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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养老服务

时间:2024-04-26 11:22: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

第1篇

[提要]京津冀地处环渤海地区的核心区域,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依据“送出去、进家门”这一城市社区居家

>>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及其评估的借鉴研究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策探讨 城市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探析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探析 浅谈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状况与完善路径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思考与建议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居家养老探讨 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标体系研究综述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不足及对策思考 城市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现状及对策思考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及对策探研 老龄化背景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问题探析 重庆市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分析 关于宁夏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调查 城镇社区居家养老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昆明模式” 上海: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2012.11.19.

[3]任兰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标体系研究综述[J].经济研究导刊,20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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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的意见.北京民政局网站./templet/mzj/ShowArticle.jsp?id=10625

6&NODE_ID=root.2009.11.24.

[7]苏畅.天津市城市居家养老模式研究[D].天津大学,2007.

第2篇

关键词 城市社区 老年人 居家养老

中图分类号:F840.6文献标识码:A

China's Urban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 Issues and Strategies

YUAN Jimei

(Jili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Changchun, Jilin 130118)

AbstractIn the city, community home care as a pension in line with the wishes of the elderly, to meet the needs of old-age pension, and gradually be recognized and expanded, but the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s in the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of the process of gradually exposing a number of issues need to be resolved, this paper analyzes that at present, China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s, there is some common problems, and issues related to these recommendations, I hope it can play a helpful role to the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s.

Key wordsurban community; old-age; home care

随着老年人口不断增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据官方统计,2005 年底我国60 岁以上的人有1.44 亿,占人口总数的11%,世界老年人口的五分之一,亚洲老年人口的一半;其中80 岁以上高龄老人1300 多万,年均增长速度更是高达5.4%。到本世纪中叶,我国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60 岁以上的老人。①老年人口的增多,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尤其是在城市,随着独居老人高龄老人的增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也变得更加严峻。

1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必然性与必要性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就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养老服务以社区为依托。它是介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一种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养老照顾方式,由正规服务、社区志愿者及社会支持网络共同支撑,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帮助和支援,使他们能在其熟悉的社区环境下维持自己的生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存在与发展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拓展,城市老年人口数量也急剧上升。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对于在城市生活的人来说已经有所脱节,子女由于求学工作结婚等原因,无疑使家庭养老功能被架空,而现存的一些机构养老,无论是在服务还是机构设施上还存在诸多漏洞,加之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使许多老年人对其有排斥心理。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保留了传统家庭养老在家养老的形式,满足了老年人养老的心理需求和物质需求。目前国外许多国家都在朝着社区居家养老方向发展,而就我国未富先老的情况而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国养老服务的一种必然选择。

2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起步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经过政府政策的不断引导,社区自身多方面的探索,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社区都已经初步建立了符合自己实际情况,具有自己地方特色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与此同时,国家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部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这些社区经过多年的协调发展,已经初具规模,而他们在探索发展中形成的一些模式策略也正在不断地得到推广与壮大。

许多城市社区相继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济南市采取的“居家养老服务代币券”形式,由政府免费为一些有困难的老人提供代币券,老人可以利用代币券购买服务。宁波海曙区建立“义工银行”,以自己今天的服务,换取明天他人的服务等。总体来说,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经初步形成一定的规模与体系。截至2002年,我国的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已达到2318 万个,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151 8 万个,社区服务志愿人员900 多万名,民办社会福利机构1600 余家。根据2005 年全国范围的城乡老年人口的抽样调查,711 9%的老人希望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②

3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经初步形成一定的规模与体系,但是就整体发展水平而言,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仍处于初始阶段,整体发展水平低,仍有许多问题急需解决。

一是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地区发展很不均衡。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是以试点的形式,逐步向外扩散。在有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形成一定规模与特色,发展形势也比较乐观,而另外一些城市,由于经济等多重原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只在极少数社区开展,有的甚至仍停留在书面文件阶段,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不均衡发展,严重影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发展水平。

二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缺乏自主性。目前,已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绝大多数由政府主导,由社区具体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开展措施及对象的确定都是由政府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确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长足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但是更需要社区自身的探索与自主。如果过度的依靠政府力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则会失去它本来的意义,而是又变成了政府的一种福利性救济。纵观目前全国范围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遍缺乏自主性,过度依赖政府,这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空间来说都是一种限制与约束。

三是所提供的服务比较片面单一,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目前已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有些只是停留在理论阶段,在文件中有所体现,未付诸实践,具有很大片面性。如居家养老服务中的精神慰藉服务,在各个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中都有体现,但是在真正的实践中,有的社区根本没有条件实行,而即使有些社区提供了这些服务,所提供的服务都是一些模式化的东西,没有具体考虑到老年人具体不同的需求。

4 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

针对目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也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应对策略与方法。

(1)正确认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衡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想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开展,需要政府的倡导与支持,更需要社区内相关人员正确认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能仅仅把它当做上级布置的任务,或是仅做一些面子工程,要放远目光,充分认识到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未来功能与效益。

(2)充分发挥城市社区自身的主动积极性,提高社区自主性。城市社区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时,要注重充分开发利用社区内部资源,提高自主自觉性,不要过分依赖政府。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社区服务人员的选择,可以立足于本社区内一些下岗闲散的人员,这样就能解决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问题,而社区的一些具体服务项目和内容,在政府指导的前提下,社区相关负责人应该以社区为依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具体开展和实施。在寻求支持方面,要把目光放长远,充分挖掘本社区内已有或潜在的资源,动员社区力量,发挥社区成员的主动积极性。

(3)全面贯彻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种需求。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了解老年人的需求。老年群体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因此他们的需求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对他们提供的服务必须以他们的需求为导向。有学者认为社区养老主要内容包括生活照料、物质支援、心理支持和关怀,同时, 很多调查报告表明,医疗服务、文化生活与精神慰藉、日常生活料理是老年人最希望得到的社区服务, 因此社区应把服务的重点放在这些方面,同时加大相关设施的投入和建设。③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今后的开展过程中,应该朝细致化全面化方向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时,不仅要把他们看作老年群体,更要了解他们具体的个体需求,可以通过问卷或者访谈,具体了解老人的需求,然后根据每个老年人的具体需求情况做成老年人个人卡片存档,在以后开展服务的时候便可以此为依据。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满足老年群体的多种不同需求。这就要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不断深化、健全、完整。

目前,越来越多的城市社区相继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而就我国国情而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方面缓解了由于政策文化观念变迁所带来的养老问题,同时为我国今后的养老事业提供了方向,虽然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仍存在地域发展不平衡,社区缺乏自主性,及服务的单一性等问题,但是许多学者根据自己的调查都提出了宝贵可取的对策,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各个学者也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提出的许多建议有的正在被采纳与实施中,相信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不断地探索发展中,必能形成一套有自己特色的全面的服务体系。

注释

①崔张丽.关于我国社区养老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管理世界,2009(7).

②庄琦.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与出路[J].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08(4).

③陈元刚, 谢金桃,王牧.我国社区养老研究文献综述[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9(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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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德君.论社区服务与养老保障[J].辽宁教育学院学报,2001(1).

[3]王海燕.发展城市社区养老应对人口老龄化[J].理论学刊,2002.

[4]陈友华,吴凯.社区养老服务的规划与设计[J].人口学刊,2008(1).

[5]赵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与市场角色定位分析[J].社会工作社会视野,2010(5).

第3篇

【摘要】 目的:了解西部城市老年居民的养老现状及养老服务需求,为政府进行合理的服务供给提供参考依据。方法:对重庆市渝中

>>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调查研究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问题及对策研究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城镇社区居家养老的可行性分析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老龄化背景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问题探析 人口老龄化下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探析 老龄化社会背景下居家养老模式现状及对策研究 人口老龄化视域下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研究 人口老龄化与居家养老服务研究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中国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价值与保障对策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机构养老的现状及对策分析 居住郊区化背景下城市老龄人口居家养老模式与环境需求问题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现状及对策 城市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现状及对策思考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开封养老服务业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区养老模式初探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区养老探讨 老龄化趋势下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虚置化”问题研究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现状及对策研究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贵阳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研究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2]桂莹,邹焰,张忆雄,等.遵义市不同养老模式下老年人生活质量调查分析[J].中华医学图书情报杂志,2012,21(12):1-3.

[3]罗占廷,杨颖,郭梁.银川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调查报告[J].统计与经济,2011,25(6):43-46.

