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4 11:00:4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意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乡镇行政组织;法治文化;法治观念
一、乡镇行政组织法制文化建设存在的现状以及问题
(一)乡镇行政组织法制文化建设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逐步深化,乡镇行政组织法治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尤其自党的十四大以来,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明建设为目标的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如在2007年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政府机构和编制管理步入法制化。2011年5月23日国务院颁布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
乡镇行政组织有了法律的依据和保障,执法工作和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建设,也得到明显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逐渐提高,为建设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乡镇行政组织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行政法律体系不完善
政府法制建设三十年来,我国制定了许多有关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使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但是由于行政法本身的复杂性,再加上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挑战,行政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另外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监督法等明显欠缺,尤其是行政程序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差异性等特点,对其进行立法归类和统一规范,困难重重。
2.乡镇行政组织人员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比较薄弱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基层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我国封建专制统治思想仍然普遍存在,法治思想相对缺失,人治行政代替法治行政。人们迷信权力,推崇权力至上,导致了行政官员法律意识淡薄,法律信仰缺失,法律权威虚无。
3.法治教育和宣传方法陈旧单一
一方面,由于乡镇经济发展的限制性、财政经费等问题,乡镇行政组织由于缺乏经费的支持,在法治教育方面,培训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由于乡镇行政经济发展以及工作人员思想观念的落后,法治文化建设的宣传仍然限制在以前的陈旧的宣传方法中,缺乏创新性,与经济发展不协调。
4.乡镇行政组织的监督激励机制不健全
与迅速发展的现实相比,现行的监督机制仍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在激励方面,我国对乡镇行政人员的正当利益实现主要还是以精神激励为主,相对忽视物质激励。乡镇行政人员的物质生活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其在行政过程中就会以滥用权力为己谋私的方式表现出来。
二、乡镇行政组织法制文化建设对策
(一)加强立法工作
当前,立法机关应当加快制定关于基层行政组织的组织法(或条例),完善、修订现有的基层政府的组织法,明确规定基层行政组织的机构设立、职责权限、基本准则、调整程序。上述的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监督法是乡镇政府法制建设的几个薄弱环节,立法机关应当着重在这些方面加强立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基层政府的机构设置、编制、职能等。通过加强行政立法,充分做到有法可依,使行政组织立法体系更加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因此,必须加强法制教育和进行有效地培训,使其知法、懂法、用法,培养行政法治观念。乡镇行政组织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行政法律法规,并定期举行严格的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要建立健全政府内部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使乡镇行政组织的工作人员通过教育培训,推动观念更新。
(三)健全乡镇行政组织监督激励机制
1.健全乡镇行政人员监督机制
要强化多方位的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乡镇一级的行政行为,纠正执法中的偏差。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务,提高透明度,从依法办事做起,建立起农民对广大机关干部的信赖,逐步树立起法律的权威;要采取有力的手段教育和警醒广大机关干部。
2.健全乡镇行政人员激励机制
在物质激励方面,针对不同行政人员的具体需求来采取不同的措施。同志在《2015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同步完善工资制度,对基层工作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将会得到较大提升。在精神激励方面,精神激励是相对于物质激励而存在的,通过对行政人员的正确行为加以表彰和肯定,满足其精神需求,来调动行政人员的积极性。
(四)创新法治文化建设的宣传机制
第一,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建设中的应用。法治建设必须适时更新观念,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努力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载体平台。第二,创新载体,寓文化于队伍建设,多渠道、多手段,全方位、多层次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如,举行专题笔试,创办法制季刊,开展案例评析,组织模拟审庭等,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和引领作用。
注释:
[1]王雅琴.行政体制改革法制化研究[J].理论与现代化,2015(5).
[2]新华网.在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
[3]丁宪.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3(2)
参考文献:
[1]张国庆.行政管理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2]刘能.等级制和社会网络视野下的乡镇行政:北镇的个案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3]赵树凯.困局中的乡镇[N].中国经济时报,2004-9-03
一、硕士研究生法律信仰培育的现实意义
(一)实现依法治国的内在驱动力
伴随着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一系列法律法规出台、司法改革法治等“硬件”无疑是重要的,但是,我们所追求的对法律的情感和信仰等“软件”,从一定意义上讲更重要。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当今的硕士研究生,是当代青年中优秀群体的代表,是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主体,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主力。因此,加强硕士研究生法律信仰的培育,可以有效地为公众普遍对法律信仰作出榜样,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内在驱动力。
(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促进和保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建立在社会主义法制基础上,市场经济必然是法制经济。因此一批具有良好法律素质、信仰法律的现代化人才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需的。硕士研究生踏入工作岗位后会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坚力量,因此加强硕士研究生法律信仰的培育,让广大研究生树立诚实信用观念、主体平等观念、法律责任观念等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促进和保障。
(三)自身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
法律本身具有指引、调控和教育等功能,掌握法律知识、具备法制观念、树立法律信仰,是积极的守法、护法和崇法的前提。如果不掌握法律知识、缺乏法律信仰,会导致不能依法办事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硕士研究生是当代青年的优秀群体,要想适应当今社会飞速发展下对人才提出更高的要求,就需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质,树立法律信仰。因此,加强硕士研究生法律信仰的培育,是自身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
二、硕士研究生法律信仰培育的可行性分析
(一)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高
法律规则对公众来说很乏味,普通人根本不能了解,更别说去信仰。相对而言硕士研究生本身的综合素质高,所以对法律的理解、接受、信任比普通公众更容易一些,他们可以更容易看懂、了解法律、从而去信仰它。在法律信仰的培育的过程中,硕士研究生可以给普通公众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二)学生比较简单,可塑性强
其实大学校园也是一个社会,但这个社会和真实的社会比较,更简单和纯粹。学生社会经验不丰富,理论思维是尚未成熟,同时还没有真正建立一个成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然而,硕士研究生对知识的渴望更强烈,接受新知识、新观念更加容易,法律信仰的可塑性更强。高校和社会如果作出长期正确的引导,可以很容易地促进硕士研究生法律信仰的形成。
三、硕士研究生法律信仰培养的途径
(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保障硕士研究生法律信仰的培育
优化法治环境,树立法制观念。法律是否能够给人们带来利益,决定了法律能否被人们所信仰。因此,我们的法律要真实反映公众的期望,这样的法律才可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同时我们需要优化网络环境。当今社会是网络时代,而硕士研究生又是青年中的优秀群体,受网络的影响更大。网络具有高效快捷的特点,可以使学生随时关注我国的法制进程,在网络通过正面引导的方式可以加强我国的普法教育。
(二)加强学校法治教育,推动硕士研究生法律信仰的培育
高校其实也是一个小社会,是真实社会的一个缩影。要想培育法律信仰,高校应加强法治教育,营造良好校园法治氛围。法律基础课程质量的高低则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法律素质。因此,学校要在思想上提高硕士研究生们对这一课程重要性的认识,提升研究生的法律素质,为法律信仰的培育提供知识保障。有了理论知识的同时还需要建立法律实践平台,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设立比较稳定的实践基地,为同学开展法制文化活动提供方便。
