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9 15:06:4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履职情况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年3月,我担任区文物旅游局副局长以来,先后分管文物工作和旅游工作。在这个工作岗位上,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与班子其他成员一道,我始终牢记使命,着力保护文物安全,以创建省、市项目带动、强力推进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突出项目建设、阵地建设、文物执法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为实现文物旅游事业的繁荣发展踏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具体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多年以来,本人认真调研旅游资源,为开发民俗旅游出思路,为旅游突破发展蓄势奠基;依法加强文物管理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无事故,促进文物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文物保护工作。五年来,我配合局长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为前提,
一是修建了周陵仿古围墙,维修和彩绘了周陵牌楼,对景区进行了绿化和整修,
二是申报《唐顺陵整体保护利用规划》并通过国家局评审。
三是参与编制了防洪防水方案;
四是积极参与编制规划大纲。
(二)依法加强文物管理,确保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审批制度,加强对辖区取土场、砖瓦窑厂及基建工地的管理力度,要求其严格履行文物勘探手续,严格登记审批程序,确保审批全部符合政策法规要求;
二是加强对经营者的法规学习培训,每年举办培训不少于2期。对一些共性和容易忽视的问题的处理,组织经营者听证讨论,让经营者在接受处罚时受到教育;
三是创新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文物保护工作联合执法牵头作用。牵头建立了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每年组织一至二次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形成了一季一次细查,一月一次巡查,一周一次抽查的监管模式,此做法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肯定。
(三)旅游开发工作。协助局长工作并抓好分管的旅游工作。
一是在全区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旅游》图册;
二是结合“创优”任务指标体系,制定了创优工作实施方案并细化分解了任务提供给区委、区政府;
三是抢先主动编制秦遗址保护总体方案项目列入全国“100个大遗址”开发建设重点;
四是邀请省内外有资质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策划制定全区旅游总体规划。
五是先后组织旅游项目,旅游商品参加了旅游推介会、西洽会、旅博会,在省市等节会制作了宣传册10000份,在各种节会上发放宣传推介。
在以上工作开展中:
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
二是潜心思考提出策划创意;
三是主持并亲自参与项目编撰,制定方案,所有的项目背景、规模程度可以说了如指掌;
四是重大活动、执法检查亲自部署,带人参加。
二、个人履职情况
任职以来,我能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团结文物旅游系统的干部职工兢兢业业,克难奋进,积极主动寻求发展空间,为文物旅游事业繁荣发展,突破发展,不断努力着。
(一)注重学习,着力提升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全面学习领会大报告和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掌握文化旅游产业政策法规。撰写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几点思考》在《城市规划》杂志中发表。
(二)抓工作重点,全力组织实施。为适应加快发展,突破发展的需要,近年我们自加压力,提出了依托一个载体,寻求三大突破,完成了工作的年度目标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年终各项考评指标均全面完成。今年,我们又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为”主题实践活动为旗帜,认真贯彻区委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文物保护体系建设、旅游基础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做好十项工作,从而推进文物旅游事业跨越式发展,旅游开发新突破的工作任务目标。凤凰台、周陵古建维修是我区也是全市一个较大的古建维修工程,从方案设计到报批开工建设,我多次到省市主管部门汇报,亲自到十几个部门咨询请教,提出了“操作不违规,工程不吃亏,维修不留遗憾”,使这项工程当年立项审批,当年招标开工,主体维修将于本月底结束。
三、树立公仆意识,勤政廉政
我出生在农村,先后在基层工作近20年,从事基层工作10年,传统的教育、艰苦的环境和不同的工作对象,使我能珍惜现在。尊崇干一行、爱一行,以淡泊名利、诚信为本为处事准则,不图名,不图利,在工作中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斗能够勇于面对,而且尽最大努力解决,把自己的心尽到,把能出的力全部使出来,哪怕是受冷眼,受委屈也不轻易放弃。我深知,工作岗位不是权力,而是职责,工作的权力也是人民赋予的,设身处地要把工作做实,把事情做好。认认真真谋事,踏踏实实办事,老老实实做人。不贪不懒,洁身自好,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一是管住自己和身边人,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情不做;
