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4 23:37: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资产减值,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自1999年实施了坏账损失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四项准备后,2001年财政部又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及补充规定,其中新增加了四项资产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由此扩大成了八项资产准备。并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利润的影响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当期费用,减少资产,减少当期利润。如果少计或不计资产减值准备就会减少当期费用,增加资产,从而虚增当期利润。我们知道企业的会计行为受会计准则等制度规定的约束,但会计准则在具有统一性和规范指导作用的同时还兼有一定的灵活性,给会计人员区别不同情况留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和判断余地,如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存在多种备选的会计方法或可由会计人员做出不同的判断。准则的灵活性是为了让更多的企业从实际出发,确定一种会计处理方法。但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并存也为企业进行会计利润操纵提供了可乘之机。有些企业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选择会计方法,操纵会计报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随意操作利润尤为突出。尽管企业已经普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开始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但是由于准则对具体情况界定的不明晰,在计提具体内容上没有明确的计算程序,因此留给企业很大的选择空间。企业为了粉饰经营业绩、夸大当年利润或少报当年亏损,不提或者少提按规定应计提的减值准备;或为了调节年度利润和均衡股利分配,计提的减值准备高于预计损失数,计提所谓的秘密准备。其主要采取的方法是利用准则规定自行选择确定方法、比例等方面的政策空隙来调整利润或利用准则规定的可收回金额等随意确定资产的价值来调整利润。如利用短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的选择——总体、类别和单项,达到左右利润的目的;通过自行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来调节利润;利用对长期投资"判断"权对其减值在提与不提之间随意判断;利用高估或低估使用价值和可收回金额来调节利润。
三、随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危害
不计或少计资产减值准备不仅与与会计谨慎性原则背道而驰,而且使会计人员的诚信受到伤害。企业根据自己的需要利用一些政策空间达到自身的目的,其实最终的受害者仍然是投资者、债权人等。尤其是上市公司,会给投资者造成的重大误导,某些企业随意变更会计政策,这不但使投资者受骗,而且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长此以往必将影响我国经济的正常有序发展。
四、解决随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随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企业潜在的问题进行了曝光,其实质原因是多方面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当务之急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一方面企业自身要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另一方面国家通过制订政策法规来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会计控制不仅具有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等作用,更重要的是对于提升现代企业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
2、加强资产减值准备审计监督。经营者依据有关因素做出的估计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错估的风险较大,如果请专家进行鉴定,或参照国际计算方法来预计“可收回金额”、“可收回现金净流量现值”、“销售净价”、“使用价值”,则错估的风险大大减小。一方面企业内部对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要进行审核监督,另一方面依靠外部审计监督,如会计事务所年终审计。审计出不合理准备要进行调帐。这就加强经营者的责任心。
从我国资产减值准备的历史演变来看,资产减值准备范围是不断扩大的,1998年以前只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1998年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要求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四项准备,即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001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将企业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扩大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委托贷款,共有八项资产减值。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新的一整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规定: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生产性生物资产等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8号——减值准备》;而对于存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1号——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3号——投资性房地产》,建造合同形成资产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15号——建造合同》,金融资产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等。
二、资产组概念引入的影响
旧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应按单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但是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企业的长期资产没有市价,只有使用价值,单项资产一般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这导致单项资产无法确定可收回金额。特别是在实务中,对于这类单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可操作性差。
新准则针对这一情况提出了资产组的概念,规定如果某项资产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则不应该以单项资产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而应该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然后确定资产的减值损失。资产组概念的引入弥补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可操作性差的不足,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但是,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资产组划分的标准是很难把握的。而划分标准的不同又影响到减值准备是否计提和计提多少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资产组划分的主观性太强致使资产组的作用打了折扣。
另外,在一般情况下资产组是很难取得其销售协议价或市场价格的,那么。如何取得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呢?是将各单项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加还是采用外部评估值作为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准则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三、公允价值使用的影响
公允价值运用是新会计准则的基本思想,它不但作为一种会计的计量属性适用于企业资产的整个交易过程,同样也适用于企业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在我国以往的会计制度中,确认资产减值一般是采用市价与成本孰低的原则,即在资产负债表日,当资产的账面成本低于市价时。企业就应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新准则明确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资产存在减值,就应当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很显然,公允价值对确定企业是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起到了关键作用。
虽然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来解决衡量资产价值标准的问题,但是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产品市场和要素都不发达,公允价值评估的中介机构的道德水平和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加上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成熟,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难度较大。在实务操作中,是否采用公允价值核算往往有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由于我国目前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同一资产作出的判断可能也是不一样的,更何况有些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充分”利用公允价值的不确定性来操纵利润,这是会计信息监管中的一个难题。
另外,按照新准则规定:一般情况下企业在资产减值损失确认中一旦使用了公允价值,就不应再使用历史成本进行账务处理,这样可能导致企业慎用公允价值来衡量资产的价值,甚至有些企业会根据自身“需要”来确定是否使用公允价值。
四、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的影响
旧会计准则规定,在提取各资产减值准备时应贷记各项减值准备,借记的账户分为下列三种:
“管理费用”账户。反映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因为它们都是流动资产的损失,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如果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可减少此两项流动资产的损失。
“投资收益”账户。反映长期投资跌价损失、短期投资跌价损失以及委托贷款减值损失,因为三者均为投资损失。
“营业外支出”账户。反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因为它们都是长期资产的减值损失,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相关度小,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对减少三项长期资产的损失于事无补。
很显然,旧准则中的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比较复杂t资产减值准备分不同资产分别计入“管理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三个科目,这使得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与其他费用混为一谈,不便于对其进行单独分析。而新准则规定: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企业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各项减值准备。同时,新准则扩大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增加了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生物性资产减值准备等计提。新准则的会计处理规定,将“资产减值损失”作为一个损益类会计科目,直接影响当期利润,不但简化了会计账务处理,而且使计提的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具有可比性。
虽然新准则的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突破了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即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减少时以可收回金额计量。将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或费用。但是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当资产价值得以恢复时却不能以新的可收回金额重新来计量资产价值,以致资产的计量存在双重标准,缺乏前后逻辑的一致性和公平性,这样不利于真实地反映企业资产的价值,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五、资产减值损失可否转回的影响
关键词:资产减值 资本保全 价值计量
一、引言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定义是:“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其中“可回收金额”可以理解为资产的价值,但其比较对象“账面价值”并不是资产的原始价值,而是扣除折旧、摊销后的余额,只能代表历史成本下尚未转移的成本部分。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如果资产减值是价值计量的过程,那么减值的确认应当是“原始价值”与“现在价值”的比较过程,因此会计准则所定义的减值确认并不能被认为是价值计量的过程。但从会计处理资产减值的结果来看,如果减值一经确认,即意味着在该时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实际的“价值”保持一致,那么资产也就自然而然地实现了价值计量,因此会计理论确认减值并不是价值计量的过程,却可以获得价值计量的结果,并且该结果作为会计后续计量的基础从确认时点起至下一次确认资产减值之间不会发生变化。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二、资本保全:资产减值的实质
