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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的重要性

时间:2023-10-18 10:20:06

竞技体育的重要性

第1篇

关键词:竞技体育;社会评价;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7)10-1322-03

竞技体育作为体育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发挥社会效益的同时,其经济效益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得到了一定的发挥空间。竞技体育要发展必须与体育事业的发展相协调,也必须与国家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人口、资源、和社会环境等发展相协调,其协调程度是什么样就需要对此进行正确的评判,对竞技体育进行社会评价体现的就是这一主体思想。竞技体育对国家社会发展目标所做的贡献与影响程度如何,对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是否起到推动作用,本身的运行状况是否促进自身的可持续性发展等是进行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目的。所以对竞技体育进行社会评价存在这两点必要性,即:1) 竞技体育的投资决策需要开展竞技体育的社会评价;2) 竞技体育的可持续性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也需要开展竞技体育的社会评价。

1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内涵和理论依据

1.1内涵社会评价一般是与项目结合起来进行,在项目实践中,从人类学、社会学学科视角去分析、阐述项目的利弊得失,因此社会评价不是经济评价的剩余,也不同于纯粹的社会学研究。它是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在项目实践中的具体应用。竞技体育具有文化的属性,产业的特点,所以具有事业性与产业性的双重特点,即成为“从事物质和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和以文化为内涵的各种服务活动部门的集合",其产品与服务的价值具体体现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致性上。竞技体育的社会评价是指应用社会学和人类学的一些基本理论与方法,系统地调查和收集与竞技体育相关的社会因素和社会数据,分析评价竞技体育为实现国家社会和地方(行业)的各项社会发展目标所做的贡献与影响,以及竞技体育与社会相互适应的一种系统调查、研究、分析、评价的方法。因此,对竞技体育的社会评价既是评价其对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与影响,也是评价竞技体育本身的生存、发展、运行状况。因此,竞技体育的社会评价是一个整体的综合评价,不是对具体运动项目的评价。

1.2理论依据

1.2.1经济学理论依据竞技体育社会评价涉及到竞技体育的微观财务分析、中观国民经济分析和对国家社会影响的宏观分析,因此建立在西方经济学基础上的,以传统的费用――效益分析法(TCBA)与社会费用――效益分析法(SCBA)来作为它的经济学理论依据。

1.2.2社会学与人类学理论依据人类学的两个重要分支――体质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它们所研究的主要对象――人及人种和社会与文化,在体育中都有凸显的特性。体育作为文化现象,是以人的参与为必须的,与人类学研究的人的体质、体能、人种等密不可分,因此必须以人类学为理论依据。

1.2.3可持续发展理论依据强调经济增长和发展,强调资源的持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必须使经济增长与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协调起来,谋求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类的全面发展。创造自然――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复合系统。因而,考察、评价竞技体育应该在可持续性发展理论基础上,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指导竞技体育的社会评价,来考察、衡量竞技体育的发展。

2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原则和特点

2.1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原则对竞技体育进行社会评价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因竞技体育的“产业性"和“事业性"的双重特性,涉及到经济领域的评价和社会效益的评价,有直接的效益又有间接的效益。因而:一是评价指标的选取较难,社会发展与社会效益的体现是多方面的,很难判断哪些与竞技体育相关,它们之间有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因果关系;二是评价指标难以量化,尽管人们公认竞技体育的社会效益的存在,但到底怎样衡量其大小程度,也很难量化,而且很多社会效益可能是经济效益派生出来的,很难做到体现社会效益而又不与其他效益重复计算。因此明确提出构建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理论的原则,在原则的指导下开展研究工作。

2.1.1人本原则社会评价的核心是对社会的人的评价,首要是把人放在首位,要充分考虑到人的作用和人的需要,竞技体育项目投资的主体是人,由人来表现,且竞技体育运动项目受益的群体也是人(运动员、观众),所以必须以人为本。

2.1.2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最重要特征是要承认人在社会发展中的支配地位。可持续发展战略考虑了影响人类发展的多种要素,对竞技体育的社会评价不仅要考虑到自身资源与服务的利用,也要考虑对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所以,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竞技体育的社会评价。

2.2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特点

2.2.1重在社会因素的人文分析竞技体育社会评价作为项目社会评价的一种形式,主要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与竞技体育相关的社会过程。经济、政治、文化、风俗习惯、道德规范等等社会因素都会因竞技体育的出现、发展而发生变化,这些因素的变化结果及人们对这些变化的态度都是社会评价的内容。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目的就是要系统的调查和收集与竞技体育相关的社会因素,分析竞技体育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问题,分析竞技体育与社会其他系统的相互适应性和协调性,为竞技体育的发展的政策制订者提供有利的建议和参考,促进竞技体育的可持续性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因此,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特点就是注重对社会因素的分析。

2.2.2宏观性和多目标性竞技体育的社会评价是对竞技体育的全面评价,既有与经济活动有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有广泛的非经济的社会效益,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生活领域。论文主要是分析竞技体育项目的社会可行性与可持续性,分析竞技体育与社会环境的相适应性,分析竞技体育对社会整体发展目标的贡献和影响,因此竞技体育社会评价具有宏观性和多目标性。

2.2.3长期性社会评价要考察近期与远期的社会发展目标,要考虑社会和人类的发展,竞技体育对人们道德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影响,对人素质的影响等都不是短期内能体现出来的,因此竞技体育社会评价具有长期性。

2.2.4定量难社会效益与影响是多种多样的,竞技体育对文化的影响,对社会安全与稳定的影响,对风俗习惯的影响等等,都难以定量计算,只能以定性来分析。

2.2.5无统一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竞技体育社会评价属于项目社会评价的一种形式,与其他项目的特点和各自的环境与条件各不相同,涉及的社会因素也不同,因此无法使用统一的评价指标,只能根据自身的特点设置相应的指标。除此外,还不容易确定指标的参考标准。

2.2.6多层次性竞技体育社会评价涉及到竞技体育的微观财务分析、中观国民经济分析和对国家社会影响的宏观分析,因此竞技体育的社会评价具有多层次性的特点。

2.3构建竞技体育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在竞技体育社会评价原则的指导下,竞技体育社会评价指标的设立是根据我国竞技体育既有公益性又强调经济性特质,结合社会评价自身特点而建立的,基于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广泛性及其评价系统的复杂性,其指标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目的性与科学性;2) 统一性;3) 可比性与可行性。

3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基本体系

竞技体育是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仍是作为一项国家事业来发展,主要由国家财政支持来生产或创造其公益性和福利性,但竞技体作为非物化的、服务性的生产行业,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体育事业被“面向市场、走向市场、以产业化为方向"(1993年全国体委主任会议制定的《关于培育体育市场,加快体育产业化进程的意见》)。竞技体育以其自身竞技表演提供特殊审美需求的服务特点,以失去往日单纯比赛的意味,成为赢利颇丰的娱乐项目,成为体育产业化的领头羊。竞技体育在这种“事业性"、“公益性"与“市场性"、“产业性"的双重特性并存的历史前提下,要求竞技体育:一要着眼我国社会目标的整体发展,二要立足于市场经济,即为社会提供精神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也要为国民经济发展创造物质财富。考虑竞技体育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微观的财务评价、中观经济评价、宏观国家社会的角度对竞技体育社会评价体系的建构如图1示:

3.1竞技体育社会评价指标的总体结构在总目标下,设立七个一级评价指标,及多个对应的二级指标(图2)。

3.2体系设立的方法在人文主义和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基础上,论文以文献资料法、德尔菲法、定量与定性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等来进行研究。

3.3竞技体育社会评价指标分析

3.3.1人的发展人是一切社会活动的主体,社会评价的中心思想是以人为中心,贯穿在社会评价中的一条根本原则是人本原则。从社会评价的角度看,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既是评价人的社会的最高准则,又是评价社会的人的最高准则。竞技体育中除体育的基本健身、健心的功能外,竞技体育中的竞争性、公平性、规则性教育引导人们(尤其是学生)认识社会,熟悉社会法则。竞技体育作为一种高度制度化、组织化的、独立运作的世界体系的社会娱乐活动,是具有独立品质的为人们提供愉悦的特定行业,显然属于优化人的精神活动结构和功能的领域,是精神服务产品。无论是从产品的提供者还是产品的享用者的角度,竞技体育对人的发展都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3.3.2社会政治竞技体育业的出现对政治影响的利弊使社会政治成为评价竞技体育的一个重要维度。

3.3.3社会文化把竞技体育对文化发展的贡献与影响列为对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对文化评价,也是作为社会评价的一个重要维度。

3.3.4社会经济竞技体育作为一种文化产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贡献与影响。

3.3.4.1市场化程度竞技体育从业人员(包括运动员、教练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等)在整个文化产业中构成率;人们对竞技体育的文化消费在总支出中的比重;竞技体育事业部分的经费自给率。

3.3.4.2发展水平增加值年增长率、从业人员在第三产业中构成率、增加值在第三产业中增长率。

3.3.4.3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国民经济贡献率、国民经济支持率、第三产业就业贡献率。

3.3.4.4经济结构主要从区域经济发展平衡、产业结构来分析。

3.3.4.5科学技术竞技体育中的场地建设、训练器材、训练的科学手段等无不体现着国家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

3.3.5社会生活竞技体育的发展对社会生活领域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社会生活指标主要分析生活水平、就业效果、社会安全与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几个部分:

3.3.5.1就业效果竞技体育某一项目在某地区的建立与发展是为该地区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还是使社会剩余劳动力更多,其衡量指标有直接就业效果和间接就业效果及总体就业效果三个方面。

3.3.5.2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需求是进行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根本任务和目的。收入的增加与实际生活的变化的关系是成正比还是其他。3.3.5.3社会安全与社会福利竞技体育在某种程度上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属社会福利事业,满足一部分人的竞技体育的需求。因此,从竞技体育的角度也可以了解国家的社会福利状况。

3.3.5.4医疗卫生通过体育人口的身体状况与就医及非体育人口的身体状况与就医的关系能反映当地的医疗卫生状况,也可以从侧面反映人们对体育的参与情况和对社会生活的影响。

3.3.6社会环境竞技体育的大力发展与社会环境是否协调、是否相适应、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考察社会环境的协调和城市发展两个指标来分析竞技体育与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

3.3.7可持续性发展用下面几个指标来共同考察:

3.3.7.1经济从国家投入、社会投入及竞技体育产出的角度看,竞技体育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程度是否使竞技体育具有可持续性发展。

3.3.7.2环境从竞技体育对生物多样性、自然资源的保护、污染等环保角度来考察竞技体育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发展。

3.3.7.3社会竞技体育对贫困、文化、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公正、福利等起着怎样正负影响程度,是竞技体育可持续性发展的社会因素保证。

3.4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模糊综合评判竞技体育社会评价指标权重值的推求,采用了德尔菲法与层次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先用德尔菲法确定指标间的相对重要性,通过一致性检验以后,再采用层次分析法进行统计计算,推算出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通过20位专家的专家征询意见表(共20份)来确定权重,经过一致性检验后,然后计算出各指标的权重值。再通过各单因素隶属度的确定,根据模糊运算规则,(其中i=行,j=列),并进行归一化处理后,得出竞技体育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的综合评价是0.576。

4结论与建议

1) 以社会效益为重点来评价竞技体育可以充分显示竞技体育的实际效用。2) 将有关的社会效益、难以量化的指标进行量化比较分析,可以更好地、更客观地体现出竞技体育项目的效益,相应体系的建立便于进行不同项目的横向比较,从而为决策管理层提供参考依据。3) 应建立相应完善的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指标体系,并与已有的技术及经济评价相结合,可以从客观、系统、科学、全面的角度分析评价竞技体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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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关键词:竞技体育;高科技;科技理性;价值理性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0)04―0027―04

科技理性的现代扩张促进了科技与体育的紧密结合,成为竞技体育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内容。高科技犹如一把双刃剑,既能为运动员提供许多创造世界纪录和突破人类极限的可能,又能使运动员的主体地位下降,身体健康受到损害,成为高科技的附属;既能把竞技体育带入自由王国,又使其陷入道德困境,违背体育比赛的根本原则。竞技体育中高科技运用的价值断裂迫使科技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有机整合,加强伦理道德建设也势在必行,唯有在科技自由和人文关怀中保持适度的张力,才能使竞技体育得到健康、可持续发展。

1 科技自由:竞技体育中科技理性的现代扩张

科技自由,是人认识世界,改造自然的一种信念和精神,在科技活动中,主体对客观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的研究能够发挥最大限度的能动性,而不受人为因素的影响。理性,一般是指主体认识客体本质和内在必然性的抽象思维形式和思维能力,科学技术是理性成果的体现和凝聚,是理性观念和物质载体,科技理性是关于科学技术活动的一种主客两分的对象性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具有功利性和精确性,还有一种对客体探求的无限扩张的倾向。科技理性作为一种方法论和世界观,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竞技体育也不例外,科学技术在竞技体育中的实践活动就是科技理性活动与展现的结果。从主体方面来认识竞技体育中的科技自由,就是要探究科技活动在体育领域内的发展轨迹,解读人在未知体育世界的创造性。例如,游泳比赛中高科技泳衣的运用是科技与游泳运动结合的必然产物,是竞技体育在科技理性指引下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

现代竞技体育要求实现工具意义上的理性化,使科学与技术本身成了意识形态,具有明显的工具性和奴役性,有着统治人和奴役人的社会功能。竞技体育中科技理性的过度膨胀,使众多参与者被一种异己的力量所支配,丧失了主动性和控制力,成为竞技体育的附庸,处在技术社会的现代体育,也使人们原本丰富的人生蜕化为“技术的人生”。被物化侵染的运动主体,过分注重科技理性带来的经济利益和比赛荣誉,渐渐忽略了竞技体育应有的人文精神,给运动员带来的是身体上伤害和精神上的创伤。

当人的信仰、理想、价值观等主体因素和社会因素贯穿在科技自由之中,势必要受到主体因素和社会因素的相应制约而规定其自由的限度,而只有符合人类社会文明精神,符合人生真善美的崇高价值目标的科技自由,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科技自由就意味着科技创新,只有不违背人类社会的普遍法则和价值取向的科技创新,才能真正领略到无限的自由。在竞技体育领域,科技创新主体主要包括教练员、运动员和科技人员。根据运动训练需求发明的乒乓球发球机是创新;在运动实践中教练员提出的创新技术,如乒乓球的直拍横打、体操的程菲跳是创新;体育科技人员紧密结合体育运动实践,完成了有意义研究成果也是创新。竞技体育领域内的科技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而是有它相应的限度,任何自由都要接受主体理性的限制,只有在伦理道德的规约下,倡导对运动员的人文关怀,才能更好地发挥体育科技的作用。

2 人文关怀:竞技体育中价值理性的重要体现

价值理性以人的生命价值完善为向度,强调人的最终归宿和人文关怀,给人以思想和价值判断的尺度,诠释人的生命意义,有助于健全人格。价值理性是作为实践的人注重行为本身所能代表的价值,如社会的公平、正义、荣誉、忠诚等,而不看重行为的结果。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所有技术性、规划性、选择性的活动都追求某种“善”的目的,人自身之内的活动比自身之外的技术活动更有价值,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必然有自身期求的目的,而其他一切事情都是为着它,而且并非全部抉择都是因为他物而作出的。竞技体育本身是通过竞赛的方式,以创造优异运动成绩,夺取比赛优胜为主要目标的一种体育活动,具有促进运动员身心健康、激发人类自身潜能、培养团体意识和提高民族凝聚力等功能。竞技体育中科技理性的无限伸展,使得“拜金主义”、“锦标主义”的大量出现,在过分追逐功利的同时,不仅导致运动主体的道德滑坡,违背了体育本有的伦理精神,还会损害运动员的身心健康。因此,重视对运动员的人文关怀,追求一种“伦理关怀式”的培养则是价值理性在竞技体育中的重要体现。

竞技体育中对运动员实施人文关怀,发挥伦理道德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这也是价值理性规约科技无限自由的一种力量。伦理道德为体育科技提供适度的弹性空间,使竞技体育中高科技自由运用与人文关怀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具体来讲,伦理道德对竞技体育产生的作用可以分成两方面:其一,表现在宏观层面上。把竞技体育作为宏观道德主体,置于大的社会系统和环境中,基本人类社会的公正、人本、和谐等基本伦理观,对作为制度性表现和存在的竞技体育的发展方向和行为活动的评价和调整。其二,从功利和微观层面的角度。把参与竞技体育的人或群体作为微观道德主体,置于竞技体育自身的小系统内,基于具体的道德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对参与竞技体育的人或群体作出规范和激励作用。对运动员实施人文关怀就是要求教练员、体育科技人员、裁判员、体育观众等学会关心,避免高科技给运动员带来的身心异化,消除体育无“人”的现象,使竞技体育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人类精神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3 发展代价:竞技体育中高科技运用的价值断裂

