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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医疗急救预案

时间:2024-03-20 1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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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医疗急救预案

第1篇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二、事件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

(二)重大事件(ⅱ级)

(三)较大事件(ⅲ级)

(四)一般事件(ⅳ级)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救援领导机构

(二)救援专家组

(三)救援执行机构

(四)现场救援指挥部

四、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分级及行动

(二)现场救援及指挥

(三)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

(四)信息报告和

(五)应急响应终止

五、保障措施

(一)信息系统

(二)急救机构

(三)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

(四)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五)物资储备

(六)经费保障

(七)交通运输保障

(八)其他保障

六、公众参与

七、附则

(一)责任与奖惩

(二)方案制定与修订

(三)解释部门

(四)实施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应急预案》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和《湖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二、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

1.一次突发公共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省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市)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突发公共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

2.跨市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三)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突发公共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

2.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四)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突发公共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

2.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组织指挥体系由救援领导机构、救援专家组和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在县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所在地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一)救援领导机构

1.县救援领导小组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根据县应急指挥机构或县应急总指挥部的要求,成立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卫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卫生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卫生局、县经贸委、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红十字会、县人武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

县救援领导小组职责:在县应急指挥机构或市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领导全县各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2.县救援领导小组

办公室

县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卫生局内),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有关协调工作。

(二)救援专家组

县卫生局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家组,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救援支持。

(三)救援执行机构

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执行机构由120急救分中心、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组成,在县救援领导小组指挥下,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其中,各级医疗机构、急救分中心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治和伤员转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根据各自职能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站网网。

(四)现场救援指挥部

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需要,设立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现场最高卫生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的救援行动。

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组织体系见附件。

四、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分级及行动

1.i级响应

(1)i级响应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启动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i级响应:

①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县政府启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②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县政府启动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③其他符合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特别重大事件(i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i级响应行动

县救援领导小组接到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本方案。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供决策参考;组织和协调救援执行机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落实医疗卫生救治措施;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展开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向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县政府和县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和反馈有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情况;县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领导和指挥救援专家组、救援机构和现场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2.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

符令下列条件之一,启动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ⅱ级响应:

①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县政府启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②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县政府启动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③其他符合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重大事件(ⅱ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ⅱ级响应行动

县救援领导小组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组织医卫生应急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本方案。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对策和措施,供决策参考;指挥和协调救援机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落实医疗卫生救治措施;根据需要及时派出救援专家和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采取支援行动;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救治、转送伤病员,实施疫病现场控制和卫生监督;及时向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县政府和县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和反馈有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情况。按相关规定,在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3.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启动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ⅲ级响应:

①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或有关县级专项应急预案。

②其他符合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较大事件(ⅲ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ⅲ级响应行动

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领导小组接到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救治伤病员,实施疫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及时向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省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情况。

4.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启动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ⅳ级响应:

①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

预案或有关专项应急预案。

②其他符合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一般事件(ⅳ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ⅳ级响应行动。

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领导小组接到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进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现场救治行动,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行动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情况。

(二)现场救援及指挥

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机构在启动本方案后,迅速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伤病员的救治和疫情防控、卫生监督等行动。在实施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行动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意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响应级别和事发地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实际需要,设置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事发现场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使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紧张有序进行。本级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领导小组的主要或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应急救援行动,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裸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转运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者伤病员病情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作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 收伤病员。

(三)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四)信息报告和

急救分中心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现场救援指挥部、承担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每日向县卫生局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卫生局要及时向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县卫生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信息工作。

(五)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完成,伤病员在医疗卫生机构得到救治,经县政府或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领导小组可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五、保障措施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机构和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建设,是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卫生局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顺利开展。

(一)信息系统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卫生应急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二)急救机构

根据保障人口和医疗救治的需求,并按照区域卫生规划,配合建立由市急救中心和县急救分中心组成的急救网络。

(三)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

依托省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省人民医院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和市中心医院建立的化学中毒、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科室。

(四)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组建县综合性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专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县级队伍规模不少于30人。

卫生行政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专业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经县政府批准。

(五)物资储备

县卫生局提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

县经贸委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保证供应,保持出厂价格稳定。

(六)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应由县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作。

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县财政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

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应向医疗急救分中心或相关医疗机构支付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县财政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或县政府的决策对医疗卫生救治费用给予补助。

各类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人身、医疗、健康等保险的伤亡人员,做好理赔工作。

(七)交通运输保障

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县交通局要保证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通畅,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县公安局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

(八)其他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县科技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工作,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科研攻关,统一协调检测技术、药物研发及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和质量监管,参与组织特殊药品的研发、生产。

县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县人武部负责协调民兵预备役,组织力量和装备,参与和支援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六、公众参与

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应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在广泛普及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七、附则

(一)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方案制定与修订

本方案由县卫生局负责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各乡镇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

本方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三)解释部门

本方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篇

一、渡口概况

渡口位于江北岸的镇村溪头山地方,南岸为镇村余家。渡船渡运距离为米,年平均水深为米,水流较平稳。在汛期水深可达米,且水流偏急。渡船渡运对象主要是村民,年渡运量约为万人次。

渡口有机动钢质渡船艘,总重量吨,核定载客人,五等驾机员名。

渡船上配有灭火器只,救生设施件,铁锚只。

二、存在问题

1、由于该河段经捞沙船作业后,河床有深浅,水浅时船在固定码头难停泊。汛期涨水时,水流急,河面要超警界水位线。

2、无水上救援船只,水上救援力量薄弱。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头山渡口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暴雨、洪水、大雾、大风、大雪等天气,渡船不能正常运行。

(二)航运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渡工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向镇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110和急救电话120求救。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驻村联系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五、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航运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政府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村及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渡口营运安全情况;有效预防航运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航运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2、抢险救援组:组长由周焕成同志担任,成员由镇、村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职责是:事故抢险,水上搜救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同志担任,成员由镇和卫生院相关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

紧急情况发生后,镇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六、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镇综治办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事故地沿线的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宣传。要将宣传海事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水上交通事故。积极引导村民以及过往人员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水上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3篇

 

1编制目的

 

1、确定xx镇交通事故应急指挥者及管理者的职责和作用,确定相关应急人员的应急功能和任务分配,协调xx镇内应急资源的使用,建立“统一指挥、规范有序、反应快捷、科学高效”的应急机制。

 

2、对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采取先期处置和先期控制措施,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除蔓延条件,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及后果,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3、有效防范、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2交通安全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2。1交通事故类型

 

本专项应急预案的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类型:

 

1、车辆伤害;

 

2、火灾;

 

3、爆炸;

 

4、中毒和窒息,指职业性毒物进入人体引起的急性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伤害。

 

2。2事故风险分析

 

交通安全事故风险分析见下表2。2-1。

 

交通安全事故风险分析表表2。2-1

 

2。3事故分级

 

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2、《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号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1)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一至二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二百元。?

 

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轻伤三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三万元。

 

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三万元以上不足六万元。?

