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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噪声污染的危害,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城市噪声;污染;防治策略
中图分类号:U49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4(a)0000-00
城市噪声污染的危害性较大,我国在城市化建设与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城市噪声污染的防治力度,优化城市噪声污染的防治方法,保障噪声防治的实践性,强调城市噪声的防治水平。城市噪声污染的类型较多,需要结合城市噪声污染的实际情况,确保防治策略应用的价值,进而科学的解决城市噪声污染的问题,维护城市环境。
1城市噪声污染分析
城市噪声污染的来源较多,导致多个方面潜在城市噪声的污染风险。结合城市噪声污染的现状,例举比较常见的污染类型,如下:
1.1工业噪声污染
工业噪声污染的影响较为明显,具有固定污染的性质,工业噪声的污染面积大,尤其是城市建筑的过程中,存在大范围的工业噪声[1]。我国许多城市非常注重工业生产,工业噪声污染相对比较严重,制约工业发展的速度,导致城市生活面临严重的噪声干扰。目前,工业噪声污染成为城市噪音中的主要影响来源,同时属于重点控制的部分。
1.2工程噪声污染
工程噪声与城市建设存在直接的关系,此类噪声污染并不是集中在某一特定的位置,而是根据城市建设工程的建设逐渐产生,仅仅出现在工程建设的周期内,一旦工程建设完工即会消除。工程噪声污染的力度大,短时间内的危害性非常高,对城市居民的生活有很大的冲击性。
1.3生活噪声污染
生活噪声污染较为频繁,基本是由居民生活引起的,包括居民日常的活动。生活噪声污染中比较常见的有:媒体声音播放、房屋维修等。
1.4交通噪声污染
交通噪声是指城市中的交通工具造成的超出安全标准的声音。交通噪声污染中最为明显的是地面交通引起的污染,如:汽车、火车等,其对城市生活造成很大的干扰,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2城市噪声污染的控制方式
城市噪声污染的控制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三类,也是噪声防治的基本依据,降低城市噪声的污染力度。
2.1控制城市噪声污染源
城市噪声的污染源较多,零散分布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按照声音的安全标准,全方位的控制污染源,一方面管理城市噪声污染源,另一方面限制声音标准,所以针对城市噪声污染源,提出几点控制方式,如:(1)规范城市建设,联合城市各个部门,做好噪声监管的工作,各个区域的噪声达到安全标准后才能排放,落实环境保护中对噪声的要求;(2)积极检测城市噪声中的污染源,明确污染源的基本性能后,治理污染源,提高噪声污染的控制力度;(3)监督城市噪声污染中的违规行为,以免演化成污染源,降低噪声污染源的影响性。
2.2控制城市噪声传播途径
城市噪声传播属于重点控制的内容,可以按照城市噪声的级别,设计合理的传播控制方式[2]。例如:某新建城市在规划时,对新建区域实行噪声控制,主要是控制噪声传播的途径,降低城市噪声的干扰性,针对噪声控制困难的项目,尽量安排在远离市中心的位置,集中治理噪声传播。城市噪声传播途径的控制,减轻了噪声治理的压力,发挥噪声传播控制的积极性。
2.3控制城市噪声接受方
城市建设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噪声接受方的主体是城市居民,由此应该结合以人为本,严谨的控制城市噪声接受方,保护居民的健康并完善生活环境。我国城市建设中采取绿化、隔音措施等方法,减少接受方的噪声分贝,避免居民受到噪声危害。城市噪声接受方需要采取治理与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发挥科学控制噪声的优势,改善城市噪声污染防治的环境,推进城市建设的安全发展。
3城市噪声污染的防治策略
结合城市噪声污染的分析,综合规划防治策略的应用,提升城市噪声的防治力度,改善城市化建设的环境。
3.1完善城市噪声控制的法规
我国在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需要采取立法的方式防治城市噪声污染,落实法律、法规在城市噪声控制中的应用[3]。我国在城市噪声污染方面已经提出了相关的法规,但是缺乏完善性,所以必须按照城市噪声污染的需求,细化防治噪声污染的法规内容,提高城市噪声控制法规的完善性,最大程度的控制城市噪声,还要保障噪声控制法规的实施力度,不能仅仅依靠表面工作,更重要的是将法律法规实施到位,渗透到城市噪声污染防治中。
3.2严格控制城市的噪声污染
针对上文城市噪声污染的来源,提出防治噪声污染的策略。首先是工业噪声防治策略,在工业噪声的发生源上安装消音装置,用于控制噪声源的传播,例如:某城市工业企业中统一了噪声污染的控制,机房、厂房等部分,全部加设了吸音装置,防止噪声外传,该企业的管道、排风等噪声源部分,安装了噪声处理装置,安装后检测声音在5dB-8dB的范围内,该企业要求机械类噪音在消音、吸音装置的作用下,应该达到10dB-40dB的标准;其次是工程噪声防治策略,根据工程建设的工期和进度,安排噪音污染防治,城市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工程建设的力度,规范工程建设,消除工程中潜在的噪音污染;然后是生活噪声防治策略,由社会部门对生活噪声进行控制,利用宣传、教育的方式,解决城市居民生活中的噪声问题,城市相关部门可以定期组织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生活中的自觉意识;最后是交通噪声防治策略,按照城市噪声污染的防治策略,重点防治交通噪声源,配合传播控制,在交通噪声严重的地方设计屏障,规划出特殊位置禁止车辆鸣笛等。
3.3合理规划现代城市建设
我国城市化建设的速度非常快,各个城市都面临着规划建设,由此增加了城市噪声污染的压力,为防止城市发展中的噪声污染,必须合理规划现代城市建设,优化城市化建设的结果,避免城市建设中出现矛盾,用于防止城市建设中的噪声污染[4]。我国城市建设中逐渐意识到噪声防治的重要性,遵循城市结构的具体要求,规划不同功能的城市区,体现城市规划在噪声污染防治中的价值。
4结语
城市噪声污染是城市化建设中的主要污染源,其对城市环境、居民健康等都存在明显的影响,根据城市噪声污染的分析,合理规划城市噪音的控制方式,同时配合防治策略,降低城市噪声污染对城市建设的影响力度,缓解噪声污染对城市建设的危害,保障城市化建设的发展力度,加强城市化发展中的经济控制,以免影响城市化建设。
参考文献:
[1] 李昊.城市环境噪声污染及其防治对策[J].科技资讯,2009,32:97.
[2] 郑细妹.中国城市噪声污染及其防治[J].能源与节能,2011,09:31-32.
关键字:城市噪声,防治 , 危害
Abstract: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odern economy, promote urban construction of extensive development, at the same time,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construction also caused the noise pollution, for normal life bring influence, produce environmental noise. So effectively prevent and reduce the noise produced, is concerned, is also the urgent need. The following the author to noise do a general overview, analyzes its the main causes of the harm and, and put forward some effective way to control, provide us with a good living environment.
