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1 16:18:0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交通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城市交通管理;执法对策;执法教育
石家庄市作为华北重要城市,当前正处于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历史时期,同全国一些大中城市一样,社会经济发展与道路交通需求的矛盾仍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城市道路普遍存在着严重的交通拥挤与阻塞现象。作为交通管理执法主体来说,面对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交通需求,交通管理执法将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工作任务。
通过比较国内外交通管理的情况证实,单单靠修建道路的措施来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并不是一种万全之策。国外的交通管理经验告诉我们,现代化工业社会的汽车化高度发展需求,将在很长的发展时期内超过有限的土地资源和城市资源的需求,因此,城市交通拥挤将是一个长期的社会问题。面对这样的问题,国外的交通管理已把工作重点明显地转向于建立科学的现代化交通管理上,如先进的交通管理系统、智能交通运输系统(ITS),其中也包括交通管理执法系统的建设。我们应该认真学习这些经验,把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逐渐地转移到交通管理软设施的建设上来。对于石家庄市的交通管理而言,除高度重视由公安部和建设部提出城市交通“畅通工程”要求的综合交通治理方针和实施指标外,应采取措施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的执法质量。
一、加强交通警察的职业培训教育
现代城市交通的发展,对公安交警的整体素质和技术业务技能提出了更高、更强、更加专业化的要求。加紧提升交警队伍的整体素质,成为实现交通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条件,而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就是交警的职业教育与培训。
过去在交警培训教育中,因教学观念、教学模式和培训内容以及其它方面存在的种种原因,明显地存在下述几个方面的问题:缺乏明确的培训目标、教学模式传统化,无法适应在职培训对象、教材陈旧,与实际需要脱节、教学方法与手段单一,不能激发培训学习的积极性、考核方式呆板,不适合培训对象的特点等。如果不予重视交警职业培训工作方面存在的这些不良倾向,长此以往,交警职业培训的意义和作用将会大大地削弱,或者会变为空架子,而提高交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也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应研究规划制定切合实际、具有实效的交警培训教育管理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1 加快确定各层次的交警培训教育目标
交警职业培训工作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学活动,它总是要从一定目标出发,然后围绕这一目标来展开教学培训活动。如果教育培训无目标,必然会导致培训教学工作失去方向。因此,无论是什么层次的在职培训,都必须首先确立一个明确的培养目标,然后在这一目标的指导下,根据专业学科及对象来制定培训教学目标。就在职交警的培训来说,就是要建设一支适应21世纪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的高素质的交通警察队伍为总目标。在此基础上,根据各层次培训对象的情况,本着面向实战,讲求实效,追求实用的思想,规划制定明确具体的教学培训目标,确保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以培养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具备综合素质的实用型一线交通管理执法人才。
2 改变传统的培训教学模式
交通管理工作的社会性、广泛性、实践性、操作性以及在职交警培训自身鲜明的特点,决定了“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是不适宜的。因此,必须用“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现代化教学思想来指导在职交警培训工作。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要根据交警培训的特点,结合不同的培训对象,有针对性地利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及手段,以求趣、求乐、求实际为出发点,创造性地充分发挥学员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实现培训教育的目标。针对在职交警培训的特点,教学中可以采用以下教学方法和手段:
(1)情景教学法。就是教师依据一定的教学内容,创造出某种认知情景和情感气氛,通过创设和再现客观交通管理执法业务中的有关情景,体验到进入交通活动中的各种角色,从而促使其学习动机和学习需要在这种具体的“情”与“景”的交融中得到进一步加强。这不仅能使学员更好地感知教学内容,在相关交通执法业务的真情实景中得到实际体验,掌握交通管理执法业务理论知识,而且还能够使学员充分认识和感受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2)案例教学法。就是教师针对教学内容中的一些突出问题,通过向学员提供真实的典型案例,引导学员思考,启发学员寻找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3)双向交流法。就是教师针对某一特定的问题,通过座谈交流、参观访问、社会调查、专题讲座等手段开展教学活动。这样一方面有助于让学员了解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最新信息、动向,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达到学以致用;同时也能使教学活动更加丰富多彩。
除此之外,还可以根据教学培训的需要,把知识讲授、问题讨论、案例分析、技能训练、实地调查、多媒体技术应用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多形式、多角度地向学员传递新信息、新知识,使他们能及时准确地了解交通管理工作的新动态。
3 对培训教材进行规划
教材是教学思想、教学观念、教学模式及教学方法的综合反映,是教学思想、观念、模式及方法改革成果的载体。一本好的教材可使教师和学员得到良好的训练、吸取更多的知识,反之会极大地限制知识的传授。就当前交警在职培训中存在的各种教学问题而言,在很大程度上都出自教材。因此,必须尽快地对现有教材进行规划建设,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1)要成立专门的教材规划机构。其成员必须要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必须进行系统的、持续的课程标准和学术专题研究,随时掌握交通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及时对教材进行修订优化,促进教材建设的协调发展。
(2)教材要注重反映正确的教学思想和观念,注重反映现代交通管理水平的教学模式。
(3)教材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从培养对象出发,从解决问题出发,内容要贴近实际和实用,要有助于教师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4 加强师资建设
教育作为培养人的活动,由教育者、受教育者以及教育措施等基本要素构成,其中教师是教育活动的主导者,教师自身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培训教育工作的成败。因此,要搞好在职交警的培训,同样不能忽视任课教师的作用,任课教师既是课程的设计者,又是教学的实际操纵者,故加强师资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十分关键。一方面,要选择理论水平高、交通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的教师来担任在职交警的教学工作;另一方面,还要注重对师资的培养工作,要鼓励教师多走出去参加各种学术交流,同时还要鼓励他们“沉”到交通管理的
实战部门,在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第一线“充电”,以便掌握更多的新问题、新情况,积累更多的实践经验,为搞好培训教学工作创造条件。
二、强化交通管理执法公开
在交通管理执法中,其执法方式不仅要符合依法的要求,而且要贯彻公开原则,这是对交通管理执法活动的基本要求。在交通管理执法活动中贯彻公开原则,实质上就是要求警务公开,要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尊重和保障相对人的权利。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其所担负的交通管理执法职能与人民群众相关的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及警务工作纪律等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以求增强交通管理执法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以保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执法。在以往交通管理执法活动中,由于警务公开不到位,权力运作缺乏应有的透明度。其所导致的后果表现为:群众对交通警察的执法工作持怀疑态度,不知道交通警察是否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极少数交通警察钻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不公开的空子,凭借权力随意执法,或者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重影响了交通警察的执法形象,导致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执法不满意。
实行警务公开,即交通管理执法方式公开化,就是要把权力运行公开化,把权力及权力活动的过程置于广大人民群众面前,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交通管理执法方式越公开、越透明,就越能得到及时、有效、严格的监督,公正执法就越有保障,、权钱交易等不良现象就会被堵死。
交通管理执法方式的公开化主要包括:交通管理执法依据、标准、条件公开,交通管理执法程序、手续公开,如收费标准、办案时限等;交通管理执法的结果公开,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要把行政处罚的依据、事实与理由告知被处罚人等;在交通管理执法活动中推行听证制度,如在处理交通事故中举行听证、公开调解等,让相对人有更多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监督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全面推行交通管理执法程序化和警务公开化。向社会公众公开交通管理执法的依据、内容、程序与手续、时限,会极大地方便人民群众,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如在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举行听证程序,通过听证的形式使相对人享有了解权、知情权,直接面对面地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使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更加客观、公正,以利于问题的妥善处理与解决。
三、提高社会监督意识
交通管理执法权力不受监督和控制,就可能会被滥用。交通管理执法是行使国家交通管理行政权力的重要表现形式,如果缺少监督和制约机制,就可能使交通管理偏离法治轨道,导致专横,滋生腐败,交通管理的目标就难以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就无法保护。因此,加强对交通管理执法权的监督,使其公正、合法地行使交通管理权力是十分必要的。针对石家庄市交通管理的状况和特点,规划建议的交通管理执法监督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完善交通管理执法救济的宣传力度;加快交通管理执法监督法规建设的步伐;设立交通管理督察专员制度;交通管理执法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实施分离原则;推行交通管理执法责任制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执法监督的意识;加强新闻媒体对交通管理执法的监督。
四、提高交通管理研究水平和科技装备
城市交通的发展不仅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同时也是社会经济活动发展的产物,但城市交通的发展也会给交通管理执法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城市交通拥挤、交通事故、环境污染、车辆管理、行人管理、交通组织等等,这些问题不但现在存在,而且还会在将来随着交通需求增加更加迅速恶化。如果交通管理问题处理得当,则可促进城市建设的良性发展,反之,则造成城市活动的恶性循环。现代城市的交通是交通问题与城市经济活动和市民生活的一个复合体,涉及影响面非常广泛,构成因素十分复杂,如果仅就于交通管理问题来研究交通治理,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也只能是一种短期行为。因此,把交通问题作为派生的普遍社会现象来看待,必须采用“高瞻远瞩”的态度,重视依靠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研究治理再分析再研究再治理这样一个长期的过程。基于这一目的,对交通管理问题的研究水平和科技装备能力成为解决现代城市交通问题的一种有力措施。
