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9 14:37: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经济体制改革的特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是突破性的,更是探索性的。需要试点的先行和推进,从而对改革试点的评估提出了新的挑战。第一,经济体制改革的细节突破性要求评估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促进改革有效突破已有的经济体制障碍。第二,经济体制改革的动态探索性需要基于流程和过程的动态评估,同时要求评估具有极强的公正性。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时代要求,是有效推进中国经济全面发展的历史使命,而对于这一改革进程中试点的有效评估更是我国面临的重要课题。同时,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具有强烈的探索性、动态性及过程性。首先,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是探索性的,需要改革试点的先行和推进,从而为改革政策的全面实施做好基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加强重大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我国已建立了12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部署了若干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政策的试点工作。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是新时期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有利于探索路径、积累经验、防范风险、提供示范。其次,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动态的,会面临各种复杂要素的关系和不确定。最后,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过程的,要经历试点前的准备、试点中的管理及试点后的经验总结等环节的全过程。
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第三方评估的方法
1.基于互动过程的动态评估方法由于改革试点的先行和推进是探索性的,历时发展的思维成为必然要求,时间因素必须考虑。“针对研究设计中的时间问题,研究者有两种主要的选择:截面研究和历时研究,截面研究(cross-sectionalstudy)是对一个代表某一时间点的总体或现象的样本或截面的观察。历时研究(longitudinalstudy)是一种跨时段观察同一现象的研究方法。”(巴比,2009)不可断然认为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评估要拒绝截面研究方法,但是,可以肯定其更侧重于历时研究方法,关注互动过程。因此,本研究主张选用“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质性研究(qualitativeresearch)策略进行评估。质性研究“强调社会现实的建构性,强调研究者与他(她)所研究的对象之间的密切关系,强调研究问题受情境的限制”。质性研究者“强调研究的价值承载性质”。而量化研究“强调变量间因果关系的测量和分析,而不是过程。”(邓津,林肯,2007)侧重于过程的探索性改革试点工作,质性研究策略是最适宜的。(1)扎根研究在质性研究层面,以理论构建著称的研究方法是最早由Glaser和Strauss(1967)提出的扎根研究方法“,提倡在基于数据的研究中发展理论,而不是从已有的理论中演绎可验证性的假设。”(Charmaz,2006)扎根理论的提出进一步奠定了质性研究的根基(Charmaz,2006)。扎根理论研究方法给予了第三方评估有效的启发,及评估需要扎根于改革试点的过程数据进行评估。(2)案例研究案例本身是活动、事件或问题的集合,通常是按时间序列对能够反映活动或问题的一系列现实事件的描述(Dooley,2002)。从而,案例研究强调一系列事件、条件及其之间的关系研究,关注历时性、动态性数据(Eisenhardt,1989),过程性地对现象与情境综合分析,通过对案例数据的挖掘与分析发现其存在的问题,解决“为什么?怎么样?”等之类的探索性研究。案例研究是一种社会研究方法,对某一个体/群体/组织/事件等进行描述性、探索性或解释性的分析,理解情境下的动态过程(Eisenhardt,1989)。“案例研究最重要的价值在于:突出情境、展示过程和揭示关系。首先,案例研究对情境的关注有助于解答‘为什么’的问题,有助于研究者深入聚焦于管理现象,进而有助于理解并应用学术研究的成果。其次,案例研究对过程的展示突出了历史因素和时间因素的重要性,有助于实践者进行过程设计。此外,案例研究有助于揭示深藏于演化的、复杂的现象之后的各种关系,而截面式研究则难以挖掘这些关系。”(黄江明,李亮和王伟,2011,p.119,引用Elsbach的观点)改革试点的运行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案例,运用案例研究的思想对其进行评估能够有效发现试点过程中的问题、经验、创新及其影响。
2.基于政策仿真平台的改革试点评估研究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给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宏观财政货币政策的制定带来了很大难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定量性对于提高我国决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第三方评估的核心内容之一即是模拟改革试点政策实施效果,但是现行的政策评估工具门类庞杂,不同的政策仿真工具基于不同的理论背景,具有不同的适用条件。通过资料收集,总结现行的主要宏观经济政策仿真模型,归纳不同模型的适用条件及其应用领域,梳理不同政策仿真工具之间的关联关系,构建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第三方评估政策仿真平台。(1)改革试点政策仿真平台。政策决策的科学性推动着以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和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为代表的政策仿真模型的快速发展以及在现实问题中的广泛应用。例如,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被广泛应用于财政改革政策分析,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被广泛应用于金融货币改革政策分析。传统宏观经济仿真模型具有成熟的经济学基础和丰富的国外应用案例,如何将现有的政策评价模型与中国经济本身具有的独特性相结合,实现现有政策仿真平台的本土化是政策仿真模型在评估第三方应用的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2)改革试点政策仿真情景设计。我国经济正在经历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随着经济步入新常态,我国财政也进入了新常态。以财政政策为例,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财政支出从建设型财政向服务型财政过渡,财税体制改革由局部试点向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面临的关键问题是政策仿真情景设计如何全面反映中国经济固有特征以及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的时代特征。要在归纳总结我国经济经济特征的基础上,重点论述政策仿真情景设计对于第三方评估机构得到的政策模拟效果的影响。(3)改革试点政策仿真平台。政策仿真模型的应用是保证改革试点方案决策科学性的重要保障,第三方评估机构一方面要普及政策仿真平台的广泛应用,一方面要确保政策仿真平台的合理应用,确保最大限度发挥政策仿真平台相应的政策辅助功能。但是政策模拟过程采用了大量的研究假设以及情景设计,均会对模拟结果产生影响,如何在第三方评估过程中合理应用政策仿真结果,即为决策过程提供科学依据,又不盲从于模拟结果,是政策仿真平台在应用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本课题重点研究政策仿真平台模拟结果在第三方评估过程中合理运用问题,明确政策仿真结果对于第三方评估的重要意义以及局限性。
3.基于大数据理论与技术的试点实施效果评估研究近几年来,评估理论与方法发展十分迅速。在指标体系的构建和指标权重的确定方面,更加强调节能、环保、创新等价值导向功能;在信息融合和评估结果的应用方面,更加强调可信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面向证据不完全可靠、概率不完全可知条件下的证据推理规则等新方法获得了广泛的应用。在互联网与大数据时代,随着移动智能终端、社会媒体、电子商务平台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产生了具有规模性、高速性、多样性和重要价值的大数据资源,这为基于大数据的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提供了宝贵的数据源,也为提高各类评估的时效性、客观性和科学性提供了重要保障。大数据资源既可以作为传统评估数据的重要补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传统评估理论与方法,也可以作为独立的数据资源,推动建立新的评估理论与方法。新一代的交互式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应用为第三方评估理论带来了巨大变革。大数据时代,数据已经渗透到当今每一个行业和业务职能领域,同样深刻影响着宏观经济体制的变革方案的实施过程。对还海量数据的挖掘和运用,预示着传统第三方评估理论及方法已经无法满足现实的需求,需要新的评估理论及方法的产生。课题组在总结原有第三方评估理论框架的基础上,基于大数据时代背景创新原有评估理论和方法,为第三方评估机构适应时代变化提供参考。因此,总结和分析国内外互联网技术在第三方评估应用方面已取得的进展,重点分析国内外网络技术在第三方评估领域应用存在的差异,分析差异的来源及提高国内第三方评估效用的途径,总结现有网络技术在第三方评估典型应用过程中存在的经验及教训,为我国基于大数据理论的第三方评估有效规避风险提供政策支持。重点研究在不同改革方案试点领域国内外基于大数据的第三方评估应用情况,结合国内外经验教训及国内实际情况,为我国全面、深入地推广互联网技术在第三方评估领域的应用提供建议。
三、结语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具有强烈的探索性、动态性及过程性,对第三方评估的方法提出了诉求。要求第三方评估需要采用基于互动过程的动态评估方法,并借用仿真平台和大数据技术进行有效的评估。
作者:徐立国 单位:西安欧亚学院管理学院
一、江苏深化改革面临的形势分析
十以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都对江苏提出了深化改革的迫切要求。
国际经济尤其是国际贸易之间的竞争,将倒逼江苏经济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江苏经济开放度大、国际化程度高,经济发展与全球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今后几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后续影响,世界经济呈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显著特点:一是经济增长动力明显减弱,风险因素增多,经济增长处于低速徘徊状态;二是发达国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重新布局,积极抢占未来发展的制高点;三是在国际市场相对疲软的局势下,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贸易磨擦和争端明显增多。江苏作为对外贸易大省,会受到更多的影响。这一方面与我们产业发展水平相关,另一方面也跟我们的经济体制尚不完全适应国际经济的竞争有很大关系,必须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有新的突破,在与国际经济接轨、按国际惯例办事上迈出更大步伐。
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
一定的经济发展方式,是与一定的经济体制相联系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最大的瓶颈制约在体制机制障碍,没有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转方式、调结构就会落空。江苏作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处在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前沿,一方面,国际经济形势的最新变化往往先波及到江苏;另一方面,多年在发展中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往往也会在江苏提前显露。这既对江苏深化改革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条件,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严峻挑战。江苏要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上走在全国前列。
江苏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和基本现代化的目标,必须以坚定不移深化改革作制度保障
小康与现代化反映的是社会发展的一种状态,核心的和内在东西是人的素质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此相联系,江苏要在全国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和基本现代化,就包括制度的现代化,必须通过制度变革,理顺经济社会关系,为实现小康和现代化扫清制度障碍。
二、对江苏改革实践的历史评估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早期的发展主要得益于经济改革
江苏多年的发展,在相当程度上得益于改革。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早期阶段,江苏以发展乡镇工业为特征,创造了闻名全国的“苏南模式”,就是改革的产物。乡镇企业公有化程度低、面向市场调节、行政婆婆少,在当时情况下,是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重大突破。在上海浦东开发开放之前,江苏就在全国较早地形成了“三个为主”(经济以市场调节为主、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工业以加工制造为主)经济模式,经济总量全国第一,并且成为全国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地区。
缺少系统配套和整体联动,江苏改革也有教训
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整体配套。从实践来看,江苏改革也有值得总结与反思的地方。一是在缺少上下联动的情况下,部分地区的改革单兵独进,结果陷于被动。典型的是上个世纪80年代常州的综合体制改革,由于在机构和职能改革方面缺少顶层设计,下动上不动,常州撤并了许多机构部门,但上面的婆婆并未减少,结果下面与上面脱节,地方改革成了“孤岛”和“断线的风筝”,最后不得不重新恢复已经撤并的部门。二是随着改革涉及的既得利益越来越多,加之常州的改革教训,在一些人们的心目中,形成了“发展可以超前、改革不能超前”的意识,在一定程度上放慢了改革的步伐。三是开放带来的经济高增长,掩盖了许多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弱化了改革的紧迫感和危机感。近些年来,我们主要实行的是出口导向的经济增长战略,即通过大规模利用外资、大规模出口带动经济增长。因此,一方面回避了有攻坚难度的改革,另一方面又形成了避开改革也能发展的表象。
三、江苏深化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策略选择
改革涉及的范围和领域很多,对江苏而言,在省级层面上,重要的是选择有江苏特色和优势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江苏改革和发展的新优势。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1)对进一步发展构成严重制约的领域,特别是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障碍的因素,应该作为改革的重点领域;(2)关系民生的重要领域,改革与民生有很大关系,影响民生利益的重点,理所当然是改革的重点。(3)相对而言,磨擦系数较低,阻力较小,易于取得成效的领域。在重点确定以后,再找出其中的关键环节加以突破,提高深化改革的有效性。
遵循这样的原则思路,江苏深化改革拟选择这样几个重点领域: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完善所有制结构;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理顺省市县关系;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促进可持续发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城乡一体化体制改革,建立平等的城乡关系。
在确定的重点领域如何深化改革?就是找准关键环节,选准突破口。
在深化所有制改革、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方面,将关键环节放在民营权利与责任的界定上。民营经济是天然的市场经济,必须在市场经济中赋予重要的地位。否则,市场对资源要素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就难以充分体现。首先,要放开那些不必要实行垄断的领域,赋予民营企业投资经营的权利,包括融资的权利、就业的权利、分配的权利等;其次,划定民营经济的责任边界,减轻民营经济的税费负担;再次,建立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督促民营经济守法经营,诚实竞争。
在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方面,将关键环节放在进一步明确政府的职能和行使职能的监督约束上。由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特点决定,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是处在重点领域、居于关键环节的改革。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主要取决于政府的改革是否彻底和到位。首先,明确界定政府的职能。为什么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政府越位、错位和失位的现象,原因就在于政府缺少非常明确的职能定位,存在着较多的主观随意性。只有职能明确了,才能赋予政府的权力,进一步确定机构编制、人员以及政府运转的经费保障。这并非一般的大部制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次,约束政府的行为。即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也不可能无为而治。问题是政府的行为必须受到严格的规范。“有形之手”要将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要克服惯性,进一步从市场竞争领域退出,让“无形的手”充分发挥作用。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要进行清理、减少和规范;对政府行政的过程实行必要的全程跟踪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抓住了政府的职能定位和监督约束,建设一个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就有了基本保证,其他方面的具体完善也比较容易。
在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理顺省市县关系方面,将关键环节放在省与县事权和财权的划分上。认真总结已经实行的省财政直管县的经验,进一步推行全面的省直管县,并建立起一整套制度化的运行机制。最重要的是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形成以县为基础的社会经济发展体系。在改革关键点的选择上,首先是准确划定省与县之间的事权,再依据事权划分财权。总的是扩大县级的权力,减少对县级发展的管理层次,应该由县里干的事让县里来干,并匹配必要的经济、行政权力,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其次,充分考虑江苏区域发展差异很大的情形,实行有区别的政策。对贫困地区的县,省里仍然实行必要的倾斜政策。再次,对省辖市,按照中心城市的特点,有独立性地发展城市经济,增强聚集和辐射能力。
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将关键环节放在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定价机制上。关键是建立健全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改变长期以来资源价格偏低,甚至无偿使用、浪费资源的经济发展方式。要以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从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最终消费等各个环节入手,调整不合理价格,完善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制度体系,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升级转型。要完善计征方式,将重要资源产品由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要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健全矿业权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要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促进资源环境产权有序流转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方面,将关键环节放在建立公平收入分配秩序上。收入分配是从结果来看的生产关系。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涉及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利益关系,是改革最难攻坚的战役之一。目前,人们对收入差距过大、基尼系数太高意见较多,从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走向另一个极端,即收入过于悬殊。更严重的是,这种悬殊非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结果,相反是严重的分配不公。解决这一矛盾,核心是更加关注公平,建立良好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重视市场对劳动力和资本要素收入的初次分配,同时通过再分配建立最低收入保障机制和高收入者调节机制,将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控制在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以内。
一、基本经验
1、以产权制度改革和产权关系调整为核心和主线。
改革者也许并没有意识到最初的,以“放权让利”为内容的改革就是产权改革,当时也没有产权理论作为指导。但是,这场改革实质上就是权利关系的调整。这种选择也许是制度变迁的内在力量的推动和人们的本能选择。无论是农村改革,还是城市的改革,或者二者相关的改革,都是以责权利关系及其制度的调整为核心和主线。农村的改革主要包括:度的推行,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乡镇企业的建立、发展和改革,在家庭联产承包制基础上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农业产业化等。考察这一过程,我们发现每一步改革的实质都是“产权制度改革”或“产权关系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实际上从一开始就是产权制度改革,因为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经营责任制、租赁经营责任制、股份制等改革,本质上都是调整企业和政府的产权关系。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实质也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责权利的界定和调整。
