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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发展研究

时间:2024-01-27 18:08: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中医药发展研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中医药发展研究

第1篇

摘要:中医药服务贸易是中医药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国家发展战略大格局中十分重要的一极。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大背景下,推

>> 甘肃中医药康养旅游发展策略研究 基于GM(1.1)模型的甘肃省中医药科技创新投入预测 基于SWOT分析的甘肃省中医药科技创新现状刍议 湖北省中医药服务贸易现状及对策探析 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空间很大 中医药发展纲要背景下陕西省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策略选择 贵州中医药养生旅游发展策略研究 甘肃省制定病毒中医药防治预案 甘肃省特色医疗改革下中医药人力资源存量分析 解读中医药的国际服务贸易 中医药服务贸易凸显市场影响力 中医药发展的研究 中医药文化研究发展简述 创新挖潜,推动中医药战略发展 维护中医药地位 推动行业长足发展 甘肃试水中医药改革 开展中医药信息服务 促进中医药科研发展 “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思考 中医药保健服务业发展政策研究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4] 王志宏.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对策创新研究[J].国外医学:卫生经济分册,2013,30(3):138-141.

[5] 陈斐然.中国药国际发展战略研讨会在京召开 “六先六后”推进中医药国际交流[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0,18(12):115.

[6] 新华网.中医药议题首度亮相博鳌论坛 “走出去”需依靠国家实力[EB/OL]. [2015-03-27]..

[8] 新华网.中医药正在丝路沿线国家“生根发芽”[EB/OL]. [2015-09-23].http:///politics/2015-09/23/c_1116654286.htm.

[9] 罗中华,云立新,王志宏,等.甘肃省中医药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策略研究[J].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2016,23(2):11-14.

(收稿日期:2016-03-07)

(修回日期:2016-07-01;编辑:梅智胜)

第2篇

关键词:干细胞研究;中医药理论;理论研究

干细胞是具有自我更新与增殖分化能力的细胞,能产生表现型和基因型与自己完全相同的子细胞,近年来,随着干细胞研究的深入,干细胞移植在转基因治疗、组织工程、病因病机等方面显示良好前景。中医学作为研究人体的一门系统理论,对干细胞的存在形式及功能如何认识,如何通过干细胞研究,加快中医药理论的发展,是目前中医学者面临的重大课题。

1 干细胞研究进展

干细胞(Stemceli)即起源细胞,是能无限自我更新、又能定向分化生成一系列组织的原始细胞,其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具有自我增殖能力。通过对称分裂产生与自身完全一样的子代;二是具有分化潜能。通过不对称分裂产生所属类的子代细胞。Friedensteint在1970年从小鼠中分离出胚胎干细胞并在体外进行培养成功,1998年Thomason和Shamblot先后建立了人类胚胎干细胞系,为干细胞的研究奠定基础,Shamblott发现人类胚胎干细胞能随培养条件的不同,在体外分化为各种组织干细胞、造血干细胞、心肌干细胞和神经干细胞等。另外干细胞还具有“横向分化特点,如肾髓干细胞除含有造血干细胞外,还可分化生成肌细胞、肾细胞、神经细胞和脂肪细胞等多种成体细胞。目前,干细胞按其分化能力可分为:个能干细胞(如胚胎干细胞等)、多能干细胞(如神经干细胞等)和专能干细胞(如胶质前体细胞等);按其来源可分为胚胎源干细胞和成体干细胞。

研究表明,成体干细胞广泛存在于各种组织中,当终末分化细胞死亡后,它们能自动分化替代死亡细胞,成体干细胞的这个生物学特征和生理分化特点为干细胞体外研究和治疗疾病提供了可能。干细胞用于疾病的治疗应具有以下属性:①自我维持和自我更新的能力;②具有分化为所属类型细胞的能力;③具有增殖分裂能力;④自我更新和多分化潜能可以维持相当长时间,甚至终生;⑤具有对损伤和疾病反应能力。因此,在临床和动物实验上应用干细胞研究主要有两种策略:一是在体外通过诱导培养全能干细胞,使其分化发育成新组织或器官;二是通过调控培养干细胞,在体内定向分化成所需成体干细胞,使靶器官局部干细胞达到充分的数量。研究显示,自身成体干细胞移植是干细胞治疗疾病的最理想选择,成体干细胞能分化形成各种类型的组织细胞。且自身成体干细胞移植不存在免疫排斥的问题,治疗时可避免长期应用免疫抑制剂对患者的伤害,当前成体干细胞移植在肾髓间充质干细胞、内皮祖细胞等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功。

成体干细胞移植治疗心肌损伤研究开展早,尤其是通过动员自体肾髓干细胞修复坏死心肌的方法,具有无创伤性。不必在体外分离扩增受到广泛关注。研究发现,急性心肌梗死后有少量肾髓干细胞能自行迁移到心肌损伤部位,参与坏死心肌组织的再生,但是外周血循环的肾髓干细胞数量极少,对坏死心肌的自我修复作用有限,通过应用干细胞动员剂可提高外周血中的肾髓干细胞数量,促进心肌再生以加快修复过程,但是,干细胞移植的疗法仍需要进一步临床验证。

2 促进中医脏象理论的研究

藏象理论是中医基础理论的核心内容,它是研究人体各脏腑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及其相互关系的学说,虽然国内学者借助现代科学技术,在治法、理论、临床等各个层面对脏象理论的实质展开研究,如通过系统论、控制论对脏象理论进行推演、探讨脏腑辨证的内涵、解释某些脏腑虚证和实证的微观基础,但仍不能揭示中医脏象理论的全貌。近年来,随着干细胞理论的成熟与完善,通过探讨中医药对细胞生长、分化、发育等基本生命规律的影响,揭示中医脏象理论的实质,已成为医家研究的重点。

中医学认为,“先人之精”是指父母的生殖之精,它是构成胚胎发育的原始物质,在胚胎成形后藏之于肾,在脾胃运化生成的水谷精气和各脏腑化生的精气的充养和资助下,发挥其生理效应,调控机体的生长、发育和生殖等整个生命过程。从干细胞角度来看,干细胞的生长、增殖、凋亡构成了机体的生长、发育、生殖和衰老的全过程,其中胚胎干细胞具有分化的全能性,既可向神经细胞分化,亦可向血液细胞分化,同时将其注入去核卵母细胞内,可在假孕母体内形成新的个体,因此,“先人之精”的功能大部分是干细胞功能体现,说明作为先人之精的干细胞,与中医学的“精”有共同属性,这为中医“肾藏精”理论提供充分的依据。另肺与大肠均由胚胎干细胞发育过程中原肠的前肠分化,呼吸道上皮和腺体由原肠内胚层分化,肺、气管与肠的结构来源是相同是否是藏象学说一肺与大肠相表里的微观基础?刘柏炎等训认为胚胎干细胞与先天之精气有关;张进认为干细胞与中医学的先天之精相关,二者都决定人体的生长、发育、衰老等基本过程,并提出干细胞是先天之精在细胞层次的存在形式的假说。补肾药能影响在体和离体生殖干细胞分化能力及分化终末细胞的活力,这为研究肾中真精化生气的理论提供思路;具有行气活血作用的中药,能促血管生成而治疗心肌缺血,这与“气血相关”、“行气通脉”、“补气活血”的中药理论相吻合。因此,干细胞研究为中医脏象理论发展提供了机遇,通过在体外培养胚胎干细胞定向诱导为其他组织细胞,并施加一定的中医因素,分析细胞基因组学或蛋白组学的变化,将宏观辨证与微观研究相结合,促进中医脏象理论研究的深入。

3 促进中医经络理论的研究

中医经络理论认为,人体通过经脉的络属形成脏与腑的表里关系,将四肢百骸、五关九窍、筋肉皮毛等表皮组织器管与脏腑联系起来,但是,经络的这种所属的关系的客观基础是什么?虽然众多学者借助于现代科学手段,从不同的层面深入的研究经络理论,并建立很多客观指标,仍不能阐释经络理论的本质,因此,通过针灸对组织中成体干细胞及定向干细胞构成的影响、内源性干细胞分子机制和针灸对干细胞分化、增殖和迁徙规律的研究,已成为揭示经络理论实质的关键切入点。

人体组织中均有成体干细胞及其定向干细胞的存在,各国科学家尚无归纳出成体干细胞及其走向干细胞在组织中循行分布的基本规律,主要根据胚胎发育的先后顺序来确定组织中成体干细胞的富集点――干细胞巢,存在着相当大的随机性与盲目性。研究证实,电针可以使成体神经生发中心的干细胞增殖增强,使生发中心局部神经营养因子表达增强,并且使其迁移路径增加,呈“立体”模式迁移。“有学者”采用全脑缺血模型,持续电针刺激足三里发现能促进室管膜细胞的分裂,使其分层、增殖旺盛;而电针“合谷”穴不仅引起干细胞阳性细胞数量增加,还引起组织形态学变化,这说明电针能促进细胞增殖。因此,将干细胞研究和经络理论结合起来,通过经络路线探讨干细胞增殖、迁移和分化规律,以及干细胞移植后在宿主组织中的存活、分

化调节机制,为探讨经络理论本质提供新的研究方向。

4 促进中医治疗理论的发展

研究表明,中药既可以直接作用于体内的干细胞,促进其增殖、分化,也可以影响其微环境,促进其存活与功能建立,或者调整机体的免疫功能,减轻或消除免疫排斥反应。如中药复方活血汤可改善骨髓造血微环境,改善骨髓基质细胞与造血干细胞之间的连接,促进造血干细胞的分化增殖和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免疫重建、减少移植物抗宿主疾病;有学者在造血干细胞移植基础上,发现使用中药能降低并发症,促进造血机能恢复,并可通过对相关细胞因子的影响,增加单个核细胞和血管再生细胞因子的数量、提高其免疫活性。陈图刚等证实补气药人参皂苷能促进造血干细胞的增殖,诱导定向分化,具有类生长因子和协同生长因子的作用;陈东风等发现龟板对局灶性脑缺血后神经干细胞有促进增殖的作用等;胡军祥等发现中药“脑复聪”对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有明显保护或调节作用,该方剂能提高小鼠海马齿状回阳性细胞,说明该方剂对神经的保护作用,不仅在于减少神经损伤,还可促进新的细胞增殖;蔡光先研究发现地黄多糖具有抗氧化保护神经细胞作用,还能拮抗衰老小鼠胸腺及脾脏的萎缩,提升免疫细胞数,促进骨髓间充质干细胞诱导分化为神经样细胞,揭示中医学肾与脑关系。

