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5 14:55: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金融科技的实质,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知识产权 质押融资 价值评估 法律瓶颈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以知识产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质押与金融机构,获取金融机构贷款的一种贷款方式。作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质押标的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明确提出,是在金融危机爆發以后,中国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而中小企业由于其资产规模较小,可运作资金减少后,更加举步维艰。政府为帮助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考虑到中小企业尤其是其中较大比例的科技型企业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形成了以知识产权质押的方式开展金融贷款,实现企业自主创新的融资难题的解决。
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2007年颁布的《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业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等方面支持科学技术应用和高新技术产业發展,鼓励保险机构根据高新技术产业發展的需要开發保险品种”。2008年4月9日,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主题中提出“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其后,科技部發布《关于推动自主创新促进科学發展的意见》,指出将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银监会和科技部也联合發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银监会将逐步开展专利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在法律作出规定和政策提出要求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9年1月选择6家单位作为首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随后,各地方也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發展,如,上海制定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办法,江苏、广东等地均出现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事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出现,打破了以往只能以担保人担保或实物作为抵押物的担保融资形式,实现了企业的无形资产也能实现融资,此点对中小型企业尤其是科技型的企业的生存与發展是极为有利的。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發展至今数年间,虽然各地开展了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并通过各种方式尤其是政府贴通过优惠政策和资金补贴的方式进行广泛推介,但由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本身所具有的高法律风险特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融资规模中所占比例微不足道。据《南方周末》报道:截至2012年9月底,汉口银行光谷分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57亿元,占总贷款金融的6.58%,同时要求企业主承担个人连带责任。杭州银行科技支行仅对6家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涉及發明专利、商标和版权,贷款规模总额1亿元。另一方面,相关文献资料及报道材料反映,目前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有多种模式:上海浦东模式(政策性主导的知识产权质押间接融资);江苏模式(无抵押、无担保融资);北京模式(展业通);天津模式(组合担保)。从这些模式中不难發现,知识产权质押在融资中担保作用比例越大,其所获得融资的资金比例越小,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能够试点推广,除有政策性引导外,更多地依靠其他担保形式(第三人保证、实物抵押)才能实现融资目的(仅有江苏采取无抵押、无担保的融资模式,但其融资规模处于很小状态);在知识产权种类上,金融机构更多选择的是發明专利、商标权及著作权,而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几无触碰,使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实际操作中,虽有政府在政策、资金方面的大力支持,但在金融机构还远未能成为一种重要融资手段。究其原因,其中除有经济性原因之外,面临的主要是法律保障的瓶颈。
目前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障碍或制约發展的因素,专家学者更多的讨论认为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是其首要原因。目前有关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处理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权利质押”之第七十五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但由于担保法本身法条只作原则规定,实际操作中不仅法律未有具体规定,相关部门亦未有统一的具体规范提供依据,因而金融机构实际操作时依据不明确而产生较大的风险,从而望而却步。其次,更多的专家学者都认为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上,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最核心的部分,但目前国内的评估缺乏规范,对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其他知识产权的价值很难给予准确、规范的价值评估。再则,是认为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欠缺已成为制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發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绝大多数专家学者都认为需要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着于价值评估机构和体系的公信力方面,但这些外部体系的建立,都没有从知识产权本身与实体财产权利的区别特征入手解决根本性问题,即知识产权权利的稳定性问题。
1.建立知识产权权属状态专家评价机构,保障质押融资的知识产权权属稳定性
众所周知,实物性财产在形成以后,在一定的时间内,其价值是稳定的,因而其作为担保物时的担保价值是容易确定且是稳定的(这里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情况),所以以物抵押担保的融资方式中担保权利价值是稳定的,而风险较小;同理,以“人”作保融资模式下,“人”的保证能力也是以其所持有的资产体现的,包括企业信誉,通过资产规模、价值评估或经营业绩都可能量化地体现其保证能力,这种能力在一定时期内显然也是较为稳定的。在以上的财产权利中,除非有所有权人的其他处分行为,其保证能力是能够持续持有的。所以以物作押或以人作保的融资模式中,担保的作用是稳定的,法律风险较小的,当然由于各方面都已形成相应的规范,也有据可循,所以金融机构更愿意采取这种驾轻就熟的融资模式。
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面,由于知识产权与实物资产及能以实物价值体现的“人”的能力相比具有资产无形性的区别特征,使得金融机构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感到难以掌控,望而却步。另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权利取得和保持的法律特征,使得其用作质押融资时面临的最大的法律风险在于权利的不稳定性。
知识产权用作质押融资,对于权利人来说,其产生价值的前提是权利人必须要无瑕疵地拥有相关的权利并在一定时间内持有相关权利,这样才能不仅体现价值也才能保有价值,才能对所融资金提供保障,这也是金融机构接受知识产权质押提供融资的概本所在,因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首先解决的法律风险即在于权利的拥有并稳定持有,而恰恰由于知识产权的授权特性,使得知识产权在其被授权后权利存续期间,其权利人的权利状态是不稳定的,一项已明确了权利归属的知识产权在存续期间有被他人提出异议、争议或无效、撤销等请求,甚至导致无效的可能,而形成质押权利不稳定的法律风险。
在专利权方面,《专利法》第四十条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發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發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第四十七条“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对于知识产权法律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专利包括發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只有發明专利是经过实质审查后授予专利权,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仅作初步审查后即授予专利权。在专利申请授权后,任何人认为其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授予条件的,都可以提出无效请求,这样就使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处于不稳定状态,一旦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后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该专利权将视为自始不存在,如果该专利权此前已用作质押贷款,则将使得用于质押的标的物亦处于“自始不存在”的状态,权利质押自始失去担保意义。
相对于专利权,商标权利因其经历授权审查程序,权利状态有所稳定,但同样也有被撤销的可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从法律规定可见,对于已注册的商标,可以根据不同法条规定的情形理由提出撤销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后,确定具有撤销情形,将裁定撤销该商标的注册。如果产生这样的商标被撤销的结果,亦将产生用于质押贷款的知识产权质押标的物缺失,知识产权质押担保作用失去。
正基于对于知识产权权属稳定性的担忧,使得金融机构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过程中,对于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选择“小心谨慎”,更多选择發明专利权、驰名商标等权利相对稳定的知识产权作为质押标的物,从而使得大量拥有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以及一般注册商标权的中小型企业、科技型企业难以利用所持有的知识产权实现质押融资。
所以,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应当稳定知识产权的权利价值,即应考虑稳定知识产权的权属。针对我国现行法律尤其是专利法对于专利权复审的规定,对于用于融资的知识产权应当通过实质审查或复审,从效率角度考虑,这样的实质审查应当建立有“快速通道”,而这样的快速通道与现行法律规定的制度设置有所冲突,也与现行的复审现状相矛盾,但可以在复审体制外,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权属评估机构,诸如专利查新检索机构对专利技术创造性、新颖性状态进行检索一样,专业地对知识产权的权属状态提出专家意见,为金融机构的法律风险评估提从依据。此点类似于银监会和科技部在下發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银行设立科技专家顾问委员会,提供科技专业咨询服务;在审贷委员会中吸收科技专家,为科技贷款项目决策提供专业意见”的做法,不同之处在于不是以各银行分别设立评价机构,而是根据权利类型设置全国统一评估机构,即由专利管理机关、商标管理机关、著作权管理机关统一设立评价机构,统一评价对比体系、统一评价审查标准。