(一)资本保全理论获得资本增值是资本投入者的根本目的,增值意味着经过最终获得的资本要大于初始投入的资本,即经过生产过程的所获得的收益必须先补偿事前投入的资本,在完全补偿后如果还有剩余才能确认资本获得了增值。这种以保全其资本的完整无损为前提来确认收益的思想就是资本保全理论。资本保全是资本投入者最基本的需求,那么对投资者而言,如何获得经济活动中资本保全的证据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而会计作为记录经济活动的基本工具,自然能够反映出资本保全的结果。从会计的角度看来,资本保全有静态和动态之分。资本保全从静态看是保持投人资本的完整无缺,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成本补偿和利润分配要保持资本的完整性,保证权益不受侵蚀。企业收益的计量,都应以不侵蚀原投入资本为前提,只有在原资本已得到维持(保全)或成本已经弥补之后,才能确认收益。即:本期净收益=期末净资产十本期派发给业主的款项一期初净资产一本期业主新投资。式中“期初净资产”即期初业益,是要求保全的对象。从动态的角度看,资本保全还包括利润分配中企业留存收益的保全。企业留存收益,包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是下一个会计期间必须保全的净资产的一部分,也就是在确认下一会计期的收益时,要以维持它的完整性为前提。无论动态或是静态的资本保全,资本投入者都不可能等到所有经济活动终结才确认投入资本是否全部得到补偿。如何能够计算资本补偿和收益的情况?会计理论通过持续经营假设和会计分期假设来实现这一要求。
(二)资产成本回收 投资者投入资本后形成企业的资产,资本的补偿也就等价于资产成本的回收。资本投入后存在着实际的消耗,消耗意味着新的资本的产生,从会计的角度来看,这就创造收益的过程。在分期假设下,收益在不同的期间分别确认,资本的补偿也就随着收益而取得而分期补偿。但实际经济活动并没有如此理想的情况,因为理论上来讲,如果能确定资产的消耗那么补偿消耗的部分是最准确的方法,但实际中消耗几乎是无法确定的,只能采用假设的方法去模拟着中消耗,这就是资产折旧的过程。对于资产折旧,普遍认为最准确的方法是工作量法,即通过确认资产所负担的工作来确认折旧的多少,或者说补偿的多少,但资产的工作量往往是难以衡量的。另一种简单的方法是假定每一会计期间资产的消耗都是均匀的,那么资产的补偿就可以在资产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平均确认,这就是年限平均法。无论运用那种方法,都需要首先估计资产使用的基础,即总的工作量或者总是用年限是多少。这本身也是一个估计的过程,无法得到精确结论。资产计提折旧,反映在会计计量中表现为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这部分减少的价值汁入成本或当期的费用,通过最终的产品或利润实现了补偿。剩余的资产账面价值是未获得补偿的部分,需要用未来产品或利润来补偿。但由于折旧是依赖于大量估计为基础的,已经补偿和等待补偿的划分结果不可能完全复核真实经济状况,有可能会Hj现偏差,通过折旧补偿资产价值可能出现两种偏差,一种是补偿过多,超过资产的实际消耗,这一偏差结果是计算出的利润下降,但对投资者来说,既然资本已经得到了补偿,那么该偏差可以认为是有利的,无需调整。另一种偏差则是补偿不足,无法弥补资产消耗,此时资本投入者的资本实际上未得到保全,也就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因此为就必须调整补偿金额,这一过程就需要通过确认资产减值来实现。资产减值重新调整了资产的账面价值,认为过去历史时期已经确认的资产补偿是不足的,需要进行额外的补偿,由于资产减值所补偿的对象是企业初始投入资本时所确认的资产价值,因此资产减值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然而,资产减值也可以从另一角度去理解,即考虑尚未补偿金额而不是已补偿金额。资产的账面价值代表尚未补偿金额,如果未来经营活动中能够获得足够的收益补偿该剩余金额,则认为资本保全能够实现,如果无法获得,则资本保全无法实现,需要采取弥补措施调整已补偿金额,即确认减值。这种从未来收益角度考虑资产减值问题,就体现出价值计量的思想。
三、价值计量:资产减值的表现
(一)会计中资产减值的动机会计对资产的定义为“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由此可见,资产是创造未来收益的工具,资本投入企业后会转化为不同形式的资产,正是这些资产的运作才最终创造出了新的资本,也就是增值的资本。因此,考虑一项资产是否应当进入企业的最基本条件就是该资产在未来所获取的收益是否能够补偿为取得该资产所耗费的资本,而未来经济利益即为资产的“价值”所在。真实的资产价值能够定义但却无法获取,因为一方面对未来收益不可能做出准确的估计,另一方面利用资产所能获得的收益的也因为使用者的不同而存在差异。既然利用资产价值形成本源无法获取资产价值,那么只能寻找替代的方法来估计这一价值,一种比较合理的选择是市场价格。市场价格的优势在于两点:一是价格来源于基于真实的交易,是可以观察的,有较强的可靠性;二是价格通过市场参与者共同博弈而产生的均衡结果,这往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经过了广泛的验证,因此认为市场价格是未来价值的现实表现,而且这种表现体现了一般性的结果,能够反映出公允性的要求。用价格来表现价值,满足了资产计量可靠性的要求,并基本也体现了价值的真实性要求,因此,会计计量的最基本手段就是寻找资产的市场价格。
(二)资产保全与价值计量关系 对会计资产定义的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决定了资产的成本,而“未来经济利益”决定了资产的价值,二者的内在联系就是资产进入企业时的交易价格。由于该价格是市场价格,在不考虑企业自身差异化的前提下,可以认为成本和价值在资产形成的时刻可以认为是一致的。这样,通过交易,资产确定了历史成本,根据资本保全的思想,
如果资产的使用过程中历史成本得到了补偿,那么也就满足了资本投入者的要求,而从资产的价值角度看,其中已经包含了能够补偿资本投入的基本假设。从另一方面来讲,也只有认为资产的“价值”是存在的,资本投资者才愿意支付“价格”。事实上资产投入企业后,投资者并不会过多得关注资产的价值,因为只要资本投入能够正确合理得进行补偿,那么投资者就能够享受资本增值。因此,并不需要继续计量资产价值。但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资本市场逐渐形成,其直接影响是企业资本权利也可以自由流通,资本持有者越来越多,这意味着资本投入不需要等待企业经营结果就可以获得补偿及收益。对于新的投资者来讲,必须获得企业资产未来收益信息,即价值,以做出投资决策。这时,如何计量资产的价值成为会计关注的重点之一。正如笔者在前文中所分析,随着资产折旧的计提,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少,但这一过程并不意味着资产的价值也在发生相同的变化呢。一般而言,资产随着使用和磨损其价值是存在逐渐下降趋势的,折旧的确认也模拟了这一过程,这体现资产内在的使用属性。资产的使用性产生了价值,但并不是价值组成的全部。一些资产,如土地,由于其本身稀缺性使其表现出明显的投资属性,这也是价值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资本投入一旦形成企业资产,随着资产的运动,尽管资产账面价值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资产价值,但已经不如资产形成的联系那样紧密,因为资产账面价值关注历史成本补偿,而价值则体现了当前市场条件对资产的再确认。
(三)资本保全的过程 确认资产减值的目的是资本保全,判断是否需要减值的标准则是已经补偿的资本确认是否足够或者剩余尚未补偿资本未来是否能够获得补偿,即取得资本补偿是否准确的证据。对于已经补偿部分的成本,其折旧信息是可以获得的,但对尚未补偿部分,其补偿的可能性与合理性又依赖与对未来收益创造的估计。在资产使用过程中考察未来能够获取的收益显然和取得资产时面临的情况是不同的。资产的历史成本已经与资产的价值分离,利用历史成本为基础判断此刻资产未来能创造的收益已经没有任何价值。由于已经经过使用的资产由于自身状况的不同,并不像新的资产一样存在一个成熟的市场,因此从市场中获取的可能并不准确,采用当前市场价格的可靠l生也大大降低。另外可选择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利用当前情况下重新取得相同资产所要支付的价格为基础计算资产价值,也就是重置成本;另一种是直接从资产价值形成的原因出发,估计资产未来收益的现实体现,也就是现值。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其结果都只是基于估计,并不能获得像历史成本计量那样可靠的证据。经过资本投入后的~-Hit过程缺乏可靠性,但资本投入者必须需要在持续经营掌握资本补偿的信息,因I比对计量资产的再确认和在计量过程是也是持续进行的。和初始计量相比,这种再计量过程首要目的是为了调整资本补偿结果,但其调整却是以资产的价值为基础,其结果也将已经分离了的资产的历史成本和资产价值再次联系起来。资产价值的再确认可能有两种结果,即价值高于当前资产账面价值或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对于投资者而言,显然更加关注后者,因为这意味着资本投入的在未来获得补偿存在很大风险,必须调整已经补偿的结果,也就是确认减值。资产减值的确认主要是比较资产账面价值与其价值,由于市场价格的天然优势已经不再,因此价值的寻找方法可能采用重置成本、市价、现值等多种,如果发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就确认资产减值,将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与价值一致。因此,通过资产减值,实现了资产的价值计量。尽管利用资产减值重新获得了资产价值,但并不能因此而认为资产减值是价值计量。价值计量意味着重新对资产的价值表现进行分析,获取当前价值的证据,最终结果只与资产的当前以及未来状况相关,而与资产的历史无关。但会计中确认资产减值的动机并非如此,资产减值体现了会计保全资本的谨慎要求,是借用资产价值来寻找资产减值的证据并计算资产减值的结果,其实质是调整历史成本,而非抛弃历史成本。以国际会计准则为例,IAS NO.36中定义资产减值是通过比较资产账面价值与资产可回收净额,其确认方法是取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两种方法中前者意味着如果出售资产能够给企业的带来的收入,而后者代表着如果继续经营资产能够企业带来的收入,无论那种方式,只要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就意味着剩余的账面价值可以获得的补偿,也就无需确认减值。此外,IASN0.36中对资产减值转回还明确规定“由于资产减值的冲回而增加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能高于资产以前年度没有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时的账面价值(减去摊销或折旧)”。这也就意味着无论资产减值如何调整,都必须以历史成本为基础。
四、会计准则:选择与发展
(一)资产减值在会计准则中的体现 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必要性和特殊性,如何能够用正确的手段反映资产减值也是会计理论中的一个难点。为了能够统一对资产减值的处理,目前在国内外许多会计准则体系中,资产减值都已经作为一个独立的部分而存在。国际上对资产减值准则涉及较早,其中,IASC于1998年了IAS NO.36――资产减值,规范了除存货、建造合同、职工福利、所得税,金融工具以外的资产减值。而美国FASB于1995年了SFASl21《长期资产的减值、处置的会计处理》,主要内容是针对长期资产、可辨认的无形资产以及相关的商誉等项目区分不同的资产类型进行不同的减值处理。但FASl21的缺陷在于没有提供“如何””具体实施资产减值准则的实际指导。因此,FASBJZ于2001年了FASl44《长期资产的减值或处置》,它主要是对销售处置的长期资产统一方法,对持有和使用的长期资产继续保留121号的确认与计量标准,同时对具体实施准则条款提供更多的指导。此外,英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也都有对资产减值的规范的准则。我国会计准则的变迁经历了三十年的变迁,对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从无到有直至2007年才纳入准则体系。我国首次提出会计准则首次涉及资产减值是在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提出要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但未做强制要求;之后在1998年《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要求一些比较特殊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到2000年,我国又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将原有的四项计提改为八项计提,将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纳入计提减值范围。2007年我国颁布了最新会计准则,正式将资产减值纳入准则体系,即《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号一资产减值》,重点规范了七类由历史成本计量原则下的长期资产。同时,也对这些类型资产减值得确认和计量的处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由此可见,随着我国国内资本市场承认和建立,会计准则体系也逐渐完善,其核心目的是为了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市场参与者,而对于投资者而言,资本保全是最基本的需求,资产减值准则的设置正是体现了这一要求。在对资产减值的具体规范上,各个准则重点解决了以下方面问题:第一,资产减值所包括的范围,即资产减值所规范的对
关键词资产减值会计应用研究
1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选择与利润操作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中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且自2001年起,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从原来的4项扩大为8项。具体包括: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准备。资产减值的计提,对提高企业资产质量,降低企业运作的潜在风险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也为企业一定范围内操纵会计利润,进行盈余管理留下了空间。
资产减值会计政策选择的经济动机。上市公司执行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涉及到许多职业判断问题,这其中是否包含有人为的经济动机因素呢?对于这个问题,国外会计界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有所研究,对上市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经济动机,国外主要有两种观点:
(l)公司管理层会利用准则给他们选择余地,采取有利于其自身羽益的减值政策,而投资者由于缺乏必要的信息并不能洞察这种盈余管理行为。
(2)经理人员确认资产减值的目的并不在于操纵利润,而是基于企业糟糕的经营状况,同行业竞争以及经营策略转变所导致的资产价值的降低。
王跃堂2000年对我国A股上市公司三大减值政策(短期投资减值、存货淘值和长期投资减值)的研究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是由一些经济因素决定的,这些决定因素不是西方所谓的’三大假设’,而是证券市场的监管政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水平以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制度创新举措,而非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安排的政府干预特征,即政府仍对证券市场稀缺资源的配置起主导作用。这集中体现在我国相关证券法规对亏损上市公司的特别处理的确认上。
由于证券市场对亏损上市公司的一系列的限制措施,所以,对于此类上市公司来说,管理当局一般会在允许的范围内极力避免继续亏损,反映在资产减值政策的执行上就是提取较低比例的资产减值准备,而且在必要时,管理当局还会通过注销资产减值准备来达到提高当期会计盈余以实现扭亏的效果。