1.大学生法律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亟需强化由于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偏低,客观上形成了其淡薄的法律观念。目前,有大学生认为:我国现今权力大于法律,富人可以用金钱来逃避法律对他的惩罚;部分大学生对违法与犯罪的界定上模糊不清。甚至把违法行为当成是犯罪行为;权力和权利混淆,不懂得怎样尊重法律意义上的国家的公权力,不知道怎样运用法律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私权利。近几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层出不穷,大学生的刑事犯罪率居高不下,这与其缺乏法律意识,法律观念淡薄密切相关。大学生是国家的希望、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现实情况告诉我们,树立大学生法律观念,提升、强化其法律意识迫在眉睫。
2.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难以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最高标准就是大学生法律信仰。这种信仰包含了对平等、正义、人权等法的价值的恪守。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树立大学生法律信仰,是我国实现法治现代化的一项重要目标。“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然而,目前的大学生普遍缺乏对法律的信仰,这与中国传统的法律观念及社会、家庭对学生法律宣传教育不到位有很直接的关系。当今的学生认为:权力、金钱与法律相比,权力、金钱要远大于法律。他们为了追逐金钱和权力,不惜铤而走险,突破法律底线。他们认为法律是有钱人的剥削工具,有钱人犯法,可以免除责罚。这些主客观因素,造成了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失,更谈不上大学生对法律意识的恪守。
二、影响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的因素分析
1.法治教育因素目前,我国高校存在法治环境不够浓厚,普法知识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的问题。高校老师将重心放在学生的专业水平提高教育,而忽视了学生的法治教育;国家在立法上存在立法质量、立法衔接、司法公正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不利于树立大学生法律意识。
(1)普法知识宣传教育因素目前,我国各个大学的法律教育途径仅仅限于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一方面,这样的课程虽然是大学生的必修课程,但课程本身是公共基础课,学生自身对其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讲授教师对这样的公共课的重视程度不够,对讲授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纵深的展开,课程内容没有达到一定的深度。这使得大学生对法律的理解不够透彻。这种情况下,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树立是一种无形的阻碍。
(2)法治环境因素从立法环境上看,立法的质量有待提高。目前,我国法律制定的过程中,部分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上下位阶之间的法律存在冲突和不协调现象;立法过分倾向政治目的性,影响到了法律自身的公正性。这些情况都会影响到我国立法的整体质量,进而对树立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产生一定的影响。从司法环境上看,执法的公正性亟待提高。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利用手中职权,违法、违纪办理案件的情况时有发生。虽然这样的领导干部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事情本身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使得公众对司法的公平、公正产生了质疑。大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社会的栋梁,如果他们在这样缺乏公正的司法环境中学习成长,势必会对其产生深远影响。
2.家庭教育因素大学生的家庭成长环境、家长对孩子教育的方式、方法等方面的作用不可忽视。当前,大部分家长很少关注孩子的行为举止。家长没有明确告诉孩子,什么样的行为是触犯法律的,触犯法律的后果是什么。更没有指引孩子、告知孩子怎样的行为是合法行为。在这样环境下成长的孩子,没有法律上的概念,很难具备法律素养,也不利于孩子法律意识的培养。
3.大学生自身因素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学生,尤其是90后的大学生之间的攀比心相对较强。在读大学期间,一些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同学,看到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同学吃的好,穿着时髦,自己会感到很自卑。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她们不惜铤而走险,采取违法、犯罪的行为。在高校,部分大学生盗窃他人金钱、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上海市某高校王某其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但其爱慕虚荣,平时花钱阔绰,喜欢购买名牌化妆品和衣物。2009年10月—12月期间,她利用到同班同学寝室聊天机会,多次盗窃寝室财物,而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样的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自律性,最终自食其果。
三、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路径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它需要学校、社会、家庭、学生自身的努力等共同去实现的。笔者认为:应当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寻找到一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有效路径。
1.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笔者认为:高校应该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分开进行教学。尤其是要将“法律基础”作为每位大学生专业必修的课程来认真对待;还应建立“法律基础”的学分与学生的本科学位挂钩制度。另外要提高“法律基础”的教育、教学水平。学校的教务管理部门领导成员要组成评审专家组,定期对讲授“法律基础”课程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教师,学校要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扣发津贴、降低职称等相应的惩罚措施;对讲授“法律基础”课程过程中,受到学生好评的优秀教师,学校要对其进行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教师的奖惩机制,不但能够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而更重要的是,严格的教育管理使学生真正能够学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对学生自身的未来发展大有裨益。
2.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创造条件在不同的环境下成长的人,他们的思维、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等情况是不尽相同的。人也受到环境的影响,环境塑造人。因此,作为高校的大学生,良好的法治环境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具有关键作用。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净化社会环境。在立法层面上,我们要坚持法律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实用性、合理性。真正做到与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相适应、相互协调。在司法层面上,我们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司法机关处理案件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公正原则。在法律监督方面,要做到监督者之间要相互制约;被监督者之间自觉遵纪守法。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的做到社会的公平、公正,才能为大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2)注重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做到依法治校。校园是大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主要活动场所。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对学生法律意识养成百利无害。学校应制定和健全校园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做到依据法律、依据规章、依据制度办事。要体现法律、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发现违法、违规、违反制度的事情发生,要严肃处理,严格处罚,绝不姑息。这样,才能使得学生感到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和威慑力。这对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具有积极的指引作用。学校通过校园网络、校园广播、校园文化报等传播媒介,向学生宣传学校依法治校的决心和勇气,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3.重视家庭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家庭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非常重要。一个对孩子负责任的家长,首先,应该有对孩子的责任感。这种责任感的表现是:家长要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要教育自己的孩子,做什么样的事情是合法,做什么样的事情是违法的,违法的后果的惩罚是什么。这样才能提高孩子的守法自觉性,提高孩子的法律意识。其次,家长应该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法律,提高自身法律素养。给孩子起到一个表率作用,做孩子的称职的领路人。
关键词:党员干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能力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15)-09-0028-02
努力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是摆在每一位党员干部面前的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
一、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重大意义
(一)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革命蓝图的实现,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而关键还在于党员干部的态度、决心和行动,在于党员干部带头践行法治的过程。各级党员干部作为执掌国家权力和治国理政的重要主体,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担负重要责任,是党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中坚力量。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如何,直接决定着党依法执政理念的落实、影响各级党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效果,也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成败。因此,只有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具有坚守法治的定力,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以上率下,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才能建立起法治国家。
