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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时间:2023-11-21 11:15:3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水利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1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监理;实施;怎么样做好

水利工程监理,在国外具有悠久的历史。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发展在水利工程监理的法律制度以及管理组织机构的方法上,都已经比较成熟,乃至趋近完善。在我们国家,我们在经过一段时间内向外国先进的监理方法学习,学习他们成功的经验,我国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并且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认可。

1.水利工程监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监理,指的是对水利工程项目,需要有建设项目的单位委托相应的水利工程监理企业,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水利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及有关的建设合同国家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所进行的工程项目管理活动。水利工程实施监理的前提是建设单位的委托,水利工程临理的行为主体是水利工程监理企业,参与水利工程监理活动的主要是社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承包单位等三个主体。且前我国的水利工程监理的主要是水利工程施工阶段,在这个阶段,建筑市场的管理服务体系、承包体系以及发包体系的各主体在建设工程中会合,由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和施工单位各自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的责任和义务,使得水利工程建设能成功实施并且建成使用。水利工程监理,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其中实施阶段包括设计、勘察阶段和施工阶段。在施工阶段设置监理,设置监理的目的是更有效地发挥监理的控制、规划、协调作用,为在计划目标内建成工程提供最有效率的管理。

2.设置水利工程监理的原因

控制水利工程项目目标是水利工程监理的直接目的,要求使工程项目在进度、投资和质量上能达到预定的目标。由于水利工程监理具有委托性,水利工程监理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晴况,以及建设单位意愿来确定协商业务内容和监理范围。不但可以负责全过程监理,也可以对某一阶段进行监理,甚至还可以只负责某项特殊阶段的监理。因此,不同的监理单位对不同的工程建设的目的和要求不一样,他们的独舞内容和范围也有所不同。全过程监理就需要全面实现工程项目总目标,而阶段性的监理则是达到本阶段的监理目标。需要我们注意的是水利监理工程师和水利工程监理企业不是任何承建单位的保证人。实行工程监理,并不能改变谁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谁施工谁负责,谁负责的原则谁设计。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企业只承担服务的相应责任,也就是在合同中要求到要承担的责任。监理方的责任就是力求通过目标规划、组织协调、动态控制、信息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一起共同实现预期的工程目标。

3.水利工程监理的作用

1)对水利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提供足够的保障。出于从需要者的角度对施工的全过程的监理,水利工程监理企业对施工企业的管理比起施工企业自身的管理有很大的区别;由于监理企业不是工程的实际需要者,所以说它的员工都是该方面比较专业的人,他们既懂专业的工程技术,又懂经济管理。所以他们能够在平时的工作中及时发现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且及时的合理的解决,比如发现工程施工企业的管理问题,施工过程中的工艺问题,材料方面存在质量问题,他们能够及时的合理的解决,这就能使工程能够避免出现安全以及质量的隐患。

2规范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各个部门的行为。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水利工程监理企业依据签订的监理合同和约定的工程中的条款,在整体上控制施工的全过程,对施工企业进行相应的监管。通常监理工作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所以能够有效地避免工程事故的发生以及规范施工企业的施工行为;就算出现工程事故,也可以及时的处理,把损失降低到最小。

3) 使用科学的水利工程投资决策。在我国,部分水利工程监理企业具有咨询资质,这样自身就能直接从事工程的咨询业务。如果水利工程监理企业能够直接承担工程决策阶段的监理工作,对提高项目投资决策的水平,避免项目投资失误,为实现水利工程获得最大的收益都能起到很好的作用。水利工程监理企业是对施工单位进行过程的监理,在需要施工的单位有了大致的施工意向后,需要施工的单位可以授权给监理单位,并且选择适当的工程咨询机构.目的是来对工程咨询合同进行管理,还可以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项目立项书等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业评估,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

4.水利工程监理的实施

需要施工的单位委托水利工程监理单位并且签订委托监理合同,这就意味着建立起了合作的关系而监理工程也同时开始实施,下面就进入水利丁程项目建设监理实施阶段。

1.水利工程监理在实施过程中的原则。

1.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水利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相应的准则以及积极配合协调各个部门的配合,并且维护好负责项目的各方面的权利和利益。所以要要求具有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在此过程中需要施工的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是独立的,他们的有着很大的区别,所追求的所需要的也不一样,这就要求监理单位的工程师应该按照合同的要求尽量好的去协调双方的关系。只有大家都按照合约的要求做到该做的事情,才能使施工项目顺利完成,双方才能达到各自的目标,才能是施工单位盈利。

1.2责任和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只有在需要施工单位授权,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才能获得监理的职权。这种授权,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出现在监理合同中。因此,当需要施工单位明确的提出具体的监理要求和目标后,水利工程监理的工程师必须与需要施工单位进行协商,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双方最终达成共识,然后以书面的形式出现在监理合同中,这样才能具有法律效力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就可以在此基础上正式的开展开始工作了。

2.具体水利工程监理的实施过程。

2.1成立项目监理机构并且确定总负责人。通常根据需要施工的工程的规模和需要施工单位对项目总负责人工作的具体要求,监理单位要派合适的项目负责是他能在施工场所代表单位全权负责该项目。

2.2搜集监理依据,编制水利工程项目监理规划。水利工程监理规划是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总工验收,用来指导具体监理上作的文件。

2.3确定各个部门在监理过程中的具体实施细则。在编制水利工程监理规划之后,紧接着应编写监理实施细则,应当由很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在相关文件和规定下针对项目中的一些部分制定的监理工作的相关的操作性的文件。

2.4很具上面制定的监理细则,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的做好监理工作。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工作目标的确定性;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工作的时序性。

2.5参加项日的竣工预验收,签署监理意见。水利工程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需要施工但闻提交监理档案资料,包括:各科签证资料,监理指令文件,工程变更资料,监理设计变更,其他约定提交的档案资料等。

第2篇

关键词:水闸工程;施工监理;控制

中图分类号:TV6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09)020(c)-0122-01

某水闸共设5孔,每孔净宽6.5米,闸墩宽1.5米,总宽38.5米。该水闸处10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350m3/s,按《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规定,属中型水闸,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属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属4级。闸室设计长14.5米,上游设C15砼铺盖,长15米。下游设C20砼消力池,长10.0米,深0.5米,消力池后为C15砼海漫及防冲槽,长分别为10米、7米。闸室上部上游侧布置启闭机房及闸门室,后侧为宽7米的交通桥,桥面高程3.54米,交通桥上部高程8.54米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长×宽42.2米×8.1米,屋顶12.04米。管理房为钢筋砼框架结构。该水闸合同工期8个月,要求在4月15日前必须完成水下工程施工。根据公司安排,我参加了该工程的施工监理,根据该水闸的监理工作经历,结合以往水闸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情况,谈谈水闸工程的施工监理。

一、事前控制

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监理机构进场后的主要工作有: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审查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项目划分、下达进场通知、审查承包人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承包人上报开工申请和下达开工令等。1.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规划为重中之重,它是监理工作的准则和依据。规划的编制要参照国家法律、法规、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监理规划要对工程概况及内容、监理工作目标、监理部组建、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合同和信息管理等问题进行说明。2.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依据监理规划和设计文件以及合同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要对工程概况及内容、监理职责及其“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作详细说明,本工程监理细则对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部分做了非常详尽的描述。3.施工测量及施工放样测量。施工的先期测量属于事前控制,本水闸工程的先期测量非常重要,精度要求非常高。首先检查承包人的测量仪器是否通过计量检测部门校订过,要求有检测部门的检测证书。其次监理派专业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跟踪检测,重点跟踪检测全部的控制点,抽检30%细部点,以求控制达到测量精度要求。

二、过程控制

1.安全控制。施工过程中,监理部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安全作业规程,制止一切不文明的施工活动,采取一切有力措施制止和惩罚各种违背安全生产和不文明的施工行为。分析施工单位重要施工工序、危险点,重点抓好事前控制,做好各项施工的安全预防工作。监督重要工序、重大项目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万一发生了安全质量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事故处理原则。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控制工作,实现零事故。

2.质量控制。监督施工方进行土样采集,进行压实度检测。并根据地质条件报告进行基础处理。可采用混凝土灌注桩进行基础处理。水闸底板是关键部位,其混凝土浇筑量大,在开仓前各方面要做好充分准备,保证施工的连续进行。且要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仓。浇筑时,现场监理机构要派专人实行旁站监理。