全球定位系统(GPS)是一种以卫星及通讯发展为基础的无线电导航系统,由GPS星座、地面监控系统和GPS信号接收机三部分组成。在全球范围内任何位置,不管是任何天气条件,都可以24小时不间断地获得GPS定位到的准确的几何图像。全球定位系统的卫星分布和运转的轨道与地球相距约11000海里,通过GPS信号接收机就可以获得传回用户设备的导航信息。全球定位系统有着相比于以往的雷达定位系统更加高精度、全天候、自动化和高速度的优势,因此被广泛应用于诸如交通、航空、测绘、勘察等多领域多学科。虽然全球定位系统最初的设计目标是作为军用,但当它研制成功之后,人们在实际应用中发现了这个早期军用系统的专属产品其实在民用领域同样能发挥巨大的作用,人们甚至可以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全球定位系统进行导航。
2 空中交通管理重点介绍
民用航空的空中交通管理,顾名思义是为了对民用航空所进行的飞机飞行活动提供飞行支持和维护,同时由于民用航空的逐渐发达,空中交通管理还会对空中交通流量进行和陆地类似的交通秩序维护。总而言之,空中交通管理是为了保证民用航空有序飞行和旅客安全到达目的地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空中交通管理主要分为三类,分别是空中交通服务管理、空中交通流量管理和空域管理。
2.1 空中交通服务管理 空中交通服务管理应该提供的服务有:空中交通管制服务、飞行信息服务和危险警告服务。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主要目标是防止航空飞机在飞行过程中和其他飞机相撞,同时要防止飞机在机场或附近空域内与其他飞机或障碍物相撞,保证空中飞行活动的安全和良好的交通秩序。
飞行信息服务可以为处于起飞、飞行、降落状态的飞机提供实时的飞行信息,并适当地提出一些操作性高的可避开危险和加速飞机飞行的建议。
危险警告服务主要是为了解决飞机飞行中遇到问题需要救援的问题,帮助定位待救援飞机的位置和所遇到的情况,协助搜救工作。
2.2 空中交通流量管理 空中交通流量管理(ATFM)可以监控空中交通的当前情况,管理的目标是帮助飞行中的飞机之间进行高效的沟通,科学地预测和控制交通流量,在保证所有航线、空域的交通流量不超过航空运输局规定的最大安全容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加大交通流量。提高空中交通管理的能力可以帮助空管部门更加有效地利用空域和地面等多种资源。
2.3 空域管理 空域的划分应在国家安全和飞行需要的基础上,结合空中交通管理和通信、全球定位系统、地面基础设施及机场周边环境等进行。我国空中交通管理发展的目标是由国家使用先进的空中交管系统进行统一的空域管理。
3 全球定位系统在空中交通管理中的应用
3.1 全球定位系统帮助维护空中交通秩序 城市的陆地有纵横交错的公路、高架桥等,公路有交通规则才能确保车辆行驶的安全。而空中的各种航线更为复杂,不仅有平面间隔还有垂直间隔。飞机在飞行中相比陆地车辆更容易受到自然环境诸如气流和气压的影响,因此需要一套航空适用的更加严格缜密的交通规则。飞机的大小和性能决定了它可被允许飞行的高度。小型飞机的活动范围在3000米以下,大中型飞机可以活动在3000米高空以上。1000到7000米之间属于中空飞行,7000到12000米之间属于高空飞行,更高的距离属于平流层飞行。不同飞机,不同的高空距离时飞机之间的垂直间隔都在交通秩序规范之内,而实际飞行中具体如何确保飞机都遵守了这些交通规则,就需要全球定位系统的帮助,让空域中所有飞机之间实时的精确间隔都在空中交通管理的监测之内。
3.2 安装全球定位系统有效缩短航线成本 随着我国民用航空业的迅速发展,大多数民航公司都开始安装全球定位系统来达到有效缩短航线总体成本的目标。在空中交通管理系统中应用全球定位系统对于航程较短的航线和直达航线的成本改进效果尤为明显。全球定位系统可以大幅地减少飞机在高空中原有的大部分多余的盘旋,用合理的小程序间隔指挥引导飞机少绕弯路到达目标。
3.3 全球定位系统与数据传输相结合的ADS系统 在海洋上、地面HF无线电通信和雷达都无法覆盖的区域,飞机要想与地面空中交管系统取得联系,离不开全球定位系统的协助。这是全球定位系统在空中交通管理中的另一应用。因为全球定位系统是在任何地方都可以获得定位信号的,因此在这些情况下它依然能全面地控制飞机的飞行。当飞机飞过无线电和雷达无法覆盖的区域上空时,以前的方法是增大飞行程序间隔,因此飞机必须遵循较远的安全航线,虽然确保了飞行安全也增加了航线的成本。而全球定位系统与数据传输数据相结合的ADS系统,使空中交通管理中心不再依靠地面警戒雷达来控制飞机,这样空中交通管理的指挥就不再是不确定或者未知的,ADS系统会将正在海洋上空飞行的飞机的位置准确地反映给空管中心,表现为飞机把自身定位自动汇报给地面而不再需要加大航线距离来飞过未知区域。
关键词: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日益突显。为此,急需将信息技术融入到我国的交通建设与运输管理的全过程中来,因此,必须加强交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为公众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以全面提升整个交通行业的管理水平。
一、加强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交通是人类所有活动的纽带,对城市及区域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不断推进的城市化进程,道路交通量急剧增长,全国范围内的大中城市及沿海地区公路网基本都出现了严重的交通阻塞现象。
通常来讲,解决交通拥挤的办法是降低道路交通负荷,使道路通行能力适应交通流的要求。降低交通负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一是交通建设,提高交通网络容量,以达到降低交通负荷的目的。通过道路建设解决交通问题往往是人们首选的措施,但是,道路交通建设投资巨大,建设周期也很长。而且当道路网络基本完善后,新建道路能产生的网络运输效益就已经非常低了;二是控制交通需求的管理,通过控制、限制、禁止某些交通方式的出行,减少出行量,以达到降低道路交通负荷的目的。三是交通系统管理,通过一系列的交通组织、交通设施控制交通流量,使交通流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都趋于均匀,这可有效地避开交通阻塞时刻及阻塞地段,提高网络运输效率。
与建设道路相比,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管理手段充分发挥道路网络的潜在功能,全面提高运输效率,缓解道路交通紧张局面,投入少、见效快,更具有现实意义。现代化管理的技术核心是信息化建设,即道路交通综合信息的管理与应用。
二、我国交通信息化建设现状
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公路管理信息化工作。对建立全国公路数据库的可行性进行了调研,同时开展了相应的研究和开发。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自行研发的路面管理系统、桥梁管理系统逐步推广应用,为道路管理决策科学化和信息化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的迅速发展,部分省份逐步开发完成了高速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并实现了联网收费、电子不停车收费。目前,全国初步实现了公路基础数据资源的计算机管理,部分省份还初步建立了公路数据库,并实现了公路属性数据与地理信息系统的交互查询,建立了不同比例的电子地图,基本满足了日常道路管理与养护工作的数据需求,为可视化、现代化、科学化的道路管理工作提供了支持平台。
信息化成为现代公路管理的重要工具。这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公路管理信息化实现了以管理公路信息资源为工具,解决所管养公路基础数据的信息化管理问题。这样,公路管理部门能够准确、详细的掌握最基本的公路的信息。同时,这些信息应能同步在电子地图上进行显示,从而构建可视化的电子公路,使宏观决策、行业管理等工作更方便、快捷。
其次,公路管理信息化实现了及时向公众提供信息的服务。通过信息化建设,向社会公众提供人性化的出行信息,如公路基本情况、堵塞、断交、封闭、施工等信息。这项工作是新形势对公路管理部门的要求,更是体现全行业服务理念,树立行业社会形象的重要措施。
第三,公路管理信息化提高了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公路管理工作的许多决策都是以海量数据为基础。如公路养护计划管理、超限运输路线安排等,应结合公路技术状况、公路病害、交通量、公路基本情况等综合因素。以往都是根据经验和上报情况为主进行决策,加强公路管理信息化建设后,工作效率和决策科学化水平均有大幅提高的余地。因此,应开发与日常业务紧密相关的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高公路管理信息的现代化水平。
三、加快推进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措施
1、信息化管理的规划必须立足高起点
高起点的规划,是实施交通管理信息化高质量建设的基础。交通息化建设必须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好统筹规划。通过各个分系统联网,加强数据采集、交换和更新,建立公路基础信息库、运输企业库、船舶库、车辆库、从业人员库等大型基础信息资源库,形成信息集中再反馈的互联互通机制。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统筹、集约、便民等因素,以整合、升级为主,改造、新建为辅,并注重与国家和相关行业的规划相衔接,为各类资源的综合利用奠定基础。规划既要体现综合性、权威性和计划性,明确交通信息化建设的方向、目标、基本原则和建设重点,实施统一的建设标准与规范,又要明确各阶段的建设目标,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有序、持续发展。
2、统一规范标准,不断完善信息应用系统
首先,要以规范运管业务为基础推进软硬件建设。在机构调整的基础上整合业务需求,以优化组织机构为前提,优化业务设置,使各项工作流程适应计算机处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数据采集、存储、传输等各方面的业务操作,并不断提高软硬件建设的针对性,加快软硬件更新升级,以不断适应运管行业发展的需要。其次,要提高整个系统的标准化建设水平。以完善的代码标准、数据标准、接口标准为基础,以严格的项目管理体制为保证,按照统一组织管理的原则,统一数据采集的口径,规范业务流程,实现数据一致、信息共享、综合利用的目的,提高数据信息共享度和有效使用率,实现数据及软件平台的标准化。
3、信息化建设中要注意保障信息、数据的安全
在建设信息网络系统时,应同步建立安全保密体系,坚持内网外网分离,利用数据备份与恢复、身份认证、实时检测与监控、访问控制、病毒防护等手段确保信息网络的安全,并通过定期培训、教育等方式强化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和安全防护意识,杜绝安全隐患,保证公路信息网络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4、加强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过程的管理
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需要各级交通管理机构的积极参与,只有将部门的信息化纳入目标考核体系,才能调动积极性,增强紧迫感,信息化建设才能顺利进行。随着信息网络的普及,各级交通管理机构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管理、信息系统维护都需要专门人员负责,这就有必要建立信息主管制度。
5、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
信息化建设人才是关键。在推动交通信息化建设的同时,要更加重视行业信息化人员队伍的素质建设,要广纳贤才,加强信息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研究制定信息化人才培养的政策和措施,努力在信息化建设中培养和锻炼人才,逐步建立一支既熟悉交通业务、又掌握信息技术的,适应交通信息化发展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交流、奖励等机制,落实各项人才政策,创建良好的人才环境。在培养方式上,针对不同层次需求对交通行业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化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使用和运用信息化技术的能力。
结语
交通信息化建设以为社会提供“安全、便捷、舒适、高效的可持续发展”的交通环境为宗旨。因此,必须进一步解决客观现实存在的问题,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规范、引导和推进交通信息化发展,全面提高交通持续综合竞争力,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林达铭《信息化是实现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J] 交通世界 2004(7);
关键词: 城市道路交通, 交通需求预测, 信息库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urban population increase, the urban road traffic facing more and more problems. This paper mainly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urban road traffic traffic demand forecasting some problems, this paper explored effective and reasonable traffic demand forecasting and improve the measures of urban road traffic environment, urban traffic to safe, quick, clear.
