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9 10:40:5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生态公益林建设,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森林经营是森林资源培育措施的总和。生态公益林建设是以实现人类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现代林业理论为指导,以追求森林的生态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以分类经营为基础,遵循自然规律,依靠科技进步,发展与保护并重,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相结合;乔、灌、草相结合;管、防、治、补相结合;积极培育与限制性利用相结合,逐步建成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发挥森林的生态功能,提供生态效益,担负起污染防治、防风固沙、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净化空气、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游憩保健、绿化美化等主要任务。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是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水源涵养效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
1 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1 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
祁连林场总经营面积67710hm2,林地面积为31895.6hm2,其中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11572.9hm2,疏林地面积341.7hm2,灌木林地面积19448.3hm2,未成林地18.2hm2,苗圃地8hm2,宜林荒山荒地506.5hm2。
1.2 森林资源管护情况
为了加强生态公益林的的管护,进一步落实责任,根据祁连林场实际,将辖区森林资源划分为26个管护任务区,逐一分解落实到人,层层签订森林资源管护合同,将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头。做到管护面积、管护人员、管护职责、奖惩“四到位”。公益林管护主要采取巡山宣传为主,设卡为辅的方式进行。组织人员在防火期进行清山检查,从而有效控制不安全隐患,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1.3 存在的问题
1.3.1 林种结构不合理、林分质量差。国家为保护、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于1998年试点,2000年正式启动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对祁连山天然林林木停止抚育采伐,直到现在一直未进行抚育采伐。因此,天然林林木林种结构发生变化,林分龄组比例失调,近成熟林逐年增多,幼龄林少,森林结构不合理,病虫害侵害严重,林分质量偏低,树种单一化,形成单层林多、复层林少、生物量小、防护功能较低。
1.1.2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防火能力不强。目前,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尤其突出,随着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封山育林等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林地内可燃物普遍增多。林区杂草茂盛,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防火形势非常严峻。辖区内全部是山区,山区通路、通水、通电的情况还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尤其是林区道路,辖区内共有道路约361.8km,其中油路74km、沙石路63.5km、土路224.3km。林区道路崎岖不平,加之山体滑坡、雨水侵蚀和洪水损毁,雨雪天气尤其在春秋两季,几乎62%的林区道路不能正常通行,严重影响了林场对林区的巡查管护和正常工作的开展,远不能满足现如今护林防火工作的需要。道路修建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1.1.3 森林病虫鼠害日趋严重。特别是青海云杉林病虫害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及危害程度不断上升和扩大。因经费严重短缺,每年采取防治的面积不到成灾面积的1/3,而且防治技术落后,防治效果较差,不能有效控制病虫鼠害的蔓延。祁连林区云杉林,因长年遭受嫩梢害虫危害,枯梢密布、针叶稀少、树冠秃顶、林木多年不结实。森防科研赶不上防治工作的需要,病虫种类和区系分布尚末完全查清,一些主要病虫害的发生规律未作深入系统研究。森防基本建设还很薄弱,专业人员不足,防治设备缺乏。
1.1.4 资金投入不足, 林业发展缓慢。近几年,实施了天保工程等生态建设项目,但林牧矛盾突出,造林绿化任务繁重,且造林后期需围栏封育管护,造林成本增大,造林费用严重不足。封山育林专项资金少,使国有林场发展缓慢。
2 发展对策
2.1 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生态公益林建设的重要保证
生态公益林建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利益,加强生态公益林领导小组建设,让其发挥重要的组织领导作用,协调解决工程设施建设、资金配置、人员安置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工具,多形式、多途径大力宣传生态公益林对国土安全的重要性, 对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防灾减灾的重要性,对提高环境质量,建立环境友好型人居环境的重要性,还要利用好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典型案件,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公益林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的意识,积极参与生态公益林保护。公益林领导小组作为项目的具体执行单位,在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管护目标责任书的制定、工程管护落实情况的监督执行、检查验收中发挥重要作用。实践证明:每一项工程的顺利实施必须要有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专门的工作班子。
2.2 明确目标责任,加强林业执法,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林场所制定的公益林管护目标责任书必须要有明确的管理目标和能落到人头、山头、地块的管护责任及能够调动管护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配套的奖罚措施。切实发挥森林公安的主力军作用、管护员队伍的基础作用和检查站的屏障作用,加大对盗伐、滥伐、毁林、侵占林地等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破坏生态公益林的专项打击活动,把专项打击与常年打击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犯罪活动结合起来,发现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立即制止,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迅速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其它部门处理,防止处理不当造成不良的社会效果,确保公益林资源的安全。
2.3 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管护措施
从林地管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管理等诸方面,必须按照的规范要求进行管理,必须制定与国家要求相统一、符合自己实际的管理制度,制约、监督、督促工程实施单位和管护人员按照国家的规范进行工程管理。
2.4 坚持生态优先,改善生态公益林的林分质量
对宜林地进行全面造林,通过政府引导、项目建设等方式加大投入,因势利导扩大公益林绿化总量;对灌木林地进行乔木树种补造,提高林地的生产力;对纯林(特别是杉木林)进行林分改造和梯度经营,即采用三三制;对纯杉木林中成、过熟林按山势分成上中下3块,保上留下砍中间。通过5 年时间,对中间地块进行复层异龄林改造,然后再视山势、林龄等情况逐一改造切实提高林地利用率。
2.5 实现林区产业结构调整
随着木材的停伐减产,林场无收入来源,必须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大力发展育苗产业、旅游业,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走出“独木支撑”的困境,形成新的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将苗木生产基地由林间苗圃向川区苗圃发展,租赁土地向城区边缘发展,解决林间苗圃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苗木生产周期长、培育成本高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国家和省级重点公益林面积73万亩,其中国家级56384亩,省级673616亩。自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以来,严格按照省定标准落实补偿政策,维护了经营者利益,使广大公益林经营者真正得到了实惠;建立管护体系,巡山护林工作切实加强,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提高林分质量,全县累计建成公益林45万亩,生态功能和效益进一步显现。度我县共有727699亩重点公益林列入全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其中个体林229490.22亩,集体林430326.78亩,国有林67882亩。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我县公益林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以进一步提升和规范为目标,围绕“巩固、完善、提高、创新”的总体要求,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狠抓完善,夯实基础,促进公益林管理不断规范
一是健全管理队伍。根据重点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的实际需要,我县专门成立了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配置了专用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管理硬件设备;积极开展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该项目已委托省林勘院正在建设之中。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我局会同县财政部门先后制定了《县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实施办法》、《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县护林员管理办法》、《县重点公益林监管员管理办法》、《县重点公益林档案管理制度》等政策文件,逐步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是完整档案资料。制定了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专柜存放,并建立网上数据库。在此基础上,以开展区划界定成果完善工作为契机,对重点公益林图、表、卡等档案资料分别重新核定制作,做到一式两份,实行县、乡两级管理,并及时更新网上数据库资料,促进了县、乡两级公益林档案资料的规范完整。
四是推进和谐管理。我县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资金补偿等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集中力量、有序开展,按时、保质地完成了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完善工作,促进了规范管理、和谐管理。对区划界定书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补充完善,做到内容完整、权属一致、签字正确,为今后的规范管理提供了可靠依据;
以完善后的区划界定书为依据,对原资金发放清册进行认真核实,完善了度资金发放清册,为今后的规范发放工作打好了基础;针对我县个别村干部群众思想不统一,补偿制度难以落实的实际情况,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进行了局部调整,确保我县补偿制度的全面落实,为今后的和谐管理创造有利条件。一年来我县没有发生因公益林管理不善而出现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提升素质,强化考核,健全管护网络体系
目前,我县各乡镇都成立了护林联防委员会,划分监管责任区,全县落实监管员30名、专兼职护林员499名,实行分片负责、联防联管,巡山护林工作切实加强。在此基础上,以加强管护队伍建设为重点,积极落实各项管护措施,有效遏制了森林火灾和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生,生态保护力度明显加大。
一是着力提升护林队伍素质。积极落实护林员上岗“五个统一”的要求,努力提高护林队伍的装备水平。同时,切实加强护林队伍的业务培训,将护林员培训列入全县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建设对象,促进了护林员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完善考核机制。根据《县护林员管理办法》和《县重点公益林监管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护林员、监管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并完善奖惩机制,根据管护工作实际,落实奖优罚劣措施,调动监管员和护林员的积极性,促进监管工作到位、管护措施落实。
