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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低碳经济;绿色金融;发展策略研究分析
纵观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历程,我们发现:虽然我国在2007年就已经正式提出,今后我国金融行业要以“绿色证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为主线,进行经济发展。但是,迄今为止,我们却看到:国内仍然有很多金融企业,在以破坏环境,牺牲环境为代价,进行着企业的经济发展。这种无视我国基本国情,不响应我国号召的“碳金融”政策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我国,在金融方面坚持的可持续性经济的发展方针,而且破坏了我国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的并行合作关系。可见,需要我们重新进行基于低碳经济的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策略研究。
一、低碳经济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必要性研究
顾名思义,低碳经济主要是在借助创新性新能源、创新性减排技术、金融机制创新等手段,将金融活动耗能、排放、污染三方面,都尽量降到最低的一种可持续性经济发展。在明确了这一定义后,如果纵观国外低碳经济下的绿色金融产业发展之路,我们可以看到:自1997年,国外就将响应低碳经济的气候变化,纳入金融企业发展的环境责任里面,成功的通过推出“自然灾害债券与保险最优组合”,分散并控制了金融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企业经营风险;到了2002年,国外还出现了比之前还具有创新性,先进性的“金融衍生品与风险管理”理论,这一理论成功地推出了绿色金融衍生品这一新型金融概念,并在此之后,经过几年对低碳经济下绿色金融发展的潜心研究,于2007年成功研究并推广了一种机制结构比较全面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并将欧盟的碳排放作为样板进行全球性宣传。如果我们借鉴国外低碳经济的事例进行研究,可以发现:低碳经济下的绿色金融产业,可以有效降低全球施加给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压力;与此同时,低碳经济下的绿色金融产业,还利于缓解我国普遍存在的“经济发展高能耗低效率,高污染低产值”的经济与环境之间的矛盾;还可以有效改善我国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的环境质量问题;而且低碳经济下的绿色金融产业还可以帮助我国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让我国走出高耗能低效能的经济发展误区;除此之外,低碳经济下的绿色金融产业也可以帮助我国的能源消费方式进行调整。综上所述,可见低碳经济下,对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进行研究是有必要的。
二、现阶段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与国外绿色金融发展相比,我国在低碳经济下的绿色金融发展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
1.在我国碳融资方面得不到金融企业的认可;
2.国内碳金融服务方面存在很多明显不足;
3.在国家政府对待低碳经济发展下的绿色金融产业发展方面,不论是在政策方面,还是在普及宣传力度方面,都存在扶持力度偏弱现象。
这些问题不仅导致了我国碳排放能源,在国际市场中只能处于低端地位,造成拥有较多碳排放资源的我国,在资源的定价方面陷入被动;还让我国在全球大力培育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由于金融产品陈旧,得不到有效发展;同时,也为我国低碳经济下绿色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影响。
三、基于低碳经济的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策略探究
为了平衡经济建设与环境问题之间的矛盾,为了响应国际提出的全球经济绿色发展的号召,为了改善我国环境质量,为了让我国金融行业得到创新性发展,也为了解决笔者在上面列举的诸多绿色金融发展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清醒对待绿色金融发展问题,明确对低碳经济下的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策略探究。
内部环境方面:国外在低碳经济下绿色金融发展比我国要提前很多年,作为刚刚进入低碳经济下绿色金融发展的初级阶段的我国,需要积极学习和借鉴国外在这方面的先进经验。笔者结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参考国外先进的低碳经济下绿色金融发展经验,为读者朋友总结这样几条低碳经济下绿色金融发展的内部环境策略:
(1)加强对低碳经济绿色金融产业的创新性发展。这不仅需要那些响应低碳经济号召,进行绿色金融的企业,积极研究生产治理污水污染等相关技术设备的研发,还需要各大企业能够调转生产发展,向着“生态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循环经济生产,低碳少耗能高能效进行绿色制造”等方向进行转型。
(2)绿色金融创新性机制管理。自觉遵守低碳经济发展下绿色金融可持续性发展的自律规范,加强企业自身对在低碳经济指导下的绿色金融创新性机制管理。笔者认为:可以加入管理制度的“绿色优化配置”,适当减免对企业生成经营活动中,可能对环境带来破坏污染等影响项目的资金配比。同时号召那些进行绿色信贷业务的银行,在机制管理上,杜绝过分信赖环保部门给出的责任认定等,企业生产鉴定信息的传统行为习惯,建立一个环保责任监督调查体系,对那些申请绿色贷款的企业进行绿色认定,避免由于机制管理简化,出现的绿色金融创新性机制管理漏洞问题。
关键词:股份制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宏观调控;兴业银行;发展现状
全球经济化化的环境下,各国在对可持续经济的发展研究有着进一步的深化,在中国以股份制商业银行兴业银行为首,以经济杠杆和低碳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的绿色信贷,在金融行业以及可持续发展和环保之间的关系协调发展有着保障作用。本文以兴业银行为例通过理论层面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的发展研究分析。
1绿色信贷的主要特征体现以及发展的重要性
1.1绿色信贷的主要特征体现
绿色信贷其实质是一种社会责任和国家担当的体现,由于经济快速增长和工业高速建设,我国大中城市正在面临的令人憎恶的雾霾、温室效应和沙尘暴等恶劣的天气现象,而由于环境污染带来的心情不悦、生活不便以及疾病更是令人担忧。所以绿色信贷的发展就显得必不可少,其特征就体现在正义价值的层面。这一正义价值就是实质正义价值,并非形式正义的反面,是在这一基础上为多数人公平正义而体现的,有着个体差异性的理论,绿色信贷对这一个体性差异有着突破。在实际信贷过程中有所体现,正如股份制商行对盈利和社会整体利益的需求的结合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用不同金融方式方法,对贷款给污染性行业进行严格的控制。
1.2绿色信贷发展的重要性分析
随着2016年G20峰会在杭州召开,构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的口号也为人们所了解。这也是近些年我国一直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的一条主线,因为鼓励绿色借贷不仅仅是政府积极回应了我国广大人民对环境污染问题和低碳环保的呼声。也是由于低碳经济的发展能够促进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新,能有效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模式改善。从投资角度来说,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就能对投资结构的优化有着积极作用,有助于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积极发展绿色信贷对金融结构的优化有着重大调整作用,不单单有利于环境进步,而且有助于金融创新总体水平的提高,从而更好的推动金融行业的发展。
2股份制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现状———以兴业银行为例
截至2015年12月末,兴业银行累计为众多节能环保企业和项目提供绿色信贷融资8000亿元,绿色信贷融资余额达到3942亿元,比年初增加982亿元。绿色信贷客户数保持稳定快速增长,绿色金融客户数达到6030户,较年初新增2796户。作为国内绿色金融先行者,2006年兴业银行以节能减排融资业务为切入点,率先开辟国内绿色金融市场,十年探索实践,走出了一条“寓意于利”的特色发展之路。其绿色金融业务已成为整个兴业银行集团的品牌和优势,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是兴业银行一直秉承的三大绿色发展原则,涵盖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碳减排、固体废物污染减排、减少液体废物排放、能源污染和化学性物质排放、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等项目类型及涵盖节能、工业、建设、交通等各个社会不可缺少的行业,且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突破。兴业银行在逐渐的摸索形成多种权益类产品融资产品融资业务包括能源合同管理、碳资产和排污权质押、特许经营权质押等,目前在表已知的金融服务包括提供资金抵押、清算、质押、存管、融资等。而且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全绿色金融产品链,在交易业务中主要以碳排放交易为主,在此期间与7个碳交易发达发展中国家试点地区达成合作,在国内形成了大大小小11个排污权点。但就目前中国情况而言,其碳交易也只在几个试点范围内进行,整体活跃度还是较小,价格仍然保持在低位运行。而我国相关政策体系和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碳排放权没有配额的限制,也没有标准排放水平,社会公众没有积极性去购买碳排放,因此相应的此类企业的金融服务及产品充满了巨大不确定性。所以各银行在绿色借贷开展上缺乏动力支持。
3股份制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当中的问题分析
从以上以兴业银行为代表的我股份制商行绿色信贷的运行现状来看,其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归纳如下:绿色信贷核心其问题是地方的干扰性过强。当前的企业仍然重视的是高利润以及高回报,双高项目也是当前地方政府的税收的主要来源。因为绿色GDP的发展观实施还没有得到国内全面深入,受到我国的地区性的因素影响,绿色信贷在具体的落实上比较缺少共享的信息披露机制。目前地方政府大多是通过提高经济绩效来完成上级的考核任务,为了工业领域的方面发展不惜牺牲环保产业。在受到地方政府的因素干扰下,绿色信贷的资金就向着双高项目流入,绿色信贷良性发展便受到了很大的阻碍。绿色信贷的发展并没有统一性的标准,如兴业银行有专门信贷风险团队,并专门设立了环境以及社会风险控制部门,但这些在地方的银行就显然没有优势。其主要原因是绿色信贷体系不完善,绿色信贷的理念在股份制商行及其他银行中的应用不广泛等。由于我国目前绿色信贷的发展并没有统一性的标准,发展上存在着参差不齐的现象。绿色信贷的政策制定上过度综合化以及原则化,指导性和操作性都不强。各股份制商行也只在自己理解下出台本行的绿色信贷审核标准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企业的环境污染信息比较少,在信息的时效性以及针对性方面也不强,这就必然不能适应信贷审查的实际需要,对绿色信贷的进一步实施就形成了很大阻碍。绿色信贷的产品没有创新。从实际的发展情况来看,这创新层面还有着诸多的不足。主要是在绿色信贷的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当前的银行绿色信贷的人才结构不能有效满足实际的需求。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及银行的社会责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这些创新问题就会对我国的绿色信贷的发展有着很大程度影响。
4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措施实施
4.1充分重视绿色信贷内控制度完善建立
具体的措施实施,就需要股份制商行建设绿色信贷风险管理制度,结合信贷的总则以及本行的信贷要求等,对绿色信贷的发现以及内控的流程加以明确化,对绿色信贷的技术更新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对信息的沟通机制和审批制度的建立要能完善化实施,对污染企业的行业的信贷评估审核标准要严格要求。做好绿色信贷风险的应对策略,以及建立过硬的环境评估和监测系统银行实施环境融资政策时,要将法律作为制度保障,这是保障环境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法规,结合环境融资的实施情况,将法律法规的针对性以及可操作性得以鲜明呈现。国家也应构建完善的环境融资规范体系,积极建立银行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等。这样才能更好的为银行评贷以及审贷提供有力支持。
4.2加强绿色信贷的激励问责机制的完善建立
绿色信贷的发展需要各地政府部门和股份制商行一起努力,结合实际情况出台针对性以及适用性的绿色信贷激励以及问责机制,对违法企业的贷款行为要进行追究以及处罚,对有显著成就的银行要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重视对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加强专用室,构建日常信息传输平台,对企业环保审批以及认证和环保事故等相应的信息最好能纳入到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当中去,这样才能使绿色信贷的走向明确化。
4.3充分重视对绿色信贷业务人才的培养和产品创新
绿色信贷政策实施要能建立专门机构,并要配备复合型的人才。股份制商行要及时建立绿色信贷专门制度以及宣传教育机构,将人才储备的相关工作做好,这样才能有助于绿色信贷业务的服务质量水平提高。同时,也要加强对绿色信贷产品的积极创新,结合本行的发展情况推出新的绿色信贷产品,如个人绿色信贷住房贷款产品,以及绿色信贷节能环保车贷款产品等等。借助产品的进步来推动绿色信贷业务的发展,并能有效为我国的绿色信贷更好开展提供条件,积累丰富的经验。
5结语
综上所述,在对绿色信贷的政策上以及发展的模式上等诸多层面充分考虑。通过此次对股份制商行绿色信贷的发展问题的探究,提出了几点建设性措施,对解决实际的绿色信贷发展问题就能提供有益思路。希望能在此次理论研究下,对实际绿色信贷发展有所裨益。
作者:胡易明 单位:长江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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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小企业; 绿色供应链; 供应链金融; 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 F8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13-0094-05
一、引言
全球化背景下,随着信息技术和运输网络的不断发展进步,企业生产组织和流动成本也在不断下降,从而使供应链作为国际产业组织主流模式成为可能。在整个供应链体系中,中小企业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特色和优势,成为供应链中的重要一环,并逐步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在稳定经济、技术创新、吸纳就业、出口创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末我国中小企业规模已达4 200万,占全国企业的99%以上,并且,中小企业创造了58.5%的GDP,52.2%的税收,80%的就业率和68.3%的出口贸易。各项数据表明,中小企业已经是各国经济发展中不容忽视的力量(见表1)。
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处于劣势,金融机构偏爱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惜贷”现象较为普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资料,2014年在银行全部信贷资金中,中小企业贷款资金只占总贷款金额的20%左右,所需银行贷款的满足率也仅为30%~40%[1]。中小企业的融资年度额为16.5万亿元,仅占社会融资总额比例的15.1%。另外,在银行发放贷款时,对中小企业的要求也较为苛刻,不平等对待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中小企业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远远大于其从银行等获得的金融支持,这一不对称性对中小企业的成长有很大的影响,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以来是国内学界研究的热点[2]。
