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8 14:34:3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关于工业互联网的认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以“融合”视角大胆试水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助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时间紧,任务重。然而,不少传统企业面对“互联网+”,心中充满迷茫。
在2015年5月底召开的一次工业拥抱互联网论坛上,工信部副部长怀进鹏说:“一些企业不是不知道‘互联网+’有多重要,可他们真的不知道怎么‘+’。”
《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蓝皮书2015》指出,工业界和互联网企业在融合路径上各有侧重:工业界现阶段的重心在于工业生产的价值挖潜;互联网企业更多从贴近消费端的营销等环节切入。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辛勇飞认为,不同于互联网企业的轻资产配置,工业企业是重资产结构,其转型会有很多顾虑。融合创新的路径是多元、灵活的,关键在于各个行业要有融合创新的视野和眼光。
在中国经济结构中,国有工业企业占据了很大比重,这些企业的互联网化转型应该秉承“审慎创新”的原则。“需要对先行先试者进行鼓励。”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邬贺铨说,初期个别企业在风险共担机制等方面的探索,如果能够得到更多的支持与鼓励,将有助于加速传统产业的互联网化转型。
充分调动体量庞大的国有工业企业积极参与,“互联网+”行动的目的就有可能事半功倍,但这些企业“触网”往往首先考虑能否立竿见影。为此,中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信息化领域专家吕本富建议调整国企考核机制,推动工业企业加速“触网”。
在“无为”中积极作为
互联网无边界,可政策有地域。按照工商部门的规定,总部在北京的美团网必须在全国1000多座城市租用写字楼、注册公司,才能使自己的互联网创新业务获得“合规”身份。对此,美团网不知所措。
创业创新遭遇了制度瓶颈,考验着创业者,也考验着政府主管部门。
在“互联网+”时代,谁该是主角?政府又该做些什么?
“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指导意见》在“总体思路”中强调的这句话,引发传统企业、互联网企业和专家学者的强烈共鸣。
阿里巴巴副总裁高红冰认为,“互联网+”还是要依靠市场和企业。政府的角色在于营造氛围,做好宽带、物流、基础研发等基础设施和公共建设。
苏宁董事长张近东说,“互联网+”是国家打造的一个全面开放的应用,企业应该根据自己的能力、创新的高度创造更多产品。
政府需要在“无为”中积极作为。怀进鹏坦言,推动“互联网+”行动,政府应该通过采取扶持技术创新、搭建公共平台、创建重要示范工程等举措,顺应和引导市场建立一种有效模式。
辛勇飞说,政府要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标准、完善融资服务、培育应用市场等方面,予以基础性、平台性支持。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产业发展促进处副处长郑衍松认为,政府需要不断调整管理方式,既要体现对现有法制、体制的尊重,也要体现对创新的包容。
科学审慎力避泡沫
互联网为创业创新提供了低成本的平台。围绕解决传统产业“痛点”的创业创新,正在华夏大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据清科集团统计,2014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共计完成3626起投资案例,较2013年同期增长100.6%。
这会不会导致泡沫?社会各界深感忧虑。
中国传媒大学互联网医疗中国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涌向“互联网+医疗”领域的风险投资达到6.9亿美元,比上年剧增。
挂号网创始人廖杰远说,在“互联网+医疗”领域,不少创业公司为了圈更多的钱,对外的数字已经“到了可以做梦的地步”,有的甚至在融资、估值方面“注水”10倍、20倍。“一旦泡沫破了,对创业者和产业将是沉重的打击。”他说。
互联网领域专家、八八众筹投资管理公司创始人何坊则认为,开始阶段产生泡沫不可避免,但在某种程度上未见得是坏事。泡沫破灭后,有价值的东西自然会显现出来。
在巩固中升级技术统一标准
面对“互联网+”,中国的互联网技术、基础、产业准备好了吗?
在国务院出台的《指导意见》保障支撑措施中,“巩固网络基础”成了首要任务。
过去20多年发展中,我国互联网完成了从基础架构、应用层丰富、产业创新完善的一系列突破,却一直无法摆脱缺乏核心技术、网络建设地域差别较大、网络安全问题凸显、资费水平偏高等困扰。
“互联网+”行动落地,首先要向互联网技术与产业本身找突破口。辛勇飞说:“互联网有标准协议,工业也有标准协议,如果各搞各的,数据格式、接口都存在问题,数据链难以打通,就算不上是‘互联网+’了。”
他认为,政府部门应该顺应跨界融合发展需求,按照“共性先立、急用先立”的原则,引导加快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和重点应用领域标准的研制。
与此同时,在进一步推进融合创新过程中,人才成为另一个不容忽视的要素。《指导意见》指出,“跨界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成为中国推进“互联网+”行动面临的问题,并将“加强智力建设”作为支撑“互联网+”行动的重要举措。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ICT产业研究部主任何伟认为,从事互联网行业的人只懂网络技术,产业界的人只懂自身业务,不符合融合创新人才的需求。
“我们已处于‘互联网+’时代,可是教育和人才培训体系依然停留在上一个时代。”车团网CEO严向阳说,必须加强对从业者的“互联网+”意识的培养,增强从业者的实战技能,才能更好地适应这个时代。
正确认识互联网的“双刃剑效应”
针对当前“互联网+”过热现象,前阿里巴巴副总裁、众海投资创始人鲁众提醒,在关注“互联网+”时,不要忽视互联网的另一面――“互联网-”。
鲁众说,作为一种技术、一种工具、一种基础设施,互联网本身没有好坏、对错属性。但如果“+”的一面被过度重视,“-”的一面被忽视,就可能导致一些问题的出现,急需引起全社会的充分重视。
互联网既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也会让一些人失去岗位。这是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必须面对的挑战之一。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有关部门应该及早着手,加大跨界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以及做好相关预案疏导等工作。
互联网可能让穷的地方更穷、富的地方更富。电商时代,互联网去中间化的特点将消费者与厂家直接连在一起,传统批发零售这道防火墙没有了,势必造成产品匮乏的欠发达地区的资金大量流向产品丰富的发达地区。
浙江制造面临既要在“工业2.0”、“工业3.0”补课,又要在“工业4.0”加课这样一个双重任务,产业迈向中高端,经济实现弯道超车的任务十分艰巨。
“互联网+制造业”是在一个新的高度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将催生大量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对制造业产生革命性或者说是颠覆性的影响。
为全面贯彻落实工信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精神,传达工信部全国大企业“双创”典型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开展两化深度融合创新推进2016年专项行动,浙江省召开了“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
会上,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吴君青重点谈及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新常态下“两化”深度融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015年5月、7月,国务院先后颁布了《中国制造2025》和《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这两份重要文件已成为“十三五”期间国家推动制造业创新发展,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创新的行动纲领。在去年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李强省长指出,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互联网+制造”为趋势的新工业革命,是中国制造摆脱“双向挤压”的战略机遇;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的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是中国工业经济弯道超车的最佳路径。
“互联网+制造业”是在一个新的高度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将催生大量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对制造业产生革命性或者说是颠覆性的影响。
会上,吴君青详述了“互联网+制造”的四大好处:一是利用互联网将极大地提高企业对外部资源的整合和利用能力,重塑制造业创新体系。以工业互联网为载体,可以广泛汇聚全球智力资源、制造能力,促进从封闭式创新转向开放式创新,从单打独斗转向协同创新,倒逼企业通过组织结构与管理机制创新,加快向扁平化、平台化的创新型组织转型,通过互联网来实现跨国、跨区域企业的一体化管理,实现企业间的协同设计、协同制造,协同服务,培育众创、众包、众筹等新模式,形成跨领域、跨区域、系统化、网络化的创新平台,从而重组传统的制造业创新体系。从技术发展的趋势看,大企业创新体系构建的重要支撑是四大基础技术及其融合应用,即以自动控制与感知技术、核心工业软硬件、工业互联网、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所构成的“新四基”。二是互联网使企业与用户零距离,可以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的“互联网+”,使企业与市场、与用户变成零距离,不仅改变了传统的营销模式,还彻底改变了以往生产什么卖什么的理念,倒逼企业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满足用户需求的有效供给,倒逼传统企业瞄准市场加速创新,形成C2B/B2B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新模式以及智能化在线运维服务等新业态。三是互联网是制造企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的重要支撑平台。通过互联网对产品运行的实时监测,提供远程维护、故障预测、性能改进等一系列服务,实现工业企业服务化转型。首先,传统的产品或装备一定要实现智能化、网络化,产品自身是一个远程可以采集信息、分析、控制、优化的一个产品。其次,要建立一个基于互联网和设备大数据的智能云服务平台。四是制造业互联网化为企业智能化改造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制造,必须练好企业信息化的内功。企业作为产业链和互联网上的一个节点,要融入这个产业创新体系中,必须将互联网延伸到企业内部,使企业系统与外部资源实现实时、无缝、高效连接,使制造系统由原先的能量驱动型转变为信息驱动型,或者说转变为由用户来驱动制造的新模式。这就要求制造系统应具有更高的灵活、敏捷和智能。
把握“两化”深度融合面临的新特点
伴随着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智能制造等一批国家战略的逐步落地,以及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高速发展,两化融合发展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将延续“十二五”期间的良好发展势头。从发展阶段上看,“两化”融合将从单项覆盖向集成提升阶段发展;从企业类型上看,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两化”融合将不断提速;从“两化”融合作用上看,“两化”融合将加速推动制造业价值链重构。
吴君青总结概括了“两化”深度融合面临的七个新特点:一是智能制造成为“两化”深度融合主攻方向。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热度高涨,航空航天、飞机制造、汽车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纷纷涉足智能制造。二是智能机器人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爆发式增长。继汽车、航空、电子制造等行业广泛采用机器人后,金属加工、卫浴五金、食品饮料等传统行业也开始应用机器人。三是工业互联网发展拉开序幕。工业互联网是实现智能制造的必备基础,是智能制造生产体系中“系统的系统”。四是传统企业加快拥抱互联网新模式。个性化定制、按需制造、众包众设、异地协同设计、微电商等“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应用模式不断涌现。五是工业大数据应用初步发展。大数据应用正从零售、金融、电信、物流、医疗、交通等领域加速向制造业拓展。六是制造业服务化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制造业正从以产品为核心到以消费者为核心,以生产为本到以“生产+服务”或服务为本转变,服务化转型态势明显。七是自主可控软硬件产品对“两化”融合的支撑能力日趋增强,国产软硬件正在取得突破性进展。
扎实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工作
关键词:互联网+;商务模式;教学体系
