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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

时间:2022-03-04 08:15:1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

第1篇

关键词:人民银行 履职审计 转型

中图分类号:F839.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7-171-02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经过试点后,推出了一种新的审计形式——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经过这几年的审计探索,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已成为人民银行内审部门最主要的工作形式之一,并已逐渐成为人民银行内部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随着内审转型工作的深入推进,如何进一步深化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便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的必要性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试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领导干部在一定时期内履行业务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的活动。

1.领导干部履职审计有助于促进各级人民银行更好地履行中央银行职责。随着改革和发展的深入,人民银行在实施维护金融体系稳定、金融宏观调控、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构建和谐金融生态、促进经济稳健发展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职能更加重要,得到的关注也越来越多。因此,有效维护人民银行自身的信誉和形象,就显得越来越重要。领导干部履职审计以领导干部为审计对象,以业务和管理活动为审计内容,基本涵盖了体现人民银行主要职能的各项业务,通过审计活动可以更好地促进人民银行各级行依法、充分、有效地履行职责,促进央行各项工作水平的提高。

2.领导干部履职审计丰富了干部监督的内容,有助于领导干部加强自律、拓宽了干部监督渠道,提高决策和管理能力。通过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可以发现被审计单位在管理决策、内部控制、工作运行、业务操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既发现问题又肯定成绩,在查处和纠正问题的同时发挥正向引导作用。特别是履职审计将发现的违规问题与有关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职责挂钩,全面落实问题责任,履职审计得出的结论可以为干部考核和使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对完善干部监督考核机制具有重要的作用。

3.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符合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内审作用,提高内审工作的水平和层次。领导干部履职审计体现了“人与事结合”、“权利义务与责任结合”,拓展了审计领域和空间,较之以单纯业务活动为重点的其他审计,将审计内容拓展到了复合的管理活动,与国际上通行的“绩效审计”更为贴近,具有管理审计的特点,有利于内审部门强化自身特色,促进业务发展。同时履职审计突出审计时效,监督关口前移,对风险隐患进行预警,及时发现不足,促进问题及时得到整改,既有利于被审计单位的风险防范、价值提升,有利于被审领导干部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履职能力,也有利于发挥内审的监督作用。

二、制约领导干部履职审计深入发展的因素

1.配套制度滞后,审计内容不全面。为了加强对人民银行各级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总行制定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试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指南》,就履职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和程序、责任认定与处理进行了明确,但对于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审计周期等有关规定比较模糊,配套制度和程序也不完善,尤其是对于同级监督方式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单位往往都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实施,同级监督工作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同时,领导干部的廉洁勤政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在审计内容中没有涉及,缺乏对上述重要内容的审计,内审部门做出的评价结论是不全面的。

2.审计评价难以准确把握。目前仍然缺乏一套科学、完整的履职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对领导干部履职审计评价的评价标准、用语规范等做出明确规定。履职审计报告中对审计对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取得的实际成绩,多使用鉴定性或结论性的语言,而采用客观事实和具体数据说话较少,甚至存在超越审计权限和范围、狭隘片面、只涉及事不涉及人的简单评价。同时,由于内审人员对审计对象如何评价无据可依,缺少定量评价,主要取决于自己的主观判断作出定性评价,存在一定的主观随意性,不同的被审计对象之间也缺乏可比性,不仅影响审计评价的有效性,还易带来审计风险。

第2篇

一、 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包括交通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从业人员正当的合法权益。

三、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本单位经营、服务的重要位置,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预警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每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四、 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责任制要求逐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并定期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人员。

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2)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严格对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品的管理。 (3)确保消防设备系统正常运转,落实消防责任制,做到人防与机防的有机结合。 (4)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安全运营。

(5)加强治安防范,确保本单位内部物品及所管理的物业安全,防止各类治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6)锅炉、电梯、机械加工设备等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加强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的复训再教育,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八、关心员工利益,解决员工实际困难,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和休息条件。

九、各单位每月向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内容要求和时间要求,每半年严格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由行政负责人签署后上报总公司。

十、考核期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公司将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公司将予以奖励。

十一、责任书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两年,每年年终进行考核。

第3篇

在全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政府副县长李淑艳

同志们: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源头治超是省里的统一部署,也是"三车"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车辆超限超载,对道路、桥梁的破坏性很大,同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构成很大威胁。为提高全县道路的完好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抓好"三车"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力推进源头治超工作。县政府业已成立**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县交通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治超措施,研究工作方法,及时掌握情况,当好政府参谋。县公安、安监、监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有序推进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的治超工作。特别是公安、交警部门,要继续牵头抓好"三车"整治工作,加大对县城路面的管控力度,决不允许超载车辆从城区道路穿越,对"三车"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法规上限规定进行处罚。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本次源头治超采取向石料生产企业派驻安全监督员的办法,即向每家石料生产企业派驻3名安全监督员,其中县牵头部门安排2人、所在乡镇安排1人。县牵头部门为主要责任单位,所在乡镇为协同责任单位,由县牵头部门包片或包乡镇负责,县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全县现有石料生产企业42家,其中店埠镇15家、桥头集镇12家、长**镇4家、石塘镇5家、包公镇3家、古城镇3家。具体分工是:县公安局负责店埠镇,县交通局负责桥头集镇、长**镇,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石塘镇、包公镇,县农机局负责古城镇(见附表)。县安监局要迅速召开各砂石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砂石企业必须配备称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登记等有关规定。

