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9 10:47: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会安全应急预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状态;应急初始条件;应急行动水平
引言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急应对法,田湾核电站建立了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如图1所示),该体系是基于对田湾核电站危险源分析的基础上建议起来的,其中针对田湾核电站核反应堆建立制定的核事故应急预案是《田湾核电站场内应急计划》(简称场内应急计划),其他制定的非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是针对场内应急计划未覆盖的领域。电站可因非核突发事件进入核应急状态,说明核事故与非核突发事件存在着必然联系,但场内应急计划与非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未明确确定相应关联关系。文章主要汇总归纳了非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汇总归纳了应急初始条件(简称IC)中的应急行动水平,由此来说明他们之间的关联关系,并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
1 应急状态
1.1 应急状态的等级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的规定,核电站的应急状态分为四级: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及场外应急(又称总体应急)。
1.2 应急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
为了迅速且恰当地确定应急状态等级,基于核电站的设计和厂址特征,核电厂需制定确定应急状态等级的应急初始条件以及应急行动水平。
应急初始条件(IC)系指预先确定的、触发核电厂进入某种应急状态的一类应急行动水平的征兆或指示。应急初始条件可以是超出电站运行技术规范书限值的参数数值或征兆,如过高的一回路温度;也可以是某个事件或现象,如火灾或过高的海水水位;也可以是包容放射性屏障的失效,如一回路破口。
应急行动水平(EAL)系指对应于某一应急初始条件,对指定核电站所确定的某个可测量参数的阈值或可界定的状态。应急行动水平可以是电站仪表的读数、场内外可测量的参数值、某个设备的状态、可确认的事件或自然现象、分析计算结果、应急运行规程的启用和其他应进入应急状态的情况。
根据《压水堆核电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征求意见稿),核电站各应急状态的应急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分为下列四种识别类型(文章主要涉及H类别):
(1)基于电厂系统或设备故障或其安全功能丧失类――S类别;
(2)基于裂变产物屏障类――F类别;
(3)基于辐射水平异常和放射性流出物异常类――A类别;
(4)基于影响电厂安全的灾害和意外事件类――H类别。
2 田湾核电站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2.1 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突发事件分为四大类,分别为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事件类,田湾核电站共有20份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如表1所示。
2.2 田湾核电站各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1)《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预案》:当田湾核电站内发生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甲乙类传染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疑似病例一例及以上或国家、省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生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甲乙类传染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预警信息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2)《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当发生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启动本应急预案。
(3)《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接到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消息后,启动本应急预案。
(4)《突发公共事件媒体应对预案》:若突发公共事件将会或已经引起媒体关注,则启动本应急预案。
(5)《田湾核电站泄密事件应急预案》:当发生泄密事件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6)《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收到热带气旋在加强并可能在48小时内影响电站的预警信息,启动本应急预案。
(7)《防汛应急预案》:收到防汛预警信息后,启动本应急预案。
(8)《防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当生产设备因冰冻损坏、停运,对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或当接到雨雪冰冻天气预报时(日平均气温≤-5℃,或日最低气温≤-10℃),启动本应急预案。
(9)《防大雾应急预案》:根据大雾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启动本应急预案。
(10)《防地震应急预案》:收到48小时“临震预报”,启动应急本预案。
(11)《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1人死亡,或(和)≥3人重伤(中毒)的人身伤害事件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12)《田湾核电站失去厂外电源事故处理应急预案》:1号机组或(和)2号机组发生失去厂外电源时的事故,启动本应急预案。
(13)《田湾核电站涉网电力设备故障处理应急预案》:当涉网电力设备故障时,进一步引发失去厂外电源事故,则启动本应急预案。
(14)《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的信息系统安全事故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15)《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火灾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16)《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当至少发生较大(Ⅲ级)道路交通事故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17)《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a.核电站发生放射性流出物非
计划排放事件;b.因电站所在区域发生波及电厂环境;c.因自然灾害造成电厂屏蔽可能丧失;d.因环境问题引发一般性。
(18)《燃料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在核燃料运输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异常情况包括货包与托架发生位移,车辆发生火灾,车辆发生脱轨、倾覆、翻车、追尾、脱扣等事件,燃料组件货包被盗、被抢;铁路运输时,发生脱轨、倾覆、翻车、追尾、脱扣等事件。
(19)《辐射事件和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发生辐射异常事件/事故;发生放射源相关事件/事故;发生核燃料厂内运输相关的事件/事故。
3 田湾核电站能够触发进入核应急状态的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通过对田湾核电站各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田湾核电站应急行动水平的研究,当非核突发事件进一步恶化时,可满足相应EAL的条件,使电站进入核应急状态,请详见表2(仅列出了应急待命状态)。
根据表2所示,当发生自然灾害类和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时,如果事件进一步恶化就可能导致核电站进入核应急状态,可通过2012年田湾核电站防抗第10号台风“达维”的事例进一步说明。
2012年8月1日上午获知台风预报后,田湾核电站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防汛抗台工作进行了部署;2012年8月2日上午10时30分,田湾核电站启动《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各主要岗位实施24小时现场待命制度,随时做好台风来袭的防范和缓解工作;2012年8月2日至3日,第10号台风“达维”从江苏连云港过境,田湾核电站在台风中心半径80公里范围内。在台风经过期间,现场气象站测得10m高处10分钟最大平均风速为20.4m/s(风级8级),8级风速持续约148分钟(分别是2日22:05时-23:22时,3日1:10时-2:16时)。
本次抗台过程中,因现场实时气象站10m高处10分钟平均风速未超过24.5m/s并且电站未出现其他事件或事故,电站仅启动了《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假设台风过境时,现场气象站实测10m高10分钟平均风速大于24.5m/s,则田湾核电站按照田湾核电站应急状态分级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进行判断后需要进入核应急状态(应急待命)。如此时在此假设的气象条件(10m高10分钟平均风速大于24.5m/s)下启动应急组织存在人员安全风险,会导致电站应急组织无法按要求立即启动,不利于应急响应。
4 后续工作建议
4.1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面
建议电站分析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行动水平,分析出可能导致进入应急状态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相关预案中增加进入应急状态的指向条件,以便使电站及时进入应急状态,及早启动应急组织。
4.2 应急演习方面
在进行导致进入应急状态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时,增加突发事件应急状态向核应急状态演变的内容,锻炼电站应急组织。
4.3 应急体系管理方面
对于这种电站已经启动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将要有可能进行核应急状态但又未进入应急状态的状态进行定义,可以称为触发应急状态。
(1)特征:一些事件正在进展或已经发生,核电站安全水平未下降,这些正在发生的事件极有可能继续恶化或已经恶化,恶化后的事件导致或可能会导致核电站安全水平下降,在这类事件中,预期不会出现需要采取任何核应急响应行动;
(2)目的:使电站运行人员重点关注相关事件,电站可以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使电站应急组织了解事件信息,针对事情启动电站部分应急组织。当事件恶化使电站进入核应急状态后,立即或较短时间内就有应急专业人员对事件或事故进行应急响应,可以快速缓解事件或事故。
参考文献
[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Z].2006-1-8.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Z].2007.
