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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考古学文化,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中图分类号:K872.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2-156-01
《中国史前考古论集》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王仁湘先生所著,由科学出版社于2003年3月出版。我从中选择了《仰韶文化渊源研究检视》、《半坡和庙底沟文化关系研究检视》、《考古学文化:命名原则与程序》三篇文章进行阅读。《仰韶文化渊源研究检视》一文,通过五个部分介绍了仰韶文化被发现之后,学者们对其文化源头的探索及论证过程;在长达数十载的争辩中,仰韶文化的源头从模糊到比较清晰,其中的研究和论证方法,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半坡和庙底沟文化关系研究检视》阐释了半坡文化与庙底沟文化的时间问题,并总结了之所以出现“争辩的各方使用了地层学和类型学这样的方法,路径相同,论据确凿,结论却大相径庭”的原因。《考古学文化:命名原则与程序》介绍了考古学文化命名原则的争辩、原则的确立及命名程序。选择这三篇文章,不仅是因为课程的要求,而且它们相互之间有着密切联系。三篇文章均以仰韶文化为例,系统介绍了考古学文化的源流探索、考古学文化之间的关系研究及考古学文化的命名问题。而这三个问题在考古学文化中,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是非常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考古工作实践中常常遇到、看似简单而实为复杂的问题。对于此类问题的探讨,不仅仅是在仰韶文化的研究中,在我国其他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研究中,也非常重要。
一、 对考古学文化本身的深入解读
但凡人们在发现、研究一个考古学文化的本身内涵的时候,都会思考这么一个问题:这种文化从何而来?也许是人们喜好追根溯源的心理、亦或是人们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心理,都催使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去探索文化之源头,就像人们喜欢攀爬最高的山峰、追寻最长的河流一样。但是,这样的溯源,对于考古学文化研究来说,要以所发现的考古学文化本身为中心,只有对其本身进行详实解读后,才有依据去追根溯源。
所以,在《仰韶文化渊源研究检视》这篇文章中,我们也能看到作者所总结的各位学者关于仰韶文化源头研究的“分源”观点,即仰韶文化虽然分布面积广、其中类型多种多样,但是其早期的各类型却各有其来源。从此观点出发,以追求仰韶文化之“本”的源头,便使线索清晰,有理可循。这就是在找准了仰韶文化之“本”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
二、严谨的考古学方法
地层学和类型学为考古学的基本理论。但是,如何将这两种方法准确、灵活运用,我认为却是一个比较难的问题。虽然,就半坡与庙底沟类型的关系问题而言,王先生在《半坡和庙底沟文化关系研究检视》中开篇即提出:争辩的各方使用了地层学和类型学这样的方法,路径相同,论据确凿,结论却大相径庭……至于这样局面的症结所在,现在似乎还并没有到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但是,我认为我们依旧可以从前人的探索中学习、总结出一些方法和经验。
在考古学中,还有另一基本理论——地层学,我认为我们利用类型学进行器物研究,至少是应该以地层学为基础和前提的。王仁湘先生在《半坡和庙底沟文化关系研究检视》中还提到,随着下孟村等遗址的发现,地层证据成为了显示半坡文化早于庙底沟文化的一个依据,许多学者,包括曾经认为庙底沟早于半坡文化的学者,也通过对地层的解读,认为半坡应该早于庙底沟文化。
在考古工作中,我们如何去思考、对待考古学文化的嬗变,怎样确立考古学文化嬗变的维度,也许会比文化人类学难得多,因为考古学的文化研究对象已成为历史,并湮没于黄土之下,而文化人类学的研究对象大多在现世中还能找到,并且可以对目标进行跟踪调查访问;但是我相信,透过地层、遗物、墓葬、房址、经济生活模式、地理位置、规模……我们依旧能够从文化的整体空间上去解决这些问题,只是现在于我来说,由于积累有限,解决这些问题还非常困难。
三、结语
要挑出别人的问题和错误是相对较为容易的,但是要解决这些问题确实非常困难的。虽然,现在的我们回过头去看早年的研究,会发现在考古学文化研究的方法中,存在着一些缺陷,但是,也正是因为有这些缺陷才促使我们不断地改进研究方法。今人一个看似简单的结论,却耗费了前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样一个长期的过程中,也有太多值得我们学习的经验和教训。读完王仁湘先生的这三篇文章之后,我对考古学文化的研究有了更深的了解,但是,要解决考古学文化研究中的问题,我自认为是能力不够的。不过,这也将会是我进一步学习的一个起点,让我从这些问题着手,更仔细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
参考文献:
[1]王仁湘.中国史前考古论集[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2]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教研室.元君庙仰韶墓地[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3.
夏文化问题是中国考古学中的重要课题。参加探讨的学者之多,数量之多,都是其它考古学研究课题所不及的。然而,在这热烈的外表背后,我们却不能不看到,目前的夏文化研究在基本概念和定义上,在理论和方法上,在研究角度和重点上,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夏文化定义的不准确,在推断何者为夏文化时,研究者们所指的对象就不会完全一致,难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由于研究方法的不周密,在夏文化的讨论中,各家的结论都无法使对方折服,认识的分歧自然难以消除;由于研究重点的偏颇,夏文化研究者争论的中心主要是伊洛地区考古学文化序列中的夏和商的分界,从而忽略了一些本来应当首先加以讨论的基本问题。有见于此,我们有必要对夏文化研究中存在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探讨,以求得某种程度上认识的一致,以利于今后夏文化问题研究的深入进行。
一、夏文化的概念和定义问题
夏文化的探讨,它的概念问题是一个首当其冲的问题。夏文化是一个考古学文化的概念,还是一个人类学文化的概念,这是需要参加夏文化研讨的学者首先明确的。多数研究者恐怕会认为这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因为考古学上的夏文化当然应当是考古学文化的概念。但是,事情并非这样简单。在一些夏文化研究者的论文中,他们所说的夏文化,年代不在夏积年的范围中,地域也在夏王朝统治区域外,文化内涵也不是考古学文化遗存所表现的东西。这些研究者所论的夏文化与多数研究者所论的夏文化,其概念就不是一个。这是夏文化探讨需要注意并加以区分的。
夏文化既然是一个需要探索的考古学文化,那么,作为一种考古学文化,它就至少应具有时间、地域和遗存特质这三方面的要素,需要有一个比较明确的定义。夏鼐先生将夏文化定义为:“夏文化应是指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文化。”该定义包含了时间限度和文化族属这两个方面,而对空间范围和社会性质却未作说明。邹衡先生则认为:夏文化的定义必须包括后两方面的内容。按照邹先生的意思,夏文化的完整定义应表述为:夏文化是在夏王朝统治时期、夏王朝所处地域内的有一组文献记载中夏人礼器的青铜文化,在这种文化中应有宗庙、青铜礼器等反映夏王朝国家形态的遗存存在。
夏、邹二位先生对于夏文化定义的阐述,代表了大多数夏文化研究者对于夏文化的看法。按照这种夏文化的定义,夏文化的起止时间也就是夏王朝的兴亡时间,即上限为禹启建国,下限为夏桀亡国。然而,一种考古学文化的时间界限决不会同一个王朝存在年代完全等同,它不会因一个王朝的建立而突然产生,也不会在旧王朝灭亡和新王朝建立那天突然中止。每一种文化都有其产生、发展、繁盛、衰落乃至于灭亡的过程,夏文化如果是以历史上建立了夏王朝的夏人为主体的文化遗存,它出现的时间就很可能在夏王朝建立以前,它的消亡也应当在夏王朝灭亡以后。用夏朝的存在年代来界定夏文化的时间范围,这显然是不妥当的。
还需要指出的是,夏文化在目前乃至于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它都只是中国考古学研究的一个课题,它还不是一个实际确定了的考古学文化的命名。研究者可以提出证据来推论某种考古学文化可能属于夏文化,但却不宜按自己的观点将该考古学文化命名为夏文化。用传说时代或原始时代的族名或国名来命名考古学文化,很容易出现错误和产生误解,应当尽量慎重。
二、探索夏文化的步骤和条件问题
夏文化是中国历史上以夏人为主体的古族的遗存,而夏人遗存的文化特质又无疑是在夏人居统治地位的夏王朝统治时期和夏王朝统治地域内表现得最为突出。因此,探索夏文化应首先探索夏王朝时期的夏文化,这是不言而喻的。在夏王朝时期的夏文化遗存尚未被确定以前,就试图寻找夏王朝以前的夏文化遗存,追溯夏文化的源头,提出所谓“先夏文化”问题,那是缺乏基础的。至于试图通过文献记载的夏遗民和所谓夏禹后裔活动地域的遗存与夏王朝统治区域内的遗存的比较来反证夏王朝时期的夏文化,从末流向上逆推,这在夏文化已经衰落、文化特质不很明显的情况下,其收效也不会理想的。
我们认为,要从考古遗存中确定夏文化,首先要从辨识夏王朝时期的夏文化遗存人手;而要确认夏王朝时期的夏文化,则应当具备三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夏王朝存在的年代范围及地域范围的基本确定;第二个条件是夏王朝地域范围内及其相关周边地区考古学文化序列及概差绝对年代框架的建立:第三个条件是有若干能与文献记载的夏人礼制习俗和技艺水平相吻合的遗存发现。关于第一个条件,通过研究者们对历史文献材料的收集疏理,夏王朝存在于公元前2loo年至前1550年间的河南省中西部及山西省南部一带,现在已基本可以肯定,这个条件已经具备。关于第二个条件,通过考古工作者多年的努力,从龙山时代至商代早期,在河南省大部和山西省南部,考古学文化的序列已环环紧扣,并有较多的’‘c测年数据可供参考:这个条件也已经满足。至于第三个条件,目前的情况还不是那么令人满意,虽然有大型城邑和宫室遗存的发现,但尚缺乏带有较多历史信息的遗存(诸如保存较好的大型墓葬、晶级较高的青铜礼器等)。这就使得在夏文化研究时,每每有内证不够充分的感觉。努力寻找这一方面的材料,使得这一条件逐渐具备,是今后论证夏王朝时期的夏人遗存和最终确定夏文化的重要任务之一。
三、夏文化探索的途径及方法问题
夏王朝时期夏文化的探索,经过十多年来的研究和争论,目前探索的对象已主要集中到二里头文化及其相关遗存上。这是由于二里头文化在年代、分布地域和社会发展水平上与文献记载的夏王朝的情况最为接近的缘故。然而,由于考古发现的能证明为夏人文化特征的遗存尚不够充分,研究的角度和途径尚比较单一,目前参加夏文化问题讨论的诸方谁也拿不出有力的证据和有效的方法来说服对方。从近些年来夏文化研讨的情况来看,研究者主要是通过这样几个方面来论证夏王朝时期的夏文化。
1,通过二里头文化与二里冈文化各自内部及二者之间的文化面貌的发展变化程度的分析,来确定考古遗存的夏、商分界,进而确定夏王朝时期的夏文化。
