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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减排的重要性

时间:2024-02-10 16:16: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碳减排的重要性,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篇

[关键词] 气候变化;学校建筑物;模型;碳排放权初始分配

[abstract] the global climate change, where countries come to realize mutual cooperation actively take effective countermeasures to solve this severe challenges importance. And the fundamental way of addressing climate change is to build a low carbon economy development mode. This paper introduces a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market of the background, the school buildings total emission reductions certain cases, through the calculation of building emissions reduction potential, to the carbon emissions rights for distribution model.

[key words] climate change; The school buildings; Model; Carbon emissions initial distribution

中图分类号:P46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气候变化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更好地在全球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气候变暖的进程,联合国于1992年5月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UNFCCC)。规定发达国家必须将200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到1990年水平;而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的《京都议定书》则标志着人们用法律法规来规范人类活动的时代已经来临。

碳排放权交易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其实现对《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对本国企业实行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控制的同时允许进行交易,也是是实现减缓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一个重要机制,它给予了各国在温室气体减排投资费用上的灵活性。本文主要对碳权交易市场中至关重要的碳权初始分配进行研究,从计算出学校内的各个建筑物减排潜力大小这一角度上,进行碳权合理分配。

鉴于不同国家的减排任务,实现减排目标难易程度等因素的差异,《京都议定书》在对发达国家减排义务做出规定的同时,也规定了三种非常灵活的履行义务机制[1]。即:在承担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之间实施的联合履约(JI);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减排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基于市场的国际排放贸易(IET)。这些灵活履行排放义务的机制的运行,就为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产生提供了前提条件。

2.初始碳排放权分配模型

2.1初始碳排放权合理分配的重要性

对于目前碳排放权制度的建立的研究尚处于刚开始起步阶段,还未形成一个完整合理的交易体系,我们将借鉴排污权的交易制度展开研究。对利用排污权交易之力污染最大的争议莫过于排污权的初始分配问题。因为它不仅对企业本身的负担有重要影响,而且牵扯到社会上某些集团的利益得失。排污权的初始分配方式有很多种,我国目前排污权的初始分配方式主要有免费分配、有偿分配及两者的结合等[2]。

和排污权类似,碳排放权的分配其控制污染在理论和实践中首先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都是初始排放权的分配问题。各个国家的初始碳排放权的配置,是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前提,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是确保此交易市场的实施能够行之有效的基础环节。世界各地专家学者都对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式设定进行了不少研究探索。其中包括通过设定一个基于总量控制的"祖父式"分配模型,运用一般均衡分析方法,找出在开放与封闭交易体系中同时满足社会和企业利益最大化的最优均衡条件[3]。以及免费分配、公开拍卖和二者混合机制这四种分配方式[4]。

通过削减二氧化碳排放量来缓解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需要的巨额支出,远远超出了一个国家或一部分国家所能承受的极限范围之内,需要世界各国的团结合作和共同努力。当前,世界各国一方面担心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更可怕的巨大灾难,要求尽快采取措施来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另一方面又想要较多地占有排放资源,扩大本国的排放空间,获得更大更多的利益,增强本国在世界上的竞争力。因此,各国都十分关注初始碳排放权的分配,对其分配机制目前未达成共识,这一问题也是未来几次缔约方大会所要讨论的关键议题。

在刚刚出台的《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中,首次提出给建筑物设定排放指标,并筹备建设碳减排量交易试点,超量排放需要购买 “碳指标”。“碳指标”如何购买?厦门碳交易开先河,超量排放需购买碳指标。从长远来看,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新的交易形式,但是这也基于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我们相信只要把这些都做好了,那么对于中国经济的提高有很大的前景。

2.2对象选择可行性分析

每个国家的减排量是由每个独立单位的减排量决定的,本课题就是研究单位减排量。这里以学校为研究对象,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第一,学校为事业单位,建筑信息、人员信息、用电信息齐全,规律性明显。第二,人员数量、活动规律相对稳定,且组成成分相对单一,调查相对不复杂。第三,学校作为一个占地广,建筑量大,人员相对集中的事业单位,是减排的先锋队,模型的可实行率很高。所以本模型以学校为研究对象进行建模。

2.3初始碳排放权分配模型

在城市已建立起碳初始排放权的分配机制,学校总的排放权已给定的假设条件下,从建筑物本身、人员和设备三方面考虑计算出单个建筑物减排潜力值,用减排潜力值作为该楼的减排量权重,计算出该楼减排量。

减排潜力值又由刚性系数和柔性系数组成,刚性系数换算该建筑的硬性潜力,但由于建筑其本身的使用性质不同,所以潜力也会有所变动,例如实验楼建筑面积大,用电量大,如果只用刚性系数(建筑面积,人员和设备)来进行换算的话其减排潜力会很大,但其使用性能决定了它的减排潜力很小,所以引进柔性系数,对使用性能进行潜力修正。

2.4模型框架

设:学校总减排量—

各楼减排量—

各楼减排权重—

刚性系数:

设备:系数、用电量;

表示各楼上年用电量,表示全校总用电量;

建筑:系数、建筑面积;

表示各楼建筑面积,表示全校总建筑面积;

人员:系数、人员数;

表示各楼人流量,表示全校总人数。

柔性系数:

表示设备柔性减排系数;

表示建筑柔性减排系数;

表示人员柔性减排系数;

(=1,2,3……)

2.5模型换算公式:

一层模型:

二层模型:

三层模型:

2.6系数确定方法

确定了三级模型中的九个量也就确定了整个模型。,,三个刚性系数,其值由所求建筑物的用电量,建筑面积和人数三个数据所确定。这三个数据为一般管理性数据且正确性极高,可直接使用原始数据。

建筑柔性系数使用德尔菲法确定。具体操作步骤如下:①使用0-4打分法制定访问表格,为了不受刚性系数的影响,表格中只给出建筑使用性质一个信息,选取具代表性的建筑物。②表格由建筑学、建筑设备、工程管理三方面学科8位专家进行访问打分。③回收表格,进行数据处理,专家对某一建筑意见差异大于50%则对他们进行回访,最终确定出每栋建筑的。

由于设备柔性系数在短期(设备无更换)其节能主要是使用者,所以设备的柔性系数和人员柔性系数一样,其确定方式采用的是问卷调查。问卷设计使用李克特五级量表制法进行设计。问卷分为教师问卷和学生问卷两类,教师问卷25题,发放100份,回收率98%,有效率94.9%。学生问卷29题,发放300份,回收率99.7%,有效率94.0%。进行问卷数据整理后分别得出学生和老师的减排意识作为和。

3模型演算

选取了行政楼,公寓,宿舍,教学楼四栋建筑进行演算。单位:%

即:楼的减排量为吨。在2009年8月到2010年7月的时间段内,取总减排量取100吨进行演算,演算过程见上表。则计算出行政楼、公寓、宿舍、教学楼的可减排量分别为8.60吨、63.13吨、、6.56吨、、21.70吨。

对8位专家进行德尔菲法访问打分中, 6位专家认为与实际减排能力相符,2位专家认为有出入。模型正确率为75%,大于66.7%,达到原设计精确度。

四栋建筑其减排量和其建筑面积,用电量,人数成正比,受其刚性系数约束明显。由于四栋楼的使用性能差异不大,致使未能从此结果中反映出柔性系数的影响。

4结语

本模型从刚性和柔性两方面的潜力进行有机结合演算建筑物碳排放量,剔除了“一刀切”的评价弊端。模型结构清晰,计算简单,其中的六个刚性数据都是常规管理数据,易取得,实施难度低,易推广。模型针对目标为内部下属单位碳排放权分配,但其计算原理有概括性,也可推广为城市各建筑的初始碳排放分配权计算。

参考文献

[1]IISD 1997,Repert of the third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to the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himate Change,1-11 December,Earth Negations Bulletin,1997,12(76).

[2]李寿德,黄桐城.初始排污权分配的一个多目标决策模型[J].中国管理科学,2003,11(6):46-57.

[3]郑伟.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式设定的探究[J].科技和产业,2011年第10期.

第2篇

2011年6月25日。地坛论坛。

这是一次由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北京绿色金融协会主办,北京环境交易所承办的绿色盛会,主题为“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的论坛重点聚焦于绿色金融如何推动“十二五”产业升级话题。

北京市东二环聚集了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神华等能源央企总部,东城区将依托上述资源聚集优势建设“北京绿色金融商务区”。为了聚集各方力量,深入推进“北京绿色金融商务区”建设,论坛上还举行了相关合作签约仪式,北京绿色金融协会与中国碳基金将落户东城。

绿色金融起步

所谓“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中要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要融合进日常业务中,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一是金融业如何促进环保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指金融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金融”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的70年代。早在1974年,当时的联邦德国就成立了世界第一家政策性环保银行,命名为“生态银行”,专门负责为一般银行不愿接受的环境项目提供优惠贷款。

而2002年,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在伦敦召开的国际知名商业银行会议上,提出了一项企业贷款准则。这就是国际银行业赫赫有名的“赤道原则”。这项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且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而在中国,目前仅有兴业银行成为“赤道银行”。

“在中国,绿色金融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全国政协副主席厉无畏指出,“近年来,绿色金融已经由理论探讨转向了发展实践。在如何降低能源消费总量,清洁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作出了不少有益的探索。自从2005年兴业银行、2007年北京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以来,上海的浦发银行,共行,建行,工商银行也都跟进,对能源服务融资,买房信贷融资租赁,碳金融等业务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为绿色金融发展积累了不少经验。”

“十二五”规划中,首次提出绿色发展的理念,金融角度看,这对绿色金融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促进我国金融的绿色经营,促进节能减排这是转变发展方式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要深化绿色金融的重要性的认识,致力于完善绿色金融三大支撑服务,财政支撑服务,市场支撑服务和归置支撑,大力推进绿色金融的发展。”厉无畏说。

自愿减排新平台

自愿减排作为一种自愿参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形式,一直是全球碳市场的有效补充,同时也是我国开展碳交易的市场准备和必要途径,也是发挥绿色金融潜能的重要平台。

在本次论坛上,由北京环境交易所发起的、国内首个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为主要衡量指标的企业排行榜――中国企业自愿减排2010年度排行榜在京。该榜单汇集了过去一年中通过购买自愿碳减排指标(VER)实现碳抵消的企业与机构,梳理了2010年国内自愿减排市场的发展状况。中国企业自愿减排2010年度排行榜创立自愿减排领域真实的披露体系,成为国内外各机构践行自愿减排、履行社会责任的风向标。

本次榜单的还突出展现了目前国内自愿减排市场上的五大突出特点。第一,上市公司积极参与碳减排行动,包括百度、国航、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在内的中外上市公司榜上有名,成为上市公司参与自愿减排行动的先锋;第二,行业分布较为集中,服务行业表现突出,消费品、金融服务成为参与自愿减排最为活跃的行业,;第三,碳排放抵消类型各异,重大活动成为主要碳减排对象;第四,碳减排指标来源多样化,水电项目广受认可;第五,沪京广三地最为活跃,参与自愿减排企业占比最大。

