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5 10:39:1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方法论的哲学基础,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论文关键词: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社会批判理论;语言哲学
现代与传统的断裂是从二十世纪到二十一世纪以来哲学领域发生的决定性现象之一。对于这一断裂的表现,作为社会批判理论第二代领军人物的德国思想大师哈贝马斯认为:在方法论的层面,“二十世纪哲学从十九世纪兴起的后亚里士多德逻辑学和弗雷格的语义学那里借用了新的表现工具和分析工具”;在思想内容层面,“后形而上学思想,语言学转向,理性的定位,以及理论优于实践的关系的颠倒——或者说是对逻格斯中心主义的克服”成为了现代思想的四大主题;在四大主题之中,从重要性上来看,后形而上学思想占据主导地位和从意识哲学向语言哲学的范式转换,尤其具有基础性意义,它们导致了同样深刻的变革。可以说,无论在哈贝马斯对思想史的显性反思中,还是在哈贝马斯对交往行为理论的宏大展开中,语言学和语言哲学都是关键词。本文着重探讨这样一个问题:作为社会批判理论最重要的当代形态,交往行为理论如何在借用语言哲学作为方法论基础的同时也对语言哲学进行了改造,从而彰显了语言哲学潜在的社会批判能力,使语言哲学进一步摆脱了它自身所批判的实证主义的陷阱。
一前哈贝马斯的社会批判理论在当今所面临的困境
社会批判理论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诺以至于马尔库塞那里集中表现为对启蒙的批判和更为具体地对作为启蒙大旗的理性的批判。以前者观照,启蒙所鼓吹的原则以现实的同一性统领甚至代替社会科学的对普遍性的强烈追索,把社会科学看作只不过是对社会现状的真切记述和客观摹写,并因而摒弃了社会发展的否定辩证法的问题,不自觉地充当了现行意识形态的辩护工具;这样,启蒙由于无限制地扩张而倒退成了关于自身的神话、启蒙由于对自己过分地自信而导向畏惧真理的辩证发展过程。以后者观照,随着启蒙的辩证发展,人们以个人利益的算计代替了对理性价值本身的追求,这样,理性就成了主观的东西,于是客观理性就为主观理性所代替;由于这种主观理性本身只不过以追求个人利益为目的,因而它只不过是一种工具理性;这种工具理性脱离了客观理性本身的超越性,成了非理性。启蒙和理性的大纛曾经一度把人从蒙昧主义的暗夜中引领出来,现在却又把人推向神话和工具理性的深渊,这就是启蒙的辩证法和理性的辩证法。无疑,早期社会批判理论的历史功绩获得如何高的评价都是不过分的;但是从社会批判的理路上来说,前哈贝马斯的社会批判理论的局限性使它在语言学转向和后形而上学思想占据统治地位的当代思想界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第一,前哈贝马斯社会批判理论的理性概念具有意识哲学的特征:从它脱离生活世界的角度来看,它是抽象而无根的;从它内在于主体意识和历史哲学、艺术概念之中的角度来看,它拒绝明确日常语言分析。
哈贝马斯认为,旧的社会批判理论“仍公开赞成理性观念,并按照历史哲学来发展它”,这种理性概念是“理性的哲学一历史概念”,属于意识哲学的范畴。在谈到意识哲学的特征时,哈贝马斯认为:“自笛卡尔以来,自我意识……不是作为先验能力的本源被放到一个基础的位置上,就是作为精神本身被提高到绝对的高度。观念本质变成了一种具有创造性的理性的规定范围,以至于现在在真正的反思转向过程中一切都和这个独一无二的创造主体发生了关系。”
由此看来,前哈贝马斯的社会批判理论的客观理性概念仍然作为一种抽象的使整个世界成为可能的主体性而存在;它仍然从辩证法的角度把理性看作是自然和历史前进过程中显示出来的精神:理性活动既表现为整体的反思,也表现为主体的自我关涉的反思。
按照哈贝马斯的理解,霍克海默和阿多诺认为理性蕴藏于哲学和艺术之中并且能够在历史中实现它的潜能。这就是说,合乎理性标准,而非合乎常识的东西,才是真正意义上合理的。而所谓真正的理性标准从何而来呢?除了绝对理念这个模糊的概念,黑格尔并没有给出具有说服力的解释。黑格尔坚持寻求精神与现实的完全同一,即精神在现实中确认自身。但是,他是以精神自身的主导运作为基础的:现实是在作为精神的工具的意义上才是和精神相契合的;而精神只有在辩证运动中才能和现实同一起来。按照分析学者埃尔斯特的理解,绝对理念只不过是人把主观精神向现实世界的一种投射。因此,这种理性观念仍然居于意识哲学的范畴之中。霍克海默认为,客观理性“不仅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中,而且存在于客观世界中,——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阶级之间的关系中,存在于社会制度中,存在于自然及其表现之中。”
但是,这种理性概念无法解决它自身与现实之间的关系问题。与黑格尔不同的是,霍克海默强烈反对现实能够完全实现理性,他认为这种绝对的同一性是对现实的实证主义式的辩护。他认为,即使现实完全背离理性,理性本身仍是存在的。这样看来,在霍克海默那里,理性本身既具有意识哲学的内在特征,又是无根的。这样的理性概念必定拒绝明确的日常语言分析。
第二,前哈贝马斯的社会批判理论反对黑格尔的绝对理念意义上的真理观,却无法找到克服这一抽象真理观的现实机制;它反对主观理性意义上的真理观,却无法冲破由主体性编织而成的自我持存的藩篱,这道藩篱使个体为了自我捍卫而对他者采取策略行为而非追求在理解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主体间性范式的缺位使得前哈贝马斯的社会批判理论的真理观处于摇摆不定的状态,有时甚至跌进它所批判的理论陷阱之中。
哈贝马斯认为,社会批判理论继承了黑格尔的真理的哲学概念问题,并且“从未将它扬弃”。但是他并未对自己的这一论断做出足够明晰的阐释。在我们看来,哈贝马斯是从旧社会批判理论仍然处于意识哲学范式之中这个总体判断人手来批判它的真理观的。事实上,即使仅仅从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在《启蒙辩证法》中的论述来看,黑格尔的真理观还是和实效主义的真理观一起被批判了的,尽管这种批判并不彻底。在黑格尔那里,真理是精神辩证发展的过程必然结果来看,它表现为一种神秘的先在性;黑格尔的真理观是目的论的真理观。在这种观念之下,虽则精神在运动中达至真理,但真理却停滞于意识于自我意识的统一之中;否定性被肯定性的锁链闭合了。霍克海默和阿多诺认为:“倘若把真理自身当作真理,也就是说使自己具有偏执本性的话,那么,它的否定性阶段要想超越把真理遮蔽起来的个人判断,则只不过是一个可能而已。”这个判断用于对黑格尔的批评是合适的。《启蒙辩证法》还批判了真理的实效论,认为把“理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同起来,“显然是无稽之谈”;它同时反对“真理即是全体的命题”和真理“不过是作为一个部分而存在”的命题。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出,他们的真理观主要是否定性的,“真理只有一种表达式,这就是思想对不公的否定。”用一句浅明的话来说,他们看到了问题,却没有找到出路。
前哈贝马斯的社会批判理论在真理的本质、辩证法的重要性、实体性逻辑的存在诸方面与黑格尔一脉相承。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哈贝马斯认为它未能扬弃从黑格尔那里继承来的真理概念。这种真理概念试图发现存在于现实的交往活动之外的真理标准。哈贝马斯从语言分析的角度论证,真实性和有效性至少在商谈的层面上是相互关联的;当主体视角为主体间性视角所改造的时候,全体和部分的冲突也就被超越了。另外,前哈贝马斯的社会批判理论没有认识到资产阶级法治国的程序民主、话语民主以及道德范畴给传统哲学的范式变革提供的契机,因而也没有为社会批判找到新的话语切人点;除了否定性的批判,它在现实面前陷入了失语的尴尬境地。
哈贝马斯认为,旧的社会批判理论“从不重视资产阶级民主”。这一批判,与对理性的内在主体性的意识哲学特征的批判密不可分。资产阶级宪法和法律体制以及资产阶级政治制度具有形式化和程序性的特征。在民主法治国中,资产阶级社会道德思想的概念结构具有可用话语解释和论证的优点,相应地,也具有可用话语批判的优点。而在传统的政治制度之下,道德范畴具有主体内在反思性的特征,它从本质上拒斥主体间性的话语论证,并因之而大大削弱了自己解决实践问题的构造性能力。哈贝马斯把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制度和道德范畴的优越性和它们的话语论证性密切联系在一起,认为在这种话语论证性的基础上,道德一实践领域通过人们的学习能力而获得进步,这种进步是技术理性的进步所不能取代的。
二交往行为理论对语言哲学的引入与推进
现象学哲学家施特拉塞尔认为,伽达默尔、哈贝马斯、维特根斯坦、梅洛一庞蒂四位哲学家都强调理解的概念;倪梁康教授亦明确地指出,不仅黑格尔、马克思的传统思想在哈贝马斯的哲学中发挥着作用,而且胡塞尔、海德格尔以及维特根斯坦的当下影响也规定着哈贝马斯思维内容。
这两种思路都把哈贝马斯放到语言哲学的背景中进行考察。当然,哈贝马斯本人对自己的哲学方法论基础也有明确的自觉。在谈到交往理性概念的建构时,他认为自己“既吸取了释义学的方法,又吸取了语言哲学的分析方法”。可以说,在哈贝马斯那里,社会批判理论和语言哲学的邂逅对于理论双方都是重大的事件:社会批判理论获得了新的分析工具和批判据点,而语言哲学摆脱了纯粹语义、句法和语用分析的形式主义面孔,发生了从真值有效性向陈述的真实性、言说真诚性和社会规范正确性的有效性条件的扩展。
维特根斯坦在20世纪40年出这样的呼吁:“请把句子视作工具,把句子的意义视作其使用!”那么句子的主题和意义又是如何获得的呢?他认为这“和我们语言游戏的整个领域有关”。对语境和语言游戏规则的强调,对私人语言的反对,都使维特根斯坦超越了对表达式与指称物关系进行研究的传统语言学范畴。对此,王晓升教授有精辟的论述:“维特根斯坦通过对于私人指物定义的分析,否定了样本和字词之间的指物定义的关系,他认为这种联系不是指物定义的方式确立的,而是一种语法联系。”从哲学史的角度来说,“维特根斯坦关于‘私人语言’的论述不仅使他自己从《逻辑哲学论》中走了出来,彻底清算其早期哲学,而且从根基上清算了在欧洲哲学史上特别是近代以来占统治地位的奥古斯汀式的语言图画。”可以说,维特根斯坦站在时代的制高点为哲学研究奠定了新的方法论基石,这就是语言分析。对于语言行为类型和规则的更为具体的研究则是由后来者完成的。
j.l.奥斯汀以列举的方式提出了完成行为式表述的概念。他认为,当某人以言语进行打赌、命名或者道歉时,我们把这种言语仅仅看成是对行为的“报道”,即看成仅仅是说出某种东西是不对的,因为这种完成行为式表述本身就是完成了某种行为。奥斯汀对完成行为式表述的有效性给出的条件是:“我们通过我们的表述所有意使用的惯例性步骤(conven.tionalprocedure)必须实际上存在”。由这个条件所引申出的两条规则是:第一,“人们所沿用的惯例必须存在并且为人们所接受”;第二,“我们旨在其中沿用这种步骤的环境必须与沿用这种步骤相适应”。可以看出,奥斯汀跳出了传统语言学对语义、语法和句法进行研究的樊篱,研究了语言行为的某些特定类型。但是,他并没有对陈述的真实性概念进行扩充使之与有效性连接起来。
奥斯汀和维特根斯坦首先发现了语言具有集行事和命题于一身的双重结构,而塞尔却对语言行为做了更为具体而明确的分析。塞尔认为,言语行为(speechacts)又被称为语言行为(1anguageacts)、语言性的行为(1inguisticacts),并且在任何语言交际的模式中都必定包含有一个语言行为。在塞尔那里,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从人们通常认为的符号、语词、语句,或者它们的标记(token),转换为人们在完成言语行为中给出标记。作为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给出语句标记的以言行事行为是受一定的规则支配的。塞尔对支配语言行为规则进行了研究,把它们分为构成规则(constitutiveroles)调节规则(regulativerules),并且认为意向和惯例对语言行为的效果具有构成性作用。凹但是,塞尔仍然只在命题真值的有效性层面上来区分以言行事行为的基本模式,因而他的研究范围仍然限制在语词和世界的关系范围内,而没有扩展到哈贝马斯所说的有效性的广阔视域之中。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语言行为理论扩展了哲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但前哈贝马斯的语言哲学没有进入对交往有效性的主观世界和社会世界条件的研究,即没有进入对言说的真诚性和规范的正确性的研究。这个工作是由哈贝马斯完成的。哈贝马斯把对言语行为的研究转向为对以语言为媒介的交往行为的研究;把言语行为的真值有效性扩展为交往主体言说的三个特质:相对于客观世界而言的陈述真实性、相对于主观世界而言的主体真诚性、相对于社会世界而言的规范正确性。以交往行为概念为基础,哈贝马斯深化了对资本主义现代病的批判。
哈贝马斯认为,…真实性观念的活跃’应当为有效性层面打开一个完整的天地,其中包括命题的真值,善与和谐,以及规范的正确性等等。”而塞尔和奥斯汀没有能够找到各种相应的判断标准,往往把真实效果和理想效果限制在命题的真值性上以回避将会遇到的困难。这样做的结果是反而远离了对生活世界的分析。对于哈贝马斯来说,把真实性、真诚性和正确性连接起来的中介正是交往行为。交往行为只把语言看成是一种达成全面沟通的媒介,它排除了一切外在的强制和内在的强制包括金钱、权力和内心屈服的压力。在交往行为中,在言语者的命题或实际前提具有真实性、规范语境具有正确性、主观体验的表白具有真诚性的情况下,言说行为就不同于以控制对方为目的的策略行为。这是因为,在交往行为中“不同的参与者克服掉了他们最初的那些纯粹主观的观念,同时,为了共同的合理信念而确立起了客观世界的同一性及其生活语境的主体间性。”
【关键词】 社会科学方法论 体系 开放性 逻辑基础
“社会科学方法论是开放的科学体系”,这一论断从表层来看似乎是毋庸赘述的理论事实。然而,如果把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建立过程及其理论建构的现状作为考量因素,则有必要对这一论述的逻辑合理性进行进一步的理论阐述。有人会说,既然这个论点已成毋庸置疑的理论事实,那么,从其他考量因素出发对这一理论事实进行阐述岂非多此一举。然而,真正的理论事实是要经得住考量的,倘若认定其为理论事实的依据仅仅为表层,怕是难逃不严谨之嫌。因而,以社会科学方法论建立过程及理论建构的现状为考量因素,对“社会科学方法论是开放的科学体系”这一论述的逻辑合理性进行理论阐述,是极为必要的。
社会科学方法论是科学的理论体系
有观点认为,19世纪中期,马克思、恩格斯已经构建了整体上最为科学、完备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方法论,遗憾的是,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至今仍未被系统地建构起来。在此,我们需要阐明的是,我们对社会科学方法论体系开放性逻辑基础的研究和阐述,并非意味着我们对此理论持怀疑态度,而是承诺社会科学方法论是科学的体系。对这一问题的理解,我们可以从体系的定义本身入手。体系,顾名思义,形成为一体,即整体,组成为系,即系统。体系,是指由若干具有相互关联的事物或某些意识相互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如工业体系、思想体系、理论体系等。体系的构成需要量的规定,即一个事物或意识不能形成体系,而是由至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要素构成;体系的构成也需要质的规定,即构成体系的要素是特定的,相互关联的,并不是随便哪些要素都能构成体系的。
社会科学方法论作为科学的理论体系,其要素既有量的规定也有质的规定。社会科学方法论有其特定的、若干具有相关性的组成要素,就其理论内容来看,社会科学方法论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根本方法,包括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方法,这体现了的实践基础;社会系统研究方法、社会矛盾研究方法、社会过程研究方法,这体现了的辩证思维;社会主体研究方法、社会认知与评价方法,这体现了的主体性原则;社会科学研究的世界视野,这体现了的世界眼光。
社会科学方法论就其理论内容来看,涉及了主体与客体、系统和要素、矛盾和过程、个人与群众、认知与评价、世界历史与民族历史等一系列关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问题,这些问题与要素是相互关联的,而且都贯穿着基本的理论原则,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则,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则,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则等等。而从系统概念的角度而言,可以认为社会科学方法论中的各个方法要素构成了一个方法论体系。而且这个体系之所以是科学的,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其开放性,它不断与其自身以及系统之外的环境进行所谓的信息能量的交换,在开放性中不断的丰富和发展自己。
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哲学基础决定其开放性的理论品格
世界观与方法论具有一致性,有何种世界观就会有何种方法论。人们在世界观或哲学观的指引下,去观察、发现、分析、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和现象,这就构成了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社会科学方法论,是世界观、哲学观在方法论上的具体体现。可以这么说,哲学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哲学基础,它决定了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开放性理论品格,这一品格在其研究对象、适用范围以及理论视野方面都有所呈现。
