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0 16:58:1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共经济学案例教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财政学教学过程中引入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财政学,也称公共部门经济学或公共经济学,是研究政府收支活动及其影响的经济学分支。财政学属于专业基础课程,在学科体系中,起着衔接一般经济理论课程和专业课的作用。财政学具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规范经济学和实证经济学、一般经济学和部门经济学的特征,但在传统财政学教学偏重于定性和规范分析,容易忽视定量与实证分析,这就使财政学看似是纯粹深奥的理论,偏重宏观,有“大而空”的感觉,缺乏生动形象和可操作性。因此,为达到成功教学的目的,在财政学课程中引入案例教学法是非常必要的。
(一)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目前财政学的教学方式多数仍采用传统的“满堂灌”的填鸭式的教学。这种教学方式,往往使学在听课时感到枯燥乏味,对一些财政理论知识的理解深度不够,通常是一知半解,到考试时临阵磨枪、死记硬背,应付完考试就将学过的内容就忘得差不多了,这对培养学生理解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非常不利。案例教学法则可以避免这一缺陷,通过引入带有普遍性、代表性的典型财政案例,可以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而“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所以,案例教学能激发学生学习财政学的积极性。一方面,通过对这些典型事例的分析,可以把抽象的原理、概念等形象地展示,有助于学生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另一方面,由于案例取材于实际经济生活,学生犹如身临其境,有利于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启发学生对现实问题进行思考。
(二)有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法以案例为基础,虽然教师和学生都参与其中,但通常以学生学习为中心,鼓励积极思考,利用已经掌握的知识,对案例信息进行分析,发现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同时,学生要积极参与讨论,学会与其他人的合作、交流,学会在知识资源上的共享,学会倾听和包容。所以,案例教学法可以提高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可增强学生沟通、交流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从而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以提高。
二、案例教学法在财政学教学的应用中的注意点
案例教学法在财政学教学的应用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案例的设计
设计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基础,没有好的案例,教学就无法开展。选取和设计案例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具有典型意义而又常见的案例。选出的案例应当是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最能揭示所学的财政理论的案例。同时,案例应当具有真实性,应当是现实生活中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最好是有争议的事件。富有争议的案例一般是财政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学术争议的热点,又是学生感兴趣的知识点。
2.案例贴近生活,能够被学生理解。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财政现象,这些现象都由一定的财政规律所支配。财政学案例应该选择这些财政现象进行设计,这样既可以使案例容易为学生所理解,又可以体现相应的财政理论,符合预定的教学目标。而过于理想化的、脱离实际的例子可能会误导学生,无法达到教学目标。因此,在选择案例时,既要避免杜撰案例,又要慎选外国案例。
3.案例应具有综合性,问题要体现多样性。这样才能尽可能锻炼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但同时要注意避免因案例过于丰富而干涉正常教学内容,出现喧宾夺主的状况。
(二)案例的使用
案例设计好以后,就要考虑在教学过程中何时以何种方式进行使用。使用案例的方式包括课堂讲解式、课堂讨论式、课堂辩论式、专题讲座式等。使用的方式不同,产生的效果也不同。具体应根据教学内容和课时需求等综合安排,以达到增强教学效果的目的。比如课时安排较少的章节,应以讲解式案例教学为主,教师可在讲解重点、难点知识时穿插案例,以使深奥知识简单化,但案例一定要简单明了、贴近学生生活,使其便于迅速理解;课时安排较充裕的章节则可以采用课堂讨论式或辩论式案例教学,这一方式应在某一章节或某一问题系统讲授后采用。
(三)处理好案例教学法与理论教学法的关系
案例教学法和理论教学法各有所长,财政学教学要取得良好的效果,两者都是不可或缺的。理论教学为案例教学提供必要的理论分析基础和工具,没有理论知识,学生就缺乏分析问题的理论工具;案例教学可以强化理论教学的效果,没有案例教学,学生就只是纸上谈兵,缺乏实践能力。但两者相比,理论教学仍然是主体。财政学是一门专业基础课程,是进一步学习其他的专业课程的基础,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以理论教学法为主来系统传授基础理论;案例教学法主要用来解决教学中的难点和疑点,不能盲目扩大适用范围,更不能完全替论教学法。在教学时间有限的前提下,这两种方法的时间安排呈现此消彼长的关系,并直接关系到教学的效果。因此,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既可以使学生系统掌握理论基础,又可以适当引入案例深化知识;既可以避免课堂枯燥,又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三、结语
总之,案例教学法是在教学改革不断深入发展的过程中摸索出的一种新型教学方法,它能化被动动为主动,变填鸭式为启发式、互动式,有利于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也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解决财经问题的能力,提高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在财政学教学中有适用的空间。但是,我们不可能在财政学教学的所有环节推广,更不能以案例教学法替代系统的理论学习和课堂讲授,一定要处理好案例教学与系统的理论讲授之间的关系,绝不能为了追求一堂课的成功,为了满足活跃课堂教学气氛的需要而以案例教学替代系统的理论学习,更不能以视频教学案例的播放和观看替代教师的课堂讲授。
参考文献:
[1]张军红.案例教学法在《财政学》教学中的运用[J].西安外事学院学报,2011,(1):65-68.