2010年全球自愿碳减排市场交易量达到1.31亿吨,尽管与强制碳减排市场交易量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但它对全球企业自愿履行社会责任和参与碳市场建设发挥了很大作用。国家发改委相关领导透露,《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即将出台,业界普遍预计,该办法的出台必将带动更多中国企业参与国内自愿减排市场,推动自愿减排市场蓬勃发展。

即将井喷

各国在提倡低碳经济的同时,非常重视金融在促进低碳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并采取多种措施引导绿色金融发展。在各国政府的积极倡导下,绿色金融发展迅速。“根据预测,2012年,全球与绿色低碳有关的金融市场规模将超过1500亿美元。”财政部金融司巡视员于贞指出。

第3篇

【关键词】碳会计;碳排放权;碳管理;碳披露

一、京都议定书与碳排放权交易

近年来,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使得各国政府、公司和个人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1992年,联合国制定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出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并在1997年12通过《京都议定书》首次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即发达国家具有强制减排义务(所有发达国家的CO2等6中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减排5.2%),而发展中国家并不承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限控义务。为了实现全球范围内的低成本减排,京都议定书建立了三种灵活减排机制:排放贸易(Emission Trade,简称ET)、联合履行(Joint Implement,简称JI)和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简称CDM)。其中,CDM项目正是基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同一减排量上存在的不同的成本,即价格差而产生的可实现双赢的合作机制。

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每个发达国家缔约方都有一定数量的温室气体排放限额,表现为一种排放权利,就是“碳排放权”。面对碳排放权的排放限额规定,各国可根据自身的减排成本的大小,或者控制自身碳减排量,出售剩余额度;或者超出自身排放限额,购买额外的排放额度,碳排放权交易(简称碳交易)就因此产生了。可见,本来并无价值的碳排放权,在《京都议定书》的约束下变成了一种有价值的稀缺资源,成为了一种可供买卖的商品,会计上就需要对这种商品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需要报告其给企业带来经营风险及不确定性,以及企业的应对措施等。但是,现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尚无碳排放权及其交易的规范,碳排放权交易面临诸多需要解决的会计问题。

二、碳会计的产生与国外研究现状

“碳会计”一词最早是由斯图尔特·琼斯(Stewart Jones)教授于2008年提出的。因为最初以碳排放及交易为核心的温室企业排放引发的会计问题,是纳入排污权会计框架内进行探讨的,但随着碳排放、交易及其披露问题的日益突出,有学者发现,传统的排污权框架已经不能满足温室气体排放引起的所有会计事项,需要单独设置一个碳帐户来对碳排放及其交易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进行处理,也有学者认为要将碳固(Carbon Sequestration)及鉴证(Carbon Assurance)业务纳入其中,即企业的碳账户在排放市场中进行交易前,须由胜任的第三方进行独立鉴证。这样,2008年,斯图尔特·琼斯(Stewart Jones)教授将碳排放、交易及其鉴证等会计问题综合到一起称之为碳排放与碳固会计(Carbon Emission and Sequestration Accounting, CES Accounting),简称碳会计(Carbon Accounting)。这是首次在会计研究文献中独立出现“碳会计”一词,从此,“碳会计”作为一类重要而又特殊的会计事项开始受到业界的关注和重视。

从国外文献的研究进程看,Bebbington和Larrinaga(2008)从碳排放配额的会计处理、与碳排放相关的风险核算与报告、与碳排放相关的不确定性核算与报告三个方面阐述了碳会计涉及的内容,指出是否对政府无偿分配的碳排放配额进行入账以及怎么入账是人们争论的焦点,一种支持净入账法(net approach),即无偿分配得来的碳排放配额不入账,购买的才入账;一种认为总入账法(full approach),即无偿分配来的可视为受赠资产,同样需要入账。碳资产和碳负债的计量基础的不一致也是人们关注的问题;碳排放相关的风险来自于管制风险和竞争风险,高碳产品的竞争力会下降,而能源依存度低、应用新技术的企业未来的竞争力会提升。

Ratnatunga和Balachandran(2009)则阐述了京都议定书机制的实施对企业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影响,指出碳会计成本要求以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或为产品终身为碳成本归集期间,它除了要核算产品整个生成过程中的形成碳成本外,还要核算原材料采购的运输途中形成的碳成本,产品报废、产品循环利用形成的碳成本和碳机会成本。碳管理会计即在传统分析标准与方法的基础上,引入碳治理、碳信息管理、碳管理培训和碳政策等要素,对采购、生产、销售、产品回收、循环利用等各环节进行有碳影响的分析,并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而随着能源管制政策的出台,投资者也开始关注企业面临的“碳风险”,即CO2排放措施的不断出台对企业经营产生的影响。为了形成公司应对气候变化行为的信息披露标准,弥补正是财务制度的缺失,2000年由一个专门的机构投资者发起设立了一个国际性合作项目——碳披露项目(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CDP),其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反映被调查公司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信息,披露内容包括气候变化引致的风险、机遇、战略和减排目标、温室气体减排核算方法、温室气体减排管理、气候变化治理等四个方面。另外,对于具有碳固价值的森林资源,其吸收CO2的能力可以为企业创造额外的碳减排指标,因此在低碳背景下,森林资源的价值不仅仅体现为其传统意义上所界定的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更体现为碳固价值,因此对这类可再生能源信用资产会计处理问题也受到Ratnatunga(2004)等学者的关注。

由国外对碳会计的研究,我们发现,碳会计问题主要集中在如下四个方面:(1)企业碳排放和交易的会计处理问题;(2)碳排放权受限引发的企业成本管理和战略决策问题;(3)企业碳信息披露内容和框架问题;(4)企业中可再生能源信用资产价值的再评估与计量问题。

三、国内碳会计研究现状

我国虽然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但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并不承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碳削减义务,碳排放-配额机制在我国并尚没有开始实施,因此,碳排放权在我国暂时并不是有价值的稀缺资源,并不需要会计予以反映,这造成我国企业的碳风险管理意识淡薄,碳会计相关研究缓慢。

(一)CDM下碳减排量的会计核算

我国作为CDM项目的参与方,可接受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援助,在我国境内实施有助于缓解气候变化的减排项目,由此获得经过核证的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CERs),可以抵消发达国家的部分碳排放量,作为其履行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定量化限控和减排承诺的一部分贡献。CDM项目一种是投资于可再生能源的项目;另一种是投资于提高能效的项目。于是,CDM下经过第三方独立机构审定和核证,并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温室气体的减排量,即“碳减排量”是有价值的,具体价值大小分两种情况,一种是CDM项目在申请时已有国外买家合同,已约定好了碳减排量的合同价格,另一种是该项目可能还没有找到国外买家合同,这时,要将碳减排量划入中国国家帐户,等买家确定后,确定了交易价格,再由主管机构核准转出。

因此,对于成功注册了通过审核的CDM项目的企业,就需要对CERs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中国第一个CDM项目—是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项目,于2005年6月27日在CDM执行理事会注册成功,之后许多企业参与注册申请了CDM项目。需要注意的是,CDM项目的完成是一个复杂的程序,从申请到批准最顺利也要3到6个月时间,不论是否注册成功,前期的设计、包装费用至少需要投入10万美元,CDM项目的交易成本较高。

我国碳会计论文比较少,研究范围计较窄,主要是CDM下碳减排量的会计确认和计量问题,其争议主要集中在应将碳减排量确认为何种类别资产的问题上。主要观点有确认为金融资产、确认为存货、确认为无形资产三种:(1)作为存货的赞同理由为:CDM项目下的碳减排量是为了执行销售合同为持有的,最终目的是销售;反对理由为:碳减排量是无形的,高额且有风险的CDM申请费怎么办?(2)作为金融资产的赞同理由为:碳减排量是金融衍生产品,拥有自由交易市场,始终以公允价值计量;(下转封三)(上接第272页)反对理由为:缺乏有效的碳交易市场。(3)作为无形资产的赞同理由为:不具有实物形态,可以单独出售或转让,且由于CDM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风险,未来经济利益不确定,不属于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反对理由为:碳减排量应该属于流动资产。

(二)企业碳资产管理的内容

随着政府排放管制的不断强化,企业应逐渐认识到积极进行碳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因为只有积极主动应对,企业才能在低碳经济时代占有主动权。反之,如果只是被动接受,很有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丧失竞争优势。

北京环境交易所总经理梅德文认为,所谓碳资产管理,是指对《京都议定书》中所涵盖的包涵二氧化碳在内的6种温室气体进行主动管理,如:碳监测、碳披露、碳减排、碳交易,以及在低碳时代规避风险、抓住机遇、提高企业竞争力等其他措施。祝福冬(2011)从低碳背景下的PEST分析、树立低碳经营理念、进行低碳流程再造、低碳供应链管理、低碳营销、低碳公共关系以及二氧化碳信息披露等方面介绍了碳管理涵盖的内容。他们一致认为,碳核算是碳管理的起点。碳核算是一个多层次的碳计算、记录、数据储存和数据管理系统,它能帮助企业进行碳排放的精确测量和分析,摸清碳排放量和排放结构。只有有了可靠的数据,企业才能计算“碳排放成本“,制定有针对性的战略。

(三)企业碳信息披露的现状

由于我国目前尚不承担强制减排义务,会计上主要是对CDM项目产生的碳减排权的确认和计量,对采用不同处理方法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关注较少,也没有探讨与报表附注相关信息披露的方式和方法。另外目前我国公司的碳管理意识还不够明确,没有建立自身的碳核算信息系统,再加上对于企业温室气体的排放信息,国内没有强制企业披露的要求,这导致我国企业无法或不愿意对外披露其碳信息。在CDP全球世界500强的调查中,13家上榜的中国企业也只有2家回复。2010年,国资委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对于央企编制社会责任报告书作了要求,要求上市公司围绕经济、环境和社会三个方面披露其责任管理和绩效信息。但在环境信息披露上,披露最多的内容是“节能减排”、“绿色办公”和“公益慈善”等有关信息。部分报告对企业可持续发展风险和机遇进行分析和披露。大部分上市公司“碳信息”、“水信息”等方面信息披露不足。

张彩平和肖序(2010)认为,我国的碳信息披露框架应该更侧重于公司具体的碳减排行为,披露内容也应更详细具体,披露信息审计标准也应相对比较简单;在碳信息披露的格式上,张锐认为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传统的财务报告中增列碳会计项目或在附注中进行详细说明;另一种则是单独报告,提供与碳会计相关的信息。

通观我国和国外的碳会计研究现状,发现我国碳会计研究进展较慢,原创性研究较少,大都是借鉴国外研究的成果,研究内容比较简单,尚处于简单的碳减排权的会计确认与计量阶段,虽然学者对碳管理和碳信息披露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述,但企业整体意识还是比较淡薄,实施效果不明显。

四、碳会计未来研究展望

有人对《京都议定书》2012年后的后京都问题表示担忧,认为一旦后续强制减排约定失效,企业的碳排放权的价值将大大减少,关于碳会计的研究也就没有意义。还有学者认为我国会通过碳税的征收来促使企业减排,碳交易市场短期内在我国市场前景不明朗。

关于这个争议,笔者认为后京都问题一直受到联合国气候大会的关注,并于2009年12月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峰会,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即2012年至2020年的全球减排协议。其中,我国政府已向国际社会郑重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其他国家也纷纷公开了其减排承诺或方案。因此未来的强制减排是趋势,关系到世界各国的未来发展,是不会逆转的。

关于我国减排机制的设计,碳税和碳交易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梅德文从三个方面对碳税和碳交易进行了分析,他认为中国可能会先征收碳税,在各方面改革、发展到一定程度,碳交易和碳税都会实施。因此,尽管短期我国会征收碳税来控制企业的碳排放,但碳交易一定是一个长远的机制,它的实施是个早晚的问题。由此可见,我国的碳研究虽在理论和实务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还处于规范零散性的起步阶段,理论与实务差距较大。我国碳会计尚待解决的问题有很多:①建立企业的碳核算信息系统,构建企业的碳会计体系;②培育碳会计所需的公允价值准则规范及其市场环境;③研究与碳会计规范相关的配套准则,提高各个准则体系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参考文献

[1]Jan Bebbington, Carlos Larrinaga-gonzalez. CarbonTrading: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Issues [J].European Accountin gReview, 2008.Vol17,No.4,697-717.