 

4)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时重伤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时重伤五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组织机构

 

xx镇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总指挥部,交通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xx镇政府有关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xx镇、村、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组成,见图3。1-1。

 

交通安全事故领导机构为应急总指挥部,

 

负责领导xx镇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交通事故现场指挥部、工业企业组在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协调、开展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公安消防部队)、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等。

 

xx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定、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3。2职责

 

xx镇应急总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xx镇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全面负责全xx镇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

 

xx镇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示,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负责相关状况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制定本xx镇交通安全整顿措施和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

 

3。2。1应急总指挥部

 

应急总指挥部由下列人员及单位成员组成:

 

1、总指挥:

 

xx镇xx镇长、安委会主任,负责指挥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全面工作。

 

2、副总指挥:

 

xx镇副xx镇长、安委会副主任、派出所所长胡秀杰,负责协助总指挥全面处理重、

 

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调查处理、道路畅通及相关场所的治安保卫工作。

 

xx镇副xx镇长、安委会副主任鲍海涛,协助总指挥做好协调联络工作。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区安办、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示,提出应急处理具体措施,相关状况的上传和下达。

 

3、成员:

 

xx镇安委会相关职能组成员及xx镇安监办成员。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相关单位及其主要职责如下:

 

1)xx镇派出所、综治办负责领导和组织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处置,并依法打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xx镇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优先救援人员和物资,组织调配紧急救援物资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3)xx镇安监办负责对交通事故的倒查工作。

 

4)xx镇卫生部门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和紧急处理,并将伤员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全力抢救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5)xx镇环保部门负责因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以及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处置工作。

 

6)xx镇民政办负责督促事故发生地殡葬单位及时运送交通事故尸体并带给优质相关服务。

 

7)xx镇派出所协助大港消防支队负责交通事故现场的灭火、控制和排除易燃、有毒物质泄漏等工作,协助组织搜救伤员工作。

 

8)xx镇司法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事故发生地参与个性重大、重大、较大交通事故的调处。

 

9)xx镇政府法制办负责带给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问题的咨询意见。

 

10)xx镇气象部门负责监测事故现场天气气候,做好分析预测,及时带给天气气候分析预测信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警机制,对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状况,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通告”。

 

11)xx镇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部门由总指挥授权统一通报事故状况,做好宣传工作。

 

3。2。2交通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

 

交通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由下列工作小组组成:

 

1、综合协调组

 

1)负责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状况,对事态发展进行评估,并根据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处置方案;

 

2)负责向其他工作小组传达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负责联系和督促各工作小组的工作,报告工作小组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联系及请求社会保障力量进行援助。

 

2、现场警戒组

 

1)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并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2)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群众和无关人员;

 

3)负责救援运输车辆的畅通。

 

3、现场抢救组

 

1)负责根据各类事故的类型、特征,依据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相关支持附件,实施事故现场抢险;

 

2)现场伤员搜索,抢救现场物资;

 

3)施工设施的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

 

4、医疗抢险组

 

1)组织事故伤害人员的现场紧急抢救处理工作;

 

2)负责保障急救药品、医疗器械、救护车辆、医疗卫生人员、担架、氧气呼吸器、防毒化服装的抢险需要;

 

3)因事故伤害人员的抢救需获得医疗援助时,负责向上级卫生系统联络。

 

5、物资保障组

 

1)制订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检查、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建立应急反应物资档案;

 

2)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到事故现场;

 

3)负责保障电力、通信设施安全畅通。

 

6、善后处置组

 

1)负责事故调查评估;

 

2)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

 

3)与保险部门一齐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4)事故现场恢复。

 

4预防与预警

 

4。1交通事故的预防

 

xx镇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交通道路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辖区内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需要收集和分析的主要资料包括:

 

1、可能诱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

 

2、辖区道路建设和交通状况;

 

3、潜在的重大事故、灾害类型及影响区域;

 

4、xx镇区域分布、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交通和基础设施状况,重要保护目标及其分布,常年季节性的风向、风速、气温、雨量等气象条件,人口数量、结构、特征及其分布;

 

5、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其应急潜力、分布,应急设施和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及分布,上级救援机构或相邻地区可用的应急资源;

 

6、可能影响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7、交通运输企业自行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或现场处置措施。

 

4。2交通事故的预警

 

xx镇交通事故的预警机制依照《xx镇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4。2章节的资料执行。

 

5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事故信息报告程序见图5-1。

 

图5-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图xx镇交通安全事故24小时值班为:022-[1**********]3。

 

报告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要素: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状况。

 

3、信息来源。

 

4、事故的简要经过。

 

5、主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

 

6、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7、事故波及范围和发展趋势。

 

8、已经采取的措施。

 

9、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等。

 

事故信息报告应主题鲜明、言简意赅、用词规范、逻辑严密、条理清楚(事故信息

 

上报格式、资料,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较大以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xx镇应急办、xx镇派出所等,必要时报119、120,请求救援。紧急状况下现场有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上报。

 

xx镇应急办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xx镇安委会领导报告事故的初步状况,并同时向大港区应急办报告事态发展和现场状况。事故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时,xx镇安委会要及时通知区商务局。

 

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要跟踪续报事故发展、救援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及时提出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带给的支援。

 

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部门要及时、主动向xx镇应急办、有关部门带给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xx镇应急办、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带给参考。

 

对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故及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的交通安全事故,应加强状况报告。

 

相关工作可依据《xx镇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执行。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分别是:

 

1、Ⅳ级响应:企业级的响应,针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Ⅲ级响应:xx镇有关部门级的响应,针对一般交通安全事故。

 

发生一般交通事故,xx镇交通道路安全主管部门能够进行现场应急处置的,由相关xx镇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3、Ⅱ级响应:xx镇应急指挥部级的响应,针对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超出xx镇交通道路安全主管部门、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应急处置潜力的,需xx镇应急总指挥部统一协调进行应急处置的交通事故为Ⅱ级交通事故。

 

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交通事故,由应急总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具体处理。

 

4、Ⅰ级响应:滨海新区、大港区区级响应,针对个性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发生特大、重大交通事故,并且造成火灾、爆炸、环境污染等危害,超出xx镇应急处置潜力,需立即向上级应急机构汇报,请求增援;或上级部门要求公司配合进行应急处置的交通事故为Ⅰ级交通事故。

 

发生Ⅰ级交通事故,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部门统一指挥,xx镇应急总指挥部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响应程序

 

1、Ⅳ级响应

 

当事故到达Ⅳ级应急响应标准时,事故发生现场人员或接警人员应迅速采取下列控制事态发展的措施:

 

1)事发单位负责人及相关接警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先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

 

2)事发单位负责人和现场接警人员应及时掌握事故应急处置状况,当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以及发展趋势超出单位或现场接警人员应急救援潜力时,应及时报请xx镇政府(应急)办及安委会启动更高级别应急响应程序;

 

3)xx镇派出所接警相关人员按照报告程序上报xx镇应急办,并及时续报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状况。

 

2、Ⅲ级响应

 

当事故到达Ⅲ级应急响应标准时,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立即上报事故信息,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响应:

 

(1)立即向xx镇应急总指挥部报告,报告资料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可能原因、危害程度和救援要求等资料,并及时续报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状况。

 

(2)由事故职责方或现场接警人员组织、研究、制定、决策应急救援方案,统一指挥和调配有关有效资源进行事故的应急处理,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3)xx镇交通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如下应急准备:立即向应急总指挥部领导和有关成员报告事故状况,交通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主要成员到位,并按照应急指令下达程序下达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意见;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状况

 

2、Ⅱ级响应

 

先期处置未能控制事态的发展,当到达Ⅱ级应急响应标准时,未防止事态的进一步

 

