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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科研创新体系,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我国早在2006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就明确提出,要建设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深度融合的知识创新体系,在2012年党的十报告中也将完善知识创新体系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型发展战略的重点之一。近年来,高校作为国家知识创新体系的主体,在科学研究、知识创新中取得显著进展,已成为我国各类原始性和基础性知识创新成果的主阵地。尽管如此,我国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深度融合的知识创新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目前我国高校本身仍存在科研经费不足、产学研合作脱节、支持高校创新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乃至国家创新体系中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目前对高校在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思想认识、体制机制及资源配置仍存在较大差距,这严重制约了我国知识创新能力的提升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使得国家创新体系发展缺乏持续进步的源动力。因此,充分认识我国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对我国提升国家知识创新能力,加快国家知识创新体系建设尤为关键。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高校在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已进行了一些探索。国外的研究多从国家创新系统或区域创新系统层面探讨高校在其中的作用,其中,Mowery和Sampat将高校在国家创新系统中的作用进行了理论梳理和跨国比较,并以美国为例说明高校科研如何影响企业创新,为高校在创新系统中的作用提供了较为经典、全面的阐述;Goldstein、Bergman和Maier根据高校产出,认为高校在国家创新系统中主要承担知识创造、人才培养等8大功能;Pestre研究发现,高校与科研机构共同影响区域经济建设和创新能力提升;Atkinson和Blanpied研究表明,1940年以来,美国研究型大学不断发展并成为美国科技体系的核心;Godin和Gingras用SCI论文数反映高校在知识创造过程中的参与度以及与其他的合作程度,说明高校是知识创造的中心。而国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方面以高校投入与产出为表征,定性描述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作用。如,董晋曦通过高校与科学院在研发经费投入与诺贝尔得奖数和SCI、EI、ISTP论文数等科研产出方面的比较,结合科学院的发展历史和特点进行分析,提出中国应建立以高校为主的国家知识创新体系;刘念才等学者以美、英、德、法、日、中为研究对象,采用发表的Nature和Science论文数量、诺贝尔得奖数、SCI论文数量为衡量依据,指出高校是知识创新体系的主体,而名牌高校更是其核心。另一方面则是对高校知识创新能力效率的定量分析,如,吴洁等学者采用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比较中国各省市高校论文和专利产出效率,用以反映各省对高校知识创新的重视程度;原长弘等通过数据包络分析等方法量化政产学研用在高校知识创新链中的产出效率,并依此建议通过政府与市场共同提高中国高校知识创新链效率。国外研究多关注高校作为国家创新系统的组成之一,与企业、政府等其他成分的互动与关联,为高校在国家创新系统及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奠定了系统的理论基础,但较少涉及知识创新体系层面的研究;国内的研究对影响高校知识创新的投入与产出进行实证探索,为合理量化高校知识创新能力及其在知识创新体系中的作用提供了可信的指标选取依据,但多以中国为研究对象展开。如果对中国与创新型国家的知识创新体系之间差异的剖析与比较,将能更好地明晰各国知识创新体系特征,对中国知识创新体系建设也具有更深刻的借鉴意义。有鉴于此,本文根据欧盟的创新联盟记分牌(IUS)指标体系,从目前全球公认的前30个创新型国家中,选取北美洲、欧洲、亚洲的7个创新型国家代表(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日本和韩国)作为考察对象,通过运用熵值法,从知识创新投入水平和产出能力两方面对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的地位进行客观赋权、综合评分及比较分析,进而科学量化并深刻认识我国高校与部分创新型国家高校在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中的地位之间存在的差异,以期为我国强化对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地位的认识、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总结出有价值的经验。
1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1.1 指标选取及数据来源
高校的知识创新投入水平与国家总体知识创新投入水平之比,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国家对知识创新体系中高校的重视程度;高校的知识创新产出能力与国家总体知识创新产出能力之比,能够直观地反映高校对知识创新体系的贡献程度;同时,从高校知识创新投入水平和产出能力出发,能较为综合地评价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的作用。考虑数据的科学性、完整性、可得性和可比性,本文从OECD数据库、Web of Science数据库、诺贝尔基金会网站及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中,整理并选用高校科研经费投入及其占全国研发经费投入比重、高校研发投入强度、高校高水平数量及其占全国高水平数量比重、高校诺贝尔奖得奖数量及其占全国诺贝尔得奖数量的比重、高校研究生毕业数量和每百万人口中毕业研究生数共9个指标,分别从高校科研投入和产出两方面进行评分和综合评分,量化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同时,参考国家基础研究强度、高校研发人员占比、高校人均研发经费、高校发明专利申请量等情况进行评价,以便能更综合地观察中国高校与创新型国家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差距。
1.2 研究方法
在信息论中,熵是对不确定性的一种度量:熵值越小,不确定性越小,其反映的信息量也就越大,相应的权重也就越大;反之亦然。熵值法通过对各个变量间的联系程度及所提供的信息量进行分析,从而客观地对各个变量赋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各变量间信息的重叠和人为赋值的主观性,从而更准确地对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的地位进行评价。
2 部分创新型国家与中国的知识创新投入水平评价
研发经费投入是衡量研发活动的重要指标之一,高水平的高校研发投入是提升高校在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中地位、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的必要保障。选用高校研发经费投入额、高校研发经费投入占全国研发经费投入比重、高校研发投入强度3个指标为依据,利用熵值法进行高校知识创新投入水平评价。
针对所选创新型国家高校及中国高校的知识创新投入水平的评价结果呈现3个明显的层次:美国远远超过其他国家,处于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包括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5个国家;韩国与中国的高校创新投入水平位于第三层次,反映这两个国家对高校知识创造的重视程度与其他创新型国家相比仍存在差距,但近十年来,中国对高校的知识创新的重视和投入力度明显加强。此外,近十年来,位于第二层次国家的高校知识创新投入水平保持相对稳定,只有日本呈现一定下降。这与日本的国家创新体系历来极度重视技术与创新绩效的扩散,企业一直是日本创新体系的主体有极大的关系,尤其是20世纪末《科技基础法》颁布之后,日本科研和创新从高校向企业转移的趋势更加明显。
结合部分创新型国家高校的基础研究及高校研发人员情况进行分析,重视高校基础研究及充足的人均研发经费是大部分创新型国家的特征。大部分创新型国家的基础研究均由高校承担,因此,各国基础研究强度可以从侧面反映各国高校的基础科研强度。以美国为例,美国高校基础研究经费从1960年的4.33亿美元持续增长一直到2010年的407.41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9.51%,占全国基础研究比例也由1960年的38%增长到2010年的65%,高校基础研究支出占高校全部研发支出的比重常年维持在65%~75%之间,约是高校应用研究的2倍。但2010年,中国高校基础研究经费仅为26.58亿美元,仅占高校全部研发经费的30.11%,而高校应用研究的比例却高达56.42%。比较研发人员规模发现,中国投入到研发活动的人力资源总量约是其他创新型国家的5倍,其中,高校研发人员数量占比仅为11.3%,但近十年中国高校研发人员年均增长率高达6.17%,中国高校从事研发活动的队伍日益壮大。从高校研发人员人均经费比较,选定创新型国家高校研发人员人均研发经费平均水平达到9.23万美元,约是中国高校的3倍。中国高校基础研究投入程度及人均研发经费仍远不及美国等创新型国家。
3 部分创新型国家与中国的知识创新产出能力评价
科研产出是高校赖以生存的基础。科研论文、诺贝尔奖、高校毕业研究生、发明专利作为高校重要的科研成果,能够有效反映高校的原始创新能力及高校为知识创新体系输送专业化、高素质科研人才的水平。选用高校高水平数量及其占全国高水平数量比重、高校诺贝尔奖得奖数量及其占全国诺贝尔得奖数量的比重、高校研究生毕业数量和每百万人口中毕业研究生数作为评价高校知识创新产出能力的指标。
美国高校在知识创新产出能力评价中遥遥领先于其他国家。尽管加拿大和德国在高校知识创新投入评价中表现良好,但由于1996―2010年间,加拿大、德国与韩国、中国一样,在所统计的四个科学领域均未获得诺贝尔奖,因此在高校知识创新产出能力评价中退居第三层次,得分与韩国和中国相近。诺贝尔奖是对世界各国在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或医学、经济学、文学等领域为人类做出重大创新性贡献的学者的最高奖励。但是,高校尚未形成浓厚的创新氛围,高校职称和荣誉评价机制重心偏颇,高校创新人才急功近利、缺乏科研精神,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完善等原因,都可能是韩国等创新型国家高校及中国高校在诺贝尔奖方面未有突破的症结所在。近十年来,选定创新型国家研究生毕业数年均增长率不足10%,该比例在中国却超过20%,中国研究生群体不断扩张,但其绝对数量仍低于大部分本文所选的创新型国家。尽管中国高校在诺贝尔奖方面的缺失和研究生毕业数量上存在的巨大差距,是制约其知识创新产出能力评分提升的关键所在,但是盲目追求研究生数量的赶超,忽视研究生教育质量和科研导向,不仅于提升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的地位无益,还会给高等教育系统带来沉重的负担。因此,要增强高校知识创新产出能力,应着重从高校创新环境、教育评价体制等高等教育内部着手。
此外,以加拿大、德国、日本为例,大部分的发明专利仍来自于企业,高校并非发明专利申请的主体,由高校申请的发明专利数量虽然有所增长,但还不足全国发明专利申请数的5%。当前中国不论在全国发明专利申请总量,还是高校发明专利申请量与占比上,都明显超过其他选定的创新型国家,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研发投入的增长增强了我国高校的知识创新能力,使得高校科研产出明显提升;另一方面,发明专利的重要性逐渐被中国高校认可,国家的鼓励也提高了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然而,由于我国高校通常采用的是简单化、以有形成果数量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将发明专利申请数作为职称和人才考核的重要依据,导致部分高校教师盲目追求发明专利数量而忽略质量,造成目前我国高校虽然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呈爆发式增长,却仍面临专利实施应用率不高、重大发明创造少、重复申请等低质量专利问题,给高校知识创新能力评价和比较增加了难度。
4 部分创新型国家和中国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作用的综合评价
采用熵值法将衡量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的地位的9个指标进行综合计算及排序。
从全球范围来看,美国是国家创新体系发育最为完善且运行较为和谐的典型国家。美国高校突出的独立性和竞争性特征及美国对高校科研活动的一系列激励政策,使美国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的地位显著高于其他创新型国家的高校。根据综合评分结果,将8个国家高校分为三个梯队:美国高校位于第一梯队,综合得分约为0.5,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地位极为突出;第二梯队包括英国、日本和法国的高校,综合得分约为0.1~0.2,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地位中等;德国、加拿大、韩国和中国的高校落在第三梯队,综合得分约为0.05,表明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尚未受到足够重视。美国高校的得分约为第三梯队国家高校的10倍,两个梯队间差距悬殊。