2.确定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方法,保障质押融资的知识产权价值的统一和稳定
准确地担保物的担保价值,对于融资规模和融资安全风险都有极为重要意义。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中,如何准确地评估质押物一知识产权的价值,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它决定了能否用于融资以及所融资金规模,在融资规模需求确定情况下,它决定了融资安全措施的需求。如前述,知识产权本身具有权属的不稳定性,它决定了知识产权价值的不稳定,因而评估难度较有形财产的评估难度更大。其次,由于知识产权的无形性,目前适用于有形资产评估的价值评估方法与知识产权评估并不相适用,比如有形资产中不动产评估经常适用的重置成本法,在知识产权评估中并不能适用,尤其是發明专利权的价值评估。發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發明能够被授予专利权,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而新颖性“是指该發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發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而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發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显然發明专利权与此前技术是不相同的,不能作同等对比,缺少重置的对比参照物,也就无法适用重置成本法进行价值评估。知识产权本身无论是专利权,商标权或是著作权,普遍具有独特、唯一的特点,因而都难以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价值评估。而价值评估的另一方法——市场比较法,其需要以市场同类标的物进行价值比较才能进行价值评估,仍以發明专利权为例,由于其具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在市场上已难有与其同质的技术进行对比,选择目前市场中已有技术进行对比,难以反映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该“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恰恰是發明专利权的价值所在,因而市场比较法是不能准确评估出知识产权应有的价值。
在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中,除解决知识产权本身权属稳定性问题外,评估计算方法的适用也对知识产权价值的准确评估有着实质性影响。确定和统一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统一“度量衡”,将提高知识产权价值的可信度。所以,在目前价值评估中所通常适用的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和收益现值法中,前两种方法从会计评估学角度可以适用,但与知识产权本身属性不符而建议不作适用,收益现值法通过估算知识产权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的方法确定知识产权的价值,与知识产权本身所具有的无形性和發展性相契合,是较为贴切的评估方法。
1、科技金融市场体系
(1)中介市场体系。
由于信息不对称,科技金融的供需双方之间通常通过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连接。一般情况下,科技金融的中介市场体系主要由非营利性的中介机构以及盈利性的中介机构构成。前者多为政府有关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通过构建科技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后者多为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为科技金融供需双方提供有偿服务的机构,通过专业化服务降低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进而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2)担保市场体系。
科技金融具有高风险性的特征,因此科技企业在很多情况下难以为其高风险项目筹集到足够的金融资源。在此背景下,科技金融担保市场应运而生。科技金融担保市场主要由为科技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的金融机构组成,但也有部分担保机构使用自有资金直接对科技企业进行权益投资。科技金融担保机构通过进行金融机制与产品的创新,为科技企业提供风险补偿,分散了科技企业本身的风险。就我国而言,现有科技担保机构多由政府出资建立,即政策性科技金融担保机构,此类机构通过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建立“风险池基金”,在分散科技企业风险的同时,为其科技贷款提供风险补偿。
(3)资本市场体系。
科技金融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与融资者存在着明显的多样化特征,不同投资者具有不同的风险偏好性,而不同的融资者拥有不同规模的融资需求。科技金融资本市场具有多层次特征,伴随着资本市场层次的不断提高,其风险程度不断减小,其服务的科技企业越成熟,各层次的资本市场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我国科技金融资本市场体系。具体而言,我国科技金融资本市场体系包括五类,即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三板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债券市场。其中,主板市场,即科技金融资本市场中层次最高的资本市场,该市场公开面向所有投资者进行资金筹措。但是出于对风险水平的调控需求,该市场对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有较为苛刻的准入标准,因此该资本市场主要服务于经营状况稳定、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对于风险程度较高的科技企业,尤其是初创期的科技企业而言并不适宜。创业板市场,即层次稍低于主板市场的资本市场,该市场的准入标准相对较低,对比于主板市场,该市场可以更好地满足科技企业的资金需求,尤其是中小型科技企业的需求。三板市场,即层次更低的场外交易资本市场,该市场对企业经营情况以及规模的要求更低,因此其风险相对较大,该市场中企业股票并不是以公开的形式进行发行,且投资者的风险偏好更强,是为初创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主要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即企业进行产权有偿转让的场所,该市场实质上扮演着中介资本市场的角色,大多不涉及资本投入,而是以出售或转让产权的形式为初创科技企业的资本退出途径提供一个选择,分散其风险。债券市场,即科技金融资本市场中层次最低的市场,尽管该市场通常服务于风险性较高的科技企业,然而由于科技企业的高风险性决定了其独立发行的债券难以有效筹集到必要规模的资金,因此科技企业通常需要借助政府或信托公司的力量集合发行债券,通过分散风险实现资金的有效筹措。
2、科技金融监管体系
科技金融的高风险性决定了其高于传统金融的风险隐患,因此,加强相应的监管是十分必要的,应建立科技金融监管体系。事实上,科技金融的高风险是与高收益相对应的,而这种收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远远高于与其风险相匹配的收益的,对于追求高额利润的金融资本而言,流入科技企业成为了其最佳的选择。由于科技金融资本通常都是与实体产业相挂钩的,一旦有了实业的保障,其风险实质上是可以得到控制的,因此科技金融监管的重点集中在了对金融资本与产业结合度的监控。就我国而言,该项监管职能现在依旧集中在金融监管当局手中,部分企业也采用了聘请专业监管人才的形式实现科技金融监管,避免泡沫化现象的出现。
二、科技金融运作机制
1、投入引导机制
金融通过投入激励机制促进了科技的发展。金融可以通过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引导市场上的金融资源流入科技企业中,满足科技企业,尤其是初创期或者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创新发展需求,进而促进科技的发展。正如前文所述,对科技企业进行投资的风险相对较高,单凭科技企业自身进行融资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市场失灵,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恰好弥补了这一失灵。科技企业的创新发展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金融可以通过政府配置以及采用金融中介的方式形成面向科技企业的投入引导机制。一方面,政府可以对金融资源进行有效配置进而支持科技企业的发展。具体而言,政府既可以调控其财政资金,又可以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引导资金流向有潜力的科技企业,还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等方式改变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进而间接对金融市场的资金流向进行引导。另一方面,金融中介可以通过其中介服务,为金融资源的供需双方搭建一个信息交流平台,降低供需双方的信息搜集费用以及交易成本。我国科技行业的发展速度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这与科技企业发展中资金供需缺口较大直接相关,因此国家应当灵活运用这两种投入引导机制,在不断加大金融创新的同时,间接促进科技创新。具体而言,政府应当鼓励政策性金融率先将资金投入到具有发展前景的科技企业中,以向金融市场发出投资信号,待金融中介引导商业性金融资源流入科技企业后再选择退出,以充分提高我国金融市场上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2、金融促进机制
科技可以通过其高收益的特性加强金融主体间的竞争,促进金融发展。科技企业在初创期存在明显的资金需求,而这一阶段的投资风险也相对最高,因此这一阶段科技企业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相对有限。但越接近成熟期,科技企业的盈利能力就越可观,也越具备吸引金融资源的能力,具有逐利倾向的金融资源就越倾向于主动流入科技企业,然而初创期后,科技企业的资金需求是相对有限的,因此金融主体之间必然出现激烈的竞争,而这种竞争必然会激励各金融主体进行金融创新,以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3、风险分散机制
科技企业因为其高风险难以在发展过程中获取充足的金融资源,同样因为其高风险,科技企业自身的发展也蕴藏着巨大的风险,存活率并不高。然而,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可以有效分散风险,这种风险的分散主要通过资本市场与中介服务市场实现。
(1)通过资本市场分散风险。
正如前文对资本市场体系的分析,资本市场具有整合市场上不同风险偏好、不同规模需求的投资者与需求方并进行匹配的能力。因此资本市场可以通过为科技企业发行不同风险程度的金融产品进而分散投资者风险。一方面,资本市场可以通过发行不同风险程度的金融工具与金融产品供投资者进行选择,并使投资者获取与其投资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进而分散投资者的收益风险。另一方面,资本市场下各层次交易市场可以实现金融工具与产品的灵活买卖,投资者可在债券等市场将其拥有的债券卖给其他投资者,分散了投资者因面对流动性冲击而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2)通过中介服务市场分散风险。
关键词:成本替代;利益渗透;风险收益匹配;科技支行
Abstract:Weihai City Commercial Bank established the province’s firs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ranch-Weihai City Commercial Bank, high-tech sub-branches in High-tech Industrial Development Zone,which provides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 security for financing. This branch uses financial discount support,information collection,patent pledge platform to facilit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pledge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nterprises,and solve such problems as high information gathering cost,risk-benefit of the guarantee company does not match,new credit resources underutilized successfully,provides new ideas for easing the problem of SMEs financing.