三是积极探索提高管护经费效益的新举措。针对我县近几年来管护经费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开展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县重点公益林管护经费使用管理方案》,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切实提高管护经费的效益。
(三)保障投入,规范发放,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一是加强投入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建立地方补偿基金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大对公益林建设的投入,及时落实地方补偿资金,各年度的配套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确保补偿资金严格按照省定标准足额发放。
二是抓资金规范发放。我局会同县财政部门联合制定了《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做到资金使用管理有章可循。开设了银行资金发放到户存折账户,对个体林损失性补助资金全部采用银行卡形式发放,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经营者手中。据统计,目前已发放损失性补偿金5069626.83元,占应发资金总额5074278.83元的99.9%,其中个体林1831269.76元,涉及7365户;集体林2797124.07元。
三是督促资金专款专用。为确保下拨的补助资金能专款专用,我局每年会同县财政、审计部门联合开展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或审计活动,切实加强资金检查监督力度。今年3月,根据省厅部署,对各乡镇2004―2006三年来集体统管山补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掌握资金的使用流向,监督村级组织按照有关要求管理使用好这块资金。5月份,我局又会同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乡镇、街道管护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乡镇将管护经费专项用于重点公益林管护。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一年来,我们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生态公益林有关法规政策列入护林员考核内容,促进护林员在日常管护中做好宣传工作;重点做好生态公益林村级公示牌、乡级上墙牌的继续落实工作,在交通要道、主要路口、公益林区增设宣传牌、标志牌,全县已设立各类宣传牌、公示牌200多块,逐步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公益林建设与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科学经营,提高质量,增强生态功能和效益
结合绿化造林,在公益林区积极开展林分改造、抚育、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等项目,以封育改造为主,实施低效公益林的阔叶化改造,大力发展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提高林分质量,增强生态功能。实施了国家林业局重点公益林中幼林抚育项目,完成重点公益林中幼林抚育7000亩,在公益林区人工补植造林700亩,完成重点公益林中幼林抚育2000亩,阔叶林、针阔混交林面积比重达到50%以上,全县累计建成公益林面积45万亩,其中新建成2万亩。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下阶段我县重点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管好用好补偿资金和加强公益林管护为重点,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为保障,坚持依法管理、严格保护、科学培育,进一步发挥重点公益林的生态功能和效益,为建设“绿色”,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尽快完成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健全现代的管理手段。
(二)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护林员和监管员两支队伍在生态建设和保护方面的作用。
(三)做好补偿资金发放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的检查监督,确保各类资金使用规范。
(四)继续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公益林建设和保护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 生态公益林;问题;对策;广东肇庆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1-0206-01
生态公益林以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为基本目标,满足人类的社会、生态发展需要,主要提供社会性与公益及产品[1]。生态公益林在维护地区的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只有对当前影响生态公益林建设管护成效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加以解决[3],林业部门才能真正承担起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职责,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1 肇庆市生态公益林发展历程
1999年,广东省政府全面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正式确立了以公共财政为主体建设生态公益林的投资机制。肇庆市于当年实施林业分类经营,为提高林业生态功能等级和旅游品味,实施珠防林建设工程、西江流域水源涵养林改造工程、北岭山林分改造工程及景观林建设工程、林业生态市创建工程、“灭荒”工程,并进行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确认省级生态公益林26.59万hm2,2004年界定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1.01万hm2。2014年,肇庆市全面启动“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工程任务,计划在2年内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5.46万hm2。任务完成后,肇庆市生态公益林面积将达到31.65万hm2,占林地面积的30%。
2 存在的问题
2.1 区位功能不完善
由于前期划定时对林业生态效益认识不足,生态公益林缺乏全面规划,基本以划定、管护、封山育林、自然恢复为主,功能提高改造升级力度不大,布局不合理。
2.2 林分质量不高
现有生态公益林中人工林多、天然林少;针叶林多、阔叶林少;低效林分比重大,一类林仅有7.4%,二类林占76.2%,三类林占15.8%,四类林占0.6%;纯林单层林多、混交林复层林少,没有形成乔、灌、草复层异龄结构。
2.3 管护责任未有效落实
目前,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补偿利用机制不够完善,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效益无法充分发挥,管护主体的积极性不高,未承担起各自的管护责任,从而导致生态公益林成为违法盗伐的主要目标,更加重了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压力[4]。
2.4 补偿标准偏低
目前,肇庆市生态公益林补偿为每年360元/hm2(其中270元/hm2作为损失性补偿发放到经营者手上,90元/hm2作为管护管理经费),相对于商品林每年不低于750元/hm2的收益,补偿标准偏低。虽然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逐年提高,但林地增值的幅度远远超过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提高,林农建设、管护生态公益林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明显降低。
2.5 科学利用机制不完善
由于生态公益林限制或禁止采伐利用,所以与商品林相比较生态公益林缺乏丰厚的经济效益,从而林权所有人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积极性不高,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导致一些重要区位的生态公益林重点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生态公益林的利用与管护矛盾日益突出。
3 对策
正确认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积极作用,采用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投入渠道、强化政府行为、明确保障措施、建立补偿新机制、建立限制性利用机制等对策,进而推进效益补偿的市场化改革,调动生态公益林经营主体积极性,促进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可持续发展[5]。
3.1 科学规划总体布局,增强生态防护功能
生态公益林建设以实现自然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为目标,工程系统复杂,因此在工程规划中应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根据建设目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丰富生态公益林的综合功能,推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
3.2 改善林分质量,提升生态防护效益与管护能力
一是通过提高林分质量增强生态公益林的生态防护效益。对于林分较差的林地加大投入,强化管理,通过实施补、封、抚等低效生态公益林改造技术措施,培育生态防护效益较高的复层异龄林。二是扩大自然保护区覆盖网,提升生态公益林管护能力。自然保护区是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的核心,不断扩大自然保护区覆盖网,形成以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市级和县级自然保护区为基干、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小区为网点的保护类型比较齐全、布局比较合理、生物多样性保护较佳、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的自然保护区体系,提升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能力。
3.3 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
建立主体明确、监管合理、补偿到位的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坚持操作的公开公正与规范,保障林地组织成员平等享有管护收益[6]。
3.4 完善补偿金管理制度,提高补偿标准
多措并举,广泛筹集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并建立全面的补偿金管理制度。一是加大政府部门的资金投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政府部门应正确认识到生态公益林对于当地经济与生态的积极作用,将生态公益林管护纳入重要支持项目,扩大对生态公益林的资金补偿范围,提高基本补偿标准,为生态公益林的发展提供资金基础。二是建立收益者合理负担的直接补偿机制。即从以生态公益林为基础开展旅游经营的企业收取部分补偿资金,用于生态公益林的管护。三是落实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生态公益林补偿的政策。吸引社会各界加入到生态公益林的投资与管护工作中来,扩大生态公益林资金来源。四是规范补偿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补偿资金发放程序,明确补偿资金应由县财政部门委托银行发放到补偿对象个人账户,确保补偿资金及时发放、安全到位。
3.5 积极开展生态公益林的科学利用
为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的综合效益,应在合理保护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利用。拓展生态公益林的非木质利用模式,合理利用林地的景观资源,鼓励林农发展林下经济,还可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在合理管护的基础上增加生态公益林的经济效益 。
3.6 大力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巩固生态公益林管护成效
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实现单位面积最大产出率和林地效益最大化,优化森林资源结构,缓解木材需求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巩固生态公益林管护成效。
4 参考文献
[1] 周正廷,,李东青,等.丽水市生态公益林建设之思考[J].华东森林经理,2006(2):19-22.
[2] 杨春桃.生态公益林管理模式改革的实践与建议[J].中国林业产业,2016(1):121.
[3] 张卫国.加强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对策分析[J].福建农业,2015(6):230-231.
[4] 温纲红.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与经营管护研究[J].现代园艺,2016(2):224-225.