不同治则中药对干细胞在不同阶段作用效果不同j张艳军等发现具有清热泻火作用中药黄芩、栀子的提取物可诱导神经干细胞特异性分化成非成熟神经元,与具有活血化瘀作用三七总皂苷及补气作用黄芪皂苷联合应用,可提高成熟神经元比例。中药具有类似干细胞动员剂的作用,能将肾髓干细胞“驱赶”到外周血中,使外周血干细胞达到治疗数量,利用干细胞。自发”地向损伤组织“归巢”的作用,在特定的组织微环境作用下分化为受损组织细胞的特性,达到修复缺血损伤的作用,因此,通过探讨中药在干细胞移植中的治疗机理,寻找高效的诱导分化剂,加快成年干细胞或胚胎干细胞诱导分化成理想细胞的成功率,是中医治疗理论创新的时代要求。

5 促进中医归经理论的研究

中医归经理论是中药对人体结构的选择性作用和中药的定向、定位功效与脏腑经络理论相结合。但随着中医学的发展,中医归经理论不能完全解释中药在不同的给药时间,对机体机能的影响和中药归经作用对象的形态结构基础,不能指导中药的全部时效作用,另外,大多数中药均可直接或间接通过血脑屏障分布于脑,但中药无归经于脑的理论,因此,加强中药归经理论的研究和创新已是推进中药现代化的迫切课题。

随着干细胞培养体系的建立,为借助于干细胞研究中药归经理论建立了平台。研究发现,动物灌服中药后,提取血清用于体外实验可反映药物中可吸收部分的自接作用,也可以反映药物在机体内形成代谢产物和药物诱生机体内源性物质;能解释某些中药单体、中药或中成药有效地诱导干细胞分化的机制。陆兵勋发现通心络可促进脑缺血再灌注损伤大鼠神经干细胞增殖分化能力,增加脑缺血后神经元及神经胶质细胞数量,促进脑缺血后神经功能重建;张维烨发现红景天苷不仅促进神经干细胞增殖,而倾向于促进神经干细胞向神经方向分化;陈蔚文报道以健脾益气的中药提取组分通过调节细胞内鸟氨酸脱羧酶活性和多胺生成,对小肠上皮干细胞的增殖、迁移、分化、吸收功能起到促进或抑制作用,提示小肠隐窝细胞是健脾益气中药的主要药理作用靶点。

因此,通过离体干细胞模型,进一步研究中药单体或复方对内源性干细胞增殖与存活机制的影响,探讨中药单体或复方对于细胞多靶点、多环节的作用机理,揭示中药归经理论与干细胞靶向治疗机制的关系,阐释中药归经理论的内涵,并在该理论的指导下,筛选能调节干细胞不同发育阶段的中药新药、根据疾病所在病位及经络,合理使用引经药,增强其靶向性,提高中药或复方对干细胞移植的临床疗效。

6 促进中医现代化和中西医结合理论的研究

借作于干细胞理论,将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提高到细胞、亚细胞乃至基因水平,以阐明人体脏腑器官的代谢特点及生理病理规律,在细胞水平探索中医基础理论的科学内涵已成可能。以前由于科学水平与认识能力的限制,中医学有许多理论尚不能以现代科学来阐述或理解分析,因此,将不断发现的生命科学新观点,与中医基础理论相互结合,已成为促进中医现代化的必然途径。

目前,中西医结合已从“证明性研究”进入“创新发展研究”,虽然中医和西医是两种不同的医学科学,存在观察层次、理论视角和认识方式的差异,但二者差异不是先进与落后,而是各具特点与不足,在不同层次相互补充,因此,通过建立在脏腑生理病理变化的干细胞研究,以药测证的基因调控网络,从基因和整体、宏观与微观促进中西医理论的结合,将是末来医学体系发展的方向。

第3篇

关键词:伊春市金山屯;中医药养生;可行性;对策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33-0164-02

当今社会,人们对旅游质量的要求不断提升,走马观花、拍照留影式的疲劳旅行逐渐被观光、休闲、医疗、养生、保健等旅游方式所替代。中医药养生旅游将中医药养生文化、中医药产业与旅游业有机融合,使游客在放松身心的同时感受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和魅力,获取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强健体魄、延年益寿[1]。中医药养生旅游产业已引起政府、旅游业、医药业等相关行业的关注。

一、中医药养生旅游的意义

第一,传播中医药文化。我国中医药养生历史悠久且资源丰富,许多外国游客不远万里来景区学习中医药养生知识,体验传统中医火罐、推拿、刮痧,品尝中医药膳,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医药文化的国际化传播,推动中医药旅游的全球化发展[2]。第二,扩大就业。在中医药材种植、采摘、运输等服务性流程中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进而带动一部分人的就业;在中医药旅游发展过程中,会增加对中医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等专业性人才的需要,为专业性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前景。第三,促进经济创收。中医药养生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方式[3],以中医药为载体,中医药产品的制作等为发展物,极大程度地将自然资源转变为经济资源,促进经济创收。

二、伊春市金山屯中医养生旅游现状

第一,中医药资源闲置。中医药特产种类丰富,这些特产原产地大多来源于金山屯山上,取材便利。金山屯现有11处景点,但是这些景点并没有开设温泉、药浴、按摩等与中医药相关的旅游项目,没有充分地利用到北药的药用价值。第二,养生项目单一。金山屯的九峰山养生度假区,开展养生餐馆、采摘园项目,旅游发展结构比较单一,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医药材养生项目,既可以充分发挥北药的药用优势,还可以丰富九峰山养生度假区的旅游产品类型。借助金山屯自然优势、人文优势、区位优势,依托中医药资源将北药的名声打亮打响,打造林都旅游的新理念。

三、伊春市金山屯发展中医药养生旅游的SWOT分析

(一)优势

1.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金山屯地处小兴安岭南部,属于温带季风性气候,夏季温暖多雨,适宜避暑,冬季寒冷干燥,适宜避霾,年平均最高气温22度,年降水量为630.8毫米,无霜期为116天左右,适宜中医药材生长。

2.交通便利。金山屯位于伊春、鹤岗、佳木斯之间,处于5市18县的枢纽位置,形成了以公路、铁路为枢纽,以航空为辅的现代化立体交通新格局,为北药的输出、游客的出行提供方便。

3.中医药资源丰富。独特的地理环境,孕育珍贵的药材,金山屯位于小兴安岭南部,拥有许多的中医药材,例如五味子、刺五加、穿山龙、满山红、沙参、党参、紫苑等,这些药材不仅可以用于药膳食疗,也可以用作药浴温泉。

4.中医药材价格低廉。黑龙江省中草药主要分布在大兴安岭和小兴安岭地区。金山屯位于小兴安岭区域,中医药材产量非常可观,而且人们改善了自然条件,利用高科技技术打破了生长界限,提高了中医药材的产量,价格也相对低廉。

5.养生与餐饮业结合紧密。金山屯九峰山景区建立养生餐厅,吸引了周边地区人们的关注。人们可以欣赏美丽的风景,采摘养生食材,品尝美味的养生菜肴。达到了休闲娱乐的目的,同时调理了身体,达到预防保健的作用。

6.金山屯人民健康养生意识逐渐提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日常需求不仅仅局限于吃饱穿暖,更多地将注意力集中在健康养生、休闲娱乐方面,特别是养生这一环节。通过对金山屯的调研得出,金山屯当地人比较重视养生,会定期地举办广场舞比赛,吃具有药用价值、健康的食材水果。同时,当地政府也鼓励支持养生项目的开展,如果有中医药保健品或者中医药药膳,一定会受到当地人民和游客的欢迎。

(二)劣势

1.基础设施不完善。金山屯是一个新兴的旅游目的地,环境优美,景色宜人,但是基础设施有待提高。内部交通不畅通,缺少景区之间专用车辆;警示牌、标志物、厕所、垃圾箱等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性、共享性差。

2.金山屯自身宣传力度不够。金山屯主要的营销方式是微信营销和制作宣传手册营销;金山屯有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里每天都会推荐一些经典线路,但是并没有很大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因为很多人对于金山屯这个地方并不了解,要想吸引更多的游客必须加大宣传,比如向当地或者周边地区发放宣传手册,提高知名度。

3.人才队伍建设不足。金山屯景区服务人员大多是当地人,对服务技能的认知不足,缺少旅游专业性人才;而且当地只有一家医院,缺少熟练掌握中医药知识的专业性人才。

(三)机会

1.国家政策的支持。根《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指出:推动旅游业与中医药养生产业相融合,促进中医药养生旅游的发展。金山屯发展中医药养生旅游可以抓住这个机遇,得到国家与政府的支持。

2.政府和企业资金的支持。伊春政府将打造全域旅游,金山屯作为重点扶持的旅游景区,有资金的支持;哈尔滨城市集团来金山屯考察,希望能有机会合作,为金山屯提供资金的支持。

(四)威胁

1.全国同类型产品的冲击。随着国家政策的出台,有许多的投资者开始向中医药养生旅游领域迈进。我国将建设多个中医药养生旅游景区示范点。例如,安徽亳州、平遥古城、湖南、重庆等多个城市,与它们相比,金山屯的优势并不突出。

2.伊春城市影响力不足。许多南方人对伊春并不熟知,甚至不知道伊春具体是属于哪个省的,这直接影响游客到此参观的数量,游客不来伊春,就不会知道金山屯这个美丽的小镇。如何让更多的人了解知道伊春,这也是伊春政府所面临的一个大的问题。