哲学的研究对象具有开放性。其研究对象是实践基础上的人与世界的关系,而其理论旨趣在于探索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一般规律,从而能够正确的认识世界,更重要的是改造世界。这种实践是植根于开放的社会实践和社会现实之中的,哲学是从社会实践和社会现实当中走出来的,也必然要回到社会实践和社会现实当中去发展。这就决定了作为哲学观基础上的具体方法论,社会科学方法论在与社会实践和社会现实的互动中能够展示出自己所特有的开放性,同时,“社会科学方法论把对社会的研究纳入自然―社会的大系统中加以考察,赋予社会认识活动以宏观的历史背景……在各种社会要素的有序联系中揭示社会有机体的内在组织结构……”①。这决定了社会科学方法论体系必须是开放的系统。
哲学的理论视野是开放性的。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近代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英法空想社会主义学说,深刻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矛盾和发展趋势,科学总结无产阶级斗争的实践经验,创立了。在社会历史观上,马克思从实践的唯物主义观点出发,主张用社会存在去解释社会意识,从而深刻批判了唯心主义对社会历史的主观臆断,认为社会认识的出发点应该是现实的、有生命的、从事实际活动的人。马克思深刻分析了旧唯物主义者在社会历史领域陷入唯心主义的原因,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②哲学这种批判性的理论视野正展示了其自身的开放性,以此哲学观为指导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也必然会在人类发展的新的历史境遇和历史条件中,总结历史经验,借鉴和吸收人类一切文明的成果,直面当下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各种理论和方法,从而不断丰富和发展自身的理论体系。
哲学的适用范围是开放性的。哲学是面向整个人类世界的,所以,它面对的不仅仅是人、自然界或者人类社会的某一个层面、方向或领域,而是整个人类世界,系统掌握人与整个世界的关系,这也决定了其历史使命是争取无产阶级和人类的解放,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让人类生存的“必然王国”向着“自由王国”迈进。社会科学方法论在这样的哲学观指导下分析处理社会问题,相应的或者自然而然的也获得了其开放性的理论品格。它作为各门具体社会科学的直接的方法论指导,必须指向自然界、人类社会及人自身,而不能局限于某一个狭窄的领域;哲学是面向未来的,它从彻底的唯物辩证法出发,强调世界并非是既定事物的集合体,而是一个过程的集合体,所有事物随时随地处于发展变化中,人类、自然界以及人类社会并非已经完成的既定的存在,而是处于一个不断生成、发展、完善的过程中。以这种哲学观为指导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也相应地获得了其开放性理论品格,“在社会的相对稳定中揭示社会的运动与变化,在社会的运动变化中揭示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在社会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的交互作用中揭示社会发展的动因与条件,全方位勾画社会有机体的立体和动态结构。以对现实的把握为基点,去回溯社会发展的历史、展望社会发展的未来。”③
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建构贯穿了开放性理论品格
首先,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建构本身即是开放性思维的具体呈现。一直以来,人们倾向于认为,既然历史唯物主义已经是人类历史上研究社会历史最为科学、完整而全面的方法论,那么,构建一个社会科学方法论就多少显得有些多余。对此,我们应该正确的认识哲学方法论与一般科学方法论以及具体科学方法论的关系。从方法论来讲,历史唯物主义是高度抽象的,适用于所有领域的哲学方法论,但它与一般科学方法论和具体科学方法论又存在不同。相对于历史唯物主义而言,社会科学方法论是一种具体的方法论,它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形成的。同时,相对于各门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来说,社会科学方法论又是一种一般的方法论,对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具有直接性的指导意义。有人可能会说,历史唯物主义对各门具体社会科学研究同样具有指导意义,从这个角度而言,社会科学方法论指导意义的价值似乎值得商榷。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历史唯物主义对具体社会科学研究的指导性是间接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作为连接历史唯物主义和具体社会科学研究的桥梁,其理论体系的构建是极为重要且必要的。
其次,社会科学方法论建构的过程中贯穿了开放性的理论原则。它积极地扬弃了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理论成果,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融合了传统社会科学方法来构建自己的理论系统。西方传统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有其悠久的历史,形成了不同的流派,提出了许多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可以概括为两组相互对立的倾向:一是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的对立;二是方法论个体主义与方法论整体主义的对立。科学主义(实证方法)的倾向,主张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和规范来建构人文社会科学;人文主义(理解方法)的倾向,主张运用解释学的方法来建构人文社会科学,否认自然科学方法在人文社会研究中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方法论个体主义认为个人及其行动是先于社会的,是社会运动和社会结构的基础,主张以个人分析为基点去解释社会现象;方法论整体主义认为社会是先于个人的,主张从社会环境角度,以社会整体分析为基点去解释社会会现象。无论是科学主义方法论还是人文主义方法论,无论是个体主义方法论还是整体主义方法论,其所建立的社会哲学基础都没有正确的解释和处理自然、人类和社会的关系,其方法论必然会存在一定的弊端。
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不能正确地看待自然和社会的辩证关系,或用自然性来夸大自然和社会的对立,或用社会性来抹杀自然和社会的联系;方法论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不能正确地看待和处理人和社会的关系,或用个人的主观性、精神性忽视社会的客观性、整体性,或用社会的整体性、客观性抹杀个人的主观性、精神性。虽然以韦伯、温奇、吉登斯为代表的社会学家试图综合科学主义方法论和人文主义方法论以及个人体主义方法论和整体主义方法论,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其努力只是在方法论的漩涡中打转。社会科学方法论以历史唯物史观为基础,从根本上正确地确立了自然、人以及社会的关系:“人类社会与自然是对立而统一的,构成了相互作用的矛盾运动,而人类社会同自然界对立的基础及其相互作用发生的根本途径即社会的物质生产劳动……人类社会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双重关系的统一,实践是这种双重关系统一的基础,是人类社会的存在方式……历史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辩证关系,人的活动既改造着自然、社会和人本身,又要受到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制约,人是能动性和受动性的统一。”④
社会科学方法论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融合了传统社会科学方法来构建自己的理论系统:确立了社会研究方法的实践基础;社会系统研究方法的重大原则;社会矛盾研究中的利益矛盾与利益分析方法、阶级矛盾与阶级分析方法、阶层矛盾与阶层分析方法;社会过程研究中的历史主义的方法、科学预见的方法、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社会主体研究方法中强调“现实的人”是社会历史研究的出发点、人的生存状态是社会发展状况的尺度、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综合、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认知与评价方法中坚持从人民大众的立场进行实事求是的科学认知,在实践中做经验观察与事实描述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抽象和概括、分析和综合,确立了评价社会的社会生产力根本标准和人民利益的最高标准;在“世界历史”的研究中坚持以世界的眼光观照当代社会发展,辩证地理解全球化与民族化、统一性与多样性、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等等。
结语
总之,从社会科学方法论建构的哲学基础、建构的过程和现状等因素进行考量,其获得了理论系统开放性的逻辑基础,可见“社会科学方法论是开放的科学体系”这一论述是经得住推敲的。但在经济全球化和新技术革命深刻改变着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的今天,任何一种理论体系都应以开放的心态不断与时俱进、推陈出新,从而适应时展需求。社会科学方法论作为一个系统而科学的理论体系,应当以更加开放的心态促进自身发展。
首先,要坚持对自我系统内部的开放,始终保持自我批判的态度和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这可以使其在日新月异、变幻纷呈的世界中不断吐故纳新,始终流淌着新鲜血液,同时也是使其在激荡的时代变迁中始终发挥其作用的基础。可以这么说,任何一种科学理论体系都不是完美的,这种不完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科学理论体系本身存在的缺陷,另一个方面是科学理论体系在时代的发展和变迁中逐渐呈现出“脱离”的状态。而这两个问题的解决,都要求其具有自我批判的态度和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否则,本身存在的缺陷难以被发现和补救,随着时代的发展表现出愈来愈多的不适应性,最终结果只能是被淘汰。
其次,要坚持对系统外部的开放,科学地对待其他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一个固执己见、封闭自己的人很难真正融入社会和人群,更谈不上自身发展和价值的实现,同样,一种社会科学方法论如果“孤芳自赏”,则很难有更好的发展和突破。尽管社会科学方法论得到了高度认可,但这并非意味着其他社会科学方法论就无存在的必要性,社会科学方法论应坚持系统外部的开放,对其他社会科学方法论的优势和劣势给予全面、客观而深刻的认知,以平等的态度与之对话,积极主动地与之交流,吸收其有益的东西纳为己用。总而言之,社会科学方法论与其他社会科学方法论之间应该是相关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
(作者单位:吉林农业大学学院;本文系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L12DKS021)
【注释】
①③《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第9页,第10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99页。
关键词:翻译实践;翻译理论;哲学思维;方法论
“翻译之所以存在,由于人们将不同的语言”(Steiner,2001:51)正是因为翻译的存在,人们之间才可以进行思想交流,我们也才可以欣赏到不同文化国家的文化。无论远古时代或是当代,翻译作为文化交流的重要媒介,在知识和价值观的传播,民族语言的发展,国际文化的相互碰撞,乃至于整个人类文明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毋庸置疑,在人类社会活动中,“翻译之功,诚远大矣”。(道宣,2009;71)在翻译实践的过程中,人们不断思考翻译的本质,探索翻译的主体、客体的互文关系及相关因素,并将这些思辨升华至翻译翻译理论:与此同时,哲学家、翻译实践者和翻译理论家也逐渐开始关注翻译行为的哲学观,强调哲学思维、哲学世界观对翻译实践、翻译理论构建的影响。基于对翻译实践的认识以及翻译思想理论形成与发展的背景,中西译学各自形成了相似或不同的翻译哲学观。从哲学方面来讲,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翻译作为人类活动中一项极其复杂的思维运动,深深植根于翻译的存在之中。因此,翻译思维和翻译存在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是翻译研究的基本范畴,即如何处理翻译主体与翻译客体的关系问题。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翻译实践与翻译理论之间的关系问题也随之成为翻译界研究的热点。实践总是先于理论而存在,翻译实践也于翻译理论之前出现,正是在无数次的实践中,先人学者总结概括实践中的出现的问题以及应对的技巧,翻译理论才得以成为体系,翻译学才得以形成。由此看来,翻译理论的形成是人类对翻译现象认识的必然结果。
1翻译、翻译实践过程与哲学
首先,我们要理清什么是翻译。对于翻译的定义,翻译界至今未得出统一的说法。不同的翻译家对其定义或内涵有着不同的理解与认识。总的来说,可以从语言层面、信息层面和文化层面对翻译的概念进行阐释。此外,中西方翻译学家对翻译的解释也是不尽相同。中国著名哲学家、翻译家贺麟对翻译的解释为“翻译乃是译者与原本之间的一种交往活动,这种活动包含了理解、解读、领会、翻译等诸多环节,其客观化的结果即为译文,它是译者与原本之间交往活动的凝结和完成。”(贺麟,2006:43-44)当代美国翻译理论家和翻译家奈达将翻译定义为“所谓翻译,是指在译语中用最切近二又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语的信息,首先在语义上,其次是文体上。(Nida&Taber,1969:12)上述定义表明,不论是从语言的视角还是从文化的角度,翻译的本质都是一种“实践活动”,这也由此反映出翻译实践始终是贯彻在翻译过程之中,实践即过程。由此产生的理论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并验证。“翻译过程”在《中国翻译词典》中的词条解释为“翻译过程系指翻译活动所经历的程序”。许钧教授对其的阐述为“狭义的过程,一般理解为翻译者对具体文本的转换活动过程。
广义的翻译过程,不仅包括狭义的语言转换活动,还包括文本的选择、文本的生成和文本生命的历程等过程”。(许钧,2203a:80)因此,对翻译过程以及过程中活动的研究在翻译界得到不断重视,通过对其实践过程的研究,如对译者主体性、主体间性的研究及其与翻译课题之间的互动研究,有助于翻译家,哲学家逐渐把握整个翻译实践过程中所涉及的翻译客观规律及运作程序。哲学的认识论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任何脱离实践的理论终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经不起历史的推敲。因此我们说哲学存在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中,并指导着人类的活动交流。这里所说的翻译哲学,正是顺应时展的潮流提出的。我国首次对“翻译哲学”这一概念进行阐释的是黄忠廉先生,于1998年提出:在漫长的翻译实践中,人们逐渐地形成了对翻译活动一般的总的看法.这种看法就是翻译观。翻译哲学是系统化和理论化了的翻译观。
翻译哲学的基本问题只有一个,就是译者思维同翻译行为之间的关系问题。翻译是一种有意识的定向活动,在翻译过程中译者每时每刻都在处理思维与原文世界、译文世界乃至两个世界背后的作者世界、读者世界以及文化领域之间的关系的问题,处理得如何,直接关系到翻译的目的是否达到,翻译的价值是否得以实现,译者的意图和读者的需要能否得到满足。……翻译哲学是翻译观和翻译方法论统一于其中的一个理论体系。(黄忠廉,1998:56-57)由此不难看出,从最广义的角度讲,哲学是人类对于整个社会认知的根本观念体系,是观念的集合体。而人们对于任何事物的看法理解皆可称之为观念,因此一切学科都可看作广义的哲学,翻译作为一门学科,也是如此。哲学活动参与了整个翻译过程,为翻译提供理论基础,它解释了为什么不同语言文化背景的人可以进行交流,关键是在于人类有着某些共同的地方。黄忠廉教授将翻译哲学归结为翻译观于翻译方法即方法论两大层面,关注翻译主客体的关系,突出强调翻译实践过程中所涉及的方法论。但翻译哲学并不是简单的“翻译加上哲学”,从其本质上看它是用某种哲学理论去评价翻译及其理论。(刘邦凡,1999:58-61)此观点认为翻译哲学是关于翻译实践及其理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哲学家贺麟也对“翻译哲学”的内涵进行了论述,其强调译者、原语和译语之间的交流过程。
