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6 11:02:1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 食品安全 诚信 诚信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F713 文献标识码:A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并不令人乐观,问题食品事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问题似有愈演愈烈之势,涉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手法越来越隐蔽,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从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看,犯罪分子制毒制假手法花样翻新、五花八门。
从实际情况看,问题食品案件主要并不是因为这些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落后所造成的,而是少数生产经营者丧尽天良,见利忘义,造假售假所致。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从最基础的、最根本的建设抓起,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和长效机制。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诚信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诚信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对食品安全更具长期性、稳定性的作用。
一、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信用意识不强。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从根本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利于实现食品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但在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中,众多的企业主没有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重要意义,积极性、主动性始终不高,工作敷衍,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较慢。
二是缺乏统一的资料库,信用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目前信用数据掌握在工商、质监等不同的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独立的信用系统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评级,评价标准不一,信用信息也不共享。单个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也比较单一,在准确性上存在缺陷。限于建立资料库对各种硬件、软件设施的要求也比较高,现在的评级咨询平台也不够专业,很难满足向社会提供信用服务的需要。
三是食品安全信用惩戒机制不健全,作用不明显。企业是追究利益最大化的主体,利益是其发展的根本动力。然而我们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缺乏对企业经济利益的调节作用,不能给企业带来现实利益,导致企业对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信用等级社会认同度低。
四是信用体系建设缺乏法律强制的外在保障。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体现诚信原则,确立信用机制的法律法规无论在总体上的还是在食品行业专门领域都偏少,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目前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主要以企业的自愿为基础,企业若应付了事,信用信息的征集会不及时、不全面,相关制度的运行效果会打折扣,如此就影响了信用等级的评定。
二、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途径
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诚信更是关系到一个企业、一个地区、一个国家乃至一个民族的未来!如何营造食品企业诚信经营的道德环境,是一项非常庞杂的系统工程。
第一,要营造诚信经营的道德环境。在诚信体系中,道德约束和法律规范是一对互补关系。在食品安全的覆盖领域,道德要比法律广泛得多,可以弥补法律规范的不足。良好道德环境对于食品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提高都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企业管理者要坚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诚信教育培训,带头讲诚信,弘扬诚信,不断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诚信意识,要加快建设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理论和实践能力的专业食品安全和诚信管理队伍。
第二,要落实责任人主体地位。维护食品安全既是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法律责任,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必须遵循的理念。只有每个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以诚信严格自律,才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健康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放心消费。与此同时,食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全覆盖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第三,要完善和落实诚信评价标准。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制定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0-2012年)》以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QB/T4111-2010》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准则QB/T4112-2010》两个诚信体系行业标准。另外我国信用体系的首部法规《征信管理条例》也即将出台。
第四,通过刑法加大处罚食品失信行为,提高诚信违法成本。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是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的主要原因。敬畏之心的缺失,既源自道德的滑坡,又因为违法成本过低。要想真正让生产者对食品安全充满敬畏之心,就必须在加强诚信和道德建设的同时,重拳出击,形成强大威慑力,真正从源头上管住食品安全。在对待失信行为上,就得建立起这样一套严格的制度一次恶意失信,终身禁入。
第五,要建立完善的诚信信息共享体系。由专门部门牵头,统筹建立统一的社会诚信体系,在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实现信息采集、信息交换的“对接”,实现互联互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向社会有序、分层次开放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数据库。在逐步建立统一的食品企业诚信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实现面向社会的食品企业诚信信息查询系统和诚信信息公示披露系统。
第六,以诚信为纽带,组成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网络。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同时,要通过社会舆论和媒体监督、消费者举报投诉等方式监督食品经营和生产企业的行为,督促食品企业不断提高诚信水平。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养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为目的,狠抓源头建设、舆论引导、市场准入、诚信教育及综合治理,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形成具有信阳特色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提高我市的食品安全信誉,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先城区后乡村,统筹协调,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把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蔬菜、肉类、餐饮等行业(品种)的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先行一步,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向食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延伸,在整个食品行业全面推开。
三、主要目标
1、*年12月30日之前各食品行业参加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企业分别达到:初级农产品的种植环节企业10个;养殖环节企业10个;渔业生产环节企业5个;食品流通环节企业20个;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企业20个;生猪屠宰环节企业10个;餐饮消费环节企业(包括学生食堂)25个。至2007年底食品行业参加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企业达到40%,2009年全面完成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上企业均指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下同)。
2、环节监管部门对年内参加信用体系建设企业的考核评估率达到100%。
3、通过A、B级考核评估的企业达到年内参加信用体系建设企业总数的50%以上。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信用宣传教育
由各环节监管部门负责,在*年7月底前分别组织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社会信用基础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逐步形成以法律为基础,以道德为支撑的食品安全信用平台,提高试点单位和个人的信用意识和知识水平。
(二)制定信用制度规范
市食安办会同有关监管部门9月底前制定出下列信用体系建设规范:
1、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具体实施方案应确定食品安全信用的征集原则、征集方式、征集渠道、征集内容和具体征集要求等,做到既有指导性,又有操作性。
2、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具体实施方案中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的重点是确定各类食品评价机构、评价指标、评价方法以及评价效力,体现评价公开、公平、审慎的评价原则。逐步建立起食品安全的政府评价、行业评价和社会评价三者结合的评价体系。
3、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各食品安全环节监管部门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分成A、B、C、D四类,按照信用等级的高低,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4、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奖惩制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长期守法诚信企业给予宣传、表彰,并建立长效保护和激励机制。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企业,采取信用提示、警示、公示,限期召回商品,取消市场准入及其他行政和经济制裁方式进行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建立监管档案和企业经营信用档案
有关部门在建立健全监管档案的同时,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月底前建立生产、经营信用档案。企业生产经营信用档案包含与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相关的基础工作以及从食品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方面的内容,实现全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可追溯。
(四)建立信用管理服务体系
市政府授权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为食品安全信用权威单位。各环节监管部门将实施情况和相关信息每月一次报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安办根据综合评定,对相关企业、相关食品品牌的信用信息报经市政府批准后,通过新闻媒体或市政府网站予以。
五、责任分工
采取政府推动、部门组织、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方式,按照“环节监督为主,品种监督为辅”的要求,由各环节监管部门负责本环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与实施。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为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指导和协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对方案所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搞好分解,抓好落实。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落实专人和专项资金,为做好试点工作提供保障。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各部门做好规划、指导、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每个月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向市食安办报告一次。食安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督查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的种植环节、市畜牧局负责畜禽产品养殖环节、市水产局负责水产品养殖环节,市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市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市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市卫生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并对相关食品安全环节实施卫生许可,其它部门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的通知》(信政办〔2005〕38号)确定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各环节监管部门既相对独立开展工作,又要相互配合。
六、工作步骤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的工作任务,要采取集中时间、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方式推进。*年6月10日至*年12月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
1、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各环节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市方案的要求,在*年6月1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确定试点企业。各县区要组织有关监管部门深入企业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每县区确定10个试点企业,并于*年6月25日前报市食安办。试点企业要选择基础好,规模较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业,使试点工作能真正积累工作经验,为在其他企业的推进提供有益的借鉴。
3、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区要通过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动员会,新闻媒体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报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编发工作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组织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
4、抓好教育和培训工作。各环节监管部门围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内容、指标体系、制度规范、管理服务办法等基本知识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对监管环节内的企业搞好教育和培训。
(二)实施阶段