政府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以缓和中小企业发展和融资约束的矛盾。但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相关的政策难以实施到位,实施效果并不明显。在这样的背景下,供应链融资模式应运而生[3]。原深圳发展银行的“1+N”贸易融资就是供应链金融的雏形,此后便迅速发展起来。而且,各国在应对经济危机时,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替代性的融资产品消除了银行信贷紧缩给全球经济复苏带来的影响,方便企业融资,并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4]。2012年供应链金融业务融资余额规模为6.9万亿元,2013年达到8.3万亿元,增速为20%。中商情报网发表的《2013―2018年中国供应链金融行业调查及市场前景咨询报告》分析指出,继原深圳发展银行在2006年率先推出“供应链金融”品牌之后,各大银行都积极加入到这个行列,推出针对中小企业的产品,如招商银行的“电子供应链金融”产品,交通银行的“蕴通供应链”产品、兴业银行的“金芝麻贸易直达”产品等。
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绿色发展理念,在供应链金融不断发展的今天,能否把绿色理念融入其中,从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问题,并与环境形成友好互动,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是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
二、绿色供应链金融的理论探析
(一)供应链金融及其融资模式
所谓供应链,是指通过围绕核心企业,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进行有效控制和整合[5],从而形成一个功能网络结构,其中包括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和消费者。供应链金融基于供应链结构,运用自偿性贸易的融资模式,其核心理念在于对具有供应链合作背景的中小企业进行重新定位和评价,通过将核心企业的信用输入供应链,达到为中小企业增信的目的。
所谓供应链金融,是指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信贷模式,基于整个供应链信用(主要是核心企业的信用)及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对供应链上的企业提供一揽子融资服务的一种模式。当前的供应链金融主要是以国有大型企业为核心,其他中小企业配合生产、销售而进行更大范围的生产、销售,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或提供相应的金融产品,实现实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协作,使核心企业的生产或供应环节能和中小企业等配套企业重新链接。供应链金融的基本流程见图1。
按照产品生产经营周期,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应收账款融资就是指发生在回款周期中,上游的中小企业将还未到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将融资贷款发放给中小企业的融资业务模式。其流程图如图2所示。
2.预付账款融资模式
预付账款融资是指融资中小企业把市场适销对路、价格相对稳定的、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的产品抵押给银行,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按一定比例发放融资贷款。其流程图如图3所示。
3.动产质押融资模式
动产质押融资一般发生在制造或销售周期,企业把存货等动产抵押给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审核材料、提供贷款的同时控制货权;物流企业对质押的货物进行监管,在接受金融机构指令的同时确保供应链中仓管物流的顺利运作。其流程图如图4所示。
(二)绿色供应链和绿色供应链金融的概念
1.绿色供应链的概念
“绿色供应链”的概念是在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环境负责制造(ERM)”研究中正式提出。在随后的研究中,Beemon在供应链模型加入环境因素,并设计了具有广泛适应性的供应链模式。绿色供应链至今尚无一个权威统一的定义。一般来讲,绿色供应链是以绿色制造理论和供应链管理技术为基础,最小化产品生产对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提高资源利用率,尽量做到生产友好、环境友好[6]。绿色供应链系统主要由生产系统、消费系统、物流系统、环境系统等组成,其运作流程见图5。
绿色供应链主要强调的是绿色、生态文明理念的综合运用,以供应链管理为基准,把可持续发展和节能减排融入供应链中[7]。
2.绿色供应链金融的概念
绿色供应链金融是为了能够更好地达到绿色制造的目标,在充分利用供应链联盟企业绿色优势的前提和基础之上[8],银行等金融机构把所借的款项优先投入绿色生产的过程中去,使供应链管理过程所消耗的资源和造成环境污染的影响降到最低[9]。
为了实现2020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50%的目标[10],我国已经开始污染物排放的控制,为排污权质押这一绿色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的运用创造了前提条件。
绿色供应链金融与一般供应链金融的区别见表2。
3.绿色供应链金融风险
绿色供应链金融发端于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结构融资以及风险识别和管理技术。当前,基于绿色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的理论,供应链金融风险可以定义为业务主体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过程中因为存在各种不确定性造成的损失的可能性。其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系统风险,是由自然环境(如自然灾害)、社会环境(如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等变动导致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2)信用风险,是由绿色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违反合同、契约导致发生损失的可能性[11]。
(3)市场风险,是由市场供需关系、交易形式等变动导致绿色质押物变现能力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三、绿色供应链金融运用案例分析――以常州沁元纺织有限公司为例
(一)公司简介
常州市沁元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前身是当地一家集体企业,公司占地5 000平方米,办公楼、厂房、宿舍共8座,面积达9 300平方米。现阶段,公司主要集中于开发、生产、印染加工等生产制造环节。产品包括全棉、涤棉、麻棉、天丝、染色、印花、涂层、抓剪毛等特殊后整理产品。棉坯布月产量150万米。
(二)绿色供应链金融构建与实施
常州市沁元纺织有限公司在整个供应链中处于中游的位置,是制造商;而纱厂处于上游的位置是原料的供应商;商贸公司则是处于下游的位置,是经销商(见图6)。
常州沁元纺织有限公司在供应链中处于中游的地位,首先建立与上下游企业供应链战略伙伴关系,其次沁元纺织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政府的资助下为改善噪音、粉尘的污染,新引进比利时必佳乐190高速剑杆织机及喷气织布机168台,全部进口配套设备,减少生产噪音和粉尘。沁元纺织着重治理在生产制造环节产生的废水,与信誉高、排污好的污水厂签订长期合约,减少废水对环境的危害,做到绿色生产。
作为纺织企业,必定会有污染物的排放。排污权是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在企业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政府管理部门通过行政手段所赋予的,企业依法享有的排放污染物的权利,是有价值的。沁元纺织平均年排放COD(化学需氧量)为85吨,平均年污水排放量为70吨,常州环保部门委托产权交易中心对排污权评估的价值为1 828.57万元,沁元公司以此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并且由供应链战略伙伴提供担保,银行通过审核沁元纺织所在的供应链上核心企业信用等级和市环保部门出具的排污权评估价值等资料,决定2015年发放1 280万元的短期贷款。如果按照传统的信贷授信要求和资产状况,沁元纺织的信贷规模最多为960万元,运用绿色供应链金融融资使得沁元纺织有限公司多融资了320万元,解决了沁元纺织有限公司的融资问题。沁元纺织有限公司排污权质押融资流程图见图7。
(三)绿色供应链金融的风险识别
1.系统风险
沁元纺织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金融的系统风险是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影响沁元纺织有限公司的绿色供应链金融质押品未来市场价格存在的不确定性,从而使得沁元纺织有限公司难以实现其预期目标。这一系统风险无法通过优化风险管控措施而得以消除。一方面,国家宏观政策(财政、货币政策)变化影响了沁元纺织有限公司外部金融环境,加大了绿色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并影响提供供应链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收益。另一方面,国家利率水平的变化对沁元纺织有限公司的绿色供应链金融产品质押率及其价格的影响是直接的,金融机构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适当降低质押率和价格,这对沁元纺织有限公司来讲是不利的。
2.信用风险
沁元纺织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金融的信用风险一方面主要来源于绿色供应链上的上下游企业,特别是核心企业未能按照绿色战略合作协议要求提供必要的担保,使得金融机构提供的绿色供应链金融产品因未能满足其条件而使沁元纺织有限公司违约受损;另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金融机构或物流企业违约导致未能及时提供绿色供应链金融产品而使得沁元纺织有限公司的经营受到损失,并且对方的违约补偿不足以弥补生产经营的损失。
3.市场风险
沁元纺织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金融的市场风险一是市场利率的变化,使得绿色质押物产品(排污权)质押率及其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二是源于企业绿色质押物产品(排污权)市场的变化。随着国家节能减排力度的加强和企业转型升级的逐步完成,未来企业的绿色生产将是一个常态,所以现有的绿色质押物产品(排污权)市场会随着绿色生产的普及而趋于冷淡,其价格和变现能力会发生变化,由此而形成市场风险。三是绿色质押物产品(排污权)的交易要依托产权交易中心,这其中会存在法律和政策方面的问题,即绿色质押物产品(排污权)市场的可交易风险问题。
(四)绿色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控措施
1.加强绿色供应链生产的管理
在绿色供应链金融融资中,银行基于对整个供应链信用和绿色生产经营状况的考察,才能作出融资决策。从供应链角度来看,上游企业、下游企业和融资企业应当组成绿色战略伙伴,都应按照绿色制造理念来组织生产经营。因此沁元纺织有限公司一方面积极组织全体员工,特别是高层领导进行专门的绿色生产经营知识培训;另一方面增加对环保设备的投入,积极争取通过相关的国际环境认证,做到绿色生产、环境友好,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减少融资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由于监测设备及监测系统的不发达,短期内还难以实现连续在线环境监测,沁元纺织有限公司实际排放的数据、拥有的排污指标的数据以及相应的排污权监测配套机制还没有完全妥善地建立。因此企业积极配合常州市政府加强环境技术检测,在企业排污权的评估中尽量减少双方信息的不对称。
3.控制市场风险和提供反担保
一方面对于排污权质押融资因为交易业务的复杂、专业,沁元纺织有限公司与银行就融资业务在契约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多次的友好协商,减少交易风险、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对于排污权质押融资,沁元纺织有限公司与银行一起共同促进环保等政府部门出台在产权交易中心建立排污权交易的政策,以减少银行风险。同时沁元纺织有限公司积极为供应链融资担保企业提供应收、应付款项或存货的反担保。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绿色供应链金融既提供了合理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途径,又促进了生态环境和循环经济的发展,为企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可行的方向。
(一)强化企业绿色供应链理念,打造绿色企业文化
中小企业应改变传统的发展思维和方式,强化绿色供应链管理,逐步构建以设计、采购、物流、制造、销售和回购的绿色供应链体系,同时注重企业绿色文化的打造,提高员工环保意识,树立企业绿色形象,创建企业绿色品牌。
(二)构建与核心企业、其他合作商的新型战略伙伴关系
绿色供应链金融融资的顺利实施离不开供应链上核心企业及合作商的全力支持和必要的担保承诺,因此加强供应链成员之间的合作,构建低碳供应链管理体系,建立与核心企业、其他合作商长期战略伙伴关系将有助于供应链金融的顺利开展,同时也有利于降低供应链运营成本,提升整体供应链价值。
(三)政府相关部门应为排污权的交易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资源浪费和污染严重企业的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另一方面政府应按绿色金融理念建立信贷政策导向,鼓励和支持绿色生产企业,为企业排污许可权的交易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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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低碳经济;碳交易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2-0066-04
达成新气候公约和应对金融危机无疑是目前世界各国面临的两大难题,尽管哥本哈根会议并没有达成对发达国家有约束力的减排协议,但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在最新的金融危机拯救计划中都不约而同地将新能源技术和低碳经济作为未来经济发展的方向。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节能减排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要求。因此,在后金融危机背景下探讨如何利用金融业的杠杆作用来实现节能减排、达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绿色金融的概念、含义和特性(一)绿色金融是一种新经济发展方式借鉴绿色经济的思想,笔者认为,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中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融合进日常的业务中,在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污染的治理,通过对社会资源的引导,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它包括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三种环保型金融政策。绿色信贷是指通过在金融信贷领域建立环境准入门槛,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项目进行信贷控制,从源头上切断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无序发展和盲目扩张的经济命脉,有效地切断违法者的资金链条,促使金融机构对研发生产环保设施,开发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绿色制造和生态农业的企业提供倾斜信贷支持,有效引导资金向环境友好型企业流动的信贷政策。绿色保险是以企业发生的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和治理责任为标的的保险,通过强制环境风险企业购买保险,旨在革除污染事故发生后“企业获利、政府埋单、公众受害”的积弊。绿色证券是指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或公司在申请首发上市或再融资时设置环保门槛,通过环境信息公开,对公司上市后的经营行为加强监管,其目的是遏制“双高”行业过度扩张,防范资本风险,旨在促进上市公司持续改进环境表现。
