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07 14:36:3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双减政策的含义,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财政教育投入 减贫 门槛特征 政策启示
一、 增加财政教育投入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并进而具有扶贫作用
人力资本作为资本的一种重要形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通过教育投入提高人力资本存量,进而促进经济增长,也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实物资本更多的作用在于促进经济增长,而通过教育投入提高的人力资本更多的作用在于促进经济发展,因为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相伴随的是社会整体的文化素质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接受新事物、新技术的能力提高,创新能力增强等,扩大了经济增长的内涵,更多的是经济发展所涵盖的内容。因此,教育投入就更多的为学者以及各国政府所重视,相关研究也非常之多,国内外很多学者很早就开始关注教育投入对经济和社会的这种促进作用,从不同角度展开了研究。如P.E.Petrakis etc(2002)研究认为,教育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高等教育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较小,而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则高等教育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较大。在国内,如陈霞(2010)利用 1994-2009 年的高等教育经费投入、国内生产总值等统计数据展开研究,得出如下结论:高等教育经费投入能够促进经济增长,而且大于专任教师投入数量的作用。
既然增加教育投入能够促进经济增长、提高收入水平,进而,增加对贫困人口的教育投入,可以帮助他们减少贫困发生以及减轻贫困程度。因此,很多学者开始关注教育对减贫的作用。希望能够通过教育提高贫困人口自身反贫能力,从而发挥其消除贫困,改变个体生存状态和国家整体实力的作用。因此,增加低收入群体或者经济落后地区的财政教育支出也可以作为扶贫的重要手段,如Sen. A.(1976)认为,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的普遍现象,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均面临反贫困问题,在政府的反贫困工作中,要充分重视财政教育投入的作用。缪尔达尔(1992)认为,反贫困的最有效手段应该是教育扶贫,政府应该在教育扶贫领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加大财政教育扶贫支出。国内的相关研究,如肖唯楚(2012)基于对教育扶贫资金各项投入与脱贫数和返贫数的回归分析,得出扶贫资金对教育培训的投入与脱贫数的增加及其返贫数的减少显著相关的结论。通过对接受不同层次教育的人数与脱贫数的多元回归分析,得出接受基础教育、高中职高教育、专科及以上教育的人数与返贫数都呈负相关。林毅夫(2005)认为,通过教育扶贫是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手段,政府尤其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财政教育投入。
二、 财政教育投入的扶贫作用具有空间外溢性和门槛特征
一些学者对如何充分利用有限的财政教育投入资源,提高扶贫效果进行了研究。发现财政教育投入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进而对扶贫的作用,均具有空间外溢性和门槛特征。
空间外溢是指,某些地区财政教育投入很高,但是由于人才外流等原因,高的财政教育投入对人力资本存量做出的贡献,其好处被其他地区获取了,称为空间外溢的负效应,这些具有负效应的地区主要是那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或者是偏远地区,因为这些地区人才外流严重。相反,某些地区虽然财政教育投入不高,但是如果这些地区是人才的主要流入地,那么这些地区就获取了其他地区较高的财政教育投入对人力资本投资的好处。
门槛特征是指,财政教育投入对经济发展以及减贫作用并不是简单的单调递增作用,也就是说在不同的教育经费投入范围内,其对经济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可能存在某些临界值,在这一临界值之前,财政教育投入的减贫效果作用很大,如果财政教育投入超过某一临界值,财政教育投入的减贫作用可能就显著减少了。这一临界值,就被认为是财政教育投入减贫作用的门槛值。
一些学者对财政教育投入以及其他财政投入作用的空间外溢性和门槛效应进行了研究。张淑翠(2012)利用2001-2008年的省级面板数据,研究了教育对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的门槛效应,发现我国教育与经济增长及收入分配之间存在门槛效应,对于教育年限没有达到门槛值的地区,增加教育年限会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对于教育年限已经大大超过门槛值的发达地区,教育年限的增加会扩大收入差距。邓宏亮,黄太洋(2013)利用2000-2010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分析了教育投入对经济增长的空间效应和门槛特征,得出了如下结论:经济发展中教育投入效应存在空间外溢性特征和门槛特征,并计算了具体的门槛值。杨友才,赖敏晖(2013)利用省级面板数据探讨了最优财政支出规模,认为政府财政支出规模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存在门槛效应,我国政府财政支出规模大多时候已经超过了门槛值,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降低。
三、主要的政策启示
很多文献研究已经证明了财政教育投入的经济效应以及减贫作用,具有空间外溢性和门槛特征,这一研究结论具有非常明显和重要的政策含义。
1.空间外溢的结果是经济发展落后的偏远地区因这种空间外溢性受损,而经济发达地区因这种空间外溢性受益。因此,国家层面的财政教育投入应该向落后地区倾斜,因为这些地区的教育投入其实有相当一部分是流失了的,如果这些地区财政教育投入与经济发达地区是持平的,而实际上,这些地区的人力资本增长速度是要远远小于经济发达地区的,无疑对这些经济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是雪上加霜。相应的,对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省份,国家财政教育投入可以适当减少,尤其是对高等教育的投资,因为,这些地区作为主要的人才流入地,已经是人才济济了,再增加对高等教育的投资,高等人才过多,就业压力增强。同时,这种空间外溢性的存在,其实是落后地区反而补贴了经济发达地区,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被称为高等教育小省,也就是浙江省的高等教育的规模不大,但是浙江省的人才并不缺乏,因为其他省份尤其是落后地区的省份培养的人才会流入到浙江省。也就是说其实是发达地区的省份搭了便车,落后地区反而补贴了发达地区,基于这样一个隐含的事实,是否可以尝试由发达地区的省份适当的给予落后地区的省份一些教育投入,当然,要由中央政府加以协调。
对省级财政来说,经济发达的省份,因为存在着正的空间外溢效应,因此,高等教育投入可以适当减少,因为这些地区并不缺少高等教育人才,其他地区培养的高等教育人才会源源不断的流入这些地区,因此,教育经费可以向中小学倾斜,以及向本省的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倾斜。对于经济发展的落后地区,一方面要争取国家的财政教育投入向本地区倾斜,同时也要加大本地区的财政教育投入力度,比经济发达地区的财政教育投入力度要更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本地区人力资本存量的较快增长,为本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2.政府为了增加经济落后地区的人力资本存量,进而会增加对落后地区的财政教育投入,这种对落后地区的支持,因为存在这种空间外溢性其效果要打折扣。因此可以考虑采取其他办法来吸引和留住人才,例如,可以制定人才引进计划以及各种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要比增加该地区的财政教育投入效果更好。同时,为了吸引高等教育人才去中西部以及落后的农村就业,政府还可以通过一些更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加以引导,例如浙江省2006年开始,通过由浙江农林大学委托培养的方式,向浙江省山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的县(市、区)招
收定向培养涉农专业的本科生,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期限为5年。这样的政策设计有助于大学生毕业后到欠发达地区或者农村就业,提高这些地区的人力资本存量。这些政策设计都比单纯的提高落后的财政教育投入效果更好。
3.财政教育投入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和减贫作用具有门槛值,因此,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财政教育投入资源,中央财政的财政教育投入要对各个地区加以权衡,合理调整和优化财政教育投入的区域分配,确保经济均衡增长与教育投入效率的有效发挥。
参考文献
[1]缪尔达尔. 世界贫困的挑战---世界反贫困大纲[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 1992
[2]邓宏亮,黄太洋.经济发展中教育投入效应的空间计量与门槛分析[J].中国高教研究,2013,3:25-31
[3]杨有才,赖敏晖.我国最优政府财政支出规模[J].经济科学,2009,2:34-43
[4]肖唯楚.关于财政教育扶贫投入效率的实证研究――以武陵山连片特困区C县为例[J].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12,9:13-18
[5]金双华.财政教育支出政策与收入分配[J].财贸经济,2003,(1):58-63
[6]王锡桐.中国西部农村反贫困的制度创新[J].重庆社会科学,2006(10):5-8
农历二十八日(1月25日)下午16时后,北京空气污染指数开始超过220,并一路攀升,达到重度污染、严重污染。而此时,位于大不列颠岛上的英国,也已连续多日深陷重度雾霾之下。伦敦市长萨迪克・汗(Sadiq Khan)公开表示,“伦敦的毒空气达到了令人羞愧的程度。”
入冬以来,不只是中国,从印度、伊朗到韩国、英国、法国,都出现了持续大范围的空气污染。这让很多人感到困惑和焦]:雾霾还能治吗?以往的治理路径对不对?
在全球范围挥之不去的雾霾之中,一个重要的“元凶”就是机动车污染。而这在以往的污染防治中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今年初,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称,“源解析表明,机动车污染已成为许多大中城市细颗粒物的首要来源,分别占北京的31.3%,上海29.2%,杭州28%,广州21.7%。”“一辆老旧车相当于20-40辆国IV、国V小车排放。一辆重型柴油车相当于200辆小车排放,而且很多不达标。”
此次伦敦重度雾霾中,也有研究发现,“主要是因为天气寒冷无风、交通和燃烧木料锅炉的使用达到峰值。”
这天傍晚,在北京友谊宾馆的一间会客室里,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驾道科技有限公司总裁颜梓清在接受记者独家采访时说:“根据我们的研究成果以及在山东的实践,如果政府采取措施限行约15%的高污染车,就能快速削减约70%的汽车污染总量,可降低大气污染总量30%以上,在短期内有望明显改善我国空气质量。”
机动车污染防治领域的“老人”
采访中,颜梓清的手机不时响起。她总是客气地回应说“我是小颜”。
其实,她在中国的机动车污染防治领域,是一个当之无愧的“老人”。
早在1997年,颜梓清就开始从事机动车污染防控技术研究和推广,推广使用的机动车电控补气技术装置,促成了我国化油器车向电喷车的转变。
2001年,颜梓清作为原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批复的“汽车排放简易工况法检测技术国产化项目”的总负责人,负责“机动车排放简易工况法检测装备”国产化项目的实施,2002年带领团队研发出适合中国的简易工况法系列技术。
这一研发团队共获得了17项专利和多项软件著作权,多项技术通过成果鉴定并填补了国内空白。简易工况法系列技术主要解决检测数据准确率低和人为作弊的问题,为我国推行对机动车污染控制政策的实施攻克了技术难题。
从2002年起,颜梓清带领团队推动“机动车排放简易工况检测方法”在北京、上海、重庆、山东等地的市场应用,同时参与和推动了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在中国的启动和实施。
颜梓清是I/M制度的“拥趸”,她相信只有这套体系,才能改变中国目前不科学的汽车消费规则。“这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她说。
颜梓清告诉记者,围绕汽车的规则制定和标准体系建设,美国与欧洲已经斗争了几十年。欧洲汽车工业最为发达,既是其经济支柱,也是技术发源地,“但欧洲最大的问题是,至今为止没有汽车的评价体系。”颜梓清说,造成欧洲是以行驶公里数和年限来淘汰车辆,或者判断车辆状况,维修车辆。
她介绍,相反,美国是通过评价来判别车辆。“评价其实是依据检测的体系建设,如果没有评价体系,对消费者利益就是一种侵害。”上世纪80~90年代,美国推行了严格“I/M制度”。
I/M制度中执行的“I”(检测制度)就是要找出“高污染车”。美国由各洲立法,要求采用“简易瞬态法检测技术”对车辆进行检测,对检测设备技术质量考核非常严格,目前只有3家公司经过技术质量考核。此外,美国政府对检测数据非常重视,为防止检测数据作假,政府会组织人到检测点监查,以防止检测数据虚假影响政府决策。
颜梓清介绍,美国从1984年到1993年执行了在用车I/M计划。根据美国环保署的分析,美国在用车的一氧化碳(CO)减少了40%,臭氧(O3)下降了21%,氮氧化合物(NOx)和碳氢化合物(HC)形成的气态铅减少了86%,PM10颗粒物削减了20%,每天削减约110吨污染物。所以,美国在很短时间内控制了空气污染。
此后,加拿大、墨西哥、日本、英国、哥伦比亚、欧盟等也采用I/M制度,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010年,颜梓清带领团队研究出“柴油车排放微颗粒物重量检测方法”和“汽油车排放微颗粒物重量检测方法”,并取得发明专利;2011年起,她又带领团队开展了机动车排放综合防治体系研究,从2012年开始推出“机动车排放云检测综合技术”,目前己进入实质应用阶段,获得了20多项专利和10多项软件著作权。
在颜梓清看来,我国在控制机动车污染的政策方向和实施措施上,“可能已经步入误区”“多避重就轻、避难就易、避实就虚,造成了大气污染无法控制。”
她解释说,“以北京为例,十几年前大气污染防控和治理的重点是机动车污染,大批淘汰黄面包高污染车。在2006年奥运会之前,北京以烟煤为主的工业比现在多但大气环境质量没有现在这么严重。这说明当时的治污方向是对的。”
颜梓清说,但这之后,大气污染防控治理对象和措施变了,“对防控机动车污染重视不够,推行的政策和措施不利于污染总量控制和新技术的发展。”
她告诉记者,早在2004年,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刘昭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卢希果、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大气污染与控制研究所所长傅立新及颜梓清等专家就参加了由原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组织成立的“I/M机动车污染防控研究小组”。
专家们研究发现,一辆高排放车辆排放的污染物,可以达到正常机动车的10倍以上。而检测出这些高排放车辆并有针对性地重点治理,是削减在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的最有效办法。
另一个让颜梓清坚信自己判断的例子,就是2015年8月20日~9月3日期间,大阅兵前夕,北京市城区PM2.5浓度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其中,北京市本地减排贡献为74.1%,河北和天津地区减排贡献为19.7%,其他地区减排贡献为6.2%,“由此确定北京市空气污染的主因是本地源。”她说。
北京工业大学一份学术报告也表明,在2014年APEC峰会和2015年“9・3”阅兵期间,京津冀PM2.5、PM10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日平均减排量分别为168吨、46吨、159吨。北京市在2015年12月8日和19日两次红色预警期间,机动车污染源减排措施对PM2.5浓度降低贡献最大,超过40%。因此,控制好机动车污染对空气质量改善非常重要。
污防“失控”首先出在检测上
问题到底出在哪?