3.进度控制。首先明确工期要求,并考虑因为天气等特殊原因的误工时间,来掌握工程进度。根据已批准的施工施工总进度计划控制工程总工期。由于广东省的汛期为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且汛期经常有台风和降雨,水位较高,不适宜水下工程施工。要求本水闸在汛期前必须完成水下工程、闸门安装就位。针对工期紧张这种情况,监理部除经常核查施工单位的资源投入情况外,还每月认真对照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如果工期滞后,书面承包人编制赶工计划,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并监督执行。另外,监理部还严格控制各节点进度,例如要求11月20完成桩基施工、1月15日完成闸室底板浇筑、3月15日所有闸顶高程以下混凝土要浇筑完毕等。到4月15日,水下工程基本完成,进度控制目标得到实现。

4.投资控制。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要协助业主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通过比较发现并找出实际支出额与投资控制目标之间的偏差,然后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投资目标的实现。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对承包人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计量的项目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工程变更项目。

三、事后控制

单位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对其进行自检,确认合格后,再向监理机构提交《验收申请表》,监理机构将组织发包人、设计人、质量监督部门对其外观、几何尺寸、内在质量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以及质量验收签证、检验、检测资料审核。对存在缺陷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修复完善;不合格或者不满足合同要求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将按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罚,应处罚的罚金,监理机构将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合格的工程及时组织验收。

第3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控制

Abstrac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s the foundation engineering and the well-being of the project,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directly influence the nation and the public's survival, the quality of life. This article from the comprehensive quality management concept of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of various aspects of the quality supervision should be how to grasp the analysis, in hopes of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inspire the personnel.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quality control

中图分类号: 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宝贵资源,而水利工程建设就是基于调配和控制地表水或是地下水来达到兴利避害的民生工程。水利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民的切实利益。随着水利工程施工过程的不断规范与法制化程序的进一步完善,作为第三方的监理者作为业主的委托――人,同时也是国家利益的维护者,在水利施工中的质量控制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一、以全面质量管理理念为核心的施工监理过程

全面质量管理是指“组织以质量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通过顾客满意、本组织所有成员及社会受益而达到长期成功的管理途径”。就其定义而言,全面质量管理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

一是全面性。即质量控制涉及产品质量的方方面面,质量这个概念和全部管理目标的达成有关。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程序包括:事前的监理投标,监理准备;事中的监理实施(编制监理规划、召开设计交底会议、编制实施细则、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第一次工地会议、开工审核、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验收等);事后的监理收尾等众多环节需要严格把握和质量控制,其难度和复杂性可想而知。

二是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即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的整个发展流程与运行过程要烂熟于心,要对工程投标起直至工程收尾的整个过程进行追踪调查,注重细节,强调工程的合法、合规范、合标准、合质量要求。任何一个微小环节的疏忽与遗漏都将为工程质量带来极大的损失。

三是全员参与的质量管理。尽管项目负责人将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与投资控制全权委托给监理单位,作为介于业主和承包方之间的第三方即监理者有义务和责任对整个工程施工进行控制,并在维护业益的基础上,不损害承包方的权益,对双方负责。然则,作为委托人的业主及施工过程的真正操作者都不能将质量控制置身事外,他们的质量意识更是整个工程施工的关键所在。

四是全社会参与的质量管理。与其他工程建设最大的不同在于,水利工程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局,其收益范围、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影响范围都是其他建设项目所不能比拟的,就此而言,从公民层面、材料供应商、建设承包商、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政府部门、国家层面各个领域的相关利益者都将是质量控制的监理人,都应该自觉自动的担负起对水利施工过程监理的质量控制职能。

二、从施工监理的各个环节深刻把握质量控制标准

从监理的含义看,监理是指“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依据准则,对某一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并能够通过组织、协调、控制等手段和措施协助主办人员更准确、更完整、更合理地完成既定任务、达到预期目标。”建设监理机制是一种国际惯例,同时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的产物,是适应我国商品经济发展、基本建设投资机制、设计与施工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格局。1988年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建设监理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指出,开展监理试点的指导思想是:改革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提高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可见,建立监理制度的初衷是为了解决我国建设项目传统管理模式存在问题(即投资、进度、质量目标的严重失控),从而改革旧有建设项目管理体制。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原因使得监理人员在其工作岗位上难以发挥其监察职责,众多工程发生安全事故,这都引发社会对其监理工作的深度思考。以下我们从项目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中探讨其可能出现的质量工作漏洞,并提出实际可行的解决方案。

从其工作职责上看,一是要具备相应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方面的专业素养。能够对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有认知和解释的能力,并能够熟悉所监督的工程合同,严格按合同办事,以合同为依据来处理施工中所发生的问题和纠纷。而当前部分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基本素养难以达标,不熟悉图纸,在正式图纸会审前的内部会审中对其应负责提出的审查报告敷衍了事,不知所谓,就工程施工中的很多漏洞缺乏认知,难以达到对监理人员的监察要求,更罔论对其进行质量监控了。在此基础上,强化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知识、相关领域的基本知识培训是当务之急。二是参与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及时了解施工动态,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材料(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部件的质量证件或出厂合格证明)、设备表和工程量。在这个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是整个工程施工过程的重中之重,从材料方面的复核、设备的使用状况、工程的进度安排等都是承包商、材料供应商容易出现利益空间和产生安全隐患的环节,因此,要求监理人员务必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规范,依法办事,杜绝各种漏洞,防范于未然。三是进行信息的上传下达。监理人员一方面要收集并及时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进度、统计资料,及时全面的将信息交付上级机构,另一方面也要将上级的质量要求及时的、准确的传达给实际操作人员,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在经上级领导审查后,将各种形式的施工材料按时交付统计员,以便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并以此建立对工程施工细则的质量控制体系。四是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并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检查。关键部位施工验收时,必须在现场检查监督,发现违反《施工验收规范》的行为立即加以阻止。严格遵守监理的职业道德与纪律,坚持公正的立场,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三、小结

水利工程的特殊性及其利益相关者的普遍性都决定着对其监理的特殊要求。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的严格把关是其基本的职能与任务。基于全面质量管理理念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是保证项目质量、建设社会满意工程的核心与基点。

参考文献:

[1]熊飞,蔡明祥.小议施工监理工作的公正问题[J].人民长江,2007,(12).

[2]吕松华.浅谈如何进行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J]. 施工技术,2007,(7).

[3]张春生.水运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信息化管理架构及实现[D].长沙:长沙理工大学, 2006.

第4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监理;质量控制

0 引言

水利工程建设均为公益事业或准公益事业,是造福于子孙后代的大事,不能有半点马虎,因此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尤为重要。下面本人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就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与质量控制浅谈几点看法,仅供参考研究。

1 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概述

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三个方面,其中,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和重点。水利工程监理工作具有战线长、条件复杂、外部环境广等特点,因此它要求监理人员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应变和协调能力,以达到使工程施工成本低、质量优的目的。

1.1监理工作的内容

1)监理工作质量控制的任务。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为一协调、二管理、四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熟悉设计图纸的要求和标准,对水利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的质量跟踪和监测,一旦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的反映给相关施工部门和人员,并监督其纠正,以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

2)监理工作的质量控制方法。在水利工程施工中,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的控制监测方法一般包括:测量、试验、巡视监理、旁站监理、见证监理和平行检验监理。监理人员要根据水利工程的具体施工情况来确定选用哪种监理监测方法。

3)监理工作质量控制的程序。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质量控制程序大体为: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项目施工完成后的质量自检――整体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理检查――签署工程质量合格证。在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对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施工环节进行重点监控,每个项目完工后必须由监理人员签署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之后才可以进入到下一个施工环节。

1.2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人员要具备的素质

在进行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人员选择时,所选择的人员必须必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

1)监理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廉洁、公正、守法、诚信的进行监理工作,能够做到尽职尽责、公正廉洁、遵纪守法、公开透明。

2)监理人员要具备专业的水利工程建设的相关技术知识,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水利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3)监理人员要具备较强的问题洞察力和可预见性能力,能够及时的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质量问题的纠正和制止。

4)监理人员要具备良好的人际协调交流能力。能够充分的融洽水利工程施工的各方关系,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以便于水利工程施工建设的顺利进行。

2 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质量控制

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核心就是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因此,监理人员在进行施工质量控制时,可以采用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来提高监理质量控制的效果。

2.1水利工程施工前期的质量控制

对水利工程施工前期的质量监理控制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监理:

1)对相关合同、资料的检查监督和管理控制。监理人员要对工程项目的各项合同文本和内容进行详细、严格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将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系统化落实到相关的合同条款中去。同时,要对勘察、设计、评估的相关资料和报告进行严格、全面的审核和把关,对不合格的文件报告予以驳回,坚决在设计上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

