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7 10:43:3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律援助专题培训,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法制学习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来抓,使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全面系统的、经常性的法制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二、学习培训内容
宪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行政审批规范以及与司法行政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依法行政知识等。
三、学习培训安排
(一)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健全并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局领导干部年度集中学习不少于四次,各科(室)、所负责人集体学习年度不少于六次。
(二)加强公务员的学习。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重点是学习依法行政基本知识和岗位法律知识。公务员除参加机关集体学习外,各科(室)所学习年度不少于十二次。集中学习以科(室)、所为单位,由科(室)、所自行组织、自行安排。
(三)加强职工和专职社工的学习。单位职工和专职社工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重点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点提高其法律素养、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加强培训工作。全年举办培训班两期,开展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辅导。
四、学习培训对象
全局领导干部、公务员、职工及专职社工。
五、学习培训方式及责任分解
采取行政主要领导主持,集中学习培训方式。
第一专题:基础法律知识(每季度1-2次)
学习要点:以“法律讲堂”形式,开展以《宪法》为主的法律、法规学习,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问题和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侧重点,提高指导基层、服务基层的能力。
承办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律管科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法援中心全体人员。
第二专题:社会矛盾化解(7月)
学习要点:学习《人民调解法》,开展典型矛盾纠纷调解经验交流,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纠纷,防止重大发生。
承办科室:调处中心办公室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法援中心、公证处、基层司法所全体人员。
第三专题:法律援助服务(8月)
学习要点:学习《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承办科室:法律援助工作科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法援中心、公证处全体人员。
第四专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9月)
学习要点:学习社区矫正相关知识,以人为本,完善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承办科室:社区矫正科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全体人员、司法所长、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
第五专题:法律服务监管(10月)
学习要点:学习《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公证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上级机关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的规定,讨论研究法律服务监管问题,加大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力度,打造群众满意、信任的法律服务品牌。
承办科室:律管科、基层科、公管科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全体人员。
第六专题:行业投诉督查管理(11月)
学习要点:学习法律服务投诉问题的处理,加大对投诉案件的督查力度,提升服务质量。
承办科室:公鉴科、基层科、律管科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公证处全体人员。
第七专题:“法律讲堂”(每季度1次)
“法律讲堂”由资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群众身边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先组织授课人在“机关讲堂”开展“试讲”,再好中选优,选送优秀课程到电视台录制、播放。
承办科室:政工科负责“法律讲堂”的协调工作;
法宣科:负责与电视台的对接工作;
律管科、基层科:负责讲课人选、内容的推荐、筛选和讲稿的审核;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全体人员。
六、要求
我县地处秦岭南麓,商洛西南部,总面积3487平方公里,境内山大沟深,地形复杂,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既属传统型山区农业县,又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老、少、边、穷山区贫困县,全县辖25个乡镇(14个建制镇、11个乡),205个行政村,2个社区,1060个村民小组,73240户、283312人,其中农业人口26.59万人。现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向各位领导予以汇报: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我县法律援助工作于99年正式逐步展开,特别是2002年《省法律援助条例》出台后,我县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投入,曾多次向县委、政府汇报,赢得了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去年借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法律援助条例》之东风,又专题向县委、政府汇报,得到了县编委的大力支持,去年,9月县编委下发了关于成立“镇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及人员编制的文件,定编3人,系事业单位建制。因政府机构改革原因,人员暂时未到位,此项业务由县局基层股代办。为了扎实认真的搞好法律援助工作,县局在全县基层相继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4个(主要挂靠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从事法律援助人员39人。其中专职3人,具有律师资格的4人,公证员资格的2人,法律服务资格的29人,均系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援助队伍素质得到明显加强,从而保证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领导重视、全县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网络健全。版权所有
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打造了司法行政爱民窗口形象。全县从事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从不讲条件,不讲报酬,默默地为那些法律上无知、经济上无助的弱者、残者及社会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当事人服务,为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努力工作,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弱势群体解难,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爱民窗口的形象,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以来,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91件,其中刑事案件14件,民事57件,行政1件,非诉讼70件,法律咨询、代书249人次或件,支付法律援助经费高达5万元,全系自行承担。青铜关镇法律服务所积极主动为残疾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去年5月受到司法部、中国残联的表彰。目前我县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并办理2002年9月22日特大交通事故索赔案,受遇难者家属委托,担任28名受害者诉讼代表的委托,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此案涉及诉讼人数之多,涉及索赔金额高达60余万元,在我县尚属首例。
三、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局面。一是广泛宣传国务院、省人大及中、省分别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及配套规范性文件,采取了多种形式,从党政领导,从咱们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和基层人民群众三个层面进行重点宣传,大力营造领导重视法律援助、全社会支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更快更好地开展;二是认真履行管理职能,推进法律援助的规范发展,《法律援助条例》明确了监督管理是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我们将切实履行这一职能,加强监督和管理,坚持“统一、便捷、效率”的原则,规范案件运作流程,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建立规范、科学的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受援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更广泛地满足贫困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进一步完善以县、乡镇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以社团法律援助组织、社会力量为补充,以村级“两会一户”及社区工作点为基础的法律援助网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更广泛地满足贫困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把贯彻《法律援助条例》的过程,变成扩大法律援助服务的过程,通过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给予帮助,引导他们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为党委、政府排忧,为困难群众解难,促进社会的稳定,为“安全镇安”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存在问题。一是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执业素质较低,影响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二是宣传不够深入,导致当事人不知自己是否属于法律援助对象,贻误案件时机;三是因无分文经费,严重制约法律援助业务正常开展,使许多受援对象,挡在门外,无法为他们提供法律“救济”;四是专职人员未到位,制度不健全,阻碍了法律援助事业的向前发展;五是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目前主要承办的是刑事、清欠民工劳动报酬、法律咨询、代书,对外出办案,因无经费无力援助。
一年来,本人在邻水县司法局的关心及同事们的帮助下,积极地做好我县法律援助与公证律师管理工作。通过多种途径竭力做到“应援尽援”,持续规范律师执业及公证行为,认真做好法律宣传工作,为构建“和谐邻水”添砖加瓦。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学习,努力提升政治业务素质
学习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我从事的工作中,大多是直接跟法律相关的事务,工作所系,均要坚持不断学习。因此,自己除了认真完成党委中心学习组安排的学习任务外,平时还挤出时间坚持自学,重点学习了党的十报告,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我也认真学习了《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等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等。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把学习得到的认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从中了解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走向、战略规划对地方工作的指导性作用,从而也使自己提高了认识高度和档次,清晰了工作思路和政治思维。一年中,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以及参加专题培训班,不同形式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让我尝到了学习的甜头,也让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坚持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努力工作,竭力于尽职尽责