[2]Janek Ratnatunga, Stewart Jones. An Inconvenient Truth aboutAccounting: The Paradigm ShiftRequired in Carbon Emissions Reporting and Assurance[R].American Accounting Association AnnualMeeting, Anaheim CA.2008.

[3]张彩平,肖序.国际碳信息披露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财务与金融,2010(3):77-81.

[4]张鹏.CDM下我国碳减排量的会计确认和计量[J].财会研究,2010(1):39-41.

[5]张铭.关好你的碳资产[J].新理财,2011(5):42-43.

[6]蒋婷,陈泽勇.低碳经济浪潮下企业的供应链碳管理方法研究[J].电子质量,2011:34-37.

作者简介:

第4篇

[关键词]过渡期 碳交易 发展路径

一、过度期的界定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越来越突出。由于人口的大量增加,人们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过度使用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生大量温室气体(GHG)。GHG大量排放导致的全球气候变暖,是人类共同面临的环境问题,单靠一个国家和地区是不可能解决的。国际间已经开始在这个方向上寻求解决途径,从1992年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到每年举行的公约缔约方大会,国际气候谈判已经推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在政治、经济、环境等多个层面向纵深发展。

1997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规定了有法律约束力的量化温室气体减排指标,即在2008到2012年的第一个减排期内,发达国家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国家减少8%,日本减少6%,俄罗斯维持在1990年排放水平。

2008-2012年是《京都议定书》规定的第一个减排期,无论2012年中国是否强制减排,这个时期对于中国都是碳交易市场制度构建与完善的难得的缓冲期。南京林业大学的付玉在《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建立》(2007年6月)中将2008-2012年这个阶段作为中国碳交易市场成熟之前的过渡期来研究,初步讨论了过渡期的一些政策安排与企业策略。本文采用这一说法,将2008-2012年作为一个过渡期,初步地研究过渡期内中国碳交易市场建立路径。

二、中国碳交易市场现状

为了帮助发达国家完成减排任务,降低减排成本,《京都议定书》规定了三种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联合履行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 JI)和排放权贸易机制(Emission Trade, ET),其中CDM与发展中国家联系最为紧密。 中国目前的碳交易主要局限于CDM碳交易领域。

从2005年中国开始CDM项目以来,数据显示,截止到2008年2月,我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获得联合国“核证减排量(CERs)”达3600多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居世界第一位,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但是在基于清洁发展机制的碳市场发展过程中,通过对数据的深入分析与研究,发现目前市场存在的很多问题。

第一,CDM项目结构严重不合理,没有达到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CDM Bazaar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的CERs绝大部分来自非二氧化碳、非甲烷气体减排项目占项目总数的57%,大大高于印度的34%;而来自提高能源效率、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及回收利用甲烷和煤层气项目的CERs相当少。实施非二氧化碳、非甲烷气体减排项目只能带来减排量上的收益,很难引入先进的技术,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作用不明显。CDM碳市场的急功近利行为阻碍了一些资金密集型、减排量较少的能效项目、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发展。

第二,从涉及的部门来看,目前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大型企业。针对家庭终端用能、交通用能和建筑用能等对象的CDM项目,尽管其总体减排潜力巨大,但因为其活动高度分散,单项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有限,在正规的CDM制度框架下项目交易费用较高,导致此类项目难以开发。另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交易成本问题,目前平均一个CDM项目的前期费用都在10万美元以上,CDM项目主要集中在城市或者较发达地区,而真正惠及贫穷地区的项目较少,对就业的促进也不是很大。

第三,从交易方式来看,按现行规定,发展中国家不能直接将配额出售到西方市场,这些企业卖出的减排额主要由一些国际碳基金和公司,或通过世界银行等机构参与后才能进入国际市场,这些投资于“减排权”转让的公司或基金可以从中赚取利润差价。我们没有定价权。碳交易价格一直是由发达国家的中间商和购买减排份额的企业所主导。国际市场上碳排放交易价格一般在每吨17欧元左右,而国内的交易价格在8至10欧元左右。市场混乱,主体分散,议价能力弱,中国碳交易市场与国际市场相比差距不小。而建中国的碳交易市场平台,整合各种资源与信息,形成合理价格,则被认为是一个更有利参与国际市场的途径。因为,建立碳交易市场,不仅有利于减少买卖双方寻找项目的搜寻成本和交易成本,还将增强中国在国际碳交易定价方面的话语权。

以上这些问题,实际上最根本之处就在于目前没有一套合适的碳交易制度安排,碳排放权交易渠道比较单一,没有通过市场去配置碳排放权。通过建立碳排放权的交易市场, 将有利于碳排放权交易的规模化发展, 同时也将促进碳排放配额的出让方以更加低的处理成本和更成熟的污染处理技术来满足市场的需求, 有利于环境容量资源使用的最大化。根据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的经验, 在发展以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为代表的基于项目的碳排放权交易的同时,应积极准备成立基于配额交易的主体市场的建设, 利用市场化的手段配置环境容量资源的使用。

三、过渡期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路径选择--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根据国际能源署(IEA)数据,到2020年左右,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到达顶峰。在2020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之前,做出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承诺是非常困难的。哥本哈根会议上,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和77国集团认为减排应该是发达国家的历史责任与现实义务,坚决反对发展中国家过早地强制减排。这就决定了要解决中国碳交易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中国必须走自愿减排之路,力争在2012年之前建立起自己的自愿减排碳交易市场体系,促使政府和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市场中,逐步增强国际市场中中国的声音,为以后中国减排期到来做好细致周到的准备。我国企业没有强制减排的义务,所以类似欧盟的ETS体系很难建立,但是这却有利于我国自愿减排市场的形成。

笔者认为要采取如下措施促进碳交易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第一,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能源交易所。

全国范围内交易市场的形成对于目前还处在启蒙阶段的碳交易最直接的意义是,提高中国作为卖方信息披露的能力,使得中国的卖方企业更多的了解国际市场的规则和国际买方。同时,也告诉国际买方中国的项目的位置和价值。从而降低交易双发信息不对称以及所带来的成本。尽早建立国内统一的碳交易市场,为全面参与到全球市场做好准备,避免重蹈我国由于没有石油期货市场从而丧失国际石油定价权的覆辙。

第二,建立与完善与碳交易相适应的制度安排,保障交易的顺利实施。

在《京都议定书》框架内,我国并没有明确的减排义务。这意味着,国内企业在理论上并不需要通过购买排放权指标来补偿自身的碳排放。在我国减排目标确定后,如何将数量极其庞大的所有企业囊括在一个统一的减排指标内,其操作难度不言而喻。此外,即便有部分企业愿意以自愿的方式形成某种意义上的“减排联盟”,确定自愿的减排指标,并在此约束上进行排放额度的交易,但这其中谁来监督企业的实际减排效果,以及企业减排量的起始标准,还需要明确的制度安排。政府应尽快推动碳交易机制的设计,完善交易场所、交易平台和交易产品等,理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的关系,并且针对未来碳交易形势的发展,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机制的安排。

参考文献:

[1]《京都议定书》全文. 省略

[2]十七大报告.省略

[3]碳交易催建市场平台.上海国资,2008年07月16日省略

[4]魏一鸣. 中国能源报告(2008):碳排放研究 :P165-167

[5]苏伟.规划方案下的清洁发展机制. 2008年5月: P2-3

[6] 碳交易催建市场平台.上海国资. 2008年07月16日省略

第5篇

面对低碳经济的机会,短短数年间,中国人已交出一份让人羡慕的“成绩单”。6年之间,中国太阳能电池产量的世界市场份额由2003年的1%升至30%以上,全国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超过1.3亿平方米,占全球76%;6年之间,中国的风电机组年产量由不到10万千瓦,飙升至目前的1000万千瓦以上;风电装机容量也由2002年底的47万千瓦,激增至去年年底的1217万千瓦;6年之间,世界电动汽车的版图上,比亚迪横空出世。在这场低碳的盛宴中,中国是一个重要的参与者。

碳排放的巨大压力

在这场“绿色革命”中,中国无疑是关键的一环,客观事实也不容许中国成为旁观者。

让我们看一组数据。中国在2006年已经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即碳排放)国,排放量占全球排放量的24%。更重要的是,中国作为全球经济增速最快的大国,2006年在全球新增碳排放中占比高达2/3。虽然中国人均碳排放量当前约为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1/3,但已是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1.7倍。EIA(国际能源署)预测中国到2030年碳排放量将占全球的28.4%。

这意味着,随着中国经济继续高速增长,中国碳排放总量的增速要快于全球绝大多数国家。从这个角度说,中国在“绿色革命”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从《京都议定书》到哥本哈根会议,各国就碳排放的协议没有最终的定论。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并不需要就近期减排目标作出明确的承诺,但是国际社会仍然期望中国能够就2050年的中期减排目标作出承诺。

去年11月26日,中国政府承诺“在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比2005年下降40%至45%”。这一承诺为自主承诺,表现了中国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的明确姿态。按照这个标准,中长期来看,中国面临着巨大的碳减排压力。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碳关税”。征收“碳关税”的想法,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首先提出,接任的法国总统萨科奇接着在2007年提出,欧盟应该向不遵守《京都议定书》的国家征收商品进口税。这是对中国出口品的额外隐忧。根据WRI对各国各部门碳排放的统计,中国出口部门中所含的碳排放量是最高的,意味着一旦实行碳关税。中国面临的冲击是最大的。所以尽管中国不愿意接受强制减排目标,但显然在碳减排上必须有所作为。

过去30年来,中国粗放型的、以高消耗为代价的增长模式如今显然难以为继,气候和环境的恶化形成了巨大阻力。这一现实也成为国内低碳产业发展的催化剂。

根据中信建投证券提供的数据,在2020年经济总量翻两番的战略目标下,如果延续高碳经济模式,环境负荷将是2000年的36倍。另一方面,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模式,对基础能源有着巨大的需求和依赖,而中国自身的能源储备不足以支撑中国经济以这种模式高速发展。显然,无论从哪方面看,低碳发展之路都是中国未来的必然选择。

低碳之路如何走?

