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时间:2024-04-03 11:52: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问题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建筑业的迅猛发展,给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带来较大的压力,同时也对传统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做好新时期下安全监督管理,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基于对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和实践,本文认为今后的建筑安全管理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实现监管 方式的转变

面对新时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新任务、新课题,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首先要更新观念,打破旧的计划体制下统抓统管的老思路、老办法,彻底改变政府监督人员到一线直接代替安全员抓安全工作的局面,改变那种政企不分、责任不明、越轨执法的传统监管方式,政府监管部门要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抓好五方责任主体在 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责任、权利、义务,督促五方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确保体系能够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管这一体系中,应是主导作用。一方面主导安全生产发展的大方向,另一方面监督管理好各方责任主体,这样才能起到齐抓共管,形成安全生产的合力,有效地促进安全生产。

二、加强对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的落实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它对各级责任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包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人或其他副职的安全责任,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施工项目经理、施工员、班组长、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等。

另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不能仅仅停留在责任的明确划分上,应同时建立起相应的考核及问责制度,否则虽明确了责任,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最高领导者拒不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怎么办?企业内部由谁或那个部门来考核,怎样考核?考核不合格怎办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落实主要责任人、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就成了一句空话。不能总是等到事故发生后再来问责,否则如何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呢?

所以,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了解清楚。应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出详细、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办法及问责制度,将其与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挂钩,每次考核必须留下详细的文字记录备查,从而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三、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中,监理单位应做好几方面的工作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监理单位作为责任主体之一,应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必须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及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情况报告。

2、审查施工总分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的承诺和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

6、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专家论证及方案督导落实情况。

8、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旁站式监督及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9、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或暂时停工;整改结果复查情况;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情况。

四、抓好重大危险源辩识监管工作

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安全的,安全工作的目标应该是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发生概率降到最低,即使万一发生事故,也可以把伤害和损失降低到较轻的成度。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是建筑施工现场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根源,只有抓好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这个安全管理中的主要矛盾,才能实现上述安全工作目标:1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评价标准体系。2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随时掌握危险源的情况;3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随时掌握危险源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改进处理,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和实施完毕后告知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这样建设主管部门就可以准确了解当地建设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分布情况。

五、做好施工企业安全行为的监管工作

法律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但我国现在的监管模式主要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为主,安监小组成了施工现场的安全员,而建筑施工企业却对工地现场不闻不问,长此以往,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严重依赖建设主管部门。本文认为,建设行政部门监管要正确定位,把工作重点放到监督工程建设法定建设手续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上来,检查建设工程是否履行法定建设手续,督查企业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到岗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落实。采取不定期巡查的监督方式,发现问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和监督管理导则办事,分清政企安全责任,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责任主体主导作用。

六、提高建设安监人员的素质

建筑安全管理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学科,这就要求建筑安全监管人员具有过硬的业务能力。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当前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安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人自己都不懂,到了工地乱指挥,这对安全管理危害很大。一个合格的建筑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要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等。因此,主管部门要每年定期组织安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参加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业务培训,并注重对责任心、事业心的培养,提高安监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另外在建筑安全技术培训中应注重“四个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考试与应试相结合;发证与技能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

七、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

目前,建筑安全违法成本太低是造成频发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建筑企业大多抱着侥幸心理,希望逃避检查,,而就目前安监部门检查力度而言,在应该停工的工程中只有一小部分工地被发现并停工,而且这种违法成本与一旦成功逃避检查而减少的安全投入相比较,是相当低的。因此,必须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使企业支付高昂的违法成本,让企业违法被处罚后感觉代价太重。

八、总结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动态、严峻的管理工作,在当前倡导“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指引下,应紧紧抓住以上各种途径,采取有效手段,齐抓共管,最终形成安全监督管理有序、到位、高效地运行体系,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2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P6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现如今,随着我们国家的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建筑施工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依然有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这些事故给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加强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以及科学管理对于建筑施工的运行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建筑施工的管理单位,需要确保建筑工程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条例实施,并且不定时的抽查其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建筑施工的良好秩序。

一、对建筑施工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原因及方法

我们国家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经常发生安全事故,其主要原因是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较低,安全意识薄弱,没有认识到消极怠工对于工程的巨大影响,从而导致一场又一场惨剧的发生。因此,对建筑施工实施科学、有效的安全监督以及管理工作是确保工程顺利运行的关键。

作为建筑工程的管理单位,应该针对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对施工人员实施科学的教育,让他们都能够了解建筑施工安全的重要性。例如在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进行现场提问,考察施工人员的教育成果。建筑施工的管理部门在以前的现场检查过程中,一般依据一定的书面标准,并且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通常只与相关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意见的交换,并没有实施彻底的整改工作,导致许多相似问题的频繁发生。安全是建筑施工的基础,施工单位需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并且帮助施工人员意识到安全性施工的意义。作为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及管理部门,在对现场进行安全方面的检查时主要涉及机构、人员、资金、工人安全教育以及对有可能产生重大危险的源头的监控。

二、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对建筑施工安全的防治对策

(一)提高建筑单位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由于建筑单位负责管理以及规划整个建设工程的实施工作,因此,建筑单位在工作过程中状况的好坏严重影响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高低,如果建筑单位用来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经费比例较低、资金不足或者是建筑单位的监督管理理念不彻底,就有可能导致整个建筑工程的安全措施进行不彻底,从而引发一定程度的安全事故的产生,因此,提高建筑单位在整个建筑工程中的监督以及管理的作用对于加强整个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突出监理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监理需要对建筑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进行一定的科学审批,并在建设单位委托下对建筑施工场所进行旁站的管理。如果发现建筑施工过程有可能发生一定的安全隐患,监理应该根据自身的职责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科学的整改,当建筑施工单位在接收到需要整改的命令后仍然没有整改的时候,监理可以向建设单位以及建筑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然而,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存在一部分的监理单位仅仅重视对建筑施工质量、建筑施工的进度以及建筑施工的投资的监管,忽视了建筑施工的安全问题,并且在自身不熟知建筑安全标准的情况下,对建筑项目的施工方案实行审批,使得建筑施工单位按照审批以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导致安全隐患的存在。所以,为了对建筑施工进行安全、有效的监督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还需要突出监理单位的使用性。

(三)抓好建筑施工的安全检查工作

“企业负责”作为现如今我们国家的安全生产在管理体制中的核心,对建筑施工的安全运行具有一定的重要作用,企业应该依照建筑施工的安全检查实施标准进行科学的检查以便行使企业负责的要求,其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是否及时建立和落实;检查安全文明的建筑施工方案是否科学制定和落实;检查针对重大事故发生的应急性预案是否有效制定和演练;检查一些具有危险性的大建筑工程的专项型建筑施工方案是否准确制定和执行;检查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实施情况是否标准如何。

2、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在建筑施工的管理过程中的配置情况。

3、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是否取得了安全生产的合格证书。

4、检查国家对建筑施工的安全防护以及文明施工措施的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5、检查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督手续的办理情况,避免存在无证施工等违法情况。

6、检查安全性防护用具的配置以及使用情况,对于检查的结果如有存在违法现象,可以利用经济、法律以及行政的手段给予严肃处理。

(四)引进高技术复合型管理人才健全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体制

对建筑施工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可以说是一门新兴的系统性管理科学,如果想要实现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以及管理能力,就需要重视人才的应用,且加强监督管理队伍的自身建设,运用一些不仅懂得监督管理还了解技术理论的高技术复合型的管理人才。对于这些管理人才来说,他们既属于监督管理的高手,又熟练的掌握土建、机械、电气、消防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现如今,绝大多数的安检部门存在人员缺乏现象,且安检人员的年龄以及掌握的知识结构均不合理,进行工作的人员自身所具有的管理业务的水平无法满足安检工作的需要。为了有效的解决上述问题,就需要国家加强对安检部门的人才以及资金的投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在监督管理工作过程中的实际性需求,制定符合科学分配标准的管理经费,给予安检部门科学的人员编制岗位。与此同时,安检部门应该利用高技术人才实现队伍的合理配置,并对引入的人才进行不断地教育、培训、学习,使他们在提高自身安全技能的基础上充分意识到安全意识的重要性。