本人所负工作,虚实相间,但所虚不虚,所实更实,皆是党委政府一个时期或是全年的工作重点。对待每一项工作,我均明细于心中,竭力做到既尽职,又尽责。
(一)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大力开展法律援助“两优一满意”及法律援助宣传月等宣传活动,我们走进工厂、社区、学校、农村等,持续宣传,让法律援助深入人心,温暖贫弱。先后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3347人次,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7件,提供咨询2933人次,减免辩护、费用共计20余万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新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1个。
(二)律师管理工作。我们坚持扎实工作,大力推进律师业的改革和发展,在巩固中提高,在坚持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努力开拓工作的新局面。今年,我县三所规范化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95家,刑事诉讼172件,行政诉讼11件,民事案件诉讼201件,非诉讼17件,其中提供法律援助137件,法律咨询1300件,业务收费计200万余元。参加义务法律咨询200多次,为社会提供法律业务培训18次,受教育人数10000余人。
(三)公证管理工作。在市、县两局的关心与支持下,我县继续推进公证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持续提升了公证公信力,提高服务能力,健全规范机制,完善执业监督,强化职能作用,树好自身形象,为促进邻水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为构建“和谐邻水”积极献力。截止目前我县共办理各类公证1871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04件,业务收费69万余元。其中房屋买卖合同、委托书、继承、赠与合同、夫妻财产协议、声明书等民事类公证1705件;贷款、农林牧副承包、其它现场监督等经济类公证5件;涉外、涉港澳公证161件。
三、廉洁自律,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强自我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坚持廉洁从政。认真学习《廉政准则》,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做人、处事道德底线,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我始终把岗位当作“责任”,而不当作“权力”,尽心尽力,不谋私,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按照XX年局党风廉政分工任务抓落实,要求自己与股室的工作人员,在业务工作中相互支持并形成监督,秉公办事,以一颗无私公正之心对待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回顾XXm年的工作、学习和廉政建设情况,欣喜成绩的同时也发现自身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理论知识学习的不够系统,不够深入;二是工作的全面性不够,有顾此失彼的现象;三是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应对复杂局面和多种工作交织时处理问题的能力。
一、落实“一个”保障,打牢工作基础
我们把积极争取法律援助经费作为保证经济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的必要条件,作为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向上汇报,大力争取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支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今年,我市法律援助各项工作经费较往年均有所增加,有力保障了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长足发展。一是增加了法律援助财政预算。预算标准由去年的人均0.2元调整为人均0.3元,预算总额由29.6万元增加为44.4万元。二是加大了规范化援助工作站建设投入。利用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30万元,建设5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利用民生工程项目投入6万元,建设3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落实了“12348”法律援助热线维护费。将“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设备维护费等费用按每年6万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我们大力规范和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二、加强“两个”建设,筑牢载体平台
一是大力加强一小时法律援助圈建设。援助中心依托各乡镇、市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省女子监狱等单位,以及公证处、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6个,确保困难群众在1小时内能找到一家法律援助机构。各工作站制作统一的公示栏、内部制度,印发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单。各工作站(点)积极开展援助知识宣传,耐心细致提供法律咨询,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进行初审,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二是大力加强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制定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将民生工程任务分解下达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季度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督导检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建成规范化工作站8个,为各工作站制作法律援助工作站标志,公示指南,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加强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安排专人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录入,保证受理一件案件,录入一件案件;办结一件案件,录完一件案件。目前,我市录入法律援助服务4879人次,全面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
三、开展“三项”活动,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扎实开展“优质窗口创建”活动。在法律援助受理大厅设立“党员先锋示范岗”,将法律援助职责、范围、标准、流程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执行情况上墙公示,公开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加强“12348”法律援助热线管理,安排律师24小时解答咨询。今年共接待咨询355人次,其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申请法律援助的28人次,按政策法规解释分流至其他单位的15人次。
二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建设年活动。按照司法部《办理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及省厅实施的十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制,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每季度对已办结案件进行自查,对资料不齐全的卷宗坚决要求予以补齐。今年9月,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案卷集中评查活动,从办案程序、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评查打分,评查出优秀案件39件。
三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条例》十周年宣传活动。制作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在市一江两岸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拍摄《开展法律援助,促进公平正义》电视专题片,在电视台《法治》栏目循环播出;利用新浪微博,每日宣传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市法律援助动态信息和重要活动,开展网上互动交流。组织8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声势较大的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13台次,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开展法制讲座59场次。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了解,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主动走进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四、打造“四个”亮点,凸显工作特色
一是成立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在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选择23名优秀人员组建“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有效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引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对重大疑难或群体性案件进行研讨,形成法律援助方案。“服务团”成立以来,成功对李素蓉案和全省有影响力的“”案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做出了最具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切实保障了社会稳定。
二是制定了《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暂行办法》。《办法》对法律援助开支项目、补贴范围和标准进行了明确,将法律援助平均标准提高了200元,刑事、民事、行政、劳动仲裁案件每件补助均达800元以上,极大地调动了法律援助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完善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及时将我局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向市委政法委进行汇报,今年6月,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召开了政法工作联席会议,并下发了《会议纪要》,细化了各单位的职责,完善了通知辩护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规范了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工作顺利开展。
关键词:培训援助;街道法律诊所;本土化;模式
中图分类号:DF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2-0221-03
在美国,广义上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分为四类:虚拟的法律诊所、真实当事人法律诊所、校外实习诊所以及街道法律诊所。目前“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在中国也发展成多种模式:一种是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代表的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式,是在假象环境之下的角色模拟,相当于美国虚拟的法律诊所;另一种是以清华大学法学院为代表的法学专业教育实习,又称毕业实习,相当于美国的校外实习法律诊所;第三种是以北京大学法学院为代表的“诊所式”实践教学模式,相当于美国的“真实当事人”法律诊所。第四种是法律咨询与社会调查,相当于美国的街道法诊所 [1]。 前三种在中国实践较多,而第四种街道法律诊所在中国实践很少。美国的“街道法诊所”是指运用角色模拟、庭审模拟、案例讨论等教育方式通过学生深入社区、街道讲授法律知识和运用法律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的形式,增加学生的见识,丰富他们在法学院的经历,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训练学生利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培养学生作为未来法律工作者应具备的职业责任感和律师职业道德 [2]。“街道法”诊所中,学生就法律如何影响人们日常生活、处理纠纷的方法等基本法律知识对非法律人士进行指导,意在培养知法、懂法的“积极市民”。鉴于街道法律诊所在锻炼诊所学生职业能力的过程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中国法律院校应该开展此种法律诊所模式的研究。本文在吸收美国的“街道法诊所”理念基础之上,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尝试构建一种符合中国现今法学教育体制的中国街道法律诊所新模式。