3.资金匮乏。金山屯属新兴旅游城市,发展周期较短,即使市政府给予政策支持,但也无法转变资金匮乏这一局面,中医药养生旅游的发展,除了需要资源的支撑,还需一定资金的支持。

四、伊春市金山屯发展中医药养生旅游的对策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规划,优化配套。对金山屯景区内的资源进行整体的规划与设计,系统地建设基础设施,优化配套设施,形成艺术化、一体化与多样化并存的景区特色。加快构建金山屯景区内紧密联系的交通体系,保障人们出行的方便。建立健全基础设施运行机制,保证基础设施的顺利实施与维护。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城市影响力

第一,发挥政府的宣传作用。借助伊春进京的机会,向人们展示林都旅游的新理念,提高社会的关注度[4]。利用政府的权威性,展示伊春市政府对中医药养生旅游的重视程度,同时在资金和物质方面给予支持。第二,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媒体可以引导全社会对金山屯中医药养生旅游的关注和了解。借助网络、电视、广播、电影等进行宣传,提高人们对金山屯的认知,更重要的是让他们了解金山屯中医药养生旅游的吸引力,提高城市影响力,使人们在旅游过程中,既可以欣赏美丽的风景,又可以体验我国传统的中医文化。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加快培B中医药基层人才和技术骨干[5]。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为金山屯培养中医药人才。积极鼓励与支持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中医考试,取得相关执业证书。制订技术骨干培养计划,将优秀的中医药人才聚集在一起,开发潜力,造就中医药领军人物。第二,招募优秀的旅游管理人才。可以向各大知名院校进行校园招聘,选择优秀的专业人才,鼓励他们进行服务创新。制订人才培养计划,对金山屯内有一技之长的村民,作为人才储备。

(四)合理开发中医药养生旅游项目

做到最大限度地利用资金,邀请著名的药材种植专家,教授药材培育的方法和经验,培育种植人才。同时,利用金山屯的自然条件,在森林中建设中医药材养殖基地。鼓励培育新品种,建设集种植与培育为一体的现代化基地。借助中医药材的加工与培育,发展中医药理疗,系统地建设中医养生馆,中医药文化基地;开办大型中药材会展、中医养生专场,了解中药知识;为老年人打造“候鸟居”――养老基地,提供安静舒适的环境,有利于预防舒缓慢性疾病;努力打造集“中医康复,健康药膳,休闲养生”为一体的中医养老旅游体系。

(五)扩充资金途径

利用电视互联网等进行招商引资,开办招商洽谈会。找明星代言旅游产品,利用明星效应吸收外来资金,引进外来商家,给予政策支持,增加旅游收入,与旅游名城合作增加融资渠道。

第4篇

【关键词】中医药法;特点;问题;对策

【Abstract】TheChinesemedicinehasdevelopformorethan2,000years,havingabundantclinicalexperience,specialtheoriessystem,outstandingtreatmentresult,itisapreciouswealthintheprocessofstrugglingtimewithdiseaseoveralongperiod.anditistheimportantpartoftheexcellentcultureoftheChinesenation.Butbecauseofhistory,cultural,themoderndevelopmentofChinesemedicinewasstrongimpactandrigorouschallenge,howtotreattheChinesemedicine?HowtoresearchtheChinesemedicine?HowtodeveloptheChinesemedicine?ThisarticlesetsoutfromthebasiccharacteristicofChinesemedicinelaw,emphasizinganalysetheexistentlawmakingprobleminourChinesemedicinemoderndevelopmentandelicitcorrespondingcountermeasure.

【Keyword】ChineseMedicinelaw;characteristic;problem;countermeasure

中医药法是伴随着中医药科学的发展而逐步兴起的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目前,已成功将中医药立法的国家和地区有新加坡、越南、泰国以及加拿大卑诗省、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等,中医在世界范围内的立法呈现出乐观景象。由于各国卫生保健发展的历史背景、社会经济状况及文化背景差异较大,因此中医药立法也有很大差异,但总体上看,世界各国对中医药的立法,都有相同之处。[1]

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中医药法具有许多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特点,这些特点使得其有别于其他部门立法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我国,中医药法就是指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以调整中医药社会关系、保障人们的中医医疗权益为目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与我国其他部门立法相比,我国中医药立法虽起步较晚,但其发展较为迅速,目前,我国中医药法的内容已经涉及到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中药品种、中医药教育等许多领域,但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的问题。因此,研究中医药法的特点及我国中医药立法现有的一些问题,并探讨完善我国中医药法的途径和对策,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医药法的特点

作为一个法律部门,中医药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一样,也具有法律的一般属性,但由于它所调整的是中医药医疗及其发展而引发的各类社会关系,从而决定了其必然具有某些自己的特征。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综合性

与其他的部门立法相比,中医药法具有很强的综合性。这一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得到说明:首先,就调整对象来看,中医药法的调整对象是中医药社会关系,具体的就是指因中医药教育、认证、医疗、管理、规范、发展而形成的各类社会关系。而这种社会关系是由许多种社会关系共同构成的,所以它是一种综合性的社会关系。其次,调整对象的综合性,决定了中医药法所采纳的调整方法和手段也是具有综合性特征的。再次,从体系上来看,中医药法律体系是一个较为庞杂的法律体系,该体系中不仅包括了其他法律部门中的许多调整中医药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以及大量的技术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等等,可见,中医药法律体系也具有明显的综合性特征。

(二)伦理性

伦理道德是医疗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中医药法的调整对象是中医药社会关系,所以,其在对中医药临床医疗活动调节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伦理与道德问题。这就要求中医药法做到以下两点,即:它既要对某些传统的伦理道德规则做出评价,同时又要对某些新的伦理道德规则做出评价,以决定是否应予以认同和保护。这样一来,中医药法必须将某些基本的伦理道德原则纳入自身的调整体系,并上升为法律规范;同时对那些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加以禁止。因此,中医药法具有浓厚的伦理性。

(三)科技性

中医药法的调整对象不仅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还包括人类与生物圈即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中医药法就必须要建立在中医药科学的基础之上,就必须要遵从基本的中医药科学规律,如中医学理论中有整体观念、辨证论治的两个特点,对人体的生理有藏象、精气血津液神、经络、体质学说四部分,以及对疾病、防治的病因、发病、病机学说。[2]中药的基本理论还有中药来源、产地、采集、炮制、性能、功效以及临床应用规律等等。[3]这就是中医药法的立法基础。而中医药科学的技术性决定了中医药法必然也具有科技性的特点。表现在:首先,中医药法必须将中医药科学的某些成果作为自身的内容之一,如我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中药等术语的解释就明显是中医药科学成果在中医药法中的反映和体现;其次,在中医药法律体系中,拥有大量的中医药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如我国的《中药材GA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等。

(四)预见性

中医药法是以保护中医药科学技术的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生命健康为目的的,而中医药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中医药法必须正确预测中医药科学技术的效应,并在此基础上对有关的中医药科技活动作出恰当合理的引导和规制。一方面,中医药法要保障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中医药创新权,另一方面,它又要对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科技创新权予以必要的约束,对那些可能产生社会危害后果的行为加以严格规制。这就使得中医药法在立法过程中必须特别注重超前立法的原则从而在立法内容上具有极强的预见性。[4]

二.我国中医药立法存在的问题

我国中医药立法起步相对较晚

,其内容涉及到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教育科研、药品监管、中医药标准等领域,虽然拥有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制定程序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等,然而,就总体来看,我国的中医药立法还存在许多问题。表现在:

(一)立法步伐滞后,缺乏预见性

立法滞缓是我国各部门立法的一大通弊,在中医药立法领域,这一弊病更加明显和突出。由于历史、文化等原因,我国中医药方面的立法不论从数量还是从广度都比起其他部门法去之甚远,直到1982年才由卫生部制定并颁布了《全国中医医院工作条例(试行)》。再如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我国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但建国后相关的法规《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执业中药师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却直到1995年初才姗姗而来。这充分暴露了我国中医药立法的滞后性。

(二)法律体系不健全

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5]总体上来看我国中医药立法体系还远没有健全,甚至严格一点来说,这些立法还难以真正成为一个体系。其主要表现在:在我国中医药法律体系中,还没有一部能够承担起“领头羊”作用的基本法,这就使得我国中医药法群龙无首,难以真正成为一个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内部协调一致的法律体系。

(三)内容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中医药立法对中医药科技活动的规制基本上还只是采用行政法律规制一种形式。表现在具体法律制度上是我国尚未建立中医药科技活动的民商事制度和刑事制度;另一方面,某些有必要法律化的伦理道德原则或规则尚未被纳入我国中医药法之中。例如,知情同意原则等,都显然还没有明确成为我国中医药立法的规则,这也成为影响和制约我国中医药立法内容完善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完善我国中医药立法的对策及建议

法律并不总是消极地承认现状,它还是对未来社会发展秩序的一种勾画、设计和引导。为此,需要立法者在总结经验、认识现实的过程中,正确把握立法的基本要求和规律,分析事物未来发展的可能性,以便做出科学的预测。[6]

(一)国外的中医药立法

1.中医药立法在美国

1971年以后中医针灸在美国出现的“针灸热”,使加州的中医针灸展现了一片前所未有的景象,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适时出台了加利福尼亚州针灸条例和针灸执照法。后来加州在1980年通过了《中医行医规范法案》,该法案对中医的执业行为进行了规范,规定了中医师可以使用的行医方式。目前,在美国针灸是以州法律的形式被列为医疗手段,中医药总体上已逐渐为美国卫生行政部门所接受,并被批准为公众合法的医疗保健手段。[7]

2.中医药立法在澳大利亚

20__年5月3日,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通过了《ChineseMedicineBill》(中医注册法案),这是世界上的第一部中医注册法案。该法律执行后,维多亚利州的中医行业已经逐渐洗脱江湖郎中的习气,改变了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的中医生形象,中医师的执业行为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并且,有多家保险公司承保中医治疗保险,包括诊费和针灸费,治疗者可按比例由保险公司偿付在中医药方面就诊、吃药的费用。中医师有资格使用医生(doctor)的头衔,并被赋予处方权。中医同西医一样,具有了平等的法律地位。[8]

