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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粮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职责
应急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全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确定全应急管理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审定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听取各级应急指挥和工作机构有关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的汇报和意见、建议,分析、研判有关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发展趋势,协调解决应急准备、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决定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和总体应急预案;
(四)组织、协调专兼职救援队伍和驻海部队,指挥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的突发事件;
(五)检查、督促各镇(区)政府,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鞍山有关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身及社会财产安全的法规政策。
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落实鞍山委、政府,委、政府及应急总指挥部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定、命令、指示的情况进行检查,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二)督促、检查、指导政府有关部门和中()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演练与执行情况;
(三)协调应急准备、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等有关具体工作,管理应急工作专项经费;
(四)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统一处理,收集、分析、上报、通报应急管理信息,受命重要的应急处置信息;
(五)承担政府应急值守工作,协调应急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联接和管理;
(六)组织协调开展应急知识的社会科普宣教活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
(七)组织协调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开展专业咨询工作;
(八)审查报送政府备案的应急预案;
(九)承办鞍山委、政府和委、政府及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任务。
三、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分指挥部
根据突发事件灾害种类、危害程度、涉及部门数量情况,按照现行防灾救援体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下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分指挥部,并实行分级指挥。
(一)抗震救灾指挥部。由长任总指挥,主管副长任副总指挥,指挥地震救援队和其他临时配属队伍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救援行动。办公室设在地震台,办公室主任由地震台台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地震应急预案》(办发执行。
(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主管副长任总指挥,指挥重大特大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行动。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主管副局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办发)执行。
(三)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长任总指挥,主管副长任副总指挥,指挥本区域内发生的旱灾、洪灾、台风、冰雹、沙尘暴等灾害的应急救援行动。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办发〔号)执行。
(四)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由长任总指挥,主管副长任副总指挥,指挥本区域内发生的火灾、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行动。办公室分别设在消防大队和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消防大队大队长和林业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办发号)执行。
(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由长任总指挥,主管副长任副总指挥,指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办发号)执行。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由主管副长任总指挥,指挥本区域内发生的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办发号)执行。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常务副长任总指挥,主管副长任副总指挥,指挥本区域内发生的各种重大、特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行动。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办发号)执行。
(八)突发大规模应急指挥部,由委主管副书记和主管副长任总指挥,指挥重大、特大突发大规模应急行动。办公室设在群众诉求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群众诉求工作部部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处置突发大规模应急预案》(办发〔号)执行。
(九)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由主管副长任总指挥,指挥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交通事故办公室设在交管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交管大队大队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群死群伤及载运危险物品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恶劣气象条件下交通事故处置预案》(办发〔号)执行。
(十)建筑事故应急指挥部。由主管副长任总指挥,指挥建筑物爆炸、倒塌特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重大特大建筑事故应急预案》(办发〔〕号)执行。
(十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由主管副长任总指挥,指挥全非煤矿山企业(包括井下矿山、采石场、尾矿库等)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办发〔〕号)执行。
(十二)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指挥部。由长任总指挥,主管副长任副总指挥,负责各类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应急组织、指挥和处置。办公室设在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办发〔〕号)执行。
(十三)粮食安全应急供应指挥部。由主管副长任总指挥,负责境内粮食抢购、脱销等事件的应急组织、指挥和处置。办公室设在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粮食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办发〔〕号)执行。
四、相关要求
小编提提你,你正在阅读的是:小学地震紧急疏散演练年终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演练活动组织到位为了确保演练活动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演练工作。会上,学校领导要求全体教师首先从思想上要引起重视,增强安全意识,在学生中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抓住这次演练机会,提高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学校领导还着重强调,对于这样的活动,一定要注意安全,保障措施一定要到位,以确保这次演练活动顺利进行。
二、筹划缜密,演练方案安全可行
在方案中就演练的时间、路线、内容、对象都作了具体的说明。对这次演练的具体操作程序、疏散要求与注意事项作了一一讲解。为了确保演练活动按方案顺利进行,进一步明确疏散集合地点、疏散顺序和注意事项。要求班主任教育学生,听到宣布后,全校师生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命令,立即快速、安全进行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不得拥挤、推搡,抢先下楼,不得重返教室,更不得喧哗、开玩笑;如发现有人摔倒,应将其扶起,帮助一起逃离危险地。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到达规定的位置,完成各自的任务。
三、师生参与,演练效果呈现良好