由于绿色经济与生态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一脉相承,因此,绿色金融旨在使经济发展摆脱资源能源密集型发展方式,旨在革除“资源-产品-废物-治理”的“生产过程末端治理”模式。用绿色金融模式替代这种“先污染、后治理”的模式,可以预防和避免资源、环境新问题的出现。将绿色金融理念贯彻到信贷政策和金融产品开发的各个环节,利用金融工具促进全社会的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发展,这种方式可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和再造经济发展方式,具有与粗放发展方式完全不同的作用机理,因为它使金融伦理观从“人类中心主义”转向了“生态中心主义”。绿色金融强调“生态价值”的全面回归,主张投资、生产和消费向生态化转向,认为人类不再是资源、环境的征服者和主宰者,而是资源、环境的享用者、维护者和管理者,维护和管理好资源、环境是人类的神圣使命,人类必须在道德规范、政府管理、社会生活等方面转变原有的观念、做法和组织方式,倡导人类福利的代内公平和代际公正,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表明绿色金融是一种深生态,是对末端治理模式这种浅生态的扬弃,它不单单强调技术进步,而且将制度、体制、管理、文化等因素通盘考虑,注重观念创新和投资、生产、消费方式的变革。所以,绿色金融的要义在于预防和避免了“粗放一集约一新式粗放一新式集约”末端治理的经济发展模式,重视金融发展、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它将可持续发展内生化,形成了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方式。
(二)绿色金融的含义与特性
绿色金融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指金融业如何促进环境保护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指出绿色金融的作用主要是引导资金流向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引导企业生产注重绿色环保,引导消费者形成绿色消费理念。其二是指金融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明确金融业要避免注重短期利益的过度投机行为。这也是克服金融危机关键的措施。所以,绿色金融涵盖了投资行为、生产行为和消费行为的方方面面,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方式。
与传统金融业相比,绿色金融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更强调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利益,它将对环境保护和对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作为计量其活动成效的标准之一,通过自身活动引导各经济主体注重自然生态平衡,讲求金融活动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和谐发展,最终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绿色金融的特性可以发现,绿色金融的核心问题是树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观。这根源于绿色金融遵循的“赤道原则”,即金融机构在贷款和项目资助中强调企业的环境和社会责任,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且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这是一套国际先进的项目融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工具和自愿性行业基准。这一原则促使绿色金融成为了能效金融、环境金融和碳金融。生产造成了污染,这种污染适当地减少了可度量的产出,如果关于真实产出的数据在反映对其效用影响的价格水平上解释了全部生产的产出,污染将会以一个负的价格进入。由于制造污染的生产者并不负担其污染成本,一个非管制的市场将会导致过度污染,因此,应当估计这种负的外部性的货币值,并且对污染征收该数量的税,这将会使污染主体的私人与社会成本线相同,并且将导致社会最优的污染水平。这是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处理方式。笔者一直认为,正是这种末端治理方式导致了日益严峻的气候变化形势和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与此不同,绿色金融用一种强制性手段来约束人们对环境的破坏,用客观的限制来获取主观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它增加了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的融资成本,甚至切断严重违法企业的资金链,能有力遏制其投资冲动,对污染企业的制约更加直接、更加有效。通过经济手段迫使企业将污染成本内部化,能使企业事前自愿减少污染,而不是事后再治理污染。这样,包括金融机构、企业、投资者和公众在内的各利益相关者有一个自然的风险意识,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形成了一种各经济主体风险共担的可持续发展机制,这种运行机制有一个内生的激励约束,这正是经济学所寻求的一种正向激励效应和激励约束“共生”的可持续机制。
绿色金融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政策推动型金融,面向的多是创业板市场,作用的对象是中小型公司和新型企业,它们共同的特征是通过技术创新进行节能减排、降低能耗和清洁生产。基于此,绿色金融要形成可持续发展机制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资金问题,二是作用对象的选择机制问题。笔者认为,实施绿色金融的资金在性质上属于风险投资基金,其来源和构成应采取多元化策略,主体是以政策性信用担保和贴息形式存在的政府财政资金,以基金股本形式注入,但不要求分红;其次是以股份形式注入的要求分红的民间资本。因此,绿色金融不是一种单一利润导向的金融。这样,通过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可形成信贷式放大的资金可持续发展机制。由于激励约束具有对称性(指道德风险),笔者认为,应设计一个由股权单位、科技型代表和环保专家组成的遴选委员会,对作用对象进行科学的选择,以避免支持对象进行社会寻租,这样,由企业、投资者和社会共同构成一种风险共担机制。
二、绿色金融的作用机理:解决“市场失灵”,规避“政府失效”
从20世纪30年代以来,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对国民生产总值、对经济高速增长目标的热烈追逐,是以对环境的永久性的生态破坏为代价换来的,这种片面的发展观破坏了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它还同时引发了生态恶化,在这种视角下,生态环境事实上已从人类生产要素转变为社会意义上的人类生存的一票否决的因素。这表明生态系统可以被视为社会资本,它与物质资本、金融资本、人力资本一样,是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且可以增加收益的资源。然而,生态系统破坏成因各异,形式多样,企业往往会想尽各种办法规避政府的行政监管,逃避处罚,社会的监督又缺乏有效的惩治手段,唯有金融手段多种多样,且直接切中污染企业的融资命脉。如果金融机构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与政府、社会三方联起手来,就可以对环境污染取得综合治理之功效,形成较强的正向激励机制和严厉的惩罚机制。
一般而言,环境污染问题属于微观问题,但解决它须从宏观层面着眼,从整个社会层面来加以防治,而金融手段既具有宏观协调的功能,又能够从微观机制入手加以防范和治理。例如,一般公民对污染企业进行制约不仅呈弱势状态,而且还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冲突。但是,当公民同时作为投资者通过金融机构对企业进行制约时就变成了强势一方,由于将环境风险因素纳入投资回报率的考量之中,投资者会更加关心所投项目或企业在环保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成效,以规避因环境风险而带来的损失。这迫使企业的治污由被动的自发行为变成积极主动的自觉行为。
我们知道,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从而导致了市场失灵。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政府介入。但是,政府的介入一般以事后处罚为主,并且因作风、办事效率低下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原因而导致“政府失效”。绿色金融的出现,则将环境风险组合到金融风险里面,充分利用金融风险管理技术,借助市场机制、政府管制和社会监督等各种力量,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预防,这样,既解决了市场的失灵,又规避了政府的失效。
三、绿色金融是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资本是配置市场资源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框架下,环境、气候变化等因素亦可以为投资带来利润。根据汇丰银行的报告,在2008年底的4万亿元人民币总刺激投资中,中国投入节能减排和生态工程、结构调整以及技术改造等低碳项目的资金占到了38%,其绝对规模达到了2210亿美元,是排在第二位的美国的两倍。环境波特假说认为,在动态条件下,环境质量提高与厂商生产率和竞争力增强的最终双赢发展是可能的。㈣具体而言,高能耗、高排放实际上是某种形式经济浪费和资源无效运用的信号,正确设计的基于经济激励导向的严格环境规制从较长时期来看可以激发创新、促进节能减排技术或新能源技术的研发、改进生产无效性和提高投入生产率,最终部分或全部抵消短期执行环境政策的成本,甚至为厂商带来净收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应用产权理论和外部性理论研究认为,如果各国排放权得到明确界定和严格保护,节能减排就会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行为,这将为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替代传统高能耗高排放发展模式提供强大动力。根据中国最优节能减排的路径可知,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39年才达到最高峰。通过上述的系列分析,从长期来看,国家产业政策已转向了对节能环保型产业的支持,自然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环保类企业才能得到长期发展。因此,金融业要保持可持续发展、保证长远盈利必须加大对符合环保要求产业的投入。在向低碳经济转型的过程中,随着资源价格改革提速和环保标准统一提高,有大批传统产业需要改造,有大量新兴产业在成长,这为我国发展绿色金融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绿色金融的直接作用对象是微观经济主体,实施的手段是引导和调节金融生态体系的资金分布,实现优化金融生态系统的内外环境并以此促进双方的良性互动发展。只有建立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才是可持续发展,也只有这样的经济发展环境才是金融机构得以长期持续发展的基础。商业银行将社会责任与可持续金融作为核心战略和价值导向,通过提品和服务来实现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和增加社会福利,并在此过程中寻找新的商业机会和利润来源,从而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随着能效金融、环境金融和碳金融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必然引发银行业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产品创新、信贷投向、同业合作等多个方面发生深刻的社会变革,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可持续发展商务模式,推动着敢于创新的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四、我国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路径
本轮全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以往不同。在低碳经济时展绿色金融,每个政府、机构、企业和每位“地球公民”,他们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因此,构建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应全民动员,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同时进行,采取“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和经济主体积极参与”的模式进行。
(一)建立绿色金融制度框架
在宏观层面上,首先,以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为起点,将环保标准与信贷风险管理要求有机结合,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环保总局共同制定政策框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机构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成一个金融机构、企业、投资者、公众和各级环保部门可以共享的信息平台,按照环保风险轻重,对贷款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这样,通过将企业在环保方面的表现和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纳入企业信用评级的考核因素之中,便于融资环节对企业从外部施加环境保护的压力。其次,通过设立环境税和中央财政划拨以及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
的方式,成立一个国家级的“绿色碳汇基金”,看准一些环保类产业的市场前景和高成长性,在企业初始阶段进行大力孵化培养,培育环保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待技术成熟时及时上市,形成经济持续增长的内在动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再次,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共同制定碳市场的规则和制度,建立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同时,积极与国际知名碳交易机构展开战略合作,完善碳交易规则,获取在全球碳市场上的参与权、话语权和定价权,帮助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碳市场交易,以改变目前中国在国际碳交易产业链最底端的地位。据世界银行的数据,碳市场成交额的增长速度惊人,预计2012年全球碳市场将达到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而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遗憾的是,2009年6月,中国卖给欧洲买家的核证减排量的现货价格为11欧元/吨左右,而同样代表1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欧洲市场交易的欧盟配额2014年12月到期的期货价格高达19欧元/吨。所以,我们必须看到,在未来全球碳市场中,中国同样面临着在国际石油市场中丧失定价权的情况。最后,建立多层次的绿色资本市场体系。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低碳型企业优先上市;鼓励保险公司通过购买、参与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通过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认购低碳型企业发行的股票、债券等形式参与低碳经济投资。