一、街道诊所教育新模式概念
街道法律诊所是指“运用角色模拟、庭审模拟、案例讨论等教育方式通过学生深入社区、街道讲授法律知识和运用法律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的形式”,这一理念的基础上,我们结合本土法律需求特点构建了一种新的街道法律诊所模式――培训援助式街道诊所教育。培训援助式街道法律诊所是指诊所学生深入社区、街道,职业学校等社会单位,通过培训这一教育形式为弱势群体系统的讲授法律知识,从中锻炼法律诊所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的法学实践教育方式。它之所以称为诊所教育新模式法律诊所,首先在于“培训”形式,“培训”一般来说,是一种有组织的知识传递、技能传递、标准传递、信息传递、信念传递及管理训诫行为。与传统培训概念相比,新模式法律诊所更侧重于通过“授课”这一有组织的知识传递来实践学生所学的法律知识。培训主体为大学生法律诊所实践课程的法学学生,培训客体为渴求法律知识、急需提升法律素质的社会群体,培训内容是利用街道法律诊所教育平台,通过培训的方式,为广大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系统化、多方位的法律知识教育援助。其次,目前的法律诊所教育侧重于评价学生综合运用法律的能力,其中涉及到对具体法律的运用能力、文书的写作能力、对专为评估而设计的模拟案例的思考和问题解决的能力,以及在“真实委托人诊所”中对学生业务能力的综合考察等 [3],而新模式法律诊所侧重于学生对法律人的职业道德、法律的基本理论、具体法律条文、司法判例、现实案例的深入理解和反思。诊所学生由法律教育客体转变为培训授课主体,成为培训法律课堂的主动参加者和课程的引导者。在这一过程中,诊所学生不但对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的理解更加深入,还重点培养了自身表达与沟通这一法律人的基本职业能力。
二、街道诊所教育新模式法律诊所特点
1.培训援助式街道诊所教育新模式法律诊所通过法律援助手段实现法律诊所教育,是对法学实践教育形式的再继续和再创新。
法律援助与诊所法律教育是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一般意义上的诊所法律教育是倾向于让学生通过实践的方式来学习法律知识,掌握交流、辩护、谈判、等法律实践技巧,养成法律人应有的职业道德并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而培训援助式街道法律诊所新模式更侧重于法学学生对法律精神、法律基本理论、具体法律条文、司法判例的运用,通过知识讲授、案例模拟、角色模拟、庭审模拟、法律咨询等援助手段。培训援助式街道法律诊所教育新模式就是通过法律知识培训这一援助手段实现法律诊所实践教学的教育目标。法律援助作为法律诊所采用的方式之一,可以为学生提供法律实践的机会。新模式法律诊所以法律知识教育为援助手段,即通过授课、讲座、社区咨询、街道服务等多种形式为社会弱势群体无偿提供基本法律知识,提高其法律意识。通过“培训援助”创新了法律援助手段,从已有的个案援助模式走向新的普遍援助模式,使接受法律援助的对象从个体扩大到群体;且从已有的法律诉讼援助模式走向新的法律教育援助模式。
2.培训援助式街道诊所教育新模式法律诊所通过对弱势群体的援助提升法学学生综合素质,是对法学实践教育内容的再继续和再创新。
首先,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街道法律诊所教育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促使学生积累实践经验仅是其表层价值,这种法律教育模式具有更深层次的意义――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思维就是应用法律理论知识分析并解决现实法律问题所需要的能力。在具备了法律理论功底之后,需要准确地把握案件事实问题,从复杂的法律事件中归纳出具有法律意义的内容和要件 [4]。新模式法律诊所中的诊所学生即是在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识之后,准确把握培训客体的需求,从复杂的法律事件中归纳出系统有效的教育方案。新模式法律诊所利于培养法学专业思维技巧,具体表现为收集、整理和研究法律资料的技巧;对这些资料进行阅读、分析、概括的能力;为具体问题提出合理解决方案的能力;进行法律研究确定研究问题并准确清晰阐释的能力;检索最新法律资料的能力。在新模式法律诊所实践的整个过程中,诊所学生运用各种实践方法训练法学专业专有的思维技巧。
其次,培养法律人职业道德。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所代表的社会公平及正义紧密联系。新模式法律诊所中,主要通过向社会提供法律援助来培养和锻炼学生。新模式法律诊所强调参与公共服务的意义,这种公共服务是从事法律专业人士满足感和成就感的一部分。法律援助作为法律诊所采用的方式,对培养学生参与公益服务的意识和职业责任感有重要作用。通过提供社会服务,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感、职业责任心和社会正义感,在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的活动中找到自身的价值。
三、培训援助式街道法律诊所教育新模式构建体系
本文构建的培训援助式街道法律诊所教育新模式充分结合了吸收美国街道法律诊所的理念,并特定化了培训授课这一实践手段。新模式体系包括:街道法律诊所教育主、客体条件和课程建设两方面。
(一)新模式法律诊所教育主、客体条件
街道法律诊所教育主体为诊所法律教师,客体为参与诊所课程学习的法学专业学生。为保证最大程度地实现这一法律诊所模式的理论价值,发挥它的教学功能,诊所教师与诊所学生必须使自身具备一定条件。
1.诊所教师必须尽职责完成三个基本工作:准确定位课程目标,有效管理诊所课程,推动学生个性化成长。首先,街道法律诊所课程基本目标应该包括:培养学生与弱势群体或渴求法律知识的相关人群进行有效沟通能力;培养学生对培训授课对象群体的理解能力;培养学生对培训授课对象对讲授内容质疑的处理能力;培养诊所学生在培训授课各项工作中的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学生在培训授课过程中展示优良品格和专业素养的能力;帮助发展诊所学生在培训授课过程中的自我认知和批判性思维能力。其次,街道法律诊所课程管理要求诊所教师完成以下工作,帮助学生适应其法律教师的角色;帮助学生了解培训群体的特点,并使其在这一群体中建立较好的人际关系;帮助学生发现培训对象质疑的关键点;帮助学生用正确的态度和正确的方式处理法律和现实生活的矛盾;帮助学生从经验与教训中学习,培养学生健康且完整的法律职业性格。最后,学生个性化发展要求诊所教师,注意不同学生的特点、兴趣和需求,帮助学生完成个人的重要学习目标和计划,并在学生完成个人计划的过程中及时给予鼓励、支持和指导。
2.学生加入诊所必须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形式条件,加入诊所时必须庄严承诺自己将认真、负责并满怀热情的投入到诊所学习和工作中,这种自愿承诺会在一定程度上促使诊所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养成对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职业使命感和职业自豪感。实质条件按包括:诊所学生一般为三年级法学专业学生,他们必须具备较完整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必须对重要的法律概念等基本问题有全面且完整的理解;诊所学生能够较为全面的掌握法律、法规条文和重要司法解释内容,并能够将法律条文与法律理论紧密联系,熟练运用;学生必须培养自身对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和判例的兴趣和敏感度,及时发现适合培训课程改编的案例和判例。诊所学生应该具备发现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之间联系的能力。诊所学生必须具备团队精神,学会与partner共享信息与资源,学会倾听和了解partner的观点。诊所学生还必须必须具备善良、严谨的职业心理,能够用普通话清晰表达讲授内容。
(二)新模式法律诊所课程建设
培训援助式街道诊所教育新模式法律诊所课程按实施的先后顺序分为四个部分:诊所教师专题讲授,诊所学生培训援助实施,诊所教师与诊所学生培训经验总结,诊所学生实践效果评价。
1.诊所教师专题讲授部分。这部分实践内容的教学主体为诊所教师和诊所学生,诊所教师主要应完成三个教学内容:第一,了解援助对象现实法律需求,督促、辅导学生按援助对象需求制定培训援助教学纲要;第二,引导、帮助学生确定培训课程的基本内容,目前针对援助对象自身特点,培训内容主要应以基本法律概念和法律、法规条文、典型真实案例为主;第三,帮助诊所学生学习和掌握培训授课的方法,例如培训授课的基本顺序应该是案例在先,然后根据案例中的矛盾向学院提出问题,最后引出法律概念和法律条文规定,此外诊所教师还需要在案例模拟、角色扮演的过程中进一步引导学生。
2.诊所学生培训援助实施部分。这部分实践内容的教学主体为诊所学生,诊所学生主要完成两项工作。首先是授课前准备工作。在这一期间,诊所学生分组进行按组设定讲授专题内容,并根据培训援助教学纲要制定具体的授课内容,例如针对盲人按摩学员讲授劳动合同法,就不必讲授或仅简单概要介绍集体合同和劳务派遣这部分内容。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讲授编写教学内容,包括将真实的案例进行改编以实现具体的教学目标,例如使改编后案例能够引出基本法律概念和法律条文。其次,诊所学生培训援助对象课程展开,诊所学生将自身准备的授课方案,包括法律概念、法律条文、真实案例讲授给援助对象的过程。最后,诊所教师与诊所学生培训经验总结。诊所学生根据培训课堂的教学效果,不断提出新的培训教学案例,也可能会发现授课准备时忽略的重要法律概念和法律条文,还会发现在培训课堂上诊所学生之间缺乏相互支持等问题。同时诊所教师也会在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发现诊所学生的理论不足,甚至会发现诊所学生对原有理论的错误认知和错误运用的情况。这些都是培训式街道法律诊所教学亟待改进之处,所以这些经验与教训的总结过程对于这一新模式法律诊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四、培训援助式街道诊所教育实践效果
按照以上新模式法律诊所的构建体系,哈尔滨工程大学法律诊所师生将新模式理念付诸实践,取得一定实践效果。本次实践主体为三年级法学专业的学生,诊所师生利用2009―2010教学年度法律诊所实践课程的六个教学周实习期间进行街道法律诊所新模式初步实践。本次实践效果主要变现为四个方面:(1)诊所师生总结了这种培训授课的四大特点,第一,成人性,培训对象全部为20~40岁之间的成年人;第二,非专业性、非职业性,授课对象并不以法律为职业,他们需要授课者更多的直接讲授具体的权利与义务;第三,普法性,虽然是普法性讲授,但诊所师生所完成的是系统的、较为体系化的普法授课工作;第四,社会性,需要和不同的社会单位进行合作,例如职业介绍中心、社会保障等机构 。(2)对受援助群体而言,通过系统培训,使他们掌握了劳动合同法基本知识,逐步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懂得如何用劳动合同法保护自己的基本创就业权利。(3)对学生个人而言,深入社区、街道讲授法律知识及角色扮演使学生加深对原有专业知识的理解,使学生能够将法律条文与法学理论融会贯通,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诊所学生发现案件中“法律真实”的能力。在街道诊所教育新模式下,学生不但是法律诊所课程的学生,还是弱势群体的“教师”。在探索做好普法教师的这一过程中,学生能够深入理解专业知识并锻炼过硬的表达能力。(4)对社会而言,无偿法律援助也利于减轻创就业弱势群体的经济负担,降低社会成本,帮助他们在创就业过程中减少矛盾和纠纷、防范法律风险。
五、结语――法律诊所的发展机遇
培训授课式街道诊所教育选择开放的教育环境,尽可能地通过多元教育方式,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新模式法律诊所根据弱势群体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较弱、在现今的法治社会中创就业时易处处碰壁等现状,应以“切实满足对象需求”设置培训授课内容。培训授课内容涉及合同法、公司法、劳动合同、保险、与创就业有关的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救济途径等等弱势群体急需的方方面面内容,诊所学生按照法律认知思维使所有内容成体系化,使专业内容通俗化。我们可以在以下方面尝试设置培训课程内容:(1)合同的订立、效力及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2)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财务会计;(3)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福利;(4)行政许可、征收、处罚、强制与行政复议;(5)刑法的构成要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类型;(6)权利救济途径、诉讼程序、诉讼时效等方面,分析诉讼、调解、仲裁等救济途径的利弊。这些法律基本知识能使培训对象有能力认识并解决基本法律事务。
最后,本文无意夸大街道法律诊所工具价值,必须承认街道法律诊所教育的特点决定它无法让诊所学生真实案件,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它锻炼诊所学生职业能力的空间。街道法律诊所的社会价值在某种程度上要大于它的教学价值。但若能在更多高校的法律院系推广,并将其与真实当事人法律诊所相结合,将能全面地完成其法学实践教学价值。
参考文献:
[1]甄贞.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291-430.
[2]韩爱芹,付云岭.美国诊所法律教育的类型与中国法学实践教学模式[J].科教文汇:下旬刊,2009,(6):284.
