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08 14:48:3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居家养老的难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互联网+;居家养老;政府;企业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1引言
根据国际传统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1999年我国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尤其是2004年来,我国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老年人口规模增长明显.2004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9 857万人,占总人口的7.58%;2009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11 307万人,占总人口的8.47%;2014年,65岁及以上人口13 755万人,占总人口的10.05%.据预测,2015~2020年将是我国老龄化高速发展时期,预计2025年我国老龄化人口将超3亿,成为超老年型国家,席卷全国的“银色浪潮”对我国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方面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养老问题及养老体系的建设问题尤为突出.选择什么样的养老模式成为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应该关注的问题.
2养老模式的演变:从家庭养老到居家养老
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既是弘扬中国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的大事,也是事关社会稳定大局的大事.机构集中养老、传统家庭养老和居家养老是我国养老服务的主要形式.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医护及时性、生活辅等方面存在不足,尤其是对子女工作影响比较大.而机构集中养老在情感交流、安全感获取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对于老年人来说,家庭和邻居就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只有通过家人、邻里亲友的交往和谈心,表露和交流情绪和感受,消融家庭和社会生活中的苦闷与烦恼,得到精神慰藉和寄托,形成愉快、和谐的心理状态.”[1].老年人可以从家庭和熟悉的环境中排除老年人常有的孤独和失落感,获得其他方面所无法给予的安全感和精神慰藉.鉴于这两种模式存在弊端,取两者模式之长、弃两者模式之短的居家养老模式逐步出现,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模式,是对家庭养老的传承与创新,更加强调以老年人为中心,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方面,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有利于提升老年人口的生活水平与质量.
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设与发展存在一些问题,仍处于初级阶段.文献[2]J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不匹配、养老服务便捷性和灵活性较差;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窄,内容少,精神关爱缺失;居家养老服务质量难以衡量,管理效率较低.文献[3]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供给滞后、设施及服务功能单一、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文献[4]认为,目前一些社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养老服务资源分属不同部门条块管理, 利益关系存在矛盾, 缺少有效协调整合.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及从业或参与人员专业技能差.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发展滞后,居家养老服务资源缺少整合.文献[5m6]认为,服务内容单一以及服务方式固定,供给与需求不匹配、养老服务供给高于需求而利用率远低于需求的供需矛盾问题是限制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3“互联网+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模式的新提升
据统计,截止2016年6月,我国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全球第一,互联网普及率高达51.7%,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互联网在国内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数据资源及市场运用优势明显,不少关键信息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互联网与经济社会领域的跨界融合效果显著,正引领着新一轮的产业变革与创新.
在当前我国居家养老模式面临一定的发展瓶颈的背景下,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并为居家养老模式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互联网+居家养老”通过互联网在信息处理、信息存储、信息交换、信息维护以及大数据挖掘等领域的优势,并与云计算、物联网进行结合,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养老服务.其实质是以老人为本,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探索并丰富更具品质的养老服务,以满足老人养老服务需求,实现老年人生活从“养老”到“享老”的转变.“互联网+”背景下的居家养老为社会养老体系建设带来新的机遇,也在改变着居家养老的服务模式.互联网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优势主要体现在:
经济数学第 34卷第1期何朝晖:“互联网+”背景下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研究
3.1有利于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提升居家养老品质
“互联网+居家养老”的发展可以改善当前居家养老服务仅限于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的局面,养老网络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完善让健康护理、精神文化等养老服务变得更加便捷与及时,例如:网络生活服务、健康管理信息平台、老年网络社交平台等都将带给居家养老服务品质不小的改善.
3.2有助于解决居家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资源整合不足问题
当前居家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便捷性与灵活性较差,服务碎片化现象严重等问题归因主要是居家养老信息不畅,养老资源共享与整合不足,通过互联网在信息收集、信息存储、信息传播、信息共享以及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优势,建立社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将促进信息的流通、资源的共享与整合.
3.3有利于养老服务人员的激励与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综合素质
“互联网+居家养老”在养老服务需求接收与处理方面化被动为主动,且通过网络平台对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使得评价反馈环节更加便捷、有效.养老服务的评价反馈可以作为养老服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方面,结合相应的激励机制,不仅可以改善养老服务品质,也可以增进养老服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提升服务水平.同样,通过在居家养老网络服务信息平台中设置教育、培训模块,为养老服务人员提供免费培训与学习的机会,对养老服务人员专业知识的积累以及服务技能的提升有着积极的影响.
4政府引导与监管:“互联网+居家养老”
愿景实现的重要推手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将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整合并运用到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搭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丰富并创新服务内容与服务形式,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方向.着力推进互联网与居家养老的融合,实现“互联网+居家养老”更好发展,既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但是,目前“互联网+居家养老”也存在一些不足,文献[7]指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大数据使用对个人隐私保护存在风险、养老产品创新不足和网络惠民红利未能充分发挥等问题.文献[8]服务提供的单一性和需求的多样性之间存在偏差,服务场所的固定化和老人行动的受限性之间不匹配,医疗护理的滞后性和老人身体的风险性之间相脱节.文献[2]认为,许多智慧养老的相关产品对老年人的使用能力与生活习惯考虑不足,未能体现其人性化.而且这些产品过于单一,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各项需求,不能充分体现智慧养老的多样性.此外,一些地方政府缺乏制定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标准,现有的规范性文件缺乏系统性,尚未对智慧养老所涉及到的多个层面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这些不足制约了现代“互联网+居家养老”产业的发展,无法满足社会养老的需求,政府应该要有所作为.
下面从政府和通过互联网工具的养老服务提供商(以下称“企业”)之间博弈的角度,对企业和政府行为策略选择进行分析,剖析企业和政府行为策略选择的相互影响,确立博弈均衡点,通过参数赋值讨论,掌握企业和政府策略选择演变趋势及其影响因素,进而就政府在完善“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上如何作为提出建议:
4.1模型建立
根据模型建构思想,先对政府与企业博弈模型作如下假设:
假设1博弈类型.企业是同质的,也就是说选择相同策略,具有相同收益;选择不同策略,具有不同收益.收益只与策略选择有关,与企业的属性无关.而政府监管机构策略只有一个,即所有企业受其监管.
假设2策略空间.企业具有两种可以选择的策略:一是提供优质服务策略H,一是提供劣质服务策略L;政府监管机构也有2种可以选择策略:一是监管Sy,一是不监管Sn.
假设3群体结构.企业群体稳定,个别企业退出和加入对整个全体的态势和格局在短时间内没有影响,且新进企业与老企业的策略选择空间及支付函数是相同的.而政府监管机构的选择策略空间和支付函数是稳定不变的.
假设4重视当期收益.由于企业群体比较大,违规后被发现的主观概率比较小.那么,当期利益对企业策略选择的影响远大于远期收益对企业策略选择的影响.监管部门面对的是大群体的企业,对同一企业再次相遇的概率较小,因此当期收益在其策略选择中也十分重要.
假设5支付导向.在企业与政府监管机构博弈中,较优策略能获得较高的收益,而较劣策略只能获得较少收益,甚至因为被抑制而没有企业和政府监管机构选取.
根据进化博弈理论,在上述基本假设基础上建立进化博弈模型.首先确定博弈双方在博弈中选择不同策略与收益情况:
①当企业选择H策略时,不管政府监管机构选择Sy还是Sn策略,其获益都为0,而政府监管机构门在这种情况下,选择Sn策略时收益为0,选择Sy策略时因为支付监管的成本而收益为-c1;
②当企业选择L策略时,若政府监管机构选择Sn策略,则企业收益为a(一般而言,此为超过提供优质服务的收入部分),而政府监管机构将因为失职受到处罚损失为-c2;若此时政府监管机构选择Sy策略,则企业收益会因为劣质服务策略受到-s处罚,其总获益变为a-s,而政府监管机构因为监管查处提供劣质服务的企业而受到r的回报,其收益变为r-c1.其博弈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
4.3策略选择
根据进化稳定策略性质和微分方程的稳定性定理,可以求得进化博弈双方的进化稳定策略.
①企业服务提供方面.当pj>s-as且s-a≥0时,选择H策略的企业比例为0,企业趋向选择L策略,如果s-a
②政府监管机构监管方面.当ph>r+c2-c1c2+r且r+c2≥c1时,政府监管机构选择Sn策略的可能性为1,政府监管机构趋向选择Sn策略;当ph
4.4结论与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可见,影响企业向社会提供服务质量的因素有:政府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政府对监管部门监管的激励强度、政府对提供优质养老服务企业的奖励支出力度和对企业提供劣质服务的处罚力度等等有关.基于这些分析结论,为了满足日益增加的养老规模和养老质量需要,政府应该制定精准措施,促进“互联网+”基础上的居家养老事业的快速发展,最大程度的满足社会居家养老需求,政府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政府应该引导制定“互联网+居家养老”的行业准则和服务标准,并督促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对各个企业的经营行为及服务质量做出公正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开,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二,对提供优质养老服务的企业出台系列扶持政策,增加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边际收益,为其他企业选择提供优质服务策略确定参照体,引领养老服务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第三,政府应该促使监管机构全面履行监管职能,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加大对提供不符合约定质量养老服务的企业的处罚力度,确保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符合最基本的要求.
第四,政府应该加强平台建设,降低养老服务企业进入门槛,为养老服务企业提供低廉的服务提供平台,最大限度的整合资源,引б搅啤⒁食、娱乐等等老年人需要的服务商进入平台,为养老服务需求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第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单一措施的局限性,要多种方法并用,结合各个发展阶段特点和企业提供的服务类型差别分类指导、帮助、支持,才能使更多企业逐步为养老需要者提供质量更高的服务,才能使各种类型的服务商加入到养老事业中来,为养老服务需求者提供高质多样的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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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颜秉秋,高晓路.城市老年人居家养老满意度的影响因子与社区差异[J].地理研究,2013,32(7):1269-1279.
