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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金融体系

时间:2024-02-19 15:46:3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直接金融体系,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直接金融体系

第1篇

(一)实体经济是金融体系的存在基础

金融体系是实体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实体经济为金融体系提供了物质基础与稳定收益,如果不依托于实体经济,金融体系会出现资本泛滥的情况,金融资本将会流向到投机市场,最终使得资源配置出现扭曲,这既会打破商品市场的秩序,又可能埋下金融危机的隐患,而金融体系也会随之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二)金融体系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

金融体系为实体经济提供了有效可靠的支付中介,并使实体经济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而这些积累的原始资本为实体经济提供的扩大生产的保障,承担了分散风险及稳步增长的职能,而伴随金融体系的完善与发展,其对实体经济开始产生多元化的影响,例如兼并收购、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和信用体制建设等,并最终促进了实体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协调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之间关系的措施

(一)发挥实体经济积极作用,促进金融体系发展

实体经济要充分体现自己在发展中的主动性,以交易需求作为发展导向,为金融体系的完善与发展提供助力,解决两者之间的分离问题。实体经济的内部有很多因素可以对金融体系的发展造成影响,例如实体经济增长可以加快原始资本积累的速度,并使其流入金融体系,促使金融体系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实体经济市场化发展及派生的金融需求,可以促使金融服务和金融体系向市场化和自由化方向发展等。因此,实体经济的内部需要改革,以发挥其中可以推动金融体系持续发展的有利因素,实现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充分融合的目标。

(二)推进金融体系的自由化改革

金融体系的自由化发展可以对实体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积极影响,从资金供求的渠道提高实体经济的融资效率,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一是提高储蓄的利率,扩大储蓄规模;二是推动直接融资的完善与发展,使更多储蓄直接转化为投资;三是规避政府对金融市场的不利影响,保证资本的优化配置;四是促进监管体系逐渐完善,使实体经济的服务效率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五是构建多层次和差异化的金融市场,解决金融市场结构的失衡问题。因此,推进金融体系的自由化发展,充分发挥金融体系的优势,使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更为密切。

(三)保障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与改革

金融体系可以分为间接金融和直接金融,间接金融即金融中介,直接金融即资本市场,间接金融和实体经济之间只是债权债务方面的关系,而直接金融决定着实体经济的发展过程及速度,所以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与改革在维持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之间关系有着重要的作用。例如可以及时披露实体经济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弥补实体经济发展中的信息不对称缺陷,帮助实体经济实现规范化的经营管理;资本市场的发展与改革改革要求法律法规与信用体制较为完善,可以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资本市场的发展可以使实体经济融资渠道更为多样化和层次化,保障实体经济融资效率逐步加快等。

三、结束语

第2篇

一、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

1.实体经济是金融体系得以构建的基础

实体经济是作为金融体系得以构建的基础而存在的,在实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金融体系才被提出和发展,同样地,在金融体系发展过程中所提出的一些理论同样能够应用到实体经济当中,可以这样说,金融体系的构建和发展是离开不了实体经济的。金融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实体经济除了提供经济基础,还提供了物质基础。如果金融体系的发展过程当中缺少了实体经济,那么金融体系当中就会发生资本的改变,在投资市场当中可能会导致大量的资本的进入,这就容易造成无法很好地进行资源的配置,市场失调的情况也会因此发生。而长久以往,金融体系也会受到威胁,甚至会造成整个金融体系的瘫痪。因此,实体经济是作为金融体系的基础而存在的,金融体系是不能离开实体经济而独立发展的。

2.金融体系的构建能够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

金融体系能够充当实体经济的支付中介,通过金融体系这一支付中介,实体经济能够更好地完成其原始资本的积累,实体经济的原始资本积累到一定程度,那么实体经济自身的范围就能够得到一定的拓展,除此之外,由于生产量增加而带来的风险也能够得到有效的降低,使得实体经济能够稳定得到增长,并且使得实体经济更?蚋?加完整。实体经济的发展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来作为支撑,而金融行业是经济发展以及增长的纽带和驱动力,它能够给实体经济带来更多的资金作为支撑,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当前发展所存在的问题

在最近几年当中,随着政策的大力支持我国的实体经济发展势头十分良好,这能够帮助我国的就业压力有效得到缓解,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因此更加快速。金融体系主要是通过对一些剩余的资金进行一系列的投资,最终使得剩余资本的价值能够进一步得到提高。我们就当前我国的金融相关行业的现状来看,很多投资者及相关人员并不能够自身的职责进行很好地践行。相关数据也表明,做为我国实体经济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的中小企业,在贷款方面有着很大的困难,中小企业向银行进行贷款往往要受到很苛刻的条件的限制,贷款的额度甚至也只有15%。由于银行贷款所存在的问题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也更加困难,资金短缺问题十分严重。而中小企业除了能够帮助我国的经济增长,对于我国就业压力的缓解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有关数据表明,中小企业能够帮助缓解我国70%的就业压力。中小企业在实体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如果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那么实体经济的发展势必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除此之外,我国的就业问题也会更为严峻,就业问题又很容易给资本市场的发展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在很多中小企业当中,如果银行贷款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那么这些企业就会通过其他途径来对资金进行筹集,比如民间信贷等等,而民间信贷等筹集资金的方式比起银行贷款往往存在更大的风险,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遭到了限制,同时也对实体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三、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进行调节的方法

1.通过对实体经济效用的推动来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

当前,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当中实体经济要能够对自身的位置进行摆正和重视,现有的交易应该要向着适合自身发展的方向进行转变。对于未来的发展问题,实体经济要能够在交易过程当中对自身进行定位,通过市场的需求来对未来的发展进行定位。实体经济的不断发展能够帮助金融体系的构建和发展,同样地,金融体系的完善也推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因此我们有必要将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这二者进行联合,通过这二者的相互作用来促进社会的发展。我们可以这样说,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这二者实际上是一体的,它们之间的联系十分紧密。我们可以进行举例:随着我国当前实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原始资本也不断被创造,在金融体系当中有越来越多的原始资本,大量的原始资本使得金融体系的规模得到扩大。这样一来实体经济就会进入到市场当中,更多的资本需求也随着衍生出来。金融体系也会通过这些资本的需求的引导而不断得到发展。要想使得实体经济能够更好地在金融体系当中融入就需要对实体经济进行改革,改革要从根本上进行才能使得这二者的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不断促进金融体系的自由化发展

金融体系的自由化发展对于实体经济的发展是起着直接影响作用的,原因如下:(1)金融体系的自由化发展能够使得利率得到升高,这样一来就会带动储蓄利率的升高,储蓄当中会有更多的资本的进入,大量的资本进入使得储蓄的规模进一步得到扩大;(2)金融体系的自由化发展能够使得融资的途径直接得到改变,储蓄也朝着简单化的方向发展,企业进行融资会更加方便和直接;(3)金融体系的自由化发展模式使得来自政府的干预以及影响大大减少了,而市场调节的作用则大大增大,资本配置也势必会朝着更为合理、公平的方向发展;(4)金融体系的自由化发展对于金融市场的管理和监督的依赖性大大加强了,这样一来金融市场当中的监督能力以及管理能力会进一步得到提高;(5)金融体系的自由化发展会使得金融市场的结构得到一定程度的调节,也会进一步使得金融体系的层次更为丰富。总而言之,金融体系的自由化发展能够促进实体经济更加稳定地发展。

第3篇

一、碳金融体系的界定

碳金融和碳金融体系,尚未有标准定义。业内较为公认的说法为:碳金融是指服务于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活动,包括为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提供的直接投融资、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多个方面的内容。碳权交易等金融活动进行的主要场所,即碳交易市场。碳金融体系是由碳金融活动,碳交易市场体系,碳金融配套服务体系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

对碳金融体系的界定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

(1)按体系内容界定。根据内容划分,其包括的基本要素有:进行这些金融活动的主体(政府,金融机构等);活动发生的交易市场(狭义上指碳交易市场);交易产品(金融创新,金融衍生产品等);以及这个市场的配套金融环境(政策环境,市场机制等)。

(2)从发展进程界定。西方国家由于承担减排义务,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上有主导权。以碳排放权为核心,构建起了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基础,以碳保险、碳证券等一系列碳相关金融创新工具为辅助的,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碳金融体系。

根据京都协议书,我国于2012年前不需承担减排额。在碳交易市场上只作为供给方,对碳金融研究起步晚,核心技术所限,处于低端地位。从国家经济发展阶段而言,我国尚处于工业企业高速发展,排放量相应较高的时期。所以我国的碳金融体系,是尚未成形的碳金融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以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CDM项目融资为主力,初步启动碳保险、碳证券等一系列辅助创新工具的碳金融体系。

