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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现状

时间:2024-01-13 16:17:1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温室气体现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温室气体现状

第1篇

关键词: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数据不确定性

温室气体减排的测量、报告和核实会随着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深入而不断推广,能源经济学专业尚未开设有关温室气体核查的课程,我们有必要对这一课程的基本构架进行探讨。

一、国家、地方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通过温室气体清单可以识别出主要排放源,了解各部门排放现状,预测未来减缓潜力,清单编制和报告的学习主要涵盖五个领域:第一,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清单,其中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活动、生物质燃烧活动、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逃逸排放、石油和天然气系统逃逸排放;第二,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清单,其中包括水泥生产过程、石灰生产过程、钢铁生产过程、电石生产和使用过程、乙二酸生产过程、硝酸生产过程、铝生产过程、镁生产过程、电力设备生产过程和使用、半导体制造过程、臭氧消耗物质(ODS)替代品生产和使用;第三,农业活动温室气体清单,其中包括稻田甲烷排放、动物消化道甲烷排放、动物粪便管理系统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第四,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温室气体清单,包括森林等木质生物碳储量的变化和转化两方面;第五,废弃物处理温室气体清单,其中包括固体废弃物处理甲烷排放和废水处理甲烷排放。

二、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中数据的不确定性

温室气体清单的编制还应考虑不确定因素,首先是由于过程未被识别或者测量方法不存在,无法获得测量结果或者其他数据;第二,计算模式的简化可能产生偏差和随机误差;第三,在一些情况下,无法获得说明某排放或清除特点必需的数据;第四,获取的数据缺乏代表性;第五,统计时随机取样误差、测量误差、错误报告以及数据丢失等问题。因此,需要讲授降低不确定性的方法,一是改进计算模式结构和参数,以更好地了解和描述系统性误差和随机误差;二是提高数据的代表性,如使用连续排放监测系统来监测排放活动数据,可得到不同燃烧阶段的数据,从而更准确地描述排放源的排放属性;三是使用更精确的测量方法,包括提高测量方法的准确度以及使用一些校准技术;四是大量收集测量数据,增加样本大小可降低与随机取样误差相关的不确定性;五是消除已知的偏差,确保仪器仪表准确地定位和校准,模型或其它估算过程准确且有代表性;六是提高清单编制人员能力。

三、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

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以《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和《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指南》为主要依据,与国家和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存在几点差异,在课程中要进行阐明。第一,国家和省级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主要针对地理范围内的直接排放,只包括少量的间接排放,而城市的间接排放包括的范围更广,包括外调电力、跨边界交通、航空、边界外废弃物处理等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为了更全面地计算和评估城市活动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城市清单必须更全面地核算直接和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第二,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涵盖的部门相对集中,为了更贴切地体现城市活动结构,通常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主要分类及主要排放源包括建筑、工业和交通三类。第三,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考虑的细致程度与国家和省级的不同,国家和省级清单的核算范围较广,统计数据来源更丰富,而城市层面的统计数据相对较少,因此需要开展大量的数据调研和原始数据采集工作,有些行业的排放因子甚至可以落实到企业层面。

四、企业层面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机制

第2篇

关键词:低碳;低碳经济;石油行业;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426.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15-0011-02

引言

温室气体的排放引起了全球气温上升、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等气候变化。目前温室气体的排放已引起了全球人类的关注,“低碳”与“低碳经济”越来越多地被提倡。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占温室气体的比重约为75%,甲烷(CH4)、臭氧(O3)、氯氟碳化合物(CFCS)以及水汽(H2O)等也是温室气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约占25%。其中,温室气体中石油化工行业排放的温室气体占二氧化碳排放量的57%,占全体温室气体放排量的75%。因此,石油化工行业既是能源消耗大户,又是生产温室气体的大户。那么,在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并存带来的温室效应下,我国的石油行业发展存在着哪些问题呢?如何利用在低碳背景下利用“低碳”与“低碳经济”来探究中国石油行业发展路径呢?

一、低碳经济的定义及内涵

大气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增加,温室气体浓度越来越高,全球性的气候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逐渐被搬上国际舞台。“低碳”两个字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低碳生活”“低碳校园”“低碳超市”“低碳交通”“低碳社区”等等。各行各业都冠以“低碳”二字蜂拥而上,使得“低碳”二字逐渐成为一种时尚。“低碳”经济是指基于产业转型、制度创新、新能源开发以及技术创新等多种创新性手段及方式减少石油、煤炭等高污染性能源消耗,降低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社会经济双赢的目的,最终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与协调发展。

“低碳”视角下的低碳经济的内涵包括三方面:技术性、经济性及目标性。技术性内涵主要体现在,低碳经济是通过产业转型、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等技术性手段实现的;经济性内涵主要体现在,低碳经济是以经济发展为目标及动力,致力于经济发展、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和物价稳定等社会经济发展综合性目标;目标性内涵主要体现在,倡导低碳经济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社会经济双赢的目的,促进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与协调发展。

二、低碳背景下我国石油行业发展问题

1979年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第一次世界气候大会”指出,大气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增加,以致大气中温室气体舛仍嚼丛礁撸导致地球温度上升、气候变化、冰川融化以及海平面上升。由此,1979年的“第一次世界气候大会”第一次将温室效应带来的气候变化提上国际议事日程。此后,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签订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在日本东京签订了《京都议定书》;2007年,将近200个地区及国家的代表在印度尼西亚的巴厘岛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通过初步的《哥本哈根协议》,但是在气候问题的长期目标、资金来源以及技术支持方面并未有实质性成效;2010年坎昆气候大会在坚持“巴厘岛线图”的基础上,在气候问题的资金来源、减排承诺等问题上取得了初步成效。

低碳背景下我国石油化工行业发展主要面临着以下问题:

第一,随着“低碳”与“低碳经济”的倡导与实施,众多低碳经济因素制约着石油化工产业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生产加工制造业、汽车行业等产业带动了石油等能源产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石油、煤炭等能源产业进出口贸易额增幅均在20%以上。可以说,我国石油、煤炭等能源产业取得了飞快的发展。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5》,中国石油进口创历史新高,成为首次超过美国的世界最大石油进口国。尽管如此,我国石油产业仍面临着技术性较低,仍处于世界石油产业链的低端领域。在“低碳经济”的倡导与流行之下,我国石油产业低端产业链产品产能过剩,高端产业链产品产能仍需进口。

第二,我国石油产业发展迅速,能源消耗大、产能消耗大且生产了大量的温室气体,气候公约效果微乎其微。自1979年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第一次世界气候大会”至2016年期间,全球各个国家已召开数次关于全球气候变暖的气候会议,签订了数个“气候变化公约”及“气候变化协议”。但是,全球各国为了自身利益无法产生共同的“低碳”目标,效果微乎其微。2013年的华沙气候大会经过了激烈的争论,终于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九次缔约方会议暨落下帷幕;2014年的利马气候大会在历时32小时之后,终于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次缔约方大会。

第三,随着“低碳”与“低碳经济”的倡导与实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冲击着石油、煤炭及天然气产业。作为不可再生资源,随着全球经济的飞速增长及各产业对石油等能源消耗的需求,石油、煤炭及天然气将在未来一百年之内被人类耗尽。相反,太阳能、风能、地热能与生物质能,一方面作为再生资源,具有可持续使用与发展的性质;另一方面,太阳能、风能、地热能与生物质能等新型能源具有环保型,起到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社会协调发展。

第四,随着“低碳”与“低碳经济”的倡导与实施,未来低碳能源技术必然主导能源行业,对传统能源具有较大的冲击力。随着“低碳”与“低碳经济”两词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低碳技术也随之应用至石油能源行业。我国为鼓励“低碳”能源技术及新能源技术的创新与开发,先后对“低碳”技术出台了众多保护性政策与措施,并严格限制传统石油能源使用。某些发达国家针对石油行业的发展出台了相应的清洁能源安全法案。清洁能源安全法案将石油产业的低碳技术设备化,以此形成相应的清洁专利,对传统石油行业产生了较大的冲击力。由此,随着低碳技术的创新与发展,未来低碳技术必然主导能源行业,石油、煤炭和天然气等传统能源行业必然会受到一定的冲击及影响。

三、低碳背景下中国石油行业发展路径

随着“低碳”与“低碳经济”的倡导与实施,众多低碳经济因素制约着石油化工产业的发展。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冲击着石油、煤炭及天然气产业。未来,低碳能源技术必然主导能源行业,对传统能源具有较大的冲击力。那么低碳背景下我国石油行业发展路径有:

一是促进石油行业产业结构升级,加强石油产业结构调整,降低石油能耗投入及消耗,推进石油产业的规模经济与集约经济。作为引导石油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主体,政府部门应当通过相关政策引导石油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基地,创新能源技术,提高石油能源利用率,生产高效清洁的石油能源。石油企业通过产业集群形成石油产业基地,通过专业化、技术化及规模化生产,创新生产线技术、设备技术及工艺技术,降低相关产品的单位成本,促进石油行业产业结构升级,加强产业结构整合,从而降低石油能源能耗投入及消耗,促进石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与协调发展。

二是促进节能减排,研发及创新低碳技术,强化节能减排技术。对于低碳技术创新方面,石油产业企业可联合科研机构、高校及科研基地等进行低碳技术研发与创新。如,利用天然汽水化合物、新一代生物质能材料等来研发低碳能源技术。加强石油能源的低碳技术研发,逐渐淘汰并停止污染严重、技术落后、能源消耗高、产品质量差及污染严重的企业,大力研发及创新能降低单位能耗、单位成本的设备及联产设施。对石油产业企业生产中产生的污染物,要及时进行污染物分解、处理与污染治理,减少石油产业对环境的污染及破坏。

三是积极研发低碳清洁技术,加强新能源技术的创新与研发,促进石油产业产品清洁化生产。传统的石油化工产业具有资源利用率低、污染高、能耗高、产能低的特点,而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不仅具有可再生、可持续利用的特点,还具有资源利用率高、污染低、能耗低及产能高的特点。国内环境已不足以支持任何高污染、高能耗、低产能的能源企业发展,所以改变能源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石油产业升级,积极研发低碳清洁技术,加强系能能源技术的创新与研发,促进石油产业产品清洁化产生已刻不容缓。

结语

“低碳”两个字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低碳生活”“低碳校园”“低碳超市”“低碳交通”“低碳社区”等等。各行各业都冠以“低碳”二字蜂拥而上,使得“低碳”二字逐渐成为一种时尚。低碳背景下的“低碳经济”制约着我国石油产业的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不断冲击着石油、煤炭及天然气产业,未来低碳能源技术对传统能源具有较大的冲击力。因此,加强石油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强化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及创新低碳技术,降低石油能耗投入及消耗,推进石油产业清洁化生产的规模经济与集约经济生产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 杜伟.低碳经济与中国石油石化行业的发展[J].国际石油经济,2010,(1).

[2] 低碳使命、石油石化的抉择――第二弥泄石油石化产业发展国际论坛精彩演讲内容选登[J].中国石油石化,2010,(13).

[3] 朱晓亮.低碳经济与中国石油石化行业的标准及发展[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6,(10).