科技理性对价值理性的超越,给伦理道德造成了严重的挑战:对社会而言,普遍的富足与相对的贫困同在,无限的机会与巨大的风险并存;对个体而言,科学理性对主体性的张扬与理性化官僚体制对个体的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压抑同在,物质生活的富足与精神生活的贫乏并存。高科技在竞技体育领域内的广泛应用,一方面为竞技体育带来了新的生机,促进了竞技体育的快速发展,使运动员能够创造优异成绩;另一方面,高科技不仅给竞技体育带来了发展代价,也会损害运动员的身心健康,造成价值的断裂和规范的缺位。

3.1 造成人的主体地位下降

材料科学提供的各种新型材料被采用在体育器材、服装、建筑等器物上;电子计算机、录像、电视等电教设备应用在运动训练和教育过程中,成为一种

训练手段;各种测试工具、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被广泛运用到体育科研、体育竞赛之中。可以说,高科技与竞技体育的联系日益紧密,运动员为了提高运动成绩,可以借助于科技力量,无论是运动技术的创新,还是运动装备的改进,甚至是使用兴奋剂。一味地追求体育科技的工具价值,只能使运动员主体地位不断下降,体育比赛变成商家和科技的较量,胜利与否不再单靠运动员的竞技能力,而在体育科技水平的高低和运动员与技术的结合程度,运动员成了科技的奴隶。运动员地位的变化导致了竞技体育的异化,竞技体育场成为了体育技术的演练场,运动员也日益演变成工具,所谓的道德人格、道德思维等人文特质,都被技术飞速旋转的车轮碾成了飞扬的尘埃,偶尔在人们的嗅觉中闪现一点气息。

3.2 违背体育竞赛的根本原则

公平、公正是体育竞赛的根本原则,是体育道德体系中最基本的内涵和基础,也是竞技体育的精神核心。《奥林匹克》明确规定:“公平竞赛是奥运赛事的根本原则,要努力在运动中普遍贯彻公平竞争的精神。”目前,科技理性在竞技体育中肆意扩张,导致了公平竞争精神日益受到破坏和侵蚀,违背了体育竞赛的根本原则。例如,在2009年罗马游泳世锦赛中,运动员借助高科技泳衣的帮助,在为期8天的比赛中43次刷新31项世界纪录,成为创造世界纪录最多的一项赛事。由于高科技对提高比赛成绩有着显而易见的功效,导致运动员过分依赖高科技,而淡化了个人努力,又由于在体育资源分配不均、体育信息不对称以及经济实力不等的情况下,并不是所有参赛选手都能利用高科技来提高运动成绩。可以说,高科技的运用对不同的人群、地区和国家的竞技体育发展带来了新的机会不平等,体育科技成果分享的公正性问题是竞技体育公平竞争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3.3 兴奋剂泛滥带来的危害

高科技在体育领域内应用的最大负面影响就是兴奋剂的泛滥,兴奋剂的使用不仅危害运动员的身体健康,还违背了体育比赛的公正原则,威胁到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兴奋剂问题的产生是运动员为追逐名誉和利益,违反体育道德而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必然结果,是科技理性在没有限度的情况下任意扩张,运动实践主体对科技自由的过分依赖造成的。科技理性对价值理性的僭越导致高科技在竞技体育中的迅猛发展,而减弱了伦理道德对科技实践主体欲望的限制,这种没有限度的自由发展,使主体的需求得到暂时的满足。这样,科技理性就完全地控制了一切,价值理性被边缘化了,这种竞技体育中的价值断裂就造成了兴奋剂的泛滥。兴奋剂的研制、应用与兴奋剂的检测都得到所处时代高科技的广泛支持,这是一个高科技之间的较量,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邪恶与正义之间的较量。兴奋剂的检测总是落后于兴奋剂的研制,在高科技的发展为兴奋剂的检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更为先进检测方法的同时,也为研究一种又一种更新型的兴奋剂提供了支持,更加隐蔽、更具有欺骗性、代表着更高科技水平的新型兴奋剂被研发和使用,这就给反兴奋剂的斗争带来了难题和不确定性。

4 适度张力:竞技体育中科技自由与人文关怀的天半

4.1 倡导以人为本的体育科技观

竞技体育中科技的运用与道德约束之间产生的价值断裂主要是因为过分强调科技理性的手段性和工具性,忽视了体育竞赛本身所蕴涵的人文精神。所以,以价值理性为目标来规避竞技体育中科技理性的弊端,在“更干净、更人性、更团结”的信念下,应重视人的发展,把人性贯穿于体育科技发展始终,努力实现体育竞赛的公平竞争。一方面,确立人的主体地位。就是考虑到竞技体育主体和广大竞技体育关注者的正当利益与合理诉求,而不是把对成绩和金牌的追求放在首位,更不是损害人的身体健康。另一方面,正确处理体育科技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公正是体育科技发展的内在目标的有机组成部分,公正的实现应该与效率相统一,而效率实现是以公正为条件,没有效率就谈不上体育科技发展。体育科技的良性发展需要建立弹性机制,给处于最不利地位者给予适当的补助,确保基本公正的实现。

4.2 明确体育科技主体的道德责任

竞技体育中的科技主体是运动员、教练员以及科技研发人员等,在科技活动中具有比较大的自由空间,但也不能滥用社会赋予的自由,而要意识到他所选择的目标和行为伴随着一定的道德责任。首先,运动员参加体育竞赛的道德责任。随着体育市场化、产业化、职业化进程不断加快,运动员的传统价值观受到挑战,运动员道德滑坡已是不可回避的事实。部分运动员在高额奖金和崇高荣誉的诱使下,在竞赛中服用兴奋剂、运用高科技欺骗裁判等,违反了职业道德。因此,提高运动员的人文素质,加强道德教育势在必行。其次,明确教练员的道德责任。教练员是运动员的直接管理者,在运动员形成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过程中,对塑造和培养运动员优良的道德品质起着重要作用。教练员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不仅教育运动员要有强烈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还应培养其公平竞争的精神。最后,明确科技研发人员的道德责任,体育科技研发人员作为体育科技产品的设计者和创新者,有责任避免科技产品对运动员身心健康的危害和造成不公平竞争,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4.3 建立体育道德评价、监督和奖惩机制

竞技体育中科技应用的道德评价是人们在一定的道德意识支配下,依据一定的道德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和个人心理活动等形式,对竞技体育中科技应用有关的道德行为进行的善恶评判。评价的主体可以是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也可以是其他社会成员,既可进行自我评价,也可进行他人评价。评价的客体是运动主体运用高科技这一行为的善恶性质,有利于运动员公平竞争,创造优异成绩,无损身体健康的行为就是善,反之则为恶。评价的标准是运动员、教练员、科技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评价依据的原则是公平竞争、尊重生命、有利健康、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等原则。评价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内心信念、传统习俗和社会舆论等。体育科技主体道德规范的实施以及道德行为的转化,离不开监督机制。

4.4 加强体育科技立法和执法

第3篇

关键词:竞技体育 后备人才 选材 研究分析

1.前言

在现今的世界体育竞争中,竞技体育可谓是体育事业最为核心的部分,也是一国综合实力的体现。而竞技体育的后备人才选拨作为体育人才培养的最为关键的部分,作为保持体育事业生命力根本所在,往往会对整个竞技体育的核心竞争力产生影响,也直接会关系到整个竞技体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所以,在我国的竞技体育事业发展中,必须要意识到后备人才选材的重要性,要意识到选材是整个竞技体育发展的根本之所在,也是提高竞技体育总体成绩的核心部分。往往只有重视后备人才的选材,才能够让竞技体育的发展有着源源不断的动力,也才能够保证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有着强大的后劲。

2. 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材现状分析

2.1研究对象及方法

2.1.1 研究对象

以我国14个省市竞技体育运动员的选材状况为研究对象。

2.1.2 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查阅法:

通过对国内外的学术期刊以及一些相关著作进行文献的查阅以及整理,对我国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材在总体上做了一个把握。

访谈法:针对我国14个省市的相关竞技体育管理人员以及教练员进行后备人才选材相关问题的访谈,针对具体的选材进行了解。

问卷调查法:针对14个省市的部分竞技体育相关管理人员以及教练员进行问卷调查,采用当面填写问卷的方式。其中总共发放问卷400份,有效回收350份,总体的有效回收率为84.5。其中管理员问卷168份,有效回收149份,有效回收率为88.7%,教练员问卷232份,有效回收201份,有效回收率为86.6%。

2.2结果及分析

2.2.1后备人才选材方法

通过调查表数据统计可以看出,我国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材中有62.2%的人才选择方式是经验、测量指标以及一些比赛成绩相结合综合性的选材。而其中16.4%的选材是将经验与指标测量相结合,有10.4%是依赖于单独的经验选材。

教练员一般在选材的过程中一般会考虑到运动员的自身条件补偿性、各个竞技项目之间的差异、竞技运动的变化以及运动员的心理状况。通过表2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材中,教练员在选材的时候考虑到的首要因素是竞技体育的变化,占到考虑因素的92%,再根据运动员自身的补偿性以及心理状况进行后备人才的选拔。

2.2.2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材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通过上面的调查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材中,虽然说选材的方式具有多样性并且对于项目的互补性也有着很大的重视。但是不可避免的在后备人才的选材中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下面的几个方面:

第一,在选材中对于测量指标的运用程度相对来说比较低

测量指标主要是在选材的时候进行远动员的身高、体重、肢体的比例以及运动能力、个性等方面的了解,并运用一些技能对运动员进行一些生理以及生化方面的测试,以此来提高选材的科学性以及准确度。但是在竞技运动员的后备人才选材中,对于测量指标的运用程度并不高,更加注重的是对经验的运用。并且在访谈中我们也了解到,虽然说有些教练员觉得测量指标对于选材很重要,但是由于竞技项目更多的是实践与理论的脱节,所以很难实现科学的选材。

第二,在选材中出现盲目性

在访谈中我们了解到,很多的竞技体育教练在进行后备人才选材的时候,基于有些项目的特点,比如说体操竞技项目,更多的是对后备人才的身体形态以及生理特点为选材基准,对于后备人才的运动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的重视度比较低。并且有的教练员在进行后备人才选材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没有选择的余地,因为想要从事竞技体育的后备人才过少,所以在教练员目测之后没有什么明显的缺陷的时候就会直接选入训练。这样的选材有着很大的盲目性,不利于优秀的后备人才的选择。

3. 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材相关对策

3.1建立优化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材与评价系统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不应该仅仅是以经验以及观察为主。所以在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材中,应该建立起科学的人才选材以及评价系统,提高后备人才的成材率。在具体的做法中首先各个单位应该充分认识到选材的重要性,要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选材;其次,在选材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到后备人员的身体素质、生理特点、运动能力等各个方面,并重视测量指标的选材,运用综合性的手段提高选材的质量;最后,还应该注重对选材结果的追踪,在测试登记归档之后,要对后备人才的成长进行时刻的观察评价。

3.2提高教练员选材的科学意识以及创新思维

在竞技体育的发展中,竞技规则在不断的变化,体制也在不断的改革。这就需要教练员在选材的过程中能够紧跟时代的步伐,转变自己的观念。在不断丰富自己竞技体育相关知识的基础上,对于比赛规则以及选材思维也要进行更新,以此来让自己的知识技能、思维等都能够有利于后备人才的选材,促进选材工作更好的进行。

3.3加强体育与教育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提升人才质量

竞技体育人才的选材以及人才的培养离不开教育部门的支持。在竞技体育选材工作中,体育相关部门应该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以及合作,主动的与之交好,以此来扩大竞技体育选材的范围,选到优秀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从而提升竞技体育人才选材质量,促进我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周曰智,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目标市场的研究[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7(27)

第4篇

论文摘要: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是新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助推器。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涵括职业教育的社会性、职业性、实践性、技术性、全民性等特征,也具有技能的技巧性、阶段性、迁移性和竞赛的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等特征;同时,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具有自己相对独有的特征,且表现直观和具体,如技能性、竞争性、公正性、普遍性、先进性、合作性、复合性和导向性。

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是指由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或有关行业部门、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据教育部、劳动部颁发的专业教学标准、技能训练标准和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开展的群众性教育类比赛活动。目的是对职业学校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和教师的专业教学质量进行考评。2007年以来,教育部等1l家单位先后在重庆、天津举办了全国性的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活动,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期形成“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技能大赛”的局面,这是我国教育工作的一次重大制度设计与创新。分析历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各地举办的各级各类技能竞赛的情况可以看出,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具有如下特征:

一、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具有职业教育的特征

(一)职业教育的社会性。黄炎培先生最早在《职业教育机关唯一的生命是什么》一文中指出,职业学校“从其本质来说,就是社会性;从其作用说来,就是社会化。”职业教育与整个社会的联系紧密且具体,服务社会是职业教育的宗旨。职业教育不能脱离外部社会环境,与社会劳动就业直接联系,毕业生就业是维系职业教育办学的生命线,而劳动就业又是高度综合性的社会工程,涉及国家和地域的资源、人口、经济、政治、科学、文化、社会习俗观念、有关制度措施等各方面。wwW.133229.cOm职业教育对社会环境的高度依存性体现在:一是办学的社会性,要求其办学必须是开放的、灵活的,只有吸纳全社会的力量才能办好。二是必须与社会民生相适应。其教学、课程、评价和管理也需要行业企业的参与和支持,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职业教育的职业性。职业是职业教育的基础,职业教育应以职业的形式进行,是为适应职业而进行的教育。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具有“职业针对性”,主要体现在:针对职业岗位(或岗位群)所要求的专门技术理论和经验知识,以及专门技能、技巧和其他实践能力。职业教育,无论是就业前的准备教育还是就业后的在职教育,培养目标是培养能够掌握从事某种社会职业必备的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三)职业教育的实践性。一是教学过程具有实践性。在教学方法上,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学做合一”“手脑并用”;在课程设置上,教学实习课程所占的比例高,且理论与实践并行,知识与技能并重。二是培养的人才类型具有实践性。职业学校培养的是第一线的技术工人、技术农民、生产现场的技术员和其他城乡劳动者等,其共同特征是具有相对完整的实践能力和相对不完整的理论知识。

(四)职业教育的技术性。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需要通过职业教育内化到劳动者身上,才能发挥其功能。技术的演变会影响到职业教育发展的结构、层次、规模、课程和方法等。技术结构及产业结构的变动推动职业教育结构的演变,技术革命及其引发的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决定职业教育思想的发生和发展。职业教育课程的主要内容是技术,教学过程也充分体现技术的属性,体现技术传授的规律和要求。

(五)职业教育的全民性。温家宝总理说,“职业教育应该是面向人人的教育,使更多的人能够找到适合于自己学习和发展的空间。”因而,职业教育是面向所有人,而且是所有人的终生,培养直接的、现实的生产力和劳动者。职业教育可以渗透在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之中,即使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可能需要多次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职业教育在推动教育公平、满足经济需求、实现全民教育目标的过程中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功能和职责。职业教育是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终身教育的对象是所有人群,上延可至高等教育阶段,下伸至基础教育阶段。同级职业教育又包含众多的科目、均可相互延伸。现代职业对从业者资格和能力的要求在不断提高,加上就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一次教育定终身将越来越少,使得职业教育必将延伸至整个从业阶段。

二、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具有技能和竞赛的特征

(一)技能的技巧性。根据技能熟练程度可分为水平较低的初级技能和水平较高的技巧性技能。技能是人的全部行为的一部分,受意识的控制比较少,且随时都可以转化为有意识的行为。技能达到一定的熟练程度后,具有高度的自动化和精确性,可称为技巧。达到熟练技巧时技能人员可以有条件反射式的行为。

(二)技能的阶段性。技能的形成包括掌握局部动作阶段、初步掌握完整动作阶段、动作的协调及完善阶段,这三个阶段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各阶段的变化主要表现在行为的结构、行为的速度和品质,以及行为调节方面。

(三)技能的迁移性。在技能形成过程中,会出现各种技能动作之间相互影响的现象。已形成的技能若促进新技能的形成,叫做技能的正迁移。如果已形成的技能阻碍了新技能的形成,就叫技能的干扰,或技能的负迁移。

(四)竞赛的竞争性。竞争是各类比赛的一个基本属性。任何一场比赛,不论参赛人数多少,竞赛结束时,只有少数参赛者能够成为优胜者,获奖者享有很高的荣誉。竞赛的胜负,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一个国家、地区、单位的在技能方面的发展水平,关系到参赛者所在地区或单位的荣誉,参赛选手都竭力争取,把争取胜利作为参赛的主要目标。