Keywords: urban road traffic, traffic demand forecasting and information base
中图分类号:[TU9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主要包括需求管理、需求预测和系统管理等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之间互相影响和配合,相辅相成。在城市道路交通建设过程中,必须对交通需求预测有良好的控制和引导,否则就很有可能会造成许多交通问题。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速前进和汽车市场的逐步扩大,对需求预测依然成为了城市道路交通过程中的难点和必须点。
一、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基本概念和目的
科学合理的运用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对道路交通活动进行统一控制管理,利用安全教育等措施协调和处理道路交通中人、车、路之间的关系,从而保证道路的安全顺畅,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率和能源消耗就是市道路交通管理的基本概念和目的。
城市道路交通是交通管理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其直接决定了城市居民是否出行方便,所以,城市道路的交通管理及必须在有限资源的约束下,通过系统、科学、完善的交通改善方案,来有效保证城市居民出行的安全、效率和通畅。
交通,是人们生产、生活过程中的必需载体,是人们基本的生存和行为方式,而道路交通行为的本身性质和特点就决定了道路交通管理必须要实现的基本目标,既:均衡交通负荷、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顺畅、有效提高交通运输效率,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使人们在交通过程中能够做到顺畅流动,不堵塞,进而提升人们的生产、生活质量。
为提高对道路交通的有效管理,提高道路交通的通行效率,治理交通行为中制约交通有效流动的突出行为,保障道路高效、顺畅通行,就必须要做到在道路建设过程中的交通需求预测。进而,保障和提高道路有效通行率。
二、城市道路交通需求预测分析
城市交通管理的主要工作就是解决已经建成了的交通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和需要在哪里再建设一些什么样的交通设施等等,并且对这些问题提供决策上的支持。城市佳通管理在理论上主要是建造对交通效果预测分析和模拟模型以及分析办法等,其理论体系主要包括交通系统管理、设施建设、交通需求等。
1、城市道路交通需求预测分析的内容
(1)开展调查研究。想要建立合理、充分人性化、科学化的城市交通需求预测模型,首先就必须做好研究调查工作。
(2)建立交通信息数据库。在进行交通调查后,针对调查后回馈的情况,建立交通信息数据可以。其主要进行交通量、车辆停放、公交、汽车货物等方面的调查。
二是建立地理数据库。在将城市用正方形方格网的形式将其划分为不同的交通小区后,将每个方格区域作为一个数据收集单元进行调查,主要包括房屋类型、单元数量、居民人口年龄节后和人数以及家庭收入情况等人口信息和该地区从事不同行业的营业面积、职员、土地面积等经济信息两个方面。在进行调查和数据收集后,根据交通小区进行编码,建立地理数据库。其主要目的是基于它对出行行为建模。
2、城市道路交通需求预测的步骤
在数据库建成以后,按照出行产生估计、出行分布估计、模型划分估计、出行安排等四个步骤就可以对任何给定的交通条件进行评价。
(1)出行产生估计。通过对家庭收入、人口、拥有车辆等方面以及小区的人口密度,对每个家庭的每日平均出行量进行估计,从而可以决定人们从哪一个给定的地点出发更合适。理论上,车辆出行量与小区的人口密度是呈反比例的。其原因在于人口密度较大的地区,出行基本都是步行或者乘坐公交、地铁等大众运输交通工具。而在人口密度较小的地区,由于出行距离长,人们更多是选择自己驾车。
(2)出行分布估计。一般进行出行分布的估计都是采用引力模型,例如用一个区域到另外一个区域的直线距离或者实际的道路里程数、出行时间等。这就是引力模型的原理:两个对象间的引力与它们产生的数量成正比,而与它们之间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3)模型划分估计。在模型划分估计过程中,了解那些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人群的收入和分配情况,以及运用服务标准和成本的关系,可以帮助人们有效估计在人口中分别使用两种出行方式的人数各自是多少。
(4)出行安排。在出行方式确定后,我们仍然可以运用数学模型预测从同一个起点到同一个目的地之间的不同路线怎样分配才能够达到均衡。在做完的预测后,就是要把将现有资源运用到最合理配置为起点,从而对可能产生交通系统变化的相对有点进行评估。总体上来讲,就是用上述的步骤建立数学模型,使用调查中的交通流量数据计算出相应的实际交通流量。
总而言之,开展交通需求预测,是从源头引导和改善交通,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课题的研究提供科学依据,使有限的城市道路交通资源能够得到最佳的组合与分配,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有效缓解交通问题,促进城市交通管理水平长足发展,对加快城市的经济发展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陈富昱.交通影响分析与城市土地开发[J].城市.2005(02)
[2]易汉文,托马斯•E•莫里纳兹.城市用地开发交通影响分析的模式与模型[J].城市交通.2004(01)
[3]温志刚.关于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思考[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5(10)
[4]王轼.城市快速道路建设对城市道路交通的影响[J].现代城市研究.2003(S2)
个人简介:
刘尧(1973.4-),男,硕士,工程师,道路交通。
【关键词】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管理;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现代化的城市建设进程显著加快,对于城市发展的基础内容道路交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当前城市发展来看,道路交通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道路传输力不足、交通结构不发达、交通设施陈旧等方面,导致了道路拥挤等问题的出现。因此,要想保证城市的健康发展,必须尽快解决城市道路交通问题,进一步做好做好交通规划管理工作。
一、问题分析
在当前的城市发展中,道路交通规划管理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规划管理流于形式
关于城市道路交通规划,是一直有着评价体系的,很多城市为了得到较高的评价分数,往往在编写管理规划时没有全面的考察实际道路交通情况,文本的编订主要是为了评比需要,缺乏实践性。很显然,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应用这样的规划文本,是得不到任何成效的。而且,很多城市的相关领导没有较为长远的发展目光,即使得到了较高的评价分数,但是实际上是名不副实的,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并没有与高分数相符合的管理水平。长久下去,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将会面临更多的问题。
(二)规划管理缺乏针对性
在很多城市的交通管理规划工作开展中,没有科学的考察本城市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只是一味的照搬规划内容,僵硬的按照程序管理,最终得不到较高的管理效率。对这些城市而言,在规划管理工作开展中,根本没有明确的了解规划管理的具体工作,没有深入的分析在道路交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将会遇到的问题,对于具体的道路交通规划内容没有形成清晰的认识,导致最终的管理工作缺乏针对性,没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三)混淆规划与设计
很多城市在交通规划管理工作陷入了一个误区,将道路交通设计看成是交通规划,混淆了规划和设计的概念[1]。在规划工作中,规划文本的设计加入了交通标志设计等内容,虽然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发挥了一定的效用,尤其是促进了中小城市交通管理的规范性,但是对于大城市的交通管理却不能发挥出较大的作用。归根结底是因为这仅仅是道路交通设计,而不是规划。
二、规划管理对策
(一)明确基本内容
第一,道路交通情况调研。在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工作中,首先要做的就是实地的调研考察,全面充分了解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一般情况下,在调研中需要搜集的资料主要有:该地区的土地利用率、城市道路布局、交通流量、包括居民、机动车等在内的城市交通出行特征、道路交通区域划分、交通管理设施等。整个调查的工作量是相当大的,需要大量的工作人员参与其中,同时也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有关道路交通部门应该重视。但是从现在的调研工作来看,很多的相关部门都对此缺乏重视,基础数据收集不充分,甚至很多数据都是在以往的基础上稍作改动的,由此导致的结果是规划方案不符合实际的道路交通情况,缺乏实践操作性。
第二,诊断与分析。在经过了全面的道路交通调研后,接下来就要对数据资料进行诊断和分析,包括对当前城市交通现状的诊断和交通需求的分析。在诊断工作中,主要是在全面了解基础数据资料的前提下,结合当前的城市交通管理政策、现代化城市的建设程度等诊断当前的城市交通质量。在分析工作中,主要进行的是交通需求分析[2]。结合基础数据建立需求模型,通过进行一系列的计算对规划方案作出科学的评价。而且,还要建立包括客车、摩托车等多在内的多车种矩阵模型,以便能够为后期的管理规划提供有效性的数据参考。
第三,制定管理方案。一般说来,交通管理方案的制定是结合了如优先发展策略等在内的多方面交通管理策略的[3]。同时,还包括了如结点交通管理等在内的多种交通管理解决措施。在对交通方案的评价中,可以有效分析出城市交通流是怎样受相应的管理措施影响的;而且,通过交通管理措施的实行,可以科学的预测当前城市发展中的交通运行指标,由此制定出每日的交通管理目标。
(二)把握基本原则
第一,长远规划。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工作必须要从当前的城市实际交通情况出发,根据道路网条件,做出具有实践性的交通规划,使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这样才能满足城市发展对交通管理的要求。
第二,可持续发展。交通规划的制定必须要符合人文发展观,以提高城市居住环境为基本要求,全面分析当前城市交通发展的需求,做好规划管理,有效调整不符合发展的交通结构,使其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三)分析规划管理特点
第一,衔接性。城市交通管理规划并不是独立的存在,它与停车场规划等其他专业性的规划都有着一定的联系[4]。因此,在进行交通规划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是做好与其他专业性规划的科学衔接,有机结合当前城市建设的交通管理政策,将提高交通效率作为工作目标,以改善交通环境、加强交通安全为实施重点,全面开展管理工作。
第二,阶段性。交通管理规划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要分为不同的阶段才能完成,而且,在每一个阶段中,规划的内容也是有所不同的。一般来说,交通规划主要分为“近期、中期、远期”三个实施阶段[5]。在“近期”阶段中,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详细分析交通问题、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科学有效的解决措施。同时,根据阶段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交通管理项目建设规划、顺序、竣工时间;“中期”也是有计划进行,并详细列出管理项目的日程安排;最后,“远期”必须具有方向,准确把握未来交通管理、科技发展等的方向,未雨绸缪,做好相关的工作。
结语: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关系到城市的当前及未来发展,关系到人们的日常出行,必须加强当前、中期及未来管理,而这取决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同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受到资金、资源和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于城市交通来说,政府发展战略与政策的作用是直接性的、决定性的,也是一个协调多方利益的过程,需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分析,制定有效的对策。
参考文献:
[1]袁文清. 论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J]. 城市地理,2014,10:5.