扩大,xx镇应急总指挥部分析事态状况后,需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派遣xx镇交通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入驻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现场指挥;

 

2)现场指挥部各工作小组根据各职责划分开展相应工作,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状况,并向xx镇应急总指挥部反馈状况,xx镇应急总指挥部则根据实际状况下达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意见。

 

3)xx镇应急总指挥部按照应急报告程序向上级汇报事故应急救援状况,并及时续报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状况。

 

3、Ⅰ级响应

 

当事故到达Ⅰ级应急响应标准时,滨海新区、大港区应急管理部门将启动相应应急预案,xx镇应急总指挥部配合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按照如下资料响应:

 

(1)按照应急报告程序及时向滨海新区、大港区应急管理部门上报事故状况,并及时续报事故发展态势。

 

(2)在滨海新区、大港区应急管理部门采取应急行动前,调用xx镇内应急资源,按照Ⅱ级应急响应采取应急行动,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在滨海新区、大港区应急管理部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后,理解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指令,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3现场处置

 

6。3。1信息报告

 

1、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预案第5章事故信息报告程序”中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上报;

 

2、各单位应建立信息通讯网络,构成值班电话、无线对讲系统、领导和相关人员移动电话组成的通讯联系网,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无阻;

 

3、在必要时及时请求社会救援。

 

6。3。2应急救护

 

1、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和第一批到达现场的接警人员务必保护事故现场,安排专人严密封锁周边危险区域。

 

2、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和第一批到达的接警人员在进行信息上报的同

 

时应首先组织开展救援。在开展救援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三点:

 

1)事故现场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安全处理因交通事故泄漏的燃爆、有毒、腐蚀性物品,疏散周围群众,防止事态扩大;

 

2)疏通事故现场通道,保证救援人员及车辆行驶道路通畅;

 

3)配合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急救等各项工作。

 

在自救过程中,当有危及人身安全状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

 

3、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由xx镇应急总指挥部根据事故灾害状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单位及其应急指挥机构、救援队伍、事发单位和毗邻单位的应急指挥机构,带给增援或保障。

 

1)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各成员单位接到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救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在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应急总指挥部的安排;

 

3)现场应急指挥部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专家推荐等,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的各单位务必持续通讯畅通;

 

4)当现有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不能满足救援行动要求时,应及时向xx镇政府、大港区应急办、滨海新区应急办汇报,请求调动其他应急救援力量或资源;

 

5)根据现场状况,现场应急指挥部通知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社会救援力量(安全生产事故综合预案中有医疗资源名单,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实际状况选取医疗机构),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6。3。3应急疏散和警戒

 

应急总指挥部根据事故发展状况,在充分思考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如建立警戒区域、紧急疏散、扩大疏散。

 

1、建立警戒区域

 

事故发生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故所涉及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实行专人警戒,除消防及应急处置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2、紧急疏散

 

受灾区域内被围困人员由公安部门负责搜救;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由事故单位配合

 

公安部门实施紧急疏散。

 

3、扩大疏散

 

当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地区较大范围人员安全时,总指挥部应综合应急专家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实施人员紧急疏散的推荐,推荐应当明确疏散的范围、时间与方向。

 

6。3。4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基本工作资料如下:

 

1)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立即到达现场,查明并控制险情,防止灾情扩大(如损坏电气设备;燃料泄漏;易燃易爆物品引发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环境;建筑物倒塌等)。与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商定初步救援方案,并向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经批准后,现场组织实施。

 

2)现场抢救组排险人员根据状况携带专用防护器材和专用工具迅速到达指定现场。严密监视现场危险源,转移危险物品,防止发生联锁事故。进行现场抢险作业,消除事故现场火种和其他危险源。

 

3)医疗抢险组组织抢救伤员,迅速将伤员移至安全地带,组织临时抢救、包扎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现场警戒组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带、围栏等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原始状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区域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进入事故现场,保证救援道路畅通;维护撤离区和疏散区场所的社会治安工作,保护主要目标和财产安全。

 

5)后勤保障组确保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的救援用车,做好救援物资供应的保障工作。

 

6)在组织现场救护的同时,安排人员记录事故现场基本状况、事故原因、事故时间、伤员受伤部位及程度、采取的措施等第一手资料。

 

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一览表表6。3。4-1

 

6。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人数清点的规定。

 

6。5群众的安全防护

 

在易燃、易爆以及危险化学品泄露难以控制的前提下,由应急总指挥部发出指令,应急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资料如下:

 

1、事故单位及现场接警人员负责现场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现场处理组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6。6事故分析与评估

 

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应根据相关专家和有关部门的现场调查和分析来评估事故造成的影响和危害的范围。同时,在充分思考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6。7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完成后,经xx镇应急总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xx镇应急总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响应程序关掉。

 

6。8后期处置

 

1、有关部门与事故单位应做好现场处置与清理,消除危害因素。

 

2、按照程序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处理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职责,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依法对事故职责者提来源理意见。

 

3、督促事故单位、相关保险机构做好事故的赔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以事故单位为主,上级相关部门配合,组成善后工作组。负责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按国家政策负责遇难者及家属的善后处理和受伤人员的善后工作。

 

5、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善应急救援工作的推荐,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7应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1、依托xx镇现有相关网络系统,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保障期间信息通畅。

 

2、xx镇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及xx镇应急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由值班领导和保障人员组成的战备值班制度。相关值班工作依据《xx镇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执行。

 

7。2队伍保障

 

成立xx镇专职应急救援小队,并鼓励和奖励村、企业建立自己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7。3经费保障

 

应急保障资金首先由事故职责单位承担,事故职责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xx镇安委会帮忙协调解决。每年xx镇应急办和专职应急救援小队工作经费应从xx镇年度财政计划中列支,村、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经费原则上自己解决,应急救援抢险中表现突出的队伍和个人由xx镇安委会审议后给予奖励和补贴。

 

7。4物资装备保障

 

特殊设备由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联系,费用由职责单位负担。

 

各单位应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迅速带给现场应急救援所需资源,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常用物资和设备有:

 

1、常用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带、氧气袋等。

 

2、抢险工具:铁锹、撬棍、千斤顶、麻绳、气割工具、灭火桶、小型金属切割机、电工常用工具等。

 

3、应急、消防器材:呼吸器、安全帽、安全带、应急灯、灭火器、消防斧。

 

7。5医疗保障

 

按因地制宜、防救结合的原则建立医疗救治网络。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别的事故,联系不同的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保障工作。

 

7。6公共设施保障

 

xx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水、电、油、气、热的供给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7。7技术保障

 

xx镇安委会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工作带给技术支持。

 

7。8紧急避难

 

xx镇政府应指定或建立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

 

明确各级职责人,确保在紧急状况下的公众安全和有序的转移和疏散。xx镇应急办应为涉险人员和xx镇专职应急救援队人员带给贴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8培训与演练

 

8。1公众信息交流

 

xx镇应急总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文化宣传力量,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要普及交通安全事故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救援技能,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交通安全事故的潜力和心理准备。

 

8。2培训

 

xx镇应急总指挥部xx镇安委会应用心开展针对各类不同事故的专业技能培训,对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应急救援专业技能知识的培训。相关工作可依据《xx镇应急救援队伍演练培训制度》执行。

 

