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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镇化建设

时间:2024-01-03 14:34: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推进城镇化建设,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推进城镇化建设

第1篇

作为“欠发达、欠开发”的我国西南地区一个市级行政区域,当城镇化率达到现在的将近30%,即将进入加速城镇化的阶段之时,如何发挥自有优势,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科学合理地规划建设城镇,彰显城镇的历史、文化、灵魂和气质,最大限度地使城镇化更好地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服务,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更加富有潜力和发展潜力,成为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

一、增强经营城市和加快城镇化进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更新观念和明确目标

(一)更新观念,提高认识。近年来,市在经营城市、推进城镇化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加快城镇化进程、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形象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但还处于“以物易物”的初级阶段,严重制约了城镇的经营和效益,制约了城镇的建设和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体制不顺。突出表现为供地缺乏统一性和供地数量缺乏计划性。二是机制不活。没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尤其是没有充分发挥土地的融资增值功能。三是经营形式不规范。没有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四是监管不力。对已出让的土地缺乏监管机制,致使大量土地征而未用,影响城镇建设进程。五是土地市场长期供大于求,形成了事实上的买方市场。六是城市经营长期负债运行,各市场主体均患有严重的“投资饥渴症”。为了增强城市竞争力,加快城镇化步伐,各级各部门要增强经营城市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快经营城市战略的实施和推进城镇化步伐,使经营城市工作尽快步入良性循环的快车道。

(二)更新思想,明确目标。市经营城市和加快城镇化进程要坚持市区与小集镇、农民新村协调发展的方针,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改善城镇环境、增强城镇功能、提高城镇竞争力为目标,以经营城镇为支点,以经营土地为核心,加速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精心培育经营城镇的市场主体,走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之路,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水平经营,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市投资、建设、管理和发展的营运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层次分明、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优化、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镇体系,充分发挥城市、集镇的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实现城市发展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全面落实配套政策,加快经营城市步伐和城镇化进程

(一)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推进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收回、收购)、统一储备、统一开发整理、统一供应、统一监督管理,建立“一个渠道进,一个池子蓄,一个口子出,一个市场经营”的土地供应机制,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行使政府土地管理职能,确保政府全面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调控二级市场,坚决堵住政府土地收益流失的口子。大力整治土地市场秩序,加大土地执法力度,重点查处用地单位和个人违反政府统一征地制度,擅自与县、乡镇、村、社签订征占地协议,圈占集体土地以及集体土地非法入市等行为;重点清理和纠正各类开发业主违法违规供地行为;坚决制止违反《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禁止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防止借项目圈占土地和低价出让土地。健全地价管理制度,实现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严格执行政府统一征地制度,凡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一律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公告征地。完善政府土地统一储备制度。凡依法征用的集体土地,政府依法收回、收购和置换的土地,破产企业的划拨用地,行政、企事业单位撤销、搬迁后的土地,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需进行房地产开发或经营性开发的土地,各开发业主已征未用的土地,要纳入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进行统一储备。逐步完善统一土地有形市场,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制度。建立土地交易大厅,全市所有申请建设用地、所有进行土地出让、租赁、转让、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土地,一律到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申报办理。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继续实行划拨的用地外,无论新增建设用地还是存量划拨土地,都必须纳入有偿使用轨道。对划拨用地和招商引资的工业生产性用地要严格用途管理,分类定价,制定统一的价格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工业生产性用地实行优惠,优惠的地价作为政府对该项目的投资。

(二)全面推进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凡在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公民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申报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公安部门要简化户口登记程序,取消附加限制条件,把在城镇居住和就业的人口尽量纳入城镇户口统一管理。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妥善安置因经营城市、推进城镇化而新增的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人员,切实解决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城镇人员就业、再就业问题。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全方位经营城市和推进城镇化进程

(一)加快城镇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步伐,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形成城镇中心商业区。积极引进资金,立足能源、依托科技、提升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大力发展新型煤化工,加快小龙潭矿务局五期扩建工程步伐,形成大能源开发建设格局,培育大企业、发展大产业。

(二)依法加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城规划区及其各类开发园区的规划建设和用地行为,都必须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进行统一管理。坚持“专家搞规划,社会搞建设,政府搞管理”的原则,修订《城镇总体规划》和编制城南、城西、河东、城北(自改)四大新区的控制性详规,搞好功能分区,使之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对已经确定的建设项目提前作好规划,确定建设时序。对近期建设地段及时编制出控制性详规,形成规划图册和文本,为供应土地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未编制控制性详规的地段,不得进行土地出让和开发建设。

(三)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资产市场化建设与经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经营与管理。城市道路、桥梁、停车场、供水、排水、供气、公共客运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的建设经营,要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资和经营主体。规范出租车、客运机动车营运权、公交线路经营权、道路桥梁冠名权、城镇公共空间广告经营权出让管理办法,采用拍卖、招标等方式,实行有偿使用。逐步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路灯管理、环境卫生等非经营性设施的日常养护和城市公共场所保洁等推向市场,面向社会招标发包。建立和实施道路养护、绿化养护、路灯维护管理和环卫保洁的承包制度。同一行政单位直接管辖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实行改制,与原行政单位分离。从事市政设施维护单位要将管理职能与作业职能分开,实行作业职能市场化,通过市场公开招标选择经营单位,探索运用土地资本找钱、财政部门管钱、建设部门用钱和政府引导、多元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为城市建设提供强大的经济支撑。金融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积极试办以城市有效资产作抵押和以经营城市各种有效收费账户作质押的贷款业务。对一切投资经营主体实行国民待遇,“阳光作业”,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收费行为,切实保障各投资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实行民主、科学的投资决策、咨询制度和重大项目专家评估、市民公示制度。

建立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三分离”的管理体制。加强对土地收益的监管,及时将土地出让金和收益纳入政府财政基金预算,缴入财政金库,专款专用。严格政府项目审批和监督制度,建立政府项目代建、稽查和后续评价制度。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工程承包商和设计施工、监理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制定和推行非政府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度,培育规范化的投资中介机构。

(四)培育和发展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结合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消限制农民进城入镇的岐视性规定,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渠道。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推动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变。

(五)大力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完善社区组织机构,抓好社区人员、场地、经费三落实,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健全社区服务网络,建立以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便民服务、社会化服务、再就业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服务体系。

(六)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整顿城市行政执法队伍,探索城市综合执法方式,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大力整治城市综合环境,加快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工程建设,提升城市形象,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实现省级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目标。

(七)建立经营城市、加快城镇化进程工作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经营城市、加快城镇化进程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体系进行考核,对成效显著的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切实加强经营城市和加快城镇化进程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经营城市和加快城镇化进程工作领导小组,要把经营城市和加快城镇化进程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经营城市和推进城镇化进程重要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项政策和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经营城市和推进城镇化进程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2篇

关键词:天府新区;“产城一体” ;主导产业;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F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2

一、导论

建设成渝经济区,“双核”肩负着重大使命,作为“双核”之一的“天府新区”已正式纳入《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被国务院列为西部重点建设新城区,如何发挥“天府新区”的引擎作用?如何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发展?这是“天府新区”建设者需要解决的现实难题。为此,天府新区提出“产城一体”的发展方式,将天府新区划定为35个“产城一体单元”,每个规模约20-30平方公里、20万-30万人口,其中60%以上就业人口在单元内居住,内部出行以常规公交、自行车和步行为主。鉴于“产城一体”的发展方式与实践才刚开始,“产城一体”一词也多出现在各地党委政府的政策文件中,对其理论上的探索还不够。因此,本文结合对双流县、新津县等地的调研,对这种发展方式需要从内涵、制约因素等方面予以理论上的回应,逐步构建“产城一体”的发展政策,从而更好地推进“天府新区”的建设。

二、本文涉及的基础理论

(一)城镇化理论

长期以来,传统的“二元经济理论”被用于理解中国的城乡经济发展。该理论认为,工业化是城市化的基础,现代工业的发展将传统农业劳动力转移至城市的制造业和服务业,但这一理论无法回答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城镇化落后于工业化,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的现实。为此,这需要转换视角,从城乡分割的制度背景出发,研究以户籍为基础的城乡分割制度的路径依赖性,以及为此导致的地理分割、劳动力市场分割、公共服务不均等现象。为逐步消除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制度壁垒,需要从利益诉求机制、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发展机会均等等方面推进制度变革,同时,强化经济的聚集,使城乡融合和劳动力充分流动,最终顺利完成我国的城镇化进程。

(二)产业聚集理论

新古典贸易理论认为,产业由技术、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等外生资源禀赋决定,产业聚集在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但此种理论假设的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却无法解释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格局,大量贸易发生在产业内甚至公司内。为弥补这一缺陷,新经济地理学从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递增假设出发,认为产业的集聚取决于交通成本与规模经济的相互作用,即交通成本很高的时候,产业聚集程度较低;随着交通成本下降,产业聚集程度上升;一旦交通成本下降到一定程度时,产业聚集程度又会开始下降。但值得注意的是,任何单一因素并不能完全解释现实世界中的产业区位现象,自然优势和聚集经济共同决定产业区位。

(三)城市空间结构理论

居住与就业的空间关系是企业和家庭空间选址及其竞争的结果,是城市空间结构的核心问题。如何在空间接近所带来的集聚效益与拥挤成本之间进行科学的权衡,是决定城市形态的关键。随着中国城市中集聚经济重要性的日益提升和交通基础设施条件的不断改善,“职住分离”程度会逐渐加大,因此,片面追求“职住平衡”并不现实,这将会损害城市经济的效率。那么,如何缓解就业与居住过度分离所可能带来的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等“城市病”?这需要设计恰当的制度机制,将个体经济行为的外部性“内部化”,使城市规模以及居住与就业的空间关系趋于最优,从而逐步解决“职住分离”问题。