三、严明纪律,严格执法。县牵头部门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正确处理好本地本单位工作与源头治超的关系,保证所抽调的安全监督员能全身心地投入源头治超工作,对参与源头治超的人员要给予必要的车辆和经费保障。2010年6月18日起,县牵头部门和所在乡镇所有安全监督员必须进驻到砂石开采企业,进驻时间暂定两个月。安全监督员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轮流驻守,要重点把好两个时段,即每日11:30——14:30和18:30-次日6:30。所在乡镇要组织村居干部参与监督、协助看守,并为县牵头部门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安全监督员不仅要在岗在位,而且要履职尽责。要督促石料企业配备计重设备,对进出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督促石料企业禁止为无合法经营手续的货运企业或黑头车装载货物;负责将企业超装、车辆超载等违法违规情况在第一时间向机动处置组报告。机动处置组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见附表),接到安全监督员的情况报告后,机动处置组要迅速赶往现场,对违规企业进行教育、处罚,视情做出停业整顿、公安部门停供炸药等处理决定,同时县环保、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一并介入调查。

四、加强督查,严格奖惩。督查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县监察局(纠风办)、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派员参加,成立3个督查小组(见附表),分片包干对安全监督员进驻和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小组要**度、不定时地进行督查,每天要将督查情况报送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在源头治超专项行动期间,县牵头部门、所在乡镇负责人、安全监督员、机动处置组、督查巡视组人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负责任、擅自离岗、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在全县通报批评,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责任。县监察局要制订安全监督员的考核奖惩办法。对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较好、治超成效显着的单位,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出现源头治超失控的单位,县政府将视情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五、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县牵头部门、所在乡镇要通过印发明白纸、出动宣传车、发送手机短信、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向砂石企业主、运输企业主、货车驾驶员广泛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性,营造"人人支持治超、人人谴责超载、人人讲究文明"的良好氛围。县宣传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县电视台对治超工作要进行跟踪报道、现场采访,**报社要开辟"治超在行动"专栏。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传真:7711266)、县"三车"整治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管大队,传真:7737529)要及时收集、汇总治超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编发简报,通报信息。

第4篇

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年全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77人,其中工矿企业不超过3人;事故起数比去年有所下降;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指标分解情况详见附件1)。

三、目标考核主要内容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效。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并通过签定责任状(书)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乡镇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作经费有足够保证。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各乡镇安全生产达标;各企业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五)加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管理,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进行全面普查、建档。当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知情率、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重特大事故隐患根治率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100%。

(六)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达100%;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七)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评价和评估率不低于9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审查验收率100%。

(八)深入开展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城市燃气和液化气瓶、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九)完善本辖区或本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逐步建立健全本地区应急救援体系。

(十)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各类事故,发生事故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结案,结案率达100%。建立和完善事故统计上报制度,及时准确向县安委会上报各类报表。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县安委会已制定下发)。各责任单位上半年和年终,应对照《考核细则》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书面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在年底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按“考核细则”和签订的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县安会办公室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将考核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由县安委会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同时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相关主管部门。

(二)考核等次考核按满分1000分计,分四个档次:

优秀:等于或高于900分;

合格:等于或高于800分、低于900分;

基本合格:等于或高于600分、低于800分;

不合格:低于600分。

(三)奖惩方法根据考核等次,决定奖惩办法如下:

优秀:返还全部风险抵押金,奖励风险抵押金数额的40%,并在全县通报表彰。

合格:返还全部风险抵押金;

基本合格:扣减40%风险抵押金,返还60%风险抵押金;

不合格: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

奖励资金来源为: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返还各单位的风险抵押金和奖励资金作为各责任单位的安全奖励资金使用。扣减的风险抵押金纳入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被考核责任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及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责任单位或其管辖范围内当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乡镇安全生产管理不达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五、强化目标管理

(一)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及目标管理主要内容,以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行分解落实。

第5篇

由于全县中小学片区的重新设定,按照工作实际和“一岗双责”的要求,现将局领导和机关干部(含片区教育工作联络点主任)联系片区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维稳、等工作作出如下调整。请大家认真履职,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局领导分工

李健: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第一责任人;

魏开阔:联系大树、城关片区及县中、实验小学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

何发:联系麻柳、赵家片区及县三中、麻柳中学、新*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

孙韵:联系亭子、堡子片区及县职高、凤凰职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

王光荣:联系碑庙片区及县二中、县四中、城南学校、全星职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

潘光玲:联系石桥片区及石桥中学、逸夫小学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

陈静平:联系管村片区及杨柳垭小学、实验幼儿园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

二、股室分工

办公室、档案室:联系大树片区及实验小学、逸夫小学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责任人:李明雄、钟萍;

法规股:联系碑庙片区及凤凰职校、全星职校、巨全双语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责任人:张涛;

计财股:联系赵家片区及杨柳垭小学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责任人:李瑞华;