2.通过考古材料反映的历史信息,如宫殿和都邑的兴废所反映的社会政治变动,结合历史文献中夏商史迹和夏商都邑的情况,来确定夏、商分界,进而推定夏王朝时期的夏文化。
3.根据历史文献中夏人迁徙的传说,通过夏王朝统治区域及所谓夏人迁徙所至地域的相关考古学文化因素的比较,从二者的文化分期与相对年代关系上去推定夏、商分界,进而确定夏王朝时期的夏文化。
关键词:考古;研究;模式;对策
引言
中国考古研究时代比较久远,无论是在理论研究方面,还是在考古实践中,都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但是,与考古环境和考古的要求相比,中国的考古研究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考古研究的模式分类
不同的分类角度,考古研究模式并不一样,本部分,笔者从考古环境的角度对当前中国比较流行的几种考古模式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地理环境考古模式
地理环境考古模式是由周昆叔最先提出来的,他根据自身的工作实践,结合中国考古环境的理论研究,提出了著名的地理环境考古模式。地理环境考古模式强调的是:在考古过程中,首先进行勘探定点,在此基础上,进行探测验证,然后进行进一步的开发挖掘,并从人类的行为、地质结构的构成、地形地貌以及工艺过程中收集有关的考古环境信息。该种考古研究模式主张的是在环境考古工作过程中,考古研究者首先应该去探索环境的演变规律,并根据环境演变的规律所导致的地质结构的变化来分析由此导致人类生活环境场所所发生的变化,来分析人类进步与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这就是著名的“环境——人类活动——文化”三者之间考古关系的表达。这一模式同时还具备了自然科学和历史地理学研究的特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二)文化历史环境考古模式
文化历史环境考古揭示的是环境考古学考古遗存与其赖以“生存”并发展起来的自然环境之间的辩证发展的关系,来通过考古研究揭示人类的行为与社会的发展、文化的演变之间的规律变化。该种模式的环境考古模式具备一定的现实事实基础:(1)传统意义上的环境考古模式基本上都属于物质文化,而这些物质文化基本上都取自于“自然”;(2)传统意义上的考古文化中,尤其是关于生产工具方面的考古都直接取自于自然环境,因此,文化历史环境考古模式具有一定的现实价值。
(三)资源环境考古模式
资源环境考古模式是由汤卓炜在其《环境考古学》一书中首先比较完整地、系统地提出来的。资源考古研究指得是环境考古根据反映人类各个时期生活环境的信息、资料以及开发出的遗存物,并利用环境学考古的理论方法、理论技术等,来研究古代人类的环境特征以及历史演变之间的规律性,进而根据这些规律来分析环境、人类以及与其赖以存在的文化特征、经济形态、社会结构的发展和历史之间的关系。该种模式在前两种模式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完善,系统化了环境考古的理论过程和模式,完整的环境考古模式应该包括踏勘、探测、挖掘,然后再根据挖掘出的文物来分析地质地貌、古代生物学的特征等有关方面的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来分析各个时期的人类的行为、地理环境、物质文化环境之间的关系,并形成完整的考古报告。该种模式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是以资源的利用为切入点,环境考古的空间也被相应地划分为考古区域、遗址区域以及遗址等三个层次,人类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资源环境考古模式实现了与西方考古环境之间的接轨,标志着以遗址作为核心、以资源利用为关键点、以环境理论为特征的资源性考古模式的正式形成,这也是当前中国环境考古模式中比较常用的一种环境考古模式。
二、考古研究模式存在的问题
三种比较典型的环境考古模式在中国环境考古中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从其所强调的重点来看,每一种考古模式都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地理环境考古模式存在的问题
该种模式在早起环境考古模式中应用的较为广泛,而且在研究环境与人文、生活形态方面也起到了积极地意义,但是,该种模式也存在诸多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信息搜集不够准确,而且将信息的搜集与考古研究混为了一谈;古代环境与人类生存行为之间并不必然存在我们所猜想的之间的关系;古环境与各个时期生产工艺之间的联系也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该种模式所倡导的环境考古模式将人类的行为、地质地貌以及生产工艺作为环境报告的主要内容,这与环境考古学的发展出现了偏差。
(二)文化历史环境考古模式存在的问题
文化历史环境将工具、手段以及人类活动作为考古的重要载体,并单独将手段作为了一个文化的概念进行运用,这就为环境考古的发展找到了一个比较具有实际意义的“媒介”。但是,该种环境考古模式仍然没有摆脱考古学文化背景下的考古学研究的“桎梏”,仍然将考古研究认为是特定的、对考古学文化的考古遗存以及作为整个考古学文化生存背景之下的自然环境、遗存两个主要的部分。仅仅从这一个角度来看,与前文提到的地理环境的考古模式的确定存在诸多的相似之处,事实上,二者之间的界线也并不是特别的明晰。
(三)资源环境考古模式存在的问题
资源环境考古模式在考古实践中,由于对考古材料的分析和把握是建立在“考古文化”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很容易将考古文化作为整个环境考古的核心,对环境背景的考古就出现了偏差,这种先入为主的特征使得环境考古的价值也出现了“折扣”,容易先入环境可能论的误区,而且还将历史环境、人类行为以及文化之间的复杂关系进行了简化,环境考古的目标也出现了偏差。但是,与前两种考古模式相比,该种考古模式仍然相对比较完善,研究的价值也较高,因此,其成为当前环境考古模式的主体就成为必然。
结论
中国现代的环境考古研究为我们深入地了解历史环境的变迁提供了可靠的渠道,推动了中国考古学的快速发展。但是,由于中国的考古学一直是建立在文化历史背景之下展开的,这就导致无论哪一种环境考古模式都将考古的核心定位于考古学文化,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中国环境考古的发展,因此,中国的环境考古学者们,应该从文化考古中走出来,应该更加尊重当时的历史特定的环境,以实现促进中国环境考古的快速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许永杰.中国考古层位学的里程碑之作——《西安附近古文化遗存的类型和分布》导读[J]. 南方文物,2012,(01) .
关键词:蒙古;早期遗存;考古学观察
一直以来,有关蒙古族在何时成为一个新的民族的研究争论从未停止。所以在北方民族考古工作中,蒙古族的早期历史研究一直是重要的研究课题。对蒙古早期遗存进行考古学观察,则能够通过分析遗址的布局和出土文物分析蒙古族的活动区域及早期文化,从而更好的了解蒙古族的早期历史。因此,有必要对蒙古早期遗存进行考古学观察,以便更好的研究蒙古族的起源。
一、西乌珠尔墓群的考古学观察
西乌珠尔墓群为蒙古早期遗存的墓群及遗址之一,该遗址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地处在沙丘台地上。该遗址所在的区域,实际上是蒙兀室韦的活动区域。经过长年的季风和河水侵蚀,该地区的沙丘开始向东北方向移动,才使得地下的古墓群葬得以被发现。早在上世纪60年代,该遗址就有零星文物出土。而在1986年到1995年期间,文物站对该处遗址进行抢救性发掘和调查,最终使6座墓葬得到了清理,并且使由铜器、铁器和陶器等器皿组成的一批随葬品得以出现在人们面前。在该遗址出土的文物中,利用一根圆木凿成的独木棺为最具有该墓葬特点的文物。该独木棺宽约50-55厘米,长约190厘米,高约41厘米,其中葬有一成年男性,并配有弓箭和马鞍等用品。经过测定,该独木棺年代约为680年,位置正处在蒙兀室韦曾经的活动区域。在7-8世纪,蒙兀室韦开始南迁,在呼伦湖附近生活过一段时期。所以,根据史书记载和科学测定,可以判断墓葬死者为蒙兀室韦武士[1]。就目前来看,该墓葬为已发现的最早的蒙古早期遗址。通过分析独木棺中的陶器纹饰和器形可以发现,其具有契丹和鲜卑风格,因此能够反映出蒙兀室韦的渊源。
二、奇乾乡遗址的考古观察
在对该遗址展开调查的过程中,考古工作者在奇乾乡和黑山头等地发现了一些蒙兀室韦遗址。其中,奇乾乡遗址位于额尔古纳河东南岸,其附近一带共发现三处遗址。在奇乾乡东北1千米的小孤山东南坡上,发现了小孤山遗址。该遗址位于半山腰处,共有直径在4-10米的53个圆形坑穴,文化层厚度能够达到70厘米。在该遗址处,发现了骨器和陶片等遗物。通过对坑穴内木炭进行14C测定,能够确定该遗址距今约为865±85年,所以遗址将在隋唐到金代初期之间形成。而根据史书记载可知,蒙古南迁的过程中,途径西乌珠尔附近。所以根据遗址的形成时间可以确定,蒙古族在辽初尚未西迁到肯特山,到了金朝才向西迁移。因此在10世纪时,蒙兀室韦活动区域应该在岭北长城以外。而分析奇乾乡遗址的半地穴式居住址可以发现,蒙兀室韦的居住址不同于鲜卑和契丹同类遗址,因此可以为研究蒙古民族的起源和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三、谢尔塔拉遗址的考古学观察
1997年,通过与呼伦贝尔民族博物馆合作,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对谢尔塔拉遗址进行了考察。而该遗址位于呼伦贝尔市的谢尔塔拉镇台地上,在1998年得到了正式挖掘。该处遗址面积达到了337.5平方米,墓葬共10座。该遗址墓葬均有木质棺具,墓坑为长方形竖形土坑。其中,9座墓葬均为一棺,有一座墓葬为一棺一椁,棺盖由木板拼接而成[2]。此外,9座墓葬为单人葬,剩余一座为男女双人合葬墓。分析遗址出土文物可以发现,该处遗址的文物共有4类,即生活用具、生产工具或武器、马具和装饰品。其中,生活用具有壶、皮罐、陶罐和木杯等,生产工具及武器有箭囊、弓箭和刀等,装饰品有玻璃珠、金耳坠和铜人面形装饰等。不同的墓葬的随葬品不同,有随葬马或羊肩胛骨的习俗,能够反映不同墓葬主的社会地位。经过测定,该遗址年代为9-10世纪,与奇乾乡属于同一时期的考古学文化。
四、阿乌拉嘎遗址的考古学观察
阿乌拉嘎遗址位于蒙古国的肯特省德力格尔罕苏木,遗址范围长和宽分别可达2000米和500米,海拔高度在1197米-1210米之间。就目前来看,很多研究者将该遗址当成是成吉思汗时期的遗址。早在1992年,蒙古和日本对该遗址进行了联合测量。而2000年之后,该遗址经过了10余年的考古挖掘。从遗址布局上来看,该遗址拥有边长约30米的方形基址,是遗址的“中心基址”。由于没有发现瓦片,所以认为该遗址是以帐幕搭顶。遗址中的其他建筑在中心基址南侧呈弧形分布,并且其中有木制建筑。在该遗址发现了炼炉,并且其中含有木炭和铁渣。此外,该遗址存在有瓷器、钱币和各种青铜及铁器制品[3]。经过测定,可以发现上层建筑基址年代为1290-1320或1340-1390年,下层基址则为1190-1270年,而遗址所属文化尚在推测中。
五、结语
总而言之,对蒙古早期遗存的墓群和建筑基址进行考古学观察,将有助于人们研究蒙古族的起源和早期历史。因此,相信随着蒙古早期遗址的发掘数量的增多,北方民族的考古工作也将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参考文献】
[1]单月英.东周秦代中国北方地区考古学文化格局――兼论戎、狄、胡与华夏之间的互动[J].考古学报,2015(03):303-344.
