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1 10:09:0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国土空间规划与实践,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双评价是国土空间规划重要的前期评价工作,要为国土空间规划提供理论基础与策略支撑。情景分析是双评价中针对不同情景进行分析,为国土空间规划提供多方案比选的工作内容,但《指南》并未明确情景分析的详细方法,作者探索了一种情景分析方法,以供参考。本方法的创新点在于,使用了ANN-CA模型,将地形、基础设施建设等影响因素对土地利用类型的影响结果直接落实到空间布局上,相较于常见的文字、数据版情景分析,能够更直观、更清晰地表达各因子对国土空间格局影响的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的支撑作用也更强。ANN-CA模型在土地利用方面的应用已经有许多实践,孙玮健等利用ANN-CA模型研究了哈尔滨市双城区的土地利用格局变化及驱动机制;张鹏等用其研究了南昌市“三生”空间的时空格局演化特征;幸瑞燊用其模拟了重庆市万州区的生态空间布局,并进行了生境质量评估。ANN-CA模型的模拟精度已经经过实践得到了认可,本方法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良,对驱动因子也设置了多情景,从而直接在结果中体现不同人口、不同基础设施建设情景等对土地利用变化的影响。
1研究方法
1.1ANN-CA模型
ANN-CA模型,即人工神经网络-元胞自动机模型。元胞自动机是一种时间、空间和状态都离散,空间相互作用和时间因果关系都为局部的网格动力学模型,实现了自下而上模拟复杂系统时空演化的过程。每个元胞的状态由其相邻的元胞的状态决定,当为其制定转换规则后,所有元胞便能依据转换规则自行演变,因此其核心在于转换规则。人工神经网络具有自学习以及联想功能,能够高速寻找优化解,通过人工神经网络模型学习土地利用数据变化的规则,将提取的规则应用于起始年份的栅格数据,就能在元胞自动机中完成模拟预测的过程。
1.2技术路线
本研究依托国土空间规划项目,能够获得某市第二次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将某市土地调查数据地类重新分为耕地、林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城镇用地、村庄、采矿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水域、其他土地共十个用地类型,并转换成栅格数据。利用人工神经网络学习方法,提取某市2009年土地利用数据不同地类演变到2018年的规律(因2009-2018年数据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其地类涵义一致,用其推演较为准确),再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重分类后的栅格数据作为起始年份数据,加入不同情景的驱动因子栅格数据,应用神经网络学习的地类演变规律,在CA元胞自动机中进行自动演变,将不同情景预测的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作为演变终止的条件,推演不同情景下某市2035年国土空间格局(图1)。
2情景设置
2.1重大影响因素
2.1.1地形因素。地形是影响国土空间格局的重要因素之一,地势越平坦,越适宜开展人类活动。高程太高、坡度太大的区域则不适宜开展城镇建设或耕地种植。选取高程(图2)和坡度(图3)作为地形驱动因子。某市西北部和中东部有山脉,其余区域较为平坦。2.1.2区位。区域到中心城区的可达性会影响区域受到中心城区辐射的强弱。越容易到达中心城区,越容易受到中心城区的辐射影响,对区域发展越容易起到促进作用。采用百度地图交通时间数据进行插值分析,得到某市全域到中心城区的可达性图层(图4)。2.1.3地质灾害。某市北部的山脉附近地质灾害较容易发生,且地震断裂带多分布于此。地质灾害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破坏力极强,在地质灾害易发生区域不适宜开展人类活动,因此将地质灾害危险性(图5)作为影响空间格局的重要因素之一。2.1.4水域及水利设施。水资源对生态、生产、生活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力,某市位于汉江中下游,境内水系发达,河流湖泊水库众多,一般情况下是不缺水的,以水资源总量作为影响因子的意义不大,因此以水资源获取的难易程度,即水域及水利设施可达性(图6)作为对区域发展的驱动因子。提取某市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中的水域及水利设施,分析各单元到达水域及水利设施的距离。因未获取到规划水利设施数据,仅从现状数据考虑,未设置多情景。2.1.5交通路网。提取某市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中道路数据,结合规划道路,按照现状道路、规划道路部分建成、规划道路全部建成三种时态,分为低密度路网、中密度路网和高密度路网三种情景,如图7所示。2.1.6人口。某市2019年常住人口289.75万人,城镇化率60.1%。根据某市2014-2019年统计年鉴数据,结合某市2035年发展目标,预测在稳健、基准和乐观三种情景下,某市城镇化率分别为68%、70%和72%,对应的常住人口数量和城镇人口数量如表1所示。
2.2情景配置
综合以上七种重要的影响因子,配置稳健、基准、优化三种情景。地形、区位、地质灾害危险性、水域及水利设施是基础驱动因子,三种情景是相同的;其余因子为动态因子,不同的情景对应不同的值。动态因子中人口和城镇人均建设用地可以计算出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从而设置演变结束条件。交通路网则影响地类单元格变化的概率和地类。各情景的具体配置情况如表3所示。
3情景模拟结果
使用ANN-CA模型工具对2009年和2018年土地利用栅格数据进行人工神经网络学习,分别添加三种情景对应的驱动因子归一化处理后的数据,根据实际的地类转换关系设置好地类转换矩阵,待学习结束后,用三调地类转换的栅格数据(2019年)作为起始年份数据,推演2035年空间格局,最终结果如图8所示。
4总结
稳健、基准、优化三种情景分析对应的城镇用地占全域比例分别为2.88%、3.24%、3.60%。从空间布局来看,中心城区及各县市的城镇用地均有扩张,中心城区主要向西南方向扩张,与某市规划发展方向一致,可以从空间上为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提供参考。本次情景分析有以下不足:(1)收集到的资料有限,未能考虑规划的重大水利设施以及气候变化因素对空间格局的影响。(2)为了贴合实际地类转化规律,例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废弃工矿废弃地复垦等等,将用地类型分得比较细,这样的优点是比较贴合实际土地转换规律,但分类太多人工神经网络学习的精度会有所降低。(3)模拟结束条件——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是依据预测人口和城镇人均建设用地确定的,而目前的理念是“量水发展”,若能“以水定人,以水定地,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会更符合现在的规划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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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时期;土地规划;土地利用
中图分类号: F301.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24-94-1
1 新时期的土地规划理念
新时期、新思想、新规划,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土地利用规划也需要与时俱进,根据现实需求和环境调整土地规划。具体来说,新时期土地规划的新思想、新理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理性发展
改变以往单一的土地利用模式,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的环境质量、各个自然因素的组合情况来进行土地利用的规划。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应该明确指导思想、分配目标,改变以往以人类的需求为中心的规划模式,妥善处理经济、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遵循客观规律,坚持可持续性的理性发展观念,保证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避免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将社会进步与生态环境改善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理性发展。
1.2 空间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是综合了多方面因素的综合性供需调整,是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土地利用结构、布局的长期性的空间规划,其本身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上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着重强调了规划中对于数量的要求,对于空间概念涉及较少,尤其是在分区方案的规划中,对于内部土地利用的具体空间要求过于概括化,使得土地利用规划的空间控制功能难以得到发挥。因此新时期的土地规划应该从国家和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出发,遵循客观现实优势,进行复核地域实际情况的空间规划,并且通过相关的政策来进行约束。新时期的土地利用整体规划是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环境等多方利益相结合的空间规划。
1.3 可持续性发展
持续化是新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因此在新时期土地利用规划中要贯彻落实可持续的发展观念。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并满足其生存发展的观念。可持续发展从本质上来看,即要求我们遵循客观的自然规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发展。土地资源关乎国家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治理的过程中必须贯彻和落实可持续性的发展理念,最终实现生态合理性、经济效益与社会需求三者的和谐统一。
2 新时期土地利用规划的方法
新时期土地利用规划不仅要在思想观念和理论上实现创新,结合时代的发展特征以及土地开发的现状制定新规,还需要从方法上实现创新,按照规划修编的要求,采用新的规划方法。
2.1 引入评估机制
评估机制的引入是提高土地利用规划水平,反馈土地利用规划成果的关键,在新时期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修编之前,各个地方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土地利用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并且总结土地资源的实际利用情况与规划之间的关系。从当前评估机制的开展效果来看,评价体系的建立尚不完全,有许多地方没有贯彻落实评估机制。评价的内容不仅包括了土地资源本身的利用情况,还包括了土地规划对周边环境带来的影响,是否符合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适应当地的环境发展需求。在修订土地利用整体规划之前进行完整系统的评估对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总结实践经验具有重要意义。
2.2 系统化的方法
以往的土地利用规划相对来说较为分散,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强,新时期的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着眼于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规划。因此作为事关国家长远发展的土地资源,应该以更高层次和更宽领域的规划方法来实现其系统化的运行。宏观与微观相结合,整体联系局部,在国家整体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之上再因地制宜地开展地方土地利用规划,适应地方发展,针对性地进行土地利用规划。
2.3 运用现代化技术
土地利用规划离不开地理信息技术,随着现代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土地规划中引入了更多先进的技术,为土地资源的勘察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也提高了土地利用规划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遥感技术、GIS技术、GPS技术等现代化的技术都使得土地规划从调查、资料收集、信息处理到成图监督等实现了信息化和数字化,基于人机交互的土地资源管理系统,为土地利用规划提供了关键性的决策依据。
2.4 鼓励社会参与
土地利用规划是国家性的资源规划,并且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往的规划主要局限在政府部门,人民群众的参与性极少,因此新时期的土地规划应该在政府部门的领导下,组织相关的专家和社会群体共同参与,鼓励社会参与的方式,能够为土地规划提供更多的信息资料,并且使得规划的目标更加明确,土地规划方案的实施更易得到贯彻执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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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的规划理念和理论
在新的形势下,面对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新要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应当有新的规划理念、规划理论、规划方法,才能完成历史赋予的使命。
1、新的规划理念:理性发展
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在规划理念上过分强调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以“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问题”、“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为目标,对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必须的建设用地强调不够,对生态环境变化的影响和需求研究不多,对社会的变化和需求考虑的不多,没有将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协调社会关系,贯彻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本手续。