(五)竞赛的激励性。在取胜的目标指引下,参赛者都力求最大限度地发挥机体的潜力,承受最大强度的负荷。竞赛一方面对参赛者施加相应的刺激,促进其技能的发展,达到提高技能水平的目的;另一方面随着技能竞赛的发展,技能操作水平的提高,参赛者之间竞争能力更为接近,使竞争越趋紧张激烈,使竞赛的竞争性尤为突出。

(六)竞赛的公平性。竞赛的公平性主要表现在参赛条件的等同性和评判人员执法的公正性两个方面。竞赛过程中,参赛者应遵照统一的规则,在等同条件下,充分地发挥智力与能力,去争取比赛的胜利。同时,各项竞赛的规则和方法须逐步修改和完善,才能真正保证竞赛的公平性。评判人员执法的公正性和一致性,是保证技能竞赛公平性的另一重要条件。公正是评判人员执法的准则,准确判断是基础。评判人员应严格地依据竞赛规则和规程,公正无私地进行观察、分析、判断和裁决竞赛过程中出现的每一个问题。

三、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的特征

(一)技能性。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突出和强调技能性的特点,遵从于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强调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着重培养能够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技能型专门人才。技能性相对于技术性而言,更加突出操作技能,强调实践动手能力。技能是技术的具体表现形式,技能竞赛是发挥其技能性特征的具体表现。近几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技能竞赛,从竞赛方案的设计上看,操作技能性强;从比赛项目的设置来看,大多为技能型紧缺专业,充分体现了技能性,反映了社会对技能型紧缺人才的需求。

(二)竞争性。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的本身是一项比赛活动。比赛就会产生竞争,有竞争就能激发动力。技能竞赛和其他比赛一样,对参赛者具有一种激发动机、鼓舞斗志、使人产生内在的驱动力,以朝着所期望的目标前进的功效与能力。在技能竞赛的过程中,个人与个人、单位与单位之间不自觉的比较,且都有获得较高比赛名次,以期实现自身价值的愿望,这是人类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趋向。从竞赛的结果来看,对于取得较好竞赛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来说,是对自己学习成绩和努力工作的肯定与表扬,给人以心理上的满足感,激励人们不断进取,从而对成功的经验起到强化作用,使参赛者更加努力更加主动,以保持或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对比赛后进单位和个人能够起到督促作用,督促他们查找问题,努力学习和工作,以改变落后的状态。技能竞赛对于激发职业学校学生的学习动机,培养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竞争力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三)公正性。公平公正是人类社会发展中客观产生的一种需要,是举办任何性质的比赛所追求的基本原则。具体到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公正性是所有参赛人员最关注的问题,公平公正是所有参赛人员平等参加比赛的最高体现。第一,公正性体现在技能竞赛的各个方面,如选择承办学校、选择比赛设备、竞赛命题、确定评判标准、选聘评委、实施评判等各个方面。公正性的核心和关键是评判环节,要求所有裁判人员严格按照比赛的裁判和评分规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判。第二,公正性贯穿于技能竞赛全过程的始终,只有坚持公正性,才能为全体参赛选手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氛围,打造一个良好的技能竞赛平台,真正地比赛出选手的技能水平。同时,公正性有助于缓和解决比赛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举办一个和谐的比赛。

(四)普适性。普适性关系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制度化的全员化问题。职业教育的全民性,要求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技能竞赛的普适性,要求技能竞赛是面向所有职业学校学生的比赛。从实践来看,参与技竞赛的学生人数越多,越能反映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水平,就越具代表性。同时,技能竞赛坚持“重在参与、重在学习、重在提高”的原则,鼓励所有职业学校学生都要积极参加技能竞赛,通过人人参赛、逐级举办比赛,使技能竞赛覆盖每所职业学校,覆盖每个专业,覆盖每位专业教师,覆盖每位学生,逐步形成“人人都参与、专业全覆盖、层层有选拔、全国有大赛”的局面。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的普适性,与技能竞赛的效度密切相关。一方面,参与技能竞赛的选手范围广,比赛规模大,自然能够提升比赛成绩的含金量。另一方面,技能竞赛的规模大,也提高了技能竞赛整体的规格和水平,提升了比赛的影响力。

(五)先进性。职业教育本身具有先进性。现代职业教育在教育内容、教学方法、课程设置、课程模式、教材、设备等方面具有先进性,代表现时社会最先进的技术水平。这样,才能有效地发挥职业教育对经济和社会的促进作用,才能适应现代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技能竞赛能够评判职业学校教学质量和水平,应当具有先进性,并注重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应用。先进性对职业学校提出了较高要求,职业学校及其教师、学生必须在教学内容上摒弃不适应社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发展的旧内容,去适应具有时代特性和先进技术的新内容,切实加强技能竞赛要求的实践操作技能,才有可能在技能竞赛中取得较好的成绩。通过先进性引导,引导职业学校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职业学校学生的技能水平。

(六)合作性。一是校企合作。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在技能竞赛中,企业以不同形式参与进来,有的企业参与竞赛项目设计,把现代企业对员工的要求融入比赛,考察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有的企业提供竞赛专用设备,提供技术支持,为比赛的顺利举办奠定物质基础;有的企业在竞赛现场招聘,为学生高质量就业搭建平台。这种校企合作的竞赛举办模式,体现了职业教育的就业导向,推动了工学结合与顶岗实习。

二是学生的合作精神。合作精神和合作能力是高素质人才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从当今社会的发展来看,要完成一些重要的工作和事情,需要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因而需要培养学生愿意与人合作,学会与人合作。现代企业更需要团队合作精神,很多企业把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看作所有素质中最为重要的一种。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在设置项目比赛时,设置了团体竞赛项目,突出团队合作的理念,反映了现代大工业发展尤其是装配制造业发展对团队合作的高要求。技能竞赛在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集体解决问题的合作能力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为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原动力。

第5篇

【摘 要】竞技运动项目是一种具有挑战性,竞争性,规则性的身体活动,它所追求的只是比赛的最后胜利,是一个具有文化性和社会性的复合体。以终身体育为背景的体育教学改革使得“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逐步深入到体育教学之中,从而使人们对体育教学中竞技项目的态度产生了分歧。本文主要讨论竞技项目在高中体育教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此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关键词 竞技项目;体育教学;改革

在时代的发展过程中,竞技运动是学校体育领域的热点,在体育教学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伴随着体育教学改革的实施,人性化的素质教育观念慢慢的深入人心,因此部分教育界人士指出:围绕竞技运动进行的教学,过分强调动作技术的精细化和规范化,从而背离了体育教学的根本目标。然而,竞技运动是体育文化的一块瑰宝,让竞技运动在学校的体育教学中更好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降低它的弊端,是体育教学改革的下一步发展目标。

一、竞技项目在高中教学中的现行情况

一直以来,在高中的体育教学中,所利用的竞技项目教学是为了让运动技术技能达到目标,过分重视学生的体制,而对学生自我锻炼的能力和意识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竞技项目在高中的体育教学实践中,受到高考的影响,让体育教学无法正常有序的进行,使体育教学处在边缘地位。就目前的高中体育教学而言,采用的是单一的教学方法,不重视不同学生之间的不同兴趣、爱好、特长,不能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全面的发展,从而无法实现体育教学的根本目标。繁重的学习任务与巨大的升学压力和老师、家长的错误引导,使得高中学生的体育情感在现实中得不到很好的培养,导致学生忽略了体育课的本来目的,对于体育运动存在着躲避、消极怠工的心理,使得体育课在学生心中处于鸡肋的位置。

二、竞技项目在高中体育教学中的不足

1.忽视了学生自身存在的差异

不同的学生对于体育运动的领悟和理解掌握能力有所差异,这种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在传统教学中,量化评价最为重要,竞技技术的教学不公平之处在于:全部学生都用一个标准来衡量,这种衡量很难让学生有满意和肯定的成绩,缺乏对学生个体差异的了解,尤其是对体育差生来说很不公平,这影响了他们对竞技项目的热情和学习,使竞技运动成为一种负担。

2.在教学中过于强调成绩的好坏

在以往的体育教学中,体育教师过分要求学生的成绩,一味的追求让学生跑得更快,跳得更高,这种只追求成绩的应试教学容易让学生失去学习的热情和乐趣,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难以感受到自我超越,快乐和成就感。

3.竞技项目的教学要求与体育教学目标相偏离

竞技运动项目所追求的是比赛最后的胜利,它所针对的范围只是少数的运动员,而体育教学的目标则不仅是让学生掌握基本的体育知识、竞技技术,还要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全面的发展。以往的体育教学中忽视了学生的年龄和身心发展的特点,其结果使体育教学与竞技运动都无法健康的发展,体育教学让学生全身心地发展的本质功能无法正常发挥。

三、现行的高中学校竞技体育教学的改革意见

1.改革竞技运动项目的内容,增加健身娱乐性体育的内容

将娱乐体育的概念引入到体育教学之中。缺乏娱乐性,没有创造力是现在的高中体育不受学生喜爱的重要原因之一。体育的娱乐性恰恰蕴藏在体育的竞技之中,高中的体育教学不能像社会上的成人之间的比赛一样,所以我们应该从不同的角度去研究,使竞技运动的娱乐性更为突出,更能适应高中生的需要。从学生的身心特点出发,对竞技项目进行适当的改变,使原本枯燥单调的竞技项目趣味化,让学生在活动中能够感受到体育带给他的快乐。长时间的进行同一个动作的反复练习虽然可以提高学生的体育成绩,但很容易使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越来越低,产生精神上的疲劳。如果我们能够在掌握一定的技术基础上,采取竞赛的方式,让学生分组联系,各小组之间相互对抗,同小组之间相互帮助,互相合作,这样教学效果就会好很多。

2.提高竞技项目的教育功能

竞技运动既有强身健体的作用,还能对人们的心理活动产生影响,不仅能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操,还能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与团结协作的精神。充分发挥竞技运动项目的教育功能,增加同学之间的相互理解,对现代社会的团结、和谐、进步有利。

3.坚持科学理论指导教学

高中体育竞技项目在教学实践中应提高教学过程中的人文关怀和心理辅导,利用专业理论知识的科学性和时效性,改进体育教学理论,坚持“以人为本”、素质教育的理念。科学的理论指导是竞技运动项目在高中体育教学中的创新运用,能够有效地促进高中体育教学改革的落实。

4.重视差异性教学

俗话说: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人。人与人之间都存在着一些或多或少的差别,所以每个高中生之间也存在着不同的差异。这就需要教师在体育教学中能够因材施教,针对不同的学生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体育竞技项目中得到全面的发展,激发出自己的学习兴趣,体会到体育竞技的乐趣,让有不同天赋和运动潜力的学生得到更好地、充分地展示自己的机会。

结语

竞技运动是体育文化的一块瑰宝,竞技运动的规则性、竞争性、娱乐性、不确定性等等都是吸引学生的闪光点。以前传统的竞技项目教学已不适应现在的体育教学。重视竞技项目的教育意义,增加竞技运动的娱乐性,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指导教学,注重差异性教学才能使竞技项目更加符合体育教学改革的要求,使其在高中体育教学中得到更好的运用。

参考文献

[1]盛伟.谈新时期高中体育教学改革的思考[J].学理论,2010,(10)

[2]张纯甫.浅析竞技项目在高中体育教学的运用[J].当代体育科技,2013,(02)

第6篇

关键词:大众竞技;体育教学;素质教育

体育教学既不是单纯技术的练习,也不能等同于一般的身体锻炼,体育教学应从学生的需要出发,使学生掌握体育运动基本技术技能,培养体育运动兴趣和终身体育运动习惯。现有的体育课教学时数远远不能满足学生体育锻炼的需要,如何才能激发学生运动兴趣,使学生自觉进行体育锻炼才是问题的关键。长期以来,学校体育领域对竞技运动存在两种极端的观点:一种是一味地强调正规化和专业化的竞技运动项目,忽视了娱乐性、休闲性、康复性的各种生动活泼的运动形式。另一种是把竞技运动视为和学校体育格格不入的运动,对竞技体育采取否定的态度。如何正确认识竞技运动,如何把大众竞技运动纳入到体育教学中去,是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

一、对竞技概念的再认识

国际竞技与体育联合会的《竞技宣言》中,对竞技是如下定义的:“具有游戏性质,凡是包括自己和他人的运动竞争,或克服自然障碍的运动比赛都是竞技。”《日本体育大辞典》根据上述定义提出:可以认为竞技的核心就是比赛,不论是高水平的运动比赛,还是低水平的运动比赛;不论是以创造优异成绩为目的的,还是以娱乐健身为目的的,均属于竞技的范围。根据上述定义,竞技运动的内涵作了精简,外延上得到了扩展。据此我们可以对竞技运动的结构进行进一步划分,从而明确高水平的竞技运动只不过是竞技运动的一种,而不能看作竞技运动的整体。

二、以健身和娱乐为目的的大众竞技运动与正规竞技运动的区别

竞技运动是从英国的户外活动中发展起来的,伴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产生,正规竞技逐渐从大众竞技中分离出来。正规竞技,特别是高水平竞技的特征就是在与他人的比赛中获胜,强者打败弱者,这就是最终目标。在运动训练中强调的是掌握高难的技术动作,承受极限的运动负荷。为了争取比赛的胜利,运动员进行了近乎残酷的训练,而这种训练无疑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而以健身娱乐为目的的大众竞技,虽然也需要进行比赛和竞争,虽然也希望获胜,但最终目的是为了娱乐和健身,是以大众参加和个体满足为目的的活动。竞技比赛的规则完全可以根据参与者原有的基础和兴趣爱好来重新设计。由于竞技运动的竞争性和可选择性,可以吸引更多的人参加体育活动,这就为大众竞技纳入体育教学创造了条件。

三、对抗性的竞技运动形式适应体育教学目标的要求

大众竞技运动因其竞争性和最大限度发挥人体身体机能的特点,能够促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全面发展。竞技,顾名思义就是竞比技能的运动。运动技能包括身体素质、运动技术、智力、竞争意识、意志品质以及协作精神等能力。这些综合能力的竞比,促成运动水平的提高,竞技运动也就完成了对人的体育素质教育。这是单调的运动技术传习和强制性的身体素质练习都无力完成的。

(一)运动技术教学应与竞技相结合

长期的体育教学实践,使我们发现单纯的运动技术传习效果不佳。其实运动技术教学本身没有错,而是错在运动技术传习脱离了竞技,以运动技术传习取代了竞技。学生学习体育,是为了今后更好地参加体育锻炼,这就需要掌握运动技术,因此运动技术学习是必要的。运动技术是在运动比赛的实践中产生发展的,他的教学也必然是在学生的需求下进行。脱离竞技,技术不可能真正掌握好;脱离竞技,技术只能是花架子;脱离竞技,学生就会失去技术学习的兴趣。回顾与反思以往的运动技术教学,技术学习与竞技不能很好的结合,导致学生失去了学习的兴趣。

(二)发展身体素质应与竞技相结合

学校体育的首位目标是增强人的体质,但是体育教学的目的则是使学生掌握体育运动的知识、技能、方法;培养兴趣;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以体育教学直接发展身体素质,既是教学目标的错位,也不符合身体素质发展规律。参加大众竞技运动需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它是在学生争先求胜的心理驱使下自觉进行身体锻炼。反思我们的身体素质教学,无论是简单的肢体动作重复,还是逼迫性长跑,负重以及最佳运动负荷价值阈的运用,都会使学生产生反感与厌倦情绪。道理很明显,缺乏学生内心需求的强制性锻炼,是无法调动学生体育学习积极性的。

四、体育课堂引入大众竞技运动的教学方法

体育项目种类繁多,必须允许学生选择自己喜爱的项目。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适时组织学生通过比赛进行对抗竞争,根据学生的竞争情况制定适宜的竞赛规则,通过规则诱导达成身心教育目标。教师是教学的主导,教师首先要确定教学目标的导向,要设计和营造符合学生竞争比赛的氛围和条件。教师应根据体育设施、班容量、运动水平以及教学进度合理分组,组长可以由学生推选。教师要利用小组全学期累计比赛成绩,把每个学生牢牢拴在小组的荣誉上。比赛的竞争性与集体的荣誉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每个学生的智力、体力和学习积极性。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到各小组巡回,并认真观察典型的最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在学生最需要教师指导时进行有针对性教学。竞技运动可以较好地反映学生的身体机能、运动技术、战术意识、意志品质、集体协作精神等综合的体育素质。任何单项的技能测试都难以综合反映这些指标。体育成绩评定时,比赛的表现可以作为参考或按照一定的百分比纳入评分指标。在教学比赛的过程中通过教师指导、小组合作、评价激励的合成作用,创造教师教其所长,学生学其所好的良性教学氛围。

参考文献

1曲宗湖,杨文轩.《学校体育教学探索》[M]. 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

2毛振明.《探索成功的体育教学》[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1.