[4]王金元,城市老人居家养老的现状与对策以无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例[J].江南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 2008,7(3):15-18.
[5]王莉莉.基于“服务链”理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供给与利用研究[J].人口学刊,2013, 2: 49-59
[6]丁志宏,王莉莉.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均等化研究[J].人口学刊,2011,5:83-88.
[7]宋雅雯.“互联网 + ”时代居家养老发展的困境及前景展望[J].商,2016,7:67-68.
[8]同春芬,汪连杰.“互联网+”时代居家养老服务的转型难点及优化路径[J].广西社会科学,2016,2:16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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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第2版).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251-254.
一要把握重点,整体推进,不断提高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水平。20*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和《常州市市区养老服务补贴操作规程》,编制了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规划,并把它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之中,标志着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由开展试点阶段进入整体推进阶段。今年初,又将离休干部纳入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目的是让离休干部更好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得到晚年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我们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措施,把握重点,统筹安排,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1、统筹兼顾,扩大居家养老受益面。目前,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由原来四种对象增加到五种,新增加了离休干部群体。对于原先确定的四类对象,各地经过一年的运行,已经有了比较成熟和规范的操作。下一阶段,要结合离休干部服务工作的推进,统筹兼顾,不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覆盖面。对于离休干部服务工作,要坚持“三条工作原则,一个总体目标”。“三条工作原则”:一是特殊照顾的原则。离休干部是作出过特殊贡献的特殊群体,理应在“政治上更加关心、生活上更加关照、感情上更加关怀”,而且绝大部分年事已高、身体不佳,所以我们在界定服务对象时,尽可能从人文关怀和特殊照顾的角度出发,尽可能让离休干部享受到这项政策,同时有离休干部的加入,可以扩大服务需求,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二是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城区对于具有常州市户籍、长期居住在本区(一年以上)的离休干部,无论本人供给关系,必须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本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范围。三是循序渐进的原则。在推进过程中,各城区要按照“申报一批、审核一批,成熟一批、服务一批”的原则,根据相关步骤程序,稳步推进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一个总体目标”就是通过08年的工作,力争年内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基本到位”的目标。
2、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各辖市、区要按照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实际需要,结合实际,整合资源,在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基础设施,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服务。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接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采取派专人上门包护,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多种需求。要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探索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要积极培育、规范管理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
3、加强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服务队伍建设是居家养老工作的一个重点,服务项目需要通过他们得以落实和体现;也是一个难点,主要是由于居家养老工作刚刚起步,加上补贴标准较低,造成人员比较难找。要采取多种方式,拓展招聘渠道,着力建立有一定技能、服务态度好、数量充足的养老服务队伍。如:对部分老同志、老干部已经自行雇用保姆或钟点工的,可采取允许进行登记、再通过培训后签订协议转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方式;如:可以与劳动部门联合招聘新市民,采取优惠激励措施,鼓励低保对象和失业人员加入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等等。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等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杭天珑强调,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不断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引向深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政策性强,操作环节多,标准要求高,必须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才能保证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1、明确职责,合力推进。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民间组织运作”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民政部门作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牵头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全面落实,督促指导面上工作的开展。各辖市、区委老干部局要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对象界定、宣传解释、配合协调等工作,保证老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全市居家养老“大系统”内规范有序运行。
2、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特别是老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配合。各城区要强化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主动地承担起老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各辖市、区之间,各城区与老干部所在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和沟通,通力合作。对居家养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老干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以责无旁贷的精神,相互支持配合,妥善予以解决。老干部所在单位或归口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老干部居住地的联系,及时了解和反映老同志的情况,支持和帮助居住地所在区以及社区开展工作,共同营造老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良好环境。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把宣传工作做到楼群、送入家庭,使更多的老年人了解居家养老、关心居家养老、支持居家养老。要及时宣传报道居家养老服务的新举措、新进展、新典型,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影响力,争取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要继续积极倡导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良好风俗,鼓励子女切实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义务;要努力引导老年人的养老消费观念,逐步使居家老年人的思想观念从单纯接受家人服务和社会免费服务,转化为按经济能力主动向服务市场购买个人所需的养老服务。
关键词:辽宁省居家养老;物业企业;服务方案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3.028
1 物业企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意义及可行性
辽宁在1996年先于国家四年进入老龄化社会。统计显示,2014年末,全省户籍总人口为4274.5万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837.3万人,占总人口19.6%;其中65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540.4万人,占总人口的12.6%。辽宁省市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占全国老年人口的15.5%,比全国老年人口高出4.1个百分点。随着我省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剧,老年人的养老、保健、精神文化需求日益突出,养老问题日趋严峻。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处于起步阶段,供需矛盾依然突出。2015年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设施,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2014年《辽宁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物业企业兴办或运营养老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于每个小区,对于居住环境和人员更熟悉,对小区设备有一定的管理和使用权,并有安全、清洁、维护等专业服务团队,为养老服务提供良好的条件,如果积极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必然会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物业企业作为小区的管家,离居家老人生活最近,并且有自己的服务队伍,居家养老服务优势明显。物业企业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1.1 推动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
随着辽宁省老龄化步伐的加快,养老问题越来越严重,社会养老资源的匮乏也凸显出来。社区居家养老已成为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物业公司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为构建新型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构建各种养老服务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
1.2 降低养老成本,减少社会养老压力
物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可以降低社会养老费用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社会养老的压力,弥补社会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不足。由于物业服务公司在物业小区开展工作,有许多服务的方便条件,物业企业通过员工培训和适当增加养老服务人员来提供养老服务,可降低养老成本。
1.3 物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体现其社会价值
养老服务是全社会的一个共同问题,不仅是由政府或一些养老机构可以完成,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物业作为一个服务业,致力于为老年人服务,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为养老事业做出贡献,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努力,充分体现社会价值。
1.4 改善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
物业公司参与养老服务,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一些子女工作忙,没有时间照顾老人,或他们的子女不在身边,不能经常关注老年人的生活问题。让家庭的老人与距离最近的物业的贴心照顾,可以随时为老年人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将让业主慢慢改变传统的物业意见,将让业主逐渐接受物业的生活作为自己的生活管家。物业管理公司参与养老服务可以改善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促进物业工作的发展,更好地促进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和谐关系,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从而促进整个社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2 方案设计思路
依据前期理论研究和实地调查分析结果,通过分析养老服务开展中的难点问题并尝试解决,并借鉴国内各地居家养老服务经验,设计物业企业居家养老服务方案,方案实施的主体为物业服务企业,方案的服务对象为物业服务小区内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方案覆盖面广,服务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
3 方案实施主体
方案实施主体为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企业组建专门的养老服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也需要考虑成本效益关系,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物业服务企业会结合现有管理体系的内容,并根据其对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及所提供服务的定位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便更好地把物业相关服务与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衔接。
物业服务企业居家养老组织机构的配置取决于对服务对象的定位:服务于某些特殊群体,如空巢老人群体,这类群体在各小区中人数比例较少,仅需要选派“为人和善、耐心细致,具有很强爱心的”物业管理员专门负责其居家养老服务即可;若将服务群体扩大到年龄在65岁以上的老人,这就需要在物业服务企业组织框架内组建一个专门的部门,即养老服务部,并选派和培训服务人员,负责老年业主的入户巡访、照料、活动组织、服务监督等工作,保障老年住户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等需求。专门从事养老服务部门建立初期,需全面掌握服务区域内老年人的情况,专职人员的配备需多一些。后期随着老年人基本资料完善及与各部门在提供养老服务过程中的交叉融合,出于成本效益原则可将养老服务和部分物业服务部门进行岗位整合,部分职责转移到楼管员、维修员、保安员、会所经营等岗位人员上,即专职和兼职的养老服务人员相结合。人员配备包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陪护人员、医疗护理人员等,根据服务需求动态调整。
4 养老服务对象及服务方式
物业企业居家养老服务从初期的服务部分特殊群体逐步推广到物业区域内有服务需求的全体老年业主。在养老服务的开展中首要任务是掌握老年群体的基本状况,包括老年人的自理能力、身体状况、经济条件、家庭状况、生活需求等,对服务对象的基本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分级分类。按照各层级的养老群体不同,制定不同的服务标准,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提供不同的服务内容。重点培育与老年人养老生活紧密相关的服务项目。对于生活能自理的老人主要采取社区养老中心和物业服务相结合方式提供养老服务;对于失独老人,物业派专人提供陪伴服务;对于高龄老人,主要由物业服务人员提供上门养老服务,服务包括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对于失能半失能老人,由社区和物业共同提供上门服务,并与专业机构联合,采用医养结合的方式提供生活服务、精神慰藉及医疗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形式是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既请老人走出家门到老年服务机构中享受自己所需要的多种服务,也派专业服务人员走进家庭为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提供多种服务,同时为老年人的衣食住行提供方便条件和贴心服务。
虽然服务作为一种商品应该是有偿的,但养老服务从本质上应该属于公共服务或者说福利范畴。因此,对于不同服务内容或不同服务群体应采用不同的收费标准,在确保服务质量和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服务收费。服务包括无偿、低偿和有偿区别对待。如对于低收入、高龄、失能老人一般由政府补贴和企业降低服务收费标准来确保老人享受养老服务,如对于精神层次服务需求可由物业服务人员无偿提供。