[3]压水堆核电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征求意见稿) [Z].2012.
[4]田湾核电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Z].2013.
(一)2013年我县共发生突发公共事件62起,与2012年相比,起数增加6.9%。一是自然灾害类中水旱灾害2起,气象灾害4起,地质灾害5起,森林火灾3起,无人员伤亡。二是事故灾难类中交通事故6起,死亡2人,伤2人;民房火灾事故18起,死亡3人;工伤事故3起,死亡3人,伤2人;无校内外学生安全事故。三是公共卫生事件类中发生一起公共卫生事件,经济损失1万元,无人员伤亡。四是社会安全事件中2起;刑事案件立案18起,伤2人。(具体统计结果详见附表)
(二)2013年我县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自然灾害事件中遭受台风和连续强降雨与去年相比减少,自然灾害有所增加,气象灾害增加,由此造成12961.33万元的经济损失。二是事故灾难类事件中发生起数减少,伤亡人数明显减少,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显著,未发生安全事故,全年未发生学生伤害事件。三是公共卫生事件类发生一起。四是社会安全事件中群体性上访事件较去年减少。类刑事案件立案起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二、总结评估
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救援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框架体系,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提高了我县处置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2013年在市应急办的指导下,重新修订了一些应急预案,促进应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一)完善预案体系建设,促进应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我县在原有预案体系较为完善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县突发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县突发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县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县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县农村有线广播应急预警实施方案》、《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共10多份应急救援预案,《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加强应急组织机构、队伍、预案、制度、培训、演练、处置、物资储备等体系建设和编制预案分类目录,进一步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确保预案的时限性。通过逐渐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切实做到应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二)健全指挥组织体系,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平台
我县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调整充实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即应急组织体系领导机构)、防灾减灾、传染病防控、医疗救援、自然灾害救援、安全事故救援等方面应急处置领导机构、专家组和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全县应急管理机构队伍网络,加强应急保障工作,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调查评估,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后勤保障、信息通畅等网络体系和组织建设,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平台。
(三)抓好常态演练工作,提升应急处置救援能力。
组织应急救援演练,能有效提高应急组织体系的战斗力,也是提升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根本措施。县消防大队、运输管理所、中石油、危化企业、中小学校等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救援体系反应的灵敏度,预案的适用性和针对性,为预案的完善提供实战资料和参考依据,提升了处理危机和事故救援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县政府组织开展了综合应急预案桌面演练,通过演练重点检验我县各有关部门在应对处理突发事故的综合能力,在应急响应、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等方面的应急处置能力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四)落实信息报告制度,规范应急工作信息报告程序
县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证通信畅通。并严格落实《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规定的方式向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县政府按相关要求向市政府报告。特殊情况必须在事发后第一时间按程序电话报告县政府总值班室,随后以规范信息报告样式补报。同时,处置救援情况应及时续报,事件结束后实行终报。对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部位的事件,达不到上报标准的,也要及时向县总值班室报告。对迟报、谎报、漏报紧急重大情况或传达领导及上级批示指示不及时,协调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013年我县各乡镇及各部门、各单位都能坚持信息报送制度(节假日照常值班值守),未出现信息迟报、谎报、漏报现象。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在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做好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救援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有三方面:一是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不足问题突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参与部门多,涉及面广,应急物资储备所需数量多、品种杂、费用高,要达到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的指令性计划要求,须投入大量的资金。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动植物疫情等应急物资储备资金都已列入财政预算,但因目前我县财政资金较困难,在应急资金保障上还比较缺乏,距上级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其他如为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购置药械设备资金均无法全部到位等。二是应急组织体系中专家组建设滞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机构是应急组织体系建设中十分重要的一项机构,其职责是为各相关应急机构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支持和决策方案。目前,我县虽有组织防火、防汛、动物防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类专业救援力量,但在应急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和专家组机构建设上还十分滞后,还未建立一个较为完整的应急专业人才库。三是应急组织救援演练仍需加强。虽然我县在防火、卫生防疫、公共安全系统方面均有进行常态性救援演练,但相对于整个应急组织体系来看,明显表现出演练系统少,演练规模小,演练周期短等弱点,在实施常规演练方面仍需大力加强。
四、工作建议
(一)依托平台,整合资源,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按照“资源整合、资源共享”的原则,在全社会树立共享观念,逐步扩大共享范围。要求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结合应急预案的具体启动实施过程,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形成汇报材料,由总值班室汇总,分发部门和乡镇,并动员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建议,给予他们法律上的保障和政策上的激励,逐步实现资源共享的最大化,为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支持。二是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进一步健全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建设,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地方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提高应急信息技术和装备的实用性,依托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建设进行多网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通过加强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同步建设,实现业务系统与技术体系的高度融合,全面提高信息平台的整体效益。三是建立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署下阶段工作,完善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从制度上规范各部门、各乡镇实现资源共享和资源整合的路径和方式。
(二)健全机构、强化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是一次涉及面广、组成机构多、工作难度大的庞大系统工程。必须从健全机构入手,进一步强化机构内部管理。按照“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比照市政府的做法,以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为龙头,以县政府总值班室为枢纽,不断调整机构组成,充实机构力量,以满足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要求总值班室充分履行应急职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要求县直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结合实际,健全办事机构,明确职能定位、业务划分;督促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抓紧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做到预案衔接,不留空档,尽快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多层次、全方位的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同时,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建立并强化县乡两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主体,突出责任意识,从源头上保障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建设的真正落实。并根据国家和省、市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方案,健全我县相配套的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开展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工作,逐步使这项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良性轨道。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在充分利用现有应急队伍的基础上,抓好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加快建立以公安、消防、医疗救护队伍、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为基本力量,以社区自救互救组织、企事业青年职工、青壮年农民和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力量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队伍体系,加强演练,抓好培训,提升救援作战能力.逐步整合现有各专业救援力量,形成一支专用、一专多能的专业队伍,提高应急管理的指挥和处理水平。加快建立专业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