宣传、法制、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应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定期组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及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工作人员进行常规培训或专业培训,将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的课程列为行政干部培训资料,增强各级领导的应急意识,提高防范潜力和应急指挥与处置潜力。

 

8。3演练

 

演练由xx镇安委会负责协调组织,各级应急救援负责部门按照在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任务进行演练,透过演练检查应急反应、协调配合、现场反应和现场处置潜力,完善和改善应急救援体系。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相关工作可依据《xx镇应急救援队伍演练培训制度》执行。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部门为xx镇应急总指挥部xx镇安委会。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

 

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后,经评估发现其缺陷和不足,xx镇应急总指挥部xx镇安委会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遇有特殊状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批准、印发、备案和公布等各项程序。

 

xx镇应急总指挥部每两年要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审、修订,评审结果报xx镇政府审定。各部门应按职责制定、修改和完善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年组织一次评审,并根据实际状况及时修订,预案修订状况应有记录并归档。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状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2、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3、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4、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9。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xx镇应急总指挥部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第4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道路上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在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建立应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组成。

 

2。1组织指挥机构发生个性重大(I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或超出事发地市政府应急处置潜力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街道指挥部设在街道综治办。

 

2。1。1街道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街道书记

 

副总指挥:派出所长、交警中队长

 

成员:党政办、安监办、综治办、派出所、交警中队、城管、消防等单位负责人。

 

2。1。2街道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2)负责启动本预案。

 

(3)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向街道办事处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状况。

 

2。2日常办事机构

 

街道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

 

(1)受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2)制订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用心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带给科学依据。

 

(3)统计分析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为用心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带给科学依据。(4)向街道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推荐,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5)完成街道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处置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派出街道指挥部部分领导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发生后,由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发生后,由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街道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个性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指挥部总指挥指派。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立前,由事发地村委会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现场救援指挥部应当设置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附近。

 

2。3。2现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状况,适时调整救援方案和力量调配,做出决策,下达指令。(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3)持续与街道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状况,并根据上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2。3。3现场应急行动组

 

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需要,视情建立若干行动组,对事故

 

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落实街道指挥部和现场救援指挥部指示,收集处理事故处置信息,协调其他工作组开展工作。

 

(2)事故救援组: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人员搜救、险情排除等具体救援工作。

 

(3)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和安置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4)治安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5)事故调查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负责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职责,提来源理意见。(6)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力量和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

 

3、事故分级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个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I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四级。

 

3。1个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个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个性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个性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个性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任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较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必须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必须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及预警信息

 

各级部门要制订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逐步构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交警低塘中队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4。2预警行动

 

各村、有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状况,并用心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采取处置措施,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4。3预警体系建设

 

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警平台,逐步构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机制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村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1)应对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启动本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应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启动本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街道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督导应急处理工作。

 

(3)应对个性重大(I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同时及时上报市级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5。2指挥与协调

 

个性重大(I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综治办立即核实和确认,将状况报告街道办事处,向街道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推荐,根据总指挥的指令,迅速启动本预案。总指挥视情及时主持召开街道指挥部成员单位

 

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总指挥亲自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和参与处置工作。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状况,街道指挥部及时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采取行动。

 

5。3现场处置

 

事发地村委会和有关单位接到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5。3。1现场施救

 

各应急救援队伍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1)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交管站用心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2)交警赶赴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车辆、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

 

(3)派出所警力负责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4)遇有车辆坠河等事故,事发地村委会负责调集人员、工具进行营救、打捞。

 

5。3。2救护和医疗

 

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5。3。3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务必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5。3。4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状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调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防疫与疾病控制。派出所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5。3。5恢复交通

 

现场人员、车辆施救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修复受损交通设施,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隐患一时难以排除的,应及时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

 

5。4信息报送与处理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个性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应立即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指挥部和事发地村委会应及时派员赴现场,核查、11了解并续报有关信息。

 

(3)信息报送方式可采取电话口头报。

 

5。5信息

 

(1)信息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报道。

 

5。6后期处置

 

(1)街道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镇有关部门、事发地村委会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保险公司应在交警的协调下,及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赔工作。

 

5。7特殊类型事故处置

 

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重大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特殊事故时,应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5。8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职责人员提来源理意见。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镇

 

有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修改完善预案,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资金保障,具体按照《朗霞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救援、保障预案》组织实施。

 

6。2力量和装备保障

 

各村应根据本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特点,成立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门应急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教育

 

要用心利用广播、宣传窗等载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潜力。

 

7。2培训

 

组织、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救援潜力。

 

7。3演练

 

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潜力。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奖励与职责对在实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职责人的职责。

 

8。3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8。4实施时间

第5篇

一、编制目的

根据《关于开展主汛期新区防汛防灾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及做好洪汛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二、洪汛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洪汛类型

公司接收到政府部门正式的洪汛灾害预警信息后,立即汇报公司应急指挥部,分析灾害可能对公司安全和生产经营造成的危害,预测防洪防汛的可能发展趋势,采用国家标准暴雨预警信号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一级)表示,通知可能涉及的部门。

2、危害程度分析

①暴雨可能导致人员的伤亡;

②可能导致设备设施的损坏、报废等;

③可能发生在全厂范围内;

④可能发生再某处低洼地带。 

三、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

公司成立防洪防汛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发生洪汛事故时,总指挥为全面负责人,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安环部,安环部部长为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电话:。应急指挥部下设现场抢险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通讯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5个应急救援组。

2、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预防洪汛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②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③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④协调洪汛现场有关工作;

⑤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⑥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3、总指挥职责

①负责洪汛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②负责应急救援人力、物资的保障;

③负责洪汛应急救援各项资金的保障,包括应急日常管理资金、应急救援器材及物资储备资金、洪汛状态下抢险资金、医疗救治资金、善后安抚资金等。

4、应急救援组的职责

①现场抢险组:生产部部长任组长,成员由生产部人员组成。

职责:在指挥部的指挥下参加抢险救援;组织抢险人员在洪汛发生时将发生区域内的人员、物资抢救到安全地点,防止事态扩大;负责洪汛现场受伤人员的营救;清点洪汛现场人员并报告。

②医疗救护组:经营部部长为组长,成员由经营部人员组成。

职责:组织医疗救护组进行应急救援,对洪汛中受伤人员实施抢救治疗和伤员的转院救治工作。

③物资保障组:财务部部长为组长,成员由财务部人员及经营部招标办组成。

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采购.付款.工作,保证应急状态下的所需资金.物资。

④通讯保障组:安环部部长为组长,成员由安环部人员组成。

职责:组织通讯保障和抢修队伍,配置应急指挥通讯器材和设施,建立指挥通讯网和进行洪汛抢修,保障洪汛状态下的通讯畅通。

⑤善后处理组:综合办公室主任为组长,成员由综合办公室人员组成。

职责:接待、安抚受伤人员家属,进行有关善后处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防止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稳定,办理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索赔。

四、处置程序

公司应急响应过程包括接警、应急启动、应急状态解除、恢复等流程。

1、接警

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气象局的降雨预报进行预警。

2、预案启动

当发生洪水危及生产区域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3、应急行动

接到防洪防汛信息后,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应急队伍的调动工作。保证抢险救灾装备到位,人员集结待命。

4、洪汛现场救援

洪汛发生后,应急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应急物资如下:

①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沙袋500个、铁锨20把、手电及探照灯10具。

②应急防护设备:护目镜30只、、雨披20件、雨靴20双、塑胶手套100双。

③辅助物资:警戒带20卷。

5、处置措施

①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洪汛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人员、车辆迅速投入救援行动,根据现场情况,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②立即与就近医院联系,告知目前人员伤亡情况,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③救援人员做好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④其它各救援小组及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洪汛现场,履行各自职责。

第6篇

一、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遇险)10人以上(含10人)或不足10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区政府成立**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经贸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卫生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分局、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命令;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危险区域的群众。抢险救灾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负责组织消防部队和其他单位的消防队员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订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技术保障组:由区安监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牵头,区公安消防大队、区经贸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分局、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保障服务。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配合,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维护、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牵头,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秘书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等情况。搜集整理事故抢险、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方面的资料。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对外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和危险性评估初步调查,我区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液氨、汽油、苯(粗苯)、乙炔、氧气、乙醇、液氯、甲酸、硝酸、二甲醚、天然气、液化气等。据此确定的主要危险目标是:(一)液氨: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汽油:辖区内各加油站。(三)苯(粗苯):市亿特龙石化有限公司(四)乙炔:市永盛乙炔气厂、(五)氧气:蓝天气体厂、罗盛气体经销处(六)液氯:市造纸化工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七)二甲醚:久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八)乙醇:**区永盛酒精厂(九)甲酸:册山天纪元化工有限公司(十)天然气:富茂燃气公司(十一)硝酸:光化工厂(十二)液化气:辖区内各液化气站(十三)其他危化品重点企业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一)公安消防部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区内的专兼职消防队伍,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力量,由消防部门统一调度、指挥。(二)危化品安全技术不清的,可向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等单位寻求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三)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应急救援特勤队伍的建设,制订应急救援的战术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指导**区内的专兼职消防队伍进行定期演练。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区安监局和公安、环保、技术监督部门,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半小时内上报区政府。通讯联络方式为: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区安监局值班室: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区环保分局:区质监分局: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三)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六、事故的应急救援(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时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指挥部可以调集社会各界力量和民兵预备役支持援助。(二)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三)应急救援工作重点1、抢救受伤、受害人员。2、控制危害源。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和事故单位技术人员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继续扩大。3、疏散人员。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4、做好现场清洗,消除危害后果。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等措施,防止继续对人的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5、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四)应急救援的注意事项1、救援人员进入危险区应以2—3人为一组,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2、工程救援队尽可能和事故单位协同作战,与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救援所用的工具应具备防爆功能。3、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伤员的多次转院;妥善处理好伤员的污染衣物,防止继发性损害。4、组织污染区群众撤离事故现场,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向上风向(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快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尽快除去污染衣物。

七、其他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部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决定。

第7篇

重大事故发生首先波及企业(现场)内部,当事故能量比较大时,就可能影响企业(现场)以外。此时,事故的控制单单靠一个企业来完成就不可能了,需要政府组织整个社会力量来处理。所以应急预案也相应分为企业(现场)应急预案和政府应急预案。现场应急预案由企业负责,场外应急预案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负责。

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的影响范围、地点及应急方式,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我国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将事故应急预案分成六个级别:

(1)I级(企业级);

(2)I(级(县、市/社区级);(3)III级(地区/市级);

(4)IV级(省级);

(5)V级(区域级);(6)VI级(国家级)。

二、应急预案的文件体系

应急预案要形成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应急行动的有效工具。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是包括总预案、程序、说明书、记录的一个四级文件体系。

1.一级文件—总预案

在总预案中作总体上的描述及必要说明。总预案包括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指导思想及适用性、危险分析、应急能力评估、预案的评估与维护等。

2.二级文件—程序

它说明某个行动的目的和范围。程序内容十分具体,比如该做什么、由谁去做、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等等。它的目的是为应急行动提供指南。一般包括基本要素、预防程序、准备程序、基本应急程序、专项应急响应程序。程序的编制力求格式简洁明了,多以文字叙述、流程图表相组合的方式表现。

3.三级文件—说明书

对程序中的特定任务及某些行动细节进行说明,供应急组织内部人员或其他个人使用。

4.四级文件—对应急行动的记录

包括在应急行动期间所做的通信记录、每一步应急行动的记录等。详细的应急记录便于应急事件结束后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三、应急预案的要素

应急救援预案是一个开放、复杂和庞大的系统,应急预案的设计和组织实施应遵循体系要素构成和持续改进的指导思想。应急预案体系可以由6个一级和15个二级要素构成。

1.方针原则2.应急策划

(1)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2)能力与资源;

(3)法律法规要求。

2.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应急设备、设施与物资;

(3)应急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

(4)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建立;

(5)日常公共教育。

3.应急响应

(1)现场指挥与控制;

(2)通告、报警:

(3)事态监测;

(4)保护措施:人员疏散、警戒与治安、抢险抢修、医疗救护与卫生服务、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5)对外进行信息;

(6)资源管理。

4.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5..预案评审与评审改进(或应急预案的维护)其中核心要素也是基本要素为:

(1)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2)能力与资源;

(3)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培训与演练;

(6)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

(7)保护措施程序:

(8)信息与公众教育;

(9)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10)预案评审与评审改进(或应急预案的维护)。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

1.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原则

(1)应根据本单位危险源的特点编制,要有较强的针对性;

(2)救援措施、避险要领应简洁明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3)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应遵循企业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

(1)危险源辨识及评价结果;

(2)事故类型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分析;

(3)事故应急救援及紧急避险措施;

(4)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救援队伍及职责分工;

(5)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装备;

(6)需请求社会救援的事项;

(7)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的考核评价标准;

(8)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3.应急预案制定的基本程序及要求

应急预案的制定是针对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含信息)、程序和行动计划的文件化过程。预案的制定应按如下程序及要求进行。

(1)危险及其发展过程分析。主要分析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特征、触发条件、触发后事故演变过程等。通过辨识危险因素和危险部位,确定危险(危害)类型。

(2)事故类型与危害分析。事故类型与危害分析是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危害类型进行分析认定,从而科学地预测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及事故产生危害的大小。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危害空间范围不同,需要做应急预案的区域范围分为场内应急和场区周围,引起周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就必须编制场外应急预案。由于场外应急涉及到周围的单位和人群,通常需要政府负责协调。

(3)制定应急措施。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别、事故危害等,研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对可能发生无法直接施救,或可产生较大灾害的事故要给予特别关注,制定紧急疏散等应急措施,防止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可能受到影响的员工和承包方、其他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方根据危险源危险及其发展情况、企业生产工艺情况、地理环境情况等,分别按场内应急和场外应急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核心内容是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编制的预案需组织专家评审,并经修改完善后报上级部门审批。在制定计划过程中,应让熟悉设施的工人,包括相应的安全小组共同参与。

(4)根据事故应急措施需要,制定应急救援装备、器材配置方案。主要包括需配置的抢险器材设备、人员防护装备、通信设备、救护器材设备的种类和数量等。

(5)制定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方案,并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在发生事故时能根据事故状况实施有效的协调指挥;应急救援队伍能够实施有效的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护等工作。

(6)分析确定需社会救援的事项。为了在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社会救援支持,应依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危害,分析确定需要社会救援的事项,纳人预案管理。