2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操作利润的途径
2.1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
企业在运用短期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按投资类别或按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由于按投资总体、按投资类别计提跌价准备会抵消部分跌价损失,按单项投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最为稳健,利润最为保守。但究竟选用哪一种,制度并未予以明确,企业可以通过选用不同方法来"操纵"利润。
2.2坏账准备的计提
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一般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可供选择,且提取的比例由企业自定,这对于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合理的内部会计制度应该说是有好处的,但是,这并不排除有些企业利用会计政策所允许的"选择权"做文章的可能性,如利用提取比例的高低、账龄划分标准的变化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此外,《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同时也规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对某些余额较大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较低或低于5%的理由"。但并未明确规定集团公司内部企业的应收款项是否应计提坏账准备,而内部往来计提准备与否,对企业损益的影响也很大。
2.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企业的存货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从理论上讲,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是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预计售价减去预计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须的顶计费用后的价值。但这其中的几个"预计数"如果不能合理估计,那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目的就大打折扣,相反还可能留给企业"操作"空间。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使得当期利润计算偏低,期末有货成本减少,会导致以后期间销售成本偏低,从而使利润反弹。对于期末存货占资产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说,这不失为操纵利润的手段;由此,企业可能在某一会计年度计提巨额存货跌价准备,实现对存货成本的巨额冲销,然后次年就可以顺利实现数额可观的净利润。这种盈余管理只需对剪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作过低估计,而无需在次年度大量冲回减值准备即可实现,因而具有更强的隐蔽性。
2.4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
要汁提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都涉及到又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估计。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朴同,要对可收回金额做出合理估讣,并非易事。既然难以做到准确地估计,而目前又尚未有约定俗成的方法可供使用,存在可能的人为操纵也就不足为奇了。
3资产减值会计中存在的问题
3.1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难度大
(1)制度和准则不完善给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带来难度。首先,确认时间不明确。新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年末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合理预计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并且是必须每年至少一次。对"定期"的概念没有具体规定,这给企业造成很大的随意性,使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缺乏必要的可比性;其次,计量标准的多重性。从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八项资产减值确认采用了3种不同的判断标准,即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采用了永久性标准,应收账款、长期投资和在建工程采用了可能性标准,只有对短期投资和委托贷款采用了经济性标准。由于永久性标准和可能性标准应用中很难确认哪些是永久性减值,哪些是暂时性减值,对会计工作者的职业判断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同时也给企业管理当局操纵利润带来了可能性;再次,会计核算方法的可选择性。会计核算的方法不同,其所计提的减值准备也大不相同。如在存货的计量上,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在原材料价格渐长并且比重较大的生产企业,存货采用后进先出法,其影响就可能会比采取其他方法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要小一些。又如对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可以采用投资个体计提,也可按投资类别计提和按总体计提,这在很大程度上给企业管理当局粉饰财务报表留下空间;第四,会计处理方法不当。我国自加入WTO后,在会计准则上许多方面已经跟世界接轨,但在资产减值会计处理方法上仍有很多地方存有不足,如我国会计制度规定法定资产重估增值应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但对资产减值则一律作为费用或损失确认,这不符合国际惯例的要求。
(2)实务上的难操作性给企业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带来困难。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在实际操作中受到经营者利益、会计制度、会计监管、会计人员素质和企业实际情况等一些因素的影响和限制,所以在确认和计量上也存在很多困难之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各项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合理确定有较大难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是确定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我国采用的是经济性标准,只要资产发生减值就予以确认,但要合理确定可收回金额有较大的难处。
3.2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被滥用
计提减值本意是为了提高企业资产的质量,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成了上市公司操纵盈余和控股股东逃废债务的手段,避免被ST处理。上市公司通过计提减值准备操纵盈余的手段主要有:一是集中在某一年巨额计提准备造成巨亏,不提或少提准备,为利润增长埋下伏笔;二是往年先多提准备,当年部分冲回,以达到调控盈余的目的。如科龙电器2002年实现利润11亿元,却将276亿元的巨额减值准备冲回成为扭亏的功臣;三是以不计提或者少计提准备虚增利润。例如大庆联谊2002年以492万元的微利扭亏,但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却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原因是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没有提足,只按6%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显得不够稳健。如果按注册会计师的保留意见重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就会将全年的利润全部冲减掉,公司就会因为两年全部亏损而被ST处理。
4对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作利润的对策
4.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对高管人员行为的内部约束,确立董事会在内部控制构建中的核心地位,加强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监控力度,充分发挥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的职能和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高管人员在会计政策选择上的机会主义行为。
逐步建立起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加强对高管人员行为的外部约束,通过激烈竞争的外部市场(包括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等)实施间接控制,是对高管人员会计政策选择最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之一。因此,必须加强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等市场的培育,建立高管人员任职期可靠性档案,对其遵守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予以记载等,以利于激励机制效用的发挥。
4.2规范可收回金额
(1)制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实施细则或指导,要求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专项披露各类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算中"可收回金额"的确定的依据、假设、方法和程序,增加会计政策选择正确与否的可验证性。
(2)对有些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适度规定估计的方法和比例及金额范围,适当限制资产价值准备计提的可选择的自由度,在目前公司治理结构下,可以增加信息的可靠性。
(3)应要求企业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报告因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已确认未实现的损失和收益,对异常情况须说明形成原因及其责任,力求充分披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利润的影响,以备审查及供投资者分析。
4.3加强审计监督
审计人员在对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审计时,应当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如有必要应当聘请有关专家开展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如审计人员依据审计证据所估计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列示有差异时,应判断差异是否合理,被审计单位对资产减值计提不合理或披露不充分,又拒绝接受调整的,审计人员应视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有效遏制企业利润操纵。
4.4加强法治建设
(1)应尽快完善有关法律制度,为高管人员持股激励机制的实施创造法律环境;建立健全破产机制,实现债务的约束作用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从而建立完善的偿债保障机制,才能发展债券市场,为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发挥创造条件。
(2)应确立严格的法律法规保证审计人员的审计独立性,同时防止审计人员包庇被审计企业或与被审计企业勾结舞弊的行为。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企业会计制度讲解研究组.企业会计制度讲解[M].北京: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一、资产减值会计的涵义及理论基础分析
资产减值会计就是对资产减值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以对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资产价值的减损及时进行补偿,保护企业资产价值的完整性,维护投资者利益。
2000年6月21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资产进行重新定义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依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会计试图用价值计量代替成本计量。并将账面金额大于价值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或费用。从理论角度讲。如果将资产定义为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那么,当企业的账面成本高于该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时,记录一笔资产减值损失是符合逻辑的,这就是资产减值会计的实质。
设立资产减值会计,及时准确地确认计量可能或已经发生的资产减值,使其得到及时的补偿,以确保经营规模不被缩小,是持续经营会计假设的基本要求。资产减值会计在减值量大小的确定上,是以历史成本为尺度的。
二、资产减值会计意义
(一)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更为客观准确
当某项资产市价持续下跌,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技术设备陈旧等原因,相应计提减值准备,将这种部分损失从资产中抵消,客观地、真实地、准确地反映企业会计期末资产价值,也符合资产要素定义。
(二)体现会计核算谨慎稳健原则
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计提,虽使企业的资产和利润减少,但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避免由于虚增资产、虚增利润造成企业账面资产和财务实力严重背离,提高了经营者的风险意识。有利于企业的持续稳定经营。
(三)体现了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接轨的动向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使企业的会计政策进一步向国际惯例靠拢。在国际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资产计量和确认不可缺少的内容。虽然各国会计准则对资产的期末计价、减值处理等有不同规定,但体现了资产计价的稳健、科学。
(四)有利于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在某种程度上可压缩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空间,使财务报告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资产质量、财务状况,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会计进行利润操纵的几种方式