(五)建立较为高效的施工人员培训、教育体制

我们知道,建筑施工过程是一项需要许多人员共同完成的密集性工作,施工人员的素质较低、流动性较大是建筑施工中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绝大多数建筑单位忽视了对于施工人员的专业技能的培训、教育,导致建筑的施工人员无法真正掌握安全操作规范,从而降低了建筑施工的安全率。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问题,就需要建筑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对接受培训的施工人员进行一定程度的技术考核,从而确保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展开。

三、结语

建设施工安全的监督以及管理工作是一门具有极大挑战性和巨大价值作用的系统性工作,要想实现建筑施工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不仅需要有关的责任部门进行及时、有效的配合,还需要建筑施工单位自身的高度重视。对于在建筑施工中有可能遇见的安全问题要进行逐步、科学的解决,对安全隐患要实施彻底的排除,对安全因素要实行必要的防治,我们相信在国家以及政府的大力帮助下,在建筑单位自身的高度重视下,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一定会开创出新的局面。

参考文献:

[1]詹夏然.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防治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05)

[2]蔡巧惠.谈谈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防治对策[J].中华民居,2011,(08)

第3篇

【关键词】建筑安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程监督管理建议

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更高。2002年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为依法规范管理提供了有力武器。结合2010年以来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搞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谈几点体会:

1. 建立合理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模式。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长期以来一直是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非常重视的事,近几年来,随着建筑业的迅猛发展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当前急需我们以与时俱进的改革精神,针对建筑市场及施工现场的现实情况,建立合理的建筑施工监管模式,就是:引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评价中介组织机构,建立政府、社会中介组织、企业三级管理体制。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机构属社会中介组织,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资金、专业人员、设备等),并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做出的安全评价结果负责,它可以受聘于建设单位(业主)、建筑施工企业、政府等部门单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适时监督评价。当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有关政策,成立专业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强化建设单位(业主)安全生产责任,可鼓励其聘用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强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聘用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负责。成立专业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可借助成立招标机构的做法,同时要充分考虑和现有的建设监理制进行有机结合。

2. 规范安监工作 实施标准化管理

2.1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要制定一个规范标准的组织机构模式,比如说单位性质、经费来源问题;负责制及责任制问题;组织制度行为规范问题;检查检测设备等等。都要有一整套规范标准,首先应该使安全监督机构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2 加强安全报监制度的管理。要统一表格、统一要求,现在是边解决问题边改进,效果不明显。安全报监书不能仅作为审批行为,更要强制性地做好阶段报验工作,将其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不仅能够认真落实“群防群治、预防为主”的原则,而且能够为安全生产动态监督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安全报验的结论要作为项目经理、企业业绩的硬指标。

2.3 加强监督档案的管理。结合安全报监阶段验收及平时检查要建立一个格式统一、内容完整的监督档案。其内容应该包括开工前现场查验及评估情况、针对工程特点的安全监督计划、执法检查资料及工程竣工后查验等,要求每个单位工程关键安全防护阶段、重点监控部位都要有监督员采集的照片、录像资料,隐患整改及处罚记录必须入档,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纪录来加强监督检查效果。

3. 改进监管措施

对“一评估两到位”模式进行改进。核心在安全监管员的作用地位问题。现在每个施工单位安全监管员多数为公司管理人员、安全员等,削弱了安全监管员的地位和权威。我们认为应该在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的同时,也要给予他们能够负责的氛围。我们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考虑如下措施:

3.1 实行安全监管人员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分离。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有关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因此,可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根据规模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这个机构不同于现在企业中的一个弱化管理部门的形象,而是一个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监督需要的有一定数量的人员、有先进的工具设备、有管理权力和责任的一个机构,我们建议企业的法人是这个机构的负责人,每个企业的安全监管员统归这个机构管理,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实现与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的分离。人数多少由企业根据工程量来确定。

3.2 实行安全监管员注册考核制。要求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时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确定安全监管人员,安全阶段报监实行安全监管员申报制。申报单除加盖公章外,必须由各单位安全监管员签字。据此可建立对安全监管人员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3.3 提高安全监管员的标准,适当调控人数,物以稀为贵,只有不多才珍惜,只有这样才能负起责任、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这样才能树立安全监管员的权威和地位,进而通过加大对安全监管人员的管理和责任追究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4 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管理。现场管理的监控点很多,我们认为管理资料是关键点,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培训、处罚、规范文本)根除资料中的假、编、造现象。有些资料的错误显而易见,充分反映了企业不重视此项工作,也反映了我们监管力度不够。凡进行监督检查均应把检查核对资料与现场检查更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加强对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可保证执行标准、强化责任制管理,对现场安全管理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 完善配套措施,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1 尽快实行招投标清单制,现在《广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已明确了安全措施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结合清单制的实施进一步明确安全投入费用进入清单并合理确定比例。保证安全生产的物质基础。

4.2 加速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工程担保制是目前解决我国建筑市场存在问题的一种较为有效的市场化手段,实施担保制可以提高进入建筑市场的门槛,建立有序的竞争机制,从而使进入施工现场的企业管理素质极大地提高,便于进行各方面的管理当然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担保制可有效保证业主支付水平,从而为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实施担保制将极大地刺激信用机制的建立和作用,从而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及规范企业行为提供基础。

4.3 出台有关管理措施约束建设单位行为,合理划分标段,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当前,大面积开工小区增多,随着国家及我市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出台,开工成小区会越来越多,必须约束建设单位在招标阶段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管理所要求的作业面,合理划分标段,不能任意分割,要有一种措施要求建设单位从确定施工单位起就要考虑后期管理问题。从我们管理实践总结,最好是项目总包,这样能够充分调动施工企业的积极性,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及管理水平。

4.4 规范意外伤害保险做法,引导企业建立风险意识和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1)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问题依然存在,比如大部分建筑工人从农村走到城市工作,文化素质较低,因此,工人的安全生产对企业管理来说是很重要的,但当前实际情况是工人安全生产系数不高,成了企业承担最为大的风险。所以,行业自行投保是很有必要的,只要我们方法得当,把这方面的风险适当转移,这是最理想不过的事情。

(2)根据建设部有关意外伤害保险做法指导意见,抓紧成立安全服务机构,使保险公司投入资金用于聘用安全服务机构,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培训,从而防范安全事故,规避风险,减少理赔,可以说是社会、企业、保险公司一举三得。因此,可以改进当前保险的一些做法,我们认为,由于目前部分施工企业管理素质不高,风险意识不强,不宜盲目减少保险金比例,在没有出台法规之前,还须政府部门进行引导,通过协调保险公司,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记录,根据施工企业表现,由保险公司返回部分保险金给企业,用于增加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对这比资金,我们要求企业专款专用,而且优先用于防范措施的提高、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使用及安全生产科技含量的增加。

当前,工作必须要有新举措,建筑业是一个改革相对落后的领域,更应该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从而使我市建筑业出现新局面。

参考文献

第4篇

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管理部门)

市和区、县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劳动保护监察工作,依法行使国家监察职能。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的行业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依照本办法,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市劳动行政部门的指导。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的指导。

第四条  (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员)

市建委和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设立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根据市和区、县立项审批的管理权限,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在业务上接受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指导。

市和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统称安全监督机构)设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员(以下简称安全监督员)。安全监督员应当经市建委会同市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员证》后,方可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安全监督员的具体资质条件,由市建委和市劳动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条  (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负责下列与施工安全管理相关的协调工作:

(一)在施工开始前,组织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对施工过程中涉及勘察、设计文件规定的安全问题,及时组织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协调。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任务整体发包给一个单位总包的,应当由建设工程总包单位负责前款规定的协调工作。

第六条  (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及其安全管理责任)