1、动员各方力量,通过组织引导、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管,使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诚信度有明显提高。
2、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全面推行诚信等级制度。由环节监管部门综合评定试点企业的信用等级,根据食品企业食品质量信誉度,将食品企业食品安全信誉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级,并予授信,实行分级管理。
3、所有食品企业实行公开承诺、社会公示和责任分解制度,逐步建成诚信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4、引入强制退出机制,对不讲道德诚信的食品企业予以曝光并责令退出食品行业。
通过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共同努力,健全和完善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切实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重点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监管网络体系
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充分发挥其牵头协调功能,充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确保工作有人员、办公有场所、监管有经费、应急有保障,使其成为全区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告、分析、应急处置协调中枢。区直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要专设科室,有专职人员和交通工具,建立一支监管有力、反应迅速的专职队伍。乡镇街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监管组织网络,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明确一名副职负责,并确定1-2名协管员、信息员,做到人员、场地、经费、制度、责任、措施六落实,辖区的村委会或社区也要明确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辖区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
(二)突出重点环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要强化种、养殖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加强产地质量安全监测,确保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规模化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不断扩大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农产品规模;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督检测和使用、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管;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开展养殖环节生猪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扩大水果、蔬菜等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强化水产品养殖基地监管,深入推进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完善水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2、质监部门要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不断加强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做好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和换发证工作;加大定期监督检查和重点产品专项抽查力度,健全食品加工环节质量安全检测预警机制;完善食品企业诚信档案,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诚信体系;突出对原辅料、添加剂、关键控制环节、出厂检验等重点环节监管,集中整顿小企业、小作坊,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3、工商、商务部门要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市场准入和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强化对食品经营者行为的规范和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动态监管;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强化网络信息技术在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主体许可、准入、食品质量监管、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等方面的综合应用;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打击力度。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全面提升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水平。
4、强化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管。从规范入手,把住源头,加强对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继续推行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制定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机关和建筑工地食堂、小饮食店、“农家乐”、景区旅游点为重点,加大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制售卤味熟食、盒饭、冷荤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城管执法、卫生等部门要加强路边食品流动摊贩和夜市摊点的管理、规范工作,确保业主生产经营食品符合安全标准。
5、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按照国务院、省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围绕食品安全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顿,以开展重要时段、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整顿目标任务为切入点,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不断加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
(三)坚持重心下移,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1、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建设。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作,着力建设一批食品安全示范村、示范社区和示范点(学校、集贸市场、示范街等)。今年,各乡镇街至少要创建1个示范村、2所示范学校、1个集贸市场、1条示范街和1个示范社区。食品安全示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地方政府要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在经费上给予支持,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建。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经验,切实发挥示范作用。
2、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为核心,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责落实、运转有序、保障有效的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网络、群众监督网络和市场供应网络。积极探索和细化责任体系,定人定岗定责,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工商12315等举报热线电话作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加强基层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继续按照整合资源、多员合一、联合共建的思路,对现有农业、畜牧、卫生、工商等部门在农村有关食品安全的责任网和监督网进行梳理整合,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专兼职队伍,建立健全区乡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与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充分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乡镇连锁店、村组农家店和学校(社区)放心店。鼓励大中型批发企业以连锁配送的方式,把安全放心的食品及时供应到农村市场。
3、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工作。建立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管理制度,提高5桌以上群体性聚餐申报率;加强对监管人员和农村厨师的培训指导力度,坚持农村厨师持证上岗制,须取得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上岗操作;鼓励具备条件的餐饮单位或厨师成立“农村家宴服务中心”,推行市场化运作,为农村集体聚餐提供餐饮具、菜肴等餐饮服务。完善农村聚餐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管理,加强对原料购进、加工操作、食品存放、环境卫生、饮用水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夯实监管基础,提升食品安全防控能力
1、强化技术支撑。健全并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检测机构检验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人员管理,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提升综合检测能力,为科学监管提供专业技术支撑。督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重点抓好集中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站)的建设,不断提升监督检测技术能力。
2、推进品牌战略。加大品牌培育力度,针对产业布局、行业特点、区域特色和品牌发展现状,确定一批有实力、有潜力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形成以国家级、省级、市级品牌的三级品牌梯度培育体系。加大品牌宣传,提升本地品牌知名度,提升居民对本地品牌的认同度,增强消费信心。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建立品牌维权协作机制,构建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推进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因地制宜做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创建,充分发挥农副产业的特色优势,打造优势农产品品牌,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3、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全区实施食品安全诚信企业试点工作基础上,制定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分别选择基础较好的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企业中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强化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针对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分步实施,形成完整的监管链,切实担负起保障本部门食品安全的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强化自律意识和质量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诚实守信,守法经营,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切实担负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履行和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
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继续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学校、工厂、机关单位作用,不断拓展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内容。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把新闻报道和知识传播相结合,把曝光违法行为与宣传先进典型相结合,大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提高食品安全信誉,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和鉴别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
(三)加强协调配合
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平台作用,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工作,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及时互联互通和共享。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工作制度,对重要时段、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在第一时间内权威信息,提高公众知情权。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通报、预警机制,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配套制度和保障措施,加强预案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实战能力,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水平,确保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得到及时、快速、科学、有效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强化责任追究。
实施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制,坚持有错必究、有案必查的原则。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不落实食品安全政策、部署和决定,工作不到位,责任不明确,不履行监管职责,,,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0年,南宁市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有303家,实现工业总产值382.03亿元,同比增长23.49%。按统计口径划分,南宁市食品工业分为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品业四个行业,2010年这四个行业分别完成工业产值247.93亿元、40.09亿元、45.96亿元、48.05亿元,产值增长速度分别为26.67%、22.10%、28.29%、6.85%;2010年南宁市食品工业实现主营销售收入、税金、利润分别为444.95亿元、49.25亿元、32.75亿元;增长速度分别为21.59%、20.81%、44.66%,税金和利润总额占全市的73%和51%。南宁市食品工业主要有制糖、罐头、酿酒、饮料、乳制品、淀粉、烟草等企业。2010年主要产品产量:冷冻水产品10382吨,精制食用植物油40370吨,小麦粉107045吨,乳制品76695吨,包装饮用水类288227吨,软饮料475956吨,大米742001吨,卷烟3631084万支,淀粉817730吨,成品糖1018816吨,罐头128512吨。
(二)主要特点
1.食品工业增长速度较快,规模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我市的食品工业的取得了较快增长,平均增长速度为23.69%,工业总量不断提高。2005年,南宁市的食品工业总产值为129.03亿元,经过“十一五”的发展,到2010年,南宁市的食品工业总产值已近400亿元,达到382.03亿元。
2.食品工业是南宁市总量规模的支柱产业。长期以来,食品工业是南宁市的支柱产业,其多项效益指标占全部工业的1/4强,优势地位在全国各区域中少见。2010年,食品工业分别占南宁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总产值、税金、利润的29.66%、73%、51%,是南宁市工业产值、利税最大的产业,对南宁市工业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3.南宁市食品工业产品呈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态势成品糖、淀粉、卷烟等产品是我市的传统特色食品,一直稳步发展,成品糖产值绐终保持在占全区的15%比例,淀粉产值的常年不低于15亿元。近年来,我市除传统特色食品获得稳步发展外,水产类食品、啤酒、果蔬食品及方便休闲食品等产品也获得较快的发展,涌现百洋食品、恩度食品、皇氏乳业、集盛食品等一批具有地方的特色产品企业。