在对本文所选创新型国家高校和中国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的地位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比较其高校的知识创新投入效率结果。德国和加拿大高校是典型的知识创新投入水平高但产出能力低的高校,而韩国和中国高校虽然知识创新投入水平及产出能力较弱,但其利用研发资源进行知识创造的效率超过德国和加拿大高校,其知识创新能力具有较大的提升潜力。
此外,从通过熵值法确定的9个选定指标的权重中可以看出,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地位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校研发经费投入、诺贝尔得奖数和毕业研究生数。高校研发经费额决定了高校是否有充足的资源进行研发活动;诺贝尔得奖数则是高校核心创新力的有力证明,但大部分国家高校都缺失;具备人才培养功能是高校区别于其他科研机构、企业和政府的最关键特征,也是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发挥的最独特的功能,高校研究生毕业数量能够衡量高校作为知识创新体系的人才支撑机构对知识创新体系的贡献程度。
5 结论与建议
本文运用熵值法比较7个创新型国家和中国高校知识创新投入水平和产出能力,总结高校在这些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得出以下结论:
(1)美国高校知识创新投入水平和产出能力最强,远远超过其他国家,高校在美国知识创新体系中地位极为重要;
(2)韩国和中国的高校在所选高校中知识创新投入和产出能力均最弱,但其知识创新投入产出效率高于加拿大和德国高校;
(3)中国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的地位虽然与其他所选创新型国家高校的地位存在显著的差距,但差距正不断缩小,而中国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的重要性尚未体现,高校具备的创造知识、输送人才的作用也未充分发挥。
鉴于高校研发经费投入、诺贝尔得奖数、研究生毕业数在高校知识创新能力评价及在知识创新体系地位测度中具有显著影响,提出如下建议:
(1)我国应适当借鉴创新型国家的经验,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知识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对高校基础研究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因地制宜地为高校科研制定多样化的资助方案,同时,通过改革科研项目的资助和管理制度、鼓励高校在校际竞争中进行自我升级等方式,提升高校科研经费等知识创新投入的配置效率及产出效率;
(2)我国应重新认识并大力推动高校科研评价体制改革,新的高校科研评价体制不能单纯追求高校科研成果数量,而应强调高校科研成果质量,重视高校科研成果的社会价值或理论突破,同时应鼓励高校科研的跨学科、跨团队协作,摒弃高校急功近利的科研风气,从而正确引导高校知识创新的未来发展方向;
[关键词]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政府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2 ― 0044 ― 03
一、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中政府的重要意义
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政府主导下,在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机构等相互作用的科技创新主体,以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为目标的开放系统。在区域创新体系中,各大主体各司其职,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主要负责科技研发,其中企业主要侧重于实验研究、高校侧重于理论研究、科研机构侧重于应用研究;政府和科技中介机构则是科技服务的主体,政府职责在于宏观方面的引导支撑和协调管理,科技中介机构则主要负责微观方面提供科技成果孵化、推广等具体服务工作。各大主体在科技创新体系中都不可或缺,其中政府的重要意义体现在:
(一)政府会更加注重科技创新的社会价值
虽然企业是科技创新的核心主体,但是科技创新所产生的正外部效应,而企业所获得私人收益少于公共收益,使得企业对于科技创新活动积极性不高。这就体现了政府的重大意义,政府关注的是整个社会利益,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政策对科技创新企业进行补贴从而鼓励企业继续进行科技创新活动。
(二)政府会更加注重科技创新的长远意义
科技创新活动不是一蹴而就的,而且科技创新活动往往还具有超前性,需要通过时间的反复检验才能被市场或是民众所接受,而这个过程中还可能出现各种风险,政府应该对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活动所出现的各项风险予以一定的保障,避免企业因此就望而却步。政府可以从未来考量,提出具有战略性意义的课题交由高校或是科研机构进行研究亦或是高校或科研机构在对具有社会重大意义价值的课题进行研究时,政府应该给予研究调查方便之路甚至是物质上的补助或是精神上的荣誉。
二、目前政府作用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现状
目前各级政府都在倾力打造符合各自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在此过程中政府需要投入大量的研究与实验发展(R&D)经费,通过这些数据我们可以了解政府在区域创新体系所发挥的作用。
图表1 2007年至2012年中美日R&D经费投入强度
数据来源OECD数据库
图表1是2007年至2012年中国、美国、日本三国R&D经费投入强度(即 R&D 经费占本国 GDP 比重),将三个国家的数据进行对比,我们可以发现中国的R&D经费占GDP比重明显呈上升趋势,2012年达到了2%。尽管如此,中国的R&D经费占GDP比重还是要低于日本和美国。日本的R&D经费近五年都维持在3.5%的水平上,而美国的GDP总量更大,可以说美国和日本在R&D经费的投入都远高于中国。
图表2 2013年中国各活动主体R&D经费。
数据来源国家科技部官网
根据图表2,2013年各类企业R&D经费9075.8亿元,比上年增长15.7%;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1781.4亿元,增长15%;高等学校经费856.7亿元,增长9.8%。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占全国经费总量的比重分别为77.48%、15.21%和7.31%。来自经合组织的数据中显示,其中政府R&D经费主要来自于政府自身、企业和国外基金,其中政府自身所占的比例高达95%左右,其次是企业,国外基金的成分微乎其微。
图表3 2008年至2012年我国各类型R&D经费
数据来源OECD数据库
由图表3可知,我国政府的R&D经费主要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研究,并且实验研究经费远高于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2012年基础研究939.1元,是应用研究的1.8倍左右,是实验研究的4.3倍左右。近六年以来,各类型研究经费都有增长,其中实验研究的增幅最为显著。
图表4 2013年各地区R&D经费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科技部官网
2013年我国各地区R&D经费中,北京、江苏、山东、广东的R&D经费均在1100亿元以上,其次是上海和浙江在800亿元左右,这都是R&D经费投入较多的几个省市,而这几个省市也同样是经济比较发达的省市;其中,北京和上海的R&D投入强度比较高,尤其是北京的R&D经费占GDP高达5%。而海南、、青海、宁夏、新疆的R&D经费比较少,投入强度也比较低,同样也是经济欠发达的地区。
三、科技创新体系政府作用研究
(一)区域创新体系中政府的角色定位
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真正从事科技研发与创造的主体,主要是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而不是政府,政府应明确自身的定位是科技服务主体,并且保证企业科技创新体系核心主体的地位,支持并激励企业的自主创新;保持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相对独立性,不干涉私立科研机构研究工作,给予他们研发的自由空间。目前中国的R&D经费相对于美国和日本还有一些差距,对于社会发展有积极作用的研究应政府应加大的政策支持和补贴的力度,缩短科技水平距离提高综合国力。
(二)区域创新体系中的政府应然作用
政府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中主要发挥引导、支撑、协调、管理的作用。政府的引导作用表现在: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中,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应该促进整个区域发展,例如:就国家层面而言,政府加大对西部地区的科技投入和政策扶持;此外,政府所倡导的创新精神,也将成为社会价值的主流取向。政府的支撑作用体现在制度安排和资金支持,应致力于构建广泛吸纳新技术的政策导向,打造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对创新型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政策支持,提升整个地区的创新竞争力。政府还起到协调的作用:地方政府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中发挥着牵线搭桥的作用,将各大主体整合在同个平台,让这些主体资源共享、讨论互动、技术交流,避免各自为战。政府的管理作用:政府在科技创新体系中还起着监督管理作用,政府通过宏观调控监管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保证各大主体良性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区域创新体系中政府的具体构建
(一)产学研技术研发子系统
产学研技术研发子系统是整个技术支持系统的核心部分,区域创新体系中大部分科技成果都是出自这个系统。通过产学研的各项技术研发活动,既为企业科技研发提供了理论指导,同时也使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技术创新有了资金方面的支持。
目前产学研技术研发子系统主要存在以下三种基本形式:一是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围绕一个共同的愿景,将各自的人财物集中起来统筹调配进行科研活动。二是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发挥各自的优势,完成各自的任务,分工协作共同实现技术创新的过程。此外,还有一种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其中政府在其中起着牵头抓总的作用,财政出资搭台支持符合当地社会综合发展的科研项目。
(二)信息整合子系统
信息技术贯穿着整个技术创新的始终,同时也覆盖着整个科技创新体系,因此信息整合是技术支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另外一个子系统,主要负责:(1)整个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设备图片、新闻素材等经过信息整合子系统进行有效管理,有序地积累成为区域创新体系的有用资源方便查询。(2)整合区域创新体系中的每个分支子系统和各个区域创新主体独立的日常管理信息平台,将各个分支系统和主体协同联系起来,解决不同系统之间的兼容、交换、互操作和共享问题。(3)及时收录科技创新研发的新产品、新知识、新技术,同时汇总整合研发这些的个人、机构、企业等的信息。
(三)科技应用孵化子系统
经济领域的“孵化”是指在一个共享空间中,为刚创办的企业提供资金、管理、政策等多种服务,就像蛋孵化成小鸡一样,将还不成型的企业慢慢孵化,做大企业。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中的科技应用孵化系统是可以很好地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从而培养优秀的科技创新企业以及企业家。
(四)科技成果推广子系统
科技成果推广子系统是在产学研技术研发子系统研发出新的科技成果之后,不断试验加以改进将其应用于现实社会之中并推广,实现其应有的经济社会价值。科技成果不仅包括实物形态的新产品、新材料,而且还包括非实物形态的新技术、新方法,这些都应纳入系统中并将以推广。而科技成果推广的方式则包括推广交流和推广应用两类,既包括以宣传科技成果信息、以客户体验为主的科技成果推广交流活动,也包括以实现现实运用价值为目的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活动。
(五)专业管理服务子系统
专业管理服务子系统是指围绕着整个区域创新体系所产生的诸如投融资服务、物流服务、环境服务等。专业服务管理体系的建立可以降低创新体系中企业的投融资、物流和环境成本,规避科技创新中的风险,对区域创新体系起着支撑作用。而专业管理服务子系统的成员多是由当地的服务业所充当的,专业管理服务管理子系统的建立和发展,客观上促进了当地其他辅助产业的进步,从而实现整个区域的良性循环发展。
〔参 考 文 献〕
〔1〕蒋轶. 财税政策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中的意义和原则〔J〕.科技管理研究,2010,(10).
〔2〕王林,陈新根. 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思考〔J〕.科技管理新研究,2004,(03).
〔3〕张公一,刘琳,孙丽.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中信息资源整合模式与运行机制研究〔J〕.情报科学,2012,(07).
〔4〕邓龙安.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路径选择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2,(02).
