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3 10:41:1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森林防火的预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适用本预案。
1.全省持续出现高火险天气,且森林火灾不断发生,有可能大范围蔓延的;
2.24小时内本省发生30起以上,或某设区市发生10起以上,县级行政区域发生5起以上且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森林火灾延烧时间较长,且扑救困难或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4.森林火灾危及重点林区或电力、通信等设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及居民居住区的;
5.火场跨越省级行政界限,火势危险性较大的;
6.火场面积较大,且有不断蔓延危险,需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扑救的。
(四)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响应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部门配合。各级各部门应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3.以人为本。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4.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处置突发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认真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预防、扑救、保障措施得到落实。
(五)预案启动
当省内出现需启动本预案之情形时,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火办)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或指挥报告,经批准后,即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部门应快速响应,按照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一)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灭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在本预案分级响应中另行规定。
(二)省防火办
负责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发生森林火灾后,负责有关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扑火物资调配、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省防火办办公地点设在省林业厅。
(三)市、县(区)人民政府
要按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职责与任务,明确火场的组织指挥、扑火力量组织、扑火物资调配、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预防、预警、监测、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加强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野外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火灾隐患的检查监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计划、有防范地组织开展的农田林缘可燃物烧除,大力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和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防范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会同省气象局加强全省森林火险预测预报体系建设。组织各地按照《福建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暂行规定》的要求,开展森林火险预测预警工作。当黄色以上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时,设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与气象部门合作,在电视台的天气预报栏目中向辖区播放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当红色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时,省电视台应在有关栏目中用字幕滚动播放,向全省播发预警信息;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应加强火场天气的监测,适时提供火场气象信息。
(三)森林火灾监测
省防火办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全天候监测掌握省内林火发生及动态变化,及时制作卫星林火监测图像和监测报告,并通过省森林防火网络系统发送到基层。火灾发生地防火办要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并及时报告。
(四)人工影响天气
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情况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五)森林火灾报告
1.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应将火情向本级人民政府、设区市防火办报告,并及时向省防火办报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旅游区及国家级森林公园发生森林火灾,除按以上时限向上述单位报告外,应同时电话报告省防火办。
2.当火灾扑救中发生人员重伤或死亡时,市、县(区)森林防火部门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旅游区及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应书面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省防火办报告,同时迅速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情况。
四、应急处置
(一)分级响应
Ⅲ级响应
1.24小时内全省发生3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的;
2.24小时内某设区市发生1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的;
3.24小时内某县级行政区域发生5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的;
4.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超过24小时未灭且扑救困难的;
5.火场边缘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区5公里以内且未扑灭的;
6.火灾中造成1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且火灾尚未扑灭的。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应急处置:
1.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1)立即开通与森林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通信联络,指导事发地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部采取有效措施展开扑救工作。
(2)必要时发出通知,部署全省森林火灾防范工作和全省森林防火令。
2.省防火办
(1)实时掌握全省火情、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及时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2)召集有关专家会商火情,分析火情发展趋势,研究防范与扑救措施,提出火灾扑救指挥的意见建议。
(3)按照省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的指令,检查督促各地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3.省气象局
及时掌握火场天气变化情况,分析全省森林火险发展趋势,并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4.省广播电视局
播发省政府或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火情通报和有关森林火灾扑救的部署。宣传报道各地重要扑火动态。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森林火灾发生后,所在地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扑救。明火8小时后未灭的森林火灾,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和包片挂点领导应到场指挥扑救;明火12小时后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县(市、区)主要领导应到场指挥扑救。明火24小时未灭的森林火灾,设区市扑火前线指挥部要组建到位,设区市人民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应到场协助指挥扑救。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死难者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Ⅱ级响应
1.24小时内全省发生6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
2.24小时内某设区市发生2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
3.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达48小时后尚未扑灭的或受害森林面积达100公顷以上300公顷以下森林火灾;
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5小时后未扑灭的;
5.火场面积较大、有继续蔓延趋势且危及重点林区或电力、通信等设施的;
6.火灾中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以及重大财产损失的且尚未扑灭的;
7.发生在省际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第(一)款所述各项工作外,还应当做到:
1.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1)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全省森林防火令,研究部署应急扑救工作。
(2)对重点地区或重大火灾扑救工作作出决策,扑火救灾的各项命令,视情指派专人前往重点地区或火场协助指挥扑救。