一、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概述
预案的编制关系着应急管理系统的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关系着能否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天津市以《国家突发应急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指导,分别于2006年、2008年颁布实施了《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规定》。在编制预案的过程中,根据天津市相关领导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不断增强预案在编制过程中的时效性,加强与预案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保持预案的相互衔接,进而实现应急管理预案符合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实际,适应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做到相关部门能够按预案实施有效的应急管理,让应急预案真正成为天津市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平台。同时,根据应急预案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横向”要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纵向”要延伸到区县、乡镇、街道及居(村)委会、社区、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天津市政府部门将应急预案分为六大类: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基层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应急预案,以便对突发事件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
二、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
应急管理体制主要是指应急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即综合性应急管理组织、各专项应急管理组织以及各地区、各部门的应急管理组织各自的法律地位、相互间的权力分配关系及其组织形式等。天津市应急管理体制充分体现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专业处置、部门联动,军地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则。
天津市把应急管理组织分为横纵两线。纵线最高领导机构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并加挂市应急委员会牌匾。其中,由市长担任应急委主任一职,相关部门主官担任副主任委员,如市政法委书记、分管应急任务的副市长等。纵向常设办事机构为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加挂应急指挥中心牌匾,于市政府办公厅内设立。天津市下设区、县也依据市级组织架构,采用职责同构原则设立了相关应急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应急体系建设、日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两委等基层组织则不强制要求配备专职应急管理人员,大部分由其组织内部人员兼职应急管理工作。由此形成天津市纵线应急管理一体化无缝连接。
在横向组织上,天津市政府分别在各委办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根据四大类型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故、社会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特点,在职能部门内部分别组建了19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如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等,负责领导处置专项突发事件,形成应急对接。与此同时,天津市政府下属各职能部门根据应急管理职能要求,分别划分应急管理责任分区,较好的避免了组织间推诿扯皮、九龙治水的现象发生。
三、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天津市对应急响应机制做了四级维度划分。Ⅰ级响应(特别重大),,需市政府或国务院参与应急响应,由天津市长担任应急总指挥,协调全市资源进行管理。Ⅱ级响应(重大)和Ⅲ级响应(较大)指需要市政府进行应急救援的突发事件,期间由分管副市长或专项指挥部领导担任现场总指挥,其余部门协调开展工作。Ⅳ级响应(一般)指区县政府能够自行处理的突发事件,由区县领导统一指挥。
在应急信息传递机制上,天津市应急委在应急指挥中心设立了专人值班24小时电话,要求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急速事件,慎报援引”的原则,必须在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中心电话报告,书面报告不得迟于事发后2小时,避免因瞒报造成的应急救援行动延误,导致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在应急管理地区联动机制上,随着现时突发事件复杂性增大、跨区域应急已成常态,“单打独斗”的应急管理方式已日渐式微。天津市应急办联合北京市、河北省应急办于2014年8月7日,共同签署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应急管理工作合作协议》。今后三方将密切配合,协同应对涉及跨区域突发事件,联合开展应急工作。三地联合有助于理顺应急管理机制,将进一步夯实天津市应急管理体系。
四、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法制
相对于天津市预案建设,天津市市级的法制、法规建设显得较为滞后。目前,天津市应急管理法制主线借续于国家级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而天津本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的应急法律较少,未能形成完整的法律法规范式。虽然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主体法律――《天津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已于2013年初进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规划调研阶段,但经过长时间的调研准备后,天津市至今依然未能颁布该应急管理条例。但毫无疑问,天津市近年来在延续国家应急法制下,也根据天津本市实际情况,相继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规条例,如《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等,对天津市应急管理法制化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 钟开斌.回顾与前瞻-中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J].政治学研究,2009(1).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现将我局2009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
200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要地位,狠抓落实,成立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完成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和预警体系。预案体系和预警体系基本覆盖了劳动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方面,保障安全和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2009年未发生涉及我局工作业务的突发公共事件,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总体应对工作及分析评估
(一)组织领导体系方面。我局今年进一步加强了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组织领导体系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日益完善,为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应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应急准备方面。一是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并在年内举行了地震应急、火灾逃生等安全事故处置等方面的演练活动。二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对应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普法教育,并成立了应急指挥办公室。三是加大资金物资投入力度。配备劳动监察车一辆。总体来看,应急预案、队伍、资金、物资等准备工作的进一步加强,为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预防预警方面。一是健全监测网络体系。及时排查可能影响劳动保障工作的事件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形成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的良好机制。二是加强预警信息。对我局工作职责内可能发生的社会安全事件及时向全局干部职工通报,做好防范和处置准备。三是认真落实防范措施。通过预防预警工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总体来看,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体系的不断完善和预测预警能力的有效提高,为及时制订实施相关防范措施提供了准确依据。
(四)宣教培训方面。一是广泛开展普法宣教活动。及时组织学习《**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常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同时加大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使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一、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增强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紧迫感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近年来,我园在应急管理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开创了全新的应急管理工作局面,同时又面临着全新的挑战。