2)对进场施工材料质量的监理。监理人员要对进场材料的现场抽样、检测、库存等工作进行全程的严格监督和控制,保证检测人员工作的全面性、公开性和透明性,对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要坚决予以退回,绝不允许劣质材料进入到工程建设的施工环节中去,以便将质量问题消除在萌芽时期,从源头上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2.2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个方面的监理和控制。

1)加强对施工技术的质量监理。监理人员要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的质量监督和控制,根据工程施工设计和使用的要求和标准,严格控制施工技术的运用。监督和控制施工单位科学、合理的采用先进的、前沿的施工技术,以保证和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

2)加强对施工程序行为的质量监理。监理人员要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程序和操作行为的监督和控制。通过制定相关的施工行为监理控制标准,规范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施工行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顺利达标。

3)加强对施工重点环节的现场旁站监理。监理人员要对水利工程施工的重要环节、部位、特殊工艺等的施工过程进行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的跟班旁监,加大旁站监理的范围和力度。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项目要及时的向有关施工负责人员反映并监督问题的纠正,对其质量要严格的控制,以消除施工中的质量隐患。

2.3水利工程施工后期的质量控制

竣工验收是水利工程项目在投入使用运营前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质量检测监理关卡。因此,监理单位要对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把关。

1)对主体建筑的验收监理。监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对水利工程主体项目的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步骤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标准的不会进入到运行使用环节,从而避免和防止因低劣水利工程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2)对水利工程辅助项目的验收监理。监理单位要把水利工程的维护、装修等辅助项目的质量监督融入到工程建筑全寿命的质量监理控制范畴中来,严格维护、装葺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行为,避免或降低因工程维护、装葺的质量不达标而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间接或直接的经济损失。从而延长水利工程的使用寿命,加强它的使用性能,保证水利工程的合理、舒适、高效、安全。

2.4除以抓好以上环节外,还要细化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细则和改进监控方法。

1)细化监理细则。要依据监理合同约定,适时设立现场监理机构,配置监理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建立监理工作规章制度。接收、(收集并熟悉有关工程建设资料包括: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组织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掌握各部位、各工序、各阶段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检查、质量评定和验收程序等都作详细规定,使施工企业和工地所有人员都知道在质量控制中做什么、怎么做、以及怎样去评价做的效果,也便于相互工作协调和各工序的衔接。同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检机构、质检制度,并明确质检人员的权限和责任等。

2)改进监控方法。为了提高质量检测水平,现场监理应配备必要的测试仪器和设备,对工程所用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样检查。通过实测、实量、实敲、实弹等手段,获得准确、客观、公正的监控数据。增加质量监控的说服力和威慑力,减少或避免工程质量评价中的错误、纠纷和矛盾。首先,严把材料、设备的进货关。批量购置的材料、设备等,要根据国家、部颁技术标准先检测后使用,不合格的不使用。其次,加强施工质量监测。对重点工序和部位,设置质量监控重点。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严格监控施工质量。

第5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现场施工;质量监管;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水利施工现场的管理非常重要,不仅关系到工程的施工质量,同时还关系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等问题。针对常见的施工问题,要注意从工程监理、质量控制、施工制度的管理上着手。

一、水利施工现场质量常见的问题

在造成水利工程事故的原因有很多中,但总体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违反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没有做充分的可行性研究或者根本没有做可行性研究分析,违章承接水利建设项目,或者更有甚者的是越级设计工程或者施工,违反施工设计顺序,例如在设计之前没有做详细的调查和勘测,违背施工的顺序,比如有些基础工程没有进行检查验收,上部工程就开始施工作业等等。

二是设计方案或者设计中计算失误。工程设计者没有充分考虑到地质条件的影响,对地质研究和重视不足,对一些地形上的节理和裂隙没有充分考虑到工程设计和施工当中,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三是比较常见的因素,就是建筑材料和制品质量不合格。比如建筑钢材强度以及化学成分不合格,水泥安定性不合格等等。

四是施工和管理缺少监理,在施工过程中不按照图纸进行作业,不遵守施工规范规定进行施工,施工的方案或者技术措施不恰当,或者施工技术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等都会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

二、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的有效对策

(一)提高监理与施工事故处理水平

首先要督促承包商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规定将工程质量控制措施落实到工程质检科的具体负责人身上,让工程质量和他们的切身利益挂钩。其次要在监理部门内部分工明确,对各项专业工序的质量控制也必须落实到项目监理部门的个人身上。在工程开工之前,应该结合施工规范等规定按照《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形式确定各个实验项目的抽样聘书,以便于工程质量的控制盒验收;施工承包商在曲阳和试验时,应该规定由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在旁监督;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施工监理规范中的要求,对有关的试验项目按照百分之十到二十的频数进行施工项目的抽检。

在水利施工现场中,如果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正确的处理方法如下:在质量事故发生之后,要坚持三个“不放过”原则,第一是不放过事故发生的原因,第二不要放过事故主要责任人,第三是不放过工人的后期教育和工程补救策划。如果工程事故通过修补的方式可以不影响工程的外观而且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行,即通过修补的方式对事故进行补救;但是对于严重没有达到工程规范标准的,因想到工程设施的使用和安全的事故,并且当时已经无法对工程进行修补,就必须采取工程返工。

(二)增强施工质量控制力度

首先,根据监理分工、各个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别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质量控制,根据工程规划的要求编写出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其次,技术文件、报告、报表进行审核;进行现场的质量监督和检查;施工中要严格执行质量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工程质量控制;在根部的工程验收中药运用统计抽样选择偏差项目的检测点。

再次,措施以及合同措施方面,监理方要严格质量检验,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应该拒付工程款,知道质量达标为止;如果工程达到优良质量,应该按照合同支付质量补偿金或者奖金。

(三)落实各项监理制度

要实现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有效管理,就必须遵循监理工作制度的标准,其基本程序为:首先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权责。按照监理合同的条文规定,组件现场监理机构,选派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工程师应该熟悉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条文,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以及监理合同内容。进行编制项目的监理规划,进行监理工作的交底。编制各项主页项目的监理实施细则,严格实施工程监理工作,督促工程承包责任人整理归档各类资料等等。

其中工作方法主要规范有:

1、监理机构完整,纤细记录每天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记录施工当天的天气,环境,以及施工中遇到的各种情况。2、监理机构应该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的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工序和关键部位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以及不定期的检查。3\监理易购应该对检测人员,工程一期设备,以及拟定的工程质量检测程序进行审核,确认施工程序以及施工方法的有效性,并且要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4、监理机头在撑到人检测式样的同时,应该同时进行独立抽样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主要工作制度包括:

坚持技术文件的审核审批制度、原材料和构配件以及工程设备检验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中,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者一个单元的工程,都应该经过自检合格后才可以报到监理机构进行复检。上到工序或者上个单元工程没有经过复检或者复检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者下一个单元的施工。

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都应该进行计量并且经过监理机构的确认,没有经过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承包人都不应支付。

监理机构应该定期主持召开参建方各个负责人会议,会议应该通报工程进展状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的有关决定和执行情况,分析当下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分派会后要完成的任务,并做好必要的会议记录。

结束语:

总之,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管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效地进行,这对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能否确保安全地进行有着重要的意义。水利工程的质量是关系到广大民众生命财产的重要问题,因此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应该恪尽职守、保障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王音辉.吸引外国公司参与中国水电工程建设的经验[J].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年

第6篇

关键词:水利;监理;问题;对策

水利工程监理和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大同小异,小异在于水利工程涉及的外部环境更广泛、更复杂。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更强的协调能力和组织应变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减少甚至避免不利因素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威胁,促使工程项目施工能够做到质量优、成本低、工期合理、效益好。水利工程建设中,监理工程师在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期、计量支付及执行合同诸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1水利工程监理中出现的问题

水利工程监理制度是一项设计合理的制度,但是在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实践中,水利工程参与的各方均出现了一些问题。

1.1项目法人

水利工程多是由国家投资建设,政府是投资人。由投资人(代表)组成或由投资者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实现形式基本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建管一体模式,形成了建设管理链条中项目法人以上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项目法人以下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体制,使居于建设管理核心的责任主体出现了难以有效监督的灰色地带,项目法人单位性质不清,权责不一,项目法人责任难以落实。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违规操作,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低资质、无资质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

1.2承包方

承包方是与发包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保修的企业法人或其合法代表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资质不达标,不少施工企业存在借资质中标的现象。中标后,无力兑现承诺的人员和设备的投入,不能严格按照技术方案进行施工。技术人员不熟悉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设备种类不全,数量不足,性能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②工程多次转分包,层层收管理费,资金流失,经济利益驱使偷工减料,不按规范和技术标准施工,存在质量和安全问题。

