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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办法

时间:2023-11-18 10:25:0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信用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信用管理办法

第1篇

一、工商管理在企业信用监管方面的运用

我国工商管理的部门也在不断根据市场经济的变化调整管理策略,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创新,“经济户口”管理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经济户口”在工商管理部门对市场监管的管理办法,通过市场主体的注册和监管,分类建立管理档案,这样一来管理起来就十分方便,这也是工商管理部门对市场经济信息进行了解的重要途径。“经济户口”管理办法中最关键的一环就是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信息的相关档案进行管理,这些档案中有很多重要的文献资料,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材料、年检报告、违法资料等,是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的有力凭证。这种“经济户口”随着市场的变化与企业的发展而更新,在权威性与准确性方面都有保障,通过这种管理手段,掌握企业的真实信用情况,在企业出现失信行为的时候予以打击。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经济户口”管理办法在我国出现并且实施,二十一世纪初,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计算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工商管理部门也与时俱进,将“经济户口”管理办法与网络相融合,建立科学的管理系统,更新“经济户口”的内容更加便捷和快速,同时在进行经济户口调查的时候也节省了很多时间。对于企业自身来说,探索新的“经济户口”管理办法也是非常重要的,目前来看很多企业还是找到了一些新的方法,如某地工商局“研发”的“一卡—一档—一户”的做法,也有实施监管责任制的,这样一来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中经济户口的价值大大提升。

二、工商管理在企业信用奖惩方面的运用

在很多企业中,工商管理部门采用的是分类监管的方式。“分类监管”顾名思义,就是将企业按照信用度进行分类管理,信用度的由来就是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信用的点评结果,依照这个结果将信用度水平相近的企业划分在一起,对于那些信用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对于信用度比较差的企业给予惩罚。通过这种与企业之间的互动,提高监管效率与效果,并且在企业的准入、经营行为方面可以加强执法的效力。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中后期,这种信用分类监管的方式开始在我国实行,在探索与实践的过程中,这种分类监管制度越来越成熟。在法律法规完善方面做得越来越好,同时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带领下,分类监管在地方的工商管理部门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越来越科学。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运用互联网加强工商总局与地方工商局的联系,资源共享,监管起来更加方便。根据企业信用标准的制定,将企业划分为四级,如果是第四级的企业就意味着是信用度十分不好的企业,这时候工商管理部门需要将其“劝退”——退出市场,也可以直接撤销其工商登记;处在第三个等级的企业会有一些信用不良记录,要加强控制,对其不良行为及时给予纠正;处在第二个等级的企业信用情况要好于第三等级的企业,要以批评教育为主;作为划分在第一等级中的企业,信用度良好,工商管理部门应该给予激励和表扬。

三、工商管理有助于准确把握企业信用情况

工商管理部门在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工商管理部门以自身为主体,开展年检实践活动,每年定期对企业进行经营状况与信用状况的监测,主要是为了对企业进行深刻的了解,包括企业的运营状况,存在的问题,可以针对这些问题为企业提出有益建议。充分利用“经济户口”的管理制度,记录好企业的信用情况,同时注重企业的分类监管,为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做出贡献。工商管理部门为了促进企业信用体系的良性发展进行了很多实践探索,在完善年检制度方面不断的进行年检办法的修改,新的年检办法与时俱进,在年检的程序上和年检对象方面做出了新的详细的说明,企业与工商管理部门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工作联系也越来越方便。企业年检在技术上进行一系列的更新,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在网上进行年检,可以减少很多多余的程序,也有的工商管理部门实行滚动式的年检制度,这些都促进了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完善。

四、结束语

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中工商管理的运用十分重要,有效监管企业的信用情况,根据企业实际信用情况给予奖惩,同时为企业提出合理的建议帮助企业开展业务,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相信随着工商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共同努力,我国的企业信用体系会越来越完善。

作者:何昕 单位:河北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第2篇

关键词:交通行业 科技信用 科技活动 失信行为

随着交通行业科技事业的蓬勃发展,科技资源在科技界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科技工作者为追逐学术荣誉及相关利益,部分科技工作者违规获取科技资源,引发了科技活动中的失信行为,严重地浪费国家有限的公共资源, 偏离科技活动实施的目标,违背了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国家战略。因此,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问题及对策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相关概念解析

1.1 科技信用

信用是履行诺言的一种行为,从而获得他人的信任。2004年9月,国家科技部《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明确“科技信用是指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或机构的职业信用,是对个人或机构在从事科技活动时遵守正式承诺、履行约定义务、遵守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能力和表现的一种评价”[1]。

科技信用具有伦理、法律和经济3个维度的含义[2]。在伦理方面,指学术道德或科研诚信;在法律方面,指知识产权的归属;在经济方面,指科技活动是一种交易活动,如科技工作者获得科技项目立项,得到政府下拨的科研经费,完成约定的任务,即完成了一项交易。

1.2 科技信用管理主体

科技信用管理主体是指在科技活动管理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或机构),可归纳为执行者、评价者以及管理者。(见图1)

(1)科技活动的执行者。执行者是指科技活动申请和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个人或机构,如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主持人和项目主要参与人员[3]。执行者的科技信用管理过程包括项目申请与立项、经费管理、项目实施(进度管理、组织协调、项目研究)、结题验收、成果产出与转化等[4]。执行者的科技信用管理包括材料与信息是否真实、抄袭、篡改数据等。

(2)科技活动的评价者。评价者是指科技活动评价评估过程中涉及到的评审专家和评估机构,主要负责科技活动立项评审、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时开展相关评审与咨询工作[5]。评价者的评价为项目管理与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评价者的科技信用管理包括工作态度及评审时是否公平、公正。

(3)科技活动的管理者。管理者是指履行管理与监督职能的政府部门及其授权的机构或人员。管理者科技信用管理包括是否公平、公正开展管理与监督工作、服务情况等[6]。

2 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现状及分析

科技信用的失信行为,不仅阻碍了科技事业发展,并给社会经济造成的严重损害,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能有效惩治各种扰乱社会秩序的失信主体,能进一步加强科技信用的管理规范,并提升全社会的科技信用意识,突出科技信用管理的重要性[7]。因此,我国科技部及交通行业均建立了基本符合国际惯例、相对完善的科技信用体系。

(1)2004年9月,科技部首次《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Q定》,第一次以国家文件形式阐述了科技信用的概念,明确科技信用管理的意义、原则、依据及方向,为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制度提供了指导性设计框架和方向[1]。该《决定》提出“让守信者得到鼓励,让失信者付出代价”信用管理理念,涉及的科技信用主体有管理者、执行者、评价者[3]。

(2)2006年11月,科技部再次发力,《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明确科研不端行为的范围和惩罚机制,建立调查和处理机构[8]。该《办法》有效将科技信用管理工作推向可操作层面,涉及的科技信用管理主体有执行者、评价者。

(3)2011年8月,交通部了《交通运输部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科技信用管理,提高交通运输科技资源分配的合理性、科学性,规范科技信用行为,该办法明确科技信用的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的内容[9]。该《办法》有效规范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并具体到可操作层面,涉及的科技信用管理主体有执行者。

(4)2016年3月,为进一步加强科技信用体系建设,科技部印发了《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提出要规范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相关管理工作,保证科技计划和项目目标实现及财政资金安全,推进依法行政[10]。该规定进一步强化科技信用管理工作,涉及的科技信用管理主体有管理者、执行者、评价者。

除以上科技部、交通部制定的相关科技信用管理制度之外,国家层面还有国务院、国家基金委员会、教育部等纷纷符合自身特点的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地方层面有浙江、江苏、广东、宁夏、新疆、深圳等省市相关政府部门也了科技信用管理制度。综上可知,我国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科技信用建设事业提供有力的制度规范和法律保障。