总指挥通过广播下达命令:“全体师生请注意,现在发生地震,请大家不要慌,一切听从老师的指挥,马上有秩序地撤离。”在场教师指导学生有秩序地迅速撤离。到达目的地,各班主任马上清点人数,向校长汇报,校长对演练活动进行简要总结。并宣布福寿小学地震逃生演练活动结束,请各班有秩序地回到教室,要求班主任就本班参加这次演练活动立即进行分析、小结。这次活动全校共有163名师生参加,学生从教室撤离到操场只用了1分多钟,演练按预案进行,整个演练过程既紧张、激烈,又有条不紊。这次演练活动是对我校《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一次检验,不仅再次落实了我校应付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而且也提高了我校实际应对和处置实发安全事件的能力,更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真正掌握在危险中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提高抵御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整个演练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
继续参考:
医院年终工作总结 市卫生系统年终工作总结 粮食局军粮供应站年终工作总结 兵团发改科年终工作总结
[关键词] 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行政责任;监管职责;知情权
【中图分类号】 X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8-139-2
一、“4.11”兰州自来水局部苯超标事件回顾:从知悉、公布到应对、解决
兰州自来水局部苯超标事件是指2014年4月11日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威立雅公司)出厂水及自流沟水样中检测出的苯物质含量严重超标。根据威立雅公司的检测数据显示:2014年4月10日17时的出厂水水样中苯的含量高达118微克/升,同日22时自流沟水样中苯的含量为170微克/升,4月11日凌晨2时检测值为200微克/升,远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10微克/升的限值规定。4月11日8时兰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袁占亭为组长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于当日16时30分召开新闻会公布此次水污染事件。4月11日11时,威立雅公司切断被污染自来水管线的供水,排查事故原因。与此同时,部分媒体对水污染事件进行报道,社会中出现了市民抢购矿泉水的现象。同日16时30分,兰州市政府召开新闻会通告兰州市自来水苯含量超标,建议公众在未来的24小时内不要饮用自来水,并承诺每两小时公布一次检测报告。市政府组织供应2万多吨的瓶装水和桶装水,相应缓解了之前的抢购风波,市场供应逐渐恢复。由于城关区和七里河区自来水取样点在连续4次检测中均未检出苯物质,兰州市政府网站公告,正式将兰州市“4・11”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修正为“4・11”自来水局部苯指标超标事件。4月13日17时兰州市政府召开第二次新闻会,通告污染原因为两次历史事故造成的渣油泄漏污染威立雅公司的自流沟。4月14日7时随着西固区应急措施的解除,兰州市恢复了自来水供应使用。4月22日下午兰州市政府召开第三次新闻会,威立雅公司董事长向公众鞠躬道歉。
二、事件发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公众知情权到行政监管职责
兰州自来水局部苯超标事件触发了全国对于自来水安全的广泛关注,据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监测,截至4月18日,以“兰州水污染”为关键词出现的新闻及转载数量高达一千七百四十万篇,热度达到“赤色”级别。水乃生命之源,饮水安全更是关乎民众的生命健康。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显示,全世界80%的疾病,是由饮用被污染的水造成的。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在此次自来水局部苯超标事件中,威立雅公司作为兰州唯一的供水企业,与部分政府监管部门的应对措施值得深刻反思。
(一)事件发生前的隐患问题
这次受污染的4号自流沟已经服役58年,关于地表混凝土民用建筑的使用年限为50年,而地下作为城市生命线的混凝土建筑在使用年限上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该条自流沟历史上至少发生过3次污染,2次修补。而这两次修补都是局部修补,4号自流沟的西段一直并未修补,这也是造成此次自来水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
兰州威立雅公司是中外合资公司,其在成立后第二年便向兰州市城乡建设局提交过自流沟改造项目的申请表,城乡建设局也连续三年在改造计划中立项,但该改造项目最终还是没有实施。根据中法合同约定,政府负责改造自流沟项目中地上的建筑物清理和搬迁工作,而政府在搬迁问题上一直未履约,这也迫使自流沟修复项目“流产”。
兰州市城乡建设局是兰州威立雅公司最直接的行政主管部门,负有监管的职责。城乡建设局应定期巡查水厂的日常检测记录,但兰州城乡建设局却始终无法提供监管记录。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出厂水既要做42项常规检测,又要做106项全分析,其中苯类物质属于64项非常规检测项目,应半年检测一次。此次兰州威立雅公司将半年一测的非常规项目检测提前至4月份,可以说兰州自来水局部苯超标的检测来自于一次偶然检测。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卫生管理部门对生活饮用水有监督管理职能。兰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对兰州市157个检测点的各种水样进行定期检测,其中包括管网末梢水和兰州威立雅公司的出厂水。卫生监督所通常会把检测工作委托给疾控中心来完成,由于省疾控中心设备不到位致使2013年的全项目检测并未进行。由此可见,政府的监管部门并未履行法定的监管职责,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法规、规章流于形式。
(二)事件发生后的应对问题
从威立雅公司的管理层知悉自来水苯超标情况到停止受污染自来水的供应,期间经过了16个小时;从政府主要领导知道自来水苯超标情况到停止受污染自来水的供应,期间经过了将近5个小时;从确定自来水苯超标到公众知悉(政府第一次新闻会),期间经过了22个小时;从政府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到公众知悉,期间经过了近9个小时。此次兰州自来水局部苯超标事件在信息公布的过程中存在很多质疑。
按照相关规定,检测人员对于自流沟应坚持每日巡查、每周大检查。而媒体于5月份进行采访时,检测人员仍不知自流沟的检测点在何方。威立雅公司管理层因担心社会影响和领导休息而将关系400万民众健康的消息延迟公布数小时,由此可见威立雅公司在公司管理方面及技术检测方面存在明显的责任疏忽问题。
4月12日会议公布的此次威立雅公司自流沟水体污染是隶属于中国石油的兰州石化公司原油管道泄漏所致。而4月13日的第二次新闻会上通告的污染原因为两次历史事故造成的渣油泄漏污染威立雅公司的自流沟水体。时隔一天,官方权威信息不一致,这让兰州市政府的行政责任及信息公布的准确性再次受到质疑。
三、事件余波未平的反思: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
“4.11”兰州自来水局部苯超标事件发生后,兰州市委、市政府在应对此事件过程中的行为可圈可点。《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在第一章总则中规定了适用本预案的事故灾难包括“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等城市生命线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所以此次兰州自来水局部苯超标事件属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市委、市政府在获悉自来水苯超标情况后,立即成立了以市长袁占亭为组长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而适用范围是“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水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需求,饮用水卫生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此次兰州自来水局部苯超标事件虽然没有构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没有引起严重的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但是饮用水的安全问题应该得到法律界甚至社会各界足够的重视。随着“瘦肉精”、“苏丹红”等的曝光,食品安全得到了应有的关注,而饮水安全却没有像食品安全一样有保障。《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了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相关内容,并且详细的规定了设立重大粮食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唯独没有设立饮用水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等法规、规章的法律位阶和法律效力远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第五章规定了饮用水水源的保护,但是并没有对饮用水安全问题做更为详细的规定,所以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饮用水安全法》立法有其现实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兰州市政府在此次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时,做到了“统一”、“准确”,但“及时”受到了质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于上午8时成立,而信息公布却在下午16时30分,“及时”应该限定在多长时间之内,法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因此事后兰州市副市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的“考虑将负面影响最小化,统一媒体的报道内容”成为了未及时公布信息、推脱责任的借口。《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立即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兰州威立雅公司在确定自来水苯超标情况后于4月11日凌晨3时向水厂沉淀池投加活性炭,吸附有机物,降解苯对水体的污染,做到了法律规定的“控制危险源”,但并没有“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比如停止受污染的自来水供应,事后威立雅公司表示企业无停水的权力。苯对人体具有神经毒性,可以致癌。在公众生命健康权和制度规定之间做权衡时,威立雅公司并没有很好的遵循应急处置原则。这使得很多不知情的民众在自来水受污染以后仍然饮用,身体健康安全受到威胁。如果这次污染源不是苯,而是更为严重的其他物质,那么长时间的受污染自来水供应会引起什么社会状况,不得而知。
