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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时间:2024-02-19 15: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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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第1篇

化学品库管理规定如下

1、库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m2,垛与垛间距大于1m,垛与墙间距大于0.5m,垛与梁、柱间距大于0.3m,主要信道的宽度大于2m。

4、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6、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12、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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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一、开展集中行动的企业范围

全市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包括构成重大危险源和具有危险化工生产工艺以及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剧、易燃、易爆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集中行动的内容

(一)组织开展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青安监〔2012〕2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市化工医药及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二次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2012〕67号)文件要求,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旅游度假区,各市直工业基地、省高新区安监办(以下简称各镇安监办)要对辖区内构成重大危险源和具有危险化工生产工艺以及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剧、易燃、易爆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针对夏季高温、多雷雨、易腐蚀、洪涝、风暴潮等不利天气条件和计划性停产检修等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工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以及储存装卸运输、特殊作业等环节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督促细化落实危险操作(作业)安全规程,按照“五到位”的要求,督促企业切实稳妥地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建立管理档案,设置完善针对重大危险源的压力、温度、液位等重要参数的监控措施(包括现场显示、远传和连续记录功能);检查是否在重大危险源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危险物质告知牌,并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周边单位和有关人员。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泄漏报警、紧急切断装置和必要的监控系统。

请各镇安监办于每月月底前将《集中行动检查整改隐患工作报表》通过金宏网报市安全监管局(见附件1),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填写《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汇总表》(见附件2)并上报。要督促相关企业将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和治理结果及时录入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安管系统”,网址:)。

(二)组织开展大型化工液体储罐的专项检查。依据《省大型浮顶储罐安全技术规程(试行)》、《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装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等有关规范的规定和要求,突出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内容:

1.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十个严禁》的落实情况;

2.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学历、专业和从业经历与有关规定的符合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5.企业内部安全培训情况,特别是学习《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教育读本和动漫的情况;

6.自动控制及联锁报警、紧急停车、尾气吸收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7.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以及查出隐患整改情况;

8.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特别是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是否齐全、可靠,监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9.事故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情况,定期演练,以及快速灭火系统等应急处置救援设施和物资的设置准备情况;

10.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是否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否落实安全标准化要求;

11.针对夏季天气特点,是否落实防风暴潮、防高温、防高湿和防腐蚀等措施。

各镇安监办,要结合各自实际,参照规定的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企业按照(一)项的要求,妥善整改解决,并汇总上报。

(三)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化工管道的安全管理。在去年摸底的基础上,组织企业全面开展化工管道摸底清查,明确管道的数量、种类、分布、走向、权属、材质、介质和敷设、使用条件等内容,地上管道要标注管道介质和流向,地下管道要设置永久性明显警示标志,建立健全管理档案,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执行管道输送条件,设置超压控制或卸放回收装置,做好管道的定期防腐、检测、维修和巡护。加强管道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建设的单位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组织管道作业和施工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作业票证,落实必要的安全告知、风险分析、交底和监护等措施。对“关停并转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原有管线进行集中清查,对已经停用和废弃不用的地下管线,要督促企业安全拆除,消除隐患。

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装备,设置完善管道超压超压控制或泄压设施,提升管道安全运行水平,在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气体的充装环节,要使用液化气体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禁止使用软管充装。

(四)组织开展化工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的安全风险评估和改进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生产工艺装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度,组织企业对已实施的化工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从工艺、设备、仪表、控制和应急处置等环节,开展系统的工艺过程风险分析,对各环节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并进行必要的调整、改进和验证,进一步修订改进细化操作规程和检维修计划及方案,进一步提高生产装置系统安全运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今年是建党90周年,维护全市安全生产稳定,既是我们庄严的职责和使命,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针对近期气象条件恶劣,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订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多措并举,加大工作力度,组织企业切实自觉开展集中行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第3篇

剑走“冷门”

在多年运作和与客户打交道的过程中,山汉物流集团总裁李岷敏锐地意识到,市场上专业化的物流公司依然紧缺,尤其是具备相关资质的化学品冷链物流公司更是少之又少。

“近年来,我国化工产品产量快速增加,特别是冷藏运输和仓储的化工产品呈现出大规模增长趋势,对相应的物流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但与当前需求相比,国内冷链物流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尤其是在冷链化学品运输方面,国内缺少专业的冷链化学品物流公司。这就为山汉物流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契机。”李岷向记者分析说。

事实上,早在2009年,山汉物流就已经率先布局。“我们前期进行了一系列的市场调研、行业预测,加之山汉物流已经具备相关化学品运输资质,全力进军化学品冷链成为山汉物流的目标。”李岷说。

如今,山汉物流已经构建起供销配运一体、全过程安全可控的配送体系,主要包括:利用GPS定位技术和信息平台实现实时监控,并对危险化学品仓储和运输的安全管理进行规范;推广冷链物流核心技术,完善冷链运输等设施,积极推动全国冷链化学品采购和统一配送。

山汉物流在国内化学品运输领域的执着,吸引了巴斯夫、昭和高分子、爱迪生中国、三菱化学、花王化学、佐敦油漆等数十家世界500强企业与之成为合作伙伴。与此同时,2013年,山汉物流还新增了青岛、南通、重庆等分公司。同年,山汉物流仅上海分公司就完成2.1亿元的营业目标。

立足专业

危险化学品对运输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封口的严密性,正常运输条件下对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的承压性,在危险化学品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的适应性等要求都相当严苛。而如何保障冷链不“断链”更是重中之重,尤其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物品,作业是否专业,不仅关系着运行成本,更直接影响着物品本身的质量甚至环境安全。

正因此,在运输中保障产品的质量成为山汉物流立足中国市场的一道杀手锏,也是其进入化学品冷链市场的重要基石。山汉物流十分重视安全性,把降低客户的风险作为严格把控的重心。“改善硬件投入以保证安全,这样才会避免巨大的财物损失,尤其是避免对人员和环境的威胁。”李岷说。

