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5 14:36:5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居家养老现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老龄化;居家养老;资金短缺;服务素质低;全面发展;整合资源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3-0082-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提升;但是随着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以及医疗卫生、生活水平等的提高,老年人口的数量也在不断地激增。从最新的人口调查数据来看,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到1.78亿,估测2020年人数将达到2.43亿。中国其实从1999年便进入了老龄社会,也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当然,随之而来的就是养老问题,我们要了解这样的事实:当前我国的家庭模式主要是“4+2+1”的模式,两个年轻人要抚养孩子,还要赡养老人,这样的压力往往会使得年轻人力不从心,他们需要有另一种方式,既能破解他们的困境,也能帮助他们来尽子女的义务。从老人的角度来看,中国传统的养老理念一直奉行的就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老人们更倾向于能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安享晚年,因此居家养老便成为当前我国主推的一种养老模式。所以,无论是基于年轻人的角度,还是从老人的位置思考,居家养老的兴起与发展都是应时所趋的。
一、居家养老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享受社区提供的相应的老年服务,是一种“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的新型养老方式[1]。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等原因的限制,居家养老的模式在我国的发展仍然凸显出了很多的问题。
首先,我国的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因此,在实行居家养老过程中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像经济不发达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不齐全,社区各项服务跟不上,根本不能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而且政府也无力大规模地对其进行扶持,所以,导致一些城市社区的居家养老发展不起来,无法达到最初的目的。
而且,当前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模式没有创新,尤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已经不单单是简单的家政服务和医疗护理服务了,他们现在追求更多的精神层面的满足,包括日常陪护、聊天等等。相比国外许多国家已经在一些居民楼里配备了一定程度的养老设施,在这方面我国还缺失很多。
还有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我国居家养老服务所需要的资金供给不足,社区内的办公经费相对较少,单纯依靠政府投资和企业的捐赠根本不可能解决根本问题,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很多地方都急需资金,也导致当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举步维艰。
而且当前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首先服务人员工资和社会地位都不高,导致服务人员数量过少,而且服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也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对他们的培训,所以,他们缺乏专业服务知识,这就限制了我国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北京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分析
2015年,北京出台了《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这也是全国首个地方性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北京市用立法的保障来维护居家养老,为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范。
目前,北京市居家养老已经有了突破性的进步,尤其是新出台的条例,对居家养老的各个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在居家养老服务内容里,条例明确规定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包括生活服务类的,比如为老年人提供老年餐桌、餐饮配送、开放性食堂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健康等卫生服务,还有家庭保洁、助浴等家政服务。还针对不同老人提供不同服务,为独居高龄老人提供生活陪伴、心理咨询等精神慰藉服务;为失能高龄老人提供紧急救援等服务。从不同层面满足每位老人的生活、心理等要求。
其次,在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人民政府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和应该履行的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重点强调了要整合社会资源,包括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还有社会组织等力量。同时,强调企业和社会组织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可以享受政府给予的政策扶持,还鼓励养老机构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来为周边地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达到了资源整合的效果。
同时,条例还提出了许多创新型的政策,运用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来开展紧急呼叫、物品代购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并且还要建立社区志愿者的等级制度,建立为老年人志愿服务的时间储蓄机制和激励机制,①很大程度上调动了社会志愿者投身居家养老行业的积极性,也从法制的角度为志愿者和服务者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三、北京居家养老模式对我国未来居家养老模式发展的启示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出台,为居家养老服务开启了新的时代,同时,也给我国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一个好的参考和试点。总结起来,我国居家养老目前面对的问题要想得到切实解决,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利用网络服务平台,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当前社会,网络已经占据了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当然居家养老服务也应该引进新的、网络的技术。在服务方面,应该建立符合老年人需求的信息网络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平台将分散的服务项目进行整合[2],这样,老年人就可以在平台上进行简单的购买服务、紧急呼叫等以及其他与老年人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活动。当前,市场上出现了很多新型的网络服务平台,比方说“陪爸妈”。(陪爸妈是一家居家养老O2O平台)
而且我们也要看到,网络平台的建立,也能缓解残酷激烈的就业压力,以北京来说,每年新涌入的外来打工人员逐年递增,面对剩余的就业力量,聚拢社区附近的年轻人、低龄老人以及专业人士,为有需求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这样还能保障社会稳定,可谓是一举两得。
2.加大政府的财政、政策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合理配置政府资源、社区资源、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源,强化监督。财政支持是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当前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大多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和公司通过签订契约的形式来参与养老服务。可是相对来说,养老事业是一个投资大、回报小的行业,企业不是搞慈善的,它们首要目的还是为了利益,因此在老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他们的选择也就无可厚非了。
如何协调处理好政府、社会力量等之间的关系,从政府层面来讲,首先要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修建老年人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和娱乐设施,建立卫生医疗机构等。就像北京市新出台的条例中规定,政府应该首先投资,然后利用政府的力量,整合社会其他资源,给予他们一些政策奖励或宽松政策,带动企业等的积极性。在服务过程中也一定要加强监督,避免一些徒有其表的空服务出现;就社会资源方面来说,企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也必须努力开发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各个环节的相互统筹与合作。
3.做好养老服务的对象划分,对不同老人采用不同方式服务。对居家养老的服务对象进行划分,不同层次的老人,享受的服务优惠也不一样,但是要补充一点,无论什么类型的老人,享受的服务内容和态度都必须一致。所谓的对象划分,就是可以将居家养老对象根据个人经济条件和其他等划分为无偿服务对象、低偿服务对象、有偿服务对象和志愿服务对象等,比如针对对国家有重大贡献或者其他奉献的老人给予无偿服务,针对经济条件相对不好的老人给予低偿服务等,使得每一群体、每一个老人都能享受到居家养老带来的实惠。
4.建立一个社区居家养老的联络站,定期走访老年人的家庭情况,并做好登记,以及时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社区可以自行组织建立一个社区居家养老调查联络小组,负责对社区老人的日常生活情况进行定期的走访和调查,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并且要做好回访登记工作;对于那些不经常回去探望老人的儿女,工作人员要定期联络其家人,进行说服教育,督促他们回家看望老人,给予老人多方位的照顾。
5.加大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力度,提升服务人员的职业认可度。当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还有一个环节缺失严重,那就是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能力不高,这是关乎服务质量最直接的一环,所以要想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更加完善,就必须要提升服务人员的职业素质与能力,对上岗服务人员进行岗前专业培训,并且要通过考试上岗,还要对他们的岗后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如存在不合格的表现要及时解决等等,把好服务质量的第一关。
总之,要想维护社会稳定,就必须解决好养老问题,让每个老人都能安享晚年,不仅是文化素养,更是为年轻人打下定心剂,所以,我们一定要想老人之所想,真切实际地为老人办实事,让居家养老的实惠能够惠及每位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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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发展,居家养老日益受到老年人、政府和社会的重视。这种养老形式主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目前居家养老是十分适合老人养老的现实需求,但是在农村居家养老的功能没有充分显现。农村老人最现实的需求是就餐、就医,我们解决老人的养老就是要从老人的需求出发,解决这些问题就是要有村级的养老服务中心,老人都愿意养老不离家。
目前**20个行政村共建有3家养老餐桌,2家老年驿站。突出的服务是就餐,明年预计到明年还有10个村能够建成并运营,基本保证的还是就餐问题。
我们需要考虑这样一个问题:老年人是该项工作的需求者和直接受益者,未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应更多的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
一、农村老年人群体的特点
(一)大部分老年人生活可以自理
全乡2260名老人中,有57人不能生活自理,这部分人的养老需求是很粗了家人照顾之外能有帮手。
(二)有一半左右的老人没有和子女一块生活