(二)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解决当前现实问题的需要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而当前我们在法治建设方面还存在的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比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这些问题,违背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妨碍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而解决这些问题不仅要靠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和全社会对法治的信仰,更重要是依靠有法治思维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党员干部。作为执政党,党员干部应当是法治精神的践行者、捍卫者。唯有他们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唯有他们事先正己,用行动作出表率,才能将依法治国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具体行为中去。
(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党员干部自身的需要
当前,广大党员干部的法律知识、法治观念和法治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但相对于经济、金融等领域来说,法律知识的贮藏明显不足,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复杂的社会矛盾还不能得心应手。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法律规则意识不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水平不高。这些问题说明,有些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与依法治国的需求之间还存在相当大的距离。只有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履行职责行政权力所需要的法治理论和法律知识,自觉的提高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才能解决这些问题,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更好的发挥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二、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律知识欠缺。尽管法律知识是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重点,但是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将法律知识学习流于形式,以致于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一些基层的党员干部对法律知识学习的不够系统、全面,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理解不够准确、深入,直接影响到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提高。
二是法治思维淡薄。由于一些党员干部的法律知识不足,法律意识不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观念还没有很好的树立起来,以言代法、、徇私枉法、等现象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依法行政的水平。
1、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全面建设法治城市
2、扬法治精神,建平安社会,建和谐城市。
3、创建法治县(市、区),推进区域法治化
4、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和谐家园。
5、同谱社会和谐曲,共唱法治文明歌。
6、普法教育你我他,法治建设靠大家
7、共建法治城市,共享美好生活
8、携手弘扬法治魅力,并肩同创和谐家园。
9、和谐社会,法治先行,率先发展,法治助推
10、综合治理警民牵手,平安建设万众一心。
11、人人参与平安建设,全民共建美好家园。
12、奏响法治时代文明主旋律。
13、一举一动彰显法治精神,一言一行代表城市形象。
14、您的权益需要法律保护,法律权威需要您的维护
15、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文明法治。
16、学法护法者智,违法乱法者愚。
17、只有在法治的蓝天里,雄鹰才能展翅高飞。
18、创建法治城市,深化依法治市
19、法治昆山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以法为基。
20、依法治市我你他同抓,和谐城市千万家共享。
21、群防群治共参与,齐心协力保平安。
22、幸福城市,法治有你。
23、用法治为梦想护航。
24、传递法治正能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25、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创法治城市
26、以德塑人,以法治国。
27、以法为准,以理说话,理性维权。
28、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
29、文明歌飞家园美,法治花开改革新。
30、种下法治幼苗,收获和谐硕果。
31、家和万事兴,法治千秋福。
32、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33、与时代并进,与法治同行。
34、人人参与平安建设,大家共享平安成果。
35、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36、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
37、为人守法,为事依法,为公护法,为国宏法。
38、执法贵在公为本,阳光法治惠于民。
39、天天学法明是非,时时想法强观念,处处守法树文明,事事用法维权益
40、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群防群治家家平安。
41、法治建设你我参与,和谐家园人人受益。
42、平安关系你我他,社会治安靠大家。
43、弘扬社会正义,树立法治理念。
44、知行合一,依法治市。
45、改革如春法治似夏,成功系于你我和他。
46、法律和人生相伴,法治与文明同在
47、幸福指数要提高,法治教育不可少。
48、邻里相关照,社区方平安。
49、诚信在心,法治在行,平安在望。
50、平安建设为人民,建设平安靠人民。
51、以人为本营造和谐,依法为准彰显公正。
52、争做平安使者,共建幸福家园。
53、乡音不一,我们同说“法”;习惯不同,我们共守“法”。
54、崇法善治,你我共创。
55、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城市
56、推进法治城市创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关键词】新时期 依法治国 思想政治教育 措施
一、依法治国战略下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在现代法治社会,人们的思想觉悟伴随着社会政治的进步而不断提高,人们的各种需要和利益的冲突也在不断地凸显,在这种情况下,思想政治教育开始出现一些问题。因此健全法治社会来共同参与法治教育活动就变得愈发重要。
(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法治理念不求甚解
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国家、政府和社会紧密联系在一起,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针对性。因此,普及依法治国的理念,对于人们思想的统一、信心的坚定,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和途径。这些举措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指明了方向和道路,也为新时期党的思想政治教育适应环境变化并不断转型、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法治意识的相对缺失
思想政治教育一直就是我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但也曾经受过践踏,并且使当时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陷入了一片乌烟瘴气。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但是如何将它们内化到人们的生活中去,如何潜移默化地发挥熏陶作用,同时又不让受教育者产生抵触心理,使他们融入一个法治世界中,让法律无时无刻地产生影响,这仍是我们需要改进和努力的方向。
二、依法治国战略对于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意义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为法治国家的建设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与此同时,依法战略的推进也为思想政治教育取得一定的成效开辟了道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不仅仅需要思想政治教育,更需要法律的强制力作为保证。因此,依法治国战略是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坚强后盾。
(一)落实依法治国,开展法律教育,确保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
法是国家制定并认可的,法律是人类对于自由、秩序等价值追求的结果;教育是以现有的经验、学识推敲于人,为其引导自我意识的行为。思想政治教育“不仅是政治文化、公民文化、道德文化的重要传承方式,而且更是人生存、发展和思想品德自主构建的主体活动方式”。
(二)落实依法治国,提供法律保障,有利于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
思想政治教育与依法治国是相互作用、相互融合和相互促进的两个部分。在依法治国的战略背景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渗透,有利于增强人们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而法治理念的内化,又会反过来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的进一步传播和发展。
(三)落实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改革开放30多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后,我国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复杂和深刻的变化,人们对于物质利益的追求与社会阶层的不断变化,导致思想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度使思想政治教育被忽略与淡化。面对这种情况,打破旧有模式,坚持与时俱进就显得尤为重要。思想政治教育它不是强制性的,不是为了限制和反对人性和自由,相反,它是希望人性和自由在思想意识中得以理解和尊重。
三、依法治国战略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的措施