2013年7月18日,山汉物流集团与沃尔沃卡车达成了购置运输车辆50台的框架协议。

之所以大手笔投入,李岷认为,配置高效的运输工具非常关键。“通过此次联姻,山汉的客户将享受到全新、高质量的服务,山汉也将变得更高效、更安全、更专业,实现更低的运营成本,最终达到与客户共赢。”李岷表示。

规范管理

尽管山汉物流已经通过了国际知名化学能源企业HSE0的审查和供应商评定,也拥有2类、3类、4类、5类(第一项)、6类(不含剧)、8类、9类危险品的运输资质,拥有危险品集装箱车队和散货车队及专用车89辆,且都配备了符合资质的驾驶员和押运员。但建立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常抓安全丝毫不放松依然是山汉物流工作之重。

“山汉物流针对停电、闪电、暴风雨等情况都分别做出了应急预案,通过培训,使每一位员工在面对意外发生时,都能够迅速应对,避免自身和客户的损失。”李岷表示。

第4篇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家(试生产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56家(其中油库1座,加油站48座,气体经营企业1家,票据式经营企业6家);途径辖区天然气长输管道2条,长度138.8公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烟花爆竹常年零售店398家,临时零售点20家。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统筹疫情防控。年初,我局认真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深入各危化烟爆企业加强指导检查,全县3家危化生产企业、1座油库、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疫情期间我局加强督促加油站抓好体温检测、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场所消毒防疫措施落实,全县危化烟爆企业未出现1例感染病例,切实做到了“抓防疫、保安全、促生产”。

(二)规范执法监管。2020年我局围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主线,紧扣全市工作要点和执法监督计划,常态化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执法工作,严格处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聘请市级危化安全生产专家8次、24人次参与监督执法,确保取得实际成效,1至12月我局累计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593家次(含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74份,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695条,已整改1667条,整改率98.3%,责令停产停业12家次,行政处罚8.5万元。

(三)实施三年行动。我县根据市安委会工作方案和挂图作战任务清单,结合实际细化明确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153项。围绕此项工作,县危安办强化议事协调职能,细化明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召开联席会议2次统筹推进三年行动实施,2020年围绕宣传发动部署、源头安全准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已完成32项工作任务,2021年应完成的8项和2022年应完成的113项工作正在有序实施。

(四)持续抓好“一体化”。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企业本质安全的推动作用,一是按照市局工作指南和检查清单,采取分类分批方式,邀请专家组对2020年应纳入的19座进行全面检查考评检查,除2座加油站正在整改外全县43座加油站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改善。二是配合市局完成了2家危化生产企业、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一体化”抽查工作,确保已通过考评的企业标准化有效运行,杜绝了资料考评与实际不符合的现象。

(五)强化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对2家涉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票据式经营企业严格实施日常监管,强化流向管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六)深化烟花爆竹整治。年初我局即把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持续深化专项治理,结合2021年零售经营换证工作,对全县387家常年零售店实现了全覆盖检查,取缔符合安全条件的41家。对批发企业每季度实施1次检查,确保储存安全,全年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含零售店)450家次,督促隐患完成隐患整改894条,行政处罚3万元,按照“规模整合、集约经营、仓储存放、片区配送”经营模式全县20个乡镇经营户已建好配送仓库,旺季“一证多点”、“仓储超量”难题有效化解,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七)保持打非高压常态。根据“打非”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我县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常态。持续强化“设卡堵、眼线盯、举报查、严执法”打非措施,设置常年固定检查站10个,县“打非”办工作人员继续发扬“5+2”、“白+黑”工作精神,坚持闪电式出击、铁腕打击。2020年,我县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63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成品3299.5件,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4人;查处取缔2处非法“小化工”黑窝点,查处有关危化品12吨。有力有效的维护全县安全生产秩序。

(八)严格危化专项整治。一是深刻吸取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围绕“两重大一突出”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切实强化高温汛期危化烟爆企业安全防范,检查全县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59家次,查出安全隐患292条,违法行为2起,行政处罚2.4万元,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92家次,查处安全隐患219条,行政处罚1.4万元。二是深刻吸取国际上离巴黎“8.4”爆炸事故教训,开展“五类”企业专项安全检查,督促辖区中石化麻旺油库严格加强安全管理;指导辖区危化生产经营储存企业重新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及申报。三是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工艺可靠性和设备完整性管理。在安全“体检”的基础上,要求3家生产企业专项开展工艺可靠性和设备完整性评估,落实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工艺可靠、设备完好、管理到位、风险可控。四是严格特殊作业管理。我局对全县4家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4条并限期落实整改,发现企业违反特殊作业操作规程行为1起,行政处罚1.6万元,确保了危化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五是全面部署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取缔非法生产窝点2处。六是严格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风险监测系统接入确保效运行。七是督促企业全面完成安责险续保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九)全面实施网上行政审批。按照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我局切实强化指导服务,严格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立即办,全年办理危化经营、烟爆批发许可34个,完成危化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3次,完成2021年烟爆零售经营许可418个,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县监管队伍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二是边区结合部的地理位置使得非法烟花爆竹、危化品易进难堵,“打非”形势十分严峻。

四、来年工作打算

第5篇

一、总体工作思路

2012年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和总局2012年工作安排,围绕“一个树立、三个坚持、三个强化”,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3号、国发〔〕40号两个重要文件为主线,以提升危化品领域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能力为目标,以推动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为核心,以实施危化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强化“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深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推进科技进步为手段,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改进监管方式,坚决遏制危化品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工作安排的有关说明

(一)关于严格危化品安全管理。年11月2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40号),对严格危化品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发〔〕40号文件要求,严格危化品安全管理,今年安排了8项重点工作。