四、结语
虽然兰州自来水局部苯超标事件结束已有一段时间,但是市政府网站关于自来水苯的每日检测公告依然在进行,兰州市政府给市疾控中心下拨了700万元的添置设备款,自流沟上方的拆迁工作也在2天内完成。这次事件使得半年一检的非常规检测项目成为日常检测项目,使得检测设备的财政拨款迟到数年,使得多年难以完成的工作2天内解决,这些都是此次兰州自来水突发事件带来的事后效应。除了净水器的大卖,我们更应该清楚看到行政部门在依法行政、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执法缺陷,从更为理性的角度看待行政权和行政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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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马想斌.兰州水污染背后的环境债[J].民主与法制时报,2014.4.21
一、加强风险防范
(一)全力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充分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特别是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的极端重要性,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加强工作调度,确保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和技术服务,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实责任,守好底线,为保供给、保质量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化风险监测。配合县级监测机构作用,加大随机抽样力度,增加产地、“三前”环节、禁用药物的抽检比例,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和覆盖面,切实增强风险预警能力。
(三)完善应急机制。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镇政府积极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问题多发区域和重点品种,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四)加强科普宣传。建立常态化科普宣传机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等线上模式及食品安全宣传周、农资打假宣传周等线下模式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引导放心消费。
二、强化执法监管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开展“利剑”行动,重点整治蔬菜、水果、食用菌、人参等中药材、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监管名录,将蔬菜、水果、食用菌、人参等中药材、畜禽和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名录库。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本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上级部门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情况。
(二)加强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各村、社区作为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制度,镇相关部门要不定期地对各村、各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进行抽查,抽查范围覆盖大中小生产经营主体,抽查内容突出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针对重点地区和产品加大频次,扩大参数,实施精准打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职责,通过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方式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举报。
(三)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密切关注肺炎疫情对农资供应和产品质量可能带来的影响,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和信息调度,努力保障农资市场秩序稳定、产品质量可靠。春耕生产前积极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对违法主体依法从严处理。
三、完善监管制度
(一)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健全监管长效制度机制。制定总体实施方案,指导各乡镇细化工作内容,聚焦重点品种、重点主体和重点问题,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主体开具电子合格证,探索“合格证+追溯码+认证标识”的发展模式。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开展指导培训,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合格证制度的作用,压实主体责任,鼓励“菜篮子”产品随车附带合格证上市。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二)加快质量追溯推广应用。继续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湖平台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的宣传力度,根据上级要求逐步将各村、各社区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纳入平台管理并指导其产品带码上市,提高农产品可追溯比例。率先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配备专职技术指导人员,加大培训指导力度。联合市监局等相关部门,加快落实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切实守好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安全防线。
(三)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更新完善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诚信档案,加强信用管理。制定并落实“红榜”和“黑名单”制度,建立生产主体信用情况与项目申报、补贴奖励、产品推介等激励措施挂钩机制,加大守信主体奖励力度和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将生产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列入“黑名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文化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责任,将生产主体开展丰富多彩的信用宣传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健全标准体系
(一)推进标准化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依据县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的绿色种植经验,开展标准进村入户活动,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按标生产。依托绿色标准化基地项目实施,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以基地引领、示范创建为目标,打造一批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等“菜篮子”产品以及特色优质粮食作物、人参等中草药材为示范典型的标准化生产基地示范点。
(二)开展农产品提质行动。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宣传推广和产品推介。
五、提高监管能力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之中;
(二)将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建设项目管理;
(三)规划重大项目要论证区域和项目周边安全条件。
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一)指导工业、信息业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贯彻;
(二)加强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严格行业准入管理,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
(三)负责工业、信息业、电力、民爆器材行业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市教育局
(一)负责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等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落实防范措施;
(二)将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三)负责组织对教学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强化对校办企业和教学场地出租管理;
(四)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
四、市科学技术局
(一)负责对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二)指导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
(三)加大对安全生产重大科研项目的支持,引导企业增加安全生产研发资金投入,促使企业逐步成为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和技术保障的主体。
五、市公安局
(一)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