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议充分运用“理性发展”理念,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在确定规划指导思想、原则、规划目标、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时,妥善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的关系,在规划修编的操作过程中树立全局观念、弹性观念和动态观念。在确定规划的目标时,紧紧围绕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协调发展这一中心议题,由经济发展的单目标模式向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多目标模式转变,保证土地资源永续利用,真正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社会进步目标和生态环境改善目标的高度协调统一。
2、新的规划理论:空间规划、可持续发展
我国现行有关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理论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承袭原有的土地利用规划理论,另一部分是借鉴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理论,主要有:地域分异理论、区位理论、资源优化配置理论、生态经济理论、系统科学理论等。但总的来看,尚未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土地利用规划理论体系,没有从宏观(哲学层次、科学层次)到微观(技术层次)的系统理论,而是诸多理论混杂,让人无所适从,规划编制研究和学科建设严重落后于规划实践,已明显制约了规划工作的发展。
为适应新形势和新的规划指导思想的需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胆运用国内外的和相邻学科(如城市规划、地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环境科学、系统科学等)的相关理论。在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我们准备运用的理论有两个:空间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理论。
(1)空间规划理论
土地利用规划,是综合协调资源供需矛盾,统筹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区域协调发展中长期空间规划。空间规划最基本的特征是地域性。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用的基本模式为“用地指标调控与规划分区相结合”,其着重强调是规划对用地数量的指标要求,而缺乏空间布局约束,在规划的分区方案中,对分区内部土地利用的要求过于笼统,不能承担起有效的控制分区内部用地的功能。
因此,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借鉴西方空间规划的理论如:“田园城市”理论、“绿化带”制度、中心地域理论、“开发轴系统”理论等,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按照资源禀赋和区位比较优势,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空间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土地利用和供应政策,进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效地整合资源,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的分工协作和协调发展。规划修编由上轮主要分配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规模向控制环境容量、开发时序、控制建设标准转变。本轮的土地利用规划应该是在协调和平衡经济发展、公众利益、环境以及规划部门等各方利益的前提下的空间规划,应当着重注意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各类建设用地,生态环境保护用地的空间安排和布局,确定其开发利用时序,并通过较大比例尺的地图(如市区用1∶1万)确定城市合理发展边界,引导地方政府提高城区建筑密度,实现现有城区土地利用效率的最大化,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基本农田,从而解决城市无序扩张、优质农地严重流失等问题。
(2)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是指一种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满足其未来需求能力的发展。其中最本质的问题是不损害我们所依赖的资源与环境。而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在正确的管理下,可以不断更新和利用。反之,它会退化、耗竭。故对土地的开发利用,要限制在土地人口承载力的限度内,同时采用人工生态措施,确保土地持续利用。
目前,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土地利用规划有机结合研究的国际趋向表现为应用生态经济学观点研究土地利用规划,使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协调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在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下促进土地利用的合理化。
土地是一切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和资源,同时也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无非是建设发达的经济、健康的环境和高质量的生活,因此强调人与环境“和谐相处”、“不可再生资源永续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也就应当成为当前土地利用规划的主题。我市在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将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思想和理念贯彻进去,实现土地生产力的持续增长和稳定性,保证土地资源潜力和防止土地退化,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即达到生态合理性、经济有效性和社会可接受性。
二、新的规划方法
我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为便规划更具科学性,除了要用新的规划理念、规划理论外,应当按照规划修编的要求,尝试采用一些新的规划方法。
1、评价方法
规划实施评价:按照
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各地必须对上轮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做出是否进行规划修编的结论性的意见。从我市已完成的规划实施评价的情况来看,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显著作用。但面临新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新变化和新的目标任务,现行规划已显得不相适应:一是规划定位已不适应经济建设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二是规划确定的用地指标已不能满足城乡建设快速发展对用地的实际需求;三是指标布局安排不尽合理,用地位置与规划之间出现了一些矛盾;四是在规划实施期间,乡镇体制改革,行政区划变化,城镇和村镇用地急需调整;五是相关部门的规划均已作了调整,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通过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协调和总量控制;六是国土资源部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上五年修编一次,而现行规划已执行五年有余,需要在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逐步加以修改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我国20__年10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__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对重要的项目规模与布局都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如城镇新增建设用地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使之更趋合理性。
2、系统工程方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着眼于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层次、综合性的规划。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物质载体,是国家最主要、可调控的资源,这一特点决定了土地利用规划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发挥作用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过程是多目标的统筹协调过程。因此,在规划过程中采用以数学模型为主要手段的系统优化方法就成为必然。运用不同的规划方法来解决,如线性规划、灰色线性规划、模糊线性规划、非线性规划、动态规划、参数规划和多目标规划等。按这样的思路,规划的适用性会大大提高,规划对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一定会有很好的保障作用和促进作用。该方法强调在规划编制中,要全面考虑规划所要解决的问题、达到的目标,并由此形成各种战略方案,通过分析比较选出最佳方案。
3、应用地理信息(3S)技术
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__]189号)、《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的要求,本轮规划修编要在地籍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作为修订规划成果的主要载体,以提高规划管理水平。这是本轮规划修编最突出、最严格的技术要求,对提升整体规划的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4、公众参与
规划编制前要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完善规划的公示制度。首先为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市政府在将规划付诸实施之前举行公众意见听证会,不仅要听取普通民众的意见,还要听取有关利益团体的意见,并根据当地的生态效果予以考虑,然后在充分考虑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对规划进行修正并进行表决。这样,规划以法律形式获得通过后,就具有广泛的民众基础,在实施中也得到民众的广泛支持和监督。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如果需对规划进行较大的变更或修改,仍需举行公众意见听证会,以确保规划始终如一地得到民众的支持。
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办公室在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初稿后,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讨论磋商,并做好协调工作。协调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谈判过程。即由参与决策的各个主体通过磋商或“讨价还价”,最后在共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过程。在这个协调的过程中,成功的关键在于寻找全局利益与部门利益、地区利益之间的结合点,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办公室在依法坚持全局和整体利益的原则下,统筹兼顾被协调者的利益,被协调者也既要考虑本部门对土地的需求,又要顾全大局,在这样的原则和立场上进行充分磋商,以形成共识。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应独自断然做出决策,以免重复过去那种部门分管、多头决策、各自为政、矛盾百出,对土地资源造成严重浪费破坏的错误。如果在协调过程中还有重大工程项目或用地规模问题存在意见分歧而暂时无法统一,则提交同级人民政府进行研究和决策。
后发展地区的开放开发,怎样才能既避免走弯路,又能真正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壮族自治区的实践表明,运用科学发展理念,抓好主体功能区的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建设,是关键所在。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国土空间进行不同功能划分的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区域空间规划的转型性变革。20*年初,**以这一理念来规划**北部湾经济区。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今年1月,《**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获国家正式批准实施。该《规划》把4.25万平方公里的经济区划细分为1912个综合地理单元,依据区域总体功能定位和资源承载能力、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将经济区划分为城市、农村和生态三类地区。其中,适宜开发的城市地区仅占总面积的9%,限制开发的农村地区占总面积的56%,禁止开发的生态地区占总面积的35%。