1.各地要组织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国发〔〕40号文件有关要求。为了指导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国发〔〕40号文件要求,总局会同危化品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正在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力争4月底前印发《通知》。

2.加强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是遏制危化品事故、推进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必然要求和有效手段。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抓住“重点危险工艺”,提升化工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抓住“重点监管危化品”,控制危化品事故总量;抓住“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遏制较大以上危化品事故。具体要求:一是今年要全面完成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总局将对各地改造完成情况和实际成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二是新建化工装置要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三是启动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提升工作。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DCS),高度危险和大型装置要装备紧急停车系统;重点监管危化品的储存设施和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要装备自动化监控系统,实现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等重要参数自动监测监控报警,高度危险和大型装置要有紧急切断措施。各地要制定改造完善工作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改造任务。四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普查,建立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档案;指导危化品企业对照新颁布标准的要求,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自动控制措施进行评估整改,提高预防较大以上危化品事故的能力。

3.加强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监督管理。从源头上强化规划和设计的管理是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由于设计不完善或没有正规设计造成的危化品(化工)事故时有发生。在日常管理和监管中很难发现和消除设计造成的缺陷和隐患。因此,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监督管理。一是要开展建设项目设计安全审查。危化品建设项目尤其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都要开展设计安全审查。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要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的要求,开展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安全审查(HAZOP审查)。二是要把建设项目设计安全审查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结合起来。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通过行政许可尽快开展危化品建设项目设计安全审查,逐步实现到所有危化品建设项目设计阶段都要进行安全设计审查。三是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监督管理,对由于设计不完善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设计单位的责任。

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当前,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仍然是危化品安全监管最有效的手段。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时制定修订了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配套的有关行政许可部门规章。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经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还将陆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这些新制定修订的部门规章进一步提高了准入门槛,细化了准入条件,明确了事权划分,规范了许可工作程序,提高了违规处罚标准。各地要以贯彻落实这些新制定修订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契机,针对当地危化品安全生产的特点,细化许可条件,修订完善相关安全许可工作细则,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把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许可准入关口。要认真吸取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大型石油库安全许可工作。

5.组织开展在役化工生产装置安全设计诊断。为全面消除化工生产装置设计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在3年内完成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化工装置的安全设计诊断工作。危化品企业要聘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专家,对本企业的化工装置尤其是未经过正规设计的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通过安全设计诊断,重点对装置布局、工艺技术及流程、主要设备和管道、自动控制、公用工程等进行设计复核,及时整改装置设计存在的问题,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6.加强化工园区(包括化工集中区,下同)安全一体化管理。化工企业进园区,在降低公共安全风险的同时,增大了园区内化工企业间安全生产相互影响的风险。因此,必须实施和加强化工园区一体化管理。各地要组织开展现有化工园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科学规划化工园区产业链,优化园区内的企业布局,严格企业入园条件。化工园区要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分利用园区内各企业的监测监控、应急救援等资源,构建园区一体化管理信息平台,对园区安全生产进行一体化封闭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制定《化工园区安全管理规定》,指导各地加强和规范化工园区的安全管理。

7.继续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建设。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3号)。今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尽快修订制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及其配套文书,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等安全生产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危险化学品目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还将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课题研究。指导有关单位制定《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分析)应用导则》和《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导则》,加快制修订列入2012年度计划的《光气及光气化产品安全评价通则》等标龄长且不适应当前安全要求的重要标准。

加强危化品的地方立法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周期短、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等优势,结合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部门规章,继续加强有关危化品安全管理的地方立法工作,制定适应本地区危化品安全生产特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8.建立完善危化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各地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城镇危化品、大型危化品储罐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危化品输送管道和使用危化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进一步推进苏浙沪和环渤海地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区域联控机制建设。

(二)关于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最终取决于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逐步落实到位。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因此,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发〔〕23号和安监总管三〔〕186号两个重要文件,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9.继续贯彻落实国发〔〕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186号)文件精神。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危化品企业全面领会和正确把握文件要求,着力在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备设施、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加强变更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班组建设和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0.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与评审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抓手,也是提高安全监管效率和效果的重要载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企业可以解决安全生产怎么干、干什么、如何干、干到什么程度的问题,监管部门可以解决管什么、重点管什么、具体要求是什么的问题。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防止片面追求达标进度的倾向,更加注重达标质量。达标企业要能够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明显问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是对所有危化品企业提出的普遍要求,各地在实践中针对具体企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有针性的诊断,针对企业特点和突出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增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地要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推动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各地要制定危化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进度安排、实施方法和保障措施等,力争2012年底前基本实现危化品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的工作目标。要着力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示范企业,建设一批二级以上达标示范企业。

11.深化和规范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治理隐患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始终把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体制机制作为主要工作来抓。针对危化品企业特点,监管三司将制定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导则,指导企业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借鉴北京顺义经验,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信息系统。要督促企业制定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科学规范的年度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及时跟踪企业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保证排查治理效果。

12.全面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化工装置安全运行涉及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人员素质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贯穿正常运行、开停车、异常工况处理和维护维修全过程。要保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必须着力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为指导企业企业正确理解《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3034-)的要求,全面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制定《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从及时收集涉及危化品的安全信息、开展化工过程危害分析、完善操作规程、加强人员培训、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加强动火及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机械仪表电气设备完好、公用工程可靠、变更管理、试生产安全审查、事故及应急管理等方面,指导企业逐步提高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水平。《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3034-),指导企业认真落实指导意见,提升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水平,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3.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危化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采取措施督促有关中央企业认真吸取近年来中央企业发生的重特大危化品事故教训,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大力支持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督促有关中央企业全面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央企业危化品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继续指导和推动中央企业在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设计和运行阶段全面推广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全面分析评估化工装置安全风险,提升企业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能力。今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会同国资委适时开展中央企业危化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督促中央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三)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调研指导、专题研究等方式,加强基础工作,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指导基层破解工作难点,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14.继续深化危化品领域“打非”工作。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准确理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工作要点关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具体要求,高度重视危化品领域“打非”工作,工作重点是全面清理危化品建设项目,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等非法违法行为并加大处罚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加强对停产、关闭企业的监管,防止企业无证生产;加强试生产延期企业的安全监管,防止个别企业借试生产延期之名拖延和逃避安全隐患整改。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危化品行为。