二是在政策范围内尽量给同志们和服务对象办事解难,不给他们加负担,更不添麻烦;
三是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从事经商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真汉子”为你整理了这篇街道2020年度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按照济南市历城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历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等要求,现将街道2020年度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部署普法工作情况
(一)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了由街道办主任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社区负责人任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年普法工作。
(二)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年初,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上报年度普法计划,各社区按照各自需求上报普法活动方案,司法所汇总各方信息,完成街道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详细列明工作计划,街道普法领导小组要求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确保计划落实到位。
(三)建设普法队伍情况。以社区法律顾问为依托,成立普法讲师团,共9人,全年开展活动20场,包括华信银座广场、宪法公园、七里河社区广场等大型广场宣传;各社区利用三八节、重阳节、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社区党员活动日、老年大学、家长课堂等平台开展普法讲座。
二、重点对象学法考法情况
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目前共有6名同志参加培训课程,2月底将参加全市统一考试。
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情况
(一)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宣传活动,受众1000人次。主要活动具体情况:
1.在街道办事大厅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宪法系列宣传片,在各社区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大屏等方式宣传宪法精神。
2.12月3日司法所联合东风街道政法科、禁毒办、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及龙信社区,在绿地隆悦公馆小区广场开设宪法宣传专场,为群众发放了历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法律常识一点通及宪法常识宣传材料100余份,同时邀请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侯天瑜律师现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内容涉及房产继承、遗嘱公证、物业管理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3.各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对接所服务社区,通过线上线下双平台开展宣传活动,利用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宣讲《民法典》知识,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积极引导居民尊法、学法、用法,提高居民的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二)组织开展“法治六进”活动5场次,受众1000人次。主要活动具体情况:
1.2020年6月,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辖区部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取得良好活动成效。
2.2020年7月,政法科、司法所、禁毒办、元序律所联合走进百花社区、辛甸社区、祝甸社区等进行普法宣传,主要包括反、禁毒、法律条文知识,并进行现场法律咨询解答。
3.2020年10月,街道政法科、司法所与元序律所联合在化纤社区宪法公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关于房产继承、遗嘱公证等法律问题。
四、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现将三年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明晰思路,确立工作总体目标。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了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市委党校《加强执政能力培训班》、《树立科学发展观研讨班》培训。利用在省委党校《城建领导干部培训班》进修机会,系统学习了政治理论和城建专业等方面知识。为进一步提高自己,于06年初考入省委党校函授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进修深造。做到学以致用,形成了《关于城市建设的思考》、《关于城市经营管理的探索与分析》等调研报告6篇,分别在《调查研究》、《城乡建设》发表。理清工作思路。针对我区“三多”(企业多、棚户区多、历史欠账多)、“三少”(资金少、合作少、可支配资源少)的实际,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确定了“强化经营理念,整合城市资产,广辟融资渠道,拓展城市空间,突出基础设施完善、老城区改造、环境整治及生态建设,全力打造生态石化新城”的总体思路,并付诸实施。坚持规划先行。论证编制了《龙凤区总体规划》,调整了《分区性总体规划》,完成了《龙凤镇镇域总体规划》、《董家泡水环境综合治理控详规划》、《南砖厂平房区控详规划》等16项专项规划,分阶段、有计划组织实施,使战略规划从宏观指导转变为具体操作,适时、有效地推进了城镇建设较高水平运行。