1.3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等级证书,并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合同,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监理单位有企业和事业两种性质,按其隶属关系基本可分为4种类型:一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或其直属事业单位成立的监理单位;二是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单位成立的监理单位;三是施工企业设立的监理公司;四是由企业法人、社团组织或个人投资成立的股份制监理公司。监理单位主要有以下问题:①监理单位自身产权关系不清晰。监理单位有些是按照国有企业模式成立,也有些是事业单位编制,这些组织形式在监理实践中有产权关系不清晰的问题。②监理单位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规范。有的监理单位的规章制度职责不明,可操作性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抄袭多,针对性差。③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作风还有待提高。

2解决水利工程监理相关问题的对策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规定:水利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监督管理。可见,解决水利监理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的责任在于国家相关的主管机构。但问题就出现在主管机构不能严格依法办事,有法不依,违法后又没有畅通的途径追究责任。监理制度在国外运行良好,到了国内就出现种种问题,根本原因不在于监理制度本身,而在于政治制度和人文环境,要彻底解决水利监理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推行以法治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大力构建法制社会,使相关的水利部门的权利与责任相匹配,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推进包括水利工程建设在内各项社会事业的长远顺利发展。解决水利工程监理中的问题,着重应从以下5个方面着手。

(1)大力构建法制社会,切实落实招投标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强制培训项目法人,使项目法人系统地学习有关政策法规,特别是《合同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使其明白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是平等的合同关系,要相信和支持监理的工作,放手让监理“公正、独立、自主”地依法开展工作。水利工程多是国家投资,项目法人由公务员担任,所以要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执政为民和科学发展观,按法律法规和程序依法行政。健全招投标管理体制,科学编制招投标文件,严格审查投标单位资质,按照招投标程序,将招投标制落到实处。

(2)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加强监理队伍的管理。水利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应该做好资质审查,严厉查处借资质中标的行为,对工程质量严格考核,对于不合格的工程责任人应该严格追究责任。建立监理人员持证上岗与注册制度,建立科学化、现代化监理管理体系,维护监理秩序、保证监理人员素质和工程监理质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淘汰一些不规范的监理企业和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打破垄断,禁止监理企业不规范的行为。

(3)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作为项目投资者,要负责筹措项目的建设资金,同时又是建设项目的所有者,要对建设过程、生产经营及还款付息直至发挥投资效益负责。项目法人与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物资供应单位签订相应的合同,对项目全过程负责,在项目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在项目建设的前期应承担起决策的职能;项目实施阶段,业主通过招标的形式与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各项承包合同,处于合同的主导地位。按照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对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政府应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办法,划清政府与项目的关系,明确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的职责,规定各类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组织形态及机构性质,建立项目法人的监管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各级建设管理主体的法律责任。

(4)提高水利工程设计质量。工程设计是水利工程建设的灵魂,设计质量对整个水利工程项目总体质量的影响是决定性的。设计单位必须提高责任心,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高度重视项目的设计质量。项目法人应该对水利工程的设计严把质量关,采取措施使设计单位的利益与工程设计质量挂钩,促使设计单位提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并逐步完善水利工程信息平台,提供设计单位资质、技术力量、信用评价、受理项目审查结果等信息,督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选择信誉好、力量强、符合工程等级要求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

(5)加快监理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监理企业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理顺产权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合伙制组织形式因具有以下特点,故非常适合于监理企业:

其一,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将监理工程师个人的工作成效和从业风险直接挂钩,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起监理工程师的社会责任感,有效地减少监理工程师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

其二,合伙制可以形成一定的规模,核心技术力量较为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经营风险。

其三,不同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可以容易地成为合伙人,有利于企业的专业配套,体现团体的服务行为。监理行业的特点是“高素质、小企业、责任重”,合伙制企业很好地满足了监理行业的特点,故应该成为监理行业发展的方向。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山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

中图分类号:F426.91 文献标识码:A

根据工程质量监督程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初期质量监督、建设实施阶段的质量监督、工程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

1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项目法人在申办施工许可证前,应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此阶段,质量监督站必须严格审查项目法人提供的有关建设审批、合同、参建单位基本情况、质量管理等材料后,在质量监督书填写质量监督期限、监督的工程建设内容、确定项目的质量监督人员,成立受监工程的质量监督组织。

2 施工初期质量监督

在这一阶段,质监站根据受监工程的特点,编制《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或《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大纲》(由于平远县监督工作都是小型工程,此内容一般省略),制定可操作性、适合受监工程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此阶段,应对受监工程各参建单位资质和质量体系的建立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项目法人的质量检查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体系等。

由于平远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的水利工程均为小型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的整体素质有限,且有存在工程被转包的可能。因此在此阶段,尤其要对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人员到位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通知项目法人督促有关方面及时予以解决。

3 建设实施阶段质量监督

在建设实施阶段,质监站重点对工程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工作的监督检查。

此阶段前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项目划分,项目划分应有利于质量管理与验收。质监站应督促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合理确定项目划分,共同研究划分出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并制定单元工程划分原则,报质量监督站确认后执行。

此阶段是实体工程质量的形成阶段,因此,特别要重视对施工单位的整个施工过程中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特别是强制标准的执行情况。具体要监督检查对质量保证落实情况、主要工序、主要检查检测项目、重要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等施工质量;还应检查工序验收资料是否齐全,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测项目、数量,工程实体质量检测项目、点数、质量检测结果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各项检测记录是否及时并齐全,记录、校对、审核各级签字手续是否完备;检查是否按有关规定对已完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了自检,自检结果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工序质量、单元工程质量是否及时进行了等级评定,评定标准是否与规程、规范相一致。

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起到“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作用,是项目法人在施工现场的管理机构。监理单位是否切实履行监理职责,质量控制体系是否运行有效,关系到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的好坏。因此,质监站应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及时填写监理日志;对存在质量问题是否有详细的记录;是否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检验结果进行了核实;是否及时对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进行了复核,签字手续是否完备;是否能按合同规定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分部工程完工后,是否及时组织了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工作。

质监站对受监工程有关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工作的监督检查贯穿于整个工程实施阶段,由于平远县小型受监工程较多,工作方式为经常性的不定期抽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将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文字的形式通知项目法人,并抄送相关单位;对抽查中发现的较严重问题,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 验收阶段质量监督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将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等4个阶段。平远县由于是山区县,受监工程均为小型水利改建、扩建工程,因此平远县受监水利水电工程验收阶段一般为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等3个阶段。

在分部工程验收阶段,质监站的工作重点是抽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检查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与启闭机制造及工程实体的质量检验统计分析资料,统计分析方法是否准确;检查提交验收的分部工程是否具备了验收的基本条件。

第8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措施;注意事项

文章编号:1674-3954(2013)09-0287-02

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经常用到的建筑材料主要包括水泥、钢筋、砂石料、输水管道等等。建筑材料是一项水利工程的基础,没有良好的建筑材料做支撑,技术水平再高超的建筑师也建造不出高质量的水利工程,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水利工程的质量,取决于工程材料的耐久性、坚固程度、美观程度等一系列质量标准,只有品种齐全、规格符合要求的材料组合在一起,才能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而采取科学合理的质量检验措施,是确保工程材料质量合格、采取适当的检测措施和必需检测步骤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因此,正确的质量检验措施是非常重要的,质检步骤必须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

1 对水利工程建筑材料来源的质量检验

水利工程建筑材料来自于材料的生产者,即厂家。对水利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要从源头开始落实。质检员除了应当考察材料生产商的生产能力、信用状况、经济水平、服务质量等因素之外,还要重点检查厂家有无国家规定的生产资格。水利工程建筑材料的生产商应当有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许可证书,经过权威部门的验证并拥有产品质量的认证证明和出厂合格证,投入使用前还应当经过水利行业的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生产商的检验不能仅停留在查看相关资格证书的水平上,必要时还应当进一步深入检查。例如,对于向大中型水利工程提供原材料的生产商,应当检验厂家的生产工艺如何、主要的生产设备是否运转良好、有无完善的原材料质量监控措施,以及有没有必要的出厂前检测手段,等等。水利工程是一项对原材料要求非常严格的工程,只有对建筑材料的来源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才能从源头上消除隐患,确保工程材料具有正当合法的来源。

2 对水利工程建筑承包人的检验

工程的承包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资质,对水利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质检人员要认真审核水利工程建筑承包人的相关资质,把好建筑材料的“接手关”。具体来说,质检人员应当督促承包人按照水利工程承包合同中相关条款的要求以及技术要求,制定原材料的购进计划,报给质监部门审查批准;应当审查承包方是否具有自身的原材料检验机构、机构内部的人员配备是否合理、人员责任是否明确、质检程序是否合理、有无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必要的时候,质检人员应当要求工程的承包方提交关于水利工程建筑材料质量保证方面的实施细则,并对这份实施细则进行详细的审查。