初步实践表明,严格按照《规划》来推进经济区建设,既能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又有效地保护了青山碧水。今年前三季度,**北部湾经济区的GDP总量达1543.78亿元,同比增长16.3%,增幅比全区高3.2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38.6%。同期能耗指标又呈下降之势,半年多来,北部湾沿岸直排入海的工业污染源、污染物同比减少46%,各类海域沉积物均达到一类标准,海洋生物质量达标率为100%。
继北部湾经济区之后,**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建设扩大到全区范围。从2007年10月起,**组织专家对涉及土地资源、水资源、环境容量、生态重要性、生态系统脆弱性、自然灾害危险性、自然保护地、经济发展、人口集聚、交通优势、战略选择等11个方面实施详细调研,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在综合评价国土空间的基础上,**确定了国家层面和自治区层面的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明确了各类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主要目标、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其中,重点开发区确定面积为5.56万平方公里,限制开发区确定面积为12.34万平方公里,禁止开发区确定面积为5.96万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区总面积的23.1%、51.9%和25%。
不同的功能区,实行不同的绩效评价体系和政策导向。自治区发改委主任章远新介绍说,重点开发区的主体功能是加快经济科学发展、壮大经济总量,考核重点应是经济、财税绩效;限制开发区主要是保障农产品供给,提供生态产品,考核重点应是提供绿色农产品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绩效;禁止开发区的核心任务是保护生态环境,考核的重点是保护生态环境的绩效。
“青山绿水是一笔宝贵财富,是**的难得优势,生态环境也是重要竞争力。”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的这一认定,已成为全区共识。目前,**正在建立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财政、产业、投资、土地、人口和环境政策体系,以及规划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等,以确保科学发展落到实处。
国家或地区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生产建设都要落实到土地上,因此,土地利用的广度,深度和合理程度,即为它的生产规模,水平的特点的集中反映。土地利用的目的是为了效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的建设的加快,城市土地可用资源的减少,我们在向地上的空寻求发展的同时,必然要适度开发地下空间。
在发达的西方国家在空中和地下拓展生存空间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1994年5月6日,耗资200亿美元的英吉利海峡隧道的开通为地下建筑留下了光辉的一页;斯德哥尔摩本世纪初就有了地下人行道,现在又有点地下音乐厅;为了缓和高不可攀的地价,日本政府和一些建筑公司积极推行地下建筑计划,使其与地铁枢纽或火车站连接;科隆可在一个容纳2000人的地下广场举行交响音乐会;在蒙特利尔已经建起当今世界最大的地下城市――在400万平方米的土地上建造了1600家商店,200家饭店,34家影院,两座会展大厅,1600套住宅等,每天大约有500万行人通过150个通道进出这个地下城。可见,发达国家的大城市对地下空间的利用更为引人注目。在我国借助于先进的建筑立体停车场已经出现;地铁也不断扩展。如上海的人民广场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地下车库,商业街,地表则用于绿化。还有武汉王家墩商务区规划设计了近1/4平方公里的地面无车区,这是行人天地,可达“漫游”――欲达则达境界。车行线路走地下,确保快速通过,停车直入大楼底层。
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我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还只是部分的、无序的、单一的,这就需要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
一、武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的现状
1、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缺少具体可操作的法律依据,2008年01月0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要就城乡规划区内地表以上的规划管理进行了规定,对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仅在第三章第三十三条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缺少可操作性。钟对城市空间权的专门立法,在内地尚属空白,仅在规范空间利用的单行法规有所提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及《上海市规划条例》《上海市民防工程管理办法》各地相应颁布的地方性法规等,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做出了规定,但这些规定商需相关实施细则的出台才具备可操作性;2001年11月20日建设部第108号令了《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专章规定了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工程建设及工程管理相关内容,为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的资源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相对于我国地下空间利用的复杂性和现实急迫性,这些法规条例的制定仍显不足。
2、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缺少系统性。
目前,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主要呈现以下几种情形:一是附带式使用地下空间。建设地上项目时,随之一并建设地下建筑(主要为人防地下室或普通地下室等)。二是单一式使用地下空间。有关部门和单位需要在某一地域建设地下建筑时,仅就该项目进行规划审查。三是重复式使用地下空间。这一点主要是指地下管线的铺设。水、电、气、电信、市政等部门和单位从各自需要出发,各自开发地下空间,铺设管线。有时,会在同一地点,先后出现数次重复开挖的情况。
3、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缺乏权威性。
目前规划和人防管理部门仅对城市地下空间具体建设项目进行审查把关,缺乏对城市地下空间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实际上,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涉及到建设、规划、交通、人防、电信、供电多个部门,目前,这些部门之间针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行为缺乏相互沟通,协调并行的有效渠道。即对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缺少一个管理严格、运转规范的综合工作机制。
4、武汉市城市地下空间现状开发利用的规模小,不配套
武汉市市域总面积8467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建设用地面积约为678平方公里,根据研究部门对武汉市主城区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地质灾害情况的调查,主城区96.3%建设用地可以进行地下空间开发。武汉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始于以备战为目的人防工程建设,随着城市建设提升,武汉地下空间利用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国内北京、上海等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先进城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在地下空间开发强度较小。在类型与功能规模上,相对单一,以仓储为主要类型,商业、服务业、交通停车等仅有一定比例,为城市服务功能缺乏。同时城市基础设施地下空间开发尚有不足,地下市政管线廊道、城市中心区地下市政站点等类型有待突破。在形态与布局上,空间布局独立分散,互相之间缺乏连通,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缺少有机联系。因此,总体上评价目前武汉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水平尚处在初级阶段。
二、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城市城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
1、加强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是节约城市土地资源的需要。
随着武汉市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项目日益增多,与有限的发展空间相比,原本紧张的土地资源显得更为紧缺。现在虽然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如:改造老旧城区,建设地下交通设施,修建平战两用的人防地下室。然而,地下空间综合利用,需要有序规范的规划管理作为引导。
2、加强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是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现协调发展的需要。
科学、合理、适度规划、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这是发达国家遵循的一条城市建设原则。他们在抓好地表以上空间建设的同时,在地下建设共同沟,有计划的将水、点、气、通讯等管网分别固定在共同沟的上方、侧方,共同沟的下方则用来排水;在地下建设部分交通设施、环保设施、生活设施等,这些地下建筑通过规划管理,做到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相互协调,既保护了城市的生态环境,又利于人们的工作、生活。从现在起,武汉应当重抓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城下空间。这样做,一是有利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通过利用地下空间,节约地表土地,做到地上地下都有绿化植物,从而增加城市绿化面积。二是有利于缓解地面交通压力,改善市容环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车辆逐渐增多,这种趋势还将进一步扩张。从而造成城市地面交通拥挤,环境恶化。在地下建设交通设施,可以将部分车辆、人员分流道地下,缓解武汉市地面越来越重的交通压力,改善市容环境。三是有利于改善管网建设各自为政的状况。通过加强对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既可以相对集中、合并管网建设,又可以节约建设资金及人力物力,减少管网建设带来的重复开挖地下空间、环境污染、浪费资金等诸多不利。
3、加强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是兼顾各方要求,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需要。
与城市地表土地使用一样,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也存在着各处使用目的、使用空间不一样的情况。如果需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相关单位从各自的需要出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势必形成政出多门,各取所需的局面,造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无序和混乱。因此,必须从城市长远发展的需要出发,为广大人民群众及其子孙后代着想,加强管理,统一规划,兼顾相关各方面的需要,科学、有序的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三、从城市地下空间确权方面入手,大力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法律支撑与可操作性
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关系不明确,不能体现“谁投资、谁受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在现实生活中地下空间的取得、使用、转让、租赁等情况却客观存在,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同时地下空间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不明确,地下空间建成后使用的管理责任不明确。为了合理开发利用武汉市城市地下空间,实现地上地下协调发展,急需制定新的地下空间开发管理的管理规定。
土地权利以宗地为单位,辅之以规定建筑高度的开发利用轨道。随着城市开发深入到地下空间,土地空间权三维管理应运而生。
1、《物权法》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的规定
《物权法》第13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据此,在同一宗土地的不同空间可以分别设立地表、地上或地下三项建设用地使用权,从而确立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的制度。
据此,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物权变动模式采取登记生效制度。同一土地之上分层设立多项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各权利的取得和范围均取决于登记制度。而且,为避免权利人之间相互冲突,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权利之间孰先孰后也须以各自登记时间先后为判断基准。故登记制度对于分层设立至关重要。