[2]孙阿凡.关于《财政学》案例教学法的几点思考[J].时代经贸,2011,(7):199.
[3]念富强.论案例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的关系[J].社科纵横,2011,(6):78-80.
应用型二本院校指以应用型为办学定位的、录取批次放在第二批的大学本科院校。应用型二本院校主要区别与综合性、研究性大学,以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和操作能力为主要目的,主要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职业技能,所以说应用型二本院校应该在教学方法上进行改革,逐步降低传统课堂讲授法在教学中的比重。课堂教学是大学教学的主阵地,因此教学方法改革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环节和步骤。公共管理学科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性学科,公共管理类课程主要包括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经济学、政治学、公共行政学、公共部门决策理论与方法等课程。公共管理是以政府组织为主体的公共组织,运用公共权力,整合社会资源,为实现公共利益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活动的总称。所以说公共管理是基于公共管理实践和管理经验所形成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技术;公共管理学科试图通过公共管理问题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尤其是对公共管理问题的实证研究,找到公共管理活动的普遍规律,来解决公共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因此公共管理强调以问题为导向。公共管理学的学科特性决定了只局限于知识传授、理论讲解“满堂灌”现象和单一的教学方法,以及理论脱离实际和缺乏科学的情景性、实战性、现场性等,不能胜任公共管理教学。公共管理的学科特性决定了公共管理类人才的培养必须坚持知识传授、价值引导和能力提升的“三位一体”的培养目标。通过对公共管理学科的特性分析,可以看出应用型二本院校公共管理学科的教学方法应该突破单一的课堂教学方法,逐步采用多元的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法、专题讨论法等。
二、应用型二本院校公共管理学科案例教学法实施方法与步骤
案例教学是一种在教学实践中产生与发展起来的较为简单易行且实用的培训方法。案例教学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师生互动的开放式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1910 年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和法学院在教学活动中,逐步使用案例教学法。20世纪 20年代初,哈佛大学商学院对案例教学的成功运用和实施,使其成为风靡全球的、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学方法、走向成功的教学模式。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管理学院在公共管理教学活动中,大力推广案例教学,60%的课程都用到了案例教学法,学生在两年时间里能学习 100——140个案例。案例教学是教师通过案例的展示,组织学生通过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学习案例,通过分组讨论,总结等环节,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所以说案例教学不是简单的打比方,案例教学不是案例研究,案例教学不是做游戏、不是讲故事。在公共管理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运用实际的例子、案例材料帮助学生理解公共管理的相关概念、原理。在这个层次上运用案例教学,主要是通过案例材料加深同学们对公共管理概念、原理的理解。例如:(1)讲述什么是“协调”概念的举例(2)讲述什么是公共政策的举例(3)讲述什么是政策过程的举例。在这个层次上使用案例教学,不需要召开讨论或互动,不要交流。但是要求老师讲述的案例必须与公共管理的概念、原理相一致;老师必须有丰富的实践素材,而且能够将实践素材与所讲述的概念、原理有机融合。第二个层次是理论运用的层次,即将知识转化为能力的层次上运用案例教学。在这个层次上的案例教学,就需要组织学生开展讨论或争论,需要模拟场景和区分角色,需要形成反复的互动与交流。在这个层次上进行案例教学的步骤是:案例选择与明确教学目标、预习分发和熟悉案例材料、分组和动员、小组讨论、讨论汇报、小结。因此在这个层次上的案例教学需要时间长、耗费时间多、不一定是全员参与,还有大量的观摩者、案例具有模糊性,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会产生一定偏差。这就需要教师处理好教学内容与教学时间的安排问题,参与案例讨论者与观摩者——上课人数多于所需案例讨论参与者的关系问题。
三、应用型二本院校公共管理学科案例教学的价值和意义