[4] 龚洋冉,仇沪毅,刘丽.我国低碳发汗公众参与的现状研究(一)――低碳概念族的演变和创新[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第3篇

关键词低碳经济;低碳会计;低碳核算

如今,气候变暖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它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大部分科学家认为人类活动尤其是工业革命以后的温室气体排放的快速增加导致了气候变暖,因此减少温室气体尤其是CO2的排放就显得尤为重要。当前,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居世界第二位,预计到2025年左右,中国的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将与美国并驾齐驱。因此,中国的减排压力是非常大的。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十年前企业界很少有人关注到气候变化与商业经营的关联,随着气候变化这一话题在全球的不断升温,会有越来越多的大企业等将被问及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及减缓措施。为此,企业需要充分发挥会计事务的职能,发展低碳会计,有效控制企业的年耗碳量。

一、低碳经济的内涵

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缓全球变暖的浪潮下,2003年《能源白皮书-构建一个低碳经济》首次提出了“低碳经济”的概念,并很快在联合国召开的气候大会巴厘岛路线图中得到了肯定。“低碳经济”是国际社会应对人类大量消耗化石能源、大量排放二氧化碳引起全球气候灾害性变化而提出的新概念,但是究竟什么是低碳经济,尚没有严格的定义。

最近我国学者对低碳经济投入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庄贵阳从低碳经济(LCE)的概念出发,指出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目标是减缓气候变化和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强调向低碳经济转型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而在发展中寻求减排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然选择。崔大鹏指出,中国实现低碳经济,有三个基本方法:首先是节能降耗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逐步实现经济体系从低效到高效的转变;第二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如水电、核电、风力发电要进一步大规模普及,光热发电、光伏发电技术要进行接近商业利用的示范,从源头上减少化石燃料的利用,进而减少碳排放;第三是在明确减排义务的前提下,采用CCS技术,实现低碳化和去碳化。付允等认为低碳经济是一种绿色经济发展模式,它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为基础,以低碳发展为发展方向,以节能减排为发展方式,以碳中和技术为发展方法。

总之,低碳经济是一种正在兴起的经济模式,其核心是在市场机制基础上,通过制度框架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创新,推动提高能效技术、节约资源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和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的开发和运用,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朝向高能效、低能耗和低碳排放的模式转型。

二、低碳经济对企业会计的影响

为了应对低碳经济,目前一个新的会计研究领域——低碳会计受到相关学者和企业的关注,如《欧洲会计评论》、《会计、组织与社会》、《会计、审计与职责杂志》等相关国际知名会计期刊在近期已经或计划推出与排污权、碳会计及披露、气候变化与温室气体会计等专题,可以预见未来几年碳会计的相关规范或指南研究将达到一个。低碳会计的内涵、低碳会计的发展前景、低碳会计核算、低碳会计信息披露等都是近期会计研究的热点问题。

低碳会计主要对企业履行低碳责任、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进行确认、计量,报告和考核企业自然资源利用率,其目的是帮助企业实现节能减排,既满足国家对企业低碳责任的要求,又可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企业利润。低碳经济对企业会计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低碳核算和低碳信息披露等方面。

首先,低碳经济对企业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低碳核算要求企业不仅要站在企业自身的立场着想,更要着眼于地区、全国乃至全球环境,要体现国家公布的有关环保节能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的要求;要体现高能源利用率、清洁能源使用现状和水平,及时发现能源使用状态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并起到预警作用。低碳核算重点包括以下方面:(1)低碳资产,包括为能源能源使用和节能减排而购置、筹建的专门设备或场所;为低碳发展而采购的原材料、低碳技术等;(2)低碳负债,包括为进行低碳发展而发生的长、短期借款、应付环保费、应付资源税等;(3)低碳权益,包括企业所拥有的清洁能源、低碳资本、节能基金等;(4)低碳收入,包括企业因为低碳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损害补偿收入、低碳奖励等;(5)低碳成本,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为低碳发展发生的支出,包括环境保护治理、补偿费用、低碳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等;(6)低碳利润,反映企业发展低碳经济实现的低碳效益。

其次,低碳经济对企业会计信息披露有重要影响。企业低碳信息披露有两种形式:一是在传统会计报表中增列低碳会计项目增加低碳会计信息,如资产负债表类增设“节能投资”、“低碳固定资产”、“应交环保费”等项目;损益类增设“低碳收入”、“低碳节能奖励”、“低碳成本”等项目;二是单独报告,即提供单独的低碳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信息。相比较而言,第二种方式更加受到市场和投资者的关注,他们需要知道企业从原材料投入到生产、销售、服务的每一个环节的能耗和排放的信息,要求企业单独编制低碳报告,将低碳绩效全面、系统地进行介绍。通过实施低碳会计核算披露,企业和其他组织可以正确地确认、计量与环境资源活动相关的投资和成本支出,更好地洞察这些支出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使企业得到一个公平的低碳商誉。

由此可见,发展我国的低碳会计体系,将低碳经济用合适的会计语言进行表达,对加快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对会计理论研究和现实实践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参考文献

[1]庄贵阳.低碳经济:气候变化背景下中国的发展之路[M].气象出版社,2007,11.

[2]崔大鹏.低碳经济漫谈[J].环境教育,2009(7).

[3]付允等.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3).

[4]李银莲.碳会计尚远,跨国公司青睐低碳投资[N].中国经营报,2010-08-27.

[5]曾锴,王小波,陈程.低碳经济视角下我国碳会计体系研究[J].国际商务财会,2010(10).

[6]桑军朝.低碳会计理论初探[J].教育教学论坛,2010(21).

第4篇

关键词:南北气候合作;“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可持续发展;碳排放

中图分类号:D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0)03-0081-06

2009年12月达成的《哥本哈根协议》是人类在可持续发展道路上的重要一步。尽管达成的只是一份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的、自愿加入的协议,但其成功之处在于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中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明确了后哥本哈根时代的气候谈判仍然坚持双轨制模式。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必须实现其量化减排指标,而发展中国家没有强制的减排义务。换句话说,发达国家执行强制减排义务,发展中国家采取自愿减排行动。气候谈判的双轨制模式,就是同时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京都议定书》的框架下进行谈判的模式。双轨制谈判模式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具体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既体现了北方国家对气候变暖应负的历史性责任,又照顾到南方国家经济增长与消除贫困的发展诉求。

一、哥本哈根大会的基本原则之争

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全称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5次缔约方大会。

1992年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认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并针对所有国家。1997年通过、2005年生效的《京都议定书》,仅有发达国家与东欧国家参与,并制定了限量减排计划,发展中国家不在其中。《京都议定书》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激烈斗争的结果,最后,37个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中承担减排义务,而发展中国家并不承担减排义务。

在哥本哈根大会上,发达国家企图淡化甚至抹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中的“区别”二字,企图要求发展中国家的自愿减排行动与发达国家的强制减排目标挂钩,并企图要求所有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都要接受“可报告、可测量、可核实”(MRV)的国际核查,以使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多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责任,而发达国家却能逃避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义务。发展中国家针锋相对,强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中的“区别”二字,要求发达国家要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任务,发展中国家则在接受资金和技术的前提下,采取自愿减排行动。

经过复杂的斗争,最后,哥本哈根大会决定遵守《哥本哈根协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0个缔约方“自愿加入”该协议。《哥本哈根协议》规定:“全球气温较前工业化时期的升幅应限制在2摄氏度;世界到2050年时温室气体排放量应较1990年减半;富裕国到2050年时应减少80%;发展中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应比通常情况下低15%至3.0%,要考虑能源消耗与经济产出的比例;在减缓暖化和提高执行透明度的前提下,由发达国家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的资金援助。”

尽管《哥本哈根协议》只是在气候变化长期目标、资金、技术和行动透明度等问题上达成了有限共识,对于减排幅度、时间表、监察方法、各国出资比例等棘手问题都没有具体细节,只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框架协议。但是,它起码兼顾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所承担责任的共同之处与区别之处,再次体现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南北气候合作的基本原则。

二、气候变化的影响是全球性的

气候变化问题是21世纪人类社会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事关人类生存和各国发展,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2007年公布的评估报告,是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科学基准。报告指出,气候变化问题的影响程度主要取决于全球变暖程度;截至2100年,全球气温最低可能上升1.8℃,最高可能上升4℃。这还是比较乐观的估计。

气候变暖,是指全球范围内的平均温度会上升,同时温度变化的幅度也在增加。气候变暖会导致大量海水蒸发,大气中的水汽增多,进而引发极端性气候现象。即使按照最乐观的估计,气候变化的后果也会非常严重,用水短缺加剧,生态系统和食物保障受到严重破坏,沿海洪灾威胁生命财产。如果我们不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将很难逆转,对人类和其他物种可能造成巨大灾难。

应对全球性的气候变暖问题,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的责任,需要国际社会同舟共济、齐心协力,世界各地绝大多数民众都支持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

三、发达国家必须担负气候变暖的历史责任

应对气候变化是世界各国共同的责任,这一点已基本达成共识。然而,发达国家对2012年到2020年的温室气体减排承诺表现消极,甚至不愿意将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的呼声列入哥本哈根谈判议题。2009年11月的八国集团峰会声明,要将发展中国家拉入减排框架,应该将发展中国家的自愿减排行动与发达国家强制的减排目标相挂钩;哥本哈根大会中,南北国家谈判的焦点也在于此。其实质是“富国要求穷国为全球变暖问题负责”,发达国家企图抹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中的“区别”二字。相对而言,发展中国家提出发达国家应当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充足的、额外的、实质性的资金支持,这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的法律义务。

理论与实践都足以证明,发达国家对气候变化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应该严格履行《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减排目标,并在2012年后继续率先承担减排义务。

(一)发达国家的部分高污染产业以发展中国家为污染避难所

表面看来,发展中国家在大量生产并向发达国家出口污染密集型产品,应该受到指责。然而,污染产业大转移的过程、污染避难所形成的原因不容逃避。正在发展中国家排污的许多产业是从发达国家转移过来的。这些发达国家应该担负起历史性责任,帮助发展中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伴随着三次产业革命,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发生了三次重大变化。18世纪末19世纪上半叶发生的以蒸汽机的发明和使用为标志的产业革命,使欧美先进国家走上了工业化道路,主要发展的是以纺织工业为主的轻工业,即以轻工业为主的工业化。

19世纪末20世纪初发生了以电力和电动机、内燃机的发明和推广为中心,以重化工业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次产业革命。钢铁、机械、采煤、电力、造船、汽车、石油化学等重化工业迅速兴起,占据工业主导地位,成为工业结构重心。重化工业一方面带动了许多新兴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却使世界资源和能源的消耗急剧增大,造成了能源危机和资源短缺,也造成了环境的污染与恶化。

二战后以微电子技术为中心的新技术革命的兴起,为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发达国家在大力发展高技术工业的同时,把劳动成本高、资源消耗大和环境污染严重的传统工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使本国的纺织、钢铁、造船、煤炭等基础性工业日益衰落。其工业重心从重化工业转为高技术工业,从劳动和资源密集型工业转为知识和技术密集型工业,工业结构日益“软化”,高技术工业发展处于“悬空”状态,整个工业发展处于“空心”状态。

污染避难所假设,主要着眼于工业化的历史发展过程,揭示了高污染产业从发达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的内在原因。Walter较早提出了污染避难所假设。通过考察1970―1978年西欧、日本以及美国的对外直接投资趋势,Waiter发现这些国家将大部分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到海外。通过Walter的“污染避难所假设”,可以看出高污染产业转移的内在原因。

发达国家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在生产过程中对污染排放物的限制较多,而发展中国家的环境管制政策相对宽松。于是,大量高污染产业从发达国家转移到了发展中国家,把发展中国家变成了自己的污染避难所。一方面可以逃避发达国家的严格管制,利用发展中国家宽松的环境政策。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发展中国家充裕的环境资源,继续生产污染密集型产品,同时能够降低自己的生产成本。之后,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发展中国家的污染密集型产业在相对增加。

(二)发达国家是碳泄露的主要输出国

碳泄露,是指在只有部分成员参与的国际联盟下,承担减排义务的国家采取的减排行动导致不采取减排义务的国家增加排放的现象。

《京都议定书》规定第一承诺期(2008―2012年)的减排目标只针对发达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即附件一国家),非附件一国家尚未承担具体的减排义务,这种规定必然导致碳泄漏现象的发生。《京都议定书》附件一国家的减排政策,通过国际市场的传导机制会增加在非减排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碳泄漏的流入国主要是非附件一国家,即发展中国家。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是碳泄漏的主要传导机制。

首先,高污染产业尤其是能源密集型产业的国际转移会导致碳泄漏,这一点与Walter的污染避难所假设有异曲同工之处,国际投资是碳泄漏的传导机制。

严格的减排政策可能降低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在钢铁、水泥、建材、化工等能源密集型产业中的生产力,从而影响附件一国家的经济收益。附件一国家(发达国家)的企业可能在非附件一国家(发展中国家)投资设厂,就地生产,就地销售,或者将产品返销其母国。一来能够降低生产成本,追求生产活动的利润最大化。二来可以在发展中国家享受自由排放的好处。附件一国家能源密集型产品生产基地的转移,必然导致更多不受控制的温室气体由发达国家泄漏到发展中国家。

其次,碳密集型化石燃料以及碳密集型产品的国际贸易也会导致碳泄露,国际贸易是碳泄漏的传导机制。

碳密集型化石燃料包括煤、石油、天然气等。为了达到减排目标,附件一国家征收较高的燃料税,对生产过程中的能源使用和排放施加较严格的限制,可能会减少对碳密集型化石燃料的需求,致使这些燃料的世界市场价格下跌。相对而言,由于减排压力较小,再加上燃料价格的下降,非附件一国家可能扩大对碳密集型化石燃料的需求,结果会增加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碳密集型产品,是指产品生产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较高的产品,如钢铁、水泥、化工产品等。在实施减排政策的过程中,附件一国家可能会增加碳密集型产品的生产成本,降低这些商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但是对进口碳密集型产品的消费却少有限制,进而增加来自非附件一国家的进口。相对而言,非附件一国家所生产的同类商品则具有了相对优势以及更大的国外需求市场。根据比较优势原则,非附件一国家会增加碳密集型产品的生产与出口,其温室气体排放量随之增加。

