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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的利弊

时间:2024-01-02 14:41: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城中村改造的利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城中村改造的利弊

第1篇

关键词:城中村; 运行; 改造

中图分类号:TU98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8022803

1 引言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中村”逐渐出现,特别是经济发展较为迅速、劳动密集型经济较为发达的珠三角地区,以广州市石牌村等为代表的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向城市发展的过度性现象,其发展历程与运行方式有其独特性,在改造过程中,不可避免经历冲突。在分析城中村运行特点的基础上,通过讨论其改造过程与方案,找出城中村的演变与出路。

2 传统与现代的交融――城中村的运行

李培林在贺雪峰等人研究的基础上,将一个完整的村落共同体分为5种可以识别的边界:社会边界、文化边界、行政边界、自然边界和经济边界。对于传统

相对封闭的村落而言,这五种边界基本上相对重合。不同于以上情况,随着城市化发展,城中村的边界发生分化而不再重合,其次序为由边缘到核心,由经济边界向社会边界发展[1]。

笔者认为,在以上5种边界中,最重要的当属社会边界和经济边界。其中社会边界联系到村落核心的宗族制和血缘、乡土关系,而经济边界最为活跃,在中国经济腾飞以及城市化、工业化浪潮兴起的当下,村落的经济边界早已突破原本框架,首先打破村落传统的束缚。因此,根据李培林对村落共同体五种边界的概括,分别从社会线索和经济线索分析城中村的运行方式。

2.1 社会线索

从社会线索的角度,笔者认为村落的运行可分为三个层次,即乡土关系,血缘、地缘关系,共同价值体系和社会认同。

“乡土关系”是周晓红在先生“差序格局”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她认为,人与人之间除社会关系以外,还有更深层更基本的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或称为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这种农耕的要求客观上将农民束缚在定居点,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生存关系,或称乡土关系[2]。

在村落的传统生活领域中,家庭、邻里和社群等是初级社会群体的重要组成,它们使得社会生活有序进行,而乡土关系使得农民能够长期定居却缺乏流动、缺乏交流和变迁,这种生活模式才能繁衍出由以上初级社会群体为单位,以血缘和地缘为纽带组成的家族,进而由各个家族联合成宗族,这成为村落中人与人关系的最重要组合。事实上,即使实现非农化的城中村,仍然注重以礼而治,长幼有序,也还保持着村落的家庭生活和邻里生活。

在这种社会生活和组织方式基础上,城中村“村民”仍然遵循村落原有的共同价值体系和社会认同,这种认同方式下,形成了自然属性的熟人社会,村长在村落(熟人)家庭中承担近乎无限的家长责任。

然而,随着耕地的消失,农民终结了,村落是否也随之消失;人与自然的关系消失了,城中村民对土地的依赖是否也消失了呢。笔者认为这应该结合经济线索来分析。

2.2 经济线索

在城中村存在的历程中,不得不提的一个元素就是集体经济,集体分红是村民一大收入来源,集体经济也是村落联结的一大重要因素。广州城中村的集体经济是大队制、单位制和公司制的混合体。一方面,虽然公社消失了,集体经济却在某种程度上保留了大队制原有的三层管理制度。另一方面,类似于城市中原来的“单位”,它具有以下特点:①村委会负责一切事物,村长类似国有企业厂长;②村落社区建设和管理费用由村集体支付,而不是国家财政支付;③村民的情感依赖性(很像国有制单位职工对单位的依赖)、村落排他性以及分红带来的经济上的依赖性;④村落的社会关系网络和配套的共同价值观(向公司制转化的困难阻碍)。然而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了单位制消解不可避免,单位利益的排他性以及内部福利的追求,限制了资源的流动并提高了社会事务管理的成本。因此,村集体同样出现了公司制的某种特征。在广州城中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中,经济社作为“母公司”与经济联社作为“子公司”的组合,结合其他产权形式和村民经济合作行动成为常见形式。不同于通常公司股份制或合伙制的是,村集体采用“股份合作制”,在决策上采用“一人一票”(而不是“一股一票”),且实际上普通公民谈不上什么决策权(通常决策权归集体),也不可以退股。然而,奇特的是在分红时又按照“一股一票”,它充分体现了中国农民的智慧,又充满中国市场经济对村落的嵌入性特征:城中村既是企业化的村落,却存在村落产权不完整、无可让渡性、收益权与决策权分离等特点;它又是存在内部市场的村落,这里存在多样的产权主体和同样多样的交易契约。正如李培林所言,广州城中村其集体经济存在于所谓“连续谱”的状态――在企业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理想化类型间一种看似“过渡”实则“稳定”的资源配置类型,而这才是“普遍规则”。

