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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率现状

时间:2023-12-16 18:23: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生育率现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篇

这种屡错屡犯的问题源于对人口发展的思想认识远远地落后于形势的发展,严重脱离实际。在中国人口发展进入低生育率时期后,还囿于从前高生育率时期形成的习惯性思维,将全国人口调查不断揭示出极低生育率看作是出生漏报的虚假统计结果,拒绝承认生育率很低的事实,总是将生育率过度调高。近20年来,这种“不信”加“调整”已经形成了一个怪圈,人口统计深陷其中,导致迟迟不能正确地认识和把握人口形势。对当前的低生育率都认识不清楚,那么依赖过高调整的生育率对未来人口发展的预测就会更脱离实际,构建的图景将完全忽略生育率过低的风险。实际上,与生育率过高一样,生育率过低同样也会对未来中国人口发展构成巨大风险。当前,生育率过低的风险已经成为人口发展的主要风险,但是整个社会还没有充分认识。

误判低生育率

当前,我们必须深刻地反思以往的教训。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由于以往对低生育率的认识与研究不足,先入为主地将极低生育率的调查结果简单视为虚假统计,而实际上很多调整估计都缺乏确凿证据,在方法上也存在缺陷,因而估计严重偏高。在实际生育率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人口预测的生育率假设往往就高不就低,因而预测结果也就忽略了生育率过低的风险,即人口少子化和老龄化的程度会被严重低估,而人口总量则会被严重高估。

由于社会的变化,统计数据的收集与核实难度已经变得极大。而且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的不同,也使我们不能要求统计数据像会计数据那样准确。所以,我们在看统计数据提供的信息时,要动态地看、系统地看,更重要的是看它所反映的大趋势和大体水平,而其具体水平的绝对幅度则往往有一定偏误。但是,如果反过来,因为统计指标的具体水平存在一定偏误便全盘否定统计所提供的信息,那么这不仅否定了统计调查这一把握宏观社会信息的现代科学工具,也否定了实践检验的可能性,而使主观的经验和判断凌驾于实践检验之上。

2000年“五普”时取得的总和生育率为1.23,后来以严重出生漏报为理由被调整到1.8的水平。但是,出生漏报的证明和估计却大多并无确凿证据,甚至存在明显的方法错误。这种主观地高估出生数和生育率的倾向,在以往人口规划预测中极为普遍地存在,严重误导了对人口实际情况及其未来趋势的判断和预测。虽然这些预测和规划一再落空,却从未得到澄清。

“十五”(2001年-2005年)人口规划时,主管部门按1.8的总和生育率预测2005年总人口将为13.31亿人。但是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取得的总人口数只有13.08亿人,实际总人口比初期规划预测数少了2300万人。“十一五”(2006年-2010年)人口规划仍然用1.8的总和生育率为参数,预测2010年底总人口为13.60亿人。然而“六普”结果显示中国只有13.40亿人,于是,实际情况比规划预测数又少了2000万人。

上述两个五年人口规划都同样预计中国人口年均递增1000万人,但实际上中国人口每年平均仅增加600万人而已。也就是说,规划期间的实际总人口的增长比规划预测数少了40%,这种巨大偏差幅度不能视为正常预留的计划余地。有人可能认为,中国人口实际增长少了一些不是更好吗?那只是就当前情况做出的短视判断,要是将眼界放得更为长远,则不能认为这是一件好事。第一,这个结果揭示出我国生育水平确实过低,而继续这样的极低生育率已经背离了计划生育的初衷。第二,过低的生育率加剧了我国人口的少子化和老龄化,因而使人口结构更为畸形,不利于人口转向长期均衡发展。更重要的是,要是将计划落空当成了人口控制成绩,评判整个就反了,便谈不上客观地总结和汲取其中的教训,自然同样的问题将不限于以前一而再的发生,而且未来还会再而三的发生。

我国生育率在20世纪90年代便降到更替水平以下,标志着人口发展进入一个新时期。在此以后,生育率应当稳定下来,而不应该下降。然而,在进入低生育率时期的前十年,人口研究还处于迷茫之中,怀疑生育率是否真的降到更替水平以下了。在第二个十年中,对生育水平本身的迷茫尚未澄清,又在将生育率稳定在多高的决策上出现了错误判断。政府主管部门一方面坚称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8的水平左右,另一方面宣称今后二三十年中维持1.8的生育率最好。其实这两条错误判断的潜台词就是,未来相当长时期中仍要坚持现行生育政策。然而“六普”已经证明,实际生育率却远低于1.8,这就意味着原先的重要预设严重脱离了实际,因而人口规划和宣传口径都失去了客观基础。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客观地认识和正确地把握当前的人口形势。

“六普”揭示出我国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18,这是一个极低的生育率。尽管这个统计数字可能存在一定失真,但它又一次对当前生育率过低现状亮出红灯,警示人们这种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第2篇

关键词: 人口老龄化 ;生育政策;徐州

        0  引言

        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例的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例的7%时,称为老龄化人口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对徐州劳动人口和社会经济结构等各个方面产生诸多影响,妥善解决和预防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相关问题,是实现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1  徐州人口老龄化的特点

        1.1 老年人口的规模大  资料显示,至2006年底徐州市老年人口总数达132.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2%,80岁以上高龄人口约占老龄人口的16.5%,到2020年将达到190万,约占总人口的18.5%。

        1.2 老龄化发展速度非常快  2005年全市总人口比2000年减少了8.86万人,下降0.99%,而同期的老年人口却增加了16.22万人,增长了22.8%。显然,徐州老年人口增长不仅绝对量大,增长速度远远快于总人口的增长速度。

        1.3 老龄化在城乡间的发展非常不平衡  2005年徐州城镇、 农村 的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为8.91%和10.78%。

        1.4 老龄化要超前于经济发展  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的时候,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在5000到10000多美金,而徐州人均gdp刚刚超过1000美金,属于中等偏低收入水平的地区,应对老龄化的经济实力还比较薄弱。

        2  人口老龄化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2.1 消费结构面临转变  老年人口的增加,用于医疗方面、老年服务的消费需求将增加。对消费总的影响不大,但会引起消费结构的变化。大量资金转向老年人消费,将直接导致从事生产方面的投资相对下降。

        2.2 影响科技创新  老年人口的增加,会降低整个社会吸收新知识和新观念的速度,导致技术创新能力下降,从而诱发采取贸易措施来保护国内劳动力市场,削弱了技术进步和灵活劳动力市场对长期增长的贡献作用。

        2.3 劳动力比例下降  劳动年龄人口的数量及其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2.4 养老、医疗保障压力加大  随着人口增长率的下降,生命周期的延长,在不远的将来,一对年轻夫妇可能要赡养4至6个以上老人。养老压力和老年人医疗卫生资源消费压力较大。据统计,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是全部人口患病率的3.2倍,伤残率是全部人口伤残率的3.6倍。

        3  现行生育政策对人口老龄化的影响

        从封闭人口看,只有生育率和死亡率的变化才会影响人口结构的变化。西方人口学家在生育率和死亡率对老龄化进程的影响研究中,得出了明确的结论:人口老龄化的决定性因素是生育率下降,而不是死亡率下降而导致的平均寿命的延长。这一结论无论是对发达国家还是对发展

        4  建议

        4.1 认清现状,着眼未来,转变观念,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更要重视人口质量和人口结构:徐州的城乡计划生育政策存在二元化,既 农村 的二孩生育政策比城市宽松,例如在农村,一方是独生子女户结婚,即可生育二孩,而城市里必须是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才能生育二孩等。这些政策很大程度降低了徐州市城市妇女总和生育率的水平,使得城乡新增人口数量差别加大,导致徐州城市新增人口数量明显少于农村新增人口数量,反过来由于农村 教育 条件、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可及性和 经济 条件较差,其新增人口未来的综合质量明显低于城市新增人口,从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 发展 ,也不利于解决未来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

        计划生育政策对人口的调整是要遵循人口自身 规律 的,是要有前瞻性的。例如现在出生的人口只有在15年或20年以后才能进入劳动力人口的行列,届时如果感到人口过于老化或劳动力不足,再以计划生育来调节将是无济于事的。

        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构建小康社会也是一个社会人口素质、人口结构、人口质量的重构过程。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文明加快向农村扩散。由于目前是以城镇人口数量作为衡量城市化标准的,所以许多城市政府部门往往会出现通过行政区划的改变,例如“县”改“市”等方法,来提高城市化水平,但是却忽视了城市化发展的质量,忽视了城市化后人口结构、质量和综合素质水平。城市化不能就城市而论城市,应当以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为依据。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提高城市人口的生育率水平,增加高素质人才的“储备”。