[4]黄莉.从制度与文化角度来审视和构建老年人口社区卫生服务[J].现代预防医学,2012,39(1):6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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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3-10-22) (本文编辑:王宇)

第4篇

导读:所谓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指的是以城市社区为平台,通过积极整合社区内部的各种现存的资源禀赋,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卫生保洁、医疗保健等服务,实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社会理想。可以说,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介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新型养老模式,借助于包括正规服务、社区志愿者以及社区支持网络等在内的社区特色资源、优势资源等各种资源来支持城市养老。

一、我国城市养老的结构性困境

(一)人口结构与养老方式转型的脱节

人口结构老龄化变动趋势对当前社会提出的一个直接挑战,就是如何让老人能够在晚年“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安享天年。在传统社会,养老并不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养儿防老”是中国文化的内在要求,抚养老人也是子女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但是,在现代化的历史洪流中,养老的社会逻辑也发生了深刻的转变,即由传统的家庭养老开始向制度化养老、社会化养老转变,即养老已经从传统社会家庭的内生中分离出来,由专门的社会机构承担养老功能。在高度工业化、现代化的西方国家,尽管养老负担同样沉重,但是,制度化、社会化养老已经成为主导性的养老模式。然而不幸的是,西方国家用了上百年的时间才完成的人口结构转型与养老方式转变历程,中国却必须在二三十年的时间里实现。中国养老的最大问题在于,制度化、社会化养老模式刚刚起步就要直面来势凶猛的人口结构老龄化转型浪潮,简言之,社会化养老严重滞后于人口老龄化进程。也正是社会化养老发育迟滞与人口老龄化进程过快之间的脱节,导致了当前中国社会已有养老模型面临的种种结构性困境。一般来说,养老不外乎两种方式:或者是家庭化养老,或者是社会化养老。但是,无论是家庭养老还是社会养老都已经无法有效地解决中国城市养老问题。

(二)传统家庭养老与现代家庭结构的失衡

就家庭养老模式而言,其核心内容指的是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主要是配偶、子女、孙子女和其他亲属等)向其丧失劳动能力与生活自理能力的父辈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提供经济供养、生活资料和生活服务,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与安享晚年的养老模式。按理说,基于亲情血缘关系的家庭养老模式对老人的晚年照顾更具有针对性和人情味,是中国社会的传统美德。但是家庭养老模式的主要问题在于当代中国城市家庭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即由以往的数代同堂的大家庭向现今的父母加子女组成的微型化、核心化的家庭结构转变。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表明,2000年80.23%的中国家庭是由4人及其以下成员组成;而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当前中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规模为3.10人,比2000年减少0.34人。可以看出,最近10年来,中国社会家庭规模继续缩小,以父母加未成年子女两代人组成的核心家庭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家庭结构的主体模式。家庭结构核心化意味着越来越多的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在居住空间上表现为代际分离的典型特征,特别是由于当前社会大规模的跨区域的人口迁徙与流动,子辈与父辈在居住空间上的分离很可能是长距离、远距离的。显然,空间上的隔离直接弱化了成年子女照顾老年父母的功能。除了空间上的隔离造成的不便外,成年子女照顾老年父母还面临时间与精力上的制约。在正常情况下,进入60岁后老年期的父母,其子女往往正处于40岁左右的工作、事业发展的人生黄金期,其结果是沉重的工作压力再加上费神劳心地抚育子女使得照顾老人“心有余而力不足”。当然,另外一个对家庭养老模式造成打击的因素是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这进一步导致城市核心家庭缺乏照顾老人的足够人手。显然,家庭结构的变化、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离巢高飞”的频繁的社会流动,以及竞争激烈、压力巨大的城市生活方式等等,都意味着家庭已经无法继续承载养老的功能。其实,城市空巢家庭的大规模剧增,同样可以看出家庭养老正在弱化。

(三)社会养老与现代社会需求的矛盾

就社会养老模式而言,其核心内容指的是各种各样的社会机构为老年人集中提供有偿的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以保障老年人安度晚年。对于以机构照顾(Institutional Care)为主体的社会化养老模式来说,同样存在问题:其一,社会性养老机构的规模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社会养老的需求,而且既有的社会养老机构在质量上也参差不齐。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高达1.79亿人,而全国各类养老机构所拥有的床位却非常有限,只能为不到1%的老人解决住房问题,与发达国家的养老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数的5%至7%相比相差甚远。此外,社会性的养老机构设施不健全,缺少完善的服务机制和生活设施,特别是在低端的社会性养老机构中缺乏足够的房间家具、生活用具、家用电器等各种设施,娱乐、休闲、学习场所等亦无法适应老年人广泛生活的需求。其二,和西方社会不同,中国是一个家庭观念非常重的国家,受传统观念影响,大多数老年人仍然希望能够在家养老。更为重要的是,尽管机构养老具有规模效应,但是,不容否认的是,各种机构往往远离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对老年人来说,进入机构养老不仅需要观念认知上的改变,而且还要经历一次与自己长久以来已经习惯了的生活环境的情感断裂,要重新适应新的社会机构的养老环境,显然这并非易事。其三,对老人而言,最佳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家。和充满温情的家庭不同,养老机构是一种院舍化的养老模式,往往采取无差别的公事公办的方式来对待受照顾者,无法为老人提供亲情交融、精神慰藉,满足不了老人的情感需求。实际上,现在人们已经认识到社会性养老机构的程序化照顾与科层制管理,不仅导致被照顾的老人们与社会隔绝,而且也使之缺乏正常的、人性化的生活环境(何雨、王振卯,2009)。

二、社区居家养老的优势与挑战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当前中国城市养老呈现出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性机构集中照顾养老为辅的格局。无论是不堪重负的家庭养老还是发育不全、刚刚起步的机构养老,都无法解决中国城市社会迫在眉睫的银潮所带来的挑战。基于此,必须大力开拓城市养老新思路,开创中国养老新格局,应该在结合中国现实国情、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客观状况的基础上,积极吸收发达国家社会性养老的有益经验与中国家庭养老的既有传统,把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这一新模式。

所谓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指的是以城市社区为平台,通过积极整合社区内部的各种现存的资源禀赋,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卫生保洁、医疗保健等服务,实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社会理想。可以说,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介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新型养老模式,借助于包括正规服务、社区志愿者以及社区支持网络等在内的社区特色资源、优势资源等各种资源来支持城市养老。

(一)社区居家养老的优势

社区是一个集合了各种物质与资源于一体的能够给人以认同感、归属感的小社会。和机构养老相比,社区居家养老至少有四方面优势:

1、社区不仅资源丰富,而且投资少、成本低。相当多的城市社区内部的生活、医疗、文教、卫生等设施十分齐全,基本能够满足老人日常衣食起居、卫生保洁、医疗保健等方面的需求。可以说,利用社区资源提供养老服务能够就地取材,服务广,见效快。

2、对于老人来说,社区绝非一个单纯的居住场所,实际上,社区还是老人的一个情感共同体,这里不仅有他们熟悉的街坊邻居,而且也是一个安全可靠的地方,能够给他们带来认同感和归属感,可以让他们寻找到老年生活的乐趣。

3、依托社区资源的居家养老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老人的积极性,使之能够按照自己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寻求社区养老资源的帮助。这就是说,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老人并非是一个全然的被照料者,相反,在力所能及的基础上老人可以自我照顾,甚至老人还可以为社区做出自己的贡献。由此,不仅减轻了社会养老负担,而且还能够提高老人晚年的生活质量,减轻他们的依赖感、被社会排斥感。

4、基于城市社区的居家养老还可以为社区内部的弱势群体提供一些再就业的岗位。

可以说,社区居家养老既解决了家庭养老能力不足的困难,又解决了机构养老亲情淡泊、环境适应障碍等问题,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其核心是要充分调动社区内的各种正式与非正式资源,使得需要照顾的老人能够继续留在社区或他们原来熟悉的生活环境下维持独立的生活,同时又能获得必要的照顾,避免不必要的住院或隔离。在这里,要特别注重把家属、朋友、邻里以及各种志愿性组织等非正式关系视为社区居家养老的主要支持网络,以让老人能够“老有所养”,帮助有需要的老人能够独立地、有尊严地在社区中继续生活。

(二)社区居家养老的挑战

作为一种新型的城市养老模式,当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尚处于起步阶段,也面临种种困难,主要表现在:

1、就政府而言,还没有意识到社区居家养老对城市养老的重大意义,未能明确自身在居家养老中的职责。积极提倡社区居家养老并不意味着政府就可以在城市养老中置身事外,相反,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前景恰恰在于政府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把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社区居家养老。实际上,只有城市社区居家养老能够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与巨大的适应性,才能从根本上减轻中国未来的养老压力,也才能减轻政府在养老事务上的压力。

2、就社区资源禀赋情况而言,能够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资源参差不齐,或者是社区自身资源有限,或者是社区缺乏对养老资源的有意识整合。就现有的社区居家养老情况看,当前社区能够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存在设施不全、服务单一问题,无法满足老人对医疗保健、心理慰藉、精神文化和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就社区居家养老的专业人员而言,大部分人员由下岗工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组成,业务素质和奉献精神都有待于提高。