公共管理类课程案例教学对于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都有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建立理论与实践的纽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应用型二本院校的教学中,讲授法教学占很大比重,部分老师在课堂教学中,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主要以理论讲解为主,学生主要学习理论知识,对知识的应用能力不强,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机会很少,学生被动的接受知识。但案例教学主要是应用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公共管理问题,所以说案例教学可以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在案例讨论中,能够激发学生对知识探究的热情,提出关于案例问题的具有个人独特见解的解决对策。所以说案例教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创造力。
(二)有利于逐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主要目的是解决公共管理中的实际案例,案例教学主要通过分组动员、小组讨论,讨论汇报、小结等环节,主要锻炼了学生的沟通能力、交流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同时也不断提高了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学生应用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公共管理问题,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内化为对知识的体会。案例教学为学生提供了公共管理的模拟情境,训练学生能够在课堂短时间的学习中,在信息不充分的条件下,靠批评性思维技巧和能力来提出自己的观点。所以说案例教学对学生专业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的价值。
(三)案例教学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在公共管理活动中的管理能力管理能力是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必须具备的专业能力,而实际管理能力的培养仅靠课堂理论传授是不能实现的,而公共管理类课程案例教学为大学生提供了丰富的、真实的公共管理实例,在案例教学中,通过对案例的学习、分析和案例中设置问题的解决,培养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同时学习了如何应用公用管理的原理解决案例中的公共管理问题,即如何通过组织、沟通、协调、激励来完成管理的目标,如何配置人力资源,最大限度的调动组织员工的积极性等。
四、应用型二本院校公共管理学科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
由于大部分在应用型二本院校,传统教学方式占很大的比重,案例教学没有被大面积推广,所以说案例教学在应用型二本院校的有效应用还存在一定的障碍。
(一)适合应用性二本院校教学的高质量的案例素材较少由于我国公共管理学科的教学和研究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大部分教材都是翻译或引进国外的比较有声誉的教材。所以在大多数案例素材都来自国外发生的事件以及以此事件为基础所形成的案例。由于过别的差异、国情及文化传统不同,所以大学生很难从国外的案例来明白其中的道理,也很难进行角色模拟,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对策也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由此可见我国缺乏高质量的本土化案例素材,严重制约了应用型二本院校公共管理案例教学的推广。
(二)典型案例陈旧,缺乏实效性在公共管理案例教学中,我国的大部分教学案例较为陈旧,如在公共政策学中,课本上的教学案例较为陈旧,部分案例都是十年前发生的真实事件。国内出版的公共政策方面的案例选编,大都缺乏一定的实效性,部分案例比价陈旧,篇幅过长,针对性不强,没有充分考虑到所用案例与学习者之间的相关度。部分案例情节和知识背景过于复杂,涉及知识点较多,由于学习者知识储备不足,面对案例无处下手,逐步对案例及案例教学丧失兴趣,因此不能真正达到案例教学的效果。
(三)部分教师长期热衷于讲授式教学,不胜任案例教学案例教学对老师的要求较高,老师课前要认真备课,选择、编写符合教学内容的案例,又要制作相关的案例视频或动漫。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既要组织课堂教学,又要对案例进行分析,对各小组的回答进行较为准确的点评,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在应用型二本院校,大部分公共管理学科的老师比较重视讲授式教学方法,从事案例教学的能力不强。对案例的分析、讲解不到位,驾驭课堂的能力不强,影响到案例教学的实际效果。
五、提高应用型二本院校公共管理学科案例教学效果的措施
(一)尊重公共管理学科特征,树立案例教学的理念
按照公共管理学科教育的经验和惯例,以问题和案例为基本导向,展开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以及社会实习,构成了其教育和培养方式的基本特色。由于公共管理学科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应用性,要使大学生更好的掌握公共管理知识,增强知识的应用能力和专业技能,应用性二本院校老师首先应该遵循公共管理的学科特征和学科本身的规律,树立案例教学理念,重视案例教学的作用,不断进行案例研究,不断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
