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1 09:19:1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菜市场的规划和设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宜居为目标,本着“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合理布局、便于管理”的宗旨,根据我市新一轮商业网点规划,加大新菜市场建设力度,提升改造已建菜市场,规范菜市场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政府办分管主任、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商务、发改、住建、国土、财政、审计、监察、城管、公安、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开发区和各镇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区)须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实施方法
(一)实施主体
以市、镇(区)两级政府为实施主体。市区建成区内的菜市场由市统筹安排,各镇(区)的菜市场由各镇(区)将本单位的建设改造计划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统筹确定年度建设改造目标和方案。
(二)建设原则
菜市场是城镇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利于交易、方便生活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逐步实现经营管理权与市场产权相分离。
(三)政策扶持
1.新建菜市场补贴标准:各镇(区)负责辖区内菜市场建设投入所需资金,严格按照《市菜市场建设规范》标准实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的,经验收合格后,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市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补贴。菜市场面积由市商务局、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会同所在地相关人员到菜市场现场测定,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在《市菜市场建设规范》出台前已列入市政府民生工程的菜市场,验收后酌情补贴,在《市菜市场建设规范》出台后规划建设的菜市场,验收不符合标准不予补贴。
2.提升改造菜市场补贴标准:按照菜市场实地测算的面积,市政府补贴300元/平方米;由于考虑到菜市场墙面、店面的同步提升,在菜市场独立建筑体内的固定店面房面积按100元/平方米补贴。面积测算方式与新建菜市场测算方式相同。提升改造建设标准按照《市菜市场建设规范》执行,验收方法与新建设菜市场相同,验收合格后下拨补贴资金。
3.补贴资金的下拨方式:补贴资金按照菜市场属地管理和所在地政府(管委会)负责建设的要求,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在落实市政府补贴菜市场建设资金时,下拨至有菜市场建设任务(列入计划)的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按照各自运作方式落实补贴资金(市统一建设和“一企一策”的除外)。
(四)管理方式
菜市场建设改造实行属地管理。菜市场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菜市场的综合管理。各镇(区)应当成立菜市场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负有菜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加强辖区内菜市场的行政监督管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菜市场开展综合考核、评比、奖惩工作。作为新村、小区公建配套新建的菜市场,建成后交由所在地菜市场管理办公室管理。
(五)日常监管
菜市场的长效管理,一方面需要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菜市场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引入社会力量来参与,发挥行业自律、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市政府将建立健全菜市场长效管理考核机制,对城区和各镇(区)菜市场建设和长效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菜市场经营主体落实相应的考核管理机制。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商务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另行制定。
四、职责分工
各镇(区)作为民生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菜市场产权单位实施对辖区内菜市场的建设及内部提升改造;会同有关部门,领导和协调菜市场改造期间的相关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确保菜市场临时过渡期间平稳有序。有规划新建项目的单位,按要求组织好新建工作,菜市场建成后,要按菜市场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实施项目的组织单位,会同各镇(区)及相关部门做好城区、镇(区)菜市场内部提升、原址改造、搬迁移建、规划新建的牵头工作;根据各镇(区)菜市场建设、改造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论证、审定方案,并督促方案实施;制定《市菜市场建设规范》,并依据规范组织考核、验收,下拨补贴资金。
市商务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城区和各镇(区)的菜市场长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牵头组织菜市场重大整治的联合执法;负责对全市建设改造菜市场的前期调研和设计、论证,按菜市场建设要求会同财政、住建、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建设进行审批和审计。
市发改局负责对原址改造、搬迁移建、规划新建菜市场项目的立项审批。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菜市场建设改造过程中的招投标和基建工程的报建审批工作,以及整个建设改造工程的监督检查,并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好城区和镇(区)菜市场建设规划的编制论证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助各镇(区)做好搬迁移建、新建菜市场土地供应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在菜市场验收合格后,将用于菜市场建设改造的专项资金拨付至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并监督使用。
市审计局负责菜市场建设改造工程的跟踪审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市监察局负责菜市场建设改造招投标的跟踪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市城管局配合做好菜市场建设改造期间过渡菜市场的安置和管理工作,以方便居民生活和菜市场经营户的正常经营;取缔菜市场周边的马路摊点;拆除违章搭建,整治周边市容环境;参与菜市场长效管理和考核评比。
市公安局负责审核验收菜市场改造项目的消防、交通设施;配合做好相关执法管理。
市工商局负责办理菜市场经营户证照,配合城管部门做好菜市场改造过渡期间的相关执法管理工作;参与菜市场长效管理和考核评比。
市农林、卫生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活禽经营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执行市场内的活禽、农产品、人员卫生等的管理与检查。
市质监局负责对市场内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对公秤处及经营户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测。
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对菜市场的税收政策给予优惠扶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到加强领导、顾全大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顺利进行。自2011年起,市政府要将各镇(区)菜市场建设作为落实民生工程之一纳入年度考核,根据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考核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广量大,时间紧,要求高,既要各有关部门与各镇(区)的协调配合,又要社会各方面包括菜市场业主及经营户的支持参与。各镇(区)要认真组织、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做到政府统筹安排、部门协调配合,各级齐抓共管,确保目标实现。市发改、住建、国土等部门要及时将相关菜市场立项、规划、土地使用等情况汇总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加快工作推进。
(三)统一组织,扎实推进。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要做到“六个统一”。统一组织,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扎口,各镇(区)负责实施本区域范围内的菜市场建设改造;统一标准,菜市场建设改造统一按照《市菜市场建设规范》执行;统一设计,城区和各镇(区)菜市场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统一设计;统一招标,各镇(区)统一组织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审计、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统一考核,由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镇(区)菜市场建设改造进度、质量标准进行统一考核;统一验收,各个菜市场建设改造工程竣工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按照国家建筑、安装规范进行统一验收。
(四)积极引导,稳步推进。认真做好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建设改造菜市场的重大意义。项目开工前,各镇(区)要组织工商、城管、公安及属地管理机构做好过渡菜市场的安排和管理工作,确保市场供应不断不乱。属地管理机构要做好社区居民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居民对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困难给予理解和支持,以保证菜市场的建设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同时严格控制以建设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五)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镇(区)要严格按照《市菜市场建设规范》及建筑安装等相关规范,加强对建设改造项目的监管。施工监理要全过程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出现因质量问题而造成返工的浪费和耗时现象。同时,要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六)掌握进度,及时上报。各镇(区)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及目标任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细则。项目施工应安排在市场供应淡季进行。抓紧工程进度,缩短施工周期,在供应旺季前完成所有建设改造项目。每月25日前,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本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底前报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六、时间安排
(一)2011年8月中旬,出台《市菜市场建设规范》、《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意见》、《市菜市场长效管理办法》。
(二)2011年8月中旬,成立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突出民生、以人为本”的宗旨,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出发点,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生活、提高文明程度为目标,建设布局合理、服务优质、设施配套、安全可靠的市场服务体系,满足消费者放心购菜和便利购菜的要求。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完成12个菜市场建设改造任务。
三、建设标准
1、规划布局。严格按照《市商业网点规划》选址建设,每个大中型社区原则上要建设一个标准化菜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距居民区最远距离不超过800米。
2、设计要求。作为公益性城市公共配套设施,要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商务部、财政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进行建设。
3、经营范围。标准化菜市场主要经营蔬菜、水果、乳制品、定点屠宰肉禽及其制品等。经营品种需经许可的,应经相关部门批准。
4、安全设施。标准化菜市场要按照管理规范分行划市,统一设置消防、检验、通风、排水、废弃物处理、公厕等配套设施,做到“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交易公平、环境整洁、标识统一”。
四、组织领导
成立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商务局、农林水务局、住建局、财政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局、安监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质监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以及各街镇、工业区、功能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区商务局: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例会,及时沟通、反映和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对全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进行指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做好检查、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区级预验收,协调以奖代补资金落实到位。
区农林水务局:负责对菜市场内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管,严防活禽经营片区发生和传播疫病;协调配合市职能部门对禽畜产品进行检疫和对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
区住建局:协助市职能部门对市场建设质量进行监管。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的保障和核拨。