3.中医药立法在新加坡

新加坡传统中医药管理局1995年发表了《传统中医药报告书》,对新加坡中医药状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并提出了不少可行的建议。20__年国会通过了《中医师法案》,从而确立了中医药在新加坡的法律地位。现在针灸师注册工作已经完成,一些综合性现代医院已设针灸科,新加坡的中医药事业在今后十到二十年内将大幅度发展.[9]

(二)我国《中医药法》的立法构想

1.中医药法的名称

关于中医药法的名称,学术界提出了两种主要的选择方案,一种方案是制定传统医药法,其中包括行中医药、民族医药与中西医结合等内容;另一种方案是制定中医药法,非中医药的部分不纳入立法范围。在科学上中医药学可以表述为:“以系统科学的理论、方法,研究整体层次上的机体反应状态所形成的防病治病的医学体系。”[10]而西医生物医学的定义是:“以还原性科学的理论、方法,研究人的器官、组织、细胞、分子层次上的结构与功能所形成的防病治病的科学体系。”[11]“中西医结合”不是相对独立、成熟的医学体系。它更不能与中医药学与民族医药学相提并列。而民族医药是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其中包括藏医药、蒙医药、维吾尔医药、傣医药、壮医药、苗医药、瑶医药、彝医药、侗医药、土家族医药、回回医药、朝鲜族医药等等。[12]它与中医药也不是同一范畴的事物。所以在界定我国的中医药法的范围上,只包括中医、中药两个方面,不应该包括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的部分,即采用第二种方案。

2.中医药法的宗旨及基本原则

1)我国中医药法的宗旨应该是:保护人体健康,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保障和促进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步伐,支撑中医药事业的全面、快速、协调发展。以往法律原则总是把人的本位置后,而中医药法则应该把保护人体健康放在首位 ,这不仅是由于本法的性质决定的,更是由于现代法学人文精神、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只有保护好了就医者的健康,中医药事业才能在全社会更好的继承与发展,才能更好的进行现代化和国际化。

(2)中医药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中医药法之中,指导中医药法制定、执行、遵守以及解决医患纠纷的基本准则。笔者以为,我国中医药法的原则大致上有:继承与创新并重原则、中医中药协调发展原则、现代化与国际化相互促进原则、多学科结合原则。具体来说,继承是中医药发展的基础,创新是中医药发展的动力,两者并重,才能更好的发展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开展新实践,争取新突破;中医是中药应用的指针和开发的源泉,中药是中医医疗保健的主要手段,中医中药协调发展,才能使中药研究成果为中医临床服务,促进中医药发展;国际化是现代化的重要目的之一,现代化是国际化的前提和基础,两者相辅相成,所以要互相促进;中医药理论融合了多学科的知识,多学科结合是中医药发展的必然途径,通过多学科、跨领域的发展才能博采众长,有所突破。[13]

3.政府在扶持、发展中医药方面的职责

(1)加大投入

集成国家相关计划支持中医药创新发展,形成项目联动机制。比如可以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医疗需求,统筹安排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布局,完善城乡中医服务网络”。[14]

(2)政策扶持

制定若干鼓励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法规,推动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标准规范的建立与完善,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和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建立成果、信息管理和推广、共享机制;制定积极的人才政策。条款中可以规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及名老中医设立多种形式的中医医疗机构,开展相关诊疗服务”;“国家鼓励中医药开发、研究的国际交流合作,鼓励中医药的医疗、教学、科研机构依法到境外开展医疗及学术交流活动”。[15]

(3)组织协调

加强中医药发展战略和机制研究,协调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推动本规划纲要的实施,充分发挥区域资源特色和优势条件,积极支持组建以中医药现代化为目标的区域科技协作共同体,引导企业和社会参与,拓展国际合作方式与渠道,通过政府、国际组织、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推进中医药国际化进程。

4.医疗机构

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并按照《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5.从业人员以及执业规范

从业人员的规范包括考试和注册、执业规则、考核和培训等方面,我国目前的中医师准入基本上能够贯彻《执业医师法》考试和注册的要求。[16]执业规范应该包括诊疗、继续教育、保护患者、完成病历、紧急救治、知情同意、突发事件的灾害防治等方面。

6.中药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由于中药成份的复杂多样性,因此,应该在中药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法律规范上弥补质量控制的不足,充分体现“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基本原则。可规定,申请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注册,一般不需要进行临床研究。需要进行临床研究的,化学药品可仅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需要用工艺和标准控制药品质量的中成药和生物制品,应当进行临床试验。对一些可能导致品种质量差异的注册申请,应该规定进行临床研究从而保证申请注册的品种上市后的安全和有效。于中药的特殊的用药历史,以及其活性成份的复杂性,有时仅改变一些工艺条件又不足以改变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征,故需规定,改变剂型或生产工艺时,如果生产工艺无质的改变,可减免药理、毒理和临床的申报资料。

7.教育与科研创新制度

按照我国中医药发展的具体情况,其教育体系可以大致分为三种模式:大学教育模式、继续教育模式、传统师传模式。前两种需要政府加大投入,而后一种有的专家认为已经过时或者不可信,实际上,我国中医药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这不仅体现在中医药教育投入资金的流向上,更反映在中医药人才培养上,我国中医药人才分布不均,水平层次不一,在农村很多地方主要是传统师传模式,即“乡村中医师”、“民间中医师”,所以政府加大对中医药的投入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要在这些方面下大工夫,例如立法中可以将“地方政府通过对乡村中医师、民间中医师进行培训,承认其执业资格,保护其执业行为,并创建相应的执业环境。”

关于科研创新制度,需要建立中医药创新发展平台,如立法可以规定,“国家建立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及其运行机制,通过重点研究室(实验室)、临床研究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建设,以及中医药基础数据库和国际化信息库的建设,促进适应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发展需求的创新体系的建立,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8.保障制度

国家可以运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来促进我国中医药的发展,在地方政府要严格把关,防止将中医药事业经费挪作他用。立法可以规定“国家运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中医药事业经费挪作他用。”

9.奖励制度

我国中医药奖励制度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阐述:(1)奖励范围:学科领域新规律、新事实、新概念的研究成果;中医药的基础理论实质和客观规律研究成果;中医证候、诊法、治疗、针灸、经络、中药防治疾病的机制和原理研究成果;医史文献研究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标准、信息研究成果。(2)申请途径:其途径可以分为申报和推荐两种。申报是指由个人、集体申报。在推荐中应注意推荐人的范围,例如可以规定由以下单位和专家推荐:①、省级中医药学会及中华中医药学会各专科分会;②、中医药学会;③、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④、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委局及直属单位;⑤、中国针灸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等学会。(3)评审:评审工作实行初审、终审的二审终审制。初审实行差额推荐,终审对初审推荐授予一等奖的项目进行答辨,并实行差额评定奖励项目。申报奖励的项目按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他人引用程度等四个条件进行综合评定。(4) 公众监督与争议处理:公示制度,对公布的获奖项目如有发现其有作弊行为的,应该规定其应该追究的法律责任。(5)奖金:可以成立国家中医药奖励基金会,采用基金的方式专门管理和发放中医药奖励资金。

10.法律责任

本法的法律责任对象的主要包括: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教育机构、非法行医的个人。可以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行业自治体系的建立——中医药行业协会的引入

第5篇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2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发〔〕124号),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年,成功创建市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到2015年,成功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立与“健康”建设相适应的功能完善、特色明显、方便有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服务的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总体水平达到全市中上水平。

二、发展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中西医并重、中医中药并重、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弘扬中医药文化,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任务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1.科学规划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将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县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布局中医医疗资源,科学确定功能定位,构建“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室和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2.加快县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在县中医院整体搬迁的基础上,加快县中医院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真正发挥县中医院在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年,县中医院成功创建二级甲等中医院,成为全县集教学、科研、医疗、保健等为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中心;到2015年,建成国家级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3.加快县人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室建设。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和中药库房,配备与功能、任务相适应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到2015年,县人民医院建成30张病床以上的中医病房,力争建成市级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和中药房达到规范化标准;所有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二)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

1.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继续实施国家和市级重点学科、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加强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建设,着力提升学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到2015年,县中医院建成1个市级重点专科(专病)或1个国家级重点专科(专病)、3个特色专科(专病);县人民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专科(专病)。

2.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防治重大疾病以及多发传染病。县中医院年建立“治未病”中心;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机构;鼓励企业开发中医药保健产品,开展药浴、药膳、保健按摩等传统养生保健服务项目。

3.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进一步促进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以县中医院推广基地为基础,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的指导,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至少掌握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村卫生室至少掌握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三)培养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

1.加快中医药教育机构建设。根据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创造条件,整合资源,以县卫生培训中心和县中医院为中医药教育培训基地,坚持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按照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强化中医药经典和基础理论教学,注重基本实践技能培养。

2.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采取“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中医药高级人才培养。实施县中医药高级人才培养和引进项目、县级“师带徒”项目,加快培育一批理论学术功底深厚、临床和科研能力较强的学术学科带头人;培养10名在全县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中医药领军人才;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3至8名。定期开展“名中医”评选工作,扩大中医专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中医药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开展住院中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和执业中药师培训;举办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项目,培训在职中医药人员;建立农村中医药人员培训制度,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中医药高等院校毕业生和中医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稳定和壮大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

(四)提高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

1.加强县中医院科研基地建设,推进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强县中医院科研基地建设,填补全县中医药科研的空白。组织开展2至3个重大疾病中医药临床研究,力争在临床疗效方面有重大突破;支持开展中医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等系统研究,推动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研发;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项目管理模式。