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绿色通道标志明显,每班配有紧急疏散图。工作人员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幼儿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以来,我园各方面的总体形势较好。全园围绕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一案三制”的有关要求,着力抓了各方面的工作:中心园根据大王教育安全工作的具体形势,把涉及师幼安全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对应的专(兼)管人员、主管领导和分管园长,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诿。从而形成了园所园长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班主任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全体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我们还围绕地震、火灾、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的高危领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通过开展预案演练,既熟悉并宣传了应急预案知识,检验了预案的实战性和可操作性,防止了应急预案成为一纸空文,还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能力和本领。应急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园的应急管理工作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和差距。应急预案的制订还不够全面、系统,所制定的预案不够全面,或不够实用。
《突发事件应对法》是对近几年来应急管理实践的总结和升华。我们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认真查找不足,全面完善应急预案,努力促使我园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积极组织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安全和谐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氛围
我园在此项活动的开展中,加强了老师精心组织,认真抓好了宣传、学习和培训,确保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成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保障人民权益的依据和准绳。
幼儿园常年坚持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同时,加大了参与社区活动实践,积极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氛围。我园积极将安全宣传工作送入社区,利用门口宣传栏、安全知识现场表演、安全竞赛活动等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还利用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对家长、周围居民进行安全知识宣传,营造平安和谐氛围。由于宣传教育深得人心,全员教职工、幼儿、家长、社区居民法制、安全观念大大加强。切实抓好了学习培训。我园的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并通过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认真组织了学习活动,并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多方式、多渠道进行宣传普及,使得《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应急知识走进班级、走进家庭。
三、加强安全检查,抓住重点,切实将《突发事件应对法》落到了实处,及时整治整改。
幼儿园经常联系镇派出所、工商所、城管执法大队、卫生院等部门不定期的对幼儿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切实可行的得力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我园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园所食堂、饮水卫生进行检查。且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向社区反映,及时整改。但请有关领导协助解决园所外的小卖部。
学习、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最终目的,是要确保认真贯彻实施好《突发事件应对法》,从而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促进应急管理工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切实把贯彻实施好《突发事件应对法》作为了当前幼儿园工作的一项大事来抓,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和依法应对的水平。
在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把握好了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如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等;事故灾难,如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重大卫生传染事故等;社会安全事件,也叫群体性事件,如群体性事件、恐怖安全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等。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前期工作很重要,但按照《突发性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应对已经发生了的事故。二是应对社会安全事件的目标,努力控制了群体性事件的的发生,在矛盾纠纷刚刚显现的时候,就平息消除。第三,把握了应对管理的“四个特点”。一是时间的紧迫性。二是协作的服从性。三是措施的非常规性。四是处置的强制性。第四,把握好了处理突发性事件的“三条原则”。一是要坚持“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二是要坚持软处理放在首位、硬手段适用恰当的原则。三是要坚持高度警惕、高度敏锐的原则。共2页,当前第1页1
二是努力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继续推进了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了预案、健全了体制、建立了机制、加强了法制,确保《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得以执行。理顺了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并进一步完善了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机制。
三是深入开展了必要的应急演练。我园分别组织了不同形式的应急演练,比较成功、效果很好。通过必要的应急演练,能够及时发现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做到临危不乱、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四是完善了信息报告与通报机制。《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的规定,不管是各级政府、各部门,还是其他组织或公民个人,都有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义务,并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地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这就要求:首先,我园高度重视信息报告工作。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信息的收集、报告、研判、处置、和评估工作。其次,我园向政府部门直报重大事故、事件信息的同时,要及时报镇教育办,确保园所获知信息不落后于政府部门。
五是切实加强了应急管理责任制建设。遵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原则,我园的主要领导是本园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承担专项应急任务的园所其他成员,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承担的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把应急管理工作责任明确到班组、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临危不乱、有效处置。
[关键词]天津港;爆炸事件;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X9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2-0060-01
引文:在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46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运二道95号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共造成165人死亡。其中,公安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天津港事件的l生令人震惊,而100余名消防员的牺牲则更是令人痛心。
危险化学品的应急救援工作专业性强,“8.12”天津港事件应急工作备受质疑,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暴露出的救援队伍非职业化,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迟迟不明确,救援方式缺乏科学性,应急舆情管理不到位,谣言四起等问题,让我们加深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企业承担着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企业应急体系,对于提高企业应急能力,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尤为重要。
1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对象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核心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前的隐患管理和事故发生后的应急管理。隐患管理是指通过事故发生前对危险源的分析与控制,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而应急管理主要是为了控制生产事故的势态进一步恶化和减少事故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应急管理包括以下几个阶段:①信号侦测。识别危机发生的警示信号,并采取预防措施。②探测与预防。查找、探测影响危机的隐患,并尽力排除或减少隐患。③控制危害。在危机发生时,努力使事故不影响周边运行的其他部分或外部环境。④恢复。尽可能快地让组织运转正常。⑤学习。回顾和审视所采取的危机管理措施,并整理、固化,使之成为今后的运行基础。
具体而言,应急管理到底包括哪些内容呢?根据应急的生命周期,应急管理包括识别风险、预防隐患、控制危机、事后恢复、学习提高5个阶段。简单而言,应急工作就是要在事故发生前做好预测、预警、预防,制定好应急管理制度和编制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要控制范围,尽快恢复生产,即要开展预案的实施、应急资源的配置和调度、事故现场的指挥和事后的应急绩效管理。