但是,我国地下空间权属登记存在以下三问题:(1)地籍管理模式落后。我国目前主要采用二维地籍模式,即通过平面土地测量,借助二维关系划分个宗地彼此界限,在衡量单位上是以平方米来计算。而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时,不仅要登记土地四至界限,还要登记土地的上下空间,在衡量单位上是以立方米来计算。由于二维地籍不能全面地反映地块或土地权利的三维位置和三维边界,法律纠纷频繁产生,有待改进。(2)地下建筑物登记困难。实践中,一些地下建筑物因无法办理登记,权属不明,范围不清,时常引起权属纠纷,尤其集中于人防工程和地下停车场。而且,投资者也不能将其顺利转让、抵押,影响其投资积极性,阻碍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3)登记事项不全面。由于二维地籍表达自身特有的局限性,他们对城市建设在三维空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没有进行完全的登记、记载,对于城市地下空间建设日益增多的电缆、管道以及地下交通设施等建筑物和构筑物在宗地图和地籍图上没有或者记载不完全。抓紧研究制定土地空间权利设定和登记的具体办法。因此,为实现定分止争,达到物尽其用,构建科学和精确的地下建设用地 登记制度势在必行。
2、建立统一科学的地下空间权属登记
《物权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统一不动产登记机关乃大势所趋。因此,不仅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统一登记,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下建筑物所有权也应当由统一登记机关登记。地下空间每一层作为一个独立宗地进行登记。建议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包括四周外墙厚度,并在宗地图上注明每一层的层次和标高范围。此外,登记簿内容应区别对待。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结建工程),地下部门随地表建筑一并办理登记。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单建地下工程)应当单独登记。
现在应采取三维地籍对地下空间进行数据管理和空间确权。对此,有学者提出三种解决方案:(1)完全的三维地籍登记。这意味着引入三维财产权的概念。三维空间(领域)被细分为没有交叠或空隙的三维实体(或三维小块)。法律要素、不动产交易协议以及地籍登记应当支持三维财产权的建立和转让;(2)混合方案。这意味着保留二维地籍,并在二维地籍登记中通过登记三维自然物体进行三维状况的登记。这就形成了一种二维地块与三维自然物体进行三维状况的登记。这就形成了一种二维地块与三维物体的混合方案,维持了平面地块与三维物体的关系;(3)现行地籍登记体系中的三维注释。这意味着保留二维地籍,同时加上外部注释表明三维状况。最简单的方法是在登记中(管理登记簿与地籍索引图)贴上三维标签。完全的三维地籍登记虽然形象直观,与三维空间实体在几何上的特征一致,但技术难度部大,成本搞。二维地籍加三维注释操作简易,实施成本低,可以作为权宜之计。
最后,应当扩大登记对象。登记事项不全面的症结在于我国地下空间的多头管理模式。目前,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建设、电信、电力、公用、民防、公安消防、抗震、水利防洪、绿化、环保、水电、国防、文物保护等各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对地下空间相关的开放利用行使管理职权。各部门按照各自的发展需要自行建设的地下建筑,缺乏整体性、协调性和系统性,从而导致长期重复施工。我国应当建立地下空间利用信息共享机制。登记机关不仅应将地下停车场、商业服务设施、物资仓储等经营性建筑物登记在册,还应涵盖市政管道、民防工程、地铁场站等公益性建筑物。
四、是正确处理地下与地上的关系
城市地下空间不是孤立的,它与地上空间紧密相连,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在进行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时,必须兼顾地上各种建筑、设施及资源的安全;反之,在进行地上空间的建设时,也应考虑地下空间的使用,兼顾地下资源、设施的保护。总之,必须正确处理地下建设和地上建设的关系,综合考虑如何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旅游、环境等资源,如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做到地上地下建设同步发展,相得益彰。
五、结语
一、新区概况
(一)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概况舟山位于我国东部黄金海岸线与长江黄金水道的交汇处,背靠长三角广阔经济腹地,是我国东部沿海和长江流域走向世界的主要海上门户,陆域面积1440km2,海域内水面积208万hm2,500m2以上岛屿共有1390个,区域内适宜开发建港的深水岸段有54处,总长279.4km,理论上可建码头泊位年吞吐量超过10亿吨。2014年,新区常住人口114.6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21.66亿元,增长10.2%,人均GDP 1.45万美元,其中海洋经济增加值713亿元,占GDP比重69.8%,是全国海洋经济比重最高的地级市。①新区鲜明的海洋特色区域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临港装备工业蓬勃发展,港口物流业快速增长,海洋渔业稳步转型,海洋旅游持续升温,新兴产业扎实起步。2014年,港域吞吐量3.47亿吨,工业总产值1967.62亿元,水产品总产量166.94万吨,渔农业总产值199.48亿元,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共3997.96万人次。②
(二)新区规划发展目标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新区未来将具备三大功能: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先导区、我国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通过10~20年发展,将新区打造成我国面向环太平洋经济圈的桥头堡,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东部地区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和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成为我国海洋海岛综合保护开发示范区和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新区发展规划明确:到2020年,舟山海洋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20%左右,港口货物年吞吐量达6亿吨以上。到2030年,开放型经济体系进一步完善,建成国际领先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三)新区资源禀赋概况1.土地资源概况。截至2013年底,新区土地总面积共14.813万hm2,农用地8.893万hm2,其中耕地2.7万hm2(含可调整地类0.247万hm2);建设用地3.187万hm2;未利用用地2.733万hm2。在建用地中,其中城乡建设用地2.033万hm2,交通用地0.407万hm2,其他建设用地0.747万hm2。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2.48万hm2,基本农田2.313万hm2,规划基本农田保护比率93.2%。2.海洋资源概况。新区海域内水面积208万hm2,至2013年底,全市共批准建设填海面积约0.6万hm2。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确定的“十二五”期间用于重大项目建设填海的面积为0.45万hm2,因此,舟山建设填海总面积将达到0.985万hm2。3.潮间带资源概况。目前,潮间带总面积达1.527万hm2,其中“十二五”规划可用于开发利用的潮间带达0.667万hm2。4.低丘缓坡资源概况。全市可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资源1.662万hm2,宜建面积0.7万hm2,“十二五”期间宜建面积0.411万hm2。③
(四)新区土地利用现状1.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舟山市土地总面积仅为全省的1.4%、全国的0.02%。受海岛自然环境、气候条件的限制和影响,全市能够开发和利用的土地资源很少,区域内可利用的土地面积只占到了舟山总面积的31%左右,地面坡度大于15°的面积大约占到舟山土地总面积的44%,其中大部为海岛生态防护林,不宜进行开发利用。经调查,新区适宜开垦为耕地的后备资源总数不足1万亩。①2.第一产业比重逐年下降,耕地种植受制于水。受自然资源限制,舟山种植业发展不具优势,2013年,舟山市三次产业比例为10.3∶44.2∶45.5,一产比重逐年下降,从2005年的14.1%降至2013年的10.3%。一产中又以渔业为主导,种植业种类单一,主要以提供蔬菜和水果为主。2013年,全市农业总产值187.8亿元,其中种植业产值为10.6亿元,仅占5.6%。②同时,由于海岛耕地资源少且布局分散,加上自然灾害侵袭较多,淡水资源紧缺,土壤盐碱化现象严重,种植业投入成本大,耕地产出水平较低。按照大陆引水成本1.86元/m3计算,水稻亩均耗水成本高达1268元,在舟山种植水稻仅耗水成本是大陆水稻平均种植成本的2倍,是国家水稻收购价格的1.36倍,成本收益严重倒挂。3.岛屿建设用地布局分散,基础设施及特殊用地比重高。舟山岛屿分布呈现“大岛近岸、小岛离散”的空间形态,城镇用地布局于沿海平原区域,临港产业用地依海而建,农村居民点分布于各大小岛屿,新区建设用地布局总体呈现较为分散的状态。受地形地貌和环境条件制约,各岛屿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必须自成体系,交通、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共享性差,占地较多,全市基础设施用地比重高于浙江省的平均水平。另外,作为国家军事战略要地,舟山特殊用地面积大、比重高;海洋旅游资源丰富,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多。
二、新区建设面临的土地问题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随着新区建设的加快推进,舟山市将迎来新一轮用地需求旺盛期。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土地利用战略研究》成果:到2015年,全市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约1.133万hm2,占用耕地约0.667万hm2;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约2.133万hm2,占用耕地约1.067万hm2,土地供需矛盾突出。
(一)规划控制指标与实际不相符根据舟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市耕地保有任务是2.48万hm2,基本农田2.313万hm2,基本农田保护率高达93.2%;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3万hm2;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0.715万hm2。但从实际情况看,到2013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已“倒挂”约1万hm2,新增建设用地仅剩约0.04万hm2。预计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缺口将达2万hm2,城乡建设用地缺口2.467万hm2,约有0.9万hm2新区建设用地与基本农田空间重叠。③这将导致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基础设施、海洋新兴产业以及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等项目无法“落地”。
(二)年度计划用地指标缺口较大据分析预测,今后5~10年,舟山市每年平均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在2000hm2左右,而实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此差距很大,如2013年下达舟山市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约为430hm2,仅为今后年度用地需求量的21%左右。④
(三)区域内难以实现占补平衡2007-2013年,舟山市完成耕地占补面积约0.23万hm2,其中市域内占补约0.16万hm2,市域外易地补充0.07万hm2,易地补充率为30%多,特别是2013年的易地补充率达到近50%,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压力日益加大。虽然通过滩涂围垦解决了部分耕地占补平衡,但由于围垦成本高,实际垦造的耕地必须进行灌排、降盐降碱、地力培育等过程才能形成有质量的耕地,从围垦成陆到形成耕地,必须要8~10年的时间。
三、新区土地管理制度综合改革探索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地区土地管理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舟山市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新区的战略定位以及功能目标,充分发挥海岛陆海资源优势,统筹山、海、陆资源开发利用,坚持先行先试,着力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地探索建立适应舟山发展需要的土地管理机制和政策制度,促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深入推进陆海统筹发展推进陆海统筹发展时,要特别注重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努力探索陆海规划合一的实现途径。山东省在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大力实施海陆一体化规划,将海岸带、海岛及近海海域纳入蓝色经济区海域空间规划,建立基于生态系统的海域空间规划,从而有效地避免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以及不同产业开发活动之间的冲突,实现海洋资源与空间的优化配置。[1]建议舟山市将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海洋功能区划中均涉及到的相同内容在规划安排上进行统一,并落实到一个涵盖舟山群岛陆海区域内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上,真正实现陆海规划合一,明确所属陆海区域内各部分用地用海的功能划分和控制目标。同时,注重加强规划编制体系、标准体系、协调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强化统一后的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使其真正成为统领舟山群岛新区陆地、海洋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的依据。