15.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度。地方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本地区危化品安全生产实际,确定并深入重点市、重点县,开展针对性的调研督导,指导基层正确把握重点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积极破解工作难点,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6.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实施。各地要按照时限要求,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中的“六大体系”和“七项重点工程”建设。逐步建立危化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7.积极转化危化品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成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完成与陶氏化学合作开展的危化品安全管理第二期示范合作项目,提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技术要求。推进与拜耳公司关于加强光气安全管理的合作,提出加强我国光气企业安全监管的对策措施。总结与塞拉尼斯公司关于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合作成果,推动我国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技术进步。积极参与我国应对《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对策与措施的研究工作及相关国际合作,加强《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实施情况的跟踪和研究工作。

18.加快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加快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措施。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依托“金安”工程,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力争在2013年实现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和审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完善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系统,并将其纳入“金安”工程。

第6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巩固、深化、整顿、提升”,按照市、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的部署,开展五大安全专项整治(“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危险和检维修作业、危化品输送管道、危化建设和设备安装、危化品经营储存),抓好三大结合(主体责任与标准化、日常监管与隐患治理、标本兼治与严管重罚),确保一大目标(全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零事故、零死亡),促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落实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已进行分级评估的危化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要对照《评估细则》进行回头看,继续抓好企业五个应当和九项责任的落实,不断完善建章健制工作,建立领导现场带班、紧急避险撤人等制度,必须执行安全绩效工资不低于20%的规定。6月至12月对评估定级企业进行考核验收,确保B级以上企业达到88%以上。

(二)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已达标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要搞好自查评估,持续运行。富民松香公司、中石油分公司黄桷嘴油库、中石化分公司双桂油库要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于12月31日前通过标准化三级考评验收。天原化工和蓬威石化等企业要进行岗位达标、专业达标试点工作。

(三)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制定年度危化品执法计划,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每季度召开一次危化品联席会议,组织开展4次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和建设行为。

(四)认真开展大培训工作。要按照资格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强化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新取证和到期换证资格培训工作,全年培训达到1500人次左右。要提高招工门槛,变招工为招生,新建企业一律与相关院校签订教育培训合同,从业人员一律从专业院校招收,禁止使用农民工。

(五)加大安全保障投入。督促企业落实高危行业“三大”经济政策,强制提取安全费用,足额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保障安全投入到位。全年从业人员安全责任保险达到6000人次。

(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区危化品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区危化应急队伍管理办法,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摸清当前危化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情况,补充和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拟定在9月组织1次区危化品应急队伍集结演练。

(七)严格安全行政许可。一是新建化工企业一律进园区。二是严格审查经营企业安全条件。票据式经营许可原则不批准。没有经营销售量的单位到期不再换发新证。三是对违反安全“三同时”管理的建设单位,必须严肃处理。

(八)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明确属地监管原则,各基层安监机构要将辖区危化企业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二是排查隐患“四查并举”。建立企业、专家、基层安监机构和区安监局四位一体排查安全隐患机制,企业每周或半月进行自查,基层安监机构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区局每季度组织专家开展一次排查。三是开展专项检查。五一、国庆节、以及高温期等特殊时段,要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企业开展集中排查治理。特别在十召开前,要组织一次隐患全面排查整治,确保会议期间安全稳定。

(九)认真学习新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积极宣传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新法规和标准,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理解、把握和运用能力。认真落实相关实施细则,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十)打造安全文化氛围。加强亲情文化建设,企业视员工为亲人,员工视企业为家庭。要开展唱安全歌、读安全文件、讲安全故事、传安全事迹活动,以活跃和丰富安全文化。要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构建文化强安工程,让更多的企业参加安全社区建设,蓬威石化公司争取要通过审查验收。

(十一)建设危化品全过程动态监管信息系统。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强力组织推动,于11月份前,完成市安委办下达的危化品全过程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任务。

(十二)用科技兴安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能力。一是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新建企业必须工艺设备先进和安全可靠。二是提高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装置必须完成自动化改造。10月份前完成危化企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和验收工作。三是积极推广阻隔防爆技术。新建加油站必须安装阻隔防爆装置。中石油火车西站加油站、壳牌加油站于12月20日前完成阻隔防爆技术改造。

(十三)实施五大安全专项整治工程。一是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实行领导一对一联系制度,加强自动化建设,建立动态的实时监控和预警系统。今年6月份前,要提请区政府关闭1家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小危化品生产企业。二是危险和检维修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是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动土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分析、安全防范措施和作业的全过程监护管理。三是危化品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是组织对建峰化工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长南天然气输送管道,西南油气田天燃气管道,以及白涛化工园区、龙桥工业园区内的危化品输送管道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巡查维护,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开挖施工的协调和管理。四是危化品建设项目和设备设施施工作业的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是严格资格准入,危化品设备设施施工单位必须到安全监管部门登记;要联合城乡建委、经信委等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建设过程监控。企业必须加强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严格实施资质审查,认真进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并对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五是危化品经营储存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是抓好醋酸酐、三氯甲烷、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硫酸和盐酸等非药品易制毒重点产品的监管,实行严格的流向管理,严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联合工商、商务等部门组织对全区矿山、工程施工作业场所企业自备储油罐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条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一律取缔。

(十四)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和源头管理。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条件、规范经营、属地监管”的原则认真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布点审批工作。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检查力度,每月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检查不少于一次。

