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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处理应急预案

时间:2024-04-01 10:58:4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消防安全处理应急预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消防安全处理应急预案

第1篇

20xx消防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一

为了促进学校的发展,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我们必须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来规范和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危害,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消防工作计划。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各级领导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职责,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规范消防安全工作,逐项落实工作措施,以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学校发展,以学校发展带动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努力做好今年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好院级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务必使广大师生员工在防火安全的认识上重视、重视、再重视,工作责任上落实、落实、再落实。以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校防火领导小组、保卫处将对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未能按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二、加强消防宣传力度

校属各单位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打牢消防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使广大师生员工认识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对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各级领导应带头学习《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依法规范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保卫处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和落实,各院系和职能部门要把消防工作作为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大事常抓不懈。分管学生工作的部门和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身保护意识教育,运用各种宣传途径,增强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今年计划向院属各单位下发各种消防安全制度、规定及消防杂志,同时在校主干道悬挂各类消防宣传展板,使广大师生员工更好的得到消防安全教育。

三、加强义务消队员的培训和消防演练

我校是黄石市消防安全的重点单位,近年来学校发展较快,各种消防隐患也随之出现,针对这种情制定计划加强义消队员的业务培训。要求义消队员不但会使用各种灭火器和消火栓扑救初起火灾,还要学会在发生火灾时熟练进行人员疏散,有效保护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计划进行一至二次消防实战演练,以提高义消队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使义消队员真正成为学校防火工作的主力军。今年将加强对学生义务消防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工作,让他们作好师生员工的消防宣传工作,同时注重他们消防技能的培养,计划让他们每个月对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的检查,发现情况及时上报,消除学生宿舍遗留的隐患。

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我们计划每月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大规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备查,对需要学校帮助整改的问题应向学校送交书面报告。凡遇重大节假日前,保卫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学校主管领导。义务***(校卫队)的巡逻人员和重点部位的值班人员应坚持经常巡查,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建立每日巡查记录。

五、加强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对值班人员进行培训

目前,我校消防控制室设备大部分已无法正常使用,这就需要该楼栋的值班人员加强责任心,各部门要安排专门时间、专门人员对值班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使值班人员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

六、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管理、维护保养

消防器材、设施,是预防火灾,保证安全,减少损失必不可少的武器,学校将按照规定配置和管理。配齐各单位的灭火器、室内水拴、水带、水枪、应急疏散标志灯、应急照明灯等,必须要落实专人规范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无损。对故意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力争在今年将学生宿舍的应急灯和指示牌予以更换,确保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今年力争对各个不能正常运转的消防预警系统及其它损坏的消防设施予以修复,使其能够正常运行,保障消防安全。并聘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信誉的消防设备代维公司进行全面维护,以确保各个部位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今年计划在市消防支队的帮助下开办一个消防展示中心。在展示中心悬挂消防宣传图片和一些师生并不常见的消防设备,使师生员工更直观的感受到火灾给人们带来的危害。

七、进一步完善各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

对各重点单位(湖师大剧院、学生宿舍及其它特定场所)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预防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建立有效的消防用水应急预案,相关部门更要必要较全面细致的消防水路管网图,消防用水的管理应归口一个部门,在水泵房应安排人24小时值班。今年将对学生宿舍区域的消防水路进行逐一检查和标识位置,并制作好宿舍中心消防水路图由专人管理、维护。

20xx消防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二

为了做好我园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教职工、幼儿的消防知识培训,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特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一、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教师职工进行消防法规、知识答卷考试。

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放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会冷静处理组织人员疏散,会简单的自救办法,灵活的进行自我救护。

三、每月组织两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坚持每日检查、巡查制度,并建立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加强复查,责任到具体责任人。

四、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随时畅通无阻,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五、组织教职工、幼儿开展一次消防演练,请专业消防人员给教师做报告。

六、加强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养护,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第2篇

关键词加气站;消防隐患;安全管理

据我国城市环境状况公告显示,我国大气污染已由工业废物、煤烟气型向光化学烟雾型转变,大城市中汽车排放尾气成为大气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为解决这一问题,自20世纪末,我国各大中城市相继建起了汽车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用液化石油气替代汽油作汽车燃料,这一燃料品种的改变,极大地净化了城市空气质量。但是也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影响着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加气站消防的主要隐患和问题

1.1 选址不合理

我国尚未出台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设计规范,给各部门的监管带来了不利,使其从设计、施工到营运都不规范,存在一些“先天性”的隐患,主要表现在:(1)离居民区和道路的间距达不到《规范》要求;(2)离电力线路的间距达不到《规范》要求;(3)未选择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方向;(4)个别站点还选择在小山坡上等。

1.2 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低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工作人员普遍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大部分工作人员对石油气的性能、爆炸极限、火灾危险性以及灭火器材的使用等应具备的常识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为了快捷和方便,违章操作成为“家常便饭”。

1.3 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

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由于人员混杂,往往不重视消防安全的管理,主要表现有:加气站门卫监管不严,对进入的人员放任自流,未要求交出火源及关闭手机;对进入的车辆没要求配载阻火器。瓶装加气站对运营瓶装液化气的车主未检验其有无准运证,擅自发货,四轮车、拖拉机均可随意进入个别加气站;缺乏对违章操作的监督等。

1.4 消防硬件设施不齐全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为了节约成本,往往少配备甚至不配备消防设施。该设防火墙、防护堤的未设置或设置高度达不到要求;没有设置必要的接地装置;没有配置可燃气体报警器;应设泄漏报警器的未设置;在灌瓶间使用普通电器代替防爆电器;灭火器材不足或灭火级别达不到要求;消防水源达不到供水要求等。

1.5 设备管件达不到要求

部分加气站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降低成本,采用不合格的设备和管件。如管件采用铸铁件,阀门使用普通阀门等;部份储罐缺液位计、安全阀、水喷淋等安全装置;个别加气站甚至无气液分离器和稳压罐。

1.6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

部分加气站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不健全,事故抢险工具严重不足,发生事故不知如何处理。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加气站因人员不到位没有定期演练,也只是摆设根本无法启动事故抢险应急预案。

2加气站防火要求

液化石油气是以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等低碳氢化合物为主要成份的混合物,是闪点

2.1 站址选择

站址的选择和分布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道路交通规划、城市安全、国土资源利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安全防火,环境保护、方便使用的要求。

站址要设置在工厂企业和居民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以上风侧,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居住地区,工厂机关学校,繁华闹市地区以及重点文物保护地区。不要建在窝风地带,应选择有良好通风的地段,应靠近城市交通干道或车辆出入方便的次要干道上,郊区宜靠近公路或设在建成区的交通出入口附近。同时要考虑站址前有一定的开阔地,避开山洪、滑坡等不良地质地段。

2.2 加气站建筑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气态的液化石油气比空气重,易在低洼处或通风不良处窝存,极易酿成爆炸事故,液化石油气泄漏时不易被人发现,只有当大量气体急骤散发时,才可以见到白雾或听到喷射声,遇明火发生爆炸时已经扩散了相当大一片的面积。因此,加气站设计中要保证液化石油气不停滞在站内,这要求加气站地面应高于周围地面,并要有适当坡度,雨水可散流出站外,站内地坪应铺设不发火水泥,不设阴井和下水道。采用自然通风,进行全面换气,建筑材料要符合耐火要求。

2.3 消防设施的设置

加气站内消防设施的具体设置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1997年局部修订条文)的有关规定。在加气站内设置消火栓、消防水池、地上卧式贮罐设置水消防,地下贮罐不设水消防。地上贮罐四周设非燃烧实体的防护墙。在贮罐、卸车点、加气岛、泵房处设置干粉灭火器。

2.4 贮罐设置

加气站内贮罐宜采用卧式贮罐。贮罐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压力容器》GB150,《钢制卧式容器》JB4731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设计和加工制造。贮罐内允许充装的液化石油气质量应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执行。在液化石油气贮罐及管道上都应设置安全阀;还应在加气岛等危险场所和泄漏点设置探头,及时将信息传输到报警仪上。

根据《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CJJ84-2000的有关规定设置液化石油气贮罐与站内,外建构筑物及设施的防火间距。在液化石油气贮罐安全防火间距之内,应设置很醒目的禁火标志和安全宣传标志,严禁火种进入,并严禁随意搭建建构筑物和乱堆乱放物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有关规定,地上贮罐应设置固定喷淋装置,地下贮罐消防水量,一级站不应小于20L/S,二级站不应小于15L/S,三级站不应小于10L/S。

2.5 设备及管线布置需满足以下要求

所有设备均选用防爆型,储罐液相出口管上应装置紧急切断阀,储罐、泵、压缩机、加气机、卸车柱等附近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汽车加气站的管线宜直埋地敷设,其外表面不得低于加强级防腐,每台加气机应单独设置进液管,设备、管线应有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站内应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材,消防水量应满足消防要求。

3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由于其特殊性,消防安全管理必须坚持“硬件与软件同时抓,人防与技防相结合,重点与细节不放松”的方针,把握加气站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工作。消除加气站产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基础条件和触发条件,切实有效地做好消防工作。