(二)积极创新土地规划计划管理新模式1.创新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天津滨海新区试行两年一次动态评估,经评估如有必要五年可滚动修编制度。上海市根据实际用地需求,试行与审批级次相配套的两年一次动态评估、五年一次修改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制度。[2]建议舟山市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落实0.8万hm2新增建设用地,0.56万hm2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有量任务先由浙江省统筹平衡,待省级规划修编或浙江省开展省级规划评估修改时国家一并予以追加。2.创新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湖南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行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国家一次性下达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计划,省政府根据长株潭城市群建设时序分年度统筹安排使用。天津滨海新区试行在建设用地总规模范围内按照“前期适当集中,后期相应减少”的方式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以滨海新区近年实际审批新增建设用地的平均数为基数,在规划期前五年,以前三年适当高于基数,后两年相应减少的方式将有关年度计划指标下达给天津市,天津市将指标使用情况分类统计后报国土资源部。[3]建议国家对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差别化管理。一是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在本轮规划期内,不突破0.8万hm2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前提下,自主统筹安排使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并将指标年度使用情况报国土资源部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接受监督核查;二是国土资源部下达浙江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增加至份额的110%,10%专项用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
(三)积极探索耕地占补平衡新方式湖南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立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有偿调剂制度,对在本区域内确实无法实现占补平衡或保护目标的,可以在省域范围内其他地区进行有偿补充或补划。上海探索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途径和方式,建立了全市统一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市场。四川成都探索按耕地等级补偿的占补平衡机制,以粮食产能等效面积作为耕地占补平衡的刚性指标,并试行独立选址等重大项目在省内跨区域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办法。[4]建议舟山市积极争取,将国家、省级重点交通、能源、水利建设项目及新区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纳入全国统筹补充耕地试点范围,开展国家统筹补充耕地试点工作。为确保舟山市重大项目建设,舟山应遵循先挂后统的原则,即在国家没有正式开展全国统筹补充耕地试点前,耕地占补平衡以挂账方式解决,等国家正式开展试点后,实行正常占补平衡统筹方式,并将前期挂账项目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统筹范围。
关键词:多规合一 生态环境规划 生态文明建设 可持续发展
为应对我国城镇发展相关规划众多,不同规划之间内容冲突、协调度不够、难以高效支撑可持续发展需求的问题,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意见的通知(国发[2014]18号)》和《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通知(发改规划[2014]1917号)》等多个国家相关文件中,均明确提出了多规合一的工作要求,以促进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内容的协调与统一。
当前多规合一中以“三规合一”工作开展较多,即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发展规划的合一。从部分已经开展工作的案例来看,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合一往往成为三规合一、多规合一实施的核心,旨在协调建设用地指标与空间布局的不一致,如协调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总量差异[1],统一规划管理边界构建“一张蓝图”[2,3]。
在生态文明建设指导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但在当前多规合一工作中,生态环境保护多通过林地、水域等现状生态空间辨识,将其作为城市发展的禁建区予以辨识[2]。虽然这些城乡范围内的留存生态空间对于生物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但在不同生态空间斑块之间存在着各种生态过程,而这些生态过程对于生态保护往往发挥关键性作用。如城市发展造成生境斑块隔离所形成的破碎化景观格局,会限制生物在不同生境斑块间扩散的生态过程,进而威胁生物生存,不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当前工作中,由于所确定保护成果缺乏对生态过程的辨识与评价,将使这些生态过程直接面临城市发展的干扰与威胁,并降低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规划研究中,虽已有同时开展生态空间与生态过程保护的工作,但这些规划结果与当前我国城市发展的主要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衔接不足,致使各类规划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依然较弱。因此,在多规合一的背景下,需要对生态环境规划如何与其他规划相衔接进行探讨,以提供更好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衔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了国家发展战略意图,在社会、经济、环境等诸多方面设定具体目标以引导市场发展,并成为其他各类规划的纲要与依据。从“一五”规划至“十二五”规划的演变情况来看,生态环境不断受到重视,并从“十五”规划开始,对于资源环境的内容单独成章予以表述。评价指标体系变化则更直观地表现出生态环境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越发受到重视,而二者之间的衔接主要在两个方面:规划指标之间衔接和项目选择之间的衔接。
规划指标之间的衔接是将环境规划中的污染物控制量等作为国民经济规划的控制指标。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所确定主要指标中,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森林增长等指标。以针对“十一五”期间火电SO2排放绩效的测算结果为例,这种基于具体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体系能有效促进环境保护。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环境问题不断变化,反映主要环境问题的指标全面性将成为二者之间衔接的主要挑战。如雾霾在我国大部分城市的爆发,使得PM2.5成为当前社会主要关注的环境指标,而如何设定合理的控制目标则成为难题。
与项目之间的衔接则是依据项目所产生的潜在环境影响,指导建设项目的选择。随着科研的不断深入,当前已能在部分领域对产业发展的环境影响程度进行定量核算,如在碳排放控制方面,不同产业空间的碳排放强度核算能辅助各产业发展的总量规划、能源消费的碳足迹计算能指导社会发展的能源结构调整。总体而言,当前环境保护方面的理论与技术,融合于发改委定目标、选项目的进程中,能最大程度减轻经济发展与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
二、衔接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是在全国范围内对不同土地利用总量与空间格局进行安排,相对于主要关注城镇空间的城镇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覆盖整个城市与乡村的所有空间,对于中大尺度的国土空间格局构建具有突出优势。基于空间格局安排进行生态保护的理论与实践工作已较为成熟,如针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态网络规划、基于生态群与最小费用模型的生态网络规划、平衡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需求的绿色基础设施规划等。因此,生态环境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重点应放在区域土地利用格局规划上。
在划定保护的空间格局时,当前土地利用或城镇规划多是根据自然保护区、地质灾害风险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有明确管理边界线的结果区,将其空间叠加结果作为生态保护核心区,或者在规划中列为禁建区。这种方式容易忽略掉一些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键性意义的空间,如高自然价值农田对于鸟类多样性的保护、河滩湿地对于水鸟的保护。因此,在划定保护核心区或者禁建区时,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拓宽划分标准,注重对关键性生态空间的辨识与保护。
生态保护空间规划中,除针对斑块结构的核心区保护以外,带状景观为另一主要的空间结构类型。当前研究与实践最为广泛的为两类带状景观――生物廊道与水系缓冲带。生物廊道是维系生物在不同隔离生境斑块间自由扩散的带状景观结构,而基于最小费用模型模拟的功能性廊道越发得到重视及使用。最小费用模型考虑了生物在包含不同土地利用类型景观基质中扩散时的选择偏好与空间距离两个因子,对其扩散时所选择路径进行模拟,进而作为生物廊道予以规划;水系缓冲带是分布于河滨两侧具有一定宽度的植被空间,发挥着富营养物质控制、过滤径流、改善水质、保护河岸等多种功能,而根据其发挥的功能不同,其宽度与植被结构有不同的要求。在部分情形下,此两种带状景观在功能上可以重叠,即水系缓冲带可发挥生物廊道的功能。
结合核心区与生物廊道可以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景观安全格局规划,而在考虑水污染控制、土地沙化控制等生态需求以后,可以构建区域安全格局。在中大尺度的生态保护空间格局规划中,虽然会考虑多功能的需求,但在空间上依然 以网络化的结构为主。这种网络化的空间格局在国外规划中广泛采用,在国内科研与规划实践中也有探讨,但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则考虑不多。此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在空间格局规划上进行衔接时,可借鉴反规划的理念辨识需严格保护的生态空间,进而与禁建区相对应并融入土地利用规划中。
除划分禁建区这一广泛采用的生态环境保护方式以外,土地多功能需求对非禁建区的开发建设也有着一定的生态保护需求。如土地利用格局与覆盖的调整,对于面源污染控制、洪涝灾害应对等均有重要意义,而通过对多功能的考虑,能对广大非禁建区建设开发中所需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与保护需求予以辨识。这些所辨识出的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则应作为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用地选址的依据。
三、衔接城镇发展规划
城镇发展规划以城镇建设范围为主要对象空间,其从总体规划到控规、详规的组织体系,涉及区域到地块的多个尺度,同时,受限于大量的建筑空间,城镇范围内的生态空间以城市绿地为主,且总量较小。因此,生态环境规划在与城市发展规划衔接时,需要涵盖与之对应的所有尺度,并关注于少量的城市绿地利用。
在区域尺度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衔接的关键是空间格局的统一。在规划衔接中,生态空间网络格局对于提高整个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具有较大作用,并在当前城市生态空间规划中逐步推广,可作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主要指导。
当前生态环境规划所涵盖的规划成果、标准、研究理论与方法,均能在不同尺度上与其他各类规划相衔接,表明在多规合一中融入生态环境规划具有较高的可行性与便利性。制度研究应是生态环境规划与其他规划的融合的关键。一方面应加强生态环境规划体系的建立,形成一个获得广泛共识的标准,以提供相对一致的规划成果与研究方法;另一方面则是通过规划制度创新,加大生态环境规划与其他规划成果的衔接,借助当前已经成熟的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体系加快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本文依据生态环境规划的内容,结合成熟的“三规”体系与特点,对较易衔接的成果与方法进行梳理,有助于生态环境规划融入“多规合一”工作的开展,应对城市发展中快速增加的生态环境保护需求。
参考文献:
[1]徐东辉.“三规合一”的市域城乡总体规划[J].城市发展研究,2014,08:30-36.
关键词:优质耕地,二调,基本农田,土地利用