如此,碳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出现地域分离,物质资本、劳动力、能源的提供国、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生产国、最终产品的消费国通常是不同的国家。谁应负担温室气体排放责任,生产国还是消费国?中国经济50人论坛课题组(2010)提出应以消费排放(各国最终消费导致的碳排放)来界定各国排放责任,同时建议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扩展为“共同但有区别的碳消费权”原则。

(三)发达国家必须担负气候变暖的历史责任

附件一国家(发达国家)以直接投资方式将部分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到非附件一国家,减少对碳密集型化石燃料的消耗,增加对碳密集型产品的进口;非附件一国家(发展中国家)则成为更多污染密集型产业的承接地、更多碳密集型化石燃料的消耗者、碳密集型产品的生产方,自然就变成了污染密集型产业的避难所、碳泄露的输入国。发达国家需要担负气候变暖的历史责任,原因显而易见。

然而,且不说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基础四国”(中国、印度、巴西、南非),即使对非洲地区的最为贫困的国家,发达国家的“慷慨”程度也不尽如人意。在近年来的气候变化谈判会议上,非洲国家代表曾多次抗议富裕国家不愿做出大幅削减碳排放承诺的做法。他们认为,富裕国家必须为非洲在气候变化中的损失埋单。非洲大陆是导致气候变化责任最小的地区,也是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最弱的地区,同时还面临着巨大的能源需求。靠天吃饭的非洲农业将在气候变化的利刃下损失惨重,粮食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四、发展中国家需要经济发展的空间与时间

气候变化是人类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既受自然因素影响,也受人类活动影响,既是环境问题,更是发展问题,与各国发展阶段、生活方式、人口规模、资源禀赋以及国际产业分工等因素密切相关。环境库兹涅茨假说等理论研究以及相关的实证检验,都能证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应该拥有不同的减排空间。

(一)经济增长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环境库兹涅茨假说,这一基于实证研究的理论,形象展示了经济增长与环境之间存在着倒u形的曲线关系,足以说明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发展中国家需要经济发展的时间与空间。

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一些环境经济学家基于实证研究提出了环境库兹涅茨假说(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简称EKC),主要代表人有格罗斯曼与克鲁格(Grossman & Krueger,1991)。 他们发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之间存在着类似倒u形曲线关系。在经济发展初期,环境污染水平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而迅速增加;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拐点)之后,污染物的排放将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而下降;拐点大概处于人均收入4000~5000美元之处(见图1)。

环境库兹涅茨假说反映了经济发展的自然进程。在经济发展初级阶段,主要以低污染的农业经济为主导;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污染物的排放将快速增加;待经济发展到去工业化时代,低污染服务业占据主导地位,从而带来了污染排放的减少。

与其他传统污染物不同,温室气体属于存量污染物,其影响主要由其存量多少决定(中国经济50人论坛课题组,2010)。根据美国世界资源研究所的统计结果,1850~2005年间发达国家的历史累积排放量占世界总量的76%,1990~2005年间发达国家的份额降到了61%(发展中国家的份额则相应增加)。1850年可谓工业革命的始点(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而1990年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基准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四次评估报告(IPCC,2007)表明,工业革命以来大量化石能源的燃烧是导致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所以,应该从历史的角度看待累积排放量的问题,发达国家对于气候变暖的历史性责任是抹杀不掉的。战后第三次产业革命之后,发达国家相继到达污染物排放的拐点。而发展中国家的情况恰恰相反,1950年之后尤其是1990年之后处于高增长高排放时期。

(二)发展与碳排放空间的矛盾

目前,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转折点左边的曲线(见图1),显示的是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情形,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污染物的排放将快速增加;右边的曲线,显示的是处于去工业化阶段的发达国家,环境污染程度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趋于减轻。

正是基于这种现状,某些发达国家认为发展中国家的自愿减排行动应该与发达国家的强制性减排目标挂钩,甚至提出发展中国家应该与发达国家一样承担强制性减排责任。这些发达国家过于重视碳排放现状,却有意忽略了碳排放历史。各国的历史累积排放量是不容忽视的事实。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英国、法国、德国、美国等经济强国率先进入工业化发展阶段,在第一、第二次产业革命时期,这些国家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国。当时,现在的发展中国家基本处于农业、手工业时期,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极小。

目前,处于去工业化时期的发达国家已经走过了快速增长、大量排放的工业化过程,碳排放量相对较少,除了承担碳减排的历史性责任,还应该理解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诉求,使其拥有合理的碳排放空间。

工业化和城市化迅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更需要较大的减排空间与时间。此类国家正处能源需求的高增长时期,又因技术水平相对落后,设备相对陈旧,能源消费强度较大,所以单位GDP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比较高。如果要求这一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承担强制性减排责任,会大大抑制其经济发展,而且是其力不能及的。

(三)发展中国家需要统筹可持续发展问题

为了促进经济增长,一些发展中国家会竞相降低环境标准以吸引外资,甚至挽留污染企业,最终导致恶性循环,进而成为污染避难所与碳泄露的输入国。对此,这些国家的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发展中国家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统筹经济发展、消除贫困、保护环境等问题,实现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双赢。发展中国家必须摆脱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应该在保证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下,适当减缓温室气体排放。

应该注意,包括中国、印度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愿意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而且已经开始付诸行动。尽管面临着经济发展、消除贫困的艰巨任务,但是中国在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

中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以煤为主的国家,在2005年全球一次能源消费构成中煤炭仅占27.8%,而中国高达68.9%;与石油、天然气等燃料相比,产生单位热量燃煤引起的碳排放比燃用石油、天然气分别高出36%和6l%。为此,中国设法减少煤炭的使用总量,利用碳捕获与封存技术降低煤炭发电厂的碳排放,同时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从“发展就是硬道理”到“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的转变就是很好的证明,促进环保经济、生产环境友好型产品的实例比比皆是。中国对“两高一资”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在甘肃省的戈壁沙滩正在建设大型风电场,其规模让欧洲或美国的同类设施相形见绌。

中国在哥本哈根大会上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碳密度)比2005年下降40%~50%;印度也承诺在同一时期内将其碳密度降低20%~25%。面对日益严峻的气候变暖问题,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乃至最为贫困的国家都做出了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只是不同意与发达国家承担同样的强制性减排义务。

国际社会应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和发展空间,应该尊重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诉求,不能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超越其发展阶段、应负责任以及实际能力的义务。同时,发达国家应该正视自己的历史责任,继续承担中期大幅量化减排指标,并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资金与技术支持。

五、结论

第5篇

【关键词】清洁发展机制;现状;问题;改革

中图分类号:F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2-097-01

气候变化时当今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有关研究表明,工业生产中排放的温室气体导致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上升,是导致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为此国际社会磋商制定了《京都议定书》中的清洁发展机制。近年来,我国CDM项目发展迅速,但在实践中,清洁发展机制的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问题,亟需完善。

一、清洁能源机制概述

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清洁发展机制(CDM)是指,允许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任务的附件一缔约国通过在非附件一缔约国投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获得“经核准的减排”(CER),并以此抵消其依据《京都议定书》所应承担的部分温室气体减排任务。清洁能源机制是以项目为基础,其实质是减排成本较高的附件一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通过在减排成本较低的非附件一国家(发展中国家)实施CDM项目来完成一定数量的减排义务。

清洁发展机制是存在于附件一国际(发达国家)和非附件一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一项国际合作减少碳排放的机制。清洁发展机制是碳排放领域国际磋商与合作的智慧结晶,体现了国际环境领域国际合作趋势的加强,如果正确的加以运用,因该是一种双赢体制。

二、我国清洁发展机制的实施现状

(一)我国现有CDM项目的特点

1.CDM项目发展迅速,并且持续增长。自2004年11月起我国政府依据《京都议定书》的相关规定受理CDM的申请项目,已批准项目数量逐步增长。截止2012年2月9日,我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已经批准的CDM项目为3559个,而且每年同期增长速度加快趋势明显。

2.欠发达的地区注册CDM项目居多,但是估计年减排量却很少。我国欠发达的西部地区每年申请的CDM很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清洁发展机制的实质,即发达国家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减少碳排放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但这些项目并不会对于解决该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发挥关键的作用。

3.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CDM项目居多,且年减排量很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CDM项目一直是我国政府、商界等更领域的关注焦点,截止到2012年2月9日,我国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注册项目为1466项,占据我国全部注册CDM项目总数的81.22%,并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CDM项目的估计年减排量1.9亿吨,占据全国注册CDM项目总减排量的50.15%。

(二)我国CDM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清洁发展机制是一种双赢机制,但该机制在我国的具体实践中仍存在很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CDM项目的审核标准与国际标准存在差距。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CDM项目有着严格的合格性要求,我国的CDM项目的审批标准与国际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国内CDM项目审核的过程中存在标准宽松、程序缺失的现象。

2.我国的对于CDM市场规范的措施还比较缺失。我国有大量的CDM项目,但是这并不能掩饰我国CDM项目市场的混乱状况,例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项目业主的要求仅为中资或者中资控股,对于项目中的其它参与方,比如咨询公司、中介公司的资质和行为方式并无明确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国内CDM市场的混乱。

3.我国的CDM项目类型过分集中。我国的CDM项目的申请主要涉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占据我国全部注册项目的81.22%,反映出我国审批的CDM项目方法学的集中程度很高且方法学较少。

4.技术转让的过程中存在阻碍。西方发达国家虽掌握的CDM项目核心技术,但是并没有随着CDM项目的实施传授给我国,因此,我国虽然能从清洁发展机制中获益,但是是非常有限的。

三、我国CDM项目机制的改革与完善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为了保护地球环境,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我们要承担起大国的责任,充分利用清洁能源发展机制,不断改革和完善自身的相关体制。

(一)加强我国CDM市场的规范和监督,建立完善的领导监督体制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其一,建立CDM项目中介机构的资质认证制度,对于具备相关法律规定的资金、技术、业务水平等条件的CDM中介机构予以认证,开展业务;其二,建立专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进行一定的人才考核,只有达到预先制定的相关标准才能从事该项职业;其三,加强对CDM项目咨询机构和中介机构的业务培训和市场引导,逐渐地增强其国际竞争力。此外,我国CDM项目的政府机构应当增强其自身的领导能力,建立专门的CDM项目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相关事项,从而及时有效地应对气候变化以及CDM项目中出现的任何问题。

(二)推进我国CDM项目的方法学多元性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其一,自主开发新的方法学,我国也有自己的一些CDM项目方法学,比如造林/再造林CDM项目、甲烷的回收利用CDM项目等等;其二,研究发达国家开发的发法学,并结合相关的国际规则研究其如何在中国加以实施,从而更好地运用到我国的CDM项目开发中,达到减少碳排放保护环境的目的。

第6篇

一、清洁发展机制的运作方式

1997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为发达国家和转轨国家(附件I国家)明确规定了2012年前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同时,为了帮助附件I国家降低减排成本,《京都议定书》允许发达国家通过市场或基于项目的合作进行“海外减排”,并引入了国际排放贸易(IET)、联合履约(JI)和清洁发展机制这三项市场机制。I-ET是指附件I国家之间针对配额排放单位(Assigned AmountUnits)的交易。在《京都议定书》实施初期,附件I国家都分配到既定的AAUS指标,之后可以按照自身的排放情况来决定购入或卖出该指标。JI主要涉及附录I国家之间的减排单位(EmissionReduction Units)交易,主要形式包括低排放技术的应用、植树造林等。CDM与JI机制相似,但是仅涉及附件I国家和非附件I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交易。在这一机制下,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投资或直接购买的方式获得核证减排单位(Certificated Emis-sion Reductions)。

《京都议定书》对清洁发展机制的原则、性质、范围、参与资格、管理机构等问题做出了基本的规定,为清洁发展机制的实施奠定了基础,但是对清洁发展机制的具体操作细则并没有做出规定。2001年,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第七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的《马拉喀什协议》对实施清洁发展机制的具体细则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至此,清洁发展机制在实质上得以建立。

根据《马拉喀什协议》的相关规定,参与CDM项目的国家必须满足以下三条资格标准:第一,自愿参与清洁发展机制;第二,建立国家级CDM项目主管机构;第三,批准《京都议定书》。同时,《马拉喀什协议》也对CDM项目的必要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第一,必须获得项目涉及到的所有成员国的正式批准;第二,必须促进项目东道国的可持续发展;第三,在缓解气候变化方面产生真实的、可测量的、长期的效益,也就是说,CDM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必须额外于任何“无此CDM项目条件”下能够产生的减排效果。从CDM项目的参与者来看,只要经过所在国的授权,各种法律实体,包括企业、非政府组织、商业组织、非营利组织等都可以参与CDM项目的开发与合作。由各国批准的CMD项目须提交联合国CDM执行委员会(CDM-EB)审批登记,经核准后由CDM-EB签发CERS。