[2]田玉国. 基于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研究[D].天津大学,2012.
[3]荣力锋. 基于复杂网络理论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演化规律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4.
1.1城市道路分类依据不清晰
对于各类道路而言,要对其提出具体要求,包括道路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但是,目前只从从道路技术指标、硬件设施等方面对道路进行分类。以主干道为例,只要求“红线宽度达到一定标准、车道数达到六车道”,而没有道路两侧用地及交通管理是否满足要求进行充分考虑。
1.2各类道路定义及界定不清晰目前,对各类道路的定义,我国施行的各种标准规范中各不相同。例如:在《道路工程术语标准》中,把干道定义为“城市道路网中的区域性干路”;在《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中,则把干道定义为“它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不明确的道路定义,致使交通管理以及交通流组织混乱,道路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行受到影响,路网系统既有的总体效能被削减。
1.3实现道路功能的具体措施不足在我国,各大城市虽然都对城市道路进行了分类,但是对各等级道路缺少合理的交通流组织以及交通管理。而对于如何对各类性质的道路进行交通流的组织和实现对它的管理,现有的分类方法没有体现出的具体措施。
1.4没有把道路功能分类与土地开发协调起来从宏观上说,基于传统的功能分区用地模式,对部标道路进行分类。从道路本身来说,我国在城市建设的历史过程中,城市干路不仅要承担各种交通功能,还要承担绿化、景观、沿街设店(购物)等功能。鉴于此,进行用地布局调整,对城市主要干路的功能进行净化,已经是当务之急。只有从认识上,对城市道路与土地利用开发观念进行彻底改变,才能有效解决城市道路交通问题。
2、我国传统的道路分类方法
1960年10月,原国家建筑工程部城市建设局编制的《城市道路设计准则》将城市道路分为三级七类:一级为全市干道、入城干道和环城干道、高速道路;二级为区域干道、工业区道路、游览大路;三级为住宅区道路。这一分类方法对于道路强调的是其平面性质,而没有联系交通流的属性;80年代,我国城市道路划分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个等级。当时城市的交通压力不大,这种分类基本上可以满足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需要;1991年,实施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又把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四大类;1995年9月,实施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进一步对各类道路的机动车设计时速、道路网密度、机动车道条数、道路宽度等技术指标进行了明确。
3、道路功能分类的优化分析
3.1分类的原则与依据
(1)分类的原则。一是道路有主次、功能有分类。对城市土地进行开发的强度,要和城市所提供的交通系统运输能力协调起来,道路网络容量一定情况下制约着城市土地开发强度。不同的城市规模和土地使用性质,要求城市道路功能也应是不同的。在出行方式上反映出来,主要包括:公共交通、小汽车、自行车和步行。为了使这些不同的出行目的和方式都得到满足,城市路网作为交通得主要承载设施,必须要有分明的层次,而且也要有清晰的功能,也就是说,在各类道路上,出行的各种交通工具与主体的通行优先权是不同的;二是通过道路使用管理,使道路规划功能得到保证。划分道路功能和等级,不仅应对道路规划标准予以确定,而且应该对各类道路的优先服务对象予以考虑,从而为建设标准的制定提供依据。并且通过使用管理,对于道路的规划功能予以强化与和保证。明确各类道路的优先服务对象,依据道路的等级和车速的限制规定,对车道宽度、信号灯和出入口间距、停车、公交车站等进行确定;三是交通政策要体现区域的差别。应在充分考虑道路所处的区域、道路的主要服务对象、道路服务水准要求的差异的基础上,划分城市道路的等级。
(2)分类的依据。划分城市道路等级的依据:城市用地布局、不同城市道路的几何特性、承担的交通流特征、改造建设城市道路的可行性等。主要包括:道路红线的宽度及其断面的构成、道路沿线的土地使用、交通环境、设计道路的车速、配套的交通设施、交通量,交通的构成、特性、组织的方式和交通管理的强度,在城市交通中道路的战略意义,在城市道路网络结构中道路所属的层次。
3.2分类的内容
根据上述分类依据和原则,大中城市道路可以5类9等级:
(1)快速路。快速路根据其在城市道路网中的位置和具体设计形式,又可分为快速路和准快速路两个等级。快速路主要进行通过通服务,它连接城市与周边的纽带,也是周边途经城市的快速通道。未来考虑路网的需求城市内交通性主干道不能完全满足,所以在城市内部又划分出准快速路,准快速路的功能主要是连接城市各区,以及实现对外的通道。与交通性主干道相比,其技术等级更高,但考虑到选线时可能沿原有道路进行,快速路改造不容易,大量建筑坐落在沿路,因此,在交通管理的过程中,要把部分服务考虑进来。
(2)主干道。主干道在城市中起骨架作用,根据道路两侧的建筑功能与性质,以及交通流的属性,又可以把主干道分为交通性主干道与服务性主干道两个等级。一般从定义上来看,主干道为交通性道路,提供车流进出城快速通道,但是考虑到在建设城市的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弊端,在城区内的政治、文化、商业中心的主干道,应该对城市功能予以兼顾,要设置适当的服务,可以称之为服务性主干道。
(3)次干道。次干道属于过渡性道路,主要作用是承接主干道与支路,在城市交通中辅助主干道,可以将其定义为通过性与服务性之间的过渡性道路。出于管理交通上的需要,根据通过通与到达服务通在次干道中的比例,我们也可以进一步区分次干道为交通性次干道和到达服务性次干道。
(4)支路。支路是指一个地区内部的道路,是该地区联系外部的主要通道。支路根据其在路网上不同的作用,又有重要支路和一般支路之分。重要支路可以对干道网的不足进行补充,其道路线路可以跨区,或者与主干道直接相接。
1951年2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创建了我国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1964年4月1日,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了《劳动保险问题解答》,第一次规定有关职工因交通事故受到意外伤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范围较窄。仅限于集体乘坐本单位的车去开会、听报告或者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包括支援农业)时,所乘坐的车出了非本人所应负责任的意外事故,而造成职工负伤、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1996年8月原劳动部实施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该办法第八条(九)项规定“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2月14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第150号)指出:无证驾驶车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是违法行为。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关于违法或犯罪行为造成负伤、致残、死亡不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对于因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至此因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1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十四条(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去掉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职工因发生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前置条件——“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这样的规定既符合工伤保险制度的无责任补偿原则,同时也扩大了工伤认定的范围,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未出台前,是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立法的一大进步。
二、当前关于职工因无证驾驶机动车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引起交通事故造成伤亡是否认定为工伤的主要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无证驾驶机动车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因此造成职工伤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首先,《工伤保险条例》生效于1月1日,《道路安全法》生效于5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在前,《道路安全法》实施在后,《工伤保险条例》在立法中规定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时,《道路安全法》还未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中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只能是当时唯一规范治安管理行为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形。无证驾驶机动车属于该法调整范畴,因此无证驾驶机动车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其次,虽然《道路安全法》将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分离出来,新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不再将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列入治安处罚范畴,但《工伤保险条例》将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规定为不能认定为工伤时,仍然生效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包含了无证驾驶车辆等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只是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新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后,这是《工伤保险条例》未及时进行修改的问题,而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国家是持肯定态度的,依据是《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
也有法官认为,无证驾驶机动车行为按照《道路安全法》的规定可以并处十五日行政拘留,而已经废止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关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最高处罚也是十五日行政拘留,两者处罚幅度的上限是基本适应的,因此认为十五日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上限幅度作为衡量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行为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律责任要素,劳动行政部门据此认定不构成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种观点认为职工因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伤亡的应依情况而论,部分认定为工伤,部分不能认定为工伤。有法官建议对该问题分情况进行处理。在无证驾驶机动车问题上,如用人单位明知路程较远而强行指派,或者忘记携带有关证照,以及所持有的驾驶证照超过有效期等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而从未取得证照且因自身主观原因而无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证车辆的情形则不宜认定为工伤。
第三种观点认为无证驾驶机动车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职工因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伤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台以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行为不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受害人又属于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机动车事故,符合工伤认定的范围,如无排除原因,依法应予认定工伤。
