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全年农机监理各项任务目标的全面完成。

(一)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把农机安全工作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同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导致重大事故的,严格按照责任倒查制、过错追究制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强化事故应急处理职责,落实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有计划的搞好应急处理演练,及时、妥善处理重特大农机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机事故损失,确保“平安济宁”、“平安农机”的建设。

(二)继续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狠抓农机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三率”水平稳步提升。认真总结上半年整治提高“三率”活动的经验,进一步加大力度,大力开展以治理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章载人、不按规定进行年检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市安委会近期发文要求,七八九三个月集中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切实抓好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突出农忙季节、节日期间和群众聚会日的安全监控,深入田间、场院、农贸市场、乡村道路,广泛深入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的提高作为农机安全隐患治理主要工作目标,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挂牌率、年检率和驾驶员持证率。

(三)继续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机手安全意识。要把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创新宣传模式,组织农机监理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安全法规、知识,定期举办“农机安全学习日”活动,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到农村、学校、家庭和农机作业场所,使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四)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创建质量和档次。要根据农业部和省市农机、安监部门关于新一轮“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要求,本着“巩固、充实、完善、创新、提高”的原则,继续把“一十百千”示范创建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农机建设作为农机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保安全促“三率”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刚才,大家参观学习了*乡农机站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情况,很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我们要以*为榜样,赶超先进,不断推出在全国、全省拿得出、叫的响的典型。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把平安农机创建纳入各级政府平安建设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统筹研究规划,将创建工作进一步量化、细化,任务分解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个人。要加大对“平安农机”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的扶持力度,在项目安排、资金争取和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倾斜。要继续加强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使“平安农机”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要正确处理扩大数量与巩固提高的关系,对已建成的“农机安全示范乡镇、村、户”,要按照新的标准进行再充实、再完善、再提高;对新创建的“农机安全示范乡镇、村、户”,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扩大创建数量,提升创建档次,促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要把安全创建工作和构建农机安全监管网络相结合。充分发挥“一十百千”的安全网络骨架作用,健全完善乡村农机安全管理员制度,构建市、县、乡、村、户联动,协调统一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网络。要把安全创建工作和提高“三率”相结合,认真总结推广“一十百千”示范单位在安全生产,特别在提高“三率”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进一步提高我市“三率”水平,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五)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下大力气抓好农业机械补检审工作,全面完成2009年年检工作任务。从上半年各县市区任务完成情况看,今年年度检审工作县市区间开展不平衡,个别县市区与市局年初下达的任务差距很大,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下步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措施,组织力量打好歼灭战。不仅要抓好上道路拖拉机补检补审工作,更重要的是抓好农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补检补审工作。要转变工作方法,开拓工作思路,变座等被动式的牌证管理为划片管理、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驾驶员的“三率”水平。“三率”是衡量农机监理工作的主要业务指标,“三率”上不去,说明我们的主要工作没有干好,其它方面再好也说明不了问题,所以我们要多措并举,坚决把“三率”水平搞上去,确保完成市局下达的工作任务。

(六)继续深化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必然要求,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农机监理工作的重点,必须坚持常抓不懈。一是要加强农机监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的要求,完善规范农机监理机构。要充分把握好事业单位改革的机遇,依靠主管部门领导的支持,多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积极沟通,尽最大努力实现全市农机监理机构参照管理,理顺农机监理机构体制,为做好农机监理工作提供根本保障。二是强化农机监理队伍规范化建设。按照农业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和《山东省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农机监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培训,继续开展农机监理队伍军事化训练,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整体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执法公正、业务精通、反应迅速的农机监理执法队伍,为做好农机监理工作提供人力保障。三是抓好农机监理工作规章制度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农机监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制度落实到监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为规范执法提供制度保障。四是加强农机监理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要认真贯彻农机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各项业务执法文书和档案管理,做到不漏不缺。继续深入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推行“一条龙”、电话预约和现场办理等人性化服务,为进一步做好监理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五是积极推进农机监理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工作规范化建设。从规范化建设试点县抓起,加快农机监理标志标识的使用步伐,积极引进应用农机安全检测设备,逐步试行无纸化考试系统,为规范农机执法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六是加强农机行为规范化建设。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查违规执法行为。对安全监理人员的执法行为,要加强监督检查,大力弘扬“十必须”、“十不准”、“十句文明用语”等文明执法行为,做到令行禁止,树立良好的农机执法队伍形象。