Key words: the city noi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he hazards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噪声的总述
在生活中我们把不同频率、不同强度、无规律的混乱声音组合称为噪声。而噪声给生活带来的危害,称为环境噪声,主要是指干扰正常生活环境的声音。在噪声概念的基础上我们还需要了解声音的概念,明确声音形成的主要因素,从而更深的理解噪声产生的原因,实现减少噪声和有效预防噪声。
1对噪声的分类
(1)按声源的机械特点可分为:气体扰动产生的噪声、固体振动产生的噪声、液体撞击产生的噪声以及电磁作用产生的电磁噪音。
(2)按声音的频率可分为:1000Hz的高频噪声。
(3)按噪声的来源可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噪声、社会噪声等。
2分析噪音的传播特性
声源发出的噪音在媒介中传播时,其声压或声强将随着传播距离的增加而逐渐衰减。高频噪音随着距离越远或遭遇障碍物,能迅速衰减,而低频噪音却递减得很慢,声波又较长,能轻易穿越障碍物,长距离奔袭和穿墙透壁直入人耳。低频声波在固体中传播其能量随距离的增加损失很小,结构传声在建筑物中影响广远。
3讨论噪声造成的危毫
噪声污染对人、动物、仪器仪表 及建筑物均构成危害,其危害程度主要取决于噪声的频率、强度及暴露时间。噪声危害主要包括:
(1)干扰休息和睡眠、影响工作效率
(2)噪声会造成人的听觉器官损伤。
(3)对人体健康有很大的影响。会产生心血管疾病、视力减退等各种疾病。
(4)特强噪声对仪器设备和建筑结构的危害,使材料产生疲劳现象而断裂, 产生声疲劳。
4有关环境噪声的规范要求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2)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噪声污染管理的规定。
(3)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国家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控制的标准
5 噪声控制基本方式
充分的噪声控制。必须考虑噪音源、传音途径、受音者所组成的整个系统。噪声控制的内容包括:
5 .1 控制噪声源
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5 .2阻断噪声传播
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使噪声的在传播过程中衰减,以减小噪声的传播能量,目前常采用的技术措施有以下几方面: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1)吸声技术
声波在传播过程中遇到用吸声材料作成的屏障时,其中一部分噪声的能量被屏障发射回去,一部分能量被吸音材料吸收。吸声材料的吸声性能与吸声材料的类型和吸声系数有关。常用的吸声材料有无机纤维材料、泡沫材料、有机纤维材料和建筑吸声材料等。影响材料吸声性能的因素
a)材料的表观密度。对同一种多孔材料(例如超细玻璃纤维)而言,当其表观密度增大时(即空隙率减小时),对低频的吸声效果有所提高,而对高频的吸声效果则有所降低。
b)材料的厚度。增加多孔材料的厚度,可提高对低频的吸声效果,而对高频则没有多大的影响。
c)材料的孔隙特征。多孔吸音材料孔隙互相连同。孔隙愈多愈细小,吸声效果愈好。如果孔隙太大,则效果就差。
(2) 隔声技术
将发声的物体或需要保持安静的场所,用隔声良好的构件封闭起来.这种方法称为隔声。例如用隔声门、隔声窗和隔声罩等将产生噪声的声源与工作场所隔离开,形成隔声操作室、休息室等。隔音材料的一般规律包括:
a)质量定律
材料越重(面密度,或单位面积质量越大)隔音效果越好。对于单层密致匀实墙,面密度每增加一倍,隔音量在理论上增加6dB,这种律即为质量定律
b)共振频率
任何隔墙都存在固有的共振频率,当声波的频率和墙的共振频率一致时,墙体整体产生共振,该频率的隔音量将大大下降。一般地,墙体越厚重,共振频率越低。当共振频率低于隔音评价最低参考频率100Hz时,对隔音的影响大大降低。
c)吻合效应
声波接触墙板后,墙板除了垂直方向的受迫振动以外,还有沿着板面方向的受迫弯曲振动。在某个特定频率上,受迫弯曲振动将和板固有的自由弯曲振动发吻合,这时板就非常顺从地跟随入射声弯曲,造成声能大量地透射到另一侧去。形成隔音量的低谷。这种现象被称作吻合效应。
(3)吸声和隔声的结合
吸声和隔声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但在具体的工程应用中,它们却常常结合在一起,并发挥了综合的降噪效果。
(4)消声技术
消声技术就是允许气流通过而阻止声波传播,实现降低空气动力噪声的措施.常用的装置是消声器。消声器的类型主要包括:阻性消声器和抗性消声器。
5.3受音者防护措施
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 、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6 有效控制城市建设噪声的方法
(1)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查处施工噪声超过捧放标准的行为。推进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3)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实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择放标准》。(4)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开展乡村地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
7 结语
从噪声的概念入手,一一分析噪声的形成因素和传播特性,以此来有效地控制噪声的传播,减少噪声给生活和健康带来的危害,提高对噪声的危害的意识和防治观念,在生活中控制噪声进到自己一份义务,从而保护我们美好的生活环境。
8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 《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关键词:建筑施工噪声;噪声污染;城市规划;污染防治
中图分类号:TB5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2)17-0119-02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旧城区改造和住宅建设的不断加大,城市建筑噪声给人居住环境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是城市人口稠密地区的建设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噪声污染,已经成为环境污染投诉的热点问题。就马鞍山市而言,在各类环境污染投诉中,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投诉占环境量的20%以上。因此,如何加强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给居民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已成为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1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现状
1.1 污染源调查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通过对其工作状态调查,其噪声平均强度见表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国家标准见表2:
1.2 建筑噪声声源的特点
建筑噪声声源常常在露天,扩散途径不易被割断。其特点是位置多变,噪声源的性能、强度、种类变化的范围大,常常伴有强烈的震动发生,还具有强度大且持续时间集中,噪声控制难度大等特点。除此之外,建筑中使用的大吨位载重汽车的噪声形成流动噪声源同样不可忽视。
1.3 污染现状分析
第一,一些建筑施工单位受经济因素制约,使用的施工设备简易陈旧、质量低劣、安装不当。与此同时,建筑施工业主普遍缺乏环保意识,对施工机械缺少必要的降噪手段。卷扬机、电锯、切割机等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露天安置,操作时刺耳的噪声随时传播,使施工场界噪声严重超标。
第二,由于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侧重强调建筑质量和工程安排,两者与施工时间发生矛盾时,自然会从经济利益出发,导致出现夜间施工现象,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第三,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由具体的施工单位承担污染防治责任,造成了其上游的总包企业和建设单位没有义务来治理污染的认识误区。另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递交,环评文件提出的不进行夜间施工,或者必要时经环保部门批准才进行夜间施工,其内容是建设单位作出的承诺。因此,在实际执行工作中,无法对建设单位实施处罚。他们常常利用各种手段来缩短施工工期,导致部分施工企业出现“被动违法”现象。
2 建筑施工噪声的污染防治对策
2.1 合理制定作业时间
在施工现场超出规定时间带作业的一般是混凝土连续浇注,而且噪音的强度非常大,如在夜间作业噪音尤为突出。为了有效控制施工单位夜晚连续作业,就应该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特别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噪声施工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30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规定,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如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告示附近居民。
2.2 城市规划要合理
城市规划和建设布局同防治噪声污染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在制定城市规划时,要合理安排功能分区和建设布局,对老城区改造,应实行适度开发,避免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现象发生,对新区开发实行一次规划分片施工,以减少施工噪声污染
强度。
2.3 科学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推行施工噪声降噪的实用技术,条件允许的可安装消音、吸音设备,如使用纤维材料、颗粒材料等吸声材料,在打桩机、搅拌机等高噪声施工机械周边设施吸声屏,可降低噪声15dB(A)左右;另外,对施工设备也可以屏蔽降噪,使用隔声性能好的隔声构件将施工机械噪声源与周围环境隔离,以减少环境污染范围与污染程度,如用砖砌成的隔声间,隔声量可达30~50dB(A)。总之,建筑部门应根据噪声特点和经济能力,科学地防治噪声
污染。
2.4 完善法律法规的规定
