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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的高层定义

时间:2024-01-24 17:06:0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共建筑的高层定义,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公共建筑的高层定义

第1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 规划控制 集约节约用地

Abstract: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xiangtan city high-rise buildings in recent years planning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and explore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xiangtan high-rise building, combining xiangtan city geological conditions, economic development level and the public life habit, put forwar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high-rise building types and planning control management measures, reasonable intensive economical use of land, give full play to the high building function and morph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and create a good livable city environment.

Keywords: high building planning control intensive economical use of land

中图分类号: TU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 概念解析

1.1高层建筑定义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将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和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和综合性建筑划称为高层建筑,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称为超高层建筑。

1.2高层建筑高度设置的特点

1.2.1高层建筑高度设置受到地质条件、城市功能及城市空间形态、社会经济、规划技术规定等方面制约,具有独特性。并不是城市所有区域范围内能建设高层及超高层建筑。

1.2.2高层建筑高度设计受到建筑本身的建安成本、消防、建筑结构、审批程序等因素限制,具有阶梯性。

(1)建筑高度增加,消防要求呈现阶梯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一类和二类。居住建筑从十层至十八层划为二类高层,十九层及十九以上为一类。而公共建筑则超过50米和24米以上部分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000以上的划为一类,其他公建为二类。这种阶梯式的规范控制,从而使建筑形成了阶梯式。

(2)建筑结构选择也导致建筑高度的阶梯性。随着高度的增加,建筑的结构形式选择也随着变化,由于不同建筑结构形式的最佳建设高度是恒定的,从而也形成建筑呈现阶梯性。如:砖混结构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下,框架剪力墙结构一般在24米-100米,钢结构等其他超高层建筑结构形式高度在100米以上。

(3)高层建筑的造价也具有梯段性。随着防火设施、建筑结构等方面具有阶梯性,从而导致高层及超高层建筑本身造价呈现阶梯性。

(4)超高层建筑需报省建设厅审批,建设部备案。程序相当繁琐,从而限制超高层建筑建设。

1.3高层建筑的建设条件

1.3.1满足市场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规模扩大,由于城市土地的稀缺性,导致土地价格不断上升,城市居民对建筑需求量不断增加,从而促使建筑物向高空发展,以提高建筑高度来满足市场需求。

1.3.2提高基础设施承载能力

满足场地内基础设施承载能力的同时,高层建筑建设必须建立在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的范围内,城市的给排水管网、电网、道路网等应该满足高层建筑建设。

1.3.3符合建筑功能需要

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需求设置建筑高度,例如中小学校、展览馆等一般性公共建筑主要采用多层;商业、宾馆、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建议高度控制在50米以上150米以下;居住建筑功能是居住,以提高居住环境质量为宗旨,居住建筑建议在100米以下,中高低相互结合,高层居住建筑不宜过多。

1.3.4增强城市综合抗灾救灾能力

应根据城市综合抗灾救灾能力设置建筑高度,高层及超高层建筑不仅对消防设施要求提高,还随着高度增加所需的抗震、人防等配套设施要求越高。

2 湘潭市高层建筑现状

通过对2010年湘潭市建设项目统计,多层建筑项目仅占建设项目的20%,中高层及高层项目占80%,超高层建筑项目无。多层建筑项目为经济适应房、廉租房及农居点,中高层及高层建筑以地产开发的居住建筑为主,商业、宾馆、写字楼等公共性高层建筑项目相对较少。湘潭市2010年出具出让土地的规划条件中100%是中高层和高层为主居住建筑项目,其高度一般控制在50米-100米。对湘潭市现有土地项目调查,二级土地市场存量土地是以多层为主,容积率在1.8以下,一级土地市场的情况来看,规划容积率在3.0左右,高度控制在50米以上。

3 湘潭市高层建筑发展趋势及城市空间形态设想

经调查,高层居住建筑已经成为了湘潭高层建筑的主流,但是商业、宾馆、写字楼等高层公共建筑相对较少。目前湘潭市整个城市空间形态尚未形成,居住建筑高度控制无章可循,商业建筑等其他公共建筑也未形成地标性建筑或城市的制高点。为了合理引导高层建筑的建设,其高度控制应结合城市功能及城市空间形态进行布局。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的发展趋势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

(1)商业、宾馆、写字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应该突破100米,形成地标式建筑。

(2)居住建筑根据市场选择的要求,引导向多样化发展,城市中心以中高层为主,城市近郊以高中低三类相结合。

(3)高层建筑的布局方式、建筑设计、规划控制条件将呈现多样性、地域性。

随着土地的升值,房价的升高,国民收入的提高,为了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可以适当的提倡高层建筑建设,但不能无限制的增加建筑高度。高层建筑的建设必须根据该地块的城市基础承载能力、消防设施、建筑造价、结构选型、市场要求、房屋价格及抗震等要求来设计。在城乡规划区内科学合理划分建筑高度的分类及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形成良好的城市整体空间形态。科学合理引导实施,提倡高层建筑建设同时,严格审查规划条件,预防高层建筑遍地开花。

4 高层建筑及超高层建筑的控制要求及管理措施

4.1高层建筑控制要求

4.1.1一级土地出让市场方面要求

依据《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功能要求及地块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要求,在满足规划条件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下,鼓励商业、宾馆、写字楼办公等高层公共建筑项目修建高层及超高层。超高层建筑高度控制在100-150米,在项目报建方面给予优惠。

4.1.2二级土地出让市场方面要求

依据国土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满足规划条件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下,商业、宾馆、写字楼办公等高层公共建筑项目的建筑高度增长至100米-150米,若涉及到容积率提高,建议减免土地出让金。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高层及超高层建筑,其主体建筑的建筑面积必须大于整个项目总建筑的50%。满足商业、宾馆、写字楼等高层公共建筑规划条件的项目,建筑高度不能低于50米。

4.2具体高层建筑管理措施

4.2.1规范高层建筑项目的规划设计

高层建筑规划应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布局形态,在城市中心区、次中心区宜集中成组群布置高层建筑,在局部地段、城市景观节点,可分散布置塔式高层建筑,分散布局的高层建筑应利于城市景观。在中心城区主要河流两岸、城市公园周边、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及协调区等重点地区建设高层建筑,应满足湘潭中心城区重点地区建筑高度控制导则的有关要求。应丰富群体高层建筑空间布局,进行与周边建筑空间关系的分析,群体高层建筑平面布局、竖向布局均应进退有序、富于变化,使得各种高层建筑错落有致。在同一开发地块内,高层建筑应按外低内高原则成组团布局;成排或成列布置建筑不宜超过3幢;处理好高层建筑、多层建筑和低层建筑的布局比例关系,建筑高度不宜差别过大。高层建筑沿城市主要道路和道路转角处布置,应加大建筑退让距离,以减少对城市道路的压迫感。建筑风格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建筑主体以简洁明快为主,注重对建筑顶部的处理,高层建筑应组成丰富的城市天际轮廓线。建筑色彩应体现亮丽、明快的原则,不宜采用纯色或深暗颜色处理。注重建筑外檐材质选用,高层公共建筑外檐材质一般不宜采用涂料和大面积的玻璃幕墙。山墙沿街布局的,应对山墙进行精心设计,丰富建筑体型,应避免同一山墙造型大量重复使用。高层居住建筑应采用封闭式阳台。高层建筑应以塔式建筑为主,不宜将两幢以上的塔式建筑拼接成板式建筑,形成庞大的建筑体量,影响城市景观与街道轮廓线。

4.2.2 完善相关技术管理规定

高层住宅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组合时,应以单元为单位进行前后错位组合,错位距离原则上不少于3.0米。高层建筑的高度、宽度和厚度一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主体高度大于100米,小于或者等于150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3.2: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1.3:1。

(2)建筑主体高度大于80米,小于或者等于100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2.7: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1.3:1。

(3)建筑主体高度大于50米,小于或者等于80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2.0: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2.0:1。

(4)建筑主体高度大于32米,小于或者等于50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1.3: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3.2:1。

(5)建筑主体高度大于24米,小于或者等于32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0.8: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3.2:1。

参考文献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3] 天津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规划管理的通知》

[4]张京祥 罗震东 何建颐著,体制转型与中国城市空间重构,东南大学出版社

第2篇

【关键词】公共建筑物;强电系统;接地问题

在现代大型建筑中,一般包含强电系统和弱电系统两个部分,强电系统包括10kV以下变电站及其他的配电设备。弱电系统则是以计算机组成的各种信息网络。由于强电系统与弱电系统的工作状态和性质不同,采用的接地保护方式也不同。但是它们之间又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在实际工作中,公共建筑物中强电接地系统是至关重要的工作环节,该项工作涉及专业多、覆盖面广、工作强度大,因此必须由相关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全面分析,对其中所有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然后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设置与施工,以保证其接地的准确性与施工人员的安全性。

1.强电的作用

通常人们把强电的处理对象定义为是电力,其特点是电压高、电流大、功率大、频率低等特点。而强电的交流电电压都在24V 以上。如家庭中的电灯、台灯,照明设备。还有家用电气中我们经常使用的电热水器、电冰箱、空调、音响设备,还有医院中的手术设备,单位中的大的电力设备例如切割机等用电器均为被定义为强电电气设备。强电是危险的,在日常的使用中,我们大家一定要注意,因为它高电压,高电流,所以强电我们一定要很好的了解使用它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方便。强电是用作一种动力能源来使用和划分的,我们要更好的理解并认识它。

2.公共建筑物中强电系统的分类

在公共建筑物中,强电系统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种是避雷针的强电系统接地问题;另一种是大功率用电器的强电系统接地问题,这两大类是公共建筑物中强电接地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施工人员需要对这两个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将其区分好之后再进行施工。在公共建筑物中所涉及到的强电系统接地问题有电梯的强电接地系统安装及动力用电接地问题,这些都对电压要求相对比较高,并且这些是人们日常生活中能够广泛应用到的,因此必须要受到施工人员的高度重视,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失误,那么就会导致公共建筑物在实际使用时出现各种安全问题,威胁到建筑物中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另外,公共建筑物中强电接地系统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也就是避雷针带来的强电接地问题,这一问题关系到公共建筑物的防雷性能。在防雷接地系统过程中,我们可以将其分为外部防雷接地问题与内部防雷接地问题两种,其中外部防雷接地问题所包括的内容有避雷针、避雷网以及避雷带的接地问题,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将其通过引下线与接地装置相互连接,从而达到避雷的效果,而内部防雷接地问题所包括的内容有屏蔽隔离系统、过电压保护、等电位连接等各种装置,在对其进行连接与接地的过程中,施工人员可以借助建筑物中的梁、柱、钢筋等当做接地的装置,最终构成一个较大的避雷网络,使公共建筑在雷雨天气不会受到影响,可以提高公共建筑物的防雷性能,保障公共建筑内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3.公共建筑物中强点接地系统在连接时应注意的问题