总而言之,从翻译本质层面讲,翻译是涉及两种语言之间相互转换交流的思维活动,它以另一种语言的形式再现,这其中还包括译者对其的再创造以及两种文化的交流碰撞。从哲学层面讲,人类语言及思维的共性,使得翻译活动成为可能。而贯穿于整个过程之中的,则是实践,翻译实践被分为翻译过程与认知过程两个层面。总体将哲学与翻译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并衍生出一系列相关研究。笔者在此仅对三者及其之间的关系做了一个简单的描述。
2哲学思维指导下的翻译方法应用
首先,我们知道,翻译是人类进程中的一项复杂思维活动,而思维是对客观世界的理性认识。语言只是作为思维的外壳和载体,人类通过其表达对外部世界的认识,即语言的本质是一种物质形式。人类思维中对外界客观物质的反映需要借助语言来实现。思维由存在决定,整个过程可能包括分析、综合、比较、分类、抽象、概括、具体化、系统化等思维能力。而翻译的实质就是一种跨语言、跨文化的思维活动。此处涉及的哲学思维正是与翻译思维相辅相成,相互融合促进翻译过程的顺利进行。上文中提到,翻译过程包括正确理解、表达重现和创造性润色再现原文三个过程,即理解和表达两个阶段,同样,翻译思维也可大致包含这两个阶段。翻译的思维方式是翻译的深层机制,翻译过程体现了思维的选择与创造,其对人类行为起着决定性作用,是沟通人类文化与语言的桥梁。因此,很多哲学家哲学思想的构建是通过研究语言与翻译来实现的。哲学中讲求辩证性的思维,强调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哲学思维运用到翻译中意在提醒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要尽可能的促使矛盾着的对立双方朝着统一,也就是朝着译文最理想的效果努力。因此,翻译活动中的哲学思维,不仅拓宽了人们的精神视野,而且促使译者在面临问题时进行多层面、多视角的思考,以至达到最佳效果。翻译哲学的出现,印证了哲学思维在翻译中得到应用与推广。
张泽乾教授说过“哲学”是“翻译学的指导学科”,因此,哲学思维体现在翻译中就形成了翻译哲学,而翻译哲学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成为翻译学的方法论,指导着翻译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无论抽象概括地研究翻译理论,还是具体个别地探讨翻译方法,都必须注意,翻译哲学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为指针的认识与实践的哲学,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相统一的哲学。翻译哲学的方法论是研究翻译理论、指导翻译实践的基本手段,它是打开通向充满着奥秘的翻译世界之门的金钥匙”。(闫德胜,1992:11-15)其为中西译学的发展奠定基础,确保翻译朝着理性的方向发展,在此看来,中西译学存在着共通行性。我们可以说,翻译哲学是人们基于对翻译活动的认识,并从中进行经验性或技巧性的总结,提炼出具有指导意义的原则和做法,进而形成翻译方法论。翻译的方法论属于“翻译哲学”的范畴,具有丰富的内涵。就方法论本身而言,是一个哲学概念,与之相对应的是世界观,哲学中强调方法论与世界观的统一,应用到翻译中,就是要做到翻译理论与技巧方法的对等。方法论与方法并不相同,方法论是研究某种领域所用到的原则与规则,而方法只是为了解决特定问题而采用的做法,并不具有普遍性。由此看来,翻译方法论便是运用到翻译实践中的,指导翻译过程的规则与原则,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可以指导处理与翻译相关的各种问题。
黄忠廉教授认为“翻译方法论,是翻译及其研究方式方法的总和。”翻译方法论包括翻译实践方法论和翻译研究方法论。(黄忠廉,2009:2-3)在翻译方法论的指导下,中西翻译学得到蓬勃发展,例如,20世纪50年代雅克布逊将语言学与符号学引入翻译研究,六七十年代奈达的《翻译科学探索》,霍姆斯为代表的“翻译研究派”,这些都体现了翻译方法论为翻译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霍姆斯在《翻译学的名与实》一文中指出,方法论作为翻译学的一个分支,与翻译学本身的研究密切相关。总体而言,辩证唯物主义指导下的翻译,同时具有历史性、主体性、社会性、意识形态性和开放性等多维原则。因此,“翻译方法论的基本任务是尽可能有效地表达原文全部含义和情态。”(张泽乾,2006:464-467)哲学思维指导下的翻译方法论更是紧跟时代潮流,不断更新其内涵,以更好地服务于翻译实践过程,使译员在无形中应用其有效的方法论,这才是翻译方法论要达到的最终目的。
3结束语
毫无疑问,翻译本身的特点决定了翻译与哲学之间的关系,翻译即是具体的实践过程,也是一种内在的思维思考活动。翻译哲学的介入拓宽了翻译学的研究视野。而其中的方法论是翻译学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由于翻译本身的跨学科性,对翻译人员的要求也逐渐变得“狭义“起来,即专业行业领域的译员。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各国文化的相互交流,语言的多样性越来越明显,因此,人类思维也将得到不断的完善。人们对精神层面的追求越来越高,就使得翻译的对象和领域会不断增加和拓宽。基于这种形势下的翻译研究也势必走向纵深,但对其的研究以及翻译学的进步离不开哲学理论的支撑,长期的历史实践表明,摒弃哲学思维或持有不正当的哲学观点都会将翻译引入歧途。因此,哲学与翻译在未来发展进程中将继续在互动与融合中发挥作用,共同推进翻译学与翻译哲学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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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闫德胜.论翻译活动的哲学实质[J].中国翻译,1992(3):11-15.
内容摘要:方法论体系的研究与构建是环境法学理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我国环境法学的方法论研究尚不成熟,没有真正体现其交叉学科的特性。本文从我国环境法学方法论研究的现状出发,分析我国环境法学研究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对我国环境法学方法论研究有所裨益。
关键词:环境法学 方法论 体系构建
问题的提出
方法论是从认识论高度对于研究方法的梳理、概括和总结。某一学科的研究方法由其研究对象和研究领域决定,直接涉及该学科的目的、立场、观念和认识方式。环境法方法论是连接环境法与哲学的纽带,也是环境法发展的航标灯。所以,方法论体系的建构是环境法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法学研究的必要条件和趋于成熟的重要标志。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法)是以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为目的而制定的,用以全面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并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由此可以看出,环境法既调整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环境法是法学与环境科学相互交融而形成的一门交叉性边缘学科。它既可被视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又可被视为环境科学的一个分支。如蔡守秋教授认为环境法学从广义上讲是研究调整人与自然环境关系,以及与环境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相关问题的学科。
环境法学属于法律科学,决定了它与其他部门法学在方法论上拥有诸多共性,但其与环境科学的交叉性又导致了其方法论上的特殊性。在我国,环境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理论和法学方法论这两大理论的基础之上,并以照顾到环境法学科的特殊性(科学性、人文性、规范性和全球性)作为环境法学方法论的切入点,由此深入分析环境法学方法论的基本构造和体系安排。
环境法学方法论研究的缺失
(一)取得的成就
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环境法学的研究方法注重以法学和环境科学为基础,综合运用生态学、环境伦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对环境问题进行综合研究。
近年来,环境法学方法论研究的主要成就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环境法学方法论生态化,认为生态学的观点和方法是环境法学不同于其他部门法学的方法论特征;将研究主体从“经济人”转换为“生态人”,以应对现代“经济社会”向后现代“生态社会”的转变;修整工业社会形成的人类中心主义、功利主义和主客二分范式,建构有机整体世界观、可持续发展观和主客一体化方法论;一些学者在整合中国传统哲学资源的基础上,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法学命题,这是环境法学研究本土化的重大成果。
(二)存在的问题
整体论、有机论、生态学方法、法学方法、法域分析方法、博弈论方法、经济分析方法、社会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等技术方法虽已被引入到环境法学研究之中,但是环境法学研究方法论体系尚未成熟,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并没有真正渗透到环境法学的研究之中,没有真正体现其交叉学科的特性。具体而言,当前我国环境法学方法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法哲学是理论法学的最高层次,而又以其法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普遍指导作用深深根植于法律实践中。对于法律实践来说,如果说现实法学是其后推力的话,那么法哲学则是其牵引力。环境法学隶属于法学和环境科学,其交叉性和边缘性决定了其方法论上的复杂性。对于环境问题的研究,法学和环境科学具有不同的切入点。自然科学以自然环境作为人与自然统一的基础,强调以生态利益为中心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着眼点。而法学则将人作为人与自然环境统一的基础,强调以人类利益为中心,解决环境问题的最终目的在于人类的自身发展。环境法哲学研究的困境正是法学和环境科学内在冲突的反映,这种冲突导致了环境法学研究领域法哲学的缺失。目前,这种缺失已经成为我国环境法学研究方法论体系构建的最大障碍,它使得环境法学研究方法论体系各层次的相互作用受到消极影响,不利于环境法学科体系的纵深发展。
其次,从基本研究方法来看,它普适于整个法学学科,体现了环境法学作为法学分支学科的特点。现行环境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承袭了传统部门法学理论和研究方法,带有明显的传统法学的痕迹,环境科学的研究方法没有真正渗透到环境法学的研究之中。传统法学一般只调整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以人类利益为中心,最终目的在于实现人类利益的最大化。而环境法学既调整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调整人和环境之间的关系,很显然照搬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是行不通的,必须在承袭的基础上吸纳环境科学的研究方法,将二者进行整合并进行创新。
再次,从具体研究方法来看,环境法学研究主要承袭了传统部门法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带有明显的传统部门法学的痕迹。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采用“主客二分”研究范式,以人类利益为中心,主要协调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环境法学所要调整的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包括与环境有关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这对于传统法学而言就显得鞭长莫及了。
最后,从技术和工具层面来看,基于环境法学交叉学科的特性,法学和环境科学的有关技术手段应被吸纳到环境法学方法论研究体系中来。但是,目前对于环境法学进行研究的学者大都是法学领域的专业人士,大多缺乏环境科学和生态学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所以在进行相关研究时难以达到融会贯通。这显然不利于环境法学研究方法在技术和工具层面上很好地实现多元化。
此外,目前的环境法学方法论研究注重的大多是对传统研究范式的批判,例如针对我国传统环境法学研究方法上的问题,吕忠梅有过较为全面的评价:环境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阐释现行法律法规,热衷于长官意志和行政部门解释,使环境法理论沦为长官意志的“注释”;主要是概念法学的逻辑演绎方法,缺乏理论和实践的互动,缺乏对中国环境法制度实施的本土资源和环境条件的研究;环境法理论研究与其他部门法研究缺乏沟通和联系,研究方法呈现单一和幼稚化。
然而在环境法学研究方法论的体系构建上,除了对少数专门问题进行过探讨外,尚缺乏在哲学方法论指导下对我国转型时期具体环境制度和实践问题的深入研究。
总的来说,我国传统的环境法学研究虽然强调环境法学的学科交叉性和综合性,主张吸收多种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但环境法学的研究主要还是停留在简单的类比层次上。环境法学交叉研究只是零散的牵涉环境科学的研究方法,而不是在方法论的指导下,明晰研究对象的属性,系统地运用合适的方法进行研究。
环境法学研究方法论体系构建
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贯彻实施,环境法学理论研究日益蓬勃,环境法学界百家争鸣,有关“主客二分”或“主客一体化”的争论对环境法学的研究产生了强烈的冲击,一个完整而系统的环境法学方法论体系亟需构建。
我们认为,环境法学研究方法论体系的构建应从哲学领域、基本研究方法、具体研究方法等层次入手。
(一)生态整体观―环境法学研究方法论体系构建之重心
鉴于环境法学是介于法学和环境科学之间的边缘学科,这使得研究现实事物的生态学研究方法应成为环境法学有别于其他部门法学的独特研究方法。环境法学研究方法论体系构建中面临的最大困境就是环境法哲学方面的缺失,它亟需找到一种新的世界观作为理论支持,生态整体观的确立可以为这种困境找到出口。
生态整体观是在对机械世界观的质疑和批判的过程中与后现代有机论和后现代整体论结合并受现代生态学启发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它认为世界是一个具有内在关联的动态系统,是由事物间动态的、非线性的、永无止境的相互作用组成的复杂关系网络,呈现为一个可机械分割的有机整体。
生态整体观以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为中心,强调人类应与自然和谐相处。这种世界观的确立有助于打破传统法学研究范式的局限性,同时吸收自然科学(如环境科学、生态学)的认识成果来解决环境问题,实现自然与人类的和谐发展。
具体而言,生态整体观的确立对环境法学方法论体系构建具有的积极意义如下:
第一,生态整体观的确立,有助于改变环境法学研究中“主客二分”研究范式的消极影响。生态整体观要求环境法学者用“主客一体化”的思维方式探讨环境法学理论和实践问题,主张在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时,必须考虑人与自然之间的整体关系或从整个生态系统去考虑人和自然的关系,这样可以冲破传统法学“主客二分”研究范式的樊篱,为环境法学方法论体系的构建奠定哲学基础。
第二,生态整体观为环境法学研究提供了方法论上的研究立场,即整体主义方法论。整体主义方法论是指以整体作为研究的基点,通过群体行动的分析来说明该学科的基本立场与基本内容的方法体系。环境法的学科特质,使我们在环境法学研究中尤其要注重整体主义方法论。整体主义方法论倡导人类跳出数千年来的旧思路,努力去认识生态系统,进而将认识到的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作为衡量人类发展模式的基本标准。
(二)基本研究方法的变革
在生态整体观的指导下还需要对环境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进行变革。对于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包括价值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哲学伦理方法,环境法学者在进行理论研究时不能一味照搬。因为环境法学具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的特性,仅沿用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不足以建立完整而系统的环境问题法律机制。因此,如何将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方法引入环境法学研究领域并将其与法学研究方法融会贯通成为当代环境法学者的一项重要使命。
我们认为,环境法学研究者不仅需具备深厚而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践功底,还需要具备从事跨学科研究所需的自然科学理论功底以及敢于进行科研创新的勇气,这样才能真正做好环境法学的研究工作。
(三)具体研究方法的发展