将建筑施工噪声的法律责任的承担者调整为建设单位,而不再是具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建筑企业,这样就可以落实建设期的义务,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要求相一致,实现环保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权力、义务的一致,共同来解决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同时,环保部门在查处违法夜间施工行为时,就能顺利地解决在取证、送达和执行等环节面临的困难,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2.5 利用经济手段进行污染防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61条明确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因此,建议在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实行保障金退还制度,对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建筑工程大小收取一定数额的保障金,如果在今后的施工中,在限制时间内擅自进行建筑施工等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作业拒不改正的,给周围居民生活带来极大危害的,视其情节扣除部分保障金,如果未产生噪声污染如数奉返保障金。
2.6 从环境管理上采取防治措施
第一条为控制环境噪声污染,创造安静适宜的城市环境,保护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制定邢台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办法》所称噪声污染,是指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制定的标准,妨碍人们工作、学习和其它正常党活动的现象。
第三条凡在本市辖区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管理。
各级公安部门对机动车辆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部门和检查人员有义务为被检查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不受噪声污染和义务,有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
直接受到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减轻、排除噪声污染的危害。
第二章环境噪声标准和环境噪声监测
第七条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规定的各类区域,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邢台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的批复》(政字[1995]38号)执行。
第八条城市各工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执行。
(一)1类区:昼间:44dB(A):夜间:45dB(A)
(二)2类区:昼间:60dB(A):夜间:50dB(A)
(三)3类区: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4类区:昼间:70dB(A):夜间:55dB(A)
夜间的概念:
冬季(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22:00-次日6:30
春夏科季(3月16日-11月14日)23:00-次日6:00
第九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测机构,负责全市噪声声污染源的监督监测和全市噪声声污染纠纷的监测数据的技术裁定。
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测机构为本辖区环境管理提供噪声监测数据。
第十条凡超过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第三章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第十一条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之前,其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原批准单位检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厂界拜谢标准。
对排放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限期治理。
省属及省属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提请省环境保护部门报省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十三条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排放噪声设施、噪声污染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噪声的噪声源种类、数量和噪声强度,并如实提供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有关资料。
噪声源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的噪声强度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申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拆除或闲置噪声污染治理设施的,应当征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十四条进行产生强烈偶发性噪声活动的单位,应当在排放噪声六天前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提出局面申请,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审查批准,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上述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3天内作出答复,并在产生强烈偶发性噪声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十五条凡在本市建筑施工中使用机构、设备,其排放噪声可能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拜谢标准的,必须在开工15日前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出建筑施工噪声拜谢登记申报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六条严禁夜间在建成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险、救灾作业除外。因生产工艺和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章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第十七条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备车等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必须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使用证。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和禁止车辆使用警报器的地段,不得使用警报器。
第十八条拖拉机、柴三马、农用车、机动平板车等车辆,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在划定禁止行驶的街道行驶。
第十九条在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一律禁止使用气喇叭、怪喇叭,禁止用喇叭唤人和在市区内道路上试验喇叭。
在有禁鸣樗的地段禁止使用喇叭。
第六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条在城区内,未经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禁止使用大功率的广播喇叭和广播宣传车。
第二十一条严禁在商业活动中采用发出高大声响的方法招徕顾客。
第二十二条学校、公园、舞厅、影剧院及其它文化娱乐场所使用的间响发出的声响,不得超过所在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露天卡拉OK和其他音响设备应在夜间(冬季:22:00-次日6:30;春夏秋季:23:00-次日6:00)停止营业。
第七章罚则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具有监督管理权的部门除责令其纠正外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拒报或者谎报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放噪声申报登记事项的,处以1000元罚款。
(二)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处以1000元至3000元罚款。
(三)拒绝现场检查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以1000元至3000元罚款;
(四)未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的责令补缴,并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五)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在禁止区域和时间内作业,排放噪声超过规定标准不听劝阻的,处以1000元至10000元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
(七)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交通、公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和使用,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建设项目在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时即投产使用的处以2000元至10000元罚款。
(二)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产使用的,处以2000元至6000元罚款;
第二十五条对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10000元到20000元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罚款由环境保护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做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噪声污染损害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10000元至30000元罚款,并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还可视期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键词:环境科学;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人体健康