3曲宗湖.《体育课程的约束力与灵活性》[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2.

4樊林虎.《体育教学论》[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2.

5国家教委.《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Z].2003.

第7篇

关键词:竞技体育;竞技比赛过失;竞训监管过失;纯粹的竞赛过失;故意的竞赛过失

中图分类号:G80-0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076(2016)02-0029-07

Abstract:Negligent injury accidents occurred in competitive sports frequently, and it is hard to determine whether it is crime or not, which has gradually attracted the attention of criminal law scholars. At the present stage, there is much inadequacy in the research that if the negligence behavior constitutes an offense or not. There are simple classifications on the negligent behavior in competitive sports: according to the main body, it is divided into negligence injury behavior in competitive games and supervisory negligence injury behavior in competition and training; by the subjective attitude, it is divided into willful negligent injury behavior and pure negligent injury behavior. If the competition negligence meets the three elements of the crime of criminal law, it shall be recognized as a crime; supervisory negligent injury behavior in competition and training should be convicted as a crime in terms of the reality, law, and in theory. Pure negligence behavior shall not be characterized as a crime due to Tolerance of Criminal Law and the justifiable cause of weakened responsibility

竞技体育通过正式的比赛规则,以击败对方运动员来体现利益价值,彰显人类的体力与智力之美。竞技体育避免不了激烈的身体对抗,运动员受到身体伤害的事常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在建设法治社会大背景下,如何规范这一“暴力性正当业务行为”是体育立法亟需关注的事。当然,竞技体育过失行为的定性问题,既关系到体育立法的完善,也涉及到刑法中罪与非罪的界定。但由于我国刑法界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与探讨还不够充分、深入,立法有所缺失,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很难提供明确的执法依据。

现阶段,我国关于竞技体育领域的过失行为的研究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竞技体育中发生的严重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死亡),究竟该如何界定行为性质?罪?非罪?行为实施人的主观心态该如何认定?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对于这些问题,目前刑法界尚没有深入的研究和详细的论证;二,未划分竞技体育过失伤害的类型,并对每个类型应当如何认定进行详细、深入地探讨,进而确定区分罪与非罪的依据。

1 类型界定问题

对于竞技体育过失伤害行为类型的界定问题,可以从主体、行为人主观心态两个方面来考虑。按照主体划分为竞技比赛过失伤害和竞训监管过失伤害;按照行为人主观心态划分为:故意过失伤害行为和纯粹过失伤害行为。

1.1 竞技比赛过失伤害行为和竞训监管过失伤害行为

在展开探讨之前,需要明确两种行为的内涵:竞技比赛过失伤害行为指的是参赛人员在参与竞技比赛或者正规训练过程中,违反竞技规则而造成的过失伤害行为。竞训监管过失伤害则是指竞训监管中监督人、管理人等运动员之外的其他人员,因违反注意义务而引发的过失伤害行为。

就竞技比赛过失伤害行为的定义来说,其具有时间、空间、身份三种属性。从时间上来讲,过失伤害行为必须发生在比赛持续期间,比赛开始前、结束后的过失行为不在此范围。这是对过失伤害行为时间线的界定,令人不能忽视的是,时间点的问题应当如何界定。时间点有两个:一个是中场休息时间,当然通常情况下,这个时间段出现过失伤害行为的可能性较小,笔者认为中场休息时间发生过失伤害行为,因缺乏竞技体育最显著的特征――对抗性,因此它不属于竞技体育过失伤害行为范畴;另一个时间点是比赛中止或结束的哨声响起时,比如在NBA赛场上经常会出现压哨球,压哨球计不计分要根据裁判的判断,同时依靠现代技术,做出最终决定,但是最终决定也往往存有争议。那么在这个时间点发生过失伤害行为属不属于体育竞赛中的过失伤害行为?又应当如何认定?笔者认为比赛中止或结束的哨声响起时发生的过失伤害行为,应当属于竞技体育过失行为范畴,即使该行为发生在哨声结束后较短的时间内,也应当看作是竞技体育行为的继续,并做出相同的判断。从空间上来说,行为发生的地点必须是赛场或者训练场上,发生在两个场地之外的过失伤害行为应按照现有刑法来界定,不涉及竞技体育过失伤害行为。此处需要强调的是训练场也属于过失伤害行为发生地,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训练场是赛场的延续,在正规的训练过程中,也具有竞技体育的特点。从身份来讲,笔者认为过失伤害行为的主体,大多数情况下是运动员自己,但是特殊情况下,也包括裁判员。比赛过程中,裁判员是中间裁判者,没有真正参与到竞技体育的身体对抗中。但是当出现裁判员出于特殊原因而放任故意的过失伤害行为,将之认定为过失伤害行为的共犯比较符合体育和刑法精神。

竞技体育中,教练员、领队等人员负有一定注意义务,他们在安排平时训练时,应综合考虑运动员的身体状况、比赛时间等多种因素,合理安排训练时间、时长和力度,以确保运动员在比赛时能够保持最佳状态,确保运动员的身体健康。如果教练、领队等人员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采取了不科学、违反人类生理规律的训练方法,造成运动员受到严重伤害甚至导致终身残疾,这就属于第一类竞训监管过失伤害行为。竞技体育中还存在第二类竞训监管过失伤害行为,竞技体育赛事的设备、场馆管理员、维修员疏于对自己监管的人员的监督、培训或者对自己监管的场馆以及设备的检查、维修,而导致发生过失伤害行为。例如,因未做好安保工作导致在大型比赛中发生踩踏事件;再例如在足球比赛中没有及时发现、更换、维修已坏掉的球门,造成运动员受伤。

1.2 纯粹过失伤害行为和故意过失伤害行为

纯粹的竞赛过失伤害行为,指的是运动员实施了符合竞技体育要求的行为,无意间给对方造成伤害,这种伤害虽不违背竞技体育精神,但却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外。故意的过失伤害行为,是运动员在没有伤害对方的心态下,故意实施违反竞技规则的行为,造成严重伤害。若故意实施违反竞技规则,又希望出现伤害结果,则属于严重违背体育精神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在竞技体育比赛中,这两种情况均常有发生,尤其是在需要激烈身体对抗的竞技比赛中,比如篮球、摔跤等。值得强调的是,故意的过失伤害行为从性质、危害、影响上来看,明显要比纯粹的过失伤害行为严重的多。实施故意竞赛过失伤害行为的运动员大多是为了给团队、个人争取时间或者有利的条件,又或者出于战术的安排限制对方队员的发挥,行为本身虽然违反了竞技规则,但是没有伤害故意。美国NBA篮球联赛中曾一度风靡的“砍鲨战术”①,就是一种典型的“故意过失伤害行为”,采用这种战术,运动员、教练员本质目的还是为了赢得比赛,不具有伤害故意,之所以会实施这种战术,多数是基于对自身技术的自信或者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避免伤害结果。

2 竞技比赛过失行为、竞训监管过失行为之刑法探讨

2.1 竞技比赛过失伤害行为犯罪化的法理依据

目前我国刑法界对犯罪的构成要件采用三要件说: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该当性即所发生的事实与刑法条文规定的内容要相一致,主要包括行为主体、危害行为、犯罪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几个要素。违法性要求犯罪行为必须是违法的行为,且不存在违法阻却事由,即不存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法令行为、被害人承诺等。有责性是对实施了该当性和违法性的行为人有非难和谴责的必要,需从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犯罪故意或者过失等方面考察。另外,有责性要排除违法性认识和缺乏期待可能性两种情形。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竞技体育中过失伤害行为有符合刑法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形存在。首先,从该当性上来说,即使我国现有的刑法法典及司法解释,都没有规定竞比赛过失伤害行为的具体条文,但是根据刑法原理,没有特殊法应当适用一般法,也就是说没有关于竞技体育过失犯罪条文,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刑法对一般过失行为该当性的规定,就应当按照一般过失行为来处理。其次从违法性来说,竞技体育虽存在一定风险,但若不将那些故意实施名为“战术”实为危害行为的情形确定为违法行为,那么竞技体育就丧失了体育本质精神,容易让赛场陷入无序化。最后,从有责性来看,赛场上的运动员、裁判员显然对自己的行为有责任能力,过失行为的行为人主观上若是存在故意,那就必须对其行为承担责任。

2.2 竞训监管过失行为犯罪化的依据考察

竞训监管是为了控制、降低竞技体育的风险。竞技体育活动本身具有高风险性,监督者、管理者的责任是在训练或比赛时,能确保运动员及其观众的安全。监督者、管理者没有尽到监管、管理责任,造成运动员或观众受到严重伤害,刑法应对存在监督过失、管理过失的主体依法追究其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竞训监管过失行为犯罪化的依据可以从现实依据、法律依据、理论依据三个方面展开。

2.2.1 现实依据

无数个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对于体育比赛来说,监管体育设施,培训管理人员具有重要的意义。早在1991年,雷丁足球俱乐部因纵容足球流氓的暴力行为而被诉至法庭。2014年,NBA联盟调查NBA球星保罗・乔治在比赛中重伤断腿事件,并最终认定是篮球架离底线太近而导致其受到伤害。1991年-2014年间,虽然没有具体的数字来统计因管理、监管过失而造成的伤害事故,但却能从报纸、网络上找到大量的案例,这些案例充分说明了在竞技体育领域中,监管过失造成的损害后果已经相当普遍,且社会危害性严重,刑法应进行有效的规制。另外,众所周知,为了配合职业运动员大量、超乎常人承受能力的训练,体育部门或者俱乐部都会聘请专门的教练员、营养师等专业人员,来为运动员制定合理的训练计划、方式和配套的饮食,以保证运动员的身体状态。比如说NBA球星詹姆斯训练跑步用太空跑步机、布泽尔在水中训练,都是为了将训练伤害减到最小。教练员或者营养师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原因造成运动员在训练中受到伤害,也是没有尽到监管、管理责任的行为,同样要受到刑法的规制。没有刑法的保护,竞技体育参与者便如同蒙住眼睛走高空钢丝,内心的恐惧可能不在于坠落,而在于不知何时会坠落。设置刑法的初衷,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预防、为了震慑,对竞训监管来说,将竞训监管过失纳入刑法规范范围内本质的目的是为了震慑监管者、管理者,以使他们能够恪尽注意义务、监管义务,进而维护体育竞赛秩序,弘扬竞技体育精神。

2.2.2 法律依据

刑法处罚非常严厉,关系到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权,因此适用刑法有着严格的标准。适用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那么探讨竞训监管过失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就应当在现有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中,寻找可以适用的法律条文。

根据刑法适用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规则,竞训监管过失行为犯罪化的法律依据首先应当考虑是否有具体罪名可以适用。笔者认为,竞训监管过失行为可以适用我国刑法典第135条规定的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根据该条文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设置该罪的目的主要预防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出现如踩踏事故、看台垮塌、球迷斗殴等大规模的人身伤害事故。根据条文的描述,竞技体育比赛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竞技体育比赛中的管理者、监管者以及安检、紧急预案落实执行人员则是直接责任人员和分管的其他责任人员。若竞训监管过失行为符合此条文规定,即具有该当性,则可以适用该条文对管理者、监管者进行处罚。

从上述论述可以看出,只有在体育竞赛进行时才能够适用135条的情形,而前文中提到的训练场上发生的竞训监管过失行为不能够适用该条文。没有特殊法,则应当适用一般法条,即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第235条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是一般法条,也是兜底条款,它的适用范围比135条要广泛。135条没有涉及到的训练场上,因教练员、营养师的不科学的训练方式、饮食方案,致使运动员遭受到身体伤害的,应当适用233条、235条。综上,竞训监管过失行为犯罪化具有刑法的法律依据。

2.2.3 理论依据

在刑法理论上,负有义务的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自身义务,需承担刑法责任。竞训监管过失行为,属于不适当履行义务的情形。在竞技体育中,教练员、领队有管理运动员的义务,安保人员有管理、维修、养护竞技场馆、设备的义务,体育行政部门有监督竞技体育参与者的义务,俱乐部中高层管理者有监督教练、领队的义务。作为义务承担人,必须尽到注意义务,选择适当的方式履行自身义务。根据《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的规定,教练员、领队应当科学训练运动员,合理安排训练比赛的时间,确保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若教练员、领队没有遵守上述义务,制定了不科学训练方法,致使运动员身体受到伤害,教练员、领队则存在管理过失。体育局或体育运动队的领导应当定期听取教练员、领队的汇报,纠正其不科学的训练方法。若体育行政部门领队不及时纠正教练员、领队不科学、非人道的训练方法则存在监督过失。

3 纯粹竞赛过失伤害行为、故意竞赛过失伤害行为之刑法探讨

刑法理论上故意与过失,是行为人实施某种行为时所持有的心理状态,故意是明知道自身行为会造成严重后果,仍希望或者放任这一结果发生;过失则分为两种:一种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其行为的危害结果,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另一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到了危害结果,出于自信认为可以避免危害结果出现。过失犯罪的处罚要比故意犯罪处罚的轻,且只有在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才予以处罚。

笔者认为纯粹的竞赛过失伤害行为,属于竞技体育自身风险,应当排除在犯罪圈之外。故意过失伤害行为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量刑中应考虑主观恶意、后果严重程度、危害影响等因素,适当减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3.1 纯粹竞赛过失伤害行为的非罪依据

3.1.1 刑法的谦抑性

刑法的谦抑性,又称刑法的经济性或者节俭性,是指“立法者应当力求以最小的支出――少用甚至不用刑罚(而用其他刑罚替代措施),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有效的预防和抗制犯罪”。张明楷教授也指出:“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依据一定的规则控制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度,即凡是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抑制某种违法行为、足以保护合法权益时,就不要将其规定为犯罪;凡是适用较轻的制裁方法足以抑制某种犯罪行为、足以保护合法权益时,就不要规定较重的制裁方法”。刑法学家李斯特称刑法为两刃之剑。刑法是我们惩治犯罪的最有力的手段,是其他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就要求了刑罚不宜广泛的介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当出现了其他法律不能调合的社会矛盾时才可借助其帮助实现管理目的。因此,不能一出现违背管理目的的行为就考虑使用刑罚手段予以打击,而是应该要抑制对刑法的使用。在司法环境中,我们也要考虑在“慎刑”或“少刑”的基础上做到有效预防与控制犯罪。

竞技体育以其强烈的对抗性、观赏性唤起人们心中的激情,才使得人民对其狂热。美国NBA联盟,不仅以精彩的篮球比赛吸引力全球球迷的眼球,更与其他的行业相结合,形成了一门独立的产业,为美国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收益。市场不断完善,竞技体育行业逐渐走向成熟,促使各项竞技体育规则的完善,同时法律方面也逐渐健全,专门体育法及行政规章相继在各个国家出台。在竞技体育中,行业规则应当是规制竞技体育的主要手段,以确保竞技体育的对抗性、可观赏性。只有在超出行业规范的范围时,才考虑适用刑法。

在竞技体育领域,过多适用刑法,会造成许多不良后果:首先,过失犯罪率飙升,震慑、预防效益甚微。竞技体育中,过失行为造成伤害的情形特别多,尤其是在需要身体激烈对抗的项目当中,过失伤害更不可回避。将纯粹过失伤害行为定性为犯罪,不仅会导致过失犯罪率飙升,更是会影响到刑法的权威性,消极作用远大于积极作用。其次,掣肘竞技体育行业的发展。刑法过多参与,会严重影响到教练员的战术安排、运动员的临场发挥,进而降低竞技体育的对抗性、可观赏性,也就违背了近代体育“更高、更快、更强”的精神,长此以往,整个竞技体育行业将无法健康发展。最后,容易矫枉过正,最终导致竞技体育行业无序化。刑法过多参与,严重排斥行业规则的适用,久而久之,行业规则就会出现过多依赖刑法的现象,竞技体育就会陷入无序化状态,更不利于体育领域行业规则的自身完善。因此,不将纯粹竞赛过失伤害行为定性为犯罪,更符合刑法谦抑性原理。

3.1.2 存在违法阻却事由――责任能力减弱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 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如果不能辨认和控制能力,即使他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说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杀人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责任能力减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能力减弱或者控制能力减弱甚至两种能力均减弱,等于行为人已不能完全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或者虽能认识到但无控制能力,或既无认识也无控制能力。竞技体育中,运动员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通常处于责任能力减弱的状态中,这可以从生理学和心理学两个角度得以论证。