具体研究方法是环境法学中各种方法的体系化和理论化的产物,同时也是前述两个层次的方法论在环境法学内具体化和个别化的结果。
环境法学技术和工具层面的方法论是环境法学方法论的“神经末梢”,是环境法学和社会实践实现相互沟通、交流的理论中介和技术媒介。前述层面的方法论只有与其结合在一起,才能对环境法学研究和环境法律实践产生具体的作用。
如前所述,传统的法学制度设计的技术手段用于环境法学的规范设计中,其弊端和不足已凸显,环境科学的有关技术手段没有真正被吸纳到环境法学研究体系中来。要想凸显环境法学研究中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技术手段的真正融合,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环境法学研究者应加强与环境科学、生态学研究者的沟通和交流,综合运用多种方法解决环境问题。
第二,将实证调查、定量分析、信息分析、伦理考量、利益分析、规范分析和价值判断都纳入到环境法学具体技术层面的方法论体系中。
总之,环境法学既与其他部门法学在方法论上拥有诸多共性,又有其方法论上的特殊性。环境法学研究方法由其研究对象和研究领域的交叉性所决定,关系到该学科的目的、观念、认识方式和未来发展。我们必须在以往环境法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基础上和新的时代背景下,深入研究环境法学方法论的基本构造和体系安排,因为环境法学方法论体系的构建是环境法学研究的必要条件和趋于成熟的重要标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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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对政治学科教学内容、资源的整合、优化,使思想政治课的教学体现新课改精神,落实新课标的要求,真正提高教学实效,是当前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试对此进行一些探讨。
1.学科内教材内容的整合
(1)框题内教材内容的整合。在教学实践中,要熟悉课本内容,敢于调整教学内容,按教学内容内在联系大胆调整,让学生更易于接受。如在《关于世界关的学说》这一框题教学过程中,我对教材的内容作了一个先后秩序的小调整:课本原来先介绍什么是世界观,然后是什么是哲学,哲学与世界观的关系(包括联系与区别)。但我教学中是介绍完世界观后,接着讲授什么是方法论,顺势也把“世界观决定方法论,方法论体现世界观,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的关系讲了。我觉得这样学生更容易理解并记忆相关内容。因为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关系密不可分。回头再讲哲学与世界观的关系,讲清世界观与哲学的关系,“哲学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观点就自然水落石出,非常清晰了。另外,这节课对另一个知识点“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也作了个小调整:先介绍具体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对哲学发展有推动作用;然后再讲授哲学是具体科学的总结和概括和反思,因而对具体科学具有指导作用。另教材中部分哲学原理与相应方法论并不对应,尽管世界观和方法论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但毕竟二者还是有着严格区别的。我们不能让学生把世界观与方法论混为一谈。应该让学生把不同的世界观与相应的方法论对照着学习。如教材讲“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后,再集中讲方法论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方法”。我认为,虽然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关系、矛盾的重要方面与次要方面,尽管同属于两点论和重点论,但二者还是有着严格区别的,它们有自己相应的方法论。在这节课,我是做了调整和补充:把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原理对应抓主要矛盾,统筹兼顾的方法论先讲,然后再讲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原理要求抓本质,不可忽视支流,最后才讲两点论和重点论。因为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这两个原理及其方法论是学生最容易混淆的,我们应该让学生能区分。
(2)框题间教材内容的整合。新教材是以生活逻辑为基础进行编写。以生活逻辑为主取代过去的理论逻辑为主,这一新课标的理念在平时的教学上我们应该按要求认真落实。但在日常的教学中,我们又要灵活处理好生活逻辑与理论逻辑的关系。首先,我们不难发现有的框题内容偏多,一课时讲不完;有的上一框题的部分内容与下一框题的部分内容是紧密相连的,此时我觉得应灵活调整教学进度和内容。如在《第九课 矛盾》的第一框《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有两个问题,一是矛盾的同一必性和斗争性,二是矛盾的普遍性的特殊性;教学内容既是重点又是难点,内容偏多,一课时难以完成。同时矛盾的普遍性的特殊性与下一框《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紧密相关的,所以可以把“矛盾的普遍性的特殊性”这一问题与下一框《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起讲,而《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的“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则单独用一课时讲。
(3)课与课之间教材内容的整合。新课改理念下教学活动要求教师视教材为学习资料,在遵循教材处理“源于教材,以不拘泥于教材,要灵活地、创造性地使用教材,不能成为教材的奴隶”的总原则前提下,主张因地制宜,因生制宜地对教材资源进行合理整合和有效利用。为此,我在重新审视教材的基础上作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如讲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就是“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哲学讲的“物质”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但我们教材没有在这里介绍什么是物质和意识,因而不利于学生理解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为了让学生更好的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我在教学过程中对这个知识点作了处理,就是把第四课第一框题中“物质和物质具体形态”的内容提前到这课来讲。通过列举“水果和苹果、香蕉、西瓜”、“动物和猫、狗、牛羊”等的关系,让学生通过具体的例子来理解哲学抽象的物质概念和具体物质形态的关系。这一处理,既有利于吸引学生的兴趣,又有利于形象、生动的理解抽象的知识点。
2.科际间教学资源的整合
所谓科际资源整合,主要是指利用政治与语文、历史、地理等科目的密切关联来提高政治教学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教学质量。
(1)政治学科与语文学科的资源整合。在政治课教学中,经常使用语文知识,如经常使用文学修辞语言,有利于把抽象的道理具体化、把深奥的哲理通俗化、把晦涩的理论形象化,以烘托课堂的气氛。如我讲到崇高理想的作用时,用“指南针”“发动机”“风帆”“灯塔”“路标”来形容,这是比喻法。讲“理想”时,我针对班上少数同学提出的“理想理想,有利就想;前途前途,有钱就图”的观点,我朗诵了著名诗人流沙河的现代诗《理想》。在教学中,若能适度加入唐诗、宋词、文言、警句、成语、俗语等文学鉴赏,并把文学与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巧妙地融为一体,能提高审美情趣,烘托课堂气氛,增强感染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2)政治学科与历史、地理学科的资源整合。首先,“政史不分家”,中学政治课本中与历史相关的内容很多,为政治学习提供了许多鲜活的材料史料,有利于增强理论的说服力。如在学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教学内容时,我举了一系列统计数据:从科学的发明(发现)到实际应用所经历的时间,两次大战之间为18年,战后则为9年。过去从发明到大规模应用,照相用了112年,电话用了56年,而现代的电视只用了5年,激光仅用了2年。数据是枯燥的,然而数据也是最具说服力的。一连串的数据使学生深刻地体会到科学技术在推动生产力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次,政治是现实的历史,历史是凝固的政治,二者密不可分。现行的中学历史教材又是依据哲学基本原理编写的,以哲学观点统帅史实,要让学生在历史素材中逐步领会运用哲学基本原理。其次,政治学科与地理学科资源整合。缺乏地理知识的政治学习是不可想像的。借助地理可以形成科学的空间概念,以强化学生对政治知识的理解。
总之,科际资源整合有利于疏通学科之间的脉络,打破学科之间的界限,实现学科之间的有机结合,从而激发学生浓厚的兴趣,养成多角度、多层次观察、思考问题的习惯,进而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能力、提高学生学习效率,有利于教师教学质量提升。
[关键词] 政治文化传统;圣人政治;全能政府;契约政治;有限政府
【中图分类号】 TU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11-263-2
政治文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在理解不同国家或不同时期的政治时,政治文化是个重要的因素。如果不考虑政治文化,我们就不会理解政治实际上是如何运转的。因为政治文化第一为政治体系的确立提供合法性说明;第二为政治秩序的稳定提供思想、意识上的支持;第三为政治统治体系的发展提供指导作用。我们深入地研究中西政治文化,了解二者各自的主要特质和差异,对于理解两国不同的政治行为和建立我国新型的政治文化都有重要的意义。
1956年,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者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在《比较政治体系》一文中率先使用了“政治文化”的概念,用来代替“民族性格”、“民族精神”、“政治意识”等概念。接着,在他与维巴合著的《公民文化》一书中,认为“政治文化”是指“作为被内化于该体系成员的认知、情感和评价之中的政治体系”。最后,在其《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一书中,他进一步将政治文化明确定义为“一个民族在特定的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根据这种概念,政治文化是政治体系的基本倾向或心理方面。徐大同教授认为“它包括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普遍奉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情感、价值等基本取向。它由一个民族的地理环境、民族气质、、政治经济的历史发展进程等因素。影响甚至决定着一个民族或每个政治角色的政治行为方式、政治要求的内容和对法律的反应;政治行为是它的外在表现,政治制度是它的凝固形态,政治学说是它的理性升华”。因为政治文化是超越阶级、党派界限和时间界限的,它比表层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理论更准确地反映一个民族的政治个性,所以政治文化是政治价值、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的根源因素。
哲学框架为我们理解中西政治文化的差异提供了一种可行途径,因为哲学是文化的基础。哲学包括三大部分:方法论、形而上学和价值论。方法论又可分为逻辑和认识论两部分;形而上学包括本体论和宇宙论;价值论可分为伦理学和美学。价值论来源于对世界的形而上的认识基础之上的,而方法论又是形而上的认识的基础,所以方法论是价值论的基础,而价值论就是文化的核心。
首先来看中西哲学的方法论差异。方法论包括逻辑和认识论两部分。逻辑从事寻求种种最后的标准,以便用以使我们的信仰得到根据又使得我们可得到真的知识。蒙塔古进一步指出人们的观念与信仰源自见证、直觉、理智、知觉和实践。人们在事实上也已经把每个这种源泉当作断定哲学真理的主要标准,因而跟这五种信仰源泉相应的有五种类型的逻辑学说:权威主义、神秘主义、理性主义、经验论和实用主义。也就是说,人们获得知识的途径主要靠这五种逻辑方法。从不同的逻辑方法出发,就会得到不同的认识论、世界观和政治伦理价值。
在中国哲学的开端时期,就逻辑说,表现为对人作为超越性存在的精神境界、心理体验的可能性的寻求和对人作为超越性存在的现实伦理生活的可能性的寻求两类问题的互补。按照蒙塔古在《认识的途径》一书中对逻辑方法的分类标准,中国哲学的逻辑方法可归为神秘主义的逻辑方法,因为蒙塔古将神秘主义定义为:“通过超理智的、超感觉的直觉官能来达到真理”。神秘主义逻辑方法注重直觉,把直接认知的东西看为宝贵的东西,所以中国哲学“没有明确区分主观与客观之间的界限,认识的主体和认识的客体还是浑然一体的”。
从这种重直觉的神秘主义逻辑出发,中国哲学发展出了“天人合一”的宇宙论和用“道”表示的本体论。葛兆光在其《中国思想史》中指出:中国古代思想世界一开始就与“天”相关,在对天体地形的观察体验与认识中,包含了宇宙天地有中心与边缘的思想,而且潜含了中国古代人们自认为是居于天地中心的想法。正是这种对天地四方的直观感觉和想象是古代中国人推理和联想中不证自明的基础和依据。从天圆地方,大地有四极八方为象征的空间观念出发,由此推彼,“人们会产生在空间关系上中央统辖四方、时间顺序上中央早于四方、价值等级上中央优于四方的想法。”当这种观念延生到社会领域,就会成为中央帝王领属四方藩臣的政治结构的神圣性和合理性。由于这种政治结构象征天地的器物,拥有与天地的“同构性”,而这些器物并非全体所有,所以只有拥有权力和能体察“天地之道”的人才能拥有它。对于宇宙时空即“天道”的探索、体验与玄想最终在思想世界积淀了一个大体成型的观念性框架,即人类生活在一个由“道”、“阴阳”、“四时”、“五行”、“八卦”等整饬有序的概念构筑起来的,天地、社会、人类同源同构的宇宙之中,在这个宇宙中,一切都是相互关联的,一切都是流转不居的,整齐有序的流转时正常的,同类联系的感应式正常的,在这一秩序中体现的“天道”,是一切最终依据也是一切的价值来源。
那么人们怎么才能感知“天道”呢?“天道”就体现在“圣人”身上。《尚书・洪范》篇说:“于事无不通谓之圣。”圣人是唯一能体察“天道”的人,所以圣人作为价值的代表,指导社会的一切行为。谁又是圣人的现实体现呢?是皇帝。《洪范》强调“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天子或君主秉承“天道”来治理天下。所以在中国传统的政治生活中,由于圣人体察天道,而君主又是圣人的代表,所以对君主的命令需要绝对的服从,于是形成了“圣人政治”。圣人为王的理论在逻辑上不仅没有对限制君权的思想留有任何余地,反倒帮助君主无限制地扩张权力,形成绝对的专制权力。“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君主对其子民拥有极大的支配权力,最终形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家国同构”、“君国一体”的认知。在“圣人政治”体制中,君主掌握绝对的政治权力,君主独揽立法、行政、司法和军事大权,享有随时对官员和民众的生杀予夺的权力,“雷霆雨露,莫非天恩”,民众只有服从的义务。由于皇权至上,而治理国家的官员又依附于君主,所以君权可以通过层层社会网络直接扩张到社会最底层。国家无所不及地全面支配整个社会,形成了全能政府。
从根本上来讲,西方哲学中的方法论主要是经验主义的,并辅之以理性主义。早在古希腊时期,西方就有经验主义认识论的传统。亚里士多德在研究城邦政治体制时就采取经验主义的方法。亚里士多德曾说:我们通过观察和归纳得到演证推理的可靠前提。虽然在西方漫长的中世纪,哲学一度沦为神学的婢女,但是到了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兴起,西方哲学逐渐摆脱经院哲学的束缚,开始用“人”的眼光来重新审视世界,经验主义的方法论重新成为主要的哲学方法论。经验主义的方法论拒绝任何天赋观念,认为人们的一切观念无一例外地都是通过某种经验而产生的,所以主张知识应当建立在观察的基础上。这种经验主义方法论把宇宙一分为二:人和独立于人的外部世界;人是认识外部世界的主体,而外部世界对人来说就是认识的客体。人和外部世界的关系就是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虽然在人如何才能正确认识外部世界的问题上,西方哲学有过巨大的争论,但是经过宗教改革和科学革命,西方成功的将依靠超自然力量(上帝)的方法排除在可行的认识途径之外,从而将人的经验确立为认识主要途径。