Key Words:cost alternative,the interests of penetration,risk-benefit match,case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2)10-0026-04
一、相关理论及观点描述
研究表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产生,除其显性信用资源(抵押物)缺乏而隐性信用资源开发不足外,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信贷领域中信息收集和营销成本高、担保公司风险收益不匹配等问题也是重要原因。目前尽管许多地方政府试图通过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手段提升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积极性,对中小企业融资采取担保和再担保方式升级企业信用,分担信贷风险,并通过开发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林权、海域使用权等抵押物替代品拓展融资边界,但上述问题始终没能得到解决,知识产权、林权、海域使用权质押等新型信用资源虽然理论上可以替代抵押品融资,但在信贷业务中既无成熟规程,又需要多部门协调,实际操作难度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金融机构将中小企业信贷领域向更深层次拓展。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研究,目前大多集中在中小企业本身信用资源不足、信息不对称以及逆向选择等方面,而从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视角研究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相对较少。陈建化等人认为,金融机构之所以拓展中小企业信贷领域的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是中小信贷预期收益难以覆盖预期风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借用政府补贴和贴息等手段提高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积极性。马玉珍等人通过抽样调查,发现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信贷营销中成本高达13%以上,建议借助政府力量,协调各部门收集企业信息,并通过建立银企合作平台向金融机构推介优质企业,从而替代金融机构因信息收集、甄别、管理等方面带来的成本。陈文汉等人则从信用资源视角进行了研究,认为优质中小企业并不缺乏信用资源,只是要么没有被开发和利用,要么开发出来后因操作规程不完善或各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导致登记难、维权难。姜明杰等人认为,由于担保公司与银行在利益博弈中处明显弱势地位,虽然银行将大部分风险转嫁给担保公司,但银行并没有让利于担保公司,而是仍然采取高利率政策,致使中小企业承担高利率和担保费双重成本,也使担保公司陷入深不见底的代偿陷阱。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也应该借助外力强行将优质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中的高收益在银行与担保公司之间重新分配,形成风险收益的合理匹配。上述研究虽然从理论上使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释更加完善,但现实经济中按照上述观点进行试点并成功的案例并不多。山东省威海市政府协调威海市商业银行将所属的6家支行整合,在科技型企业集中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专门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全省首家科技支行——威海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以财政贴息扶持、集体信息采集、专利质押平台搭建为手段,为科技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便利,成功解决信息收集成本高、担保公司风险收益不匹配、新型信用资源利用不充分等问题,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新思路,也为上述理论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实证。
二、威海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运作模式
威海作为沿海旅游城市,自建市以来就形成了重工业少、轻工业多、大型企业少、中小企业多的企业格局。截至2011年末,全市中小微企业达到24229户,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5.41%;吸纳劳动力45万人,占全市企业的46.84%,可以说,中小企业发展对威海市经济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各全国型金融机构由差额资金管理向全额资金管理模式转化,威海市现有的企业格局及中小企业吸纳资金能力不足的现状使得信贷资金逐年外溢。截至2012年6月末,贷款增幅由2007年的15.8%下降到4.7%,低于全省平均增幅3.73个百分点,在全省17地市中排名由2007年的第2位下降到第16位。
为切实解决问题,威海市政府决定从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入手,在设立中小企业特色专营机构的基础上,整合辖内相关部门,帮助地方商业银行甄别、筛选优质中小企业,降低贷前信息搜寻和审查成本,协助地方商业银行开发和利用替代抵押品的新型信用资源,通过风险补偿、贴息手段引导地方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开创“政府扶持,多方合作,集群运作”融资新模式。威海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运作模式就是其中之一。
2010年,威海市政府与商业银行协商,拟定在科技型企业集中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中小企业特色专营机构—科技支行,专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随后下发了《关于开展科技支行试点工作的意见》(威政发[2010]42号),为即将试点的科技支行进行整体部署,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金融办、科技局、财政局、中小企业局、人民银行、银监分局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科技支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优质中小企业的筛选、知识产权质押平台的搭建、风险补偿和贴息措施的制定执行等。
2011年11月,威海市政府协助威海市商业银行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6家支行予以整合,成立了全省首家专门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科技支行,同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在威海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试点(自2012年4月起3年),并与省内一家权威专业评估机构联合搭建了合作平台,通过该平台科技支行不仅能对质押知识产权进行评估,还可以在国家版权局版权保护中心顺利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2011年12月,市金融办等组成的专家团队将区域内紧扣产业规划、具有知识产权、市场潜力大的40户科技型企业筛选出来,作为科技支行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首批试点企业。由市科技局牵头对筛选出来的40户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初步评估,为科技支行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提供参考。
科技支行为科技型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时,首先通过政府提供的合作平台办理知识产权质押手续,在政府协调多家有实力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对试点企业贷款提供“联合担保”,并由山东省再担保公司对担保公司进行再担保后,根据知识产权评估额度的20%—100%在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当放贷额度低于1000万元时,利率按不高于当期基准贷款利率的1.3倍执行;当放贷额度高于1000万元但低于5000万元时,利率按不高于当期基准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优先保证科技支行贷款规模占用。
为降低信贷风险,同时提高科技支行和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积极性,威海市政府出台了风险补偿和贴息政策:根据属地原则,对科技支行办理的试点企业信贷业务,由市、区(高新区)两级财政按照当年新增贷款余额的1%予以风险补偿(两级财政分别承担0.5%);对获得科技支行贷款的试点企业,按照其当年在科技支行新增贷款余额的1%予以贷款贴息,并纳入“临时还贷扶持资金”范围,防止企业出现信贷断点;对为试点企业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按照不超过年担保额的2%从“中小企业担保业务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再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再担保额的0.5%给予补助;对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
在上述信贷模式下,威海市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明显缓解。截至2011年末,科技支行已经与首批60多家试点企业逐一进行了对接,并为其中40多家企业提供了超过5亿元的信贷支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2011年末,40多家试点企业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20%以上,缴纳税收较上年增长60%以上,财政资金投入收益杠杆率高达11倍。2012年上半年,科技支行又将纳入信贷支持范围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展到150家,覆盖了当地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确定的所有产业和80%以上的骨干企业。
三、科技支行成功运作的机理分析
(一)营销替代后的低成本使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积极性实质性提升
受高昂营销成本影响,金融机构虽然享受地方政府大量的优惠和扶持政策,放贷利率也远高于大型企业,但实际利润空间并不高,预期收益不及大型企业,金融机构拓展中小企业信贷领域的积极性没有实质性改善。如果有某种方法或途径减少或替代高昂的营销成本,金融机构即使不享受优惠政策,其拓展中小企业信贷领域的积极性也会得到很大提升。案例中,威海市地方政府凭借自身权威,协调市金融办、科技局、工商局、税务局、财政局、中小企业局、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等单位,利用各自掌握的中小企业信息向科技支行推介,为科技支行判断中小企业资产质量好坏,信用资源状况、诚信程度、市场前景等提供重要参考,成功替代科技支行考察、筛选、甄别优质企业过程,使科技支行信贷营销的成本明显降低,从而有效激发其拓展中小企业信贷领域的积极性。案例中科技支行成立营运仅5个月,累计信贷投放金额高达7亿多元,速度明显高于辖内其他商业银行。
(二)风险收益的合理匹配使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权责关系更加对等
虽然营销替代后的低成本使科技支行拓展中小企业信贷领域的积极性实质性提升,但仅有积极性还不足以深层次拓展中小企业信贷领域,还必须厘清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企业之间权责利关系,促使各自的风险收益合理匹配,共同扩展融资边界。但现实中,科技支行作为理性金融机构,总是试图达到风险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的双重目的,在信贷投放中,对中小企业采取尽可能高的利率,且要求担保公司低成本提供担保,但并不让利于担保公司。对担保公司而言,虽然承担金融机构转移过来的大部分中小企业信贷风险,但在银行强势要求下仍采取低成本担保,以求维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这种风险收益的不合理匹配虽然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但会导致担保公司过度扩大担保倍数,陷入代偿陷阱,造成银行和担保公司之间合作失败。近年来威海市部分担保公司在保证金垫付归零后频繁单方违约,并游弋于各银行间继续开展担保业务,使银行信贷资产集聚大量风险,就是典型例证。与之相反,本案例中,当科技支行享受政府补贴和贴息支持、并得到担保公司联合担保后,采取了适度降低利率的方法,当放贷额度低于1000万元时,贷款利率按不高于当期基准贷款利率的1.3倍执行,当放贷额度高于1000万元但低于5000万元时,贷款利率按不高于当期基准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对担保机构,政府财政按照不超过年担保额的2%从“中小企业担保业务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再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再担保额的0.5%给予补助;对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上述措施一方面减少了企业财务负担,分担了银行风险,也使担保公司收益空间扩大,银行、担保公司间风险收益匹配更加合理。正是这种风险收益的合理匹配,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权责关系更加对等,双方合作也更加稳定。
(三)各方利益关系的相互渗透是科技支行模式成功运作的内在机理
从本质看,任何合作都来自于利益需要。本案例中,地方政府、科技支行、担保公司作为合作博弈参与人各方,政府的行为目的是扶持优质中小企业更快发展壮大,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科技支行的行为目的是在减少风险的情况下获得更稳定的收益;担保公司的行为目的是在承担一定风险的情况下获得与风险相应的担保收入。上述三方虽然有不同的利益目的,但要同时达到这些利益目的,三方必须形成稳定的合作博弈关系才可能实现,而稳定的合作博弈关系要求任何参与人一方为自身利益而采取的博弈策略必须有利于另一方利益的实现,即利益关系相互渗透。案例中,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和贴息等手段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增加银行和担保公司收入,协调科技局等七部门为银行提供资产、信用等信息,推介优质企业,减少银行营销成本,帮助企业和科技支行开发知识产权质押等新型信用资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试点,积极与省内一家权威专业评估机构联合搭建合作平台,方便科技支行顺利办理知识产权质押手续。政府所采取的这些博弈策略不仅有利于优质中小企业顺利融资,达到扶持优质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的目的,也有利于科技支行和担保公司减少风险并获得更稳定的收益;科技支行作为资金供给者,不仅通过简化贷款为企业提供更加快捷服务,而且还降低利率为企业节省融资成本。科技支行采取这些策略,既可以得到政府财政补贴,还可以在政府的营销替代下减少信贷风险、扩大利润空间;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联合担保,虽然担保费率较低,但同样也可以获得政府财政风险补贴,代偿风险也更低。可见,地方政府、科技支行、担保公司作为参与人,在合作博弈中利益互相渗透,而正是这种利益的相互参透,三方稳定合作关系才最终建立,科技支行模式才成功运行。
(四)科技支行模式存在不平等竞争问题
科技支行模式因为解决了金融机构信息收集和营销成本高、担保公司风险收益不匹配、新型融资方式实际操作难等问题,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拓展中小企业信贷领域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但在运作过程中,政府协调多个部门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信息,为银行推介优质企业,替代银行营销过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试点,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和登记平台,并通过财政手段对放贷银行和担保公司给予补贴。这些措施虽然为金融机构拓展中小企业信贷领域提供了积极条件,但对于辖内其它金融机构而言,这些带有行政色彩的手段使这些机构的竞争能力降低,从而产生不平等竞争问题。科技支行运行以来,威海多家金融机构纷纷要求政府给予同样支持和条件就是竞争不平等问题导致的社会反映。如果科技支行模式作为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支持中小企业的一种启发式手段,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借鉴和推广,但如果过分扩张这种模式,就有违市场规律,使整体资金配置效率降低。
四、结论与启示
山东省首家科技支行的成功运作,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中的金融机构信息收集和营销成本高以及担保公司风险收益不匹配的问题,实现了向中小企业信贷领域的更深层次拓展,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新思路,从中可得到以下启示:
一是威海市地方政府凭借自身权威,协调相关部门为银行提供信息,为银行推介优质企业,替代科技支行考察、筛选、甄别优质企业过程,不仅降低了科技支行的放贷风险,也使科技支行信贷营销的成本明显降低,从而有效激发其拓展中小企业信贷领域的积极性。二是科技支行降低贷款利率、担保公司降低担保费率后政府给予补贴等措施一方面减少了企业财务负担,也使担保公司收益空间扩大,银行、担保公司间风险收益匹配更加合理,使得科技支行和担保公司权责关系更加对等,双方合作也更加稳定。三是地方政府、科技支行、担保公司作为参与人,在合作博弈中利益互相渗透,而正是这种利益的相互参透,三方稳定合作关系才最终建立,科技支行模式才成功运行。
参考文献:
[1]陈建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探究[J].当代经济,2011,(16).