论文摘要:根据我国资源型城市创新体系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在区域创新体系组织结构分类的基础上,选择区域创新网络作为资源型城市创新体系组织结构的培育目标,并构建了资源型城市创新网络模型。
1引言
目前,我国资源型城市的创新能力低下,多年来单一发展资源产业的模式造成了创新行为主体数量较少,功能缺失,创新能力、动力和活力不强;创新资源匮乏,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正如企业创新要求企业组织结构扁平化一样,创新的本质要求减少组织的层次,增加组织中要素的网络化联系。企业组织结构网络化的趋势及其优势,或许可以为资源型城市创新体系组织结构的培育和发展所借鉴。
2资源型城市创新体系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
我国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发展长期以来实行的是条块分割以及自上而下的刚性管理,层级节制的权力结构使得城市经济发展规划大多以政府为绝对主导,这就形成了由政府控制创新行为主体间联系和创新资源配置的、高度集权的等级组织结构。资源型城市创新体系的这种组织结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具有效率优势,有助于充分发挥政府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权威作用,统筹整个创新体系的发展。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组织结构的深层问题逐渐显现。第一,限制了创新行为主体的发展。由于资源型城市多处于内陆及中西部地区,加上长期以来运用以资源开采为主的指导思想,导致这类城市内的高校、科研机构与科技中介机构不仅数量较少,而且发展缓慢、功能缺失。资源型城市组织结构的等级化、机构职能的专门化、行为的程式化和权力的集中化,使得这些城市政府决策的效率低、积极性差、创新激励不足,影响了创新行为主体的积极性和灵活性。第二,阻碍了创新行为主体问的联系。政府凭经验办事,缺乏与企业的有效沟通,不能及时了解它们的需要。企业各自为战,行业内企业间缺乏信任与合作,交易费用很高;行业间缺乏交流,各产业领域难以融合。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间缺乏沟通与合作,它们与工商界的联系不足。第三,减弱了创新体系的开放性。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和等级组织结构的影响,资源型城市的发展大多较为封闭,而且受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使它们缺乏对外界创新资源的吸引力],这又进一步加剧了它们现存创新体系的封闭性。
3选择适合资源型城市的创新体系组织结构
鉴于与前我国资源型城市创新体系组织结构存在的诸多问题,本文认为在认真分析区域创新体系组织结构分类的基础上,积极选择适合我国资源型城市特点的创新体系组织结构进行培育迫在眉睫。
3.1区域创新体系组织结构的分类
根据文献,目前国外学者对区域创新体系组织结构的类型划分基本上分为3种。第一,根据区域技术转让的方式,分为基层组织、网络组织和国家计划控制的区域创新体系。第二,基于治理结构,分为基层式、网络式和统制式的区域创新体系。第三,根据与本地的关系分为地域根植性创新体系、区域网络式创新体系和区域化国家创新体系。尽管以上3种分类的角度和称谓有所区别,但笔者认为这3种分类的含义和特征基本相似,其实就是基层组织的区域创新体系,网络组织的区域创新体系和国家计划控制的区域创新体系。其中,网络组织的区域创新体系是一比基层组织和国家计划控制的区域创新体系都理想的状态。
3.2创新网络是资源型城市的合适选择
国内早在1996年就有学者发现网络是一个由区域内各参与要素之间相互作用和相互联系所形成的具有创新特征的制度安排,它可以使创新在多个层面和多个环节中产生,它为企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学习机会,是一种有利于创新的区域治理结构。网络处于等级组织和市场之外、介于等级形式和市场形式之间新的创新组织形式,它比市场稳定、又比等级组织灵活。区域创新网络可以活化资源和信息,增加灵活性,减少不确定性,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中,网络已经成为各行为主体所采用的新型组合与运作方式,网络组织的区域创新体系即区域创新网络作为区域适应知识经济特点的崭新形式,无疑将成为区域创新体系未来重点发展的组织结构形式。
根据目前资源型城市创新体系组织结构的现状笔者发现,其特征与国家计划控制的区域创新体系有一定相似性。总体来说,我国资源型城市尚未形成网络组织的区域创新体系,或者即使极少数资源型城市的创新网络初具形态也显得十分稚嫩。因此,对于资源型城市而言,其创新体系组织结构的发展方向应是一种创新网络组织结构,它能够为资源型城市的创新行为主体提供正式和非正式的交流渠道,有助于调动多个主体参与,激发更多主体进行创新,加强创新行为主体问的联系,形成创新合力;促进各种创新资源的合理流通,提高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更重要的是对资源型城市整体来讲,这种网络组织结构的根植和发育,能加强资源型城市的创新积累,保持其持续的创新能力。为此,创新网络应该成为资源型城市创新体系组织结构培育和发展的最优选择,资源型城市必须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等级式的创新组织结构,创立网络化的创新组织结构。顺应该需要,本文构建了资源型城市创新网络模型。
4资源型城市创新网络模型的构建
4.1资源型城市创新网络模型的架构
资源型城市创新网络模型应该是在资源型城市内,由多元创新行为主体参与、有多种创新资源流动的开放的网络体系。它由网络的主要结点(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政府和科技中介机构等创新行为主体),网络中各结点之间的关系链条,以及网络中流动的生产要素组成],如图1所示。
(1)创新网络的基本要素网络的两大基本组成部分是要素和关系。创新行为主体作为网络的主要结点,它们之间的网络互动形成了创新网络的基本支架,这一过程称为结网。发生在不同空间的不同层面上的结网,使得创新网络中形成了许多稳定的和不稳定的网络结点。网络中结点密度越大,联系的结点越多,则交流机会越多,创新能力越强。各种交易场所、专业化市场以及讲习会、座谈会、公共食堂、文体活动的场所等,为企业之间的充分接触提供了条件,这些场所自身也成为网络中的重要结点。转(2)创新网络结点之间的联系创新网络结点间的联系在图l中用直线或虚线表示,这是通过创新资源在各创新结点间的流动实现的。创新资源在结点之间的流动可以通过技术许可转让、技术帮助、设备和软件购置、产学研合作、人员流动、信息传播、技术引进以及技术人股等途径。其中,生产者和使用者之间在知识信息交换中的相互学习是创新的推动力。如美国的硅谷常被称为“学习型区域”,就说明了学习在区域创新中的重要性。学习的主要内容是知识,其中隐含经验类知识占据整个知识的绝大部分。这种隐含经验类知识的积累,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做到。但学习过程并不仅依靠正规教育,非正规环境下的交流、培训以及“干中学”和“用中学”更为重要。
(3)创新网络中的科技中介机构当前我国资源型城市中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在其发展规模、服务能力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同国内发达城市相比有很大差距,对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推动作用十分微弱。在资源型城市创新网络中,科技中介机构应以专业知识、专门技能为基础,与各类创新行为主体和要素市场建立紧密联系,开展与科技创新直接相关的支撑,影响知识和技术的产生、发展、转移和使用。由于科技中介机构并未直接参与产生创新的活动,因此在图1中它与其他创新行为主体问的联系用虚线而不是用实线来表示。
(4)创新行为主体间的组合方式在创新网络中,创新行为主体之间的组合方式主要有7种:企业与企业,高等院校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科研机构,企业与高等院校,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资源型城市创新网络中,创新行为主体相互作用,各自加强有比较优势的创新职能,将它自身必需而非专长的职能,通过与相应具有该专项功能的单元分工,进行优势互补与功能耦合。
4.2资源型城市创新网络模型的特征
(1)开放性成功的区域创新体系需要利用内部产生的知识以及外部可利用的知识来增强创新能力和保持竞争力。我国资源型城市长期依赖某类自然资源生存发展,导致了相对封闭的生产体系和产业文化,因此在其创新体系营建中更应该重视开放性,强调通过与外部的交流合作提高其创新能力,从区外甚至国外引进转型所需的创新资源。同时,资源型城市也可以向区外进行创新扩散,从而打破单纯依赖当地自然资源的发展格局。
(2)动态性资源型城市创新网络是一个动态变化的结构。在这个结构中创新资源间的交流越频繁,则网络结点越多,其中有效联系的结点越多,则创新能力越强。而且,网络中的结点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某结点无效或在创新中无所作为时,则会被网络排除在外;而需要产生某些必要的联系时,则会形成新的结点。这主要表现为该网络组织对不合格创新行为主体的淘汰,从而使区域创新网络的“边界”处于不断变化之中。
(3)根植性创新环境是创新网络的载体,具有活力和充足社会资本的环境保证了创新的持续发展。创新网络与创新环境结合越紧密,网络从环境中汲取的“能量”就越高,发展后劲越足,愈能进行持续创新,反之,网络则会衰退。
(4)交流方式的两面性和交流者地位的平等性创新需要经济中不同行为主体之间进行大量的交流。在资源型城市创新网络中各创新行为主体间的交流方式应是正式性和非正式性并存,其中非正式的交流对隐含经验类知识的传播和扩散更为重要。
关键词:区域创新体系中部战略思考
一、中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现状与特征
1.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逐步确立,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大企业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作用突出据统计,中部地区科技活动人员的70%服务于企业;在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企业支出占70%以上,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逐步确立。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中部区域创新体系的特色之一就是大中型企业的作用突出,成为技术创新的主导力量。据统计,中部地区企业科技活动人员和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有40%左右来自于大中型企业,而东部地区仅为30%。与大型企业的主导作用相比,中部地区的中小企业的发展则明显滞后。以民营企业为例,2004年,中部六省的民营科技企业总数为23808家,占全国总数的16.8%,总收入为5475.7亿元,占全年国的11.4%,而东部地区的民营科技企业数和总收入占到全国的60%以上的分额。
与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地位相比,中部地区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在创新中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一是中部地区科研机构和高校对创新资源和创新活动的承载作用较东部地区更明显、更突出。中部地区高等院校活动人员和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占地区的比重为10%左右,高于东部地区5.8%的平均水平。二是科研院所和高校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龙头地位更明显、更突出。以武汉东湖高新区为例,区内现有企业中50%以上与高校和科研院所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大多是原校办企业转化而来的,这一比例大大高于东部沿海地区,尤其是广东、江苏、浙江等省高校校办企业所占的比重。
2.创新资源主要集中在国有及国有控股机构,非公有制部门创新活力不足中部地区的制造业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科技活动人员占科技活动人员的比重达30%,高出东部地区近11个百分点;国有及国有控股单位的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占地区科技活动经筹集额的比重为27%,高出东部地区10个百分点。与国有经济“一枝独秀”相比,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却相对偏低。中部地区制造业企业中,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中科技活动人员仅占地区科技活动人员总数的3%,远远低于东部地区的10%的比重;港澳台和外资机构的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所占比重为6%,远远低于东部地区的17%。更为引人注目的是,目前世界许多跨国公司在我国建立的研发中心已达到100多家,累计投入的研发金额约30亿美元。这些研发中心主要选择京、沪、粤三地,而中部地区则基本没有跨国公司设立研发机构,即使是科技实力较强的湖北省目前也只有寥寥几家。
3.科技资源和科技活动呈“点状分布”,区域分布和结构不平衡在中部六省,科技资源密集分布于大中城市,武汉、长沙、合肥等中心城市是区域创新的源头。其中,武汉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密集,在校大学生数量位居全国第三,拥有雄厚的创新资源,聚集了该省科技人员和科技投入等创新资源的50%以上;合肥在2004年10月被确定为中国第一个科技创新试点城市;长沙也拥有众多的部委属高校和科研机构;郑州、南昌、太原等地聚集了本省绝大部分科技资源。而在更加广阔的地区创新资源明显匮乏,区域创新活动也不均衡,科技资源和科技活动在空间上呈现出“点状分布”的格局。与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北京一天津环渤海等区域创新资源比较均衡且在发展模式上更强调域内大中小城市的联体发展的空间布局相比,有较大的差异。
4,科技活动的功能结构中应用研究和实验发展领域的比重较高,但科技产出呈现“一高一低”的基本特征从科技活动的功能上看,中部地区的科技人力资源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发展领域的分布比值为1:3.12:2,87,科技经费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发展领域的比重为1:2.86:5,21,基本与全国平均水平和东部地区保持一致。但从科技产出的结构看,中部地区的科技论文、获奖成果等纯科研型产出相对较高,而商业化应用成果产出低。《全国科技进步监测报告2OO5)显示,一方面,中部地区湖北、湖南、安徽等省科技产出在科技论文、获国家级科技奖励两方面的优势明显。另一方面,湖北百万人发明专利授权量为29项,低于全国36项/百万人的平均水平,居全国第7位;授权量仅为沿海平均水平的35.71%,为北京的8,08%,上海的13,46%,辽宁的51,06%。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高新技术各领域发明专利授权数中,除一个领域外,中部各省平均水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两方面形成的反差显示,中部地区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仍有相当差距。
二、中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障碍分析