3.1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安全意识

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应以人为本,首先要提高加气站经营管理人员自身的素质。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定期考核,使其了解石油气燃烧、流动、挥发、爆炸等基本理化性质和火灾产生的基本条件,熟练掌握各种抢险堵漏工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基本灭火技能,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地遵守规章制度,经考核后持证上岗。

3.2加强资质管理

加气站竣工后应经建设、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消防、技监、工商等部门联合验收,并取得燃气经营企业资质、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广东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方可经营,政府各职能部门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定期对加气站进行执法检查。对压力容器、安全附件、防雷、消防设施定期检测。

3.3加强设备和日常安全管理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积极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教育提供安全稳定的内外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深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系列活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安全隐患大幅度减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显著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明显增强,实现安全教育具体化、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继续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保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活动内容及主要任务

(一)继续加大“平安校园”创建力度

进一步扩大“平安校园”创建范围,将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纳入创建之列,配合市教育局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系列活动,促进我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二)全面落实各级安全工作责任

各教育组、各学校要及时调整、配足配齐安全工作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做到各司其职,相互协作,避免出现安全工作“盲区”。要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各处室、各年级组、各位教职员工身上,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形成完善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三)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1、开展广泛深入的社会宣传。各学校在做好《开学第一课》安全专题教育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媒体,通过板报、专刊、班会、宣传条幅等形式,加大对校园安全教育活动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安全教育活动的意义,宣传安全防范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营造教育发展的安全稳定氛围。

2、集中精力抓好安全教育系列活动。3月份开展安全法纪教育周活动,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开展“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4月份第一周开展“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周”活动;5月12日开展“安全教育演练日”活动,5月19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日”活动;6月份开展预防溺水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教育主题班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安全教育主题);7月份开展百名安全小卫士评选活动;9月份开展新学年安全法纪教育周活动,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第4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周”活动;10月份开展学生自救自护和逃生演练活动;11月份开展安全教育征文评选活动;12月4日开展法制宣传日(《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宣传)活动。同时,加强消防、交通、食品卫生、体育活动、防传染病、防溺水、防雷击、防台风、防拥挤踩踏、防校园暴力侵害等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竞赛和演讲比赛活动;开展各项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开展学校安全征文评选等活动,以多种形式掀起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热潮。

3、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管理者的培训,建立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者的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1、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是动态的,旧的隐患消除了,还可能会出现新的隐患。各教育组、各学校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观念,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不断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要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对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校舍及出租房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教学设施安全、楼梯通道安全、交通安全、校车安全、危险物品安全、学生管理及教学安全、传染病防治等,做好安全档案资料的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治理方案、责任、措施、时间和资金五落实,并制订应急预案;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日常化、常规化。

3、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统筹安排,明确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的职责;要制订行动计划,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认识不到位、报告不及时、不认真、走过场的学校,区教育局将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对先进典型和经验进行表彰和推广,以推动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五)加强安全管理保障能力建设

1、加快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在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上取得新突破。一是推动安全管理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形成日趋完善的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网络;二是强化安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管理等系列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搞好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三是加强安全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2、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投入。注重安全管理的实效,加大安全管理的投入,为安全工作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

四、工作要求

学校的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为了切实加强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教育局要求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抓好本校活动的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各单位要于3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报区教育局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实施”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好安全教育系列活动,全面推进学校安全规范化管理。要建立工作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以促进全区学校持续安全稳定。

第4篇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建设平安城市、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颁布以来,我区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和危房治理工作逐步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全区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如下问题:一是个别乡街和部门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分工负责、协调共进的管理和运行体系还不健全,乡街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三是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现象依然不少,依靠突击检查整改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急需通过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完善机制,建立职责明确、运行有序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新体制。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落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按照“合理使用、定期检查、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职责,积极落实房屋使用安全防范措施,大力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检查,对房屋使用安全隐患实行有效地整治和监控,及时处理房屋使用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城市房屋使用安全工作由房屋所在乡街、园区管委会负总责,由房屋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具体负责。各乡街通过区分单位自管、物业管理和非单位及非物业管理房屋情况,落实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真正把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各乡街及相关单位实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2、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以社区为基础、以街道为依托,以区级各相关部门为指导,形成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三级网络,确保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无缝”衔接。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全面制定各级房屋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发生时能有序抢险救灾,减少损失。建立快速反应的房屋抢险救灾信息联系制度,形成区和乡街、园区及具体负责单位三级信息联络网,确保抢险救灾时信息联络、传递畅通。

二、坚持条块结合、重心下移,强化各级各部门职责

实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各部门、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要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有效地遏制和杜绝房屋使用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明确各部门职责

区建住、安监、国土、规划、城管执法、公安、财政、教育、市容园林、文体广电、消防、供电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区建住局: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业务调研、协调、宣传、培训工作;起草关于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房屋使用安全应急预案;指导、检查各乡街、园区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检查各乡街、园区房屋使用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执行情况,下达各乡街、园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及考核工作;指导房屋改变用途及拆改结构(增加荷载)方案的危险房屋鉴定、检测业务、房屋使用安全事故档案管理;负责对违法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的装饰装修企业的查处工作;负责市政、园林设施安全管理,协助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受理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投诉;做好汛期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治理改造,排除险情;组织调查处理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事故,查处违法行为;监管辖区内房屋装饰装修方案、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以及可能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拆改工程项目;督促指导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抢险和治理;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区安监局:综合监督管理我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做好房屋管理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国土分局:负责对拆改房屋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规划分局:负责对拆改房屋违反规划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拆改房屋构成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抗拒、阻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侦查和处理。

区财政局: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应急资金纳入全区应急资金。

区教育局:配合做好中小学校舍的房屋使用安全普查、抽查以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检查工作。

区文体广电局:配合做好文化娱乐场所的房屋使用安全普查、抽查以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检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的宣传工作。

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供电分局:负责协调处理全区房屋供电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职责

贯彻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要将房屋使用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推进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全覆盖。

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职责:宣传有关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编制和执行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查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状况;组织开展本辖区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治理改造。

(三)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具体责任落实到位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承担房屋使用安全的具体责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要自觉履行有关义务,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安全使用。

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自行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房屋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服务区域内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一是积极宣传房屋使用安全法规、政策和房屋使用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定期检查本服务区域内的房屋使用安全状况,并将检查结果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当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三是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等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四是在汛期来临之前,定期对本服务区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房屋安全的状况以及危旧房屋的处理措施报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五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成立志愿者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疏散演练活动,在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六是配合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做好结构安全鉴定工作;七是完成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档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检查、维修记录;积极配合区建住局及各乡街、园区管委会组织的房屋使用安全普查、房屋使用安全检查等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举报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反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或者反映人。

三、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市区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三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王海成同志、区建住局局长韩现锋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建住、安监、国土、规划、城管执法、公安消防、财政、教育、市容园林、文体广电、供电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住局,办公室主任由韩现锋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我区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本区域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掌握危房分布及治理进度,协调解决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建立和实行年度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下达年度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考核目标任务,将房屋使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坚持安全责任“一票否决”制,对因责任不落实而造成房屋使用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5篇

 

    整改报告1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年段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随即召开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工作会议。会上,徐校长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会议精神,要求会后各班要全面落实会议精神,细化责任,对校内及周边环境各种设施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并做好记录。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立即进行力所能及维修,对无法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

 

二、加大力度,提高效率

 

校长负责全面的检查督查工作,各班班主任落实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到检查、防范一起抓。具体情况如下:

 

1、召开校会再次学习安全隐患大排查会议精神,利用教师会议组织学习和领会新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使全体教师提高行动意识,积极参与到此次排查活动中来。

 

2、利用班队会、红领巾广播站、版报等多种活动形式,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3、召开家长会议,扩大影响,让全社会都来参与安全工作大排查工作。

 

4、分发安全教育告家长书200份。

 

5、书写宣传标语20张。

 

召开排查动员、宣传会后,各班积极落实责任,分工合作,全体师生都行动起来,以排查为己任,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力求在隐患源头上堵住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排查内容有校园基建、交通工具、食品卫生、校内外治安等几方面。排查以后,我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更换、维修教室电源开关;包装电线绝缘胶;补装、更换照明路灯;更换班级窗户玻璃等。

 

三、完善措施,提高认识

 

1、健全门卫值班制度,严格限制与学校无关的人员进入校园,防止学生受到校外不法分子的伤害,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

 

2、定期对学校建筑、场地、体育、文化和生活设施等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确保安全使用。

 

3、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开展相关活动,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为师生作报告,提高安全意识。

 

4、加强对学生应急事故的演练,提高处理应急事故的能力。防止学生出现踩踏事故;检查门窗、班级设施的安全隐患;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严防火灾;预防传染病的流行、传播。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目前学校尚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也无明显的安全隐患存在。但通过检查,学校仍将对以下几方面问题引起高度重视。

 

1、教学楼道狭窄,学校将加大对课间楼道的巡查管理,严禁楼道间产生拥挤现象,要求学生做到有秩序、有纪律文明的上下楼梯。

 