关键词 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浙江瑞安;梅屿乡
中图分类号 S757.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12-0222-02
林业兼具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中央9号文件提出:“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林业,特别是生态公益林,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国土安全和生态建设的重要支撑,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与保护势在必行[1-4]。
1 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生态公益林是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安全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标的森林和乔木林、灌木林。森林兼有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森林生态效益的总价值是其立木价值的几倍乃至几十倍。笔者认为,瑞安市梅屿乡目前抓好生态公益林建设,是为梅屿乡人民提供优美生存空间的迫切要求,也是美化环境和增强森林防灾减灾特殊功能的需要[2]。
2 梅屿乡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及管护成效
2.1 梅屿乡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
梅屿乡位于瑞安市中西部,飞云江中游北岸,周边与红双国家森林公园相邻;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主要特征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四季分明,无霜期长。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发动群众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林木面积有所恢复和发展;但是林分质量差,树种单一,针叶林占90%;尤其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该乡通过实施“三年消灭荒山,五年绿化瑞安”实现了全面绿化达标,截至2005年底,全乡林业用地2 095 hm2,其中有林地面积1 114 hm2,森林覆盖率37.3%,活立木蓄积量26 586 m3。森林资源结构正在不断优化,林分整体质量也在逐步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全乡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850 hm2,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9.7%。主要类型是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分布在全乡9个行政村、2个乡属林场。由于缺乏管护资金,管理难以到位,林分质量不理想,全乡森林覆盖率提高,但森林资源总量特别是质量却下降;有林地面积增加,但森林的生态功能却降低;人工造林成绩虽大,但由于采伐迹地、火烧迹地、造林失败地演变成生态低效的疏林地和灌丛地呈增加趋势,这些都制约梅屿乡森林生态系统作用的发挥。
2.2 梅屿乡生态公益林建设管护成效
生态公益林管护方面,梅屿乡基本落实了各项责任制、监督管理制度,全面履行了管护责任及合同,没有发现重大违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到位,管护资金使用正确到位,管护质量良好[5-6]。 2005年该乡与相关村签订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书12份,面积800 hm2,其中省财733.33 hm2 11份,市财70.4 hm2 1份。相关村与生态林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12份,面积800 hm2。该乡实行林业监管员分村包干,层层抓责任落实,护林员分片管护。严格生态公益林资金使用管理,2005年度全乡共兑现管护经费12万元,为真正落实“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控制生态公益林费用支出。生态公益林管护成效良好,在生态公益林区内没有发生严重的森林火灾、乱砍滥伐、森林病虫害等现象,但在管护工作中尚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5]。
3 梅屿乡生态公益林建设存在的问题
3.1 公益林补偿问题
梅屿乡于2004年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为800 hm2,按照现在省、市2级补助标准,补助金为195元/hm2,由于补偿标准偏低,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随着林权制度改革,林地使用价值提高,生态公益林经营者或所有者投入和损失得不到补偿,划定生态公益林禁止生产性采伐,仅林地租金就大大超过管护补助,林农利益得不到有效补偿,不愿意将林地划入生态公益林,强烈要求调出;无法实现对重点生态地区的公益林赎买、收购、生态移民;未能从真正意义上建立和完全落实林业分类经营机制[2]。
3.2 公益林管护问题
生态公益林主要采取一家一户的管护方式,没有一支专业护林员队伍,管护难度大,难以达到严管林的效果。基层乡镇林业站人员少,力量薄弱,不能适应林业分类经营管理的需要[2]。梅屿乡现仅有林业管理人员1名,村级护林员12名,年工资仅1 200元,这些村级护林员的文化水平较低,多为小学毕业,年龄偏大,难以胜任高难度的管护工作。
3.3 公益林利用问题
目前,由于国家尚未正式颁发生态公益林资源管理有关规定,因而使大家对生态公益林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一旦划定为公益林,就不允许合理利用[7-9]。这种观念导致公益林只被保护而没有被开发利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在公益林中从事生态旅游、抚育间伐等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影响了经营者的积极性。如果生态公益林能得以合理科学的开发利用,势必对增加群众收入有一定的推动作用[2]。
3.4 营造林技术问题
梅屿乡生态公益林树种单一,马尾松和柳杉占全部树种的90%,造成该乡生态公益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方面的管理难度增大。大规模造林的树种选择单一,阔叶林、混交林比例低,管理粗放。
4 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对策
4.1 规范资金发放,保障林农利益
严格按照森林生态效益资金发放规定,加强补偿资金管理。为保障林农利益,确保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将补偿金直接拨入农户的个人账户。同时由专人负责补偿资金的发放,对补偿对象及补偿面积进行核对[10-11]。
4.2 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
一是制订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考核办法,每年对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护情况进行1~2次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二是加强护林防火管理,建立生态公益林防火林网,在适当的地理位置和交通要口,竖立永久性的生态公益林公告牌或封山示意图;三要组建一支过硬的公益林管护队伍,根据管理面积和难易程度配备专职人员和监管员,成立公益林护林组织。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中切块安排护林员和监管员工资,制订详细的管理办法,明确奖惩,落实责任,保障公益林资源的安全,防止林地逆转,保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对生态公益林管住、管严和商品林彻底放开搞活提供法规和政策上的保障,杜绝在生态公益林地域砍柴、狩猎、开矿、建坟、开垦、采石、采砂和取土,严厉惩处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犯罪行为;五是要建立生态公益林体系档案与生物多样性定位监测系统[5]。
4.3 进一步提高生态公益林保护意识
林业兼具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生态功能是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首要功能。在乡、村主要管护地段设立公示牌,在交通要道、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地竖立大型宣传牌,主要内容包括监管责任人、生态公益林公布图、护林责任人等;为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意义、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把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纳入村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内容;林区特别是生态公益林保护区的群众应积极投身于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行列中[5-6]。
4.4 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
目前,在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试点工作中,补助的资金没有对公益林营林投入、禁止商业性采伐所带来的全部影响进行补偿,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补助,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不仅得不到补偿,而且经济利益受到很大程度的损害,不利于调动其保护管理、建设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5-6,12]。因此,对因保护生态环境而造成的财政减收,由 “财政转移支付”形式(如无偿投资、低息或无息贷款等资金扶持)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扶持。必须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通过地方性立法规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征收、管理、使用等。补偿基金应由财务部门负责征管,以确保资金的到位和投放[12]。
4.5 加大打击力度
坚决严肃处理无证采伐、盗伐、滥伐、侵占林地、森林火灾等毁林案件,尤其是毁坏生态公益林,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15]。
5 致谢
该文撰写过程中得到浙江林学院韦新良教授的指导,在此致以感谢!
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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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态公益林;营造原则;概念;营林配套技术
在社会发展建设的过程中,十分重视对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其中,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直接影响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对于林业结构的调整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帮助。在进行保护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相应营造原则的需要,同时还要应用相应的配套技术,这样才可以真正的建设生态公益林,在实际的工作中,为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建设做出重要的贡献。因此,本文主要对这方面的工作展开了论述,希望可以促进生态公益林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为社会的发展做出宝贵的贡献。
一、生态公益林的三大营造原则
在进行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过程中,应该满足相应的营林原则,其中之一就是要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合适的树种进行种植,在种植生态公益林以前,需要从地形地貌开始就进行全面的了解,这样才能保证树种的成活率,并且让树木可以更长时间的成活下去,促进生长寿命的进一步延长,这样才能将生态公益林自身的价值得到最大化的发挥。同时,对于树种的生长习性也应该得到充分的考虑,采用混交的方式促进生态公益林的合理化建设,满足社会的基本需求。
其次是应该建立在原始次生林的基础上对生态公益林进行建设,这一原则我们称之为师法自然的原则,这样做对于促进公益林的成活以及进一步的高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进行营林的过程中,应该确保植被的种植密度满足实际的需要,以季风常绿阔叶林为例,在进行种植的过程中,需要对其生长特点进行全面的考虑,并且满足当地环境的需要,常见的树种选择是香樟以及木荷等,只有在遵循自然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建设生态公益林,才能促进其发展建设水平的提高。