        不同的生育政策将决定徐州未来人口数量和结构的发展趋势。我们不能再以计划经济的眼光来看待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而是要适应社会时代的变化,适时地将计划生育政策纳入到市场经济的大舞台中,调整计划生育的运行机制。同时,要在稳定现行政策的前提下,认真研究未来人口发展态势,有针对性地研究各种可供选择的政策方案。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作用,而将计划生育政策所带来的消极作用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2 把现行的追求低生育率的生育政策平稳过渡为“低生育率水平与调控人口年龄结构质量并举”的政策

        4.2.1 具体是指高于生育率更替水平的农村地区,应继续搞好控制人口数量的工作,使生育率水平降低到2.0左右;另一方面,对生育率保持较低水平的主城区,则不再是继续维持这样低的生育水平,而是应该采取合理措施,把生育率的上限调控到1.8的合理水平左右,以达到调控人口结构、人口质量的目的,改善出生性别比问题。

        4.2.2 为避免回升过快,作为过渡措施,先允许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家庭且只有一个孩子的夫妇再生一个孩子,如响应者过少,再考虑全部放开,让愿意生育者再生一个孩子,当然生育二胎是上限。实际上,受环境污染、结婚年龄越来越迟影响,现在不孕不育的家庭正越来越多,已占12%多;另外受经济条件和社会综合因素影响,城区有生育二胎或多胎意愿的育龄群众比例不高,有的还选择丁克,不要孩子!因此,对计划生育搞得好的徐州城区,合理调整生育政策,总和生育率是不会回升过快的。

参考 文献 :

[1]龚幼龙,严非.社会医学[m].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11:44-45.

[2]徐州市统计局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z].

[3]徐州市统计局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z].

第3篇

从1984年以来,一孩政策覆盖了全国35.4%的人口,1.5孩以上政策覆盖了53.6%的人口,二孩政策覆盖了9.7%的人口,三孩以上政策覆盖了1.3%的人口。也就是说,二孩生育政策覆盖的人口总量几乎达到1.3亿人之多。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经过国家上级部门的批准在一些地区实行"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国家分别在下面五个地区做试点,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效果。

甘肃省酒泉市是在西北地区经济处于前列,两孩政策在当地经过近十年波折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在这种情况下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由 "控制人口"转向"优质服务"。其原因在于生育观念转变的,由于酒泉处于与新疆的交界,是古代的丝绸之路与茶马古道的必经之处,该地旅游业较为发达,移民较多,宗族观念较弱,所以生育观念比较开放。

河北省承德市是位于河北北部集"山、老、少、穷"于一身的欠发达地区。两孩政策的实践显示当地人口的各项指标转好,妇女总和生育水平低于1.6,农村低于1.8,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也一直低于8‰,当地的生育意愿经过近十年的转变促进了二孩政策的实施,影响当地生育意愿转变的原因主要包括就业情况和妇女的受教育程度等因素。

山西省翼城县的经济水平处于中等,大部分是农户。国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当地开展的"晚婚晚育加间隔"的二胎政策。通过实践其出生率达到了7‰~8‰的超低水平,自然增长率达到了2‰~3‰甚至接近零增长阶段。其生育观念转变的成功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的关系。经济水平的提高、国家的医疗卫生水平、教育水平和养老保障水平的提高,都促使当地人民生育意愿的转变,主动放弃生育二胎。

湖北省恩施州位于西南边陲经济条件十分贫穷,由于重男轻女观念存在,当地男女性别比很高,并且超生率很高,计生工作开展困难。实行二孩政策试点之后,当地生育率在一段时间出现了回升,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宽松生育政策的实施,当地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现回落,而且性别比也趋于正常。

广东省经济发展水平一直处于前列,广东省的总和生育率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该省的男孩偏好比较严重,所以其性别比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调整性别比是其计生工作的主要方面。自20实际80年代开始广东省就开始实行不同层次的二孩生育政策,但是由于广东省的流动人口数量过大,因此在实行二孩政策方面还是存在的很大困难。

二、二孩政策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但是若要全面推广二孩政策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若政策实施出现偏差,或控制力度不够,就会造成人口自然增长率的过快回升。

1、二孩政策与其它相关政策协调

从上面五个地区的调查来看,在实行二孩政策之后,生育率和性别比下降是因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完善,计生工作逐渐由管理转为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才能转变,民众的生育观念才能转变,相对的生育率也就会维持在更替水平。因此社会保险制度和计生工作重心的转变可以看做是二孩政策得以实施的基本条件。如何将这两方面政策进行协调,是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2、奖励政策的合理执行

国家开始实行计划生育之后,逐渐产生多种奖励政策例如:独生子女证等。从上面的调查中发现部分实行"晚婚加间隔生育政策"的地区,一部分父母生育第一个孩子之后,不确定自己是不是想再生一个孩子,所以暂时没有领取独生子女证,但是当确定不想要第二个孩子的时候,独生子女的奖励政策已经发生变化,这这段期间会出现衔接的问题。同时会出现的问题还有"双女户"的奖励问题等。政策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它是一个相对不稳定、不确定的因素,尤其是计划生育这样需要随时进行调整的政策,所以如何保证计生工作中奖励政策的合理执行也是保证二孩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一个重要的问题。

3、生育政策的公平性问题

公平性问题在我国的各个政策和行业中都是存在的,同样在制定的生育政策中也不可避免的要提到公平性问题,城乡问题与性别问题是公平性的主要体现。原有生育政策问题中在城镇实行统一的独生子女政策,而在农村实行"一孩半政策",或"晚婚加晚育的两孩政策",与此同时国家又实行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此时就会出现城乡之间的公平性问题,因为在农村一部分的有两个孩子的家庭他们同样也是计划内的生育,符合计生政策,但是却没有机会获得奖励。现在在全国普遍实行的"双独家庭可以生二胎"的政策,如果相关的政策协调不完整,同样会影响城乡的不平衡。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和再婚家庭生育问题

流动人口比例越来越高,其流动性强的特点,导致计生部门管理难,因此,流动人口中超生的比例比较高,如何协调全国计生部门来监管流动人口的生育政策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再婚家庭生育问题,同样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从政策上来看,应该严格按计划生育政策执行,而现在的计划生育政策下,应不应该对原有的再婚家庭生育政策进行调整呢?笔者的观点是肯定的。从人文关怀的角度上来看,再婚家庭夫妻应该有一个夫妻两个人自己的孩子,这样也能使家庭更加和谐。在我国现今的高离婚率的情况下,再婚生育问题也不应该被忽视。

三、二孩政策推广的可行性与条件

1、经济条件和计划生育的水平

在上面五个地区二孩生育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可以看出在开始实施二孩政策时,总和生育率在一定程度上有提高,但是随着当地经济水平的提高,人口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提高,总和生育率又开始下降,最后达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开展二孩政策经济条件是保证。除了经济条件以外计划生育的水平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只有在计划生育水平高,计划生育开展基础较坚实的地区才能保证二孩生育政策的合理执行,能及时对二孩政策的发展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反映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能及时做出反映、调整。

2、政策推广的方式与时机

通过前期几个试点的经验,二孩政策广泛推广的时机十分的重要,在推广的过程中,我们应该选择在全国人口生育率较低的情况下完成,一定要避过人口的高峰期,这样可以避免人口的短时间快速的增长,造成人口总数不稳定的情况发生,导致二孩政策失败。

第4篇

关键词:改善人工流产发生现状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8801(2012)12-0160-01

人工流产率的上升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有着直接的关系,随着社会经济的巨大发展、生活方式和观念的重大变化和人口流动的不断增长,人工流产的社会经济特征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是在大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未婚妇女的人工流产出现显著增长。总的说来,计划生育政策仍然对人工流产有很大影响,但是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变得越来越重要。

1数据与方法

因子分析用于对诸多自变量之间的关系的考察,并将自变量简化到少数几个在统计上独立的因子,以代表这些自变量。通过探测性因子分析了解这些自变量相互联系的程度与方式及其数据结构,然后用因子分析产生的各个在统计上独立的因子来代表社会经济发展和计划生育的几个宏观侧面。最后将因子分析的结果用于人工流产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考察社会经济发展和计划生育对人工流产的独立影响。

2因子分析

每个自变量都与其最高度相关的因子相联系,形成某一因子的自变量用阴影加以突显。因子负载代表因子对某一变量的相对影响大小。变量的共同度(h2)反映因子对自变量方差的解释程度,相当于在回归分析中因变量方差被自变量解释的比例。例如,3个因子能够解释人均国内生产总值96%的方差,而其中因子1就能解释65%的方差。因子1的特征值为618,能够解释总方差的34%。从阴影部分看,因子1在农村人均食品消费、农村人均家庭设备与服务消费、农村人均住房消费、农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每10万人口的图书数、企业的平均产值、非农产业中女性的比例等变量上有较高负载,可以代表各省的经济发展侧面。因子2的特征值为610,能够解释总方差的30%,它在每10万人口的医院床位数、每10万人口的卫生技术人员数、城市化水平、每万人口的初中及以上教育程度人数、产业多样性、农村人均衣着消费、工业产值的比重等有较高负载,可以代表各省的社会发展侧面。因子3的特征值为313,能够解释总方差的17%,它在剩余的计划生育和社会控制指标上有较高负载,所以可以代表各省的计划生育侧面。3个因子的负载值的一个显著的特征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有着一定程度的相关性,而计划生育则比较独立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可见,在一定程度上,计划生育在中国有着独立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能够对生育率及其各中间变量产生独立影响,这在以往的研究中得到了确认。