虽然资产减值会计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一定程度上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在实务中。我国上市公司反而常利用它来操纵利润。主要方式:
(一)利用坏账准备的计提操纵企业利润
一是改变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如在企业出现销售困难的年度,计提政策由原来余额百分比法改变为账龄分析法。二是根据需要高估或低估计提比例。
(二)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操纵利润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主要是依据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在财务状况不好的年度,对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过低估计,计提巨额跌价准备,为以后年度盈利打铺垫。这种情况在ST企业中最常见,第二年大量计提准备,大量亏损,第三年冲回,利润猛增,由亏扭盈,从而摘掉ST帽子。相反,企业可高估存货可变现净值,不提或少提跌价准备,为此达到粉饰业绩。此外,根据存货准则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按存货的类别或系列合并计提,这也给企业空隙可钻。
(三)利用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操纵利润
根据制度规定,企业在业绩不佳年度,将按照单项计提跌价准备改为按投资总体或按投资类别计提,因为在后两种计提方式下,总体或类别内部各项短期投资相互间会先抵消一部分跌价损失,从而使计提酌跌价准备减少,增加利润。
(四)利用其他减值准备操纵利润
对于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委托贷款这几项资产来说,它们计提减值准备的基础是各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由于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涉及多项估计,尤其是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不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估价,更是大大超出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很难得出恰当的结果。因此企业就很容易通过调节可收回金额的大小来任意增减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数,从而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四、资产减值准备制度的不足
上市公司之所以能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不难看出,资产减值准备制度本身不足是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具体有:
(一)计量标准不明确
制度未明确规定应用的标准,根据有关条文,三种计量标准兼有,不但增大会计计量的会计成本,而且由于其不明确、不可复核,给企业留下空间操纵会计利润。
(二)重要性标准界定模糊
资产减值的确认,依据重要性原则的要求,视其金额大小而定,由此产生问题:重要性标准如何确定?若干单项资产减值达不到重要性标准,但其综合却达到重要性标准,那单项资产的减值是否予以确认?为避免采用多重标准造成信息使用者理解上的不便,国家应确定统一的重要性标准,如减值幅度达到10%应视为重要,等等。单项资产减值达不到重要性标准但综合达到的应分别予以确认,因为做出经济决策所依据的往往不是单一信息。
(三)计量基础不适当、不明确
在测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制度规定要以单项资产或资产类别为基础测定,在实际操作中有局限,加大计量成本和操作难度。计量基础不明确,如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但在某些情况也可按类别或系列合并计提,给企业留下空隙。
(四)计提比例不够确定
制度中对计提比例只作原则性的规定,没作具体规定,会计操作的随意性、机动性强。
(五)计提范围不明确
制度中未明确规定集团公司内部企业的应收款项是否计提坏账准备,而集团公司往来账计提准备与否对企业利润影响较大。
五、完善措施
(一)加快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的制定
制度本身不足,在实务中已暴露出很多问题,因此应借鉴国际会计准则有关资产减值的内容,结合我国实际,尽早制定一个系统并且完善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进一步明确资产减值的计量标准、计提比例、计提范围等,充分考虑其操作性,让企业没有空子可钻,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二)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现实生活中,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知识水平有限,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涉及很多主观判断。这就需要管理人员、会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得以充实和提高。
(三)强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透明度
尽管有关法规中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重要影响的应予以说明。但几乎所有上市公司对大额计提、少提、不提资产减值准备均未作详细披露。因此。证券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不足的上市公司,要责令其对年报中公司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会计处理予以充分说明,以限制其利润操纵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四)弱化上市公司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纵盈余的动机
首先,改进“八项准备”计入损益的做法,设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集中反映计提的“八项准备”。其次。改进对上市公司的考核评价指标,以营业利润作为考核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的主要指标,防止上市公司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调控利润和防止上市公司利用资产重组、地方政府越权减免所得税等方式操纵利润。
(五)进一步健全和发展信息市场和价格体系
由于我国的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尚不完善。无论是企业、中介服务机构还是证券管理机构都难获得公司各种投资、存货合理的市场价格,导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工作不仅缺乏衡量标准,而且缺乏制约手段。只有完善信息价格市场和资产评估体系,企业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市价才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反映,企业资产减值准备才有章可循,会计核算才有公允性、客观性。
关键字:新资产减值准则;公允价值;可收回净额
资产这一会计要素在会计理论和实务中的地位都是举足轻重的,在财务报表的基本要素中,资产是最重要的要素,几乎所有的会计要素都直接或间接与其相关。在会计实务中,资产的确认与计量对企业的财务信息及经营管理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资产减值是资产确认、计量和报告的重要方面,是使得资产更加符合其含义的一种处理方法。因此,企业必须重视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等会计处理规范。
一、新旧资产减值准则比较分析
企业通过确认资产减值,提高资产质量,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中通过确认资产减值,可使利益相关者相信企业资产已得到优化,对企业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更具信心。因此,资产减值准则对提高企业资产信息质量至关重要。然而,原《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对企业资产减值进行单独规范,而是散落于存货、投资等准则中,新《企业会计准则》则明确第8号准则,即资产减值准则,对资产减值进行规范,体现了资产减值对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性。此外,新旧资产减值准则存在以下差异:
(一)发生减值的资产范围
旧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企业应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初步建立了资产减值的理念及其确认和计量原则,对财务报表中真实反映资产状况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对于资产减值缺乏详细的讲解,与国际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规范也有很大差距。例如,《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IAS36)适用于土地、建筑物、机器和设备、以成本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商誉以及在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投资,而未将应收账款、短期投资等短期资产的减值涵盖其内。新资产减值准则将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物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商誉、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
可见,新资产减值准则中减值资产的范围与国际会计准则有所趋同,即都将其范围规定在长期资产,而应收账款、存货、建造合同、递延税款资产等由其他相关准则规定,但不完全照搬,而是按照我国国情设计的概念框架,易于比较和理解。
(二)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等会计处理方法
旧资产减值准则资产的计价模式基本上是历史成本计价模式,2001年以后,虽然对资产普遍计提减值准备,但仍以历史成本计价为基础,期末统一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修正原则。而新准则资产的计价模式不再单一地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而是根据资产特性、市场环境及持有目的对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并根据不同资产采用不同的计量属性。这样处理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使之更为合理;在市场环境较好、资产公允价值能够取得、且公允价值确实公允的情况下,相关性与可靠性可以得到较好的统一。另外,新资产减值准则提出了资产组的概念,即某项资产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如果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不应当以该单项资产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而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然后据以确定资产减值损失。这样不仅体现了准则在资产减值确认问题上的严谨和强调其准确性的特点,也更加全面的揭示了企业资产使用情况。
(三)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
旧准则中有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如果在以后期间与资产减值相关因素消失后,企业应当在原来计提减值准备的额度内予以转回。而新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只允许在资产处置时,再进行会计处理。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在原来的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我国企业利用减值转回人为调整利润的现象频频发生。但需要注意的是新准则中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的范围仅限于该准则适用的资产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的长期股权投资等,而存货、应收账款等发生的减值损失是可以通过损益转回的。
但是,笔者认为,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可能低于资产的账面价值,也可能高于资产的账面价值,只能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不能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做法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不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虽然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企业滥用资产减值,但有可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即企业利用公允价值、折现率、现金流量的估计、时间分布等因素的不确定性,尽量少计提或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也就是说,该规定并未能完全封死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主通道。
二、执行新资产减值准则的注意事项
新准则虽然对资产减值事项的会计处理根据我国当前市场情况做了根本的调整,但其执行力也受到了质疑,即新资产减值准则提出的一系列与国际趋同的概念框架能否在我国的市场环境下得以有效贯彻。
(一)资产组的认定
根据新资产减值准则,我国资产减值准备按两个基础确认,一是按单项计提;二是当企业难以按单项计提,则按资产组计提。虽然新准则在一定程度上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但从我国企业的实际管理水平看,新准则对资产组的规定要在企业中得到很好的施行有比较大的难度。首先,尽管在新准则中规定了确定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原则,并指出确定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应保持一致性,不应随意变更。但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灵活多变,在确定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这就增加了执行准则的难度;此外,在实务中很少出现单个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因为很少有单个资产能够产生现金流量,这样加大了企业确认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成本,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往往成本难以承受。