首先,生理学角度。根据调查:篮球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需要跑5~10公里,能量消耗上,血乳酸含量可达到7~9 mmoL/L,平均有氧代谢的产能是最大耗氧量的70%,ATP-CP和糖效能供能约占总供能的85%,有氧代谢和糖效能供能占总供能的15%,同时还会大量消耗谷氨酸和Y-氨基丁酸,来保持神经中枢系统的兴奋和抵抗能量消耗带来的疲劳。

其次,心理学角度。根据德国学者莫拉卡的研究表明运动员在竞技比赛中,身体的血尿素氮、血清肌酸激酶、尿胆原等元素多少会发生变化,导致运动员注意下降、精神分散,甚至不能有效的控制自己的身体,很容易出现过失伤害。这也是竞技体育的高风险性。在强度较大或高水平比赛中,运动激烈,运动员身体极度亢奋,精神状态亢奋,心率加快,随之而来一系列心理反应,甚至会导致运动员视觉模糊、昏迷、休克等症状。

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身体、精神都处于极度亢奋状态,生理各数据异于普通人,心理也感到极度疲劳,此时运动员对自身行为的控辨能力都会有所下降。若还按照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要求处于极度亢奋的运动员,显然不合适。竞技体育中,暂停和中场休息时间都是为了让运动员身体和精神获得暂时的缓解和放松,避免达到极限之后给运动员身体造成伤害。纯粹的竞赛过失伤害行为并不违背竞技体育规则和体育精神,竞技体育允许这样的行为存在。笔者认为,在探讨竞技体育过失伤害行为罪与非罪问题时,不可以忽视一个大前提,即刑法是为竞技体育服务的,不是限制和阻碍竞技体育发展的,刑法的介入只能是为了惩罚犯罪,而不能广泛地影响到竞技体育的可观赏性。刑法又是最为严格、严厉的法律,适用其要格外小心注意,不满足或不完全满足犯罪的构成要件,就不能以犯罪论。纯粹的竞技体育过失伤害行为, 虽然从刑法犯罪构成要件上来说,其满足该当性和违法性,但并不满足有责性――因为运动员在运动中存在责任能力减弱的情况,因此应当排除在犯罪之外。

3.2 故意的竞赛过失伤害行为的定罪依据

如上所述,运动员为了给团队或个人争取时间或者有利的条件,又或者出于战术的安排,故意违反竞技规则,过失造成了其他运动员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的行为。故意的竞赛过失伤害行为发生重伤、死亡的后果,应当定罪处罚,理由如下:

3.2.1 违背竞技体育规则和体育精神

刑法介入社会调整之中的前提是社会规则遭受到了破坏,且运用其他规则已经丧失了评价效益或规范能力,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适用刑法这一“恶法”来规范。在竞技体育领域里,如果有违背竞技体育规则的行为,应当首先考虑由竞技体育规则来规范,而故意竞赛过失行为显然已经超出了竞技规则的调整范围,仅用体育规则已不能完全评价行为人行为的恶劣程度。

故意竞赛过失伤害行为最重要的一个构成要件是:故意违反竞技体育规则。从行为人心理状态上来讲,行为人实施行为时的主观状态是故意,明知其行为违背体育竞技规则而实施。竞技体育中,为赢得比赛胜利可以适当使用战术,但是这些战术应当在尊重体育比赛规则和体育道德的前提下开展,比如遵守比赛规则、尊重对手、反对欺骗、耍花招、暴力等。而诸如篮球比赛中关键时刻为了阻止对方投篮故意打手犯规,足球比赛中为防止对方进球故意铲向对方运动员小腿……这些行为即使也被某些运动员或教练员称之为“战术”,却违背了体育规则和体育精神,应当严厉禁止这种“战术”的滋生和泛滥。

但是,这些手段虽然卑劣,却必须承认运动员的目的是为了赢得比赛,而不是伤害对方运动员,其对伤害结果持否定态度。不排除有运动员为了伤害对方运动员而恶意犯规,这属于故意犯罪的范畴,并不是故意违反规则过失伤害的行为。定罪量刑时,应当考虑行为人彼时的心理状态、危害后果,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3.2.2 不存在违法阻却事由

如上文所述,责任能力减弱是违法阻却事由。那么故意违反竞技规则过失伤害行为符不符合责任能力减弱条件呢?笔者之所以将纯粹过失伤害行为排除在犯罪之外,是因为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生理和心理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处于一种极限的状态中,其对自身行为的控制和辨认能力都受到了影响。而在故意违反竞技体育规则过失伤害行为中,运动员的身体状况可能跟纯粹过失伤害行为是一致的,但是,纯粹过失伤害行为人遵守了体育规则或过失违背规则意外造成对方受伤;而故意违反竞技规则伤害行为,违背竞技规则的主观状态是故意。等于说纯粹过失伤害行为和故意违反竞技规则过失伤害行为的行为人,身体状况可能是一样的,对违反规则及造成严重后果的控制和辨认能力是不一样的。故意违反竞技规则过失伤害行为的行为人是能够认识到自身行为的性质、意义及可能带来的后果,也有能力予以控制――不实施,却仍实施了这种行为,认为不会对对方运动员造成任何伤害或者轻信只要稍加注意就能够轻易避免。综合考虑故意违反竞技规则行为人的心理,就不难发现其不符合责任能力减弱的条件,也就不存在违法阻却事由。

4 余论

4.1 故意竞技过失伤害行为的误区

在定性故意竞技过失伤害行为时,非体育专业学者可能会无法理解该行为与故意犯罪之间的区别。刑法中对故意主观状态的定义是:行为人预见行为的危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前文已有提到在竞技体育中,不排除出于伤害目的的、故意违反竞技规则的情况,此种情况即属于刑法中的故意犯罪。但是故意竞技过失伤害行为与刑法中的故意存在很大区别。区别一:故意竞技过失伤害行为发生在竞技赛场上,对其定罪量刑需要考虑竞技体育的特殊特征,如维护竞赛秩序、体育精神等,而一般故意犯罪则不需要考虑。区别二:故意犯罪中行为对危害结果的态度是希望或者放任,故意竞技过失伤害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持否定态度,其故意心态仅存在于违反竞技规则。区别三:行为目的不同,故意犯罪行为人的目的是实施犯罪、达到犯罪目的,故意过失伤害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赢得比赛或者为个人、团队争取有利条件或时间。从主观恶性上来说,前者的恶劣程度更加强烈,社会危害性也更大。因此,在量刑时,故意竞技过失伤害行为应当根据行为性质、危害结果综合考虑,适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4.2 竞技体育过失犯罪理论证据收集问题

刑法的定罪量刑需要证据,刑法上的证据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证据形式有书证、物证等。证据必须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众所周知,过失犯罪在司法实践当中,取证非常困难,把过失犯罪放置在竞技赛场上,取证问题无疑难上加难。由上述论证可以知道,文中可以过失犯罪定罪处罚的竞训监管过失行为和故意竞技过失伤害行为,主要定罪的依据是行为人的过失心理。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意外伤害、过失伤害、故意伤害就是取证的重点、难点,尤其是在故意违反竞技规则过失伤害行为中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是过失还是故意心态实难取证。但是竞技体育的优势在于,大部分重要比赛都能够实现同步录音录像,而且技术也日臻完善,这就有利于司法人员通过不断重复观看行为发生时的情况而作出判断。此外,笔者认为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裁判队伍,对刑事取证大有裨益。仅有这些技术手段,显然是不够的,需要刑法证据学对此做进一步研究,以指导司法实践。

5 结语

细化分析竞技体育领域过失犯罪,不仅丰富了我国刑法理论体系,有效地控制犯罪圈的大小,防止矫枉过正致使过失犯罪率飙升;且能够维护竞技体育现有规则,有助于竞技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刑法理论界对竞技体育领域刑法理论的探讨仍需进一步深入和完善,在法学与其他刑领域的交叉地带,也需要刑法学者们跳出已有的思维框架,运用自身严谨的刑法法律逻辑思维,考证需要刑法予以规范的情形。

注释:

①砍鲨战术(hack-a-Shaq ):由小牛队前主教练老尼尔森发明,即采用犯规战术对付奥尼尔,减少“鲨鱼”投篮命中的机会。由于罚球是奥尼尔的“死穴”,所以“砍鲨”后,他虽然获得了罚球的机会,但是命中的可能性非常小。 砍鲨这个词在奥尼尔在NCAA打球时就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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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关键词: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人力资源调控

中图分类号:G812.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7)04-0575-03

Research on the Arrangement of Human Resources about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ompetitive Sports in Heavy Industry Zone

PAN Shubo

(Shenyang Normal University, Shenyang 110034, Liaoning, China)

Abstract:With the methods of questionnaire and mathematical statistics, the arrangement of human resources about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Liaoning sports is analyzed. The status quo and the arrangement task of human resources of competitive sports are researched.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major factors of human resource shortage are the status of competitive sports, coaches' level, traditional thinking and sports institutions, while the level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lso influences the utilization of human resources.

Key words: competitive sport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 arrangement of human resources

竞技体育是衡量一个国家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展示一个国家科技、经济、文化的发达程度的重要窗口。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经济日趋全球化的今天,科技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国际经济竞争和综合国力提高的制高点,也成为一个国家和民族兴衰成败的关键所在,同时也是我国竞技体育立足于世界体育之林的坚实基础。

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人”。在竞技体育管理中要引入人力资源理论,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是当代国家事物中的重要内容。竞技体育人力资源是指对竞技体育发展有直接推动作用的人员现实及潜在禀赋的总和。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主要包括运动员、教练员和管理人员等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合理的使用,特别是要更多的培养出高水平的教练员和运动员。

人力资源及其素质在竞技体育的发展中至关重要,其作用超过了物质资本,本文从我省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实际出发,对竞技体育中人力资源调控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本文研究的对象取自大连市、沈阳市、朝阳市、铁岭市等4市,共发出调查问卷800份,回收有效问卷748份,有效回收率91%。这些对象分别属于425个非体育家庭和303个体育家庭;所有对象中具大专以上文化者486人。把所选4个市分为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大连、沈阳)和相对不发达地区(朝阳、铁岭)两组,进行比较和分析。

1.2研究方法

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对于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差异进行研究。采用调查访问法和数理统计法(采用SPSS10.00计算机软件处理),进行分析和研究。

1.2.1问卷调查法

问卷调查为本研究的主要方法之一。问卷包括3类共计可回答70个问题。问卷的第一类为答卷者的基本情况,第二类为我省竞技体育人才资源调控的评价,第三类为评价指标。

1.2.2数理统计法

第一类问题和第二类问题各组别、各问题间的差异采用χ2检验,采用社会统计软件SPSS10.00程序下进行数据处理。

2结果与分析

2.1对象的文化程度和所属家庭(表1)

表1文化程度和家庭情况

结果表明:体育家庭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占25.59%,非体育家庭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占41%,所以非体育家庭比体育家庭的思维观念和重视文化程度修养比例高。

2.2家庭对竞技体育的态度(表2)

结果表明:体育家庭有61.9%不愿意子女从事职业运动训练和非体育家庭有60.6%不愿意子女从事职业运动训练。非体育家庭比体育家庭不愿意比例稍低。

表2家庭对子女从事职业运动训练的态度(%)

表3家庭对不同年龄段孩子从事职业运动训练的态度(%)

结果表明: 10岁以下孩子72.9%家庭不愿意孩子从事运动训练;11~15岁51.6%家庭;不愿意孩子从事体育训练;15~18岁51%家庭不愿意孩子从事运动训练;18岁以上69.4%家庭不愿意子女从事运动训练。x2检验结果发现,不同年龄段家庭愿意和不愿意孩子从事运动训练两者之间的差异达到显著性水平(p

2.4不同经济发展地区人群对竞技体育职业运动训练的态度(表4)

表4不同经济发展地区家长对子女从事职业运动训练的态度(%)

结果表明:发达地区的两个市(大连和沈阳)不愿意子女从事职业运动训练的家庭所占比例大连占63.6%、沈阳占62%,不发达地区的两个市(铁岭和朝阳)不愿意子女从事职业运动训练的家庭比例朝阳占60%,铁岭占60.8%。不发达和发达两地比较是发达地区占的比重大。说明人们还有旧的思想观念和受传统观念的束缚。这从侧面给竞技体育界提出了对我国青少年体校办学方向的重新定位问题。竞技体育体制问题,认为体制不合理、竞技体育队伍风气不正。

3分析与讨论

3.1竞技体育对人力资源调控态度的影响

由表2可以看出,两类家庭愿意子女从事职业运动训练的比例远低于不愿意从事训练的比例,其原因大致有下列几点:首先是体育工作者普遍待遇低,除了为数不多的高级教练员和运动员之外,无论是教练员还是学校体育教师,社会和经济地位都比较低,而且我国竞技体育“金字塔”的塔基过宽,成才率过低,家庭和个人都不愿意投资于回报较少的竞技体育。其次是国家对教练员的投资少,缺乏规范的教练员培养制度和方法,以致出现短期行为,用急功近利的“近亲繁殖”的方法培养教练员。昨日还是驰骋在运动场的运动员,今天却成了教练员。这些人执教的方法还是“老祖宗”传下的那一套。这样下去就会造成非良性循环的局面,而且对他们教育和继续教育又长期无法保证,使不少教练员的文化水平低因而影响了他们对竞技体育的新思想和新理论的迅速掌握。我国体校文化学习氛围差、学生素质低,也是另一个影响社会和个人投资竞技体育以及人才资源减少的主要原因。再有就是人们对体育不正确看法(特别是非体育家庭)。即搞体育的人都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而且从事体育训练又苦又累且成才率低还影响文化学习,一旦成不了才,便影响了一生,因而人们也不愿意子女从事职业运动训练。

3.2家庭对不同年龄段孩子从事职业运动训练的态度

由表3看出,孩子在初中阶段,家长开始考虑中考和将来的高考,试图把竞技体育作为孩子进入重点中学和大学的敲门砖,因此,不愿意者逐渐减少,不愿意的比例出现下降;但一旦发现孩子无法借用竞技体育进入高中或大学时,就再次反对孩子进行运动训练,比例再度上升。研究发现,愿意孩子从事运动训练的主要原因是“高考可加分”、“中考体育必须及格”、“以高水平运动员的身份进入大学”等。这反映只要有相应的政策,愿意孩子从事运动训练的家庭为数仍然不少,问题是如何制定相应政策培养合格的“运动员大学生和大学生运动员”,这样既能增加我国竞技体育的人力资本投入,又是改善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素质的重大举措。众所周知,“人力资源的素质可归纳为精神素质、文化素质和技能素质”,人力资源的素质高低,决定了竞技体育的水平高低。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竞技体育的人才资源应该是不会枯竭的,但任重而道远。

3.3不同经济发展地区人群对竞技体育态度的比较分析

从经济相对较发达地区的沈阳、大连两市与相对不发达地区铁岭、朝阳两市家庭对待运动训练的态度(表4)可见,不愿意孩子从事运动训练的家庭多于愿意的家庭,不愿意的程度x2检验分别达到显著和非常显著水平。经济发达地区的人们不愿意孩子从事运动训练,原因有经济收入可满足子女读书的需要,也有传统思想的问题。至于不发达地区也不愿意子女从事职业体育训练,原因则可能是从事体育训练又苦又累,家庭补偿多,家庭承担比较困难。从事职业运动训练成才率低、得到回报慢等原因,也是导致不愿意子女从事职业体育训练的原因。

3.4竞技体育人力资源调控的任务

《人力资本》被西方学术界认为是经济思想中人力资本投资革命的起点。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是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关键因素。竞技体育领域中运动员、教练员等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存量越大,素质越高,道德品格和精神本质水平也会越高,从而竞技体育中的各种异化现象将会越少,国家对竞技体育所投的物质资本生产率就越有效,竞技体育就越能可持续发展。所以对人力资源调控的任务是:

第一要保持人力资源供给与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需要之间的平衡;第二要促进人力资源在竞技体育生涯的良性发展;第三要实现竞技体育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发挥其最大价值;第四要促进竞技体育人力资源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3.5竞技体育人力资源调控与可持续发展间的关系

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是竞技体育能充分满足社会的合理需求,是竞技体育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及其与外部社会、经济环境之间协调发展基础上的发展模式。不同人力资源系统对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起着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作用,而要发挥人力资源对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最大价值,就必须实施有效的人力资源调控,具体原因如下:

1) 我国竞技体育人力资源主要集中在各级专业队、依托市场发展的职业队、依附于各类高校的高水平运动队等实体,而不管是对于哪一类型的运动队,都必须遵照我国整体发展竞技体育的需要谋求发展,国家必然要对这些不同人力资源实施调控。

