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2 16:05:4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生产安全的应急预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措施;安全检查;安全隐患;事故处理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市政工程施工具有三大特点:一是产品固定,人员流动;二是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体力劳动繁重;三是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随工程进度变化而变换。由此不难看出市政工程施工属于高风险和事故多发行业之一。施工生产作业直接关系到公众及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同时,安全生产也是企业施工生产利润的前提和保证。本文阐述市政施工企业对工程建设项目应该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保证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安全教育培训。
为保证安全生产,首先必须得从思想上重视。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这体现了国家对施工安全生产过程中“以人文本”,保护劳动者权利的高度重视。其次,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具体应该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
1、项目经理、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监督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工长)、班组长、施工作业人员应该分工具体,责任明确。
2、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负责,接受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二)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要做的包括如下几方面:
1、教育培训的对象
教育培训的对象包括以下五类人员:(1)项目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项目基层管理人员;(3)分包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4)特种作业人员;(5)操作工人。
2、教育培训的内容与形式
教育与培训主要以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法制教育四个方面内容为主。主要形式有:
(1)三级安全教育:即对新工人进行公司、项目、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由企业安全、劳资等部门组织,经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生产岗位。
(2)变换工种或者进入新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重要意义、施工工地特点及危险因素、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电气及高处作业安全知识、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紧急情况安全处置与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知识以及发生事故时自救、排险、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好及时报告等。
(3)采用“四新”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让其了解不安全因素,学会危险辨识,并采取保证安全的防护措施,以防事故发生。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市政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气焊工、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爆破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施工安全措施和安全检查。
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除了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外,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还应当针对工程施工的特点,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对这些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一)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安全措施必须在安全危险源识别、评估基础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作业前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危险源的识别和风险控制。
危险源辨识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市政工程施工中主要风险源包括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中毒与窒息、道路车辆伤害等。
风险控制控制是指采取措施,减小事故发生的可能,降低事故损失。
2、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组织设计是规划和指导施工全过程的综合型技术经济文件,所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履行“编制、审核、审批”程序,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3、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与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施工单位应当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4、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成详细说明,技术交底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采用书面交底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二)施工安全检查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及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工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1、安全检查的类型
安全检查根据不同分类标准,可分为:(1)按照检查的频次可分为日常巡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等;(2)按检查的范围可分为专项检查、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和全面安全检查;(3)按组织形式可分为管理层的自查、互查及对下级管理层的抽查等。
2、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2)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情况;(3)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情况;(5)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
三、施工安全隐患的处理。
(一)建设工程安全的隐患
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包括三个部分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组织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1、人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人员的心理、生理、能力中所具有不能适应工作、作业岗位要求的影响安全的因素,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机械设备或环境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3、组织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以下几方面:技术上的缺陷;教育上的缺陷;管理工作上的缺陷等。
(二)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原则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事故隐患是难以避免的,但要尽可能预防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
1、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原则包括
(1)冗余安全度治理原则,即为确保安全,在治理事故隐患时应考虑设置多道防线,即使发生有一两道防线无效,还有冗余的防线可以控制事故隐患。
(2)单项隐患综合治理原则,即人、机、料、法、环境五者任一个环节产生安全事故隐患,都要从五者安全匹配的角度考虑,调整匹配的方法,提高匹配的可靠性。
(3)其他原则还包括:事故直接隐患与间接隐患并治原则、预防与减灾并重治理原则、重点治理原则、动态治理原则等。
2、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
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可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当场指正,限期纠正,预防隐患发生;(2)做好记录,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3)分析统计,查找原因,制定预防措施;(4)跟踪验证。
四、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一)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对特定的潜在事件和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采取措施的计划安排,是应急响应的行动指南。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并定期演练。
1、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事故预防;(2)应急处理;(3)抢险救援。
2、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1)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可分为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两大类。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施工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2)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应急预案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针对施工实际情况;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应急工作要求;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应急预案的演练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4、应急预案的修订
施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二)安全事故处理
一旦事故发生,通过应急预案的实施,尽可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减少事故的损失,通过事故处理程序,查明原因,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1、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