(3)对48小时后火势没有得到控制或需要跨区支援扑救的火场,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率有关人员赶赴火场,建立省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指挥。
(4)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火灾扑救情况。
2.省防火办
了解各地火灾扑救动态,督促各地做好重点火灾扑救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防火办公室报告情况。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通报火情、灾情。
3.省气象局
分析预报森林火灾发生区域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天气和火险等级发展趋势,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参加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会议研究火灾扑救方案。
4.驻闽军警部队
根据重大火情、险情通报,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部队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投入灭火抢险工作,并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通报准备和投入扑火力量及进展情况。
5.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
及时报告森林火灾危及重要电力、通信设施的有关情况,并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灭火抢险工作。督促当地电力、通信部门保障火场指挥的电力供应,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6.省林业厅
组织协调本系统直管的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采育场等单位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组织森林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加强森林火灾案件侦破,维护火场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准备,随时参加扑火前线指挥部工作。
7.省卫生厅
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等各项准备,组织指导当地医疗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治,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救治。
8.省民政厅
负责协调因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紧急转移的临时安置,及时下拔救灾物资,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组织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工作。
Ⅰ级响应
1.24小时内全省发生10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
2.24小时内某设区市发生4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
3.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达72小时后尚未扑灭且火势有进一步扩大危险的,或受害森林面积达3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4.火灾中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重伤且尚未扑灭的;
5.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20小时后未扑灭且有继续蔓延危险的;
6.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或烧毁重点林区、林区城镇、居民点以及电力、通信等设施,已造成重大损失的;
7.受害森林面积特大,且有继续蔓延危险,需要中央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第(二)款的各项工作外,还应当做到:
1.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1)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
(2)对72小时火场还未得到控制或需要跨地区支援扑救的,由指挥或副指挥率有关人员赴火场,建立省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进行规范化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2.省政府办公厅
(1)汇总各地扑火动态与灾情。
(2)向有关部门请求给予扑火力量、灭火物资器材、大型扑火设备以及资金等方面的支援。
3.省防火办
(1)迅速联系沟通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了解和通报火情。分析提出是否宣布进入森林防火紧急状态的意见。
(2)督查、反馈国家和省政府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
(3)实时掌握重、特大火场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火情发展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提出遭受森林火灾危及的林区居民地、电力、通信等设施以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应急防御建议。
(5)向省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省气象局
加强对天气的监测和预报,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到重点火场开展气象现场监测预报,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省林业厅
组织动员本系统的干部职工积极投入森林火灾扑救。按照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派员参加前线扑火指挥部工作。
6.省级其它有关部门
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的决策和部署,按照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全力支援扑火工作。
(二)扑救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在扑火中,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随着火情趋重,扑火前线指挥机构的级别随之提高,应坚持由上至下的逐级指挥体系。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高度重视森林火灾扑救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高效”的扑火原则。扑火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掌握火场地理环境和火情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开设阻火隔离带和实施扑火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预先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在扑火中要做到“三不三应”,即:进入夜间,对情况复杂的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组织人员开设火路,待凌晨气温低、湿度大的有利时机组织力量突击扑打;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复杂危险的地形条件和火情下,原则上不动用大兵团作战,应组织精干的专业队实施突击,严防发生事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在林区居民居住地周围,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或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人员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森林消防队、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专业(半专业)扑火力量为主,组织动员当地林业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根据设区市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的申请,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省内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跨区扑火原则上以地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就近增援,也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
(六)信息
1.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规定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及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其余的森林火灾及扑火动态等信息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或授权设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森林火灾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七)应急结束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规定的重、特大森林火灾被有效控制后,应急处置工作是否结束,按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意见办理。其余火情在全部扑灭后,应急处置工作是否结束,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决定。
五、后期处置
(一)火案查处
查处重大以上火案,省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应成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和渎职人员依法依纪做出处理,查处结果要及时报告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灾后恢复
森林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房、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对因灾受损的电力、通信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设施,迅速组织抢修。林业部门要及时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等相关工作。
(三)火灾评估