(四)对本文的意义

依据天府新区的定位,该新区将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围绕产业发展需求优化空间布局,以产业增长支撑城市发展,采用“产城一体”的发展方式,将产业园区建设和城市新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建成现代产业、现代生活、现代都市三位一体的协调发展的示范区。可见,在未来的发展中,天府新区将着力解决如何推进城镇化?产业如何聚集?工业化与城镇化如何互动发展?这不仅需要实践的智慧,更需要整合城镇化理论、产业聚集理论及城市空间结构理论,不断为天府新区 “产城一体”发展方式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三、天府新区“产城一体”发展方式的内涵及因素分析

为科学界定“产城一体”的发展方式的合理内涵,本文先从几种易于混淆的认识展开。

(一)“产城一体”发展方式的合理内涵

第一,“产城一体”不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企业“办社会”。在计划经济时期,许多大型国有企业为解决职工的生活配套问题,在厂区内或周边为职工修建房屋、医院、学校等配套设施,在一定范围内解决“职住不平衡”问题。据此,许多人认为,现在提出的“产城一体”发展方式就是旧事重提,更有甚者,认为“产城一体”就是原来的企业“办社会”。其实,企业“办社会”是计划经济时期的经济现象,在改革开放后,这种做法已经得到了彻底的改变。而今,我们所称“产城一体”与以前的企业“办社会”有明显的区别,现在我们所说的“产城一体”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交通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基础上的发展方式,这种发展方式更多依赖于政府指导下的企业自主选择行为,换言之,“产城一体”是遵循产业聚集与城镇化规律为前提的,并不搞指令性计划。

第二,“产城一体”不是单纯的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发展。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关系的理论基础,主要源于专业化经济和聚集经济效应。在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关系演变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具有分为以工业化的发展为核心,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为特征的起步期,二者互动发展的成长期以及工业化的作用开始淡化,城镇化逐渐成为经济发展重心的成熟期,这一时期服务业的功能凸显。据此,“产城一体”发展方式不是单纯地将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发展,它必然包含着对工业化与城镇化阶段性特征的判断,而且也更加注重产业与城市的动态融合。

第三,“产城一体”不是单纯的解决“职住平衡”问题。许多人认为,“产城一体”就是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如上下班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30分钟,上班半径不超过20公里或更短。这样一种简单判断基于“职住平衡”理论中距离因素的考虑。在理论上,这种解决方式可以实现交通成本最优,但在现实中却很难实现“职住平衡”。因为,一些具有负外部性的企业不但会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而且家庭中会有多名就业者,工作地点会很分散,一个居住地无法与多个就业地实现平衡。因此,“产城一体”不是单纯的解决“职住平衡”中的空间距离问题,而是逐步实现劳动力市场上职工与企业用工需求之间的动态匹配,这才是真正的“产城一体”发展方式。

总之,“产城一体”发展方式既不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企业“办社会”,也不是单纯的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发展,而是在工业化与城镇化进入中期阶段,在权衡聚集效应与交通成本的前提下,利用工业化与城镇化的推动力,动态地实现“产城融合”的过程。

(二)影响“产城一体”发展方式的制约因素分析

从国家级新区发展历程和规律看,新区开发重点在经济建设,尤其是在新区发展初期到中期阶段,经济发展速度远远快于社会建设步伐。若在天府新区建设中过度重视产业发展而没有充分考虑城市扩展和人口等因素,可能会导致城市发展滞后,从而难以实现产业和城市一体发展的良性循环。因此,应重点关注以下制约因素,解决资源要素、公共治理、基础设施等瓶颈制约,使得在促进产业发展的同时,城镇建设也得到同步发展。

第一,城乡二元结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城镇化过程中各方面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协调。现代农业发展程度不高,农民增收依然存在比较大的困难。同时,城镇空间的扩张也没有相应带来人口更多向城镇有效集中。这种城乡二元结构的持续存在,给产城相融带来阻力。

第二,政府公共治理模式是否创新,将影响到“产城一体”发展方式的实现程度。公共治理的创新也是生产力。如果政府公共治理的压力和成本增大,势必导致政府更多的干预市场。因此,是否改变原有的政府公共治理模式,是否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将影响“产城一体”发展方式的实现。

第三,资源要素需求的制约,将进一步凸显,这将影响到“产城一体”发展方式的物质基础。资源要素的配置既是产业功能布局作用的结果,也会反过来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产生重大影响。天府新区的设立将加速人口、土地、资金、技术、能源等要素在区域内聚集,必然为产业发展带来突破,但这也可能导致资源需求量得不到满足,而影响到“产城一体”的实现。

第四,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使通勤成本加大,这影响到产业聚集的形成。交通、公共配套等基础设施是区域产业发展的必要前提,但许多“产城一体单元”的基础设施仍比较落后,通勤成本较高,不能满足产业聚集的要求,这将制约产业的聚集。

四、促进“产城一体”发展方式的政策举措

“产城一体”是将产业功能、城市功能、生态功能融为一体的发展方式。产业是城市发展的支柱和动力源泉;城市是产业发展的载体和依托,生态是城市发展的特色,只有将产业功能、城市功能、生态功能融为一体,才能防止城市发展空心化。为此,应从产业定位、城镇化进程、生态文化建设三个方面进行政策选择。

第一,定位主导产业,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在天府新区 “产城一体单元”中,面临着主导产业的选择问题,各个“产城一体单元”能否依据自身优势,选择出适合自己发展的主导产业,这是再造一个“产业成都”的关键。如果主导产业定位不准,将带来产业结构的畸形发展,并锁定“产城一体单元”的产业模式,这给后续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为此,在“产城一体单元”发展之初,应权衡利弊,选择哪些具有前后项关联和旁侧关联度较大的产业,作为各“产城一体单元”主导产业。

第二,把握产业集群化发展趋势,形成产业聚集效应。抓新型工业化,应把握产业集群化发展趋势,在“产城一体单元”中形成若干特色产业集群,通过大量产业联系密切的企业以及相关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形成强劲、持续竞争优势的产业聚集效应。

第三,优化城市空间结构,逐步实现“职住平衡”发展。在构建“产城一体”的空间结构时,既需要依靠产业为动力建设城市,又依托城市为载体支撑产业,使城镇体系与生产力布局相匹配,从而逐步实现产业复合、规模适度、职住平衡、服务配套的空间组织方式。

第四,统筹区域要素配置,实现要素自由流动。在天府新区中,随着工业化与城镇化的推进, 将日益面临土地、厂房、能源等资源贮备不足,土地集约化使用度有待提高,城市建设资金需求规模巨大等问题。为缓解资源要素带来的发展压力,应统筹土地、资金、人才、能源等资源要素配置,集中优势资源保障新区建设和产业发展,提高要素配置效率。

第五,提高环境承载能力,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可持续发展,其要旨是真正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系。通过强调环境保护,使每个人都享有正当的环境权利。在天府新区建设过程中,应强化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提高环境承载能力,从而塑造良好的城市生态。

参考文献:

[1]黄新初.在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成都日报,2012-8-1(1).

[2]陆铭,等,主编.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回顾与展望[M].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第3篇

人多地少是我国城镇化的最大制约因素,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保障用地需求的根本出路在于节约集约用地。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镇化发展迅速,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92%发展到2011年的51.27%,年均增长1.01%;城镇人口由1978年的17245万人发展到2011年的69079万人,年均增长1571万人。未来20年,我国城镇化仍将处于较快发展阶段,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工业与农业、城镇与农村、生产生活与生态等各方面的用地需求将更加旺盛,土地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将倒逼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加注重节约集约用地。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人多地少是我国城镇化的最大制约因素,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保障用地需求的根本出路在于节约集约用地,千方百计提高城镇化建设土地利用率,使有限的土地产出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发展理念。要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精神,以节约集约用地为荣,以浪费和粗放用地为耻,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发展理念,大力宣传我国土地利用的国情、国策、国法,大力推广城镇化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为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加强用地的规划统筹与政府引导。要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统筹安排和指导城镇化建设各类专业规划用地,发挥各类专业规划控制城镇化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和土地供应总量的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引导和调控作用,转变城镇化建设土地利用方式,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城镇化建设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三是着力构建节约集约用地倒逼机制。要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健全完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建设用地取得成本和占用、使用成本,完善城镇化建设土地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土地价格和土地税费的调控作用,着力构建节约集约用地倒逼机制,提高城镇化建设土地利用效率。

四是推动存量建设用地开发提速提效。要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加大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的清理力度,以经济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加快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加强对低效利用土地的再开发,鼓励充分利用和立体开发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城镇化建设存量建设用地加快开发速度、提高单位用地产出率,提升现有城镇化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水平。

五是充分挖掘农村节约集约用地潜力。要逐步调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粗放利用和浪费,引导农村住宅逐步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实现农村住宅用地集约化,引导乡镇企业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实现农村非农建设用地集约化,挖掘农村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潜力,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腾出更多的城镇化建设用地。

六是依法依规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监管。要依法依规加强对城镇化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监督管理,通过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把预防和查处结合起来,确保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把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典型的违法违规用地案件,要重拳打击,公开处理、公开曝光,做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

七是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体系。要把城镇化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成果运用。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程度高的地区,要在下年度城镇化建设用地计划安排上给予政策性倾斜;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程度低的地区,要核减下年度新增城镇化建设用地计划。

(原载于人民网理论频道,作者系民建海南省委会主委、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2013中国城镇化高层国际论坛观点精粹