任何一门科学都是基于人类生存的需要而产生的,并在人类对其不断的探索中得到发展、完善。正如早期人类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记数的需要而产生了数学,由于天空中的星斗与农作物的收获及河水的泛滥之间的规律而产生了天文学一样,环境科学便是在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化后,随着工业化的不断深入,在其带给人类巨大效益的同时也产生了日益严重的负作用,这种负作用甚至危害到人类生存的这种情况下产生的。
环境科学与人类息息相关,其任务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制定各项环境标准,为限制污染物的排放提供依据。环境如果受到了污染,就会对人的健康产生不良的影响。这里的环境是指自然环境。分为两类,即原生环境和次生环境。原生环境是指天然形成的自然环境,如空气、水、土壤等。次生环境是指由于工农业生产和人群聚居等对自然所施加的额外影响,引起人类生存条件的改变。[1]其中次生环境是危害人体健康的主要环境因素,也是环境科学研究的客体。环境污染就是人类的生产生活对自然原生环境所造成的危害,这种危害是多方面的。下面就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噪声污染对健康的影响来说明环境科学的意义。
一 大气污染对健康的危害
大气是由一定比例的氮、氧、二氧化碳、水蒸气和固体杂质微粒组成的混合物。就干净清洁的空气而言,按其体积计算,在标准状态下,氮气占78.08%,氧气占20.94%,氩气占0.93%,二氧化碳占0.03%,其他气体体积微乎其微。各种自然的变化会引起大气成分的变化,例如火山爆发和森林火灾会产生有害气体及其他微尘颗粒,但这种变化是局部的、短暂的。而随着现代工业和交通运输的迅速发展,向大气中排放的物质的量越来越多,种类也越来越复杂,引起大气成分发生急剧变化。当大气正常成分之外的物质达到对人类的健康及动植物的生长以及气象气候产生危害时,我们就说大气受到了污染。
(一)污染源。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气;生活炉灶与采暖锅炉;交通运输。
(二)污染物。颗粒物,SO、SO2、CO、NO、NO2、氟气体、含氯气体等。
(三)危害,谈到大气污染的危害,先举两个具体的例子:1952年12月伦敦发生的光化学烟雾,4天中死亡人数较常年同期多4000多人,其中45岁以上为平时的3倍,1岁以下为平时2倍。被称为“世界公害”和“20世纪十大环境公害”之一的洛杉机光化学烟雾事件发生于1955、1970年,前者使400多人呼吸衰竭而死,后者致全市3/4的人患病。下面是大气中污染物对人体的具体危害:
颗粒物:直径小于0.015μm最容易进入人体肺部组织,称为“可吸入因子”,在肺部沉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病变,导致肺心病、心血管疾病。另外微粒物多是污染物的载体和催化剂,可吸附多种污染物如硝酸盐、硫酸盐、金属等,引起肺癌等多种疾病。
SO2:SO2易形成酸雾、酸雨。当空气中的SO2浓度达到15mg/m3时,呼吸道受到刺激,达到20mg/m3时,使人眼睛流泪,咳嗽;当达到100 mg/m3时,可致人死亡。
CO:阻碍氧气的传输,使人体缺氧。危害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人的感觉、反应、记忆等机能障碍,严重者会危害血液循环系统,导致生命危险。
NO: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后生成亚硝酸血红蛋白和亚硝酸高铁血红蛋白,使血液运输氧气的能力下降。
NO2:危害人体的呼吸系统。当空气中N02的浓度达100 mg/m3时可致人死亡。
二、水污染对健康的危害
水是人体的基本成分,占人体比重的70%,人体的水5—13天更新一次,是生命活动不可缺少的物质。如果外界许多物质被混入水源,降低了水质,使水质物理与化学性质发生改变,水质变坏降低了使用价值,称之为水污染。[3]世界卫生组织报告80%的疾病与水有关,不洁饮水为人类健康十大威胁之一。据统计。淡水占全球水总储量的2,53%,其中可利用的淡水仅占淡水总量的0.34%。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上,将水危机列为未来十年人类面临的最严重危机之
(一)污染源。污水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污染主要是有机物,一般为蛋白质、糖类等杂质,微生物如沙门氏菌、肠道病毒、志赫氏菌等以及水厂净水工业中加入消毒剂而生成毒副产品DPs如氯仿、四氯化碳等。工业废水含有大量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如铅、砷、氟、氰化物、氯仿等。
(二)危害
铅:损害神经系统,妨碍儿童发育,引起胎儿畸形。人的耐受量每周为3mg。
砷:饮水中砷含量过高,长期饮用引起皮肤癌发病率增高。
汞:有剧毒,长期作用可形成慢性中毒,损害神经系统。
氟:引起骨骼变形、发脆,损害肾脏肌能,引起关节疼痛,出现氟骨症。
氰化物:导致脑组织受损,呼吸中枢麻痹,严重者中毒致死。
四氯化碳:致癌性、损害肝和肾。
氯仿:具有潜在致癌的危险性。急性毒性为肝和肾的损伤和破坏,包括坏死与硬化。
总大肠菌群:包括沙门氏菌、志赞氏菌、肠道病毒等均可以水为媒介引起肠道传染病。
三、噪声污染对人体的危害
噪声污染是发声体作不规则的振动时所发出的声音。从生理学角度讲,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即不需要的声音都称为噪声。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
(一)污染源
交通噪声:机动车辆、船舶、飞机所发出的噪声;工业噪声:工厂生产机器运转所发出的噪声;建筑噪声:建筑机械工作时发出的噪声;社会噪声:包括人们社会活动、家用电器、音响设各所发声音。
(二)危害
损伤听力:根据损伤程度分为,听觉疲劳,是暂时性、可恢复的,短时间处于强噪声环境中会感到双耳难受、头痛,但回到安静环境后很快就能恢复:噪声性耳聋,长期处于强噪声环境下听觉疲劳得不到及时恢复,耳内器官发生器质性病变;爆震性耳聋,突然暴露于及其强烈的噪声中,引起鼓膜破裂、出血,螺旋器从基底急性剥离,使人永久丧失听力。
损害视力:噪声作用于听觉器官,通过神经系统的作用波及视觉器官,造成视力减弱,使视觉、视野发生异常。
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长期处于高噪声的人比正常环境下的人高血压、冠心病、动脉硬化发病率高2—3倍。地区噪声每上升1分贝,高血压发病率上升3%。
对生长发育的影响:对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的婴幼儿来说,噪音危害尤其明显。经常处在嘈杂环境中的婴儿不仅听力受到损伤,智力发展也会受到影响。
环境污染除了上述三种外,还有与人体健康较为密切相关的放射性污染、电磁波污染等。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不再一一陈述了。
参考文献
[1]王俊主,化学污染物与生态效应[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3
关键词:噪声危害 控制
噪声的产生是物理性质的,由于机械运动振动和气体流动力、磁力不平衡等原因形成的,既有机械运动振动声源,也有气体流动力声源。《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二条中规定了噪声的定义: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其它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影响周围环境质量的声音。
一、噪声的危害按照由轻到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噪声对人的睡眠干扰
众所周知睡眠是人们消除疲劳、恢复体力和维持健康的必要条件。而噪声使人不得安宁,难以休息和入睡。当人辗转不能入睡时,便会心态紧张,呼吸急促,脉搏跳动加剧,大脑兴奋不止,第二天就会感到疲倦,或四肢无力。从而影响到工作和学习,久而久之,就会得神经衰弱症,表现为失眠、耳鸣、疲劳。噪声会分散人的注意力,导致反应迟钝,工作效率下降,差错率上升。噪声还会掩蔽安全信号,如报警信号和车辆行驶信号等,以致造成事故。
2.噪声对人的听力损伤
噪声最直接的危害是对人的听力损伤。当人们进入强噪声环境时,只要暴露一段时间,可以引起耳部的不适,如耳鸣、耳痛、听力损伤,甚至会出现头痛等感觉。离开噪声环境到安静的场所休息一段时间,听力就会逐渐恢复正常。但是,如果人们长期在强噪声环境下工作,听觉疲劳不能得到及时恢复,且内耳器官会发生器质性病变即形成永久性听阈偏移,又称噪声性耳聋。若人突然暴露于极其强烈的噪声环境中,听觉器官会发生急剧外伤,引起鼓膜破裂出血,迷路出血,螺旋器从基底膜急性剥离,可能使人耳完全失去听力,即出现暴震性耳聋。
3.噪声对人体的其它影响
3.1对人体生理的影响
噪声影响人体的神经系统,容易出现头痛、睡眠障碍等神经衰弱症状,导致血压不稳,心率加快、肠胃功能紊乱,食欲下降,甲状腺机能亢进,代谢失调。
3.2对人体心理的影响
在噪声环境里,人们常常会感到烦恼、恐慌,容易激动、愤怒,失去理智。在工作中,导致精力不集中,容易发生事故。环境噪声里成长的儿童智力比安静环境里的儿童低20%,严重的还可以导致儿童智力障碍。
3.3诱发心血管疾病
噪声是心血管疾病的诱发因子之一,噪声会加速心脏衰老,增加心肌梗塞发病率。实验证明:长期暴露于噪声环境下,可使人体内的肾上腺分泌增加,从而使血压上升,在平均70分贝的噪声中长期生活的人,可使其心肌梗塞发病率增加30%左右,特别是夜间噪音会使发病率更高。调查发现,生活在高速公路旁的居民,心肌梗塞率增加了30%左右。
3.4增加老年人中风的危险
据国外媒体报道:《欧洲心脏杂志》刊登一项研究发现,长期暴漏于交通噪音环境,会增加65岁以上老人的中风危险。对普通人而言,路面噪音每增加10分贝,中风危险增加14%。但是。对老人而言。噪音起点60分贝,之后每增加10分贝,老年人中风风险就会增加27%。
二、噪音的控制可以采用以下的几种方法
1.吸声降噪
吸声降噪是一种在传播途经上控制噪声强度的方法。物体的吸声作用是普遍存在的,吸声的效果不仅与吸声材料有关,还与所选的吸声结构有关。这种技术主要用于室内空间。
2.消声降噪
消声器是一种既能使气流通过又能有效地降低噪声的设备。通常可用消声器降低各种空气动力设备的进出口或沿管道传递的噪声。不同消声器的降噪原理不同。常用的消声技术有阻性消声、抗性消声、损耗型消声、扩散消声等。
3.隔声降噪
把产生噪声的机器设备封闭在一个小的空间,使它与周围环境隔开,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这种做法叫做隔声。隔声屏障和隔声罩是主要的两种设计,其他隔声结构还有:隔声室、隔声墙、隔声幕、隔声门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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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郑丽杰,何伟. 促进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的策略[J].北方环境. 2011(09).
[4]张根文. 我国环保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8(25).