2、学校出大门口外前30米为居民楼通道,车辆很多,没有明显安全标识,人车拥挤。

 

3、公路口乱停乱放车辆多,且有个别小商贩有时摆地摊占道经营。

 

4、下午放学时有部分摩托车到校外接学生,并存在超载现象。

 

5、消防设施还有待健全。

 

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基地,更是肩负着学生安全的责任重担。全体师生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学校更应把安全工作列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才能确保其它工作的有序进行。我校将以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为参照,使安全检查活动制度化,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排查、维修,使我校真正成为和谐、平安的校园,为今后的教育教学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整改报告2

 

为进取贯彻落实公司在20XX年10月8日下发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会议精神的通知,针对20XX年9月26日XX县居民小区、XX市XX小区及XX宜居居民小区发生天然气爆炸事故的具体案例分析,明确指出,在冬季安全事故高发期,我们必须要提前预防,提高安全意识,全面保障今冬安全用气。天然气爆炸事故属于高危险事故,危害性极大,辐射范围广,后果极其严重。针对近期宁夏地区安全事故频发,我站已全面进行了加油站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安全隐患排查资料和结果汇报如下:

 

一、全面开展加油站设备、设施安全隐患自查自检。

 

20XX年10月9日,XX站全体员工(加油员、加气员、压缩机工、维修组)在站长XX的安排下,针对各自岗位特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重点对油库区、压缩机房,加气机、加油机、储气井、卸气柱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如下:

 

(一)、油库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

 

存在问题11#油罐内罐体生锈严重,杂质较多,导致售油机滤网经常堵住,出油速度慢,枪头经常堵住。原因分析:1#油罐原装90#汽油,由于90#汽油停售许久,导致1#油罐空置,后因93#汽油销量上升,经综合研究油气管理中心决定在1#油罐放入93#汽油,以满足实际销售需要。解决方法:油罐除锈,提议对1#油罐进行内壁清洗。以保证油品纯正,解决杂质堵加油机滤网、枪头现象。

 

存在问题23#油罐罐体下沉原因分析:3#油罐内装93#汽油,由于油罐使用年限已久,初建时地基未曾夯实导致罐体下陷,现地面上已有明显下陷痕迹,解决方法:提议对3#油罐及时做地基夯实,以保证后期安全使用。

 

存在问题33#油罐盖子渗水严重起不到防护作用。原因分析:油罐盖子年久未修,下雨。有裂缝导致雨水下渗。提议解决方法:提议公司重新量灌口尺寸,定做油罐盖子;每次下雨后及时找人清理积水防止积水渗漏到汽油里。

 

(二)压缩机房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

 

存在问题1压缩机房电控柜发热,存在低配置高负荷的危险运行情景。原因分析:控制柜最初购置安装时,未能准确预计后期生产情景,使用了低型号的接触器导致设备负荷过高,设备发热。提议解决方法:提议公司根据我站实际生产情景重新定做满足生产需求的低压配电柜,永绝后患,全面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

 

存在问题21#、2#压缩机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原因分析:主要是由于对机器常用的、易损耗零部件购进不及时,导致机器维修保养不及时。提议解决方法提议公司提高机器常用配件的采购审批手续,增加常用配件备用数量,将常用配件和预存以备急用。

 

(三)场站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

 

存在问题1车辆出入站无秩序,不能遵循西进东出的规则。原因分析场站无进出口标志,司机进出没有必须的规律可循。提议解决方法增设场站进出口标志;在出入口处增设减速带,防止车辆

 

进出站时车速太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增设车辆导向员或指使性标牌,正确引导车辆进出站。

 

存在问题29#加油机计量不准每100升汽油超出标准量1.19升;原因分析:加油机使用年限已久,流量计磨损较严重时客观存在的设备原因。提议解决方法重新找技术监督局相关人员来重新调整计量器;更换新的加油机。

 

存在问题3摩托车加油时距离加油机太近,达不到相关标准4—5米的要求解决方法:将摩托车加油区改至出口处距离11#加油机4—5米处。

 

二、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员工思想教育。

 

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常识,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并对学习情景进行检查和考试,请消防中队定期对加油员,压缩机操作工学习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针对不一样的险情进行应急预案演习。增强紧急突景下的应变本事,为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XXX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XX油(气)站

 

20XX年10月12日

 

整改报告3

 

XXX消防大队:

 

我公司是入驻开发区的中法合资企业,自企业入驻以来,得到了开发区领导和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扶助,生产经营工作顺利,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设置专门的安全主任和安全管理员,制定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对消防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就在本月上旬,又组织了一次消防器材的专学题习培网训。

 

尽管如此,我们在消防防范工作中仍然有工作不到位的地方。2009年7月23日,在贵单位来我公司例行消防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6处。

 

针对存在的消防隐患,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当天晚上,连夜召开“消防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会议,公司董事长提出要确保“消防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不仅仅关系到建筑物的生死存亡,更事关全体员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职责重于泰山,必须同心协力,全力以赴,不惜代价,彻底整改到位。会议决定在原有安全管理架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成立以总经理XXX任组长,副总经理XXX、安全主任XXX任副组长,安全员XXX、各部门经理、各工段工段长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安全自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职责到人。布置了各部门自查整改的时间和任务,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部门经理负责制,要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安全,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职责重大,不能存有丝毫的松懈和侥幸心理,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切实维护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会议明确了由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和各职责人的工作考核相挂钩,对检查不达标的,坚决停职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力执行。现就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计划说明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1.二车间某消防箱玻璃门盖缺失;

 

2.三车间北侧楼道有杂物堆放;

 

3.三车间某消防箱中消防水带缺失;

 

4.三车间某应急灯不能正常点亮;

 

5.配件仓库东出口有杂物堆放,挡住通道;

 

6.消防水管路总阀被关掉。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情景

 

1.立即派专人订购二车间某消防箱缺失的玻璃门盖;

 

2.立即派专人清理三车间北侧楼道堆放的杂物,确保楼梯口畅通;

 

3.立即派专人订购三车间某消防箱中缺失的消防水带;

 

4.立即派专人更换三车间实效的应急灯;

 

5.立即派专人清理配件仓库东出口堆放的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6.抓紧研究方案,争取在8月底前完成原有消防管路的改造,解决地下漏水的情景。

 

另外,针对以上安全隐患出现的根本原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各工段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问题,并决定由安全员每周巡查公司固定的消防器材和楼梯通道,确保及时发现解决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三、消防水管路阀门被关掉的具体说明

 

1.关掉消防水管路总阀的原因

 

2009年5月,公司财务发现水费异常超高,经仔细排查,确定因开发区土地构成时间较短,地面沉降引起地下消防管路破裂所致。因为研究到消防管路流量大,并且很多流水冲击可能导致地下水土流失,存在大面积沉降安全事故隐患,故公司决定临时关掉消防水管路总阀,待检查出破漏管路并修复后再常开消防水管路总阀。

 

2.地下消防水管路破裂的整改过程

 

发现地下消防管路破裂问题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5月份安排施工队伍进场,并在5至7月份多次进行地面开挖,以期寻找到地下消防管路的具体破裂地点,但因地下管路情景不明,虽经多次努力,仍然不能找到具体漏点。研究到情景特殊,公司领导决定采取地面明管重新布线的方案,彻底解决问题。

 

3.目前存在的困难和进展情景

 

决定采取地面明管重新布线的方案后,如何布线成了一个大问题,因为公司车间分布较广,各车间相对独立,车辆进出频繁。加上施工队不熟悉具体的消防水管路安装要求,所以尚不能确定具体的改造方案。

 

尽管困难重重,可是公司领导坚定改造消防水管路的决心毫不动摇。目前,正在研究请专业设计人员和消防部门会商,共同确定合理可行的改造方案并尽快实施,争取在8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

 

四、对消防隐患整改后的思考。

 

1.经过这次对消防隐患的及时整改,坚定了隐患可改、隐患必改的信心。事非经过不知难,仅有咬牙坚持之后才能获得成功。在本次消防检查发现隐患之前,公司领导就已经将消防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列入了计划,但由于涉及面广,对某些消防理论知识的学习领会还总觉得不够扎实,导致计划没有及时付诸实施。消防隐患被发现后,公司全体员工迅速统一思想,树立信心,痛下决心,保障投入,确保彻底将隐患整改到位。经过这次隐患整改工作,不仅仅排除火险,更为我们公司加强消防意识,认真落实各项消防措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消防隐患暴露出我们在消防知识普及和日常检查方面的工作还有待加强,公司决定定期对所有消防栓和灭火器材认真检查,缺损的及时配置和更换,每周五由安全员检查、每月由“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检查,互签职责状,并建有检查台帐,层层落实,做到道口通畅,警示牌醒目,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公司决定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消防预案、三级消防预警及年度消防演练计划,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确保消防安全意识贯彻到人,提高公司综合消防防范本事。

 

3.隐患整改给长效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经过具体消防隐患的整改,公司全体员工抓好消防安全的职责感和成就感也随之高涨,有信心、有决心将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推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制,整改各类“习惯性”消防违章,确保长效管理,确保“硬件过硬,软件不软”,两者互为推动、互为促进,构成良性循环。

 

总之,经过这次对消防隐患的整改,暴露了我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为我们今后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决定加快进度,早日完成消防水地下管路改造,并从各个具体方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特此说明。

 

再次对贵单位的长期支持和扶助表示衷心的感激!