胡存智(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用节约集约的办法加强对城市土地过快扩张的管控

扭转土地城镇化速度过快,一个要加快人口城镇化,第二个是控制城镇用地速度的过快扩张。

加强对城市土地过快扩张的管控,从几个方面进行。第一个就是控制城镇用地的数量,通过集约的办法对人均用地进行适当的控制。第二个就是要实行土地差别化政策,来促进三横两纵城市化的行程,对于优化开发区要实施用土地的流量替代增量。第三设立一些边界和有条件的建设区,使城市布局有一个很好的引导和控制。第四个就是约束城乡建设用地的总量,防止人地分离,使地随人走,使城乡形成很好的互动。最后一个就是要建立集约用地的标准和评价制度,提升城市的集聚水平。

杨伟民(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今后土地城镇化应在存量上做文章,而非增量

在今后的推进城镇化过程当中,在土地城镇化方面,主要的任务应该是在存量上做文章,不要再去做增量的文章,争取做到总量上建设空间的占补平衡。

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空间利用效率不高,主体不清。657座城市,1.71万个县级镇都在分配给本地区的建设用地上热火朝天地搞开发建设,但是绝大多数,达不到入门产业的门槛,功能不完善,缺少人气。且这种过度分散的空间结构带来了新的占地压力。今后重点调整方向有两个,首先是扩大森林、湿地、湖泊面积,二是要减少工业用地和适度增加城市居住用地。今后对居住用地的需求还会延续较长时间,相当大的部分可以通过存量调整的方式,在不同类型之间、在空间实现总量平衡。

徐宪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城镇化要牢守十八亿亩耕地,不能以粮食安全为代价。

第4篇

【关键词】兵团城镇化 金融支持 策略

一、兵团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城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必然结果,是先进生产力、文化发展和商业发展的体现,是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最终结果。城镇是现代文明的重要载体,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聚集地,能够集聚人口、人才和产业,提高文化、教育、医疗水平,从而提高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兵团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就是为了使广大职工群众能够享受现代文明生活,进而吸引和留住更多的青年人在兵团干事创业,使兵团事业更加辉煌。

第一,推进兵团城镇化是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壮大兵团、发挥兵团作用、促进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赋予兵团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正确处理“三大关系”、发挥兵团“三大作用”的内在要求。推进城镇化建设,可以改变兵团传统的屯垦方式和发展模式,是屯垦戍边的新内涵,是兵团跨越式发展的新举措,是兵团发挥“三大作用”的重要支撑。

第二,推进城镇化建设有利于改善职工的生活质量、提高职工素质和保持兵团的社会稳定。当前,兵团基层职工居住相对分散,各种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低,城镇功能不够完善,生活质量较低,缺乏吸引力,直接影响到职工素质提高和屯垦戍边队伍稳定,不利于兵团的可持续发展和进一步发挥兵团的“三大作用”。只有加快城镇化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改善城镇居住环境,为兵团的职工创造和谐舒适的生活环境,才能真正拴心留人,引得进人才,兵团才会有更强的凝聚力。可以说,实现城镇化是最大的民生工程。

第三,推进城镇化建设有利于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增加职工收入。兵团所处的资源环境局限性很大,农业剩余劳动力滞留在有限的土地上,即使土地回报率很高,收入总量也难以有较大增长。要想大幅度提高团场农业职工的收入水平,必然要减少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数量。城镇化建设有利于兵团职工向非农产业转移,拓宽职工增收的途径,提高职工收入,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变职工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和思想文化素质,增强兵团的凝聚力,更好地履行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

第四,推进城镇化建设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工业化发展。城镇作为工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工业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没有城镇化的大推进,就没有工业化的大突破。工业滞后是兵团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也是兵团加快发展的着力点和主攻点。只有加快城镇化建设,充分发挥城镇集聚产业、资金、人才的优势和基础设施共享的便利条件,为工业发展搭建平台,引导工业企业向城镇集中,才能推动工业经济的发展,加快兵团工业化的进程。

二、兵团城镇化建设的思路及模式选择

目前,全国各地城镇化建设大致有四种主流模式:一是政府主导城镇化建设模式,即县(市)、乡镇、村庄等基层政府主导带动的城镇化模式。二是集团工业化主导城镇化建设模式。三是农业产业化主导城镇化建设模式。四是农民自发组织城镇化建设模式。

兵团是一个具有“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体制,由于历史和体制原因兵团的工业化程度较低,工业化的进程滞后于城镇化的进程,工业化对于城镇化的推动作用不明显,因此兵团城镇化演进和发展具有特殊性,与内地的城镇化演进发展的一般规律不同,不是由工业化推动城镇化发展,而是先由农业现代化为基础以加速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动力,以兵团农业现代化的优势推动城镇化,再以城镇化带动和促进工业化的发展过程。兵团城镇化是在新疆城镇体系总体规划框架下,着力构建“兵团城市、垦区中心城镇、一般城镇、兵地共建城区、中心连队居住区”分级布局的城镇体系,走的是一条与传统模式不同的有屯垦特点、符合兵团实际的城镇化发展之路。

第一,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以此推动城镇化建设。农业现代化对于兵团实现城镇化具有基础功能。兵团可依托大农业优势,实施优势资源转化战略,引进培育一批大型农业现代化龙头企业;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各种形式参与农业现代化经营,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现代化组织。参与农业现代化的各个实体必须形成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共同推进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的结合发展。城镇化的发展为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寻找到最佳结合点,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为城镇化拓展发展空间。同时,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可以形成种养殖、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链条,这些链条均以城镇为载体,通过农业现代化不仅可以实现农业自身的发展,而且可以推动城镇化建设。

第5篇

【关键词】 延边 城镇化 发展

党的十召开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被全国上下提到了新的高度,各地纷纷出台举措加快推进新一轮城镇化发展进程。快速发展的城镇化,必然会带来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带来城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资的扩大,在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城镇化正在成为地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强大引擎。然而,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民由农村向城镇转移以及农民市民化过程中,土地、资金、环境、就业、保障、公共服务等问题日益凸显。如不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城镇化将会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的后遗症。

怎样更好的推进城镇化,充分利用好各方面的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自己对延边州城镇化发展的若干问题进行了一些总结与思考。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三化”统筹,实施“三动”战略的作用下,我州城镇化取得了一定成效,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显著提升,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城镇化率高达68.07%,均高于全国和省的平均水平。2013年,延吉市朝阳川镇、敦化市江南镇和珲春市英安镇顺利通过省专家评审,成为首批省级示范城镇。随着我州示范城镇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推进过程中我们发现有诸多难题阻碍了我州城镇化向前发展,如村屯规划编制、农民财产可流转性、农民进城后的保障及住房等问题,需要我们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给予关注,认真研究解决。

一、镇村结合的规划编制问题

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规划先行是推进城镇化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州共有66个乡镇,下辖1044个村民委员会,结合新农村建设已有200个村屯编制了总体规划,844个村屯尚未编制科学完善的规划,农村乱搭乱建现象依然存在,建设随意性太大,对未来推进我州城镇化建设造成阻碍。建议各县(市)投入资金,用于编制镇村结合的总体规划,为农村的城镇化建设提供科学依据。每个县(市)可选择1-2个已编制完成总体规划的村屯先行先试,开展农民财产确权工作。

二、农民财产的可流转性问题

目前,农民的财产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动产,包括农业机械、生活用品、银行存款等;另一类是不动产,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房屋。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按照1993年中央1号文件和《农业法》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30年不变。关于农民房屋,它是农民用长期积累购建的最主要的家庭财产,农民应该有权利出租、出售。按照《物权法》147条规定,建筑物转让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一并处分,即“地随房走”。按照《土地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无偿分配”制度,使农民房产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交易,无法通过市场交易来实现房产价值的最大化,由于两元化的身份不同,导致所有权价值不同,即“同房不同权”。据了解,有很多村屯的农民进城后,房屋无人购买、无人居住、无人维修,农民一生的财产都化为废墟。我们认为,现行的农民房屋流转制度,不符合《物权法》赋予物权所有人依法对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规定。按照长吉图开发开放、先行先试精神,我州应建立农民房产的先确权、后流转制度,积极推动农村住宅产权交易市场化,实现农民住宅的价值最大化。一是农民自愿、村集体同意,通过市场化流转,实现农民财产价值的最大化,让农民带着财产进城,使其有条件成为真正的城市居民。二是农民房屋出售给市民后,保留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不变,购买人(非农)每年向村集体交纳集体土地使用费。

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收益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上城市居民对农村房屋进行改造有利于农村面貌的改变。三是宅基地换所换房屋能否进行流转是农民市民化的关键。同时,城市居民到农村居住,有利于城乡生活文化的融合,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统筹城乡一体化的问题

保留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农民可以选择在城市或农村参加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但不能重复参保或多头报销,必需在体制上进行统一管理(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结合)。转换为城镇居民身份的农民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就业、教育、生活保障等政策。对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如何建立住房公基金机制值得我们思考。失地农民(2/3失地)可以享受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并适当安排公益性岗位。进城农民工具备条件的应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四、解决进城农民住房问题

十报告明确提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如何使农民真正融入城市,成为名副其实的市民,除了要保证农民进城后具备基本生存能力外,解决住房问题是完成农民向市民转变的关键一环。

目前,进城农民的住房来源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由雇主或雇佣单位免费提供住房,用工单位提供集体宿舍;建筑施工单位提供工棚,这是现有进城农民居住的主要形式,占比超过一半。二是租赁住房。租赁近郊农民的住房,条件相对简陋但价格低廉;另一种是租赁城市住房,条件相对较好但租金偏高。三是在城市购房。农民在城市购房能力总体上较弱,只有进城时间较长、有一定的经济积累,才有能力购房,但比例较低。进城农民住房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农民进城直接购房难度较大。二是现行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主要以户籍为前提,非户籍农民进城后尚无法享受相应保障,也不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三是租赁市场不规范,居住缺乏稳定性。