就村民个人经济收入而言,他们正在经历从“生存理性”向“经济理性”过度,从依赖土地向利用土地所有权过度。黄宗智指出,传统村落随着人口压力和耕田减少,使小农不得不才用“过密化”策略,即在单位劳动日边际报酬递减的情况下,不断增加单位面积耕田的劳动力(采用多生男丁的策略)[3],而我们知道生产资料的边际替代率递减,在其他生产资料投入不变的情况下(例如资本、土地),这种一味投入劳动力的方法无疑效率低下,还会进一步增加人口压力。这种策略看似只能基本维持生存,实则与历史条件有关,在我国漫长的历史中,小农在大多数时间除了劳动力,还缺乏其他生产资料的投入渠道,只能不断生育,大量投入人丁,看似缺乏理性,却是无奈的选择。而中国改革开放,给了农民新的机会,当其他就业选择造成传统农耕“机会成本”大幅增加时,农民几乎立刻体现出“经济理性”,例如城镇企业和集体经济的出现与发展,全国涌现的农民工大军。表现在广州城中村,就是“寓公”的出现――城中村村民将住宅基地上建造的廉租房租给大量外来务工者,除了集体经济分红,收租已经成为广州城中村村民另一大收入来源。不得不说,这是典型的“寄生型”生活,长远来看,不具备可持续性,也不符合我国城市化将村民转化成新市民的要求。然而,这种现象存在下来,这种所谓寄生型生存,其实质,经济本质上是村民经济理性的作用(尽管不具备可持续性),社会本质上是村民保土观念的新表现――从对土地的依赖到对土地的利用。某种意义上说,代表村落根本的乡土关系并没有变,只是从另一个形式表现出来而已(城中村村民依靠廉租房――这个新形式的“耕地”,“顽固”地保留了村落原有的组织形式和社会形态)。

3 村落终结与城市化――城中村的改造

3.1 城中村改造的现状

国内学者经过长期研究,分别从城市规划学、法律、经济、管理和社会学视角对城中村改造进行了研究[4]。当前主流的分类方法是以主导主体为标准进行划分[5],在此基础上,邵任薇探讨了城中村自主与镶嵌式改造问题,而魏立华、闫小培等提出了“原位改造低收入廉租房社区”的模式。

王海龙等认为根据主导主体为依据进行划分,主要可分为政府主导(北京),开发商主导(武汉、兰州、西安等)和村集体主导(广州)。具体到广州,在村集体主导下,目前采用的改造措施有:①行政上,将村委会改为居委会(“村改居”);②经济上,集体经济改为国有经济,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集改国”),村民宅基地转为城镇房地产权;③公共服务上,将农村管理纳入城市管理范畴。需要指出的是,鉴于广州市采用“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在默认村民收益的前提下,很大一部分改造费用将由村集体“买单”。

3.2 城中村改造的思考

上文提到广州市改造以村集体为主体,在村民为最大获益方的前提下,以村集体出资为主,政府和开发商不参与其中。然而,获益方的界定,资金筹措以及具体执行过程中责任主体的界定等都为具体执行带来困难。

根据对城中村运行模式的分析,我们知道维系村落的根本因素是“乡土关系”,以及由这种“乡土关系”衍生出来的社会关系。有学者认为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应该保留原有的社群关系。笔者认为,从长远来看,要实现村落的改造和以及城市化的顺利进行,必须打破村落原有的乡土关系和社会关系,即使维持也只是暂时性质的。

另一方面,就广州市城中村而言,村集体经济也是联系村落存在的重要一环。因此,如何在经济上打破大多数居民“靠山吃山”,靠分红和收租生活的状况,也是我们必须正视的环节。

3.3 城中村改造的新思路

根据以上对城中村改造问题的思考,笔者认为当围绕“乡土关系”和“经济关系”两个方面来拓展新思路。

3.3.1 集体经济向有限责任公司转变

村集体经济主要收入来源有3种:土地出租、物业出租及商贸服务,其中前两种成为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要改变以上情形,首先,应该从结构上改变村集体经济,使得向有限责任公司转变。从管理层面,可以引入MBA等高层管理人才,村集体原有领导层在培训合格后也可以上岗,这样逐步淘汰替换固有管理阶层,同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做到行政与经济分开,“村委会”与企业管理层分开。其次,对集体经济辖内的村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使其一定程度上符合集体经济转型成公司对员工新的职业技能要求。由“坐地分红”变为“按劳取得”。

3.3.2 新建小区建设

根据对广州石牌村、瑞宝村、猎德村等实际调查[7],以上村落在2004年实际就业率在20%~25%,大多数人靠廉租房和集体经济分红过活。因此,将城中村居民移居新建小区尤为重要。这是打破原有“乡土关系”,将“村民”与原来土地分开的必要一环。只有“人地分开”,村民才能逐渐培养“市民意识”,“靠房生钱”转为“以钱养房”,为了生计村民们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热情才会出现,同时,原有社会关系随着乡土关系的消失(摆脱土地束缚)和时间发展将会逐渐减弱,圈内村民由于就业、求学、婚假等原因离开原社群,当新居民比例达到一定程度,量变产生质变,必然导致原有社群解体,城中村终结而城市化在社会学层面完成。

另外,城中村向城市(城镇)转变应该维系在下一代身上,应该从现在做起,提高村民下一代的教育质量,可以采用合并中心学校或者招聘(征调)优秀师资的方法扭转当前硬件过关、软件疲软的情况。唯此,以提高下一代综合素质,改变其遵循父辈“寄生型”生活的轨迹,加上年轻人对新事物和城市化生活的适应能力远大于父辈,这一点具有普适性[8]。相比于成年村民,年轻一代会更加适应城市生活进而在他们这一代完成村民向市民的社会性转变。

3.3.3 原位廉租房社区建设

同时,为适应外来流动人口的需求,政府可以在原位建设廉租房社区,所有权归政府所有,通过租费所得一定程度上补贴新小区建设的费用,减少由于集体经济出资造成的村民不满,又可以以较低价格出租给外来人口,满足了大量外来人口对廉租房的需求。既能满足需求端,又适应了城市化要求,将原本环境较差参差不齐的出租房(有时甚至是棚户)区改造为统一规格、环境较好的廉租房社区,可谓众望所归。