由于《京都议定书》限排的目标覆盖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碳(SF6)这六种主要的温室气体,因此只有针对这六种温室气体的减排项目才有可能成为CDM项目。具体而言,清洁发展机制将包括如下部门的潜在项目:改善终端能源利用效率、改善供应方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能源替代、农业、工业过程、碳汇项目(仅适用于造林和再造林项目)。

从实践效果来看,清洁发展机制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合作、互利的双赢机制。对于作为买方的发达国家而言,通过CDM项目在发展中国家投资低成本的减排机会,并从产生的减排量中获得减排信用,可以减少需要在本国境内完成的减排量,从而降低履行《京都议定书》的成本。对于作为卖方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通过清洁发展机制渠道筹集的资金有助于实现它们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包括减少化石燃料尤其是煤的消耗,降低空气和水资源污染,进而改善水资源供应,降低土壤侵蚀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同时,还可以为目标区域和收入群体创造就业机会、增加收入,并改善当地能源的自给程度等。从这个意义上说,清洁发展机制为各国综合处理气候变化、经济发展和地方性环境问题提供了新的机遇。

二、清洁发展机制的理论透视

清洁发展机制的实质是温室气体排放权的交易。温室气体排放权益既是一种发展的代价,也可作为一种战略资源。当温室气体排放指标作为一种有使用价值的商品在买卖双方进行交易时,就能利用经济杠杆来推动环保。因此,我们可以用排污权交易理论来解读清洁发展机制。

排污权交易体现了一种环境管理思想,在满足环境要求的条件下,建立合法的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一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实现环境容量的优化配置。显而易见,排污权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来治理环境污染,利用价格机制来引导排污者做出可以达到环境资源优化配置的决策。

从主要类型来看,排污权交易可以分为排污信用交易和总量控制型排污权交易两大类。排污信用交易是指污染源或污染设施只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自愿削减了自身的污染物排放,经许可后就可以进行排污信用的交易。由于没有总量的上限,信用交易体系也被称为“开放市场体系”。与之相比,总量控制型排污权交易的特点是预先为一个区域内的污染源设定总的年度排放上限,因此又被称为“封闭市场体系”。在这一机制下,要求首先掌握一定地理区域或企业的排放清单,然后确定排放水平的上限。年度排放的总量上限以许可或配额的形式分配给污染源。参加的企业应通过控制排放,使用分配的许可或是从其他企业那里购买许可等方式使拥有的许可量至少等于排放量。

就清洁发展机制而言,由于《京都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在2008-2012年的承诺期内将温室气体排放量从1990年的排放水平降低大约5.2%,这就等于设定了排放上限,所以清洁发展机制在性质上是一种总量控制型排污交易。但是,与传统的排污权交易相比,清洁发展机制还体现出几个不同的特点。首先,传统的排污权交易双方都有排放限定,为了完成许可量至少等于排放量这个目标买卖许可,双方都有可能成为交易的买方或者卖方。但是在清洁发展机制下,减排量必须由非附件I国家卖给附件I国家,而相反却不成立。其次,传统的排污权交易主要是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部进行的交易,不涉及别的国家。而《京都议定书》是由各缔约方签署的国际协定,并以国家为单位计算减排量,所以CDM项目是全球范围内开展的国家间的合作。第三,由传统的排污权交易引发的技术转移也主要发生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部,而清洁发展机制作为一种全球合作机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促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环境技术或资金,从而有助于环境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转移。

三、中国实施清洁发展机制的现状

作为发展中排放大国,中国将清洁发展机制视为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平台。近年来,中国实施了数量众多的CDM项目,成为世界上最大的CDM卖方市场。但是,由于起步较晚,中国在实施清洁发展机制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组织管理方面,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是我国清洁发展机制相关重大政策的审议和协调机构,下设项目审核理事会,理事会的联合组长单位为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副组长单位为外交部,成员单位为财政部、农业部、环保部和中国气象局。国家发改委是我国开展CDM项目活动的主管机构,下设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中国CDM项目的实施过程包括设计和表述、国家批准、审查登记、项目融资、监测、核实和认证CERS、签发CERS这七个主要步骤。就项目参与者而言,中国境内的中资、中资控股企业都可以对外开展CDM项目。因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所获得的CDM项目收益归中国政府和实施项目的企业所有。具体的分配比例如下:重点领域以及植树造林项目等类型的项目,国家收取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额的2%;氢氟碳化物类项目,国家收取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额的65%;氧化亚氮类项目,国家收取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额的30%。如果项目在报批时还没有找到国外买方,因而无法明确价格信息,那么该项目设计文件必须注明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将转入中国国家账户,并经中国清洁发展机制主管机构核准后才能将这些减排量从中国国家账户中转出。

2004年6月30日,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外交部联合签署的《CDM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随后,中国的CDM项目正式启动,并在短短几年内迅速发展成为世界最大的卖方市场。从CDM批准立项数量、在CDM-EB注册项目数量,以及获得CDM-EB签发CERS的项目数量等指标来看,中国目前都居世界首位。

从批准立项的情况来看,截至2011年4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的CDM项目达到2941个,在CDM-EB注册成功的项目达到1379个,占注册项目总数的44.61%。其中,已有455个项目获得CDM-EB签发的CERS,折合减排3.4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占CDM-EB签发总量的56.71%。

从我国CDM项目减排类型的构成情况来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节能和提高能效、甲烷回收利用在批准项目、注册项目和签发项目中都跻身前三位。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型的CDM项目在数量上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在批准项目、注册项目和签发项目中所占比重分别高达70.96%,80.15%和77.58%。相比之下,造林和再造林、垃圾焚烧发电等领域的CDM项目相对过少。事实上,造林和再造林对中国自然环境的改善具有重要意义,垃圾焚烧发电则和广大城市居民的生活密切相关,在这两个领域开展CDM项目有着非常广阔的前景。

从我国CDM项目的地区分布情况来看,在西部省份开展的CDM项目数量远远多于东部。造成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在于西部的减排成本大大低于东部,在西部实施CDM项目会给投资方带来更可观的收益。但是,由于东部拥有更多高层次技术人才和更先进的技术设备,对先进技术的吸收能力远远强于西部。因此,CDM项目西多东少的格局并不利于引进和吸收国外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

四、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的建立与发展前景

在积极开展CDM项目的基础上建立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是我国推进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的又一新举措,对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2007年11月9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正式建立。在性质上,清洁发展基金是由国家批准设立的政策性与开发性兼顾的社会性基金,其宗旨是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

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的管理机构由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审核理事会和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组成。其中,基金审核理事会是关于基金事务的部级议事机构,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外交部、科技部、环保部、农业部和中国气象局的代表组成。基金管理中心是基金的法定管理机构,是财政部的部属事业单位。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中心开展基金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负责基金的收取、筹集、管理和使用。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在CDM项目国际合作中收取的国家收益。与此同时,基金积极发展与各方面的资金合作,广泛筹集资金,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政府投入、国际援助与合作资金和社会资金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的参与和协同。具体而言,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国家从CDM项目收益中按规定的比例取得的收入;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和其他合作资金;基金管理中心开展基金业务取得的营运收入;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和其他合作资金;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来源收入。基金的使用采取赠款、优惠贷款和其他工具相结合的方式,其业务活动涵盖四个主要领域:能力建设和公众意识提高、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以及服务于基金可持续业务运行的金融活动。

开展清洁发展机制,吸引绿色投资,对于改善我国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国家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并且可以为我国环保技术的创新带来新机遇。同时,CDM项目数量和减排量的增加也可以使清洁发展基金的规模不断扩大。据预测,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的规模到2012年可以增加到100亿元人民币左右。因此,支持CDM项目的开发和实施,应该成为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的一项优先工作,二者可以相互促进,实现良性发展。

五、中国推进实施清洁发展机制的对策

首先,应面向国内企业加大清洁发展机制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企业具备参与CDM项目的意愿和常识。除了向企业完整地介绍CDM项目的国际规则和国内规则之外,各级政府还应尽快出台针对CDM的经济效益、经营风险和如何依靠CDM项目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等关键问题的指导性文件,使国内企业不仅熟悉CDM项目的操作流程,而且对项目的风险和收益形成客观、充分的认识。

第7篇

关键词:低碳经济;碳交易市场;会计师事务所;碳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2-0101-02

一、国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及碳审计的发展成果

1.低碳经济的产生和发展

2003年,英国首先在《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中提出低碳经济的概念。低碳经济倡导以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经济发展目标,强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相互协调。

2.国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形成和分类

1997年12月通过的《京都议定书》规定了附件一国家(发达国家和转型国家)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2008-2012年期间,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比1990年平均减少5.2%。在此约束下,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成为稀缺资源,具有了商品的属性,为碳交易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可能性。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的模式,政府行政手段与市场调节机制相互配合,鼓励承担减排责任的企业自觉履行义务,最终落实减排目标。

就目前技术发展无法实现减排目标的情况,《京都议定书》提出了三种补充性的“灵活机制”:排放贸易机制、联合实施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这三种机制运用市场手段,使得温室气体排放量这种无形商品可以在市场中实现交易,为碳交易市场的建立提供了先决条件。世界碳交易市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依据配额的交易,即“限量与贸易”原理。另一类是基于项目的交易,即采用“基准与信用”原理。

3.碳审计的产生与发展

碳审计伴随低碳经济概念的产生而提出。2009年12月,英国环境审计委员会首次发表低碳相关问题的全面审计报告。报告详细阐述了环境审计委员会就政府针对环保问题、可持续发展问题与气候变化问题采取的低碳措施和执行情况进行的深入研究。建立和发展碳交易市场需要第三方独立监督和评价活动――碳审计,即审计主体运用审计方式方法对被审计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与鉴证,就该被审计组织的实际碳排放量是否符合其披露数据出具审计意见报告。

碳审计的理论框架可以概括为:审计主体依据审计标准,运用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法与程序就审计客体碳排放社会责任履行的公允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鉴证,最终将审计结果传递给各利益相关方。

英国是最早建立碳交易平台的国家。为了实现碳排放交易,英国专门开发了实时碳交易电子系统,每个有减排目标和责任的参与者必须在此系统注册账号,用来记录其配额、配额供需和转移情况等信息。在这个平台上,只有经过第三方独立鉴证过的碳排放额度才能登记、余额才能转让,以保证交易的可操作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二、探索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开展碳审计业务的机遇与挑战

在国际压力与国内发展的要求下,我国正着手建立碳排放交易平台,建立这一平台的关键要素之一是第三方机构对碳排放量的独立认证。这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一项新的业务内容――碳审计。本文运用SWOT分析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发展碳审计业务的优势与劣势、机遇与挑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1.机遇(opportunity)

碳排放交易市场建立的必要条件。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初步建立,在配额与限量机制下,碳排放量需要经过独立的鉴证才能进入交易市场。根据国外的发展经验,建立这一市场需要一套较为完善的环境财务会计体系,需要以社会审计机构为主体的第三方独立评价机制。因此,具有审计专业经验、独立性专业守则的会计师事务所成为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守门员”。另外,专家预计中国将来可能在国际社会的要求下承担碳减排义务。因此,无论就国际标准还是国内发展而言,未来几年,我国碳审计需求一定会飞速增长。

扩展全新业务领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涌入国内市场,抢占传统财务审计业务份额。在这一成熟市场上,大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从差异化战略转向成本领先战略,使得财务审计业务的利润不断缩水。虽然有些会计师事务所还提供税务咨询服务,但是律师事务所凭借税法方面的专长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力竞争者。目前碳审计处于引入阶段,我国仍没有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开展这一业务,所以最先进入这一新兴业务领域的事务所不仅能够获得市场领导者的战略优势,而且能够占有丰厚的利润空间。

2.威胁(threat)

缺乏统一的碳审计标准。我国碳审计研究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融合国外发展经验和我国具体国情的碳审计框架和准则,也没有一套比较标准、规范的审计方法。这为碳审计业务的开展提出了挑战。由于缺乏法规约束,会计师事务所有时会遇到取证难的问题。碳审计涉及资金状况及较多的碳排放数据,被审计单位可能对碳审计标准提出质疑,甚至担心泄露商业机密而出现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的情况。会计师事务所需要根据财务审计经验和准则,在实践中探索适当的审计方法,将实践体会反馈给理论研究者,以期在理论和实践的共同努力下尽早实现碳审计标准的完善。