2) 我国实行的是积极政府的模式,政府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起者和组织者。我国竞技体育人力资源必须为国家调控,并要为国家社会的发展发挥作用。

3) 当前各国更重视奥运成绩和排名,采取多种措施,促进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高,各国均对竞技体育人力资源实施了调控。

4) 在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而国家和人民对竞技体育要求和期望却很高的情况下,政府控制竞技体育的职能不能削弱,只有当市场机制逐渐完备、社会逐步成熟之时,政府才有可能将部分权力和利益移交给社会。

5) 另外,市场经济虽然具有计划经济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但也存在着市场调节的局限性、市场失灵等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

6) 未来几年是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中国竞技体育面临一系列重大赛事及谋求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考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发挥人力资源的最大价值是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这些均必须有赖于对人力资源实施有效调控。综上所述,竞技体育人力资源调控与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确存在不容置疑的紧密联系。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1) 社会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资源调控的总目标。体育资源调控是建立健全竞技体育资源培育、开发、配置及利用为重点内容的“四位一体”式的调控体系。均衡我国竞技体育资源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调控竞技体育产品生产与需求的基本平衡。大力发展竞技体育资源产业,完善竞技体育资源市场,健全竞技体育资源的法规制度建设,促进竞技体育主要类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 竞技体育资源是竞技体育系统正常运行的条件及保证。竞技体育资源具有生成性、调控性、社会性、有限性及整体性等特征;竞技体育资源观对竞技体育资源调控及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规划具有直接指导作用;竞技体育资源观主要由系统观、发展观、价值观、辩证观、开放观等组成。人们不愿意孩子从事竞技体育的主要原因是:竞技体育的地位、教练员的水平、传统思想和竞技体育体制。人们对竞技体育的态度,使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所需的人力资源有可能出现危机。

3) 我国经济发展与人们对竞技体育的态度有密切关系。经济发达地区人群更不愿意孩子从事竞技体育,更不愿意投资于竞技体育。但是适当的政策有助于改变这种状况,有助于储存和开发更多的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竞技体育的经济回报率,对人力资源、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储存和开发具有调节作用,竞技体育的经济杠杆调节作用在一定范围内有效。

4.2建议

1) 建立健全人力资源调控体系。从前面表中可知,愿意子女从事职业运动训练的家庭数的比例低,大多数人不愿意从事职业运动训练,所以若想发展我省的体育事业,就要礼贤纳才,积极发现人才、广招人才、大力培养人才。要建立由决策系统、协调系统、操作系统、监督系统、反馈系统等组成的竞技体育人力资源调控制度体系。政府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强宏观调控、政策引导、行政监督、组织协调的水平,要在人力资源的培育、开发、配置、利用等方面进行重点投入。

2) 营造人力资源发展的适宜条件及合理流动。要建立体育人才数据库,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并逐步解决体育人才的进修、升学、晋职、留学、住房、就业等问题,为人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合理使用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不积压、不浪费、不屈才、不抑才。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政府部门要切实搞好体育人才流动的宏观控制和微观调节,健全体育人才交流工作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有关规定,引进市场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体育人才市场体系,加强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3) 建立竞技体育人力资源保险机制点。建立运动员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及投资运营机制,加强保险供给方的责任监督机制,强化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社会保险制度的运作监管,注重竞技体育保险中介业务的发展。充分调动人力资源的内在动力。要重点加强运动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要加强对运动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树立“祖国培养意识”和“普通公民意识”,培养其高尚、健全的人格。加强对体育干部、教师、教练员、科技人员和优秀运动员的人文素质,主要是思想道德素质的教育。

参考文献:

[1] 谢和刚,龚德贵.我国竞技体育社会评价内容探索[J].体育学刊,2005,(4).

[2] 李富荣.继续积极推进教练员培训工作深入发展[J].2000.2-4.

[3] 司虎克,蔡犁.我国竞技体育发展与科技进步关系的研究[J].体育科技,1999,19(4):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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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邓春菊.我国竞技体育人力资源配置方式分析[J].辽宁体育科技,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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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李佑发,魏高峡,陈谷.现代科技革命对我国体育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5,(2).

[9] 蔡文利.关于我国体育人力资源的特征及其社会需求的思考[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5).

[10] 虞重干,刘志民,丁海勇.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0,(2).

投稿日期:2005-10-14

第9篇

【关键词】职业教育 技能竞赛 功能 发展策略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4-0019-02

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是当前职业教育重点关注的课题之一,开展好技能竞赛活动,将有助于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从整体上来看,职业技能竞赛包括职业教育的实践性、社会性、技术性、全民性以及职业性的特征,而且还具有技巧性、阶段性以及竞赛性的特征。职业技能竞赛除具有这些特征外,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当前职业院校对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功能的探讨,将有助于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一、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的特征

1.职业教育的实践性

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的学校教育,此种教育形式更加注重教育的实践性与实用性,在教学方法上提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大力提倡“教学做合一”以及“手脑并用”的教学方式,主张学生在学习、掌握书本知识的同时,不断的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在课程的设置上,职业院校应重视实习课程所占的比例,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有机结合起来。职业院校应明确自己的教育职责,定位好自己的方向,将培养技术工人与技术员作为职业院校教育的重要任务,长期的发展实践表明,当今的很多职业院校都注重教育的实践性,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提升。

2.职业教育的社会性

职业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社会上所需要的人才,因而职业教育带有一定的社会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与此同时,职业教育也面临着新的任务与挑战。近几年来,职业教育与社会的联系日渐密切,服务社会是职业教育的目的与宗旨,无论职业教育如何发展,它都离不开自身所处的外部环境,与社会劳动就业具有密切的联系。职业教育对社会环境还具有一定的依存性,首先从办学来看,职业教育的办学形式具有明显的社会性,职业教育的办学带有开放性、灵活性的特点,离开了社会环境,职业教育将无法得到长远的发展,需要借助一定的社会力量。

3.职业教育的职业性

职业教育与普通的高等教育不同,它的教学宗旨在于培养职业型的人才,而非学术型的人才,职业教育以职业为基础,多数情况下,是为适应职业而进行的教育,职业教育与就业相关联,为培养适应社会的人才而做准备。职业教育的职业性主要体现在职业教育要求专门的技术理论与经验知识作为支撑,技能、技巧以及实践能力在其中占据重要的地位。需要我们注意到的一点是无论是就业前的教育,还是就业后的在职教育,其培养目标都是具备一定职业知识的应用型人才。

4.职业教育的全民性

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每个人都能够接受相应的职业教育,通过职业教育,能够培养直接、现实的劳动者。当今的高等教育以及基础教育中,都或多或少的渗透着一定的职业教育理念,可见职业教育在推进教育公平以及满足经济需求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研究调查显示,当前即使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不可避免地需要再次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职业教育在全面教育目标中倡导着不可替代的功能与职责。从一定程度上来讲,职业教育是终身教育的重要构成部分,其全民性的特征对于终身教育理念的树立意义重大,终身教育的对象是社会中所有的人,向上可以达到高等教育的阶段,而向下可以伸至基础教育阶段,而职业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一部分,也必然具有全民性这一特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进入了知识型时代,当前社会的很大一部分职业对从业者的资格与能力要求都在不断提高,加之外部竞争的日趋激烈,使得教育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一次教育定终身的理念已经越来越脱离轨道,为了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我们必须将职业教育延伸至整个从业阶段。

二、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的功能

从整体上来讲,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的功能是指技能活动本身所具有的能够吸引竞赛者参与的变化,且能够发挥其特有能力与作用的功效。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的功能往往通过技能竞赛的过程与结果显示出来,当前探讨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的功能将有助于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以下是对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功能的具体阐述:

1.宣传功能

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具有宣传功能,通常情况看来,职业技能竞赛往往具有宣传参赛选手以及宣传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的作用,职业教育的宣传功能还体现在职业教育具有塑造社会形象的能力。从整体上来讲,职业教育技能的宣传具有两个特点:第一种是指技能竞赛的宣传是一种有形的宣传,带有生动、形象以及具体的特征。第二个特点是指技能竞赛的宣传所起的作用是一种直接宣传,而非依靠文字、图片进行的简单宣传。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的宣传功能在职业教育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他形式的宣传不能与技能竞赛的形式所比拟,它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如若从全面发展的观点来看职业教育,我们能够发现社会各界对职业技能竞赛的关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职业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职业教育的技能竞赛并不是一项独立的活动,它与社会各行业的联系非常紧密,技能竞赛的各项活动离不开社会环境的支持,因而社会环境对职业教育的影响是深层次的。当社会各界的宣传力量融合在一起时,技能竞赛的规模便会得到扩展,技能竞赛本身不仅得打了关注,职业教育的教学成果也得到了相应的重视。通过职业教育技能的宣传功能,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得到了提升,一定程度上也塑造了职业教育的形象。职业教育的宣传功能还体现在职业教育有力的宣传了人力资源以及人才强国战略,使得社会各界逐渐树立了有关职业教育的人才观以及教育观。同时,需要我们深刻意识到的一点是职业教育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对于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同度以及吸引力意义重大。

2.展示功能

所谓的展示功能是指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操作技能,对于职业院校的学生而言,拥有了展示功能,就能够进行教学效果的展示,对于提升职业教育的形象具有重要的影响。从整体上来看,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的展示功能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技能竞赛能够展示职业院校学生的风采,不断提升职业院校学生的水平与能力,为塑造职业院校的良好形象奠定基础。二是通过技能竞赛能够展现职业院校熟练的操作技能。职业院校的教育技能竞赛实际上是职业院校全体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一个大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各个职业高手展示自己的风采与能力,在体现自身价值的基础上,衡量职业院校的教学成果。

职业院校教育的技能大赛是提高职业院校教学质量的关键举措,在技能大赛中,很多选手展示的才能让人惊奇、震撼,很多情况下,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操作技能水平达到了高级工的标准。纵观职业教育的技能竞赛,我们能够发现职业教育的技能竞赛中,一部分专业的比赛本身就是一种展示,有的比赛就是一种表演,其观赏性极强,在吸引民众的同时,展现其个性、才能,像我们日常生活中见到的服装表演、烹饪以及美容美发等,都具有较强的展示功能。如若从表现形式上来看,我们能够发现,技能竞赛是职业教育的展示台,选手们通过这个展示平台来展现自己的才华与风采,进而体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3.评定功能

评定功能是职业教育技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技能竞赛中的基本功能,对于职业教育而言,无论那种形式的竞赛活动,都离不开评定这一过程,职业教育过程中的许多职能都是在科学评定的基础上进行的。职业教育中的技能竞赛活动往往依据一定的竞赛标准进行,这无形中使得竞赛对参赛对象有了优劣与等级之分。职业教育的评定功能是鉴别职业院校教育质量与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从一定程度上来讲,评价是技能竞赛的第一特性,离开了评价,职业教育也就无意义可言。从职业教育的发展历史以及实践来分析,我们能够得出技能竞赛是以发挥评价功能为主要特征的,其中涉及配置以及决策的环节,职业院校的学生通过参加竞赛活动来提高学生在实践操作方面的评价,从而为评价学生的职业操作技能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需要我们明确的一点是,通过评定功能,能够实现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认可与鉴定,激发学生进一步学习的积极性与热情。

三、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的发展策略

1.建立完善的运行与管理机制

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立完善的运行与管理机制,将有助于这项工程的良好运行,同时也为深入持久的开展竞赛活动奠定坚实的基础。为了促使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活动的持续开展,职业院校必须立足于实践,从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设立专门的组织与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的法律条例,督促每个竞赛工作者严格按照规定操作。需要我们深刻意识到的一点是,建立完善的运行与管理机制,还需要健全职业技能竞赛的评价机制与激励机制,提高学生参与竞赛活动的热情,为拓展学生的思维,提高学生的素质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学校还应实行相应的奖励机制,对于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应给予奖励与表扬,除此之外,还应对指导教师进行相应的奖励,提高教师工作的主动性。

2.处理好竞赛中各个功能之间的关系

由以上我们可知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活动具有展示功能、宣传功能以及评价功能,除此之外,职业教育还具有激励功能、导向功能等等。我们应全面的认识职业教育竞赛活动的功能,充分发挥技能竞赛的功能以及作用,将技能竞赛活动贯穿到职业教育的全过程中,认识到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活动间各个功能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相互渗透的关系。尽管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活动中各个功能间存在必然的联系,但是各个功能间又是各种独立,互不相连的,具有相对独立性。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更新与发展,我国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制度也在逐步的确立与完善,各个功能也在不断的发展与更新。职业教育中的展示功能与宣传功能具有高度的渗透性,表现在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活动展示的过程也是宣传的过程,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启示我们职业教育间各个功能的关系应该认真、细致的处理。

3.结合职业院校专业的特点,开展技能竞赛

职业院校的根本教育宗旨,在于培养应用型以及实践性的人才,因而职业院校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职业院校专业的特点,努力使得职业院校的专业覆盖所有的师生群体,积极鼓励广大师生参与,尽可能形成层层有选拨、校校有比赛的格局。然而,当前高校的现实情况是职业院校的很多参赛项目都是量大、面广的通用型专业,而真正具有职业性与专业性的参赛项目却不是很多,这种现象的存在无形中会影响职业院校的教育质量,技能大赛的活动也难以高效的开展。因而,为了提高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职业院校在教育的过程中,应该结合职业院校的专业特点,在此基础上开展多样化的技能竞赛。当前的研究数据表明,全国大赛中中职组为10类,35个比赛项目,而中职教育的专业数量到目前为止共有19类320多个专业,如此多的专业不可能同时举办竞赛,国赛也不会包含所有的专业,因而职业院校在开展技能竞赛活动时,应结合职业院校的专业特点,设置科学、合理的竞赛活动,因地制宜,力求办好职业教育的技能竞赛活动。

4.将技能竞赛活动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中

职业院校的技能竞赛活动带有一定的挑战性、趣味性、实践性以及竞争性,通过参与技能竞赛活动,职业院校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以及创新能力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职业院校的技能竞赛活动能够为学生未来的职业指明方向,竞赛活动对学生具有吸引力,很容易吸引学生参与到活动中,通过预赛、参赛等过程,在职业院校的校园中,形成一种浓烈的技能竞赛氛围,独特的校园文化也在此过程中形成。长期的教学实践表明,职业院校的技能竞赛活动对于校园文化的构建意义重大,因而我们必须重视技能竞赛活动在校园文化中的作用。

四、结语

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已经成为衡量职业院校办学能力与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性指标,落实好职业院校教育技能竞赛活动,将有助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同时也为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王娟娟.《职业技能竞赛对中等职业教育生态的影响研究》.南京师范大学,2013-03-18.

[2]林幼筹.《高职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管理应用研究--以福建D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华侨大学,2014-05-20.

[3]何富贵,张梅.《职业技能竞赛促进实训教学的研究》.中国电力教育,2011-04-10.