政工股、党务办:联系城关片区及县职高、县二中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责任人:黎仕华、于安华;

教育股、督导室:联系麻柳片区及*县中学、麻柳中学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责任人:柏子富、李杰;

安全办公室:联系亭子片区及县四中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责任人:李其硕;

监审股:联系石桥片区及县三中、石桥中学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责任人:吴光前;

经管办:联系管村、堡子片区及城南学校、新*学校、实验幼儿园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责任人:高学万。

三、局机关干部分工

*

四、联络点工作要求

(一)联络点除完成教育局统一安排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外,要把抓好辖区民办教育机构安全、维稳、工作列入重点。

(二)联络点要定期不定期深入学校检查督办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及开学工作,针对不同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督办。

(三)联络点督查辖区学校(含民办学校)工作的分工安排意见于9月10日前书面报局办公室、安办、监审股备案。

五、总体工作要求

(一)局领导和机关干部要定期或不定期深系的片区及学校指导督查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每学期必须保证两次以上到联系学校全面督查),每次督查必须将督查情况填入统一制发的工作笔记本和督查表册备查。

(二)督点包括学校制度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学校构建筑物及食品卫生、消防、交通等隐患排查,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廉政文化教育,综合治理、维稳、、周边环境等方面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不稳定因素等情况要及时报告联系片区局领导。

(三)局办公室、安办、监审股定期抽查联系学校人员的督查工作记录,机关干部联系督查学校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全年工作考核内容。

(四)学校出现安全事故,需要协助调处的,联系人员要及时赶赴学校,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努力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六、纪律要求

局机关干部联系督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及开学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联系、谁督查”和“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承担相应责任”的原则。凡因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督查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不稳定事件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实行“倒查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6篇

目前,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方参建责任主体,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定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地消除了施工生产事故隐患,遏制了事故的发生。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仍然与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目标存在较大差距,亟待我们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提升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当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方式方法不力,监管责任不能有效落实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安全监督工作由过去实物安全监督为主向以参建责任主体行为监督为主转变,作为监管部门就应对建设、监理、施工等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好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和秩序,让参建责任主体真正负起责来。而目前的安全监督工作仍然是对施工现场施工用电、防护措施、施工机械安装情况进行监督,扮演的是像“保姆”一样代替企业做本应由“企业负责”的工作,形成错位。加之安全监督机构属于授权执法,多数挂靠于质量监督机构,使安监机构变成附属机构,工作经费得不到地方财政保障,没有财力购置先进的安全监测设备,人员得不到及时培训,素质不能适应发展需要,仍然停留在眼看、手摸、鼻闻的最原始感官估量阶段,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手段,无法起到有效的监管作用。

(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要工作要体现在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方主体责任履行方面,从笔者日常监督管理角度看,参建主体单位履职不力,着重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工作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存在着:工程发包过程中,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施工队伍;或不按规定支付安全费用,导致施工企业无安全经费;或压缩合理工期,使工人长期加班造成疲劳作业引发事故。在各地同时还存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缺乏有效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把其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转嫁到施工企业头上,规避或减少了监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

2.施工企业存在市场行为不规范,大部分项目经理存在挂靠现象,导致真实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实际项目负责人又不懂安全规范标准;对应该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配备,即使配备了也是身兼多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法规和标准意识差,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经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不到位,有的项目虽采取了防护,但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起不到应有的防护作用。加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民工大量涌入市场“门槛”低的建筑业,不少农民工未经企业组织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进行了培训,但培训流入形式,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农民工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再加上其流动性大,且缺乏合格的上岗培训教育,在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大量事故的发生成为不可避免的不争事实。

3.监理企业在监理中,未对企业的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批,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安全管理知识,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不清楚、不熟悉,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现了隐患不责令整改,对于施工企业不按期组织整改或整改不力情况,不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行业监督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未能真正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三)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企业和责任人的调查与责任追究不力

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未能及时按照“四不放过”和“惩防并举”的原则进行追究。客观上,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人为”的死角;同时,也给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而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尤其是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以侥幸心理,认为麻痹大意、违章指挥、违章施工和监控不力不会得到追究和受到严肃处罚,从而使存在重大隐患和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未能认真吸取教训。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

(一)转变监督工作模式,落实监管责任

作为政府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导则》要求,切实执行层级监督、重点监管、重点监控等制度,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超前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加大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执法监督力度,转变传统监督模式,通过“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从工程报监时严格准入制度着手,对“三无”(无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无相应施工资质、无施工安全措施)的企业,予以清除;采取“程序控制”、“行为控制”、“跟踪控制”方式,按照狠抓开工前资料审查、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安全保证组织体系的建立,施工现场阶段性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评价审核等工作,对工程项目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专项检查;全面开展“一保三防”(保证安全投入,防止坍塌、高处坠落、起重伤害事故)专项治理,建立施工监理等参建责任单位“不良记录”档案,利用新闻媒体和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定期向社会公示。遏制建筑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产生。积极主动抓好拆除工程、工业园开发区建设工程、村镇私房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等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督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监督方案,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确保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督工作到位,切实扭转其事故高发的状况。