(二)建立环境友好型企业体系
低碳经济时代催生绿色金融,绿色金融促进低碳经济,加快构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在中观层面上就需要建立一个环境友好型企业体系。其具体措施如下。(1)企业应密切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实际,以绿色金融作为生产标准,将CDM内生化,植入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2)金融机构从管理体系、组织架构、业务流程、金融工具、报告制度等方面进行创新,将绿色金融标准落实到客户调查、贷款营销、授信、项目评估、贷款审查、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从源头上防范企业和建设项目因环保要求发生变化带来的信贷风险。这样就建立了一个“绿色信贷”动态跟踪监测机制,明确了环保信息收集、分析、核实和预警流程,实时动态地对信贷资产进行全过程的评价和风险监控。(3)银行应积极研究并试行绿色股权、知识产权、碳排放权质押等标准化贷款融资模式和低碳金融产品,解决中小型环保企业融资难问题。(4)进行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以温室气体排放权作为一种标的资产开发出相应的保险产品、衍生产品和结构化产品,这不仅可以平抑气候变化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而且可以借助金融工具使资本获得可持续的利润。如开发出环境污染责任险、核证减排期货合同以及与世界级权威机构的水资源、可再生资源、气候变化等环保指数挂钩的低碳理财产品。据悉,中国银行为浙江鹰鹏化工有限公司办理了金额为298万美元的CDM项目碳交易融资业务,并落实不低于298万美元的掉期协议。这是商业银行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一个成功案例。
(三)践行“人人都是环保人士”的投资观、消费观
关键词:绿色发展;投融资;绿色财税;绿色金融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6—0118—02
寻求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当下面临的重要任务。“十二五”规划是中国第一个绿色发展规划,规划将绿色发展作为生态建设原则,为中国经济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希望。构建绿色发展模式的投融资机制将成为推动绿色发展、抢占未来经济发展制高点的关键。毫无疑问,构建完善的绿色发展模式投融资机制是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绿色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因此,如何构建绿色发展模式的投融资机制已成为中国发展战略中亟待研究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一、加大财政支出力度
1.建立财政支持绿色发展的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各级政府应该加大对绿色发展的预算投入,将与之相关的重点项目,包括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开发、技术创新等方面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年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支持绿色经济发展的政策保障能力。目前,财政上已经设立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等多种专项资金,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需要整合不同的专项资金,形成统一的、具有一定资金规模的绿色发展基金。
2.规范转移支付制度。要科学界定专项转移支付的标准,控制其准入的条件和规模。具体来说,一是要提高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直接用于生态补偿的比例,在国家财政转移支付项目中,增加生态补偿项目,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生态保护区的建设补偿及对西部生态退化严重区域的补偿等;二是在经济和生态关系密切的同级政府之间建立区际生态转移支付基金,成立区际基金管理委员会;三是要强化生态补偿基金使用的监督,对每一笔资金的拨付使用都要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基金的实际用途是否与申请用途相符以及资金的使用效率。此外,根据不同地区在进行生态补偿方面取得成果和效益,制定分区指导政策。
3.继续扩大政府采购绿色采购范围。首先,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按国际上政府采购规模一般占财政支出的30%~40%计算,政府采购规模应该达到2万亿以上,这表明我国政府采购规模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其次,在政府采购中,继续扩大政府绿色采购的范围和比重。为了增强节能政府采购的效果,有必要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范围,增加节能产品占政府采购的比重。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应继续完善细化,扩大品种,把相关绿色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都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最后,要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提高其透明度。
二、建立绿色税收体系
1.开征环境税。当前中国现行环境税费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环境税费收入占税收总收入和GDP的比重较发达国家偏低,尚未开征与税费污染直接相关的税种,环境税收政策缺乏系统性;排污收费标准偏低,排污费征收的强制性较差,特别是当前中国现行税收制度中尚缺乏与环境保护直接相关的环境税税种;现行分税制导致基层政府财政困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些地方政府依靠污染企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的现象,环境政策执行难以到位。
环境税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经济手段和长效制度安排,现阶段实施以开征环境税为核心的环境税制改革,既是弥补中国现行环境税费制度的不足以应对目前严峻的环境形势,也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压力和发展低碳经济的需要,更是转变中国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要求。
2.完善现行相关税种。以资源税为例,为了更好地发挥其保护环境的作用,应将资源税的征收对象扩大到矿产资源和非矿产资源,增加水资源税,并开征森林资源税和草场资源税,以适应绿色发展的需要,在计税依据方面对于国家需要重点保护或限制开采的能源资源,应充分利用税收和价格的关系,调整资源税的征收办法,实行从价定律征收。
三、完善我国绿色信贷机制
1.以绿色为导向,制定扶持性信贷政策。对我国来说,银行信贷仍是社会融资的主渠道。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通过绿色信贷相关指引性文件,建立绿色信贷目录和绿色信贷统计系统,引入项目环保分类和环境社会风险评估等措施,为银行开展绿色金融指明方向,帮助其尽快掌握绿色信贷的核心能力并建立实施有效的绿色信贷政策体系。
2.银行等金融机构制定和实施绿色金融战略。坚持以绿色为导向,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规定,结合本机构的业务发展特点和风险偏好,制定和完善绿色信贷政策的制度;同时,加强绿色信贷业务各个流程环节管理,严格考核制度,推动绿色信贷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提高绿色信贷的执行力。
3.以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金融资源配置。一方面,政府针对绿色金融业务出台合适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建立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金融监管当局则应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监管指标体系,加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确保绿色金融政策落实到位。例如,中国银监会已经颁布了《绿色信贷指引》。
关键词:环境金融;碳金融;模糊关联性;研究
一、前言
就目前来看,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已经越来越显著,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与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各个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需要重视的一个重要事项。全球气候恶化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环境治理中的难度,但是却给金融领域与商业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我国传统的金融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现阶段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需求,所以必须对金融经济进行合理的改革与创新,尤其是环境金融方面,以此来满足我国在发展低碳经济中的需求。
二、环境金融与碳金融的发展状况分析
1、我国环境金融的发展状况
我国环境金融一直以来都是将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作为发展过程中的主体,绿色保险的发展速度相对较为缓慢,而且了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些都影响着我国环境金融的发展状况。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不足,主要体现在:第一,激励机制不完善,对于违反环保规定条例的企业没有实行一个有效的惩戒手段,对于环保事业中贡献比较大的企业没有一个合理的激励与扶持;第二,信息交流与沟通机制不完善,政府难以及时、有效的对环境违法信息进行收集与提供,而且大多数信贷银行没有对环境信息进行合理的反馈;第三,对于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开展没有制定一个合理的实施准则与实施标准;第四,虽然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绿色信贷中的管理、周期、项目以及政治等一系列方面存在的风险都比较大,而且不确定因素很多。
2、我国碳金融的发展状况
碳金融,实质上就是指低碳金融,它主要包括银行贷款、直接投融资以及碳期权期货等。我国碳金融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我国金融机构与企业还没有充分的重视碳金融与CDM的介质、商机以及重要性,对于碳金融发市场中的交易规则、操作模式还不了解,国内金融机构涉及碳金融方面的数量非常少。
2.2 我国在对CDM项目进行审批的过程中,由于审批程序较为复杂,导致CDM项目开发的周期变长,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CDM项目中的交易成本与交付风险。
2.3 我国国内还没有相应的碳金融交易市场与碳金融交易准则,而且我国在国际低碳产业链上扮演的角色是供给方,并不是定价方;我国在全球碳金融市场中创造了非常大的减排量,但是劳动成果却被一些发达国家以低廉的价格购买,极大的降低了在转化碳价值过程中的效率,同时也阻碍了我国本土市场中的碳交易发展。
2.4 我国在碳金融发展方面,相关中介市场的发育还不够成熟,难以对碳金融市场中出现的大量项目进行有效的开发与消化,而且在专业技术与力量上还有待加强。
2.5 在实施CDM项目的过程中,需要对很多方法学进行有效的应用,但是我国大多数行业在这一项目中并没有充分利用现有的方法学对其进行开发,而且针对CDM项目专业方法学的研究机构也非常少。
三、环境金融与碳金融之间的模糊关联性
20世纪末期,环境金融才被提出来,它是全球金融市场中出现的一个新概念。环境金融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相关的环境金融产品也随之产生,例如:巨灾债券等,而且环境金融市场也逐渐形成并发展。环境金融,实质上就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对环境风险进行转移与提升环境质量的所有活动以及产品;环境金融的产生与发展过程中,包含着碳金融这一概念的形成,碳金融发展与环境金融发展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根据碳金融研究的逻辑演变进程与发展历程方面来看,碳金融是环境金融在发展过程出现的一个新的方向,而环境金融又是环境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就需要从经济学研究视角来分析与研究环境金融与碳金融之间的模糊关联性。碳金融是环境金融中的一个重要部分,碳金融的发展状况影响着环境金融的发展,对于国际金融体系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所以在重视环境金融发展的同时,也要关注碳金融的发展,积极发展碳金融是促进环境金融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我国金融事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就目前来看,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各个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主流,以碳为主体的国际经济发展趋势越来越凸显,国际金融市场的格局也在发生着变化,可以看到国际环境金融的未来发展趋势主要是以碳金融为主要的方法,而碳金融市场中最为重要的一个事项就是碳排放权交易;针对环境金融与碳金融之间的模糊关联性,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二氧化碳排放量,合理的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量范围。
四、结语
根据对碳金融发展路径的分析与经验对比可以看出,我国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中虽然扮演的是一个主要供给放,但是我国在碳金融产业价值链中的位置处于末尾,我国低碳金融还刚刚起步。所以,应当对环境金融与碳金融之间的模糊关联性进行深入的探索与研究,分析环境金融与碳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促进我国金融事业的发展。(作者单位: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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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信贷;产业升级;绿色信贷功能
中图分类号:F830.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11)04-0012-09
自2007年7月绿色信贷政策正式出台以来,关于绿色信贷的理论效应和实施效率的问题,国内已经有一些学者做了相关研究。大部分学者对绿色信贷的应用前景预期乐观,认为它阻断了污染企业的资金供应渠道,从而迫使污染企业退出市场或者进行绿色转型。但从微观实施层面来看,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由于配套政策不足、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绿色信贷尚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然而,作为与政府的产业政策配套措施的绿色信贷,对产业升级的作用却鲜有人进行专门的研究。本文意在从宏观上探讨绿色信贷政策对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影响。试图回答如下几个问题:(1)绿色信贷是通过何种途径作用于产业升级的?作用机理何在?(2)绿色信贷实施以来,对我国的产业升级是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影响程度如何?