2、 以旧制度最薄弱或新制度需求最强烈的环节——农业制度为突破口。
从总体上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最早是从农村的土地产权制度和生产组织制度开始的。为什么制度变迁首先发生在农村?我们认为这是适应客观需要而做出的理性选择。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制度、价格剪刀差以及户籍管理制度,使农民蒙受了巨大的利益损失。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名为集体经济,实为变相的国营经济。与城市的集体和国营经济不同的是,国家对农村的集体经济基本上“管而不包”。这样农村改革的机会成本很低,农村对新制度的需求也就更加强烈。因此,农村相对于城市而言,旧的制度更容易打破,新的制度更容易产生,自发的制度变迁发生之后,更能够得到政府的迅速认可和支持。
3、允许旧体制外生产新体制, 即体制增量调整与体制存量调整并行,而且以前者促进后者。
中国的经济体制,在旧体制的根本性变革难度较大的情况下,确实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增量改革、体制外突破来改革经济体制的结构和促进或倒逼旧体制的变革,这是渐进式改革获得成功的重要原因和主要经验之一,应该予以充分肯定。但是,不能因此而认为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成功和经济的持续增长靠的就是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无论体制改革还是经济增长,都是“两条腿”走路。公有制经济(包括集体经济和国有经济)的体制,一直都在改革,甚至比非公有制经济的出现要早。对集体农业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包括对土地制度的改革,都在20世纪70年代末就开始了。而且,在强调体制外改革的积极作用的同时,决不应当忽视国有经济在改革和发展中的巨大作用。与非国有经济相比,国有经济市场化的速度较慢,这固然不利于市场化的进程,但是可以使大量经济资源特别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部门处于政府直接控制之下,这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政治和经济的稳定,有利于控制转轨过程中的各种矛盾,而且能够在市场机制很不完善的情况下,通过政府的调节弥补市场的不足,克服市场的缺陷,充分发挥政府导向的作用,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国有经济实际上也为中国的渐进式改革和非公有经济的发展承担着成本。我们假设:国有经济体制一开始就彻底变革,那么,非公有制经济能否发展到现在的水平?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能否顺利?这些问题的答案可能要改变。
4、包括政府在内的多元主体联合创新体制, 政府扮演重要角色。
中国经济体制变迁过程中的初始主体可能存在比较大的差别,但是在制度的设计和变迁过程中,是多元主体联合创新体制,并不断进行着角色的转换。其中,政府作为多元主体中的一员在体制创新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以农村改革为例。前面已经分析,农村经济体制变迁包括许多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是、股份合作制和与农业产业化相适应的正在进行的制度创新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不同主体扮演不同角色,起着不同作用,不同阶段的角色及其作用又是有所变化的。政府虽然不是在每一项改革或改革的每一个环节上都充当主角或领域者,但是,它作为重要的制度变迁主体的作用是不可否认的。
家庭承包责任制作为制度创新在很短时间里向全国推广,则属于新制度的扩散。在这一过程中,中央政府是最重要的主体。它对的认可、支持极大地打消了广大农民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顾虑,使新制度以尽快的速度扩散。当然,最基本、最重要的事实是:这一变革除了触犯了少数人的既得利益外,于农民、于中央和地方政府、于城市居民都是有益的,基本上属于帕雷托改进,所在大家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支持改革的。
家庭联产责任制也有局限性。还是农民自己在实践中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自然地创造了一种扬弃、适应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的制度形式——股份合作制。毫无疑问,广大农民自己是主角,他们是制度的设计者和实施者。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基本上是认可、顺应、引导。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创新,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又拉开了帷幕。农民现在已经意识到家庭小规模经营对他们的种种不利。因此,农民们自己又在探索,他们仍然是创新的主角。
乡镇企业的发展既是中国农村的产业革命,又导致了整个农村经济体制的重要创新——可以与农业中的家庭承包责任制相提并论的制度创新。这一创新有一个过程,在过程的不同阶段,创新的不同主体及其相互关系是有所变化的。几乎在家庭承包制刚刚全面实施的同时,“社队企业”开始实行承包制,即由公社、大队包给一些“能人”。这些“能人”都是农民,是农民中的“基层干部”或原来就是“社队企业”的经营者。第一步制度创新,是由“基层干部”唱主角,集体代表——公社、大队、生产队及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广大农民共同参与的,几乎没有反对的主体,因为它对任何一个群体或阶层或国家,都是有益无害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显然支持,但不是创新的发动者和领导者,不是主角。
20世纪80年代中期,已经有些大胆的农民开始投资办企业了。有些单独办、家庭办,有些是农户合伙办,这就使乡镇企业自身的组织也出现了新形式——家庭企业和合伙企业。非公有的乡镇企业取得了超常发展。农民自己仍然是创新的主角。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起了一个“放”或“允许”的作用,即所谓“给政策”,例如国务院1984年的4 号文件认可、允许个体或联合投资。当然,“放”本身也是一种对创新的“参与”,它与阻挠或观望是不同的,与一般的“支持”也不一样。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也是这一制度创新的重要主体。
20世纪9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进行了更深层次的体制创新,目标是与现代市场经济接轨。最大的特点就是政府特别是县以上的政府基本上退出了“制度创新主体”行列。因为经过第一、二步政府“放”以后,乡镇企业走上了自我发展、自我创新的道路。在政府跟乡镇企业没有产权关系,乡镇企业也不再需要政府“放”什么权、给什么政策的情况下,政府面对乡镇企业的制度创新,就显得没有什么可为了。进入9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从合伙制到股份合作制,甚至有些向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化的演变,都是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的投资者和广大农民自己的事情,他们顺应市场、产业变化的需要,很自然地完成了一次又一次产权关系和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创新。这是由他们的产权及由此决定的经济地位和经济利益关系决定的,他们有产权,从而有谈判实力,能够左右制度变迁的方向,而且也必须左右,以维护其产权收益。
国有企业至今为止的制度创新,尽管地方政府、企业及企业员工等主体在不同阶段的角色或作用在变化,但是中央政府除了创新初期很短时期外,一直都是创新的主角,一直都是它主导,它决定创新的方向和方式,并组织试点和推广。
5、从制度变迁的规律和中国实际出发, 选择渐进式改革的方式或道路。
对于体制转轨,理论上存在多种途径或方式。在实践中,也有多种方式,人们把20世纪开始、持续至今还没有完成的许多国家的改革,大体上划分为两种方式:渐进式改革和激进式改革或“休克式疗法”。从改革的效果来看,比较多的人认为,以中国为代表的渐进式改革更加成功。主要标志是,在市场化改革推进过程中,经济快速发展,连续20年经济平均以近两位数的速度增长;与此同时,物价上涨率限制在公众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从1979年至1999年,社会零售物价上涨率平均为6.6%(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率从1985年至1999年平均为8.9%),没有到两位数,从而没有危及经济稳定和社会稳定(张卓元,2000)。由于经济快速发展,物价上涨率总的来说处于居民可承受的范围内,全国人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普遍有较大提高,得到改革的实惠。
所谓渐进式改革是指在根本经济制度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对经济发展过程中限制或阻碍经济发展的经济体制进行逐渐地改革。中国的渐进式改革体现在许多方面:从农村改革开始,然后扩展到城市;先着力发展比较适应市场经济的非国有制经济,而后重点推进国有经济的改革;先发展商品市场,然后着重发展生产要素市场;价格改革先调后放,调放结合,并逐步同国际市场价格相联系;生产、流通、价格等都出现计划内外双轨制,然后向市场单轨制过渡;经济特区、沿海城市改革开放先行一步,逐步向内地推开,实现全方位开放等等。在改革推进的方法上,也是这样。先是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然后随着经验的积累,逐步实行相互协调、相互配套的整体推进;还有是先易后难,先改革那些比较容易改的领域,最后搞攻坚战——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中国的国有企业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有着密切关系。由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牵涉到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社会成员的就业与福利保障,所以一直是中国经济改革中最为复杂、最为困难的改革。为了保持社会稳定,避免对企业的迅速改革可能导致的生产下降,失去社会大众对制度变迁的支持,同时又要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中国企业制度的变迁实际上是通过体制外变迁和体制内发展相结合的道路来推进的。也就是前面分析的“两条腿”走路。
当然,我们只能说,从目前的情况看,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比较成功。但是,它同样有其局限性。而且,我们也不能认为或断定激进式改革就不成功或不能成功。一切有待更长时期的时间去检验。不同国家在不同时期的制度变迁所面临的环境和约束条件不同,改革道路的选择也可能不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教训
1、对收入分配制度和收入分配状况重视不够,造成的后果将是深刻而长期的。
我国在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也在收入分配领域进行着相应的改革,提出了“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方式并存”、“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政策。但是,实际情况是,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1)从基尼系数来看,根据世界银行的测算,1978 年我国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是0.33,这说明我国当时属于个人收入差距比较小的国家;而到1995年基尼系数已达到0.445,1998年上升到0.456,不仅超过了国际上公认的中等合理差距水平,而且超过了美国1990年家庭收入0.43的基尼系数。(2)从城乡收入差距来看,根据国家统计部门的调查,1978 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率为2.36∶1,1985年为1.72∶1,1999年为2.65∶1;从这三个比值上可以看出,1978年至1999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出先缩小后又扩大的趋势。(3)从地区收入差距来看,1980 年东部地区职工的收入要低于西部地区,中部地区的收入水平最低。大约到1989年前后,东西部地区的职工收入基本持平。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收入差距逐渐拉开,到1997年东西部地区的职工收入比达到1.4∶1;农村收入差距则从1980年的1.46∶1扩大到1997年的2.5∶1。(4)从行业收入差距来看,据统计,1978年收入最高的行业是电力、煤气和水生产供应业,职工平均工资为850元,收入最低的行业为社会服务业,职工平均工资为392元,二者绝对差距是458元,相对差距为2.17∶1;到1998年,收入最高的行业为金融保险业,职工年均收入为10,633元, 收入最低的行业为农林业,职工年均工资为4,528元,二者绝对差距为6,015元,相对差距扩大到2.35∶1。(5)从社会各个阶层的收入差距来看,据温州的一项调查,在一般的私营企业中,企业主的年收入为一般职工的21倍,在具有百万资产以上的私营企业中,业主的年收入为一般职工的79倍。而据湖北省统计局、劳动厅、计委联合调查组对湖北省50家停产半停产企业的1258名职工的调查显示,他们的平均月工资只有66元,仅相当于私营企业主月生活费1827.56元的3.6%(韩留富,2001)。
目前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已经导致了严重而长期的社会经济问题。例如,有效需求不足,有效需求不足的原因虽然有许多种,但是大多数居民收入低、收入分配不合理,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多数居民虽然有强烈的需求冲动,但是没有购买力,无法形成有效需求。收入差距的拉大在短期内难以消除,而且随着我国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政策的实施,这种收入差距还会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
2、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 导致经济体制改革有时难以突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也在进行着政治体制改革。但是从现实中可以看出,后者是滞后于前者的。当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才考虑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而且往往是推而不动或大推小动,甚至越改越令人不满意,例如,机构改革,越改越臃肿。可以说,政治体制改革的严重滞后,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阻力。
3、对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互动关系重视不够, 技术创新落后于制度创新。
这里所谓的“技术创新”是指直接生产领域的技术发明、创新、运用,不是科学家的实验室或档案柜里的“科研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不断进行,可以说制度创新是明显的。但是,技术创新相对于制度创新是严重滞后的。技术创新滞后于制度创新的后果就是当制度创新所带来的效率完全发挥出来之后,经济发展的动力就趋于消失。
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来看,从1978年开始的农民自发改革,到1984年的全面推行,农业技术基本上没有创新,甚至有倒退。即使到现在,农业技术也没有太大的、普遍的进展。国有企业主要强调进行经营管理体制和产权改革,技术领域的改革和创新、设备的更新和改造、员工的技术培训等,都没有明显的进步。在调查研究中也发现,同一个地区的不同企业在面临相同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下,在制度变迁发生后,虽然在短期内都促进了企业效益的明显好转,但是过几年后,却出现了企业效益的明显差异。其中一个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技术进步的作用。这也说明了技术创新在制度创新后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
当然,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是互动的,技术创新的相对滞后,也与制度有关。说明制度安排对技术创新、推广和运用没有足够的激励。因此,我们应该从技术创新的相对不足反思我们的制度创新——它的不足和不配套。
4、 渐进式改革的累积成本或后摊成本成为进一步改革的阻力。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从易到难,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目前的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这实际上是渐进式改革的累计成本所导致的。渐进式改革强调在不改变宪法、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进行改革。从另一角度来看,制度的适应性总是有限的,任何一种制度只能适应特定的环境,而且这种适应也只能够在短期内适应,可以说适应是相对的,而不完全适应是绝对的。例如,价格双轨制是渐进式改革的最主要表现之一,但是价格双轨制所带来的“腐败”问题,则可以看作是渐进式改革的累计成本;在旧体制外生长出新体制,旧体制的改革则逐步进行,这种渐进性确实既依靠新体制的外力推动旧体制变革,又不至于使因旧体制的突然崩溃而导致巨大的社会震荡。但是,它却产生了新旧体制之间的摩擦和摩擦成本,而且,对旧体制内公有经济形成巨大冲击,境况相对恶化,导致旧体制改革的难度越来越大。目前国有企业的效益不断下降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国有企业大量下岗职工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都反映了渐进式改革的后摊成本越来越大,成为进一步改革的巨大阻力。
【参考文献】
1、以产权制度改革和产权关系调整为核心和主线。
改革者也许并没有意识到最初的,以“放权让利”为内容的改革就是产权改革,当时也没有产权理论作为指导。但是,这场改革实质上就是权利关系的调整。这种选择也许是制度变迁的内在力量的推动和人们的本能选择。无论是农村改革,还是城市的改革,或者二者相关的改革,都是以责权利关系及其制度的调整为核心和主线。农村的改革主要包括:度的推行,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乡镇企业的建立、发展和改革,在家庭联产承包制基础上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农业产业化等。考察这一过程,我们发现每一步改革的实质都是“产权制度改革”或“产权关系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实际上从一开始就是产权制度改革,因为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经营责任制、租赁经营责任制、股份制等改革,本质上都是调整企业和政府的产权关系。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实质也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责权利的界定和调整。
2、以旧制度最薄弱或新制度需求最强烈的环节——农业制度为突破口。
从总体上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最早是从农村的土地产权制度和生产组织制度开始的。为什么制度变迁首先发生在农村?我们认为这是适应客观需要而做出的理性选择。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制度、价格剪刀差以及户籍管理制度,使农民蒙受了巨大的利益损失。政社合一的制度名为集体经济,实为变相的国营经济。与城市的集体和国营经济不同的是,国家对农村的集体经济基本上“管而不包”。这样农村改革的机会成本很低,农村对新制度的需求也就更加强烈。因此,农村相对于城市而言,旧的制度更容易打破,新的制度更容易产生,自发的制度变迁发生之后,更能够得到政府的迅速认可和支持。
3、允许旧体制外生产新体制,即体制增量调整与体制存量调整并行,而且以前者促进后者。
中国的经济体制,在旧体制的根本性变革难度较大的情况下,确实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增量改革、体制外突破来改革经济体制的结构和促进或倒逼旧体制的变革,这是渐进式改革获得成功的重要原因和主要经验之一,应该予以充分肯定。但是,不能因此而认为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成功和经济的持续增长靠的就是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无论体制改革还是经济增长,都是“两条腿”走路。公有制经济(包括集体经济和国有经济)的体制,一直都在改革,甚至比非公有制经济的出现要早。对集体农业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包括对土地制度的改革,都在20世纪70年代末就开始了。而且,在强调体制外改革的积极作用的同时,决不应当忽视国有经济在改革和发展中的巨大作用。与非国有经济相比,国有经济市场化的速度较慢,这固然不利于市场化的进程,但是可以使大量经济资源特别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部门处于政府直接控制之下,这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政治和经济的稳定,有利于控制转轨过程中的各种矛盾,而且能够在市场机制很不完善的情况下,通过政府的调节弥补市场的不足,克服市场的缺陷,充分发挥政府导向的作用,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国有经济实际上也为中国的渐进式改革和非公有经济的发展承担着成本。我们假设:国有经济体制一开始就彻底变革,那么,非公有制经济能否发展到现在的水平?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能否顺利?这些问题的答案可能要改变。
4、包括政府在内的多元主体联合创新体制,政府扮演重要角色。
中国经济体制变迁过程中的初始主体可能存在比较大的差别,但是在制度的设计和变迁过程中,是多元主体联合创新体制,并不断进行着角色的转换。其中,政府作为多元主体中的一员在体制创新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以农村改革为例。前面已经分析,农村经济体制变迁包括许多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是、股份合作制和与农业产业化相适应的正在进行的制度创新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不同主体扮演不同角色,起着不同作用,不同阶段的角色及其作用又是有所变化的。政府虽然不是在每一项改革或改革的每一个环节上都充当主角或领域者,但是,它作为重要的制度变迁主体的作用是不可否认的。
家庭承包责任制作为制度创新在很短时间里向全国推广,则属于新制度的扩散。在这一过程中,中央政府是最重要的主体。它对的认可、支持极大地打消了广大农民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顾虑,使新制度以尽快的速度扩散。当然,最基本、最重要的事实是:这一变革除了触犯了少数人的既得利益外,于农民、于中央和地方政府、于城市居民都是有益的,基本上属于帕雷托改进,所在大家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支持改革的。