全乡有五保老人36户36人,有14户14人在乡敬老院集中养老,另外2000余名老人中有50%的老年人和子女一起生活,还有50%的生年人没有和子女在一起。
(三)老年人的收入水平普遍偏低
大部分老人靠养老金生活,少部分老人有退休金。面临老年人较低的收入水平,我们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时候,必须考虑以上现实因素。为老年人,尤其是为那些生活不能自理、没有和子女一起生活、收入偏低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优质的、低价(或免费)的服务。
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场地要求受限
大部分村没有可以建设老年驿站的土地,村委会办公用房紧张,没有场所。大部分村集体资金有限(自有资金有限),无力承担建设和改造费用。
所以大多只是建餐桌,服务内容还是很单一。一些养老服务项目,包括生活护理、集中用餐或上门送餐、洗衣理发等清洁服务、陪同就医或体检服务、健身和康复、代办事项、谈心交流、读书读报、心理咨询、这些都没有有效的开展。
(二)配套政策有限
目前的政策在养老餐桌和老年驿站有不同程度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如果村级想建一个养老中心,比养老机构要小,比餐桌和驿站又大,这方面政策是真空。而且目前村内的老年人除了五保户都不愿意到养老机构去,就愿意守家在地,养老不出村。我们这里的屈家窑村、黑峪口村等村都有这样的需求。
(三)社会化程度不高
居家养老目前是村委会集体在承担,社会化程度低。
(四)人员匮乏
缺少服务和管理型人才。
(五)探索路径
村级集中养老之后,腾退农村的宅基地,进行产业规划,既能实现养老又能产业化运营,实现产业收入。
多开展文娱类活动,读书看报、听广播。多宣传。
同时也说明我们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还面临更严峻的考验和发展空间。
可见,基础型养老服务受到较高的关注,而精神层面的服务项目关注度较低。在基础型养老服务项目中,“陪同就医或体检服务”得到了老年人最高关注,这无疑为我们今后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了方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怎样很好的与社区卫生医疗系统相衔接,是急需关注和研究的课题。
(六)老年人最关心养老服务中心的收费和服务质量问题
钱从哪出,钱够不够,这是老年人比较关心的问题。收费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他们的选择。养老服务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加大政府投资力量、多方引入社会资本,是符合老年人需求的,低收费和免费项目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养老服务中心在建设过程一味的追求经济效益是不符合农村实际的,低收费和免费是否会引起服务质量的下降,这也是值关注的问题。
作为企业又不能负债经营,光靠志愿也不是长久之计,能找到合适的第三方,提供最佳的服务,政府的补贴力度就得加大。
三、政策建议
我们建议,一方面,要切实抓紧和协调好了财政资金,这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成败的基本保证。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对低收入特殊群体给予一定的补贴。比如,可以考虑在条件成熟的地方采用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年满60周岁的低保和重点优抚对象以IC卡的方式每人每月发放一定金额的补贴,以支付如理发、保洁、配餐、理疗等上门收费服务的费用。
另一方面,结合老年人的现实需求,努力探索“社区卫生+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老年人对“就医和体检服务”具有很高的关注度,建议社区卫生院加强村医的配备力度。
【关键词】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问题;对策
一、前言
中国已经慢慢步入到人口老龄化的时代,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居家养老服务隶属于公共服务中,在社区的大背景下,有政府与社会双方合力开展的。主要是为在家养老的人提供精神上、生活上、医疗上的帮助与服务。与传统的家庭养老以及养老院那样的机构比较而言,有很大的优势。
二、国内地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现状
国内地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要素有5个:购买者、生产者、消费者、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其中最主要的是服务的购买者、生产者与消费者,三者围绕居家养老服务这个核心,环环相扣,相互制约。为了使居家养老服务更好的开展,这三者缺一不可。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属于一种新型的针对福利政策上的手段,这一服务在国外很多国家已经成熟,但是在国内才刚刚起步,任重而道h。政府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更好的为本地老人提供服务,在社会福利经费方面也可以大大节约成本,使剩余下来的经费可以更多的投入转移到其他福利事业方面。所以这种带有改革创新意味的方式在我国多个城市已开始尝试。自“星光计划”以来,国内各地方政府分别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行动,以社区社会服务为背景,将养老服务做的尽可能全面和完善。使在家养老的老人也可以享受到政府的政策帮助。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这个层面,我国还处于部分地区试点的特例,没有特别典型的成功案例出现。
三、国内地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国内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不高,质量也较低。其中的不足之处在于:第一,经费来源单一。现在的国内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提供者还是仅有政府,社会的参与度不高。这就给政府的福利经费带来很大压力。第二,专业化水平不够。因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均较低。为老人提供服务的大多属于失业人士和公益人员,专业的服务人员不多,也没有形成相应的对相关人员系统式培训,缺乏专业性。第三,精神服务较为匮乏。居家养老服务虽然是以社区为依托为老人提供服务,但是服务主要还是与物质和医疗相关的,对于精神方面的服务则不多。第四,供求信息不平衡不透明,使得政府提供的服务往往并不是老人们所真正需要的。第五,政府对于提供服务的企业没有统一的标准化的门槛,使得无论何种的企业都有可能作为服务的提供对象。政府没有严格把关,最后可能会导致目的不纯的企业纯粹为了利益而去竞标而非真正为老人服务的情况出现。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对国内地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进行研究,对现存问题进行了提出与分析,提出以下建议:
1.借鉴经验,构建平台
政府购买服务在西方是比较成熟的,所以国内要做好这一方面势必应该向西方学习和借鉴。比如应该在进行购买前,先将预算的总细则公布出来。对于提供的社会服务也不能光投入资金就不管不顾了,应从源头进行把控,对于提供服务的机构要像政府采购那样采取招标的形式,择优选择。并在确定最终的服务提供者之前,进行全面的考察、评估和鉴定。
构建比较系统的机构与平台,尤其是专业人员的培训平台。对于人员的选取可以是公益人士和下岗人员,但是若这些人员想真正的投入为老人的公共服务中时,应该事先接受系统化的培训。所以培训别人的人员选取则十分重要,就一定要选择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
2.拓宽资金渠道,完善监督机制
投入到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资金来源过于单一,一般仅仅只有政府自己。所以应当扩大资金的渠道,使政府的财政压力由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减轻政府自身压力。
建立合理的评估与监督机制,评估机制是应当是为了选取合适的、符合规定的企业而建立的。监督机制则是为了养老服务工作后续更好的开展,而对相关提供服务的企业和社区进行监督,应该设置专门的监管机构来从事这一工作。
3.关注老人精神需求,力求供需信息透明
由于服务的消费者与服务的提供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够完善,导致提供社区服务的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并不能真正的满足广大老年群体的需求。所以应当由政府这个购买者介入,派专员进行收集信息,沟通联系企业与个人,力求使需求传达到服务的提供者那里。使提供者可以更好的为老人们提供服务。
同时对于现存的,物质和医疗服务较好,精神服务上较匮乏的问题来说。加强对老人的精神服务水平也是必不可少的。现代老人心理上主要遇到的问题就是孤独以及面对衰老的问题,应该找相关专业的心理学人事介入来对老人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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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鼓楼区民政局.南京市鼓楼区举行首届社区服务资源推介会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对接会[EB/OL].[201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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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居家养老模式 现代科技 发展
起源于英国的社区照顾的居家养老,[1]以家庭为核心,由社区提供养老服务,其在内容上除了具有家庭养老模式中的日间照料、生活料理服务外,还具有机构养老模式中的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内容;在方式上是以社区养老网络为依托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这种在内容和形式上丰富了家庭养老模式和机构养老模式的新型混合养老服务模式的出现满足了老年群体的物质和精神的多方面养老需求,已逐步成为具有国际社会共识的、在国外最主要的养老方式。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总报告起草组的数据显示,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由1.94亿增长到4.83亿,老龄化水平将由14.3%提高到34.1%,这充分暗示出中国养老的社会化需要的趋势更加明显的迹象。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家庭养老的功能不断弱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巨大的养老社会化需求之下,以社区为依托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得以迅速发展,并将成为未来养老模式的趋势。
从我国的经济和人口结构现状来看,今后的发展方向也是以社区居家养老为主,以其他养老模式为辅。目前来看,单靠居家养老已经满足不了巨大的养老需求,同时,机构养老因其只能解决老年群体的一小部分养老问题而不能够满足老年群体的多元化需要。因此,社区居家养老将成为未来养老模式的主流。
一、中国目前社区居家养老现状
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尚处于发展初期,面临诸多困难。
(一)整体服务水平不高、服务差异化不足
部分社区仍是以家庭照顾为主。梅凯在《对湖北省养老服务机构的调查分析与思考》一文中指出,[2]湖北省养老服务存在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与广大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差距很大。
(二)资金投入不足
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补贴、服务收费和社会捐赠。赵素平在《养老产业快步走》一文中,[3]老年学院收取学员低廉的费用,而这一步用只占到老年学院运营费用的五分之一左右。足见养老机构资金投入不足以及不可持续。另外,因为资金投入不足还导致了某些企业的寻租行为,如借用国家审批的发展老年产业的土地发展其他产业。[4]
二、现代科技手段在养老机构的运用及其效应:案例分析
一些有潜力有能力的养老机构不断丰富养老服务内容,并在形式上借助互联网科技,不断解决居家养老模式所遇到的障碍,不断为老年群体提供便利。
以金太阳养老服务机构为例,[5]其服务项目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综合养老服务产业链。在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方面有“一拨通居家呼叫”、“定制手机一键求助”、“GPS主动寻人定位”以及无偿救助服务。其中,“GPS主动寻人定位”鉴于老年人方向感比较差,在户外陌生环境遇到困难,打电话往往讲不清楚自己的位置。金太阳老人机的GPS采用的是主动寻人定位,即即便老人不说一句话,金太阳也能快速地在地图上定位到老人的所在位置。对于走失的失智老人,在子女的要求下,只要老人带着金太阳手机并处于开机状态,手机就能定位到老人的位置,帮助子女迅速找到老人。
与此类似,以老人护理、医疗服务、起居照顾为主要服务项目的香港颐和园护老中心,其推出的游走检测器即在院舍多处设有红外线检测器。例如,院友离开院舍范围,系统便会实时通知护理人员,避免发生老人走失意外。此外,借助移动互联平台,在社区居家医疗方面,有部分机构有专门针对医疗病情诊断的移动客户端系统,使服务人员可以实时掌握老年群体身体健康状况。