火灾损失情况,由事发地设区市林业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测量和统计,并及时上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四)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和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省政府上报重、特大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的工作总结。
六、综合保障
(一)物资储备保障
省、市、县(区)三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根据各自的行政区域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重点林区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基数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以保证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补给。
(二)应急资金保障
各级处置森林火灾所需的经费,按《福建省财政厅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三)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在重点装备30-50人的骨干扑火队伍的同时,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应对重、特大森林火情。各种扑火队伍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四)预案演练培训
为保证本预案的实施,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有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练。各地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组织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开展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
七、附则
(一)说明
1.《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是下列重要火情之一的森林火灾:燃烧蔓延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地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2.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省政府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及时修订报省政府批准。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中牺牲的人员抚恤和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地方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一.明确责任,机制落实
全镇成立以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的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森林防火工作。驻村干部包片负责,为所联系村的森林防火工作负责。与各村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村与组、组与农户都分别签订防火责任书,各村成立森林防火领导组,负责领导本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各村支书、主任、林场业主为第一责任人,组干部为森林防火监测人员,层层落实责任,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重点突出,排除隐患
紧紧抓住防火期、森林高火险期、重大节假日等敏感时期,大力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对农村烧灰积肥、烧草造林等生产性用火,进入林区人员乱扔烟头,学生进入林区野炊用火等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银方山等重点区域落实2名专职巡山人员,专门对银方山林区巡护,同时,在整个银方山区域人工开辟10公里的森林防火隔离带,清除可烧物80余车,有效清除了火灾隐患。
三.完善预案,加强演练
进一步完善《镇森林防火预案》,对重点林区单独制定防火预案,落实防火值班制度。镇政府专门成立了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各村也成立了以民兵为主干力量的森林火灾扑救队伍,组织加强森林防火应急实战演练。2014年,我镇在春季、秋季进行了2次防火演练,有效提高了应急队伍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经费保障,加强宣传
2014年,我镇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专门落实防火工作经费8万元。其中,重点整治区域银方山投入防火治理经费4万余元;添置防火工具装备2万余元;同时,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投入宣传工作经费1万余元,设置大型喷绘标语两幅,防火宣传牌10块,书写墙标、岩标130条,防火告知书10000份,通过宣传,有效提高了群众的防火意识,使防火工作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我镇防火工作按照进林区、进村社、进校园,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的“三进”、“六有”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林业局的关心和支持下,2014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平稳过渡,没有发生火情。2015年,我镇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15年防火工作能够平安过渡。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是指镇政府为预防和快速扑救森林火灾,是根据县防火办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而做出的应对性为标准的。各村、屯、参场要确定和实施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应当遵循科学应对,因险施策、分级响应、分岗落实、明确标准的原则,以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第三条:森林防火期内,镇森防指。每天根据县防火办电台通报情况,向全镇和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通报森林火险预报及实况,发生二级以上森林火险时,要按照《县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分级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规定及时向全镇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森林火险预警信息,以便指挥森林防火工作。
第四条: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行动划分。二级预警(低度危险、二级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中度危险、三级森林火险);橙色预警(高度危险、四级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极度危险、五级森林火险),4个等级状态和基本应对措施(具体规定附后)镇森防指及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必须依据森林火险警信息及响应状态规定来安排部署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并实行领导负责制逐日调度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降低响应状态和实施标准。
第五条:森林防火期内启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应当遵循下列操作程序。
(一)、镇森防指,根据县防火办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通告于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
(二)、镇森防指当日值班人员,应当按照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直接通告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和森林防火专业人员次日或近几日实施何种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并向主管镇长及站长报告。
(三)、镇森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带班领导,应当每日定时根据森林火险警信息确定或次日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对照《方案》规定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并严格检查各村屯、参场的岗位的实施情况,遇有橙色或红色预警时镇森防指应当及时向县防火办主要负责人请示应对措施和相关的意见。
第六条: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由高级别向低级别转换。应当以发生有效降水或风力明显降低天气现象为准,由镇长向县防火办报告并经同意后,才能适时转换低级别响应状态或彻底解除防范,在降低级别未被通报前,任何村、屯、参场和个人不得擅自转换响应状态。
一、森林火险预警信号等级划分及含义
根据县森防指的预警信号,各村屯要严格依据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采取措施,组织好森林火灾防御工作,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划分三个等级,依此为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森林火险(中度危险),四级森林火险(高度危险),五级森林火险(极度危险)。
(一)、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指三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较易点燃、较易蔓延,具有中度危险。
(二)、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指四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容易点燃、易形成强烈火势蔓延具有高度危险。
(三)、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指五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极易点燃、且极易迅猛蔓延扑火难度极大。
二、林火险预警等级防范措施
(一)、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防范措施:
1、各村屯、参场不得在林内及室外用火、吸烟及从事其它易产生明火活动。