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的一个基本方略,更是国家不断建设和努力的目标。从我国当前的环境来看,依法治国的推进和普及将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使命。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灌输依法治国的理念,使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在日常中遵纪守法,变得愈发重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视把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统一起来,这也是依法治国最终实现的根本途径。
(一)依法治国战略下,要坚持把法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仅是对传统法治理念的继承,也是对其的进一步演进和发展。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它要求全体公民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在社会生活中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发挥法治意识对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作用。
(二)依法治国战略下,要扩大法治教育的渗透性和覆盖面
法治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公民进行“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观的教育,帮助人们准确地理解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引导人们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自觉用社会主义法治观指导自己的行为,把法律内化为自己道义上的责任和义务,并在内心予以权威的认同。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任何法律都应该被遵守,任何法律都应该被规范,如果法律不被普遍所接受和尊重,那么它就变得毫无意义。
(三)依法治国战略下,要注重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互进关系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最早是主席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安邦治国之道,他认为:“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
7月9日,“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自治区党委中心组专场暨第七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在宁夏人民会堂开幕。中国法学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自治区领导王正伟、项宗西、崔波、齐同生、刘慧、苏德良、蔡国英、马三刚、陈绪国、徐广国、傅兴国、袁家军、李文章及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出席开幕活动。
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蔡国英在论坛开幕式上致辞,他说,这次论坛以“文化发展与法治建设”为主题,以法治文化促进社会文化、以社会文化引领法治文化,这对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西部地区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把“双百”活动和法治论坛放在宁夏,这是对宁夏工作的极大支持,将对我区法治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蔡国英希望广大专家学者,法学、法律界人士不断推动法学研究成果向决策层、向实务部门转化,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服务,为西部地区的稳定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蔡国英说,近年来,宁夏党委、政府始终把法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科学立法、严格守法、认真执法、大力普法,法治建设步入科学发展轨道。在刚刚召开的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上,自治区党委提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扎实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这对我区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蔡国英说:“全区法律实践部门和法学研究机构要增强大局观和主动性,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优势,切实做好立法、执法、司法、法学研究、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学教育等各项工作,促进全社会法治水平整体提升,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保障”。
中国法学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在致辞中说 :“本届论坛是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文化发展与法治建设双向互动,增强软实力的一个具体举措。”
“双百”活动自2006年启动以来,已经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共举办报告会1203场。刘飏说,6年来,“双百”活动对培育中高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发挥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对于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氛围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双百”活动已经成为推动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着力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奠基工程。
据了解,西部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指导下的六大区域论坛之一,也是涉及区域最广、主办成员最多的法治论坛。自2006年开坛以来,已先后在西安、昆明、兰州、成都和乌鲁木齐、重庆成功举办6届。本届论坛由陕西、云南、甘肃、四川、新疆、重庆等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共同主办,宁夏法学会承办。
“百场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在宁夏共举行了5场报告会,除了卓泽渊教授在自治区党委中心组专场作的题为“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的报告外,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分别在石嘴山市和中卫市作题为“以法治理念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报告,重庆市社科联副主席龙宗智在吴忠市作题为“推进公正文廉洁执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报告,福建省人大法工委主任游劝荣在固原市作题为“以法治理念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报告。 (图片由宁夏法学会提供)
【关键词】问题导向;依法行政;行政执法
中图分类号:D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1-076-03
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法治比任何一个人的统治来得更好”。历史实践也反复证明,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战略部署,然而,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千头万绪,推进依法行政,从哪里入手,这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马克思也曾说过,“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因此,坚持问题导向,研究渭南推进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市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现实来看,依法行政面临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依法行政进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治意识依然不够牢固,存在视法为器,治民不治官的现象
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都有所增强,但树立的依然不够牢固,一些领导干部对于什么是依法行政,为什么要依法行政,怎样依法行政的认识并不清醒,有的甚至认为依法行政就是个运动,国家倡导就搞,过了该怎么办还怎么办。依法行政工作更多的停留在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上,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中去。有的领导干部存在视法为器的思想,把法律作为自己达成目标的手段,“有用的用,没用的不用”。个别领导长官意志较为浓厚,面对一些重大决策,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还有些领导干部甚至将法治错误地理解为依法治“民”,把自己置于法律之上,存在随意行政,违法行政的现象,上述种种现象都严重阻碍了法治政府建设。
(二)依法行政工作的体制机制有待理顺和完善
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我国依法行政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着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等重要职责。从目前我市政府法制机构的情况来看,依法行政工作的体制机制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在机构设置方面,目前我国乡镇一级政府未设立法制机构,市县(市、区)两级的法制机构属于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的内设机构,不具独立性,且级别不高。而直接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一些执法部门,也未设立专门的法制机构,依法行政存在诸多法律风险。二是在人员方面,工作体制呈现出上强下弱的“倒三角”态势,即从上到下,人数依次递减,并且数量急剧下降。如国务院法制办为188人,陕西省政府法制办为50人,渭南市政府法制办为9人,机构改革后,县(市、区)法制办多的增加至6人,少的就只有3、4人,乡镇一级不设法制办,其职能主要由乡镇司法所承担。如此少量的工作人员,面对基层大量繁杂的行政执法工作,工作效果可想而知。三是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市政府法制办承担的任务日益繁重,也使机构人员与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日益突显。尤其是立法工作、规范性文件监管和行政复议应诉至今无专设科室,无专门人员,推进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虽有科室但力量薄弱。