颜梓清对记者说:“主要出在检测上。首先是检测标准与限值的问题。”
目前,我国新车排放标准限值与在用车排放标准限值相差11倍以上。她介绍,新车国Ⅳ标准对规定,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一氧化碳(CO)的总量控制为每公里排放1.18克以下为合格,而在用车(上牌车)标准对该三项污染物的合格标准为每公里16.5克以下。
“由于新车标准与在用车标准不统一,实际上仅提高新车标准难以达到控制污染的目的。”颜梓清说。
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的一项调查发现,新车与在用车污染排放的检测方法有多种,而各地实际执行的检测方法并不统一。
2011年,环境保护部通报对全国近千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检查整治结果,排查出各类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检测问题200余项。2015年9月12日,央视《焦点访谈》曾报道,在山东、广东等五省的一些机动车检测站,只要黄牛疏通好关系,尾气不合格的车辆,不需要维修,通过调节检测设备采样管开关、检测设备软件可根据不同指令随意出具检测结果,高污染车不经维修就能检测合格拿到绿标上路行驶。
颜梓清说,这种造假行为导致机动车排污检测数据无效无用,检测无法达到区分车辆达标或不达标的目的,使我国政府控制大气污染失去了技术支撑和政策决策依据,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
而对于提升油品质量来降低污染排放的做法,颜梓清也不认同。她解释说,“提高油品质量主要是控制硫、铅、笨、芳烃、稀烃、甲醇、锰、铁等比例,对控制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颗粒物的作用不大。”
研究显示,机动车排放污染主要是燃烧技术和后处理技术的不合格造成的。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一氧化碳(CO)、颗粒物(PM)主要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而汽车燃烧技术和后处理技术产品是否合格对排污量高低影响非常大。
目前,我国对在用车上路执法管理主要是按车牌号和老旧车限行。“由于检测设备造假严重,检测数据无法分辨出真正合格或不合格的车辆,本应对超标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的执法政策也就无法实施。”颜梓清说。
国务院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明确,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北京如果不更加严格地控制机动车污染,有可能达不到2017年的目标。”颜梓清有些担忧地说。
不喜欢“环保斗士”的说法
说起驾道科技有限公司名称的由来,颜梓清笑称:“‘驾道’这两个字是我起的,当然有寓意。”
她对记者说:“‘驾’有驾驶汽车的意思,也有管理、评价、控制的意思,目的是控制机动车污染。‘道’既有道路的意思,更有行道义的含义,有一种公益为主的色彩在里面,‘驾道’的宗旨是为健康、为绿色开道,为决策提供技术
支持。”
驾道公司是中关村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双软(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企业,也是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放监测领域的技术依托单位,拥有车辆排放云检测等相关专利技术45项(正在申请中的专利还有10余项)、软件著作权22项,以及5项高于国标、行标的企业标准。
颜梓清介B,由驾道公司独家推出的机动车尾气云检测综合技术,实现了从“检测装备制造商向互联网+检测智能装备运营服务”(工业4.0版)的成功转型,智能化的云检测环检点实现了快速、公开、透明的检测环境,自动对检测数据误差高于10%的检测设备禁止入网,通过实时远程数据质量(克/秒)监管和溯源,按车辆排污量进行分级管理,能科学防控机动车污染总量。
颜梓清告诉记者,从去年9月起,驾道公司在北京、山东推出市场化的“ClC驾道车体检”服务,鼓励车主自觉控制尾气,车主通过检测可全面了解车辆健康状况。驾道公司还设立了“新蓝天贡献奖”,对检测后的超低排放车辆和维修后减排量大的车辆进行奖励。
今年1月8日,记者在颁奖现场看到,一辆车牌号为鲁P1**7M、排放标准为国Ⅳ的马自达家用轿车,因排污量只有0.0094克/公里,相当于每百公里排污量仅0.94克,获得了低排放特等奖;另一辆车牌号为鲁AM**96的二手捷达车,排污量从原来的61.24克/公里下降到维修后的52.49克/公里,也获得了维修减排特等奖。
颜梓清表示,目前排污量大于10克/公里的机动车占总量的15.93%,占污染总量的68.95%。通过检测和维修,可以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
数据显示,我国机动车平均每年以2000万辆的数量增长,年检测费用预计约40亿元。此外,2015年底我国在用车总量已达到1.7亿辆,每辆车平均每年检测2次,检测总费用预计达到680亿元;二手车检测平均每年按1000万辆计算,每年检测的总费用也高达20亿元。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
按照驾道公司的业务拓展计划,2017年在北京各个区都将建立两条以上检测线,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完成布点。年内建立起300条检测线,并完成600万辆车的体检。到2018年,全国县级以上城市都将建立机动车检测线。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颜梓清等专家一直呼吁政府放开对检测机构的行政许可管理,采用检测机构备案制,鼓励检测机构经营模式创新,加强对检测数据的管理。
这一建议最终得到了国务院认可。今年1月21日,经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其中第24项规定,取消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并规定,取消审批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强化“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把关,采用监督检查、能力验证、投放处理、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该消息传出后,颜梓清在微信群里称,“机动车检测机构认证被取消了,这是重大利好!良性的竞争下,我们一定能赢!收到了大礼,我们会回馈政府和社会更大的礼。”
采访末了,记者给颜梓清出了一道选择题:你认为自己是学者、企业家,还是环保斗士,三选一。
“我觉得还是选‘学者’比较合适。”她对记者说:“我目前还是以研究为主,谈不上是企业家。企业家主要是以赢利为目的,而学者主要是以解决问题为目的,这正是我的工作方式。我强调社会利益最大化,其次是保证投资者不亏本。”
在颜梓清的个人博客中,她会因对于机动车遥感检测的不同看法而公开质疑某位院士,也会对涉嫌非法经营计量器具产品的某些企业表达不满,更会对某些部门的公职人员利用公权力保护车辆尾气检测造假的行为表示愤慨。她甚至被环保业内人士贴上“不识趣”“太强势”和“环保斗士”的标签。
“我不喜欢‘环保斗士’的说法。但是,我们研究的好技术被假冒技术企业黑白倒了,研究团队和专家队伍被居心不良的人抹黑,我作为项目负责人,不得不站出来说话。这只是一种澄清。为人处事还是要走正道、行善事、宽容人为主,与强势和‘斗士’挂不上钩。因为我不会做心狠手辣的事,也不会为了谋利而不择手段。”
(责编:张志国)
[关键词] 税收政策 资源配置 有效性
我国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白酒产业的税收政策,从政策实施的效果看,基本达到了以税收杠杆对白酒业进行调节的目的。但各项税收政策对资源配置效果的优劣却似乎被政策制定者忽略了。本文从资源配置的角度分析我国白酒业税收政策的有效性,首先讨论所得税政策变化对资源配置的影响,然后讨论增值税、消费税政策变化对资源配置的影响,第三部分是证据分析,最后是结论。
一、所得税政策变化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我国白酒业所得税政策的变化是自1998年1月1日起,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分析该政策对白酒企业行为进而资源配置的影响:
1.减少了白酒企业的广告支出。相关政策的出台使企业多支付(广告费×所得税率)的费用,理性的企业经营者将减少广告支出以使企业的广告费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否则将说明原有的广告支出不足)。另外,我国现行的财务制度规定广告支出属于费用而应计入当期损益,但广告支出对企业以后各期的收益却有正的影响(如大量广告形成的商誉),在亏损可弥补年限内,企业有动力不惜以亏损为代价,在当期多做广告以延续交纳所得税的时间,该税收政策的出台使企业潜在的避税收益减少,导致企业进一步减少广告支出。
2.降低了企业兼并可能存在的避税收益。亏损企业在被兼并前有可能不必交纳所得税(如果对广告支出已作纳税调整后其应纳税所得额仍然为负数),但在被兼并后,兼并企业可能要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广告支出纳税成本,使企业兼并的动机降低;与此相反,企业的分立则可能获得一定的避税收益。
3.促使过多的小企业进入。广告的减少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产业内的竞争程度,意味着进入壁垒降低,使产业内小厂商数量增加。设想一个极端的“酒类广告完全非法”而又不存在其他管制的情形,可以预计,对此受益最大的将是散布各地的小酒厂,分隔的市场以及其在当地所拥有的市场势力将使它们获得足够的生存空间。
从所得税政策变化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来看,直接后果是减弱了白酒市场的竞争程度,使地方性小酒厂在当地的市场势力加强,促进了地方性小酒厂的进入行为。这显然与“合理引导酒类消费”、“扶优限劣、扶大限小”的酒类产业政策初衷背道而驰,并不利于资源在白酒产业内以及产业间的更合理配置。
二、增值税、消费税政策变化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我国白酒业消费税、增值税政策近年来的变化主要是:自2001年5月1日起,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其中定额税率为白酒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粮食白酒25%,薯类白酒15%,并停止外购、委托加工白酒及酒精已纳税款准予抵扣政策,停止执行对小酒厂定额、定率的双定征税办法,一律实行查实征收;自2006年4月1日起,取消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差别税率,改为20%的统一税率。政策的实施使白酒企业单位产品实际负担的增值税率、消费税率大为提高,但相同的税率变化对不同成本企业的影响却不同。假设白酒生产企业A、B位于两地,成本不同(Ca
1.消费税率的提高对低成本的企业更有利。假设消费税率提高y%,不考虑税负的承担转嫁问题,此时两企业的出厂价格分别为:Ca×(1+x%)×(1+y%)、Cb×(1+x%)×(1+y%)。由于消费税只在生产环节征收,从而A企业的商以Cb×(1+x%)×(1+y%)的价格在B地出售A企业的产品时不必再次缴纳消费税,此时A及其商的毛收益为(Cb-Ca)×(1+x%)×(1+y%),是消费税率提高前的(1+y%)倍。A企业从而有实力采取降低价格或增加广告支出等措施以扩大其市场份额。
2.增值税率的变化则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A企业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增值税率的提高对A(及其商)、B两企业具有相同的影响;如果A企业商为营业税、增值税小额、或定额税纳税人,则基本上对A企业商更有利。
3.进项税抵扣政策的变化减少了套利的可能性。如果B企业的原酒生产成本大于从A企业购买同等质量的原酒支出以及运输成本之和,那么B企业有动力从A处购买原酒,加浆、降度、灌装后以Cb×(1+X%)的价格出售,从而获得较自身生产原酒时更高的收益。“外购白酒及酒精已纳税款不予抵扣”的政策实施后,B企业这种套利行为承担的纳税成本大幅提高,这直接促使了白酒生产企业的后向一体化行为(自身生产原酒、酒精)以及向利税高的高档次白酒生产的转型。免税农业产品(包括酿酒所用的粮食)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的政策变化也起到了同样的作用。
由于地理环境、气候等的差异,在原酒的酿造上某些地区拥有绝对的成本优势,每百斤粮食的优质酒出酒率在地区之间存在差别。与资本、技术、原料等投入要素不同,造成这种差别的气候和土壤等因素是不可复制和迁移的,增值税、消费税政策的变化打破了酿酒企业之间原有的市场均衡,使表现为成本差别的地区优势在竞争中所起到的作用显性化,增强了高效率企业的竞争优势,这将最终促进酿酒资源在全社会内的重新配置。
三、经验证据分析
我国1993年以来的白酒产量如下表所示。从1993年~1997年全社会数据来看,1996年产量达到高峰,次年下滑,由于统计标准的不一致性,无法与1998年~2000年的数据相比较,但2001年的产量超过1996年,在2002年又有下降。从1998年~2002年间的规模以上企业的统计数据来看,平均每年以近7%的速度下降。由此可得到的基本信息是:全社会的白酒产量在此十年间先大幅上升,后平稳波动(缺1998-2000的数据);规模以上企业的白酒产量则是逐年大幅下滑,可推知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中小白酒生产企业的产量逐年上升。
税收政策调整虽不是白酒产量变化的惟一决定因素,但应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表一的数据表明,1998年所得税政策的变化对规模以上企业的生产销售产生了很大的抑制作用,而对小企业却影响不大:一方面源自对小酒厂实行的定额、定率的双定征税办法、税务部门有限的征收管理能力、小酒厂的偷税漏税行为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使小酒厂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另一方面则是大企业广告宣传的减少扩大了小酒厂的生存空间,造成各地小酒厂在数量上一直有增无减。2001年消费税、增值税政策发生变化后,对于主要生产低档酒、面向农村市场的小酒厂影响则更大,税负承担更重。从2002年的数据来看,社会总产量同比下降9.45%,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同比下降9.89%,年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企业也改变了以前产量稳中有增的趋势,同比下降8.98%,政策效果明显。
四、结论
虽然有关税收政策的出台基本达到了以税收杠杆对白酒业进行调节的目的,但各项政策在资源配置方面的有效性却不同:1998年广告费不得税前扣除的所得税政策降低了市场的进入壁垒,不利于企业间的兼并行为,使得低成本企业竞争优势丧失,从而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而2001年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有利于高效率企业发挥自身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有利于酿酒资源在全社会内的重新配置。本文结论的政策含义是:从资源优化配置角度,当前应对白酒业所得税政策进行调整,改变广告费不得税前列支的政策,对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则应维持在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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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合同 索赔 公平性
合同是建立在公正平等的基础上的,在买卖双方之间分担风险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协议,这一点不仅体现在合同成立的过程中,同时也体现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我国新版《建设施工合同文本》中关于索赔处理的相关条款和条件索赔处理的过程就充分体现了这一公平的理念。
一、索赔的相关定义
1、工程索赔含义
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工程建设索赔通常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2、索赔依据
提出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1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等各类签字认可的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2.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2.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
2.4气象资料 、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N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2.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2.6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2.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
2.8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
2.9工程有关的图片和录像。
2.10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2.11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
2.12其他,如官方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3、索赔程序
3.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3.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3.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3.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二、实际案例
1、案例一
1995年,港路公司为其开发的港路广场工程发生招标要约。8月7日,君合建筑向港路公司发出投标书,其中防火门按国内产品报价为80万美元。9月13,工程师向君合建筑发函称:工程按设计要求采用日本"铃木牌"防火门,要求合建筑提出报价。10月13日,君合建筑指出,按指定日本"铃木牌"防火门所需要增加的费用为120万美元。10月19日君合建筑致函工程师称:如使用指定的日本"铃木牌"防火门且符合国内防火规格,增加的120万美元费用君合建筑愿意承担。11月27日,港路公司与君合建筑签订《工程总承包合》约定:防火门工程应采用日本"铃木牌"防火门或其他经上海市消防局及设计单位认可的等质产品;工程造价包括采用各级及各类的日本"铃木牌"防火,君合建筑需负责防火门连所有配套小五金获得上海市消防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通过认可;8月7日以来的议标函具有合同效力。后君合建筑如约进行施工,1997年4月3日,"铃木牌"防火门因君合建筑没有尽到合同上约定的义务通过上海市消防局的认可而不能采用,在向发包人申请变更之前,君合建筑径自先采用国产牌"汤臣牌"防火门,直至离原定竣工日期很近时,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1997年5月14日,工程师给出确定的答复,同意选用"汤臣牌"防火门,但指出实际造价低于合同造价则扣除。后经工程师核算,"汤臣牌"防火门实际造价为70万美元。君合建筑和港路公司因就该防火门变更后如何调整价款等事项未达成一致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结果为:由于承包人导致变更,应按照市场价200美元核减进口材料价格。
理由是:
1.管工程变更时依据估价三原则,尽量按合同价估价师工程通行做法,但这种做法合理适用的前提是:变更项目的合同价是合理的、真实得。合同价200万美元的进口材料,其合同价仅为80万美元,明显偏低250%,失去那该合同价核减变更前进口材料价格的合理前提。
2.按照合理价200万美元核减变更前进口材料价格,同时核增70万美元国产材料价格后,合计应扣130万美元,相当于让利120万美元加上10万美元合同价与实际价差价。变更前后各风险和利益不变,符合工程变更不修改合同的精神,实现了实质上的公平。
3.考虑到工程变更原因在于承包人违约行为,如按合同价核减进口材料,意味着违约方通过其违约行为可获得120万美元不让利的收益,这将不利于保护守约方利益。由此可见,变更前的进口材料合同价明显偏低,宜安市场价200万美元核减其价格。
2、案例二
某建设工程,工期拖延5个月,按合同约定每拖延一天扣发3万元,这拖延的原因是因业主拆迁不能提供现场的因素,但承包商在整个施工期间没有提出任何延期请求,没有及时提出索赔。结算时,审计以工期落后五个月扣罚承包商450万元。
处理结果及理由:根据合同法和合同文本的相关规定,建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索赔事件发生后,索赔的提出应当及时,索赔的处理也应当及时。索赔时间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审计以工期落后5个月扣罚承包商450万元,这种做法合理,这是由于施工方未及时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和向工程师提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三、案例启示
1、合同是以公正平等为基础
合同是建立在双方认同的公正平等的基础上的,在买卖双方之间共担风险,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协议。这一点不仅体现在合同成立的过程中,也体现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比如索赔处理的过程就充分体现了这一公平的理念。