为了更好地使进城农民在城市定居下来,需要政府提供服务,给予支持,优先保证进城农民站稳脚跟,然后进入改善性住房市场。同时,还要充分发挥企业和进城农民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总体思路是宅基地换房、购买、租赁、保障多措并举,力争10%的农民是房屋置换、30%的农民购买住房、40%的农民租赁住房、20%的农民享受保障性住房。

一是利用城镇化建设的三种主推模式,即:宅基地换房模式、城中村改造模式和大项目(园区)建设模式,安置失地农民,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化管理体系。

二是多种方式提高农民购房能力。如果农民原有资产能够实现货币化,加之政府提供一定支持,一部分进城农民可以实现购房愿望。健全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有偿还贷款能力的农民购买住房;将住房公积金收益盈余部分对贷款购房农民进行贴息,降低购房贷款负担。对于已经出售农村房屋的,农民进城购房时减免契税和交易手续费。利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农民退出宅基地实行复垦的,农民进城购房时政府退还土地出让金。

三是规范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提供适合进城农民租赁的社会化公寓,培育小户型房屋租赁市场。免除住房租赁税费,鼓励金融机构为建设和购买住房用于租赁的企业或个人提供低息长期的银行贷款。探索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城市周边的农村建设用地建立公寓,不得出售。政府提高对进城农民的公共服务能力,提供有效房源信息和纠纷化解无偿服务。

四是建立进城农民住房保障体系。把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及时纳入住房保障范畴。比照城市居民收入标准,对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享受实物配租的也可以采取按份共有方式在农民有能力购买时出售给农民。鼓励各地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对进城农民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考虑“先租后买”,农民先期可以租房,按能力逐步购买全部产权,以此激发农民在城镇购房定居的积极性。

五、变“三区市民”为城市市民问题

据调查,全州共有林区、矿区、垦区职工8.07万户,人口21.7万人。这几年虽然已经进行了林区、矿区、垦区改造,但还有近12万人口仍然居住在山区、矿区和农场,这部分人群作为城镇居民,但生活条件还不如农民,这就造成了我州城镇化率虚高,质量不高的问题,影响了我州城镇化整体质量的提升。

“三区市民”生活在林区、矿区、垦区,随着资源枯竭、生产作业方式转变、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原有赖以生存的职业已经名存实亡。他们现在基本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消耗自然资源维持生计。据调查统计,林区每户每年用木材做燃料消耗约10立方米,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建设。此外,森林火灾频繁发生,绝大多数由人为因素导致。将山区居民迁出对改善和保护林区生态环境有百利而无一害。

“三区市民”生活环境恶劣,难以享受城市市民的公共服务。由于这些居民生活在林区、矿区、垦区,家庭就医、子女就业和就学特别困难。“三区市民”曾经为我们的国家建设做出过重大贡献,现今城市居民的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不应当忘记这些“三区市民”。

下一步,应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将“三区市民”迁出进城,逐步恢复自然生态环境,加快生态建设,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提高城镇化质量,实现“三区市民”真正的城市化。

一是充分利用现有扶持政策,提升城镇化质量。同时我们要抓住机遇,争取国家资金支持,落实好有关政策,统筹实施林业、工矿棚户区改造和垦区危房改造,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以迁出进城为主,资金打捆使用,壮大城市规模,提升城镇化质量。

二是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恢复生态环境。“三区市民”搬迁进城,腾空的土地可以复垦、复耕、植树造林。

三是“三区市民”城市化,除了利用国家的扶持资金和政策外,地方政府应该加大税收和财政的支持力度,企业和个人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资金。

上述几个问题如果能够解决的话,将进一步加快我州的城镇化建设步伐。

【参考文献】

[1] 张占斌:新型城镇化的战略意义和改革难题[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3(1).

第6篇

关键词:兰州市;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市民化

Abstract: Urbanization is the only way to achieve modernization, is currently the country to expand domestic demand, promote a powerful engine for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should be fully integrated and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perspective, otherwise it will seriously affect the quality and effect of urbanization. In this paper, the status quo of urbanization in Lanzhou City for the analysis of samples, analyzes the current outstanding problems in Lanzhou City Urbanization exist, and how to better promote urbanization, and provide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integration of appropriate measures to coordinate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Key words:Lanzhou ; urbanization ; urban and rural integration ; citizenship

中图分类号: 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6)-05-24(4)

1 引言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党的十提出的“新四化”之一,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也是拉动就业的巨大推动力,对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城乡一体化的协调发展也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与有效举措。

城镇化是一个农业人口不断减少、城镇人口不断增加的动态过程,其具体表现形式通常有两种:一是农村人口不断向既有城镇的积聚,即人口在市场力量推动下的自然迁移;二是农村人口的就地城镇化,即由政策拉动的结果。

针对城乡二元结构矛盾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就明确提出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把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与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践也一再证明,城乡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快城镇化的一个重要环节。

2 兰州市城镇化建设的基本概况分析

2.1 区域概况

兰州,作为甘肃省的省会城市,是其政治、文化、经济和科教中心,也是西北地区的第二大城市,市区南北群山环抱,东西黄河穿城而过,蜿蜒百余里。兰州市现辖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红古5个区和永登、榆中、皋兰3个县以及国家级兰州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共81个乡镇,734个行政村(其中涉农行政村715个),自然村3742个(其中涉农自然村3702个),市域总面积1.31万Km2。截止201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达369.3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98.96万人,共有汉、回、满、藏、东乡、裕固等36个民族。

2.2 兰州市城镇化取得的成就

近年,特别是自2009年兰州市被甘肃省列入城乡一体化试点城市以来,兰州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关键,以优化配置城乡资源为重点,着力推动“规划布局、产业和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城乡社会管理”5个一体化,形成了城乡基本协调发展、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兰州特色的在“大城市大农村”中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推进试点工作7年以来,全市城乡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城乡融合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农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试点带来的新变化和新实惠。城镇化水平从2009年的64%上升为2015年的80.95%,无论是按照美国城市学者诺瑟姆的经典城市化三阶段理论(1979),还是按照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的报告认为的,从国际经验看,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进入城市型社会,主要有城镇人口、空间形态、生活方式、社会文化和城乡关系5个标准,按人口城镇化率进行阶段划分,城镇化率51%~60%为初级城市型社会,61%~75%为中级城市型社会,76%~90%为高级城市型社会,大于90%为完全城市型社会,那么兰州市目前的城镇化水平已经进入高级阶段或者称之为高级城市型社会。

3 兰州市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如上所述,兰州市当前的城镇化水平确实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是每年《中国经济周刊》与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联合的《中国城镇化质量报告》,对中国286个地级以上城市城镇化质量进行排名,兰州市虽然在城镇化率的排名较靠前,但在城镇化质量排名上却不尽人意,远滞后于城镇化率。在深入考察兰州市城镇化发展的进程中,笔者认为,兰州市当期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中,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3.1 “大城市”与“大农村”并存,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

兰州市除主城5区之外,还包括相对偏远的永登县、皋兰县和榆中县,相比前者,这3个远郊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农村人口占比数量较大且相对集中。据甘肃省统计局2015年底的《兰州市城镇化建设中的就业现状分析与研究》指出,兰州市三县五区的城镇化水平差异较大,呈现出不均衡的局面。数据显示,2014年兰州市安宁区、城关区、西固区城镇化率率先突破90%,进入完全城市型社会阶段,七里河区和红古区迈入高级城市型社会阶段,而皋兰县、永登县、榆中县3个远郊县则还处在初级城市型社会(城镇化率在51%至60%之间)以下,乡村人口比重大于城镇人口[1]。所以,兰州市的城镇化建设面临着“大城市”与“大农村”并存的困境,城乡区域发展极不均衡。

3.2 “半城市化”与“被城市化”现象严重

在当前城镇化建设中,“半城市化”与“被城市化”现象相当普遍,笔者认为,这是各种主客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半城市化”,即进城务工的农民及其随迁家属虽然进入了城市,并且工作、生活在城市,却在制度体制、社会生活和社会心理上被城市与市民所排斥,当这种排斥长期不能得到改善时就会使“半城市化”结构进一步固化并不断自我复制[2],他们因为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往往在就业、住房、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当地户籍居民有较大的差距,在大城市内部形成了典型的新二元社会结构[3]。同时,“被城镇化”现象也存在,即农民因地方政府政策规划被就地城镇化或者因土地征用被迫进入城市,但相应的政策措施、制度建设、基础设施等却没有及时跟进。

3.3 城乡基础设施参差不齐,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大且对接滞后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的2015年《公共服务蓝皮书》,对全国38个主要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排名,兰州市排名第36位,明显滞后于其他城市。究其原因,就是兰州市三县五区的城乡分隔明显,基础设施参差不齐,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较大。此外,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以后,尤其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公共服务的对接机制不健全,严重滞后于城镇化水平。

3.4 进城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形势严峻

城镇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对于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镇的首要目标则是寻求就业机会,这是以人为本的核心,但就业形势却不容乐观,主要受以下几个元素影响:

一是供大于求且自身技能缺乏。随着当前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而且这些农村劳动力在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方面,普遍较低,缺乏竞争优势,增加了就业难度。二是就业结构滞后于产业结构。数据显示,2014年兰州市三次产业在GDP中的结构为2.80:43.34:53.86,而三次产业的从业人员结构则为19.27:26.2:54.53,这意味着兰州市有19.27%的就业人口在从事最基础的农业生产劳动,就业结构明显滞后于产业结构,未来几年农村仍有相当一部分剩余劳动力会向二三产业转移。三是随着国家经济迈入新常态,总体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需要调整重组,就业面临巨大挑战,在大趋势的影响下,兰州市的就业需求会有一定回落。

4 兰州市推进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对策思考

城镇化的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城镇化是城乡一体化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4],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是城镇与乡村、工业与农业、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融为一体的过程。要加快城市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就必须把农村和城市作为一个有机整体,通过统一规划、管理、建设,强化顶层设计,使城乡发展互相衔接、互相促进,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