一、引言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IT创新发展迅猛,IT领域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大量涌现,不断激发出新的消费需求,成为日益活跃的消费热点。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旨在推动居民消费模式向信息消费发展,破解原子消费对我国环境与生态保护的难题,促进“新四化”(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加快融合与发展。我国信息消费发展具有良好基础和巨大潜力,但信息产品的设计、生产、服务与创新能力还远不如西方国家,存在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不足、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弱、配套政策不健全、体制机制不适应等问题,亟需开展与促进信息消费相关人才培养的体系建设,以促进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民生改善。
随后,国家在2014年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从国家战略导向上推动生产业,向结构调整要动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尤其是通过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在生产业的应用,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服务于产业集群的电子商务、数字内容、数据托管、技术推广、管理咨询等服务平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另外,产业结构升级中的重要一环是工业制造新现代化,要求传统产业大力引进信息化、电商方面专业人才,支撑商务模式的改造与创新,这也对电商人才的培养提出进一步要求。
2015年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强调各行业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互联网+商务”(广义电子商务)的发展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加快推进“互联网+商务”的发展,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商务模式,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具有重要意义。这进一步明确了基于互联网商务应用与高端人才需求的重大趋势,对满足互联网商务模式设计、开发、构建、应用人才培养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由此,本文聚焦于互联网商务模式教学上的核心问题,提出通识教学、实践教学以及研究教学三个层次的教学体系构建方案,并进一步从课程目标、教学形式、讲授内容的基本要求、教学难点和重点、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能力素质提升指标这六个方面予以探讨,以期为“互联网+”背景下高校培育满足各行各业需求的新型商务人才提供参考思路。
二、互联网商务模式
商务模式本质上是若干因素构成的一组赢利逻辑关系的链条,是商务战略生成的基础,商务战略是在商务模式基础上的行为选择。价值主张、价值网络和价值实现等要素之间的不同组合方式形成了不同的商务模式。商务模式设计是创业机会开发环节不断试错、修正和反复的过程,是分解企业价值链条和价值要素的过程,涉及到要素的新组合关系或新要素的增加。
学术界,有关商务模式的研究大多与电子商务有关。Zott等的文献研究也证实其研究的49个商务模式定义中,四分之一同电子商务有关。但学术界关于电子商务模式的概念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定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Morris将商务模式的定义归为三类:盈利观、运营观和战略观。盈利观认为商务模式是企业获取利润的逻辑; 运营观认为商务模式是一种结构化的配置,强调内部流程和基础管理;战略观认为商务模式应该从总体上体现企业的市场定位,跨组织边界的相互作用和发展机会,强调竞争优势和持续发展。
教学实践中,Afuah 和Tucci认为,决定互联网企业业绩的因素有三个:商务模式、商务运作环境和变化。商务模式是一个系统, 整个系统运行的好坏不仅取决于系统各个部分,还取决于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同时商务模式各个部分的连接环节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些产业中,公司必须对它们的商务模式不断创新,必须在其他公司迫使它们改变之前做出改变,这些能够引起公司改变的机制成为“动力机制”。Afuah 和Tucci随后将其构建的商务模式称为“互联网商务模式”,并建立了一个教学教材体系。
基于上述理论、实践、教学上的研究与探索,亟需对互联网商务模式的教学体系进行探讨,为高校培养具有全局观、战略观、实操能力的互联网商务建设人才提供有效思路。
三、互联网商务模式通识教学体系建设
(一)课程目标
互联网商务模式教学目的是培养互联网商务管理人才的基础理论,并系统地讨论互联网商务业绩的商务模式、决定因素、价值网络、竞争环境、互联网商务模式的组成、动力机制、评价方法及相关战略及其应用。通过系统训练,让授课对象充分理解互联网商务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掌握互联网商务相关内容的科学定义及其发展方向,从而提高自身参与互联网商务实践的能力。
(二)教学形式
互联网商务是一门专业基础课程且应用性很强,因此,应在教学设计上对互联网商务概念、原理、模型和方法进行必要的讲授,使学员理解应用互联网为何能获得竞争优势。并且,注意理论联系实际,通过经典案例讨论、实践操作、模拟演示、课堂思考等,启迪学员的思维,把握最新动向,提高观察、思考、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三)讲授内容的基本要求
1. 掌握互联网商务的基本概念、商务模式、价值网络与环境因素。
2. 掌握互联网商务模式的组成部分、动力机制与评价方法。
3. 理解互联网商务模式竞争环境与宏观环境的作用。
4. 能应用基本概念、工具对互联网商务模式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战略。
(四)教学难点和重点
1. 难点。互联网商务环境分析技术与方法、商务模式分析方法;
2. 重点。互联网商务创业环境分析、商务模式变迁、商务模式结构组成分析等。
(五)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
1. 教学方法。讨论教学+案例教学、头脑风暴+实践教学。
2. 考核方式。期末商业计划书与案例制作、平时考核相结合,采用1:3:6综合成绩评定体系。其中10%为平时成绩,包括出勤、课堂参与;30%为课程作业,包括新模式观察与分析;60%为期末成绩,以课程论文或考试形式进行。
(六)能力素质提升指标
通过系统的训练与实践,学员应具备的能力素质见表1,从0~5表示能力素质从低到高。
四、互联网商务模式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一)课程目标
该体系旨在培养学生利用互联网工具开展商务活动的创新能力与管理操作能力,掌握互联网商务模式的构建与分析方法,认识互联网商务活动中潜在的商机及陷阱,基于自身的资源优势建立新的商务模式并开展商务活动。课程系统研讨互联网商务业绩的决定因素、商务模式、价值网络、竞争环境、动力机制、评价方法及相关战略及其应用,提高学员参与互联网商务实践的能力。培养具备较好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实际运作能力的互联网商务模式开发与管理人才。
(二)教学形式
在教学设计上对互联网商务概念、原理、模型和方法进行深入的研讨,教会学员应用互联网开展商务活动并获得竞争优势。同时,理论联系实际,通过案例讨论、实践操作、模拟演示、课堂思考等,启迪学员的创业思维,使学员了解互联网商务的最新动向及发展趋势,捕捉知识经济环境中蕴藏的种种商机。
(三)讲授内容的基本要求
1. 互联网创业环境分析。
2. 互联网商务模式结构组成。
3. 互联网商务模式的构建。
4. 互联网商务模式的评价。
5. 互联网创业案例剖析。
(四)教学难点和重点
1. 难点。互联网商务环境分析技术与方法、商务模式构建方法、商务模式的驱动因素。
2. 重点。互联网商务创业环境分析、商务模式变迁、商务模式结构组成、价值网、战略分析等。
(五)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
1. 教学方法。讨论教学+案例教学、头脑风暴+实践教学、实验教学+兵棋推演。
2. 考核方式。期末商业计划书与案例制作、平时考核相结合。其中10%为平时成绩,包括出勤、课堂参与;30%为课堂训练实效考察,包括新模式观察与分析;60%为期末成绩,以商业计划书编写或案例制作形式进行。
(六)能力素质提升指标
通过系统的训练与实践,学员应具备的能力素质见表2,从0~5表示能力素质从低到高。
五、互联网商务模式研究教学体系建设
(一)课程目标
该体系旨在培养面向互联网平台的商务模式的研究与创新人才。训练互联网商务模式的构建与分析方法,认识互联网商务活动中潜在的机遇及陷阱,提升对竞争环境、动力机制、评价方法及相关战略的研究、分析、制定能力。
(二)教学形式
通过案例研讨、模拟演示、机会识别等,观察与分析互联网商务模式发展最新动向及趋势,撰写案例、培训材料及商业计划书。
(三)讲授内容的基本要求
1. 互联网创业环境分析。
2. 互联网商务模式的构建方法。
3. 互联网商务模式的评价。
4. 互联网创业案例剖析。
5. 创新商业模式实训。
(四)教学难点和重点
1. 难点。互联网商务环境分析技术与方法、商务模式构建方法、商务模式的识别与创新。
2. 重点。互联网商务创业环境分析、商务模式变迁、新商务模式构建。
(五)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
1. 教学方法。讨论教学+案例教学、头脑风暴+实践教学、实验教学+兵棋推演。
2. 考核方式。论文撰写、商业计划书、案例制作及平时考核相结合。其中10%为平时成绩,包括出勤、课堂参与;30%为课堂训练实效考察,包括新模式观察与分析;60%为期末成绩,以课程论文、商业计划书编写或案例制作形式进行。
(六)能力素质提升指标
通过系统的训练与实践,学员应具备的能力素质见表3,从0~5表示能力素质从低到高。
六、展望
互联网商务模式本质上是互联网利润点、客户价值、实施策略、动力机制等若干因素构成的一组赢利逻辑关系的链条,是互联网商务战略生成的基础,决定互联网商务业务的生死成败。高校通过互联网商务模式三层教学体系的应用与实践,培养商务模式的分析、构建与创新人才,为我国“互联网+”背景下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经济业态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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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智能制造的基本认识
面对我国是工业大国但不是工业强国的现状,以及国际金融危机后美、德、日、英、法等发达国家纷纷提出制造业振兴规划的国际背景,2015年我国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兴国之器。《中国制造2025》的意义不能仅从一个产业规划视角来理解,更应该从未来我国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动力蓝图来看待。《中国制造2025》提出,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强化工业基础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制造业由大变强的历史跨越。在经济增长的动力蓝图中,智能制造是作为一个主攻方向提出的,可以看出其地位十分重要。
所谓智能制造,直观地讲,就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与制造技术集成而形成的满足优化目标的制造系统或者模式。在智能制造一开始提出时,内容相对狭义,优化目标也相对具体,但随着新的制造模式不断出现和信息技术不断发展,智能制造的内涵已经逐步广义化。从技术基础看,已经从单纯人工智能发展到包括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在内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从制造过程看,已经从单纯的生产加工环节扩展到产品的全生命周期;从制造系统的层次看,已从制造装备单元扩展到包括车间、企业、供应链在内的整个制造生态系统;从优化目标看,从最初实现在没有人工干预情况下实现小批生产,发展到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实现优化决策、提高生产灵活性、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提高产品质量、缩短制造周期、体现环境友好等一系列目标。因此,现在的智能制造,已经被广义地理解为基于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集成,能自主性地动态适应制造环境变化,实现从产品设计制造到回收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的高效化、优质化、绿色化、网络化、个性化等优化目标的制造系统或者模式,具体包括智能产品、智能生产、智能服务和智能回收等广泛内容。
智能制造的实现,关键是依靠新一代信息技术系统的技术支持。现在比较公认的智能制造技术基础是信息―物理系统(CPS),或称为虚拟―实体系统。通俗地说,这是一个可以将工业实体世界中的机器、物料、工艺、人等通过互联网与虚拟世界中的各类信息系统有效连接的网络空间系统,该系统通过对实体世界工业数据的全面深度感知、实时动态传输与高级建模分析,实现网络信息系统和实体空间的深度融合、实时交互、互相耦合、互相更新,从而形成智能决策与控制,最终驱动整个制造业的智能化发展。这个系统在德国工业4.0中被称为CPS,而在美国的产业界则被称为工业互联网。在美国产业界看来,工业互联网是互联网在工业所有领域、工业整个价值链中的融合集成应用,是支撑智能制造的关键综合信息基础设施。有了这个系统就可以实现制造过程自组织、自协调、自决策的自主适应环境变化的智慧特性,进而满足高复杂性、高质量、低成本、低消耗、低污染、多品 种等以前传统制造模式认为相互矛盾、不可能同时实现的一系列优化目标。