(二)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消防隐患和道路交通危险点段的排查和治理;
(三)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实施安全监管;依法对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环节实施监管;
(四)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
六、市监察局
(一)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查处涉及事故的违规行为;
(二)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的认定,并监督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七、市司法局
(一)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负责劳动教养、戒毒及康复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市财政局
(一)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保障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二)加强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负责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工作。
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将安全生产纳入到各级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中,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二)监督检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将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等内容纳入到农民工培训教育之中。
十、市国土资源局
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突出事件应急管理。
十一、市环境保护局
(一)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核事故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二)依法对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利用和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三)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和应急管理。
十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负责宣传贯彻建筑安全法律法规;负责建筑单位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和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十三、市交通局
(一)负责道路、桥涵等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负责客运、货运站(场)、维修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品道路运输资质的审查和监督管理。
十四、市水利局
(一)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负责水库堤坝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十五、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一)负责苇业、林业、粮食生产安全管理;
(二)负责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十六、市海洋与渔业局
(一)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对渔业船舶作业、渔港水域安全、海洋防灾减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负责渔港、码头和渔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
(三)负责捕捞作业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工作。
十七、市服务业委员会
(一)负责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的安全检查,治理事故隐患;
(三)监督检查商贸项目贯彻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
十八、市卫生局
(一)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医疗场所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督隐患的治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和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
(三)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
十九、市文化广电局
(一)负责文化场所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文化重点工程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三)组织或参与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二十、市政府法制办
(一)负责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二)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协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争议。
二十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一)加强对外资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外资企业、外资建设项目履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二)将外贸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建设项目管理。
二十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二)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三)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三、市港口与口岸局
(一)负责水路客、货运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水上交通安全检查;
(二)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负责打击“三无”船舶和报废船舶航行等违法行为。
二十四、市工商局
(一)依法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危险物品行为;
(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二十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做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二)负责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管理;
(三)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二十六、市旅游局
(一)负责全市旅游场所和旅游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将安全生产条件纳入评定旅游景点之中;
(二)负责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参与重大旅游事故的救援与调查处理。
二十七、市农机局
(一)负责指导、监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机的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
(二)负责农机登记、安全检验、农机驾驶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负责农业机械事故的统计、报告、分析,参与农业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十八、市气象局
(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服务保障。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工作,及时天气预警、预报信息;
(二)负责雷电灾害安全防御工作,组织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检测;
(三)负责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
二十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负责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有关规定,开展人民防空设备设施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二)参与防灾救灾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
三十、市消防局
(一)组织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组织实施有关建设工程的消防审批和验收,对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三)负责火灾和突发事件等重大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十一、市交警支队
(一)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三)负责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和治理。