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单位负责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单经过;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事故处置程序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按以下步骤处置事故:
(1)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3)组织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4)现场勘查;(5)分析事故原因;(6)制定预防措施;(7)提交事故调查报告;(8)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3、事故处理的原则
多年的实践表明,事故调查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行之有效的,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为落实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应当继续在施工实践中得到贯彻执行。
总之,施工单位必须从上述几方面着手,认真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安全生产才能有保证。许多施工安全事故都表明,如果施工单位忽视安全生产,缺乏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就会给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威胁,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带来损失,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得不到保障。因此,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把安全与生产真正统一起来,切实克服生产、安全“两张皮”,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
参考文献
[1] 周启雯. 我国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浅析[J].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13)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首先,成立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领导小组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成,组长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秀英担任,市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副处长郑忠利、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于德水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于8月12日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三部门会签的“崇文区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崇文区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进一步研究了三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具体分工和协调配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区长李文玉到会并在讲话中强调,第一要提高对这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当做头等大事,认真贯彻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搞好整顿工作。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是最大的政治,是实实在在的“三个代表”,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安全,两手都不能软。第二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领导和职工都要提高。宣传工作要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第三,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增强大局观念,主动工作,宁失于交叉,不失于疏漏。第四要讲实效,想实招,抓住薄弱环节、重点部位把工作做深、做细。通过这次专项整治,使崇文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得到切实提高。
其次,根据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分行业召开动员会的安排,8月19、20日两天,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按照市、区专项整治方案对辖区交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部署。崇文区的客运、货运、汽车修理、汽车租赁、水运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秀英进行了崇文区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并结合崇文区企业的实际,把《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宣讲。区交通支队的领导介绍了崇文区交通安全的形式,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安全检查。交通局崇文管理处郑忠利副处长对这次专项整治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会议精神,作好自查工作,严格按标准填写自查测评表,查出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使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
根据市、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8月20日起进入自查自评阶段。在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交通运输企业基本上能做到认真自查,详细填写《自查测评表》,通过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自评打分,企业自查测评平均得分在90分左右,较好地完成了自查测评工作。
至8月底共收回《自查测评表》210份,其中:
1、客运行业收回17份,占应收企业100%;
2、汽车修理行业收回78份,其中:一类企业5份、二类企业28份、三类企业45份,占应收企业100%;
3、汽车租赁1份、游船企业2份,占应收企业100%。
4、货运行业收回112份,其中:企业95份,个体户17份。
三、联合检查,落实整改。
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崇文区在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和崇文交通支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区域内交通运输企业进行抽查。近期由副区长李文玉带队,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陪同下分批对8家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了抽查。除联合检查以外,三部门还结合各自情况进行分别检查,进一步扩大检查覆盖面。检查组对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自查测评表》内容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机构、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职工教育培训和工作现场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对查出的制度不够规范、应急预案不严谨、培训记录不全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指导意见。
为配合此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9月3日至5日区交通支队和交通局崇文管理处组织驻区41个专业运输单位主管领导、车管干部举办了为期三天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班。崇文管理处和交通支队领导就《安全生产法》实施的目的、意义以及实施中的要求和《道路交通心理学在交通宣传管理中的应用》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区交通支队领导根据全市交通安全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区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作了题为《如何当好安全干部,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工作》的报告,剖析了当前专业运输单位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就如何当好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干部进行了深刻的阐述。通过培训,使参加人员提高了思想认识,从中学到了许多业务管理知识,对今后进一步作好单位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帮助。培训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崇文区对此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非常重视,及时动员,认真部署,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检查,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较好地完成了专项整治工作。并通过这次整治工作,促使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有了较大的提高,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专项整治综合分析报告
从企业自查测评和日常检查掌握的情况看,崇文区大多数交通运输企业能够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能够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满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需要;二是积极开展重要时期和日常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设专人监控,并有临时安全措施。三是及时组织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有考核培训记录。四是能够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自查测评表中具体减分情况是:
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58%,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22%;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减分单位占48%,扣减分数占12%。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减分单位占40%,扣减单位占11%;另外,第2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减分单位以及第12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扣减分数比例较大,分别是35%和15%。
《自查测评表》中分行业各项目减分单位情况是:
1、客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13项执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有关情况和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53%;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占47%;第6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情况占29%。
2、货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65%;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51%;第11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占36%;第2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占35%。
3、汽车修理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53%;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48%;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占37%;第2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占36%。
《自查测评表》中分行业各项目扣减分数情况是:
1、客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19%;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占18%;第13项执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有关情况的16%;第6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情况占12%。
2、货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25%;第10项劳动防护用品佩带和使用情况占12%;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11%;第7项安全检查及隐患的整改情况占10%。
3、汽修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12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30%;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占19%;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15%;第11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占13%。
通过自查测评情况汇总,有些项目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从总体减分情况看,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安全生产的投入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方面存在问题较大。
客运行业在安全生产的投入、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以及执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方面有待提高。
目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因降雨引发的山体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事故多发,特别是5月19日凌晨4:40在茅台高速公路K40+960—K41+170路段上发生了1起边坡塌方事故造成1人死亡;同时,5月19日凌晨4:20后山乡大通煤矿发生了1起因违章放炮导致的责任事故造成1人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汛期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排除隐患,严密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9〕10号)及省、遵义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平稳,但是,当前进入汛期,也进入了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近来发生的多起事故表明,安全生产态势不容乐观,形势十分严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到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务求实效。要严防汛期因暴雨、洪水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和泥石流、塌方等地质灾害事故。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立即组织开展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汛期易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企业的特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排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搞好除险加固和治理消除工作。对于非法违规建设、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厂(矿)和经营点,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尤其是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规定的通知》(*府办发〔2009〕30号)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本企业实际,逐项排查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隐患,并落实整改责任、时间、措施、资金。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治理消除的,要切实加强防控工作,针对情况变化,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切实加强矿山(隧道)防洪和防治水工作
要严防汛期因暴雨、洪水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天气趋势变化的信息,做出灵敏反应,加大防汛工作力度。要针对受水库、水电站、河流等威胁的情况,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对矿井、采空区上方的防排洪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填实废弃井口及采空区上方的坍塌坑。对于井口(洞口)标高在最高洪水位以下或露天矿封闭圈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排洪设施不完善,存在淹井危险的井工矿矿井和露天采场矿坑等,要责令企业立即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与此同时,各类矿山企业和隧道施工企业要加强矿井(隧道)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加强水害预测预报工作,查明矿井(隧道)和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及时采取措施。要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落实好“防、堵、疏、排、截”综合措施。矿井、隧(巷)道有突水预兆时,要立即撤出所有人员。
四、切实加强防溃坝、坍塌(滑坡)及泥石流工作
汛期是各类坍塌、山体(边坡、排土场等)滑坡、泥石流引发的季节。各级各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做好防范措施。对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建筑施工企业、重点工程建设、企业生产厂房、人员居所及设备、物资存放场地等,要提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加强巡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使用;对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进行详细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防范措施,加强监测监控工作,做到严防死守万无一失。
一、预案编制的原则和目的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社会的危害。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理工作,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建设、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各类事故灾难
(2)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灾难
(3)火灾事故灾难
(4)烟火爆竹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
(5)农业、林业和水利设施事故灾难
(6)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的事故灾难
(7)集镇市政公用运营的各类事故灾难
(8)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伤亡或巨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四、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镇人民政府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同志担任,副指挥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同志担任,镇应急管理所、交管站、文化站、民政办、财政所、派出所、交警支队、卫生院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工作组、抢险救援组、通信信息组、医疗卫生组、治安交通组、资金物资保障组、善后处理组。
1、现场指挥工作组
总指挥:
成员:
职责:确定总体决策和救援行动方案,现场调集指挥各方面抢险救灾力量,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续报情况。
2、抢险救援工作组
组长:
成员:镇应急救援队及涉及事故村救援小分队
职责:及时掌握事故灾害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受理指挥员的指示;根据事故变化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统筹调度与救灾有关的各方面人力、物力;遇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有关上级部门,协调平衡企业外部的有关问题。
3、通信信息工作组
组长:
成员: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员、镇文化站工作人员
职责: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现场情况、组织联系救援队员,必要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现场情况,联系其他组织或部门参与救援工作。管理和协调信息和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事故信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媒体及公众舆论,适时解答有关质询。
4、医疗卫生工作组
组长:
成员:卫生院急救中心人员
职责:负责现场伤员的运送、救治工作。
5、治安交通工作组
组长:
成员:派出所民警、交警队民警、事故地村委会主要干部
职责:负责控制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数量,维护事故现场和事故单位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车辆畅通,保证救援工作正常进行;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内控企业相关人员,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6、资金物质保障工作组