(7)制定有关人员培训内容和预案演练考核标准。为使应急指挥人员和救援队伍掌握应急指挥与救援要领,危险岗位工作人员掌握事故状态下应急抢险或避险逃生的要领,应研究制定相关培训内容和预案演练考核标准。企业应让熟悉设施的工人参加应急计划的演习和操练,与设施无关的人,如高级应急官员、政府相关人员,也应作为观察员监督整个演练过程。每一次演练后,应核对该计划是否被全面执行,并发现不足和缺陷。企业应在必要的时候修改应急计划,以适应现场设施和危险物的变化。这些修改应通知所有与应急计划有关的人员。

(g)形成预案。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和领导审批后,作为执行性文件在企业内执行。

4.预案措施的落实与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确定后,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组织预案措施的落实工作。5.预案演练

预案演练是保证一旦发生事故,预案可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环节。演练的主要内容:

(1)事故报告与接报。包括第一时间的事故现场人员或事故发现人员的报告;事故单位接报响应;事故单位向当地政府及其应急保障系统报告,请求外围应急救援支援及其接报响应。

(2)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的现场应急抢险或避险。

(3)事故应急调度指挥部指挥与抢险。包括指挥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预定位置指挥抢险工作;通知各有关应急机构进人应急状态;指挥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排险、疏散、警戒、救护等相关工作。

第8篇

第一条按照《省紧急医疗救援机构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县在县人民医院设置一个紧急医疗救援站(三级)命名为“县急救站”每个乡镇依托乡镇卫生院(含中医院)分别设一个紧急医疗救援室(四级)命名为“乡(镇)急救室”中医院急救室命名为“县中医院急救室”全县共设置10个急救室。120为院前医疗急救唯一的特服电话号码。任何机构、组织、团体和个人等不得使用“120电话号码、紧急医疗救援站、室”名称。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第二条县急救站依托相关医疗机构设立。并接受县卫生局统一调度和管理。由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日常业务管理。

第二章性质、功能和职责

第三条急救站由政府主办。向社会提供院前医疗急救相关服务的非营利性、事业性专门医疗机构。

第四条县级(三级)急救站功能和职责分别为:承担全县院前急救网络建设、政府指令性院前医疗保障服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危重病人的院前医疗救护、监护转送以及日常急危重病人的院前医疗救护、监护转送和院内急救任务。乡(镇)急救室(四级)主要承担属地日常急危重病人的院前医疗救护、监护转送和院内急救任务。

第三章网络建设和设备配置

第五条县急救站和全县10个急室构成县急救网络。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县城平均急救反应时间(接听呼救电话到急救车出发时间)3分钟。平均急救反应间期1520分钟;边远地区可适当调整急救反应间期。各急救室要听从县急救站的调度。平均急救反应间期(接听呼救电话到急救车到达现场时间)1015分钟;农村平均急救反应时间35分钟。

第六条全县急救站按照《省紧急医疗救援分中心、站、室评审办法及其评审标准配置验收。

第七条紧急医疗救援标志。使用国际通用的蓝色“生命之星”标志。

第四章机构审批和管理

第八条急救站设置必须经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急救站审批、登记注册和校验按照卫生部《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站)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条急救站考核、评审。按照《省紧急医疗救援分中心、站、室评审办法及其评审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县医院、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分别对各自急救站进行业务管理。并接受上级急救机构业务指导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考核。

第五章院前急救服务管理

第十二条急救站实行24小时医疗急救服务制度。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共同完成医疗急救任务。从事医疗急救的调度、医疗、驾驶、后勤保障等人员。同时相互协作、密切配合。

第十三条各急救站应当指定一名业务院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配备必要专(兼)职的急救人员。以便统一调度。各急救室要及时向县卫生局和县急救站公布急救联系电话。

第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紧急事件时。再按规定赶赴现场实施急救工作。县急救站在接到求救电话时应以尽快速度电话通知就近乡镇急救室先行做好现场急救工作。

第十五条急救站应及时、规范、高效受理和处置“120呼救。

第十六条急救站各类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

医务人员认为患者病情许可的前提下可适当参考家属意愿。第十七条伤病员转送按照“就近”专科”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八条院前急救人员的医疗行为按照《院前医疗急救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院前急救人员必须携带急救器材到患者身边。患者身边监护转送到接诊医院。出诊医生根据有关具体情况,现场对患者进行必要的询问、体查及急救处理。向接诊医务人员口头、书面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患者。院前急救过程中。填写《院前病情告知书》一式两份,医、患双方签名并分别保存;患者无行为能力且无陪护人员时,医务人员按照医疗原则实施救治。

第二十条院前急救人员执行出诊任务过程中。应在接到指令、开始出诊、达现场、病人上车、送达医院、完成交接返回、达网络医院等时间向调度室报告。接受调度指令。并随时反馈其他有关信息。

第二十一条院前-院内交接患者时两方医务人员必须签署书面交接手续。并按照首诊负责制的要求。保证院前和院内救治工作的连续性。各医疗机构不得借故拒绝抢救和收治伤病员。及时做好病人的收治和院内抢救力量的准备。

第二十二条院前急救的有关文书按照附件《紧急医疗救援机构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执行。

第二十三条院前急救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穿着佩有国家统一规定医疗急救标志的急救服装或所在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工作服。

第二十四条急救站急救车辆应当印有明显的国家统一规定的医疗急救标志。

第二十五条急救站应建立急救车辆、医疗设备和通讯系统的定期维护保养制度。保证设备和装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各乡镇急救室必须固定相应的交通工具。

第二十六条急救站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预防和控制疾病的传播。加强急救车辆和设备的消毒、隔离工作。

第二十七条急救站使用的医疗设备、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和一次性卫生器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卫生器材使用后应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全县各急救站应根据《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进行系统、规范的经常性演练。制定常见各种类别大型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预案。

第二十九条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大型突发公共事件时。迅速、有效地展开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应立即启动相应的紧急医疗救援预案。

第三十条急救站应建立调度指挥、急救医疗、网络管理等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和科研体系。不断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促进事业发展。提高工作效益。

第六章院前急救收费管理

第三十一条120院前急救出诊收费按照《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标准执行。发票的管理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使用由财政部门监制的正式收费发票。

第三十二条120院前急救出诊各类收费。所收现金缴纳按照本单位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可根据工作实际由出诊人员在现场收取并向交费者开具发票。

第9篇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对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中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配合联动,社会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资源,有效防范和控制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县政府成立县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全县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

(一)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1、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相关领导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领导。

2、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5)向县政府及市、省、国家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6)完成县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3、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品、毒性药品、、药用辅料、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承担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应急救援的信息、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2)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制定新闻信息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协调、组织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新闻信息及互联网信息的有关处置工作。

(3)县卫生局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病员救治等工作。

(4)县经贸局根据应急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调集和征用必要的物资和装备,统一协调,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5)县教育局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学校中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采取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6)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及治安维护工作。

(7)县财政局负责及时落实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资金。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在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做好有关工作。

(二)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

1、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2、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

(2)与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建立联系机制,收集、分析、研究有关安全信息,提出预警、启动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建议;

(3)组织修订和完善预案,指导、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检查督促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4)向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县政府、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做好信息审核工作;

(6)组织建立和管理县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对应急演练及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