(3)按运行机理界定。一个动态体系必然有其自身的运行机制和规则。我国碳金融体系按照运行机理划分,由三个层面构成:第一层面:动力源泉――政府主导,宏观调控。碳金融的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的属性以及我国经济发展基础,使得政府是起决定作用的中枢部分。政府引导碳金融体系的发展和运行,宏观调控协调处理各层次之间的关系。在这个体系中,政府作为总的推手和领导者而存在。第二层面:运转回路――市场力推,机构参与。这里的机构主要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它们一方面要接收来自中枢的指令;另一方面,符合市场的自发调节和企业对利润的追逐。金融机构在中枢的引导下,相互协调,各有侧重的运行。同时,市场把碳金融体系的运行状况作为回路,反馈给政府,政府改进引导政策,继续佑护碳金融体系的成长。第三层面:潜在的参与者――私人企业。目前,虽然我国的中小企业在碳金融体系未成熟之前,缺乏对碳金融的认知和必要的融资方式。但是,碳金融的后续发展是离不开企业的广泛参与和自觉执行的。所以,作为隐形台柱的它们是整个碳金融体系循环回路的一部分,更是促进碳金融体系构建的有生力量。

二、我国碳金融体系的现状

我国目前的碳金融活动主体以政府和商业银行为主。碳金融产品和相关服务也处于起步阶段,其他创新产品仍相对缺乏。而且服务单一,多局限于融资贷款方面,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中介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难以独立开发和消化大规模低碳项目。

我国碳金融配套服务环境也正在逐步形成:相继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环保信息披露制度初步建立。但它们不够细化,存在时滞,影响实际使用效果。此外,开展碳金融业务风险因素众多,而从我国多数金融机构现状看,尚未形成抵御碳金融业务风险的能力。

三、中国碳金融体系构建的发展对策

(1)政府视角。根据我国现状,在碳金融体系构建初期应实行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第一,制定相关措施,引导碳金融发展。包括发展碳金融业务的激励机制,比如说降低相关税率;加强社会对碳金融的认知出台措施;完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环境,规范我国碳金融体系的发展。第二,通过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作用于碳配额的交易和减排融资方面,对碳金融宏观调控。使金融机构给予低碳经济产业发展更多的倾斜。第三,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人民币成为碳交易计价的主要结算货币是增加我国对国际货币体系的发言权和对碳交易的定价权的对策。第四,设置外汇管理的专职部门,对低碳企业和项目提供业务便利;运用信贷杠杆加大支持力度,减小因为人民币升值使得我国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交易成本上升所带来的不利影响。第五,完善我国碳交易市场体系,构建碳交易平台,进而再通过建立统一的交易机制来逐步统一国内的碳交易市场。第六,加强核心技术研究和专业人才培养机制。第七,进行监管,全面调控,协调发展多层次市场体系。发挥政府作为最终监管人的职能,加强监管力度,规范我国碳金融管理机制,协调发展多层次的市场体系,为碳金融体系的发展保驾护航。

(2)金融机构视角。商业银行继续主力作用,向碳银行转型。一方面要践行并深化已有的碳金融业务。比如扩大绿色信贷规模,提高低碳信贷效率。另一方面要研发碳金融创新产品,积极提供碳银行服务。特别是相关中介服务模式探究和实践,比如对碳信用结算清算业务,新型挂钩低碳理念的理财产品等。

保险业要落实国家绿色保险政策,推出高碳行业强制险,设立专门勇于环境损害赔偿的保障基金,研发新型绿色产品保险种类,拓宽绿色保险范围。证券业要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积极推行碳指标交易,设计低碳指数基金等新型融资工具,推动绿色证券发展。

(3)私人与企业视角。建立企业节能长效机制,鼓励企业进入碳交易市场,公开透明的减碳行动,实现企业整体的碳减排目标;积极的应用节能减排基金等绿色基金,在参与主体间形成反馈回路,促进金融机构对基金项目的创新和政府对绿色基金使用状况的监管;同时,消费者也应树立环保观念,积极响应低碳消费的号召,改变传统消费方式实现绿色消费。

第4篇

资产证券化是于20世纪60年代末产生于美国的一种金融创新产品,它是一种新型的结构化融资创新产品,可以降低借款者的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转移和分散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以及增强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其中转移风险和扩大流动性是资产证券化的两项基本功能。但是,以上这些关于资产证券化的功能均是针对资产证券化的发行者,也就是对微观主体产生影响和作用,同时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资产证券化作用和功能的研究很少从宏观角度去进行。但从次贷危机可以看出,资产证券化虽然不是危机爆发的源头,但其确确实实造成了系统性风险的积累、金融体系的不稳定、资产的价格泡沫以及内生流动性的扩张等,同时,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功能所造成的影响也远远超出了微观主体的范畴,因此,资产证券化也可以从宏观的角度对金融体系的运行产生影响。本文以次贷危机为背景来分析资产证券化对金融体系的影响。

二、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功能对金融体系的影响

(一)资产证券化基本功能对金融体系的正面影响

我们知道,转移风险和扩大流动性是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功能。资产证券化诞生的初衷就是为了解决金融机构的流动性不足。但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众多金融机构开始利用资产证券化来转移信用风险,因此扩大流动性和转移风险成为了资产证券化的两项基本功能,它们可以实现金融体系的良好运转。首先,从转移风险的角度来讲,微观主体可以利用资产证券化将其面临的风险转移出去。如果金融市场是一个有效的,则风险在转移的过程中可以在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之间进行分担。虽然风险在转移的过程中不可能被消除掉,但通过在投资者之间来分担资产证券化转移的风险,不仅可以大大的减少每位投资者承担的风险量,还可以使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来分担自己所愿意承担的风险水平,这样风险可以实现最优的分配;其次,从扩大流动性的角度来讲。资产证券化这种金融创新产品在诞生的时候就是为了解决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问题,同时当经济形势下滑的时候,扩大流动性的基本功能也可以和扩张性的货币政策相配合,因此可以看出,资产证券化扩大流动性的基本功能也可以对整体金融体系的运行产生正面影响。

(二)资产证券化基本功能对金融体系的负面影响

1.资产证券化风险转移功能的负面影响

(1)风险转移功能加剧了金融体系中的道德风险。从次贷危机的爆发和演变过程中可以看出,各微观主体显示出了极强的道德风险,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们认为初始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可以通过不断的证券化给转移出去,只要基础资产的价格是看涨的,证券化就不愁没有销路,这样他们就可以通过不断的证券化来转移风险。在消除了“风险”这个后顾之忧以后,他们就可以放心的从事“谋利”行为,这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大量的道德风险。

(2)风险转移功能导致金融体系中系统性风险的积累。资产证券化的发行者将初始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转移给了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以及投资银行等投资者,然后投资银行通过各种金融创新手段将初始的证券化进行打包和重组,由此形成了证券化的平方和立方,这些产品又会被其他的投资者购买,风险实现了再次转移。随着监管的放松,这一过程会不断的衍生下去。但是,在风险的不断转移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导致风险的放大和扩散,由此导致系统性风险的积累。一旦为了抑制通货膨胀而产生货币政策紧缩,系统性风险就会转化为损失。

2.资产证券化扩大流动的负面影响

(1)扩大流动导致资产价格泡沫的形成。随着以抵押贷款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的发售,抵押贷款机构获得了大量的流动性,这样他们提供贷款的能力大大增强,大量的信贷资金就会流入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引起房地产的价格不断上涨,形成巨大的资产价格泡沫。

(2)扩大流动导致内生流动性的扩张。发行者通过发行资产证券化实现了流动性的增加,而证券化的购买者,比如投资银行业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化进行再次证券化,从而实现流动性的扩张,但这种流动性的增加方式是在金融市场的内部形成的,而没有像银行贷款那样从金融体系延伸到实体经济,因此这只是附属于金融市场的内生流动性扩张。此外,这种流动性的增加和资产价格是密不可分的,一旦基础资产的价格发生逆转,证券化产品就失去了销路,这样其提供流动性的功能就会骤停,流动性危机就会爆发。

(3)扩大流动导致经济周期的波动幅度放大。在次贷危机之前,随着房价的上涨,扩大流动性的功能为房市提供大量的资金,导致房市出现价格泡沫,由此引起经

济过热。但当央行意识到经济过热导致通货膨胀抬头时就会采取紧缩政策,由此刺破价格泡沫。房价的下跌导致主要以房产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的价格和评级下降,同时市场中又出现了争先恐后的抛售现象,这又导致证券化的价格和评级下降,这样银行持有的证券化产品不断减值,其已经设计好的证券化产品也渐渐的失去了销路,证券化产品扩大流动性的功能就会骤停,这样市场中就会缺少必要的资金,流动危机就会爆发,并引起了经济的过度下滑,由此可见扩大流动性的功能导致经济周期的波动幅度放大。

(4)扩大流动导致贷款机构的道德风险。在次贷危机爆发之前,抵押贷款机构可以不断的通过证券化来增大流动性,这样流动性的资源增加了,抵押贷款机构发放贷款的动机就会提高,进而就会忽视对借款人信用等级和财务状况的调查,并放松对抵押贷款资产的监督,由此引发道德风险。