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应当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持施工工地的基本安全条件和状况符合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施工开始前,组织各施工单位共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上的衔接进行协调;

(二)对各施工单位在施工交接过程中或者交叉作业时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协调。

本条前款所称的施工工地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工程总包单位将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发包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施工单位承包的,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工程总包单位为施工工地管理单位;

(二)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工程总包单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承包的,该施工单位为施工工地管理单位。

建设单位作为施工工地管理单位的,应当配备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相适应的技术管理人员;未配备技术管理人员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履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职责。

第七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内全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但施工承包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八条  (施工安全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

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从事电工、金属焊接、起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十条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的确定)

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开始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一)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在施工工地的主管人员为全面负责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二)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为所在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应当在施工开始前,将按照前款规定确定的责任人名单报市建管办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施工安全管理员的配备)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开始前,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特点,配备规定数量的专职和兼职安全管理员,并明确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职责范围。

第十二条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特点以及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制定和组织落实专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所有施工人员(包括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的其他建筑劳务人员,下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市建委应当协同市技术监督部门制定有关的地方标准。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开工的安全条件限制)

凡施工现场的状况不符合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具备开工所需的安全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工程总包单位强行要求开工的,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并可以向市建管办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二)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三)根据季节或者天气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

建设工程施工涉及公共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专项的公共安全防护设施。公共安全防护设施的有关费用应当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施工承包合同中未作约定的,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

施工单位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

(二)在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在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第十六条  (电气安全保护和防火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保护和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处于安全、可靠的可使用状态;

(二)确保用火作业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十七条  (施工中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八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提供)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向施工人员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规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九条  (施工人员作业的安全要求)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达到下列安全作业的要求:

(一)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二)按照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三)发现施工现场安全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管理员或者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

施工人员对管理人员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可以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或者安全监督员报告。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管理)

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巡视和检查,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第二十一条  (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者抽查。

安全监督员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施工作业,应当责令施工工地管理单位、施工单位或者施工人员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  (施工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下列规定期限内,向劳动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工会以及市建管办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一)一般伤亡事故在24小时以内;

(二)重大和特大伤亡事故在2小时以内。

建设工程施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施工安全情况的评价和处理)

建设工程竣工时,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情况作出评价,并向施工单位出具有关证明。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情况的证明应当作为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考核、评定的主要依据之一。对施工安全管理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施工单位,市建委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  (行政处罚)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市建委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反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的,经市建委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其停产整顿。

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按照劳动保护监察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  (对处罚的制约)

市建委和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劳动行政部门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同一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处罚。

市建委和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将实施处罚的情况抄送同级劳动行政部门。

第二十六条  (处罚程序)

市建委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款,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

罚款收入按照规定上缴国库。

第二十七条  (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  (对安全监督员的处理)

安全监督员未依照本办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施行日期)

第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安全监督管理;探究与实践

引言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要谨记“安全重如泰山”的管理理念,做好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项目安全员和建筑工程监理落实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则,注意做好施工现场的例行安全检查,重点巡视有安全隐患的施工位置,对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工艺要全程监督管理,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

1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在其房屋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是由工程监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监理人员依据相关专业行为准则、相关法律依据进行监督、督查、控制和评价的责任人员。建筑工程监理不参与相关的利益抽成和项目造价,因而更具有技术型和服务性的工作信任度。在建筑工程中,如何运用自身经验和知识,服务建设项目单位,是广大监理人员的重要责任。建筑工程施工中,除了建筑本身的质量问题,人们更关心的还是“科学监管”、“安全施工”,这两个要素也是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监理人本身是技术性、公正性的双相结合,既要想方设法维护建设单位,又要关注被监管方的合法权益。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不论是施工中工作人员的安全还是施工结束后建筑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都需要建筑工程监理的高度关注。建筑工程既要构建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也要及时发现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建筑的质量要求也不断提高,因此,建筑工程监理在保证工程进度的前提下还要保证工程质量,让客户对建筑的整体质量安心放心。

2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2.1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不完善

在一些建筑企业中,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并不完善,这会导致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较为混乱,因为施工环境和施工条件的限制,促使一些企业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仅仅根据以往的施工经验进行施工安全管理,不能结合建筑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不能有效的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容易留下安全管理漏洞。

2.2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

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需要建筑企业安排专人进行负责,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效落实。具体的安全监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管理人员对安全监督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违规操作、违章行为讲情面的现象。在实际的工程施工中,因一味的重视工程的进度和成本,而忽视了工程的安全管理,没有树立起以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为主导的概念,导致施工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监督管理的实效,给建筑企业的建设施工埋下安全隐患。

2.3安全监督管理的资金投入不够

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实现安全监督管理,需要建筑企业投入相应的资金和精力建设好安全管理保障体系,为建筑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打好基础。但在实际情况中,一些建筑企业没有将安全管理保障体系的建设重视起来,对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资金和精力投入仍然不够,导致安全监督管理仅仅成为一句口号,一些建筑企业甚至在核心区域缺乏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因为建筑企业的资金投入没有达到要求,在一些建筑场地使用的安全保护设备达不到质量要求,对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无法进行有效保护。

2.4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效果没有落到实处

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必须结合工程监理才能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工程监理不会因为项目的进度和成本而忽视工程的安全管理,因此,只有加强工程监理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才能在实际的工作中,保障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质量,为监督、督促建筑企业的安全施工和提升市场竞争力打好基础。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还存在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人员对监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或者工程监理人员在具体的监理工作落实中缺乏相关工作技能,对建筑施工的安全施工规范、施工技术安全与否不能进行明确判断,造成工程监理工作效果在落实过程中打了折扣,难以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起到促进作用。

3提升工程监理促进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监理所扮演的角色就犹如一架天平,监理方必须秉承"公平、平等、公正"的工作观念,严格遵循工程监管中的原则依据,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点:

3.1落实工程监理,解决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建筑企业要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施工管理,工程监理也只有对施工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才能针对施工安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的解决方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在建筑企业的施工过程中,首先要全面落实工程监理工作的实效,促进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通过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解决实际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提升建筑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水平,促进建筑工程的安全建设。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工程监理人员要切实落实自身责任,根据安全监理工作规范的具体指导对各种工作进行逐一落实,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通过加大建筑企业的现场施工单位资质检查力度,对建筑企业提出的安全建设管理预案进行审核等,实现安全监督管理的最终效果。

3.2加强监理对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

监理工作对工程安全监督的管理至关重要。监理工程师可以加强建筑质量监控力度,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连接的纽带。从这个角度上说,不仅要求监理人员懂得相关工程技术知识、材料预算、经济审核,还需要对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了如指掌。并且,监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审查施工企业的各项生产要求是否已达到行业要求,并将审核出来的结果汇报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和所在地区的行政单位。这是为了更好的完成建筑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只有资质合格、技术过硬的企业才能达到建设最佳建筑项目的专业水平。在施工中,时刻注意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确保建筑人员的人生安全。

3.3重视工程监理人员安全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要将工程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保障机制和效果进行落实,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有序。工程监理人员对于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要起到促进作用,把建筑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解决,从根本上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安全建设的有效推进。对实际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责任目标和管理制度进行进一步确认,把每日安全工作日报进行全面汇总,形成安全周报的形式,可以加强安全管理的宣传效果。

第6篇

关键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模式;探讨

中图分类号:P6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现状分析

如今社会发展的突飞猛进,以往老式的建筑安全管理模式已经不再满足人们的需求,科学技术的创新促使人们要运用科学管理模式的不断改革。建筑安全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但是目前很多情况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不够重视,对建筑施工没有做到很完善的检查工作,随着建筑工程的不断增多,建筑安全管理要求也越来越高,面临的问题如果不加以防范就会越来越严重,所以针对现状必须就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企业没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往年阶段,建设工程项目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或少部分的议价中标,但是减免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这样在实际建筑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没有在工程计划之中,甚至根本没有考虑到还会有这项经费的存在,使施工安全没有得到好的落实,企业也完全不重视施工安全的管理,行政监管上也没有相对的制度,存在很大的隐患。