需要注意的是,水利工程承包商应当确定相应的工程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建立一个安全可靠、合理可行的原材料质量管控系统,明确建筑材料采购人员、运输人员、保管员和具体使用者的责任,真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原材料质量控制程序完整,体系科学合理。在实施过程中,要抓好各项具体制度的落实,保证纸面上的制度落到实处、体现实效。

3 对水利工程建筑材料施工现场的检验

对水利工程建筑材料的施工现场进行检验,也是确保水利工程建筑材料质量达标的一个重要步骤。质检人员应当运用工程建筑材料检验方面的专业知识,对运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进行专业化检验。具体步骤包括:对将要进入施工现场、即将投入使用的建筑材料进行登记,报给专门的水利工程监理人员;核对建筑材料的种类、型号、规格、编码是否与登记表上相符合,如发现不符合的地方,应通知登记人员立即改正;按照合同上的相关说明,检查建筑工程材料有无合格证书、发货证书、材料成分构成证明书等,并针对每一批建筑材料写出一份检查意见书,交给相关人员进行复审;当某批建筑材料通过了复审,即将进入工地仓库时,要再次认真核对各种材料的名称、数量,看看材料的外包装有无损毁之处,并及时做记录;工程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要按照不同的类别与材料用途分别摆放,不能混乱地堆放在一起,以免施工工人在使用时发生混淆。对于非水利工程方向的建筑材料、经检验不符合标准的建筑材料,以及与该施工现场无关的建筑材料,不能运入施工现场。

需要注意的是,水利工程的承包人在建筑材料运入施工现场之前,应当对材料的性能稳定程度、是否符合施工要求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事先检验,并做好相关记录。承包人不能认为质量检验不在自己的职责范围之内,因而不予理会,而是应当与工程的质检人员密切配合,相互合作,尽自己所能为材料的质量把关。

4 对水利工程建筑材料进行质量试验

对水利工程建筑材料进行抽样并测验其质量,是检验建筑材料质量是否达标的好方法。只有经过试验,才能知道一种建筑材料是否符合某一特定建筑工程的要求。如果不经事前测验而直接将建筑材料投入使用,就有可能用到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从而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隐患。因此,质量试验环节是确保建筑材料质量达标的关键所在。

在对水利工程建筑材料进行质量试验时,应当重点进行如下环节的检查:检查实验室是否达到了法定的标准和要求,是否与试验开展的范围相符合;检验各种器材是否已经过期,是否具备相应的功能,对于过期的检验器材应当及时更新,以免影响试验效果和准确性;检查试验室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仪器是否齐备;检查相关人员是否具有资质资格,其所掌握的专业技术知识能否适应本次检验的要求。

接下来就要对水利工程的建筑材料进行抽样测验了。质检人员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重点测验:建筑材料的规格是否达标、性能是否良好、能否适应水利工程耐久性与抗腐蚀性的特殊要求;每次送来进行检查的材料样品是否出自同一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投入使用时间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则不能作为同一批次的样品进行检查;在抽取样品时,为了确保样品材料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最好是从施工现场直接抽取样品,而不要在存放材料的仓库里或者材料的出厂处进行抽样;抽样时一定要遵循相关程序,严格执行抽样规范;对试验人员的试验结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的考核,督促他们提高试验的准确性,对于试验人员工作过程中的疑问应当及时解答;必要的时候,督察人员可以亲自对样品进行抽检,也可以对样品进行复检,以确保重要材料样品检验结果的真实可靠;如果检验数据与真实情况有出入,应当认真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以此为依据改进试验技术,提高试验的准确度。

5 认真整理质量检验的档案材料

档案资料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它可以记录过去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并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水利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结果更有存档的必要,因为水利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是一项技术性与专业性要求非常高的活动,当前的检验所取得的成果,对于今后的科研活动以及今后类似材料的检验活动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在水利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结束之后,有必要将相关的检验报告、登记报表等分类存放归档,保存好检验工作的工作记录。具体来说,质检人员应当将所有的检验结果进行分类整理,以书面或者电子档案的形式分类存放,并对每一种检验结果进行编号,以便今后用到时迅速查找。在认真整理好档案材料之后,应当注意妥善保管好这些档案,不要让它们遭到损坏。

第9篇

关键词:小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管理体制;

Abstract: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mall hydropower development is: investment in small scale, the follow-up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expenses low, quick effect, to promote the local industr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ownship enterprises, has a very important role. Small hydropowe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with large and medium-size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ditions than also has complicated, professional technical side wide etc. Characteristics. Because of the small hydropowe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charges low standard, to carry large and medium-sized hydropower project supervision mode is unrealistic. Through to guizhou, yunnan, guangxi provinces more small hydropower proje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ractice, found out a set of suit relatively small hydropower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mode.

Keywords: small hydropowe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Management system;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监理工作实践

1.1 监理机构与监理工作方法

1.1.1监理机构(见图1)

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和工程特点,在施工现场组建机构简练、高效率专业化的监理机构,是监理工作的关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负责制,下设水工组、水机、金结组和电气组,分别进行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信息管理。同时为了适应工程建设的全面和全过程监理的要求,必须建立健全监理机构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监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1.2监理基本方法

以合同、国家及部颁施工技术规范、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建设部《建设监理试行规定》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为依据,根据业主授予的权限、运用监理的职责和技能,通过对施工安全、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过程,使工程建设的总目标按时完成。

图1 监理机构

1.2工程安全管理

通过对工程施工各环节的控制,使工程安全生产得到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控,确保工程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争取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实现。

1.2.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原则、内容、方法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原则

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水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合同等规定,通过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体系,对工程施工中各个环节的控制,确保工程安全施工,确保工程建设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内容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理的内容,就是对施工中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各种因素进行控制,概括起来讲就是:

① 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② 控制物料的不安全状态。

③ 控制施工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④ 控制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的不安全事态。

⑤ 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

(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法

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三种方法。

① 日常检查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国家现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承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督促承建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洞内施工要做好防尘、防噪音措施;加强洞内通风、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冒和防护面具)。

5)审查并督促承建单位,按照建筑物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督促检查承建单位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评比表彰活动。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8)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要责令停工整顿。

9)参加对安全事故进行的调查分析、审查承建单位的安全事故报告及安全报表、监督承建单位对安全事故的处理。

10)定期(每月)向业主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按规定编制监理工作项目安全统计报表。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和业主报告。

② 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为月安全检查。

③ 专项检查

定期检查为月安全检查,在重大节日前,或针对重要危险作业,组织安全专项检查。

1.3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工作较繁且责任重大,监理工程师不仅要非常熟悉合同文件,还必须了解本合同的管理特点,掌握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工程进度为重点、施工质量作保证、投资效益为目标的合同管理原则。

1.3.1合同管理方案内容

(1)熟悉合同文件,正确解析合同。弄清合同中每项内容,明确参建各方的责、权、利,认真明确履行本工程的职责范围、任务,正确处理好各方的关系。

(2)在工程进行中的细节的文件资料包括:信件、会议纪要、业主的规定、指示、总监的决定、承建方的请示、报告、监理的指令记录信函以及各种报表资料等,有关方一旦发生争执,监理工作以此资料和记录作为协调问题的依据。

(3)考虑问题要灵活,管理工作要做在其他工作前面。审查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处理意见,经业主同意后下达工程变更令。

(4)审查承建方提出的索赔申请,进行索赔与反索赔调查,提出索赔处理意见。

(5)审查工程分包,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分包队伍才能进场施工。

(6)制定以文字(文件、通知、信函)代替口头指令及传达的管理方式。进行风险分析,避免投资损失。

(7)调解合同纷争,减少矛盾和纠纷,对合同中的词意表达“含糊”字句及时提出正确的解释。

(8)遇到较大的问题应组织业主和承建方一起协商,尽量求得共识和谅解,避免合同关系对抗。

1.3.2合同管理方法和制度

(1)合同管理方法

通过工程变更、索赔、违约、担保、保险、分包、合同解除、争议解决、清场和撤离等过程管理,实现合同管理的有效性。

(2)合同管理制度

对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工程分包等制定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主要有:工程变更监理实施细则、工程的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工程索赔处理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工程造价控制监理实施细则等。

1.4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监理工作的重点,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通过对工序质量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跟踪监督和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监理工作质量控制目标“完建的工程满足设计文件、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在合同工程的整个施工期内不出现质量责任事故”。