3多元回归分析

上述的因子分析确认了这些自变量所代表的3个侧面,即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计划生育。然后,通过对因子值系数的回归估计,计算出对应于每个样本案例的因子值,这些因子值就作为自变量值用于对各孕次上人工流产比例的多元回归分析。回归模型在P

4讨论与结论

本文用因子分析考察了在以往生育率研究中证实对生育率有重要影响的一系列变量之间的关系,并将这些变量简化到3个分别代表不同的发展侧面的因子: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计划生育。然后用这些因子与各孕次人工流产比例进行多元回归分析,考察它们各自的独立影响。回归结果清楚地显示,对低孕次人工流产起主导影响的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因素,而高孕次人工流产的主导因素是计划生育。同时,社会经济因素对高孕次人工流产也有显著而独立的影响,而计划生育对第1孕次人工流产则没有显著影响。对于第2孕次人工流产,似乎各因素的影响基本差不多。3个回归模型证实:在任何孕次上,人工流产的发生都要受到社会经济因素的显著影响,而计划生育只在第2孕次及以上才有显著影响,而到高孕次上则起了主导作用。这些结果说明,如果在推行计划生育之初,人工流产主要受到计划生育的限制,那么到21世纪初期,在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有了巨大发展之后,人工流产越来越受到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也就是主要是人们自愿选择的结果。同时社会价值观念和性观念的巨大变化,也对人工流产发生起到了促进作用。一个重要的政策含义是计划生育在提供优质服务方面,应该从已婚人群扩展到未婚人群,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提高避孕药具使用效率。因此对于避孕和生殖健康的知识和技术的不断改善将对人工流产的减少起决定性作用。

参考文献

[1]贾忠科.中国省级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生育与生育率变化的关系研究:1981-1985[M].中国人口科学,1991:(1)1

第5篇

对话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 翟振武

新闻背景

2013年1月14日,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围绕十报告的相关精神,深化发展认识,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在连续10多年保持低生育率水平后,我国是否还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如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发生?

核心观点

观点一

中国的低生育水平并不是稳定的。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一旦放弃计划生育政策,目前的低生育水平肯定会大幅度反弹。

观点二

现行的政策根本就不是独生子女政策,而是包含了一孩、一孩半、二孩、三孩多样政策的一个政策体系。

观点三

人口政策是社会政策的一种,从它形成的时候开始,一直就处在与时俱进的不断调整和完善中。

三个问题

一问:计生国策为何还要坚持?

记者: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连续多年保持了低生育率的水平,有人担心我国将来是否会遭遇日本、德国等国家的低生育率危机。加上老龄社会渐行渐近,这种情势下,是否还需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翟振武:当前,我国人口增长势头虽然趋缓,但受人口惯性增长的影响,每年新出生人口1600万左右,预计未来20年总人口还将增加约1亿人。

在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随着人口总量的继续增长,本已十分紧张的资源和脆弱的环境将面临更大的压力。与此同时,人口素质、结构、分布的问题日益凸显、相互交织,所呈现出的复杂局面,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遇到过的。

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不会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沉重的局面不会根本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持续紧张的状况不会根本改变,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

记者:如今,还需要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吗?

翟振武: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稳定低生育水平。中国目前所达到的低生育水平,并不完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结果,而是甚至主要是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的结果。

一个国家生育率水平的高低与这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水平、教育水平、城市化水平等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一般规律是经济发展、社会保障、教育、城市化水平越高,生育率水平越低。目前世界上生育率低于2.0以下的国家,2011年的人均国民收入普遍超过3万美元,城市化水平、社会保障水平、教育水平等也很高。

中国目前的人均国民收入(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才6890美元,城市化水平才51%,但中国目前的实际总和生育率却已降到1.6左右(估计值),比法国和英国还要低许多。其主要原因是因为中国实施了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生育率超前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而下降并维持在更替水平(2.1)以下。

也正是因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于目前的低生育率水平,所以中国目前的低生育水平并不是稳定的。除了个别一些非常发达的大城市外,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一旦放弃计划生育政策,目前的低生育水平肯定会大幅度反弹。因此,要想稳定住低生育水平,必须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二问:“取消独生子女政策”属实吗?

记者:十报告中提出“逐步完善政策”,有人理解为“这是要取消独生子女政策的信号”,该解读是否准确?

翟振武:这是对计划生育政策历史和现状不大了解的表现。中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类:在多数城市地区实行一孩政策;在多数农村地区实行一孩半政策(第一胎是女孩的家庭可以生二胎);在多数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二孩政策;在部分牧区、山区实施三孩及以上政策。

中国在1980年至1984年确实实行过一段时期的独生子女政策,但在1984年已经调整为现在的政策框架。现行的政策根本就不是独生子女政策,而是包含了一孩、一孩半、二孩、三孩多样政策的一个政策体系,当然也就不存在所谓“取消独生子女政策”一说。

人口政策是社会政策的一种,从它形成的时候开始,一直就处在与时俱进的不断调整和完善中。如取消对生育一胎的准生审批,允许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二胎,部分省取消一二胎之间生育间隔时间的限制,允许再婚夫妇生育二胎或三胎等等,都是过去十几年中调整和完善的结果。

十报告中再次强调逐步完善政策,是指统筹考虑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相关因素,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循序渐进,逐步完善政策,同时推动完善婚姻家庭、优生优育、性别平等、人口迁移分布、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实现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努力构建人口均衡型社会。其含义非常丰富,不可简单理解为“取消独生子女政策”的信号。

记者:“完善政策”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翟振武:“完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要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着眼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统筹考虑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要素之间的关系,坚持和完善生育政策。

二是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立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以及国家法定奖励政策的标准,推出更多的人口计生民生项目,促进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有机衔接,保障和改善计划生育家庭民生,使他们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是建立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等服务,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三问:怎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记者:“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国出生缺陷率不断攀升。在防治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方面,国家还应出台哪些举措?

翟振武:生育出健康聪明的宝宝,是每个家庭的期盼。近几年监测数据表明,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多年来一直呈现上升趋势,2011年约为153/万。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出生缺陷患儿绝对数量多,每年新增出生缺陷数约90万例。国际研究显示,出生缺陷儿中约30%在5岁前死亡,40%为终身残疾,只有30%可以治愈或纠正。出生缺陷的发生,不仅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也增加了社会发展成本。据测算,我国每年仅用于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诊治费用高达126亿元。

第6篇

中图分类号:D912.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我国经济发展中,人口问题始终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从本质上讲,人口问题就是发展问题,只有严格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实行优生优育,使人口发展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顺利实现。实行计划生育,是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出发制定的一项基本国策。

一个国家要发展、要前进,就要有效地控制人口,增强人口素质,发展国民经济。如果人口发展变化与国家的国民经济相适应,就能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积极促进作用;如果人口发展变化与国民经济不相适应,则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延缓甚至阻碍作用。

一、我国人口素质现状

一是人口身体素质现状。据调查,我国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由1996年的87.7/万上升到2010年的149.9/万,增长幅度达到70.9%。2010年医院检测的前5位的出生缺陷种类是先天性心脏病、多指(趾)、总唇裂、先天性脑积水和神经管缺陷。这些缺陷共占全部出生缺陷的49.1%。这就提醒我们要从根源重视人口的身体素质,推行优生优育,增强体质,使人口的身体状况和大脑机能健康发展。

二是人口的思想素质现状。由于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思想与传统观念,少数人至今仍然存在一些“传宗接代”意识:“儿是后代根,女是人家人,养女不养子,就要绝一门” 。生了女孩,还想再生男孩,生怕不生男孩就无人传宗,没人接代,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是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一大障碍。

三是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现状。没有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就不会有人们对生产实践经验的总结,不会有科学知识的积累和发展,也不会有现代科学技术。在很多地区,文化知识越低,低年化结婚、生育率就越高,早生子早得福的传统观念依然存在。

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快慢,与本国人口素质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就要求我们要不断提高文化知识水平,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努力提高人口的文化素质,转变旧的思想观念,树立新的人生观。

二、人口与经济发展

为了把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起来,把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我国就必须把实行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

首先,经济贫困是导致人口高出生率的重要因素

在我国经济不发达地区,尤其是农村,家庭劳动力的数量影响生产发展和家庭收入,人们从家庭眼前利益出发,为了家庭的收入,多生孩子,孩子中学毕业甚至小学毕业就出门打工挣钱,因为不重视孩子的文化教育,劳动力培养费用低,从而导致收入也较低,家庭经济得不到好转,越是贫困就越生育,导致恶性循环。