(7)组织全县处置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培训和演练;

(8)完成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职责

1、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

本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设立事故调查与咨询、行政监管、医疗救治三个工作组。在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按预案明确的职责要求,实施应急处置,并随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1)事故调查与咨询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可由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组成事故调查与咨询组,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和依据,并在事故结束后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造成的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行政监管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对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的来源、数量、使用、库存及流向等进行调查,并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质量有可疑情况的,及时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监督召回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四)各乡镇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机构,在县政府和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和指挥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机构由本乡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组成。

三、事故分级

按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省及其他省(市、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出现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50人,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的;

4、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5、国务院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的特别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事发地市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水平的;

3、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已知发生率2倍以上;不良反应发生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的;

4、出现死亡病例的;

5、省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的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三)较大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事发地县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3、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人数20人以上、30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

4、市级政府认定的较为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四)一般事故(IV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的;

2、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人数10人以上、20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四、预警与报告

(一)预警

1、监测网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体系,建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信息网络,加强日常监管,逐步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通过不断完善网络建设实现信息快速传递和反馈,提高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2、信息通报

对有安全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及时向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通报。对于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召开新闻会,向社会公布,借助多种渠道和方式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可能引起的安全问题进行详细说明,使公众了解身边可能存在的药品安全隐患。

(二)报告

1、报告

(1)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戒毒机构等发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

(2)事发地乡镇政府和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员接到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有关单位在接到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县政府、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2、通报

县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有关单位在接到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引发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险情报告后,应及时向与事故有关的乡镇政府和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员通报,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3、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别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同时实行日报告制度。

(3)总结报告。及时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有关地方政府和事发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故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对上级部署的应急救援工作,各级政府应认真贯彻落实。对于重大或特别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启动县级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预警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做好可能引发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对需要向社会预警的突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及时预警。预警信息应包括事故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三)分级响应

发生一般事故(IV级)和较大事故(Ⅲ级),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启动本预案;发生重大事故(Ⅱ级),由县政府启动本预案,并服从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发生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按市政府和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领导小组的指令执行,同时启动本预案。

1、县级响应

(1)县级响应由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预案启动,县级有关部门预案必须启动,乡镇联动。

(2)特别重大、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后,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情况,并按规定向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对事故评估确认的结果,提出启动本预案和组织应急救援的建议。

(4)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迅速到位,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小组的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部署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

(5)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乡镇应急救援领导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

(6)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

(7)事故超出我县应急处置能力的,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建议县政府请求市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实施应急支援。

2、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报本级药械安全领导小组或上级有关部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经本级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审定,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四)响应终结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县政府同意,由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县药械安全领导小组的决定,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及时向社会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信息。

(二)医疗保障

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行政部门接报后应迅速组织救治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县经贸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工作。

(三)人员保障

各级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置。

(四)技术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和相关领域专家承担。当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时,受各级药械安全领导小组或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立即开展检测、评估工作,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五)物资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应当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处置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所需财政负担资金,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治安维护

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用治安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指导和支持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依法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演习演练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指导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组织全县性和区域性突发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八)宣教培训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处理组织实施技能和水平。重视对广大消费者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具体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县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民政部门要严格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保险监管部门要会同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造成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调查评估和总结

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按规定上报。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1)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4)妊娠控制。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管理与更新,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及专家进行评审,视情况对本预案作出相应修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10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和减少电力事故对社会的影响,保证电力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电力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控制危险源,排除现场灾患,消除危险后果,分析总结事故经验,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力生产安全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歇制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能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

1.2.2统一指挥,公司成立电力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修、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2.3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体系。按照电网结构和管辖范围,制定电网事故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

1.2.4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设备、人身、电网的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将事故限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系统发生崩溃和瓦解,以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主干电网、重要输变电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恢复供电中,优先考虑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要求制定。

1.4实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理电力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机及人身伤亡事故等各类事件引起的对地方安全,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

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大面积停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级负责和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理体系。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木俊

副组长:尹子清、李丽辉

成员:吴勇三、和琼华、张灿、鲍艺波、李永泉、和军峰

2.2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贯彻落实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

统一领导本辖区大面积停电、事故、人身伤亡、抢险应急处理工作,研究重大应急策和部署。

督促制定应急预案,下达应急指令。

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

宣布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负责信息反馈

2.3应急组织及任务

2.3.1快速反应力量

由公司部门、各分公司有关人员组成。接应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进行电力设施受损和人身伤亡事故抢险,确保应急救援与处理期间的指挥畅通。

2.3.2基本救援力量

公司各部门、各部门全体人员。

3、预测、预警

3.1预测

根据天气变化及供电负荷的变化做好电力事故的预测工作。

3.2预警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重要变电站遭受破坏和打击,电力应急进入预警状态。

3.3信息传送与报告

电力客服中心电话:2800、8626101安技科:8629005

调度中心:8627090、8627913

客服中心接到报警电话——报告领导小组——进入应急状态——组织抢修队伍——供电急修——汇报领导

3.4、预警级别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预警状态。

红: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设备遭受破坏和打击,对电网安全构成威胁,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40%及以上;

橙: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50%及以上;

黄: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60%及以上;

蓝: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70%及以上。

4、应急响应

4.1响应程序

4.1.1基本程序

4.1.1.1当电力生产发生突出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范围损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时,电网调度机构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同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领导小组。

4.1.1.2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1.2扩大应急

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性进入预警状态之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及相关上级部门,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4.2指挥程序

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预案、保电方案,结合当时电网实际情况,指挥公司各供电、变电、维修等单位进行异常处理。

事故辖区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在规定时间内道达异常情况现场进行处理。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理

5.1.1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除按政府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公司要求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事实就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5.1.2改进措施

事故发生时,要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改进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5.2总结

5.2.1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安技科、供电所、变电站、调度所及信息中心联合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5.2.2及时总结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理体系。

6、相关保障

6.1通信保障(基本保障、应急保障)

公司客户服务系统和公用网通讯系统齐全、流畅,可以应付随时出现的突况。

6.2设施设备保障

6.2.1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在可能情况下,应尽快统计处电力抢修所需设施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数据,

6.2.2组织专业施工人员成立抢险队伍,当具备施工条件时,立即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抢险,及时恢复损坏的电力实施。

6.3物资保险

6.3.1配备大面积停电应急所需的各类设备和电力抢修物资。

6.3.2认真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以及事故抢修的准备工作。

6.4其他保障

6.4.1交通运输保障

公司现有行政用车和生产用车均作为电力抢修的交通工具,保证抢修人员及时赶到抢修现场。

6.4.2医疗卫生保障

6.4.2.1联系医疗部门建立健全医疗救护队伍,同时准备好必要的医疗设施和药品储备,以备应急。

6.4.2.2当电力设施大面积受损事件发生后,请求和配合医疗救护队伍立即赶赴现场,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并保护好其他人员人身安全。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加强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采用各种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停电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办法,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

7.2培训

做好强力抢险救灾队伍的培训和模拟演练工作,提高电力抢险救灾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7.3演习

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救援与处理的训练和演习,做到警钟长鸣,平日有备无患,用时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8、附则

8.1预防管理

本预案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第11篇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命令;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

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

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性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以发生事故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街道有关部门为主,实行区域互救原则。 有关街道办事处应根据辖区内非煤矿山的实际,制定训练计划,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五、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一)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各企业自备为主。