第三,在种植的过程中,还应该满足生态多样性的原则,这一原则主要是针对树种的选择而言的,大部分生态公益林选择的树种都是乡土阔叶林,但是如果只是选择这一树种,那么就会显得过于单一,不利于多样化的发展,所以应该促进生态公益林树种选择的进一步优化,对其结构类型进行更加全面的考虑,这样才能实现多样化的发展需要,同时体现出层次性以及功能性的发展特点。在森林群落形成以后,还能让人们感受到一种浑然天成的感受,让生态公益林真正的实现多样化的建设。
二、生态公益林的营林配套技术分析
1、生态公益林的树种选择与配比技巧
在建设生态公益林的过程中,树种栽植和配比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如果植物的栽种方式不正确的话,植物的生长寿命就会极大的缩短,在一定程度上,生态公益林的建设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因此在建设生态公公益林的过程中,树种的选择和配变需要进行慎重的考虑和选择,在栽种树种过程中,需要大面积建设进行乡土阔叶树种,按照师法自然的原则,立足于植物树种自身的特点处理树种的配比工作,只有这样,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的需求才能得到满足。
其次,森林的遮阳郁闭效果也需要考虑,光合作用的不同程度,也会对树种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在郁闭度较高的地方其栽种人员应选择一些耐阴性相对较强的树种,反之则应该选择一些阳性树种。
2、选择且确定适宜的造林密度
不同的造林密度会有不同的混交模式,倘若造林密度把握不准,选择混交错误,会阻碍整个生态公益林植物的生长,因此确定造林密度尤为重要。确定造林密度可以通过造林方式的选择以及营造林分的侧重功能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中其造林密度应控制在每公顷1605株以上,当然不同类别的林木也应选择不同的密度栽种,林分改造类别的林木每公顷只需要栽种900-1200株就可以了。
3、生态公益林建设前进行林地清理
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中要保证公益林呈现生态多样性特点,防止生态公益林区的水土流失,是要在建设前对其所在的林地进行全面的清理。林地清理也有一定的讲究,在林地清理中不宜采取炼山及全面劈山的清理方式,应该分区域进行清理,将清理出来的杂草堆成堆沤,以此来增加林地土壤的有机物质,使土壤更加肥沃,为植物提供更多的养料。
4、建设前要全方位的整地
在生态公益林建设前全方位的整地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在整地过程中,选择整地的方式非常重要的,方式选择不当,反而会适得其反。生态公益林建设前进行整地不适合选择全垦的方式,应选择挖穴穴垦的方式,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之间最好在造林的前一年冬季完成整地工作,因为整地后的植穴需要有时间来风化,促使其土质进行熟化的过程,增强其内部的水汽含量及营养成分,为生态公益林中的植物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以及养料。
5、造林中选择优良品种及壮苗
优良品种及壮苗能够提高植物的成活率,为生态公益林建设减少植物资源的浪费,降低生态公益林的建设成本,所以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中慎重选择品种及植物苗还是非常必要的,选择品种优良的树种以及壮苗对生态公益林建设具有的促进意义。苗木出圃前的一周无需施肥,这是为了给苗木一个炼苗的过程,让其具备一定的抗逆能力,更好的适应生态公益林的生态环境。
6、选择科学合理的混交方式
在对混交方式进行选择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采用科学化的方式,在生态公益林的建设过程中,这是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作用是十分关键的,是不能或缺的,可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如果没有按照科学的方式进行生态公益林的混交,那么就会产生不良的效果,反而会影响植物的生长,在生态公益林造林中可选取行间混交、株间混交或者是随机混交的方式,减少植物间的生长压力,使植物之间形成良好的依附关系,营造一种淳朴自然的景象。一般情况下,在生态公益林建设造林中其每个造林的小班建群的树种要保持在两种或两种以上,形成一片和谐的混交林。
三、结语
通过本文的论述,我们了解到在种植生态公益林的过程中,涵盖了众多的内容,并且每一个环节都是十分重要的,在开展各个环节的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所以在进行建设以前应该从全方位上进行整治,这样才能预防对土壤的破坏作用,同时应该选择合适的树种,以此来促进我国生态公益林的建设水平的提高,保证树木的成长质量。本文主要对其遵循的原则以及主要采用的技术展开了论述,希望能够对今后的工作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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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吉林省公益林现状
树种繁多,资源丰富,林地生产力较高;森林分布不均衡,吉林省森林覆盖率(包括灌木林)为35.9%,在全国占第7位,但多集中于东部,东南和中部山区。森林覆盖率东高西低,自东向西递减,即便是分布较集中地东部山区,森林分布亦不均匀,一般集中于偏远的山区,人工林树种单一,全省人工林共(不包括经济林)占全省森林总面积的11.9%,林种结构不合理。
2 当前存在的问题
2.1 林分质量差,防护效益低
公益林防护效益较差,林地利用率低,防护功能弱,特别是疏林地,其蓄水、保水、生态保护的功能更逐薄弱,如何种、造、封、育相结合,加快疏林地的改造,提高其生态防护效果,已成为当前公益林建设的难点问题。林分结构不合理,纯林,单层林多,混交林、复层林少,防护效益和防护功能弱。
2.2 管护投入少,机构不健全
多年来,在公益林建设中,“重造轻管”的问题仍然突出,造林投入多,管护投入少,甚至于几乎没有投入,形成“春前大造林,秋后不见林”的现象,对森林资源的管护还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当前,仅靠各乡镇林业站人员来管护,人少,资金少,形不成合力。加之分布广泛,占地面广,对公益林的监管力量薄弱,手段较落后,建成完备的生态公益林监测和管护体系任重道远。
2.3 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低 林农管护积极性差
2.4 公益林管护机制不力
当前,正加大林权制度的改革力度,而公益林由于林农“自扫门前雪”的管护机制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生态管护的效果,基于此,如何改革公益林管护机制也必将成为公益林管护的关键。 2.5 林农受经济利益驻动 滥砍滥伐林木和乱征占用林地相当突出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公益林区村庄建设正如火如荼,而小村庄的建设必将砍坏和影响林木、林地的生态防护效果,再加上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滥砍滥伐林木和乱征占用林地现象漏禁不止,如何加大监管力度,促进村庄的生态管护矛盾也日益突出。
3 解决措施
3.1 加大公益林的宣传力度
一是完善宣传设施;二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宣传针对性,针对群众最为关注的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做好群众长期维护和支持公益林建设的思想工作;三是把宣传工作纳入当地政府、部门领导的考核机制,不断强化公益林管理意识;四是加大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力度,通过各种方式使群众家喻户晓。
3.2 扩大绿化总量,提高林分质量
加强林分结构的改造,包括对公益林区的疏残林、低效益林地和荒山的改造,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精心营造针阔复层混交林、景观林,扩大公益林总量。
3.3 多渠道争取资金,提高生态效益补偿标准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二、是鼓励社会各界通过认养、冠名等方式,捐资保护和建设公益林。
3.4 科学规划,全面建设,健全管理机构
认真搞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制定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本着因害设防,适地适树的原则,以增加森林资源、提高生态效益为目标,大力发展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加强对公益林的管护,必须从上至下健全公益林建设管理机构。
3.5 改革林农管护机制,加大林业执法力度
组建专职护林员队伍,加强公益林管护力量,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和护林防火,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林政执法人员及森林公安局等林业执法部门加大林区巡查办案力度,严厉打击盗伐、乱砍滥伐和毁林开垦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为公益林建设保驾护航,加快城镇建设步伐。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管护要素;效益
生态公益林的作用概括起来主要有国防安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护岸护坡等。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和保护通常依据国家、各级政府制定的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但由于各级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只有几年,且当前的生态公益林还存在着种种问题,管理和保护迟迟得不到规范。目前主要问题有,生态公益林在森林中所占比重小,各地区不平衡,部分地区还存在林分质量差,利用率低的现象。树种、林分结构不合理,如针叶阔叶、乔木灌木没有合理搭配。各地积极造林,但管理和维护跟不上,责任制得不到完善,既缺人手,又缺资金,只能封山育林。生态补偿力度低,资金到位不及时。管护的缺失又造成生态公益林区块规划不合理,导致森林防火难度增加。生态公益林管护中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亟待解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素:
1.改善结构。提高效益
当前我国大部分生态公益林树种结构单一,封山是最主要的管护方式,几乎没有任何经济效益,直接影响林区农户的收入,这不仅影响了生态公益林综合效益的发挥,也不利于圣体公益林的保护。林分的合理组成一定要依靠科技投入,只有科学种植、科学管理,才能提高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在营造、补种时,必须选择经过科学验证的优良树种,且要在原有林地树种的基础上,相对应地选择速生、有色等经济价值、观赏价值高的树种更新、补种。
各地区还应充分考虑当地生态环境和气候条件,因地制宜选择造林的更新、补种树种,结合当地不同林相进行改造。改造后的生态公益林,既具有景观观赏价值,还能够抵抗不同虫害的侵袭,防止单一树种遭到灭绝。在经济效益方面,可以根据生态公益林的生态特性,以及林分特点,适时择伐、疏伐对生态效益贡献小的树种,既提高整体经济效益,又能改变树种组成,使林地的经济产出更加稳定,从而提高林区农户收入。对于生态系统极其脆弱的林地,在严格的封山育林过程中也要加强管理,管中有护,适当开展经营活动,增加整体效益。
2.建设制度。管理到位
为了规范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各地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护林员管理制度、效益补偿制度等细化制度。护林员制度尤为重要,其工作在管护第一线,在管护林地时,对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掌握森林防火相关技能,及早发现火灾隐患;熟悉病虫害防治知识,能够识别常见病虫害并判断出未知病虫害;对护林员的工作表现,应当奖罚分明。对发现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制止或者上报的,擅离职守、监守自盗、等的,应及时作出处罚;对于管护责任区无发生森林火灾、盗砍滥伐、林地侵占等情况的,予以适当表彰。
在规范护林员行为的同时,做好效益补偿也显得尤为重要。效益补偿经费一般分为补偿和管护2项经费,分别针对权属人和管护人。理论上讲,生态公益林产生的生态、社会效益是有价的,建立补偿制度,经营者就可以在市场中取得相当的劳动报酬,而生态效益的享受者也要为此付出代价。因此,实行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调节经营者与享受者之间存在付出与收益间的价值差异,是符合市场规律的。
3.合理规划,展望未来
生态公益林建设受自然条件约束较多,难以完全按照规划进行,这就需要付出更多努力,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我国的生态公益林普遍存在所占比例不足、有产出和经济效益的林地所占比例较低、林分组成单一、生物量低等问题。因此,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林业建设实际情况,生态公益林规划与建设的基本思路是: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按照现代林业和可持续发展理论,遵循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自然规律,通过进一步深化林业科研制度和林业经济体制改革,以提高林业经济效益突破,以建立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机制为依托,以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林业生态体系为重点,推动生态公益林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平江县地处湘鄂赣三省交界处,是湖南省重点林业县,辖27个乡镇,782个村,总人口110 万。全县共有10.61万公顷公益林,其中国家级公益林6.05万公顷、省级公益林4.56万公顷。2013 年,中央和省两级财政划拨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共2217.41万元,全部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到户。2014年以来,平江县以生态公益林被省委、省政府列为“为民办实事”工程为契机,在“管”字和“实”字上做文章,有效促进了公益林建设,加快了现代林业发展。