1.创新主体功能错位,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在区域创新体系中,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技术创新的决策者、投资者、应用者、扩散者和受益者。由于现代企业制度及市场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还有待时日,科技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进程还不尽协同等原因,再加上产学研区域创新网络中各个主体的相互联系不够紧密,使得中部地区的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2.市场机制对创新资源配置的力度不足,技术市场发育滞后技术市场是调节科研开发供求关系的重要手段和聚集资本人才等基本生产要素的重要平台,是实现科技成果转移的重要渠道,而中部地区的技术市场规模小,表明市场对创新供求的调控力度弱,科技与经济结合不够紧密,成果转化率低,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效果不明显。
3.科技投入长期不足是制约中部地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瓶颈”改革开放以来,东南沿海地区利用政策优势和开放的先机,飞速发展,实现了资金、人才的有效积累,形成了企业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面对东部沿海地区对外开放的先发优势和西部地区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优惠政策,中部省份无论是企业自身的投入能力,还是财政投入、外资引进都存在不足。
4.创新基础设施薄弱,公共平台建设滞后以湖北省为例,目前全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总体上分布不均,重要的科技资源如文献、数据、仪器等都集中在大专院校,企业拥有的科技资源相对较少,并且在企业中,中小企业的科技资源占有量更少,基础条件建设严重滞后。许多科技人员难以了解和掌握国际科技发展最新动态,也难以分享公共基础条件的资源。
三、中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战略思考
1.坚持比较优势导向与创新优势导向相结合,努力开创中部“双向突破”的发展新路径,是构建中部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前提按传统经济发展理论,现阶段中部地区应遵从国际国内产业分工,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尽快实现“工业化”,并力争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异。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中部地区将自己定位于“资源供应地”,定位于产业价值链的末端,那么这一地区实际上无法实现对发达地区的追赶,更谈不上超越。同时,过度突出“采掘”和资源开发,无异又给本已十分脆弱的生态与环境带来致命伤害。因此,“比较优势导向”的发展战略从长远看对中部地区发展不利。
改革开放以来,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为即将到来的快速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为中部地区发展注入了动力和活力;中部地区以省会城市为重点的大中城市工业基础较好,拥有一批骨干企业和技术设施,具有承接国际转移的基础。为此,坚持“比较优势”导向和“创新优势”导向相结合,突破现有发展路径,实现“上下互动、双向突破”是现实可行的。
“上下互动、双向突破”的模式一是要采取主动跟进的“学习一跨越型”模式,实现“由下进上”。要突破区域、省域经济的小圈圈,将中部产业发展置于世界经济发展的大循环,在世界制造业“产业链”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在参与国际竞争中缩小自身差距。坚持发展以劳动密集型为特征的加工组装、资源加工类产业和以资本技术密集为特征产业的“两个并举”,按照从代加工(OEM)到代设计(ODM)再到自创名牌(OBM)的发展路径,通过消化吸收和“干中学”、“用中学”,实现知识的积累和技术的提升,通过与国外跨国公司的合作,打通国际市场的渠道,逐步实现对领先者的追赶。二是实施“知识战略”,实现“由上制下”。当前制造业中存在的“微笑曲线”和“温特尔模式”是实施知识战略的理论依据。中部地区具备实施知识战略的基础。实施知识战略,要将发展的视角从产品制造转向技术服务;由硬件产品转向软件产品和系统;从价格转向标准技术,发挥研究开发优势,通过介入知识要素比较密集的前端(研发)和末端(服务)分工,来统领产品的加工与组装,以软带硬,不断增强科技的势能,增加经济流量。
2.培育和完善以技术产权市场为枢纽的创新要素市场体系,建立促进创新资源良性互动的市场机制,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关键作为区域内创新组织与创新资源集合体的区域创新体系,在其形成和运转的过程中,存在市场和政府两类要素的驱动。比较市场和政府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市场的力量更基础,更根本。因此,培育和完善创新要素市场,尤其是技术市场,建立促进要素集成互动的市场机制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关键。
3.坚持“两个结合”,培育中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发展的双重驱动力国内外成功实践证明: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单纯依靠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依靠外力驱动发展已成为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成功经验。因此,建设中部区域创新体系,要坚持“内源动力”与“外源动力”均衡协调发展的原则,既要培育区域自身创新的实力与潜力,同时,要突出“以外促内”,“以输入带动输出”,将面向全国、面向世界,培育区域的吸纳应用能力作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
4.突出区域创新体系的产业服务导向,重点建立面向主导产业的产业创新体系,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产业创新体系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产业创新能力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重要目标。建设产业创新体系,就是要突出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建设支撑产业发展的研究开发系统,服务支撑系统和产业应用系统。建设产业创新体系,关键是要突出中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阶段特色,按照产业演进理论,将提升优势产业的竞争力作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同时着眼“未来”,努力培育支撑未来区域经济发展的“前瞻性”产业。突出即期,兼顾未来,两者结合,将决定区域产业当前和未来的竞争力。
5.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将以企业为核心、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主线从区域创新体系的定位来看,对多数中部省份而言,以促进技术的商业化开发与应用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是核心。突出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必须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主要是指那些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并对创新有明显需求的大中型企业。对多数单个中小企业而言,由于缺乏足够的实力来营建R&D机构和承担大量资金和人力投入,这些企业一般通过转向社会网络(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借助外界研发力量推进创新。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创新体系是区域创新体系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主线。
6.依托区域中心(城市圈、城市带)及产业基地(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等),培育和促进特色产业集群,是构建区域产业创新系统和区域创新体系的有效模式当前,产业聚集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产业聚集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征是产业分工的专业化,产业发展的集群化,企业生产的专注化和规模化,企业合作的市场交易化与协同化。产业聚集有利于产业内的分工协作,有利于形成本地市场,吸引客户和定单,有利于发展配套产业与产品,有利于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的集中。因此,以中部区域中心城市及特色产业基地(高新区、开发区)为依托,实施基于特色产业集群的区域集成创新战略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模式。
2009年12月13日,“昌平区科技创新大会”在北京中石化会议中心举办,会上的“区域创新体系”和“实验室经济”等关键词,颇为引人注意。
眼下,经济复苏已经开始,金融危机尚未过去。危机所带来的反思,一步步转化成后“危机时代”的新思路。昌平区,将这次大会看作是自身创新体系由建立走向完善的一个重要时间点。
在举国创新的语境之下,昌平区在打造区域创新体系的路径上,同样有所心得、有所行动。“从全国范围来说,昌平的探索和模式非常具有代表性。”昌平区科委主任于泓说。
体系:官产学研用
于泓在昌平区科委担任主任已经有十年了,在这个职位上,他经历了中国区域创新体系从无到有整个阶段。
科技创新大会前夕,于泓接受了《新经济导刊》的专访,就“区域创新体系”这一话题侃侃而谈。
区域创新体系这一经济学概念,最早在1992年由英国加的夫大学的库克教授提出。自国家创新体系产生以后,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个创新体系的研究热潮。
这一经济学概念得到重视的一个重要原因,则是美国硅谷的崛起。可以说,硅谷的神奇力量让人们认识到区域在创新体系中扮演的重要角色。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政府将“创新”二字提到了整个国家战略的高度,并将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作为面向未来竞争的利器。
不过,中央甚至省一级的政府所思考和规划创新体系,基本上属于宏观战略层面,皆可视为国家创新体系的范畴。而县市一级的基层政府,才是具体的区域创新体系的引领者和组织者。就这一角度来说,国家创新体系重点在于“强国”,区域创新体系重点在于“宫国”。
作为“后起之秀”的中国,用了二十年时间,成功地将北京中关村打造成为了“中国硅谷”。时至今日,“中关村”本身也进化成为一个创新品牌,成为统领位于北京的众多科技园的一个“符号”――昌平即在此列。
对于自己“十年如一日”的任职经历,于泓自己深感珍惜。在他看来,能够完整地亲身经历中国区域创新体系整个历程的人可不多。
也因为这十年的工作经历,让他对昌平的区域创新体系的理念和态度见解深刻,尤其是对“官产学研用”的体系框架,有着不同于其他人的直观感受。他介绍说,中国的区域创新体系的整个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中国开始进入改革开放历史轨道,商品经济蓬勃初兴。但是,那时人们不知道大学对社会有什么意义,根本谈不上科技创新体系。昌平也是如此。
90年代中期末期,中国开始发展高新产业园区和高新技术企业,区域创新体系开始出现。昌平的“官产学研”框架,也在此间经历了从初步建立到逐渐成形的过程。
目前,区域创新体系进入到了第三个阶段。这一阶段,理论上形成了“官产学研用”五个支撑元素的全新框架,形成了区域创新体系的完整链条,在实践中也更加强调各个支撑要素的协调性和完善性。
“官”即政府,起的是引领、组织作用:“产”即企业,是区域创新体系的主体,也是关键性环节:“学”的目的是解决创新的可持续性,以大学为主体;“研”则是手段,直面产所提出的问题,它包括研究机构和企业研发团队;“用”是最新提出的一环,它是创新体系的最终指向,也是检验评价的终端。
“区域创新体系能不能建设起来,首先就在于这几个主体的关系、分量、角色、环节是否搞清楚。”于泓说,“这两年来,我们一直重点研究的也就是这个问题。”
从全国范围来说,昌平的做法代表了全国很多地方,因为全国很多区域创新体系做得相对好的地区,都面临着如何完善的问题。
“一定程度上讲,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相比较,一定程度上就是这个体系建设的基础问题。这是一个规律。”他说。
在这位科委主任眼里,就目前发展阶段看,昌平的区域创新体系的整体构架已经有了,但同时也并不是所有的支撑元素都已经完全建立。
他认为,“如果将区域创新体系比作一座房子,可能其中某一根梁显得粗了,而某一个柱子显得细了。也就是说,还不够协调。”
重点:实验室经济
“昌平区要依靠科技创新,率先成为实验室经济聚集区。”在科技大会上,昌平区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抛出了昌平的主张。
如果说,区域创新体系的完善是科技园区正在努力的目标,那么,“实验室经济”的培育则是这个完善之举的重中之重。
实验室经济,表现形态为:以应用为研发导向,在第一时间将实验室成果变为产品,将技术进行产业化的速度视为关键点。在政府制定区域经济政策时,它似乎成为迅速突然“蹿红”的热词。
“为什么金融危机中有的企业垮了,而有的企业却能逆势上扬?经过业界共同分析发现,逆势上扬的很多企业都属于自主创新型企业,都拥有自己的实验室,都在技术上不受别人制约。”于泓表示。
这一点,昌平区科委在自己辖区内的一些企业身上,也得到了证实。
以万泰生物医药公司为代表的一批企业,通过联姻科研机构或自建实验室,凭借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有效地避开了金融危机的冲击,企业不退反进。这透露出的信息是,一个企业要有自己的实验室才能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才能真正把知识转化为经济效益。
昌平区领导在科技大会上强调:“实验室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产业发展模式,是新形势下推动区域创新的成功之道。”
不过,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这种模式是否具有可参考的案例?是否可以复制?
“我们通过业内专家的分析论证进行了研究,专家们都认为,实验室经济具有市场导向性强、成果转化快等优点,应对金融危机成效明显,并将其归结为‘实验室经济模式’。”于泓说。
美国就是典型的实验室经济大国。全世界的优秀人才往美国集中,各种前沿的知识到美国汇集,从而不断有新发明、新技术诞生,这些新发明、新技术经过市场孵化、推广而之,迅速占领世界市场。
国内有也一些城市,比如深圳,通过创办北大科技园、清华大学科技园和“虚拟大学园”等,以企业方式运作现代化实验室,推动产学研活动深入开展,从而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事实上,以知识和技术创新体系为主要驱动的发展模式,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实现崛起的快速通道。
那么,昌平这一位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北京、毗邻“中关村”发源地海淀区的区域,是否有能力建立起强大的“实验室经济”?