家庭联产责任制也有局限性。还是农民自己在实践中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自然地创造了一种扬弃、适应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的制度形式——股份合作制。毫无疑问,广大农民自己是主角,他们是制度的设计者和实施者。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基本上是认可、顺应、引导。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创新,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又拉开了帷幕。农民现在已经意识到家庭小规模经营对他们的种种不利。因此,农民们自己又在探索,他们仍然是创新的主角。
乡镇企业的发展既是中国农村的产业革命,又导致了整个农村经济体制的重要创新——可以与农业中的家庭承包责任制相提并论的制度创新。这一创新有一个过程,在过程的不同阶段,创新的不同主体及其相互关系是有所变化的。几乎在家庭承包制刚刚全面实施的同时,“社队企业”开始实行承包制,即由公社、大队包给一些“能人”。这些“能人”都是农民,是农民中的“基层干部”或原来就是“社队企业”的经营者。第一步制度创新,是由“基层干部”唱主角,集体代表——公社、大队、生产队及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广大农民共同参与的,几乎没有反对的主体,因为它对任何一个群体或阶层或国家,都是有益无害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显然支持,但不是创新的发动者和领导者,不是主角。
20世纪80年代中期,已经有些大胆的农民开始投资办企业了。有些单独办、家庭办,有些是农户合伙办,这就使乡镇企业自身的组织也出现了新形式——家庭企业和合伙企业。非公有的乡镇企业取得了超常发展。农民自己仍然是创新的主角。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起了一个“放”或“允许”的作用,即所谓“给政策”,例如国务院1984年的4号文件认可、允许个体或联合投资。当然,“放”本身也是一种对创新的“参与”,它与阻挠或观望是不同的,与一般的“支持”也不一样。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也是这一制度创新的重要主体。
20世纪9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进行了更深层次的体制创新,目标是与现代市场经济接轨。最大的特点就是政府特别是县以上的政府基本上退出了“制度创新主体”行列。因为经过第
一、二步政府“放”以后,乡镇企业走上了自我发展、自我创新的道路。在政府跟乡镇企业没有产权关系,乡镇企业也不再需要政府“放”什么权、给什么政策的情况下,政府面对乡镇企业的制度创新,就显得没有什么可为了。进入9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从合伙制到股份合作制,甚至有些向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化的演变,都是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的投资者和广大农民自己的事情,他们顺应市场、产业变化的需要,很自然地完成了一次又一次产权关系和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创新。这是由他们的产权及由此决定的经济地位和经济利益关系决定的,他们有产权,从而有谈判实力,能够左右制度变迁的方向,而且也必须左右,以维护其产权收益。
国有企业至今为止的制度创新,尽管地方政府、企业及企业员工等主体在不同阶段的角色或作用在变化,但是中央政府除了创新初期很短时期外,一直都是创新的主角,一直都是它主导,它决定创新的方向和方式,并组织试点和推广。
5、从制度变迁的规律和中国实际出发,选择渐进式改革的方式或道路。
对于体制转轨,理论上存在多种途径或方式。在实践中,也有多种方式,人们把20世纪开始、持续至今还没有完成的许多国家的改革,大体上划分为两种方式:渐进式改革和激进式改革或“休克式疗法”。从改革的效果来看,比较多的人认为,以中国为代表的渐进式改革更加成功。主要标志是,在市场化改革推进过程中,经济快速发展,连续20年经济平均以近两位数的速度增长;与此同时,物价上涨率限制在公众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从1979年至1999年,社会零售物价上涨率平均为6.6%(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率从1985年至1999年平均为8.9%),没有到两位数,从而没有危及经济稳定和社会稳定(张卓元,2000)。由于经济快速发展,物价上涨率总的来说处于居民可承受的范围内,全国人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普遍有较大提高,得到改革的实惠。
所谓渐进式改革是指在根本经济制度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对经济发展过程中限制或阻碍经济发展的经济体制进行逐渐地改革。中国的渐进式改革体现在许多方面:从农村改革开始,然后扩展到城市;先着力发展比较适应市场经济的非国有制经济,而后重点推进国有经济的改革;先发展商品市场,然后着重发展生产要素市场;价格改革先调后放,调放结合,并逐步同国际市场价格相联系;生产、流通、价格等都出现计划内外双轨制,然后向市场单轨制过渡;经济特区、沿海城市改革开放先行一步,逐步向内地推开,实现全方位开放等等。在改革推进的方法上,也是这样。先是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然后随着经验的积累,逐步实行相互协调、相互配套的整体推进;还有是先易后难,先改革那些比较容易改的领域,最后搞攻坚战——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中国的国有企业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有着密切关系。由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牵涉到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社会成员的就业与福利保障,所以一直是中国经济改革中最为复杂、最为困难的改革。为了保持社会稳定,避免对企业的迅速改革可能导致的生产下降,失去社会大众对制度变迁的支持,同时又要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中国企业制度的变迁实际上是通过体制外变迁和体制内发展相结合的道路来推进的。也就是前面分析的“两条腿”走路。
当然,我们只能说,从目前的情况看,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比较成功。但是,它同样有其局限性。而且,我们也不能认为或断定激进式改革就不成功或不能成功。一切有待更长时期的时间去检验。不同国家在不同时期的制度变迁所面临的环境和约束条件不同,改革道路的选择也可能不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教训
1、对收入分配制度和收入分配状况重视不够,造成的后果将是深刻而长期的。
我国在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也在收入分配领域进行着相应的改革,提出了“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方式并存”、“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政策。但是,实际情况是,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1)从基尼系数来看,根据世界银行的测算,1978年我国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是0.33,这说明我国当时属于个人收入差距比较小的国家;而到1995年基尼系数已达到0.445,1998年上升到0.456,不仅超过了国际上公认的中等合理差距水平,而且超过了美国1990年家庭收入0.43的基尼系数。(2)从城乡收入差距来看,根据国家统计部门的调查,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率为2.36∶1,1985年为1.72∶1,1999年为2.65∶1;从这三个比值上可以看出,1978年至1999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出先缩小后又扩大的趋势。(3)从地区收入差距来看,1980年东部地区职工的收入要低于西部地区,中部地区的收入水平最低。大约到1989年前后,东西部地区的职工收入基本持平。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收入差距逐渐拉开,到1997年东西部地区的职工收入比达到1.4∶1;农村收入差距则从1980年的1.46∶1扩大到1997年的2.5∶1。(4)从行业收入差距来看,据统计,1978年收入最高的行业是电力、煤气和水生产供应业,职工平均工资为850元,收入最低的行业为社会服务业,职工平均工资为392元,二者绝对差距是458元,相对差距为2.17∶1;到1998年,收入最高的行业为金融保险业,职工年均收入为10,633元,收入最低的行业为农林业,职工年均工资为4,528元,二者绝对差距为6,015元,相对差距扩大到2.35∶1。(5)从社会各个阶层的收入差距来看,据温州的一项调查,在一般的私营企业中,企业主的年收入为一般职工的21倍,在具有百万资产以上的私营企业中,业主的年收入为一般职工的79倍。而据湖北省统计局、劳动厅、计委联合调查组对湖北省50家停产半停产企业的1258名职工的调查显示,他们的平均月工资只有66元,仅相当于私营企业主月生活费1827.56元的3.6%(韩留富,2001)。
目前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已经导致了严重而长期的社会经济问题。例如,有效需求不足,有效需求不足的原因虽然有许多种,但是大多数居民收入低、收入分配不合理,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多数居民虽然有强烈的需求冲动,但是没有购买力,无法形成有效需求。收入差距的拉大在短期内难以消除,而且随着我国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政策的实施,这种收入差距还会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
2、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导致经济体制改革有时难以突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也在进行着政治体制改革。但是从现实中可以看出,后者是滞后于前者的。当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才考虑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而且往往是推而不动或大推小动,甚至越改越令人不满意,例如,机构改革,越改越臃肿。可以说,政治体制改革的严重滞后,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阻力。
3、对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互动关系重视不够,技术创新落后于制度创新。
这里所谓的“技术创新”是指直接生产领域的技术发明、创新、运用,不是科学家的实验室或档案柜里的“科研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不断进行,可以说制度创新是明显的。但是,技术创新相对于制度创新是严重滞后的。技术创新滞后于制度创新的后果就是当制度创新所带来的效率完全发挥出来之后,经济发展的动力就趋于消失。
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来看,从1978年开始的农民自发改革,到1984年的全面推行,农业技术基本上没有创新,甚至有倒退。即使到现在,农业技术也没有太大的、普遍的进展。国有企业主要强调进行经营管理体制和产权改革,技术领域的改革和创新、设备的更新和改造、员工的技术培训等,都没有明显的进步。在调查研究中也发现,同一个地区的不同企业在面临相同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下,在制度变迁发生后,虽然在短期内都促进了企业效益的明显好转,但是过几年后,却出现了企业效益的明显差异。其中一个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技术进步的作用。这也说明了技术创新在制度创新后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
当然,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是互动的,技术创新的相对滞后,也与制度有关。说明制度安排对技术创新、推广和运用没有足够的激励。因此,我们应该从技术创新的相对不足反思我们的制度创新——它的不足和不配套。
一、新时期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根据我国已初步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进一步发展和改革面临一系列新矛盾、新任务的形势,我们党及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指导方针,标志着改革开放站上了新的历史起点。党的十七大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坚持改革开放有机地融为一体,为新时期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深刻认识“新时期”,正确把握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后我国发展与改革关系的一系列新特征,是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前提,也为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这些体制机制障碍既有体制转轨不彻底,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基础原因,但新的矛盾又并不完全由于“市场取向”不够这一原因,产生了复杂的表现形式。特别是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日趋突出,我国经济在迈上新台阶后,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艰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充分考虑上述问题对体制机制的要求,拓宽改革攻坚的层面,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二是改革开放推动人民生活总体上进入小康水平,成就伟大,但同时收入分配差距出现拉大趋势,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在减少的同时仍有相当数量,与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城市发展迅猛、农村相对发展滞后,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任务艰巨;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统筹兼顾效率与公平,统筹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显然,深化改革要更加重视民生领域的制度创新,重视各种利益关系的统筹兼顾和利益关系调整的制度建设。
三是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活力显著增强,同时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协调配套的诸多新课题,医疗、教育、文化、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运行体制存在大量的改革任务。
我国进入新时期所呈现出的新问题,是在改革开放取得伟大成就基础上的新矛盾,是生产力和综合国力跃上新的历史台阶后的新挑战。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在初步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经济体制改革所依据的客观情势在总体上已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作为30年改革所集中针对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不复存在,但改革的渐进性特征又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需要的很多配套性、协调性制度,不可能在以“转轨”任务最集中的改革进程中得到同步解决。因此,转轨取得初步成功后,解决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后的一系列配套性协调性问题,就必然成为改革中更加重要的内容,成为新时期改革向纵深推进的方向。
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以建立科学发展观体制保障为重要内容,也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方针的改革。十六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是经济体制改革,第一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标志科学发展观的形成本来就是改革开放实践所呼唤的。党的十七大全面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下,把改革开放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机统一,实际上明确了新时期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基本方向,为我们解决进入新时期面临的深层矛盾,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
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与继续深化市场取向改革这两个方面,统一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入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经历从初步建立到逐步完善的转折。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标志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性转折。完善体制是继续完成“市场取向”为基础的“完善”,也包括更广泛和深刻的新内涵。既要“更大程度地”、也要“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实现市场配置资源,已经成为深化改革的重心所在。解决“更好”的问题,就是“完善”的问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必然包括更好地解决宏观调控与市场基础的互动问题,更好地解决城乡、区域之间改革发展协调性问题,更好地解决经济发展动力与重视民生的配套性问题;更好地在体制上解决可持续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市场机制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巨大的活力,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我国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还带有很大的初兴特点,市场机制本身也不可避免带有自发性和盲目性,通过“完善”体制,可以有效抑制其自发性和盲目性,更好解决过度消耗资源、污染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式经济增长和不合理的经济结构,更好解决经济社会协调、城乡协调、区域协调问题,更好地解决一系列制度建设问题。从根本上说,实现新时期又好又快发展,还是要靠改革开放为动力。
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与连续进行的市场取向的改革是互动的关系,并不是也不能代替市场取向的系列改革。市场取向,体现经济体制改革继往开来的连续性。坚持改革开放方向,决不能离开市场配置资源这一贯通改革开放过程的体制性基础。建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要着力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有利于实现协调统筹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注重民生为重点的多方面制度创新。这些向纵深领域推进的改革是在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上进行的,与市场取向的改革是协调进行的。仅靠市场机制,固然不可能自发实现科学发展,还要解决一系列制度建设,但离开了市场配置资
源的基础性作用,也就不可能有任何的科学发展。经过30年不懈努力,我国虽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这一基础性领域的改革并没有完成,一些重要环节仍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一些重点领域的改革仍然需要以更大的决心来推进。已经实现市场机制的部位,进一步完善的任务也十分艰巨。例如健全和改善宏观调控、完善各类微观主体现代产权制度、加快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深化生产要素市场的培育、推进垄断行业的改革、打破市场封锁等等。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的推进,必须与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相协调,而不能离开这一取向。这就体现了新时期改革向深度广度拓展的时代特征,体现了经济体制改革历程是承继的、连续的,又是适应发展新时期向深度广度的拓展。
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的推进,在市场取向改革基础上拓展和强调的新内容很丰富,其中,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关系最密切的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要更加重视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二是形成推进新型工业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三是建立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四是形成以自律协调为基础的社会运行机制。以下对四个层面分别做一些简要分析。
二、更加重视市场基础上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
新时期深化改革要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保障,体现以人为本的出发点,体现发展观、市场观与价值观的统一。这一问题,是在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上提出的,也要在市场取向改革基础上得到解决。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了具有活力、动力与资源配置效率的优势,形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但是,市场机制自身也是有缺陷的,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带有利益即期性,如果不能驾驭其“自发作用”,将会对社会效益与公平正义价值产生冲击,这在市场经济形成初期和工业化加速期相交汇的阶段,可能助推经济、社会各种矛盾问题的产生积累。为此,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后,必须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基础上,高度重视弥补市场缺陷的制度建设,重视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既要保障效率,又要重视公平,当前需要更加注重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建设。最重要的是重视分配、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制度建设,重视公共服务行业社会效益的制度建设,更加注重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协调。