之所以出现以上三种观点的争议,主要原因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纳入新的《道路安全法》中,而《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排除工伤认定的条款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内,由此对职工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伤亡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性质应当如何认定产生分歧。三种观点对法律采取了不同的解释,从而得出不同的结论。笔者认为三种观点的解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第一种、第二种观点,运用目的解释的方法,认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时与之配套的法规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调整范畴,《工伤保险条例》将此类行为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违法行为而排除在工伤认定范畴内。在《道路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制定后,尽管该违法行为从新制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调整到《道路安全法》中予以规范,但这种调整并非是对该违法行为性质的变更,仅仅是为了法律编撰的系统性
而作的立法技术性调整,属于立法技术方面的问题,因此,根据立法目的解释,认为该情形不应认定为工伤。第二种观点还运用价值平衡理论,认为应当将无证驾驶机动车分情况予以处理。第三种观点则运用文义解释的方法,认为既然法律已经将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归入《道路安全法》中予以调整,那么该行为就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范畴,因此该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所以该情形下职工伤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的中“治安管理”的正确解释
对《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排除条款的解释应当首先进行文义解释。只有在文义解释有歧义的情况下才能寻求其他解释方法予以解决。第一种观点和第二种观点在对“治安管理”的行为内涵无歧义的情况下,却运用伦理解释中的目的解释或价值理论中的价值平衡原理对“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解释,从而得出无证驾驶行为虽然不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但或因其认定工伤不符合立法目的或因其认定为工伤不符合价值平衡原理,所以不应当认定为工伤或不应当全部认定为工伤的结论。显然这种解释超出了《工伤保险条例》中相关法律条文本身文字的含义,这种解释由于违反了法律解释的一般原则,其不能自圆其说,难以在逻辑上有说服力。第一种观点还从违法行为法律后果的严重性角度,第二种观点则从职工在无证驾驶中的责任角度,为其观点寻求支撑依据。其实,从工伤这一概念的基本精神出发,以上两种观点想从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的角度寻求理论支持,显然与《工伤保险条例》的基本精神相违背,其理由也是站不住的。第三种观点直接从法律条文的文义解释出发,认为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属于《道路安全法》调整范畴,因此该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所以认为该情形下职工伤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虽然第三种观点使用的解释方法是正确的,但解释的内容却是不正确的。
首先,应从治安管理学专业理论角度理解“治安管理”的概念。按照治安管理学理论,治安管理是指国家警察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而依法从事的行政管理活动。治安管理的范围包含:公共治安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户口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管理、消防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等七个方面的管理行为。也有学者将治安管理的范围界定在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户政管理和边防与出入境管理等七个方面的管理行为。显然按照治安管理学中关于治安管理的概念,道路交通管理属于治安管理范畴。无证驾驶行为虽然是在《道路安全法》中而不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予以调整,但其行为仍然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其次,从法律规定方面理解“治安管理”的概念。《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条用两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从以上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又无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换言之,有其他法律、法规对某类治安管理行为进行专门立法的,依照该法处理。这也从另一角度说明《治安管理处罚法》只是将部分治安管理行为纳入其调整范畴,还存在没有被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范畴的其他治安管理行为。这一部分治安管理行为是通过其他法律特别予以规定,如《道路安全法》、《消防法》等。违反这些法律的行为仍然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至此,可以看出治安管理立法与治安管理理论在治安管理行为的范畴界定上并不矛盾。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三种观点将“治安管理行为”仅界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范畴的认识,显然是不妥当的。
道路交通管理行为应当属于治安管理范畴,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行为的性质即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两个概念属于种、属概念,理清两个概念的关系对于我们正确处理由此引起的工伤认定争议是有重要意义的。
四、职工因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伤亡的是否认定为工伤应以其是否违反治安管理为准
关键词:空中交通;流量管理;问题
【分类号】:V355
一、空域的分类情况
(1)空域划分的优化
目前我国还没有设置非管制区域,低空飞行时我国的空管部门也未提供空管服务。建议适当增设非管制区域,如增设上限为海拔1000米下限为地表的G类区域,这区域的范围划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建议在中低空的管制区(B类)下再增加设置E类区域,定义其下限为地表上限为B类的底部,实际范围为从地表到海拔3000米,也就是ABCDG以外的空域范围。
(2)民航、军协商模式的应用
民航、军为我国常见的空域使用者,为了解决我国民航、军之间的飞行矛盾。目前世界各国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空管机制,主流的解决军、民航之间飞行矛盾的模式有:1)一体化模式,也就是不考虑空中航空器的所有者的民航、军性质而由单一机构对全部航空器进行管理。2)不完全一体化模式,也就是建设一个民航、军用的职员联合管理、共同参加的管理机构。3)程序化的协商模式,民航、军分别独自提供管理,并根据预设的协商程序来进行合作。这种模式较适用于密度和交通流量比较小的一些国家。
(3)学习美国先进的空域管理系统和自由飞行
目前我国的空域管理存在许多冲突,如地面控制航空器飞行的管制方式、更高效的空域利用率和飞行机动特性的增加这三者之间的冲突。欧洲发达国家的空域系统还能使管制员和飞行员能够始终明确对方的意图和位置,以在管制、自由飞行之间做合适的切换来改善这种冲突。
二、空域评估技术
对空域管理进行评估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空域的安全性评估,也就是选择合适的安全目标等级来对空域的安全性进行综合评估。目前我国的研究主要在于航空器的碰撞危险方面,需量化航空器的遭遇碰撞危险的次数(飞行中每小时的碰撞危险的次数),并通过与可接受的一个安全目标等级对比以判断目前空域是否安全。
(2)空域的容量评估,也就是详细评估各个情况下的空域容量值。空域的容量评估的评价模型常用仿真模型和数学模型来表示。仿真模型一般分为离散事件、连续事件、蒙特卡洛、分析型等仿真模型,这种模型能够对空域的冲突数量、冲突点、延误水平及实际容量进行评估。数学模型常通过时空分析法来进行空域单元的建模,用来评估空域的最大容量,但仅在跑道、机场等较为简单的系统评估已经有应用成熟的数学模型。
三、目前空中交通流量管理技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没有专业性的管理部门
目前在我国还没有专业性的空中交通流量管理部门,同时,在世界上的许多国家也是没有专业性的空中交流管理部门的,当然,这主要是由于部分国家的飞行量不是很大,空中的交通管理可以由空中的交通管制部来实现管理的,所以部分国家考虑到资金及管理方面的原因,也就没有设立专业性管理部门。然而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如果没有专业性的空中交通流量管理的话,对于日渐增加的飞行流量管理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2)综合的信息系统存在不足
由于航空事业的迅速发展,国家对空设备的使用上是相对完备的,但是唯一不足的是没有完善的综合信息系统。空中交通管理中的各个系统都处于分散的状态,各个部门之间是没有联系的,比如雷达信息、飞行动态信息以及航班信息这几个方面之间没有联系,这就会造成一些信息的遗漏,对安全飞行造成了一定的隐患,所以一定要完善综合的信息系统。
(3)相关的管理制度不全面
我国的空中交通管理制度的制定时间不是很长,在一些规则性的、要求以及职务方面都没有全面的制度要求,在很多方面上还存在这不足和缺陷,这样不全面的空中交通流量的管理制度是不利于航空事业的发展。
四、空中交通流量管理机构的主要作用
(1)预警和监视
空中交通流量管理机构系统能够很好的搜集飞机飞行的数据情况,其中包括飞行的动态、计划、探测到的数据、或者天气气象的情报,这些数据信息要经过整理分析,在航空飞行之前提前进行监测计算,以便保证飞行的安全。与此同时,还要实时了解空域内的飞行流量数据,避免在饱和的飞行空域飞行。
(2)预测和分析
空中交通流量管理技术能够对空域容量和飞行流量进行很好的分析和预测,所以有必要建设专业、科学性的应对措施。通过利用专业性的管理技术,完善相关的空中交通管理流量的政策制度,对要发生的状况做好最充足的准备,避免空中交通堵塞,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航空领域出现飞行流量饱和的现象。
(3)相关应急措施
在航空领域中有民航和军航之分,所以难免会出现一些飞行矛盾。一旦发生民航、军航之间发生飞行问题,需要空中交通管理系统能够及时提供必要的数据,以便在短时间内解决彼此飞行的问题。同时,飞行过程中最不可能避免的就是一些不可抗拒性的因素,例如暴风、大雨等原因,这些因素对飞行计划是有一定影响的,所以通过空中交通管理系统要做到提前预知天气因素,针对突发的恶劣天气因素,要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措施,或采取回避的措施,保证飞行的安全。
(4)计划和建议
要对航空飞行领域进行全面的了解,可以借助空中交通流量管理监测功能,通过全方面的观察和分析,对现在乃至未来空域的发展和管理都能够提供很好的参考,有利于管理和规划空域,便于计划科学性的飞行方案。
五、空中交通流量管理技术的主要方法
对于空中交通流量的管理方法主要是由三个方面构成的,这三个方面是根据航空的实际飞行情况来进行实施的,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第一方面,在空中交通流量方面,由于空中的航线和陆地上的路线有所不同,航线的安排时间是比较久的,而且每个航空领域的要求也是非常严格的。为了能够有宽裕的航空领域,就需要进行一定的扩展,最基础的就是修建必要的飞机场、扩大飞机场的领域,拥有能够容纳较大型的飞机,这样才能很好的缓解空中交通中飞行压力。同时,开发安全的航空领域,增加相应的飞行航线,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空中交通中的飞机流量。
第二方面,加强空中交通流量管理。只有加强空中交通流量管理,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空中交通安全、有序。因此,管理好空中交通流量环节就成了空中交通管理的重中之重。在流量管理的过程中,要依据制度进行科学地协调和优化,及时进行流量管理优化,对于航班的时刻、以及容量和空域流量都要做好预测等基本的准备。
最后一个方面,要能够及时无误的对某一空域的航空飞行流量进行准确的估计、预测,避免在飞行流量饱和的状态下飞人。首先,要能够准确的预测空域内达到的饱和量,按照预测的标准进行飞行,不能超过最高的限制,为更好的进行空中交通流量控制工作提供一个基本的标准。另外,要综合空中交通流量管理制度、措施,对各个不同的飞行设备进行管理,要及时完善优化管理制度,提升空中交通流量管理的技术。