3 科技信用失信行为及原因

3.1 科技信用失信行为

在交通行业科技活动管理过程中,失信行为发生在整个科技活动过程中,包括学科规划、项目设置、组织协调、项目申报与立项、执行、专家咨询、结题验收、成果产出与转化等环节[11]。科技信用的失信行为针对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1)执行者失信行为表现。项目申报、执行、验收过程中,执行者的失信行为通常表现为申报时夸大或虚报自身的研究能力及多头申报;执行时擅自更改研究内容和任务或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结题时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篡改科研数据等。

(2)评价者失信行为表现。项目立项评审、科技咨询与验收评审过程中,评价者的失信行为通常表现为评审时违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夸大项目成果价值,隐瞒、弱化存在的问题,贬低与自身利益相冲突的优秀成果,泄露或侵占评审材料。

(3)管理者失信行为表现。在科技活动监督管理过程中,管理者的失信行为通常表现为,不按要求认真核对审查申报信息的真实性,与相关申报单位串谋,隐瞒捏造事实,骗取项目经费等。

3.2 科技信用失信原因

造成交通行业科技活动失信行为的深层原因,既涉及到社会经济文化环境、体制机制等宏观层面,也涉及到科技信用主体和具体操作等微观层面。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体制转型带来价值冲突。

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利益关系正在不断变化中。社会大环境的变化引起人们的价值取向、道德观念在新旧更替之间不断发生冲突,这是导致科技信用缺失的深层社会根源。

(2)科技活动主体的信用意识不强。

伴随着科研人员数量的增加,其职业竞争也变得愈发激烈,要想获得科学职业上的成功,就必须争取有限的科研经费,招揽优秀的后备力量,抢占稀缺的学术高地。在如此严峻科研环境下,科技信用意识不强的科技信用主体,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难免有人试图通过特殊捷径获取科研资源,从而造成失信行为。

(3)失信成本低、风险小。

我国政府对科研领域的监督和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漏洞,主要是科技信用方面奖惩机制不完善,出现了科技信用失信的成本低、风险小。同时,交通行业对失信行为缺少必要的群众监督以及监控机制,过分依赖于科技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

(4)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

在科研项目管理中,部分科技资源分配做不到完全的公平公正公开,大部分科技资源无法共享。虽然我国制定了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但由于可操作不强,使得资金使用效率低,甚至存在违规使用经费的现象。

4 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建设的几点建议

4.1 进一步完善科技信用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制度,致力于提高科技信用管理的可操作性,从真正意义上实现科技信用评价与管理。管理制度应细化到可操作层面,包括评价指标体系、评级应用、奖惩机制等方面的完善。

4.2 建立科技信用管理共享机制

当前,交通行业科技资源分散于不同部门,为消除科技信用管理的“信息孤岛”,解决信息不对称、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需要建立相关的信用管理的共享机制,实现科技、金融、工商、公安等部门

的信用信息对接,实现科技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用等级开放共享的美好愿景。

4.3 提高失信成本

提高失信成本,对于失信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在科技活动管理过程中,执行者一旦发生了失信行为,经审核证实后,取消其申报、评奖等资格或撤回经费支持等;评价者一旦发生了失信行为,经审核证实后,取消其评审资格;管理者评价者一旦发生了失信行为,经审核证实后,取消其管理资格。

4.4 提高科技信用意识

科技信用在科学工作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建立良好的科技信用体系,有利于科技事业的发展,但树立正确的科技信用意识对个人信用和集体信用也非常重要。提高执行者、评价者、管理者科技信用意识,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能有效预防科技信用失信行为的发生。此外,社会公众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

5 结语

科技信用建设是科技活动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完善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制度、信共享机制、提高失信成本和信用意识,有利于交通行I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进科技事业的发展与进步。总之,创造良好的科技信用氛围、建立完善的科技信用监督管理机制,绝非一日之功,还需要全体科研人员和科技管理工作者的长期努力。

参考文献

[1]科技部.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Z].2004-09-02.

[2]王文寅.科技信用风险管理[M].科学出版社,2015.

[3]郑春梅.我国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研究[D].东北大学,2006.

[4]郭德政.科技信用信息共享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J].科技管理研究,2014(10):166-168.

[5]王芳,张r元,黄保庆,等.负向半定量同行评议方法在科技项目立项评审中的探讨[J].吉林农业,2014(8):88.

[6]刘洁.国家科技管理中信用机制的引入[J].科学管理研究,2005,23(1):65-68.

[7]张明龙,张琼妮.中国建立科研诚信长效机制的探索[J].中外企业家,2012(3):124-125.

[8]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6,14(6):1-3.

[9]交通部.交通运输部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Z].2011-08-03.

第3篇

为推进我省信用系统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系统作用,引导企业走诚信经营的良性发展道路,改善投资环境,打造“信用**”,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信用系统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依法采集、向全社会提供准确、全面、及时、权威的企业信用数据,可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减少风险、防范商业欺诈,激励企业诚信经营,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推进信用系统建设,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是政府经济管理方式转变的重要体现,是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是打造“信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信用系统建设工作,20**年决定由省工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参加,共同建设我省企业信用数据管理中心和网络平台,20**年省政府颁布了《**省行政机关征集与披露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5号),建立了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在省工商局设立了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简称省信用管理办公室),同时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信用系统建设工作,认真执行《**省行政机关征集与披露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95号令),加强信用系统建设。

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作用,拟订我省信用系统建设规划,根据省政府第195号令制定信用系统管理、维护相关制度,对信用系统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组织协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参加信用系统建设的各省级部门)认识,要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决定,履行省政府第195号令规定的职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各成员单位要把信用系统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方案和措施;及时与省信用管理办公室沟通,协商解决系统建设中的具体问题,依托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及时”和“维护企业合法权利,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原则向信用系统平台提供数据和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时效性负责;形成“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分工协作、有序联动,提交数据、准确及时,资源共享、服务社会”的工作机制。

省信用管理办公室是我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我省企业信用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管理,组织实施信用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披露。省信用管理办公室要积极主动加强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及时掌握动态,通报情况,帮助各单位解决系统建设中的具体问题,督促各单位落实省政府、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并就系统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和建议。

二、突出重点,狠下功夫,限时破解难题

(一)扩充数据数量,提高数据覆盖率。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整合集中工作实行部门负责制。按纵向归口集中,横向比对、交换、整合的原则由各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归集整合数据并按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及时、准确地向省信用系统数据交换平台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参加信用系统一、二期建设的部门,对属本部门所掌握的应提交但还未提交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要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清理,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整合集中,于10月30日前完成数据的全面整合集中和提交入库工作。特别是数据源在国家部委局机关以及未实现省、市(州)、县数据大集中的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力争按时完成。对确实无法按期完成的,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原因,拟订数据入库时间表,送省信用管理办公室,省信用管理办公室提出意见报省政府。

(二)严格数据标准,提高数据质量和可利用率。数据标准不统一,直接影响数据质量和可利用率。企业信用信息须包含与企业营业执照完全一致的企业名称、企业登记注册号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所含企业名称不完整、不规范或缺少上述要素的,信息提供部门要在10月30日前进行补充完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服务;省质监局要尽快将“组织机构代码”提交到信用系统资源中心数据库。