[2]马玉珍.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研究[J].商业研究,2007,(3).
关键词:科学发展 金融危机 产业升级
一、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和内涵
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两大要点在于:一是发展,二是科学。我国目前存在的各项问题,都是发展中产生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造成的问题。发展是第一要义,同时要确保发展的方向、发展的质量和速度,即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这几年,我市工业获得强劲发展,无论是速度、质态、效益,都是历史上最好时期。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业结构不尽合理,企业规模偏小,产业布局偏散,高端产品偏少,市场份额偏低等问题。要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权,就必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发展的后续力。
二、金融危机给我市工业发展带来的影响
近年来,受国内外金融环境、国际原油和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劳动力成本增加等增支减利因素的影响,我市工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增大,企业利润明显降低。
一方面市场萎缩。从我市企业目前情况来看,对企业冲击和影响最突出的是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出现萎缩,特别是在国际市场方面,由于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同时也使发达国家的消费观念发生了较大转变,国际市场快速萎缩,需求下降,造成企业订单大幅下降,工业产品价格大幅下滑,企业生产受到很大影响。另一方面成本上涨,资金紧张。由于人民币升值、利率调整、原材料及煤电油运涨价以及新《劳摘要: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和内涵,通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来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化危机为机遇,变挑战为动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优化我市工业产业结构,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的科学率先发展。
关键词:科学发展 金融危机 产业升级别是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企业成本增加幅度更大。
三、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实现全市经济平稳增长
为降低金融危机对我市工业经济的影响,全市在优化发展环境、化解资金瓶颈、拓宽销售渠道、强化科技创新、推进项目建设、重视节能减排等各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并采取各种灵活有效的方式,为企业渡过发展难关提供积极有效的帮助。
1、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
加大了银企对接协调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各商业银行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千方百计增加信贷投入,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优先提供支持。鼓励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技术创新和技改项目,帮助企业争取省财政资金的扶持,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从规模、质量、技术水平、成本、研发能力等方面提高一批优势行业和优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2、多措并举应对增支减利因素的影响
引导企业从建立成本管理体系、寻求新的供应渠道、改变采购方式、增加产品销售量、调整产品结构、严格消耗定额、减少废品损失等多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管理,减低成本。同时,我市在宏观调控供需总量上有所举措。一是搞好协调与服务,帮助企业增加生产、提高供应量;二是大力促进煤电油供应渠道的多样化,加大采购量和储备量;三是制定促进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龙口市工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见,在税收、社会保险、项目建设、盘活资产等方面给予企业政策支持;在扶持资金、科技创新、开拓市场、上市融资等方面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有效缓解企业经营压力,调动企业发展积极性。
3、突出重点加快招商引资步伐
突出园区作为招商引资主阵地和承接外资的载体作用,提高投资密度和产出强度,促进产业聚集,优化产业布局。充分发挥资源、港口及骨干企业等优势,着力引进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强的大项目、好项目。积极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加工贸易附加值,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
这次金融危机暴露了我市工业经济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产业结构还不够合理;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够强;资源能源的节约利用、综合利用水平还应不断提高等等。我们必须深刻反思并高度重视我市工业经济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加快调整振兴步伐,把平稳渡过当前危机的过程转变为调整优化、转型升级的过程,转变为工业经济由大变强的过程。
一是加快膨胀提升先进制造业。以实施“企业再造”为总抓手,以项目为依托,规划的重点骨干企业,实施连续投入、集约投入,拉长产业链条,做到每年都有新动作,每年都上新项目,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快速度、更高层次的发展。二是着力推进技术创新和品牌战略。密切关注国家投资动向,进一步筛选好符合国家、省政策和投资导向的大项目、好项目,积极提报运作,力争更多项目挤进国家和省里的技改计划盘子。三是加大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重点加大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调控力度,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同时,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实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四是保证企业运转资金。加大银企对接协调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各商业银行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千方百计增加信贷投入,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优先提供支持。五是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引导企业加强财务管理,要从建立成本管理体系、寻求新的供应渠道、改变采购方式、增加产品销售量、调整产品结构、严格消耗定额、减少废品损失等多方面入手,内部挖潜,减低成本。
参考文献: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电子银行
随着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我认为30年后,全能型银行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形式。本文所讨论的商业银行, 是指可以吸收活期和定期存款、发放贷款并提供其它金融服务的一种综合性金融机构, 即指综合性的全能银行,它既能从事传统商业银行的基本存贷款业务, 也能从事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的银行。
一、商业银行会消失吗?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 随着证券市场的蓬勃发展, 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在所有金融机构总资产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与此同时,共同基金总资产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由此, 世界首富、软件巨头比尔·盖茨认为商业银行是即将消失的恐龙, 美国著名金融专家兹维·博迪和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伯特·莫顿也提出,我们需要抛弃银行,并以共同基金来取而代之。
要得出共同基金必将取代商业银行的结论,必须回答两个关键问题: 一是共同基金和商业银行的功能到底是什么? 二是共同基金的功能到底能不能替代商业银行的功能?表面上看来, 共同基金和商业银行的功能都是实现资金从盈余单位向赤字单位的流动( 即资金融通) , 两者之间的差别似乎只是形式上的, 即在获得资金时, 银行出具的是存单或存折, 而基金出具的是基金单位或受益凭证;在将资金注入赤字单位时, 银行收到的是贷款合同, 而基金收到的是有价证券, 因此, 两者是可以完全替代的。
但从更深一层次的分析来看, 共同基金和商业银行的核心功能, 实质上是管理资金融通过程中所存在的金融风险,两者在管理金融风险的工具和方式上,却存在着质的差别。一、共同基金采用的是标准化的风险管理工具,而商业银行采取的是非标准化的风险管理工具。银行所发放的每一笔贷款都是根据借款人的具体需要所设计的,正是这种非标准化的特征,使得贷款这种工具适合于所有规模、所有类型的企业, 同时也适合于消费者。二、共同基金没有将风险内部化,而商业银行将风险内部化为了自身的风险,银行并不能因为借款人违约,而拒绝偿付盈余单位的本金和利息。正是在金融风险管理工具和方式上的这些实质性差异, 使得共同基金不可能替代商业银行, 在可预见的将来, 商业银行也不可能消失。
二、中国商业银行核心功能发挥的条件
商业银行能的核心功能是管理金融风险,相对于其它金融机构来说, 商业银行管理金融风险的特殊性, 在于其采用的非标准化工具和风险内部化方式。因此,商业银行的未来, 主要取决于社会对管理金融风险的非标准化工具和风险内部化方式的需求。
在以平等、公平竞争为基础原则的市场经济中, 只要政府监管能够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那么就没有理由限制商业银行进入它有能力、而且愿意从事的业务领域。商业银行的未来, 归根到底取决于商业银行管理金融风险的能力, 尤其是以贷款方式管理风险的能力。从最近三十多年来世界各国的银行危机来看, 所有倒闭、被政府接管的银行, 都是因为其贷款或其它高风险业务出现了严重问题 。因此, 商业银行为了获得更进一步的发展, 必须提高其核心竞争力管理金融风险的能力。
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经济的转轨时期, 加上社会信用状况很差, 在资金融通过程中的金融风险很大, 而证券市场仍然处于初期阶段, 不仅本身还很不完善,而且规模还很小, 因此, 中国经济对商业银行通过非标准化工具和风险内部化方式管理金融风险的需求非常巨大, 而中国目前的商业银行还远未充分满足这些需求。因此, 中国商业银行具有着极其巨大的发展潜力。
三、理财产品规模不断扩大创新
随着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全能型银行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形式。近年来,银行适应社会需要,不断创新,推出的理财产品,投资范围越来越广,结构日益复杂。在结构性产品中,只要是不确定性事件,都可以挂钩,既包括股票、信用、利率、汇率、商品等基础资产,也包括各种衍生品,甚至还有二氧化碳排放量等。在一些高风险的理财产品中,为了提升信用等级,还出现了一般受益人和优先受益人的分层结构安排。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已经成为商业银行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业务,商业银行基本建立起发展理财产品的管理体系,理财业务走入正常化发展轨道,一些大商业银行已经实现了理财产品的连续发行。银行理财产品已经和基金、保险等投资产品一样,成为客户投资时的重要选择。
四、电子银行——未来银行的主要形式
随着银行产品、业务和渠道的创新,电子银行越来越成为未来银行竞争的基础,手机银行应用广泛,甚至替代现在银行的网点,成为未来银行的网点。
(一)业务的全能化以及手机银行等虚拟银行离不开电子银行。为了方便以及满足客户的需求,全能型银行的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产品的交易都可以再同一个平台上实现,客户直接进入网上银行或者手机银行就能进行所需的交易,享受金融服务,这是离不开电子银行的。
(二)数据挖掘和商务智能是电子银行的强项。通过电子银行数据挖掘和商务智能,能完善基础数据,便利了银行精准营销和客户的信用管理。通过充分利用银行商务智能可以进行科学的产品定价、新产品开发和管理决策,提高银行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何自云. 商业银行的核心功能:管理金融风险[J]. 财经科学,2002(5):P6-12
[2]兹维·博迪, 罗伯特·莫顿. 金融学(中文版) [ 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关键词:科技型企业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会计核算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8-131-03