从全国范围看,京津冀地区特别是北京,将成为研发、服务等高端产业的聚集区域;从北京格局看,海淀山后到昌平山前的西北方向,将成为研发产业聚集发展的理想空间。
昌平最大的独特性就在于生态和科技,目前,能源科技、生物医药作为
全球范围内的两大“朝阳产业”,已经在昌平构成聚集态势。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空间布局调整中,昌平的部分区域也将纳入其中。
同时,科技资源方面,昌平全区拥有43所大专院校、106家科研机构、32个各级各类实验室、15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4个国家级科技园区以及一系列重点产业功能区,聚集了近2万名的高素质科技人才。
事实上,昌平已经涌现出一批“实验室经济”的实践者和探路者。比如,这一次在科技大会受到表彰的企业,以及几乎大多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身上,已或多或少地都能找到实验室经济的影子。
“山还是那座山,水还是那片水,大学还是那座大学,过去摆在那儿用不上,现在就能排上大用场。”于泓感叹说。
先锋:两类人和三类组织
在昌平区政府的理解中,如果要问“区域创新体系”该从哪里入手,答案就是要从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相关有特色的产业。
因此,站在“官”的环节上,昌平区政府也试图从“实验室经济”的“先锋队”身上找到爆发力。
概括起来讲,这个先锋队包括“两类人”和“三类机构”。“两类人”是指科研工作者和创新型企业家,“三类机构”是指科研机构、创新型企业和中介机构。
这个先锋队,尤其以“产”和“研”构成担当创新驱动力的核心主体,共同组成“实验室经济”模式的两大生力军。
于泓说:“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首先必须找到一个基础,这个基础就是注意鼓励发展企业。发展什么样的企业呢?咨询企业、文化创意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没有这些,社会和政府就找不到建立体系的线索和载体。”
在这次大会上,昌平区就重点对一批企业和科研人员进行了奖励。大会~共设了六类奖,奖金共为3040万元。除此之外,本刊还了解到,从2010年开始,昌平还将每年拿出至少2亿元,鼓励区域自主创新。“总体看来,我们的亮点,应该说是重奖科技创新的人员和机构。”他进一步说。
不过,如此数量庞大的“真金白银”,昌平是否挥金如土?是否能够“大产出大回报”?因为,事实上地处京城之北的昌平,在北京“新经济地图”上,并无多大优势可言。
在它的西边,海淀区拥有强大科教资源的中关村海淀园。
在它的西南边,西城区拥有统摄全国金融资源的金融街。
在它的东南边,朝阳区则拥有中国一流的中央商务区(CBD)。
显然,在官产学研用创新体系中,昌平区政府要脱颖而出,就必须想法弥补自己的短板,并找准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
于泓说:“正因为如此,我们昌平区才结合自己的情况从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就是上述通过奖励两类人和三类组织等系列配套的政策措施,将企业家和科研人员作为重点支持对象,率先唤起昌平100强企业和25家左右的科研机构的热情。
其次,昌平明确提出要培育“大学科技园”,并促使研究型大学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和昌平相比,海淀的高校资源明显优于昌平。因此,昌平的思路是不可能一样,海淀是“发展”大学科技园,而昌平突出的是“培育”二字。
此外,中介机构的短板也是重点弥补工作之一。于泓表示,之所以将中介机构放入“三类组织”中,也正是考虑到它在市场创新行为中的特殊作用,尤其是资源整合的强大纽带性。
“西城区的金融服务业发达,但我们也不可能将金融街的中介机构模式复制到昌平来。比如我们天通苑是集中的生活片区,引导其向生活咨询业等发展就是方向之一。”他说。
企业与科研院校在产学研合作中,其利益目标的不同和风险因素的未知性使他们之间的合作无法顺利进行。科研院校的优势是科研力量强,技术创新能力强,高新技术成果多,其弱势是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弱。因此科研院校与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上存在结构性矛盾。具有先进性的科研成果在现实企业的生产工艺上无法生产或转化成产品,二者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反映出产学研前后环节整体衔接的不顺畅。
2最后是产学研合作风险投资机制还未建立
对于产学研合作项目中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存在着利润大、投资大和风险大的问题。这样大的投入主要依靠政府的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其客观需求,而企业的自筹资金又非常有限。因此,若想做大的据对已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调项目,必须使用过银行贷款、从股市中筹集、国内风险投资、发行企业债券、国外风险投资等融资形式,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加快企业的发展步伐。
3提升吉林省技术创新能力的对策研究
3.1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创新意识
要逐步转变政府职能,政府的主要作用体现在政策引导、激励和监督等方面,不要直接干预企业的创新活动,在企业、科研院所、中介机构以及投资者之间起到组织领导和间接调控的作用。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的财政、金融、人力资源管理等支持性政策,建立高效的创新激励机制和风险机制,政府不再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而把企业、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等培养成技术创新的主体,在企业和科研院所之间建设好创新中介服务平台,不断提高创新中介服务能力,以推动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
3.2完善技术创新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
首先要制定科技投入政策。由于技术创新,特别是基础研究具有很强的外溢性和风险性,而单个企业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有限,因此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能力和积极性不高。为了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可以由政府牵头建立立技术创新的风险基金,采取资金补贴的方式鼓励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其次要制定有利于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如果想鼓励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可在现有税收政策上进行减免,采取加速折旧制度和继续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以减轻企业的税负。对企业的新产品或者是高新技术产品实行低税率征收政策,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还要制定金融信贷政策。由政府牵头,带动企业、科研院所、银行及其他投资者合作投资成立风险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科研单位进行技术创新的投资或担保。
3.3建立和完善吉林省区域技术创新体系
[关键词]产业集群;区域;创新体系
产业集群是在一定地理范围内,众多相互关联的、共性的企业或产业聚集在一起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产业集群现象比较普遍,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美国硅谷高技术产业集群、意大利中小企业集群等在世界上有着重要影响。目前,我国产业集群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发展较快,形成了浙江“区块经济”、广东“专业镇经济”、北京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等模式。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集群经济也在崛起,出现了广西汽车产业集群、云南烟草产业集群,以及依托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等现象。产业集群是经济发展的一种高级形态,是一种重要的经济现象。它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对促进企业创新、区域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地区竞争力、国家竞争力,引领区域经济成长和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因此,从区域经济发展的高度来看,产业集群能够改善创新的条件,为区域创新体系提供坚实的基础。本文拟就基于产业集群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进行探讨。
一、产业集群与区域创新体系的内涵
(一)产业集群的含义。产业集群的概念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波特提出,他在对美国、日本、德国、瑞典等国有竞争优势的产业进行了考察之后,认为这些产业都形成了集群。波特认为,产业集群是在某一特定领域内互相联系的、在地理位置上集中的公司和机构集合。产业集群是指集中于一定区域内特定产业的众多具有分工合作关系的不同规模等级的企业和与其发展有关的各种机构、组织等行为主体通过纵横交错的网络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空间集聚体,代表着介于市场和等级制之间的一种新的空间经济组织形式,它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它不仅可以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而且也成为提高一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新力量。产业集群的最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它的地理集中性,即大量的相关产业相互集中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由于地理位置接近,产业集群内部的竞争自强化机制将在集群内形成“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机制,刺激企业创新和企业衍生。在产业集群内,大量企业相互集中在一起,既展开激烈的市场竞争,又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如联合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建立生产供应链,由此形成一种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的合作竞争机制。这种合作机制的根本特征是互动互助、集体行动。在产业集群内部,许多单个的、与大企业相比毫无竞争力的小企业一旦用发达的区域网络联系起来,其表现出来的竞争能力就不再是单个企业的竞争力,而是一种比所有单个企业竞争力简单叠加起来更加具有优势的全新的集群竞争力。
按照集群的产业性质,可以将产业集群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传统产业集群。它以传统的手工业或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工业部门为主,如纺织、服装、制鞋、家具、五金制品等行业,大量的中小企业在空间上相互集中,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市场组织网络。在这种产业集群内,劳动分工比较精细,专业化程度较高,市场组织网络发达。典型的例子是意大利的特色产业区。二是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它是一种主要依托当地的科研力量,把众多科技含量高的产业集中在一起,以产生群体效应的集群模式。如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为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企业间通常相互密切合作,以实现效率最大化。美国的硅谷和印度班加罗尔软件产业集群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三是资本与技术结合型产业集群。如日本的大田、德国南部的巴登一符腾堡等。一般说来,由于存在着不确定性以及研发与生产的日益分离,高新技术企业比传统产业企业更倾向于集聚。产业集群的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因为产业的聚集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改进激励方式,能够创造信息、专业化分工、声誉等聚集效应。
(二)区域创新体系的含义。关于区域创新体系,目前在国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威的定义。综合国内许多学者所下的定义,笔者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指在特定的经济区域内,各种与创新相关联的行为主体、物质条件,以及协调它们之间关系的制度、政策和文化环境所构成的网络系统。区域创新体系是相对于国家创新体系而言的。其中的区域可以是一个省,也可以是一个省内的行政区;可以是跨省市的区域,如长江三角洲,也可以是省内跨行政区的区域,如广东的珠江三角洲。但这种区域应当具有某种共同属性的边界,可以是一个行政区,一个特定的地理区域,如一条河的流域,或是一种语言区域。
构成区域创新体系的基本要素有主体要素、机制要素、条件要素和环境要素。主体要素即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主要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和地方政府五大创新主体;机制要素即创新行为主体之间联系与运行的方式;条件要素即创新主体赖以进行创新活动的客观物质条件与活动平台;环境要素即创新活动的软环境,主要有制度政策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
在区域创新体系中,各创新主体具有不同的职能。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创新产品生产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载体。高校和科研院所是知识创新的主体,在创新体系中担负着创新知识和技术供给、创新人才培养和为企业技术开发提供支撑的职能,是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依托。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技术创新供求双方的桥梁与纽带,是实现创新要素互动的重要媒介。政府在创新体系中主要履行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职能,是制度创新的主体,是基础和公益类研究的支持者,是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环境的建设者。
区域创新体系作为一个网络系统,其直接功能是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最终增强区域竞争力,加快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国内学者的论述,区域创新体系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一是地域邻近性。区域创新体系都是某一特定地理空间范围内的经济现象。二是主体多元性。区域创新体系是一定区域内与创新全过程相关的各种主体组成的系统,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等诸多创新主体在创新体系中缺一不可。三是文化根植性。在区域创新体系中,创新要素密切联系和流动,需要塑造一种互信互惠、可靠合作的社会文化环境,包括正式的契约关系和非正式的人际关系。创新活动就根植于这种文化环境的土壤之中。四是系统集成性。区域创新体系由区域范围内的产业体系、科技体系、教育体系、社会服务体系、政府宏观管理体系等子系统构成,它们的系统集成,推动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五是网络开放性。成功的区域创新体系能够充分挖掘利用区域内创新要素,并最大限度地吸收利用域外的创新资源。六是创新集群性。在区域创新体系中,创新绝非是单个创新主体的活动,而是各类创新主体交互学习、合作分享的群体性活动,是集群性创造活动。
(三)产业集群与区域创新体系的关联。一是地域关联。区域创新体系源于特定的历史条件、地域特性和产业特性的有效结合,产业集群往往在特定区域出现,具有明显的地域性,成为目前区域经济发展中产业布局的新形式。在一定的地理区域内,以产业集群为基础、按照一定的制度安排组成的创新网络与机构,可以构成次一级的区域创新体系。二是要素关联。产业集群的主要要素有企业、政府、中介机构等与其发展有关的各种机构、组织等,区域创新体系的基本要素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和中介机构等。因此,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和中介机构等就构成了产业集群和区域创新的关联性。此外,区域内共有的知识、技能、人才、市场、公用设施及地域的专有文化等要素本身就构成区域创新的必备条件,同时也是该区域内众多创新者寻求外部性的动因。三是功能关联。区域创新体系的主要功能是促进和进行新知识和新技术的生产、扩散和应用;产业集群实现创新的主要途径是建立有效的合作网络、促进知识在本地扩散流动。从这一意义上讲,产业集群和区域创新体系在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扩散上的功能具有很大的重叠性。四是目标关联。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直接目的是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产业的创新和发展,最终目的是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形成区域竞争优势。产业集群体现特色产业与区域经济的有机结合,其目标是通过企业集聚形成外部经济,显著降低创新成本,提高产业和区域竞争力,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目标紧密相关。产业集群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基础和有效途径,产业集群的多样性和特色正是区域创新体系的活力所在。积极培育和推进地方产业集群已成为目前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和政府制定政策的着眼点。二、产业集群对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
(一)产业集群为区域创新提供良好氛围。产业集群是培育企业学习与创新能力的温床。企业彼此接近,会受到竞争的隐形压力,迫使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组织管理创新。由于存在着竞争压力和挑战,集群内企业需要在产品设计、开发、包装、技术和管理等方面,不断进行创新和改进,以适应迅速变化的市场需要。一家企业的知识创新很容易外溢到区内的其他企业,因为这些企业通过实地参观访问和经常性的面对面交流,能够较快地学习到新的知识和技术。
