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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时间:2023-11-16 11:02: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第1篇

关键词:房地产估价操作实务 教学方法 教学内容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4.068

《房地产估价操作实务》是中职“房地产营销与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是房地产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密切结合的课程,一般在中职二年级开设。本课程主要内容为房地产估价概述、房地产价格和价值、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介绍市场比较法为主的估价方法以及估价程序等,目的在于使学生在原有的房地产基础知识上较系统掌握房地产估价的程序、基本方法,通过市场比较法熟悉本地房地产市场,使学生加深对房地产市场和行业的了解,为职三年级出去顶岗实习积累基础,同时,培养学生勤于思考的能力,锻炼他们的估价技能,最终目的是让他们具有能力去独立完成以市场比较法为主的、较简单的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和技术报告。本课程涉及房地产基础知识较多,对学生计算能力要求较高,房地产行业实践应用性较强,是中职生学习难度较大的课程之一,所以教学实施过程存在较多问题亟待解决。

1 教学过程存在的问题

1.1 学生普遍计算能力较弱

《房地产估价操作实务》课程教学中,教师讲授重点为房地产估价方法之一的“市场比较法”,而对成本法、收益法等只作简单的介绍,不作为考试和考核要求。市场比较法涉及房地产诸多因素的比较和数学计算,如可通过市场法比较房屋价格、土地价格、商业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等。经过三年教学实践,笔者发现中职生对房地产估价程序和步骤掌握较好,一旦涉及计算和因素对比,学生普遍存在畏惧心理。由于很多时候估价作业是通过Excel软件计算,估价结果和撰写估价报告雷同抄袭现象较多,大多为了应付老师布置的作业。

1.2 课程涉及的房地产行业知识综合性强

《房地产估价操作实务》课程讲授房地产估价概述、房地产价格和价值、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介绍市场比较法为主的估价方法以及估价程序等,以上内容均为房地产估价基础,大多涉及到基础数学、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知识、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经纪实务、门店店铺管理和房地产法规应用等课程的知识。这些课程均开设在中职一年级和中职二年级上学期,如果学生对以上课程学得不扎实或一知半解,学习房地产估价的时候会很吃力。若要求在一个学期内让学生掌握如此触类旁通的专业知识,较好了解房地产估价的程序,能运用通用软件去计算估价结果,独立完成估价报告,以我校为例,“房地产营销与管理”专业课时64学时,课时略显不足。尤其对于基础一般的中职生,要达到预定的教学效果,教师和学生须投入更多的精力。

1.3 要求房地产专业性强

中职《房地产估价操作实务》课程核心部分为房地产估价方法的介绍和运用,尤以市场比较法为主。市场比较法贴近房地产市场行业运作,学生须对整个房地产市场一手和二手房屋交易情况较为熟悉,对房价和资金的数据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要求学生具有较强逻辑分析能力,本身的房地产专业技术性也很强。市场比较法过程更涉及众多因素的比较,如建立比较基准、交易情况修正、市场状况调整和房地产状况调整。在教学过程中,发现部分中职生学习涉及逻辑性、技术性较强环节时出现的问题较多,学习因素比较时较为明显。

2 应对措施探讨

鉴于《房地产估价操作实务》课程涉及面广、知识运用性强、技术要求较高的特点,而中职生普遍存在经济数学基础薄弱、数字运算能力差的特点,为了完成既定的教学目标并达预期的教学效果,有必要对教学方法进行较大的改进,对教学内容进行优化。

2.1 以职业为导向增强学生的行业认识,提高学习兴趣

《房地产估价操作实务》是核心课程之一,但大多数学生学习起来困难较大,怎样提高他们的行业认识,增强行业归属感,以此作为提高学习兴趣的原动力,十分关键。任课老师不妨从自身从业的经历作为分享。以笔者为例,具备多年在房地产估价事务所从业经验,与学生分享房地产估价工作是房地产行业的基础性工作,前景较好。学好房地产估价基础知识,掌握相关的技能,在学习过程更能密切留意房地产市场,为顶岗实习和日后的职场就业增加筹码和资历。有了房地产估价的基础,通过市场比较法的实践,掌握了房地产市场调查的方法,日后除了能胜任房地产估价工作,还能从事房地产可行性研究、房地产投资分析、房地产市场研究和数据分析,更能胜任如麦当劳、肯德基和7-11便利店等商业店铺的选址工作。同时,随着房地产二手市场的蓬勃发展,按揭评估量越来越大,旧城改造过程房屋征收补偿评估的加大,业界对房地产估价需求将日益加大。中职生毕业后通过进一步提高学历层次或积累足够的工龄,有机会考取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和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格,甚至能争取香港产业测量师资格的互认,其职业形象专业,薪酬较有吸引力,社会地位较高。经过以上各方面的分析和鼓励,让学生知道学习房地产估价的好处,激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2.2 科学合理选择教学内容

《房地产估价操作实务》内容涉及面广,如果将三大估价方法全部一一讲解,在学生现有的知识掌握能力下几乎是很难做到的,在仅有的学时内做到面面俱到不切合实际,所以课程内容必须做到详略得当,将难点和重点区别对待,使课程内容主次分明,即精简至最主要的内容,讲解最主要的“市场比较法”,科学指导学生学习。例如将市场比较法应用到整个房地产领域,对比房屋价格、房屋商铺租金、车位价格等,以广州本地的主要住宅小区、商业街道和商业中心作为市场调研的对象,让学生通过网络、报纸和实地调查了解房地产市场,并通过与房地产中介、人员的沟通,密切留意房地产市场的数据。建议以一个大的住宅小区和一个大型的商业大厦作为估价作业对象,分组来完成估价作业。而对于其他方法,教师可以简单介绍,让学有余力的学生自学。对于估价程序可以通过出外看楼盘、做调研的机会来掌握。

2.3 注重教学过程的实践性

《房地产估价操作实务》课程既具有系统的专业理论,又是实践性强的应用类课程,应特别注意内容的实践性。首先,可以请一些毕业的目前在房地产估价公司工作的往届师兄师姐回来分享房地产行业从业经验,让他们对在校学生提出学习建议和学习的方向性。其次,有计划地在适当的情况下带领学生去本地房地产估价公司参观学习,让学生实地切身体会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场所和工作的内容,请公司的人员介绍估价公司的背景、专业岗位。通过实地体验工作,让学生掌握书本之外的知识和体验,增强直观认识,在增加学习动力之余又能进一步了解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动态。第三,由于估价是一项动手能力很强的工作,教师在教授过程要强调操作性,即以市场比较法为主导,将“教、学、做”融为一体,加强学生动手计算能力和上机操作训练,在不断“做”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学”会各种估价方法。又如在教授房地产估价报告时,突出“房地产估价答复书”(估价初评报告)的价值和作用,以Excel软件作为运算的载体,多运用表格格式作为计算比较依据,让学生多动手去完成估价报告尤其是估价技术报告,学以致用。另一方面,培养学生积累房地产直接资料作为房地产估价的依据,如楼书、楼盘推介单张、价目表等,为日后做房地产调研和选址等工作积累数据。

2.4 改进教学方法

房地产估价教学过程是教师和学生互动的结合体。在教学方法的改进方面,笔者建议案例教学和分组完成作业相结合。案例教学以若干份房地产估价公司的估价报告作为模板,介绍该估价标的物的情况。整个学习过程也是学生学习新事物、新概念的过程。同时,通过收集相关的房地产行业资料,提高学生对行业的认识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加深对行业基础知识的积累。分组完成作业的方法也可以提高学生效率,例如每组由两到三名学生组成,每人分配好任务(市场调研、数据整理录入、报告整理等工作),完成作业的过程也是组员们讨论估价程序正确与否和结果合理与否的过程。

土地房产学校“房地产营销与管理”专业的课程中,《房地产估价操作实务》是核心课程之一,也是融合了众多房地产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课程。为了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任课教师须全面考虑学生的基础和学习特点,制定恰当的教学计划,结合现时房地产市场新趋势和房地产估价行业的最新动态,科学有序地安排教学内容,运用灵活合理的教学方法,提高中职生的实践能力,更好地培养适合房地产估价行业发展的人才。

参考文献:

[1]刘鹏.房地产估价课程教学中的思考[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0,(11).

[2]汪敏.实用型房地产估价人才培养研究[J].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09,(4):109-111.

第2篇

关键词:互联网+;房地产经纪;教学改革

TP393.092;F713.36

在”互联网+”背景下,房地产行业出现了很多新的发展和变化,O2O营销模式已经在房地产经纪业务中广泛展开。

一、O2O营销模式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新发展

1.通过互联网楼盘广告与房屋信息

对于一手房,大中型的房地产项目除了常规的楼书、展板、围墙、道旗、报纸广告等宣传途径外,网络广告是必不可少的,对于二手房也是如此。房地产经纪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通常通过各大综合性网站、房地产专业服务网站、公司自建网站、论坛等PC端口等网络途径房源信息已是中介公司的重要内容。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微信、APP、微博等渠道也成了房地产经纪活动的重要营销渠道。不少置业顾问个人使用微信进行营销,许多房地产公司也建立了微信公众号,通过客户对公司微信公众号关注,就定期推送的促销优惠、品牌推广、营销活动等信息,及时企业或行业最新动态。

2.利用网络进行房地产需求调查

传统的市场调查更多的是线下方式,比如说问卷调查和客户访谈等。在O2O营销模式下,网络问卷和APP问卷调查大量出现,通过对网络问卷进行线上调查,再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进一步分析解消费者的需求偏好、消费习惯等内容,从而来进行项目定位,打造更符合市场需求的房地产产品。除了一手房的项目定位之外,很多二手房中介公司也推出了自己的APP平台,在APP上房源信息,通过对客户的浏览与反馈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可以快速找准消费者的需求。

另外,物业管理、智能家居、房地产金融、设计、建造、装修、交易等房地产活动方面在“互联网+”的背景下都有了新的发展。

二、O2O营销模式下对房地产经纪人才的要求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房地产”的融合的营销理念也有了发展,在此背景下培养的人才不能再单一专注于房地产本行业技能,而要培养跨专业复合型的人才。

这样要求我们培养的学生,在房地产经纪方面不仅要掌握房地产经纪相关理论知识,更要学习信息技术处理、大数据分析、网络PC与移动终端应用等知识,只有掌握多学科领域知识,才能具备更高专业能力、应用技能、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实践教学中中加入新媒体操作实践,让学生利用移动手机和电脑,分别进行房地产经纪网店、房地产市场调查、房地产客户管理等互联网模块操作。