随着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各行各业开始由粗放式的经营模式向集约化的管理方式转变,科技型企业在研发和试用阶段凸显的融资难问题成为了制约这一类企业转型发展的瓶颈。为了化解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代之而起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之路渐成,成为科技型企业发展的点睛之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一种相对新型的融资方式,区别于传统的不动产抵押或动产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方式,它是指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合法的资产评估后作为权利质押标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的一种融资行为。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施行困境及解决之道
在科技高速发展的社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了多数大型科技企业广泛参与并使用的一种融资渠道。通过这一举措,不仅解决了企业自身资金困难的现状,也为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资金生存链条提供了重要保障。“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可以将政府对科技型企业的直接资本援助转变为间接地帮助企业从市场上获得足够的资金”①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施行困境
1.对知识产权进行货币计量的难度较大。货币计量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之一。会计核算的主要功能就是对企业各种会计要素进行价值核算和管理,以清晰地反映企业开展经济业务活动的情况。特定化到科技型企业,其经济活动大量地表现为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研制、生产和销售,是一类将科技商品化以及汇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如何将科技型企业日常经营中附着的知识产权载体的价值予以货币化和数量化,成为会计核算的难点之一。如若不能对知识产权价值进行合理的货币计量,金融机构也就无法确定合理的担保限额和贷款额度,由此给金融机构带来相当程度的估值风险。“对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中存在影响知识产权价值的因素,这些因素可能随时导致知识产权价值的损失”②,同时现代的市场经济体制又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因素,这样就很有可能致使金融机构承担高强度的信贷风险,从而影响到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顺利获取。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缺少专门的中介机构作为“担保人”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因其不符合法律上的抵押、留置等担保措施而只能成为权利质押担保的客体。科技型企业由于缺少高价值的自有资本而无法形成有效的对外担保以获得融资,因此其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就成为融资担保的自然之选。科技型企业向金融机构争取贷款的过程中,专门中介机构作为担保人角色的介入,可以有效地降低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从而提高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成功率。
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措施的法律供给严重不足。在我国现行的担保法律制度中,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规定虽然具有普遍适用的原则性规定,但是缺乏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相符合的有效的规则性条款。因此,在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过程中,金融机构会以提升贷款利率为手段,提高企业贷款难度,抬高贷款门槛,用以降低金融机构本身的风险,这就导致一些中小型的科技型企业只能望其项背。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困境的解决之道
1.建立长期有效的知识产权的评估体系及其相应的评估机构。鉴于知识产权自身的不稳定及不确定性从而导致的对知识产权进行可靠货币计量的困难。是以政府部门应当建构有用的法律承认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制度。只有建立起公道的资产评估体系,才能对科技型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可靠的货币计量和准确的会计核算,从而帮助金融机构承认知识产权的价值并公道地进行融资。
2.成立以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为主导的有效承担风险的担保人制度。“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好的担保机构可以使科技型企业获得更大额度的融资,能有效分解银行的信贷风险”③。因此,能否建立健全相应的担保人制度,对企业能否取得最后的融资成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准确核算所质押知识产权价值的前提下,才能确定担保人来全权负责该企业的贷款到款请求。
3.增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立法供给。法律风险的核心是确权风险,它决定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否有意义、质押能否成立,以及当出现风险时能否顺利变现。政府应该出台有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的手段保障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能够得到有效合理的施行。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会计核算分析
知识产权质押作为科技型企业融资的有效渠道之一,其会计核算问题不容忽视,也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从法律意义上讲,知识产权作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特殊客体,亦符合权利质押的一般性特点,即:科技型企业作为债权人,以其自有或实质控制的知识产权出质作为债权的担保,以获取金融机构给予的贷款作为企业融资的一种担保物权。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而言,科技型企业因知识产权质押,形成权利质权,从而获得一项债务的行为,对会计主体而言根据其未来的履行情况对企业形成了一项或有事项,即: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与否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也就是说,对科技型企业而言,因知识产权质押行为获得的融资,是企业承担的现实义务。质押期内,科技型企业以丧失对部分知识产权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为条件以获得融资提供担保。只有在贷款到期时,且该企业归还贷款本金且按时支付利息时,质押的知识产权的处置权等各项权利才如数回归本企业;否则,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有权对质押的知识产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优先受偿。也就是说该项知识产权质押的结果是由质押人(即该企业)在贷款期结束能否按时还本付息来决定,这是不确定的,从而构成该企业的一项或有事项。
因此,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关于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的会计核算将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简要分析:
1.“意识问题是管理水平提升的第一阻碍”④,虽然科技型企业的运作方式有自己的特色,但是管理者没有与时俱进的思维,不注重企业内部会计核算的规范,这是给企业造成不必要损失的重要方面之一。毕竟单一的会计管理模式从总体上来说是不利于会计核算工作的开展的。
2.“在会计信息的披露方面以及具体的核算方面也还是都存在着不小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都得不到解决或者说得不到有效及时的解决,影响的不仅仅是企业会计核算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另外还会对企业未来的长远发展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⑤。有关知识产权质押形成的预计负债的会计核算,包含确认、计量和报告(披露)三个方面。
(1)与或有事项有关的现实义务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一是知识产权的质押行为已经完成,企业已经在实质上负担了贷款到期时还本付息的法律义务。二是若贷款到期时该企业无法按照事先的约定还本付息,则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有权对质押的知识产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优先受偿,也就是履行该现实义务将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是该项知识产权质押的价值能够用货币可靠地计量,这依赖于专业的资产评估师以及资产评估机构作出专业判断。唯此三点,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2)计量,包括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预计负债按照贷款到期时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其中,最佳估计数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与该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货币的时间价值以及不确定性等因素。
(3)披露,也就是对外报告。“会计核算的披露内容不仅显示着会计核算工作的结果,同时其披露数据也是企业管理者、经营者与决策者进行有效发展决策的最重要依据”。对科技型企业因为知识产权出质而形成的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予以充分披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三章第14条之规定,企业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以下信息:一是科技型企业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形成的基本情况以及未来经济利益流出的不确定性;二是该项预计负债的期初、期末余额数和本期的变动情况;三是与其有关的预期补偿金额和本期已确认的预期补偿金额;无法预计补偿数额的,应当说明原因。四是与该项或有事项有关的可能对企业造成的其他财务影响。
3.加强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资产核算质量。对科技型企业的资产的会计核算,应当重视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相结合的核算体例。对无形资产的核算,应该根据知识产权的特性单独核算;而对于有形资产,应该包括核算过程中所消耗的一切费用。这样,就会减轻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的不必要的损耗和避免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的大背景下,伴随着社会转型和经济体制的鼎新,科技型财产的成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成为了社会经济产业的主体,只有帮助科技型企业融资方式好渠道的成功转向,才能有效地引导科技型产业在会计核算方面的更进一步发展,从而顺利推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
[本文为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研究项目《山西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法律问题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579]
注释:
①佘淑华.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问题研究[J].2015(9)
②姜心怡,卢宇婧.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困境及其对策[J].金融经济(下半月),2012(12)
③刘旭东.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工具研究及对策建议[J].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2(5)
④李银霞.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1
⑤李淑颖,李海燕,刘莉.知识产权质押在保定市文化产业融资中的应用研究[J].北方经济,2012(5)
参考文献:
[1] 李希义,蒋L.政府支持下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及其特征分析[J].科技与法律,2009(5)
[2] 袁丽.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知识产权会计核算的思考[J].当代会计,2015(1)
[3] 谢海娟,陶晓美.企业抵押、质押会计处理探析.财会通讯:综合版,2012(3)
[4] 王磊,赵丽梅.无形资产质押的条件和范围.中国发展,2007(7)
一个地区强大的现代经济体系,离不开强大的金融体系做支撑。小编整理了在全市重点项目推介暨市产业投资集团战略合作集中签约仪式上的讲话,欢迎查阅。