基于以上社区居家养老现状和科技运用的案例,结合目前互联网科技和社区养老结合的相关政策,总结互联网科技对于社区居家养老的作用体现如下:
(一)提高和优化了养老服务整体水平
例如,“GPS主动寻人定位”和游走检测器,都在不同程度上保证了老年群体走失的意外,优化了老年群体在社会照顾方面的保障服务。而医疗移动互联客户端则是对于老年群体锦上添花的便利服务通道。
(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
通过利用互联网科技的手段省去一些不必要的人工服务。不容怀疑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是因为所从事的服务内容过多要求所致,而科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替人工,从而让服务人员缩小服务的范围。
三、现代科技对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展望
我国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老年人福利处的副处长孙文灿指出:“互联网+养老”离不开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支撑以及支付、评价等专业保障,引导企业将信息技术与养老服务融合,通过更细致的拆分来提高可及性、准确性和普及程度引导企业将信息技术与养老服务融合,通过更细致的拆分来提高可及性、准确性和普及程度。下一步,政府部门应当扮演好引领者、支持者和参与者的多重角色,依托现有资源和社会力量,通过O2O模式等方式,搭建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坚持免费试用与产业链延伸,上门服务与大数据结合的理念,并积极发展老年电子商务、老年互联网金融、老年教育等新业态。”[6]这充分体现出将互联网科技与居家养老模式相结合所需的前提假设以及不同实体配合之后未来居家养老服务美好前景。
目前,以上假设前提已经初步得到实现。在2015年7月4日天翼展上,中兴通讯旗下的中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电信就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宣布正式达成合作,双方将以湖南为试点,以电信“千兆宽带”为支撑,综合专业化服务、数据平台、云计算等,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一站式居家养老服务解决方案。
随着市场机制的不断运行,其他谋求利益者也会寻求从中分一杯羹,如此,居家养老模式中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将会被自然解决。未来,居家养老模式内容、水平以及服务方式等都会得到极大优化和创新,在互联网科技的推动下居家养老模式将不断发展。
(作者单位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作者简介:史菁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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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尖锐的背景下,南昌市积极开展社区居家养老照护服务模式,虽成果显著,但仍存在诸多问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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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桂林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全市常住人口中家庭户人口为451.05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70.13万人,占14.7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8.66万人,占10.25%。近几年,桂林市老年人口进入快速增长期,呈现出发展速度快、长寿化显著等特点。2011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中指出:“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符合桂林市实际的体制机制,不断加强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研究,走出一条适合桂林市的养老服务新路子。”
二、桂林市“居家养老”的发展现状
(一)桂林市居家养老的发展现状及其内容
桂林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批实行居家养老的试点之一,2008年市政府将秀峰区丽君街道丽君社区作为试点,成立了广西首家居家养老服务站。该服务站以社区 60周岁以上需要服务的老年人为服务对象,为老人们提供低偿和无偿服务(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志愿服务等)。
桂林市秀峰区与七星区分别在2008年和2009年相继制定了居家养老帮扶实施细则,对居家养老的申请、审批、帮扶对象、帮扶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2009年桂林市把社区老年人服务事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出台了《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指出实行收费服务与公益服务相结合,对经济困难确需政府保障的居家老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居家老人,通过“个人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收费,积极倡导和动员社会各界为老年人提供无偿公益,并且允许个人投资该行业。截至2011年全市已建立了2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正常服务社会老人超4万人,年服务量达11万余人次。
桂林市的居家养老模式以社区为依托,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实行无偿服务、低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其具体内容如下(以七星区与秀峰区为例):
第一,发放消费券补贴、提供上门服务。对辖区五保对象及“三无”老人实行无偿服务,每周上门服务两次,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低保家庭中60岁以上的独居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以及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困难老人,每周上门服务1—2次,按每人每月10元—40元不等的标准进行补贴;辖区60岁以上的一般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同年龄段享有不同折扣)。
第二,建立健全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库和“爱心呼叫”公共服务系统,随时掌握居家老人的服务救助需求。
第三,建立 60岁以上老年人的档案,将老年人基本情况输入微机,进行动态管理。社区工作人员为老年人设计服务“爱心卡”,卡上有服务内容、服务电话,如果老年人需要的话可以打电话,社区服务站的志愿者或者帮扶人员会给老年人提供做饭买菜、换液化气、就诊、搬运物品等服务。
(二)桂林市“居家养老”模式的困境
1.“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主体单一。首先,国内多数学者认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主体应该是多元化的,即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鼓励社会参与的多种供给主体。而桂林市居家养老机构主要是由政府出资的社区服务机构,其人员配备和运行资金都依赖于政府,自主性较弱难以自己履行其职责,易受政府行政权力的影响。其次,由于居家养老机构的性质属于非营利性组织,需要自负盈亏,机构运行压力大。
2.“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和内容的局限性。居家养老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或属于低保对象且子女同时享受低保待遇无赡养能力的老人。对于其他生活自理能力较强的老年人,只提供日间休息场所等硬件设施。服务内容也仅限于为老人提供中餐和午休场所;提供文化娱乐、休闲、健身活动等服务项目。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服务内容也明显不足。
3.“居家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不足,且已有的工作人员达不到相应的工作技能。因此,应大量的面向社会招聘居家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并且加大力度对其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以便更好地服务居家养老工作。
三、解决“居家养老”发展困境的方法及建议
通过上述桂林市的居家养老发展状况我们可以看出,政府、社区、非政府组织是居家养老模式的几大主体即政府与非政府组织都是依托社区为居民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在其中起到桥梁作用,三者之间是相互配合,相互联系。本文作者认为要想通过居家养老的逐步推广,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实现居家养老在我国的全覆盖必须解决三者之间的责任和义务问题,必须理顺三者之间的关系,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因此,建议以下几点。
(一)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避免越位与缺位
1.政府直接面对社会,从事大量具体的管理活动,抑制了社会的自我发展。随着人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对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提出了挑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职能社会化大体上呈现四个基本趋向,即政府职能市场化趋向,增强公民自主性的趋向,拓展社会组织自治空间的趋向,强化和优化社会管理职能的趋向。政府与社会应当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 并在二者之间建立起公共事务管理的责任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以有效地满足公众的需要。因此,我国应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居家养老模式。
关键词:居家养老;养老模式;养老服务
一、国内社区居家养老研究
随着我国养老压力的增大,20世纪90年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被引入我国,并迅速发展壮大。在此过程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受到了来自政府、社会、民众等多方面的关注,学术成果与社会实践大大丰富。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概念的引入与界定
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概念的研究方面,史柏年、穆光宗、祁峰、冯晓娟等专家和学者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中,穆光宗(1999)提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在国家法律法规保障之下,在社区养老服务基础之上的形式为居家养老,结合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一种养老体系。冯晓娟(2012)经过研究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由多元主体提供的,在家庭或社区之中,以社区服务网络为基础的,运用各种渠道获得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养老模式。
(二)关于社区居家养老供需的研究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被引入我国之后,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我国老年人口总量庞大,且处于60年代人口高峰的一代人即将纷纷步入老年,而目前能够提供的社区养老服务又较为有限,采取怎样的措施能够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最大化的满足我国老年人的需求成为了重要课题,众多学者纷纷建言献策。陈思(2010)认为应通过以下五项措施来使供给满足老年人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要,一是在经济上加强对落后地区的扶持,使区域经济能够协调发展;二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社区养老服务投入;三是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四是允许民间资本的介入;五是整合相关资源,加强部门间的合作。李兵水(2011)等学者认为应该从三层并行的运作机制、需求导向机制和供给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方面着手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以满足需求。高灵芝(2012)等专家通过对济南市槐荫区的调查发现,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能充分满足当地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应与各类专业化服务机构实施加盟式连锁,搭建街道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直接和间接地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巡回护理、康复训练、服务信息咨询等多元化服务。”