Abstract: This paper sets out the necessity and importance of Guangxi high-quality arable land survey project implementation; analysis of the content and technology roadmap for high-quality arable land survey; a detailed analysis of the overall project implementation process;careful parsing of the specific implementation steps of the high-quality arable land survey project in Guangxi; Finally,the author summarizes the problems that exist in the project implementation process, and gives a solution of measures to give the majority of peers to bring some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Keywords: high-quality arable land, two tone, basic farmland, land use
中图分类号:S2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耕地是土地的精华,是人们获取粮食及其他农产品不可替代的生产资料。然而随着城镇工业的扩展,建设用地需求呈现强劲的增长态势,势必占用更多的优质耕地和基本农田。为进一步保护优质耕地,有效保障农业产业化科学发展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按照广西国土资源厅的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质耕地调查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全市优质耕地的数量、现状及分布情况,为下一步将平原、盆地、谷地等区域内的优质耕地划为永久性基本农田提供基础数据。
将集中连片性概念纳入基本农田保护空间规划中有助于实现耕地的“优质集中”管理,并引入能够衡量和判定耕地集中连片的方法,力求判断出优质连片耕地的空间分布,从而将高质量、集中连片的耕地划人基本农田保护空间规划中。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中体现耕地集中连片的原则,具有以下优点:(1)将优质集中连片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可以保护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2)可以优先规划和开发劣质且集中的地块,降低农用地流转过程中的审批和博弈成本;(3)有利于多户农民联合,为实现规模农业提供可能性;(4)有利于控制耕地的面源污染[1-2]。
1 调查内容与技术路线
优质耕地是指坡度小于15°、有效土层厚度大于50cm、排灌条件较好、面积相对较大,较平坦地区地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耕地;若地形坡度大于15°、已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灌溉水源有保证,且田面宽度较大、土壤肥力较好的梯田,也可考虑列入优质耕地的范围。
1.1 调查内容
根据耕地的地形坡度、地类、集中连片度、土壤肥力、排灌设施等条件,调查优质耕地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等情况[3]。
1.2 技术路线
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坡度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资料信息,应用地理信息技术和遥感技术,采用内业预判与外业核查结合的方式,查清优质耕地的数量、分布和利用状况等,并建立数据库,进行数据汇总和图件编制。
2 项目实施流程
广西优质耕地调查项目的实施的总体流程图如下:
图1 广西优质耕地调查项目的实施的总体流程图
广西优质耕地调查项目的流程分以下几个方面:(1)做好工作准备,准备好优质耕地调查项目所需要的资料与二调矢量成果;(2) 分析收集好的矢量成果,把符合条件的优质耕地区提取出来;(3) 根据各分析数据成果制作外业调查工作底图;(4)携带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到实地调查;(5)内业分析外业调查回来的成果,整理好调查数据;(6)将调查数据入库及汇总;(7)成果输出。
3 实施步骤
3.1 调查底图制作需收集的资料
(1). 第二次土地调查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
(2). 第二次土地调查1:1万坡度图;
(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2 内业数据处理和工作底图制作
(1). 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的“DLTB”图层与坡度图进行叠加,提取坡度小于15°的耕地及可调整地类(仅指可恢复为优质耕地的可调整地类)。其中,若存在坡度大于15°,但是具备灌溉条件、土壤肥力较好的梯田也应提取出来。
(2). 内业预判
根据正射影像图,将地面较为平整、面积相对较大,且灌溉设施较完善的耕地初步确定为优质耕地图斑。
(3). 将集中连片的耕地及可调整地类作为初步确定的优质耕地区块,并对区块按照七位编码原则进行编号,前四位为YZGD,后三位为区块流水号。
(4). 编制外业调查底图
将初步确定的优质耕地区块的矢量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范围界线以及低丘缓坡区块范围线,叠加到1:1万正射影像图中,形成外业调查底图。
3.4 外业实地调查
本次外业调查主要是对内业所提取的优质耕地进行外业核实,重点核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范围以及低丘缓坡区块范围内的优质耕地区块。查清优质耕地的地形坡度、土层厚度、排灌条件、种植主要作物以及作物产量等情况。
在进行外业核实时,每个优质耕地区块拍摄不少于2张不同角度的实地照片,照片拍摄注意选位,尽量选择能够体现其地理位置的地点进行拍摄,尽可能采用广角拍摄,远景近景结合,力求全面反映调查区块的地形地貌及利用情况。
3.5 优质耕地分析确定
根据外业调查情况,将外业调查区块中地形坡度大于15°、土层厚度不足1m、表层质地为砾质地、无排灌系统和种植速生桉等破坏耕作层作物、农作物产量低下的耕地剔除,不再作为优质耕地。
3.6 数据入库及汇总
以县为单位,将确定的优质耕地,建立优质耕地要素图层,添加到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中,按照地类、坡度级别,对优质耕地进行面积统计汇总。
3.7 调查分析报告编写
按照以下调查报告提纲,编写XX县优质耕地调查评价报告。
(1). 区域基本情况
主要从区位条件、社会经济状况、自然条件、地形地貌、气候、土壤等介绍本区域基本情况。
(2). 优质耕地现状分析
可从优质耕地数量结构、空间分布特征、耕地利用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词:地理信息系统;城市规划;应用
1前言
城市规划是人类为了自身能够在城市的发展中维持公共生活的空间秩序所做的对未来空间安排的意志。城市规划从大的范围来讲,能扩大到区域规划和国土规划;在笑范围内,能偶延伸到建筑物之间的空间设计和布置,其本质是人居环境综合层次上的,以城市层次为主导的工作对象的空间规划。城市规划主要是制定城市未来的发展战略、建立发展模型、优选城市用地的布局和发展方向,并按照工程技术和环境以及社会经济的要求,综合安排布置城市中的各项工程设施,同时提出近期控制的措施[1]。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城市规划需要收集、处理、分析展示大量的空间和属性信息,而随着GIS技术的不断发展,其能将空间与属性有机结合的特性,可以更好地满足今后城市规划的要求。GIS主要由硬件、软件、数据和应用四大部分组成。其工作任务包括数据输入、数据管理、数据分析和数据表达四个方面。GIS技术能够保证基础数据详尽、可靠、准确,能够大大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而GIS软件则可以方便快捷地生成各种规划用图、表格和报告,可利用数据库管理数据,能够动态的更新、增补,从而又可以进一步地促进城市规划工作的发展。随着城市规划业的发展,以地理信息系统(GIS)为代表的3S技术(GIS、GPS、RS)、计算机辅助制图(AutoCAD)、Internet等先进的数字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城市规划领域。
2 GIS在城市规划中的功能
从前期资料收集整理到成果出图、项目选址到可持续发展战略制订、从规划编制到规划管理,从小区间的详细规划到大区间的区域规划,从总体规划到专项规划等各个方面都可以应用GIS技术。
(1)城市规划数据库的建立
城市规划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确立城市的基础地形、规划控制性数据,也要确立规划的现状和城市的熟悉数据。因而,城市信息系统建立的首要任务就是确立城市规划数据库,能够动态地储存和管理空间信息和各种规划专题信息。为城市规划提供信息服务,并建立空间分析模型,提供决策的信息支持。同时,在进行城市总体规划中,也可以建立分区规划信息系统以及在重要地段建立城市设计信息系统。
(2)总体规划中基础资料获取
进行城市规划时,需要海量数据,可以利用GIS技术、利用遥感卫星获得基础资料,然后用GIS软件,将其分类并进行面积的测算,从而对城市的现状进行了解和分析。也可利用GIS软件中所自带的预测功能对未来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预测。在获取遥感影像图后,也可以根据需要对土地利用进行分类,而在分类以后还可以对某一种类型进行专题特征的提取和量算。
(3)规划的可视化
利用GIS三维技术,规划人员能够实时交互地观察各方案在城市环境中的规划效果,可以沿任意角度,任意路线对不同的方案加以比较,也可以对规划方案和周围山体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研究,对方案中建筑的高度、体量、外观以及整个城市的空间关系进行分析,还可以对一些重要的景观点进行视线与视域分析,做到更好地控制好城市的整体景观效果。因而,以GIS为依托,能够使城市设计及土地开发管理信息系统相互集成,这是一般的CAD系统无法完成的。
(4)图文信息一体化
图文信息一体化主要指图形与属性的双向查询方便,图文的交互功能强大,这也是地理信息系统最基本的特征。可在城市规划信息系统的建设中,文档信息与"海量"的图形数据的有效关联却一直是系统建设的一个瓶颈。因此,需要根据规划工作的特点,充分利用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从而进行系统的一体化设计,将空间数据与属性系统高度集成、数据相互关联,实现图文并茂的信息可视化系统。
(5)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统计专题图的生成
利用GIS技术,可以进行基于空问数据的各类非空间属性的统计分析,能够方便地生成各类技术经济指标表,也可以同时生成多种多样的统计专题图,像直方图、饼状图、柱状图、折线图等等。
3 GIS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
(1)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整治、保护在时间以及空间上所进行的总体的、战略的安排,也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在城市总体规划中,所涉及土地的空间特征和属性特征都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GIS技术能够成为土地数据管理、更新、评价的有力工具[2]。同时,应用GIS技术,也可以建立覆盖整个行政区域的数字高程(DEM)模型,而通过DEM与航空摄影资料的合成,就可建立起1∶50 000或1∶10 000的三维立体旋转景观模型,就可使得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更具有现实性和科学性。
(2)公共设施布局
利用GIS的缓冲区分析,可很方便的发现服务盲区,能够在规划设计中进行相应的调整,在生成的缓冲区下面再叠加上人口密度图,就能很方便的统计出每个公共设施所需服务的人口,与其现状服务规模进行比较,就能很快知道那些公共设施服务规模不够,需要新建服务设施或扩建规模。利用GIS的缓冲区分析、空间分析和统计功能可以摆脱传统的根据规范,能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公共设施规划布局。
(3)用地适宜性评价
根据地形、坡度以及工程地质等情况,利用GIS技术的叠加分析功能,可对城市用地进行适宜性评价,用以指导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布局[3]。
(4)城市空间扩展研究
根据历年来的城市建设现状图,地形图,遥感影像图生成不同年份的专题图,然后利用这些专题图,可以进行城区不同年份的空间扩展研究,可以得到这些年来城市用地的变化情况,水域的变化情况,绿地的变化情况,其他各类用地的变化情况,新增建用地的变化,以及各类用地的变化情况,通过分析可以得出,那些是未变部分,那些是转换部分,那些是改变部分,通过分析各部分间的相互关系可以找出城市发展的脉络与动力机制及存在问题。
(5)建筑拆迁量的计算
可以利用GIS中缓冲区分析以及空间选择功能,提取出拆迁范围内的建筑,利用GIS的统计分析功能,计算出各类建筑的拆迁量及拆迁总量。
(6)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核心就是城市建设用地和建筑项目的管理。而对于要立案的项目,可由GIS数据库中进行查阅,查阅项目的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的等相关信息,以此作为检查项目受理情况和工作周期的主要依据。在审批阶段,可借助GIS空间分析技术,能够使审批人员可以很快地统计出所圈地块的面积及有关属性信息。同时审批人员也可根据计算出的面积,对照规划控制指标不断修改方案和重做,直到达到控制规划指标要求为止。
关键词:统筹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城镇体系;村镇布局
中图分类号:TU98;F2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18-4529-04