一、优化法律服务,完善惠民机制
法律服务直接关系民生大计,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是我们提供全面、优质、高效服务的工作原则。
一是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根据我县幅员面积广、人口多的实际情况,在全县各乡镇、行政村(社区)及教育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总工会、妇联、残联、团县委、人武部等重点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站、点,巩固发展站、点业务,逐步把基层调解干部纳入法律援助联络员体系,明确村(社区)主任、调委会主任为当地法律援助联系人。同时,安排专人接听法律援助热线电话、接待法律援助来访,及时对相关咨询和求助进行答复,努力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确保群众在一小时内找到法律援助机构、获得法律救助。镇的劳动争议、镇的抚养费纠纷、镇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援助案件都是通过直接来电、来访,及时得到了法律援助;镇的雇员受害赔偿、损害赔偿纠纷、镇的人身损害赔偿、民主乡等三人的追索劳动报酬等法律援助案件都是通过法律援助联络站、点的有效运作获得救助;对于诸如荷花村门面安置房纠纷的等情况特殊的维稳案件,我们更是采取主动上门的方式,努力扩大“一小时服务圈”覆盖面。
二是建立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在临街门面设立了较为规范的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大厅面积约100㎡,有专门的接待、办案人员,并按要求分隔了功能区,配齐了办公桌椅、电脑等硬件设施。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的建立,起到了简化援助案件的接待、申请、审查、受理“一条龙”服务的程序,更加方便、快捷地为受援人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
三是开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农民工因工伤或追索劳动报酬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简化受理、审批程序;情况紧急、群体性、影响稳定的法律援助案件,行先行受理、后补办手续,尽量为群众提供方便;老、弱、病、残等行动受限群体实行电话预约,上门办理法律援助、公证事项;对经济困难群众酌情减免公证费,如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在离城区较远的南片乡镇仓山、广福,中片乡镇龙台设立公证办证服务点,每月15、16日定期派员坐堂办证,缩短了出具公证文书时间,减少了当事人相关差旅费支出,确保了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的畅通。
四是成立专门医患纠纷调处机构。针对非诉讼法律援助需求不断扩大的实际情况,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成立“县医疗纠纷调解处置中心”和医疗纠纷调处办公室,今年受理医调案25件,调处21件,患方主张索赔610余万,最终依法索赔130余万,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初步实现了医患纠纷处置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闹、缠、访事件得到遏制,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是拓展法律援助“1+1”活动。与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援助服务框架协议》,把法律援助“1+1”活动拓展为常态化的对口服务机制,通过共享服务平台,以社会责任感为粘合剂,把公益性的法律援助工作和盈利性的律师事务所紧密连接起来,有效整合资源,节约办案成本,共创社会效益。
二、全力化解纠纷,共创社会和谐
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民间纠纷预防和调控机制,不断夯实调解基础工作,不断拓展调解处突范围,全县已建立起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45个,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821个,人民调解员培训率100%,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今年,我们重点强化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业务拓展功能,使人民调解工作有了新发展。
首先,建设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配合“大调解”“五进”活动,积极指导建立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先后成立县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北门汽车站、美好家园、蓝湾半岛居民小组、南华镇涌泉村李家大院调解室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快速、自愿、中立调解的积极性,使矛盾不易激化,纠纷很快圆满处理。
其次,建立“大调解”“联调联动”机制。在全县45个乡镇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作,落实诉前调解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第三,整合部门力量,集中调处群体纠纷。如荷花村安置门面房转让协议重大群体性纠纷事件,涉及277户800余人,我们整合了司法行政、国土、案发镇村干部的力量,组建5人一组的调解小组,分片落实调解责任,集中时间开展调处化解工作,经过全体调解人员两轮三个多月的连续奋战,调解成功210件,其中涉及转让方210户,受让方146户,使这起涉及面宽、缠访近一年的重大矛盾纠纷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工作还在进行中。荷花村征地安置门面房转让纠纷专项调解活动的成功开展,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三、夯实安置帮教,科学管理矫正
目前,全县安置帮教在册人数340人,其中刑满释放305人,解除劳教35人;社区矫正在册人数285人,累计解除矫正139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事关社会稳定、事关服刑在矫人能否彻底改变、重塑人生的大事,因此,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展开了工作。
1、制定实施方案。会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制定《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方案》,为社区矫正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2、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活动。今年1—10月,共收到省内外21所监狱寄来的服刑在教人员年度改造情况告知书及亲属回执单498份,我们以开展“警民亲”活动为契机,安帮机构、监狱、家庭、社会齐抓共管,深入村社院落,对服刑人员亲属进行实地走访,详细了解家庭基本情况,指导亲属协助教育管控,动员亲属到监所探视、帮教,通过亲情教育、亲情关爱,帮助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显现出不可替代的帮教效果。以此同时,我们尽力解决服刑人员亲属的实际困难,协调解决在就业、就学、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促成服刑人员安心改造,顺利回归。
3、共享信息管理。建立县、乡(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借助信息平台,做好新入监罪犯的基本信息(姓名、地址、身份)核查、出监罪犯出监前一月信息反馈及落实跟踪帮教措施,以实现衔接、帮教、管控的无缝对接。
4、组建社区矫正司法警察大队。按照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委编发[]10号)的核定,于年9月6日挂牌成立了“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警察大队”,负责全县社区矫正日常事务性工作,并要求在乡镇建立中队并配齐专职协管员。9月20日,县委政法委吴晓东书记召集政法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召开协调会,各部门均同意单独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协管员48名。我局制定了《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实施方案》,目前,该项工作正由领导审批过程中。
5、GPS跟踪定位监控对象。实行“电子围墙”管理模式,为每位矫正对象配备一部GPS定位器,进行动态监管,随时掌控行踪、去向,防止脱管失控,最大限度避免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对象GPS定位系统已经相关领导同意采购,目前,该项工作正由县采购中心采购过程中。
6、结对帮扶。司法行政干警、乡镇干部、协管员“一帮一”、“一帮多”、“多帮一”,分析个体差异,分别制定帮教、管控措施,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矫正、安帮对象更易理解、接受帮教、管控。
7、落实“两基地”。挂靠“县富民技校”落实了“社区矫正技能培训基地”、“刑释解教技能培训基地”,挂靠“御马床单毛巾厂”落实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基地”。
8、树立典型。服从管教、改造好、有突出表现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依法建议人民法院予以减刑;反之,依法建议人民法院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或给予其他处罚。
四、深化宣传教育,建设法治
为全面落实“法制宣传进万家”活动要求,切实做好“警民亲”、服务群众“八件实事”,我们整合全局资源,广泛开展法宣活动。
1、主动宣传。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年,我县把法制宣传阵地建设作为“六五”普法和创建法治县的重点和亮点工作,县法建办在年9月26日印发了《年度〈“六五”普法和法治县创建工作目标考核表〉的通知》(法建办[]4号),明确要求每个乡镇、村(社区)必须设置法制宣传教育橱窗和专栏,各乡镇都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完成。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法建办会同县委宣传部、县人大法工委等部门多次到县级部门和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县工商局、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镇、南华镇、黄鹿镇、仓山镇及镇玄武社区、南华镇涌泉村、富兴镇镇柳林沟村、仓山镇飞乌村等地都建有比较规范的法制宣传栏或橱窗。我县在巩固“五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在镇玄武社区设置了法制宣传教育长廊,并制定规划,计划“六五”普法期间,在公园广场设置大型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目前,我县乡镇、县级各部门基本上均有法制宣传栏、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角等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阵地,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不同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此同时,由法宣科牵头,错开上班时间,在人口密集区、居民小区等地开展法律服务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联系广电媒体,制作播放专题节目;继续“法律六进”,提高宣教实效。
2、挂靠宣传。一是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医患纠纷调处与法制宣教结合,提倡“一次法律服务、一次法制宣传”,使案发当事人及亲戚朋友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学到法律知识,依法表达诉求。二是人民调解与法制宣教结合,在处理好每一件纠纷的同时,上好一堂法制课,教育一片群众,稳定一方民心,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三是专(兼)职司法助理员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三案攻坚”活动的同时,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张贴法制宣传挂图,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3、依法治理。以“六五”普法为基石,深入开展“法治县”建设,具体落实到了“法治机关”、“法治乡镇”、“法治社区”、“法治企业”、“法治学校”、“法治单位”的巩固建设。
五、制定到位措施,提供有力保障
为了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既开好局、起好步,又持之以恒、长抓不懈,我们一开始便制定和落实了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的措施。
一是有专门的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从政治处、办公室、宣教科调配3名骨干组成专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是有专门的督查机制。把内部工作的落实情况与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社会公众的知晓度、乡镇党政的认可度结合起来,综合评价实际效果。
三是有领导分片联系司法所。协调、指导、督促开展工作。
四是有司法助理员联系村社。让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真正落实到服务群众工作中去,走进万家千村。
五是开展优质法援案件评定。建立和完善优质法律援助案件评定制度,进一步完善评定标准、细则和跟踪监督管理办法,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六是开展公证办证质量评查。制定公证质量评查办法,在公证案件信息库中随机抽取卷宗进行评查,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教育整顿、跟踪回访。
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围绕“一个目标”、发挥“两个作用”、深化“三个理念”、打造“四个品牌”、提高“五种能力”、深入实施“六项工程”:
——围绕“一个目标”:就是司法行政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法治*”、构建和谐社会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再立新功”。
——发挥“两个作用”:就是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增创特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资源,借助外力,上下联动,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整体作用。
——深化“三个理念”:就是深化“贴近人民群众的事情要做深,涉及中心大局的事情要做透,关系司法行政形象的事情要做细”的工作理念。
——打造“四个品牌”:就是深化“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活动;争创一流的法律援助中心“民心窗口”;《法治在线》法制宣传第一窗口;“法律七进”创品牌。
——提高“五种能力”:就是在工作实践中,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服务大局的能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司法行政工作为大局工作服务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研究新思路,制定新举措,进一步履行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各项职能,为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服务;进一步提高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的独特优势,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深化法治建设的能力。要充分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作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趣味性,指导好行业依法治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解决民生的能力。努力做到“应援尽援”,有效解决经济困难群体的“民生”问题;进一步提高创新发展的能力。要从大处着眼,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使各项决策部署更加体现出科学性、前瞻性;从小处入手,创新工作载体,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成效。
围绕上述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今年要重点抓好六项工作:就是加强基层基础,全面活跃提升司法所工作;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增强针对性、实效性、趣味性;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打造法律援助品牌窗口;做特社区矫正,促进社会和谐;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准。
(一)加强基层基础,全面活跃提升司法所工作
基层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既是强化司法行政职能、发挥司法行政整体作用的现实需要,也是建设“法治*”、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基层政权的要求,牢固树立建设基层、服务基层的意识,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不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实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十一五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会议要求,整体推进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硬件软件再上台阶。按照“做强内设所、整合混合所、发展直管所”的思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直管所建设。进一步抓好“名所名长”工程,加强考核、指导、培训,全面活跃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加大培育和表彰力度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立功创模”的氛围。
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在促进社会和谐中有着独特作用,是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认真贯彻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基层组织,完善接边调解,加强队伍培训。抓好矛盾纠纷排查的同时,继续探索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激励长效机制建设,激发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活力。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完善社情动态分析制度,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全年各级调委会参与民间纠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
切实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就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加强帮教安置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帮教安置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鼓励、扶持安置实体和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实体、基地作用。以“三无”归正人员为重点,落实各项帮教安置措施。深入开展“导航工程”,切实做好归正青少年帮教安置工作。归正人员的帮教率达到95%以上,安置率达到9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增强针对性、实效性、趣味性