围绕“重民生”为重点深化改革,是经济体制与社会体制相交汇的改革,也是新时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题中之义。民生领域的体制都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紧密关联的,不可能离开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来解决民生问题。解决民生问题要靠发展,但在特定条件下,发展并不一定能自动解决民生问题。从根本说,解决民生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公平正义,要靠继续深化改革。在这方面的改革,不仅仅是以提高效率,加快发展作为改革的直接目的,而是要把公平公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深化改革中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就业制度创新、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医疗卫生改革、教育文化体制创新、安居工程建设、直到加强各方面的公共服务等方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是新时期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着力点。
要重视初次分配也要有公平观,综合处理好再次分配调节与初次分配制度的关系。再次分配是收入调节的主要领域,是以公平性调节为原则的,当然调节的深度以不损害效益机制为限,我国目前仍有进一步加大调节力度的余地。在我国现阶段,完全依赖再次分配调节是难以覆盖社会各方面的,社会保障体制的建设与完善,是伴随整个工业化进程的一个艰巨任务,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全国城乡范围到位的保障调节。在这个历史阶段,分配体制的改革必须重视初次分配领域的调节。实际上,群众对分配意见的直接感受也主要来自于初次分配领域。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提高劳动在社会收入中的比重,这一论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初次分配领域还是要确保效率优先,这很重要,只有可以促进劳动效率的体制,才能建立起有效的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的体制。但初次分配也必须注重公平,要以制度形式规范收入差距。提高劳动在社会收入中的比重,实际上就是要正确处理好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和按劳分配的协调,要考虑分类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包括农民工最低工资制度。增加农民收入始终是工业化过程中的关注点,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与农业、农民补贴,同时,适时研究农产品价格调控体制,稳定农资产品价格,合理调控农产品价格。
要高度重视就业制度创新。就业既是经济层面的事,也是社会层面、人文层面的事,体现社会的价值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从我国当前劳动力巨大压力的实际考虑,如果就业问题解决不好,仅靠扩大社会保障制度和再分配调节就难以支撑社会和谐与公平。在我国现阶段,发展既应当是可持续的发展,也应当是有利于带动就业的发展。就业问题既是长期压力,也是经济发展的当前现实压力,决不能因其长期性而忽视当前。我国现阶段的就业问题,是工业化、城镇化阶段经济社会转型的特定问题,不能仅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宏观调控指标,而应当有发展战略选择和更有效的制度安排。要大力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作为我国现阶段的重要发展战略之一,真正解决不利于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这是带动就业增长的主要领域。促进就业还要研究新思路。对产业工人、包括进城务工者,要严格实行8小时工作制和双休日,加强劳动保护;对某些产业,包括内外资,可否根据产业特征给予劳动力数量的适当外在调控。该破产、该下岗、该裁员的当然还要进行,这是市场经济规律,但国家应当扶持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教育、转业培训。就内外需就业结构看,我国在就业压力下,农民工的超低工资支持了超常规的低价格出口的持续增长,维持了扩大农民工队伍就业状态,但这部分就业的过低收入水平不能形成为相当的国内需求,制约了与经济增长相应的国内需求增长,反过来也会制约内需性就业增长,这是需要与扩大内需一并深入研究的。
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新时期改革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要防止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对社会保障制度重视不够,突出体现在政府性资金直接投资项目数额偏大,而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缺口又很大。今后确实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转移支付和财政支持。另一种倾向是脱离现阶段实际,对社会保障寄予脱离现阶段可能的期望,提出一些不可能在现阶段实现的口号,这同样是有害的。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几个核心问题是,一是尽可能扩大覆盖面。特别要更加重视城市低收入和低就业家庭,更加关注农村社保体系的启动建设。二是对养老医疗保障加大统筹体系建设。首先要提高统筹层次,养老统筹到省,医疗至少到市。其次要加快探索人口迁移所必需的社保转移,中央政府要在社保转移方面加强协调支持和监督力度。三要逐步增加财政投入。这里的投入并不能对应产出,而是政府的公共责
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基础。
三、形成推进新型工业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从总体上摆脱贫困、解决温饱,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阶段。面向未来,深化改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已经从推进生存型发展的需要为主转变为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速发展为主的新阶段。其中,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加快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实现这一历史任务,必须在体制上解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关键问题。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形成,推动了中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的发展,但实现可持续发展仍然面临很多矛盾。不解决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问题,我国在人口多、资源不足情况下,就不能顺利地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进程。进一步深化改革,要着力于解决自主创新、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体制问题。对此,我国已经启动了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出台了促进自主创新的系列政策,并正在加快解决涉及主体功能区建设的体制机制问题。我国的工业化、信息化是在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下发展的,也是在完善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发展的,大量体制性机制性问题需要靠深化改革来解决,这是我国发展阶段的基础特征决定的。
党的十七大提出,新时期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着力解决两个关键性问题,即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两个关键问题在新时期是一体互动的。一是在新的历史时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目标,要着力实现二者的统一;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虽然有其自身特定的内容,但关键问题还是要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实现。如果仅仅就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采取一些权宜管理措施,那很容易走上行政手段主导的老路,从长远看反而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也要建立在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上。重点是要重视市场的约束机制建设。市场本身具有两个方面的机制:激励导向机制、约束限制机制。两个机制都健全,才能构成完整的市场机制,才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我们不能把市场机制仅理解为激励机制,很重要的方面在于市场约束机制的建设,这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础。宏观调控要起作用,没有市场约束机制就起不了作用,除非只用行政手段,那还有什么宏观调控?过去我们花费了很多的行政力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仍然不理想,问题在于体制、机制的角度研究不够。要改革经济管理体制,使经济管理与市场机制相适应。例如资源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未形成、投资管理体制不完善、财税体制不健全等重要问题,要成为新时期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要加强市场主体自身的各项改革,强化市场主体内在约束机制。市场本身就有约束机制,但还要通过市场主体的内在约束机制的健全才可以实现。还要规范市场主体的外部约束,加强市场秩序与市场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市场信息体系建设,正确发挥市场机制的约束作用。
政府“经济调节”也要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力求形成具有制度属性的经济调节机制。增长方式粗放,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环境制约日趋突出等,这些问题确实不能够完全由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自动解决,这在健全的市场经济中也是做不到的,必须健全符合需要的经济调节制度。实际中,对部分高耗能行业投资过热、部分行业过度投资等方面的调控办法更多地采用了行政手段,这也是基于当前制度不健全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但我们应当努力建立基于市场调节,又不放任市场的经济调节机制。所谓带有制度属性的经济调节,即直接利用市场机制作用,对某些重要环节按产业导向意图设置制度性调节机制。一要探讨建立资源产权制度。解决资源浪费无节制问题,税费的办法、处罚的办法能够解决一些问题,但事倍功半。根本的基础还是要建立资源产权制度,使资源形成产权约束。我国的矿产资源、城市土地资源归国家所有,这是我们能够建立资源产权约束的制度基础。二是要尽可能在市场基础上设置经济调节的制度性节点。减排要探讨设立排污费用制度,排污必须列入企业成本,探讨建立排污权交易;节能也可以设置相应的制度,例如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要建立有效的价格分摊制度等等;促进节约利用土地,仅靠计划、项目、处罚也是不行的,关键是要规范土地市场,特别是对农村土地要建立与市场经济接轨的使用和流转办法。
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
我国目前城镇化进程,是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制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进行的。一方面,工业化已经推动并形成强大的城镇化趋势,另一方面,由于二元经济经济结构体制没有相应转变,城镇化又大大落后于工业化。根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公布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6157万,占总人口的42.99%,其中包括进城务工农民,如果减去1.5亿经常性进城务工农民,城镇非农业人口比重变为30%。这一数据距离我国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总产值已达到88.3%的工业化参照数据相差甚远。可以说,我国工业化进程已经极大地开拓了城镇化空间,但城镇化的潜力并没有顺畅地释放出来,我们已经到了必须破解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历史阶段。二元经济结构是―个生产力发展阶段问题,也是―个体制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要在发展中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中国特色城镇化的历史进程。
进入新时期以后,统筹城乡发展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环节,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在改革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城乡关系已经不同于改革开放初期,特别是农民进城务工已形成巨大的规模,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城乡关系已经到了发生巨大变革的前夜,很多问题亟待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把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放在改革向纵深推进的重要位置。
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必然要求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而城乡二元结构也只能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逐步消除,这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辩证关系。也就是说,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和延续,是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发展阶段的产物,它首先是一个经济发展问题,不可能通过某项体制变革来即刻改变。但是,目前的问题在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而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步伐已经滞后,在部分地区的农村,已经与城市经济密切交融,但在土地、落户等重要体制上,已经制约了进一步发展。从人口构成看,如果只看三次产业产值,我国第一产业早已在GDP的15%以下,似乎已经实现了工业化。而我国就业人口大部分仍是农业人口,城市的工业产值在相当程度上是农民工创造的,但这部分工业对城镇化作用较小。这种情况给我们带来城乡统筹发展的复杂局
面。在工业化进程中,城乡二元分治的体制会抵消我们提高农民收入的种种愿望和努力,阻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逐步缩小。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现金收入之比逐年扩大,1985年为1.8倍,2007年扩大到3.32倍。近年我国一直着力于提高农民收入,但城乡差距持续扩大的趋势未能改变。这些说明,改变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的进程必须逐步展开。既要反对不顾生产发展条件,把改变二元结构和城乡关系理想化,也要看到,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已经到了经济发展和体制创新互动的阶段。有的体制已经具备了先行先试、局部展开的要求和条件。只有深化改革,适时出台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政策措施,城乡协调、工业化城镇化协调才能步入良性轨道。
要稳定和完善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必然包括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发展要融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也必须得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要通过改革建立农村集体经济适应城乡一体化、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探索适应市场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当然,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涉及面很广,必须在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前提下进行探索,把握好稳定和改革的关系。
农村生产方式也已经蕴含深刻变革。有条件的地方正在促进适度土地规模化经营。没有适度的土地规模经营,就不可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不可能解放已经离土的农民,也就不可能解决我国城镇化进程滞后的很多矛盾。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从“有条件的地方”起步。目前看,“有条件的地方”最主要是大城市周边城乡结合部。在推进土地规模经营过程中,需要解决农民的权利保障、农民离土的权利置换、并逐步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这就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奠定了重要基础。
已经到了必须高度重视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阶段。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的大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已经难以孤立运行于农村经济社会形态了,这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核心问题之一,已到了非重视制度创新不可的时候。包括农民承包土地流转、农户宅基地确权与农民进城后的流转问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何流转问题。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确实要保护耕地总量、保护农民利益,同时也要在逐步破解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相衔接方面积极探索,促进城镇化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要实现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转化身份的制度建设。基本内容是建立城乡能够对接的身份转化制度。只有让进城务工农民逐步转为真正意义的市民,与原有土地关系脱钩,才能实质性地缓解农村人地紧张关系、提高耕种效益,改善在乡农民生产条件,实现城乡共赢。转化身份的制度不可能一步到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实施。农民工问题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将长期存在,但身份转化的工作也应当逐步推进。
要有一个统筹协调的城市化、城镇化管理机制。目前部门之间协调性较差,多元目标之间缺少统筹。例如空间布局问题,应当统筹我国主导各类空间布局的规划和法律体系的研究,是否可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主体功能区设计为主导,加入城镇化布局的考虑,统筹协调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之间的关系。新农村建设也要在农村社会建设与发展的基础上,注重与我国工业化、城市化道路的模式统筹考虑,与我国城市化道路的制度安排予以统筹协调。
五、形成以自律协调为基础的社会运行机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要把社会自律、基层自治机制的形成放到深化改革的重要战略位置。这一任务在改革开放30年中已经触及,但并未提高到战略性、全局性改革任务的位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的新形势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必要把自律协调的社会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放到重要战略位置。
力求形成社会自律协调、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这既是社会体制,也是经济体制、政治体制乃至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从经济体制看,如果不能有效形成社会自律协调、基层群众自治的机制,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经济运行就必然会过多地依靠行政力量。依靠行政手段,最终也就难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公民,在市场经济充满活力的运行中,也必然存在大量需要依靠一定机制及时解决化解的矛盾,各种利益群体产生后,也必然要求有序及时的利益协调机制,在法制的基础上由社会自身调节矛盾利益。可以说,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到一定阶段后,发展社会自律协调机制、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就是必然的选择。