兰州市应根据市域内不同区县的实际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特色镇,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1 加快城镇化步伐,科学规划城市结构,把城镇化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引擎,并以小城镇建设为重点

兰州市受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南北群山环抱,东西黄河穿城而过,土地资源紧缺,人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是土地绝对量不足,另一方面还存在着土地使用不合理、土地资源浪费的现象,城乡用地缺乏规划和有效管理。

首先应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权威性和公开性,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为兰州市的整体布局出谋划策。其次,要从实际出发,在全力抓好老城区改造提升的同时,大力推进新区开发建设和高新区、两个国家级经济区开发区的增容扩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为统筹城乡发展打造广阔平台。尤其要在城镇化水平滞后的永登县、皋兰县和榆中县依托当地特色,挖掘和发展特色小城镇,依托小城镇建设来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破解“大城市大农村”并存的局面。如对青城、什川、连城、苦水、阿干镇等重点小城镇,打好“历史文化名镇”、“国家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生态古镇”、“精品农家乐”等金字招牌,深入挖掘本土建筑、民俗和饮食文化,打造一批具有地域魅力的文化、生态、观光与休闲旅游的村镇,增强其吸纳能力,使其容纳更多的农民就近就业创业,让他们挣钱顾家两不误。

4.2 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发展,以新农村建设为支撑,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也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薄弱环节,必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要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经营方式,鼓励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承包地,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联合或土地托管等,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打造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使懂农业、会经营、有想法的农民留在农村做强做大农业;积极从城镇引入先进技术、高素质人才并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流动,促进城乡互动发展。

4.3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做好相应配套安排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这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建设最核心的内容,也是在五大发展理念下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应有之义。做好这项任务,要实现好农民身份转变、生产方式转变和社会方式转变等“三个转变”[5],因此不但要改革相关障碍制度,还要跟进相关基础设施的配套与完善以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对接等,充分解决“半城镇化”现象。

首先要改革现有户籍制度,打破和取消限制人口和劳动力流动、影响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性、体制,将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落实和细化用居住证制度取代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改革思路,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缩小与城镇户籍人口的待遇差距。其次,要恰当处理进城务工农民户口变动与“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林权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关系,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条件,并切实保障好他们的应有权益,解决后顾之忧,让农民愿意且敢于进城。最后,要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及其随迁亲属在福利待遇上的有效对接,如“新农保”与城居保的对接、“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对接、农村低保与城镇低保的对接等。

4.4 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的建设与完善

要改善当前兰州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大的现状,提高人们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敢进城、愿意进城。依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配置,加大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力度,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并轨、标准统一,建立城乡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举措上,应积极探索户籍制度创新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在就业、医疗、教育、社保、文化等方面的“同权共享”,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城镇教育等,让城乡群众共同享受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成果。

5 结语

虽然兰州市在推进城镇化建设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中面临着诸多客观障碍和困难,但做到科学规划布局和相关配套制度的改善,达到《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既定目标,力争到2020年,兰州市人口达50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达42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85%,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全面形成,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缩小,实现城乡互助共融、协调发展,走向高质量的城镇化,让兰州市域内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享现代文明生活,城镇化的建设和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齐头并进,才能形成对经济社会发展稳定而持久的内需支撑,从而更好的实现高质量的城镇化水平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参考文献:

[1]甘肃省统计局. 2015年兰州市城镇化建设中的就业现状分析与研究[EB/OL]. http:///www/HdClsContentDisp.asp?Id=31212, 2015,12,04.

[2]王春光.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问题研究[J].社会学研究,2006,(5).

[3]杨继瑞,刘斌.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理论反思与实践探索――第五届比较研究工作坊会议综述[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4,(6):205.

第7篇

【关键词】 兵团城镇化;问题;建设对策

加快推进兵团城镇化建设,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的“三化建设”之一。足以可以看出“城镇化”对兵团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加快兵团城镇化建设是中央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更好发展兵团、更好为经济社会服务做出的重大战略安排。兵团城镇化建设,有利于兵团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战略性调整、实现兵地资源共享、兵地共融,有利于壮大兵团屯垦戍边队伍,有利于壮大兵团经济实力,有利于提升兵团屯垦戍边能力,有利于推动新疆经济建设,有利于维护新疆社会稳定。

一、兵团城镇化发展历程

兵团成立五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化水平逐渐提高,城镇化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加快了军垦新城石河子的建设步伐,在条件恶劣的戈壁荒漠上先后建立了五家渠、阿拉尔、图木舒克3个市。2011年12月又将北屯镇改名为“北屯市”,成为阿勒泰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012年12月第二师铁门关市正式成立。至此,兵团已建成石河子、阿拉尔、图木舒克、五家渠、北屯5个县级市,加上新挂牌成立的县级铁门关市,新建城市增至六个,城镇化率超50%。此外,兵团还与地方共建七师奎屯天北新区、五师博乐新区、九师朝阳新区、十二师乌鲁木齐新区;拥有较大中心团场团部为基础建设的69个农牧团场中心小城市,106个一般小城镇及1792个连队居民点。

在新时期,兵团党委做出了加快推进城镇化的重大部署,加大了城镇化的建设力度。2012年,新疆兵团出台实施了加快推进城镇化意见、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并以兵团名义召开了城镇化建设现场会,着力解决城镇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快师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团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明确了13个“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的垦区中心城镇,落实中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24.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加15.2亿元。兵团不断推进城镇化进程,初6座城市,石河子市北泉镇1个建制镇,38个非建制小城镇。2012年兵团城镇化率达到58%。

二、兵团城镇化存在的问题

1、兵团的管理体制制约了城镇化的进程

兵团长期以来实行“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行政管理体制,计划单列,城镇建设资金主要来自国家扶持帮助和团场利润积累。城镇化建设资金是强有力的保障,而团场收入一部分要上交当地政府,又要上交兵团一部分利润。这使得本来收入有限的农牧团场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发挥的力量是很小的。即便是农牧团场收入较好的地方和年份,它们对城镇化建设的贡献也是十分有限的,不能保证城镇化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由于兵团特殊的体制因素,兵团和农牧团场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承担了过多的公共服务职能,使得团场、职工负担过重,财政积累不足。有些农牧团场甚至出现入不敷出,难以保证城镇建设的资金。

其次,兵团不是省级政府,不具有财政、工商、税收管理权限,没有完整的土地、水、矿产等资源的支配能力。因此,兵团在城镇化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不完全,成为制约兵团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兵团175个团场小城镇中,只有北泉镇具有县级管理权限,其余的小城镇均属非建制镇,没有国家城镇建设的赋税财政支持。

2、城镇总体规划水平低,一些城镇发展无序

城镇化的总体规划标准和规划水平较低,规划缺乏新的理念和思路,城镇规划和建设缺乏特色,很多城镇没有结合当地情况和特点进行发展,盲目比政绩,搞面子工程,出现了千镇一面的状况。众多城镇以“团部建镇”,出现了许多小城镇,而城镇建设又各自为政,缺少沟通交流,一方面使得土地等资源浪费严重,另一方面经济辐射能不强,无法带动周边团场的发展建设。

3、产业结构不合理,缺乏二、三产业的支撑,生态环境脆弱

从兵团整个城镇的产业结构来看,农业比重在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中所占比重依然很大,二、三产业由于受到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限制,其吸引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有限,特别是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其在工业园区带动周边经济的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存在一定程度的大城弱“市”,小镇弱“业”的现象,一方面是小城镇过多且分散,城镇产业化基础薄弱,没有形成产业链条;另一方面城镇建设过程中工业园区用地、旅游观光景点建设等方面没有充分考虑。再者,兵团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生态情况制约了城镇化的进程。脆弱的生态环境容量低,虽然垦区和农牧团场拥有广阔的土地资源,但其承载能力相当有限。目前,荒漠化、盐碱化、湖波枯竭、沙尘暴等都是生态环境恶化的具体表现。同样也是制约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因素。

4、城镇基础设施不完善

目前,除建市较早的石河子市基础设施相对完备,其余5市成立后,通过国家专项资金、师市帮扶自筹和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较大的改进,而大多数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仍然相对薄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交通设施差,有些团场道路交通还未完全硬化,有的道路长时间损坏没有及时修补,使得团场经济发展受到限制;二是部分城镇由于地理位置的因素,供电、供水、供暖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三是城镇文化、教育、娱乐设施不够齐全,有些团场甚至没有群众性的娱乐场所和公共设施;四是部分城镇医疗、商业服务、通信比较落后,金融,银行服务单一;五是城镇排水、排污工程建设还不到位,垃圾处理等设施严重缺乏。

三、兵团城镇化发展对策

1、完善兵团管理体制变革,促进城镇化建设

一是由中央协调解决兵团管辖“市辖区”和“师辖区”的问题,实行市辖团合一的管理模式。二是理顺兵团和地方的关系,减少摩擦,实现行政权的交接;三是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大建设的机会,按照中央、自治区的部署在条件合适的地方设立县级市,争取达到“一师一市”,在人口集中,产业较好的团场建立镇,改变兵团税收来源窘迫的局面。五是建立与城镇建设相结合的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运行机制。改变以往以单位为辖区的管理模式,实行独立核算,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经营体制。

2、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城镇建设融资体制

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大好机遇,利用好对口支援这一平台,争取国家对兵团城镇化建设资金的支持。形成以国家、对口支援省市资金为引导,积极拉动多元投资体系和融资方式,实现城镇产业化和城镇建设的相互促进。一是积极发挥市场在经济发展中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鼓励投资主体,银行信贷部门入驻兵团,使其参与城镇化建设。二是加快设镇步伐,将经济条件好,基础设施好,发展潜力大的城镇纳入国家重点建设城镇,取得国家支持。三是将城镇一些公共设施建设可通过市场化经营方式,实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拓宽融资渠道。