(十五)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体系。要采取切实措施,充分调动居委(社区)、村(社)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完善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社)三级监管网络,落实‘一盯一’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排查和检查,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制定烟花爆竹应急处理预案,加强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演练,把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深入到基层,普及到群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各园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和属地管理职责,确保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稳步推进。

第7篇

一、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组织领导及责任落实情况。

中外合作产业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指导思想,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成立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管处,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力量,集中调度,统筹推进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23家规模以上企业、15家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明确企业法人代表的安全责任。

(二)“网格化、实名制”监管情况。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明确、全面覆盖”的原则,继续完善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细化环境监管网格化分工,明确包靠领导、包靠处室、具体包靠人,对辖区内每个企业、每个项目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同时为强化“网格化、实名制”监管责任,中外合作产业园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园区项目包靠制度相结合,建立严格的安全工作追责机制,由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管处牵头,各子网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安全检查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园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专项检查行动。

(三)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宣传情况。

组织辖区企业召开4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分析园区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聘请市级安全专家对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进行1次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中外合作产业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媒体宣传,向区级媒体积极投稿并发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四篇。积极组织辖区内潍柴重机、华创机器人等企业参加滨海区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并通过邮件、微信、座谈讲解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重要性,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

(四)安全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018年上半年,按照区管委会和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五严”集中行动和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要求,我中心通过购买安全服务方式,出动检查人员386人次,聘请安全专家124人次,检查企业58家。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5家,涉及消防安全的企业10家,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企业13家,涉及天然气安全的企业9家。2018年上半年度共查出安全隐患389项,下达隐患排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55份。

(五)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中外合作产业园在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部达标运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管理水平,按照《滨海区“安全生产规范标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滨海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督促其他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上半年辖区内鑫通塑业、渤海水产开发中心等企业已完成标准化评审工作,长富物流、利能机械、华世本全等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已进入评审工作,针对标准化建设仍未达标企业,制定帮扶措施,列出达标时间表。积极跟进相关企业,推动辖区内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部达标运行。

制定标准化提档升级培植计划,培植潍柴重机等三级标准化企业升级二级,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相应标准化评审申请工作。及时建立了《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提档升级培植计划表》

(六)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建设情况。

督促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发挥红旗机电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在全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中的标杆引领作用,帮助和指导潍柴重机、北海热力、华创机器人、云强零部件等管理规范、人员素质较高的企业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在中外合作产业园树立一批标杆,引领全部规模以上企业及高危行业企业做好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同时,鼓励一般企业发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地排查安全风险点,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评估分级,逐一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七)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

按照《滨海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中外合作产业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综合治理工作,聘请安全专家对海王五化、裕源二化、中燃百江等生产、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天然气锅炉、氯气储存等重点环节进行了现场排查,通过下发隐患检查记录表、隐患整改通知书等形式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中外合作产业园上半年集中精力,深化危险化学品包括涉油企业的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八)全面开展租赁厂房和闲置厂房安全排查治理。

中外合作产业园领导高度重视,班子成员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内废旧厂房、出租厂房、闲置厂房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证照不全、安全环保不达标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行为。统筹了解辖区内闲置厂房数量、分布、经营等情况,建立台账。开展排查行动以来中外合作产业园清除外来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项目3个,规范生产经营单位手续5家,确保园区安全形势稳定。

二、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

根据中外合作产业园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和“安全生产规范标准提升年”要求,加强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并运行,树立园区标准化建设典型企业,发挥提档升级企业榜样引领作用,推动企业标准化提升工作全面推开。

(二)深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培育潍柴重机、红旗机电“双重预防体系”达标对标活动示范点,组织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到现场观摩学习,根据省安监局《山东省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标准(试行)》要求,督促辖区内所有规模以上和高危行业企业完成创建并达标运行。

第8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和区政府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汲取印台区鹏辉煤矿机电火灾事故教训,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秋冬季节,特别是十七届五中全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区政府决定在全区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切实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各项措施,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水利、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等领域。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煤矿:一是要重点检查机电运输系统中的电缆是否为矿用阻燃电缆;开关的短路、过流等整定值是否符合要求;各种保护是否齐全;皮带综保是否运行可靠,皮带是否为阻燃皮带;矿井所有机电设备是否具有MA标志,检修后是否符合防爆要求等。二是要检查资源整合矿井安全设施“三同时”。所有资源整合矿井,必须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查,严禁边建设边生产。对未履行审批手续的、不按批准方案施工的、以基建技改为名非法生产的、未按审计施工的、未按程序验收合格擅自生产的,要立即停止施工、停止生产,对违规违法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从严从重处理。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快煤矿关闭整合力度。要按照行业政策和标准,对整合煤矿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人员培训情况、现场管理情况以及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非煤矿山: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排渣场、采场等重要场所和部位的日常检查,加强对民爆物品领用环节管理,做好防洪、防雷电、防坍塌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危险化学品:针对危险化学品易挥发、泄漏和爆燃等特殊情况,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监控,做好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工作。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检查。从资质认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车况检查、运输核准等环节着手,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的管理,严禁超载、超限,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装运输。运输单位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全面检查,严格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安全管理,加强教育培训,确保行车安全。

烟花爆竹: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销、燃放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格配送制度,严禁超库容存放。严格执行各项许可制度,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各类非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摊点,确保烟花爆竹安全。

道路交通:加强对道路交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路面执法。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增加对道路交通和运输单位的安全检查频次,尤其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以及车流密集路段的监督检查,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及时消除道路隐患。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客运企业、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确保安全行驶。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客运车辆车况检查和维护保养,要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的限驶措施,坚决防止车辆自燃或危化品燃烧、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

民爆物品:民爆物品重点检查民爆物品储存、运输、配送等环节的安全保障措施情况,加强领、用、退流通环节的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加强对大型基坑工程、脚手架支架、临边防护、临时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方面安全检查,加强防水施工作业的监督管理。建筑施工单位要配置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设备,杜绝疲劳作业。要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管理到位。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对商(市)场、客运车站、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通讯和照明以及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旅游景区要制定防踩踏应急措施,紧急撤离预案,加强旅游设备设施检查,确保游客安全。