实际上,一个家庭孩子多了,每个人的平均生活水平降低,不但影响子女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还影响下一代劳动力的质量,较难摆脱贫困,只有自觉执行计划生育,少生孩子,重视子女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才能为家庭富裕创造条件。

其次,经济发展不能代替人口控制

70年代末,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同时又进入经济改革开放,显而易见这是国家控制人口促进经济发展,人口与经济的良性循环正在开始建立。然而,随着国民经济状况的好转,人民群众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水平不断越高,人口与经济的矛盾凸显,还是因为中国的“传宗接代”观念依然存在。个人经济条件越好越要生儿子传宗,不惜罚款生育。还有就是因为经济条件好转,离婚率提高,非婚生子女和再生育率也大大增加。

因此,控制人口主要不是因为经济发展的影响,而是因为人们的思想观念,只有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子女教育、科学技术也都有很大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真正转变,并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促使生育的下降,才能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

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不能像发达国家那样靠经济高度发展诱发生育率的下降,靠市场调节来控制人口增长。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必须把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因此,必须对人口问题实行国家宏观调控,把人口发展计划确立为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使人口发展成为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特别是计划生育的宣传,越来越多的人逐渐摆脱了旧的生育习俗,从根本上转变婚育观念,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少生优生;追求的不再是多生、生男孩,而是生育质量,为人口、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参考文献:

1、人口理论与人口知识王秀银黄山书社

2、人口科学发展新论 王战标杨辉 浙江大学出版社

第7篇

【摘要】通过对现在城乡计划生育现状的了解,并结合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城乡计划生育政策的弊端出发,分析城乡一体化过程中二孩计划生育政策的可行性以及重要性,以促进城乡计划生育政策的不断的完善,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打造和谐的城乡一体化环境。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生育政策;社会保障

城乡的计划生育政策是社会公共政策的一部分,自2005年以来,我镇个体企业主男孩户存在领养孩子现象,有了领养孩子的先例,就出现了个体企业男孩户对象发展自已生育的现象,这两个主要原因对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较大负面影响。目前,我镇计划外对象怀孕后经我们多次上门做工作,对象户拒绝采取补救措施,造成很多个体企业主计划外生育二孩的意愿日趋强烈。原有的计划生育政策不能起到很强的限制和引导的作用了。因此各省级单位调节城乡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很必要的,针对这种现状,本文从城乡生育政策的现状出发,提出适合城乡生育计划的二孩生育政策,以不断的促进生育政策的完善,更加的贴近实际生活。

1 加快实行城乡一体化生育政策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不同,我国在生育问题上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例如人口老龄化、社会保障严重滞后、人口数量瞒报等问题,这些问题对城乡的发展是很不利的,不利于城乡的和谐发展。近年来很多城镇的计划外生育始终处于反弹势头中,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总目标实现困难重重,我镇也面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艰难局面,城乡一体化生育政策的约束性和指导性随之减弱。具体表现在:首先,一些通过政府将城乡的行政级别的提高使一部分农村居民成为了城镇居民但是实质上的生活条件并没有改善,一些外出打工的人在外面发展的很好但是子女依旧在农村接受教育,生活水平其实已经等同于城市人口的竞技水平;其次,人口老龄化不断的加剧,需要有更多劳动力来补充这部分的需要,有多余的劳动力能够照顾老人,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再次,现在的很多独生子女,性格上发展不完善,由于独生子女从小备受呵护,养成了叫娇生惯养的习惯,同时家中没有兄弟姐妹,不能体会互助和分享的意义,造成性格和人格上的偏差;最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靠着内需来推进的,而人是拉动内需的唯一的因素,这就需要有足够的消费者,所以必须要保证城乡的人员的充足;除此之外,实行城乡二孩的生育政策,可以调剂人口的性别比例,打破性别失衡的局面。综上所述,适度调节城乡的生育政策是非常必要的,是利国利民的重大决策。

2 实行城乡一体化生育政策过程中二孩生育政策的可行性

这一生育政策在上海已经开始了尝试,上海作为一个思想很前卫的大都市,有着很强的预见性,上海就宣布了符合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针对这种现象,一些人提出了质疑,说上海是公然违背国家的政策,但是这个效果积极的,是明显的,缓解了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一些问题,缓解了这方面的财政负担,同时也带动了城乡的消费,

2.1 “二孩的生育政策”符合大部分人的心理意愿,养育两个孩子可以保证养老,能够使生活丰富,能够完善孩子的性格,在对城城乡居民的调查中,生育子女数的平均值为1.9,也就是说大部分的居民赞成每对夫妇生育2个孩子,赞成养育一个孩子的意愿远远的偏离了正常值。

2.2 “二孩的生育政策”有利于控制人口的性别比,缓解城乡老龄化的进程,维持整体的人口数量和结构的平衡,而且能够稳定并促进计划生育率,这对城乡的和谐发展是很有帮助的。

2.3 “二孩生育政策”并不违背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政策,我理解的这个低生育水平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而是一个合理的区间,生育率这个区间保持在1.5左右就可以视为正常;

2.4 “二孩生育政策”的前提还得是有充足的物质条件来保证,随着我国城乡经济水平的发展,几乎每个家庭都有了养育两个孩子的条件,而且整体城乡对教育的认识也字逐步的提高,这也就保证了城乡的孩子有比较高的受教育水平。

3 实行城乡统一的二孩生育政策必须落到实处

有些农村经济水平较为落后,生存环境也相对封闭,思想观念也不能得到快速的更新,加强全面推行村民自治,以村为单位制定村规民约,推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省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现在审批宅基地已经实行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的优惠政策,收益分红方面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还没有到位,还有对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不按期上环、结扎、环孕检、外出流动人员不办理婚育证明的人员拟定处罚条款,由政府、计生办督促、指导依村规民约章程处罚和奖励。从而制约不遵守、不服务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行为。我们第一,必须加大宣传力度,重点是农村地区,破除封建思想的束缚,第二,必须从国家政策的高度狠抓落实,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还要加快城乡生育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同时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第三,发达国家城乡一体化过程的经验告诉我们,健全医疗、教育、就业、养老等的社会保障体系是非常必要的,可以缓解城乡一体化过程中问题,进而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维护城乡生育政策的稳定。

3 结束语

从上面的几点可以看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乡实行统一的生育政策是大势所趋。“二孩生育政策”可以满足城乡群众的生育意愿,也可以保证国家低生育水平的号召,同时从人类发展的角度看,是维护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二孩生育政策正处于国家利益和家庭利益的结合点上,所以要慎重的对待这个问题,在目前对政策研究尚不完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缺乏社会调查和可行性论证的情况下,要以现实情况为标准,在实际调查中,为找准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加紧制定科学的城乡计划生育的政策,以争取政策效益的最大化为准则,不断的促进龙岗镇生育政策的完善。

参考文献

[1] 陈晓华,张小林,梁丹.国外城市化进程中乡村发展与建设实践及其启示.世界地理研究,2005,14

第8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计划生育政策;养老保障制度

人口老龄化越来越成为我国发展过程中的焦点问题,社会各界都对这一问题忧心忡忡。普通老百姓忧心的是家庭面临着老人养老的经济与服务问题,而学界更多关注的则是人口老龄化对我们整个国度所产生的长远影响,以及对老龄化问题解决方案的探讨。要解决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首先我们要弄清楚我人口老龄化的特点及成因,只有对于人口老龄化全面了解了,我们才能根据现实的国情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

(一)未备先老。2005年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3.26%,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8.87%。这意味着我们国家快跑进入了老龄化国家。原来我们讲中国人口问题时,总强调:人口众多,劳动力过剩是发展中国家的人口特点,而人口老龄化则是发达国家的人口特点。人口老龄化这种发达国家的人口特点几乎是在我们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突然降临。

(二)未富先老。发达国家进入老龄社会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般都在五千到一万美元以上,而2005年,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才刚刚超过一千美元,仍属于中等偏低收入国家行列,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实力还比较薄弱。

(三)基数庞大。2005年中国65岁以上的老人总数约1亿人,中国现有老龄人口已超过1.6亿,且每年以近800万的速度增加,2023年将增加到2.7亿;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

这三个特点,使我们国度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比任何国度都显得严峻,因此,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迫在眉睫。

二、中国人口老龄化的成因

人口老龄化不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众多发达国家也面临着这一现状。之所以我们国家会提早进入老龄化阶段,更多的是人为的产物。

人均寿命的延长是国家发展过程中产生老龄化的一个普遍原因。随着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和全民健身运动的蓬勃开展,中国人均预期寿命多年来一直在稳步增长之中。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产生的最重要的原因来自于我国八十年代所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八十年代随着国家人口突破10亿,按当时的人口增长的速度,世纪末中国人口会达到14-15亿。处于这种人口总量下所带来的经济、资源、就业等压力的考虑,十二大把计划生育列为基本国策。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人口出生率从1970年的33.43‰,下降到2008年的12 ‰左右 。中国迅速由一个重视繁衍子嗣,多子多福的国度,转变成一个低生育率的国度。可想而知的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六十年代出生的人他们面临的现阶段的养老问题,更多的是由独生子女来负担,这无疑增加了养老问题的严峻性。