接下去的问题是,中国将如何走这条低碳的道路。

普林斯顿大学教授Pacala和Socolow教授提出的稳定契概念,被认为是处理气候问题的最佳策略之一。两位教授提出了15项措施,概括起来有5个方面:一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二是燃料使用的转换和二氧化碳的储存,三是核能发电,四是可再生能源,五是森林和耕地对二氧化碳的吸收。

IEA(国际能源署)对减排措施的边际成本做了研究,其中发现节能的边际成本是最低的,其次是采取再生能源、启用核能等。提高能源效率和节约能源是碳减排的最佳途径。

一般来说,能源种类不同,碳排放的差异很大。石化能源中,煤的碳强度最大,其次是石油,天然气较低,而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和潮汐能都是零碳能源,核电站在运行过程中也不排放碳。国内一些学者认为,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改善能源使用结构是减少碳排放最有效的途径,可行性更高。

在这方面,政策已经做了直接的指引。我国出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其中提出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等措施,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同时“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标,并提出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可再生能源法》等方案,给予了明确的行动指导。与之相关的还有不同程度的补贴政策。

国金证券认为,从目前可行的碳排放技术来看,中国的低碳之路包含三个方面,一是从能源强度方面着手,包括减排和节能两个方面,前者需要淘汰钢铁、水泥、有色、电力的落后产能,后者则涉及到电动机械,交通运输、建筑和照明几个方面。第二条路是改善能源结构,包括能源供应更多地倾向水能、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同时改善原有高碳能源的技术,比如煤的清洁技术的开发、火电技术进步、输配电和电网等等。第三是所谓的清洁发展机制,即我们常说的CDM,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碳排量抵消额的转让和获得。

从重要程度来看,依次是节能、减排、新能源以及CDM。

布局低碳产业链

对中国来说,低碳经济是必由之路,而对投资者来说,低碳经济则蕴含了巨大的投资机会。根据中国实现低碳的路线,我们可以把投资路线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节能、减排以及清洁能源。

节能包括工业节能(余热回收、工艺改进、节能材料)、建筑节能(智能建筑、节能家电、节能建材、节能照明等)、汽车节能(混合动力汽车)三大领域;减排包括大气、污水和固废的减少排放和污染治理,传统能源的效率提升和碳减排(包括清洁燃煤、IGCC、CCS、农业减排增汇等);清洁能源包括清洁的能源生产方式(风能、太阳能、水能、核能、地热、潮汐、生物质能等)、清洁的能源传输方式(智能电网、储能电池)和清洁的能源使用方式(电动汽车等)。

从重要性来看,节能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较低的边际成本,是最值得重视的。从二氧化碳排放的分布来看,和能源相关的排放占到60%,主要是电力、工业和交通运输。另外,排放较多的还有住宅、农业和林业,可见节能领域涵盖的范围极广,大有机会可挖。

比如我国的工业锅炉,年耗燃料约4亿TCE标准煤,锅炉的运行效率不高,浪费能源相当严重,那么对于替代型的节能锅炉、余热锅炉来说,就拥有非常好的前景,这显然是一种很好的投资机会。另外,节能电机系统也是很有前景的领域。我国现有的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0%到20%左右,浪费相当巨大,这为电力节能装置提供了很大的发展空间。另外,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还有照明LED等,都有广阔的需求,国内很多相关企业技术储备成熟,在“绿色革命”的大背景下,面临着高速成长的新机遇。

节能是控制碳排放成本最低的方法,不过与此同时,对一些高排放的行业也必须进行控制,并且淘汰落后产能。这其中也催生了一系列和减排相关的投资机会。一些环保设备,比如煤炭的脱硫设备、固废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都将有大量的需求空间,与之相关的企业因而也具备一定的投资价值。

在节能和减排的同时,开发和寻找新能源也是必须之举。按照IEA对前景的展望,未来太阳能、风能等都将发生跨越式的增长。除此外,煤炭清洁技术也是重要的环节,我们国家的资源格局是富煤、少油、缺气,合理有效的利用煤炭资源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使用效率,因而生产新型煤气化炉等设备的企业也很有看头。

第6篇

一、中国低碳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

中国也在积极地发展低碳经济,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应当承担一定的减排责任,另外发展低碳经济也是促进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举措。但是中国低碳经济发展还面临复杂的国内外形势。

1、中国低碳经济发展面临的国际形势

(1)国际上越来越重视低碳经济发展。随着全球气候升温给人类带来的严重影响,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碳排放对大气和生态的影响。很多国家都采取有力的措施控制碳排放量。英国是最早提倡低碳经济的国家,欧洲许多国家都采取了各种措施控制碳排放,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也都积极推进本国的低碳技术,发展低碳经济。不仅是发达国家,很多发展中国家也积极投身到低碳经济的发展中去。还有一些国家由于地处低洼岛国,温室效应使他们甚至有灭国的危险,更是积极呼吁全球减少碳排放。

(2)中国面临更严峻的国际压力。据BP统计数据分析,2010年中国基础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占世界份额的20.3%和25.1%,均占世界第一位。面对这样尴尬的境地,中国自然成为世界国家关注的最主要对象之一。很多国家都要求中国更多的承担减排的义务。虽然从人均角度看,我们国家排放量很低,远低于美国,且我们国家属于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已经排放很多年了。但是,毕竟我国的排放总量又创新高,高排放及高能源消耗带来的经济高速发展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不满。各次气候会议要求中国承担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很多国家都将矛头指向了中国,中国势必面临严峻的国际形势。

(3)征收碳关税趋势更加明显。很多国家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如欧洲各国、日本、澳大利亚、美国等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国内低碳技术和低碳经济的发展。低碳的推行也将逐渐影响国际贸易。很多国家威胁对不能完成碳排放的国家或不符合低碳要求的产业征收碳关税。虽然现在大部分国家还没有正式征收,但趋势越来越明显。欧盟自2011年年底至今,一直致力于航空碳税的国际协调和征收。碳关税如若征收,将对我国对外贸易及国内经济产生深远的影响。我们国家要未雨绸缪,尽早推广低碳技术,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2、中国低碳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形势

(1)碳排放依然严重,高耗能行业仍未有效控制。我国虽然重视低碳经济发展,但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并未得到有效控制,甚至更加恶化。我国的能源消费及二氧化碳总量都已成为世界头号大国,环境容量压力巨大。我国的产业结构经过多年的调整,仍没有彻底改变高耗能的问题。尤其是金融危机之后,4万亿投资基本投到了铁公基上,这些行业本身看也是高耗能的。其他一些高耗能的产业如冶金、化工、医药等行业也未受到有效控制。

(2)低碳技术发展不力,碳交易市场不完善。我国低碳经济的推进也有一段时间了,但低碳技术并未有长足的发展。企业的热情也不高,尤其是高耗能行业,按照成本收益进行生产,没有兴趣从事低碳技术的研发和使用。低碳技术由于缺乏足够的需求,导致科研力度不足,技术落后。我国碳交易市场虽然也有几个,但都不成规模,影响力也有限。

(3)碳排放的管理控制还不够合理。2006年时,国务院节能减排计划要求“十一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从结果来看,我们是在2010年提前一个月实现了目标。但是过程明显存在设计不合理、操作不规范、推进力度不统一的问题。这违背了我们节能减排的本意。我们希望能通过制定节能减排计划,促进社会重视低碳问题。企业能够积极节能减排,促进低碳技术的创新和发展。但由于我国缺少相关的法律保障,2008年又遭遇金融危机,政府忙于救市,很多企业忙于自救,无暇顾及低碳排放问题,这也是导致我国减排前松后紧的重要原因。新的减排计划还需充分尊重科学发展的要求,使减排成为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经济健康发展、生态环境的改进的手段。

二、中国发展低碳经济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际社会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及中国在碳排放中所处的位置,全球对中国减排的要求越来越高。中国已经很难将发达国家减排承诺及对发展中国家技术补偿作为挡箭牌,因为中国毕竟成为超越美国的第一大碳排放国。中国面临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发展低碳经济还是存在很多问题,面临很多挑战。

1、国际方面

(1)国际压力大,时间紧迫。从波恩到德班,再到多哈气候大会,发达国家将矛头指向了中国。由于中国和美国是碳排放的头两号国家,且都没有减排承诺,很多国家都或明或暗地要求中国也要加入减排承诺,甚至包括美国。发达国家总是有意回避对发展中国家的低碳技术和资金的扶持义务。虽然综合来看,我国人均碳排放还很低,且国外发达国家比我们多排放很多年,但压力仍然越来越大。综合考虑国内的经济状况,我们不会随意接受减排承诺,但国际社会的压力没有办法忽视。

(2)低碳大国发展迅速,抢占市场先机。很多低碳大国都积极制定相关法法规,完善本国低碳市场,鼓励低碳技术创新,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如英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等国家都制定了详细而明确的低碳发展战略。这为他们在未来全球低碳市场抢占先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国低碳市场规模很大,但发展还远远不够规范有效,这将导致我国在全球碳交易市场处于被动地位。

(3)低碳技术转让障碍重重。联合国气候大会大部分时候都会讨论低碳技术的发展创新,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应给与发展中国家技术援助和支持。但在近几期大会中,发达国家往往纠结于技术的探讨,有意忽略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我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依靠技术援助显然不现实。低碳技术作为新兴重要技术,转让也会遇到种种壁垒,这对我国低碳技术的发展非常不利。

2、国内方面

(1)产业结构仍不合理。我国产业结构已经调整很多年了,但是一些污染严重、能源消耗巨大的产业仍广泛存在。尤其是遇到金融危机后,产业结构调整遇到很大问题,政府忙于救市,其刺激计划虽然也考虑了清洁能源的重要性,但大部分资金还是流向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忙于自救,很大程度忽视了低碳技术的应用,高耗能企业仍然没有有效的降低能耗,我国最终成为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头号国家。

(2)企业尤其是高耗能的企业低碳意识仍然不足,缺乏技术创新。企业更多的关心现有的成本、收益。低碳技术的采用、创新都会使得成本增加,尤其在短期内,增加成本比较多。虽然长期来看,低碳技术的采用是发展趋势,长期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很可能会使企业更有竞争力。但由于缺乏激励,企业不愿在低碳技术上过多投入。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善,激励机制也不健全,这也都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