强电系统的接地是公共建筑物建设中最重要的工作环节,其连接质量直接影响到公共建筑物的正常使用,有利于延长建筑工程的使用寿命,满足社会及人们的需求。在进行强电系统接地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1避雷设备的连接

在对建筑物安装避雷设备的过程中,施工人员应该将线路直接缠绕在建筑物的梁、柱等钢筋表面,使之作为接地引下线,并且还需要将建筑物内部的钢筋作为接地装置,将这两者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整体,变成一个避雷网络,从而有效的提高公共建筑物的防雷性能。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共建筑物在建设过程中设施了大量的钢筋,并且纵横交错,我们也就利用这一点,采用引线在钢筋表面进行焊接或者捆绑,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强电接地系统,这一系统可以有效的提高其疏散电流的能力,降低电力系统在运行中的电阻,也就避免了各种故障的发生,保障了人们的生命安全,使公共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除此之外,施工人员在对公共建筑物中强电系统进行接地的过程中,还需要将建筑物中圈梁内部的钢筋以及内部本身的钢结构进行连接起来,并且针对其中已隔断的地基钢筋,我们也需要采用相应的设备连接起来,从而形成一个规模大的、完整的输电网络系统。这一系统就像是整个建筑物内部的一个等电压网络,其中的电压、电位的平均分布提高了公共建筑物的安全性能,保障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公共建筑物中强电系统防雷接地过程中,在设置雷接地装置时应注意的是:

3.1.1主要问题

①接地装置焊接长度不满足要求。

②避雷带支持件间距不符合要求。

3.1.2预防措施

接地装置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扁钢与扁钢搭接为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圆钢与圆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 倍,双面施焊;圆钢与扁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 倍,双面施焊;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3/4 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焊接接头外,我们还需要在管线表面涂刷一层防腐剂,避免因时间的推移而导致管线出现腐蚀现象,导致其出现各种安全隐患,威胁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利于其正常使用。

3.2动力用电设备强电系统的接地系统

在对公共建筑物中强电系统进行接地的过程中,为了保证其使用功能能够得到充分发挥,施工人员还需要将动力用电设备的接地问题以及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这样才能够保证强电系统接地的准确性,提高其安全性,使公共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在公共建筑中,涉及到的动力用电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动力电气等,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将这些进行统一连接起来,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接地系统,提高其运行的安全性,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建筑物对于供电系统的要求相对比较高,公共建筑的内部结构相对比较复杂,在这个公共建筑物中包括着有电气、综合布线、电梯、消防报警等系统,这些系统的用电对于电力的接地都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鉴于这样的一种实际情况需要电力施工单位应该统筹整体的协调能力,将各个建设单位的建筑图纸进行完整的了解后才能够进行强电接地系统的施工,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还需要重视各个专业在接地施工中的协调配合和沟通,并且应该加强接地系统的测试、验收工作,以确保接地系统的安全和可靠,以便达到能够安全使用的效果。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公共建筑物中强电系统的接地施工过程中,应该充分的考虑到施工中的两个重要方面,一个是自然的强电系统的接地施工,另外一个就是人为的强电动力系统的接地施工,这两个部分构成了公共建筑物中强电系统的接地施工的两个重要内容。另外在强电接地的过程中,应该充分的考虑到各个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电力施工方应该努力协调各个方面的施工进度,将公共建筑物中强电系统的接地施工,建设成为一个安全、可靠的电力施工项目,为公共建筑物中的居住者带来一个安全的环境。 [科]

【参考文献】

[1]王科耀.高层建筑防雷接地系统及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J].陕西建筑,2009,10,(172).

第3篇

一、厦门市酒店式公寓现状

通过深入调研,近年来,厦门酒店式公寓主要呈现以下六个方面主要特点:

㈠发展速度快。2005年7月前,厦门市仅存在4家酒店式公寓,2006年3月迅速发展至近100家,今年4月达到373家。目前经营主体超过100家,有房间5000余间(套),房产总价值约20亿元,从业人员lOOO余人。

(二)经营区域较为集中。主要分布在交通便利的车站、码头附近和商业繁华地带,主要在单身公寓等高层民用住宅里,但也有少数在商品房内,在房屋未出租的空档提供一日租或钟点房。

(三)经营范围广,经营方式灵活。大多数经营者向工商部门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等。经营者既有专门酒店式服务管理公司,也有打“球”的物业中介单位,他们将分散于个人的公寓大量承租下来后,集中管理,为旅客及其他租住人提供短期住宿服务。

(四)同一公寓楼多家单位经营,客房交叉。如位于厦禾路268号的源通中心共有29个楼层676户,有7家酒店管理公司分别向业主租赁133间(户)公寓作为接待旅客住宿的场所。酒店式公寓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模式与星级酒店相似,设有驻店经理、前厅部(总台)、客房部等。

(五)收费便宜,市场较好。经营单位主要是通过网上订房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刊登、张贴、发放广告,以及住客推介、请人拉客等多种方式招徕旅客。客房装修及配置与二、三星级酒店相似。但收费更便宜,根据房间提供的设施及大小,每间每天收费100至200元,豪华间300元左右。据调查,入住率基本保持在70%以上。

(六)经营收费项目多样,手续合法。经营公司收费经物价局批准,并执行旅馆价格调节基金,向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使用的发票有房屋出租专用发票,也有市地税局统一印制的。厦门市宾馆、旅馆业(住宿)专用发票或“厦门市服务业统一发慕”,收费项目填写“房费”。

二、设立酒店式公寓的建筑消防安全条件状况

厦门酒店式公寓大部分设在已通过消防验收合格的高层公寓楼。经营者将公寓楼的部分楼层的房间集中起来管理,运行一种“名为公寓,实为酒店”的管理模式。然而公寓楼功能变为旅馆后,建筑类别转变为公共建筑。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严格要求,火灾危险性和相应的消防安全要求均大大提升,所以从严格意义来说,这些所谓的酒店式公寓并不具备作为对外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条件。以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为例,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㈠从消防设施上看,公共建筑比民用建筑要求严格得多。

1、消防疏散设施方面,酒店、宾馆作为公共建筑必须满足双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相关规定。其疏散宽度是按照人员数来核算的,且其疏散楼梯间的最小净宽为1.2米。而作为住宅使用的民用建筑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为1.1米。

2、在消防用水方面,一类高层普通旅馆室内消防用水量为40L/s,室外消防用水量30L/s火灾延续时间按3.00计,折算消防总用水量为540吨:一类高层普通住宅室内消防用水量为30L/s,室外消防用水量20L/s,火灾延续时间按2.00计,折算消防总用水量为252吨。

3、在消防电梯设置方面,作为住宅使用的高层建筑中,只有塔式住宅以及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或通廊式住宅需要设置消防电梯,而一类公共建筑及超过32米的二类公共建筑则都应设置消防电梯。

4、在自动消防设施上看,酒店、宾馆的客房均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火灾应急照明装置,而届住建筑则只需在公共部位设置自动消防设施。

㈢从建筑内部装修上看,酒店、宾馆客房内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均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窗帘一类的丝、毛、麻、棉织品应经过阻燃处理。而作为纯住宅使用的公寓,对于住户自家的装修材料无相关的防火要求。

(三)从管理上看,酒店、旅馆客房作为防火重点部位,房内应配有禁止卧床吸烟的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图、宾馆客人须知及宾馆、饭店内的消防安全指南,房内除了固有电器和允许旅客使用的电吹风、电动剃须刀等日常生活的小型电器外,禁止使用其他电器设备。服务员在整理房间时要仔细检查,对烟痰缸内未熄灭的烟蒂不得倒入垃圾袋:平时应不断巡逻查看。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酒店、旅馆店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定并经常演练灭火、疏散预案。

(四)从法律程序上看,作为对外经营的公共场所,酒店、旅馆在开业前除了取得相关的建筑审核验收文书外,还应申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在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文书后,方能开业。

三、公酒店式公寓存在主要消防安全隐患

公寓楼作为民用住宅虽已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使用,但经营者未经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将民用住宅改为经营性质的酒店,改变了公寓楼的使用功能,有的还进行了二次装修,且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存在不少消防安全隐患。

(―)没有取得消防前置审批许可。很多酒店式公寓经营者借物业管理之名,行旅馆业经菌之实。厦门思明、湖里两区的118家酒店式公寓中,有103家酒店式公寓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审批,但其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是:房屋出租、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或酒店管理咨询,未涉及旅馆、客房经营范围。根据相关法规,经营旅馆业在工商登记注册之前,必须实行前置审批,取得公安机关《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公安消防验收许可。但上述103家酒店式公寓因以房屋出租、物业管理等名义在工商登记注册,避开了旅馆业经营必需的前置审批,均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和消防验收审批。

(二)消防设施无法满足现实需要。由于大部分酒店式公寓是按普通民房标准进行建造。作为整幢建筑物虽已经消防审核验收,但经营者往往擅自改变用途,二次装修后,消防设施不完善,疏散通道不畅通,不符合旅馆业的消防安全要求,存在诸多消防安全隐患。要是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

(三)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由于酒店式公寓

以出租房屋之名,行旅馆业经营之实。如果公安机关按旅馆业来管理,他们大多又没有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和“消防安全许可证”。如果按照出租房屋来管理,而这些酒店式公寓又是以旅馆业的形式进行经营,提供酒店式的服务,客人大多是短期住宿,有的住一、二天,有的住几小时。酒店式公寓这种介于出租房屋和旅馆业之间的特点,导致目前管理主体不明确、管理责任不落实,加上业主从追求经济利益出发,千方百计躲避检查,失控漏管现象普遍存在。

四、规范酒店式公寓消防管理的对策

厦门市政府对规范酒店式公寓管理十分重视。2006年11月,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公安、消防、安监、旅游、工商、卫生、法制等部门及思明区政府组成课题调研组,对全市酒店式公寓的现状、管理情况开展调研,2007年6月,联合起草《厦门市酒店式公寓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以征求意见稿形式报市政府。《办注》明确提出酒店式公寓经营者必须按照开办社会旅馆的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许可后方可营业,酒店式公寓比照旅馆业要求进行管理。笔者通过调研和参与《办法》的起草,对规范酒店式公寓消防管理提出如下对策。

(一)将酒店式公寓定义为旅馆业。“酒店式公寓”与“酒店式公寓”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居住建筑,而后者是旅馆建筑。公寓式酒店指按公寓式(单元式)分隔出租的酒店,应按旅馆建筑处理。各职能部门应视其为酒店、宾馆进行消防监督管理。

(二)制定相应消防技术标准。鉴于厦门市酒店式公寓的现状,笔者认为可按照“疏堵结台,划线管理”的方法,在确保场所基本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酒店式公寓消防技术标准”,对酒店式公寓进行分类管理,通过消防技术手段,帮助具备条件的酒店式公寓达到相应的消防安全条件:1、利用多层、高层已建公寓、住宅整幢改为酒店式公寓的,原则上按多层、高层公共建筑的要求进行改造:2、利用多层、高层已建建筑的部分公寓、住宅楼层改为酒店式公寓的,可在满足防火分隔、安全疏散要求以及防排烟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对其他消防设施的要求。可设置简易喷淋系统和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来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三)从源头上严格消防审核。应严格酒店式公寓的审批程序,鉴于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在消防安全要求上的种种不同及增设消防设施的难度。规划部门在审批建筑变更申报时,对与居住建筑中部分楼层变更为酒店、宾馆的申请应予慎重考虑。消防部门在受理二次装修时,必须以建设规划为前置条件,根据专项管理办法对不同类型的酒店式公寓改造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酒店式公寓业主应在改造工程完工后申报消防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50张床位以上的酒店式公寓还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管理人员应当参加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消防安全岗位上岗证书,酒店式公寓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立消防安全警示标志,酒店式公寓方能正式对外营业。

第4篇

关键字:、环保;可持续发展;建筑。

Abstract: With the “save”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ncept, all walks of life began to “saving “the direction. The building industry is no exception. In this thesis, public buildings as the main aspects of the simple type building design strategy research, hoping to find some feasible solutions, to saving building design help.