其他行业也要按照各自的监管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三、组织领导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由区煤炭局牵头,国土分局、公安分局、区安监局、黄堡镇参加,重点检查煤矿安全。

第二组:市交警一大队牵头,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参加,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农机及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安全。

第三组:由区安监局牵头,公安分局、国土分局参加,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

第四组:由公安分局牵头,区煤炭局、区安监局参加,重点检查民爆物品安全。

第五组:由公安分局牵头,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区文体局参加,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第六组:由区教育局牵头,区城建局参加,重点检查学校安全。

第七组:由区卫生局牵头,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参加,重点检查食品、药品安全。

第八组:由区农林局牵头,森林防火有关成员单位参加,重点检查森林防火安全。

第九组:由区城建局牵头,区质监局参加,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安全。

第十组:由质监分局牵头,重点检查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

第十一组:由区文体局牵头,质监分局参加,重点检查旅游景点安全。

第十二组:由区水务局牵头,重点检查水库、水利建设工程安全。

其他各级各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各级各部门检查的基础上区安委会将成立督查组,对此次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对辖区和所属行业领域进行全面自查。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活动,确保安全生产。

2、积极防范,加强整改。各单位要把这次安全大检查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在深入集中排查事故隐患整改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能整改的立即责令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规定整改期限,抓紧消除隐患。做到不漏一家单位,不留一处死角,确保成效。

3、严格责任,狠抓落实。各检查组要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抓落实,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要严格落实治理责任,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落实安全生产检查不力、安全监管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第9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三清一创”百日行动会议精神,迅速行动起来,大力开展全镇消除安全隐患百日行动。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广陵镇清除安全隐患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三清一创”行动总体部署,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通过开展清除安全隐患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集中排查整改一批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为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前一阶段全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集中3个多月时间,进一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通过“百日行动”,使企业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镇级部门的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全镇事故隐患得到整改,非法违法行为得到遏制,事故总量得到下降,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

三、重点范围及重点内容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百日行动”。

重点范围: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在前一阶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道路交通

1、安全基础工作情况:企业、车辆、驾驶员取得有关证照情况;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驾驶员、车辆和有关基础台账完备情况。

2、驾驶员管理情况:对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教育处理,督促其参加学习、考试等情况。

3、承运的剧毒化学品是否随车携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包装物加贴安全标志等方法载明化学品的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是否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2)建筑施工

l、地下管线保护情况。挖掘施工作业是否在开工前查清附近地下管线(包括电网线、水网线、燃气管网线等)的分布情况,是否采取管线保护措施。

2、质量安全受监登记情况。建设工程是否依法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3、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如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等大型运输设备是否制定拆装方案,是否履行检测、验收和登记备案手续,现场拆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临时用电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是否按规范敷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符合要求。

5、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三宝”的配备、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护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在施工前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施工单位是否组织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3)危险化学品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环节开展全面检查。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和执行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

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了定期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救援预案“五落实”。

4、是否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定期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确保各项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有效。落实防暑降温和防止职业中毒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5、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生产场所、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设备(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和监控视频)是否齐全,监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6、企业防洪、防台风、防地质等灾害应急措施情况。

7、应急管理情况。是否制定夏季高温季节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是否完备,是否采取了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设施或防止污水外排的设施。,

8、其他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

(4)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

1、门店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2、是否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存放;

3、是否实行专店、专柜经营。

(5)人员密集场所

1、场所是否通过消防验收和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手续;

2、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3、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内部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委托相关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建筑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是否组织员工培训,是否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8、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到位。

(6)特种设备

1、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并检验合格;

2、特种设备的使用是否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3、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

4、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是否能有效工作;

5、特种设备的运行是否按要求有真实的运行记录,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运行;

6、特种设备的维护是否经过正常的维护保养,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

7、生产使用单位是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是否具备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对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的配备、存放、检查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7)冶金

是否在煤气区域、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等违法违规作业。

四、阶段划分

本次“百日行动”共分5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27日-8月1日)。镇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百日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为百日行动取得实效奠定扎实基础。

(二)自查督查阶段(8月1日-8月20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并认真填写《清除安全隐患百日行动企业自查表》,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20前报镇安委办。各部门要指导、协调、监督辖区内及分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改阶段(8月21日-10月20日)。各部门要督促企业对今年以来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其中,要求企业对一般隐患立即消除整改;对重大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或挂牌督办;对整改无望、危险性较大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并认真填报《清除安全隐患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镇安委办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定期会商等工作制度,完善责任落实、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镇安委办组织开展“百日行动”情况进行验收,考核评比,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百日行动”是镇党委、镇政府的要求,是“打非治违”的继续,是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措施。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亲自抓落实,成立专门班子,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10篇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据资料分析,75家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到期复审率都在85%左右,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培训、持证上岗和按期复审情况不尽人意。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2006年3月,我市一酒店曾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经调查:酒店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焊工从事室外装修工程施工,作业时,电焊作业明火点燃柴油灶油箱内的柴油,引起爆炸燃烧,造成现场作业的4名工人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属于特殊工种,依法持证上岗不仅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自身保证,也是对他人的安全保护。企业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严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和到期复审关。