5 养老服务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物业服务企业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定期探访服务。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定期上门拜访老人家,与老人聊天,下棋或进行老人喜欢而探访者又能办到的活动。定期访问,通常每周两次或三次,每次半天,根据老人的要求,增加或减少。为了做好探访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调查,力争派出与老人嗜好“投缘”、“合拍”的探访者,使相聚愉快,探访者需要有一定的服务质量和“技巧”。
(2)生活服务。主要包括室内清洁、洗衣服、做饭,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购买蔬菜和食品等材料。通常是由老人打电话给服务企业,为企业送去的。由于网上购物已经逐步达到了普遍规范的水平,服务公司可以派人帮助老年人代收发邮件。
(3)日常维修服务。物业企业派维修人员或请维修公司及社会服务机构,帮助有需求的老人定期检查维修非公共区域内的房屋、设备、设施等,或按照老人的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4)餐饮服务。可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联合经营老年食堂,为老人提供物美价廉,方便可口的餐食,还可为老人提供电话订餐并按时配送到家的服务,减轻老人的厨房劳动。
(5)电话确认健康服务。对孤身老人提供每日电话确认其健康状况的服务。由物业服务人员承担,收取少量服务费或免费服务。频率可以保持每天一次,以免影响老人休息。
(6)医疗服务。物业企业与医疗机构建立紧密联系。老人家里安装专门的医疗报警按钮,与物业企业、就近医疗机构相联系。对年老多病的老人实行定期上门探视服务,对于行动不便又不需住院的老人积极协调医疗机构在家中治疗。服务人员密切关注老人健康问题并协助解决医疗服务需求。
(7)外出陪伴服务。力争一年内安排几次外出活动。不需要很长的时间,通常是几个小时。外出的内容也比较简单,包括购物、购物、到公园、动物园、博物馆等地的参观或游玩等。由老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打电话确定,物业服务人员为老人外出安排交通工具,并派人进行全程陪伴服务。
(8)建立老人休闲俱乐部。物业服务企业可利用会所的闲置时间及与社会机构合作,向老年人优惠开放活动场所,设置专门为老人服务的项目。定期安排老年人休闲娱乐活动,开办老年大学,丰富老年人生活。
(9)开展老年人咨询服务。对老人了解不多但有所需求问题,例如疾病、生活极其关系,开展老年人咨询服务,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安度晚年。聘请各行业精英和专家学者,对老年人进行知识讲授和技能培训,开展涉及法律、科学养生、医疗保健、人际沟通、家庭教育等专题讲座和咨询指导。
物业企业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可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又适应多数业主“花钱买服务”的各类养老需求,有利于形成社会资源对养老服务投入产出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6 方案实施步骤和过程
物业居家养老服务方案的实施先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1-2个园区试运行,服务内容可以从基本的生活服务开始,服务部分老年人,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总结经验不足,完善后进一步推广。
方案实施过程如下:
组建养老服务部门――制定养老服务规范――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培训养老服务人员――养老服务试开展――养老服务监督检查和评价――养老服务方案改进――养老服务全面开展。
本服务方案只是从理论上对物业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进行了设计,还有待于实际应用,并在实际应用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日臻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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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老龄化 老龄事业 发展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10-0032-02
一、当前涪陵区老龄事业发展的现状
(一)涪陵区人口老龄化现状
随着人口老龄化形势的加剧,预计到2015年,重庆市60岁以上老年人数将占到人口总数的20%,即每五个人中就有一个老人,这是重庆面临的现实问题和挑战。上世纪80年代以来,涪陵区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发展:截止2010年底,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19.87万,占全区总人口的17.18%,老龄化率超全国全市3.0和1.8个百分点,空巢老人家庭超过5万户,空巢率达50%,农村超过70%。特别是人口高峰期间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一代正在步入老年,加速了人口老龄化进程。
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趋势,是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标志。老年人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群体,由于他们的年龄、学历、职业、职务、经济收入、居住环境等不同,需求差别也很大。在经济欠发达、城乡居民还不富裕的情况下就出现了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趋势,势必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二)老龄事业发展现状
1.通过强化宣传,营造了浓烈的敬老养老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台、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开设敬老养老专栏、老年专题节目、老龄工作专页等,广泛宣传老龄工作方针政策。通过开展敬老爱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了敬老养老典型,弘扬了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涌现出了全国道德模范——涪陵区龙潭镇女村民杨德碧等先进模范人物,掀起了全社会敬老爱老的新风尚。组织举办了老年人运动会、老年人健身行动、老年书法摄影等文化体育活动,组织文艺演出、电影、讲故事等下乡活动,既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又营造了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2.依靠组织保障,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老龄工作体系。一是老龄事业发展纳入全区发展规划。把老龄事业发展纳入了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了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敬老养老活动领导小组。建成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龄工作网络。明确并突出了老龄委的工作核心作用,同时区级各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都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老龄工作,落实相关科室和民政办负责老龄工作日常事务。基本形成了“党政加强领导,老龄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努力”的老龄工作格局。
3.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老龄事业发展纳入财政预算。将敬老院建设管理、贫困老人援助和高龄老人、空巢老人入住敬老院补助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养老设施建设成果明显。几年来,财政投入资金改造了17所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500多张;建成了市内规模最大、设施较好的区社会福利院;扶持发展了6家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改建了区老年大学,新建了若干个老年人活动场所;各乡镇、街道和部分村(社区)相继建立老年活动室和老年学校,全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养老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建立了正常的养老金调整机制,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待遇逐年提高。符合低保条件的60岁以上老人全部纳入低保,五保老人供养标准成倍增长,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中老年人所占比例超过50%,财政每年补贴农村空巢老人入住敬老院。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医疗保障实现全覆盖。对9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等;建立了贫困老人救助基金,提高了百岁老人营养补助标准。老年维权机构不断健全完善。专门成立了区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各乡镇、街道建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老年人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共同参与调处赡养纠纷、财产纠纷、虐待老人等事件、案件,有力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当前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老年人保障体系尚不健全
基本生活保障体系不够健全。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严格执行和外出务工人员的大幅增加,倒三角形家庭格局(四个老人,两个家长,一个子女)普遍形成,空巢老人逐渐增多,老人赡养老人、隔代赡养老人家庭大量存在,加之少数子女敬老养老意识不强,有的甚至虐待、遗弃老人,把赡养责任推向社会,推给政府,传统的“居家养老”、“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功能正在逐步弱化。同时由于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未实现全覆盖,使生活在农村的老人特别是一些高龄老人和失能、失智老人的养老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老人年老多病,医疗条件至关重要,但目前来看就医难未真正得到解决。由于医疗改革滞后,医疗保险标准低,老年人看病就医费用高,大多数老年人特别是生活在农村的贫困老人,仍然存在看病贵、看病难、小病拖、大病扛、看不起病、进不起医院的突出问题。
(二)城乡老龄事业发展欠均衡
一是基础设施差。全区70%的老龄人口生活在农村,因此工作重点和难点也在农村。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公共财政在农村老年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不足,部分乡镇、街道敬老院、五保家园存在功能不配套、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备、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入住率较低。一些基层老年协会没有必需的工作经费,没有开展工作的场所,多数依靠会员自筹会费维持运转。
二是老龄事业专业人才缺乏。有的乡镇、街道老龄工作没有专人负责,现从事老龄服务的人员配备等方面不能适应新形势老龄工作需要。镇、街道敬老院服务人员专业水平差,服务质量亟待提高。村、社区在帮助空巢老人解决焦虑感、孤独感、空虚感等方面创新不够,办法不多,作用发挥不明显。由于老年人是个特殊的生理群体,社会就业人员尚对老人服务行业不认同,劳动强度较大、工作环境较差、劳动报酬较低,且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多数人都怀有一定顾虑,这是导致专业队伍人才缺乏的主要原因。随着大部分年轻人外出务工,农村老人家庭空巢化日益严重,有的乡镇空巢老人已占老年人数的70%,这些留守老人除了一定的农事劳动,业余生活空间较窄,缺乏家庭温情,没有有效的精神生活消遣,长此以往对身心伤害很大,这就需要有专门的服务人才进行专业的疏导,改善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老龄事业发展支持不够
一是政府对老龄工作投入尚欠力度。面对日趋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政府没有设立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老龄工作经费自然增长幅度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部分乡镇、街道没有将老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老龄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业人员培训、基层老年协会开展工作等缺乏资金保障。按现行全国老人拥有床位率5%的标准计算,目前全区老人拥有床位率仅为1.8%,差距非常悬殊。二是鼓励支持社会资金投入养老产业不够。区政府尚未制定扶持社会力量投资老年产业的优惠政策,全区民办养老机构仅有6家,且规模小、床位少、设施差。
三、老龄事业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健全机制,建设科学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
一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完善城乡特困老人救助制度,对特殊困难群体给予适当资助,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真正实现老有所养。二是提高集中供养老人保障水平。改善公共养老福利机构居住条件,提高服务质量,扶持民营资本参与建设养老院、护理院,建立空巢老人集中供养补贴长效机制,提高集中供养率和集中供养保障水平。借鉴有关区县做法,结合实际,创造条件,逐步对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让其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三是实行配套医保改革。逐步提高老年医疗保险补贴标准和老人重大疾病救助标准,建立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有效解决老有所医难题。
(二)创新方式,构建新型养老服务体系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发展和家庭规模的逐渐变小,我国沿袭千百年的“养儿防老,家庭养老”的养老方式受到了严重冲击。为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步伐,提倡和鼓励“三世同堂”为主的温馨家庭生活方式,满足老年人对亲情和日常生活照料的需求;逐级推广建立老年康复和护养结合的医院,满足老年人对健康支持的需求。
立足涪陵区情,应着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以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为重点,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区政府制定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扶持民办福利机构发展,逐步形成以国家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到2015年,建立起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市场化运行机制更加完善,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得到较好满足的养老服务网络,实现机构养老服务床位数保持年均增长15%以上,享受机构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3%以上;城市所有社区、农村30%以上行政村普遍开展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陪护、医疗康复等居家养老服务,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通过调研得到的共同反映是,在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居家养老具有其他养老方式所无法比拟的特定优势,在目前养老制度尚不健全、养老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强调居家养老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有利于平稳应对老龄化高峰对社会造成的冲击。
(三)加大投入,构建老龄事业长效机制
首先,建立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借鉴其他地区做法,根据财力,由区财政、乡镇、街道分层统筹,60岁以上老人每年每人适当的标准提取,并在每年福利、体育彩票的公益金中提取一定金额纳入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由老龄委牵头,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其次,积极推进基层老年基础设施建设。乡镇、街道要将老龄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对村、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再次,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和兴办养老服务产业。制定出台扶持老年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老龄事业,推动老龄事业科学发展。
老龄化社会带来的是相当复杂的社会问题,老龄事业更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民间团体和普通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事关每个个人、每个家庭,只有解决好了,才能保证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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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芳,许芸.城市空巢老人生活状况和社会支持体系分析[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3(3).