(三)违法执法和行政不作为现象仍较突出,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社会大众对法治的感知和理解,集中于法律的实施环节,因此,行政执法活动往往成为大家认识和评价政府,认识和评价法律的一把尺子。但我们的行政执法活动,存在着大量问题,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和法律的权威。一是执法队伍过多,行政执法权分散,缺少衔接,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现象严重;二是执法过程不重视程序,随意性较大,如告知不规范,不具体不完全;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引用法律法规规章条款不明确不具体;当场收缴罚款或单位代收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很多基层执法队伍经费来源于行政收费和罚款,使执法活动与执法者的利益直接挂钩,导致选择性执法,一旦有利可图,则大家争着管,反之,则敷衍塞责,推诿了事,进一步滋生和加剧了违法行政;四是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普遍偏低。尤其是一些基层单位,由于工作力量有限,常雇佣一些非正式编制执法人员,这些人素质参次不齐,导致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行为多发。
二、依法行政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探索上述依法行政工作存在问题的成因,我认为,以下几点因素不容忽视:
一是人治思想根深蒂固,官本位思想严重,法治未得到应有的认识和重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都有所欠缺,尚未形成法治思维和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习惯。群众法律知识缺乏,对救济渠道缺乏了解,运用法律武器的能力不足。
二是中国人情社会、熟人社会的现实①,未能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导致行政行为遇到熟人关系时就会大打折扣。
三是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忽视权力运行中程序性规范的构建,寄希望于权力行使者的道德自律②,却忽视了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亘古不变的定理③。
四是我国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法律质量还不够高,行政管理随意性大,存在法律真空。
三、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探索我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途径
(一)增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为其构筑法律至上的思想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依法行政归根结底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因此,要加大依法行政的宣传教育力度,使领导干部领会依法行政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深刻领会一切权力都来源于人民,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自觉把国家法律法规作为从事行政行为的准则,在法纪面前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除此之外,要在全社会范围内要大力宣传和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尊法、遵法的观念和意识,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使其规范化、常态化
要狠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在学法方面,要创新学习方式,着力提高学法的实效。在自学为主的基础上,结合政府常务会学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举办法制讲座、开展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学习宪法和行政法律法规,使领导干部明白用权的法律红线和底线。加强行政公职人员法律常识和依法行政相关知识的集中培训,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分级分类,有针对性的安排学习考试。在用法方面,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办事要先考虑合不合法,养成一种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工作风格和习惯。确保政府工作在法治框架内开展、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考核方面,逐步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对领导干部进行年终考核和提拔任用以前,要对其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等情况进行考核。使学法用法由“软尺子”变成“硬指标”,进而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加快推进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管理和服务的效率
依法行政的实质是严格限定政府的职权,而如何限权?十八届三中全会给出了答案,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职能要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转变。因此,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政府要做到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必须进行自身的改革。首先,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实现政府职能重心的转移。要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第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三项清单制度。结合正在进行的行政机构改革工作,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拿出“权力清单”,给出“负面清单”,理出“责任清单”,用三项清单,筑牢法治篱笆,推动建立职能集中、管理有效的行政管理体系。
(四)大力推进行政程序建设,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著名的丹宁勋爵曾说过,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实现。科学的行政程序既保证政府机关合法、公正、合理高效地行使职权,杜绝行政的随意性,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因此,强调程序的中立、平等、公开、科学、效率和文明是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从国家层面来说,应尽快出台统一的《行政程序法》,使行政程序法定化、科学化,这也是我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迫切要求。作为市县(市、区)一级,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和科学合理的《行政程序规定》④,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权力的依据、行政机关办事的流程、步骤、期限、责任等都要公开,让行政程序与相对人见面,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的评判和监督。除此之外,要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对行政程序执法中出现的问题,严格问责,从行为机制上推动行政作风不断转变,确保法行政不断深入。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政府公信力
首先,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次,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市政府要统筹协调,在同一层级,整合执法主体,完善综合执法,推行大部门体制,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权责交叉及由此产生的冲突内化到一个部门中,既可以有效降低协调的成本,又可以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⑤。要理顺不同层级政府职责,根据事权科学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减少行政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从制度上消除上下级行政机关多层执法的问题。其次,要进一步改善执法条件,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加大财政部门的稽查制度,确保执行罚缴分离和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的稳步推进。第三,要不断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创造优良的市场环境而非立案罚款作为执法的主要职责。改掉以往过多依赖行政命令和行政强制的方式,探索行政指导、政策培训、技术支持等文明执法方式,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疏导结合,避免简单粗暴执法。第四,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落实到机构、岗位,落实到具体的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将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建议权”,转变成直接处理权,真正树立和发挥监督威慑的效力。坚决抵制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以及执法过程中的利益驱动,确保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供组织保障
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是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实践证明,但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法制机构建设的区域或部门,法制机构设置就较合理,人员配备就较齐全,职能发挥的就更充分,政务形象就好。因此,首先,法制机构的主要领导,要加强与党政主要领导及各部门领导的沟通协调,促使政府重视法制工作,进而有效发挥法制机构职能。第二,抓好法制机构组织建设,建立适应工作需求的保障机制。提高政府法制机构的地位,使其先有位,进而争取有为,消除现在被束缚,不敢为的尴尬处境。按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任务相匹配的原则,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如在市级政府法制办应增设立法、规范性文件监督、复议和政府法律事务4个专业科室,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⑥。第三,加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准入制度,吸收一批有法学理论基础,具备法律思维,法制工作能力的专门人才队伍。同时,要疏通出口,严重违法执法人员,要坚决将其清除出行政执法队伍,从整体上确保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第四、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向省内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征集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法学理论工作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相结合,优势互补的法律顾问团队,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注释:
①唐忠民.论依法行政的传统法文化阻力[J].河北法学,2014(1).