这里的考古资料又指文物信息,文物考古必须借助信息资料,如果信息资料缺少,考古依据也会随之丢失,最终导致考古无据可循。所以在文物考古中,行业人员除了要重视考古技术之外,还要重视考古资料。为了确保考古资料的管理质量,常常会将计算机技术引入其中。国内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数据库,后通过管理数据库来管理考古资料。数据库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文献情报检索系统20世纪80年代,国内某省某考古研究院研发并建立了一套“考古文献情报检索系统”,这是国内最早建立的考古文献数据库。早期,该系统能够在考古资料管理模式下正常运行,为考古文献资料管理提供便利,但后来该系统受到了“中国学术期刊网”的冲击,到今天已经不再使用。
2、考古资料信息管理系统考虑到人工管理不仅会耗费大量的时间,还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无法真正满足社会对考古资料信息的需求,所以国内某某省文物管理部门结合社会发展趋势,在计算机应用技术基础上构建了一套专门用来管理考古资料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在后期发展中不断对该系统进行优化、完善,使其不仅能实现信息管理,还能进行报告编辑,为考古资料管理事业的进步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条件。
3、地理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的出现时间为上世纪60年代,是一种基于地理信息管理技术、计算机技术下的空间数据管理系统,能为考古学遗迹查找、探测提供帮助。国内历史博物馆对遗址进行考古时会应用到该系统,利用该系统具备的地理空间数据分析、处理技术来获取文物的空间信息,定位文物。
二、计算机技术在考古研究中的应用
除了文献资料管理之外,考古研究与文物探测中也会应用到计算机技术。考古研究领域对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类型学研究类型学研究法是文物考古研究领域中的常用方法之一,原理是先将搜集得到的相关资料进行科学、合理的归纳,后结合归纳结果,对搜集到的各部分资料相互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得出结论。类型学研究中,最终得到的分析结果的有效性与可靠性受研究人员经验丰富性影响,研究人员经验越丰富、研究水平越高,则得到的分析结果越可靠。要提及的是,由于这种研究方法多是由研究人员对资料进行分析,主观性强,所以分析得到的结果也具有片面性特点,可能会出现分析失误问题。如果将计算机技术引入其中,利用计算机技术对搜集到的文献资料进行处理,可有效避免文献资料主观性分析,克服分析结果片面性难题。
2、不同单位间的排序和分期研究中的计算机技术目前考古学的分期研究,往往是以一二组典型器物组合或几件典型器物在不同发展阶段中质变环节上的特征为标准,判断其他组合或器物与其相似程度的高低,或与其共存关系的有无,建立一个遗址、一个墓地或一个考古学文化的分期。由于考古学意义上的分期其时间跨度多则几百年,少则几十年,所以属于这种分期意义上的同属一期的遗存之间,亦存在着绝对年代的差别。当考古学研究的目的向研究一个考古学文化内部的结构发展时,就会发现属于同一分期之内的各遗存之间的相对关系,其排列的序列等问题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计算机技术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
1、计算机断层摄影计算机断层摄影主要有: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X一CT)、超声波计算机断层摄影(U-CT)及利用核磁共振的计算机断层摄影(NMR一CT)。由于CT技术的“透视”能力,使我们能对三维物体的内部结构进行精确描述,从而可以定量测定密度分布。
2、计算机辅助文物修复设计传统的文物修复主要依靠手工操作,文物修复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物修复者的素质。面对巨大数量的需要修复和养护的文物,传统的手工作坊式技术、短缺的修复人才与我国文物事业的发展十分不相适应。引人现代科学技术,利用先进的技术方法,是文物修复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
3、有限元分析法有限元分析法是20世纪60年代初随着计算机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数值计算方法。其基本思想和方法是离散化,即化无限为有限,以达到化难为易的目的。从物理上看,一个由无限个物质微元和结点构成的连续体,可以近似地用有限个在结构点处相互连结的单元所构成的组合体来代表。从而,可以把对连续体的分析变为对单个单元和它们的组合问题的分析。
四、结束语
[关键词]新疆;史前时期;首饰
首饰作为遗存中比较小的一个种类,自来受到的关注就比较少,个别学者有研究也是局限于首饰的某一类,多进行耳饰的研究,如邓聪、陈有贝等学者对于耳i的研究[1]。1999年,吴勇发表《试述新疆地区早期金银器》,对新疆近十几年来出土青铜至早期铁器时代的金银器进行分类研究[2],包括譬、耳饰、坠饰、手镯、戒指、牌饰等19类,并对各类器物的用途和装饰特征进行分析。该文所用资料丰富,也是首次针对新疆地区早期金银器和装饰品的讨论和研究,具有开拓意义,为后人进行该类研究提供了基础。但对于金银器用途和装饰特征的描述多限于牌饰部分。
然而,前人并没有对新疆早期装饰品进行过系统研究,这一方面由于装饰品研究本身没有得到重视,另一方面由于新疆地区早期装饰品材料较为零散,特别是有些报告或简报对其描述十分简略,甚至只有在典型墓例里出现,而随葬品介绍中却不见的问题;另外,装饰品的研究不仅包括对其本身形制、材质、纹饰方面的探讨,还包括对佩戴习俗等问题的考察,但基于考古报告自身的局限性,即往往只报道典型墓例,从而造成很多装饰品的出土位置不明确,给佩戴习俗方面的研究带来了很大困难。
本文试就新疆史前时期考古出土的首饰作为研究对象,以己发表的考古报告和简报为基本材料,对新疆史前时期首饰进行了梳理,并对其进行了分期,研究了首饰的组合变化。
一、出土首饰地点的分期情况
韩建业曾在其论文《新疆青铜时代一一早期铁器时代文化的分期和谱系[3]一文中,对2005年以前新疆所发掘的青铜至早期铁器时代遗址和墓地进行研究和分析,通过地层学和出土陶器的类型学研究,并结碳十四测年数据,将该这一时段大致分为三期。其中第一期遗存普遍包含青铜器而未见铁器,属于青铜时代,第二、三期常包含铁器,也包含青铜器,应当属于早期铁器时代。而郭物在《新疆史前晚期社会的考古学研究》中是分地区按文化类型进行了分期[4]。笔者参照这两位学者关于新疆史前考古学文化的分期,结合首饰的出土情况,将出土首饰的地点分为了三期。即第一期:公元前9世纪之前,出土首饰的地点主要有小河墓地、兰州湾子遗址、艾斯克霞尔墓地,萨恩萨依墓地中期墓葬、尼勒克汤巴勒萨伊墓地、于田县流水青铜时代墓地;第二期:公元前9世纪至公元前5世纪,地点主要有焉不拉克、察吾乎、察吾乎沟口一号墓地、察吾乎沟口二号墓地、群巴克、克孜尔吐尔、大龙口、尼勒克汤巴勒萨伊墓地中期墓葬、柴窝堡林场Ⅱ号地点墓葬、索墩布拉克、下板地;第三期: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1世纪,地点主要有上东黑沟、苏贝希一号、苏贝希三号、苏巴什古墓葬、三个桥、洋海墓地C型墓、塔城地区白杨河墓地、寒气沟墓地、加瓦艾日克墓地、特克斯恰甫其海A区XV号墓地、别斯托别墓地、穷科克二号墓地扎滚鲁克一号墓地第二期墓葬及卡茵特墓地。由分期情况可知,新疆史前时期首饰最早见于小河墓地等,分布点较少,而且这一期不见铁器。而第二期开始,出土首饰的墓葬,不但地点更多,且出土件数也大幅增加:这一方面由于这一时期的墓葬发现较多,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随着首饰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首饰被更广泛的使用和佩戴。
二、饰物组合及时代变迁
在把新疆史前时期出土的首饰进行分期后,笔者分期对每一期墓地出土的饰物分类别进行了统计分析,并尝试找出在饰物组合方面的一些特征。
第一期的墓葬总体来说数量比较少,笔者掌握的的有首饰出土的墓地仅有六座。数量较多饰品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穿绳饰品,有穿绳珠饰作为项链的,也有穿绳玉饰作为手链的,还有洋海墓地的穿绳发带[5];第二类是耳饰,皆为铜制。除了这两类外还有个别墓葬出土的饰品如洋海墓地有出土一件木冠饰,一件羊皮扳指;艾斯克霞尔墓地出土一件木发卡[6];尼勒克汤巴勒萨伊墓地还出土了四件铜制足链一件骨簪[7]。于田县流水青铜时代墓地也出土有骨簪[8]。这一期的一个明显的特征是不见戒指。
第二期的墓葬数量变多,出土的首饰数量也变多,首饰的种类也更加丰富。除了第一期中就有的首饰之外,这一时期还出现铜簪或铜笈,还有戒指也在这一时期出现。但串珠颈饰和耳环依然在出土饰物中占了非常大的比例,有些墓葬中串珠颈饰达十余件,而且在串珠颈饰中,由不同材质的珠子串成颈饰的现象增多。如洋海墓地C型墓出土的串珠:ⅡM154:1,由354颗大小不等的玻璃、玛瑙珠连成。有紫、绿、黄、蓝和橙色等。出土时孔中毛绳残朽。长54厘米[9]。在这一时期的墓葬中发现了铁质的饰品但数量不多,焉不拉克墓地还出土金丝一件[10],用途不明,但应当为首饰。
第三期墓地数量较第二期又有所增加,在出土的首饰中不仅仅是类别,数量上的增加,更重要的是这一期的首饰在形式上较前两期的复杂,做工更加精湛。而且墓主人等级较高的话,可能头饰,耳环,项饰,手饰全部都有佩戴。在这一阶段就首饰的材质来说,铁器出现与前两期相比较为频繁,但骨珠,石珠作为项饰的重要材料,依然占据很大的数量,但其他材料如玛瑙,绿松石,玻璃等也广泛的应用在串珠饰品中,使首饰的色彩更加丰富,更具有美感.