2、镇、村、参场森林防火人员全部进入防火岗位,并做好巡护检查。
3、村、参场防火责任单位及兼职扑火队和村义务扑火队进入战备。
(二)、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防范措施。
1、林区、野外停止一切用火行为;
2、对危险部位区域实行封山防火;
3、增加镇、村参场巡护人员数量并延长巡护时间。镇、村、参场森防责任单位进入高度防范状态,镇兼职扑火队及村义务扑火队进入时应战状态。
(三)、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防范措施:
1、在林区内野外停止一切用火的行为;
2、对危险部位区域实行封山防火;
3、增加镇、村参场巡护人员数延长巡护时间。镇、村参场森防责任单位进入高度防范状态,镇兼职扑火队及村义务扑火队进入应时战状态。
(四)、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防范措施:
1、林区内野外停止一切用火的基础上,村、屯参场及生产作业点一律停止用火;
2、村、屯参场实行用火管制,切断一切火源,切实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3、参场要停止林内的一切生产作业活动,并向所有人员发出警告;
4、镇、村、参场要及时动员紧急应对预案和措施,要处于高度应战状态。
三、森林防火预警响应预案及实施要求
(一)、本预案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列入森林防火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按照本年镇森林防火考核细则执行。
(二)、对于不按本预案有关规定执行的镇、村、屯、参场责任人及护林人员一经发现,镇森防指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或一票否决和经济处罚,对于执行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规定出现擅离职守或其它过失的,应当依法查处,造成森林火灾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并追究法律责任。
加强责任制度体系建设,是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山头地块。
一是要继续完善区域行政首长责任制度。在我市范围内,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要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基层乡(镇)、村、社、农户。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防止责任书变为一纸空文。这是我们20年无森林火灾的经验,要继续抓好。当前各地党政领导正在换届,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各地要确保换届与森林防火两不误,不断档,责任不脱节。
二是要继续实行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责任制。各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工作职责、任务,加强对各自森林防火责任区的督促检查。武警森林部队是森林防火的主力军,要时刻保持高度戒备,完成好各项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的任务。气象部门要做好火险气象预报,公安消防部门要与森林防火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扑救协作机制。各级发展改革、建设、财政、民政、旅游、宗教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森林防火的相关工作。
三是要进一步推行权属法人责任制。区(市)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要与林区企事业单位(国有林场、风景旅游区管理部门、寺庙)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林区镇(乡)政府要与所在地的中小学校以及在林区内从事旅游开发的业主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地处林区的风景旅游区人为活动日益频繁,因此,要把景区森林防火作为各地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
总之,要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头、户头,构建森林防火“政府负总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对履职不到位、渎职的,依法按纪追责。
二、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通过推行“两大工程”,我市森林面积不断增大,森林旅游业不断发展,大量游客涌入林区,林区内人为活动明显增加,林区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从我市周边看,20*年,*、*、*三省(市)森林火灾呈爆发态势,3月29日,*省安宁市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2万亩,火灾直接威胁到6个村镇,700多村民被疏散;6月1日,**州*县*乡原始林区发生森林大火,过火面积接近1.9万亩;8月30日,*市*区、*区先后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000余亩。这些森林火灾的发生,中央各大媒体都有报道,也为我市森林防火工作敲响了警钟。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通过有关部门和林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市已经实现了连续20年无森林火灾的好成绩,但是,大家绝对不能因此而自满,更不能有丝毫松懈情绪。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森林防火无小事,请大家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三、措施到位,确保实现连续21年无森林火灾目标
(一)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的关键和重点。各级政府和护林防火指挥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健全野外用火登记备案使用规章制度,依法推行村民联防等乡规民约,继续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有关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人人防火,时时防火”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在森林防火的重点时期,各地要组织足够力量,加强巡山护林和对入山人员的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林区的巡查和监管,加大对未经批准野外用火的处罚力度,切实加强火源管理,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深入各地,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加强对各景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各景区按规定建立专(兼)职扑火队伍,配足配齐扑救森林火灾的必需的设施、器材。
(二)加大资金投入,搞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和监测设施的科技含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快森林防火监测扑救指挥系统的建设步伐,尽早建成适合我市实际、满足森林防火工作需要、覆盖全市的林火监测、指挥和预报系统,实现对林区火情的全方位、全体式监测。
二是各地要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纳入同级预算,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资金投入,不断加强森林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各种灭火机具充足、完好。加强基础工作。
三是各级建设和旅游部门要对全市各景区提出要求,确保景区门票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开展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配足配齐扑救森林火灾所必需器材、装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生态为目标,以宣传《省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林区野外用火管理办法》为主题,以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为前提,
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为关键,以狠抓野外火源管理为中心,以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为根本,以严厉处罚违规用火为保障,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森林防火“六有”工作,夯实基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完善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提升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避免较大森林火灾,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坚决杜绝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100%。
三、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一)、护林防火领导小组
2、森林防火小组成员及责任区
四、工作重点
(一)提早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提早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全面部署2014年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做到早动员、早部署。要适时召开森林火险形势分析会,找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头,把任务分解到山头,构建起严密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全力抓好辖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做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三)继续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各村要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突出宣传重点。要在重要时段、重要地段,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干部职工、护林人员要深入林区居民点、作业点农户家开展面对面的宣传,特别是偏远山区和火灾多发段,要处处张贴《森林防火禁火令》,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不留死角。二是丰富宣传形式。要采取各种会议的形式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大张旗鼓地为森林防火工作造舆论、造声势,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三是拓展宣传广度,要充分发挥各部门资源优势,深入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火源管理规定和安全避险知识。四是确保宣传实效。要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森林火灾后果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出深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确保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知晓。