组长:
成员:镇民政办、镇财政所、事故单位负责人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所需设备、材料的供应;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7、善后处理工作组
组长:
成员:镇民政办、镇司法所、事故单位
职责:负责处理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疏导、稳定工作:指导伤亡人员及家属的赔付工作:指导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五、分级响应程序
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等级,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1)一般事故响应:由事故发生单位、事故所在村委会、事故单位主管部门组成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部,镇政府其他相关镇直部门配合。原则上不启动本预案,根据事故发展态势,逐级启动事故发生单位、单位主管部门、镇政府预案及相关部门的预案。
(2)较大事故响应:配合县政府、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和相关部门预案并直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同时立即向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并继续协助上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援工作。
(3)重大事故响应: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的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并保护现场,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4)特别重大事故响应:立即报告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部,同时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现场救援。
六、救援行动
(1)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和救援队伍负责人及专业人员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在专业人员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区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涉及的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3)卫生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对伤员简单处置后,送指定医院治疗,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采取的救治措施等情况;
(4)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迅速划定警戒区,及时通知事故区域内的人员及时撤离,禁止与救灾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区;
(5)应急指挥部通知有关部门和行业做好运输、通信、物资、供电等支援工作。
七、救援力量组成
事故单位应建立由专职的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援组织。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救援组织的企业,除应建立兼职的救援组织外,还应与临近的专业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或者与临近的企业联合建立专业救援组织。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镇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按事故实际情况,调度全镇范围内救援力量,必要时由镇救援指挥部请求上级政府给予帮助。
八、紧急处置
针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在第一时间是处理事故的主体,要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及邻近社会救援力量尽快实施抢救,遏制事故扩大;
(2)停止事故地点一切作业,迅速组织事故地点及邻近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3)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制定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4)立即搜救被困和失踪人员,调集相关的医疗人员、医疗设备现场救治伤员,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5)加强对事故抢救现场的物理、化学监测,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6)现场救援人员必须做好人身安全防护,避免抢救过程中发生二次伤亡;
(7)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九、事故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协同有关部门适时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按照规程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现场检测、事故损失评估等工作。
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做出应急行动书面总结报告,要收集和整理所有的应急记录、方案、文件、报告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救援保障情况等。
十、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镇人民政府及民政、财政等镇直有关部门负责协助企业认真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必要时报县级相关部门协助处理),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队伍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抢险救灾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
事故发生地、事故发生单位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强化安全管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
企业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企业自身的应急预案;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应制定安全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建设需求变得日益紧迫,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监管防范工作也日益繁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十分艰巨。
1、建设原则:
系统的建设原则是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面向应用、突出重点,技术先进、保障安全,注重效益、着眼长远。
2、逻辑架构
安全监管及应急救援系统主要功能是为了实现对企业信息的登记,对有关危险源、企业安全隐患的网络监控;对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管理的信息进行采集和处理,并对已采集数据的安全生产隐患和危险源动态信息进行分析,提供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预测和预警辅助手段;支撑应急救援辅助决策分析,并通过应急救援相关信息资源的储存管理,支持及时有效的进行应急支援。
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救援系统建设需要构建层次化、结构化、整体化的软件基础结构,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可维护性、扩展性等重要性能要求。基于以上考虑,根据需求,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逻辑架构整体划分为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支撑平台、数据库系统、业务应用系统、门户系统及综合管理平台四个部分。其中:
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支撑平台由二个部分构成,包括系统支撑平台和应用支撑平台。系统支撑平台包括安全管理平台、运行管理平台以及网络和系统软、硬件环境;应用支撑平台由一个集成应用支撑开发平台和多个构件平台组成,构件平台包括公共数据交换平台、GIS系统平台两个相对独立的工作平台,以及为集成应用支撑开发平台提供应用服务的电子工作流平台、表单处理平台、业务分析平台等。
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数据库系统主要包括基础数据库、综合数据库。综合数据库与各基础数据库共存在不同层次和不同业务的数据库之间可以实现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支持图形、声音、影像等多媒体数据,相关文本数据和文献类型的数据。
根据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业务需求,安全生产业务应用系统包括远程监控预警系统、日常监管监察系统、应急救援管理系统、资源辅助支撑系统这四大模块。
3、业务功能
3.1远程监控预警系统
本系统共分三大功能模块,分别是企业信息登记模块、重大危险源监控模块、事故隐患排查预警模块。三个模块的实现的功能分别是:
企业信息登记模块,实现企业在GIS地图上的定位,点击查看企业基本信息、地理位置、联系方式、行业类型、涉及危险品种类、数量、危险源种类、级别、周边环境、经营物品、安全隐患、执法检查情况等信息。
重大危险源监控模块实现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的远程视频动态监控并储存视频影像资料,能够根据企业申报有关数据,依照国家标准确认重大危险源和非重大危险源;能实现按重大危险源类型、分布地区、企业经济类型、行业类别、企业规模等方式进行灵活的监管;可以对重大危险源数据定期跟新情况进行自动跟踪;对事故隐患易发生火灾、爆炸或毒气泄漏事故的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分级。
事故隐患排查预警模块通过信息与通讯技术实现安全隐患监管的“智能感知和智能监管”,即利用分布式计算、聚类分析、智能识别等计算技术,对海量的跨地域、跨省局、市局、县局和企业管理平面、跨部门的应急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提升对安全生产相关各种活动和变化的洞察力、实现智能化的决策和控制,达到“提升效率、科学决策、实用先进、经济可行”的目的,实现应急管理模式从粗放式管理(备案/审批式静态管理模式)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3.2日常监管监察系统
按照行业,划分为5大模块(此为没有煤矿地区,有煤矿地区则为6大模块)。依照不同行业情况,提供企业信息申报、监管流程在线审查/审批、关联监管流程的协同处理、地理GIS系统标示、监管监察情况信息记录、历史信息追溯保存以及不同级别安全监管系统的数据交换功能。
3.3应急救援管理系统
分为6大功能模块,分别是伤亡事故情况、应急管理分析、综合指挥调度、应急预案管理、应急资源管理、应急专家库管理,其实现的主要功能分别是:
伤亡事故调查实现对国内外不同行业典型的事故情况的相关资料,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进度与落实情况,以及对举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核查情况进展、结果。