自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来,我国开启了以城乡一体化推倒城乡“二元墙”的历史进程。在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十二五”时期,统筹城乡发展是城市与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现,城乡一体化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载体与潜力所在。规划是对未来发展的谋划与部署,规划能够科学有效地引导未来的发展,须具备规划对象明确、理念先进、体系健全、功能清晰的特征[1]。从规划的视角探讨统筹城乡发展,需要明确规划的理念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规划推进的层次和体系应健全,规划的目标及对城乡协调发展的贡献应清晰。但是,目前对统筹城乡规划的研究多为一体化目标的愿景描述,如通过产业布局、基础设施、人口分布、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一体化规划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从城乡发展的空间层次来看,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需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的规划彼此衔接互补,才能在发展起点上明确城乡各自的主体功能与发展定位;在城乡传导机制上依托载体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在城乡薄弱环节的村镇地域上强化规划引导,实现资源配置最优与空间利用最大化的目标,来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1 宏观层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提到“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主体功能区理念是基于我国空间开发秩序失衡、各地快速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带来的资源环境矛盾日益突出的背景下提出的,被视为填补我国空间规划空白的重要内容[2],对指导城乡协调发展具有基础性规范作用。
1.1 主体功能区战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主体功能区的提出在理论上丰富了区域经济发展理论,创新了区域经济管理理论,完善了区域规划体系,实践中促进了区域的合理分工与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政府对区域分类指导和调控。尽管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推进实施有各种阻力,但“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明确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相比于“十一五”规划依据开发强度划分的四类功能区,“十二五”规划更加具体和形象,依据区域形态划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生态功能区三类。作为空间规划的主体功能区战略,看似与统筹城乡发展关联性不大,实际上,落实主体功能区对城市与农村两大类地域系统明确各自定位,形成差异化发展模式具有促进作用。目前城乡协作关系过度强调城市与农村的生产职能和商品交换,而对广大农村地区(包括农产品主产区、林区、牧区)所拥有的生态环境职能和优势却未赋予价值内涵与量化补偿,抹杀了这些地区的生态环境优势,强化了城市在要素集聚与生产交换方面的优势,却弱化了广大农村作为比较优势的生态环境优势,使农村在城乡关系中处于被动、弱势地位。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落实及配套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有利于不同区域明确主体功能定位,采取差异化的发展战略形成布局合理、形态各异、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是保障城市与农村两类异质单元得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从而改变某些地区城市化进程中形成的“城市像农村、农村像城市”的怪相。
1.2 各类主体功能区推进策略
省域层面在统筹城乡发展进程中,应把主体功能区规划作为一种基础性战略规划,在国家和省域两级功能区划分的基础上,在各市、县域亦可借鉴区划思想实行功能分区,如广州增城市等就是通过主体功能区划分来实现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对开发密度较高的区域实行优化开发,重点发展服务业等高端产业,引导一般产业向城市转移,通过产业转移、功能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从而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对承载能力较强的区域实行重点开发,使之成为工业化、城镇化的主要空间载体,提高综合承载能力,集聚更多农村富余人口,为统筹城乡发展、发展现代农业减轻人口压力;对担负一定生态职能的区域实行限制开发,发展符合地方承载容量的特色产业,并逐步引导超载人口转移到重点开发地区。这类地区切不可盲目追求工业化和城镇化而破坏生态环境,因为开发地区的生态破坏会影响到更大范围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尤其对该区域的农村和农民而言,更是失去了未来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对各类自然保护区实施严格禁止开发的保护策略,控制人为因素的干扰与破坏。
2 中观层面——完善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体系是区域经济组织的地域载体,由大、中、小城市和村镇组成,城镇体系结构包括职能结构和等级规模结构两方面。按照系统论的观点,结构决定功能,城镇体系结构的优劣直接决定了城镇体系组织生产要素的效率与效益[3]。而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两大地域单元——城市和农村,正是处于城镇体系的两端,实现城市带动农村的目标,需要在城镇体系规划上明晰职能结构和等级规模结构,即明确职能分工以实现功能互补和交错发展,健全等级规模体系以实现功能的传导和辐射。
2.1 城镇职能结构
城镇职能结构是城镇体系中不同层级城镇所承担的职能及彼此的协作关系。目前我国中西部城乡差距较大的省域,城镇体系职能结构上存在功能定位模糊、同质化竞争加剧以及区域剥夺问题[4]。具体表现为城市过度依赖第二产业发展的拉动,且第二产业对农业的拉动有限,第三产业滞后,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缺乏立足各自区情的特色产业,大城市集聚过多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而对中小城市及村镇扩散辐射不够。
鉴于城镇职能结构在城乡关联、协同发展上的作用与地位,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在中观层面应着眼于城镇职能结构的完善以提高其对城乡协调发展的贡献。在职能结构规划上应按照各城市之间在产业链条的不同环节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实现分工协作在产业链上的契合[5]。如图1 所示,中心城市在产业链条的两端从事高附加值的行业,如上游的总部经济、研发设计、人力资源培训和下游的物流、营销、结算、售后服务等;小城镇与中心城市形成互补,从事中间环节的加工制造、组装等环节;中小城市作为二者之间的过渡,承担相应的产业分工,以此促进区域内城乡地域分工网络的形成。同时,广大的县域与农村需要立足区情,挖掘自身拥有的比较优势且和本地农业关联密切的加工业、特色产业,以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民收入,实现就地城镇化。
2.2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是城镇体系中不同等级规模城镇的数量及比例关系。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表征城镇体系的发育程度,也反映城乡关联及协调发展水平。合理的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表现为不同等级城镇的数量合理及匹配科学,可以发挥各自的规模与职能优势,对集聚产业、承载人口、促进城乡关联发展具有正向促进作用。我国各省域的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表现为中西部省域呈现首位分布的特征,首位城市垄断性强,等级序列存在中间断层,制约了城镇功能的传导与辐射。而城乡发展一体化程度较高的东部发达省域的等级规模体系较为健全,依托中心城市、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构建的等级体系发挥联系城乡的载体与纽带作用,生产要素在不同等级城镇之间得到高效配置,城镇规模和功能在动态升级中得到提升,从而实现城市与农村的一体化发展。
本研究用城市经济首位度和城乡发展差距来衡量城镇等级规模体系。城市经济首位度是衡量区域城镇体系的一个指标,是指区域中第一位城市规模与第二位城市规模之比,城市规模可以用城市经济总量来体现。城乡发展差距用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纯收入的比值来测度。以2010年数据为例,对中国主要省份城市经济首位度和城乡收入差距进行对比。由比较结果(表1)可以看出,中西部省域城镇体系发育程度整体滞后于东部,多数省域仍处于单中心增长阶段,城市经济首位度普遍较高,大于首位度的合理取值区间1.5~2.0。东部省域城镇体系发育程度较高,省域内部不再依赖单增长极带动区域发展,呈现双核心或多极化增长,城乡发展的网络化组织体系日益健全完善。
因此,发挥城镇等级体系组织区域经济运行及城乡关联的职能,省域层面必须兼顾各城市规模的壮大与全省合理的梯度层级,避免出现城镇体系的中间断层导致孤岛效应,制约城镇职能的扩散与城乡分工的协作。需要在全省范围内规划省域主中心、省域副中心、区域性中心等不同层级的中心城市,发挥各自在不同空间尺度与地域范围的组织、引领作用。并且需要培育县域在统筹城乡关系中的核心作用,使县域成为连接农副产品“进城”、工业产品和服务产品“下乡”的桥梁纽带,依托县域经济实力的壮大和城镇设施的改善,拉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地转移,以最小的社会成本完成城镇化。
3 微观层面——推进村镇布局规划
村镇作为城镇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理应包括在城镇体系规划范畴之中。但以往我国的城镇规划只涉及城市,对广大村镇而言是空白。随着《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村镇规划在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而规划的本质特征是前瞻性、科学性,尊重地域文化差异、产业发展规律、人居环境科学来编制村镇规划,是实现村镇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并且,当前各区域新农村建设中受资金匮乏制约,均采用“示范点”带动,以点带面发挥引领、示范效应,而村镇规划正是充分利用有效投入、防止盲目大拆大建、重复建设和二次改造所造成的浪费,因为规划的节约是最大的节约,规划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尤其示范点的选择与规划应充分体现适用性和推广性,即兼顾点的选择与面的推广。
纵观国内统筹城乡先行地区,一条共同的经验就是依托“三个集中”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步伐,即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新型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而推进“三个集中”都需要规划先行,发挥规划在引导要素流向、集中和承载产业、人口方面的先导作用。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导向,在村镇规划中重点要解决三方面问题,即村镇发展的战略定位、村镇的等级规模、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3.1 村镇发展定位
村镇的战略定位应秉承“生活、生产、生态”的原则,既要提炼彰显村镇的比较优势,又要顺应未来村镇发展的趋势与潮流。村镇应在地级市框架下构建各展所长、特色突出、差异化定位、错位发展的空间格局。具有农业基础的村镇应壮大农业的规模优势,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将提高的附加值来增加农民收入。一些资源型小城镇,应在不破坏自然生态的前提下适度开发,以资源型产业起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丰富产业部门体系,避免过度依赖资源型产业支撑增长。具有良好生态环境的村镇可以规划发展乡村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发挥旅游业的强关联带动效应来促进村镇的服务业发展,提升城镇化水平。
3.2 村镇等级体系
村镇的等级规模定位是基于村镇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在区域城镇体系中的地位来确定。在引导农民向新型社区集中的过程中,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形成县域中心城区—小城区—特色镇—新型社区—自然村落的等级体系。因此,立足村镇自然本底条件、服从区域城镇等级体系分工、合理确定各村镇的发展规模和承载人口、产业容量,确定对具有文化遗产性质的村落进行保护,并保证农民建房的选址安全。在此基础上,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从而避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在村镇间的低效配置和浪费的弊端。
3.3 村镇土地资源
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既是提高农村生产要素配置效率和实现农村要素收益的途径,也是保障城乡发展格局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需要。在村镇规划中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即要求管住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从而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尤其对项目用地要严格批前审查,根据其行业、产业发展及投资强度等进行严格的项目预审,以确定合理的供地规模,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实施分批供地,同时对农村宅基地进行整理归并,避免“空心村”蔓延,防止土地粗放利用。
在通过村镇规划引导“三个集中”进程中,应吸聚工业向园区集中,优化产业规划布局,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力度,加快培育和扶持主业突出、配套完善的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链条以发挥集聚效应,形成“块状经济”来提高规模效益。实施重点镇优先发展战略,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区域中心镇,通过政策倾斜和多方支持,促使其转变为现代小城市,提升人口吸纳能力。同时,适应农民改善居住和生活条件的迫切要求,加快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严格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动土地流转,积极策划包装项目带动发展,通过土地流转,发展壮大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现代市场主体,通过他们引领农民致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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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道;绿道体育;实践;功能;概念