关键词:农村;城市化;老年人;安置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TS976.3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上海市嘉定区老年人安置工作的背景与概况
嘉定是与上海同步进入人口老龄化的郊区。全区56万人口中,现有老年人口14.3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25.5%。嘉定又是高龄化的地区,80岁及以上老人有2.4万,占老年人口的16.76%。同时还是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地区,老年人口正在以年平均递增5.7%的速度增长。值得一提的是,农村老人由10年前占总数(老年人)的56%到现在的10%,正以每年近5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减。加快城市化步伐,使大量农民市民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但嘉定区人口老龄化及其带来的影响已初见端倪,(2011年上半年全区共受理涉老房屋纠纷98起,占整个涉老纠纷的38.7%,比去年同期净增150%。)。因此,如何保障失地农民特别是老年农民的权益,动拆迁过程中老年人的安置(包括居住与日常生活)问题,非常值得探讨。
这里所说的安置,并非仅仅指居住上的安置,而是包括了生活上的安置,生活是一个很广泛的词,当然也就涉及到经济、医疗、照料等等。因此,动拆迁过程中老年人的安置问题,是中国城市化进城中的必然难题,而这一难题,远非笔者的呼吁便可解决的,他需要我们的党和政府共同思考,认真对待。
此次调查,选择了除江桥、真新、徐行和菊园四个单位的9个地区,(因为这4个地方最近几年基本无动迁)。9个地区人口达40万,涉及老年人71294人,分别占全区总人口的80%和74%;调查涉及72个村、45306亩土地、5091个老人家庭。
二、农村城市化进程中老年人安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由于私宅历经几代,经过几次的翻修、扩建、装修、分家等因素,使房产权的界定、补偿费的分割难以明晰,造成诸多的法律问题。老宅由老人建造的,经子女翻建、扩建的,宅基地证上却是子女的名字。由于动迁前房屋产权未明确,原来父母出资建造的,产权证上却是子女的名字,老年人反成了同住人!动迁后老年人的利益受到侵害,老人拿不到拆迁费,居住无着落。
(二)子女之间有矛盾的。本来就赡养问题在相互推诿的,拆迁前居住在某一子女处,拆迁后由于居住条件的改变,要求另一方承担让父母居住的义务,遭到另一方拒绝。
(三)老人早年与子女分家的,拆迁前住在偏房、侧屋等的,拆迁费老人又拿不到,居住无着落。
(四)失地的农民(这里指不享受征地养老的)在没有了本来赖以生存的土地,如果与子女的关系又不好,他们的生活将是非常艰难的。而且,自带口粮进城的老年人还不能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他们的医疗保障又成一大难题。
(五)由于动迁补偿费不足以购房让老年人同住,造成赡养人与被赡养人的分离,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其一,老年人同成年子女分居后,子女如何履行赡养扶助的义务?特别是精神上的慰藉与生活上的照料以及特殊需要的照顾?其二,老年人同子女分居生活后,老年人同子女的亲情如何保持?如何做到分而不疏,分而有情?其三,老年人同子女分居生活后,一旦老人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后,家庭赡养问题如何解决?
(六)原本太平无事,老人居住原本不成问题的,子女购房进城,老人留守旧房子。而现在遇到动迁了,各种利益的碰撞,老人反而没有居住了。
(七)老年人选择了货币化安置后,个别子女用欺骗、威胁手段拿走大部分甚至全部动迁款,使老人无法购房,甚至弃老人于不顾。一些子女狮子大开口,提出购买价格远远高于被拆迁房屋的商品房,并要老人负担所有费用,让老人走投无路;有的老年人由于住房动迁,轻易放弃了自己应有的权益,最后落得钱房两空,连个安居的地方都没有。
(八)征地目的的界定不清,政策不一。现行征地制度规定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为的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同时规定“非营利性”项目可以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用地。这些规定明显存在欠妥之处:“公共利益的需要”范围不确切,为乱征滥用耕地提供方便之门;“公益事业”范围不明确,容易混淆公益性征地和商业性征地的界限,造成征地用地政策不一样,同样一个区,征地用地的补偿费不一样,有时差距甚大,老百姓无法理解。
(九)征地补偿标准偏低。政府或有关部门向农民征用土地时,为了筹集发展资本、降低成本、改善投资环境等,尽量压低本来已经偏低的补偿标准,就低不就高;而当拿它向社会拍卖时,则按市场价格,因此征地价与市场价之间差距悬殊,往往高达数十倍。这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
(十)征用程序不规范。一是缺乏公开性,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征地项目没有及时公告于众,及时通知土地所有人特别是广大农民,甚至暗箱操作;二是政府与被征地一方协商征地价格时,往往只同农村经济组织的个别领导接触,而不听取广大农民的意见,严重违反了村民自治的有关法规;三是个别领导出于其自身利益,中途截留补偿资金,造成群众对政府的极大不满。
(十一)上海推行的是按原居住房屋质量、地段、面积等折价给予货币补偿,而不再按照户口计算的拆迁政策。当老人的户口不再是“资源”的时候,老年人成了累赘。如何既要保障老年人的居住权,又要保障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愿望,这也正是我们现在面临的热点与难点。
(十二)老年人文化程度低,依法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差。特别是对动拆迁的政策法规了解甚少。加上有些动迁的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使老年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三、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做好老年人安置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快速城市化是农村保障快速提升的前提和基础,是一种空前的历史机遇。同时,它也向我们提出了完善城乡保障体系的严峻挑战。因此,我们建议:
(一)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进程和社会化养老服务网络的形成。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导致了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迫使社会养老功能必须尽快加强,否则,农村养老将出现断裂现象,而形成家庭与社会都不管。
(二)从保障老年农民的居住来看,一是要实现土地转性。通过动迁,农民的宅基地由集体性质变为国有性质,不仅要让农民获得足够的补偿费用,能够买房进入城镇。二是要实现观念的转变。住进城镇,农民的居住和生活观念都要跟上。
(三)国家在鼓励更多年轻人承担赡养老人义务的同时,应该对那些响应国家号召,并在个人发展上有一定损失的年轻人,给予必要的补偿,这种补偿可以是多方面的,形式是多样的,包括在居住的政策上。
(四)加强家庭伦理道德的教化,用先进的典型激励人,用模范的事迹启迪人,用道德的力量感召人。
(五)老年用房的建设用地和税收政策上应予以鼓励和优惠。
(六)对民办养老机构予以正确定位,在政策上予以倾斜。无论是从养老机构的床位需求上来看,还是从城市化快速进程中,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将接受机构养老,加上买房的经济实力不够,养老机构的床位数缺额还是很大的。因此,不管是公办还是民办,都应定为社会福利机构,在政策上予以优惠。
(七)要进一步促进社区发展,支持老年人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既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愿望,也是社会所倡导的。但目前的社区为老服务尚不足以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需求。(八)应积极发展各类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入设施养老的需要。特别要发展社区的托老所,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离家不离乡”的养老心理。
四、结论与展望
本文以上海市嘉定区的调研为例,阐述了当前农村城市化进程中老年人安置工作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在深入细致地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城市化进程中老年人安置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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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桂新等著.迁移与发展.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关键词:老龄化 养老问题 医养结合 健康养老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B
我国人口平均年龄逐年提高,截至2015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22亿,占到总人口的16.1%,我国已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根预测,到21世纪50年代我国的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峰值,老年人口数量将超过4亿人,平均每3人中就有1位老年人,社会将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
我国社会老龄化的不断加剧,未富先老矛盾逐渐凸显,养老成为现实且紧迫的重大民生问题,若处理不好,将影响并阻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党和国家及全社会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从医疗保险、养老金等社会保障方面做了重大改革和尝试,全面开放了养老服务市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以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目前,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构成了我国养老的三种基本模式,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居家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据《中国养老产业发展规划(2014)》调查和分析,我国80%~90%的老年人是慢性病群体、亚健康群体,对医疗的需求是年轻人的3~5倍。截至2014年底,我国8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2400多万,失能、半失能老人近4000万人。预计到2050年以后,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将会保持在1亿人规模。高龄、患病、失能、部分失能老人的治疗和看护问题困扰着千家万户,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越来越显著,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强劲。而供给现状却是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互相独立、自成系统,养老院不方便就医,医院里又不能养老,老年人一旦患病就不得不经常往返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既耽误治疗,也增加了家属负担。医疗和养老的分离,也致使许多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成了“常住户”。老人“押床”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紧张,使真正需要住院的人住不进来。在此状况下,2015年11月卫计委、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鼓励和指导发展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提出“到2017年,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及管理标准、规范初步建立,符合需求的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制度基本形成,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养结合机构。到2020年,符合国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的发展目标。
《医养结合指导意见》出台时隔近一年,“医养结合”试点范围不断被扩充,“医养结合”进程得到进一步发展,但在真正的落实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难点:
一是“医”、“养”分属不同专业领域,相应的公共资源也由卫生、民政等不同部门分配,而且“医”、“养”又受到社保、财政等因素制约,各部门对医养结合相关政策的认识、调整和落实难以做到协调一致和横向整合。二是尽管部分地区的“医养结合”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但很多地区对于“医养结合”操作存在误区,普遍存在医院里面建养老院和养老院里面建医务室的行为,不仅增加了成本,而且降低了专业性和安全性。具体点讲就是:①在医院里增设养老床位,一是能增设的规模有限,二是往往老年人一旦住进去,就有可能一直待到终老,周转率极低,造成严重的医疗资源浪费;②养老机构增设医疗功能和医保服务功能的资质准入门槛高,且运营成本高,绝大多数养老机构无力支撑,再就是养老机构担心增设医疗服务后,会产生医疗纠纷或事故,而对增设医疗功能的意愿不强,只能增设简单的医务室,提供一些常规的检查、日常用药等,老年人在此接受的护理、康复、医疗等服务也无法享受医保报销政策。三是养老床位供给不足是每座城市的现状,再加上多数医院受医疗资源局限,自身床位供给也不足,无法“分身”也成为了制约“医养结合”落实的因素。四是由于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的控制,以及城区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养老等社会福利用地供给较少,导致大多数城市市区内的养老设施多为租赁房屋改建而成,新建养老公寓多在市郊,距离医院较远,虽有一些养老机构与医院签订了合作协议,但由于距离远,给患病、失能、半失能、80岁以上老年人造成不小的麻烦和困惑,其“医养结合”效果不佳。五是缺乏高素质专业化的护理员队伍,成为制约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协同发展的共同问题。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医养结合”落实的难点主要在于政策壁垒和资源壁垒。解决政策壁垒对于政府来说可能不是难事,相信国家会通过一轮又一轮的改革捋顺相关政策。然而资源壁垒解决起来往往没那么简单。本文笔者想从城市规划的角度,谈一谈其助推医养结合的作用和可能性。
大家都知道,在我们居住的社区/小区/组团内或周边都配套有幼托园、医院或社区医疗站、文化体育广场、超市、商场、银行、邮政网点、市政设施等,这些都是居民生活需求的基本设施,也是城市规划所要求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明确指出:居住区用地应包括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等四类用地,并给出了用地平衡控制指标(见表1)。
《规范》还对公建用地应建设施做了规定,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并规定了千人总指标和分类指标控制。《规范》中居住区用地的构成不包含“社会福利用地”,也未在应建配套服务设施中要求建设养老院、福利院、养老公寓等养老设施。
2010年底住建部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将城市建设用地分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等8大类,又细分了35个中类、43个小类。规定: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其中服务设施用地又细分为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设施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约5%~8%,规划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不应小于5.5m2/人。《标准》并未对社会福利设施用地指标做进一步的要求和控制。笔者查阅了《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以及其他城市的城市规划文本和图纸,规划均未明确城市社会福利设施用地的指标,图纸中标注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也是极少。由于城市规划原因,导致市区内养老用地供给不足,市郊养老公寓距医院较远的现状问题十分突出。这些就是从城市规划角度窥见的养老用地、养老设施供给现状。
试想一下,若加大养老用地的供应,并规划养老用地与医疗卫生用地的邻里位置关系、控制平衡指标,同时加大医疗卫生用地的供应,规划医疗卫生用地与居住用地的位置关系、控制平衡指标,并辅以相关城市规划规范,对于医养结合的落实会有怎样的影响呢?笔者认为,通过恰当的城市规划指导和控制将有助于推进“医养结合”的落实。
助推“医养结合”落实,城市规划方面可做的改革、改变、方向等相关探索如下:
一是首先要增加社会福利用地(养老用地)的供给规模,解决养老床位不足的问题。二是规划调整社会福利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的位置关系,使两者为相邻关系,这样养老机构和医院既相互独立,又可实现资源的分享或共享。医院和养老机构各自做自己专业的事,在同一区域内实现为老服务的同一个目的。三是规划增加居住区周边医疗卫生用地的供应,并增加居住用地内医疗服务站等服务用地的指标,这样可以使居家养老的老人在社区内或附近就能享受医疗服务,实现“医养结合”。四是协调城区工业企业外迁,并允许养老机构利用旧工业厂房和设施改造为养老院、养老公寓,或将该工业用地调整为养老用地,以增加养老床位供给。
[关键词]老龄化;社会养老;养老体系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52-0149-02
1 我国人口老龄现状分析
20世纪后期,为控制人口的急剧增长,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加快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由于21世纪前半叶人口压力仍然沉重,还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国策,其结果将不可避免地使我国提早达到人口老龄化高峰。我国在社会经济不太发达状态下进入人口老龄化。先期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一些发达国家,目前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0000美元以上,呈现出“先富后老”,这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奠定了经济基础。而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约为1000美元,呈现出“未富先老”,由于经济实力还不强,无疑增加了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难度。在多重压力下度过人口老龄化阶段。21世纪前半叶,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繁重,经济和社会要可持续发展,社会要保持稳定,各种矛盾错综复杂,使得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对发达国家和人口少的国家更为艰巨。我国各地区之间人口老龄化的差异比较大。我国先进入老龄化社会的还是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如四个直辖市和浙江、江苏、山东等中东部发达地区(四川除外);而我国西部的一些省份,如新疆、、青海、宁夏等,人口结构仍处在较为年轻的状态。中东部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将通过吸引西部地区年轻劳动力的流入而得到满足。因此,劳动力跨地区的流动将减小地区之间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差异。如果劳动力从不发达地区流入发达地区的速度很快,也有可能出现不发达地区老龄化问题比发达地区更严重的情况。权威部门预测,未来5~10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将以平均每年500万人的速度增长,2010年将接近1.6亿人。许多家庭特别是农村家庭成为所谓的“空巢家庭”。
2 我国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2.1 增加了社会费用的支出
由于赡养老年人与抚养少年人所需社会资源不同,负担也大不相同。各国研究结果都得到相类似的结论:赡养一位老人的平均费用与儿童的费用大体上为2∶1~3∶1。尽管中国儿童人口比例的下降抵消了老年人口比例的上升,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被扶养人口总比例增加不多,但社会费用的支出仍将稳定地增长。医疗费用及退休金是社会对老年人主要的支出项目。在西欧的一些国家中,由于实行高所得税、高社会福利的政策,社会保障费用已接近国民收入的1/3。美国某些年的养老金开支超过国防费用,成为主要的财政支出项目。我国20世纪90年代社会保障费用也曾高达GDP的13%,近年稳定在5%左右。
2.2 我国老年人医疗费用负担随年龄增加而迅速加重
老年人疾病多,病情往往比较严重,需要消耗更多的资源。据国内外大量资料分析,退休职工医疗费用与在职职工相比约为3∶1,有的国家甚至达到5∶1。我国正在深化医疗制度改革的过程之中,这些数据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研究。一些城市重视加强社区建设,使老年人在社区中得到方便的医疗、保健咨询服务,降低了医疗开支,这些都是有益的经验。从管理体制上,还可实行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保障的力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在一些地区试点,对大病治疗给予有力的支持。据调查,贫困农民在脱贫后又返贫的,有60%是因疾病、灾害造成的。完善社会保障、商业保险,将为农村的共同富裕,尤其是为农村老人的生活保障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撑。
2.3 人口老龄化将导致劳动力不足
人口老龄化发展会导致劳动年龄人口比重相对下降。劳动年龄人口的相对缩减就意味着可就业人口的减少。在一定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条件下,劳动力资源不足就可能导致部分生产资料和技术设备的更新停滞,影响社会生产活动的正常运转,影响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这种情况在欧洲等发达国家表现比较明显,劳动力短缺的问题成为制约他们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而这正是由于出生率下降而形成的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所造成的。由于在现阶段中国的劳动力资源还很丰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面对的将是劳动力过剩而不是劳动力不足。但是从2015年开始,随着劳动力数量的下降,当达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影响劳动生产率,进而影响经济的发展。
2.4 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人口红利”时期
老龄化虽然对劳动力产生长期不利影响,但也带来了某些有利影响,一个广为人知的好处是“人口红利”。“人口红利”学说的核心思想认为,生育力迅速下降在造成人口老龄化加速的同时,也使少儿抚养比例迅速下降,劳动年龄人口比例上升,在老龄人口比例达到较高水平之前,将形成一个劳动力资源相对比较丰富,少儿与老年抚养负担均相对较轻,对经济发展十分有利的黄金时期,从表现可以看出,中国目前以及今后15年左右将处于“人口红利”黄金时期,值得注意的是“人口红利”期不会长期呈现,一般只有15~20年,而之后老龄化的不利影响将开始加剧。因此,应该充分利用“人口红利”,加速经济发展。
2.5 人口老龄化增加了社会的管理成本
老年人需要丰富的精神生活。许多经济发达国家老年人自杀率居高不下,各种类型精神疾病困扰着广大的老年人群,其原因在于这些国家家庭联系松散,丧偶以后独居的老人尤其感到孤立无助。因此,社会必须建立一些老人活动、交流场所。组织年轻人让他们陪老人聊天、打球、读报、同老人出去散步等,满足老年人的精神生活需要。形成一种不同年龄阶段的和谐相处的家庭式氛围,方便和丰富老年人生活。建立老人教育市场。计算机、琴棋书画、适合的健身运动都会吸引老年人。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多和青少年的减少,大学向老人开放,提供适合他们需要的教育,将是老龄社会大学经营者的一项新选择。这些都需要社会付出管理成本。
3 提升我国养老体系建设的对策与思考
从市级以下,领取养老金的人员管理和服务劳动保障已建立了5级管理和服务体系,分别是:市退管中心、区退管中心、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村)劳动保障工作站、退管小组。这种体系基本能保证日常的管理工作,但离服务工作的要求还是不够的。
3.1 管理体系的难点和建议
领取养老金和抚恤金的人员中有一部分居住在异地,也就是说领取养老金的地方与生活居住地不在一个地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事实上就脱离了我们现有的5级管理。现有弥补的措施是:委托居住地的劳动保障事务所每年认证一次。这样异地人员的生存信息往往是滞后的,造成养老金、抚恤金的流失。每年一次的认证给居住在异地的人员也添加了无形的负担。现在全国各地都有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可以将异地居住的人员的生存信息管理归居住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管理,以传真、电话等形式进行当月通报,养老金及各种费用还保留在原渠道领取。这是一种利用现有工作平台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途径。
3.2 服务体系的难点和建议
现在的5级管理体系很适合管理,但对于服务就不是很适应。因为这5级组织都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经费的使用是有额度和途径限制的。要想搞服务必须申请专项基金。只有经过深入调查的可行性项目,才可以申请专项基金。因此,我们必须要主动立项,并对立项的项目做出可行性报告及操作细则。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规模大小、是一次性还是不定期等情况可以请系统内或请专家一起做可行性报告及操作细则。执行可以内部执行也可以外部服务执行。现在需要立项的项目实际上很多,由于在管理体系中没有这项内容,因此,我们现有的一些服务项目都是一些传统的项目,如在原有的活动点增加活动器材后加挂名称、重病慰问、节日慰问等。而有些项目的由于没有前期的可行性报告及操作细则大都无法开展,如困难退休人员救助金、银龄计划等。因此,要想把服务做好有必要把立项和项目管理纳入这一体系中,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贯彻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非常多。由于服务的内容非常多,肯定会受到人员、经费的限制。因此,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来解决。比如志愿者、社会募捐等。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经济发展;河南省、河南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河南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特点。