4 结语

通过分析广州城中村运行的基本情况,从社会和经济层面探讨了城中村维系的根本原因,并通过分析现行改造方案的利弊,笔者围绕乡土关系和经济联系两个核心提出了一些城中村改造的新研究思路,即集体经济转制,新建社区和原位廉租房社区并举的设想。

不难发现,中华大地急速变迁缩影的城中村,它的前世,作为古老的村落存在于中华大地数千年,乡土、血缘、宗族仿佛深植期间,亘古不变。今生,城市化浪潮下,工业化和非农化带来“城中村落”这个新的群体,亘古不变的传统终于出现变化的裂缝和契机。未来,生产力的发展无法阻挡,城市化的车轮滚滚向前,底层保留的传统与精英设计的现代化会怎样融合,如何发展,让我们拭目以待。

参考文献:

[1]李培林. 村落的终结――羊城村的故事 [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05.

[2]周晓虹. 流动与城市体验对中国农民现代性的影响―北京“浙江村”与温州一个农村社区的考察[J].社会学研究,1998(5).

[3]黄宗智. 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M].北京:中华书局, 2000.

[4]邵任薇. 镶嵌式自主:城中村改造中的自主与镶嵌[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1).

[5]王海龙. 建构新型城市化时期包容性城中村改造模式[J].北京社会科学, 2014(3).

[6]魏立华,闫小培. “城中村”:存续前提下的转型――兼论“城中村”改造的可行性模式[J].城市规划, 2005(7).

[7]闫小培, 魏立华, 周锐波. 快速城市化地区城乡关系协调研究--以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为例[J]. 城市规划, 2004(3).

[8]Maritza Concha, Mariana Sanchez, Mario de la Rosa. A longitudinal Study of Social Capital and Acculturation-Related Stress Among Recent Latino Immigrants In South Florida[J]. NIH Public Access Author Manuscript,2014(1).

[9]李文武.青年的居住问题:城市特殊区域特殊群体的安居――来自兰州市安宁区的实证研究[J].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5(12) .

[10]王湃,黄志兵.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外来人口住房保障问题研究[J]. 未来与发展, 2015(12) .

[11]石忆邵.都农融合城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趋向[J]. 广东社会科学, 2015(6).

第2篇

关键词:城中村;消防安全感;社会安全感

一、调查居民消防安全感的重大意义

经济快速发展地区(如中国大陆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等)的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版图迅速扩张,原先分布在城市周边的农村被纳入其中,被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所包围,成为了“城市里的村庄”。 广州城中村,观其祠宇千年,庙堂巍然,积淀着广州悠久的历史文化。但城中村与城市现代化的矛盾日益凸显,“城中有村,村中有城;村外现代化,村内脏乱差”就是最贴切的形容。

2012年3月1日上午,广州市召开2012年度消防工作会议。会上,副市长谢晓丹直言点名批评石牌村。谢晓丹说,一遇到火灾,没有消防栓,消防车无法进入,只能接水管灭火,而且村里用的还是手推消防车,这是退回了清朝时代的消防水平[1]。副市长的一席话,精准地概括了目前城中村存在的最大的安全问题:消防。

消防安全感是人们对周围环境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措施满意程度的主观感受,是社会安全感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为了保证城中村居民这一“边缘群体”的生活安全质量,提高其消防安全感刻不容缓。

此外,目前对城中村的研究较多都集中在城中村在城市发展进程中如何改造的政策措施上,而且不同学科的学者运用了不同的理论知识对此提出不同建议。

如《村落的终结》[2](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李培林)中,通过对中国发达地区DD广州“城中村”的调查,在调查中详细记录了村落终结的全过程,对此进行了对城中村改造的深入分析与研究;又如《广州市城中村改造的土地经济学求解》[3](广东商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张鹏),认为制定好的城市规划和项目方案在政府的主导和开发商、原住民的参与下,可以找到城中村改造的土地经济学答案。

二、方法与对象

(一)研究方法

1.调查法。在项目调查过程中,我们通过对广州市典型的城中村――石牌村的调查,了解城中村居民对消防安全的意识;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考察,了解广州城中村居民整体对消防安全和居住安全的的普遍感受,同时由点而面、由特殊到一般、由典型到整体地了解当前城中村居民社会安全感和消防安全感关系的真实情况。

问卷内容紧紧围绕以下四大部分:受访者的基本资料(性别、籍贯、年龄段、教育程度、职业、暂住或长住)、城中村环境、居民的消防意识及消防常识、和社会安全感及其与消防安全感的关系。

2.观察法。2011年10月19日至21日,我们通过①沿街拦防、②店铺“扫街式访问”、③与石牌小学的学生互动、④与石牌村老人院的长辈交流、⑤采访石牌村居委会消防相关负责人等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石牌村(石牌东步行街、石牌小学、石牌村养老院、石牌村居委会、石牌村内)。

回收情况:共发放30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为300分,有效率为100%。共进行200份实地走访考察,记录有效手稿为200份,有效率为100%。

(二)对象

1.对调查对象的性别进行区分,是因为在安全感方面男女的感受会有所不同。2、在户籍方面,分为广东户籍和省外户籍,原因是外籍居住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对家产、安全的意识可能与本地人的观念不同。3、对年龄段进行区分,是因为不同的年龄结构对消防安全有不同的认识,如老年人普遍比较重视,万一发生火灾,老年人逃生的可能性没有年轻人高。4、对教育程度进行区分,是因为我们认为受教育的程度越高,收到有关消防教育的可能性越大。5、将居住属性分为暂住、长住、本地居民和路人。其中暂住时间为2年内,长住为2年以上但非本地户口。