(二)可收回金额(或公允价值)的取得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计量往往采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来估计,即涉及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确定问题。首先,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非常困难,尤其是当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五年时,其未来现金流量更难预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应该以合理的、可支持的假设、推测为依据,而所有可得到的依据都应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中考虑到,并且对依据的依赖程度应与依据可被客观验证的程度相一致。其次,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已经对资产特定风险的影响作了调整的,估计折现率不需要考虑这些特定风险。但折现率应该反映当前市场的货币价值、息税前无风险报酬率以及资金成本,企业递增的报酬率以及其他市场的借贷利率等因素。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反映了当前资本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的风险,而在确定折现率时,如何反映这种特定风险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在操作上具有一定的难度。最后,无论是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还是折现率,都是人为主观性很强的工作,难免会受到来自企业管理层等方面的影响,从而导致公允价值难以“公允”。
(三)会计人员的执业素质
新资产减值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后,资产减值会计的确认和计量对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除了具有会计专业知识外,还需要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和职业道德。因此,进一步强化会计人员后续职业教育至关重要,通过不断学习来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和会计政策运用水平,从而更好地贯彻实施新会计准则。
三、结语
新资产减值准则是针对我国经济形式的变化和旧准则的种种缺陷颁布并实施的,也是顺应会计国际化的大趋势,使我国企业会计与国际接轨的选择。通过对新、旧资产减值准则的比较分析后,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新准则的优势和不足,便于日后改进并完善准则。此外,新资产减值准则的特点决定了其执行力,针对可能出现的执行问题,企业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避免会计政策滥用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2月15日.
[2]赵成.对资产减值的初探.现代商业,2007年第5期.
[3]任进军,高冰.有关资产减值理论的探计.财会月刊,2006年第2期.
[关键词]资产减值准备资产评估影响
一、资产减值概述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新《资产减值》准则”)中规定,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准则中的资产,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这里导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同时还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些对资产评估都带来了新的启发和思考。
二、资产组的运用带来的影响
新《资产减值》中规定,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资产组与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有关,比如生产线或者管理区域等。资产组的认定,充实了资产减值判断的多元思维,使资产减值会计更科学、更完整。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新《资产减值》准则中资产组的运用,对资产评估带来了一些启发,有利于充实资产评估的思维方式。在采用成本加和法对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时,如果某项单项资产的市场价格难以单独调查,且该单项资产对企业现金流入的贡献难以单独预测时,就无法准确地对该项单项资产进行具体的评定估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借鉴新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组的认定方法,将能够共同带来现金流入的多项单项资产,组合成为一个资产组,这个资产组相当于局部获利体,也可看成是从持续使用中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的可辨认资产组合,对这个资产组进行合并评估,通过对这个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入进行分析和预测,采用收益现值法计算得出资产组的公允价值。
资产组的在资产评估中的引入和运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成本加和法的缺点。在成本加和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过程中,人为地将共同发生作用共同带来现金流的资产组合分拆为按实物形态体现的单项资产,然后对这些单项资产进行分别评估,在这些单项资产的市场价值不易单独获取时,这些单项资产的评估值准确性就要面临考验。而资产组在资产评估中的引入和运用,可以有效地解决资产组合的分拆评估准确性问题,是成本加和法评估向企业价值评估的一种过度。新晨
三、减值准备转回限制带来的影响
新《资产减值》准则列举了七种迹象作为判断是否存在减值的标准。这七种迹象是指: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法律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等。新准则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如果存在上述的迹象,就需要认定相应的减值。资产减值是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该资产可收回金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为了规避某些可能发生的通过资产减值计提和转回来恶意操纵利润的现象,新《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不包括存货、投资、建造合同资产、生物资产及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只允许在资产处置时再进行会计处理。而国际会计准则认为,资产减值损失的冲回反映一项资产在使用或出售方面的潜在服务能力,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时有所提高,从提供资产真实价值量度的角度考虑,资产减值是应该允许恢复的(对于商誉减值损失则不允许转回),企业应认定那些引起资产潜在服务能力提高的估计改变。
无论是允许根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还是将资产减值转回,都是为了真实地反映资产的内在价值。但新《资产减值》准则可能是基于我国经济环境、会计水平、监管模式和运用风险等因素的考虑,而禁止对根据历史上的状况计提的减值进行转回,可以说这种禁止是针对可能存在的恶意操纵利润的屏障,但实际上如果历史上计提减值的资产状况在现时已发生重大变化时,禁止转回将使得资产的真实价值不能得到完全的反映。因此,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已计提的减值禁止转回对评估过程的影响,不能受历史上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的限制,应对历史上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和计提过程进行重新分析和调查,如果历史上形成减值的因素和原因已发生变化,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可收回价值已得到提升,则应该根据现有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定估算。也就是说,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虽然某项资产账面计提了减值,但可能现时减值因素已不复存在,那么评估时就应根据现时的状况确定公允价值,以体现资产的真正价值。
总之,新准则《资产减值》不仅是对会计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规范,对资产评估行业也给与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广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
参考文献:
[1]钱保国:资产评估方法与精选案例[M]
一、引言
在经济快速发展以及信息技术不断被更新的今天,企业在生产管理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也处于不断变化中,这增加了企业的潜在风险因素,并且企业内部的资产在盈利方面也渐渐不再具备稳定性,各种社会环境因素的变动促使其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不稳定性,其中会计需要及时对企业资产在盈利能力上进行有效反映。要想对企业资产的盈利水平进行准确反映,仅仅依靠历史成本是无效的。鉴于此,会计需要不断对自身制度和内容进行完善,从而适应当下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这种背景下,资产减值会计应运而生,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资产减值会计在发展上依然不够成熟,存在很多地方需要作进一步完善。
二、资产减值会计的基本问题
(一)资产减值会计研究理论依据
在会计上,资产减值会计的出发点便是决策有用观。在决策有用观中,认为企业之所以对资产进行科学准确的计量,主要目的是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在决策上能够用到的各种信息。资产价值准备,不仅与资产负债表存在关联,还与企业的利润表存在联系,前者是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披露的,后者主要用来披露企业的经营成果信息。假如企业不及时对资产减值在账面上进行确认,不对信息进行及时的披露,可能会误导信息的使用者能够在决策制定上出现失误,尤其是在当下处于不断变动的市场经济中,资产减值现象并不在少数,在这种环境下,企业有必要及时对会计信息展开更新,鉴于此,决策有用观属于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出发点。
(二)资产减值范围
资产减值对象主要包括企业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企业对子公司、合营公司以及联营公司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三、资产减值会计的核心问题
(一)资产减值会计的确认
1.资产减值会计确认标准
目前,主要有三种确认标准:一是永久性标准,这个标准虽然避免了确认暂时价值波动形成的损失,但是需要会计人员对暂时的减值和永久的减值之间进行判断;二是可能性标准,这个主要的目的是在于要与历史成本保持一致,避免了对没有必要减值损失的确认;三是经济性标准,当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它的公允价值的时候,那么能够确认它减值损失,它能如实的反应资产的价值,避开采用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区分资产减值类型相关难题,这个相对比较简单。
2.资产减值会计确认基础
一般情况下,企业会计部门会按照单个资产或者资产种类以及资产总体等,展开对资产减值在会计上的计量和确认。
(二)资产减值会计的计量
1.资产减值会计的计量属性
一般情况下,企业资产价值的计量标准包括如下几种,分别是:发行成本、现行市价、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公允价值以及可收回金额等。会计工作人员针对资产减值方面具体选哪种计量标准,主要根据资产的性质来决定。资产的实质指的是能够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收益,鉴于此,资产的价值主要受两个因素影响,分别是现金流量中流入时间以及得到金额的数值。
2.资产减值会计的计量标准
对于企业的短期投资,一般会将其成本费用和当下的市场价值进行对比,其中成本费用超出市场价值的那部分作为资产减值部分,在会计上进行确认,从而反映短期投资在未来期间的市场价值;对于存货,一般将成本费用和当下的可变现净值进行对比,将成本费用超出可变现净值的那部分作为资产减值进行处理,从而反映存货在未来期间的可变现净值;对其它类型的资产,将账面价值与当下收回金额进行对比,其超出的金额作为资产减值处理,从而来反映其它类型资产在未来期间的可收回价值。
四、资产减值会计应用存在问题的研究
(一)资产减值确认规范中存在的问题
1.资产减值迹象的确认判断
第一,会计人员在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判断上,存在过多的主观性,没有相应的判断标准;第二,当下能够确认的资产减值现象往往在被广大社会群众发现之后才予以确认;第三,资产减值现象的发生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2.资产减值转回问题
当下会计规则上明确提出,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不得转回。因此,在这种规定中,企业是无法对企业利润在将来的时间内展开调节。但是从实际中,企业在发展经营管理上,依然存在很多盈利空间,现在企业内部发生的损失,在以后是有条件予以转回的。而会计规则的硬性规定,给公司的利润操纵提供了可能。
3.资产组施行问题
第一,当下国内很多企业并没有针对资金的使用来编制长期现金流量表,但是现金流量表却是资产组中必不可少的部分;第二,在资产组的划分工作上其标准得不到统一,方式多种多样;第三国内大部分企业属于小规模企业,无法对每个企业在资产组展开详细的辨认;第四,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得不到提高,因此在成本费用管理上难免会有不周到的地方。
(二)资产可回收金额计量中存在的问题
在资产减值中,最重要的内容便是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按照当下所实施的会计资产减值规则,企业在确认资产减值的时候,需要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不包含各种费用的净额之差与未来现金流量展开对比,来对资产是否高于账面价值进行确定,其中需要对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以及在未来期间的净现值进行核算,这三种核算工作均需要建立在大量的数据和时间上,因此存在一定的困难。
1.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相对困难
公允价值在进行确定的时候,存在诸多影响因素,比如资产的交易状况,使用时间以及用在什么地方等,均能够给公允价值的确认工作带来困难,再加上这些因素均是处于不断变动中的,无法进行十分准确的量化,更是加大了公允价值确认工作的难度。
2.处置费用的确定困难