4.通过自主培育和招商引资双轮驱动食品工业的发展。南宁市立足亚热带气候的资源特色,自主培育了以甘蔗、木薯、罗菲鱼、亚热带水果、水牛奶等为原料的成长性较好的加工企业,取得了显著成效。广西黑五类食品、南宁糖业、皇氏乳业等三家食品企业已成功上市,一些食品企业也在近期筹划上市;同时,南宁市在食品行业招商引资方面也取得较大突破,青岛啤酒、珠江啤酒、统一食品、康师傅、娃哈哈、可口可乐等一批知名企业落户南宁,食品工业发展势头良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南宁市食品工业近年来获得了快速发展,但与发达地区及国外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自主培育的大企业少,“低、小、散”问题突出
南宁市自主培育食品企业主要以本地农产品为原料,大企业少,经济效益也不稳定。主要产品中除糖、烟之外,其他食品加工制造水平较低,加工企业除南宁糖业、南宁中烟外,都属于中小企业难以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2010年303家规模企业工业总产值平均只有1.26亿元,总体来看还偏小,也仅有百洋食品、恩度食品、皇氏乳业、集盛食品、汇华食品等少十来家企业效益比较稳定、成长性较好。
(二)原料供应不足
南宁市大多加工企业的原料来源由单家独户自种自养为主,缺乏规模化、公司化的种养基地,规模小、经营分散,加工企业原料供应不足,无法实现规模化生产。2010年南宁市淀粉加工企业产能已近80万吨,但由于原料不足实际产量仅为40万吨;2010年主要工业产品食糖和罐头因原料减产导致产量同比下降20.30%、14.80%,为扩大生产规模,企业不得不从外地采购价高的原料,增加了生产成本,制约了企业发展壮大。
(三)产业链短,精深加工、高附加值产品少
南宁市的食品行业产品大多属于初级加工产品,链条短,深加工程度不够,精深加工产品还刚处于起步阶段,产品附加值不高。比如蔗糖加工企业的产品基本上是单一的白砂糖,缺少精炼糖、功能糖及保健糖等多样化的高品质、高档次食糖。
(四)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普遍较低
南宁市除南宁中烟、青岛啤酒、皇氏乳业、南宁糖业等少数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目前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外,其他行业的装备技术水平都不高,普遍处于国内八九十年代水平,存在自动控制水平较低,生产能耗较高,全员劳动生产率较低,生产成本较高,生产管理粗放等问题。
(五)品牌建设落后,知名品牌少
南宁市食品行业主要工业产品中仅有白砂糖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南宁糖业的“云欧”、“明阳”牌白砂糖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古府”、“大明山”牌白砂糖获得广西名牌产品,其他食品绝大部分品牌知名度并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
(六)投入不足,融资渠道不畅,流动资金匮乏
南宁市食品企业大多是中小非公企业,以传统生产方式为主,由于规模小、信用度不高,融资渠道不畅,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无法扩大再生产,企业发展缺乏后劲。
(七)产品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
我市食品加工制造企业普遍存在产品标准陈旧、控制体系不健全的现象,难以适应行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及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三、发展建议
(一)抓好食品用原料基地建设
以皇氏甲天下乳业公司、百洋食品公司、汇华食品公司、双汇食品公司、南宁糖业集团、恩度食品公司等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原则,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建立一批与加工企业相配套的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社会化的奶牛、罗菲鱼、生猪、家禽养殖基地和原料蔗、水果、木薯、桑园种植基地。大力提倡发展有机农业和绿色农业,按照讲究营养、保证卫生、注重特点、符合保健、崇尚美味、回归自然的要求,生产无公害农产品,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安全、优质的加工原料。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兴办稳定的农产品原料基地。进一步加快产地贮藏库和冷藏、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农产品重要集散地和交通枢纽建立集加工、保鲜、流通为一体的大型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提高食品加工原料供应能力。
(二)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
积极培育壮大投资和经营主体,大力培植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中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一是根据“扶强、扶大”原则,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后劲足的龙头企业,进一步提高其竞争力和带动能力。二是对现有的经营状况一般,但有一定资产的龙头企业实施资本经营,引进有实力的企业进行嫁接改造,通过注入资金、品牌、机制等,使之发展壮大。三是利用现有国际国内区域经贸合作平台,加大食品加工业招商引资力度,接受区内外产业资本转移,建立高起点的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四是推进食品加工园区建设,积极引导食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以最终产品为龙头,把相应产业项目和配套项目集中到园区,提高产业集聚度。五是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按行业进行强强联合,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集群和集团。
(三)突出抓好优势特色效益农业的发展
一是针对国际形势,调整农业布局,发展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和特色化农业;二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生产、加工、销售结合的市场化农业体系,建立同农民利益联动机制,给农民带来实惠,以促进农民从事农业的积极性创造性;三是深化农业和农村经济体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服务机制,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四是拓展资金投入渠道,加大多渠道、多元化对农业投入,改善软硬设施,增强支农力度,提高农业产出效果和效益。
(四)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
一是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速折旧,增加新产品开发费用和风险调节基金的提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能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二是引导企业加大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的引进,在重视“硬件”引进的同时,更要注意“软件”的引进,推动国内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科技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鼓励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联合,加快关键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研究,大力推进成熟技术的推广应用。四是加强人才培养和职工队伍培训,吸引和引进产业研究带头人,不断壮大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培育和提高企业的自主开发能力。五是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在立足“名、优、特、新”农产品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品牌意识,强化品牌观念,瞄准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打造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
(五)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和检测标准体系
加紧制定符合广西农产品原料和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尽快完善农产品加工业质量标准体系。把推行农产品质量标准与建设各类农产品加工基地和相关的科技示范园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标明产成品产地、质量、标准的等级标识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尽快形成以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核心,以县为基础、以企业为单元覆盖全市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逐步实现全程有效的动植物检疫、农药(兽药)残留检测、环境质量监测和产品质量控制。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研究食用农产品安全诚信的评价指标,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诚信监控网络,营造“重质量安全,守行业诚信”的氛围。
(六)建立健全各类社会化服务
引导和鼓励各类服务机构,围绕农产品加工业的需要,发挥在行业状况调查、产业规划制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项目评估、技术咨询、人才培训、质量检测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行业管理和服务逐步规范化。鼓励同类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之间组建专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解决行业内部矛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积极支持从事优势农产品加工、销售的企业,参加国内外的大型展览展销,提高优势农产品加工制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创业辅导、融资担保、科技服务、信息传递、政策咨询、人员培训、标准体系建设等公益,健全服务网络,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
HACCP是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的缩写,称为“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它是一个保证食品安全的预防性管理体系,也是目前国际上公认为最有效地食品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其强调的是在生产过程中通过预防将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危害降到最低限度,而不是靠事后检验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HACCP具有预防性、安全性、动态性、非零风险及全过程控制几个特点。
HACCP的应用优势
(1) HACCP体系建立在过程控制的基础上,对终产品的检测仅作为验证体系的有效性;
(2) HACCP体系可以进行预防性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出现;
(3) HACCP体系可以进行自行控制,使加工者具有自检、自控、自纠能力;
(4) HACCP体系可以追溯加工及控制记录,使政府检查或产品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
相比传统食品安全控制方法,HACCP具有的独到之处
HACCP不是零风险体系,是用来将食品安全危害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并持续改进的体系。传统的食品安全控制流程一般建立在集中观察、最终产品的测试等方面,通过“望、闻、切”的方法去寻找潜在的危害,而不是采取预防的方式,因此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举例来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食品加工工作,靠直觉去预测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最终产品的检验方面代价高昂,并且为获得有意义的、有代表性的信息,在搜集和分析足够的样品方面存在较大难度。
在HACCP管理体系原则指导下,食品安全被融入到设计的过程中,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最终产品检测。因而,HACCP体系能提供一种具有预防作用的体系,并且更能经济地保障食品的安全。部分国家的HACCP实践表明实施HACCP体系能更有效地预防食品污染。例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统计数据表明,在水产加工企业中,实施HACCP体系的企业比没实施的企业食品污染的概率降低了20%~60%。
HACCP应用现状
HACCP自20世纪50年代末创立至今,已在世界各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FAO和WHO在80年代后期大力推荐。目前HACCP推广应用较好的国家有:加拿大、泰国、越南、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冰岛、丹麦、巴西等国,这些国家大部分是强制性推行采用HACCP。HACCP体系逐渐被美国官方机构认可,美国FDA和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署先后要求在低酸罐头、水产品、肉禽类产品、果蔬汁的生产加工中建立HACCP体系。同时,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也对HACCP体系进行了研究和应用。1996年,加拿大食品检验署提出了食品安全促进计划(FSEP),制定了HACCP教程和通用模式。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也把HACCP应用到肉类加工上,了肉类安全质量保证体系(MSQA)制定指南。欧盟在93/43/EEC和94/356/EC指令中明确要求食品加工企业建立以HACCP为原理的“自我检查系统”。日本厚生省在“食品小六法”中颁布了食品加工厂实施HACCP体系的认可管理制度。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所属的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在《食品卫生总则》的附件中也制定了“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HACCP体系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普遍认同和推广。
在我国,从HACCP引入到应用至今,已经被广泛应用于控制食品原料安全性、食品生产、食品与原料流通过程、餐饮等方面。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这一规定表明HACCP在食品安全控制及管理过程中将被作为一项长期的手段得以更深层次的应用。
我国食品企业HACCP体系主要特点
1. 不同类别产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各具特点
中国2008年了GB/T 27301~27307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罐头、速冻方便食品、速冻果蔬、果汁及蔬菜汁、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2009年了《乳制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要求》,这些标准都是在CAC公布的通用HACCP体系基础上,考虑中国国情和具体生产企业HACCP体系特点,建立的专业HACCP体系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不同的专业标准建立体系对食品安全危害的控制更有针对性。
肉及肉制品生产企业要求中,对肉制品原料;宰前检验;宰后检验;粪便等可见污染物的控制;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的温度;物理及化学危害的控制等提出了要求。
水产品加工企业要求中,规定了捕捞、养殖、进口、双壳贝类等不同来源的水产原料卫生、储运要求;对加工过程温度时间的控制、不同加工工艺水产品加工条件特殊要求、终产品储运等与水产品安全管理特殊要求给予了规定,成为建立HACCP体系不可缺少的部分。
餐饮业要求中,识别了不同餐饮食品加工方法,包括粗加工、热菜加工、凉菜加工、面点加工、冷加工糕点、鲜榨果汁、生食海产加工等应实施的环境卫生及关键点控制内容。
乳制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标准是在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制定并的,这一标准在HACCP原理的基础上增加了针对乳品原料标识和追溯计划、产品召回计划、应急预案和产品防护计划的要求,以全面保障乳品安全。
在中国食品企业发展尚不平衡的今天,在HACCP发展仅10年历史的中国,在HACCP基本原理及标准的基础上创新,建立一系列针对不同食品的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专业标准为建立实施HACCP体系的企业提供了专业方向。当前,企业建立的HACCP体系已逐步呈现出各自的特点,与企业的实际紧密相联。
2. 前提计划与HACCP计划共同实现对食品安全危害的预防控制