②关保英.当代中国行政法奠基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60.
③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商务印书馆,1997.
④陈勇.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N].湖南日报, 2014-11-7.
⑤袁曙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J].行政管理改革,2014(7).
⑥卞新龙.如何在基层推进依法行政的几点思考和建议[EB/OL].http:// /content/14/1113/08/5719126_424727269.shtml,2014-11-13.
关键词:法治 法治思维 法治方式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4)02-0335-01
党的十报告强调指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也重申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些都对领导干部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领导干部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用权是当务之急。
一、法治是领导干部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法治是法律发展历史上一个激动人心的概念,承载着千百年来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在我国,尽管依法治国早已写入基本国策,但大多数人仍不能准确理解法治的真正含义。
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即“法的统治”,是指根据法律治理国家,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首先,法治的基本特征是“法律至上”。这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在观念上,它意味着法律的权威、地位高于一切,是神圣不可侵犯;在实践上,法律在最高的、终极的意义上具有规制和裁决人们行为的力量。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次,法治的核心价值是“保障权利”和“制约权力”。法治的精髓就在于限制权力、保护权利。对于权力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对于权利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第一,法治保障个人的财产权、生命权、自由言论权、信仰权等基本权利。第二,法治制约公权力。法治就是要制约国家、制约政府、制约掌握权力机关的人。所以,法治不是治民,而是治权、治官。第三,法治需要独立的司法。司法权必须是中立的,不受任何外力的干扰。
法治是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统一体。法治思维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是法治价值在人们头脑的思维形态中形成思维定势,并由此产生指导人们行为的思想、观念和理论;而法治方式是在法治思维的指导下的行为表现,是法治思维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在执行层面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方法论和行为准则。法治思维支配法治方式。一个人如果有了法治思维,就会在遇到问题时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进行决策,运用法治方式进行工作。反之,就会下意识地运用人治的方式去决策、去行事。法治方式表现法治思维。一个人的法治思维只有外化为法治方式等才能发挥法治的积极作用。
法治是人类文明的共识,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也是我们党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在现实条件下,法治对于深化改革、推进发展、维护稳定、构建和谐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目前部分领导干部法治素质不容乐观,法治观念错位,法治意识淡薄,缺乏法治思维和法治头脑,更有甚者缺乏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不但影响了领导工作的成效,而且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国家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可以说,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质是当务之急。
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职用权
一要知法尊法敬法,努力培养法治修为。法治修为是指一个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修养。领导干部要培养法治修为,就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首先要加强学习,夯实法律知识基础。学法是守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学法才能懂法,方知事有可为、有不可为。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宪法、经济法、民法、刑法、行政法以及专业法律知识,在履职用权的过程中,从脑海中“搜索”到相关的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其次要树立法治精神,自觉尊法敬法。领导干部大都手握实权,如果能力有限,可能只是无所作为,但如果不尊法敬法,就会乱作为,所带来的危害将更甚。因此尊法敬法是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和起码的执政修养。领导干部必须尊重法律的神圣,敬畏法律的威严,主动自觉“在笼子里跳舞”。再次要学会用法治思维想事,用法治方式做事。领导工作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因此,领导干部在处理各项工作时,必须首先自问: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这样做合不合法?怎样做才合法?学会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以法治方式定分止争,断事评案,把法治方式作为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基本途径。最后还要多说“法治话语”。现实中,部分领导干部缺乏法治观念,说出话来明显与公众利益相悖。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领导干部要自觉抵制那些官僚习气、独断专行、不负责任的“人治话语”,多说文明、理性、有责任感的“法治话语”,使“法治话语”成为领导干部的“普通话”。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全面加强法治邮政建设的意见》和省邮政管理局党组、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精神,进一步明确全市法治邮政建设的思路及措施,扎实稳步推进全市法治邮政建设,全面推进全市邮政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制定以下方案。
一、全市法治邮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全市法治邮政建设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法治邮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以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邮政业为出发点,坚持依法治邮,坚持驱动创新,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有邮政行业的能力,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快推进全市法治邮政建设进程,使法治邮政建设为普惠邮政、智慧邮政、安全邮政、诚信邮政、绿色邮政提供有力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
总体目标:在遵循全面加强法治邮政建设的基本原则、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力争把市邮政管理局建设成依法、公正、高效、廉洁、开放、文明、特色的政府机关,打造一支严格执法、文明服务、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邮政行政执法队伍,努力提升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邮政用具用品生产企业的依法经营能力,营造全市邮政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面树立全市邮政行业形象,全面提升邮政行业的依法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全市邮政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全市法治邮政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增强行业法治观念
一是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平台、飞信平台等多种媒介、多种形式加强邮政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和普及,通过定期组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每月十问"等主题教育活动和法治宣传日、世界邮政日等重大节会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宣传效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督促引导企业加入QQ群、飞信群,关注门户网站和公众微信号,不断丰富充实宣传内容,建立法律宣传长效机制,加强宣传力量和宣传经费的保障和投入。三是提高企业参与程度,督促企业主体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企业对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培训、业务技能培训的抽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引导企业参与普法宣传,不断增强企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四是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和执法案例在全市邮政行业范围内的通报,督促企业落实邮政行业法律法规,梳理依法经营的法治理念。