形成以自律协调为基础的社会运行机制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基础。我们已经初步完成了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的体制转轨,进一步完善这个体制,当然需要政府改革的配套,宏观调控的配套等等,但这并不够,更重要的问题在于社会自律协调机制的形成。可以说,没有社会自律协调机制,就不能顺畅实现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使很多本应在市场基础上由社会自律协调解决的问题维系于政府的干预,也必然不能最终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这一重要改革领域,可能是比政府行政体制更具有基础性的改革。不要以为社会自律协调机制只存在于社会领域,它的基础实际上在经济领域,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应有之义。比如现在推出的政府行政体制改革要实现“四个分开”,“四个分开”显然是必要的,但实际操作在政府和中介组织的关系上缺少更为基础的前提,就是把社会自律协调机制摆上更前置的位置。从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角度来说,政府要把应该由社会中介组织协调解决的事项移交给中介组织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还在于市场中介组织的建设是否已经具备条件,需要实现政事分开的中介组织目前是什么性质。可以说,社会自律协调机制没有改革到位,行政体制改革是不可能到位的。
1.林德布洛姆的渐进决策理论概述
1.1 理性决策模型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政策科学在西方学术界逐渐兴起,在政治和行政决策领域中产生最大影响的是理性决策理论。理性决策模型起源于传统经济学的理论,以“经济人”的假设为前提,“决策者知道所有与具体问题有关的目标、信息,能辨别并有意义地评估所有选择,继而从所有可行方案中挑选出最好的一种。”[1]
然而社会现实不等于理论假设,理性决策模型的假设条件遭遇到诸多障碍。它遭许多学者特别是查尔斯·林德布洛姆与赫伯特·西蒙的强烈批评。“林德布洛姆指出:决策者并不是面对一个既定问题,而只是首先必须找出和说明问题。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认识与看法。比如物价迅速上涨,需要对通货膨胀问题做出反应。”[2]
1.2 渐进决策模型
为了跳出理性决策模式的框架,弥补其中的不足,美国政治学家和政策科学家林德布罗姆提出了渐进决策理论。林德布洛姆在1953年所着的《政治、经济及福利》中提出了“渐进主义”概念;在1959年发表与《公共行政评论》春季号的《“渐进调适”的科学》论文中,他又提出了“渐进调适的科学”的概念;1963年,林德布洛姆在《决策的策略》中讲其政策分析模型称为“断续渐进主义”;至此,林德布洛姆的渐进决策理论基本形成。
该模型的基本假定是,决策者的资源(时间、信息、金钱)有限、决策者能力有限、目标与手段的相对性、过去决策的正当性与当前决策的不可预测性、沉淀成本、政治上的可行性,所以,公共政策乃是过去政策的调整,按部就班原则、积小变大原则和稳中求变原则是渐进决策模型需要遵循的三个原则。
渐进模型有其自身的特点:渐进模型要求决策者必须保留对以往政策的承诺。政策制定要以现行政策为基础,不能重打鼓另开张;渐进模型注重研究现行政策的缺陷,并不强调有所创新,也不是无所作为,只是注重对现行政策的修改与补充,以弥补现行政策的缺陷;渐进模型强调目标与方案之间的相互调适,不是一劳永逸,要注意反馈调节,在试探和摸索中前进。
2.从渐进决策理论看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1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采取渐进式改革的必然性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选择的是渐进决策模式,首先取决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各地政府的行政水平发展极不平衡,行政观念差距大,因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只能采取渐进模式,通过不断尝试来得到行政管理改革的最终成功。其次,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关键是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能选择渐进决策模式。再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渐进性决定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渐进性。每一次大规模的机构改革都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的进程为主要目的,适应发展市场经济需要的政府管理体制、管理职能、管理机构和管理方式,也只有经过不断探索、实践,才能逐步建立起来,这也决定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只能选择渐进决策模式。
2.2 渐进决策模型在我国改革中的运用解析
经济发展、社会结构变迁,乃至人民的生活方式都在不断发生急剧变化,因而对政府结构与运行模式也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进而对我国行政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方式也不断提出新的挑战。
(1)1982年政府机构改革,从“精兵简政”到“废除干部终身制”。这次改革主要是精简机构、裁减人员,最终提高机构的运行效率,没有触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没有转变政府职能。
(2)1988年政府机构改革——从提出转变职能到开创“三定”局面。这次改革的历史性贡献是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这一命题。但是这种机构改革仍然是为了适应当时计划经济为主的经济体制,这就决定了当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政府机构必须进一步改革。
(3)1993年政府机构改革——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到政企分开。中国政府首次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即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着重转变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并明确提出根本途径是政企分开。
(4)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从建设中国特色行政管理体制到大刀阔斧改革。1998年这次大刀阔斧的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由40个减少为29个,政府机构和人员得到大幅度的精简,在很大程度上消除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3]
(5)2003年政府机构改革——从进一步转变职能到提高政府管理水平。这次改革主要在于抓住当时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另外以改革重点为突破口,完善政府机构设置也是这次改革重要内容。
(6)2008年政府机构改革——从大部制改革到注重民生的服务型政府角色的构建。改革中对渐进决策模式的运用,首先体现在政府机构改革方法步骤的选择方面。其次是在转变政府职能这一改革重点上,思路逐渐明朗化。
2.3 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
(1)整体上继续推进渐进式改革,注意改革的连续性,适当拉大改革的周期,同时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相衔接。以“要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行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理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指导,塑造公共服务型政府。
(2)坚定地以政府职能转变作为政府机构改革的基础,但要加强对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和机构改革工作的分类、分层次指导。从以往的历史经验来看,机构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在于精简。[4]十七大提出的大部门制改革应该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需要注意的是,在论及转变政府职能的时候,要区分不同层次的政府,实事求是。
【摘 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建立,在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及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情况下我国国民经济真正形成了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两个基本层次。对此,分别研究建立它们各自的管理规律和管理途径,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关键词】市场经济体制;宏观经济;管理体系
经济效益是国民经济的细胞,是国家物质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企业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这是它赖以生存、求得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国家财政资金和增加积累的源泉。因此,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企业和企业职工的利益之所在,同时也是发展国民经济、增强国力之所需。何为企业的经济效益?众说纷纭。有人认为产量和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经济效益,有人则认为是市场畅销或上缴利润,也有人认为是产值。笔者认为这些都是考核企业的单项经济指标。马克思曾经说过,“真正的经济――节约――在于节约劳动时间,即低限度的,降低到最低限度的生产成本,但这种节约就等于发展生产力”。马克思这一论断完全反映出现代管理中有关“投入产出法”的实际运用。企业的经济效益是指根据行业的具体情况,有目标、有规则、有计划地按着“优质、低耗、高产、安全”优化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等目标,有程序、有系统地组织企业的生产技术,分配销售等环节的工作,通过产品销售回收资金。在此基础上根据多方面的数据运用现代数学方法计算其投入、产出比例,以最少的投入获得较多的产出,从而体现企业的经济效益。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建立,在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及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情况下,我国国民经济真正形成了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两个基本层次。对此,分别研究建立它们各自的管理规律和管理途径,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基于上述认识,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以及“八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奠定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应抓好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增强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二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商品市场,逐步完善市场体系;三是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经济体制改革上述三个相互联系的任务提出既指明了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的基本任务和基本方向,又提出了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宏观管理体制所必须具备的市场条件和微观基础。这标志着我国对于在搞活微观经济的同时必须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问题有了比较系统的认识。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是相对而言的,它们二者之间虽然没有天然的鸿沟,但也决不仅仅是范围的区别、量的区别、层次的区别。
一、从内涵上划分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主要有两个标志
第一,是否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一个企业、公司,它的范围再大,产值再高,但它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属微观经济范畴。而县、乡的经济,它的范围再小,产值再低,由于它不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因而属宏观经济范畴。在旧的体制下国家直接经营企业,国家统负盈亏,企业实际上是国家政府部门的附属物,而全国实际上也是一个大企业,也就很难区分宏观与微观经济。第二,是否是经济总体。一般说宏观经济表现为一定范围内的经济总体,而微观经济则表现为一定的经济个体或经济系统要素。据此,不难得出结论,宏观经济就是指一定范围的经济总体及其总体运行。其外延包括整个国民经济总体、地区、城市、部门、县、乡镇总体等。微观经济则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及其活动,其外延包括企业、公司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基本经济单位。因此,单从管理主体方面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凡是国家政府机构发挥其应有的经济职能所进行的管理则是宏观经济管理。这一点也是划分宏观、微观经济管理的显著标志之一。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宏观经济管理就是国家各级政府部门为了保证整个国民经济大体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并取得较好的宏观经济效益,对一定范围内的经济总体及其运行所进行的规划、调节、监督和服务等过程。在这里国家各级政府部门是宏观管理的主体,一定范围内的经济总体及其运行是它的客体,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是目的。规划、调节、监督、服务则是它应发挥的主要经济职能。
二、理解、掌握宏观经济管理的本质特征
综观我党到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都包含了两个基本方面:即一是要坚持搞活企业,搞活微观经济;二是要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这两个基本方面是相互统一、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忽视任何一个方面,国民经济就不能协调稳定地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就不能顺利地进行。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之所以区别于其他管理体系,这是由它的自身特点所决定的。首先与微观经济管理相比,它的特点主要是:(1)管理主体的行政性;(2)管理客体的总体性;(3)管理方式的间接性;(4)所需信息的综合性;(5)管理目标的全局性。其次,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与资本主义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也有本质不同,主要表现在:(1)指导思想不同;(2)管理主体与客体不同;(3)管理内容不同;(4)管理方式不同;(5)管理目的不同。
总之,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宏观经济体系不同于过去的国民经济计划管理体系,不仅仅是名称的改变,而且在指导思想、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都有较大变化。从指导思想上说,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是建立在社会主义产品经济基础上的,而宏观调控体系则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力求做到计划与市场即价值规律调节的统一。从管理的内容上看宏观调控体系则以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开为前提,而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则混淆一起,统包统揽。宏观调控体系的着眼点主要放在国家政府部门以对整个宏观经济的长远和全局发展进行规划、调节监督和服务上。从管理方法上看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主要运用间接管理的方式,运用指导性计划和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的方法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进行间接的调节和引导,而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则运用直接管理,指令性计划、行政手段为主的方法进行直接的全面的控制。
三、完善探索实现经济管理结构规律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的总量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主要采取经济办法”,并对近期财税、金融等方面改革也作了详尽的阐述。根据《决定》所提出的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探索的观点,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既要看到社会主义优越性,又要结合初级阶段商品经济发展水平,针对性地采取恰当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宏观经济调控方式和方法,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和结构。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体系是一门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应用科学,又是一门新兴科学,由于它的广泛性和多层性,决定了它的复杂而丰富的内容以及规律性都需在改革的不断实践中加以探索。对于这些复杂而丰富的内容,从不同角度可以进行以下归纳和分类:按经济运行过程和所采取的管理政策不同可以分为需求、供给管理;按管理方式不同可以分为直接、间接管理;按层次不同可分为国家、地区、城市、乡镇宏观经济管理;其次,按管理主体的不同经济管理职能是把整个经济管理划分为宏观经济决策、经济规划、经济调节、经济监督等。
总之,我们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出发,以宏观经济管理主体即国家政府部门经济管理职能为骨架,以保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并取得较好宏观经济效益为核心,将供给与需求、直接与间接、中央与地方管理之综合探索揭示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的基本规律,并结合当前改革开放新阶段的实际,既要总结成功的经验,又要吸取失败的教训;同时,要正确对待国外的先进经验,在做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大胆借鉴。我们相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过我们共同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宏观调控体系一定能得到充分的健全和完善。
从1982年开始的五次政府机构改革内容丰富,就推进策略而言,改革表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与党的重大改革目标相联系,适应改革开放和政策调整的需要。党的以后,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实行了对外开放的政策。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政策的需要,1982年的政府机构改革重点是精简机构,明确部门职责范围,精干领导班子,实现干部“四化”,提高办事效率。1987年,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了政府机构改革的任务,要求按照经济体制改革和政企分开的要求抓住转变职能这个关键,为此,1988年的改革开始提出转变政府管理职能。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的改革便围绕这一目标,“进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切实做到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并结合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与政府内部的制度化建设相配套。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进一步推进机构改革的新任务,1998年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2002年十六大提出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003年的改革目标是“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理顺政府部门职能分工,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二,在总目标明确一致的基础上形成逐步递进和深化配套的渐进模式。改革的总目标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系。虽然每次改革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各有侧重,但改革是在逐步深化和完善,每一次改革都留下了重要的改革成果。1982年的改革内容以机构和大量领导职数的精简为主,国务院工作机构(包括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从100个减为61个。1988年开始把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联系起来,国务院工作机构从72个精简为68个,改革目标是转变职能,精干机构、精简人员,提高行政效率。1993年重点实现政企分开、弱化政府的微观管理职能,国务院工作机构从86个精简为59个。1998年着眼于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精简了很多与计划经济相关的经济部门,国务院工作机构从72个精简为53个,此后可以说是大体走出了精简与膨胀的循环怪圈。2003年的机构改革表现出新的趋向,即没有在机构数量和人员规模上多下功夫,而是着重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国务院工作机构仅从53个精简为52个。大体来看,五次改革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82年改革重点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机构的数量精简为主;1988至1998的三次改革围绕职能转变在继续精简机构的同时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为具体目标;2003年开始的改革重点是解决政府管理职能的优化,标志着政府管理迈向了新的阶段。