三、结论性评述与建议

(一)关于消防安全感的结论差异

一方面,根据问卷调查数据的各个角度独立分析,虽然城中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感在性别、年龄、居住时长等方面呈现着各自的特殊性差异,我们可看到,对城中村安全环境持乐观态度的受访者比例占到了绝对性的优势,所以观其总体趋势可以看出在城中村受访群体中消防安全感总体上来说属于中上水平。

根据调查显示,在受访居民看来,只要在自己居住时期内,未曾发生过火灾,未给自己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生活能够正常进行,就是安全的,至于今后怎么样?是否存在隐患?他们则并不关心。

然而,另一方面,从客观的实地走访结论,我们发现,在消防设施、预防、现状改进、环境因素各方面,消防安全环境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这是亟待有效的措施予以改进的。也就是说,石牌城中村居民心目中的消防安全感与我们所预期的消防安全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二)两种消防安全感差异存在的原因

经过我们的调查总结,石牌村居民心中似乎存在着“较高”的消防安全感,然而本文所定义的消防安全感是在城中村人口众多的情况下,消防环境仍能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安全需求,是独立于居民自我意识之外,不因事物存在而改变的;在城中村杂乱的消防环境下,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是非常重要的,而居民对消防环境却表现为“自我的”满意,这种“高”安全感实际上一种虚无的、微弱的消防安全意识的体现,是对周围消防环境的漠视和无力感。由此可看出,这两种消防安全感的差异是由于居民本身所处的生活环境及其对消防安全的要求不高引起的,在藏着多种消防安全隐患的环境下,居民薄弱的消防安全意识导致了这种虚假的安全感的出现。

(三)结论

居民消防安全感是盲目的、过于乐观的、无依据的。在安全感较强的情况下,实质的安全防范是没有的,石牌城中村居民心中的安全感概念是缺失的或者说是某种程度上的自我安慰。

城中村居民们的盲目安全感来自于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和责任感。在石牌城中村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不完善、消防宣传工作不到位、居民隐患意识不够的情况下,为城中村居民其建立科学、客观的消防安全感观念,迫在眉睫。

四、建议与对策

调研结果给我们的启迪是:要尽可能提高城中村居民消防安全感,首先是要给予城中村居民真正的“安全”,而这个主导者只能是管理部门。从政府方面出发,采取一些适当的强制措施较为有效,具体可采取以下做法:

1.普及消防知识。

政府要合理安置外来人口,解决居住问题,以防出现像猎德村改造时大批外来人口涌向其他城中村,增大改造难度;其次,由于城中村的外来人口众多,政府应定期举行消防安全讲座,并按区域“硬性”要求居民去参加和演练,提高居民消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增加消防投入。

政府可从村民的福利基金中抽取一定数量金额,对村内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更换或维修,在应急通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增加应急灯,更换的旧电线。

3.放慢改造速度。

在规划过程中,政府应把消防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合理安排道路,均匀设置消防栓位置,切不可为了改造进度而忽视消防安全。

通过思想动员、设施到位、强制保护,可以有效加强城中村民众消防安全感,从而消除陋习,保护民众安全,给予民众更多的实实在在的“幸福”。

参考文献:

[1] 周皓. 村在最现代闹市 消防却回到清朝[J]. 南方都市报,2012.03.02

第3篇

关键词: 中国特色; 城市运动; 低碳; 城市化

中图分类号: F2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6-0002-02

一、中国特有的“城市运动”

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斯蒂格利兹说过:“21世纪初期,影响世界最大的两件事,一是新技术革命,二是中国的城市化”。中国的城市化正在以罕见的速度、前所未有的规模和全面深刻的影响向世人昭示他的独特魅力。正是世界城市化历史上从没有过的庞大的人口规模和惊人的速度,才使得城市化在中国从自然发展演变为急速推进,从而成为一场声势浩大的运动。

1.超越规律与历史的中国城市化

中国的城市化是超越了世界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规律与历史的城市发展之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持续稳定发展时期。1978-1995年间,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从不足18%提高到29%,年均提高0.65个百分点,城市人口从1.7亿增加到3.5亿,年均增加1050万人。1996年我国城市化水平达到30%,标志着我国城市化进入了更加快速发展的新阶段,10年后到2005年,我国城市化水平达到44%,同样的过程英国和法国用了40年,美国用了20年。1978年以来,我国的城镇人口从1.7亿增加到5.77亿,4亿人口的城市化我国仅用了不到30年的时间。按照这一发展趋势,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最终达到70%时,还将有超过5亿的人口需要城市化,而这一过程很可能在未来的三四十年内完成,这几乎相当于世界第三次城市化浪潮人口的一半。

2.中国特色的做“大”情节

城市化过程从空间上看就是一个从村庄到城镇,从城市到都市的发展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由“小”变“大”的过程。这一在任何国家都如此的规律在我国却衍生出与众不同的发展情节。这不仅是因为中国有着世界上最大的人口规模和独特的背景与机制,而且还有着更加深刻的文化渊源。中国人与生俱来的秉性决定了中华民族比任何其他民族更加崇尚“大”,并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为我们的审美尺度和价值判断的基石。“大=强,快=好”,这样的中国式发展逻辑在中国广阔的大地上被重复与证明,这种非理性的冲动与对前景的盲目乐观使国人迷失于全球化与城市化的重重迷雾中。在做“大”情节的无形指挥棒下,无数个“中国之最”、“亚洲之最”、“世界之最”应运而生,并成为城市对外炫耀的资本与政治成果。