近日,北京市甘家口34号楼居民状告北京威凯房地产公司水泵房噪声污染案件被法庭宣判,经过法庭调查和现场实际检测,法庭宣判,17户居民胜诉,要求房地产公司尽快进行水泵房的改建,居民们也按楼层和所受影响不同,分别得到了赔偿。成为在开展“绿色消费”活动中,室内环境官司中消费者胜诉的一起典型案例。
据了解,这类生活噪声扰民的事很多,室内环境监测中心也不断接到消费者的一些电话,诉说自己的苦恼。家住王府井的陶先生住在一层,楼板下面是一家高档饭店水泵房,一到夜间,吵得人无法入睡。还有一位住在亚运村的李女士反映,他家住在楼房的顶层,紧挨着电梯间,那种日夜不停的声音搞得李女士心神不安。同时,受到噪声污染危害的不仅是家庭,一些写字楼和办公楼也未能幸免,位临北京交通要道和长安街上的某国家机关办公楼,一些工作人员反映室内噪声污染, 导致工作效率下降,结果经过室内噪声检测,室内噪声严重超标。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北京地区法院审理的数百起环境案件中,其中大部分是由于室内噪声污染引发的纠纷。环境噪声也已经成为污染人类社会环境的公害之一,成为与空气、水并列的三大污染物质,几乎每个城市居民每天都要遭受噪声之苦,也是城市环境投诉的一个热点。近年来国内外专家研究表明:噪声不仅仅对人们的听力造成影响和损伤,而更重要的是,也是常常被忽略了的是噪声对人们的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均有影响,所以专家称它为"致人死命的慢性毒药"。室内环境专家提醒大家:在大家对室内装饰环境越来越重视的同时,一定要注意您家的声环境是不是"绿色"。
室内噪声主要来源于哪些方面?
从目前分析结果看,写字楼和家庭室内环境中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1、交通运输噪声。随着城乡车辆的增加,公路和铁路交通干线的增多,机车和机动车辆的噪声已成了交通噪声的元凶,占城市噪声的75%。
2、工业机械噪声。这也是室内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各种动力机、工作机作功时产生的撞击、摩擦及振动,可产生七八十分贝以上的声响。
3、城市建筑噪声。城市道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筑开发、旧城区改造,还有百姓家庭的室内装修,都造成了城市建筑噪声,建筑施工现场噪声一般都在90分贝以上,最高达到130分贝。
4、社会生活和公共场所噪声。比如公共场所的商业噪声、餐厅、公共汽车、旅客列车、人群集会、高音喇叭等。据统计,社会生活和公共场所噪声占城市噪声的14.4%。
5、家用电器直接造成室内噪声污染。随着人们生活现代化的发展,家庭中家用电器的噪声对人们的危害越来越大,据检测,家庭中电视机、收录机所产生的噪音可达60至80分贝,洗衣机为42至70分贝,电冰箱为34至50分贝。
"绿色"室内声环境的国家标准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居民住宅区的噪音,白天不能超过55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若超过这个标准,便会对人体产生危害。那么,室内环境中的噪声标准是多少呢?1999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设计规范》中严格规定“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内的允许噪声级”昼间应小于或等于50分贝,夜间应小于或等于40分贝,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宜布置在背向噪声源的一侧。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厅)紧邻布置。凡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怎样创造一个绿色的室内声环境?
1、首先要尽可能避免噪声。我们应该从自己和家人做起。例如,在不影响工作、学习和娱乐的情况下,应严格控制家用电器和其他发声器具的音量和开关时间。尤其是高频立体声音响的使用,其音量一定要控制在70分贝以下。以尽可能地减少人为噪声的危害。
2、在建筑和室内装饰中进行降噪声处理。
(1)、安装双层隔声玻璃窗。这样可将外来噪音减低一半,特别是临街的写字楼和家庭,效果比较理想。
(2)、安装钢门隔声。钢门对隔音亦有一定的帮助,如镀锌钢门中层隔有空气的设计,使得无论室内或室外的声音均较难传送开去。此外,钢门附有胶边,与门身碰合时并不会发出噪音。
(3)、多用布艺装饰和软性装饰。布艺产品的吸音作用是众所周知的,所以用布艺来消除噪音也是较为常用的办法,而众多的布艺产品中,以窗帘的隔音作用最为重要。
(4)、注意室内不同功能房间的封闭,而且墙壁不宜过于光滑,墙壁过于滑,任何声音都会产生回响,从而会增加噪音的音量。
(5)、用木质家具吸收噪音。木质纤维家具有多孔性,能吸收噪音。
3、注意防止家用电器的噪声污染。在购置家用电器时,要选择质量好、噪声小的。尽量不要把家用电器集于一室,冰箱最好不要放在卧室;尽量避免各种家用电器同时使用;一旦家用电器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因为带病工作的家用电器产生的噪声比正常机器工作的声音大得多。
4、家庭成员和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不争吵,不喧哗,适当控制娱乐时间,为大家特别是孩子创造一个安静、温暖、文明的社会和家庭环境。
污染对于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而言是极为不利的,而污染的进一步加深无论是对于环境还是对于人类而言都是毁灭性的,为实际的改善这一局面,主要采取的措施就是逐一击破。本文主要探讨了城市交通中的噪音污染的改善措施以及缓解策略。
关键词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特征分析;管理对策研究
对城市交通进行管理是合理化城市交通,以及使城市交通质量趋向于稳定发展的主要措施。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对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的问题进行管制以及解决是现阶段主要研究的内容也是极为必要解决的问题,其不仅造成各种事故的发生,还对人体造成一定的损伤,对于环境的破坏更是显著,改变这一现象,提高交通的安全性以及绿化性是城市交通发展中的重要研究部分。
1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的现状
交通的不断发展带动着城市的经济以及其他各方面的综合发展,交通是城市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因此,在城市的建设过程中不可忽略的一部分就是交通的规划以及交通的发展,在实际的交通发展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较多,主要原因就是交通所涉及的面极广,所涉及的范围以及所涉及的人口较为庞大,无法进行实时的监管以及控制,存在较大的流动性。现阶段交通规划以及改进的主要方向就是噪声污染的改进以及管理的发展,城市在这一方面做出的努力不可否认,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就大体上而言还存在较大的问题,没有进行实质性的限制以及进行有效的改进,下面就其所进行的具体改进、取得的成果以及存在的漏洞进行具体的分析。
1.1现阶段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的改进方案及成效城市在交通规划方面进行的具体改进方案就是在特定的区段设置禁止鸣笛的路标以及在特定的位置设置岗哨进行监管,进行广播的宣传以及相应处罚措施的提出,其取得的主要成果就是在特定的区段鸣笛现象有所改善以及有部分司机对此有了一个确实的概念,在实际的驾驶过程中会注意到这一点,对自身加以控制。这些取得的成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极为严重的交通噪声污染现象,使得城市的环境得到一定的改善,交通的绿化程度得到一定的提升。
1.2现阶段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改进方案的不足之处这些改进的具体方案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设置路标但是实际按照路标进行操作的司机较少,主要原因就是司机缺乏相关意识,对于噪声污染没有概念以及对其产生的污染严重性没有相应的认识,设立岗哨进行特定路段的检查,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司机在该路段明显减少按喇叭现象,但一旦过了该路段照常按喇叭,加之岗哨的执行力度不够,监管的严厉程度不足;至于处罚措施以及宣传则处于表现形式,没有得到确实的推行,宣传的力度较小,宣传的内容陈乏,进而使得无法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这些不足之处体现的就是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象,只是进行了细微的调整,治标不治本。
2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的特征分析
城市交通噪声污染的出现主要原因就是车辆的迅猛增加、素质以及耐心得不到提高、该方面意识的浅薄以及城市对此进行的约束和管理规划等较为忽略,进而导致噪声污染问题的进一步加深,面对现在出现的各种由于噪声污染而导致的疾病由于噪声污染而导致的环境平衡破坏等现象,得出的最终结论就是对这一问题进行改进是迫在眉睫的。针对这一问题进行改进的首要前提就是在此基础上进行其属性以及特征的分析,进而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进行实际有效科学的改进。根据实际的城市交通噪声污染情况的探讨能够确实的得出其的特点,包括污染会由于范围的不同而出现程度深浅不同的情况;污染的严重程度呈上升趋势,其污染的范围也在进一步扩大;噪声污染的主要影响对象就是该地的居住居民以及该地的环境;交通中汽车的分贝越来越高,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导致在实际的交通中事故发生的概率增加。
3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的管理对策研究
根据城市交通噪声污染的抑制措施以及改进方法的研究得出其有效以及高效的抑制手段就是发展以及加强该方面的管理,在实际的研究过程中,发现其管理方法策略研究的主要方向就是管理人员的素质、噪声污染的全面监控和司机的意识改变以及噪声的处罚力度和监管力度。