区卫生局:依照职责规定依法对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区环保局:按有关规定审定市场建设改造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指导市场内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加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治理占道经营,组织周边经营户按要求进入达标的市场合法经营。
区安监局:落实菜市场内部及周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区工商分局:依法对菜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审查确认市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按照职责规定依法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区国土分局:负责做好新建或改建市场的用地审批工作。
区规划分局:负责标准化菜市场设施和配套工程的规划及监管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治安秩序的维护,确保建设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区质监分局: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规范市场计量行为,按照职责规定依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区交警大队:加强菜市场四周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市场开办者规划设计停车场所。
区消防大队:负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做好消防审验把关工作;在建设改造过程中,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督促产权单位及时整改。
各街镇、工业区及功能区: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改造工作。
五、配套政策
1、对申报改造的标准化菜市场项目,按照国家商务部、财政部颁布的《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组织施工,经验收合格后,由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按照《关于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与放心肉服务体系等项目资金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11〕67号)要求,每个项目按不超过50万元支持,且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同时享受《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合政〔2011〕28号)相关扶持政策。
2、对符合规划、且目前未达标的菜市场,由产权单位申请,上报施工方案和施工预算,经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领导小组批准后,列入改造计划。对按时竣工,并通过验收的标准化菜市场,区财政按每个市场项目的建设投资情况给予补助,具体奖补方法另行制定。
3、以让群众满意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在土地、规划、环评、工商注册等手续办理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由领导小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集中统一办理,并免收菜市场区本级的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1日—2011年10月7日)。制定区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每一个申报标准化建设改造的菜市场在2011年10月26日前制定本市场具体的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并报送区商务局。
2、建设改造阶段(2011年10月8日—2011年12月31日)。各街镇、工业区和功能区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改造工作,各产权单位严格按照建设标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各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
3、达标验收阶段(2012年1月1日—2012年2月10日)。标准化菜市场上报达标验收申请,须提供下列申请资料:(1)企业提出验收申请;(2)《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验收申请表》;(3)申请材料一套,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卫生许可证、菜市场平面图、全部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文件目录、房产证复印件或市、区政府证明函件、市场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和企业自评打分表。
期间,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领导小组会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对达到标准化菜市场条件的,可分阶段组织预验收。2012年3月1日前,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依据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验收指南》进行正式达标验收。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是我区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紧迫要求,也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街镇、工业区、功能区和区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充分履职。各街镇、工业区、功能区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主管单位和工作人员,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和交流,充分形成工作合力。全区上下要加强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营造浓厚氛围。
2、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坚持新建和改造市场相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选择条件成熟的市场先申报改造。
菜市场调研报告范文一菜市场是指一区域内用于销售蔬菜、瓜果、水产品、禽兽、肉类及其制品、豆制品、熟食、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的以零售经营为主的固定场所。现在的菜市场已经不完全是那种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而是相当一部分的菜市场是政府为了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而建立的固定区域。菜市场与人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当前,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及“农贸小市场,民生大工程”的政策与号召下,大力推动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经营规范的农贸市场建设,对于降低流通成本,方便和促进居民消费,稳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重要作用。但我们知道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当前菜市场远远没有达到我们预想的状态,许多问题依然存在,例如人们提到菜市场想到的不是菜市场的井然有序,价格公允,以及相关部门管理得有多么的好,菜市场有多么的干净等等。可能我们经历的菜市场依然是那种比较脏乱,没有什么秩序,更严重的是我们一进菜市场就会感到一股难闻的味道,甚至于有一种再也不想进菜市场的冲动。针对这些问题,为全面、准确的掌握市区菜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我们对我们附近阳逻菜市场展开了一次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调查目的
掌握市区菜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
二、 调查对象
分布在阳逻的三个菜市场,即分别是阳逻平江集贸市场、中商附近菜市场和中百附近菜市场。三个菜市场其中阳逻平江集贸市场和中商附近是由政府规定设立,但中百附近的菜市场是由当地的老百姓自发地在哪里摆摊,卖一些蔬菜之类的东西,虽然也会有城管在哪里管理,但仍然很混乱。
三、 调查时间
xx年x月x日上午星期六以及12日的早上
四、调查方式
由于考虑到菜市场人潮太过拥挤以及卖家也会忙着照顾自己的生意,根本没有时间来完成一份问卷调查,所以我们小组成员采用的是一问一答式的方法,既有我们提出问题,有随机抽到的大妈或者哥哥姐姐回答,其中刚好那天遇到城管在哪里对菜市场的秩序进行维持,我们也就政府方面提出了一些问题。可以说问题的回答或多或少的反映了一些问题,也得到他们积极热心的回答,还有一些照片的获取也是一门见证。所提出的问题见附页。
五、调查内容
主要是了解附近群众对菜市场的看法,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将菜市场设在这里,菜市场设在这个地方设立有什么样的优点以及缺点,以及菜市场平常是怎样进行管理的,还有就是早上那一阵人流后残留的垃圾该如何处理等等。这些内容可能包含的不是特别的全面,但每一个视角看到的是不一样。
六、调查结果
上面都是对此次调查菜市场的简单介绍,下面看看此次调查我们所获得的结果:
(一) 菜市场所存在的基本问题
首先当前经济发展带来我国集贸市场的发展,但存在问题如下:
一、 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规划布局不适应城市发展要求
近几年来,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给各级各地城市建设注入了充足的马力,城市市容环境改造建设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传统破旧的城中村式集中居住区正迅速地被宽敞美观的高大楼盘所取代,原有的市场布置格局也在一次次爆破推倒声中被一点点地分割、支离,有的甚至被迫彻底让位于道路改造、开发建设。遍地开花的新型小区开发建设,也没有及时将集贸市场建设纳入整体规划进行统筹建设,集贸市场生存发展的空间不断被挤占压缩,出门上市购物难的问题在新建居民小区内不断凸显了出来。仅以汉阳区为例,目前全区共有23个有形集贸市场,它们大部分布于钟家村及二桥这两个传统人口密集区,而汉阳大道、鹦鹉大道两侧及永丰、江堤两乡相对较少。这种过分饱和与相对不足的市场布局,不仅使我区集贸市场生存发展陷入“有市无场”和“有场无市”的尴尬境地,也导致了自然集市、占道经营、推车串巷叫卖的现象在一些人口密集生活区依然存在,既有损于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也影响到政府开发新区、建设新汉阳等重大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
二、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硬件设施残缺破旧,改造难度大
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见证者,城市集贸市场大多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紧贴传统居民区周围自然形成,并先后经马路市场和大棚市场发展而来,有着近30年的历史。由于受当时社会经济、生产力发展水平等条件所限,市场硬件建设设施简陋、结构单一、功能不全的弊端重重。市场内上下水管道设计不合理,长期得不到有效疏浚,用水供给不畅,地下污水横流,又加之温控、除尘、保洁等配套设施不全,食品经营卫生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人和食品极易交叉感染,食品经营卫生安全状况令人堪忧。近几年,各地政府虽然加大了对集贸市场实行“农改超” 的升级改造力度,但从已改超集贸市场的整体效果上看,无论是市场硬件设施改造,还是内部功能布局,都还处于低层次建设水平。“臭气熏天、污水横流、夏季如蒸笼、冬季如冰窟”的市场环境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一些地方市民群众尖锐指出:集贸市场已成为与城市现代化氛围反差最大的场所之一,是现代化都市中的一个不和谐音符。
三、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管理创新不够,与现代化的管理要求差距明显
传统城市集贸市场大多经历过国有企业的转向转型,已形成了多元化的市场结构体系,现场管理人员也多半是从原来的经营管理队伍中分离而来。一方面,他们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但另一方面,他们也过分依赖这种老经验、老做法,再加上自身年龄过大、精力不及和知识结构陈旧的劣势,使得市场管理人员啃老本思想严重,思想上的守旧导致了管理方法创新上的严重匮乏。虽然,一些新建市场在引进先进管理人才和改进管理方法上,有了一些新的思路和创举,但迫于投资贷款过重的经济压力,创新之举难以长期维继,甚至不得不又转过头来,重新采用投资少、见效快的传统管理手段。市场经营管理水平与强势抢夺市场份额的超市、商场相比,差距日趋加大。
四、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经营者整体素质较低,跨跃式发展受制约
集贸市场经营者多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年龄相对偏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意识十分淡漠,唯利是图思想严重。他们对作为市场主体对象所应承担的自责己任认识不足,短斤少两、欺诈消费和销售未经检测、检疫食品等非法经营行为在市场内时有发生,这类一味追求眼前既得利益的不义之举,无异于杀鸡取卵,既有悖于文明经商、诚信服务的市场氛围形成,也给整个市场的繁荣发展增加了无形的阻力和巨大的社会成本,市场萎缩带来的苦果最终还得由市场经营者自己来埋单。
在全国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中,经过我们小组的实地调查、亲身经历,总结出来武汉阳逻地区菜市场出现的以下问题:
一.布局不合理,市场基础设施薄弱,建设水平不高,基础设施是农贸市场管理和建设的硬件,但市场最突出的问题是硬件设施问题,顶棚式市场结构,通道式摊位格局,狭小节约型摊位设计,活禽宰杀没有专门设计,熟食摊位没有防蝇设施、水产摊位设计排水不科学,导致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
二.马路市场猖獗,影响市容市貌。目前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一些经营者打“时间差”,“候鸟型”马路市场到特定时间把摊点搬到沿街人行道上经营,形成移动式或马路市场,农贸市场管理者和城管局部门也以向马路市场经营者收取一定费用了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马路市场的“合法化”。
三.摊位费租赁收费标准与市场现状不适应。随着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框架不断扩大,城市居民日益增多,居民对农贸市场的需求与日俱增,但目前阳逻与城市建设相配套的市场网点建设相对滞后,现有的农贸市场存在先天的布局缺陷,已不能适应城市化的发展需要和居民的消费需求。
四.市场法制环境差,管理不到位。阳逻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虽然由城管、工商、环卫等单位根据各管辖职能各司其职,但由于缺乏具体、全面专业的市场管理办法,职责不明确,管理工作受局限。市场管理部门职能交叉,市场发展环境不优,一些职能部门重收费、轻管理、不服务,加重了市场业主和经营户的负担,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市场的繁荣。