三、资产证券化对金融体系融资结构的影响

金融体系中主要有两种融资方式,一种是发行证券的直接融资方式,另一种是通过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方式。如果融资方式以第一种为主,则该金融体系被称为“市场主导的融资体系”;如果融资方式以第二种为主,则该金融体系被称为“银行主导的融资体系”。在资产证券化出现之前,大部分国家的金融体系是“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直接融资方式充其量只是间接融资的辅助体系。但随着资产证券化出现和发展,同时银行体系由于受到“Q条例”的限制,“金融脱媒”现象越来越频繁,并导致银行与市场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金融体系逐渐由“银行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同时,银行的融资方式在“市场主导”的金融体系中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银行通过将其持有的各种资产进行证券化来转移风险或扩大流动性,从而把传统的间接融资方式演变成隐藏在证券市场中的融资方式,这种转变使传统的银行功能逐渐消失,导致银行类似于一个“影子银行”。在这种影子银行体系中,银行的主要融资渠道是通过证券市场的证券化,这种融资方式不仅降低了银行的融资成本,还使银行转移了信用风险,扩大了流动性。由此可以看出,资产证券化的出现导致金融体系的融资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融资结构已经不再仅限于银行的间接融资,而是向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并存的多层次融资结构转变,同时也导致了金融体系融资效率的提高,增强了“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效率。

四、资产证券化对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影响

(一)资产证券化对金融体系稳定性的正面影响在危机爆发之前,资产证券化确实对金融体系的稳定产生很大的促进作用,这表现在:第一,风险转移功能实现了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承担了相应的风险,这样风险实现了最优配置,并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第二,资产证券化是连接多个利益主体的产品,在运作过程中,中介机构、评级机构、贷款机构以及投资者都会参与调查最初的信贷活动,这使银行发放信贷过程中的一些隐含风险被公开化,进一步减少了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二)资产证券化对金融体系稳定性的负面影响资产证券化对金融体系稳定性的负面影响主要是它导致金融体系的不稳定,这种现象主要出现在次贷危机爆发以后,主要表现在:

第一,资产证券化的复杂运作机制导致金融体系的不稳定。首先,资产证券化具有非常复杂的基础资产,可以被用来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很多,但不同的基础资产具有不同的特性,导致收益和风险的评估就变得极其困难,因此对资产证券化价值评估的复杂程度就会增加;其次,资产证券化是由多个利益主体参与的交易系统,这限制了信息披露的发挥,因为在参与主体众多的情况下,披露信息需要很高的成本,对信息的分析也需要大量的成本。由于信息披露是金融市场正常运转的基础,因此这项功能的限制必然会影响金融市场的运行;再次,资产证券化交易系统的复杂性增加了市场预期的难度,因此当资产证券化的价格发生波动时,投资者很难对以后资产证券化的评级以及价值走势进行预测,这不可避免的会导致投资者产生非理,由此影响到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再次,资产证券化的复杂运作机制导致大量委托———问题的存在,比如抵押贷款借款人和贷款发起者、贷款发起者和贷款安排者、贷款人和服务商以及投资者和信用评级机构之间的委托———问题等,这些委托———问题的存在使金融脆弱性不断提高,引起金融不稳定。

第二,基本功能被滥用。资产证券化基本功能的初衷是维护金融体系的运转,优化资源的配置,但从次贷危机中,这两项基本功能被滥用了。首先,从转移风险来看。转移风险的目的是使风险转移给有承受能力和意愿的投资者,从而促进金融体系内部的风险管理能力,并提高金融体系抵御风险的能力。但是,在危机爆发之前,一方面,风险并没有转移给合适的投资者,并且大部分风险被转移到了不受监管的市场中,导致透明度降低,形成了非常严重的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在逐利的刺激下,资产证券化形成了非常独特的“发起———销售”模式,形成了非常复杂的交易链条,在激励机制缺失的情况下,“高回报”逐渐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而“高风险”却被大家所忽视。

五、结束语及政策建议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资产证券化也可以宏观的角度上也会对金融体系产生影响,甚至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国在发展和创新资产证券化时必须慎重使用它所带来的各项功能,同时也要考虑资产证券化在宏观上对金融体系的影响。我们在本文中以次贷危机为背景,通过讨论资产证券化对金融体系的各种影响,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第一,重视金融创新和金融稳定之间的协调,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防范。金融创新在提高金融体系运作效率的同时,也有可能对金融体系的稳定造成影响,资产证券化也不例外。因此,我们应重视金融创新和金融稳定的协调,加强对金融创新的风险管理。此外,如果不能对金融创新产品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其就有可能造成系统性风险的积累,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研究和认识,防止系统性风险的过度积累和扩散。

第5篇

八届三中全会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在金融体系中,便存在这样一个问题:是有效发挥金融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还是进一步发挥银行的决定性作用?

在计划经济时期,行政机制和财政机制切断了居民部门与实体企业部门之间的金融联系,企业的资金由财政拨付,供销由国家计划安排,生产按照计划任务展开,职工工薪由国家统一规定,利润全额上缴,以及国家财政统付盈亏等机制,使得金融机制难有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性条件。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努力从实体经济外部推进金融的发展,形成了一种外植型金融体系。一方面运用各种审批制,继续禁止和限制居民部门和实体企业金融权扩展,使得实体经济内部没有展开金融活动的制度空间。另一方面,将直接金融工具演化为间接金融工具。

公司债券是实体企业向居民发行以获得居民资金的一种主要的直接金融工具。但在中国,它转变成了一种间接金融工具。内在机制是,实体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几乎完全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债券的资金则来源于城乡居民以存款等方式提供的消费剩余资金。

由此,金融体系成为一个运用行政机制嵌入到实体经济部门中实体企业和城乡居民之间的架构。它一方面建立在以最低廉的价格充分通过储蓄存款方式吸收城乡居民消费剩余资金的基础上,另一方面,建立在以最贵的价格通过贷款机制从实体企业获得贷款利息基础上。这种切断居民与实体企业之间直接金融联系的金融体系,与内生型金融体系有着实质性差别。

在进一步深化改革、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决定性作用的背景下,外植型金融体系的内在缺陷越加凸显出来:第一,将原本多维一体的有机经济活动分切为若干相互缺乏关联的部门活动,使得各种资源的整体关系碎片化。这种碎片化不仅降低了实体经济部门的运作效率和市场竞争力,而且给金融体系带来了本不应有的风险。第二,以存贷款为重心,引致了金融资源配置的种种矛盾和效率降低,给实体经济部门发展造成了诸多金融障碍。第三,在实体经济部门和金融部门之间资金错配现象越加严重。

金融回归实体经济的真实含义,不在于继续鼓励实体企业投资创办多少家金融机构,而在于准许实体企业和城乡居民直接进入金融市场以他们各自的名义发行和交易相关金融产品,即促使它们能够直接进入金融市场。

从各种金融产品对比看,在推进金融体系转变过程中,公司债券有着存贷款的替代品、改善资金错配、推进债务率降低、促使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和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难等一系列独特的功能;有着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落实存款保险制度和促进资本账户中的交易项下开放等改革功能。

另一方面,公司债券的发展没有法律等制度障碍,各界共识易达成,因此,金融回归实体经济应首先以公司债券为基本的政策抓手。

公司债券作为直接金融工具,理应直接向实体企业和城乡居民销售,这既有利于使实体企业摆脱资金来源受限于银行贷款、暂时闲置的资金只能存入银行的格局,也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第6篇

    一、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

    从现有资料来看,国外学者对金融安全的概念尚无统一的界定。这表明,对金融安全的概念进行具体和明确界定较为困难。同时也表明,经济安全的内容涉及到与一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众多的要素的安全,金融安全是经济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经济安全中金融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国外学者通常都将金融安全放在国家安全战略和国家经济安全的系统中来探讨。我国学者对金融安全的研究和探讨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应当说相关的研究仍在起步阶段。我国学者对金融安全的界定主要有两种类型,即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王元龙,1998)和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梁勇,1999)。

    1.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

    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金融安全的观点认为,所谓金融安全,简而言之就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一国国际收支和资本流动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外债等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其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经济安全。

    对金融安全概念的上述界定,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根据金融的实质对金融安全概念进行界定。金融可以理解为凡是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集合。把金融安全的概念界定为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并强调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这实际上是根据金融的实质对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

    其次,反映了金融安全概念的广泛性。要进行货币资金融通、从事信用活动,就需要有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金融体系是由五个基本的要素所组成:一是金融制度,具体包括货币制度、汇率制度、信用制度、银行制度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制度、利率制度、金融市场的种种制度,以及支付清算制度、金融监管制度和其他;二是金融机构,通常划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类;三是金融工具,是指信用关系的书面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契约文书等,其包括的范围极为广泛,从传统的商业票据、银行票据,直到期货、期权和种种金融衍生工具的标准合约,金融工具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是金融活动的载体;四是金融市场,是金融工具发行和流转的场所,金融市场主要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及衍生性金融工具市场;五是金融调控机制,是指政府进行政策性调节的机制,金融调控机制的内容包括决策执行机构、金融法规和货币政策。既然金融安全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毫无疑问,在金融安全概念中理所当然包括了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运行的安全。