资产在将来被使用的时间里,其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其它状况,企业无法进行准确的预测,所以说,企业在费用的处理上缺乏依据。
3.现金流量现值确定困难
对资产在将来时间内的现金流量进行预测,对于企业来说,一般属于一项非常艰巨的工作。在对资产将来时间内的现金流量进行计算,事先需要三个条件:首先,资产能够在将来的时间内展开预测,并且能够用货币予以表示;其次资产所有者能够对其在将来时间内存在的潜在风险因素进行承担;最后是资产在获利的时间上能够被推测。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问题
各个企业在对资产减值准备上进行计提的时候,不会进行系统分析,是否应该计提,应该计提多少,其确认的时间应该在什么时候等均缺乏科学的分析和探讨。各个行业,各个公司以及各个部门在对资产减值计提方面的工作均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随意性。
五、资产减值会计应用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计政策本身具有局限性
会计体系不完善。当下会计制度中对资产减值方面的规定依然存在一些漏洞。在对资产减值进行提取的时候,往往因为环境变动而缺乏可操作性,在当下资产信息不具备较高透明度以及市场价格存在漏洞的前提下,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工作缺乏有效资料的支持。
(二)企业自身所致
当下因为我国资产市场的发展不成熟,再加上企业自身不具备一定的实力,因此大部分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困难重重。鉴于此,公司为了应对内部经营上的亏损,可能会对会计利润进行操纵,在这个过程中,会计人员往往违背初衷而做出违法会计法律道德的事项。
(三)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不高
当下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尚不健全,市场价格机制依然缺乏系统性,企业内部资产在将来时间内的现金流入以及经济利益,均需要在市场中获得,因为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善,从而给资产在减值确认工作上带来难度。
(四)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将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引入会计工作中,主要目的是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为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更加有效的信息。在这个过程中,首先需要企业拥有系统化的治理机构,在治理机构中,最主要的问题便是管理者以及工作人员的诚信问题。假如企业管理人员在对资产减值会计处理上进行操纵,促使会计人员违法法律制度和道德准则,则为广大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的报表,在真实性上便很难保证。
六、完善资产减值会计的对策
(一)对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与修订
当下,我国资产减值确认计量工作以及资产评估工作在发展上还不够成熟,企业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变动来对资产进行减值计提工作以及展开对资产的评估,并且针对资产减值规则以及资产评估规则进行完善,才可以有效的对资产减值展开有效处理。资产减值准则编制的制定机构,应该针对资产可收获方面的金额上,给出更为科学和详细的指南,并且规范企业在减值计提方面的方式,因此避免会计人员在资产减值工作上进行主观随意的判断。在资产评估方面,企业可以成立资产评估机构,由专业化的资产评估机构来展开对企业资产的评估,从而对资产减值会计问题从源头上予以解决。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新准则的颁布与实施需要经历一段时间,在这个过程中,各个上市公司以及财务部门和相关机构均应该做好准备工作,从而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展开调整,从而与新准则中的内容相适应。当下很多企业并不重视资产减值工作,在这样的条件下,企业的信息质量得不到保障,并且其会计信誉往往容易受到来自社会的质疑。企业之所以存在这样的现象,主要原因是当下法律体系不健全导致的。鉴于此,要想对这种问题在源头上展开解决,不仅政府部门应该对法律体系和会计准则加以完善,还需要企业内部财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展开定期财务检查,从而来保证财务在数据上具有真实性。
(三)对公司的结构治理,提高其治理水平
会计准则的编制与实施,能够一定程度上对会计工作予以规范,促使会计信息在质量上得到提高,从而满足会计报告使用者在信息使用上的需求,但是这种作用只存在于表面上,根本不能够对企业的内部问题予以解决。当下大部分企业中,会计人员一般情况下需要根据经营管理者的意图来展开对会计事项的处理,要想改变这一局面,就需要建立起治理结构,并且对此不断进行完善。只有具备科学健全的治理结构,企业的会计信息在质量上才能够得到可靠保障。资产减值准备的科学计提和确认工作上,不仅需要完善的会计制度与相关法则来进行规范,还需要健全有效的企业内部治理结果。不断对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进行深层次的完善和改进,对股东大会以及监事会展开系统化监督,才能够避免财务人员受管理者牵制现象的发生,从而保障资产减值工作的科学合理性。
(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将无法相容的工作予以分离。为了保证企业开展的资产减值准备工作能够对企业的资产状况展开科学的反映,进一步能够反映出企业会计期间实现的经济利润等,首先需要对其中所涉及到的工作部门就其岗位上展开分离,避免不相同岗位由一个工作人员担任的现象发生,保证各个工作人员的工作处于相互监督的状态中,从而提高工作的质量。
第二,要对企业内部分级审批管理工作进行完善。企业之所以这样做,主要的原因是在内部分级审批管理工作得以完善后,其内部控制便能够得到保障。针对经理和董事会在资产减值数额的审批权限上展开规定,假如两级部门均无权利进行审批,则交给股东大会展开审批工作,不断提高审批机制的系统性。
第三,完善财务预算机制。为了能够为国内资产减值会计的发展提供一个科学有效的环境,各个上市公司应该建立起预算管理机制,并且保证预算管理具备较高的独立性和可行性,从而能够对企业的财务事项展开科学的处理。
第四,对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予以重视。企业在内部控制工作上,其内部审计和监督属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鉴于此,内部审计部门和监督部门,应该针对资产减值工作展开系统化监督,对其工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进行分析。
关键词:资产减值;确认标准;国际趋同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资产减值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比较
《企业会计准则8号――资产减值》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已经基本实现了趋同。但由于我国的实际情况,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一)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比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17条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只允许在资产处置时再进行会计处理。《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明确规定在最后一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以后,只有在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中所使用的估计发生改变时,才能转回以前期间已确认的除商誉外的资产减值损失。并详细规定了企业何时应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具体如下:1.企业必须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定是否已有迹象表明以前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再存在或已减少。如果是,企业必须估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同时必须遵循重要性原则。2.如果有迹象表明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再存在或已减少,即使没有冲回减值损失,企业也需要按有关规定对该项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折旧(摊销)方法或残值进行重估并予以调整。3.企业在前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以后,只有在计算资产的可收回价值中所使用的估计发生改变时,才能冲回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4.国际会计准则还明确规定已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不能在以后期间冲回,不允许由于估计的改变而对商誉减值损失予以冲回(如折现率的改变,或与商誉有关的现金产出单位的未来现金流量在时间或数量上的改变)。除非:①由于没有预料到的非正常外部事件的再次发生所造成的减值损失;②随后发生的外部事件抵消了①中事件的影响。
(二)资产减值确认标准的比较。是否确认资产减值,这涉及到确认标准的选择问题。目前主要有三种标准,即永久性标准、可能性标准和经济性标准。不同国家对于确认标准的选择有所不同。1.永久性标准。是指只对永久性(即在可预见的未来不可能恢复)的资产减值损失进行确认。2.可能性标准。是指对可能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确认。3.经济性标准。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发生的任何资产减值进行确认,即只要发生减值(如当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时)就予以确认,确认与计量采用相同的基础。
(三)资产减值计量的比较。《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指出,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小于其帐面价值时,资产的帐面金额应减记至可收回的金额,减记的价值即为资产减值损失。准则将可收回金额定义为资产或现金产出单元的销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二者之中的较高者。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如果存在资产可能减值的迹象,应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如果不可能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则会计主体应确定资产所属的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我国的资产减值准则没有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中“现金产出单元”概念,而是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采用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定义。
(四)资产减值披露的比较。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披露当期应当计入损益或直接冲减权益的资产减值的金额、在损益表中的项目、当期冲回的减值损失,还对分布报告中应披露的减值信息作出了规定。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规定企业资产减值的信息需要在附注中披露,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与资产减值有关的信息,包括:1.资产减值信息。当期确认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分部报告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2.发生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和当期确认的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3.当分摊到某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重大时,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分摊到该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该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等信息;当商誉的全部或部分账面价值分摊到多个资产组、且分摊到每个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部重大时,应在附注中说明这一情况以及分摊到上述资产组的商誉合计金额。相比于我国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结果的披露阐述和规定较为详尽。
二、我国资产减值准则国际趋同应注意的问题
(一)趋同并不等于等同。我国国情决定了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并不等于完全等同,而是在中国特色化之上的趋同。对借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问题,我国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这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区别之一,这也是由于我国目前上市公司利用减值准则的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现象严重导致的,通过此项规定,有利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二)加快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制的国际接轨步伐。目前,尽管我国会计准则已初步实现了国际趋同,但会计准则的盲区和灰色地带依然存在,反映在现实当中就是可能无准则可依。鉴于此种现实,我们必须加快会计准则制定的国际化步伐。而对于一些盲区,我们可以允许上市公司在适当情况下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来处理相应业务。
(三)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促进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多了解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动向,尽可能从源头上掌握制定国际会计准则的话语权;熟悉国际会计准则的内容,协调与本国的环境差异,减少准则实施成本,尽可能将国际会计准则中复杂、冗长的句子转化为我国会计界能够操作的符合本国思维习惯的条文,增强我国会计准则的实际可操作性;建立资产评估制度、企业内部控制以及政府外部监管,为会计准则的趋同实施创造条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为准则的正确实施提供保证。
参考文献:
[1]戴云,刘益平.2008: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商业会计,第三期