1.4.1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标准

(1)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

① 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其技术条件与技术规范。

② 国家、电力部、水利部、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律与行政法规。

③ 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并签发的设计图纸与设计技术要求。

④ 国家、电力部、水利部、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质量检验办法。

(2)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① 工程实施过程中,国家、电力部、水利部、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新的技术标准替代了原技术标准,从新标准生效之日起,依据新标准执行。

② 当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低于国家、电力部、水利部颁发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时,应按国家、电力部、水利部颁发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执行。

③ 当国家、电力部、水利部颁发的技术标准(包括推荐标准和强制性标准)低于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时,按合同技术标准执行。

④ 监理工程师依照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在征得业主批准后,对工程质量控制所执行的合同技术标准与质量检验方法进行补充、修改与调整。

1.4.2 施工前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开工前,为了主动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做到工程质量处于监理受控之中,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实行设计文件的审查、汇审、签发制度,监理工程师做好每张施工图纸的审查,及时发现、纠正施工图纸中存在的图面缺陷和差错。对于施工图纸中与招标图纸和合同技术条件有偏离,组织业主、设计方、承建单位予以汇审、分析、研究和澄清。审查后施工图纸监理工程师签发给承建单位,以便承建单位按照签发施工图纸施工。

(2)实行设计技术交底制度,监理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设计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使承建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3)协助业主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划分到每一个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实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以工序控制为手段”的程序化管理。

(4)实行开工申请制度,单位工程开工要承建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工程开工报送各单项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单元工程开工填报单元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单。监理工程师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施工方案、程序、施工工艺及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计划切实可行的方可签发开工许可文件。

(5)对进场的建筑材料实行申报签证制度。

(6)落实质量检测制度,即承建单位按有关规范要求自检,监理机构进行复验,建设单位抽检三项制度。

1.4.3施工中质量控制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控制的方法有巡视检验、旁站监理、平行检测、跟踪检测和现场记录和文件等方法。

(1) 巡视检验

巡视检验时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通过这种检验方式,监理工程师可以掌握现场施工情况,控制施工现场,是监理工程师所采取的一种经常性、最为普遍的方法。

(2) 旁站监理

监理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旁站是监理工程师的一种主要现场检查形式。对容易产生缺陷的部位,以及隐蔽工程,尤其应该加强旁站。

在旁站检查中,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承包商在施工中所用的设备、材料及混合料是否与已批准的配比相符,检查是否按技术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进行施工,注意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制止错误的施工方法和手段,尽早避免事故的发生。

(3) 平行检测

监理工程师在承建方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检测,检验承建方的检测结果。《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规定: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少于承建方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

(4) 跟踪检测

在承建方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工程师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建方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规定: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少于承建方检测数量的7%,土方试样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10%。

(5) 现场记录和文件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作为处理施工过程中合同问题的依据之一,并通过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1.4.4施工质量后续控制

工程项目的主体工作已完成,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就是根据工程验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的设计文件;国家、电力部、水利部颁发的现行设计、施工验收规程、规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质监站批准的工程项目划分,协助业主组织好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完(竣)工验收。

1.5进度控制

在市场经济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影响下,建设单位非常重视工程项目进度的进展情况,对工期也会提出苛刻的要求。因此,进度控制是监理部门一项艰巨的工作。影响进度的因素很多,如施工条件、水文地质的变化,材料、资金、设计图纸的供应以及承建单位的施工水平等是制约进度的主要因素。我们的工作思路应该是尽量为承建单位创造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同时加强对承建单位施工管理,让他们按进度计划施工。监理部门应按以下程序工作:

(1)总体工程开工前,首先要求承建单位报送总施工进度计划,监理部门审查其逻辑关系、施工程序和资源的均衡投入以及对工程施工质量与合同工期目标的影响。

(2)承建单位根据监理部门批准的进度计划,结合实际工程的进展,按月向监理部门报送当月实施的施工进度报告和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

(3)工程施工进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密切注意施工进度进展情况,并且通过计算机项目管理程序进行动态跟踪,如工程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况,监理部门应及时召开协调会议,查出原因,由于承建单位责任造成的发出赶工令,非承建单位责任造成的,及时与业主协商,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

1.6 投资控制

投资控制的目的是控制实际投资额不超过计划投资额,使资金和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以提高投资效益;其主要任务是工程计量,工程进度款的审核、索赔处理及价差调整等。

1.6.1 工程计量

计量控制是投资控制的基础,在计量过程中首先必须遵守计量原则(合同文件中有关的计量条款),其次是按照设计图纸完成的施工质量合格的,并在工程量清单中列有的项目才予以计量。同时也要按照监理细则规定好的计量程序进行计量,如在土石方开挖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土石方开挖测量核准,计量资料完善后方可计量。

1.6.2工程进度款的审核

一般要求承建单位在每个月底(一般规定25日),将当月的施工进度款申请表按监理部的格式要求报送到监理部,监理部按三级进行校审(即监理人员的复核、项目组长的审核和总监的审定),把校审后的施工进度款审核表上报业主。

1.6.3索赔处理

工程索赔是施工中常出现的风险合理分配形式,索赔处理是合同投资控制管理中较为复杂的一个问题,监理工程师和承建合同双方在这个问题上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公正合理地处理好索赔问题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1)日常监理记录全面细致。

(2)吃透合同文件,尽量在合同文件中找依据,力求准确界定合同双方在索赔问题中的责任,说服双方放弃不合理的要求。

(3)遇到合同无法处理的模糊部分,应通过监理协调,创造良好气氛促使问题友好解决。

1.6.4价格调差

小水电工程建设施工期一般在三年以内,在此期间由于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补差。目前业主多采用自供主要材料的办法来控制价差,即使由承建单位负责采购,且合同规定给予补差的,很少使用公式法调差,较常用的是工程结算时将工程总消耗的人工,主要材料总量直接与差额相乘求得。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一方面做好材料价格资料和有关文件的收集,加一方面要做好人工和主要材料消耗量的核实工作。

1.7 信息及文件管理

1.7.1信息管理

监理信息是很重要的,它直接为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合同支付三项合同目标控制服务,为监理决策服务,同时为合同索赔、工程验收和工程运行服务。要真正让它发挥其服务性,必须做到:

(1)信息采集时要及时、全面、准确、详尽和真实。

(2)坚持每天做监理现场记录和监理日记,并做好信息整理和技术归档工作。

(3)通过定期的监理月报工程信息。

1.7.2 文件管理

工程文件是参建各方之间为实现工程项目或达到合同目的相互传递的书面记录,是监理机构的日常重要工作。要做好文件管理,首先把工程文件进行分类,如分成设计、施工、监理文件和业主指标四类,然后分别对其进行管理,完善文件传递、受理、归档等管理制度。

2.认识与体会

经过近些年的摸索和实践,小水电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正处在不断完善和提高的过程中,对监理工作的认识和体会如下:

(1)要搞好监理工作的根本是要建立一支专业齐全,有实际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监理队伍,内部要有一套完整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2)在实行社会监理制的现阶段,要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必须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和联系,使现场的监理工作得到业主的支持、理解和认可。

(3)参建各方要增强合同和法律意识。特别是有些业主的合同观念淡薄,主观意识较强,违反合同的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4)要使建设合同真正起到约束、协调的作用,保证参建各方履行各自的职责,要使工程项目的总目标能顺利实现,合同的签订必须规范、详细,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拟签合同。

(5)目前投资失控的主要原因是设计变更引起的,要使投资得到有效控制,设计部门应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前期的现场勘查设计工作要做得全面扎实,尽量减少技施阶段的设计变更。

(6)为便于施工期的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应介入工程招标工作,参与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拟定。

(7)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履行职责时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必须坚持以“数据说话”的原则,以理服人。

(8)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有预控能力,及时识别和防范当前或潜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

(9)要使工程项目的总目标能顺利实现,选择承建单位是一个关键因数,除了正常招投标外,对承建单位的实际情况要进行全面了解。

(10)要使工程项目的总目标能顺利实现,业主的建设资金必须到位,业主必须按合同的约定支付监理费,支付承建单位工程进度款项和其它合理的费用。

第10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材料;质量控制

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项目实施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其对工程结构、预算以及施工等环节均有密切的联系。现阶段,大部分工程建设均已将建筑材料作为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水利工程也不例外。我国水利工程在环境上较为特殊,且以公共性工程为主。不管是从结构稳固性或者是使用寿命上看,都具有严格的要求,这就必然要求我们通过控制建筑材料质量,来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