在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奋力开启“十四五”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时刻,我们迎来了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一周年的喜庆时刻。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邀请省、市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各位领导、金融家、企业家,在这里汇聚一堂,共同举办驻马店市重点项目推介暨市产业投资集团战略合作集中签约仪式,共叙友谊、共话合作、共谋发展,对于驻马店金融工作特别是市产业投资集团来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市产业投资集团与省、市各大金融机构的合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开启了新的阶段。
市产业投资集团与12家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金额高达120亿元,这是各金融机构对驻马店“实打实”的支持和帮助,彰显了大家超前的战略眼光和对驻马店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对于“双方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意义重大,对我市实体经济、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必将起到强有力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下,驻马店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态势,主要指标增速连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预计“十三五”末,全市经济总量2950亿元以上,比2015年增加1140亿元,年均增长7.1%。
市产业投资集团是我市整合成立的四大国有投融资平台之一,资产总额近500亿元,主体信用等级为AA+,业务涵盖“金融、科技、产业、建设、水利、文旅”6大板块,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7家、参股子公司10家,涉及银行融资、基金、证券、融资租赁等领域,具有较高的信誉度、项目投资和运作能力,是我市投融资领域的龙头企业,在全省也具有较大影响力。公司成立一年来,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效,成绩可圈可点,有力地支持和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大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血脉。2021年,是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构建新发展格局要“迈出第一步、见到新气象”,我们将更多依靠内需,拉动经济发展、畅通经济循环、提升竞争实力,抓好金融工作至关重要。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充分释放了强烈的、积极的信号,相信明年及今后几年的金融工作、经济发展将大有可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二者的融合发展将更加紧密、高效。
一个地区强大的现代经济体系,离不开强大的金融体系做支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驻马店面临着强弱补短、转型发展的“双重挑战”,对金融的依赖会越来越强,需求会越来越大,这既是发展的希望和潜力所在,也是银行和平台公司的商机所在,衷心希望省、市各大银行特别是12家金融机构,以这次签约仪式为契机,发挥金融主力军作用,按照协议的约定,与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互信往来、精诚合作,推动双方的融资尽快实质性到位;合作项目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并一如既往地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给予驻马店最大的支持和帮助。也希望通过大家,推介和吸引更多的银行、金融机构考察驻马店、投资驻马店,在这片发展热土上跃马驰骋、逐鹿中原,共享发展成果。
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要持续加强与各大银行的对接合作,抓紧明确每一个项目的具体合作方式、融资渠道,认真履行协议内容,兑现庄严承诺,确保协议确定的项目、投资额度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同时,市产业投资集团要以公司成立一周年为新的起点,以“优化金融配置、助推产业发展、服务本地经济”为使命,聚焦产业发展,奋发作为,提高业绩,抓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企业发展高质量,赢得银行更多融资支持,开创更好的发展局面。市财政局要学会“变资源为资产、变资产为资本”,定期对全市产业类有效资产进行评估,以合法的方式装入产业投资集团,迅速壮大产业投资集团的资产和实力,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证券化、资本运作效益最大化”。市金融工作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搭建好银企、政企对接平台,完善合作和沟通机制,不断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次贷危机 新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计量
一、次贷危机引发的公允价值争论
(一)公允价值饱受质疑
早在次贷危机爆发前,已有来自会计、审计、金融等部门的专家对引入公允价值的新会计准则表示质疑。次贷危机的爆发更导致国际金融界和会计界之间的激烈战争,在危机中损失惨重的金融巨头均纷纷将矛头指向公允价值会计,声称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夸大了次债产品的损失、放大了次贷危机的广度和深度,甚至因此要求完全废除或暂时终止公允价值计量。
目前,针对公允价值计量会计的质疑主要存在3个方面:公允价值随市场波动而变动,且价值变动随意性较大,在低迷的市场中,公允价值计量时刻对金融资产重新计价,而账面价值大幅缩水,便会引起大规模恐慌,使危机不断恶化;公允价值已不能反映金融资产的真实价值,但在证券市场价值不断下降的情况下,仍有金融机构持有资产且不打算低价出售,而依据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却又必须承担资产减值的损失;部分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已经失灵,大量持有此类证券的机构要想紧跟市场的价格显得十分困难,据其他方法确认公允价值又缺少实务指南,在现行市场条件下,几乎没有可能再确定一些证券的公允价值。
(二)公允价值会计准则面临的挑战
与国际金融界意见相反,会计界辩称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及时、透明、公开地披露金融资产泡沫,促使金融界、投资者和金融监管当局正视和化解金融资产泡沫。许多专家认为,退回历史成本会计解决不了金融工具的计量问题,公允价值才是所有金融工具唯一合适的计量方法。
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仍面临一个关键性挑战,即必须改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框架,以加强市场约束和促进金融稳定。为此,我国有关部门和标准制定机构已经开始行动,制定出切合实际、可操行性强的应用指南,用来指导企业对公允价值的恰当运用和充分披露。在引入过程中,财政部、证监会、上市公司均采取谨慎态度;在披露时,强调有关公允价值的充分披露;在使用上,强调只有同时满足可取得公允信息和对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这两个条件时方可使用公允价值。
二、我国运用新会计准则的状况分析
(一)次贷危机所涉及的公认会计准则
在这场次贷危机中,所涉及的公认会计准则主要包括:关于证券化交易与交易主体的内容有《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0号――金融资产转移和服务以及债务解除会计》、《财务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第46号(修订)――可变利益主体的合并》;关于信贷风险与不确定性的内容有《SFAS5――或有事项会计》、《FIN45――担保方对担保(包括涉及其他债务的非直接担保)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SFAS133――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动会计》、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立场公告第94―6号特定风险和不确定事项的披露》;关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有《SFAS107――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披露》、《SFASI14――债权人对贷款减值的会计处理》、《SFASI15――特定债务和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SFASI57――公允价值计量》、《SFASI5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选择权》。
(二)我国针对公允价值准则的态度
我国新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施行,并逐步在所有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尽管在这场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饱受责难,但我国始终对新会计准则的公允价值抱持审慎、客观、积极的态度。针对新会计准则运行情况和公允价值使用状况,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给出相应的解释,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使用甚为慎重,当前大多数企业在计算资产价值时仍按历史成本计算,而并非按市值计算。以房产价值为例,据企业当初购买成本计价,即使如今房价涨了也不能计算利润,只有当企业将房子卖掉,买卖的差价才能算作利润。其目的在于防止市场价格大幅波动而对企业利润产生极大影响,并以此避免企业“寅吃卯粮”,发生过度分配利润的现象。
(三)我国公允价值主要计量对象
我国新会计准则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合并、债务重组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采取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在金融工具计量方面,新会计准则对投资分类做出调整,即交易性证券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权益性投资,并规定金融工具重新分类后的后续计量标准仍为公允价值,对金融工具的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间差额的会计处理方法也做出相应规定;在投资性房地产方面,针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新会计准则规定了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不再计提折旧或摊销,以会计期末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企业合并方面,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取账面价值计量,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取公允价值计量,使企业在并购中获得更为公允的对价;在债务重组方面,新会计准则脱离了原有以账面价值为记账基础、增值部分为权益的规定,而将转出资产原账面价值和现时公允价值作为重组收益处理;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面,在满换具备商业实质、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这两项条件时,方能以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我国新会计准则获得国际资本市场认可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推出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明确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并在17个具体会计准则中不同程度地运用这一计量属性。此举使我国会计向国际趋同迈出实质性一步,而公允价值计量的广泛运用也预示着我国传统意义上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逐渐被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等多重计量属性并存的计量模式所取代。
正如美国联邦储备理事会(FED)主席伯南克所说:“信贷市场之所以几乎陷入停滞,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投资者和银行互相不再相信对方的账目。而取消按市值计价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有可能进一步削弱投资者信心,它可能会让市场变得更糟。”所以,次贷危机由不良贷款且资本金不足,加上疏于监管所致,从会计准则上找原因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场危机,所涉及的任何试图取消按市值计价的会计准则或弱化其影响的行为都忽视了华尔街金融风暴的本质和事实。所以说,采取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仍是未来一大趋势,我国当然也不例外,而实施新会计准则也有效降低了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成本,更使我国企业走出国门,跻身国际市场。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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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蕴颉.次贷危机与公允价值计量.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8(33).