第三,在改革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重点领域。2003年之前的改革相对集中在经济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总的趋势是削减、弱化甚至取消,对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相关的部门的改革触动不大。如1993年撤销能源部等7个专业经济管理部,其中有的改为经济实体,有的改为行业。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把计划经济下设置的数量庞大的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基本撤销,使政府对企业由直接管理为主逐步转到间接管理为主。同时,把原来行政机关的部分职能转移到各种协会去承担。2003年的改革围绕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强了政府的监管机构和监管体制建设,凸现政府管理专业化特色。对主要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法、文教卫生、社会事务等部门虽也提出了转变职能、下放权力、调整内部结构和精简人员的要求,但在机构方面基本没有作大的变动,而这些部门也是近年来意见反映较为集中的领域。
第四,国务院工作机构如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协调机构等的改革与部门一样是机构改革的重点。除作为国务院组成机构的部门外,国务院直属机构、工作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门归口管理的国家局和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等在历次改革中也是重点,相应进行了精简和调整。这些机构一是数量与部门相比更多;二是精简幅度不如部门明显,变动不大;三是一直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另外,这些机构,尤其是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的国家局的调整与部门改革有着直接的联系,很多是作为承接部门改革后的职能而设的。
第五,机构改革只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而非全部。以往几轮机构改革的落脚点是在机构和人员的调整上,给人一种印象,似乎撤并机构、精简人员就是政府改革的全部。事实上,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改革现实来看,政府改革都涉及了多个方面,至少涉及到管理理念的变革、组织结构的重组、管理方式的转变等。改革开放的30年里,除了机构改革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理念上的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管理方式上以行政手段为主到建设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提出,无一不体现了改革内容上的全方位和向纵深发展。政府机构改革无疑属于组织结构的重组,只是全面改革内容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大量的改革是在平时的政府工作中适时推进的。
二、制定新一轮改革推进策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即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在新一轮探索推行大部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借鉴五次改革的经验,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要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脚踏实地、稳步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无疑要放在总体方案中来设计和推进。首先,要明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本身的长远目标、中期目标和近期目标各是什么,实现每个阶段性目标的具体指标有哪些、通过什么途径和措施实现,如何从现状向目标过渡等。其次要明确大部门体制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定位,并设计相应的长远目标、中期目标和近期目标,制定相应的具体指标和实现措施。再次,要选择好适宜推进改革的具体领域和部门,做好充分、充足的改革准备工作,从改革的多个维度出发进行细致的整体设计、逐步推进。要把改革措施与改革目标区分开来,每次的目标要有限、措施要具体。
二是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来进行。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职能转变仍然是政府改革的核心内容。在不同阶段,职能转变呈现不同的客观需求和工作重点,就当前而言,重点应在科学界定政府总体职能的基础上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科学配置和划分政府职能。纵向职能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划分,横向职能则涉及不同部门间职能的调整和平衡。同时,还要重视和规范政府的运行职能,如计划职能、组织职能、领导职能、绩效评估职能等,这些职能是所有政府机构在管理中的共性职能,要制定相对统一的规范化标准要求。大部门体制改革表面看是机构的整合改革,实际上是为了解决职能的合理配置问题,以解决不同部门间职能的交叉、重叠或划分不清的顽疾,这就不可避免要面临职能的纵向、横向划分和运行职能的规范问题。为此,我们应该首先“摸清家底”,对现有部门的职能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分析总结与科学论证,只有搞清楚症结是职能界定问题和划分不清问题,还是具体执行中的问题,才能采取相应对策。
三是要探索通过多种途径实现整合目的。随着改革的深化,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责越来越重,相关部门所处理的事务关联性强,需要加强整合,但整合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从内容上讲包括组织机构的整合、过程的整合、资金的整合、专业的整合;从程度讲包括侧重于组织之间正式的、全面的整合,也包括侧重共同决策和执行的整合,还包括基于信任和互惠的非正式整合。目前可以考虑选择的途径:一是机构的整合,这是最直接的,其前提是不同机构之间的职责重叠或相近。二是在保持机构边界不变的基础上,注重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协调性机构和机制的建设,例如可以从管理过程方面探索统一目标、共同决策、联合执行甚至联合预算等方式引导各方的合作。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部门的性质和隶属关系不相同,合作时不能强调集权而要适度划分权力,不过多追求一致性和普遍性,避免以往传统模式中一个部门处理一个问题、在面对多重属性的问题时常常出现“管理重叠”或“管理真空”的混乱局面。
政治体制改革为什么会滞后?
时间: 2003-4-18 作者:李景鹏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政治体制改革也就逐渐地被提上日程,并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人们都希望政治体制改革能够进展得快一些,最好能走在经济改革的前面,至少也能和经济改革同步进行。
那么,人们为什么会如此关注政治体制改革呢?一般地说,促使人们关心政治体制改革的大约有如下的一些因素:第一,对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关怀。生活本身的经验告诉人们,好的政治体制是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保障,而不好的政治体制则会成为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障碍。因此,要想使生活不断地得到改善,就要通过经济改革促进经济发展,而要想使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顺利地进行,就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好的政治体制。第二,对整个国家的政治状况的不满。人们通过横向的比较(主要是知识分子)会感觉到我们的政治体制在结构、制度、程序、运行机制方面不完善、不理想。为了追求更理想的政治体制而产生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第三,对社会生活失序状态的不满。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利益关系的变化,社会生活秩序正在经历着一个深刻的转变,原有的秩序逐渐地瓦解,而新的秩序还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从而产生了社会生活的失序状况。而在这种失序中最为严重的就是政治腐败。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人们便寄希望于政治体制改革。第四,对自己的政治地位和政治权利的状况不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教育水平的提高,以及人们眼界的开阔,人们对自己的政治地位和应该享有的政治权利便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而人们就会深感现有的政治体制的不理想、不完善,要求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第五,对某种具体的不良政治遭遇的感受。在平时的政治生活中由于政治体制的不完善以及政治腐败等原因,往往使人们遭遇到一些不公正的甚至是伤害性、灾难性的对待。当人们在反思这些遭遇时便会产生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等等。正是这样的一些因素才会把人们引向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关心和期望。但是,当人们开始关注政治体制改革的时候,人们便会陷入矛盾之中:这就是人们对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这种愿望和政治体制改革在实践中严重滞后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就说明,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工程,单单有愿望是不够的。要想使政治体制改革真正能够向前发展,不能靠愿望,而要靠动力。因此,探讨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问题乃是弄清楚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原因、寻找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的契机的根本性问题。
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究竟来自何处?从道理上来说,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首先应该来自广大的人民群众改变政治存在的要求。其次是来自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从现实生活来看,则情况要复杂得多。为此,我们就需要了解政治体制改革实现的特点。由于我们的起点是全能主义的政治体制,因此,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不论来自何方,最后都必须经过党和政府自上而下地采取一系列放松政治控制或改变政治控制的重大的措施,才能真正实现。而放松和改变政治控制,则具有很大的风险性。我们知道,一种政治体制就是一种政治控制体系,政治控制体系要想正常地运转,必须在控制主体和被控制对象之间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而政治体制改革之所以要在某种程度上放松控制,其目的就是要通过放松控制所形成的局部的不平衡来建立适应新体制需要的新的动态平衡。如果由放松控制所引起的局部不平衡没有建立起新的动态平衡而是造成整体性的动态平衡的破坏,那么就会产生政治动乱甚至会使原有的政治结构发生解体。这对于当权者来说是灾难性的。因此,即使是具有改革理想和抱负的领导者也不会愿意去冒这种风险。其次,政治体制改革也会与各级领导层的既得利益发生矛盾。政治体制改革意味着政治权力的大调整,或者叫做政治权力的再分配。与此密切相联系的是掌握权力的各个机构的利益的再分配。作为各级当权者来说,原有的政治体制是同他们所掌握的一定的权力和利益联系在一起的。权力本身就是利益而且是更大的利益。政治体制改革总是向着放松控制因而是减少权力的方向转变,因而就不可避免地使当权者丧失权力和利益。而上述的风险性本身也是一种重大的利益风险。因此,对于那些具有改革抱负的领导者来说,改革的实现最好是能形成这样一种局面:它们一方面会使领导层感到风险很小,另一方面又不会损害他们的既得利益。但是实际上这种理想的状况几乎是不存在的。在现实中政治改革从来就是有风险的,而且是会损害领导层的既得利益的。因此,政治改革对于各级领导层来说,从来都具有被迫性。面对政治体制改革,各级当权者往往既不敢于也不愿轻易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各级当权者自觉自愿地、积极主动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是不现实的。正因为上面这两种原因,便造成各级当权者对政治体制改革缺乏动力的状况。但是另一方面各种政治体制改革又必须通过各级当权者才能实现。因此,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便只能来自外部的压力了。也就是说,政治体制改革往往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实现的:即如果不改革,则会冒更大? 姆缦蘸蜕ナЦ蟮睦妫庋凇傲胶ο嗳ㄈ∑淝帷钡男问浦拢母锉阌锌赡鼙黄鹊厥迪帧R虼宋颐蔷托枰芯空庵帧傲胶ο嗳ㄈ∑淝帷钡那榭鋈绾尾呕岱⑸渴鞘裁囱男问坪土α坎呕嵬贫庵智榭龇⑸?/P>
在了解了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的特点之后,我们就要研究政治体制改革的两种可能的动力会如何造成改革的形势。如上所述,政治体制改革的直接动力应该来自人民群众对改变政治存在的要求,即人民群众对政治存在的不满。政治体制对每个个人来说,是人们生活于其中的政治环境,从而也就关系到人们的政治存在的问题。所谓政治存在是指人们的政治要求与政治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如果政治环境不能满足人们的政治要求,人们就会对自己的政治存在产生不满,这样就会生长出改变政治环境的要求。这就是来自人民群众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但是,在一般情况下,由于习惯势力等等的影响,人民群众在和平发展的时期对于政治存在很少提出异议,即使产生不满,也很难表现为明确的改变政治体制的要求。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的高度,人们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的时候,人们的注意力才会逐渐转移到政治存在上来。那时人们就会对政治存在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转化成为改革政治体制的动力。所以,在和平发展时期,人们的政治改革的要求是要等到经济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之后才能提到日程上来的。这就决定了来自人民群众的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的直接的动力是很不容易成长起来的。完全指望这方面的动力的成长,政治体制改革恐怕就要被推到遥远的将来去了。因此,要想使这种要求变成真正的动力而造成改革的形势,则是一个非常曲折、艰难而且需要长期酝酿的过程。
那么,在来自人民群众的改革要求还没有真正变成动力的时期内,政治体制改革会不会发展和怎样发展呢?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往往是靠一种间接的力量来实现的。这种间接的力量就是经济发展和经济改革的力量。因此,我们就应该很好地研究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是如何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在现实的过程中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对于政治体制是从反面提出问题的,它们对政治体制所发出的信息就是“不改革不行”。换句话说,经济生活中的力量是通过危机的方式来推动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地说,因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之间是有着密切联系的。政治体制构成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外部环境。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每前进一步,都必然要受到原有的政治体制的阻碍。这样,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每前进一步,都会不同程度地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从而对政治体制改革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这样从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中就会不断地生长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来。这种动力虽然是间接的,但又是及其巨大的,往往是政治力量所无法抗拒的。也就是说,实际的情况是,当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遇到政治体制的阻碍时,就会产生经济生活的不同程度的破坏。而经济生活破坏所造成的社会后果是任何一个政府都不能不正视、不能不下大力气解决的问题。这就促使政府必须下决心来改变阻碍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原有政治体制的某些方面。从而使政治体制的改革得到不同程度的推进。这是目前在现实生活中能够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的途径。因此,如何借助于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力量来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就成为一件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事情。在目前,当来自人民群众的改革动力还没有成长起来的时候,研究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就应该放在探索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在不同的时期将会如何具体地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各种要求?而当这种要求遇到原有政治体制的阻碍时,又会引起什么样的社会后果?这种社会后果又会怎样地影响领导者的决策选择?当领导者做出有关政治体制改革的某些选择后,在执行的过程中又如何克服来自各方面的阻力?等等。这就要求我们把经济发展、经济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密切地结合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
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经济改革对政治体制改革要求是从反面提出的,因此,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相比,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从这方面说,要求同步是不可能的。但是人们似乎总是不明白这个道理,总是想要求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进行。如果要满足这一要求,就必须找到一种在经济生活之外的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强大的动力。但是至少在当下的现实生活中我们还找不到这种动力。有人认为知识分子可以成为这种动力。不错,知识分子的确对政治体制改革十分关注,并经常提出强烈的要求。因此,他们无疑是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一支重要的力量。但是,由于他们的人数较少,又不掌握权力,因此,他们的实际作用是很有限的,还不足以成为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强大的力量。也有人认为,最高领导层对政治体制改革的理想和
一
关于行政垄断,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是必须达到垄断状态即垄断说(注:参见胡薇薇《我国制定反垄断法势在必行》一文。),有的认为是国家公共权力的实施排斥或限制了竞争即限制竞争说,(注:参见王杨《反垄断法一般理论及基本制度》一文。)有的认为是公共权力的滥用或违法而导致了行政垄断。(注:参见王保树《企业联合与制止垄断》一文。)我们认为,行政垄断是指政府尤其是经济管理部门凭借其经济管理职权,滥用公共权力排斥和限制竞争的行为。这一界定理由如下:第一,行政垄断既包括竞争的完全消除,即严格意义上的垄断或独占,也包括竞争的部分消除,即垄断状态之外对竞争的限制。汉语中垄断的原意是指站在集市的高地上操纵贸易,后来演化为把持和独占(注:见《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724页。)在现代经济学中,垄断是指大企业独占生产和市场,以攫取高额垄断利润。法学上也把垄断的核心特征认为是独占。现代西方发达国家的反垄断法看起来更注重对谋求垄断的行为而非垄断状态自身的禁止或限制,同时也将垄断行为之外的其他方式的对竞争对手的限制作为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注:参见美国反垄断法《谢尔曼法》。)因此,我们在研究行政垄断的时候,应该把对公共权力对竞争的限制包括在内。第二,行政垄断是政府行使公共权力的结果。在现代社会中,政府对经济活动可施加广泛的影响,行政垄断便是其中之一。第三,行政垄断是一种滥用公共权力的行为。它与依法行政的合法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正因为行政垄断是对公共权力的滥用,我们才探讨用法律手段规制它。第四,行政垄断并非中国或正在建立市场经济的国家所特有的现象。(注:参见张瑞萍《关于行政垄断的若干思考》一文。)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在建国后很长一段历史时期里,实行着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国家对企业实行财政统收统支,产品统购统销,劳动力和物资、技术统一分配等办法,直接统制企业的投入和产出,从而统制着社会的生产和流通,形成了绝对垄断的局面。自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后,这种全国性的垄断已被打破,但政府以公共权力对市场竞争所施加的各种限制依然存在。如果把行政垄断定义为政府对竞争的限制,则行政垄断在西方国家也是普遍存在的。
二
行政垄断在我国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国家设置行业壁垒所形成的垄断;国家指定专营所形成的垄断(如烟草、电信等行业);地方政府以保护本地经济发展为由,通过设置地区壁垒而形成的地区垄断;行政性公司利用本身所具有的某些行政权力所形成的垄断等。各种类型和形式的垄断产生了许多消极的负效应,严重阻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其一,行政垄断破坏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竞争经济,为了维护竞争的有序和有效,必须建立自由平等的竞争秩序。自由包括资源流动的自由或进入退出市场的自由;公平主要是指市场主体(公司和企业)地位的平等和市场机会的均等,同时还包括竞争过程、竞争环境和竞争结果的公平。但行政垄断正好起着破坏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的作用。比如,政府运用公共权力对某些地方或部门进行特别保护,授予特许权;对某类主体进入本地市场规定极其苛刻的条件;垄断某类商品的经营或进行地方封锁等。这些行为导致了市场壁垒林立,窒息了自由公平的竞争。反过来又降低了本地经济的竞争实力,造成资源的浪费。