因此,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并不完全是生产力发展的自然产物,而主要是计划生育政策的副产品。

三、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对策

第一,调整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长期以来坚持的基本国策。70年代初期,我国人口高速增长的态势要求我们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然而,时至今日,我国的人口形势出现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惯性增长和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因此,有必要为注重人口数量的计划生育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应着重从三个方面着手,生育数量的增加、生育间隔的取消及生育年龄的调整。从计划生育政策出台,我国在这三个方面做出了不同程度的调整,但仍无法改变我国低生育率的现状。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多子女观念更加淡化,越发达地区,生育率越低。“四二一”不合理的代际结构,独生子女存在的成长中的问题以及老龄化的危机,众多压力下需要国家下更大力度来挽回人口危局。

第二,调整和规范法定退休年龄。随着医疗水平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的平均寿命逐步延长。原有条件下制定的退休年龄政策脱离了社会发展的步伐,因此,现时段面临严重老龄化问题的状况下,调整和规范法定退休年龄显得尤为重要。波斯纳在《衰老与老林》一书中提到:“随着寿命的延长,退休年龄也可以相应地提高”。我国平均寿命已超过70岁,退休年龄仍然按照建国初期的政策执行,因此,“中国未来延长退休年龄是可以肯定的,但由于受到目前的就业压力,才没有做出修改”。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人口红利逐步消退,就业压力也会得到相应的缓解。在未富先老的状况下,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资金匮乏。适当延长退休年龄,是解决资金问题的直接途径。

第三,建立覆盖全民的养老服务体系。解决养老问题的关键除了资金作为基本保障外,另一个就是需要相应养老服务的支撑。我国传统养老模式主要以居家养老为主,养儿防老成为中国人心目中不争的事实。但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台,对于大部分独生子女的家庭来说,居家养老越来越无法实现。

目前,我国的机构养老中,主要涉及民办和国办两种形式的养老院。这些机构层次不齐,并且从数量上也无法解决绝大部分人的养老问题。因此,机构养老只能作为辅助。社区养老服务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结合起来。通过政府扶持和监督、民间组织参与、市场化运作,逐步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居家养老的社会化。老人在家中居住,社区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的程度,为老人分层次提供相应的服务。这不仅解决了老人居家养老的愿望,也为社会节约大量资金。同时,也保障了家庭中其他成员的生活质量,不影响子女的正常工作于生活。

因此,解决中国养老服务问题的关键,在于以社区为依托,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

参考文献

[1] 易富贤.大国空巢[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3.

第9篇

关键词:计划生育;政策;研究综述

一、研究背景

在人口老龄化提前到来与劳动力人口增势减弱的情况下,应该放开二胎、提倡一胎。调整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的现实迫切性。

诚然,如今对是否应该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学界有很多不同的声音,但30多年来的计划生育政策给中国也带来了显著成果。但中国从严的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是客观存在的。第一,中国出现顶老龄化”和“底部老龄化”。“顶部老龄化”即人口寿命的延长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上升的过程。“底部老龄化”即少儿人口绝对数减少,导致老年人口相对数上升的过程,这与计划生育政策直接相关。”[1]第二,人口红利即将结束。所谓的人口红利,是指在一个时期内生育率迅速下降,对儿童与老年抚养和赡养的负担相对较轻,总人口中劳动适龄人口比重上升,从而在老年人口比例达到较高水平之前,形成一个劳动力资源相对比较丰富,对经济发展十分有利的黄金时期[2]对人口红利形成严重惯性依赖,不思进取、不思转变是不对的。第三,如今,我们认为中国在几年前很可能已经进入“刘易斯拐点”,其原因很明显:首先,从需求面来看,过去20年来中国经济强劲增长并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将成千上万的农村人口吸引到城市和工厂企业工作;其次,供给面也发生了巨大的人口结构转变.[3]

二、研究现状

自计划生育政策实行几十年来,我国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有学者认为我国今后“人口增长问题”已不再是个问题,而生育水平“回天乏力”倒会是个新问题。毫无疑问,中国已进入了一个超低生育水平的时代。“由于人口政策实施后果的渐进性和滞后性,其滞后累加性后果被大大低估。”[4]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有很多调整。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比较流行的是“二孩永续平衡定理”。[5]

国内学界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讨论,目前主要存在三种意见。一是继续坚持现行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持这种意见的主要是计生委系统的政府官员和部分学者;他们认为应该继续“一胎化”的计划生育政策,因为中国所面临的问题是人口数量过大。他们中的部分人甚至主张中国人口应该减少到3亿左右,认为这样中国就可以赶上美国了。这种观点以中国社科院研究院院长程恩富、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小平为代表,认为我国暂时不能放松现行生育政策,并且还要继续把城乡生育水平降到一对夫妇一个孩子,即严格的“一胎化”政策。”[6]第二种观点主张将生育权还给人民。“这种观点以胡鞍钢为代表,这位中科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主张将生育多少子女的权利还给人民,以“人权”为中心,即生育权是人民的基本权利。第三种观点是主张适时调整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持这种意见的主要是学者。他们认为,中国人口在20世纪末就已经下降到很低的水平。在生育率已经接近极低水平的时候,处罚“超生”家庭与人口的正常发展是矛盾的。再过几年国家必须采取鼓励生育和保护儿童的社会福利政策才可能阻止生育率的继续下降。前些年国家试点的针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措施,即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后可以每人每月领取50元的补助。这一奖励政策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对30年来由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我们应最大可能地给予补偿和救助(包括住养老院的费用及医疗费用),使其老有所养、安度晚年。决不能让听党话、跟党走的人吃亏。所谓“放二”,就是放开生育二孩,允许愿意生育二孩的家庭生育二孩,取消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对生育二孩的限制,同时以立法的形式保护生育二孩父母的合法权益,使生育二孩合法化。所谓“禁三”,是指在全国范围内严格禁止生育三孩。应当通过立法依法“禁三”,建议先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立法,设定生育三孩的严格许可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筑就一道堤坝,使其不能逾越。”[7]“另外,对于针对汉族的计划生育政策,至少要全面允许所有妇女生二胎,并且要求生活在少数民族聚集地的汉族公民完全享受与当地其他民族一样的政策。应该采取按地域划分的原则,即某一地区受到照顾,则该地区所有公民(不分民族)一律受到照顾;相反,如果某一地区没有政策倾斜,那么这一地区所有公民一视同仁。这样也能体现各个民族平等的法律政策。只有平等才能保持稳定,才能真正的团结。”[8]“应该逐步放宽“二胎政策”放开“二胎政策”不会导致人口数量激增。有人担心认为放宽二胎政策,将会导致人口数量激增。并且,宽松的生育政策推动了试点地区的人口出生性别比向自然平衡的水平发展。[9]“计划生育政策时间效用的具体表现,这一政策将在很长的时间影响我国的人口年龄结构,快速老龄化给我国的经济持续增长、社会发展和社会保障体制带来巨大的压力。要想缓解过度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压力,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进行调整,选择适度稳定的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才是首选。”[10]维持政策不变与放松计划生育政策对我国人口影响效果的不同点在于,前者注重降低人口总量,后者注重调整人口结构。

三、结论

关于是否要调整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学界暂时还没有定论,但不难看出学者们的争论角度都是与国民经济、社会养老保障等有关的。综合考量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影响应该是未来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出台的出发点,而且要考虑政府出台的其他社会政策必须与计划生育政策相配套,否则计划生育政策的效应将会大打折扣。

四、个人评价

笔者认为不能简单地把人口问题和计划生育问题看成只是数量问题。未来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应该以人民为主体制定出来。另外,中国的人口问题有着区别于他国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征。近年来,学者们围绕计划生育进行研究的核心主要是关于今后计划生育政策的发展趋势。笔者认为后续的研究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证研究;第二,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变化的风险研究;第三,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变化前后的比较研究。第四,还须学习参考国外生育政策。

参考文献

[1]解韬.中国计划生育政策路向何方[J].人民论坛,2012(7)总第371期.P13页

[2]胡凯基.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亟待调整[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1).P27

[3]杜本峰,戚晶晶.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回顾与展望-基于公共政策周期理论视角分析[J].西北人口,2011(3).P7

[4]李建新.30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亟须改变[J].商务周刊,2011(31).