[3]李利.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及面临的挑战.现代商业,2008(6).
摘要: 金融服务外包是中国金融业参与世界经济一种直接方式,是金融业降低经营成本,构筑自身的竞争优势,获得持续发展的能力的较好的经营模式。西安市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和地域优势,开办金融服务外包专业,是促进该地区经济金融和教育发展的较好方法。本文根据金融服务外包的发展现状和趋势,结合西安市各方面优势,通过分析西安地区开办金融服务外包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提出开办金融服务外包专业办学模式。
Abstract: Financial service outsourcing is a direct way of China to involve in the world economy, the financial industry could reduce the cost of operation and build competitive advantage. Xi'an city has rich educational resources and geographical advantages, starting outsourcing in financial services professional could improve the regional economic and development education.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financial service outsourcing development status and trends, combining the advantages of various aspects of Xi'an City, by the way of analysis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Xi'an area offering financial service outsourcing professional and forwarding the mode.
关键词: 西安;金融服务外包;专业
Key words: Xi'an;outsourcing in financial services;professional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7—0177—03
0 引言
金融服务外包一般是指金融机构将自身的业务流程或服务等,由原来依靠结构自身完成,转变为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式,交由外部企业制作或直接处购买的经营方式。外包战略的实质是银行重新确定其经营策略和市场定位,将资源集中于最能体现比较优势的业务领域,降低经营成本,构筑自身的竞争优势从而获得持续发展的能力。近年来,由于金融业日趋复杂的内部整合与外部衔接,以及专业化分工和规模经济的影响,许多金融机构纷纷将非核心业务外包出去。
1 金融服务外包发展现状与趋势
1.1 中国金融服务外包发展现状与趋势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一体化发展,经济结构升级日益深入,全球服务贸易快速增长,服务贸易结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欧美国家金融机构30多年的实践表明,金融服务外包是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提高资本收益率、资产收益率、减员增效、凸显行业核心竞争力和优势的必然选择。金融服务外包自20世纪70年代出现,90年代后迅速发展。2011,全球服务外包市场规模为944亿美元,其中金融服务外包就达到313亿美元,约占全球外包总规模的30.2%.近年来伴随着中国金融体系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在岸金融服务外包市场规模迅速扩大,2010年在岸金融服务外包市场达到450亿元人民币。目前中国的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包括:埃森哲、IBM、惠普、印度企业INFOSYS、塔塔。与此同时,我国境内服务外包企业也加速发展扩张,涌现一大批如恒生电子、东南融通、南天信息、炎兴科技等专业服务外包公司。中国的金融服务外包需求主要集中在国内各大金融机构,外包业务由低端的信息录入、呼叫中心外包,逐渐向后台服务发展,信用卡中心、数据中心、清算中心业务发展,外包需求逐渐向市场释放。金融危机爆发后,随着印度等离岸外包业务大国经济环境的恶化,跨国金融集团为应对成本大规模上涨的压力,国际金融外包业务逐渐向成本更低的国家迁移,这给中国承接金融外包业务尤其是离岸金融服务外包业提供了绝好的发展机遇。
1.2 西安金融服务外包发展现状与趋势 西安作为西部地区中心城市和国家服务外包重要产业基地。西安凭借科技实力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商务成本低、人员流动性少、产业成熟度高、通讯交通便利等诸多优势,荣获2011年度中国服务外包城市投资吸引力第二名,在第三届中国服务外包园区十强评选中,西安软件园荣列前五。
据商务部门统计,截至2011年底,西安市服务外包离岸合同金额达到3.87亿美元,同比增长32%,完成全年3.3亿美元目标任务的117%。从2006年至2011年的六年间,我市服务外包离岸业务实现了七倍增长,产值实现了翻两番。目前,全市拥有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达到100多家,从业人员规模突破10万人,承接离岸外包业务的国别市场已达48个国家和地区,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西安(浐灞)金融服务外包基地也将投资10亿元,在园区建设金融业务流程外包(BPO)基地、信息技术外包(ITO)基地、知识流程外包(KPO)基地和离岸外包基地。2011年随着拥有2000多座席的中国银行全球客服中心落户西安,将会有一批全国性金融机构后台服务中心快速聚集西安市。西安炎兴科技、华拓数码等许多科技公司,近几年纷纷将业务发展方向转向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从西安的金融服务外包企业人员的规模变化看,呈现出快速扩张的势头,对外包人才需求量非常大。
【关键词】美国次贷危机 金融风暴 公允价值 财务会计理论体系
一、会计理论体系的内容
(一)会计理论的定义
亨德里克森提到会计理论是一套逻辑严密的原则,以使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好地了解当前会计实务,提供评估当前会计实务的概念框架,指导新的实务和程序的建立。笔者认为,会计理论体系除了上述作用外,还应该在特定的环境下能够为解决特定问题提供原理性的解释和指导。例如在这次金融危机下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问题,与其争论不休,不如回归会计理论,从本源上寻找衍生金融工具的实质然后再确定如何对其进行计量。
(二)会计的本质
会计的本质问题历来是我国会计学界争论较多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主要观点有三种:“管理活动论”、“信息系统论”和“控制系统论”。笔者认为,仅仅把会计看作是一个信息系统,不足以确定会计的重要地位,也就不能充分发挥会计信息的重要作用,没有管理权力作支撑,会计就会失去其控制和管理的职能,最后也可能沦为摆设。例如在现今的金融危机下,会计如若只是作为信息系统,只能提供企业的财务信息,而不能参与管理活动,很有可能被管理层弃置不用,加大了管理层决策的随意性,拍脑袋之类的现象可能增多,就不利于企业应对金融危机,防范金融风险。因此,会计的本质应该是一种管理活动,把财务信息运用于管理之中,能更加发挥会计的决策和协调作用。
(三)会计理论的逻辑起点
杜兴强教授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体系》一文中的观点,即会计环境应为会计理论的逻辑起点。他认为,会计理论包括会计基本理论,会计准则基本概念体系和会计应用理论,而以往的假设起点论和目标起点论都是针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提出的,只注意到会计理论体系的某个层面,而没有站在整个会计理论体系全局高度去探讨,因此是片面的。而且以会计目标、会计职能、会计动因以及会计假设等作为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都是假设会计的环境是不变的,然而一旦新的会计环境发生,这些观点架构的会计理论结构就可能会失去理论指导作用。而会计环境作为逻辑起点,可以使会计理论适应实践和客观环境的要求,并随之不断变化,不仅符合辩证法的思想,而且为我国目前建立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体系提供了客观依据。尤其是当前金融危机的经济大环境下,会计环境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日益复杂,西方国家的会计理论体系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威胁和挑战。因此,我国不能再仅仅依靠以往经验或借鉴西方国家的成果,而是应该从具体实践出发,考虑中国政策、企业特点、国家文化等各方面因素,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体系。
(四)会计的程序
会计的程序包括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会计记录和财务报告。会计确认是基础,会计计量是核心问题,而会计记录和财务报告则是在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基础上以资料的形式反映出来并提供给信息使用者的过程。本文中我们主要讨论一下会计计量的属性问题。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华尔街金融风暴的产生,有人归咎于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问题,我认为是牵强的。吴水澎教授在其著作《会计理论》中指出,“利用历史成本会对衍生金融工具核算不足,因为在期货交易中仅核算保证金,但是期货交易潜藏的风险往往远大于保证金,而利用历史成本方法由于注重形式,忽视实质,因此不能充分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内涵风险及潜在的损失,以此为基础编制的报表容易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造成误导。”现如今公允价值计量已是大势所趋,用公允价值更能准确反映资产的经济实质。衍生金融工具用公允价值计量,其方向是正确的,只是没有找对方式。现在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不是因为用公允价值作为其计量属性是错误的,而是因为没有形成正确的计算其公允价值的方法。我们所要做的是寻求一种正确的方式来计量其公允价值而不是因噎废食,因为一点挫折就退缩寻找历史成本作庇护,这是一种胆小的表现而不符合时展的需要。
二、结论
金融危机对中国而言既是挑战又是机遇,虽然在这场风暴中中国的制造业尤其是出口导向型的制造企业遭受严重损失,但是中国的金融市场仍然是稳健的,中国可以借鉴华尔街的教训,制定切实有效可行的措施以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在会计理论体系的构建方面,中国也可以在学习西方先进理论的基础上,把在这次金融风暴中得到的经验教训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构建科学合理而又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体系,从而为会计实践和经济实践提供正确有力的指导。
参考文献
[1]吴水澎.会计理论[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2]杜兴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体系[J].财经研究,1998(11).