结语
作者根据已掌握的资料,运用统计分析的方法结合考古文化的分期,将新疆史前时期考古出土的首饰分为了三期。由于资料以及时间的限制,仅是探讨了首饰的组合变化情况。根据表二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第一期就首饰类型来说多为穿绳饰品和耳环。穿绳饰品又可分为项饰和发带,尤其是项饰占其中的大多数。个别墓葬出土簪饰。穿绳饰品多为骨质和石质,耳环则为铜制。第二期的首饰类型变多,出现戒指。在串饰中开始将不同材质的珠子穿在同一件项饰上。同时开始出现金银首饰。虽有铁质的首饰但数量不多。第三期的首饰在数量继续增加,铁质的首饰编的较多。这一世期待而主要特点是单个墓葬中出土的首饰在数量和种类上都增加了。
由于部分资料未发表,而已发表的资料多以简报居多,对于首饰的记载比较少或被忽略。很多报告仅是跳出个别墓葬进行举例,这导致了即使掌握墓地资料,但不一定掌握该墓地的首饰资料,或对其墓地的首饰资料掌握不完全,这对我们的研究造成一定的困难。再者,由于时间限制,仅就首饰的组合进行了研究,但需要说明的是对于首饰的研究还有很多工作是可以做的,如材质变化的探讨,加工工艺的研究,风式风格变化的研究等都是还有待我们开展进一步的工作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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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阮秋荣等,新疆伊犁尼勒克汤巴勒萨伊墓地发掘简报[J],文物,2012(5)
[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疆队,新疆于田县青铜时代墓地,[J],考古2006(7)
[9]李肖,吕恩国,张永兵,新疆鄯善洋海墓地发掘报告[J],考古学报2011(1)
尽管学界对美术考古学的核心语汇有比较明确的界定,但对“美术考古学”概念的讨论和分歧并没有止于此。现代艺术对传统观念的颠覆使得“美术”与“艺术”的分界越来越模糊。到目前为止,学科命名还存在着“美术考古学”与“艺术考古学”两个称谓之争[4]。因此,我们只能从学界公认的、较为典型的特征上把握“美术”。总的来说,美术品具有人工创造性、造型性、视觉性、空间性等特征[5](P115)。综上而言,美术考古学的研究对象从内涵上理解就是:符合“美术”标准的古代人工创造物。它通常包括五大类:建筑、绘画、雕塑、工艺美术和宗教美术[1](P522),目前研究的三大显学是铜器、画像石(砖)和石窟寺①。
从比较中认识研究对象
与美术考古学关系最密切的两个学科是考古学和美术史学,这里有必要通过比较,明晰三者研究对象的知识边界(参见下面比较表)。考古学的研究对象是通过考古调查和发掘获得的实物资料[6],美术考古学的研究对象是其中的一部分,即“实物资料”中的“美术品”部分;另外,传世品也是美术考古学重要研究对象[7](P17),而它只是考古学研究中的平行参考资料。根据美术品的特征,下列两类实物排除在美术考古学研究对象之外:一是与古代人类活动有关但“未经人类加工的自然物”,如动物化石、植物孢粉等;二是仅具有实用功能,难以引起人审美感受的人工创造物,如灰坑、窖藏、矿井、水渠、壕沟等遗迹。美术史的研究对象包括建筑、雕塑、绘画、工艺美术、书法、篆刻等美术种类[1](P526)。它与美术考古的关系尤为密切,因为二者的研究对象和资料基本相同,只是侧重点和研究方法各异。二者的差别在于美术史是在纵向的时间序列中研究审美关系的发展演变,它的时间范围可以从古代一直延续到当代;而美术考古则要在特定的“考古学文化”这样横向的共生关系中,探讨“奠定这种审美意识的经济生产、社会制度、民族文化和受这些制约的一系列的特定环境下的审美创作活动”[8](P139),它只限于古代。该学科旨在通过美术遗迹和遗物的视角,深入研究隐藏在那些“物”背后的“人类观念”。例如,在绘画方面,美术史主要研究卷轴画,着重于表现手法、风格流派、画家生平等等,以把握时代的审美风尚和规律;而美术考古主要研究岩画、建筑壁画和墓室壁画。它要尽可能参考同一时期所有的考古资料、文献记载,以求在全面复原历史的情况下来微观某一美术作品,不但是时代的审美意识(确切地说,这方面要借鉴美术史的研究成果),而且是支撑这一审美意识的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社会的方方面面,最后力求达到对该时期人类文化观念的认知和体察。再如,美术考古的研究对象多是雕塑艺术品和工艺美术品,这些作品因中国“重道不重器”的思想根源,很少有明确的创作者姓名留下,因此它们代表的是一种群体作品,具有社会性特征;而美术史则着重个案研究,如对艺术家或者艺术流派的关注,因此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9](P232)。归根结蒂,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是服务于该学科的研究目的的。考古学旨在论证存在于古代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规律;美术史在于研究美术的历史发展及其规律;美术考古则是通过古代遗留下来的美术品了解人类的文化史和观念史。
从特征中把握研究对象
中国的厚葬之风体现了古人“视死如生”的观念,墓室是死者在另一个世界生活的缩影,他(她)既要继续享受人间的荣华富贵,又渴望在仙境中获得再生;隆重严肃的墓葬仪式和祖先祭祀活动,正体现了活人与死人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生人往往借着死人的余荫,就是借着祖宗的功德或显赫的威名来在社会上立足。而死人又借着生人的功业而声名得以显耀,已死者和仍活着的人虽然死生之路断,幽明之路隔,但两者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10](P180)正因为此,墓葬的形制规模、布局装饰和明器的使用,无不体现了当时人们的精细心思。它们凝结了高度的艺术性,但当初人们在建造和制作时,却抱有明显的功利目的,这里艺术之美是服务于功利之用的。这样以来,中国的墓葬中包含了大量的社会文化信息,汉代墓葬出土的画像石砖就被喻为汉代社会的百科全书,美术考古学正要透过艺术来解码社会。
美术考古的研究对象还有相当大部分来自于宗教美术遗迹。宗教对艺术的依赖,使它几乎要把所有的艺术都统以信仰的名义,这一点尤其是在古代美术品中表现比较突出,因而宗教美术就成为美术考古学中分量较重的一个研究门类。石窟寺艺术就是一个代表。它集建筑、雕塑、绘画于一体,是中国古代文化艺术中的一支奇葩。它非凡的艺术性背后,却是古代人们渴望摆脱现实的苦恼,为自己求得福地的功利性目的。古代工艺美术也有一大类是用来作礼器的,它们与政治、宗教有着密切的联系。如《礼记•郊特牲》载:“郊之祭也,……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11](P145),由此可见,陶器在郊祭仪式中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新石器时代彩陶图案中也蕴含着丰富的宗教含义[12](P3);再如,《左传•宣公三年》载,鼎“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13](P437),青铜礼器之所以重要,就因为它是政权、神权合二为一的至尊象征;《周礼•春官宗伯》也有“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14](P193)的记载。其他如绘画中的帛画、壁画,建筑中的坛庙、陵墓、寺观,雕塑中的陪葬俑、象生、造像等等,它们都烙下了宗教的印记。
宗教和艺术是如何统而为一呢?简•布洛克在《原始艺术哲学》中的一段话可以作为说明:“非洲雕刻极少脱离他们举行宗教仪式时巫术—宗教的、仪式性的功用,它们很少展示给人们看,或仅仅为了视觉愉悦而制作,它们最主要的作用是作为仪式庆典的组成部分。它们远不是只用来从一个独立的、拉开距离的观察角度去观看,更典型的情形是观察者努力置身于一个具有现实、宗教和社会意义的丰富多彩的统一境界中,在这种统一的境界里,很难说面具的视觉没能够被区分出来作为独立的审美价值判断。实际上,……原始审美的巨大力量就在于它能够促使观察者积极体验那种完全情感化、审美化、宗教化、社会化和魔幻化的经验。”[15](P10)从这段对原始艺术的阐述中,我们同样可以领悟到,古代美术品正是通过艺术感染力使观者置身于一个魔幻般的宗教境地。在研究宗教美术时,我们既要有科学的立场,不能沉迷于宗教,也要有客观的态度,不能完全为艺术所折服。
最后,笔者要指出,我们对美术考古学的研究对象和该学科本身的认识,决不能囿于一个简单的、静态的、封闭的范围内,而应该用联系的、动态的、开放的观点来看待。例如,有时候工艺品和实用品很难区分,以古钱为例,在当时主要作为流通使用的方孔圆形钱币,现在却失去了使用价值,而成为一种古代工艺美术品,从而也是美术考古的研究对象了。再如,虽然美术考古学排除了那些仅具有实用功能、难以引起人审美感受的实物,如灰坑等,但这些遗迹作为美术考古研究对象的环境背景而出现时,就必须考虑它们之间的共生关系,而不能孤立研究美术品。美术考古学是一门交叉性学科,我们要研究的对象,既不能与其他相关学科混同一气,也不能画地为牢,尤其是今天这个时代,“各类人文学科之间的对话比个别学科的独立性更为重要,这一趋势正在日益增强。”[16](P1-64)当然,对于青年的研究者,我们应该从深刻把握基础问题入手,逐渐扩大自己的学术视野。(本文作者:陈开颖单位: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虽然诸如李济、梁思永、吴金鼎等中国早期考古学家都接受了完整的人类学训练,但中国文物界中根深蒂固的“金石学”传统依旧将中国考古学的发展导向了器物发掘的脉络。这不但导致了考古学和人类学在中国长期分裂为两个联系不甚紧密的学科———考古学常与历史学为伍,而人类学则沦为社会学的附庸———而且使得我们在阅读考古材料时,缺乏有效的解读手段,往往陷入了“管窥一斑,不见全豹”的处境。
为了实现考古学向人类学维度的回归,我们还有很多需要实践。好在,以色列考古学家吉迪(GideonShelach)的《中国北方边疆地区的史前社会:公元前一千年间身份标识的形成及经济转变的考古学考察》(以下引自本书皆标注页码,不另说明)为我们提供了一份良好的范本,他在该书中不但为我们呈现了用人类学视角解读考古材料的基本方式,而且还通过对现有材料的分析,得出了令人信服的结论。
重现认识“北方边疆”
翻过介绍全书结构的第一章绪论部分后,从本书的第二章开始,作者将中国北方地带分为四个亚区,按“生计方式、聚落结构和组织、宗教活动、生产工艺”(P9)等方面对这四个亚区进行比较,这四个地区分别为1.甘肃走廊,2.黄河周边地区,3.黄河以东和太原———北京一线以北地区(作者称之为“赤峰”地区),4.辽宁西部。虽然吉迪这样的地区分类有待商榷,但他认为这一连接欧亚大草原的“北方地带”,“并非像大家普遍认为的那样直接向西相接,而是通过‘北方地带’的东北部与之相承接”(P17)的观点确实颇为正确的,因为赤峰所在位置,恰好就反映了其东部、西部和北部文化在不同时期在该地留下的痕迹,而且后者的影响最为明显。
因此,通过这一章对不同区域考古遗存及其反映的文化诸要素的关系,在第二章的结论部分,作者首先将我们观念中笼而统之的“北方”游牧地带划分成几个不同的区域,认识到“这个地带不同亚区的文化属性和生活方式各不相同,更重要的是,各地区的发展轨迹在变化方向和幅度方面也出现了比较明显的分化。……但总体来说,不同地区发展轨迹正逐渐趋向一致。”(P51)
对于这种“逐渐趋向一致”,作者在第三章“是经济原因吗?北方地带的经济及政治进程”中提出了一个假设。很明显,吉迪在这里运用了政治-经济学方法,这种方法自上世纪50年代澳大利亚考古学家戈登·柴尔德开始便已在西方考古学界广泛应用,形成自身对于考古学、古典文化和社会的融合性认识。