(3)人们的消费习惯距离低碳生活还有很大差距。发展低碳经济,人们的消费习惯也很重要。一方面低碳行为可以减少碳排放,另一方面也可增加对低碳产品的需求。但我国的消费习惯很难短时间改变。人们仅仅是有了一个对低碳的认识,具体生活中,还远未做到低碳。尤其是私家车的消费,近年来呈急剧上升的态势。由此而导致的城市拥堵、停车困难等问题越发严重,更不利于节能减排。

(4)缺乏系统有效的减排安排。我国减排的决心很大,但减排的效果并不令人满意。尤其是2010年下半年,为了达到“十一五”的减排目标,出现了拉闸限电、禁止企业用电、企业用柴油自行发电的情况,可以说违背减排的初衷。而且,我们的减排计划很早就订好了,直到最后,地方政府才仓促出招,这与我们的减排计划和过程缺乏科学的管理和监督有很大的关系。

(5)碳交易市场不完善。“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我国将“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但是我国碳交易市场还很不完善,虽然已经有几家碳交易所,如山东单县碳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但基本都运营惨淡。还有几家碳交易所准备上马,但没有形成统一的全国交易平台。相关政策、体制不完善,我国碳交易市场还有待进一步发展。

三、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建议

随着中国经济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面临的减排压力更大了,无论国际形势还是国内形势都对低碳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从全球的发展趋势看,发展低碳经济是大势所趋。中国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一方面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应当承担一定的减排责任,另一方面发展低碳经济也是促进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举措。但目前状况下,中国的低碳经济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为了更好地发展低碳经济,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力促产业结构升级,鼓励技术创新

我国一直在努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减少以往对基础能源的过度依赖。高耗能的产业也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减少碳排放量,促进产业向低耗能产业发展,才能有力地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此过程中,企业将面临优胜劣汰,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采用低碳技术的行业的发展,鼓励技术创新,淘汰电力、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煤炭、平板玻璃等行业落后产能的高耗能的产业。我们国家仅依赖低碳技术援助和进口是不现实的,也是成本高昂的,我们要积极鼓励低碳技术的创新,自主掌握核心技术,才能在未来低碳市场占有有利地位。

2、将科学发展与低碳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要避免再次出现通过拉闸限电实现减排的目标,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低碳经济发展战略。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得低碳经济发展有法律保障。发展低碳经济仅有决心是不够的,低碳经济的发展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也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低碳技术的创新、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减排的实现都是一个科学的过程,要将科学发展与低碳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3、倡导并推进低碳生活

虽然人们对低碳经济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具体到低碳生活,做的还远远不够。政府应当继续加强这一方面的宣传,并积极倡导,政府官员要以身作则,鼓励人们低碳消费。政府要积极出台相应的鼓励措施,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进行低碳创新,采用低碳技术。

4、推进碳交易市场发展

我国的碳交易市场还很不完善,鉴于碳交易市场的巨大价值,我国应积极推进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碳交易是利用市场方式处理碳排放问题,效率是最高的,发展前景也是最好的。国际上欧洲一些国家,碳交易发展的很好,我们可以借鉴学习。

除了以上政策建议,还有其他一些我们可以做的,比如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培养低碳方面的科研人才、提早针对碳关税制定相应的政策等。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各国的经济活动相互影响,减少地球的碳排放量依靠一个国家是不可能实现的,发展低碳经济也需要积极进行国际合作,进行经验技术的交流。

【参考文献】

[1] 乔晓楠、马世珍:后京都时代的国际产业竞争研究[J].经济学家,2010(7).

[2] 金乐琴:中国如何理智应对低碳经济的潮流[J].经济学家,2009(3).

[3] 陈诗一: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与中国工业的可持续发展[J].经济研究,2009(5).

第7篇

本文对碳会计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在低碳经济环境下,企业碳会计体系的构建策略,对于实现企业低碳发展,促进企业会计管理的升级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低碳经济;企业;碳会计体系;构建

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各国都在出台政策,减少碳排放,防止全球气候变暖等问题的进一步恶化。低碳经济在这种背景下也开始受到世人的关注。我国作为新兴起国家,在社会转型期,也需要积极研究低碳经济背景下,企业的碳排放问题,需要对企业碳会计进行进一步确认和计量,加强碳会计体系的构建,为我国发展碳会计规范提供建议,以实现我国低碳经济的更好发展。

一、对碳会计的认识

碳会计最初是由美国的StewartJones教授提出来的,是对有关碳排放、碳交易以计量方面的会计问题的统称。这种概念在现代已经有了新的发展,碳会计是指以货币为计量的单位,对企业碳交易过程进行有效认定,对碳交易过程进行计量和披露。通过碳会计能够帮助企业认识到节能减排,提高自然资源利用率的重要性,从而实现有效减少碳排量,保护环境的目标。目前,实现节约优先、高能效、低能耗和低排放的低碳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追求目标,也是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碳会计与这种经济要求目标是一致的。碳会计有其产生的背景,在目前,全球气候变暖,我国作为新兴国家,碳排放量超标,对环境做成了很大的损害,走低碳经济发展的路子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个体企业而言,也需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为创建美丽中国作出努力,这也是个体企业获得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企业实施碳会计计算可以有效帮助企业评估潜在排放温室气体的风险,能够为企业制定有效方法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提供支持,能够有效的改善企业的财务运行状况。另外,碳会计从会计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企业的低碳经济有着很深影响,能够帮助企业构建自己内部的含碳产品及服务的成本核算制度,能够促进企业碳管理工作的发展,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碳会计能够帮助企业在产品和服务上实现低碳化,便于对企业的监督,能够促进企业提升能源的利用率,将低碳经济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碳会计体系构建策略

1、健全法律法规。

要构建碳会计体系,需要健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要能够从会计领域的最高法律《会计法》入手,完善碳会计的法律内容,确定碳会计的法律权威,这是企业落实碳会计管理的法律依据。另外,我国要积极制定完善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关于低碳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法律.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落实碳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内容,以法律形式加强企业进行碳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为企业内部构建碳会计制度提供法律支持。

2、普及低碳经济及碳会计知识。

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低碳经济发展不是很好,原因之一是我国对低碳经济知识宣传的力度不足,很多人没有低碳经济意识,缺乏环保意识,国民对低碳经济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在日常生产活动和生活中,不重视自己的低碳行为。对于企业而言,也缺乏碳会计意识,甚至有些企业对碳会计的就没什么概念,因此,国家加强对低碳经济及碳会计的知识的普及教育,使公众能够认识到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公众的认知水平,才能促进企业积极构建碳会计体系。

3、构建碳会计理论体系加强其实务研究。

构建企业碳会计理论体系,是落实碳会计管理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借鉴国际上发表的权威报告《碳会计》并结合我国企业发展的具体情况,构建企业碳会计理论体系,同时还需要加强碳会计的实务研究,能够结合我国企业发展的环境,在传统会计的指导下,完善我国碳会计实务体系,制定出有助于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会计管理策略,以有效实现我国的减排目标。

4、完善监督机制。

企业以追求利益为主,我国提倡低碳经济,对部分企业而言将会极大的损害他们的短期利益,一些企业会抵触我国的一些关于减排的政策,不一定会认真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因此,在构建碳会计体系的过程中,国家和社会需要对企业进行强有力的监督。要能够通过监督,促进企业进行低碳生产,进行碳会计管理。国家可以设置专门的碳排放监督机构,监督企业的行为。一些企业为了逐利,会通过各种手段粉饰财务报表动机,以逃避社会减排的责任,造成会计环境的不断恶化,国家要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杜绝企业的一些不良会计行为,能够对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发动社会力量,转变企业的不良会计行为,为碳会计体系的有效构建提供支持。

5、加强碳会计管理工作。

加强碳管理会计体系的构建,对碳排放与交易事项在财务会计框架内的确认、计量和披露进行管理,对碳排放与交易的核算进行管理对于企业业务业绩及经营战略有着很大的影响。企业要加强碳会计管理工作,能够充分考虑企业环境影响等因素,对企业的财务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优化企业财务决策,能够基于生命周期进行碳成本核算,通过对成本综合效益的比较,为企业低碳决策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第8篇

所谓低碳经济指的是以“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著称的经济发展模式。人类社会在经历了早期的农业文明以及现代的工业文明之后,开始逐步重视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转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粗广的经济发展模式,开始探寻一条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而低碳经济在上述“三低”的基础之上,还有这“高效率、高附加值以及高效能”的“三高特点”,因此,其经济发展模式与人类社会现在所亟需的经济发展需求相符,为人类在经济大力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提供了可能。具体而言,低碳经济相较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而言,通过减少碳排放,以有效减少人类社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与损害,以使经济社会步入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我国金融业尚未能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持

虽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化升级,经济结构的大幅度调整,低碳经济在我国的发展以及推广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支持,但是,从实践情况来看,我国金融业尚未推出相应的金融产品或者为低碳经济体推出适应其发展的金融服务,导致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缺乏适宜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而其发展陷入了瓶颈之中。具体而言,我国金融业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限制和阻碍了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1.由于低碳金融是新型概念

其进入到我国的历史也较短,因而我国金融机构对低碳金融的理论认识还不足,也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提供专业支持,金融业特别是商业银行在对待低碳金融项目的审批、运作、风险管理等方面缺乏成熟的经验,这导致银行业对待低碳金融项目的热情不足,进而低碳金融项目很难从我国的商业银行获得贷款支持,严重制约了低碳金融项目的发展。

2.低碳金融项目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不成正比。

我国金融业的存在与发展都是以经济利润作为目标。但是,受到专业人才资源的缺乏、技术水平的有限以及其他客观条件的影响,我国向低碳企业转型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重重阻碍,转型成本高,而金融业特别是我国商业银行,由于尚未形成一套健全的体制对低碳企业的低碳金融项目的风险以及还款能力进行评估,不敢对低碳企业的金融项目发放贷款,这对于本就资金短缺的低碳金融项目而言更加是雪上加霜。从实践来看,我国低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确能够享受一些地方政府乃至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在发展过程中也能够逐步树立起绿色企业形象。尽管如此,商业银行对发放贷款的严苛性、安全性以及收益性,低碳企业想要企业自身的低碳金融项目获得贷款支持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究其原因主要是低碳金融相较于传统金融而言,其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同样重视环境保护,因而其发展过程中对环境保护的成本投入远远高于传统的金融业,这与目前我国的金融业的实际发展理念还不相符。因而,我国低碳金融在享有较高的社会民声的同时,也承担着巨大的经济压力。

3.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而言,国际上关于节能减排最权威的国际公约便是于1997年于日本京都通过的《京都议定书》,后于2011年在南非规定了《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限。虽然,相较于上个世纪而言,各国政府都已经重视并积极投身实践来进行节能减排,但是,立法上却并未取得什么实质性进展,特备是发展中国家,由于减排任务轻,政府对于企业的减排监管过于宽松,也未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碳排放行为,这导致部分企业仍然至人类生存环境于不顾,大肆排放污染物。