施工企业缺乏规章制度,没有落实安全管理人员

现如今存在很多施工企业,建筑实施缺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本没有落实相关的建筑施工计划目标,只是存在书面上,而没有落实在行动上,更是不重视没有执行。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的规定建筑施工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是现实中的安全管理人员往往形同虚置,有责无权,没有实行好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这是企业的缺失。

(三)施工设计缺乏指导作用

企业很多建筑施工设计只是为了投标而编制,并没有真正的起到相应的作用,企业不够重视,施工设计根本没有执行指导作用,使建筑施工安全造成很多问题。

三、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几点建议

(一)增加安全编制

企业对建筑施工安全要加大力度重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增强监管力量。完善监管部门的经费,做好安全监管人员的配备,提高人员安全意识的培养,充实了监督队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要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加大工作人员的效率,也大大提高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并落实好建筑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这样可以稳定监督队伍,使安全编制得以落实在建筑施行中。

认真审查报备方案

企业对报备所在的工程,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划做好审查,科学合理的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从问题的根源来把好建设安全关。而且在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中,对于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要做好备案工作,在建筑工地上树立牌子并放在醒目位置,要严格履行报备方案的实施,来不断完善建筑安全的监督管理。

落实施工意外伤害保险

企业应以人为本,做好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这样可以解除施工人员的后顾之忧,而且在办理安全报备的时候,做好审查,看是否企业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这样从根本上把好关,防止一切遗漏保险的行为。如果建筑施工发生了伤亡事故,要督促保险公司依法依规做好相应的理赔工作,保障人员的赔偿金得到相应的补偿。

实施巡查管理

加大巡查监督管理的实施频率,减少建筑施工中危险因素的存在,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的有效进行,而且相关部门要落实好定期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管理,每个月或者每个星期做好检查日期的定制,这样就让安全隐患做到几乎为零的存在,随时掌握建筑施工相关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问题却不加防范的工作企业施工,要及时向相关建设管理部门做相应的报告,给予行政上的处罚或者停止建筑施工的进行,这样来防止危险事故的发生。施工企业在建筑实施前和实施完毕后要告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让社会大众参与管理

强化企业责任制度,建立诚信体系,将建筑施工安全透明化,建筑生产经营者都要建立安全信用档案,严格执行建筑市场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相关制度准则,一旦严重违反条例则不再涉入建筑行业。政府相关部门要履行应有的职责,加强建筑行业的规范,而且在网上进行推广,让群众百姓可以了解到相关的违法企业单位建筑,加强这方面的防范意识,让人民群众不断的监督,使群众履行应有的权利,发现安全事故等不良的建筑企业,做出相应的事实举报投诉,政府部门也要在第一时间回应社会人们的关切,加大对相关违法企业的处治能力,使安全管理不断的深化人心,并且对相关举报处理结果在网上及时向人们公布。做出同正确的引导,引以为警戒,杜绝不良的危险因素,让大众百姓理性参与安全监督管理中来。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的意义

(一)安全管理是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安全问题贯穿于建设施工管理的进行中,解决好施工工期、建设质量和所需费用之间的问题,确保安全管理的投入,使之得到科学合理的运用,才可以逐渐保证企业建筑施工的有效进行。

建筑安全的认识对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企业安全管理中安全文化的沟通与融合,对建筑施工的不同的安全文化进行比较研究,从而达到更好的合作指导,使整个建筑工程项目落实好更高的安全管理。

(三)建筑安全的技术发展有待不断的前进

建筑工程的安全与工程施工技术有关,设计、制造以及操作技术有,建筑施工防护措施,都要运用到相应的技术管理,这需要有大量的研究工作。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施工技术、施工机械的使用也逐渐向网络通讯技术发展,采取科学有效的便捷方式,为安全管理提供了新的的手段。对于建筑工程作新技术的应用要不断的保持关注,研究出高水平的安全管理途径。

小结

本文以上针对我们平时在建筑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的问题,做出一些评价分析,采取相关的措施来不断提高企业建筑的安全监管水平,让企业共同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监管人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及其安全知识。本文从管理学中管理层次关系原理这个角度来分析当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的改善,脱离原有的老式监督管理模式,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合理的建筑管理模式,正确的原理方法,确立科学的建筑安全观念,来构建社会主义科学的持续发展,运用现代各种文化法制等手段让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模式走上正确的轨道,从而达到建筑安全的最佳效果,为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张敏杰.浅析建筑安全管理中常见问题及应对方法[J],中国房地产业, 2011(12).

[2]彭云.试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及措施[J],科技致富向导,2011(12).

[3]蔡伟才.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模式创新探讨[J],建筑安全,2011(7).

[4]吴刚.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与建议浅析[J],大陆桥视野(下半月),2011(12).

[5]刘君贞.新形势下建筑安全面临的主要矛盾及其对策研究[J],科学咨询 ,2011(31).

[6]王汉发.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J],中国科技博览,2010(4).

[7]何炜.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的风险控制[J],中国科技博览,2010(15).

[8]李国臣.浅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联动管理[J],建筑安全,2010(7).

第7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影响因素;有效措施

中图分类号:P624 文献标识码:A

1 概述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对土木工程建设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而建设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对于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笔者认为,建设工程施工是一个周期较长且复杂的过程,这其中与安全管理机构的管理体制、水平、法律法规等诸多因素有关。如何加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提高监督效率,成为现阶段提高工程安全监管水平的必然要求。

2 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意义

随着现在经济的逐步发展,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的管理任务也越来越大。原因之一是现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周期时间长,工程涉及的工种多、材料设备多,工人流动性强导致,如何克服这一严重问题。笔者经过多年的施工经验逐步探讨出了一条适合目前我国现阶段的办法,这就要求我们每个施工人员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及各项防范措施,在实际的工程安全政府监督管理中要严防死守。另外,工程建设与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在整个施工期内必须保证施工安全,保证和提高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

3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影响因素

上文浅述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对于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因素都有哪些,下面笔者将对其进行重点阐述。

3.1 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影响因素,最主要的就是要实行严格的管理体制,如果不执行就无法达到建设工程需要的安全监督效果。目前的安全监督工作仍然是对施工现场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无法起到有效的监管作用。部分安全监督机构存在经费来源问题,特别是在财政保障能力较弱的县,这势必影响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队伍的稳定。

3.2 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工作人员

随着工程建设投资规模的快速增长,监督的内容越来越多,监督的工程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各种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使我们的监管力量更显薄弱。据不完全统计,笔者认为我国的安全监督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管理科学,在工作中要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最重要的是人才。这个人才就是既要熟悉电气、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又必须是管理领域中的行家。所以来说,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工作人员是个很重要的角色。

3.3 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经过分析,笔者也查询了诸多的材料,造成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的病因主要是上世纪初的几年,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不够具体,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管理的问题,导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还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还有待于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现在很现实的一个问题是有的建筑单位不执行法规,不按建设程序办事,打比方说双方签订霸王合同,要求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等等,这些都是造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能力薄弱的问题所在。如何克服,是摆在我们每个施工人员面前的一个问题。

3.4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责任

现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施工单位只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了各自的责任。经过多年的经验得知,在施工中一些建设单位管理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不管怎么说,监理企业在监理过程中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监理的责任制,未认真履行其安全监理职责,应该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除此之外,笔者还认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自身定位存在一定问题,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同。这主要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据资料显示,我国的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大概是上个世纪90年代出现的。再有就是我们的安全监督人员只停留在现场检查、验收、评定方面上,第三是有一部分人认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是进行宏观控制与管理的,认识不到位。这些都导致了我国的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现在诸多的问题,如何消除或者改进这一方面的工作,需要的不仅仅是我们工程施工人员,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共同担负起责任来,更重要的还需要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严加约束,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4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它是代表政府在工程安全管理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把好安全关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还看到,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比较普遍,并且是一个周期较长且复杂的过程;同时涉及到我们施工人员的各项工作还比较艰巨。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施工人员结合实际,不断提高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严峻形势。除了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诸多因素之外,还要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

