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泡沫经济的产生

泡沫经济的产生

时间:2024-03-28 10:58:35

泡沫经济的产生

第1篇

【关键词】现代金融;经济;泡沫;控制措施

一、引言

金融经济对我国经济的稳定以及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是我国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世界变幻莫测,经济泡沫又具有非常复杂的特殊性,这一点我们应该清醒得认识到。由于经济泡沫问题不可预见,这使得我们处理经济泡沫问题变得更加困难。现代金融经济中出现经济泡沫的两大根本性原因是社会以及约束机制,经济泡沫的两大表现形式是股票以及房地产泡沫,这两种泡沫表现的尤为突出。一夜暴富的心理使得很多人在股票市场进行投资,巨大的利益诱惑为股票泡沫的蔓延创造了条件,虽然很多人意识到了股票泡沫的存在,可是在现实面前却又抵挡不住利益的诱惑,企图通过这一途径来改善自己的生存状况,致使很多人在股票市场的投资被股票泡沫所吞噬。房产是一种固定资产,很多有钱人利用自己的闲置资金购买房产,等待房子增值之后再将其卖出,这实际上是有钱人的一种投资手段,但是这种投资手段为有钱人创造价值的同时却为房产泡沫的形成创造了一定的条件。对于股票泡沫以及房产泡沫是如何形成的一直是金融经济发展过程中很多学者研究的重要课题。对现代金融经济中经济泡沫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对经济泡沫的蔓延趋势进行准确把握,并且找出与之适应的控制方法以及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现代金融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现代金融市场的高效运行。

二、经济泡沫与泡沫经济的概念

现代经济学界对“泡沫”这个词的关注度很高,而且有很多学者对这个词都有很深刻的描述。经济泡沫现象指的是商品的价格出现了暴涨或者是暴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由于投机过度,这种现象出现的时候外在表现形式是商品价格与实际价值不一致,商品的实际价值和商品价格出现脱节。如果说大量的资金,在某一个时间段内集中在某一行业或者是某一产品上,致使资金在这些特定领域中流转,金融经济在这个时间段内就很容易出现扭曲或者是膨胀的情况,致使其它行业的经济也出现下滑。在资产上升的同时价格却在不断降低,其随着预期方向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导致金融危机的出现。泡沫体现出的现象是资产的暴涨或者是暴跌,甚至于在出现泡沫的某一个时间段内有金融投资异常火爆的现象出现。从整个市场发展状况来看,股票市场以及房地产市场最容易出现泡沫现象,并且我国的基础经济基本不会对这两个市场的产品价格有影响。在此需要提出两种不同的概念,即经济泡沫和泡沫经济。对于泡沫经济而言,它是由于投机活动而导致的市场价格变化,但是经济泡沫则是由于商业活动的波动,导致社会需求总和社会总供给之间产生矛盾,使得经济发展出现不平衡的现象。以现在的市场经济发展作为前提,随着时间的变化以及经济的发展,经济泡沫总会找到一个平衡点,但是泡沫经济就找不到。

三、现代金融经济中经济泡沫形成的原因

通过对全球金融经济发展趋势分析,我们可以得知经济泡沫是由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经济发展形势过高的估计造成的,如果说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与设想的情况完全不相符,就会产生经济泡沫。从全球的经济发展形势来看,不管是中国,还是其它国家都出现了在金融经济中虚拟经济占据市场主体地位的现象,这使得实体经济的发展受到阻碍,挤压、限制或者是反弹等行为频发。金融经济中出现的虚拟资本所创造的虚拟价值,要远远超过了实际资本所创造的价值,但是说虚拟资本所创造的虚拟价值会产生经济泡沫,这种经济泡沫是很难在社会中立足,如果说经济泡沫达到了一定的程度,或者是说经济泡沫到了某一个时间段可能就会出现泡沫破裂现象,这对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非常大的。

近年来,金融经济中的经济泡沫有不断增多的趋势,我国的经济发展受到巨大的负面影响。这就要求我国经济工作者应该从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对经济泡沫形成的原因进行深入研究。对于经济泡沫形成的原因可以从以下两个主要方面进行深入分析:第一方面虚假信息导致了经济泡沫的形成,我国经济发展表面看起来一面繁荣,实际上这只是一种假象,带有很强的欺骗性,不仅不能够促进经济发展,还会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第二方面是人们的贪婪以及对预期收益的感性心理使得经济泡沫产生蔓延,现阶段而言这种现象还是普遍存在。我们要全面、辩证地看待出现的经济泡沫,适当的经济泡沫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促进作用,有利于刺激人们的消费需求,但是说经济泡沫如果过量的话,就会给人们的生活产生负面影响,反而不利于经济的稳定发展。经济泡沫的量过大会沉重打击我国国民经济,破坏人们的经济生活。对经济泡沫产生的原因我们可以从社会因素以及金融约束机制因素两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首先是社会因素。由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在金融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下,金融经济的发展空间变得越来越宽松。在这种宽松的经济环境下很多人开始进行资金炒作,商品经济的周期性萧条以及银行存款利率的下降也使得很多人在金融市场中最具有增值潜力的资源方面的投资开始增多,这就为经济泡沫的蔓延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其次是金融约束机制因素。从我国目前金融经济的发展状况来看,可以说还算比较顺利,虽然如此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还存在很多漏洞,这主要体现在金融体制以及制度方面,不健全的金融体制和制度也为经济泡沫的出现创造了条件。这就要求我国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金融经济体制,解决金融经济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经济稳定发展。

四、现代金融经济中经济泡沫的表现形式分析

从我国现阶段金融经济市场的发展状况来看,金融市场经济中出现了两种最典型的泡沫形式,即为股票泡沫以及房地产泡沫。股票泡沫产生的原因,在于股票的市场价值与内在的投资出现完全不符的情况,由于两者情况完全不符所形成的股票泡沫在金融资产总量、经济总量以及泡沫绝对额指标大小方面,同经济泡沫在金融经济中的表现是密切相关的。众所周知,在供求关系变化的作用下价格也会发生相应变化,这种原理在金融经济中的股票市场方面也同样适用。如果说流入股票市场的资金很充足的话,经济泡沫就会把股票的票面价格的大小与股票发行公司之间的关系所掩盖,并且最终以市盈率的变化趋势表现出来。

对股票泡沫而言,在未来金融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要对股票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规范化。对于房地产泡沫而言,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供求关系以及交易成本方面的问题。目前来说金融经济泡沫出现的问题,究竟有多少相关工作人员应该予以高度关注。拿房地产经济泡沫来说,房地产价格在持续上涨,一般的工薪阶层需要花费自己30-40年的储蓄才能够购买房子,但是虽然这种情况出现,很多年前的一些楼盘还是没有完成销售指标。高度密集的人口以及稀有的土地资源还会致使经济泡沫的出现,并且促使经济泡沫蔓延。

社会原因以及社会约束机制,使得现代金融经济中产生了经济泡沫,这也使得在整个金融经济中经济泡沫问题以股票泡沫和房地产泡沫两种主要形式凸显出来,如果能够深入分析经济泡沫出现的原因,对经济泡沫的蔓延趋势进行准确把握,并且能够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能够确保整个金融市场经济高效稳定运行,同时可以将经济泡沫对金融市场经济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五、控制现代金融经济中产生经济泡沫的策略

1.国家加强对金融经济的干预

虽然说解放经济政策是好事,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经济而言,国家应该予以一定的干预。国家适当干预对于经济发展而言有一定促进作用,起码能够保证金融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我国的金融经济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出现很多经济泡沫,这需要国家加强对其的干预。国家对金融经济发展的干预要适当,不可过度干预,也不可不干预,干预要适可而止,减少经济泡沫产生的同时保证其健康稳定发展。

2.严格控制房价的不合理性

我国的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房地产行业的推动,如果说房产价格过高的话,其带来的影响可能会扩张到其它领域,这样会使得金融市场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国家已经采取了宏观调控措施,这种宏观调控措施需要持续进行下去,需要作为一项长期的措施,而不是短期的措施。国家的工作重心应该放在对房地产价格的调控上面。

3.制定相应的法律规章对其约束

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有制度以及法律的约束。这要求国家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制度,甚至于说制定相关的法律对其发展进行约束,以便促进金融经济的稳定发展。虽然说金融经济的发展需要制度以及法律的约束,但是也要给予一定的自由,确保金融经济的发展能够松弛有度。

六、总结

综上所述,现代金融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经济泡沫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不仅我国,世界上很多其它国家也有经济泡沫现象存在。要想确保金融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国家需要对金融经济中产生的泡沫现象进行有效控制。控制金融经济中产生的泡沫现象,国家的干预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之外还要对房地产价格进行严格控制,并且要制定相应的制度以及法律对金融经济的发展进行约束。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全球的经济关系变得越来越密切,确保我国金融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可以为世界金融经济的稳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胡旭峰.现代金融经济中的经济泡沫分析[J].中国外资,2013(09):20-25.

[2]胡军燕,智慧城市建设背景下经济增长的多因素分析[J].统计与决策. 2015(05)

[3]王慧.人民币国际化与国际储备货币体系改革[J]. 当代经济管理. 2015(05)

[4]丁洪福,郭万山.我国通货膨胀惯性及其货币政策启示――基于后顾性菲利普斯曲线模型的实证检验[J]. 西部论坛. 2015(06)

[5]赵俊.资产泡沫定价的方法及其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D].华东师范大学 2015

[6]娄延强 赵远.浅析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国际收支失衡的原因及应对[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03)

[7]Priscilla Liang, Thomas D. Willett.Chinese Stocks during 2000C2013: Bubbles and Busts or Fundamentals[J]Taylor & Francis Journal.2015, Vol.48 (3), pp.199-214

[8]张 红,李 洋,张志峰.中国城市软实力对住房价格的影响―基于主成分分析法和面板数据模型[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4(03)

第2篇

    泡沫经济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资金过度地集中在某一个部门、每一种行业、每一种商品,在这些特殊领域中反复转手运行,导致部门、行业、商品经济在某一特殊时期内出现扭曲膨胀而致使基础性的生产部门因资金短缺而出现经济衰退。随着经济发展进入到现代社会,市场经济中的各种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开始大量出现并形成热潮,价值现代市场经济的自由化、国际化不断增强,泡沫经济形成和发生的几率大大提高,其波及的范围也更为广泛,相应地,这种泡沫经济的危害程度也更大,对其处理难度也更加复杂。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国际化程度的增强,金融市场的发展,尤其是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之下,中国学者对泡沫经济问题进行了各方面的研究。

    从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来看,泡沫经济总是由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虚拟经济过度偏离了实体经济,造成市场中的虚拟经济成为了主体,而实体经济的发展受到挤压、限制,其结果是虚拟资本所产生的虚拟价值远远超过现实资本所产生的价值,经济看似繁荣,实则不堪一击。在分析现代金融泡沫经济形成发展的原因时,首先应明确两个基本概念:虚拟资本(FictitiousCapital)和现实资本(ActualCapital)。所谓虚拟资本,就是指那些有价证券,包括债券、不动产抵押单、股票等,它是能够给股票等有价债券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和回报的资本形式;所谓现实资本,则是指在经济发展中的一种实物形态的资本,主要表现为生产要素形式和商品形式。其实,经济发展中如果主要以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来运行,那么泡沫经济产生的可能性是很小的,这主要是因为以实物形态而存在的资本形态。而当经济发展以虚拟资本运动为主的时候,泡沫经济就非常容易产生。泡沫经济最容易在金融领域形成,并且由于金融业与房地产业总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依存,土地作为不动产,土地的价格构成特征使得土地的资本具有虚拟资本的性质。因此,泡沫经济与房地产业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金融经济泡沫与房地产泡沫是一对孪生兄弟。

    那么,为什么金融市场上较容易产生和存在泡沫经济呢?在当前金融经济中,泡沫经济涉及不充分信息、交易费用、外部性、非理性预期等众多新概念,各种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的金融创新频繁出现,导致金融市场的运行和交易活动非常容易脱离实体经济。在实体经济中,成本价格是实体经济的基础,而在金融经济中,它以预期定价为经济模型。金融市场上较容易产生和存在泡沫经济,这与泡沫经济本身的双重性有关。也就是说,在经济发展日益现代化、国际化和自由化的今天,一定程度的泡沫经济有利于资本集中,这种集中是对市场竞争和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但是泡沫经济终归是一种虚拟经济,其中主要存在的是不实因素和投机因素。因此,一旦这种经济过度发展,其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具体来讲,严重的泡沫经济形成和发展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的原因是社会原因,即在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时期出现了经济的整体繁荣和经济宏观环境较为宽松,这种繁荣局面和宽松环境极易为资金炒作提供机遇。所以,泡沫经济一般总会发生在国家对银行政策比较宽松、自由的经济体中。也就是说,在商品经济出现周期性的萧条之后,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发展,主动降低银行利息,放松银根,通过这种方式来刺激投资和消费需求以带动经济增长。于是,那些有闲散资金的市场主体就会把资金投放到那些有保值增值潜力的资源上,这就为泡沫经济提供了社会基础。第二个方面的原因就是对泡沫经济形成和发展的预先调控和及时约束机制不够。也就是说,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未能对那些有可能导致泡沫经济的投机活动进行监控、监督和制止,尤其是对投机过程中的贷款支付活动缺乏监控机制。但是,到目前为止,这种监控机制无论是在银行还是在政府都难以有效地建立起来。这是由于银行只是收付中介,而政府又难以对企业之间的交易活动进行干涉,甚至还容易被这种投机所形成的虚假繁荣而迷惑。