(二)强化对参建责任主体单位安全行为监督

1.对建设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重点是根据合同按时足额支付给施工企业安全措施经费情况;检查其是否存在明示和暗示施工企业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防护用品、机械设备等行为;检查建设单位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有压缩合理工期的行为等。

2.对监理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停工令及整改结果情况;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监理单位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3.对施工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其安全保证体系建立;责任制的建立及考核;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到位;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并演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专项检查验收记录、档案;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隐患整改、安全教育等活动的实施状况。

(三)加大违法、违章、违规行为和事故的查处力度

第7篇

工作述职,首先应对业绩以及职责有一个明确陈述。重点是把履职经验与组织分享,否则向老总一个人汇报就可以了。总结、提炼你过去一年有哪些成功的经验。通过成功经验的分享,本身就是一个学习。而且通过总结,提炼经验,也是完成一个系统。

在陈述过程中,要以数据和事实来说话;同时要注重对成功经验的提炼,不要只是一种罗列,我今天干了些什么有的述职列了几十条,记流水帐,没有对流水帐进行提炼,对于成功经验,没有去很好地、系统地予以总结。述职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总结经验对系统加以改进。

第二、述职的再一个目的是寻找问题。即一年来我们存在什么问题;同时找到产生问题的原因。通过分析找出问题,避免以后犯同样的错误。允许犯错误,但不要犯同样的错。我们应该深入地去分析问题,找出问题责任人,相关原因何在?从教训中去学习,不要回避问题的责任人,要找到问题的关键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要避免局限于谈现象,缺乏原因、责任人、今后如何避免等分析。

第三、述职本身是一个能力开发过程,是对自我能力,以及团队能力的一个开发过程。除讲业绩经验以及问题,还要分析我们团队的建设及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人力资源不应是人力资源部一个部门的事,而是每个管理者都要参与的事。部门经理要对本部门的人才结构、核心人才流失负责。如果我们人才留不住,人才结构没有提升,那说明你的业绩没有提升。

如何把我们的人力资源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放在述职中?对此我们谈得较少。说明我们在对业绩的陈述中,对软件即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团队建设关注不够。很少有人去分析能力提升,我的能力有哪些不够?明年我在能力上要有哪些提升?管理上要有哪些提升?而且不光是个人,还包括团队。如果团队的能力提升得不够,那么仅靠个人能力提升也是不够的。

第四、确定新目标,新思路,新系统是述职的又一要求。因为述职是一个管理过程,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这是一个新思路的产生过程。

为什么要让领导参加?就是让你的思路让领导了解。这是一个良性互动概念。评委已不仅是评价打分,而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了解述职人的新思路,来考虑它与大局、与集团或公司的整体思路是否吻合。这个过程也是高层与基层的一个沟通过程,一个相互达成共识的过程。所以说,述职是一个管理过程,一个系统过程。一种绩效推进系统的原因所在。

为何要让文员参加?要相关部门参加?这就是要让相关部门认识到,我怎么去提供支持。看其他部门在做什么,我怎么办、怎么做。

第五、在提出新思路、新观念的同时,我们还要思考我们面临什么样的挑战、什么样的机会。在谈新思路时,要有一个透晰的分析。

第8篇

一、责任期限

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如有人动,由新任领导自动接任。

二、责任目标

1、严格控制森林火灾。辖区内年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不超过1次/万公顷和1‰,不发生受害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不发生一般以上的森林火灾。

2、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辖区内森林火灾12小时内扑灭率不低于90%。森林火灾扑灭后严防死灰复燃,力争火灾复燃率为零或不超过森林火灾发生总起数的5%。

3、及时查处火灾案件。辖区内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70%。

三、保障措施

1、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级政府要全面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政府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细化指标,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年度责任状完成情况检查考核,兑现奖惩规定,通报考核结果。

认真开展重点火灾单位综合整治工作,对森林火灾多发、森林防火工作薄弱的县、乡实行综合整治或重点管理,并组织森林防火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对森林火灾负有责任的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依照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健全完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事机构,落实机构编制,配足专职人员,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2、进一步强化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高火险期间以及野外用火高峰时期要组织专项防火宣传工作。

建立健全专职护林防火队伍体系,落实护林经费,完善护林防火巡山制度。在高森林火险期间,要增加巡护人员,加大巡查密度。切实加强对护林员管理,确保护林人员认真履职,及时、有效管控野外火源。

制定完善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及时野外禁火令,组织基层按照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要求抓好落实。

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机制,高火险期和野外用火高峰季节,要组织各方面力量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查堵野外违章用火,消除火灾隐患。

加大森林防火执法力度,组织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等部门及时查处野外违章用火行为,认真排查火灾隐患。

认真执行《省森林防火值班规定》,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高火险期和重要节假日,乡(镇、街)至少要有一名主要领导带班,严禁漏岗、脱岗;严格执行森林火情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3、积极组织扑救森林火灾