三、低碳经济背景下我国银行业的前景分析

1.碳交易市场出现的历史原因。

随着《京都议定书》的实施,各国在碳排放上都承担起了应承担的责任。然而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特别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为了减少本国的碳排放,在能源开发与利用上不惜花费大成本,但目前而言其效果还并不十分显著。因此,其减排成本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而反观发展中国家,其能源利用率低下,减排压力小,减排成本低廉。上述现象直接导致同一减排单位的国别差价,进而,各国政府、企业为了平衡低碳减排目标,开始以金钱换取低碳排放指标,低碳交易市场应运而生。

2.我国银行业在低碳经济大背景下的发展前景。

虽然自出现后,低碳交易市场曾受到过一定的打击,市场也曾一度陷入低迷状态,碳排放价格也曾经大幅度下跌。但是,上述现象都有一定的历史原因。例如,碳交易市场初期缺乏健全的制度管理、美国出于自身利益等因素的考虑未加入《京都议定书》,这些原因都是导致国际上碳交易市场中碳排放价格大幅波动的重大原因。然而,在经历了2008年的金融危机之后,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国家的经济都开始出现了复苏现象。金融业相关学者认为,自2011年后,碳交易市场已经显露生机,这也为各国碳产品的创新以及碳交易市场的繁荣提供了一个有利时机。与此同时,各国政府也开始逐渐意识到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性,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中央政府,都给予了我国的碳交易市场的发展以极大的政策扶持,我们也可以从互联网、报纸以及电视等传媒媒介上了解到我国政府在低碳金融发展过程中给予的政策扶持措施。自我国上一届领导班子以来,我国政府就已经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为我国重要的战略任务之一。作为一个拥有13多亿人口的经济大国,我国拥有着令人瞩目的碳交易市场发展潜力,而我国各大商业银行的参与,将会给碳交易市场带来巨大的金融支持,注入新的活力。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低碳经济的大背景之下还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低碳企业想要从银行获得贷款支持也困难重重,但是应当看到,无论是我国的低碳交易市场还是低碳金融产品的创新都为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契机,而如何把握当下的发展契机,才是我国银行业应当予以关注的问题。

四、结语

第9篇

估算1995—2013年浙江省的CO2排放总量,基于浙江省时间序列数据构建VECM模型,就环境规制、对外贸易对碳排放的影响,进行脉冲响应分析和方差分解。实证结果表明,浙江省环境规制、对外贸易与碳排放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环境规制对控制碳排放有积极作用,对外贸易对控制碳排放有负面影响,会进一步增加减排压力,且对外贸易较之于环境规制对碳排放的影响更为显著,是影响碳排放的主要因素。提出优化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减少为贸易伙伴承担的隐含碳排放,需提高环境规制强度,倒逼企业进行绿色技术改革,完成减排目标。

关键词:

环境规制;对外贸易;碳排放;脉冲响应;方差分解

浙江作为我国外向型经济大省,经济增长带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也通过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途径承担了国外商品消费的巨额碳排放转移量。随着贸易自由化趋势增强,各国纷纷降低关税水平,但环境规制强度却不断提高,一方面促进企业的环境成本内部化,从而改变出口大国的比较优势进而导致贸易格局发生变化,另一方面根据污染避难所假说,发达国家迫于国内严格的环境规制而将污染密集型工业转移至环境政策相对宽松的发展中国家,导致发展中国家环境恶化,贸易伙伴国之间的环境水平发生改变。对于浙江省而言,经济开放程度不断加深,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攻坚阶段,协调好对外开放、低碳经济之间的关系,将减排压力转化为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契机,对于浙江经济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献回顾

Grossman和Krueger(1991)[1]创造性地把对外贸易的环境效应分解为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为贸易环境问题研究开创先河。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不少学者沿袭贸易环境的研究方法,以碳排放作为环境指标进行研究,针对碳排放主要分成两类研究方向:一个方向是对外贸易的碳排放效应。研究结论存在两种相反的假说:“向底线赛跑假说”和“贸易的环境收益假说”。向底线赛跑假说指的是各国政府为提高国际贸易竞争力,纷纷降低环境管制从而使得环境恶化(Dua和Esty,1997)[2]。国内学者李锴、齐绍洲(2011)通过研究1997—2008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发现对外贸易对碳排放的影响是负面的,“向底线赛跑效应”高于“贸易的环境收益效应”[3]。贸易的环境收益假说是指国际贸易通过为东道国带来先进绿色技术等方式,推动了东道国国内环境的改善(Vogel,1995)[4]。李小平、卢现祥(2010)通过研究中国20个工业行业数据发现国际贸易能够降低工业的碳排放量[5]。第二个研究方向是环境规制的碳排放效应,Sinn(2008)[6]首创性提出“绿色悖论”,其含义为旨在限制气候变化的环境政策的执行却导致了最终环境恶化的后果。究其缘由,可能是供给侧的动态反应,化石能源供给商预期环境规制趋于严格,因此会提前开采进而使得化石能源价格下降。短期内刺激需求上升,从而使得短期碳排放上升。CDMaria(2012)[7]等证实了上述推断。自Sinn以后众多学者对“绿色悖论”进行了实证研究。由于环境规制指标较难具体测算,许多文献采用虚拟变量法来刻画环境规制对碳排放的影响。许广月(2010)[8]将政府的宏观环境规制设置为虚拟变量,实证分析发现环境规制并没有显著的碳排放减排效应。另有一些学者利用LMDI法和STIRPAT模型将环境规制的碳排放效应进行分解。此外,环境规制还存在着对碳排放的倒逼减排效应,一方面更严格的环境规制倒逼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从而降低碳排放;另一方面从严格的环境规制会使得化石能源开采及消费成本增加,倒逼化石能源需求下降,从而减少碳排放(张华,魏晓平,2014)[9]。综上,学者们进行了大量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但对外贸易与环境规制对碳排放的效应是积极还是消极影响没有定论,这需要进一步加以论证。此外以往学者少有将对外贸易与环境规制同时进行检验,因此,本文在此基础上,运用浙江省时间序列数据,研究对外贸易、环境规制与碳排放三者之间的动态关系,提出对策建议。

二、变量与数据来源

(一)估算浙江省CO2排放量国内并没有直接统计出CO2排放量,通过化石能源消费量来估算浙江省1995—2013年的CO2排放量,化石能源消费量数据来源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

(二)环境规制指标污染天堂假说认为,较高的环境规制强度会使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从而会降低本国污染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因此,较高环境规制强度的国家一般更倾向于进口污染密集型产品。而波特假说则认为较强的环境规制强度可以更大程度激励创新,从长期看,会使本国企业更注重产业质量、绿色技术进步,从而获得“先动优势”,增强产品出口潜力。但如何准确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环境规制强度却是一个难题。一方面依赖于环境政策的颁布,一方面又受到环境政策执行力度的影响等,即使同等环境政策背景下的不同地区、不同执行力度也可能导致环境规制强度的不一致。因此,环境规制强度的衡量应该更多地从政府执行环境规制的效果来考虑。不同学者采用了多种方法来衡量环境规制强度,根据数据的可得性,本文以单位产出的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本年完成投资额来表示环境规制强度,该指标数值越大,表明环境规制强度越高。实际GDP数据是以1995年为基期,根据不变价格指数计算出来的,数据来源于《浙江统计年鉴》,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本年完成投资额数据来源于《中国环境统计年鉴》。

(三)模型设定为了数据的可比性,并消除物价波动带来的影响,本文首先以各年的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将美元折算为人民币,然后再以1995年为基期,根据不变价格指数计算出每年的浙江省进出口贸易总额。并对各变量取对数消除变量中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实际分析时均采用各变量的对数值。同时考虑到,环境规制会作用于对外贸易,存在解释变量之间相关的内生性偏差问题。在研究时间序列时,处理变量内生性带来的估计偏差一般可以采用Sims(1980)提出的向量自回归模型,其将所有变量都视为内生变量从而能够对称地代入到各个估计方程中进行研究。

三、实证检验

(一)变量平稳性检验本文实证检验所涉及碳排放、环境规制、对外贸易三个时间序列变量,分别记为CO2、ER、T。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伪回归现象,有必要对所有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本文选取较有普适性的ADF检验对LnCO2、LnER、LnT的平稳性进行检查,结果如表2所示,可以发现LnCO2、LnER、LnT为二阶单整I(2)序列。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其差分值构建VAR模型。

(二)最佳滞后阶数确定在向量自回归模型中,确定最佳模型滞后期至关重要,选择不当会影响模型的稳定性以及经济意义的解释力度。鉴于此,本文利用LL、LR、FPE、AIC、HQIC、SBIC六个统计量来共同确定最优滞后期。不难发现,表3显示的六种准则中LR、AIC、HQIC都倾向于建立3阶滞后模型,所以选择滞后三阶作为最佳滞后期。

(三)协整检验与模型构建为了具体考察环境规制强度、对外贸易以及碳排放这三个变量长期中的相互关系,笔者引入Johansen协整检验来实现该目标。首先确定协整秩,在确定协整秩时,根据VAR模型中确定的最佳滞后阶数,选择滞后三阶,包含常数项但不包括时间趋势项的最大特征根统计量和特征根迹统计量进行协整检验,结果如表4。Johansen检验结果表明至多存在1个协整方程,即LnCO2、LnER、LnT三个变量在5%显著水平上存在一个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从基础VAR模型出发建立该系统的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由于对VECM模型具体数值不关注。由协整方程可知,这三个变量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对外贸易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浙江省的碳排放,环境规制强度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浙江碳排放。具体来说,长期来看,对外贸易每上升1个百分点,碳排放量会增加0.4474261个百分点;环境规制强度每提高1个百分点,碳排放量会下降0.0760308个百分点,实证结果支持贸易的环境收益假说和环境规制的倒逼减排主张。对VECM模型的残差进行自相关检验,可以接受无自相关的原假设,进一步对检验残差的正态性,检验结果显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接受残差项服从正太分布的原假设,最后检验此VECM系统的稳定性,检验结果如图1。结果显示,伴随矩阵的所有特征值均落在单位圆之内,所以可以认定模型是稳定的。

(四)脉冲响应脉冲效应函数是用来测算随机误差项受到一个标准差大小冲击后对内生变量当期及未来值所产生的影响,即描述内生变量对误差冲击的反应程度。因此分别给变量LnT、LnER施加一个正标准差的冲击,可以得到LnCO2的脉冲响应路径,如图2和图3所示。横坐标表示追溯期数,本文取10期,纵坐标表示因变量对各变量的响应程度,曲线为脉冲响应函数曲线。图2显示当期环境规制强度受外部条件冲击后,碳排放量第一期明显下降0.028466%,第2期下降幅度放缓,但随后使得碳排放量显著下降,到第5期达到最大值,达到0.053008%,从第6期开始对碳排放量的下降的影响效应逐渐减弱,但一直存在一个积极的影响。图3显示当本期对外贸易额受外部条件冲击后,第1期使得碳排放量增加0.021158%,之后逐期增加,到第6期提升到0.123517%,达到最大,以后各期逐期下降,但是一直对碳排放存在一个消极的影响。进一步就浙江省碳排放水平对环境规制强度与对外贸易额的脉冲响应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对外贸易会将其自身受到的冲击传递给碳排放,并产生消极的影响,而环境规制强度则会将其自身受到的冲击传递给碳排放,对碳排放产生积极的影响。此外,可以发现碳排放对对外贸易的脉冲响应更为敏感。