Keyword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onstruc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节约型建筑的基本内涵

通常意义上来说,我们所提到的节约是指对资源的减量、控制使得减少使用资源或者重复使用资源而达到节约和环保的目的。而本论文中的节约指的是赋予其新的含义的节约,他不再是狭义的减量型、控制型,而是指一种有效地、高效益的增值创造的发展模式。就国内国情来说可以认为是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可以简单理解为:不是减少能源的消耗,而是通过循环经济及适宜手段创造财富和增值。所以节约型建筑设计就是针对新的节约型定义要进行新意义上的设计,要创造出“低消耗、低收入、高效益“的建筑。

众所周知,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标志性建设,比如上海的东方明珠,比如北京的鸟巢,比如伦敦的大钟还有巴黎的埃菲尔铁搭。这些标志性建筑是指引城市建筑发展的指明灯,大部分建筑会有意识的或者无意识的向标志性建筑风格靠近。而标志性建筑大多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性建筑。因此本论文才以公共建筑为例来研究节约型建筑设计策略。

2国内和国外的发展情况

现在社会上提到的节约型建筑有很多,就中国目前来看,比较大的可以阐述中国节约型建筑设计情况的当属最近举行的两个活动。即是“中国绿色奥运”和“上海绿色世博”。

在这两个活动中诞生了很多公共建筑,这些公共建筑都符合节约型的追求目标“低耗能、低收入和高效益”。 无论是作为目前世界上跨度最大的钢结构体育建筑之一的"鸟巢",还是用新型的ETFE为材料建成的"水立方",以及2008奥运会北京射击馆和飞碟靶场的建筑设计都是以比赛的基本要求为出发点,以功能为先导,追求建筑空间与自然的和谐对话。阳光、绿树、风作为设计的自然元素,结合节能减排的高科技手段,在较低的建筑造价控制下,最大限度地创造出合理、人性、舒适的比赛和观赛条件,成为具有复合功能的奥运建筑群。同时世博会也是如此。

世博园中的以色列馆也就是“海贝壳”。就是一个节约型设计的新点子,通常来说,世博会举行之后许多国外的场馆都会被拆掉,这在无形之中造成的资源的大量浪费,而以色列馆采用的应对房策是螺丝钉。即场馆的大部分结构是通过螺丝钉装订以来的就如同孩童玩的玩具,在世博会展示完成后还可以拆卸运回国内建好,在以色列重新进行展览。所以说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在节约型建筑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并且还在不断地向着这个目标发展。

3. 节约型建筑设计的原则3.1 整体关联原则 众所周知,自然界包罗万象。建筑只是自然界的一个微尘,因此,建筑不应该与自然界相抗衡,应该尊重自然界的规律,符合循环规律。但是由于以前人们对大自然的认识不清楚,盲目的认为,建筑应处处以人的利益为出发点,漠视自然地存在,有着人定胜天的错误思想。最后得到建筑破坏,人的生存受到危害的结果。因此我们应该认清自然和建筑的关系,不断地审视自己,我们的建筑是否有利于环境的发展。这样才能得到环保的住宅。

3.2 经济高效原则 当前,在我国,商品发的建设有着许多的弊端,环境污染严重,能源消耗量大。想其原因:开发商为了谋求更多的利益,在商品房的建设中,将节能工作这一预算降到最低。他们认为,对节能工作的投资是很难得到同等的回报的,而且花费还是很大的,所以对其置之不理。然而,设计者对节能的看法就囧然不同。从人类和大自然的关系上来看,从人类未来的发展来看,节能是建筑工作中的必然课题。社会上已经有了成功的例子:上海建筑设计。经验告诉我们,节能型建筑在以后的应用中有着巨大的优点,特别是在能源的使用上。日常生活中,能源价格疯狂上涨,这使得节能的优势更加突出。其实,在有许多投资者对在节能的理解还有一些错误,在金钱,物资同等投入的情况下,同样规模的房屋可以使用节能。这个事实已经被验证过很多次了。

3.3 健康舒适原则 目前,建筑绝大多数的用便是居住。因此,我们在想起节能的时候,不能忽视它的根本作用。如果节能型建筑不能居住,那它可以说就是一个展览品或者是一个试验品。我们在设计建筑时,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一个民用调查,根据人们的需要,努力建设一个生态,舒适,节能的环境。

4 节约型建筑设计策略4.1 科学确定建筑面积合理用地 今天,住房建设在我国建筑中占有相当大比例,就住房建设为例,进行分析可见,现在人们的住房的消费通常是以家为一个组合。当今中国,大多数是三口之家。这个小的家庭组合使得我国住房相对稳定。因此,我们可以根据平均住房面积来进行计算。这样就可以充分利用地方,也可以使资金和物资得到精划。在我国,目前的平均住房的比例在世界上很低的,面积为22平方米/每人。所以,就此发展下去,我国的平均住房面积肯定会有所提高,达到世界的平均水平。户型的选择不仅依赖于市场经济的作用,也有它自己的优越性。在我国,大多数人选择住房时都会选择一些经济实用,自己可以钱所能及的。往往只有少数人会崇拜一些美观,豪华的住宅来满足自己的攀比心。因此,实用,务实,健康的户型会越来越被更多的人来喜欢,也会使建筑的发展回归到一个良性循环中。

第5篇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沿街建筑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情况大量存在,笔者在实际的消防监督工作中,发现对于商业服务网点执行现行国家防火规范的相关条文没有相应的明确规定,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自己的几点建议。

1.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1995)(下文中分别称为《建规》和《高规》)都分别给出了商业服务网点的术语,虽然表述的不尽相同,但商业服务网点都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素:

1.1 设置位置、层数、面积:住宅底部(地上)且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

1.2 经营类型: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

1.3 防火分隔: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分隔;

1.4 安全疏散:该用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分别独立设置。

2.商业服务网点在规范中的执行条文问题

在现行的《建规》和《高规》)中,执行“商业服务网点”的相关条款都会遇到一个相同的问题,就是给出了术语解释,执行条文很少或没有,《建规》中除定义外共涉及2条:(1)第1.0.2: 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2)第8.3.3: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高规》中除定义外只涉及1条:第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而且,此条还与术语中给出的解释相矛盾,术语中表述的是该用房不超过二层,而此处却表述为“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通过《高规》的条文解释我们不难看出,第1.0.3.1条的正确表述应改为:“包括底层设置商业网点的住宅”。

尽管术语中对其已经有了相应的限制条件,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些条件还远远不够,让大家一头雾水,无所适从,至于商业服务网点的消防疏散、消防给水、灭火设备等方面适用哪些条文,就只有是靠大家各自猜测,很容易产生歧义,给实际的消防监督工作带来很大不便,因此,笔者建议编制部门及专家学者在新的防火规范中将“商业网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论证,将各类问题予以明确,为以后这一类型建筑的设计及审批创造便利条件。

3.商业服务网点消防设计的几点建议

3.1 经营类型的确定

《建规》、《高规》对商业服务网点的经营类型列举了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6项,以上不能涵盖所有的商业经营类别,笔者认为范围应限定为:凡是为人员不集中,火灾荷载较小,除易燃易爆、歌舞娱乐放映场所以外的所有小型商业用房均应按照商业服务网点的进行消防监督管理,这也符合当前我们社会的实际情况,既方便了群众,又便于消防工作的开展。

3.2 安全疏散的设置

一般的商业服务网点都是沿街只开设一个出入口,因为这类建筑一般开间很小,若按照两个疏散门必须相距5m以上规定,基本上都不具有沿街开设两个疏散门的条件,若另设置一部室外疏散楼梯,由于占地、规划等方面的因素将是很困难的,还会给住宅小区的管理、市容市貌等方面的带来很大的不便。结合现行《建规》的第5. 3. 2条的规定:“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1)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 2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2)除医院、疗养院、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等外,符合表5.3.2规定的2、3层公共建筑”

因此,笔者建议:商业服务网点完全可以比照上述的要求执行,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医院、疗养院、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以外的商业服务网点的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疏散距离、宽度等相关规定应符合《建规》的相关规定。

3.3 消防给水、灭火设施、自动报警的设置

《高规》第7.4.6条规定:“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高层建筑和裙房的各层均应设室内消火栓”,这就要求商业服务网点用房内必须设置两支消火栓,实际工作中,难度很大且实用性不强。《建规》第8.3.3条规定:“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的规定,其条文说明进行了进一步说明:“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消防水龙也是控制建筑物内固体可燃物初期火灾的有效灭火设备,且用水量小、配备方便,在设置消火栓有困难或不经济时,可考虑配置这类灭火设备和建筑灭火器。”因此,笔者认为无论是高层还是多层建筑的商业服务网点原来未设置消火栓的可考虑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替代消火栓。

关于自动喷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建规》、《高规》分别就各类场所设置的条件给予了明确,可遵照执行,但上述设施存在后期维护,管理上与主体建筑存在着诸多矛盾等问题,往往造成设备不能保证完好有效,势必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因此,笔者建议:可否考虑采用简易喷淋、区域报警替代专用自动喷淋、集中自动报警系统,这样既减少了报警阀、水流指示器等安装设备,又便于后期的管理维护,性价比较高。

3.4 其他防火要求

商业服务网点的防火分区、防排烟、电气等要求可参照《建规》有关条款执行,高层、多层住宅可分别按照各自建筑类别依照各自规范的有关条文执行。

参考文献:

[1]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GB 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6篇

关键词: 综合医院消防设计 给水设计 排水设计

Abstract: the modern comprehensive hospital contain a variety of medical function, usually including outpatient service, emergency treatment, medicine, surgery, hospital, and other functions, because the function is numerous, epidemic prevention the demand is higher, the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design requirements and common public buildings have very different,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its own.