三、O2O营销模式下房地产经纪课程教学改革设想

1.构建具有互联网思维的房地产经纪课程

培养适应“互联网+”的房地产经纪人才,不只是在传统的课程体系(如:英语、应用文写作、经济学基础、管理学基础、建筑识图与建筑构造、房地产法规、房地产金融、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估价理论与实务、房地产投资分析、物业管理)的基础上简单增加一门“互联网课程(如大稻莘治觥⒎康夭经纪信息分析、计算机应用等)”,而应该将“互联网思维”把传统课程和信息类课程进行融合。

比如说房地产经纪课程增加微信营销模块,充分融入移动营销的内容,使学生熟练掌握微信公众号的操作与运营等;学习如何在APP上房源信息,如何利用新媒体使自己的房源信息更吸引人等。

2.建设具有互联网思维的房地产经纪师资队伍

“互联网+房地产”背景下师资队伍应该是掌握多学科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而现有的师资队伍往往只具备房地产类专业知识,因此要通过:①送培,就是校内老师要走出学校,到企业进行挂职锻炼,特别是一些走在行业前端的大型房地产经纪企业,加深教师对“互联网+”的理解和学习,并通过企业实战,增加自己专业知识和互联网技术的融合,尽快掌握互联网技术在房地产业的相关技能运用;②外引,就是聘请有有互联网思维和丰富网络实战经验的优秀人才,特别是熟悉“互联网+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的企业专家,可以聘请这些专家作为兼职教师,不仅对学生进行信息化教学,也可以对本校老师加以培训。通过“送培与外引”,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教学水平,从而为培养适应“互联网+”所需的复合型房地产人才做准备。

另外,需要提升或建设具有互联网思维的房地产经纪实训条件。比如说销售综合实训室,利用互联网和仿真技术,打造虚拟样板间,能让学生身临其境,开展销售实务技能实训;房地产经纪实训室,要求学生利用实训网络平台,进行经纪类APP的运营和使用,包括房地产照片拍摄与处理、信息编辑、关键词设置、搜索引擎、位置地图、线上销售沟通、客户维护等多个环节的操作;建立网络信息资源库和房地产网上交易与交流平台,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房产业务操作。

四、结束语

在O2O营销模式下,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房地产业日新月异,为了更好培养出新时代下的房地产经纪技能人才,我们必须紧跟时代步伐,积极探索和创新教学模式与方法。

参考文献:

[1]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2016-08-03

[2]张真.互联网+房地产的新模式研究[J].中国房地产业,2016(3)

第3篇

论文摘要: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行了房地产策划师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探讨房地产市场营销专业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的改革。

1房地产策划专业人才市场需求日益增长、就业空间广阔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中国房地产界衍生了一个特殊的新兴职业——房地产策划师。据住建部中国房地产研究会研究报告指出:“中国目前有65%的房产企业急需策划人员,有90%的企业出现岗位空缺。”这表明,目前中国从事房地产策划工作的人员还远远不够,专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在房地产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今天,随着中国城市化,城市国际化的进程的加快,市场需求越来越大,据智联招聘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房地产策划师已经连续三年蝉联智联招聘十大热门职位。 2005年3月为了满足对房地产策划师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推出《房地产策划师国家职业标准》,并将房地产策划师正式列入《中国职业大典》,并将房地产策划师共分为四个等级。

房地产策划师可在大中型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投资分析、开发、策划、销售工作;在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估价、咨询工作;在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事经纪、销售、咨询工作;在物业管理企业从事物业服务与管理工作;也可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土地拍卖行、资产评估事务所从事相关岗位等等多种工作。

2房地产策划师的专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能力特征

2.1房地产策划师的专业能力的培养

房地产策划师的专业能力培养,需要通过系统学习和掌握现代房地产市场营销及策划理论、销售与管理基础理论、规划设计等知识,锻炼房地产市场调查、项目策划、房屋销售技能及管理等专业能力,同时要加强熟悉房地产政策法规。

2.2房地产策划师的职业能力特征

房地产策划师的职业能力特征包括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观察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协调合作能力以及信息处理能力和计算能力。同时,房地产策划师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房地产市场营销专业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改革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指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改革是高职高专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要按照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的原则重组课程内容”;“教学内容改革与教学方法、手段改革相结合”;“教学内容要突出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等。这无疑为创建富于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指明了方向。

3.1科学系统地进行专业课程体系设计

专业知识主要课程可以设计安排经济数学、统计学、管理学、房地产概论、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市场营销学、消费者心理学、房地产市场调查与分析、房地产市场策划、房地产商务谈判及推销技巧、公关礼仪、房地产定价理论、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理论、房地产经纪实务、建筑概论、房屋结构与识图、城市规划设计基础、建筑工程概预算、物业管理、房屋维修与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学、房地产投资分析与开发经营、经济法实务、房地产法律法规等课程。

从事房地产策划与销售管理等工作,对房地产项目的规划设计、房地产营销与工程建设的关系等方面要求较多,涉及的学科包括建筑学、城市规划、内外环境以及建筑工程建设、工程概预算、建筑结构、建筑设备与材料等基础知识。房地产项目开发早期就较多涉及到与房地产营销后期的协调,如售楼处包装、样板房建设、销售培训内容等,但随着房地产营销意识的深入,房地产产品本身越来越受到重视,根据市场和自身条件而确定房地产产品定位,从营销角度出发指导规划设计已成为普遍做法,这就要求房地产策划师具备更为专业的知识。

3.2加强校内“房地产实训中心”和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

建设房地产产品概念展示厅(配置房地产主题概念的模型、效果图、沙盘及展示设备),满足形成房地产概念资料库,满足专业及专业群建筑产品从认知与运营等方面的教学需要功能;

建设概念设计实训室(配置概念设计用桌椅,多媒体教学设施设备,设计资料库),满足包括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初步、建筑设计原理、建筑设计、景观设计规划等基本技能的实训功能;

建设房地产营销实训大厅(配置楼盘沙盘,洽谈桌椅,销售管理软件及其它售楼道具),满足开展销售策划与销售实务技能实训,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房产营销业务房地产网上交易与交流平台,满足房地产营销员培训需要;

建设样板间实训室,通过建筑构造、装饰构造节点剖析与展示,满足房地产产品销售、建筑构造、装饰构造等方面的教学和实训需要,满足房地产营销员培训需要;

建设物业设备实训室(配置各类物业设备,包括消防系统,楼宇智能化运行系统等),满足建筑设备安装施工、设备运行、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教学工作需要,提供建筑设备安装施工、运行、调试、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教学工作需要和物业管理公司员工上岗培训需要。

在加强院内“房地产实训中心”的同时,要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利用。通过与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等签订了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协议,已形成长期稳定的实习基地。这些校外实习基地一方面为学生成才提供了良好的实践机会和实践条件,另一方面为这些企业输入了新鲜血液并储备了急需的人才。

3.3加强《房地产市场营销》课程改革和精品课程建设

《房地产市场营销》课程是房地产市场营销专业的一门主干专业核心必修课,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一门课程,对学生从事房地产行业的策划、销售等相关职业能力培养起主要支撑作用,可以帮助分析房地产市场,掌握策划与销售规律。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对本课程进行多方面的改革尝试。

1)自编教材、建立教材群,并重组课程内容,与房地产行业对执业人员的职业认证要求结合起来。采用“双教材”教学,即文字教材与多媒体教材相结合。

2)进行教学模式创新。有针对性地采取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

3)进行教学方式创新。实行多种形式的互动式教学,如讨论式教学、边讲边练、社会实践等,在教学过程中坚持“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教育观。

通过精品课程建设,促进形成特色专业。

参考文献

[1]薛长青.房地产营销管理.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第4篇

【关键词】职业岗位能力 实践教学体系 房地产专业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02C-0180-02

当前,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要求发生了变化,不仅要求具有岗位技能,对个人综合素质也有更高的要求。职业教育是我国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主要途径,职业教育的培养规格是以能力为本位,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为了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专业建设须以职业岗位能力培养为重点,加强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然而,我国很多校企合作仅停留在框架协议合作,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学生在企业实践机会较少,更多实践形式是到企业参观实习,接受简单的岗位培训,学生无法掌握岗位的基本技能。对学生职业岗位能力的培养有利于改善学校人才培养的规格,而这就凸显了校内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本文以房地产专业为例,探讨基于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构建。

一、房地产专业的岗位能力与教学体系

(一)房地产专业的岗位能力。高职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房地产综合开发和经营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后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估价、咨询、营销及其他中介服务等,具有良好的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从事一线工作服务和管理的高端技能型人才。主要面对四类岗位群: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策划咨询、房地产经纪和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其中,房地产估价主要职业岗位有房地产估价员、估价师,主要从事居住、商业、办公等各类物业价值特别是房地产抵押价值的评估;房地产策划咨询主要职业岗位是房地产策划员、策划师,主要从事房地产项目全程策划,项目前期定位、可行性研究,项目后期营销策划等;房地产经纪的主要职业岗位新增商品房和存量房的置业顾问,主要从事房地产居间相关工作;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的职业岗位主要包括项目报建员、客户专员、物业管理员,主要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市霾肯喙毓ぷ骱臀镆倒芾淼南喙毓ぷ鳌

(二)房地产专业的教学体系的构成及特征。高职房地产专业教学体系分为两大体系:一是硬体系;二是软体系。其中,硬体系主要包括教学主体教师、学习主体学生、传播介质教材以及教学环境要素;软体系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分别是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其中,主观要素主要包括熟悉教学规律、教学过程以及洞察教学本质,客观要素包括有先进的教学思想、明确的教学目的和得当的教学方法。高职教学体系较为全面,但很多高职院校在实施过程中偏重理论教学,很多职业院校的教育方式都是模仿普通本科的教育方式,或对普通高等教育方式的局部修改,不符合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由于高职房地产专业毕业的学生将来大部分从事经纪和咨询行业,因此很多高校按照管理专业的教学方式进行教学,以课堂讲授为主体。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和高职教育理念的更新,高职房地产专业的教师都意识到房地产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性,但由于实训条件的限制和其他方面因素的制约,高职房地产专业在实训教学环节少,校内和校外实训投入较少。