五.卫生情况不好,脏乱差,臭味很大,存在乱摆乱放现象严重,没有固定摊位,城管没有进行人性化管理,以驱赶式的方法解散摊主,人们素质有待提高,偶尔会发生争吵事件,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设施简陋,投入不足,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难度大,管理落后,规范化程度低,市场环境不容乐观,行政管理混乱。
(二)菜市场存在问题的原因
随着我地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活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农贸市场在合理布局、设施配套,日常监管,食品安全等方面出现不少矛盾和问题。针对上面提及的问题,我们归纳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1、政府方面是主要原因。
第一,政府部门对农贸市场监管难度大。少数政府职能部门与政府官员认为农贸市场已收取了市场设施租赁费,足以维持其正常运转,无需财政投入。事实上,农贸市场经营属于低收益甚至亏损经营的公益事业。同时,农贸市场是各种农产品、副食品、水产品等商品集中交易的场所,由于经营主体复杂多样,尤其是文化程度、法律意识、文明意识等普遍偏低,对食品安全问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监管部门的监管存在躲避和应付的心理,使得农贸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管压力大,存在畏难情绪。农贸市场商品来源复杂、销售快捷、销路多样等客观原因使得工商部门事前介入和事后监管的难度增加。而工商部门在监管干部人手方面的缺乏,加之其他监管任务重,不利于强势的执法合力形成。
第二,城区农贸市场监管财政投入相对不足。由于财政投入的相对不足,市场经营单位无能力投入,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不愿投入,导致农贸市场的发展与城市建设的发展不同步、不协调。农贸市场的建设滞后于城市建设,不利于城市整体发展。
第三,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执行力弱。近年来,农贸市场方面的监管制度比较多,但落实效果不太明显。据调查,农贸市场普遍存在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且不重视对市场监管员的管理培训和继续教育。同时监管人员的独立性不强,家族式管理问题突出,绝大多数农贸市场监管人员与市场开办者都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在人才培训方面,难以进行公平公正的权利制衡机制。因此,即使地方政府热衷于制定各类农贸市场监管制度,这些制度大多也只能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不能有效地执行,导致农贸市场监管效果不佳。
第四,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由于农贸市场管理立法层面的缺失,城区农贸市场的市场准入和主体地位模糊,《农贸市场登记证》与市场经营人员的营业执照不符,直接导致农贸市场开办单位职责不清、农贸市场开办者与进场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从而使工商部门无法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并落实开办方的违法责任,大大削弱了监管力度。
2、农贸市场规划滞后且不尽合理。农贸市场和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市场的布局规划选址应考虑居民住宅区的规模分布,在尽可能方便群众到农贸市场采购菜品的同时,兼顾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舒适程度和经营者的经济效益问题。从我地目前的情况来看,一是农贸市场的规划严重滞后,设置不合理,二是规划之初盲目追求经济效果、不切实际,使现在存在的问题难以扭转,利益牵扯复杂,难以整治。
3、农贸市场内部设施简陋、设计不合理。市场“脏、乱、差”一直是居民对市场的普遍评价。这几年虽经市场主管单位努力,但改进却不大。一是设施简陋,功能不健全。本地市场最突出的问题是硬件设施问题:棚顶式市场结构、通道式摊位格局,面积狭小的节约型摊位设计是我地农贸市场设计特色。这些市场商位设计不合理。活禽宰杀没有专门设计,熟食商位设计没有防蝇设施,水产商位设计排水不科学等等。由于内部设计不合理,导致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经营户和消费者怨声载道。
4、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市场管理混乱。农贸市场是带有公益性功能的农副产品交易场所,一些市场投资者只注重经济效益,造成了市场的无序和混乱。一是一些市场主办者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在日常管理中重收费、轻管理、轻责任,把注意力集中在摊位费的收取上。对市场内环境卫生、占道、搭建、扩摊或流动经营等行为视而不见,使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二是一些市场主办者只注重眼前利益,经营理念陈旧,短期行为严重,几乎不进行必要的市场维修,对市场的发展缺少竞争、创新的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更新换代。三是外部利益群体的介入,造成市场管理无序。
5、场内经营业主、市场经营主体整体素质不高。目前在市场经营的基本上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其人员构成比较复杂,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一是经营者缺少必要的商品知识、法律知识,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且大量无证经营;二是经营者与市场业主的矛盾时有发生,由摊位安排、市场环境等原因引起,往往影响市场的消费者正常消费;三是场内经营方式传统单一,多是小规模小本经营,经常侵害消费者权益导致矛盾,致使广大消费者对菜市场的满意度不高。
6、马路集市的兴盛,阻碍了正规集市贸易的正常发展。一是马路市场在道路旁摆摊设点,大量人流车流滞留拥挤,长时间内无法疏散,存在着严重的交通隐患。二是因无人监管,食品安全卫生也得不到充分保证,缺斤少两现象严重。三是随意摆放,乱丢乱弃,给市容市貌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尽管城管部门一再打击,这些马路市场仍是“春风吹又生”,其不受约束的发展对正规市场的运转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解决措施建议
1.认识性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对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抓好农贸市场整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工商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政府部门必须责无旁贷,必须要占有主动权和话语权,把整治当成展示自身形象和履职尽责的舞台。要想完成任务,一是要举旗子,明责任,抓落实,强监管。建章立制,定人,定位,定目标,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二是要城乡一体,同等对待。向一圈层看齐,实现城乡同等服务,同等标准规范。三是要抓住重点,以点带面;抓住难点,攻关克难;抓住弱点,主动跟进。四是要通过整治,实现“一箭多雕”。通过整治同时要达到市场“三化”建设标准(即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落实好六大类食品(即五榖根茎类、蛋豆鱼肉类、蔬菜类、水果类、油脂类、奶类)市场准入,要夯实预防公共卫生事件基础和市场分类监管基础。
2.抓住三个关键点
一是举好政府的旗子,安排好政府各部门分牵头工作。
农贸市场整治,工商部门牵头。但工商一家不能“包打天下”,他需要得到市级领导的支 持和帮助,需要得到政府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和协作。为此,工商局应在事先取得市级领导肯定和认可的前提下,成立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工商局来制定,把目标管理下达到各有关部门,把各部门农贸市场监管职责作进一步的明确,实现工商牵头,集体联动,全面整治的目标。同时要求政府各部门要有计划方案,并定期组织工作进度通报,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汇报进展情况等。
二是要牢牢抓住市场开办方,指导其管理好市场。
沟通是管理的浓缩。必须要解决好市场责任人的认识问题,才能督促其属下市场开办方落实责任,主动规范。为此,工商局要召集各个市场上企业老总和市场开办方座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是城乡统筹的具体举措。企业和市场开办方不仅是抓物业管理,更重要的是要履行好市场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市场环境、证照、安全、计量、维权、卫生等有督促和管理责任,对市场内的硬件和软件设施有建设和维护责任。告知其企业和政府抓好责任落实就会实现目标一致,互利双赢的目标。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组织市场开办方培训,帮助市场开办方掌握经营户有六大心理弱点,即经营户视钱财如生命,怕停止经营,怕城管的喇叭点名批评,怕扣钱,怕写检查,怕执法部门查处或扣押其物品等;消除市场开办方心理顾虑,即不要怕当前规范市场的困难重重,不要怕企业老总不支持,不投入,不要怕经营户找你扯皮闹事,不要怕没有政府部门给你撑腰打气;要建立规范的农贸市场,一是市场开办方要同经营户签协议或合同。二是要建立经营户保证金管理制度。三是在市场内实行分区管理,建立管理骨干制度。四是成立市场巡查队,履行违规违纪扣缴保证金制度,彻底解决市场内的经营户出摊占道问题和市场外的流动摊贩叫卖情况。五是建立管理骨干培训制度,保证骨干队伍建设水平。六是立柱子,划区位,专人管理,解决秩序混乱和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三是教会工商工作人员如何监管好市场。
同样的,首先还是要解决好认识性问题,不能把农贸市场监管推向其它政府部门或企业,要站稳脚跟,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主动出击。要依据监管和服务相结合,责任和落实并举的原则制定方案措施。要教方式方法,帮助工商所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把人员分到市场,分到各个区位,明确责任和标准,抓好检查督促。帮助工商工作人员分析市场,掌握市场开办方五怕心理特点。一怕其被政府各部门或有关媒体曝光。二怕政府部门联合整治,联合逗硬。三怕经营户被处罚或通报,对其市场形象有损。四怕经营户集体找事,无法开展工作。五怕市场规范化建设排名靠后。要求市场开办方同工商部门签订责任书;建立目标管理制度;适时组织市场开办方培训;指导完善三化建设标准和市场内经营户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管理;帮助其实现划区管理,定点停放,解决出摊占道问题;监管好市场开办方和市场内经营户的经营行为等。
3.落实到具体实处建议
第一、设置统一的管理机构、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
在各市场的上级管理部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开场日常工作。该机构实现“机构、职责、财务、人员”四分离,开展独立运作,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市场物业的经营管理和设施维修、改造及资产管理:开发市场资源,搞好市场交易,促进市场繁荣;开展多种经营,为市场经营者提供经营条件、信息、储运、和生活等方面的有偿服务;搞好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规范市场管理。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解决因缺乏统一管理而出现的各种问题,促进农贸市场的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探讨“服务进社区”的新途径,解决马路市场存在的问题。
马路市场存在诸多的不足,城管部门也进行了多次整顿,但效果仍不明显,马路市场依旧或明或暗的存在。我们可以调整思路,认可其存在的某些合理性因素,如对居民生活的便利,对农民增收的益处等。在统一规划下,在某些地段划出专门的区域提供其经营,并通过市场管理机构、工商、城管等部门的监管,维持正常的交易秩序。同时,可把这些小市场的管理权划给该区域内有一定实力的大市场,形成“大带小”的市场格局,使统一管理和“服务进社区”互不冲突,方便群众与商贩,实现双赢。
第三、各集贸市场集思广益,在面向大众的基础上,实行特色经营。
各集贸市场进一步突出自身特色,实行错位经营,实现共同繁荣。如特色菜市场可根据其历史悠久、建筑古朴、民俗气息浓厚的特点,强化具有乡土特色的商品经营,如家常泡菜,梅干菜,特色小吃等,通过某些菜品来吸引顾客,形成品牌效应来促进自身的发展。其他集贸市场也可调整自己的思路,通过某些菜品的种类齐全、价格较低来吸引特定消费群,提高自己的人气和知名度。
第四、优化购物环境,使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改观。
集市上畜禽区的脏乱现象,并非完全不可解决的。管理方可与物业部门协商,每隔一定的时间,派出专门人外运垃圾,保证交易区的清洁;同时加强对废弃物的回收与利用,如鸡鸭毛等。通过统一的管理与商贩的自觉维护,保持购物环境的优良。至于对集贸市场的混乱状况的整顿,有关部门须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惩戒某些违规商贩,重建市场秩序,促进其正常发展。
第五、通过政策扶持,引进资金,加快市场的市场的升级改造。
加大对市场的政策扶持,如根据经济形势,减少某些税费的征收,对某些商品的生产进行补助等,通过这些措施提高商户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大力引进资金,采取投资者出资金,政府给政策的方式,对现有集贸市场进行硬件升级。在空地新建菜市场,使市场布局更合理,运行更顺畅,人民群众的生活更方便。
七、总结与体会
根据以上的基本情况,我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菜市场远远没有达到我们预想的状态,建设井然有序的菜市场仍然任重道远,这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人民群众的积极热烈支持。只要政府管理得当,民主不过分剥夺人们的合法权利,多为老百姓考虑,而且在管理的过程中民主的方式远远比实行强制的措施更好,还有就是老百姓多多支持政府的工作,不可盲目的反对。
2.菜市场的建设应该充分结合当地的实际,什么样的路段是否该设都应调查清楚,就拿阳逻来说菜市场主要是由居民居住以及主要交通干道人流来设立的。
体会:通过这次调查实践,我们锻炼了自身的能力以及了解了社会实事,什么是都不能仅靠一些官方的报告,自己实际了解到的更重要。通过阳逻这个小地方我们看到的仅仅是一小部分,但是从小的地方,我们也可以掌握大的方向。菜市场存在的问题也是大同小异的,希望此次的调查能或多或少的反映一些问题,也希望通过政府和人民的配合支持能将菜市场建设的更好。
菜市场调研报告范文二菜市场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满足百姓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主要供应场所,作为价格主管部门,我们有责任规范其收费行为。为将政府支出转化为真正的百姓得益,我局对全区56个菜市场的各类收费开展了调查清理,拟定了相应措施。并围绕菜市场租金、摊位费收取的合理定位等内容对33个菜市场进行了抽样调查,并掌握了基本情况。
一、菜市场的租金概况
从全区较有代表性的33个菜市场抽样调查看,市场日平均租金0.996元/每平方米,其中标准化菜市场25家,占75.8%,日平均租金1.045元;非标准化8家,占24.2%,日平均租金0.845;如以肇嘉浜路为界,浜北、浜南、中环线以外地区划分,则浜北地区9家,日平均租金1.193元;浜南地区16家,日平均租金0.975元;中环线以外地区8家,日平均租金0.80元。从中可见,地区差比较明显,浜北地区与中环线以外地区日租金平均价差近0.40元,标准化与非标准化菜市场日租金价差在0.20元。所以,如果租金不分地区、不分条件设施而制定统一标准则缺乏合理性,因此,需要有区别制定每平方米日租金的上限。
二、菜场内摊位租金现状