一、水利工程建设材料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水利工程材料,是建设水利水电工程极为重要的物质基础。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通常需使用各种类型的材料,如沙土、水利、木材以及钢筋等等,同时还包含施工必不可少的大型机械等。材料数量多、品种复杂,且部分材料会随时间的变化而发生质的改变,引起严重的工程后果。例如,水泥若贮存不良,或时间过长,其性质会发生改变,进而导致降级甚至报废。一旦水利工程建设所使用的材料性能、规格与规范要求不相符,很可能会给工程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从这方面看,工程材料决定了水利工程质量的好坏。假如工程材料质量不佳,轻者可能会缩短工程的使用寿命,严重时还可引起严重的质量事故。

正因为建筑材料在工程建设中占据重要地位,其质量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只有从采购、入场等环节上进行把关,才能有效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使水利工程建设得到有序完成。由此可见,加强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控制水利工程材料质量的相关措施

(一)思想重视,履行监理职责

监理工程师,应从思想上重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工程材料,避免草率应付。在监理委托、施工承包合同中,均应提出工程材料相应的质量、技术标准,并细化监理方对材料监理所应承担的责任、权限等。实践中,监理应认真做好下列几点:1)要求施工单位,就工程材料提供生产商相关的资历证明或者质量保证,并及时进行审核;对于那些采购的材料样品,应事先提交产品质量保证书。若某类产品无法提供资质或者质量保证书,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予以禁用。2)对材料定期展开抽检。在监理单位的督促下,施工单位应及时展开取样与试验,监理则负责提供科学、真实的检验结果。若监理查验和施工单位试验结果不同,应以监理最终的检验结果为准。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办事,做到认真负责,但不越权。

(二)完善质量监督体系,遵循质量控制流程

监理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流程、实施细则及具体程序,并让施工单位了解监理方法、程序,便于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编制工程材料监理章程时,应进一步明确材料监理的基本职责、监理方法和手段,并提出材料的质量标准、需采取的措施等等。为确保工程材料的优质,应要求施工单位构建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在人员配备、检测程序、施工技术与方法以及组织管理等环节上,施工单位应重视和深入管理;应坚持以合同规定为基准,不断推行以施工单位自检为主、以监理人员抽、复检为辅的质量评定程序;此外,还应推行目测与检测,抽检与监测,直接与间接控制交互使用的检验方法。如此一来,便可从源头上禁止不合格材料,从而保障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

(三)重视对施工单位的有效监督

工程材料供应能不能适应施工强度,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水利工程工期会否受影响。工程材料质量的优劣则决定着水利工程的质量。基于此,为确保工程能够得到优质完成,应对建筑材料的责任方、执行方,即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监督。首先,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计划,应进行全面了解和分析,并对其总计划进行审核,查看其是否与施工总进度相符合。一旦审核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有效的改进建议,确保材料总体计划跟得上施工进度。除此之外,施工单位还必须向监理方上交下月相关的材料进场计划,内容包含进货品种、生厂商以及数量等等。材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的月进度计划进行审核,以保证进场计划与工程进度一致。

(四)加强对材料采购、进场的质量控制

现阶段,建材市场极为混乱,产品类别极多,且鱼龙混珠。这就需要我们更好地对材料采购进行把关。针对那些计划进场的所有材料,应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材料生产方的资质及质量证明。若不能提供资质证明或缺乏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则需予以退回。进场的所有工程材料均,均应接受目测与抽样检查,合格后才能用于本工程。为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应对施工现场的原材料进行检测、试验。例如,工程中用到的钢筋、水泥,需提供出厂质量保证书;砂石料、砖等,应提供材质试验单;施工用水,应提供水质化验报告等等。另外,为保证试验数据的真实性,相关单位需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提出的质量保证内容,对施工进场展开检验。施工单位检验地址,可以有试验资质的指定试验室,也可在具有临时资质、由监理人员在场的现场试验室,并提交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对现场材料质量的检测过程中,应认真遵循质量监控流程,以国家标准、章程及设计文件为依据,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五)认真审核试验室资质

试验室,是开展材料质量检测的重要机构。它的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对整个工程质量有很大影响。所以,应认真对施工单位检测材料进行监督。如果施工现场已设立试验室,可在监理单位的督促下进行现场取样,由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展开试验。若施工现场未设立相应的试验室,则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代为检验。不管是现场试验室还是其他试验室,都必须认真审核它们的试验资质,包括其资质证、器具准确度等。确定试验室资质符合后,才能继续进行。监理单位通过开展检验,不仅可用于随机性抽检,同时也能验证施工单位所提交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实践中,不管选择哪种检测方法,其目的均在保障实验室的资质,提高实验数据的可靠度。

三、结论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建设的基础,属于民生工程。水利工程建设既与经济发展相关,也与人类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现代水利工程建设规模的扩大,怎样保证施工质量成为行业的首要议题。对工程材料进行质量控制,这是水利工程质量监理的前提条件。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的优劣,决定着工程建筑物的后期使用安全。针对工程材料,应采用目测与检测,抽检与自检,直接与间接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认真遵循检测程序,完善质量检测体系,重视合同管理,以保证工程材料的质量,从而创造优质、合格的水利工程作品。

参考文献:

[1]严治平.水利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控制的实践意义初探[J]. 科技与创新. 2015(11)

第11篇

一、水文管理暂行办法(1991年10月15日水利部水政〔1991〕24号)

(一)第十六条:“为保证水文资料的可靠性,对下列资料实行审定制度:

“(一)工程规划设计所依据的基本水文资料;

“(二)水事纠纷、水行政案件裁决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三)重要的取水、排水的水量资料和排污口设置、改建、扩建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四)其他作为执法依据的水文资料。

“审定工作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负责。

“对所使用的水文资料有争议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裁决,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有关流域机构或水利部指定的单位负责裁决。”修改为:“为保证水文资料的可靠性、代表性和一致性,对下列活动所依据的水文资料实行审定制度:

“(一)编制各类规划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二)编制水量分配方案、水量调度预案、水文水资源预报方案和用水计划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三)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所依据的基本水文资料;

“(四)开展水资源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等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五)对重要的取用水工程发放取水许可证或者核定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六)处理水事纠纷、水事违法案件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七)其他应当审定的水文资料。”

(二)第十六条后增加三条,分别作为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第十七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文资料审定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水文资料审定具体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十八条:“使用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水文资料的,由使用单位向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使用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水文资料的,由使用单位向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组织审查,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第十九条:“水文资料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审定同意使用: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符合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

“(四)由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机构提供。”

二、水利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1年3月9日水利部水建管〔2001〕74号)

删去第三部分第(六)条第6项的内容。

三、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规定(2001年6月14日水利部水建管〔2001〕217号)

(一)第一条:“为加强对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的监督管理,提高设备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设备特点,制定本规定。”修改为:“为加强对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的监督管理,提高设备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的通知》(国发〔1996〕51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结合水利工程设备制造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第七条第三项:“负责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资格审批、发证、注册、动态管理等工作;组织设备制造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修改为:“负责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三)第八条:“水利部设立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评审委员会,负责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单位资格和监理人员资格的评审。”修改为:“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单位应当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固定的工作场所、必要的设备以及适应监理工作要求的技术能力和监理人员。”

(四)删去第三章的内容。

(五)第十五条第二项“符合资格要求的监理人员”修改为“符合要求的监理人员”。

(六)删去第十八条。

(七)第二十七条:“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利部主管部门分别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降级、吊销资格证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项目法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合同约定赔偿损失。受吊销资格证书处罚的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单位,3年内不许重新申请监理资格。

“一、隐瞒实际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或未经批准擅自营业的。

“二、超出批准的资格等级和业务范围从事监理活动的。

“三、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监理单位资格证书的。

“四、、,造成重大质量或人身事故的。

“五、违反合同约定泄漏委托方或被监理方经营或技术秘密,造成委托方或被监理方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修改为:“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泄漏委托方、被监理方的经营、技术秘密,造成委托方、被监理方经济损失的,或者、,造成重大质量或者人身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删去第二十八条。

四、水利计量认证程序规定(2003年2月19日水利部水国科〔2003〕60号)

第九条:“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正确性进行审查,并于收到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材料后30日内,作出如下处理:

“(一)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

“(二)材料存在一般问题的,由申请单位修改,符合要求后受理。

“(三)材料严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暂不受理。”修改为:“办公室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如下处理:

“(一)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二)材料存在一般问题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1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符合要求后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材料多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五、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5月27日水利部水保〔2003〕202号)

(一)第八条:“申请资格证书的单位向水利部提出书面申请,领取《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经主管部门、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汇同有关证明材料报水利部审批。

“流域管理机构的下属单位申请资格证书的,由流域管理机构签署意见。”修改为:“申请取得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填写《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按照本办法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请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审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资质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材料报送水利部审批。