(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各村要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坚持疏、导、堵结合,突出重要地段,把握重要时段,抓住关键环节,管住重点人群,把林区坟地、农耕地、林农交错区作为主战场,加大监测巡查密度,形成多层面、全方位的综合监管预防格局,确保万无一失。要认真开展“两监管三检查”活动,即严格监管野外用火、严格监管特殊人员,按时进行例行检查、对重要时段要专项检查、对重要地段要反复检查。加强对野炊、吸烟、上坟烧香烧纸等行为的管控,积极倡导文明祭奠;对重点林区、风景旅游区等重点防范,反复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特别要在春节、清明、五一、农历“6.19”、春播、秋收、秋种等重要时段和高火险天气,组织护林人员加大森林防火巡查力度,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同时,严格坚持林区用火审批制度。
(五)完善防火应急预案。在森林防火期间,各村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严阵以待,随时准备应急。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具有可操作性、适用性和针对性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进行应急处置。特别是在春节、清明、五一、农历“6.19”、春播、秋收、秋种等重要时段和高火险天气,要有专门的预案,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做到全方位监测、全天候监测,不留监测死角。
(六)扎实抓好防火队伍建设。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森林防扑火队伍建设。要组建20—50人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重点林区村要组建以村民为主的20人义务扑火队,林区内单位和企业要按当班人数的40%组建义务扑火队,并定期搞好森林防火业务技能培训。同时,要做好各种防火物资储备、,保证防火工具的数量和质量。
(七)切实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各村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经常性工作,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积极推进“六有”(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设备、有措施)工作,在重点林区、森林火灾高火险区的道路两旁、林缘山脚、山脊线等地段开挖防火隔离带及林道清理,发挥隔离带的屏障作用,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八)继续坚持防火值班制度。林业站及各乡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严禁摆“空城计”,电话搞“呼叫转移”。在瞭望台、检查哨,护林人员要坚守岗位,全天候专人值守,不得脱岗、漏岗,对所有火灾报警和监测信息,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乡政府。在春节、清明、五一、农历“6.19”等重要时段实行日报告制度,乡政府不定期对森林防火进行督查,对脱岗、漏岗、不在岗的进行通报,并严肃处理。同时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归口、规范上报火情,以及对外相关信息。
(九)认真抓好扑火安全工作。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建立安全、高效、科学、统一的火场指挥体系,加强火场扑救安全管理。一旦发生火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把人员安全放在扑火工作的首位,坚决杜绝老、弱、病、残、幼等人员参加扑火。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村书记、主任、要亲临现场指挥扑救,充分考虑火灾扑救中各种不利条件,提早制定各项应对措施,就近组织应急扑火队科学组织扑救,不能等、靠、望,必须迅速出动,及时控制火情,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火灾扑灭后,必须做好余火的控制,杜绝死灰复燃,引发次生森林火灾。
(十)从严从快查处火灾案件。要严格按照《森林法》、《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造成森林火灾的,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肇事者,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犯罪就抓,发生一起、查处一起、结案一起,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目的。全年案件查处率达10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防火投入。各村、相关相关部门要建立防火经费保障机制,加大防火投入,备足防火物资,切实保障森林防火工作所需。
一、基本情况
(一)认真传达贯彻省、州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
今年我办切实按照省、州会议精神,迅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对各乡(镇)、基层单位森林防火工作的进行了合理安排,4月1日、2日两天,**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分别在春阳镇和**县怡心园广场举办了声势浩大的森林防火宣传日活动,在此次宣传日活动中县林业局西大坡林场、老庙林场等23个基层单位参加了宣传日活动,共摆放了近115块森林防火宣传板报,彩旗1800面,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5月12日第三个“防灾减灾日”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活动;二是加强各种森林防火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国庆节期间每日在县广电局播放森林防火公告,采取了森林防火宣传车进入到各乡(镇)、村屯开展广播宣传,张贴宣传标语、过街横幅、发放森林防火命令、发放联防公约、增设临时检查站和增设流动哨卡,清理了林间暂住点等各种形式,面向基层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提高基层群众参与应急管理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并在各林场辖区布设旗阵36处;三是有计划地对森林防火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3月18日在县林业局四楼会议室举办由基层林场扑火队长、乡镇林业站林政员及扑火队员参加的扑火安全知识、技战术、实战演练学习班,并特别邀请**州森警支队作训股杨股长来为学习班学员讲解扑救森林火灾的实战指挥及扑救森林火灾的技战术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防范知识,由防火办调度别玉国讲解调度火灾上报报告规范;同时春阳、**两支专业扑火队从实战的角度出发用风力灭火机为基层参加学习班的学员们进行了模拟实战演练,使学习使的学员回到本单位后可以立即向防火相关人员传授相关技术,以快速提高广大森防战线的同志扑救森林火灾和扑火机具的维护技能;四是工作实际,于9月28日制定并下发了《**县秋季森林防火宣传和火灾隐患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相关文件,抓好应森林防火安全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
(二)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的领导,我县制定和完善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了组织机构及职责;二是全面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认真执行领导值班带班责任制,对突发森林火灾的信息能及时报送,今年内没有发生森林火灾事件信息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行为。
(三)积极编制完善应急预案。以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为重点,指导各单位做好本级预案的制定工作,努力提高全县森林火灾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全县相关部门共制定12个应急预案,有效地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应对各种灾害的防护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培训薄弱,快速反应能力亟待提高。二是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用于应急的资金过少,技术装备落后陈旧。三是风险隐患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监管不到位、标准不统一等突出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培训,加大公共安全、应急管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应急管理的自觉性和自救、互救能力。结合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和特点,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二是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调整配强应急管理人员,保障应急管理机构的正常、快速、高效运转。
三是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坚持“未雨绸缪、平战结合”的原则,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一岗多职”的要求,以公安、消防等骨干队伍为主体,加强专业队伍培养和建设工作,建设一支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能管用的高素质的应急管理队伍。同时,将根据需要组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确保在关键时刻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是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做好各级、各类预案的对接,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应急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开展。