2、正确处理好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索赔必须取得监理方的认可,索赔的成功与否,监理方负责人起着关键性作用。索赔也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承包商能否成功索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主的态度。因此,需要正确处理好业主、监理方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树立良好的信誉。
古人云: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业无信不兴。诚信是整个社会发展成长的基石,更是商业经久不衰的一个秘方。因此,按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理念,健全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诚信服务、确保工程质量、树立品牌意识、加大管理力度,在业主与监理方的心目中赢得良好的信誉。
3、加强沟通管理工作
在项目的整过程中,有效和经常的信息沟通对于保证项目的顺利进展,识别潜在的问题,征求多方建议以改进项目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是非常重要的。索赔工作也不例外,索赔必须取得监理的认可,索赔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承包商索赔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主的态度。因此在索赔过程,双方能够有效沟通,保持沟通的信息畅通有效,是索赔能否顺利进行的一个关键因素。总之,平时需要保持多沟通,保持良好的相互关系,保持良好合作的气氛,各方互相信任。对业主或监理方的过失,承包商应表示理解和同情,各方用各自的真诚换取彼此的信任和理解。创造索赔的平和气氛,避免感情上的障碍。
4、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4.1索赔必需以合同为依据。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合同文件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遇到索赔事件时,监理方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公平的立场上审查索赔要求的正当性,以合同为依据来公平公正处理合同双方的利益纠纷。
4.2必需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到索赔的相关证据资料,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同时,资料的积累有利于对于一些不利工程管理事件的预测,减少施工管理过程中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利用积累的数据资料,运用相关数据处理技术手段,有效地对一些可能发生索赔的事件进行预测处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事件发生后,各方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事件进行处理,尽量将各索赔事件在执行过程中陆续解决。毕竟索赔不是各方愿意发生的事情,更不是各方可以获取最大利益的必要手段。索赔事件一旦发生,需要各方正确对待,尽快解决处理。
4.4加强索赔的前瞻性。索赔事件不论对于哪一方都是一件麻烦的事,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对可能发生的索赔进行预测,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四、结束语
依据合同进行办事,我国新版《建设施工合同文本》中关于索赔处理的相关条款和条件索赔处理的过程就充分体现了公平的理念。工程索赔广泛存在于工程管理中,项目管理者应从项目整体角度、各方的实际利益出发,处理好相关索赔事件。处理索赔要利于项目目标实现,最终达到成本、质量、工期三者的平衡。同时应注意风险的分配及转移,尽可能减少不利于项目成功的因素,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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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成虑;钱昆润.《建筑工程合同与索赔管理》,东南大学出版社,1993
----市场经济并不是新东西,它早就存在于计划经济之前。传统的市场经济有两个特点:(1)合同的执行靠声望与关系而非第三者;(2)国家或政府在对企业和产权的关系上不受制度的约束,政治和经济没有界线。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斯和罗森伯格最早把西方的崛起归于国家在对个人和企业的关系上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从英国光荣革命开始,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即政府与经济开始保持距离,这就是我们说的基于法治基础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起源。
----现代市场经济是以法治为基础、以自由企业为主体的经济。在这个意义上说,计划经济与传统的市场经济不是基于法治的。
法治的两层经济含义
我们这里讲的是经济体制作为一种游戏规则(rule of game),而现代的规则就是法治的规则(rule of law)。法治在这个意义上有两层含义:首先是为了约束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任意干预;同时也是为了约束个人与企业的经济行为而创造一种环境:有秩序、稳定、公平竞争、产权界定、合同执行。这两个方面讲的都是在制度上如何定义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关系。
----首先,法治的第一个作用是约束政府。这就是“以法治国”与“依法治国”的根本差别。前者对我们中国人来说并不新鲜,皇帝可以通过法令的形式来约束老百姓,而后者的重要成分是老百姓通过法治程序约束政府。这是本质差别,因为只有后者才可保障经济自由。
----下面从经济学角度讲为什么约束政府是第一重要的。第一,政府的权力天然地大于个人;第二,政府对经济随意干预的倾向是不可自我抑制的;第三,一旦老百姓理性地预期了政府的这种行为,便会不愿投资,或做扭曲投资(短平快),或贿赂官员,这是经济没有活力的首要原因。事实上,这是“双输”局面,这种情况下政府的税收反而会减少,经济学家称之为“不可信承诺问题”。
----反过来,通过法治约束政府的行为可以达到“可信的承诺”,并造成“双赢”:第一,政府受法律约束,不能对经济随意干预;第二,这就造成了“政策稳定”的环境,个人与企业可以放心投资;第三,由于经济增长政府反而可以从中得到更大的好处,即收取更多的税。
----这就是“权力的悖论”。政府的权力越大,越是我行我素,它的许诺就越不可信,结果是老百姓不相信你,没有生产的积极性;反过来,法治限制政府的权力,使得政府的承诺可信,结果是政府也因此受益。英国17世纪的光荣革命削弱了皇家收税的权力,权力转向议会,结果在后来的英法战争中,英国反而可以发行国债,法国就难以做到。
----法治的第二个作用是政府在不直接干涉经济的情况下,应起到公平执法的作用,包括定义产权、维护公平竞争、反垄断、执行合同。不能由政府随意定义什么是不正当竞争、什么需要加强管理。只有当政治比较超脱的时候,执法才会公平,也就是常说的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关系。任何执法都有可能出错,因此,法治必须使个人和企业可以对政府提出挑战,可以告政府执行失误。
----执法的一大障碍是司法腐败。显而易见,司法腐败造成的合同和产权的不确定性迫使企业回到传统市场经济的交易方式,而不是使用法律手段。这是经济停滞的原因之一。从制度上解决的办法只能是给人民上诉的权力。
两个与当前有关的例子
----第一个例子:近来“规制”、“加强管理”、“许可证”、“证书”等等,打着“规范市场”的旗号来势汹汹,除了少数是必要的外,多数是与法治精神相违背的。法治的经济意义,是尽量减少寻租、加强竞争。在西方,许多政治的管制不成功的原因是政府被商业利益集团“俘虏”,至少在那里,政府的初衷是维护消费者利益,但经受不起商业诱惑。而我们就走得更远了:民航管理局本应代表乘客利益,鼓励竞争,相反,却理直气壮搞价格垄断;各城市纷纷限制农民进城,造出各种“证”来――我们的粮票、油票已经进了历史博物馆,现在是开始收集许可证、上岗证的时候了。更为恶劣的是,一些部门借国家安全之名,行谋取垄断利益之实。
----现在企业、个人被压得喘不过气,根本原因是政府在“加强市场管理力度”的旗号下,开展大规模的“造租运动”。这样下去,就会成为拉美或印度的“制度性腐败”,那就真的成为坏的市场经济了。
----需要提出的是,我同意不能一卖了之。俄国的例子很说明问题:私有化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没有根本变化,政府依然不断骚扰企业,使得企业无法有活力。
----第二个例子是分配不均。这不仅是公平问题,也是效率问题。过度不平等会造成社会动乱,但对此有两种完全不同的解决办法。一种是加强政府干预,增加累进税,抽肥补瘦,这是很危险的,又回到吃大锅饭的时代。另一种看法则不同,在当前,人们对分配不均最不满的是腐败和权力造成的分配不均。美国硅谷产生亿万富翁没有什么人抱怨,而通过腐败和权力,那怕只有几十万,人们也会愤怒。腐败的根源是政府权力过大又不受约束,解决的办法只能是减少干预,减少造租和寻租的机会。因此,法治是减少腐败、减少收入分配不均的重要手段。
现场点评
茅于轼
(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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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与劳动一样是创造财富的,因为交换使双方都得利,而不是使财富从一方转到另一方。但交换创造财富有一个前提:双方必须是平等的自由人,如果一方受制于另一方,则交换无法创造财富。使双方得利的交换早在有文字产生以前就有了。为什么市场制度直到300年前才建立?根本的原因在于,特权的存在使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地位被破坏,有人可以侵犯他人的所有权和自由。在中国,这种特权就主要地表现为政府特权,举例来说,农民减负这个概念本身就是政府特权的表现。在这里,农民负担变成了橡皮泥,想减就减,想加就加。法治的根本是创造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进一步说,就是取消特权。
樊纲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
----有两个不同的词,法制和法治。中国目前还是“法制”,“制服”的“制”,以法律制服别人,而不是依据法律治理国家。
----我想换一个角度来更好地理解钱颖一所讲的问题。市场经济存在两种物品: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公共物品中最重要的是法制结构,即法律、执法、秩序或者说规则。如果说企业生产私人物品,那么政府是提供公共物品。规则应该是超乎于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上的共同使用的规则。也就是说,政府应该代表公共利益提供公共物品,但政府往往却在谋取自己的私利,首先是政府官僚的私利,其次是企业集团的私利。
----中国的这种问题尤其严重,因为传统官僚体系非常发达,官僚的权力不受约束,而同时我们有一个非常大的国有部门。国有企业作为利益集团,非常名正言顺地以国家的名义谋取私利。于是就有了公权导致腐败的问题。改革的目标首先是发展独立的私营经济,其次是改革国有部门,使之不能再打着国家的名义谋取私利。
段永基
(四通集团董事长)
三联韬奋书店地下一层水泄不通,
白岩松《白说》读者见面会在此举行。
下午1点30分,
白岩松来了,
比原定的时间提前了半小时。
和从前一样,
一双普通的黑皮鞋、黑色休闲裤、简约的T恤,
时不时紧皱的眉头和黑框眼镜下那双小而犀利的眼睛透着敏锐。
《白说》是近15年来在白岩松在各个场合的演讲及与公众的深入交流,涵盖了时政、教育、改革、音乐、阅读、人生等。虽然去年9月就已上市,但一年来,热度有增无减。
“我姓白,所以这本书叫《白说》。其实,不管我姓什么,这本书都该叫《白说》。”他认同范仲淹“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箴言。在后记里,他这样解释“白说”的含义:“思考可能无用,话语也许无知,就当为依然热血有梦的人敲一两下鼓,拨三两声弦。更何况,说了也白说,但不说,白不说。”
有碎片没知识,有知识没智慧
白岩松台风稳健、侃侃而谈,现场观众一片安静、听得入神。他以实体书店的重要性作为开场白,围绕知识分子时代与智慧分子时代、开卷是否有益以及中国人过去是否读书三个小话题娓娓道来。
最后是提问环节,一个女青年举手:“白老师,知识转变成智慧怎么看?您觉得应该从哪几方面入手知识才会尽快地转变成智慧。”
白岩松苦笑:“每个问题都透露着这个时代的密码,‘怎样成为’、‘尽快’ ……其实,路很长,无法尽快。”他神情严肃地再次重申这一观点。
他说,互联网时代,知识不再稀缺。像谷歌、百度、知乎这样的知识分享型产品层出不穷。信息共享的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掌握知识,但其实是一个碎片知识接一个碎片知识。碎片知识不等于真实的知识,也更不能转化为智慧。他认为,从知识分子到智慧分子的转变绝非易事,智慧分子应当具有洞悉社会、勤于思索的批判精神。
在他眼中,知识分子的智慧,一方面是人生的、学问的智慧;另一方面,是让社会、让时代变得更好的一种责任上的智慧。否则,知识分子就不能够名副其实。
白岩松讲到,今年3月份,他与著名道学泰斗陈鼓应老爷子见面,陈老先生叹息,现在的人,是“多识少智”,而古人,是“多智少识”。
说到激动处,白岩松再次紧皱眉头,提高了嗓门:“你说老子、孔子他们,知道地球是圆的吗?埃及在哪儿?万有引力是什么?都不知道。于是逼迫自己仰望天空去寻找智慧。都说长江后浪推前浪,我咋没见着中国后来有几个人把老子和孔子拍死在沙滩上呢?”
他调侃,古人仰望星空,我们低头刷屏。“你看现在我们有多少人手机像手铐一样牢牢把人栓死,稍微有闲暇时间你就下意识的往这儿(手机)去。”
“现在是读无用书的好时代”
又一个女大学生举手:“什么是好书?好书在生活中如何转变成智慧?”
他调侃:“你是后来不好意思才用了‘智慧’这个词吧,潜台词估计是‘怎么才能派上用场’。”
白岩松说,在他10岁之前,《新华字典》就是最好的书;20岁之前,则是《朦胧诗选》,而30岁前变成了《》,30岁之后则是参透人生哲理的《道德经》。每一个人生阶段都有自己认为最好的书籍。
他说,大学生们总会为出国、考研、考证忙的不亦乐乎,实用性的书籍能帮助他们“实用一时”。“人一辈子不可能总是这样阅读,我觉得应该多去看一些‘无用’的书。”
今年两会,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白岩松提出了全民阅读立法的立案。有人质疑,这个时代,大家不爱看书,这并不是全民阅读推广的最佳时机。他反问:“中国人以前看过书吗?50年代不是刚消除文盲?80年代你问问你姥爷、姥姥看书吗?是不是依然只有少数人?”连珠炮式的“白氏”疑问再次表明了他的立场――现在就是推广全民阅读的最好时代。
其实,在白岩松看来,读书的时代刚刚开始。“吃饱了,穿暖了,吃出糖尿病了,高血压了,你问问中国人是不是开始跑步了?然后是不是开始读书了? 因为你得先让他吃饱。你让他饿得乱七八糟的还嘱咐少吃点减肥,她稍微有点气力就去抽你。”探讨着严肃的话题白岩松不忘夹杂着自己的白氏幽默打趣,台下也是笑声一片。
最后一课:安身
现场举手的“白粉”应接不暇,当然,年轻人依然是互动环节的主力。有个刚刚参加工作的毕业生问白岩松,他身边有很多同学踏入社会工作后有着各种各样的抱怨和不如意,想请白岩松支招。
他喝口水,从刚刚讲述全民阅读的滔滔不绝与兴奋之中抽离出来,语气缓和了很多。“其实每个人都不一定很开心,人说负面情绪就像感冒,叫‘精神感冒’,隔一段时间就会感冒,你别让它器质性病变成抑郁症等等就行。”他的话中带着诚恳。
这几年,白岩松在自己的“新闻私塾”东西联大中带了几十名研究生,学生从北大、清华、人大以及中国传媒大学中选拔,每月一课,学制两年。在“新闻私塾”中,他的最后一课总是在讲“乐趣”。他反复强调,用乐趣安身,用事业立命,“安身”要在“立命”之前。“不能安身,又拿什么立命呢?”他反问。
“问问你的同学们,工作不开心,兴趣多吗?”他拿着话筒,目光注视着提问的小伙子,“老想着一门心思就想往上爬,那不行。”
身为央视媒体人,白岩松平日工作繁忙,每周一到周五晚间主持评论的《新闻1+1》让公众了解时事政策、突发事件以及公共话题的最新动向,在国庆、申办冬奥以及奥运会时期也没有空闲。可这并不妨碍他广博的兴趣爱好。早在几年前就有人总结“白岩松=私塾老师+古典音乐发烧友+体育迷+段子手+……”因为酷爱足球,他甚至用自己喜欢的球星的名字“巴蒂”作为儿子的乳名。
[论文摘要] 自1980年起,英国电信产业先后实施了邮政、电信分离,建立独立的管制机构,对开放市场准入和私有化以后仍然居于主导地位的运营商——英国电信公司(bt)实施包括价格上限管制在内的一系列管制,促进了英国电信产业向竞争性结构的转化。目前,我国电信产业同样面临着放松管制以及放松管制以后如何重组和再管制主导运营商的棘手难题。本文拟对英国电信产业20余年的改革经验进行比较系统的回顾和评析,以期对我国电信产业的下一步改革有所启示。
一、从垄断到双寡头垄断再到电信市场完全开放的历史沿革
以时间为坐标进行纵向考察,英国电信产业以若干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为标志,开始了其从垄断到市场完全开放的影响世界电信产业发展方向的改革。
1981年是邮政、电信分离和独立管制机构建立的转折点,从此英国电信产业走上了放松管制之路,当时的垄断运营商bt也开始了富有革命意义的私有化和商业化进程,其标志是1981年《电信法》的颁布、邮政和电信的分营以及同年年底由私人控股的莫克瑞通信公司(mercury communications)的成立。莫克瑞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提供连接主要商业区的电话线路,提供国内、国际长话业务等。该公司于1982年获得了英国政府颁发的电信运营许可证,政府允许莫克瑞通信公司建立国内第二个固定电信网络,与英国电信公司在国内展开竞争。
1983年,英国政府明文规定国内只允许bt与莫克瑞通信公司建设经营固定网络和经营基本电信业务,从此英国的电信产业形成了“双寡头垄断”格局,这个格局一直维持到1991年,其他运营商才得以进入英国电信产业的固定网络市场。Www.133229.coM英国政府采取这一政策的目的,是通过在一定时期内建立和维持一个“双寡头垄断”的格局,帮助新成立的莫克瑞公司建立起自己的通信网络,使其不断地扩大市场份额,增强与bt的竞争能力,适应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
1984年,英国政府开始在电信产业实施私有化政策,但仅对bt实行私有化,出售其51%的股权,同年,英国政府又通过了《1984年电信法》,根据该电信法建立了独立的电信管制机构——由电信总长(director general)领导的电信办公室(oftel),与贸易和产业国务大臣(the secretary of statefortrade and industry)共同对国内的电信运营商实行统一的管制。电信法要求国务大臣和电信总长尽全力满足合理的电信服务需求,确保取得执照的运营商按照执照规定提供电信服务的能力,保护用户、买者在电信服务和设备的价格、多样性和质量方面的利益,强化英国电信产业的效率和运营商之间的有效竞争。电信法规定在英国经营电信业务必须取得执照,而执照由贸易和产业国务大臣在咨询电信总长之后发放。
1985年,在固定电话领域的双寡头垄断政策得到稳定和巩固后,英国政府开始在移动通信业务领域引入双寡头垄断,这一政策使英国在移动领域展开了一定程度的竞争。在双寡头垄断政策实施了8年后的1991年,英国政府颁布了题为“竞争与选择:20世纪90年代的电信政策”白皮书,在对双寡头垄断政策的效果作出适当的评价后,正式终止了双寡头垄断政策,从此英国的国内电信市场开始完全开放。因此,1991年被视为英国电信产业从双寡头垄断向电信产业完全开放的转折点。此后,英国电信产业在放松管制、放松管制之后对主导运营商的再管制和保护用户利益方面建立了一系列完善的制度。
二、放松管制过程中对电信产业和主导运营商bt的再管制
1.以执照的颁发和修改约束运营商
bt取得了多张执照,其中最重要的是经营固定线路公众电信网的执照,其内容由旨在确保英国电信服务的广泛供给、保护用户利益、鼓励电信服务和网络供给的有效竞争等方面的一系列条款组成。按照执照的规定,bt必须满足对几乎遍布整个英国,包括农村地区(这是普遍服务的主要内容)的语音电话、低速数据、传真服务和公共呼叫信箱的合理需求。执照还规定,bt必须允许其他执照持有者在成本导向、透明和非歧视的条件下与其电信网络的连接,遵守公平交易义务,禁止旨在以价格条款和服务质量不适当地扶持其自己业务的任何部分来对抗竞争者,禁止不公平的交叉补贴。为了实现成本价格的网络连接并提供其既未实行歧视性待遇也没有不公平的交叉补贴,bt必须公布其受管制业务和活动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bt应当对接入(access)、设备供给(apparatussupply)、网络(network)、附加和住宅服务(supplemental and residual services)独立地进行会计核算,如果在这些业务之间存在不公平的交叉补贴,bt必须采取措施按照电信总长的要求改正。自2000财务年度起,bt必须对移动业务提供独立的财务报告。为了使电信总长能够监管其活动,执照还规定bt有义务向电信总长提供他所要求的信息。bt这张执照有效期不定,但贸易和产业国务大臣可以在bt违反执照条款的情况下随时收回执照,或者在bt没有违反条款的情况下提前10年告知的情况下撤消这张执照。
执照要求bt从总体上降低价格,允许对bt实施价格上限管制,管制的范围包括语音电话、住宅服务和联网价格。执照对bt的交易条件实施了专门限制,要求其公布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价格和相应的服务条款。如果持有执照者不反对或者出于放松管制目的电信总长可以修改执照,其他情形下可以向竞争委员会(cc)提出修改执照。无论哪种情形,电信法都要求在执照修改以前进行公众咨询。
除了受制于政府机构的管制以外,bt还受竞争法的约束。《1998年竞争法》(competition act1998)已于2000年3月生效,根据竞争法的规定,电信总长与公平交易总长(director general of fairtrading)拥有调查电信运营者并要求其停止相关活动的权力。违反相关禁止的规定,除了受损失者可以请求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外,还可能导致最高为违反年度(最多3年)销售收入10%的罚金。由于英国电信市场对进入是完全开放和高度竞争的,英国政府和oftel已经表示,对电信产业的控制从主要依据执照条款的管制向更多地依赖竞争法的方向转换。bt和oftel正在就如何根据竞争法的要求修改执照进行讨论。虽然电信法废除了电信产业的垄断,但是bt还要承担比其他执照持有者更多的义务。bt认为,既然零售和批发业务已经分离,对其零售业务的管制就应该采取与其他相关运营者相似的方式。
英国的双寡头垄断结构是oftel人为选定形成的,事后很多人认为由市场来选择bt的竞争对手应该更好。政府对mercury公司的扶持削弱了其争取市场份额的努力,这一点oftel在1994年的报告中已有所认识。1991年以后,英国电信市场实施完全开放的政策。从此,任何公司都可以申请在英国开办国内电信业务和建立固定网络设施,有线电视公司可以不经过oftel的批准和不租用bt和mercury公司的网络就可以提供电话业务。同时政策还允许经营移动通信业务的公司经营固定电话业务,并规定了bt和mercury公司在2002年以前不能提供有线电视业务。①在这一完全开放政策的作用下,仅仅经过了5年,也就是到了1996年,英国已有150多家企业取得从事通信业务的经营许可证。许多新企业不仅从事通信设备生产经营活动和移动电话服务,而且有线电视公司等一些企业还提供有线通信网络服务,这就使整个电信产业的各个业务领域都在不同程度上形成了竞争性结构,充分发挥了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