3、安全设备设施疏于管理。主要表现为:安全设备设施(包括安全附件)未定期检测、压力表超压运行或损坏、机械传动部位未装安全防护罩、乙炔气瓶未装阻火器等。安全设备设施管理缺陷,主要是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有章不循和违规操作,直接表现为物的不安全因素,它常常诱发发事故的导火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必须在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检测等各个环节上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建立基础台帐,并加强对安全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查,督促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4、电气安全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现场临时用电乱拉乱接、配电箱无盖板或堆放杂物、电器开关不符合防爆要求、配电房无防小动物措施等。这些现象多数都是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作业所致。2005年7月,我市某酒店游泳池机房内发生一起触电事故,一名在校暑期打工的大学生死亡。经调查:操作人员在潜水泵连接电源时,临时用电没有接地线,也没有任何标识,造成误操作,导致单相潜水泵通电后脱水空转过热而漏电。《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作业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处以罚款。电气管理和使用涉及从业人员多、危险性较大,电气管理不到位,使用不规范造成的危害也是人们普遍认知的。但是,由于人们对电气安全规范的了解程度有限,习惯性违章表现十分突出,因此,要不断加强电气管理和使用,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巡查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危险作业场所未设置安全警示。主要表现为:重点部位(如:配电房、锅炉房、危险品仓库等)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储罐区周围没有防护栏、吊装现场没有规范的安全行走通道、高空作业出口平台无安全护栏等。危险作业场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警示措施,有助于提醒人们远离危险作业场所,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和安全警示不明显造成的人身伤害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应当引起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高度关注。

6、违章使用特种设备。主要表现为:特种设备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或未定期检测、压力管道泄漏、吊装现场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氧气和乙炔气瓶摆放不符合安全距离、厂内机动车超核定人数违章搭载其他人员等。有一个案例:2008年5月,江都某企业一特种车辆(装载机)在出厂加油的途中违章搭乘其他人员,司机误操作,导致车辆翻到马路下,搭乘人员被事故车辆压住当场死亡,司机被卡在驾驶仓内,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操作的,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坚持“三不伤害”原则,不因特种设备危险性较大伤害自己,不因违章操作伤害他人,不因缺乏自我防范意识被他人伤害。

7、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或使用不符合标准。主要表现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不健全;购买和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不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从对企业的检查情况看,职工不能正确佩戴和使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现象比较严重,由此造成的人员伤害也较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规定:对不配发或者不按有关规定或者标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不合格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应当依法查处。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特别是从业人员要按照不同岗位的要求,科学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减少职业疾病发生。

8、危险物品管理缺陷。主要表现为:剧毒化学品或废弃化学物品未专库存放、化学品仓库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危险品仓库无安全警示标志、易燃危险品仓库未安装防爆灯或堆放杂物等。危险物品对人的危险较大,管理不到位,可能引发中毒、火灾、死亡等事故。1993年8月,广东某市一危险化学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爆炸引起大火,事故导致15人死亡,25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混存未单独存放,发生激烈氧化还原反应后引起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物品的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对危险物品管理缺陷,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引起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危险物品管理的相关程序、标准和要求,认真履行管理责任,把好安全关。

上述所列8种可能引发事故的常见隐患,主要是依据对75家工业企业安全监察后作出的分析,它们的表现方式也不仅限于所列表现。从这些常见隐患和表现方式可以给我们这样的启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强化管理和监督,重在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责任。政府的监管责任要从大处着眼,加强政策引导、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管理。首先,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健全工作机制,提供政策支持,加强督促指导;其次,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引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企业的本质安全度;第三,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专业监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强化行政执法,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第四,要坚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构建安全信息、法律、技术装备、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支撑体系,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创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氛围

第11篇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城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遏制和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城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今年是党的十召开之年,实现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深远。各线、村(居)、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这一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把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打好高温季节安全攻坚战的关键战役,进一步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线、村(居)、企事业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大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整治行动

两节前夕,各线、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按文件要求,全面组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整治行动。各线、村(居)主要领导以及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参加安全检查,切实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节前能整改的,各线、村(居)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严密监控,限期整改;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责令其停业停产整改,盯住不放,跟踪督查;对屡教不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处理。同时,对前阶段排查出隐患,要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出现隐患“反弹”现象。

三、突出重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监管。各线、村(居)要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机械制造、制鞋等行业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针对秋汛来临,要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安全巡查,重点预防边坡坍塌、岩体滚落、滑坡等事故发生;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爆炸、污染等事故的发生;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经销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加强对可燃爆金属粉尘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规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企业通风除尘、防尘防爆装置安装到位,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正确并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线、村(居)要认真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活动,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整治,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严厉打击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对营运客车、学生接送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安全。

三是加强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节前,各线、村(居)要对公共娱乐场所、饭店、学校、医院、宗教场所、商场、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检查,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节庆和各类商业庆典、演出等大型公共活动,严格报批程序,根据“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防火灾、防拥挤、防踩踏、防坍塌工作,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各线、村(居)要强化对重点工程项目、以及高支模、深基坑和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施工现场和施工队伍的管理,督促企业认真制订和落实各项安全防护和事故应对措施,坚决防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忽视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对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要严格落实“三同时”责任。

五是加强其它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各线、村(居)要加强对宾馆、饭店、茶室等场所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针对八天长假,各线、村(居)要做好文化娱乐、宾馆饭店、商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工作,组织人员落实分片管理责任,重点盯防人员密集场所营业高峰时期的安全状况,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四、强化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两节前后,各线、村(居)、企事业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各类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积极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安全文化氛围。特别是要注意节日期间火灾、交通、旅游等事故易发的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12篇

【关键词】黄金矿山 安全隐患 对策 治理

中图分类号:O7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黄金矿山也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中小型黄金矿山企业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中小型黄金矿山的安全基础工作,大力改善中小型黄金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大力提高中小型黄金矿山的安全保障能力,促进中小型黄金矿山企业安全发展。