发生森林火灾后,要迅速组织,周密部署,科学指挥,安全扑救,有效扑灭。

加强森林火灾扑救组织领导工作,有关领导要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并到场指挥扑救;村主干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村应急扑火队伍赶赴现场施救,扑打初发火;乡镇分管领导(包村领导)和主要领导要立即到达火场组织指挥扑救。明火延烧3小时未扑灭,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必须到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明火延烧6小时未扑灭,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或包片领导必须到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明火延烧12小时未扑灭,县(市)区主要领导必须到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防火宣传、巡山护林、扑火物资、扑火工资等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预算资金要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制订年度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落实建设资金,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建立专业骨干扑火队伍,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要建立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村建立应急扑火队伍。适时调整充实各类扑火队伍人员,每年要组织开展扑火业务培训或演练。县、乡两级及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行政村建立专用的扑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充足的扑火物资。

5、加大灾后处置力度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迅速查清火灾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以案件查处为突破口,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切实做到以案释法,扩大教育面。

及时更新森林火灾迹地,当年森林火灾迹地必须在次年春季造林结束前完成更新。

四、考核与奖惩

(一)考核对象及方法

考核对象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

考核按年度进行,每年度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各县(市)区进行检查考核或复核,并将检查考核(复核)结果通报全市,同时上报市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双控”指标见附表1。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省政府下达的2012-2015年森林防火责任书中规定的五项工作目标为主,分解成17个考核分项进行检查考核并计分(详见附表2)。为强化落实“预防为主”方针,考核设立奖励分,对护林员队伍健全、护林经费投入力度大并列入每年财政预算、火源管控成效明显、火灾发生率大幅下降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分10分,但奖励分项目一律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考核,从严把关。总分为110分。

(二)考核程序

每年初,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考核项目和标准,对上年度责任书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和自查材料,连同人民政府责任书执行情况一并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县(市)区完成年度自查基础上,组织检查考核(复核),对考核面积在50万亩以下的县级单位组织考核,对考核面积在50万亩以上的县级单位自查情况组织复核。检查考核(复核)结束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县(市)区汇总上报的检查材料及检查考核(复核)结果和平常检查情况,综合评价各县(市)区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上报市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三)兑现奖惩

1、对年度未发生森林火灾或责任制考核成绩优秀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对年度责任制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相关领导进行督查问责。

2、对“十二五”期间未发生森林火灾或每年度责任制考核成绩均为优秀的县(市)区给予表彰奖励。

第9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现依法落实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宁波XXXX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我承诺,在我担当XXXX公司总经理期间,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纠正失职和 违章行为。

3、 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当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保证安全。

4、 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做到安全人人有责。

5、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及时、如实报告,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6、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且提供人力资源保证。

7、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检查工作,解决企业中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董事长: 承诺人:

日期: 年 日期: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二)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保证安全、人人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之目的,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保证企业机械设备等财产安全,圆满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反。

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及其它安全设施。

三、对所使用的工具、器具、设备等要维护好,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和作业的方便。

四、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建议,发现违章行为立即劝阻和制止,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领导进行处理。

五、发生事故要尽可能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领导,并如实介绍事故情况,不得私自处理。

六、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安全考核奖惩规定,对安全工作成绩优异者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或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的予以经济处罚。

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责任人:

安全生产责任书(三)

为加强我公司综合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各部门主管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责任观念,有效控制各类伤亡和其它重大事故,预防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公司各级层人员签订以下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控制目标:

1、群伤、重伤、较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各种质量等其它重大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3、预防发生人员轻伤和其它一般安全事故。

4、财务资金安全、货物运输、业务风险为零。

5、现场违纪现象做到人见人管,形成一个群防群治,人人维护的安全管理格局。

二、安全管理职责:

(一)、严格执行公司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并结合工厂实际,建立、健全本部门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巡检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和物流管理程序);全面落实部门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好辖区内的各种机械、电气设备和生产成品、物资;做好安全综合检查,彻底整改隐患事故、各种消防器材设施须保持完好状态;加强所属人员的思想、品质教育,注重作风和廉正建设;组织制定本部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二)、认真落实公司2009年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书,结合部门的安全生产特点,制订并落实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计划中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和重点,同时落实公司日常的安全管理要求。

(三)、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实行“一岗双责制”,公司、车间、班组、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日常综合安全检查、教育、规范和隐患整改,确保各种生产成品的质量,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重大危险源及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车间周查、部门月检时,须对重大危险源和

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和彻底整改,对其实行登记、建档,并按公司有关制度要求及时控制处理,并上报公司安全监督主管部门。

(五)、外出业务人员加强对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财务、贸易、储运部门加强公司资金、财产、货物等物资流通领域的安全防护。

(六)、按照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告安全事故,配合公司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并认真落实公司的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形成教育和整改记录。

三、安全奖惩

奖惩原则: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

(一)、人事行政部与安全主管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并做好各种日常安全管理台帐,公司年终对各部门进行安全考核。

(二)、发生“安全控制目标”第1、2条和第4条损失重大的安全事故,按照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或依据政府安全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对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实施处理,取消评先资格,记入年终目标考核。

(三)、全面完成了“安全控制目标”,年终由公司进行通报表彰。

(四)、未发生“安全控制目标”第1、2条和第4条损失严重的安全事故,以部门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最低率和日常消防器材设施完好率及安全隐患整改率的高低,作为部门评先的综合依据,被评为安全先进部门的,公司通报表彰,并进行奖励。

(五)、执行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对于隐患整改多次不及时、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部门(包括车间或班组),年终取消评先资格,对其直接主管,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主管责任人: 安全目标责任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四)