[5]张伟.《人口新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9).P48

[6]杜黔,刘亚萍.关于计划生育政策争论的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2(7).P392

[7]刘日.建议计划生育政策试行“奖一、放二、禁三”[J].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双月刊(第2卷・总第7期).P74

[8]杨阳.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再思考[J].经济视角,2012(2).84页

第10篇

【关键词】农村人口结构;老龄化;性别比;预测

预测未来人口发展状况和人口结构的主要有三个依据:第一,根据现有人口的数量、性别、年龄构成、出生率、死亡率、迁移率等预测未来人口数量的变动;第二,根据过去某一时期内人口增长的速度,预测未来人口发展状况;第三,根据影响人口总数变动的因素进行人口预测,下面从这三个依据出发建立河北省人口增长模型。

为对河北省人口数目进行长期趋势预测,本文利用宋健提出的人口控制论模型,并针对具体因素的影响对方程加以补充。该模型通过详细的数学推导,得到一个偏微分方程,通过此方程可以综合考虑各因素对人口增长的影响。

一、模型假设

三、模型的求解及分析

用解析方法求出该模型的解比较复杂,一般情况下,先将数据离散化,化为差分方程再用计算机循环迭代求出数值解。通过求解可以看出,未来河北省的人口总数将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一个先增后减的趋势,并将在2038年达到人口总量最高峰9332.21万人。

由所查询农村人口数据及所预测的结果,可以分析得到,农村人口众多占总人口从2005年的62.22%到2009年的56.26%,农村人口逐渐向城市转移,但农村人口依然占人口中的主体由于城市发展较快,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各乡无法提供足够的岗位,导致大批农村人进入城市务工,再加上我国教育的普及农村小孩进入城市读书然后留在城市工作,使得农村人口跟城市人口比例逐渐缩小;农村老年化比例逐渐增加,呈逐渐增大趋势,这与农村青壮年大量进入城市务工,我国医疗条件水平大幅上升,生活条件好转有关;农村男女出生性别比例严重失衡,且越来越大,这与农村人口素质不高,重男轻女的思想依然存在有关;农村妇女生育率逐渐增加,这与农村生活成本低,农村重男轻女,我国对计划生育的放松有关;我们分析河北省统计年鉴可知,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逐渐增加,人口素质有所提高;这与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大力帮助贫困儿童有关。

参考文献

[1] 姜启源,谢金星,叶俊.数学模型(第三版)[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 Fank R .Giorano Maurice D.Weir William P.fox A First Course in Mathemmatical Modeling[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3] 罗万成等.SPSS统计分大学生数学建模实例精选[M].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

[4] 徐国翔.统计预测和决策[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5.

[5] 宋健等.人口预测和人口控制[M].人民出版社,1980.

第11篇

一、中国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原因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据2011年4月公布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等相关数据,中国现有老龄人口已超过1.6亿,且每年以近800万的速度增加,预计到2050年,中国老龄人口将达到总人口的1/3。为何中国的老龄化社会阶段不期而至?京内学者主要从社会发展规律、计划生育政策和形势错判等方面予以分析。

部分学者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是必然趋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教授认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是一个历史必然的进程,只要生育率下降,就必然会经历这一过程。无论中国是否放开计划生育,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方向都已无法逆转。在中国,随着现代化、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女性普遍参加社会工作,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子女养老的需求大大降低,这都会影响生育观念。再过30余年,中国人口中1/3以上都会是60岁以上的老人。

部分学者认为,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人口老龄化加速。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汪丁丁教授认为,作为当初急剧调整生育行为的后果,中国格外迅速地进入人口的老龄化过程。这一过程要求中国格外迅速地把所谓“过剩”的活劳动转换为“资本”,用以维持未来老龄社会的可接受的生活水平;但是中国已经没有足够时间来实现这样一种迅速转换了。

同时,长期高估生育率、低估老龄化程度,导致人口政策未能及时调整,也是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的重要原因。北京大学社会学系郭志刚教授认为,2011年4月公布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以往中国生育率被严重高估,老龄化程度相应被低估。对低生育率的认识迷茫,导致对人口基础数据的过分怀疑和否定,人口形势的误判必然会误导决策,贻误生育政策调整的时机。过去30年,政府控制人口数量的一手很硬,而应对人口老龄化这一手则要软得多,更没有明确由谁来负责。这种政策上的不对称,潜藏着人口老龄化失控的风险。如果不能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应对,贻误政策调整时机,未来的人口老龄化将更为严重、更难应对。

此外,由于统计偏差和分析视角的局限,中国老龄化问题的严重性也可能被高估。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唐钧研究员指出,中国的老龄化有两个特点:第一,在老龄化最高峰的时候,中国仍然有6亿~7亿的劳动力,中国不存在从国外移民来补充劳动力的问题;第二,北京、上海老龄化程度很高,这是一个假象,要是按常住人口统计,老龄化则会大大下降。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侯东民教授的观点独树一帜,他认为,迄今对中国老龄化的危言耸听,不仅对就业形势判断诸多错讹,针对“未富先老”对社会负担问题分析也是表面的、站不住脚的。中国老龄化完全不同于西方,至今存在着大量富余劳动力。假设以粮食为主的农业1957年以来生产率仅提高一倍,当前第一产业劳力仅需1亿。加上城镇下岗者数千万,估计当前中国富余劳动力不少于2亿。近年的民工荒是企业只利用劳动者生命最年轻时段并随时弃用城乡四五十岁劳动力的结果。民工荒不是刘易斯拐点,恰反映了劳动力过剩,以及如何维护劳动者权益,社会还有许多必补课程。

二、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所带来的影响

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尚未达到发达国家标准,却提前步入人口加速老龄化的社会阶段,这将对我国的社会政策调整、经济可持续发展形成压力与挑战。同时,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现象,这一社会阶段也蕴藏着新的发展动力和更好的社会稳定性。因此,人口老龄化问题对中国未来的发展既形成了不可避免的挑战,也属正常社会现象,对中国社会稳定与经济转型开启了新的机遇。

当前,诸多学者认为,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浮现,将使经济社会保障能力受到挑战。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邬沧萍教授指出,中国人口庞大,并且又迎来加速老龄化,是典型的“未富先老”的国家。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穆光宗教授认为,中国老龄化趋势不可阻挡,而养老服务体系滞后于养老服务需求,可谓“未备先老”。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李军研究员表示,从2015年起,中国养老的经济负担将明显加重,2020年~2030年将是人口老龄化对中国经济影响最为显著的阶段。如果没有明显的科技进步,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将无法避免。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乔晓春教授认为,少子化、老龄化并存的局面将直接影响到我国未来公共资源的配置和现已配置的公共资源。根据北京大学社会学系陆杰华教授的分析,我国面临的重大挑战包括:应对老龄化的公共政策体系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社保制度构建滞后;城乡二元化背景下的农村老龄问题日益突出;老年人群增长带来的需求增长与社会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等。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研究员认为,中国人口红利的最大化时期是抚养比在2013 年降到最低点之前达到的, 并且于2013 年之后迅速消失。我国人口老龄对社会养老能力和资源支撑力、养老保障体系、经济增长可持续性形成严峻挑战。

当然,对人口老龄化现象的影响,部分学者也持乐观态度。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景天魁指出,老年人口所占的比例提高是必然趋势,甚至是好事。这种情况未必一定给人类的养老造成严重的困局,也未必给年轻人造成难以承受的养老负担。进入老龄社会以后将会出现三个难以估量的新的贡献,或者是新的气象:一是扩大内需;二是增强社会稳定性;三是传承人类文明。景天魁认为,老龄化社会并不是危机。部分学者还提出,人口老龄化进程提供新的发展机遇,可谓“危”中有“机”。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教授指出,人口红利消失后,反而倒逼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倒逼产业升级的换代、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倒逼维护工人合法权益,使社会更加和谐。唐钧认为,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一个客观规律,本身无所谓 “好”或“坏”。只要对老龄化的到来认真准备,利用人口结构的变化,调整经济体制和产业结构,把调节社会分配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顺利渡过老龄化的高峰并使社会经济发展再上一个台阶,是完全有把握的。

三、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其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冲击将逐步显现。从我国中长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前景考虑,需要及时采取因应措施,力争在人口老龄化程度达到最高值之前,夯实经济承载能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部分学者认为,应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力争获取二次人口红利。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胡鞍钢教授认为,由于教育大发展, 中国正在获得大规模的人力资源红利,在未来不仅可有效抵消人口红利不断减少的负面作用, 而且还可保持人力资本总量的持续增加, 从而支撑整个中国经济的长期持续高增长,为未来20 年中国成为世界经济强国提供巨大的丰富的人力资源基础。中国最有效的公共投资是人力资本投资,将会对中国带来长期的多重的红利。蔡昉提出,可通过以下措施获得第二次人口红利:一是通过制度设计和制度保障来充分使用劳动力,提高人力资本。后者则涉及教育制度、就业制度、户籍制度和养老保障制度等改革。二是农民工的市民化可以以较低的城市化速度推动实质的城市化,保持经济增长所需的劳动力供给。三是通过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的转移,保持中国制造业的竞争力。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汪丁丁教授介绍,目前的西方社会试图推行三类政策以减缓人口老化的振荡:一是增加“劳动参与率”,尤其是女性劳动参与率,但当代中国社会的情况比较特殊,中国的女性劳动参与率始终很高。二是提高劳动年龄人口的“退休年龄”。三是鼓励移民,这一政策通常只对西方社会有效。他认为,上述政策虽然未必适用于中国,却比目前某些城市政府所推行的旨在鼓励本地生育行为的地方主义政策显得更合理。最合理的应对政策是增加劳动年龄人口的人力资本含量。