摊位租金是比较棘手的问题,摊主经营的行业不同形成不同的摊位价格。由此,我们根据不同的主副食品类别,分别对36个菜市场的猪肉、蛋品、水产(河鲜、海鲜)、蔬菜、豆制品、禽(活禽、分割禽)、水果行业的3667个摊位租金作了调查,在摊位总数中,猪肉占8.5%、摊位平均价格为1154元,蛋品占2.5%、摊位平均价格为740元,水产占15.4%、摊位平均价格中河鲜1286元、海鲜807元,蔬菜占41.7%、摊位平均价格为623元,豆制品占4.7%、摊位平均价格为928元,禽占4.6%、摊位平均价格活禽2054元、分割禽818元,水果占4.3%、摊位平均价格为1036元。在这主要的七类行业摊位中,由于经营主体的不同、地段不同,摊位所处的市口不同,摊位费的价格也存在差异。以猪肉摊位为例,浜北地段平均价格为1378元/月,浜南地段平均价格为1010元/月,中环线以外平均价格为1245元/月;同为浜北地段,猪肉摊位标准化菜市场平均价格为1420元,非标准平均价格仅为1042元;同一市场中,场内房间的猪肉摊位与一般猪肉摊位自然存在差距,这种差别同样表现在其他六类主副食品的摊位费租金上,由此可见,菜市场摊位费较为复杂,各种不平衡不能简单制定一个固定的摊位标准。
三、设想与对策
1、菜市场设定租金限定。菜市场的场地资源多数为公建配套的国有资源,场地的布局充分体现了以居民生活对菜市场的需求为规划原则的,对掌握管理这些资源的各个部门来讲,应充分认识到菜市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且具有支配性地位的特性,应从利民的角度考虑,而不应只将其看作是获取更多的利益的渠道。基于这一认识,凡国有的公建配套资源可以定一个统一的菜市场租金标准,该标准不得高于同一地区菜市场租金的社会平均水平。以这次抽样调查的33个菜市场平均租金价格来计,日平均租金为0.996元/平方米。尽管浜北、浜南日平均租金价差为0.218元,但年租金价差也仅2300多元。所以,我们认为区域内租金规定不宜再细分,对公建配套的菜场以每平米1.00元为区内菜市场租金最高上限,下浮不限。这对标准化菜市场具有扶持作用,租金的积累倘若以五年为计,就具有对菜市场进行再改造的能力,实现良性循环。而除此之外的社会经营者自行开辟的菜市场租金则不设规定。
2、菜市场摊位费问题。
我们认为,应首先对租赁摊位的经营商品要有规定,也就是说,上述的猪肉、蔬菜等七类行业的品种要占一定比例。据抽样调查情况看,36个菜市场中七类行业所占摊位比例平均为81.7%,这基本符合要求。七类行业在每家菜市场的比例尽管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大同小异。如果打造一个数学模型,可以细分至每个行业的商品所占比例,但考虑地区层次、供求的差别,不宜细分规定。菜市场摊位价格制定,由于差别大,比较复杂、也比较棘手,以调查情况而言,既存在地区差、规模差、模式差、经营主体差,还存在场内摊位的市口差、品种差等等。为解决菜场内房间摊位与一般摊位的价差问题,我们考虑两个办法:(1)根据地段、标准化与非标准化制定一个基准价,允许上浮比例。据调查了解,房间摊位经营者一般租赁费在1500元/月左右,猪肉最高在1900元/月,但不具代表性。一般而言,场内房间摊位的租赁基准价定在1500元则具有可行性。考虑标准化菜市场创建成本及鼓励方向,允许其房间摊位的租赁费在基准价上上浮20%。场内一般摊位中,若以调查的平均租赁价为依据,租赁费(标准化柜台)上限分别可以设置为:猪肉摊位1000元(剔除房间租赁价)、蛋品摊位750元、水产摊位海鲜800元(河鲜均为房间)、蔬菜摊位平均价格600元,豆制品摊位920元,分割禽820元(活禽均为房间),水果摊位1050元。这一基准价,最大的不足是平均摊位价淹没了市场设施的差异与管理规范与否的区别,一些非标准化的、低于平均摊位价的菜市场从中反而得益,不利于菜市场的发展趋势。(2)由价格部门根据菜市场的运行成本,以街道为单位申报,由经委与价格部门联合成立审核小组对每一菜市场中七类主要行业的摊位费逐一审核定价。这一做法的益处是准确性适中,既能对菜市场的成本和盈余情况进行一定的控制,也能使政府为发展菜市场的支出得到更有效的掌握。
3、菜市场的指导价。
免去市场收费、降低市场租金、规范摊位收费标准,理应传导于菜价,最终目的是体现政府关注民生,让百姓得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将政府的利民思想转化为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们考虑可以出台副食品行业指导价或菜市场指导价以此规范菜市场内的商品价格。通过区副食品行业协会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企业的职能,制定主要副食品的“今日指导价”,各菜市场可根据市场副食品市场行情,对当天的猪肉、水产和蔬菜代表品种实行最高指导价,不得突破。菜市场经营者对每个入场摊主签订《摊主公约》,以协议形式承诺此项规定。副食品代表品种的最高指导价由菜市场经营者根据市场商品行情,加适当毛利于当日公布。代表品种的毛利可作相应规定,如猪肉加10%、水产20%、蔬菜30%。此项举措可在条件较成熟的菜市场先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广。
4、菜市场实行“一费制”。
在我们的调查中,菜市场存在着不规范收费现象,既有行政部门的多收费、捆绑式收费,也有经营单位利用行政收费项目向摊主乱收费等。菜市场经营者对摊主分摊的费用也各行其能,因而有必要通过“一费制”的征收,实行统一。在工商管理费、电子秤检验费、除“四害”费、消防、治安联防费等由政府支付情况下,目前来看涉及分摊的费用还有水电费(按表结算)、垃圾清运费、电子秤使用费。这些费用的分摊可以实行摊主进场时的一并结算,实行进场时“一费制”收取。除此之外,不再收取任何分摊费用。另外,对于垃圾清运费,可考虑重新核定基数,从走访邻近的卢湾、闵行、长宁区的菜市场了解到,长宁的玉屏、卢湾的泰康、闵行的黎安菜市场每年“垃圾清运费”上交分别是7000元、19200元、8640元,相比之下,垃圾清运费比我们低的多,考虑到菜市场公益性的特点,可酌情降低其收费基数。
菜市场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满足百姓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主要供应场所,作为价格主管部门,我们有责任规范其收费行为。为将政府支出转化为真正的百姓得益,我局对全区56个菜市场的各类收费开展了调查清理,拟定了相应措施。并围绕菜市场租金、摊位费收取的合理定位等内容对33个菜市场进行了抽样调查,并掌握了基本情况。
一、菜市场的租金概况
从全区较有代表性的33个菜市场抽样调查看,市场日平均租金0.996元/每平方米,其中标准化菜市场25家,占75.8%,日平均租金1.045元;非标准化8家,占24.2%,日平均租金0.845;如以肇嘉浜路为界,浜北、浜南、中环线以外地区划分,则浜北地区9家,日平均租金1.193元;浜南地区16家,日平均租金0.975元;中环线以外地区8家,日平均租金0.80元。从中可见,地区差比较明显,浜北地区与中环线以外地区日租金平均价差近0.40元,标准化与非标准化菜市场日租金价差在0.20元。所以,如果租金不分地区、不分条件设施而制定统一标准则缺乏合理性,因此,需要有区别制定每平方米日租金的上限。
二、菜场内摊位租金现状
摊位租金是比较棘手的问题,摊主经营的行业不同形成不同的摊位价格。由此,我们根据不同的主副食品类别,分别对36个菜市场的猪肉、蛋品、水产(河鲜、海鲜)、蔬菜、豆制品、禽(活禽、分割禽)、水果行业的3667个摊位租金作了调查,在摊位总数中,猪肉占8.5%、摊位平均价格为1154元,蛋品占2.5%、摊位平均价格为740元,水产占15.4%、摊位平均价格中河鲜1286元、海鲜807元,蔬菜占41.7%、摊位平均价格为623元,豆制品占4.7%、摊位平均价格为928元,禽占4.6%、摊位平均价格活禽2054元、分割禽818元,水果占4.3%、摊位平均价格为1036元。在这主要的七类行业摊位中,由于经营主体的不同、地段不同,摊位所处的市口不同,摊位费的价格也存在差异。以猪肉摊位为例,浜北地段平均价格为1378元/月,浜南地段平均价格为1010元/月,中环线以外平均价格为1245元/月;同为浜北地段,猪肉摊位标准化菜市场平均价格为1420元,非标准平均价格仅为1042元;同一市场中,场内房间的猪肉摊位与一般猪肉摊位自然存在差距,这种差别同样表现在其他六类主副食品的摊位费租金上,由此可见,菜市场摊位费较为复杂,各种不平衡不能简单制定一个固定的摊位标准。
三、设想与对策
1、菜市场设定租金限定。菜市场的场地资源多数为公建配套的国有资源,场地的布局充分体现了以居民生活对菜市场的需求为规划原则的,对掌握管理这些资源的各个部门来讲,应充分认识到菜市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且具有支配性地位的特性,应从利民的角度考虑,而不应只将其看作是获取更多的利益的渠道。基于这一认识,凡国有的公建配套资源可以定一个统一的菜市场租金标准,该标准不得高于同一地区菜市场租金的社会平均水平。以这次抽样调查的33个菜市场平均租金价格来计,日平均租金为0.996元/平方米。尽管浜北、浜南日平均租金价差为0.218元,但年租金价差也仅2300多元。所以,我们认为区域内租金规定不宜再细分,对公建配套的菜场以每平米1.00元为区内菜市场租金最高上限,下浮不限。这对标准化菜市场具有扶持作用,租金的积累倘若以五年为计,就具有对菜市场进行再改造的能力,实现良性循环。而除此之外的社会经营者自行开辟的菜市场租金则不设规定。
2、菜市场摊位费问题。我们认为,应首先对租赁摊位的经营商品要有规定,也就是说,上述的猪肉、蔬菜等七类行业的品种要占一定比例。据抽样调查情况看,36个菜市场中七类行业所占摊位比例平均为81.7%,这基本符合要求。七类行业在每家菜市场的比例尽管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大同小异。如果打造一个数学模型,可以细分至每个行业的商品所占比例,但考虑地区层次、供求的差别,不宜细分规定。菜市场摊位价格制定,由于差别大,比较复杂、也比较棘手,以调查情况而言,既存在地区差、规模差、模式差、经营主体差,还存在场内摊位的市口差、品种差等等。为解决菜场内房间摊位与一般摊位的价差问题,我们考虑两个办法:(1)根据地段、标准化与非标准化制定一个基准价,允许上浮比例。据调查了解,房间摊位经营者一般租赁费在1500元/月左右,猪肉最高在1900元/月,但不具代表性。一般而言,场内房间摊位的租赁基准价定在1500元则具有可行性。考虑标准化菜市场创建成本及鼓励方向,允许其房间摊位的租赁费在基准价上上浮20%。场内一般摊位中,若以调查的平均租赁价为依据,租赁费(标准化柜台)上限分别可以设置为:猪肉摊位1000元(剔除房间租赁价)、蛋品摊位750元、水产摊位海鲜800元(河鲜均为房间)、蔬菜摊位平均价格600元,豆制品摊位920元,分割禽820元(活禽均为房间),水果摊位1050元。这一基准价,最大的不足是平均摊位价淹没了市场设施的差异与管理规范与否的区别,一些非标准化的、低于平均摊位价的菜市场从中反而得益,不利于菜市场的发展趋势。(2)由价格部门根据菜市场的运行成本,以街道为单位申报,由经委与价格部门联合成立审核小组对每一菜市场中七类主要行业的摊位费逐一审核定价。这一做法的益处是准确性适中,既能对菜市场的成本和盈余情况进行一定的控制,也能使政府为发展菜市场的支出得到更有效的掌握。
3、菜市场的指导价。免去市场收费、降低市场租金、规范摊位收费标准,理应传导于菜价,最终目的是体现政府关注民生,让百姓得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将政府的利民思想转化为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们考虑可以出台副食品行业指导价或菜市场指导价以此规范菜市场内的商品价格。通过区副食品行业协会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企业的职能,制定主要副食品的“今日指导价”,各菜市场可根据市场副食品市场行情,对当天的猪肉、水产和蔬菜代表品种实行最高指导价,不得突破。菜市场经营者对每个入场摊主签订《摊主公约》,以协议形式承诺此项规定。副食品代表品种的最高指导价由菜市场经营者根据市场商品行情,加适当毛利于当日公布。代表品种的毛利可作相应规定,如猪肉加10%、水产20%、蔬菜30%。此项举措可在条件较成熟的菜市场先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广。
4、菜市场实行“一费制”。在我们的调查中,菜市场存在着不规范收费现象,既有行政部门的多收费、捆绑式收费,也有经营单位利用行政收费项目向摊主乱收费等。菜市场经营者对摊主分摊的费用也各行其能,因而有必要通过“一费制”的征收,实行统一。在工商管理费、电子秤检验费、除“四害”费、消防、治安联防费等由政府支付情况下,目前来看涉及分摊的费用还有水电费(按表结算)、垃圾清运费、电子秤使用费。这些费用的分摊可以实行摊主进场时的一并结算,实行进场时“一费制”收取。除此之外,不再收取任何分摊费用。另外,对于垃圾清运费,可考虑重新核定基数,从走访邻近的卢湾、闵行、长宁区的菜市场了解到,长宁的玉屏、卢湾的泰康、闵行的黎安菜市场每年“垃圾清运费”上交分别是7000元、19200元、8640元,相比之下,垃圾清运费比我们低的多,考虑到菜市场公益性的特点,可酌情降低其收费基数。
5、菜市场的长效管理。菜市场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入场摊主的个人素质也有差别,导致菜场管理对象相对复杂。如果没有有效的机制,难以形成长效效果,那么,政府从民生利益考虑的资金支出,也就得不到有效落实。面对这种状况,从有效和长效管理的角度考虑,可由区经委牵头制定“区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从标准化菜市场切入,设计符合我区实际的菜市场“管理标准”运行机制,将《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通过明文规定,组织场长和市场管理人员学习,更具渗透力,使菜市场的管理有章可循,违者按照《细则》处罚,直接触及违规者利益。也可作为标准化菜市场的年终考核依据和非标准化菜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的管理标准。此外,仍需保留个别社会力量兴办的菜市场,这对区菜市场的发展和长效管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宁夏商务主管部门积极探索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流通基础设施逐步完备,政策环境逐步完善,现代流通方式快速发展,流通主体公益性作用日益凸显。
注重顶层设计。逐步完善政策发展环境。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9年印发了《关于加快现代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全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2009~2012年,自治区财政累计安排4亿元扶持资金,各市县配套1亿元资金,带动社会投资40多亿元,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2011年底,宁夏商务厅以物价连续上涨为切入点开展调研,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从2012~2015年每年安排2.5亿元,5个地级市每年配套1.7亿元,采取直接投资方式,建设和改造政府主导控股的标准化菜市场、社区蔬菜直销店等农产品零售终端,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带动社会力量参与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创新运营管理机制,切实落实公益性地位。为充分发挥政府主导控股的农产品市场的公益性作用,宁夏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制定了《关于政府主导控股的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提出了公益性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主要采取政府全资新建或改造、政府划拨土地给予资金支持吸收民营企业参股、政府参股对既有市场进行改造3种模式,明确公益性流通设施的管理使用权及收益分配权,确定经营管理按招投标或委托方式由农产品骨干流通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实施,市场摊位费实行政府限价或指导价,从低核定收费标准等。在实施中,按照突出重点、区域示范、梯度推进的实施步骤,以银川市3个城区为重点,协调土地部门统一无偿划拨土地、规划部门统一布局选址,绿化部门开辟专属场地、水电气等统一管网接入,政府直属城市投资开发公司统一建设,商务部门统一设计和招投标经营管理的模式,打造区域示范工程。
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提高公益性质量和效益。结合互联网和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大规模应用,依托公益性终端设施,2014年,在吴忠市探索实施了以农产品流通协会为主导,会员企业参与的“农超对接”提升示范工程。按照“种植基地+零售终端”和“外采基地+贩运大户+零售终端”两种模式,建成了集需求采购功能、统计分析功能、价格监管功能、现场查视功能、肉菜流通追溯功能为一体,统一采购、集中配送、定价销售的信息化运营平台,初步形成了环节少、成本低、畅通高效、绿色安全的“农超对接”新模式,公益性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