(三)及时准确上传数据,确保数据按时更新。各部门要加强对提交数据的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要根据对企业的行政许可审批、实施监管职能等所发生的变化及动态数据予以适时更新。其中企业基础信息、组织机构代码等应及时更新,其他信用信息具备条件的也应及时更新;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应根据不同情况,按年、季、月更新,应在每月25日前提交上月更新数据。确有困难的,须提出数据项的具体更新时间安排及理由送省信用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并备案。

(四)加强数据采集设备管理,保证信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用系统数据采集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保管维护。要保证数据采集前置机等相关设备正常接入电子政务外网,保证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和与**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数据资源中心的网络畅通。

三、加强基础建设,确保信用系统持久运行,功能发挥

(一)加强制度建设。随着系统建设两期工程的结束,数据的更新、系统的维护越来越成为一项日常性的工作。省信用管理办公室要及时研究拟定“数据提交制度和纪律”、“数据采集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经联席会议审定后实施;要建立系统建设和管理维护的工作通报制度。省政府将不定期对系统建设和管理中的阶段性任务进行督查督办和工作通报,适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范围。省信用管理办公室要主动会同省监察厅、省政府督办室做好信用系统建设有关工作。

(二)制定《**省企业信用信息目录》。省信用管理办公室要牵头协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政府监管需要和法制原则,加紧拟订《**省企业信用信息目录》,形成我省企业信用征信数据指标体系,为信用系统数据全面、完整和规范提供保障。

第4篇

一、公路勘察设计市场信用管理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公路交通行业的快速发展,公路勘察设计队伍不断壮大。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勘察设计企业已经超过400家,勘察设计人员约有l0万人,其中达到甲级设计资质的企业已超过170家。与此同时,勘察设计标准规范体系不断完善,勘察设计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尤其是许多省市在勘察设计市场信用管理和信用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这都为公路勘察设计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但是,在公路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缺少法规支撑,导致信用约束盲区当前,公路勘察设计市场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约束其失信行为,失信成本低,使得个别勘察设计企业心存侥幸、弄虚作假,导致信用评价工作难以持续推进。

2.失信行为界定不清,评价结果应用不规范在公路勘察设计市场中出现的一些失信行为,如围标、串标、转包或违法分包等,由于其概念界定模糊,存在随意性和人为因素,致使一些失信违规行为较长时间持续存在。此外,评价结果应用的不规范也影响信用管理的效果。

3.评价标准不统一,资源共享欠缺在信用体系构建过程中,各地各自为政,评价标准有所不同,导致评价结果存在差异,使得评价结果的通用性差,以及信息资源分散而共享互用不够,这些都是影响信用评价效果的因素。

二、公路勘察设计市场信用评价体系构建分析

构建公路勘察设计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就是要在既有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回答评价谁、谁评价、为什么评价、评价什么、怎么评价等方面的问题。

1.信用评价的主体和客体

公路勘察设计市场信用评价是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对勘察设计企业从事勘察设计业务全过程信用行为的评估。因此,信用评价的主体可以是项目业主,也可以是行业主管部门,还可以是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就交通行业而言,一般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此项工作:信用评价的对象是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企业,也包括具体的勘察设计从业人员。

2.信用评价的目的和作用

众所周知,信用管理的目的在于消除信用危机,而信用危机的源头则是信息的不对称。信用评价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有效措施,通过信用评价可满足市场主体对客观、公正、真实信用信息的需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在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综合管理和监管的职责,为各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高效的服务。开展公路勘察设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并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挂钩,可以起到提高设计质量、规范履约行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规范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行为。通过信用评价,可以及时发现评价对象的失信行为,并将失信行为信息提供给市场需求主体,增加设计企业失信成本,同时扩大守信企业的信用收益。再者,信用激励与失信惩罚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规范勘察设计企业的信用行为。

(2)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信用评价的重点在于对勘察设计企业核心业务(勘察成果、设计方案)的质量进行评价。通过信用评价,可以增强勘察设计人员的责任心,提高设计质量控制意识,从而提高勘察设计的质量。

(3)引导勘察设计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以信用管理为手段,通过加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路勘察设计市场信用体系,进而促进勘察设计市场的健康发展。

3.信用评价的内容

由于勘察设计企业与施工企业性质不同,所以,信用评价内容也将侧重于设计服务、设计质量等软实力,而不是设备、资金流等硬指标。信用评价是对勘察设计企业从事勘察设计业务全过程信用行为的评估,具体可分为投标行为、合同履约行为、勘察设计成果质量和后续服务4个部分。

(1)投标行为是指投标的勘察设计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自己设计方案、报价及相应条件的行为。

(2)合同履约行为是指中标的勘察设计企业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合同的履行情况。

(3)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是指勘察设计企业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方案的规范性、真实性、可信度。

(4)后续服务是指在项目施工阶段勘察设计企业对项目的跟踪服务情况。

4.信用评价方法

目前,信用评价方法主要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直接打分法,另~类则是综合评价法。

(1)直接打分法是在列出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分别赋予各指标一定分值,并明确各指标的得分标准或扣分标准,而评价人员只需根据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即可对具体项目进行信用评价。其优点在于操作简单、高效便捷,缺点在于项目实际情况千差万别,评价指标和标准不可能得到全面反映。

(2)常用的综合评价方法有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判法、数据包络分析法、人工神经网络评价法、灰色综合评价法以及几种方法的综合方法。各种方法均有自身的特点和适用条件,众多专著和文献中对此均有分析,笔者在此不再赘述。

三、安徽省公路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的基本思路与措施

1.信用评价的基本思路

安徽省公路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应由安徽省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依据《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体系指导性意见》和《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制定公路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评价对象为安徽省境内从事公路勘察设计的企业和单位。信用评价工作可每年或每两年开展一次,对上一评价期内完成交工验收的公路工程项目开展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投标行为、合同履约行为、勘察设计成果质量和后续服务4个方面。评价程序为项目业主初评、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省交通主管部门审定。信用评价的结果作为勘察设计企业设计质量、诚实守信等方面综合实力的一个体现指标,可与企业勘察设计招投标挂钩,以此奖优罚劣。

2.信用评价的奖惩

安徽省公路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可根据企业信用情况分为AA(信用良好)、A(信用较好)、B(信用一般)、C(信用较差)、D(信用差)5个等级。根据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0]742号文件《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1年版)》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的有关规定和说明,对于评价结果优良的企业,管理部门可在中标数量、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方面给予奖励:对于评价结果较差的企业,管理部门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督促其加强设计管理、改善服务,提升信用等级:对于存在出借(借用)资质证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非法转包等恶劣行为的勘察设计企业,可直接将其信用等级降至最低。

3.信用评价指标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科学性、实用性、完备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结合安徽省公路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的实际情况,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可分为4大类14个具体指标项。

(1)投标行为方面。①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指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是否积极响应、配合招标人的各项要求。具体表现为投标人是否按规定及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按规定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对同一标段递交多份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等。②是否故意扰乱投标秩序,指设计企业在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故意行为扰乱投标秩序,包括虚假投诉、举报等。③是否无故拖延合同签订时间,指设计企业在中标后是否故意拖延合同签订时间。

(2)合同履约行为方面。①人员到位,指项目设计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到位及更换情况。②是否积极配合业主要求,指设计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积极响应、配合业主的各项要求。具体表现为企业是否积极参加业主组织的图纸审查、施工图设计交底,是否积极参加有关方案技术难点处理,是否积极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等。⑧设计文件交付时间,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提交设计文件。④设计文件管理,指企业提交的设计文件格式、内容及企业管理情况是否规范。