第10篇

2.农机安全教育培训滞后,农民群众安全意识薄弱。由于宣传教育设施和手段落后,又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往往局限于发放宣传资料,缺乏系统性培训教育,且农民群众安全意识薄弱,认为参加培训,既花钱又要投入较多的时间,缺乏参训自觉性。

3.农机“三率”不高。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人货混装违法行为依然存在,增加了事故隐患。无牌无证的拖拉机,既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又未购买交强险,一旦发生事故,很难善后处理,究其原因:一是农民群众安全意识薄弱,认为农机无须上牌办证;二是农机监管工作量大面广,农机监管力量薄弱,难以做到全面深入;三是保险部门不愿意承保甚至拒保农机交强险,导致农机“三率”难以提升。

4“.以机代牛”工程区农机操作手年龄偏大。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青壮年大多进城经商务工,劳动力大量转移,留守农村的多为老幼妇女,尤其是“以机代牛”工程区,过去老年人以牛耕作业,实行“以机代牛”工程后,政府补贴农机具,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但由于大多为年龄超过60周岁以上的老人,其体力和反应能力的局限不宜操作农机具,也与《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年满18周岁以上和60周岁以下”规定相左,存在安全隐患。

5.农机监管体制不顺,力量不足。作为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县农机局,依法承担全县农机化促进发展和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公共管理职责,却未纳入行政管理序列,权责极不对应,与依法行政不相适应,且管理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尤其是乡镇农机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县农机局内设监理站,现有工作人员4人,乡镇7站8所改革前,农机管理人员在编在岗40多人,改革后仅有19人,人、财权隶属乡镇,大多被抽调到乡镇其他部门服务,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6.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不足,装备落后。根据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而铜陵县农机安全监管经费一直未列入财政预算,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另外,农机安全监管装备滞后,根据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全国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农业部《农机监理技术装备配备标准》等有关规定,铜陵县农机安全监管装备远未达到国家标准。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考试无专用考试场地、设备和配套设施,农机安全检查及事故处理无专用执法车辆及相关勘察设备仪器,难以应对日益严竣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

7.农机安全监督管理重心转移,监管工作难度增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由过去的道路监控,纠正违章为主,转向农田作业机械和农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14类机械、设备的安全宣传教育,技术咨询、技术检验、执法监控、事故调处等方面服务。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由道路转入田间地头和千家万户,工作重心前移下沉,难度显著增大。

8.农机安全监管与农业生产现实的矛盾。农业生产季节性强,农业机械大量投入作业,多是在抢种抢收、颗粒归仓的关键时期,大量无牌无证、未经检验的农业机械投入使用,农机部门只能进行宣传教育,一旦作业结束,农机手根本不当回事,农机执法监管尴尬。对策建议:农机安全生产牵系农村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务必攻克农机监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落实等难点问题,打造全新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规范监理业务工作,依法筑牢安全监管防线。

1.加强监管网络建设,完善农机安全体系。深入田间地头和千家万户对全县数万台农业机械开展安全监管,仅靠县、乡两级现有农机监管人员力量显然是杯水车薪,要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机安全网络。一要着力打造高素质的县级农机安全监管队伍,调整充实农机监管人员,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在岗人员的学习培训,大力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切实维护农机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将农机安全监管纳入行政管理,做到权责对应,进一步调动农机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农机安全监管队伍。二要充分发挥乡镇农机管理人员的联络作用。目前铜陵县正在落实乡镇农业综合站三权回收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建设工作,借此机遇,科学定位乡镇农机管理职责,落实乡镇农机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管与联络责任。三要逐步设立村级农机安全员,要及时全面掌握农机事故情况,准确反映农机安全生产动态,必须设立村级农机安全员,负责本村农机安全信息传递、法规政策和安全知识宣传。