2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问题分析
从众多事故不难发现,导致我国重大事故,乃至特别重大事故频发,伤亡后果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未形成健全的应急体系,应急功能和应急预案的编制不够完善等。
2.1 没有制订应急预案,未进行风险评估
不少企业缺少风险意识,没有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辨识和评估,不了解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没有编制应急预案,未提前制订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一旦事故发生,现场极其混乱。
2.2 未进行应急知识培训和教育
很多企业在培训工作中注重生产技能培训而忽视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培训。事故发生时凭借更多的是本能意识。这就需要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当前,部分企业应急意识淡薄,一旦事故来临,职工容易陷入恐慌。
2.3 应急救援演练不够,应急装备不足
很多企业虽然按照地方政府要求编制了预案,但仅仅停留在纸质文本上,不组织开展预案的演练工作,不进行应急工作投入,导致应急组织磨合不够,应急方法未得到实战演练,应急装备与事故类型存在偏差。
2.4 应急决策系统不足
事故发生时,危险危害程度都是瞬息万变的。一旦决策不对,就容易造成事故扩大,导致群死群伤。现阶段,很多企业没有建立应急专家队伍或决策辅助系统,决策时靠感觉、拍脑袋,容易把小事化大。
2.5 缺少科学的企业应急管理评估
目前,企业普遍缺少应急体系的评估考核办法,管理者可以以此来准确把握应急工作中的不足,进而建立一种科学的长期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
3 应急体系建设改进方向
3.1 开展风险分析,做好预案编制
通过工序、设备、人员分析方法辨识危险源。根据危险源后果类型,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个完整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9大要素,即总则、事故风险描述、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信息公开、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在制订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分级标准时,要做好与企业所在地区应急预案的衔接;在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方面,要制订制度来明确各级各类预案的编写内容、评审要求、演习周期要求、修订要求等。预案工作小组宜设置通讯组、治安组、消防组、抢险抢修组、医疗救护组、运输组、物资供应组、对外联络组等应急救援专业组,分工、高效地开展工作。
3.2 建立应急工作运行机制
企业每年要将应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安排中,编制年度应急培训、演练计划,定期采购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落实应急管理责任,从而使应急工作常态化。演练要定期组织,将演练环节的设计做好,对接近事故状态进行模拟,真演真练,务求实效。要将预案演练后的评价、总结工作做好,对预案及时根据演练情况进行必要的完善,从而提出改进措施。
3.3 应急预测预警手段要加强
“防”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要对事故预测预警工作加强。要在重点部位通过危险辨识来对应急预警装置安装。比如,在重点防火部位对有感温或感烟的探头进行配备,将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配备在易燃、易爆场所,将有害气体浓度监测仪配备在可能存在急性职业中毒的场所,在压力容器、工业管道上对超温、超压装置等进行配备,并使对预测预警装置的检验加强,从而进一步确保其有效性。
3.4 对完善应急体系评估机制建立
企业要对应急工作的管理要素梳理,并且根据各要素的完成情况,对一套科学的评估制度和流程建立,对应急工作的薄弱环节不断找出,将改进措施提出,进而使应急工作持续发展得以推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一定要将企业应急建设工作摆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上。企业应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好,从而对应急管理工作抓好,坚持预防与应急工作相结合,做好防范和预警工作,对现有资源充分利用和整合,将常态下的危险源监控、风险评估、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工作积极做好,使应急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 黄亚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之我见[J].安全与健康,2008(12).
【关键词】自然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
党的十八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决定,宪法规定国家对于人民负有基本保护的义务,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应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维护社会生态环境,保护老百姓的国计民生安全。而目前全人类正处于随时可能因为气候极端异常而爆发大灾难的风险社会当中,气候极端已经不再只是自然科学研究的范畴,已经成为人民日常性及公共性议题。浙江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江南山地与长江三角洲大平原的接壤处,山地众多的地理位置、亚热带季风气候和全球环境异常等原因的综合作用导致自然灾害活动日益频繁,一年四季均有发生,其风、暴雨、洪涝干旱、山体崩塌滑坡和地面沉降等是浙江抗灾的重点。面对灾害,拯救生命是第一位,浙江省政府本着一贯的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建设平安浙江、和谐浙江为目标,高度重视浙江的救灾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如《全省救灾防病预案》、《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等,对灾害医疗救援给予全面性的法律规范的指导,以实现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自然灾害医疗救援域外法律制度介绍
抗击灾害,拯救生命,不仅是浙江省、甚至是中国政府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就全球范围而言,也是每个国家需要解决的主要任务.其中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设置了比较先进的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建立一套系统的灾害医疗救援体系,其中的经验可以为我们所了解及借鉴。
(一)美国
1.法律法规。美国《国家应急预案》是有关处置灾害的综合性法法律,将国土安全、紧急事件管理、法律实施、消防、公共工程、公共卫生、应急救助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应急医疗服务以及私人部门等统一为一个整体结构,对联邦政府、州长、地方行政首脑和民族行政首脑在应急事件时期的职责作了详细的规定,成为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地方政府和民族政府在紧急事件期间互相协调的基础。《美国突发公共卫生实际应急反应指南―针对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区的公共卫生管理者》旨在帮助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区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在突发事件或灾难发生后24小时内,迅速有效地采取公共卫生应急反应行动。这是针对灾害医疗应急救援的专项立法。此外,还有《减灾和紧急救助法》、《联邦紧急相应计划》、《联邦紧急事态应对预案》、《国家地震灾害减轻地震灾害法》等。
2.确立包括灾害医疗救援在内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体系。美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三级应对体系,自上而下包括:CDC(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系统)一HRSA(地区/州医院应急准备系统)一MMRS(地方城市医疗应急系统)二个子系统胡。当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指挥系统由CDC提升到联邦应急计划,总统有权根据危机事态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需要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并启动联邦应急计划;HRSA主要通过提高医院、门诊中心和其它卫生保健合作部门的应急能力,来发展区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主要负责药物获得、急救、运输、信息传递、隔离检疫、医务人员培训以及医院系统协调;MMRS通过地方的各个执行部门,如:消防、自然灾害处理部门、医院等部门,现场救援人员协作,确保城市在一起公共卫生危机中最初48小时的有效应对。
3.非政府机构依法成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律主体。美国十分重视自愿者和自愿组织在灾害医疗救援的作用。1970年成立全国抗灾志愿者组织,该组织的主席是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顾问委员会的委员,在《联邦紧急事态应对预案》中被要求固定承担紧急救援和为灾民提供后勤服务方面,被公认为是第一应对者和有效救援者。此外,还有1881年成立的美国红十字会,履行包括国内和国际灾难救援在内的某些美国政府的责任,具有“联邦工具”的合法地位,今天,美国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几乎完全纳入了美国紧急事态管理的工作体系,承担着美国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的部分工作。
4.设立专门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美国在联邦 C D C 中专门设有负责与媒体沟通的通讯办公室,负责向公众和医疗救援人员及时告之灾害事态信息,帮助相关人员正确判断灾害发展状态。此外,美国联邦应急管理署主持全球应急管理系统,以灾害信息服务、灾害应急事务处理为目标,主要业务包括同国际系统连接,进行灾害管理、减灾、风险管理、救助搜索、灾害科研等。
美国对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有相关的法律进行规范,体现在基本行政法律、各项专门的减灾法之中,并且还有针对灾害医疗应急救援的专项立法;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职能部门在灾害医疗救援中的职责,并且该职责是其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而非灾害发生后的“临危受命”;把卫生系统与其他系统串联起来,使得公共卫生、灾害事件管理、执法、医疗服务等领域内的人员可以综合有效的协作;重视非政府组织的灾害医疗救援力量,并将其纳入政府的管理体系,发挥其优势作用;依法确立了灾害医疗救援的日常应对体系及具体程序和专门的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信息管理系统。
(二)日本
1.法律法规。 1 9 6 1 年颁布实施的《灾害对策基本法》是日本预防灾害、对应灾害和灾后重建等事业方面的根本大法,对其他相关法律起着指导性的作用,也是其他相关法律的立法依据。该法就防灾救灾中政府的责任、地方团体的责任以及市町村的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布于1 9 4 7 年的《灾害救助法》是关于灾害应急救助问题的最早的法律。其宗旨是:在发生灾害时,国家要在地方公共团体、日本红十字会、其他团体及国民的协助下,进行应急的必要的救助,以此来保护受灾者和维护社会秩序。此外,针对多发行地震灾害,还制定了详尽的地震灾害对策性法律,如《地震防灾对策特别措施法》等。