(3)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方面。①是否满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指设计文件相关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或设计有无缺项、漏项,以及是否满足上一阶段批复要求。②勘察设计成果是否详实可信,指设计企业对项目的勘察工作是否全面,勘察结果是否真实可信,设计成果深度是否足够。⑧专家组审查意见。指在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专家组对设计文件的总体评价情况。④项目业主单位意见,指项目业主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总体评价。⑧概、预算编制,指设计企业是否导致概、预算编制存在较大偏差。⑥设计变更,指由于设计质量造成设计变更。

(4)后续服务方面。后续服务是指设计企业对项目的跟踪服务情况,以及在发生设计变更时,勘察设计企业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第5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成因;对策

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1)中小企业融资状况有所改善。1998年中央正式提出要“增加向中小企业贷款”。2000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进入制度和体系建设阶段,特别是我国制定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以法律的形式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及融资提供了有力的保护和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2007年最新统计数字显示,成立近三年、截至目前拥有138位成员的中小企业,共有20家公司推出了21个再融资计划,计划融资120.36亿元,其中6家公司已通过非公开发行或发行可转债融资22.92亿元,仅占中小板IPO融资总额的5.67%。不少业内人士指出,中小企业板的再融资能力亟待加强,而深交所拟推出小额再融资豁免制度,将有助于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2)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依旧严重。中小企业可以从政府资助、银行信贷、资本市场、融资租赁、产业资金、民间资本等渠道取得资金,这些构成中小企业的外部融资渠道和内部融资渠道。但是目前存在一些问题。

①中小企业的融资通道过窄。由于证券市场门槛高,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公司债发行的准入障碍,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公开筹集资金。据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8月的调查显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供应的98.7%来自银行贷款,即直接融资仅占1.3%。由于我国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缺乏完备法律保护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影响创业投资的退出,中小企业也难以通过股权融资。另外,现在我国极为缺少切实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很多商业银行原来也是面向中小企业的,可由于资金、服务水平、项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严格,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

②缺乏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信用体系。就中小企业自身来讲,固定资产较少,贷款受到限制和自身的信用度的问题,造成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信用体系减少。

③自有资金缺乏。我国非公有制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企业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内源融资,从而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做强做大。据国际金融公司研究资料,业主资本和内部留存收益分别占我国私营企业资金来源的30%和26%,公司债券和外部股权融资不足1%。

2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分析

(1)中小企业自身原因。我国中小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经营规模小,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在管理模式上仍停留在传统的企业管理方式上,企业制度更新滞后,与市场环境转换不同步。

(2)银行信贷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以后,在信贷管理中推行的授权授信制度,以及资信评估制度主要是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而制定的,使信贷资金流向国有企业和其他大中型企业的意愿得以强化,而且近两年来,银行信贷资金向“大城市、大企业、大行业”集中有进一步强化的趋势。同时,由于中小企业贷款具有金额小、频率高、时间急等特点,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相对较高,在商业银行尚未将盈利最大化作为主要经营目标的前提下,这就影响了银行的贷款积极性。

(3)缺乏中小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制度和法律。有关的法律法规根本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一方面我国中小企业所有制构成比较复杂,而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按照所有制的性质来制定,这使得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处在不同的竞争起跑线上;另一方面某些法律法规对中小企业也不适用。如《贷款通则》、《担保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企业抵押担保的要求,是多数中小企业很难达到的。

(4)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起来,社会诚信缺失严重,金融市场的利率还未完全放开,直接融资门槛较高,债券市场不是很发达,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矛盾等问题,都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宏观层面上的成因。

3对策

(1)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一切规范化管理必须以规章制度作保证。政府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是将其着眼点放在法规、制度建设上,通过制度保障、政策协调和资本市场创新等措施,为克服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条件。为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抓紧制定《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尽快出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暂行办法,依法推进融资环境的改善。

(2)完善银行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贷款渠道和较为宽松的贷款政策。具体措施如下:①大力扶持和发展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②参照国外的做法,建立一些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银行。同时,简化借贷手续,及时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③完善金融体系。一是为中小企业定期提供金融政策、利率和金融服务信息。二是预算服务,提高结算服务,提高结算速度,开放新的金融结算工具,加快中小企业资金流通。三是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改善社会形象,降低其经营管理风险。

(3)切实加快信用体制建设。①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信用担保体系是发达国家中小企业使用率最高并且效果最好的一种金融支持制度,是世界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应鼓励民间资金进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市场,由政府出面组建产权清晰、职权分明、完全按市场规律运作的高效率担保机构,既能体现政府财力作为支撑的组织协调作用,又能发挥市场灵活运作优势。②鼓励发展信用中介体系。建立中介服务机构,特别是信用评级机构,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投资、融资、服务、会计、律师、技术、培训等服务。应该以建立信用记录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为突破口,推进中小企业发展。③中小企业要加强信用管理。中小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是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最重要的微观基础,所有企业间的信用制约关系,首先是依赖每个企业自身的信用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起来的。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一是加紧制定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政策,如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这是企业信用管理活动的保障基础;二是要建立信用管理组织或职能,信用管理的职能集销售管理和财务管理于一体,从企业设立审批开始信用管理的职能要纳入公司章程;三是要有信用风险控制与防范机制,尽量避免商业信用违约行为的发生,促进市场秩序运行。

(4)中小企业自身素质的提高。①中小企业应努力克服自身的缺陷,想尽各种办法来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规范经营并按现代企业制度,挖掘内部潜力,按市场规律发展经济,重视科技开发和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产品档次和科技含量,完善财务管理,提高核算水平,树立良好的信用观念,建立良好的企业信誉,争得银行对客户的广泛信赖和支持。②在用人机制上,设计合理的工资奖金分配办法,健全职工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障制度,吸引一些优秀的科技、管理人才,打破家族式管理模式。同时,做好职工的后续教育工作,为企业当前和今后的发展提供动力。③中小企业要制定长远的发展计划,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小企业在成立之初就要建立自己长远的发展规划。长远的发展规划能够使中小企业有明确的发展方向,不会因为近期的利润而裹足不前。同时,详细具体的长远发展规划能够使贷款机构对他们充满信心,改善贷款环境。

(5)构建有效的、多层次的融资系统,从间接、直接两方面同时着手。①直接融资。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可以更有效,更大程度的满足多样化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对资本的供给与需求,有利于推动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为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创造条件。有利于中小企业通过多元化渠道促进储蓄向投资的转化。②间接融资。政府应大力发展地方性、民营中小金融机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应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服务组织体系,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信息支持。政府应转变观念,由“管理为主”变为“服务为主”,开展“一站式”办公,提高政策和信息的透明度,提高政府办事的效率,彻底改变企业对政府部门“难、繁、慢”的印象,更好地为企业融资服务。

第6篇

甘肃省静宁县是中国西北部贫困地区的国扶贫困县,也是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县之一。全县总人口共50万人,拥有546个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县级医院6个,乡镇卫生院23个,村卫生室392个,其他医疗机构125个。平均每千人有医务人员2.14名、病床3.0张。截至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8.17%,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为99.7%。

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是在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等领域开展的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静宁县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和工作模式的改革,已初步形成了30项经验和成功做法。其中,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是项目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实施缘起

2006年,静宁县启动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称“新农合”),补偿模式最初采用的是“门诊家庭账户+住院统筹”,后经多次探索改进,目前采用“门诊统筹+住院统筹”的补偿模式。

事实上,静宁县的支付方式改革也经历了从按项目支付、人头支付,到后来的按病种、按项目支付,再到现在的总额预付、住院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改革过程。由传统的单纯按项目付费向混合支付方式转变,实现了机构与病种全覆盖。