根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车间的生产实际情况,车间与员工签

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环境保护责任书》,把安全、环保责任落实到每位员工,与其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

一、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学习业务、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操作技能。

二、安全生产要求

1. 员工自觉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车间负责人报告。

2.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3.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车间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职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 职工对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三、奖惩

1.杜绝轻伤事故发生,确保全年无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车间研究处理。

2.因违章作业(操作)造成事故的,一次罚款50元,情节较重的另行研究处理。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环保污染事故的,一次罚款100元,情节较重的另行研究处理。

4.职工对安全生产安全隐患和“三违”行为进行举报的,车间将给予特殊奖励。

车间主任(签字): 职 工(签字):

一、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认真贯彻中交二航局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方针:诚信守法,科学管理,精心施工,顾客满意,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护环境,追求卓越。

3、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4、综合办作为项目部行政、人事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协调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协调、配合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促进项目部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5、负责制定、组织并实施项目部内部员工的培训计划,收集和保存相关的教育培训记录;负责对新员工上岗前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6、综合办公室要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通讯、交通工具、文件的传递、转发、人员值班等。

7、加强对项目部车辆的管理和司机的安全教育,确保行车安全。

8、加强对电脑网络、软硬件的管理、维护和升级及网络中信息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定期做好备份,防止病毒入侵,杜绝机密信息泄漏。

9、加强对办公区域内的安全管理,确保综合办公室内用火、用电的安全;维护和保持正常的办公秩序,确保项目部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转。

二、目标:

1、无本部门人员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培训按计划完成率100%。

3、不发生区域内事故。

3、废弃物按规定处置完成。

4、办公物资回收率95%。

三、奖惩办法:

1、年内项目部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项目部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本部门未发生安全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整改及时;可评为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3、对未达标的部门及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项目部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项目部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上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书(五)

为惯彻进一步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工业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留史镇及企业的财产和员工的安全健康,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与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1、无重、特大及死亡事故发生。

2、工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为零。

3、火灾事故为零。

4、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交通事故及刑事案件。

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1、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遵循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原则,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遵守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劳动法》等法规,宣传惯彻执行国家、留史镇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认真落实和部署各项工作,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3、检查、督促本企业的各级管理干部和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履行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不违章、不违规。

4、定期组织对本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且报镇政府安监所。

5、组织新招员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新进员工的三级教育培训考核),员工上岗前、工种转换的安全培训以及安全宣传工作,做到有培训、有记录、有效果。

6、负责搞好食堂、员工宿舍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

7、在本企业内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分析,搞好事故预防及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

8、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计划,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与检查制度。

9、组织落实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与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10、组织落实对本企业的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消防设施、安全标志不被破坏,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11、加强对本企业的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登记存档工作,并定期组织岗位技能培训,做好危险源登记工作,并做好防范措施。

12、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做好本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

13、如实向镇政府或上级安监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接受安全生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接受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xx镇人民政府:(盖章) 镇长: (盖章)

公司:(盖章) 负责人: (盖章)

安全生产责任书(六)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认真落实政府和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 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包括交通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从业人员正当的合法权益。

三、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本单位经营、服务的重要位置,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预警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每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四、 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责任制要求逐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并定期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人员。

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2)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严格对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品的管理。

(3)确保消防设备系统正常运转,落实消防责任制,做到人防与机防的有机结合。

(4)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安全运营。

(5)加强治安防范,确保本单位内部物品及所管理的物业安全,防止各类治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6)锅炉、电梯、机械加工设备等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加强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的复训再教育,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八、关心员工利益,解决员工实际困难,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和休息条件。

九、各单位每月向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内容要求和时间要求,每半年严格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由行政负责人签署后上报总公司。

十、考核期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公司将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公司将予以奖励。

十一、责任书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两年,每年年终进行考核。

十二、如遇责任人变动,各单位应及时调整和做好工作交接,责任书继续有效。

单位:

第10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省、*市以及武安市各级“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会议的精神,按照王俊祥书记在我市“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要求,紧密结合农业办的实际情况,对全局开展该项活动作出动员部署。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深刻理解新的形势下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部门的部署上来,积极投身到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来。

作风好坏决定事业成败。从一定意义上说,一个部门的工作,成在作风,败在作风,一个干部的形象,好在作风,坏也在作风。农业局是和农民群众打交道最直接、最多的部门之一,干部作风的好坏,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今年,我们既定的目标能否实现,重要一点就是取决于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态度,因此,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对于我们来说,更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我们党历来重视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战胜各种困难、完成各项任务的制胜法宝。今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省、*市及我市高规格召开动员会,对这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明确提出了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我局也出台了实施方案。希望同志们能深刻领会、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在各级领导讲话中痛斥了当前在一些干部中存在的种种作风问题,可以说是一针见血,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也有不同程度的表现,有的甚至更严重,主要表现为:

一是“懒”。部分同志抱定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老思想,安于现状,自以为是,不学习,不工作,不作为,办事拖拉,效率低。对领导交办的工作推推动动,拨拨转转甚至能退的就推,能躲的就躲,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创造性。