    通过对金融经济中的泡沫经济的内涵及其形成发展原因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在金融经济发展过程中,适当地存在一些泡沫,对于促进经济活跃和繁荣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也是正常的现象。但是,如果经济中存在过多的泡沫,并进一步形成泡沫经济,那么这种缺乏实体经济支撑的经济必然会有破裂、崩溃的一天,最终造成金融危机,给经济发展带来致命打击。因此,中国经济发展必须对金融经济中的泡沫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正确认识中国金融经济中的泡沫问题,对于把握中国经济发展现状和促进中国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中国经济发展中的泡沫问题主要表现为股票泡沫和房地产泡沫。所谓股票泡沫,就是股票的市场价格与其内在投资价值之间的差距,这种差距与泡沫绝对额、经济总量、金融资产总量之间的关系有关。同时,股票市场同样遵循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的规律,一旦大量资金流向股票市场,那么股价与公司未来业绩就会形成较大差距,盈率也会出现太高态势,这个时候就会出现泡沫。

    这种股市中的资金供给与股价发生波动之间的关系在中国金融经济中表现的尤为明显,只要资金放开,股价立即就会发生变化。加之中国股票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不断崛起并发展壮大,他们对经济学家、股评家以及一些媒体发生日益紧密的联系,这极其容易发生投机行为。因此,确保机构投资者的行为规范也是预防中国股票泡沫的一个主要方面。所谓房地产泡沫,这是与金融泡沫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它甚至是泡沫的一个核心载体。尤其是近几年以来,中国政府、学者和老百姓对中国房地产业到底有没有泡沫,如果有,这个泡沫到底有多大等问题都十分关心。

    随着买房难问题的日益突出,有学者就指出中国的房地产泡沫成分很多,人们购房的能力与房价之间的差距过分悬殊,一般工薪阶层要储蓄30-40年才能买到一套住宅。但也有人认为,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中,由于人口密度高,土地资源有限,房地产价格比较高是必然现象,中国房地产不存在泡沫。但是,房地产价格与金融系统的关系值得深思和重视,中国的房地产需求主要是依靠银行贷款的支撑,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泡沫与中国金融市场有着紧密的联系,这对中国房地产泡沫的形成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

第3篇

要弄清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首先要搞清泡沫经济的涵义。

什么叫泡沫经济?《辞海》(1999年版)中有一个较为准确的解释。该书写道:“泡沫经济:虚拟资本过度增长与相关交易持续膨胀日益脱离实物资本的增长和实业部门的成长,金融证券、地产价格飞涨,投机交易极为活跃的经济现象。泡沫经济寓于金融投机,造成社会经济的虚假繁荣,最后必定泡沫破灭,导致社会震荡,甚至经济崩溃。”

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泡沫经济主要是指虚拟资本过度增长而言的。所谓虚拟资本,是指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资本,如企业股票或国家发行的债券等。虚拟资本有相当大的经济泡沫,虚拟资本的过度增长和相关交易持续膨胀,与实际资本脱离越来越远,形成泡沫经济,最终股票价格暴跌,导致泡沫破灭,造成社会经济震荡。

(2)地价飞涨,也是泡沫经济的一种表现。如果地价飞涨,脱离土地实际价值越来越远,便会形成泡沫经济,一旦泡沫破灭,地价暴跌,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危害。

(3)泡沫经济寓于金融投机。正常情况下,资金的运动应当反映实体资本和实业部门的运动状况。只要金融存在,金融投机就必然存在。但如果金融投机交易过度膨胀,同实体资本和实业部门的成长脱离越来越远,便会造成社会经济的虚假繁荣,形成泡沫经济。

(4)泡沫经济与经济泡沫既有区别,又有一定联系。经济泡沫是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所谓经济泡沫是指经济成长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非实体经济因素,如金融证券、债券、地价和金融投机交易等,只要控制在适度的范围中,对活跃市场经济有利。只有当经济泡沫过多,过度膨胀,严重脱离实体资本和实业发展需要的时候,才会演变成虚假繁荣的泡沫经济。可见,泡沫经济是个贬义词,而经济泡沫则是个中性范畴。所以,不能把经济泡沫与泡沫经济简单地划等号,既要承认经济泡沫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又要防止经济泡沫过度膨胀演变成泡沫经济。

二、经济泡沫的利与弊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经济泡沫之所以会长期存在,是有它的客观原因的,主要是由其作用的二重性所决定的。

一方面,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于资本集中,促进竞争,活跃市场,繁荣经济。

另一方面,也应清醒地看到,经济泡沫中的不实因素和投机因素,又存在着消极成分。

三、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

在搞清了泡沫经济的涵义以及泡沫的利与弊之后,我们可以回过头来研究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这个主题了。研究的结果是:

1、房地产业本质上是实体经济和实业部门,其本身决不是泡沫经济。

首先从房地产的属性来看,房地产是不动产,房地产商品兼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双重属性,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实实在在的实体产品,同金融证券(包括股票、债券)仅仅是收益权利证书相比,根本不同,它本身并不是泡沫经济。

其次,房地产业部门是实业部门。它同金融证券等虚拟资本也是根本不同的,谈不上泡沫经济。

再次,房地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属于先导性、基础性产业,处于主导产业地位,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发达国家内生产总值中,房地产增加值一般要占到10%左右。房地产业以其产业关联度强、带动系数大的特点,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事实已经证明,现阶段我国房地产业的兴旺发达,是我国经济繁荣的标志之一,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所谓虚假繁荣的“泡沫经济的第二次高潮”。

2、房地产业也含有某些经济泡沫成分,如果任其膨胀,也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危险性。

应当承认,房地产业成长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一些经济泡沫,主要表现在:

(1)地产价格泡沫。如前所述,土地价格由于其稀缺性和市场需求无限性的拉动作用,及其土地市场投机炒作,会出现虚涨,这种虚涨的部分就属于经济泡沫。如果土地价格成倍、甚至几十倍地飞涨,就会发展成泡沫经济。如日本的地产价格暴涨就是鲜明的例证。日本六大城市的地价指数,在上世纪80年代的10年间上涨了5倍,地价市值总额高达4000万亿日元,相当于美国地价总值的4倍,土地单价为美国的100倍。1991年以后地价暴跌,泡沫破灭,至今经济尚未恢复过来。地价虚涨是不能持久的,在一定阶段便会破灭。

(2)房屋空置泡沫。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中,商品房供给超过市场需求,超过部门的供给增长属于虚长,构成经济泡沫。按照通用的国际经验数据,商品房空置率达10%以内时,这种经济泡沫是正常的。如果超越过多,引起严重的供给过剩,形成泡沫经济,导致房价猛跌,开发商遭受巨大损失甚至破产倒闭,失业率上升,经济混乱,社会动荡。

(3)房地产投资泡沫。一般规律,房地产投资增长率应与房地产消费增长率相适应,力求平衡供求关系。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起飞阶段,百业待兴,房地产投资增长率略大于消费增长率,形成供略大于求的市场局面,对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刺激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只有当房地产投资过度膨胀,商品房严重滞销,造成还贷困难,连带引起金融危机时,才形成泡沫经济破灭。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的泰国就是一例。

(4)房价虚涨泡沫。房价是与地价相联系的,房价泡沫与地价泡沫密切相关。此外,开发商对利润的期望值过高,人为抬高房价,也会形成经济泡沫。如果房价飞涨,开发商攫取暴利,购房者难以承受,由此也会形成房地产泡沫经济。

可见,房地产确有经济泡沫,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可能性。但绝不能把房地产业等同于泡沫经济。

3、房地产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有弊,关键在于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避免出现泡沫经济,导致大起大落的波动和震荡。适度的经济泡沫,例如土地价格微幅上扬、房价稳中有升、房地产开发投资高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商品房供给略大于市场需求等等,对活跃经济,促进竞争,推动房地产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同整个国民经济一样,没有一点泡沫房地产业是不能繁荣的。而如果泡沫过多,过于膨胀,造成虚假繁荣则是不利的。关键在于要控制这些经济泡沫过度膨胀,不致形成为泡沫经济,带来严重危害。

四、辩证地看待当前上海的房地产市场形势

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形势究竟处于什么状态,是否已达到泡沫经济程度?这不是凭印象可以判别的,而是必须按照实际数据科学地进行评价。

衡量房地产市场形势必须树立一些基本标准。笔者认为,首先要看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状况的适应度;其次要看商品房供给与需求的均衡态;再次,要看商品房价格的波动状况及其走势。只有抓住了这些基本标准,才能进行正确判别。

以上述基本标准来衡量,当前上海房地产市场,适应全市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要求,主流是处于持续发展的繁荣阶段。其主要标志是:

(1)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平衡,求略大于供,呈现出供求两旺的态势。据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上海市统计局发布的2002年1~6月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汇总资料,已登记的商品房预售面积1230.14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9.9%,批准的预售面积(1138.86万平方米)与实际预售面积之比为1∶1.08,实际预

售面积略大于批准预售面积。已登记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1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5%,大大超过商品房竣工面积(468.51万平方米)。不少优质楼盘,出现少有的排队购房现象。前几年累积的空置房逐步消化,大幅减少。住宅市场旺盛的需求,拉动着上海房地产市场出现繁荣的局面。

(2)存量房交易大幅增长,向着房地产市场主体的方向发展。2002年1~6月,已登记的存量房买卖面积达到811.23万平方米,同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1%。日渐接近增量房交易,部分区内存量房产交易量已超过增量房交易量。预示着上海的房地产市场逐步成熟。

(3)房地产开发投资更趋理性化,市场基础扎实。与20世纪90年代初那种不顾市场需求、盲目开发的情况不同,如今的房地产开发商普遍比较重视市场调研和目标市场定位,使房地产投资开发牢固地建立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可以说属于市场需求拉动型投资扩张。2002年1~6月的上海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达到355.3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5.3%,预计全年将超过700亿元,这对拉动投资需求,平衡供求,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是有益的。

(4)商品房价格稳中有升,基本合理。2001年上海的房价上升了8%左右,2002年上半年上涨了5.8%。从其成因来分析,主要有三个因素:一是楼盘品质提高、环境改善,成本推进型上升:二是居民收入提高,消费结构转换形成的需求收入弹性促进型上升;三是商品房阶段性、暂时性供不应求的需求拉动型上升。2001年上海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长9.9%,而房价的增幅仍低于收入增长幅度。从长期发展趋势看,房价稳中有升是符合市场经济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的,也是合理的,它恰恰是房地产业景气的重要标志之一。

通常人们喜欢用“冷”和“热”来形容房地产市场状态,这种通俗的说法容易引起误解,是不科学的。正确的提法应当用繁荣还是衰退,即景气度来表示。当前的上海房地产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的佳境状态,如果从房地产经济周期角度看,则是繁荣阶段的高峰期,笔者预测还会延续二三年时间。那种把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扣上“泡沫经济”的帽子是站不住脚的。

当然,也应当看到当前的上海房地产市场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出现了一些泡沫过多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1)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过猛,隐含着再次出现供给过剩的危险。从现在开始就应适当控制土地供应量和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

(2)商品房开发结构过于向高档房倾斜,中低档住宅开发不足。要积极引导开发商多建中价位住宅,避免结构失调。

第4篇

一、房地产泡沫测度系数研究综述

关于房地产泡沫的测度,国内的研究很少,黄正新(2002)指出实物资本(产)基础价值的确定不是根据现实资本的投资收益,而是由该资产或商品的生产成本加上流通费用再加上社会平均利润计算的;李维哲和曲波(2002)设计了关于地产泡沫的预警指标,分为生产类指标、交易状况类指标、消费状况类指标和金融类指标四大类,这些指标虽然以测度房地产泡沫为名,实质上仍然是房地产景气的测度指标,并且指标过多,为实际应用带来困难;洪开荣(2002)提出了泡沫计量“市场修正法”,以空置率为基础计算房地产泡沫,同样没有分清景气与泡沫的区别。