    再次,将金融安全的概念置于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讨论。金融全球化的影响具有两重性,金融全球化在大大提高国际金融市场效率、有效配置资源、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众多负面影响,突出表现为加大金融风险和引发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为人们重视金融安全问题不断地敲响了警钟,也为人们在金融全球化潮流中维护金融安全提供了极其重要的经验教训。正因如此,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金融安全概念时特别强调一国对外金融的安全,认为一国国际收支和资本流动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外债等都属于金融安全问题的范畴,其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经济安全。需要指出的是,强调对外金融的安全,并不意味着忽略内部金融的安全,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对目前的开放经济体而言,内外部经济往往是交织和融合在一起的。过分强调外部均衡的能力和状态而忽略内部均衡的状态来谈金融安全可能有失偏颇。其实,这种对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中本身就已经包含了内外部金融安全,因为货币资金融通既可以是在国内金融市场进行,也可能是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

    2.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

    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金融安全的观点认为,从概念的源泉看,安全本来是国际关系学的概念,因此需要从国际关系学基本概念出发,结合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给金融安全下定义。抽象地说,金融安全是对“核心金融价值”的维护,包括维护价值的实际能力与对此能力的信心这两个紧密相关的方面。梁勇博士认为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理解“核心金融价值”和该价值所维系的金融安全。

    首先,“核心金融价值”是金融本身的“核心价值”,主要表现为金融财富安全、金融制度的维持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正常运行与发展。这意味着金融安全是金融本身(当然包括王元龙所说的货币资金融通)的稳定和金融发展的安全,这也是对金融安全最普遍的理解和最常见的金融安全问题。

    其次,“核心金融价值”是受金融因素影响的国家的“核心价值”,表现为国家的经济、政治和军事等领域的安全受金融因素影响(包括危害和维护两种情况)程度。这意味着金融安全是金融领域对国家经济、政治和军事等领域的安全的维护,即把金融的正常运行和发展看成是对国家安全的支撑。

    第三,“核心金融价值”是国际金融运行中本国的“金融价值”,其内容除了避免金融财富外流、外来冲击危及国内金融制度与体系进而危及经济、政治和军事安全外,主要是“金融主权”。这种“金融主权”是控制金融体系的力量,保持对国内金融运行和金融发展的控制。这是前两个层次的自然延伸,既包括金融本身的安全,也包括金融对其他领域安全的影响。之所以在前两个层次之外特别强调对金融体系的外来冲击,这是在金融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外部因素冲击国内金融体系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日益突出,并且金融全球化赋予金融安全以更大的紧迫性。

    根据对“核心金融价值”的解释,这种观点认为,国家金融安全是指一国能够抵御内外冲击保持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与发展,即使受到冲击也能保持本国金融及经济不受重大损害,如金融财富没有大量流失、金融制度与金融体系基本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状态,维护这种状态与能力和对这种状态与维护能力的信心与主观感觉,以及这种状态和能力所获得的政治、军事与经济的安全。

    郑汉通博士和雷家骕博士对金融安全的概念也作了类似于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的界定。郑汉通认为,所谓的金融安全,即一国金融利益不受侵犯,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不受破坏和威胁,金融体系能抵御各种金融危机对其的侵害。反之,当一国金融利益受到侵犯,金融体系不能正常运转,面对各种各样的金融危机毫无抵抗能力,就是金融不安全。

    雷家骕认为,所谓金融安全,主要是指金融领域能够通过利用各种手段抵御和消除来自内部及外部的各种威胁和侵害,以确保正常的金融功能和金融秩序。

    3.对金融安全概念的再认识

    从国内外学者对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概念已有的解释来看,要准确界定金融安全的概念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金融的含义与主要内容。金融是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集合,金融运行需要有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而金融体系则是由金融制度、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调控机制所组成。

    二是安全的含义。安全是指在宏观上不存在威胁,在主观上不存在恐惧。安全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行为,如安全措施与安全机构。

    三是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对经济安全问题的研究始于冷战结束之后,而对金融安全的研究和探讨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金融安全观是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是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提出与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别是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可将金融安全的概念进一步界定为:金融安全是指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一国在其金融发展过程中具备抵御国内外各种威胁、侵袭的能力,确保金融体系、金融主权不受侵害、使金融体系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一种态势。

    二、金融安全概念的内涵

    为了准确理解金融安全的概念,还需要进一步探讨金融安全与金融风险、金融危机之间的相关性及重要区别。

    1.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

第7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农村金融体系;交易成本;产权改革

从2007年3月1日第一家村镇银行在四川开业拉开村镇银行试点的序幕发展至今,村镇银行体系已初具规模。我国村镇银行是在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借鉴国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的基础上,伴随农村商业银行,小额农贷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试点而产生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的村镇银行是带着政策的光环诞生的,是政策的产物。

1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现状及问题

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包含两个层次,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各种正规金融组织和民间金融组织。就正规金融体系而言,这样一个以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金融组织为主体的框架,基本涵盖了大部分的农村地区。

1.1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支农功能弱化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的是总分行制,省以下分支机构的缺位使得它的资产运营目标难以得到至上而下的贯彻,不得不将大量业务委托农业银行,一方面农业银行的营利性特征让它有足够的动力来挪用这部分资金甚至直接占为己有;另一方面,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过分局限于粮棉收购,对于亟待政策资金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近乎漠视。

1.2农业银行的撤离造成农村商业金融安排空位

自1979年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以后,中国农业银行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一直处于核心地位,主导农村金融。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类银行业务的交叉使农业银行不再固守农村金融这一传统领域,而逐步将眼光转向农村金融以外的业务领域。在商业化的思路指引下,农业银行更明显的以一个商业银行的姿态参与同其他商业银行的竞争,营利性成为其首要目标,并由此开始了大规模的“洗脚上岸”式的战略调整,大量拆并县及其以下的分支机构,业务中心开始向大中城市转移,农业银行的撤离,必然造成农村金融主体的缺失,直接在原有金融体系中打开缺口,造成商业性金融机构部分产生供给空白。

1.3农村信用社存在诸多问题

1.3.1产权归属不清

信用社发展到如今,信用社的产权关系却变得越来越模糊:一些农村信用社的员工并没有将信用社当成是农民的,而把他当成是商业银行看待,为农意识淡薄;一些农民也不把信用社当成是自己的,而是把他当成是国家的或是商业的银行。

1.3.2不良贷款比重高,资产质量差

农业生产的低效益性和较大的不确定性,使得农信社的农业贷款面临较大的损失风险。

从上表中可以看到:近些年,农信社的资产质量有所提高,但从绝对比重来看,其比率依然很高。过高的不良资产比率使农信社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而不得不审慎对待农村贷款,限制其农村业务的开展。

2设立村镇银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2.1培育了新的农村金融主体,弥补商业性金融机构“空位”

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看,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必不可少。所谓“交易成本”是指利用经济制度的成本。即交易成本=签约成本+信息成本+管理成本+成本。

交易方式或交易机构的选择取决于实现交易成本的最低。在交易层次比较低的时候,民间金融和合作金融的优势比较明显,而当交易层次提高以后,伴随资金交易的扩大,商业金融的规模效应就会体现出来。随着交易规模的扩大,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就暴露出来,相应的弥补资金风险的信息成本会增加,这些通过大额资金借贷的高利率体现出来。但对于商业性金融机构来说,现有的安全评估成本会因为资金规模的增加而降低其单位水平,同时单位签约成本也会因此而降低,如图1所示。

图1

所以为实现交易成本最小化,不同的金融机构应有自己不同的市场定位,民间金融和合作机构应着力于分散性、小额性的资金需求,而对于集中性、大额性和共性化的市场需求,则安排商业性的金融机构能使交易成本最低。我国现有金融体系中本来包含有商业金融的安排,但是,农业银行的“洗脚上岸”已经在事实上打破了原有的“三足鼎立”的局面,直接形成商业金融的缺位,导致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交易成本的非最优化。我国村镇银行是按照公司制新组建起来的企业法人,或是其他商业银行在农村的分支机构。从性质上来说,它属于商业银行,按照商业性的原则在农村开展金融业务,它的设立弥补了农行撤离所留下的农村商业金融空位,也缓和了这种空位下的交易成本问题,从而保持了原有体系的完整。

2.2创造竞争环境,推动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建不应该只单纯依靠设立几家新的金融机构,对原有金融机构组织的改革同样重要,对于农信社来说,改革的核心在于重塑合作制。

另一个关键在于竞争机制的培养。村镇银行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入住农村,从业务来看,它和农信社存在很大的交叉领域;从水平上来看,农信社属土生的金融,管理技术和水平远不如下乡的这些村镇银行。