碳审计数据核算难度大。由于计算大部分温室气体的排放是由每单位燃料使用量乘以排放系数得来,因此排放系数是温室气体核算过程中重要的因素。在选取排放系数时,应优先采用现场实测或本地区的数据,如宝山钢铁的排放系数,应优先选用华东电网的碳排放系数,其次采用本国的温室气体排放系数。在实际操作工程中,现场实测的方法耗费的成本过高,一般不采用此方式。然而,无论采用当地的数据还是本国数据,对碳排放的计算最终也要依赖当地政府的权威统计数据。

3.优势(strength)

财务审计技术的“新”用。虽然碳审计与财务审计的对象存在差别,财务审计关注的是财务报表的真实与公允,而碳审计针对的是被审计单位的碳排放情况,但是二者的审计框架类似,一些传统财务审计方法仍适用于碳审计。例如,开展风险导向审计要求在审计准备阶段了解被审计单位,并对其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这一审计步骤同样适用于碳审计。在开展数据采集之前,可以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考察分析判断该企业的控制环境以及控制程序的有效性,以此确定采集碳审计证据的数量,即数据的采集量。

保持审计独立性,为碳排放交易提供保障。虽然碳审计准则还在筹备,但是无论国际还是国内的审计准则都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独立性,避免利益冲突,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的增值特性体现在其独立评价活动为碳交易的公允性和有效性提供保障。因此在开展碳审计活动的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依然严格遵守独立性原则;审计人员保持独立、客观的职业态度,不断提高职业技能以适应职业发展需求(碳审计知识的储备),为碳排放交易提供独立鉴证服务,保障这一市场的高效运作。

4.劣势(weakness)

缺乏碳审计专业人才。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测算是碳审计的重要步骤之一,它涉及到温室气体排放源的确定,量化方法的选择和量化系数的选取等一系列复杂的工作,需要审计人员具备一定的理工科背景。然而,目前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多数是财经院校毕业生,受到知识水平的限制,审计方式和审计技术多数只适用于财务审计领域。因此,审计结论的可靠程度偏低。

额外的资金需求。对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发展碳审计业务需要一笔额外的资金投入,用于购置碳排放测量设备、聘请碳审计专家、培训员工、研发碳审计程序和向客户宣传碳审计等。这笔投资数额较大,但是因为碳审计业务处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引入阶段,进入成熟阶段之前还要经历漫长的成长期,短期内收回成本的可能性低。这对企业在开发碳审计业务的过程中资金的充裕程度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三、对策分析

综上所述,就目前国际国内形势而言,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开展碳审计业务既存在机遇又必须承担一定风险。如果在我国开展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充分利用本身在审计领域的经验,加快培养碳排放测算方面的技术人才,积极探索一套完整可行的碳审计程序,相信一定能在未来的发展中取得竞争优势。具体来说,笔者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在以下一些方面采取重点措施。

1.碳审计程序的探索

碳审计的主要目的在于鉴证和评价被审计单位披露的碳排放数据是否符合碳审计准则的要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的碳排放社会责任履行认定的要求。目前,学者已经就碳审计的审计步骤问题提出了一些初步探索。会计师事务所应将碳审计步骤与财务审计业务流程、被审计单位性质相结合,探索出一套适用于自身实践的碳审计程序。例如,若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计单位进行控制测试后判断内部控制可以信赖,就可以选择参照IPCC报告中的缺省排放系数,对碳排放量进行核证,而不采用现场实测的方式确定碳排放系数,这样做既可以保证审计报告的可信度又可以减少审计成本。

2.人才优化战略

人才培养是开展碳审计业务的必须要素之一。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同时从招聘和培训两个方面进行人才储备。在招聘过程中,不仅需要招聘具有财务背景的人员,还需要招聘具有计量学等理工科背景或有行业经验的人员;在事务所内部,可以邀请碳审计方面的专家为员工开展讲座,或者选派人员前往英国等处于碳审计发展前沿的国家进行培训,使员工通过深入接触这一新兴领域更好地帮助事务所开展碳审计业务。

3.品牌形象战略

在积极筹备开展碳审计业务的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忽略自身节能减排的工作。在这一方面,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明显处于领先地位。德勤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出,该企业自2007年以来碳减排已达到38%以上,远远超过原定的25%的减排目标,显示了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努力。这不仅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更能突出致力于减少碳排放的社会形象,有利于取得客户以及公众的信任,也有利于取得发展碳审计所需的银行信用贷款。虽然没有法律或行业规范的约束,会计师事务所也应该积极履行企业自身节能减排的义务,并将成果在年度企业报告中展示,将企业的名称与减少碳排放的形象紧密联系起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4.碳审计以外的减排咨询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碳审计的过程中,充分了解了对方企业的运作流程、内部控制和减排责任履行等情况。这样,会计师事务所向各利益相关方出具碳审计报告的同时可以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为其量身定制的综合节能方案,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能使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使得企业不仅能够切实履行减排的社会责任而且能够获得市场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郭印,王敏洁.国际低碳经济发展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J].改革与战略,2009(10):32-39.

[2]涂毅.国际温室气体(碳)排放权市场的发展及其启示[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02).

[3]李婷,李成武,何剑锋.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及我国碳交易市场展望[J].经济纵横,2010(07):39-49.

[4]周宏春.世界碳交易市场的发展与启示[J].科技与经济,2009(12):80-92.

[5]王帆.英国低碳审计对我国的启示[J].财务与金融,2010(06):93-105.

[6]金.碳审计框架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1(14):38-47.

第8篇

【关键词】低碳经济经济评价气候变化

一、低碳经济的起源

在国际社会上,关于低碳经济的起源,笔者认为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五个阶段:

1.气候变化引发国际社会关注

在1979年第一次世界气候大会上,气候变化首次作为一个引起国际社会关注的问题提上议事日程。联合国于1988年建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PanelonClimateChange,IPCC),以监测和报告全球气候变化。

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主席布兰特兰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从一个地球到一个世界》拉开人类重新评价西方工业化及其后果,改弦更张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序幕。

2.初步建立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体系规则

1992年6月,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150多个国家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其宗旨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不对气候系统造成危害的水平。

3.初步建立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规则

1997年12月,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大会上,参加国通过了《京都议定书》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京都议定书》提出了采用市场机制来解决环境问题的思路,并规定了《公约》附件一国家(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量化减排指标;即在2008~2012年间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平均削减5.2%。

4.低碳经济的正式提出

“低碳经济”这一概念是由英国首相布莱尔于2003年2月24日发表的题为《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的白皮书中提出的,并且英国政府为低碳经济发展设立了一个明确的目标,那就是英国将到2050年将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削减60%,从根本上把英国变成一个低碳经济的国家。

5.低碳经济的发展时期

2006年10月,由英国政府推出、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牵头的《斯特恩报告》(SternReview)指出,全球以每年GDPN1%的投入,可以避免将来每年GDP5%~20%的损失,呼吁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型。

2007年12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明确了气候变化谈判机制和时间表,确定了2009年12月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缔约方第15次会议将成为“后京都时代”谈判的最后关口,制订出一项新协定,该“路线图”要求发达国家在2020年前将温室气体减排25%至40%。“巴厘岛路线图”为全球进一步迈向低碳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在此背景之下,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从传统的高碳经济向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模式转型逐渐的被世界各国提上日程。

2009年7月8日,八国集团峰会提出,到2050年,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应在1990年或其后某一年的基础上减少80%以上,到2050年使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减少50%。实现这个目标,全球经济就必须转型到低碳经济。这预示着从现在到2050年的未来40年,低碳经济将是国家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二、国外低碳经济理论和低碳经济评价的综述

1.国外低碳经济理论研究文献综述

首次出现低碳经济(LowCarbonEconomy)术语的官方文件,是2003年2月24日由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发表的《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的白皮书。白皮书指出,英国将在2050年将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减排60%,从根本上把英国变成一个低碳经济的国家[1]。

莱斯特·布朗(2003)掀起了一场“A、B发展模式”之争。“A模式”即以化石燃料为基础、以破坏环境为代价、以经济为绝对中心的传统发展模式。“B模式”则是以人为本,以利用风能、太阳能、地热资源、小型水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

2006年10月,由英国政府推出、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牵头的《斯特恩报告》(SternReview),它是以气候科学为基础,用“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对欧盟提出的全球2℃升温上限加以论证(进行学术和方法论阐释),呼吁各国迅速采取切实可行的行动,尽早向低碳经济转型[2]。

巴里·康芒纳(2006)认为,环境危机的根源,不在于经济增长本身,而在于造成这种增长的现代技术。这种技术往往是从单一的追求生产效率的角度,或从单一的消费使用的目的出发,而发明出来的。它忽略了整体,忽略了这种技术赖以发展的基础—生态系统,从而粗暴地破坏了不断循环运动的生命之圈。因此,要克服危机,首先要克服这种技术上的缺陷;要做到这点,则必须树立生态学的观点。

2.国外低碳经济评价研究文献述评

当前国际对低碳经济评价指标是“脱钩”指标评价,以及关注如何提高生态效率的对策与途径。

在脱钩研究方面,sturiuson(2002)认为脱钩指标虽然有很多缺点,诸如缺乏与环境容量的自动联系,难以兼顾各国国情以及受环境压力的最初水平和使其选择的影响等,但脱钩仍然是非常重要的。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02)研究了环境压力与经济增长脱钩指标的国家差别,发现环境与经济脱钩的现象普遍存在于OECD国家中并且环境与经济的进一步脱钩是有可能的,从而得出结论:在OECD国家,环境与经济的冲突,己经得到有效的控制,并在继续向好的方面转化。可以预计,在不遥远的将来,环境与经济的冲突,可以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3]。

TaPio(2005)利用“脱钩弹性”(decouplingelasticity)的概念,进一步将脱钩指标由原有的初级脱钩(经济增长与资源利用即能源与GDP的脱钩)、次级脱钩(自然资源与环境污染即CO2与能源的脱钩)、和双重脱钩(同时达到初级脱钩和刺激脱钩)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分为连接、脱钩和负脱钩三种状态,再依据不同弹性值,进一步细分为弱脱钩、强脱钩、弱负脱钩、扩张负脱钩、扩张连接、衰退脱钩与衰退连接等类,使得脱钩指标进入新阶段。该指标的优点在于对环境压力指标与经济驱动力指标的各种可能组合给出了合理的定位。

此外,国外许多学者都对本国及世界温室气体排放与经济发展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进行了检验。Panayotou(2003)认同对部分环境污染物(如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排放总量与经济增长长期关系呈倒“U”型关系的论断,并从人们对环境服务的消费倾向角度解释了原因: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人们的消费结构也随之产生了变化。此时,人们开始关注环境的保护问题,环境服务成为正常品,环境恶化的现象逐步减缓乃至消失[4]。

综上所述,国外有关低碳经济的理论与评价研究为我们对低碳经济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但由于国家差异的影响,我国低碳经济发展评价尚无法直接套用国际上通用的评价方法。

三、国内低碳经济理论和低碳经济评价的综述

1.国内低碳经济理论研究文献述评

国内对低碳经济的研究起步较晚,自21世纪以来,有关低碳经济的研究才逐渐增多。总体而言,国内学者对低碳经济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低碳经济的内涵方面。付允(2008)认为低碳经济是一种绿色经济发展模式,它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三低三高)为基础,以低碳发展为发展方向,以节能减排为发展方式,以碳中和技术为发展方法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鲍健强(2008)指出,碳排放量成为衡量人类经济发展方式的新标识,碳减排的国际履约协议孕育了低碳经济,表面上看低碳经济是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所做努力的结果,但实质上,低碳经济是经济发展方式、能源消费方式,人类生活方式的一次新变革,它将全方位地改造建立在化石燃料(能源)基础之上的现代工业文明,转向生态经济和生态文明。金乐琴(2009)认为低碳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它与可持续发展理念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是一致的,与当前大力推行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也有密切联系。

第二,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性和意义方面。黄栋(2009)认为,中国发展低碳经济出于以下考虑:首先,当前中国正处于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伴随工业增长所带来的能源和资源消费会大幅度增加。其次,从国际政治的角度来看,随着中国的崛起,国际社会也要求中国承诺更多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第三,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代表的低碳产业是一个潜力无穷的朝阳产业。冯之浚(2009)认为发展低碳经济不仅是我国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增强国内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出口以及缓解在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等问题上所面临的国际压力的需要。这既符合我国现代化进程的要求,又可以面对来自国际上的挑战。