2.做好中医药理论与技术传承。组织开展全县近代名中医学术思想、技术方法、诊疗经验研究和医案整理工作。县中医院设立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工作室,系统研究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积极研究传统中药制药技术和经验,挖掘整理民间医药知识和独特技术。

3.加强中药制剂的研究与利用。鼓励将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验方开发为中药制剂,支持医疗机构委托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加工配制中药制剂,支持中药制剂在全县医疗机构中调剂使用。

(五)大力发展中药产业

1.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开展全县中药资源普查,加快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建设,加强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加大药用野生植物资源和珍稀濒危品种保护力度,建立专门的保护区和繁育基地进行重点保护和研究,促进中药资源恢复与增长。

2.加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实施“中药种植万元增收科技示范工程”,助推农户万元增收。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采用“公司+基地+科研+农户”、“订单药业”、“股田制”、“县校合作”等模式,建立一批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规范化、产业化种植基地,提升全县中药材种植水平和中药材质量。重点支持黄连、紫菀、前胡、茯苓、丹皮、金银花等特色药材的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到2015年,力争建成优质中药材商品生产基地40万亩、实现中药产值4亿元;建立2个通过GAP认证的药材种植示范基地、2家中药饮片加工企业。

3.培育壮大中药产业。制定《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2015年)》,加快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壮大中药村生产基地,努力形成现代化中药产业集群和完整的中药产业链。鼓励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培育一批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产品优势明显、能带动全县中药产业快速发展的大中型中药集团。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打造知名中药品牌。

4.构建新型中药流通体系。以黄水黄连交易市场为中心,以“避暑消夏节”等大型活动为载体,加强中药流通体系建设。鼓励中药企业相互参股、控股或联合,推进中药流通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构建规范、高效和安全的中药物流体系,力争将我县建成长江中上游地区的现代中药物流配送中心。

(六)弘扬中医药文化

1.保护中医药文化资源。积极搜集整理我县中医药文化资源,县中医院成立中医药文化及民间医药陈列室,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2.大力宣传中医药文化。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深入开展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科普宣传活动;借助“避暑消夏节”等大型节会,大力宣传中医药文化与特色优势,丰富我县旅游产业内涵,扩大中医药文化的影响力。

3.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充分发挥我县中医药传统优势和中药资源、产业优势,以文化促经济,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拓展黄连等道地药材的出口贸易。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医药工作的认识,切实优化中医药发展政策环境;要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科学编制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完善中医药投入倾斜政策。县财政局要按照每人每年0.5元以上的标准,设立中医药专项发展资金,并逐年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力度;要落实对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医院的补助政策,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县物价部门要积极研究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价格政策,在制定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时,要结合全县医疗保障水平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县发改委要将县中医院二期扩建工程及基层中医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配合县卫生局做好中医药高级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工作。县科技部门要加大对中医药科技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中医药科技的发展。

(三)优化中医药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要在现有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目录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中医特色诊疗项目、中药品种、中药免煎颗粒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要鼓励患者就诊中医,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诊中医的住院治疗和门诊慢病治疗起付标准降低一个档次,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5%。

第6篇

20**年全省中医药工作将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卫生工作中心任务,以构建“民本卫生、和谐卫生”为目标,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主动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实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大力推进中医药攀登工程实施和“六大行动计划”中的中医药项目建设,通过一年的努力,使我省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继承创新扎实推进,科普宣传和文化建设逐步深入,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取得新的成效,中医药事业得到持续健康发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开展学习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深对实现中医药科学发展的认识和理解,在推进中医药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发挥省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的功能和作用,积极与省级各部门、各有关厅局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努力形成符合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的工作机制和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医药情况的调研,做好中医药发展的整体规划,科学制订贯彻《意见》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方案,部署落实各项重点任务,为今后我省中医药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较好的工作基础。

二、不断加强中医“名院”和重点中医院建设,进一步夯实中医药发展基础。按照《**省中医“名院”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省中医“名院”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要求,对建设单位进行中期评估。在此基础上,推荐一批中医“名院”成为全国示范中医院创建单位。按照建设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中医医院建设标准》,重点针对县级中医医院,启动一批中医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统筹省级财政和中央拨款,每年重点支持5-8家单位,滚动建设。加快国债中医药项目建设进程,确保建设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努力提高中医“名科”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中医药特色服务。加强国家、省级中医重点专科、示范中医科的建设力度,通过专科协作组等形式,明确建设重点,提升建设成效。积极发挥重点学科建设的示范、辐射作用,注重创新发展和绩效管理,争取1-2个中医药学科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按照“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做好对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等中医“名科”建设项目的中期评估考核工作。推动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建设,通过调整布局、优化资源等,引导中医医院集中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的服务科室、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巩固和发展临床特色,提升规模效应,浓厚中医药氛围。开展中医医院中药制剂室建设,提升中药制剂的研发、生产能力和使用率。全面实施《**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单病种诊疗规范》,加快诊疗规范的推广和临床应用,增强中医药诊疗行为的规范性,使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得到进一步显现。

四、持续加快科技进步,着力提升中医药自主创新水平。建设好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认真制定实施计划,集聚优势研究资源,搭建研究创新平台,集中学科联合攻关,建立健全有利于基地建设的政策环境和工作条件,力争在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防治重大疑难病和传染病等方面有所突破,形成高水平、开放式的中医药临床研究平台、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和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充分发挥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省中医药科技创新。加强省级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强化对中医药等级实验室、研究室的指导和考核。开展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验收及新一轮申报启动工作,开展中医药二级实验室的遴选工作;规范省中医药优势病种研究推广中心、省中医“治未病”研究中心、省中医药科技成果推广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推进中医药科技工作的有序开展。扎实推进中医药科技管理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规范开展中医药科技成果奖励工作。认真做好科研项目招标、立项工作,按照定向招标、顶层设计的模式,重视重大疾病的中医药基础和临床研究,力争在若干优势领域取得突破。切实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努力探索构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进一步扶持畲族医药的研究与开发。

五、切实重视人才培养,持续提升中医药队伍素质。一是充分发挥省名中医研究院的作用,加强对国家和省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指导,实施省名中医系列学术讲座计划,强化对省名中医的考核和评价工作。完成第一批省级中青年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考核工作,启动第二批省级中青年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培养项目。开展新一轮省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二是切实加强第四批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第二批全国中医临床研修人才培养项目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工作要求,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培养成效。三是全面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发挥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骨干单位的作用,积极改善教学条件,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努力培养出一批基础较扎实、临床能力强、知识结构优化的实用型中医药人才。四是继续开展西学中人才、农村中医骨干和乡村医生大专学历教育等多样化、多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进一步扩大规模,提高培养质量。五是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培养一批以中医药服务为主要手段、掌握全科医学知识的社区中医药人才。六是启动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考试和培养工作。

六、扎实做好中医“三进”工作,大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一是继续开展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和启动100个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争取1-2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单位。对已经获得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中医特色药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称号的单位进行全面复核。二是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的要求和内容,进一步加强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将中医药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纳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增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认真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达的“在‘三进’工作中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试点”工作和“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农村卫生适宜技术及产品研究与应用”的中医药技术研究推广工作,实施中医药适宜技术系列推广培训计划,采取专项培训与综合培训相结合的推广模式,提高推广和应用效率。认真贯彻落实新农合制度中鼓励应用中医药防病治病的政策,引导基层医疗机构为广大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七、不断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为中医药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一是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认真筹备全国中医医院文化建设现场会,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提升中医医院文化品位。二是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认真制定适合我省省情和中医药工作实际的实施细则,拓展宣传普及渠道,推动科普专家队伍建设,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医药知识科普和文化宣传,不断提高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能力,加强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理解和认识。鼓励中医药、传统医药项目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三是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网站”和《**中医药》内刊的建设,使其成为宣传中医药文化和中医药知识的主要阵地。加强与国家和省市主要媒体的合作与交流。四是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并与医院评审、中医“三名”建设等活动结合起来,重点加强对全省中医医院在医疗质量、行风建设、综合管理和中医药特色优势等方面的督查,切实提高全省中医医院的医疗质量与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行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医德医风,树立中医医院的良好形象。

第7篇

一、认真贯彻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完善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措施,建立起中医药服务提供与利用的激励机制和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并督导各单位落实相关政策。

按照《意见》和我市医改的任务要求,依据《市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实施方案》,完成9所镇卫生院中医科和中药房标准化建设,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器具和中药,完善基本的中医药服务功能;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普遍推广20种“简、便、廉、验”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完成1114名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任务,使所有的市级医院、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都能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实施《养生保健“三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程》,大力推进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开展第七个“养生保健宣传月活动”;建设1个膏方服务示范单位、1个养生保健基地和18个养生保健指导门诊,使市级医院和镇(街道)卫生院都能开展养生保健指导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建立专门的“治未病”保健服务机构和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开发保健产品,拉动服务需求,构建起多元化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二、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着力打造品牌学科,培养引进优秀人才,促进中医学术繁荣

推进中医事业四名工程,进一步改善就医环境和设备条件,将市中医医院建成中医特色明显、综合服务功能较强的中医“名院”;重点加强市“国医堂”示范门诊、市特色专科建设,成为特色优势突出的“名科”;重点扶持优势学科的中医优势病种研究、特色中药制剂研究、中医特色新设备研究和适宜于基层推广应用的临床研究项目,制定重点突出的年度中医科研计划,加强成果推广,提高科研工作对提升中医临床水平的贡献率。

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中医人才的培养引进,做好市级优秀中医人才和中医骨干培养对象的集训培养和考核;借助有利政策,力争引进1名市级以上名中医;鼓励各单位采取聘请“市特聘中医药名家”的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来院工作,带教指导;建立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做好镇(街道)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和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对取得中医学历的乡村医生免费进行考前辅导,帮助其尽快过渡为执业(助理)医师。

积极参加中医药优秀论文、优秀病案和优秀护理文书评选交流活动;做好包括“四大经典”在内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严格证书管理,推出品牌项目,创造浓厚的中医药学术氛围。