(三)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研究
随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和推进,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数量供给之外,人们开始关注服务的质量,以求能够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侯志阳(2010)通过分析福建省三个城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的数据,得出以下几条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一是坚持以老年人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二是区别对待不同文化程度的老年人,应加强对于低文化水平老年人的教育、娱乐、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提高文化水平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服务。三是关注自理能力差的老年人。四是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培养工作。章晓懿(2011)等专家学者通过对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分析,总结出了对于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一些有益启示。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兼顾老年人的个体差异。其次,要加强医疗保健方面的投入。最后,要加大政府投以降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费用,以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综上所述,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通过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总结自身的发展经验,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社区养老服务在我国许多地方得以推行和发展。但是,也可以看出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还远远不够,大多仅停留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和城市地区,还不能满足我国的养老需求。同时,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还不够细化,对于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医疗保健服务还缺乏专门研究。
二、国外社区居家养老研究
社区居家养老在国外最早被称为“社区照顾”,在对“社区照顾”不断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社区居家养老的定义被提出,但许多国家一直延续了“社区照顾”的说法。英国较早推行社区照顾,随后西方发达国家纷纷效仿,并逐渐走向成熟。
(一)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
西方发达国家较早的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学者M.Barley将社区照顾分为“由社区照顾”(Care by the Community)和“在社区内照顾”(Care in the Community)两种模式。前者是指调动社区内的人员对老年人提供的照顾服务,后者是指在社区内建立专门的机构,以社区为基础为老年人提供照顾。Adam Pavey(1999)等学者通过对美国和英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分析,从服务的提供者角度,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分为正式照顾和非正式照顾。正式照顾指来自于政府、慈善机构和专门的社会工作者所提供的。而由家庭、亲友和邻居提供的称为非正式照顾。
(二)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务方面的研究
随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西方发达国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逐渐趋向成熟,学者们根据实践结果对如何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Naoko Muramatsu(2010)等学者通过对1993―2002年美国50个州老年人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社区照顾对于心智正常的老年人是非常重要的,相同情况下,缺乏家庭和社区照顾的老年人往往会比有家庭和社区照顾的老年人更容易发生不可预测的功能衰退。Ya-Mei Chen(2012)等学者通过对由美国国家健康统计中心和国家老龄研究院在2002年所做的美国第二次纵向老龄化研究的数据进行分析,认为个人护理服务和高级社区服务的提高是使老年人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时间和使老年人从养老机构中返回家中养老的关键。
(三)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医疗保健服务的研究
医疗保健服务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较多的关注。加拿大的学者W.Ian Hay(1990)作出了为了节省医院开支,社区居家医疗保健服务将会得到推广的预测。John Wiley?Sons Ltd(2013)等人通过对荷兰23名专业护理人员的研究发现,在专业护理人员和老年人之间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利于医疗保健服务的开展。Maria(2013)等学者认为了解人们对社区医疗护理人员工作能力的预期和目前医疗护理网络的所能达到的能力是非常必要的,有利于社区医疗保健服务的有效提供。
综上所述,国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由于其探索时间较早,已经有了比较系统的理论支持,并且在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以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水平。并且在社区居家养老医疗保健服务方面有较多的研究,提出了改进的方法和意见。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John Wiley & Sons Ltd.Care for community-dwelling frail older people:a practice nurseperspective[J].Journal of Clinical Nursing,2013,23,2313C2322.
关键字:居家社区养老;现状;问题;完善对策
成都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加高新区)现有人口301.8万人,60岁以上人口48.8万人,占16.2%。面对人口加速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成都市对居家社区养老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本文主要探讨了成都市居家社区养老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如何完善这几个方面。
一、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原因
(一)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局限性
1.人口家庭结构趋向小型化
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传统家庭养老服务模式受到挑战,需要找到一个家庭养老长处与社会化为老服务共存的新模式。据统计,1982年平均每个家庭的人口为4.4人,2005年为3.13人,23年间家庭平均人口减少了1.27人,下降幅度高达28.86%,城市家庭结构小型化更加明显。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对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产生了更大的挑战,我们必须积极探索新的养老模式。
2.“空巢老人”问题严重
在成都这座现代化城市中,“空巢老人”问题相当严重,据成都市老龄办2006年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中约有14万老人独守“空巢”,比例占老年人口总数的9%以上,所以如何解决“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也是我们要考虑的重点。
(二)机构养老模式的局限性
通过调查发现,在民办养老机构中,老人们虽然是群居,但依然有66.67%的老人反映养老院活动太少,并有不同程度的“孤独感”,具体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机构养老活动少,家人探望次数也少;子女怕被“不孝”罪名,在成都选择把老人送入机构养老的不足0.5%;老人怕耽误子女工作或影响子女生活,“被迫”留在养老院。
二、成都市居家养老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面低
从目前成都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来看,服务对象仍然主要是独居、孤寡、困难、残疾和高龄五类老人,一般老人实际上并没有受到更多的社会关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要扩大服务范围,即不仅为“五类”老人提供服务,也要为社会老人提供有偿和低偿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有支付能力的老人自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做大做强“银发产业”,既解决了老人的需求,又解决大量失业人员就业。
(二)没有考虑农村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
成都市广大农村老年人目前大多数是靠家庭养老,即在家里居住,同时物质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养老资源主要由家庭成员提供。与城镇居家养老模式比较而言,农村老年人的家庭养老已经具备了在家居住的条件,但是缺乏社会的支持和帮助,这并非是成都所独有的问题,而是整个中国普遍存在的现象。
(三)没有对老年人提供再就业服务
老年人由于自身的特点,其就业无论是对自身和社会来说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应当予以支持。进入21世纪,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踏入了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迅速增长,未富先老是我国老龄化区别于西方发达国家老龄化的一个显著特征,也是影响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老年人才群体中蕴藏着丰富的智力资源,而且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平均寿命在不断延长,这也意味着人们的工作年限在不断延长,所以对老年人提供再就业服务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但在目前的成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并没有重视这一问题。
三、完善成都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扩大服务对象范围,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是老年社会福利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服务宗旨不仅仅是解决部分特困老人的问题,而且还面向社会为全体老人提供服务。社区应不断完善福利化、社会化、市场化服务为一体的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
(二)切实解决农村居家养老问题
从一定意义上说,人口老龄化的重点、难点是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长期以来,如同全国情形一样,成都农村绝大多数老年人依靠家庭居家养老,因此农村老年人更需要社会的大力支持。在农村,首要的是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政府应像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样,逐步完善并大力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承担起农民养老的责任。其次,发展社区服务型居家养老,形成农村社区管理和农村养老相互促进的机制。