经济学研究表明,一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长期稳定增长的关键是制造复杂产品的能力,而智能制造是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制高点,代表着未来制造业发展的方向和经济结构高级化的趋势,决定着一个国家制造复杂产品的能力大小。因此,智能制造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竞争的焦点,发达国家以智能制造引领“再工业化”战略,我国则将智能制造作为《中国制造2025》的主攻方向。当然,我国智能制造的总体水平与世界制造强国相比还相差比较大,但智能制造是一个应用广泛的体系,包括从工艺、产品、企业、产业链到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我国通过科学规划、努力创新,可以逐步实现从点到线、从线到面、从面到体的突破,最终建设成为制造强国。
智能制造与新经济的关系
当今世界正在步入新一轮科技革命拓展期,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产业化进程加速推进,新的产业组织形态和商业模式层出不穷,从而经济增长的新要素、新动力和新模式不断涌现,于是所谓“新经济”浮出水面。“新经济”这个词本身并不新,在20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美国出现了一段在信息技术和全球化驱动下呈现高增长、低通胀、低失业率、低财政赤字等特征的经济发展时期,被认为是“新经济”。但2000年下半年以后,以互联网技术和金融主导的“新经济”泡沫最终破灭。其根本原因是没有把互联网这种技术和制造业结合在一起。离开制造业,仅仅停留在科技发明和金融追逐而衍生出来的经济大多都会成为泡沫。如果说在上世纪末美国提“新经济”还为时过早,现在由于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使得信息技术成本大幅度降低,信息技术已与制造业逐步融合并广泛地应用改变着社会经济生活,现在提“新经济”则是水到渠成。
现在的新经济,其本质是由于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带动新的生产、交换、消费、分配活动,这些活动表现为人类生产方式进步和经济结构变迁、新经济模式对旧经济模式的替代。新经济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信息(数据)独立流动性日益增强而逐步成为社会生产活动的独立、核心的投入产出要素,进而增加了信息边际效率贡献;二是以“云网端”为代表的新的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三是生产组织和社会分工方式更倾向于社会化、网络化、平台化、扁平化、小微化,从而适应消费者个性化需求,进一步拓展了范围经济作用。在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产业结构分化、经济增长动能亟待转换的背景下,大力发展新经济既是积极应对新产业革命挑战的战略选择,也是我国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配置的战略要求。
智能制造,作为信息化和制造业深度融合的集中体现,无论是智能产品、智能工厂、智能制造企业还是智能制造的生态链,都构成了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智能制造产业作为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的先导正在迅速发展,成为现代产业体系中发展潜力巨大的行业。更为重要的是,新经济的发展主要依赖智能制造提供技术源泉和装备基础,新经济的增长源泉,无论是作为新生产要素的数据的投入,还是新的信息基础设施的投资拉动,以及新的经济分工协作模式的产生发展,都离不开智能制造的支撑。没有智能制造的发展支撑,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也都将成为空中楼阁。智能制造的发展,一方面会拉动新材料、信息通讯等各个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另一方面又进一步驱动各个新兴产业成长和传统产业变革,满足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智能化、个性化需求,推动智慧农业、智慧城市、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物流和智能家居等各个社会经济领域的智能化发展。当然,新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会给智能制造提供更大的需求空间和更广阔的应用前景。
抓好智能制造发展的关键
得益于巨大的市场潜力,近些年我国电子商务飞速发展,但发展新经济决不能仅仅满足于零售服务业与互联网的融合阶段。互联网发展大体可以划分为信息门户网站主导、电子商务主导、工业互联网主导三大阶段,我国正处于电子商务主导的阶段。但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风口”正在过去,互联网未来发展的方向是工业互联网。而工业互联网是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表现,其所支持的正是智能制造。因此,从互联网的发展趋势看,新经济的未来发展应该更多地依靠智能制造的引领。
一是突出战略引导。2015年我国推出了《中国制造2025》和《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其中,《中国制造2025》旨在通过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的手段、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来实现建设制造强国的目标,《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多个经济社会领域深度融合,以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两大战略的共同重点就是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推进智能制造。未来如何以科学的实施机制和战略步骤落实这两大国家战略,是智能制造引领新经济发展的关键任务。
二是强化创新驱动。智能制造水平是一国制造能力的核心体现,是衡量制造强国建设进展的一个重要的指标。而决定智能制造水平的关键是制造业的创新能力。在智能制造领域,当前我国制造业创新能力与世界工业强国差距还很大,一些工业互联网领域的核心技术,包括工业无线技术、标准及其产业化,关键数据技术和安全技术等,都还有待突破,工业互联网核心软硬件支持能力都还不够。我国总体制造业技术水平还处于由电气化向数字化迈进的阶段,而智能制造引领的是由数字化向智能化发展。按照德国工业4.0的划分,如果说发达工业国家智能制造推进的是由工业3.0向工业4.0的发展,而我国智能制造需要的是工业2.0、3.0和4.0的同步推进。这一方面要求结合我国国情推进智能制造,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更加强化创新驱动,实现创新能力的赶超。
[关键词]互联网+;自然灾害;社会救助
[中图分类号]X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6)09-0068-04
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是指利用互联网平台、大数据、智能终端以及云计算等新信息通信技术,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助统筹机制与救助服务网络。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是推动我国当前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国家战略,也是我国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智能化创新发展的重点方向。2014年至今,尤其在国家《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后,国内一些科研团队、自然灾害救助等行政部门积极开展理论政策研究与实践探索,提出了互联网+自然灾害预警、互联网+自然灾害金融扶贫、互联网+智慧农村信息等发展方向。这些颇有价值的研究和探索取得了一定实效。然而,互联网与自然灾害救助深度融合、共享发展的理论与政策研究及实践探索尚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一些亟待讨论解决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
一、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政府相关部门对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观念转变速度滞缓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农业、民政等自然灾害救助部门虽积极探索互联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模式,但实际上并不十分重视,甚至是抵制,行政层级越低,问题越严重。二是对大数据下的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安全存在担忧心理。尤其对大数据海量资源使用和信息公开存在“不公开是常态,公开是找麻烦”的旧思维。常以涉及国家安全为由拒绝公布社会民众具有知情权的公共数据。三是工作人员排斥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新兴工作模式,不愿意改变原来的线下工作模式,认为线上和线下频繁转换比较麻烦,抵制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模式,导致线上和线下两种工作模式无法快速融合发展。四是工作人员懈怠学习“互联网+”新知识。不了解其科学内涵和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的政策思路,有些人甚至歪解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的国家战略意图,竟然认为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融合是政府的噱头。
(二)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基础工程建设滞缓,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
农村地区是自然灾害的重灾区,农业灾害损失和救助问题比城镇地区更加突出,但是农村地区的数字化基础工程建设却远落后于城镇地区。一是农村地区年度互联网普及率大大低于城镇地区。2008年到2015年,农村年度互联网普及率依次为12.3%、15.5%、18.6%、20.7%、24.2%、28.1%、28.8%、30.1%,分别低于城镇地区年度互联网普及率21.6个百分点、27.5个百分点、31个百分点、33.9个百分点、33.2个百分点、32.2个百分点、34个百分点、34.1个百分点。农村地区年度互联网普及率虽然逐年提高,但是仍远低于城镇地区年度互联网普及率,且城乡差距逐渐扩大。例如,2015年农村地区年度互联网普及率是30.1%,大大低于全国互联网普及率的50.3%。二是城乡地区网民数占比差距总体上呈逐年扩大趋势。2008年到2015年,农村网民数占全国网民总数的比重依次为28.4%、27.8%、27.3%、26.5%、27.6%、28.6%、27.5%、28.4%。城乡占比结构约为7?押3。截至2014年12月,农村网民数占比低于城镇地区占比45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12月,农村网民数占比低于城镇地区占比43.2个百分点。这些突出问题阻碍了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发展进程。
(三)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制建设明显滞后
一是目前,国家对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制建设缺乏科学规范的顶层设计,就连《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对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制建设也缺乏应有的表述,地方政府构建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制缺乏标准和指导。二是政府救灾行政部门对互联网企业参与自然灾害救助仍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政府大包大揽的指令性救灾机制未发生根本变化。绝大多数地区的自然灾害救助行政部门并未与诸如百度、阿里、腾讯等各类知名互联网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平台和共享运行机制。互联网公司在自然灾害救助大数据挖掘利用、网络捐款、网络支付、位置服务、网络寻亲、网络监督、网络信息传递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仍被政府自然灾害救助行政部门排除制定精准救灾方案之外。三是对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服务体系全民化趋势缺乏足够认识。
(四)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法规制度体系尚未健全