一、中小型黄金矿山的界定和它的特殊性

国家安监总局、劳动部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局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指导意见”中所指中小黄金矿山,即:年采矿能力20万吨以下的矿山。中型黄金矿山:年采矿能力20-100万吨的矿山。这些矿山主要特点是:矿床的赋存条件不稳定、地质结构复杂、矿物组成和矿石品位变化大、矿岩的硬度较大、矿岩具有含水性。中小型黄金矿山的这些特征决定了其规模、投入、人员、素质、技术、管理、教育、开采工艺等的特殊性。许多中小型黄金矿山开采不正规,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较差、从业人员素质差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安全保障能力较弱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因此,加大对黄金矿山管理的力度,规范矿山开采秩序,改善矿山作业环境,已迫在眉睫。

二、中小型黄金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 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和开采范围的扩大,中小型黄金矿山主要存在以下安全隐患。顶板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没有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顶板来压现象时,没有先设临时支护进行护顶就冒险作业。采空区安全隐患。工程地质复杂、地压活动频繁,没有及时进行采空区治理,造成塌方、冒顶事故。通风排烟安全隐患:风筒维护不及时,工作面空气质量不达标,通风时间不符合要求,作业人员出现晕烟等事故。提升系统安全隐患:矿车链环、插销、钢丝绳不符合安全要求,斜井挡车门、阻车器、安全门等防护设施不健全,造成“飞车”安全事故。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没有严格落实爆炸物品的储存、领用、运输、发放、清退等管理制度,出现私自转让、转借、私藏爆炸物品等安全隐患。防排水安全隐患:由于不打探水眼,涌水量大,排水泵不能正常使用,排水沟於堵不畅通,造成淹井事故。

三、中小型黄金矿山安全隐患的主要根源

中小型黄金矿山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护知识较差,我们必须倍加警惕,清醒认识:

一是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规章制度只是纸上谈兵,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

二是安全生产投入不足,表现在有的项目建设不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生产场所安全设施设备不达标、安全投入常常被忽视,现场作业不规范,重大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

三是安全监管力量和技术设备不足,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有待健全。监管工作不论在机构队伍方面,还是在技术装备方面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四是安全生产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在某些地方和部门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地方和部门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的态度不坚决,效果不理想。

五是从业人员素质低。从业人员对从业的应知应会知识和业务技术技能不熟悉,不掌握,对产生事故隐患及发生事故严重后果不明白,造成安全隐患,引发安全事故。

四、是加强中小型黄金矿山安全隐患治理

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和安全发展、科学发展观,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再生产,以防为主,减少和消灭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在具体工作中,狠抓培训过程中的六个环节。一是狠抓安全资格培训,普及全员安全知识;二是狠抓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组织管理人员参加管理知识、矿山救护指挥、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等方面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安全生产指挥能力;三是狠抓全员技能培训,以新工种、新岗位、新工人为主,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教育;四是狠抓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活动,利用各种宣传阵地,营造安全气氛;五是狠抓校企联合,不断开拓安全教育培训渠道;六是狠抓安全培训多样性、针对性,采取集中教育与现场教育相结合,专业教育与分片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巩固培训结果。

2、加强现场管理,完善安全设施

现场安全管理要突出动态管理。一是采取区域分片包干制度,责任到人;二是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跟踪管理,设专人监护,每天对重点区域、重点部分实行日报制;三是加强对现场顶板、通风排烟、提升运输、安全用电的日常管理,优化作业环境;四是加强对安全设施投入;五是加强采空区治理,安排技术人员每月八次对采空区地表安全观测点监测,掌握采空区变化情况。

3、加强隐患治理力度,优化作业环境。

一是采取隐患周报制,做到隐患有人查,治理有人管。二是加强对隐患治理的考核力度,每月对各单位、施工队的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考核。三是实行隐患跟踪治理,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标准,定人员、定时间整改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专人负责,定期整改。四是加大隐患检查力度。在单位自查、公司排查的基础上,坚持节假日专项检查、安全员夜查等方式,避免安全检查断档。五是创新安全检查监督制度。实行“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卡”制度,真正使监督卡变成明白卡、责任卡。

4、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

一是严格实行“四防”、“五双”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下发电雷管制度、危化品台账,并监督实行;四是加强对现场危化品、爆炸物品的检查力度,确保使用安全:五是加强日常对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的监管力度,定期组织专人进行排查,核对台账,确保账物相符。六是“三品库”配置了联网报警装置,实行双人、双锁封闭式管理,集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从而提高了民用爆破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水平。

5、安全质量标准化为重点,巩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成果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工作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保证。因此把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并通过开展“三大”活动,起到了以点带面,引路示范的作用。各单位在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中,能够自觉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能够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轨道,使企业的人、机、环境始终处在和谐安全状态,彰显安全管理特色构建企业和谐安全氛围,巩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成果。

6、加强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地下矿山企业应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地下矿山企业应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设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维护,安全管理人员、通风工、区队长、班组长、当班安全员等应携带便携式检测仪器,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AQ2013-2008)的有关规定,对井下有害气体进行随机检测,对风速、风质等进行定期测定。地下矿山企业应加强培训,每年应开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建立应急演练档案,并将建设和运行情况,向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7、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杜绝安全隐患

一、下井带班领导干部包括:分包矿山单位的公司高管、总工;各分(子)公司班子成员、主管技术副职及矿区主任、副主任;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部经理、副经理。

二、每班带班下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8小时,并与员工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三、下井带班领导岗位之责及规定:

(1)带班领导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责。

(2)带班领导必须认真检查各作业区域人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各项安全规程、标准、规定、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协调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3)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加大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巡视,对发现的隐患和“三违”行为不放过、对产生隐患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隐患得不到整改不放过。

(4)带班领导必须对重点工作及重大隐患的处理进行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失误。

(5)发生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汇报。

(6)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监督检查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内容,填记在交接班记录薄中。

四、建立领导带班下井管理档案,并在矿井口或单位公示栏公示每班带班下井的领导姓名、下井升井时间及监督检查情况等。

参考文献:

1、《金属矿床开采》,冶金工业出版社1979年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年11月第一版

3、《金属矿井通风防尘设计参考资料》,冶金工业出版社,198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