4.1 准确定位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定位。换句话说,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就是确保工程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还代表我们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和执法的行为。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我们有权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笔者建议,建设安全监督机构不仅要有正确的工作导向,还应加强安全监督队伍的法制教育,提高监督人员依法办事,站在企业的角度帮企业解决安全管理中的困难,进一步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4.2 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上面我们说了,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存在一定问题。现在我们就要随着社会的逐步发展,在各单位逐步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实施各种细则。同时还要严格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等的管理,要跟踪督促到位,及时检查整改结果。要对重点监控区域、重点监控企业、重点监控项目,实施现场工程安全监理。

4.3 建设高素质建筑安全监督队伍

建筑安全监督队伍是一个建设工程的重要部分。我们要要求监督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强。在实际工作中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防监督人员在监督执法活动中违纪违法和搞不正之风。同时还要做好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监督人员资格培训、任职培训等,使监督人员具备过硬的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成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行家里手,树立良好的建筑安全监督队伍形象。

结语

综合上述内容,我们不难知道,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它是代表政府在工程安全管理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把好安全关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还看到,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比较普遍,并且是一个周期较长且复杂的过程;同时涉及到我们施工人员的各项工作还比较艰巨。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施工人员结合实际,不断提高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严峻形势。笔者认为,这在工程施工中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另一方面监督人员要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加强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再一方面用现有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来不断完善施工人员的工作质量。总之,如何加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提高监督效率,成为现阶段提高工程安全监管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必须研究和探索的课题。

参考文献

[1]黄雪群.建设工程安全政府监督管理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09.

[2]郭汉丁.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03.

[3]容继盘.建设工程安全政府监督方式研究[D].广西:广西大学,2011.

[4]张明轩.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影响因子及评价模型研究[D].北京:中国矿业大学,2009.

[5]韩军.浅议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9):57.

[6]王学蕾,郑东.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影响因素[J].中国建材科技,2012(03):105-107.

[7]彭彦辉,闫玉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A].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15卷)[C],2011:2.

[8]张润礼.浅议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现状与制度创新[A].2011:5.

[9]王志坚.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J].四川建材,2009(06):32-33. 1 概述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对土木工程建设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而建设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对于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笔者认为,建设工程施工是一个周期较长且复杂的过程,这其中与安全管理机构的管理体制、水平、法律法规等诸多因素有关。如何加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提高监督效率,成为现阶段提高工程安全监管水平的必然要求。

2 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意义

随着现在经济的逐步发展,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的管理任务也越来越大。原因之一是现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周期时间长,工程涉及的工种多、材料设备多,工人流动性强导致,如何克服这一严重问题。笔者经过多年的施工经验逐步探讨出了一条适合目前我国现阶段的办法,这就要求我们每个施工人员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及各项防范措施,在实际的工程安全政府监督管理中要严防死守。另外,工程建设与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在整个施工期内必须保证施工安全,保证和提高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

3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影响因素

上文浅述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对于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因素都有哪些,下面笔者将对其进行重点阐述。

3.1 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影响因素,最主要的就是要实行严格的管理体制,如果不执行就无法达到建设工程需要的安全监督效果。目前的安全监督工作仍然是对施工现场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无法起到有效的监管作用。部分安全监督机构存在经费来源问题,特别是在财政保障能力较弱的县,这势必影响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队伍的稳定。

3.2 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工作人员

随着工程建设投资规模的快速增长,监督的内容越来越多,监督的工程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各种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使我们的监管力量更显薄弱。据不完全统计,笔者认为我国的安全监督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管理科学,在工作中要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最重要的是人才。这个人才就是既要熟悉电气、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又必须是管理领域中的行家。所以来说,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工作人员是个很重要的角色。

3.3 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经过分析,笔者也查询了诸多的材料,造成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的病因主要是上世纪初的几年,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不够具体,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管理的问题,导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还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还有待于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现在很现实的一个问题是有的建筑单位不执行法规,不按建设程序办事,打比方说双方签订霸王合同,要求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等等,这些都是造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能力薄弱的问题所在。如何克服,是摆在我们每个施工人员面前的一个问题。

3.4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责任

现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施工单位只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了各自的责任。经过多年的经验得知,在施工中一些建设单位管理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不管怎么说,监理企业在监理过程中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监理的责任制,未认真履行其安全监理职责,应该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除此之外,笔者还认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自身定位存在一定问题,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同。这主要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据资料显示,我国的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大概是上个世纪90年代出现的。再有就是我们的安全监督人员只停留在现场检查、验收、评定方面上,第三是有一部分人认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是进行宏观控制与管理的,认识不到位。这些都导致了我国的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现在诸多的问题,如何消除或者改进这一方面的工作,需要的不仅仅是我们工程施工人员,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共同担负起责任来,更重要的还需要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严加约束,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4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它是代表政府在工程安全管理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把好安全关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还看到,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比较普遍,并且是一个周期较长且复杂的过程;同时涉及到我们施工人员的各项工作还比较艰巨。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施工人员结合实际,不断提高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严峻形势。除了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诸多因素之外,还要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

4.1 准确定位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定位。换句话说,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就是确保工程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还代表我们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和执法的行为。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我们有权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笔者建议,建设安全监督机构不仅要有正确的工作导向,还应加强安全监督队伍的法制教育,提高监督人员依法办事,站在企业的角度帮企业解决安全管理中的困难,进一步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4.2 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上面我们说了,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存在一定问题。现在我们就要随着社会的逐步发展,在各单位逐步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实施各种细则。同时还要严格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等的管理,要跟踪督促到位,及时检查整改结果。要对重点监控区域、重点监控企业、重点监控项目,实施现场工程安全监理。

4.3 建设高素质建筑安全监督队伍

建筑安全监督队伍是一个建设工程的重要部分。我们要要求监督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强。在实际工作中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防监督人员在监督执法活动中违纪违法和搞不正之风。同时还要做好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监督人员资格培训、任职培训等,使监督人员具备过硬的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成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行家里手,树立良好的建筑安全监督队伍形象。

结语

综合上述内容,我们不难知道,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它是代表政府在工程安全管理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把好安全关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还看到,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比较普遍,并且是一个周期较长且复杂的过程;同时涉及到我们施工人员的各项工作还比较艰巨。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施工人员结合实际,不断提高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严峻形势。笔者认为,这在工程施工中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另一方面监督人员要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加强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再一方面用现有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来不断完善施工人员的工作质量。总之,如何加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提高监督效率,成为现阶段提高工程安全监管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必须研究和探索的课题。

参考文献

[1]黄雪群.建设工程安全政府监督管理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09.

[2]郭汉丁.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03.

[3]容继盘.建设工程安全政府监督方式研究[D].广西:广西大学,2011.

[4]张明轩.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影响因子及评价模型研究[D].北京:中国矿业大学,2009.

[5]韩军.浅议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9):57.

[6]王学蕾,郑东.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影响因素[J].中国建材科技,2012(03):105-107.

[7]彭彦辉,闫玉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A].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15卷)[C],2011:2.