(三)加强老年群体就业制度建设
一个成熟的劳动力市场,政府会运用一定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制度性约束,比如:最低劳动标准,最低工资制度,对工会组织在法律上的确认以及对垄断和歧视的限制等。由此,在鼓励老年人进行积极就业的过程中,就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对其进行保障,如可以具体采用以下措施保障老年人再就业:大力宣传、消除偏见、更新观念,树立老年人才观;就业制度要兼顾老年人口;制定老年人再就业保障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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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口老龄化;黑龙江省;居家养老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8-0086-02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黑龙江省于2005年已经进入了老龄化时代,并且人口老龄化的速度逐年增快,老年抚养比的比重持续上升,黑龙江省的养老模式也逐渐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过渡。随着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和高龄化的来临,养老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压力。居家养老成为除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等养老方式以外城市老年人养老的一种选择,积极发展社会养老以外的一种重要的制度安排。
一、居家养老的概念解析
居家养老模式也可以称为社区养老、社区居家养老,由于各位学者所研究的角度不同,所以在概念解析上有所不同,社区养老是家庭养老来说的,而居家养老则是机构养老来说的。居家养老模式依靠家庭力量,借助社区服务,社会支持来兴办,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规范。该模式为新型的养老模式,目标人群定位于自理与半自理的老人。其服务费用一般由家庭承担,但在生活上有经济困难的家庭,一般由个人申请、居委会评定、政府出资。该模式的主要服务项目包括日常生活照料系统、医疗保健系统、社区文体活动系统。同时,也可以为身体健康退休老人提供服务一些更高龄的老人工作平台。今后居家养老将成为我国养老新趋势和养老服务新模式。完善和推广居家养老模式对我国社会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黑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模式的现状
据2010年人口第六次普查显示,全国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是8.87%,而黑龙江省为8.32%,基本已经赶上全国的老龄化水平。2014年底,黑龙江省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总数为605.8万,占总人口数的15.9%。据黑龙江省社科院2015年初的调查报告,预测到2020年,黑龙江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765万,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9%;到2045年,老年人口总数将超过1 164万,老龄化水平将达到33%以上。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劳动人口流失量大,老人对家的依赖性高,只有居家养老这种相对成本较低的养老模式,更符合该省经济发展与养老服务需求,所以居家养老模式是黑龙江省当前应着重发展的养老事业。黑龙江省就《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根据黑龙江省实际省情提出《实施意见》,该意见涉及完善基础设施、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实行人才计划、完善投融资渠道、实行税费优惠等政策。该政策在黑龙江省各地也都得到了具体落实,为黑龙江省能建立较为完备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符合黑龙江省的利民工程,深受地方政府重视。不断追加财政投入,加大政府补贴。2015年,哈尔滨市政府为居家养老服务投入补助资金5 400万元。而2013年以来,黑龙江省已经有80%的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累计服务老年人口数达到了120多万人。在黑龙江省开展的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中,重点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餐桌、老年人活动中心、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增强养老服务功能;为半自理的老年人建造家庭辅助设施,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便利的设施。
黑龙江省在开展居家养老的工作过程中,积极完善居家养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权责义务。为居住在社区的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浴、助购、心理慰藉等全方位上门服务。
三、黑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基础设施不完善,社区覆盖范围小
随着黑龙江省居家养老事业的逐渐推行,现有很多的社区的基础设施方面都在兴建中。各社区在修建服务基础设施上取得了很大进展,社区内的基础设施得到了很大完善,但基础设施覆盖范围和使用情况上仍有着一定的问题。主要为基础设施的建设并没有充分考虑到老年使用者的生理、心理特点。诸如场地范围过小、就医购物交通不便、医疗卫生设施不健全、缺乏无障碍设施等。由于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有所不同,现有的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很大程度上满足不了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这不仅降低了老人的满意度而且造成了社区资源的闲置浪费。
(二)财政投入不足,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黑龙江省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严重,老年人口逐渐增长,老年人的需求更多集中在日常生活照料、医养结合、情感交流等领域,但是,满足这些需求就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而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补助、家庭承担和社会捐助等。虽然财政对于投入居家养老服务的投入逐年加大,但还是不能满足供给所需,而且缺乏其他渠道的资金来源,政府补贴的标准水平又低,导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缺少资金,不足以扩大规模作与完善基础设施,很难满足养老多样性需求。
(三)服务产业化程度低,资源整合不足
目前,黑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产业在整合社区养老资源方面的能力不足,产业化程度较低,难以充分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首先,社区内养老服务方面的的资源整合不充分,政府、社会、服务机构、社区等主体在提供养老服务时相对独立,资源整合能力不足。譬如,政府提供居家B老财政补贴,社会为其提供志愿服务,服务机构拥有专业化服务团队为其上门服务,社区则负责提供提供基础设施等,但这部分资源之间的衔接并不紧密,造成利用现有的资源浪费和潜在的养老资源整合不足的难题,这使得黑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化程度较低。
(四)专业人员缺乏,服务水平不高
养老服务对专业性知识与专业技能的要求较高,专业化的人员团队能促进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发展,但目前黑龙江省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绝大部分为下岗工人,待业青年等。他们缺乏专业机构职业培训,服务水平较低。其次,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缺乏志愿者,志愿者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来自于社会的力量支持,不可忽视。
四、发展黑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的对策建议
就当前黑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完善措施。
(一)增加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融资渠道
1.提高国家财政补贴力度。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由政府针对老龄化的形式发起并推动的一项养老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务院文件相关规定,应当按照财政支出比例确定公共福利支出,而老龄化问题是影响世界的问题,居家养老则是我们应对老龄化的主要举措。所以,用于居家养老资金来源不应该仅靠财政支持和社会公益,更要拓展其他融资渠道,设立居家养老项目专项基金。在依靠财政支持方面,做好用于居家养老事业的财政预算,逐年提高投入比例,在确保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也应与国民收入增长的比例持平,确保较上一年有所增长,这样才会有更多的老人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并且对于经济上有困难的老人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法,帮助其解决困难,并将这种方法确定为一种救济政策,列入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中。
2.完善多元化融资渠道。打造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产业链化经营,引入市场运行机制,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作用,保持养老服务的供需平衡,提供养老服务机构可根据需求者不同的需求,提供有偿服务。这样在保证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链正常运行的同时,也满足了养老多样性需求,有利于促进黑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实现健康发展。
(二)培养专业服务队伍,发扬志愿者精神
1.培养具有专业化知识与技能的居家养老服务团队。一项事业的成功发展,关键因素在于人才,居家养老服务亦是如此,专业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可以加快促进我国居家养老。就当前黑龙江省劳动力来说,居家养老服务解决了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难题。政府应当适度给予居家养老事业的政策优惠,鼓励下岗职工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并设立培训机构,培养就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并进行相应的技能考核,做到一人一证,持证上岗,打造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团队。
2.积极引导志愿者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弘扬志愿者精神,成立专门的志愿服务机构。由于医疗卫生技术的进步,人口预期寿命的增加,老年人有更多时间享受退休后的时光,鼓励志愿者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既能缓解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又能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建立志愿时间储蓄档案,即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志愿活动是一个储蓄时间的过程,做到以服务换服务,也鼓励身体良好的退休老人去服务比其高龄的老人,为自己以后享受志愿服务储蓄。这种志愿服务形式可以鼓励更多的社区居民去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志愿服务,有效解决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不足问题。
(三)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对于养老服务呈现出多样户发展,当前,居家养老服务所包含的项目有日常生活上门照料、医疗卫生服务、紧急呼叫服务。但一些学者调查研究表明,现代社会中很多老年人更希望自己在居家养老服务中获得医疗保健服务和情感交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者应当立足于老年人需求针对老年人的完善居家B老服务,完善居家养老日常生活照料体系、建立社区紧急救助平台、成立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室,建立社区老年人档案室,形成居家养老服务联动体系。