2.3带来协整效应,增加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供给

第8篇

[关键词]技术进步;风险管理;金融功能;金融体系

1719-1720年发生的英国“南海泡沫事件”和法国“密西西比泡沫事件”是全球金融体系发展进程中的分水岭。一般认为,正是这些事件和这两个国家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政策而最终导致了两种截然不同类型的金融体系,即“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和“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最近一个多世纪以来,政策制定者和经济学家们对于这两种金融体系的比较、选择争论不休。本文旨在从产业技术进步的视角研究一国金融体系形成和演变的内在动因。

一、三次产业技术革命:银行中介与金融市场的作用差异

关于世界各国技术进步、经济增长的经济史研究,很多文献都有涉及。我们基于这些已有研究,回顾近二百余年来产业技术进步历史上影响最深远的三次技术革命,目的是比较银行中介与金融市场的作用差异。

(一)第一次产业技术革命

第一次产业技术革命发生于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在第一次产业技术革命中,英国的金融市场成为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伦敦的金融市场为铁路等新兴产业筹集了大量资本,银行却没有提供足够的金融支持。这个时期,法国落后于英国被归咎于其金融体系的落后。但是,随着第一次技术革命成果的普及,情况开始发生变化,19世纪中叶才统一的德国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不仅迅速学习、吸收了第一次产业技术革命的主要成果,而且在很多关键性产业上超过了英国,例如在铁路方面,英国早在1825年就建成了第一条铁路,并在金融市场的推动下形成了兴建铁路的热潮。但是德国的银行体系似乎更有利于筹集铁路建设所需要的资本,以至于德国铁路里程的增长速度在19世纪60、70年代迅速超过英国。炼铁业的发展也呈现出这种趋势。关键产业的发展差异最终反映到经济增长速度上。从1855-1894年间,英国人均总产值每10年增长率为20.4%;德国在1850-1889年间,每10年增长率为16.4%,英国快于德国。然而从19世纪末开始,情况就完全颠倒过来。英国在1885-1914年间,人均总产值每10年增长率是13.4%,而德国则达到17.0%。

(二)第二次产业技术革命

第二次产业技术革命发生在1860-1900年间。我们可以选取第二次技术革命中的关键产业――炼钢业来比较英、德两国。19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炼钢技术首先在英国获得关键性突破,英国的钢产量大幅上升。但是,德国的学习能力似乎特别强,其钢产量增长速度在19世纪80年代末超过英国,总产量在90年代后超过英国。再选取内燃机、电力技术、汽车等新兴产业做比较,同样是首先在“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的国家表现异常突出。可是当这些新兴技术在20世纪50年代趋于成熟,并开始广泛运用于全世界时,美国和英国的表现就没有日本、德国那么出色。在20世纪50、60年代几乎所有年份里,日本的经济增长率都远远超过美国。英国和德国的比较也类似:20世纪60年代里,除1963、1967两个年份,德国在其他年份的增长率都高于英国。20世纪70年代开始,第二次技术革命的影响逐渐衰退,信息技术革命开始孕育。1960年到1973年间,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的综合要素生产率(TFP,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年均增长率分别是1.6%、5.6%、2.6%、3.7%和2.6%。但是到了1973―1979年间,分别下降到-0.4%、1.3%、1.8%、1.6%和0.6%。第二次技术革命的潜能似乎消耗殆尽。此时日本经济增长虽然在多数年份仍高于美国,但二者已经相差不多,德国与英国的比较大体相同。

(三)第三次产业技术革命

20世纪90年代,人类开始真正进入第三次产业技术革命――信息技术革命。本次革命的一些关键技术如微处理器、计算机、互联网在20世纪70年代已经出现,但直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才真正被大规模运用。这次技术革命的典型特征是“运用信息(知识)生产和处理信息(知识)”。在本次产业技术革命中,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日本和德国被美国远远甩在后面。

日本和德国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是全世界公认最具竞争力的两个国家,但是它们在本次产业技术革命中明显落后于美国。技术进步的落后逐渐反映到劳动生产率和综合要素生产率指标中。表1反映出美国在本次新技术革命中确立了生产率的明显优势。生产率优势反映到经济增长速度上,美国人均GDP增长率在20世纪90年代增长迅速,而日本则明显下降。与此同时,英国的经济虽然没有美国表现好,但人均GDP增长率也超过了德国。

综合上述比较,新兴技术和产业几乎都是最初发展于美国、英国,步入成熟期后才在日本、德国取得广泛成功,日本和德国似乎更擅长学习和推广成熟技术。“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比“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在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和保持产业结构动态优化上更为成功。

二、金融体系与技术进步:基于产业特征和风险管理的分析

为什么技术进步容易在“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中取得创新性突破,而一旦技术趋于成熟,则在“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中容易学习和推广?我们的分析从比较金融功能的视角进行,即金融体系如何促进不同特征的产业技术发展,如何管理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经济风险。

(一)金融体系与产业技术发展

1.金融体系与不同特征产业的发展。金融如何促进实体经济增长,是近一百年来经济学家高度关注的问题。至少可以追溯到Schumpeter的“非常信用理论”。后来的文献发现在金融因素和产出之间存在大略关联。McKinnon是划时代的研究,他强调金融部门可以通过恰当的激励机制来增加储蓄规模并提高投资数量和质量。之后的众多文献大多表明:在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然而,上述研究方法和结论面临诸多质疑:二者间的相关性能否表明因果关系?King and Levine开始涉及金融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关系研究。他们发现:预先确定的金融发展可以很好地预测其后10到30年的经济增长,当然这仍未很好地解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Rajan and zingales另辟蹊径,从产业层面较好地推进了因果关系研究,而非笼统分析金融对整体经济增长的作用。

Raijan and zingales具体测算了美国20世纪80年代36个制造业上市公司资本性支出规模和对外部融资、权益融资的依赖程度,并对每个产业分别测算了全体公司、成熟公司(已上市10年以上)、年轻公司(上市时间不超过10年)三组数据。结果表明:(1)某些行业非常依赖外部融资,尤其是权益融资。这些行业往往是技术创新含量较高、企业风险较高、研发费用较高、投资者缺乏共识的产业,例如:药品、办公计算机、无线电、专业产品、电动机械等。对这些产业,金融市场能够有效促进其快速成长并形成规模,它们在“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中发展得更好。(2)某些行业比较依赖外部融资,但是更依赖于信贷而非权益融资。这些行业往往是成熟产业,技术创新含量不高、企业风险不大、研发费用不高、投资者容易取得共识的产业,例如:轮船、机械、汽车、石油/煤产品、食品、钢铁等。对于这些产业,银行体系能够很好地提供金融支持,它们在“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中发展很好。(3)某些行业不需要外部融资支持,这些行业往往营运现金流非常好或资本性支出规模小,例如:烟草、陶瓷、皮革、纺纱、鞋袜等,在金融体系欠发达国家里也能发展很好。(4)总体而言,年轻企业的外部融资比重和权益融资比重较高,而进入成熟期后(营运现金流状况好转),这两个比重都大大下降。

2.金融体系与生命周期不同阶段产业的发展。我们还分析了金融体系对处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产业的作用差异。

图1显示,企业对外部融资尤其是权益融资的依赖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截然不同。IPO后最初10年内,制造企业一般都需要通过外部融资尤其是权益融资来满足其资本性支出。大约在IPO之后10年,企业外部融资降到零左右,权益融资也变为零左右,这意味着营运现金流量已经可以满足资本性支出需要。大约在IPO之后20年,权益融资甚至降为负数。

图2显示,计算机产业的资本性支出规模较大,由于营运现金流很小,外部融资率和权益融资率都很高,并且高的外部融资率和权益融资率会持续较长时间(8-9年)。图3显示,钢铁产业的资本性支出规模较小,其外部融资率和权益融资率在IPO之后迅速下降为零(4年左右时间),换言之,该产业的营运现金流能较快满足自身资本性支出的需要。但是作为大规模制造业,在钢铁企业的后续发展年份里可能还会出现对外部融资和权益融资的需求,这也与银行体系能较好地支持钢铁产业发展的事实吻合。

上述研究表明:(1)处于产业生命周期初期的企业需要较高的外部融资和权益融资,但随着产业成熟,营运现金流逐渐增长,对外部融资和权益融资的依赖会逐步下降并趋于零。因此“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能为处于生命周期初期的产业提供较好的金融支持。(2)高技术产业(例如计算机)需要更长时间的外部融资(特别是权益融资)支持,而传统产业(例如钢铁)需要外部融资和权益融资支持的时间较短。但是传统产业成熟后仍需要外部融资(主要是银行信贷)支持。因此,此类产业技术成熟后在“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中能发展得很好。