二是“散”。纪律观念淡薄,不能自觉遵守单位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迟到、旷勤时有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事不办情况存在。

三是“虚”。部分同志责任心、事业心不强,对工作敷衍了事,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在其位不谋其政,没有真抓实干之心。

四是“混”。沉迷于吃喝玩乐,贪图享受不顾形象。别人干工作,他在一边观望,别人在开会学习,他在打瞌睡睡觉。不干事也干不成事,惰性严重,效能低下。

以上所指,虽然表现在极个别人身上,但是影响极坏,涣散队伍斗志,疏离群众民心,败坏党风,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大家都知道,在这次活动中永年县公开处理了35名干部,他们当中副科级以上干部免职7人,建议免职1人,全县通报1人,黄牌警告3人,纪委立案查处5人。最近我市各有关部门也在积极行动,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监督各个单位的工作情况。这些都说明,抓“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是下了坚定决心的,措施是全面彻底的,也将是有力有效的。这就要求每个干部职工认清形势,下定决心,扎实开展活动,切实转变作风,如果还是无动于衷,就很有可能被抓了反面典型,就会受到惩处。大家一定要有这个政治敏感性。

二加强作风建设贵在求真务实,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务求取得实效。

作风建设重在实打实,各科室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紧密结合履职尽责勤政为民的职责要求,着力解决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具体到我们单位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各位主管局长要加强对分管单位“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定期调度和具体指导,通过明查暗访、工作情况交流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分析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和保证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2.各科室科(站)长是本科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同志要加强指导,通过谈话等方式交流思想,督导检查。并严格落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每个干部职工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准备,实事求是的写出高质量的心得体会和调研报告,以转变工作作风为主线,以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为纲领,对本人存在不良作风及时改正,对本职工作、岗位职责深刻认识,培养爱岗敬业、敢为人先的好作风好态度,提高自己服务“三农”的真本领。

三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作,突出重点,增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针对性,推动工作全面展开。

好的作风体现在干部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要在实践中去检验、锻炼干部,要和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作风建设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对此必须做到:

(一)是深化分级抓落实格局。切实强化分级负责意识,真正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抓好落实。按照年初制定的今年重点工作安排,围绕一个产业、两个园区、三个覆盖、八项工作的主要任务,各科室根据自身职能,围绕工作中心,分清责任,抓好落实。

(二)是强化工作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将每个岗位、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具体到人,切实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科室站长集中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干部群众支持抓的良好局面。

(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协作配合,特别对一些职能交叉领域和“管理真空”问题,要加强沟通和协作,解决问题,促进发展。各个部门都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按月、按季召开工作例会,做到多沟通、多交流、多配合,形成合力,完成工作任务。

第11篇

七星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6日,位于七星区桂磨路广西****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改造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空拆墙坠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2020年8月18日,七星区人民政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批准成立了由七星区人民政府区委常委、常委副区长蒋**任组长,区应急局局长武**、高新住建局局长**、区工信局局长陈**任副组长,区应急局、高新住建局、区工信局、区总工会、七星公安分局、区劳动监察大队、漓东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联合调查处置小组对此起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联合调查处置小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人员概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

事故发生单位:桂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联系电话:180773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桂林市叠彩区**路31号**30栋1-08号商铺

营业范围: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普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房屋建设工程、防腐防水保温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景观设计;多媒体设计;水电安装;管道安装;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销售。

营业期限:2019年03月14日至长期

(二)事故相关人员情况

1、蒋**(死者),男,汉族,1970年10月15日生,住广西全州县石塘镇朝南村委**村**1号,身份证号:45232319701015****,系桂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泥工)。

2、许**,男,汉族,1986年11月29日生,住福建省惠安县东桥镇**村,身份证号:35052119861129****,系桂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派驻广西****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项目经理。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20年8月6日下午18时左右,桂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泥工蒋**在广西****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进行高空拆墙过程中,不慎从高墙坠落。事故发生后,蒋**同事蒋送生立即拨打了120及110救援电话,并将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向该厂房改造工程项目经理许**(事故发生时不在现场)进行了电话汇报。18时25分左右,120医护救援人员及110警务人员相继赶到现场,并立即采取了抢救保护措施,经120医护救护人员现场初步确认蒋**无生命体征。8月8日16时10分左右,区应急局接到市应急局投诉电话(因项目经理许**未将事故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备),并责令立即对此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随后区应急局安排副局长王**和监察员张**赶到事故现场,经现场勘查和初步调查,基本确定此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建议区人民政府立案查处。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此事故除造成1人死亡,无人员受伤,无机械损坏。死者身份信息:蒋**,男,汉族,1970年10月15日生,住广西全州县石塘镇**村委**村**号,身份证号:45232319701015****。

致死原因:高空坠落。

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死亡赔偿金102万元(该赔偿金额由**公司与死者家属协商确定)。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死者蒋**在进行广西****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高空拆墙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未按规定系扣安全带及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经调查该公司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方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日常隐患排查制度等相关制度不规范、不健全;(2)该厂房改造工程的项目经理无安全生产管理资质证书且履职不到位;(3)该厂房改造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员未按规定到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未开展安全生产日常隐患排查整改相关工作,履职不到位。