根据高职房地产专业人才培养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目标,分析高职房地产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主要有以下特征:一是技能性。房地产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主要是培养学生的职业基本技能,通过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技能和综合素质,逐步形成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实现专业技术应用能力、综合实践能力与综合技能有机结合。二是专业性。房地产实践教学体系根据层次递进的要求,将基本技能、专业技能以及专业运用能力有机结合,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三是层次性。房地产专业实践教学需要连续不断地训练,在内容和目的方面都要体现出房地产实践教学的层次性,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逐步深化。四是区域性。高职教育需要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专业也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因而,房地产专业的内涵式发展也需要符合地方经济发展需求,房地产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也需要符合地方产业结构发展水平。五是工学结合。房地产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必须通过校内、校外,课内、课外有机结合,以“产学研”和“校企合作”的途径整合实践教学内容,实现共赢局面。

二、基于职业岗位能力的房地产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

(一)明确实践教学体系要求。高职房地产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教学目的是改变现有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岗位能力。在教学内容上,通过选择与房地产行业相关、与学生就业岗位能力相关的,具有系统性和典型性的工作情景问题,要求学生利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自身综合素质解决这些问题。在教学组织上多采用分组形式进行合作学习,以提高学生的协调沟通能力,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仅仅是引导者,主要以学生自我学习、自我管理为主。在教学方式上,采用项目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案例教学和模拟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加强在教学过程中的及时反馈,重点对学生信息收集及加工能力的评价,采取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与教师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在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方面,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设立学生素质拓展模块,如职业礼仪与沟通、演讲与口才等课程,将PS教学贯穿在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中,让学生自觉培养自觉的综合素质。其次,将专业核心课程与专业拓展课程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技能,特别注重房地产经纪及物业管理能力的培养,这是学生主要就业方向;房地产咨询和施工资料、施工现场管理作为专业拓展能力。再次,在房地产实践课程安排上注重循序渐进。第一学期开设房地产经济学和建筑制图与识图等基础课程。第二、三学期开设房地产市场调查和房地产项目策划等相关课程。第四学期开设物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等相关课程,模拟房地产开发流程,培养学生运用综合知识解决自己实际工作的能力;实践教学课时比例占整个课时的57%以上,其中包括校内外实践活动。最后,职业证书课程教育,将课程教育与职业证书获取相连,比如房地产经纪实务课程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证书相连;房地产项目策划和房地产策划师证书相连;物业管理课程和物业管理师证书相连,学生选择考取三个证书之一才能达到毕业条件。

(三)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实训和实习是高职院校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环节。因此,需大力发展校内外实训基地,特别是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让学生在真实的环境中得到锻炼。校外实训基地要注重实用性,选择规范的房地产公司,与企业互惠共赢,其中企业得到了稳定的人才供给和缩短了员工培训时间。设立校外实训基地注重核心基地与松散基地相结合,选择一些条件好的、在行业中具有代表的公司作为固定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应当离学校较近,方便对学生的组织和管理。当前,房地产行业发展态势较好,很多房地产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也很大。因此,高职院校应该成立相应的实践教学机构与企业对接。校内实训基地应注意突出重点,保持实训设施的先进性,运用先进的设备提高对教学的适用性,并注重对校内实训基地层次性建设,满足相关专业对校内实训基地的需求。

(四)加强房地产专业实践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房地产行业具有特殊性,要求毕业学员不仅具备理论知R,更为重要的是具备专业技能和综合沟通协调能力。房地产运作的各个环节,如拿地、前期策划、报建、开发、销售、物业管理,每一项工作都需要灵活操作,房地产专业在培养人才时应当注意教育方法,根据市场需求培养人才。因此,不能拘泥于传统课程教育,房地产实践教育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现场教学。将课堂设在售楼部和工地,让学生在具体的工作场景中学习,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其次,模拟教学。通过模拟销售过程和开发过程,以此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再次,项目化教学,一门课程便是一个项目,其中包括很多小项目,学生完成了一个一个小项目后即完成了这门课程的学习。最后,根据工作过程导向展开学习,让学生融入真正的工作氛围中,实现在“做中学、学中做”。

【参考文献】

[1]马红英.基于岗位能力培养的专业课程教学研究与实践[J].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4)

[2]张E,贺新.基于职业岗位能力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构建[J].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9)

[3]吴旭君.以职业岗位能力为导向创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J].中国高等教育,2014(5)

[4]文海江.四川天一学院高职房地产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改革项目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10

【基金项目】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项目“高职房地产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研究”

第5篇

    根据建设部《关于实行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建教培〔1996〕41号)的精神,北京市定于1997年10月开始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经理、部门经理、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一、培训目标物业管理单位经理、部门经理、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达到岗位要求,基本胜任本岗位工作。

    二、培训对象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的物业管理单位经理;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或相关管理业务的部门经理和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物业管理理论、实务、法律法规等知识,各设8门课程,其中3门为统考课,具体课程设置见附件。

    四、培训方式分期分批集中面授。

    五、培训报名登记时间物业管理单位经理、部门经理、管理人员在1997年9月15日前,到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填写登记表。依登记时间,安排培训班次。开课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试

    (一)培训后,学员均须参加考试。统考课由北京市房地产行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考评办公室负责考试,非统考课由培训学校负责考试。

    (二)取得房管员岗位合格证书的物业管理单位经理,可免修免试以下课程:

    1.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

    2.房屋设备基本知识;

    3.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取得房管员岗位合格证书的物业管理单位部门经理、管理人员,可免修免试以下课程:

    1.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

    2.房屋设备基本知识;

    3.公文知识。

    免修免试人员须持房管员岗位合格证书及复印件,于报名登记时办理免试手续。

    七、证书领取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由建设部印刷、市市政管委岗位培训考核办公室验印的岗位合格证书。

    附件:

    一、物业管理单位经理岗位规范

    二、物业管理单位经理培训教学计划

    三、物业管理单位部门经理、管理人员岗位规范

    四、物业管理单位部门经理、管理人员培训教学计划

    附件一:物业管理单位经理岗位规范

    一、岗位必备知识

    1.了解房屋结构、设备、设施、园林、绿化等修缮的基本知识;

    2.了解房地产有关理论和开发、经营、管理、估价等基本知识;

    3.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知识;

    4.熟悉计算机应用的知识;

    5.熟悉房屋完损等级标准和安全管理基本知识;

    6.熟悉国家和本市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掌握物业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务;

    二、岗位必备能力

    1.具有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的能力;

    2.掌握本单位各部门业务及运作状况,熟悉企业财务、税收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具有经营决策能力;

    3.具有综合组织及协调能力,具有公关、谈判及建立业务关系的能力;

    4.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5.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

    附件二:物业管理单位经理培训教学计划

    序  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备注

    1         职业道德                  10

    2         物业管理概论              80      统考课

    3         物业管理法规              30      统考课

    4         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        30

    5         房屋设备基本知识          30

    6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30      统考课

    7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30

    8         计算机应用                30

    合计                                270

    附件三:物业管理单位部门经理、管理人员岗位规范

    一、岗位必备知识

    1.了解房地产有关理论和开发经营、管理基本知识等;

    2.熟悉物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有关政策法规,掌握本市有关物业管理要求,计费规定等;

    3.掌握房屋完损标准、质量检测方法和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

    4.掌握物业管理的有关技术标准、修缮标准和管理标准;

    5.掌握房屋结构、设备、设施等修缮(维护)的基本知识;

    6.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

    二、岗位必备能力

    1.具有建立健全部门岗位责任制和部门管理规章制度的能力;

    2.具有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的能力;

    3.具有及时处理房屋、设备、设施的抢修排险和火警匪警救护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4.具有宣传教育、组织各类活动及处理一般矛盾的能力;

    5.具有处理专项业务并能与相关机构协调的能力;

    6.具有熟练应用计算机进行管理的能力。

    附件四:物业管理单位部门经理、管理人员培训教学计划

    序  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备注

       1            职业道德           10

       2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20

       3       物业管理概论            70      统考课

       4       物业管理法规            30      统考课

       5       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      40      统考课

       6       房屋设备基本知识        30

       7       计算机应用              30

第6篇

关键词:校企合作;房地产经营管理;创新能力

高等院校实行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可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是学校教育满足社会需求的必然趋势。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适应未来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高级人才,是体现高校专业教育成效的重要方面。做为新时期的学生,也要转变观念,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

1培养创新能力的意义

1.1树立正确的人生方向、养成积极的人生态度

培养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大学生的创新能力,首先大学生要树立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其次,大学生在能力培养的过程中敢于面对困难,在面对逆境时可以乐观面对,这样大学生在离开校园后也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1.2可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自我价值

大学生通过参与创新活动,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来选择今后的发展方向,通过自学、独立思考来控制自己的学习进度。大学生也在学会了如何进行房地产经营管理实力操作,同在实践中也可以与团队其他成员进行沟通和协作。同时也可以实现自我价值,在实践中找到适合的职业规划,实现人生价值。

1.3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充实学校生活

大学生的创新活动可培养自己开拓创新的精神,将自身的发展压力转化为未来如何进行创新和创业上面。另外由于大学生活相对较自由和轻松,特别是大三和大四学业即将完成,面临着就业压力。创新实践可以让大学生觉得有事情可以做,可以更好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生活也变得比较丰富。

2实行校企合作模式

现在我国的高校教育显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教学模式比较单一,教育经费欠缺,科研条件相对有限,学生的创新能力明显不足。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如果仅局限于校园学习,在走向工作岗位后很难尽快的胜任工作。

2.1成立创新基地、提供实习的场所

为了实现创新的培养目标,高校可以设立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一个学习和实践的平台,在实习中研究新的教学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和特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实践环境。创新指导中心对学生创新基地进行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立项等具体安排,中心下设培训、科研、宣传等部门来统筹创新工作,培育新的创新项目。同时创新指导中心也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每次对实习团队进行考核,考核学生的实习成果,对于表现优秀的团队要进行表彰。

2.2打造精品实践科目和竞赛平台

企业可以提供资金支持高校的学生进行创新活动,创新基金扶持学生在房地产经营管理领域开展相关的创新活动。例如可以设立房地产经营管理创新项目、组织相关的管理技能竞赛、举办创新培训和座等形式。高校可以与企业共同合作每年资助一定数量的学生团队,培养房地经营管理创新精英,打造具有较高操作效果的创新成果。如果团队成功入选了资助团队行列,可以进入校企合作的“大学生创新基地”进行更加深入的实践活动。通过以上培养计划,鼓励学生具备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为学生搭建创新平台。学校与企业可以进行更深入的交流和合作,激励出一批优秀的房地产经营管理精英脱颖而出。由高校的学科实施学生成长计划,相关的房地产经营管理协会和企业来提供支持,资助学生队伍开展实践性和社会性的创新活动。成长计划可以帮助大学生学习房地产经营管理的基本方法,掌握房地产经营管理的管理方法,如何进行房地产经营管理,激发学生参与实践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协作能力。组织房地产经营管理的学生参加房地产经营管理成果展示大赛,由高校、当地的房地产经营管理协会和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进行承办此类比赛,由本专业的大学生针对指出的房地产经营管理题目而进行成果设计。通过成果展示,大学生最大限度的应用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的理论知识服务于实践成果。在完成成果的过程中开拓了思维,提高了进行房地产经营管理实务操作的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通过项目的实施过程而不断提高。房地产经营管理成果具有非常深远的应用意义,包括当前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的教学内容和新的专业应用趋势,可以与房地产经营管理需求进行良性的挂钩。成果明确提出理论设计和实践操作两个方面的要求,可以锻炼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的学生运用基础理论知识进行实际运用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3结束语

实行校企合作创新项目和成果展示,可以让学生产生学习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知识的性,让学生形成创新性的思维方式。学生带着项目进行学习和思考,从而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通过阅读相关文献可以拓宽学生的视野,增加对参与社会项目的兴趣,锻炼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形成创新性的思维。

参考文献:

[1]刘沫.创新人才培养的理论探索和实践[J].化工高等教育,2012(3).