[2]黎明,雷伟.2008:浅析我国新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规定及其国际比较,商场现代化,第六期
[3]赵敏,甄颖.2007:资产减值准则的国际比较以及我国实施的难点,商业经济与管理,第三期
关键词:资产减值准则;范围;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2
2006年我国新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作为我国第一个专门性的资产减值准则,在很大程度上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一致性,它标志着我国资产减值会计规范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了,对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更顺利地执行资产减值政策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准则中规定:资产减值是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从会计学角度来看,资产减值具有历史成本与可收回金额两种计量属性。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存在不确定性,对同一资产进行计量时,将产生计量差异。当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历史成本时,资产的账面金额就不能反映其真实价值,该资产就发生了减值,二者的差额即为资产减值。资产减值的本质是资产的现时经济利益预期低于原记账时对利益的评估值。现如今我们需从资产减值的范围着手分析。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
资产减值准备范围包括八个方面:
(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将某个项目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首先应当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其次要同时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的两个确认条件:1.与该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现行制度规定,存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入账金额的确认应采用总价法。从理论上看,总价法不仅可以使企业在买方一旦放弃折扣时明确知道债权金额,而且因现金折扣单独入账,企业还可以直接看出其信用政策的有效性,调查大客户放弃折扣的理由。从实务上看,总价法在操作上也比较简便。
(三)存货跌价准备。企业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时,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企业应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定期地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发生的损失,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应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并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同上)进行估计,将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减值准备,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企业在建工程预计发生减值时,如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同上)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企业应当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定期检查,并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同上)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准则运用中出现的问题
一直以来,企业常常利用资产减值的计提与转回进行利润操控行为,新会计准则的出现,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资产减值会计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但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新的状况出现。因此,有必要对新准则下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和实务进行研究,以期待对其进一步的完善。
(一)利用资产减值进行利润的操纵。资产减值会计一直都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工具。亏损的上市公司,更是利用资产减值来进行盈余管理,避免ST和下市。新准则对减值损失的转回作了新的规定,在转回问题上,准则规定“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关掉了企业通过长期资产进行利润操纵的大门,但是企业仍然有其他的途径进行盈余管理。首先,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与不能转回共存,上市公司就极有可能通过在不能转回的项目中不计提或少计提、在可以转回的项目中多计提减值准备的手段,实现对利润的调整,达到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其次,由于长期资产的价值是随着资产的使用逐渐被消耗或收回,并以折旧或摊销的形式予以体现。资产减值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和摊销费用均是以考虑减值准备后资产账面价值(不是资产的原值)为基础来计算的,因而企业可能利用当年计提较多的资产减值准备,使以后年度的折旧额和摊销额相应减少,从而导致以后年度利润增加。
(二)关于引入资产组的问题。对于一些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在操作上有困难的情况,准则引入“资产组”的概念。就我国的企业管理现状和上市公司的监管机制看,资产组属于全新概念,引入资产组的概念将面临一系列困难。其一,资产组概念的运用,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现金流量预算管理水平。我国的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编制长期现金流量的惯例,而这恰恰是采用资产组所必不可少的,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现金流量的测算普遍缺乏经验。其二,资产组的划分缺乏明确的标准,划分方法不同,直接影响到资产减值准备应该计提及计提多少等问题,容易诱发盈余管理行为。其三,我国的企业规模普遍不大,中小企业居多,在辨认资产组时仍然会面临诸多实际困难。另外,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电算化程度参差不齐,采用资产组将给中小企业造成沉重的负担。
(三)研究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计算的复杂性。存货可变现净值、短期投资市价、长期投资可回收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等资料是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其中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其结果会因人而异。可收回金额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需要预计未来一定期间现金流入量和贴现率,而贴现率是一个十分不稳定的因素,导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弹性过大,使计提不仅缺乏衡量标准,而且缺乏制约手段。同时使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缺乏权威性。企业外部人员对企业的资产形态、使用价值知之甚少。因此,注册会计师、证券监管机关、审计机关等部门对企业确认的减值进行再确认缺乏权威性。
(四)减值损失转回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新准则详细规定了哪些资产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哪些资产一经确认不允许转回,这不仅与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差异,而且体现了我国在制定准则时的规则导向性。虽然更为详细的准则有利于会计人员执行,但同时我们也还要考虑如此详细、具体的准则究竟能否有利于避免会计人员的利润操纵还是相反。这让我们不禁想起了“安然事件”,安然公司在2001年宣告破产前,连续六年被《财富》评为“美国最具创新精神公司”,然而名声大噪的安然公司,却是这个拥有上亿资产的公司2002年在几周内破产。联系“安然事件”的发生,其原因之一就是美国的会计准则是以规则导向性为主的。而太过详尽的会计准则非但没有遏制住美国上市公司“打球”的行为,反而使他们充分利用了现有会计准则的漏洞造成会计信息的“规则性失真”。另外,在第8号准则中规范的相当一部分非流动资产的减值一经确认即不允许转回且不考虑特殊的情祝,那么即使以后年度这些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得以恢复且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资产负债表上也只能按账面价值反映,这样很可能会造成一部分资产的价值长期地被低估。这样一来,虽然会计核算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但它是要以牺牲信息相关性为代价的。
三、完善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对策
我国目前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减值的规范正在日益完善之中,相关的法规也在不断地健全,但是在资产减值会计的实际执行中仍有许多地方不尽合理,这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的不规范行为。因此,本文结合我国资产减值会计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些具有可行性的建议。
(一)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资产减值会计的确认和计量对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除了具有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外,还需要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因此,要想进一步扩大在企业中实行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范围,绝不能忽视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的培养问题,否则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将难以推行,不利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惯例的接轨。具体来说,第一是要加快具体会计准则的建设;第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证券市场等金融市场,为资产减值计量属性的选择提供可靠的保证;第三就是要加快会计人才市场的培育和完善,规范会计职业体系,为会计职业判断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完善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可以使企业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市价得到合理的确定和公开,因此有效的信息和价格市场是顺利实施资产减值会计的重要保证。我国目前资产信息、价格市场不健全,不能定期、及时地公布各种资产的最新市价,使资产减值会计的可操作性比较差。因此,今后应该进一步完善和培育市场价格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定期公布有关资产的市场价格,为资产减值会计的发展奠定客观的基础。
(三)加强对可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监督。根据新准则的规定,资产减值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是不得转回只是针对长期资产而言,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在以后会计期间恢复时可以转回,所以说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在某些途径关掉了进行利润操纵的大门,但是他们仍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因此,应该加强对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监督,这种审计监督既包括纵向的,也要注重企业间横向的审计监督,特别是同等规模水平的企业在职业判断和估计上的差异比较,分析其合理性,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人为操纵利润的行为,杜绝企业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现象。
(四)完善经营者考核和激励的机制。上市公司之所以进行利润操纵,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政府的监管政策有关,管理者被聘以后往往从短期利益出发,进行不适当的盈余管理。建议把对资产减值会计的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内,适当降低利润等指标所占的比例,提高反映社会责任等指标的比例,抑制目前经营者急功近利,注重形式而非经济实质的浮躁心理。
(五)使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规定更加合理。从理论上说,既然当有减值迹象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时确认减值损失,那么当有迹象表明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再存在或已经减少时,主体重估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相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是合理的。正确的做法应是在允许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同时对其做出严格的规范,比如借鉴IASB的做法,规定企业在前一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以后,只有在计算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中所使用的估计发生改变时,才能冲回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并对引起资产潜在服务能力提高的估计改变做出明确规定。此外,针对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也可以考虑资产减值损失的冲回暂时不计入损益而进入资本公积,从而阻挡住上市公司滥用资产减值调控利润的渠道。