3、合理规划城镇建设

推进兵团城镇化建设,要有一套好的领导班子,一套好的规划体系。城镇建设不能仅局限于某个团场区域,也不能只看到目前城镇的发展状况,要立足本地实际情况,深谋远虑,从城镇化长远发展着想。这就要求领导班子既要根据实际制定规划体系,又要勇于创新,建立健全城镇规划实施机制,坚持走区域定位明确,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城镇建设之路。

4、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

一是根据城镇建设的具体情况,加快城镇交通、水电、供暖、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居民居住服务功能。二是要以现代城市建设理念为指导,建立科教文卫、金融服务、医疗保障等公共设施,不断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城镇管理。在完善基础设施的条件下,利用现代化手段,科学的管理方法高效能的管理城镇。切实发挥服务和管理职能。四是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生产观念。五是要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队伍培训,增强行政执法观念。六是要树立环境保护理念,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制度。在城镇规划建设中要牢牢树立“保护环境第一,发展经济第二的”理念。根据不同区域生态结构、环境状况和使用功能的情况,因地制宜,保护生态,积极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集约型的现代城镇。

5、优化产业结构,加速推进城镇化建设

一是农业现代化。将目前优势地位明显、发展前景好、市场空间大的农业实行现代化经营方式,通过市场竞争将农产品加工、出口等环节做到最好,扩大一些特色农产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形成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的组织化程度。二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断引进自主知识产权高、科技含量高、技术水平高的工业生产方式,以信息化带动产业化。三是充分利用当地特有的自然资源,完善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服务业。

总之,要想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兵团各农牧团场应紧紧依托第一产业的优势,同时加速非农产业向城镇集中,其次还要加大科技投入,解决行业和产业相关的问题,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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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赵志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化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经贸导刊,2012(6)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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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建民.兵团城镇化建设初探[J].新农村(黑龙江),2011(13)209-210.

[5] 王海云.加快城镇化建设实现兵团跨越式发展[J].新疆农垦经济,2010(11)55-59.

第8篇

从重城镇化增量到重城镇化存量,不断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2010年以来,内蒙古的城镇化已经从高速向中高速转变。“十一五”期间,我区城镇化以每年1.66个百分点的高速推进,这与我区经济的高速发展相适应。进入“十二五”以来的4年间,受到国内外环境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增速放缓,城镇化推进速度也由“十一五”期间的“高速”推进相应地调整为平均每年增加1.0个百分点,2014年城镇化率达到59.5%,比2013年提高0.8个百分点,可见经济发展速度影响城镇化的进程。并且户籍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相差17个百分点左右,城镇化的整体水平还不高。因此,适应经济新常态,新型城镇化要对城镇化速度做出适当调整,不追求速度、增量,而是要重视质量,突出解决好已进城的农牧民市民化问题,即存量问题,形成经济与城镇化协调共进的态势,避免过度城市化。所以,城镇化速度要从过去的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以上调整为每年0.7-1个百分点为宜。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不平衡,我区各盟市城镇化率最高和最低的相差50个百分点,不能整齐划一,应因地制宜,宜快则快,宜慢则慢,不盲目攀比速度,东部地区城镇化水平明显滞后西部,因此,要快一些,而西部城镇化水平高于全区,应放慢速度,重在提升城镇化质量,不管哪个地区,都要根据经济发展速度和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来推进城镇化。

从依靠扩大城区规模、投资驱动为主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向依靠集约利用土地、创新驱动为主的发展方式转变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而不仅仅是土地城镇化。我区城镇化过程中,2000-2013年城市用地增长弹性系数达到2.16,而合理区间为1-1.12。可见,土地城镇化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针对城市、城镇蔓延的问题,要合理划定城区边界,保留城市内的绿芯和城市间的绿带,做到城市发展绝不突破耕地红线、生态底线,遏制城市蔓延趋势。同时,必须集约利用城市内的土地,杜绝盲目效仿建设大广场、大马路、大场馆、豪华办公楼等形象工程的粗放建设方式,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发展阶段和现实条件,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做到不过度超前建设。合理配置各类用地,优化城市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将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20平方米之内,县级城市和小城镇可适当放宽,控制在150平方米的合理范围之内,防止出现有城无人的空心城市。

现阶段,我区经济需要从工业为主,向工业和第三产业并重转变,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节能环保、煤清洁高效利用等新兴产业的培育和规模的扩大,延长产业链,促进工业和信息化的结合、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同时,要抓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京津冀一体化”机遇和我国居民消费层次提升的需要,积极发展对俄蒙贸易,提升具有资源优势的草原、森林、沙漠旅游业的发展层次,不断为城镇化发展提供新动力,从而实现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的互促共进。优化投资结构,增加对新兴产业、新技术以及人才引进培养的投入,加快科技研发速度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促进产业结构向更高层次发展,不断提升投资经济效益,引进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进而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吸纳不同层次的人才到城镇就业。

以人为本,促进民生建设与城市市政建设、城市建设与乡村建设统筹协调发展

新型城镇化需要从速度推进型向质量提高型转变。其核心就是坚持以人为本,而不只是以城市市政建设为本,要转变投资重点和工作重心,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进城农牧民的市民化。为此,优先促进就业和教育均等化,让进城农牧民、外来务工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农牧民随迁子女与城市里的孩子一样接受同等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要增加国家、自治区义务教育投入,提高国家和自治区在教育上的投入比重,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加快配套性改革,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重新核定城区和县域教师编制,增加城区教师编制,改变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降低入学门槛,按照“以就近入学为主,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尽可能做到让进城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城市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入学。加强宣传,增强外来务工人员参加技能培训的主动性,建立培训机构与企业和用人单位的联合培养机制,提高就业技能培训的实用性和质量,增强进城农牧民就业能力,提高就业率。加强督促检查,增强企业为农民工保险的主动性,同时提高农民工自身参保的意识,不断提高参保率。稳步推进保障房建设,降低申报条件,将农牧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市保障房体系,建立保障房申请、审核、退出、监督机制,保证保障房分配的公平性,使进城农牧民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有所居。

新型城镇化不仅要提高城市自身的发展水平,还要关注农村,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因此,通过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一体化联动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实施好十个全覆盖工程,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延伸,促进农村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农牧业现代化,抓好粮食生产和农畜产品品牌建设,扩大需求,为城镇化提供基础动力;做好规划,注意保持乡村特色,防止城乡一样化,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均衡发展。

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建设富有人文特色的绿色、生态城市

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建设绿色、人文、智慧城市,是重在城市内在品质的提升,目的是让城市更加宜居,城市生活更加美好。城市是生态、经济、社会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要建设好必须依靠科学的管理。为此,要坚持规划统筹的理念,先行先试“三规合一”,做到经济社会、土地利用、城市发展有机衔接、协调推进。加强城乡规划编制或修编、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吸收多学科专家参与城市的规划编制工作,逐渐改变规划师由于学科限制而导致的城市规划对于人文、生态重视不够,城市发展与人文、生态不协调的问题,增强城市规划的可操作性性,将文化特色、生态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和建设之中,建设富有文化内涵、绿色低碳的城市。加强法制约束,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避免城市建设中随意突破规划限制的问题,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

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力度,消除城镇化发展的体制障碍

第9篇

关键词:以人为本;生态文明;“人”的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F29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this article by the deepen understanding to promote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model, expounds the essence, significance and should take a balanced development of the road.

Keywords: people-oriented;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urbanization"

自从党的十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战略部署以来,在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进程,已形成一个新浪潮、新形势和新局面。党的十报告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并对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做出了战略部署。新型城镇化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是要总结过去多年来我国推进城镇化的经验教训、立足新的国际国内形势和环境,对于我国城镇化战略进行继承、调整和优化,促进我国城镇化持续、稳定和高效发展。

1 新型城镇化的实质与核心

改革开发以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左右,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以达到51.27%,城镇人口达到6.91亿。在此基础上,今后一段时期,更要按照党所提出的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要求,认真总结过去多年来我国推进城镇化的经验教训,进行重大的战略调整,加深对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认识,从而走均衡、持续发展的道路。

1.1以人为本是新型城镇化的实质

城镇化与城市化不同,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的扩张,更重要的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必须以民生改善为根本目的,不能单纯追求城镇化的速度,更应关注城镇化进程中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做到以人为本。城镇化应成为劳动生产率更高、生活条件更好、社会更和谐、文化更丰富、环境更适宜、安全更有保障的居民聚集地,而且能以其强大的实力带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而要真正实现城镇化的这一性质,就必须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1.2农民进城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

城镇化是人类基本生存方式(劳动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导致农村居民不断积聚而形成市民居住点的过程。城镇化的本质是人,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也就是化农民为市民,就是让农村居民真正进入城市,从而使他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发生全面改变,他们的经济能力得以全面提升,以此来提高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创造社会的经济繁荣。随着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每年将有相当数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及人口转移到城市,这将带来投资的大幅增长和消费的迅速增加,也会给城市发展提供多层次的人力资源。据国家有关统计,城镇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对应的是上千万人口以及数以万亿元计的投资和消费。单就消费而言,城镇化率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就可以吸收1000多万农民进城,进而带动约1500多亿元的消费需求。值得注意的是,城镇化不仅是简单的把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转移,而是要在产业结构优化的趋势下,导致空间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变化以及资源调配方式的演进,使进城农民真正融入城市经济生活中。为此2012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一定要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2 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和实施