(二)建设应用型二本院校公共管理教学案例库
美国大学非常重视案例教学和案例教学库的建设,如哈佛大学的肯尼迪政府学院就搜集了 1300 多个教学案例, 供学生在学习期间使用⑤。要建立案例库和数据库,作为高校老师,首先要处理好高校与地方政府组织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的关系,获得更多的关于政府公共管理的第一手资料,为编写高质量的案例提供丰富的素材;其次要把有丰富案例教学经验的老师组织起来,成立案例编写组,专门负责公共管理教学的案例编写工作;最后应该借鉴国外一些比较典型、符合应用型二本院校实际教学需要的公共管理的案例,组织专门老师负责编写、整理公共管理教学案例,制作影像资料或视频资料。
(三)加大应用型二本院校师资培训力度,逐步推动教师队伍转型
要想逐步扩大案例教学在应用型二本院校教学中的比重,提高案例教学的质量,最关键的因素是教师。案例教学模式要求教师思考如何将学生培养成适应职业和公共生活的需要的职业人。教师在这种模式下更可能是一个导演、主持人、编剧、评论家,甚至制片人或者好观众。⑥因此首先应使教师逐步转变教学理念,重视案例教学在学生能力提升和素质形成方面的要作用。教师应逐步改变传统的教学思维方式,在课堂教学中大量使用案例教学。要想进一步提高案例教学的质量,应该加大师资培训的力度,鼓励应用型二本院校老师到国内重点高校学习、进修、参加学术研讨会,不断提高案例教学的水平。如果条件允许,积极鼓励教师到国外学习,研究案例教学。
法学教材是传授法学基本知识的工具。王利明教授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的总序言中指出,“法学教材不仅仅是法学知识传承的载体,而且是规范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对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然而,由于在当前的教学与科研评价体系中,教材并没有获得应有的重视。因此,目前大量的经济法学教材质量参差不齐,且体例结构和教学内容迥异,使得教与学都无所适从,值得经济法学界予以高度关注。
一、经济法教材结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下各类的经济法学教材中,在编排结构上,一般都采用总论与分论两个组成部分,只是在内容上有所不同。从全国目前的几种“十五”或“十一五”教育部规划教材来看,由于经济法学科发展较晚,经济法理论研究仍然很薄弱,所以经济法学教材在整体的编排内容上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经济法总论的弱化问题按照法学研究方法不同的属性,经济法学的研究可以分为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基础研究又称总论研究,以探讨经济法现象的本质、价值为宗旨,通过对法治现象因果的研究,揭示经济法律现象的定理和发展规律。经济法总论研究的变迁及其发展,一直被视为是经济法理论研究及经济法学发展与进步的标志。就中国法律而言,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最具中国特色的法律学科也许就是经济法原理了。即使美、德、日等经济法先进的国家,也主要集中于竞争法和产业政策法、财税法和金融法等具体法律部门的研究,并不很重视经济法原理的研究[1]。目前,经济法学教材中总论所涵盖的基本内容包括:经济法的概念和本质、体系和内容、任务和作用以及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规律等基本问题,同时也介绍了经济法与其他相关部门法的关系。然而,在当前经济法学教材编写的内容上,一些经济法学者轻视总论研究、淡化总论研究,怀疑甚至否定总论研究的意义,在教材撰写思路上囿于经济法视角而论经济法,没有从经济、社会、法律、历史、思想、文化的角度,更未立足于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去挖掘与构建经济法的理论体系,以至于学术界有人认为目前的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出现了“总论行政法化,分论民商法化”的论调。往往一本几十万字的厚重的经济法学教材,经济法总论部分只有三、四万字,而大量的教材篇幅关注的主要是经济法分论(即制度)问题。这让学生感到经济法学理论知识空洞,且不厚重。
2.分论的理论化程度不高经济法应用研究泛指经济法制度的研究,是针对特定的现实经济法律问题,探索或者创造出新的知识或者方法,从而为解决问题和完成任务提供理论依据、实际途径和可行方法的研究。经济法学教材内容所显示的应用研究,亦可视为经济法分论研究,一般指侧重于解决现实问题的经济法对策性研究。经济法分论具有特定的应用目标以及指向明确的适用范围和领域,属于问题对策研究,主要作用是解决经济法学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相对于薄弱的总论而言,经济法学教材中分论或经济法制度部分的内容确实丰富多了。但是,经济法分论的理论化程度甚至更低,导致教师和学生在经济法的学习过程中都往往感觉到经济法学教材像一本经济法律法规的汇编。分论部分尽管涉及诸多的经济法律制度,但似乎呈现的只是法规法条的轮廓,而缺乏理论解释的内核,使分论显得空洞化。无论是由教育部推荐的21世纪教材,还是名牌大学编写的教材,这些教材的内容大多偏重法律法规的解释,缺乏实践的内容,不适合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培养。此外,学科之间的知识交叉混乱,如税法中,税收关系是经济学范畴,税收征管是行政法学范畴,而税收调控是经济法学范畴,但目前几乎所有的经济法学教材并没有对此予以合理区分,导致在教学中许多师生无所适从。