第7篇

[关键词]:房地产,高等教育,工程管理

Abstract:Withthedevelopmentofmarketeconomyandtrendsglobalization,thereisanincreasingneedsforthehighlyeducatedpersonnelinChina''''srealestateindustry.Basedonahistoricalreviewofrealestateeducationinchina,thispaperprovidesyouwithageneralpictureofrealestateeducationwithintheframeofconstructionmanagementprograms.Inconjunctionwiththeexperiencesinofferingrealestatecouseinconstructionmanagementprograms.attsinghuauniversity,theauthorindicatesthatrealestateandconstructionmanagementarethetwospecializationwithverydifferentfoundations,andthenationalcodesofsubjectinstallmentcontrolpolicyarethekeyissuesrestrictingtheproperdevelopmentofrealestateeducationinchina.Inviewofthefuturedevelopmentofrealestateeducationinchina,weshouldpayagreatattentionforthedifferentsofrealestateandconstructionmanagement.Forthemutualrecognitionofaccreditedprogramswithoverseasprofessionalbodiesinrealestateandconstruction,theauthorbelievesthatitwouldberelativelyeasytosigntheagreement,buthowtoeducatechinesestudentswithinternationalknowledgeandexperienceswouldbethekeyofthismutualrecognition.

Keywords:RealestateHighEducationConstructionManagement

一、房地产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与服务的行业。具体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各类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房地产投资经营等活动)、房地产管理业(住宅物业管理、土地批租经营管理和其它房屋的管理活动)、房地产经纪与业(房地产与经纪人服务、居间买卖、租赁服务、房地产交易保证服务、房地产估价等)。日益发展壮大的房地产金融保险业虽然不包括在房地产业中,但其在人才需求上也与房地产人才需求有着密切的关系。

中国房地产业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兴起,经过近20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全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00年末已经达到20,5平方米(户均住宅建筑面积64平方米),农村达到27平方米。据有关部门预测,201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将达到45%左右,城镇人口达到6.3亿人,比2000年净增1.7亿人。如果到201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25平方米计算,将需要新建城镇住宅建筑面积56.1亿平方米,平均每年约5.6亿平方米。如果再计入非居住建筑的建筑面积,未来10年中国胸地产市场发展潜力巨大。2000年,城镇住宅与房地产业增加值约5400亿元,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了6%左右,在国民经济、尤其是国民经济增长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到2001年末,中国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2.7万个,从业人员100多万人,房地产估价和土地估价机构8000余家,从业人员约15万人(其中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的人数30000人),房地产经纪机构约2.7万个,从业人员30多万人:物业管理企业2.5万个,从业人员260多万人。此外,如果加上在政府从事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房地产教育研究机构、房地产信息服务与咨询机构、房地产投资顾问与策划机构的就业人数,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就业总人数预计超过550万人。

房地产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其从业人员基本上都是来自城市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建设管理、投资与金融等相关专业,真正受过系统的房地产专业教育的人才只占很小的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消息表明,目前上海包括信息产业、金融保险和房地产在内的一类专业,最受考生青睐;《深圳晚报》在未来人才市场上最走俏的将是金融、保险,高级管理、物业管理等13类经济专业人才。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对北京市有关高校房地产专业毕业生的调查显示,30.77%的同学认为就业前景非常乐观、毕业生供不应求,69.23%的同学认为就业前景一般、但是可以找到合理的工作,没有同学认为就业形势不好。

二、中国高校房地产专业教育发展的历史回顾

1、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教育的变革

1989年,经过国家教委批准,中国高等学校开始设置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到1998年教育部颁布新的专业目录为止,全国设置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的高等学校达到了114所。1998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对原有专业讲行了调整,专业种数由504种减少至249种,将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调整到工商管理类的工商管理专业。各高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于1999年开始对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的归属进行了调整,部分高校将该专业并入工程管理专业,也有部分高校并人了工商管理专业。

建设部作为中国建筑业与房地产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于1994年成立了“全国高等学校建筑与房地产管理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在1998年过渡到“全国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过程中,继承了原对房地产专业教育指导的职责,并将“房地产经营管理”作为工程管理专业的一个方向延续至今。将“房地产经营管理”并人工商管理专业的院校,目前尚没有纳入“全国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指导的范围。另外,目前中国专科教育的专业目录中,目前仍然保留有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和物业管理专业。

2、中国高校与房地产相关的本科教育

到2000年底,全国共有77所高校开设有管理学学科门类下的工程管理专业。此外,还有一些本科生专业与房地产教育相关。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共有以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等在内的32所高校开设了地理学学科门类下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该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地质学、自然地理学、经济地理学、国土规划、地图学、遥感应用、管理科学、环境科学、土地评价与土地管理、水资源计算与管理、生态环境规划、环境化学、地理信息系统、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等。该专业的培养目标是: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科研、教学、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管理等工作。

城市规划:共有以同济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重庆大学等为代表的43所高校开设了属于建筑学门类的城市规划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包括: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理论与城市发展史、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城市地理学、城市经济学、区域规划、城市规划行政法规与城市规划管理。该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在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决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规划设计与管理,开展城市遏路交通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园林游憩系统规划,并能参与城市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开发、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

土地资源管理:以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为行表的34所高校(以农业类院校为主)开设了公共管理学科门类下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包括:土地资源学、土地规划学、土地管理学、土地经济学、地籍管理学、测量学、土地信息系统。该专业的培养目标是:能在国土、城建、农业、房地产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土地调查、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及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类课程的设置与教学内容

1、课程设置

作为工程管理专业的专业方向之一,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方向与工程项目管理等其他专业方向一起,共同使用工程管理专业的课程平台。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课程包括: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估价、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市场营销。在培养目标上,要求该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初步具有分析和解决房地产经济理论问题的能力,具备从事房地产开发与评估、房地产市场营销、房地产投资与融资、房地产估价、物业管理和房地产行政管理的基本技能。

2、各专业方向课程的教学内容

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经济学概述、房地产经济学基本理论、房地产制度(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与价格、市场特性与功能、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因素、市场运行规律)、房地产市场的依存基础(区域和社区分析、城市发展模式、土地利用分区、土地价值)、分类房地产市场(住宅市场、商业房地产市场、工业房地产市场、其他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中的空置问题、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中的政府干预(宏观调控、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房地产税收)。

房地产估价:房地产估价概述(概念、作用、估价制度、估价标准、房地产估价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市场价值与价格、影响房地产价值的因素、房地产估价原则)、房地产估价程序(程序、估价目的与价值类型、房地产类型及其特点、房地产价值时点)、市场区域和邻里分析(市场区域与邻里的含义、市场环境分析的主要内容)、估价对象的确认与描述(估价对象的范围、政府法例限制与权益性质、场地描述、场地使用经济性分析、建筑物及其它地上改良投资描述)、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土地估价、房地产部分权益估价、估价结果与估价报告、信息技术在房地产估价中的应用。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及房地产开发程序、政府对房地产开发过程的管理(投资计划管理,项目规划与设计管理、土地管理、项目开工及建设期间的管理、项目销售与产权管理、项目竣工及入住管理、市政及配套设施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形式、价值链,发展战略)、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宏观因素分析、市场研究与投资机会、场地选择、产品功能定位)、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房地产开发中的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金融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场营销、房地产开发经营税费、物业与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资产管理、物业管理、设施与设备管理、资产管理、组合投资管理)。

房地产市场销售:市场概述、市场营销、市场调查、市场分析、市场营销战略、房地产项目前期策划、房地产定价策略、房地产分销与促销策略、市场营销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四、清华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课程教学的实践

1、与学校、学院教学平台的关系

清华大学的工程管理专业设置在土木工程学院。为了体现通才教育、拓宽学生知识面的总体要求,在培养计划要求的总共140个学分中,有70个学分为校级教学平台提供(包括数理基础、外语、计算机等,本专业要求的经济学基础、管理学基础、法律基础等课程也由该平台提供),有35个学分由院级教学平台提供(包括建筑材料、工程测量、工程力学、工程结构等土木工程技术课程,也包括本专业要求的工程经济学、施工技术与组织等),与工程管理专业密切相关的专业课程占35个学分。为了体现贯通教育的宗旨,清华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没有再进一步细分专业方向。

2、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中房地产课程设置

由于历史的原因,横跨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的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挂靠在土木工程学院,该研究所的教师与工程管理研究所教师一起,组成了目前隶属于土木工程学院的建设管理系。因此,清华大学工程管理专业的培养方案中,虽然没有细分专业方向,但也纳入了一定数量的房地产相关课程。目前面向工程管理专业本科生设置的房地产相关的课程包括:城市与房地产经济学(经济类专业基础课,2学分)、房地产概论(专业主干课,2学分)、房地产评估理论与实务(专业选修课,3学分)、物业管理(专业选修课,2学分)。

近10年的实践表明,面向工程管理专业学生开设房地产课程,拓宽了学生的视野,在保证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较强的专业技术基础的同时,强化了其经济、管理类的知识和技能,为学生就业提供了更广泛的选择性。