第8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 安全管理;建筑安全评价体系;安全技术

1 引言

建筑业的生产活动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是事故多发行业。近几年我国建筑业的死亡率是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高的行业,损失巨大,令人痛心。虽然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强制实行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了建筑市场的准入控制,并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检查力度,但伤亡事故仍然时有发生。伤亡事故多主要是由建筑行业的特点决定的;而安全管理是一门科学,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群众性、综合性非常强的工作。 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以及全社会都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传统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时代要求。现在需要应用科学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真正把安全管理监督工作做好。应认真研究建筑业安全管理的现状,树立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建立新的符合建筑业管理规律和项目管理特点的安全管理模式,为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而努力。

2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和原因分析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兴建了更多的高层和超高层以及体系结构复杂的建筑,而且随着建筑用地资源的日趋紧张,一般的建筑施工场地都很狭小,并且工期紧迫,主体、安装和装饰交叉施工的现象较多,这些因素都大大增加了出现伤亡事故的概率。 造成这种现象的因素有多个方面,且这些因素多与管理直接相关。近年来,建筑行业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1)部分施工企业将承接的工程层层转包或违法分包,只收取管理费,不履行管理职责,以“包”代“管”,更有个别无资质企业违规“挂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强行施工,给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工作带来许多不利因素。

(2)建筑业系劳动密集型行业,现在大量民工及农村施工队伍涌入建筑市场,第一线施工多由未经专业培训的民工进行,大部分人不具备专业工人应有的起码技能,经验不足并且流动性较大,极难管理;行业工人文化素质较低,特别是安全知识水平、自我保护意识差,这也是导致事故多发的一个原因。

(3)导致事故多发的另一个原因是部分建筑施工单位片面追求机构精减、人员压缩,盲目撤消或合并安全管理机构,裁减或取消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体制难以保证,导致安全管理工作滑坡。而一些国有施工企业安全机构比较健全,也有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但是公司安全部门的管理权限不够,现场安全员发现隐患不能直接安排人员整改,要先报告,能否落实还得看施工队或者项目经理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遇到施工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总是难以摆正关系,进度往往占了上风。

3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策与措施

安全管理是一个普通的、大家都很熟悉的概念,其基本含义包括预知危险和消除危险两个方面。安全管理可以定义为管理者对生产活动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以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落实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上,则是在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为预防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毁损、建筑产品质量缺陷等事故,保证作业人员人身安全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称。

3.1 建筑工程安全评价体系

积极采用和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是预防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一个关键,其中的一个重点是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合理的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来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综合评价。

施工安全评价过程实质上是依照科学的方法建立一套作业程序,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地分析、辨识、控制风险的过程。而建筑施工由于其自身的特点,现场条件复杂,各种因素相互作用,建立适合建筑施工现场特点的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是一项相当复杂的工作。

根据研究,可以认为建筑安全管理主要由以下5个要素组成。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筑安全事故主要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是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过程中,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将建筑安全管理制度作为建筑安全管理的主要评价指标。

(2)资质、机构和人员管理:由于人员的资质、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又一主要保证,因此它也是衡量建筑安全管理的重要指标。

(3)安全技术管理。

(4)设备和设施管理:引起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主要因素有设计的先天不足,设备选择、环境配置不当,维修、养护、保管、使用不良等方面,因此将安全技术管理和设备、设施管理也作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考核指标。

(5)安全业绩管理。安全业绩是影响建筑安全事故的环境因素,安全业绩主要从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安全生产奖罚、项目施工安全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行等方面考核。

而每个方面之下又可以细分为几个小项。例如高处坠落、电击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这四种事故是施工现场的主要事故类型。它们的预防和控制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将脚手架、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施工机械作为评价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指标。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建立科学、有序、规范的安全评价体系,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监督管理的预见性和高效率,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由事后分析型向事先预防型的根本性转变,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2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与组织:

认识到建筑安全事故的现状和原因、建立起建筑安全评价体系之后,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地管理和组织措施。

(1)针对工程层层转包或违法分包的问题,禁止挂靠施工。首先从招投标开始,严格审查承建资格,不准超范围施工;其次实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凡是挂靠、私自分包的工程经查出,坚决严肃查处;再次,开展群众举报制度,实行社会监督。只有消除这类挂靠现象,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私人包工头非法承包工程,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针对建筑工程市场劳动人员技术素质不高的问题,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勇于挑起农民工的安全基础教育的责任,并对其进行针对性的、有效性的培训,使农民工掌握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政策法规等。所有新员工或从事新的工作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项目部、班组的安全教育,并要定期培训,不断学习新工艺、新技术,强化工程特点所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具体作业安全要求。

(3)针对对工程安全问题重视不够的问题,要提高认识,增强意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正、反两个方面经验教训的分析、总结,教育企业各级领导和全体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意识,变被动抓安全生产为自觉主动地抓安全生产。

(4)积极采用和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利用建立起来的建筑安全管理评价系统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根据安全管理评价体系,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例如,对安全技术管理方面,首先是要强化防止人失误的技术措施和方法,通过精心设计,使得员工不发生失误或者即使发生失误也不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例如用不同的形状、尺寸或颜色防止安装、连接操作失误,采用连锁装置强制性地防止误操作,采用误动自锁装置使人失误无害化等等。其次采用冗余设计技术,提高系统可靠性。例如在危险岗位由双人操作,或人机并行,采用备用系统等。

5结束语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各个层面,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必须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必须履行部门职责,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生产。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管理方法,建立新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来防患于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方东平,黄新宇.建筑安全管理研究的现状与展望[J].安全与环境学报,2001,(2).

第9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监督管理;安全隐患;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众所周知,由于建筑结构日益复杂化,建筑面积逐渐扩大化以及施工技术公益日益先进化随之产生的就是施工过程中的工序和工种的危险系数都提高了,但是施工单位的首要目的是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对安全工作的投入并不够。这就导致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现象发生。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我们要加强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从最大程度来避免减少安全事故。文章中笔者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单的总结与概述,并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提出了几条建设性的解决措施。

一,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法律制度不完善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虽然我国已经制定并颁布了《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各省也都制定了相应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管理细则,但目前我国的安全制度并不完善,还有待改善。再加上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够,不能严格按照规范施工,加上施工人员没有经过严格的培训,施工水平欠佳等导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这些都是导致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的原因。

第二,对安全事故的重视不够

大多数施工企业都是把追求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不够重视。为了减少总成本,对安全资金的投入不够,能少则少,导致相应的安全措施不能正常采用。再加上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较差,因为大多数的施工人员都是农民工,他们并没有严格的培训,所以安全意识达不到。再者就是安全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施工单位并没有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保证体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都是为了应付随意编制的,并没要起到应有的安全管理作用。

第三,分包管理制度不完善,以包代管、违法转包和层层分包现象严重

众所周知,建筑工程中分包现象时有发生,但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不完善。主承包单位并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模式,只是派几名技术和管理人员到现场配合管理。而分包单位由于企业资质不够高,施工人员技术有限,并不能做出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这就导致在施工期间分包情况难于落实企业责任制,更为严重的情况是,可能出现违法转包和层层分包现象,这对施工安全而言是很大的隐患,让人堪忧。

第四,安全检查技术及防范措施不规范

由于建筑工程的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并不完善,导致施工单位有机可乘,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只是为了领导审批,做不到起到真正的对安全管理的作用,使得安全管理难于顺利展开。再加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严重不足,所以对施工项目的检查更是少之又少,草草了事。导致安全隐患时有发生。

第五,安全资料的管理制度不规范

当施工现场出现事故时,相关部门就要通过安全资料来了解现场情况,所以对安全资料的管理至关重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安全资料的管理制度却很混乱,经常出现代签名、漏签名的现象。并且许多资料的表达很模糊并不能真实地反映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第六,安全检查和培训形式化由于施工企业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一般为了降低总成本都会尽量缩减安全培训开支,只是做做表面功夫。平时的安全检查也是例行公事,检查并不到位,检察人员也是草草了事,并不重视,使得检查工作和安全培训形式化,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

第七,安全检测仪器不够先进

随着科技水平的高速发展,建筑行业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相应的安全检测仪器及机器设备并没有跟上时代的潮流,已经不能适应现场施工对安全管理的要求,这就造成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有时候根本就发现不了跟别说去治理解决了。