这种经验主义的方法论生成了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的整体宇宙观相反的“天人相分”的宇宙观。随着经验主义认识论取代神学认识论,西方的神权政治也走到了尽头,逐渐被权利政治论所取代。当神已经不能为政治统治提供合法性的时候,人就成了政治合法性的源泉,于是人民的同意就成为西方政治文化的圭臬。经验主义的方法论导致的结果就是在西方传统的政治文化中,个人成为政治的组成单元,公民成为政治生活的主体和国家构成的基本单位。人们从自身经验认识到:个人无法满足日常的生活需要,从而组成家庭、村社、部落和国家,所以国家是基于“平等的自由人之间所托付的权威”,也就是说,国家的产生是人们为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国家统治者的统治必须得到被统治者的认可,方为合法的统治。这种古希腊的政治传统被伊壁鸠鲁总首先提出,后来经过霍布斯、洛克等人的发展,最终由卢梭在其《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推向顶峰。
【论文摘要】: "科学哲学"是什么?对于这个与西方科学互相依存的科学研究典范,多数科学研究者是陌生的,但是是极为重要的。科学哲学是一种逻辑思考与范式交织运用,从事创造性学术活动的思维。西方人运用这种独特的思维理论带动科学革命的浪潮,运用科学创造发展实力,影响人类历史数百年之久,迄今仍方兴未艾。
中西方传统文化的差异造就了西方人与我们在思维方式上的不同,就中西方哲学思想的比较,中国哲学论述的焦点是"行为"之"善",而西方哲学论述的焦点是"知识"之"真",两种思维方式是截然不同的。美国北卡罗来那大学教授罗森博格对科学哲学做出以下定义:哲学首先要处理的是科学尚不能回答或永远不会解答的问题,其次要处理科学为何无法回答这些问题。他也认为科学哲学长久以来为自己设定的任务就是要了解科学是什么,它如何运作,它的方法、基础和条件是什么。库恩于1962年发表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指出:范式是科学哲学的基本观点,也就是研究者用来寻找意义的理念模式。而且所谓理念模式,就是研究者用范式的指导来从事研究问题与选择研究行动时的思维方式。这个认识问题的思维方式由以下二个核心概念所构成。
一、思维逻辑
受文化影响,西方人在从事科学研究时有其独特的思维逻辑,循"本体论-知识论或认识论-方法论"的思维逻辑按部就班的思考问题。有学者解释,西方学者在从事创造性学术研究活动时的后设思维,他们基于对世界本体的某种预设,因此提出了一些认识世界的方法,从而建构出某些独特的知识体系。这种后设思维展现在他们学术研究的成果之中,但无法在其研究成果中论述自身。然而,思维本身只是个抽象概念,所以必须将范式融入思维中从而思考研究的问题和方向。换言之,研究者的基本信念决定的任何一种研究取向或研究范式所主张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就构成该项研究范式的"世界观",也就是如何去认识及累积建立该门知识。
本体论关心的是人类日常生活世界中各种现象或行为,是否存在着一种事实、永恒不变的本质。如果有,那么真实、永恒不变的本质是什么?而且,不同的范式则有明显不同的主张。所以,本体论就是科学研究的开端,研究者针对被研究的对象探讨其本质究竟是什么?建构起一个初步的概念。
有了概念,接下来就是诠释内涵。知识论关心的是研究者应该运用何种立场与态度,与被探究的对象产生互动关系,才能了解现象的真实本质。也可解释为探讨知识本质、原则和知识的来源。重点是,研究的结果和研究者的立场与态度理当一致。十六世纪文艺复兴运动发生以后,这样文化传统更发展成为笛卡儿"主?客"对立二元论的哲学,对近代科学的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
方法论就是要透过何种方法与策略才能发现或检证预设的问题的本质。由于科学分类的关系,凡是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的领域都有其严格的方法论,以作为获取知识的方法与学科发展的支撑。同样的,不同的范式对方法论选用就会有所限制。一般我们熟知如归纳法、演绎法、辩证法、实证法、解释法、批判法等。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到"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三者之间具有互为逻辑的关系。因此,一个研究者对于"方法论"的回答,必然会受到其"本体论-认识论"立场的限制,而不能随意选择任何一种方法论。反过来说,当研究者决定采用某种"方法论"时,他必须同时接受其"本体论-认识论"的预设。
二、范式
粗略的了解了科学哲学中的思维逻辑,接下来进一步认识研究者是透过怎样的研究范式来对其研究的问题进行预设。其实,整个研究范式的发展就是一部完整的"科学史",充分证明了西方哲学论述的焦点是不断追求"知识真理",任何一点违反理性思辨法则,都将遭受严厉检验和批判。二十世纪各种不同派别的范式主张就演进的时间先后,依序有下列五种范式的论点主张及主要是应用于何种科学的研究。
实证主义从十六世纪科学革命起,迄今仍然主宰着人类的科学研究活动,即时下广为自然科学所引用的实证研究。实证论者的主张是"素朴实在论",采用实验论的立场,相信科学能够回答所有的疑问,解决所有的问题,属于"量化研究"的科学研究范式。
"后实证主义"针对"实证主义"纯科学的观念提出强烈的批判。代表人物波普尔认为:"科学就是已成立事实的集合,这种通行观念是错的。科学中没有任何一滴知识是永远成立的,没有东西是不变的。"后实证论者主张"否证论"的研究范式,但是仍然保留着实证主义研究范式对客观、精确、预测及控制的重视,也认为完全的客观不可存在。属于"量化研究"的科学研究范式,但不排除使用"质化研究"方法。
人们通常把结构看成一种形式、一种架构或某种形状。其实,事物的结构和本质有极其密切的关系,两者互为条件,相互影响。结构主义不仅关注外在形式研究,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形式内在组成要素彼此间之深层结构的问题。属质量化兼具的科学研究范式。
解释学的发展受到"现象学"影响甚深,两者均是对自然科学持怀疑和批判的态度,认为自然科学的实证法则是不完全的,并没有绝对性。解释学主张,人类不可能完全了解客观的事实,必须要从生活实践中创造意义,而创造意义的过程就是解释的过程。主要的方法是用对话与辩证的方式,透过归纳、比较与对照过程获得一致性。属于质化科学研究范式,同时也奠定了社会科学发展的基础。
【关键词】科学哲学/数学哲学/数学哲学的革命
【正文】
本文有两个互相关联的目标:第一,对科学哲学对于数学哲学现展的重要影响作出综合分析;第二,对新的研究与基础主义的数学哲学进行比较,从而清楚地指明数学哲学现展的革命性质。
一、从一些具体的研究谈起
如众所知,由1890年至1940年的这五十年,可以被看成数学哲学研究的黄金时代:在这一时期中,弗雷格、罗素、布劳维尔和希尔伯特等,围绕数学基础问题进行了系统和深入的研究,并发展起了逻辑主义、直觉主义和形式主义等具有广泛和深远影响的数学观,从而为数学哲学的研究开拓出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其影响也远远超出了数学的范围,特别是,基础主义的数学哲学曾对维也纳学派的科学哲学研究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而后者则曾在科学哲学的领域长期占据主导的地位。
然而,在四十年代以后,上述的情况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尽管逻辑主义等学派作出了极大的努力,他们的研究规划却都没有能够获得成功,从而,在经历了所说的“黄金时代”以后,数学哲学的发展就一度“进入了一个悲观的、停滞的时期”;与数学哲学的困境相对照,科学哲学则已逐步摆脱逻辑实证主义的传统进入了一个欣欣向荣的、新的发展时期。也正因为此,科学哲学的现展就对数学哲学家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并对数学哲学的现展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
就科学哲学对于数学哲学现代研究的影响而言,在最初主要是一些直接的推广或移植。例如,作为新方向上研究工作的一个先驱,拉卡托斯就曾直接把波普尔的证伪主义科学哲学推广应用到了数学的领域。尽管推广和移植的工作是较为简单的,但这仍然依赖于独立的分析与深入的研究,因为在数学与一般自然(经验)科学之间显然存在有重要的质的区别。
为了使得由科学哲学中所吸取的观念、概念、方法等确实有益于数学哲学的研究,最好的方法就是集中于相应的研究问题,也即是希望通过以科学哲学领域中某一(或某些)理论作为直接的研究背景以解决数学哲学中的某些基本问题。例如,M.Hallett的论文“数学研究纲领方法论的发展”就以拉卡托斯的科学哲学理论,也即所谓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作为直接的研究背景,但Hallett在这一论文中所真正关注的则是数学的方法论问题。因而,尽管其声称“希望能找到与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相类似的数学发展的方法论准则”,Hallett的实际工作却与拉卡托斯的科学哲学理论表现出了一定的差异。特别是,由于Hallett清楚地认识到:“数学与经验科学之间的差异无疑是十分重要的”;“物理学可以依赖于不断增加的事实性命题,但是数学中却不存在这样的对应物。”因此,在Hallett看来,相应的科学方法论准则(即新的理论能作出某些预言,这些预言并已得到了确证),就不可能被直接推广到数学的领域。
与上述的方法论原则相对照,Hallett提出,新的理论在解决非特设性的重要问题方面的成功可以被用作判断数学进步的准则。Hallett并指出,这一准则即是对希尔伯特在先前所已明确提出的相应思想的一种改进。从而,这就确实不能被看成对于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的直接推广。
在数学哲学领域内我们并可看到一种不断增长的自觉性,即是关于科学哲学领域中的思想或理论对于数学哲学“可应用性”或“可推广性”的深入思考。例如,H.Mehrtens在他的论文“库恩的理论与数学:关于数学的‘新编年史’的讨论”一文中,就明确提出了这样的思想:在将库恩的理论推广应用到数学时,应当首先考虑两个问题:第一,“在数学中是否存在有这类东西(按指革命)?”第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话,“这一概念对数学编年史的研究是否有确定的、富有成果的应用?”
显然,即使前一个问题可以说是一种直接的推广或移植,后一问题的解答则依赖于更为深入的分析和独立的研究,因为,这不仅涉及到了对库恩理论的评价,而且也直接依赖于关于应当如何去从事数学哲学(和数学史)研究的基本思想。
正是从这样的立场出发,Mehrtens提出:“尽管(数学中)存在有可以称之为‘革命’或‘危机’的现象,我对这两个概念持否定的态度,因为,它们并不能成为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
当然,上述的结论并不意味着Mehrtens对库恩的理论持完全否定的态度;恰恰相反,Mehrtens明确地指出,库恩所提出的“范式”和“科学共同体”这两个概念对于数学史(和数学哲学)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Mehrtens写道:“围绕着科学共同体的社会学概念具有很大的解释力量——在我看来——它们为数学编年史提供了关键的概念。”
上述的批判态度和深入分析显然表明了一种独立研究的态度,从而,与简单的推广或移植相比,这就是一种真正的进步。作为这种进步的又一实例,我们还可看基切尔(P.Kitcher)的数学哲学研究。
一般地说,基切尔在数学哲学领域内的工作主要就是将库恩的科学哲学理论推广应用到了数学之中,特别是,基切尔不仅由库恩的理论中吸取了很多具体的成分,更吸取了一些重要的基本思想,即如关于科学活动社会—文化性质的分析等。另外,基切尔所主要关注的则是数学历史发展的合理性问题。例如,正是从这一立场出发,基切尔首先考察了什么是数学变化的基本单位。基切尔写道:“一个首要的任务,就是应当以关于数学变化单位的更为精确的描述去取代关于‘数学知识状况’的模糊说法。这一问题与关注科学知识增长的哲学家们所面临的问题在形式上是互相平行的。我认为,在这两种情形中,我们都应借助于一个多元体,也即由多种不同成分所组成的实践(practice)的变化,来理解知识的增长。”
在基切尔看来,后者事实上也就是库恩的“范式”概念的主要涵义。然而,基切尔在此并没有逐一地去寻找“范式”(或“专业质基”)的各个成分(如“符号的一般化”、“模型”、“价值观”、“范例”等)在数学中的对应物,而是对“数学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作出了自己的独立分析。基切尔提出,“我以为我们应当集中于数学实践的变化,并把数学实践看成是由以下五个成分所组成的:语言,所接受的命题,所接受的推理,被认为是重要的问题,和元数学观念。”显然,这即是对库恩基本思想的创造性应用。
其次,基切尔又具体地指明了若干个这样的条件,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数学实践的变化可被看成是合理的。从而,这也就十分清楚地表明了在基切尔与库恩之间所存在的一个重要区别:尽管前者从库恩那里吸取了不少有益的思想,但他所采取的是理性主义、而并非是像库恩那样的非理性主义立场。这一转变当然也是批判性的立场和独立思考的直接结果。
二、新方向上研究的共同特征
尽管在新方向上工作的数学哲学家有着不同的研究背景和工作重点,在观念上也可能具有一定的分歧和差异;但是,从整体上说,这些工作又有着明显的共同点,后者事实上更为清楚地表明了来自科学哲学的重要影响。
1.对于数学经验性和拟经验性的肯定
所谓数学的经验性,就其原始的意义而言,即是对数学与其它自然科学同一性(analogy,或similarity)的确认。这一认识事实上构成新方向上所有工作的共同出发点。
关于数学经验性的断言显然正是对于传统观念的直接否定,即数学知识不应被看成无可怀疑的绝对真理,数学的发展也并非数学真理在数量上的简单积累。从而,这也就如Echeverria等人所指出的,它将“数学从柏拉图所置于的宝座上拉下来了。”
事实上,人们曾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数学与自然科学的同一性进行了论证。诸如奎因(W.V.Quine)和普特南(H.Putnam)的“功能的同一性”,拉卡托斯的“方法论的同一性”,基切尔的“认识论的同一性”,古德曼(N.Goodman)和托玛兹克(T.Tymoczko)的“本体论的同一性”,A.Ibarra和T.Mormann的“结构的同一性”,等等。另外,在笔者看来,对于经验性的肯定事实上也可被看成关于数学的社会—文化观念(这是在新方向上工作的数学哲学家所普遍接受的)的一个直接结论。这就是说,如果数学与其它自然科学一样,最终都应被看成人类的一种创造性活动,并构成了整个人类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成分,那么,数学的发展无疑就是一个包含有猜想与反驳、错误与尝试的复杂过程,而且,“数学的内涵与改变最终是由我们的实际利益与其它科学的认识论目标所决定的。”
其次,如果说数学的经验性集中地反映了数学与其它自然科学的同一性,那么,对于数学拟经验性(quasi-empirical)的强调则就突出地表明了数学的特殊性。
具体地说,我们在此所涉及的主要是这样一个问题:除去在实际活动中的成功应用外,就数学理论而言,是否还存在其它的判断标准?另外,拟经验的数学观的核心就在于明确肯定了数学有自己特殊的价值标准,这就是新的研究工作对于数学自身的意义,即如其是否有利于已有问题的解决或方法的改进等。显然,后者事实上也就是实际数学工作者真实态度的一个直接反映。例如,美国著名数学家麦克莱恩(S.MacLane)就曾这样写道:“数学各个领域中的进步包括两个互补的方面:重要问题的解决以及对于所获得结果的理解。”
由此可见,我们就应同时肯定数学的经验性和拟经验性。显然,就本文的论题而言,这事实上也就表明了:为了在数学哲学的研究中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我们不仅应当保持头脑的开放性,也即应当努力从科学哲学中吸取更多有益的思想、概念和问题,同时也应高度重视数学的特殊性,即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数学哲学的相对独立性。
2.对于数学方法论的高度重视
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的长期争论无疑是科学哲学现展的一个重要特点;与此相对照,理性主义的立场在数学哲学领域中却似乎没有受到严重的挑战,但是,后者并不意味着现已存在某种为人们所普遍接受的关于数学发展合理性的理论,恰恰相反,后一目标的实现还有待于长期的努力。
然而,在这一方面确已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特别是,相对于早期的简单“移植”而言,现今人们普遍地更加重视对那些源自科学哲学的概念、观点和理论的分析和批判。例如,就库恩的影响而言,人们现已认识到,对于数学的社会—文化性质的确认,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采取相对主义或非理性主义的立场;另外,在肯定数学历史发展合理性的同时,人们也认识到了这种发展并不能简单地被纳入某一特定的模式。事实上,就如格拉斯(E.Glas)所指出的:“理性”本身也是一个历史的概念:“‘理性’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化建构的,……即包括有一个社会协商的过程。”从而,在此所需要的就是一种辩证的综合。例如,正是从这样的立场出发,格拉斯提出,我们应对库恩和拉卡托斯的理论进行整合:“拉卡托斯的方法论立场至少应当用像库恩那样的社会和历史的观点予以补充和平衡。”
值得指出的是,这种整合的立场事实上也就是科学哲学现展的一个重要特点,特别是,这即是科学哲学领域中所谓的“新历史主义学派”所采取的一个基本立场:他们对先前的各种理论(包括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普遍地采取了批评的立场,并希望能通过对立理论的整合发展出关于科学发展合理性的新理论。从而,在这一方面我们也就可以看到科学哲学对于数学哲学现代研究的重要影响。
艾斯帕瑞(W.Aspray)和基切尔这样写道:“……数学哲学应当关注与那些研究人类知识其它领域(特别是,自然科学)同一类型的问题。例如,哲学家们应当考虑这样的问题:数学知识是如何增长的?什么是数学进步?是什么使得某一数学观点(或理论)优于其它的观点(或理论)?什么是数学解释?”特别是,“数学在其发展中是否遵循任何方法论的原则?”事实上,在艾斯帕瑞和基切尔看来,如何对数学方法论作出恰当的说明就构成了在新方向上工作的数学哲学家的核心问题。显然,这一立场也是与现代科学哲学中对于科学方法论的高度重视完全一致的。