宁夏在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方面的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公益性作用日益凸显。截至目前,建成公益性标准化菜市场47家,社区蔬菜(肉)直销店745个,“菜篮子”连锁超市61个,初步构建了公益性终端网络体系。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12年宁夏鲜菜价格指数涨幅为10.6%,2013年为8.7%,2014年1-10月为-9%,呈持续下降态势,公益性流通设施对平抑物价的效果逐步显现。近期,宁夏正在按照商务部有关安排和部署,推进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力争用3到5年时间建成全链条公益性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
关键词:农贸市场 综合商场 连锁超市 平泉县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2010年3月,省商务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大力推进城市菜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取消露天市场、马路市场,且按照万人1000—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1200米服务半径的标准建设,打造10分钟生活圈。
1 规划分析
1.1规划性质
(1)惠民、利民、便民工程——本次规划需解决具体便民、惠民的问题。
(2)公益性为主的工程——在政府投资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
(3)实践性较强的工程——需反复踏勘现场,结合规划标准做出最合理布局。
1.2指导思想
规划从实际出发,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考虑相应的服务人口及合理的服务半径,在进行现场踏勘及市民意见反馈后,建立完善的服务网络。坚持便民利民、均衡布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
1.3规划原则
(1)系统性原则:依照相应规范,按照相应服务半径及服务区域,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2)动态性原则:城市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使用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根据周边用地的建设情况及使用情况给予及时调整。
(3)协调性原则:农贸市场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布局应与城市用地性质、地块区位相匹配。
(4)可操作性原则:对于新、老城区区别对待。老城区大部分为已建地段,可改造空间有限,配置指标可相应减小。新城区绝大部分地段目前为空地,配置指标可相应提高。在开发建设时序上,要本着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
1.4平泉中心城区规模
人口规模:到规划期末,中心城区25万人。
用地规模:到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2920公顷。
2 规划技术路线
通过现状调研及对相关基础资料的研究,对相关规范、标准的查询与定位,形成初步成果。经多次与甲方沟通和现状调研,规划设计后形成最终成果,并对规划实施提出工作建议。
表1 技术路线表
3 规划设计
3.1农贸市场现状
平泉县老城区有5座具有固定经营场地的农贸市场,分别为兴平南路荣华市场、榆州新城地下市场、平泉蔬菜果品批发市场、新世纪地下市场、府前花园地下市场。共计摊位414个,总建筑面积14600平方米。现状存在问题如下:
(1)城市居民增长迅速,市场需求旺盛,但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农贸市场仅有5处,需求与供给严重失衡。
(2)农贸市场投资大,回报低,社会投资积极性不高。
(3)部分农贸市场经营意识淡薄,基础设施配置不足,市场管理不到位,且摊位摆放不够整齐,车辆任意停放,影响市场的总体经营环境。
(4)缺乏规划引导。当前,平泉县的农贸市场发展比较缓慢,农贸市场建设缺少统一的规划,为了更好更快地促进平泉县农贸市场合理、健康地发展,急需编制相应的专项规划对其进行指导。
3.2农贸市场需求
(1)规划控制要求
至2020年农贸市场每千人经营面积达到150平方米,每处服务半径800-1200米。2030年农贸市场每千人经营面积达到200平方米,每处服务半径500-1000米。
(2)规划控制要求
按照人口规模计算:中心城区人口*千人指标=250000人/1000*200平方米=50000平方米
按照用地规模计算:中心城区用地/每处服务面积=2920公顷/3.14*(800)2=15处
3.3农贸市场规划
(1)分析
定义: 临时或定期买卖农副业产品和小手工业产品的市场,是“菜篮子”工程之一。
农贸市场发展趋势:农贸市场超市化。
模式一:农贸市场+住宅。开发商在开发住宅时,将其一、二层建成农贸市场。农贸市场作为住宅和周边居民的生活配套产品,预计经营10年左右就可收回成本。
模式二:农贸市场+专卖店。开发商将底楼设置农贸市场摊位,二楼由各类专卖店租赁经营,对逛菜市的人流进行了“二次使用”,使整个市场人气更旺。
模式三:综合商场。地下停车场+农贸市场+超市+商场+休闲娱乐中心。这也是农贸市场最有可能的发展模式。
(2)建设模式
经现状分析及对平泉县农贸市场前景分析,规划农贸市场分为三个层次设置,详见下表。
农贸批发市场 综合商场 连锁超市
职能 水果、蔬菜批发 一切所需物品 以水果、菜品丰富
建筑面积(万平米) 2~4 1~~2 0.3-0.5
建筑形式 独立设置 与停车场、超市合建 与居住区内商业相结合
服务人口(万人) 10~20 5~10 1.5~2.5
表2 农贸市场配建表
农贸批发市场:交通便捷的对外出口处。可与花卉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结合建设。建筑形式与周边地块相协调,如图1。
图1农贸批发市场设置
综合商场:大型商业聚集处,(泽州酒店对面、城北大道北和卧龙新区大型商业处)建筑形式与周边地块相协调,如图2。
图2综合商场设置
连锁生鲜超市:布置于居住区内部,服务周边居民。可设置在居住区底层商业,如图3。
图3连锁超市设置
经过三级农贸市场服务范围叠加,减少重叠部分,形成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初步成果,如图4。
图4初步成果
最终形成最终在县城内部,建设大型农贸批发市场:2处,其中改造1处,新建1处。
综合商场:3处,均为新建。连锁生鲜超市:17处,其中改造3处,新建14处。
(3)听取反馈意见及现场踏勘
反馈意见:
农贸市场规划分级较为合理。
农贸批发市场建议建设在城市,目前的果蔬批发市场建议改为连锁超市;综合商场的位置需经现场踏勘再做确定(老城区);连锁超市的规模及位置需具体确定,在迎宾路、榆州新城地上需建设。
现场踏勘意见:
农贸批发市场建设在城市环城路附近,便于蔬菜的进出,且由于土地尚未利用,可征面积较大,可在周围建设仓设施,实施性较强。
综合商场与已有商业联合设置几率较小,可与新建大型商业综合设置。
连锁超市在底层商业设置较为现实。
(4)规划修改
农贸批发市场:现状农贸市场改造后作为连锁超市,在老城区南部环城路东侧和卧龙镇南侧环城路以南新建农贸批发市场。
综合商场和连锁超市位置不变。
4 规划实施建议
农贸市场的改造、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在充分考虑老百姓的需求和生活习惯的同时,与城市的整体发展和整体规划相适应。近郊区域的农贸市场要充分考虑周边百姓的需求,结合周边地块的开发统一进行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4.1投资模式:要安排引导资金,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利用城中村投资、企业投资、个人投资、房地产公司投资等,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合作、参股、集资、贷款等方式,加快菜市场的改造升级和新建。
4.2建设标准:要按照社区人口密度和服务半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全面覆盖,满足居民日常需要,逐步建立以连锁生鲜超市为主、便民菜店为辅的菜市场网络体系。
4.3市场选址:要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置换、土地收储或利用现有闲置场地、设施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建设农贸市场。
关键词:农村蔬菜流通市场;日本经验
中国模式设计日韩农村蔬菜流通市场建设经验
(一)拍卖是流通市场最重要的交易方式
目前,日本农村蔬菜流通市场采取了拍卖这种销售制度,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准则,另外日本各级农村蔬菜流通市场均设置有电脑、发达的通讯线路及网络,每位农村蔬菜交易者均可以看到全国每个拍卖市场的交易情况,也可以通过网络购买其他市场上的农产产品。日本全国性、统一的大市场形成,进一步节约了农村蔬菜交易时间和交易费用(成本)。日本农村蔬菜拍卖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集货、理货、看样、拍卖、交割(见图1)。作为农业生产者的利益代表,日本农协在对农村蔬菜进行加工、拣选、包装后,将其送至农村蔬菜流通市场并委托给各级农村蔬菜流通商对其进行拍卖。另外,日本农协在各大型农村蔬菜流通市场里还设置了专门办事(组织)机构。
(二)公益性明显
日本、韩国政府负责对农村蔬菜流通市场建设进行审批,中央(地方)农村蔬菜流通市场的建设主体必须是本国政府机构或公共团体(协会),流通市场建设用地也必须由政府部门划拨或出资购买。同时,日本政府部门还派出大量工作人员对农村蔬菜流通市场交易、配送等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在韩国,对农村蔬菜流通市场的设计规划、基本布局、资金投入也是全部由各级政府部门或政府机构(组织)负责。一般情况下,韩国政府无偿投入资金占市场建设总资金30%左右,剩余资金由地方级政府出资。另外,韩国政府还抽调部分公务员组成市场管理公司(企业),由其来对农村蔬菜市场交易活动进行的管理、提供相应服务。
(三)完善的农村蔬菜流通市场法律法规作保障
1923年,日本制定了《中央流通市场法》,1971年,日本政府又对进行了修订,并重新更名为《流通市场法》。此后,日本又陆续制订《流通市场法施行令》、《流通市场法规和市场运行规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日本农村蔬菜流通市场的设立条件、基本规划、管理监督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另外,1976年,韩国出台了《关于农水产品流通及其价格安定的法律》,此后,根据本国农业生产环境、农村蔬菜流通渠道的变化情况,韩国政府对此部法律进行了6次修订。
(四)具有健全的农村蔬菜质量分级管理制度
为充分满足广大消费者对农村蔬菜质量与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日本、韩国两国农业部门采取了在提升农村蔬菜质量级别、强化卫生、安全的监控方面制订了一系列制度。
日韩农村蔬菜流通市场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一)强化农村蔬菜流通市场法律体系
尽快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流通市场法律,在立法方式上,可先期探索制定《农村蔬菜流通市场管理条例》,待条件成熟之后再逐步上升为《农村蔬菜流通市场法》。对农村蔬菜流通市场的性质、规划布局、经营规模、管理部门的设置与基本职能、基础设施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将农村蔬菜市场建设纳入到法制化发展轨道。与此同时,为健全我国农村蔬菜市场管理制度,为农村蔬菜交易创造良好的法规制度环境,可参照国际农村蔬菜质量安全标准及农村蔬菜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结合我国农村实情制订农村蔬菜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检验、检测制度,为农村蔬菜质量安全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积极发展市场中介组织
完善的农村蔬菜流通中介服务机构(组织)是市场机制运作所必需的组织支持与保障系统。成立蔬菜协会、水果协会等自主性(机构)组织,协调、约束农村蔬菜水果市场主体行为;建立咨询研究组织、物资配送中心等服务机构(机构)组织,充分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建立健全监督农村蔬菜市场活动、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检查的相关组织,如农村蔬菜计量检查、质量检验等组织。
(三)积极稳妥地推行拍卖制以健全
农村蔬菜价格形成机制拍卖制是国际上规范农村蔬菜交易过程、稳定市场价格机制的普遍作法,通过买方的竞价,农村蔬菜价格的形成过程更加公开、透明,竞争过程更加公平,提升了产品信息的集散传播速度(效率),避免了交易双方之间的“一对一”讨价还价,大幅度提升了农村蔬菜交易的效率。首先,我国生鲜农村蔬菜流通市场的交易方式可以借鉴国际的通行做法,逐步实行产品拍卖制,全面提升农业经营效率,因此要培育大型的农村蔬菜流通商,以扩大产品交易规模;其次,要加速农村蔬菜委托推进步伐,全面提升农村蔬菜交易的组织化、专业化程度,从而为农村蔬菜拍卖制的全面实施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四)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实施农村蔬菜质量安全准入机制,建立农村蔬菜物流全程监控制度及农村蔬菜质量可追溯系统,为经营者、消费者以及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一个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手段与工具。此外,要开展农村蔬菜流通市场交易主体的资质认证工作,建立农村蔬菜物流信誉保障机制,对农村蔬菜供应人、承销人、零售终端商实行备案制度、不良经营记录通报机制,确保农村蔬菜质量安全,如果农村蔬菜出现质量问题,相关组织机构可取消其经营资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我国农村蔬菜流通市场模式设计
只有建立全国性的农村蔬菜销售网络,制定完善的市场拍卖规则,实施农村蔬菜的分级标准化,最终形成全国性、统一的农村蔬菜拍卖市场,才符合我国农村蔬菜流通市场实际情况,就我国农村蔬菜流通市场的运行模式构成来说,本文认为可以构建三种类型农村蔬菜流通市场模式,即竖向虚拟化发展模式、横向网络化发展模式、纵向一体化发展模式(见图2)。
(一)横向发展模式
农村蔬菜流通市场横向发展模式主要有三种具体形式,即连锁兼并、区域集结与功能拓展。连锁兼并。连锁兼并是迅速实现我国农村蔬菜流通市场外延扩张(拓展)的主要方式,其本质就是利用现代公司经营理念,通过跨地区(省、市)、跨行业兼并,最终形成农村蔬菜市场集团经营,以达到降低经营成本(费用)、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经济效益。例如河北、内蒙、河南、山东等地区通过兼并(重组)形式构建了一大批大型农村蔬菜流通市场,已初步实现了本地区农村蔬菜销售的网络化经营。功能拓展。为进一步延伸农村蔬菜流通市场功能,加速与现代化流通方式快速对接,提高农村蔬菜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进程,在完善农村蔬菜流通市场商流功能的同时,不断强化农村蔬菜流通市场物流、配送、加工等延伸功能。例如深圳市农村蔬菜股份有限公司与广深铁路发展公司、深创投资三家单位(企业)在共同筹资基础上,将农村蔬菜销售、初(深)加工、物流配送、储存等环节进行了整合,形成珠三角地区规模最大的农村蔬菜物流配送中心,即平湖农村蔬菜物流中心。另外,也可以通过构建国内、外统一的农村蔬菜流转(媒介)平台,实现国内、外两类资源的有效利用,加速农村蔬菜向国际化迈进步伐。区域集结。我国农村幅员辽阔,不同地区间自然条件差别较大,然而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地方保护主义又十分明显,即单纯依靠传统市场经营模式很难组建起全国性、统一性的农村蔬菜流通市场。为此,可以通过联合模式,将地区性农村蔬菜流通市场组合成战略性联盟,组建起区域性农村蔬菜流通市场,以达到集中资源优势,增强农村蔬菜市场竞争力。
(二)纵向发展模式