(二)加强行业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法治邮政建设内涵
一是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邮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着力构建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体系,把普及法律知识与培育法制观念、提升法律素养结合起来,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二是丰富法治文化建设内涵和载体,与行业发展融合,与文化建设融合,与生产生活融合,建设邮政行业文化宣传墙、宣传长廊、宣传专栏和广告橱窗、宣传牌等法治文化阵地;发挥现代传媒作用,创设报刊、电视、广播网站法治专栏,制作法治台历、挂图、书签、桌牌、纸杯和邮政用品用具等宣传品,有效传播法治文化。三是积极发挥邮政行业法治文化委员会的作用,引导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践行法治文化理念。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治邮能力
一是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努力由管制部门向服务部门、权利部门向责任部门、全能部门向有限部门的转变。二是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和学习,不断丰富综合知识储备,不断熟悉行政管理业务,不断熟练行政执法技巧,积极组织开展执法演练和经验交流活动,通过各种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水平。三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作风建设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日常管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拒腐防变能力。
(四)加强邮政行政执法工作,巩固法治邮政建设成效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未经许可经营、安全隐患较多、法律意识淡薄违法性质恶劣等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经营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服务质量差、影响行业情况、令不行禁不止等行为坚决予以整顿。二是规范权力运行,逐步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严格执法行为,不断提高邮政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三是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及时公开专项检查内容、行政处罚案件、后续督查落实等信息,在门户网站公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及举报违法行为渠道,做到执法检查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信息公开。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细化各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建立行政执法案卷中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当立卷归档工作。
(五)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法治邮政监督机制
一是完善政府监管体系,接受省邮政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与公安、国安、安监、工商、统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联合开展邮政行业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二是完善行业自律体系,充分发挥定西市邮政行业法治文化委员会、电商快递物流协会的规范引导作用,不断提升邮政行业与电子商务业、农牧业、制造业、文化旅游业、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的融合发展能力。三是完善社会监督体系,积极发挥邮政特邀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报刊、杂志、网站和电台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行业文明建设,树立邮政行业法治形象
一是把法治邮政建设同创建文明行业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邮政行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提供优质的邮政服务和快递服务。二是把法治邮政建设同创建文明单位结合起来,用心监督管理,精心服务支撑,尽心提升发展。三是把法治邮政建设同创建文明企业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完善企业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邮政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管理水平。四是把法治有阵建设同开展"最美快递员"、"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等系列活动结合起来,以文明带法治,以法治促文明,不断加强从业人员对邮政行业法治邮政建设的理性认识,逐步完成从学法、尊法到守法、用法的转变,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治理念。四要促进从业人员对邮政行业法律法规所蕴含的秩序、公平、权利、义务从内心深处认同、信服、尊重和崇敬,形成对法治邮政的信赖感,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治信仰。
三、全市法治邮政建设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邮政行业法治文化委员会负责全市法治邮政建设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要成立企业法治邮政建设领导小组,由企业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认真组织法治邮政建设工作的实施,全面推动法治邮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
建立市邮政管理局与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之间的联动建设机制,根据法治邮政建设工作相关内容,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泛发动邮政从业人员投入到法治邮政建设的实践中;建立市邮政管理局与公安、国安、安监、工商、统计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及时解决法治邮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终达到提高法治邮政建设水平的目的。
(三)加强评估考核
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严格的考核机制,将本实施方案中的主要内容作为评量法治邮政建设的具体标准,准确评估法治邮政建设工作的进展。做到既要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受教育面,又不影响企业正常的业务经营秩序,以适应法治邮政建设发展要求。
(四)加强奖励惩治
表彰奖励,表彰奖励、树立宣传在法治邮政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企业,在开展的"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等活动评选时,充分参考各企业法治邮政建设工作的开展程度,并予以优先考虑获得荣誉称号,并对法治邮政建设工作开展不力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
新时期我国高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就是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教育,是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教育,以期提升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法制环境下的高校思想政治教学体系完善策略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注重大学生的道德法治教育,提高思想政治教育质量
在对大学生实施公民道德教育的过程中要结合我国历史和目前发展现状,引导大学生建立以公民道德建设为核心的思想体系,以集体主义为发展原则,以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为发展基础,树立团结友爱、爱国守法的公民形象,同时要以每个公民的发展为前提,尊重公民遵守基本法的规范。总之,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必须以社会主义精神发展为原则,树立基本的道德规范。每位大学生都应该遵守公民行为准则,同时要自觉学习法律,要懂得法律的意义,树立法律权威性理念。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以道德法制为基础,加强大学生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其综合素养的提高,并有效促进高校思想政治体系的完善。