二、审视区情,广泛协调,破解资金瓶颈难题。
面对我区有限的财政现状,落后的基础设施,以及辖区企业效益下滑的客观现实,我坚持对上争取扶持、横向谋求合作、社会广泛融资。三年来,共直接争取资金2.9亿元,政策争取资金3.1亿元,协调企业投入资金6.9亿元。一是抢抓机遇协调资金支持。龙凤铁东跨线桥。争取市政府、哈铁分局投资3000万元。为提快车速,铁路部门原计划投资400万元建设下交桥,仅解决村民出行问题。得知这一消息后,我立即向主要领导建议并及时向市里汇报。经多方工作,更改为双向四车道上交桥。并规划了以跨线桥为枢纽,连接世纪大道、卧龙路、龙华路和万峰路的“四路”工程。目前跨线桥已完成工程总量的80。今年,又协调市政府投资300万元,开工建设了引桥与铁东村通村公路。“一桥四路”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我区道路交通网络,拓展发展框架,带动周边20余平方公里土地大幅增值。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争取市政府、石化企业投资1000万元建设了管护中心;对保护区范围内土地按每年200万元,分50年逐年进行补偿,累计补偿资金1亿元。主城区供水管网改造。争取市政府资金500万元,现已竣工投入使用。城中村饮水解困工程。争取市政府资金800万元,现已开工建设。万峰路亮化。争取市政府资金180万元,已竣工投入使用。无人保洁区保洁权拍卖、退耕还林、规划编制。共争取市政府匹配资金300万元,已按计划全部完成。二是千方百计争取政策倾斜。南砖厂平房区改造。该项目是困扰政府多年来的老大难问题,经过两年多积极沟通协调,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将约3亿元土地出让金和行政规费实施先征后返政策,用于前期土地整理和动迁。土地整理项目。将前进村、刘高手村及龙凤区林场基本农田申报了国家土地整理项目,项目预计投资1380万元,实施后可净增耕地130.5公顷。三是政企合作携手共建。龙凤污水处理厂建设。经与石化企业前期运作,得到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批复,现90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已全部到位,正进行项目选址和筹建准备工作。光明路拓宽改造。经多次协调, 石化总厂在企业改制后非常艰难的情况下,克服资金等困难,与区政府共同出资1000万元进行了改造。协调企业投资项目。三年来,仅石化企业就投资6.5亿元,先后拓改道路4条、总长度8.6公里,建设住宅小区5个,辟建了体育场和水上公园各1处、生态园2处,并对部分老居住区进行了整体改造。另外,还协调石油分站、石油公司、龙凤热电厂、市建一、二公司等8家企业投资500余万元在亮化、绿化、净化等方面进行了建设。
三、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石化城区品位。
三年来,总投资7.76亿元,总建筑面积50.4万平方米,共拆除各类建筑8万平方米,植树52万株,绿化面积80万平方米,人均绿地面积达8.07平方米。一是完善基础设施。新、扩、改道路6条、总长度13.7公里,铺设管网14.5公里,建设桥梁1座,主要包括:建设了环湖路、铁东跨线桥和通村公路,拓宽了光明路,改造了卧兴路、化谊路、兴化大街,以及主城区、平房区和城中村供水管网。同时对龙北路、外环路、万峰路等路段进行了亮化,亮化总长度40余公里,辖区街路亮灯率达98。二是推进城区改造。采取政府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方式,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主要包括:阳光嘉园、阳光馨园、阳光俊园、凤阳小区、龙祥小区等7个居住区,建筑面积42.3万平方米。投资1400余万元,对区属凤祥、龙化小区等35栋住宅楼全部实施了平改坡工程,安装了可视电子防盗门,改造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了凤祥广场、金世纪广场等3个综合活动广场,丰富了居民生活。城区品位日益提升,龙化小区被评为省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龙兴小区、上林小区、凤祥小区3个小区晋升为省级“安静居住小区”;全市亮化工作现场会、全省物业管理经验交流大庆现场会在我区召开,推广了我区的工作经验。我区在全市作了《突出以人为本强化经营管理全面提升石化城区品位》的典型发言。三是狠抓城市管理。深入开展了“四化一畅”(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和畅通工程)等系列活动。主要对光明路、万峰路以及澳龙小区门前进行了绿化,建设了三永近郊、厂西和化吉路三个生态园。辟建了省级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设立管理站4处,24小时全天候看护,维护了良好生态环境。开展了整治环境卫生、清理占道经营、车辆抛洒治理、小广告治理、露天烧烤和店外经营整顿、不规范牌匾整治等10余项专项整治,并把城市管理触角从主街道向背街小巷延伸,由中心区向城乡结合部延伸,对392.7万平方米无人保洁区保洁权进行了公开拍卖,城区环境由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根本性转变。开展了低空大气污染、工业污染、噪声治理,空气优良天数保持在340天以上。
四、以人为本,真抓实干,解决群众民生问题。
三年来,我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立足群众,关注民情。一是大力实施民心工程。改造了主城区供水管网。引进了东湖水厂水源,并将水经营权整体移交进行专业经营管理(年可节约资金200万元),彻底解决了龙凤地区1万余户居民多年吃水难、吃水受制约这一久拖未决问题。实施了城中村饮水解困工程。涉及澳龙小区、南砖厂棚户区、动力社区、卧里屯铁路东、久青村、建兴村等11个区域,覆盖面积50余平方公里,受益群众约2万余人,现已铺设管线6000延长米。加快了宅基地审批进程。制定了《农村危房翻建规划审批意见》,完成了8个村集体土地测量和规划编制工作,农民建房难、办证难问题将得以有效缓解。二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在征地拆迁中,严格执行政策标准,累计补偿资金800余万元,没有出现1例越级上访和冲突事件。落实农民工工资政策,累计解决拖欠款100余万元,并建立了约束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49件,占总数的60,关注、解决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合理办结率达100%。三是着力为百姓办实事。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认真落实职工住房、“两费”货币化补贴补差政策,共发放资金3329万元,受益面分别占到总数的90和96以上,职工多年期盼解决的问题成为现实。关注弱势群体,为环卫工人平均提高工资近200元,并配备了防寒棉标志服和安全警示标志牌,推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置了扫雪机、垃圾压缩车等环卫车辆5台,改善了工资待遇,降低了作业强度。