然而,无论是总额预付,还是其他付费方式,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其中,静宁县在实施门诊家庭账户到门诊统筹的过渡时期,由于群众早已习惯家庭账户,会误认为门诊仍存有自己的医药费用;医疗机构部分人员对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造成资金使用不合理,补偿不规范;部分疾病类型、分段以及不同机构之间的支付标准不能适时调整;支付方式在医疗机构内的约束力不强,导致县级医疗机构住院、门诊次均费用增长不合理,违规行为屡屡发生等。这些均大大增加了新农合基金的运行风险。

为此,静宁县于2010年在全国40个“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县中,率先实施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制度”(下称“信用管理”),并于201 1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

随着新农合制度的深入,参合农民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补偿服务等要求进一步提高。2012年,静宁县再次修订并完善了信用管理办法和标准,一方面做到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强化对信用度低的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另一方面构建定点医疗机构信用体系,形成激励机制,调动定点医疗机构的积极性,最终形成了“三类三级”的信用等级管理格局。

实施方案

首先,静宁县成立了信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由卫生、财政、民政、人社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并统一领导。本着谁定点、谁管理、谁评审的原则,分级组成评审小组,县级医疗机构评审小组由卫生、财政、人社、民政、新合办等相关部门业务人员,县级新农合专家,医务人员和农村居民代表,特邀县外专家等组成,对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审,并抽查其他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审结果。

其次,根据本县实际,制定《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和信用等级评定县、乡、村三个标准,分级分层管理。其中县级评定标准指标主要从组织管理、医疗服务管理、费用补偿管理、支付方式改革、信息管理、患者满意度等六个方面,分46项进行全面评价,按千分制打分,并评定相应的等级。其中,900分以上为优秀,即A级定点医疗机构诚信单位;700~900(不含)分为合格,即B级定点医疗机构守信单位;700(不含)分以下为不合格,即C级定点医疗机构不信用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取消资格进行整顿。

再有,评价步骤主要分初次评定、年度复评和结果公示三步。其中,被评为C级(黄牌警告)的医疗机构,限期6个月整改,合格后将上调为B级,仍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若再次申请,须内部整改半年以上,并上报整改报告和按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自查合格报告,按初次评定程序进行评审。

最后,对不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并建立信用管理一票否决制。已获得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资格的,发现违纪行为,随时可降低诚信级别,直至黄牌警告,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患者若在被取消资格的医疗机构发生医药费用,可以在县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就近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或经整改复审合格后恢复资格的原医疗机构报销,从而保证患者的医药费用得到及时补偿。

成效展望

目前,全县达A级信用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有117个,其中乡级8个、村级109个,占27.7%;B级297个,其中县级3个、乡级20个、村级274个,占70.2%;C级9个,其中村级9个,占2.1%。初步形成了医疗机构的自我约束机制,从增强对供方的制约作用人手,通过信用等级评审,扩大了新农合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的影响范围,让定点医疗机构对新农合患者的服务更加自律,使新农合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和患者的三方利益达到平衡。

第7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加强*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必须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和*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认真落实“科教兴区”发展战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弘扬“创新贵如金,诚信重于山”的精神,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深刻认识到诚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是打造“财富*、智慧*、绿色*”的重要基础,是把*建设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市民生活放心区和实现*的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明确目标,坚持原则,高标准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按照*市《关于加强*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市20*年-20*年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紧紧围绕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建设,以开展各类社会诚信活动为基础,以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为核心,以培育信用服务行业为重点,加快信用信息记录、信用资源整合以及信用需求培育,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0*-20*年,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建设要深入推进,信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完善公务员工作诚信考核制度,促进信用产品在公务员考核、人才招聘、政府采购、公共财力招投标环节中使用;加强政府部门承诺和服务内容的诚信考核,特别是政府重点工作的考核。企业诚信建设:引导企业自主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档案;建立区属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信用管理岗位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等。个人诚信建设:推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库,并逐步扩大个人信用报告的业务范围和个人信用产品与服务种类。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和评估机制;开展信用评估,推动信用产品在经济和监管活动中的使用;建立社会信用约束机制,惩戒失信行为,组织诚信宣传和普及教育活动,优化诚信发展环境,逐步把*建设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和市民生活放心区。

20*-2009年,基*形成相应的信用制度,有效地对信用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使信息管理和征信活动做到有章可循;扶持和培育规模型信用中介服务行业,既有权威的联合征信服务机构,又有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行为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的企业群体,信用服务成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环节;基*形成较为活跃的信用市场需求,信用系列产品在政府监管、社会中介和企业交易等各种社会、经济行为过程中得到广泛使用,信用交易和信用消费在诚信体系的支撑下得到健康、快速发展;基*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制约机制,对偷逃税款、恶意合同违约、拖欠债务、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等不良行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局面,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主流和社会规范,“诚信*”框架基*建立。

到2010年,基*建立满足市场经济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社会诚信体系。

加快推进*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确立市场规则和建立社会信用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诚信环境,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规范、有序地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信用信息的整合、加工和信用产品的开发、服务,必须交由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征信机构来实施,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市场配置和充分利用。

(二)长远规划,分步推进。要贯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针,借鉴其他地区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先进经验,结合*区实际,周密制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分阶段稳步推进。

(三)应用先导,社会参与。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与*区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政府部门带头先行,金融行业要重点推进应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鼓励应用信用信息,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授权第三方服务机构或行业组织开展信用咨询服务、信用等级评定等,并将有关信息纳合征信数据库。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共同推进。

三、明确任务,精心组织,确保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信用管理制度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保障,信用管理体系是引导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正确开展的必要条件。必须抓紧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法制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和制订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记录归档及使用管理规定,企业信用征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必须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征信管理部门要做好*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指导推进工作,协调公共信用信息的依法公开和共享,加强对个人和企业联合征信活动的监督管理,支持联合征信机构和其它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征信业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协调各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措施,对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给予必要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被动。各行政管理部门要制订优惠或方便性规定,对拥有及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公共财政项目招投标、中小企业贷款、监督管理等方面给予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对拥有及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个人,要在授信额度、还款方式等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促使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二)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和企业信用管理。行业信息管理和企业信用管理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支撑。各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机构要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加强对*领域、*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建立针对市场主体和经营行为的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积极参与*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使诚信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和评价信息及时记录到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待共享平善后再逐步纳入市征信服务系统。征信管理和档案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试点工作,研究制订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条例和措施,逐步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联合征信服务机构要开辟信用调查渠道,鼓励各类组织机构向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用信息。各类企业和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要增强“信用为*”的意识,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做好信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完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定期查验自身的信用记录。鼓励重点企业和国有企业设立信用主管和信用管理制专职部门。

(三)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和管理。经济活动中的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和管理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各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要在行使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或行业服务的过程中,全面、准确、及时地记录企业和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留下的“痕迹”,实行归档管理,并按照规定,把依法可以公开的与个人和企业信用有关的公共信用信息,向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并做好相关数据的维护和更新工作。联合征信服务机构可向掌握信用信息的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采集,也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收集方式,归集个人和企业信息用记录。尤其要将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违法犯罪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记录纳入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记录,也要纳入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要鼓励企业主动提供自身真实的信用状况,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四)扩大各类信用产品的使用范围。信用产品的使用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各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对信用产品的使用作出必要的制度性安排,先在政府采购、公共财政项目招投标、公务员考核和录用、各类先进评选中使用信用报告,再逐步向登记注册年检、行政事务审批、资质认证管理、小企业贷款担保以及金融、保险中的信用交易、信用消费、信用担保和租赁等领域中延伸。