巨头因何成为缅怀
战略失误决定终局,对智能手机技术和数码技术的战略判断失误导致摩托罗拉、诺基亚、柯达们纷纷让出了行业翘楚的宝座,就连奥巴马情有独衷、当选总统后仍不忍割舍的黑莓也已跌落云端,成为现代高科技的缤纷世界里最不甘心却又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恐龙、大象级别的超级配角和看客。
方向性的致命错误,导致满盘皆输。而各种臃肿滞缓的大企业病也导致企业很难快速掉转船头,及时应对产业技术革命和市场需求的实时变化。
瘦身,于巨人来说残酷而且现实。当企业过惯了锦衣玉食、花钱如流水的日子,危机来临时就会度日如年,失去了光环簇拥下的锐气、勇气与光芒。
开源或者节流是企业经营与生存发展必做的选择题,可以多选,但不能回避和逃避。节衣缩食的严冬需要一颗坚强的心,更需要带着解局的良方。
不生不死,于曾经光芒四射、夺目辉煌的巨人而言是一种无以启齿的屈辱。实质营销、实质经营、实质管理,只有日常落在实处,把关键的每一步都处理对、处理好,才能避免这样彻骨的痛和伤。
昔日巨头今安在?
世界影像巨头柯达9月宣布结束破产保护状态,今后将专注于商用成像市场,面向企业提供打印设备和图文影像等专业服务,不再涉足消费者业务。在之前20个月的破产重组中,柯达剥离了许多鼎盛时期最具代表性的业务,包括零售胶片,相纸以及全球约105,000个相片冲印点。精简版的柯达已将个人胶片业务资产全部出售给柯达退休基金以获取融资,专心致志于商业印刷、高端影院和触屏技术。只是这一领域柯达依然是个迟来的挑战者,即使数字化了,惨烈的行业竞争中能否活好,未来前景依然是个未知数。
以安全性著称的黑莓作为智能手机市场中曾经的先驱和领跑者,辉煌一时,在北美市场中独占半壁以上江山,后期但却因和诺基亚一样拒绝变革,坚持全键盘输入模式和一成不变的外观设计,导致企业走向衰落。市场份额急剧萎缩,二季度仅为2.9%。股票市值由颠峰时期830亿美元猛跌至42亿美元,股价由2008年148美元的高点急速跌落至并购停牌时的8.26美元,即将被金融财团低价收购,重组后将采取削减40%员工、精简产品线等方式推动企业扭亏为盈。
创新的脚步无法停歇
不进则退的市场法则,需要我们时时保持敬畏之心,不变革创新,昔日的英雄就将成为明日的失败者。苹果开了一场会,推出两个新品,引发股票市值直线蒸发三百亿美元,中国手机品牌集体松了口气,谢苹果不杀之恩。
[关键词] 陶瓷行业;反倾销
[中图分类号] F741.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880(2011)04-0032-02
一、反倾销概述
倾销的确定是实施反倾销措施的首要条件。根据关贸总协定第6条的规定,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如因此对贸易缔约方领土内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产生实质性损害的威胁,或对某一国内工业的新建产生实质性阻碍,则构成倾销。反倾销,也称反倾销措施,则是指进口国反倾销调查当局依法对给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措施以抵消损害后果的法律行为。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我国陶瓷行业遭遇反倾销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陶瓷行业遭遇多起反倾销调查。2009年4月,印度商工部对中国陶瓷反倾销案件的初裁结果,广东宏陶、新明珠、萨米特、新中源等陶企的陶制釉面砖获得零关税,其它佛山陶企则被征收137卢比/平方米的反倾销税;2009年9月,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及其他家用或卫生用瓷器作出反倾销终裁,采用最低限价措施,中国涉案产品的最低离岸出口价为4.65美元/千克,有效期5年;2009年12月,泰国对华陶瓷反倾销正式立案,对所有中国出口至泰国的釉面和未上釉瓷砖均进行反倾销调查;2010年6月,欧盟委员会宣布对我国瓷砖进行反倾销调查正式立案,涉及有釉和无釉的墙地砖、马赛克等产品,金额达到3.1亿美元,涉案企业几乎涵盖国内知名陶瓷企业,其中绝大部分来自佛山陶企,这是我国陶瓷10年内遭遇的最大反倾销调查。2011年3月,欧盟正式公布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没有一家中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3家中国陶瓷企业获得个案处理,税率分别为35.5%、36.6%、26.2%,这三家企业分别为广东新润成陶瓷有限公司、山东雅迪陶瓷有限公司和广东唯美陶瓷有限公司,合作的但是没有被抽中的企业税率为32.3%,其他陶瓷企业为全国普遍税率73%。这一结果对我国主打欧盟市场的陶瓷企业形成巨大冲击,不少陶瓷企业将彻底退出欧盟市场。
三、我国陶瓷行业遭遇反倾销的原因
1.金融危机的影响
金融危机的影响是一些国家对我国陶瓷行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的导火索。始于2008年的世界金融危机让欧盟陶瓷产业遭受重大打击,昔日在国际市场占有主导地位的意大利、西班牙、德国等遭受50年来最严重的重创,30%生产企业关门,行业职工失业率达25%,出口下降40%。国内市场的艰难和中国陶瓷的冲击,使得一些国家对我国陶瓷行业采取反倾销调查。
2.发起国为保护国内陶瓷产业
近年来,一些东南亚国家大力支持国内陶瓷产业的发展,仅从我国佛山地区就引进了许多建陶生产线设备,如压机、辊道窑、抛光机等,我国一些建陶机械企业也在东南亚设厂生产。因此,当我国的陶瓷产品进入这些东南亚国家时,势必对他们的行业、企业个体造成冲击。这些东南亚国家为保护本国陶瓷产业的发展,便不断发起对我国陶瓷的反倾销调查。
3.我国陶瓷企业的低价出口
我国陶瓷行业遭遇反倾销,与其低价出口策略有莫大关系。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很多陶瓷企业以低价策略来维持国际市场。据统计,2009年广东瓷砖对德国、捷克、瑞典出口数量分别增长47.5%、38.8%、31.1%,而出口均价分别下跌6.5%、12%、23.4%。出口猛增和价格下降给我国陶瓷企业带来了贸易风险。而行业内的无序竞争、互打价格战则加剧了这一形势。
4.我国陶瓷缺乏高附加值的产品
20世纪80年代末至2005年之前,我国陶瓷行业在国内市场对商品的大量需求之下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企业不用花多少心思就能获得大笔财富,这让很多老板无法静心于设计、研发,也不重视售后服务,从而导致我国陶瓷缺乏高附加值的产品,最终成为“便宜货”的代名词。我国陶瓷企业的这种短期行为为之后的种种贸易摩擦埋下了伏笔。
詹俊涛:我国陶瓷行业遭遇反倾销的成因与对策四、我国陶瓷行业应对反倾销的对策
1.企业要积极应诉
由于应诉成本高,裁决时间长,我国不少涉案企业对反倾销采取逃避态度,因此目前我国陶瓷行业对国外反倾销案件的应诉率低,解决效果差。如果这种状况得以继续,必然导致整个陶瓷行业出口大环境每况愈下,对出口企业越来越不利。同时,国内很多积极应诉并取得成功的经验也表明,“谁应诉谁受益”。因此,从长远出发,我国陶瓷企业对外国的反倾销必须积极应诉。企业既要以单个为主体进行倾销抗辩,也要通过协会或基金会等组织进行行业的无损害抗辩。同时,面对抽样调查,抽样企业一定要应诉,没被抽样的企业也要争取应诉,积极填写问卷。
2.争取获得进口商的支持
反倾销案的关键在于中国陶瓷产品是否具有反倾销的事实,以及是否伤害了提出反倾销调查国家的相关产业。因此,我国陶瓷出口价格是否是正常价格是反倾销案的焦点。进口商是其国内的经销商或经销商的上游企业,在反倾销调查中,无论是提交数据的一致性还是排除部分产品免于征税或者低税,都需要他们一起配合,并联合下游直接用户才能说服调查机关。因此,在做出应诉决定前,我国陶瓷企业必须要获得进口商的各种支持。而帮助我国企业,进口商也能获益。因为在反倾销调查中,如果抽样企业获得较高的反倾销税率,那么其他企业所获得的平均税率也会比较高,这样进口商的利益也会受损。
3.积极寻求协会和政府帮助
在遭遇反倾销时,由于陶瓷出口企业对进口国家陶瓷产品方面的相关法规和标准不熟悉或不了解,企业自身往往都无从应对。同时,根据以往应诉的经验,在遇到涉及宏观政策的具体问题时,行业协会甚至政府的尽力斡旋是最后得以胜诉的保障。因此,在反倾销调查案中,积极寻求协会和政府的帮助就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应积极与国家商务部主管反倾销部门和行业协会保持密切联系,争取获得政府和行业协会方面的支持。让相关政府部门出面为企业争取更多的周旋空间,通过政府或专业组织对话的方式,使事情结果向有利于双方的方向发展。
4.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
积极应诉、借力过关、政府从旁协助,都是在遭遇反倾销调查之后不得已的被动措施,陶瓷企业着力于自主研发、创新设计,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打造优质高端的产品形象才是摆脱反倾销的最终努力方向。因此,陶瓷企业要及早加快行业的有效转型,形成低碳陶瓷体系;大力发展新材料和高技术陶瓷,形成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的高技术陶瓷产业集群,实现传统陶瓷产业的升级、转型。
[参考文献]
[1]李炼.反倾销:法律与实务[M].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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