从全国来看,由于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差异比较大,人口老龄化程度和老龄化速度差异也比较大,基本上是由东向西呈梯次降低的状况,东部发达地区远远快于西部欠发达地区。2005年11月1日,河南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8.24%,远远超过衡量老龄化程度的世界标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7%)。目前,河南人口老龄化的特点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老年人口规模庞大,老年人口比重和老年抚养比将逐步上升。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河南省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4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6.96%。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河南省65岁及以上人口为77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24%,比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上升了1.27个百分点。
第二,人口老龄化地区差异明显,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老年人口多数生活在农村。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的历程表明,城市人口老龄化水平一般高于农村,老年人口主要分布于城市,河南的情况则不同。作为全国人口第一大省和农业大省,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是河南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特点。2005年乡村人口老龄化程度比城市高出0.71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是农村青壮年劳动人口迁移和流动到城市从事务工经商、参加学习和培训等。
(二)河南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
根据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未来人口发展趋势的预测,河南省老年人口总量将由2009年的771万逐渐增加到2050年的2432万人。老年人口规模庞大,将成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举足轻重地位的群体。老年抚养比将从2009年的10.4%上升到2050年的40.06%。
二、河南省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对劳动力数量和结构的影响。
老龄化对劳动力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劳动力数量和劳动力年龄结构。一般而言,人口老龄化会造成劳动年龄人口比例下降,从而导致劳动力短缺。河南的老龄化特点具有规模大、速度快等特点都对劳动力的供给产生深远影响。根据预测数据,河南2030年以前0岁-14岁、15岁-64岁和65岁及以上三个年龄组人口变动情况,呈现少儿人口比重逐步下降,老年人口逐步上升的趋势,而劳动年龄人口则先上升后下降的变化趋势。劳动年龄人口比例在2015年以前不断上升,此后则处于下降态势。从短期来看人口老龄化还不会给河南劳动力市场供给产生较大的影响,但是由于河南的老龄化速度快,河南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比较优势局面也将在2015年前后结束。我们应该认识到河南省劳动力短缺是必然出现的现象。
(二)对劳动生产率和产业结构的影响。
老龄化带来的是劳动年龄人口的减少,与之对应的就是老年人口大量增加。
老年人口的增加抑制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劳动生产率上。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口老龄化造成老年人体力或精力下降,反应速度变慢,劳动能力衰退,不宜继续从事繁重的劳动和快节奏的生产,从而影响劳动生产率提高;二是与年轻劳动力相比,老年劳动力容易生病误工,加大企业经济负担,不利于企业增加利润,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三是劳动力高龄化后带来的知识老化,这将会给技术更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带来一定困难;四是科学史表明,青年人才对科学的创新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科学家和文学艺术天才大多是在青年或中年时期出成果的。
人口老龄化问题尤其是农业劳动力的老龄化对农业的基础地位将产生很大的影响。河南农业基础地位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稳定,没有农业的稳定就没有社会的稳定。由于城市经济发展引起的农村劳动力流动主要是劳动年龄人口外出,农业劳动力的老化,导致现有农村的农业的人口减少,并且在农业中的劳动力受教育水平较低,这不利于河南省农业产业的发展。
第二产业中有大量劳动密集型产业,对于劳动力的年龄要求比较严格,目前沿海地区已经出现了劳动力短缺的状况。无论劳动力短缺是结构性的短缺还是数量的短缺,都说明适合这种产业的劳动人口在减少。随着河南的经济发展,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适龄劳动力的减少将会对第二产业的发展带来影响。
(三)对养老保障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对于社会养老负担的方面的影响可以通过抚养比来进行衡量,抚养比又称抚养系数,是劳动者和非劳动者人数之比,实际上指人口中非劳动年龄人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一般以百分数表示。它表明,从整个社会来看,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负担多少非劳动年龄人口。
河南人口抚养比在未来50年中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老年人口抚养比则从13.7%上升到54.6%,上升了40.9个百分点。同期,少儿人口抚养比下降,少儿人口抚养比从1990年的43.1%下降到2050年的28.8%,下降了14.3个百分点。由于老年抚养比增加的速度远远快于少年抚养比的下降速度,导致总人口抚养比从2000年的56.8%增加到2050年的83.3%。人口老龄化使得劳动年龄人口的经济负担大大加重。
老龄化对养老保障制度的影响还体现在养老金的支出上,随着河南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加快,离退休职工也迅速增加,相应的养老金支出以更快的速度增长。河南的养老负担还有一个难点就是农村的养老保障,由于河南老龄化的一个特征就是农村老龄化比城市更加严重,使得农村的养老负担日益严重。目前,农村的老年人口比例已经超过城镇。在未来,这一趋势将继续。与城镇相比,农村面对的养老问题更加严峻。
(四)对储蓄的影响。
当代西方经济学界认为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对储蓄的意愿是下降的。我国的学者通过实证研究也发现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剧,从2020年前后开始,我国将由目前的高储蓄率国家逐渐转变为一个低储蓄率国家。老年人口比重每上升1个百分点,储蓄率可提高0.37个百分点,远远不及劳动年龄人口每上升1个百分点,储蓄率提高1.47个百分点。 转贴于
老龄化的影响不仅体现在老年人自己的储蓄减少,而且还会影响到家庭中年轻人的储蓄行为。我国老年人的养老方式基本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老年人口的增加对于家庭来说消费呈现增加的趋势。随着老年人的消费特别是医疗费用不断增加,老年人的储蓄减少的同时,将会影响到下一代人的消费和储蓄行为。河南人口预测数据表明未来少年人口的数量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也就是未来老少扶养比的总体是增加的,人口负担系数的增加必然会减少家庭的储蓄。
(五)对消费的影响。
按照消费经济学理论来说,消费水平的基础是收入水平,一般来说,老龄人口退休后,由于所领取的退休金、养老金只及原来工资活薪水的50%或70%,有的甚至更低。老年人口的消费水平一般要低于劳动年龄人口的消费水平,老年人的消费倾向较劳动年龄人口低。现有研究的结论中一般认为老年人的消费是劳动年龄人口80%,也就是老年人的消费系数是0.8,这个数字在数据上可以得到比较好的估计检验。
三、应对河南人口老龄化的对策与建议。
人口问题是河南的基本省情,人口老龄化问题是河南人口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严峻挑战,关系着河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能否顺利实现,关系着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要从战略的角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以积极的态度迎接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更要认真研究人口老龄化可能产生的消极后果,尽量避免或减缓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的消极影响。
(一)协调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一,加快河南的科技创新步伐。对于老龄化的负面影响从根本上的解决办法是是刺激技术进步,提高生产力。在人口不断老龄化的情况下,技术进步,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是维持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源泉。因此,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刺激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利用河南最后的人口红利期发展经济,为老龄化社会做好经济积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不断加强对劳动力的教育和培训,尤其是对于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的劳动力进行教育和培训。促进河南的经济有劳动力密集向技术密集型转变,为老龄化社会做好准备。对于老年人也要加强教育培训,发挥老年人的作用,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探索实行富有弹性的退休制度,让健康低龄老年人中的高级专家和经济社会高级管理人员及有一技之长的能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继续发挥作用。
第三,大力发展老龄产业。老龄化给老龄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发展机遇,利用老年消费的特点来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鉴于老年消费品市场的特殊性,政府应当及时出台正确引导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向老龄产业投资,以满足老年人的消费需求,同时也为经济增长创造机遇。
第四,促进河南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发展,为老龄化积累更多的资金保障。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龄化对于资本市场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年人口的养老基金及证券、基金投资的保值增值都要求完善的资本市场来保证。这就需要健全河南的资本市场法规体系,加强监管,增加老年人口的财产性收入。
(二)协调人口老龄化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首先,要把养老保障放在工作的首位,城市应当继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使得所有老年人都享有老年保险;农村也要积极推进老年养老保险,探索和土地结合的养老保险,一定要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障的投入,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特别是把农村老龄事业发展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予以重点照顾和扶持。
其次,需要控制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医疗成本的增加。要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城市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贫困老年人的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制度。要树立全新的医疗卫生观念,实现健康老龄化。
再次,针对河南国情,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的老年养老服务工作,提高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弘扬敬老养老美德,发展和谐文化。老年社会化养老不能单纯的依靠市场的力量来解决,要有政府引导,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合理配置资源。在土地、税收等方面对养老社会化服务给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属于社会公共事物,政府要高度重视,在公共财政上加大投入,出台优惠政策引导民营资本进入,重点扶持社会急需的老年服务产业的发展。探索各种养老模式,把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结合,为养老事业做好软硬件的设施配套,加强人才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技能和服务水平,保障服务人员的待遇。
参考文献:
1、孟宪臣。河南省人口发展战略研究[M].河南人民出版社,2005.