通过谷物以及动物性资源消费方式变化的分析发现,在北方地带东部,公元前2000年晚期至公元前1000年初随着“新型的驯化动物,如绵羊、山羊和马在这一地区的遗址中被发现”(P70),该地区的畜牧经济才开始逐渐发展。与此同时,本书作者还引用了美国人类学家萨尔兹曼的看法:“很多以畜牧业为主要经济方式的社会甚至是高度游牧化的群体也从事一定程度的农业生产”(P78),这不但更新了我们对游牧群体的刻板印象,同时也启发我们打开了新的思路,“骑马很可能是畜牧生活方式兴起的结果,而非畜牧专业化发展的原因;畜牧业经济可能是为了抵制来自定居人群强大军事压力而采取的政治策略。迁徙,尤其是游牧人群的流动,可以视为某种形式的政治对抗。”(P80)从经济类型的转变,政治组织的变迁,通过考古材料的分析,我们获得了一种动态的视野———文化(北方草原-林地生计方式)对结构变迁(定居人群压力)的适应(发展出畜牧经济),当然,作者也提到了气候因素(但认为这并非主因)。同时,也提示我们,从这种政治———经济视角来审视考古学材料,将会帮助我们跃出“所见”的遗存的局限,获得更具“整体性”的观点。
接下去,作者在第四章中通过对这四1个北方区域“身份标识及其表现形式”的比较得出结论:“从公元前1千纪开始,北方地带与黄河及长江流域人群的思维方式完全不同。……这种不同不仅体现在服装与服饰的风格上,也体现在影响人们思维与行动的世界观上”(P125)。尽管作者没有对这种变化提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但他在第五章中提到了一个长期存在但一直为中国研究者所回避的问题:跨区域的文化联系。这个被概括为“本地起源论”和“文化传播论”的观念之争(随着分子人类学成果的出现———这点作者没有提到)开始呈现向后者松动的迹象,吉迪综合其他研究者的观点提到,“从事这项工作的学者并非要重建旧的‘文化传播论’模式,而是要研究当地与外界之间交往所带来的影响,从而重建世界的复杂化历史进程”(P130)。
相比之下,本书的结论相对薄弱,甚至又回到了“华夏”和“草原”分野的传统问题上,在很大程度上,则是因为受制于这一二分法背后的价值取向。尽管如此,本书在方法论和理论视野上已经给我们提供了足够的启迪,其意义和价值都要高于同系列“文明历程经典译丛”中早先出版的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狄宇宙教授《古代中国与其强邻:东亚历史上游牧力量的兴起》一书。
启发与不足
本书优点和缺点一样显而易见,其最大的优点与其说引入了西方学界业已流行甚久的“政治-经济”观点,毋宁说,是突破了中国近几十年来对自身文明起源“本地起源”的偏执追求。
当我们有意识地纠正这一问题后,便能接受吉迪用政治经济学观点,对中国各地考古材料的整体性分析。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农业经济向更专业化畜牧经济的转型发生在迄今3000年前左右的时间里;其背后来自定居人群的压力与我们原先对游牧文化的想象正好相反。同时,文化各个表征之间建立在经济类型上的联系,也超越了传统上将其划分为不同社会阶段(如原始社会、氏族公社)的机械分类。这些都给中国考古学及史前社会研究者提供了充分的启迪。
当然,这些启发背后的不足之处也同样明显。这本英文原版于2008年的著作,确实集中了国际学术界对东亚北方社会最新的研究成果,但由于受传统上“长城南北”二分关系的束缚,以及对中国早期文献的有限认识,实际上,仍然无法更为准确地认识、分析中国早期社会。更重要的是,由于对中国古代人群缺乏更深入的认识,作者忽略了物质交流背后的人群互动,很有可能重新落入传统考古学那种“类型学”陷阱的危险。
“文明”相对“野蛮”而言,“文明形成”就是对“野蛮”的扬弃。“国家”或“文明社会”是历史前进的结果,因为“国家”作为社会机器,维持、促进了社会发展和进步,扼制了“野蛮”对社会发展的破坏。目前学术界对“国家”或“文明社会”的标志一般归纳为城市、文字、青铜器、礼器、王陵等等。对这个标志的个案分析和综合研究,是探讨文明形成的基本方法。鉴于文明起源与形成时代没有历史文献留传下来,这项研究所需资料只能依靠考古学解决。考古学对上述文明形成诸多标志的基础资料界定、取得、分析、归纳、演绎等研究方法不一,难易程度不同,成果的科学性各异。
“文字”对于“国家”而言是个重要的“工具”,但“文字”的出现和发展,以及作为“国家”的工具,并不是同步的。当前关于“符号”与“文字”的界定还并不统一,“符号”成为“文字”的质变点也无法确定,因而在探讨“文明社会”形成时,“文字”这种标志很难操作。从古文字学和历史学角度分析,从符号变为文字和从“野蛮”变为“文明”,它们不可能在同一“时空”临界点发生“突变”、“质变”的。它们的“质变”点有时间差。
“青铜器”是生产技术发展的产物,是人类科技进步的反映,青铜器的出现在人类生产活动中发挥了多大作用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从总体上来看,至少在中国古代,青铜器作为兵器的军事作用和作为祭祀、礼制用器的“精神”作用,超过其在社会经济领域的作用。在研究社会剩余生产品时不可将其作用估计过高。
现在谈论较多的礼器,实际上它们是“阳间”生活中“折射”。礼器是祭祀用品之一部分。祭祀用品中的礼器与“文明社会”有关系。文明社会中必然有“礼器”,但祭祀用品的“礼器”不必非是“文明社会”的产物,祭祀用品的产生要早于国家出现。祭祀用品中的“礼器”与“非礼器”之界定,目前还没有寻找到科学的标准,这也要等待学科的发展,假以时日。至于祭祀器物多少,其所反映的社会分层,它们在“国家”形成问题上的意义是有限的。作为人类社会“活化石”的民族学研究成果已向人们揭示,“国家”和“文明社会”的社会组织是以阶级和社会分层为基础的,但不是有了社会分层,就必然出现“国家”。关于“王陵”的认定,从考古学一般理论上讲,“王陵”附属于“王”之都城,“王陵”应属“都城”一部分,没有或没找到相应“都城”的“王陵”,在确定这类墓葬墓主身份时尤应慎重。当然,“王陵”是“王”的阴间归宿,“王”是“国家”的“化身”。有“王陵”自然有“王国”。问题是目前“王陵”的界定,有一定的操作难度。墓之“王气”是重要的研究线索,但当务之急是要探讨“王陵”的客体“标准”。
对“文明社会”考古学研究而言,“城”是最重要的标志,最易操作的学术研究切入点。中国古代文明社会的“城”是政治中心,“城”的作用主要是为国家统治集团服务的,“城”的出现是与国家的形成密不可分的。因此《初学记》卷二十四引《吴越春秋》记载:古人“筑城以卫君”。“君”是“国家”的人格化,“城”则是“国家”缩影的物化。在当前中国古代文明考古学研究中,各地十分重视早期城址(主要指龙山时代城址)的考古调查、勘探,这个方向是正确的。现在各地发现了一大批早期城址,这对中国古代文明形成研究无疑是重要的。但是,勿庸讳言,这些城址是否属于文明形成时期的“国家”政治中心,还有进一步深入探讨的必要。
目前,关于作为中国古代“文明形成”重要标志的“城”,也存在着科学界定的问题。这是研究古代文明形成的基础工作。这里我讲“城”不讲“城市”,就是区别两河流域苏美尔文明的“城市”。后者有重要的商业功能,因此城中有相当数量的“市民”;而前者主要是作为政治中心,“城”中不需要多少“民众”,这种“城”实际是一部“国家机器”。当前在有关“城”的考古学研究中,更应注意区别“城”、“城堡”和“村寨”。它们都在其周围筑有“墙”,这种墙的作法可能相近,有的甚或规模也相仿,但其作用不同。“城”之“墙”是“卫君”的,即保护国家集团的;“城堡”之墙是用于军事防御的,它们可以是“国家”的军事设施,也可以作为“野蛮社会”军事据点;“村寨”之墙是为其居民安全而修筑的,而“野蛮社会”与“文明社会”都有“村寨”存在。因此,我们不能以城墙作为“城”的唯一或主要标志。如何区分“城”、“城堡”和“村寨”,也不能仅据其占地面积大小、墙垣规模等,更重要的应剖析其空间范围的内容。“城”作为“国家”的政治中心、统治集团的政治中枢,主要应是城中“国家机器”物化载体——宫庙建筑。“城堡”之内主要为军事设施。“村寨”里面主要是居民住宅和“公共建筑”。“城”、“城堡”和“村寨”之中的不同建筑,反映出其不同使用功能,说明各自的社会作用。因此,对有墙垣围绕的大面积建筑遗址,究明其内涵十分必要。这些恰恰是我们目前考古工作中应该更多予以关注的。 古代文明形成之初出现的城之宫庙是什么样子,现在我们还不清楚,但可以通过对已知资料的了解、已知规律的研究去探索未知。如对目前尚存的明清时代的宫殿、宫庙我们可以考察。对唐宋、秦汉时代的宫庙遗址,通过考古发掘、结合历史文献记载,也可了解其基本面貌。由此向前追溯,已经考古发掘的商周宫庙遗址,夏代偃题二里头遗址的第一、二号宫殿建筑遗址,又为我们认识更早以前的“文明社会”城址中的宫庙遗址提供了极为宝贵的“参照物”。
关于“宫”和“庙”的界定要有严格的学术标准。我认为中国早期城址中的主要庙是“宗庙”,而不是“神庙”。中国古代文明与地中海周围的埃及、两河流域和希腊、罗马古代文明重要的区别是,前者以“宗庙”为主体。后者以“神庙”为主体。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前者社会以农业为主要产业,以血缘政治为主;后者商、工、农多种产业并存,以地缘政治为主。因此在探讨中国古代文明社会形成之初的城中之庙时,对此应给以加倍重视。
中国“文明形成”时期的宫殿与史前时期的“公共建筑”有着本质不同。从布局形制上说,前者是封闭的,后者是开放的;从结构上看,前者是强调等级、突出个人的;后者是面向“大众”的。如时代较早的偃师商城的宫殿遗址,其周围筑有“宫城”,每座宫殿或几座宫殿还要有单独的围墙;属于夏代的偃师二里头遗址第一、第二号宫殿遗址各自围筑有单独的院墙。
”与宫庙殿堂建筑不能杂处。文明形成时期的“城”是“卫君”之地,也是统治者行使权力的地方。这种“消费”性“城”需要有为其服务的民众,但“民众”应安排在“城”附近的“郭”中,即所谓“郭以居民”。这种“郭”可以理解为象偃师商城之“大城”,也可以理解为“城”旁之“居民区”。我们注意到,龙山时代晚期也发现了一些内外双重城垣的城址。它们是否为“卫君”之"城”和“居民”之“郭”,还要通过进一步考古工作去研究。总之,我们在研究文明形成时期的“城”时,还要注意与之相关的“郭”或其附近的“居民区”遗址。它们二者是“分居”的。
南宝力皋吐遗址和墓葬的大规模发掘工作始于2006年,由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会同通辽市博物馆、扎鲁特旗文管所联合进行。至2008年末发掘工作基本结束。此次发掘野外作业历时三年,累计工作量达340多天,共发掘清理395座4500年前的新石器时期墓葬,出土1500余件土陶器、玉石器、骨角器和蚌器等精美随葬品。
南宝力皋吐遗址随葬品品种之多,数量之大,在以往的考古发现里是不多见的,尤其是完整的骨冠、管状器、带有护刃的骨梗石刃刀等为第一次发现。大量复合工具的发现,为我们了解科尔沁草原史前的生业形态,探寻科尔沁文化源流提供了宝贵的依据。
中国著名考古学家严文明认为,南宝力皋吐遗址所体现的多元文化现象可能与扎鲁特旗特殊的地理条件和自然环境有关。“扎鲁特在蒙古语中意为‘驿站’,该地区在史前就可能是交通要道,南宝力皋吐遗存的考古发现恰恰表现了这一状况。”严文明说,根据目前出土的材料来看,南宝力皋吐遗存年代清楚,延伸比较远,是几种文化的融合。南宝力皋吐遗存除了与东北的史前遗址有密切联系,而且南与山东,西与新疆、甘肃,北与俄罗斯等地存在文化交融现象。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李水城则认为,南宝力皋吐原始生活区具有文化通道的作用。在这里发现的火烧墓和叠肢葬等墓葬形式,出土的蛇纹器皿在同时期的中国西北与河西走廊一带也出现过,因此,两地可能存在某种联系。发现骨管状器在中亚出现过,发现的石骨朵是权杖,产生于两河流域,不断向外传播。中亚、新疆、内蒙古东南、辽东都有发现。陶器和中原文化有联系,人形陶器有自己的特色……南宝力皋吐遗址规模比较大,有明确的时间,人口规模比较大,它的发现在东北地区极为罕见。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朱延平说,南宝力皋吐遗址在科尔沁文化中有标志性的作用。东北新石器时代的考古编年比较模糊,而南宝力皋吐遗址年代清楚,这在东北新石器时代的考古上有标志性。从发现的文物上看,这里既有小河沿文化的痕迹,又有大汶口文化的影子,更有牛河梁文化、红山文化的因素,来自不同方面的文化在这里汇聚,是一处规格很高的文化遗存。