中图分类号:G80-0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076(2012)05-0011-05
“绿道”建设是近年来城市规划的一种新趋势,目前世界上许多城市都在大力推行绿道网络建设。绿道规划短时期内在全球迅速展开,凸显绿道在解决人类生存环境等重大问题上的作用,绿道效应日趋显著,绿道理念不断成熟,绿道理论不断完善[1]。而绿道网络规划也将成为21世纪户外开敞空间规划的主题[2]。我国绿道规划实践虽然进行较晚,但是近几年来,国内
作者简介:谢冬兴(1979- ),男,湖南邵阳人,讲师,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体育、学校体育。
作者单位:1.广东培正学院体育教学部,广东 广州 510830;2.五邑大学体育部,广东 江门 519000;3.韶关学院体育学院,广东 韶关 510000
1.Department of P.E., Guangdong Peizheng College, Guangzhou 510830, China; 2.Department of P.E., Wuyi University, Jiangmen 519000, China; 3.School of P.E., Shaoguan College, Shaoguan 510000, China
众多城市,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绿道网络规划及绿道实践活动开展如火如荼,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绿道体育作为绿道实践的基本形式,不断被更多的人认识、接受,并参与其中。随着绿道规划、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有中国特色绿道理念的日渐成熟,绿道体育的开发、运营与管理不断完善与规范化,绿道体育将与人们的社会生活接触更加频繁、联系更加紧密。随着国内绿道及绿道体育理论研究的发展,绿道体育自身的特征及其与其他各种社会现象之间关系的规律不断被揭示出来,绿道体育的功能也在不断地被认识、被开发。研究绿道体育实践、功能,探讨绿道体育的内涵,有利于绿道体育研究的下一步进展,同时也可以使我们进一步加深对绿道体育的理解,认识绿道体育对社会发展、对人们生活的重要价值,从而更有效、更自觉地发挥绿道体育的功能,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
1 国内外绿道运动概述及珠三角绿道体育现状
1.1 国内外绿道运动概述
1.1.1 国外(美国为代表)
“Greenway(绿色通道)”源自greenbelt和parkway两词,green指自然或半自然植被区域,way是人类、植物、动物、水等的通道,具有移动的意味[3],它具备较强线性空间连通体系,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休闲等多种功能。多数文献认为,绿道思想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奥姆斯特德(Frederick Law Olmsted)[4]和他1887年所完成著名的波士顿公园系统规划(Boston Park System) 即“翡翠项圈(Emerald Necklace)”[5]。而哈佛大学牛顿教授(Newton, N.T)把波士顿公园系统看作是一条公园道(Parkway)[6]。21世纪60年代威廉H怀特(Whyte W.H.)在其著作《时尚园林》普拉特河(Platte River)景观建设中首次提出“绿色通道”一词[7]。随后20余年绿色通道的概念得到进一步发展。直到1987年,绿色通道这一概念才在美国总统关于户外环境的报告中得到官方应用与认定[8]。该报告对21世纪的美国乡村和城市绿色通道网络做出展望与憧憬。此后,城市绿色通道成为一种时尚景观,仅在北美就有近500个城市、地区已建或正在建设绿色通道[3]。另外,1990年查理斯·利特尔(Charles Little)出版的开创性著作《Greenways for America》,成为绿道理念传播的最优秀教材。从公园规划到奥姆斯特德所倡导的公园绿道系统规划再到艾略特提出的大公园绿道系统规划,最后到艾略特二世提出的首次洲际范围内的开放空间系统规划,绿道规划经历了一次明晰的演化过程。
“绿色通道”在不同的环境和条件下会有不同的含义。于是对这一概念的定义总会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同学者对绿色通道的定义不尽相同。例如,Hay把绿色通道定义为连接开敞空间的景观链,集生态、文化、娱乐于一体的自然特征的廊道[9]。Taylor等认为绿色通道是相互连接的线状的、近似线状的自然和文化区域[10],等等。
1.1.2 国内(珠三角为典型)
关键词: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存在问题;改革建议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21世纪中,由于生存空间危机的日益加深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必然会以更高的速度和更大的规模得以实现,对人类今后的发展和生存,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正值新旧城市规划高峰期。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同地面城市的规划设计具有同样重要意义。加强地下空间的利用,用以改善城市生活环境已成为今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之道。
一、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充分,宣传不到位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认识不足,宣传不到位,城市建设“重地上、轻地下”,开发模式单一,构造简单、规模狭小,融资渠道狭窄,丧失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宝贵机遇和时间。
1.1不少人认为“地下地质结构复杂、施工困难、工程风险大、开发周期长”,不愿过问或很少涉及;或对地下空间抱有“复杂多变、不好掌控、缺乏安全、潮湿阴冷、利用低下”等意见;或持有“地下空间开发工程造价高、出售困难、利润低下”等偏见。同时,多年来,相关部门对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的宣传不到位,更没有把城市地下空间当作一种新型的国土资源来对待,普通百姓还没有真正认识到地下空间利用的好处,不了解地下空间利用的作用意义。这些都导致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总体水平不高,始终处于一个初级的低水平阶段。
1.2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深度浅层、开发构造简单、开发规模狭小、利用功能单一。很多城市楼房地下停车设施很少或基本没有开发;地下人行过街通道缺乏统一规划、设计零散、被动开发或街面通行人多造成交通事故才去开发;地下商业、步行街等地下空间面积普遍偏少或仅限地下一层;一些城市人流众多的大型超市、商场、影院、写字楼大多没有规划设计相应配套及相应数量的地下停车场,或有了停车场而被挪作他用;有的城市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功能设计仅仅设立为单纯的、浅层次的商业、停车场、仓库或城市配套设施;有的则各自为政,仅以个体的形态存在,致使城市各个地下空间无法形成有效的互连贯通;没有充分运用地下开发建设的长远发展规划,仅以地下一层的浅层次开发利用为主,丧失了地下开发利用二至四层深层次地下空间开发的良好时机。
2、法制不健全,政策不完善
一个良好、规范运行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模式,需要强有力的、健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和保障。而国外发达国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做得比较好,比如我们的近邻日本针对地下空间资源的法律不但多,而且十分细致和规范,比如涉及地下空间权益的有《大深度法》;涉及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有《都市计通法》、《建筑基准法》;涉及城市市政设施的有《共同沟特别措施法》;涉及地下车位的有《驻车场法》、涉及地下空间道路通道的有《道路法》;涉及地下空间防火的有《消防法》;就连城市普通的下水道,也专门设立《下水道法》,可谓全而细。而我国城市有关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少之又少,有的城市则根本没有。
3、管理体制不顺畅,职能划分不明确
3.1管理体制不顺、协调机制缺失
目前,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现状是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城建、房管、人防、公用设施、水利水务、防震、气象、防洪、绿化、环保、公安、消防、国防、电力、电信、乡电、市政等20多个部门机构分别行使管理职能、审批职权,缺乏一个综合性的、权威性的、强有力的牵头组织机构来统一协调各部门的责任和权利,造成职能不明、职责不清、管理缺失、协调各异的局面。
3.2管理力量薄弱,无法形成有效合力
由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涉及的部门机构众多,又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协调部门来统一管理,致使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力量薄弱,无法形成有效合力,最终形成有利益的、收费的都去管理,无利益的、不收费的、服务性的都不去管理的局面。多头管理实际上是无人管理,极易造成无序与混乱。而作为城市“生命线”的地下管线一些城市近年来屡屡发生事故,不但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市民生活,而且造成了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
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改革的建议
1、完善法律法规并制定出相关操作细则
1.1明确地下空间的权属关系。对地下空间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有偿出让,地下工程产权的取得、转让、租赁、抵押都需要有法律上的具体规定作为规范的依据。例如日本就规定私有土地地面下50m以下及公共土地的地下空间的使用权归国家所有,政府在使用这些地下空间时无需对土地所有者进行补偿。这种关于地下空间产权方面的规定明确了地下空间的权属关系,避免了在开发和使用过程中因权属不明造成的纠纷。
1.2制定和完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地下设施互联互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把规划作为地下空间开发的重中之重,不仅需要对城市整个地下空间进行统一规划、科学合理的布局开发,同时也要兼顾连通地上建筑设施,以发挥两个空间的合体优势,在最大程度上提高城市空间的利用率。
1.3完善民事权属立法,制定配套、辅助法律,对融资制度作出规定,缓解建设资金紧张且渠道单一的情况。通过价格、税收等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地下空间市场化运营机制,挖掘地下空间利用的商业价值。
2、确立一个统一的协调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我国现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管理各部门各自为政,资源缺乏整合,为了有效解决由此延伸出来的多头管理和短期行为,需要建立一个具有较高权威性的科学、高效的管理协调机构。但在政府合并政府部门、精简冗杂人员的改革中,这种新成立的部门能否发挥其协调各方的作用还有待验证。发达国家目前普遍形成的综合管理体制是通过立法设立一个国家最高的法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领导机构,各地方政府按照权限要求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或公共事业单位作为第三方也参与进来。日本国会成立的“大深度地下使用协议会”与政府、专家委员会共同参与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法国则是由作为第三方的混合经济事业体SEM来负责协调和推进,SEM的组成人员包括各政党的议员和各专业领域具有较强实力的民间专家,这就构成一种综合管理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这种将技术决策融入行政决策的方法值得我们吸收和借鉴。关于地下空间建设的信息共享,天津市采用“政府+企业+公众”的模式通过颁布信息共享法规、成立信息共享中心、建立信息共享系统以保障实现。这个成功实践可在很多城市作为一种范例模式进行推广。在大中型城市中,电子政务普遍引入政府的日常管理和政务的信息公开与民众互动中,地下空间的信息共享也可以借用这个电子平台建立一个有权限级别的共享系统,实现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同时也可将相关的信息及时出来,在满足民众的知情权的同时也接受公众的监督。
结束语
综上所述,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是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与趋势。因此,我们应进一步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城市的经验,结合中小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地做好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把地下空间的开发作为城市空间结构优化成长的重要内容,发挥地下空间在城市要素整合和完善方面所具有的触媒作用。促进中小城市地上空间、地面环境、地下空间的三维立体化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曹晗,阎伍玖.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研究初论[J].资源开发与市场,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