一、绿色信贷服务于产业升级的作用机理
关于金融资源的配置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近年来国内学者针对金融对产业结构的影响进行了一些研究。王良健,钟春平(2001)提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金融的发展能促进结构优化。同样地,金融抑制会阻碍结构的变迁与优化,两者具有显著的相关关系。王佳菲(2006)指出优化资源配置是金融在产业结构转换中的本质功能。顾海峰(2009)则从金融发展视角,提出了基于政策性金融与市场性金融协调作用的产业选择金融支持架构。
金融作用于产业结构的过程可简要描述为:金融影响储蓄、投资影响资金的流量结构影响生产要素分配结构影响资金存量结构影响产业结构。即金融活动主要作用于资金分配,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影响产业结构调整。经济金融化程度越高,这一传递过程就越明显。金融运作主要通过间接融资为主的信贷市场和直接融资为主的证券市场两种渠道对产业结构调整产生影响。金融运作主要通过何种渠道对产业结构产生影响,主要取决于金融市场结构和企业的融资结构。就中国目前典型的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而言,企业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而且,间接融资的比重近年有增加的趋势(表1)。因此在较长时期内,我国产业结构升级调整的资金支持方式更多地还必须依靠商业银行的贷款行为来完成。
对于“绿色信贷”,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总的来说,它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方面,它要求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对于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如新能源、节能改造等绿色产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并在金融服务方面给予优惠和照顾。另一方面,对属于产业政策中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加以信贷约束;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且国家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升级的,可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对于淘汰类项目,应停止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在我国当前信贷主导型的金融模式之下,金融主要通过信贷市场作用于产业结构调整。绿色信贷作为金融业全新的理念和实现绿色经济的基础,对于基于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产业结构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绿色信贷主要通过如下机制作用于产业升级:
(1)资金形成机制。产业的发展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资金数量的多少,是影响企业规模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而占据企业融资来源80%的银行贷款对产业发展有举足轻重的关键影响。绿色信贷政策通过对环保产业的支持和对污染产业的限制,往往能够在短期内实现大规模的资金集中,加速优势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2)资金导向机制。绿色信贷政策的资金导向功能主要体现在对资金导向的倡导机制与矫正机制。一方面,银行通过对信贷投放总量和方向的把控,迫使污染产业结构发生松动、淘汰、改组与发展,为结构调整创造先决条件。同时,通过“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利率机制,调整资金的运用成本引导产业结构的优化。另一方面,由于产业外部性的存在,如环保产业,单凭市场往往无法提供足够的投资激励。因而政府通过对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的倡导,以政策性绿色贷款的方式向私人金融机构不愿或无力提供资金以及投入资金不足的重点绿色产业进行投资和贷款,实现对市场机制的矫正。
(3)信用催化机制。绿色信贷的信用催化机制实质是通过货币量的扩大,即信用创造,加速资本形成,促进生产中资源的节约和使用效率的提高,从而把潜在的资源现实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总量增长。在信用催化机制作用下,资金投向不限于已存在明显效益的产业或项目,往往以资金的增值返还为出发点,选择具有超前性以及有广泛的前向、后向和旁侧扩散效应的产业项目进行投资,催化绿色产业、主导产业及其合理的产业结构体系的构建与调整更迭。
此外,从银行与产业结构的互动性看,绿色信贷能够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反过来产业结构的良性程度也影响着银行业的发展。在良性的产业结构下,银行对产业的支持可以降低摩擦成本和风险系数,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而资源有效配置又促进产业在更高层次上优化,形成螺旋式上升态势。绿色信贷对产业升级的作用机理如图1所示。
二、绿色信贷服务于产业升级的效应分析
绿色信贷对于产业升级转型的促进作用,是否达到了理论预期的效果?由于相关统计数据的贫乏,以及银行的信息披露不完全,我们在数据收集方面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受制于此,在此仅能以宏观数据对绿色信贷实施的效果做简单评估。
有资料表明,由于银行实施绿色信贷,使银行对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的授信有较大额度减少。在银行整体的信贷结构中,银行对主要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的贷款占信贷总额的比例已经很低,2007年底银行对我国六大高能耗产业的贷款存量综合仅占总贷款余额的7,23%,并且仍在收缩之中(表2)。仅在2008年,中国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在此类行业的授信额度就分别减少了162亿元和64.4亿元。
表3表明,近年来银行对环保节能项目的贷款逐年上升,从2007年绿色信贷正式实施以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到2009年增速达到130%,大大超过了我国信贷投放总量30%的平均增速。截至2009年底,工商银行对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贷款余额1149亿元,对新能源开发项目贷款余额1029亿元;农业银行绿色信贷贷款余额2090亿元,比年初增加534亿元,其中,水电、风电、核电等清洁能源项目贷款1345亿元,水利、环境管理贷款406亿元;中国银行绿色信贷及低碳金融业务贷款余额1661亿元,较年初增加483亿元,其中清洁能源项目贷款1156亿元;建设银行绿色信贷贷款余
额2270亿元,比年初增加360亿元,其中支持清洁能源的项目近千个,装机规模达1.2亿千瓦,贷款余额1130亿元。
表2和表3的数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表明绿色信贷的实施强度和广度正逐年增强,其资金导向机制在实施中发挥了明显的作用。银行正逐步将信贷资金从高污染行业抽离,转而注入高科技、环保产业。然而,就信贷绝对量而言,处在高污染行业的贷款绝对数额仍然远远高于环保项目投入的贷款总量。并且,环保项目涉及的企业数目仅4099个,这说明环保贷款的覆盖面尚未铺开,投放力度并不尽如人意。
绿色信贷对环保调控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从2007年绿色信贷正式实施开始,我国的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量出现了明显的拐点(见图2)。工业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在2007年之前逐年快速上升,在2005年增长速度甚至达到14%。但是从2007年开始,二氧化硫的排放开始稳步下降,年均下降速度平均达到5%。其他的主要工业污染物如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排放也自2007年开始出现了加速下降的趋势。
对绿色信贷支持我国各类产业减排的效果,我们分别选取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排名前四的高污染行业的数据进行分析,运用排放强度指数作为分析参数。排放强度指某行业或地区污染物排放量与相同范围内统计工业总产值(现价)的比值,表示单位产值的污染强度,可作为产业技术发展水平的参考指标之一。从图3和图4可以看出来,所有样本范围内的高污染行业的单位产值排放强度都有所下降,尤其是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列在第一的造纸业和电力行业,主要污染物单位排放强度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削减速度相当快。这表明这些行业近年来都进行了较大程度的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在转变发展方式,走环保集约型发展道路方面有较大的成效。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图示大部分行业中,下降趋势开始于比2007年更早的年份,而在2006-2007年这一节点上,只有部分行业出现了污染排放强度加速下降的趋势(斜率变化),且变化并不明显。农副食品加工业的排放强度在2008年甚至出现了轻微的增长。
在衡量产业结构合理化方面,我们选取经济贡献率作为指标。经济贡献率指某行业的工业总产值(现价)与统计行业总产值(现价)的比值;污染贡献率指某行业某种污染物排放与统计行业此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值;贡献率效应指数是某行业经济贡献率与其污染贡献率的比值,表示该行业的正负效应的差距,可作为判断产业结构是否合理的参考指标之一。2008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造纸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制品业、纺织业。这4个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60.6万吨,经济贡献率为17.1%,污染贡献率却为66.3%。与2007年相比,2008年造纸业出现了经济贡献率提高但污染贡献率下降的良性变化趋势。但其他三个行业的经济贡献率均低于2007年,污染贡献率却不降反升。相似的,2008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排行前四名行业共排放二氧化硫1388.7万吨,占统计工业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75.8%,然而四个行业累计经济贡献率仅占30%。
表4和表5的所列出七大重污染行业中,除了黑色金属冶炼业之外,其他行业的贡献率效应指数都小于1,尤其是污染排名第一的造纸和电力行业的贡献率效应在10%以下。从变化趋势来看,除了造纸行业的贡献率效应有微小的上升之外,其他七个高能耗行业的贡献率效应均有所下降。数据表明,这些高污染行业产生的正的经济效应远低于其对环境带来的负效应,低产值、高污染的情况较为突出。虽然从排放强度来看,这些产业的环保改造水平均有所提高,但从整体的产业结构而言,这些产业仍然属于高污染低效率的产业,急需产业升级发展或者行业收缩。
三、绿色信贷对产业升级的功能发挥不力的原因
以上分析表明,绿色信贷实施以来,对于促进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取得了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绿色信贷的资金导向力度逐年增强,资金加速从两高行业流向环保行业。并且随着绿色信贷实施力度加大,我国总体环境状况好转,产业的污染程度降低,绿色技术得到了更广泛的采用。然而,绿色信贷促进我国产业升级的效果还很难令人满意。一是在信贷总体结构中,银行对环保项目的支持力度还不够大;二是几大主要污染行业的污染净化技术水平虽有所提升,但在绿色信贷政策引入前后,技术水平提升速度并未出现显著的趋势变化;三是从污染企业的贡献率效应来看,高污染、低产值的现象仍然相当严重,甚至有逐年恶化的趋势,产业结构优化的效应未能显现。绿色信贷的产业升级作用效果的不尽人意,根源在于绿色信贷政策实施中的制度环境和内部激励机制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1、绿色信贷实施力度过小,无法达到从整体上把控资金流向的作用。虽然绿色信贷政策出台已经三年有余,仍有一些省份和金融机构并没有实行实质性的绿色信贷政策。有的即使实行了,也只停留在表面上。2009年1月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就绿色信贷政策推出以来的实施效果进行的阶段性总结评价是:“绿色信贷取得了阶段性、局部性成果,但与预期目标相比还有不小的距离,大面积推进还面临着不少制度性和技术性的困难”。银行不能严格实施绿色信贷政策,意味着“两高”行业仍然能够在维持其原有粗放型生产模式的情况下低成本获取资金,自然缺乏产业升级的激励和动机。
2、企业环保信息获取难度大,绿色信贷政策难以落实。对于银行在授信前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成本,缺乏具体可得的数据。但是基于环境风险评估的专业性,评估范围的广泛性以及风险评估的动态持续性,有理由认为,企业环境风险动态评估是一件难度高且成本不菲的任务。曾先,要进行企业项目环境风险评估,银行必须获得关于各个企业或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目前,我国环保政策和信息零散、缺乏统一管理与机制,加上环保专业性强,银行信息搜集成本非常高。其次,由于环境风险评估的专业性强,我国商业银行能够担当此重任的内部人才并没有特别储备,因而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势必提高银行运营的人力资源成本。或者,银行可以选择聘用专业第三方机构,对贷款项目环境及社会风险进行评估,但由此同样也会产生不菲的咨询测评费用。在获取环保信息代价如此高昂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很难全面落实对企业的环境评估和审查。
3、政府对企业污染的监管力度过小,企业缺乏进行绿色改造的激励。在理想情况下,由于政府环境管制日益严格的背景下,如果贷款企业不遵守环保政策,就会面临罚款、支付治理成本、暂时或永久停业。高额的罚款必将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而影响企业偿还贷款的能力,造成银行贷款风险。这一方面迫使企业进行绿色改造,另一方面使银行在投放贷款时不得不对自身所面临的环境风险做详尽评估,切实落实绿色信贷政策。然而,在我国环境违法的成本太低,违法比守法可以得到更多的好处,我国环境违法成本平均不及治理成本的10%,不及危害代价的2%。从司法角度来看,曹飞和潘燕平(2007)指出,涉及公共性的环境案件,存在环境的搭便车和巨大的交易成本,地方保护主义对司法独立的干扰使得本来处罚轻的立法在司法的环节进一步“缩水”,以至于使得环境违法犯
罪成为一种“盈利”的产业。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数据,2003-2005年间,由于地方政府的纵容和袒护,全国70000宗环保违法案件仅有500件得到处理,仅为全部案件的0.71%。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必然缺乏进行绿色改造的激励。企业环境风险损失得不到应有的承担,银行的绿色信贷的激励便会大打折扣。
4、民众监督缺位,银行疏于履行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是银行实施绿色信贷的主要理论依据。Mc Williams,Siegel和Wright(2006)通过构建模型表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和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相一致的。Scholtens和Dam(2006)通过对接受赤道原则和未接受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进行对比研究发现,接受赤道原则的银行大多是处于社会公众关注之下的声名显著的国际性银行。对于这些银行而言,虽然接受赤道原则后,银行发放贷款的各项操作成本有所上升,但是声誉给他们带来的正面收益大于成本。我们认为,在西方发达国家,经济的运行由政府、市场和民间(民众意识、NGO、媒体等)三方互相作用而形成制衡。在民间力量强大的情况下,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才有较大的现实经济意义。在中国现有的民众意识缺位,民间组织力量薄弱的条件下,企业社会责任作为社会道德标准无法起到足够的激励作用,银行绿色信贷政策的有效性便会扭曲。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受环境瓶颈和产业水平偏低的制约,绿色信贷政策有一石二鸟的功能。绿色信贷通过资金的形成、资金导向和资金催化三大机制的作用,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的高级化发展。然而分析表明,绿色信贷的实施以来,我国产业升级效应并不显著,个别产业结构合理化指标甚至出现了轻微的恶化趋势。其主要原因在于,环境信息不对称、企业环境风险成本不合理以及民众监督缺位,从而导致绿色信贷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因此,建立环境保护的激励机制和完善环境风险的管理体系,是提升绿色信贷对产业升级作用的关键。基于此提出了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1、在银行业内部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提供动力。在此,不仅要有对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贷款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的措施,而且还要有对切实执行“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商业银行实行优惠政策,提高银行实施绿色信贷的潜在收益,促使银行加大对环保节能贷款的投放力度,严格收紧“两高”信贷,从根本上切断两高行业的信贷资金来源,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2、积极进行绿色金融创新,增加银行“绿色收益”。除了政策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外,应当积极鼓励银行在绿色金融产品方面进行大力创新,创造“绿色收益”。例如,银行可以尝试以碳排放、减排额作为抵押物,为环保产业融资,从而提高绿色企业的信用支持力度。而且可以通过将绿色信贷和碳金融市场相联系,为银行拓展市场,创造更好的效益。
3、完善环保信息披露和共享机制,严格控制“两高”行业信贷。环保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排污情况的监管,建立完善的环保信息库,并与金融部门形成有效信息沟通机制,共享企业环保信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建立银行自身的社会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减少环境信息的不对称程度。
4、加强对企业环境监控,加大对企业环境污染的查处力度。环境处罚力度过小,是企业持续走高污染、粗放发展老路的帮凶。环境部门把好企业环境关,对污染超标的企业采取高额的罚款、强制停止生产等措施,才能给绿色信贷政策提供一个良好的实施环境,迫使企业加快实施环境技术改造,促进产业集约化、高级化发展。
5、改革价格、税收、环保体制,为绿色信贷的推进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通过加大税收力度、提高赋税水平,提高“两高”行业的生产成本,以补偿他们对环境的污染成本;限制“两高”行业的产品价格,压缩其利润空间。通过这些措施,从根本上改变“两高”行业商品价格高、环境污染成本低的局面,从而限制地方政府对这些行业保护的积极性,降低银行向“两高”行业投放贷款的激励,减少“两高”行业对于信贷资金的吸纳能力。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商业银行;赤道原则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10―0029―04
随着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政策提出和商业银行跨国经营步伐的加快,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也越发显得重要。商业银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商业银行竞争力的重要途径。鉴于此,本文试对国内外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论述进行梳理,以期为进一步深化对我国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推动社会责任实践奠定基础。由于相关文献较多而观点雷同也较多,本文仅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文献进行评述。