三、多元支持的社区居家养老体系

人口老龄化是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中国人口结构转型的一个主要趋势,在未富先老的经济社会格局下,如何让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将成为一个重大的经济社会问题。较之于其他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可以在不改变既有生活环境、社会交往网络的情况下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但是,要想更大限度地发挥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优势,必须构建一个以城市社区居委会为核心、社区居家养老为依托、社会化专业服务与非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的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具体而言,应构建一个以政府为依托、以社区为主体、以家庭为载体的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社区居家养老保障体系。

(一)政府:政策倾斜与资金支持

以政府为依托意在强调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体系中的统领性地位,特别是其可以通过政策倾斜与资金支持赋予社区居家养老以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进而推动社区居家养老的良心发展,这也是社区居家养老得以顺利发展的必要条件。

政府对社区居家养老的支持主要体现在政策支持与经费拨付上。

其一,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政策法规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的实施。(1)制定社区居家养老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与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把社会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衔接起来。(2)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明确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主管单位、保障机制,以及对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优惠政策;完善以市、区、街道和社区为主体的四级居家养老框架体系。(3)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队伍培训,逐步实现持证上岗制度,为社区老人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服务。

其二,把社区居家养老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具体而言,政府可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由其向享受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老人提供特定时间和特定服务;可以采用养老代币券、服务券等形式,由享受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老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到中心或特定机构自主选择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还可以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向其提供收入津贴;等等。

(二)社区:资源整合与具体事务实施

以社区为主体意在强调社区在居家养老体系中承担着资源整合者与具体事务实施者的角色,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基础上为居家养老提供管理和服务支持。

作为居家养老的载体和实施者,社区应重点做好下述事项:

1、搭建社区居家养老的组织化体系。其内容应包括社区居家养老管理中心、养老服务站以及社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本社区的居家养老规划、工作制度和具体的管理办法;负责养老基金的管理与使用。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是调查社区内部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发放各种基本养老物资,负责社区内养老设施的维护与使用,等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职责则是为社区养老提供具体的服务,满足老年人日常饮食起居、医疗保健、卫生保洁等方面的需要。

2、建立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网络与监督体系。其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主要包括纯福利、邻里互助服务和有偿服务。纯福利主要是由政府购买转移支付的各种养老服务,如建立健全社区医疗保健站、托老所、养老院、护理院、照料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等,把老年社区福利服务网络建设纳入社区建设中;邻里互助服务主要是社区内部养老互助志愿者提供的服务,如组建“以老助老”互助小组,鼓励社区老人开展互助活动,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相互提供家政、娱乐、体育、医疗等各种帮助;而有偿服务主要是各种专业性养老机构所提供的服务。社区居家养老的监督体系是这一体系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不仅要吸纳社区养老管理中心的人员,而且还要吸纳社区内的各类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参与进来,以公开公正透明地监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满意度,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到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中心。

(三)家庭:生活场所与亲情港湾

第5篇

关键词:社区养老 现状 存在问题 养老服务 养老对策

中图分类号:F8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5-064-03

一、社区养老服务现状的实地调查

(一)社区养老服务的含义

社区养老服务是指将老人们集中在一起,建立公共的养老机构,提供均等的服务资源,配有专业性的服务人员,为老人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内容,辅助家庭养老的一种为老人提供的服务模式。这种模式其作用有助于将老人们集中起来,最大效率的使用社会资源,这样老人们在得到子女照顾的同时,又能享受到专业养老机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得到照顾。

(二)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现状

社区中的老年群体包括高龄老人、丧偶体,这些老年人心理承受着更大的压力,更需要社区养老为他们提供多一些服务。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太原市的社区养老服务并不成熟。在调查中,只有20%的老人选择了对现在的老年生活非常满意。原因之一是老年人并未享受过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养老,大家对社区养老的认同度和关注度并不高,有40%的老人选择了跟自己没关系。所以,只有有针对性的调查老年人的各类所需,对症下药,才能真正的将社区养老服务推广并良好的发展。

在需求调查中反映,老年人最重视的是健康问题,身体健康的老人不但能减轻子女的负担,也与自己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老年人对爱的需求非常强烈,丧偶使老年人产生失落感、孤独感,他们渴望多一些的关心和爱护,渴望亲人的问候与陪伴。一般而言,年龄越大的老年人和子女居住在一起的意愿最强烈,对子女依赖的需求也越大。

(三)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现状

传统意义上的养老服务是依靠子女赡养,以居家养老为主,老人们的经济来源、生活照顾需求也由家庭负责供给。家庭是老人们最熟悉的地方,也是情感最容易表达的地方。随着家庭功能的弱化,老年人的供给来源越来越成为一个重要问题,越来越依靠社区养老提供的供给服务,这样多方供给互相补充才能保证老年人安度晚年生活。老年人已不能依赖自己养老,需要政府和社会供给一定的帮助,有时社区养老的供给与老人的需求发生脱节,这就需要探寻一下社区养老的供给状况。

政府是资金来源的主要提供者,社区没有自己的收入,只能是政府拨多少,用多少。在社区养老方面,政府提供的资金显然不够,社区提供的服务品种也较单一。老人们参加社区养老的主动性不高,有的也都是村委干部决定,跟我没关系的思想。提供的服务覆盖面不够广,面向的大多是低龄老人,身体健康老人,而真正体弱多病的高龄老人却无人问津。

二、太原市社区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不足

社区养老服务的项目的建立,需要建设资金,每年财政投入的资金不够。

据调查显示太原市有很多“三无”老人,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抚养能力,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救济。他们没有任何资金来源,养老完全靠政府,这样的老人还有许多许多,单从这一点就能看出来社区养老需要大量的资金补贴,而国家小量的财政拨款是肯定不能满足需求的。

山西省太原市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尚不完善,养老机构也在逐步扩大建设,想要发展社区养老主要还是要依靠政府资金的支撑。但事实是,政府投入的资金很少,上面下达关于社区养老方面的文件也很少,相关的法律法规更是匮乏的很。

(二)养老服务项目单一

据调查,老人们的服务需求涉及方方面面,例如保健、医疗、生活服务、精神方面等等,现在阶段的养老服务只提供到了生活层面,显然养老服务的项目太过单一。社区养老是主要发展趋势,但规模尚未成型,各方面发展均不完善。娱乐设施、医疗器材等有的社区还不到位,都是国家医疗部门配备相应基础器材,还未形成有体系有组织的医疗团队。老年人用于医疗的费用很高,看病医疗费用较重。社区内各个养老机构沟通联系不密切,不能很好地配合。

(三)R捣务人员水平低

随着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生活社区环境好转,社区养老越来越受到重视,也缓解了一部分就业压力。养老机构招聘的服务人员往往素质不高,服务水平低,因为不具备专业知识,而出现服务的差错,不能适应专业化服务的要求。

提高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素质,进行专业化的工作价值和技巧的训练,提升照顾老人的质量,才能让老人能更和谐地度过老年生活,这才是真正提升社区养老整体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

(四)社区养老观念认可度低

人活了一辈子,越到老“家”的思想越显得根深蒂固,老年人不太接受去养老院养老,不过,随着条件设施的完善,情况也在不黜地向好发展。目前的现状是以社区养老为依托,改善居家养老的生活质量。家庭养老依旧是主要的养老方式,其次是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通过调查,老人多数还是选择和子女在一起住,但有的老人子女不在身边,无法照料日常生活起居,也同意社区养老,体验专业化服务,同时也提出希望社区养老制度和设施不断完善。

社区养老的理念与中国传统流传下来的“养儿防老”的文化思想是不契合的,这就为社区养老的实施提供了困难与阻碍。老人们对社区养老不能充分的依赖与信任,甚至有些抵触,把希望仍然寄托于儿女,没有彻底的打开心扉,不能适应社区养老的生活,自己遇到难题更不会向社区寻求宽慰与帮助。从调查中发现,一方面是老人们对社区养老的不认可,但另一方面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问题,服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对待老人的态度不够耐心,同时自身也缺乏专业的医疗知识与卫生护理常识。

三、国外社区养老服务的经验借鉴

(一)英国福利型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英国是典型的福利型养老的国家,是最早实行社区养老的国家。发展社区养老的资金来源是多元化的,包括生活照料、物质帮助、心理支持、整体关怀等多个方面。英国的社区养老模式表现为社区照顾,又细分为社区照顾和社区内照顾。社区照顾的意思是由家人、志愿者等为老人登门服务,不让老人脱离家庭,即可享受到养老。在公共社区内设置小型服务机构,雇佣专业人员服务则称之为社区内照顾,改善社区环境。

英国社区照顾特点首先是官办民助。就是以政府为主,家庭辅助出资一小部分。再有就是依靠社区,英国是福利型养老,会给予适龄老人适当的纳税补贴,采暖费、电话费等补贴,并极其重视老人的心理状况。