 

XXXX有限公司

第6篇

20xx年即将过去,我们将满怀希望迎来20xx年,在过去的一年里,是第三项目部比较忙碌的一年,也是安全管理工作比较忙碌的一年。值此辞旧迎新之际,对一年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回顾、总结,查找不足,以利于对新的一年做出更为完善的工作计划,各项工作更好的展开。

一、 概况

1. 由于大厦原客户华为公司的撤离和新客户百度公司的入驻,在过去的一年里,安保部本着“预防为主、重点布控”的原则,随着不同时期的阶段变化(华为公司撤离、大厦内原装饰拆除、百度公司对楼内装修、百度公司入驻),工作重点也随之做着不同的调整。

2. 通过公司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安保部从中控室设备、大厦内外消防设备、消防器材到园区各安全岗位的硬件设施得到了不断的完善,人员整体素质和对安全管理的思想方针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3. 这一年是安保部人员较为动荡的一年,先后有一些员工离职。公司及时的补充了新鲜血液,安保部也第一时间对新员工进行了岗位技能、安全教育的培训,保证了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具体工作

(一) 华为撤离期间和大厦内拆除期间

在大厦内拆除期间,为了拆除过程中的安全,安保部从中控室到外聘保安队保安员在一年中最热的几个月里,不怕吃苦,不怕流汗,认真的完成自己的使命,没有出现重大事故和人员伤亡。

(二) 楼内装修期间

1. 消防管理工作

①为了装修安全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与装修总包方(中建大成)签订了《安全责任书》

②每天定时巡视大厦内消防系统设备设施、消防器材(消防主机、消防泵房、消火栓、喷淋、烟感、温感、插孔电话、防火卷帘门、消防广播、灭火器)的状态或运行情况

③根据工作安排定时巡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④与其他部门配合完成了国庆前对整个园区及大厦内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并监督整改;

⑤完成了灭火器检修和配备工作;

⑥对装修期间楼内需要使用电气焊等设备的单位,经审核后,开据动火证并对其进行口头指导和现场监督;

⑦保证四台监控主机正常运行、录制;

⑧将外围的消防箱、消防架、消防井进行了粉刷和更换新标识。

2. 外聘保安工作

①安排保安员在园区门岗和大厦门岗对所有进出的人员、车辆进行查证、验证工作和进出物品检查工作;

②安排保安员在楼内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③安排保安员在园区外围进行安全巡视;

④安排保安队完成各类培训任务,包括岗位培训、仪态礼貌培训、素质教育培训,与中控室合练抛水带、使用灭火器等消防技能培训;

⑤规范了保安队宿舍内务标准,定期检查,保证了宿舍内干净整洁;

⑥对外围车场进行了重新的规划,安排保安员对停车位进行了重新喷号和画线并将交通指示牌进更新。

3. 其他工作

①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安全会议和学习课;

②积极的与大园区物业、当地政府部门针对于安全问题的沟通、外联工作;

③与安信行物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进行接触、交流和责任划分工作;

④结合新客户,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岗位要求、各种应急预案,建立新的表格;

⑤督促绿化单位定期对园区绿化带内进行剪枝、护理、喷水、打药等工作,在进入冬季之前提前做好了防冻工作,对一些绿墙进行了补种。

(三) 百度公司入驻

1. 消防管理工作

①入驻前对消防系统做了一回整体的联动测试,发现了问题后,及时联系了维保单位,对所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决,保证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②对中控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培训,包括岗位培训、消防主机操作技能培训、消防知识学习、消防设备和器材知识学习并进行了出卷考试及实操的抽查;

③重新对大厦内各机房、办公区、外围的灭火器进行了一次配备;

④重新设定了巡视路线,每天3次的对大厦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并详细填写记录表,对消防主机报警做出及时、相应的处理;

⑤每月一次安保部全员会,一次消防知识、技能培训;

⑥保证四台监控主机正常运行、录制,四部电梯对讲电话正常;

⑦每天根据天气或客户需求开启、关闭电动天窗;

⑧每天保持对讲机与楼内安信行物业的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的联系无障碍。

⑨重新制定了更为完善、细致的表格,以确保日常工作的可靠性。

2. 外聘保安工作

①针对运营后的服务,作出新的岗位要求和管理预案,对保安队所有队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包括各岗位职责、礼仪礼貌、车场管理方案、外来人员管理方案、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等;

②对所有进出园区的人员、车辆进行查证、验证工作;

③保证园区道路畅通,对车辆行驶、停放严格管理,对带出的大件物品。按照出门条管理制度进行查验;

④由于百度公司将客户投诉窗口安排在本大厦,外保队员还承担了从进门到指引投诉人到投诉口,再从投诉口送出园区的工作;

⑤对园区外围24小时看护工作;

⑥配合了此次百度搬家的外围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客户的好评。

三、 存在的问题

1. 人员、纪律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2. 与各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安全管理能力等综合素质高低不一,参差不齐,有待于加强培训;

3. 各项预案和具体的实施还不够完美,安保部将抓紧落实;

4. 保安员的仪容仪表、服务不周到、处理应变不灵活,这些会影响到整体服务质量的环节,需要重点的跟进。

第7篇

关键词:学校;安全工作;少先队;安全教育体系

学校的安全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把学校安全工作当作学校教育教学的头等大事来抓。学校安全工作事故时有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学校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不足,管理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面对种种安全问题,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来提高学校的安全工作呢?出现安全问题,我们又如何自救自护呢?我认为,加强少先队安全教育活动,构建校园安全体系,是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的保障。

为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人心,公安部于1992年起,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消防日”,而11月9日的月日数恰好与火警电话号码119相同,既是对消防工作的警示,也是对火警电话的宣传。

与消防安全同等重要的是我们的校园安全。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通过少先队的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青少年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我想每一个人都不能也不应该忘记安全与生命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关注安全就是关注生命,关注安全就是关注我们自己!

安全是师生幸福生活的保证,安全是学校健康发展的前提;安全不仅关系到师生、学校、家庭,同时也关系到我们整个社会、整个国家和整个民族。

少先队是学校最为重要的学生教育机构,加强学校少先队的安全教育活动,是构建校园安全教育体系、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的保障。

一、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

师生都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汇报,防患于未然。目前,一些学校的安全工作重安全管理,轻安全教育。在学校管理中,学校建立了以校长为核心的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制订了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等。除了领导督促、检查、落实以外,还要对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特别是对中队辅导员的培训;还要注意对少先队员的安全教育,了解少先队员对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等。作为少先队活动,还要开设法制、心理健康、安全教育等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让全体少先队员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平时要多注意学校的教育环境和队员的学习活动情况。

二、要注意心理安全

队员之间要互相体谅、互相理解,多看看别人的长处,尊重队员的不同个性;同时自己也要以平和的心态来处理自己面对的困难。

队会课可以对学生进行生存教育、感恩教育与危机防范教育。要针对少先队员的年龄、生理及心理特点,通过放录像、安全健康知识讲座和竞赛、师生自编自演小品等多种多样的形式活动,对队员进行教育,提高队员的安全意识,培养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要严格遵照教师的要求

少先队活动一定要听从老师的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来做,不得擅自行动。如有身体不适要提前告知老师,便于老师另作安排。参加课外户外活动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运动时不要剧烈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

大队辅导员在各项少先队活动前就要事前了解活动场地的安全情况,了解队员的实际情况,并及时关注队员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注意对队员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让队员了解活动过程中会出现的一些安全问题,提醒队员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要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课间活动要注意安全,课间游戏不在教学楼内玩,上下楼梯往右走,避免同学之间的磕磕碰碰。

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能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注意队员的课间纪律管理,加强教师的课间巡视,少先队配合检查督促,减少在课间活动中一些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

学校的食堂卫生管理要遵循《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要求,做到规范管理,从食材的购买、厨房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厨房卫生工作的督促、食品的留样,等等,都要严格管理。注意加强队员的卫生教育管理,不要随便到无牌食品档购买食物,等等。

六、要注意教室的安全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放学离开学校前,必须把教室的门窗关好,并且关闭所有电源。加强学校安保巡视,定时对学校周围环境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避免消防、偷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要注意交通安全

上下学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加强队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图片展示,演讲、黑板报、手抄报等,加强队员对交通安全地认识;聘请校外辅导员(聘请派出所民警担任)给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讲座;向家长发放宣传单等等;教育师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八、学会自我保护

在校外不受外界和陌生人的诱惑,不到游戏机房和网吧活动,不到施工场地玩耍;一人在家,拒绝与陌生人搭话,给陌生人开门。

学习和掌握一些必要的安全知识,了解一些在紧急状态下的急救、自救方法,希望每一位少先队员都能在健康的环境下茁壮成长。让安全意识常驻心间,让生命的绚烂闪耀我们四周!