总结
总而言之,空中交通流量管理技术在航空发展领域中占有重要的位置,通过发现空中交通流量管理技术存在的问题,来全面了解它对航空来说的真正意义。加强空中交通流量管理技术,能够提前预测和监视空中交通流量的饱和状态,为即将发生的不可抗拒的因素采取及时的回避方案,避免发生人身和财产的危险。除此之外,要正视空中交通流量管理技术的不足,进一步优化完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好航空流量管理的工作。
参考文献
一、规范执法化与和谐警民关系两者相互矛盾的错误看法
目前,部分民警对公安部提出的“三项”工程建设认识不够,认为执法规范了,警民关系就不可能和谐,警民关系和谐了,规范执法就成了空话。有个民警还举了个例子:路面执勤交警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要规范执法,必需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罚款、记分。这样做,当事人一定不高兴,关系也不和谐了。不罚款、不记分,交通违法行为人一定高兴,警民关系也和谐了,但执法又不规范了。既要求执法规范化,又要求和谐民警关系,是做不到的。一个从事多年交警岗位同志说:我在交警岗位多年了,处理了不计其数的交通违法人,没有一个被罚款、记分后,真心的说“谢谢交警同志罚款、记分的”。笔者认为:上述观点是片面的,没有真正理解“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真正内涵,两者是相辅相承的,民警能够正确理解两种关系,全面、准确地把握“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的科学内涵,对于公安交通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是辩证统一的整体
规范执法与和谐警民关系不是相互孤立的,两者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执法规范是和谐警民关系的手段,和谐警民关系是对执法规范的要求。就交通管理部门而言,执法规范化是交通民警的职责,执法没有达到规范要求,就有失职、渎职和不作为的嫌疑。和谐警民关系是我们执法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如果执法工作不能为经济社会与和谐社会服务,执法就背离的本文来源:文秘站 立法初衷。从这个意义上讲,执法规范化就是为了和谐社会、和谐警民关系。而作为交通管理部门离开执法规范化,讲和谐警民关系就会成为无本之木,离开和谐警民关系的单纯规范执法执法也是不存在的。执法规范化与和谐警民关系是辩证的统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给人感觉只有执法规范化,没有和谐民警关系的存在。正因为如此,有些同志产生了不知如何是好的困惑,认为“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如同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我们要用全面的而不是局部的观点来分析,对违法行为人规范执法,维护的是公共安全和大多数人的利益,从根本上说是和谐社会,也是和谐警民关系一种手段。
三、执法规范过程中要以和谐警民关系为切入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内容主要有交通秩序管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处罚交通违法当事人等职责,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作为一名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一是执法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符合法定程序;二是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审批事项,要以方便、快捷原则快速办理;三是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处理,对轻微的交通违法行要以教育为主的原则。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本着以和谐警民关系为工作切入点,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执法过程中要从以管人者自居、特权思想严重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要尊重保障人权,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进行换位思考,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挂在心上,切实尊重和保障他们合法权益。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准确把握社会心理和群众情绪,多做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有效舒缓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尤其是丰面临复杂状况时,不冲动,不感情用事,不说过头话,不做过激一事,坚持融法、理、情于一体,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做好执法规范的根本保证
只有建设和谐警民关系,才能实现警民和谐相处、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只有建设和谐的警民关系,才能更好地推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和谐、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障。在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凸显,违法行为高发,同时,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还存在着许多不适应。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要积极适应新形势的挑战,不断提高维护,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充分发掘社会资源,打牢群众基础,发动、组织、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公安工作。因此说,建设和谐警民关系是加强公安机关自身能力建设适应新形式、新任务需要的必然要求。
五、“和谐警民关系”核心是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而言,执法规范化就是和谐警民关系最好的体现形式,通过执法规范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畅有和谐、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体现了和谐宗旨。对执法者而言,“和谐警民关系”的核心是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立足本职,在执法过程中为群众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交通警察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牢固树立“和谐警民关系”的宗旨意识,工作中既要规范执法,又要和谐警民关系;不能因强调服务削弱执法,也不能因规范执法而淡化和谐。在管理中体现和谐,在和谐中实现管理。只有把执法目的定位在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上,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管理与和谐的关系,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理解,实现交通安全管理的“双赢”局面。
六、和谐民警关系是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融入群众、服务群众。融入群众,就是要主动放下架子,注意一言一行,言语上客气一些,多和群众交流沟通;服务群众,就是要从感情上多感受群众的酸、甜、苦、辣,把自己当成他们的一员,用真心、动真情,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诸多很小的交通事故,可从老百姓的角度去看,就是大案,就是大事。要赢得老百姓对交通管理工作的认可,要提高交警在群众中心目中的形象,必须加大力度办理涉及民生的小 事。
[关键词]:GPS 危险品运输 车辆路径
一、 全球定位系统GPS简介
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是美军70年代初在“子午仪卫星导航定位”技术上发展而起的具有全球性、全能性(陆地、海洋、航空与航天)、全天候性优势的导航定位、定时、测速系统。GPS由三大子系统构成:空间卫星系统、地面监控系统、用户接收系统。目前,全球定位系统已广泛应用于军事和民用等众多领域中。
二、GPS在交通运输中的应用
1、 GPS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
目前主要是用于建立各种道路工程控制网及测定航测外控点等。随着高等级公路的迅速发展,对勘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线路长,已知点少,因此,用常规测量手段不仅布网困难,而且难以满足高精度的要求。目前,国内已逐步采用GPS技术建立线路首级高精度控制网,如沪宁、沪杭高速公路的上海段就是利用GPS建立了首级控制网,然后用常规方法布设导线加密。实践证明,在几十公里范围内的点位误差只有2cm左右,达到了常规方法难以实现的精度。
2、GPS在汽车导航和交通管理中的应用
三维导航是GPS的首要功能,飞机、船舶、地面车辆以及步行者都可利用GPS导航接收器进行导航。汽车导航系统是在全球定位系统GPS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型技术。为提高汽车导航定位精度,通常采用差分GPS技术。当汽车行驶到地下隧道、高层楼群、高速公路等遮掩物而与捕获不到GPS卫星信号时,系统可以重新设定。GPS导航系统与电子地图、无线电通信网络及计算机车辆管理信息系统相结合,可以实现车辆跟踪和交通管理等许多功能,这些功能包括:(1)车辆跟踪:利用GPS和电子地图可以实时显示出车辆的实际位置。利用该功能可对重要车辆和货物进行跟踪运输。(2)提供出行路线规划和导航:提供出行路线规划是汽车导航系统的一项重要辅助功能,由驾驶者确定起点和目的地,由计算机软件按要求自动设计最佳行驶路线,包括最快的路线、最简单的路线等的计算。(3)信息查询:为用户提供主要物标,如加油站、医院等数据库,用户能够在电子地图上根据需要进行查询。(4)话务指挥:指挥中心可以监测区域内车辆运行状况,对被监控车辆进行合理调度。(5)紧急援助:通过GPS定位和监控管理系统可以对遇有险情或发生事故的车辆进行紧急援助。监控台的电子地图显示求助信息和报警目标,规划最优援助方案,并以报警声光提醒值班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3、GPS在危险品运输中的应用
(1)规化车辆路径:我国危险品公路运输量持续增长,危险品运输事故也随之增多,对危险品进行监管除了加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外,必须对危险品运输车线路、所经过的区域要预先设定行驶路线,特定区域,如商业区、广场等人员密集区运输车辆不得进入,特殊路段应限时运行。因此,研究危险品运输过程中相应的越界监测报警技术,可大大降低危险品运输重大事故的发生。
(2)实时监控定位跟踪:GIS与GPS的有效结合,再辅以车辆路线模型、最短路径模型和设施定位模型等,可构建高度自动化、实时化和智能化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使运输变得实时并且成本最优。受控车辆所有的移动信息均被存储在控制中心计算机中——有序存档、方便查询;可以通过网络实时查询车辆运输途中的运行情况和所处的位置,了解危险品在途中是否安全,是否能快速有效的到达。结合GPS技术实现实时快速的定位,这对于危险品运输的高效率管理来说是非常核心的关键。在主控中心的电子地图上选定跟踪车辆,精确定位车辆的具置、行驶方向、瞬间时速,形成直观的运行轨迹。并任意放大、缩小、还原、换图,可以随目标移动,使目标始终保持在屏幕上,利用该功能可对车辆进行实时定位、跟踪,满足掌握车辆基本信息、对车辆进行远程管理的需要。另外轨迹回放功能也是GIS和GPS相结合的产物,也可以作为车辆跟踪功能的一个重要补充。 对公司的运输线路进行优化处理,可以便利地实现以费用最小或路径最短等目标为出发点的运输路径规划。 降低空载率,提高车辆运作效率。并且可以随时了解车辆的运行状况、任务执行和安排情况,另外还可能通过远程操作,断电锁车、超速报警对车辆行驶进行实时限速监管、偏移路线预警、疲劳驾驶预警、危险路段提示、紧急情况报警、求助信息发送等安全管理保障驾驶员、货物、车辆及客户财产安全。
(3)指挥调度及时预防消除事故:GPS技术在汽车导航和交通管理工程中的研究与应用目前在中国刚刚起步,美国研制了应用于城市的道路交通管理系统,该系统利用GPS和GIS建立道路数据库,在数据库中包含有各种现时的数据资料,如道路的准确位置、路面状况、沿路设施等,该系统于1995年正式运行,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起到重要作用。把目前所处位置与所要到达的目标在道路网中进行优化计算,便可在道路电子地图上显示出到达目标的最优化路线,为公安、消防、抢修、急救等车辆服务。无线网络传输给上位机进行分析,从而实现危险品运输车辆的上位远程平台实时监控车辆运行异常状态预警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旦事故发生,可在第一时间做出决策,交通和消防部门可及时到达,防止有毒气体泄漏造成的重大伤害。通过上位平台分析事故前历史数据,不仅可再现任意时刻行车状态,还可以视图形式展现,便于事故预防。