(二)美国保证型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美国社区养老的发展速度让人感叹,虽然社区养老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很快。在美国,有社区养老方面完善的法律体系保护,完全是保证型的社区养老模式。

美国的《老人福利法》和《社区法》都是社区养老强有力的法律后盾,而且很值得中国学习的一点是,美国社会各界力量,自发组织参与度非常高,非政府机构自发组成志愿队伍在美国社区养老起到了重要作用和贡献。

(三)日本补充型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日本在地理位置上和我国相邻,文化传统上又有许多的相似,所以很有比较的意义。日本的社区养老起步最晚,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很快。

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保证下,充分利用政府资金、人力物力等资源,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日本的尝试向我们不断诠释了社会向社区福利转换这一趋势。严格的法律为准绳,有了法律的保护,使日本老人在法律严格的保证下井然有序的安享晚年。

日本的社区养老服务是极具有人情味的,而且服务内容丰富,提供到老人家中服务,服务人员都拿老人当亲生父母一样的对待,服务的无微不至。日本的社区养老院给老人们塑造的是一个家的温馨感觉,这能让老人们从心底感受到温暖,从而适应集体生活。

(四)国外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经验借鉴

第一,加强立法,从三个国家的养老模式和特点中不难看到,各国都把法律法规放到了很重要的地位,有了法律的支撑和保护,使得做事有法可依、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第二,建立专业的服务团队。加强服务人员的基本素质,降低流动性,了解老人需求,对症下药。

第三,在组织形式上,借助多方力量相结合。政府机构与非政府机构共同协调努力,专业团队与志愿服务相结合,采取多方融资,形成固定服务网络,实现让老人利益最大化。

第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专业服务团队。培养出一批优秀的人才,利用专业知识,共同加入到社区养老的队伍中来,使养老服务发展得更快更好。

四、提升太原市社区养老服务的对策

(一)吸收社会资金投入社区养老服务

无论是家庭养老还是社区养老,其正常的运行都离不开资金的供给。社区养老筹集资金问题始终是最大的一个问题,发展养老福利事业政府是势在必行的,但仅靠政府一方之力是难以解决燃眉之需的,社区养老服务是一个复杂综合性的全民大工程,与每个家庭都息息相关。所以不仅仅要靠政府出资,社会多方力量也需要伸出援助之手。

吸收多方资金投入到社会养老服务,每个人都尽自己的一份力。这样有助于增强社会团结,使得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拉近,也符合中国人的传统“百行孝为先”,使老人们更能感受到社会的力量,更能给予老人们温暖与关怀。社区养老服务有助于增强社会凝聚力,互帮互助共建和谐社会。

(二)丰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

建立多元化的社区服务网络资源是对曾经单单重视提供服务设施的变革。这样一来,我们把重点从物质上提升到了精神上,着重点不仅是着眼于生活方面的照料,更提升为精神层面的慰藉。这样的变革,即对社区的有关养老方面的服务职能有所改版,更调整了老年人服务资源。这种调整有利于为老年人的服务资源整合和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在目前的形势下,在满足日常生活照料的同时,建立多层次的社区服务,为低收入和无收入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文化、体育等精神活动。

(三)培训专业社区服务人员队伍

在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今天,为老人服务不是靠一腔热情就能解决问题的。在生活起居方面,老人们需要解决不再仅仅是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精神领域得到放松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科学调查研究表明,有一定的精神寄托比漫无目的的生活会更加让人长寿。老年人年纪大了,在医疗保健方面,有时应对老年人的突发状况,需要有一些专业方面的医学知识,才能处理的得心应手。

(四)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的认可度

社区向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服务,是一种比较人性化的养老方式。为了满足老年群体的多层次需求,提高为老人服务的效率,缓解供需脱节的问题,为了更快地提高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效率,解决社区盲目提供服务而不是老人真正所需要的问题,我们可以引入市场机制辅助社区养老。

市场调控是只无形的手,引入市场机制对推进社区服务发展有着不同的意义,老年人有什么需求的时候市场能够快速感知,并迅速地反馈给社区。同时,市场能够调节平衡,为老年人谋取最大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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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Doty.P.Family Care of Elderly:The Role of Public Policy[M].Pine Forge Press,201

第6篇

(一)加强救助管理水平。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制定我市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入户调查、定期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责任追究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提高信息化水平,切实规范城乡低保和各项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救助过程阳光规范,救助结果公平公正,让每一个人特别是最底层群众在获得物质利益的同时,更直接、更充分地感受到公平和公正。

(二)进一步提高救助标准。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0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500元和2700元;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医疗救助资金结余率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15%,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5%以上,进一步规范“一站式”结算工作。

(三)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出台《关于建立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从救助的对象、程序和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进一步强化“救急”功能,提高救助的时效性,充分发挥民政部门“救急、救难、救困”的职能作用。

(四)推进救灾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建设市救灾仓库和应急避难场所,规范救灾物资采购、储备、调运机制,创新救灾物资储备方式,切实增强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的响应水平和救助能力。及时做好受灾群众紧急救助、过渡性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

二、社会养老服务事业

(一)开展城乡老年人情况普查工作。对全市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人的综合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同时,依托金民工程,建立全市老年人信息化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以便准确掌握我市老年人口的最新情况,为领导决策和相关政策的出台提供科学依据。

(二)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制度。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及改造、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扶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三)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家务劳动、家庭保健等服务。重点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市居家服务呼叫中心的作用,承担全市社区居家养老呼叫平台职能,在各市区建立居家服务呼叫工作站,全面推广“12349”民政公益服务热线,实现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全面覆盖全市城市社区。

(四)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充分盘活社区资源,加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保健康复、休息娱乐等日托服务。年底前要新建改造120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有条件的农村社区试点开展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建成城乡镇街综合养老服务设施41个,为老年人走出“小家庭”,融入社区“大家庭”创造有利条件。

(五)大力发展机构养老服务。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启动市级以收养失智、失能老年人为主的养护院规划建设,督导、工业新区及早规划建设县级福利中心,整合社会福利中心资源,明确社会福利中心产权关系,理顺环翠区老年公寓的经营体制。全年力争新增养老床位1000张,改造床位2000张,努力满足全社会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提高我市养老服务水平。

(六)引领敬老爱老新风尚。开展“市十大孝星”评选活动,树立尊老爱老典范,通过发现典型与宣传典型的有机结合,引起社会各界的共鸣和全市群众的关注,强化全社会的“孝”意识,使“孝道”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为,让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得到传承弘扬。

三、城乡社区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出台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管理、社区社会组织建设、规范社区工作准入、推进社区救助服务、养老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文件,为各市区开展工作提供指导。进一步建全完善城市社区的组织体系和管理体制,重点推进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社区工作准入制度。上半年进行先期试点,下半年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力争年内30%以上的社区实现“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建设和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督导检查和工作简报制度,定期调度工作情况,强化责任考核,年内实现65%的城市社区居委会用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社区工作人员报酬达到规定标准。

(二)推动“村改居”社区向城市社区转轨。按照社区构成要素,对已完成村集体资产改制工作的“村改居”社区规模进行合理调整,促进“村改居”社区与周边城市社区融为一体。对已按照城市社区工作要求,把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场所等纳入各市区政府负责的“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协调有关部门,将其社区工作人员的生活补贴纳入市级财政补助范围。

(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认真落实中央12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文件,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完善村务公开目录,规范村务公开的程序和形式,与组织部门联合,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力度,确保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公开、透明,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加强双拥法规政策和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军地联席会议等制度,推动双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强化融合发展意识,组织地方领导走进军营过“军事日”,体验军营生活,增强关心、支持部队建设的责任感;组织驻威部队领导观摩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让部队更好地了解地方,感受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军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搭建新平台,推动军地双方融合式协调发展。

(二)优抚工作。落实好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实行城乡一体化,按不低于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放优待金,“八一”建军节前全部发放到位;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实现精神病康复防治网络全覆盖,让每一名患者都能得到及时治疗;完成市市级烈士陵园园区绿化和墓穴建设。

(三)安置工作。重点抓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建立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辖区退役士兵资料,确保退役士兵知晓率、参训率、合格率和就业率分别达到100%、85%、95%和80%以上,实现退役士兵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做好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发放工作,确保足额、按时到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宣传我市现代军休服务管理新模式。

五、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

(一)儿童福利事业。提高孤残儿童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分散供养提高到每人每月720元;以市儿童福利院为依托,继续开展社区脑瘫儿童康复代养工作,探索多动症和自闭症儿童康复业务;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开展为困难家庭先心病患儿免费手术活动。要充分发挥儿童福利院的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充分利用院内设施,确保孤残儿童“愿进全进”,打造民政“为民服务”的窗口形象。