电信市场的开放给英国带来了诸多益处。它促进了英国电信业的迅速发展,也带动了国内经济的发展。另外,用户可以对电信业务和设备进行自由选择,并且可以通过各公司的竞争降价而受益。英国政府通过制定和执行政策及发放许可证等措施对电信市场进行管制,保证了电信普遍服务的实施。
oftel规定英国电信只能向用户收取用户可以承受的资费,并且即使在用户欠费时,也必须保证用户能够接收电话和呼叫紧急电话。oftel在1996年规定,英国应该继续对低消费用户提供补贴价格,并且对不同地区的网络互联、线路租用和通话服务确定相同的资费。bt参与竞争也使它积累了提供综合电信业务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电信企业的成功经验,为它成为世界上最具有竞争力的电信公司奠定了基础。新的电信运营公司进入市场,也给电信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提高了通信质量并且完善了网络建设。
2.运营商的多元化和开放竞争的效率评估
电信产业私有化和开放市场准入之后,运营商数量迅速增加,竞争相当激烈。到2001年6月底,英国电信产业颁发公共电信运营者执照(附国际设施)133张、公共电信运营者执照94张,6种主要执照的颁发数量合计达271张。
竞争对英国电信产业的效率和资费水平产生了积极影响。bt的劳动生产率在私有化宣布后实施前就快速上升,这一现象反映了英国政府为了吸引投资者在私有化以前所作的努力。然而,劳动生产率在私有化之后即快速回落,这是因为原先劳动生产率的快速增加是由于解雇多余员工的结果。当员工数目固定之后,劳动生产率的增加随即开始下降。由于放松规制之后电信产业竞争的加剧,英国电信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又一次大量裁减员工,劳动生产率再次大幅度上升。在全要素生产率方面的改进虽然不很突出,但还是能够看出长期缓慢上升的态势。
bt的实际费率在私有化之后下降了5.1%,而且服务质量还有显著提高。英国电信之所以能够使其消费者通过私有化获得了高质量、低价格的电信服务,基本上可以认为是1991年管制者开放进入,将更大规模竞争引入电信产业的结果。资本利润率在1989/1990年达到高峰之后逐渐下降,则是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和管制者采取更为紧缩的价格上限管制的结果。私有化初期较高的盈利能力,既说明私有化企业在成本控制方面的优势,也反映了政府在此期间为了奖励投资人对私有化的支持采取了较为宽松的管制。私有化完成以后,管制者就开始逐渐紧缩价格上限的条件,并致力于引进新的竞争者,从而使私有化后企业的盈利能力呈现出逐渐下降的态势。
3.bt的主导地位
但是,对接入市场(access market)和电话市场竞争格局的分析表明,电信产业的竞争并没有像原来预想的那样削弱bt的主导地位。从接入市场看,bt接入线路供给的竞争主要来自电缆运营者(cable operators),特别是对住宅用户。电缆网络现在直达半数以上的英国家庭,服务400万家庭成员,占英国家庭总数的30%和所有英国家庭成员的15%。不过,bt在住宅和商务固定接入市场仍然拥有高达83%和89%的市场份额(表1)。
从电话市场来看,所有家庭和商务用户可以从分布在英国的150家运营商获得间接接入(indirectaccess ,ia)服务。ia运营商的用户保留bt的交换线,但通过拨打短的接入号码或拨打一个免费电话号码接入他们选择的服务商。ia呼叫的数量正在增加,2000年6月住宅电话的8%为ia呼叫,呼叫量达20亿呼叫分钟,其中本地占30%,国内占33%,国际占7%,非地理服务和移动占30%。表2显示ia与电缆和区域运营者的共同作用导致了bt呼叫量和收入的减少,但bt仍然具有支配意义的市场份额。
oftel对bt使用资本的收益(returns on capital employed ,roce)和资本成本进行了比较。大体上,roce可以反映bt的盈利能力,而资本成本反映投资者要求的最低收益率,两者之间的差额表示取得超额利润的能力。厂商之间的竞争能够使得收益率趋近于资本成本,也就是说在竞争性市场中收益率不可能持续地高于资本成本。在这个意义上,比较近年来roce超过资本成本的程度,可以确定bt面临的竞争程度。oftel认为bt资本成本的中间值为12.5%,1999/2000年度,bt使用资本的收益率虽然有所降低,但总体上仍然保持在20%以上。如果有效竞争像1996年预计的那样确立起来,bt的收益率应该降低到接近资本成本的水平。如果竞争没有效果,bt的收益率和市场份额应该保持相对稳定。尽管竞争的压力在增加,但bt持续较高的市场份额和收益率说明竞争并不是充分有效的。表2可见,bt在商务市场份额和收益率已经富有意义地降低了,但住宅市场份额和收益率仍然较高。除非一个公司比它的对手更有效率或具有更强的革新能力,否则不会持续地获取超额利润。oftel据此认为电话市场并不是充分竞争的。
三、价格上限管制
零售市场的价格管制是竞争不充分情况下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手段之一。bt的国内固定网络服务在零售和批发两个层次上受制于价格上限管制,而其竞争者则不受此控制。其中受管制的零售价格包括两类,一类是公众转换电话呼叫费用(public-switched telephony call charges)和交换线路出租(exchange line rentals),一类是私人电路(private circuits)。每一类的价格控制都按照由英国零售价格指数(rpi)和效率因子(efficiency factor, x)构成的算式来进行。对于受管制的服务而言,每年(自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止)加权平均价格增加幅度不能超过rpi减x之后的差。在通货膨胀率较低的时期,这意味着bt还要降低价格。bt同时承诺,按照一个控制的价格包(price pack-age)向商业用户提供服务,对小商业用户收取的呼叫资费不高于根据居民价格控制公式计算出的价格,线路出租资费的增长不超过rpi。自1997年8月至2001年7月间的私人线路价格控制,包括国内模拟和低速数字私人线路,其任何一年的资费增长都不能高于rpi。
目前的零售控制是1996年确定的,其范围涵盖网络接入、线路出租和本地、国内、国际呼叫价格以及运营者协助(operator assistance)价格。非地理呼叫,像互联网服务,则不包括在内。
价格控制算式以rpi-x表示,其含义是每年受管制服务价格加权平均以后的最大涨幅要比当年通货膨胀率低x。以目前x取值4.5%为例,如果通货膨胀率为2%,则所控制服务的价格的加权平均值至少要降低2.5%。互联资费是bt向通过其网络接入和传输呼叫的运营商收取的资费,对互联资费的控制取决于它的市场结构。按照目前实施的网络控制制度,互联服务市场被划分为4种类型,即竞争、新服务、有竞争前景的服务和非竞争,对竞争资费不施加控制。为了激励革新,oftel对新服务保留引入控制的权力,但不立即对新服务资费施加控制。考虑到竞争会对其资费施加一定的约束,其他网络运营商的竞争能够促使bt将资费降低到边际成本水平,对于具有竞争前景的服务按照rpi+0%的安全上限施加控制。对非竞争采取与零售价格一样的控制方式,将其划分为3个篮子,每个篮子按照rpi-8%的算式控制。
同时要求bt对基本服务价格按地理位置进行平均,这意味着这类服务定价在整个英国是相同的,尽管不同区域的成本可能互有差异。地理平均可以将竞争性价格水平带来的利益传递到全国,而不是仅仅局限在竞争激烈的区域。同时,地理平均还可以使得高成本地区用户用得起电话。oftel认为应该继续保留对bt的地理平均要求。目前的零售价格控制于2001年7月到期,网络资费控制于2001年9月到期。
自1984年实施价格上限管制以来,所采取的计算公式和效率因子如表3所示。可以观察到,英国电信产业的价格上限管制有逐渐紧缩的趋势。最初价格上限为rpi-3%,1989年紧缩至rpi-4.5%,1991和1993年又进一步紧缩至rpi-6.25%和rpi-7.5%。近年来,由于电信市场竞争日趋成熟和激烈,价格上限才放宽至rpi-4.5%,价格上限管制的范围也比私有化初期大大缩小。
从1997年8月至2001年7月,公众转换电话的零售价格控制采用rpi-4.5%的计算式。虽然它是根据bt居民用户中话费最低的80%那部分测算出来的,但所控制的价格适用于所有用户。近年来的价格控制公式和实际价格如表4所示。
目前实施的rpi-4.5%的零售价格控制,包括联网、线路出租、本地呼叫、全国呼叫和国际呼叫,将在2001年7月到期。oftel以住宅用户支出最低的80%部分来计算受控制篮子中每一种服务的相对权重,这意味着价格控制主要集中于低支出用户使用的服务。在价格控制期间,由于价格上限管制和竞争的作用,基本语音价格降低了。bt在主要电话市场份额的减少反应了正在增强的竞争,尽管其住宅电话市场份额还保持在60%~70%之间。未来几年竞争将继续增强。2001年开始实施的服务商充分预先选择(full carrier pre-selection),使用户可以在无须加拨接入号码的情况下选择其他运营商的服务,电缆运营者将继续扩大服务范围,接入转售也将继续促进竞争。根据目前的竞争格局和未来的竞争前景,bt认为竞争性市场能够给消费者提供充分的保护,并要求取消所有对零售价格的控制。其他拥有自己网络的电话公司也支持结束零售价格控制。但是oftel认为,在所有市场上bt面临的竞争,步伐相对缓慢,还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目前的竞争能够保护消费者,特别是低收入用户和电话低使用者。因此,oftel已经提出将目前的价格控制延长到2002年7月,以便评估服务商预先选择、间接接入、本地环路开放和移动替代对竞争的影响。在2001年底,如果增加的竞争不能限制bt的电话价格,oftel将考虑采取进一步的价格控制或促进竞争的其他措施,包括对bt的网络实施以成本为基础的接入。由于转售者可能以更容易获取利润的那部分用户为目标,以成本为基础的接入必须伴随着保护低支出用户的措施;如果竞争能够增强到降低盈利能力的程度,oftel将考虑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保留目前的价格控制。oftel提出一个滚动条款,该条款允许将价格控制从2002年8月延长到2003年7月。
oftel认为管制必须与市场竞争程度相适应,多余的管制会减少对投资和创新的激励,管制失灵还会损害消费者利益。2001年2月,oftel公布了关于网络资费、零售价格控制和执照修改草案的一份文件。在这份文件中,oftel打算将目前的rpi-4.5%的零售价格控制延长至2002年7月31日,而不是取消价格上限管制或像通常那样引进一轮新的为期4年的价格上限管制。这意味着oftel认为现阶段竞争并不充分,很可能在2002年7月31日之后要修改价格控制或采取其他的管制措施。
oftel在文件中还提出,由于竞争还没有达到解除网络资费控制的程度,需要继续根据每个互联市场的竞争程度,引入新一轮控制,控制期间自2001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止,受价格上限控制的5种服务的效率因子介于7.5%至13%之间,而非目前的8%。bt已经接受了oftel的建议。之所以实施网络资费控制,是因为电信网络提供与世界任何地方终端用户通信的手段。
在一个垄断的电信市场,终端用户只能接入同一个网络,在两个或更多运营商竞争的市场,终端用户往往需要使用多个网络。因此,为了提供跨越网络的服务,不同运营商的电信网络需要相互连接或通过第三方的网络连接。电信服务跨越网络和在网络之间传输以及与其他网络连接的费用就是联网费用。零售价格由向终端用户提供相关电信服务引起的成本、利润以及向其他运营商支付的联网费用组成,联网资费水平是终端用户支付的零售价格的基础,较高的联网费用将直接影响终端用户支付的零售价格。因此,联网费用应该反映提供网络互联服务的成本。在2001年9月30日之前,标准联网服务的资费允许bt根据长期边际成本(long-run incremental costs ,lric)自行确定一个合理的标准。根据这些服务的竞争程度,oftel像对待零售服务那样采取不同的控制方式。
对于oftel看来近期内不可能变为竞争性的服务,采取价格上限控制(cap controls),目前的控制算式是rpi-8%;对于它看起来有可能变为竞争性的服务,采取安全上限控制(safeguard cap controls),相关年份价格增长不超过rpi;对于已经是充分竞争的服务或者是bt在网络资费控制体制建立以后提供的服务,不对其资费标准施加直接控制(not subject to direct charge controls),详见表5。如果bt打算修改现存的资费标准或提供新的服务,必须公开通知电信总长和其他执照持有者。
根据竞争委员会(cc)对移动网络执照提出的修改要求,自1999年4月30日起从bt线路呼叫移动电话的价格降低了25%,同时实施rpi-7%的控制。cc还要求bt在2001财政年度将支付给移动运营者之后用于弥补成本和实现利润的收入平均保留在每分钟5.8到3.09便士(ppm)之间。cc还建议btcellnet and vodafone在2000年财政年度将平均终端资费从14.8ppm降低到10.9ppm,这是在其已经实施3年的rpi-9%控制基础上再次降低价格。oftel已经于2001年就是否延长将于2002年3月到期的移动终端资费控制进行咨询,咨询的范围包括移动到移动呼叫资费以及是否对英国的另外两个无线网络运营者——one2one and orange的资费进行控制。
bt继续降低价格并简化价格结构,给用户更大的选择空间,以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向住宅用户和小商业用户提供服务。自2000年9月1日起,bt用户的晚间和周末国际终端呼叫费用仅为每分钟9~13便士。自2000年12月1日起,bt提供了新的价格选择,对非高峰期语音呼叫和联网呼叫按月收取固定费用。
四、21世纪初英国电信产业管制的新变化和bt的持续重组
2000年1月,oftel在一份战略报告中对主要市场的竞争效果进行了评估,提出了产业自治和联合管制(industry self and co-regulation)的概念,认为管制不应该超过保护用户利益的最低需要。这一概念的实施对于建立更具灵活性、更易于快速反应、更重视实际效果的管制体制具有重要作用。为使管制机构对变化的竞争格局作出适当的反应,oftel表示,未来几年继续对竞争效果进行评估,在能够给用户带来利益的竞争性市场,减少管制或撤消管制。
在2000年12月公布的一份白皮书中,政府提出了有关电信传输产业的管制改革设想,将现存的5个管制机构——office of telecommunications(oftel)、independent television commission(itc)、broadcasting standards commission(bsc)、radio authority和radio-communications authority合并成一个新的管制机构——the office of communications (ofcom)。ofcom由执行和非执行成员构成的委员会以及委员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领导。bt正在联合其他运营商寻求对抗管制决定的充分权利,呼吁通过ofcom的建立进一步放松对它的管制。
2000年5月26日,oftel在一项决定中要求bt自2000年6月1日起按照执照规定以同一价格向互联网接入呼叫源(flat rate internet access call origination ,friaco)提供服务,且对互联网接入呼叫源收取的费用不能按照使用时间而应该根据其购买的网络能力来确定。
2000年底,拥有2900万交换线和1100万移动用户的bt公布了重组计划,将原来着重地域的公司架构重组为多个不同的业务单元,业务更为专注和专业,重点更为突出。重组后的收入结构如表6所示。
虽然各个业务单元在运作上彼此独立,但bt retail、btopenworld、btwireless、bt ignite及yell仍会携手为其无线、互联网、宽带及电子商务领域的客户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bt正在加速重组计划的实施,其中的第一步是创建在架构和管理上均独立运作的新网络公司netco。此一举措对英国电信产业的影响不亚于1984年的私有化。此举既可抢占竞争优势,同时也避免了netco和bt其他业务单元之间可预知的冲突。新创建的netco将可提供专注的服务,以满足其他注册运营商和服务供应商(包括btretail、bt ignite在内)的需求;而这些客户亦可得益于由业务重点清晰而专注的公司为其提供服务。重要的是,话音、数据和互联网通信需求的持续增长,将为netco带来巨大的发展机会和美好的前景。当netco的业务定位确定后,bt会紧接着与政府和oftel商讨如何在架构上进行切分的问题,然后计划将不超过25%的netco股份分拆上市。
bt拟创建的控股公司也有精简的架构,并且专注于其业务,有助于处理股东有兴趣的收购、合资和上市事宜。这还意味着各项业务能专注服务其特定客户的需要,并建立其自身的风格和文化。新的集团和业务单元架构有助于加强财务和运营的灵活性。而各股东,也将看到业务运作的改善、更进步的管理文化和更大的透明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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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资本约束;资本充足率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09-0009-06
2008年,源于美国次贷危机的金融海啸横扫全球。金融危机的强大破坏力,使得对于目前金融监管系统普遍产生了质疑,其中三大支柱之一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更是倍受关注,特别是资本约束的有效性问题。我们既不能完全将次贷危机的责任推给资本约束,也不能姑息其在预防危机发生中的失职之责,需要全面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2009年伦敦G20峰会前夕,周小川行长发文明确指出资本约束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重要性,所以研究资本约束的有效性也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对资本约束有效性研究最早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1988年《巴塞尔协议》颁布后研究开始全面展开。资本约束有效,一般指在对宏观经济和银行业的长期竞争力影响不大的情况下,资本约束提高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和降低了其风险。本文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及风险、宏观经济和商业银行长期竞争力三个方面对资本约束有效性研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全面评价了资本约束的有效性,并指出其存在的不足,试图指出资本约束今后的改革方向。
一、资本约束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和风险的影响
一般来说,在资本充足率管制下,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平均水平会有所提升。然而还需要进行进一步分析,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提高是否完全由资本充足率管制引起的,有多少是由管制引起的,因为其他因素也有可能引起资本充足率的提高。另外,还要看商业银行风险是否降低了,降低了多少。资本约束主要经历了主观资本充足率、客观资本充足率和《巴塞尔协议》三个发展阶段,不同时期的管制所带来的效果不一样,不同时期的学者对不同时期的管制效果的结论也不一样。本文根据资本约束的发展历程进行介绍。
(一)主观资本充足率标准
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监管部门设计了一套ABC率制度对资本充足率进行管制,管制的主要形式是基于管制机构对个别银行的考察结果的主观资本标准,典型的办法是把同一组内(根据共同特征如资产规模分组)不同银行的资本―资产比率相互比较,促使资本比率低于同组平均水平的银行提高资本比率。
最先对该问题进行研究的是美国学者Peltzman(1970),他对美国银行1963年到1965年的数据采用多元回归分析商业银行投资的资本投资模式,得出了两个结论:一是银行的投资行为并没有与监管部门颁布的标准相对应;二是政府部门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可能会削弱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最后Peltzman总结说,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制并没有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和分支机构的设置产生影响。[1]
随后Mingo(1975)在Peltzman方法的基础上对原来的模型和数据进行了修正,采用1970年美国银行的数据,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2]Dietrich和James(1983)继续采用Peltzman和Mingo的方法采用美国银行1971到1975年的数据,并且增大了银行数量,得出了类似Peltzman的结论,他们认为Mingo的结论是受美国《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利率上限限制的影响。[3]
(二)客观资本充足率标准
1981年12月,为了迅速脱离这种管制的主观形式,给资本管制带来统一性和客观性,美国三个联邦管制机构宣布了专门的最低资本标准:除了最大的17家跨国银行以外,所有银行和资产少于10亿美元的银行持股公司(BHCS)的一级资本至少应为银行资产的6%;资产在10亿或10亿以上的机构应为5%。1985年,美国宣布全国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7%,地区性银行资本充足率为6.5%。对这段时期资本约束进行研究的主要有Keeley(1998)和Shrieves&Dahl(1992)。
Keeley(1998)采用美国商业银行业1981-1986年的数据进行研究,不过他的研究说服力不够,因为他不能够决定非管制因素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Shrieves和Dahl(1992)采用美国1800家银行1983到1987年的数据,利用考察管制资本标准影响外部股权注入商业银行之程度的双对数模式,分别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变化和风险变化两部分进行分析。研究结论显示,在资本约束下,资本充足率小于7%的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增加速度明显要大于资本充足率较高的银行,平均每个季度要多0.14%。[4]
(三)巴塞尔资本协议