第8篇

关键字:变电运行;安全管理;故障维护

近年来,我国电力行业发展迅速,新型电力设备和技术更新换代,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备受关注。在电网运行中,变电运行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支撑,任何一个小环节如果出现误操作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通常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在电网运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变电运行的安全管理及故障维护工作,采取相应的防范工作和挽救措施,以保证电力系统的供电可靠性[1-2]。从当前的现状来看,无论从保障其安全管理,还是故障维护的具体办法,来实现变电运行的正常状态,都是电力工作者非常关注的问题。

1. 变电运行安全管理

1.1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变电站的安全管理应根据重要的时间节点,每年应结合当年电网的实际运行情况及设备检修的计划来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制定保证安全管理目标得以实现的各项措施,同时,定期对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才能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的加以改进和解决,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1.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力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首要的问题就是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所在,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在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每个人,安全责任人要对全站的安全生产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具体的行动,要亲临现场检查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对具体的相关规章制度要进行监督并确保其得到执行,定期组织全站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还需要与考核机制相联系起来,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完成情况做为考核依据,从而能更有效的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1.3 制定特殊状态管理规范及应急预案制定

变电站的正常运行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自然灾害、人为事故、及设备损坏等诸多因素都能引起变电站无法安全平稳的运行,所以当这些事情发生时,变电站应有一套应对特殊状态的管理规范及应急预案措施,从而保证变电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4 做好消防保卫管理等后勤工作

变电站的安全运行与消防工作的好坏关系十分密切,所以对消防工作的管理已成为变电站工作的重点,变电站内应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具,同时员工要对消防知识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定期组织消防知识讲座及消防演习,从而保障变电站的消防安全。

2. 变电设备维护管理

变电设备定期维护管理是变电安全运行的保障,因此,规范变电设备维护管理是电网安全运行的保障。

2.1 设备定期维护工作。

对设备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备齐各种技术资料。按季节性特点及时做好季节性检查的各项工作。站用电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查、清扫和维护。

2.2 加强设备评价工作

严格按照南网局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制定设备评价管理制度,开展设备评价工作。建立设备评价工作检查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设备的工作水平。

2.3 建立完善的设备缺陷记录

发现紧急缺陷后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和公司领导汇报,详细说明缺陷内容、现场状况。监控中心、运维班组应将设备存在缺陷的统计分析作为安全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记录在值班运行记录簿和设备缺陷记录内,应及时消缺直到闭环处理。

3. 变电运行中的常见故障及维护

纵观当前的安全形势,变电运行中的事故率呈现出上升趋势,为了使得变电运行应有作用得到发挥,应进行合理安全管理的实施,将其存在的故障予以排除。

3.1 一般故障

电力系统变电运行中,常见的一般故障包括PT保险熔断、系统接地、断线等,一旦出现这些故障,在小电流接地系统中,变电设备会发出光字牌或报文。根据中央信号发出的光字牌或报文,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大致判断出故障类型。需要注意的是,处理变电运行一般故障时,首先要确定故障性质和类型,为故障处理提供依据。如处理系统接地故障时,必须着重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3.2 跳闸故障

3.2.1 线路跳闸

当出现跳闸故障时,首先确认是否属于线路跳闸,然后检查保护动作。检查工作必须按照步骤进行,着重检查跳闸开关,检查消弧线圈状况和开关位置显示器,在检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标准进行,确保检查项目没有问题后方可送电。

无论跳闸故障是由何种原因引起的,应尽快改变运行方式,转移负荷,然后检查保护动作,及时停止潜油泵运行,检查潜油泵是否存在异常现象、跳闸时变压器是否存在过载情况、输馈线路有无同时跳闸。若跳闸由负载引起,应尽快降低负载,投入主变;输馈线路以及其他设备故障造成母线越级跳闸时,若变压器的绝缘电阻和外部情况都处于正常状态,瓦斯继电器也无气体,可将出现故障的设备和线路切除,处理后恢复主变运行;如果保护未掉牌且无拒动迹象,系统也不存在短路情况,应检查继电器保护二次回路和开关机构是否误动,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之后方可恢复变压器运行;如果检查不出跳闸产生的原因,可对变压器的绝缘电阻和直流电阻进行测量,检查变压器油是否存在游离碳,分析、判断和处理后,可将变压器恢复运行[3]。

3.2.2 主变低压侧开关跳闸

主变低压侧开关跳闸主要是由母线越级、开关误动等故障引起的,无论出现何种故障,应认真检查二次侧的一次设备后再做出判断。在此过程中,检查人员应着重检查线路保护动作、主变保护动作、保护掉牌等,将主变开关误动作、线路开关拒动作等方面的故障排除掉,并详细区分两种故障;检查所有一次设备和二次设备的运行情况,对于一次设备,严格按照从主CT到母线的顺序检查主变低压侧过流保护区,而对于二次设备则着重检查电气设备保护压板是否有漏投情况、线路开关直流保险有未出现熔断现象等。

3.2.3 主变三侧开关跳闸

主变内部故障、差动区故障是引起主变三侧开关跳闸的主要原因。对于这种情况,维护人员应着重对保护掉牌和一次设备进行检查,若为瓦斯保护动作,就说明主变内部或二次回路出现了故障,对故障进行判断和分析之后,着重检查变压器是否存在材质问题、是否有火花或变形情况,呼吸器是否存在喷油现象,压力释放阀是否有误动、喷油现象,二次回路是否存在接地、短路情况等。

4 结束语

变电运行在电力系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变电运行的安全管理是一项错综庞大的工作,维护管理工作也是一个系统、复杂的过程,在有限的人力条件下,对变电运行事故应当怀有“未雨绸缪”、“防重于治”以及“重点分明”的理念。这就要求变电运行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关注每个细节,及时发现异常故障,预防事故发生,防患未然,最大限度减少由变电运行故障带来的损失,为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动力。

参考文献

[1]杨荣艳.变电站运行工作中常见问题及处理措施[J].通信与自动工程,2010(9).

[2]张豪夫.变电运行中影响安全的问题及控制措施[J].技术应用,2010(22).

[3]黄豪,董振国.变电运行的故障排除及安全管理分析[J]. 应用科技,2009(5).

第9篇

化验分析这项工作是每一化工企业都离不开的。由于化工企业是连续、稳定并和生产同步的,是一个复杂连续的转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物料活动、物料反应,经常还伴随着高温、高压等条件,并且活动介质多数都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点。通过化验分析数据来指导工艺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显得尤其必要。多年来从事化验治理工作的实际经验,以化验分析数据对安全生产的作用为例,说明其对化工企业安全稳定生产的指导作用。

一、企业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全生产是化工生产的必要条件,由于化工生产品中易燃易爆、有毒、高温、高压设备多、工艺、操纵要求严格,如果治理不当或者生产中出现错误, 就会发生火灾、爆炸、中毒或者灼伤等事故。轻则影响到生产的正常进行,重至造成人员伤亡,工厂毁坏。无数事实告诉我们,没有一个安全的生产基础,现在化工就不吭能够健康正常的发展。 全生产时化工生产的保障,要充分发挥现代化工生产的上风,必须实现安全生产,确保生产长期连续、安全的运行。

二、缺乏化验分析导致事故产生原因分析

(1)缺乏原料数据分析,以至于原料的不稳定性事故多。化工企业生产中很多化工原料的易燃性、反应性和毒性决定了易出现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的情况。而压力容器的爆炸及反应物的爆燃,都会产生破坏力极强的冲击波。

(2)缺乏生产过程数据分析,造成生产过程事故多。化工生产中的副反应、处于临界状态或爆炸极限四周的反应都易引发火灾事故。

(3)缺乏控制数据分析,设备破损引起爆炸泄漏。生产原料的腐蚀、生产压力的波动、生产流程中的机械振动引起的设备疲惫性损坏以及高温、深冷等导致的压力容器破损;设备设计不公道或加工工艺存在缺陷,都易引起事故发生。

三、案例分析

1.某煤气厂利用汽化剂(氧气和水蒸气)制取粗煤气,粗煤气经过一氧化碳变换、低温甲醇洗涤,合成甲醇后,甲醇吹除气(主要为甲烷)作为城市煤气。该厂在制备氧气这一过程中,涉及到碳氢化合物这一重要指标,假如这套万立方米空分装置在空气分离过程中,液氧、液氮、液空中的碳氢化合物含量超标,没有及时进行放空置换处理,就会造成空分塔的内爆。化验分析提供的超标数据没有引起生产工艺职员的重视,曾经发生过空分塔的内爆,设施损坏。通过强化化验数据的管理,生产控制职员在化验员提供的正确数据下精心操纵,从而杜尽了类似事故的发生。