吉林大学教授赵宾福说,从已经发现的资料上看,南宝力皋吐遗址有6种文化在此交汇,此种文化多元现象在已经有的东北考古发现中绝无仅有。它为中国考古界提出了新材料,新问题,新要求。
南宝力皋吐遗址发掘的领军人、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吉平介绍,南宝力皋吐古墓遗址出土的随葬品中,陶器的成份比较复杂:大量绳索状条形堆纹筒形罐独具特色,高领双耳壶具有下辽河以西小河沿文化的特征,叠唇弧腹罐又像是下辽河以东辽宁偏堡子类型同类器皿的再现,还有一些陶器表现出松嫩平原小拉哈等遗存的印记。南宝力皋吐古墓发现的多种文化并存现象,表明中国东北大部分地区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就已经发生了密切的文化交流与融合,其交流的程度可能远远超过我们已有的认识。
与会的考古专家们认为,南宝力皋吐遗址发掘墓葬规模之大、数量之多、出土随葬品种类之丰富,在内蒙古乃至整个东北地区都是前所未有的,其多种类型史前文化并处一地的现象也是非常罕见的。这一遗存非常具有地方特色,很难归入已经命名的文化类型。
对于南宝力皋吐遗址出土陶器反映出来的文化属性,考古人员目前没有得出具体结论。因为遗址同时还出土了大量绳索状条形堆纹筒形罐、泥质深腹筒形罐以及形态各异的动物造型陶壶等,这些陶器所附纹饰、造型与同时期文化的出土器物有较明显的区别,不像是已知的其它原始文化直接影响的产物。由此专家们认定,南宝力皋吐墓地应是一种具有独特类型面貌的文化。南宝力皋吐遗址出土的三樽龟形陶壶、红陶黑漆彩陶等属首次出土。吉平说,南宝力皋吐墓地除了含有小河沿文化等已知的文化因素外,还含有大量的到目前为止并不为人所知的文化因素,这是需要考古学家进一步解读的一种全新的考古学文化因素。
在众多出土文物中,石骨朵的发现尤其引起专家们的注目。骨朵又称金瓜,是一种长棒状兵器,在其一端缀有蒜形或蒺藜形的头。此前所知骨朵最早出现在东汉以后,南宝力皋吐遗址出土的骨朵用青石制成,头为五角蒺藜形,它的出现使这种兵器的出现年代向前推了几千年。另一件兵器,精美的骨梗双玉刃短剑用骨作剑身,玉为刃,专家认为其可能是青铜短剑的前身。
更为令人震惊的是,在南宝力皋吐古墓群遗址中,考古人员发现了距今4600年史前人类的帽子———“骨冠”或“骨角质冠饰”。与会的考古专家们表示,南宝力皋吐古墓群遗址骨冠的发现在同时期的史前文化遗址中尚属首例,这也是南宝力皋吐古墓群遗址发掘的最新成果之一。
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吉平说,出土时发现骨冠很紧密地套箍在遗骸头颅上,帽子的形状十分明显。经检测发现,组成骨冠的是剖割成弧形条片的大型动物肋骨、獠牙或犄角,每个骨片两端都有孔眼,显然是绳索穿缀用的。骨片长短、弧度非常讲究,每顶冠由十五六片组成。
研究人员推断这些骨条表面可能还覆盖过兽皮或编织物。这是迄今为止惟一一次发现的史前时期人类的“帽子”。
吉平介绍,考古人员在清理完毕的史前古墓中,共发现4个完整的骨冠。发现骨冠的墓葬中有3座位于古墓群组的中心位置,随葬品均非常丰富,包括陶器、石器、骨器和玉器等,骨冠佩戴于墓主人头部,可能象征着其身份和地位的重要。此外,佩戴骨冠的人均为仰身直肢葬,骨骼保存完好,应该是营养状况良好的成年人。这些骨冠是中国目前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惟一能被称为“冠”的饰物,而在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等同时期的史前文化遗址中,尚未有类似发现。有的地方曾出土过被称做“束发器”的饰品,但这里发现的骨冠是扣套在整个头颅上部的,与“束发器”明显不同。“这可能与该地区原始族群狩猎的生活习惯有关。用猎取的动物骨骼、獠牙或犄角制作冠饰,有利于长期保存。
当我们苦苦寻找科尔沁文化源头的时候,南宝力皋吐古墓遗址给了我们一个惊喜。它的发现,印证了科尔沁草原文化源远流长的史实;它的发掘,对研究新石器时期的丧葬制度、生活习俗、制陶工艺等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实物资料。内蒙古考古所所长塔拉骄傲地说:“南宝力皋吐古墓遗址的发现与发掘,对于区分和建立东北地区史前考古学文化及同类型研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
关键词:汉代;墓葬;区域性;考古学研究
Abstract:A number of Han tombs have been discovered in China, while we can do regional research because of their widely distributed. To study the regional Han tombs comprehensively needs both basic and the related social investigation,so we must adhere to correct theories and methods in the process of research. The regional research could advance the comprehensive study of Han tombs, and then we can do archaeological research of tombs for the ultimate aim.
Key words:Han Dynasty; tombs; regional; archaeological research
墓葬是盛放尸体或其部位的场所和置放方式的统称,墓是场所,葬是方式方法及与其相关的内容。古人对丧葬极为重视,融入了较多物质和精神的因素,包含内容十分广泛,所以墓葬一直是考古界关注和研究的重点。汉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初步发展时期,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思想文化趋于统一,上至帝王,下至平民的墓葬都在这一背景下获得较大的发展,墓葬所蕴含的内容也越来越为广泛和多样。随着近代考古学的传入和当代考古学的发展,我国境内已有相当数量的汉墓被发现、发掘,相关报告和简报层出不穷,为我们进行汉墓的考古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墓葬是古人留给我们的一笔财富,同时又是一个信息载体,它既充分体现出墓葬自身的诸多内涵,又能够从多方面反映古代社会的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从某种角度讲,它可以被看作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因此对于墓葬的研究需要从多学科、多角度去研究和探索。笔者试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以徐州地区的汉代墓葬为例,浅显讨论一下区域性汉墓的考古学研究,不正之处,以求指正。
一、 区域性汉墓研究的必要和条件
由于我国疆域大,汉墓分布面积广,加之汉代之前春秋――战国时期分裂局面下形成的地域性差异的影响,使得汉代墓葬具有较强的区域性特征。经两汉四百余年的发展,至东汉晚期,汉代墓葬表现出较大的趋同性,但区域性特征仍较明显。关于汉代墓葬,我们有必要去作相关综合性研究,并以此作为我们进行其他研究的指导和参考。但我们必须认识到,两汉统治时间较长,疆域较大,历史上形成的地域性差异仍然十分明显,这些都为综合性研究带来很多困难和挑战。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进行汉墓的区域性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我们全面认识汉代墓葬的一个方便途径,是进行综合性研究的基础。目前关于汉代墓葬的区域性研究虽有相当数量,但多为考古类型学的基础性研究,深入性研究较少。因此,我们有进行汉代墓葬区域性研究的必要,而相关的条件也基本具备。
研究的成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在具有一定条件的基础上,我们才可能进行深入细致和较为全面的研究,汉墓的区域性研究亦是如此。以徐州地区为例,该处作为汉高祖刘邦的故乡,同时又是两汉楚国和东汉彭城国、下邳国的封国所在地,诸侯王、列侯墓葬发现较多,中小型墓葬更是不胜枚举。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徐州地区已发现、发掘汉墓将近两千座(1),这正是开展区域性研究的基础。从徐州地区已发现、发掘的汉代墓葬看,分布范围广并有一定规律,且种类较为齐全,诸侯王、贵族、官吏及中下层平民等的墓葬一应俱全。墓葬形制方面,有横穴崖洞墓、石(土)坑竖穴墓、石坑竖穴洞室墓、石椁墓、砖室墓、石室墓、砖石混筑墓等,另外还有瓦棺葬,如邳州刘林M68(2)等。陪葬品的数量大,质地杂,品种多,有相应的组合。相关墓葬的时代较为明确。西汉墓中,已发现的小龟山楚王墓(3)、宛朐侯刘墓(4)等内均出土有墓主印章,墓主史书有载,下葬时代清晰,为其他墓葬的断代提供了标尺。另外多数墓葬内出土有钱币、铜镜等物。而早、中、晚期的墓葬结构、陪葬器物等有明显的前后发展关系,说明徐州西汉墓的时代序列较为明确;东汉墓中,墓葬结构与陪葬品亦有前后发展顺序,加之诸多纪年画像石墓的发现和发掘,为东汉墓葬的分期断代提供了参考标准。不同墓葬形制和陪葬品组成了多类型的汉代墓葬,对研究徐州汉墓本身及当时的社会等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另外,徐州汉墓与周边地区的汉墓也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苏皖北部、鲁南、豫东地区特别是皖北和鲁南部分地区发现的汉墓与徐州汉墓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处,这对进行徐州汉墓的相关研究有很大帮助。
众多汉代墓葬的发现、发掘为徐州汉墓自身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实物资料,同时墓葬在很大程度上又是某个时期丧葬思想的写照和社会现实的反映。综合研究徐州汉代墓葬可以对其所反映的汉代社会内容进行分析和探讨,而这也正是我们进行墓葬研究的目的所在。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到,每一地区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历史背景和地理环境以及汉代墓葬的发现情况都存在不同,区域性研究的条件也存在差别,而这种差别恰恰对我们进行多地区汉墓的区域性研究有着较为有益的帮助和参考。
进行墓葬研究,往往会碰到一些相同或相近的不利条件。如较早发表的报告过于简单,有的仅是介绍,没有墓葬和器物描述及相关照片、线图等等;因墓葬内、外的环境较差,加之被盗和破坏,相关信息无法保存,使得研究受到一定的限制等。而有的由于墓葬规模小,发现数量少,被盗或破坏严重,墓葬资料未能公布,处于相对封存状态,这对于墓葬研究来讲无疑是个缺憾。区域性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可尽量降低这种缺失,这与区域性研究资料收集的针对性强有关,而汉墓的区域性研究多由从事地方考古工作的人员来完成,这在很大程度上可充分补充和完善这些资料。