总理曾经指出,新型城镇化的“新”,是指观念更新、体制革新、技术创新和文化复新,是新型工业化、区域城镇化、社会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生态发育过程。“型”是指转型,包括产业经济、城市交通、建设用地等方面的转型,环境保护也要从末端治理向“污染防治——清洁生产——生态产业——生态基础设施——生态政区”五同步的生态文明建设转型。这对我们正确认识和深入理解什么是新型城镇化起着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做出了三项战略部署:一是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群要科学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二是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三是要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山东省围绕城镇化战略主线展开“六个着力点”:即坚持城乡统筹,着力实施城镇化提质加速、城乡一体行动;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完善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城市住房制度;坚持提质增效,着力推动建设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着力促进美丽山东建设;坚持管理创新,着力加强工程建设和城市管理;坚持强基固本,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和行业作风建设。

3 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义及作用

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城镇化水平在很大程度上进而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对人类社会产生巨大影响的社会化进程,也是当代社会现代化和经济增长的直接指标。城镇化和市民化要齐头并进,才能形成巨大的内部需求,从而形成新的经济动力和社会经济新的增长点,因此积极稳妥的推进城镇化不仅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手段,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途径,城镇化将成为未来改革的重要红利,也将是社会经济工作的重点。由此可见,城镇化是我国当前最大的结构调整和内需源泉,是推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点。

3.1以提升城镇化质量为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奠定基础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城镇化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目前我国衡量城镇化质量所考虑的指标是:人口转化、经济增长、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发展、环境改善、城乡协调和公共安全等。《山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2012-2020)》中提出提升城镇化质量的指标是:健全完善规划体系、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城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城乡生态共保、推进城乡民生共享、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广东省城镇化发展评估报告》从城镇集聚发展水平、城镇要素流动水平、城镇文明发展水平、城镇生活服务质量、城镇环境建设质量、城乡统筹发展能力作为衡量城镇化质量的依据。由此可见,根据各地与实际情况的不同,建立科学合理的城镇化质量评价标准对提升城镇化的转型、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3.2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提高城镇化质量创造条件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生态方法和技术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集约包括生态资源、生产关系和经营方式的集约,特别是土地、水、生物资源的集约规划、集约建设和集约管理(为推进适度规模的城镇化,人口密度应控制在每公顷100人左右);智能在城镇化发展中,特别需要将传统技术方法和聪明才智融入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绿色是要把绿韵红脉结合,推进生产高效循环、居民生活幸福、生态绿色和谐的可持续发展;低碳循环是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生态利用、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有机替代以及资源循环再生等。这就是说,城镇化质量的提高是指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去调整生产和消费方式、决策和管理方法,使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得到充分发挥,居民身心健康和自然生态系统得到充分保护。

第10篇

10年间,全省小城镇建设也成效明显。随着一批重点镇、特色镇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小城镇人口承载的能力在不断提升。

突出特色推进城镇化建设

虽然贵州城镇化建设已取得较大发展,却还是落在了“后面”。专家指出,中国从“乡村中国”,已进入“城市中国”。但2011年贵州城镇化率低于全国15个百分点,全国排名倒数第二,仍然还是“乡村贵州”。

贵州省的城镇化道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2011年1月11日,全省城镇化推进大会在贵阳举行,全省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号角吹响。

贵州未来最具潜力的发展动力在城镇化,最雄厚的内需潜力也在城镇化,抓城镇化就抓住了投资拉动的助推器、抓住了加速发展的牛鼻子。

以全省城镇化推进大会为起点,贵州从三个方面积极探索具有贵州特色的城镇化路子。第一是突出特色推进城镇化,积极探索山区特色的城镇化模式。贵州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山区省份,耕地和水资源非常稀缺,不能像平原地区搞“摊大饼”式的城镇面积扩张,只能依山就势,搞纵深推进,同时充分挖掘贵州的民族文化特点,走有特色、集约型、多样化、组团式拓展、点状式集中的山区绿色城镇化道路;第二是推进城镇化与产业成长、新型工业化发展相融合,逐步形成城区以三产为主、工业园区以二产为主、郊区以特色农业为主的城镇产业由内向外、合理布局的新格局;第三是推进城镇化与农民变市民相结合。目前贵州人口的70%分布在农村,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16人,分别比世界、全国高165人和74人。城镇化不仅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和消费空间,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也可以减弱对贵州本来就很脆弱的山区的生态环境压力。

贵州的目标是,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0%,即“十二五”期间全省城镇化率年均将提高近2个百分点。

以“特色小镇”提供示范

贵州省城镇化率的差距,主要在于小城镇贡献的城镇化率明显不足,小城镇建设是提高城镇化率的关键。

小城镇一头连着农村,一头连着城市,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发展的重要载体。为此,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地作出了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战略部署,2012年8月专门召开贵州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

会议确定,到2015年建成100个各具特色的示范小城镇,带动小城镇经济实力、人口规模、城镇面貌不断增强,并通过示范小城镇带动,到2017年实现新增小城镇人口120万左右、城镇化水平提升3个百分点左右的目标。

会议明确提出了出小城镇建设的主攻方向。即,培育主导产业,真正把小城镇建设成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蓄水池”、中心城市产品加工流通的“大基地”、招商引资的平台和乡村旅游的前台。发展产业集群,围绕大企业大项目,培育一批关联产业、中小企业,形成“小产品、大市场,小产品、大产业”的发展格局,带动小城镇快速发展。抓好产城互动,做好现有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与100个重点小城镇布局的衔接。

特色小镇

花溪区青岩镇

青岩镇旅游是贵州景观型城镇的典型之一。通过修缮古建筑和老街区,建成集历史、人文、宗教、民俗为一体的古镇,青岩镇已成为观光旅游、度假休闲的重要目的地。

息烽县小寨坝镇

依托区位、能源、原材料资源的优势,小寨坝镇建成循环经济磷煤精细化工工业园,中化开磷化肥有限公司等一批化工企业入驻;小寨坝镇为企业提供学校、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解除了企业员工的后顾之忧;企业向小寨坝镇缴纳税费,并为当地及附近镇(乡)农民提供就业岗位,实现“产城互动、共生双赢”。

遵义县虾子镇

现在,虾子镇仅商业从业人数就已超过2000人,城镇居民及流动人口已超过1万人,商业户1000多家,拥有大小客货车辆300余辆。该镇辣椒专业市场集中了邻近5县市辣椒产品,并批发转销全国各地及印度、缅甸、泰国等国,日交易额达48万元,名列西南第一,全国第二。

仁怀市茅台镇

从资源禀赋来说,茅台镇是贵州省现阶段最有可能建成世界名镇的小城镇。依托国酒茅台的影响力,茅台镇积极推进环境整治和小城镇建设,着力“再建一个茅台镇”,创建“绿色重点小城镇”。

第11篇

广西来宾市城镇化调研报告2017

西部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的探路者

广西来宾市国家新型城镇化

综合试点评估报告(摘要)

来宾市围绕构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等模式参与城镇公用设施投资运营两大重点任务和试点目标,着力解决好农民想要进来、走得进来、住得下来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基本打好了基础,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主要成绩

来宾市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目标就是探索解决中央提出的三个1亿人中的引导约1亿人口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的问题;通过一年半的工作实践,初步总结出了西部欠发达地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要做到五个基本的经验。

1园区建设、工业发展要基本能满足1/3以上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需求

来宾市长年在外打工的农民工50万人以上,目标是5年内实现30万名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通过工业园区建设、工业发展至少要安置10-15万人从事制造业,余下的从事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部分也可依托高铁、城市群的推动,到周边较发达的南宁和柳州打工。为此来宾市结合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强化了工业园区建设和港产城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基础设施、产业振兴和脱贫三大攻坚战。

2城(镇)区学校建设要基本能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子女上学需求

来宾市是从一个县城建立起来的地级市,具有县城便利吸纳农业人口的特征,高中全部在城区,初中大部分农村子女迫切要求到城区就读,小学进城就读的量很大。西部地区的欠发达城市,通过解决农村子女进城读书、吸引农村人口进城安家是当前城镇化最快、最现实的举措,也是顺势而为的民心工程。

3城区房价要通过降成本基本调控在农民进城购房可以承受的价格范围

来宾市是从一个农业地区建立起来的工业城市,但工业还很不发达,要吸引大学生来这里创业、吸引农民进城安家就业,必须推行低房价政策,要让他们买得起房。该市实施了支持房地产健康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支持房地产企业壮大发展,保障有效的商住用地供给,把房价控制在大部分农民购房无多大压力的区间(3000元/m2以内)。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流转要基本达到让大多数农民放心离开土地、离开农村的水平

要想让农民放心进城,就必须保障其在农村的原有利益。来宾市率先在全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

5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要基本满足进城农民的需求

进城农民跟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同样的社会保障,进城农民自主选择新农合或城镇医疗保险,落实好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启用社会保障一卡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序衔接。切实提高参保人员的缴费率。

二、存在问题

1农业人口只想进城不想迁移户口

如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土地制度、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城乡二元化社会政策,造成农业转移人口既想保留农村户籍、享有农村权益,又想在城市打工挣钱、享受城市生活,农村要有房、城里也想有房,造成在城乡之间来回摇摆的现象。

2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难度大

1.资金保障困难。该市是新建市,目前正处于城镇化加速扩张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力资金投入。

2.PPP项目筛选难度大。该市财力有限,之前新建、在建、改建项目或存量公共资产项目最主要是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推广建设,大多属于公益性项目。

3.可用抵押资产不足。市级可用于抵押的土地等资产明显不足,且土地价值不高,抵押值小,从银行融资难,融资额小,与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差距大。

3工业化对新型城镇化的支撑能力不够

近年来,该市工业发展下行压力比较大,导致经济稳增长难度加大,对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支撑不够。部分领域仍然得不到政策支持,如热电联产政策和扶持铝加工、碳酸钙产业政策等;全市经济发展仍然缺乏大项目、好项目支撑。