一是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平台和机制暂未建立,部门间信息割据、数据资源不能共享的问题严重。例如气象部门、地震部门与减灾部门、民政部门之间没有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数据分割问题严重。即便是同处于民政系统的救灾业务部门和救灾物质储备调度部门之间也是如此。二是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匮乏。现有的自然灾害救助行业标准主要是线下的标准,且标准数量占防灾减灾标准总量的比重太小。截至目前,全国已编制完成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共计353项,其中灾害救助标准只有22项,占比6.2%。国家标准合计135项,其中自然灾害救助标准仅5项,占比3.7%。行业标准合计218项,其中民政行业标准只有17项,占比7.8%。也就是说,在现有的自然灾害救助行业标准中,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基本没有。三是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大数据资源的保护和确权法规建设滞后。2016年4月份,贵阳市在全国首创大数据确权结算和产权保护试点改革,但多数省份仍在观望,并未启动大数据资源保护和确权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四是管理机构设置和部门业务分工缺乏统筹性、战略性的法规调节和规范。一个突出表现是法规制度体系设计理念滞后,管理机构层级较低。2014年年初,广东省成立了大数据管理局,不是独立机构,而是设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属于正处级内设机构。此后的四川成都市、湖北黄石市、广东广州市等地成立的大数据管理局级别都是正处级。概言之,从长远发展战略角度单独设立层级较高的大数据管理局的地区实属凤毛麟角。
(五)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的技术手段应用较为滞后
一是物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发展滞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重点、难点和关键点是帐篷、棉衣棉被、食品、饮用水、居住设施、服装、药品等救灾物资应急调度。2013年雅安地震灾害救助物品曾因没有使用RIFD物联网技术致使发放混乱。如今救灾物资网络化联接已成历史大趋势,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并不重视物联网推广使用工作,对构建地面、高山、水中、空中四位立体化的物联网救灾体系缺乏整体规划设计与大量设备投入,未在致灾因子上普遍安置读写器、传感器及地震带上安装监测装置,且RIFD技术使用推广滞缓。二是移动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方式的使用滞后。手机报灾APP系统应用范围小,安卓系统、苹果移动操作系统、思科网际操作系统等主流技术系统与北斗、GPS等导航定位技术系统融合度低。三是无人机和互联网远程遥控智能机器人等救灾救助工具的使用范围狭窄。影响了监测灾害、图像视频信息传输及灾后搜救成功率。
(六)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大数据资源挖掘力度小,大数据蕴含的重要价值未得到充分重视和使用
对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的大数据资源挖掘存在固化思维。未充分理解大数据时代的主要特征,存在重视样本数据而忽视全体数据;重视确定性而忽视混杂性;重视因果关系而忽视相关关系等旧有思维。同时对大数据与自然灾害救助管理之间逻辑关系的发展趋势认识不够。大数据正在推动科学研究向除了以观察和实验为代表的经验研究、以逻辑分析为代表的理论研究和以模型为代表的计算机仿真研究以外的以大数据挖掘和分析为代表的研究范式转变。四是缺乏对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受灾地区人群行为信息的深度挖掘。
二、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的应对措施
(一)政府部门应转变并牢固树立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理念
一是切实提高重视程度。互联网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冲击是颠覆性的,政府自然灾害救助等行政部门应尽快转变并牢固树立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理念。尽早构建互联网+灾害预警、互联网+灾情、互联网+社会参与、互联网+灾害救助、互联网+救灾捐助、互联网+舆情应对等重点保障机制和平台。防灾救灾部门和工作人员应改变抵制、漠视、懒政等做法,深刻理解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大趋势,提高认识,加快推进多元化、社会化、全民化“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二是地方政府应改变工业经济时代的工业园区建设思维和认识盲区,禁绝大张旗鼓的招商引资,在本行政区划内自建独立的信息数据库。要具有虚拟全球思维,同等对待本土互联网企业和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在自然灾害救助中的作用。
(二)加快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政府应根据《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加大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政策扶持力度。尤其是加大农村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差别,提高农业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成效。二是加快推进自然灾害救助服务体系与互联网、物联网、通信网、遥感网、传感网等技术系统的深度融合。2013年9月5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4部委联合下发了《2013-2015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10个物联网计划中就包含有“公共安全防范与动态监管”计划,这一个计划的应用领域是“重大自然灾害预警与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各地区应抓住这一物联网应用示范和规模化推广专项行动契机,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同时还应注意物联网业务种类细分导致的大量“信息孤岛”现象,促进物联网与自然灾害救助业务快速融合。三是为乡镇、村级组织配备必要的网络设备和技术系统。扩大农村地区APP技术系统覆盖面,使其辐射到村级社区、农户、乡镇企业和其他组织。四是健全自然灾害救助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信息,清理僵尸网站,发挥部门领导信箱、QQ咨询、微信平台、公众号的作用。五是积极培育建设网络新基础设施。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的新基础设施可归纳为云、网、端。其中应重点发展云技术和智能终端。
(三)构建以政府+互联网企业为主要框架的多方合作防救机制
一是政府应改变大包大揽的救灾理念,充分调动民间力量参与救灾。二是建立自然灾害救助部门与各类知名网络公司的战略合作平台和运行机制。发挥百度、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公司在自然灾害救助大数据挖掘利用、网络捐款、网络支付、位置服务、网络寻亲、网络监督、网络信息传递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政府制定精准救灾方案提供有力支撑。三是重视全民参与救灾的时代趋势,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终端在自然灾害救助中的服务功能。最大程度的吸引社会大众参与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受灾情况报送等工作。推广互联网+远程医疗救助服务,提高救助率和人员生还率;推广互联网+金融平台服务,捐赠信息,便于民间捐赠,让捐赠资金接受社会监督。依托互联网,利用视频监控及人脸识别快速搜索需要寻找的人。
(四)健全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
一是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健全体制和标准规范。完善基于互联网的全国性防灾救灾救助风险管理信息平台与数字减灾工程建设。二是健全大数据公开、资源使用、数据确权等制度。三是建立健全灾害舆情监测和监管处罚制度。依法监控和打击虚假灾害信息传播行为。四是制定民间志愿者参与灾害救助管理办法等制度。五是依法建立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转变“信息公开是例外,不公开是惯例”的旧观念。破除信息孤岛、数据割据等观念、理念、部门利益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政府海量信息数据资源在自然灾害救助中的重要作用。把气象、地震、农业、民政、国土、海洋等部门存储控制管理的信息整合成一个互联互通的共享平台。
(五)提高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中的技术手段的使用范围和效率
一是加快移动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首先,移动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具备普及率高先决条件。在农村移动互联网接入设备中,网民使用智能手机上网的比例最高。截至2014年12月,农村地区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重是81.9%,远高于使用台式电脑(66.6%)、笔记本(31%)、平板电脑(25.4%)、电视(13.2%)等四种设备接入网络所占的比重。其次,移动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具备技术优势。当重大突发农业自然灾害发生时,由于信源通道不同,灾区的电话往往都打不通,而手机微信却能畅通。因此要发挥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移动互联网工具在灾情播报、辅助救援、通信联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最后,移动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具有丰富的基层人力资源。加快开发推广村级、乡镇级的移动电话报灾APP应用技术系统,设置干旱、洪涝、风雹、台风、地震、山体崩塌、山体滑坡、泥石流、低温冷冻、雪灾、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其他等模块,以文字、照片、视频、语音等形式上报灾情。村级、乡镇级的移动报灾APP应用都要指定专人和负责部门,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做到据实上报灾情,防止虚假信息引发居民恐慌和灾后救助混乱。
二是完善信息技术系统和救助方式。首先,利用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和工具及时报送灾情,进一步开发推广手机报灾APP系统,使其与安卓系统、苹果移动操作系统、思科网际操作系统等主流技术系统融合,并与北斗、GPS等导航定位技术系统融合。其次,使用无人机监测灾害,通过互联网传输采集的图像和视频信息,提高救灾救助综合分析能力。最后,使用互联网远程遥控智能机器人开展灾后搜救,提高灾后搜救成功率。
三是重视物联网+自然灾害救灾物资运输管理。首先,加快储备救灾物品智能化建设进程。对分散运输的救灾救助物品的不同组成部件采用RFID技术,可确保不同部件数量、型号在发放和组装时能完全匹配。尤其需要注意救灾帐篷各部分的智能化问题。对于食品、饮用水等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生活物资,借助RFID技术,可快速准确识别生产日期、类型,确保灾民安全放心使用。其次,利用RFID对救灾救助物资进行精准管理,实时了解物资的运输及分配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对物资进行及时调配和分发。最后,发挥顺丰、申通、中通等民营物流企业免费邮寄救灾物品作用。
(六)挖掘发挥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大数据资源的价值
一是充分重视网络大数据下的人类行为信息对自然灾害预防的价值。实时监控、及时统计分析网络信息,深入挖掘人群行为和自然灾害发生之间的相关性。二是充分重视灾后有价值大数据的深度挖掘。这一方面可以借鉴日本和欧洲的一些经验,日本和欧洲的科研团队高度重视基于互联网+自然灾害信息深度挖掘。东京大学科研团队采用东日本大地震灾害中受灾人群使用手机信息研究了人们疏散的时间、方向、距离、道路拥堵、回流等问题,精确地计算出了人们逃离灾区的中长期避难行为的具体里程数、受灾城市不同时间点的人口变化率等数据。意大利、英国等科研人员基于移动互联网研究了海地大地震和阿尔卑斯山受灾人群疏散时间、方向、距离、回流等问题。在关于海地大地震的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挖掘中,研究人员精确地计算出了人们在灾后一个月内撤离到同一省份的比例(85.5%)等数据,误差仅为0.85%~1.6%。同时应转化国内的科研成果,国防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减灾中心减灾和应急工程重点实验室等国内科研机构和团队目前也在积极挖掘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灾害救助数据信息,并取得了积极成果,自然灾害救助部门应加速推广诸如此类的科研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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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与挑战与日俱增
2012年,信息安全在全球范围面临的威胁和挑战与日俱增,网络攻击的趋利性和敌对性愈发明显。
在我国,特定行业专用应用安全产品市场快速增长,随着行业信息化的全面应用和两化融合的深度推进,面向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如公安、金融、工业、医疗领域信息系统面临行业特定的安全标准和安全问题,以二代身份证、PBOC2.0金融IC卡、工业控制系统和电子病历为代表的特定行业专用应用安全产品市场快速增长。同时,随着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的快速发展,面向云计算的应用安全、移动安全特别是移动终端安全需求增长成为产业新亮点。