(五)做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和社会性的工作,要发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新闻、广播电视、报刊等机构要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大力开展诚实守信知识的教育,广泛开展社会诚信的宣传,加大舆论、社会监督力度,增强社会各阶层的信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相关培训机构要按照统一规范标准,组织开展面向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信用知识讲座和专业岗位培训,促进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协调发展

第8篇

关键词:应收账款 企业内部控制 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相关工作

(一)加强销售过程中信用管理

信用管理在企业信用销售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需加强销售过程中的信用管理办法:制定合理的信用标准。企业综合评价客户往往将信用标准作为最有利的重要依据,因此,信用标准的制定一定要合理化。如果标准制定的过高,将不利于企业产品的宣传和销售,影响企业产品自身竞争力和市场份额的增加;如果标准制定的过低,这就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以及收账费用;设定合理的信用期限。信用期限的设定将直接关系到企业资金回转周期和流动资金的占有量的高低。如果设定的期限比较长,这将会出现边际成本远小于边际收入,但是期限过长,降低企业资金的运转流畅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信用期限;如果信用期限延长所带来的边际成本少于边际收入,可以进行适当延长,否则不可以;制定信用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信用销售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应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客户信用情况调查工作,根据每个客户的信用调查结果,制定不同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向相关部门或者是授权人申报审批后即将按照相关规定流程执行,只有在客户的赊销被授权批准后才能发货,必须在赊销客户的信用额度范围之内;资信额度实行动态管理。如果客户出现还款缓慢和信用度下降等不良现象后,必须采取及时、有效的解决措施,比如减少发货和加紧催款等,如果多次出现欠款现象,必须及时停止放款。

(二)及时处理拖滞应收账款问题

企业要严格控制应收账款在企业的总销售账款中的比例,加强应收账款处理工作的开展:首先,负责销售相关部门做好应收账款催收的相关工作和解决措施,并做好催缴记录等信息;其次,财务部门做好详细编制应收账款信息统计工作,将实际情况汇报给相关负责人和负责催收应收账款部门及相关人员,做好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最后,采取合理的解决措施处理难收缴的应收账款,必要时可以借助法律力量。对于账款无法收回和坏账等问题,通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做好坏账处理工作。

(三)精确评估应收账款存在的风险

对于应收账款出现坏账和难收回等信用风险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可能是企业外部因素,也有企业内部因素等。对于应收账款的风险评估的相关工作主要有:了解客户信用信息、明确财务报表目标并判断阻碍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判断交易合同是否真实等。企业相关部门及领导必须高度重视风险评估报告,分析阻碍目标完成的所有的不利因素,掌握应收账款存在的风险,做好进行赊销和赊销额度调整等相关降低风险解决措施。

二、当前企业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现状

(一)缺乏有效的信用管理制度,控制模式滞后

传统的应收账款内部控制模式往往是采用事后追债模式,忽视了前期的评估和预判等,认为企业存在的风险是由于客户后期无法偿还账款而出现坏账等信用问题。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我国的企业容易采用滞后模式,导致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不完善,并且没有做好前期的风险评估分析,没有详细的了解贷款人的详细信息和信用信息,大大增加了出现坏账和应收账款难等问题的几率,导致企业的资金运转不流畅,运营风险系数增加。

(二)缺乏应收账款内部控制意识

由于企业领导没有高度重视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相关工作,没有做好有效的回收应收账款准备工作,使得企业的账款回收工作存在很大的缺失和漏洞。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不完善,没有做好应收账款的中期跟踪和调查,如果出现问题,只能从源头工作开始进行排查,增加了企业对应收账款追回工作和成功难度。再加上企业销售部门盲目的追求业绩,没有认真做相应的市场调查和风险分析报告,大大增加了应收账款的风险损失。

(三)缺乏健全的应收账款绩效考核体系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没有把应收账款回收率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中,即使有些企业有相关的考核流程,也仅仅是一个形式上的过程,没有建立完善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没有将是否能收回、收回多少和员工的绩效工资考核直接挂钩,这将导致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应收账款的催收积极性不高,这也导致了应收账款回收速度慢和回收率低的主要原因。

(四)缺乏对应收账款的定期数据分析

我国对应收账款的分析体系和测评体制都不完善。大多数企业都没有做到及时准确的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应收账款的账龄不仅仅是可以作为应收账款的时间价值损失和总体风险的主要依据,也是为记提坏账做好准备的主要依据。目前,大多数企业都没有做到高度重视区分和划分快到期的应收账款和已经超过赊销期的应收账款,以及超期的应收账款超出限定期限的时间。由于对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不够及时、不认真,最终导致应收账款的风险系数大大增加。

对于企业而言,企业常采用赊销的方式进行产品促销,如何使这种促销手段的作用发挥到极致,使他成为企业产品销售的制胜法宝,在产品销售的阶段之前,需要做好客户的信用考核工作;如果进入到应收款阶段,需要做好后续的账款跟踪等工作,一旦超过限定期限,就会给收回增加难度,拖欠的时间越长,回收的难度将翻倍增加,完成应收账款的目标希望将越来越小。由此可见,对应收账款账龄做好数据分析和后期的数据跟踪处理,是完成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企业应收账款内部控制方法

(一)加强对客户评估力度和资信调查

企业要认真做好客户信用情况的调查工作,可以根据即将要赊销的情况来分析客户的经营能力、财务情况、以往业务记录、企业信用度等,并对客户的信用等级做出分析报告,对于纳入赊销行列的客户,还需要根据客户的平时交易记录确定客户的信用期限和赊销金额。对于产销计划和营销方针等,企业要在年初做好相关工作并确定本年度的赊销总额,保证全年的赊销总额在销售总额的可控范围内,保证企业的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动态监控应收账款流程

对于应收账款的动态监控,首先,建立完善的责任制体系,采用不相容的职务分离原则,把销售职能和赊销审批互相分离;其次,设立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对客户的信用信息做前、中、后的调查和监控工作;最后,对于赊销工作的进行,要严格按照企业的规章流程和监控下进行,保证各部门职能的特殊性和单独性。

(三)组建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

系统综合管理知识和专业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是进行风险管理的必备知识,需要特定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工作的开展。对于需要赊销信用管理方面的工作,需要专业性很强的人员进行专业化调查和管理,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是加强企业信用管理的关键环节。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的职责就是要对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的应收账款处理工作进行全程监控,根据规避坏账风险规则和应收账款标准,制定出合理的处理应收账款对策,提前做好坏账出现和解决对策等工作。

(四)加强应收账款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监督是保证企业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工作顺利进行的最有效手段。企业要高度重视和发挥审计部门和会计部门的监督作用,将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到赊销的全过程,设立应收账款的关键控制点,及时发现赊销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做好提前预防工作。完善企业的应收账款内部调控制度,保证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和企业的收益。

四、结束语

简而言之,做好企业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工作,需要正确认识企业内部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客户信息的评估和资信调查工作,并设立相应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应收账款的催促和收缴,以及坏款的赊销工作。加大企业的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力度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和财务风险应对能力的必要措施。

参考文献:

[1]卢霞.应收账款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关注的问题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0,(1):154

[2]乐永辉.试论企业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J].经济师.2010(5):167

[3]吴晨阳.应收账款内部控制方法的探讨[J].中国商界,2010,(3):35

第9篇

1 合理利用信用档案信息,不断完善和健全法律规范,在全社会形成开放、透明和公平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我国还未建立信用档案公开、共享的制度和法律规范,征信机构不能合理的从有关部门收集和利用信用档案,因此很难掌握和了解各种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同时也不能提供权威的信用信息,征信机构在采集和利用信用档案信息方面仍处在弱势地位。在这方面,我们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通过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促进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