“流域管理机构的下属单位申请取得资格证书的,由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初步审查。”

(二)第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条:“水利部应当自收到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同意颁发资格证书的,应当自作出审查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不予颁发资格证书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六、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2003年6月25日水利部水综合〔2003〕277号)

(一)第十三条:“使用许可证的发放一般每年进行1次,企业可随时向产品质量监督总站提出申请。”修改为:“水利部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受理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申请。”

(二)第十四条:“产品质量监督总站组织专家审查组对产品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企业,以水利部文件公布,同时向企业颁发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简称使用许可证)。”修改为:“水利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但是,产品质量监督总站组织专家审查组对产品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进行审查的时间除外。对审查合格的企业,由水利部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颁发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简称使用许可证)。”

(三)第十五条:“经审查不合格的企业,经过半年整顿后,可按本规定向产品质量监督总站提出复审申请。”修改为:“对审查不合格的企业,水利部应当向申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2003年7月16日水利部水资源〔2003〕311号)

(一)第九条第一款:“审查机关应自收齐送审材料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修改为:“审查机关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

(二)在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条件如下: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四)符合有关水量分配方案或者分水协议。”

(三)第十八条:“审查机关应自下达受理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逾期不能完成的,须说明理由,经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延长15日;对取水规模较大、技术复杂、影响较大的报告书审查时限,经报请水利部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0日。”修改为:“审查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因取水规模较大、技术复杂、影响较大等原因,20日内不能完成审查工作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业主单位。”

(四)第二十三条:“禁止审查机关越权审查,越权审查的报告书审查意见无效;从事越权审查的审查机关应当对越权审查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修改为:“禁止审查机关越权审查。越权审查的,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次越权审查的,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进行不少于1年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其审查权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整改结束并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恢复其审查权。”

八、决定废止以下规范性文件;其涉及的有关事项需要采取其他后续监督管理措施的,另行制定:

(一)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1995年6月9日水利部水保〔1995〕155号)

(二)关于印发《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细则的通知(1997年10月14日水利部水机械〔1997〕398号)

(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单位考核办法(1997年10月30日水利部水保〔1997〕410号)

(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1998年7月8日水利部水建〔1998〕275号)

(五)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编制规定(1999年6月1日水利部水保〔1999〕288号)

(六)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10月29日水利部水建管〔1999〕590号)

(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管理办法(1999年11月9日水利部水建管〔1999〕637号)

(八)水利工程起重设备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规定(2001年5月28日水利部水综合〔2001〕177号)

(九)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单位与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2001年6月14日水利部水建管〔2001〕217号)

(十)水利工程起重设备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2002年5月18日水利部水综合〔2002〕171号)

(十一)关于转发国际科学技术会议与展览管理暂行办法及规范申报和审批文件的通知(2001年10月10日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国科科〔2001〕42号)

第12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监理;谈析

1.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特点

(1)投资来源不同。中小型工程一般为国家、省、市、县、集体、群众自筹多种成份,投资往往不能及时足额到位。

(2)由于投资主体不同,而形成了事实上的多重项目法人代表。有的建设单位即是投资管理者,又是施工组织者。

(3)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资质低,相应的技术水平也较低。施工图不规范、未提技术标准要求、结构不符合实际,设计变更不按程序,施工单位无自检能力情况很普遍。

(4)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甚至一些基层的水利部门缺少对监理制的了解和认识情况也是十分普遍的,许多地方都是第一次实行招投标,实行监理制。行政干预,传统模式影响较大。

(5)工程战线长,点多面广,由于经费限制监理人员往往满足不了旁站监理的需要,同时按专业配备监理人员也较为困难。“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样需要项目监理工程师身体、业务素质、吃苦耐劳程度都很高,无形中更增加了监理的难度。

基于上述特点,中小型水利工程,具有多种投资渠道来源“民办公助”或“公办民助”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尽管也是“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但重点应是质量控制,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要把施工质量控制好,质量否决权、工程量计量权不能不要。

2.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重点工作

2.1监理人员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前监理工程师应作的准备工作

按照国家监理制度的要求,依据业主(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作好充分的准备,是监理工程师的必要工作。

(1)以工程合同为依据,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和分项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及施工质量检验标准与质量等级评定办法。

(2)工程项目划分。为便于监理质量控制和施工质量评定及验收,加强施工管理,工程项目划分是必需的。总的指导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正式颁布的标准、规定,水利工程执行水利行业标准为主,其他行业标准参考使用。从目前来看,水利工程项目划分一般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三个层次。

(3)监理文件信息管理的准备工作。监理人员进入现场前,准备好工程项目的各种申报表格,有专业表格及共用表格,例如有开工申请、开工令、监理通知、会议纪要、停工令、文件审批表、事故报告单等表格,还有各专项的基础验收合格证,各种建筑材料的检查验收表格,各种检测申请表格等,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格等专业、专项表格。打字、复印为监理工程师监理文件信息管理基础,作好信息管理准备工作是监理工程师应该完成的。

2.2进入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指导性工作

(1)审查设计图纸,处理好设计与施工关系。施工图审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原则上不考虑其设计方案、布置等是否合理,只审查设计图纸中的具体问题:①认真审查设计图纸内容,如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总布置图和各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是否一致等内容,以便为施工的顺利进行作好前期工作;②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设计工作,一般是由不完全具备要求设计资质条件的相应地区基层水利部门设计的,其自身挂靠在能够满足资质要求的水利设计单位,因此工程设计很不规范,差错较多。如不认真审图,将会对工程带来许多后患,根据近几年中小型工程建设监理的认识体会,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最常见的是设计图纸未经过专业技术人员、总工程师等的认真审查和会审,往往是凭局部工作经验或照抄其他地方的设计图纸等。

(2)协助承包单位完备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在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并申请开工。存在的问题是,中标单位名义上虽是满足招标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但多数是本地区资质不够的水利工程队挂靠到中标单位(甚至私人组织一班临时民工),以中标单位名义实施工程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机械化施工组织,与国家的规定要求相差较大,这也是目前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在目前条件下,监理单位必须协助施工单位作好施工组织设计,健全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指导性工作。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安排施工机械,人员组成,施工顺序,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上报后并填写开工申请,由项目监理部审查批准后,下达开工令。工程进入施工阶段。

(3)指导安排施工单位的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自检;安排监理单位的样品抽检(质量报告单、产品合格证)。检验成果必须是由质量监督部门批准认可的试验室提出。判定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的内在质量是否能满足国家规范的要求。

2.3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对监理工作的要求

(1)对施工过程的监理与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与检查、验收应完全按照设计文件、承建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等执行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度、质量、投资三项合同目标进行控制与相互关系的协调处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协调工程进度、质量与合同支付的关系,促使合同管理目标得到优化的实现。

(2)对工程施工质量的保证:①严格执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三级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实行以施工“工序控制”和“过程跟踪”为环节的标准化、量值化质量管理方式;②工程承包单位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落实,进一步调动和引导承包单位按国家法规和合同文件要求做好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变单向监控为双向监控;③促使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现场调度员、施工员、质检员到位,逐步强化以承包单位自身三检制为基础的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改变施工质量只靠监理工程师管理的被动局面,提高工程质量和单元工程一次报验合格率;④当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发生矛盾时,要求承包单位以施工质量求工程进度,以工程进度求施工效益,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实现。

3.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体会

3.1监理工程师素质的要求

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尤其是监理工程师,不但要具有很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更要有结合新形势不断学习工程建设有关法规、标准,特别是有关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评定、工程验收管理等有关规范,它们是监理工作中的法规核心。国家、行业部委的有关规定也是不容忽视的,因其一般具有相当强时效性。总之做为一个好的监理工程师在专业技术上,管理水平上,组织协调诸方面,要具备高智能、高素质。这样才能有效地领导监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顺利地完成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

3.2监理工作的原则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应当以“廉洁、守法、公正、诚信”为职业准则,以“公平、独立、自主”为工作原则,依据国家工程建设法律与行政法规,按照国家及工程验收规范、规程、规定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监理工作。工程建设各方要有书面(签字)意识,一般口头协议或无签字的凭证一般无效,君子协议是不提倡和禁止的。

3.3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制有效实施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1)招投标制并没有很好地按招投标法的规定实施,投标单位资质合格而实际施工单位资质不合格是不能实现工程建设控制目标的最主要的因素。招投标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必须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监督,杜绝不合格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真正发挥招投标制的作用。

(2)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单位的招标(标底)与投标的合同资金有效的进行控制,切实防止国家投入资金的各种转移,防止工程质量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