应急管理分析系统能够在职责规定、步骤安排、资源调集、信息流程等重要环节严格遵循文本预案规定的前提下,以数字预案为依据,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通过汇总分析相关地区和部门的预测结果,结合事故进展情况,对事故影响范围、影响方式、持续时间和危害程度等进行综合研判。在应急救援决策和行动中,能够针对当前灾情,采集相应的资源数据、地理信息、历史处置方案,通过调用专家知识库,对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评估,研究制定相应技术方案和措施,对救援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提出解决方案,实现应急救援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综合指挥调度系统提供对应急救援事件的接收、受理、调查以及反馈,并对需要处理的应急救援事件涉及的地域、企业、周边环境等情况迅速查看相关信息资料,根据救援方案,通过智能数字调度交换平台与下属区市县局、各级联动救援部门、企业救援力量进行协调、指挥、调度,针对事故进行综合处理。
应急预案管理、应急专家库、应急资源库分别对企业应急预案的申报备案审核,应急专家的相关信息情况,应急资源的分布信息提供存档与更新。
3.4资源辅助支撑系统
主要是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信息进行更新,对生产安全相关信息数据资料进行采集分析,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辅助支撑。
4、总结
关键词:电力企业;应急管理;紧急情况;危害分析;保障措施
1引言
电力企业的应急管理就是企业对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活动。
2、电力企业面临的紧急情况及危害性分析
目前,电力企业主要存在的紧急情况类型大致可分为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其经常呈现出:涉及环节多、灾害源多、损失巨大、影响面广、次生灾害多等特点。分述如下:
(1)、洪涝、地震、台风、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大部分电力企业同时存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可能性。
(2)、火灾和爆炸:存在大量易燃易爆物质,如生产用燃油库、氢站、储煤仓、制粉系统等,同时生产中大量使用各种油、充油电缆等,极易引起火灾和爆炸。
(3)、交通事故:电力企业一般处在郊外,生活区远离厂区,员工每天需乘坐大巴或其他交通工具上下班,同时企业内拥有各类公务小车、货车、工程车辆等厂属机动车辆,部分车辆需要进行长途运输,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较大。
(4)、中毒:企业员工集中就餐中毒和生产过程使用危险化学品引起的生产性中毒事件是两种最常见的食物中毒情况。
(5)、全厂停电(厂用电中断):由于系统或企业内部的原因,可能会出现厂用电中断的情况,该情况出现后将对机组的安全停运构成巨大威胁,可能会出现主要设备损坏的极端情况,厂用电中断后在没有外界电源支持的情况下,电厂并不具备机组黑启动的条件,将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社会不良影响。
(6)、人身伤亡事故:可以分为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和工余人身伤亡事故。生产中存在触电、火灾、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的可能性较大,此类事故一旦发生,救治伤员的任务艰巨。
(7)、化学品大量泄漏或污染物非正常排放:厂内存储的化学品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出现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时,将导致附近河流或区域产生污染。
(8)、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存在不良信息散布、病毒入侵、网络入侵、网络故障、服务器系统故障、线路故障等方面风险,事件一旦发生将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企业形象、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等造成严重影响。
(9)、群体性事件:企业员工内部矛盾问题,将可能出现非法集会、游行、请愿、示威,聚众包围、冲击办公场所、重点目标、集控室等要害部位等治安,将对企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10)、其他不安全的突发事件。
3、电力企业应急保障措施
3.1深入推进应急体系建设
企业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政府有关应急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行业有关制度、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分级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以规范应急规范处置程序。
3.2强化应急组织建设
电力企业应成立以企业正职为总指挥的应急指挥部,企业副职担任副总指挥,企业内部各二级部门(单位)负责人、技术、安监、保卫方面负责人等作为指挥部成员参与应急指挥部工作;同时电力企业宜在行政办公区域和生产现场分别建设有两个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一般设在安监部门,配备了相应应急指挥装备、设施、图纸、文件资料,以指挥企业力量正确、有效和快速处理突发、重大事件。
3.3保障应急设备、物资
根据“安全第一、严格管理、存放有序、调度及时、满足急需”的原则,电力企业对各种应急设备、物资进行足够储备;同时对应急设备物资应建立管理标准,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对应急工具、应急车辆、医疗药品、防护用品、备用电气设备等应急物资及装备实行统一协调、分类管理。
3.4锻炼专业救援队伍
电力企业要加强运行值班、检修抢险、事故救援、消防保卫、医疗救护队伍建设,通过平常技能培训和事故演习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技术改造等手段提高各设施的健康水平,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各种应急队伍能发挥有效作用,能及时处置各种突发异常和故障。
3.4加大对企业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力度
加强预案培训与演练工作,是检验、评价和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重要手段。企业应建立对应急预案培训演习的常态机制,一般需制定三年周期应急预案滚动演练计划,针对发生可能性大的应急预案,要加大演习的力度。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和反事故演习等活动,培养和锻炼了应急处置队伍,达到了宣传教育目的,同时发现了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
3.5加强隐患排查,注重应急预防是基础
电力企业要借助安全性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南非NOSA五星安健环系统等安全管理系统和季节性安全专项检查,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查找并消除隐患。
3.6保障应急处置经费
应急经费来源于企业生产成本费用,按实际需要由财务部门划拨,企业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应急处置费用。
3.8其他保障措施
电力企业还应加强与当地政府医疗、公安、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和上级单位的沟通联系,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建立虚拟应急救援平台;加大先进应急救援装备、技术配备;加强企业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提升员工自救与互救的意识和技能;等等。
4结束语
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电力企业不断深化应急管理规律性的认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进一步开展对各类电力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和监控,加强电力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警,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以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就要不断强化电力企业的安全。
参考文献: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健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和谐上安乡”建设推进。
(二)工作措施
1、做好水利工程防灾减灾工作。一是对全乡水库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台帐,编制好防洪应急预案。二是落实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责任制。防洪应急预案由乡应急办负责管理,各村(居)水库的防洪应急预案由所在的村(居)负责制定,乡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督促落实。三是及时排查消除水利设施隐患。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原则,认真开展水利工程的汛前安全检查和除险加固工作,认真制定年度汛期防洪调度方案,落实水库防汛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四是提前做好水利应急工作。确保在乡域范围内发生水利工程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时,依预案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和做好遇险群众转移工作,抢险队伍迅速进入抢险现场进行抢险,确保水库、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加强农业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监督,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及时做好农业预防预警工作。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加大检疫监督力度,预防疫情扩散,防堵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建立和健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三是加强对有害生物专项防控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动植物防疫长效机制和疫情监测预警网络,树立“公共植保”和“绿色植保”新理念,全面落实有害生物防控措施,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3、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并专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工作,与各村、学校、企业、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真抓好层级责任落实,有效督促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二是广泛深入开展安全和平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使广大群众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等职能部门组成安全检查小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在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要加大工作力度,对乡辖区的企业、商店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全面彻底大检查,将发现的隐患勒令有关单位和部门彻底整改。并落实具体人员进行管理,确保全年里不出现较大的事故和安全隐患,保证国家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4、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及早部署森林防火工作。进入森林防火期,及时召开全乡森林防火工作会议,部署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二是狠抓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按要求对现有的森防基础设备、设施进行更新、补充、完善,改善办公条件,提高林火监测水平。三是重点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在高火险天气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巡逻值班,组织人员到重点火险地段、山火易发地段、偏僻边远林区巡查。四是做好扑救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并落实扑火预案,加强扑火队伍的建设,乡森林扑火队保持30人以上。五是加强森防信息沟通联系。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在防火期内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值班调度,及时处置各种森林火险信息。