4市级难以开展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自治区实施财政省管县后,市本级财政没有权限参与县(市、区)税收分成或集中县级财力,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由自治区统一测算和下达县(市、区),进而影响了该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分担机制的建立。

5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适应不了新型城镇化需要,项目落地困难

一方面是建设规划跟发展规划不同步编制和调整,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了,但建设用地规划不调整,很多规划的建设项目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另一方面,建设用地指标分配到该市的不多,而解决劳动就业问题,需要相当规模的产业项目用地、城镇基础设施用地作为支撑;同时,该市大项目不多,能挤进自治区重大项目由自治区统一解决用地指标的项目很少。

第12篇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现就今年乃至“十二五”期间全市城镇化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城镇化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全市“十二五”城镇发展规划、双百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城镇化发展和城镇建设的政策精神,遵循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地域客观实际,坚持以转变理念、创新机制为动力,以完善城市功能、培植产业支撑、增强人口集聚能力为重点,以城镇化建设和“宜居城市”创建活动为抓手,走具有特色的城镇化建设新路子,全面提高城镇发展的内涵质量,并充分发挥城镇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核心推动作用,努力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二、主要原则

(一)高度重视城镇化和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的协同发展,不断扩大城镇规模,逐步实现产业布局与城镇布局同步优化,产业功能与城镇功能同步提升,以产业繁荣城镇,以城镇支撑产业。

(二)牢固树立城乡统筹发展理念,以城乡建设统一规划为先导,以城乡基础设施统一建设为基础,以城乡产业统一布局为重点,以城乡社会事业均衡发展为保证,通过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辐射、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

(三)把“以人为本”和提高社会福祉贯穿到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以群众满意为最大追求,着重开工建设一批涉及民生、提高民众生活水平和质量的城镇基础工程,彻底转变重建设轻管理、重生产轻生活等落后观念,在城镇发展中更多地体现人文关怀,更多地增加民生元素,更多地重视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四)充分发挥地域文化优势,把文化元素更多地融入到城镇化建设中,强化城镇建设特色,提升城镇发展形象,彰显的历史文化魅力。

(五)城镇化与生态化并举,在城镇建设中强化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控制,着力实施县级垃圾、污水处理场建设等基础性工程和沿汉江百公里生态景观带建设等生态环境工程,整体提高城镇生态环境质量。

(六)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基本准则,在城镇规划与建设中大力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和循环经济理念,促进水、土地等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为城镇持续、健康发展做好资源和空间储备。

三、推进目标

依据市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结合我市资源开发、交通发展状况和产业布局调整的特点,按照重点集约式的发展战略和“打基础—硬攻坚—促提升—抓管理--带区域”的步骤,持续、深入地开展城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和“宜居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发展中心城市,重点发展勉县、城固两个副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其他县级城市,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形成“一主、两副,三轴、四区”的城镇空间结构体系,全市城镇化水平接近或超过全省57%的城镇化平均水平,努力达到58%。其中中心城市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分别达到85万人、85平方公里,并依托交通枢纽优势在乃至整个西部地区具有较强的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吸纳能力,成为市域对外经济交往的核心引擎。勉县、城固城区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分别接近20万人、20平方公里,与中心城市在产业发展、社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形成良好的协作机制,中心盆地城镇发展区初步形成。南郑、西乡、洋县、略阳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明显加强,宁强、镇巴、留坝、佛坪等4个县城的规模得到突破发展,对县域产业、人口的吸引、聚集能力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加快集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使之成为适宜中小企业创业的平台和吸引人口聚集、促进县域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支撑。崔家山、大河坎2个省级示范重点镇的新区基本建成,成为中心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铺镇等10个省级重点镇镇区人口规模分别达到3万人以上,建成区面积较十一五末分别扩大1.0平方公里以上;河东店镇等10个陕南重点镇镇区人口规模分别达到2万人以上,建成区面积分别扩大0.5平方公里以上;武乡镇等22个中心镇镇区人口分别超过1万人。

四、阶段性任务

(一)城镇化建设攻坚年(2012年)

以中心城市和县城为主战场,以解决制约城市发展的主要“瓶颈”和“死角”问题为基础,依靠行政力量的引导和市场力量的推动,通过思路、机制、措施的创新,全面加快既定建设项目的实施,积极启动“宜居城市”创建活动。中心城市滨江新区开发取得突破性成果,一江两岸绿化景观带(天汉文化公园)建设全面展开,城市北部兴元湖片区开发建设全面启动。县城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供水、电力、燃气和防灾减灾等现代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同时,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连互通、资源共享的方针,积极开展信息应用网络和区域交通网络两大体系建设,尽快建立起联络国内国际、覆盖全市大部分地区的高速服务通道,有力促进城镇各类产业园区的发展建设。

崔家山示范镇新区初具规模,开始实施“以城带镇、村庄整合、园区示范、社区建设、环境整治、强化服务”六大工程;大河坎示范镇全面完成江南西路等7项工程建设,有力促进“一江两岸”开发进程。省级、陕南重点镇63个计划建设项目全面竣工,移民安置区基本建成,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其他集镇生产、生活功能基本齐全。全市“农村清洁工程”广泛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面貌焕然一新。

(二)城镇化建设提升年(2013年)

中心城市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以更高的标准改善交通条件、提升环境质量、提高文化品位。城市二环道路系统全面建成通车,西汉三遗址和东关正街历史街区保护改造及东部商务、信息、科研教育新区开发建设全面启动,城市商业活力与文化魅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加快高新技术、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城市产业结构向高端发展,强化其区域消费中心、生产要素聚集中心的地位和功能。县城全面启动“宜居城市”创建活动,以优化人居环境、促进三产发展为主要目标,紧紧围绕城镇“服务水平、建设档次”两个提升,一方面把历史延革、传统积淀、民俗风情与现代化建设理念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建设和改造一批广场、公园、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等文化设施,强化和提升城镇建设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品位。另一方面,加大综合医院、中小学校、体育场馆等公益性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完善城市各项社会服务体系并推动社会服务资源向基层和社区转移,积极培育扶持城镇旅游休闲、文化传媒和会计、咨询等智力型的中介服务以及社区服务等新型第三产业,以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集镇建设基本做到合理分工、优势互补、有利生产组织,实现区域环境的整体优化,青木川等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得到进一步的保护,崔家山镇形成具有航空特色的现代化集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满足5万以上人口规模的需求。省级重点镇和陕南重点镇同“十一五”末相比,各镇建成区面积扩大0.5和0.2平方公里以上,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他集镇要基本实施完成“六个一”项目,镇区面貌发生显著改变。农村建设注重突出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建设品位与档次有所提升,各村庄基本建立起整治保洁长效机制。

(三)城镇化建设管理年(2014年)

按照“管理出形象、管理出效益”的理念,着重在探索建立精细化管理机制和规范化管理队伍上下功夫,加快实施数字化、标准化、网络化管理,形成责权明晰、运作规范、相互配合、有效监督的管理新模式,使城镇居民的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得到显著提高,以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保障社会的稳定和谐。中心城区在2014年底之前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并全面投入使用,各县(区)借鉴中心城区经验,在2014年底前启动数字化城市管理调研工作,2015年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中心城区和县城均要按照城镇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加强污染综合治理和生态系统建设,重点开展城镇的绿化、美化,强化以城镇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和过境铁路、公路、河流沿线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大幅度增加城镇绿色空间,努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城镇生态系统,“宜居城市”创建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各级重点镇市政基础设施完善程度基本接近县城水平,并具有专职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和较为规范的管理机制。农村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管理的各项村规民约,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清洁工程整治成效得到巩固和提升,农民生活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四)城镇化建设带动年(2015年)

中心城市和县城建设,一是按照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三化互动的客观规律,强化各类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以及与城市功能的互补协作,提高园区的承载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促其建成新型城区,成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发展支撑;二是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镇经济反哺农村经济”的阶段性要求,以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为指导,在城市与城郊乡村间积极推进规划建设、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组织建设“六个一体化”,使城镇各类市政生活设施和社会化服务向郊区、产业园区、农村地区延伸,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农业人口向城镇居民转化,努力带动农业生产的现代化;三是中心城市按照“双百”城市发展战略和共享共建、协作分工原则,与城固、勉县、南郑三个县城着重在产业布局、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等方面加强对接,探索建立中心盆地城镇区规划建设联席协调会议制度,合理规划布局和推进实施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共同带动褒城、崔家山、周家坪三个组团及周边集镇的开发建设,将盆地城镇区打造成为全省快速推进城镇化的示范区。

集镇建设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化,促进集镇产业结构向多元化方向转化,带动区域有序、健康发展。其中省级重点示范镇城固县崔家山镇“以城带镇、村庄整合”工程成效显著。各省级、陕南重点镇积极与周边集镇和农村初步形成相互交流、互通有无、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广大农村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农村环境保持良好。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对城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城镇化工作的领导,在成立常设领导机构的同时,健全领导机制、决策机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城镇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中省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机遇,利用我市越来越好的基础条件和干部群众建设城镇的高涨热情,抓好组织、协调、配合、落实各个环节,形成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的强大整体合力。

(二)进一步加强对城镇化建设的研究。一要加强对城镇化建设知识与先进理论的学习和思考,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在具体的城镇化建设实践中,尊重城镇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推动各项工作;二要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城镇化发展道路,有工业基础的城镇要通过壮大产业吸引人口聚集,农业产业具有一定规模的城镇要考虑农业园区的就地城镇化模式,生态环境优越、地域特色明显的城镇可以走旅游型的城镇发展途径,资源贫乏的集镇则要结合乡镇撤并、移民搬迁进一步扩大镇区规模;三要缜密、细致地研究制定好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思路和办法,千方百计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和热情参与到城镇化建设与发展中来,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目标、操作有措施、建设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