3.1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在城市交通噪声污染管理措施研究过程中首先要发展以及研究的对象就是执行管理的人员,其的管理意识管理能力以及综合素质会直接影响管理的整体效果以及噪声污染防治的效果。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水平有限,管理意识以及对于噪声的危害认识存在片面性。这导致该方面管理的难以开展,针对这一现象主要采取的解决方案就是进行具体制度的规定,以及具体内容的加深学习和意识的加强,进而在其的知识不断进步中以及强制性的限制中快速的形成该种危害意识以及工作责任感,进而体会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对于城市整体环境的提高有实质性的帮助。
3.2改进交通噪声的监控及司机的相关意识噪声污染监管不全面是现今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也是该方面管理完善的基础之一,对其进行的具体改进措施就是利用声音感应器等设备进行全范围的监控,使得鸣笛的范围以及鸣笛的强弱,噪声污染的大小进行确定,在此基础上确定污染严重的区域,对此进行着重改进,进而有主次有方向有轻重的进行有规划有条理的科学改进以及管理。在管理以及各种措施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司机的配合,因此,需要对其进行的具体改进就是改变其的噪声意识,主要采取的措施就是进行相关知识的普及,利用公益广告、相关影视以及相关书籍进行全面的普及,使得其在该过程中逐渐改变认识,进而自主的改变鸣笛的次数,加强配合的力度。
3.3加强交通噪声的处罚力度以及监管力度加强交通噪声的处罚力度就是在各路段进行不定期的但是频率较高的监管,对于出现不必要鸣笛以及无故鸣笛的现象进行较大的处罚,如扣分以及罚款等,对于在需要鸣笛时但鸣笛声急促重复的也进行处罚,限定鸣笛的情况以及鸣笛的路段,对于鸣笛导致的纠纷限定主要责任在于鸣笛芳,进行相关的责任判定以及处罚,监管力度的加强主要就是加强岗哨的监管频率以及监管严谨性。
4结论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衣食住行各方面都显著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对环境的危害以及对环境造成的各种污染,包括土地污染、空气污染、水污染,而城市规划过程中交通是代表其发展方向的重要推进因素,在城市交通规划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交通路线的整体规划、交通拥挤程度以及交通危险地带的安全整治等,因此,对交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合理的改进是极为必要的,其是交通发展的必要措施。改变其的噪声污染情况是发展交通的一个大前提,也是其得到确实质量提高的重要举措,其能够使得其他方向的交通问题得到间接的改进,进而使得城市交通的整体水平得到实质提高。这间接促进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得到实质的控制以及管理的效果得到提高。
参考文献
[1]马春燕.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分布特性及影响研究[D].长安大学,2010.
[2]刘涛.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因素与传播规律分析[D].长安大学,2009.
关键词:噪声;污染;创新
中图分类号: TB53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当今国内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状况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早就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多次的交通环境调查显示,噪声污染的控制均不甚理想。很多大城市现状调查结果显示。道路两侧的居民地带受交通噪声污染都十分严重。历时一年时间的调查,对全国的518条次干路以上公路两侧的众多建筑物进行了大量的考察。其中,包括民用住宅、学校和医院,数量达6300多座。调查结果显示,各等级道路两侧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受交通噪声污染程度是不同的。高速路两侧的建筑受影响程度尤为严重,可以说交通噪声污染对其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非常大[1]。
2.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的分析
2.1机动噪声
2.1.1动力噪音分析
机动车辆是产生噪音的最主要因素,发动机噪音的控制对于汽车噪声的控制非常关键。进气噪声,发动机的噪音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发动机的空气动力噪声,会随着发动机转速的提高而大大增强。
2.1.2轮胎噪音分析
轮胎噪声也是道路交通噪声的重要噪声源,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由于轮胎噪声本身的噪音机制比较复杂,对各种设备的先进性和方法性要求非常高。当在正常情况下,车辆行驶较快的时候也会发出很大的噪声;当路面潮湿,且车辆速度行驶较慢的时候,噪音尤为明显。
2.2非机动车噪音
非机动车辆的噪音主要来源于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的刹车声。据监测,这种声音能使声值提高5dB还要多,防治交通噪声污染不能停滞于建设,要从初期开始注意,就应该提前注意噪声污染,把它放到一个特殊的角度来看,从实际中看到使用的任何一种降噪的方法,其在技术环节上也都没有达到是很完美的境地,在使用中使用的地点和方法和需要的材料也各不相同,在降噪的过场中,应该从公路所在地的实际出发,在公路建设的同时注意到环保建设[2]。
3.控制城市交通噪声方案创新
3.1噪声源的控制
3.1.1改进汽车动力机械设计
汽车产生噪音的主要因素有空气动力、械传动。从结构方面划分为发燃噪声、底盘噪声、各个设备噪声、车身噪声等。其中发动机噪声是主要的汽车噪音污染因素之一,进气噪声和本体噪声等引起的噪声等多方面的。对于发动机振动的调节也对于汽车噪声的控制非常关键,要合理改善发动机机制;降低底盘噪声,也就是排气系噪声和传动系噪声的一个措施;降低机器中各个电器设备噪声,包括风扇噪声以及汽车电动机发出的各种噪声;降低车噪声,这里很大程度是指汽车行进中的汽车噪音,现在车速快速提升,改善车身噪声的方法也就是:对车身改造为更好的流线型,在此情况下就可以光滑过渡;用弹性元件连接车身与车架使得稳定性增加;室内软化程度增大,可在顶棚及车身内蒙皮间加入吸声材料等。
3.1.2修建降噪路面
降噪路面,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沥青路面。目前,有科学家发明了两种混凝土,即空隙型混凝土和细槽型混凝土。第一种是沥青里的强胶粘剂在这里是用来使石子更好的连在一起,但也可能使得灰尘和脏物被牢牢地粘在上面,使得质量降低。而空隙型混凝土没有胶粘剂的问题,这样无形中使得它的使用期限会比开孔型沥青更长。另一种混凝土是经过特殊处理细槽型混凝土。与前者的生产过程不同,它是先做出普通的水泥混凝土路面,然后再用刷子打磨路面,把上面的添加物去除。此过程结束之后,路面也就会变得比较平滑,在视觉上很平整。这样就可以在这样的表面上会出线一道道纹,以起到一定的减噪效果。
3.1.3运用交通管制措施
在大中城市要建设环城道路,以此来减少城市高峰期的车流密度。为了减少交通密度,还可控制在用车的总数量,提供公共交通优先行驶,减少小型机动车的使用。但这种方法只是表面的,治标不治本。如果从深层度上解决,限速和限制超车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措施。在社区等要保持安静的地方要设置限速或者禁止超车标志,这样也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交通噪声。也可以设置专门的车道,这样可以通过减少车辆频繁停车、加速时刹车所产生的噪声。在平面交叉路口实行环行路况或采用最佳的交通信号并实行自动控制,保证车辆匀速行驶,减少机动车的停车、启动、加速的次数,这样也对降低交通噪声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3.2控制噪声的传播途径
3.2.1种植降噪绿化林带
种植树木在道路的两侧,能够非常有效的防治交通噪声。在植树的过程中选择恰当的树种、植株的密度、植被的宽度,这样可以更好的将声波吸收,以此来起到降低噪声效果。这里有一个很专业的依据就是,当树木带宽度大于10m时,结果会使交通噪声下降4~5dB。由于声音投射到植物叶片上有四分之三被反射到各个方向,大约有四分之一被叶片的微震所消耗。这样形式最突出的优点即为: 对环境有益而无害。局限性是:大量占地,需要大量的时间等待树木增长,这样以便于更好的遮挡噪音[3]。
4.结语
总而言之,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也受大了社会普遍的关注,控制和解决世界性四大环境公害之一的噪声污染对人们的生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从发达国家的公路建设发展的过程来看,大量的资金是投放于路网建设形成规模后,对环境的保护和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后期治理的费用是难以想象的。通过对降噪使用的方法进行各方面的比较,在多方案比选之后采用最佳降噪方案。既可以给居民安静的生活环境,也是得到社会的认可,达到很好的效果。在政府对交通噪声的控制的不断加强的大好背景下,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安静和谐,在我们全人类的建设下,将会呈现出一个祥和而又快速发展的地球。
参考文献:
[1]汤文倩.浅谈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问题[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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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噪声;声环境质量;陕西省
中图分类号 X8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21-0062-03
The Urban Acoustic Environment Quality Research of Shaanxi Province in 12th Five-Year Plan
Cheng Junxia et al.