三十二、市武警支队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三十三、市委宣传部
负责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新闻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三十四、市总工会
(一)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实施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二)指导企业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培训教育活动;
(三)参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十五、共青团市委
组织青年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增强共青团员和青年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三十六、供电公司
(一)贯彻执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在经营场所举办的促销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包括百货店、购物中心、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家居建材店、专业店、专卖店、折扣店等零售店铺。
第三条市和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举办的促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商行政和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与促销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促销活动安全全面负责。经营场所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
第五条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举办促销活动,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信息,明示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促销商品的范围等内容。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不得举办购物返券的促销活动;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举办促销活动,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导措施、车辆的停放和疏导措施。
第七条促销活动举办期间,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检查和巡查工作,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当消费者相对聚集时,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安全。
第八条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以国家法定年节、开张、开张纪念等名义举办的促销活动,或者举办连续营业时间超过16小时的促销活动,应当在促销活动开始7日前,将促销活动的期限、方式和规则、促销商品的范围等情况,按照下列规定书面报告:
(一)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向所在地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二)连锁企业在全市或者部分区(县)范围内统一举办促销活动的,向市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市和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了解促销活动的有关情况,对促销活动现场进行检查。必要时,向安全生产、工商行政、公安等部门通报。
第十条本市对粮食、食用油、肉、蛋等生活必需品的促销活动,实行重点监管。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举办重点监管的生活必需品的促销活动,促销时间不得少于连续3个营业日,应当保证促销商品充足供应,不得限制消费者购物的数量和时段,并且应当保留促销商品销售资料。
第十一条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举办重点监管的生活必需品以外商品的限量促销活动,应当明示促销商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和数量。连锁企业应当明示各门店促销商品的数量。
促销商品售完后,应当及时明示或者告知消费者,并且保留限量促销商品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至少保留30日。
第十二条商业零售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市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市或者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举报事项,应当自接到举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移送,并通知举报人。
市和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第十三条商业零售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举办购物返券促销活动的,责令停止促销活动;影响经营场所秩序或者拒不停止促销活动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未报告促销活动有关情况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重点监管的生活必需品促销时间少于连续3个营业日或者限制数量、时段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未保留限量促销商品销售凭证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关键词:完善管理制度;后勤文化;管理效能
学校后勤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管理中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是现实工作中,学校后勤管理体制与现行的后勤管理工作的特点,还是具有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在体制上,后勤系统仍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纵向封闭型”,存在着“大而全”“小而全”的编制模式;在管理方法上,采取的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方法;在效率上,存在着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耗低效率的问题。如此等等,制约和影响了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发展,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教学工作的展开。
一、完善管理制度,发挥管理、服务的育人功能
要提高管理效能,就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在制度建设上,要从人、财、物方面建立健全一套比较完整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在管人方面,要对各岗位人员都制定明确的岗位责任和奖惩制度,明确学校校长是饮食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员、学生管理员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明确了饮食卫生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在第一时间上报和处理,尽量减少事故和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和影响。在管财方面,制定《财务管理规定》;在物资及校园管理方面,针对学校特点,制定《房产管理制度》《校产管理制度》《校园管理规定》《基建管理制度》《学生食堂食品购买、仓储、管理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等,学校坚持实施定点购买粮食制度,做到质量合格、手续完备。将各种制度汇编成册,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宣讲,让大家从“严、勤、规范、热忱”等方面结合各自的岗位特点创造性地工作。
这些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既激发后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又为提高后勤人员自身素质起到导向作用,促进了后勤工作的规范化,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管理有章法,从而提高了后勤工作的效率。
二、创立和谐的后勤文化,增强后勤的向心力、凝聚力
要建立一支良好的后勤人员队伍,不断提高现有人员素质以适应学校后勤工作的需要十分重要。强化后勤人员的服务意识,使他们增强服务观念,明确服务宗旨,这是搞好后勤工作的根本。
一是要注重思想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后勤工作琐碎、繁杂,为一些人所不屑。有的后勤人员认为后勤工作是伺候人,低人一等,有自卑思想,对此,要从几方面做职工思想工作:首先,要有从“小事”做起的思想,“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要求员工认识到事虽小,却有关服务大局;其次,要有做好“小事”的耐心、诚心和决心,平衡心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创造佳绩。要潜心研究,制定策略,掌握运作规律,提高技术水平,在“小事”中发挥才智。实践证明,后勤员工的道德水准和职业道德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二是要注重员工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后勤工作由于特性所限,劳动时间较长、劳动强度较大、工作单调琐碎,由此给员工带来较重的心理压力。要善于运用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册、节日聚会、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开展心理教育活动,引导员工重视心理健康,重视心理卫生,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服务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服务活动,有利于对师生和后勤员工产生影响,营造和谐、文明的后勤服务环境。可以结合食堂工作的实际,在认真执行《食堂管理细则》的前提下,开展各种形式的“比、学、赶、帮”活动。通过活动,可以造就一大批优秀职工脱颖而出,形成一个和谐、团结、战斗力强的后勤集体。