2.完善各种养老模式之间的衔接。居家养老体系日常照料应根据老年人身体健康程度提供服务,将老年人按照身体情况划分完全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等级别,对于能自理的老年人的可采用日间照料服务,对于半自理的老年人可采用日间照料和医疗服务,对于自理有困难的的老人可以选择上门服务或者通过养老机构解决护理问题。
总之,居家养老模式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比较适合黑龙江省的养老形式,完善黑龙江省居家养老模式不仅可以让老年人安享晚年,有利于我国居家养老模式体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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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秦皇岛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养老服务中心;存在问题;对策
一、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内涵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与社会机构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海港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本情况调查及特点总结
2014年秦皇岛市被列为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以来,建立居家养老综合中心已经在全市范围内逐渐开展起来。近1000万的投资力度,使秦皇岛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为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运营的典范。
2015年5月本市首家综合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海港区天洋新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投入试运行。8月海港区新闻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西城里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陆续投入运营。遵循“让老人舒心、安心;让子女放心、省心”的宗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如下几个特点:
1、市场化
与社会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不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采用政府主导、企业投资的合作方式,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新型养老方式。例如海港区东环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由一家集科研、生产和销售于一体,专注于综合智能养老产业的现代化高新科技企业――万寿集团投资成立,选址在东环里社区居委会,由居委会主任负责。
2、针对性
社区辖内的离退休老人都可以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但重点对象是高龄、独居、经济特困且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人。社区居委会为重点服务对象摸底、建档,评估老年人的身体素质,使服务内容更有针对性。
3、包容性
一方面,社区居委会本来就有一定的养老职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此项职能,为社区老人提供质量更好、水平更高的服务。另一方面,将有偿服务、低偿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之中,比狭义社区服务具有更大的包容性。
4、互补性
社区擅长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组织文体活动,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擅长提供康复、保健和日间托管服务,二者各自发挥优势功能又相互补充。
三、海港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展过程中的优势、困难及问题
1、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优势
(1) 地缘优势。秦皇岛位于河北省东北部,距首都北京281公里,是建立环首都经济圈的重要一环,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甲级旅游城市,也被亲切地称为“京津后花园”。交通发达,气候宜人,风景秀美,使秦皇岛成为很多人工作和养老的理想城市。对于外来人员,秦皇岛有着很强的吸引力。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社区为依托,老年人不仅不用离开子女生活,还可以享受上门服务,在生活上比社会养老机构更加便利。按照就近原则,在养老服务中心接受服务的老人居住在同一个小区或者临近小区。不离开熟悉的社区环境与人际关系,降低了老年人之间的陌生感,使他们更快地融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生活里。
(2)政府政策优势。根据秦皇岛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到“十二五”末,全市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力争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30张以上,3%的老人实现机构养老,97%的老年人通过依托社区养老。同时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极大地鼓励了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及个人以合资或合作的方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此外,对“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子女、无劳动能力)老人、特困低保、伤残优抚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人,政府每月给予养老补贴,对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每月给予生活补贴,由区民政局制作养老服务补贴环⒎鸥服务对象,既满足了老人的养老需求,又减轻了老人及其家庭的养老负担。
(3)经营管理优势。“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按照这样的原则,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给兴办方以较大的自主性,利用市场机制充分调动了兴办方的能动性,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更加灵活。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套有娱乐室、阅览室、日间照料中心、老年营养餐厅、健身室等,集居家、养老、娱乐、保健、健身于一体,与社区公共服务和福利设施实现资源整合与共享,并以托管和上门等多种形式为社区辖内的老人提供服务,付费采用有偿、低偿和无偿三种方式。在经营方面,雇佣专业人员提供低偿服务,招募社区居民作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充分整合了社区的人力资源,使更多的人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
2、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资金困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涉及餐饮、休闲、健身、医疗等各个方面,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持,光靠政府的床位补贴远远不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建设初期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对于投资的养老服务的企业和社区居委会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在举办老年活动或购买物资方面的资金,社区仍需依靠企业赞助负担一部分。此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低偿和无偿服务为主,投入与产出比例失衡也为自身发展造成了困难。
(2)宣传工作不到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依托社区而建,与社区养老服务职能互相补充,因此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信息都刊登在社区网站的老年之家板块,信息量较小、不完整,给需要咨询的家庭和欲了解相关情况的个人或团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网站建设尚待完善,整合秦皇岛市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信息的专门网站急需建立,以达到资源共享、经验交流、相互借鉴的目的。
(3)居民对社区了解度不高。居民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不甚了解,对中心的信任程度有待于进一步加深。在走访中发现,仍有很多居民不知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能为老人提供哪些具体服务,对中心的了解仅停留在送餐和临时休息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宣传力度应进一步加强,在加深居民了解程度的过程中增进信任。
(4)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依靠养老服务业带动经济和就业大发展的局面尚未形成。服务人员多以“4050人员”为主,且以年龄偏大的下岗女工居多,虽然他们实际经验丰富,但是由于文化水平偏低,又缺乏系统的专业训练,仅仅通过短暂的职业培训很难满足老人特殊需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处于起步阶段,带动和吸纳就业的能力依然有限。
(5)经验模式需要进一步总结。秦皇岛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时间尚短,试点数量有限,还处于萌芽和推广时期,因此经验不成熟,有待于进一步积累。各个社区自身设施条件和服务能力不平衡,也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推广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阻碍。
四、促进秦皇岛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良性发展的策略
1、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
政策鼓励发展,需求倒逼政策。政府要及时发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各种需求,及时制定政策并确保政策落实。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需要进一步宣传,此外在充分尊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自主性的同时,政府在其中的参与度应该加强,尤其是宣传、推广和监管方面。
2、运用“互联网+”助力宣传
“互联网+”助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宣传工作,使互联网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在传统的宣传方式,如印发服务宣传单、张贴条幅和宣传海报、刊登报纸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共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向市民传递服务中心信息,展现近期动态,深化市民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认识。整合秦皇岛市海港区所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信息,建立专门的网站,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相互借鉴和交流的平台,为尚未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社区提供可以参考的网络途径。
3、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
众所周知,日本的民间组织和团体在社会救助、突发事件中的影响和作用很大,而其发挥作用的前提就是广泛的民众参与。对中国来说,民众的社区参与还十分有限,参与的层次、形式和内容都还停留在表层。因此政府应在民间组织的服务形式和内容上予以指导,并鼓励民间组织深入到养老服务产业。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全市各级别志愿队伍的联系,进行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志愿帮扶。