HACCP计划仅是通过关键控制点实施对食品安全危害的控制,不能对所有面临的危害施加控制。前提计划,即在整个食品生产过程中为保持卫生环境提供必需的基本条件和活动,可对未由HACCP计划控制的危害实施预防。前提计划与HACCP计划共同发挥作用,才能对危害分析识别出来的所有食品安全危害施加全面、有效的预防控制。在中国提出的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前提计划包含基础性前提计划和产品类别性前提计划,基础性前提计划针对食品生产环境中的一般潜在危害,产品类别性前提计划针对食品生产线中与生产工艺相关的特定潜在危害,HACCP计划针对生产线上的显著危害,前提计划与HACCP计划有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食品安全危害预防控制体系,两者共同实现对食品安全危害的预防控制已得到当前中国食品企业的共识,并在企业建立的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得到充分体现。
3. 危害识别与控制逐步深化
危害识别预评估是HACCP应用的关键步骤,是HACCP体系的核心之一。在中国HACCP体系建立初期,识别各生产过程食品安全危害时往往只停留在对食品安全危害类别的识别上。10年HACCP体系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已开始重视科学研究和各类资料、标准、文献的使用,对各类生物、物理、化学性危害的识别已逐步深入和具体。危害评估的方法也更具科学性,制定和建立的控制措施相应也对控制特定危害具有更好地针对性。
4. 重视原辅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及控制
保证食品的安全须从源头开始。食品加工原料,尤其是种养殖过程的化学危害难以由后续的生产环节消除,成为重要的风险来源之一。中国食品生产企业重视对食品生产源头原辅料的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多数企业将种养殖过程的管理纳入HACCP体系的建立,用HACCP计划实施相应食品安全的控制,降低了原料风险的引入。
5. 标准卫生操作程序及关键控制点监控系统的可操作性逐步增强
在HACCP体系引进之初,企业在建立标准卫生操作程序(SSOP)文件时经常照搬标准要求,关键控制点的监视系统也难以明确规定如何实施监控活动、如何实施关键控制点验证,体系文件规定的内容框架性强,实施的可操作性差。企业通过一段时间的体系运行后,特别是中国提出的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了“卫生条件”和“潜在危害”概念后,逐步认识到将通用的卫生标准操作程序转化为本企业具体的卫生指标要求,对建立可操作性强的SSOP计划具有重要意义,并在明确潜在危害的机理情况下,可以更加有效预防潜在危害,更加可靠地在关键控制点上控制显著危害,一个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体系才有可能实现真正有效的管理。近年来,更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可操作性体系文件的建立。HACCP体系文件一方面更满足标准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逐步接近企业的实际运行。
我国HACCP研究及应用的不足
(1) 企业对HACCP投入研究的精力和财力不足;
(2) 对产品安全危害的基础研究投入匮乏;
(3) 我国对HACCP的研究较国外的科研相对落后;
(4) HACCP研究成果转化慢,效果不明显;
(5) HACCP推进的保障措施效果与预期有所差距。
小微食品企业实施HACCP体系的困难与建议
1. 存在的困难
(1)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主要管理者HACCP知识匮乏,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对建立HACCP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管理能力不强,对实施HACCP体系重要性认识不足,例如有些企业虽然编写了HACCP计划,但未严格按照要求有效运行,有些企业没有建立质量否决制度,实验室对检验结果不做判定,致使不合格品出厂;高素质人才短缺,缺乏技术储备和发展后劲;在一定程度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不足,原料质量控制不严格;产品不能适时升级,达不到进口国要求;诚信道德体系建设滞后,个别企业唯利是图。
(2)外部因素给出口初加工食品企业带来的问题和困难
企业成本提高,利润压缩,企业用于质量安全控制投入降低,HACCP计划难以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国外市场需求下降,资金周转困难;招工难,员工队伍难以稳定;HACCP体系不能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导致企业无法有效实施;小微食品企业产品种类繁多,我国现有规范不能满足所有需求,且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标准过高,很多小微食品企业无法达到要求。
2. 建议
(1)政府和监管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将食品企业实施HACCP体系纳入地方食品安全法规要求;建立一套符合国际要求并行之有效的标准体系,既能提高准入门槛及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又适用于我国食品企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引入分级分类理念;大力发展认证认可服务业,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HACCP认证,帮助企业提升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巩固提升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保证原料质量安全;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帮助企业转型升级。
一、主要任务
(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严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关,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具体要求,对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单位进行审查,严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关。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研制管理。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生产中投入品的监管,加大对蔬菜、水果和茶叶中农药残留、猪肉产品中兴奋剂类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禁用药物残留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测力度,确保全县蔬菜基地、市场平均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生鲜乳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黑窝点”。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确保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加强动物产地和屠宰的检疫,查处出售病死病害禽畜行为,对进出屠宰厂(场)的牲畜100%进行检疫。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开展以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为重点的水产品养殖用药专项治理,清查收缴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的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确保水产品氯霉素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确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含小作坊)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健全食品企业档案,大力推进分类分级监管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食品小作坊整治和规范,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严格监督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店,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确保县城以上商场、超市以及以乡镇、街道、社区便民超市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深入开展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特别是加强散装白酒流通管理,确保酒类批发“随附单”使用率达到100%,酒类零售“随附单”索取率达到60%以上。
(五)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
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准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餐饮服务行为。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制定并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对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指导,确保推行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的行政村达到80%以上。
(六)加强畜禽屠宰整顿
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县城以上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乡(镇)达到92%以上。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督促屠宰厂(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畜禽屠宰,出厂肉食品必须具备“两证两章”,查处违法屠宰病死畜禽、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
(七)加强保健食品整顿
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保健食品不规范标注标签标识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八)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动员社会、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工作。严格要求食品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自觉履行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
(九)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按照自治区监测计划和要求,组织实施我县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并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建立我县食品安全有害因素监测数据库,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推进形成“政府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业诚信”的食品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要根据本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订年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县人民政府将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抓好整顿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各项监管职责,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相互通报信息,提高监管效率。改进监督抽检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顶风作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迁就。
(三)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信息报告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并向相关部门通报。要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工作,对影响仅限于本县的信息,由县人民政府授权有关职能部门;对涉及两个以上县的信息,由上一级政府。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整顿期间的重要工作进展、经验、成效、典型案例等随时以简报形式上报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我市“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调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机制,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不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富裕、和谐、幸福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全面推进的原则。根据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梯次推进,形成覆盖全市、惠及百姓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监管部门的骨干作用、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企业及群众的主体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创新机制、务求实效的原则。不断创新发展理念,优化监管思路,健全责任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形成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工作。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黑窝点”。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打击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严格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取缔无证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3、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4、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制定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5、加强畜禽屠宰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
6、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7、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快速、方便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报告,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机制,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建立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加大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
8、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定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二)药品安全工作。
1、加强高风险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管。
一是实施高风险药械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制度,开展以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以及高风险和较高风险注射剂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
二是落实特殊药品监管责任,开展麻黄碱原料及其复方制剂的专项检查,严防发生流弊案件;
三是进一步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开展植(介)入产品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继续深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加大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杜绝产品质量隐患;
四是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狂犬病疫苗、流感疫苗、麻疹疫苗等预防性生物制品的进货渠道、储存条件,保障疫苗质量安全。
2、开展药品质量标准提高后的专项检查。根据年版《中国药典》标准提高情况,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新版药典标准提高较大的药品品种专项检查和监督抽验,确保产品质量。