2012年,随着国家在科技专项上的支持加大、用户需求扩大、企业产品逐步成熟和不断创新,信息安全产业依然处在快速成长阶段,产业规模达到216.40亿元,比2011年增长20.9%。信息安全产品主要包括以硬件为主的信息安全产品及解决方案、以软件为主的信息安全产品及解决方案以及安全服务。2012年信息安全硬件所占比例有所下降,但仍然占据最大比例,达到53.8%,信息安全软件和安全服务的比例分别为38.2%和8.0%(图1)。
未来3年,产业发展的驱动力仍然强劲,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安全、用户法规遵从要求越来越高、企业实力逐步增强、产品更具自主创新性并且更加多元化。2015年,中国信息安全产业规模将达到385.59亿元,未来三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1.2%。
展望未来趋势
在市场需求趋势方面,信息安全最大的特点及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就是“问题就是机会”,目前全球网络威胁有增无减,网络罪犯愈发趋于专业化,目的愈发商业化,行为愈发组织化,手段愈发多样化,罪背后的黑色产业链获利能力大幅提高,互联网的无国界性使得全球各国用户都避之不及,造成的损失也随着范围的扩散而快速增多。
面对严峻的安全形势,信息安全成了人们的迫切需求,政府、用户、厂商等各方对信息安全重视度逐渐提高。在产品和技术趋势方面,来自新兴应用领域的安全值得引起更多关注:
第一,云计算应用带来的安全威胁正在扩大。随着云计算的快速发展,安全变成云服务不可或缺的部分,计算和数据资源的集中化带来了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的新问题。云计算环境下,所有的应用和操作都是在网络上进行的。用户通过云计算操作系统将自己的数据从网络传输到“云”中,由“云”来提供服务。
因此,云计算应用的安全问题实质上涉及整个网络体系的安全性问题,但是又不同于传统网络,云计算应用引发了一系列新的安全问题。从云计算应用的服务对象来看,主要涉及公共云应用安全、私有云应用安全及混合云应用安全;从服务层次来看,主要涉及终端用户云应用安全和云端的安全,如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安全、平台即服务(PaaS)安全、软件即服务(SaaS)安全、虚拟化安全等。数据安全包括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和抗抵赖性等问题,风险不仅来自于数据丢失的隐患,还来自法规的冲突,例如法规要求对存储数据进行加密,但用户如何知道云计算服务提供商是否进行了加密,对于跨国界云服务应该适用哪种法规等。
第二,移动终端普及加速,移动安全市场将进入快速发展期。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为终端的移动计算,正在从个人消费市场逐步向企业应用市场推进。随着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的飞速增长,移动互联网日益普及,催生了各类移动应用的诞生,与此同时新的安全威胁也随之而来:垃圾短信、手机病毒、窃听软件等恶意程序对个人隐私、财务信息甚至企业商业机密构成威胁。使得移动互联网时代面临更多新的安全挑战。对用户而言,用户在移动终端上使用移动电子商务、移动办公、即时通信等应用,会有大量的重要数据流,黑客等信息窃取者将关注这一平台,安全问题成为重要话题。
对于移动互联网本身,作为定位于开放的信息承载网络,向固定用户和移动用户在内的所有用户提供IP电话、电子邮件、Web业务、FTP业务、电子商务等业务、WAP业务、基于位置信息的业务、短消息结合业务等具有移动特色的因特网服务,移动互联网自身的安全性越来越受到重视。移动互联网带来的通讯安全挑战包括垃圾短信、欺诈短信、骚扰电话、欺诈电话、响一声吸费电话、恶意网址、钓鱼网站、未经用户许可的联网访问等。
而从国家层面,通过移动终端多样化的获取敏感信息方式,再辅之于强后台的同步分析,很容易获取国家的社情民意、舆情动向。这就让中国对信息资源生产、传播和监管的能力面临严峻挑战。针对用户、网络和国家安全层面的移动信息安全技术必须要引起关注。
第三,移动云服务和大数据分析应用将凸显个人隐私问题根据。由于网络传播的广泛性,一旦个人信息泄露,将有可能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与现实物理世界不同的是,虚拟世界每个人的身份是以数字代码的形式体现的,个人信息,包括能够对主体构成识别的各种信息,例如姓名、住址、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特征、指纹、婚姻、家庭、教育、职业、健康、病历、财务情况、社会活动、照片等等。
引言 1 物联网的应用研究现状
1. 1 物联网的应用研究
物联网用途广泛,遍及智能交通、环境保护、政府工作、公共安全、平安家居、智能消防、工业监测、老人护理、个人健康、花卉栽培、水系监测、体育竞赛与体育训练、教育培训、食品溯源、敌情侦查和情报搜集等多个领域[3]。
1) 物联网在社会经济与生活中的应用 2) 物联网在物流方面的应用 1. 2 我国物联网应用研究现状评述
我国对物联网的发展与应用的研究非常多,这些研究丰富了物联网的理论研究领域,对我国物联网的理论体系完善起到添砖加瓦的作用,满足了当前我国物联网发展的特定需求。
1) 上述文献中提出的主要观点
本文仅对物联网应用方面的文献作梳理,未涉及大量关于物联网技术的文章。上述文献从物联网应用的各个角度展开,形成一些明确的、共识性的观点: ①物联网的广泛应用将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之后的又一次信息革命,或称为信息产业革命的第三次浪潮; ②互联网与物联网的整合,改变了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实现全球 “智慧”状态; ③物联网带来了新的产业革命,可利用物联网信息通信技术改变未来产业发展模式和结构; ④作为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物联网可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实现信息的共享、反馈;⑤物联网将是一个新兴产业,物联网产业是具有万亿元级规模的产业; ⑥当前我国物联网发展的障碍集中于安全、成本、效率、标准化、整体规划等方面。总体而言,文献较客观地描述了我国当前物联网的发展现状,阐述了发展物联网的益处,对我国未来物联网产业的发展前景进行预测,同时探讨了物联网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应用方向。此外,关于物联网的应用研究角度非常丰富,研究人员众多,不仅限于高校、企业,还包括政府人员; 同时研究视角奇特,既包括新兴低碳经济与物联网的关联,也包括传统的科学发展观、与物联网的关系分析。
2) 研究可能存在的不足
物联网毕竟是新兴事物,因此,不可否认当前物联网理论与应用研究的作用与贡献。但是也应看到上述研究的不足,总体表现为研究内容较空、雷同,学术界对此的讨论非常热烈,但是多浮于表面,实践应用不足。部分研究仍然仅着眼于物联网的基本概念和细微的应用点,研究内容也不够深入,仅是对物联网技术的套用。部分文章文不对题,对物联网的分析、应用有些牵强附会。应用研究性的文章“为应用而应用”,缺乏应用的基础分析,提出的措施空泛。物联网应用性文章研究从点着手,但是也仅限于点,而非线、面。例如研究主题为“物联网应用于物流管理”的多数论文仅是对采购、生产、配送、销售、回收 ( 召回) 等供应链过程各个环节的监测,缺少全过程的协作,同时侧重于信息的共享,缺失物联网产业链各主题对实物智能管理的协作。研究物联网技术应用于监测,而无后续支持: 仅是安全防范,未能做到控制处理。多数论文均将物联网作为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进行分析,对物联网商业模式与产业运营的研究较少、较浅。关于物联网产业链中物流配套支持的理论研究较少。
继连续召开五届中美互联网论坛以及四届中英互联网圆桌会议之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2012年下半年分别召开了首届新兴国家互联网圆桌会议和首届中韩互联网圆桌会议。自此,在互联网领域展开的国际辩论落实了两个新维度:一个是跟中国发展程度相近的巴西、俄罗斯、印度、南非等新兴国家,另一个是跟中国地缘、历史、文化相近的韩国。这种中国积极领导的双边和小多边互联网对话机制也从此具备了多样性、成熟化的特征。
诠释和界定国家身份
我国已经逐步建立了多层次的互联网对话机制,并且在不同的对话机制中,更准确地诠释和界定了各方在本领域相异或相似的国家身份。虽然所有会议均强调各方在互联网领域所面临的共同挑战以及要通过政府、业界和民间专业机构的内外合作去克服这些挑战,但是中美和中英的互联网对话强调各方的差异性,新兴国家和中韩的互联网对话强调各方的相似性。
例如,在第四届中英互联网圆桌会议上,中方强调反对以“网络自由”为名,行“互联网强权”之实。在第五届中美互联网论坛上,中方强调“国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历史文化传统”的差异,避免“零和博弈”。在2012年举行的新兴国家互联网圆桌会议上,中方则强调“努力扩大新兴国家、发展中国家在互联网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同样,在中韩互联网圆桌会议上,中方强调“扩大亚洲国家互联网国际话语权”。
尤为醒目的是,在这些立场沟通中,我国对互联网的理解和立场在新兴国家互联网圆桌会议上获得了全面的肯定和支持。诸如“发展中国家未能充分享有前两次工业革命的文明成果,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第三次科技革命为发展中国家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难得机遇”等方面的措辞,在国内可能已经是老生常谈的共识,但是在新兴国家政府间多边对话中,却指明了各国在思考互联网问题上的共同出发点。在此基础上,新兴国家在互联网治理、网络空间安全、国际合作等方面找到了共同的语言,巩固了共同的立场。
突显互联网领域的成就
2012年进行的两场互联网圆桌会议,更加突显了中国在互联网领域取得的成就。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议题和发言人所属部门来直观地设计议程,在各个论题的内部,安排中方和外方职责相近的发言人发言。以最近召开的中韩互联网圆桌会议为例,在“网络经济发展”议题下,韩国电信对应中国电信;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议题下,韩国放送通讯委员会对应中国工信部;在“打击网络犯罪”议题下,韩国法务部对应我国公安部;在“国际合作”议题下,韩国外交通商部对应我国外交部。这种机制有效地实现了政府和市场各个部门的跨国对接。在双边和小多边的对话中,通过对比来直接呈现中外差异,以稳定连续的方式同时实现了国别体和编年体式两种记叙方法的优势,为中国互联网的发展积攒了宝贵的动态数据。
即便是跟来自第一世界和第二世界的上游国家对话,在中国和美英的对比中,我国互联网发展的成就也毫不逊色。而在2012年中国和其他新兴国家的对比中,尤其突显了中国近些年来在互联网领域取得的非凡成就。以2011年数据观之,中国有5.13亿网民,是巴西、俄罗斯、印度、南非四国网民总数的三倍;中国有4亿社交网站用户,是其他四国总数的两倍;中国网络广告收入达到81亿美元,超过其他四国总数的四倍。由于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更加相似,中国和其他新兴国家的对比要比中国和美英国家的对比更加客观。这表明,国内外舆论过多地关注互联网发展为中国带来的问题和挑战,而我国的互联网经济则轻舟已过万重山,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
深化对互联网基础设施的认识
各方对互联网这项基础设施的看法日益加深和拓展。跟古代的漕运、驿站等物流运输系统相似,邮递、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是当下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互联网却是上述所有基础设施的共享平台,更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
在近些年来关于互联网的对话中,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市场部门,乃至民间层面,均在不断地刷新对互联网等基础设施的认识。互联网作为一项核心基础设施,不仅维系着国家的经济命脉,甚至跟国家的政治命脉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各国都意识到,仅从GDP增长贡献率、电子商务交易等经济维度来理解互联网还远远不够,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平台的发展,一系列的社会矛盾、难点、热点问题已经跟这些新平台息息相关。
2011年开始蔓延的中东和北非骚乱被称为社交网站引领的革命,信息技术点燃和放大了人们对经济萎靡不振、失业率高企等问题的不满。2011年8月,英国政府认定,社交网站和智能手机在伦敦大骚乱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2012年8月,通过社交网站和手机散布的谣言在印度引发大规模恐慌事件,成千上万的印度人逃离印度南部,暴露了社会阶层断裂、教派矛盾等深层社会问题,印度被迫限制社交网站的使用和群发短信的数量。
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各国各界更完整地认识到虚拟和现实、网上和网下的联动关系,在跨国互联网治理的舆论中,有更多的声音要求加大政府的作用以及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建立和执行的互联网对话机制中,除外交部、工信部、商业部、文化部等部门之外,还根据议题的不同而提升了公安部和应急部门的参与空间。
化解互联网治理的争议
近些年来,一连串重大事件使得互联网治理本身成为国内外舆论关注的焦点,中外互联网对话机制成为各方、化解争议的重要平台。
在2003年和2005年分别于日内瓦和突尼斯召开的信息社会世界峰会上,新兴国家质疑美国在互联网核心资源方面的垄断地位,跟美国在互联网治理方面的分歧走向公开化,前者倾向于互联网治理的政府主导原则,要求改变现状,美国则主张市场主导原则,拒绝改变现状,但那时这些分歧尚没有受到学界、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一、正确理解网络会计的含义及其特征