为了降低农村蔬菜交易成本(费用),加大产品交易规模,农村蔬菜流通市场功能必须向生产、零售领域两方向延伸。向生产领域发展。可以与农业科研机构(组织)合作,加大优良农业品种培育力度,发展生产、供应一体化经营模式,也可以与农业合作社(协会)联合兴办农村蔬菜生产基地,开展“订单农业”业务,以便充分掌握优质农村蔬菜信息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掌握更大的主动权。向零售领域发展。应加大农村蔬菜零售终端开拓力度,加大农村蔬菜流通速度,减少农村蔬菜流通环节(渠道),降低流通成本(费用)。如北京市丰台区地区,已建立了100多家社区蔬菜超市,统一配送蔬菜,统一核定销售价格,不仅扩展了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也大幅度降低了农村蔬菜销售价格,真正做到了让利于民。全供应链发展。一方面可以向农业生产上游延伸,以投资(参股)方式组建农村蔬菜生产、加工、科研基地;另一方面也可以向农业生产下游延伸,直接跟农村蔬菜零售终端紧密结合,为农村蔬菜零售终端提供加工、物流、储存等服务。例如深圳市农村蔬菜股份有限公司向农业生产、产品零售领域方向进行了深度延伸,整体带动了原来分散的农村蔬菜经营的农户进入了大型流通市场。同时,深圳市农村蔬菜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在深圳市大、中型住宅区域建立了连锁零售网络,零售连锁终端大量进入深圳社区。
(三)竖向发展模式
1引言
在居住小区的规划设计中,通过调整用地结构的过程塑造城市空间环境,促进局部地区和城市整体性互动发展,以小区的实体安排与社区居民的社会心理健康的相互关系为重点,通过对物质空间及景观标志的处理,创造一种物质环境,使较低收入居民平等享受城市公共设施带来的便利,并带来整个城市的良性发展。
2汕头市华新城以西片区概况
汕头市华新城以西片区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南侧为月浦南工业区,东侧为汕头西区主要的居住区之一的华新城。
规划片区在澄海路北侧的用地现已建设了临时性的工业厂房和仓库,在邮电学校西侧用地现为深展巴士租用的维修和停车用地及汕头廉租公房。在红莲池河东侧临澄海路建成汕头中心血站的办公楼。规划区西侧是林厝围村,属于月浦居委的一个自然村,村内大多数建筑都是砖房,有少量4层高的民房。其他用地为荒草地、填砂地和部分农用地。
3规划定位及布局
作为西片区一个公共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优美,为生活配套服务齐全的居住小区,并落实市政府廉租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载体。
随着城市空间的发展以及汕头西片区城市功能的提升,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盘活用地,逐步把片区改造成集生活居住、绿化休闲和配套服务功能于一体的配套综合服务区。
4用地布局规划
4.1规划理念
4.1.1作为生活居住区,需解决新增居住人口的居住配套生活问题,通过布置居住小区的系列配套服务设施解决居住配套问题。
4.1.2要充分发挥滨河优势、生态优势,规划中思考如何打造大型的带状公园,结合绿化开敞空间布置服务居民文化娱乐和健身康体设施,营造宜人的步行体系空间,使大多数市民有机会享受公共的开敞空间,从而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提升规划区的环境档次。
4.2用地结构
用地功能结构:“一心、一带、一小区、一组团”
“一心”由规划区中部集中布置文化活动中心、市场、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站和物业管理等公建服务设施,形成居住区的公建服务中心。
“一带”在规划区西部布置南北向的带状公园,园中安排居民健身和文化娱乐设施,在红莲池河北侧河边布置滨河广场及亲水平台,形成生态通廊。同时,结合公建服务设施,极力营造具备生态景观和公建服务功能,视觉通达性和步行通达性兼备的生态景观轴线,构筑主要的生态景观轴线。
“一小区、一组团”是分别指由四个居住组团组成的一个居住小区和西南部的医疗卫生组团。
5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由澄海路和规划中的潮安路、潮阳路、红莲池河围合而成,近期澄海路是主要的对外交通通道。澄海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60米,潮阳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52米,潮安路道路红线宽度52米。根据避开村居、理顺村居与路关系的设计思路,沿村居两侧设置两条15米小区道路。
规划区其他内部道路分为居住区道路20米和居住小区道路15米两级,居住小区道路还可划分为车行道和步行道两类,即在西部带状公园中的道路划定为步行道,结合广场、亲水平台形成游憩服务中心区。
规划在片区公建中心处设置1个地面停车场;项目规划公交首末站1处,位于C02-4地块;沿潮安路、澄海路及潮阳路设立港湾式停靠站各1个。
6公共设施规划
6.1规划原则
6.1.1合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根据规划区现状建设情况和部分用地已出让的实际,对应建设规模和人口规模,实事求是落实各项公共设施。规划配套医院、中小学、幼儿园、肉菜市场、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停车场和露天居民健身等设施。
6.1.2公平分摊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将中学、小学、幼儿园、肉菜市场、综合服务、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居民日常生活设施用地,列入各用地单位需要分担的项目范围。对于区级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用地如:医院、公交首未站、燃气调压站等用地,则由政府承担其所需的建设用地。
规划以拟定的各权属用地的容积率,确定其应承担相应比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保证各用地单位间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同一用地权属单位所承担的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在配置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可结合实际用地情况灵活布置。
6.2设施规划
6.2.1医疗卫生设施
位于片区的西南部在现有的中心血站基础上布置了医院,总面积约3.8公顷。
6.2.2教育设施
根据《汕头市城镇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的设置标准,片区规划配置中学1所,用地面积2.4 ha;小学1所,用地面积1.3 ha;幼儿园2所,用地面积0.9 ha。
6.2.3文化、体育设施
在北部居住小区公共服务中心配置文化活动中心,总用地面积约为0.8ha。规划区内,结合滨河绿地布置体育设施,形成体育公园。在优化规划区环境的同时,为居民提供体育健身设施。
6.2.4其他公共服务设施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汕头市中心城区停车专项规划》,在两个居住功能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心内,配套肉菜市场、门诊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处、居民停车场(地面1处)、开闭所等设施。其他社区服务设施和商业服务设施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建筑物首层或结合其他公建设施予以设置。
7 绿地系统规划
7.1规划原则
7.1.1因地制宜,利用本土植物
根据生态适宜性原理,植物生长应适宜于其独特的地理、气候环境,本土植物不仅生命力强、生长茂盛,赋有地方特色,而且养护、管理费用也相对较低,所以应栽种本土植物,以人为本,营造宜人共享空间。
7.1.2回归自然,倾注文化内涵
在建设规划区的绿地系统时,要大力倾注本区特色,提升文化内涵。应保持红莲池河特有的水脉和文脉,在建设时顺其水系结构,开辟公园、亲水空间,排洪纳潮。公园绿带建设融入文化主题元素,提高绿地档次。
7.2规划思路
在规划区西部打造大型绿化开敞空间,以带状公园、滨河绿带、滨河广场和亲水平台为主要载体。可为社区居民及周边民众提供工余休憩运动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是提升片区环境和生活质量,改善红莲池河沿河景观的重要举措。
规划利用带状公园和亲水广场开辟社区西部的开敞游憩空间,构筑片区主要的生态景观轴线。
7.3公共绿地布局
在本规划范围西部设置一条南北向带状公园,北侧连接滨河广场和大型亲水平台,带状公园中部设置1条贯穿南北的主步行道,带状公园分为体育广场和文化广场两个部分。
7.4防护绿地布局
沿潮阳路、澄海路道路一侧分别设置10米防护绿化带,在潮安路道路南侧设置30米防护绿化带。
8环卫设施规划
8.1规划原则
关键词:公益性 农贸市场 建设
1 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投资实力不够,低水平建设
农贸市场的建设大多是经贸部门,建设资金有限,投资概算和布局没有充分论证,仓促上马,普遍存在“以街为市”、“以路为市”的状况。而且是市场一建了事,在后续追加投资和设施维护、管理方面根本没有投入或是投资甚少,造成农贸市场低水平建设、档次不高,适应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1.2 市场规划不合理、基础设施简陋
农贸市场大多在70、90年代兴建,依托在人口较多、地点便利的较大乡镇或是具有大宗农产品、特色产品的乡镇集市,或是老县城中心区,大多存在设计规划不合理、设施简陋等问题。具体存在问题:一是规划没有前瞻性、没有考虑建筑容积率、车辆和农产品吞吐容量等,特别是停车场问题,车辆没有固定地点停放,车辆占道停放和进场乱停放。二是安全隐患严重。大多农贸市场因陋就简,造成安全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齐全;虽然国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明文规定,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不允许露天经营,仍然有肉类、禽蛋、熟食出售,生鲜品、牲畜交易和易污染产品交叉摆放,没有净菜上市,农副产品和工业品混杂;排污排水系统、公共卫生等严重滞后,存在火灾、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等安全隐患;三是市场设施简陋、陈旧。因受建设资金的限制,市场大都用钢筋混凝土钢棚结构,也有部分市场是砖瓦结构、钢或木制敞开式交易大棚,电力线路、钢结构、摊位等设施老化严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信息化硬件也跟不上时展的需要。
1.3 流通模式老套滞后
大多数农贸市场沿袭固化的旧模式,只是作为产品集散地、交易地,没有创新发展,集镇农贸市场更是停留在物物交易的传统零售方式。
1.4 市场管理不规范
一是乡镇自办市场因受经济利益驱动,不仅在建设之初就没有向市场建设审批单位申请和接受审查,而且建成后管理上只重收费,轻服务,市场内消防、治安、卫生跟不上。二是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违章搭建和经营的马路农贸市场脏乱差、市场内非法经营的摊位虽然归县行政执法局管,实际上行政执法局只是向摊位收取占道费,管理和服务受人员、精力限制无法到位。
2 发展公益性农贸市场的几点思考
农贸市场既是社会流通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反映一个城市建设水平、管理水平、生活水平乃至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农贸市场要发展,就得发挥其促进生产、引导消费、解决就业、增加税收、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作用。着重突出公益性的成分,才能拉动强大的农村内需市场,促进农村服务业发展。
2.1 高关注发展
首先,要充分重视。树立“大开放促进大发展,大流通促进大发展”的思想来关注农贸市场建设。可喜的是国家已在发展公益性农贸市场实行政策和资金倾斜。2011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累计安排37.6亿元资金,支持1200家农产品市场和企业建设了2135个项目,带动社会总投资231亿元。在全国29个省区市的117个城市,支持近1500个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推动试点城市及周边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要保持这个良好势头,继续督促各省份加大试点县市农贸市场的建设。其次,要发挥主导调控作用。省市县要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加强政府引导和总体设计,通过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引导,调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现代流通积极性。
2.2 高起点规划
农贸市场建设规划要以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作为重大战略意义,把协同推进城镇化和农村发展作为指导方针。要抓住国家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有利时机,把县乡集贸市场建设融入城镇建设规划。要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划设计,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到高档次、大气大手笔,可按照每万户居民拥有集贸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标准来规划。注重突出地方产品和文化特色、有创新。要充分考虑停车场、消防安全通道及消防设施等市场安全设施的设计。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级的意见,进行充分论证。要坚持一张蓝图管到底,如果确定了建设规划,可以分步实施,但决不能因为地方领导的改变而随意变更规划。
2.3 高标准建设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招商引资,招引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建设农贸市场、配套交易、仓储、加工配送等设施,提高市场建设档次。要以服务现代流通体系的需求来建设公益性农贸市场,按照商务部的《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对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经营设施及管理设施规定进行实施建设,严格交易厅棚、地面及墙体、出入口及通道、停车场、供电设施、给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对档口、计量经营器具等经营设施及办公、检测等管理服务设施也按照标准规范建设。要突出配套好信息硬件系统,以信息化来促进农产品流通,打造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产销链条稳定的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升农村商品统一配送能力,提高农村商业的组织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重视现有集贸市场设施的改造,引导农产品连锁超市建立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对农贸市场经营环境、经营设施、经营管理和配套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新建公益农贸市场建设以社区为主,可由社区负责经营。
2.4 高效能管理。首先,推广实行“农超对接”模式,鼓励大型连锁超市与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名特优农产品产区进行产销对接,引导农贸市场紧密联系农产品生产基地,完善配送服务和网络交易,从而建立强大的生鲜配送体系和规模化的零售终端。政府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起职责,加强管理和服务,对市场组织管理、硬件设施配套、场内经营者行为、信用建设管理、消费维权措施等内容进行规范,按照商务部已134项农产品流通行业标准来实施,构建起专项和公共管理服务机构为依托、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和经营相结合、相协调的新型市场服务体系。实施好市场摊位经营台账和可追溯管理,提升技术服务能力,鼓励发展连锁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
参考文献:
[1]GB/T 21720-2007,《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S].