国外关于房地产泡沫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从房地产价格形成的角度进行分析,建立各种各样的房地产基础价格的计算模型,将房地产实际价格与其基础价格进行对比来测量泡沫的程度。另一类是从房地产的信用角度进行分析,设计各种指标来测量房地产泡沫的程度。

应该说,国外关于房地产泡沫的研究要远远超过国内的研究。但是,国外对房地产泡沫的度量是基于完善的统计体系而进行的,所设计的指标对国内的情况并不适用。并且,房地产基础价格的计算本身就具有很大的难度及不确定性。由于房价和地价相互转化的关系,无论是根据收益原理还是根据成本原理,都无法脱离对房地产未来趋势的预期,而预期是肯定与泡沫相关联的,因此,笔者认为通过计算房地产基础价格来测度房地产泡沫并不完全科学。

二、房地产泡沫成因

房地产泡沫是泡沫经济中最常见的价格泡沫现象,这是由房地产行业本身的特点决定的,它具有容易引起泡沫的资产领域一般具有的特点,即:(1)供求难以达到均衡,(2)供给弹性小。首先,由于房地产建设周期长,导致房地产的供给和需求之间存在时滞,难以达到均衡;其次,在所有的生产要素中,土地的供给弹性最小。经济过热时对房地产的需求旺盛,而房地产建设受有限的土地供给的限制,特别是城市中心地区的土地,不可能随价格的上涨而增加。于是,在一定的时间内,房地产价格可以与投入的货币数量同比例地上涨。因此,土地资源的稀缺限制了土地的供给弹性,加速了房地产价格的飙升,引起了房地产泡沫。

房地产作为泡沫经济的载体。本身并不是虚拟资产,而是实物资产。但是,与虚拟经济膨胀的原因相同,房地产泡沫的产生同样是由于出于投机目的的虚假需求的膨胀,所不同的是,由于房地产价值量大,这种投机需求的实现必须借助银行等金融系统的支持。

房地产与人们和企事业单位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居者有其屋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福利要求,人们对居住条件的要求是没有穷尽的;而与企事业发展相关的生产条件和办公条件的改善也直接与房地产密切相关。由于土地的有限性,从而使人们对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历来就存在着很乐观的预期。当经济发展处于上升时期,国家的投资重点集中在基础建设和房屋建设中,这样就使得土地资源的供给十分有限,由此造成许多非房地产企业和私人投资者大量投资于房地产,以期获取价格上涨的好处,房地产交易十分火爆。加上人们对经济前景看好,再用房地产作抵押向银行借贷,炒作房地产,使其价格狂涨。

同样,银行也持有类似的心理,由于房地产是不动产,容易查封、保管和变卖,使银行部门认为这种贷款风险很小,在利润的驱动下银行也非常愿意向房地产投资者发放以房地产作抵押的贷款。此外,银行部门还会过于乐观地估计抵押物的价值,从而加强了借款人投资于房地产的融资能力,进一步地加剧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和产业的扩张。因此,就是对房地产出于投机目的的需求,这与土地的稀缺性有关,即人们买楼不是为了居住,而只是为了转手倒卖。这种行为一旦成为你追我赶的群体行动,就很难抑制,房地产泡沫随之产生。

房地产泡沫生成机制的动力之二就是资金的支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价格的异常升涨,肯定与资金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价值量大的特点,房地产泡沫能否出现,一个最根本的条件是市场上有没有大量的资金存在。因此,资金支持是房地产泡沫生成的必要条件,没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配合,就不会有房地产泡沫的产生。以日本为例,20世纪80-90年代的泡沫经济与土地神话和货币金融政策的影响关系密切。20世纪80年代初期,为适应日元升值和扩大内需的要求,日本发展和开放了国内市场,日本国内出现了国家公共投资、企业设备投资和个人消费一齐上的局面,兴起了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住房建设的高潮。在日本这个国土面积狭小且又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土地是最为可靠的财富。生产和技术能不断向前发展,商品可以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可国土却无法扩大。因此,土地价格只升不降成为大多数日本国民“颠扑不破的真理”,这种心理增加了购买土地的需求,对土地价格的上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大规模建设需要大量的投资,又引起旺盛的资金需求,使日本的金融市场快速发展,融资规模尤其是直接融资规模迅速扩大,最终超过实体经济的承受能力,导致了泡沫经济的泡灭。

总之,房地产泡沫的生成条件有两个:一是过度的投机需求,二是投资信贷的支持。

三、房地产泡沫测度系数

(一)房地产泡沫测度指标的设计

本文设计了三个房地产泡沫测度指标,分别为房地产价格增长率/实际GDP增长率、房价收入比和住房按揭款/居民月收入。

第1个指标:房地产价格增长率/实际GDP增长率

该指标是根据房地产泡沫的含义来设计的。泡沫经济是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偏离程度的反映,从宏观的角度来分析,泡沫膨胀的程度取决于经济增长速度和对经济增长速度的预期,但是实体经济的发展是虚拟经济发展的基础,房地产泡沫也是如此,因此可以用房地产价格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进行比较,反映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偏离程度。该指标能反映房地产泡沫的扩张程度,是测量虚拟经济相对实体经济增长速度的动态指标,用来监测房地产经济泡沫化趋势,指标值越大,房地产泡沫的程度就越大。

本文并没有采用基础价格的标准来测算房地产泡沫的程度,而是采用实际GDP的增长率来代替基础价格的增长率,避免了基础价格测算中的各种不准确的因素,可以反映房地产泡沫发展的趋势。

第2个指标:房价收入比

该指标是根据房地产泡沫成因中的第一个因素:过度的投机需求来设计的。房价收入比是房地产价格与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比值越高,支付能力就越低。当该指标持续增大时,表明房地产价格的上涨超过了居民实际支付能力的上涨。当市场中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处在上升状态,且并没有存在市场萎缩的迹象,则说明这个房地产市场中投机需求的程度较高,产生房地产泡沫的可能性就越大。

第3个指标:住房按揭款/居民月收入

该指标是根据房地产泡沫成因中的第二个因素:投资信贷的支持来设计的。房地产投机需求的膨胀离不开充足资金的支持,而充足的资金必须依靠银行等金融部门的配合,因此居民投机需求的膨胀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信贷杠杆的推动,与信贷规模具有同步扩张,互动发展的性质。该指标反映了信贷对居民住房需求的支持程度,也反映了居民的住房消费水平,代表了房地产泡沫发展及实现的程度。该指标值越大,说明信贷对居民住房投资的支持程度越大,居民投入住房消费的程度越高,产生房地产泡沫的基础条件越好,如果房价保持上涨,则说明产生房地产泡沫的可能性越大。

因此,上述三个指标分别根据房地产泡沫的含义和生成机制揭示了房地产泡沫的本质,可以将它们作为测度房地产泡沫的重要指标。

(二)房地产泡沫测度系数的合成

房地产泡沫测度系数可以取房地产测度指标的几何平均值来计算,即房地产价格增长率/实际GDP增长率、房价收入比和住房按揭款/居民月收入三个指标数值的平均数。设房地产泡沫测度系数为K,房地产价格增长率/实际GDP增长率为q[,1],房价收入比为q[,2],住房按揭款/居民月收入为q[,3],则有:

附图

K值是一个大于零的数值,K值越大,房地产泡沫的程度越高。

由于缺少历史数据的积累,在我国应用房地产泡沫测度系数K值无法给出科学准确的评判标准,即无法指出“没有泡沫、出现泡沫、泡沫严重”的界限和区间;但是,通过对各系列房地产泡沫测度系数值的时序和截面数据的对比,可以判断各房地产市场中泡沫的发展程度,以此来分析房地产市场是否一直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吕克敏,刘荣:《泡沫经济问题研究》载《经济体制改革》1999.增刊

[2] 黄正新:《关于泡沫经济及其测度的几个理论问题》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2.1

[3] 李维哲,曲波:《地产泡沫预警指标体系与方法研究》载《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2.2

[4] 搜房研究院:《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月报》2002.12

[5] Angeline  M.Lavin.Empirical  Tests  of  the  Fundamental-Value  Hypothesis  in  Land  Markets.Journal  of  Real  Estate  Finance  and  Economics,

22:1,99-116,2001.

第5篇

关键词:房地产;房地产泡沫;房地产经济

房地产经济是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房地产市场是整个市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过去10年来,房地产业一直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直接推动力之一。如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积累到90年代初期破裂的日本地价泡沫,导致日本全国大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持续下跌,造成银行大量不良资产,引起严重的财政危机,此后,日本经济10多年来始终没有走出萧条阴影,被称为二战后的又一次“战败”。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对房地产经济泡沫进行系统研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对引导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意义重大。

一、我国房地产泡沫的基本观点

所谓房地产泡沫,是指由房地产投机所引起的房地产价格脱离市场基础的持续上涨。这种上涨使人们产生对房地产的远期价格继续上升的预期,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上升到一定阶段,上升的幅度就会变缓甚至出现逆转,于是人们就会急于抛售手中的房地产,引起房价的暴跌,至此房地产泡沫破灭,经济陷入不景气之中。目前,关于我国房地产业是否产生房地产泡沫的讨论日益激烈,大致有如下三种基本观点:一是我国房地产市场总体上呈现良性态势,但局部地区的个别城市已出现“泡沫”现象,要采取积极的措施,促进房地产业的“软着陆”;二是房地产公司老总持的“目前房度还不够快,规模还不够大,档次还不够高,要为有钱人盖更豪华的房子”“房地产业是永不凋零的事业,因为地皮永远是在减少的”;三是一些经济学家持有的“适度泡沫、适度发展说”,保持适度泡沫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发展,但国家要做好宏观调控,将泡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由于不同主体看问题的利益、立场、观点和方法不同,人们只能各执一辞,莫衷一是。

二、房地产泡沫的形成、破灭机制分析

从总体上看,导致房地产泡沫形成、破灭的因素可分为内部机制和外部机制两大部分,如图1模型所示。其中,虚线外面表示影响房地产泡沫形成的外部机制,虚线框内表示影响泡沫形成的内部机制。并且正反馈交易机制和供给弹性机制的相互作用又影响房地产开发商的行为,这些相互影响的机制的双向作用使得房价最终回归其内在价值。

图1房地产泡沫形成、破灭机制图

三、房地产经济泡沫的危险性分析

如前所述,关于我国房地产业是否产生房地产泡沫,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不可否认,房地产业确实含有某些经济泡沫成分,若任其膨胀,也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危险性:一是土地价格泡沫。土地价格因其稀缺性和市场需求无限性的拉动作用,及其土地市场投机炒作,会出现虚涨。二是房地产商品价格泡沫。一方面,房价是与地价相联系的,房价泡沫与地价泡沫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开发商对利润的期望值过高,人为抬高房价,会形成经济泡沫。三是房屋空置泡沫。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中,商品房供给超过市场需求,形成大量空置,构成经济泡沫。如前所述,商品房空置率在10%~15%之间时,这种经济泡沫是正常的。四是房地产投资泡沫。只有当房地产投资过度膨胀,商品房严重滞销,造成还贷困难,连带引起金融危机时,才形成泡沫经济破灭。

四、防范房地产泡沫实现我国房地产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分析

(一)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合理引导资金流向

一是进一步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增加监管手段,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水平;其次,要加强信用总规模的控制,不使社会总信用过度脱离实质经济的要求而恶性膨胀,从源头上防止现代泡沫经济发生。二是加强投资结构的调控,通过利率、产业政策等,引导资金流向生产经营等实质经济部门。三是加强外资和外债的管理,尽可能引进外资的直接投资和借长期外债。推动房地产泡沫产生的资金,绝大部分都是从银行流出的。因此,要加强对银行的监管,从源头上控制投机资本。

(二)通过税收杠杆,促进低价位住房的建设和消费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清理了一批住宅建设和消费环节的不合理收费,有效地减轻了居民购买、换购住宅的负担。下一步,一是要贯彻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二是进一步研究和调整鼓励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三是继续加大清理住宅建设和消费环节的不合理收费的力度,理顺商品住宅的价格构成,鼓励普通住房消费。

(三)强化土地资源管理,控制商品房价格的不合理上涨

政府应当通过土地资源供应量的调整,控制商品房价格的不合理上涨。要根据房地产市场的要求,保持土地的合理供应量和各类用地的供应比例,切实实行土地出让公开招标制度,控制一些城市过高的地价。要坚决制止高档住宅的盲目开发和大规模建设,防止出现新的积压、出现由结构性过剩引发的泡沫。全面清理土地市场,坚决打击开发商的圈地和炒地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土地批租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四)推出经济适用房,抑制商品房价格

国家要抑制房价的不合理上涨,防止房地产泡沫的出现,主要办法还是大规模地推出经济适用房。若国家将大规模建设经济适用房等政策付诸实施,房价持续上涨的空间就会被封杀。

(五)中央银行适时调控,能够抑制房地产泡沫的快速产生

中央银行从全国整体经济运行及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它会充分利用资金成本――利率这个行之有效的手段和相关政策控制房地产价格的过快上涨,这一点从前不久的加息及121文件,可以得到印证。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房地产开发的三个阶段(取得土地的前期阶段、施工阶段和销售阶段)每一个阶段都离不开商业银行的支持,具体就是房地产开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施工企业贷款、住房抵押贷款等方面,由于房地产企业对银行的依存度过高,所以房价的大幅下跌必然将房地产企业风险转换为银行的金融风险,形成大量不良贷款,因此在中央银行有很强的动力保障房地产健康发展,抑制房地产泡沫的快速膨胀。

(六)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机制

各级政府要根据房地产市场区域性强和发展不平衡的特点,科学设立符合当地房地产市场规律的预警预报指标体系和主要指标的量化区间,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市场供求总量、结构、价格的调控;并通过对全国房地产市场信息的及时归集、整理和分析,就市场运行情况做出评价和预测,定期市场分析报告,合理引导市场,为政府宏观决策做好参谋。

参考文献:

【1】王斯琛.我国房地产泡沫现象的成因与对策【J】. 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10(6):86-88.