第三,发展低碳经济的条件方面。(2009)指出,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探索低碳发展之路不仅符合世界能源“低碳化”的发展趋势,而且也与我国转变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落实节能减排目标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一致性。从另一角度看,中国如果不能尽快实现包括低碳化在内的发展方式的转型,将会面临更多的风险。金乐琴(2009)认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面临诸多不利条件:一是发展阶段。二是发展方式。三是资源禀赋。四是贸易结构。当然,中国发展低碳经济也有许多有利条件:一是减排空间大。二是通过结构调整、技术革新和改善管理等途径,实现节能减排的余地较大。三是减排的成本低。四是技术合作潜力大。

第四,发展低碳经济的基本途径和战略对策。鲍健强(2008)认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一是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具有低碳特征的产业,限制高碳产业的市场准入;二是降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走有机、生态、高效农业的新路子;三是发展低碳工业,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四是建设低碳城市,开发低碳居住空间,提供低碳化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五是通过植树造林、生物固碳,扩大碳汇。郭万达、刘艺娉(2009)认为未来40年是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鉴于气候变化的国际外交谈判问题比较复杂,我们应“内外有别”,对外要本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进行国际谈判,“对内”,则要抓住机遇,积极主动地发展低碳经济。吴昌华(2009)指出低碳经济涉及政府、企业和公众等相关利益群体,是政策、制度安排、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的大变革和结构重构。任力(2009)认为发展低碳经济的措施:如实施低碳发展战略,调整产业与能源结构,加强低碳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建立碳交易市场,促使企业承担低碳社会责任等。超级秘书网

2.国内低碳经济评价研究文献述评

张雷(2003)运用多元化指数方法分析了经济发展对碳排放的影响,认为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和能源消费结构的多元化会导致国家从以高碳燃料为主转向以低碳为主。赵云君等(2004)通过选择多个单一国家的不同样本,发现有些指标的实证结果相互矛盾,从而提出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只是一个客观现象,而不是一个客观规律”的论断。赵一平(2006)根据“脱钩”和“复钩”的思想,提出我国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费相对“脱钩”和“复钩”的概念模型,并对我国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费的响应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对我国能源弱“脱钩”现象背后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及主要矛盾进行识别与分析。脱钩指标研究初步显示出其重要价值。谭丹,黄贤金,胡初枝(2008)首先测算了我国工业各行业近十儿年来的碳排放量,并总结了我国工业行业碳排放的特征,进而运用灰色关联度方法分析了我国工业行业碳排放量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产业产值与碳排放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通过测算工业各行业单位GDP碳排放量的变化,分析了工业行业产业结构与碳排放的关系。

四、总结

国内对低碳经济的研究正悄然兴起,但低碳经济的指标体系与评价体系研究尚未得到足够重视,尤其是有关区域低碳经济发展水平评价的研究文献则鲜有见到;二是现有研究大多集中在如何对低碳经济的指标体系进行设计完善,而并没有应用指标体系对区域或者城市低碳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实证评价,设计出来的指标体系与实践应用操作尚有一段差距;三是在低碳经济评价方面,多限于某一个城市或一个地区低碳经济发展状况的评价,缺乏对多个城市或地区低碳经济发展水平的比较研究,没有体现出区域低碳经济发展水平的可比性。

参考文献:

[1]DTI(DepartmentofTradeandIndustry),EnergyWhitePaper:OurEnergyFuture-CreateaLowCarbonEconomy[M].London:TSO,2003.

[2]SternN.SternReviewonTheeconomicsofClimateChange[M].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7.

[3]OECD.IndieatorstoMeasureDecouplingofEnvironmentalPressurefromEconomicGrowth[R].SummaryReport,OECDSG/SD,2002.

[4]付允.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3):14-19.

[5]朱守先.城市低碳发展水平及潜力比较分析[J].开放导报,2009(8):10-13.

第9篇

关键词:低碳经济 国际贸易 技术壁垒 碳足迹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联合国成立了专门组织并开展了一系列政治经济活动。2003年,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首次在世界范围提出“低碳经济”的概念,低碳经济已历经近十年的发展。尤其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之后,全球碳交易市场迅速增长。

本文认为,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减少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低碳经济背景下的国际贸易新壁垒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特征的社会经济模式,低碳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国际贸易规则的重大调整,它对国际贸易发展将带来深远影响。

首先,在商品贸易格局中,高能耗、高污染产品比重下降,低能耗、新能源产品比重逐渐上升;其次,已经开始进行低碳转变并拥有低碳技术的经济体,其在世界贸易格局中的地位也变得益发有利;第三,低碳经济催生的低碳技术革命会掀起低碳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贸易与转让,推动国际生产力发展。

然而,从全球范围来看,低碳经济尽管为各经济体带来了发展的巨大机遇,但其对国际贸易新壁垒的形成和推动,尤其明显。低碳经济的发展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存在不同的发展模式,且由于发展时间不长,各经济体之间均希望自身模式能成为全球模式,经济角力从而演变为政治博弈。英国是率先提出低碳经济的国家,欧盟也是当前低碳经济发展最好的区域,而美国和日本在低碳经济中的尝试也是投入巨大,中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也希望通过本次“洗牌”获得该领域的世界话语权。因此,与低碳经济相关的单边贸易措施与多边贸易规则的潜在冲突,将成为国际贸易中的新贸易壁垒。当前,在国际贸易中有关低碳经济的主要贸易壁垒为碳关税、碳足迹。

碳关税,指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国内引入了碳税,与排放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制度等共同控制碳排放。然而,碳关税的征收实际上不能有效减少碳排放,且单边主义的国际贸易壁垒行为极易造成贸易摩擦和贸易战,引起国家间的经济甚至政治问题。

碳关税容易引发贸易战,不利于低碳经济与国际贸易的有机融合。笔者认为,从国际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国际贸易发展趋势来看,碳足迹将是长期存在,且可能引发技术革命和营销革新的非关税壁垒。

碳足迹、碳标签与国际贸易新壁垒的形成与发展

“碳足迹”的准确定义目前还没有统一,较为准确和全面的定义是“碳足迹一方面为某一产品或服务系统在其全生命周期所排放的CO2总量;另一方面为某一活动过程中所直接和间接排放的CO2总量,活动的主体包括个人、组织、政府以及工业部门等”。

当前,碳足迹应用较多、与国际贸易相关联的主要就是产品碳足迹。产品碳足迹是一个实用的衡量指标,其是指一个完全产品在生命周期内直接及间接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度量,以二氧化碳质量当量为单位。通过核算产品碳足迹,可以了解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的排放热源,从而制定相应的减排目标和减排计划。此外,通过对产品的环境影响之一的温室效应进行量化评价,也可为比较同类或是不同类别产品的环境绩效和环境成本提供依据。

产品碳足迹具体到国际贸易中,就是目前热议的碳标签。碳标签是指将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产品标签上用量化的数值表示出来,以标签的形式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碳信息。全球三大零售企业之一的乐购实行为期两年的环保计划,陆续为该店20种自产商品贴上“碳足迹”标签,购买这些商品的消费者可以一目了然地查看商品从开始加工到摆上售货架这一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的量。消费者进入乐购后可以根据自己的环保理念,查看商品“碳足迹”标签,采取绿色购物行为。而零售企业老大沃尔玛也已与30家供货商试行碳标签计划,包括DVD、牙膏、香皂、牛奶、啤酒、吸尘器、汽水等项目。目前,已经启动碳标签的主要经济体有英国、德国、日本、瑞士、美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韩国、泰国以及法国(见表1)。

随着碳标签的出现和发展,其将成为国际贸易新壁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未来长期存在,影响深远。首先,发达经济体或已经试行碳标签的经济体,将会继续致力于发展并完善碳标签体系,并通过国际经济秩序、金融体系、贸易格局、政治力量等在全球推行。考虑到我国在国际贸易体系中的地位,随着碳标签应用范围的加大,我国今后将面临更大挑战。其次,碳标签的推行需要建立碳足迹核查体系,并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详实数据,明显增加企业成本,降低出口竞争力。碳标签的存在,是以碳足迹核查为基本条件的。碳足迹核查,不仅需要按照IPCC公布的国际现行通行做法,而且在实测过程中需要建立非常多的指标测量子体系,根据实测结果进行理论分析,最后还需要进行不确定性分析。花费时间长,操作难度大,耗费成本高。最后,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加之发达国家已经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其环保意识较强,所设置的环保法规、政策与措施相对严格,碳标签将成为重要的国际贸易新壁垒,成为环保准入规则,导致绿色贸易保护主义。

我国应对国际贸易低碳壁垒的策略

(一)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国际谈判以争取国际话语权

1988年11月,世界气象组织(WMO)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共同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IPCC),旨在评估气候与气候变化科学知识的现状,分析气候变化对社会、经济的潜在影响,并提出减缓、适应气候变化的可能对策。1992年5月9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于联合国通过,是第一个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对付全球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1997年12月,《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KP)》(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在日本京都制定并达成。2009年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和2010年联合国坎昆气候会议旨在解决“后京都时代”的国际公约与协议问题。在上述几次关键会议或事件中,中国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越来越有话语权。但是,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每次参与国际会议或国际谈判,总会遭受各方的巨大压力。尽管如此,我们仍然需要迎难而上,通过其它双边组织或多边组织,通过其它经济、贸易、政治手段实现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国际话语权,避免他人制定游戏规则后给我国带来巨大损失。

(二)研究探索碳标签体系建立规则且参与国际游戏规则制定

碳标签的计算依据与方法来源于碳足迹,国际上目前常见的标准主要包括欧盟的温室气体盘查议定书、英国的PAS 2050:2008、日本的TSQ0010和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在制定的ISO14067等。其中,PAS 2050是英国标准协会(BSI)制定的,其是产品和服务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评估标准,是全球第一部产品碳足迹标准,为产品和服务碳足迹的评估和比较提供了一种可参考的标准化方法。由于英国标准协会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创始会员,而且国际标准化组织已经制定并公布的关于低碳经济的相关国际标准,如ISO14064-1、ISO14064-2、ISO14064-3等均来自于英国标准协会更早制定并公布的有关版本,因此,关于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在制定并预计于2012年正式公布并执行的关于碳足迹核查的国际标准ISO14067实际上仍是以英国标准协会的PAS 2050为蓝本。但是,美国作为世界霸主,在国际政治、军事、经济、金融、贸易中所处地位决定了其目前使用的自己制定的碳足迹核查标准将来可能折衷到ISO14067中。在此关键时刻,我国应该抓住机遇,充分研究并探索符合中国自身国情和实际利益的碳标签体系及碳足迹核查标准,然后通过自身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在碳排放国际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不断上升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将其折衷到国际标准中去。

(三)优化产业结构且加强新能源的研究、开发与利用

我国作为能源消耗大国,更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世界第一大国,不管是在国际上树立负责任大国的正面形象,还是在国内完成降耗减排的重要历史使命,均具有极大意义,且我国如能通过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新能源的开发与使用实现绿色GDP,实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共赢局面,在国际上的谈判压力将骤减,经济影响力和政治影响力将大增。当前,节能减排降耗的同时实现经济快速平稳增长已经进入全国“十二五”规划,其分解出的具体定量指标也进入各省“十二五”规划,成为指导我国及各省未来五年发展的关键目标。我们应借此政策优势和历史机遇,加快产业结构的转型、调整和优化,把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并加强对新能源的研究、开发与利用。此外,必须把出口增长竞争优势转变到依靠高新技术层次上来,加大节能减排技术和能源效率的研发投入,获得新的机遇和发展空间,国家贸易政策调整优先向竞争力导向转变。

(四)制定相应国家标准并建立相应机构

我国应在国家层面标准对于碳足迹核查、权威认证机构的设置、咨询服务行业的建设与发展、碳标签的核证与颁发等进行相关指导,通过建立国家标准实施约束,通过建立碳标签计算机构、结果核证机构和颁发机构来执行。首先应建立国家层面的权威管理与授权机构,能够授权独立第三方机构来对碳标签进行核证和颁发。

第10篇

关键词:CDM;碳排放权;会计确认;会计计量

一、前言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石油、化石燃料等能源的消耗产生了大量温室气体,导致了人类环境的日益恶化。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2005年2月16日生效的《京都协议书》构架了温室气体减排的“三机制”。其中CDM是建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碳减排交易市场,由于发展中国家并没有减排的指标要求,所以通过CDM,发展中国家可以将自己的碳排放权出售给发达国家获得收益,同时引进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先进技术和设备,是一种双赢的机制。