以“管”促发展
区划生态公益林,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性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为此,平江县委、县政府将其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全力推进。
高位推动。为加强公益林管护,县里成立了“生态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在林业局设立了“生态公益林管理站”,具体负责全县公益林建设、宣传、检查、补偿资金发放造表等工作。在已启动公益林建设的25 个乡镇、4 个国有林场和5个森工企业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做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室,有专门的档案柜,有专人具体负责公益林日常工作,确保公益林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队伍驱动。全县聘用了884 名护林防火员,其中564 名公益林护林员,建立了统一的护林员档案,与护林员签订了管护协议,明确了护林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护林员工资由各乡镇场根据考核考勤情况进行发放,极大地调动了其工作积极性。同时,县林业局还与纳入公益林补偿范围的村、组签订了《公益林管护合同》和《公益林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和统一护林管护合同》等5 个合同;各公益林建设村与涉及公益林建设的林农也签订了管护合同。
宣传发动。采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建立永久性宣传标志、刷写固定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对生态公益林区划建设、保护等政策的宣传力度。每年投入生态公益林宣传教育活动的经费都达到10 万元以上。强大持久的宣传活动,逐渐改变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林农的传统林业观念,激发了他们积极投身公益林建设的热情。
防治联动。第一是建立森林防火网络。成立了由40人组成的县级森林专业消防大队,各乡镇组建了义务扑火队伍。森林火灾高发季节,森林公安、森林消防和林业站工作人员全部出动,包片、包乡、包村进行巡回检查,清除火灾隐患,对野外违规用火者进行严肃查处。第二是建立森林病虫害防治网络。全县设立了15 个病虫害重点监测点、22个一般测报点,有专职测报员3人、兼职测报员37 人。制定了《平江县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制度》和病虫害报告奖励政策。与修水、铜鼓、浏阳等边界县市建立了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机制,定期进行县际间病情虫情数据交流,防止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第三是建立治安防范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控制、早发现,把生态公益林的安全置于整个林区治安防范网络;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等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犯罪行为。
以“实”惠民生
生态公益林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扩大民生红利的实事工程。为此,平江县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各项政策,确保民生得到实惠。
致力落实惠民政策。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建立了生态公益林常态化督查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情况检查验收,并根据生态公益林资源保护状况,实行生态效益补偿的绩效管理,将管理成果与补偿资金直接挂钩。县林业局在每年5月、12 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公益林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年终造好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表,由当地村组在本村组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由县林业部门汇总抄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按照标准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户。
关键词:连山林场;生态公益林示范区;技术措施;效益分析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14-0127-02
广东省连山林场为省直属国有林场,坐落于广东省西北部,林场范围分布在连山、连南县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1°56′~112°12′,北纬24°33′~24°41′。林场经营总面积9 749.5hm2,其中生态公益林占比超过61%,由6个工区8大块组成,林场群山绵绵,生态环境好。林场内的广东鹰扬关森林公园和金子山景区是当地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典范,现已成为了当地著名的森林旅游休闲景点,在当地及周边地区也很有名气。全场林地中山、低山和丘陵的面积和占比分别为:923.8hm2(10.2%)、7 049.3hm2(78.1%)、高丘面积1 052.8hm2(11.7%)。林场森林资源丰富,活立木总蓄积量325 290m3。林场的土壤类型为红壤和黄壤为主,系由页岩、花岗岩和沙岩发育而成。林场山地植被大致可分为蕨类大芒型、灌丛型、草被型和芒箕、岗松型。
自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广东省开始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高峰期,先后开展了系列的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在水源涵养、防火林带、水土保持、荒漠化治理、林分改造、森林碳汇、生物廊道建设、森林公园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开展建设工程,林场形成了完善的森林体系结构,在植物群落保护与恢复、生物多样性、林分改造、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方面成为了省内的示范。现在广东开始了新一轮绿化造林大行动,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护遇到了许多制约与瓶颈,因此,广东省率先在全省选择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和集体林区,开展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连山林场做为省级直属林场,是第一批省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单位。通过开展生态公益示范区建设这一载体,在建设和经营生态公益林上立足创新,找出具有普遍意义的新体系、新模式、新路子和新经验。通过生态公益林示范区以点带面发挥着示范典型作用,提升了广东省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再上新的台阶,改变了当前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不高、林相简单单一、补偿平均主义、生物多样性缺乏、发展水平不高、生态功能不强的现状。
1 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与内容
1.1 示范区规划 生态公益林示范区规划首先要求生态区位重要,要能起到试验田和窗口的作用。对于林地要求连片集中、面积适中、便利交通、明晰产权管理方便和补偿落实。
1.2 建设目标 通过强化措施,因地制宜,一区一策,采取有效措施,将示范区逐步实现“林分质量提升,保护管理规范,经营利用合理”,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示范区的规范建设、高效保护、科学管理、林业科普、生态监测、科技示范推广的示范功能,充分展示其建设成果,在经营管理的模式上试验探索[1]。将生态公益林示范区打造成森林生态效益监测的基地,宣传生态文明的窗口,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的胜地,连山最美森林的典范。通过建设,使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内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使一、二类生态林的比例提升到90%以上,天然林、次生阔叶林、阔叶混交林和针阔混交林比例大幅度提高。全面实行封山育林等管护措施,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恢复、更新和演替。以生态公益林示范区的建设为契机,动员全社会力量,掀起新一轮绿化连山新,为将连山打造成南岭真正的绿色生态屏障作出更大的贡献。生态示范区的设立及建设,将提高生态公益林质量,使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经营管理体系得到全面的建立、健全,进一步建立补偿的长效机制,不断创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使全省的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经营管理水平得到全面的提升。
1.3 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实际情况和建设条件,该示范区为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示范建设,主要保护珍贵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保护北江水源、水质,维持生物多样性发展,使示范区逐步实现“林分质量提升,保护管理规范,经营利用合理”,成为展示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果的窗口,探索经营管理模式的试验田,开展森林生态效益监测的基地[1]。具体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为:一是设立宣传牌、警示牌,借助各种宣传媒体,对生态公益林保护的相关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大众的生态公益林的保护意识得到提高。在生态公益示范区主要入口处设立大型示范区标志和建设规划图,在人为活动较为频繁的区域,设置永久性宣传牌(碑、栏)。二是加强森林管护工作,建立健全护林责任制。落实示范区管护责任,按200hm2/人规定聘请专职护林员,并签订管护合同,划定责任区,制定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三是在示范区内实行全面封山,加强防火设施建设,促进森林生态功能等级不断上升,充分发挥功能作用。对现有防火林带进行维修,开展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打造绿色的防火立体网络系统。应用无人机、防火了望台和先进的监测设备,打造现代化的防火监测网络体系。防火工作中,实行分片责任制度,做好群联群防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加速现代防火设备的应用,建设现代化的防火体系。落实好各项森林保护措施,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恢复、更新和演替。四是搞好示范区内林道建设。示范区内林道既是保护管理和护林防火的需要,又是展示示范区建设成果的需要,要在现有林道基础上进行维修和扩建林道。五是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加强大众生态文明意识。六是在示范区建立永久性样地,进行植物生长、群落变化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观测。
2 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2.1 生态效益 在生态效益上,项目实施有利于保护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项目建成后森林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生态功能更能得到充分发挥,区内生物种类种群数量更为丰富,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护能力更强。每年1hm2的森林年可增加蓄水300m3,按每1m3经济替代值0.5元计,年蓄水效益150元/hm2。在固土与保土效益上,按标准林分平均每hm2森林每年保土30t,按10元/t计,每年每hm2其固土经济替代值300元。在气温变化中,相对于无林地,森林有储碳和吸收有害气体的作用,通过光合作用释放氧气来净化空气,为人类提供高负离子、高氧、低菌、少尘埃的清新怡悦环境。根据相关测定,每年每hm2森林可吸收135~170kgSO2;每天每hm2森林可吸收1tCO2,产生750gO2。此外,生态公益林在降低噪音、吸滞尘埃、调节气候、改善人居环境改善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作用也很显著。