(二)福彩事业。加强规范管理,巩固电脑彩票销售基础,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做好各类彩票营销宣传,3月份开通“中福在线”青岛中路销售厅,确保福彩全年销量突破6亿元,增长幅度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力争实现福彩销量三年翻一番的目标。同时,积极做好、、三处“中福在线”大厅的筹建工作。

(三)慈善事业。建立健全募捐管理、资金审计、信息公开等制度,不断提升慈善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开展“慈心一日捐”、认捐企业基金利息收缴、定项捐赠等活动,力争全年募集善款突破1000万元;创新慈善救助模式,加强同国家和省级慈善组织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开展专项救助活动,进一步扩大慈善事业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六、社会组织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第7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方针,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培育社会服务组织,鼓励连续经营,支持规模发展,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支持体系和社会化发展机制,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各具特色、整体推进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格局,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在年全市建立和完善21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队伍建设、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到2012年,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全覆盖,农村社区(村)依托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室)、老年学校等现有场所,增加服务功能,完善服务内容和形式,开展以村民互助和各类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力争到2015年,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城市所有街道、社区和80%以上的乡镇、50%以上的农村社区,形成服务设施不断充实完善,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队伍不断发展状大,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运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不断增加的格局,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二是坚持依托社区。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村)人文环境和老年人需求相适应,符合各地实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四是坚持社会化方向。实行政府主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提高养老服务的社会化水平。

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居家养老服务要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导向,以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服务项目上坚持基本服务和选择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日托照料、护理陪伴、代购代办、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同时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安全救援、法律维权、文体娱乐、学习教育、心理咨询等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方式:子女应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对子女确定无力照顾的老年人,政府鼓励和帮助采取机构服务、专业组织服务、志愿者服务、义工服务、邻里互助服务等多种方式实施居家养老服务。

(一)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网络。

在城市社区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养老服务机构协调运转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着力构建居家养老“十五分钟”服务圈。农村地区要创造条件,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化娱乐、老年教育、信息咨询等服务项目,不断完善为老服务网络,充实服务内容。

1、加强社区生活保障性商业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通过选拔、招标、签订协议等方式,把服务质量高、服务信誉好、实力强的社会服务机构确定为居家养老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定点单位。有条件的社区可通过开设托老所、老年人餐厅,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卫生、优惠的配餐、送餐服务。

2、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实施“社区医生进家庭”制度,建立健全城乡老年人健康档案。“十二五”期间,城市社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农村社区达80%以上。切实加强与改进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预约的上门随访、送医、送药、康复护理等服务,扶持发展老年护理院,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开设老年专科,逐步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康复服务。开展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加强保健知识普及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尽快解决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空巢老人的医保问题;逐步扩大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病床纳入医保范围;针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加对象中60岁以上老年人,适当扩大门诊特殊病种的医疗机构范围,让老年人能就近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

3、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教育学习、体育健身、精神慰籍等服务。切实改善城乡基层和社区老年人教育学习和文体娱乐活动的设施条件,组织和指导老年人进行文化娱乐和科学健身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和精神关爱,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帮助老年人协调家庭关系、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老年群体的社会问题,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和婚姻等合法权益的服务。到2015年,全社会老年人入学率达到18%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在城市达到60%以上、农村达到45%以上。

4、组织志愿者、义工开展助老服务。组织志愿者或义工开展长期结对帮扶服务、企业助养贫困老人等活动,对空巢、高龄、失能等老年群体,采用定期或不定期上门服务,努力解决这些特殊老年群体在养老方面存在的困难。对确有需要的老年人,组织家政服务机构或专业服务人员上门进行生活照料;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可采取专人上门包户的方式提供服务。有条件的社区可开设老年人日间照料室,及时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

5、建设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在鼓楼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并确保年底前建成,在2012年底建成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同时,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服务系统、邻里互助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立起覆盖城市社区,与老年人沟通便捷、服务及时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服务网络。

(二)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老年人日益增多的实际,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合理配置资源,探索适应当地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1、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力争到2012年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在城市社区全覆盖。新建城市居民区和旧城连片改造居住区,应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作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定的配置指标纳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同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交所在地街居使用,所配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用房不少于80平方米。现有老城区没有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或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社区,由各区政府负责,通过盘活利用社区资源,新建和改扩建、购买、租赁等途径解决。

2、合理整合现有各类为老服务资源。各部门设立在社区(村)的卫生服务机构、文化站(点)、劳动保障工作站等为老服务机构,在社区(村)统一安排下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兴办的公共服务设施应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社区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资源优惠向老年人开放,以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学习、活动的需要。

3、农村社区应紧紧依托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乡镇敬老院、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县级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特别是对列入省、市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资金保障和项目建设协调力度,确保项目如期建成。

4、认真贯彻省有关技术规范,确保新建市政道路、公共建筑、住宅和养老服务设施无障碍率达到100%,加快推进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公共建筑、养老服务设施、居住小区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积极支持旧住宅增设电梯。积极探索建设集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学习教育、休闲购物于一体的适合老年人特点的老年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安全、便利的生活环境。

(三)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1、建立专业服务队伍。对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考试合格的发给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参加培训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与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县(市)区民政、老龄部门及街道(乡镇)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可根据本中心(站)情况决定是否配备一名助老协管员,若需配备,所需经费由中心(站)的运转补助经费中列支。

2、建立志愿者和义工服务队伍。以开展“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为载体,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不断完善志愿者招募制度和定向、接力服务制度;动员、鼓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居民、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3、建立低龄健康老年人公益服务“时间储蓄”制度。本着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开展各种公益服务,对其服务时间和内容予以记录,采取时间或劳务储蓄的方式,作为以后转换相应时间为自己免费居家养老服务。鼓励老年人采取自愿结合的方式,开展家庭式互助养老,或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依托的社区式居民互助养老。

(四)规范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机制。

1、着力培育社会养老服务组织。积极支持社会养老服务、餐饮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教育文化等机构通过签订协议的形式参与承办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扶持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对新设立的以居家养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服务机构,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实行备案制度,创造宽松发展环境,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2、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按照“区分对象、突出重点、适度普惠”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榕政综〔〕234号文件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统一采用居家养老服务券的形式支付,并逐步扩大服务券使用范围。适当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标准,将无偿服务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低偿服务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经费,人均标准提高到每年40元。

3、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监管、考评、奖励机制。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制定各类标准,规范服务、收费等行为,引导老年人与服务机构通过签订协议、合同,明确管理机构、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的权利、义务、责任,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三、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规划,持续有序推进。各级政府要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业发展和社区(村)建设的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每个年度推进的工作计划,不断完善推进发展本地居家养老服务的措施,做到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持续发展。

(二)完善政策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各级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带动社会力量的投入和有效参与,逐步形成居家养老服务投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十二五”期间,市、区两级财政每年继续按1:1配比落实安排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一次性补助和运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等。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实际任务,安排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扶持养老服务业优惠政策,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数字电视开通以及税费等方面按居民使用价格政策执行或给予优惠。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政〔〕18号)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办居家养老服务经济实体,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还要与已出台的有关社区建设、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医疗保健等政策措施的衔接,让老年人受益。

(三)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在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受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与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建立老年人信息库,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资格进行评估;全面掌握并及时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信息,引导为老服务机构和组织适时调整服务内容;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相关资格进行审查,接受服务对象的信息反馈,检查监督服务质量;指导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服务站开展工作,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市老龄、民政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适时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第8篇

(一)研究背景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政府、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部分福利、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职能逐步分离并转交给社区,建设社区工作的发展日益重要。进入二十一世纪,社区开始成为人们所熟悉并依赖的生活环境,城市居民自治关系到居民自身的切实利益以及健康安定的生活,也关系到社区建设的稳定性与民主性以及国家的安定。但社区服务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如服务人员专业化低,居民参与率不高等。

(二)研究思路

本文研究主要以社会互动理论、社会网络支持理论为切入视角和理论框架,采用文献分析法、实地观察法、无结构式访谈法进行案例研究。以C市N区H社区真实案例,将社区案主与社工以及社区居民积极分子均纳入具体的情境之中,以观察员和记录员的角度提出城市社区与居民建立关系的实务方法,分析专业社会工作者以及社区居民积极分子在社区服务中的优势。从而探讨、分析具体社区案例中的社区工作人员和积极分子他们在城市社区中的服务专业提升上发挥怎样的作用,以及社工是如何整合资源介入社区居民的生活,社会工作方法在社区居民服务当中如何运用等。

二、概念与研究理论

(一)概念界定

1、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指在政府的指导和扶持下,在民政部门的倡导和组织下,以街道和居委会为依托,以社区居民的自助与互助为基础,面向生社区全体居民,重点关注弱势群体,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而开展额各种社会福利服务和便民服务。

2、社会工作

社区社会工作,主要是指在中国城市的区、街、居等社区范围内,在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和理论知识指导下,运用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技巧,为全体社区成员尤其是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专业服务的总称。