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认真总结法制宣传教育经验,深入推进“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切实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宣教”格局,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趣味性。
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强部门协作,利用《法治在线》栏目为重点,加强以案说法主阵地作用;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活动为平台,加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宣传;创新手段加强对新居民的法制宣传;利用“新三毛”网络互动,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结合宣传月、周、日活动,配合各部门加强专题法律宣传活动。以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中期督查为契机,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单位。通过现场会、专项督查、法制宣传月、周、日等活动,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营造全民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坚持普治并举、学用结合的方针,根据建设“法治*”的要求,全面深化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巩固深化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活动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与考核,注重发现、培育、推广各类典型。
(三)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提高服务质量
继续深化“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品牌活动。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决策咨询等内容上有更大的拓展与实效,努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
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督指导职能。进一步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日常监控机制建设。组织开展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专项评查,严格执法,加大投诉查处力度,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引导律师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服务档次与执业形象。
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深入贯彻《公证法》,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发展业务、提升公信力。完善公证质量监督体系,巩固公证岗位训练活动成果,加强公证员业务素质教育。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打造法律援助品牌窗口
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做到“应援尽援”,有效解决经济困难群体的“民生”问题,做深法律援助“民心工程”。今年要在提高援助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形成工作合力、提出决策建议四方面下功夫。
建立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监控体系和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加强法律援助管理规范、服务规范和机构建设规范,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运作,落实监管措施,强化督导力度,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援助质量。
深化法律援助“文明窗口”建设。完善“12348”法律咨询服务与县长电话联动机制,及时做好充分发挥法律咨询热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和作用,为党委政府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供决策参考。
加强援助中心基础建设。按照“完善网络、健全制度、配齐人员”的要求,加强指导,深化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发挥基层法律援助网络作用。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提升法律援助效能。
加强横向援助站、点工作,扩大援助服务范围。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交流沟通,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扩大法律援助影响。以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5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五)做特社区矫正,促进社会和谐
根据省、市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今年,将新设社区矫正科。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准
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把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从而创新业绩、增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
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巩固扩大先进成果,争创学习型机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展重点课题调研与政治理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充分履职和驾驭全局的领导能力。加大队伍教育、管理力度,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在新的一年里多出业绩。
一、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和“三大主题活动”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成立了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体党员参加的第二批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关于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的安排意见》,扎实开展了“三讲一收看”活动,并组织班子成员去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结束的江油司法局学习了经验。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形成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大调解“机制,构建社会和谐稳定》的调研报告,现已转入分析检查阶段。
在“三大主题活动”中,机关各股室利用双休日结合本职工作对基层司法所长及08年新进司法助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局的安排,为确保每位参考人员都能按期参加“三大主题活动”在线考试,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了在线考试考务领导小组,制定了“三大主题活动”在线考试方案,并于**年5月22日组织全体职工参加了全省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在线考试。
通过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三大主题活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达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证、服务人民的司法行政队伍,为我县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两加快、一构建见成效”的总体要求,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行政保障。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制定了**年度五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二是编印并发放了《农(居)民读本》47600册,县委书记廖明为读本作了序;三是年初与93个责任单位签订了《普法和依法治理责任书》;四是集中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五是结合**县新城区建设,深入到龙安镇涉及新城区建设征地拆迁的村社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在“5.12”期间,与全县工作组一道在**镇开展灾后重建集中整治巡回法制宣传;六是县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实施五五普法工作的汇报,我局正认真搞好调研,撰写高质量的汇报材料;七是每季度到示范单位指导一次工作,制作了一期“普法园地”节目,深入到5个具有代表性的乡镇、部门、村(社区)、企业、学校等5个层面的普法责任单位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并搜集“法律六进”、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以矛盾纠纷为主线,不断完善“有纠纷找司法”的大调解机制,整合辖区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坚持边预防、边排查、边化解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大调解、大稳定、大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平府办发[2007]114号),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调解程序和文书制作等方面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规范。;为使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成为人民调解工作最前线的指挥员和战斗员,我局根据司法所工作职能,组织编印、发放了《司法助理员工作手册》,用于指导司法助理员更好的开展业务工作,对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建立排查矛盾纠纷数据库,每月22日按时收集、梳理、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经过多方努力,规范了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年上半年全县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770件,调解成功761件,履行761件,防止矛盾纠纷引起自杀4件4人,防止民转刑11件11人,防止群体性械斗8件12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4件285人。半年共发放补贴的规范化调解案件174件,发放案件补贴7500元。二是司法所建设“政府交钥匙”工程抓得早,抓得实.首先,成立了司法所重建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计划,落实了方案,打捆重建责任明确;其次,在工作方法上与乡镇政权建设同步立项、同步设计、同步招投标、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采取先易后难、先重灾区后极重灾区建设;再次,积极主动深入到乡镇参与具体工作,并协助乡镇做好了与县级各部门的协调工作。25个恢复重建项目(24个司法所建设、1个办公楼加固)现已开工2个,准备开工2个,进入招投标12个,立项4个,进入设计阶段5个。三是按照市局安排,在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全县4个基层法律服务所、9名执业人员通过教育整顿活动,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服从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达到了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
四、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根据市、县要求和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实际需要,印发了《**县司法局关于落实**年度“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的计划》(平司法[**]12号),提出了**年“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资金保障、工作标准和工作措施。二是现已动工建设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接待大厅和白马、水晶2个规范化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多次对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咨询程序等业务知识的专题培训,并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调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平司法[**]35号)文件,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范围及标准进行了调整。半年共完成了106件法律援助案件及1056人次的法律咨询服务,多次深入平通、**、水观等重灾乡镇宣传《法律援助条例》,接受宣传人数2800余人次。
五、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已全面铺开,县委办、县府办于**年3月9日下发了《关于**年在全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委办发[**]4号),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适用范围、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程序;加强了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在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的衔接;就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对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两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开展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劳动,进一步充实完善自我,均表示将认真接受改造,努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半年共摸底社区矫正数88名,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1名,解除矫正3名,解除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为零。
安置帮教工作坚持走衔接规范化、安置市场化、帮教社会化的路子,以防止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积极做好衔接和帮教落实工作,利用安置基地,努力为归正人员解决困难和生活出路,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种优惠政策,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以县委办、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调整**县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平委办[**]28号)文件,各乡镇(街道)也相应调整了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四财蓄胜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半年回归人员22人,安置率为100%,重新犯罪率为零。
六、公证律师工作
按上级要求,对公证处、公证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了年度考核,并签订了**年目标责任书。公证处积极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对因地震灾害引起的遗产继承、子女变更监护人、收养、财产分割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并做到服务周到、程序简化,安抚了受灾群众受伤的心灵,实现了法律服务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42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5件。:
律师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对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进行了年度考核,在律师队伍中加强了律师党建工作,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为灾后重建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
七、积极争取对口支援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支持
一是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我局努力下,今年**省司法厅给我局捐赠了C—RV汽车1辆、一体机一台、台式电脑15台、笔记本电脑15台、数码相机15部,价值50万元。县委政法委在政法应急资金中拨付25万元支持我局购买一辆雪佛莱越野车,用于灾后重建法制宣传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八、积极参与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
一是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做好了**6户遇难学生家长“一帮一”的安抚和重建工作。
二是在灾后重建中,按照县委的部署,把让受灾群众早日住进永久性住房为工作目标,认真做好平通镇石坝村334户农房重建、40户加固维修的工作,协助解决受灾群众在宅基地、建材、火砖等方面的困难。截止目前,共有重建户333户,已开工210户,主体完工200户,已入住户190户。
全镇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围绕“一个目标”、发挥“两个作用”、深化“三个理念”、打造“四个品牌”、提高“五种能力”、深入实施“六项工程”:
——围绕“一个目标”:就是司法行政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法治*”、构建和谐社会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再立新功”。
——发挥“两个作用”:就是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增创特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资源,借助外力,上下联动,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全镇司法行政系统的整体作用。
——深化“三个理念”:就是深化“贴近人民群众的事情要做深,涉及中心大局的事情要做透,关系司法行政形象的事情要做细”的工作理念。
——打造“四个品牌”:就是深化“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活动;争创一流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民心窗口”;开展“民心工程”品牌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困,为分流”中的作用;“法律六进”创品牌。