五、廉洁自律,高效务实,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目前全区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门(单位)共有28家,其中区直部门21家,镇政府(街道办事处)7家。整个调研活动分单位自查与组织实地调研两个阶段进行。自查阶段中,区编办联合区监察局、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全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单位)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监管工作分工和检查内容,逐项梳理分析2010年以来履行职责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落实改进措施,形成分析透彻、内容详实的自查报告,并分别报送区编办、区监察局和区政府食安办。实地调研阶段,在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区编办与区监察局、区食安办组成联合小组,重点针对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兽医局、食品药品局及街道镇共计15家部门(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考察组通过听取履行职责情况介绍、检查有关文件资料、查验群众反映问题和食品安全处置情况、走访监管对象、访谈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上述各部门(单位)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实地了解,并认真听取各部门(单位)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和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从调研情况看,目前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良好,各部门(单位)均能严格落实“三定”规定,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定期督查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在农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食品餐饮消费等环节(领域)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通过抓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深入地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部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编制严重不足,队伍建设比较薄弱。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例,目前泰山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总数达到2400余家,其中持证单位1836家,无证的小餐饮单位600余家,餐饮服务从业人员12000余人。此外,尚有数目庞大的无证小餐饮摊点。而作为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职能部门,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泰山区稽查大队目前只有25个编制,实有工作人员21名,其中副队长两人,行政审批大厅工作人员两人,区分局抽调人员2名,综合科工作人员1名,一线执法人员只有14人,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现监管全区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共109家,涉及197个品种的产品,而区质监分局2002年2月上旬时只核定了公务员编制9人,稽查编制10人,再加上市辖区不设技术机构,没有确定事业编制,近10年没有新进人员,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严重,造成目前区质监局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二)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监管链条存在交叉或者缺失,某些经营单位经营行为认定存有争议。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界定模糊,尤其是边界领域,给具体实施操作带来了难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三定”规定及国家、省食品安全监管法规本身规定十分明确,并没有交叉或模糊地带。但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涌现出不少新类型的食品餐饮企业,到底分属哪段监管,各部门存有争议。如目前新出现的鲜奶吧,其经营模式包含了鲜奶现场加工出售、提供餐饮服务供食客现场食用等不同环节,使得工商、质监与食药部门无法独立完成监管,结果就是哪家也不管,监管陷入真空。目前存在这种监管空白的还有泰城知名的银座早餐、稻香园面包店等食品经营单位。