Keywords: general hospital fire fighting design water drainage design design

中图分类号: TU998.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综合医院给排水设计包括:消防设计、给水设计、排水设计三部分,以下分别进行探讨。

一、消防设计

医院消防设计应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高层医院建筑火灾延续时间的取值。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医院火灾延续时间按2.00h计算。

一些设计将设有住院和门诊、体检,供氧中心等功能的高层综合医院当作是综合楼设计,火灾延续时间按3.00h计算,增加了消防贮水量,增大消防水池的占地面积,造成了浪费。另有一些设计在高层大型医院中设有商业服务网点,商铺和餐厅等非医疗用途功能时,仍当做综合医院设计,火灾延续时间仍按2.00h计算,造成消防贮水量不足,不能满足规范要求。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混淆了“综合楼”和“综合医院”这两个词。按照定义,“综合楼”是指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综合医院”是指设置包括大内科、大外科等三科以上,门诊和服务24小时的急诊及正规病床的医院。所以,当高层医院设有住院,门诊、体检等多种综合医疗功能时,是符合“综合医院”的定义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2.00h取值。当高层医院设有商业服务网点,商铺和餐厅等非医疗用途的楼层时,就应被视为第二种用途,符合“综合楼”的定义,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00h取值。

2.关于手术室是否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手术室是否设喷淋一直有争议,关键就在于手术部和手术室的概念是有所区别的。手术部包含手术室,洗手室,配套护士室、换鞋处、男女更衣室、男女浴厕,消毒敷料和消毒器械贮藏室、清洗室、消毒室、污物室、库房等。手术室是手术的主要操作间,且有大量重要仪器,如在手术室中设置喷头,一旦在手术进行时发生误喷,手术就会中断,甚至会伤及手术中的病人,损坏仪器,造成重大医疗事故。因此,洁净手术室是不应设置喷头的,但应在手术室周边走廊等部位设置隐蔽型喷头阻止火灾时火势的蔓延。同样不应设置喷头的部位还有贵重仪器室如CT室,直线加速器等,以及ICU(重症加强护理病房),病例档案资料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不能设置在遇水会发生严重后果的部位,即使是在要求较为严格的一类高层建筑也是一样的,因为一旦误喷发生严重后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也就失去意义了。抓住这一原则就能较好地把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在医院消防设计中的应用。

二、给水设计

医院给水设计应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洁净手术部内的给水系统应两路进口的设置。

根据《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洁净手术部内的给水系统应有两路进口。这是因为洁净手术室内的给水,一是医护人员生活用水,刷手、睛洗手术器具用水,二是用以冲刷墙壁、冲洗地面。供水质量直接影响室内的洁净度,影响到手术的质量。因此洁净手术部供水要不间断,水量和水压要保证,并且水质要可靠。综合医院内给水点众多,给水系管道错综复杂,要求两路进水口的仅是洁净手术部。有些设计仅在综合医院内设置一条供水干管,在手术部之前设两条支管分别从两端接入手术部,这种做法显然是不能保证洁净手术部的不间断供水的。因为一旦供水干管检修或停水,就会使洁净手术部停水,两路进水口形同虚设。笔者也曾遇到一种情况,一幢高层综合医院,给水系统分为高低区,手术部设在低区,为了满足设计规范洁净手术部两路进水口的要求,设计人员除利用低区给水管供水外,还利用高区加压供水管通过减压阀后接入手术部形成两路进水口。从设计上看,这确实可算作两路供,但要注意在洁净手术部两路进水管前设置止回阀,防止一区供水进入另一区。曾有设计进水口漏设止回阀,用户反映高峰用水时高区水压不足甚至停水。这是由于高低区采用不同的给水设备供水,高区供水通过手术洁净部的给水管流到了低区。用水高峰时,低区由于高区的供水补充,时常处于停泵状态,高区供水设备相当于同时供水给高低两区,高区供水当然就不足了。要解决净手术部内的给水系统两路进口的最稳妥的方法就是设置两路供水干管,且应在室外供水环管各自独立接入,两路供水干管最好能每路都能满足另一路检修停水时通过所有用水量,当只设置一路供水干管通过所有用水量时,另一路可以设一条仅满足洁净手术部用水量的进水管,但两路进水管接入手术部用水管前均应设置止回阀,防止仅满足洁净手术部用水量的进水管的水量在另一路供水干管检修时被其它用水点用掉。

关于医疗用水设备和卫生设备对医院给水系统设计的影响。

保证最不利楼层最不利用水点的水压是设计供水系统最重要的原则。在综合医院给水系统设计中,最不利用水点的水压要求常和一些医疗用水设备和卫生设备的选用有关。在综合医院中,常设有各种不同用途的医疗用水设备,包括血液透析制水设备,医疗器械消毒清洗设备,手术快速无菌热水制备器,纯水设备等。它们对水源的最低压力都有一定的要求,某些型号和设备甚至要求最低工作压力在0.15MPa以上。一些设计往往忽视了这些设备的用水要求,仅按一般卫生器具的最低用水要求设计给水系统,造成一些医疗设备水压不足,不能正常使用。因此,在设计综合医院时,应详细了解该医院选用了那些医疗用水设备,设在哪个楼层哪个位置,再与其他卫生设备对比,确定最不利用水点水压要求。另外,卫生设备的选型对给水系统设计也有一定的影响,比如蹲便器,当选用低位冲洗水箱浮球阀时,其最低工作压力为0.05MPa,给水当量为0.50,连接管公称直径15mm。当选用延时自闭式冲洗阀时,其最低工作压力为0.10 -0.15MPa,与选用冲洗水箱浮球阀相比,所需水压就相差了0.05-0.10MPa,相当于一至两层楼层的高度。换言之,假设有一医院,其最不利用水点刚好在一卫生间的蹲便器上,当选用冲洗水箱进水阀时,其水压刚好能满足该点最低工作压力要求,但当选用延时自闭式冲洗阀时,就可能只能满足下一楼层的用水水压要求了。而且,采用延时自闭式冲洗阀时,其给水当量高达6.00,要求的连接管管径为25mm,按设计秒流量计算的给水管段也相应要比采用冲洗水箱浮球阀的大,这些都是应该在给水系统设计时就要考虑的。

三、排水设计

医院排水设计应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 医院化粪池的设置

化粪池是将生活污水分格沉淀,并对污泥进行厌氧消化的小型污水处理构筑物,它能将粪便等固化物沉淀在池底分解,让上层的水化物体进入管道流走,防止了管道堵塞,给固化物体有充足的时间水解。现有大型综合医院和新建的综合医院一般都设有污水处理站,对医疗污废水进行消毒等处理后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医院卫生间粪水在排入污水处理站之前先经过化粪池处理,化粪池相当于医院污水消毒工艺前的预处理,减轻了医院污水处理站中处理构筑物的运行负荷。按照现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要求化粪池作为医院污水消毒前的预处理时,化粪池的容积宜按污水在池内停留时间24-36小时计算,污泥清掏周期宜为6-12个月。而普通建筑化粪池污水一般在池内的停留时间为12-24小时,清掏期为3-12个月。化粪池的容积大小与污水在池内停留时间和清掏周期的取值有直接的关系,按照规范推荐池内停留时间和清掏周期的取值计算所得的化粪池容积要比一般建筑的大得多。综合医院门诊每天接待的病人非常多,再加上住院部的用水,污水量比较大,进一步加大了化粪池的容积。现有很多医院用地非常紧张,较大的化粪池占地面积大,不利于布置。为减少化粪池的容积,医院内宜设污废水分流系统,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至污水处理站,而生活废水,医疗洗涤水不排入化粪池,而直接排至污水处理站。这样通常能减少化粪池容积30%以上,而且由于化粪池粪便污水进水水质变得较为单一,大大改善了化粪池出水水质。

一些设计常常设置大量的粪水井,再串联至一个大型的化粪池,这种设计有一些弊端,首先,整幢建筑只设一个化粪池,必然会令这个化粪池容积相当大,在用地紧张的综合医院周边布置不易。其次,化粪池设置在较长的粪水管段末端会令埋深增大,增加施工难度。最后,由于粪水管段较长,粪水井较多,粪便等固体物容易沉积在井底和管道中,造成管道於塞,增加了管理难度,甚至造成污水溢流至地面,影响环境卫生的情况,这在污废分流的前端管段更是常见。因为前端管道连接的卫生间较少,加上只有粪水排出,单位时间排水量较小,固体物更容易沉积。综上所述,大型综合医院化粪池不宜只集中设置一个,有条件的情况下宜分散设置,力求室内粪便污水以最短距离进入化粪池。

2.排水管和地漏的设置

①根据规范规定,洁净手术室内是不应设置地漏的。地漏应设置在刷手间及卫生器具旁且必须采用带有密闭盖板,排水时其盖板可人工打开,不排水时可密闭的地漏。

②门诊、病房、化验室、实验室等处不在同一房间内的卫生器具不可共用存水弯,若共用存水弯,不同房间之间的受污染空气就可能通过连通的排水管道进入另一房间,造成交叉污染,这对卫生条件要求较高的医疗建筑是不能容忍的。

③住院病房如设有阳台,其地漏排水应排至阳台雨水立管,为防止阳台地漏泛臭,立管底部应采用间接排水。病房一般不会在阳台设置洗衣机,工作人员和病人换洗衣物通常会拿去医院洗衣房同意清洗,无需采用洗衣机地漏。若阳台设有洗手盆,则地漏排水和洗手盆排水应接至污水管,排至污水井。

四 结语

综合医院的消防和给排水设计和普通公共建筑设计有许多不同点,只有在设计时结合综合医院的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并注意理解规范的要求,才能经济合理地进行设计。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

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

第7篇

【关键词】超高层建筑;电梯分区;疏散楼梯

一、超高层电梯的配置

超高层一般根据建筑的高度以及功能来选用电梯。如高度超过200m且有多种功能的超高层一般通过空中候梯厅来进行转换。在超高层建筑中,快速、高效、平稳的垂直服务是不可缺少的。电梯作为垂直交通工具,对其数量的配置、控制方式及有关参数的选定,将不仅直接影响建筑物的一次投资,一般电梯投资约占建筑物总投资的10 %左右,而且还将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安全和经营服务质量。在建筑物内,合理地选用电梯的台数、容量、运行速度、控制方式非常重要。建筑物内的电梯一经选定和安装使用就几乎成了永久的事实,以后若想增加或改型非常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了,因此,在设计中应该在设计开始时对电梯的配置应予以充分重视。

二、电梯交通设计

在高层、超高层建筑中,电梯是主要的竖向垂直交通工具,其性能和数量直接关系到入驻客户的办公效率和对写字楼物业的满意程度,因此电梯的设置做为办公建筑物业等级的硬性指标之一,在高层公共建筑的竖向交通设计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切不可忽视。