三、加强中医内涵建设,实施中医药特色优质服务促进工程。

结合“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创建人民满意公立医院活动,实施中医药特色优质服务促进工程。依据《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质量监测考评标准》和《市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监测考评标准》,做好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和综合(专科)医院的中医医疗质量日常监测考评和信誉等级评价工作,建立预警和警示制度,建立起覆盖全行业、面向全社会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价体系,向社会全市中医医疗质量信息,公布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开展中医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提供中药代煎、代炮制加工、传统单剂小锅煎药服务、小包装中药饮片服务和中医护理特色服务项目,推出一批知名中药制剂(名药)和示范中药房,提升中医药特色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卫生应急工作,加强中医医院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开展重大传染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

第8篇

[关键词] “一带一路”;中医药产业;国际发展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1072

1“一带一路”战略的背景

2013年在外出访问中首先提出要重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大提议,同年总理提出要抓住中国―东盟合作“钻石十年”的重大机遇,打造海上丝绸之路,以带动内地经济发展。

“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顺应了全球化、一体化的时代趋势,契合了包容共赢、合作发展的时代主题,不仅有利于沿线国家跨区域经济合作,提高资源流动和配置效率,为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民生就业提供便利,也让中医药产业的国际发展迎来了契机。

201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对中医药产业如何借力“一带一路”战略,以及具体的发展部署及目标原则进行了详尽阐述。由此可见,借力“一带一路”战略推动辽宁省中医药产业国际发展,既是响应党和国家政策的现实要求,也是顺应时展、国际形势的必然选择。

2“一带一路”战略对辽宁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影响

21推动中医药国际贸易的发展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口众多,为中医药产业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数据显示,我国中医药产品贸易出口额的一半以上是销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总额超过20亿美元。除此之外,作为“一带一路”沿线省份,辽宁省与沿线其他国家在中医药领域也签订了众多合作f议,这些协议将极大地推动辽宁省中医药领域科学研究、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发展。

22推动中医药文化的传播

“一带一路”战略的推广,打开了各国文化交流的通道,而中医药作为文化交流的新载体,受益匪浅。沿线中亚国家本身具有较好的中医文化基础,在“一带一路”战略的推动下,中医诊疗的方式、作用、疗效、价值得到了更深程度的认可,而中医药文化和治疗理念本身也与全球老年化趋势和亚健康状态相吻合,这进一步加速了中医药文化的传播。根据调查报告显示,目前中医药已经替代武术成为中国文化元素的代表。

23中医药产业投融资环境的变更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加快了各地之间互通有无,为辽宁省中医药进出口贸易和投融资领域带来了更多的商机,也相应消化了省内过剩产能,推动了辽宁省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促进实现经济结构再平衡。《辽宁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要放宽市场准入,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要广泛向社会资本开放。中医药行业金融环境的良性变更将大大推进中医药产业化进程。

24推动中医药产业国际化合作机制的建立

随着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辽宁段的建设,辽宁省中医药产业迎来了全方位对外开放、“走出去”发展的重大机遇。“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加快了人才、技术等各资源要素的跨区域流动,提高了资源活跃度和配置效率,而活跃的资源流动性恰恰是国际化合作机制的必要条件。目前,辽宁省政府已经组织开展国际医疗机构合作,通过组建中医药服务贸易跨国公司,为中医药产业国际化合作机制提供便利,加快中医药产业国际化进程。

3“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辽宁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战略选择

31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

中医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中医药文化、中医药理念的推广和认可。辽宁省可利用当地特色旅游资源,借“一带一路”战略与各国加强文化交流之机,结合中医药开展中医药特色旅游服务贸易,创办中医药养生文化馆和中医药养生保健基地,提供药膳、药浴、针灸、推拿等服务项目,以此带动省内服务贸易的发展,同时可以举办中医药文化节,向各国宣传中医药文化知识,打造中医药品牌。

32加强国际合作

“一带一路”战略是联合周边国家互通有无、互相帮助的伟大举措,辽宁省政府可借此机会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互动,通过签订相关协议,加强文化交流,联合创办医院,共同完善中医药国际标准体系,同时鼓励人才交流,推动智库建设和项目合作,加快中医药领域的研发步伐。除此之外,还可以与各国民间中医药机构加强交流与合作,通过借助论坛、会议等形式,加强中医药理论信息的沟通与探讨,构建信息交流平台,全方位推广中医药理念文化,丰富中医药国际数据系统。

33构建中医药国际标准体系

中医药文化在国际不受认可的原因之一在于中医药从种植到生产很难实现标准化,因此辽宁省政府可借“一带一路”战略之机,明确中医药标准化原则,规范中医药产业管理,健全中医药标准相关法律体系,重视中医药质量安全,全面构建中医药国际标准体系,接轨国际标准,推动中医药产业的国际化。

34创建区域性协同创新中心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医院构建协同创新平台,通过多学科交叉互补、人才互通、资源共享,提高技术创新和资源配置效率,加强产业孵化器建设,引导官方“产学研”战略联盟的构建,促进高校科研成果的顺利转化,也同时重视中药资源的项目对接,加强各方合作,突出专业优势,加深研究深度,凝练专业方向,形成完善的中药研究系统。建立开放的中药资源数据库和决策系统,药材基地数据库和网络系统,通过数据化管理提高中药研究和收集整合效率,以此为辽宁省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提供助力。

4结论

“一带一路”战略是新时期我国做出的迎合国际新形势的伟大决策,是迎合了沿线各国提高本国经济、政治、文化水平需求的重大举措,它符合我国构建和平开放型经济体制的诉求,对于提高中医药产业地位、推广和传播中医药理念文化也具有重要作用。辽宁省应借“一带一路”战略的东风,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努力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完善丰富中医药国际标准体系,推动创办区域性协同创新中心,以此为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助力,也为省内经济结构的良性调整、经济整体跃增奠定基石。

参考文献:

[1]李玫姬“ 一带一路 ” 战略背景下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的机遇、挑战与对策[J].学术论坛,2016(4).

第9篇

关键词:健康旅游;中医药资源;政策

一、中医药健康旅游相关概念

(一)健康旅游的概念[1]。健康旅游的概念起源于西方,提出距今已有二十多年的时间,指的是以追求健康为目标而进行的度假活动,人们在旅游过程中提供相关健康服务、保健设施和保健场所使人们在观光之余,还能提高健康水平,健康旅游可分为保健旅游、美容旅游和医疗旅游,保健旅游又被称作健康养生旅游,具体形式包括中医药膳、温泉药浴、气功教室, SPA瑜伽会所等以维护和增进旅游者健康为目的而展开的旅游形式。医疗旅游(含美容旅游):指人们为了治疗自身相关疾病而有目的选择旅游地点进行的旅游活动。随着当前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也不断增长,健康旅游作为三项旅游资源中的一个,以提供健康咨询、药膳调养、养生会所等服务来满足人们对长寿的渴望,依托中医药资源优势来提高地区旅游产业竞争力。

(二)中医药健康旅游的概念[2]。中医药是华夏五千年传承和不断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中国特有的一种文化,在其广阔的疆域上,中医药依托历代名医大家,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和国家政策的扶持已经成为养生保健的一种特色资源,同时也是一种独特的旅游资源。中医药健康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概念,在我国旅游行业才处于起步阶段,众所周知我国地域广阔,物种繁多,资源丰富,尤其是中药材资源和特殊地区的地理环境为我国中医药健康旅游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无限的可能。中医药健康旅游是将中医药这种名族特色资源跟健康旅游这种新兴概念相结合,是对我国传统文化的一种继承和创新,同时也是发展产业经济和提高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二、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的相关政策

(一)《国家旅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合作协议》。2014年2月21日,国家旅游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签署了《协议》,国家旅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突出各自领域优势,建立协调合作机制,推动中医药领域和全国各级旅游机构的全面合作,齐心协力促进我国中医药健康旅游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二)《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2015年4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了2015年到2020年这五年的中医药服务发展规划,在《规划》中提出要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依托中国中医药传统文化元素突出的中医医院、中药公司企业、老字号药店以及中药材种植基地、药膳食疗养生馆等资源,自主开发出中医药特色旅游专线。建设出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影响力的度假休闲区、文化广场、主题餐厅、旅游城镇等旅游景点,建立一批和中医药科技、中药材种植、中医养生休闲旅游结合的养生体验基地,开发出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旅游商品,打造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规划》同时提出要加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建设,要发挥我国特有的中药资源优势,整合区域内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医疗机构、养生产品生产企业等资源,鼓励社会力量的加入,打造以中医健康养生保健服务为核心,融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

(三)《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2015年8月份国务院办公厅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为了促进我国中医药健康旅游行业的稳步发展,必须加强各地区的中医药文化交流,推出一系列以中医药健康理疗服务、中医药保健养生、中医药文化体验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特色产品。《意见》还指出,根据不同地域的中医药文化特点,在恰当的地域建立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示范区,促进中医药服务产业和旅游市场相结合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加强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的规范化,制定中医药健康旅游的标准,加强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积极向国外宣传中医药健康旅游,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走向国际,让更多的西方国家接受中国的传统中医药文化。

三、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中存在的不足

(一)中医药健康养生与旅游业尚未完全融合。中医药健康旅游是一种新兴产业,目前其发展才处于起步阶段,并没有形成一个较为系统的产业链,也并未形成独特的旅游品牌特色。旅游行业与中医药管理部门联动不够紧密, 目前已经开发出的中医药旅游资源太少,还有大部分有价值的中医药资源亟待发掘形成新的旅游点。中医健康旅游服务项目太过单一,目前的服务项目只是发挥中医、中药的基本功能,未将中医药文化进行创新而吸引更多的游客。健康旅游产业缺乏掌握中医药知识的旅游服务人员,规范的中医健康旅游服务需要专业的服务人员,游客很难获得良好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体验