部分学者认为,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巴曙松研究员认为,中国已经越过刘易斯拐点,同时,人口红利窗口期也即将关闭。刘易斯拐点和人口红利拐点的越过为中国经济从要素驱动向生产力驱动的转型提出了迫切要求。翟振武教授建议,要主动进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升级换代,提高劳动生产率,将劳动密集型企业升级为技术密集型企业,以应对劳动力的减少。

第12篇

1.城市化建设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要有一定土地做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得到迅速提高,成为至今的近半个世纪中我国城市发展的最快时期。据统计,1998年我国城市人口约3.8亿,城市化程度大约为30.4%。但与世界相比,发展还是很慢,1996年世界城市化程度已经达到45.5%,而日本在1990年就达到77.4%。据专家预测,我国到2050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70%,在未来50多年中,将有约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其家属进城,变为城市人口。这样不仅要建立大量新城市,而且现有的许多城市都要程度不同地扩大其规模。土地是城市的依托,城市化建设必然要有一定的土地做保障,按照每个城镇人口占地100平方米计算,增加5亿城市人口,约需要土地5万平方公里,即7500万亩。

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并转变为城镇人口,推动大批新城市的建立。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有城镇需要调整产业结构,进行现代化建设和旧城的更新改造。新城市的建立和老城市的扩大是我国整个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表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而占一部分土地,包括一部分耕地,是不可避免的。

2.我国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联合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最新公报显示,全国耕地面积19.51亿亩,人均耕地面积0.106公顷(1.59亩),仍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一半,而且地区分布很不平衡。人均耕地较多的一些省,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这里自然条件较差,粮食产量较低;人均耕地较少的省(区、市),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和京津沪三市,这里自然条件较好,粮食产量高,但也是耕地大幅度减少的地区。全国还有607万公顷(0.91亿亩)的耕地坡度大于25度,而在耕地面积中,无灌溉设施的耕地比重高于有灌溉设施的耕地,全国还有30万公顷的耕地不同程度地受到土地流失的危害。这些都说明,我国耕地的总体质量也是不高的。

新《土地管理法》着重强调了加强耕地保护问题,其目标是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新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但是我国耕地资源的主要特征却是耕地面积占土地资源比例小,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质量低,人均耕地少,且日益减少。在自然条件和生产力所允许的条件下,绝大部分能开垦的土地已被开垦。此外,目前我国人口还在以每年一千多万人的速度增加,经济建设正处于快速增长时期,“吃饭”和“建设”给耕地带来的压力,有增无减,并没有缓解。近年来,耕地面积连年锐减,尤其是一些优质耕地的减少,很难靠开发来弥补。目前这种趋势还在发展。仅仅1997年、1998年两年,全国耕地就净减少近600万亩。地方开垦条件差或土地后备资源的匮乏,致使其既实现确保耕地不减少的目标而又同时不影响经济的发展相当困难。据有关方面预测,到2010年,我国还要增加一亿多人口,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陡坡退耕、灾害毁地三项,可能还要减少耕地近一亿亩。

3.缓解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矛盾的途径

在客观上,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城市的发展和扩大必定要占用一部分土地,但是,城市又不能不发展。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发展城市与保护耕地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我们必须较快地发展城市,以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切实地保护耕地,使两方面得到协调和统一,在发展城市中尽可能地减少耕地的占用。

因此,必须找出一条既能减少耕地占用,又能及时为城乡各项建设提供必需的建设用地,保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以缓解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之间的矛盾。而解决这一矛盾的唯一途径是走土地集约化利用的道路。土地集约化利用包括四个方面:(1)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2)农村非农用地的集约利用;(3)农村农用地的集约利用(主要是大城市周围的高投入高产出);(4)全国整体的集约用地水平的提高。其中前三条是被大家所共识,而最后一条则未引起高度重视,而此条正是解决用地紧张的主要途径。土地的集约化利用不但要从局部如某个城市或农村、某个地区或某块土地的角度来考虑,而且要从系统整体(整个国家)的角度来考虑。加快城市化进程能更好地集约用地和节约用地,能够提高全国整体的集约用地水平,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的目标,起到保护耕地的作用。下面就加快城市化进程对减少耕地占用的压力谈几点看法。

二、发展城市化建设与土地集约化利用关系

1.城市化建设有利于人口出生率的降低,从而减小众多人口对耕地的压力

城市和乡村代表了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单元,由于城乡经济水平、妇女职业类别和文化教育程度的差异,而使两者的妇女生育水平有较大的差异,城镇始终低于乡村的生育率。生育期一孩率城镇大大高于乡村,高达90%以上,乡村二孩率超过城镇的1倍多。1998年我国城镇人口出生率为13.67‰,自然增长率8.36‰,而县出生率为17.05‰,自然增长率为10.04‰。以上海市为例,1998年人口出生率仅为5.20‰,自然增长率为-1.80‰。我国历年市镇与县人口生长率与自然增长率对比见表1。

表1我国历年市镇与县人口出生率与自然增长率单位:‰

1990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1998

市镇出生率16.1415.4915.4715.3715.1314.7614.4714.5213.67

自然增长率10.439.999.709.389.609.238.828.948.36

县出生率22.8021.1719.0919.0618.8418.0818.0217.4317.05

自然增长率15.7914.0412.1812.1712.0411.0911.0810.5310.04

影响生育率的因素有:第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经济水平越高,总和生育率越低;反之,则总和生育率越高;第二,文化教育水平。无论是生育率、多孩率,还是平均孩次,有文化者都低于文盲、半文盲,并且,文化程度愈高,生育率、多孩率和平均孩次愈低,两者呈相反关系。造成城乡生育水平差异的另一重要原因也是妇女文化程度的差异。乡村文盲、半文盲率多,女性文盲、半文盲多及农、林、牧、渔业妇女文盲、半文盲多,这“三多”已成为乡村生育水平高于城镇的又一个重要因素。第三,职业与劳动性质。劳动性质与文化程度有一定关联。脑力劳动者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生育率低;体力劳动者,尤其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者,文化程度较低,这一因素与经济和其它社会因素共同的影响,使他们的生育率较高。职业的差别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生育率的高低,农、林、牧、渔业妇女的生育率高于其它职业妇女生育率的2-3倍。而城市化建设有利于提高文化素质,减少农业人口,降低生育率。此外,计划生育的作用在于引导和加速生育水平的下降,而由于城市社会经济较发展,文化教育程度高,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较容易,能够严格控制人口数量的增长速度,人口的减少又可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2.城市化建设有利于集约化利用土地,从而扩大耕地面积

如何做到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两不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主要是转变用地方式,走集约利用土地、节地挖潜的路子。这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整理宅基地,二是充分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而大力发展城市化建设,有利于实现粗放用地变为集约用地,并推动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集约利用,是既积极而又有效地保护耕地的思路。一方面,城市容纳人口多,城市人均用地比农村人均用地少,土地利用集约度高。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对比见表2。表2显示,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有逐年增长的趋势,但农村始终较城市高出2-3倍。1998年城市人口为37942万,人均居住面积达9.3平方米,而农村人口为86868万,占总人口69.6%,人均居住面积达23.7平方米。以山西省为例,1996年5个地级市人均占地119平方米,农村人均占地则达192.93平方米。此外,城市规模越大,城市的中心功能越强,人均用地也越少。与小城市相比,要素的投入产出率和主要经济指标的人均水平也较高。我国不同规模城市各项指标见表3。表3表明,1996年全国城市增至666个,人均用地99平方米,其中,200万人以上的超大城市人均用地66.2平方米,100-200万人的特大城市人均用地86.2平方米,50=100万人的大城市人均用地99平方米,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人均用地105.3平方米,2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人均用地131.6平方米。而且大城市与小城市相比,产业密度(人均GDP)高,第三产业比重大,另一方面,城市化建设能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有利于耕地内部挖潜。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可以空闲出许多宅基地和非农用地,使这些宅基地和非农用地变为耕地,增加耕地数量。如前所述,5亿农村人口进城,若农村按人均160平方米计算,可减少占地8万平方公里,扣除城市建设用地5万平方公里,则全国可节约3万平方公里,即4500万亩;农村劳动力的减少可以使农民统一经营,连片耕作,减少不必要的路和田坎,增加耕地,使农业生产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粮食产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表二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对比单位:平方米/人1990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1998