(二)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全区各矿山企业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区安监局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在30分钟内报区政府,并按程序上报。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区安监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发生单位要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三)通讯联络

区政府值班室电话:

区安监局值班室电话:

七、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同时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并组织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二)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抢救工作应在现场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抢救应根据坍塌范围、爆炸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运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吊车、起重机、挖掘机等),及时、有效地抢救遇险人员,减少伤亡,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第12篇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督察条列》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基坑防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二、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

1、本工程为湖南省同发白沙湾嘉园置业开发的白沙湾嘉园住宅小区工程, 位于长沙市白沙湾路,体育新城南侧,由北京中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湖南长沙麟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长沙升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工程为A1、A2栋住宅为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40000m2,其中地下一层,地上A1栋为28+1层,建筑高度为87m, A2栋为30+1层,建筑高度为93m。

2、工程特点:施工现场场地狭小,且位于城市中心地带,不能影响周围居民正

常生活,文明施工要求高,本工程场地土类型属中硬场地土,建筑场地类别为二类。 三、本工程火灾危险源的特征及对周边的影响

根据工程现场情况,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危险源主要有:外脚手架作业、攀登作业、交叉作业、临边作业、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物料平台、室内操作架、以及塔吊吊物、外用电梯和门式吊。

四、工地周边医院、消防分布图 五、项目部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划分

为科学安排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明确各岗位职责,使之在管理工作中互相协调,各司其责,促进项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本项目应急工作组织。

1、组织机构

本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员为常务副组长、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设备管理员、劳务相关负责人等为组员的安全领导小组,应急救援组织即为应急小组。并指派安全员邓政元、周伟负责日常管理,是项目环境紧急事故发生时现场救援的主要责任人。

本工程项目经理部组成:项目经理卢昆、项目副经理毛辉望、、项目技术负责人李文红、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罗鹏、施工员鲁电波、蔡小林、张波,办公室刘定良,材料员袁志长、设备管理员何彦明、电工钟华。

2、安全领导小组分工及职责:

项目经理:第一负责人,负责协调项目部内部各部门的关系及项目部与建设方、监理方、其它承包方的关系,负责安全资源的提供,从宏观上确保安全生产的环境;负责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安全员:第一负责人,负责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组织应急小组按应急预案实施抢救工作;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项目副经理:直接责任人,负责安排、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技术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安全设施及安全制度的策划工作,负责组织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改进。

施工员:直接责任人,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

材料员:直接责任人,负责安全防护材料的采购质量。

设备管理员:直接责任人,负责机械设备的安装、运行、保养和检修,保障正常运转,预防机械事故和机械伤人。

电工:直接责任人,负责临时用电设施按要求施工,保障用电设施的正常使用。

保卫:直接责任人,预案启动时负责人员疏散、撤离和救援车流组织

劳务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负责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交底工作,确保劳务人员的安全行为。

六、救援设备与器材

1、安全通道。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保障从事故发生点到工地大门的通道通畅。

2、分别准备软担架和硬担架各一副以上,四副以上绑带。

3、通讯设备:对讲机、手机、固定电话、口哨等。

七、应急准备

1、物资准备:足够的健康安全防护用品和救援设施、防暑降温物资和御寒防冻物资、其他防护物资;合适的摄影或摄像设备,在事故发生时,应摄取现场事态发展的资料;配备保证现场急救基本需要的急救箱,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其它辅助物资,如手电筒、蓄电应急灯等。

2、对项目员工进行现场急救常识教育、培训,如摔伤、骨折、自救知识等。

3、医疗救护点的具置及行驶路线,应制成书面资料,并使所有应急小组成员掌握了解。

4、公布对外常用联络电话,并应保证电话在事故发生时能应用和畅通,可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拨打电话报警求救。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事故急救110

5、财务部门应预留一定量现金以应急需。

6、应急救援预案应保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人手一册,确保人人熟悉掌握。

7、对工地周边人员进行应急响应宣传,主要以联系单位或居委会、张贴布告、发放传单等方式进行。

八、事故发生前的监测和预警措施

对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控制以消除隐患、预防为主。

监测和预警措施:安全常识教育会,以教育所有参建人员安全常识、教育作业人员遵章作业为目的;项目部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以检查制度、措施、整改是否落实为目的;安全小组人员的日常巡查,以制止违规作业、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苗头为目的。

1、外脚手架:架体内每三层用架手板封闭,并每隔三层挂好兜底网,起挑层的兜底板用模板封闭,架体内散落的砼、模板、木枋及时清理干净,架体超出操作面两步架

2、模板工程:拆临边支模架时,需有专人看守,防止落物。

3、塔吊、外用电梯:定期检查防坠落装置。

4、楼层卫生清理:楼层卫生及时清理干净。特别是临边不能堆物。

5、临边洞口防护:及时做好临边洞口防护,特别是搭好安全过道和安全防护鹏,电梯井除做好防护门外,并每隔三层做好兜底网。

九、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

1、事故一旦发生,实行现场负责制,即现场第一个知晓事故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迅速拨打119、120、110请求支援。然后通知项目经理、安全经理或现场安全值班负责人,由项目经理、安全经理或现场安全值班负责人组织应急救援小组进行救援。同时将事故情况通知各相关单位。

2、救援小组应将管理人员分成救治小组、疏散警戒小组、警戒小组迅速就位救援。

3、疏散小组主要疏散事故以上施工人员,疏通安全通道,以保障受伤人员能尽快运至救护车上,要分层分派任务,责任人应保证负责的那一层所有施工人员知晓事故,并根据情况分别从楼梯间、人货电梯抬运,当由于扑救需要人货电梯停电,顶层人员可用挂梯从外架下到楼梯间施工完毕的那一层再行疏散。夜间失事时,疏散小组应人手一支手电,确保人员安全照明。

4、救治小组主要是在120急救车到达之前进行临时救治和到达之后协助抬运伤员。对于伤员,应注意摔伤及骨折部位的保护,避免因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造成二次伤害。处理伤员的同时要安排担架,或制作临时担架,可采用模板钉木方制作,同时派员到工地门口处接应120急救车。急救车到达后,救治小组必须将各伤员临时处理措施书面或口头向医生汇报,同时派人将伤员平抬到担架上运送到救护车内。最后救治小组应找财务人员借支伤员救治款,随车护送到医院并派人护理伤员。

5、警戒小组主要负责保护事故发生现场,直到事故调查结束。

6、善后处理:对事故伤亡者做好妥善的医疗、保养、抚恤、赔偿等善后事宜;根据上级处理意见组织处理,并尽快恢复施工现场,继续组织施工;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对事故进行总结,并立即组织整改。

十、应急救援记录

应急预案终止后,由项目安全副经理主持,对应急救援的全程进行记录,记录资料包括文字、相片、录像等,形成应急救援记录。救援记录作为本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作为事件调查和今后改进的依据。

十、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改进

由项目经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主体施工阶段和装饰阶段,组织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根据具体情况编制演练方案,以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及现场文明为前提,在取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周边单位、居民、人员同意后进行。

演练后,项目部根据演练情况做出总结,找出不足和原因,并加以改进。

十一、预案的响应

工地发生高空坠落或物体打击事故时,第一发现人应在第一时间立即通知项目部应急小组成员,应急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事故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