(二)金融体系与风险管理

1.信息技术时代的风险管理特征。现代金融体系建立以后的宏观经济增长和波动都呈现出不同于以前的特征,通过表2可以看出,现代金融一方面表现出对经济增长的巨大杠杆推动作用;另一方面表现为经济波动乃至危机的源泉。在现代金融体系建立之前,经济危机的起因往往在实体部门,再波及到资产价格和金融部门;而现代金融体系建立后,经济危机可能首先由金融资产的价格波动开始,再波及到实体部门。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逐渐进入“信息化时代”。新技术转化为产业的速度在加快,新技术的产业生命周期在缩短。与此同时,随着国民财富规模和收入水平增长,越来越多的社会财富表现为金融工具形式,出现了明显的金融化、证券化趋势。实体经济结构和居民财富形式的这些演变,意味着经济体系的不确定性和金融本身的脆弱性都在不断加强,这在客观上对金融体系分散风险的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现代金融体系不仅要很好地发挥资源配置功能,还要不断地将金融体系内部风险流量化、分散化,从而实现风险的有效管理。

2.银行中介与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功能比较

(1)金融市场在总体上具备风险管理的优势。银行中介进行风险管理的特点是“风险内部化”,即将金融风险直接转化、沉淀为自身所承担的存量风险,难以及时分散,因而呈现累积性,直至某一临界值后出现爆发性金融危机。而金融市场虽然会出现资产价格剧烈波动引发的金融危机,但只要资产价格波动不致影响到信贷的剧烈扩张和收缩,则资产价格波动风险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得到有效分散和配置。换言之,金融市场进行风险管理是在某一时点上通过金融工具的组合与对冲,将“风险流量化、分散化”。投资者根据风险承受能力和证券价格预测,决定交易策略,承担一定风险的同时获得相应收益。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市场有助于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2)银行中介在风险管理的某些方面具有优势。Allen and Gale(2000)将金融体系分散风险的功能区分为横向风险分担(cross-sectional risk sharing)和跨期风险分担(inter-temporal risk sharing)。所谓横向风险分担是指在既定时点上,不同投资者可以通过风险互换实现有效分担;而跨期风险分担是指通过不同时期均衡投资得失,来防止金融资产价格过分波动的危害,达到在不同期限内平滑投资收益的目的。总体上,“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为投资者提供了大量金融工具,因而提供了很多横向分担风险的机会。而在“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内,大量金融资产表现为形式单一的银行存款,横向风险分担难以实现。但是,银行中介在分散跨期系统风险上有其优势。具体策略有二:一是代际风险分担,即把与一组给定资产存量相关联的风险在长时期内分摊;二是金融机构可以利用风险低、流动性强的资产(例如准备金)来减少跨期风险。

三、结语

动态而言,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金融体系处于快速变化中,出现了较为明显的“金融市场化趋势”。我们基于比较银行中介和金融市场对技术进步作用差异的视角,得出了金融的市场化趋势有其内在必要性的结论。全文主要发现是:

1.金融市场在支持创新性产业成长和为处于生命周期初级阶段的新兴产业融资方面具有优势,从而在技术创新的初期阶段具有优势,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处于较好的动态优化状态,而银行中介在学习和推广成熟产业技术方面效率更高。

第9篇

(一)研究背景

为谋求经济可持续发展,打破国内发展的桎梏,“引进来”与“走出去”战略一向得到中国政府的重视,其中OFDI作为“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据商务部2015年度《对外直投统计公告》,至2015年,我国对外直接存量达10979亿美元,居全球第八位,流量达1457亿美元,首次居全球第二位。进一步的,“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进一步推动了我国OFDI的发展,为我国在东南亚、南亚地区的投资铺设了道路。

同时,我国金融发展亦进入新的阶段。在我国金融系统居主导地位的银行体系正面临新一轮的变革与发展,脱离传统银行存贷款业务的束缚,以表外业务为途径开始介入证券行业业务,以理财产品为形式大规模开展投资业务,与之相对的银行监管体系,在参考巴塞尔协议的基础上,亦不断完善;新三板地位在上升至于主板市场同级后,将进一步改善我国金融效率,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将资本引导至生产领域,进一步完善我国投融资结构;基金行业的爆炸式增长亦填补了传统主流金融机构的空缺,诸多机构共同构成了我国现有金融体系。

由此,我国OFDI与金融体系的迅猛发展使其相互影响日益凸显,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将支持OFDI这一资本运作模式,推动我国“走出去”战略的发展。

(二)文献综述

探究金融发展对OFDI的影响,首先应对金融发展做出衡量,金融发展理论起步于上世纪60年代,探究金融体系发展的度量及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其中,金融结构理论,金融深化理论与金融功能理论作为金融发展理论中的重要构成,构建了金融发展的度量体系,为本文的理论分析提供基础。金融结构理论将金融现象三个方面: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结构,将金融的发展归纳为各方面内相对规模的改变,并提出金融相关率,金融资产总值/GDP,衡量金融发展;金融深化理论强调货币资本在发展中国家的意义,提出金融深化率,M2/GDP衡量金融发展;金融功能理论认为相较于金融机构与金融产品,金融体系的功能更趋稳定,功能的发展才能更好的衡量金融体现发展。

关于金融发展对OFDI影响的相关文献,国内自2011年开始有相关研究,并多从上述理论中的金融规模、金融结构与金融效率三个维度度量其对OFDI的影响,其中金融深化率、金融相关率、存贷比、私人信贷比等已成为较常见的衡量金融发展的指标。

二、理论机制探究

(一)融资约束

资本市场不完善将会导致融资约束,信息不对称、市场摩擦等将会导致企业外源融资成本高于内源融资成本,促使企业决策需要受到融资的影响,使企业在项目投资时面临因成本造成的融资约束。而金融发展的三个维度中,金融规模的扩大,将增加市场货币资本供给,促使金融产品增多,为企业的融资提供更多样的选择,有利于企业选择融资成本最低、资金使用周期与投资项目的融资方式;而金融结构的改善,以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的调整,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的协同为代表,通过减少中间环节费用降低融资成本;同时,金融效率的提高,促使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减少,信息搜集成本与分析成本的降低,减少外源融资成本。上述三者共同减少企业融资约束,为企业展开OFDI这一资金需求规模大、资金使用周期长的投资方式提供支持。

(二)投资替代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机构,OFDI的展开以盈利为目标。金融体系的发展同时也为企业的资金运用提供了更多的标的,使企业的资金配置有了更多的选择,一定程度上国内金融的发展使得国外投资项目丧失投资优势,使企业更专注于国内资本运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OFDI的?l展。

(三)间接效应

金融的发展同时促进了企业生产率的提高以及为企业提供了更专业的风险控制。金融体系的发展,促使企业的技术研发等资金需求大、资金周期长的项目的推进成为可能,推动了企业生产率的进步,提升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使企业OFDI的展开;而金融体系对风险的高度强调使得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的财务、法律风险的控制得到了完善,会计事务所、评级机构等的发展使得企业的对外投资成本与风险大大降低,加速了我国OFDI的发展。

第10篇

金融体系顺周期性的常规解释是融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经济低谷期,抵押物价格下降,此时,信息不对称表现在,即便融资方是具备盈利能力的项目,也难以满足必要的融资需求。一旦经济开始回暖,抵押物价格上升,融资方通过外部杠杆融资刺激经济繁荣乃至过热。所以,金融体系成为经济周期的金融加速器。ClaudioBorio,CraigFurfineandPhilipLow(e2001)认为,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主要源于市场参与者对随时间而变化的风险的不适当反应所致。而这些不适当的反应主要是由于风险随时间的推移而演变,无法有效测量。风险测量的困难往往导致风险在经济繁荣时被低估,在经济衰退时被高估。因为在经济繁荣时期,信贷过快增长,抵押品价值膨胀,存贷息差被人为压低,金融机构持有相对较低的资本和拨备。在经济衰退时,风险和贷款违约率则被人为高估。从较长周期来观测风险有利于金融机构的稳健,并缓解金融对经济的强化作用。

二、宏观审慎监管的法理依据

(一)金融创新过度导致了系统性风险的加大金融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增长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提升金融体系配置资源的能力和效率,二是利用适度的银行体系货币乘数效应和金融市场杠杆效应。但是,一旦金融创新超出金融体系的承受能力和监管主体的约束能力时,会出现创新过度的乱局。而金融创新的本质要求是把风险转移给有承受能力、承受意愿而且能够管理这些风险的合适的金融投资者。此时,过度创新就偏离金融创新的初衷,单个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衍生品的设计者,只关心自身风险的转移,对“受让”风险的投资者或交易对手的风险承受能力并不做考察。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没有通过金融创新的原始功能得到降低,而是在金融产品链条中不断传递,并通过衍生品的杠杆效益放大风险,将风险“传染”给产品的所有参与方。当金融体系内的风险集聚到一定程度时,会导致诱发危机,并系统性破坏金融体系。原来出售风险的金融机构和风险转移过程中的每一个承接方都会因此受到或大或小的影响。而对实体经济而言,金融系统性风险所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在某些情况下,宏观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金融系统性风险面前都难以维持原有的功能,经济产出会在短时间内大幅度下跌。因此,金融创新必须对应宏观审慎监管,在风险监测的基础上平缓金融风险的波动性。