一、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一)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对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是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研究与实践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只有准确界定了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才能进行具体研究。学者们对此进行了积极探讨。
国内少数学者运用爱德华,费里曼(EdwardFreeman)的利益相关者理论试图直接定义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比如,龚将军(2007)认为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是商业银行在追求股东利润最大化过程中,维护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包括政府的利益、员工的利益、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债务人的利益、社区的利益等。贾玉琪(2007)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商业银行应同时确保金融安全,对全社会政治经济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大多数学者关注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具体的内涵,从功能、性质和对象三个方面进行界定。崔亚鸽、袁晋芳(2005)认为从功能上看,银行除具有一般的企业责任外,还要兼顾下列特殊社会责任:一是保护银行存款人的资金安全:二是公平配置社会资金;三是保证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
受阿奇・卡罗尔(Archie Carroll)四层次理论影响,曹涌涛、王建萍(2008)认为,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按性质划分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经济责任不仅要求银行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而且要求其同时提供社会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法律责任要求银行必须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在法律框架内履行其经济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是社会尚未明确形成法律条文但被社会所期望的责任。龚将军(2007)进一步指出这四部分责任的相互关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构成商业银行的基础责任,是社会对商业银行的“硬约束”: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构成商业银行的高层次责任,是社会对商业银行的“软约束”。徐君(2008)将这四部分责任进行了类似划分,分为义务性责任与权力性责任两个层次。
朱文忠(2007)提出,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按对象大致可以归纳为五大类型:对公众的社会责任、对客户的社会责任、对员工(管理层和职工)的社会责任、对供应商和小型竞争者,以及对投资者(所有权人和债权人)的社会责任。龚将军(2007)则把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对股东的责任、对政府的责任、对员工的责任、对金融消费者的责任、对债务人的责任、对社区的责任等六个部分。
2009年1月中国银行业协会了《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该指引所称企业社会责任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股东、员工、消费者、商业伙伴、政府和社区等利益相关者以及为促进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所应承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与慈善责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企业社会责任至少应包括:1,经济责任。在遵守法律条件下,营造公平、安全、稳定的行业竞争秩序。以优质的专业经营,持续为国家、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公众创造经济价值。2,社会责任。以符合社会道德和公益要求的经营理念为指导,积极维护消费者、员工和社区大众的社会公共利益:提倡慈善责任,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构建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发展。3,环境责任。支持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支持社会可持续发展。
截至目前,学者们还未对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给出统一定义,但都突破了股东利益至上的传统观点,认为商业银行对社会的责任不仅局限于经济责任,并从不同角度清晰地提出银行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研究方法基本上是在借鉴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企业的特殊性,作进一步研究。本文认为,指引对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更为合适,其综合了多方理论研究成果,准确全面地指出了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为银行社会责任的评价衡量提供了统一标准。
(二)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产生与发展
70年代以来,国际上出现了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己任的道德银行,主要为用于环境、社会、文化和扶助贫困人口项目发放贷款,例如荷兰的特里奥多斯银行和亚洲的盂加拉乡村银行。道德银行高度重视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但是未提出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概念。随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全球兴起,商业银行信贷项目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和引发的社会问题,促使人们关注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此后,国外金融机构和国际组织对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与实践。
国内最早提出银行社会责任概念的是康国华。康国华的《刍议银行的社会责任与经济责任》(1995)一文第一次在国内提出银行社会责任的概念,认为银行有抑制通货膨胀、控制物价水平,促进企业转制,保持社会稳定的社会责任。但其在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革的背景下提出,所说的银行社会责任概念是狭义的社会责任概念,主要强调的是银行作为特殊金融企业的经济责任,没有涉及到银行的环境责任和慈善责任。之后,国内对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研究较少。近几年,随着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度日益提高以及绿色信贷概念的提出,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成为了新的研究热点。
二、国外理论研究与实践
一些国际机构和国际知名商业银行对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做了深入研究与实践。这些研究实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定金融业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赤道原则”
金融业为制定本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进行了积极探索。2002年制定的伦敦原则和《南非金融部门》规定了金融机构在经济繁荣、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三方面的若干原则。但其国际影响力有限,没有发展为行业性标准。2002年为解决项目融资中遇到的环境与社会问题,花旗银行、荷兰银行、西德意志州立银行和巴克莱银行在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的政策基础之上建立一套项目融资中有关环境与社会风险的指南
“赤道原则”,原名“格林威治原则”。2006年3月,赤道原则进行了重新修订。与原赤道原则相比,新赤道原则扩大了项目的适用范围,强调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把赤道原则由行业方法上升到行业基准的高度。赤道原则是金融业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产物,是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明确化、具体化确定了国际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的最低行业标准。
(二)积极遵循“赤道原则”
宣布遵循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纷纷按照国际社会责任标准经营业务,具体表现在如下几方面: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将赤道原则转化为商业银行的内部行业融资指南,使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二是把赤道原则的理念全面渗透到业务发展中,把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与自身业务紧密结合:三是在商业银行内部建立环境因素分析资料库及企业社会责任系统。
参加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除定期公布财务报告外,还要对外公布企业责任报告。对外公布企业责任报告无统一格式,但披露具体详尽。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说明;既有历史性信息,又有未来计划。以花旗银行2006企业公民报告为例,报告体系包括CEO的一封信、企业公民在华旗、可持续概览、利益相关者信函、公司简介、小规模金融、行业领先实践、社区、志愿活动、员工心声、全球金融教育、小规模金融与华旗集团基金、环境、奖励与认证十四项主要内容。此外,西班牙桑坦德银行还披露当年全行纸张使用、能源消耗、排污等方面的数字与指标。
三、国内理论研究与实践
国内对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必要性的研究
曹涌涛、王建萍(2008)从历史和现实使命的角度阐述了商业银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第一、全球企业责任运动兴起,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是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现代企业发展的趋势。第二、商业银行的经营特殊性决定了其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商业银行资本结构和对社会经济影响具有特殊性,以及银行在发展中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要求其更加关注利益相关者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第三、履行社会责任是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举措。第四、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期望商业银行把经济效益于社会责任统一起来,发挥应有的作用。
朱文忠(2008)认为国有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具有的“辐射效应”和社会责任表现具有的“带动效应”,是商业银行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表面原因。他进一步从商业时展决定论、现代公司制度本质决定论、长期股东利益论、生态环境共融论和全球化发展决定论五个方面做了深层次分析,认为商业银行承担社会责任是商业银行成功的经营核心策略,有助于银行现代公司制度完善,有助于对银行股东长期利益形成有效保护,有利于为银行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助于银行在国际市场树立良好公众形象、保持良好竞争优势。
陈雁(2008)从实施赤道原则与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关系的角度阐述了必要性:一是实施赤道原则是与国际金融制度接轨的必然选择。我国金融业要实现与国际接轨必须要接受赤道原则,关注投资项目环境和社会责任评估。二是实施赤道原则有助于商业银行管理环境风险。商业银行把环境和社会责任标准融入到经营管理活动中,对环境和社会风险进行动态评估和监控,可以有效降低信贷风险。三是实施赤道原则有助于提升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信贷资金与绿色产业的良好结合将拓宽银行的业务领域,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关于促进国内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对策建议的研究
这是我国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热点之一,相对于其他方面,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最多。代表性的成果有,朱文忠(2006)提出构建良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观的系统工程模型:一是修改相关立法宗旨,把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明确写入法律责任内容。二是政府通过推动建立社会稽核制度、引导媒体舆论、建立社会责任指数和国家标准等措施,推动商业银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三是发挥行业管理机构及非政府组织的督导作用。四是实现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规范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
何德旭、张雪兰(2009)建议,在目前尚不完全具备实施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条件下,选用“参与+对话”机制来促使银行履行社会责任,即利益相关者参与内部治理,与全体利益相关者保持对话。具体措施是在董事会层面设立企业社会责任职能: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董事会的多样性:建立对话机制,提高利益者参与程度。
施其武、邵兵(2006)提出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实现路径:增强风险约束,健全存款保险制度:完善市场机制,提高银行资金使用效率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优化问题银行退出通道;强化保障制度,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完善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改进激励手段,对履行社会责任的银行在业务发展上给与支持:完善调节功能,多种方式引导银行承担社会责任,
唐斌、赵洁和薛成容(2009)主要对国内金融机构如何推行赤道原则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引导和监督管理:在保持发展的前提下考虑环保问题,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赤道原则的推广实施,借鉴国际经验,坚持循序渐进的推广原则,立足国情,采用“适当偏离”的原则。二是金融机构应逐步完善内部相关体制机制:提高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并以之作为经营管理指导,加快内部制度建设,加强人才储备和培养,完善风险定义,加强风险管理,各利益相关者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黄苏华(2009)研究了我国A股银行业板块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鼓励商业银行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将信息披露纳入法制化轨道,尽快完善企业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立法体系,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内容应定量化、加强第三方审计,逐步趋同于财务报告: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
总体来看,虽然具体建议不同,但学者都一致认为促进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不可能由单一力量承担,应该由政府部门、银行自身、社会力量等多方力量共同作用。但学者对各种力量的具体作用机制如何尚未形成一致意见,也未深入分析各种力量之间的相互关系。有部分学者提出促进国内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具体措施应该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与我国当前具体国情相符。
(三)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实践
相对于国外而言,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实践还是相对滞后,从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至今,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5年之前,是我国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萌芽阶段。这一阶段国内没有一家银行披露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只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和光大银行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一些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这一阶段还停留在以公司慈善为特征的时期。第二阶段是从2006年到2008年,是我国商业银
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快速发展阶段。2006年6月23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开了我国银行业的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同年九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指引》,在上市公司中率先引入社会责任机制,大推动了上市银行履行社会责任。2007年4月9日,上海银监局公布了我国首部由地方银行监管机构的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指引文件《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同年十月兴业银行宣布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首家采纳“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与此同时。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也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交通银行于2007年8月28日成立了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这是我国所有上市公司中第一家成立社会责任委员会,显示出商业银行对企业社会责任有了深刻理解。第三阶段是从2009年至今,是我国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正规化发展阶段,2009年1月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走人标准化正规化。