二、经济法教材改进的几点建议
1.加强总论与分论的理论衔接经济法学教材中的总论与分论是一个相互联系的辩证统一体,“总论是分论的总结,分论是总论的具体化与实现”。总论可以为分论提供理论依据、知识基础、观察视角、分析工具,可以在研究领域和知识体系范围内确定应用研究的方位,从而在宏观上和一般规律的层面上透视问题、剖析问题和把握问题,可以检测应用对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而总论的重大突破,可以引发分论的重大变革。分论实际上可以看作关于总论的发展,是把总论发展为实际运用形式,把总论的知识、理论和方法运用于具体问题及其解决的活动。离开总论的分论,是缺乏对于经济法本质性和规律性的把握、缺乏理论认识和科学方法的。比如我们在研究经济法功能时,如社会分配和社会正义,分论中的宏观调控问题、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当下存在的贫富差距等问题,应当在总论中对经济法的正义价值及分配功能进行重点论述,以此来指导分论的制度建设和完善。分裂总论与分论之间的关系、缺少实证分析的经济法学教材,既不符合法学发展的一般规律,也使得研究结果严重脱离现实。在对待总论与分论研究关系的态度上,我们认为总论一方面要以分论的研究为依托,从分论归纳出来的总论才更具有说服力和生命力;另一方面要重视分论的学理化和法理化研究,并从经济法具体制度中归纳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等共性内容,这种共性内容自然就是总论的内容。
2.优化经济法教材的体系结构问题教材的体系结构的选择和编排,一方面反映了学科的发展与成熟的程度,另一方面也受制于编者的学术视野。从目前几种全国通行的经济法学统编教材来看,经济法教材的结构体例也不尽一致。如杨紫烜教授主编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经济法》中,在目前第四版的教材目录里体现出来的内容结构为:第一编:经济总论;第二编:经济法主体;第三编:市场监管法;第四编:宏观调控法。史际春教授主编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经济法》中,体例为第一编:经济法总论;第二编:经济法主体制度;第三编:公共经济管理法;第四编:经济活动法。李昌麒教授主编的“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经济法》中,全书共分为六编:第一编:经济法的一般理论;第二编:经济法主体制度;第三编: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第四编: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制度;第五编:经济监管法律制度;第六编:经济法责任与司法救济。这些经济法学教材所展示的不同体系结构,实际上存在着一个如何看待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交叉的问题。相比民法、刑法、行政法和诉讼法等法律部门的教科书内容的固定性和统一性,不同的经济法教科书,在体系结构方面有不同的组成部分,如有的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划归经济法,这既损害了经济法体系的完整,也影响了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积极性和效果。关于经济法分论的内容,诸多教材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主要是基于历史上曾和民商法搅合在一起,现在又和社会法若即若离,使得各经济法部门法的内容呈现出不确定性。因此,经济法学教材应当对于经济法学界达成共识的部分如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予以着重撰写,而对于一些交叉内容,如要编写就应当从经济法角度,结合经济法理念和基本原则予以编排,而不是将民法、商法等其他部门法中相关的内容简单地揉合过来,使经济法学教材呈现出其他学科特点。
3.增强经济法教材的实用性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经济法被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列为16门核心课程之一。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要求经济法教材的编写不断创新。在明确经济法课程的特点、教学基本要求后,采用的教材教学方法是否得当,将直接影响着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能力的开发和技能的培养。情况表明,现有的经济法学教材知识一方面无法很好地塑造学生的社会本位理念,而在制度知识的传授中又很难实现经济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教科书中的经济法总论部分不能统领经济法各部门法,或者说没能够清晰说明并论证总论部分和部门法之间的关系。我国没有经济法典,甚至也没有类似民法通则的经济法总则,在经济法总论教学中就欠缺了国内立法的支撑。在分论中,几乎是对法律法规的解释,而缺乏现实生动的法学案例作为制度运行的实证材料。总之,经济法学教科书不能很好地体现出经济法实践性强的特点。有鉴于此,经济法学教材的实用性仍有待在教材的编撰中予以强化,增强教学内容实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