第八,施工工艺和材料设备落后

现场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并不会经常保养机器设备,使得机器设备老化,但并不会被淘汰而是继续使用,再加上没有先进的施工工艺相配套,施工材料的使用也不够得体,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第一,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应从两个方面着手工作,第一应该建立建筑行业特有的监督管理机构并实现网络化管理。应该本着预防为主,从多方面综合治理的态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分级管理。坚持全面要求,重点监管,严格执法监督的原则来建立建筑行业特有的监督管理机构并实现网络化管理体系。另一方面,应该建立各项目所在区域与项目之间的联动监管体系。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建筑领域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等,但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以及施工机械设备未必能够与这些相匹配这就导致了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产生。笔者认为对于具有危险性的项目以及重点项目应给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可以利用有专业有事的安全管理部门来监督管理,从最大限度上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鼓励施工单位培养高素质人才,吸收高学历的管理人员来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单位还要组织单位中学历较低的同志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或者鼓励员工参加成人教育等途径来提高施工从业人员的水平。

第三,加大对安全施工设备的投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对于施工现场的管理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且要使用高性能的机械设备,注重对机器的保养,这样才能使机器保持较高的工作状态。当机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进行保养修理。再者,要提高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和施工机械应该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保证施工现场和施工机器设备的安全性。

第四,应该从安全监督的方式入手,突出监督管理的重点。首先,在监督过程中不要流于形式。监督管理部门应该落实监督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该及时发现事故过程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且应该将工作落实到实处,从根源入手,将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里。其次,应该落实企业责任制度,施工企业是建筑活动的主体,只有施工企业注重安全生产,建筑安全工作才能有效的进行。这就要求安全监督部门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管理与监督,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同时监督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落实,规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职专用。

第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我们从施工现场环境进行介绍,预防生产性粉尘和噪声对安全管理的危害。如果施工现场粉尘较多,那么加强组织领导就有很大的必要性了。在施工阶段要经常检测粉尘含量,并对粉尘进行定期专业性检查,并做出合理的解决预防措施来减少粉尘的危害。为了减少施工现场的噪声,应该选择震动较小、噪声较低的机械设备。通过这些途径来改善施工环境,进而起到安全管理的作用。其次,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夏天尽量避免高温作业,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给施工人员准备冷饮、风扇等降温办法。

第六,重视监理旁站作用,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设单位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管,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旁站管理。作为监管部门要对施工现场监理人员配置情况、人员在岗情况、安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进行严肃处理。三、结束语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关乎着我们的生命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安全监督部门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担起社会赋予的间距任务,要坚持落实规范要求,从根本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建筑业安全监管部门工作的不断完善,整个建筑业自身机制的不断健全,建筑业人员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必将能够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 号

[2]《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办法》辽住建[2011]17 号

第10篇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责任,并细化到施工作业现场的每一个技术环节和操作人员,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积极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装备,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坚决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二、强化监督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各有关部门和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做好春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对事故易发频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如隧道施工、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桥梁、深基坑等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查严管,消除事故隐患。危险工序、工段必须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必须加强现场监控和技术指导。同时,要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并与当地政府应急救援预案协作联动,切实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三、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不履行法定建设手续、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以及无资质及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以包代管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依法查处事故,严肃责任追究

各地要依法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尤其要强化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罚。要通过严厉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切实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事故查处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及时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11篇

关键词:油田现场;安全监督;安全施工

中图分类号:TE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02-0177-02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思想观念也不断转变。在石油企业中,生产、管理、营销、仓储、安保等环节都成了独立发展的子系统。这样一来,经营者的管理理念就成了经营成败的重要选项。管理观念来源于哪里,就是经营管理意识。但是无论人们的意识走向何方,生命财产安全问题依然是我们油田企业要着重关注的问题。尤其在油田现场的施工中,安全问题必须要得到加强。我们要加大施工方安全管理的力度,落实相关的安全风险管理规则。在安全监督工作中,强化施工部门或者单位的安全教育管理,提高参与员工的安全防控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油田现场施工的过程中,项目信息的公示、施工安全考核、准入资格措施检查和应急补救措施监理就成了安全监督的主要工作内容。只有这些关键项都得到了妥善的解决,我们油田的正常经营生产才能得以维持。所以说油田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是我们进行安全施工的关键。

1 油田现场监督是施工项目公示的关键

在石油系统施工工作展开之前,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相关施工项目的公示。公示施工项目的目的就是为了体现安全生产的细节过程、组成环节和执行目的。在这一过程中,施工方案(预案)、保障措施等都要进行严格把关。在施工项目公示的同时,现场安全管理的缺陷、生产状态控制等问题也会得到系统的展示。当我们执行工作的时候,问题会很容易地被发现。这样我们就可以规避意想不到的一些安全情况了,同时这种方式也有利于提高施工参与各方的安全意识。相应地,施工主导单位也会把项目工时当作一项重要任务,因而有利于这些单位展开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管理。

在施工项目公示的过程中,监督管理部门也不能形成责任缺失的状态。我们要参与这一过程的工作进展,作为一个独立的管理子系统出现。我们参与施工项目公示的目的是为了严格约束执行情况,是为了施工项目能够更好地展现给投标参与者,让这些投标单位能够做到安保条件或设施的完整正确操控。在油田的施工现场中,施工项目公示也会成为一个重点的节点控制。在工业生产的过程中,节点控制是一个很重要的管理执行过程。如何做到项目的最佳优化施工安排将是调度控制的主要节点,也是我们现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要责任。

只要在施工项目公示的过程中严格把关,就能把安全问题降到最低的危害状态。我们现场监督的目的一个是为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另一个是为了监督管理安全管理的执行状态。施工项目公示过程的现场监督是许多石油企业关注较少的地方,也是很容易备忽略的地方。我们的目的是为了从源头上发现安全施工可执行的状态管理情况,并彻底的掌控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执行状态。这是我们现代化目标控制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所以油田现场监督是施工项目公示的关键性因素。

2 油田现场监督是施工安全考核的关键

在石油系统招标公示之后,现场的施工就开始进入状态了,油田现场的安全就要同时进行。这时候油田施工现场的重要组成一是项目施工单位,另一是我们安全部门的安全监督人员。我们的安全监督人员虽不是施工主导部门,但是却是安全管理的主导部门。在现场安全监督工作中,我们可以根据具体的施工情况确立一系列安全保障制度。如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培训管理执行制度、安全问题监督自律机制等。在这些工作中,我们针对的主要因素还是人的因素,因为许多事故的发生或者现场安全隐患的存在都与人的执行约束状态相关。如此,我们必须要关注施工安全考核工作。

在施工安全的考核工作中,考核并不是目的而是我们达成安全目的的一种方式而已。在施工组织过程中,总会有一些违反安全管理的问题出现。为了防止这些情况重复发生,就必须要根据相应的安全考核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和管理。比如,当安全事故发生以后,我们要按照实事求是的态度执行通报或报告相关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部门。我们还要积极抢救附上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这是我们确定安全责任的基础,也是查找生产因素控制不足的方式。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我们要兼顾人、物和环境因素等方方面面的原因。当一切责任或原因明了之后,我们要组织彻底的整改,加强防护措施等。

我们的现场考核既不能超越职权的范围,也不能无所作为。在我们执行施工安全的过程中,现场情况掌握之后,剩下的就是考核机制的不断完善。这些考核机制一方面可以保证施工的安全,另一方面也会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管理意识和执行情况。这种方式的选择是一个双赢的结果,是油田现场安全施工的要求之一。所以说油田现场监督是施工安全考核的关键,也是我们安全管理部门必须要重视的问题。

3 油田现场监督是准入资格措施检查的关键

准入资格设施的检查主要是相关安保设备或者安保用品的准备和检查工作,是保障现场安全施工的必要条件之一。在油田施工项目的招标公示过程中,投标参与者单位必须要对相应的安保设备进行说明,并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培训措施和流程。当这些条件都具备之后,我们才能将其作为一个合格的入围资格投标者。如果投标者连这些基本的安全保障措施都不能达到的话,那么这些单位是没有入围资格的。而已经具有投标实力的参与者,我们也要进行详细的入围资格安全项目的审查。审查的目的和价值并不是审查本事,而是确保相关流程和监督管理能否合理、有效的执行,施工目标参与者能否做到具体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这既是一个硬件设施的管理,也是软件设施的考察。