二、 区域性汉墓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汉墓的区域性研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不仅要吸收前人的成果,还要学习和借鉴他们在研究方法上给我们的示范及有益的提示。汉代墓葬考古属于战国秦汉考古的一个部分,而战国秦汉考古又隶属于历史时期的考古学,因此考古学、史学的理论与方法等对我们的研究非常重要。大致看来,区域性汉墓研究主要包括基础研究和社会研究两个主要内容,而社会研究的内涵又是多种多样的。
(一)区域性汉墓的基础研究
区域性汉墓的基础研究和其他墓葬的基础研究一样,主要包括墓葬形制、葬式、葬具、典型或重要陪葬品等的相关研究;进行分期及年代推断,探讨发展演变,确立发展序列,构建时代顺序;与周边进行比较研究等等。
“历史时期的年代框架主要是通过墓葬材料搭建起来的,以若干有明确纪年的墓葬材料为标杆,再根据墓室形制及陪葬品的特点,将其它没有纪年的墓葬单位串联起来,构成一个年代序列。进而把这个序列和其他类别的考古资料的分期编年相互参正,从而获得涵盖内容更为广泛的年代体系”(5)。如《洛阳烧沟汉墓》一书,系统整理了洛阳烧沟地区发掘的255座汉墓,通过墓葬形制的演变、出土遗物形制及组合形式变化的研究,分析和探讨了烧沟汉墓的墓室结构和形制及各时期的变化,并结合铜镜、钱币等的研究基本确定了它们的相对年代及分期(6)。类型学和地层学是考古学研究的两个基本方法论,是研究遗迹和遗物相对年代及变化规律的有效手段,是进行墓葬研究的立足点。在汉墓研究中,立足于这两大考古学理论与方法,才能保证资料的可靠性和科学性。如在发掘、整理和研究汉墓时,我们必须要弄清楚叠压在墓葬上的地层,墓葬的开口层位,特别是多座墓葬之间的打破、叠压或共时关系等,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我们研究的科学性。对于汉墓出土遗物研究,我们还应借鉴其他研究领域的科学方法。如在青铜器分期断代方面,郭沫若先生创立的“标准器断代法”和郭宝均先生创立的“分界群分法”等,这些方法对我们进行汉墓出土器物的分型、分式和断代等方面很重要。如一些带有文字,甚至有纪年的遗物,如封泥、印章和碑刻等,这些时代特征较为明确的考古资料对于我们进行汉墓研究十分难得,也极为可贵,利用它们我们可以推断墓葬及出土物的年代,并用来说明其他一些问题。
20世纪初,王国维先生提出二重证据法,主张在利用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应更多地利用新出土的甲骨材料,即“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很多学者又提出加强利用考古资料、简牍材料等辅资料来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在当今的史学研究中,大多数学者已形成了多重证据法的共识。可以说,考古学与文献学的基本关系是互补关系,因此未来考古学将在文献史学不断加深整合中得到发展(7)。汉代的文献资料相当丰富,且多为当时或稍晚人撰写,可信度很大,是汉墓研究中必不可少的参考资料。汉墓本身是当时人们有意识的行为结果,是社会意识的反映,因此墓葬形制、出土遗物的形制及组合变化等有着其所在历史时期的烙印,我们只有结合文献记载,才能通过研究考古资料达到更深层次的认识。文献是我们进行研究必须参考的资料,正如宋治民先生所言,“在文献记载资料十分丰富的可靠的情况下,这一基本的原则是必须坚持、必须遵循的(8)。”
受地理环境和文化传统等因素影响,墓葬的发展会表现出一定的地域性,反映在汉代墓葬上,就是汉墓的地域性特征,而其也体现出相应的地域文化。因此,除上述方法和原则外,在进行汉墓区域性基础研究的过程中我们还要利用文化因素分析法,它是对考古学文化构成因素进行科学分析的方法论,通过这种方法可以揭示相关考古学文化的文化源流、发展谱系以及文化性质等问题。考察汉代之前徐州一带的文化,是在本土东夷文化的基础上,吸收秦文化、楚文化、宋文化、齐鲁文化、吴越文化等综合形成的,而战国楚文化对其影响尤深,这与战国晚期徐州一带属楚国管辖有较大关系,墓葬因此呈现出较多楚文化的元素,墓葬形制、器物类型和纹饰等均有反映,而西汉晚期的一些墓葬如铜山县凤凰山M2(9)等还保留有较强的楚墓特点。结合两汉时期的历史特征,中原文化、周文化以及日渐成型的汉文化等对徐州汉墓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这也是我们在研究中所必须注意的。
(二)区域性汉墓的社会研究
墓葬作为古人遗留下的特殊的实物资料,是社会存在的一部分,其所反映社会的方式是多层面的,体现的社会内容十分广泛,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物质生活面貌等等无一不包。目前,学术界通过史学研究汉代社会的成果较多,如孙筱先生的《两汉经学与社会》(10)、刘厚琴先生的《儒学与汉代社会》(11)等等。但通过考古资料特别是墓葬研究汉代社会的成果较少,其中如韩国河先生的《秦汉魏晋丧葬制度研究》一书通过大量考古资料及历史文献对秦汉魏晋时期的社会,特别是丧葬制度进行了精辟论述(12);李如森先生通过两汉墓葬对其所反映的社会面貌进行了论述(13);另外如李振宏先生的《居延汉简与汉代社会》(14)、吴荣曾先生的《和林格尔汉墓壁画中反映的东汉社会生活》(15)等则是通过与墓葬相关的遗迹、遗物来探讨汉代社会的。在一些研究性文章及发掘简报和报告中也常有一些通过墓葬对社会相关问题如纺织、冶铁、农作物等的论述,限于篇幅不再一一列举。可以说,上述研究均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中庸》云:“事死如生,事之如存。”不同墓葬反映出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社会内容和特征,在基础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可对区域性汉墓所体现的社会内容进行分析和探讨。就徐州汉墓而言,其所反映的社会内容较为广泛。徐州奎山M1(16)、东甸子M1(17)等墓内出土的大量水稻,说明徐州一带在西汉早期可能已有水稻种植;墓葬中较为常见的仓、灶、井、磨、猪圈等模型明器组合,表明当时人们丧葬观的同时也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的部分社会生活面貌,体现出对农业的重视和依赖等等。因此,进行区域性汉墓的社会研究可以相对全面地复原汉代某一地区的社会生活,展现社会面貌。相比较而言,汉墓的综合性研究涉及面广,但得出的结论多为概括或总结性的,而区域性研究则较为详细,结论也较为全面和细致,若综合多处区域性研究结果,升华至综合性成果,其内容当较一般的综合性研究丰富许多,结论也就更具科学性。
王仲殊先生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曾指出,“发掘古代墓葬的目标主要有三个方面:研究种族的体质特征,了解古代埋葬的风俗与墓葬形制,了解古代的工艺制作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情形”(18)。韩国河先生在《有关墓葬考古学研究的思考――以两汉墓葬为例》一文中对两汉墓葬进行考古学研究的内容作了全面归纳。文章指出:墓葬较之城址、手工业遗址等,其包含的信息较为丰富,除了涉及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之外,还全面地反映了人的精神、宗教思想以及上层建筑等方方面面,为我们展示一个立体而全面的古代社会面貌,而这也正是考古学研究最终想要达到的目的。该文还指出,从墓葬建筑模式到陪葬物品,大致可分为天神系统、人间系统和阴界系统等三个系统,而对于墓葬的考古学研究,除了对其形制、葬式的考古类型学研究外,还包括对墓葬及其包含物所反映的社会关系、社会意识等的研究(19)。韩建业先生亦指出,“墓葬研究中,对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的研究和对历史的复原,解释是核心,其最终目的还是要探索历史发展规律。”“通过墓葬研究社会组织和阶层化等问题正得到学者们的普遍关注”(20)。两汉墓葬不断第宅化,陪葬品尽量做到应有尽有,几乎包括了生人所用的各个方面的器物,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汉代墓葬对现实社会的反映较为全面,是大大超越前代,多层次、多方面的反映,因此具备了这方面研究的条件。但墓葬只是繁杂丧葬活动中葬的一部分,是葬仪终结的标志,并未承载丧葬活动的全部信息(21)。所谓墓葬反映社会可能遭遇的最大挑战还是来自考古资料本身(22)。所以我们要注意到墓葬与社会潮流之间既有同时性又有滞后性,只有准确地区分各种文化因素,才能通过墓葬的研究更为清晰地看到社会发展的每一个步骤(23)。
通过对徐州汉代墓葬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出其所体现的相关社会内容。政治上,具有较强的封国特色,同时又体现出中央集权不断加强,诸侯王权力下降,地主势力增强的政治特点;儒家思想、原始道教和早期佛教思想等多有体现,而最为突出和全面的为丧葬思想;徐州地区汉代经济的发展呈现出多样化的繁荣,农业、手工业、商业等均有较大发展;衣、食、住、行等是汉代物质生活面貌的集中体现,徐州地区汉代的物质生活面貌有着其自身的特点,即不同等级差别较大,庄园经济特色明显,虽然地方特色较浓,但却不脱离整个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另外,墓葬的修建说明人们对于死后世界的重视;画像石墓的不同发展阶段反映出丧葬思想的转变及对墓葬的影响;夫妻合葬墓、陪葬墓(坑)和车马、陶俑陪葬等则体现出政治、经济的发展、社会思想的变化等,如墓地的买卖、诸侯王权的衰落、墓主身份地位的差异、家庭伦理的展现、期望升仙的渴求及相关科学技术等等,而墓主身份地位差异方面,女性在家庭中地位相对较低尤为突出,体现出男尊女卑的社会现实。以上是徐州汉墓所体现的相关社会内容,而就这些内容来讲,也为我们进行区域性汉墓社会研究提供了一些方法,即根据不同墓葬的不同内容,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分门别类地有序探讨,得出相对科学的结论,再通过这些结论来复原当时的社会内容和面貌。在社会研究的基础上,我们还可进一步对汉代这一区域的地域文化作相关分析,探讨其在统一汉文化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汉代墓葬区域性研究的几点想法
正如上文所讲,我国各地区发现的汉代墓葬数量众多,相关资料也有较多公布,从墓葬类型、出土遗物等多方面来看,一些已具备了进行本地区汉墓综合性研究,即对墓葬本身及所反映的社会内容等诸多方面进行研究的条件。笔者认为,对任何一个地区的汉墓进行考古学研究,我们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坚持上述理论和方法,以它们为指导,并根据本地区汉墓的实际特点,合理利用。其次要大量收集相关资料,在时间上不能仅限于两汉,还要兼顾汉前和汉后;在地域上,不能囿于现属地区,周边及全国甚至国外的一些相关资料亦不可或缺。对原来公布内容相对简单的资料要尽量补充,对一些尘封或未能公布的资料要尽量收集和核实,对新的考古动态加强关注,尽可能多地收集已公布的资料,尽量做到相关研究与最新考古资料的统一。第三,对收集资料进行仔细梳理,对墓葬(群)、器物进行分析、分类比较,并对相关结论进行总结。在此过程中既要重视典型墓葬、器物对研究的重要性,又要做到不能过分依赖某个墓葬或器物,更不能简单地就某些墓葬或器物作出武断的结论,做到“实事求是”。第四,严格认真地进行基础研究,建立相关序列,确定相应的标准。在此基础上紧紧结合文献资料,以考古资料为基础,以历史文献为辅助,对区域性汉墓及相关问题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第五,考古发现的墓葬多是孤立的遗迹,只是全部丧葬活动系统的一个片断,是被过滤后的结果,对墓葬的研究应该对资料的局限性有足够的估计(24)。因此要结合其他学科,多层面地进行研究,避免单一性研究。同时要做到从一些表面现象看到内在的涵义,从静态的观察看到动态的相互作用。第六,要大量参考前人的研究成果,做到既不过分依赖,也不全盘否定,而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或摒弃。第七,各地区间尤其是临近地区的研究成果相互沟通,这样既能在研究方法和理论上达成共识,又能减少相应的工作量,起到事倍功半的作用。