【2】庞玉茹.房地产业泡沫经济的防范措施【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0(14):7.

第6篇

【关键词】泡沫经济;成因;防范

20世纪90年代初期,日本经济泡沫破灭,日本经济受到严重打击,这之后的十余年间日本经济出现了严重的衰退,被称为“失去的十年”。近年来,我国经济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逐渐减慢了快速发展的势头,出现了某些泡沫经济的特征,因此,研究泡沫经济,寻找防范措施具有现实意义。

一、泡沫与泡沫经济

(1)泡沫及经济泡沫。“泡沫”原意是由不溶性气体分散在液体或熔融固体中所形成的分散物系,也即聚在一起的许多小泡。其引申意思是比喻某一事物表面上繁荣、兴旺而实际上存在着虚浮不实的成分,较多的用于经济领域,即经济泡沫。所谓经济泡沫指的是由于局部的虚假的投机需求使资产的市场价格脱离资产内在价值的部分。它实质是与经济基础条件相背离的资产价格膨胀。

“泡沫”一词是人们对经济经过一段时间的迅速繁荣,然后又急剧下滑,最后像肥皂泡一样破灭这一兴衰过程的生动描绘。历史上,荷兰的“郁金香狂热”就是典型的事例,当时,郁金香的价格飞涨,无数的荷兰人为之疯狂,争相购买,期望其价格继续上涨,但“泡沫”突然破灭了,人们争相抛售,价格大跌,许多人损失惨重。

(2)泡沫经济。泡沫经济是指一个经济中的一种或一系列资产出现了比较严重的价格泡沫,并且泡沫资产总量已经占到宏观经济总量的相当大的比重,而且泡沫资产还和经济的各个部门发生了直接或间接性的联系,并且一旦泡沫破裂,将给经济的运行带来困境,或者引发金融危机,或者引发经济危机。具有这样特征的国民经济,称之为泡沫经济。 前述的20世纪90年代的日本经济就是典型的泡沫经济。

二、泡沫经济的成因分析

泡沫经济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但其本质的成因是国家经济本身存在某些局部泡沫,在内外环境因素作用下膨胀,金融当局又没有及时采取正确的货币政策加以干预,从而导致大范围的泡沫出现,形成泡沫经济。下面是一些具体的、造成泡沫的因素:

(1)采取市场经济,这是泡沫经济产生的前提。历史上的泡沫事件都是由于对未来预期的偏颇,形成过度投机导致的。在计划经济时期,投机是受到抑制的经济活动,过度投机无法存在。在市场经济时期,投机才是被允许的。正常的、适度的投机活动不仅可以增加市场的流动性,而且可以起到价格发现的功能,提供资源配置效率。然而,过度投机行为会加大价格的波动,造成大量的泡沫,从而形成泡沫经济。

(2)资金的投机需求是产生泡沫经济的必要条件。居民储蓄中,除了少部分用实物和货币直接储藏外,多数用于直接或间接投资,以使得资金增值。在投资过程中,人们自觉或不自觉的参与到投机活动中,以获得更大的资金增值。随着投机资本的增加,投资机会越来越少,迫使人们的资金更多的选择投机,造成投机资本扩大。投机资本的扩大,不仅使得实现预期效益可能性增加,而且使得价格上涨具有持续性,最终导致规模、幅度和范围更大的资产泡沫出现,形成泡沫经济。

(3)国际游资是泡沫经济发展的推手。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技术进步、金融工具创新,以及金融管制的放松,金融市场出现国际化趋势,为各国的投机资本在国际间流动提供了渠道,从而形成规模巨大的国际游资,称为“热钱”。国际游资的流动就是寻找盈利机会,一旦某国由于盈利预期导致某种资产价格上升,就会带来大量的国际游资流入,推动价格进一步上涨、飙升,形成投机性价格泡沫。当价格出现某些下跌预期时,国际投机资本又会主动买空,导致泡沫的迅速破灭,形成金融危机。

(4)经济环境变化、经济规范失衡是泡沫经济出现的内因。经济环境总是处于不停的变动中,这种变动就可能造成价格由原来的均衡变为不均衡,一旦高估了这种影响,就可能出现价格泡沫。20世纪90年代,我国海南省的房地产泡沫就是典型事例。当时,随着海南建省,创办大经济特区,对经济环境变化给海南房地产价格带来了巨大的上涨预期,大量的投机资本涌入,使得海南房地产价格在短期内猛烈上升,形成巨大的房地产投机泡沫。

(5)居民的群体行为也是泡沫经济出现的重要因素。群体行为就是人们有意识或无意识的行为模仿,在经济领域就是“追涨”或“集体杀跌”。

综上所述,所谓泡沫经济是指由虚假需求形成的局部经济泡沫通过一定的传导机制使社会有效需求得到过度刺激而形成的虚假繁荣现象。在这一过程中,既有一国的内部因素,也有外部因素影响,使得其社会资产的价格脱离价值的放大,形成泡沫经济。

三、防范泡沫经济的对策

一切泡沫都逃脱不了破裂的命运。2007年当全世界都认为美国的房子价格只有往上一条路,次贷危机爆发,泡沫破灭,房价开始跳水,一直到现在美国依然在衰退边缘挣扎。当前,中国也存在过高的资产预期,以及过度延伸的信贷供应。这个泡沫是有意识地自行破裂,还是无意识地突然暴力破裂,将决定中国经济是否硬着陆的命运。我认为防范泡沫经济的对策主要有:

(1)建立金融预警体系。面对巨大的未知风险,一个较好的对策是建立预警系统,预知风险的发生,提早防范。因此,建立应对金融危机乃至泡沫经济危机的金融预警体系就十分必要了。建立这一体系一方面是防范和化解自身金融风险,降低损失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防止和降低国外金融危机传染和冲击的需要。

(2)加强金融监管,加强国际间金融监管合作。通常认为近几次泡沫经济都是由于国际金融监管的放松所致,因此加强金融监管,加强国际间金融监管的合作必然是防范泡沫经济的重要对策。一方面,加强金融监管,减少金融的对外开放度将有力的阻止国际游资在我国金融市场随意出入,降低和防止国际游资对我国经济的巨大冲击。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们又不能“闭关锁国”,而应积极面对,通过加强国际间的金融监管合作应对国际游资的冲击,防止金融危机的传染。

(3)改进货币政策的运用。一般认为错误的货币政策是导致经济泡沫放大的重要因素,因此,改进货币政策的运用,减少其对泡沫的助推作用显得十分重要。在全球性经济衰退的今天,我们既要通过加大货币投放,通过投资拉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又要十分注意货币投放的时机和数量,防止造成新的经济泡沫或者说成为泡沫经济的助推剂。

(4)对外贸易和金融联系的适度多元化。美国次贷危机以来的经验表明,我们不能过分依赖少数经济强国来发展对外贸易,尤其是在金融领域。我们需要推进对外贸易和金融联系的适度多元化来适当的分散风险,要积极推进货币结算的双边化和多元化,减少金融危机传染的危害。当前发生的中日“危机”可能引发的贸易战,也要求我们增加对外贸易和金融联系的多元化,减小风险。

(5)增加政策信息透明度,引导居民投资。由于我国存在比较明显的“群体行为”和巨大的居民储蓄,因此,增加政府政策信息的透明度,积极引导居民投资也是我们防范泡沫经济的重要举措。

泡沫终究要破裂,泡沫的破裂又会给经济带来惨痛的冲击。明智的举措应该是有规划地允许泡沫领域泡沫的破裂,同时刺激其它经济领域,从而保持整体经济的较好发展。当前的欧债危机化解是如此,潜在的我国经济危机的化解也应是如此。

第7篇

【关键词】资产泡沫;金融企业;创新发展

在经历过美国、日本等国家出现资产泡沫和泡沫破裂现象后,人们开始逐渐了解资产泡沫产生原因、破裂产生的风险及解决措施。中国经济连年增长带来了实体经济的繁荣和资产价格猛涨,但是在经济增长的背后潜藏着资产价格偏离实际价值的资产泡沫需要人们提高警惕。不仅是国内资产泡沫会影响金融企业发展,在经济全球化脚步越来越快速的现代社会,世界范围内的资产泡沫危机也会影响到国内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因此金融行业企业应该对资产泡沫危机加以了解并进行自身改进。

一、资产价格泡沫危机的定义及形成机理探究

目前比较典型的资产价格泡沫产生破裂的案例主要有日本资产泡沫破裂和美国次贷危机事件,许多专家和学者们从这两个事件中提炼出了资产价格泡沫的定义并对其成因进行了探究,以下是有关资产价格泡沫危机的定义及产生原因解析。

第一,有关资产价格泡沫的定义,在学术界有关资产价格泡沫尚未有官方明确定义,但是普遍认为资产泡沫的实质是因为资产价格膨胀导致偏离资产实际价值而产生的现象。在我国来说最有可能引起我国资产泡沫危机的是目前高速发展的房地产行业,目前买房和炒房的狂热尚未褪去,房地产市场仍旧在不断扩张产业并且抬升房价,这种价格虚高的现象就是“资产泡沫”,除此之外相似的例子还有我国的股票市场。根据房地产现状进行分析可以推断,资产泡沫能够产生的原因就是人们对某一产品或者某一行业拥有良好的预期促使大量资金投入到其中从而引起价格升高,这种行为会催生市场投机行为和市场投资从众现象导致资产泡沫的壮大和膨胀,一旦资产泡沫产生破裂就会对国内金融市场乃至世界金融市场产生巨大负面影响。

第二,资产价格泡沫形成机理分析,目前房地产行业是最容易引起资产价格泡沫破裂的产业,越来越多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放宽了贷款生审查并将款项投入到其中,一旦产生资产泡沫破裂就会对整个信贷市场和金融市场产生负面影响。关于资产泡沫的形成机理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叙述,分别是资产泡沫的形成原因和资产泡沫破裂的原因。

资产泡沫形成的原因可以从宏观经济运行、市场主体行为、货币流动方向几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状态较好且保持上涨状态,尽管近年来经济上涨速度有所放缓并进入经济新常态,但是整体经济运行状态仍然拥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很多投资机会助长了一些热门行业发展。其次目前市场主体仍然习惯于将货币投资于房地产市场进行投资升值,房地产市场投机炒房行为和金融市场投机行为成为促进市场投资活动活跃的主要原因,这种市场行为主要由于投资主体较高的投资期望导致目前许多产业资产价格高于其实际价值。最后由于我国居民长期以来的储蓄习惯和消费习惯导致大量的闲置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我国居民传统的安居乐业思想以及理财意识的萌发导致很多居民储蓄成为房地产市场资本,最终导致房地产价格虚高直至形成资产价格泡沫为经济发展带来危险。

资产泡沫最终膨胀直至破裂阶段的原因分析可以从预期膨胀和经济运行状况等多方面进行分析。由于市场投机投资行为带动了很多消费者盲目地跟从其他人将资金投入市场当中,这些投资者往往缺乏专业投资知识和资本判断能里,投资者完全缺乏理性进行投资的行为导致市场狂热,与此同时投资者在资本不足时往往选择借贷吸引更多金融机构放贷给这些消费者,进入市场的资金不断在市场累积造成资本价格一路飙升并导致泡沫逐步膨胀。这种泡沫膨胀过程吸引大量资金进入并滋生投机炒作行为为泡沫破裂埋下隐患。