主要发展指标: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预计增长1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将突破3100亿元。
----新发展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600个以上。力争全市远郊区县连锁超市、便利店累计达到1800个以上,基本覆盖乡镇和千人以上大村。
----升级改造社区菜市场50家,新发展便民配送菜店100家。
20*年全市商业服务业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迎奥运三年行动计划,为成功举办奥运做好准备
全面落实迎奥运培训工作,强化奥运服务的人力保障。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和培训网络,补充修订培训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启动员工技能、英语和手语培训工作,力争300名左右师资取得手语证书并持证上岗,6万名左右一线员工接受岗位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3万名左右员工接受英语培训,5000名左右员工取得初、中级商业服务业英语考核证书。对已取得英语等级证书的5000名员工进行继续教育。对大中型连锁超市采购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把进货关,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上述培训任务将主要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由市区两级行业协会组织完成。
推进商业服务业"四无障碍工程",提高消费便利程度。在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推进刷卡消费无障碍、英语和手语交流无障碍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商业服务业设施无障碍工程建设。到年底,全市2001年底以后建成的大中型商场、超市无障碍设施改造率力争达到100%;2001年底以前建成的大中型商场、超市无障碍设施改造率力争达到50%。同时,抓紧启动实施都市消费指南信息平台建设,编辑出版《*餐饮指南》、《*西餐指南》等刊物,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餐饮消费信息服务。
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以购物环境、诚信促销、服务质量、商品质量、投诉及处理、附加服务为重点,市区两级商务部门将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商业服务业顾客满意程度调查。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企业要及时加以改进,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使本市重点商业街区和重点企业的顾客满意率调查结果均达"满意"以上水平。
与此同时,以餐饮、物流、设备租赁、生活服务为重点,积极配合奥组委做好奥运服务筹备工作。按照《*2008年奥运会与残奥会餐饮、购物服务运行纲要》的要求,做好奥运餐饮服务筹备工作。会同奥组委和租赁协会举办奥运租赁服务主题招商论坛会,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租赁企业积极参与奥运服务,为举办高水平、有特色的奥运会全面做好准备。
(二)积极推进远郊区县和重点新城现代商业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挖掘消费潜能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继续大力推进远郊区县连锁超市、便利店发展。今年要首先填补"空白",即首先在尚未设立连锁超市、便利店的村镇发展店铺,提高覆盖率。在此基础上,支持区县连锁企业租用公共信息平台技术资源建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以较少的投入获得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支持,提升郊区连锁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巩固已建成的连锁网络;加快郊区连锁企业配送中心建设,完善配送功能。统一配送规模力争达到15亿元以上,占郊区连锁企业经营总量50%左右;加快郊区中心站点建设,发挥区域配送中心的作用,在全市远郊区县重点扶持中心站点30个左右,提高对偏远乡村及山区网点的商品配送和幅射能力,为下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各区县要鼓励城乡现代流通企业在郊区建立生产和加工基地,收购当地优质农副产品通过连锁流通网络进城销售,促进农民增收。要引导生产加工和批发(分销)企业针对郊区消费特点,开发和组织适于农民消费的物美价廉的商品,充分挖掘郊区消费潜力,为改善农民群众的生活服务。
加强新城商业规划建设。根据城市功能区定位的要求,配合新城的总体开发建设,加快规划建设重点新城商业中心。采取措施积极鼓励国内外著名品牌企业和老字号企业向新城延伸发展,完善商业服务体系,积极优化商业消费服务环境,为中心城区产业和人口的转移创造条件。
(三)深入推进社区便民商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居民生活消费便利程度
继续大力解决市民买菜不便问题。各区县要全面贯彻*市地方标准《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启动新一轮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确保完成50家升级改造。继续推进社区便民配送菜店网点建设,新发展100家便民配送菜店,力争到年底使全市社区便民配送菜店数量达到350家以上。西城、海淀、石景山等区县政府已经明确了20*年社区菜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目标,开展了《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学习培训,并安排了专项资金。其它区县也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市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圆满完成。
继续推进社区商业发展,规范发展社区连锁超市、便利店300家。积极推广国家级和市级商业示范社区,带动本市社区商业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采取相应措施,督促政府扶持的97家便民浴池加强卫生和安全管理,巩固提高服务水平。支持龙头企业新开连锁洗衣店100家以上,加快推进洗衣园区建设,力争使正东百合洗衣园年内投入运行。
(四)加快现代流通方式创新发展,充分满足居民现代生活的多层次消费需求
创新经营模式、管理模式和业态形式。加强培训及交流,积极引导连锁企业创新盈利模式,提高主业经营能力。鼓励企业改变传统结帐方式,建立网上对帐系统。引导企业进行业态创新,鼓励超市加强生鲜商品经营,推进专业店、专卖店等新业态发展,积极推进邮购等无店铺业态形式的发展,优化业态结构,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大中型连锁企业要从过分追求规模扩张向追求企业信誉,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转变。积极鼓励连锁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转变增长方式。探索农资连锁化经营,推进连锁经营在不同行业的发展,积极培育优秀特许连锁品牌。
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充分发挥现代物流发展联席会议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实施《*市物流发展规划(20*-2020年)》,研究建立物流业统计制度和相应的指标核算体系,研究加快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社会化、专业化物流发展。加大物流资源整合力度,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快发展。继续加快物流基地、综合物流区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启动空港物流基地"大通关基地"建设,完成空港保税物流中心一期工程。
(五)下大力量开展重点商业街改造提升,进一步完善特色商业体系
大力推进商业街改造升级。20*年各区县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两条要改造提升的重点商业街。参照国内外现代化繁华商业街的成功模式,研究制定重点商业街整体改造提升方案,市里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东城区去年结合城市环境整治,改造了鼓楼东大街,效果非常好,值得各区县借鉴。在改造升级过程中,要突出街区特色,提升商业橱窗、广告灯箱、店铺标识等视觉系统设计水平,完善停车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聚集品牌企业和品牌商品,增加休闲娱乐服务设施配置,调整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商业街的经营档次和综合服务水平,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消费需求。
研究制定促进老字号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制定相关标准,规范提升老字号发展。筹备举办迎奥运"*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论坛,加强企业咨询和人才培训,扩大开放与交流,加大老字号企业宣传推广力度。开展老字号创新评比活动和特色商店评选活动,再评选30-40家特色商店。
努力打造"美食之都",进一步扩大首都餐饮消费。积极培育京味特色餐饮品牌,向中外宾客展示首都丰富多彩的饮食文化,创造条件满足*2008年奥运会的餐饮服务需求。开展餐饮企业等级评定工作,促进餐饮企业达标升级,力争20*年底国家二级以上酒家酒店达到700家以上。依托协会开展厨师竞赛评比活动,力争获得烹饪大师、名师以上荣誉称号的人数达到300名以上。开展特色风味餐厅、民族清真餐厅推介评选活动,推出特色风味餐厅、民族清真餐厅各50家。依托京港洽谈会等平台,开展餐饮业交流合作,推介和引进餐饮品牌,促进本市餐饮业加快发展。
(六)健全商业服务业法律、规则体系,整顿提升行业秩序
加强商业服务业法制建设。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争取在商品交易市场管理、零售企业促销和进货交易行为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以及大型商业设施设置等方面实现立法的突破。贯彻落实国家规范流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逐步建立开放、竞争、有序、诚信的市场体系。
开展专业培训,加强行业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多种媒体,组织形式多样的贯彻实施标准宣传推广工作,普及标准化知识,增强标准化意识,开展达标活动。制定洗染服务质量标准和家政服务质量标准。研究制定小商品市场标准,推动全市小商品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制定或修订美发美容、修理、洗染、照相、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以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等*市地方标准,提高生活服务业和特殊流通行业的规范服务水平。各相关行业协会要提早做好必要的准备。
通过制定和落实规范,进一步优化商业服务消费环境。从总服务台、商品陈列、灯光照明、室内温度、噪音污染、背景音乐、语言文字和导向标识等细节问题入手,制定大型商场(超市)购物环境规范,提高消费者购物消费的便利程度,创造安静舒适的购物环境。制定商业零售企业售货员基本行为、服务礼仪等规范,解决员工仪表、着装、语言等服务细节不规范问题,提升商业零售企业服务水平。
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开展打击商贸活动中商业欺诈行为等专项行动。规范经营行为,加强监管和防范。贯彻落实《直销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范直销行业和特许经营发展,与有关部门配合,尽快建立健全直销业审批、监管工作机制。鼓励零售企业采取措施善待供货商。组织实施超市经营预警工作方案,对超市与供货商之间的结帐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了解,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信息沟通,坚决杜绝连锁企业挪用供货商资金进行开店投资。
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商业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商业执法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商业执法在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中的作用。继续整合本市生猪屠宰资源,年内将不符合规划、工艺不达标的屠宰厂整合到位,对符合规划的屠宰厂进一步升级改造。
(七)加快有形市场的布局调整和功能提升,大力改善消费环境
要抓紧制定建材家居、电子产品、汽车汽配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细化标准。鼓励各类市场进行业态升级和创新。鼓励建材家居市场、数码电子市场向商场化管理转化,服装市场和百货市场向社区购物中心、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转变。
继续加快中心城区小商品市场调整工作。相关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城市中心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影响交通、环境的小商品市场、地下空间市场进行外迁和撤除。督促保留的市场进行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的调整,使其向超市、购物中心、百货店方向转变。
清理整顿汽配市场。按照修订后的汽车配件市场规划,引导汽配市场有序规范发展。对现有的汽配市场进行分类处理,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实现汽配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继续贯彻《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加快新发地、石门、大洋路、锦绣大地、八里桥等重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改造升级。大力推进绿色市场建设,制定鼓励政策,力争创建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的绿色市场20家。加强郊区产地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建设,提高市场的辐射集散能力,拓宽本地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将京郊优质农产品向城区、外埠辐射,促进农民增收。
(八)继续完善市场监测和调控体系,确保首都市场平稳运行
继续完善市场监测网络,拓展社会信息渠道,搜集政府部门、中介组织、新闻媒体、专业网络等各方面的市场信息,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增强对市场波动的预测判断能力。加强市商业信息咨询中心及区县分中心建设,加强对消费市场的研究和对本市大型流通企业信息跟踪,为促进商业服务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信息支持。