第10篇

关键词:竞技体育;软实力;文化传播;体育管理

竞技体育是衡量一个国家体育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展示一个国家科技、经济、文化的重要窗口。如果要实现中国竞技体育的崛起,那么必须尽快研究和发展我国竞技体育崛起的支撑点—软实力。它不同于技术、设施等表现出来的“硬实力仲,而“软实力”强调的是自身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在当今的全球化时代,竞技体育又是构成国家综合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发展和建设我国竞技体育软实力,对参与国际竞争和提升我国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1软实力及中国竞技体育软实力的科学内涵

“软实力”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哈佛大学学院院长约瑟夫·奈提出的。他在《软实力:世界政坛成功之道》一书中指出:“软实力是通过吸引别人而不是强制他们来达到你想要达到的目的的能力。如果实力是指影响别人以达到你想要达到的目的的能力,那么有3种方式可以做到这一点:通过威胁,通过利诱,或者通过吸引和互相选择—那就是软实力。”他还进一步指出软实力依赖于“塑造与影响他人偏好的能力”,并认为一个国家的软实力来源于3个方面:“文化、价值观及制度。”

竞技体育软实力也可指一国的体育制度管理、精神文化(价值观念)和对外传播等影响自身发展潜力和国际感召力因素的总和。主要表现为一个国家在竞技体育方面的文化、意识形态、制度及国际形象等无形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在中国竞技体育崛起的过程中,软实力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全球化的格局下,竞技体育软实力在国际体育竞赛与竞争中的作用愈来愈突出。它相对于硬实力而言,主要体现在一国的管理体制的吸引力、价值观的感召力、精神文化的感染力、对外传播的说服力以及国际形象的魅力和亲和力。“软实力”看似实力,在终极处却是“非实力的实力”。用辩证法的说法,“软实力”乃是要成其为大,必须先使自己谦卑微小,让优质的善良及文化底蕴使人觉得可亲的一种实力。

2加强软实力建设,实现中国竟技体育崛起

中国的竞技体育拥有自己独特的软实力资源:有优秀的传统体育文化、思想基础和制度框架;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几代人的努力,逐渐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举国体制,它使中国竞技体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中国目前的竞技体育软实力建设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特别是在竞技体育的制度管理层、精神文化层和对外传播层方面。因此,这3个层面的建设和完善是促使中国竞技体育全面崛起的关键。

2.1建立健全科学的竞技体育制度管理体制

2.1.1完善竞技管理体制

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是竞技体育组织中的管理者,对体育管理客体通过实施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职能,协调他人的活动,发挥各种资源的作用,实现预定目标的活动过程。伍绍祖同志指出,现代竞技体育发展离不开三件东西:一是“硬件”,指科学技术、场地设施;二是“软件”,指科学管理;三是“活件”,指人与人的积极性。毋庸置疑,中国竞技体育要崛起,根据国情需要,进行体制创新、体制建设、体制实施是进行管理的前提,而加强体育管理实践的指导,不断完善、改革和创新体育管理体制是我国竞技体育崛起的关键。

2.1.2完善竞赛运行体制

运动竞赛,是竟技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竞技体育得以展现的一个必要舞台。竞技体育运行的好坏与否,关键要看竞赛体制的制定。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竞技体育竞赛受国家政治、经济体制及管理体制的影响和制约,其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及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竞技体育竞赛运行体制得到不断改革、创新和完善,建立起了适合我国竞技体育崛起的运行机制,促使了竞技体育水平的全面提升。

2.2提升竞技体育精神文化的竞争力

所谓“体育精神文化”是具有“普世性”的价值观念的一种文化浓缩,是人类体育所具有的价值表现形式之一。它不仅可以超越国界传播本国的体育文化思想,进行交流、共享。而且,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弥补“硬实力”的不足,还可成为其他国家和国际社会所认同的价值准则,能大大增强这个国家的影响力、吸引力,从而也就使这个国家获得了更大的软实力。“一国的文化越是具有全球普及性(普世性),它就越能够为主宰国际行为规范而建立起有利于自己的准则和制度。”如美国的NBA、巴西的足球、意大利的排球等,在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传播本国的体育精神文化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其目的除了巨大的商业利益外,更重要是增强本民族的体育精神文化的崇尚和认同,从而削弱其他民族体育精神文化的认同,从而达到其某种政治目的。

因此,提升竞技体育精神文化的竞争力是竞技体育软实力文明性、融通性、缓和性的最集中体现。首先要积极参与世界各种体育大赛,提升国际地位与影响力。全球化背景下,追求共赢、加强合作、通过友好比赛成为国际体育发展的主流。中国应加强合作意识,融人国际社会,通过与国际社会的全面合作和协调来实现国家体育战略目标。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赛事,并利用国际赛事来维护和拓展本国的形象。第二是拓展全方位的体育外交。目前体育已不再作为单一的强身健体的活动,已成为展现综合国力、振奋民族精神、传播和平与友谊的重要标志和手段,正越来越以其独有的魅力深人到国际交流活动之中。其中,“体育外交”成了国家间外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一个国家外交政策、综合国力、社会政治及文化差异等因素产生不同的影响。如上世纪70年代震惊中外的“乒乓外交”,就有效地缓解了中美长期的紧张关系。

2.3加强中国竞技体育精神文化的对外传播

加强体育精神文化的对外传播是中国竞技体育崛起的必要条件,也是竞技体育“软实力”建设的重要体现。它的加强不仅可以塑造中国竞技体育的形象,而且还可以在国际上获得身份和文化认同。不过,在对外传播体育精神文化的同时,也要注意以下几点:

2.3.1加强传播机制建设

如借助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与互联网等,增加传播的多维效果,除了直接效果、即时效果、显性效果外,还要有间接效果、长期效果、隐性效果。

加大中国体育精神文化和赛事传播的深度和广度,拉近中国竞技体育与世界的距离。进而增强整个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培育强大的民族精神,以促进中国竞技体育的崛起。

2.3.2重视非媒体传播渠道

“走出去,请进来”,以多种大型体育赛事和比赛为契机,让更多的人体验到中国体育精神文化的独有魅力。如通过举办“中国大奖赛”、“中国邀请赛”、“友谊赛”等体育活动,特别是2008年奥运会之前,中国要承办多种国际比赛,这是中国宣传自己体育精神文化的绝佳契机,并不一定非等到2008年奥运会再加以展示,到时就为时过晚了。这样可以推动中国竞技体育与各个国家的交流。

2.3.3以体育职业化带动文化交流

如随着中国竞技体育的不断崛起,吸引越来越多的国外运动员来华参加比赛,增加技术及文化交流与合作,无形中就推动了中国体育精神文化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传播。

综上所述,竞技体育在今天的存在和发展有赖于信息传播的进步。先进的电视传播技术将各种比赛展现在全球观众面前。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信息传播事业的进步和对外传播的加强,就没有今天的竞技体育。

3结论

(1)中国竞技体育崛起必须有内在的完善管理体制作为支撑。在国内,与硬实力相比,软实力的建设相对薄弱,更落后于发达国家。所以,要大胆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竞技体育管理运行体制,不断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竟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11篇

1我国竞技体育文化的迷失

1.1竞技体育文化迷失的根源

奥运会主旨是人们要求通过运动培养身心和谐发展的人,为社会服务。正如萨马兰奇所说:“由于体育运动有助于将身体置于为心智服务的位置,它在任何文明需求中都值得具有一席之地。”历史证明,“育人”是运动胚胎的教育属性,它是运动的生命线。运动若失去教育属性,“夺标”也将失去它的社会价值。当前,在运动员培养过程中偏重于抓体能、成绩等“物化”层面的“硬件”建设,忽视了“人格”的培养。中国竞技体育是在举国体制下创造了无数个辉煌,但仅仅使少数“体育强人”登上最高领奖台,而大多数人由于缺乏必要的文化知识而难以在退役后适应社会,成为“社会累赘”。

美国大学对体育人才的培训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大学生学习成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无论运动成绩多么出色,都不能参加学校各类运动队,否则就属违法。这与我国的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就可以免试上学,某一运动项目特长可以降低分数录取截然不同。二者之间的反差,本末倒置。从而造成我国运动员文化水平越来越低。有研究指出,我国许多优秀运动员在20世纪50年代是大学生,60年代是高中生,70年代是初中生,到了80,90年代则成了小学生。目前,我国从事基础训练的青少年共有31万人,与成为明星的运动员比,这个基数很大。所以,解决好运动员文化课学习问题既是一种人文关怀,也是使竞技体育能对青少年保持一种持久的吸引力的保证。中国奥委会名誉主席何振梁先生的一句经典名言令人警醒,他说:“失去体育的教育是不完整的,失去教育的体育将走向歧途。”奥林匹克竞技的第一要素是体育,第二要素是文化和教育。各国普遍对第一要素十分重视,但对第二要素的重视程度则不同。但奥林匹克竞技决不是单纯的体育“秀”,如果忽视文化和奥林匹克教育,奥运会将失去它的灵魂。有的人太看重比赛的结果,强调夺取金牌,而忽略了文化教育。其实任何体育比赛,大多数人是失败者,成功固然带给人喜悦,但经历了失败的磨练,人会变得坚强,意志品质会得到很大的提高,在人生的旅途上才不会畏惧失败,从失败中奋起。在商业大潮的冲击之下,大力推广把教育与体育相结合的奥林匹克思想愈发重要,如果忽视它,体育活动就必然出现偏差,兴奋剂、黑哨甚至暴力等不良行为将不断出现。因此,国际奥委会鼓励各国他区)奥委会设立奥林匹克教育研究机构,经常开展体育文化活动,其目的是弘扬奥林匹克精神。

1.2竞技体育文化迷失的焦点

从20世纪50年代起,一些国家就把兴奋剂作为一种“战略武器”,用于体育赛场上的“和平竞争”,以证明其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多年来,大众传媒的关注和跨国公司的巨额赞助加速了高水平竞技体育的商业化。在大型国际比赛中获胜的运动员,可以一举成名,并且给自己带来大量金钱。荣誉、金钱,使一些无法凭自身实力取胜的运动员投机取巧,挺而走险,把获胜的希望寄托在兴奋剂的使用上。这些诱惑同样发生在教练员、俱乐部老板、体育官员和随队医生身上,因为他们的前程和经济利益与运动员的成绩有直接联系,许多证据表明,他们相互勾结,给运动员服用兴奋剂,是兴奋剂猖撅的重要原因。如果将兴奋剂放到体育运动发展的大背景下,我们就会发现,兴奋剂不完全是魔鬼创造出来的,它是竞技体育与人类社会各种诱惑撞击后生下的怪胎。竞技体育的蓬勃发展离不开职业化、商业化;竞技体育对人类自身体能极限的挑战和冲击的严酷性;竞技体育的社会功能及所产生的效益;竞技体育的政治功能及爱国主义、民族主义情绪等等都有意无意地助长了兴奋剂的孽生。

从兴奋剂定义和兴奋剂目录的变化中可以看出,人们先从医学视角,后来从法律视角对兴奋剂进行揭示。反兴奋剂法律认为使用兴奋剂的行为破坏了以下体育价值:体育道德、公平比赛与诚实、健康、优秀的竞技能力、人格与教育、趣味与快乐、奉献与承诺、尊重规则与法律、尊重自己、尊重其他参赛者。其中,主要价值是体育竞赛的公平竞争和运动员的生命健康。竞技体育的本质属性是公平竞争性。竞技体育的目标要求运动员向生理极限挑战,这可能损害运动员的生命健康。竞技体育的目标使运动员的生命健康权利被忽视。美国已经有上百名运动员死于服用兴奋剂,受害人家属中无一人就生命健康损害而提出上诉(至少目前还没有见到这样的报道)。使用兴奋剂的行为既侵犯了运动员的公平竞争权利,又侵犯了运动员的身心健康权利,任其发展,就会对竞技体育造成致命的破坏。正如原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所说:“使用兴奋剂不仅仅是欺骗行为,也是走向死亡。首先是生理上的死亡,即通过使用不正当的操作手法,严重(有时是不可逆地)改变人体正常的生理变化。其次是肉体上的死亡,正如近年来一些悲剧性事件所表明的那样。此外,还有精神上的死亡,即同意进行欺骗和隐瞒自身的能力,承认在正视自我和超越自身极限方面的无能和不求进取最后是道德上的死亡,也就是拒绝接受整个人类社会所公认的行为准则。”我们应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打击兴奋剂的斗争,但是反兴奋剂的斗争会十分艰难,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难以禁绝,但我们必须持之以恒。

1.3竞技体育文化迷失的指向

吹“黑哨”是裁判员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所谓“黑哨”,是指体育运动竞赛中的裁判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在执行比赛裁判过程中枉法裁判,造成偏袒一方,损害另一方荣誉或利益行为的总称。竞技体育商业化是我国体育进入21世纪后体育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在竞技体育商业化的过程中,无论是对体育工作者来说,还是对俱乐部而言,追求功利始终是他们的重要目标。中国职业足球联赛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比赛的胜负关系到俱乐部的经济收人和未来发展。各职业俱乐部之间为了生存和竞争,就有可能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俱乐部向裁判送“黑钱”,使自己的球队“成绩”上涨,以假象来赢得球迷支持、增加广告收人,事实上,这隐含着体育衰败的危机。因为个人对财富、金钱的欲望极度膨胀,俱乐部和裁判员在重大比赛中暗箱操作,“黑哨”便由此产生。中国赛场发生的一系列的不公正的判罚事件并不是单纯的“自然灾害”,根本原因是裁判们在赛前收受“黑钱”后作出一系列不公正判罚。尽管有人认为它不过是足球界可以自我处理的“家丑”,但是,你出黑钱我吹黑哨的丑态与那些花钱买官的权钱交易何其相似。它不仅可以葬送中国足球,更是肆无忌惮地破坏着我们这个社会正在建立的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诚信缺失现象破坏了竞技体育中的公正原则,严重影响到竞技体育的健康发展。“公正原则是奥林匹克竞争的行为规范。奥林匹克精神蕴含了公正、平等、正义的内容,承认一切符合公正原则的优胜,唾弃和否定一切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而诚信缺失现象正是“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表现,它从根本上背离了奥林匹克精神中的公正公平原则。

2我国竞技体育文化迷失的对策

2.1弘扬人文精神,让竞技体育回归本质

人文精神是以建立一种平等、和谐、互利、合作的关系为目标,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强调以人为本,重视人的全面发展的精神。而竞技体育的文化迷失导致了人与体育关系的失调,作为主体的人渐渐被异化,成为追逐名利的工具,这与人的发展和达到竞技体育的目标背道而驰。所以竞技体育要弘扬人文精神,树立运动员的主体意识,坚持在竞技运动中“以人为本”,确保竞技体育始终为人的全面健康发展服务。在竞技体育运动中,首先应该满足人的身心健康要求,通过人文精神的回归,重视人的全面发展,提高竟技体育参与主体的权利意识;在竞技体育参与主体之间建立平等、和谐、互利和合作的关系,使竟技体育的发展保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注意科学训练手段的运用,注重运动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建立。要对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观众以及管理人员加强人文素质的培养,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体育观,摈弃虚假的价值观和非理性的价值意识,唤醒他们的主体性意识,自行抵制不正之风和违禁药物的使用,让竞技体育回归其本质。其次,必须制订出完备的法律,加大惩戒的力度,正确引导和规范竞技体育商业化;最后,加强宣传教育,使人们意识到服用兴奋剂的危害。竞技体育是神圣的、公正的,每个体育人只有通过提高自身素养,严格按规则要求比赛和执法,才能造就一个良好的竞赛环境。

2.2竞技体育全面回归教育

当前中国竞技体育应切实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有效提高运动员的人文素质。“体教结合”问题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解决运动员的文化教育问题,更是涉及到我国训练体制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涉及到我国竞技体育如何健康发展、持续发展根本性问题。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2001-2010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明确指出,国家竞技后备人才培养“坚持走体教结合的道路”,优秀运动队伍建设要“逐步向院校化过渡”。“体教结合”是一种以培养攀登世界运动技术高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体育”人才为目标的新体制。运动员作为社会的人,必须具有社会的属性。随着运动员在体育竞技中对金牌及其附属物质利益的追求,他们的主体地位就可能日趋下降,原本作为竞技主体的运动员却成了金钱和物质的附属物。在这样的环境下,竞技的人文思想和科学理念要逐步实现,复合型的竞技体育运动员更能适应社会的需要,运动员应该成为“智体型”运动员,体育与教育的结合对培养“智体型”运动员将起到根本的作用。

为了使竞技体育持续健康发展,可以使竞技运动逐渐回归高校。高校是人才培养的基地,尽可能多地举办大学生联赛,可以使我国的校园竞技运动文化底蕴更深厚。‘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西方发达国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模式虽然各有千秋,但其共同点是“以市场为主,政府为辅”,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吻合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和运行机制,通过小学一中学一大学或实业团体来发掘优秀的运动员。美国竞技体育主要由专门的社会组织和私人企业依照1978年颁布的《美国业余体育法》开展工作。美国竞技体育运动以学校为中心,依靠学校的业余训练培养后备人才,中学是培养青少年运动员的摇篮,大学则是培养优秀运动员的高级阶段。其特点是强化了教育和体育结合,突出了青少年体育的业余性质。根据我国的国情,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有助于改进我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

2.3竞技体育的管理体制重构

第12篇

摘要:

无论是为了推动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还是为了加强我国体育运动美学学科的建设,都离不开对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审美研究。这一研究应从厘清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等相关概念入手,进而不仅揭示出残疾人在竞技运动中通过运动力度、速度、节奏感和协调性等体现出技战术上的优雅美等一般之美,更要揭示出残疾人在竞技体育运动中体现出的人体上的残缺美和人格上的悲壮美、崇高美等独特之美。

关键词:

残疾人;竞技体育;审美

一、研究意义

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审美研究的意义毋庸置疑,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讨论:它既是推动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又是加强我国体育美学学科建设的需要。