4、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服务工作队伍,提升社区服务队伍整体素质,是当前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养老服务者不仅仅是政府和养老机构,还包括医疗类服务队、便民服务队、护理服务队、青年志愿服务队等等,只有各种服务队伍共同参与、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合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要培养具有医疗水平的专业队伍,满足老人的医疗需求。对护理工作者进行长期的不间断的培训,提高护理水平。大学生是志愿服务的主力,学校应该主动承担起鼓励青年从事养老服务志愿活动的责任,把志愿服务纳入德育教育,成为综合素质考评的一部分,使大学生在实践中弘扬尊老敬老的文化传统。另外老人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但并不脱离家庭,因此家庭成员理应作为养老服务队伍中的一员。家庭成员要多汲取养老知识,关注老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5、强化养老服务市场监管
政府是养老服务市场最主要的监管者,监管工作要将市场准入贯彻到实施的全过程,避免因监管不力造成老人身心受损等危害,保障每位老人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每一个家庭和个人都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监督者和参与者,作为个体应增强主体意识,主动参与到建设与监督中来。
家庭养老模式与社区养老模式相结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应对不断加剧的老龄化进程而提出的探索性措施,在今后的几十年内定会在实践的过程中成熟和发展,最后以更完善的体系,更合理的制度迎接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期,更加从容地应对老年人养老问题。
探索不易,未来可期。希望政府、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形成合力,致力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和谐局面,共筑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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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关键词:城市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社会支持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608(2011)06-0042-06 收稿日期:2011-03-26
作者简介:高红,博士,青岛大学国际商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266071
一、导言
2000年前后中国正式进入老龄化国家行列,在“未富先老”的社会经济背景之下,中国面临着“老龄社会”来临带来的巨大养老压力。一般地,从国内外实践来看,向老年人提供照顾服务有三种基本模式:(1)老年人居住在家庭,由家庭成员提供服务;(2)老年人住在福利机构,由机构内的专业人员提供服务;(3)老年人居住在家庭,由社区内的专门机构或组织上门提供照料服务。简单地说,这三种模式就是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
长期以来,家庭养老占据我国养老模式的主流,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发展,我国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使得家庭养老护理功能日益削弱;同时,庞大的老年人口加之由于独生子女政策带来的家庭结构的变化(“四二一”的家庭人口模式),传统子女侍奉不离的家庭养老模式失去了现实基础。而“未富先老”的国情使我国养老护理服务的社会化水平滞后,尤其是其与世隔绝的程式化的专业照顾,现实中并不受老年人的青睐。如何解决好城市家庭照顾功能弱化与社会养老负担沉重的问题,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来源于英国的“社区照顾”,社区照顾至少有两种含义:一是不使老年人脱离他所生活、所熟悉的社区,在本社区进行服务;二是动员社区资源,运用社会人际关系即社区支持体系开展服务。①其基本含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是从养老方式看,老年人是在自己家里养老,而不是在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养老;二是从养老资源提供主体看,居家养老除了需要家庭照料外,还需要来自社会的帮助,主要是来自社区的照顾。因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以界定为: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从我国国情和国际社会养老的潮流来看,社区居家养老吸收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方式的优点和可操作性,是一种备受推崇的养老模式。应该说,随着我国社区建设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在不断发展,但也要看到社区居家养老在我国刚刚起步,还没有成熟的经验模式可以借鉴,同时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意识也相对滞后。本研究旨在通过对青岛市老年人养老现状及意愿的调查分析,发现目前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支持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的对策措施。
一、资料来源及样本基本情况分析
为了深入了解我国城市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意愿及现状,更好地推进我国社区居家养老业的发展,该研究实施了此次调查研究。本课题于2009年6月在青岛市选取两个有代表性的城区(市南区、四方区)作为调查点,采取分层抽样、等距抽样、偶遇抽样相结合的抽样方法,分别在市南、四方按照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抽取了三个街道,照此标准又在每个街道抽取了三个社区,也即在青岛共抽取了18个社区,由居委会工作人员带领调研员入户进行结构式访谈调查,共选择430个样本,历时一个多月时间,获取有效样本424个。经过统计分析,得知样本的基本情况如下:
1.老年人的受教育程度。调查显示,被调查的老年人中,73%是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18%的人具有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9%的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老年人原先从事的职业。被调查的青岛市老年人中,59%的老年人在企业当“一般员工”;15%的老年人在机关及事业单位;12%的人是企业管理人员;另外还有2%的个体私营者、1%的军人及其他。值得注意的是还有7%的无业或失业人员。
3.老年人的收入来源及收入状况。从收人来源上看,近九成老年人有固定的收入,主要是依靠退休金。同时子女供养和政府救济也占一定的比例,二者累计为7%,依靠商业保险、做生意收入、储蓄和其他收入的老年人占较少比例;从老年人的收人情况来看,平均月收入在801-1200元的占23.3%,收入在1201-2000元的占49.2%,也即近八成老年人每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收入在2001--4000元的占8.7%,收人在4000元以上的占7.3%。
4.老年人的医疗保障状况。调查表明,25%的老年人基本没有承担医疗费用,31%的老年人每年承担的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下,二者累计,56%的老年人每年承担的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下。但有5%的老年人每年承担的医疗费用在10000元以上。在医疗费用解决途径方面,37%的老年人依靠公费医疗,38%的老年人依靠基本医疗保险来解决医疗费用问题,由此表明七成以上的老年人有基本的医疗保障。但是值得关注的是,有五成以上的老年人表示看病难、看病贵仍然是生活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5.老年人的居住条件。调查表明,有3.5%的老年人居住面积在20m2以下,19%的老年人居住面积在20--40m2之间,46%的老年人居住面积在41-60m(sup)2(/sup),三者累计,68.5%的老年人居住面积在60m(sup)2(/sup)以下,而据有关数据显示到2008年末青岛市人均居住面积达到了26.86平方米。可见,城市老年人的居住情况总体上低于平均水平。相应地,47%的老年人对居住条件比较满意,43%的老年人认为现在的居住条件一般,有10%的老年人认为现在的居住条件不舒适。
6.老年人的家庭结构及居住方式。调查显示,69%被调查的老年人有配偶,30.3%的人丧偶,未婚占0.7%;21%的老年人有一个孩子,29%的有两个孩子,46%的有三个及以上,没有孩子的占4%。总体看来,近七成老年人有配偶,九成以上有一个以上的子女。从老年人的居住方式来看,与老伴居住的空巢家庭所占比例为54%;与老伴、子女共同居住的占14%;与子女居住的为8%;有24%的老人独居。
7.老年人的家庭关系与子女照顾。从老年人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看,84%的老年人表示与家庭成员非常和睦,15%的老年人表示与家庭成员之间关系一般,仅有1%的老年人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不太好;从子女给予老年人的照顾
来看,九成以上子女都能给予父母以照顾。调查表明,子女给予父母最多的是日常生活照顾(占调查人数的50%);其次是生病时期的照顾(占40.3%)和精神抚慰(占调查人数的48.6%);子女给予父母经济资助的只有21.9%。由此表明子女给予父母的照顾不再局限于经济资助,精神慰藉和日常照顾成为主要方面。同时,有近八成的老年人遇到紧急情况会首先向儿女等晚辈求助。不过调查表明近六成的老年人不愿意与子女一起住,其原因主要是与子女生活习惯不同以及不想给子女增加负担。
二、目前青岛市老年人的社区居家养老意愿及现状
以上调查显示,目前传统的家庭养老在我国仍占据主导地位,家庭养老作为主流养老方式具有一定的社会现实基础和较高的认同度。但是,现代社会的变迁导致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及传统家庭功能的变化,使得家庭养老方式已发生了一些变革。现代城市家庭养老已不再是与子女共同居住,子女对父母的赡养、照顾侧重点开始从物质到精神转变。但也应该看到家庭养老资源表现出乏力状态,如子女给予父母的经济支持不足,以及子女与父母一起居住比例较低等。虽然居住分开并不一定妨碍子女照顾父母,但是地理上的隔离在客观上给成年子女照顾老人带来了许多困难。有学者的实证研究显示,父母的居住模式显著地影响到被访者日常照料父母的频繁程度。相比而言,与父母同住的子女最经常给予父母各种日常帮助。①在年轻时抚养子女,老年时再依靠子女赡养“反哺”式的家庭结构已受到明显冲击。这说明传统的家庭养老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其现实根基变得日益脆弱,亟须社会化养老资源的支持。可以看到,目前社区居家养老在我国已现端倪,但与现实需要尚有一定距离。
1.在理想养老方式的选择中,近二成的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有关“理想的养老方式”调查表明,59%的老年人认为理想的养老方式为只靠老伴或子女家庭养老,19%的选择社区居家养老,即由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提供服务的居家养老和利用社区中完善的养老服务设施的社区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方式,21%的老年人认为理想的养老方式是去养老院等专门养老机构养老。可见,目前我国大多数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的认同感并不强,社区居家养老意识有待提高。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逐渐增强,但距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尚有一定距离。调查发现,绝大多数老年人所在社区有养老服务设施,最多的是社区医疗诊所;六成以上的人曾经接受过社区的养老服务项目;七成以上的人对目前的社区服务满意或者非常满意;多数老年人与社区关系密切。具体分析结果如下:
(1)九成以上的老年人所在社区有养老服务设施和项目,种类比较齐全。调查表明,88.7%的老年人表示其所在的社区具有社区医疗诊所;68.9%的老年人其所在的社区具有文体娱乐活动中心;4J4%的社区有家政服务中心,有的社区还具有应急救援中心和情绪辅导中心;仅有5%的老年人表示不清楚或者社区没有任何服务设施。相应地,有八成的老年人表示其所在社区具有医疗保健服务项目,近七成的社区具有休闲娱乐项目。
(2)六成以上的老年人接受过社区提供的服务,其中七成表示满意。调查显示,有六成以上的老年人接受过社区提供的各种服务;对目前社区中提供的服务,近七成的人满意或者非常满意,其中有30%的老年人对其所在的社区服务非常满意,47%的老年人表示比较满意,二者累计,有77%老年人满意其所在社区的各项服务。
(3)老年人与社区关系比较密切。调查表明,七成以上的老年人表示其所在的社区经常为老年人举办活动,这其中又有近六成的老年人经常参加社区举办的各项活动。
综上,应该看到,近几年随着政府对社区建设的重视,目前我国城市社区服务有了很大发展,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健全,老年人参与社区的积极性也有了很大提高。但不容忽视的是,目前养老服务设施在不同社区之间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性,同时,社区应急救援服务、日间托老照顾服务等新兴养老服务设施的发展仍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