3.对于数学史的强调
如众所知,对于科学史的突出强调也是科学哲学现代研究的一个重要特征。正如克伦瓦(M.Crowe)所指出的:“在库恩以前,科学哲学长期为逻辑实证主义所支配,后者认为科学史是与他们的研究毫不相关的;但是,这种形势现在已经有了改变……科学哲学家们现已认识到了历史研究的重要性。”这就是说,“如果没有给予科学史应有的重视,科学性质的分析就是不可能的。”科学哲学的上述变化对在新方向上工作的数学哲学家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例如,在以上所提及的各篇论文和著作中,历史案例的分析都占据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可以说历史方法事实上已成为数学哲学现代研究的基本方法之一。
作为一种自觉的努力,我们在此还可特别提及以下的四部论文集:(1)由艾斯帕瑞和基切尔所编辑的HistoryandPhilsophyofModernMathematics(1988);(2)由J.Echeverria等人所编辑的TheSpaceofMathematics:Philosophical,EpistemologicalandHistoricalExploration(1992);(3)由吉利斯所编辑的RevolutioninMathematics(1992);(4)由H.Breger和E.Grosholz编辑的TheGrowthofMathematicalKnowledge(即将出版)。
这些编辑者的一个共同特点是,他们不仅认为数学方法论的任一理论都应用历史的案例加以检验,而且更大力提倡数学史家与数学哲学家的密切合作,并认为双方都可以从这种合作中得益匪浅。例如,Breger和Grosholz在他们的序言中这样写道:“这一论文集源自编辑者的这样一个信念,即数学哲学的重要论题可以由哲学家与历史学家的有组织对话得到启示。……我们希望历史的材料能在数学哲学家那里获得更为深入和系统的应用;同样地,我们也希望哲学家由历史所激发的思考能给历史学家提供新的问题和思想。”显然,这种态度与传统的把数学哲学与数学史绝对地分割开来的作法是截然相反的。
最后,我们在此还可提及所谓的“奠基于数学史之上的数学哲学”。具体地说,相关的数学哲学家在此所希望的就是能发展出关于数学知识的这样一种理论,它能正确地反映数学的历史发展,即“现代的数学知识是由初始的状态经由一系列的合理转变得以形成的”(基切尔语)。显然,按照这样的观点,数学史对于数学哲学的重要性就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正是前者为数学哲学的研究提供了基本的素材和最终的检验。这也就是说,“数学史对于数学哲学来说,不仅不是无关的,并事实上占有核心的地位。”
4.实际数学工作者的“活的哲学”
应当指出,对于数学史的高度重视不仅直接涉及到了数学方法论的研究,而且也标志着数学哲学研究立场的重要转变。在新方向上工作的数学哲学家们几乎一致地认为,实际的数学活动应当成为数学哲学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和最终依据。“哲学没有任何理由可以继续无视实际的数学活动。事实上,正是这种实践应当为数学哲学提供问题及其解决所需要的素材。”
当然,上述的转变直接反映了实际数学工作者的心声。这也就如麦克莱恩所指出的:“数学哲学应当建立在对于这一领域(按指数学)中所实际发生的一切的仔细观察之上。”
最后,值得指出的是,艾斯帕瑞和基切尔并曾从这样的角度对数学方法论研究的意义进行了分析。他们这样写道:“如果我们具有了这样的原则,历史学家就可以此为依据对实际历史与理想状况之间的差距作出研究,从而发现这样的有趣情况,在其间由于某些外部力量造成了对于方法论的偏离。另外,数学家们则可能会发现以下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即他们所选择的研究领域是如何由过去的数学演变而生成的,某些方法论的原则又如何在核心概念的更新中始终发挥了特别重要的作用。并非言过其实的是,这些答案……—还可能对数学家关于各种研究途径合理性及某些观念意义的争论起到一定的启发作用。”显然,这一认识与现代科学哲学中对于方法论的强调是完全一致的。
三、数学哲学的革命
从整体上说,与先前的基础主义数学哲学相比,新方向上的研究无论就基本的数学观,或是就研究问题、研究方法和基本的研究立场而言,都已发生了十分重要的变化。我们就可以说,数学哲学已经历了一场深刻的革命。
1.研究立场的转移,即由与实际数学活动的严重分离转移到了与它的密切结合。
由于深深地沉溺于对已有的数学理论和方法可靠性的疑虑或不安,因此,逻辑主义等学派在基础研究中普遍地采取了“批判和改造”的立场,即都认为应当对已有的数学理论和方法进行严格的批判或审查,并通过改造或重建以彻底解决数学的可靠性问题。从而,基础主义的数学哲学主要地就是一种规范性的研究,而也正因为此,基础研究在整体上就暴露出了严重脱离实际数学活动的弊病。
与此相对照,在新方向上工作的数学哲学家普遍采取了相反的立场,即是认为数学哲学应当成为实际数学工作者的“活的哲学”,也即应当“真实地反映当我们使用、讲授、发现或发明数学时所作的事”(赫斯语)。显然,基本立场的上述转移事实上也就意味着数学哲学性质的重要改变:这已不再是实际数学工作者所必须遵循的某些先验的、绝对的教条。
2.对于数学史的高度重视。
由于逻辑主义等学派所关注的主要是数学的逻辑重建,因此,在这些学派看来,数学的真实历史就不具有任何的重要性,或者说即是与数学的哲学分析完全不相干的,而数学哲学家所唯一应当重视的则就是逻辑分析的方法。
与基础主义者的上述作法相对立,在新方向上工作的数学哲学家则普遍地对数学史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例如,这就正如Echeverria等人所指出的:“对于数学活动的历史和社会层面的关注清楚地表明了‘新’的数学哲学与传统的新弗雷格主义倾向的区别,而后者在本世纪前半叶曾在这一学科中占据支配的地位。”显然,这事实上也就可以被看成上述的基本立场的一个直接表现。
更为一般地说,人们并逐步确立了这样的认识:“没有数学史的数学哲学是空洞的;没有数学哲学的数学史是盲目的。”(拉卡托斯语)这不仅标志着方法论的重要变革,而且也为深入开展数学哲学(和数学史)的研究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3.研究问题的转移。
由于对已有的数学理论和方法可靠性的极大忧虑构成了逻辑主义等学派的基础研究工作的共同出发点,因此,基础主义的数学哲学主要地就是围绕所谓的“数学基础问题”展开的。这也就是指:如何为数学奠定可靠的基础,从而彻底地解决数学的可靠性问题?
与此相对照,现代的数学哲学家一般不再关心数学的可靠性问题,而这事实上也就是数学工作者实际态度的直接反映。这就正如斯坦纳(M.Steiner)等人所指出的,这是数学哲学研究的一个明显和无可辩驳的出发点,即人们具有一定的数学知识,这些数学知识并已获得了证实,从而就是可靠的。
对于力图为实际数学工作者建立“活的哲学”的数学哲学家来说,数学哲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无疑就在于:如何对数学(活动)作出合理的解释?托玛兹克说:“数学哲学始于这样的思考,即是如何为数学提供一般的解释,也即提供一种能揭示数学本质特性并对人们如何能够从事数学活动作出解释的综合观点。”显然,这也就表明了,方法论的问题何以会在数学哲学的现代研究中占据特别重要的位置。
4.动态的、经验和拟经验的数学观对于静态的、绝对主义的数学观的取代。
尽管逻辑主义等学派对什么是数学的最终基础有着不同的看法,但是,从总体上说,他们所体现的又都可以说是一种静态的、绝对主义的数学观,因为,他们都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工作为数学奠定一个“永恒的、可靠的基础”,这样,数学的进一步发展也就可以被看成无可怀疑的真理在数量上的单纯积累。
如果说静态的、绝对主义的数学观在基础主义的数学哲学中占据了主导的地位,那么,由于把着眼点转移到了实际的数学活动,人们现已不再把数学的发展看成是无可怀疑的真理在数量上的简单积累;与此相反,作为人类的一种创造性活动,数学发展显然是一个包含有猜测、错误和尝试、证明和反驳、检验与改进的复杂过程,并依赖于个体与群体的共同努力。从而,这种动态的、经验和拟经验的数学观就已逐渐取代传统的静态的和绝对主义的数学观在这一领域中占据了主导的地位。
综上可见,相对于基础主义而言,现代的数学哲学无论就研究问题、研究方法,或是就研究的基本立场和主要观念而言,都已发生了质的变化。因而,我们可以明确地断言:在数学哲学的现展中已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由于所有这些变化都与来自科学哲学的影响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因此,这也就最为清楚地表明了这种影响对于数学哲学现展的特殊重要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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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德育哲学的切近基础,就是指现代大德育的时空拓展,需求哲学层面的反思、批判、总结和概括,因而德育哲学应运而生。
现代大德育的基础性问题,是德育的社会化,是德育社会化的内在趋势和必然走向。这集中表现在:一方面,德育概念的涵量更为丰富和广阔。另一方面,德育运动更加走向本真和深邃。
人类社会的德育现象,是伴随教育现象而共同发生的,它已走过了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人类文明特别是现代文明的不断进步和教育的普及发展,规定了德育不可遏制的社会化趋势,决定了现代德育概念更具丰富和广阔的涵量。就内容而言,德育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意识教育,伦理道德教育(包括社会伦理、经济伦理、科技伦理、生态伦理、生命伦理,等等),民主法制教育,情感情操教育,意志品质教育,审美意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就形式而论,倡导大、中、小学德育工作整体化、序列化、规范化,学校的各个学科专业教学与研究都要发挥德育功能和价值观教育作用,学校要教书育人、管理盲人和服务育人,加强加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功能,尤其是在社会环境、社区建设中的德育功能,要高度重视并充分运用大众传播媒体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的德育作用,等等,都是德育不断获得更为丰富和广阔涵量的基本体现。
随着德育涵量的不断发展和逐步走向社会化,德育必然更加走向本真和深邃,这主要表现为四个“回归”。其一,德育的权利和义务由国家主体逐步向社会主体回归。从本质上讲,社会主义国家中人民成为社会的主人。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和德育的社会化,德育亦将成为民众的自我教育、自我德性修养的基本形式,从而实现由国家主体向社会主体的回归。这当然需要一个过程,但这种德育本真化的走势正在逐步变为现实。比如,学校办学自的加强、社区建设的兴起与功能强化等,都突出表现了这一点。其二,德育的本质存在由“精英”目标取向为主,逐步向民族的大众的“生活世界”回归。党的十五大报告曾讲了这样一段话: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因为它将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存在方式,它意味着文化建设将由“精英”目标取向为主逐步向民族的大众的“生活世界”回归。随着德育社会化的推进,德育的本质存在方式也是如此。其三,德育的目的任务由工具理性主导逐步向建设人本身回归。德育要为政治服务,要为国家服务,要为社会服务,这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德育的本质规定之一。问题在于,德育的本真目的任务是建设人本身。德育的社会化、本真化,要求以建设人本身为出发点,这势必推进“主导”者的逐步回归,但这与德育的工具理性并不是截然对立的。因为以建设人本身为主导,将从更为根本、更为长远的层面上发挥出德育的社会意义和功能,将把德育为国家民族服务的工具理性置放于更为坚实的基础上。其四,德育的运作方式由单向运动为主逐步向双向、多向乃至“无穷向”回归。因为德育社会化本身无论内容、形式,还是载体运作过程,都具有更大的普适性、普遍性和社会性。特别是在当今大众传媒高度发达的条件下,人们德性修养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仅有过去那种一对一的德育单向运作方式,显然已不能适应当今时展的需求。
总之,德育的社会化、本真化和深邃化,已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走势。这种“走势”显然已经超出传统德育学研究的范围。毫无疑问,德育“领域的发展”,确需德育哲学这一新兴边缘学科的探索和确证。
二、德育哲学的边界、对象和任务
德育哲学思想的实际存在是渊远流长的,但德育哲学作为一个重大课题提出,却首见于1996年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课题指南;而作为一个门新兴学科建构,目前仍然处于探索、研究和创作的过程中。
从哲学的视野看,任何事物包括理论学科要获得相对独立的生存权,其基本条件是具有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规定性。因此,探索德育哲学的学科建设,首要的问题是给定它的边界。
第一,学科界定。一般说来,学科界定总是与研究对象紧密联系在一起;同时,又必须准确把握其特定视角、特殊层面和内涵应然性的特殊价值指向。黑格尔说,“一个定义和它的必然证明只存在于它的发展里。这就是说,定义只是从发展过程里产生出来的结果”④据此,德育哲学的研究对象是:德育观及其行为实践所蕴涵的世界观、历史观、价值观和一般方法论问题。具体地说,一方面,作为理论形态,德育观是关于德育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德育哲学研究首先要立足于这一层面上,但却不是局限于德育观本身,而是探索研究德育观的前提性问题,即追问反思德育(包括其理论和行为实践)运动的世界观、历史观、价值观和一般方法论依据、条件及其应然性形式。另一方面,哲学有两个主要视角:一是真理性认知,即追索事物运动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二是价值性把握,即求索事物运动发展的评价性确证。哲学思维的这种方法论原则,运用于德育观及其行为实践研究,德育哲学的对象便获得了真理观与价值观及其相统一的意义。所以总结起来说,笔者以为,德育哲学是否可以这样界定:德育哲学是关于德育观及其行为实践的哲学前提性问题的理论学说。它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德育理论与哲学思维的有机契合,开展对于德育观及其实践运动的哲学研究,揭示人的德性修养的前提性根据和条件,揭示德育观形成、运演、发展的历史正当性和价值合理性,揭示德育运动规律的前提性根据和条件及其实现形式,等等。
第二,与相关学科的关系。主要是与德育学、哲学、教育哲学的关系。在笔者看来,“德育”概念在通常语义上有三种指向:一是德育实践活动;二是德育学科;三是德性培育状态的直接现实。但无论在何种意义上,作为理论它原本是教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之所以能够从中剥离出来而成为相对独立的一个研究领域,实际是标示了它在整个教育事业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价值。“哲学”通常有三重意义:一是所谓“元哲学”,即哲学的基本原理;二是部门哲学(包括各种应用哲学);三是指某个领域、某类事物的最高理念或信条。德育哲学作为德育学与哲学的结合体,本质上是以哲学思维解读和创新德育理论与实践,开发其哲学价值和效能。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德育哲学虽然与德育学、哲学等双重“母体”的联系是极为密切的,但三者之间的“边界”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说它毕竟要有个学科归类的话,毋宁说它是教育哲学的一个层次,即相对独立出来的一个特殊领域。当然,两者的边界也是非常清楚的。第三,设定德育哲学的边界,还应从辩证思维中得到深入一步的说明。从这方面看,德育哲学主要不是去建立新的具体的德育范式,而是着重考察已有范式的依据、条件性、特性、表达方式以及范式更迭转换的可能性空间;它不是要描述德育过程本身,而是要规范人们在德育活动中的选择、定位和行为理性;它不是要作出德育学层面的结论和成果,而是要探讨、评价德育学结论和成果中超出德育学层次的社会意义和价值;它主要不是去揭示德育运行的特殊规律,而是要探求反思人们揭示规律的思路、能力和方式;它主要不是去规范和给出德育研究的具体方法,而是要评价这些方法的合理性和可能性,等等。总之,德育哲学植根于德育理论和实践的重大问题,又超越于这些问题而探索其前提性的哲学底蕴,这实际也就是德育哲学学科的基本特点。
三、德育哲学的价值现实
德育哲学作为一个新的学科领域,其发生的根源,说到底,在于当今时代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德育的许多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亟需哲学的介入和哲学方法论的统摄。反过来说,即:对于德育理论与实践从哲学视角作出多方位的分析和研究,从而对于德育的前提条件、基本理念、结构体系、实践范式以及重要的德育现象做出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意义的深层次确证,这就是德育哲学的价值现实。从实践操作的意义上看,德育哲学的价值实现,是整个德育哲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和最终归宿。那么,德育哲学具有哪些价值呢?