1988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颁布的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国际业务的银行,到1992年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并对相关方面做出了统一的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进入了一个新全球化的时期,而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制有效性的研究也进入了一个全新时期,不仅在前人的基础上进行了更深一步研究,而且研究是在全球范围内开展。
Wall和Peterson(1995)采用不均衡框架考察资本充足性原则对大BHCS的影响,结论显示,在1989年大多数美国银行持股公司感受到很小的市场压力和几乎不存在的监管压力去调整他们的杠杆比率,然而当监管者在1990、1991和1992年提高监管压力时,大多数银行在这三年里都对杠杆比率进行了调整,并且在后两年的调整速度会更快。同时研究认为在任何时期,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实际变化是因监管压力变化和因市场压力变化两者间的较大者。[5]Jacques和Nigro(1997)对美国银行1990至1991年资本充足率管制有效性进行研究时,沿用了Shrieves和Dahl在1992年的研究模型,并进行了进一步发展。他们对风险的变化只采用了一个方程表示,对目标资本充足率和风险水平影响因素分析也有所改变,对监管的压力的表示也不同。综合起来,Jacques和Nigro 认为资本充足率和风险水平受这些因素的影响:银行规模(LNSIZE)、是否属于某个集团(BHC)、银行财务杠杆率(LEVD)、银行的盈利水平(INC)、RPG和RPL,其中INC是净收入与总资产之比。[6]Aggarwal和Jacques(1997)也是在Shrieves 和 Dahl(1992)模型基础之上对美国银行1991到1993年资本充足率管制的有效性进行研究。[7]与Jacques和Nigro不同的是,Aggarwal和Jacques撇弃了银行财务杠杆率(LEVD)因素,并且对监管的压力表示也不同,在分析管制所带来的资本充足率和风险水平压力时,他们可以将银行分为资本充足率很好、资本充足率达标和资本充足率不达标三种。因为面对资本充足率管制时,银行资本不足的银行为了逃避因为资本充足率不够带来的惩罚时可能会做出更大的反应。得到的结果与Shrieves和Dahl(1992)一致,他们特别检验了1991年FDICA法案和迅速矫正法案(Prompt Corrective Action,PCA)对银行业的影响,发现资本不足的银行比那些有更高初始资本的银行在提高资本比率的速度更快。
Ediz, Michael, Perraudin(1998)采集了英国银行业1989-1995年的详细数据,包括银行资产负债表状况、收益和损失状况等,在他的计量方法中运用了随机效果纵向回归模型。研究结果显示,英国实行资本充足率管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在不影响银行对资产选择的情况下增加了银行的稳定性。研究发现,在实行资本充足率管制时,资本充足率在监管最低标准附近的银行做出了较大的反应,并且大多数银行是通过增加资本的方式,而不是通过缩减信贷来提高自己的资本充足率。[8]
Rime(1998)认为很多文献集中于监管资本要求对于美国的影响,而对欧洲(除了英国外)银行的研究很少,所以,他验证了监管资本要求对瑞士银行业的影响。研究发现,瑞士的大银行并没有比其他银行持有更高的资本比率,可能是因为大银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对手普遍地持有资本的比率不高,并且,有趣的是,虽然瑞士所实施的资本监管比美国和英国更为严格,瑞士银行业的资本比率对实施资本监管要求的敏感程度(为2.4%)低于美国银行业和英国银行业(分别为5.6%和4.8%)。这反映了瑞士银行业,尤其是小银行在一个相对流动性低的市场里,调整资本是很困难的。瑞士通过留存收益和发行股权的成本比调整资产组合的成本要低。[9]这与Aggarwal和Jacques(1997)发现美国银行中资本不足的银行更能降低其资产组合风险的结论是不一致的,这反映了美国的资产抵押证券市场发达为其调整资产组合提供了更方便的途径。
Ghosh, Nachane, Narain(2000)对1997到1999年印度银行研究发现,资本管制对银行行为的影响已经超过了银行内部资本充足率目标对银行行为的指导,更重要的是银行主要通过调整资本来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而非高风险贷款。[10]总体来说,印度资本管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加强了银行的稳定性又没有影响到银行对贷款的选择,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资本充足率管制能够影响到银行的决策,高水平的资本能够有效地阻止系统性灾难,对政策制定者来说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第二,并没有发生像广泛的观点认为的,在监管的压力下,银行资产将大规模从贷款转向债券。银行资产组合在管制的压力下确实会发生一些变化,譬如像上述现象,但不显著。原因可能是由于经济处于高度发展阶段,对贷款的需求量较大。
Heid, Porath, Stolz(2003)考查了1994到2002年德国存款银行对资本和风险资产的调整。与前人相比,研究增加了一些对银行资本和风险资产产生影响的因素进行约束。研究发现:资本充足率较低的银行调整资本的速度要大于资本充足率较高的银行;资本充足率较低的银行试图去建立一个合理的资本结构,通过增加资本金和降低风险资产;资本充足率较高的银行试图去保持他们的资本充足率,当资本增加的时候,会相应去增加他们的风险资产,然而当风险资产发生变化时不会去调整资本;资本充足率适中的银行基本上不会去调整他们的资本和风险资产。[11]
张强,武次冰(2007)分析了中国银行业从2002-2005年间的数据。分析表明:不管是资本充足情况较好的银行,还是资本充足情况不好的银行在资本约束的压力下都提高了资本充足率;资本约束促进了商业银行风险的降低。不过,这个效应正在减弱。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资本约束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其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和降低风险能力也不断增强。从上述各位学者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出,1988年《巴塞尔协议》颁布后,在全球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次贷危机中大量银行倒闭说明资本约束降低银行风险的能力还待提高,各位学者也需要从一个更新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二、资本约束对货币政策传导和宏观经济的影响
资本约束对宏观经济的顺周期性在次贷危机中遭到了广泛的批评,认为资本约束对经济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般学者认为,商业银行资本约束可以从间接和直接两个方面来影响宏观经济及经济周期。间接方面,资本约束可以通过影响货币政策传导,从而影响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也就是宏观经济;直接方面,资本约束可以通过影响商业银行信贷而影响宏观经济。
(一)资本约束对货币政策传导影响
资本约束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是指资本约束引起的商业银行资本水平变化,不同资本充足水平对货币政策传导影响。目前在该方面的研究争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商业银行资本水平是否会对货币政策传导有影响;二是不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对货币政策传导影响如何。
商业银行资本水平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在较长一段时间内被人们忽略,直到《巴塞尔协议》实施一段时间后。现任美联储主席Bernanke和Gertler(1995)首先指出了银行资本“信贷渠道”的存在及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他们将“信贷渠道”分为三个渠道:“资产负债表渠道”、“银行信贷渠道”和“银行资本渠道”。“资产负债表渠道”主要通过借款者的财务状况影响货币政策传导;“银行信贷渠道”主要通过银行贷款供给影响货币政策传导;“银行资本渠道”是指不同资本充足水平银行的资产风险度不一样,所以对货币政策的反应也不一样。[12]Kishan和Opiela(2000)研究表明对于不同资本充足状况的美国银行,利率的变化引起他们信贷的变化是不同的,尤其是对中小银行来说。[13]Engler、Jokipii、Merkl、Kaltwasser和Souza(2005)利用奥地利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1997-2003年的数据,研究银行资本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文章采用了不平衡面板模型去研究银行信贷渠道和银行资本渠道的存在。研究发现了奥地利银行信贷渠道的存在,而对于扮演重要角色的资本,研究不能够去证实银行资本渠道发挥的效应。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资本水平对货币政策传导存在影响。刘斌(2005)通过显性解的形式研究资本充足率对货币政策传导、信贷及经济的影响,了解资本监管与准备金管理对信贷及经济影响效果和途径的差异性,并为协调两者的关系提供建议。[14]
大多数学者研究表明,资本约束会对货币政策传导产生影响。不过也有些学者不这么认为。Borio et al. (2001)研究认为经济周期会影响到银行信贷的变化,资本充足性要求要远远小于经济周期对信贷的影响。
在得出了商业银行资本水平可能会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后,学者们开始研究保持怎样的资本水平会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较大,关于这个问题,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看法。Van den Heuvel(2001a,2001b, 2002a,2002b, 2003,2005, 2007)分别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长期对商业银行资本水平对货币政策影响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显示,货币政策对信贷的影响依赖银行资本充足状况;资本充足率较差的银行对货币政策的反映要大于资本充足状况较好的银行;同时发现了“银行信贷渠道”和“银行资本渠道”的存在。Gambacorta和Mistrulli(2004)研究了资本充足状况不同的银行通过信贷对货币政策和GDP的影响也不同。研究结果显示,资本充足好的银行能够有效的抵御货币政策对信贷的影响,这和“银行信贷渠道”理论一致。同时,“银行资本渠道”也发挥了效应,尤其是对有大量敏感性缺口的银行。
也有学者认为不仅仅是高资本充足水平会影响货币政策传导 ,资本充足水平过高或过低都会对其有影响。Tanaka(2002)在理论上进一步分析了资本约束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研究认为,资本约束非常严格或者银行资本充足性不好都会使货币政策传导弱化。Claudio Borio和Haibin Zhu(2008)就资本约束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进行了很好的综述和总结,大多数研究认为,资本约束会影响货币政策的传导,资本充足水平较低的银行更能反映货币政策。
(二)资本约束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资本约束对宏观经济影响的研究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本约束是否对宏观经济产生影响;二是资本约束对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
资本约束对宏观经济影响的渠道是多方面的。Bernanke和Lown(1991)研究发现,资本约束将会影响到资本在银行间的分配,而资本在银行间的分配对宏观经济的活跃性有很重要的影响。Hancock和Wilcox(1997)采用一个关于包括家庭和商业实际资产借贷增长的银行资产组合调整模型去测量银行的资本压力、全国经济环境指标、该州的经济环境指标和其他指标。实证研究结果显示,相对于家庭居民借贷,实际商业借贷更容易受到银行资本变化的影响,商业借贷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会更大。Peek和Rosengren(1997b)证实了资本约束这个因素对宏观经济的影响要大于贷款需求和借款者信用下降的影响。Hancock和Wilcox(1998)采用美国银行业1988-1992年的年度数据去检验在资本约束压力下是否小型银行(总资产小于3亿美元)的贷款供给减少会被大银行增加信贷所抵消。研究结果表明,小银行资本每减少一美元对宏观经济造成的影响要大于大银行资本减少一美元,资本约束对中小银行贷款行为的影响要远远大于对大银行的影响。G.Choi(2000)对韩国银行和宏观经济数据的实证研究表明,韩国金融危机后实行的资本约束导致了银行贷款供给的下降,从而直接影响了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融资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对宏观经济造成了负面影响。
Chiuri、Ferri和Majnion(2002)使用15个发展中国家的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其结论为:第一,资本约束严重阻碍了发展中国家银行尤其是资本实力较弱银行的信贷供给,其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要大于发达国家;第二,对金融危机后实行资本约束的国家而言,这一负面影响更大;第三,资本约束对国外大型银行分支机构影响较小,开放银行市场将有利于减少管制的冲击。Hahn(2002)采用奥地利银行业1996-2000年数据,并用面板模型分析了资本充足率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结果发现,严格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将会通过银行信贷影响宏观经济。我国学者刘斌(2005)运用中国16家商业银行实际数据,从分机构和总量两方面研究资本约束对中国贷款的影响,研究结果,资本约束对不同银行贷款的影响程度不同,资本约束对不同银行的贷款影响程度不同,特别是对于资本相对不足的商业银行,资本约束对贷款的影响程度较大。从总量数据来看,监管当局要求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一个百分点,使贷款下降2.6个百分点,使GDP增长率下降0.27个百分点,使GDP平减指数同比增长率下降0.25个百分点。刘澜飚(2007)借助于Peek和Rosengren的测算方法,通过计算和分析亚洲各国(地区)在经历金融危机后加强资本管制、提高资本充足率对该国宏观经济的影响时发现,这样的举措在经济低迷时期不但不会改善宏观经济状况,反而会恶化经济的发展。[15]
也有学者认为资本约束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不大。Heid(2005)通过建立一个能够准确反映资本约束对宏观经济周期性影响的模型,研究发现虽然资本成本是不断变化的,但其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并不是十分剧烈。Deutsche Bundesbank Monthly Report(2005)对1994-2004年德国银行业的研究得出了与其他研究者相反的结论。研究发现资本约束对宏观经济的影响非常微弱,实证结果出现了与理论的背离。
从以上研究来看,资本约束会在短期内影响到宏观经济发展。但在长期内资本约束对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研究结果还存在比较大的分歧。Blum和Hellwig(1995)从理论模型上分析了银行资本约束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研究认为,资本约束可能会扩大经济周期。在经济衰退时,总需求下降导致对贷款需求减少,而资本约束进一步使银行紧缩贷款,从而影响生产投资和宏观经济,具有顺经济周期效应。Tirole(1997)用静态模型研究,同样也表明了由市场确定的资本充足率具有顺周期特征,这种顺周期特征在经济衰退期将进一步加重经济的衰退幅度。Gambacorta和Mistrulli(2003)的研究却表明资本约束有利于稳定宏观经济,减少顺经济周期效应,他们采用1992-2001年意大利银行业季度数据,解释了由于银行资本和风险厌恶,银行借贷对宏观经济影响的不对称性,发现资本充足性较好的银行相对来说顺经济周期性效应小。
从上述研究来看,大家普遍的结论认为资本约束确实会对宏观经济产生影响。不过在其对宏观经济周期影响时,并不是所有学者均如次贷危机下大家所指责的那样认为资本约束对宏观经济是顺周期的,也有部分学者认为资本约束同样也具有逆周期性。
三、资本约束对银行业长期竞争力的影响
如果资本约束能够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和降低其风险,同时也不对宏观经济构成影响,我们也不能认定资本约束是完全有效的,因为资本约束还影响到银行业的长期竞争能力。关于资本约束是否会伤害银行的长期竞争力,许多学者进行过不同的研究。他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与证券市场相比,是否降低了银行业在金融系统的影响力;二是是否影响了银行的盈利性。
(一)银行业与资本市场比较
银行业与资本市场竞争力的比较主要是研究,是否因为巴塞尔协议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规定和风险权重的扩大导致银行业相对于证券市场融资功能的下降。许多国家都已经注意到资本的融通从银行逐渐转向商业市场和证券市场的趋势,但是很难去判断这种转变有多少是由资本约束引起的。研究者认为导致这种结果的因素还有:一是存款利率上限的变动;二是信息技术和金融改革的提高;三是增加了那些母国管制较松银行的竞争力。因此,我们不能就银行在不同市场占有份额的变化去判断资本约束对银行长期竞争性影响造成的。
有的学者认为资本约束损伤了银行竞争力。Thakor和Wilson(1995)在理论上分析了资本约束对借款者融资的选择。研究认为,质量中等的借款者数量会因银行资本约束而减少,这是因为资本约束会提高借款成本和银行重组不良贷款的积极性下降,这些都会引起银行贷款需求减少;质量好且具有发展潜力的借款者更愿意选择资本市场融资,他们认为面对资本约束时,资本市场流动性更强。
也有学者认为资本约束提高了银行竞争力。Boot和Marinc(2007)分析了资本约束对银行业内部竞争的影响。他们认为,在资本约束更有利于银行业的优胜劣汰,尤其是在对国际银行业的开放下。结论认为资本约束可以提高银行业整体水平,从另一个层面上来看,其提高了银行业与其他非银行业的竞争力。
同时,还有学者认为资本约束对银行竞争力影响不大。Arikawa(2008)对1980-2004年日本公司在资本市场和银行之间融资的选择进行了研究后认为,公司在资本市场和银行间进行融资选择时,主要依据公司在这段时期发展的机遇及所面临的风险。公司如果具有非常好的发展机遇且面临风险较低时,会倾向选择资本市场融资。相反,则会选择银行贷款融资。由于对于影响银行和资本市场间竞争力的因素太多,导致学者们研究结果各异。
(二)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
直接研究资本标准颁布后银行盈利性和银行业成长性的变化可能价值不大,因为在短期内,他们与宏观经济关系有很高的相关性。一个检验资本充足率管制对银行盈利性影响的方法是观察市场对管制的反应。已经有一些学者开始通过对银行股票价格进行研究来检验资本约束对盈利性的影响,在资本标准颁布前后很短的时间内对股票价格造成的影响应该不会被宏观经济和其他长期因素的影响。
Eyssell和Arshadi(1990)利用对主要事件进行研究的方法,发现这三个事件造成了股票价格的反常下降。这三个事件为:一是美联储颁布被提议基于风险的资本标准(1986年1月24日);二是美联储和英格兰银行联合声明确定一个最低资本充足率的意图(1987年1月8日);三是巴塞尔协议的颁布(1988年7月11日)。这三个事件造成27个大银行股票价格的下跌,这说明较高的资本充足率标准影响了银行的长期盈利性。Madura和Zarruk(1993)研究所采取的方法与Eyssell和Arshadi (1990)的研究方法相似。他们发现那些超级大银行股票价格会因为资本约束而下跌。
Cooper, Kolari和Wagster(1991)研究了1987年1月到1988年7月加拿大、日本、英国和美国四个国家27家大银行在12次资本约束条例宣布时股票价格的反应。研究发现,加拿大、英国和美国银行股票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尤其以美国最为明显,而日本银行股票价格变化没有明确结论。随后Wagster(1996)进行了更深一步研究,他将资本约束条例公告事件增加到了18次;增加了德国、荷兰和瑞士三个国家,银行数量也增加到了57家;并对模型也进行了进一步深化。研究发现,这七个国家每个在18次中最少有一次股票价格反应是显著的,但是整体上只有日本银行是显著的。
Cornett和Tehranian(1994)研究了银行面对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宣布的反应,是否银行会增发股票去达到资本约束要求。研究认为,如果资本充足率标准明显改变了银行目前的最优资本结构,迫使银行增发股票或者债券,这都会影响到银行的股票价格。然而,如果银行自觉地去增发股票或债券,说明银行所有者对银行前景不看好,若是因为资本约束,并不能说明银行前景不好,所以应该不会使股票价格下降。那么资本约束对股票价格的影响是十分不明确的。他们对1983-1989年美国176家银行的491次股票获债券发行进行了分析研究,对非自愿发行证券银行发行前60天股票的平均价格变化与那些没有发行的银行进行比较。研究发现,由于资本约束导致的银行非自愿发行证券对股票价格的影响要明显小于自愿发行;投资者对非自愿发行的银行预期要好于自愿发行。
Laderman(1994)利用Cornett-Tehranian的分析方法对美国商业银行在1989-1992年的44次证券发行进行了研究,这段时期刚好是美国资本约束完成时期。研究发现,一般的股票发行会让股票价格下降1.6%,而资本充足率较低的银行股票增发会让股票价格下降2.74%。虽然这个反应比较小,并且也没有十分明显的经济含义,但它还是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投资者对资本约束会影响银行长期竞争力的预期。
尽管这些研究得出了比较一致的结论,但是仍存在一个问题,即是否投资者短期的反应造成的股票价格变化就一定能反应银行的长期竞争性。也有少数学者从理论模型上对其进行了研究。Boot, Dezelan和Milbourn(2000)建立了双寡头模型来分析资本约束对银行利润的影响。研究发现信息不对称会加重高质量银行的负担,并指出管制仔细调整的重要性。Rime(2001)沿用Boot, Dezelan和Milbourn的双寡头模型(BDM)来分析资本约束对银行利润的影响。研究认为,资本约束对资本状况较差银行利润的影响要大于资本状况较好的银行;当银行在面对非管制金融机构竞争时,由于资本约束导致银行利润的减少程度明显要高于银行在与同样管制金融机构竞争或者是没有竞争时利润的减少。