2 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信用档案信息共享提供制度保障

信用档案信息及其管理体系的建立,是国家信用管理制度建?O和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是信用经济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发展逐步趋向成熟的标志之一。因此,建立信用档案信息管理制度与法规,形成信用信息管理体系,是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及其征信体系的需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第一要对征信机构可以采集和利用信用档案信息的范围作出规定,特别是对不能采集和利用的信用档案信息作出界定,使征信服务获得准确的信用档案信息。第二要制定政府机构信用档案信息的公开办法。特别是对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掌握信用档案信息的政府部门,应尽快制定其信用档案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利用方式,为征信机构采集和利用政府的信用档案信息资源提供条件。第三要制定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国家安全等特殊信息的保护措施,为征信机构准确的采集和利用信用档案信息提供保证。

3 打破信用档案信息垄断,防止征信服务领域中利用信用档案信息的寻租行为

在我国,信息公开立法还很薄弱,而信用信息来源又比较分散,有些掌握信用档案信息的部门出现了利用本身的信用档案信息的优势条件,采取收费、指定机构或利用自身信用档案信息资源直接开展咨询服务的倾向。这需要引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措施防止利用信用档案信息进行垄断和寻租现象。一方面,需要政府协调和规范信用档案信息公开和查询的办法,另一方面,规范与信用档案信息有关的监管机构不能参与建立和经营征信机构,从规范征信服务、确定信用档案信息的内容、鼓励综合征信服务等角度来制订对征信主体的管理办法。

4 制订涉及信用档案信息采集和鉴定工作的技术标准,为信用信息共享提供技术支持

从西方发达国家有关信用档案信息管理的记载中了解到,为保障信用信息主体与征信企业之间实现共享,促进征信机构信用档案信息采集和利用的技术标准,这样不仅有利于征信机构的技术进步,更重要的是为信用档案信息的采集、整合、利用提供便利,便于社会各方面为其提供丰富的信用档案信息资源。

5 对我们的启示

(一)保证信用档案的准确和完整。信用主体是否守信用,可以通过对其以往的信用记录来判断。信用信息一般分两类:一类是良好信用信息,如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以及认定的商品或服务种类,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消费者满意单位,私营个体户“光彩之星”荣誉称号获得企业,免检和通过年检A级企业信息等;二类是不良行为信息,如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合同欺诈,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假冒注册商标侵权,严重其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违反工商登记管理法规案件等信息。对于征信服务而言,不良行为信息的作用显而易见,不良记录的“黑名单”可以直接帮助授信者甄别不守信用的单位或个人,从而采取防范措施。

第10篇

关键词: 应收账款;管理;意识;思想;模式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09)11-0121-03

0引言

应收账款是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而形成的债权。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向购货客户收取款项或代垫的运杂费等。他属于商业信用的一种形式。[1]

1应收账款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

(1)扩大销售,增加企业销售份额。

(2)减少存货占用水平。

(3)激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但应收账款是把双刃剑,他在给企业带来益处的同时,也必然会带来相应的负面影响:

①应收账款数额的增加会导致流动资产和总资产的增加

②会导致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虚假增加

③可能会侵蚀企业的实际运营能力,导致企业陷入经济危机。[2]

2当前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对往来客户的资信状况缺乏分析与评估

对往来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科学的评估是从源头上遏止应收账款增加和形成坏账的重要途径,但目前很多企业为了占领市场,对客户不加以选择,对客户的信誉程度、支付货款能力、财务状况等缺乏必要的科学分析和评估,不能针对不同的往来客户制定不同的信用政策,使企业的应收账款平均收款期延长,资金占用数额增大,坏账损失发生的概率增大。[3]

2.2 应收账款所占比重过大影响资金周转

应收账款在企业流动资产中所占比重过大,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资金周转,降低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使企业效益下降。企业因追求表面效益而产生的垫缴税款及垫付股东分红,占用了大量的流动资金,久而久之必将影响企业资金周转,无法实现既定的效益目标。[4]

2.3 缺乏有效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财务部门与销售部门往往缺乏沟通,各行其是,销售部门只注重推销,财务部门则只管记账。没有必要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造成出现问题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再者,企业财务部门在对应收账款管理方面制度不全,帐目不清,长期不与客户对账和沟通,一旦遇到客户发生人员或名称变更等情况,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追讨欠款,而且长期帐目不清,易形成欠款超过诉讼时限,使企业利益得不到法律保护,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也有一些企业对讨账人员缺乏管理,让一些素质不高的人钻了空子,使收回的资金长期滞留在个人手里。致使企业资金安全性受到严重威胁。[5]

2.4 应收账款使企业的财务费用和企业的管理成本增加

企业为清欠,每年都花费一定物力和财力,增加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和诉讼费等,当企业的应收账款不断增加,大量占用企业流动资金时,就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为了维持资金链不断,企业就要不断地增加融资增加企业财务费用。因此大量应收账款存在,不但有可能害了自己企业,还可能害了银行。[6]

2.5 错失应收账款的追收良机会给企业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对应收账款的追收错失良机,让呆帐、坏账等不良资产不断上升,没有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追债,给企业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从而使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

3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办法

3.1 制定并落实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3.1.1制定并实施应收账款分类管理制度

根据应收账款产生的具体原因进行分类。一类客户是基于将在赊销期间的贷款看成是从企业获取的一笔无息或低息贷款的想法而赊销,这类应收账款划分为A类,应重点管理;二类客户是因资金暂时周转不灵,以资产抵押或担保赊销产品而产生的应收款,这类应收账款安全性好,可以划分为B类进行管理;三类客户是由于销售产品和收款时间上的差异而形成的应收账款。属于真正的应收账款,可以划分为C类,不对它进行重点管理。

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分类。企业可以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将账龄最长,风险最大的应收账款划分为A类,而将账龄最短,风险最小的应收账款划分为C类,其余划分为B类。对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进行监督,通常通过编制账龄分析表来进行。

根据应收账款的比重进行分类。应将在应收账款中所占比重较大的客户划分为A类,占比重较小的客户划分为C类,其余的为B类。

3.1.2制定并执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制度

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是避免发生坏账成本带来风险最好的管理办法。

3.1.3制定并落实适当的收账制度

对过期较短的客户,不过多地打扰,以免将来失去这一市场;对过期稍长的客户,可措辞婉转地发函催款;对过期较长的客户,频繁的信件催款,并加以电话催询;对过期很长的客户,定期向客户寄发帐单,在催款时措辞严厉,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仲裁甚至提起法律诉讼,或委托收账企业收款。在具体实施收账政策时,要有明确而量化的奖励办法,有发生重大坏账损失问责办法。

3.2 落实应收账款管理专门人员,进行专业分析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账龄等情况进行分析,而不能将所有责任都交给主要负责确定赊销受信额度和资信调查的信用管理部门,这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财务部门应编制一定期间的对赊销客户的销售、赊销、收账、账龄分析表及分析资料交管理当局。

3.3 应收账款投资分析,确定适当的信用政策

确定适当的信用政策的原因是应收账款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其独特的功能,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可招揽客户,扩大销售,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竞争力;另一方面采取赊销的方式,发生应收账款,可以降低存货的存储成本。

采取赊销方式,可以促进销售,降低存货量,从而降低相应的管理成本、仓储费用和保险费用,达到降低存货储存成本的目的。但持有应收账款的同时,必然为其付出一定的成本,包括:机会成本、管理成本和坏账成本。

根据现代信用管理理论,坏账损失是不可避免的,完全没有坏账损失,反而说明企业的赊销潜力没有完全被挖掘出来,企业进行信用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在支持销售最大化的前提下,努力将坏账损失降低至合理水平。企业要充分利用应收账款,以达到在竞争中获胜的目的。因此,确定适当的信用政策,便成了应收账款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适当的详细而具有可操作性的信用政策有:信用期间、信用标准、现金折扣政策。