(一)办公建筑的电梯配置标准

目前,国内还没有高层公共建筑电梯设置的规范要求,因此,只能结合国际上的评价体系和国内办公建筑的现状做为参考,主要指标为:

(1)依据国内办公建筑的电梯使用经验,常用电梯数量配置需保证每部电梯服务的办公楼建筑面积不超过5000m2,办公有效使用面积不超过2500m2,使用人数不超过300人,服务层数不超过3层。

(2)平均侯梯时间不超过40s。平均侯梯时间,是指乘客在任意层站等候电梯的平均时间,又称电梯平均运行间隔。平均运行间隔越短,电梯的服务质量就越好。

(3)乘客电梯在高峰期5min运载总人数13%~15%。5分钟运载能力,是指单位时间内电梯可运送的乘客数量占建筑物内常驻人数的百分比,一般以5分钟为单位计算,电梯的5分钟运载能力越强,电梯的服务质量就越高。

(二)电梯分区

一般建筑物层数超过25层或建筑高度超过75m时,电梯宜采用垂直分区设置,目前形式主要有:(1)奇偶层停站(2)高中低分区(3)单双层双轿厢(4)高空转换大堂。高中低分区是最常用的电梯分区方式,电梯分区结合消防分区,利用避难层做电梯机房。多台电梯宜采用群控,群控不宜超过4台。电梯分区设计应考虑以下原则:

(1)10层以下采用全程服务(即一组电梯在建筑物的每层均开门)。10层以上可采用分区服务,或在建筑物上部设置转换层以接力方式为上区服务。

(2)分区时应考虑以乘客在轿厢内停留的时间为标准,一般采用1min较为理想,1.5~2.0min为极限。

(3)分区标准应通过计算确定,一般上区层数应少些,下区层数应多些。

(4)电梯分区宜以建筑高度50m或10~12个电梯停站为一个区。

(5)通向顶层的观光梯应是直达的。

(三)在配置超高层电梯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单侧并列成排的电梯不宜超过4台,双侧排列的电梯不宜超过8台。

(2)典型电梯载重量为1350kg、1600kg和1800kg。

(3)电梯的垂直加速度在0.9~1.5m/s。

(4)电梯速度偏重于克服长行程,典型的无减速箱电梯速度是:3.5、4.0、5.0m/s等。

(5)超高层电梯的供电系统一般都配置两路独立的供电电源,以保证电梯的用电,防止电梯的供电中断而使乘客滞留在行驶的电梯内。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或进行维修时,另一路电源自动投入。若发生意外事故或大范围地区停电使第二电源也不能供电时,这时供电系统应转换到第三电源,超高层的第三电源一般由柴油发电机供给。当第三电源也发生故障时,只有依靠蓄电池供电,一般要求蓄电池能够给各楼层的公共通道提供应急照明和应急电力,其余向电梯供电,并且能够维持电梯继续工作。

三、消防疏散设计

一般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仅高度高,而且功能复杂、人员密集,通讯设施、空调系统、机电设备和可燃装修材料多,竖向管井也多,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产生烟囱效应,火势蔓延迅速,扑救困难,最主要的问题是疏散距离远、疏散时间长,在正常情况下,要将一幢30层高、每层可容纳240人的高层建筑中的人员全部疏散到室外需要78分钟。由此可见,火灾时要将全部人员疏散到室外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在超高层建筑中每隔一定层数设置避难区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有效办法,人们可以经过较短的疏散距离,进入避难区域,得到安全保护,等待消防人员救援。

(一)避难层的定义

避难层是超高层建筑中专供火灾时人员临时避难用的楼层。避难间则是供消防人员在一定高度(大于等于100米的楼层)上设置的临时避难用的房间。

(二)避难层的作用

避难层和避难间的主要作用是提供给来不及疏散人群的临时避难场所。发生火灾时,处于极度紧张的人员不容易找到避难场所,为此防烟楼梯间宜在避难层错动位置或上下断开,使需要进入的人能尽早进入避难层。

(三)避难层的形式

大体有两种,一种是与设备层结合,这种形式的避难层要做到一是设备管道要集中布置,并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墙围合起来,二是要满足疏散人员的停留面积要求,假设避难层负责以上15层的人员避难要求,每层100人,共1500人,按每平米停留5人计算,则需要净面积300m2;另一种专用避难层,其核心部位的设备和垂直交通设施,必须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墙围合起来,人均占用面积应满足上述要求。

(四)避难层的设计要点

(1)能提供一定的面积供疏散人员避难;

(2)要有良好的通风和排烟设施;

(3)避难层或避难间与消防电梯间及疏散楼梯间应有通畅的交通组织流线,使得疏散人群易于识别并能安全地疏散和避难,与疏散楼梯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串联关系。

(4)避难层的净高不应低于2m。

(5)避难层距地面第一个避难层的高度由当地消防部门所装备的消防登高车的云梯高度决定,一般不宜超过45米,原因是发生火灾时聚集在45米高度左右的避难层人员,可由云梯车将人员疏散下来。

考虑到各种机电设备和管道等的布置需要,并能方便建成后的使用管理,两个避难层间的楼层,大致定在15层左右。在做具体工程时,距地面第一个避难层的面积宜较上部各避难层大一些,以防止过多的人员滞留在这一层。

(五)《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关于超高层建筑避难层的相关规定:

(1)避难层的设置,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

(2)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人员均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

(3)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0人/m2计算。

(4)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

(5)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

(6)避难层应设消防专线电话,并应设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盘。

(7)封闭式避难层应设独立的防烟设施。

(8)避难层应设有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其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00h,照度不应低于1.00lx。

第8篇

关键字:防火;安全疏散;高层建筑

中图分类号: TU9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全国各大城市开始相继建设很多高层建筑,近年来,由于土地资源的紧缺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高层建筑已成为近代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伴随着高层建筑的发展,其火灾的发生也呈现出上升的趋势,由于人口密集,空间有限,这给高层建筑的防火和安全疏散设计带来更多的困难。在设计安全疏散设施时,合理布置安全疏散设施及确定有关尺寸,这些应该根据具体的火灾情况来确定。我国在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方面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且取了很大的成绩,但是还存在很多不足。本文就将针对高层防火的一些重点问题跟大家探讨一下。在设计中,我们首先确定安全疏散设施的设计及选用;其次合理划分安全分区及布置疏散路线;最后确定安全疏散设计的方案。

一、 高层建筑的定义

在1972 年国际高层建筑会议上,对高层建筑的定义取得了较统一的认识,并把高层建筑划分为四类:

第一类高层建筑:9~16 层(最高到50m);

第二类高层建筑:17~25 层(最高到75m);

第三类高层建筑:26~40 层(最高到100m);

第四类超高层建筑:40 层以上(高度在100m 以上)。

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10 层及10 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高度在24m 以上的公共建筑,称为高层民用建筑。

二、防火安全疏散设施的设计及选用

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为了避免建筑物内的人员因烟气中毒、火烧和房屋倒塌而受到伤害,必须尽快撤离失火建筑,同时消防队员也要迅速对起火部位进行火灾扑救,因此,需要完善的安全疏散设施,以下就对高层建筑疏散设施的设计选用进行论述。

1.疏散楼梯

疏散楼梯是在火灾紧急情况下为人员安全疏散所提供的楼梯。当商业建筑发生火灾时,普通电梯如果没有采取有效的防烟防火措施,因为供电的突然中断,一般会停止运行。此时,楼梯便成为最主要的垂直疏散设施。它是楼内人员的避难路线,是受伤者或老弱病残人员的救护路线,还可能是消防人员灭火进攻路线,足见其作用之重要。疏散楼梯的设计应遵循如下原则:

(1)疏散楼梯应该便于进行双向疏散,所以在平面上应尽量靠近标准层(或防火分区)的两端或接近两端出口设置,它能提高疏散的安全可靠性;或者尽量靠近电梯间布置。

(2)保持竖向布置上疏散楼梯的上、下畅通。

2. 疏散走道

疏散走道是指当火灾发生时,火灾楼内人员逃离现场到达安全避难场所的通道。为了保让逃离火场的人员从走道逃出,能够到达安全地带,设置疏散走道是必要的。疏散走道的布置应满足如下要求:

(1)走道畅通,宽度均匀,简捷。所有形式的走道,都应按规范设有疏散指示灯和诱导灯。以至于逃生人员能够根据提示顺利找到逃生途径。

(2)避免设置袋形走道。因为其只有一个出口,当发生火灾时,因为人群拥挤,容易带来危险。

3.安全出口

为了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对安全出口的宽度提出了要求。如果安全出口宽度不足,就会延长疏散时间,造成滞留和拥挤,甚至出现因安全出口布局不合理造成的意外伤亡事故。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和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小于2 个。各层走道、门的宽度应按其同行人数每100 人不小于1 米计算,其首层疏散外门的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每100 人不小于1 米计算,并且疏散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不应小于09 米。对于大空间的房间开门数量也有要求:当面积不超过60m 时且在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应设置一个门;当面积不超过75m且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 可设一个门;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 人且面积不超过50m地下室的房间可设一个门。反之均应设两个门。安全出口主要有消防疏散门、避难层、疏散楼梯、电梯、疏散走道、避难间等。

4.避难层(间)

我国除 18 层及18 层以下的塔式高层住宅和单元式高层住宅之外,其他高层民用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都不少于两座。但是,当建筑高度在100m(30 层)以上时,将人员疏散到室外,所需时间仍然超过安全允许时间。对于高度达300-400m 的综合性超高层建筑,其内部从业及其他人员多达数万甚至超过10 万,要将如此之多的人员在安全允许时间内疏散到室外,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公共建筑,设置避难层(间)是非常必要的。避难层能够使受灾人员得以缓冲,和暂时避难,它的面积应该以能容纳全楼人员避难为准。在建筑平面布置中应合理设置疏散楼梯,以保证避难层在建筑物起火时能正常发挥作用。消防电梯具有排烟功能,起火时避难层通过消防电梯可以疏散,所以在避难层必须停靠,而普通电梯因为不具排烟功能,在避难层严禁开设电梯门。避难层应设独立的防排烟设施,避免在起火时烟雾不能有效排除。

5.消防电梯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要求消防队员迅速到达高层部分,去灭火和救援遇险人员。从楼梯而上要受到疏散人流的阻挡,且通过楼梯登高后体力消耗大,难以有效地进行灭火战斗,这时设置消防电梯是很有必要的。

三、合理划分安全分区及布置疏散路线

为了保障人员的疏散安全,最好能够使疏散路线各个空间的防烟、防火性能逐步提高,而楼梯间的安全性能需要达到最高。为了阐明疏散路线的安全可靠,需要把疏散路线上各个空间划分为不同的区间,这就是疏散安全分区,简称安全分区,并依次称之为第一安全分区,第二安全分区等。离开火灾房间后先要进入走廊,走廊的安全性就高于火灾房间,故称走廊为第一安全区;依次类推,前室为第二安全分区,楼梯间为第三安全分区。一般说来,当进入第三安全分区,即疏散楼梯间,即可认为达到了相对安全的空间。当安全分区及疏散路线的问题已经解决,我们就可以确定建筑物的安全疏散时间和疏散距离,下面就对这两个方面分别进行论述。

1.确定安全疏散时间

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人员能够疏散到安全场地的时间叫疏散时间。影响疏散时间的因素很多,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是火灾产生的烟气对人的威胁;另一方面是建筑物的耐火性能及其疏散设计情况、疏散设施可否正常运行。

2.确定安全疏散距离

安全疏散距离包括两个含义,一是要考虑房间内最远点到房门的疏散距离,二是从房门到疏散楼梯间或外部出口的距离。随着城市发展的需要,建筑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高层建筑已成为近代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而由于自身的许多特点,它的安全疏散设计也成为重中之重。总之,合理的布置安全疏散设施及确定有关尺寸,合理进行安全疏散设计,将更加有利于高层建筑的安全性及使用性,使其更好地为人们服务。

四、结论

在建筑设计中建筑防火疏散设计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不能忽视。在今后的建筑设计工作中,我们应该多思考、多总结,为提高建筑物的防火性能和人民财产的保障做出自己的努力。

参考文献:

[1]陈涛.火灾情况下人员疏散模型及应用研究[博士论文].中国科技大学,2004:45-48.