四、结论
众多学者研究来看,实行资本约束比较有效的提高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和降低其风险,尤其是在《巴塞尔协议》颁布后,然而次贷危机爆发说明资本约束在降低风险上还做得不够;在资本约束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上,学者的研究出现了分歧,部分学者认为资本约束是具有顺周期性的,也有学者认为其具有逆周期性,还有学者认为其两者都有;而关于资本约束对银行业长期竞争力影响,在影响银行与资本市场竞争上没有得出非常一致的结论,大部分研究表明资本约束会影响到银行盈利能力。综合上述学者的研究成果,并结合次贷危机,我们认为资本约束还可以在以下方面加强:
一是提高资本约束降低风险能力。次贷危机表明资本约束并没有很好的控制商业银行的高杠杆化运作,未能有效的监管表外风险。
二是降低资本约束的顺经济周期。虽然从理论分析资本约束确实具有顺周期性,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对风险资产权重的重新设计或者其他政策与其配合来降低其顺周期性,让资本约束能够起到稳定宏观经济作用,缓解金融危机的产生。
三是建立有效的资本金补充渠道。众多研究表明,资本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损害资本约束的长期竞争能力,这主要表现在资本约束对信贷控制而造成的,如果资本金补充渠道更加丰富和有效,商业银行更容易获得资本金,那么银行就不会面临缩减信贷给其竞争力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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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Kishan, R. P., and Opiela, T. P., 2000, “Bank Size, Bank Capital and the Bank Lending Channel”, Journal of Money, Credit and Banking, Vol. 32, No. 1, pp. 121-41.
关键词:公路工程 招投标策略
目前公路工程招投标一般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先资格预审,后投标,另外一种是双信封的形式,即资审和投标在一起进行,资审为第一信封,若通过再开第二信封。无论哪种方式,均以最后的中标为目的。
1 资格审查
公路工程的招投标的资格审查主要是要施工单位按照业主的要求,回答业主关于人员、业绩、机械、基本情况(包括财务)等方面的质询,主要按有限数量制和合格制确定是否通过。通过资格预审后,才能确保投标资格。
2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编制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施工组织设计,二是工程量清单,即投标报价。施工企业应不断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具体方案,结合企业自身现有的可用资源进行施工,争取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2.1 施工组织设计
作为项目管理规划性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提出施工方案及方法,是指导工程投标、承包合同的签订、施工前准备和施工全程的技术经济性文件。
2.2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即工程量清单,也就是施工中工程价格及风险的费用。是指业主应划拨给承包单位或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完成施工任务的工程款。是以施工方案为依据,并参考企业的实际情况选取适当的利润和税金。
2.3 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造价二者的关系
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造价是相互依存、相互确定的关系。施工方案的难易可以确定报价的高低,而业主报价上限的确定反过来又影响了施工方案的选择。
工程造价编制的依据是施工组织设计,其高低除了与清单编制有关外还取决于合理的施工方案。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就能合理的做出工程单价及工程总价。反之,工程造价的不合理就会提示要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优化。
3 施工组织设计
3.1 施工组织设计的组成
①项目工程概况;②施工总体组织布置与规划;③主要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组织措施;④施工前准备规划;⑤各种配备资源量计划;⑥施工平面布置图;⑦施工总的进度计划与宫崎管理体系;⑧项目质量体系的规划;⑨项目成本控制规划;⑩施工环境安全保证体系及风险管理规划;■计算分析各项指标。
3.2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重点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应以资源的调配为核心,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针对施工中需要的人、财、物等各个因素给予周密的安排。应从以下三项内容着重编制:重点一,解决施工中的组织指导思想和技术方法问题。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在单体工程中是施工方案和方法。要求施工方案中有施工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要具有可行性。前者的关键是“安排”,后者的关键是“选择”。重点二,解决施工顺序和时间的问题。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进度计划,在单体工程中是施工工期计划。“组织”工作的得力强弱主要看时间利用的是否合理,顺序安排的是否得当。重点三,解决空间问题和施工“投资”问题。施工组织设计是场地布置,在单体工程中是施工平面图。应核准工程项目是否齐全,正确计算工程量。其技术性、经济性都很强,涉及到政策和法规问题,如占地、安全、环保、用电、消防、交通等。
以上明确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技术、时间和空间三大要素,三者是环环相扣密不可分的,而且不能颠倒设计的顺序。
4 工程造价
4.1 工程造价的组成
4.1.1 人工费用。人工费用取决于管理和生产人数、管理能力和机械化水平等。是实施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费用总和,包括人员的标准工资、施工津贴、地区津贴、福利、劳动保护费等。
4.1.2 材料费用。材料费用是指工程中所使用的工程材料总费用,在土建工程项目中,材料费用明显占很大的比重。主要包括材料市场价、材料运杂费、及保管费等。
4.1.3 机械费用。机械费用指施工中各种机械使用的总费用,是工程成本中伸缩度和影响度最大的费用。包括机械基本折旧费、大修费、燃料费、水费等。
4.2 工程造价的编制
4.2.1 材料预算单价。材料预算单价一般占工程造价的70%左右。公路工程的外购材料选择合理的采购方案,将对降低工程成本、保证施工进度等起到积极的作用。材料采购方案与运输方式的选择必须以满足施工强度和有利于降低成本为原则。施工组织设计需进一步规划仓库的布置,以减少材料占库时间、减少材料场内运输为原则。
4.2.2 砂石料单价。对于公路工程,砂石料单价的高低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必须是经过充分市场调查后采用的材料市场价格才能进行单价计算。
4.2.3 工程单价的定额套用。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预算定额是相关联的,对于同一单项工程,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就会有不同的人材机消耗从而影响预算定额,就会产生相应的项目单价。
5 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合理化工程造价
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强化工程造价管理、合理制定工程造价,是提出具有竞争力的投标报价的前提,必须注意以下几点:①准确掌握基础资料,通晓定额涵盖的内容。②研究工程设计图及技术资料,发现并解决图纸与招标文件中存在的矛盾,关注工程中的每个环节做到精细。③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针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工艺的要求,依靠科技能力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措施来完善做好项目工程。
6 确定报价(这也是最重要环节)
目前市场招标最后定标一般都采用合理低价法,就是在基本施工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必要的利润和税金作为报价的最低值。这就要求投标方能够在投标前尽可能的测算出自己的施工成本,同时也要测算出每个投标单位的施工成本,由于目前公路市场建设萎缩,投标竞争更加激烈,所以每个投标单位基本上就是按照施工成本报告,这就使得每个投标人的施工成本测算工作显得更加重要,只能分析出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才能加大中标概率。
7 如何控制在投标中的风险
7.1 仔细研究招标文件
研究招标文件,重点研究投标人须知、专用合同条款,评标办法、设计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仔细核对工程量清单;对合同条款中合同工期、违约责任、工程款支付办法等认真分析。
7.2 调查投标环境
①自然条件调查。对施工当地的气象资料、地质情况调查。②经济社会条件调查。包括工程周围道路交通情况、工程用电、用水、排水、当地材料及劳务费价格、当地治安情况调查。
7.3 参加标前会议和勘察现场
参加标前会议,对招标文件中不清楚的问题核实;对发现招标文件中图纸、技术规范不符合设计规范或存在矛盾的地方提请招标人更正。
7.4 投标文件的审查
①对商务标的文件审查:预算情况与施工范围的一致性,核对工程量项目有无遗漏;采用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合同的情况,则应约定造价调整方式和条件,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应涉及的“成本”含义或标准;涉及到增加工程造价或核减工程造价的,应变更签证的程序、权限、时效;工程造价在竣工结算上的程序、方法、依据、时效;为节约工程造价采取的施工方法优化及合理化建议的审核、认定、奖励、计算、确认程序。②对技术标的文件审查:施工技术规范标准;涉及工程造价的优化施工技术实施方案;为节省造价的施工方案依据;选用材料、设备、设施标准的依据。③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依据;组织民工进场、各工种的配制及比率的依据;配制合理机械设备的依据;布置施工现场的合理性依据。
7.5 中标通知书的生效及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中标通知书发出时,即发生承诺生效、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此时,招标人不得改变中标结果,投标人不得放弃中标项目,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7.6 投标价格
投标价格对工程的实际成本起决定性的作用,根据《招投标法》第33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因此,施工企业在投标的同时应当合理确定投标价格。
7.7 工程量
招标文件中均会约定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并不承担责任,所以施工企业必须复核;如果施工企业对工程清单未作或计算有误,因此产生的风险只能由施工企业承担。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对此应当有足够的认识,尽可能减少由此带来的风险。
7.8 预留必要的风险费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固定价格合同明确指明,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格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在与招标方签订固定价格合同的同时,应当注意是否有此类条款,以达到对自身的风险控制。
关键词 阶梯电价;空调;吊扇;政策效应
中图分类号 F426.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13)01-0146-05
一、引言
电力需求由人口集中的进一步加深、各产业的进一步自动化、人民生活的改善等诸多因素决定,社会对电力需求的总量一直是有增无减。在经济下行阶段,纵使应从消费角度推动经济,但电力产品作为一种消耗资源的产品,在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进程中,我们总是希望杜绝电力浪费的现象。在此背景下,顶层设计的政策开始从增加供给转向供给管理与需求管理双管齐下,阶梯电价的实行即是这一政策导向的印证。鉴于此,研究居民电力消费的特征,尤其是阶梯电价实行后居民的电力消费结构与特征,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本文基于武汉35名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在使用空调还是吊扇之间选择的实验数据,利用多元回归模型和Logit回归模型,估计了性别、年龄、家庭出身、籍贯、家庭富裕程度等因素对电力消费的影响。
二、文献回顾与假设提出
尽管众多学者指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动力上长期偏重于扩大投资的缺陷,需要在观念上把消费拉动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主力(王文明,2012),但电力是一种资源产品,电力的生产虽可依靠风力、太阳能、垃圾等可再生性资源,但现阶段电力的生产主要依靠的还是煤,在我国尤其如此。据电监会的数据,目前,我国煤电装机占发电总装机容量的74%,燃煤电厂每年要消耗原煤约14亿吨(占我国原煤产量的50%)。因而,对电力节约使用,一方面可以降低资源消耗,另一方面电力工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节省的电力可以用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刀刃上。陈刚(2007)指出,鼓励及推广多用电的措施会误导能源被过多、过早地滥用,对国家、对电力事业都相当不利。
关于用电量的影响因素,已有的研究主要从宏观经济、气候、季节、地理位置等角度进行考察,并得出了一些有意义的结论。周晖、钮文洁、纪洪(2003)研究表明,在所有气象因子(气温、湿度、降水量、风、云量、日照等)中,气温与用电量的相关性最高,并得到了黄朝迎(1999)、张小玲等(2002)关于北京、宋若等(2000)关于上海、王治华等(2002)关于南京、邵远坤等(2003)关于成都、李雪铭等(2003)关于大连、夏立新等(1998)关于郑州、严智雄等(1994)关于南昌的经验证据的证实。李继红、张锋(2005)以浙江省1999-2002年的用电量和气温数据为基础,分析了电量与气温的相关关系,发现当平均气温在20℃-22℃时,气温电量在0值附近波动,气温电量与气温之间关系不大;当平均气温在22℃-25℃时,平均温度每升高1℃,气温电量比率式增长1.2%;当平均气温在25℃-31℃时,平均温度每升高1℃,气温电量比率式增长2.91%;当平均气温在31℃-33℃时,平均温度每升高1℃,气温电量比率式增长1.26%。
蔡火娣、马文超(2008)基于全社会电力消费的数据估计了我国电力消费的影响因素,结论发现,人口增长率变化对我国电力消费量的影响系数为负,而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带来了电力需求的增长,高耗电产品(如冶金、化工、建材等)和传统行业(如纺织、煤炭)用电减少了,而低能耗、高附加值行业用电增加了,而且,能源消费总量和电力需求量是相辅相成的,电力需求高时,对煤、天然气、石油的需求也高。
廉丽妹、张艳丽(2003)以山东省曲阜市为例,对曲阜市月用电量与气象要素进行了相关分析。结果表明,无论是从工业用电、农业用电角度,还是从生活用电角度来看,月用电量与气温、降水、相对湿度等气象要素关系密切,而生活用电量与上述三个因素的关系尤为密切。
回顾来看,我们还没有找到从住户用电特征和用电结构出发,研究住户电力消费的影响因素的文献。值此阶梯电价即将推出之际,本文采用实验研究的方法,观察武汉35名在校大学生在实行阶梯电价和不实行阶梯电价两种情况下使用空调还是吊扇之间(付费)选择的实验数据,讨论消费者的个体特征对电力消费的影响及其政策含义,以期为阶梯电价的具体实施提供有意义的借鉴。我们认为,个人的性别、年龄、学历、籍贯、家庭出身、家庭富裕程度等分别从生理、心理、消费习惯、消费能力等方面影响个人的消费选择,故本文从性别、年龄、学历、籍贯、家庭出身、家庭富裕程度六个方面来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
H1:与男性相比,女性更多地使用空调。
H2:消费者的年龄对消费者使用空调还是使用吊扇具有影响。
H3:消费者的学历对消费者使用空调还是使用吊扇具有影响。
H4:消费者的籍贯对消费者使用空调还是使用吊扇具有影响。
H5:消费者的家庭出身对消费者使用空调还是使用吊扇具有影响。
H6:消费者的家庭富裕程度对消费者使用空调还是使用吊扇具有影响。
(一)模型建立与变量定义
1 变量定义。本文研究性别、年龄、学历、籍贯、家庭出身、家庭富裕程度等因素对电力消费的影响,因而涉及以下变量(见表1)。
2 模型建立。根据研究目的和变量定义,建立下述多元回归模型,见模型1。
Time=β0+β1Sexi+β2Age+β3Educationi+β4Placei+βiBirthi+β6Affluenti+ζi (1)
其中:β0为截距项,β1-β6为待估计参数,ζ为残差,i代表实验者。
以使用空调时间的中位数为界限,建立Logit回归模型,见模型2。
Time=β0+β1Sexi+β2Age+β3Educationi+β4Placei+β5Birthi+β6Affluenti+ζi (2)
其中:β0为截距项,β1-β2为待估计参数,ζi为残差,i代表实验者。
3 实验设计。实验使用的场所为武汉工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大楼。一共邀请了35名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进行为期两天的实验。实验前向每名学生发放100实验币,两天后将实验结束后实验者手中的实验币转换为现金,以劳务费的方式由学生领取。
武汉是公认的“火炉”之一,夏季天气之热众人皆知,本文的实验安排在气温高的端午节的前两天法定假日里进行,让学生在武汉工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大楼既有空调又有吊扇的房间(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自我安排阅读、上网、完成作业等。实验的目的是计量实验者在酷热的夏天,在有偿使用空调和免费使用吊扇两种行为之间的选择。由于武汉工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大楼并不是每个房间都安装了电表,也就是,每个房间这两天使用空调的电费难以计量,对此,我们采用的替代措施是安排专人对各个房间使用空调的时间进行登记,第一天不使用阶梯电价,参考目前的民用电价,每使用1小时空调电费0.6实验币。第二天使用阶梯电价,使用6小时以内空调,每小时电费0.6实验币,超过6小时的,每小时电费0.9实验币。为简化实验过程,本实验的电费只使用2级阶梯电价。
三、实验结果及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可以看到,第一天使用空调的时间最大值达到15小时。由我们的观察和访谈得知,有的学生中午去食堂吃饭,但为了吃饭回来凉快,而没有关空调,极个别同学没有节约意识,离开房间压根儿就没有关灯和关空调的习惯,说明用电浪费现象依然存在。同时,学生在使用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一些学生在校外租房,房间有空调,但需要自己支付电费,那么学生在使用空调时与在实验场所使用空调明显不同,对于所租房间的空调,学生会在使用时间长短、温度设定等方面兼顾享受冷气和省电,而对于纯公关物品,则主要以享受冷气为原则,省电意识明显弱化。
参与实验的学生中,男生占57%,研究生占51%,平均年龄为23.03。之所以选择略多一些的研究生,主要是考虑到研究生在学业、生活甚至工作等多方面经历得更多,其行为决策更具有社会属性,本科生则作为更具有自我选择偏好的代表。来自东部沿海地带的学生占40%,家庭出身为农民的占46%,家庭富裕的占29%。
令人欣喜的是,实行阶梯电价后,使用空调时间的均值、中位数、众数所有的指标均下降了,经双样本配对T检验,差异显著(T值为7.47,P值为0.000)。第二天使用空调时间的最大值虽然仍为15小时,但出现15小时的次数少多了,第一天有4个被实验者使用空调时间达到15小时,第二天仅1个被实验者使用空调时间达到15小时。两天使用空调时间的最小值都为6小时,但第二天出现6小时的次数多多了,第一天仅有2个被实验者使用空调时间达到6小时,第二天有6个被实验者使用空调时间达到6小时。这一系列数据充分显示了阶梯电价的政策效应。
(二)相关性分析
限于篇幅,表3仅列出了两天使用空调的时间合计与自变量的Pearson相关性分析结果。被实验者使用空调的时间与性别、籍贯显著负相关,与家庭富裕程度显著正相关。模型不存在严重的共线性。
(三)多元回归分析
表4分Time1为因变量、Time2为因变量和Time为因变量三种情况列示了多元回归结果。表4显示,使用空调时间与性别显著负相关,也就是,女性使用空调更多,这与人的生理特性有关,处于情理之中,假设1得到了证实。年龄与使用空调时间负相关,但不显著,原因可能在于参与实验者的年龄相差不大。与本科生相比,研究生使用空调的时间更少,表明研究生更具有节约意识,验证了假设3。籍贯与使用空调时间负相关,但不显著。原因可能是武汉作为全国有名的火炉,相对东部和西部城市都显得更热,因而籍贯的影响不显著。家庭出身与使用空调时间显著负相关,表明家庭出身对使用空调时间存在一定的影响,家庭出身不是农民的学生使用空调时间多于家庭出身为农民的学生,假设5得到了支持。家庭富裕程度在Time1为因变量的回归结果中与使用空调时间的显著正相关,但在Time2为因变量和Time为因变量的回归结果中不显著,表明家庭富裕程度也对使用空调时间具有一定的影响,在未使用阶梯电价时,家庭富裕的学生使用空调时间略多于家庭不富裕的学生。