2. 确立包括灾害医疗救援在内的三级政府负责管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即中央一都( 道、府、县) 一市( 町、村 )三级,由主管卫生和福利的厚生劳动省负责建立,并以之为中心,纳入整个国家危机管理体系。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日本政府会向国民及有关机构发出紧急通报,通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同召开了干事会,研讨对策。中央主管机构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最主要职责是收集信息并制定和实施应急对策。在日本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系统中,消防(急救):警察、医师会、医疗机构协会、通信、铁道、电力、煤气、供水等部门,也按照各自的危机管理实施要领和平时的约定相互配合。平时,在灾害疾病的预防工作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全国各都道府县的地方保健所和市盯村的保健中心。
3.非政府机构依法成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律主体。2007年修订的《灾害基本对策法》把红十字会在内的61个非政府机构制定为全国性公共事业,要求其无条件配合灾害救援工作。
4.快速反应的灾害救援机制。建立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的医疗救援程序,并根据不同时间段设立了应急措施:灾后6小时内,主要救援工作是派遣医疗队救助伤病;灾后12-24小时内,主要救援工作是转移伤病。
5.建立应急信息管理网络,可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工作。日本建立了完善的灾害通讯网络体系,包括:以政府各职能部门为主的“中央防灾无线网”;以全国消防机构为主的“消防防灾无线网”;以自治体防灾机构和当地居民为主的都道县府、市町村的“防灾行政无线网”;以及在应急过程中实现互联互通的防灾相互通讯用无线网等。此外,还建立了包括紧急联络通讯网在内的各种专业类型的通讯网。另外,还正式设立内阁信息中心,以24小时全天候编制,负责迅速搜集与传达灾害相关的信息,并把有关灾害通讯网络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日本同样也制定了详尽的灾害应对法律法规,使灾害医疗救援工作可以有法可依;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职能部门在灾害医疗救援中的职责,同样的该各行政部门是承担该职责的常设机构;把非政府部门规定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定主体,调动了政府和民间的各方面积极力量,并要求其互相协作;依法确立了灾害医疗救援的政府负责日常应急体系及具体24小时应急救援程序,并重视对灾害医疗救援的日常预防工作;将来完善的专门的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信息管理系统。
综上所述,一项切实有效地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灾害医疗救援法律渊源多元。灾害医疗救援属于突发公共事件,在突发公共事件、灾害防治等领域的行政法律法规、卫生法规等不同的部门法中都应重视设置灾害医疗救援的内容,也可制定单项灾害医疗救援法律,使其有法可依;
2.依法建立灾害医疗救援日常应急体系,有备无患。在该系统中,应依法确立非卫生行政机构与公共卫生部门的各自职责和工作程序,部门之间要做好有效的配合,使灾害医疗救援体系成为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
3.依法确认非政府组织的灾害医疗救援主体地位,将其工作与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给予有效地配合和协调,发挥非政府组织分布广泛,在后反应快速,医疗救援力量专业化的优势;
4. 设立专门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工作,同时也是政府部门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
二、浙江省自然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现状介绍
自然灾害具有的突发性及危害性特点,使其被定义为突发事件的范畴[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因此相关的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卫生法规都包括对灾害医疗救援的适用,主要的法律性文件如下:⑴国家性的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门继而制定的预案与办法等主要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卫生援助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防震减灾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尸体解剖检查规定》、《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方案》、《地震灾区重点传染病疫情霍乱等应急预案》、《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职责》、《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生部《2006-2010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等。⑵浙江省法律性质的规范文件主要是,《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浙江省重特大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浙江省救灾防病预案》、《浙江省干旱卫生应急专项预案》、《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浙江省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浙江省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
虽然浙江的灾害救援已经具备了预防和抵抗灾害的法律制度上的保障,并在以往的抗灾救援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有关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还需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其缘由如下:
(1)完善社会立法,构建成熟的灾害医疗救援制度,为浙江省抗灾救险工作贡献微薄之力,促建和谐社会。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凡是法律制度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对如地震、风灾等灾害事件的防治和应对就较为得力。如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的《应急法服务法》,它规定州长可以根据《健康和安全法》对灾害事故中的救助问题给予豁免;日本有比较完善的国民健康计划。与之对比的是,《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助有明确的规定之外,有关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是零散的分布在其他地方性法规之中,且对于医疗救援方面的规定也是简单的一笔带过,即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医药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应的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缺乏针对灾害医疗救援的系统性的完善立法,这会导致灾害医疗救援不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具体权利,导致社会矛盾出现,不利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2)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汶川地震不仅给我国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而且对中国现有的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进行了有力的冲击。在抗险救灾中出现了许多有关灾害医疗救援方面新的法律问题需去研究,如在灾害救援中的医生为拯救生命对遇险者进行截肢的紧急处置的权利与遇险者知情同意权的对抗;灾害国际救援队伍和民间救援组织的法律地位问题;在灾害医疗救援中遇害者的尸体应急处置的法与情的冲突;灾害医疗救援中出现的专业救援人员缺乏和药物等重要救援物资调配等救援中的依法管理等问题。汶川地震出现的这些问题不会是偶然现象,今后也必然会不同程度的在其他省市的灾害医疗救援中有所表现。《左传》有言:“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备则无患。”我们应以汶川地震的灾害医疗救援行动为研究的对象,结合浙江省的现状,对浙江省的灾害医疗救援给予深层次、防范性法律研究和完善,使我省的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更加的法治化,将灾害造成的人员伤害降到最少程度。
(3)填补浙江省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法学研究的空白领域。如前所述,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涉及到诸多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医事法律问题,法学界对医事法律研究的相对陌生和不重视,导致该研究领域出现研究的空白点,而本课题组成员立足于温州医学院,具有法学研究背景,长期从事医事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相信可以从法学特别是医事法学的角度,对我省灾害医疗救援制度的完善有所建树。
三、浙江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缺陷分析
(一)灾害医疗救援有法可依,但是法律效力不一。
调整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二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相关国家和省级的预案或者办法等,如《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前者是实施灾害医疗救援的工作所依据的强制性法律法规,并有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而后者是落实灾害医疗救援工作所依据的具体操作性政府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内部指导性文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要参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其法律效力明显低于前者法律法规,导致其执行力度和效果因此受到的一定限制。
(二)综合性规范或者专类性规范有关灾害医疗救援的内容过于简单,缺乏针对自然灾害医疗救援的单独规范。