2、**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经调查该公司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该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不规范、不健全;(2)该公司未按法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学时不足);(3)该公司在从业人员入场该厂房改造工程时未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从业人员在施工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经调查该公司在安全防护措施方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该厂房改造项目的钢结构脚手架搭建不规范,施工层的竹架板未满铺且未张挂安全网,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2)事发点厂房内侧未搭建钢结构脚手架,也未进行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3)该厂房改造项目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生产警示标志。

(三)事故性质认定:

经对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的调查分析,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相关规定,调查组对此次事故的性质认定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事故相关单位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公司系广西****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日常隐患排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在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排无安全生产管理资质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未按法律规定对蒋**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督促蒋**在高空作业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能有效制止蒋**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系扣安全防护用品的违章作业行为,以上事实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五款及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对此次坠亡事故负有次要责任。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处理。

(二)事故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蒋**在广西****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高空拆墙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未按规定系扣安全带及未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进行违章作业行为,以上事实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此次坠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其已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2、许**系**公司派驻广西****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的项目经理,无安全生产管理资质,未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未能发现并制止蒋**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系扣安全防护用品的违章作业行为,存在安全生产履职不力情形,同时在此次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报告,存在生产安全事故迟报的违法事实,以上事实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六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及第八十条的规定,应对此次坠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依法进行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此次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为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以下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责令**公司对广西****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停产整顿;立即开展全单位的安全大检查,查找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再次发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对所有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立即对所有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遵章守纪生产,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二)建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此事故在辖区内进行通报,从此起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三)建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辖区高空作业工程安全生监管力度,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8.6”广西****部件有限公司高空

第12篇

2012年是党的十召开的喜庆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区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开启之年。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巩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势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今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安全发展为指针,以贯彻落文件为主线,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载体,突出重点领域、突出基础建设,加强领导,落实措施,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胜利召开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围绕上述总体要求,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要充分运用责任的手段,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共同加强安全生产,明确和落实各级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决防止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衰退现象;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使所有部门、单位和从业人员在履职岗位职责的同时,承担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一要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职工培训,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二要突出政府监管责任。坚持“守土有责”的属地管理责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责任,加强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防止失控漏管。要进一步理顺部门协调机制,形成责任严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要突出职工行为主体责任。全面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和先进工作方法,督促职工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本领。

(二)强化“三项举措”,进一步提升企业主体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既是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更是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途径。要及早出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评估细则,采取强力举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要全面推行责任告知。各镇街、园区和监管部门要准确掌握所辖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逐企告知安全生产责任,送达安全生产告知书,督促企业依法保证安全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和投入落实到位。二要推行责任承诺。年初,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就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等内容,向各镇街、园区或监管部门作出承诺,向社会和广大群众作出承诺。要加强对履职情况的督查,对履职不力的要督办落实到位,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三要推行责任报告。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定期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年底,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报告履职情况。对践诺不力的单位,监管部门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一律停产整顿,经专家评估合格后方可复产;对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事故要上升追究等级。

(三)强化隐患整改,进一步健全风险预防机制。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着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在高危重点行业组织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活动;以安全环保为标准,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推动化工生产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和环保水平。结合贯彻《校车管理条例》,建立校车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技术标准和监管措施,切实做好学校校车安全工作。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监管,提高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转包、分包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要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要认真开展事故分析,落实整改措施,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四)强化依法治安,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规范化水平。依法治安,就是要用制度保障安全生产,制度不仅要建立到位,更要执行到位、落实到位。今年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要制定贯彻国发文件的意见。国务院文件提出了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前置审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失信惩戒等新制度。区安委办要结合我区实际,抓紧研究提出贯彻意见报区政府审定下发。各镇街、园区和部门也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加强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的结合,依法强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切实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和法律的严肃性。三是积极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要按照法律规定,加快理顺职业病防治职责,形成责权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同时,要统筹抓好企业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检测、职业病患者治疗等各项工作,争取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认真做好综治平安和法制创建工作。目前创建工作正牌重视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也纳入平安创建工作的范围,各科室要把创建工作与平时的安全检查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特别是办公室,要负责起局综治平安和法制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按要求进行宣传发动,落实责任,牵头负责,需要各个科室协助,各科室要积极配合,确保我局有关创建工作顺利、正常开展,取得实效。

(五)强化应急处置,进一步提升事故救援水平。要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配合和协作,加强救援能力建设、队伍建设和协调配合,提高防范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做到科学施救。要加强应急救援的实战演练,组织危化品等重点行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解决上下贯通不畅、企业衔接不紧、反应不敏捷等问题,提高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要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完善“反应迅速、机动灵活、处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提升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筹建区安全生产监测和应急指挥中心,利用现代化管理、监测和指挥手段,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力度,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基础建设,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一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已达标企业抓巩固,已申报企业抓进度,未申报企业抓改进,不达标企业抓整改,经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关闭退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2012年底前,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危化品生产企业要全面实现达标。二是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教育。完善安全培训体系,提高凳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深入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第4个“安全发展年”和省第19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以及“安全校园”“安全社区”等创建活动。三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进一步完善我区安全生产四级监管网络,探索加强区、镇(街)两级监管机构建设,建设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精通、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安监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