3、房地产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

城市与房地产经济学:宏观与微观经济学分析;区域增长;城市发展与土地利用;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经济学分析(讨论课题目:中国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的预期变化及比较);土地市场与土地价格;住宅市场(讨论课题目:住宅市场需求预测);商业房地产市场(讨论课题目:写字楼市场的租金与空置);工业房地产市场;国际房地产市场;(讨论课题目:中外房地产市场发展特征的比较分析);住房政策(讨论课题目:政府住房补贴与住房支付能力);城市增长与房地产开发;城市发展与房地产市场中的政府干预。

房地产概论:土地制度与土地政策、住房制度与住宅产业、房地产及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市场及市场研究、房地产开发及项目评估、房地产市场营销、房地产金融(开发项目融资、抵押贷款、证券化)、中国房地产主要税制、中国房地产法律制度(法规体系及其分类、土地管理制度、开发管理制度、市场管理制度、使用管理制度、金融管理制度)。

房地产评估理论与实务

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概述、物业管理与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房屋修缮管理、房屋设各管理、物业管理综合服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益性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收益性物业管理中的财各与成本管理、写宇楼物业管理、零售商业物业管理、工业物业管理。

五、发展中国房地产专业教育的建议

房地产专业是重要的专业科目之一,这是由社会经济生活中对房地产专业人才的广泛需求和学生的良好就业前景所决定的。政府和半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含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债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等)、房地产投资和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房地产咨询机构(含房地产评估机构、机构、投资咨询公司、信息公司、产权保险公司、建筑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均对房地产专门人才有着巨大的需求。

从中国房地产业对人才需求前发展趋势及中国越来越融入全球化经济体系的角度看,中国必须逐步建立起满足市场需要的、与国外高校基本一致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设管理与房地产的学科设置

工程管理(建设管理,下同)与房地产分别属于不同的学科领域。在国外,建设管理专业通常设置在工学院与土木工程相关的学系内(如得克萨斯奥斯订大学土木工程系、斯坦福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系),也有些学校在工学院中独立设系(如佛罗里达大学建设管理学院、英国里丁大学建设管理与工程系)。房地产专业通常设在商学院,有时独立设系(如宾西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房地产系、麦迪逊威斯康辛大学商学院房地产与土地经济系),有时与金融、保险等为同一个系(如纽约大学商学院金融系、佛罗里达大学商学院金融保险与房地产系)。

从学科领域覆盖的内容看,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在建筑技术与管理技术方面有所交叉,只是前者强调技术与管理,后者强调金融与投资。因此,英国多数大学及受英国学科设置影响较大的大学,通常将房地产和建设管理设在同一个学院或同一个学系中。例如,但英国里丁大学城市与区域学院(Faculty)分别设立有建设管理与工程学院(shool),由建设管理与工程系与工程系合并)和土地管理与开发系,香港大学在建筑学院设立有房地产与建设系,新加坡人学在设计与环境学院分设建筑管理系和房地产系。

目前中国与房地产专业学科设置的模式,英国模式相似,但随着中国房地产业从开发建设阶段逐渐过渡到资产运营与管理阶段,对开发、建设方面人才的需求会减少,而对投资、金融方面的人才会逐步增加。因此各高校从房地产专业学科设置上,应该关注这种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做出调整。

2、研究生层次的教育是房地产专业教育的主要发展方向

房地产专业是一个综合性非常强的学科,如果要求学生在本科阶段学习广泛涉及经济、管理、法律、金融、环境和技术等方面的课程,很难打下较为坚实的基础,也很难使学生具备某一方面的专业能力。当前房地产业最紧缺的,是那些在某一领域有较坚实的基础,又在更多的领域有广泛知识和素养的人才。以房地产开发投资企业为例,在其所管理的整个开发过程中,需要市场分析、投资分析、规划设计、工程管理、市场营销、物业与资产管理等各方面的专业人才,如果企业的工作人员对各专业领域的内容都是一知半解,则这个团队是没有竞争力的。企业所需要的员工肯定是对某一两个专业领域比较精通,对其他相关领域有基本的解,能够形成优势互补的团队共同工作,这样组成的开发队伍,才有竟争力。

为了适应这种需要,高等学校应该面向房地产相关专业背景的学生,开设房地产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含MBA)课程。为其提供“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金融”、“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创业学”、“房地产资产管理”、“房地产案例分析”、“城市公共政策”、“房地产法”等比较深入的房地产专业课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家虽然没有设立房地产专业,但该专业方向的研究生教育,完全可以借助经济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市规划、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土地资源管理等多个专业平台来完成。当然,由于专业方向所在的学科分散,也为房地产学科建设带来了比较大的难度。

3、妥善处理好与工程管理专业的关系

虽然目前我国工程管理专业内包含房地产经营管理方向,但并不表明工程管理学科就是房地产的上级学科,也不表明我们的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方向就等同于国外的房地产专业。从目前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建议的培养方案看,与建造技术、土木工程相关的课程占据了50%以上的比例,房地产经营管理方向的学生得到的实际上也是一个营造师应该获得的专业基础,不是房地产专业所需要的社会、经济、金融、投资和工商管理专业基础。

从国外房地产学科发展经验来看,房地产学科更多地属于工商管理学科。例如,宾西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房地产系房地产专业,是美国排名第一的房地产专业,其本科生课程计划中的37门课程中,有33门课程与沃顿商学院其他18个专业的要求一致(含9门工商管理基础课程),房地产专业的4门专业课中(“房地产法律、金财与开发”、“房地产金融:投资与分析”为必修,在“城市房地产经济学”、“住房金融与住房政策”、“高级房地产投资与分析”、“国际住房比较”、“房地产开发”、“国际房地产比较”等课程中选修2门),没有涉及任何工程技术类课程。英国里丁大学土地管理与开发系的土地管理、房地产投资与金融专业本科生课程,也是以社会、经济、管理、法律和房地产类课程为主,对城市规划和建筑技术相关课程只是少量涉及。

国内财经、师范类院校的工程管理专业多是由原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转化而来,在遇参照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建议的《工程管理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培养方案时,就到了很大的矛盾:遵循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意见,这些学校不具备开设土木工程技术类课程的条件;不遵循这个指导性意见,又找不到一个有效的专业出口。在未来的工程管理专业评估过程中,这个矛盾会越来越突出地表现出来。例如,天津商学院工程管理专业培养计划中,将土木工程概论、工程力学、工程结构、建筑测量、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列为主干课程,但实际上该校并无土木工程专业,任课教师要从天津理工大学聘请。

4、关于房地产专业执业资格与国际互认问题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事管理制度也在发生着重大的变革。国家对专业人员的管理逐渐从专业技术职称、职各的管理,转向对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这就为社会评价学校、制约学校专业设置的方向和规模成为可能。房地产专业本来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出现的新兴专业,如果以改革和向前看的姿态对诗这个专业,让市场对房地产专业人才知识结构的需求来制约学校的专业和课程设置,充分发挥行业学会、协会在评估学校教育过程中的作用,将对房地产专业的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房地产专业的执业资格,目前有房地产估价师,正在筹备中的资格包括房地产经纪人和物业管理经理。目前美国的CCIM(CetifiedCommercialInvestmentMember)在中国与有关单位合作,颁发“商业房地产投资分析师”资格。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RICS)也有一个庞大的中国会员发展计划。当然,CIOB也将在工程管理专业评估结果方面,中国NBCMA的评估结果互认。然而,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如果我们培养的学生不具备在国际建筑与房地产市场上工作的能力(主要是语言问题),互认的结果很可能是国外的“洋资格”,伴随着中国国内服务市场的开放,逐渐占领国内的市场。但中国的相关专业资格,几乎不可能凭借互认的机会走向世界,而且还有可能失去国内的市场份额(因为中国的客户大多具有“求洋”心态)。因此,如何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人才,是专业资格互认过程中,能否从“名”到“实”的关键。

第8篇

[关键词]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财务信息;会计舞弊

一、前言

FASB在《国际会计准则157号准则》中指出:“公允价值是计量日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获得的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价格。”公允价值的确定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或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第二,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参考熟悉情况并且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或参考实质上相同的其他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第三,不存在活跃市场,且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等确定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由于特殊的价值确定方法,所以,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反映的资产和负债更加与实际价值相符合,更符合会计目标的“决策有用性”。

但是,公允价值的使用也有其局限性。在实务中,公允价值的确定我国一般采用“盯市法”,在市场价格变化剧烈的时候,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核算的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也会急剧变化,从而导致财务信息的“波动”性,这是非常不利于财务信息正常使用的。所以,我国在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时,是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基础之上的谨慎性引入。根据《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中所披露的内容,不同程度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有: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套期保值、金融资产、债务重组、收入、资产减值、企业合并等16项准则。

由于我国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是有条件的,所以。截至2008年底,我国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比例不足10%,金融负债不足1%。虽然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没有成为我国会计实务中的普遍现象。但是,该计量属性引发的各种问题却不容小觑。本文正是通过分析公允价值在实务应用中存在的各种弊端,提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几点改进建议。

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财务信息的不利影响

(一)账务处理混乱,给会计舞弊留下较大空间

首先,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为例。在金融资产进行分类时,主要的依据就是根据管理者的意图进行的。例如企业购买五年期国债,如果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则应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如果存在一个公平交易市场,则应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如果持有意图不是很明确,则应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上述的意图。企业是可以随时发生变化的,如果在公允价值比较低时,可以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样就可以把价值升高的部分作为当期损益计入利润表,当期利润就会被高估;如果想要粉饰所有者权益,则可以把该五年期国债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价值升高后,价值升高的部分一方面计入当期利润;另一方面增加了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本公积。

如果该五年期国债的公允价值较高时,为了避免公允价值下降影响当期的损益,则可把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这样就可以避免其公允价值变化对利润表的不利影响。所以,企业同样是持有一个五年期国债,通过人为的分类和调整,就可以达到粉饰利润、包装报表的目的。

其次,以《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为例。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成本模式;另一种就是公允价值模式,并且两种模式之间可以进行转换。除此之外,如果企业持有房产的目的发生变化,企业自用房产和投资性房地产之间也是可以互换的。笔者只是分析其中的一种情况,看投资性房地产在核算中是怎样给会计舞弊留下空间的。

比如:甲企业有一自用房产,账面上显示其成本为100万元,累计折旧40万元,无减值。如果该企业管理层需要“美化”一下其账面上的利润,就可以把该自用房产改为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转换时,按照准则要求要进行对等转换,不确认损益,其账务处理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 60万元