3.青岛市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但仍存在一定问题。近年来,青岛市各市区在实践中,就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已经探索与创新出了多种有益的养老服务模式:
一是居家养老服务式。让老年人不出家门就能得到各类生活照顾和精神关怀,青岛市建立了市、区、街、居四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网络,对于一般老人实行有偿服务,对孤寡老人、低保家庭等特殊对象的老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家政服务。这种方式既能有效解决中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问题,又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新的就业途径。此种养老方式以成立于2007年的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为典型代表,“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建立了“由政府主导、政策扶持、民间管理、市场运作、低偿服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服务社以生活照料为基本服务,以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为专业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托老、购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并根据老年人需求变化,规范服务内容,开发新的服务项目,提供专业化、人性化服务;服务方式采取“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服务”两种类型;根据老年人的年龄、身体、家庭经济条件等多种状况,采取无偿、低偿、有偿等收费方式和动员社会力量为老人购买服务等方式。
二是社区集中照料式。在青岛市内四区的社区中,建设了200处日间照料中心,搭建社区照料服务平台,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学习培训等方面需求。青岛市南区在此方面积极探索新的模式,由市南区政府出资在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日间照料中心”,设置“四室一厅”娱乐室、健身室、图书室、休息室、多功能厅等,配备桌、椅、沙发、图书、报刊、饮水机、文体健身器材等,全天候免费向社区老人开放。日间照料中心的老人可以与人住公寓的老人一道,参加老年公寓组织的免费或优惠专业学习培训班。养老服务机构还利用自身的医疗资源和技术,为日间照料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的保健讲座、辅助治疗、保健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公寓的营养师还经常为日间照料中心的老人免费提供养生保健、食物搭配、食物疗法等方面讲座和咨询。市南区实行的这种养老机构与日间照料中心合作的模式,较好地实现了街道、社区、老人、养老服务机构等多方位的协作与互动。①既减少了经费投入,又使养老服务机构的富余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取得了多赢的效果。
三是社区互助养老式。在社区中选择有宽敞房屋的老年人家中设立互助式养老站点,政府提供必要的活动设施及水电费补贴,发动老人们自愿结合,一起开展活动,使他们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照应,共享晚年快乐,此种养老方式于2007年在青岛四方全面推开。社区互助养老模式采取“政府支持、多方参与、依托社区、民间操
作”的运作模式,在老人家中和社区两个层面建立互助养老点和互助养老中心,形成以老人家庭为基础的家庭式互助养老和以社区居家养老设施为依托的社区式互助养老。在这种养老模式中,政府负责为互助养老点购买娱乐设施、补贴水电费等,并引导动员条件宽裕的老人家庭提供活动场所,或社区内企事业单位提供闲置场所或提供赞助。通过社区互助养老点建设,使政府、社会、社区三方的分散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为互助养老工作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
四是社会关爱探视式。针对独居老人平时无人照顾,难以保障安全的问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了送奶、送报探视制度,安排专人定时探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及时为老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青岛市南区自2007年开展此项养老服务,经过几年探索,目前市南区打造出了“六送”养老服务模式,即送奶、送报、送家政、送爱心、送午餐、送保险。目前,市南区有4800余名老人享受送奶探视服务,6000余名老人享受送报探视服务、1200余名老人享受送家政服务.20000余名老人与社区志愿者结对帮扶、170余名老人享受免费送午餐服务、为1600余名人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经过多年探索,青岛市社区居家养老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实现了服务方式由单一化服务向多样化服务拓展,服务对象由传统救济对象向全体老人拓展,服务内容由物质供给型向精神关注型拓展,服务项目由单一的生活护理照料逐步向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多样化服务拓展,投资渠道上由政府投入为主的单一化向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拓展。
三、构筑支持城市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体系
从国外经验看,不同模式的居家养老主要包括了三方面内容:一是政府主导,政府着重在观念引导、政策制定和监督方面发挥作用。二是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主要依靠市场运营,在社区和家庭等场所由中介组织、专业机构提供服务。三是稳定可靠的、制度化的、多元化的资金投入。对此,笔者认为在城市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方面,应从以下方面加强对城市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的支持体系构建。
1.充分发挥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养老服务属于准公共产品,这决定了政府在养老服务发展中不能缺位。特别是在我国居家养老发展初期,更要注重发挥政府在养老发展规划、扶持政策、财政资助、协调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1)做好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规划。政府相关部门要制定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规划,并将它纳入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在摸查、掌握养老资源和需求者信息的基础上,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做到切实可行,既考虑有效需求,又考虑潜在市场,既顾及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又顾及服务对象的支付能力,做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中、低多层次并举的格局,避免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①(2)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力度。社区居家养老业本身具有福利性质,政府应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然而目前经费来源渠道尚不固定,城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基本靠福彩公益金支撑,财政投入明显不足,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今后社会福利支出不应低于财政支出的10--20%。为此各级政府应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投入,应在现有投入基数上适当增加一定比例,保证每年给予的财政支持以不低于国民收入增长的比率,建立社区专项养老基金,用于社区老年服务事业的发展和相关设施的建设。(3)政府要加快社区居家养老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国家出台的养老服务优惠政策,由于涉及范围广、制约因素多,真正落实起来较为困难。地方政府应根据自身特点,在强化部门协调和配套落实措施上下功夫,从实际出发,多层次分类构建,将政府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福利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细化、量化、具体化,研究制定系统性、操作性更强的养老服务事业的相关优惠政策。(4)政府要加强对民间组织的培育扶持。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购买服务以及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培训等方式加大对民间组织的扶持力度,引导各种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行业。
2.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作模式,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的有效合作。社区居家养老灵活性很强。目前青岛市已经探索出了居家养老服务式、社区集中照料式、社区互助养老式、社会关爱探视式等几种主要形式。其中,青岛市南区开创的把社区居家养老与养老机构成功合作的模式及居家养老服务的运作模式尤其值得关注。囿于目前政府财力限制,一些社区的养老服务设施还不完备,不能很好地满足更多老年人的需求;而另一方面,一些社区中的养老服务机构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基于此,青岛市市南区于2007年在峡区颐和老年公寓正式启动了“社区体验式养老”活动。该举措是由青岛市市南区政府出资购买养老服务机构的专业化服务,向辖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的机构养老、日间照料、家庭陪伴、义工陪护、异地养老等体验模式。“社区体验式养老”将养老机构的优势资源与社区居家养老需求有效结合起来,探索和建立了一种“社区居家养老与养老机构合作”的新模式。一方面拓展了养老机构的服务功能,另一方面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了专业化的支撑平台,老年人在社区、家庭就可以享受到与养老服务机构一样的专业化服务,实现了社区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的有效结合和互补,使养老服务的各种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实现了多赢效应。另外,青岛市南区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实施的“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和民间服务实体三级运作模式”,其成功经验也值得借鉴。这种运作模式的具体内容是:街道成立居家养老领导小组,负责对管区居家养老工作的领导,制定相关政策方案与措施,并主导其运作和走向;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岗位审核,劳动技能培训,提供合格的具有专业特长或专业技能的劳动者;和谐社区促进会是承接居家养老各种服务功能的实体,对确定的服务对象实行居家服务和社区日托照顾。此种运作模式成功实现了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社会机制的合理分工与有效整合,既为老年人提供了便捷、低廉的社会化服务,扩大了养老覆盖面,提高了老年人生活质量,同时也为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45”人员开辟了新的就业渠道,实现了双赢效应。
3.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产业的产业化、社会化与专业化发展。养老服务作为准公共产品,一方面,若完全推向市场,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老人群体反而得不到应有的照顾,有违社会公平正义;而另一方面若完全由政府包办,养老服务就会受制于政府财力限制,满足不了社会需求,效率也不尽如人意。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既要提倡志愿服务、无偿服务,也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寻求社会化、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借助社会力量、市场力量,通过建立市场机制,合理配置社会养老资源,解决日益突出的养老供需矛盾。为此,首先要求各级政府要树立养老服务产业化、社会化理念,要把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