[2]张培红,陈宝智,卢兆明.人员在紧急疏散行动开始前的决策行为[J].东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26(2):180-182.

第9篇

关键词 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安全性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97-0071-02

设计文件的审查是审图机构的专项职责。对设计文件中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审查是审图机构的主要工作。在多年的技术管理工作中,对建筑专业专家的审图结果性文件的总结统计所见,设计文件中对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的违背方面都很有其普遍性。针对这些最易出错的地方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进行认真分析进行如下探讨,以期对同行从业者有提醒和适当有益的借鉴。可能在大家最容易忽视的地方,蕴含着意想不到的危险存在,对建筑的安全性产生不必要的潜在威胁,适时的在这方面分析总结修正,让经过我们手中服务的建筑工程项目日臻完美,少留遗憾。

1工业建筑中常遇违强条问题

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招商引资项目规模空前,工业建筑在基本建设中所占比例居高不下,大量的厂区厂房,库房建设项目兴起。皮革业,家具业,制药业,机械加工类等等生产制造的工种繁多,涉猎内容广泛。由于建设项目承担设计的设计院良莠不齐,各种问题都会在设计文件上有所体现。有些违规实属个例范畴,有些违规很具有普遍性。下面我重点分析在专家审查的结果性文件中最具普遍性的违强规排名前三位的问题,与大家共同商讨。

1)仓房、仓库火灾危险性等级不明确或是设定有误

明确火灾危险性分类是厂房库房类建筑决定火灾安全型储备的重要因素。是厂房或仓库防火要求中各种要确定因素定量的前提。且这些要定量的因素都涉及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如厂房的耐火等级和构件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防火疏散等。由与火灾危险性等级设定较低会使上面所提的一些重要因素也会相应要求变低。当遭遇实际高于设定火灾危险时,都达不到和实际火灾相匹配的防火安全储备,使建筑处于危险当中。由于防火安全储备,即上面所提防火所涉重要因素达到预期目标标准越高造价越高,所致有意或无意常把火灾危险性分类设定过低或漏定,尽量靠近丁戊类,使厂房的安全储备放宽从而减低造价。实际这是很危险的。丙类厂房(仓库)与丁戊类厂房(仓库)防火重要因素设定相差很大,该有的防火储备没有达到目标,一旦面临火灾损失将是很大的。

火灾危险性分类由存储或生产材料的燃烧性能密切相关,有些生产工艺很难判断这些原材料是易燃还是难燃的,比如禽类加工车间。没有相关材料明确规定此类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我们经过分析,生产中会有动物油脂,会有大量的禽类肉,会有包装的塑料袋和纸箱。虽然这个过程也会有中间清洗的水作业区间,但大量的易燃物充斥在整个生产过程;再者火灾危险性分类中明确把冷库定义为丙类库房也提示我们如这样的禽类加工车间应定义为丙类车间。然而设计中往往会找很多借口把这类车间定义为丁类车间。

2)厂房的防烟排烟设施不完备。即排烟口面积不能保证或是排烟口距离超限值

防排烟问题是防火设计中较为重要的一方面,是关系到建筑中人员火灾中能否安全逃生的重要因素。也是强制性条文所要求必须重视的一项。工业建筑的防排烟问题非常容易被设计者忽略。大多以自然排烟形式为主机械排烟为辅。为保证自然排烟设置有效首先排烟口能保证开启及面积满足要求,再者排烟口之间距离满足要求。当厂房一定规模后,上述问题很容易被忽视,以为有开启窗便可以了。有效的门窗详图设计,开启窗扇的明显标注不仅可以显示图纸的设计深度也可以充分显示排烟口面积的真实把握程度。适当的在屋面设置一定面积的通风窗可以很轻松的解决排烟口距离不满足要求的问题,当然随时可以开启也是设置这样的窗有价值的关键。

3)作为疏散的门一定要是平开门,其他形式的门尽量避免

作为人员疏散的门,规范有严格界定应为平开门。厂房及仓库除去丙丁戊类仓库靠外墙外侧的门适当放宽外均应为平开门。在实际设计中可能是由于外门过大或是生产工艺要求会把用于疏散的门设计成推拉门、吊门。这都不符合防火要求。也是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设计中可以采取很多折中的方法,如大推拉外门上设置可用于人行,宽度保证,开启方向保证的小的平开门;或是在设置一般推拉门的位置设置满足工艺或卫生等特殊要求的多功能平开门。当然们还要保证相应的疏散宽度也是非常重要的。

2公共建筑常遇违强条问题

公共建筑种类很多,各类公建各具特色。无论是学校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还是其他公建,对专业建筑的相应强规执行的通常比较到位。普遍性的问题往往还是会出现在那些易被忽视的地方,而这些地方分析起来对于建筑安全性影响还是很大的。工作中公建违规问题排名前几位的问题如下。

2.1无障碍设施不到位

1)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可以体现设计者的精致思想和人文关怀

简单的无障碍坡道设置遗漏的不多,但更深入的在楼内设置的无障碍的卫生间,电梯,走廊及楼梯等往往不被设计者重视。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中关于各类建筑中无障碍设施设置范围的强制性要求,仅在入口处设置无障碍设施是不够的。作为设计者应该有一种时刻考虑无障碍设施的习惯,在方案阶段就预留足够的无障碍尺寸。无障碍设施的设置体现着社会的文明程度。作为设计者应该勇敢的承担起这份职业责任,高质量的完成设计任务。值得商榷的是在很大一部分厂区内的承担公共建筑功能的办公楼,科研楼,职工宿舍等公建,设计者及甲方以不招收残障人员为企业职工为缘由不考虑无障碍设施,这是不正确的,以发展的眼光以及国家强制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初衷,它是不仅方便残障人士对年老体弱,短时行动不便的受伤者等类人士都是给予方便。无障碍设施的完备设置也体现出现代企业的实力和其基础设施的完备程度,也是企业文明程度的展现。对这类建筑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无障碍设施设置的强制性要求是毋庸置疑的。

2)较大房间的设计容纳人数标注以及疏散门的开启方向问题

公建的房间功能设置上都会出现较大的,用于活动、会议、教室等可容纳较多人数的房间。这类房间如果清晰的展现设备、桌椅的摆放便可推算设计所容纳的人数。但实际设计中往往不会达到这样的设计设计深度,一个只标注使用功能的空而大的房间可以让人有很多设想。设计上以考虑最不利因素为原则的理念可以让我们根据房间面积及功能计算出最大可容纳人数,而此时的这个人数已完全不是设计者心目中的设计人数,往往疏散宽度,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均无法满足这个最大可容乃人数,从而违背了关于疏散门的相关强规。所以设计文件上清晰标明设计可容纳人数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方面体现设计者清晰的设计头脑再者也提醒使用者的安全使用度,对二者都是一种保护。

3)关于玻璃幕墙的相关问题

玻璃幕墙看起来只是隶属门窗的问题,但实际设计中所涉内容很多。大多设计者注意到楼层间的防火分隔,窗槛墙的设置问题;但会忽视楼层间分隔的弹性密闭,以及窗槛墙具体高度以及上面安全栏杆设置的相关问题还有不满足不透光部分幕墙保温节能强制性要求的问题。窗槛墙大多为上返或下返梁替代,建筑专业既不会标注它的高度也不会关注它的材质,往往需要审图的人去翻找结构专业图纸看梁高是否满足。幕墙内柱子和窗槛墙外侧的相当于外墙的保温层设置是最易被忽视的。幕墙上如果不是这些部分按照不透光的部分去计算,它的节能所要求的窗(透光部分)墙(不透光部分)面积比往往达不到强规所要求的限值。而这些不透光部分必须按实际外墙进行保温否则节能目标很难实现。至于栏杆的安全性问题更是个易被忽视的共性问题,他的根据楼高高度设置高度不同的问题,可踏面的问题,间距的问题等都是又简单又常见的由易被忽视的重要安全性问题。

3住宅建筑的常遇违强条问题。

3.1十一层住宅入户门为甲级防火门以及19层及以上建筑每层个出入口问题

这应该算是两个问题,但却是目前最令人头痛的问题。十一层住宅入户应为甲级防火门是高规防火6.1.1.2条明确的规定,当有人关注此规范6.2.3.1条时会把户门设为乙级防火门。此两个条款被看做是互相矛盾的条款,前者为强规后者为一般性条款,针对这个问题专门有人打电话给消防规范负责解释的人是如下解释的:高层住宅完全执行6.1.1.2条,至于6.2.3.1条是适用于两个以上的疏散口住宅建筑,两条之间并不矛盾。(以上言语来至于辽宁省审图培训会议)。至此明确十一层入户门防火等级问题。

19层及以上住宅建筑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及最新住宅设计规范相应条款均有“每层每单元两个以上出口”的要求且为强规。但这类条款和高层防火规范有相悖之处,目前众说纷纭各种理解执行的都有,近期我们正在寻求与新的住宅设计规范组联系,倾听他们的关于此条的解释。有趣的是通过和我们当地消防部门咨询,他们只是严格执行防火规范,其他专业规范条款他们不是很重视。对于他们此条很有商榷余地。