其二,行政垄断破坏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的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市场机制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的经济,实现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功能,必须构建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完整的市场体系。然而,行政垄断却正好在破坏着这一市场体系。各级地方政府采取地方保护主义政策,强行分割市场空间而形成的行政性区域市场,以超经济垄断为条件,以地方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违背了“全国城乡市场紧密结合,打破地方分割和封锁”的统一市场的基础要求;中央和地方政府经济主管部门采取行业部门保护政策,形成部门分割、部门封锁和部门垄断,同样阻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行政垄断形成的地方分割、部门封锁和部门垄断,实质上是一种“闭关锁国”行为,违背了建立开放市场的要求;行政垄断排斥和限制竞争,妨碍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长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盛行。总之,行政垄断已构成建立全国统一市场体系的最大障碍,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极大的阻碍作用。
其三,行政垄断加剧和强化了政企不分。长期以来,政企不分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首要弊端,政府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企业成为政府的附属物。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们制定了许多法规来推进政企分开,但效果都不理想。关键在于政府的行政利益和企业的经济利益牢牢地拴在一起。所以行政垄断只要存在一天,政企分开就是一句空话。
其四,行政垄断是产生腐败现象的温床。现在腐败现象的种类很多,但归根到底,其本质特征是公共权力的私权化和个人化,方式是,搞权钱交易。行政垄断是一种行政权力与经济权利相结合的垄断,说穿了是滥用公共权力的行为,因此,只要存在权力,只要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存在着漏洞,干部腐败就会与行政垄断攀上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有的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向所属公司和企业摊派购车款,建房款,报销各种费用,甚至的罚款也拿到下属企业去报销的事已屡被报刊披露。另一方面,政府官员“企业家化”和“企业家官员化”的现象大量存在,使政企分开很难实施,也使干部的腐败走向公开化。因此,要根除腐败,除了加强思想修养和法制建设外,必须同时消除行政垄断。
三
鉴于行政垄断造成的巨大危害,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找到规制行政垄断的有效方法。在目前情况下,我们认为规制行政垄断主要是通过依法行政,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大力推进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来实现。
其一,关于行政性公司垄断。这种行政垄断的出现,表明国家已意识到政府机构直接管理企业的经济活动的弊端并力图加以纠正,但在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并未完全理顺的情况下又不情愿完全放弃对某些行业或行业中的某些部分的控制,因而采取了不为通常所认可的形式来联结政府和企业经济。因此,行政性公司是我国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的不断推进,法治的不断完善,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证券法、投资法和公司法的完善,由行政性公司所产生的垄断将不再出现。
一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发展的产物,这一制度的基本内涵是,当劳动者因年老、患病、工伤、生育等原因永久地或暂时地、完全地或部分地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失业而丧失工作机会、失去收入来源时,由国家和社会通过法律强制对其提供经济上的援助或补偿。同时还包括处于特殊困难和赤贫状态的所有社会成员提供社会帮助和物质救济的各种福利制度。通常把社会保障界定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互助、个人储畜积累保障甚至包括住房制度等子系统。
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期,劳动者的风险主要靠以家庭为轴心的家庭成员来帮助。商品经济和工业化社会阶段,生产力得到发展,宗法社会被打破,生产关系发生变化,阶段矛盾日益尖锐,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出现转机,于是在上个世纪末的欧洲首先出现了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发展过程,正如列宁总结的:“资产阶级对工人实行社会保险,完全是资本主义的整个进程决定的改革”。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滥觞,当推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颁布。该《条例》经过后来的修改完善,比较全面地规定了职工在生、老、病、死、伤、残等各种风险下的保障收入标准。在三十多年的实施中,对于发展生产,保障职工基本权益,保护职工身体健康,解除职工后顾之忧,维护社会安定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经过我国几十年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党的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搞活和经济体制改革,这种按照产品经济、高度计划、财政统收统支、劳动力统分统配、工资统一规定的模式设计的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从1984年起,我国以社会保险为重点,在管理体制、筹资模式、覆盖范围、政策待遇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其主要的收效是初步打破了“企业保险”的格局,保障了国有企业和大集体企业职工特别是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为整个社会保障的改革探索了经验。但是这些改革只是局部的改革,还没有从根本上触动社会保障的旧体制,因此,现行制度的弊端依然存在。特别是在当前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定型的关键时期,社会保障的功能还没有充分发挥,一定程度上已经迟滞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启动和发展,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亟待建立和完善。
二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呼唤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按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问题的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包括五大体系,即现代企业制度、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体系、法律体系。可见,社会保障体系是整个市场经济大厦中至关重要的一大支柱。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一个能适应、保证和促进其有序运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和深化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各项改革,也必须加强对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重构和改革。
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给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出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滞后,又在许多环节上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不相适应。第一,原有的城镇企业社会保险制度,基本上只在国有企业范围内实施,且在待遇标准上各地差别较大,而集体企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与国有企业并存发展起来的大量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以及个体劳动者,却没有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这种制度的不统一,造成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支离破碎,客观上剥夺了劳动者平等享受《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权利,限制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生产要素市场的形成,梗阻了企业改革中分流富余人员和下岗人员再就业渠道的畅通。第二,现有城镇企业社会保险制度的保障能力不强,除养老保险以外,其他社会保险基本上还没有冲破企业保障的窠臼,这种状况一方面使企业过度负债、冗员过多、停产亏损,另一方面该破产的企业难以破产,破了产的企业职工以及下岗富余职工的生活又难以保障,再就业难以实现,市场经济下优胜劣汰机制的环境条件还没有形成。第三,原来的社会保险实际上由企业负担职工的经济责任和承担管理服务职责,企业办社会现象严重。社会事务负担十分沉重,这就使得现代企业制度难以建立。第四,过去的劳动保险待遇标准都是由政府统一制度,被保险者基本不承担经济责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积累不足,历史的包袱依次压给后人,以往和现在的在职职工养成了依赖国家的心理。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如不早作改革,终有一天国家、企业将不堪重负,以致酿成严重的社会问题。第五,农村人口的养老、医疗保险尚无找到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办法和途径,军人的优抚、社会贫困人员的救助、城镇人口住房问题等还缺乏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以及经济发展的相适应和配套。可见,原有社会保障制度亟待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出发,加以健全和完善。
三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处于关键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启动和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必须进入快车道。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紧紧围绕深化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个中心环节,充分考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改革背景和客观要求,精心谋划和实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应该是社会保险,其中心是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第一,覆盖范围广泛,保障功能健全。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的“安全网”,具有保障公民生存,促进社会安全与稳定的功能。在当前实施过程中要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国有企业迅速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要求,并充分考虑我国农业人口众多的特点,最大限度地将不同群体的劳动者纳入社会保障网。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职工,外资企业及其中的中方职工,机关(除国家公务员以外)、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都应纳入政府统一组织的社会保险。当前结合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工程的实施,特别要很好地研究失业、下岗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后,社会保险的衔接问题。
国家公务人员可建立单独的社会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保障要体现与城镇劳动者的差别,不宜照搬城镇的办法。乡村所办企业的从业人员,目前可归为农村初级社会保险,以后再逐步与城镇统一的养老、工伤保险制度并轨;从事农业生产人员的社会保险,一方面应随着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的提高,在自愿基础上实行乡村互助合作型医疗、养老保险,另一方面针对这部分人在全国人口中比重最大,且商品经济不发达的特点,应研究建立养老保险粮食银行,从粮食(食品)供应上实施社会保险统筹和社会救助的新路子。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实际上是主要集中在乡村工业和农村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劳动群体。所以农村养老保险研究的重点,应该是从事纯农业生产人员的保障方式和方法。
另外,还要注重对城市居民中,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群体的救助和军人及其家属的社会优抚工作。
只有广泛地对城市劳动者和各种社会群体实行社会保障,使他们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同时通过“大数法则”分散风险,才能有效地保障社会安全和稳定。
第二,社会保障待遇水平要与社会生产力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现行的社会保障项目水平缺乏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确定,有的偏高,背离了经济发展的规律;有的偏低,没有起到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作用。政府对社会保障的责任既要充分发挥,同时又不是无限的,作为刚性的基本保障待遇,国家只能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举办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劳动者个人也可以开展个人储蓄性保险和参加商业保险。以国家基本保险、企业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保险三个层次,构成我国社会保险的三大支柱。
第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这条原则在社会保险项目上要得到充分体现。比如除工伤、生育保险依照法理及国家惯例不应由个人缴费外,其他社会保险项目均应在企业和劳动者履行了缴费义务的前提下,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社会保险属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其主导的原则是追求公平。但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将激励机制引入社会保险领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社会救济、优抚和部分社会福利事业主要体现公平,由政府供给和组织,符合条件者可以无偿享受。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其他项目相比具有明显的效率体现,这主要表现在大部分项目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负担费用,做到既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又要与个人缴费多少挂钩,体现多劳多得,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现行的养老、医疗保险等项目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以社会统筹方式满足劳动者最基本的保障需求。
以个人账户形式体现劳动贡献,缴费多少不同的劳动者在保障水平上的适当差别,正是效率与公平的结合。这一机制的引进,有利于扩大社会保险费的来源,鼓励劳动者多做贡献,有助于培养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意识。
第四,实现统一规范和法制化管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局部试点的基础上,要注重适时总结经验,形成规范的制度并及时用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确立,否则将会影响改革的进程。在社会保障方面,目前亟待统一的:一是基本制度,如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的全国统一问题、医疗保险改革模式问题等;二是管理体制的统一,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以避免相互挈肘、相互扯皮的现象;三是业务流程、技术规范的统一。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保障制度运作有序,有法可依。
第五,实行管理服务社会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机制障碍在于政企不分,企业办社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要还企业高度的自主经营权,将企业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
关键词 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 生态市场经济;生态与经济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 F1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8)06-0018-05
党的“十七大”科学地总结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宝贵经验,指出“我国成功地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历史转折;同时指出“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必须“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各方面体制改革创新”。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要“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尤其是首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创新指明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因此,“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这就是形成与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体制。
1 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呈现逆向运动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制定了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战略方针,强调了实现2010年远景奋斗目标,“关键是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十七大又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2003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起来了,并作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近几年,我们按照《决定》规定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又取得了新进展。这些表明,自党的以来,我国经济体制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已经初步实现。它极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高,集中表现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奇迹,使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日本和德国的全球第四大经济体,是近20年来对全球经济增长与发展贡献最大的国家之一。
但是,我国经济迅速崛起的正面与负面效应却是同时发生的。这是因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经济增长与发展实际表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基本上没有实现,“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传统经济发展模式还处于主导地位。从总体上看,这些年来,我国经济保持持续快速高速增长,一直未能摆脱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未能克服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低质量、低效益的痼疾。不仅如此,进入21世纪以来,它的弊端日益强化,其粗放程度不断加深。这种“高开采、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利用、低产出、低质量”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在实践中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生态问题、社会问题和人的问题,使我国经济在高速增长的同时付出了极高的自然生态代价和人与社会代价,导致今日我国“人―社会―自然”有机整体发展面临着不少突出矛盾和积重难返的严重问题。其体制根源就在于我国初步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没有改变传统经济体制的反生态性与不可持续性的根本缺陷,尚未形成自然、人、社会有机整体和谐协调的可持续体制机制。有几点值得我们重视: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是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是完全符合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属性的。由此决定了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的根本一致性。因而,从理想状态来说,这两个根本性转变应当是同步运动中协调发展。然而,国际国内的实践已经证明,经济增长和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要比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艰难得多,时间要长得多,是难以达到同步运动的。即使是这样,两者也不应发生逆向运动,至少也应当是同向运动。但是,在我国却出现了逆向运动:一方面,经过近30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建立并正在逐步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上完成了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使我国社会生产力获得迅速发展,主要表现为物质生产力的巨大发展,确实是“物”的世界大大发展并增值了。