2.国家城市煤气标准规范规定,煤气中的氧含量小于1%,假如氧气含量超标,集聚达到6.6%的爆炸极限值,当碰到高温、高压或管道设备在外力作用下产生火花时,就会发生爆炸。某化肥厂在煤制气过程中,由于分析职员在量取色谱峰高时出现差错,分析数据不能代表生的实际情况,致使工艺职员没有及时调节工艺参数,从而导致管道爆炸,造成整个净化工段全部变成废墟的严重后果。根据这一事例,该厂对化验系统的所有分析职员进行了安全学习教育,化验职员能够自觉抵制人情数据;引进了更精密的色谱仪等仪器进行气体分析,严把化验分析质量这一关。杜绝了风险,成为优质的城市煤气,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3.由于生产工艺职员同化验员失职,对于灰分超标和限下率超标时,数据不上报,或改动后上报合格数据,造成了事故隐患。 为了保证化验分析数据的正确,通过巡检、复检、抽检和实检制度,制度规定从事化工分析的技术员,保证化验分析结果万无一失,每月由领导牵头进行一次复检,假如查出题目,追究到底。使化验分析的结果更加正确无误,保证了工厂的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四、预防措施

(1)把化验分析的原理应用于规划设计。要求对化工企业的选址进行严格规范。要充分考虑企业四周环境条件、散发可燃气蒸气和可燃粉尘厂房的设置位置、风向、安全间隔、水源情况等因素,增加分析检测和数据采集设备,从而能够及时获取数据,避免或减轻事故发生。

(2)把化验分析的原理严把应用于建厂和设备选型。化工企业的生产房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生产工艺进行设计,充分考虑防火分隔、透风、防泄漏、防爆等条件和因素。同时设备的设计、选型、选材、布置及安装均应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根据不同工艺流程的特点,选用相应的防爆、耐高温或低温、耐腐蚀、满足压力要求的材质并能进行数据采集和检验,从而消除先天性火灾隐患。

(3)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和检验和检测分析。一般讲,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受高温、高压、腐蚀影响,设备材料就会出现性能下降、焊接老化等情况,可能引发压力容器及管道爆炸事故。此外还要做好生产装置系统的检验和检测分析工作安全。

(4)强化教育培训,做好事故预案和预案避免分析。化工企业从业职员要确保相对稳定,企业要严格职工的全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特殊岗位安全操纵规程培训并持证上岗、处置事故培训等,要制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不断进步职产业务素质水平和生产操纵技能 ,进步职工事故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并进行预案避免分析方案, 通过采样,检测和分析的方法避免预案发生。

(5)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检验和分析,杜尽责任事故。从领导到治理职员,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强化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检验和分析检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防止由于治理松懈,“三违”等造成事故。随着化工安全生产职责的明确,责任的落实,治理环节严谨,基本可以杜尽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10篇

(1?黑龙江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2?黑龙江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第一作者简介:宋丽(1970-),女,黑龙江哈尔滨人,黑龙江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副教授,主要从事人防工程应急管理。

摘要:通过对城市公用人防工程的建筑布局、设备实施及现场人员活动情况等现状进行调查,归纳总结人防工程和平年代的功能特点,分析人防工程的危险性类型和具体内容,进而提出城市公用人防工程的应急管理模式、具体实施要求,同时采取应急演练、应急维护等必要措施确保人防工程能够有效利用。人防工程应急管理模式的确立能够最大限度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和研究意义。

关键词 :人防工程;应急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X 9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91(2015)02-0006-06

收稿日期:2015-03-16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这些以满足人民防空指挥、通讯和掩蔽需要的人防工程建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有了很大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末,第三次全国人防工作会议提出了“平战结合”的人防建设方针,80年代中期,国家进一步明确了人防工程和平时期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主要方向,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时至今日,大量涌现的城市公用人防工程已成为以解决城市交通阻塞和缓解城市服务设施紧缺为目的的城市地下空间与开发利用的主体,个别城市的地下空间开发城市建设相结合已连成一片,形成了较大规模的地下城。

随着对地下空间的深度开发和广泛利用,进出人防工程的人流、物流强度和时空广度极大增加,使其成为大范围的人员高密集公共场所,一旦发生事故,人员伤亡后果极其严重,对地面建筑、交通运行安全也会造成一定影响,因此人防工程在和平年代的安全隐患日益突出[2]。

1城市公用人防工程构成及使用情况

1?1建构筑物及其总图布置

人防工程自身主要分地上设施和地下设施两部分,人防工程立体周边布置的建构筑物或分布在土层中、或分布在地面空间,与人防工程相邻共存或提供配套服务。

(1)地上设施。主要为人防工程出入口地面建筑、采光窗竖井、进排风和排烟竖井、消防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地面检查井排水管接口等。人防工程地上设施周围多布置有一般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以及甲、乙、丙、丁、戊类厂房(库房)。

(2)地下设施。主要为连接地面安全出口的避难走道、防火分区及其相互连通的疏散走道。其中,防火分区根据不同功能包括商业营业区、餐饮食品加工和营业区、地铁列车行走区、停车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区、人员通行区、仓储区及其附属设施。

(3)人防工程能源资源接入设备设施。主要包括给水引入管、排水出户管、通气管、应急发电供油管、餐饮燃气管、供电和通信线路等。

(4)地下设施上部土层空间布置有市政给排水设施、埋地电缆、埋地燃气管道和供油管道、采暖管道等;人防工程底部空间主要布置自身使用的排水管道、污水池等。

1?2设备设施布置和用途

城市公用人防工程在和平年代内部设备主要布置在附属设施内,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灭火剂储瓶室、排烟机房、变配电室、通信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丙丁戊类库房、污水泵房、污水池、卫生间、柴油发电机房、电梯、扶梯等。对于地铁工程,包括地铁机车、行走轨道、进出站信号设备;对于餐饮区主要为用电、用气烹饪设备和抽油烟机;对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主要为游戏机、放映设备;对于停车场,包括车辆通行管理设备和车辆;对于仓储区,包括叉车、货车等。

1?3现场人员类型、数量及活动

(1)运行维护人员。主要为物业性质的作业人员,包括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公共场所的清洁。涉及的岗位有电工、保洁工、焊工、消防安全员、保卫人员、给排水技术员、暖通技术员、电梯维修工等。这类人员数量相对稳定且人数较少,涉及的活动为电气作业、保洁作业、临时焊接作业、电梯维护维修作业等,活动场所火灾危险性多为丁、戊类,其中,临时焊接作业场所为甲类。

(2)经营人员。主要包括商业街商户营业员,餐饮区厨师和服务员,停车场收费和管理人员,仓储区货运车辆司机、装卸人员和保卫人员,轨道机车驾驶员、售票员、安检人员和维修人员等。这类人员数量相对稳定且人数较多,涉及的活动为日用品和餐饮经营、停车场车辆进出、仓储区装卸作业和车辆进出、地铁客运和线路及设施检修等,活动场所火灾危险性多为丙类。

(3)被服务人员。主要包括就餐人员、购物人员、地铁乘客、存放车辆驾驶员和乘客、存放货物货主及其聘用工作人员等。这类人员数量极多且数量变化大,具有交通高峰期人数多、节假日人数多、旅游旺季人数多、寒暑假人数多、大型推广活动期人数多等特点,涉及的活动为就餐、购物、人力物流、驾驶,检票通行和上下地铁、电动扶梯、楼梯、平面道路通行等,活动场所火灾危险性多为丙类。

1?4人防工程和平年代的功能特点

主要体现在人防工程的自身特点以及对其的利用形式、利用重点等方面。

在利用形式上,从建筑物地下室到简单的地下街(过街道),再到复杂的地下综合体,最终为地下城(与地下快速轨道交通系统相结合的地下街系统)[3]。

在利用重点上,一般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结构与地上空间的规划结构相适应,其开发利用重点均与城市空间规划相匹配,地下轨道交通、地下道路一般均位于城市地上交通矛盾较大的地区,地下空间综合体的利用一般均位于城市各级公共活动中心地区。

2人防工程危险性分析和评估

良好的人防工程应急安全管理应首先识别和分析外来风险、内部风险及紧急疏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事故,并对这些可预测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处理措施。

2?1一般危险性分析

人防工程的建筑主于地下,处于岩土体中的地下建筑具有较好的防护性能,能抵御或减轻包括核武器在内的空袭、爆炸,以及地震、飓风的破坏,同时还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和密闭性,可提供恒温、恒湿、超净、安静的空间。

人防工程在防治外部危险方面具有良好效果,但仍存在安全漏洞,在防治内部危险方面问题较多。人防工程存在的事故类型主要为来自外部的涌水事故,来自内部的火灾和爆炸事故、空气品质和通风事故、危险气体和液体泄漏事故、塌陷事故、轨道交通事故、车辆交通事故、人员踩踏挤压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等。这些事故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产权单位、管理单位、使用单位对设备设施等硬件管理不善、维护维修不到位、物业管理人员违章、安全投入不足和无事故预案、相关安全管理缺陷,使人防工程产生安全隐患,使“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原则不能有效落实。

(2)经营人员、运营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水平有限,不能实施科学的安全管理。

(3)被服务人员违反安全警告、缺少安全常识、自救能力不足等。

(4)包括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物业公司在内的各人防工程管理单位缺少统一沟通和综合协调的管理部门。