1.开展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审美研究是推动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全世界残疾人人口众多,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也是世界上残疾人数量最多、类型最全的国家。根据2006年总数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6.34%,其中肢体残疾人2412万(占29.07%),听力残疾人2004万(占24.16%),多重残疾人1352万(占16.3%),视力残疾人1233万(占14.86%),精神残疾人614万(占7.4%),智力残疾人554万(占6.68%),言语残疾人127万人(占1.53%)①。现代人从某种意义上讲都应该成为体育人,体育已成为现代人的基本生活方式,当然,我们所讲的现代人,也包括了残疾人。以进行体育锻炼、开展体育竞技、欣赏体育比赛为主要内容的体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②体育事业的进步、社会的进步、文明的进步就是要推动这一权利的普遍实现,并以它的实现程度为标尺。残疾人体育事业是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中的特殊群体的体育权的实现,理应得到更多的关注、关心、尊重与维护,这是“奥运争光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得以全面贯彻的重要前提之一。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水平的提升对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的提升具有特殊的作用,这一特殊作用集中体现为,它对残疾体育运动的开展产生示范性、引领性和带动性。那么,如何才能促使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水平的不断提升呢?因素有很多,其中之一便是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审美,包括了残疾人运动员自身的审美享受和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观赏者的审美享受。人作为万物之灵长、大地之精华,是有审美需求和审美能力的。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生产。”③马克思还说:“美是一切事物生存与发展的本质特征,社会的进步就是人类对美的追求的结晶。”黑格尔在《美学》中说:“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它让对象保持它的自由和无限,不把它作为有利于有限需要和意图的工具而起占有欲和加以利用。”④席勒在《美育书简》中说“:唯有美才会使全人类幸福。”卢梭在《爱弥儿》中说:“从我们心中夺走对美的爱,也就夺走了生活的全部魅力。”梁启超在《美术与生活》中说:“我确信‘美’是人类生活一要素,或者是各种要素中之最重要者,倘若在生活全内容中把‘美’的成分抽出,恐怕便活得不自在,甚至活不成。”“趣味是生活的原动力。趣味丧掉,生活便成了无意义。”审美的本质是一种情感或感情,是一种高尚的情感或感情。对人而言,在许多情境下,一种理性的启发有时远远不如激发起一定的情感更能调动和凝聚群体的力量⑤。马克思曾说“:人作为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因为它感到自己是受动的所以是一个有激情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对象的本质力量。”⑥“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⑦。列宁也说“: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⑧现代西方哲学家也基于不同学科视角,对情感与行为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马克思•韦伯认为人的情感状态如同理性一样,都是人类社会行为的主要原因,甚至“情绪的,尤其是感情的,现时的情绪或感情状况”⑨决定的行为是人类的主要社会行为之一。维尔弗雷多•帕累托则进一步指出,“人类的大部分行为并不起源于人类的逻辑推理,而是起源于情感”⑩,甚至支配人类的是情感而不是理性”輯訛輥。缺乏情感支撑的人的实践,缺乏美感的人的实践是没有生命力的,是不能持久的。竞技体育运动作为人类实践形态之一亦如此,更如此。

2.开展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审美研究是加强体育运动美学学科建设的需要国外对体育美学的研究始于上世纪70年代,主要集中于前苏联、欧美及日本等。由于这些国家研究受到本国国情、研究方法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因此,形成了各自不同的研究风格和学术传统。前苏联及东欧国家研究主要集中于对竞技类体育活动的欣赏,相对忽视了对体育运动本身基本美学特征的研究。欧美国家对体育美学的研究比较自由,学派林立。而日本在研究体育美学时非常注重吸收西方的研究理念并注重形成自身的特色。我国对体育美学的研究始于上世纪末,在近30年的研究中,已产出一批研究成果。其中,最具有影响力的研究者有胡小明、黄捷荣等。然而,据笔者查阅各大文献数据库后发现,我国对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审美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这不能不说是我国体育运动美学学科建设的一大缺憾。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至少有两个,其一,缺乏应有的重视,认识不到这一研究在依靠“奥运争光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两轮驱动,把我国由体育大国打造成体育强国这一战略构想中所应担当的责任,学术探索滞后于国家战略需求。其二,难度大,这一研究要求我们在揭示竞技体育运动审美之共性的基础上,把握住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审美的个性,而只有在共性与个性的统一上方能产生理论指导实践并服务实践的最大效度。上述的状态必须改变。本文就是为改变上述状态所作出的一点尝试,以期抛砖引玉,求教四方,期盼着最终出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

二、相关概念

研究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审美,需要厘清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审美的相关概念,如残疾人、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审美及运动审美等,从理论源头明晰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审美的内涵。

1.残疾人关于残疾人,这要从何谓残疾说起。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残疾是指由于损伤而造成不能以正常的方式进行活动。残疾是损伤的客观表现,反映出个体功能水平和障碍程度,这种情况可能是暂时的也可能是永久性的。輰訛輥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对残疾的界定是:残疾是一个演变中的概念,残疾是伤残者和阻碍他们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的各种态度和环境障碍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肢体残疾、视力残疾、精神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言语残疾等,同时把有两种或多种残疾的人列为综合残疾”輱訛輥。

2.竞技体育运动竞技体育运动是体育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特征是以项目为载体,以规则为约束,以争胜为目标,通过竞技体育运动的开展挖掘个体或群体的运动潜力,创造优异的运动成绩,展现人的运动美,给人以运动美的享受。对于竞技体育运动的结构,著名的俄罗斯运动训练学学者马特维耶夫认为:“现代竞技运动应由群众性的普及型竞技运动和优秀运动员的高水平竞技运动两部分组成”輲訛輥。群众性的普及型竞技运动又可细分为学校竞技体育运动和社区竞技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育运动是学校体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授学生体育运动技能的主要方式,同时也是职业竞技体育的前期准备,为高水平竞技运动培养后备人才。而社区竞技体育运动是增强社区居民凝聚力,丰富和改善居民生活方式,充分体现了人们对现代物质文化生活的追求。优秀运动员的高水平竞技体育运动分为职业竞技体育运动和非职业竞技体育运动。职业竞技体育运动是运动员以竞技体育为职业,以获取职业报酬为自己的生活来源。非职业竞技体育运动是喜爱竞技运动、具有较高运动水平且不以体育运动为生活来源的社会群体所从事的竞技运动。3.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最早的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始于1848年的英国,当年,在医学专家特维西•古度曼一博士的倡议下,由16名残疾人运动员坐在轮椅上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体育比赛,引起了极大的轰动。有专家研究表明,残疾人进行体育运动有助于伤残人的康复和保健,这是残疾人体育运动得到快速发展的内生动力。1888年,在德国柏林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残疾人群众体育组织,即聋哑人体育俱乐部,从此,残疾人运动成为有组织的规范体育活动。1952年,国际轮椅联合会即国际斯托克•曼德维尔运动联盟(ISMGF)成立,其宗旨是:团结、友谊和体育精神。以后该赛事固定下来,每年都举办国际斯托克•曼德维尔运动会,至1959年,已举行了8届国际残疾人运动会。1960年意大利罗马举行的第一届残疾人夏季奥运会更是宣布残疾人体育运动在全世界范围内全面展开。1978年,国际脑瘫人体育和休闲运动协会(CP-ISRA)成立。1980年,国际盲人体育协会(IBSA)成立,1982年,世界残疾人体育组织国际协调委员会(ICC)成立。1989年,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成立。一系列残疾人体育运动组织的成立,极大地推动了世界残疾人体育运动的发展。我国残疾人体育运动虽然起步较晚,但在国家的重视下,上世纪80年代以来,获得长足进步。当前我国残疾人参加的地区与国际残疾人运动会主要有亚洲残疾人运动会以及国际轮椅运动会、远东及南太平洋残疾人运动会、特殊奥运会、残疾人奥运会,等等。目前国内开展的残疾人运动项目有:射击、田径、游泳、乒乓球、举重、盲人柔道、羽毛球、轮椅篮球、盲人门球、坐式排球、轮椅击剑、射箭、轮椅网球等13个。拟拓展的项目有:篮球(听力、智力残疾)、自行车、滑雪、硬地滚球、滑冰、足球(听力、智力残疾)等6个。残疾人体育运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残疾人体育运动是指与残疾人体育相关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总称,具体包括残疾人体育锻炼、训练、竞赛、教学、科研、医疗、康复和管理等;狭义上的残疾人体育运动是特指那些改善残疾人身体机能的体育行为模式、运动心理、互动关系及体育活动方式。輳訛輥本文所指的残疾人体育运动便是狭义上的残疾人体育运动。残疾人体育运动与健全人体育运动相比,更具有关爱性、人文性、超越性,尤其在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上表现得格外突出。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残疾人运动员通过在赛场上顽强拼搏,争取优异成绩,为国家或集体争取荣誉,向社会宣示自己的价值和地位的社会性活动。

三、体育审美与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审美

“审美”一词来源于希腊语aisthetikos。最初的意义是“对感观的感受”。审美是人类的一种主体活动,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方式,指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形成一种无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审美运动是具体的,既离不开特定的审美主体,审美主体是人;也离不开特定的审美对象,审美对象极其广泛,审美主体同时也可能成为审美对象。人可以用审美的眼光看待任何事物,换言之,对任何事物都可以用审美的眼光进行考量,这里面当然包括体育运动,各种类型、层次的体育运动。在体育运动中,最早进行审美研究的对象是竞技体育运动,尤其是竞技体育中的艺术体育。1961年美国美学协会主席露丝•索(RuthL.Saw)在《何为艺术作品》一文中,把艺术分成四大类:(1)(a)为了某些异于审美静观的目的而实行,却能唤起审美静观的表演,如竞技体育;(b)为了某些在审美静观之外的实用目的而制造,却能唤起审美静观的事物。(2)(a)表演者并不执行任何其他艺术家的指示的表演比如小丑表演、杂技、某些舞蹈;(b)戏剧、芭蕾、音乐作品的演出。(3)将一个对象置于公众面前的符号指示,比如诗歌、小说、乐谱、剧本等等。(4)被艺术家亲手制作并置于公众面前的事物,比如雕塑和图画,这是最日常意义上的艺术作品輴訛輥。竞技体育运动审美是对发生在竞技运动领域内体育运动美的价值及欣赏度的看法。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不同于其他竞技体育运动,其主体包括残疾人运动员、残疾人观众及健全观众等。残疾人运动员的自我审美享受,是推动其继续训练与参赛的动力之一。一方面,残疾人运动员在日常的训练中面对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享受着训练所带来的成就感。另一方面,残疾人运动员能够在各项竞技赛中博弈,实现一次次成绩的突破,享受着为集体为国家争光的荣誉感。而作为竞赛观众的参与主体,在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赛场边也同样有美的享受。作为观看体育比赛的残疾人观众,在现场不仅学会了如何欣赏残疾人体育运动,了解体育运动的内涵,明晰了体育运动的规则等,同时也会深受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的影响,不自觉地会同现场残疾人运动员进行类比,提高对残疾人自身的认识,增强自信。而作为健全人的观众,除了对现场残疾人运动员各种表现的钦佩外,自身也会受到美的教育,启发自己的人生,完善自己的品质。虽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残疾人运动员也具有作为自然人和社会人的一般美学特征,所以,在对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进行美学分析时,我们一般会从两方面展开,即:人体美和人格美。具体说来,人体美也可以说是外在美或者是自然美;相对应的,人格美也可以说是内在美或者是文化美。但更为关键的是上述两个方面的展开均要在个性与共性结合的基础上去发现个性,凸现个性。

1.人体美残疾人不同于健全人群,由于某些残疾,他们参加竞赛的难度也相对增加。人体美是由能进行生命活动的有机体表现出来的美,在激烈的运动对抗过程中,残疾人也会出现正常人出汗、呼吸加快等正常的生理应激反应,这些反应直接导致的是观众在观看残疾人运动员比赛时的紧张感与期望度。在残疾人竞技比赛中,作为审美主体的观众,可以从激烈的比赛中欣赏残疾人运动员不同于一般残疾人和健全人的身姿美,这种身姿美的展现,当然离不开协调的步伐、匀称的节美,尤其是拼搏的悲壮,它感染着在场的每位观众,观众的情绪会随着比赛的起伏而起伏。作为体育竞赛的参加者,残疾人运动员在竞技较量中,以及在平时的训练过程中,会不断地加深自己对身体运动机能和运动状态的体验,残疾人运动员会在这个过程中充分认识到自身的审美价值,这也是残疾人运动员在竞技体育运动比赛中能够做到坚定、从容、无畏的重要前提。从技术层面上来说,各项竞技体育项目难易程度是不同的,不同人群对竞技体育项目的欣赏要求也不尽相同。当然,对残疾人运动员来讲,其掌握运动项目的难度远高于健全运动员,其付出的努力要更多。但不管是各竞技体育项目存在的难度差异,还是竞技运动主体的不同,要想战胜对手,取得最后胜利就必须科学地掌握运动技能,并进行科学地运用。在竞技赛场上,完美的技术是支持运动员完成每项动作的关键,是运动员展现美的重要支撑点,同时也显示和检验了个体的本质力量,这在体育审美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在残疾人竞技运动竞赛中,残疾人运动员通过技术展现自己的身体美,同样需要准确、敏捷、连贯、干净、舒展并富有节奏感。残疾人运动员通过完成这些动作,给现场观众以美的享受、视觉的盛宴。当然,那些高难度的技术动作,相对于健全人来讲就更具有挑战性,当然也更能激发残疾人运动员的征服欲望,更能体现残疾人运动员坚忍不拔的意志,同时也更具有不一样的审美价值,这不一样的审美价值集中到一点,就在于残疾人运动员通过技术美所展示的身体美,是残疾人运动员特有的一种残缺美。这种残缺美犹如女神维纳斯的美一样,给人以无限的遐思,因残缺而更显美,因残缺而更打动人心。从心理学上看残缺是完形的对立面———不完整,视觉上的残缺能够促使人们追逐心理上的完形,引发想象和意念中的完美,犹如黑暗将使人更加珍惜光明,喧闹更使人希望安静……在体育竞赛中,任何一种动作都能显示美。不同的运动项目,不同的运动对象,都能在体育竞赛的不同平台中展现自己的美。优秀的跳高运动员在世界大赛上通过完美的技术跳过2.5米,这是美,当然,一个12岁的小学生能够征服1.2米的横杆,这也是一种美,一位残疾人运动员靠着自己仅有的单腿,通过简单的动作跳过1米的横杆,这更是一种美。这种美还体现了一种境界,它是一种足以撼动心灵、亲吻灵魂的美。

2.人格美“人格”一词,兼有心理学与伦理学的双重含义。从心理学角度而言,人格是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的综合评价。从伦理学角度而言,它是人的尊严、价值和道德品质的全面体现。在体育比赛中,除了要求运动员具有强健的体魄、娴熟的技术等以外,还需要运动员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完善的人格。由于社会的快速发展,体育竞赛日趋白热化,运动员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小,要想脱颖而出成为世界冠军,就需要运动员尽可能地挖掘自己体内的潜能,使自己能够战胜对手,这也包括残疾人运动员。当然,运动员在进行体育运动时也享受了运动带来的乐趣,使自己身心得到了满足,焕发出旺盛的生命力。同时,一些训练带来的伤痛及比赛中的失败也给运动员带来挫折感。运动员的这些感受会更加激励他们在以后的训练、比赛中不屈不挠,加倍努力。自古以来,人们对英雄的崇拜从未间断。人们崇拜英雄身上所散发出的一切,包括其形态、精神等。英雄人物的外在形象是人们模仿的目标,人们模仿英雄人物具有“健”与“力”的外在体格輷訛輥,从内心深处企盼无限接近自己心目中的偶像,从而达到自己心理的一种满足。尤其是在当今的体育竞赛领域,年轻人就更具有自己的英雄情结。现代的体育竞赛,由于观众参与性高,每位运动员无论是与竞赛对手之间,还是与裁判及观众之间,都要维持一种良好的互动关系,都要接受裁判法则、社会规范的约束,这就需要运动员具有良好的人格品性,展现自己的人格美。而在这一领域,残疾人运动员做出了自己的表率。我们在一些世界大赛如奥运会、世锦赛中经常看到或听到一些健全运动员、裁判员违背自己的道德底线,做出一些为社会公众所不齿的事情,如假球黑哨、兴奋剂等,这些行为与运动员的人格美格格不入。但在残疾人运动员中,这些现象就要少得多,展现了残疾人运动员人格上的崇高美。残疾人运动员由于身体具有残疾,在进行日常的训练和比赛时即使想要完成健全运动员很轻松完成的动作,也往往要付出更多的艰辛,要流更多的汗水,忍受更多的痛苦,接受更多的失败。但残疾人运动员不放弃,不退缩,仍然坚持训练,克服困难,将那重重的杠铃举过头顶,将手中沉甸甸的铅球、标枪远远掷出等。当这些残疾人运动员站在高高的领奖台时,也许没有多少人会联想到他们的酸甜苦辣,但最后,他们仍然取得成功。他们战胜了对手,更重要的是他们战胜了自己,赢得对手及人们的敬佩和赞誉。他们的这种人格美是每位健全人都值得学习和效仿的,因为在他们身上散发出了一种人性的光辉。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