另外,通过开展个别谈心、对话交流等形式,使后勤人员正确认识自身工作的意义,增强光荣感、责任感,提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了后勤人员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升学校后勤管理效能
学校后勤服务要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不仅要改革原有不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的陈规旧习,而且要不断进行大胆创新,这就需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加强后勤服务的监督管理力度,不断提升学校后勤管理效能。
一是让广大师生享受到优质的后勤服务。学校后勤服务一直以来都是由学校举办,食堂等办得好坏,学生是没有选择余地的。所以不少后勤服务人员缺少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缺少把后勤服务办得更好的压力和动力,学校后勤服务已不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后,广大师生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师生们就可以享受更好的后勤服务。
二是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和卫生安全。食堂、超市、学生公寓等后勤服务是学校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学校师生人数众多,一旦出现侵害师生合法权益或群体性的食物中毒等问题,影响面之广是可想而知的。因此学校后勤服务既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又要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师生的安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县委十二届九次全委会议精神,抓住国家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消费拉动力的重要机遇,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紧紧围绕“两县一点”的战略目标,以扩大居民消费为主题,以工作创新为动力,以“一县两圈三中心四工程”为抓手,策划大项目、扶持大企业、培育大市场、拉动大消费、促进大开放,加快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服务业,不断提升外经外贸水平,加快形成内外贸易一体化的商务工作新格局,使商贸服务业逐步成为繁荣区域经济、便利人民生活、强化城市功能的支柱产业,逐步提升消费和出口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社会消费。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2%,商品销售总额增长20%以上,商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连锁销售额增长20%以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增长20%以上,会展直接收入增长20%以上。
——市场体系。新(改)建规范化乡镇农贸市场16个,乡镇规范化农贸市场覆盖率达到50%以上;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实现“全覆盖”;完工靛水农产品综合批发交易市场主体工程,建成冷链系统2个;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放心超市”在各中小学逐步推开;新(改)建设加油站5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格局基本形成,城区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全面规范。
——商圈建设。“两江四岸”风情长廊初具雏形,启动建设学坝·中央商务区,力争启动建设新城商圈;创建市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1个,培育评选示范超市1个,新增规范化社区商业网点15个;力争商业设施投资2亿元以上,新增商业零售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企业培育。扶持渝粮集团公司、名特超市、再生资源物流公司等本地商贸企业做强做大。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电器等店营业。星级农家乐达到50家,其中三星级以上5家。新增市内外知名连锁餐饮企业5家以上,新增国家三钻级以上酒店1家以上。全县限额以上企业达到65家以上,占社零总额比重达到40%以上。
——粮油管理。加强县级万吨储备粮管理,力争开工粮油物流园。推广农户储粮新型标准化粮仓5000个。
——外经外贸。新发展外贸企业5家,实现外贸出口300万美元以上,实际利用外资200万美元以上,新增外派劳务100人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以确保群众日常重要生活用品不断档脱销为重点,在保障市场供应方面有新的举措。
1.加快标准化商品蔬菜基地建设。认真落实“菜篮子”工程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快培育适合我县区域气候、土壤条件的经济类蔬菜,实现蔬菜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重要时节的应急供应能力。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加快汉葭镇、平安乡、新田乡、润溪乡、长滩乡等标准化商品蔬菜基地建设。加大蔬菜及农副产品购销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引导和促成龙头企业与市内外集散市场、大型超市、生产企业加强对接,支持龙头企业在主要菜市场、超市增加直销点,在特定时段为菜农开辟专门销售区域并提供保洁、管理等服务,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中间价差,畅通购销渠道,抑制蔬菜价格。
2.完善保供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保供网络体系,落实保供企业、保供仓库、保供人员、保供责任。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和网络在市场保供中的作用,加强货源组织,确保重要生活必须品不脱销断档。
3.强化应急物资储备。搞好重要商品和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完善化肥等重要农用物资淡季储备补贴制度,确保政府储备规模不低于50万元。切实加强县级储备粮管理,确保储备粮质量好、管理好、粮情稳。积极促成渝粮集团在彭筹建粮油物流园,新建3万吨市级储备粮库,争取食用油渝东南区域性储备项目落户。建立健全成品油商业储备制度和保供机制。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开展牛羊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做好病害生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
4.加强市场监测调控。建立重要商品和应急商品保供联席会议制度、保供企业动态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市场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和完善粮、油、肉、菜、蛋、奶、糖和成品油、液化汽等重要商品的市场监测周报制度。抓好重点农产品市场、商场、超市等流通服务行业的供求监测和预警工作,增强预见性,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证重要商品的市场供给,防止市场波动影响稳定。
(二)以完善网络、丰富业态为重点,在扩大城乡消费方面有新的成效。
1.继续实施“便民消费”工程。抓好城区商业网点布点和连锁网点建设工作。开展24小时便利店建设试点。提升家政服务水平,标准化洗衣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全面开展加油站评星工作。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格局基本形成,城区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全面规范。支持和鼓励农村家电维修、照片冲洗、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网点建设,消除农村消费市场“空白”,提供便民服务,提升农村生活品质。
2.大力实施“名品名店”引进培育工程。坚持内引外联,进一步加大名品名店引进培育力度,建设和培育一批大商场、大卖场、大企业,促进我县消费水平提档升级,满足各类城乡消费需求。重点要促进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电器、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等市内外知名企业早日入驻,开展优秀龙头企业、示范超市、示范店评选活动,积极打造和培育学坝·中央商务区、小转盘至山谷居商业街和两江四岸民族风情长廊。
3.积极实施“商旅联动”工程。加快实“施旅游兴县”战略,在加快旅游景区建设的同时,大力实施商旅联动,围绕“食、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完善服务设施,发展配套产业,精心策划和举办中国钓鱼旅游文化节、龙舟节等节庆活动,努力扩大旅游消费。
4.提升餐饮服务业水平。开展餐饮服务业“提升年”活动,支持组建餐饮行业协会,积极筹办美食节等饮食服务业发展交流活动,促进饮食服务业快速发展;开展饭店、农家乐星级评选活动。
5.巩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成果。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新建“农商通”终端120个。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联合配送试点,农家店配送率达到50%以上。“放心超市”在各中小学逐步推开。加快推进“放心粮油进超市”工程。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优秀龙头企业、示范超市和示范店评选活动。拓展供销、银行、邮政、医药、体育彩票、废旧品回收等服务功能,实现“一店多能”、双向流通。