绿色信贷是与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绿色信贷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控制自身的信贷活动,对信贷对象的经济活动产生影响,使其符合国家的环境政策。具体措施包括对污染企业和项目限制贷款额度收取高额贷款利息、对环境友好产业和项目积极提供贷款支持等。绿色信贷政策是由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于2007年7月30日联合提出的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其目的是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信贷是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内涵丰富,而绿色信贷仅仅涉及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环境责任,绿色信贷绝不等同于企业社会责任。也可以说,推行绿色信贷是公众对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较初级阶段的要求,商业银行要全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任重道远。从最终目的和现实意义来讲,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都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有助于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其它相关研究
此外,一些学者采用调查问卷形式从实证的角度研究了某一地区金融业,尤其是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问题,比如李继军(2008)对湖南金融业践行社会责任现状特点及约束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谌争勇(2009)对益阳市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相关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
华立群和朱蓓(2009)在创建中国银行业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他们在采用利益相关者模型基础上,结合中国银行业特点,确定了员工、股东、顾客、竞争者、政府和社区六个一级指标,并进一步细化为一系列二级指标,同时提出用层级分析法赋予每个指标权重,建立了一个比较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从而更好地评价银行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综合效果。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内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理论研究及实践相对滞后,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一些学者直接借鉴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没有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具体特征进行深入分析,不能较好说明问题:二是研究多是仅进行规范性分析,而未对问题进行全面的实证分析;三是研究角度单一,鲜有学者对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评估指标以及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与业绩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四是社会责任的实践缺乏理论支持。笔者认为,应在借鉴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观点系统化,构建起整体性的理论框架。理论的发展将为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进一步指明方向。
参考文献:
[1]龚将军,《我国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7,
[2]贾玉琪,《社会责任视角下的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D],《上海交通大学》,2007,
论文关键词:低碳经济,绿色资本市场,发展
一、理论渊源及问题的提出
1.资本市场发展与环境的关系
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史是一部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史,经济与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金融的发展与环境之间也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主要构成要素,其完善与发展也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这个基础。
一方面,自然环境作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它既是人类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废物的排放场所和自然净化场所,同时也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了生产条件和对象。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了“只有一个地球”的口号。
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对自然环境产生重要影响。当资本市场的发展建立在自然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时,其持续稳定发展就能促进生态环境的优化。胡鞍钢在其主编的《地区与发展—西部开发新战略》第六章“生态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指出生态恶化与贫穷的关系,并提出增加生态投资的建议。李锦、罗凉昭在《西部生态经济建设》中指出资金投入不足是西部生态建设的瓶颈,并提出利用民间资本进行生态建设的设想。
资本市场的发展为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提供了资金和技术,而环境的优化又为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和基础,两者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协调促进的关系。
2.低碳生态经济与资本市场的结合
当前,我国构筑新型科学发展观的大幕已经拉开,在保护生态系统有序开发利用的大前提下,对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作为国民经济发展核心动力的金融系统无疑应该在这个新的发展进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由此提出了另一个有关我国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新概念,即“绿色资本市场”。作为新兴的金融发展形态“绿色资本市场”应当成为金融生态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吸收运用生态经济原理,在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推动我国生态金融和整个经济系统的发展。
金融领域首先要做好理论转化工作,“绿色资本市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所谓“绿色资本市场”指的是资本市场在运行中要体现绿色的理念。即在投融资行为中要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及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增强对环保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通过对社会资源的引导作用促进金融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生态系统的协调保护。
二、生态资本与资本市场的融合
1.生态资本概念的提出
传统的经济学认为,土地和劳动是“初级生产要素”,这是因为土地和劳动都不被看作是经济过程的产出品,它们的存在主要是由于物理和生物上的因素,而不是由于经济上的因素。
生态资源的资本化是由生态资源的稀缺性和它的再生产特性所决定的,是人与生态系统关系演化的结果。生态资本概念的提出,有助于我们认识到生态资源的再生产是自然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的有机结合体。
2.生态资本的经济价值
生态资本的经济价值是物化在生态经济系统某种自然物质和经济物质的社会必要劳动的体现,即人们的社会必要劳动与生态产品相结合,就形成了生态资贲的价值。
由于生态资源对人类的特殊重要性以及市场存在的缺陷,其价格不可能完全由市场来决定。从发达国家保护生态资源的经验看,生态产品价格要尽可能市场化,这样有利于各种资本的运作以及保证资本的效率。值得一提的是这种生态资源的市场化定价方式已成为发达国家的主流,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所采用。
3.生态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
生态资本与金融资本是从不同的职能来划分的,就其实质来说它们都是资本,都具有追求资本增值的本能。马克思论述了资本是如何增值的有关问题,指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金融资本增值的实质产生于物质生产领域中的剩余劳动。马克思指出借贷资本的运动必须立足于产业资本(此处即金融资本),必须立足于生态资本运动的基础上并依存于生态资本的运动。借贷资本的整个运动公式应该是:
————…………————
马克思指出利息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是利润的一种分割。金融处于资本两重支付的第一重支付——与两重归流的第二重归流——,资本增值必须在生态产业的第二重支付——与第一重归流——中实现,从而金融部门的预付成为增值的第一条件,生态产业的第一重归流则成为增值的第二条件。下面对生态金融领域中资本—金融资本和生态资本的运动过程进行简要的阐述:(金融资本)一一(生态资本)——(性态资源和劳动力)……——(带有新价值的生态产品)——(经济价值)+ (生态价值:政府转移支付、财政补贴)——金融资本+资本回报。
可见,金融资本与生态资本的增值本质是相同的,并都来源于生态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只是在市场条件下生态产品的特殊性使得其价值只能被市场部分转化为价格(),其生态价值只能通过国家转移支付的形式给与实现(),因此在生态金融系统中政府担负着价格实现的责任。金融资本与生态资本在资本价值增值的过程中有着不同的职能,两者相结合,有利于实现资本扩张、实现最大限度的资本增值。
三、我国绿色资本市场构建的问题分析
1.低碳生态投融资体制不完善
生态产业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一项巨大的自然和社会系统工程,应是一个包括财政、商业金融、民间融资等全方位、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我国现行的生态投融资体系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此投资过程没有建立投入产出和成本效益核算机制,这种传统的环境保护投融资体制的弊端主要是:
融资体制:(1)融资渠道单一,目前环保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缺乏对社会资金进入环保领域的可行性分析,没有很有利的政策支持,结果大量的社会资金闲置找不到投资方向,同时缺乏专业金融机构(如绿色银行等)负责环保业务,而一般的金融机构对此类贷款疑虑重重,惜贷现象严重;(2)资金来源稳定性、持续性差。
投资体制:(1)投资渠道单一,缺乏经济利益驱动机制,不利于社会资金进入环境保护领域,造成环境保护的资金不足,一些紧迫的环境问题总是难以解决;(2)投资领域过窄,缺乏对环保科研、教育、宣传的投资;(3)投资成本偏高。投资不计成本,人为的管理成本大大高于技术成本,没有建立投入产出与经济成本核算机制,使政府和企业付出极高的代价;(4)投资效益差,造成资金的极大浪费。
总而言之,我国传统的生态投融资体系不仅造成了资金需求的严重不足,还使得有限的资金利用效率低下。针对这一缺陷,本文提出金融资本进入生态领域,与生态资本有效结合的命题。
2.低碳经济产业的投资严重不足(资本市场支持力度不够)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所面临问题的多样性、复杂性似乎是其他地区所不能够比拟的,几乎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领域都需要一定的投资以推动相应的运作,才能最终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但是当前我国环保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资金使用效率很低。用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虽然每年都在增加,但2008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仅有不足1.5%。
四、政策和建议
我国绿色资本市场的发展除去金融体系指导思想的转变,其发展尚需要大量配套的外部市场环境建设,结合上述分析,就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现状来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1.发展多种融资途径,有效解决绿色资金需求
金融系统应该着眼于环保产业的发展要求,开发多种形式的金融工具,进行相应的金融创新。金融资本应该更多的进入生态领域,将金融资本同生态资本相结合,实现生态环保建设同生态产业、自然生态保护区、重点生态建设项目等的有效协调与促进。
可以通过允许环保企业发行环保专项债券,利用金融债券流动性强、投资量大、效率高的特点,筹措发展所需资金。申请放宽环保企业一级市场发行资格限制,优先鼓励绿色产业进入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并动用财政收入为此类债券提供可靠的风险担保机制。
发展多种形式的政府环保基金。一种方式是开放式基金,即不限制基金的总体数额,在每一财政年度,政府可以通过将一部分财政收入拨入基金的方式,不断补充基金份额,使其维持在世界平均环保资金需求水平,这类基金主要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环境改造工程。另一种方式则是封闭式基金,这类基金主要是用于专项环保技术的开发和研究用途,环保机构或者个人可以通过申请的方式获得资金支持。
环保企业只要是股份公司就可通过发行股票来筹资,不是股份制的在进行了股份制改造上市后也可通过股市来融资。这种股票可以在国内市场上以存托凭证等形式发行。
政府还应采取措施开拓私有资本投资环保产业的路径,通过一系列的税收减免、物质及精神鼓励等方式来鼓励更多的私有资本投入绿色产业改造。
2.建立有利于环保企业上市的“三板市场”
由于环保产业发展需要大量先导资金且投资回收期长,这决定了环保产业的发展与传统产业有着不同的融资路径。
环保产业融资的最终出路在于资本市场。而传统资本市场的主板市场已很难满足环保企业的融资需要,主板市场跟银行有相似的地方,且其上市的门槛较高,显然环保产业在产品幼稚期达到上市标准非常困难。鉴于目前我国为高新技术企业推出的创业板市场(“二板市场”),我们也可考虑将环保作为一种特殊产业,设立“三板市场”,以利于代表新经济发展方向的环保产业得到便利的融资,在这一市场的规范、培育、竞争中成长壮大。
3.强化企业监管,便利绿色融资
对所有的大中型企业尤其是排污量较大企业应加强绿色监管的力度,设定相应排污指标,指标可以作为稀有资源在资本市场上交易,其价格同股票和债券一样可以根据市场供求而上下波动。对于已上市企业应及时报告排污情况,如有违反可以通过与证监会协调后进行处罚,对于重大违反环境保护要求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
参考文献:
【1】高建良《“绿色金融”与金融可持续发展》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998.04
【2】王松霈《生态经济学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基础》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3.13
【3】王春波,陈华《“绿色金融”——现代金融的新理念》甘肃农业2003.11
【4】 Terry L. Anderson等《环境资本运营——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关键词】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监管;激励;人才
绿色金融以企业大数据金融为依托,相较于传统的金融活动更加注重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有效利用,为一系列相关绿色领域的项目提供金融服务。绿色金融在金融市场中能够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绿色产业的振兴,进而实现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我国区域绿色金融实践
1.1银行业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兴业银行于2019年1月承销发行首笔“三绿债券”,绿色发行人以绿色基础资产进行募资,资金投放于绿色用途。2020年,兴业银行承销市场首单绿色防疫债,支持疫情严重地区的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发行中资股份银行首单境外蓝色金融债券,募集的资金用于与海洋相关的项目,诸如可持续海洋经济、海洋环境保护及沿海地区气候变化适应等。2021年2月,承销首批碳中和债,募集资金用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与此同时,承销首批绿色权益出资型中期票据,用于天然气储运调峰项目工程资本金。浦发银行长期关注绿色信贷业务,多年前就将绿色金融纳入重点发展范畴,在十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历程中,浦发银行已经将绿色金融产品服务覆盖至各个领域。浦发银行广州分行于2018年成为广州市首批绿色金融行业自律公约成员,该分行大力支持绿色低碳产业,不断增加绿色信贷方面的投资,同时为相关节能服务公司推出融资方案,有效地解决了这类公司融资难、无担保的问题。截至目前,该分行共计为53家国家备案类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操作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金额共计3.62亿元,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共计500多万t。
1.2各省市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1.2.1广东省广东省作为首个碳排放交易的试点省份,率先进行绿色金融服务平台的搭建。广东省在2012年9月成立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用作国家级碳交易的试点,致力于为绿色金融服务。为分析碳市场供求关系与价格的变化趋势,该交易所将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紧密联系起来进行分析,发挥价格发现功能的作用,这对我国碳定价权和碳产品在国际地位上的提升具有重大意义。广东省在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和碳金融的业务模式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2.2江西省为发展和完善绿色产业项目,将金融资源和项目向绿色产业转移,江西省以特殊模式即金融与产业融合方式完善和发展,同时大力引进人才、资本,充分发挥国家级创新示范区的榜样作用。江西省绿色产业项目库首批入库的绿色创新发展综合体项目达到248个。除此之外,江西省推出一系列包括绿色金融科技实验室在内的创新模式,以此推动江西在绿色金融创新实验区的建设和壮大。1.2.3上海市在面对自贸区发展机遇之下,上海金融机构不断创新。为打造“绿能源、绿土地、绿金融+互联网”的生态产业体系,促进产融网结合,上海市的金融机构重点发展低碳经济。同时,为扶持低碳产业,每年上海市的多家银行会制定《信贷投向政策指引》,通过一系列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在配合产业升级和低碳可持续的基础上,持续创新节能减排的新途径。1.2.4贵州省贵州省高度重视贵安新区的企业在绿色金融产业领域的创新。贵州省为促进该区域绿色金融产业的发展与壮大,致力于改善绿色金融组织结构,制定正确的绿色金融发展道路,完善相关认证体系,形成内容丰富、多层次的产品体系,预防和化解各类绿色金融风险,逐渐形成以“大数据+绿色金融”为依托,全方位、多层次的绿色金融产业链,助力绿色金融业务和企业的发展。1.2.5四川省四川省金融机构积极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企业创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强化绿色金融支撑力度。四川省在部分地区相继推出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和政策,以成都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近年来不断加大对绿色环保产品的投入,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等绿色金融机构已陆续入驻成都绿色金融中心。