(二)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源于金融市场的同质化金融市场具备合理流动性和稳定性的前提是拥有大量目标迥异且预期稳定的市场参与者,即市场中的异质性。而如今的金融市场却充满了严重的同质性。金融市场同质性的主要表现是,金融机构在资产利用和投资方向上主要集中于某个行业或产品。例如在2000年美国IT泡沫前期,金融资本积聚在互联网行业中;2008年次贷危机前期,金融资本的投向主要是次级抵押贷款的产品和房地产行业,换言之,金融机构的风险敞口在泡沫形成期间逐渐过度集中于特定一个或多个行业或产品。一旦特定行业或产品因为经济环境影响出现不景气或贬值的现象,例如美国IT泡沫的破裂、次贷危机中房地产价格的下跌、次级抵押贷款的折价抛售都对金融机构造成受到了严重的创伤。罗伯特•希勒认为交易市场一旦流动性过剩,将诱发非理,并受到自我增强的羊群效应和动量效应(momentumeffects)的影响,此时,金融机构作为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会呈现趋同局面,最终将某一类金融资产的价格推高为整个金融市场的风险集聚高峰。所以,金融市场的同质化风险是指规模迥异的市场微观主体基于同一制度规模要求、按照相同或相近的思维模式或认知模型预期而采取相同或类似的行为,这些行为在系统内的作用力方向基本一致,无法彼此抵消,所以形成了金融系统内部的正反馈环,从而强化了放大作用,在正的一面会催化金融泡沫的膨胀,并在负的一面加剧金融危机冲击的恶性循环,正负两方面都使系统缺乏收敛性,放大了金融系统的波动性。如果市场参与者均采取趋同投资行为,随着同质化风险的加剧,金融系统风险也在正反馈环的作用下不断放大。

(三)顺周期性加剧了金融体系的波动顺周期性表现在,金融部门与实体经济之间的相互动态作用,放大了实体经济周期的波动并引起或加剧金融体系的不稳定。现代金融体系中诸多因素对金融体系具有显著的顺周期性影响,由于顺周期性具有内生特征,所以顺周期性成为金融机构可持续增长的最大威胁:其一,金融机构的投资行为在经济上行周期相对乐观,投资项目财务状况和信用评级都较为良好,资金投放会提升市场流动性;其二,经济下行期间金融机构的反向操作会加剧流动性欠缺的市场的紧缩性。

(四)影子银行系统的扩张与监管真空影子银行系统(ShadowBankingSystem)又称为平行银行系统(ParallelBankingSystem),通常是从事放款、接受抵押、通过杠杆操作持有大量证券、债券和复杂金融工具的金融机构。影子银行系统多年来一直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通过高杠杆投资放大利润,刺激金融系统的信用扩张和风险承受,增加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

(五)多头监管诱发监管套利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金融自由化浪潮,使得各类金融机构在业务上开展了激烈的竞争,金融需求趋向多元化和复杂化,不同类别的金融机构之间业务相互交叉、渗透,不同行业的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产品同质性很高。在此情境下,单纯的机构监管开始突显不足,也就是纵向规制将导致不同机构开展的同种业受到差异化的监管。然而金融“混血”产品(hybridproduct)的不断涌现,突显了监管重叠(duplicateregulation)与监管真空(regulatorygap)等问题。监管重叠中,不同监管部门所的监管规定互相矛盾的情形并不鲜见,而且金融公司经常发现自己必须接受来自于不同监管者的重复监管。在次贷危机中,监管真空问题表现得更为突出:金融衍生品到底由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还是美联储来监管,难以从法律中寻找依据。监管重叠和监管真空为金融机构的监管套利行为(RegulatoryArbitrage)提供了空间,诱导金融机构选择监管宽松的监管者,形成了竞择监管者行为(Regulator-shop-ping)。

三、金融监管的成本—收益理论

(一)监管成本以JulianR.Franks,StephenM.Schaefer,MichaelD.Staunton(1998)为代表将其分为直接成本(DirectCost)和执行成本(Com-plianceCost)。直接成本主要是由监管当局(政府及准政府机构)在制定和实施监管措施过程中承担的雇员费用和日常运作费用,也即金融监管的行政成本。与直接成本相比,金融监管的执行成本则相对复杂,主要包括被监管者为监管所支付的成本。HowellE.Jackson(2005)在直接成本和执行成本基础上引入了罚金、酬金和交易费用(Sanctions,FeesandTransferPayments)的概念。国内的学者则习惯于将金融监管的成本划分为直接成本的间接成本。第一种是分为直接成本(DirectCost)和执行成本(ComplianceCost)都应归为直接成本,并且认为间接成本应该是由道德风险(MoralHazard)、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和社会经济福利的损失所构成的。第二种是将金融监管工作中所投入的硬件设施、组织运作以及监管人才的培训及培养归入直接成本;把由于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入,对被监管金融机构业务人员的激励、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以及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等方面有所遏制,从而产生一定程度的利益损失作为金融监管的间接成本。第三种将监管成本分为两类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显性成本包括监管机构执行监管过程中所耗费的资源与被监管者因遵守监管条例而耗费的资源;隐性成本是指被监管者因为监管措施而改变原来行为方式造成的福利损失。

(二)监管收益监管收益通说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是金融监管提升被监管机构的盈利水平,金融监管的功能发挥与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成正相关关系;第二是金融监管提升金融体系的总收入,监管通过保护充分有效竞争、防止垄断和欺诈行为及避免系统性风险,以增加整个金融体系的收入;第三是金融监管提升社会总体福利。

(三)成本—收益的理论的缺陷毋庸置疑,金融监管的成本和收益难以量化。第一,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难以量化。这两种成本有三个特点:其一,具有明显的预算软约束的性质,与直接成本的预算硬约束性恰好相反;其二,由于隐性支付从而令人难以察觉,在具体计量上也存在巨大困难,特别是其中的机会成本和由于道德风险而引发的间接成本更难以估计;其三,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相比于直接成本而言可控性较差。第二,收益难以量化。衡量金融监管的收益比成本更为困难。因为不存在与金融监管直接成本相对应的直接收益,监管收益往往要经历较长时间才能显现,即便显现,也难以准确量化,譬如监管在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和保护投资者利益,需要一定周期方能显现效果,此时要去量化稳定和保护效果本身的收益,一方面难以衡量,另一方面,由于这些效果是由包括监管、市场主体自律、宏观经济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产生的,所以难以剔除其他变量。

四、金融监管的边界有效性理论

(一)成本-收益理论的改良鉴于金融监管的成本和收益难以量化,可以通过评估监管目标的完成程度来测算其与成本支出之间的比例,若能同样有效地完成目标,那么成本更低的方案当然优于成本较高的方案;若在监管成本相同的前提下,目标的完成比例越高,监管有效性也就越高。所以,运用有效程度与成本之比的最大化(即“有效程度/成本”的最大值)来替代成本—收益理论中收益与成本之比的最大化(即“收益/成本”的最大值)。监管的有效性,即目标的完成程度替代了收益分析,规避了收益测算中的关键难题。

第11篇

【关键词】融资难,金融体制,资源配置,市场机制

中小企业的定义,不同国家、不同行业对其界定的标准不尽相同,且随着经济发展的阶段而动态变化。本文将中小企业理解为与大企业相对的概念,即中小企业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它具有“小”、“灵”、“快”,“专”和“精”,小批量、多样化,等特点,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9.3% 。我国 GDP的55.6%,工业新增产值的74.7%,社会销售额的58.9%,税收的46.2%以及出口总额的62.3%,均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同时,中小企业提供75%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可见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的发展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资源配置的理论告诉我们,市场机制的作用会自动的向最有效率的企业配置资源。但是长期以来,事实恰恰相反,我国中小企业在健康发展方面存在许多的问题,融资难就是其中最突出的一个。据银监会统计,2012年第一季度各大商业银行贷款额超过3.2万亿元,其中,只有约5000亿元贷款落实到中小企业,占全部商业贷款的15% ,比去年同期减少300亿元,中小企业融资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原因分析——制度视角

金融体系是经济体中储蓄向投资转化的媒介,因而金融体系的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经济运行的市场机制。我国金融结构两个特征:银行主导和政府主导。

(一)国有大型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银行主导,即居民的储蓄主要是通过国有大型银行转化为企业的投资。是典型的以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体制。我国银行发展的最大特点就是大型国有银行占有绝大多数市场份额,主要服务中小企业的中小银行、社区银行发展不足。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作为一个利益主体,于情于理都会偏爱抵押资产多、信用度高、同时又有政策支持的大型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也就成为现行金融体制下难以破解的命题。