所谓网络会计,是指在互联网环境下对各种交易中的会计事项进行确认、记量和披露的会计活动。网络会计实质上是建立在网络环境基础上的会计信息系统。网络会计针对不同的披露对象可以分为三个类型:一是关于企业内部网。企业的内部网实现了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共享,优化了企业内部的资源配置。采用“防火墙”技术与互联网隔离可以使会计数据得到安全、保密的保障。二是关于企业外部网。企业外部网是在Intemet的基础上,对一些有选择的合作者开放或提供有选择的服务。三是关于互联网。互联网传播的空间巨大,但披露的信息有严格的限度。越来越多的企业在Intemet上拥有自己的网站。要进行严格控制。网络会计与传统会计相比具有以下表现特征:首先是即时化:传统会计往往是通过核算后的数据,来事后分析此项业务的优、缺点。而网络会计则在业务事项发生时,会计信息系统可以通过企业内部网、企业外部网以及互联网直接采集有关的数据信息,实现会计和业务一体化处理。这样会计核算便从事后的静态核算转化为事中的动态核算。其次是多元化:传统会计往往为遵守会计的一惯性原则,不但在会计信息的处理上贯彻,,连会计决策时往往也会把自己局限于一条路上。而网络会计则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企业不仅可以提供规范的最低标准的会计信息,还可以提供所有可能的会计方法作为基础的多元化会计信息。再次是降低成本。从而实现利润最大,财务状况最优,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客户。最后是商业性:在网络环境下,会计信息将具有重大程度的开放性,会计信息作为商品走向市场。
二、必须解除对于网络经济冲击会计基本假设的几点误解
(一)首先,要明确网络技术创新是否挑战会计基本假设人类社会按照社会经济的主导技术而划分为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网络经济;而按照经济的本质属性又划分为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按照经济的本质属性的划分方法对于研究经济环境对会计发展的作用更加有意义,这主要因为:第一,对于经济的主导技术因素(即象征生产力水平)和经济的本质属性二者而言,后者对会计理论和会计业务的影响更深。第二,网络技术的创新使社会经济从传统工业经济转换到网络经济时代的直接经济。这种转换不但克服了迂回经济中间环节的大量物耗,大大降低了有关的交易成本,而且这种转换并没有实质性地改变资本增值运动的本质特征。
(二)其次,要明确虚拟企业是否挑战会计基本假设虚拟企业是美国的米切尔和贝尔于1994年3月率先提出的。是利用电子信息打破联合企业间的时空间隔,属于临时性的结盟且分合迅速,目的在于利用变化多端的市场机会。虚拟企业呈现出明显的不确定性。但是虚拟企业作为一个虚拟的临时性的合作组织形式,无法提出一个完整的供不应求目标的概念。
(三)再次,要搞清电子货币是否挑战会计基本假设人类进入网络经济时代。经济生活中出现了电子货币这一新鲜事物,电子货币又称数字现金,是在银行电子技术高度发达基础上出现的无形货币。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是商品交换的必然产物。在货币发展史中,黄金到纸币的转变是一种足值货币到符号货币的转变,而纸币到电子货币的转变仅仅是一种符号货币到另一种符号货币的转变。
三、网络时展网络会计还应解决好的有关问题
首先是确保安全性问题。在企业网络会计与互联网连接后,会计信息能迅速地传播,但由于Internet的开放性特征与本身资源的缺陷,较之手工会计系统与局域网会计,网络会计安全性较低,风险因素天天增加,安全问题是网络会计发展中面临的首要问题。因此,必须要有一个安全、可靠的通信网络,以保证会计信息安全迅速地传递;其次,计算机硬件、相关软件的安全及性能必须得到有力的保障,以防止硬件、软件故障和黑客入侵以及计算机病毒给网络会计带来的危害。加速培养高素质的财会人员。网络会计的实施,不仅要求会计人员能进行简单的计算机操作,还要求能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网络会计实现的关键最终仍然是人,所以应积极培养既能掌握现代化信息人才,又能掌握现代化会计知识和管理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我们相信,有党的政策精神的鼓舞,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有对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理智认识,有对世界会计发展潮流的清醒洞悉,网络会计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据北京设计周运营总监张欣介绍,“设计猫”分为线上和线下两大部分。线上部分主要为销售上千款国内外设计品的天猫旗舰店,提供购物场景;线下部分则落实于集设计消费、展览、设计师交流、社交、餐饮、艺术表演为一体的设计展会,提供消费体验。在传统设计流程中,消费者往往不参与创作流程,只在最终销售环节面对已经制作成型的设计品,然后根据既有因素做出购买判断。而“设计猫”则提出,为“设计消费”行业打造独有的商业模式闭环,即从设计创意到产品开发、生产、销售、设计师互动再形成新的设计创意,打造消费者可以参与和互动的流程。消费者不但可以开拓思维,像设计师一样去思考所需,还可以与设计师交流,对最终产品提出个性化修改意见。此外,结合在线支付等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设计消费的支付模式、营销方式也将有所突破。
国务院此前的《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这将为设计消费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潜力待放
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主任陈冬亮告诉记者,他们与北京市统计局合作开展了调查研究,初步显示仅北京地区目前就拥有20000多家各类设计创意企业,专业从事设计活动的人员总数约达20万人,2013年北京设计产业收入超过1200亿元。北京国际设计周去年在短短一周内吸引了600多万观众,交易额超60亿元。
但由于长期以来缺乏资金和市场平台的支持,很多国内优秀的设计只能停留在稿纸阶段或生产一两件样品。“只有能够量产的设计才能称为设计产品,不能够量产的设计只是作品。”LEXON创始人Rene Adda曾在中法设计高端论坛上说。
对于很多设计师尤其是年轻设计师来说,将作品变成产品是一道坎。这也使设计业常常被误认为是特定“圈内”人参与的“小众游戏”,产业和消费市场的活力远未释放出来。
“触网”互动
这些年,无论是日渐成熟的北京国际设计周,还是刚刚起步的深圳设计展,都在试图搭建设计与大众消费对接的平台。而与互联网的融合将加速设计消费的“成长”。
“中国有大量本土设计师和原创设计品牌,我们愿搭建通路,让消费者在互联网上认识、了解这些品牌,最终消费、购买这些品牌。”天猫CEO王煜磊告诉记者。拥有7万多个品牌的天猫,在对其线上产品交易分析时发现,与设计相关的“时尚商品”的成交占比,已经超过总成交量的50%。王煜磊说,“天猫2014年度核心的战略之一,就是品牌时尚化。”
“这种合作会将中国的设计消费带入互联时代。”北京国际设计周组委会副主任孙群表示。网购设计产品,并非简单将此前线下的交易转移到线上进行。设计消费“触网”后真正的爆发点,是引入互动,是一种消费模式的再造。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十数年,互联网消费人群的消费心理也在发生变化,从适应网上购物,到挑选性价比较高的产品,再到现在已开始迈入个性化消费的“大门”。
一方面,人们的购物行为有时已不仅仅是在买商品,而是通过购买表达其对商品背后蕴含理念的认同。对这种消费心理的把握,在电动汽车特斯拉、小米手机、乐视超级电视,以及“褚橙”、“柳桃”、“潘苹果”等产品的营销中,都一再被应用。另一方面,互联网的便捷性、移动互联网的直达性,也使购买者参与产品设计过程成为可能,且互动操作越来越简便。
“设计不能再限于工作室中的自我诠释,继续闭门造车、曲高和寡了。它应该听听大众的声音,满足消费者的实际需求。”ACF设计产业集团创始人王昕感叹说。
“双向”升级
“一群相互不认识的设计爱好者,可以通过众筹的模式支持他们喜爱的设计师。一旦任务成功,设计师会和参与众筹的爱好者们交流,甚至共同开发新的设计产品。”张欣描述着“众筹设计”的过程。
此前,互动参与的理念在众筹网、点名时间等网站上获得过较为成功的实践,为一些设计在上游生产端的“触网”提供了参考模式。通过电商渠道“触网”,则为设计在大众消费端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和直达的渠道。“我们期待着设计消费理念和模式的全面升级。”张欣说。
在设计跳出“圈内”融入大众消费的过程中,国内电商业也面临着自身的转型升级。正如王煜磊所说,电商也面临着从单纯用户竞争、价格竞争到个性化消费市场竞争的转变。黏住用户的除了依靠低价战略,还要提供消费者认同的产品和服务。设计与电商,两者融合将实现双向促进。
“互联网的便捷优势,可以高效促成设计消费。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除了追求效率外,还需要关注其中的文化内涵和人文关怀。”洛可可设计公司创始人贾伟提醒说。
互联网改变着人们的思考模式,而设计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普通大众才是帮助设计实现产业化的核心人群,也是引领设计消费潮流的主要力量。我们期待,“触网”后的设计消费能带给千家万户更多更具内涵的消费体验。
国家出台政策鼓励文化创意
和设计服务产业发展
——以打造品牌、提高质量为重点,推动生活日用品、礼仪休闲用品、家用电器、服装服饰、家居用品、数字产品、食品、文化体育用品等消费品工业向创新创造转变,增加多样化供给,引导消费升级。支持消费类产品提升新产品设计和研发能力,加强传统文化与现代时尚的融合,创新管理经营模式,以创意和设计引领商贸流通业创新,加强广告营销策划,增加消费品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健全品牌价值体系,形成一批综合实力强的自主品牌,提高整体效益和国际竞争力。
关键词:生态;互联网;生态治理;“人文科技”;生态文明
中图分类号:G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7)03-0093-05
与生态在对待科技问题上都主张科技要为人类生产生活服务,但人自身不能在此过程中被科技束缚。而推动“互联网+”行动在生态治理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促使互联网不再是作为最初刚刚发展起来的一项新兴科学技术,而是可以真正融入到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像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众多伟大科学技术一样,深刻改变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1]为改进生态治理思路,增强生态治理能力提供新的思路和创见。
一、生态科技观“人类尺度”的思想核心
即使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伴随着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当今时代,马克思有关科技的思想对解决现实问题仍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即以科技的发展和创新为中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工业是自然界对人,因而也是自然科学对人的现实的历史关系。” 自然科学“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做准备,尽管它不得不直接地使非人化充分发展”。[2]马克思的这种“人文科技”思想把人类社会所存在的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之间的对立巧妙融合,在当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之下,科技不再仅仅是被当作一种脱离人的单纯工具,互联网时代下的生态治理就不是单纯地利用互联网工具进行生态治理的模式,而是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从这个层面上说,用马克思的科技观点分析当下互联网技术仍然是一种社会活动,一种特殊的生产力对未来社会以及人的全面发展所产生的重大推动作用。
20世纪60年代以后,许多生态学者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基本立场和思维方法,对当代生态危机和环境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和尖锐批判,尤其是在对技术非理性使用的批判尤为深刻,提出了许多合理利用科技的主张,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的“人文科技”思想。
1.反对科技“控制自然”导致生态问题。生态学者既反对单纯依靠科技的进步就能够解决当前生态环境问题的观点,也反对认为科技进步是当前生态环境问题产生根源的观点,他们认为技术的运用并不是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在生态危机发生之初,一些思想家把生态环境问题归结为科学技术本身,生态代表人物威廉・莱斯就激烈批评了把科技和控制自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观点。在现实社会中,科技履行控制自然的功能仅仅是表面现象,真正导致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源还在于人类自身的思想观念和由此采取的一系列的社会制度安排。[3]科学技术不能再被视为控制自然的工具,从社会进步的角度来说,人类面临的最迫切的挑战不是征服外部自然,而是可以发展一种理智地使用科学技术手段来提高生活水平的能力,以及培养和保护这种能力的社会制度环境。[4]所以并不是不需要科学技术,而是必须改变人类利用科技的方式,本质上仍然要从人自身找到生态问题的原因。