3、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加强对药品购销票据的监管,重点查处无证、超方式、超范围经营以及出租柜台、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加大对药品现代物流和第三方物流的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发展药品零售连锁,做大做优医药流通产业;
二是强化药品使用环节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和质量管理,保证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安全;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监管,重点查处无证配制制剂、配制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制剂、擅自使用其它医疗机构制剂、擅自降低制剂室条件的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实施远程动态监控,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风险因素分级管理工作,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强化医疗器械终端管理,突出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的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行为。
4、加强基本药物流通、使用环节监管。我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要对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进行重点监督。
一是开展基本药物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
二是制定基本药物抽验计划,加强对我市流通和使用环节基本药物的监督抽验;
三是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完善并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评价体系。
5、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管。重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行为。
6、开展集中打击生产销售假药专项行动。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始终保持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器械)的窝点和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的行为,对制售假药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不留后患。
7、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无文号”产品等六类仿冒药品和降糖、减肥等功能的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根据自身职能和本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研究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实深入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一)食品药品监管组织领导全面加强。
市政府于2005年建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放在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也相应建立了工作机构。去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了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下设农产品、食品和消费品、流通领域商品、餐饮业、药品、肉品、进出口产品和新闻信息、公安等九个工作组;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也都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制定了《关于加强市区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市区各乡镇建立了公共安全监管“一中心六站”,其中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在行政村聘请“多元合一”信息监督员,整合资源,理顺体制,明确职责,就加强乡镇食品药品等公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积极的创新探索。
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将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和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将加强农村公共安全监管、食品小作坊违规生产和社会医疗机构用药规范化管理列入市领导“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活动,有力地推动和加强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一规范”不断深化。
食品安全“三网”基本覆盖。各级各有关部门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了覆盖全市、落实到行政村(居委会)和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现代流通网”建设质量不断提升,“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实现全覆盖,“放心店”平均食品品种配送率达到80.58%;“群众监督网”不断拓展深化,共建立消保分会20个、消费维权监督站49个、监督点1055个。特别是在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建立后,吴兴、南浔两区依托监管站对各村的信息员进行了整合,形成了区、镇、村三级监督网络。
药品“两网一规范”深入推进。在巩固农村药品“监管网”与“供应网”覆盖率均达到100%的基础上,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站)药品配送率达到100%,农村连锁超市、放心店设立乙类非处方药柜,提高药品供应集中度和效率。把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全面纳入新型农村卫生合作体系,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全部达到药品规范化管理要求。同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较好地解决了社会医疗机构药品的长效管理问题。
(三)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深入实施。
深入实施《**市食品放心工程2005—2007实施规划》,前年开始开展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去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监管整治,取得预期成效。《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3个重点、8项整治任务、12个100%量化指标和24个工作目标全面完成,通过了省政府的检查验收。据市城调队调查,去年85%的城镇居民对食品安全工作表示满意。
农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达到185万亩,占全市可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50%以上;市对基地抽样检测,蔬菜合格率为99.8%,省两次例行检测,蔬菜、生猪合格率均达到100%。
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35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8家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加工企业中4家取得生产许可证;19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落实了目录监管、申报登记、限区域销售等制度,并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33家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生产加工白酒、大米等16类食品全部持证生产;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基本解决了食品生产加工的“三无”问题;食品行业14种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7%。
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合格率为90.9%,批发市场和200个固定摊位以上农贸市场农药残留平均抽检合格率达到98.5%;试行重点食品定点分类监测和危险性评价新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预警防范;所有大型商场超市和主要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的食品进货实行了索票索证制度;有8403家农村食品小商店实施了商品准入备案制度。
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单位达到5130户,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100%,并创新建立“1+1”长效监管模式;建立乡村厨师档案,对百人以上就餐申报的家庭宴席进行上门指导;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纳入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评审,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完成对城区现有流动食品小摊贩的登记造册,各县区中心城区都实施了放心早餐工程。
猪肉质量安全。去年,全市县城以上城市生猪定点屠宰率为100%,乡镇为97%;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肉类定点屠宰加工厂生猪尿样检测合格率为99.7%;实行屠宰生猪和肉品台账管理和可追溯制度,严把生猪进场关、屠宰关、检验关和出场关;**中心城区14个农贸市场全面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各县区首位镇50%的农贸市场实施家禽集中屠宰。
药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药品品种现场核查、药品文号清查、药品生产企业检查、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注射剂类药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大容量注射类生产企业工艺及处方核查、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核查清理、重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突击检查等八项均达到100%;91.5%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药品规范化管理要求;建成了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了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了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全部进行了清查,出口食品、出口玩具、出口全地形车等生产企业全部进行了整治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全部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未发现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
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348家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质量的10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和分布图,并建立了原料进厂检验、验收、产品检验和产品销售记录;制定实施人造板、食品、电线电缆、强制性认证产品等四个行业的长效监管办法;完成国家质检总局挂牌督办的南浔区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和省质监局挂牌督办的吴兴区织里童装专项整治,织里童装和南浔电线电缆产业的质量提升效果明显。
(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有效推进。
围绕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村。去年,全市有36个乡镇(含2个开发区)被列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占全市乡镇总数(含4个开发区)的58%,其中德清、吴兴和南浔在全部乡镇中推进。德清县作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实施“示范乡镇创建指导工作日”制度,由县食安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的示范创建工作进行指导;长兴县把“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建设列为县委、县政府十大“民心工程”;安吉县以启动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卫生项目—“农家乐”规范化管理试点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五)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和应急体系初步建立。
制定实施《**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选取了饮用水、粮油、肉类、水产品4个行业和36家单位进行试点。德清县完成试点企业评价和试点工作总结,并探索制定水产品、卤制品、肉制品、豆制品“四品”长效整治方案;安吉县对3个行业的8家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加强粮油、水产品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力地推动地方特色产品的升级换代和企业整合。同时,在药品企业推行诚信体系建设,按品种质量风险等级分别与23家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质量承诺书,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全市食品药品信息体系建设取得初步进展,出台了信息管理制度,市、县区相继开通了食品安全信息网,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网上、网上查询;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正常运行,对全市所有特殊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实现实时监控。
全市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简本、操作手册,开展了Ⅲ级食品安全事故演练;10家药品生产企业完成了本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不断增强。去年7月份,药品“甲氨蝶呤”不良事件发生后,我市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查明该企业生产的原料药无质量问题。全市药品日常监管状况良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数列全省第一。各县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乡镇等基层组织和单位是隐患排查监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形成乡镇、村、组三级应急救援网络体系,确保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反应、正确决策、妥善处理。
(六)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以培育负责的管理者、诚信的经营者和成熟的消费者为目标,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法规知识。出台了信息宣传教育制度,提出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三贴近”原则和“五进”工作要求,明确了宣传的主体、宣传的内容,并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整合各部门的宣传教育资源,突出主题,创新载体,强化重要时段和专项整治成果的宣传。
去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宣传《特别规定》等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加大对伪劣产品和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公众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据统计,各级报刊和电视新闻媒体相关新闻报道和专题428篇(次),发放宣传资料9600余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累计编发专项整治工作简报14期、1750余份;市政府举行了新闻会,并在《**政报》上刊发专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创健康美好生活”为主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启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万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组织“食品安全宣传系列行”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市工商局以“倡导新消费,共谋新发展,构建新和谐”为主题,开展“新消费运动”进企业活动;市卫生局以“关注餐饮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为主题,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市质监局、农业、教育、贸粮、建设等部门充分利用广告、电视、报纸、网络、短信、文艺活动、图板展等形式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报道。据统计,去年全市共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宣传资料80000余册(份),光盘400余张,在各类报刊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专刊30期。