3.不切实际的城市梦想

改革开放与全球化极大地释放了中国经济的发展活力,一个个初具国际大都市雏形的大都市迅速成长,深圳、苏州等一个个明星城市的迅速发展正颠覆者一个又一个关于城市发展的理论与范式,并迅速揭开了从上到下、覆盖全国的竞相追逐的序幕,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快速的城市化正燃烧着每个城市奋力角逐、不甘平庸的勃勃雄心,也催生了许多城市不切实际、集体亢奋的城市梦想。在全国660多个大中小城市中,已有183个城市提出要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或国际化城市,有200个城市提出要建设CBD。国际化大都市已然成为中国某些城市决策者的“情节”,在中国快速城市化背景下更加具有浮夸和的色彩。由于这些城市提出了超越经济发展阶段和资源承受能力的发展目标,盲目追求人口的大规模化以扩大用地范围及建设标准,肆意侵占耕地,导致城市空间的无序蔓延。同时一些小城市盲目追求“理想式”的多组团城市空间布局,从而导致城市集聚效应的削弱、土地利用效益的下降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的增加。

二、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遭遇的尴尬

1.二元因素的普遍存在

城市硬件与软件的脱节:城市作为人类满足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创造的人工环境,其发展不仅是一个长期的物质环境的建设过程,同时也是一个长期的文化积淀过程。相比之下,文化的积淀比物质环境的建设更需要耐心和时间。在我国城市化进程飞速发展之下,也不得不承认由此导致的一系列不成熟。与世界上其它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的城市在经济发展、建设方面正在迅速与国际先进水平靠拢,而在社会建设、文化传承方面,我国的都市却在世界接轨上遭遇了尴尬。

城市内部收入差距的拉大:据统计,城市内部收入差距已经超过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成为整体贫富差距的主要源泉。中国城市化进程造就了无数中产阶级和富人阶层,但更多的是中低收入者,这其中不乏包括二代在内的农民工以及穷二代的大学生,由此“蚁族”、“蜗居”成为新时代城市的产物。

城市两种景观的对立: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快速演进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农斑斑”,再繁华的城市街巷也难以掩饰其存在,并且大量存在的“尴尬”。城中村与城市在土地利用、建设、景观、社区文化等方面表现出强烈的城乡差异及矛盾,有些学者将其称为由资本和劳动力共同冲刷而形成的寝室形地貌(冯原,2004)城中村的发展演化呈现出混乱无序的空间景观特征,杂乱分散的用地布局,前店后坊和上商下住的混合空间以及脏乱差的生活工作环境。据统计,深圳目前仍有有500余万人居住在300多个城中村。

2.城市整体运行的高耗能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30年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我国的城市化是伴随着西煤东送、西电东送、南水北调、西气东送、农民工潮、春运成长的。西部资源丰富的落后地区将能源、电力源源不断的输送到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从东到西三条线路调集南方丰富水资源以缓解华北城市由于过度开发地下水造成的极度缺水问题;中国城市化进程自始至终伴随着的民工潮已然成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生力军,截止2008年末,中国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超过1.4亿人,每年春节前后移动一次,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钟摆式移民”,“春运潮”也当之无愧为世界最壮观的流动人口景象,给国家和社会资源带来巨大消耗。有业外人士形象的将中国的城市化发展过程简言之为“搬东西”。全国的城市化在如此决策之下的代价是整体运行的高能耗、高物耗以及高二氧化碳排放。

3.城市发展的“代际举债”

城市快速发展所衍生的诸如交通、环境、城市文脉等方面的问题,为此我们所需支付的高额社会成本可能会涉及我们的后代。

城市环境污染呈加剧蔓延之势,由过去单个城市的污染逐步发展为区域性的城市污染。地面沉降严重,目前全国有16个省市的46个城市出现了地面沉降问题,沉降总面积达4.87万km2;空气污染严重,且空气污染程度与城市规模呈正相关关系;水质恶化,出现大面积水质性缺水;城市基础设施欠账多,50%的城市没有排水管网,城市污水处理率只有5%左右;城市中重工业和污染工业比例高,全国80%的工业集中在城市。

在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在现代化与城市化的激烈冲刷之下,城市的机构与环境正在发生着根本性的变迁,现代化对城市文脉的消解,全球化对城市个性的抹杀是不争的事实。有些城市盲目追求变大、变新、变洋,热衷于大广场、大草坪、景观大道、豪华办公楼和“标志性”建筑的建设,功能主题的突出,而往往忘掉文化责任;不少中小城市盲目模仿大城市,为了气势而不顾城市环境,建筑体量追求高容积率而破坏了原有的城市尺度和轮廓线。大量新建建筑削弱了城市的文化身份和特征,使得城市景观变得生硬、浅薄和单调。

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口号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可是如果城市发展所产生的高额社会成本如不得到控制的话,城市的生活于我们非但并不美好,更会为后世子孙留下种种隐患。