综合性规范主要指的是针对所有的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的等的一部综合性法律规范,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专类性规范是对具体某一类型的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的等的一部单独性法律规范,如《防震减灾法》、《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等。在综合性和专类性规范中,灾害医疗救援只是其中的一项内容而已,相关法律规定内容简单和过于原则性,不利于实际的操作执行。虽然后面制定的医疗应急救援预案有具体救援措施的落实,但是也是针对整体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如《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卫生援助应急预案》和《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所有的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规定简单统一,对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实施缺乏针对性,对于自然灾害而言,拯救生命和控制疫情是首要任务,但如果是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现场事态控制比医疗救援而言更为重要,因此虽二者同属突发事件,对医疗救援的要求也是各有不同的。此外,当今社会地球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特别重视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的法律规范也是形势所逼。
(三)灾害医疗救援中的卫生防疫环节的法律建设优于灾害疾病急救环节的法律建设,立法层次上存在漏洞环节。
国家经过非典事件以后,卫生防疫方面的法律法律已经比较完善,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尸体解剖检查规定》,其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疫情的预防、应急处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就政府和社会该如何行动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对灾害疾病急救仅是简单片语而已,如《突发事件应对法》对于疾病急救方面的规定简单的一笔带过,即人民政府可以实施医疗救助、卫生防疫以及其他的法律措施,《防震减灾法》里面也只有一条,地震灾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医药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应的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灾害医疗救援立法体系中上位法的“厚此薄彼”规定必然影响浙江省在制定灾害医疗救援的下位法法律法规时,重疾病防疫,轻疾病急救。
(四)忽略非政府医疗救援组织的法律地位。
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灾害医疗救援的主体主要是政府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对于上述主体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都在法律法规中有详尽的规定。但对于非政府的医疗救援组织,如红十字会组织、自愿者等仅是简单规定了其可以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进行人道主义援助。但对其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职责、权利范围及政府医疗救援机构的配合和冲突协调等实际会发生的问题都没有涉及。事实上汶川地震的救援经验告诉我们的,非政府的医疗救援力量对实施灾害医疗救援的积极性是非常高的,而且在医疗救援工作上的专业性也是得到认同的。随着非政府的医疗救援力量日益参加到各类灾害医疗的救援工作中,重视其医疗救援法律主体地位,依法规范其医疗救援工作是势在必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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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俞慰刚.日本灾害处置的应急机制与常态管理[DB/OL].维普资讯。
[5]熊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研究[D].中国知网,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6]《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7]《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条规定,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为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年度总结评估工作,各镇办、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分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分别汇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总体情况以及分类别事件具体情况。主要包括年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往年比较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情况,并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对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从组织领导、机构编制及人员配备、预案编制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金准备、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防范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既要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又要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
(四)典型案例分析。根据点面结合原则,从年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各选择2个典型案例,对防范应对工作各重点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便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总结评估的组织工作
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分为四个编写组,各组参加部门负责编写本行业领域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各组牵头部门在各有关部门报告基础上汇总形成本类别突发公共事件总结评估报告。具体分组如下:
(一)自然灾害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林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参加。
(二)事故灾难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工发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林局、市质监局、市电力局、市环保局、市文物旅游局、市气象局、市电信局参加。
(三)公共卫生事件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农林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
(四)社会安全事件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发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办、市局、市民族宗教局、人民银行分行、市银监办参加。
三、总结评估的有关要求
(一)各镇办、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年度总结评估工作。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和计划安排,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安排业务骨干积极参与,全面、准确、深入地进行总结分析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要做好各方面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要规范、细致,避免重复和疏漏。要按照定性与定量文字与图表、概括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分析,做到语言精炼、层次清晰、内容充实。
为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我校发生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迅速、及时、积极地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及学校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三、安全紧急情况分类:
学校安全紧急情况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学校安全紧急情况,主要分为事故、事件和灾害三大类。
(一)事故:主要有教学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校舍倒塌事故及其它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事件:主要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恶性群众事件、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破坏学校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三)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台风、雷击、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火灾等。
四、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学校医疗室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2、现场相关人员及时报告学校值日行政、校领导,并尽快向教育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由后勤、校卫生人员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值日行政组织人员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安抚工作。
6、由学校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界相关信息,任何人不可随意散布猜测信息,造成恐慌。
7、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二)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师生在校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后,接报人应迅速赶往现场,设法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2、立即联系班主任、值日行政,尽快通知家长(家属)。
3、报110,组织保护好现场,牢记肇事车辆牌号,要求肇事人留在现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4、迅速报教育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大型火灾事故时,立即拨打119向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应急小组组织现场疏散,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3、应急小组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4、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并通知相关家长(家属)。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6、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灾情。