五是加快预案编制完善工作。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认真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预案,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使全区形成协同一致的应急工作体系。
六是进一步做好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普查储备工作。认真总结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教训,查找易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在做好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科学编制、修订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做好各类应急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情况的普查工作,完善应急工作程序。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应急救援需要。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一是进入防火期先后召开1次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23次重点林区乡镇及林区经营单位森林草原防火会、雅安、八县护林防火会,先后4次组织督查组到乡(镇)、炉城街道办进行防火工作督查。二是分别与各乡镇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与各村、中小学、厂矿、寺庙、林区各水电、旅游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了山头地块、人头户主。今年,全县共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42份。三是形成了“政府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
(二)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把重点林区、高火险区的居民点和旅游景区、林区村寨和水电、矿产开发企业等作为重点宣传区域,把中小学生、林区群众、寺庙僧尼、务工人员、智障人员监护人等列为重点学习对象,一是建立森林防火短信平台,定期火灾情况、火险等级及警示短信10000余条;制作森林防火视频宣传带在电视台、乡(镇)滚动播放,并在重点林区、重要路口、景区、村寨等人口密集地刷写标语800余条,书写防火宣传标语500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
(三)加大火灾隐患排查。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和专项督查4次。在重点时段、高火险时段,增加巡山护林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对跑马山、木格措等重点景区,及时《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跑马山、木格措景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致城区公民严防跑马山景区森林火灾的公开信》,并通过抽派森警巡逻、组织人工撒水,清理林下腐质物等,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四)逐步提升防控能力。一是完善《县森林防火工作预案、扑救预案》、《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县重点景区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等3个应急预案。二是加快三期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中。分别投入168万元和50余万元完成跑马山森林防火引水工程和300?的县级物资储备库建设。三是投入16万元购置相关扑火工具,向各乡(镇)发放,物资完好率保持在90%以上。四是建立森林专业扑火队2支120人,乡镇半专业扑火队21支635人。完善专业扑火队员联络、集中、运输等制度,组织开展专业培训1次,扑火队员免费体检1次。五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处理森林火灾信息和卫星林火监测热点等,确保防火工作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及时准确。
(五)及时控制各类火情。防火期以来,我县成功共扑救“1.30”舍联乡、“4.18”沙德乡森林火灾,核查卫星林火监测、火情遥感监测热点4起。一是第一时间核实火情,按照“就近就地”组织原则,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参加扑救,确保了火情及时控制,实现了零伤亡。二是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坚决依法严惩火灾肇事者和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截止3月1日,共调查森林火案2起,刑事拘留2人。
(六)科学增雨,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率。进入防火期以来,我县积极与州气象局衔接,对wr98火箭发射器进行了检修,通过4次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有效的增加森林草原湿度,降低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风险,为我县的森林草原防火的预防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七)严格管理任务明确。专业扑火队伍作为我县一支有生力量,严格按照建制化、系统化和梯队化进行管理模式。除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外,同时承担全县应急救灾机动力量,参加抗震救灾、应急抢险救灾、维稳等应急救援任务。通过参加抗震救灾演练,提高了的快速机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防火形势日趋严峻。防火期以来,气温相较往年以偏高为主,近四个月基本无明显降水,且大风干燥,出现极易着火蔓延的高火险天气时段,森林防火等级居高不下。同时,受火场地理位置及风力风向影响,火势多变,火点不均,致使一次性扑灭难。
(二)防火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方乡(镇)、部门、开发企业对防火形势认识不够,麻痹大意,工作满足于一般部署和安排,对通报的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森林防火巡护和野外用火,特别是对农事用火、输变电线路、施工用火管理不到位,造成森林防火工作被动应付。
(三)防火设施基础薄弱。专业扑火队伍建设较为滞后,防火通讯、交通运输、扑火机具、物资储备等装备设施与森林火灾应急扑救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四)森林火案查处困难。森林火灾大部分都发生偏僻山区,纵火嫌疑人不易被发现,火场容易破坏,给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带来困难。
(五)森林草原防火资金投入不足。按照相关要求森林草原防火资金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但我县在防火经费没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森林防火经费缺乏,难以适应防大火、救大灾的需要。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全面推进组织体系建设。一是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县级领导包片、县级部门包乡、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和管护人员包山头地块的管护责任制度,逐步规范管护人员巡山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全面清理在林地、草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逐户建档建卡、落实防火责任。二是建全联动责任机制。与周边县签订联防、联动协议,建立紧急互助机制,不断加强区域联防和扑火力量建设。毗邻乡镇确定重点联防区区域,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三是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探索建立森林草原防火奖惩机制。
(二)不断增强火灾防控意识。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及各部门、乡镇要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制定有效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紧急动用林区各种宣传手段,再次掀起防火宣传教育,尤其是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广播里有声音、电视上有字幕、林区内有条幅。
(三)努力遏制非法用火行为。一是针对我县野外用火管理难的实际,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制定出台《县野外用火管理办法》,严格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二是县、乡两级落实防火巡逻检查队伍3500人,佩戴袖标、每日巡山。各乡镇、村在重点林区、重要景点和重点地段增设临时检查站,固定专人,检查登记,杜绝一切火源入山。三是乡镇要对上坟烧纸、宗教祭祀等重点场所看守和巡视责任,并对辖区内“五类人员”逐一排查登记、切实落实“一对一”监护责任。四是迅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活动,针对责任落实、预警响应、火源管控、队伍建设、物资保障、基础设施及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对火灾隐患进行限期整改。
XX年12月30日下午,北碚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XX年度森林防火总结表彰会议。全区各镇街主要负责人、防火办主任,区成员单位负责人及驻碚部队等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区委常务副书记王贵银、区人大副主任廖晖、副区长辛国荣、政协副主席何平辉出席了会议。
区林业局局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陈安春同志首先对XX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总结,对XX年森林防火工作作出了安排。