2.主张科技的“生态化”需要发挥科技的多重价值。生态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科技应该建立在对人的自利和自然应有的价值权利的尊重之上。即使是持“科技并非中性”观点的安德瑞・高兹也认为,科技反映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他高度评价了当时还处在发展萌芽阶段的计算机网络化和机器人技术,认为这是以尽可能有效地使用生产要素的经济需求为主要特征。[5]高兹所主张的“经济理性”和生态观念的普及,这也正是可以通过当今互联网、大数据科技的发展来实现的。在传统的工业社会,人们只看到并运用了科技的经济价值,忽略了科技的社会价值和人文价值,这就会导致诸多的生态环境问题。在当今社会,我们必须重新审视科学技术的多重价值,让经济价值的实现以科技的“生态化”为前提,即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条件下,努力实现科技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人文价值之间的统一。在社会主义的科技发展中,这种多重价值也最终表现为人与自然都可以实现真正的自由与解放。
3.认为科技必须遵循“人类尺度”,核心是实现“人的解放”。生态学者侧重于从生态角度对科学技术进行批判,詹姆斯・奥康纳就认为高度集中化的大型科学技术发展模式应该向科技发展的“分散化”与“民主化”转型,使生产过程也可以分散化、民主化。本・阿格尔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费方式、经济组织形式的批判,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稳态经济”模式,这种“稳态经济”并不是让大部分人回到过去那种以穷l僻壤为特征的艰苦生活环境中,而是要把现代技术分散地运用于环境之中。约翰・贝拉米・福斯特则直接阐明技术在“某种特定生产和积累方式”中是无法为我们独自解决生态问题的,必须要结合“人民和社会”的需求。[6]这些思想都可以看作是马克思“人文科技”思想的延伸与发展,科学技术的实质任务就是必须遵循“人类尺度”,使用具有“人性的技术”,可以充分发挥人的创造性,让每个个体参与其中,核心就是要实现人自身的解放。在此之后的戴维・佩珀也强调了实施生态社会主义的主要特征就是新的“人类中心主义”。区别于以前的名义上是把人而实际上是把技术至于中心位置的人类中心主义。它强调人自身精神的重要性,但这种重要性依赖于与其他自然物的非物质性的交往。这实际上与马克思所说的人道主义同义,即人与自然形成一种和谐的关系,实现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的高度统一。
二、互联网科技在生态科技观视角下的重新考量
从及生态马克思对待科技问题的观点来看,以生态与人文视角利用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可能带来生态文明的巨大进步。而将当下推动“互联网+”行动的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科学技术,置于生态治理之中进行重新考量,对于实现生态治理真正的“善治”就有了新一层的内容和意义。
1.互联网自身具有“人性的技术”特点。互联网同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类似,虽然在基础设备制造和上游能源利用环节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然而在自身环节并不产生环境问题,属于生态学者描述的可以使用的具有“人性的技术”, 或者是一种“软技术”。首先,互联网具备“分散化”“碎片化”的特征。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都可以接入网络,使在生态治理方面的信息交流极为通常,每个地方、每个个人的诉求也能得到充分表达。其次,互联网渗透多领域的特点使科技的多重价值得到深刻体现。互联网发挥的作用从最初的经济领域渗透到生态环境领域,从改造制造业到环保产业趋向柔性化和智能化,互联网发展到大数据阶段对不同国家、地方环境数据的监控与整合,又可以减少生态治理的成本,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从而使互联网在生态治理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最后,互联网发展到今天的一个最为重要特点就是“大众化”和“去中心化”,这同样符合生态要求科技“民主化”“非官僚化”的特征。所谓“去中心化”并不是中心与实质的丧失,而是多核心多实质的“共治”。互联网技术在一开始的发展仅仅是“小众拥有”,是社会精英们娱乐的工具,还谈不上网民共享,更不可能有什么“共治”。但当互联网发展到成熟阶段,随着网民数量的增加和素质的提高,“共享共治”自然也有了必要性,在生态治理方面也不例外。在未来,互联网的共享共治精神也会逐渐趋向理性,对改善生态治理将发挥重要作用。
2.对互联网的认识过程体现“人类尺度”与“人的解放”。马克思论述人类自身发展需要经历人对人的依赖,人对物的依赖,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三个阶段,而人类利用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很多科技的发展同样也经历了从“他人依赖”到“工具依赖”到“人的解放”三个层次,在生态治理过程中对互联网的认识也大致需要经历这三个阶段,即在一开始的“原始阶段”,人们利用互联网仅H是把其作为传递生态治理信息最基本的工具,实际上还是处在互联网最初的应用阶段。而在其后发展到较高一层次后,人们开始把互联网当作自己达成生态治理目的某种“渠道”和“基础设施”,[7]这时互联网成为名副其实的生态治理工具,正是在这个阶段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人们开始审视利用科技所带来的许多负面影响,比如片面强调科技的作用而导致缺乏人文关怀、过分强调工具的治理作用从而忽略了人自身的主动性等问题。只有当这些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后,就达到了第三个层次,即互联网下的“人的解放”,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科技不再只是人类单纯利用进行治理的工具、渠道和基础设施,它已经不是处于某一层次的发展之中,而是整个层次的包含之中。此时人们已经习惯社会治理活动中网络工具的存在,互联网科技也真正内化到了人们达成自我实现和发展的需要之中,即互联网下的“人的解放”。人们在利用科技中寻找到了人的本质,而科技是实实在在地已经融入到整个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也真正内化到了人们达成自我实现和发展的需要之中。
3.互联网的发展与生态科技观紧密结合。在以及生态看来,科学技术就是人借之将自己的需求和目的转移至劳动对象的力量和手段,是人类意志的产物,并在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问题本质上仍然是由于人类不能正确认识和利用技术,是人自身局限性的反映,生态问题不是单纯的“自然”问题,也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一个亟待重视和解决的社会问题。因此,在当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科学技术无疑是改善生态环境,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8]阐发生态科技思想中的生态维度是很有价值的,利用科技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应该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理性选择。也只有真正把互联网的发展融合到生态治理之中,实现在国家治理能力在生态层面上的改善,才能使人摆脱“科技异化”,实现社会与环境的协同发展。
所以,我们重视科学技术在人类与自然共同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对互联网科技也不例外,最终都是把着眼点放在了人类社会的未来――生态文明的建设上去。不单单是把互联网技术作为参与生态治理与实现生态文明的工具,而是让互联网真正融入到生态治理本身之中,让科技也成为生态文明的一部分,也就是人们未来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使生态治理也能“互联互通”,实现生态治理的专业化与大众化融合,达到“共享共治”,即每个人都是生态治理的主体,这也就达到了马克思所描述的人类发展三个阶段的最高一层。
三、互联网科技在生态治理中的路径转变
现阶段互联网已经广泛进入了世界以及中国人民的社会生活。截止2015年,全球网民已达30亿,人类全面进入互联网时代。而我国网民规模达到68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03%。[9]中国拥有着全球最大规模的网民群体,早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互联网科技运用到环境治理已经有了雄厚的群体基础。互联网虽然不是中国的原创发明,但就如同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能够造就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辉煌一样,中国完全可以借助互联网实现创新生态治理模式,为世界生态环境的改善做出贡献。
当前,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技术代表着信息技术最新的发展方向,是中国增强生态治理能力的现实需求,也为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生态的科学技术观念融入到互联网的发展,使互联网科技不仅可以发挥提高相关制造业劳动生产率、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功能,同时也开始在社会各个层面发挥维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效率的作用,这正是我国完善和发展生态治理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契机。中国当前正在大力推动的“互联网+”行动,在生态环境领域内就是要“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10]整个生态治理动态过程中的“互联互通”以及每个社会成员参与此过程中的“共享共治”,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在生态治理过程中的“人的解放”。
1.纳态治理区域个体决策到“互联互通”。互联网表现出来的科技形态几乎是无形的,但它对整个人类的影响却是有形的。人类惊人的创造力再次通过发明互联网以及越来越廉价的接入设备为解决包括生态环境问题在内的各种社会问题提供了更多可能的方案。如同批判“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狭隘观念,强调人与自然界的辩证统一关系一样,互联网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简单地让其成员知道自己的某些努力既不是孤立的,也不是无用的,而且这种努力不是靠强制、义务、物质激励或社会契约联系在一起,最重要的是依靠共同的价值观联系在一起。人们知道有些任务和成就只能通过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来完成。[11]
当今生态环境问题如同互联网一样,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并且也随着接入互联网地区和人数的爆炸式增长,互联网科技在国家生态治理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互联网无视地域、没有边界的特点使得每个不同地方的人都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反映环境问题,整个“地球村”中的“一个村落”中的“一个人”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就会波及到整个国家乃至世界,真正实现了生态环境问题不仅仅是在自然地理领域,而且还可以在人类社会领域的“牵一发而动全身”,这必然倒逼地方政府进行生态环境治理和产业政策改革,同时也要求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世界不同国家政府之间的生态治理统筹协调,生态环境问题就有了更加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对生态治理的相关决策不会再是某个国家、某个地区的区域性行动,同时,人们在网络上也自发形成了环保型组织共同监督不同地区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从而实现生态治理的“互联互通”。
2.从生态治理政府组织主导到“共享共治”。互联网科技虽然使社会更加多样化,但社会成员因为使用互联网仍然要共同遵守规则,仍然有共同认可的价值观,政府转型与 “共享共治”成为可能。[12]在未来,永不下线的互联网将对包括生态文明在内的大多数社会进程产生重大影响,人们自身创造性和自主性的潜力将得到极大的挖掘和发展,以自身智慧汇聚集体智慧,将用于任何有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项目。[13]个人自发的努力也可以汇聚成庞大的体系,最后形成“受启发的个人结成的集体网络”和“智慧型的共同体”,这就为“共享共治”提供了基础。这种“共治共享”的转变主要表现在动机与形式上。一方面,由于互联网极大拓宽了人的交往空间,无论是在现实还是在互联网中哪怕只是取得的些许成就,也会让人很有“获得感”。此时,经济利益的满足已经不再是人们首要或者唯一的行动目的,人人都可以参与生态治理的热情大大增强。另一方面,生态治理的主体也不再只是以传统的政府和一些非政府组织,互联网使每个公民和自发形成的环保群体可以表达意愿,创新了进行环保活动的平台,大大降低了形成环保组织的门槛和开展保护环境活动的宣传成本,同时一些互联网最新的创新成果――“互联网众筹”模式与“环保”相结合,其开放性与去中心化的特点,使环境保护运动更加透明和高效,给了生态治理以新的生命,从而实现了人们在互联网条件下环境治理的“共享共治”。
3.从生态治理的科学技术依赖到“人的解放”。生态污染、传统意义上“美”的丧失,这些从来都不是科技与生俱来的问题,科技同样可以给人带来更加奇妙的东西,这需要我们用新的文化重新塑造技术。技术本身不会创造需要,但我们可以强化与我们真正想要的所对应的目标,从而决定我们真正想要到达何处。[14]在当今时代,由于人们的这种科技式生存方式,各种问题无论缘由如何,其改善和解决都不可能再离开科技的影响。但也绝非简单地依赖科技,互联网科技也不再仅仅是人类进入网络领域的工具,而是相对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的各个系统造成的整体性效果和价值取向。[15]无论在哪个系统中,其价值取向的根本是指向“人的解放”,这是未来利用互联网改造生态治理体系所应采取的最根本路径。