6.深入实施“家电(汽摩)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工程。围绕扩大消费、拉动内需的目标,从政策执行、促销便民、售后服务等方面,完善政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家电(汽摩)下乡及以旧换新工作水平,努力保持全市先进行业,推进家电(汽摩)下乡模范县建设。县财政、县商务部门在及时兑付补贴政策的同时,要加强政策执行监管,防止骗补等违规行为发生,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让老百姓真正受益;县商务、县工商、县物价、县公安等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以实施商贸“五大行动”为重点,在促进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1.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新(改)建规范化乡镇农贸市场16个,乡镇规范化农贸市场覆盖率达到50%以上。完成城区标准化菜市场改造整治任务。开工靛水新城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支持农产品企业(专业合作社)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增强旺储淡供能力,力争建成2个冷链系统。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畅通物流,降低运输成本。
2.积极打造优势品牌。依托市内外知名龙头企业,积极推行订单农业和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三品”认证,落实申报认证费补贴政策,新认证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产地认证10个以上,力争创国家级名优产品1个以上、市级名优产品3个以上。加强地域品牌建设,整合现有品牌资源,集中打造特色品牌,扩大农产品的市场知晓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逐步将产品优势转变为商品优势。
3.切实搞好市场营销。积极组织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参加市内外各类知名展会推介活动,扩大销售范围和规模。加强“农超对接”,与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重客隆超市、名特超市等市内外知名超市,签订农产品购销合作协议,建立农产品生产(供给)基地,依托其成熟的市场网络平台,开拓我县农产品销售市场。积极组织企业(专业合作社),参加农村商网对接活动,力争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25%以上,助推“农超对接”和“农商对接”,为我县农产品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加快推进魔芋、桐油、蔬菜等农产品出口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开拓国际市场,力争实现农产品直接出口。
4.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农产品销售工作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和营销网络。建立农产品供求信息旬报制度,及时研究农产品销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农产品供求信息畅通。加强产业发展主管部门与流通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分产业、分产品完善相应的市场营销网络,建立市场预警机制,制定市场应急促销预案。
(四)以实现外经贸快速发展为重点,在扩大对外开放方面有新的起色。
1.培育重点外贸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外贸扶持政策,按照“抓大、促小、育新”的思路,重点扶持新聚源、天宏鞋业、天鸿植物油等有出口业绩的企业加快发展、扩大出口,确保出口300万元以上。通过协调落实出口退税、信贷融资、商检服务、便利通关等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培育供港蔬菜、晶丝苕粉、天娇(七雨)魔芋等产品出口。
2.搭建出口平台。利用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扶持政策,大力开拓新的国际市场,组织有条件的企业捕捉国际市场信息,联系供应商和采购商,争取进出口;通过积极引导、重点培育,力争新增外贸企业5家。
3.加大招商力度。围绕新城开发、新能源基地建设投资热点,加大工作力度,主动走出去邀请,请进来考察,吸引更多境外资金参与新城开发、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县经合局、商务局、园区办招商引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形成招商引资合力。主动衔接投资外商,及时掌握落户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推动靛水新城、诸佛旅游开发等外商投资项目落实投资,加快建设。
4.打造外派劳务输出基地。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完善政策措施,依托信誉好、实力强的劳务公司,有序组织境外劳务输出,积极打造外派劳务品牌,努力建设全市外派劳务基地,力争新增外派劳务100人以上。
(五)以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为重点,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方面有新的进展。
1.继续抓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健全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监察队伍,配备商务行政执法人员,完善商务执法设施,加强商务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2.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市场整治联席制度,净化市场环境,巩固定点屠宰成果,开展酒类流通情况摸底,全面实现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管理,坚持溯源制度,抽查备案登记率达90%,溯源制度覆盖率达到100%;开展生猪(牛羊)、酒类、粮食专项整治。
3.加强特种行业(商品)管理。加强成品油、废旧物资回收、二手车交易、典当、拍卖等重点行业监管,确保健康安全运行。加强商务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全面落实液化气安全责任制和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目标,确保商务系统安全稳定。
4.加强粮油管理工作。修订《县级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指导和加强粮食仓储管理、安全保管工作,实现“四无”储粮达到98%、“双低”储粮达到90%、规范化储粮80%。推进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完成农户储粮新型标准化粮仓5000个。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准入制度,清理和整顿粮食收购资格证达100%。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和完善“四项制度”。一是商务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商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切实解决好影响商务发展的硬件和软环境。二是周边商务工作协作制度。加强与周边区县商务部门和大型商贸企业沟通协作,发挥各方优势,整合多方资源,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协同发展。三是评先创优奖评制度。研究制订商贸企业评先创优奖评办法,实行半年1次奖评、年终1次评先创优,引导和规范商贸企业健康发展。四是商务发展资金支持制度。县财政在上年预算中安排100万元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坚持适度增长和因事用钱、因需调度原则,加强资金使用指导,搞好检查和绩效评价。
(二)切实搞好“十二五”规划。根据全市“十二五”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和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认真编制完成《县“十二五”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以及其它相关专项规划。主动适应新一轮城市扩容的需要,在旧城改造和新城拓展中,合理规划布局城区商业网点,完善商贸服务功能。指导中心集镇在“十二五”集镇发展规划编制中,加强和完善商业设施规划。
一、促和谐,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建立企业劳动关系矛盾隐患预期管理机制,关注职工心理健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1、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为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市总工会积极探索开展建立企业劳动关系矛盾隐患风险预期管理机制,通过在企业设立劳动关系预警员、协调员,妥善处置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及时掌握企业劳动关系矛盾隐患,科学预测企业劳动关系发展方向,实现劳动关系矛盾隐患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控制在萌芽,使劳动争议调处由“救火型”向“防火型”转变。在锦屏、西坞街道试点的基础上,3月8日召开推进会,向全市推广,目前全市已有劳动关系协调员236人,预情员806人,调处隐患501起。市总工会出台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并制定了《市总工会应对劳动关系矛盾隐患风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暂行)》和《市建立企业劳动关系矛盾隐患风险预期管理机制考核办法(暂行)》,评选优秀协调员、预情员。从去年9月试点以来到今年6月,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共受理案件109件,涉及人数225人,涉及金额165.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9.3%、11.1%和6.8%,劳动关系矛盾隐患风险预期管理机制工作初显成效。