2.2 社会效益 生态公益林示范区的建设在建设过程中需要一定的劳动力,可为社会提供一定的劳动岗位,解决部分社会就业。研究表明,森林的最大价值不是木材产品,森林生态效益的总价值是其立木价值的几倍乃至几十倍。森林作为地球生态系统的主体,是地球上功能最完善、结构最复杂、生物产量最大的生物库、基因库、绿色水库,是维护生态平衡和调节气候的主要调节器[1]。生态公益林建设关乎国土安全,是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的基本内容,完善的生态公益林体系,有利于保障现代农业生产以及水利相关设施的长期发挥功效。生态公益林的成功建设,能形成迷人的森林色彩和绚丽的生态景观,可以通过生态旅游业发展带来强大的社会效益,从而大力促进了当地旅游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2.3 经济效益 森林蓄积按每年生长量为3m3/hm2和600元/m3计算,“木材储备效益”1 800元/hm2以上。而森林旅游、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可以为林农增收,带动当地的第三产业发展。
3 结论
生态公益林示范区的建设是对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理的补充与完善,示范区集保护、管理、建设、监测、科普、示范推广于一体。通过示范区建设,可以提高生态公益林建设质量和管护水平、提高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积极性和有效生、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机构。建设生态公益林示范区,研究森林调节气候、固碳释氧、涵养水源、净化水质、保持水土及维持生物多样性等内容,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持;通过生态科普中心的宣传,让公众认识到森林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地位。生态示范区建设,有利于保护南亚热带向中亚热带过渡的森林生态系统,维护保护区的原始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和改善生存环境,从而可为当地生态公益林的建设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参考文献
所谓森林分类经营(Classifiedforestmanagement),又称为“森林多效益主导利用经营,即以发挥某一林种某一效益为主,兼顾其它方面效益的经营模式。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根据社会对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两大要求,按照对森林多种功能主导利用的不同和森林发挥两种功能所产生的“产品”的商品属性和非商品属性的不同,相应的把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并按各自特点和规律运营的一种新型的林业经营体制和发展模式。
森林分类经营并不是近年才提出来的,在18世纪形成的森林经营管理(森林经理)理论中就有组织森林分类经营的理论与实践。例如,在地域上把相互连接的、具有相同经营方向的块划分为森林经营区,与此同时,把地域上不相连接,但在森林经营目的、经营周期、森林经营方式上相同的小班组织成森林经营类型比如用材、防护、水源涵养、特种目的的森林经营类型合并建立起相应的森林经营体系,甚至直接以小班作为经营类型,这就是典型的分类经营。问题是传统的这种分类经营有以下的缺点:第一,突出了木材的利用忽略了其它各种效益;第二,只强调了经营的生物学和技术方面,忽略了经营的社会经济方面和林政管理方面;第三,只从自然和生物物理方面,而没有从事理和人理的互为储存关系考虑;第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体现为就林论林,没有与其它各部门、行业有机地结合,因而没有跳出行业的局限。
关于森林分类经营问题,国际上对其方式和目的要求,存在着两种不同看法。一种是在一定地域上,划块分类经营利用根据森林的主要功能划分为用材、防护、游憩、放牧等,发挥各自功能。国外称之为“邻接式多元化利用”。另外一种经营模式就是在一块森林中同时产生多种多样的产品和提供多种多样的服务,这叫做“同步或多元化利用”。这两种方式的讨论经历了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争论的实质是对森林利用是否存在着效益和功能上的互斥和兼容是单目标与多目标上的差异,也包含着对森林经营上的理解。在我国,对生态与经济是否一致的问题,长期存在着争论。一些学者认为:“在促进木材和林产品发展的同时,为人类自下而上和发展创造最佳状态的环境”,“强调生态与经济的矛盾是可以统一的”。而另一学派则强调“……紧紧抓住解放和提高林业生产力这个中心环节,突出效益原则,强调结构效益,对林业实行分类指导,按照专业分工的原则对林业经营格局进行大调整,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以重点林业的高效益带动全局的发展”,认为“生态经济一体化的林业难以实施”。从目前森林分类经营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后一种观点是严格的分类经营观点。但是这种分类经营应强调的是主导功能上的分工,是一种矛盾的主要方面,并不是互相对立、排斥(商品林与公益林),而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林业是一个既有生态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特殊行业,两大效益的建设有完全不同的经济属性。为了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林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又对市场机制失灵的方面加以克服,必须实行整个林业的分类经营。国家体改委和原林业部颁布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正式推出以分类经营改革为主题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1992年,中国林业出版社出版的《林业分工论》一书提出一种分类经营的模式——“林业分工论”,即从发展战略和经营思想出发,接照森林的用途和生产目的,将林业分成商品林业、公益林业和兼容性林业三种。认为“林业分工论”是森林多功能主导利用的分工,是林业的分工,而不是林种的进一步划分。
自1995年原林业部颁发《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以来,根据原林业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林业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林策通字[1996]69号)精神,各省(区)相继于1996年选择2~4个县(市)开展森林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林策发[1999]191号)和国家林业局《国家公益林认定办法》(林策发[2001]88号)文件精神,各省(区)相继启动了森林分类区划工作。到目前为止,大部分省(区)已完成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并将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成果上报到国家林业局。其间各省林业厅(局)也同时制定和了本省的《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方案》和《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操作细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分类区划界定工作。
二、森林分类经营的政策和经营体制问题
新时期、新形势要求国家林业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要达到国家林业建设的战略目标,必须根据森林的不同功能,实施分类经营、分区突破、总体推进的发展战略。分类经营是新时期林业发展战略的基础和核心。森林分类经营牵涉到林业发展的方向,牵涉到林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牵涉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建设和国家财政经济利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保障,经营体制改革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措施。但目前在实施森林分类经营中还存在有如下问题必须研究解决。
2.1国家和地方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办法尚未出台
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核心政策,但是我国一直为建立生态公益补偿机制,这势必导致公益林经营主体不明,或经营主体无力正常地对其进行经营和管护,甚至会发生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性掠夺。经调查分析,我们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在于:①人们的生态观念不强,对林业的三大效益认识不到位。虽然我国在历史上就有植树种竹的优良传统,但人们更多的是追求森林中的木材、薪材及林副产品等林产品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农业、水利、旅游等行业长期以来形成认识上的严重偏差,弱视甚至无视林业所带来的各种生态、社会效益,人们享受这种效益成了理所当然,而补偿却成了盲区。林业部门,特别是营林业承担了繁重的造林、育林任务,而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经营困难成为必然。如一些森林公园、水利设施的经营中,森林的管护和抚育等任务属林业部门的“分内事”,而经营收入却进入了旅游部门、水利部门的账户。这种投入和产出脱节、剥离的现象应该说带有一定的普遍性。②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计算困难。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补偿问题的提出,已为时不短,并早已载入《森林法》中,但迄今还没有一个明确且切实可行的计算方法和补偿办法。
公益林的补偿问题是制约公益林建设和实行分类经营的关键。长期以来,因公益林具有效益外在性和受益对象广泛性的特点,造成公益林“少数人负担,全社会受益”、“相对不发达地区负担,相对发达地区受益”、“上游负担,下游受益”、“林业部门负担,全社会受益”的不合理局面。再加上其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到目前为此,国家尚未对国家公益林的补偿程序、补偿办法、补偿对象、补偿标准、筹资渠道等方面制订出明晰的政策。在国家政策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各省、地方政府也未对地方公益林制订明晰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办法。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办法是关系到森林分类经营尤其是生态公益林发展和林区社会稳定的关键,实行分类经营,关键看能否建立健全有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补偿机制滞后,已成为制约林业分类经营实际运作的瓶颈。
2.2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尚不完善
长久以来,我国林业经营一直担负着两大基本任务:一是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国民生活提供木质产品及其它林产品;二是改善国民生存环境。但事实上,我国林业几十年来受传统的管理体制和林业经营模式以及国民经济建设的要求等影响,一直奉行以木材生产为中心,重采轻造、集中过伐的林业经营模式。几十年来,整个林业的基础几乎完全建立在森林采伐工业上,大规模开采国有林区与天然林区,造成天然林面积的剧减。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就必须要进行森林的分类管理。但在目前分类经营实践中尚未有完善的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办法,而传统林业经营模式混淆了作为商品产业的林业和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林业在经济属性、经营利用目标、经营方式、管理要求、社会实现形式以及价值利益补偿等方面的差别,而统一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之下,按同样的体制、同样的模式与方法去经营建设,带来的问题也很多:(1)大面积的天然林资源尤其是天然林中的原始林被采伐后,被林相单一的人工林取代,造成生态危机的潜伏。天然林生态系统结构复杂、功能完善、生物多样性丰富,具有人工林不可比拟的生态价值。(2)因缺乏科学的价值利益投入补偿机制,国有林区和各类防护林经营单位面临沉重的困难。因无林可采,或者无法在市场上实现其价值,生产经营难以为继。(3)林业企业经营目标不明确,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往往让位于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目标。