2、河南省人口普查办公室。世纪之交的中国人口(河南卷)[M].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
一、2017年度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们坚决贯彻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盯住“重点工作抓突破、常规工作抓规范”精准发力,党建工作、业务工作、项目建设齐头并进,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社会组织党建、安全生产、抓党建促扶贫等项业务工作在市级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在全市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中,都取得了良好佳绩。5月份,乔恒厅长首次来XXX调研,更是给予了我们工作极大的肯定和认可。
(一)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民政的兜底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积极助力脱贫攻坚。我们在脱贫攻坚战役中主动作为,按照“两线合一”要求,农村低保标准调整到3200元/年。财政列支1000万元的贫困人口医疗兜底救助专项资金,为贫困户极大地解决了医疗困扰。发放兜底医疗救助资金158.26万元。其中2016年发放68.26万元,2017年发放90万元。驻村工作队在宣传扶贫政策、实现“一村一品”庭院经营模式、市级帮扶落地、申报村级幸福院、协调打抗旱井等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受到包保乡党委和政府以及村干部和村民的好评。
二是社会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城乡低保保障28685户,42980人,累计发放资金10700万元。其中,城市低保保障8800户,13200人,发放资金4900万元,人均补助水平309.3元/月;农村低保保障19885户,29780人,发放资金5800万元,人均补助水平550元/季。救助“急难”家庭3000户,3900人,发放资金550万元。城乡医疗共救助11000人次,支出资金970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保参合拨付资金404.18万元,其中参保资金44.16万元,参合资金360.02万元。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共计1747人,发放资金695.88万元。其中:农村“五保对象”1607人,发放资金578.28万元。城市“三无对象”140人,发放资金117.6万元。
三是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加强。年初下拨冬春灾民救助资金344万元,用于灾民口粮救助。“8?4洪涝”严重损坏房屋53户99间,一般损坏房屋249户437间,有效实施重建和维修工作,冬底前将全部完成。计划投资256万元、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的救灾物资储备库新建项目开工建设。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民政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年初开展了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对影响和制约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的因素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办法。组织城乡社区参与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典型评选,并推荐2个城市社区和3个农村社区为建设典型上报到省民政厅。11-12月份顺利完成了社区居委会第十次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根据编办批准,成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安排2名专职人员从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29个。支持XXX市道路运输协会成立党建办公室开展党建活动,为其购买2万元的健身康复器材和办公设备。
三是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工作。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我们选择3个城乡社区开展民主协商试点,指导社区建立议事协商委员会,建立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及基层民主协商制度。
(三)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持续深化,民政的支持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妥善落实优抚对象待遇。发放抚恤定补金、护理费、生活补助金合计975万元,到位率100%。为1-6级伤残军人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计支出医疗保险费20.7万元。为1-6级伤残军人核销住院和门诊药费29.5万元。
二是认真执行国家安置政策。接收2016年度退役士兵170人,其中自主就业161人,符合安置条件的9人。发放义务兵优待金505.32万元,发放自主就业金212.99万元。组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82人次,支付培训费16.4万元。
三是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两节和“八一”期间分别对XXX市驻军部队、本市驻军部队、XXX市光荣院进行了走访,慰问物品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投入资金4.3万元,开展为革命功臣送医送药活动。9月30日,组织全市党政机关、中小学校、社会团体参与开展的“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活动人数达千余人。
(四)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民政的原属职能进一步发挥
一是稳步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放养老服务资金264万元,完善4个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和36个农村幸福院建设,探索开展面向居家养老的康复服务。完成2017年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以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资源为依托积极申报医养结合试点项目。
二是福利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福彩销售2930万元,居XXX各市(县)首位,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31人;实施慈善救助,累计支出资金20.5万元。与吉林省人民医院合作对我市600人完成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为580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535万元,为6400名困难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近540万元;救助孤儿51人,月人均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700元。
三是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进一步强化。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整理、汇总上报和省级审核验收,合格率达到96.9%,符合规定95%的标准,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已全面展开;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2017年度农村留守儿童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计划投资4150万元、改扩建21000平方米的XXX殡仪馆扩建工程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和附属设施建设,正在进行调试阶段。全市共火化遗体2000具,其中为900余名城乡低保对象减免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资金75余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02人,其中,未成年人8人,精神病人28人,智力残疾人12人,投入救助资金12万余元;办理结婚登记2213对,离婚登记2250对;补领结婚证1986对,补领离婚证280对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五)综合能力建设水平不断强化,民政为民宗旨得以进一步发挥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局党组和纪检组持续压实两个责任,年初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普遍谈心,各副职领导对分管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各副职领导于7月初听取了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局纪检组和机关纪委主动作为,组织开展了长白山先锋e支部启动仪式、“书香民政·阅读人生”读书月、软环境建设、“七一”演讲比赛等一系列载体活动,推进了党建和纪检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压实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指导。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消防部门协作定期开展民办养老院安全整治。对8所存在取暖隐患的农村福利中心进行安全改造。完成11所福利中心室内线路加装防火套管改造。
三是强化综治维稳工作。成立领导组织,局主要领导与机关科(办)、基层单位负责人鉴定责任状。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做好期间维稳工作,认真制定预案,做好矛盾排查和纠纷化解,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工作到岗,责任到人。
回顾2017年总体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工作效能不断提升,作风越来越扎实,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村级工作力量薄弱,随着城市社区建设不断完善,工作力量日趋增强,完成社会救助工作难度不大。工作力量存在难度的重点在村级,村一级干部劳动报酬对有志有为青壮年没有吸引力,现任村文书普遍年龄偏大,工作质量很难保证。二是农村福利服务中心一乡一所,先天不足,基础薄弱,床位利用率不高,资源浪费问题突出,而且彻底杜绝安全隐患难度较大。三是解决非法民办养老机构问题任重道远。目前,我市市区内不具备消防条件的未经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有16家(这还不包括隐性的分布在各个住宅小区内家庭式的养老机构),收养老人229人,有的已经非法经营20多年。由于这些养老机构不具备消防改造验收条件,均存在重XXX全隐患。因入住老人较多,造成强制取缔和行政许可存在双重难度。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我们将在巩固加强常规工作基础上,围绕重点工作找准“发力点”,精准发力,重点突破民办养老机构整治,农村福利中心整合等难点问题。努力向上争取资金,申报项目,完成“两线合一”、城乡低保提标、农村幸福院建设、基层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一系列民生实事。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抓好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保民生、保稳定,为我市经济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一是积极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农村居民收入可支配水平,精准测算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实施完成“两线合一”目标。加强与农合、人寿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好我市精准扶贫医疗兜底政策。
二是稳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完成农村低保按户施保,“补差式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提高“一站式”即时结算效能。扎实推进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急难”救助积极作用。
三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一方面,大力推进XXX殡仪馆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项目,抢工期抓进度,争取时间完成工期及验收并投入使用。另一方面,积极申请省级财政社会保障金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安广殡仪馆扩建维修和购置设备等项目,争取2018年实施项目工程。
四是多措并举尽早完成农村福利服务中心整合。借助省里推进农村社会福利中心改革的XX,我们积极谋划,摸清底数,合理布局,制定我市农村社会福利中心三年整合改造规划。拟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区位新建3--4个区域性、公益性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一方面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争取省级福彩公益金,采取公建公办或公建民营的方式解决;另一方面通过招商引资,采取民建民营的方式解决。推进集中供养+社会化养老的进程,探索将单一福利性养老拓展为福利性、公益性、社会性、盈利性一体的养老模式,彻底解决农村福利服务中心安全难管理、管理难的问题。
社会保障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经济社会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稳定石”和“调节器”。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也是实现海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推动全岛开放开发的支撑。为了加强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助推平潭“后大桥时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根据政协工作安排,县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一)以维持最低生存为目标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一是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初步建立。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基本实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断深入。我县低保制度从2004年开始全面启动,至2009年4月底止,工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户数有7489户、16622人,全额低保的对象(五保户)1958户、2541人。月发放低保金111.105万元,人均月补差51.56元,全额补助对象人月均100元。城镇低保从1998年试行以来,低保对象已扩展到611户、1831人,低保标准单人户为155元,多人户为145元。月发放低保金12.998万元,人均月补差70.99元。二是各种救助制度全面实施。我县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建立实施了多项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卓有成效,不断提高农村低保家庭医疗救助标准,将农村低保户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标准提高到50%,五保户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标准提高到80%。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社会救助不断推进,落实了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经济适用房和政府廉租房正在积极筹建之中。
(二)以维持温饱水平为目标的社会保险逐步完善。截止2009年4月,全县养老保险参保单位852家,在职缴费职工9999人,退休职工5432人,养老基金收入944万元,支出1681万元;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90个,参保职工8556人,基金收入32.88万元,基金支出26.47万元,历年滚存节余161.93万元;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90个,参保职工7249人,基金收入18.8万元,历年滚存节余208.2万元。医疗保险参保职工19273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500.87万元,支出274.78万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8638人,累计节余540.78万元。机关社保共有投保单位290个,在职参保人员7262人、离退休人员3235人,实现基金收入312809万元,历年滚存节余4594.61万元。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新农合工作运行平稳。
(三)以提高生活水平为目标的社会福利稳步推进。一是切实落实五保供养。将全县2541名五保供养对象经费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切实加强老龄工作,进一步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环境。二是加快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强化了慈善援助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光彩事业,逐步规范捐赠行为,积极做好儿童援助中心、养老院的前期工作。三是全面落实优抚抚恤新机制。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了“一免三减”的优惠政策。
二、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尚有空间,统筹基金征收不足。由于进城务工、自由职业人员不断变化,宣传工作不够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和群众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参保意识不强,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工资逐年增加,而我县医保基金仍按几年前的最低标准征收,造成医保基金征收不足,面临较大的赤字压力。