互联网创造的和而不同的局面可以让每个社会成员的意志都能得到充分的尊重与发挥,使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生态治理三者良性互动。这种生态科技文明可以不断满足人的需要,为人们提供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使人真正成为自己的“中心”,不再被互联网科技本身所束缚,而是能够掌握其中,充分发挥人主观能动性的作用。互联网也将真正融入人的思想文化之中,成为马克思所论述的“人文科技”那样,与科学的人道主义统一于生态治理的实践中,并可以在实践中发挥最大程度的积极作用。每个治理的主体可以成为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每个社会成员在生态治理过程中就能充分发挥自身的创造力、感知力、洞察力,最终达到治理过程中的自我驱动、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提升的理想状态,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彰显人生的真正价值。
以生态的科技思想看待当下互联网技术发展的阶段,科学技术始终都不再仅仅只是一个充斥着运算法则或者简单工具的冰冷世界,[16]最终人类自身还是要扮演“解放者”的角色。因此,在“互联网+”时代的生态治理过程就是要让其融合到每一个普通人的生活中去,真正实现在互联互通、共享共治基础上的人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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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农业经济发展;乡镇流通平台:对接
作为一种新兴业态,“互联网+”已在诸多经济领域发挥显著功能。基于互联网平台实施电子商务活动,将有效解决商流运行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这一点来看,“互联网+”能在助推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自身优势。农业经济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以社会分工为标准可以将其划分为农业生产领域和农业流通领域。随着农村农地和林地确权工作的开展,以及对返乡农民工进行创业扶持,农业生产领域的变化是十分显著的,其中产业化生产格局已经逐步搭建起来。然而反观流通领域,部分农村地区因受到自然条件的影响,与商品市场之间的空间距离较长。即使存在区位优势的农村,也因不懂市场而无法将生产领域的商品以合理的价格出售。能否将“互联网+”模式应用于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流通领域,使流通领域中的商流借助电子商务平台降低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干扰,是值得研究的课题。这就构成了本文立论的逻辑起点。
一、问题的提出
乡镇流通平台作为供应链系统中上游的一个节点,起到将农业经济系统中的商流进行输出的功能。因此,“互联网+”模式就需要与该流通平台进行对接。为此,笔者围绕乡镇流通平台的搭建提出以下四个问题。
(一)西部农民增收与流通平台间的关系问题
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地区的“三农”问题已得到显著改观,贫困人口数量在原有基础上下降了2/3。同时,在西部劳动力逐步回流的趋势下,“离土不离乡”的工作模式已成为西部地区农民的务工首选。但现实表明,在缺少有效流通平台支撑的状况下,西部农村的商流将被限制在有限的市场范围内,无法为当地的乡镇企业、创业农户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便是,高度同质化的乡镇工业生产和创业类型在域内市场中已形成了过度竞争态势,这势必抑制区域内农民的增收动因。
(二)西部乡镇流通平台搭建的实施主体问题
乡镇流通平台在功能上体现出支撑西部农村商流的流通,这决定了该平台具有极强的正外部效应。根据经济学原理可知,外部性是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之一,所以在搭建流通平台的主体选择上自然将目光转移到政府身上。然而,商品流通依托市场需求拉动,这意味着流通平台还应在市场原则下进行管理和维护。因此,西部乡镇流通平台搭建的实施主体就不能局限于县域政府范畴,还应引入市场的力量。
(三)乡镇流通平台搭建与内外管理间的问题
乡镇流通平台作为具有极强正外部性特质的渠道,需要与西部农村商流的特征相适应。这里的特征包括商流的结构、流通规律和周期性。通过调研发现,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商流仍以农产品深加工为特色,并涉及服装加工业;而创业农户的商流以农产品的养殖和种植为主流[1]。因此,乡镇流通平台在内外管理上需要形成植根性效应。
(四)乡镇流通平台搭建中的动态适应性问题
乡镇流通平台在搭建中还应重视对未来环境的动态适应性问题。根据产业经济学理论可知,西部农村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将逐步加强与域外经济场的联系,从而不断升级当地的产业结构。由此,动态适应性是平台管理主体所要解决的问题。不难看出,以上四个问题分别涉及农民增收关系、平台搭建的实施主体、平台的内外管理、平台的动态适应性等方面。这意味着,要使“互联网+”与乡镇流通平台形成无缝对接,则需要与上述四个问题形成同向契合状态。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互联网+”模式功能的正常发挥。
二、对“乡镇流通平台体系”的认识
为了确保“互联网+”模式功能的正常发挥,还需要对“乡镇流通平台体系”进行全面理解,从而寻找到与之相对接的切入点。
(一)对乡镇流通平台功能的认识
长期以来,涉及农民增收问题的思路大都以提供就业岗位以及扶持农户自主创业为主线。这一思路在特定地域范围内是可以取得明显效果的,如处于东部发达地区的农民。但对于西部地区的农村来说,随着农业税减免和农村社会保障程度的显著提升,该区域的农民似乎存在着一种优越感。这种优越感在封闭生活空间的作用下,逐渐形成了“离土不离乡”的就业意愿以及自主创业冲动。因此,基于西部农村的这一特点,县域政府相关部门急需加深对乡镇流通平台功能的认识。
(二)乡镇流通平台实施主体职能
打破市场失灵对西部农民增收的限制,需要县域政府出面搭建乡镇流通平台,构建完整的供应链体系。针对西部区域商流的特点,应加强仓储节点和流通加工节点的建设。但问题也就再次出现,即由谁来具体管理这一流通平台?笔者认为,可以将问题转换为“由谁来经营该流通平台”。按照市场原则来经营管理流通平台,需要引入第三方流通组织来执行,同时还应防止流通平台的外部性效应被弱化。
(三)对西部农村商流特征的调研
在“商流决定物流、物流支撑商流”的辩证关系下,若要使乡镇流通平台与西部农村地区的商流保持匹配,还需要深化对当地农村商流特征的调研。笔者对成都周边县域内农村实际情况的调研发现,该区域的商流以轻工业产品(农产品深加工和服装代工生产)为主要种类。这样的商品种类和类型决定了供应链系统的运转模式,并在市场需求导向下为供应链管理提出了要求。可见,深化对西部农村商流特征的调研,是当前急需开展的工作。
(四)柔性化流通平台的管控机制
乡镇流通平台的搭建不可能一劳永逸。随着农村产业政策的调整和当地产业结构的动态演进,原有的平台不能完全适应现实的需要。因此,建立柔性的流通平台管控机制成为必然。前面已经指出,县域政府应成为流通平台的建设主体,其在建立柔性化流通平台管控机制上也应发挥建设性作用。
三、“互联网+”与乡镇流通平台对接的切入点
(一)实施对接的主体
乡镇流通平台在功能发挥上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这意味着借助市场力量来完成流通平台的搭建会遭到市场失灵的干扰。再者,随着“互联网+”模式的引入,前期将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电商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由此可见,实施对接的主体应是县域政府。全国各地反馈的经验也表明,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电子商务平台搭建,能更好地完成后期服务和管理工作。同时,具有官方背景的“互联网+”模式也能增强农户的信任感。
(二)实施对接的职能
实施对接的职能主要指向“互联网+”模式的具体服务对象或范畴是哪些。从西部农业经济发展的现状来看,应着力为返乡创业农民提供服务。笔者调研发现,返乡创业农民通过在发达地区打工,积累了一定程度的人力资本,并在现有的农地和林地产权改革中获得抵押贷款的可能。但受到主观和客观条件的制约,他们无法对市场需求信息进行及时反应[2]。由此,借助“互联网+”模式所支撑起的电商平台便能有效解决市场信息接收和反馈问题。
(三)实施对接的管理
乡镇流通平台应交给第三方组织进行管理,在管理中应引入市场机制,实施对接管理的主体应具体到第三方组织身上。“互联网+”模式是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经济发展的一种新兴业态,那么在线上和线下同步运转的状态下,需要对线上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优化,并对电商平台定期进行技术性维护。所有这些都不可能由政府部门来实施,而只能在市场机制下由第三方组织来完成。
(四)实施对接的要求
实施对接的要求主要包括:与西部农业商流特征相适应,与流通平台柔性化管理相适应。这意味着在实施对接之前,应针对线上交互界面设计、信息板块构成等诸多环节进行实证调研,从而建立起具有区域植根性的“互联网+”模式。
四、有效措施构建
正如决策层所意识到的那样,我国“三农”问题若得不到彻底解决,那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仍是乌托邦式的主观意愿。因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应将农业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解决农户增收环节。“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实现农民在新城镇建设过程中的各项福祉稳步提升,成为农业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
(一)县域政府搭建电子商务平台
为了实现“互联网+”模式所形成的规模经济效益,需要形成该模式对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的覆盖面,从而以县域为单位进行“互联网+”模式的对接。在实施主体的选择上,应以县域政府为主导。在搭建过程中可以采取PPP模式,即县域政府与企业共建形式来开展工作。为了降低日后对电商平台管理的交易成本,这里的企业可以指向第三方管理组织。为了增强电商平台的官方性质和公益性特征,可以考虑将“互联网+”植入县域政府的网上政务平台之中。
(二)有针对性地建立创业信息服务
西部农村中的创业类型大多集中在种植和养殖业,部分涉及具有乡土文化气息的家庭手工业。这决定了以上类型产品需要通过实现空间效益和时间效益来促进农户增收。因此,电商平台应在农产品宣传和市场供求信息等方面起到支撑作用。根据西部创业农民所面临的商品流通困境,电子商务平台在交互界面的设计上应突出按产品品种分类的形式。同时,县域政府应组建创业或行业协会,规范相同农产品的市场定价机制[3],这样才能避免业内竞争所导致的利益损失。
(三)付费原则下的电商管理模式
电商平台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系列费用,经济资源本身就需要通过付费使用来建立有效的配置状态。因此,在“互联网+”与政务平台之间的嵌入环节完成之后,农村中的各类型经济主体在使用电商平台时应实现“一户一个账号”,通过付费来获得账号的使用资格,为电商平台的维护和管理提供必要经费,也促使各类型经济主体更加珍惜线上信息资源[4]。关于资费问题,可以通过设立不同层次的服务功能,由经济主体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
(四)市场导向下对电商界面优化
在适应西部农村商流变化和柔性化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电商平台还需要在市场导向下不断优化线上信息。这里需要强调,我们需要根据农村经济主体的文化程度、使用偏好等特征,订制化地完成电商交互界面优化工作。为此,第三方管理组织应与平台使用方保持实时联动,通过线上访问、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得他们的需求信息。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互联网+”与农业经济发展之间的对接不流于形式。
五、实证讨论
本文以重庆为例进行实证讨论。应将原有的“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升级改造为“互联网+公司+农户”,实现农业产供销信息共享,让农民使用智能手机获取销售数据,逐步形成按订单生产的B2B2C供应链模式。支持重庆生猪综合交易市场(生猪交易交割中心)、重庆中药材市场、观农贸市场、菜园坝水果交易市场、重庆花木世界等一批涉农专业大市场,探索试点B2B2C的电子商务新业态。逐步形成以平台建设为基础,以信用体系为核心,以系统集成为工具,以智能手机为终端,以冷链物流仓储配送为配套,以自有电商品牌为标志,以网络预售、秒杀、定时(整点)上新等为营销手段,以电子支付为核心的重庆大农业市场体系及大宗农牧产品电子商务新业态。鼓励农业农村电子商务领头人开设网店、官网直销、微信直销,推动创新创业。鼓励终端深入乡镇的配送站建设,形成农村到户“最后一公里”的配送服务能力,丰富农村居民购买渠道。
六、结语
本文主要围绕西部农业经济发展来阐述“互联网+”对接模式,但文中的分析思路和所得出的结论对于我国其它地方的农业经济发展也是有借鉴价值的。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互联网+”模式应切实发挥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功能。若要实现这一点,便需要在对本土商流的适应性方面下工夫,同时还应关注未来对接的演变趋势。通过静态与动态视角相结合,不断筑牢后工业化时代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信息技术平台。
[参考文献]
[1]田跃.基于地域共享的现代物流业成本控制问题研究[J].商业时代,2013(33).
[2]孙颖.电子商务企业物流成本控制探讨[J].中外企业家,2013(9).
[3]赵奕凌.物流成本管理与控制[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