(三)监管区域界定不明确,现实操作中导致监管责任不明。泰山区地处市中区,地区特色为一地四府,狭小的地域范围内存在着多级政府机关,市政府、泰山区、岱岳区、泰山景区,单位众多导致出现某些领域监管区域界定不明确的现象。自2005年以来,在具体的监管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区域的餐饮单位难以界定隶属泰山区或景区监管,二是景区运营证是否适用泰山区存在疑问,三是存在一个食品经营单位同时跨泰山区、景区的现象,四是因管理争议而引发的系列问题。
(四)部分无证经营单位成为监管空白,亟需城市执法部门介入。泰山区现正处于高速城市化阶段,城市建设速度很快,城区内许多地方均在大拆大建,而小产权房、自搭自建房、面临拆迁房、违章建筑房等都不能提供房产手续,客观上造成了全区有1000余户食品经营户无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给食药部门和工商部门的监管造成很大难度和隐患。
(五)监管部门配合力度仍然不足,监管链条衔接地带不够紧密。此类问题在农、畜产品领域表现突出。根据职责规定,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全程管理,同时需要市场开办单位严把市场进货关,将法律赋予市场开办单位的职责履行好。动物产品进入市场时,市场管理单位并不能严格查验是否具有畜牧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证明,造成不合格动物产品流向市场。在乳制品领域,原料进入乳品加工企业时,企业应当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标准对各项违禁物质进行严格检测,才能杜绝各种违禁物质的违法添加,质监部门也应当派驻监管人员对企业的产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检,以防不合格乳制品流入市场。
三、对策与建议
一是尽快充实监管力量。力量不足是制约监管的直接原因。泰山区地处市中区,旅游餐饮业十分发达,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就现有监管力量,如不计农户和小作坊、小摊贩,平均1人要监管100多户生产经营单位,每人日均监管几万斤食品。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任务多、力量不足的部门(单位),如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街道镇等应尽快充实人员编制,从源头上增加监管力量。此外,大力推动监管力量下沉,健全街道镇、社区监管网络建设。
二是明确食品监管区域界定。尽快明确和落实泰安市、泰山区与景区三级政府部门在食品安全各监管环节的责任划分,使各单位在履行各自职能时有章可循,避免出现监管缝隙与空白。
三是监管体制由分段监管向分类监管转变。改变现行的分段监管模式,科学划分食品门类,在区内行业集中程度比较高、比较成熟的食品门类上,探索建立分类监管模式,具体的某一食品种类由一个部门从生产源头一直负责到餐饮消费环节。这种模式下,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的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专业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做到从源头开始的全程质量控制,避免可能出现的监管缝隙。
关键词:基层央行;履职审计
中图分类号:F832.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2)02-0077-02
开展基层央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是人民银行内审工作的重点,对加强基层央行领导监督,促进内控机制的完善、执政能力的提高,更好的履行央行的职能。更好的服务经济发展,落实执行总行的政策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级内审部门分别从履职审计的程序、内容和评价方法等多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随着基层人民银行职能转变和干部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现有履职审计的方式和内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离任审计的不足,但与开展履职审计的预期目标相差甚远,履职审计的深度和内容急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一、基层央行履职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履职审计目标定位存在差异
目前各地对履职审计的理解和认识上还存在着一定差异,有的认为履职审计是对原有全面审计和离任审计的结合和补充:有的认为是考核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手段。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中,明确指出履职审计的对象是各级行领导干部和内设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而目前审计对领导干部开展履职审计时,主要是从被审计行的业务层面展开,检查被审计单位和部门的全部业务操作情况,使审计对象变为了针对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履职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察,但实际上很多具体的业务操作与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关联很少。领导履职与业务管理具有完全不同的内涵。业务管理职责只是领导履行职责中的一个方面,“干部任免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也是领导职责的重要内容。现对领导履职审计仅从业务操作管理职责来审计,则得出的结论是不全面的,也是不准确的,没有说服力。其责任界定、评价不全面也不客观、审计的权威性受到质疑。同时以业务部门人员的履职水平和业务能力来评价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显然偏离了审计的目标,失去了履职审计的价值和意义。
(二)履职审计的中心发生偏离