3.4 进行系统的应收账款融资分析和融资政策

对于企业来说,应收账款融资可以使企业的债权类资产转化为现金,增强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在企业资金紧张时或者需要大量现金时,采取应收账款抵押、票据抵押或应收账款出售等方式进行融资,可以解决临时的资金困难。

3.5 建立信用管理部门和管理系统以及监控体系

3.5.1建立信用管理部门

一种是财务总监领导下的信用管理部门,另一种是销售总监领导下的信用管理部门。

3.5.2建立客户动态资源管理系统

动态监督客户尤其是核心客户,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给客户建立资信档案,并根据收集的信息进行动态管理,这就是客户的动态资源管理。调查的内容主要有:客户的品质、能力、资本、抵押和条件(C5系统),客户与企业往来的历史记录、客户的规模、财务状况、发展前景、行业的风险程度等等。

3.5.3建立应收账款的监控体系

监控体系包括赊销的发生、进行应收账款跟踪管理服务、对账、逾期风险预警等各个环节。

赊销发生的监控:一般销售业务要经过接受客户定单、批准赊销信用、按销售单供货、按销售单装运货物、向客户开具账单、记录销售、收回资金这样一个业务流程。赊销监控主要发生在接受客户定单、批准赊销信用、记录销售和收回资金流程。

信用部门和销售部门进行应收账款跟踪管理服务:在工作中信用部门和销售部门要相互配合,分清各自在跟踪服务中的职责,达到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提高应收账款回收率,促进企业销售的目的。

做好日常的应收账款对账工作:应收账款的对账工作包括两方面:一是总帐与明细账的核对,二是明细账与有关客户单位往来账的核对。应收账款的对账工作从销售业务的第一笔起就应由销售人员定期与客户对账,并将对账的情况及时反馈给财务部门。营销人员可以按其管理的单位设置统计台账,对产品发出,发票开具及货款的回笼进行序时登记,并可以采用银行对帐单的形式与客户对账,由客户确认,从而为及时清收应收账款打好基础。企业经营者,应将贷款回笼与应收账款工作同销售者的业绩结合起来考察。

第11篇

成都市部分担保机构“挂羊头卖狗肉”、违规拆借、高息“放水”等不规范行为将被严惩,担保行业面临全面洗牌!记者昨日获悉,一部旨在规范和促进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正由该市经委紧张制订。规范以5年内构建并完善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为目标,对担保机构开业底限、运作流程、权限等方面作严格规范。

据介绍,作为10个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市政府计划到2007年在全市范围内构建起功能完善、运做规范的信用担保体系。为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据了解,合格的担保机构必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从事贷款担保业务为主;具有符合法定要求的注册资本金和必须的经营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真实;具有合格的信用管理人才和基本的内控制度等三大条件。担保机构必须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来确定其担保项目,根据风险程度、入股情况及企业信用状况自行确定担保费率,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同时,还必须在当地财政、人民银行和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12篇

【关键词】信用征信 区域垄断 区域闭锁 联合征信

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进入第二个发展时期,信用征信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得到政府、企业、学术等各界人士的重视。在这种主要由地方政府推动市场因素发挥主要作用的信用征信体制建设中,各地方政府之间实际上存在着严重的“条块分割”和“区域自治”问题,这种现象使得我国的征信服务体系建设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因此,这要求我们必须想办法废止妨碍信息征集而设置的地方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所建立的分割市场的各种规定,打破地区垄断和地方封锁。

一、我国地方征信的现状

20 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征信业开始起步。在地方征信体系建设上,以上海为代表的东部沿海地区和城市率先迈出第一步。1997年,上海开始开展企业资信评级,并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建立了个人和企业联合征信系统。浙江省、深圳市等也都较早地试点进行地方征信体系建设。人民银行2003年10月被赋予管理信贷征信业的职能后,开始着手建设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地方征信体系建设纳入了全国征信体系统一框架。2004年,山东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在4个城市积极开展借款企业资信评级试点。此后,各地政府开始了信用征信体系全面建设的热潮,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到目前为止共有27个省市建立了领导推进机制。北京、天津、浙江、杭州、宁波、深圳、汕头等省市都建立了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吉林、江苏、浙江等省制订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上海、深圳市出台了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管理办法。

虽然我国地方征信体系建设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各方面反映突出的征信相关法律不健全、信息数据部门分割、行业自律不足等。区域垄断和区域闭锁问题就是其中之一。

二、产生区域垄断和区域封锁问题的原因

总体上,我国地方征信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 距离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还很远。其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区域封锁问题严重,信用信息数据处于极端分散和相对屏蔽的状态。目前,征信机构缺乏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表现为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战,之间的信息沟通障碍重重,并且尚未建立信息整合的保障、协调机制,信用数据分割、封闭现象严重。1997年人民银行建立了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但到目前为止,除了金融机构,其他的部门均不能共享该系统的资源。2003年国家工商局启动了工商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被称为“金信工程”,但规模较小、覆盖面不够宽,且彼此封闭,公开化程度不高,全国性、综合性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

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在我国地方信用征信蓬勃发展的这些年始终没有一套由国家统一制定的信用数据标准,信用数据标准的缺失造成各级政府在信用信息归集上的偏重点不同,所以才会出现各地政府征集到的信用数据的极端分散现象。第二,政府主管职责的缺失也是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之一,在地区征信中存在着严重的行业沟壑,而政府在实现行业征信的问题上显然力度不够,由此,政府所搜集到的信用信息是十分贫乏的。第三,我国的信息技术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

三、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任务。宏观层面上,需要加强中央政府的规划和指导;中观层面上,需要加强地方政府的推动和主导;在方法步骤上,应当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坚持总体规划,精心试点,统筹协调,分层推进,分步实施。 在这一方法步骤的指导下要整合全社会的资源,建立全国统一性的而不是区域性的信息数据库可由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在国家统一制定的信用信息标准下,由政府牵头统一归集信用信息,建立地方性公共征信平台。现在我国各地方的信用信息标准存在严重不统一的现象,统一的信用信息标准体系、信用数据标准格式是实现全国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前提。在此基础上由政府出面可以加快信息征信建设,实现信用信息的快速归集,政府有足够的权力深入到金融、企业、司法、工商等各行业去收集和整理所需的信用信息,这是任何一个行业和中介机构都无法做到的。

第二,待各地公共征信平台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对各地区的征信数据库进行联网整合,实现全国性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区域性征信平台的建设本身就是一个庞大而且复杂的工程,但是建立一个健全的区域性征信平台是建立全国征信体系的基础,只有地方性公共征信平台发展到比较成熟的阶段才能够建立整合征信平台。

西方发达国家的征信体系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形成了良好的征信数据环境、完善的信用法律体系、健全的信用管理机构和业绩优良的大型征信公司。发达的征信体系净化了信用交易的市场环境,规范了信用交易的程序和标准,极大地促进了这些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相比之下,我国现行的征信体系还不够完善,我们任重而道远,在建立征信体系时我们应在借鉴国外成熟发达的信用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特有的国情,做到既要借鉴又不照搬,在借鉴他们先进的征信系统和平台的基础上,按照自己的步骤从地方政府到全国范围逐步建立,精心试点,统筹协调,分层推进,分步实施,最终实现我国行业、部门、区域的联合征信。

参考文献

[1] 江艺.我国信用体系征信中存在的问题[J].现代经济信息,2010(1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