四、结论
虽然我国的会计制度在不断修正和完善中,但是还是存在诸多的问题,我国企业在坚持自己国家会计准则的同时,也要借鉴其他国家会计准则的好的方面,做到可以与国际接轨。作为企业的会计人员,要不断提高财务知识,还要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增强企业管理能力,才能将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加以推广,道路虽然是曲折的,但也是充满挑战性的,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努力做到这点,是我们神圣职责,这样我国的会计事业才能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资产减值 盈余管理 特点 建议
1.资产减值政策回顾
1992年,财政部颁布《企业财务通则》。其中,第十三条第一次对应收账款应计提提的坏账准备做出了相关规定。1998年,财政部又颁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第一次对股份有限公司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做了具体的规定,要求对应收账款、存货、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2000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及补充规定在原来四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又新增加了四项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旧准则关于资产减值及转回的规定,从资产定义的角度看有其一定的合理性。资产的账面价值应该反映资产在未来预期能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以此为基础,当有证据表明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该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其可收回金额,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反之亦然。但是以往的研究表明,在旧准则下,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最主要的动机就是盈余管理操纵利润。(代冰彬等,2007)
2.旧准则常被利用的漏洞
旧准则下,企业为避免被“ST”(特殊处理)或者是停牌常利用资产减值条件和方法上的模糊性来调节利润,应收账款、存货、长期投资则是被利用得最多的几个科目。
由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通常是用应收账款余额乘以一个比例的方法进行估计,而且坏账比例也都是由企业自行确定,所以企业常利用政策在这方面的漏洞根据自己利润调节的需要来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由于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来指导可收回金额的制定,很难确定存货的销售以及以前年度的计提是否有相关证据能表明其公允性,使得企业常通过随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来调节账面利润。
旧准则中对长期投资也要求单独计算其可收回金额,而长期投资通常不具备单独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因此在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时候就缺乏一个具体的标准来对企业进行约束。使得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成了企业调节利润的工具。
3.新准则的调整
新准则与以前的会计准则相比有以下特征:
3.1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
新准则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时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规定了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了解市场的双方在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2)不准备对外销售的资产应选用其在活跃市场中的买方出价;(3)如果上述两项都不存在,则应该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有效的减弱了企业在进行减值测试时的随意性。
3.2 减值测试时间更合理
新准则对于在经营期间企业应该在何时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给出了七条具体的认定标准。如果企业遇到上述情况则应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除商誉无论是否出现上述减值迹象每年都应进行减值测试以外,其它资产在没有出现减值迹象时不用进行减值测试。这一规定为资产减值的计提提供了较为客观的依据,也使得企业的投机决策制定更加困难。
3.3 可操作性增强
关于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新准则中使用了公允价值而非销售价格的概念,这就使得对于那些不准备对外出售或是没有公开市场价格的资产的估价有了相对可靠的依据。对于具体如何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也明确规定应以近期财务预算为基础,这就使得企业在资产减值计提时的自主决策空间大大减小。
3.4 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
新准则针对部分上市公司借资产减值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规定除了准则有单独规定的八项资产以外的其它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未来期间内就不允许转回。针对常被企业用来调节利润的存货跌价准备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新准则规定当以前引起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或是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账款价值已恢复时才能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保证了资产减值转回不受人为因素的影响。
4.关于新准则实施的几点建议
尽管新准则的实施对企业通过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行为起到了很大的约束作用,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该进:
4.1改变账务处理方式
笔者认为可以在利润表中增设“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因为资产减值损失转回与企业经营活动并没有实质上的联系,因资产减值损失转回而增加的利润也不是实质的收益,所以将这两类损益区别开,报表的外部使用者就能清楚的知道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经济环境对企业资产的影响。企业以往利用利润性质的模糊性欺骗报表使用者的动机也将极大的减弱。
4.2 加强信息的披露
应该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最近两年及当期确认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还要详细说明资产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和依据,以有利于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进行正确解读和监管机构或审计人员能对资产减值金额进行合理评价。
4.3改变上市公司业绩管理方式
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应该和相关管理机构积极合作,以求制定出一套全面的上市公司业绩评价体系,综合考察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即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现金周转情况。这样一套全面的考核指标能够增大企业修饰和操纵业绩的难度,同时对企业业绩的评价也更为客观,能起到一举两得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会计司.2006.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 .代彬冰,陆正飞,张然.资产减值:稳健性还是盈余管理.会计研究 2007(12)
在资产减值新准则之前,我国有关资产减值的规定,都体现在《企业会计制度》和个别的会计准则中,虽然也要求在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但由于没有提出资产组的概念,同时预测单项资产的预期现金流量也是非常困难的,于是有些没有市价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很难确定,这就使得我国以前的资产减值会计规定没有操作性。导致部分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具有随意性,没有科学性。这次资产减值新准则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它在充分借鉴国际会计准则36号的基础上,又兼顾我国的具体国情。
与旧规定相比,资产减值新准则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资产组的认定
新准则规定,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资产组的概念相当于国际会计准则的现金产出单元,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并规定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在单项资产减值准备难以确定时,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合确定资产减值。即根据可收回金额是否低于账面价值来判定。
规定了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方法。准则规定,对于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企业应每年必须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而且商誉必须分摊到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后才能据以确定是否应当确认减值损失。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并结合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二、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在对待公允价值的态度上是比较谨慎的。新准则规定,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公允价值很大程度要靠人为的主观判断,中国目前还没有广泛使用公允价值的环境基础,所以这次新准则对公允价值采取限制使用的态度。
对于资产的公允价值,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分别确定:
1、如果能够合理确定(证明)资产交易的协议价格是公平的,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2、如果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3、如果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
三、处置费用的确定
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处置费用表述为,“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四、资产减值迹象及计量方面
新准则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新准则规定,企业只有在会计期末判断资产有减值迹象时,才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如不存在减值迹象,就不需要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新准则规定的比较具体,比如企业如何预计资产或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如何选择折现率等等,都作了比较详实的规定。
我个人认为公司要做好以下几点以适应新准则:
1、加强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我国大部分公司还没有编制长期预算,特别是现金流预算的惯例,所以公司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对编制现金流预算也缺乏经验。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在资产减值计量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健全而细化的预算体系可以大大减少资产减值计量的成本。新准则中,无论是资产组的划分,还是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的预计,就需要公司全面预算的强有力支撑。
预计的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下列各项:(1)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2)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包括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现金流出)。该现金流出应当是可直接归属于或者可通过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配到资产中的现金流出。(3)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流量。该现金流量应当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交易时,企业预期可从资产的处置中获取或者支付的、减去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2、如何选择折现率?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或者说是最低报酬率,它反映了投资者在考虑货币实践价值和风险价值因素的基础上,对该资产获利能力的一个预期。折现率还是影响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重要因素,所以折现率的选择在资产减值计量中也是非常重要的。不同的资产具有不同的风险和回报,折现率的选择应当体现市场对该资产风险和报酬的综合评估。公司可以将无风险利率或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的替代,这种替代关键是看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中是否包含可能存在的风险。另外准则还规定,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已经对资产特定风险的影响作了调整的,估计折现率不需要考虑这些特定风险。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