(Shaanxi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Center,Xi'an 710061,China)
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date of acoustic environment assessment in Shaanxi Province during 12th Five-Year Plan,the noise pollution degree,distribution and tendency of the acoustic environment of the ten monitored cities in Shaanxi Province was comprehensive evaluated.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acoustic environmental quality of urban traffic remained stable,whereby the acoustic environmental quality of the studied urban functional zones decreased slightly.The order of nose in urban functional zones was following as neighborhood noise > traffic noise > construction noise>industrial noise.
Key words:Noise;Acoustic environment quality;Shaanxi Province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噪声污染对于居民的干扰和危害日益严重,不仅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还会危害人们的健康[1]。城市噪声污染主要包括各种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已成为困扰人们生活、危害城市环境的一大公害。如何治理噪音污染,保持城市宁静宜居的生活环境,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2-7]。为此,本研究采用“十二五”期间陕西省10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环境噪声例行监测数据,分析了陕西省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程度、分布状况、产生原因及变化趋势,并探讨了城市环境声环境质量改善措施。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十二五”期间陕西省10个城市1 586个区域噪声测点和444个道路交通噪声测点的2010―2015年监测数据。
1.2 评价标准 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3 评价依据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声环境质量依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进行评价。评价指标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和夜间平均等效声级。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和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均分为1~5级,并分别对应评价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和“差”。
2 结果与分析
2.1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2015年陕西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4dB,质量等级为一般。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3.7~57.4dB。10个城市中4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评价为较好,其余6个城市为一般。“十二五”期间,陕西省城市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53.7~55.4dB,呈波动性变化,2015年最高。各城市区域环境质量级别在较好和一般之间变化图1。
秩相关系数检验结果表明,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上升趋势不显著,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略有下降,除渭南市外,其余城市等效声级变化趋势均不显著,区域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表1)。
2.2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2015年陕西省城市道路交通平均等效声级为66.1dB,质量等级为一级。全省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59.5~68.3dB。全省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评价为好的城市有8个,较好的城市2个。全省监测路段总长721.1km,其中8%的路段等效声级超过70dB,西安市超标路段长度全省占比最高。“十二五”期间,陕西省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65.7~66.9dB,2015年与2011年相比下降0.8dB。全省声环境质量稳中略有波动,评价为一级的城市除2014年为9个外,其余年度均为8个(图2)。
秩相关系数检验结果显示,全省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下降趋势不显著,城市交通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表2)。
2.3 噪声声源构成 2015年陕西省环境噪声的声源结构为:生活噪声占48%;交通噪声占29%;工业噪声占12%;其他噪声占7%;施工噪声占4%。可见,生活噪声所占比例最大,是影响范围最广的噪声源,其次为交通噪声。“十二五” 期间,陕西省城市区域噪声声源构成情况变化不大,仍以生活噪声影响范围最为广泛,交通噪声次之,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影响范围增加速度较快(表3)。
根据噪声等效声级分析,2015年全省各类噪声源强度排序:交通噪声>工业噪声>施工噪声>生活噪声>其他噪声。工业、施工和生活噪声声源强度2015年比2011年均有不同程度升高,特别是施工噪声声源强度上升较大,而交通和其它噪声强度有所下降(图3)。
4 小结与建议
“十二五”期间,陕西省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略有下降,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近年来,随着经济的繁荣,人们文化娱乐生活更加丰富,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娱乐、集会等活动更加频繁,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大功率音响器材等的使用,使得生活环境噪声强度和影响范围在“十二五”期间均有所增加。同时,随着城区的不断改造扩张,各城市建筑工地不断增多,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日益严重。
因此,本文建议:各级政府应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行统一监督,各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工业企业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协调管理,以便更好地控制环境噪声的污染。尤其是对施工噪声应对施工现场加强管理,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居民居住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加大监测力度,加快自动化监测网络的建设,对各种噪声污染提出更好的治理方案,为城市管理提供更加科学有效的技术支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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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噪声污染是一种环境污染,是发生体做无规则时发出的声音,声音由物体振动引起,以波的形式在一定的介质(如固体、液体、气体)中进行传播通常所说的噪声污染是指人为造成的。它被认为是仅次于大气污染与水污染的第三大公害。噪声象毒雾一样,弥漫在人们周围,尤其在城市与工业区里,经常性的噪声污染使人心烦意乱,精力不集中。长期工作与生活在90dB以上的噪声环境,会严重影响听力与导致其他疾病发生。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产业革命以来,各种机械设备的创造和使用,给人类带来了繁荣和进步,但同时也产生了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强的噪声。
阳泉市位于山西省中部东侧,太行山中段西麓,辖两县三区,面积4452平方公里,人口130万。其中城市辖区29.8平方公里,人口33万。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生产规模的扩大,交通运输量的增加,商业、娱乐网点增多,城市噪声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有关噪声污染的占总数的40%。因此,分析噪声污染现状及原因,寻求防治对策,对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市区噪声污染源现状
根据统计,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9dB(A)。市区有10.5万人生活在55 dB(A)以下的安静环境中,占人口总数的34.3%;有18.2万人生活在56-70 dB(A)的不安静环境中,占人口总数的59.2%;有2万人生活在高于70 dB(A)的极不安静环境中,占人口总数的6.5%。
对城市区域车流量大于100辆/小时的42个路段监测结果分析,其情况是:只有6个路段昼间能够达到70 dB(A)的标准要求,85.7%的路段超标,最大值超过11.4 dB(A),超标路段长度占监测路段总长度的83.5%。夜间只有4个路段达到55 dB(A)的标准,有91.3%的路段超标,最大超标值为23.7 dB(A),超标路段长度占监测路段总长度的92%。由此说明,市区噪声污染已经相当严重,噪声污染防治的任务将十分艰巨。
2. 噪声污染原因分析
2.1噪声污染因素分析
影响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因素主要有五大类,即交通源、工业源、生活源、施工源和其他源。前四类受城市发展影响,如机动车辆的增减速度及道路状况影响交通源,工业企业的布局及发展影响工业源,基本建设项目的多少影响生活源等。若能找出其中的优势因素并加以控制,对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将有积极作用。因此,在实际监测过程中,对影响噪声监测结果的噪声来源进行了分类统计,其结果是:交通噪声源居首位,占33%,工业源占31.8%,社会源占25%,施工源占5.7%,其他源占2%。
2.2噪声污染的原因分析
2.2.1 阳泉地处山区,城市分布在桃河两岸的狭长地带,用地紧张,道路密度大(3.58公里/平方公里),宽度均值仅为17米,丁字路、断头路多,路面质量不好。而近几年城市机动车辆增速很快,目前达到4万余辆,致使干线车流量大,超过道路通行能力,造成东西拥挤,南北不畅,交通噪声居高不下,基本上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成为主要的噪声来源。
2.2.2 由于历史原因,市区布局混乱,工厂、居民、商业相互交错,混合区面积占市区总面积的52.9%,工业影响居民,居民制约工业,矛盾日益突出。
2.2.3 由于经费投入少,声源得不到及时治理。几年来,治理的主要精力放在废气和废水,而噪声一直未能作为重点。据统计,市区现有污染防治设施384台(套),噪声防治设施只有28台(套),这与上千的噪声污染源(点)是极不相称的。
2.2.4 噪声污染随机性强,而环保部门受人员、装备等制约,很难做到及时有效的监督。
2.2.5 公安、交通、文化等相关部门管理力度不够。特别是社会噪声管理漏洞大、问题多。一方面,三产高速发展,商业、文化娱乐业的大量增多,很多项目缺少环保审批,致使生活噪声点源泛滥,给群众造成了严重危害。另一方面,公安部门以维护社会治安为主,他们对噪声管理从技术监测手段上感到困难。环保部门管理生活噪声按法律规定纯属“越俎代庖”,执行过程阻力大。因此,出现环保部门难管其他部门不管的问题。
3. 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3.1交通噪声污染是噪声治理的重点,对交通噪声进行综合整治。首先,要抓好道路规划和建设,使其布局合理,宽度适宜,路况良好,提高通行能力。其次,要狠抓声源治理,努力降低机动车辆噪声,淘汰不合格车辆。第三,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实行禁鸣路段,增加路面隔离,实行人车分流,降低车辆鸣号次数,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3.2合理规划,推行综合整治。在城市改造和建设中,按不同功能区规划和建设,改善不合理的布局,新建和搬迁的企业应尽量设在市郊,减少运输原料、产品车辆穿行市区带来的噪声污染。对高级宾馆、居民区、医院的建设要避开交通干线和工业的影响。
3.3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全市噪声污染源的管理,强化噪声排污申报登记,推行许可证制度,抓住我国开展节能减排的契机,对超标噪声源进行限期治理。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防止形成新的污染。