3、城市社区居民自治

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是指依靠城市社区居民自身力量,以国家相关法律为依据,遵循社区居民自我管理、统一协商,民主决策的原则,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参与到解决社区事务的问题中来,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

(二)理论工具

本文试图运用社会互动理论,社会支持网络理论进行分析。互动论研究将社区案主面临的问题置于社区这个特定场域之中,集中在社区独居老人与社工以及社区居民自治在这种互动情境中进行研究分析。

社会支持网络指出,一个人所拥有的社会支持网络越大,就越能更好的应付来自环境的各种挑战,通过这些支持,个人得以维持社会身份并且获得情绪支持、物质援助和服务。社会支持网络模式近几年被广泛应用于社会学、社会工作和社会保障领域,尤其是对农民工、下岗职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研究。

三、社区服务案例分析

本文从C重庆市市N区H社区的调查材料中选取两个长期案例加以分析,凸显社工如何整合有利资源介入社区居民的生活。

(一)案例一:

访谈案主是一位独居空巢老人,王婆婆。外地人氏。为躲避战乱与老伴来到重庆生活,现在老伴已逝,膝下无子,一人独守。

通过和案主的访谈,社会工作者通过案主的态度和言语仔细观察,社工决定每周定期并坚持去看望老人,运用个案开展工作。经过长时间的与老人接触,老人逐渐接受社工和邻。此次探访中,社工特意找到社区居民代表H女士,希望他可以带动小区居民主动去关心、帮助老人,从而减轻老人的孤独感。现在老人没有事就会主动走到小区院里和居民聊天,彼此作为各自的倾听者和诉说者。现在老人明显比以前更加开朗,也结交了小区其他老年朋友,个人的社交圈明显的拓宽了,也积极参与社区举办的各种活动。

(二)案例二:

访谈案主是一位高龄独居老人,吴爷爷,重庆本地人氏。案主患有严重的眼疾,行动不便。老人退休金较为优渥,曾经入住过养老院,由于养老院服务质量差,原有的饮食、起居以及生活方式无法得到满足和支持,老人难以适应养老院的生活,最后决定选择回归家庭养老。虽然子孙会定期看望他,但老人因为自身健康原因,根本不能参与正常的社会活动,被迫从社会生活中撤离,与之相关的社会支持网络体系单一,薄弱,稳定性较差。

通过之前几次与老人的交谈,可以发现案主具有一定文化,说话条理清楚。故社工采用缅怀疗法,通过带领案主进行往事回顾,从过往中的获取成就感,从而打开心,探访人员包括案主,社工,以及居民自治委员会社区积极分子何利君阿姨。在前后至少六次的访谈时间里,老人频频赞赏何阿姨平日对他的照顾,通过老人对社区阿姨的赞扬,透露出安慰。我们能够深刻理解到作为社区活动积极分子何阿姨的热心和不易。

四、社区工作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

(一)促进居民“四个自我”的形成

社会工作崇尚“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强调开展这次社区居民需求调查就是为了实现以社区居民的利益、需求为本,以预防、治疗和发展的服务模式唤起居民自治的积极性,促进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目标的实现。

(二)提高社区居民参与意识

在此次调查中,可以发现社区居民的参与性较低,但他们的社区生活确是单调乏味的。社工入驻到社区后,就将立足于社区居民的需求出发,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技能,为居民提供科学化与精细化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培养自治能力。

(三)建立完善的活动机制

一套完善的活动机制,比如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在活动定期开展同时仍让居民对活动抱有新鲜感,尤其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应充分开展具有较强覆盖性的社区活动,这样能够扩大社区活动影响力,吸引更多社区居民融入,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活动有效实现其既定目标,提高活动连贯性。增强居民参与意识,为居民自治打下基础。(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参考文献:

[1]宋林飞.西方社会学理论.[M].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2]文军.社会工作模式:理论与应用.[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

[3]魏成.社会工作者介入社区服务的路径――以B市Q区的个案为例.[D].西北师范大学.2012

[4]赵静.专业社会工作在社区服务中的嵌入性发展.[D].西北大学.2015

[5]胡俊.社会工作介入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模式探索――以深圳市X社区为例.[D].郑州大学.2014

[6]闫丽.社会工作介入社区服务的经验分析――基于深圳市C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的实践反思.[D].云南大学.2013

[7]何筠.关于发展社区服务的思考.[J].青年思想家.1997:18-20

[8]霍立珠.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排斥与社会工作介入―以S市D社区个案为例.[D].吉林大学.2013

[9]梁赋.试论社会工作方法在社区矫正中的运用.[J].2010年3月第3期

[10]马贵侠.社会工作方法在社区工作职工的应用――以合肥市标准化示范社区建设为例[J].社会工作方法.2011

[11]李杰伟.社区工作方法在改进社区服务中的实践研究――以昆民是某“村改居”社区为例.[D].云南大学.2014.

第9篇

一、重要意义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二、基本任务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普遍展开,同时积极向农村社区推进。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国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监督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社区依托乡镇敬老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资源,力争80%左右的乡镇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1/3左右的村委会和自然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

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坚持依托社区。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推开;坚持社会化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应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地研究制定本地城乡社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并把它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合理配置资源。各级政府应转变职能,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加大投入,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各级政府要统筹考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运营管理等问题,合理配置资源。有条件的地区可针对性地设立专项资金,开设资助项目,探索适应当地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三)贯彻落实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四)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按照当地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实际需要,协同各个部门,整合资源,在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基础设施,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服务。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接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采取派专人上门包护,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多种需求。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

(五)加强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要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认真实施专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科学界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职责,加强对社工专业人才的吸纳与培养。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等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要逐步改善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紧密结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实行,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落实相应的物质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要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六)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按照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与企业、事业、社团分离的原则,对居家养老服务中能够与政府剥离的服务职能都要尽可能交给社会组织和非营利机构去办,交给市场和企业去办。各级政府应积极培育、规范管理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

第10篇

[关键词]城市空巢老人;供求矛盾;养老保障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1 ― 0064 ― 02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我国传统的联合型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家庭结构逐渐趋向核心化,呈现出“四二一”的特点:即四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一对夫妻要承担扶养四个老人的责任。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家庭结构小型化导致空巢家庭大量出现,空巢老人数量不断增多。空巢老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之一,在应对社会危机以及抗风险能力方面比较脆弱,因而在养老、医疗保健、社会救济和帮扶等领域需要更多的资源供给和社会支持。

早在20世纪70年代,欧美国家就有学者针对空巢老人进行研究,存在较为成熟的经验。当前,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随着人口流动速度的加快、家庭结构呈现小型化的趋势、独生子女增多、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家庭空巢化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制定社会保障和救济政策必须要予以考虑和重视的一环。

据《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数据显示,我国老年人口高龄化日趋严峻。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在2013年2300万的基础上,将增加到2050年的1.08亿,2054年达到峰值1.18亿。在如此庞大的老年群体中,空巢老年人口占老年总人口的一半。未来,空巢老年人口比例预计将突破70%。城市空巢老人群体因其生活方式、生活空间的多元化以及社会角色的转变和社会认同的迁移出现了严重的心理问题,导致其缺乏相应的生活照料和精神照顾,进而引发了“空巢危机”。因此,针对当前城市空巢老人出现的心理问题,需要运用多种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技巧介入空巢老人的日常行为、情感生活、社会交往和社会支持系统,帮助其缓解心理压力,恢复社会功能,促使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良性回归。

一、城市空巢老人的相关研究

(一)空巢老人概念的界定和类型的划分

空巢老人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空巢,一个是老人,学界中对空巢老人年龄的界定依据的是老人的生理年龄,60周岁以上的公民为老年人,这在学界已经达成一致。对于何为空巢,学者众说纷纭。有学者将某些的家庭结构形式包含其中,认为空巢家庭是指无子女或者虽有子女,但子女在长大成人后离开老人另立门户独立生活,而老年人则独自一个或两人独自生活的家庭。(肖结红2006,赵芳2003,李爱芹2007)。〔1〕对于空巢家庭的分类,穆光宗将其分为“纯空巢”家庭(单身或者与配偶同居)和“类空巢”家庭(子女不在身边但有其他亲属)两类。〔2〕

(二)关于城市空巢老人形成的因素研究

空巢老人形成的原因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不同的论述。李克在《空巢立爱巢有多远》一文中提出了几点原因:(1)居住条件的改善和社会经济的进步;(2)向往拥有平静时间和自由空间;(3)计划生育政策和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4)家庭结构趋向核心化;(5)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落后和不完善;(6)机构养老以及社会养老形式发展落后(李克,2004)。〔3〕