本文根据危险品道路运输的现状,对危险品道路运输路线进行了系统的安全评价研究。并提出了适合国内危险品道路运输路线的综合安全评价方法。建立了危险品道路运输路线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用模糊综合评价和层次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建立危险品道路运输路线安全评价模型。并结合具体实例,运用所建立的模型进行安全评价研究,确定应用实例的环境安全影响等级,证明该评价体系和模型的研究具有较强的使用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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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交通运输;交通规划;交通管理
中图分类号: U491.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近些年来,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对机动车的需求也相应的增多,再加上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城市化发展进程,给道路交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或多或少的影响,譬如交通堵塞、道路交通事故等,交通堵塞也可造成对大气环境的污染,由于在交通堵塞的情况下,机动车并未熄火,导致其排放大量的尾气,从而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同时,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也给道路交通运输规划及道路交通管理与应用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
二.道路交通规划的深远意义
交通与人类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生产息息相关,人类发展离不开交通。交通运输在人类社会生活和生产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的飞速发展离不开道路交通的合理化规划,只有将合理化的交通规划落实到现实中的交通运输中,才能有效的实现交通安全、保证交通畅通、保护环境、减少大气污染,从而实现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
科学的进行道路交通规划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当今世界各国主要的战略选择,合理的道路交通规划,可以将人类的发展、资源的合理配置、环境的保护进行综合统筹,从而谋求经济发展。交通运输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发展进程加快,给道路交通造成了相对大的压力,因而合理的进行道路交通规划是我们迫切需要的,客观上表明了我们必须要从长远利益和统筹全局两个方面来共同协调,妥善的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加强道路交通规划的管理。
2.合理的进行道路交通规划促进城乡建设的合理化。
我国城乡经济发展以及道路交通发展相对缓慢,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国家道路交通总局必须要科学地、合理地对加强城乡交通规划,一方面可以合理化的利用土地资源,不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的控制道路交通开发的规模,以免造成规模较大,给政府造成损失,可以合理的保障重点建设、减少政府投资。因而合理化的道路交通规划可以促进城乡建设的有序进行。
3.合理化道路交通规划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道路交通规划是道路交通的建设的先决条件,只有将规划做好,才能实现交通带给人类的好处,例如,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深化,城市化的进程也在加快,合理的道路交通规划在道路交通运输中产生的社会以及经济效益是不可比拟的,城市化的发展给我们带来了益处,但是如果规划的不合理,也将会造成城市化质量低的现状,不合理的规划譬如盲目的扩大城市规模、增加经济总量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合理性的进行道路交通规划,不要盲目的布局、扩大城市的功能,从而造成国民经济的浪费。
4.合理化的道路交通规划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合理的进行道路交通规划可以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促进资源合理的配置、减少资金的投入,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将道路交通规划合理的统筹,并且完善交通法规的建设,严格执法,对道路交通规划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一直流传着“要想富,先修路”的一句俗语,这就从根本上表现出了交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只有交通发达了,才能引进外来经济,使国有资源世界化,促进经济面向国际化发展,合理的统筹规划道路交通,加强对交通道路的干预与调控,提高道路交通利用效率,使道路交通资源价值发挥到极致。力求各类交通设施规范、齐全,布置合理,具备先进的交通管理、控制和交通指挥技术手段。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三.道路交通规划与道路交通管理存在的问题
1.通行能力超荷。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数量增长也是一个时期发展的必然规律,人类为了提高自身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从而加大了对机动车的需求,近些年来特别是对小轿车、摩托车的需求只增不减,再加上由于市政道路建设滞后,主干道网通行能力不足,这对一个本身不太成熟的道路交通造成的压力越来越大,尤其在节假日的时候,交通堵塞的现象表现的更是尤为突出。
体制不完善。
对于道路交通管理这方面由于管理没有形成具体的体制,主要是因为道路交通管理被不同的政府部门管辖,而各个政府主管部门之间没有统一性,只考虑在自身职权范围内来规划和管理交通道路,很少考虑到道路交通建设滞后的管理问题。
缺乏预见性和远见性。
现代道路交通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交通建设上了档次,城市就上了档次,不论是在道路交通规划时期还是在道路交通建成之后所会引发的问题,都必须要在道路交通规划时期考虑到,如在一些人流量、车流量都较多的路段,都常常会发生交通堵塞的问题,修建天桥后,又没有相应的停车场,道路经常是堵塞的,这就需要在当初规划的时候,就要考虑到修建一些配套设施。
四.道路交通改进措施
完善道路交通的法律体制,统筹协调、统一管理。将最终目标都协调到如何将交通规划好、建设好的目标上来,务必要让规划部门和管理部门统筹协调,使道路交通更加合理。使道路交通在规划时期就要考虑到建设之后会出现的种种问题,必须要有相应的对策去完善,道路交通建成后也要进行规范的停靠,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强化监管力度,并且也要政府和国家加大对交通建设的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也可将相关部门统一协调、整合,对道路交通问题共同建设、共同监管,加大管理法规的执行力度,合理的分布道路交通运输网,并进行功能分区,合理的利用路边停车带。各个职能部门也必须持有积极的态度,相互之间沟通、协调,尽最大的力量提高我国道路交通规划与道路交通管理的科学性与前瞻性。
五.结束语
道路交通规划和道路交通管理事关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是否将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到实处的重要举措,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的和谐发展离不开交通,从某种程度说,一个城市的交通建设上了品位,城市就有了品位;交通管理上了档次,城市就有了档次,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首先是要考虑这个地区的交通,交通是一个城市经济社会走势的直接体现。俗话说的好,“要想富,先修路”,交通是一个国家的动脉系统,人们的出行离不开交通。经济建设也离不开交通的建设,道路交通发展离不开道路交通的合理规划。只有将一个国家的道路交通规划好、建设好、保养好,才能促使我国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国际化,从而将可持续发展战略认真的贯彻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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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机制;系统;耦合机理;改革对策
城市公共交通可谓是一项重要的关于民生的工程,城市经济发展程度、科学技术水平和城市现代化程度可以由它来衡量,其基本任务是为社会提供经济、快捷、安全、方便的城市客运服务。它更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成功的城市公共交通离不开良好的管理体制,管理体制是一个大的系统,而良好的体制改革需要各个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所以为了更好地满足城市人民的生活需求,需要对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改革进行研究,这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耦合机理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中的重要性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作为一个大系统,包括政府子系统、市场子系统、反馈子系统,其中反馈子系统是公共交通各类用户系统的反馈与公共交通协会的反馈组合在一起的系统。
(一)政府系统内部的耦合分析
城市公共交通一般被视为公共物品,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且非营利,所以说有一定的福利性。政府作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在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肩负着重要职责。政府作为一个系统,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因素,具体细分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别下设的交通行政管理机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组织机构又以授权的方式给下级相关部门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系中的职能,所以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保证职能的有效行使,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需要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也就意味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与其下设的交通行政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这正是两者之间的耦合分析,两者之间的这种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关系正是耦合机理。正如,在市建设部门负责中心对道路的规划与建设时,要结合市政公用局对公交和客运出租车的管理情况,如果为更加方便公众出行,需要开辟几条新的公交线路,那么市政公用局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新增几辆公交车;市交通局(委)在对公路运输、公路和场站规划时,必须了解市政建设部门、市政公共局的实际情况及最新动态,然后再进行相关的管理工作,保证管理工作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所以,要想做好城市交通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做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与交通行政机构的两两之间的相互促进。由此可以看出耦合机理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中必不可少。
(二)政府系统与市场系统的耦合分析