5、切实加强卫生应急机制建设。一是举办重大活动时,要制定卫生专项预案,为确保各项重大活动的安全提供保障。二是组织规模适度的综合演练。不断强化卫生部门的应急意识,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三是大力加强卫生应急宣传教育。通过拉横标、出墙报发放小册子等向公众介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危害以及应对措施,增强广大群众的危机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及时向群众公布预警信息和灾难发生实情,避免和减少社会上的猜测和不良传闻,维护社会稳定。四是进一步加强人禽流感、鼠疫、不明原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监测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狂犬病防制工作,切实提高疫情监测和报告的敏感度。
6、提高社会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是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上安乡司派出所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形势、不同任务,组织制定和完善重大节假日和各级重大会议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行动预案。二是抓好应急演练。按要求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分别举行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应急演练。
7、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牲畜口蹄疫免疫工作。对全乡生猪、牛、羊等家畜实行强制免疫。规模养殖场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春、秋两季对散养家畜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家畜要及时补针。二是加强禽类、生猪免疫工作。实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常年免疫、月月补针的免疫程序;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合格率达到90%以上。
8、进一步做好全乡消防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制订火灾应急预案。编制上安乡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图、重大火灾事故分级标准、应急响应程序等内容,便于应急操作实施。二是加强模拟训练。充分利用模拟训练设施开展以火灾、泄漏、爆炸、交通事故以及其他灾害为内容的模拟训练,加强协同演习。
(三)工作要求
按照《上安乡应急管理预案》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把应急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进一步充实应急办的工作人员,确保指挥责任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强化应急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网络。
2、加强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乡乡应急管理预案,引导和指导单位特别是学校、供电、卫生院、各村(居)委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好应急管理预案;要求各村(居)各单位落实好人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3、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应急突击队力量,确保应急突击队成为一支应急管理工作的生力军,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合成演练,确保在处置应急事件行动中能互相协调配合,迅速高效开展处置行动。
一、加强领导,部署落实
为切实加强对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监管,我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杨凯局长担任组长,姚文武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经济运行股和规划股人员为成员。负责对六方民爆公司天峨分公司民爆炸药仓库安全的监管和检查工作,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二、服务指导,完善制度
督查六方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和执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对仓库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和完善;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对员工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应急管理,督促六方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突发事故应对能力。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三、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按照工作方案的安排,第一季度3月18日在姚副局长的带领下,对六方民爆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例行检查,仓库负责人认真填写了河池市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第二季度6月5日经济运行股王周陆股长、节能监察中心彭刚林主任一行4人对六方民爆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例行检查,一切正常,企业生产安全稳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加大对六方民爆企业的监管和开展排查检查,并督查企业做好:
(一)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自觉做到遵规守纪、按章操作;
(二)进一步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关于印发市质监局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安委办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涡安办〔2012〕18号)要求,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重点任务,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2年6月4日至6月10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10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2年6月11日至6月17日为安全文化周;2012年6月18日至6月24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25日至6月30日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督查周。
四、活动内容
1、宣传活动
5月31日前,在局门前和县安委办指定的醒目地点悬挂“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宣传安全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宣传图片,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2、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6月10日前,开展一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作业人员警示教育会议,通过事故案例展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反思讨论、隐患排查等活动,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通过系列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3、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0日,配合县政府安委办举办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图片展览,向社会公众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宣传《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活动和寓教于乐的趣味性安全文化活动等。
4、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6月18至24日,在万象城小区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电梯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预案管理,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企业和政府间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5、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全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知识》竞赛和县“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等。
6、“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
6月1日至30日,配合县政府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通过电视、电台和报纸等媒介宣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法规,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播放播报以安全生产月主题等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并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六进”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7、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特种设备业务培训。面向有关企业,举办液氨制冷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法律知识培训班,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8、开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谈安全活动。6月5日,局主要负责同志接受电视访谈,介绍我局主要职能、特种设备安全和食品安全的管理要求及对“两大安全”的管理措施等。