累计折旧

40万元

贷:固定资产

100万元

这样转换完之后,对利润表没有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该房产的公允价值为300万元,则确认其公允价值的变化300-60=240万元。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240万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40万元

这样就可以通过减少损益240万元的做法,提高本期的利润。

上述的账务处理,根据会计准则也可以一步完成,就是在公允价值模式下,自用房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如果用上述的例子,其账务处理应该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300万元

累计折旧

40万元

贷:固定资产――成本

100万元

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

240万元

这两种处理方法都是按照准则要求处理的,但是很明显。两者的结果是不同的,第一种做法可以提高利润表的利润,而第二种做法可以改善所有者权益的相关会计科目。

以《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为例,执行新准则后,如果债权人高估抵债资产公允价值,则会使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降低,从而提高本期利润;相反,如果债权人低估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则会使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增加,从而降低本期利润。通过这样的处理,企业就可以根据一定的目的进行盈余的操纵。

所以,在现有的会计准则制度下,企业为了达到上市融资、再融资以及管理层的绩效奖励等目的,会利用一切手段进行盈余操纵甚至舞弊。通过上述的分析不难发现,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无疑为盈余管理者提供了有利的工具。

(二)会计核算与经济实质相背离,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是会计核算遵循的一个重要基本准则,而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下的核算处理,有的却没有很好地遵循这一准则。

笔者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例,企业以投资为目的而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反映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中,会计分录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如果公允价值下降,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在期末,该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处理,再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结转到“投资收益”账户。也就是说,以投资为目的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损益的最终体现账户是“投资收益”账户,并且这也和“投资收益”账户的定义相符合。

再看一下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是:“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从定义中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持有者的主要目的是“投资”。所以,从经济实质来说,投资性房地产由于“投资”所带来的损益应该通过“投资收益”账户来进行最终的反

映。而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如果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则: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如果公允价值下降。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在期末处置该投资性房地产时,其账务处理为:

1.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

2.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或借记)

3.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或相反分录)

从上述的账务处理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最终的投资损益是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来反映的。而投资性房地产的经济实质是“投资”,其投资的损益应该通过“投资收益”账户来反映。所以,会计准则中对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的规定,已经脱离了其经济实质,背离了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从而对会计目标的实现造成一定的障碍。

(三)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顺周期性,扩大了财务信息的“波动性”

公允价值的“价值”确定主要分为三个层次(详见前言部分),在实务中,我国公允价值的确定是:存在公开市场交易的,主要是采用“盯市法”,以市场的交易价格作为其价值:如果没有活跃的市场价格,采用参考其它公司的价格;利用估值技术自己确定公允价值的情况在我国比较少见。所以,公允价值的确定需要交易环境的有序性,如果交易是无序的,就会使市场价格失去公允性,从而导致“公允价值”不再公允。而用不再“公允”的价值在会计报表中反映资产或负债的价值,就会影响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的实现。使信息使用者作出的决策不再客观;不客观的决策反过来又会影响市场价格的“公允性”,从而使市场价格进一步偏离“公允价值”,这就是公允价值的顺周期性。公允价值的这种顺周期性在这次的金融危机中得到了检验。

(四)加大了审计风险,不利于会计监督的实施

由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我国使用并不是很广泛,再加上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也没有统一、规范的准则加以说明,以及公允价值确定方法本身的“不可靠”性,这些都为会计舞弊留下了较大的操作空间,加大了审计风险。

另外,目前我国公允价值审计也处于简单、分散、准则规范不健全等混乱的局面中,这也进一步加大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会计监督实施的难度,使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优点反而可能转变为管理层用于进行盈余操纵的手段。

三、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改进的建议

(一)制定规范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会计准则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下的会计舞弊。还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产生的顺周期性,都来源于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相关的会计准则的不规范。

所以,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可以参考国际上的做法,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适用范围、应用情况、会计核算账户的设置、公允价值的确认条件、公允价值计量价值的确定,以及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附注信息中的披露等作出明确而又具体的规定。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所依赖的外部环境还不是很成熟的情况下,对其应用应进行严格的控制。准则的制定和完善是一个过程,即使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相关制度规定上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对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规范,一方面是修改不合理的地方,比如上文中对现行准则下各种会计舞弊的分析;另一方面就是对规定不健全的内容进行查缺补漏。以投资性房地产为例: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房产应征收房产税,现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余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前者采用的是从价计征,后者采用的是从租计征。对于从价计征来说,其计税依据是房产余值,即房产原值减去房产剩余价值后的差额。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这样就出现一个问题。尤其是在由公允价值计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转向自用房地产后,结转后的房产在征税时,是按照公允价值还是按照原始成本计征?在现有的税法中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所以,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进行准则的规范、统一,不是单指企业会计准则。也指与企业会计准则紧密相关的其它准则、规范甚至法律的完善与统一。

(二)增加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属性的补充报表

在现有的企业会计制度下,资产和负债在报表中所反映的价值大部分是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的,只有很少的资产和负债是按照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加以反映的。

由于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计量属性,而在一张报表中却同时存在,两种计量属性所反映的财务信息以及对财务信息的分析方法是完全不同的,所以,两种计量属性同时存在于一张报表的情况下,需要财务信息使用者具备相当厚实的财务专业知识才能对财务信息有一个正确的理解。而在现实中,财务信息使用者“非专家”占据主流地位,他们对由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共同表达出的财务信息会缺乏一种理性的判断和认识(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会引起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顺周期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笔者建议把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两种计量属性分开在不同的报表中加以反映。具体来说就是,现在的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资产和负债都按照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在这个资产负债表之外,再增加一张“公允价值资产负债表”作为资产负债表的补充,在这个报表里面,主要反映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反映的价值。这样,整个财务报表就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为基本报表,公允价值资产负债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对资产负债表的有益补充,而现金流量表是利润表的有益补充的构成格局,各个报表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在利润表中,原来由于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中的各项损益也不再分散在各个账户中进行反映。具体来说,就是利润表中的各个科目都不再反映由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情况。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归集,最后通过投资收益进行反映,而在利润表中增加一个账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数”来进行统一反映(如表1)。这样,就能让信息使用者对财务信息的历史(历史成本)和现在(公允价值)有一个更加清晰和明确的认识。

(三)加强职业道德的宣传与建设,培养熟悉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会计和审计人才

会计行业本身的性质,决定了所有会计人员必须以诚信为本。因为诚信是会计工作的命脉和灵魂,也是会计工作的立身之本。换句话说,如果会计没有诚信,也就失去了其在社会上存在的意义。当今,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会计信息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决策者、企业管理者等所使用和重视。但同时也必须认识到,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所以,要利用一切的途径和方式。加大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培养,并不断给会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减少会计从业人员客观犯错的因素。

会计监督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的保障机制,其作用更是不可小视。权力没有监督和制约就会产生腐败,权力越大。就越需要制约,会计处理的操作空间越大,就越需要会计监督。因此,为了让公允价值能更好地为社会经济服务,就要加大对会计和审计从业人员掌握和把握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培养力度。在进行培养时,不仅要求会计和审计人员具备公允价值方面的会计、审计知识,还要掌握评估、经济学等方面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让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具体应用时更加客观、真实。

四、结束语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一个理想的计量模式,从理论上来说,它比历史成本模式能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等财务信息。由于公允价值的确定对公平、公开的市场交易有一定的依赖性,所以,在现实中这一计量属性很难发挥其优点。即使再完善的准则也不能覆盖经济内容的方方面面。因此,公允价值这一理想的会计计量属性的真正应用还依赖于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等的进一步发展。如果社会发展到更高阶段,公允价值所依赖的理想市场交易环境能够实现,那么,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才能真正地担任并发挥其功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第9篇

【P键词】房地产金融;教学;课程改革;财商

如今,我国各产业正在转型升级,金融业对各行业的影响力在日益增强,尤其是资金密集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离不金融业的支持,居民的住房消费也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但是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引入房地产金融这方面的内容也比较晚,这也导致了我国建筑业、房地产业从业人员金融知识相对缺乏,专业水平不高且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紧缺的局面。因此,我们需要培养适合我国国情的行业所需要的高财商的复合型人才,在土建类高职院校开设金融课程。

一、土建类高职院校开设《房地产金融》课程的必要性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衣、食、住、行,住房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因为除了学习和上班,平时的生活我们都是以住房为中心进行的。住房水平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才会有所提升。例如,很多高校毕业的学生在进行就业选择的时候,一般都会首先考虑工作单位当地的住房,好的住房条件也会吸引很多人才聚集,很多城市因高房价而流失许多人才。在房价不断上涨的今天,许多大学生的住房问题已经不是单纯的住房问题了,而是波及各方面的社会问题,它在某种程度上也制约着城市的发展。房地产金融业务(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支持便可以有效缓解大学毕业生住房压力,为刚步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做强有力的资金后盾,解决大学生创业以及就业的后顾之忧。假如大学毕业生在学校期间就学习得到房产金融方面的知识,那这将大大提高他们的财商,对他们步入社会后在融资和买房方面有很大的帮助。

作为土建类高职院校,每年为建筑业、房地产业输送大量的技能型人才,其技能主要体现在土建类的专业技能上面。但是现阶段我们的相关行业正面临最大的一次升级转型,资源节约、绿色发展将是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倡导的发展主题。在这样的发展模式下,土建类高职院校输送什么样的人才才能顺应时代的要求,这是一个很大的命题。我想,具备节约意识、生态保护意识、绿色发展意识很重要,这就要求我们的高职学生不仅要有土建类专业技能,还要有大局观、有较高的财商。财商,本意是“金融智商”,指个人认识、创造、和管理财富的能力,包括观念、知识、行为三个方面。财商是实现成功人生的关键因素之一。在人的一生中,财商、智商、情商形成的最佳时间段是青少年阶段。根据笔者多年的企业及学校工作经验和校内外调查了解发现,我们的学生在进入大学前是没有机会接受财商教育的,绝大多数学生没有科学的财富观,仅仅通过消费了解和理解财富的价值,并且对于管理财富、运作资金毫无意识和想法,也就是说我们的高职学生财商普遍不高,而且就业后也没有体现出这方面的较好表现。基于这样一种现状,在我们土建类高职院校开设《房地产金融》这门课程是非常必要的,这样能使学生的专业知识更全面系统,提高学生的财商,提高他们的就业力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房地产金融》课程教学的改革思路