(二)产业集群的组织结构有利于区域创新能力的提高。在市场变化快、不确定因素多的情况下,企业应变能力和快速反应的灵活性成为竞争的关键。在不确定的环境和柔性生产技术的基础上,处于产业集群当中且具有网络协作关系的众多中小企业具有对市场反应的灵活性及风险不扩散的优势,往往比大企业具有更强的生存能力和创新能力。此外,产业集群内企业之间由于地理位置接近、业务往来频繁、相互关联紧密等因素,极易在知识、技术、生产、销售等方面密切合作关系,形成经济区域内企业和产业之间的分工协作,从而大大提升企业乃至区域创新能力。
(三)产业集群有利于促进知识和技术的扩散和推广。产业集群与知识和技术扩散之间存在着相互促进的关系。在新经济时代,产业布局不再像工业经济时代那样各行各业简单地聚集在一起,而是把相互关联、高度专业化的产业有规律地聚集在一个区域,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集群内由于空间接近性和共同的产业文化背景,不仅可以加强显性知识的传播与扩散,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加强隐性知识的传播与扩散,并通过隐性知识的快速流动进一步促进显性知识的流动与扩散。
(四)产业集群有利于形成创新人才库。形成产业集群的经济区域,通常是一个拥有相似或相近文化背景的区域。如北京中关村,相似的文化背景、共同的价值观往往会使经济区域内行为主体间产生大量的非正式关系,而技术创新活动所需要的隐含经验类知识就这样得到有效扩散。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聚集,又能吸引更多的人才。因为产业集群区域具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学习机会。产业集群有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既有正规的大专院校的学习,也有师徒之间、企业之间、员工之间的经验交流,这为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三、以产业集群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建设性意见
如何以产业集群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这是摆在各级政府和科研机构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本人认为,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产业集群区能得以稳定发展,有赖于区域的创新环境。产业集群指向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所必须遵循的原则一般有:竞争力最大化原则、集群发展阶段性原则、产业和市场针对性原则、低门槛原则、公共资源共享最多原则以及企业与政府互动定位原则。区域创新体系在内容架构上,应包括:确定产业指导和创新措施的战略定位;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措施;针对中小企业的技术、信息;管理服务支撑体系,区域所能提供的针对性的产业政策,正向的激励投资、创新;国际化扩张的措施,人力资本开发体系,鼓励非正式交流和非政府机构融入产业发展的氛围,产业集群监控体系等。政府本着促进产业集群与区域创新体系相结合的基本准则,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框架之下,制定并完善产业集群的发展政策,不断优化区域创新环境,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二)促进区域分工协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现阶段,我国区域间以及城乡间的创新能力分布极不平衡,各地都在探索如何增强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问题。区域科技发展要充分体现特色,要发挥各区域的竞争优势,围绕各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形成各具特色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科技发展格局。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加强企业间、产业间以及区域间的竞争和合作,依靠竞争与合作,形成区域科技特色,在更大范围内促进科技资源的流动和优化配置,推进产业集群、知识集群和创新集群建设,培育各区域的基本科技能力,全面提高各区域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 创新体系 中原经济区 资源共享 行政区划
2011年1月中原经济区被纳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成为国家重点开发区域,随之中原经济区建设正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与环渤海、长三角、海西、珠三角等经济区遥相呼应。中原经济区经济基础薄弱,区域竞争力差,要后来居上,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必须依靠技术创新。构建中原经济区创新体系,增强创新能力,是中原经济区建设与发展的根本途径。中原经济区创新体系是一个跨行政区的创新体系,行政壁垒以及由此造成的创新要素流动障碍是构建此体系的特殊障碍。
一、建立中原经济区创新协调体系
1、建立政府层面的协调机制。由各地区科技行政部门牵头,筹建中原经济区创新协调委员会,作为区域创新体系的组织机构。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中原经济区科技合作与发展整体规划,协调中原经济区各地区利益关系,推动各地区创新资源的整合和利用。每年定期在中原经济区各地市轮流举行供科技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坚持平等、互信、沟通、合作的基本原则,就科研、技术和人才的合作与交流的相关问题进行磋商,及时解决协作中的各种障碍,促进创新资源共享。建立科技项目合作机制,坚持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针对影响中原经济区发展的重大科研项目进行联合攻关。
2、建立民间层次的协调机制。民间层次的协调机制是对政府层次协调机制的有益补充。民间组织促进地区之间的创新协作,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借鉴长三角等地区民间协调机制的经验,结合中原经济区的实际情况,建立民间层次的协调机制。组建中原经济区咨询参谋机构,该机构由中原经济区以及中原经济区以外的各类专家、学者组成,为中原经济区协作创新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供科学的解决方案。组建中原经济区行业协会、商会,突破行政区划障碍,制定区域行业发展规划、区域行业技术标准,推进区域市场秩序的建立,探索各类资源的联结和整合,协调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
二、建立中原经济区知识创新体系
1、建设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研院所。中原经济区高校和科研院所已具有一定规模。但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相比仍具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流高校和国家级实验室较少。截至2009年,河南省只有郑州大学一所211高校,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个,没有985高校。建立中原经济区知识创新系统,必须建设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研院所。增加财政投入,进行政策倾斜,有重点、有步骤地将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农业大学等高校建设成为研究型大学,在本科教育基础上致力于培养和造就富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高级人才,发展基础理论和探索高新科技前沿,为中原经济区知识创新做贡献。增加基本建设投资、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经费,改善科研条件和科研环境,注重人才培养、发掘人才潜力,建立健全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评价体制和激励机制,营造开放的、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科研环境,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科研院所,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
2、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分工与协作。中原经济区高校和科研院所在许多领域存在着争夺资源、过度竞争的情况,双方之间的合作不够。在国家和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改变高校与科研院所争夺资源的状况,鼓励科教合作,加强资源共享,形成合力。促进科研机构与高校多种形式的合作,包括共建科研基地、共同承担科研任务、与多种形式的人员交流,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与高校开展联合培养人才等。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逐步将一部分高水平的科研院所并入名牌大学或委托名牌大学管理,以发挥大学的学科综合优势,大力发展交叉学科,占领国际科学前沿。推进行业共性技术体系的建设,整合和集成现有资源,促进公共科技资源的开放和共享,形成一个为全社会科技创新服务的公共平台。
三、建立中原经济区技术创新体系
1、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中原经济区企业研发人员数量少,研发经费少,研发成果少,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大,企业长期处于被动从属的地位,要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必须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具有创新的自主决策权。应建立新型的、贴近产业的“市场导向―企业主体―企业研发中心”的技术创新机制,引导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立创新战略,努力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关键技术,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掌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提高核心竞争力。
2、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中原经济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发展较快。截至2009年底,河南省共建设了2个国家级和9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1个高新区共实现工业总产值2660亿元,工业增加值830亿元。根据中原经济区实际情况,坚持用新技术开发新领域和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提高原创性技术比重和消化吸收外来技术相结合的原则,做大做强电子元器件、硅半导体材料、太阳能电池、新型显示器、超硬材料等产业,重点发展郑州、洛阳、新乡、许昌、安阳、鹤壁等产业开发区,努力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发挥产业集群效应,辐射拉动中原经济区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3、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河南省已经建立了多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且初见成效。目前,中原经济区内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内成员主要是河南省境内的创新主体,在未来的发展中,应吸引其他地区的创新主体加入。因而,政府应为各地区创新主体提供合作交流的平台,组织技术交流见面会、技术创新联盟论坛等。在不影响自主性和独立性的条件下,对其他地区创新主体加入技术创新联盟进行引导、鼓励及撮合,降低搜索成本和谈判成本。
四、建立中原经济区创新服务体系
1、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健康发展。中原经济区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初具规模,截至2010年,河南省技术贸易机构发展到3300多家,生产力促进中心达到110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22家,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2家,技术咨询机构2000多家。虽然中介机构规模庞大,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数量众多、良莠不齐,真正能够为区域创新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还很缺乏。针对目前的情况,要重视和加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的政策法规研究,明确不同类型科技中介机构的性质、类型、地位、作用、制度、运行机制、从业资格、服务标准、行业规范、法律责任等,制定完善的优惠政策。加大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把一部分原本属于政府的行业管理、项目评估、市场监管等职能委托给科技中介机构承担。设立科技中介机构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公共信息平台和技术平台建设,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和资质认证,进行国际合作与交流,扶持骨干科技中介机构的能力和条件建设等,支持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对现存的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制定中介服务业行业自律服务标准和规范,借助行业协会的专业性定位与成员自发性参与,引导中介服务走向人才优秀、硬件完善、专业分工、规模适度的良性发展道路。
2、加强中介机构之间的紧密合作。由于行政体制和历史发展的局限,中原经济区各地区的科技中介机构都各成体系,相互之间缺少联系和互动,中介机构重复投资、重复建设现象严重,给整个科技中介服务业带来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极大浪费,不利于科技中介服务业的整体发展。建立中原经济区创新体系,应加强区域内中介机构之间的紧密合作,推动区域内中介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改变各地区中介机构“单打独斗”的做法。为此,各地方政府要尽快解决公共信息渠道不畅的问题,打破信息封锁,建立区域性公共信息网络,使各地区科技中介机构充分掌握信息,为区域内技术创新提供综合配套服务。各中介机构还应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科技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可以组织大范围和大规模的学习交流会或进行科技中介从业人员培训,从而提高科技中介服务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
五、建立中原经济区创新环境体系
1、培育坚实的基础设施环境。中原经济区拥有以铁路、公路为主的庞大交通运输网络。目前,河南省铁路运营里程为400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为5016公里。截至2011年2月,河南省移动电话用户、固定电话用户、互联网用户分别达到4632.8万户、1430.2万户和3391.6万户,分别排名全国第5位、第6位和第6位。中原经济区具有一定规模的基础设施,为创新要素流动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为构建中原经济区创新体系,当前迫切需要建立起以城市为连接点,涉及交通、电网及信息化网络等方面的跨区域复合网络体系。同时,地方政府还要加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强化吸纳科技人才的载体,加快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网络、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网等区域科技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2、培育良好的制度环境。构建中原经济区创新体系,必须培育良好的制度环境。目前,尚未建立针对中原经济区有关技术创新的政策法规制度。中原经济区应从整个区域的利益出发,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制定激励和规范创新的市场、产业、财政、税收、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政策和法规。
加紧市场制度建设,规范市场的行为准则,消除由于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各种限制和壁垒。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和制裁各种侵权行为,及时有效地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政府部门适当降低专利申请费用和专利年费的标准,降低被保护者的成本。加速专利审批速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缩短侵权诉讼的周期。完善财政投入制度,保证财政科技创新投入增长速度高于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财政投入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前沿高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研究。建立跨行政区政府采购制度,通过政府对高技术产品的巨大需求对技术创新起到“牵引”作用。
(注:本文为2010年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河南省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模式研究》(项目编号:102400440033)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龙开元: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初探[J].中国科技论坛,2004(11).
[2] 王鹏:跨行政区域创新系统的核心特征与动力支持研究[J].发展研究,2009(1).