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具有阶段性,随着市场机制的发挥,发展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可见市场机制在公共交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存在盲目性、滞后性、自发性的缺陷,政府的监管尤为重要。整个市场在政府未进入之前处于垄断状态,新企业进入总是会受到很多的阻碍,新企业进入市场后在技术、市场方面严重不足,在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上,必然要先模仿原有企业,只模仿没有再创新不可能在市场上争得一席之地,不对称的竞争时常会有,唯一的办法是政府的介入,政府利用压倒性的权威为新企业赢得优惠,公共交通具有公共性、公益性,政府应该掌控全局,对包括公交、出租车、轮渡等在内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系统进行宏观的把控,在这种管理模式下,竞争性不很弱,为了形成有效的竞争环境,使经营自然垄断性业务的公交企业对乘客需求做出快速反应,就需要引入竞争机制。只有政府系统与市场系统相互促进,相互协调,才能使公共交通管理更加的完善,达到更好的效果。
(三)政府系统与反馈系统的耦合分析
反馈系统是指公共交通用户和公共交通协会的反馈。城市公共交通用户是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最终服务对象,最终目的是满足用户的需求,所以用户的反馈对提高管理的质量至关重要。在这里,“城市公共交通用户”是指公共交通的使用群体。用户可以对舒适性包括环境、拥挤度、服务态度等方面通过各种渠道对其进行反馈,政府对反馈的意见进行整理,并对其进行筛选,满足多数人的需求。政府只有接受用户的反馈,才可以了解工作质量的好坏。与此同时,政府为用户提供便利、廉价的公共交通工具。政府离不开用户,用户离不开政府,两者相互依存,相互协调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城市的发展。“公共交通协会在公共交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协会在企业中有很高的权威,既是企业利益代表又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公共交通协会既受公共交通企业委托,与政府协商企业盈利率和补贴标准等,同时又受政府委托,负责企业间利益的平衡和票款的清分。”公共交通协会的桥梁作用正是反馈作用的体现。
二、各子系统之间的耦合分析
为了快速发展城市经济,必须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这个大系统,管理体制改革提上日程,并且要与现代化的市场运营机制接轨。然而体制改革涉及到政府子系统、市场子系统、反馈子系统,只有正确分析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发现出现的问题,才能做正确的改革。
(一)关系耦合不合理
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方面。不合理的地方体现在从中央到省再到市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主体上下不能对应,从国家层面上来说,我们国内城市公共交通的管理体系主要由建设部和公安部掌管,相关的还涉及到其他部门。从地方层面看,政府给予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城市公共交通的行政管理权力。正是由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上的行政管理主体不能对应,导致政策无法有效的实施。由于关系耦合不合理使得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机制也存在问题,合作机制不能促进两者更好地合作,法律的保障对于合作关系和形式极为重要,没有这种保障,自然会出现很多问题。由此可见,政府间的关系问题已经非常明显,只有处理好政府间的关系,才能使管理体制更好地得到发挥。
(二)职能耦合错位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依旧存在企业和政府的职能错位问题。首先,企业出现自我监管的情况,政府将监管职能下放。其次,本来应该企业承担的经营性亏损,却是由政府以补贴的方式承担。职能耦合错位,企业自我监管无法保证政府的票价补贴落到实处,很多企业借此虚报,出现真正需要补贴的企业得不到补贴的问题。另外,票价补贴机制的设置是维持企业的正常生存或者对于服务质量良好的企业给予奖励,但是现在起不到激励的作用,所以亏损补贴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待完善。
(三)满意度耦合不高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最终的服务的对象是公共交通用户,其服务质量的好坏是由用户来衡量的。对公交服务满意的程度进行调研,从中可以看出,公民对其服务的不满意主要体现在公交线路少、司机服务态度差问题。目前,公民参与以及公共治理方面的制度体系并未形成,公民参与缺乏制度保障。公民想要参与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撑,而且又没有建立相应的机制,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公民的诉求是得不到满足的。正是因为政府在这方面的缺失,造成公共交通用户的不满,不能及时满足需求。通过这些问题的显现,公共交通企业或者政府部门就要采取措施,这就有利于公共交通管理体制的完善和发展,从而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
(四)独立性耦合受限
目前,公共交通协会最大的问题是独立性不强、依附于政府的扶持,政府为其提供资金支持,保证其正常运转,出现没有政府就不能独立生存的局面,导致其作为独立的机构不能发挥应有的职能,只是听命于政府。所以与企业和用户的关系可想而知,不能为其谋福利,不能兼顾到企业与用户的权益,当然会使整个行业运行也会受到威胁,行业运行也会出现不协调的现象,所产生的后果,对于政府来说是很不利的,也动摇了公共交通协会在公共交通行业的权威。
三、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
通过以上的耦合分析,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的很多问题已经暴露,只有处理好这些问题,管理体制才能做到真正的改革。
(一)对中央和地方的权限范围作科学的界定
科学地对中央和地方职能、职权进行整体划分,从而实现正确的角色定位,对中央和地方权限的划分要对总量进行分割、权责一定要对等、正确处理好集权和适当分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能,就要正确的、科学的认清自身在管理体制中的角色定位。中央政府可以把决策为首要,如政策引导、政策实施、全国性事务管理。对于给中央和地方任务的分派以及关系用法律法规来明确和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央政府的决策能力得到充分的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得到充分的调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更加法制化和规范化。
(二)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
第一,转变政府职能最重要的是建立高效的政府管制机制和企业经营机制。这就要求建立适用于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第二,政府设立独立的监督部门对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督,由其全权负责,其他部门无权干涉。第三,政府主管部门应该执行其宏观调控、微观监控和行政服务职能。“要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由于行政审批权力与部门利益的密切联系,少数政府部门在审批的过程中伴随着乱收费乱罚款,甚至把行政审批当成了谋利的手段;有些政府部门对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态度不积极,采取避实就虚的办法,千方百计保留行政审批项目,夸大审批项目的自由裁量权,保留因审批带来的部门利益。”
(三)完善票价亏损补贴机制
目前,我们一直沿用的是根据企业申报的上年度财务决算和本年度运营计划确定补贴额。政府就难以确定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的准确性,也无法保证补助能用在提高服务质量上面,也不能鼓励企业的积极性,所以按运营里程和运营车辆数的综合水平确定补贴额是比较合理的补贴方式,可以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其次,“对国有公交企业因价格因素造成的政策性亏损应给予全额补贴,对因公交企业承担社会公益性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需要的资金应给予财政补贴。”另外,对于客流量大的公交专线不用给予太多补贴,对于客流量少的冷僻线路,政府可给予补贴。政府规定线路的运营指标和服务质量标准,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来决定企业对线路的经营权。
(四)改善公共交通的监管机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首先,公共交通监管机制的改善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支撑,因此完善现有的公共交通行业法律法规是必要的。在地方立法层面,“尽早出台一部较宏观的法律制度,对基本定义有明确界定,对公共交通市场化改革中的管理主体、经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有确切的说明,从而为国务院各部委和全国各地区制定有关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提供上位法支撑。”其次,竞争秩序监管体制需要完善。可以通过完善行业进退机制、日常服务质量考评制度,比如制定能够量化,并且操作性强的的服务质量考核标准,企业的服务质量的考核需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措施,并公之于众。
(五)完善相关政策,构建公众参与机制和参与平台
公众要想在地方政府的公共交通治理中发挥作用,就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采取针对措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政策,保证公众参与环节的合法化和透明化,真正做到为公众谋福利,对其负责。听证会是公众参与改革的最好的途径,所以采取听证会的方式来搜集公众的意见,然后就重点问题先进行解决,让公众看到成效。发挥电子商务的作用,是构建公众参与平台最佳的选择。政府可以设立公交电子商务平台,用于专门有关于公交的政策和实时信息,公众在了解信息的同时可以对于公交决策进行投票,表明自己的观点,公众提交以后,所有的信息都会汇总到政府专门的邮箱中,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统计,从而了解公众的意见,决定政策的执行与否。
(六)建立公交专属车道
由于公交在载客当中出现很多问题,所以建立公交专属车道十分必要。通过设置和划定公共交通专用道路、优先单向、逆向专用线路等,保证公共交通车辆对道路的专用或优先使用权。清晰、直观的标志、标线等标识系统对于公共交通专用车道来说至关重要。公共交通专用车道需要监控其实施效果,所以要设立监控系统,实时对车道进行监控,保证车道的正常运营,对于占用专用道的社会车辆进行严肃的处理,为公众提供更多的便利。另外,建立合理的出入口设施,方便乘客的上下车,从而减少上、下车的时间,避免上、下车时出入口的人流的拥挤。最重要的是“充分利用动态信息和路网上实时的车流分布资料,引导车辆变更线路,利用通行能力有富裕的道路,以绕过拥挤或阻塞路段。”这样做可以节约时间,减少拥挤。
(七)明确公共交通协会的独立性
首先,以法律的方式确定公共交通协会的合法地位,从而确保其独立性,完善的公共交通行业协会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必不可少。其次,理清公共交通行业协会和政府、企业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设置科学的组织机构和领导体制,并建立可靠的资金保障体系。另外,公共交通协会要为政府和企业服务,首先要自律,然后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来约束、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它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纽带,互相传递彼此的诉求,政府制定更适合企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以及行政法规,企业也及时反馈政策及法规的实施效果,从而实现双赢。
四、结语
通过对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耦合机理的基本概念的了解,再对影响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的因素的分析,并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耦合分析,深刻了解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出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针对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涉及到的各个主体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只有提出问题,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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