——提高“五种能力”:就是在工作实践中,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服务大局的能力。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司法行政工作为大局工作服务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研究新思路,制定新举措,进一步履行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各项职能,为我镇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服务;进一步提高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的独特优势,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深化法治建设的能力。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作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趣味性,指导好行业依法治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解决民生的能力。努力做到“应援尽援”,有效解决经济困难群体的“民生”问题;进一步提高创新发展的能力。要从大处着眼,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使各项决策部署更加体现出科学性、前瞻性;从小处入手,创新工作载体,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成效。
围绕上述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今年要重点抓好六项工作:就是加强基层基础,全面活跃提升司法所工作;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增强针对性、实效性、趣味性;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打造法律援助品牌窗口;做好社区矫正,促进社会和谐;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准。
(一)加强基层基础,全面活跃提升司法所工作
基层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既是强化司法行政职能、发挥司法行政整体作用的现实需要,也是建设“法治*”、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基层政权的要求,牢固树立建设基层、服务基层的意识,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要不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实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十一五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会议要求,整体推进我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硬件软件再上台阶。积极参与上级司法局开展的“名所名长”工程,全面活跃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加大培育和表彰力度上下功夫,加强培育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立功创模”的氛围。不断巩固综治工作中心机制,积极探索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向企业延伸。加强对村级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努力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发挥村级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服务社会稳定。
要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在促进社会和谐中有着独特作用,是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认真贯彻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基层组织,完善接边调解,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抓好矛盾纠纷排查的同时,继续探索我镇人民调解工作激励长效机制建设,激发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活力。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完善社情动态分析制度,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全年各级调委会参与民间纠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
要切实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就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加强帮教安置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帮教安置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和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基地作用。以“三无”归正人员为重点,落实各项帮教安置措施。深入开展“导航工程”,切实做好归正青少年帮教安置工作。归正人员的帮教率达到95%以上,安置率达到9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增强针对性、实效性、趣味性
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认真总结法制宣传教育经验,深入推进“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切实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形成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大宣教”格局,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趣味性。
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部门协作,我们采取有力措施,整合宣传资源,突出重点对象,开展法制宣传,创新弘扬法治,传播文明的课堂。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活动为平台,加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宣传;创新手段加强对新居民的法制宣传;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结合宣传月、周、日活动,配合各部门加强专题法律宣传活动。以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中期督查为契机,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单位。通过现场会、专项督查、法制宣传月、周、日等活动,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营造全民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要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坚持普治并举、学用结合的方针,根据建设“法治*”的要求,全面深化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巩固深化以“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与考核,注重发现、培育、推广各类典型。
(三)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提高服务质量
继续深化“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品牌活动。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决策咨询等内容上有更大的拓展与实效,努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
要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工作渠道,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新农村建设,同时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提升其自身素质。通过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辛勤工作,努力提高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律素质,切实做到依法治村,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依法维护基层合法权力。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打造法律援助品牌窗口
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做到“应援尽援”,有效解决经济困难群体的“民生”问题,做深法律援助“民心工程”。
今年要在提高援助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形成工作合力、提出决策建议四方面下功夫:
一是建立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监控体系和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加强法律援助管理规范、服务规范和机构建设规范,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运作,落实监管措施,强化督导力度,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援助质量。二是深化法律援助“文明窗口”建设。完善“12348”法律咨询服务机制,及时做好充分发挥法律咨询热线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和作用,为党委、政府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供决策参考。三是加强援助工作站基础建设。按照“完善网络、健全制度、配齐人员”的要求,加强指导,深化法律援助点建设,发挥基层法律援助网络作用。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提升法律援助效能。四是加强横向援助点工作,扩大援助服务范围。加强与相关单位的交流沟通,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扩大法律援助影响。以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5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五)做好社区矫正,促进社会和谐
根据省、市、县的工作要求,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准
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把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从而创新业绩、增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
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和队伍建设。巩固扩大先进成果,争创学习型单位。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充分履职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加大队伍教育、管理力度,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在新的一年里多出业绩。
1、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今年5月初,市法宣办、司法局起草《开展法治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呈报市委,并于2013年8月召开全市法治市创建工作动员会议,以建设“一个目标,两个体系(一个目标:创建法治市;两个体系:市场监管和社会诚信体系)”为奋斗目标,全面启动法治市创建工作。
2、利用“3.8”妇女维权周、科技宣传月、政风行风热线活动为契机,积极营造“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2013年我局利用“3.8”妇女维权周、科技宣传月、政风行风热线活动为宣传契机,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务员、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服务民生、促进和谐”这一主题,采用法律咨询、座谈会、法律援助互动活动、大型法制宣传车、悬挂横幅、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在全市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6.4万人,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7宗,代书70宗,赠送“法律援助知识”小扇子5000把,散发法制宣传资料30000多份,悬挂横幅48幅,出动大型法制宣传车16车次,大张旗鼓地在我市集镇、分村进行巡回宣传,大力营造法制宣传工作氛围,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以“6.26”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禁毒文明走基层—拒绝·你我同行”宣传月活动。我局紧紧围绕“依法禁毒,构建和谐”这一主题,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禁毒文明走基层—拒绝·你我同行”系列宣传活动,掀起禁毒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13年“6.26”期间,全市近万名社会各界群众和青少年学生参与了禁毒法制宣传集会活动,共举办禁毒法制讲座24场(次),法律咨询12场(次),展览禁毒展板350块,悬挂横幅100多条,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30次,印制和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5万份,受教育群众达3.5万多人,市各新闻媒体对“6·26”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禁毒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了禁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参与和支持禁毒斗争的浓厚社会氛围。
4、以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为目标,认真做好法制材料征订、编印和发放工作。市法宣办、司法局组织骨干力量编印《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努力构建法治文明》法律知识读本3万册、《“六五”普法常用法律知识问答》2.5万册免费发放到全市12个镇、207个村委会、市直机关、各中学、中心学校,并组织协调全市各单位做好“六五”普法学习资料的征订、编写、印发工作,确保我市全体公民学法所需。
5、举办大型法制讲座。根据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县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专题讲座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普法[2013]7号)要求,我局组织举办了两场大型专题讲座,邀请省普法办讲师团成员王琳等三位教授主讲《法治政府的基本内涵与实施途径》等三个专题,我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1000多人(次)聆听了讲座。
6、坚持普治结合,整体推进我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根据省委政法委、省法宣办的统一部署,以法治市创建活动为契机,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礼纪镇三星村委会作为辐射,以健全“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为重点,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设,推动我市法治进程。一年来,我局指导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一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以创建农民法制夜校为载体,加强农民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2013年,我局在全市各行政村巩固完善法制夜校12间,购置桌椅1200多张,为农民接受法制教育创造条件。
二、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加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筑牢基层法治防线
1、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以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目的,今年来,我市先后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劳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口味王”槟榔加工厂等企业设立人民调解室,实现了人民调解进企业,逐步形成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同时,严格落实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2013年,我局共组织市、镇、村级人民调解员培训两期,参加人员达1000多人次。
2、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努力维护我市农村社会稳定,一是按照《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基层股的同志深入镇(场)、村调委会加强指导,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二是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根据省司法厅和市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每逢节假日、重大活动或敏感期前,特别是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和党的十召开前,我局都召开司法所长会议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到早知、早防、早调解,全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02宗,防止民转刑案件33件,许多敏感的矛盾和隐患得以及时化解,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2013年10月,万城镇北坡村委会第七村民小组村民周亚四、周亚五兄弟因猪圈阻路发生纠纷,一方当事人向电视台求助,考虑到此纠纷牵涉媒体,事情恶化后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我局主要领导知悉后,指示万城司法所,及时启动三级调解联动机制,在媒体全程跟踪监督下,经过短短2个多小时的精心调解,终于使一场即将恶化的矛盾纠纷重归融融亲情。三是加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力度。2013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2401宗,调解成功2348宗,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及时率达100%。
3、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围绕综治主线,把安置帮教工作和综治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二是实行“三包”(即包管理、包教育、包转化)责任制。我们采取分片包干指导的方式,要求司法所采取“一对一”的帮教模式,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三包”,建卡立档,做到底子清,去向明,努力实现“放出有人接,接回有人管,无业有人帮,创业有人扶“。就业今年以来,我市回归刑释解教人员187人,帮教187人,,帮教率达100%。