我们安保部门审查的范围和对象必须要与油田现场安全施工的内容相符合,这也是为了保障我们安全措施的良好执行。比如说,在特定现场情况下,我们的安保用品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现场安全的需要,是否能够达到安全施工的效果。对于习惯性的安全施工违章工作,我们采取何种方式有效管理?对于“粗放型的安全监督管理”,我们的工作如何细致化目标执行?安全监督人员的空区划分、执行标准等等这都是现场施工准入资格措施检查的内容。保证这些工作内容与现场的需求相符合,也就成了我们的现场监督工作的关键。另外,对于施工现场相关组织人员和部门,我们要对其安全培训教育落实的效果进行评估。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来说,硬件安保设施的齐备是一种情况,而软件培训教育内容的有效执行则是另一种情况。在实际工况条件下,软件培训教育内容的有效执行远远大于安保设施的齐备情况。所以说油田现场监督是准入资格措施检查的关键。

4 油田现场监督是应急补救措施监理的关键

在油田的施工现场中,事故是人们最不希望发生的事情。但是这些事故的发生,却不是以人的意愿为转移的。一旦发生事故,我们油田施工现场就会造成一系列的人员或者财产损失、环保损失等等。比如“墨西哥湾原油泄漏事件”,在现场施工作业的环境出现问题之后,因为没有应急急救措施的良好执行和监理,所造成了的损失几乎就是企业的灭顶之灾。在这一事件发生之后,石油企业所承担的不仅仅是日常的经营损失,还有环保效益损失、信誉经营损失等等。因此我们要对相关事故的发生概率进行科学的认知和演练,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在油田施工现场的安保体系中,事故的应急补救措施是为了尽量减少事故的危害而采取的一系列行动。我们安保部门要对这些应急补救措施进行必要的监理工作,以确保降低事故风险。在很多工业企业中,应急补救措施理论相当完善,可是实际操作能力就没法说了。比如国内的一家油田企业,当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生火灾的时候,他们不是扑灭火源,而是选择逃跑。最后火势越来越大,终于无法挽回局面。当火灾发生的时候,最初的几分钟是扑灭火灾的最好时机,可是我们受训的人员只有理论的能力。从这方面看来,油田施工现场的监督应急补救措施并没有落实到实处,也没有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内容中。因此,油田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及应急不久措施就必须要落实到实际公众当中去。

在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中,安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是起主导性作用的。我们的规范管理、我们的切入方式、我们的安保执行效果都决定了这些补救措施能否得到彻底地贯彻执行。我们除了系统的理论知识和管理制度以外,人文环境要素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安全监理工作如何制定、如何确保、如何执行,这都需要进行现场施工的安全监督工作。所以说,油田现场监督工作是应急补救措施监理的关键。

5 结 语

在工业企业中,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是一个独立的子系统。它和生产、营销、仓储等部门共同形成了油田企业的经营管理。这些工作既不是生产经营的附属,也不是经营管理者的摆设,它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管理执行部门。这个部门的工作主旨就是为了保证油田企业的生产经营高效、快速、方便、务实的发展。

在现场的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必须要细致、踏实的执行,并贯穿于现场施工的全过程。我们要构建油田现场施工的监督与施工、监督与执行的和谐发展,做到石油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无论施工现场的日常监督检查,还是专项项目的管理,我们都要做到“事无巨细,事必躬亲”。也只有这样,油田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才能成为名符其实的安全施工关键。

参考文献:

第1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监督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年来,我国正进行大规模的基础建设,在建筑业高速发展的背后,更容易忽视建设工程诸多的危险因素,从而导致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频发,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损失。虽然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已步入法制化进程,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也日益复杂化,给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带来巨大的机会与挑战。

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面临的新情况

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法制化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建设工程的安全事故,我国自1998年开始,推行了大量有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如《建筑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无疑将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此外,各级地方政府也针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特点,及时出台一系列文件,以落实和消除监管“盲区”,真正让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由此可知,面临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法制化的新情况,意味着我国建设安全监管体系日益完善,将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很强的指导性与操作性。

2、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复杂化

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通常较长,往往需要几年,而不同的项目,用途不同,结构不同,技术标准与施工方法也会不同,所以不同的建设工程项目往往便有不同的危险因素,致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复杂化。此外,我国各地区建筑水平发展不平衡,各建筑企业的规模与实力参差不齐,或采用不同的施工标准,或采用更先进的施工技术或设备,都将导致建设工程出现许多难以预见的复杂的新情况、新问题。由此可知,随着建设工程的复杂化,必然导致安全监督管理的复杂化,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

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国内许多建设项目,由于参加单位的部分领导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没有结合所建项目的具体情况,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管理体系,有些施工企业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些单位虽然有,但也未完全按照制度来执行,没有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具体的人及岗位,造成管理脱节。具体表现在:某些施工现场虽然存在多处安全隐患,但安全监督人员没有进行严格的检查,造成的后果是同一性质的安全隐患从施工开始到竣工都没有得到整改。还有部分项目经理对安全监察工作不够重视,表面上强调安全,但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却敷衍了事,这种情况发展到一定地步,就会引发安全事故。

2、安全投入不到位

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建筑行业内的竞争更加激烈,很多施工企业为了能够顺利中标,竞相压低工程造价,造成的后果是如果按正常的途径进行施工,连保本都会困难,此时他们会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的成本,以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他们采取的办法是减少安全管理的人员及支出,降低安全保护的投入,比如有些施工现场脚手架的搭建甚至不能跟上施工的进度,造成高处作业时无防护,有些模版工程不按规定进行搭设等等,经常会引发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

3、监理工作不够到位

目前,我国的监理市场还不正规,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做的不够到位,没有真正落实自己的职责,起到安全监督的作用。有些监理人员一人跨区担任多个工程项目的总监,有些监理员同时担任多个工地的监理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监理不能够详细了解自己的工程项目,又如何能做好自己的监理职责?当然也就不会对所监理的项目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还有部分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不能及时发现安全的隐患,或者发现后未及时进行整改,都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另外也有些监理单位担心影响以后的任务承包,对业主只抓进度不顾安全的现象持迁就的态度。

三、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

1、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

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意识可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时加强案例教育,生动形象的案例教育有助于从思想上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例如,某某企业因为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故,遭受了多大的损失、停牌乃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也可以播放一些事故发生后触目惊心的照片。

(2)分级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级约谈中的分级指的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级,在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时,可先由各地安监站站长进行约谈,告诉其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果约谈后,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依然没有好转,再由各地建设局里主管领导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通过分级约谈,逐步施压,使企业主要负责人意识到安全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感觉到安全工作的压力,才可能对安全工作真正重视。

2、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

起码要求是应有和行业监管制度相对应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还应有覆盖本企业主要工种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行作业工法或指导书标准化作业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安全施工技术设计、计划、方案审批制度,特殊专向方案的专家评审论证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大型设备设施安装验收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危害监测控制制度,企业及项目安全档案管理制度等。并且要严格贯彻实施;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

3、监督管理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

搞好六个结合: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相结合;对企业安全行为监督与对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监督相结合;安全生产达标与文明施工效果相结合;专项治理活动与安全管理活动整体推进相结合;典型引路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突击性检查抽查与日常规范性巡查相结合。实行四个转变:由监督工程实体安全状况转变为监督企业安全行为为主;由监督现场为主转变为监督企业为主,现场为辅;由计划经济的传统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转变;由跟踪过程监督向事前预防、事后结果考核监督转变。

4、提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人员的素质

建筑安全管理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学科.这就要求建筑安全监管人员具有过硬的业务能力。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当前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在一些落后偏远地区的县市,有的人自己都不懂,到了工地胡乱指挥,这对安全管理危害很大。一个合格的建筑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要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以及劳动卫生知识和心理学,人际关系学,行为科学等知识。因此,安监人员必须不断地学习,丰富自身的安全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结束语

总之,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有秩序地进行,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将安全责任细化到其中的每个操作岗位,从根本上提高施工的安全系数,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刘平.综合系统的安全管理[J].建筑管理现代化,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