2.依法落实财政投入,强化安全监管手段。要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等规定,依法将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农机安全生产财政投入,着力解决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长期投入不足、装备落后、手段乏力等问题,改善农机安全执法条件,提升监管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3.着力安全法制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如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和宣传车、宣传栏等形式,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教育;利用电话、短信、宣传资料等手段不断提醒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不忘安全责任;通过举办送教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培训班,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素质,强化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4.严格牌证管理规定,强化源头管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是农机作业中易发多发事故的机具,其注册登记、驾驶员考试是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的一个重要关卡,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法定的程序,从严把关,从源头上强化管理,消除事故的隐患。

5.深入乡村开展实地安全检验,确保机具技术状态良好。安全技术检验是确保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良好状态投入生产的重要手段,要针对其分布乡村田间作业的特点,以及农村季节性作业特点,在农闲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上门检审服务,方便机手。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农业部《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的实施,切实履行好这一法定职责,确保检审工作不走过场,保障农机作业技术状态良好。

6.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搭建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平台。要认真落实农业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十二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把这一活动作为完善农机安全监理网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的重要举措来抓。积极主动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创建平安农机联动机制,在农村搭建起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平台,着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7.多措并举,努力提高农机“三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免收涉农行政性收费,积极协调解决农机投保难的问题,力争将农机保险纳入政府补贴,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机手上牌办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结合购机补贴工作,宣传动员农机手上牌办证;要结合跨区作业和申办加油卡等工作,开展上牌办证;要以农机大户、种植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开展牌证管理和实地检验工作,以点带面提升农机“三率”水平。

第11篇

一、考核范围

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省、市、县县政府下发的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情况;农机安全生产的领导重视、组织领导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平安农机”创建情况;农机基层服务组织建设和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农机生产、经营、维修网点安全管理情况;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情况;农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清理整治农机“黑车非驾”、纠正违章作业工作情况;农机生产、经营、维修、供应网点的管理和整顿情况;农机年检审率、拖拉机挂牌率和持证率情况;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等。

三、评分标准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考核采取各单位自查与县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领导组督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2014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县年度考评任务。

五、奖惩措施

经综合考核前3名的乡镇,县农发委将授予农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并通报表彰,同时还将对部分农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农机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第12篇

近几年来,随着我区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及农牧民收入的稳步增加,广大农牧民购买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已成为粮食、棉花、甜菜、蕃茄、蔬菜等农副产品中、短途运输的主要工具,也成为农牧民经商致富的重要途径。但是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出厂时尾部没有灯光设施,上道路行驶、停放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制约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本好转的重要因素。

为有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切实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自治区要求,结合地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在国道、省道、县乡、农村道路行驶的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尾部必须强制加装反光警示标志。

二、在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尾部加装反光警示标志工作由各县(市)农机监理部门和公安、交通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统一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部门配合。各级公安、交通、农机监理等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反光警示标志材料由自治区农机监理部门牵头,自治区公安、交通、安监部门参加,组织对选用的反光警示标志材料进行招标后统一发放。

四、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招标确定的产品和价格收取成本费,严禁加收任何费用,不得增加农牧民的额外经济负担。

五、原已安装警示标志但不具备夜间反光性能的应当更换。

六、各级(市)农机、公安、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在开始安装反光警示标志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标语等手段,耐心、细致地做好车主及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严防因工作方法不当、宣传教育工作不扎实而引发。

七、为做好安装反光警示标志工作,地区成立安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农机局:

八、时间安排

(一)宣传和安装准备阶段(20**年4月28日至5月10日):各县(市)要加大宣传安装反光警示标志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二)安装实施阶段(20**年5月10日—6月1日):各县(市)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统一发放,确保反光警示标志安装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