同时,空巢老人心理问题的形成与子女、父母之间的居住安排和亲密关系具有相关性。鄢盛明等人的研究表明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居住安排对子女在料理家务等日常活动、给予父母经济支持以及给予父母情感支持三个方面提供赡养的可能性有显著的影响(鄢盛明,2001)。〔4〕

(三)关于城市空巢老人心理和精神健康状况的研究

当前,空巢老人心理健康状况令人担忧。空巢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生理功能逐渐衰弱,对他人的依赖性日益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和抗打击能力也越来越脆弱。另外,在研究空巢老人心理健康的基础上,一些学者还研究了空巢老人的精神赡养状况。其中,梁艳结合前人的研究与自己实地调研的资料,在其文章中指出,精神赡养包含3个维度:人格的尊重、成就的安心、情感的慰藉。最后得出如下结论:距离(指空间距离与血缘距离)可以让子女更孝顺父母;女儿是不是“贴心小棉袄”与其是否对父母承担主要的养老责任密切相关(梁艳,2007年);〔5〕吴雪在《空巢老人生活质量的影响因素及对策》一文中指出,配偶是老年人的主要精神支柱。丧偶后,空巢老人原本的生活会受到严重的冲击和影响,不仅给他们晚年的物质生活带来极大的不利,更会给他们带来重大的精神创伤(吴雪,2004)。〔6〕

二、城市空巢老人心理问题的基本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一)城市空巢老人的服务需求与有效供给之间的矛盾

空巢老人不仅需要物质上的照顾,更需要精神上的关怀。长期困扰空巢老人的孤独、苦闷情绪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空巢老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交往能力。一旦不良情绪转化为严重的心理问题,则会对空巢老人的生存和生活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城市空巢老人的服务需求亟待得到满足。与此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组织提供的医疗和养老服务并不能够有效的满足城市空巢老人的服务需求,服务资源的有效供给存在巨大的缺口。社会公共资源的有限性和需求的扩张性形成了供求矛盾,这一矛盾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大背景下的产物。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资源供应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对社会服务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要运用新办法和新思路突破原有的制度体系障碍,逐步化解供求矛盾。

(二)城市空巢老人心理健康日益被重视,社区服务成为主流

城市空巢老人因缺乏精神慰藉和情感寄托会出现生活压抑、苦闷等情绪,承受着巨大的精神痛苦,一些新闻事件诸如“坐公交车打发时间”、“买菜谱吸引儿女回家”、“老人打110求聊天”甚至绝食自杀常常见于报端,“老无所为”、“老无所乐”的困境,已经成为一个老年群体的隐痛。

城市空巢老人问题已经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老人不仅需要物质上的照顾,更需要精神上的关怀。各级地方政府在关注城市空巢老人医疗健康和生活状况的同时,也要注意到城市空巢老人的心理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各地区利用本社区的资源和人才优势,建设社区服务机构,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爱老、护老活动,为空巢老人带去关怀和问候。作为一项基本的惠民政策,对空巢老人开展社会服务和支持,不仅能够改善空巢老人的生活状况和质量,而且也符合国家和谐社会建设的治理理念和以人为本的基本方略,切实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各级政府和社区也通过社会养老和保险制度来解决空巢老人的经济供给、医疗药费和基本生活照料等问题以缓解空巢老人的生活压力,以务实惠民的政策和态度为空巢老人提供社会服务,让空巢老人共享改革成果。

三、解决措施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和家庭结构的核心化、小型化,空巢老人大量出现。空巢老人不仅面临养老和生活照料问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忍受着“精神危机”,由此导致家庭危机甚至社会危机的出现。如何从根本上打破“老无所乐”的困境,充分满足城市空巢老人的物质需求、生活照料和精神照顾需求,是当前政府制定养老和医疗政策所要考虑的。因此,需要探索一条科学、合理的有效路径,有效的解决空巢老人心理问题,恢复并保护空巢老人的身心健康。

(一)切实加强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针对当前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存在的诸多不足之处,社区养老日益成为新的养老方式。依托社区充足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完善生活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多样的养老服务;建设城市社区老年活动中心,使之成为综合性的“为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娱乐、休闲、餐饮和临时休息场所,让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推进老年协会建设,发挥老年人的优势和特长,缓解其心理压力和“心理不适症”,恢复其社会支持系统和自我认知功能。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社区养老保障和救助制度

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拓展养老保障的服务范围,构建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让更多老年人早日享受到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积极研究解决城市社区“应保未保”问题,扩大养老保险和养老服务的保障面,提供经济支持,尽快建立和完善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养老保障政策可以适当向老年人优惠倾斜,重点对高龄、空巢、低保家庭的失能、失独老人等特殊对象提供社会救助和医疗服务,提供日间托养、短期寄养、配送餐等服务,让老人能够“老有所养”。

(三)完善帮扶机制,社工组织扶老助困

社会工作者积极组织各类“送温暖”活动,倡导社会互助,积极开展志愿活动。建立社区内外的联动机制和帮扶机制,动员和组织社区干部和社会组织积极与空巢老人、高龄老人结成帮扶对子,开展一帮一、一帮多、多帮一的帮扶服务,在物质上给予帮助,精神上予以安慰,帮助空巢老人融入家庭,缓解空巢老人心理压力,让老人安度晚年。

(四)多措并举,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环境

解决城市社区空巢老年人的身心健康问题,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关怀,全民参与”的方针,动员社区和社会各方的力量做好空巢老人的养老和服务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参 考 文 献〕

〔1〕李爱芹.城市空巢老人的生活状况与社会支持实证研究――以徐州市为个案〔J〕.社会工作,2007,(03).

〔2〕穆光宗.老龄人口的精神赡养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04):124.

〔3〕李克.“空巢”离爱巢有多远.新闻,2004,(10):24-25.

〔4〕鄢盛明,陈皆明,善华.居住安排对子女赡养行为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J〕.2001,(01):130.

第11篇

[论文摘要] 老龄化社会背景下,养老问题日趋严重。但中国现有的社区为老服务体系尚未完善,这为外展工作在社区为老服务中的运用提供了广阔的介入空间。外展工作的突出特点就是“向外扩展”,即社会工作者主动走出机构,识别并为那些需要接受辅导的服务对象提供适当服务。因此,将外展工作运用于社区为老服务,既能扩大社区为老服务的服务范围,照顾到老年人的多种需要,又能缓解老年社会福利资源有限性所带来的局限,因而具有重要意义。

据2005年底全国百分之一人口抽样显示,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到10.5%。根据联合国的统计标准,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日趋严峻。然而,社区为老服务却尚未建立起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制。这为外展工作的运用提供了介入空间。

一、外展工作的内涵

所谓外展工作,其突出特点就是“向外扩展”,即社会工作者主动走出机构,识别那些需要接受辅导的服务对象,通过主动与他们建立关系,使他们明白自己的处境与问题所在,从而提供适当服务,加强他们面对及解决困难的能力。外展工作和其他机构的工作相比,其提供服务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接触服务对象的具体方法上,采取工作者主动出击的方式,依靠工作者个人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寻找并识别工作对象,通过提供相关的服务,避免当事人问题的严重化。这种工作方式使外展工作具备了很多常规服务所不具备的特点,例如:

1.自然的工作环境:外展工作通常由外展社工主动到服务对象经常聚集的场所提供服务。因此,和机构的环境相比,外展服务的工作环境比较自然。

2.自然的工作手法:外展社工常会采用一些外表看来自然的工作手法,如搭讪闲谈等。

3.自然的社群:外展的服务对象常是一些自然组合的群体或在自然场所的个人。

因此,外展工作手法的运用有助于发现有潜在需要的服务人群,能扩大受益群体的范围,应该和其他机构的常规服务相结合。

二、社区为老服务应用外展工作的必要性分析

外展工作介入社区为老服务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社区为老服务资源的相对匮乏需要外展工作的介入。有数据表明,全国85%以上的老年人有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意愿。为此,我国城市社区多实行以居家养老为依托、以社区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模式。从现有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状况来看,城市社区中只有很少的老年日间服务机构。然而,调查显示,我国城市中48.5%的老年人有各种各样现实的养老服务需求。目前,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总的满足率只有15.9%。因此,社区中的为老服务资源较少,无法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社区为老服务资源的相对缺乏需要外展社工的介入。外展社工介入社区为老服务后,可以通过运用专业知识及有计划的服务,灵活上门,主动服务,以协助老年人实现居家照顾,缓解为老服务机构的缺乏与老年人需要间的矛盾。

2.老年人的相对贫困状态需要外展工作的介入。尽管我国已建立了退休保障制度,但由于老年人的退休保障金相对有限,且又失去了劳动能力,因此,许多老年人都处于相对贫困的状态。社区中的服务机构基本上都是赢利性的,提供的服务越好,收费也相对越高。老年人单一的经济来源制约着其接受机构收费服务的程度。外展社工的介入,可以提供无偿或低偿的服务,以此满足部分有一定有偿能力的老年人的需求。同时,更可以通过主动出击,寻找到那些长年在家不到社区中的没有偿还能力的贫困老人;可以通过有计划的到他们家里来为这部分人开展持续照顾服务;并且可以通过呼吁,让外界了解这部分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为他们申请援助,改善他们的生活。