(二)政府主导的金融体系。除银行主导外,我国金融体系的另一个关键特征是政府主导。不仅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各种机构投资者未理顺与政府部门的关系,而且在银行业中,国有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这类被各级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机构,在数量上和规模上也占据着主导地位,真正能够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股份制银行处于劣势。

我国的由银行和政府主导的金融体制决定了金融资源必然由国有大型企业先得。首先,金融机构青睐大型企业,政府制定的旨在纠正市场失灵的市场调控政策,主导的财政资金的投放也优先投向既与政府关系密切、又有“红头文件”支持的大型企业。其次,在全球金融危机的时候,政府干预经济的力度是前所未有的,4万亿投资都是由政府支配和调控,资源大量流向国有企业自然不可避免。由此可见,我国的宏观调控体系缺乏效率,并没有把资源分配到需要的企业手中,浪费了大量资源。

三、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思路

我国宏观调控机构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但是大部分措施都是在现有体制下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缝缝补补,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于当前我国金融体制的问题,需要制定一个金融体系现代化的改革方案:一是国有大型银行主导的融资体系让位于各级金融机构相互竞争的市场主导的融资体系;二是政府的角色则是在微观上促进各种金融中介的竞争,在宏观保持金融稳定。

(一)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大力发展市场主导的金融体系。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机制。合理确定政策性银行职能定位,健全自我约束机制、风险调控机制和补偿机制。加快中小商业银行、邮政储蓄机构等其他中小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设立、重组与改造,建立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体系。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深化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

(二)进一步加快发展直接融资,建成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积极发展股票、债券、创业板等资本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推进证券发行、交易、并购等基础性制度建设,促进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规范运作,建立多层次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功能,拓宽资金入市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展创业投资,做好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

(三)建立健全金融调控机制。加强货币政策与其他宏观政策的相互协调配合,完善金融调控体系。建立健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机制,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稳步发展货币市场,理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四)加大改革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建立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和控制体系,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相应的存款保险、投资者保护和保险保障制度。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加强风险监管和资本充足率约束,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间以及同宏观调控部门的协调机制。

总之,上述四个方面是相互协调,相互联系的一个有机整体,只要循序渐进的做好上面四个方面的全面改革,则中小企业企业融资难问题也迎刃而解了。

参考文献:

[1]林毅夫、李永军,2001:《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经济研究》第1期

第12篇

一、金融体系转型重构――“十二五”时期金融改革与发展的战略重点

体系健全、体制改革和产品创新是现阶段我国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几大任务。上世纪90年代中期市场化改革加速以来,我国加快金融改革步伐,着力于改革和完善国有金融机构体制及金融监管体制,解决了我国金融体系中的突出问题。“十五”时期围绕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的挑战,我国金融业主要致力于国有金融机构的体制改革,提高了金融机构对外竞争力,解决了微观体制存在的严重缺陷,可以说“十五”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国有金融机构的“体制改革”问题。“十一五”时期,主要致力于提高金融结构的对内服务能力,围绕改进金融服务,推进产品和服务创新,可以说“十一五”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产品创新”问题。

近年来,我国在现有金融体系范围内进行了比较快的金融产品创新,但金融体系创新与发展相对滞后,金融体制改革不平衡、不协调。因此,我们认为,“十二五”时期的金融改革与发展,应该着力推动“体系完善”。要在进一步完善微观体制、加快产品创新的基础上,推动金融发展转型、体系重构与功能完善。据此,“十二五”时期要不失时机地将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工作的重心从微观层次的金融“改革”转向宏观层次的金融“发展”,即从健全国有金融机构的微观体制、创新金融产品等转移到健全国家整体金融体系、完善金融服务功能等方面来,要以金融发展为中心,统筹安排金融改革、发展、开放和监管等各项工作,建立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金融体系。

需要强调的是,对金融改革与发展思路的方案进行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要结合金融危机以来关于宏观经济和金融理论的反思,对前一阶段的一些金融改革与发展思路进行必要的反思和调整。必须充分意识到现阶段我国仍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金融业等现代服务业的地位虽然在逐步上升,但仍处于配套和从属的“服务”性质而不是先导或独立的支柱产业。从金融服务需求角度来看,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最主要的需求仍然是融资等基本功能,尚不是衍生的附加功能。从金融供给角度来看,我国金融体系能够做的也主要是在本土市场上为国内生产者、消费者和投资者等提供融资服务,而不是在国际市场上与国际金融机构竞争,更不是为了金融系统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循环。必须毅然决然地告别金融、洋媚主义与华尔街拜物教,勇敢地放弃不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客观需要、压制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本土化探索与创新、生搬硬套外国尤其是美国经验的为学习而学习的理念和做法,让中国的金融改革与发展首先服从和服务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不只是国际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的微观需要或金融业自我循环、自我发展的行业需要。

因此,“十二五”时期的金融改革与发展不仅要考虑金融机构自身的需要,也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综合权衡金融服务需求方和金融服务提供者的利益与需要。要把对国内企业和公众的基本金融服务放到更加优先的地位,着力增强金融体系的服务功能,要以服务金融为重点,稳步发展衍生金融,加强和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全面提升金融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设计金融改革方案和发展思路,要在稳步推进利率―汇率形成机制和金融监管体制“两大改革”的同时,重点推动金融体系“四大转型发展”和不发达地区金融服务体系和政策性金融体系等“两个重构”,加快形成结构健全、功能完善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多层次、多元化金融体系,逐步实现从以银行为主的间接金融体系向银行、证券市场和创业资本等并重、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相结合的金融体系转变,以及从主要服务国内生产制造活动的封闭金融服务体系向支持商品和资本输出的开放金融服务体系转变。

二、“十二五”时期推动金融体系转型重构的主要任务

一要加快发展地方性中小银行,推动从以大银行为主向大中小银行共生并存的多层次、多元化银行体系转变,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国外经验表明,银行体系尤其是大银行体系能够比较好地支持风险比较低且分布均衡的传统制造业的规模生产,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可以为工业化进程尤其是初中级阶段的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目前我们仍然处于工业化中期向后期推进阶段,银行业仍然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银行体系十分必要。作为具有“大一统”传统的国家,我国对大银行具有天然的偏好。虽然上世纪90年代曾经有观点主张对四大专业银行进行适当分拆,但在90年代以来的流行思潮和东亚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大马不死”理论支持了四大银行的大一统改革方案,巨无霸式的银行业产业组织结构得以保留。从我国现阶段以大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来看,除了不利于改进对中小企业、农村和不发达地区的金融服务之外,还存在以下不能忽视的主要问题。

一是大银行体制具有风险纵向集中作用,不利于风险分散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大银行体制对宏观经济波动具有放大作用。大银行体制存在贷款收放的同步效应,一收俱收,一放俱放,容易出现一收就紧一放就松的现象,且只能对大企业进行批发业务,而不能从事更多企业真正需要的零售业务,具有明显的顺周期特征。三是大银行体制对区域不平衡具有放大作用。大银行通过非市场性的资金纵向调拨将不发达地区资金向发达地区进行调拨,造成了不发达地区资源的非市场性流出,不仅不利于地区发展差距的缩小,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地区发展的马太效应,构成了对不发达地区的剥夺。为了改变大银行体系的弊端,有必要进一步发展地方性中小型银行和其他信贷服务机构,逐步形成大中小银行共生并存、多层次多元化的银行业组织结构。

二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多元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从传统金融体系向创新金融体系的转变,促进创新驱动机制的形成。国外经验表明,创业投资、证券市场等新兴资本市场比较适合风险较高且分布不均衡的新兴产业的柔性生产,有利于推动创新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也表明,现阶段的金融体系对大规模基础设施和一般性产业发展项目支持比较有效,但对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发展相对不利,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创业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是我国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十二五”时期,随着我国劳动力供求关系的变化和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减,对创新红利的需求将逐步得到重视,对创业投资等创新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将随之增加,创业投资发展将迎来真正的历史机遇。

三要探索发展地方公共机构债券,推动从工业化金融体系向工业化、城市化金融体系相结合的转变,为城市化进程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如果说银行和股票市场是推动工业化的重要金融支持平台的话,那么债券市场尤其是地方债券市场将是支持城市化的重要平台。从国际经验来看,城市基础设施具有一次性投入、多代人使用的特征,通过长期债券融资既可以解决城市基础设施的巨大资金需求,也有助于将多代人使用的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在几代人之间进行均衡分担,实现代际公平。“十二五”时期我国城市化进入加速阶段,必将产生越来越多的融资需求。如果不能在地方公共机构债券融资方面有所突破,不仅将严重影响城市化进程和发展方式转变,也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各种难以监管的非规范融资,从而埋下各种风险隐患。为此,我们建议,必须正视并正面回应地方城市化的正常融资需求,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地方公共机构债券融资制度,为地方政府及其附属机构提供规范的融资渠道,在有力支持城市化进程的同时,促进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合理化,为产业结构调整创造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