2、关注职工心理健康。一是培训职工心理咨询队伍,在全市挑选拔30名工会干部参加市工会心理咨询师系列培训班,经过两个月的强化培训,30人全部通过考试并获得市人力社保局颁发的心理咨询师辅导员证书。5月19日,组织21名成绩较好的人员,参加了全国统一的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考试。二是开通职工心理咨询热线,设立热线电话88905663,由市维情心理咨询中心的专家每周五上午来坐堂,为全市广大职工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已接受职工问题咨询达30余人次。三是开展“心理健康送企业”活动,把“心理健康粮食”送到基层、送到一线,6月2日,在溪口今日食品公司举办了职工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孙来敏对如何缓解工作压力、如何调节工作与家庭的矛盾进行了详细讲解,引导职工进一步提高自我调节能力。
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结合“12351”网络平台建设,成立网络平台暨维权帮扶中心联络员队伍,建立“职工维权帮扶平台”QQ群,加强对职工维权帮扶工作的沟通和联系,加大信息报送的规范力度和时效性。上半年市总工会维权帮扶中心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189人次,其中外来务工人员144人,通过协商解决、法律监督、法律援助85件,涉及金额137.05万元。此外,强化职工扶贫帮困,关注民生问题。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了“情系职工温暖万家”送温暖活动,全市各级工会慰问困难职工521人,送去慰问金及慰问品41万元。在“爱心助希望”专项活动中,慰问9名患白血病困难职工,发放慰问款4.5万元。春运期间,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订购479张火车票。并积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截止5月底,全市共计参保22711人,其中在职职工住院医疗13446人,特种重病7994人,女职工安康互助1271人。
二、促发展,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开展“同心破难谋发展,转型升级勇为先”联合大行动,进一步发挥广大职工在“十二五”规划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评选表彰劳模,充分发挥劳模的引领示范作用,举办招聘会,服务企业发展。
1、开展“同心破难谋发展,转型升级勇为先”联合大行动。坚持以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大学校”、劳动竞赛“大熔炉”作用,掀起全市职工技能大提升、风采大展示的热潮。4月12日,市总工会举办了优化企业用电方案知识讲座,邀请市供电局老师讲课,帮助指导企业减少用户端电能损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帮助企业“安全用电、科学用电”,来自全市各镇(街道)的50余名企业管理人员和电工参加了讲座。
2、评选表彰市劳动模范。在各基层单位推荐,各镇(街道)和主管部门审核上报的基础上,市总工会组织人员进行考察,经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审议讨论,评选了15名名2009-2011年度市劳动模范、44名市先进生产(工作)者,并召开表彰大会隆重予以表彰,四套班子领导到场颁奖,进一步营造尊重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社会风尚,发挥劳模的示范引领作用。
3、举办用工洽谈会。为帮助劳动者多渠道就业,服务企业搭建招工中介平台,各镇(街道)总工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会。2月6日,莼湖镇总工会联合镇劳动保障站在莼湖三江超市旁举办了一场人才交流洽谈会,11家企业提供100多个就业岗位,吸引230多人前来咨询、应聘。3月14日,溪口镇总工会联合溪口镇劳动保障和救助服务站,在银凤广场举行2012年溪口镇人力资源现场招聘洽谈会,有20多家企业提供100多个岗位。3月2日,岳林街道总工会联合劳动就业保障站在东郊之家广场举行了“‘迎三八’谋发展、促和谐”就业现场招聘会有48家企业参与招聘,提供工作岗位684个,前来求职人员300余人。
三、促基础,积极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1、深化工会组织建设,夯实工会基础。结合党建带工建“三级联创”活动,按照市总工会三年建会规划,积极探索创新符合科学发展的工会组织体系、组织形式、组建和入会方式,积极争取企业主及社会各界的认同,最大限度地把企业和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夯实工会组织基础,坚持单建和联建并重,做到25人以上单建,25人以下联建。加大区域(行业)性工会建设,特别是加大村级工会联合会建设力度,以新注册和未建的非公企业、外资、台资、园区企业、商贸流通等为重点突破领域;以农民工、外用工、劳务派遣工为重点突破人员;以“5.1服务卡”信息采集和发放为切入点,不断完善和发展进城入会、窗口入会等多种快捷方式,抓住组建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扩大覆盖面,不断提高建会质量,为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奠定基础。今年上半年,全市基层工会总数达到1707家,其中单建工会1548家,联建工会159家,联建覆盖企业3896家,会员人数达到193170人,组建率和入会率分别达到90%和88%。今年新建单建工会26家,联建覆盖192家,发展会员8200人,会员信息采集202382人。
2、实行区域层级管理,增强工会活力。推广江口街道总工会的区域化管理做法,把辖区内的基层工会按分布情况纳入不同的工会联合会,建立“镇(街道)总工会—工会联合会—基层工会”三级管理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工会干部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新举措,试行工作津贴制度,切实发挥工会联合会的作用。把和谐企业创建、职代会民主管理、工资集体协商、学习型企业创建等工作纳入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内容,并充分发挥示范工会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对基层工会的考核、动态跟踪,以评促建,以奖促建,使基层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
3、推进“双亮”工作,扩大工会影响。积极开展工会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双亮”)活动,重点在“亮”字上做文章,围绕“亮”的形式、范围、内容、效果和保障,确保亮得有效管用,努力促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工会整体水平。在形式上,为确保牌匾、标识等的美观整齐,坚持做到四个统一:牌匾统一配发、职责统一上墙、桌牌统一亮相、标识统一设计。在范围上,根据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通过确立示范点、结对帮带等形式,加强指导,分阶段、分步骤逐步推广。确定江口街道总工会为“双亮”活动示范点,在试点的基础上,6月5日,专门在江口街道召开了推进“双亮”工作座谈会。同时对新建工会企业,实现“建会”与“双亮”同步进行。在内容上,建立网络交流平台,建立热线对话平台,开展“双评”活动,积极创新工作载体,不断充实“双亮”内涵。在效果上,与“双服务”、“强三基”规范建设年、作风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提升工会组织的形象,使“双亮”活动成效更加明显。
四、促文化,积极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根据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文化强国的目标要求,抓住契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唱响工会文化主旋律,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1、倡导先进理念,以文化引导人。开展“忠诚与责任”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宣传宣讲、大讨论活动、演讲征文、献计献策、劳动竞赛等形式,促进企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根本遵循。开展“职工精神”征集工作,征集上报230多条表述语,溪口镇总工会还在武岭广场剡溪流动风景线群星大舞台推出弘扬“职工精神”广场演讲比赛,挖掘各条战线上具有“职工精神”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深入开展学习型企业创建活动,有25家企业申报参与,因成效明显,市总工会获得市学习型企业创建贡献奖。深入实施企业文化“五个一”工程建设,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培训中心、职工俱乐部、职工书屋、企业网站等文化活动场地,打造职工精神文化家园,目前全市有42家创作了一首企业之歌,有67家创办了一份企业报刊,有95家建立了网站,有全国职工书屋1家、省级示范“职工书屋”15家、市级示范“职工书屋”20家新建省级“职工电子书屋”及示范点55家和45家。
2、举办各类活动,以文化凝聚人。结合庆“三八”、“五一”、等,引导和组织全市各级工会根据企业职工文化需求,举办形式多样的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4月26日,在市广电中心隆重举行了“劳动者之歌·荣耀2012”市庆“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动模范颁奖典礼,邀请全国、省级演员前来献艺,为420多名劳模、职工代表献上了一台丰盛的文艺大餐。5月21日晚,在岳林广场举办了市首届职工排舞比赛,有17支队伍300多人参赛,精彩的表演,吸引了近万名观众驻足观看。因积极开展送文化下基层,组织职工文化进企业、进工地、进村和社区,市总工会被评为省工会送文化下基层先进单位。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以文化激励人。大力宣传劳模的先进事迹、时代风采,努力在在全社会形成当劳模光荣、学劳模时尚的浓厚氛围,“五一”期间,《日报》对新当选劳模进行了形象展示,介绍他们的先进事迹;电视台挑选部分新当选劳模,进行了专题系列报道;市总工会还把新当选劳模的照片和先进事迹制作成宣传画,在市政府大楼宣传窗展示。
五、促队伍,强化自身建设
结合“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等活动,着力提高工会干部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