3.4统一思想,齐抓共管。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工作形成合力,市政府应统一协调,环保、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加强建筑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限制建筑施工的工作时间,规范小商贩在街头的摆摊设点,严禁高音喇叭招揽生意,逐步解决噪声污染问题,还居民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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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噪声排放源管理,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噪声污染,不断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环境,保障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年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噪声监测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排放全面达标,居民噪声污染投诉、和纠纷不断下降;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明显提高,农村地区声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宁静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局、环保局、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工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等,定期研究部署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区宁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宁静办”)设在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宁静办”负责“宁静工程”的日常工作,指导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牵头制订“宁静工程”年度工作计划,对“宁静工程”年度目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评估考核。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度假区管委会是“宁静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区域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四、任务和要求
(一)加大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力度。
1、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1)全面落实《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以下简称“敏感区”)的高架路、快速路、高速公路等道路两边应配套建设隔声屏障。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根据城市扩展范围扩大禁鸣区域。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严格控制货车、渣土车通行证件发放,加大对违反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的执法和处罚力度。
牵头单位:区交巡警大队;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1)严格执行《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到环保部门进行申报。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实施夜间施工审批管理,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加强对违反审批要求和施工噪声超标排放行为的查处。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实现建筑施工的实时监督,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制纳入文明工地评比内容。强化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制度。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3)全面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环保局、交通运输局。
3、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1)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积极推行城市室内综合市场,取缔扰民的露天或马路市场。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工商局、城管局、文体局。
(2)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却塔、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对噪声超标单位限期整改,并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予以行政处罚。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3)对室内装修进行严格管理,明确限制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城管局。
4、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对超标企业限期整改,并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予以行政处罚。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关停、搬迁和治理力度。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入园区。严格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制度,将高噪声的工艺设备纳入淘汰目录。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经信局。
(二)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
5、严格声环境准入。严格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明确改善噪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未通过验收的噪声排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运行。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6、加强重点源监管。有关部门每年应确定本地区重点交通噪声整治路段、建筑施工噪声重点整治工地、社会生活和工业噪声重点治理单位作为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上报区宁静工程领导小组,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重点排放源噪声排放达标。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
7、积极解决噪声扰民。加强噪声污染投诉处置,畅通环保“12369”、公安“110”、城建“12319”举报热线的噪声污染投诉渠道。建立投诉信息共享机制和噪声扰民应急机制,防治噪声污染引发。将排放超标并严重扰民的噪声污染问题纳入各职能部门挂牌督办范围。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分局。
8、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加强中高考等国家考试期间绿色护考工作,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分局。
(三)加强城乡声环境质量管理。
9、加强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确定声环境质量达标区和不达标区,制定达标区保持计划或进一步改善计划。年7月底前制定不达标区噪声削减计划并报市“宁静办”后实施。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
10、进一步改善乡村声环境质量。严格控制城镇化过程中的噪声污染,防止噪声污染从城市向乡村转移,将加强乡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
(四)强化监管支撑能力建设。
11、完善噪声监测网络。年完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功能区定点监测布点,区域环境噪声监测覆盖范围超过建成区面积的90%。持续完善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在区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和主要道路交通干线设立噪声显示屏,为环境宣教、公众参与提供信息化的窗口。在重点噪声污染源安装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并将监测数据作为执法监管依据。加强噪声污染执法监测能力建设,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部门逐步配置应的噪声现场监测设备和仪器。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财政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
12、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区环保局设专人从事环境噪声日常管理工作,并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机构建设。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关法规、政策和标准的培训。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13、开展治理工程示范。开展低噪声路面技术研究和示范工程建设。促进道路声屏障建设,实施高效隔声窗应用示范工程。按规定开展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将噪声排放逐步纳入检验范围,并开展摩托车和农用车的噪声定期检验示范。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关责任单位:区科技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公安分局。
14、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噪声污染防治有关主管部门互协调配合,每半年组织一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公安分局。
(五)加强综合保障措施。
15、加强规划引导。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改善作为重要任务之一,纳入“环境保护规划,设立噪声污染防治章节。在编制城乡建设、区域开发、交通发展和其他专项规划时,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中纳入声环境影响评价章节。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16、完善法规政策。研究制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关法规、规章。严格依法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做到应收尽收。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17、加强科技研发。加大对声环境质量改善技术研发的支持,通过科技计划,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关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噪声振动研究基础,研发噪声控制技术,促进降噪设备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关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18、促进公众参与。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噪声对人体健康危害的知识。发挥媒体对各类噪声扰民的舆论监督,加大噪声违法的曝光力度。每年“6.5”环境日期间,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声环境质量状况和噪声污染防治的关情况。划定后的声环境功能区应在环保网站上公示,在街道、社区明显位置设置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的标示牌。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
五、实施进度
(一)准备阶段:区“宁静办”召开有关部门会议,对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