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辛国荣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绩,全面分析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对XX年及“十一五”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要求全区上下,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二要强化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干部群众防火意识;三要查管严格到位,坚决控制野外火源;四要做好充分准备,科学扑救林火;五要强化检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他强调,各级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燃放由禁改限后,对森林防火带来的困难和压力,要采取坚决措施,调整森林防火预案,加强林区禁放宣传,悬挂禁放警示牌,搞好坟头路口监管工作,禁止烟花爆竹在林区燃放,确保森林安全。
最后,区委副书记王贵银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一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二要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打牢森防基础,特别是要加强预防能力、管理能力、扑救能力的建设;三要认真落实工作措施,保证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他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力争使火警、火灾次数进一步下降,森林防火指标不能突破,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防火意识,筑牢防火警戒线;进一步抓好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在关键时刻能够有效顺利实施。
会上,区政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分别对XX年度森林防火12个先进集体、66名先进个人和19个达标单位进行了表彰,区政府与19个责任单位、17个成员单位签订了XX年度森林防火目标考核责任书、责任状。缙云山管理局等3个达标单位交流了工作经验。
xx年12月30日下午,北碚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xx年度森林防火总结表彰会议。全区各镇街主要负责人、防火办主任,区成员单位负责人及驻碚部队等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区委常务副书记王贵银、区人大副主任廖晖、副区长辛国荣、政协副主席何平辉出席了会议。
区林业局局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陈安春同志首先对xx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自我总结,对xx年森林防火工作作出了安排。
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辛国荣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绩,全面分析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对xx年及“xx”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要求全区上下,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二要强化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干部群众防火意识;三要查管严格到位,坚决控制野外火源;四要做好充分准备,科学扑救林火;五要强化检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他强调,各级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燃放由禁改限后,对森林防火带来的困难和压力,要采取坚决措施,调整森林防火预案,加强林区禁放宣传,悬挂禁放警示牌,搞好坟头路口监管工作,禁止烟花爆竹在林区燃放,确保森林安全。
最后,区委副书记王贵银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一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二要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打牢森防基础,特别是要加强预防能力、管理能力、扑救能力的建设;三要认真落实工作措施,保证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他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力争使火警、火灾次数进一步下降,森林防火指标不能突破,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防火意识,筑牢防火警戒线;进一步抓好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在关键时刻能够有效顺利实施。
会上,区政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分别对xx年度森林防火12个先进集体、66名先进个人和19个达标单位进行了表彰,区政府与19个责任单位、17个成员单位签订了xx年度森林防火目标考核责任书、责任状。缙云山管理局等3个达标单位交流了工作经验。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为确保2014年度森林防火督查工作顺利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2014年度森林防火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督查时间
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其中:“三月三”、“清明节”“劳动节”等重要节日期间为重点督查时间。
三、督查内容
(一)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好乡(镇、街道)、村、组(寨)干部和护林员分片包干责任制;是否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主要领导是否亲自组织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亲自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预防和扑救工作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
(二)宣传教育情况。一查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发放张贴情况;二点部位、重点林区、村寨主要路口宣传碑牌、标语是否到位;三查是否召开村组森林防火群众大会;四查是否利用群众集中时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查扑火人员的安全常识培训情况。
(三)火源管控情况。是否制定了野外火源管理措施,村组干部、护林员是否开展巡山护林工作;是否对山边林内的耕地和稻田进行登记并发放禁火通知书;对野外用火是否进行审批登记;违规用火是否受到查处;重点区域和地带是否安排人员监控;是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智障人员和重点人群是否有专人监管。
(四)是否制定森林火灾乡、村、组三级联动应急预案,发生火情能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是否组建森林消防队伍并部署到位;扑火物资是否准备充分。
(五)火灾统计上报情况。森林火情(灾)发生起数和损失是否有记录(过火面积、过火有林面积、林木损失情况),数据是否真实;火灾原因是否排查;是否书面报告火情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是否按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开展扑救工作,并到达现场指挥扑救(有火灾与扑救情况记录)。
(六)森林防火值班和带班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和归口管理制度;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有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值班安排表);有无瞒报、迟报森林火情(灾)现象;
(七)护林队伍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落实管护范围,并开展巡山护林工作;乡(镇、街道)、村组是否组建护林队伍开展森防巡查工作(有巡逻检查记录和处罚野外用火记录)。
(八)森林防火指挥部联系单位是否与乡(镇、街道)、村组共同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九)其它应督查事项。
四、督查方法
根据防火期各阶段的特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乡(镇、街道)、村(寨)、重点林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三月三”、“清明节”、“劳动节”等关键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督促检查,切实查找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隐患,找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方法:
(一)听: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汇报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二)查:查看森林防火各项制度、措施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到现场检查资料与现场是否吻合;实地检点林区、重点地带监控人员到位和监管情况;检查村组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督:督促各乡(镇、街道)、村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开展好森林防火工作。
(四)报:认真汇总督查情况并及时如实上报检查情况。
一、突出预防,及时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在进入重点森林防火期之前早准备、早安排。我区从10月1日开始,就安排值班人员加强防火值班,上报区委办发文,及时调整了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对森林防火物资的落实、森林防火预案的修订、森林防火队伍的建设以及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等方面作了全面仔细的安排。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在赵王山等重点地段竖立了宣传碑,雇请专人砍出了两条防火隔离带,针对今年2月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购置了一批砍刀、防护服等常用设备,新增了一批现代化森林防火设备,各重点居村发放扑火拖把200把。
二、强化责任,层层签订护林防火责任制