3.老年人多种需要的满足需要外展工作的介入。老年人对养老的需求千差万别,在提供养老服务时不能搞“一刀切”。但我国社区养老服务尚未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养老服务社会化机制。例如,根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的不同,分为精神慰藉型养老机构、休闲康复型养老机构、临终关怀型养老机构等。外展工作介入社区后,可通过外展社工的主动联络辨识不同老年人的不同需求,进而有针对性的提供服务。

总之,外展工作在社区为老服务中的应用不仅可以让那些有机会到机构当中的人得到服务,也能让那些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去机构的老人在其家中就能够得到养老服务。

三、外展工作在社区为老服务中的应用步骤及策略

外展工作在社区为老服务中的应用主要是指社工走出服务机构,通过到社区中和老人家中去主动发现需要服务的长者,与之建立联系,使其了解将面临的问题,并为之提供专业的服务。工作的开展通常要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了解服务对象阶段。社工在开始时的主要任务包括:与区内有关团体如居委会,有关人士如社区中的积极分子等建立工作关系,了解所在社区的基本情况。以此掌握本社区中老年人的基本情况;知晓老年人经常聚集的地方。工作关系在此阶段并非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外展社工需要此等团体或人士的协助,支持及转介工作对象。其次,辨识服务对象阶段。在外展社工通过初步了解,以及经有关团体或有关人士的转介,对工作对象及其聚集情况有所掌握的基础上,外展社工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服务对象的辩识。外展社工会选择一些外表看来较需要外展服务的社群或个人,开展系统性的观察和接触。再次,辅导阶段。经过上一阶段的介入,服务对象对外展社工的信任及接受程度已有了一定的基础,外展社工与服务对象的关系已建立起来,此阶段的工作就是订立并实施适当的服务计划,协助服务对象满足其需要以预防问题的出现。最后,结束阶段。外展社工要协助服务对象巩固其在服务过程中所得到的效果,减少此类问题的再现。

在外展工作应用过程中应重点采取的工作策略包括:

1.由于外展社工在社区中是外来者,社区居民对外展社工的角色及目标都不清楚,对工作的理解与宽容度不同,所以在建立工作关系的初期,外展社工要有面对服务对象的试探行为的意识。此种意识的缺乏,将不利于工作关系的建立。

2.由于相当数量的服务对象没有觉知自己的处境,主动性低,且外展社工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不是来自必然性,外展社工要充分建立起和服务对象的信任关系。这是工作关系建立的基础。

3.由于外展社工通常会以自然的方式去结识服务对象,不以公文手续等突出契约的关系,因此,外展社工需要额外设法令服务对象建立起专业工作关系的意识。

4.考虑到老年服务对象特殊的心理需要,外展工作的终结要格外强调技巧,即有计划地帮助服务对象由受助的状态过渡到脱离外展社工的独立状态,渐进的将已建立的工作关系终结。

总之,外展工作的特殊性可以有效弥补现有社区为老服务的不足,扩大社区为老服务的服务对象范围,对于更好的应对老龄化社会带来的挑战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第12篇

一、引言

滁州是安徽东部,占地1.33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00万,2015年人均GDP达32634元(折合5240美元),在安徽省16个地市中排名第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在全国较具代表性,目前,滁州这样的中小城市占全国3/4。

社区居家养老的理论和实践从上个世纪八十年开始至今已经经历了从开始的理论探索如今的实践、有了初步的积累。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已经提上了政府的工作日程。

二、滁州市养老服务现状(人口现状、老人养老生活现状、养老服务现状)

2015年,滁州市总人口为449.1万人,60岁以上人口82.7万,占总人口的18.4%,65岁以上人口46.2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1.52%.按照国际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便定义为老龄社会,滁州市已经超出4.52个百分点,已经进入老龄化时代。

2015年,全市养老机构共有77家(有法人的),收养人数7245人,以五保老人、失能老人为主。绝大多数的老人是与子女同住或者单独居住由子女在生活上给予照顾。(以上数据为滁州市统计局2015年统计数据)

目前滁州城市社区养老设施共有32个,农村养老设施(农村幸福院)144个。政府一方面加大了对养老的投入,同时,为了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也做出了很多努力和探索,比如把社区居家养老和社区医院结合,为老人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探索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对养老从业人员进行基本技能培训,以提高服务水平;以项目的方式引进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事业等。

三、目前滁州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供需的矛盾。一方面,老人需要养老服务;另一方面,目前滁州的居家养老主要依托社区、居委会,提供的也主要是一些基本的生活服务,且内容单一,由于人员、场地、资金等方面的原因,养老设施不足,而且由于绝大部分社区养老设施单纯依靠政府补贴,功能单一,不能满足老人的实际需要,也无持续发展的功能。

其次,养老服务业需要大量的从业人员,但目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基本是无业人员和下岗人员,普遍文化水平低而且缺少基本的职业培训,这也是造成养老服务总体水平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目前的社区养老服务的经济支持主要来自政府的投入,资金来源单一,有限的投入限制了服务水平也限制了整个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第四是组织和监督机制的缺乏。目前滁州市的养老服务缺少有力的专业组织机构。作为养老服务的外部组织机构,政府的主要制定养老政策的、购买养老服务、监督养老服务的实施过程,社区和居委会作为养老服务的具体实施的组织机构,其本身的行政属性使得养老服务只是其一个附属职能,加上本来人员不足,在具体组织实施养老服务时就显得力不从心。

综合以上几个方面,目前滁州的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不外乎人力、物力、财力、组织监督等方面,这也是目前在中国的养老服务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四、如何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如何解决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

养老服务业人员不足、从业人员水平不高从而造成了服务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决定了整个行业的水平,因为,归根结底养老行业是服务业。如何解决目前养老服务业人力资源问题?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壮大志愿者队伍并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开展邻里互助等等都是有效的方式。发达国家和地区也有一些经验可以借鉴,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上海虹口区提篮桥街道开设了“时间银行”,把志愿者的服务时间进行“储蓄”,这也是对志愿服务制度的灵活利用。

完善志愿服务制度是解决人力问题的有效途径,如何完善?笔者认为,社区居家养老的理念应该得以充分的体现。充分、灵活地利用社区的人力资源解决这一问题可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养老不仅是政府、机构、社会的事情更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情。每个人都会老,如何让个人在老后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养老服务?这是解决养老服务人力资源问题的出发点,因此,充分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完善志愿服务制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

(二)如何解决经济投入问题

目前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的投入,社区养老服务主要还是靠政府扶持和推动,近两年在市区也出现了个别以上门服务为主的养老服务机构,但服务能力有限。目前陆续有社会资本进入养老市场,但如何平衡社会资本的盈利性和养老服务的公益性、福利性,这是社会资本在进入养老市场时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也是政府在引入社会资本时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滁州这样的小城市,经济尚不发达,未富先老的局面使得养老事业举步维艰,人们对于养老事业缺少必要的认识和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拓展资金来源渠道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三)组织和监督

目前滁州的社区养老服务外部组织机构是政府(市政府-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由于社会组织缺乏,志愿制度不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极为有限也缺少必要的监督。这也造成了社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作用不能凸显,人们还没有树立“社区”的意识。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壮大志愿者队伍;在政府和居委会之外成立第三方养老服务监督机构;提高社区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让人们意识到自己不仅是“单位人”更是“社区人”。丰富的组织机构和有力监督是完善养老服务机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物力也就是养老设施

养老设施匮乏的首要因素是财力不足,其次则是社区建设的短视行为即在城市建设和社区建设规划中必要的配套设施不足。养老设施不足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另外,由于受人员、场地等条件限制,有限的设施尚不能充分利用。

政府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加大了投入,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目前的养老服务体系问题仍然很突出,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整个养老体系缺乏长效发展机制,各种力量之间缺少联动、配合。

五、结语

银潮已经来临,未富先老使得养老服务举步维艰。作者对安徽滁州市区的养老服务进行了广泛的调研,感触极深。在社会组织极度缺乏、志愿服务制度不完备、经济尚不发达、各方面资源相对贫乏的形势下,如何提高养老服务的水平和质量,让辛苦一生的老人能够老有所养、安度晚年?这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个系统,要建立起有效的发展机制必然是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家庭乃至个人的有效联动。长效发展是养老服务的生命线,这也是政府在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的过程中需要着重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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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陈宁.我国城市社区养老问题研究[D].吉林财经大学(2011)

[4] 高琦.我国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资源整合与优化研究[D].广西民族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