本文研究阶梯电价的政策效应,因而我们特别关心在第二天实行阶梯电价后,学生使用空调时间的影响因素及其影响程度的变化。比较表4Time1为因变量和Time2为因变量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所有因素的影响方向均未发生变化,仅一个影响因素的显著程度发生了变化——家庭富裕程度的影响程度由10%水平下显著变为不显著,也就是,实行阶梯电价后,家庭的富裕程度不会显著影响学生使用空调的选择,家庭不太富裕的同学和家庭比较富裕的同学在使用空调时都不太在意电价的上升带来的使用成本的增加,都会选择享受空调,这可能与100实验币的激励程度有限有关。
(四)Logit回归结果分析
我们以Time1、Time2和Time的中位数为界限,将因变量设定为属性变量,据此进行Logit回归,使用空调时间大于Time1、Time2和Time的中位数赋值1,反之赋值0。Logit回归结果(见表5)显示,Time1、Time2、Time作为因变量时的回归系数,系数标准误、Z值、P值的结果是相同的。从Logit回归结果我们看到,与Time1、Time2、Time以数值变量列示有所不同,在Time1、Time2、Time以属性变量标示时,家庭出身的影响方向和显著程度保持不变,表明家庭出身为城镇的学生使用空调显著更多,这与城镇出身的孩子从小生活条件比较优越的现实是吻合的。性别和学历的显著程度下降了,表明性别和学历对学生使用空调的具体时间产生了影响,但对学生是否使用空调(指是否达到中位数)没有显著影响。籍贯的显著程度上升了,显示出武汉相对西部地区更热,来自西部地区的学生更多地使用空调。
(五)稳健性测试
Pearson相关性检验结果显示,家庭出身和家庭赋予程度在5%的水平下显著,鉴于此,我们在稳健性测试里分别只保留家庭出身和家庭赋予程度两个变量中的一个变量进行回归,结果没有太大差异,表明本文的结论具有一定的稳健性。
四、结论及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一)结论及建议
基于35名在校学生的实验数据,我们估计了性别、年龄、学历、籍贯、家庭出身、家庭富裕程度等因素对电力消费的影响。回归结果显示,女性使用空调更多。与本科生相比,研究生使用空调的时间更少,也就是,研究生更具有节约意识。家庭出身与使用空调时间显著负相关,家庭出身不是农民的学生使用空调时间多于家庭出身为农民的学生。在未实行阶梯电价时,家庭富裕程度与使用空调时间的显著正相关,但实行阶梯电价后,家庭的富裕程度不会显著影响学生使用空调的选择,家庭不太富裕的同学和家庭比较富裕的同学都在使用空调时都不太在意电价的上升带来的使用成本的增加,而会选择享受空调。
基于上述实证检验结论,本着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的,我们建议,提高国民的教育水平(核心是提高文化素养),对国民进行环保教育,灌输节约意识。以不伤害低收入群的基本消费能力为底线,实行阶梯电价。
《税法》是高职高专财经类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它主要讲授税收的基本理论、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现在,在财经类的院校中,往往只有会计专业注册会计专业把《税法》作为专业核心课程开设,很多专业会开设譬如《财政与金融》、《财税基础》这类课程来介绍税收的法律法规。
其实,《税法》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是一门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课程,在现代一系列的职业资格考试如会计从业资格、助理会计师、会计师以及经济师考试中税法相关内容所占比重在逐年上升,在国家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中《税法》更是必考课程之一。与此同时,高职校正在逐步建设成“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而税法恰恰是企业财务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法律知识,在企业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因此,《税法》也成为了会计专业基础技能课程之一,要想真正提高学生的业务操作能力,真正走向以就业为导向,就必需对《税法》课程教学的模式加以重视和改进。
2税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2.1对税法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
以我们学校为例,作为省财经类高职校,我们的会计专业开设的与税收有关的课程是《财税与金融》和《税法》,《财政与金融》周学时是4,总学时56,在这短短的56学时内,财政、税法、金融相关内容要面面俱讲,所以教师在教学时往往就会将税收作为一个章节内容来讲解,或者将税收相关知识省略,留给《税法》来讲授,而《税法》课程仅仅就56学时,对教师而言,为完成教材内容就会选择多以讲授一些税收的法律条文为主,没有充足的时间采用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税收实训更是一片空白,在这种教学安排下,教学效果就可想而知。近两年来,我校对税法教学进行了改革,要求《税法》课程中安排39%的实践学时,但是总学时56不变,以高职校学生的学习能力,要在56学时内将税法总论、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等全部学完, 还要实现让学生掌握我国现行主要税种应纳税额的准确计算及涉税业务的处理的教学目标已经是勉为其难了,还要安排22学时的实践让学生掌握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等具体业务的工作程序可谓难上加难,另外,我们都知道《税法》课程一般面对的是有一定知识基础的大二学生,但是在近一两年间,居然还出现将《税法》课程开设在大一第一学期的现象,这更体现出了对这一课程安排的随意性。
2.2师资队伍经验缺乏
要想提高税法课程教学的质量,实现工学结合,关键之一在于税法课程教师的素质。就现有的师资来看,还存在着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教师的培训上,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有极强的政策性、时效性,税法的内容经常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和变化,相关的会计知识也在不断变动,教师只有不断更新知识,才能适应教学的需要。但高职校由于经费的原因,忽视对教师的培训,很多税法教师是学法律和税收的,没有相关的会计资格证,有的甚至没有会计基础,更谈不上精通,所以即使教师自己再努力学习,还是难以跟上学科发展的步伐,对要求的涉税会计账务的处理还是无法适从。二是实践经验上,很多高职院校的税法课程教师大多数是从学校到学校,从书本到书本,在一线工作过有实践涉税经验的教师几乎没有,缺乏了实际工作的经验,教师在教学中就会缺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2.3教学手段太过单一
税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但长期以来都是以 “填鸭式”的传统教学方法,即“粉笔+黑板+教案+教材+嘴巴”的手段。课堂上,教师从上课铃声响讲到下课铃声响,缺乏实用性和互动性,加上学时紧,没有充足的时间给学生提供丰富的例题、案例,就连启发式教学和课堂讨论等教学方法也很少用上,使得原本抽象的税收理论更加枯燥乏味,导致学生在自己计算应纳税额和涉税问题时就无从下手,更不要说培养出有税收从业技能、有现实分析处理能力的教学目标了。
3税法课程改革的思路
3.1加强对税法课程的重视
3.1.1 以人为本,设置相应的课程
会计与税收是紧密相连的,税收是会计工作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从我们学院看会计专业是最大的一个专业,学生人数也比其他财经类专业多,但是税法的教学效果并不能令人满意,这与重视程度是有关的。税法课程的设置应该与《基础会计》、《财务会计》等课程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但是,往往在课程设置上是由会计专业的老师来安排税法课程,一方面会计老师在安排时会重会计课程而轻其他课程,这在实际安排中很明显可以看到会计课程的理论学时加实践学时要比其他经济类课程多的多,在我们学院03级、04级高职会计中《财政与金融》课程就安排了84学时,还单独开设了《税法》课程,但后来的年级慢慢将《财政与金融》缩减为56学时,直至这两年来取消了该课程,和税收相关的知识全部由《税法》课程来承担,而《税法》课程就必须由税收的基本理论开始讲授,在56学时里要讲完我国开设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包括税收征收管理、税收稽查和税收筹划,直至现在不仅要在56学时里讲完理论课程还要安排22学时的课内实践,所以,要改变这种情况,就必须认清税法课程重要性,在安排课程时应更多地听取实际讲授课程的老师的意见,教师以纯理论讲授还是以“理论+实践”的方式讲授,可以适量安排不同的学时,而不是简单的削减理论学时来安排几次课内实训。否则教师没有了充分的时间安排理论教学,没有时间在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加强理解,学生也不能很好的学习理论知识,没有扎实的理论做后盾,学生怎么可能很好的完成课内实训项目。
3.1.2 以就业为导向,细化税法课程培养目标
《税法》是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对会计专业的学生,《税法》课程的培养目标就是通过课内外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了解我国税收发展的概况,明确现行税收政策和制度的主要规定及政策精神,掌握各种税收的基本知识,学会从事税收工作的基本技能,以加深学生对税收作用的认识,树立专业思想,适应工作的需要。也就是,培养学生熟练地掌握税收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税收征管的有关内容,弄清税务机关组织税款收入入库程序的知识目标;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计算各种业务活动的应纳税款,运用已学过的税收学理论知识,分析现实中的一些经济问题的能力目标;培养学生自觉的纳税意识,能够知法、懂法、守法,注重职业道德教育的思想道德目标,这样的目标只是泛泛的目标,没有针对性,也不能体现税法课程的重要性。会计专业下设有很多的子专业或是方向,有注册会计,有涉外会计,有会计电算化,也有税务会计等,不同的会计方向对税法内容的掌握程度和要求是有差异的,但共同的是这些专业在高职层次上培养的都是企业从事一线工作的财务人员,作为企业一名基本的财务人员,就必须要掌握并且熟知各种税收的法律法规,具备基本的为企业办理涉税业务的能力。所以我们在安排税法课程时首先就要以就业为导向,要以岗位能力为依据来确定教学内容,时刻牢记税法是为了让学生去适应其就业的企业,在企业财会部门能做好企业涉税处理,或是担当办税员业务岗位亦或税务岗位办税业务的需要,明确了这样的教学目标,在组织教学内容过程中,应按照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融合的方式,而税收理论就在于各种税种的法律规范中,如果一味地按照传统的先讲理论后讲实践的方式,等讲到实践学生就忘了理论,由于没有感性认识,学生也就很难深入理解理论。但如果先实践技能教学再讲理论,则学生在做实践项目时又会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所以在教学的过程中,我们要将相关实践教学的内容嵌入到各个理论教学的学习中,将理论知识穿插到企业各项办税业务的操作过程中,这一方面能为学生日后考取相应资格证打好基础,另一方面也为学生在进入企业从事财会工作做好铺垫。
3.1.3 因材施教,加强教材的建设
一本好的教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税法课程的教学涉及到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等主要税种,而对于这些税种除了要掌握其构成要素,包括税种的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时间、纳税地点、税收优惠外还要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要进一步指导学生熟练掌握各个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并且还要培养学生能够处理相关的涉税事宜。因此,在教材的选择上,既要保证内容的最新最全面性,又要考虑到高职校学生的接受能力,还要兼顾课内实验实训项目的开展,教材必须既要注重对税法理论的阐述,又要配有相关的案例、例题来加深学生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目前,我院税法所采用的教材是王曙光编写的《税法》,与其配套的税法习题考虑到学时的安排问题和高职院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并没有征订,更谈不上让学生去练习,所以,我们要利用校内的资源,结合学院开设税法都是会计专业学生的现状,加强校本教材的编写工作,每个学院学生的特点和课程设置是不一样的,适时的编写教材,以最新的条例为参考,由于学生毕业前都会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多数学生也都会进入各行各业从事财会工作,对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所得税这些税种要有侧重,要注重企业经常性业务涉税的处理,把会计和税务工作结合起来,尤其是现有的教材理论性强而实践性弱,只能给教师提供政策法规的参考,教师应该针对本院学生课后的问题,有侧重地选择教学内容,更要加强对学生走入企业工作岗位最常遇到的实践性项目比如增值税发票的申领、增值税发票的填开、进出口退、减、免税等的编写。
3.2创新教学团队,建立“双师”队伍
要满足高职会计专业工学结合教学改革的需要,必须构筑起一支会计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并举的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一方面,可以多渠道地鼓励专业教师利用业余时间或寒暑假到相关企业、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挂职锻炼或到税务部门进行调研,了解社会和行业的现状,搜集各种原始数据和财会、税务资料,这样教师接受最新的理论知识的同时可以将理论更好地融入实践,提高教师实验教学的实践水平和业务素质。另一方面,现今税法教学的教师很多是学经济出身,自己有相应的经济师证书,学院或者系部有时因为经费的原因认为经济师就可以了,但是从教学来看,这些教师在涉及到账簿的涉税稽查中往往会无所适从,所以应鼓励这些专业教师参加各种税务、会计执业资格的考试,如: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对获取证书的教师也应当予以适当奖励。还可以从社会引进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充实到专任教师队伍中。但是从实际情况看,通常因为时间和待遇的问题很少能够找到,多数都是从企业一线聘请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能工巧匠来担任兼职教师,让这些教师指导学生的实践教学,直接将他们的会计工作实际经验传授学生,能够很明显地提高学生的办税技能。
3.3积极尝试多种教学手段
3.3.1 利用传统的“粉笔+黑板+教案+教科书+嘴巴”教学
传统的教学手段有它的长处,以讲授为主,尤其是一些基本的理论和条例。教师可以通过选择典型案例,配合教材中的相应内容,在课堂上组织学生先分析,再通过现场讲解,加深学生对条例的理解。在选择教学时和现实相联系,选择相应的案例,帮助充分感知教材中的条例的含义,这样会使得概念更加清楚,结论更加准确,记忆更加深刻,在课堂中既培养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又增强了学生主动分析案例的兴趣。
3.3.2 利用先进教学技术手段,为课程教学改革提供教学资源支持
税法课程知识更新的快,法律条例多,案例穿插的多,如果运用多媒体、实训室或者网络等这些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就等于以鼠标来取代粉笔,学生在课堂上就可以获取更多的教学信息,这样能弥补税法课时不足的现状。同时,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还同时配有文本、图形、图表、图像、音频、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有利于增强课程的直观性、可视性和趣味性,能直观展现税收收缴过程、税法案件审理过程以及纳税申报等实际工作场景,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税法的积极性。
3.3.3 利用现有的场地,设置情境,模拟教学
在现有的教室、座椅、板凳和人员的条件下,可以结合课程的教学内容,设置一定的情境,分组扮演不同的角色,模拟税款征纳的过程,模拟企业核算的过程,让学生有真实感。如企业的供应、生产、销售的过程发生以后,当月需要缴纳的税额有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同时还发生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此外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还要进行印花税的计算贴花等,这样学生在学习中了解整体的企业税金的核算过程,可以大大提高教学效果,但是需要的学时也必然要增多。 3.3.4 建立校内、校外实践教学条件
高职学生从高中进入学校,缺乏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缺乏对社会的了解,加上实践环节的薄弱,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不强。走上工作岗位以后,往往都需要一个比较长的适应过程和重新学习的过程,这与工学结合的教学要求及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极不适应,这就要求每一个高职院必须建立相应的校内、校外实践教学条件,在我们现有的实验实训室条件下,可以开发建设税收模拟实验室,让学生在税法模拟实验室中利用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以及其他会计和税务资料等,进行办理各种税务登记流程的实际演练。学生还可以按照税收征管的流程模拟不同岗位的工作任务,定期不定期实行轮岗制。通过校内模拟实验,能够很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学生动手能力,顺利走上一线工作岗位。
另外,要实现真正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教师不仅要传授课本上的知识,还要让知识有实际意义,最重要的是能解决社会生产、企业中的实际问题,学院、系部可以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和一些企业达成校外实践协议,在教学中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到这些管理比较完善的企业参观,经过几次参观,学生对企业经营的观念提高,知道税收对企业资金的影响,通过走访参观可以调查到企业实际缴纳各种税的情况和征纳税的现状,这样调动了学生对课程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学生深入企业了解之后,才会意识到自己专业知识的匮乏,可以增强学习的信心。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预测分析
人口老龄化问题正迅速地向中国走来。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和经济体制转轨中国家,正面临着两个方面的考验。一是“未富先老”的困扰;另一方面是转轨过程中的养老保险体制的脆弱性和不完善性。本文利用全国人口普查和经常性统计的有关资料,在不同的人口政策目标参数假设下,根据中国人口预测系统(CPPS)和人口生命表对今后45年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变化趋势进行了分析和预测。根据预测结果,通过较系统地分析中国社会养老保险体制的现状,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人口老龄化冲击下已经出现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和完善养老保险体制、退休及人口生育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变化趋势及特点
如何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在国际上尚无统一的标准。究其原因,一是由于人口的平均寿命会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不断提高;二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地理位置、气候、风俗习惯、劳动就业制度等的不同,国家之间人口的平均寿命和就业者的退休年龄差异较大。但为了分析研究问题的方便,人们还是有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其中一个重要的指标和界限是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是否大于7%。
根据我国历次人口普查的资料,特别是第四次和第五次人口普查的资料,我们可以发现,从主要指标分析,2000年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
以有关资料为基础,我们利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制的中国人口预测软件CPPS,在给定不同参数的假设条件下,对今后45年我国人口,特别是老龄人口的变化趋势进行了预测。
我们设计了高、中、低三种预测方案。三种方案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妇女总和生育率上,以体现不同的人口生育政策。高方案的总和生育率假设为由2000年的1.7降到2003年1.6,2004年和2005年均保持1.6,随着生育政策的逐步宽松,总和生育率由2006年逐步升高到2025年的2.1,然后一直保持到2050年。中方案的总和生育率假设为由2000年的1.7降到2003年1.6,2004年和2005年均保持1.6,随后生育政策慢慢放宽,由2006年开始逐步升高,一直到2050年达到2.1。低方案的总和生育率假设为由2000年的1.7降到2003年1.6,随后一直保持到2050年。至于三种方案死亡率的假设,我们用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来反映。根据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和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得出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变动情况(10年提高2.85岁),我们将人口平均寿命设置为:2001年,男性70.2岁,女性74.2岁;2025年,男性77.5岁,女性81.0岁;2050年,男性79.2岁,女性84.7岁。城镇化规模,2004年以前按实际统计数(大约年均2160万左右),此后按每年按2500万左右。根据上述假设我们预测得到的人口及人口老龄化发展变化情况。