2.3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矛盾依然存在
分类经营实施之初,将现有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的主要功能是发挥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商品林则要承担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的重任。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的原因,我国森林资源现状分布、结构不均衡性及对天然林过量采伐,在分类经营实施之初所区划的商品林尚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的需求供给;同时,对森林分布较多,并以木材生产为财政和林农经济收入主要来源的林区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个较大的冲击,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已成为制约重点林区尤其是生态地位特别重要的林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
而林业生产力水平不高也阻碍了林业发展。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国家每年用于治山造林的投资不及水利投资的十分之一,随着两大生态林业工程的相继提出和推行,林业的地位和投入均有明显的提高,但由于受过去计划经济阴影的影响,更受眼前经济利益的驱使,时至今日,部分行业、部门对狭隘利益的维护和部分决策者的短期行为,以及全民生态、环保意识的淡薄等现状仍令人忧心忡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因生产周期长、生产力水平不高,生态及社会效益表现不很直观等因素的制约,使其在市场中成为一个弱势行业,且国家和地方在税收及现行的林政管理等方面,扶持发展的力度和营造有利于林业发展的市场环境等方面还远远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遏制了林业分类经营的实际运行和健康发展。
2.4公益林建设与林农生活水平提高的矛盾
国家对重点公益林的区域布局政策及公益林的补偿政策不明确,让一些既得利益者坐享其成而未付出相应的代价。同时,也使一些地区在森林分类经营区划过程中埋下伏笔,以便将来向着有利于自身的政策上靠。另外,处于山区、重点林区的公益林,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林农的生计问题,。生态公益林建设区大多为贫困山区,林农对森林的依赖程度和期望值很高。林农在能源、建房和自用材等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消耗森林资源,经济来源在很大程度上也源于森林。政府若不能采取切实可行的调控手段对林农及其利益从根本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和保护,公益林的建设与发展将很难得到较长期的保证。
2.5林产品税费比例过高
据对部分省(区)调研,林产品税费征收比例占销售价的比例偏大,尤其在商品材上表现较突出。商品材平均税费比例占商品材销售的40%~50%,特别是农业特产税在商品材生产和销售环节双重征收8%,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林农对商品材生产的积极性,影响了商品林的发展。
2.6生态公益林的人工林问题
各省在分类经营区划中界定的生态公益林有许多人工林,这些划入公益林区域内的人工林除部分为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营造的如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草)等国家生态工程林外,尚有相当部分是世界银行贷款造林的速生丰产林和群众自发营造的用材林。据对湖北省调研,湖北省划入天保工程区的人工林面积为106.5万hm2,加上区划时未成林人工林地3.8万hm2,实际为110.3万hm2,直接划入禁伐区的人工林成林面积为7.3万hm2。这些已界定为生态公益林区的人工林尤其是世行贷款造的人工林和农民自发营造的用材林全部划入禁伐区势必影响世行贷款的债权和债务偿还,影响林农的经济利益而挫伤群众造林积极性,除天保工程外,其他生态公益林区也有类似情况。
三、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有关对策和建议
实行森林分类经营是一项根本性和全局性的改革,其主要任务并不在于对森林进行简单的划类,而在于围绕分类经营这一个基本要求必须进行的从管理体制、经营方式、经济政策等一系列相关方面的配套改革,以推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全面的可持续发展。
1)尽快制订和完善政策法规,建立管理办法。
森林分类经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种政策、法规还不十分完善,正在积极探索之中。建议国家林业局在详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森林分类经营政策法规,如“公益林管理办法”、“商品林管理办法”、“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森林分类经营的法规法律制订适合本地区的相关政策,使森林分类经营的管理和公益林的补偿、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除了国家要增加对公益林的投资外,必须尽快建立和健全森林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制度。根据“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生态公益林的服务对象明确的,由其受益者补偿,服务对象不明确的,由政府补偿。征收的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林培育、经营管理和新的公益林工程建设。我国已有部分省、市在尝试采用一些方法开展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如: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广州市流溪河流域水源涵养林保护管理的规定》,规定每年筹集1800万元作为流溪河流域水源涵养林的生态效益补偿费。各级财政都从年度支出中拿出不少于1%的费用作为公益林的投入;湖南资兴市按水库灌溉田亩面积每亩每年收取20元人民币作为生态补偿费;广西金秀县的大瑶山水源林使下游一些县受益,这些县每年给金秀县的水源林建设补偿费达数百万元。作为“全国森林分类经营试点县”的河北省平泉县根据补偿要素和实际情况,提出补偿标准,并把补偿渠道分为自我补偿、外部受益者补偿和国家政府补偿等三个方面。四川省作为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很难将公益林的经营投资完全交由政府或者社会去承担,但却可以本着向社会征收森林生态补偿费的思路,对一些事权比较明确的部门和单位,征收生态林的建设补偿费。只有将这个“瓶颈”尽快打开,森林分类经营的实施才有物质基础。
2)成立公益林、商品林管理机构,实施分类管理。
应建立与分类经营相适应的林业管理体制,将公益林建设纳入政府行为范畴,实行事业化管理,建议国家林业局成立公益林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国家公益林建设,将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公益林建设统一纳入其管理范围,以免互相重迭,避免重复建设。各省(区)、地(市)、县根据其生态区位重要性,也应成立相对应的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本地区的公益林建设,实行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制。而商品林建设商品林建设和管理可沿用原来的管理体制和方法进行。推向市场,作为企业行为,在市场上参与竞争,以适应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这既是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也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3)改进在分类经营条件下对森林的经营方式
根据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经营的不同要求和特点,分别采用不同的管理和经营方法。公益林建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为目标,应该根据不同的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封山育林、封山护林等营林方式,实行乔灌草结合、针阔叶混交合理搭配,以充分发挥森林的各种生态功能。对于商品林建设,以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为目标,根据市场的需求,采用高投入(包括高科技的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三高”模式的集约化经营。
尤其要调整商品林布局和结构,满足社会、经济对林产品的需求。商品林发展中应根据本地区自然、经济条件和市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大力营造速生丰产林,发展名、特、优经济果木林。在自然、社会条件好的地方,以工程形式营造速生丰产林,并根据速生丰产林资源布局,重新调整林产工业布局,形成资源——产业——效益良性循环。
4)帮助生态公益林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引导生态公益林区群众在不破坏环境建设的条件下发展经济,解决林区群众的实际困难,推广节能技术,发展沼气解决群众烧柴问题,发展林下养殖、种植业,开发新的产业,让林农增加收入,解决森林资源保护与林农生活提高的矛盾。
5)适度调整林产品税费,让利于民,促进林业发展。林产品尤其是商品木材在上缴税费方面负担过重的问题,各省反映比较普遍,特别是商品材在生产和流通两个环节重复征收两个8%(贵州省为两个8.8%)的税问题,林农和林区干部意见较大;其他地方性附加税比例也不少,不利于林业的发展。建议适度调低商品材生产和流通领域农林特产税及其它税费征缴比例,废除地方性搭车性收费,让利于民,促进森林资源发展。
结束语
森林分类经营作为我国林业改革的关键一环,要走的路还很长,在实行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实施分类经营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建立完整的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是当前工作的重心。林业部门都应该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在林业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指导下,找到适合本地区林业发展的分类经营办法。森林分类经营实施的关键问题是统筹安排,分门别类。难点在于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发展。而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关键是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而现阶段我国财政状况持续紧张,资金问题已经成为整个经济发展的瓶颈。在这种情况下,建立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制度就是当务之急。
关键词 生态公益林;现状;保护措施;问题;补偿对策;湖南长沙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9-0167-02
以生态效益为主导功能的生态公益林在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公益林是指为了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维护和改善,以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并为人们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目前,随着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大及社会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已经对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及其对人类生存的意义进行了充分的认识。如何持续健康地促使森林特别是生态公益林的发展、保存及发展显得极为重要。文中介绍长沙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现状,分析该市生态公益林的补偿途径和存在的问题,旨在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公益林多功能效益。
1 长沙市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
长沙市是湖南省的省会和全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享有“文化名城”和“山水洲城”的美誉。长沙土地总面积118.28万hm2,其中有林地面积51万hm2,活立木总蓄积量2 309万m3,森林覆盖率53%,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长沙市先后荣获“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称号。
目前,全市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的面积为17.43万hm2,补偿资金3 520.4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偿面积13.04万hm2(含国有林面积0.55万hm2),年补偿资金1 865.41万元(国有林补偿资金39.13万元);省级财政补偿面积1.06万hm2,年补偿资金155.03万元(表1);市级财政补偿面积3.33万hm2,年补偿资金1 500万元,部分区、县已实施了生态公益林补偿。