(七)食品药品安全督查考评落实到位。
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责任机制落实情况的综合评价,并以综合评价为载体,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年终综合评价与平时督导检查相结合、综合考核与部门自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完善督察、督导、督办和跟踪问效机制,实现了“以评促管”的预期目标,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同时,组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暗查暗访组,建立暗察暗访工作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经费保障,常年开展工作,直接了解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跟踪检查各地重点工作实施和重大事件查处整治情况,督促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不断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巩固深化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不断改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状况。
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一是完善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制,建立基层组织食品安全责任制。通过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努力构建政府、部门、企业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特别是要加大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力度,将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列入县区考核内容,在吴兴、南浔两区有效运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市推广。二是加大农村“放心店”增量提质扩面力度。扩大流通龙头企业的农村连锁便利店的覆盖面,不断提高“放心店”的统一配送面和商品配送比例,大的行政村放心店实现超市化。同时加快学校、景区、社区“放心店”的扩面步伐,学校“放心店”覆盖面达到100%;提高农村非“放心店”的规范化程度,使25%的农村商店达到“放心店”标准。三是在乡镇公共安全监管中心的统一安排下,充分发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的组织和服务作用,抓好村(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和整合工作,探索建立统一的举报平台和奖惩办法。
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监督网络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加大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力度,增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的工作能力。建设药品连锁配送网络,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用药,要实行统一配送。继续鼓励在农村食品“放心店”中新增乙类非处方药柜。把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规范化管理全面纳入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建设中,统一规划,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特别要进一步加强个体诊所、城镇社区服务站和厂矿、学校医务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规范化管理,到年底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达到95%以上。
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一是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县,再新增2个以上县区新进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行列。二是在全市所有乡镇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32个乡镇达到创建标准。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和示范街道的创建工作。四是在全市全面推进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建设,到年底各个县区都要努力达到示范县标准。
(二)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
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细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坚持抓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并重,规范与整治相结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形成“一镇一品”、“一乡一特”,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二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及时发现问题,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业主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及消费警示工作,全面实施重点商品准入制度,推行食品定点分类监测和危险性评价机制。四是加强对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等休闲观光用餐场所的监管,落实家庭宴席申报制度,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五是以农村、校园周边和城乡结合部“十小”整治为重点,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明查暗访频次和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六是按照药品安全监管“四不放过”要求,开展“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医疗器械注册清查、兴奋剂市场整顿、药品流通票据管理、药品冒充非药品”等专项整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大案要案,有效遏制制假售劣违法行为。七是强化药品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整治,坚决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人证明疗效等违法药品广告,对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坚决采取行政措施予以下架。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制定实施**市食品药品安全规划(2008-2010),不断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的长效监管。一是健全综合评价体系,完善市对县区、县区对乡镇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二是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职能部门监管档案,建立食品药品召回和企业红黑榜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和鼓励诚信、严惩失信的信用机制。三是建立食品安全例行监测体系,把食品安全纳入全市公共安全信息的总体规划之中,构建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定期向社会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同时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测,逐步实现对重点食品企业点对点的实时监控。四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实现检验检测资源的有效整合与综合利用。五是健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乡镇基层应急能力,严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程序,防止瞒报、滥报。六是完善药品市场准入机制,严格准入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严肃责任追究,从制度上切实把好第一道关口;同时,研究对严重违法企业主“资格罚”措施,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注册文号或许可证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七是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分工负责、分口把关和市、县区、乡镇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全面有效的监管。八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教育机构、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广泛深入开展面向社会、贴近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常态化、阵地化和工作化,增强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消费信心,促进食品药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努力确保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今年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的工作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解,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要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整治监管工作逐级部署落实到位。要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有效推进、取得实效。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失职渎职人要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监管失职责任,造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突出“五抓”,完善监管推进机制
1.1突出抓好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 为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立完整的农产品质量监控网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积极推进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建设、市、县(区)都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委主任(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农业部门监管职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市县政府绩效考核和惠民实事,逐级签订了行政和业务双轨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下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初步形成了“市县联手、市区联合、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农产品监管工作格局;加快检测体系建设。项目签约总额719万美元的世行贷款建设市食品(农产品)检测中心项目已经启动,2011年11月13日在原市第十五中学举行了揭牌仪式;辖区东丰县和东辽县检测站仪器设备购置完毕投入使用,仙城物流园区批发市场、东吉路农贸市场等重点农产品交易场所建立了速测点,逐步健全以市级检测中心为龙头、县级检测站为主体、乡镇农残检测室为基础的辽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完善应急体系建设。为应对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健全农产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在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同时,还制定了《辽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和预警管理办法》、《辽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则》、《辽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辽源市农产品安全举报投诉工作制度》、《辽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等“五项制度”;强化诚信体系建设。积极鼓励和培育企业行业自律组织,开展模范遵纪守法、严格保证质量、强化优质服务、坚持诚信守约等4个方面的诚信守法承诺活动,引导种植养殖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生产经营信用档案,实行跟踪督导和溯源召回退市制度。
1.2突出抓好源头治理,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和农产品执法监管 2011年,制定下发了《关于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开展农产品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专项整治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坚持专项执法与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质量抽查相结合,相继组织了“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夏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和“农药市场的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国家禁止使用和在蔬菜、水果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21种农药,坚决打击违规违法销售和使用高毒、禁用农药行为。采取属地自查和市县联动、市区联手的形式,共出动执法人员450多人次,检查农资生资经营企业807家次,整顿农资市场56个次,查获假劣和受理举报案件12起,结案率达100%,涉案金额28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有力打击和震慑了不法农资经营行为。同时,还开展了农产品专项和重大节假日市场检查活动,下发了《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为监管重点,集中检查了肉、蛋、奶、蔬菜等农产品,确保了节日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并对去年外地甘蓝、地产萝卜限用农药氧化乐果含量超标和今年1月份国家抽检外地韭菜农药毒死蜱残留超标等3个抽样不合格产品及时向市食品办和工商局进行发函通报,组织专人对产品进行了追溯。对抽检批发市场、经销商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加大市场检验检测和索证索票制度实施力度。