另一方面,我们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未能推进我国经济增长与发展方式转变,而且使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数量扩张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功能与弊端获得了充分表现,导致自然生态、人身生态、社会生态的全面恶化,以人的生产力和自然生产力的重大牺牲为代价来换取物质生产力增长,确实是“人”的世界贬值和自然的世界的衰败。尤其是我国经济快速高速增长过程中过度的资源消耗,过大的环境污染,过重的生态伤害,使生态资本存量下降与生态赤字扩大同快速积累的经济增长之间严重失衡,经济持续快速高速增长与资源环境生态约束的矛盾加深,极大阻碍着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撇开社会制度而言,无论是资本主义的传统市场经济体制还是社会主义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都属于传统经济体制,它们都是在传统发展观指导下,基本上都是以片面追求GDP的高速增长和物质财富无限增加为目的和动力,并且把实现这一目的视为传统经济体制运行的最高原则。因此,传统市场经济体制和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基本上都是把经济增长建立在贪婪地索取自然资源,大量地消耗资源环境与掠夺生态的基础之上。因而,与传统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必然也是“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所以,传统经济体制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制度安排与体制保障。10多年来,两个根本性转变逆向运动的事实表明,目前我国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未能摆脱传统经济体制的窠臼,也就是说未能克服传统经济体制的局限性:一是不仅未能克服传统经济体制对经济高速以至超高速增长目标的盲目追求,而且还为其提供了某些制度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年均经济增长为9.6%,从2002年至2007年GDP增长都超过10%;为盲目追求经济高速以至超高速增长的“极端发展主义”盛行提供了实践基础,并与传统经济体制的扩张机制相结合,使我国经济发展没有改变在传统经济体制下,那种数量速度型、外延扩张式的老路。对此,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缺乏抑制这种盲目数量扩张的制度和机制,显得勉为其难与无能为力。二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中国第二轮工业化与现代化建设,付出了高昂的沉重的代价,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相当严重,国民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现象日益严重,以牺牲生态环境和大多数民众利益为代价换取经济的高增长,经济总量、物质财富的不断增加与城乡差距、贫富差距扩大的矛盾加深,使我们探索的新型工业道路并没有改变我国在传统工业化老路上前行的步伐。对此,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缺乏克服传统工业化那种牺牲生态环境和大多数人利益的制度和机制,显得无能为力。
(3) 在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从总体来看,多数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模式、经济体制及运行机制,都是以生态与经济相脱离为基本特征的,使现代经济运行与发展往往不能反映生态学的真理。因此,传统经济体制的一个根本缺陷,就是以生态与经济的脱离和对立为特征。它不仅没有保障当代人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的制度与机制;更没有为后代人生存与发展留下充分的资源与环境的制度与机制保障,由于在它的运行过程中不能反映生态学的真理,必然引起自然资源的耗竭和环境质量的恶化,在创造经济生产力的同时,削弱生态生产力,使生态资本存量下降,从而导致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可持续性。我国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的一个根本方面,就是没有消除传统经济体制的这个根本缺陷。没有解决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尖锐矛盾问题。在创造经济生产力使我国经济日益富裕的同时,削弱了生态生产力,使我国生态贫困越来越严重。如果说我国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是一种资源环境掠夺型的经济体制,那么,我们初步建立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仍然带有这种传统体制的痕迹,还保留着生态与经济相脱离和对立的特征,实际上是资源环境消耗型的经济体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它仍然是一种非持续发展的经济体制。美国著名学者R•布朗在《生态经济》一书中批评了主流经济学只是相信市场力量,尊重市场原理而不尊重生态原理,尤其是无视生态可持续性原理,使当今自由市场经济往往不能反映生态学的真理,将会导致现代市场经济崩溃。于是,他引用开发挪威和北海油田的埃索公司前副总裁厄于斯泰因•达勒的看法来表达自己的观点:“中央计划经济崩溃于不让价格表达经济学的真理,自由市场经济则可能崩溃于不让价格表达生态学的真理。”当今人类正在进入生态时代,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应当反映生态学的真理,实现环境掠夺型经济体制向环境保护型经济体制的转换,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2 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本身,应当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一是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本转变;二是从市场经济体制向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这种体制的要义应是基于生态和人文关怀的生态可持续性,从而以生态可持续性原则为基础构建全新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其现代经济发展模式。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客观要求。因此,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实质上是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体制。生态市场经济是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的现代市场经济,反映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优化生态与经济发展的内在统一。它既是一种全新的经济体制,又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形态。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从发展趋势上讲,生态市场经济将成为21世纪的主流经济形态”。如果说,现存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显著表现出超越发达国家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那么,建立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体制有可能是提供这一超越的机会。因此,建立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体制是对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超越与理论超越。是我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正确方向与战略任务。
(1)从理论上看,生态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理论是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的理论基石。
首先,在马克思学说中,自然、人、社会有机整体发展理论,不仅为当今生态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理论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而且为生态内生经济发展模式及其经济体制提供了科学依据。这是因为,自然、人、社会有机整体理论,其根本精神在于不是把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视为分散的和封闭孤立的存在,而是视为自然、人、社会有机整体中的各个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马克思恩格斯不仅阐明人与自然的不可分割性,而且阐明自然与社会的不可分割性;揭示了客观世界是由天然自然、人工自然、人类社会的各种要素组成的复合系统,这就是自然、人、社会的有机整体。人类文明发展就是自然、人、社会有机整体发展。资本主义文明发展是如此,社会主义文明发展更是如此。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展了关于发展的理论,深刻地回答了“发展”与“人”的关系这一核心命题,把人、社会与自然看作一个有机整体,来界定发展的内涵,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视为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四个基本要素发展构成的整体发展、和谐发展、文明发展。传统经济学的经济体制与经济发展模式理论的根本缺陷就在于,它把经济系统看成为不依赖外部环境,其交换及运动发展只是在经济这个封闭系统的内部进行,因而可以不受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制约而无限增长。这就使得传统经济体制既忽视了自然环境因素又忽视了社会环境因素,并使其本身具有“反生态”和“”的性质,导致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因此,只有把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理论牢固地建立在自然、人、社会有机整体发展理论的基础之上,才能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生态可持续性和社会可持续性,真正成为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的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
其次,生态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理论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生态环境内因论”,这是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的一块基石。生态环境内生化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核心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是人的生命的组成部分,是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态安全的内在因素;另一方面是当今世界系统中生态环境是可持续经济运行与发展的内在要素,对现代经济良性运行与可持续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已成为现代经济增长与发展最重要的、最关键的源泉。因此,生态环境已从现代经济运行与发展的外生变量转化为内生变量,这是生态环境内生可持续发展经济理论的基本结论。这就要求建立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内在地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机制,使生态环境真正成为现代经济运行与可持续发展的内生要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建立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建立生态内生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形成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
再次,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上,使我们党最终确立了生态文明是一种独立的崭新的现代文明形态,并要求形成与建设生态文明相适应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 要“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因此,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其根本点就是要把生态文明发展“模式化”、 “体制化”,形成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和与它相适应的可持续经济体制,它们不仅反映经济学的真理,而且反映生态学的真理。
(2)从实践上看,构建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不仅是我国国情和发展现实的客观要求,而且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
首先,当今人类文明发展正在进入生态时代,使当今现代经济发展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经济活动的生态化,二是经济目标的人性化,三是经济形态的知识化(包括信息化)。这三大历史潮流的有机统一,是21世纪现代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希望所在。事实表明,能够适应三大发展趋势有机统一的经济体制,就是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它是一种既符合生态文明发展要求,又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崭新的经济体制。它能够克服传统经济体制的根本缺陷和主要弊端,突出强调经济发展的人文向度和生态向度及其统一性,突显的是人与自然协调和谐和人与人协调和谐的根本精神。因此,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这才是最根本的经济生态化、人性化、知识化的真谛。
其次,无论在当今世界还是当代中国,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现代经济运行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素,已经成为一种高度稀缺的生活要素和生产要素,严重地制约着现代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这种严峻的客观现实决定着构建我国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美国著名生态经济学家戴利、布朗都强调当今世界系统已经完成了“空的世界”向“满的世界”的转变,使现代经济系统的运行与演变已经从物质资本是经济发展制约因素的时代,进入生态资本是经济发展制约因素的时代,因而,世界各国生态系统提供的优良的生态产品越来越稀缺,日益稀缺的生态资本存量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基本制约因素。在我国,必要的、良好的生态环境的稀缺程度不仅超过发达国家,而且超过某些发展中国家。可以这样说,我国目前已经完全改变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的短缺经济局面,物质资本日益雄厚,经济正在走向富裕。当今中国发展由经济贫困走向经济富裕,既付出了高昂的生态环境代价;又付出了物质财富分配与占有的不公平的代价,从而形成了现代社会主义经济的生态短缺局面。因而,当今中国的发展正在由生态脆弱走向生态贫困。正如一位青年学者所说的:“我国的生态贫困状况相当严重,甚至可以说已成为我国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发展的基本特征。”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保障我国不断走向经济富裕,而且要保障逐步消除生态贫困,努力改变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生态短缺局面。
再次,近几年来,我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尤其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们推进由非持续发展经济体制向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转变,构建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有利条件。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我国正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安全型经济社会,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生态化;与此同时,加大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力度,大力开展生态省建设试点,海南、福建、浙江、江苏、黑龙江、山东、安徽、陕西等开展生态省建设的试点工作,正在进入大规模生态建设和大规模经济建设同步进行与协调发展的新时期;尤其是发展绿色产业,生态农业、生态工业、使生态工业园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据报道,目前在广西、辽宁、江苏、山东、天津、新疆、内蒙古、浙江、广东等省市自治区展开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试点,覆盖各种传统行业和高科技行业,推动着现有工业园区发展向生态化方向转型,提升工业园区发展的生态化水平,从而加速了我国新型工业化朝着生态化方向发展的进程,展示出生态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有机统一的科学发展的广阔前景。现在,建设生态文明已成为我们党的治国理政的新观念,标志着我们党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新航程,一个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新时代正在到来。所有这些表明,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态内生可持续发展经济模式,是有坚实的、丰富的实践基础的。
3 小 结
如果说,“从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一个新的历史跨越、新的伟大实践,也是一项更加艰巨、更加宏伟的系统工程。”那么创建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攻方向与战略任务,就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一个新的历史跨越,新的伟大实践。德国学者指出:“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拥有一个围绕关注环境而组织的市场经济,德国也不例外。”这就告诉我们,建立生态市场经济体制,在世界上还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实现由非持续发展经济体制向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的转变,不仅要比实现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更加艰巨、更加复杂,而且要比实现粗放型向集约型增长方式的转变更加艰巨、更加复杂,是非常宏伟的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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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retical Thought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conomic System of Socialism
FANG Shijiao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Wuhan Hubei 430073, China)
Abstract The fundamental change from the traditional planning economic system to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 has been primely actualized. But the fundamental transformation of economic growth mode in China from extensive to intensive has not yet been realized. There seem to be opposite movements between the former and the latter both of which impact the overall situations. The opposite comes from the fact that the economic system of modern market primely built in China has the same character with the traditional economic system, belonging to a kind of antiecology without basic capacity to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o the market system now in China must be reconstructed into an economic market system of socialism that i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 reconstruction is not lack of theoretical and practicing bedrock for the nonce, but it is still a longrange and formidable systematic project to be d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