随着人类向21世纪的迈进,世界经济正在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一一知识经济已经初露端倪。经济学家们预言,以知识为基础,直接依赖于知识和信息的生产、扩散(分配)及应用(消费)的知识经济将在21世纪占据主导地位。
知识经济社会代表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已渐成共识。为了掌握知识经济的主动权,各国纷纷行动起来,尤其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正抓紧制定面向21世纪的发展战略。其中最重要的发展战略就是进一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在知识经济时代,国家的创新能力,包括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是决定一国国际竞争力最关键的因素。而国家创新能力的强弱又直接取决于国家创新体系的完善程度。90年代以来,美、日国际竞争力的逆转便是一个极好的例证。曾以技术立国取得辉煌经济成就的日本,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经济增长减缓,国际竞争力下降,在多数科技领域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而注重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并重的欧美发达国家,相对完善的国家创新体系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活力。特别是美国,据其国家竞争委员会称,美国在27个关键技术领域中取得了24个领先地位;世界经济论坛发表的国际竞争力报告也显示,美国国际竞争力已明显领先于日本。这正是美国90年代以来一直保持强劲经济增长势头的根本原因。面对知识经济的严峻挑战,日本已经认识到其国家技术创新系统的局限性,调整国策,提出了“科技创新立国”的口号。其他许多国家也都制定了相应的科技发展战略,大幅度增加了科技投入。
知识经济浪潮汹涌而至,对于尚未实现工业化的中国来说,既是一个实现跳跃式发展,赶超发达国家的难得机遇,又是一个比任何时期都更加严峻的挑战。如果我们在实现工业化的同时,不对知识化予以充分的重视,我们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将会越来越大。我国政府已着手研究和制定一系列战略措施,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建立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增强国家创新能力。目前,中国的创新能力与国家发展的需要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有着较大的差距,而且近年来还有拉大的迹象。根据世界经济论坛和瑞士洛桑开发管理学院关于国际竞争力的报告,中国经济国际竞争力近年间有所提高,但中国的科技竞争力却明显落后。1996年,中国GDP排在世界第7位,而科技国际竞争力排在世界第28位,是中国国际竞争力8项指标中唯一连续滑坡的指标。中国的研究与开发投入总量不足,且结构不合理。1995年中国研究与开发总投入(R&D)占GDP的比重仅为0.5%,而这其中用于基础研究的比例又仅为6.1%。中国企业科技投入所占比例不高,技术创新能力较弱,整个国家的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效率不高。此外,与教育有关的各项因素,如教育结构、劳动力特征、劳动态度、合格工程师的可获得性等均排在倒数5位以内。可见,要发展中国的知识经济,在实现工业化的同时也努力实现知识化,必须建立和逐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唯其如此,中国的“九五”计划、2010年远景目标、下世纪中叶赶超中等发达国家的宏伟蓝图才有可能变为现实。
二、税收在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申的作用
根据中国科学院《迎接知识经济时代,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报告,国家创新体系是由与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相关的机构和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其骨干部分是企业(大型企业集团和高技术企业为主)、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广义的国家创新体系还包括政府部门、其他教育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和起支撑作用的基础设施等。国家创新体系的主要功能是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知识传播和知识应用。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国立科研机构(包括国家科研机构和部门科研机构)以知识创新为主,同时进行知识的传播和转移;企业以技术创新和知识应用为主,同时进行知识传播;高等院校以知识传播和高素质人才培养为主,同时进行知识创新和知识转移。政府的职能将从目前的直接组织创新活动为主转向以宏观调控、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促进各部门间和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为主。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和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和完善我国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是重要和不可替代的。税收作用于国家创新体系的着力点主要在创新资源(人力、财力和信息资源等)、配置和创新制度的建立上。
(一〉运用税收工具筹集财政资金,为国家直接支持国家创新体系提供财力基础
根据公共财政理论,税收是为了满足社会对公共产品的需要而筹集的,并且应该用于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支出。作为知识经济中最重要生产要素的知识,具有一定的公共产品的性质,且愈接近于基础科学和理论研究,其公共产品的特性就愈明显。这正是政府介入知识创新和知识传播体系,并在其中承担主导作用的最主要的理由。由于接近于纯公共产品的基础科学研究、知识创新及知识和信息基础设施、知识和信息传播网络等的提供属于市场失效的范畴,所以应该由政府来提供。运用税收手段筹措资金,通过预算拨款的方式对国立科研机构、科研型高校的基础性研究和战略性研究及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给予直接的财政资助。我国目前科技教育投入严重不足,财政支持乏力,主要原因是国家财政基础薄弱,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均寻求财政支持,给财政支出造成很大压力的情况下,要大幅度提高政府对科技和教育的投入,除了应该坚决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科教的支出比例外,另一个有效的途径,就是进一步完善现行税制,加强税收征管,严格税收执法,减少税收流失,增加税收收入,为国家支持科教提供尽可能充裕的财力基础。此外,还可以考虑改现行的教育费附加为科教发展特别税,专款专用,为国家科技进步和教?乱档姆⒄固峁┪榷ǖ牟普式稹9庠谡夥矫嬉丫辛瞬簧傧壤?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如匈牙利的“科技基金税”、韩国的“教育税”、法国的“学徒和培训税”等。
(二)运用税收政策,激励企业逐渐成为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主力军
在国家创新系统中,企业创新系统是国家技术创新和知识应用系统的核心。市场机制比较完善的发达国家,企业担当着国家创新体系主力军的角色。美国全国用于研究开发(R&D)的经费和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中,企业所占比例分别为71.10%和79.40%(1993年);法国分别为66.10%和66.80%(1995年);日本分别为66.10%和61.60%(1994年);韩国分别为72.80%和50.40%(1994年)。而中国1995年两项指标仅分别为3l.90%和39.09%。另据统计,1994年我国大中型企业的科技投入占当年产品销售收入的1.3%,而发达国家的科技技人一般占其销售额的3%,高技术企业则为5%以上,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则达到10%,有的甚至在20%以上。我国企业创新系统不健全,科技投入不足,科研机构和人员短缺,创新能力薄弱,严重影响了我国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实现过程。因此,重建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最主要任务,就是重塑国家的创新主体,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工程的实施,建设企业创新系统,使企业真正成为国家技术开发、技术创新、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
税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措施主要有:
1.确定适当的总体税负,为企业投资技术创新、谋求长远发展留有余力。
若总体税负过高,会使研究与开发机构或企业失去科研的动力和能力,难以进行大规模的创新活动。应该说,美国90年代以来的经济持续增长与其80年代的两次以减税为基调的税制改革是密不可分的。当然,过低的企业税负也会使国家职能不能正常发挥,从而破坏社会再生产的外部条件:并且,过低的总体税负还会使企业轻易地获得大量利润,感受不到发展科技的压力,这同样不利于企业技术创新。
2.制定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措施,合理分担企业科技投人的成本和风险,增加科技投入收益率,形成良好的税收激励创新机制。
高投入和高风险是科技创新的两个主要特征,而且这种投入和风险还有不断提升的趋势。如何重建政府科技创新成本勾风险的分担机制,是知识经济在源头环节面临的严峻问题。笔者认为,虽然企业技术创新的成果比科学的、理论的知识具有更多的专有性质,创造者对之拥有某些专有权益,但技术进步的外部效益还是相当明显的。因此,政府对企业R&D投入的税收优惠,与其说是对企业的一种份外恩惠,不如说是对企业创新成本和风险的一种实际分摊。政府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知识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1)对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准予当年税前列支,或允许对当年新增的研究开发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税额扣除,甚至还可以采用类似澳大利亚的做法,允许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按实际支出的150%在税前列支,加大激励力度。(2)建立科技发展准备金制度。对有发展科技愿望,但经济实力不足的企业,允许按销售(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科技发展准备金。该项资金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用于研究开发、技术革新和技术培训等方面,逾期不用,应补税并加收利息。(3)推行快速折旧政策。对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以及科研用房等固定资产允许加速折旧。(4)完善亏损结转办法。对科技投入亏损可以允许一定期限的前转,即退还一部分以前年度已纳所得税款。高风险的科技投入,由于其科技投入失败的可能性很大,而失败就谈不上今后产生收益,因此,仅允许“亏损后转”对其意义不大。因此有人认为所得税加剧了科技投入的风险。为了减缓这种风险,笔者认为,允许亏损前转,对非新办企业来讲,可能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方法。(5)对“中试”产品免税。一项技术创新通常要经过课题立项和实验室研究、开发研究(即中间试验阶段)、产业化或商品化3个阶段。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中试”阶段,由于投入多、风险大,常常是企业界和科技界都不愿涉足的“无人区域”,需要政府进行协调,如直接资助建立“中试”基地等。在税收政策上,对“中试”产品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也能起到一定的鼓励和支持作用。(6)对科技成果转让免征或减征营业税和所得税。此项优惠,对研究单位来说,可以增加科研收入;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单位来说,则可以降低科技成果的使用成本,因此,对技术市场的形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着重要的意义。(7)对科技成果使用实行税收优惠。企业不但是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同时也是知识应用系统的核心,因此鼓励企业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应用也是使其成为创新体系主力军的重要一环。税收优惠政策可采用如对新产品免征增值税;对购买无形资产的特许权使用费支出?市淼蹦晁扒傲兄В钥蒲械ノ缓推笠倒航冉璞?允许其进项税额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等。需要说明的是,按增值税原理和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国家的做法,这原本谈不上税收优惠,但在我国尚没有条件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暂采用税收优惠的形式,先对科技行业中用于科研的研究设备和技术先进的生产设备的进项税额予以抵扣。总之,政府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措施,应该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形成多税种、多层面、多手段协调作用机制,当然对这一系列税收优惠措施,还应该进行成本一一效益的分析,并使之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运用税收政策,鼓励社会对人力资源(本)的培育和开发
知识经济的发展取决于知识的创新和科技的进步,而一切知识的创新、传播和应用又最终取决于人,取决于以智能为代表的人力资本。如果说,创新是知识经济的灵魂,那么,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本)包括具有熟练技能的人员、拥有丰富专业知识的人员、创造型科研和教学人员、高素质的管理人员等则是创新的灵魂,是构筑国家创新体系、提高国家创新能力的根本。建立以教育和培训系统为核心的国家知识传播系统的宗旨,就是要为国家培养具有较高技能、最新知识和创新能力的人力资源。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知识经济时代的教育在内涵、外延和时间上都将被拓新。除了强调正规的学校教育包括中小学教育和作为知识传播系统核心的高等教育外,还要大力加强职业培训,逐步健全继续教育(终生教育)制度,促进各类专业人员的知识更新与技能提高,以适应不断创新的需要。政府在其中起着主导作用,但同时也要利用市场机制,充分调动企业、个人及社会各界对培养和开发人力资源(本)的积极性。
税收方面的激励措施主要有:
1.鼓励民间办学的税收政策。
鼓励民间办学是发展我国教育事业的一条重要途经,在我国现阶段财政困难、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对于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投资兴办的各种学校和培训机构,可对其营业收入和所得予以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
2.鼓励社会捐资办学的税收政策。
对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向教育培训机构和科研机构的捐赠,准予其按实际捐赠额在企业或个人所得税前列支,而不必设置允许税前列支的最高捐赠限额。
3.鼓励企业对在职职工培训的税收政策。
为适应新技术、新工艺的要求,企业培训职工的任务日重。适当提高允许税前列支的职工教育费用的计提标准,已显得十分必要
4.鼓励个人对人力资本自我投资的税收政策。
【关键词】科技体制 改革开放 自主创新
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建立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组织结构,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大力加强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中间环节,提高企业的技术吸收与开发、创新能力,促进科研设计机构、高等院校、企业之间的协作和联合,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2.建立市场经济与技术创新有机结合的运行机制,改革拨款制度,开拓技术市场,在对国家重点项目实行计划管理的同时,运用市场调节,提高科技机构的自我发展能力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活力。
3.建立科技机构和科技型企业的现代组织制度,实行政事分离,明确产权关系,改革人事制度,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创造才能和积极性。
4.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科学管理体制,转变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能,加强宏观调控服务职能。
二、深化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方式和渠道
1.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完善科技开发计划,促进科技创新要素和其他社会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形成科技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不断增加科技投入的良好机制。要大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企业与科技人员进行自主创新的利益要求和积极性,保障全社会研发能力的提升和持续发展。要着力完善鼓励创新的政策体系,以行之有效的财税金融政策,改善对高技术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促进资本、技术与企业的有机结合,积极为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服务,为不同类型、不同所有制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企业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有利于提高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升级。
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必须充分发挥国家科研机构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大学的基础和生力军作用。国家科研机构和大学拥有得天独厚的知识优势和人才储备。我们要建设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以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为中心,高效利用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技资源,稳定支持从事基础研究、前沿高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的科研机构,集中力量形成若干优势学科领域、研究基地和人才队伍。
三、当今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1.支持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市场竞争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动力,技术创新是企业提高竞争力的主要途径。要进一步创造条件、优化环境、深化改革,切实增强企业创新的动力和活力。一要发挥经济、科技政策的导向作用,使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加快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通过财税、金融等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推动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二要改革科技计划支持方式,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研究开发任务。三要完善技术转移机制,促进企业的技术集成与应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和知识产权交易制度。四要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把技术创新能力作为国有企业考核的重要指标,把技术要素参与分配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五要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扶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2.深化科研机构改革,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形成了一批精干的科研机构,充分发挥这些科研机构的重要作用,要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健全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一要按照国家赋予的职责定位加强科研机构建设,优化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形成优势学科领域和研究基地。二要建立稳定支持科研机构创新活动的科技投入机制。学科和队伍建设、重大创新成果是长期持续努力的结果。三要建立有利于科研机构原始创新的运行机制。自主选题研究对科研机构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培养人才队伍非常重要。四要建立科研机构整体创新能力评价制度。五要建立科研机构开放合作的有效机制。实行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全面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和管理人才。
3.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是健全国家科技决策机制,消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切实提高整合科技资源、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一要建立健全国家科技决策机制。完善国家重大科技决策议事程序,形成规范的咨询和决策机制。二要建立健全国家科技宏观协调机制。确立科技政策作为国家公共政策的基础地位,形成国家科技政策与经济政策协调互动的政策体系。三要改革科技评审与评估制度。要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和鼓励创新的原则,为各类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四要改革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制度。按照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精简高效的原则,完善科研评价制度和指标体系,建立适应不同性质科技工作的人才评价体系。改革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注重对人才的奖励,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奖。