二是参保单位漏报、瞒报、少报工资金额现象仍然存在。由于稽查力度不大,而被查单位普遍存在抵触情绪,稽查工作难以到位。
三是养老金倒挂现象较为严重。以我县参保的差额拨补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例,共有该类单位85个,倒挂30个,倒挂面达35%。
四是劳动关系不稳定现象依然存在。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拖欠工资等引起的劳动纠纷呈上升趋势,给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隐患。
五是城乡低保存在一些突出问题。1、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实难,动态管理难度大。居民家庭收入的核实工作非常困难,尤其是隐性收入的核实更是难以入手。在入户调查中,有相当一部分居民不能如实提供实际、隐性收入情况,给审批工作和补差标准的确定带来困难。2、低保金发放时间持续较长。个别乡镇的低保金财政部门一般在次月才能拨入民政部门的帐户,民政部门拨到各乡镇约需一周时间,各乡镇将保障金全部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也需要一定时间,削弱了低保金保障功能。
六是工作力量薄弱,人员编制过少。从我县劳动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专职从事社会保障工作的人员普遍偏少,多数依托于村委会和社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定编3至5人,在编人员只有1人,抽调人员1人,却要负责对全县近千户企业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疲于应付。乡镇没有固定从事社会保障工作人员,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
七是工作经费不足且缺少必要的装备。近年来,社会保障工作日显重要,工作任务异常繁重,相关工作经费却严重不足,装备较为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加快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明确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制定切合实际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划。
第一,要坚持“立足长远,分步实施”的原则。当前的重点,在于积极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研究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着力解决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和转移接续问题。第二,要坚持“低门槛进入,分标准享受”的原则。根据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以及城乡居民的缴费能力,对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既要考虑“政府出得起、集体补得起、个人交得起”,也要考虑保障制度自身的良性运转,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第三,要坚持“广覆盖,多层次”的原则。在制度设计中,破除城乡户籍限制和职工身份限制,根据城乡居民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
(二)坚持城乡统筹,加快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
——加快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第一,继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是要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逐步将破产、改制集体企业职工、失业人员、无就业能力的城镇居民以及农民变市民人群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重点探索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将进城农民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并积极探索灾民变市民、农村五保户变市民、农村退役士兵变市民机制。要切实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城镇用人单位未参保超龄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三是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通过发挥农保养老的作用,最终减少农村低保人数。在缴费方式上,可设计多种方式供农民选择,如按月按年缴费,一次性缴费,或丰年多缴、欠年少缴、灾年不缴等。逐步推行老年农民社会养老补贴制度,对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农民,建议每月由财政给予一定的社会养老补贴。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换社保的新机制,鼓励农民自愿交出土地使用权,把土地使用权让给村集体用于开发,其收入首先用于给出让土地的农民提供终身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第二,加快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一是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扩面以新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并将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完善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和诊疗项目管理办法,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二是深化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争取把目前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都没有覆盖的城关居民纳入医保体制。三是积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按照“大病统筹,兼顾门诊”的原则,逐步扩大慢性病补偿种类,提高慢性病门诊治疗报销标准;适当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残疾家庭成员住院费报销比例;取消特殊群体(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在各类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门槛费。
第三,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规范工伤医疗服务,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积极推行工伤医疗协议管理,进一步加大建筑、化工、危险品等高危行业工伤保险强制执行力度。加快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制度建设,使女职工生育权利得到保障。
第四,研究解决社保体系中的难点问题。一是逐步做实个人帐户。针对个人账户空帐运行和个人帐户透支问题,深入研究养老金隐形债务分类偿还问题,积极探索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并对个人账户的管理和运作实行全面和全过程的外部监管。二是统一同类企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实行同类企业按照统一的缴费工资基数和规定的费率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核定递增的缴费工资基数。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第一,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是完善城乡居民低保制度。要注重推行分类施保,并将低保制度与教育、医疗、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制度和促进就业的政策相结合,使困难群众得到更多的政策保障和社会援助。二是拓宽农村低保覆盖面。重点保障孤老残幼、贫困家庭、贫困人口。三是保证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要进一步完善低保评议、动态管理和督查制度,积极推行社区低保听证制度,强化监督,真正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第二,不断完善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机制。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帮助群众解决突发性、暂时性困难;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特别要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完善教育救助制度,适当提高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继续落实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强化就业援助制度,开展多层次的就业职能培训,实施创业税费减免,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大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对经济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法律咨询、、刑事辩护等方面提供无偿咨询、适当免费的法律服务。
——不断拓展覆盖城乡的社会福利体系。
一是不断健全社会福利发展机制。牢固树立社会福利社会办的观点,把社会福利作为一项全民化的工程,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民政部门具体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民间组织积极参与、市场化福利服务供给,覆盖城乡全体居民,惠及外来人员的新格局。
二是努力提高机构福利服务水平。加大公共福利设施投入,加快综合性社会福利院、老年福利院、农村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保障和服务能力。
三是推进社区福利服务水平。整合现有社区服务资源,建设社区福利服务中心及其信息平台,链接相应的福利机构,逐步形成功能完整的社区服务网络。全面实施社会养老服务工程,以社会化养老服务为着力点,推行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方式,实行无偿、低偿相结合的医疗、家政、维修、法律咨询、情感慰藉等社区服务。
四是完善公共福利制度建设。支持慈善事业加快发展,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慈善类民间组织,建立慈善组织行业自律机制和评估机制。健全残疾人福利政策,落实残疾人优惠待遇。加快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推进首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逐步解决进城农民工、城区“双困”家庭和农民变居民的住房问题。
——积极探索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新领域。
一是大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尝试建立便于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机制,并进一步搞好农民工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间的制度衔接。开展进城务工农民服务管理试点,建立进城就业农民服务中心,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是合理设置社会保障项目。按照社会保障的范围和标准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合理设置、归并社会保障项目,明确各种社会保障之间互联互动的多种形式,创造性地建立起各种社会保障间互联互动的制度和部门间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以及资金交流平台。
(三)完善社会保障配套机制,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第一,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法制化。规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加大对保障政策制度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加强对企业支付工资、签订合同、缴纳社保等情况的监管,及时纠正损害职工利益的违法行为。
第二,努力推进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现有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服务组织及其运作情况,建议进一步加大我县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形成以国家办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为骨干、社区服务为依托、家庭服务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同时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努力实现社会保障服务的信息化,从而提高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效率。
第三,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保障机制。一是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公共财政改革步伐,打破城乡分治的制度安排,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要根据经济成份多元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实际情况,及时把外来投资企业、新兴行业纳入覆盖范围,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三是改革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催收力度,强制企事业单位为职工“买保险”。四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稳定机制。扩大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社会保障的比重,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住宅的质押、流转换保障、换救助的机制。五是充分发挥隧道业、海运业、商贸业等社会各界的力量和优势,吸收更多的捐助资金,培育更加广泛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
第四,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各项配套改革。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能“单兵作战”,而有赖于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以及相关制度的配套改革。一是深化户籍改革,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登记制度,消除城乡居民待遇的差别。二是提高统筹城乡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水平,健全以劳动合同制度为主要方式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统一城乡就业政策、劳动力市场、就业失业登记和职业培训。三是深化完善征地制度改革,把握我县开放开发过程的城乡土地一体化发展方向,逐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标准。四是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控制机制,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四)加强对社会保障事业的领导
——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形成共同推进社会保障工作的合力。
充分发挥由税务、财政、工商、建设、审计、建设、质检、国土资源、安监等部门的作用,协调解决社会保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社会保险欠费企业档案,签订补缴协议书;加大执法,对不履行缴费协议的依法强制执行;加大审计力度,对出口退税的欠费企业,财政从退税中直接划拨到养老基金帐户;欠费企业不能享受扶持政策;工商部门可把企业是否参加社会保险作为年检的条件;质检、工商、建设、税务和劳动保障相互联动把企业是否参加社会保险作为评选企业信用等级的条件;对拖欠社会保险的企业,国土资源部门控制用地指标;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调研视察等活动。通过整合社会力量,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发挥工作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纳入乡镇、村居工作的考核范围。县直有关部门各内部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强化社会保障意识,使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知识深入人心。
加大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向各单位免费赠阅劳动保障信息、举办法规政策培训班、送法进企业、设置宣传站、开展定期和定事(主题)相结合的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政策,引导企业经营者关心支持劳动保障事业,引导职工合理表达诉求,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氛围。加强舆论监督。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监督,对于违法乱纪、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企业和个人,适当予以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建立社会保障工作奖惩机制。对社会保障工作做得不好的企业及企业家,实行评先树优一票否决,使按时足额缴纳各项保险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实行社会保险预警制度。对于欠缴社会保险达到警戒线(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企业,进行警告,规定缴费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缴纳的,作为重点的执法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