4、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工作。2013年3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制定实施,为贯彻落实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我局精心组织司法行政人员集中培训2期,为全面促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我市现有社区矫正对象60人,基本做到不托管,不失控,安心改造。
三、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为社会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抓好公证队伍建设,不断拓展公证业务。2013年我市公证处不断拓展公证业务,积极为项目建设以及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今年共办理公证1641件,其中,国内公证731件,涉外公证910件。
2、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2013年上半年,我局调整人员充实了法律援助力量。二是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不断加深公民对法律援助工作的了解。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信息员的培训。2013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8件,其中,非诉案件544件,诉讼案件34件。
四、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司法厅《关于印发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司通[2013]28号)文件精神,在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局积极制定了《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并于3月30日召开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通过开展教育活动,司法干警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通过活动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改进了工作作风和行业作风,形成了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
五、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全面推动平安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在主动完成司法行政各项任务的同时,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一是抓好“联村”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安排,我局具体联系和乐镇封诰和罗万两个村委会,本着保稳定、促增长的工作目标,我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领工作组一班人多次深入两村,走家串户调查摸底,帮助指导两村制订生产发展计划。同时,结合两村工作实际,资助7万元(其中封诰村4万元,罗万村3万元)建设基础设施,改善办公条件。创办法制夜校两间,定期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业务骨干给村民上法制课,提高村民群众法律水平,为平安村建设提供法制保障。二是抓好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工作。截至2013年12月份,我局负责的“宝安·椰林湾(二期)”项目已基本完工。项目二期单体工程现已验收合格。场地清理完成,精装修施工完成98%,园林园建等室外工程施工完成95%。
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的总体计划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一个目标、两个体系”(一个目标:创建法治城市,二个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为奋斗目标,以建设法治、法治政府,推进地方法治建设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建设。
1、加强“六五”普法宣传队伍建设。充实加强市普法讲师团和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普法志愿者、普法联络员队伍。抓好组织“六五”普法骨干培训1至2期。
2、征订、编写、印制“六五”普法资料8万册发放全市各单位及215个村级调解委员会;
3、认真组织法制讲座活动。拟定举办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法制讲座两次,法律咨询12—16次,同时指导督促各级各单位开展法制讲座活动。
4、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5、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做好新上岗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健全和完善干部年度普法考试制度,计划每年11月份对全市公职人员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考试。
6、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计划今年着力抓好各镇(区),市直机关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试点单位工作。同时,着力抓好15个行政村普法阵地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7、加强市场监管和社会诚实守信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及时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8、认真组织开展“6.26”“12.4”、等重大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活动。
9、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力度,继续坚持日常排查调处和重点、敏感时期集中排查调处相结合,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半月、司法所每月、司法局每季度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筑牢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10、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2013年上半年工作基本情况
截至6月30日,全市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52场,法律咨询活动35场次,出动法制宣传车81辆次,更新法制宣传栏60余块,喷绘法制宣传标语500多条,悬挂宣传横幅300余条,发放法律书籍3万余册,发放各种法制宣传品1万余个,接受群众咨询3500人次。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1150宗(其中:区镇村调委会1011宗,医调委41宗,旅调委51宗,诉调对接47宗),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成功防止民转刑11宗,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4件。共接收刑释解教回归人员114名(其中刑释105人,解教9人),帮教率100%,安置率86%,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154人,66人解除矫正,现有社区矫正对象86名。市法援处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584宗,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232.7万元,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907人次。我市现有律师事务所14家,执业律师149名,公职律师27名,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778件,业务总量同比增长21%,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610件,业务总量同比增长96%。国家司法考试考区报名人数775人,比去年增长16.7%。
二、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上半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法治和国际热带旅游城市建设进程。
1.围绕中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开展打击“非法一日游”、旅游景区经营规范治理活动,配合全市“打违工作”,大力开展严厉打击违章建筑宣传活动;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全市各重点项目施工地点和农民聚集地发放《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手册》和《出门在外常用法律知识》近8000本;着力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培训考核制度,发放《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5000余册,做到公务员人手一册;围绕“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和“6·26”国际禁毒日等特定宣传日,大规模的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市教育局认真健全完善学校法制副校长聘用制度,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普法阵地建设、教师普法三落实。4月21日,市教育局、市普治办统一举行全市教师普法考试,参加考试教师6000多名,及格率100﹪,优秀率82%,全市教师法律素质得到较大提高。
2.突出重点,着力实施“法律六进”工程。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学校”、“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单位”法律六进工程。组织开展“百场法制讲座下基层”、“送法近群众”活动、“三下乡”和“科技活动月”同行活动,深入天涯镇、吉阳镇等地开展讲座38场次,场均培训村“两委”干部和群众185人。半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38521册,新建基层法制宣传栏30个,更新基层法制宣传栏内容60余块,为全市125个行政村聘请义务法律顾问,受教育农民、居民达10万人次;我市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努力推进企业、单位、行业普法创新工作,深入天涯海角旅游有限公司、天涯水业集团公司等企业开展“诚信企业”和“法治企业”专题法制宣讲活动,树立本地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和顺利完成“法治企业”创建各项任务;结合我市外来人口管理创新工作,在汽车总站开展特定主题的法制讲座并赠发《职工学法用法手册》,同时在汽车总站设立免费法律书籍发放点,从源头上加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
(二)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加固我市维稳第一道防线
1.突出社会矛盾化解,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目前,我市共设立市、区(镇)、村三级调委会15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3个,配备人民调解员655个,小组信息员1260个,逐步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一是狠抓业务素质培训。结合我市诉调对接机制启动工作,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分别举办了人民调解员技能知识培训班,全市参训人员400多人次,取得较好的成绩。共调解纠纷1011宗,调解成功986宗,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成功防止民转刑11宗,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4件。二是以实施“以案计补”为契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序开展。为充分发挥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大对我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经费支持,我局决定提高人民调解以案计补的标准,除了每月对每个调解员给予200元的补贴外,还对每宗符合标准的调解案件给予50—200元的补贴,取得了良好成效。三是探索行业、专业调解,实践社会管理创新。各专业性调委会自成立以来,效果显著,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上半年共调处案件139宗,其中,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处理案件41宗,2宗到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计赔偿金额121.19万元。旅游调解委员会已成功调处纠纷61件,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案件47宗,涉案标的额400多万,接待解答当事人咨询百余人次。
2.深入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我局以省司法厅关于法律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为契机,指导全市5家法律事务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推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司法所通过积极沟通协调,想方设法为法律事务所提供案源线索,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上半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23家,受理法律业务125宗,调解纠纷48宗。省司法厅对我市法律事务所和法律工作者进行了2012年度考核,5家法律事务所和21名法律工作者全部考核合格。
(三)努力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服务社会创平安
1.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我们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要求,不断完善落实“三年跟踪”、“五年跟踪”和“三包”责任制。一是继续做好接茬工作,及时做好登记,录入电脑,并督促司法所落实跟踪帮教;二是加强就业技能培训。通过种植、花艺、刮胶、水产养殖等安置帮教技能的培训,解决他们的一些生活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继续落实好“两劳”回归人员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努力帮助他们尽快走上自食其力的健康之路。三是建立完善帮教管控对象台帐表册,规范和强化衔接管控工作,梳理安置帮教人员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卷,底子清、情况明、不脱管、不漏管。全面清理跟踪帮教年限已到的刑释解教人员,上半年跟踪帮教114人,累计跟踪1192人。
2.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探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文件要求,做好摸底调查,完善工作台帐。对全市范围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登记,搜集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信息及相关工作信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档案;二是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坚持做到‘‘五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完善三级管理网络(即矫正人员家属、村居委会、区镇),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奖惩、考核制度,探索建立日常考核与司法奖惩的衔接机制,创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矫正人员的个人台帐并做到准确无误。
(四)围绕民生需求,努力提高律师公证的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和执业纪律教育。组织对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进行内部管理考核,通过量化打分的方式督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加强管理。在全市律师、公证队伍中组织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活动月”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执业规范,加强自律。二是拓宽律师公证服务范围,为社会经济和社会管理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今年,我们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参与涉法涉诉、、突发性事件的接待调处和公证工作,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范围,引导律师公证员利用专业的法律服务,当好法律“谋士”。鼓励公证律师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诉前调解、庭外和解工作,引导律师公证员积极介入我市旧城改造等敏感项目工作,为政府建言献策,维护拆迁群众合法权益。截止6月底,全市律师、公证员参加“市领导大接访”、市局“涉法涉诉”等接访活动92场次,参加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义务法律服务活动367人次,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是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我局驻政务中心行政审批办公室,不断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努力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截止6月底共受理并办结行政审批(服务)申请61件,按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100%,服务受到办事群众的普遍好评,在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全市万人评议活动中获得群众100%满意单位。
(五)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上半年,市法援处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584宗,比去年同比增长9%,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232.7万元,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907人次(上门咨询719人次,电话咨询188人次),法律文书86份,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和赞誉。同时,我们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制作一批司法部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格式文书,印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3万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3月份,我市法律援助基金会通过了省民政厅的2012年度基金会考核,意味着我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财务制度、资金使用效率、项目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省厅的肯定和认可,向规范化、公开化、公益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六)精心筹备司法考试,竭诚服务广大考生