(五)预测方差分解预测方差分解是通过内生变量贡献度变量来分析不同内生变量对因变量冲击的重要性。方差分解结果见表5,可以看出,浙江省CO2排放量除了受自身冲击影响外,环境规制水平变动的贡献率在第2期为21.403%,即浙江省CO2排放量预测方差的21.403%可以由环境规制强度变动来解释,之后几期逐步下降;对外贸易额变动的贡献率在第2期为11.8245%,即浙江省CO2排放量预测方差的11.8245%可以由对外贸易额的变动来解释,之后几期保持稳定增长,到了第10期达到76.0811%。比较而言,可以发现对外贸易额变动的贡献率远远超过环境规制强度变动的贡献率,即对外贸易对浙江省CO2排放量的影响程度大于环境规制。

四、结论及对策建议

第10篇

《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的出台引起了民众的广泛争论,支持者认为,该法案有利于美国发展低碳产业和绿色经济,将带动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并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是美国经济走出危机的重要引擎;而反对者则认为,美国当下推行这一法案不合时宜,法案的实施将在短期内急剧增加电力、能源等基础产业的负担,并由此抬升国内各类能源消耗型产业的运行成本,其效应相当于美国政府向这些产业大规模开征能源税,因此,这一举措非但不能促进就业,相反可能使业已萧条的美国经济雪上加霜。更何况,碳关税的征收将限制物美价廉的中国产品的进口,对美国消费者福利也是一个重大损害。

气候法案出台的经济背景

事实上,当前奥巴马政府极力推进《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有着重要的背景。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纲要公约参加国在日本东京共同签署了著名的《京都议定书》,旨在控制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使大气中温室气体含量保持稳定水平。《京都议定书》对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减排标准做了具体规定,但同时坚持“共同而有区别”的原则,将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列为《京都议定书》纲要以外国家,认为这些国家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大,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较小,因此并没有具体规定这些国家的二氧化碳减排指标。

美国是当今世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最大的国家,且至今未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更没有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减排指标。美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4%,而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碳为世界总排放量的25%,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为5.44吨,远远高于中国的人均0.74吨。但美国认为,按照《京都议定书》的现有规定,一旦签署,美国将不得不限制高碳排放产业的发展,加强减排技术与设备的研发和应用,这将构成为美国经济的巨额成本,而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却不存在相应的问题。

长期以来,美国作为一个高碳排放国家,一直不执行《京都议定书》的减排规定,国际社会对此颇有微词。对此,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在竞选时就承诺解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问题;就任后,奥巴马更是多次强调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然而,在目前技术条件下,每减排一吨二氧化碳就必须减少60美元的GDP增长,严格执行减排要求将可能给美国经济造成较大影响;美国也可以向其它国家购买碳排放权,但按照《京都议定书》规定,排放权只限于发达国家之间交易,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不能交易,并且可用于交易的二氧化碳排放权价格高达每吨45美元。

这样,奥巴马上台后,一方面要对国际社会关于美国不履行《京都议定书》减排规定的指责做出回应,兑现竞选时所做出的承诺;但另一方面,受金融危机影响,在全球经济放缓局势下,发展低碳经济可能导致巨额成本,这将使美国经济雪上加霜。而在这场危机中,中国所受到的冲击显然小于美国,在危机发生不到一年时间里,中国经济走出危机影响的趋势十分明显,对美出口贸易依然保持较高的份额。

碳关税:以责任的名义构筑贸易壁垒

在WTO构架内,传统的贸易保护方式业已失灵,当前,以社会责任名义构筑贸易壁垒,已成为发达国家限制发展中国家出口贸易的一种新型贸易保护手段。美国希望借保护环境、发展低碳经济的名义,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所谓环境“责任督促”,以此增加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成本,限制中国、印度等国对美国的出口贸易。

当前正是美国借社会责任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良好时机。美国抵制《京都议定书》的一项重要理由在于《京都议定书》对中国这样高碳排放国家在减排义务方面的“纵容”。2012年,《京都议定书》的主要条款到期,人们必须在对《京都议定书》实践总结基础上构设一个新的行动框架,这正是2009年12月哥本哈根会议的主要任务。因此,2009年6月美国通过《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其主要意旨在于对哥本哈根会议施加影响,以谋求在未来新的规则制定过程中的谈判力和新规则体系构架下的话语权。

一旦美国的碳关税政策得到相应支持,将对我国出口贸易和经济发展带来重大影响。我国目前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中,大约有7%--14%是为生产出口美国的产品而产生的。在中国对美国出口商品中,机电、建材、化工、钢铁、塑料制品等传统高碳产品占据了中国出口市场一半以上的比重。例如,2008年中国对美国出口机电产品1528.6亿美元,约占中国对美国出口总额的61%。而这类高碳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又占有很大比重,对这类产业进行全面低碳化升级改造面临着资金、技术等多方面约束,短期内无法实现。根据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刘小川教授的测算,如果美国对从我国进口的产品征收30美元/吨的碳关税,将会导致我国出口总额下降0.715%;如果碳关税率提高一倍达到60美元/吨,出口总额就会下降 1.244%。

更重要的是,如果美国碳关税政策真正实行,将引起欧盟成员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的效仿,当前,法国和加拿大正酝酿出台类似于美国的碳关税政策,拟对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进口的高碳产品征收碳关税。对我国这样一个出口贸易占GDP很大比重的国家而言,将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但另一方面,我们的市场经济也只有三十多年,而西方发达国家走过了近两百多年的市场经济发展历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在社会生活、经济结构、文化发展水平上的差距,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为了尽快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长期以来,我国在面临人口众多、技术水平相对低下的约束条件下,不得不采取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发展高资源、能源消耗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由此也不可避免地引发了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劳动者待遇水平和工作条件相对较差等方面的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实力的提高,我国正采取积极措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追求环境友好,建设和谐社会。这一过程面临着诸多方面的困难和约束,注定需要我们付出长期的努力。

针对一些发达国家指责中国只顾经济发展,不顾环境,甚至对全球环境造成威胁的言论,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副主任吕学都表示二氧化碳排放量不能仅仅用绝对量来衡量,更科学的方法是要看能源消费弹性,即一国GDP增长速度和能源消耗增长速度之间的比例关系。中国现在GDP的增长速度一直快于能源需求增长速度,而发达国家在他们的快速增长时期GDP的增长都是低于能源消耗量增长的,所以“那些指责我觉得是没有道理的,是不顾事实,不顾我们取得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这种巨大的成就这么一个事实”。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也表示:“中方一贯主张与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但部分发达国家提出对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的做法,违反了WTO的基本规则,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防止社会责任异化

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从来就有被利用成为竞争手段的一面。世界上第一部禁止使用童工的法案于18世纪早期在英国通过,当时,一些采用先进技术的纺织作坊主联合起来,游说议会议员通过禁用童工的法案,以此挤跨那些仍在使用旧技术,却雇佣大量童工、具有劳动力成本优势的小纺织作坊。

对于这种借用社会责任增加竞争对手生产成本的做法,一方面,我们应该认识到,这种做法之所以可行,是因为存在着某种普适性并可获得社会认同的“善”的理念,正是这种理念共识才使得责任督促可能发生作用。在这个意义上,社会责任是一个国家未来全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英国政府近期公布了低碳经济国家战略蓝图,力争到2020年使全国40%的电力构成来自低碳领域;日本公布了《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政策草案,目的是通过实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措施,强化日本的低碳经济;德国西门子公司在环境和气候领域已坐拥万项专利,这将为其未来发展、与同行业企业竞争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后盾。我国也应该制定系统的减排目标和严格的执行计划,加强技术创新,加快产业结构升级,积极承担全球环境责任,为全球环境保护作出自己的贡献。

第11篇

[关键词] 低碳经济 金融支持 措施

一、低碳经济与发展低碳经济模式之原因

低碳经济是一种新型经济模式,它以低能耗、低污染和低排放为主要特征,实际上是通过能源技术和减排的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的创新来提高能源的高效利用、开发清洁能源以及追求绿色GDP。主要体现为:可再生能源的生产将在能源产业结构中占据相当高比例;高效率的生产和清洁能源将会更多的利用在工业产业中;高效燃料和低碳排放的交通工具会更多的出现在交通运输业中;以及在建筑业中,办公建筑与家庭住房都将采用高效节能的材料和建造方式。这种新型经济模式,它所要求的提高能源利用率,转变能源消费方式,激励节能技术创新,鼓励低排放技术的应用,无疑将对我国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模式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然而,无论是从国内还是国际上来看,我国目前的形式依然严峻。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发展经济、稳定就业和改善民生的使命愈来愈重,虽然GDP的增长速度长期居于前列,但是我国的单位GDP能耗却是日本的八倍,在人口又是世界最多的条件下,再按目前这种发展模式,环境恶化、能源短缺将是未来几十年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最大瓶颈。从国际上看,欧美等国家已大力推进以高能效、低排放为核心的“低碳革命”,着力发展“低碳技术”,并对能源、产业、技术和贸易等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以抢占这一新型经济模式的先机和产业制高点。我国必须加快脚步,赶入世界低碳技术的先列,令人欣喜的是,科技部已把低碳技术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国家“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与相关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保护生态环境,不仅是顺应未来国际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更是能为我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型经济增长点以及加快经济增长带来更大的效益和连锁效应。

二、低碳经济发展与金融之关系

由于对低耗能、低排放、低污染的要求,今后无论是碳排放权还是低碳技术的研发运用,都需要相应的金融来支持,因此,便催生了低碳金融的出现和发展。低碳金融是指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其实就是把碳排放当作一个有价格的商品,可以进行现货,期货等等的买卖。这样,一方面为相关参与主体提供了对冲风险的投融资工具,另一方面也为投资者开辟了新的投资渠道。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以低碳金融的观念去关注产业发展,为低碳产业发展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依靠金融手段和金融创新引导企业的投资取向,进而就会影响企业的经济取向和市场行为,促进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改善环境的金融增长模式,从而推动低碳经济模式的发展。

今后低碳金融的发展方向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一是低碳能源,即传统石化能源的日益枯竭,要求诸如风能、太阳能等新型清洁能源的替代;二是低碳技术,诸如节能技术、减排技术等;三是低碳产业,既包括传统产业的升级,也包括如智能电网、多金硅等新兴产业的培育;四是碳金融交易,随着碳排放权的限制愈来愈多,预计全球碳交易市场2020年将达到3.5万亿美元,有望成为全球第一大交易市场。金融通过各种手段介入低碳经济,不仅是金融业未来发展的一种方向,也是通过金融业来培育新型可持续发展模式的一种创举。尤其是碳金融交易,作为近年来国际金融领域的一项重要金融创新,随着全球碳减排需求和碳交易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大,基于碳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及掉期等产品不断涌现。而发达国家围绕碳减排权,已经形成了碳交易货币以及包括直接投资融资、银行贷款、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等一系列金融衍生品为支撑的碳金融体系。