房地产业和金融业这两个行业的发展在我国都是摸着石头过河,都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且国际环境、市场环境千变万化,所以我们应该在新的形势下适时地对《房地产金融》这门课程进行优化调整。

《房地产金融》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同时也是金融学的重要内容,它是介于《房地产经济学》《银行货币学》《经济法》以及《保险学》等之间的一门学科,同时也是资本市场中的一颗新星。《房地产金融》的主要授课内容是以房地产金融活动为主要内容,在课程的设计过程中应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并且借鉴一些西方国家先进的理念,了解国外房地产金融的发展情况和运作的特点,这样可以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有难度的房地产金融知识。通过对这些知识的教授,可以帮助学生在以后的实践中灵活运用,并且对分析以及解决房产金融实务问题有所帮助。

(一)合理设计《房地产金融》课程的大纲

课程大纲是教学的指挥棒。想要使《房地产金融》教学大纲能够科学、合理地编制,首先就要明确《房地产金融》的教学目标和要学习的内容。不同的专业要分层教学,难易不等;并且《房地产金融》在教学大纲内容的安排上应该注重科学性、实践性以及前瞻性,还要能够体现出我们高职院校的“工学结合,任务驱动,双证融通”的办学特色,并且能够使学生能将学习到的内容与实践相结合,还要注重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在编制《房地产金融》课程大纲的时候,以典型工作任务为驱动,采用模块化的教学方式,还要注意与其他学科进行结合,同时也要避免出现重复的内容。《房地产金融》课程教学大纲内容的改革,最终还是要注重教育的规律,并根据行业的不断发展来修改大纲中的内容。因此,《房地产金融》的教学内容还应具有时效性,否则就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而且达不到相应的教学目标。

(二)根据学生的专业背景因材施教,突出实践性

房地产金融学的课程安排,应根据学生的专业背景因材施教,不管是教学的理论课程,还是教学的方法,都要体现实践性的特点。

对于房地产专业,该课程是专业基础课,教学内容应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且课时应较为充足。对于其他专业,该课程可以作为选修课开设,教学内容侧重于基础知识的学习和运用,课时可以偏少些。在现代教学中,我们的教育对象发生了改变,我们的教育环境也在不断变化,因此,借助视频教学、网络教学、社会实践学习等新的教学方法更有利于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并且大幅度提高学习效率。我们在教学的过程中不能只注重理论知识的教学,还要更加注重实践性,将案例穿插在各教学模块中,这样才能帮助学生真正提升各方面的能力。

(三)引导学生了解行业发展新趋势,保持终身学习力

在金融与房地产密切联系的经济环境下,房地产金融的未来发展趋势是信托业务和不动产证券化业务。不动产证券化的实质是对房地产进行分割,其实就是利用证券的形式,对原本使用期比较长的、价值比较大、位置固定的房产进行分割。通过这样的方法解决了企业融资的问题,还能使投资者得到相关的收益。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一行为不仅推动了消费,还拉动了经济增长。

在大约1970年的时候,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正式进入我国市场,它本质上还是一种证券化的形式,它也是以房产抵押为债权,在通过金融机构或者是一些特定的证券机构对这些债权进行验资以及核实,还要经过信用机构进行担保,最后才能到资本市场上进行筹集资金。虽然这种新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展时间不长,它也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些资金来源,也使得贷款更加安全,也增强了资金的流动性。重要的是证券市场是一种新型的、长期的投资工具。

在课程教学中,要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了解行业动向,以更开阔的视野对待在校的学习,养成学习新趋势、终身学习的好习惯。

(四)引导学生善用“拿来主义”,高效学习、智慧学习

相较于西方国家,我国的房产金融发展得比较晚,因此国外的一些案例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资金方面过于依赖银行贷款,系统风险较大,这也迫使我们要向西方国家学习,并逐渐建立一个多元化、国际化以及专业化的融资渠道,并且要积极推进房地产证券化和不动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的工作模式,在不断摸索和学习的过程中建立起一套适合我国的不动产发展模式。

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高效学习、智慧学习,善于在他人成功的经验中总结出适合自己的规律,并不断发展完善。

(五)注重用现代化教育技术,进行多维立体教学

房地产的教学内容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所以在教学的过程中,要注重运用一些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手段,还要对教学的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在《房地产金融》的授课过程中要注意应用现代教学的手段,来提升学生的听课效果以及提高老师的教学水平。教师在讲课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多媒体教学的应用,可以把要教学的内容做成幻灯片播放,并把教师的教案、习题、还有一些案例等制作成网页,这样方便学生课后复习,也可以使学生在网上进行自主学习。教师也可以利用一些聊天软件进行网上教学,还可以给学生推荐一些有相关信息的网站,例如商业银行网站、财经网站以及一些房地产网站,这样方便学生及时了解这个行业的最新动态,保证自己所掌握的内容都是最新的、最准确的。

三、对改革内容提出两点建议

(一)建立一支有实战经验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教师是教育工作中的主导者,学生的知识大多是从教师那里得来的,因此教师的专业水平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说直接决定了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但是就目前的情况而言,高校的房地产金融的讲课教师大都没有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实践,所以在授课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与实际脱轨的现象。在当下的教学中,教师一般只注重理论的教学工作,学校应该组织教师利用假期的时间进行实践,这样才能使教师自己的讲解更加透彻,同时也能使教师自己的讲解与实际更加契合。因此,学校不仅要增强老师的理论素养,还应该为老师提供更多实践的机会。

(二)引进行业企业精英参与高校教学,保证教学质量

我们在教学的过程中,也可以请房地产行业中专业的人士对学生进行讲解和教学,这样可以增加学生对房地产行业的认知,还可以真正地学习企业家的精神,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业精神。还可以让学生多参加一些有关房地产金融行业的座谈会,这样也可以增加学生对这个行业的兴趣。一般情况下,房地产金融的教学会在三年级上半学期进行,学生在此之前已经学习过相关的基础课程,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在学习《房地产金融》过程中引进行业企业精英开展相关专题讲座就会感觉比较轻松,也能收到很好的实践学习效果。在通常情况下,不建议有过多的同学同时进行学习,开课的人数最好不要超过40人。这样既可以保证学生的听课效果,还方便老师进行管理。

四、结束语

在房产行业飞速发展的今天,房地产金融也要跟上时代的步伐,这就需要从根本上进行创新,也需要我们有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其中。由此可见,在土建类高职院校将房地产金融课程作为培养高职人才的财商基础课程是非常必要的,这将大大提高高职毕业生的就业能力,为转型中的建筑业、房地产业输送既有一技之长又能顺应产业发展的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第10篇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可行性分析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1

一、引言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主要是指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决策前,对项目进行系统而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综合研究开发项目的经济合理性、技术先进性、适用性以及开发的可能性,来确定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审查的重要依据和项目后的评估的最终依据。

二、我国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房地产的实际开发中,可行性研究方面仍存在着很多不足的地方,这些问题的存在为项目带来了相当大的风险,具体则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

(一)可行性分析缺乏完善的理论指导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仍然是根据建设部于2000年所实施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济评价方法》。该规定虽然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经济可行性提出了相应的研究方法和框架。但是,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其他一般工业建设项目有着很大的不同之处,所以,难以直接套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因此,许多研究分析人员只能根据个人的理解,对于计算机评价的指标有选择性的适应,房地产决策缺少指导和参考价值,导致许多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存在质量低下的问题。

(二)可行性分析只注重经营分析

虽然房地产开放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在房地产项目开发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并未对此有足够的重视,经常存在忽视可行性分析,从而导致房地产项目开发失败的现象。毫无疑问,经验是很宝贵的财富,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会出现经验与市场不符合的问题,如果在这样的条件下,仍然依靠经验来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有可能就会导致决策和市场脱节甚至出现背离的问题,这样只会增加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场风险性。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分析的市场地位不准确

市场定位是开发商赋予一个项目的文化精髓,决定了项目的营销方向。在许多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过程中,市场定位是十分重要的。例如,某集体公司在江南地区开发休闲广场项目成功以后,决定在相邻城市另外一个更大的房地产项目,主要是用于餐饮和百货经营方面。但是后来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收益一般,远不如之前的休闲广场的收益,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对该项目的市场定位不准确,在该房地产项目的周围已经有了类似的经营业态,并且也已经形成了品牌,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与其就存在了经营范围重叠的问题。

(四)会先入为主进行开发

在许多失败的大型房地产项目投资决策中,许多都是因为一些可预测的因素所导致的。例如,一些高级别墅由于坐落在大型工业园区,导致别墅周围风景被破坏,经常发生别墅无人问津的现象。一些房地产项目由于是位于规划失控的农民居住区内,在回迁房和廉租房的冲击下,导致房地产项目半途而废。3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完善的对策

三、完善路径

在国家加大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力度的背景下,房地产市场陷入了低迷的状态,那种“只要把房子建起来就不愁没人买”的房地产市场的紧俏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因此,房地产项目开发更加需要重视对可行性研究的分析。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主要从市场、技术、效益三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技术、经济方面的分析,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要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程序

在房地产项目建设的过程中,要对可行性研究的审批严格管理。近年来,房屋建筑物质量问题一直是党和国家关注重点,连续多次发文要求加强房屋建筑物质量管理。特别是国务院在1999年了《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以后,又在2000年颁布了《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条例》因此,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中,首先要重视质量问题,要严格加强项目建设前期质量,切实执行房地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要做好可行性研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可行性研究程序简化,对于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等文件不达到规定,评估单位坚决不予评估,审批单位更不得进行批准立项。

(二)要重视市场调研

房地产项目市场影响因素较多,专业较广,行业较多,以及房屋建筑物不可移动性,投资风险较高等特点。市场调研主要包括房地产市场供给、房地产需要的调查、房地产市场价格调查、客户调查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市场调研在整个环节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说直接影响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败。无数个失败的案例已经使开发商成人认识到市场调研的重要性,但是他们对于市场急于了解的心态和他们对市场的肤浅认识和软弱行动之间形成了鲜明对比。

(三)要不断更新经营理念

目前,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情况,许多房地产开发商都把眼光瞄准了商业地产开发方面。但是房地产开发和商业地产开发属于不同领域,房地产开发商虽然对于房地产开发较为了解,但未必对商业地产经营熟悉。房地产开发商不应盲目建设开发,要对经营理念进行更新,特别是要采用先招商的方式,让更多深谙商业经营的人士参与到房地产开发前期市场调研中,使项目更加符合商业需求,更加符合市场需要,唯有如此,才能够促使房地产开发项目得以成功。

(四)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财务评价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财务评价是指依据前期总体策划所制定的投资方案、进度计划、资金筹措计划、营销计划所编制的财务报表,计算、分析出项目的成本、费用、效益,从而判断和评价项目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收益状况。因此,仔细、谨慎的做好财务评价,才能有效的控制和降低财务开支,减少经营风险,从而达到利益最大化。

四、结论

为了降低和规避风险,我们必须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对项目要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客观的、正确的依据,最终可以取得良好的投资效果,获得良好的效益。

参考文献:

[1]汤炎非,杨青著.可行性研究与投资决策.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5-7.