城市人均居住面积6.76.97.17.57.88.18.58.89.3

农村人均居住面积17.818.518.920.720.22121.722.423.7

表三我国不同规模城市各项指标表

全国666个城市平均超大城市200万人以上特大城市100-200万人大城市50-100万人中等城市50-100万人小城市20万人以下

城市个数(个)666112344195393

人口密度(万人/平方公里)1.011.511.161.010.950.76

人均占地(平方米/人)9966.286.299105.3131.6

人均GDP913815812144551306084006281

第三产业比重(%)37.249.343.838.834.129.2

3.城市化建设有利于科技水平和人口素质的提高,从而提高土地的集约化利用程度

科技进步的发展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又提高了城市和农村的集约化用地程度,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人口素质的提高有利于生育率的降低,从而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城市化水平越高,越有利于集约用地,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越是经济发达国家,城市化程度越高,农业人口越少。而城市化程度比较低的国家则往往是发展中国家,具有经济落后,农业人口多,出生率高,人口增长速度快等特点。

城市化的发展使科技与经济水平不断提高,推动了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假如我国城市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有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去开垦后备的土地资源和复垦荒芜的土地,从而增加耕地数量;农业科技的发展使农业先进的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得到应用,改变传统的耕作方式,对农田精耕细作,从而可以提高耕地质量,达到增加粮食产量的目的;反过来农业的发展又保证和促进了城市化发展。

三、我国城市化建设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在现实的经济发展中,特别是城市化建设中,并没有很好地处理好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这两方面的关系,存在着在加速城市化建设的同时,忽视保护耕地的倾向。在如何处理耕地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关系中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

1.城市土地闲置与撂荒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基本建设规模的大幅度增长,一些地方出现了城市土地闲置,甚至撂荒。从广义上讲,城市土地闲置是指:(1)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及时对土地加以利用,或土地利用率未达到规定要求,致使土地处于未被利用或利用不充分的状态;(2)各种非法批地所造成的闲置状态;未经批准已圈占了土地,以及未征、未用或利用不充分所造成的闲置等。1995年,全国开展了非农建设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统计,全国共清查出非农建设闲置土地600平方公里,为1994年全国各项建设用地总量的27.3%,其中耕地270平方公里,占45%。通过清理,已复耕240平方公里,占闲置耕地的88.9%;限期开发建设9000公顷;调整使用2000公顷;收回土地使用权4000公顷。另外,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统计,目前我国因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废弃地累计约为133300平方公里。其中,由于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燃煤发电等生产和建设活动废弃土地约为33300平方公里,其中70%左右为耕地;全国因兴修水利、修筑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废弃的土地及农村坑塘、建筑取土等零星废弃土地约为100000平方公里,这之中耕地也占到50-70%。

2.城市违法用地现象严重

1995年,全国有18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要求,结合贯彻国家土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非农建设闲置土地的通知》精神,对1992-1994年贯彻执行土地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了土地执法检查。据《中国土地报》报道,陕、粤、赣、豫、皖、鲁、吉、川、湘、浙等10个省,1992-1994年共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32万宗,违法用地面积达500平方公里,浙、粤、桂3省区违法占用耕地达753300公顷。晋、辽、浙、津、鄂、闽等省,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41627宗,违法用地面积7687公顷。在土地资源短缺的江苏省,1993-1994年便查出违法用地8010宗,违法用地面积达3445公顷。这种大规模的集中占用土地和违法滥用土地,不仅远远超出了经济建设的正常需求和实际可能的开发能力,而且是外延发展、粗放经营、以牺牲大量土地资源为代价的。

3.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根据1995年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全国640个城市建成区19264.2平方公里,空闲土地按10-15%计划,这些城市用地潜力达1926-2890平方公里,如按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用地指标城市人均用地100平方米计算,可安排城市人口1926-2890万,此潜力仅是充分利用城市空闲土地得到的。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现有城市建设用地有很大的内部挖潜改造能力。此外,我国城市建成区平均整体容积率太低,1990年全国455个设市城市建成区平均整体容积率只有0.31。城市用地结构亦不合理,在结构上存在工业用地比例过大,商业用地比例偏小,道路用地比例过小的问题。用地结构不合理造成地不能尽其用,土地产出效益差,土地价值不能体现。1991年全国城市土地平均工业产值7277元/平方米,地均利税715元/平方米,且因城市规模而差别大,20-50万人口城市地均工业产值6625元/平方米,地均利税525元/平方米,20-50万人口以下城市地均工业产值2459元/平方米,地均利税265元/平方米。

4.乡镇企业布局分散,用地规模过大

1996年全国共有乡镇企业单位数2336.33×104个,职工1.35×108人,全国乡镇企业集聚在县镇的仅占1%,在建制镇的占7%,其余98%的乡镇企业少数在集镇,绝大多数在村及村以下。由于过度分散,使用地规模至少增加1/3,出现了不注意节约用地,大量圈占农田,削弱农业生产的问题。

5.城市用地增长速度超过人口增长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人口增长需要相应的土地供应,从而占用部分耕地,这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但是,在符合客观规律的前提下,盲目扩大占地规模,把城市的合理发展不适当地变成乱占耕地,应予以纠正。1986-1995年,我国城市数量由321个增加到640个,增长近1倍,城市人口和城市非农业人口分别增长65.1%和51.6%,城市用地面积和建成区面积分别增长42.5%和90.2%,建成区平均每年扩大1015平方公里。城市越小,人均建设用地越多,小城市(20万以下)分别为特大城市(100万人以上)和大城市(50-100万人)的1.91倍和1.62倍。

四、发展城市化建设,保护耕地应采取的措施

针对目前我国已面临耕地不断减少的严重威胁,保护耕地是我国一个基本国策,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和采取有效措施,既加快城市化进程,又切实保护耕地。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土地集约化利用指标体系

通过供地机制的变革与创新,从根本上解决乱占滥用耕地的问题,进而推动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集约利用。通过调查研究,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集约化利用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中体现城市人均用地标准、城市容积率、城市土地产出效益等。使所建指标体系,既有利于城市化建设,又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既达到发展建设的目的,又起到最大限度地节约用地的作用,缓解建设用地和保护耕地的矛盾,变矛盾为协调和统一。

2.做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调控土地的基本手段,通过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潜力,科学地预测未来土地需求,调整各类用地结构和数量,从而综合平衡土地供需形势,达到宏观调控土地的目的。城市规划是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研究城市密度的前提下,对城市空间布局和城市形态的总体设计,并通过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来落实。必须将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起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基本方针,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3.控制乡镇企业的发展,避免乡镇企业占用过多的耕地

由于城市化的发展,人、财、物等资源必然流向城市,通过城市基础设施、资金、技术以及服务等便利条件引导分散的乡镇企业向城市集中,可以避免乡镇企业遍地开花,占用过多的耕地,达到节省建设用地,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

4.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

城市的发展建设要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更多地通过实施旧城改造,确定以内涵为主的城市发展方针,充分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容积率、产出率,增加城区容量;搞好城市规划工作,坚持城市建设不求最大,只求最佳的原则,利用市场机制不断调整区域城市结构、城市用地结构和用地布局,考虑城市、集镇相互协作、取消重复设置,减少城市化过程中不必要的耕地浪费。把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集约化经营土地。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服务。

5.根据具体情况,改革现有有关不利城市化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的制度和政策

制定出一系列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政策,改革现有有关制度和政策,以利于技术、资源和人才的流动。如改革城市户籍制度。凡是基本上放弃农业生产,脱离农村,在城市做工、经商、经营企业,并成为自已和家庭的生活来源;长期居住城市并有自己住房,或有能力长期租住房屋的农村居民,应该改变户籍关系,变农村户口为城市户口,享有同其他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对于已经获城市户口的原农村居民,不再作为农村居民,也不再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收回分配的责任田或口粮田。同其他城市居民一样,脱离同土地,特别同耕地的直接联系等。

6.依靠法律、法规制止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对耕地保护不利的方面

对于城市化发展中对耕地保护不利的方面,必须依靠教育,法律、法规,严格审批手续,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保证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对重复、潜力挖掘不够等乱占耕地的项目则严格禁止,防止借城市化发展理由使耕地资源大量流失。

总之,城市化建设对减小耕地的占用和土地集约化利用十分有效,我们应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搞清城市化建设(规模、速度)、耕地、经济承载力、人口等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从节约利用耕地角度制定城市规划和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措施和政策,探索城市化的发展途径,不断挖掘城市土地的潜力;另一方面建立有利于城市化建设的土地管理体制。

城市化道路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城市化发展同社会生产力存在着必然的、本质的联系,这种联系在任何社会制度下都客观存在着。世界城市化道路的发展过程就证明了这一点。人口城市化和人民生活方式城市化,既指示了经济结构的现代化,也衡量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实力。当然城市化建设尽管占用一部分耕地,但远远低于限制城市化的发展所带来的人口增长及农村人口非农业占用耕的数量。因此,为了实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必须发展城市化建设。但在发展城市化进程中,要处理好保护耕地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中国统计年鉴,1999

2.中国城市统计年鉴,1997

3.国际统计年鉴,1997

4.刘岳等编:国人口分析与区域特征》,海洋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