资产泡沫破裂的基础就是资产泡沫的产生和膨胀积累了大量的市场资金,不仅如此还会吸引更多对该市场持有较高预期的消费者向市场投资,在这个过程中一旦出现资金链断流或者资本家大量撤资的情况就会导致市场运行出现异常和资产价格瞬间跌至低谷,即所谓的资产泡沫破裂。

我国目前经济发展进入经济增速放缓的新常态阶段,在这个阶段下有些产业会出现缩水现象违背投资者投资预期,这些投资者一旦发现该产业发展前景不是往自己预想的方向发展时会将自己的投资撤离该市场,在价格升高和投资行为狂热的市场中进行撤资会引起其他市场参与者怀疑自身的投资行为而跟风撤资,一旦大部分投资者选择撤资就会导致整个市场资产价格下降致使资产泡沫破裂;其次我国很多有投资能力的市场参与者并没有扎实的金融知识基础,进行投资大多听从一些专业人士建议或者仅凭借主观判断盲目投资,跟风投资行为者在资产进入或者资产撤出时都会带动更多盲目Y产进行市场行为加剧价格下跌程度,因此整个市场预期一旦发生转折就会导致资产价格大幅下降;最后我国产业之间大多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例如房地产行业和金融业就存在着密切关系,由于房价飙升和人们热衷于买房的行为导致房地产价格一路飙升,很多人为了买房而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借贷款项进行投资,许多银行和金融机构面对如此大的贷款需求就放松了对贷款人的信用审查和抵押物交易等原则,导致一旦出现资产泡沫破裂人们手中的资产价值大量缩水无法偿还贷款的现象,银行等收回贷款资金难度会加大导致银行正常运转资金匮乏,容易引起金融市场恐慌并波及其他行业。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知,资产泡沫主要是由于某一产业过热吸引大量资金进入造成的经济虚假繁荣现象,这种现象不但会造成市场资产价格高于实际价值还会为整个经济发展埋下隐患,一旦出现资产泡沫破裂行为会导致资产缩水和经济市场混乱,相关金融企业必须对自身金融行为做出创新与发展。

二、资产泡沫背景下企业进行创新与发展的措施

中国的资产泡沫不仅存在于房地产市场还存在于股市等金融市场,在这些资产泡沫尚未破裂时期相关金融企业应当积极关注市场动态并采取相应创新措施,防止在资产泡沫破裂给企业带来太多负面影响,以下是对企业在面对资产价格泡沫时应该采取的相关措施建议。

第一,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加强对贷款人的资格审查防止形成坏账和死账。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产业过热时期容易产生投机投资心理,认为将资金借贷到这些行业能够增强资金流动性和降低产生坏账的可能性,但是这些行业在经济虚假繁荣现象的背后是时刻可能坍塌的价格体系和随时缩水的资产价格,因此金融机构不能盲目将自身持有资产借贷进入该行业。在进行贷款审查时要充分考虑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评估结果,对贷款人还款能力从资本盈利性、投资风险性、贷款人信用和抵押物等方面全面进行考察,不能由于暂时的投资预期良好就将资金贷给借款人,建立健全银行信用评估系统以便防止投机投资者流动借款增加贷款风险的行为,严格按照贷款流程为贷款人办理相关业务,对不符合贷款要求的投资者坚决不予贷款。贷款业务办理后及时了解贷款人资金流动状况以便及时评估贷款人还款能力,防止在资产泡沫来临时贷款人资产缩水无法按时还款的现象。一旦有大额贷款需要办理时应当在金融机构内部进行综合评估与科学决议后再决定是否借款,以防止资金无法回收造成金融企业自身周转困难问题,只有从金融机构本身资金流动方向入手才能有效防止资本泡沫破裂对金融企业的负面影响。

第二,积极关心市场发展态势,建立金融风险预警系统。许多金融企业也会选择将自身资产直接投入到虚假繁荣行业中去而不是选择借贷,在进行这些资金的投资管理时应该派遣专业金融人才进行管理,在资金投入后相关人员做好资产盈利状况与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及时关注市场变化动态以便在资产泡沫破裂前上报企业及时撤资减少损害。企业应当降低资产投机炒作心理,不能盲目跟随市场热度进行投资甚至进行破坏资本市场秩序的行为,在资产发展前景不被看好时应当及时将资产从市场中撤回以便减少企业资金损失。企业应该建立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对资产泡沫破裂行为进行预防,该系统能够对金融市场发展现状作出准确评估和预测,企业制定金融风险分级制度以便控制撤资力度和资金规模,在资产泡沫产生时能够及时预测并且估算企业是否能从中盈利。

第三,金融企业应当抓住机遇及时发展。金融企业增强自身员工的金融素养和金融预测能力,对企业员工及时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和投资能力增强,金融企业在面对出现资产泡沫的行业时应该及时判断该行业是否有升值空间并抓住机遇及时进入,投资时能够及时预测该行业升值空间并且控制资本投入量,企业管理人员应该拥有自身独立思考能力以便支撑企业正确投资行为,及时发现资本泡沫破裂的前兆并加强观测和前景预测,在泡沫破裂来临之前能够及时撤出企业投资防止资产缩水。金融企业的员工预测能力和判断能力能够影响企业整体投资质量,一旦整体企业素质提高就能有效防止企业在面对资本泡沫时的盲目投资行为,为金融企业发展做出有力保证和发展动力。

综上所述,某行业金融资产泡沫产生后处于该行业中的金融企业并不是束手无策,如果企业能够及时预测金融风险并建立风险预警w系就能够有效提高投资质量,甚至在资产泡沫破裂之前抓住机遇还能够让企业发展质量提高,因此金融企业应该创新自身发展路径和发展方向,及时抓住发展机遇和行业升值空间以便让自身发展更有意义和潜力。

第8篇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识别方法;预警体系  

 

1 指标法 

 

1.1 房价收入比 

房价收入比是房地产价格与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比值越高,支付能力就越低。当该指标持续增大时,表明房地产价格的上涨超过了居民实际支付能力的上升。当市场中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处在上升状态,且并没有存在市场萎靡的迹象,则说明这个房地产市场中投机需求的程度很高,产生房地产泡沫的可能性就越大。其计算公式为: 

房价收入比=商品住宅平均单套价格/居民平均家庭收入=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商品住宅平均单套销售面积/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部年收入×平均每户家庭人口数 

该指标的临界值可以由首付、利率、贷款期限、每年住房贷款还款金额占收入比重等估算出,但国际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在1.8~5.5之间;发展中国家,一般在4~6之间。 

1.2 房地产价格增长率/gdp增长率 

该指标是测量房地产相对实体经济增长速度的动态相对指标,反映房地产泡沫发展的趋势。指标值越大,房地产泡沫的程度就越大。警戒线定为2,超过2时说明房地产业存在泡沫现象。如1987-1990年间,日本存在严重的地产泡沫时,该指标平均值为3。 

1.3 空置率 

房地产出现泡沫时,会有大量房屋空置,故可采用来反映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程度。国际上通用的计算方法为:空置率=增量房和存量房中的空置量/全社会增量房和存量房总和。一般而言,该指标的判断标准是:空置率不足5%时,表明市场过热,极可能存在泡沫;5%-10%为合理区域;10%-20%为空置危险区;而当空置率大于20%时,则表明存在严重积压。 

1.4 租售比价 

反映房地产真实价值的是房地产的租金收益,房价变动可暂时偏离租金变动。但若长时间高于租金增长,则存在泡沫的成份。租售比,是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月租金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价之间的比值。从理论上说,计算租售比的方法是:假定将租房所需支付的钱以能获得最大利息收益的方式存入银行,算出包括银行利息在内的租房总支出;同时也假定将买房所需支付的钱以能够获得最大利息收益的方式存入银行,再算出买房总支出;以租房总支出除以买房总支出,其结果就是住房的“租售比”。其判断标准可用下表来表示: 

 

另外,还可以从房地产投资增值率和房地产贷款方面来计量房地产泡沫,但是总体而言,这两种方法不如以上四种方法应用广泛。 

指标法的突出优点是所用数据通常相对比较容易采集,处理起来比较简单;在进行房地产泡沫检测时,可以把那些具有充分理论依据的指标,如房价收入比、租售比价等作为重要的辅助性判别标准;其缺陷是,一些指标的标准多取自国际经验,不一定适用于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对同一个房地产市场进行判断时,不同的指标之间可能出现相互矛盾的现象。 

 

2 理论价格法(收益还原法) 

 

理论价格法被誉为最符合房地产泡沫定义的判别方法,其基本原理就是计算出房地产的理论价格,然后与实际的房价相比较,通过观察二者相背离的程度,来判别泡沫是否存在。 

以收益还原法为主要内容的理论价格法,在上世纪8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发生后,成为日本经济学家用以判定地产泡沫的一种重要方法。因为泡沫是现实资产价格与实体资产价格的差,或是现实资产价格中实体经济不能说明的部分,所以衡量房地产泡沫的关键在于测算出房地产的实体经济价格(理论价格)与现实价格之间的差距。收益还原的本质就是一个未来收益的贴现模型,即将未来的预期纯收益和预期售价按一定的折现率进行贴现,从而得到房地产的理论价格。我们可以通过下图直观地理解理论价格法的精髓: 

 

理论价格法虽然在理论上可行,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却存在着困难。集中表现为:第一,折现率的准确数字难以确定。第二,收益还原法体现的是把未来的收益折合成现在的收益,通过折现来计算现值。但是,未来是不确定的,在当前的试点上难以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收益做出准确的估计。 

3 市场修正法 

 

我国学者洪开荣(2001)提出房地产泡沫计量的“市场修正法”,即以物业空置率为基础,从房地产的供求差异出发,通过考虑各种相关系数因素来进行修正,从而估量出房地产泡沫的大小。其公式为: 

房地产泡沫系数=物业总空置率 × 经济增长修正系数 × 产业贡献修正系数 × 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其中:空置率是根据年空置量与三年累计物业竣工量的比例;经济增长修正系数=上期的(1+gdp增长率)/本期的(1+gdp增长率);产业贡献修正系数=上期的(1+房地产业增长率)/本期的(1+房地产业增长率); 交易状况修正系数=上期的(1+个人购房比例)/本期的(1+个人购房比例)。 

该方法作为房地产评估标准的基本理由是空置率反映了市场供需的差异,特定时期和地域的空置率指标反映了各种市场力量和非市场力量的市场后果。房地产泡沫和物业空置率是对市场失衡的不同角度的描述,但它的实质内涵是一致的。该方法借助了资产评估中的修正方法,但是理论依据不足。  

 

4 统计检验法 

 

国外的研究文献中,常见这种方法。其使用前提有两个:一是房地产价格短期波动不是很厉害;二是数据样本要大。实质是利用计量统计学的原理对房地产价格变化进行统计分析。当房地产市场上无经济泡沫时,房地产价格变化比较有规律,统计分析可以找到统计规律,而当经济泡沫存在时,由于经济泡沫使得价格大起大落,从而使得统计规律失常。国外的统计检验法根据检验的标准不同,可分为方差上限检验和游程或粗尾检验两种。 

方差上限检验法以blanchard and watson(1981)为代表,他们认为,经济泡沫的出现会增加价格p的方差,会减弱价格p与市场基础的决定因素x的相关关系。在不存在经济泡沫的零假设下,给定某些条件,就可以求出价格方差的上限。当经济泡沫出现时,这个上界条件会受到破坏。 

blanchard and watson( 1981)还讨论了价格p的更新值(超额收益)的分布。如果存在经济泡沫,并且经济泡沫会在某个时期破灭,那么在经济泡沫存续期间,经济泡沫更新值为同号;当破裂开始时,变为异号,这样经济泡沫更新值的游程会比纯随机序列的要长,从而会使样本的总游程数变小。经济泡沫成长期间,会产生小的正的超额收益,但随之而来的是会在某个时刻经济泡沫破裂,产生大的负超额收益,这类经济泡沫的更新值的分布会成尖峰或粗尾分布,因此价格更新值的较大峰度系数可能意味着存在经济泡沫。但游程检验与粗尾检验方法的效果不佳。因为经济泡沫游程数并不必然小于随机变量序列的游程数;另外,市场基础价值的分布也可能呈峰态。即使如此,这两种方法还是引起了经济学家们的关注。 

我国房地产市场化的时间很短,从住房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的1998年算起,到2008年我国住宅市场化的历史也不过10年时间,可供计量检验的样本数据很少,计量检验的结论可能缺乏可靠性。因此,统计检验法在我国应用并不合适。 5 预警指数法 