4.“造城运动”的巨大浪费

中国城市不仅通过内部不改造不断更新,而且通过卫星城建设、行政区划调整、开发区规划等手段不断把乡村、农田、集镇甚至中小城市加工成都市,城市空间以一种史无前例的速度生长着,一些学者誉之为“造城运动”。2000年,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为16221km2,2002年后增加到25973km2,2005年进一步增加到32521km2,仅仅5年间城市建成区面积增加了一倍左右。当然,通过撤县设区、撤镇设街道、撤村设居委会等手段调整行政区划从而扩大城市辖区面积在短时间内成为城市空间扩展的主要区域。但从中也不乏斥巨资、占土地、建新城的城市,如GDP连年攀升、增长竞争力位列全国第一的鄂尔多斯,凭借丰厚的经济实力,花5年时间在一片荒漠中,耗资50多亿,建起一座32平方公里的新城一名叫康巴什,但同时也成了一座无人居住的‘鬼城’。原意要成为鄂尔多斯对外炫耀的市中心,但如今却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价为“中国房地产泡沫的最佳展示品”。事实告诉我们:“大手笔”不一定带来大发展,人为的大规模“造城”只会带来巨大损失。

三、对西部城市走低碳城市化之路的启示

1.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城市化

“兼顾公平与效率”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的原则,同时也是解决当前城市发展中普遍存在的景观二元结构和贫富差距拉大事实的折中方法。一方面,城市要发展,另一方面,要考虑到贫穷阶层在城市中的权益。当下,城中村已然成为大中城市中低收入阶层逃离高房价时代的“避难所”,在将城中村全盘改造的城市大发展时期,首先要考虑到低收入阶层和蜗居蚁族的住房保障问题。

2.注重城市文脉的延续

城市是历代祖先智慧的结晶,是一部有灵魂的“石刻的史书”,文脉于城市更是城市发展的基石所在。在此我们暂且不讨论引进西方物志甚至极力营造具有浓郁西方风格的建筑和服务氛围的利弊,但于陕西这个文化大省而言,在“毁灭性拆迁”、“推导式重建”中摒弃传统文明,盲目崇洋确为不善之举。城市发展应把城市文脉的延续摆在至高无上的重要位置。

3.科学、合理、低碳的城市规划理念

城市于生活在这里的人不仅仅是宜人的城市景观,更是人们居住、工作、生活的场所,因此,“方便”便成为平民对城市最直接、最真切的期望。在平民眼里,所谓“大广场”、“大马路”这些可以彰显政府政绩的大工程俨然不如市井街坊来得更实惠。因此,在城市规划中贯彻“生活方便”的理念,还城市于市民,使城市不再生硬,是城市发展走低碳之路的惠民举措。

4.“精明”的城市经营策略

城市规模的理性扩大是因为产业结构演进、生产要素聚集、企业集群布局和功能增强等所需,不能为追求数字指标而盲目扩建。在国家优厚的发展从政策下,要科学分析产业区的扩张必要性与可行性,通过相对集中的混合土地利用,增加土地使用效率,促使人口和经济的集中,保持公共服务设施系统的活力,有助于城市交通问题的解决和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此外,保持城市用地空间高度集中还有助于非建设空间的保护,控制城市用地的无序蔓延。

5.城市低碳元素的开发

能源是城市运行不可或缺的动力。在碳能源为主的当今时代,绿色能源的开发对降低城市碳排放是最直接有效的手段。陕西太阳能资源丰富,规划建设西安、咸阳、渭南、商洛、榆林和汉中六个太阳能光伏产业聚集区。国内已经有了城市对太阳能开发的成功案例,太阳能的开发对推动建筑节能,搞好低碳经济,加速低碳城市化起很大的促进作用。而太阳能如何在陕西城市中日常生活中普遍应用仍是需要我们研究的问题之一。此外,城市公共交通的改善、建筑材料的节能环保等均是实现城市低碳化发展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 朱喜钢.规划视角的中国都市运动[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2] 邹德慈.中国城市发展报告[R].2009.

[3] 沈建国.新世纪我国城市化道路的探索[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第4篇

集美客户服务部客户经理先进事迹材料

肖荣海,男,40岁,厦门市烟草公司集美分公司集美客户服务部客户经理,2000年参加工作进入厦门市烟草公司营销队伍,从批发部到客户服务部,从访销员到客户经理,20年的青春韶华,见证了厦门市烟草公司的蓬勃发展。头发白了,脚步慢了,但对烟草事业的热爱,对客户服务的认真,对营销工作的勤勉,从未有过丝毫改变。“一蓑烟雨任平生”是他多年工作历程的真实写照。“也无风雨也无晴”的人生态度让他在集美客户服务部客户经理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非凡的价值。

老许的零售超市在集美区杏林片区的一条较为繁华的旧城老街道,店铺地理位置很好,老许每个月的营业额都较为可观。但不知从何时开始,店铺的流水一天不如一天,店里的人流量日益减少,偌大的店铺时常空荡荡的。生意冷清,收入减少,老许心里发愁,也着急,但他只能坐在店里老旧的藤椅上,光着膀子,打着盹,等待着断断续续的生意上门。老许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但肖荣海作为一名多年处在基层一线的客户经理,他敏锐的察觉到了老徐店铺的变化。