1.3突出抓好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示范基地建设和“三品一标”认证管理 为贯彻落实好全省“三品“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2011年强化“三品”质量监管工作方案》,全市大力推进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和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三品一标”认证步伐。去年全市重点建立和推广了龙山区30公顷无公害大白菜、东丰县太和村30公顷无公害甜瓜和稻田养鸭、东辽县安石镇朝阳村万亩稻田养蟹等绿色标准化种植示范区10个,东丰县确定为20万亩国际级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同时,重点对城市周边陆地蔬菜、棚膜蔬菜生产基地通过农产品抽检加强农药施药指导,督促引导企业建立生产档案、完善生产记录,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和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综合检查,完成了45个无公害农产品的复查换证申报及5个申报无公害水稻、香瓜、西瓜和白菜的认证前现场检查工作。市绿办还配合省绿办对辽河市4家绿色食品企业进行年检,重点检查相关记录、查验制度。对记录档案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进行规范和督促整改。对年检未通过的天人牧业,省绿办上报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后,于今年3月7日下发了取消绿色猪肉绿色食品证书通知。截至目前,全市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3个,通过“三品”认证总数达151个,其中无公害产品118个、绿色食品23个、有机产品10个。粮食作物面积14056.3公顷,瓜果类面积965公顷、蔬菜面积4180.8公顷。并积极引导“三品一标”企业培育品牌和组织参加各类展会,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第十届农博会征集产品6大类100多个品种,突出了优质、绿色和特色,申报农博会金奖产品8个为东丰县睿康(六嫂)牌卤汁鹿肉产品、龙山区周家洞鲜酸菜厂周家笨渍菜、天山河酒厂天山河白酒、辽源市明乾绿色禽蛋养殖合作社鲜鸡蛋、吉林省东明清真有限公司羊腿排等。在广州绿博会上,组织德春米业、夏兴集团等8家绿色农产品重点龙头企业20多种产品到会参展,涵盖了粮食、饮品、 禽蛋、酒产品四大类“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经绿博会组委会组织推荐评选我市德春米业“御泉”牌大米的2个产品荣获畅销产品奖,企业还被中国绿色食品协会授予“全国绿色食品示范企业”称号,全省只有4家企业获此殊荣。通过产品展示、新闻、项目签约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了辽源市绿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1.4突出抓好检测监管,进一步提高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针对国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继续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工作力度,突出芹菜、韭菜、白菜等高风险蔬菜品种,以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农药为重点,深入开展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农药“黑窝点”,严厉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同时,制定和下发了《辽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了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蔬菜、水果、食用菌的检测监管,加大检测频次,共对蔬菜、水果抽检抽样9次,其中: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抽检5次; 棚膜基地抽检2次;露地蔬菜抽检1次;秋菜抽检1次。共检测蔬菜13类330个样品,平均合格率99.7%,比2010年98.5%提高1.2个百分点;水果6类水果95个样品,平均合格率100%;食用菌20个样品合格率100%。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出台了《*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强调,*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以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积极推进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建设。通过专项整治,使农村食品市场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方案》从七个方面部署了整治工作任务和重点。
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各地在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中,必须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一是要加大对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严把注册登记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二是要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区域的整治,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三是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馆的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场所和经营者的整治,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四是要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监管,狠抓重点品种的整治,突出抓好粮、油、肉、蔬菜、酱油、食醋、禽蛋及其制品、饮料、糕点、酒类、水产品、豆制品、奶制品及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品种,切实保障食品质量,严格规范食品质量准入行为;五是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以及利用农村作掩护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要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六是要加大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发挥其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村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各地要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实施,以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和农村消费者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整顿工作的标准,务求整顿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各地要把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着力解决本地区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要集中开展重点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粮、肉、蔬菜、奶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食用油、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等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要集中开展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为重点,突出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小市场的专项检查,要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坚决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要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春季以包装食品、腌制食品、干菜制品等为重点,突出抓好保质期限、添加剂使用、标注标识等问题;夏季以冷冻食品、生鲜食品、饮料饮品等为重点,突出抓好冷藏条件、过期变质、食品卫生等问题;秋冬季节以散装食品、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干果、坚果等为重点,突出抓好规范标注、药物残留、掺杂使假等问题。要以“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为重点,突出抓好月饼、糕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特别是白酒等节日性食品,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节日和季节性消费安全。同时,各地还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地区重点品种、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解决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四是要集中开展对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和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和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自律工作,认真落实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由基层工商所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
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要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结合今年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规范主体资格,并予以特别标注,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依法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和无前置审批许可经营食品的,坚决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依法查处。进一步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重点监管,继续推进食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诚信体系建设。
严格食品质量管理和质量监测,加强对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要继续推进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监督和指导食品经营者尤其是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重点食品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切实对消费者负责。继续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食品安全示范店”等活动,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协议准入、场店挂钩、场厂挂钩等制度。继续认真执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按照企业自检、消费者送检和工商机关抽检的办法,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要加快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快配备快速检测车、检测箱等设备,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食品质量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并充分运用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监测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引导科学合理消费。要对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裸装食品、冷冻食品、现场制作食品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实施分类监管,并对消费安全危害大的食品探索按风险度进行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对不合格食品实施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并对退市食品进行跟踪监管,严防退市后的食品二次流入市场,确保不合格食品及时规范有效退市。
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要认真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要以“六查六看”为重点内容,改进措施,创新方式,完善制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要不断创新基层监管方式方法,借助信息化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基层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要加强对基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改善基层执法装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狠抓食品案件查处,加大对大要案件的查办力度。要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尤其要抓好对食品大要案件的排查和督办工作。对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案件涉及生产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既要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又要将有关情况及时移交和通报质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做到案情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不放过,内外勾结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追究责任的不放过,防范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要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食品安全方面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依法调解消费纠纷,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规范化水平。要强化立法立规工作,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法制体系建设。要结合专项整治,边整治边规范,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各项制度,突出抓好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分类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要在专项执法检查落实食品经营者健全自律制度的同时,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追溯机制,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防范能力。要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各级消费者协会、食品行业组织和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及新闻舆论的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通过扩大12315网络和“一会两站”的覆盖面、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等办法,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监管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步伐,创新监管手段。根据“金信工程”和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利用科技手段,整合信息资源,加强互联互通,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要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层层制定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形成全系统上下贯通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宣传力度,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及依法维权能力。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进一步深化食品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现就切实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以科学发展观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关系到全市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当前,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是好的,但连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和查处中发现的诸多问题表明,全市食品安全隐患较多,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特别是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责不清、体制不顺、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食品生产经营者规模小、素质低、技术落后、不规范操作、违法违规经营等已成为制约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因素,一定要借深化食品药品监管机制改革之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整合监管资源,明确监管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合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要通过深入持久地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逐步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安全流通网络体系、安全信息网络体系以及行业诚信自律体系等;建立起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使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放心。