 

预警法是一种综合方法,融合了指标法中的各种重要指标,也是目前测度房地产泡沫较为理想的方法。虽然存在着诸多理论上的问题,而且需要收集很多数据,但综合而言,是目前除了收益还原法之外最为完善的测度方法。目前被普遍接受的预警构建方法如下: 

(1)选定预警指标。(2)确定预警指标的权重。(3)确定指标临界值。(4)测算地产泡沫发生变化的概率。当某一个判断指标发生预警信号时,地产泡沫就有可能发生变化。在预警期内,达到临界值的指标越多,地产泡沫变化的概率越大。(5)确定地产泡沫的预警级别。根据地产泡沫变化的概率,房地产泡沫变化的可能性划为几个级别:a级:警戒级,40

其构建还有多种方法,但它们在计算原理上是相同的,关键之处是所选取的代表性指标会因人而异,差别很大。 

 

6 结论与建议 

 

以上房地产泡沫识别方法很多,但大体上可以归为两类,即指标法和模型法。不管用何种方法测度房地产泡沫,尤其是指标法中,其逻辑思路都是首先试图建立一个基准指标,然后用实际指标与其对比,实际指标大于或小于基准指标的部分即为泡沫成分,以实际指标偏离基准指标的程度来指示房地产泡沫的严重程度。在实际应用中,应该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对房地产价格进行分析,判别是否存在泡沫,而不应该单纯采用一种方法,以免判别结果有失偏颇。真对以上分析,对我国房地产泡沫识别方法的研究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由于我国房地产发展时间较短,房地产统计工作更是滞后于房地产市场,统计资料相当匮乏,所以应该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统计工作,使之更适应于经济全球化发展。 

第二,目前我们应该在现有统计资料条件下,根据我国以往的经验和其他类似国家的经验,深入研究适合于我国的量化方法和评判标准。 

第三,建立适合于国情的房地产泡沫预警机制,对我国房地产泡沫及时预报和控制,时刻警惕房地产泡沫。 

 

参考文献 

[1]周方明. 房地产泡沫测度研究[j]. 经济师,2006,(5):141-144. 

[2]洪开荣. 房地产泡沫:形成、吸收与转化[j]. 中国房地产金融,2001,(8):10-14. 

第9篇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识别方法;预警体系

中图分类号:F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10-0159-02

1 指标法

1.1 房价收入比

房价收入比是房地产价格与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比值越高,支付能力就越低。当该指标持续增大时,表明房地产价格的上涨超过了居民实际支付能力的上升。当市场中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处在上升状态,且并没有存在市场萎靡的迹象,则说明这个房地产市场中投机需求的程度很高,产生房地产泡沫的可能性就越大。其计算公式为:

房价收入比=商品住宅平均单套价格/居民平均家庭收入=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商品住宅平均单套销售面积/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部年收入×平均每户家庭人口数

该指标的临界值可以由首付、利率、贷款期限、每年住房贷款还款金额占收入比重等估算出,但国际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在1.8~5.5之间;发展中国家,一般在4~6之间。

1.2 房地产价格增长率/GDP增长率

该指标是测量房地产相对实体经济增长速度的动态相对指标,反映房地产泡沫发展的趋势。指标值越大,房地产泡沫的程度就越大。警戒线定为2,超过2时说明房地产业存在泡沫现象。如1987-1990年间,日本存在严重的地产泡沫时,该指标平均值为3。

1.3 空置率

房地产出现泡沫时,会有大量房屋空置,故可采用来反映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程度。国际上通用的计算方法为:空置率=增量房和存量房中的空置量/全社会增量房和存量房总和。一般而言,该指标的判断标准是:空置率不足5%时,表明市场过热,极可能存在泡沫;5%-10%为合理区域;10%-20%为空置危险区;而当空置率大于20%时,则表明存在严重积压。

1.4 租售比价

反映房地产真实价值的是房地产的租金收益,房价变动可暂时偏离租金变动。但若长时间高于租金增长,则存在泡沫的成份。租售比,是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月租金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价之间的比值。从理论上说,计算租售比的方法是:假定将租房所需支付的钱以能获得最大利息收益的方式存入银行,算出包括银行利息在内的租房总支出;同时也假定将买房所需支付的钱以能够获得最大利息收益的方式存入银行,再算出买房总支出;以租房总支出除以买房总支出,其结果就是住房的“租售比”。其判断标准可用下表来表示:

另外,还可以从房地产投资增值率和房地产贷款方面来计量房地产泡沫,但是总体而言,这两种方法不如以上四种方法应用广泛。

指标法的突出优点是所用数据通常相对比较容易采集,处理起来比较简单;在进行房地产泡沫检测时,可以把那些具有充分理论依据的指标,如房价收入比、租售比价等作为重要的辅判别标准;其缺陷是,一些指标的标准多取自国际经验,不一定适用于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对同一个房地产市场进行判断时,不同的指标之间可能出现相互矛盾的现象。

2 理论价格法(收益还原法)

理论价格法被誉为最符合房地产泡沫定义的判别方法,其基本原理就是计算出房地产的理论价格,然后与实际的房价相比较,通过观察二者相背离的程度,来判别泡沫是否存在。

以收益还原法为主要内容的理论价格法,在上世纪8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发生后,成为日本经济学家用以判定地产泡沫的一种重要方法。因为泡沫是现实资产价格与实体资产价格的差,或是现实资产价格中实体经济不能说明的部分,所以衡量房地产泡沫的关键在于测算出房地产的实体经济价格(理论价格)与现实价格之间的差距。收益还原的本质就是一个未来收益的贴现模型,即将未来的预期纯收益和预期售价按一定的折现率进行贴现,从而得到房地产的理论价格。我们可以通过下图直观地理解理论价格法的精髓:

理论价格法虽然在理论上可行,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却存在着困难。集中表现为:第一,折现率的准确数字难以确定。第二,收益还原法体现的是把未来的收益折合成现在的收益,通过折现来计算现值。但是,未来是不确定的,在当前的试点上难以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收益做出准确的估计。

3 市场修正法

我国学者洪开荣(2001)提出房地产泡沫计量的“市场修正法”,即以物业空置率为基础,从房地产的供求差异出发,通过考虑各种相关系数因素来进行修正,从而估量出房地产泡沫的大小。其公式为:

房地产泡沫系数=物业总空置率 × 经济增长修正系数 × 产业贡献修正系数 × 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其中:空置率是根据年空置量与三年累计物业竣工量的比例;经济增长修正系数=上期的(1+GDP增长率)/本期的(1+GDP增长率);产业贡献修正系数=上期的(1+房地产业增长率)/本期的(1+房地产业增长率); 交易状况修正系数=上期的(1+个人购房比例)/本期的(1+个人购房比例)。

该方法作为房地产评估标准的基本理由是空置率反映了市场供需的差异,特定时期和地域的空置率指标反映了各种市场力量和非市场力量的市场后果。房地产泡沫和物业空置率是对市场失衡的不同角度的描述,但它的实质内涵是一致的。该方法借助了资产评估中的修正方法,但是理论依据不足。

4 统计检验法

国外的研究文献中,常见这种方法。其使用前提有两个:一是房地产价格短期波动不是很厉害;二是数据样本要大。实质是利用计量统计学的原理对房地产价格变化进行统计分析。当房地产市场上无经济泡沫时,房地产价格变化比较有规律,统计分析可以找到统计规律,而当经济泡沫存在时,由于经济泡沫使得价格大起大落,从而使得统计规律失常。国外的统计检验法根据检验的标准不同,可分为方差上限检验和游程或粗尾检验两种。

方差上限检验法以Blanchard and Watson(1981)为代表,他们认为,经济泡沫的出现会增加价格p的方差,会减弱价格p与市场基础的决定因素X的相关关系。在不存在经济泡沫的零假设下,给定某些条件,就可以求出价格方差的上限。当经济泡沫出现时,这个上界条件会受到破坏。

Blanchard and Watson( 1981)还讨论了价格p的更新值(超额收益)的分布。如果存在经济泡沫,并且经济泡沫会在某个时期破灭,那么在经济泡沫存续期间,经济泡沫更新值为同号;当破裂开始时,变为异号,这样经济泡沫更新值的游程会比纯随机序列的要长,从而会使样本的总游程数变小。经济泡沫成长期间,会产生小的正的超额收益,但随之而来的是会在某个时刻经济泡沫破裂,产生大的负超额收益,这类经济泡沫的更新值的分布会成尖峰或粗尾分布,因此价格更新值的较大峰度系数可能意味着存在经济泡沫。但游程检验与粗尾检验方法的效果不佳。因为经济泡沫游程数并不必然小于随机变量序列的游程数;另外,市场基础价值的分布也可能呈峰态。即使如此,这两种方法还是引起了经济学家们的关注。

我国房地产市场化的时间很短,从住房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的1998年算起,到2008年我国住宅市场化的历史也不过10年时间,可供计量检验的样本数据很少,计量检验的结论可能缺乏可靠性。因此,统计检验法在我国应用并不合适。

5 预警指数法

预警法是一种综合方法,融合了指标法中的各种重要指标,也是目前测度房地产泡沫较为理想的方法。虽然存在着诸多理论上的问题,而且需要收集很多数据,但综合而言,是目前除了收益还原法之外最为完善的测度方法。目前被普遍接受的预警构建方法如下:

(1)选定预警指标。(2)确定预警指标的权重。(3)确定指标临界值。(4)测算地产泡沫发生变化的概率。当某一个判断指标发生预警信号时,地产泡沫就有可能发生变化。在预警期内,达到临界值的指标越多,地产泡沫变化的概率越大。(5)确定地产泡沫的预警级别。根据地产泡沫变化的概率,房地产泡沫变化的可能性划为几个级别:A级:警戒级,40

其构建还有多种方法,但它们在计算原理上是相同的,关键之处是所选取的代表性指标会因人而异,差别很大。

6 结论与建议

以上房地产泡沫识别方法很多,但大体上可以归为两类,即指标法和模型法。不管用何种方法测度房地产泡沫,尤其是指标法中,其逻辑思路都是首先试图建立一个基准指标,然后用实际指标与其对比,实际指标大于或小于基准指标的部分即为泡沫成分,以实际指标偏离基准指标的程度来指示房地产泡沫的严重程度。在实际应用中,应该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对房地产价格进行分析,判别是否存在泡沫,而不应该单纯采用一种方法,以免判别结果有失偏颇。真对以上分析,对我国房地产泡沫识别方法的研究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由于我国房地产发展时间较短,房地产统计工作更是滞后于房地产市场,统计资料相当匮乏,所以应该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统计工作,使之更适应于经济全球化发展。

第二,目前我们应该在现有统计资料条件下,根据我国以往的经验和其他类似国家的经验,深入研究适合于我国的量化方法和评判标准。

第三,建立适合于国情的房地产泡沫预警机制,对我国房地产泡沫及时预报和控制,时刻警惕房地产泡沫。

参考文献

[1]周方明. 房地产泡沫测度研究[J]. 经济师,2006,(5):141-144.

[2]洪开荣. 房地产泡沫:形成、吸收与转化[J]. 中国房地产金融,2001,(8):10-14.