第一,解读性价值。从泛意上讲,任何精神文化现象都是一种社会性解读。解读与解释意义相近,它们都是直接面对思想和实践的现实的,但解读更接近于操作实践层面。就德育哲学的解读性价值而论,其独特之处主要在于,一是注入了理想性追求。德育哲学的解读性价值主要不在于对德育现象的映像式、模本式的解释和说明,而是以一定的世界观、历史观为基础,以一定理想性追求为参照,反思、解悟和权衡其得失成败,从而发掘和拓展出新的“历史可能性”。二是注入了穷根究底式的思维原则。哲学的根本特点是不断追索事物、现象的深层次本质,以期不断获得极度而适度的认识成果,因为被解读的“文本”本身就是多层次的。哲学思维表明:“人对事物、现象、过程等等的认识是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深化的无限过程。”⑤所以德育哲学的解读性价值,并不满足于德育理论的一般解说,更不是停留在德育现象的表层理解,而是不断追问德育现象背后的“更深刻的本质”。
第二,批判性价值。哲学思维的又一显著特征是它的批判性。在哲学视野中,“批判”是人类特有的活动方式和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它的核心思想是否定现状和追求未来,其真谛是“扬弃”和创新。“批判”具有物质实践和精神文化两种基本形态。德育哲学的批判性价值主要是精神文化方面的,它价值归宿的独到之处在于:它是德育的一种前提性批判。所谓“前提”,从逻辑上讲,是指推理过程的确定依据。逻辑结论若要正确,首要条件是逻辑前提必须正确。从行为实践上看,“前提”是事物发生发展的先决条件。德育前提性批判的重要价值,就是以时代和社会条件的变动为背景材料,以哲学思维和德育本真走势为凭籍,不断重新审视德育既成既有的出发点、根据、真理性标准、价值性尺度,不断重新鉴别、选择、取舍和筛定其前提性认知和价值取向,以推动德育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当然,这种前提性批判又是辩证性质的。因为在唯物辩证法看来,批判就是一种否定。但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即事物内部生发的新质要素克服了旧的质的规定性;同时,恰恰又是由于新事物吸收、联合了旧事物的合理成分,才能真正克服旧事物,实现发展。所以辩证性质的批判,就是一个“扬弃”的过程。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托马斯·科恩“主张以认同、继承传统为特征的‘收敛式思维’与以批判、超越传统为特征的‘发散式思维’之间建立‘必要的张力’。这一影响深远的见解对于我们全面理解教育的功能提供了重要的启示。”⑥因此,德育哲学的批判性价值,不仅在于它是一种前提性批判,而且还在于它是一种辩证性质的批判,由此便孕育了德育的前提性创新。德育的前提性创新,必然带来德育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变革,促进人的德性修养的更新。这便真正实现了德育的前提性批判的价值。
第三,导向性价值。德育哲学的导向性价值是指向未来的。它的特点是前瞻性、超前性和预示性,这与价值本身的内涵是直接同一的。价值概念回答的问题主要不是“现在怎样”,而是“应当如何”。德育乃至整个教育在绝对的意义上都是为或远或近的将来“准备着”,亦即面对未来“应当如何”。这样,“导向性问题”就显得极为重要。导向即导引方向,实质是事物发展中内部诸要素的历史性趋势性的必然联系。德育的导向性价值主要有三个层面的指向:一是德育实践活动,其导向价值的观照和实现在于作用于人的认知和心理层面。二是德育学科理论的教学活动,其导向价值的体现和作用在于德育对象的理性和理论层面。三是德育哲学层面,它的直接对象主要是德育理论和实际工作者,其导向价值在于通过德育的前提性问题研究,革新德育理论,创新德育活动,导引德育不断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当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德育改革就有一系列前提性问题亟待研究。比如,既要坚持德育的一元化导向,又要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样化社会生活,发展人的个性品质,两者统一的现实倾向性、历史合理性及未来走势的人性根据、实现条件、理想模式是怎样的,它对德育体系革新具有何种价值?又如,德育的功能作用与人的精神世界自主自组织之间应当建构怎样的合理性尺度?因为有个性需要就意味着有选择,而有选择就意味着至少对部分德育预期效应的否定,所以如何培养和造就人的德育需求理性自觉,便成为德育创新的立足点和前提性问题了,等等。总之,德育哲学的导向性价值,生发于较深层次,关乎于德育宏观走向,意义深远而重大。
第四,方法论价值。抽象地讲,上述解读性价值、批判性价值、导向性价值都具有方法论意义。因为方法的实质是理论自身实现过程的“反哺”形式,换言之,拿了理论去运用、去解决实际问题,理论就转化为方法了。所以理论与方法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就更为接近实践的方面看,方法论应当是理论在认识上的深化层次。德育哲学的方法论不同于德育的具体方法论,而是一种宏大而深邃的方法论,具有重要价值。扼要地讲,其一,它对德育一般方法论具有直接指导意义。其二,它是德育工作者实际工作的最切近的理论基础。其三,它为人们的德性修养提供深刻的哲理性视野。其四,它是德育理论创新的重要指导原则,等等。
注: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8页。
②转引自《科学学基础》,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5页。
③《分析的时代——二十世纪的哲学家》,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43页。
④转引自《哲学动态》1991年第7期第12页。
关键词:高职教育课程整合;“三段式”方法论;建构
作者简介:张健(1955―),男,山东郯城人,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职教研究所所长、教授,《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主编。
基金项目:安徽省2010年度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重点项目“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与建设研究”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编号为:20101429,主持人:张健。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07-0021-03
方法论,即论方法。它是关于方法的学问,是方法的理论化和系统化。方法论是所有方法背后的更深刻、更稳定的机制,更抽象、更高级的规定,是方法的升华和概括。它是方法之上的方法,是“宏方法论”,是处在顶层的、更为根本性的、上位性的哲学层面的东西。姜大源先生特别强调职业教育方法论的建构。他认为:职业教育的课程是职业发展的载体,涉及教师、学生、情境的互动,是流动的、生成的。因此,课程内涵由单一走向集成,是职业教育课程发展的必然。职业教育的课程应该是整合了职业实践与专业知识的工作过程的集合体。[1]
一、高职教育“三段式”方法论的分析
高职教育“三段式”方法论,即“隐性化方法――显性化方法――统驭化方法”。
(一)隐性化方法
隐性化方法是经验形态的方法。它是每位老师在课程实施中实际运用的具体方法。比如我们许多老师,在教学过程中深感课程门类偏多,现行教材繁、难、偏、旧,在教学过程中做了一些整合处理工作,但还不能概括成方法,这就是隐性化的方法。其特点是:1.隐性化方法是尚未成型的方法,属前方法阶段,它是隐性的、模糊的、混沌的,是没有被概括出来的、自觉运用的方法。许多教师只知道“这样教”,却不知道“为什么这样教”,“用什么方法在教”,形成方法的遮蔽。教学的圈子里大家都熟悉“教无定法”的说法,在很大意义上指的就是这些大量有效的,但还没有被概括成“定法”的隐性方法。在某种意义上,它成为我们概括能力低下,造成方法的遮蔽的借口或托词。2.隐性化方法是直接的、具体的、实操的方法,具有“日用不知”的实效性。但它是感性的、缄默的、非逻辑的方法,它虽然也触及到了方法的外延,有了方法的“筋骨肉”,但却缺乏“精气神”,并没有把握方法内在、深刻的本质与精髓。3.隐性化方法是大量的、鲜活的、生动的,它存在于每个人丰富的教学实践中,好比“冰山之下的八分之七”,而我们概括出的显性方法只不过是“露出水面的冰山一角”。
隐性化的方法虽然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方法,但它却是显性方法生成之“根”,而显性方法不过是由根提供营养的大树上结出的果实。马克思在很多地方讲,“人首先是实践,而不是先研究好理论;当理论遇到解不开的问题时,你就看实践,实践中总是有解决的办法的;要看实践中是怎么解决的,从理论上给予总结。”所以,实践的作为、隐性的方法是具有本源性的、生成性的,脱离实践的方法是无根的方法。一直以来,遭学界痛批的“理论与实践两张皮”的痼疾,其实就是漠视实践的功能,没有将方法的触角延伸到隐性领域,这样方法的生成与概括失去“源头活水”的补给,失去鲜活流动的品质,就只能在灰色的理论中淤变成一潭死水。
(二)显性化方法
显性化方法是观念形态的方法。它打破了隐性方法的遮蔽状态,使之彰显为可以用符码表征的理性规定,定格为显性方法。我们通常所说的“教学有法”,指的就是显性化方法。它的特点是:1.显性方法是由感性上升到理性的方法。当方法还处在隐蔽的感性层面时,它是经验化的、直接性的,是与具体的课程实施行为紧密系结、融为一体的。感性的方法只有经过抽象的逻辑思维的加工,才能上升到理性层面,这时的方法就开始舍弃个别的、具体的、非本质的成分,而进到一般的、本质的、相对独立的层面,具有了抽象性和间接性的属性,成为较之于隐性方法更高一级的方法。2.显性方法是源于实践、高于实践,反过来又能指导实践的具体方法。这种方法扎根于课程实践土壤,在汲取实践智慧的基础上提炼概括而成,既具有形而下的实践根基,又具有形而上的理论品格,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产物。因而必然可以有效地反哺教学、指导实践。3.显性的方法还不是最高的方法规则,还有待于上升到方法论层面。与经验特征的隐性方法相比,显性的方法已然“变身”为有形的和理性的方法。在互为表里的名与实的关系上,也有了自己的“名分”。如在课程载体嫁接式整合中,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概括出项目整合、问题整合、任务整合、活动整合、产品整合、案例整合等方法。但显性的方法还没有完全与具体的东西相剥离,依然与实体的成分藕断丝连,没有完全蜕尽自身具体的痕迹。例如在上述整合的方法中,都有“实”的部分提示着整合的线索和方法,或者说是依据和前提,因而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瘦身”概括,以上升到统驭化的方法层面。
(三)统驭化方法
统驭化的方法是范畴形态的方法。范畴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它是人类思维成果中最具概括性和稳定性的思维范式,是最高级别的、能应用于任何事物的最普遍的哲学概念。从分类学的角度看,范畴是最高层次的类的统称,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比如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抽象与具体、历史与逻辑等,都是方法论领域的范畴。它是比显性方法更抽象、更概括的方法。如显性的分析方法,我们就可以归纳出定性分析法、定量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动态分析法、结构分析法等。而分析才是对这类方法的最高概括和形而上的统驭。回到课程整合上来,统驭化层面的整合已经不再是具体的整合方法,它消解了显性方法“实”的部分的附着,使“名”的指称成为完完全全的抽象规定,它已上升到了更为抽象的和更高的宏方法论层面。这时的方法已经不再是整合的具体方法,它已超越了各种整合方法,而上升到了理性具体和思维具体的层面。“即从具体(经验)上升到抽象再上升到具体(思维)而获得的概念”[2]换言之,统驭化方法经过由特殊到一般、由局部到整体的本质提炼和方法概括,达到了对事物抽象的整体把握,上升到了“一览众山小”的哲学高度,是更为“纯粹”的方法,已经具有了方法论的性质。统驭化的方法――整合,是多样化的整合方法的综合、概括与归“一”,它具有“一”的属性,但反过来又能派生“万有”。这就是统驭化的方法――整合的魅力,和作为宏方法论的价值所在,它提升了方法论的哲学意境,并完成了方法论的理论体系的最终建构。
“三段式”方法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由具体的做法层面,凝练为抽象的方法,再升华到更高的方法论层面。如果说隐性做法是“知其然”,显性的方法是“知其所以然”,统驭的方法就是对“所以然”进行再审思、再凝练的哲学思维和把握。由此形成了“隐性化方法――显性化方法――统驭化方法”的完美链接,构成了一个梯次递进的方法论系统。
二、高职教育“三段式”方法论的建构
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整合方法论的建构,应根据方法体系的系列流程、分段特征和不同要求,分别予以把握。
(一)打好隐性的方法基础
隐性化方法处在整个方法论体系的底层,是“三段式”方法论建构的基础,这一环节是整个建构目标实现的逻辑起点和基础性工程,只有把这一工程做好了,才能使承载其上的方法奠定在稳定、牢靠、坚实的基础之上。怎样才能打好隐性方法的基础呢?1.善于反思总结,关注方法的实践生成。教学的过程,就是经验积累和方法形成的过程,只有在课程实践中真正有所创新、有所突破,才能概括出有价值的方法。所以方法的建构还是要重心前移,上好每一节课,使方法之根深深地扎进实践的土壤之中。同时,还要善于反思和总结,反思是“心灵转向自身”的一种回归性思维,总结是经验的归纳提炼。我们的教师从来不缺乏教学经验和实践智慧,但他们太缺乏对经验的总结、方法的追问、反思的自觉,因而许多好的东西因缺乏思维加工,始终不能上升到方法层面、理论高度,这也是我们的教学长期纠结于感性的经验层面和浅表层次上的根本原因。2.强化方法意识,重视方法的思考提炼。方法意识,即人的思想对方法的认知和反映,对方法的敏感和纠结。而问题在于我们大部分教师只有具体的教学思维,没有方法思维,只有形而下的实践,没有形而上的思考与提升,因而急需强化方法意识。以课程整合方法为例,我们在教育过程中一定要有整合的思维和意识,在阅读、思考、课程实践中始终要有整合意念和心结,挥之不去、拂之还来,这样从方法的视角将课程现象纳入整合思维的框架,才能出思想、得方法、有成果。3.写好教学后记,为方法提炼作好直接准备。教学后记,也可称为反思性札记,是对教学过程中的做法、经验、问题等进行反思梳理,然后记下的笔记。它具有“经验库”、“教法录”、“反思集”的性质和经验集成、问题反思和教法总结的功能。以经验为例,每位老师在课程实施过程中都有精彩过人之处,都有灵感迸发、超常发挥之时,这些就是经验和方法最宝贵的素材,因为好的效果背后必然有好的方法和好的手段支撑,教师若能将这些“神来之笔”的教学及时反思笔录,必能成为方法提炼的最有价值的资源和财富。而倘若不能将其编码、定格,这些成功的课例和经验,就会流星一闪、昙花一现,成为过眼烟云的东西。反之,若能长期坚持写教学后记,必能帮助教师汇粹毕生的执教精华,养成良好的反思习惯,提高科研和文字表达的功力,使隐性的经验显性化,尽快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
(二)做好显性的方法概括
1.加强理论知识学习。隐性方法能否被外化为显性方法,取决于我们的理论水平和知识储备。一要多看哲学的书,它能使我们获得方法论的视野和高度,具备哲学思维的能力。二要多看逻辑学方法的著作,掌握抽象概括方法。抽象是对现象的抽取,对具体的剥离,目的是“通过思维分析活动,把事物整体分解成各种属性、特点和关系,从中去掉那些偶然的、非本质的东西,抽出那些必然的、本质的东西,对事物的各种属性、特点和关系分别加以规定,形成概念。”[3]还要掌握逻辑上的概念的概括与限制的方法,明确概念内涵下定义的方法等,这些方法都将有助于显性方法的生成。三要看课程论方面的理论书籍。没有这样的专业知识铺垫,我们进行课程改革,寻求整合方法,就是盲目的和外行的。2.掌握隐性方法显性化的策略。隐性方法显性化的策略很多,但我们研究的还很粗浅,积累也很有限,只能结合实例做些讨论,以期抛砖引玉。