(四)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突发事故包括:社会人员闯入学校、突发恶劣天气、楼房倒塌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等。
2、事发现场人员须及时保护、疏散学生,并尽快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应急小组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防御工作。紧急情况拨打“110”报警。并尽快向教育部门报告。
4、班主任、值日行政立即通知受伤家长或家属。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尽快新闻信息,依法妥善处理事故相关事宜。
五、应急报告制度:
1、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2、学校发生安全紧急情况,由学校应急小组立即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3、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
4、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六、善后处理:
1、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
一、指导思想
切实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导,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提高全社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入落实,为构建和谐新*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姜文任副组长,政府办、应急办、农经、经贸、教育、公安、城建、民政、国土、交通、水利、海洋与渔业、卫生、环保、广电、体育、安监、旅游、动监、地震、气象、消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形式。由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配合,新闻媒体参加,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共同参与。
(二)宣传内容。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线,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四大类别,分别开展领导论谈、预案解读、案例剖析、经验交流、专家讲座、科普宣传、设立宣传板等活动,并在县政府网站设置专栏进行宣传。
1、领导论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接受县新闻媒体采访,结合部门和单位职能,介绍本部门、本单位抓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及进一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下步工作安排。
2、预案解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对本系统、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解读,并印成宣传单进行发放宣传。
3、案例剖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案例,深入剖析引发原因、处置办法等,并在宣传活动周期间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群众自救意识和本领。
4、经验交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形成工作经验材料,进行交流,促进工作。
5、专家讲座。邀请有关专家,举办《突发事件应对法》讲座,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集中学习。
6、科普宣传。县新闻媒体要设立专题、专栏,播发、刊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有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
7、设立宣传板。10月27日,在兴隆三百门前设立集中展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分别制作宣传板,规格为长3米、高1.5米,要附带图片和文字说明,每个单位要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发放宣传单和接受群众咨询等。10月28日—31日,展板由各单位在本单位门前等合适位置摆放。县政府要在重点道路和显著位置悬挂标语横幅,各乡镇也要设立展板、悬挂标语横幅。
8、网站宣传。要在县政府网站上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以及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
一、指导思想
切实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导,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提高全社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入落实,为构建和谐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应急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形式。由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各村(居)、镇直各部门配合,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共同参与。
(二)宣传内容。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线,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四大类别,分别开展领导论谈、预案解读、案例剖析、经验交流、专家讲座、科普宣传、设立宣传板等活动,并在镇政府网站设置专栏进行宣传。
1、领导论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接受镇新闻媒体采访,结合部门和单位职能,介绍本部门、本单位抓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及进一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下步工作安排。
2、预案解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镇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对本系统、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解读,并印成宣传单进行发放宣传。
3、案例剖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案例,深入剖析引发原因、处置办法等,并在宣传活动周期间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群众自救意识和本领。
4、经验交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形成工作经验材料,进行交流,促进工作。
5、专家讲座。邀请有关专家,举办《突发事件应对法》讲座,组织各村(居)、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集中学习。
6、科普宣传。镇新闻媒体要设立专题、专栏,播发、刊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有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
7、设立宣传板。8月27日,在富迪超市门前设立集中展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分别制作宣传板,规格为长3米、高1.5米,要附带图片和文字说明,每个单位要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发放宣传单和接受群众咨询等。8月28日—31日,展板由各单位在本单位门前等合适位置摆放。镇政府要在重点道路和显著位置悬挂标语横幅,各村(居)也要设立展板、悬挂标语横幅。
8、网站宣传。要在镇政府网站上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以及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
一、指导思想
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有关单位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海西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的工作部署,切实把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责任,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做到职责明新、任务具体、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努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开展安全检查
在2010春节期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的范围是所有地区、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旅游等行业(领域)的检查,切实抓好企业自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有关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安全隐患
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途径。要把排查冶理隐患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任务。一、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落实。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一整改销号制度。四、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隐患治理力度,把隐患排查治理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完善应急预案,处置突发事故
在春节期间,有关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火灾、人员踩踏、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一、要制定和完善重大节日的应急预案,细化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确保应急救援及时有效。二、要加强节日期间群众集会、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元旦节期间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三、对各种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力量及时妥处置,严防人员伤亡,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有关单位切实加强春节值班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要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况,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规定的时限、程序,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