对于我国参与CDM项目的企业来说,在经过核证的减排量进行出售时,必然会对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会计要素产生影响,从而将产生的收益和相关成本在会计上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但是我国还没有出台与碳排放权相关的会计准则,因此,本文对碳排放权作为生产要素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在我国适用的核算方法,为会计准则的制定提供借鉴。

二、碳排放权交易概述

1.碳排放权交易的基本概念

碳交易,即碳排放权交易,是《京都协议书》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以国际公法为依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具体来说,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其实现对《京都协议书》的减排承诺,对本国企业实行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控制的同时允许其进行交易。一个公司如果排放了少于预期的二氧化碳,那么就可以出售剩余的额度;而那些排放量超出限额的公司,则必须购买额外的许可额度,以避免政府的罚款和制裁,从而实现国家对二氧化碳排放的总量控制。

2.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现状

中国是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虽然没有减排约束,但中国被许多国家看作是最具潜力的减排市场,并且已成为了西方国家企业追逐的目标。

我国企业基本都是通过与国际碳基金合作的方式参与CDM项目,进行碳排放权的交易。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开展了279个CDM项目,如果全部实施,则相当于全球CDM减排量的50%,其中获得《京都协议书》CDM执行理事会认可的项目由37个。这让受金融危机影响下的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再次掀起被关注的。中国正在形成碳排放交易的亚洲中心,未来真正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是能够将碳交易作为其重要盈利来源的企业。2012年以前,我国通过碳排放交易可获得数十亿美元的收益,中国可以提供全球三分之一碳排量交易。与此同时,国内碳排放权交易也开始兴起。

三、国内碳排放权的会计处理

关于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的研究起源于美国1990年的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美国联邦能源委员会认为,二氧化硫排放配额应以成本为基础确认为资产,但企业免费获得的排放配额除外。经过几次调整和修改,2007年12月,IASB与PWC和IETA提出了3种会计处理方法供企业参考,并进行调查,最终,重新确定了新的会计准则,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免费排放配额的初始确认与计量。

对免费获得的排放配额,确认资产和政府补助收入,以被授予时的市场价计量。

第二,外购排放配额的初始确认与计量。

对外购的排放配额,确认一项资产,并以成本计量。后续计量中,依据减值情况,以成本或重估价计量

由于国外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发展的比较完善,我国在制定相关会计准则可以作为参考。但是我国的碳排放权进行会计处理需要考虑具体的实际情况。本文主要从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以及信息披露三个方面探讨相关的会计处理问题。

1.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

(1)碳排放权是一项资产

在碳排放权从排污权中分离之后,目前国内关于碳排放权会计核算的研究并不多,参考国外排污权会计处理,可以认为,碳排放权是一种特殊的经济资源,这一资源由于CDM的实施而具有价值,因此碳排放权是一种有价值的稀缺资源,而且我国通过CDM将碳排放权出售给发达国家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把资产定义为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此外,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因此可以看出,碳排放权符合资产的定义。在确定了碳排放权属于企业的一项资产之后,就应该确定其资产的类别。

(2)碳排放权是一项无形资产

通过对于碳排放权的性质研究,在企业现有的资产类别中,有三种资产比较符合其特征,即存货、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本文认为,将碳排放权归类于无形资产更加合适。

首先,碳排放权不应确认为存货。虽然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但是存货一般为有形的实物资产。如同存货的库存商品一样,企业持有CERs是为了出售,但是CERs是一种排放权利,并没有实物形态,因此,本文对于将碳排放权确认为存货这一观点不太认同。

其次,碳排放权不应确认为金融资产。在进行碳交易的过程中,可以通过本国金融机构的包装、开放,让碳排放权成为价格更高的金融产品、衍生品及担保品置于市场中进行交易,从这个角度看,碳排放权确实有类似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一些特点。但是,我国目前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关于碳交易的相关制度,价格机制以及信息披露与获得等方面比较缺乏,相关法律的缺失和金融工具会计法规的局限,目前在国内很难形成一个有效的碳交易市场,因此,在会计确认上将碳排放权作为一种金融工具来处理变得不太现实。

因此,碳排放权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因为碳排放权确实具备无形资产的特征:碳排放权是经相关权威部门签发排放减量权证,可以作为一国检出温室气体的资源,其不具有实物形态,但可以单独出售或转让。因此,碳排放权基本属于我国无形资产的定义,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在会计上进行确认。

2.碳排放权的会计计量

会计计量是为了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等级入账并列表于财务报表而确定其金额的过程。碳交易中碳排放权的计量问题主要体现在计量属性上。

(1)历史成本计量属性

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是财务会计中资产计价所使用的传统属性。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在碳排放权的应用,主要应用于企业购置或形成碳排放权时的初始计量。企业购置或形成碳排放权的过程,一般是基于交易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并具有一定的交易凭证,以该价格作为企业购置或形成的碳排放权的成本入账是合理可靠的。

但是历史成为作为碳排放权计价的属性也是存在缺陷的。由于相同的碳排放权在不同的时点取得的成本会有很大差异,如果仍用历史成本记录,那么资产负债表上的汇总加计将失去可比的基础。因此,碳排放权的计价仅仅采用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是不够的。

(2)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对我国企业来说,碳排放权主要用于出售,而在持有与出售这段期间,碳排放权如果始终以历史成本计量,则不能真实的反映企业的收益或者损失。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的差异就在于时态性。

基于以上的探讨,本文认为,对我国碳交易中碳排放权可以采用多重计量属性。历史成本计量可以可靠的计量企业有偿购置或形成的碳排放权,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够为碳排放权的后续计量问题提供参考。

3.碳排放权的会计信息披露

会计信息披露是向信息使用者传递碳排放权交易会计信息的一个重要程序,通过碳排放权的会计披露能为投资者、债权人和政府等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企业通过会计信息披露向信息使用者传递碳排放权的会计信息,包括表内报告和表外披露。在表内报告方面,从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三个方面来阐述。表内报告内容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上无形资产项目中列示“无形资产——碳排放权”,表外披露内容包括:企业应披露碳排放权的取得方式;企业购买或出售碳排放权交易额和交易数量以及价格确认方法;碳排放权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碳排放权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价值;企业所采取的减排措施情况或引进国际“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情况;企业引进的资金数量和先进技术等相关信息。

四、总结

由以上的探讨可以看出,我国关于排放权的会计规范及指南处于规范零散状的起步阶段,理论与实务差距较大。因此,在以后对于碳排放权会计问题的研究时,还须着重解决3个方面的问题:(1)加快实现排放权会计体系与FASB/ IASB的逐步趋同,为我国碳排放权会计体系的构建奠定相关基础;但是我国在引入过程中,要处理好“拿来主义”和“自主主义”的关系,因为我国市场发展成熟度和企业运行机制的先天不足决定了国外经验难以照搬照抄,必须有选择性的予以借鉴。(2)培育碳排放权会计所需的公允价值准则规范及其市场环境;(3)着眼于准则体系的前瞻性,积极研究与碳排放权会计规范相关的配套准则,提高各个准则体系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参考文献:

[1]宋晓华 李 甫:(2010),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碳排放权会计核算方法述评,财会研究,第23期,36-37页.

[2]张 鹏:(2010),CDM下我国碳减排量的会计确认和计量,财会研究,第1期,39-41页.

[3]朱 敏 李晓红:(2010),论清洁发展机制下碳排放权的会计核算,会计之友,第11期,79-80页.

[4]邹武平:(2010),低碳经济下碳排放权会计问题探讨,商业会计,第4期,第7卷,7-8页.

[5]敬采云(2010),碳会计理论发展创新研究,财会月刊,第11期,8-10页.

[6]彭 敏:(2010),我国碳交易中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与计量初探,财会研究,第8期,48-49页.

[7]刘金芹:(2010),基于CDM项目的碳排放权的会计处理问题探析,第10期,24-25页.

[8]王 艳 李亚培:(2008),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与计量,管理观察,第12期,122-123页.

第11篇

关键词:工业碳排放;情景预测;节能减排潜力

中图分类号:F4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4)04-0069-06

河北省产业结构偏重、重化工产业特征突出,节能减排压力较大。2010年,全省工业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80%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43倍。2011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68%。在低碳经济发展背景下,实现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是大势所趋。

国内学者关于碳排放情景预测的研究较多,例如宋杰鲲(2011)利用BP神经网络预测了我国的碳排放情景,张亚欣(2011)、马卓(2012)分别对吉林省2020年碳排放情景、碳排放峰值进行了预测,徐成龙(2012)从产业结构的角度研究了山东省的低碳情景,王志华(2012)对江苏省工业低碳化发展情景进行了展望。鉴于河北省是全国第一钢铁大省,所以,在上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预测工业CO2排放的目标情景,分析高耗能行业的节能减排潜力,对于河北省实现工业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河北省工业能源终端消费的碳排放量

根据《中国能源统计年鉴》,最终能源消费种类包括9类,即煤炭、焦炭、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天然气和电力。在计算工业能源终端消费的碳排放量时,采用能源消费总量乘以各自的排放因子或排放系数(排放因子来自于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公布的数据,焦炭的排放系数来自于《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CO2排放总量的计算方法见(1)式,E为能源消耗量,A为排放因子。[1]

计算结果显示,2005年~2009年河北省工业能源终端消费碳排放量总量分别为33 361.5、36 908.7、41 824.9、43 163.7和45 767.0万吨,占当年全省能源终端消费碳排放量总量的比重分别为74.94%、76.89%、78.51%、76.69%和76.70%。各种能源消费的碳排放量以及总排放量在全国的排名情况见表1。

由于经济总量与工业总量较高、能源消费过分依赖煤炭、产业结构偏重、生产技术水平落后等原因,2005年~2009年河北省工业能源终端消费的碳排放总量“稳居”全国第2位(见表1),并占据了河北省CO2排放总量的主要份额,工业能源终端消费碳排放量占当年能源终端消费碳排放量总量的比重在全国的名次逐年上升。

鉴于工业节能减排面临的巨大压力,进行工业CO2排放情景预测,测算其应对气候变化的潜力,对于科学估算河北省工业未来时期节能减排空间、合理选择适合省情的工业节能减排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二、2015年和2020年河北省工业CO2排放情景预测

在参考国际温室气体排放情景分析方法的基础上,本文从河北省工业经济发展目标、工业能效目标和环境目标三个角度对河北省2015年和2020年工业碳排放情景进行分析,三种目标情景分别称为E1(Economic)情景、E2(Efficient)情景和E3(Environmental)情景,统称3E情景。[2]

(一)基于河北省工业经济发展目标的E1情景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到2015年末,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为13%。本文基于这一速度,将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设为13%,分析在不考虑技术革新、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的情况下,河北省2015年和2020年的工业碳排放E1情景。

假设河北省单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保持不变(按照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9 996.3万吨标准煤、单位能耗为1.9吨标准煤/万元人民币计算),碳排放量亦将保持13%的年均增长率。2011年,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的碳排放总量为51 790.4万吨,万元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为4.93吨CO2/万元,以此为基准进行2015年和2020年E1情景下河北省碳排放量测算,计算公式见(2)式。

E2015=E2011×(1+0.13)2015-2011

E2020=E2011×(1+0.13)2020-2011 (2)

E1情景下河北省2015年和2020年工业碳排放量分别为84 442.9万吨和155 580.6万吨,分别是2011年的1.63倍和3倍;万元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分别为5.63吨和5.19吨,分别是2011年的1.14和1.05倍。基于经济发展目标的E1排放情景估值较高,因此E1情景是最高排放情景。

(二)基于河北省节能目标的E2情景

E2情景假设节能降耗的手段是依靠降低化石燃料使用强度,所以CO2排放强度降低水平与节能降耗目标一致。根据《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采取多种节能降耗措施后,2015年河北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十一五”末降低20%,年均降低4%;工业CO2排放强度降低20%以上,年均降低4%以上。2010年,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碳排放总量为46 925.4万吨,以此为基准进行2015年和2020年河北省E2情景下工业碳排放量测算,见(3)式。

E2015=E2010×(1+0.13-0.04)2015-2011

E2020=E2010×(1+0.13-0.04)2020-2011 (3)

E2情景下河北省2015年和2020年工业碳排放量分别为72 200.5万吨和111 089.4万吨,分别低于E1情景下的84 442.9万吨和155 580.6万吨;万元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分别为4.81吨和3.7吨,分别是2010年的84%和65%。E2情景充分考虑了河北省各级政府和企业对能源供应和CO2排放量不断上升做出的反应,包括已采取的节能降耗措施,所以,可以认为E2情景是基于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具有较高可实现性的未来情景。