一是符号表征策略。符号化是隐性方法显性化的策略之一。比如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种植专业的基础课程原本套用本科院校的植物学、植物生理学、土壤学、农业气象学、肥料学五门课程,教学内容繁杂、理论性过强、与生产联系不紧密,且占用300多学时。后来根据需要,将其整合成《植物生长与环境》一门课程,学时缩减至120学时。再比如他们将蔬菜栽培总论、蔬菜栽培各论、保护地蔬菜栽培三门课程整合成《蔬菜栽培》[4]。如果我们剔除课程门类性质、数量不同等这些形式因素,抓住共性的东西加以显性概括,就可以将这一整合方法符号化为“课程门类归并整合法”。二是共性概括策略。如高职课程实践中当下流行的一些课程实施方法有:项目整合法、问题整合法、任务整合法、活动整合法、产品整合法、案例整合法等。这些方法都是教学与实践方式的加合,体现了高职教育的特色,但如何将这些分散的方法归整为一个更大的包容性的方法,还需要依据这类方法的共性特征进一步概括,当我们抽掉这些方法、形式不同的差异,就能发现它作为课程“载体”的共同属性,这样我们就可以将其名之为“课程载体的嫁接式整合”。“载体”和“嫁接”这两个关键词的捕捉,帮助我们完成了方法的显性概括。三是交流、启发、习得策略。隐性方法显性化是一种语言过程,可以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课程整合方法的讲座或交流研讨,通过对话交流的方式,让每一个人说明自己已经发现的某些方法、观点或模式,“说明运用的条件和频度,发现运用某些方法背后的考虑、理念,或者说明选择这些方法的理由。如果有几种方法,可以比较采用这些方法的各自条件和使用背景。”[5]这样必能相互启发,使每个人在交流中获益,各得其所,从而为自己也为他人提供理解参照或资源利用与共享。
(三)提升统驭的方法水平
统驭化的方法处在方法的顶层和高端,是方法论层面的东西。提升统驭化的方法水平,一是要有哲学的视野和眼光。追寻“形而上”的方法论建构,这样才能使课程整合行为获得哲学解释学的启导,获得工具理性的支撑。从而“使原本遮蔽的世界‘去蔽’,使模糊的存在‘澄明’,使隐约的自我‘敞亮’,使职教的理念播撒。”[6]二是要将作为模式的方法提升到作为范式的方法论高度。姜大源先生在许多不同场合的学术报告中反复强调,模式是方法,而范式则是方法论。范式理论是库恩科学哲学的核心内容,库恩认为,范式主要是指某一学科群体在某一专业和学科中所具有的共同信念。这种信念规定了他们共同的基本观点、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为他们提供了共同的理论模型和框架,从而成为该学科的一种共同传统并为该学科的发展规定了方向。[7]因而高职教育一定要由模式走向范式,由具体的课程整合方法走向宏观的方法论――整合范式,才能真正提升方法的层级和性能。三是要能够运用整合的宏方法论于课程领域。将统驭化的整合方法运用于高职教育课程领域,观察、审视和解释课程领域的一切现象和问题,指导高职课程的改革和建设实践,是提升方法论水平的关键。因为方法只有在运用过程中,才能加深理解,体悟真谛,上升到从总体上把握整合方法论的高度。反之,“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那么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语)总之,一方面,整合方法论的产生离不开具体的整合方法及其实践作为基础,另一方面,整合方法论又为具体的整合方法提供一般的方法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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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经济学起源于18世纪的欧洲,以英国、德国、法国和意大利为主要发源地,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和演变,逐渐成为一种居于支配地位的全球性思维模式。追根溯源,西方经济学是西方整体思想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西方哲学思维数千年演变和进化的产物。经济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直接来源于西方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西方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或者一般而言的西方哲学思想,有一种特别的精神。哲学家熊十力说:“西洋形而上学是以宇宙实体当作外界的物事而推穷之。西洋哲学的方法是析物的方法,所谓一元、二元、多元等论,则是数量的分析;唯心唯物与非心非物等论,则是性质的分析。此外析求其关系则犹若机械论等等。要之,都把真理当作有数量、性质、关系等等可析。”分析的方法或析物的方法,实在是西洋整个哲学思想和科学思想最基本的特征,也是其最殊胜之处。西方许多著名科学家将西洋科学方法总称为“约化论”(reductionism)。约化论让西洋科学取得令人叹为观止的伟大成就,绝不可轻视,更不可忽视。西方经济学实在是西洋整体哲学思想的支流,其哲学基础和分析逻辑也是秉承约化论的基本意蕴。
概言之,主流西方经济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由五个方面构成:人类行为的自私决定论、经济体系的机械决定论、人类发展的西方中心论、人类认识的实证方法论、政策哲学的自由竞争论。从哲学角度来审视,上述五论就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本体论、宇宙论、知识论和人生论。200多年来,经济学演变繁复,流派纷呈,恰如滔滔江河,又如涓涓细流,溯其源流,就是上述五论。
经济科学背后的本体论、宇宙论、知识论和人生论,直接源于西方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17世纪欧洲兴起的科学大潮,彻底改变了西方世界的思维模式,改变了人类历史的演进方向。科学和技术的兴旺发达,不仅让欧洲拥有了征服物质世界的绝对优势,而且让欧洲拥有了征服精神世界的最大优势。那些惊世骇俗的科学发现和发明创造,让全人类叹为观止。欧洲人凭借科学技术的神奇魔力,成功征服全世界。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胜利或许更加彻底。西方崛起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以摧枯拉朽、雷霆万钧之势,迅猛席卷全人类。一切社会科学和精神学问,包括宗教、哲学、历史、法律、伦理等所有一切学问,无不深受科学方法论的影响。科学思维对经济学哲学基础的影响尤其深远和全面。若要探讨主流西方经济学的成功和失败、优势和劣势,若要为经济学的未来开辟新的方向,我们首先需要总结西方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才能理解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如何决定了经济学的基本价格。
西方科学世界观的核心就是决定论、机械论或命定论,此为西方学术界的共识。1979年,诺贝尔化学奖得主、非平衡热力学开拓者普里戈金和助手斯唐热出版的名著《从混沌到有序:人与自然的新对话》,吹响了重新塑造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嘹亮号角。
决定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孕育出许多基本信念。我们将会看到,经济学和几乎所有社会科学命题,皆源自这些基本信念。
决定天地万物或宇宙演变的是自然定律,自然定律具有普适性和永恒性。西方科学的伟大奠基者们始终强调自然定律的普适性和永恒性,他们虔诚追求的科学理想,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图式和普遍真理。
对普适和永恒自然定律的信念,激励无数天才物理学家穷尽毕生智慧去忘我地追寻宇宙万物的基本规律,从而创造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科学奇迹。的确,物理学家们曾经多次坚信他们已经找到了那个神秘莫测却又充满无限魅力的终极定律。譬如,19世纪后期,物理学家们非常乐观地宣称,宇宙间的一切皆可以按照连续物质的性质予以解释和推断,物理学的天空只剩下微不足道的一点儿乌云了。然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横空出世,粉碎了物理学家的乐观情绪,开辟了物理探索的崭新天地。原子结构和量子力学不确定性原理的发现,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摧毁了决定论的信念。
霍金的《时间简史》是有史以来最畅销的科普著作之一。全书激荡着那个意志坚强的残疾天才对自然世界普适和永恒定律的信念忠贞不渝的伟大情怀,激荡着对宇宙演化终极规律不懈追求的豪情壮志。当霍金论及“物理学的统一”时,他满怀信心地说:“在谨慎乐观的基础上,我们可能已经接近于探索自然中集定律的终点。”
霍金将决定论的科学观推到极端。他写道:“爱因斯坦曾经问道,在制造宇宙时上帝有多少选择性?如果无边界假设是正确的,在选择初始条件上它就根本没有自由。”初始条件的确定性加上自然定律意味着我们可以完全准确预测宇宙发生的一切,这当然也包括人类社会,因为人类自身不过是茫茫宇宙的沧海一粟,怎么能够逃脱自然定律的命令和规范?
关键词:社会科学方法论;翻译学习研究;学术研究意义
中图分类号:C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6)11-0102-01
一、社会科学方法论
从学科性质角度出发,社会科学是指:以人类在社会中的行为及由此行为产生的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以探讨社会现象的本质与规律为主要任务,因此具有追求统一性、一致性、简单性、必然性等特征。社会科学包括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社会心理学、经济地理学、教育学等。而方法论是关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方法论同世界观是统一的,用世界观去指导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即方法论。
(一)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现状。
如何认识和把握哲学社会科学的地位、作用及其发展规律,是一个重要、复杂的方法论问题,而这个问题远没有引起学术界足够的重视。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有关社会科学的综合性研究,如社会科学史、社会科学方法论、社会科学学,仍然不被看作专门的学术领域,至少可以说,远不如自然科学史、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社会学或科学知识社会学等学科那样引起广泛的重视。
(二)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意义。
社会科学也是科学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科学的方法论或哲学研究,不仅对于社会科学研究规范的建立,对于社会科学的规划、组织和管理有积极的作用,而且对于加强理论的宣传、加强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提高全民族的哲学社会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有重要的意义。
二、社会科学方法论用于翻译学习研究的路径和方法
社会科学方法论作为社会科学的反思性前提,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因此,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要重视社会科学史;要把分科研究和综合研究结合起来,运用历史比较分析的方法来把握社会科学的性质和规律;要立足于社会科学总体结构,来探索和使用社会科学的具体方法和研究程序;同时还要重视社会技术的研究。
(一)哲学思辨与社会实际相结合。
第一,必须从社会科学史入手展开社会科学的综合性和方法论研究,探讨现代社会科学与现代社会之间的关系,在近现代,社会变革中来探索和把握社会科学这一研究方式和知识体系的性质和作用,避免作简单的哲学思辨。
从社会科学方法论看翻译学习研究,首先要克服定向思维,避免将方法论与学科研究脱轨。
(二)分科研究与综合研究相结合。
第二,在学科史研究的基础上,把分科研究和综合研究结合起来,运用历史比较分析的方法来把握社会科学的性质、功能和方法,揭示社会科学的发展趋势。应该重点把握社会科学的现代性背景,研究社会科学与现代社会的互动关系。研究社会科学对现代社会的发育、发展的贡献,以及现代社会的结构和特性对现代社会科学这种知识形式的影响和结构化的作用,在这种互动中来把握社会科学的功能及其发展方向。
从社会科学方法论看翻译学习研究,就要把基本学科与分支学科结合起来,翻译学包含很多分支:应用翻译、文学翻译、经济翻译等等,分支学科与综合学科有共性也有个性,运用特殊问题特殊分析的方法,可以使学者更好地把握综合学科的统筹作用和分支学科的具体作用、更好地指导实践。
(三)立足全局研究。
第三,立足于对社会科学的总体结构和关系的理解,探索社会科学的具体方法和研究程序。只有有了对社会科学的学术和文化地位的全局的理解,才有可能对具体的研究方法、研究程序的特性和要求形成内在的认识,从而在具体的研究实践中找到适合具体研究对象和具体条件的研究方法。
从社会科学方法论看翻译学习研究,要求学者着手于总体构架,多维分析具体的研究方法和程序。
(四)开发有效技术。
第四,探讨社会科学理论的技术化的可能性和途径,把握社会科学与社会现实沟通的桥梁。社会科学的理论研究终究是为了社会实践,技术这个概念不仅适应于自然科学,也适应于社会科学,开发有效的社会技术,提高社会规划和管理的能力,也是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的课题。
从社会科学方法论看翻译学习研究,当然也离不开社会技术的发展与普及。翻译这门学科也是如此,翻译理论加之翻译的先进技术,就如同先进的知识与先进技术相结合,定会产生先进的研究成果,用以实现学科研究的真正意义。
三、结论
本文通过对社会科学方法论内涵、现状、意义的分析,多角度、多层次、深刻地分析了社会科学方法论。认识并掌握科学合理的方法论会在我们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积极地推动作用。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倡导把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相结合,旨在培养人们在而对和处理理论思维的能力,进而帮助我们掌握学习和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的科学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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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从<红楼梦>在国外的传播与接受看中国文学走向世界问题研究》,项目编号:ycjj2015126;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项目:西华大学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川学位[2014]1号)成果之一;西华大学学科平台项目: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王婷婷(1991—),女,汉族,山西原平市人,西华大学外国语学院2014级研究生,翻译硕士,西华大学外国语学院翻译专业,研究方向:英语文学及翻译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