进一步完善本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办法,使应急调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掌握生活必需品重点生产企业、批发市场、连锁集团生产、库存、周转、销售能力,建立台帐和日常联络制度。完善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的日常联络制度,保证应急状态下联络渠道畅通、商品供应充足。
修改完善政府储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储备商品管理,保证储备商品"储得住、调得出、用得上"。与承储企业重新签订协议,合理约束政府、企业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继续扩大储备商品的检测范围,保证储备商品的质量和安全。调整部分商品储备结构,提高政府调控市场能力。
建立市储备粮代储单位粮情管理系统,直接掌握代储库储备粮的存储情况。加快储备粮库建设,建立储备粮吞吐机制,实现粮食储备规范化管理。认真做好粮食流通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由于粮食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市里还将专门召开粮食工作会议。
(九)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逐步解决废旧物品收购不规范问题
采取"政府引导、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市场化运作、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方式,再造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通过"规范前端、现代物流、集约分拣、厂商直挂"的运作模式,规范现有回收站点,做到回收废旧物资便民不扰民;培育专业回收物流企业,建设现代化的分拣加工中心,替代现有粗放式再生资源集散市场。
为有效推进工作,初步确定以崇文区、朝阳区为试点,以废旧报纸、纸制品包装物和废旧塑料为切入点,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实现废旧物品的再回收、再利用。同时争取将试点企业列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政府制定政策予以扶持。
(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大力优化发展环境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县政府城镇建设规划实施方案要求,2014年城镇建设项目概括为10大类42个子项,主要涉及规划引领、旧城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镇建设等,概算总投资15.82亿元,现已完成投资10.28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65%。
规划引领工程。按照城市空间布局、城乡产业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五规合一”的要求,继续修编完善柞水县城第三轮总体规划。现已启动曹坪等8个中心村规划,完成了东公园环线道路工程的地形图测绘和初步设计方案,完成了风雨景观廊桥的承载力测算和图纸设计工作。
旧城改造工程。迎春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按规划有序推进。县体育场综合功能改造项目占地1333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1483平方米,总投资9000万元,现已完成投资6000余万元。项目自2014年2月12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7月底前完成体育场面层绿化、亮化、美化等装饰装修和体育活动设施配套安装工程,8月中旬交付使用,9月初完成地下负一层人防工程的配套设施安装和装饰工程。
城市路网工程。乾佑街沥青路面改造工程、河西长廊向北延伸工程、S102省道提升工程、迎春路大桥续建工程、文景路硬化工程和纸房沟道路硬化工程有序开工实施。
景观美化工程。东森林公园环线道路、盘龙公园一期、丝织厂景观大桥改造、盘龙园区绿化、十里休闲长廊、绿化节点和城区乾佑河两岸亮化提升改造工程进展顺利。
功能配套工程。垃圾填埋场续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和县城蔬菜市场功能不断完善。
城市管线工程。城市供气、乾佑街管网和县中排污连接工程全面展开。
重点镇建设工程。营盘镇营湖山庄项目正在实施主体工程;大鲵湾酒店已完成项目主体工程,正在进行装饰装修;正在实施营盘镇公厕和污水管道铺设,即将启动广场亮化等工程。下梁镇正在实施“三改二”项目和槐湾、明星小区基础设施工程。凤凰镇正在实施污水收集和垃圾填埋以及公租房工程。
环卫设施工程。计划在红岩寺、曹坪、杏坪、柴庄等镇新建8座公厕及4座简易垃圾填埋场。目前完成投资400万元,各集镇完成6座,凤凰镇垃圾填埋场完成初步设计方案。
小区设施工程。槐湾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明星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桃园小区硬化和石镇惠民小区基础设施工程目前已动工建设,将陆续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全县保障房建设等工程顺利实施,为提升城镇建设品位,建设和谐幸福柞水再添美景。
1 重庆市蔬菜生产基本情况
2009年重庆市蔬菜播种面积55.2万hm2,总产量1 177万t,食用菌种植面积667 hm2,产量7.5万t。其中,商品蔬菜面积325 333 hm2,蔬菜商品率为59.1%,蔬菜自给率为52%,全市蔬菜鲜销及加工品销售年收入280亿元,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660元左右。
重庆蔬菜发展有以下几个特点:①蔬菜基地向规模化发展。重庆市蔬菜主要基地为以渝遂高速公路为中心的鲜销蔬菜基地,包括潼南、铜梁、璧山、永川四县(区),播种面积达到17万hm2,其中,潼南县种植面积达到5万hm2。以石柱、涪陵区为中心的加工蔬菜产业带,种植面积8万hm2,产量达到200万t。以武隆县为中心的高山蔬菜基地,面积达到26 667 hm2。②基地逐步向专业化发展。一乡一品、一县一品已成为重庆蔬菜发展的主潮流,潼南县白萝卜种植面积达到10 000 hm2,产品远销东北、西北、华北地区;璧山番茄种植面积6 667 hm2,武隆高山大白菜面积9 000 hm2,产品向西南地区销售;石柱泡椒,面积达到13 333 hm2,产品成为火锅店和加工企业抢手货。③蔬菜产业化发展迅猛。全市鲜销、加工、特色蔬菜同步发展,特别是蔬菜加工企业的快速发展,为蔬菜基地稳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市农业产业化企业2 300家,其中蔬菜加工企业达到500多家,仅涪陵牌榨菜和万州鱼泉牌榨菜就出口30多个国家和地区。④蔬菜扶持政策力度大。2009年全市用于蔬菜产业发展的资金3.6亿元,而四川省2009年用于蔬菜产业发展的资金仅2 500万元,潼南县2008-2009年共计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1.5亿元用于蔬菜基地建设,涪陵、万州等榨菜发展由市政府解决种子(种苗)费用。
2 重庆及达州蔬菜销售情况
我们走访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15家,以观农贸蔬菜批发市场为例,该市场年销售蔬菜130万t左右,销售额30亿元左右,经营业主1 000余户,产品来自全国各地,重庆本地生产的蔬菜占市场销售的25%左右。南瓜主要从广西、云南、海南调运,也有部分来自国外的越南、老挝;莲藕主要从湖北调运;马铃薯从云南、甘肃调运;萝卜从潼南调运。从市场经营业主情况看,重庆区、县业主占60%,外地业主占40%。从经营模式看,有代销、直接购买、基地业主直接销售。从经营大户销售数量看,每天销售蔬菜150 t左右,年销售6万t,以市场刘邦军业主为例,主要经营南瓜、莴笋,从10月下旬至翌年4月每天在彭州调运莴笋4~6车,每车30 t,仅一个业主就可销售1 333 hm2的莴笋。从新世纪百货超市调查情况看,该超市年经营额300亿元,有101个分店,蔬菜经营在2亿元左右,品种齐全,产品在观农贸集中采购为主,并实行配送。我市黄花菜、食用菌、香葱、大白菜、番茄、萝卜等在观农贸蔬菜批发市场销售过,但销售数量不大,也不能形成批量销售,大多是在本地市场出现销售困难时,零星向重庆销售,销量最大的是鲜黄花菜,年销售量500 t左右,其次是食用菌,年销售量400 t左右,依次是香葱、莲藕、香椿、萝卜、番茄。据该市场业主反映,只要基地面积大,蔬菜质量优,交通方便,生产的蔬菜可全部包销。
3 达州市蔬菜产业发展优势
2009年全市蔬菜总播种面积达80 800 hm2,蔬菜总产量280万t。其中商品蔬菜面积达14 967 hm2,产量达90万t,蔬菜总产值42亿元,实现农民人均增收60元。达州市蔬菜产业发展优势如下。
①基地面积快速发展 2005年以前,达州市蔬菜基地主要以近郊蔬菜基地为主,随着城市开发建设,蔬菜基地向远郊扩展,截至2009年底全市商品蔬菜基地面积达到14 967 hm2,是2005年的4.2倍。全市常年蔬菜基地面积达到4 333 hm2,200 hm2以上基地8个,67 hm2以上基地20个。
②科技含量不断提升 近几年来,我市引进了蔬菜良种100多个,蔬菜优质品率由2002年的35%提高到现在的75%;全市冬季茄果类蔬菜大棚育苗基本实现集约化、工厂化,育苗技术实现了由冷床育苗发展到电热增温、火炕床增温、锅炉蒸汽增温育苗;2009年全市推广蔬菜地膜覆盖、小拱棚栽培2 667 hm2,大棚栽培面积达323 hm2;全市已认证的无公害蔬菜基地18个,面积4 667 hm2,无公害蔬菜品种15个。
③“一村一品”步伐加快 全市已建成蔬菜“一村一品”基地135个,面积7 000 hm2,涌现出了一大批特色蔬菜基地。宣汉县已建成黑木耳基地333.3 hm2,发展香菇3 000万袋;大竹县建设椿芽和香葱基地1 667 hm2;达县发展调味型辣椒基地667 hm2,莲藕基地1 000 hm2;渠县已建成黄花基地4 333 hm2。全市最具特色的黄花菜面积4 667 hm2,年产鲜花7万t,干花7 000 t;金针菇种植面积800 hm2,年产12万t,香菇种植面积333 hm2,年产5万t;香葱种植面积1 333 hm2,年产10万t;莴笋基地面积3 333 hm2,年产20万t;萝卜基地面积2 000 hm2,年产12万t;调味辣椒基地面积667 hm2,年产1.5万t;莲藕基地面积2 000 hm2,年产6万t。
④加工营销开始起步 全市现有一定规模蔬菜加工企业5家,年设计加工能力3万t,加工原料基地1 333 hm2。全市已建成蔬菜专业村165个,蔬菜协会55个,组建了35个蔬菜专业合作社。引进业主66家,龙头企业4家,集约化经营面积达到 1 067 hm2,其中33 hm2以上规模的业主有10家。成立了市蔬菜营销协会,市主城区已建2个大型批发市场,其他农贸市场48家,从事蔬菜营销的商家近100家,从业人员200余人,从事零售的蔬菜经销商达2 000余人。一些基地的蔬菜已进入我市几家大型超市。全市建立蔬菜基地直销批发门市(摊点)8个,直销零售门市12个。
4 达州蔬菜融入重庆蔬菜市场面临的机遇及挑战
4.1 机遇
①重庆蔬菜市场缺口大 重庆常住人口3 200万人,流动人口800万人,全市按2 300万人食用商品蔬菜,每年需商品蔬菜800万t,每年市场缺口达300多万t。
②重庆市适宜发展蔬菜的地方少 重庆市以山区为主,陡坡地带多,平原少,适宜大面积发展蔬菜的地点不多,主城区县蔬菜基地大多被征占,以雾多、寡日照天气为主,极不利于蔬菜生长。
③交通方便 达州市到重庆主城区仅200 km,耗时2 h,比重庆的万州、巫山、武隆、南川等地还方便。
④合作历史悠久 以前,达州、重庆同属川东地区,物流、人员交往频繁,达州市很多农副产品都是从重庆市场贩运过来,现在,塔坨农产品批发市场每天从重庆观农贸调运蔬菜60~80 t,合作历史悠久。
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达州蔬菜融入重庆蔬菜市场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把达州建设成为重庆市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原料加工基地,是当前市委、市政府农业工作的重要内容,达州蔬菜融入重庆市场不但可以帮助我们壮大特色农产品基地,解决农民销售难问题,而且可以增加农民收入。
4.2 问题
①达州农业与重庆农业同质性强 达州、重庆地理位置、气候相近,蔬菜均以季节性大宗蔬菜为主,反季节、大棚设施蔬菜面积小。
②达州蔬菜规模基地面积小,种植分散 任何一个蔬菜品种要想在重庆市场立足,规模种植面积必须达到2 000~3 333 hm2,而达州市蔬菜单一品种种植面积在一个基地最大的不超过33 hm2,最小的仅3~4 hm2,且播种时间单一,不能在较长时间内供应市场。
③市场意识淡薄 从政府到主管部门、到蔬菜专业合作社、基地业主,均以生产为主,没有大基地、大市场概念,没有形成以销定产概念,盲目发展,与市场严重脱节。
④缺乏强力扶持 任何一个产业要做大做强,离不开政府的强力扶持,重庆市每年将涉农项目资金打捆,集中用于蔬菜基地建设,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整合项目资金3亿元以上扶持蔬菜产业发展。而我市财政每年用于蔬菜基地建设资金仅300万元,县(市、区)投入更是少之又少。
5 对策及建议
5.1 加大规模基地建设力度
按照省政府[2009]21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作好规划,搞好品种布局、品种搭配、播期和茬口衔接等工作。培育蔬菜产业强县,使全县蔬菜基地面积达到13 333 hm2以上,播种面积达到40 000 hm2以上,要建设一批万亩以上的蔬菜基地,做到一基地一品种,加大蔬菜专业化基地建设。加大食用菌集中生产区建设,每个集中生产区不少于1 000万袋。
5.2 加大反季节蔬菜生产力度
充分利用达州市立体气候,大力发展反季节蔬菜,在宣汉县、万源市建立晚春和早秋蔬菜基地,晚春重点发展四季豆、辣椒,早秋发展莲花白,到2012年,每个品种面积达到 2 000 hm2以上,产量达到22.4万t,并实行一基地一品种,每个基地面积不少于67 hm2。充分利用大棚等设施栽培,发展春提前,秋延后的精细蔬菜,重点发展黄瓜、番茄、茄子,到2012年,每个品种面积达到1 333 hm2,产量达到24万t,其中,达县重点发展黄瓜、番茄各667 hm2,大竹县重点发展黄瓜、茄子各667 hm2,渠县重点发展番茄、茄子各667 hm2。充分利用稻田面积大力发展稻后莴笋,到2012年面积发展到6 667 hm2,产量达到25万t,其中开江县达到3 333 hm2,达县达到2 000 hm2,大竹县达到1 333 hm2。
5.3 加快特色蔬菜发展和融入重庆市场步伐
黄花菜、食用菌、香葱、香椿、莲藕在达州市具有一定规模,特色明显。达州黄花菜与重庆璧山和成都产地的相比,花期长,品质优,花色品种多;重庆食用菌生产量仅8万t左右,市场缺口巨大;达州莲藕基本是从外地市场调运,且储藏时间长。各县(市、区)要加大以上特色蔬菜规模基地建设,加快打入重庆农产品市场步伐。到2012年,渠县黄花菜种植面积力争发展到6 667 hm2,产鲜花10万t,干花1万t;宣汉县黑木耳种植面积发展到1亿袋,产量(鲜质量)8万t,通川区金针菇、香菇面积达到1.5亿袋,产量达到12万t;大竹县香葱面积达到
2 000 hm2,产量达到15万t;达县莲藕面积达到
3 333 hm2,产量达到15万t。建议2010年在达县麻柳至开江县普安一带以农户为主,发展稻田莴笋
2 000 hm2,为达州蔬菜融入重庆蔬菜市场开好头,起好步。
5.4 加大交流对接力度
达州蔬菜融入重庆,首先要了解重庆蔬菜批发市场和超市需求情况,质量要求。提出以下建议。
①在重庆市观农贸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达州市特色农产品销售专区,将我市优势农产品通过专区向重庆销售,提高我市农产品知名度;②组织我市蔬菜基地专业合作社、业主、营销大户到重庆农产品批发市场搞调研,增加他们的市场意识;③邀请重庆市观农贸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关超市采购负责人、市场营销大户到我市蔬菜基地参观考察,增加对我市蔬菜基地的了解,签订蔬菜采购意向书,并按营销大户要求进行生产。
5.5 加大蔬菜产业扶持力度
各县(市、区)应将蔬菜产业作为重点扶持项目,预算专项资金支持蔬菜产业发展,同时整合扶贫、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资金捆绑使用,结合新农村建设,向新建蔬菜基地倾斜,重点搞好商品蔬菜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
其次应加大力度恢复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为蔬菜产业发展提供长效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