按照预测方案中的“中方案”(如无特别说明,下同)中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出如下一些特点。
一是来得快,规模大。中国老龄人口(65岁以上的人口,下同)的比重由7%上升到14%将需要25年。而法国、瑞典、美国、德国、英国等国家走完这一历程所花的时间大约在45-120年间。2000年中国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为8838万,占世界老龄人口的21.4%,是世界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到2025年和2050年这一地位仍不会改变。
二是老龄抚养比提高速度先慢后快,有一个比较明显的“人口视窗”期。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国策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按人口年龄结构推算,本世纪前几十年新增劳动力年龄人口的相对比重会下降。但另一方面,由于上世纪50~70年代出现的“婴儿潮”等原因,这一时期处于劳动力年龄人口的比重仍较大,我国老龄抚养比的变化会比较平稳。在2025年会达到20.9%,超过15.9%的世界平均水平。此后我国老龄抚养比将会快速升高,到2050年将达到44.8%。即使如此,我国劳动力年龄人口的总数在今后的50年中仍是世界上最多的国家之一(2030年左右,印度的劳动力将超过我国,到2050年将比我国多1.5亿左右)。在这50年间我国劳动力年龄人口的总数相当于整个发达国家劳动力年龄人口总和。这为我国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人口视窗”期,即,在进入老龄社会之前,出现的一个人口负担率较低的黄金时期:由于生育率水平迅速下降等因素,在这几十年内劳动力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持续在一个高水平上,人口负担较轻,为发展经济、改革社会政策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遇期。但经历过“人口视窗”之后的国家往往也将成为人口负担较重的国家。
三是经济发展水平低,“未富先老”。与世界其他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相比,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时,经济发展水平是最低的,且与其他国家的差距极大。2000年我国的人均GDP按当年价仅为950美元左右,换算成1990年的美元仅为828美元。而一些发达国家在1900年左右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均已超过了2500美元(1990年的美元)。更何况随着人类的进步,老龄人口的保障成本变得越来越高。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从动态角度看,上述特点中相当一部分会继续强化。例如,到2025年,我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到2亿以上,占总人口的比重会超过14%。老龄人口比重年均提高0.28个百分点。老龄人抚养比将达到20.9%,年均提高0.43个百分点。二者均大大高于1990-2000年的年均提高幅度。这对正处于转轨和完善之中的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二、中国养老保险体制的现状与问题
世界各国的养老保险体制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是现收现付模式。其基本特征是社会保障成本的代际转移是以收定支,即由在职职工承担已退休职工的社会保障成本;支付给退休者的社会保障资金是直接来自该时点的在职劳动者负担的社会保障费用。这一模式要求有较小的人口压力、年轻的人口结构、较强的国家实力、完备的税收体系等。二是个人账户模式。这种模式强调雇员的个人缴费和个人账户的积累,退休者的社会保障权益来自本人在工作期间的积累,且所积累的资金通过投资基金进行运作。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具有累积性和增长性,资金供给比较稳定,在经济波动中表现出较强的抵抗能力。第三种是混合模式。该模式由上述两种模式混合而成。
从20世纪50~90年代,我国实行的养老保险体制是现收现付模式,对象主要是城镇职工。但由于人口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旧体制“收不抵支,难以平衡”的问题日益显露。为此,在20世纪90年代,国务院先后颁布了三个重要法律文件:《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1991年)、《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1995年)和《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基于上述三个重要的法律文件,形成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体制模式。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这一模式显现出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关键是社会统筹账户亏空较大,导致个人账户空转,无法形成必要的积累。2001年7月,国家从辽宁开始,在东北三省进行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的试点,并责成社会劳动保障部组织有关部委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运行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体制模式进行了完善,从而,形成了我国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体制。其大致轮廓如下:
从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来说,仍主要集中在城镇,农村劳动者的参保率还很低。2005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为5442万人,仅占农村就业者的11.2%。由于上述事实,以及农村仍主要依靠传统的家庭式养老保险的现状,在本文以下的讨论中,除非特别说明,一般指城镇养老保险体制。
按照有关法律,城镇的养老保险体制应该覆盖所有在城镇工作的劳动者,包括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但实际上,城镇养老保险的覆盖率还较低。2005年末,全国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7487万人,仅占城镇就业者的64.0%。
从养老保险资金的来源和支付看,不同身份和不同地域的就业者差别极大。
——对于公务员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就业人员,个人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金,这部分人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主要来自国家财政预算,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水平大约为在职最后一年基本工资的85%左右。
——对于其他事业单位,特别是已经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其职工按照企业职工缴纳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
——对于企业职工而言,其基本养老金由两个部分构成:社会统筹账户基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缴费和使用也均由两个部分构成。从缴费看,一是所在企业(或单位)需上缴职工工资总额的20%(目前的幅度在18%~25%不等),进入社会统筹基金账户(简称社会统筹账户),作为基础养老金。二是个人上缴本人工资的8%,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而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支出条件和方式是,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其中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所在地区(一般以地级市范围为准)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对于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在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而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除了上述规定本身对不同劳动者的差异之外,为了照顾到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这一事实,国家有关养老保险体制的政策法规在一些具体操作方面也给了省、市、自治区一定的自,而各地根据自身情况所制定的一些地方法规则使全国养老保险体制的统一性和完整性进一步遭到破坏。
从统筹层次看,有以省为统筹层次的,也有以地级市为统筹层次的。从统筹水平看,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程度和工资水平不同,统筹的水平也相差甚大。从对外来劳动力的处理看,各地政策更是五花八门。突出表现在对外来工的歧视上。
总之,目前我国正在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由单一的社会统筹制度转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基金管理方式也由现收现付制转向部分积累制。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账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从基本内核看,这一制度基本适合我国国情,但由于各种原因,它尚在建立过程之中,且制度本身还存在一些较大的具体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意味着让在职的一代人既要继续承担供养上一代老人的义务,又要为自己将来的养老进行部分积累,即个人账户积累,这种双重负担对企业和个人均形成很大的压力。集中体现在我国目前个人账户的缺口较大。根据历年有关统计资料,以1998年到2004年的职工工资总额106446亿元为基数,按照8%的个人账户积累水平,以及城镇就业者64.0%的参保率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在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者的有关比例匡算,到2005年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个人账户的积累应为6100亿元左右。但2005年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金(包括社会统筹基金)的累积余额仅为4041亿元,个人账户缺口2000亿元以上。这还是由于1998年后,各级财政不断拿出大量资金进行补贴的结果。2002年到2005年,各级政府财政用于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支出达到2203亿元。这一方面增加了今后养老保险金的支付风险,另一方面使就业者跨统筹区域进行流动时,会引起调入调出地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冲突,阻碍其正常流动。
以上只是静态地分析了养老保险体制的转轨成本,而未来20~5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的事实,对于支付已陷入窘状的现行养老保险体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老龄人抚养比的快速提高使养老基金的支出增加,收缴减少,将加重入不敷出的矛盾。根据第一部分的预测,到2025年我国老龄人抚养比将由目前的10%左右,提高到20.9%,到2050年将提高到44.8%。每个劳动者所负担的社会统筹养老基金将会分别翻一番和翻两番。按照目前的征缴水平,届时就至少需要拿出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40%和80%的财富来抚养老人!
三、改进我国养老保险体制应对老龄化的几点建议
面对我国现行养老保险体制起步晚、资金缺口大、管理不规范与老龄化来得快、势头猛、养老保险需求迅速扩大并存;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低、就业压力大与养老保险压力大并存等诸多矛盾,我们需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看待我国养老保险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一是要认识到建立符合国情、可尽快正常运转的养老保险体制已刻不容缓,越拖越被动。二是把建立符合国情、可尽快正常运转的养老保险体制当成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千秋大计来抓。通过立法使之规范化。三是要坚定走出困境的信心。在正视我们面临困难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国民经济经过半个多世纪,特别是最近27年的发展积累了一定的实力,特别是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国有资产;我国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低,扩大保险面,增加保费上缴的空间较大;劳动力和老龄人的赡养成本均比较低;我国尚处在人口老龄化的初期,仍有20~30年,甚至更长一段时期的“人口视窗”黄金时期以资利用;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我们已摸索出一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经验。因此,只要我们能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探索和创新,结合中国的实际,扬长避短,很好地设计和改进我们的养老保险体制,我们是能够顶住老龄化的冲击,比较平稳和谐地进入老龄化社会,并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地向前发展。具体的政策建议是:
(一)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通过科学发展,在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到来前,尽可能地多积累一些财富。
1.充分利用即将成为稀缺资源的劳动力,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继续参加劳动,为社会创造财富。一是要逐步提高就业者的退休年龄。第一步,尽快将所谓的女职工(50岁)和女干部(55岁)的法定退休年龄统一为55岁。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的雇员再分成职工和干部编制是没有意义的。第二步,花3年时间将男女就业者的退休年龄统一在60岁。第三步,每两年将退休年龄延长1岁,直到65岁为止。与此同时,要采取经济措施防止劳动者大量提前退休,明确规定提前退休者要减发养老金。上述措施对于缓解养老保险费的支付困难可收到一举双得的作用。一方面,它可以增加就业者上缴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另一方面,它可减少养老保险费的支出。据测算,按目前的收支水平,退休年龄延长1年,全国社会统筹基金即可多征收55亿元,减少支付160亿元。而且,这一做法也符合人类生活条件改善、预期寿命延长、具有劳动能力的时间延长的客观事实,已为许多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国家采用。
2.要通过技术进步、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等多种途径提高劳动生产率,减轻老龄人口抚养比过高、劳动力负担过重的压力。
(二)与劳动力非农业化进程相适应,逐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从道理上说,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应该是全体公民(包括农民)。但就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体制的收支状况和我国财政的支付能力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还很难实现这一目标。实际上,美国等发达国家也仍有6%~7%的公民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加上我国农民拥有土地(使用权),长期以来已形成了特有的养老方式。因此,对非城镇人口的养老问题,宜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处理的方式加以解决。对已经或将要进入老龄阶段的“老人”(如45岁以上者),不再参加养老保险。其养老问题仍主要依靠本人和家庭的抚养。政府则应从基本医药条件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补贴。对于45岁以下,到城里工作的农民工,以及脱离农业,进入非农产业工作的人,均应逐步纳入养老保险的范畴。这样既可通过扩大缴费基数,缓解养老保险近期支付矛盾,也可以使今后全社会有更多的老人享受养老保险,为实现覆盖全社会的养老保险目标创造条件。
(三)逐步建立多层次的综合性养老保险体制。
1.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养老保险是为了满足社会最基本养老保险需求。应做到“两高一低”,即社会统筹的覆盖率要尽量“高”,使大多数人能够享受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层次要尽量“高”。而由社会统筹支付的养老保险费水平要“低”,只要能维持老龄人的基本生活即可。这里所说的社会统筹的层次要尽量“高”是指社会统筹保险金的管理和发放要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统一,要在巩固以市为统筹单位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为统筹单位,创造条件在5~10年内过渡到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全国(或省级)范围内统筹的含义:一是资金在全国(或省级)范围内统一使用;二是各地的社会统筹保险费的发放标准,按工资替代率(由社会统筹支付的养老金相当于在职时薪金的比重)衡量,在全国(或省级)统一。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社会统筹的公平性。另一方面,可以利用我国地区之间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差异缓解养老保险金收支矛盾。三是可以有效地保证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四是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
此外,目前社会统筹法规规定的法定享受社会统筹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应进行修改,不能简单地定为15年,需对不同对象设立不同的缴费年限。将缴费年限定为15年的初衷是基于我国养老保险体制建立较晚,想照顾一下“老人”。但简单地将其推广到所有参保者则会引出麻烦,加重国家负担。一些城市已经出现个体、私营者自动缴费到15年就停止缴费的情况。根据大连市基本情况进行的初步测算,如果一个人仅缴费15年后,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并且假设其70岁死亡,按现行的收支方法计算,他享受到的养老保险金是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4倍左右。为此,应以实际可参加劳动的年限作为法定的缴费年限。计算公式为:法定缴费年限=法定退休年龄减去23(平均开始就业的年龄),放宽一些可以减去25。为了照顾“老人”,只要规定1970年以前出生的人继续实行老办法,即法定缴费年限仍为15年。1970年以后出生的人实行新办法,因为他们目前仍可工作25~30年。
2.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要按现行试点方案的规定,坚决做实个人账户,为个人补充养老保险积累资金。
3.采取经济手段鼓励企业或机构给雇员建立养老保险年金(国家对此可以减免所得税)。这部分养老保险是适应多样化社会需求,拉开退休后养老保险金差距的主要来源。它可以体现企业竞争力,促进劳动力流动。
4.鼓励私人自我储蓄养老。对于用于养老的私人储蓄(明确规定要在法定领取退休金以后才能支取,且每月支取的额度不能超过一定数额)可以减免利息税。
5.建立指数化的基本养老金正常提高机制,即基本养老金每年提高的幅度应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幅度一致,以防止基本养老金因通货膨胀而贬值。
(四)要尽快将公务员和准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纳入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思路是,形成全社会统一的养老保险体系。无论退休前从事何种工作,退休后社会统筹部分的养老金的发放水平一律平等。养老金的差距主要来自于个人账户积累和企业或机构的补充养老保险。这取决于劳动者在岗时的工资水平和企业或机构的经营状况。对于公务员及准公务员补充养老的待遇,可以考虑两种解决方案,一是逐步较大幅度地提高其工资水平,把养老问题工资化、货币化。二是由财政为这些人购买一定的商业养老保险,等退休后作为补充。公务员及准公务员的社会统筹养老金由财政统一缴纳,个人账户部分个人自己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