(二)缺乏标准化的行业准则。中医药健康旅游是发展中医药的一个契机国家在宏观政策上促进中医健康旅游发展,但在这些政策实施过程中相关具体的标准和细则,或是基层地区为了发展经济而忽视卫生问题,这些都是中医健康旅游业向前发展的绊脚石。作为一种新兴旅游产业,中医健康旅游在行业服务人员资格准入和旅游景点认定上没有较为系统的判定标准,这就使得部分地区出现不规范的健康旅游服务,如以提供养生保健服务为噱头进行不合理收费,劣质或无效的保健品堂而皇之的在这些地方销售,以温泉为例,温泉作为中医健康旅游产业中的一项特色资源,近年来温泉地数量不断增长,然而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矿物质污染问题,在当前情况下部分地区为经济利益而盲目开设新的温泉地,这是对人们健康的不负责,也必将一起连锁反应,严重影响中医健康旅游的信誉和发展。

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旅游管理部门的深层次联动。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旅游局为发展中医药旅游事业于2014年联合《协议》,双方部门需在该政策的基础上,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力度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的发展,根据双方的部门优势,中医药管理部门积极探索新型中医药旅游服务形式,培养专业的健康旅游服务中医药卫生人才。旅游管理部门加大中医健康旅游项目的宣传推广,鼓励新的健康旅游产业景点的建设,以多项政策优惠推动新旅游产业的发展。

(二)制定健康旅游行业的发展规划和行业准则。中医药健康旅游作为新兴旅游产业,应制定严格的行业准入和安全监测机制,严格筛选健康服务从业人员,加强旅游景点的安全监测,杜绝以谋求经济利益而任意开设健康旅游景点,相关部门应建立系统的监测机制,定期对各旅游景点的环境进行测评并将监测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参考文献:

[1] 白鸥. 健康旅游研究综述[J]. 旅游研究,2010,03:44-49

第10篇

关键词:中医药高职高专;中医药文化建设;主要任务;有效途径

中医药文化是中医药院校的立校之本,决定着中医药高职高专学校的竞争能力和发展潜力,也是其树立品牌的基础。因此,积极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是中医药高职高专学校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课题。

一、中医药高职高专学校中医药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1.结合办学实践,学习继承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

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体现了中医药的本体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思维方式等。[1]其中,体现在精神文化层面的是“天人合一”的世界观,体现在人际文化层面是“医为仁术”的道德观,体现在物质文化层面的是存世古籍、相关器物、诊疗实践等各种物化的形式和过程。[2]只有学习继承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才能充分认识、准确掌握中医药文化的精髓实质,从而更好地培育突出、开发利用中医药文化。所以,学习继承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是中医药高职高专学校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根本。

2.立足办学目标,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的科学内涵和人文精神

一要弘扬历史。即大力弘扬优秀的中医药历史文化及其在人类社会中所起的作用,将中医药悠久的历史及其丰厚的文化蕴藏予以开发、宣传。二要传播理念。即梳理中医药整体观、系统论及辨证施治等基本理念和思维方式,并加以发扬广大。三要崇尚医德。即学习历代医家的伦理道德观念、人格精神和中医医德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并将之作为加强学生德育教育的重要切入点。四要推广普及。即推广普及中医药基本理论知识,使更多的人了解、认识、认可中医。只有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的科学内涵和人文精神等,才能使中医药文化深入人心,扩大中医药文化的社会影响力。所以,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的科学内涵和人文精神等,是中医药高职高专学校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重点。

3.发挥学校优势,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研究

一方面要开展理论研究。即,开展以中医典籍、中医名家、中医文物、中医史迹等为对象,以中医药学发展史、中医药学的思维方式、价值理念、文化功能、人文精神等为主要内容的研究,探讨其科学的理论体系和丰富的文化内涵等。另一方面要加强实践研究。即,开展中医药诊治方法研究。既加强中医药四诊方法、辨证论治等独到的诊治方法的研究,探讨其临证特点和辨证施治规律等,又加强民间中医绝技和中草药的搜集、整理等,并进行提高和推广的应用研究。同时,还要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研究。即,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自身研究,探索建立标准化和规范化的中医药文化建设体系等。只有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研究探讨,才能将中医药文化创新发展。所以,开展中医药文化研究探讨,是中医药高职高专学校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关键。

二、中医药高职高专学校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途径

1.建立中医药文化环境形象体系

环境形象体系是中医药文化的物质载体,是中医药高职高专学校展示与传播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途径。建立环境形象体系,要注意做到两点:

一要对校园进行科学的功能分区。即在校园的整体布局上,依据学校的学科特点和教学、科研、医疗、生活等需要,建设独具特色的建筑群或单体建筑,并依据各建筑功能与风格的不同,加以命名和标识。从而以表征建筑折射学校的办学理念、传统精神,彰显中医药文化精髓,突出中医药文化的底蕴,使校园成为弘扬中医药文化的教科书。

二要对校园环境进行精心规划。即对校园的道路、广场、园林绿化等进行中医药文化宣传内容的布置,丰富和拓展各空间的中医药文化功能。包括实施中医药文化“上墙”,比如在走廊悬挂名医画像名言,中医药名篇、名著简介,中医药主题字画等;“下地”,比如在道路镌刻或书写中医药名篇、格言等;“矗立”,比如在广场设立中医药励志石、历代名医雕塑等。从而寓教于景,使之成为培育和展示中医药文化的重要场所。

2.策划中医药文化活动体系

中医药文化活动体系,是中医药高职高专学校彰显中医药文化特征的重要渠道。策划中医药文化活动体系,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要开展中医药校园文化活动。其中,一方面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包括成立学生推拿协会、针灸协会、刮痧协会等学生社团,举办“杏林之春医学节”、“药膳美食节”、“中药标本展”等艺术文化活动。另一方面要开展中医药文化学术活动,包括开展名老中医学术讲座、“杏林讲坛”等学术活动,举办“中医药经典著作读书班”、“传统中医教学班”等教学活动。此外,还要组织开展太极拳、气功等中医药保健体育活动,让师生在校园文化活动中,领略中医药文化的魅力。

二要开展中医药服务群众活动。其中,或者利用节假日等时间,组织师生走进农村、社区,进行中医专家健康咨询服务、举办中医药知识讲座、开展中医健身方法演示等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或者利用学生见习、实习的机会,开展医疗义诊、养生保健知识宣传等社会实践活动;或者发挥专业优势,建立并发挥学校附属医院专科专病的优势和特色,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扩大社会影响等等。

3.构建中医药文化传播队伍

构建中医药文化传播队伍,是中医药高职高专学校宣传、弘扬中医药文化的基础。构建中医药文化传播队伍,要重点抓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教学改革。即,以全面提升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为着眼点,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特别是要优化课程设置,提高传统文化教育地位,加大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文化课程的教学,使专业教育与传统文化教育相互渗透,培养既精通中医学知识和技能,又具备中医药文化修养的应用型中医药人才。

二是加强理论培训。即,以提高师生的中医药文化修养为立足点,定期举办中医药文化基本理论、基础知识讲座,组织学习文史书籍和中医药典籍等,引导师生理解中医药文化的精髓,掌握中医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以及名家风范等,提高其宣传中医药文化的本领。

三是建立宣讲队伍。即,以有效地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为出发点,组织成立以专家为主、全体师生共同参与的中医药文化宣讲队伍,并通过举办中医药书画展、摄影大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开展群众性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扩大中医药文化在群众中的影响力。

4.构建中医药文化建设组织和管理体系

构建中医药文化组织管理体系,是中医药高职高专学校有效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的保证。构建组织和管理体系,要抓好如下几点:

一要建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管理、组织与协调,实现中医药文化建设的调查研究、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科学化。

二要适当增加投入。确保中医药文化建设必需的场地、设备等资源和人才培训、科学研究等,满足中医药文化建设的需要。

三要做好统筹规划。将中医药文化建设规划与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使之成为学校长远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和近期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

四要制定评价机制。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评估体系,确保将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全校教学、管理、服务业绩等评定工作之中。

三、中医药高职高专学校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做到“两个坚持”。坚持统筹规划:使中医药文化建设与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实现计划、措施等相互协调,使中医药文化建设成为促进提高人才培养、管理服务等工作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因地制宜:从学校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中医药文化建设充分体现学校的个性特征和区域文化特征。

二要做到“两个并重。[3]”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重:既注重建筑风格、内部装饰等硬件建设,又注重教育、管理和服务理念的更新,道德修养的提高等软件建设。专业与科普并重:既强化专业教育,教育师生提高对中医药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坚定从事中医药工作的信念,又强化科普宣传,创新建设载体,充分利用校报、网站、校园广播等进行传递文化内涵。

三要做到“两个把握”。把握中医药文化的内涵:正确理解中医药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的精髓实质和独特价值,注意建设的侧重点和具体方法,从而增强其凝聚力和创造力。把握中医药文化建设的规律:对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构成要素进行科学分解、合理设计,将中医药文化建设系统中的各要素、各项目间的时空顺序、主次地位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整体模式。

参考文献:

[1] 张其成,周晓菲.认识中医药文化的内涵[N].中国中医药报,2009-07-16.