在进入重点防火期之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于2011年11月下发了《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在省市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后,我及时召开了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由副指挥长黄伟同志传达了全市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同志作了主题报告,从宣传、队伍建设、预案修订、责任制度、严管火源、督导检查、严肃查处等方面作了仔细安排,提出了今年的森林防火要认清新形势、转变新观念、总结新经验、明确新任务、采取新措施,全面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在会上同各街办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人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各街办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街办与居村也签订了防火目标责任书,并将森林防火纳入村干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区领导定期研究防火形势,安排布署防火工作。
三、加强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在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后,区防火办对森林防火的宣传作了全面安排。一是区防办印制了《林内用火十不准》宣传单和法律、法规宣传单1万余份,广泛发放到全区每个家庭。二是区政府分管领导作重要讲话。三是要各居(村)张贴至少2幅以上的标语。四是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在主要道路口制作和粉刷宣传标语50条。五是同教育局联系在各学校开展以“保护森林、严防火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确保学生和林农知晓率100%。
在签订责任状的基础上,明确了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定点包居(村),防办人员、护林员负责到组的责任制。为加强野外用火的管理,落实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暂停一切形式的野外用火审批;为把责任细化到人,各级防火办制定了严格的值班制度、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四、提升能力,抓好专业扑火队伍建设
为提高火灾扑救能力,我区组建了2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区政府与区消防大队签订了共建协议,安排资金为专业扑火队员落实了伤亡保险、津贴,提高了队员待遇。加强了森林防火训练,对扑火能力进行了实战检验。
五、依法管理,严肃查处森林火警(灾)案件
由于森林防火宣传和准备工作做的比较到位,从2011年10月至今,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一般森林火灾2起,过火面积不足一亩。区农林水局林业执法人员对火灾案件及时进行了立案调查,查出了起火原因和肇事者,对不注意野外用火行为的人员,行政处罚1人次,作出了罚款500元和责令支付扑火工资的处罚决定,对全区群众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乡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乡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乡及各村制定本辖区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发动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备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空壳树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承担本乡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联系电话:7822021)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等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乡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信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协助和指导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由副乡长为指挥长,乡林站站长、乡武装部部长为副指挥长,有关乡直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森林火灾中的的主要职责是:
1、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协同配合进行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2、乡林站:负责森林火灾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的管理及培训,扑火工具的准备、保管、维护,火灾调查与评估及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3、乡武装部:根据需要,调动全乡民兵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在平时组织全乡民兵进行森林火灾扑救演练。
4、乡综治办:负责协调县消防大队、公安等部门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并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及火案侦破等工作,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5、乡财政所、民政所:负责为扑火救灾所需经费提供保障。
6、乡卫生院:负责对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7、乡司法所、国土所:负责组织对全乡中小学生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止学生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适时组织全乡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
8、乡安监站:负责监督检查全乡各村及重点山头的森林消防安全,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四)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实行片区责任制,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经常性地到所在片区进行宣传、检查、督促。(五)村防火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和完善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乡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在各种宣传媒体公布“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要在全乡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各村森林管护人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乡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我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 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单位要立即向乡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情况,乡防火办接到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出现重要火情时,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在发现火情后1小时内详细准确地将森林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情况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3、当发生乡外火烧入或乡内火烧出的情况时,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通知相关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共同研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为前线指挥部、 扑救组、后勤保障组 、医疗救护组 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部职责:制定扑救火灾实施方案;指挥扑救火灾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做好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各工作组的职责是:
2、 扑救组: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救火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指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工作。
3、 后勤保障组: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做好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食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4、医疗救护组: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5、 保卫组: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火案嫌疑人员的调查、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4小时以上,经检查确认无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五)、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委会及村防火委员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林站处理,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案件报县林业局查处。
六、后期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乡林站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要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报县级有关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参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灾后安置及灾后重建:火灾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再建工程。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空壳树乡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按施行情况予以及时修改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