4.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推进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现阶段,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重点:一是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并将其作为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二是建设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加强社会公益科研体系建设。发展研究型大学。三是建设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四是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充分结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色和优势,统筹规划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五是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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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主体;市场导向;自主创新
创新,是一国经济发展的源动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期的重要驱动力,科技创新大体可以分为技术创新和知识创新。在我国对这两种创新形式的认识是,知识创新主要由大学和科研院所完成,技术的创新则主要依托于企业,因此,技术创新体系应当以企业为主体,但同时也需要以市场为导向,并实现产学研结合。
一、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建设的理论思考
1.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多维主体论
(1)企业是技术创新的投入主体
在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活动中,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要投入者,在资金和人才领域支撑着技术创新活动,让技术创新活动这样一个高投入的活动能够高效的运行下去,在创新资金的投入上,企业除了是创新资金的募集者之外,还是技术创新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主体。在创新人才的投入中,企业进行的人才投入,不应该是研发人员个体的投入和管理,而是基于自身企业形态进行研发团队的建设,技术创新是一个庞大、系统的工程,在这一活动中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只有优化人才配置,建设优秀合理的创新团队才能在技术创新中取得成效。
(2)企业是技术创新的活动主体
在技术创新活动中企业的主体地位还体现在,技术创新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在过去的创新活动中,企业技术创新往往都是企业出资金和资源,科研院所出人才和技术,进行针对企业技术需求的科研创新,在这样的创新活动形式中,企业的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尊重,创新活动往往不能保证进程方向的正确性,在新的企业为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动中,企业和科研院所之间不再是一方出钱,一方出人的初级合作关系,而是科研院所深入到企业一线进行创新需求调查,企业融入到科研院所共同协助研发的“无间合作”形式。
(3)企业是科技成果的转化主体
技术创新是一种对新的、之前不存在的技术和技术装置的创造活动,在创新活动完成之后,应用到现实生产生活中是其实现自身价值的必然方式,企业就是这样一个将创新技术进行应用的主体,在这一活动中,企业不仅将自身研发的成果进行应用转化,同时也对科研院所、大学等其他社会创新主体的研发成果进行集成创新转化。
(4)企业是创新活动的收益主体
在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活动中,因为创新活动的资金投入和转化实现价值这样的关键环节,都是由企业主体进行的,所以企业主体拥有创新活动的收益权,在这一问题上,知识产权的保护显得极为重要。
(5)企业是创新活动风险的承担主体
科技创新活动是一种风险性极高的活动,这一活动不仅需要企业长时间、大量的资金、资源投入,还有着较高的失败风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创新投资活动是一种冒险性质的活动,这一活动中的风险主要由创新活动的主体――企业承担。
2.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的要素移聚论
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活动需要资金、技术、人才、资源等等一系列的要素,因为企业自身体制的限制,这些资源企业很难独自提供,所以就需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与其他社会主体合作,进行创新要素的移聚,在这一过程中最重要的是的“移”和“聚”,“移”是指人才和技术等创新要素要从大学和科研院所向企业移动,这种移动主要有两种实现方式,其一是创新要素的所有权发生变化,比如将大学和科研院所中的优秀人才和专利所有者调到企业任职;其二是创新要素的使用权发生变化,主要是通过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到企业的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的形式实现。“聚”是指企业要以不同的方式,通过不同的形式吸引创新要素向自己靠拢。
3.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市场导向论
在当前的创新活动中,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突出明显,但是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创新活动会受企业自身利益的驱使出现方向性错误。创新是一种面对社会经济生活未来的创造活动,在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活动中,创新的市场导向性至关重要,因为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在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受到市场的影响,技术创新也不例外,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只有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才能让创新成果推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占据优势,创新活动只有以满足市场需求为目标,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需求才能推动企业、市场和社会的发展。
二、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创新体系建设的优化建议
1.推进制度创新,优化政府科技行为
在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创新活动中,政府行为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在市场经济和创新活动的管理上,政府一定要树立“大科技观”,摆脱过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创新理念,在管理工作中树立科技一盘棋的思想,为企业和科研院所牵线搭桥,为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企业的创新活动提供资金和资源上的支持,让企业接替政府的创新主体地位,从市场需求的角度出发,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创新活动。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当然比政府机构更清楚市场需要的是什么创新成果,市场需要的创新是什么样的形式,企业在这些领域的切身体会,会让创新活动更加贴近市场需求。政府通过为企业和科研机构创造合作环境的方式,客观上促进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为一体的创新体系建设。
2.战略引进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
创新是一种在大量的应用实践和理论知识的积累基础上,对旧有知识和技术的一种总结和升华,在这样一个系统性的科学活动中,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都是避不了的环节。在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就实行过“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在这一战略中我国向西方汽车产业技术先进国家开放我国的巨大汽车市场,并以此向汽车产业技术先进的国家换取先进的汽车生产技术,在技术成功引进后进行吸收和再创造。促进了我国汽车制造技术的高起点、高水平快速发展。我国的科技创新活动可以借鉴这一成功经验,在创新活动中一味的引进外来技术是不可行的,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进行闭门造车式的创新也是不现实的,所以在当前的创新活动中要制定技术引进的战略,让我国的技术引进能够经过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的过程,让引进技术为我所用,提升我国的产业技术水平。
3.加快要素移聚,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离不开各种创新要素的汇聚支持,我国企业普遍发展时间较短,创新意识在企业中的流行也只是最近几年才开始,所以在企业的创新活动中,企业自身很难提供齐全的创新要素,这就需要企业主体以自身为基础进行创新要素的汇聚,吸引外部的创新要素参与到企业的创新活动中来。
在企业创新的硬件资源方面,主要是要加强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要素汇聚平台建设,在这一平台上政府机构为企业和科研机构的连结融合创造客观环境,让企业能够通过更加便利的方式、更加科学的形式同科研机构达成一致,合作进行技术创新活动。在推动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活动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资金的问题,创新活动是一个资金投入量极大且回报不稳定的投资活动,在这样一个活动中如何丰富资金的来源,减少企业承担的投资风险一直是企业创新活动的关键问题,在这一问题的解决上,我国先后推出了风险投资、科技信贷担保等措施,确保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能高效进行。
三、结论
创新是企业和市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在企业的生存发展过程中只有以自身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进行产学研一体化的自主创新,才能保证企业和市场运行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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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
近几年,我国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已经提高到了45%,但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发达国家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都在75%以上,德国、法国、英国等甚至达到90%,以色列也达到了90%以上,世界农业的快速发展主要是得益于农业科技的重大突破和农业科技的创新。我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也比较低,据资料显示,2000年以来,我国每年取得科技成果6000多个,但转化率不足50%,真正形成规模的不到20%,而发达国家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已经达到80%以上。科研成果与农业需求的脱节,造成了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滞后。现在,新一轮农业科技革命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兴起,生物技术、基因重组技术和信息技术开始应用于农业科研生产领域,但是对于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我国目前还只是刚刚起步,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
2.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严重不足
农业科技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对农业科研的投入,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用于农业科研的投资与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以上,而我国仅为0.17%~0.27%。说明国家在财政上对农业发展重视不够。特别是政府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资强度增长缓慢,总量不足。近几年,国家对科技投入的力度有所加大,但由于现有科技经费归不同部门掌握,条块分割严重,配置比例不合理,难以集成使用;仪器设备重复购置,档次不高,浪费严重;重点实验室开发度低,难以共享。由于农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农业科技创新基础条件薄弱,
3.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匮乏
农业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总量不足,流失严重。目前,全国农业科研机构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人员3万人,仅占职工总数的1/3;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仅占农业科技人员总数的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人才流失严重,2003年全国农业科研机构减少人员4806人,是新增人员的1.7倍,除了离退休人员外,人才流失占较大比例。据有关统计资料,我国平均2000多个农业劳动力中才有一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而发达国家平均不足400人就有1名。缺乏农业科技尖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导致高新技术研究乏力;缺乏市场意识强、管理水平高、开拓能力大的开发型人才,导致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滞后。
4.农业科技体制不完善
我国传统的农业科技体制宏观管理条块分割、组织布局分散、研发层次重叠、管理效率底下、学科设置陈旧、专业单一、跨专业综合性的项目较少、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脱节,运行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僵化落后,传统的农业科技体制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我国农业转型的现实需要。农业科研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科研方向应当反映当前和今后经济发展的需求。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到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农业科研与经济发展未能紧密结合,农业科技与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脱节状况比较严重。这反映了在农产品短缺时期建立的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难以适应农业市场化、国际化和现代化的发展形势和需要。
二、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的对策
随着种植业发展不断步入新时期、新阶段,对种植技术的依存越来越紧密,同时对技术进步也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一是高产。高产、超高产品种选育及配套技术研究应用将成为技术研究和开发的热点、焦点和重点。二是优质。提高产品质量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全程保优技术的研究应用是优质产业发展的核心支撑。三是轻简。轻型手工操作、机械化或半机械化操作等轻简化技术将越来越成熟,应用前景越来越广阔。四是精准。农作物播种育苗、田间肥水管理、化学调控、有害生物防治等技术操作力求精细准确,实现程序化、标准化。五是集成。学科之间、项目之间相互交叉、相互融合,交互运用,逐步形成配套完善的集成技术体系。六是立体。充分利用温光资源条件,实行间作套种,特别是种养结合型立体优化模式研究应用,成为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七是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大,“三品”农业(无公害、绿色、有机)发展加快,要求无害化、绿色、环保技术不断丰富和完善。
1.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创新投入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形成稳定的增长机制。国家的科技投入要不断提高用于农业科研的比重,有关重大科技项目和攻关计划要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科研投资规模,尽快使我国农业科研投资强度提高到1%,力争到2010年左右达到1.5%左右的世界平均水平,到2020年左右达到2%,使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发展相协调。
政府在加大科技投入的同时,要改善农业科技创新的投资环境,通过体制改革深化和政策引导,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新体系,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流向农业高技术产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把政府资金投向技术集成度高、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巨大的重大项目。
2.加快构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应当是一个系统全面的创新体系,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推广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因此,要坚持以人才使用为本,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科技推广为纽带,以服务“三农”为最终目的。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分为国家和区域两级体系,通过协调两级体系的关系,形成层次分明、结构优化、分工明确、有机衔接的适应现代农业科技发展需要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农业科技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以知识创新为主体,以原始创新为重点,着重解决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农业科技创新问题;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国家体系的层次性,以技术创新为主体,重大关键技术系统集成为重点,着重解决区域性、地方性农业科技创新问题。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就是要增强农业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原始创新能力,提高农业重大关键技术集成创新能力,强化优势农产品及其产业发展的科技转化应用能力。在创新模式的选择上,应确立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高新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模式。
3.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需要聚集和培养一批站在国际农业科技前沿、推动重大科技创新的战略科学家、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创新骨干力量,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精干高效的科技创新核心团队;二是实施人才目标管理,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竞争协作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氛围,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单位和团队的整体绩效;三是要实施人才结构管理,建立合理的首席专家和高层次人才梯队结构,稳定农业科技创新队伍;四是实施人才增量管理,建立高质量的教育培训体系和开发型的人才流动机制,增加农业科技创新人力资源总量,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高地。
4.进一步深化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改革
在农产品由短缺到结构性过剩、农业生产从数量型到数量质量型、从面对国内市场到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转型时期,应及时调整和改革农业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需要逐步完善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机制,建立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建设跨区域、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团队,积极探索以任务分工为基础,权益合理分配和资源信息共享为核心,项目为纽带的协作攻关机制;要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称能上能下,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能的选人机制;重在社会评价和业内认可的人才评价机制;体现岗位绩效,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以及适应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大胆创新、创业和深入农村第一线的激励机制。要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