第11篇

关键词:中医药;企业;知识产权

一、我国中医药企业发展现状

中医药(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pharmacy)作为传统中医和中药的合称,距今已有3500年以上的发展历史,它是在充分汲取我国汉族及藏、蒙、苗、彝族等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学理论以及对疾病防治经验系统总结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东方医药学体系,也是迄今为止世界传统医学理论最系统、应用最广泛、保留最完整的突出代表。“中医传统知识保护研究”课题,将中医药知识定义为“基于中华民族传统的、世代相传并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或潜在商业价值的医药卫生知识,同时包括了由该领域中智力活动所产生的革新和创造”。将中医药保护定义为“在尊重和维护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完整性和相关特征原则下,旨在推动和促进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可持续发展和合理使用,防止相关权利被不当占有和不公平利用,保证在此基础上所产生的利益公平分享而采取的一切政策、法律及其他措施”。

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之一,中医药企业迅速发展。中医药产业作为“国家战略产业”发展已经写入我国《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2~2010年)》。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充分发挥祖国传统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作用”。 自科技部1998年正式实施“中药现代化产业行动计划”和1999年科技部批准四川建设首个国家中药科技产业基地以来,截止2009年11月,已在全国建立20个中药科技产业基地,其中四川、广东等11个基地通过了一期建设规划验收。

二、我国中医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之不足

(一)企业在研发加工生产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

首先,我国从事中医药研究的科技人员大多集中在高校以及科研院所,部分科研机构及人员只能从事一般性的课题研究,完成论文,他们认为只要通过成果鉴定便大功告成,至于科研成果的保护、转化、商品化却考虑甚少,并且为数不多的创新成果因为没有及时申请专利,在涉外交往中因为过分信赖外方的合作诚意,时常发生泄密情况,使得原本属于我国的发明变为他国专利, 造成我国中医药研究成果的大量流失。

其次,中医药企业在市场经济背景之下仍然受到计划经济旧观念的影响,缺乏研发出自主知识产权并给予保护的积极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往往选择改进技术或是使用违法手段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成果。

(二)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低且信息渠道不畅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医药企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不仅需要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更需要规范化的管理和畅通的信息渠道。现阶段虽然有部分中医药企业发展得很好,但是从总体上来说,中医药企业在管理以及沟通环节仍存在问题。

(三)企业社会化水平低且规模小而分散

全国各地的中医药科研、生产企业不仅多且散乱,没有形成社会化水平高的研发生产体系。并且中医药企业规模小,地域分散容易造成恶性竞争。

(四)企业忽视传统中医药治疗方法的研究

中医药领域需要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非常广泛,中医药企业在研发生产新产品过程中,对于传统的中医药治疗方法缺乏重视。要想在行业内具有竞争力,需要将法律制度引入企业发展之中,但是现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很难满足中医药企业的要求。

三、几点对策建议

(一)增强中医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针对当前中医药行业实际情况,以及所面临的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的强劲趋势,首先要考虑如何采取得力措施,提高全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人们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和竞争武器的重要性及其在开拓、占领国内外市场、保护竞争优势和发展后劲中的积极作用,使企业从科研、经营策略和发展战略的高度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二)构建中医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体系

首先,申请专利保护中医药的创新配方技术和外观设计。

中医药企业可以通过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中医药产业,使之获得新的发展动力和市场空间, 创造新的竞争优势, 全方位参与国际竞争是中医药发展的迫切要求。拥有技术的企业, 则应当有选择的按照对“专利的保护” 和“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规定,使企业以其独特的技术优势迅速、稳步占领国际市场, 避免民族特有传统工艺技术被国外企业抢先申请专利。企业务必扭转以往对专利的“淡薄”观念, 国家应鼓励设立更多的专利中介机构, 在有偿的前提下, 为企业办理专利申请手续和尽快获得专利权、策划专利保护策略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对于专有的产品、独特的外观包装装演, 企业可以将新颖美观的外观设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其次,利用商业秘密保护独有秘方。再次, 采用著作权保护中医药学理论成果。由于传统中医药文献年代久远,大量传统医药知识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不能取得著作权的保护。可以通过对传统中医药文献进行重新整理、汇编,使其重新获得著作权的保护。 最后,注册商标保护中医药产品的标志。

(三)构建完善的中医药企业组织人员体系

首先,政府应帮助中医药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各地优势和特色, 加强各方信息交流, 整合资源, 形成协调一致、优势互补的局面, 在事关中医药发展重大政策的倡议与建议, 基地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的指定, 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的研究, 促进大型中医药产业集团的组建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

其次,中医药、法律和管理等相关专家和人员应尽快组成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会。一方面研究中医药的知识产权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国家有关部门提供建设性意见;另一方面鼓励企业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并为其提供帮助。

最后,中医药企业应积极筹建全国中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组织,依靠集体和社会的力量,加强内部自律,协调对外行动,共同创造一个有利于保护中药知识产权的社会大环境。还要加强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机构的合作,并提高这机构的专业服务水平。

(四)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合作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及全球市场经济的一体化, 使得越来越多的中药走向了国际市场, 不仅国内的制药企业, 而且就连国外的制药公司也更加重视对中药的开发与研究工作。但是现阶段与国内外迅速发展的中药市场相比, 国内对中药的保护明显滞后,中医药要全面进入国际市场,必须与国际接轨,实现中医药现代化,首先是研究与开发的现代化。这就需要建立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及现代化剂型,建立中药质量标准规范,提高中药质量标准水平,加强中药药理、毒理研究,重视中药临床试验,制定中药生产管理规范。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大力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研究和保护。在国际合作和开拓国际市场中,中医药企业如何主动利用国外机构或其在中国机构获取专利、商标、版权等最新信息和动向,扩大申请、注册国际专利、商标等,为培育国际名牌产品和商标创造条件,使自己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这也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时所需注意的一个重要方面。政府应根据国际上通用的法律法规不断来修订国内的相关法律,使之与国际接轨,使我国中医药产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有它应有的位置。从而为加速中医药国际化进程,为中医药进入国际市场奠定良好的法律保护基础。

作者简介

[1]李昔贵,田保华.试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M].中国卫生产业,2007,01

[2]康晓丹.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M].经济与法,2007年2月(上旬刊)总第493期

[3]刘子志.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难点及对策[M].上海中医药杂志.2007年第41卷第5期

第12篇

关键词传统医药产业传播途径发展研究

1传统医药产业发展的现实环境及战略定位

2006年10月17日,据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披露:近些年来,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取得新进展。中国已与70多个国家签订含有中医药条款的卫生合作协议,另外还签订20个专门的中医药合作协议,与42个国家和地区及世界卫生组织开展274项中医药合作项目。目前,中医药已传播到世界上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外中医医疗(针灸)机构达5万多所,针灸师超过10万人,注册中医师超过2万人,每年约有30%的当地人、超过70%的华人接受中医药保健治疗。中药作为中国传统出口的主要产品,出口总额呈不断上升趋势,2005年达到8.2亿美元。目前英国约有中医诊所3000多家,每年约有250万人采用中草药、按摩、针灸等传统的中医疗法。法国有中医诊所2600余家,有针灸师8000人左右。荷兰有中医诊所1500多家,接受针灸治疗的人数约占荷兰总人口的15%。美国有中草药专营公司400余家,每年有100多万人接受中医针灸疗法。中医教育和学术活动也发展迅速,世界上至少有40个国家开设了中医针灸学校。许多国家的政府开始关注中医药,在与我国卫生部的双边合作协议中,有50多个协议含有中医药合作内容。

然而另一方面,我国中药出口创汇最高的1995年,出口贸易额达7.7亿美元,当时世界天然药市场约为150亿美元,约占市场份额的5%。1996~2001年,中药出口贸易额一路下滑,徘徊在4~5亿美元之间。与此情形相反,进口草药却呈上升趋势,海关统计数据表明,2001年中药进口总额达6.51亿美元,出口4.6亿美元,逆差1.91亿美元。这种现象与我传统中医药大国的地位不相匹配。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沈志祥介绍,我国的中医药只是“进入了缓慢的增长期”,我国每年7.2亿美元的中医药出口额,仅占我国外贸出口总量的0.3%;而作为药品进入美国市场的中药,至今还一个都没有。如果仅从世界贸易额中所占的份额看,我国的中医药的确面临被全球化和现代化“边缘”的危机。

中医药是我国少有的核心的原创性文化遗产之一,也是核心的少有的原创性软实力之一。目前,我国的经济总量排名全球第四,但是软实力与西方发达国家差距还比较大,而能够站得住脚的能和西方国家相抗衡的软实力之一就是中医药。所以,仅仅认识到中医药是原创性的文化遗产还不够,应该再加一个定语,即中医药是具有生产力性质的文化遗产。很多文化遗产是不具备生产力性质的,只能保存,但是很难发展,而中医药不同,它的生产力性质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竞争力,中医是经过几千年的实践证明的,作为核心文化遗产,不但要保存,还要发展。所以要使中医药发展成为我国最具代表性的一种软实力。

2传统医药产业发展的传播

传统医药产业的发展,不仅仅是经济领域的问题,还牵涉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特别是传统文化自身的延续和发展,这是文化产业在转型时期的一个特点,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播,目前学界对此展开了全面地研究和深入地探讨,这也是在文化产业化时代必须思考的问题.而在传统医药文化领域其产业化的发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文化传播的问题,然而传统文化的传播与大众化传播有很大的差别,我国政府针对这一问题曾经专门有相关的政策出台,“中医药境外传播资料编译系列项目”于2004年10月18日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中国中医药卫星电视传媒网在京联合举办的“中国中医药境外传播项目工作会议”上启动,会议提出:第一,要从思想上重视中医药对外传播工作,对外传播是低投入高回报的战略行动,中医药对外宣传,不是做不做的问题,而是如何做好的问题;第二,要全面正确地宣传中医药,树立良好国际形象,对外宣传的每个专病电视片,每份专病临床资料都能反映我国中医药的真正水平;第三,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对外传播的每一项工作,使观众喜闻乐见,国外医生才愿意使用我们介绍的中医方法诊疗疾病。“中医药境外传播资料编译系列项目”将编译一批适合国外传播要求的中医药对外宣传示范资料,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介绍资料和中国中医药年鉴境外版、中医药法律法规汇编、中医药专科专病最新经验及科研成果的电视片和资料汇编、中医药基本知识介绍及科普宣传材料、全国中医院校、中药厂及著名中医介绍手册等。资料编译后,将通过国内外媒体对外传播,或通过代表团互访、驻外使馆、国际组织等途径对外赠送。显然这一举措是在对国际文化交流讯息做出充分研究后作出的正确决定,这为传统医药产业化的国际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软环境,也为配套的医药文化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3传统医药产业传播中注意的问题

中医药传播不是为了传播而传播。在传播的同时,要在立足发展中医药的基础上,发挥媒体优势,做一些调查性的、研究性的报道,反映中医药在发展中切实可行的疗效和实用价值。为此,在发展传统医药产业必须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