虽然,目前世界上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市场对交易规则也不尽相同,但全球碳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却不容忽视,参与碳交易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碳金融衍生产品不断创新、各国对碳交易货币主导权的争夺也异常激烈,碳交易权的计价结算与货币的绑定机制会使相应货币主导权国家拥有强大的定价能力。我国虽具有巨大的低碳金融发展空间,然而目前国内的低碳金融发展却比较滞后(甚至落后于印度),主要体现为:一是低碳金融业务大多是将贷款用于节能减排、产业升级和保护环境项目的绿色信贷,而且规模不大;二是金融产品服务不够发达且金融市场也不够完善;三是在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上,我国碳融资和碳金融服务不足,比如参与的深度和广度比较有限,发展较为缓慢,商业银行以发展碳金融为目的、为企业做财务顾问或进行融资的案例较少,缺乏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基金等各种金融衍生品和金融服务支持等;四是在培育国内排放权交易市场上,金融产品创新和政策激励不足,比如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缓慢,金融支持环保的产品和工具缺乏,对低碳金融利率补贴、税收优惠、风险补偿等激励政策还不够等等。我们要积极发展低碳金融,不能错失碳交易的定价权,更不能错失这次金融创新的机会。目前为了适应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重庆排污权交易所和山西吕梁节能减排项目交易中心等交易机构相继成立,为统一和规范中国碳交易市场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金融支持发展低碳经济之措施

在后危机时代,低碳金融的重要性及迅猛发展,将会对全球经济和金融格局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对于我国,低碳经济的战略规划,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建设,碳金融产品的创新机制和统一完善的交易市场,推动碳交易人民币计价的国际化进程,无论是对内发展低碳经济,还是对外在新的全球碳金融框架下争取主动权,都已刻不容缓。

金融业应积极支持低碳经济发展。首先,金融业应为低碳经济服务树立新理念,正如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强调的那样,商业银行要成为低碳理念推广的“践行者”;其次,金融业应将金融服务拓展到低碳经济各个层面,扩大对新能源、新节能减排技术的投融资,积极开发低碳信贷、低碳证券、低碳保险等低碳金融产品及服务等;再次,加快开发各类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碳金融衍生工具,创新提高低碳衍生金融服务,推动低碳经济迅速成长。最后,应积极参与碳排放权市场交易的建设及相关金融服务,建立符合国内需求、对接国际规则的碳市场交易体系,同时,推动碳交易人民币计价的国际化进程,商业银行亦可提供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诸如碳信用的登记、托管、结算和清算工作等服务。

国内金融机构应从一下几个方面加快低碳金融的创新力度:一是在信贷方面,结合我国到2020年的总体碳减排目标,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减排要求,承诺达标企业将会获得融资;并将碳排放权减排额作为抵押物,来为环保企业进行融资;开办专项以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换代的项目贷款业务;开办排放权交易购买方专项贷款。二是在中间业务方面,利用商业银行下属的金融租赁中心或者与专业租赁公司合作,凭借信息优势,协调项目发起人、国外投资者、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发挥托管各种基金的经验优势,参与托管正在快速成长并大规模进入我国的碳基金等业务;积极推动保理融资工具在节能减排项目融资中的应用以及民间机构、中介机构和具有减排技术认证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的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为排放权交易提供账户便利、研发支持和中介服务。三是在发展直接融资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或项目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筹集发展资金;采取多种优惠措施,鼓励私募基金、风险投资、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加大对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资金投入。另外,还要充分运用国际金融组织对环保项目的资金支持,促进我国金融支持下的低碳经济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增武 袁增霆: 碳金融市场中的产品创新[J].中国金融, 2009(24)

第12篇

关键词:低碳经济;建筑业;低碳建筑

中图分类号:G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低碳经济日益成为全球经济主要体制的当下,传统的建筑业以其高碳排放量和建筑资源的高耗性再一次被推向风口浪尖,新时期的建筑业如何摆脱高碳排放和建筑可能的合理性是建筑业能否在新经济体制下站稳脚跟的关键所在。

一 低碳经济条件下建筑行业低碳化的提出

早在2003年《我们未来的能源――创新低碳经济》能源白皮书中就指出,高碳排放量已经成为地球资源与生存环境的破坏者,如何从传统高碳污染工业中走出来转型为新型低碳经济型体制才是大势所趋。以往资料指出,全球接近50%的碳排放量都来自建筑行业,这也使建筑业成为温室气体的重污染源之一。在建筑业随城市经济飞速进步的同时,新的质疑与要求也一并而出,如何使建筑业继续跟上低碳经济的脚步也就成为了全球新的关注重点。如何使建筑业走上一条低能耗、少碳排放、增加新型材料的使用之路才是建筑业的首要之急。

二、低碳经济条件下建筑业的发展

资料显示,建筑业是我国经济体制产业中的重要支柱,与之相关的产业链接有几十个之多,其中就有钢铁、石油化工、电力资源等高碳污染产业。每年就建筑耗能就占我国耗能总量的30%,采暖能耗是发达国家3倍之多,不仅如此,每年新生建筑之中有95%为高能耗建筑。因此,走绿色建筑之路对于当下高能耗、高碳污染的建筑业来说是必行之路,这也对我国整体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有着非常意义。以下就大众观点、建筑行业、政府部门3个角度探讨低碳经济下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可能。

(一)大众角度

低碳生活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衣食住行无一例外。比如出门的时候放弃舒适豪华的高碳排放汽车而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无形之中你就为减少碳排放做出了贡献,徒步出行、骑车出行都是有益环境和健康的好选择。其实在我们生活之中这些还只是你能看得见的碳排放,对于我们看不见的碳排放我们同样可以做些事情。比如说和你我息息相关的住房。住房在无形之中增加着碳污染,从使用材料上到每一件装饰品,都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碳的排放,这样,选取低碳排的建筑材料和生活用品就显得格外重要。而大多数消费者在看见低碳环保产品的价格标签时多数会选择放弃,应增加对低碳生活所带来的健康意义的宣传工作,增加对消费者购买低碳产品的鼓励力度和支持政策,提高民众低碳意识,从被动接受到主动要求,调动起群众自觉意识和低碳主人翁地位,自己为自己的生活营造可持续、健康、低碳的环境。

在群众社区活动中积极普及低碳生活概念,从老到小需面面俱到。老人作为低碳概念普及度最差的群体,需为其具体全面地讲解,定期派专人下社区组织低碳生活知识讲座,为老人分析低碳生活的意义在于为后代打造更健康的生活环境,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理念,并且开展相关主题的社区活动,定期在社区中挂上宣传标语、撰写社区刊物。学生方面,在学校中开展宣传活动,在教育教学中普及,学生作为未来国家的主人,其是否具有低碳意识是全民族后续能否走稳低碳之路的关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要使新一代的青年人从意识的根本就接受低碳生活、追求低碳生活。

(二)建筑行业角度

建筑行业的低碳型发展作为整个建筑产业链中核心的一环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设计、选材、构建、运用,维护、拆毁等各个环节严格要求,降低碳污染,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碳污染的增加。不仅如此,与之相关的高碳排放产业链条也会因为建筑业的要求提高自身减排要求,从而提高全产业中的低碳排追求风气。所以,作为核心的建筑行业怎么创新科技与材料,与政府颁布的低碳法案向对应。加深对低碳建筑可能性的地探索才是建筑业能否走可持续绿色低碳道路的根本。

从设计之初就引入绿色低碳理念,施工过程中尽量多地采用节能技术、再循环资源的利用,如雨水的利用与回收,风能、光能、生物能源的利用,可再生资源的引用,生活工业垃圾的分类、回收、再利用处理,减少对一次性高耗能源的依赖性。设计者应多体现建筑与环境和谐性、一致性,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对于低碳建筑产品的商业价值与环境保护性之间的平衡已有成功案例。某房产商利用绿色低碳技术在其楼盘示范项目中的绿化、节水、节能、交通四个系统中应用,每年每平米可减碳排20.1千克,运行费用节约20元。如此算来,就居住方面,如果全国开发100亿平米的绿色低碳居住区,每年的碳减排量就可达2亿吨,运行费节约1000亿元。商业性建筑方面,其产品占我国建筑总数上的25%,其耗能能力是一般住宅的10到15倍,如我国绿色减碳型商业住宅能达到50亿平米,那么每年可减少碳排放量则多达10亿吨,运行费用节约5千亿元。而就建筑生产和建筑施工来看,按GDP20%的节能要求看,若每年建筑10亿平米的低碳建筑,则每平米减排1吨,年减排可达2亿吨,运行费节约1千亿元。

从以上信息得知,住宅、公共建筑与商业性建筑与生产施工中的减排量至关重要,每年的减碳量都至少可达14亿吨,运行费用节约7千亿元,考虑到民用电费与商用电费的差价,则低碳房产的年节约量可达万亿元。

早于2010年地产业的龙头企业万科地产就宣布将放弃毛坯房市场,将工作中心放在绿色低碳的精装房的投资与建设上。其在深圳推广的零碳排精装住房已获得一千多万元的当地政府补贴。而投入这场绿色低碳房产建设的企业还有像万通、保利这样的房产大鳄,可想而知,低碳建筑已是建筑经济的新方向。

(三)政府角度

我们从每一次的政府报告中都不难找出像这样的一些新名词,低碳社会、低碳生活、低碳城市等等,我们不仅能从这些新名词中看出政府对于低碳经济环境的态度,也看出了整个国家甚至是整个世界对低碳经济的迫切要求。主席就全球气候变暖提出了我国新时期的发展方向――低碳经济之路,而整蓬勃发展的建筑业当然不可避免的承担着重要责任。

以下是就低碳经济体制下的建筑行业发展道路提出一些看法和可行的措施:

1、政策优惠鼓励

就建筑行业而言,建筑成本的基数本来就大,再加上要将绿色低碳的思考融入每一环节,从设计、施工到运营使用,其中不仅对新型的低碳材料有要求、对新型低碳技术的开发、探究等环节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要比一般建筑的成本高许多。政府应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低碳建筑的开展,如低税收政策、降低对这些企业的贷款利率、土地优先供给政策,这样可改变传统地产市场中“高价得楼”现象,可激励低碳建筑的出现。

2、强制性法规的出台

通过出台一些列法律法规迫使建筑行业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严惩高碳排放建筑建设企业单位,通过法律的手段是我国建设行业走向低碳绿色方向。

3、控制低碳技术的执行标准与质量标准

严格监督建筑过程中的碳排放情况,鼓励重视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提高碳排放量的监控标准。

4、鼓励低碳消费的消费者

给予能低碳消费者一定的优惠力度,鼓励其为低碳产品消费,提高其在房价、房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力度。积极学习借鉴国外的减排技术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