近期,要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药、兽药行为;有效遏制无
证照加工、经营食品行为和面粉、肉类、儿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死肉上市销售行为。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退出、召回制度,努力提高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经营管理比例,规范食品市场(超市)的食品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案件,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二、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尽快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食品安全工作本文转载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全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组建赤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各旗县区政府也要尽快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好本地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的监督与协调工作机制,由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食品信息通报制度、举报投诉制度、重大案件查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予以完善。用健全的制度体系,规范各地区、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行为。
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协调领导作用,将分散的监管资源集中起来,逐步加强联合执法,实行食品安全检验监测结果互认制度,努力避免重复投入、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等现象发生。
三、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尽快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食品安全工作由各级政府负总责,要把食品安全做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的重点,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化责任意识,领导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开展好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加强对各旗县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对领导不力、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按照《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赤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要按职责要求积极有效开展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牵头抓总,加强督查,组织协调好全市食品安全的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在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主动配合,通力合作,尽快建立起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四、突出重点,加强整治,大力开展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围绕《赤峰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集中执法力量,下移监管重心,加强大要案查处力度,确保完成整治任务,实现整治目标,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以此推动食品放心工程不断深入开展,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五、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评价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以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养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提高食品安全为目的,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在制度规范上,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制定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在运行系统上,初步建立起公开、便利的食品安全信用查询系统,科学、公正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系统等,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逐步满足社会对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的需求。在运行机制上,初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运行机制,全面发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对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对食品市场中的制假售假等行为充分发挥警示和惩戒作用。各旗县区、各部门要积极进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取得阶段基础上,尽快扩展到全市,成为建设诚信赤峰的重要组成部分。
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评价、预警与应急处理体系,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使之不断完善。通过建立信用体系、评价体系、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理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为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认真解决我市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2009〕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2009〕26号)和丹东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丹政发〔2009〕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和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全面执行,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剂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其供应渠道。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肃查处在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饮料和儿童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要着力加强对大米、水产品等优势地产食品的监管,确保我市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局(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参与单位:经济局、公安局、农经局、商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动监局、海洋与渔业局。
(二)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重点加强农药、兽药、渔药、抗生素、激素、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和登记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在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打击非法经销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行为。打击禽畜养殖、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牵头单位:农经局、动监局。
参与单位:经济局、商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海洋与渔业局。
(三)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打击食品非法进出口行为。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严厉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加强证照监管,强化对食品重点企业的监管和服务。
牵头单位: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参与单位:经济局、卫生局、工商局。
(四)食品流通环节。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监督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落实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等方面的审查、管理、检查、报告的法定义务,发现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督促食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要加大对食品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工作力度,特别是要重点整顿农村市场和售假问题突出的经营者。打击食品非法进出口行为,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
牵头单位:工商局。
参与单位:公安局、商业局、卫生局、质监局、粮食局、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经济局。
(五)餐饮消费环节。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强化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卫生监督,规范我市旅游景区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
牵头单位:卫生局。
参与单位:教育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畜禽屠宰与酒类市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重点对城乡结合部的私屠滥宰窝点以及其他屡禁不止的区域进行重点整治。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肉等的行为,规范活禽屠宰,禁止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畜禽产品上市交易。严格酒类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酒类流通随付单查验力度,完善酒类商品溯源制度,加强名优白酒和散装酒经营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符合标识规定、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商品商标和名称等行为,严厉打击用甲醇、工业酒精和工业合成乙醇勾兑、冒充白酒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向市场。
牵头单位:商业局。
参与单位:工商局、质监局、动监局、经济局。
(七)保健食品。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严格审查保健食品的注册和广告审批。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加大对报刊、电视、广播虚假违法宣传广告整治力度。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牵头单位:卫生局。
参与单位: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八)重点难点问题整治。认真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案件的举报投诉,持续加大对垃圾猪、泔水油、病害肉加工、非法摊区、早夜市以及各类生产加工经营食品“黑窝点”等难点问题的整治力度,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存在的普遍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要开展重大节日、旅游季节和大型商贸活动期间的专项检查,加大防控野生鲜蘑菇中毒工作力度,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三、整顿措施
(一)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良好农业规范(GA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检验检测。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加大检验检测频次。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加强对国家食品安全新标准的跟踪,强化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建立全面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严格资质审查,加强检验检测人员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验检测。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要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建立健全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要予以下架、退市,责令企业召回。改进监督抽检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联合开展监督抽查,相互通报情况,提高监管效率。
(四)强化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评议考核,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问题。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应急保障措施,落实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查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对应严厉处罚的要执行到位,并要视情况追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应移交公安机关的案件,要依法及时移交。
(五)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食品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按照国家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各部门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各职能牵头单位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围绕我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体目标,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并于8月15日前报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于每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上月监督检查情况,12月底前报送全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