在一次日常走市场工作中,肖荣海在老许店铺喊醒了正在打盹的老许,主动与他谈起近段时间的生意惨淡。面对老许的疑问“店铺一直好好的,没变什么,怎么就不行了呢?”肖荣海一针见血,直截了当的指出老许店铺存在的问题:老许店铺面积150多平方,空间充足,但货品码放凌乱,空间利用率低,装修陈旧,环境卫生条件差,在生鲜区域甚至能看到几只苍蝇飞舞。在卷烟销售方面,老许家的卷烟种类不仅少而且陈旧,年轻人喜爱追捧的新式卷烟,细支烟等,都没有现货销售。卷烟标价签缺失现象严重,有标价签的也已经是老旧淘汰的标价签。卷烟摆放过于杂乱,单纯的堆在货柜上,极大程度的影响消费者选购。试问这样的店铺岂能吸引顾客,让顾客多做停留。肖荣海说的很直接“就算我是消费者,从你店门口走过去,我都不会进来购物,消费。”事实也的确如此,此前由于社会经济大环境的发展,周边居民乃至整个市场消费者的消费关注点并不在于店铺环境,服务质量。但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消费者对消费质量,购物体验的要求都有了极大的提高。肖荣海对老许说“老许啊,你这店是没变,但时代变了,市场形势变了,你不变就要被淘汰。”肖荣海讲的是闽南语,道的确是真道理。这就是肖荣海多年工作经验所带来的毒辣的市场眼光。

“变,怎么变,做啥都要花钱,万一改造了还是生意还是没变好,那咋办。”老许还是犹豫,做不了决定。肖荣海没有任由老许被市场边缘化,他必须帮帮老许。他多次给老许做思想工作,跟老许澄明利弊,帮他分析形势,提供建议。在每个月的自律互助小组会议上,肖荣海牵绳给老许介绍认识了片区内经营状况良好,及时跟上市场发展的店铺老板,有他们亲身向老许传授转型改造和新零售概念经营的经验,这才坚定了老许要改造店铺,跟上时代步伐的决心。

老许对店铺进行了重新装修,并参考了大型连锁超市的货品陈列摆放,实现了店铺内基础设施的更新升级。而针对卷烟销售,肖荣海专门抽时间去到老许店铺,给他申请了分公司提供给零售客户的烟柜,并利用独有的市场数据,给老许推介了许多年轻人喜爱,同时销量喜人的细枝烟,爆珠烟等,留住了年轻顾客群体。拓展了市场业务。肖荣海事无巨细,亲自帮老许将卷烟按照品类、样式,规范摆放,贴上了烟草公司制定的统一标价签,并用标识卡将重点品牌特别是该街道地区消费者广泛喜爱的几个品牌突出陈列,兼顾好看、好拿、好卖,让顾客一对比、易选择,并突出品牌优势与亮点,既考虑了价格过渡原则,又兼顾了利于选择对比原则,还遵循了远看近看视觉统一原则。

店铺重新开业后,老许的店铺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客流量快速回升甚至在两个月内较此前有了一个突破。生意的好转带来营业额的增长,让老许每天脸上都挂着笑容,也没有空余时间去打盹了。即便是这样,肖荣海也没有觉得自己的职责完成,他仍然保持着对老许店铺的高度关注,时刻跟进老许店铺的经营状况,按期到店给老许介绍最新的市场经营理念和片区内实时的市场信息,挑挑老许店里的毛病。自此以后,老许成了肖荣海的铁杆粉丝,不论是自律互助小组会议,还是各地中烟组织的宣讲会,推广活动,老许都是逢叫必到,大力支持帮助烟草公司的各项工作。

从本世纪初到2020年,从灌口到杏林,客户经理肖荣海服务的不止老许,还有高浦社区南门的老张,灌口黄庄凤山庙的老杨,铁山里的小李……片区内几百名零售客户,他都用同样认真负责的态度去服务,他的足迹遍布整个片区,不论是城市干道,商业步行街,还是城中村里的曲折深巷,乡下村庄尘土飞扬的小路,都浸着他的汗水。在每一位零售客户的店铺中都能找到他的身影,客户数量多,走访任务重,他就早点出门,晚点回家,时常有客户要留他喝口水,坐着休息一会,肖荣海每每笑着婉拒,拍拍尘土,整理一下物品,就赶往下一家客户。不论是刮风下雨,还是烈日炎炎,也不管客户店铺是与公司毗邻还是处在片区最偏远的村庄,客户经理肖荣海都始终以敬业高效,热情负责的工作态度完成每一项任务,做好每一份工作,保证厦门市烟草公司营销队伍的服务质量,踏踏实实的走好烟草公司与零售客户之间的最后一公里。

“名者,实之宾也。”作为一名客户经理,他始终做到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作为一名党员,他始终坚守理想信念,不断学习,立足本职,创造一流业绩。客户经理肖荣海用双脚丈量自己的责任,用实干助推烟草事业的繁荣发展。

第5篇

不可否认,在现行的征地制度下,农民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有的人将之归咎于城市化。其实,在我国农业人口众多的背景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不断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大规模转移,仍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真正的问题不在城市化,而在于现行土地制度的缺陷。当前的征地矛盾和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矛盾等问题,根本上是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土地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变革滞后的集中反映。现行征地制度的不合理性和僵化性亟待改革,应尽快探索一条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农民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的途径,从而解决现行征地制度中的一些根本性问题,推动征地制度改革。而征地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尊重和保护农民的权益。自古以来中国农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农民并不反对征地行为,而是要求“公平补偿”、“公正补偿”。结合土地管理改革精神对征地制度创新提出以下初浅的建议。