(三)基于河北省节能与环境目标的E3情景

E3情景综合考虑河北省工业节能和环境保护目标。根据《河北省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力争比2010年下降22%以上,SO2和NOx排放量则分别削减25%和30%以上。考虑到工业增长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本文以2010年为基数,取25%与30%的算术平均值27.5%作为2015年河北省温室气体排放量需要降低的百分比,并设定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需要降低的百分比仍为27.5%,年均降低5.5%。2011年,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的碳排放总量为51 790.4万吨,以此为基准,根据(4)式可测算E3情景下规模以上工业碳排放量。

E2015=E2010×(1+0.13-0.04-0.055)2015-2011

E2020=E2010×(1+0.13-0.04-0.055)2020-2011 (4)

E3情景下,2015年和2020年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碳排放总量分别为59 430.7万吨和70 585万吨,万元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分别为3.47和2.24吨,分别是2011年的84%和45%。

(四)基于“斯特恩报告”的综合情景

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师尼古拉斯・斯特恩领导的小组完成的《从经济学角度看气候变化》报告(又称“斯特恩报告”)认为,要使全球温室气体浓度小于或者稳定在550 ppm(濒临危险的水平),则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在未来(以2005年为基准)10~20年达到最高峰,并且在此之后应以每年1%~3%的速率下降,到205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控制在2005年水平的75%以下。根据前文的计算结果,河北省2005年工业碳排放总量为33 361.5万吨,2006年为36 908.7万吨,碳排放增长率为10.63%,在此基础上,若碳排放增长率以固定降幅降低,至2020年增长率降为0,设定2020年前碳排放增长率的递减率为x,则有:

0.1063×(1-x)150 (5)

如果取0.1063×(1-x)151×10-4,则(5)式变为0.1063×(1-x)15=0.0001,

可得2020年前碳排放增长率的递减率为x=37.16%,根据(6)式计算可得综合情景下的工业碳排放量。

E2015=E2011×(1+0.13-0.3716)2015-2011

E2020=E2011×(1+0.13-0.3716)2020-2011 (6)

综合情景下,2015年和2020年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碳排放总量分别为17 133.4万吨和4 298.7万吨,万元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分别为1.14和0.14吨,分别是2011年的23%和3%。

(五)情景比较分析

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CO2排放情景预测结果见表2。

基于河北省工业发展和节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E1、E2和E3情景以及基于“斯特恩报告”的综合情景可以分别看作是河北省工业未来高排放、中等排放和低排放情景。基于工业经济发展目标的E1排放情景是一种经济上激进、环境上保守的排放情景,将导致河北省面临巨大的生态、环境、资源风险。基于提高能效、保护大气环境目标的E2、E3排放情景则是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能源消耗与提高工业发展水平相结合,是一种可持续发展情景。基于“斯特恩报告”的综合情景是从“斯特恩报告”中所选择的温室气体减排方案,对于处在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大省河北省来说,体现了环境激进思想。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判断河北省工业未来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将处于环境保守的E1情景和环境激进的综合情景之间,并与E3情景接近。

三、河北省高耗能产业节能减排潜力分析

从河北省工业行业内部来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以及电力热力生产与供应业等六大高耗能行业,其能源消费量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比重高达89%以上,2011年则达到90.48%,是工业碳排放和影响气候变化的主要来源。因此,要推进并顺利实现“河北省工业未来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处于环境保守的E1情景和环境激进的综合情景之间”的既定目标,关键是加快六大高耗能行业的节能减排进程。

(一)高耗能行业2005年~2011年碳排放现状

河北省六大高耗能行业中,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碳排放量持续增长,且每年位于六大行业之首,远高于其他行业。位于第二位的为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变动幅度较小,在稳定中有所增长。其他四大行业碳排放量比较稳定,所占比重较小,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所占比重最小,见图1和2。

“十一五”期间,六大高耗能行业的能源碳排放强度基本上呈现下降状态,但是从绝对数量来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以及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能耗高、碳排放量大,并基本上呈现上升趋势。

(二)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潜力分析

中国科学院《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框架与科学基础》研究组的研究成果(2010)表明,我国工业尚有较大的节能减排潜力,各主要工业部门的单位综合能耗水平比发达国家先进水平高20%-35%,如果综合使用技术节能和结构节能手段,2015年和2020年存在一定的节能减排空间。[3]

根据《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采取多种节能降耗措施后,2015年河北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十一五”末降低20%,年均降低4%;工业CO2排放强度降低20%以上,年均降低4%以上。若六大高耗能行业的工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率也为13%,2015年和2020年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与CO2排放强度也按照年均4%的百分比降低,以2010年的数据为基准,则2015年和2020年河北省高耗能工业部门的节能减排潜力(计算依据见7式)见表3,CO2排放强度预测结果见表4。

E2015=E2010×(1+0.13-0.04)2015-2010

C2015=C2010×(1+0.13-0.04)2015-2010

E2020=E2010×(1+0.13-0.04)2020-2010

C2020=C2010×(1+0.13-0.04)2020-2010 (7)

(三)2015年与2020年工业碳排放变化趋势

根据河北省工业化和城镇化现状,到2020年以前,河北省经济仍将保持较快增长水平,平均保持在8%~9%,河北省能源消费与CO2碳排放还将继续增长。

1. 产业结构演变与调整趋势

截止到2011年,河北省国民经济中服务业比重只有34%,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工业所占比重较高,其中重化工业比重超过80%。根据《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及《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一方面,河北省服务业比重将不断提高,重化工业比重将有所下降,另一方面,根据河北省经济发展现状,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工业主导特别是重化工业主导经济发展的局面不会根本转变,工业用能和碳排放总量仍将保持一定增长。

2. 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空间

根据表5和表6的预测结果,可以确定2015年和2020年河北省高耗能行业节能空间、减排空间、碳排放强度降低空间,分别见表5、表6和表7。

3. 工业节能减排难度的行业差异

将“节能难度”、“控制碳排放难度”作为衡量指标,可以构建河北省工业节能减排状态矩阵图(如图3),用于衡量工业内部不同行业节能减排的困难程度。[4]

以2010年的数据为基准数值,根据2011年的数据和减排空间进行测算,通过技术手段和结构调整,2015年和2020年,河北省能够实现节能目标的行业是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实现节能目标有一定难度;将碳排放总量控制在既定目标之内有相当大的难度、在降低碳排放强度方面也面临着巨大压力的行业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可以将碳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控制在既定目标之内的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所以,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和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处于D难度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处于A难度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处于C难度区域,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处于B难度区。

四、河北省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路径

为了在2020年实现工业CO2排放的E3情景,根据六大高耗能行业的节能减排空间,河北省需针对以上四类难度区,分行业采用不同的节能减排路径。

(一)BA和DA的单边突破路径[5]

河北省处于B和D难度区的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在过渡到A难度区时,应以产业在节能和减排方面的“短边”作为突破口,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具体而言,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更应注重结构节能、管理节能和技术节能,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和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更应注重从调整能源结构、采用低碳技术、削减过剩产能等方面减少CO2排放。

(二)CBA和CDA的渐进式提升路径

河北省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处于C难度区域,在节能和减排两个方面均面临巨大挑战。首先,要加大原煤洗选力度,提高商品煤质量;其次,通过改进技术以提高煤炭的燃烧利用效率,在此基础上降低燃煤污染物排放;第三,要综合利用遗留在煤炭生产区域的废弃物,消纳处理废弃资源。总之,在双重压力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应发挥优势、弥补劣势,经过B或D区域的过渡,最终到达A区域。

(三)CA的跨越式发展路径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要实现从C难度区到A难度区的跨越式发展,需在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基础上推动制度变革,具体包括:在制度上,形成中央节能减排政策与地方经济利益、地方政府政策与企业利益的激励相容机制;深化地方政府绩效考评机制改革,将能源经济效率和环境绩效指数作为考察地区节能减排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以改变现存的地方政府GDP目标与节能减排目标之间的博弈均衡结果。

(四)处于A难度区的自我提升路径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处于A难度区,需在现有的节能减排基础上实现自我提升,发展高效节能技术和装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

总之,由于能源结构不合理、产业结构偏重等原因,河北省工业能源终端消费碳排放量和单位工业总产值碳排放量在全国排名比较靠前,在淘汰落后产能、应对气候变化方面面临一系列挑战。鉴于“经济增长需求”和减少碳排放量的压力同时存在,河北省应明确工业温室气体排放情景,兼顾工业经济发展目标、工业能效目标和环境目标,在保持工业增长的前提下降低CO2排放强度,实施相对减排。结合河北省六大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空间和工业节能减排状态矩阵图,不同行业应分别沿着“单边突破”、“渐进式提升”和“跨越式发展”等路径,通过调整结构、改进技术和变革制度,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格局下实现工业自我提升,强化生态保障功能,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推进科学发展和绿色崛起。

[参考文献]

[1] 宋红印. 基于DEA的中国节能减排视在潜力分析方法研究[D].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2] 于新文. 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中若干减排情景的经济评估[D].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

[3] 刘卫东,等. 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框架与科学基础[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第12篇

我国目前处于工业化时期,高耗能、高排碳量的重化工业在我国仍处于主要地位,而我国能源结构中煤炭所占比例为70%,煤炭消耗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占95%以上,由此带来了我国高碳产业碳排放居高不下的现状。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党的十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一、低碳经济是高碳产业地区实现产业转型的必由之路

资源富集区工业发展的选择具有依赖性,在演进过程中进入一种“锁定状态”。有关机构估计,中国在2006-2030年间需要在能源部门累计投资3.7万亿美元,其中74%用于电力投资,约为2.8万亿美元。如果不采用先进的低碳技术,这些能源设施一旦建成投入使用,将在其长达15-50年的使用周期内对温室气体排放产生不利影响。以资源富集区具有代表性的内蒙古为例,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西部大开发10多年来,内蒙古依托其丰富的资源,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随之带来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大规模开发导致的资源浪费、环境破坏日趋严重。内蒙古作为祖国北方重要的能源富集区、基础性战略资源重要产地,全区经济目前仍以资源开发为主,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将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2012年全区煤炭产量已达10.7亿吨,占全国总量的1/3,煤炭消耗量在全社会能源消费结构中占90%以上,电力、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高耗能工业占到全区能源总消耗的80%以上,人均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均高于全国水平,内蒙古省域高碳战略产业低碳压力分为0.660,在全国排第6位(胡志伟,2006)。 “十二五”的后3年,随着一大批重点煤化工项目陆续投产,内蒙古能源消费总量仍处在刚性增长阶段,温室气体排放也将继续增加,因此,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根本途径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核心问题是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主要手段是推进节能减排。节能减排是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性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节能减排、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是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一)在价值取向上,发展低碳经济要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

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强建设生态文明,要树立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理念。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要求。

(二)在生产方式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方式转型

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持续推进,能源资源需求将呈刚性增长,废弃物产生量将不断增加,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将更加突出,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为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为主要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提高我区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有利于推进节能减排,有利于保障生态安全。截至2010年底,列入国家和自治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园区)达到52家,涉及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电力、煤炭、医药、农畜产品加工和高新技术产业等九个重点行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增强。按照内蒙古“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到“十二五”末要初步构建循环经济工业体系、循环经济农业体系、循环经济服务业体系,建立5个循环经济示范市(县)、15个循环经济产业基地、43个重点循环经济园区、100户以上自治区、国家级循环经济骨干企业。到2015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十一五”末提高15%,到2020年,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具有较大规模,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循环经济成为重要的经济运行模式。

(三)在制度保障上,要探索建立体现低碳循环经济的体制机制

完善生态相关政策,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资源有偿使用和环境补偿制度,建立林权、水权、排污权、碳排放交易制度,建立评价监测体系和考核奖惩制度,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高碳产业地区发展低碳经济的路径选择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针对内蒙古产业结构中重化工业比重高的特征,着力开展几方面的工作:

(一)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新增量

加强能源开发利用的环境管理,大力发展新型能源,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促进资源能源节约,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建立健全新建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落实限制“两高一资”各项政策。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内蒙古先后颁布实施了《实施办法》,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性文件,通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健全节能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等措施,全区单位GDP能耗下降5.34%。

(二)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严格执行污染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计划,落实国家清洁生产政策,完善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制度,加大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资金支持力度。实现节能降耗、增产减污。将实施清洁生产作为环保验收、环保专项资金申请、污染减排及企业上市核查的重要条件。

(三)加大环保科技投入,促进实现减排要求

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完成减排目标的关系,用较小的环境代价支撑较快的经济发展。重点在科技创新上下功夫,向技术减排要效益,进一步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力度,优先支持环保科技创新示范工程建设,大力扶持新兴环保产业发展。鼓励工艺先进、资源消耗小、污染物排放少的项目,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