(5)一些使用单位擅自改变人防工程使用用途、破坏人防工程设备设施、降低工程的防护功能。

(6)应急管理工作不到位,包括应急准备不足、应急演练工作缺乏。

(7)其他原因,如人为破坏、意外风险。

2?2特定危险性分析

在人防工程使用过程发生的事故中,火灾、涌水事故、空气品质和通风事故、危险气体和液体泄漏事故、人员踩踏挤压伤害事故等均具有极强的过程性,有现场应急处理的时间,可以降低甚至避免危害后果,成为未遂事件,因此应将其作为事故应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

2?2?1火灾

(1)一般人防工程火灾。人防工程管理要求禁止易燃易爆品进入地下空间,使火灾事故在人防工程发生的概率低于地面民用建筑,但由于人防工程的空间相对封闭,易燃气体不易分散,阴火产生的热量不易扩散,人防工程内违规用火或疏于管理就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后果相对于地上建筑也更严重。现实中人防工程火灾并不鲜见,如1988年9月15日发生的南昌市福山地下贸易中心大火,淄博博山地下商场餐厅部厨房也曾因排油烟管道油污过多引起火灾。一般来说,人防工程火灾危险呈现出火场温度高、有毒气体多,内部格局复杂、疏散难度大,储存物品多、火灾荷载大,内部纵深长,灭火战斗困难的特点。可能的点火源包括电气火花、炊具明火、焊接火花、吸烟明火等;可燃物质包括纺织品、装修材料、仓储物品、厨用天然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料、临时焊接气瓶等[4]。

(2)地铁火灾。地铁建筑结构特殊,其站台、站厅和通行路线处于地面以下,运营线路长,客流量大,是人流高度集中的场所,具有空间小、人员密度和流量大,用电设施、设备繁多,动态火灾隐患多的特点,而且地铁火灾火情探测和扑救困难,发生火灾时空气氧含量急剧下降,并产生有毒烟气,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困难,扑救困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表1所示是近几十年来发生在国内外的几起较大的地铁火灾事故[5]。

2?2?2空气品质和通风事故

人防工程空气环境指标主要包括温度、湿度、风速、新风量、CO2和CO浓度、细菌总数、甲醛等,若通风设备发生故障、通风能力不足,机械通风系统或空气调节装置积尘、积垢和有霉变物,都会增加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使空气品质降低而引发空气品质和通风事故[6]。

在人防工程安全风险中,空气品质和通风事故相对于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过程相对较长,产生破坏的效果不像其他事故那样直接和猛烈,因此常常被忽略。

2?2?3危险气体和液体泄漏事故

人防工程内严禁存放和使用汽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质,而且使用天然气的餐饮部、备用柴油发电机间等都处在独立的防火分区内并设有独立的进排风系统,所以人防工程发生危险气体和液体泄漏事故的概率较小,但鉴于事故后果严重,仍然要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工作。对于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人为破坏应从安全保卫角度进行管理。

2?2?4涌水事故

随着全球气候异常事件的出现,强降雨天气时有发生,地面洪涝灾害也能够导致人防工程地下发生涌水事故。在短时间内地下空间大量进水,使人防工程地面高程较低区域发生被淹、现场人员溺亡事故,同时供电系统被淹停止工作,使地下空间空气中含氧量不足,供配电设施漏电导致现场人员窒息和触电死亡。如2009年,江南某地发生强对流天气,强降雨导致积水漫过集水沟倒灌入一个平时作为公共停车库的人防工程,造成数量高档轿车被洪水浸泡,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万元人民币;2007年,济南英雄山人防商城内积水1m多深,济南银座地下商城发生水灾,死亡100多人。

2?2?5人员踩踏挤压伤害事故

人员踩踏挤压伤害事故多发生在应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扶梯等区域。由于应急通道狭窄或人流高度集中、安全出口不正常关闭,扶梯设备超负荷、维护不当、意外倒塌掉落等原因发生人员踩踏挤压伤害事故。

2?2?6意外停电事故

当出现停电事件时,应急电源不能迅速启动,通风系统停止工作,使地下空间照度不足、空气品质下降,导致现场顾客恐慌逃生,可能引发人员踩踏挤压伤害事故。当意外停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同时发生时,还会造成消防设备无法启动、火灾迅速蔓延的后果。

2?3安全风险评估

在所有预测的概率不为零的事故中,应该对人防工程公共安全危害最严重的重大事故进行风险评估(如火灾、涌水事故、危险气体泄漏、意外停电等)能引起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针对内部风险应明确人防工程危险设备和关键保障设备设施,进行重点监控和风险管理;针对具体的外来风险明确防范措施;对事故疏散逃生过程中的可能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降低风险的措施。

3人防工程应急管理模式

3?1应急管理组织和职能设置要求

建设有城市公用人防工程的地方政府要增加人防工程综合安全管理职能,覆盖安监、消防、环境、公共安全管理,接受对口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管理对象为人防工程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管理单位和经营户个人等。

各人防工程直接管理单位要设置综合安全员和应急组织机构。

3?2应急管理模式结构及实施要求

应急管理模式结构主要由应急策划、应急实施、应急实施监控和应急改进四大管理要素构成,其实施要求见表2。

3?3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包括针对事故的应急现场处置的演练和人员逃生的演练。具体说来,主要指应急设备设施/器材使用演练、事故现场人员紧急疏散至安全区域的指挥演练和伤员救护演练,演练主体为人防工程的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

3?3?1应急设备设施/器材演练

针对应急设备设施/器材的演练主要包括:火灾事故时对灭火器、消火栓、消防卷帘门、消防报警、消防自动控制设备、自动排水排污设施的使用演练;应急电源、应急广播及通讯设备的使用演练。演练主体主要为该设备设施器材的专职操作人员或应知应会人员。只有熟练地操作设备,才能保证在紧急情况下果断处置,正确操作;只有平时多开机,才能掌握设备的特性,才能熟练地处理易发故障,才能真正提高设备的应急保障能力[4]。

3?3?2紧急疏散演练

主要包括火灾事故、涌水事故、紧急停电事故、危险气体和液体泄漏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发生这类事故时,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和各使用单位工作人员要指挥、引导和带领责任区域内的现场被服务人员识别地面走道疏散方向标识和安全出口标识,从最近的安全出口撤离到地面安全区域。当发生涌水事故、危险气体和液体泄漏事故时,逃生路线应避开地面高程最低区域及其安全出口。

3?3?3应急职责协调履行演练

由于应急职责实际应用较少,应急主体组成人员对自身职责内容不熟悉、相互之间职责履行缺乏配合,应急职责分配的不合理、不科学等问题难以暴露,这些现实情况都呼求应实施应急职责协调履行演练。通过该专项演练,使人防工程应急人员熟练本岗位应急职责、学会与其他人员应急职责的配合,为应急职责的科学分配、调整打下基础,可以有效提高应急人员自救、互救的应变能力和素质。

3?4应急维护

主要指对应急设备、应急人员、应急文件的维护。

(1)对应急设备应勤检查、勤维护。应根据维护要求对设备按期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设备的性能一方面取决于它的设计制造质量,一方面取决于它的维护管理和使用水平,良好的维护对保障设备正常使用、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至关重要。

(2)对应急人员应实施应急培训。具体包括入企总体应急培训、入岗(含转岗、复岗)应急培训、定期应急培训,培训依据主要为企标有效文件,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操作规程等。

(3)对应急文件应定期更新、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至少应更新一次,更新内容包括时间、勘误内容、合理性调整内容和其他发生变化的部分,更新前应征求意见,更新后应宣贯培训。

4结束语

人防工程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工作,在我国这项工作刚刚起步。人防工程应急宏观管理架构尚未形成,微观应用和创新也只是处在萌芽之中。总之,人防工程应急安全工作任重道远、空间广阔。

参考文献:

[1]李精英.基于数据技术的城市地下空间特征信息表达与挖掘[D].南京:南京工业大学,2008.

[2]孙一明.人防工程产权管理研究[D].南京:东南大学,2009.

[3]何世茂.走向有序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法规、规划、管理三位一体的体系建设[J].现代城市研究,2009(8).

[4]王义全.浅谈人防工程使用安全与管理[EB/OL].张家港市民防局网,zjgrfb.gw.cn,2011.