三、 进行汉墓区域性研究的作用和意义
进行汉墓区域性研究有着其自身的作用和意义,大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可为本地区的汉代墓葬提供相应的标尺和参考,对以后考古发掘及墓葬研究有相应的帮助。同时,相关研究成果也可为其他地区借鉴和使用。
(二)区域性汉墓的系统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补充和印证历史,纠正某些历史文献记载错误的作用。我们知道,史书中关于某一地区的记载并不多,而且有的还存在讹误之处,对考古资料,尤其是墓葬资料的深入研究会在很多方面起到补充、印证和纠正历史文献的作用。
(三)区域性汉墓的研究是整个汉代墓葬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补充综合研究在某些方面的不足,提供更多可以参考的资料,使得综合性研究内容更为丰富。另外它还可减少综合性研究的工作量,避免了重复工作。
总的看来,随着考古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有越来越多的汉代墓葬被发现、发掘,这为我们进行相关研究尤其是区域性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参考资料。笔者仅就汉代墓葬的区域性研究提一些自己的想法和看法,希望对此能有些许帮助。由于水平有限,认识浅薄,文中还有很多不成熟和欠缺之处,望多多批评指导。
注释:
(1) 李银德:《徐州楚汉文化遗存及其特点》,第二届海峡两岸楚汉文化研讨会论文选编委会选编:《楚汉文化论坛――第二届海峡两岸楚汉文化研讨会论文选》,第423~431页,作家出版社,2006年。
(2) 南京博物院:《江苏邳县刘林遗址的汉墓》,《考古》1965年第11期。
(3) a.南京博物院、铜山县文化馆:《铜山龟山二号西汉崖洞墓》,《考古学报》1985年第1期;b.尤振尧:《〈铜山龟山二号西汉崖洞墓〉一文的重要补充》,《考古学报》,1985年第3期;c.徐州博物馆:《江苏铜山龟山二号西汉崖洞墓材料的再补充》,《考古》1997年第2期。
(4) 徐州博物馆:《西汉宛侯刘墓发掘简报》,《文物》1997年第2期。
(5)、(7)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考古学与中国历史的重构――为纪念北京大学考古专业成立五十周年而作》,《文物》2006年第6期。
(6) 洛阳地区考古发掘队编:《洛阳烧沟汉墓》,科学出版社,1959年。
(8) 宋治民:《战国秦汉考古研究的思考》,《四川大学考古专业创建三十五周年纪念文集》,第246~255页,四川大学出版社,1998年。
(9) 徐州博物馆:《江苏铜山县凤凰山西汉墓》,《考古》2004年第5期。
(10) 孙筱:《两汉经学与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
(11) 刘厚琴:《儒学与汉代社会》,齐鲁书社,2002年。
(12) 韩国河:《秦汉魏晋南北朝丧葬制度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
(13) a.李如森:《西汉墓葬及其反映的社会面貌》,《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5年第6期;b.《东汉墓葬及其反映的社会面貌》,《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6年第3期。
(14) 李振宏:《居延汉简与汉代社会》,中华书局,2003年。
(15) 吴荣曾:《和林格尔汉墓壁画中反映的东汉社会生活》,《文物》1974年第1期。
(16) 徐州博物馆:《江苏徐州奎山汉墓》,《考古》1974年第2期。
(17) 徐州博物馆:《徐州东甸子西汉墓》,《文物》1999年第12期。
(18) 王仲殊:《墓葬略说》,《考古通讯》1955年第1期。
(19)、(23) 韩国河、柴怡:《有关墓葬考古学研究的思考――以两汉墓葬为例》,西北大学考古学系、西北大学文化遗产与考古研究中心编:《西部考古》(第一辑),第331~340页,三秦出版社,2006年。
(20) 韩建业:《墓葬的考古学研究》,《东南文化》1992年第3、4期合刊。
目前山东地区确认的最早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是距今大约8500-7500年的后李文化,这一阶段的陶器制作工艺比较原始,多以泥条盘筑而成,烧成温度较低,陶器质地均匀但较疏松,陶胎中均包含一定数量的细砂,有效地防止了烧裂。陶釜是后李文化最具特色的陶器,占到总数的70%-80%,器形较大,多为圜底器。到距今7500-6100年前后的北辛文化时期,虽然夹砂陶器仍占多数,但是出现了硬度更高的泥质陶,陶器的器形也越来越精巧。这一阶段最具代表性的陶器是陶鼎,鼎底部有三足,可以立在地上,更加方便使用。距今6300-4600年的大汶口文化进入了绚丽多姿的彩陶文化时期,陶器的制作技术更加进步,器形多样,还在陶器的表面绘制各种图案,继之而起的龙山文化则以薄胎黑陶著称于世。下面就让我们领略几件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时期富有特色的陶器的绝世风采。
八角星纹彩陶豆
1978年出土于山东泰安大汶口遗址,用经过筛洗的细泥红陶制作而成,口径26厘米,足径14.5厘米,通高28.4厘米,是一件典型的大汶口文化彩陶器(图一)。上部的豆盘为圆唇斜口、深腹,底部为喇叭形高圈足;腹部和圈足部位涂抹了一层深红色陶衣,斜口沿面上以白色为地,其上用褐、红等彩色绘出半月形与若干竖线相间组成的图案,腹部用白彩在深红色陶衣之上绘五个方心八角星状纹样,各八角星之间同样用两列白彩竖线间隔;圈足部位绘两圈褐色彩带,彩带之上用白彩绘贝形纹样。
在山东地区,彩陶最早见于北辛文化,最初只是在陶钵的口沿处绘红色或黑色的彩带,至大汶口文化早期,彩陶开始增多,中期成熟。大汶口文化彩陶的纹样以自然界中植物的花叶和各式几何图形为主,施彩技法有两种:一种是在塑制好的陶坯上直接施彩作画,叫作原地绘画,一般只绘红或黑单色,纹样比较简单;另外一种是先在陶器需要作画的部位涂一层加了彩色的泥浆,叫作施陶衣,然后再行绘画,陶衣之上多绘白、褐、黄、黑等多种彩色,图案也比较复杂,讲究构图对称、色彩对比和层次效果。这件彩陶豆先施陶衣再作绘画,在纹样构图和施彩作画方面集中体现了大汶口文化彩陶艺术的较高水平。
八角星纹样在大汶口文化的彩陶器中较为多见。关于这种纹样的含意,有研究者认为是表现光芒四射的太阳;也有学者认为四射的八角寓意无际的天空,中间的方形象征着大地,有天圆地方之寓意。从出土情况看,彩陶豆多来自墓葬,豆盘内往往盛装着猪蹄、颚骨、猪头等供品。这件八角星纹彩陶豆,制作技术和彩绘工艺都相当精湛,星纹线条流畅,白彩竖纹具有肥厚丰腴的韵致,图案结构新颖,纹样别致,色彩对比强烈,给人以新鲜优美的感受,堪称我国彩陶艺术中不可多得的珍品。如此精美的彩陶,在5000年前物质生活很不发达的原始社会不可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普通用具,应该是先民最畏惧、最崇敬、最重视的祭祀活动中的礼仪用品。
在新石器时代,我国的彩陶艺术主要有三大传统,分别是黄河上游甘青地区的马家窑文化彩陶、黄河中游中原地区的仰韶文化彩陶和黄河下游海岱地区的大汶口文化彩陶。大汶口文化彩陶与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彩陶相比,最突出的特点有两个:一是大汶口文化彩陶绘制图案纹样多用多色彩,或称复彩,一幅图案往往红、白、褐、黑各色并用,所以图案色彩鲜明,绚丽灿烂,而其他文化的彩陶多用单色彩,或红或黑,色彩比较单一;二是彩绘纹样题材别具一格,仰韶文化和马家窑文化彩陶的代表纹样是鱼、鹿等渔猎动物的变形图案和人形纹样,而大汶口文化彩陶的纹样以自然界中植物的花叶和各式几何图形为主,创造出八角星纹、花瓣纹、禾束纹、连贝纹、连栅纹等纹饰。
白陶
白陶是用高岭土经高温烧制而成的陶器,制作过程努力保持陶土的纯洁,烧成的陶器温润细腻,有瓷质感,加上巧而美的造型,给人以赏心悦目的视觉享受。由于白陶的原料极难获得,人们会在红陶器的外表涂施一层白色陶衣来获得与白陶器同样的效果。陶早在大汶口文化中期便已经出现,这时的陶多为球形腹,底有三个实足,后有一,猛一看,好像是一只刚出蛋壳的雏鸡。到了大汶口文化晚期,陶的主体部分是三个肥硕的高袋足,颈部变短,流向前伸长变尖,从侧面看,就像一只呵护着小鸡的母鸡。到大汶口文化末期和龙山文化早期时,陶的样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颈部开始伸长,尖流开始抬高,袋足也不像之前那么夸张,渐渐显出了公鸡的雄姿。在此之后,陶的颈部变得越来越细长,看起来非常的柔弱,以至于人们不得不在颈部与腹部之间增加的数量来加固摇摇欲坠的细颈。
出土于兖州西吴寺遗址的这件龙山文化时期的白陶,袋足呈尖锥状,裆较高,长斜流,流口间有一对铆钉饰,筒形颈,颈部装饰两周凹弦纹,并有三个等距离的铆钉饰,袋足上部饰两周半凸弦纹,腹部一侧与袋足间以一段绳索状的把手相连(图二)。这件陶整体造型威武雄壮,颇似一只引颈昂首、伫立将鸣的雄鸡。
陶在海岱地区东夷族人的精神世界当中是一种寄托了特殊情感的陶器类型。在《礼记・明堂位》中记载:“灌尊,夏后氏以鸡夷……”郑玄注曰:“夷读为彝。”“灌”,是古代一种祭祀土地的礼仪,而夏代灌祭所使用的礼器“鸡彝”,据著名考古学家邹衡先生考证,即是始见于大汶口文化中期而盛行于龙山时代的陶。从陶这种器物的造型来看确实与鸡的形象比较相似,而“彝”字在金文中的写法就像将鸡翅膀用绳索捆缚,左边滴下血滴,表示宰后用双手捧送供神之状,因此彝常常也被称为鸡彝。从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发现大量精美的陶特别是用白陶这种稀缺的材质制作陶来看,东夷族人对陶的崇拜是有悠久历史的,而且从先秦时期开始直到今天山东地区都盛行用雄鸡来祭祀,亦可见其影响之深远。这件质地坚硬、造型威武、色泽纯正的白陶很可能作为祭祀用的礼器充当了当时人们渴望与祖先神灵进行沟通的媒介。
蛋壳黑陶高柄杯
薄胎黑陶是山东龙山文化特有的标志性陶器,因其胎壁极薄,一般只有0.2-0.3毫米,所以也被称作“蛋壳陶”。蛋壳陶的制作工艺极为考究,首先要对陶泥反复淘洗,不能含有任何杂质,然后用快轮拉坯成型,再放在还原气氛中的高温陶窑中烧制,在烧制的过程中不断往窑内掺水,使窑内产生大量浓烟,烟中的碳粒附着在陶器表面,渗透到坯体的空隙中,从而形成内外漆黑的黑陶。这样制作出来的蛋壳黑陶“薄如纸,硬如瓷,明如镜,黑如漆,声如磬”,堪称史前制陶工艺的巅峰之作。
这件蛋壳黑陶高柄杯1975年出土于山东日照东海峪龙山文化遗址,高22.6厘米,口径9厘米;为泥质黑陶,器表乌黑光亮;宽斜口沿,深腹杯身,细管形高柄,圈足底座;杯腹中部装饰六道凹弦纹;细柄中部鼓出部位中空并装饰细密的镂孔,貌似笼状,其内放置一粒陶珠,将杯子拿在手中晃动时,陶珠碰撞笼壁会发出轻脆的响声,杯子站立时,陶珠落定能够起到稳定重心的作用,设计十分巧妙(图三)。这件高柄杯的造型体态轻盈,挺拔秀丽,制作技艺美妙绝伦,是一件绝无仅有的古代艺术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