今年是国家司法考试考区设立的第二个年度,在总结去年的工作经验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筹备,认真做好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服务工作。报名期间,在政府门户网站、晨报、电视台、调频广播、微博等媒体考试报名通告,开设服务热线、服务qq、服务微博等,为考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报名期间接听考生咨询电话约300个,发送服务短信1248条,报名人数775人,比去年增长16.7%。同时,认真做好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证书备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调档、选定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考点学校等各项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我局一贯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建设,突出抓好班子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服务型机关”、“整治庸懒散奢贪”、“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学、倡廉洁”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对本系统的干部职工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的司法行政队伍。半年以来我局党支部共召开发展党员大会4次,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人,预备党员2人,正式党员1人。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优秀等次的党员9人,合格等次的党员62人,合格率达到100%。同时加大队伍培训教育力度,参加处级干部培训6人次,其它岗位培训累计150人次。2013年5月,市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检查组莅临我局检查,我局获得了93分的好评。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在各办公场所的醒目处张贴廉政标语,每台电脑上设置廉政桌面,每位干部职工的桌牌背面贴上廉政警语;征订廉政书籍和廉政教育纪录片,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电化教育影片。半年以来,累计发放法制宣传册近千份、张贴标语60多条,悬挂各类宣传横幅20余条,发放各类教育书籍200多本,组织各种电化教育活动10余场次,有力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可度。
三、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半年来,我市司法行政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协调、监督、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开展法制宣传的形式还不是很丰富,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有待于进一步创新。
(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业务范围需进一步扩展,医调委、旅调委、诉调对接等行业性调解机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交调委尽快落实办公场所问题。
(三)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监管难度大、力度不够,个别矫正对象还存在不服从管理的现象。社区矫正衔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个别司法所人员工作任务较为繁重。
首先,我代表*县司法局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对各位领导亲临我县检查指导表示欢迎和感谢!下面我就*近年来的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作一个简要的情况汇报,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一、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功能显著发挥。
(一)抓实基层,打牢基础,创新机制,狠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近年来,*县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巩固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保障措施来抓,在建立健全调解组织、落实办公场所、选优配强调解人员的基础上,按照“预防为主、调解结合、教育并重”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一是遵循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切实加强基层调解室建设,做到了有房子、有牌子、有印鉴、有桌椅,调解制度、程序、纪律规范上墙,在调解室醒目位置设立温馨提示语,卷宗文书格式化、规范化,卷宗档案实行一案一卷,相关材料完整,手续完备,台账表册齐全,各村调委会制作的卷宗档案报乡(镇)人民调委会审查把关后统一管理统一存查;二是因地制宜,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重点围绕“调”字作文章,在“防”字上下功夫,健立健全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信息联络反馈、领导接待、疑难复杂纠纷联合调处、已调矛盾纠纷回访反馈和责任追究等六个方面的长效机制;三是抓死基层一线情报信息掌控工作,依托和发挥当地村组干部、调解人员人缘地缘和情况熟悉的优势,摸排清查各地矛盾纠纷发生规律及其特点,注意随时发现新情况,掌握新动向,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按照及时准确、客观真实的原则,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为预见、预防和化解消除各类矛盾纠纷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源;四是采取散发资料、广播标语、法制讲座、咨询解答、进村入户讲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民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从根本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五是创新人民调解激励机制,20*年对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实行“以案定补”把解决调解员报酬与调处矛盾纠纷案件结合起来,按照“谁调解补偿谁”的原则,打破吃大锅饭思想,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得以充分调动,标准为简易纠纷每件定补5元,疑难复杂纠纷每件定补50元,热点纠纷每件100元,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200元,特别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300元的标准进行以案定补,“以案定补”的落实兑现,激活了人民调解工作,调解案件数量大幅上升,20*年与20*年相比上幅近70%,人民调解员报酬从根本上得到落实,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上升;六是挖掘人民调解文化,把法制宣传与人民调解结合起来,在群众中采取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形式把人民调解融于法制宣传当中,通过多种形式的民间法制文艺节目使群众在陶冶情操的同时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从人们的思想意识当中预防遏制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发生。七是依托基层调解组织、开展部门联合行动、加强接边衔接沟通、开辟法律济困通道,狠抓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20*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受理调处矛盾纠纷4700余件,调处成功4580件,调处成功率达97.4%,最大限度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维稳保障功能,基本达到了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目的。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
一是以训促学,以考促学,抓好国家公职人员普法教育。县委普法办牵头,从行政执法机关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在法律法规的熟知和应用上有相当水平的同志组建普法宣传讲师团,每年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和新近颁布以及经常适用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讲座。以全国“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主教材,组织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对读本中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辅导讲座。对新提拔录用和招考录用的乡科级干部实行任前普法学习考试。规范统一实施国家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年度普法考试。二是以教促学,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按照国家教学大纲的规定,在全县28所中小学校按计划开设法制课,并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每年从政法各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讲师团在每个学期开学期间分赴各乡(镇)、各学校举办法制巡回讲座。同时推行法制副校长制度,主动与政法部门和教育部门联系,从政法部门选派和聘请了28名法制副校长到中小学校任职,协助学校抓好法制课教育,每学期组织青少年学生作法制报告、上法制课等“法律进校园”和编印法律法规资料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三是以宣促学,抓好农村群众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村两委换届,“两校进村”和调解人员集中培训学习,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制宣传讲座,把法制宣传中心户建设作为农村群众学法的窗口,以查阅相关资料、请法律专业人员讲课、组织村民讲解法律知识等形式组织村民开展学法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采取“联合互助”的方式下乡进村与群众面对面开展培训讲座、以案释法、印发资料、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通过合法正规途径反映利益诉求。四是以进促学,送法进单位入社区,以巡回授课、集中学习辅导、组织演讲、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专业法部门法的宣传普及和提高。五是以帮促学,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抓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时机,集中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教育,与公安、劳动社会保障、工商、人口计生等部门联动配合,建立健全外来人员普法讲师团、流动法制学校等组织,到外来人员比较集中的建筑工地、工矿企业、大型超市等单位上门举办法制讲座,利用乡村集市,以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广播,咨询解答等形式送法到基层,送法到外来务工人员手中,同时开通外出和外来务工人员维权绿色通道,对一些情况特殊经济比较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为他们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六是以送促学,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紧紧围绕资源开采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厂矿生产经营、厂矿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根据企业厂矿的不同情况采取举办讲座、散发法制宣传资料、流动巡回广播、送法律法规小册子、召开职工会议讲法、咨询解答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厂矿活动。七是以讲促学,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和法制讲座,提高了他们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和水平。八是创新载体,突出重点,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进乡村入农户、进单位入社区、进学校入课堂、进企业入车间、进矿山入班组、进林场入林区”为主要载体的“六进六入”活动。通过全方位多形式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力度,全县每年受教育人数达20多万人次。
(三)关心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落实法律援助工作措施,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在加强业务学习、注重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的基础上,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条例》和《云南省法律援助办法》,认真落实《曲靖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则》,严格执行案件受理、案件审批、案件指派、质量跟踪反馈等各项规章制度,在全县8个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和残疾人法律援助无障碍通道,在劳动保障、民政、残联、老龄、工会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实为老、弱、病、残、贫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使社会弱势群体不因经济困难等原因而无法享有法律服务的权利。20*年以来,*县法律援助机构共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经济困难家庭以及其他援助对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8件,为384名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方面的帮助,接听电话咨询解答2000多人次,为社会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提供了法律服务保障。
(四)创新载体,搞好服务,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我县始终把安置帮教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积极争取上级重视支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刑释解教人员和服刑劳教人员开展“五个接触”帮教工程。即:与刑释解教人员相接触,开展经常性回访教育和走访谈心,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活动情况,防止刑释解教人员思想滑坡,行为走样;与服刑人员相接触,把帮教工作延伸进监狱、劳教所,对*籍服刑人员开展送法律、送书籍、送文艺、上法律课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与监狱、劳教警察相接触,听取监管人员对服刑人员改造情况的意见反馈,沟通了解服刑人员情况,预防服刑人员走极端出现脱逃脱管的现象;与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相接触,沟通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实施亲情感化帮教;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相接触,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寻求各方面对帮教工作的理解和帮助,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和劳动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20*年以来,我县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230人,230人都与相关部门协调进行了妥善安置,没有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重新劳教和脱管的情况。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对矫正对象进行了摸底调查,目前我县有矫正对象259人,该项工作在我县已全面展开。
(五)立足基层,面向群众,认真抓好法律服务维权工作。
加强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学习,从执业执法、办证办案、服务群众等方面理顺和规范执业执法行为,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扎实抓好维权工作。20*年以来,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862件,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386件,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办理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1036件,调解复杂疑难纠纷826件,协办公证36件,办理见证189件,写作法律文书1796份,解答法律咨询7000余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
二、以改善基层办公条件为保障,抓实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在抓好队伍建设、履行维护社会稳定职能的基础上,想方设法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的重视支持和帮助,积极向县委政府和市司法局请求汇报,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计划、财政、土地、城建等部门协调沟通,做到了8个司法所的建设用地均由乡(镇)党委政府无偿划拨提供,土地房产手续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简化程序办理,县级建设配套资金按每建1个所配套4万元的标准进行配套,全县8个司法所建设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
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队伍整体活力充分凝聚和调动。
一是以公开栏的形式对司法行政职能、工作职责和办事程序进行公开,明确各自岗位目标和工作职责,避免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和不负责任的情况发生,同时签订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放手放权发挥司法行政干警的主观能动作用,最大限度调动科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事前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民主科学决策;三是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制定和落实《*县司法行政人员行为守则》等十四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司法行政队伍三项暂行管理规定;四是为从源头上遏制司法行政干警在公务和执法活动中违法违纪,制定了*县司法行政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五个实行”“六个禁止”;五是强化对制度的检查和落实,注重对队伍的管理和约束,司法行政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