第10篇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识别方法;预警体系

1指标法

1.1房价收入比

房价收入比是房地产价格与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比值越高,支付能力就越低。当该指标持续增大时,表明房地产价格的上涨超过了居民实际支付能力的上升。当市场中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处在上升状态,且并没有存在市场萎靡的迹象,则说明这个房地产市场中投机需求的程度很高,产生房地产泡沫的可能性就越大。其计算公式为:

房价收入比=商品住宅平均单套价格/居民平均家庭收入=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商品住宅平均单套销售面积/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部年收入×平均每户家庭人口数

该指标的临界值可以由首付、利率、贷款期限、每年住房贷款还款金额占收入比重等估算出,但国际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在1.8~5.5之间;发展中国家,一般在4~6之间。

1.2房地产价格增长率/GDP增长率

该指标是测量房地产相对实体经济增长速度的动态相对指标,反映房地产泡沫发展的趋势。指标值越大,房地产泡沫的程度就越大。警戒线定为2,超过2时说明房地产业存在泡沫现象。如1987-1990年间,日本存在严重的地产泡沫时,该指标平均值为3。

1.3空置率

房地产出现泡沫时,会有大量房屋空置,故可采用来反映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程度。国际上通用的计算方法为:空置率=增量房和存量房中的空置量/全社会增量房和存量房总和。一般而言,该指标的判断标准是:空置率不足5%时,表明市场过热,极可能存在泡沫;5%-10%为合理区域;10%-20%为空置危险区;而当空置率大于20%时,则表明存在严重积压。

1.4租售比价

反映房地产真实价值的是房地产的租金收益,房价变动可暂时偏离租金变动。但若长时间高于租金增长,则存在泡沫的成份。租售比,是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月租金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价之间的比值。从理论上说,计算租售比的方法是:假定将租房所需支付的钱以能获得最大利息收益的方式存入银行,算出包括银行利息在内的租房总支出;同时也假定将买房所需支付的钱以能够获得最大利息收益的方式存入银行,再算出买房总支出;以租房总支出除以买房总支出,其结果就是住房的“租售比”。其判断标准可用下表来表示:

另外,还可以从房地产投资增值率和房地产贷款方面来计量房地产泡沫,但是总体而言,这两种方法不如以上四种方法应用广泛。

指标法的突出优点是所用数据通常相对比较容易采集,处理起来比较简单;在进行房地产泡沫检测时,可以把那些具有充分理论依据的指标,如房价收入比、租售比价等作为重要的辅判别标准;其缺陷是,一些指标的标准多取自国际经验,不一定适用于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对同一个房地产市场进行判断时,不同的指标之间可能出现相互矛盾的现象。

2理论价格法(收益还原法)

理论价格法被誉为最符合房地产泡沫定义的判别方法,其基本原理就是计算出房地产的理论价格,然后与实际的房价相比较,通过观察二者相背离的程度,来判别泡沫是否存在。

以收益还原法为主要内容的理论价格法,在上世纪8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发生后,成为日本经济学家用以判定地产泡沫的一种重要方法。因为泡沫是现实资产价格与实体资产价格的差,或是现实资产价格中实体经济不能说明的部分,所以衡量房地产泡沫的关键在于测算出房地产的实体经济价格(理论价格)与现实价格之间的差距。收益还原的本质就是一个未来收益的贴现模型,即将未来的预期纯收益和预期售价按一定的折现率进行贴现,从而得到房地产的理论价格。我们可以通过下图直观地理解理论价格法的精髓:

理论价格法虽然在理论上可行,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却存在着困难。集中表现为:第一,折现率的准确数字难以确定。第二,收益还原法体现的是把未来的收益折合成现在的收益,通过折现来计算现值。但是,未来是不确定的,在当前的试点上难以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收益做出准确的估计。

3市场修正法

我国学者洪开荣(2001)提出房地产泡沫计量的“市场修正法”,即以物业空置率为基础,从房地产的供求差异出发,通过考虑各种相关系数因素来进行修正,从而估量出房地产泡沫的大小。其公式为:

房地产泡沫系数=物业总空置率×经济增长修正系数×产业贡献修正系数×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其中:空置率是根据年空置量与三年累计物业竣工量的比例;经济增长修正系数=上期的(1+GDP增长率)/本期的(1+GDP增长率);产业贡献修正系数=上期的(1+房地产业增长率)/本期的(1+房地产业增长率);交易状况修正系数=上期的(1+个人购房比例)/本期的(1+个人购房比例)。

该方法作为房地产评估标准的基本理由是空置率反映了市场供需的差异,特定时期和地域的空置率指标反映了各种市场力量和非市场力量的市场后果。房地产泡沫和物业空置率是对市场失衡的不同角度的描述,但它的实质内涵是一致的。该方法借助了资产评估中的修正方法,但是理论依据不足。

4统计检验法

国外的研究文献中,常见这种方法。其使用前提有两个:一是房地产价格短期波动不是很厉害;二是数据样本要大。实质是利用计量统计学的原理对房地产价格变化进行统计分析。当房地产市场上无经济泡沫时,房地产价格变化比较有规律,统计分析可以找到统计规律,而当经济泡沫存在时,由于经济泡沫使得价格大起大落,从而使得统计规律失常。国外的统计检验法根据检验的标准不同,可分为方差上限检验和游程或粗尾检验两种。

方差上限检验法以BlanchardandWatson(1981)为代表,他们认为,经济泡沫的出现会增加价格p的方差,会减弱价格p与市场基础的决定因素X的相关关系。在不存在经济泡沫的零假设下,给定某些条件,就可以求出价格方差的上限。当经济泡沫出现时,这个上界条件会受到破坏。

BlanchardandWatson(1981)还讨论了价格p的更新值(超额收益)的分布。如果存在经济泡沫,并且经济泡沫会在某个时期破灭,那么在经济泡沫存续期间,经济泡沫更新值为同号;当破裂开始时,变为异号,这样经济泡沫更新值的游程会比纯随机序列的要长,从而会使样本的总游程数变小。经济泡沫成长期间,会产生小的正的超额收益,但随之而来的是会在某个时刻经济泡沫破裂,产生大的负超额收益,这类经济泡沫的更新值的分布会成尖峰或粗尾分布,因此价格更新值的较大峰度系数可能意味着存在经济泡沫。但游程检验与粗尾检验方法的效果不佳。因为经济泡沫游程数并不必然小于随机变量序列的游程数;另外,市场基础价值的分布也可能呈峰态。即使如此,这两种方法还是引起了经济学家们的关注。

我国房地产市场化的时间很短,从住房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的1998年算起,到2008年我国住宅市场化的历史也不过10年时间,可供计量检验的样本数据很少,计量检验的结论可能缺乏可靠性。因此,统计检验法在我国应用并不合适。5预警指数法

预警法是一种综合方法,融合了指标法中的各种重要指标,也是目前测度房地产泡沫较为理想的方法。虽然存在着诸多理论上的问题,而且需要收集很多数据,但综合而言,是目前除了收益还原法之外最为完善的测度方法。目前被普遍接受的预警构建方法如下:

(1)选定预警指标。(2)确定预警指标的权重。(3)确定指标临界值。(4)测算地产泡沫发生变化的概率。当某一个判断指标发生预警信号时,地产泡沫就有可能发生变化。在预警期内,达到临界值的指标越多,地产泡沫变化的概率越大。(5)确定地产泡沫的预警级别。根据地产泡沫变化的概率,房地产泡沫变化的可能性划为几个级别:A级:警戒级,40其构建还有多种方法,但它们在计算原理上是相同的,关键之处是所选取的代表性指标会因人而异,差别很大。

6结论与建议

以上房地产泡沫识别方法很多,但大体上可以归为两类,即指标法和模型法。不管用何种方法测度房地产泡沫,尤其是指标法中,其逻辑思路都是首先试图建立一个基准指标,然后用实际指标与其对比,实际指标大于或小于基准指标的部分即为泡沫成分,以实际指标偏离基准指标的程度来指示房地产泡沫的严重程度。在实际应用中,应该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对房地产价格进行分析,判别是否存在泡沫,而不应该单纯采用一种方法,以免判别结果有失偏颇。真对以上分析,对我国房地产泡沫识别方法的研究提出以下建议:第一,由于我国房地产发展时间较短,房地产统计工作更是滞后于房地产市场,统计资料相当匮乏,所以应该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统计工作,使之更适应于经济全球化发展。

第二,目前我们应该在现有统计资料条件下,根据我国以往的经验和其他类似国家的经验,深入研究适合于我国的量化方法和评判标准。

第三,建立适合于国情的房地产泡沫预警机制,对我国房地产泡沫及时预报和控制,时刻警惕房地产泡沫。

参考文献

[1]周方明.房地产泡沫测度研究[J].经济师,2006,(5):141-144.

[2]洪开荣.房地产泡沫:形成、吸收与转化[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1,(8):10-14.

第11篇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影响,防治

我国的城市化进程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这个过程中我国的房地产产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所占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部分一、二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房价不断攀升,但是房屋需求量又不足的现象,房地产市场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泡沫,加之目前资本市场情况低迷,于是房地产泡沫问题又重新被提上了日程。

一、房地产泡沫的含义

“泡沫”归根结底是一种价格的波动现象,但是与一般的价格波动不同,“泡沫”中的价格波动不是连续的,它的波动幅度很大,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上涨,变化速度和幅度都会很剧烈,但是在达到顶峰时又会突然出现暴跌,不具有周期性。这种泡沫现象表现在账面上会出现账面价值高于市场价值,形成经济的虚假繁荣。房地产泡沫是一种经济泡沫,但是是以房地产为载体,一般是指由于投机等原因,导致房地产价格偏离了正常的市场价格,而呈现出无节制的持续上涨,并且上涨幅度脱离了自身价值的合理过程和状态。

二、房地长泡沫产生的原因:

房地产泡沫的产生是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土地的稀缺性是对房地产产业的资源约束。土地的自然供给是固定的,其表现出来的稀缺性对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起到了一定了约束性,造成了房地产供给弹性的缺乏。另一方面,在利益的驱使下,许多人将土地当做一种金融衍生工具来获利,带来了经济泡沫。除此之外,土地资源的不合理规划及利用、土地交易制度的不健全、房地产开发商的“圈地”行为等也引起了土地资源与房地产发展之间的矛盾,间接的带来了房地产泡沫。

2、房地产市场不完善。房地产市场的不完善首先表现在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房屋买者和卖者的信息不对称导致许多房地产交易和房屋的定价都处于不透明的状态,最终使成交价不能反映真实的房屋价值。其次是房地产市场的过度投机,过高的房价上涨预期等原因使房地产的投资和投机规模越来越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使了房地产泡沫的产生。

3、制度的缺陷。首先是因为政府的某些无效干预使土地供应制度出现缺陷,;其次是税收制度的缺陷,只要表现在我国税收制度的滞后性;再次是住房保障制度,城市居民购房的高需求和住房保障制度不足之间的矛盾也导致了房地产泡沫;最后还有银行在房屋信贷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制度缺陷。

三、房地产泡沫的影响

房地产泡沫的存在对房地产市场及整个经济市场的发展既有有利的影响也有不利的影响。如果房地产泡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至于构成泡沫经济,经济市场没有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和震荡,即,存在的是适度的经济泡沫,这些经济泡沫可以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促进的作用,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促进良性竞争,推动房地产和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

但是一旦这种泡沫超过一定的范围就会对社会产生负面的影响。其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导致经济结构失衡。泡沫破灭前房地产行业的回报率明显高于其他行业,这使社会的大量资源进入房地产市场,而其他领域则会因为缺乏资金等生产率下降,导致社会资源配置失衡,经济结构失衡。

2、导致金融系统瘫痪。较高的预期市场回报率还会诱使银行将大量的贷款投放到房地产市场上,扭曲了银行正常的资金投放标准,加大了风险防控能力。一旦泡沫破灭就会增加大量的呆账与坏账等,加之负面影响的蔓延极易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瘫痪,造成金融危机。

3、导致经济萧条,甚至引发社会危机。泡沫经济是由虚假的高盈利预期引起的,一旦泡沫破灭,虚假的经济增长也会暴露并破灭,导致经济萧条,并会伴随着工厂的破产和大面积失业的出现,导致社会的不正常波动,造成社会恐慌,除此之外房地产价格的不断上涨会加大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

四、房地产泡沫的防治

为了确保我国房地产市场和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房地产泡沫的防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开展和完善工作。

一、加强我国国有土地的管理制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国有土地的对外投放量制定合理的计划与安排,在土地市场化的出让过程中,可以考虑通过适量增加公开招标的方法来给开发商充分的分析时间以做出理性的决策;另一方面对土地的价格也要加强监管与适度调控,避免土地价格上涨过快,从根本上保持我国土地买卖市场的稳定。

二、继续发挥我国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对房地产的投机要予以严格的打击或者采取较高的税收政策;完成资源的有效配置,抑制土地闲置与房屋的空置;出台房地产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业的管理,发展并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区域经济中对于房地产经济的调节作用。

三、加强信贷系统的管理。对于每年信贷的增长要严格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因为住房信贷有经济周期的风险,所以稳定抵押信贷资金的流量可以较好促进住房市场的稳定性,进而有效的防止和减少房地产的泡沫。另外,因为房地产信贷占银行信贷业务的比重较大,而且,这项业务兼具高收益与高风险,为了确保银行住房信贷业务在风险中健康发展,银行必须要建立一套具有针对性的管理系统,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产泡沫的产生与扩大。

四、建立和完善关于房地产泡沫的有效预警及防治系统。构建具有指导性的房地产行业的相关指标,通过系统性的指标来反映我国房地产的发展情况,适时作出预警,促使政府及房地产行业采取及时的有效措施。