第11篇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有领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应当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所属学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等学校主管部门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所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消防、文化、卫生、工商、建设、规划、城管和行政执法、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国土资源、环保、地震、气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第六条学校对本校安全工作负有管理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学校安全经费由学校的举办者予以保障。

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下列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教育宣传制度;

(二)安全保卫、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三)消防、卫生、食品、自然灾害、交通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报告和处理制度;

(四)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五)餐饮服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六)药品、危险品、实验室物品管理制度;

(七)卫生防疫和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和处理制度;

(八)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制度;

(九)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申报审批制度;

(十)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十一)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第九条高等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和设备。

中小学校和其他学校应当配备经过保安培训的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

第十条学校安全保卫机构和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维护学校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校内违法犯罪活动;

(二)做好学校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治安事故工作;

(三)查验出入学校人员的证件和车辆、物品的有关手续;

(四)管理学校安全防范设施,及时排查、报告安全隐患,并采取整改措施;

(五)保护在学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及火灾等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学校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学期、学年安全教育计划,开设安全教育课,配备必要的安全教育教材,每学期安全教育课时折合不少于8课时。

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责任能力,采取安全管理保护预防措施,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应急演练活动。

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心理咨询辅导员,开设心理健康辅导课程或者讲座,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咨询辅导。

第十二条学校每学期放假后第一周为安全工作隐患排查周;学校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和放假前最后一周为安全教育宣传周。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安全教育列入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学校安全保卫人员的培训教育活动,根据学校安全教育需要,聘请公安、消防、地震、电力等有关专家组成学校安全教育专家库,定期组织专家对学校开展专业安全教育,指导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帮助中小学校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政府法制、律师事务所、高等学校等单位中选聘有经验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应当对学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协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第三章学校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以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校舍、相关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学校予以维修、改造。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舍安全档案,对校舍、场地、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完成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并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予以维修、改造。

第十六条新建学校或者将现有建筑物改建为学校,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和有关规定,通过规划、消防、环保、国土等部门验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未通过验收和备案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办学许可证。

第十七条学校举办者和学校不得采购、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者无相关安全性能证明的教育教学设备和生活用品、用具。

第十八条 学校对教学、科研、社会实践等活动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源等危险品,应当设立符合条件的专门场所,指派专人保管,并制定购买、运输、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的安全管理措施。

学校在进行物理、化学、生物等实验、教学演习、实训课和体育课教学前,应当对仪器、电路、化学试剂、药品、体育活动设施、场所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在校内具有危险性的教育教学和生活服务设施、设备、建筑物、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或者安全警示围栏;在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等场所配备应急照明装置,设置安全出口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有条件的学校应当在学校门口、学生宿舍门口、教学楼门口、围墙边界及其它需要监控的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报警等技防设施,并与公安机关联网。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在学生上学、放学、课间以及遇紧急情况需要疏散学生的时段,安排教职工引导学生有序通过校内易发生人群拥挤的通道,避免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 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依法进行安全检测,保持良好的车况;学校不得借用、租用没有有效安全检测证明的车辆接送学生。

学校应当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上喷涂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的颜色和标志。

在接送学生时,校车要配备一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维护车内秩序和保障上下车时学生的安全。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最近3年内任何一个记分周期无违章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劳动、郊游等各种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并按照每班至少两人的数额安排教职工进行全程陪护和管理。

学校或其他单位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组织学生在公路上进行体育锻炼和体能测试等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商业性庆典活动。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军事训练时,应当与军事部门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及防范工作;有实弹训练项目的,必须按照训练规程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制定住宿学生安全管理措施,指定正式教职工专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网吧、歌厅等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

公安、工商、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对学校周边地区有关经营场所进行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第二十四条学校门前及其两侧5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不得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上搭建违章建(构)筑物。

工商、城管和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占道经营、无证经营摊点。

规划、建设部门应当对学校周边违章搭建及时进行清理,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在学校校园和周边不得从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活动,以及设立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建立联防机制,把学校及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设立治安岗亭或者执勤点,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

第二十七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学校周边道路上设置完备的警告、限速、让行等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并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划定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当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城镇交通复杂路段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上学、放学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安排交警或者交通协管员,维护学校校门附近道路的交通秩序,必要时应当增加警力。

学校应当按照交通规则在校园内设置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除紧急救助车辆外,未经学校同意,任何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学校教学区、运动区和学生生活区。在校园内因车辆行驶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处理。

第二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实施监督抽验。学生用餐应当符合相应的营养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向学校供应食品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证和检验检疫报告,并接受相关检测。

第二十九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学校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第三十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周边的污染源进行监督检查,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依法责令有关单位或者责任人限期治理。

第三十一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学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学校应当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每学期对学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第三十二条 教职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违反工作规程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有侮辱、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伤害学生的行为;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告知学校及学生监护人。

第三十三条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不得携带管制器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动物进入学校;不得从事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校发现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应当告知相关教师、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并在学习和生活中给予关注和照顾;发现学生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学校继续学习的,可以建议其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患有不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疾病、心理疾患的教职工,学校不得安排其从事教育教学及教学辅助工作。

第三十五条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义务,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第四章学校安全事故救助与处理

第三十六条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应当遵循及时、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

第三十七条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根据发生事故的性质,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和事故主管部门报告。

学校主管部门和事故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救助,进行现场处置。学校应当予以配合,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报告。

第三十八条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进行行政责任调查和处理。属于重大安全事故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学校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不得对安全事故调查进行阻挠和妨碍。

第三十九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责任、范围和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十条 对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的处理,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或书面请求学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学校主管部门主持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书面调解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办结。

第四十一条 在学校安全事故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以及其他当事人,应当与学校或处理安全事故的部门予以配合,不得辱骂、殴打教职工,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校方责任险费用由市、县(市、区)财政负担;政府举办的其他学校校方责任险费用由学校负担,市、县(市、区)财政给予一定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校方责任险费用由举办者负担。

学校参加学校责任保险的,保险机构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及时参与事故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鼓励和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提供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据管理职责,追究相关政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已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重大、特大学校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治理或者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未按有关规定安排学校安全工作经费,导致发生学校安全事故的;

(三)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

(四)其他未依法履行职责而发生学校安全事故的。

第四十五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级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导致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学校及其教职工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主管部门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造成重大事故的;

(二)瞒报、缓报和谎报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有前款情形之一的,由学校审批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学校举办人、学校安全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五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学生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人员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所称学校安全是指校园和周边环境安全以及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安全。

本条例所称学生是指在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学校中就读的受教育者。

本条例所称教职工是指在前款规定学校中工作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12篇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建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 安全施工

第七条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他事故发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三)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建设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应当签订施工现场管理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因总承包单位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造成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履行现场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工程相适应并具备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的安全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应当核验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等,并依法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二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应当达到岗位管理和技能操作的要求,按照规定持证上岗,并应当经过安全生产培训,未经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施工方案以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照本市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施工中需要高处作业和动火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市规定和国家标准进行,出现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当停止作业。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公示,并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现场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拆除施工方案,并按照拆除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有关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会同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制定管线专项防护方案,确保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和特殊作业环境的安全。施工中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地下管线防护措施,仍不能确保管线安全或者施工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对管线进行改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第十七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经专家论证。

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施工单位应当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八条 总承包单位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进行统一管理,依法审核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检测报告和专项方案。

提供大型施工机械的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做好记录。大型施工机械应当按照作业标准和规程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任何单位不得违章指挥。

第十九条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应当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登记编号;

(三)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四)符合作业要求的设备维修、存放场地证明;

(五)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情况;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对租赁单位备案情况及其信用信息进行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中选择租赁信用良好的租赁单位的建筑起重机械。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施工现场发现文物、古化石或者爆炸物以及放射性污染源等,施工单位应当保护好现场并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 绿色施工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绿色施工管理规定,做好节地、节水、节能、节材以及保护环境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施工降水。确需要进行降水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取得排水许可,并依法缴纳地下水资源费。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应当根据绿色施工规程的要求,采取下列措施:

(一)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施工单位应当对围挡进行维护。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的,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在工程危险部位采取防护措施。

(二)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模板存放、料具码放等场地进行硬化,其它场地应当进行覆盖或者绿化;土方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对暂时不开发的空地进行绿化。

(三)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工作,拆除工程进行拆除作业时应当同时进行洒水降尘。

(四)施工单位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存放或者进行严密遮盖;油料存放应当采取防止泄漏和防止污染措施。

第二十四条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冲洗车辆设施。车辆清洗处及搅拌机前台应当设置沉淀池,清洗搅拌机和运输车辆的污水,应当综合循环利用,或者经沉淀处理并达标后排入公共排水设施以及河道、水库、湖泊、渠道。

第二十五条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用于存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清理应当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通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消纳和运输按照本市有关垃圾管理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由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以及在本市规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其中,砌筑、抹灰以及地面工程砂浆应当使用散装预拌砂浆。

其他建设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第二十七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重点工程或者生产工艺要求连续作业,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并公告施工期限。未经批准或者超过批准期限,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夜间施工。

第二十八条 进行夜间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

进行夜间施工产生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对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由建设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环境保护等部门制定,补偿办法应当包括补偿范围、补偿标准的确定原则、争议救济途径等内容。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测定夜间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并会同相关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单位确定应当给予补偿的户数。建设单位应当与居民签订补偿协议。

第二十九条 施工现场的各类生活设施,应当符合消防、通风、卫生、采光等要求,安全使用燃气,防止火灾、煤气中毒、食物中毒和各种疫情的发生。

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取暖设施等禁止使用燃煤。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安全生产培训上岗作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要求进行动火作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未包括安全生产或者绿色施工现场管理措施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编制拆除施工方案或者未按照拆除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因未采取改移或者其他措施,造成管线损坏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组织验收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采取措施或者采取措施不当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设置冲洗车辆设施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未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通道或者未采用容器吊运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散装预拌砂浆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未配备降尘防尘装置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或者超过批准期限进行夜间施工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xx年4月5日市人民政府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