二、优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强化教学体系法治化建设
对高校大学生实施思想教育工作,首先要在法制化环境下,其次,必须重视高校的法制环境教育,高校的思想教育工作必须做好环境铺设,这样才能使学生在良好的法制环境下接受更好的思想法制教育。高校大学生接受法制教育过程中环境也有很多类型,教学中应用的社会环境范围较广,包含经济环境、政治环境以及家庭环境等,这些环境因素均会对高校的教育有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另外,环境既有渗透性特点,也有隐匿性特点,所以在对大学生实施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要起到感染和引导的作用。不良的环境对大学生产生的影响也比较大,而且会削弱高校思想法制教育的效果,不利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的实施。所以,高校在进行思想教育教学过程中应注意教育环境的优化。高校教育环境的改变可以从不同的方式实施,首先可以利用我国在几千年发展中的文化的沉淀,使大学生能够在良好环境的氛围下产生美的享受,以便其更好地接受思想教育,提高对思想政治的学习兴趣,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其次要利用我国精神文明方面的建设提高思政法治化教育工作质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加强此方面的建设。比如,在校园内部实施精神文化建设并不断完善,促进学生整体素养的提高;另外,高校在进行思想政治法治化教育过程中可以身边的实际联系周边的事物,并积极地引导学生实施自我学习,提高自我境界,这样才能够比较合理地对学生实施思政教育。在这种环境下进行教育工作的实施,能够使学生感受到更多生动、活泼的教育,促进学生学习兴趣的提高,从而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学体系的法治化建设水平。
三、结语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必须建立在法治化环境下,这是我国落实依法治国,全面建设法治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同?r,能提高高校学生思想法制建设水平,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体系健康长久发展奠定基础。高校教育中必须赋予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新的内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政教育工作,按照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积极完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教育机制,并在其基础上不断进行创新,在创新中深化改革,提高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和标准化,从根本上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的提升。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社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作支撑,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考评,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建设齐头并进。
一是提升科学发展新水平,必须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近年来,如皋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持续腾飞的良好态势。然而,与之伴随的却是涉及土地规划、征地拆迁、劳动用工等热点问题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和上访事件频发。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领导干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经济指标轻社会发展、重发展速度轻群众利益的思想。对此,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全市组织了专题大讨论,并最终形成“必须像考核经济指标一样考核学法用法情况”的共识。
二是树立全面科学政绩观,必须强化干部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具有决策权和社会资源的配置权,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是推进法治建设的“着力点”,抓住了这个“龙头”,就抓住了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如皋市从“强化依法行政,建立法制政府”的要求出发,围绕确立法治理念、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司法为民、遵章守法等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进行明晰细化,促进领导干部树立全面科学的政绩观。
三是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必须依法维护群众利益。干部创造政绩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一段时间,由于少数部门、乡镇片面强调“工作效率”,盲目追求“发展速度”,简化法定程序,导致“民告官”案件频频上升。这不仅没有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我们为民谋福祉的政绩,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身形象。通过开展述法考评,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能有效地引导和鼓励干部真正创造出社会认可、群众得实惠的政绩,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述法考评新机制,激发科学发展新动力
通过三个多月的调查研究和半年的反复统一认识,制定形成了《关于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考评机制的意见》等文件,正式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考评。
一是丰富述法考评内涵。对照法治如皋建设的要求和领导干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实际需要,不断丰富述法考评内涵。主要内容为:年内有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或被确认为违法的案件;有无因执法不当导致人民群众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有无因不作为、乱作为而受到查处的案件以及出庭应诉和参与复议质证的情况。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还需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创新举措及成效等。2008年底,结合年终述职述廉,全市81个党政领导班子的714名领导干部均参加了述法考评活动。
二是规范述法考评程序。述法考评坚持平时与年终相结合,书面述法与口头述法相结合,社会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在过程控制上,将学法作为干部在职学习的重点内容,以“雉水在线——如皋市干部学习平台”为依托,精心办好“干部学法”栏目,拓展领导干部学法平台;强化平时考核,前移监督关口,建立了网上学法、日常督查、实绩公示、执法效能统计、述法考评预警的“四平台一机制”。在流程设置上,按照个人撰写报告、网络媒体公示、组织述法测评、反馈述法情况、提供任用奖惩建议的程序进行,确保测评客观公正。在结果评定上,实行百分制,其中年内的过程性述评占60%,年终述评占40%,设“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去年,参加述评的714名科级领导干部中,171名同志被评定为“好”、532名同志被评定为“较好”、11名同志被评定为“一般”或“差”。
三是强化考评结果运用。领导干部述法考评结果存入干部个人档案,同时作为组织部门对科级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凡提拔使用和受奖励的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是述评成绩为“较好”以上等次,特别优秀的优先任用重要岗位。对被确认有违法行为,且造成较大影响的责任人,在任用奖励时实行“一票否决”;对述法考评成绩为“一般”的对象,实施诫勉谈话;对述法述法考评成绩为“差”的对象,进行岗位调整,确有突出问题,并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视情给予组织处分。年终对每个述评对象均进行了定量汇总、定性结论,形成一人一份报告,由市委常委进行谈话反馈。9名法治工作实绩突出的个人受到了表彰,2名个人优先得到提拔重用;7名党政领导干部被予以警告,5名因行政违法、造成行政诉讼败诉的责任人受到查处,其中一名镇长被调离了领导岗位。
三、思想观念新提升,引领科学发展新实践
干部述法考评新机制,有效促进了如皋市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观念的新转变,形成了“压力传递”和“杠杆效应”,提升了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推动了如皋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实践。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全市领导班子主动安排行业专业法律辅导讲座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频度加大,据初步统计,仅今年一季度,镇(区)和部门开展法律知识辅导讲座的就达63场,同比增长了146%。全市科级领导班子100%建立并落实了重大决策行为规程;所有的镇(区)都建成镇政府法制工作室,聘请了法律顾问;市级机关各部门均成立了法制科或明确了专职法制员,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