第12篇

关键词:资产价格;金融危机;金融监管;货币政策;微观调控。

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我们再次认识到金融监管的重要性,但是,金融危机往往更大程度上是资产价格非理性波动引发的,而并非金融机构违规操作所引起。然而,传统金融监管的重点是金融机构行业准入、持续经营和行业退出的合规性监管,防范的是金融市场交易一方金融机构的违规操作,即目标是平衡金融市场交易双方的力量以达到均势和公平。但诸如金融资产价格泡沫是金融交易双方的非理性交易结果,需要的是对市场交易双方非理性交易行为的矫正。金融危机往往源于金融资产价格泡沫,传统资产价格泡沫研究所提出的对策往往寄希望于宏观调控政策、货币政策,然而我们认为,通过金融监管和微观调控措施更能节约调控成本。因而,我们有必要结合金融资产价格理论和金融监管理论重新审视金融监管的目标体系和监管内容、监管方式。

传统监管理论主要强调对金融机构行为的监管,出于金融市场交易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垄断等所形成的市场不公平交易及不能反映真实交易信息的价格,没有系统提出对市场非理性交易价格的监管,即实际应是对交易双方的监管,对非违规行为的监管,或对个体和集体非理性交易行为的监管,也没有系统提出针对这种情形监管者能够采取的适当策略选择集。而我们认为,金融市场交易价格的判断基于预期,即便在充分信息条件下,交易的主观性也很高,主观判断受到太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以及情绪的影响,很难做到理想的理性承担,因而金融市场的过度预期(包括过度乐观、过度悲观预期)条件下的非理性交易行为是导致金融市场波动的重要原因,也往往会因此通过传导效应导致实体经济受到影响和更大范围的经济秩序不稳。这种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在没有交易者违规条件下并不是传统金融监管和调控的对象,但是其对金融市场稳定的威胁是现实的,并且通过具有时质性的宏观调控措施予以较高的成本。因此,我们认为,应使金融资产价格监管成为金融监管机构新的重要监管内容,并研究相应的具体监管方式,通过微观调控措施减少对宏观经济的影响,降低调控成本。

一、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金融危机与市场失灵。

从 20 世纪 30 年代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到 2007 年起始于美国并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从 17 世纪荷兰郁金香事件到最近的次贷危机,每次的金融、经济危机都存在资产价格波动和价格泡沫因素的影响。尤其是信用经济条件下,资产价格泡沫与资产抵押信用相结合,从而使资产价格泡沫与信用和金融体系联系在一起。因而,资产价格泡沫问题也成为众多金融学者、经济学者关注的焦点。对于金融资产价格及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的研究主要关注金融资产价格产生机理,一般认为资产价格泡沫是金融市场的一种常态。最初的研究认为资产价格泡沫产生于投资者的理性预期与投机行为(Diba &Grossman,1988;De Long,1990)。比如,当部分资产供给弹性有限时,其供给将有可能在特定时期出现短缺,在理性预期驱使下其价格可能出现泡沫性上涨,甚至高于其替代资产价格(Blanchard &Fisher,1998);理性预期相关的资产价格泡沫也可以用市场投资者的数量和投资者生命预期进行解释,如具有无限市场投资者和有限投资者生命预期条件下,资产价格存在理性泡沫的可能性(Tirole,1985;Weil,1989)。但是,我们发现理性泡沫的概念更多地是具有理论上的意义,因为其对许多现象缺乏解释且实践中较难检验基础价格与价格泡沫的差异。非理性资产价格泡沫理论则从新的视角考察资产价格泡沫产生的机理。

非理性金融资产价格泡沫可能源于投资者对于社会热点投资预期收益的过度乐观情绪及其相互影响、激励(Summers,1986;Shiller,1990);也可能源于噪声交易者对投资收益预期的过高估计(De Long & Shleifer,1991);或者源于投资交易者“买涨不买跌、卖跌不卖涨”的资本市场价格正向反应交易特征(De LongJ.B.,Shleifer A.,Summers L.H. & Waldmann R.J.,1990;JonesS.,Lee D. & Weis E.,1999);或者源于“从众”交易决策所导致的价格波动(Topol,1991;Lux,1995);或者源于投资者对于收益预期过度乐观的传递作用(Scheinkman & Xiong,2003)。从信息经济学以及博弈论的角度也可以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或泡沫的产生做出解释(Allen & Gorton,1993;Hong & Stein,2003)。另外,20 世纪 70 年代以后兴起的系统论、非线性科学与复杂性科学为金融资产价格波动问题开辟了新的研究视角,许多学者开始从协同论、突变论等角度分析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Frankel & Froot,1986;Brock & Hommes,1998;Carl Chiarella,Roberto Dieci & Laura Gardini,2006)。

通过上述关于金融资产价格波动或泡沫问题研究的认识,我们发现,尽管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产生机理的解释存在差异,但上述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理论均认为在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中,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是一种常态,在不违反现有交易规则的前提下仍然会产生金融资产价格泡沫,即现有交易规则并不能有效防范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这也从一个侧面解释了尽管自 20 世纪 30 年代金融危机以来针对这一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不曾间断,但是金融危机仍然呈现周期性的现实。只要资产价格泡沫产生与消失的演化过程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之内,就不会引起金融、经济大范围的波动;但是,一旦资产价格泡沫得到较长时期和较大程度的积累被大幅度地放大,并且不能或没有得到有序释放,而是通过短时期、突发性的方式破灭,则会引起较大范围和较大程度的波动。而且由于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与破灭无论源于理论或是非理性因素,都是金融市场自身运行的结果。因此,我们认为在没有交易者违规条件下金融市场交易过程中产生的金融资产价格泡沫是导致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市场在控制泡沫产生过程中存在市场失灵,而市场失灵恰恰是金融监管介入的原因。

许多研究也提出了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的措施,但是,目前所提出的这些应对措施多倾向于运用货币政策手段进行治理,尚未见到明确、系统通过金融监管方式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的相关研究文献。

二、金融监管与金融资产价格监管。

金融监管和通过货币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是政府在金融市场领域发挥干预职能的主要方式。传统上对于金融监管的理论与实践认识侧重于对金融机构市场行为的监督管制。对于金融监管问题的研究主要关注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和监管方式,最早涉及金融监管领域的概念是“最后贷款人”(Thomton Herry,1802),强调通过中央银行等政府机构的干预以避免挤兑和金融机构链式危机的发生而给经济造成大的影响。金融监管的基本理论支撑为公共选择和市场失灵。经济周期会引发信用危机,从而暴露出金融的脆弱性特征(H. Minsky,1985;Kindleberger,1985);金融机构的流动性中介职能也是其脆弱性的根源(Friedman & Schwartz,1986;Di-amond & Rajian,2001);另外,危机还有在金融中介机构之间传递的特点(Cagan,1965;Kaufman,1996)。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目标,有必要通过金融监管以弥补市场失灵(Fisher,1933;Stiglitz,1981;Varian,1996)。并且金融监管的介入在实践上发挥了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Anna Schwartz,1988;ZentaNakajima & Hiroo Taguchi,1995)。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的观点同样应用到了金融监管的理论分析领域,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成为需要进行金融监管的主要原因,从而能够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Diamond & Dybvigr,1983;Stigliztz & Weniss,1981;Walsh,1995)。基于信息与博弈理论的分析强调需要通过信息披露监管以提高信息对称性,但是,正如我们在上一部分内容当中所分析的那样,许多情况下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和泡沫的出现并不是由于在信息方面的金融机构或投资者违规行为。因此,我们可以认为,针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或泡沫的金融监管将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金融监管,而是将会具有更加广泛的职能。

尽管目前的许多研究在分析了金融监管介入金融交易过程的必要性之后赋予金融监管一些具体的职能,但是,这些监管措施均针对在信息披露、市场准入、流动性管理、风险管理、交易准则、交易范围和交易规模等方面违规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违规的交易行为,尚未见到明确提出通过金融监管直接应对理性和非理性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及价格泡沫问题的相关研究文献。我们认为,传统金融监管关注违规监管,而完全非违规的理性与非理性价格泡沫属于市场交易行为的结果,尽管存在市场失灵,但涉及监管机构对市场交易和市场价格的干预。这种监管没有较为明确地列入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范围,然而其危害是非常明显的,也是历次金融危机和现代经济安全最大的威胁。金融危机的爆发再次表现出金融市场交易活动中的金融资产价格泡沫是金融乃至实体经济在内整体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扩展原有金融监管的主要职能,实施针对金融资产价格的金融监管应成为金融监管变革的一个方向,并应明确列入金融监管范围、详细具体措施。

三、经济调控成本与微观经济调控机制。

除了金融监管以外,通过货币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是政府在金融市场领域发挥干预职能的主要方式,在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领域里,传统理论与实践都倾向于通过货币政策调控的方式进行。但是,我们认为,货币政策在应对资产价格波动风险方面缺乏针对性和及时性,从而会贻误调控时机、增加调控的负面效应、提高调控成本;而通过金融监管的形式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对金融、经济安全带来的影响会更加及时、有针对性和减少调控成本,因而有必要赋予金融监管以新的、更强的金融资产价格监管职责。

根据传统意义上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认识,只有资产价格大幅度和大范围偏离价格基础才能被认为存在资产价格泡沫。金融资产价格泡沫传统治理模式往往在资产价格泡沫已经形成或其形成的趋势已经非常明确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且主要依赖货币政策调控,采取提高利率、提高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发行债券等具体措施减少流动性。但是,货币政策措施在治理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方面却缺乏及时性和针对性。一方面,实施货币政策的时机往往已经有较为明显的泡沫显现,错过了初期治理的时机,并且货币政策效果的显现也存在时滞,这都将会提高现实经济损失和治理成本;另一方面,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紧缩性货币政策不仅影响资产价格,其覆盖面将远远超出政策目标范围,使得产业资金需求、创新资金需求都受到相应影响,波及较大范围正常运行的资金链,产生较大的治理政策副作用,增加了宏观经济的治理难度。根据我们的分析,在治理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方面赋予金融监管机构更大的职能责任,以金融监管的模式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进行微观调控则可以降低治理成本,具有及时性和针对性的优势;通过建立对于股票、基金、债券、房地产等核心和主要金融、融资抵押物、金融相关资产价格监管体系,形成资产价格泡沫预警系统,及时预测资产价格泡沫的发生,根据泡沫发生程度、范围和趋势、发展速度做出分级预警(比如以绿、黄、橙、红等颜色由低至高进行程度预警),并采取不同的市场干预措施(比如风险提示、市场价格警示、交易限制措施、交易参与、价格限制措施等价格干预和影响)及时化解资产价格泡沫威胁。

能够导致金融危机发生的金融资产价格泡沫对宏观经济形成威胁。如果在宏观经济层面进行调控和治理,一方面,宏观经济调控措施不能在泡沫产生初期发挥效力;另一方面,在泡沫演化成为宏观经济失衡时,则已经贻误早期防范的时机,增加了经济损失和治理成本。因此,我们认为,通过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资产价格的监管和相应的微观调控机制,能够及早防范这一对宏观经济的潜在威胁,降低经济调控成本。

参考文献:

[1] 李成,龚杰。基于交易费用理论的金融监管制度变迁解读[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8,(2)。

[2] 刘凤元。资产价格泡沫研究综述[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

[3] 潘志刚,李忠民。西方金融监管理论演变文献综述[J].兰州商学院学报,2005,(6)。

[4] 文彬。信贷扩张、资产价格泡沫及在中国的经验分析[J].经济问题,2007,(11)。

[5] 吴卫星,汪勇祥,梁衡义。过度自信、有限参与和资产价格泡沫[J].经济研究,2006,(4)。

[6] 杨爱文,林丹红。金融监管理论:一个文献综述[J].浙江社会科学,2002,(3)。

[7] 叶静雅。资产价格泡沫理论综述[J].皖西学院学报,2008,(4)。

[8] Allen,Franklin,Gorton and Gary.Churning Bubbles[J].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1993,60(4):813-36.

[9] Carl Chiarella,Roberto Dieci,Laura Gardini.Asset Price and Wealth Dynamics in a Financial Market with Heterogeneous Agents[J].Journal of Economic Dynamics and Control,2006,30(9):1755-1786.

[10] De Long J.B.,Shleifer A.,Summers L.H.,Waldmann R.J. Positive Feedback Investment Strategies and Destabilizing Rational Expectations[J].Journal of Finance,1990,45(2): 379-395.

[11] Jones S.,Lee D.,Weis E.Herding and Feedback Trading by Different Types of Inference on Cointegration with Application to the Demandfor Money[J].Oxford Bulletin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1999,52(2):169-210.

[12] Jose A. Scheinkman,Wei Xiong. Overconfidence and Speculative Bubbles[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2003,111(6):1183-1219.

[13] Kaufman,G. G,Bank Failures,Systemic Risk and Bank Regulation. CATO,Vo. 1996,(16):17-45.

[14] Lux T.Herd Behavior,Bubbles and Crashes[J].The Economic Journal,1995,105(431):881-896.

[15] Stiglitz J. E. and Andrew Weiss. 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1,73(3):

39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