[2]李竹成,主编.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北京:团结出版社,2001.

第11篇

浙江大学法学专业公司与金融法方向(同等学力)

申请硕士学位课程 招生简章

经济的全球化,使得金融业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也使公司与金融法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金融业是一个以规则运行为特征的特殊产业。实践证明,经过高素质法律训练的人尤其适应该行业的竞争与生存,因此,法律人往往会从事该行业工作,已经具备其他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如实现与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成为复合型高端人才,则优势凸显。具备传统法律知识的人员,对于专业很强的公司与金融法律也有知识转型、更新和提升的需要。

浙江大学法学院为应对这种社会需求,特开设公司与金融法硕士课程班,综合浙江大学法学院和国内高校、研究机构及金融管理实务部门的优质资源,为学员提供硕士层面前沿热点国内外公司与金融法律知识,使学员的公司与金融法理论和实务能力得到跨越式提升。

【课程对象】

公司、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担保、贷款公司等相关行业人员;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仲裁委等公司与金融法律从业者;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等“一行三会”监管官员。

专业背景不限,免试入学。

【课程设置】

法理学、法学前沿、硕士生英语、民法总论、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商法、金融法、票据法、公司法、股权投资法、证券期货法、保险法、银行法、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国际金融法、金融刑法、行政法(金融监管)、房地产法、民事诉讼与仲裁、货币金融专题、证券投资专题。

富有特色的实战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并进。

【学习时间】

1年半,双休日学习。

【证书颁发】

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班结业证书。符合条件,通过考试和硕士论文答辩可获得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课程费用】

学费:21000元。

书本费:1000元。

教学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联系电话】 010-51656177 010-51651981

【免费直拨】 4000,716,617

第12篇

关键词:购买 商品房 风险 防范

近年来,我国的房地产业突飞猛进地发展,房地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业不仅促进了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而且大大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提供了基本的保障。但是由于我国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对消费者保护的法律亦不健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借其经济、技术等各方面的实力,往往处于主动地位;而购房者却总是处于弱势的地位,购房者缺乏对相关法律和专业知识的了解,在交易过程中其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害。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追求高额的利润,往往会凭借其优势的地位,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对购房者进行欺骗、隐瞒各种事实情况,达到其经济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造成社会矛盾的激化。所以,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小心谨慎,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

下面将就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般风险进行论述,并提供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要认真审查商品房销售者的资格、条件,防患于未然

商品房的销售①包括商品房的预售和商品房的现售两种方式。商品房预售(俗成“卖楼花”)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现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融通资金,往往都进行商品房预售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必须取得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五证的取得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应具有的条件。而房地产管理审批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对该五证的审批非一个部门负责完成。各个部门在审批过程中不能有机地协调合作,致使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五证的情况下就进行商品房的预售,在以后无法取得五证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最终导致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购房人的合同目的也无法达到。作为购房者为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前,应当审查开发商的手续是否齐全,并应查看所有的原件,将证件的编号记载于预售合同。以便产生纠纷后能得到妥善的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购房者在预售商品房的过程中应尽可能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条件,选择当地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其签订合同,由于预售商品房的标的是尚未现实存在的,这对购房者来说,面临的风险更大,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不合格,无资金实力、无信誉,购房者预购的标的物可能就建不成,购房者购房的目的也就无法实现,所造成的损失可能就无法得到弥补。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开发竣工的房屋销售给购房人,购房人支付价款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在商品房的销售过程中,开发企业为了高价、快速出售房屋,其往往对购房人做出各种口头承诺,以便将房屋销售出去,购房者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不认真进行审查开发企业的承诺就与其签订合同,结果是权益受到侵害也无法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为避免该风险的发生,购房者应实地对要购买的房屋及相关的设施进行检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的对自己至关重要的事项要求写进合同中,以便在发生纠纷后有证据。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应对合同的条款进行认真审查,最好是请法律人士为自己把关,以免掉进开发企业在合同中设置各种陷阱。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的优势地位,国家越来越注重对处于劣势地位购房者的保护,制订了许多保护购房者的法律、法规及解释,购房者在购房时最好先向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了解,以便从各个方面了解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200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虽对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如何保护购房人的利益做出了规定,但这些规定仍很原则,很笼统,并不能全面地保护所有购房人的利益。如《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消、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明的手续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内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而对其中的“故意隐瞒②”这一规定,在诉讼过程中如何确定是非常困难的事。所以作为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应对前述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将与开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中的各种权利、义务明确化,只有防患于未然,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二、购房者应认真审查有关商品房买卖的广告

我国房地产产业的迅速发展,使房地产企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销售其开发的房屋,大都是以广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出售。虚假的广告宣传成为了商品房销售的热点问题。因此,购房者应认清商品房广告的性质,以便达到自己购买房屋的目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的,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但承担违约责任。”这说明商品房的销售广告一般是具有要约邀请的性质,只有当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的“具体确定”,并且说明和允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时才具有要约的性质,然而,对于在干什么情况下构成“具体确定”,什么情况下构成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属于兜底性的规定,对于一般的购房者很难掌握其具体的标准,也很难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虚假广告行为进行界定,在双方纠纷后受损害的还是购房者。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广告中说明和允诺的主要情形有:(1)向购房人提供某些购房优惠或附带赠送礼品的说明;(2)对商品房美观性质量的陈述;(3)对商品房环境性质量的陈述;(4)承诺“还本销售③”,提供房屋“售后包租④” 、“代租”等售后回报,等等。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广告中的各种说明和允诺,作为购房者应当了解其是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或要约引诱,如果是要约邀请或要约引诱,其意思是在邀请购房者提出要约,该广告的内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具有拘束力,即使购房者是因该内容而购房,但购房后却不具有广告中的内容,其也无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责任。

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购房过程中应当保存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比较重要的小册子,楼书等宣传资料,以便在产生纠纷后作为证据使用。特别是对开发商的某些重要的说明和允诺,在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时,应当落实到书面文字上来,并约定开发企业对其违约行为应承担的具体责任或损害赔偿的。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也才能制止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广告中有意存在的虚假行为。

三、购房者应认真审查购买房屋的面积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存在的面积欺诈问题,一直是购房者所关心的事。作为商品房的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价。而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有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且是最重要的利用空间,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购房人对建筑面积问题都很关注,但具体如何计算却有一套复杂的程序,一般的购房人在短时间内并不能将其搞清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上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时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收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补足,产权归买收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收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收人。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往往只对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进行约定,而不具体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房屋内各组成部分的面积数额。这样往往会给开发企业的面积欺诈提供机会,进而损害购房者利益。因为商品房建筑中的各部分成本存在差异,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改变原设计,利用相应增减商品房各组成部分建筑面积数额的方法,就能达到商品房建筑面积数额总值不变的目的。从而达到既不违反合同约定,又可大幅度降低投资成本。

作为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面积问题。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形式。此外,签订合同时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设计变更时造成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也以书面文字进行表达。只有这样,购房者才能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面积方面存在的欺诈,也才能真正达到签订合同的目的。

四、房屋质量应引起购房人的注意

我国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的迅猛,城镇商品住宅的质量存在诸多问题,商品房质量纠纷问题已成为关注的焦点。房屋质量的安全问题关系千家万户的安全。有的房地产开发为了节约成本,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偷工减料,给商品房带来极大的隐患。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誉,开发的商品房进行了解,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经法定检验部门验收合格,符合居住条件的手续;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交付。这样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购房者就可依据约定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应注意购房过程中的定金问题

定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合同的推行,由一方预先向对方给付发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他代替物。定金在商品房的购买过程中是合同的一种担保方式,其作为是通过定金罚则督促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依据《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同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担保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如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但《解释》中所规定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比较笼统,在实践中作为一般的购房很难正确理解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的范围或标准。而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购房者交纳定金时要与其签订意向书、允诺书或认购书等预备性契约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这些预备性契约时大都只规定购房者承担的义务,在购房者违约的情况下就不予退还定金,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本就没有双倍返还定金的风险。

所以购房者在签订意向书、允诺书等预备性契约交纳定金时应特别注意,最好是将“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进行约定,因为这种事由的范围特别广。如当事人不能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商一致;签订认购书后,开发项目被政府行政决定取消、缓建,开发商的主体资格丧失,灾害导致开发项目灭失,贷款银行无法贷款等,这都不应该算是当事人哪一方的过错。在这些情况中,购房人定金不应该被扣留,房地产开发企业也不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六、购房者应当及时办理权属登记

购房者购买一套房屋大都用尽毕生的积蓄,只有拿到房地产权证他们才会踏实,然而在办理权属登记过程中可能出现许多无法预料的情形,有的房产开发企业为了进行融资,尽快收回资金,降低风险,他们往往将商品房出卖,在尚未转移房屋所有权与购房者之前,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获取建设资金。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还抵押贷款的情况下,就会使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严重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还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一房数卖,就同一房屋订立了数个买卖合同,分别出售数个购房者,在此情况下,最先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购房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其他购房者的合同目的就无法实现。

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后应当让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所有材料,最好是将办证的期限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只有这样购房者才能及时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欺诈的行为;也才能在发生纠纷后及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索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以上是对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的浅薄的,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仍存在许多值得注意的地方,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应当全面了解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找到相应的解决措施。只有这样才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释:

①商品房的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开发的房屋或在建的房屋销售给购房者的行为。

②故意隐瞒:是指将相关的事实故意不告知对方,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

③还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将购房者的房款返还给购房者的行为,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④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者承诺购房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租用该房屋并支付租金,这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促销而为的一种售房方式。

⑤预备性契约:是指为正式订立合同而事先由当事人达成的一种有关合同内容的简单约定。

[1]宋宗宇 黄锡生 房地产法学 重庆大学出版社 2003。

[2]王利明 合同法,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

[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引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