9、开展事故隐患整改集中督查活动,重点督查电梯、锅炉、起重机械、制冷企业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
10、开展“两大安全”知识宣传“六进”活动。
11、配合县安委办做好其他有关宣传、咨询、服务实践活动。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保障经费投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努力提高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实效。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文件规定,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凝聚“安全发展”共识。
关键词:应急;演练;培训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较多的国家,各种突发事件的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许多应急管理制度。近些年来,国家更加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了有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生产突发事件频发,2003年12月重庆开县特大井喷事故、2005年的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事故、2010年4月BP公司墨西哥湾海上钻井平台井喷着火爆炸事故、2010年7月大连的输油管道爆炸事故、2015年8月,天津港瑞海化学品仓库爆炸事故等都造成了大量的人员、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这一切凸显了应急管理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迫使我们重视应急管理研究,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实战能力,更加有效的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事关企业发展全局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此,我们应牢固树立未雨绸缪、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抓好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
1 应急管理定义
应急管理是应对于特重大事故灾害的危险问题提出的,应急管理是指企业在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恢复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应用科学、技术、规划与管理等手段,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
应急管理的首要任务是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通过应急管理预防行动和准备行动,建立突发事件源头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制度,有效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准备。应急管理工作要及时预测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做出预警,这是减少突发事件损失的最有效措施,也是应急管理的主要工作,采取传统与科技手段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预测,将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不可消除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预警。
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和发展,是应急管理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发生在人口稠密区域的突发事件,应快速组织相关应急职能部门联合行动,控制事件继续扩展。应急资源是实施应急救援和事后恢复的基础,应急管理机构应该在合理布局应急资源的前提下,建立科学的资源共享与调配机制,以有效利用可用资源,防止在应急中出现资源短缺的情况。确保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及时、有序、科学地实施现场抢救和安全转送人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突发事件损失是应急管理的重要任务。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的突然性,发生后的迅速扩散以及波及范围广、危害性大的特点,要求应急救援人员及时指挥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或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同时在撤离过程中积极开展公众自救与互救工作。
突发事件信息的管理既是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的源头工作,也是避免引起公众恐慌的重要手段。应急管理机构应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如综合信息应急平台,保持信息的畅通,以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
应急处置后,应急管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安抚受害人员及其家属、稳定局面、清理受灾现场、尽快使系统功能恢复或者部分恢复上,并及时调查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和性质,评估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
2 应急管理建设
2.1 预案完善。重点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程序。构建覆盖企业各部门各方面的应急预案体系,并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强化预案编制质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根据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明确各专项预案的操作规程。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明确预案修订、备案、评审与完善制度。狠抓预案落实工作,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实战能力。
2.2 机构建设。干工作必须从抓健全机构、配强队伍入手。企业要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必须要明确领导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真正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应及时调整充实应急管理领导机构,配齐配强专门从事应急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企业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要规范应急管理机制,理顺工作体制,企业内各级部门要建立本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各部门要明确分工,确定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配齐应急管理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同时加强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及专兼职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应急管理专业知识的业务技能。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程序,形成上下联动、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3 资源管理。企业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要统筹管理各类应急资源,建立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在对现有各类应急资源普查和有效整合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料、装备、通信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资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强化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为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2.4 日常演练。应急演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是对应急工作效果的实际检验。企业要做好应急演练的长期规划,每年应制定演练计划,采用桌面推演、现场模拟等多种形式,强化应急演练工作。各级应急队伍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多进行实战演练,逐步推行“双盲演练”,提高各岗位人员应急技能和人员防护意识,达到预期效果。通过演练进一步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评估修订,整改存在问题,并做好记录。通过不断积累,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将会得到实实在在的提高和巩固,从而达到本质安全的管理目标。
2.5 宣传教育。一是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将应急管理培训纳入企业培训体系,制订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充分运用各种现代传播手段,开展有关应急知识教育,深入宣传各类应急预案,开展现场宣传、知识竞赛等活动,扩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盖面。二是做好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的信息、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工作,为积极稳妥地处置突发事件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坚持及时准确、主动引导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闻宣传纪律,及时信息,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2.6 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实现无急可应,有急能应。企业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要增强应急安全意识,努力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做到有预案、有救援队伍、有联动机制、有善后措施。企业要经常开展风险隐患的排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抓好风险隐患普查和监控工作。对可能造成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或不稳定因素进行普查登记、分析评估、治理整改和统计汇总。同时建立各类风险隐患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对重大风险隐患,要进行实时监控。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结束语