3.2阳台采暖所带来的节能设计细节处理

住宅量大,一种情况的改变会带动很多栋住宅设计的连锁反应。

在住宅设计中违背防火规范的因为其疏散的单一性,布局的一贯性而并不多。住宅最常遇到的问题就是有关节能的问题。节能的地方规范调整次数相对比较多,对节能的研究也相对比较深入。省市级培训也经常搞。由于执行规范新旧不一致等带来的问题比较好解决,适应了就好了。我地区属严寒地区,地区常年的房地产发展有些地方习惯,比如每户住宅都设有南北阳台且均为封闭阳台。本地区又根据当地供热管网水温以及热效率考虑还有广大群众要求住宅均设地热采暖。不知何时开始地热采暖就直接铺设进了南北阳台,阳台与户内的门形同虚设,甚至干脆不设。

当节能的问题深入研究后我们就注意到这个问题,阳台依然是阳台的做法,薄墙几乎三面满占的阳台窗,热损耗很大。仔细分析节能的主要功能就是降低采暖能耗,对采暖的地方便要进行外维护的保温。阳台与室内环境再无两样;以前那样把阳台部分完全刨除只做冷桥处理的方法是不正确的。现阳全应该参与主体耗热计算,阳台窗应当外窗一样计算耗热。而这样带来的结果很是惊心。外墙厚度增加了20~40mm保温层。而关于这方面的调整给这一地区住宅节能设计都带来了改变,但这种改变我们认为是应该的。

对强制性条款的执行进行监督是审图部门的职责。当设计者深入理解这些易被忽视的违强规之处,便会有不一样的结果。自觉去重视,让经自己之手出来的设计文件具有科学的严谨性以及与个人素质相媲美的具有人文精神的成果。希望我们的此类总结能有些许提醒的作用,促进同行间的更深入探讨。为精心设计添砖加瓦。

第10篇

(邯郸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河北 邯郸 056000)

【摘要】“建筑是凝固的音乐”,那么建筑色彩就是建筑这首音乐中不可缺少的一个乐篇。从古至今色彩结合建筑的造型、功能在建筑作为城市重要组成部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色彩对建筑的意义除了装饰、标志、象征,还应结合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分析表明色彩对建筑功能方面使用上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探讨色彩在建筑中应用,是建筑设计不可缺失的一个环节。

关键词 色彩;建筑;功能;象征

早期标志性建筑的色彩倾向于象征性,艺术性的表达,从北京故宫建筑群明黄色的大琉璃瓦屋面,对皇权的具象化;到印度泰姬陵的白色建筑群落,清冷安静气氛的渲染,这类建筑把建筑色彩的象征、艺术性运用到极致。观现代建筑色彩则无论是巴黎的埃菲尔铁塔,还是美国的超高层大楼,建筑色彩都与现代科学技术结合表达建筑,更注重建筑本身的实际使用意义。再观现代建筑色彩学的发展研究表明,人们对不同的色彩所引起的心理、生理等情感反应的不同,让建筑设计对不同的建筑空间采取不同的色彩表达。本文就色彩在建筑中的各项应用进行初步探析。

1.不同建筑类型的色彩运用?

建筑类型都是根据其功能来定义,而标准化的设计可能会使不同城市里的建筑有非常相似的外观体量与造型。运用建筑色彩来调节城市里建筑的多样性与个性是必不可少的手段,高楼大厦从色彩上可以区分出等级,居民小区从色彩上可以看出是否繁荣,便利超市从色彩上可以让人赏心悦目。色彩的区分功能让我们可以有效的区分建筑,从某个方面来说,色彩的区分功能是必备功能之一。建筑环境中的色彩可作为区分,标示的媒介,划分各种区域,强调空间层次及表明其用途,对使用者起引导作用。常见的一些建筑物室内外标识系统除以文字区分外也常以色彩进行导向,一般的大型公司常在办公区以低明度的蓝色,绿色等冷色系划分出安静、智能、高科技的空间,将高彩度的橙色,红色等暖色系用在餐厅,营造出热诚,轻松的休闲氛围。?

(1)居住建筑色彩设计。

与人类生活最密切相关的建筑就是居住建筑,在中国这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大城市人口密集度越来越趋向于集中的当下,数量巨大的居住建筑群不断落成,以满足城市人口发展的需要。而居住建筑外立面色彩是城市天际线与总体风貌的重要组成。气候、地域位置的影响对建筑色彩的分析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发掘采用富有地域特色与文化特征的色彩,以使居民有亲切熟悉的归属感,通过色彩对人心理情绪的影响提供具备悦目、舒适、温馨的居住空间。?

(2)商业建筑色彩设计。

城市中最繁华、最吸引人流的地方一定是商业区。因此商业类建筑的色彩竭力通过炫目、个性的表达,使人产生好奇感而激发购买欲望。色彩对商业建筑空间的细部处理,对所陈列商品面对不同市场所划分的商品属性能起到独有的烘衬提升作用,比如年轻化、平价化、成年化、高端化等等,比如奢侈品专卖这种不需吸引大量人流的商业通常运用黑白灰等冷色调的设计烘托商品的附加价值,而平价超市则是运用视觉感觉热闹的黄色、红色来吸引大量人流。比如IKEA家居商场,采用高明度高彩度的深蓝、明黄进行色彩搭配的建筑外墙。?

(3)工业建筑色彩设计。

工业建筑中的色彩设计功能性强于其他性。工业建筑群常以各种鲜明的色彩来区分工业区中的生产设备、厂房和配套办公设施等。利用色彩之间的反差效果,以警示人们注意不同建筑的区域安全则是很普遍的方式。此外柔和、悦目的色彩能帮助人们缓解疲劳,提高效率。对于企业而言,设计出特点鲜明、印象深刻的代表色彩是采用低成本换取高影响的品牌战略手段之一。?

(4)公共建筑色彩设计。

公共建筑类型繁多,医院、学校、各类政府机构、公共体育设施等等均有各自所属的定位,建筑色彩在公共建筑中的实质功能体现多样,象征、装饰、标识、功能均需涵括。如医院建筑通常以白色形体、红色LOGO的建筑色彩,内部空间色彩以缓解紧张情绪的浅色调为主;政府机构的建筑色彩通常采用稳重、深沉的色调来强化机构在民众中的可信度;而学校等公共建筑的建筑色彩则可丰富多彩适合不同地区,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等;部分城市标志性公共建筑的色彩则以让人记忆深刻为前提,如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等。

2.建筑色彩的装饰功能?

(1)古代民居建筑中,不同地域的居民采用不同的色彩来装饰居所,形成的风格代表某个区域的人文文化,如以白墙黑瓦著称的徽派民居、爱琴海地域建筑对蓝白色的运用,所形成的地中海风格;以浓烈的黄色、金色、红色为代表的东南亚建筑。在物流不发达的古代,色彩的表达要配合本地常见建筑材料才能实施,造成了建筑色彩地域性突出的特点。?

(2)现代社会,物流发达,建筑色彩的装饰功能由于少了地域流通的限定,以及各类新型材料的使用,运用更为丰富,装饰性也更强,不同风情的建筑空间可以在不同地点体验到。

3.建筑色彩的象征功能?

(1)我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文化的文明古国,在我国的古代建筑中,不同的色彩甚至代表着不同的等级制度。前文提到的故宫采用明黄色屋顶,分析可知,古建筑色彩的选用并不单纯从美观角度出发,实际是与古代的五行学说相关。五行说中的木、火、金、水、土五种元素各代表一个方位——东、南、西、北、中,也各代表一种颜色——青、赤、白、黑、黄。而黄色属土,土方居中,《易经》里提到:“君子黄中通里,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所以黄色自古就被统治者认为是居中的正统颜色,是等级最尊贵的颜色,皇帝专用之色,皇宫的屋顶也就以黄色琉璃瓦为主了。?

(2)现代社会中色彩的象征意义与等级制度的关联基本已经消亡,但在建筑色彩中适当延续传统的色彩表现手法也可对唤起民众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保留,也是保证各个民族特征得以延续的一种保护手段。

4.建筑色彩的物理功能?

(1)建筑技术不发达的古代,我国北方地区的建筑色彩多以暖色深色为多,可降低此类风沙大地区的建筑色彩被风沙污染破坏的程度,并起到日间吸收太阳辐射热,获得保温效果,提高人类在冬季严寒时的生理感觉;而在南方海滨城市,建筑色调多采用冷色浅色调处理,反射大部分的太阳辐射热,符合南方地区日照强烈,夏季炎热的特征,也更符合海洋性气候污染较小,对建筑色彩的破坏也较低的情况。?

(2)现代社会虽然建筑技术手段日益先进,运用先进的空调通风系统能解决不同建筑物的取暖防热要求,但是基于节能角度出发,如果能用最简单的方式达到最优化的效果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节能,根据自然条件出发,依循自然规律选用适宜的建筑色彩是具有实质意义的。

5.总结?

建筑色彩在建筑设计的运用中是不可忽视的环节,建筑师们应了解各种色彩属性,各个地域的色彩文化传统,色彩与各种先进材料结合带来的新技术措施等等,并将其运用在不同类型的建筑设计、建筑空间设计、城市色彩规划设计中去,对提高我们的居住、工作、休憩空间质量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飞虎.建筑色彩.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2]杜亚书.论色彩在建筑中的实质功能[J].门窗,2013(04).

第11篇

关键词:超高层建筑;设计;节能设计;现状;结构节能;材料节能

前言

以前对于超高层建筑在设计时对其节能设计落实设计理念。自《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颁布实施以来,对于建设提出了节能设计的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部分地区虽然也按照节能标准来进行设计,但由于受制于节能设计技术水平及现行节能设计标准缺乏约束力,这就导致在建筑设计中节能设计理念并没有得到较好的落实。特别是在超高层建筑节能设计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当前迫切需要解决超高层节能设计上存在的一些阻碍,有效的提高超高层建筑节能设计的水平,为建筑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1 超高层建筑的特点及优势

1.1 超高层建筑的特点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定义,通常将超过100米的建筑称为超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由于所占地面面积不大,但其容积率却达到较高的水平。尽管超高层建筑地价不高,但其房价却居高不下。这主要是由于超高层建筑面设计和施工工艺会与普遍建筑存在较大的差异,结构和相关设施更为复杂,而且要保证结构自身的抗震性能和荷载。也就是说在超高层建筑设计时,需要考虑的因素较多,其造价成本相对也较高。

1.2 超高层建筑的优势

(1)提升城市和国家形象。城市中超高层建筑的兴起,其作为现代建筑技术的结晶,标志着城市建筑的发展成就。而且超高层建筑造型较为突出,往往带给人们强烈的视觉效果,这也使超高层建筑会成为一个城市和一个国家的名片,成为当地的地标性建筑,因此超高层建筑的兴起,有效的提高了国家和城市的形象,代表着城市和国家的发展水平。

(2)超高层建筑具有较好的景观效果,而且处于较高的位置,不仅湿度较小,而且远离汽车尾气和尘埃,空气的质量较好,受干扰程度较小,居住环境较为理想。而且在超高层建筑中,往往工作与生活设施实现了集约化,在建筑内部就可以有效的解决一般性工作和生活问题,给人们带来了更多的便利,有利于生活效率的提高,对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也具有积极的作用。