2 长沙市生态公益林保护措施
2.1 健全管护机构,强化管护措施
全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森林公安、基层林业工作站和木材检查站等资源管理机构,为依法治林提供了组织保障。各县(市)均与生态公益林管护单位签订了管护协议,各项目实施单位与专职护林人员和护林监管员签订了管护协议。有重点公益林的乡镇林业站均加挂“生态公益林管理站”的牌子,将工作重点放在重点公益林的管护上。全市建立各种管护机构498个,确定专职护林人员470人,专职护林监管员103人。从2004年开始,市政府先后出台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城市林业生态圈的决定》《长沙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管理办法》《长沙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长沙城市林业生态圈重点保护区域生态公益林补偿办法》,落实了一系列加强城市林业生态圈保护建设措施。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生态公益林都采取了严格的保护措施,实行禁伐和限伐,严禁商业性采伐,从严控制征占用林地,加强巡山护林,积极防止森林火灾、乱砍滥伐、病虫害等问题的出现。对面积较大的重点公益林区实行重点监管,设立护林哨所,开展专项治理,发现有破坏生态公益林资源的苗头,及时从严打击。并建立了生态公益林登记和统计制度,及时掌握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情况。
2.2 抓好采伐管理,提高林分质量
所有生态公益林只准进行抚育或更新性质的采伐。需要对生态公益林进行抚育采伐的,先由林权单位提出申请,再经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现场进行调查设计,然后报县林业局审批。在采伐过程中,明确责任人,加强伐中监督和伐后验收,使采伐严格按采伐作业设计书进行,确保采伐质量。宁乡县对沩山风景区、花明楼镇、灰汤镇等旅游景区实行禁止商业性采伐规定。浏阳市对19个乡镇12万hm2山林实行全面封山育林,并制定了株树桥饮用水源地的森林资源保护方案,有效加强资源保护。
2.3 建立地方公益林补偿基金,完善公益林建设体系
在国家和省财政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的基础上,长沙市各级均在努力争取建立市县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长沙市财政从2006年起每年拨付补偿资金373.014万元,对城市林业生态圈1.25万hm2重点公益林进行补偿。岳麓区于2007年率先建立县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对区域内生态公益林按每年300元/ hm2的标准予以补偿。长沙县于2009年建立县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对全县4 700 hm2县级生态公益林按每年150元/hm2的标准予以补偿,对国家、省级补偿不足每年150元/hm2的,由县财政补足150元/hm2;2011年,长沙县委县政府又决定将全县非经济林7.33万hm2全部规划为县级公益林,进一步提高补偿标准,健全生态补偿机制。2012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市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由原来的1.16万hm2增加到3.33万hm2,补偿标准由原来的每年300元/hm2提高到450元/hm2(其中市财政承担300元/hm2,区县财政承担150元/hm2)(表2)。
2.4 规范补偿资金发放方式,确保资金安全
全市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均由县级以上财政实行专账管理。到单位的补偿资金直接拨付到单位账上,到农户的补偿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直接拨付到农户的存折上。不再由乡镇发放现金,避免乡村截留、挪用。如浏阳市共办理农户存折33 472本,利用财政局农业补助发放信息管理系统,每年发放补偿资金只需10 s。
3 生态公益林补偿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重点公益林;经营;经营管理
1.经营方针
重点生态公益林经营的方针,首先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保证森林生态系统稳定的情况下,应用生态学原理实施干预和培育,从而达到优化森林生态系统的目的。在确保重点公益林森林种群进化的情况下,增加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逐步优化生态系统,在保证森林群落向顶级演替的前提下,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垂直结构,增加生态层,实行生态位分异,培育去杉、冷杉、红松针阔混交林森林生态系统,实现高生物量,生态效益连续,抗病虫性强,综合效益高的培育目标。
2.经营策略
2.1森林经营
(1)采用栽针保阔技术,在天然林中引进适宜林分生长的针叶树,形成针阏混交林,这种技术的实施,缩短了演替进程,加快了天然林的恢复速度,效果良好。(2)在天然次生林中靠天然更新恢复森林的主要树种有水曲柳、柞树、械树、椴树等及先锋树种杨树、白桦,经过抚育与原有天然林形成混交林,此外在林缘处,由于受林分的庇护,生态环境良好,主要依靠风力传播种子的树种进行天然更新。(3)对天然更新形成的幼苗、幼树,不仅通过自然环境的选择,而且要经过2-3个种子年才能完成,是个漫长的过程,我们通过人工促进能够缩短更新周期,此外,采取了幼龄定植,中龄间伐等系列管理措施。(4)在宜林荒山,退耕地及灌丛地开拓效应带,在带上造林,并引进天然阔叶树,形成人工天然混交林,这种方式是扩大边缘界面,提高光能利用率,促进树木生长的有效措施。(5)对落叶松纯林,采取卫生伐,透光伐,在林冠下栽植耐荫树种,对成熟的落叶松纯林也可采取小面积皆伐的方式,应用中度干扰理论,伐后进行带状整地,栽植阔叶树种。
2.2森林保护
(1)定责管保。按照《管护经营责任制》,管护责任人与林场签定管护合同。明确管护人员对管护区内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政管理等负全责,年终按合同兑现管护费。(2)森林监护。林业局有关科室,林场管弹人吊和技术人员,对重点公益林有监护职责,按照业务管辖范围各负其责,开展有效的预测预报,制定科学严密的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与林业局签订管理责任状,年终按监护效益兑现奖惩。(3)森林特护。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预报预测病虫害爆发时期,村屯周边等火灾易发区,林政案件频发区,由林业公安,林场驻场干警林政队伍特别看护,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3.林下经济开发
探索在管护中开发,在开发中致富的途径,以致富促进管护的新路在突出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的同时,积极开发重点公益林的经济效益,因地制宜地发展林下经济,采取个别帮扶,典型示范,学习培训,解决资金、推广技术、市场信息等一系列措施,帮助林区职工先后建立了北药、木耳、林蛙、果品、蔬菜、蜜蜂、草鹅、虫鸡、牛、羊等林下特色经济小区,增加了职工就业和经济收入,壮大了林区经济。
4.现实成效
经过以上的经营措施,林分蓄积生长率大幅提高,由7%-8%提高到9%-10%。林分生态系统结构稳定,林型、结构不变。林区职工先后建起了北药、果品、蔬菜、蜜蜂、牛、羊等林下特色的经济小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变,社会效益巨大,景观旅游、游憩、水资源保护等目标的实现,使潜在的社会经济效益更为可观。
5.国有林场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的必要性
5.1实行分类经营可使商品林真正走向市场
长期以来,林业受生产周期长,见效慢,产出投入比低,不能实现正常的投资回报等因素影响,很难吸引到足够的投资而成为粗放经济的传统产业的典型代表。
实施分类经营,可用市场经济规律指导商品林的经营,使林业部门能够选择经济效益好的经营对象来经营。从而使商品林经营者的利益得到保证。同时,在有较高投资回报后,亦可吸引社会生产资源流向林业部门,部分解决林业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
国有林场实现森林分类经营后,其商品林经营完全属企业生产行业,一切经营活动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有利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积极性,亦可避免林场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盲目投资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2实施分类经营可使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的经营和保护
生态公益林的主体功能是森林的生态防护效益,这就形成了受益者不经营不投入,而经营者主体投入不受益的矛盾,在未实施分类经营的情况下,由于不能理顺投入产出关系,权益与责任关系,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不可能实施有效地经营,大大降低了防护效益。
初搞分类经营后,通过理顺投入产出关系,明确责权关系,利用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有效解决生态公益投入,可使其不再成为经营单位的经营负担,有利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管护,使其生态防护效益得到是大限度的发挥。
5.3森林分类经营是国有林场林地资源有效利用的保证
林地是国有林场最重要的生产资源,由于受经营管理水平限制,一方面是林场为了维护林地所有权不得不花大量精力,另一方面,林场对有限的林地资源利用效力低,初稿分类经营后,通过对现有林地科学规划,按森林主体功能划分经营类型,同时在商品林经营中大力发展高效林业,可以有效解决国有林场林地利用效力低下问题。
我国国有林场现行管理代价。林场的经营成果主要通过所有权分配,而现行管理体制不能根本解决这些问题。
6.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有关对策和建议
6.1尽快制订和完善政策法规建立管理办法
森林分类经营是—项全新的工作,各种政策,法规还未十分完善,正在积极探索之中,建议国家林业局在详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森林分类经营政策法规,除了国家要增加对公益林的投资外,必须尽快建立和健全森林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制度,根据“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生态公益林的服务对象明确,由其受益者补偿,服务对象不明确的,由政府补偿,征收的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林培育,经营管理和新的公益林工程建设,我国已有部分省、市在尝试采用一些方法开展生态公益林的补偿。
6.2成立公益林、商品林管理机构,实施分类管理
应建立与公类经营相适应的林业管理体制。将公益林建设纳人政府行为范畴,实行事业化管理,建议国家林业局成立公益林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国家公益林建设,将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没,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公益林建设统一纳入其管理范围,也应成立相对应的管理机构,统—组织本地区的公益林建设,实行国家统—体育场下的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制,而商品林建设和管理可沿用原来的管理体制和方法讲行。推向市场,作为企业行为,在市场上参与竞争,以适应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这既是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也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6.3改进分类经营条件下对森林的经营方式
根据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经营的不同要求和特点,分别采用不同的管理和经营方法,公益林建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为目标,应根据不同的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封山育林,封山护林等营林方式,实行乔灌草结合,针阔叶混交合理搭配,以充分发挥森林的各种生态功能。
对于商品林建设,以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为目标,根据市场的需求,采用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三高”模式的集约化经营,尤其要调整商品林布局和结构,满足社会,经济对林产品的需求,商品林发展中应根据本地区自然,经济条件和市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大力营造速生丰产林,发展名、特、优经济果术林,在自然,社会(下转第389页)(上接第357页)条件好的地方,以工程形式营造生丰产林,并根据速生丰产林资源布局,重新调整林产工业布局,形成资源——产业——效益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