《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公布,2011年经过修订。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六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统一标识并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第七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留置送达被检查单位,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第七十一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七十二条 对于生产经营单位拒绝执行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为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通知有关部门或者单位采取断电、停供火工用品等临时措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七十三条 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第七十四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培训的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培训的结果负责。
第七十五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第七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第七十七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必须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十八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七十九条 国家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通报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金融主管部门,作为信用评级的依据。
第八十条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网络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八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第八十二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冶金、城市轨道交通、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冶金、城市轨道交通、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当制定符合规定要求的活动方案和相应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八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或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八十五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八十六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八十七条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发生重特大事故,必要时,应当召开听证会;事故处理的过程应当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八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第九十条 国家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约谈制度。发生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外,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分别对其查处情况实行挂牌督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约谈、训诫、通报和召开现场会等措施,加强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工作。
第九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二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九十三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十四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者严重不符合事实,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
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对主要负责人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对主要负责人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并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给予罚款。
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主要负责人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整顿,对主要负责人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并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给予罚款。
一、工作原则和工作要求
工作原则: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结合实际,合理预防;建立机制,逐漸落实;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统一指挥,协调配合;解决问题,依法处理;评估情况,形成报告。
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工作,逐级明确责任,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管理到位,果断做好处置工作。普查期间,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做到应急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畅通。为快速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相关部门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应对突发事件。
二、适用范围
清查摸底、业务培训、现场登记、现场督导、事后质量抽查等脱贪攻坚普查工作各环节。
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根据我镇实际情,成立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一)普查工作开始前
1.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办事,高速、高效、有序开展工作。
2.镇脱贫办安排专人负责应急工作,准备好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应急值班人员联系方式,以备紧急情况时使用。
3.镇卫生院指定专人负责普查工作组人员体温检测,吉祥码打码工作。
4.加强普査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面对突发的紧急情况,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确保脱贫攻坚普査各环节工作安全有序。
5.为普查工作人员准备好必备安全防护用品、防疫用品和药品,组织好应急车辆。
(二)普查工作开展期间
1.落实定期测温及扫码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2.在普查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后,立即启用应急报告制度,相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应包含“时间、地点、原因、事件详情、造成影响和损失情况、发展趋势、采用的应急处置措施”等要素,不得拖延隐瞒,并采用文字形式(纸质版或电子版)记录下来。
3.镇宣传部门要做好舆情监控工作,对有关普查工作的网络舆论(包括新闻网站、微博、论坛、微信等)进行定期监测,收集、整理、归类舆情信息,及时反馈预警,做好危机应对处理预案,确保普查工作不受干扰。
4.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确定其严重程度,结合我镇实际,立即研讨解决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立即向市普查办报告。并在市普查办指导下,协调各相关部门控制事态发展,时刻跟踪事件进度,评估事件影响,形成材料立即报市普查办。
5.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在普査期间要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处理办法、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确定并公布值班人员及值班电话,保证值班人员在岗和值班电话的畅通。
五、突发事件主要种类
1.自然灾害:大范围降雨带来的洪水等地质灾害,对普查工作人员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或阻断普査的继续开展;
2.突发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性伤害事故使普査工作人员受到人身伤害;
3.网络安全:发生设备故障、通讯和网络大面积中断、普查出现负面舆情等;
4.信息泄露:清査摸底或普查信息出现泄露;
5.食品安全:出现大规模食物中毒情况;
6.公共卫生:突发肺炎疫情,普查对象患有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
7.入户受阻:因语言障碍、价值观不同或普查对象精神状态原因,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査对象出现矛盾或矛盾激化导致普查受阻;
8.其他情况:普査表、移动终端等物资大量受损。
六、应急处置流程及措施
在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处置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遭遇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损失或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一)处置流程
1.信息报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所在村及相关责任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将突发事件种类、具体情况,影响程度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并联系公安、消防、医疗、卫生、救援、网络、交通等对应事件的相关部门。
2.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应优先保障普査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现场进行保护或封锁,隔离相关人员,避免灾害、疫情、泄密、群众矛盾等不可控因素产生二次影响。
3.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相关责任部门会同脱贫办在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响应措施进行处置。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并做好记录。
(二)处置措施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所在乡镇及相关责任部门应在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营救和救治,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普查工作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抢险救援车辆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对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重新规划普查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