进一步明晰集体土地产权

谁是集体土地真正经济主体的产权代表,无论是《土地管理法》还是《土地承包法》都未做出明确的界定。这在理论和实践中不可避免地造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代表不明确,影响了集体土地所有者依法行使权利和维护自身利益。而且,因农村土地实行农民集体所有和农户承包经营“双层”制度,长期存在着农民、村组、行政村及乡镇之间的产权困惑。正因为法律上的缺失,为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缺失和引发的社会矛盾埋下了祸根,引发了对失去土地后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忽略。为此,首先要通过制定法律,明确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产权主体,由谁来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赋予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完整权能,允许集体土地依法转让。第二,明确农地非农建设发展权属国家所有,这样有利于保护耕地,有利于落实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三是抓紧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将农民合法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按土地使用权对待。

完善征地制度,保障农民权益

规范国家土地征用权的行使

应着重解决规范政府决策、明确征地主体、限定征地范围等问题。一方面以立法形式规范土地征用权的行使。构建一种政府慎重行使征用权的法律规范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二要强调科学规划的重要性。在土地规划修编中更要注重科学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并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实施中赋予规划更严肃的法律地位,真正体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权威性,形成依法征地、依规划征地的用地制度。三要以土地市场清理整顿为契机,对开发区、大学城和乡镇园区的非法征地行为严格查处。

改革征用补偿机制,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一是依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土地征收、征用的规定,理顺因征收、征用而发生的不同的财产关系,区分并完善征收和征用两种不同的征地行为的适用范围、补偿标准、征地程序等有关规定。二是改革征、供地双轨制,建立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让农民分享工业化成果。国务院31号文对土地出让金的征收、分配有了新的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并向农村和农民倾斜,但对于土地收益的“重新分配”能否真正让利于民还需配套法规、政策的完善,仅靠“收支两条线”管理不能彻底解决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问题。所以,调整土地收入分配结构,给被征地农民以公平合理的生产资料的补偿,并保证失地农民被纳入当地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中,是有利于农民富裕的有效途径,不能再以侵害农民利益为代价降低建设成本。三是改革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征地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目前依年产值倍数补偿的办法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利于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摒弃原有计划经济模式下政府定价的做法,逐步采用区片综合价,随着发展再逐步采用政府指导价、市场评估价、市场价,这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目前,行之有效的方法是科学评定区片综合地价,不分项目和用途实行“同地同价”,解决低价征地问题,让农民得到合理的补偿费。因为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土地开发以成片开发、综合利用为主,有人提出的只限定“公益性”项目征地范围的想法在实际中难以操作。

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改进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法后,对农民土地有了适当“公正”的补偿,势必引起征地成本的上升。事实上,国家征地成本的上升利远大于弊。首先,征地成本的上升正是将原本应该付给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公正地还给农民。其次,征地成本的上升可以有效约束地方政府基于经济的理性计算,抑制大规模圈占土地的内在冲动和政绩行为。国家虽然比以往多支付了征地费,但却维护了社会公平,赢得了民意,且保护了耕地,两相权衡,利弊立现。第三是应建立“二次补偿”机制。即对于因公益事业或军事设施项目等低标准征用农民土地后因其他原因改变为经营性或者有一定收入的土地,应对原被征地村的农民或原集体经济组织及地方组织(乡镇、村)进行一定的再次补偿或参与新获得的利益的再分配。体现了利益获得者应支付一定的用地成本,也体现了农民失去不可再生资源(土地)应享有的维持生计的长远利益。

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建立维护失地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

失地农民安置的核心问题是就业和社会保障。安置因国家征地而造成的失地农民,理应成为政府的重要责任。当前,征地安置的主要途径是一次性货币安置,让农民自谋职业。对政府而言操作简单;对农民而言,考虑眼前利益一般也能够接受。实际上,在征地中并没有考虑土地的生产生活保障功能和预期价值。虽解决了农民暂时生活问题,但他们就业无门,谋生无道,难以解决长远生计。所以,征地安置不能以支付安置补偿费了事,征地安置应重在“安置”,政府可采取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负责推荐就业、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优惠政策、补助机制等措施和手段,解决农民生计的根本出路问题。国务院31号文出台后,对土地收益重新分配的比例、方案及地方政府相应的职责应有明确的规定。事实上,现在农民的大部分收入是来自农业以外,应逐步通过农民“市民化”,结合“城中村”的改造,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缩小城乡差别,推进城市化进程,多措并举,避免“三无”(种田无地、上班无岗、社保无份)农民的产生。

严格规范征地程序

征地过程必须有严格的法律程序。严格的征地程序是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保证,也是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现行的征地程序是先批后征,征供分离。这种征前不告知、批后公告实施、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实施的规定,没有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组织的意愿,没有充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实际上是对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知情权的剥夺。因此,应赋予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目前执行的“告知、确认、听证”和“两公告一登记”程序,是原有征地程序的补充和完善,是行之有效的。另外,征地的程序可以增加公开内容,比如农用地定级估价成果和区片综合地价等内容。

建立征地争议的司法裁决制度

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争议由批准征用的人民政府裁决,被征地农民只有义务,没有权利保证,是不公平的。一方面,由于批准征地及裁决征地争议系同一级政府,难免有失公正;另一方面也容易使政府陷入征地纠纷、争议裁决的旷日持久战中。应建立公正的司法救济制度和裁决机制,对集体组织或农民提出的征地不合法、补偿不合理、安置不落实问题,由司法机关按司法程序予以解决,尽可能减少政府对征地争议纠纷裁决的参与。对政府征地违法行为,农民也可以向司法裁决机构寻求救济,申请国家赔偿,以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