(3)超高层建设有效实现了用地的节约。通过建造超高层建筑有效的提高了土地利用率,而且具有较大的容积率,实现了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而且在土地紧缺的情况下还能够有充足的区域用于绿化,有效的改善了人们的生活环境,超高层建筑对于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的提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4)超高层建筑的发展涉及到诸多的学科,如土木工程学、材料科学、机械工程、能源与动力、电子、通讯、自动化、计算机等诸多学科,这些学科的共同进步为超高层建筑提供了动力支撑,可以说超高层建筑的发展有效的促进了科学技术的进步。

2 我国超高层建筑的节能现状

2.1 耗能大

当前我国建筑耗能为总体能耗量的一半以上,而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能耗又为普遍建筑能耗的几倍,这就造成当前大部分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都处于低效率、高能源的状态,存在着耗能大的问题。

2.2 标准的局限性

当前对于超高层公共建筑的节能问题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很大一部分地区也没有出台针对超高层建筑的节能标准,这就导致在超高层建筑设计过程中没有可参照的数据,因此给节能设计带来较大的难度。现在建筑节能标准中的许多规定对超高层建筑并不适用。另外,当前能耗模拟软件设计还不完善,对利用建模来对能耗进行评价带来了一定的制约,这就导致当前超高层建筑节能工作在技术层面还无法达到节能的标准。

3 超高层建筑的节能设计分析

3.1 利用自然条件的节能设计

(1)自然通风。第一,建筑布局设计。当前超高层建筑多以单体建筑为主,这就需要在具体设计时要确保单体建筑的通风设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在具体设计时,如果单朝向、具有较大进深,无法达到穿堂风的效果;如果风速过大还会对窗户的开启和冬季保温带来影响,因此在具体设计时需要进行有效调整,确保布局的合理性,从而实现对自然风的有效利用,使建筑内部实现自然通风。第二,形成竖井空间。在实际设计时,要避免出现中庭空间过高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容易有强烈的絮流产生,从而形成过大热压,会对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第三,玻璃幕墙围护。在高层建筑设计时,过高的热压和风压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在设计时,可以采用双层玻璃来缓解这一难题。利用双层玻璃在白天能够起到蓄热效果,同时开启内层后能够实现层间的自然通风,具有较好的节能效果。

(2)天然采光。在高层建筑节能设计中,需要充分的利用自然光照,在白天可以有效的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工作需求,而减少室内热环境调节过程中能源消耗。在具体设计时,尽可能的将超高层建筑的阳台进行拓宽,或是加宽落地窗面积,使阳光能够充分的进入到室内。

3.2 建筑结构的节能设计

(1)朝向设计。通过合理设计超高层建筑的朝向,能够有效的利用太阳能,实现人工能耗的节约。特别是对于我国北方地区,合理规划超高层的朝向,能够有效的节约取暖能耗。在具体设计时,需要先μ阳的高度角进行确定,然后设计出合理的日照影像图,以此为依据来对冬季建筑日照有效时间进行确定。在满足采光需求的基础上,还要将建筑南向的开窗面积尽量拓宽,减少东北向开窗面积,这样可以使室内获得更多的日光照射,而且室内热量流失率也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2)高度设计。建筑高度变化会直接导致相关的参数发生变化,使能耗发生一定的改变。特别当建筑高度超过百米时,所有气象参数都会发生改变。因此一旦建筑高度过高,必然会导致能源消耗量增加。因此在实际设计过程中,需要以具体、详细的参数作为依据来合理规划建筑的高度,确保找到一个最优值,从而实现超高层建筑的节能。

3.3 建筑材料的节能设计

(1)高性能钢的利用。高性能钢主要有高张力钢、低屈服点钢、TMCP钢与SN钢。超高层建筑对钢材的性能具有较高的要求。如钢材的强度、硬度以及窄屈服幅度的耐久性、钢材的可焊性及在精度深加工时的性能。高性能钢的出现有效保障了超高层建筑的安全稳固性,节约建造材料与能源。

(2)新RC结构。新RC结构指的是钢筋混凝土的改良。混凝土的强度能够达到78.4mpa,远远超出传统混凝土强度。这提高建筑耐久性和稳固性具有非常好的效果。

4 结束语

超高层建筑是未来建筑发展的主要趋势,在当前能源严重紧缺的新形势下,需要重视超高层建筑的节能设计,有效的提高超高层建筑的节能设计水平,为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孙秀荣,金建勇.浅谈高层与超高层建筑的节能设计[J].中国城市经济,2010(12).

第12篇

关键词: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应急电源

中图分类号:TD625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和现代建筑技术的高速发展,现代化的建筑千姿百态,楼层是越来越高,面积也越来越大。而应急照明是现代建筑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安保设施,它同人身安全和建筑物、设备的安全密不可分。当建筑发生电源故障、火灾或者其他的紧急情况而电源中断时,应急照明系统对人员的安全疏散、生产和工作及时的操作和处理、更加有效的制止火灾等情况的蔓延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应急照明的定义和分类

应急照明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的定义是: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

疏散照明: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的应急照明。

安全照明:用于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应急照明。

备用照明:用于确保正常活动继续或暂时继续进行的应急照明。

三、应急照明的照度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对应急照明的照度标准值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1 疏散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水平疏散通道不应低于1lx,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2lx;

② 垂直疏散区域不应低于5lx;

③ 疏散通道中心线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不应大于40:1;

④ 寄宿制幼儿园和小学的寝室、老年公寓、医院等需要救援人员协助疏散的场所不应低于5lx。

2 安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医院手术室应为之正常照明的30%照度;

② 其他场所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且不应低于15lx。

3 备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供消防作业及救援人员在火灾时继续工作场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② 医院手术室、急诊抢救室、重症监护室等应维持正常照明的照度;

③ 其他场所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

四、应急照明的灯具布置

1 疏散照明灯的布置

疏散照明按功能可分为三个类别:一是出口标志灯;二是疏散指示标志灯;三是疏散照明灯。设计人员应该根据建筑物的层数、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建筑物内聚集的人员多少来确定需要设置疏散照明的场所。个人认为可以按照以下情况考虑:一类高层居住建筑;多层及高层公共建筑;特别重要、人数众多的大型厂房等。下面分别说明各类灯具的布置情况。

① 出口标志灯的布置

出口标志灯宜安装在疏散门口的上方,建筑物通向室外的出口和应急出口处;在首层的疏散楼梯应安装于楼梯口的内侧上方。出口标志灯应有图形和文字符号,在有无障碍设计要求时,宜同时设有音响指示信号。

② 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布置

疏散走道(或疏散通道)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宜设置在走道及转角处距离地面1米以下墙面上、柱子上或地面上,且间距不应大于20米;高层建筑的楼梯间,还宜在各层设指示楼层层数的标志。

③ 疏散照明灯的布置

疏散照明灯的安装高度不宜小于2.3米,也不应太高,应保证照度有一定的均匀度。灯具的装设位置应满足容易找寻在疏散路线上的所有手动报警器、呼叫通信装置和灭火设备等设施。

2 安全照明灯的布置

① 正常照明熄灭后,可能危及操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安全的生产场地或设备,需要考虑设安全照明;

② 医院手术室、急救室等;

③ 高层公共建筑的电梯内。

3 备用照明灯的布置

①利用正常照明的一部分甚至全部作为备用照明,减少另外装设过多的灯具;

②对于断电后要求继续坚持工作或需要进行必要的操作、处置的场所,备用照明灯要布置在需要工作、操作的主要部位;

五、应急照明的供电系统

应急照明为正常照明电源故障时使用,因此除正常照明电源外,尚应由于正常照明电源独立的电源供电。

应急照明供电要求设计人员根据具体工程项目本身的供电条件且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选择适当的供电方式进行设计。目前应急照明系统的供电设计一般有以下4种形式:采用集中浮充应急照明箱;采用浮充蓄电池灯作为应急照明灯;采用双电源作为应急照明电源;采用浮充蓄电池灯,其电源为双电源。

1 采用集中浮充应急照明箱

只有一路市政供电的电源,所以应急照明灯的另一路供电电源只能是蓄电池,蓄电池集中放置在箱体内,而灯具自身不带蓄电池。灯具选择普通灯具,可以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平常时间使用,但紧急情况下应集照明都应能强制点亮。

它的优点是成本较低,寿命比较长,管理方便,而且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厂家生产的集中式应急照明箱还自带了自动检测功能,甚至可以通过其自身带有的计算机通讯接口,将信号送到主机,用计算机来进行检测与管理。

现有的集中供电箱体自身可以耐火,采用阻燃线缆,可以适合火灾现场。

2 采用浮充蓄电池灯作为应急照明灯

采用浮充蓄电池灯作为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具接至就近配电箱的专用回路。平常时间应急照明灯处于关闭状态,当正常照明断电时才会自动点亮。蓄电池平时处于浮充电状态,当正常供电电源发生断电时,蓄电池输出电源保证应急照明灯的点亮。

3 采用双电源作为应急照明电源

采用双电源切换箱作为应急照明供电的电源,引进2路市电或1路市电1路柴油发电机组来满足双电源供电要求,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灯具本事不带蓄电池,采用阻燃型或耐火型导线穿阻燃管暗敷。当发生事故时,无论应急照明的控制开关(单联双控开关)处于何种状态,应急照明都应能强制点亮。

4 采用浮充蓄电池灯,其电源为双电源

采用浮充蓄电池灯,其供电电源为双电源,从某种角度可以看作是第二、三种方法的集成,三电源供电,性能非常可靠,可以不间断照明。

六、应急照明的转换时间和持续工作时间

1 转换时间

应急照明在正常供电电源终止供电后,其应急电源供电转换时间应满足:

①疏散照明、备用照明不大于5秒(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大于1.5秒);

②安全照明不大于1.5秒。

2 持续工作时间

① 疏散照明: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2005版)规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

② 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其持续工作时间应根据该场所的工作或生产操作的具体需要确定。如生产车间某些部位的安全照明,一般不小于20分钟可满足要求;而医院手术室的备用照明,持续时间往往要求达到3~8小时;生产车间的备用照明,作为停电后进行必要的操作和处理设备停运的,可持续20~60分钟;对于通信中心、重要的交通枢纽、重要的宾馆等,要求持续到正常供电电源回复为止。

七、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电气应急照明技术会发展和应用的更加成熟,会有越来越多的成果展现在大家眼前。本文只是列举应急照明系统设计的击中主要方法,对于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还有其他方法,但也是这几种方法的衍生和组合,各有自己的优缺点。因此在建筑电气设计中,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层数、使用性质、规模大小、建筑物内的生产和使用特点、火灾危险程度及建筑物的重要程度等,综合考虑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得在灾害发生时,建筑中的应急照明系统能为减少人员的伤亡、降低财产的损失发挥出应由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2006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