2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现状
回顾过去,以国内外企业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和发展为基础,在数年内我国不断地进行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及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尝试,成效显著。其中,绿色信贷业务在我国绿色金融市场占据主导地位,信贷规模稳步增长。纵观我国企业绿色金融之发展,相较于其他国家而言起步虽然较晚,但是我国企业绿色金融产品的项目之多不亚于诸多国家和地区,在绿色保险、绿色债权和绿色信贷等领域,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从绿色债券来看,我国已经成为绿色债券的全球第二大市场,2015—2018年债券发行额增长较快。从绿色信贷来看,据调查数据显示,在国家支持的企业项目中,环境效益大幅提升,真正实现了节能减排,使得碳排放量急剧减少,同时绿色信贷不良率远远低于企业传统的绿色金融产品。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末国内主要银行的绿色信贷规模较5年前增长了约6万亿元,达到14.08万亿元,可见其增长之快。从绿色保险来看,经历了从局部到全面推广的过程,成效显著,发展迅猛。除此之外,我国在其他方面不断开拓和发展,例如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使我国的绿色金融产品不断丰富、种类更多样化[1]。
3制约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因素
3.1绿色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
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是监管绿色金融的主要机构,目前其监管体系仍存在一定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属于新兴事物,尚在开发阶段,通过搜索与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发现,目前法律对于绿色金融的监管制度的规定还远远不够,加之法律总是落后于社会的发展,因此相关的法律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现实中不可避免的绿色金融信息不对称和制度不明确也使得监管中隐藏了诸多问题,最终导致相关金融机构监管的失位。二是金融机构为谋求短期效益,利用监管漏洞,譬如信息披露制度和事后监管不完善等,降低监管门槛[2]。
3.2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动力不足
对于绿色金融行业的发展而言,它还依赖于金融产品的推广和创新。然而,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产品种类屈指可数且创新性绿色金融产品占比较少,这就导致严重的资源配置失衡,进而制约绿色金融产品的进一步创新。目前,我国企业推出节能减排领域的新产品还远远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企业在绿色金融产品领域的创新力度还远远不够,主要原因在于绿色信贷所占比重较大,而绿色保险、绿色证券占比明显较少。因此,在解决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道路上,应当适当增加绿色保险产品的发行。除此之外,对于绿色信贷产品也应当推陈出新,替代原生性产品。在碳基金产品方面,我国仍处于探索阶段,虽然已有成功的例子可以借鉴,但是这远不足以自主进行碳减排量的交易。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究其原因在于我国并未对绿色金融产品做实质性的创新,只在小范围做局部创新,加之存在绿色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相关金融机构不注意经营风险等问题,均限制了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深度[3]。
3.3参与主体缺乏创新动力
金融机构作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主体,应当主动承担不断开发和创新产品的责任,但在实际开发设计的过程中,存在诸多因素影响金融机构的创新动力。首先,对于开发和创造新的绿色金融产品而言,成本高昂,综合考量收益与成本,金融机构往往不愿意主动开展创新,并且其中存在收益不稳定、投资回收期长等问题,使金融机构处于被动状态,缺乏主动创新的动力。其次,从创新产品的风险角度而言,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过程中,往往承担较大的风险。任何一项新兴项目的开发和创新都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因素,而对于绿色金融产品方面,由于与环境保护和清洁资源利用等有关的技术尚不成熟,所以该项目在创新过程中隐藏了一些技术、环境等未知风险。然而,纵观我国绿色金融市场行业,对于规避该类风险的机构尚不存在,加之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和法律规定本身尚不完善,导致风险增大。因此,金融机构作为创新的主体就丧失了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4]。
4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建议
前文介绍了绿色金融产品在部分地区的实践情况和创新现状,并探讨了制约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因素,围绕这些制约因素,笔者提出如下完善建议。
4.1完善绿色金融监管制度体系
为完善绿色金融监管制度体系,我国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绿色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力度,既要充分激发绿色金融市场的创新活力,又要保证企业间有序健康发展。但是,金融市场产品种类繁多、鱼目混珠,时有不法分子借此进行违法活动,扰乱金融市场的秩序。此时就需要金融监管部门站出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提升监管的力度和效率。此外,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普遍存在,这就直接阻碍了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我们应当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细化一系列披露的要求和指标,再施以信息披露以强制性,保证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评估机制方面,建议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项指标进行专业的评估,保证发行机构的资产状况、信用状况等信息准确[5]。
4.2加大绿色金融发展的激励力度
对于绿色金融发展的激励,应当从多方面入手。首先,政府应当将绿色金融与其他关联行业协同建立激励机制,财政支出应当适当向绿色基础设施倾斜,优化支出比例。同时,应当制定一些有针对性的激励措施,例如对于绿色金融项目投资大、还款期长的,可以考虑给相关金融机构更低的融资成本和更长的融资期限,或是给予一定补贴激励金融企业和机构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政府部门可以通过降低绿色资产的风险比重,借鉴相关的普惠金融支持配套措施,提高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其次,可以通过风险的预防和化解等方式激励金融机构的创新。气候和环境的不稳定带来的风险最终都会转化为金融风险,为此监管机构要引导金融机构提升对环境和气候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能力,增强金融机构应对风险的自信心。
4.3大力培养绿色金融创新人才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迅速,但针对该领域的人才培育则较少,要使该领域有所创新,必须从人才培育入手。首先,注重在校教育。各高校应重视对金融学术的研究,同时结合其他学科的学习,培育懂金融又懂环保的复合型人才。激励金融领域相关专业学生积极参与企业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实践活动,开阔眼界,实现实践和理论的有机结合,培养复合型实用人才队伍。其次,注重绿色金融岗位的培养。金融机构和企业要善于发现和挖掘金融领域的人才,对于思想先进、敢于创新的人才要重点培养,同时推出鼓励员工进行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激励机制,激发创新的原动力,形成良性的竞争氛围。最后,加强合作交流。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实践过程中,积极借鉴和学习发达国家对产品创新的有益经验和思路,同时制定符合我国市场的相关策略。
5结语
对于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相比其他发达国家而言还远远不够。我们在探索和发展的道路上应秉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在看到其广阔的前景和可观的未来的同时,包括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内的各级部门应当积极发挥各自的职能,使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继续蓬勃发展。现阶段,我国对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实践已经初显成效,相信在不久的未来,我国绿色经济发展会带来质的改变,为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不断注入新的能量。
参考文献
[1]俞岚.绿色金融发展与创新研究[J].经济问题,2016(1):78-81.
[2]卢树立,曹超.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困境及路径选择[J].现代管理科学,2018(3):42-44.
[3]潘溪泉.绿色金融在中国:现实困境及应对之策[J].当代经济管理,2017,39(3):86-89.
[4]詹小颖.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实困境与制度创新[J].南方金融,2017(12):69-75.
一、江苏生态环境治理的金融支持现状
江苏省生态环境的治理是一项系统的工程,环保项目具有投入期长、收益低、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因此必须有一个包括政策、金融等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体系,要有稳定的资金渠道和健全的支持体系。本文主要从江苏省生态环境治理的政府支持、金融机构支持和金融市场支持三方面展开分析。
(一)政府支持
在政府方面,金融支持主要是指政府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通过运用价格补贴、税收优惠、降低贷款利率、降低污染责任保险费率等经济手段对生态环境的治理给与支持。例如,2004年,江苏省推行环保电价政策,主要是给予燃煤机组每千瓦时1.5分、1分、0.2分的脱硫、脱硝、除尘加价补贴。2008年1月1日,江苏省政府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从项目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而减轻了环保企业的税收负担。2012年,江苏环境保护厅的环保部门可优先为被评为绿色等级的企业办理上市、融资等环保审核事项;优先对符合资金支持条件的申报项目安排资金支持;并向金融机构建议给环保企业优惠的贷款利率,向保险机构建议降低环境污染责任的保险费率。另外,江苏省政府还提出要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2013年,江苏省财政节能环保支出229.18亿元,比2010年增长63.83%,年均增长17.89%。2014年,全省预算安排节能环保支出245亿元,比2013年增长17.73%。2016年,江苏省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总共安排了15.83亿元,从资金的分配方式来看,安排在大气污染防治类的资金7.5亿元、安排在水污染防治类的资金3.75亿元、安排在土壤污染防治类的资金0.8亿元;专项用于补助脱硫考核项目的资金额为0.82亿元;还有实行其他方式分配的资金额有2.78亿元,其中,省级统筹专项资金达到0.69亿元。
(二)金融机构支持
金融机构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凭借其在资产定价和风险管理上的优势,进行相应的金融产品创新,并提供融资的平台和相应的金融工具。江苏省金融机构支持环境治理已经有了不少的实践探索,银行是金融机构的主要参与者,其中江苏银行和兴业银行比较活跃。2016年8月,江苏银行完成投放的新增绿色农业开发项目、太阳能项目、工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目、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项目等9笔,绿色信贷总余额12.51亿元,较年初增加5.55亿元。2007年,兴业银行南京分行发放了第一笔达到3000万元能效贷款,直至2016年10月末,该行向6700多家企业提供绿色融资高达1万亿元。坚持以国家产业和节能环保政策为导向的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分行,为助力太湖水域的整治、防止污染治理污染和当地产业升级目前已经累计投放500多亿元贷款,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几年,农业银行常州分行因为环保问题否决贷款项目有100多个,并压缩和退出信贷规模达到20多亿元,另外配合政府关停了150多家化工、钢铁、印染等企业,这无疑有力的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而纵观农业银行全国数据,截至2016年6月末,中国农业银行绿色信贷的余额达到5751亿元,比年初增长5.89%,并高于全行法人贷款平均增速的2.63个百分点。
(三)金融市场支持
环境治理的项目具有较强的环境效益,在理论上确实能够改善整体的社会福利,但因为存在环境外部性的问题,在项目开发的初期,由于存在前期投资较大且经济效益不确定的问题,另外投资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这个时候资金往往容易成为瓶颈。而这一个瓶颈的有效解决,就需要依靠金融市场发挥调节与融资的作用,通过金融市场可扩大资金供求双方接触的机会,并迅速有效地引导资金合理流动,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还有一些环境治理的企业进行上市融资,例如,主要处理废弃聚酯的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在2004年7月在深圳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
二、江苏生态环境治理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一)绿色金融产品匮乏
近年来金融机构纷纷发力绿色金融,陆续推出部分支持绿色发展的金融创新产品,但业界对于绿色金融的其他产品如绿色证券、绿色保险和碳金融产品的理解甚少;就江苏省而言,江苏省绿色金融产品的类型比较单一,主要都是集中于绿色信贷,并且银行是金融机构的主要参与者。因为保险、证券、债券和碳金融产品在江苏的发展较为缓慢,加之国家刚于2015年底批准绿色债券发行,时间较短,市场尚未起步,故保险、证券、债券和碳金融产品在江苏的发展较为缓慢。
(二)金融市场机制不健全
江苏省内绿色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信用评级、信息披露、金融监管等相关环节衔接不顺畅,缺乏市场的监督约束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与此同时,缺乏标准化、定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无法对项目中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收益、成本、风险进行统一的衡量与审核。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产品投融资决策不透明,造成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价格发现机制无法在调节市场和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风险管理机制无法及时进行风险预警、风险管控。
(三)中小型环保企业融资困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机构一般只愿意投资给有着高回报的产业或是大型企业,而江苏省的环保企业大部分还只处于中小型规模,这些企业往往都是保本微利的运行,金融机构存在贷款利率高、周期短的特点,与这类环保行业收益低、周期长的特点很难匹配。所以,银行一般都不愿意向中小型的环保企业提供贷款。另外,银行对贷款的抵押物也有着严格的限制,大多只愿意接受房产、土地使用权等固定资产作为抵押,而基础设施领域所形成的资产形态一般都表现为无房产证的泵房、划拨土地、设备间、设备资产、管网资产等,很难达到金融机构所要求的抵押条件。还有,对上市公司的审核证券监管机构也有着严格的限制,一般要求上市公司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主要是财务标准,但中小环保企业很难达到这一标准,因为他们普遍都存在前期投资大,后期线性收益的特点。
三、加强江苏生态环境治理金融支持的对策
针对江苏生态环境治理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江苏省应调动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加强环境保护力度,实现经济增长和生态文明共同进步。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一)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及业务模式
江苏省虽属于碳交易非试点省份,其碳金融发展的前期基础缺失,但全国碳市场的建设为江苏省碳金融的发展带来重大利好,增加了省内绿色金融可供选择的产品类型。所以江苏省应充分利用这一发展契机,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高效落实中央任务,提前为碳金融的发展谋篇布局,为省内的绿色发展再添助力。
(二)完善金融市场机制
江苏省需要加大对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激励力度。首先,江苏省相关的监管部门应该向银行建议,为环保企业积极的提供绿色再贷款并扩大绿色信贷的规模,对绿色金融产品下的资产实行比较低的风险权重以及资本监管的要求,为处于中小规模的环保企业的融资提供较多的可能性。其次,江苏省政府部门应该安排专项的资金弥补发行绿色金融产品的银行部分贷款的利息,并鼓励开展绿色资产证券化和设立绿色产业基金,在企业发生违约事件的时候,涉及绿色金融产品可以优先受偿,这样就可降低环保企业的风险。最后,还需要建立和完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尤其环保、发改委等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并对上市公司环保信息要进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同时需要加快绿色评级体系建设,这样可以提高金融机构对环保企业所提供的贷款的风险评估能力。
(三)为企业创造更好的信贷环境
江苏省政府应鼓励省内各类银行向环保企业提供贷款,具体实施上建议结合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落??环保项目融资的资本金制度,以吸引银行信贷资金投向环保类项目,反向也可以将更多的环保项目纳入开发银行的城市综合开发贷款项目。此外,建议省政府放开特许经营权抵押贷款,成立专门为环保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担保公司也将有效缓解环保企业的资金饥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