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对履职审计内容规定为:传达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总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行决定情况,组织和参与决策情况,内部控制管理情况,以及履行业务管理职责情况四个方面。行长的主要职责是决策、用人和协调管理。然而这三方面工作尚无具体的量化标准,也很难进行评述。传统习惯,文化氛围和人员整体素质决定了单位内部管理和内控执行情况的好坏,短时间内很难取得明显效果,因此对其界定领导责任,意义不大。同时。行长一般主管或分管内审或人事部门,而履职审计中内审和人事部门不是审计的重点。所以对行长来说,承担主管责任的可能性很小。只有查库和综合治理工作属行长具体负责,也只有这二项工作发生了问题行长才承担直接责任。从而对行长而言,履职审计发现的问题一般只是承担领导责任。《履职审计办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仅仅是一句承担领导责任了事,这四个方面实质上只涵盖人民银行的业务工作。而业务审计本应是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基础和依据,但在审计操作中,偏重于查错纠弊,检查业务操作是否合规,规章制度是否落实,把履职审计的重心放到了业务管理的细节上。使履职审计变成了业务合规性审计,偏离了履职审计监督评价的初衷。
(三)审计方式落后,无法达到审计预期目的
经济活动和财务活动是传统的全面审计和离任审计查找问题的重点,其审计方式主要是检查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不同于领导履行职责审计以决策、管理、协调和监督各项工作的情况为重点的审计。目前履职审计仍然是以全面审计方式的套路,从操作层面的审计核查来开展,没有切实根据履职审计的特点,从管理审计的角度,改变审计方式和手段,导致无法真正体现履职审计的内涵和精髓。履职审计常以传统的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询问、调查问卷等方法,多年来未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变化等特点对审计方法进行适当的改进和发展,履职审计效果和目的难以得到确保。
(四)履职审计使用价值不高
正确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履职状况是履职审计工作的目的。履职审计报告一方面应成为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也为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参考。但目前履职审计评价和审计发现问题,均未从综合分析的角度对被审对象任期工作给予整体评价。审计报告的披露也由于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侧重点不同导致内容散乱,重点不突出,整体把握性不强。虽提出问题较多,但作出评价较少:泛泛而谈较多,特色针对性较少;致使审计报告无法全面准确反映审计对象的客观真实情况,降低了审计报告的使用价值,使履职审计工作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提高基层央行履职审计效果的建议
(一)准确定位履职审计的目标、职能
履职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一定时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是对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综合考评的重要方法,是以全面审计所要检查的主要内容。再涵盖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检查落实领导干部应负的相应责任。履职审计不是操作性审计,而是管理性审计,是站在管理的角度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履职效果,进而对被审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因此,单纯的查错纠弊。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不应是履职审计的主体,履行职责评价才是审计的中心。开展履职审计需要根据其基本内涵,合理确定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科学选择审计方法、内容和手段。
(二)积极拓展履职审计内容和空间
对领导者的履职评价是涉及各个因素的综合评价。履职审计既然是对领导者履职情况的评价,单纯以“业务管理情况”来评价一个领导者的全面履职情况显然有失偏颇。对此,应参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确立的管理决策、干部管理、廉政建设、内控建设和业务管理五个方面,对被审对象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和判断。因为“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也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当然,目前“干部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干部任免情况”主要由人事部门考核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由纪检监察部门考核监督,但目前基层人民银行已基本建立机关内部监督部门(人事、纪检、事后、内审)联席会制度,内审部门开展履职审计完全可以会同人事、纪检监察部门一起进行,这既是整合和节约监督资源的需要,也是发挥监管合力。提高履职审计质量的根本要求。
(三)努力提高履职审计的质量
目前,基层行履职审计现场时间一般为1至2周,加上审计的前期准备和报告的整理汇总也只不过一个月时间,有限的时间内,为行党委提供宝贵、公正的“评价报告”。难度确实很大,甚至不太现实。因此改变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审计水平和质量。一是采取与内控评价相结合、与日常考评相结合、创建被审计对象的资料库、分析库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改进审计方式,实现信息共享。二是综合运用问卷调查、听述职报告、约见会谈、找员工座谈、现场查看和走访了解等多种审计方式。尽快开发非现场审计手段,建立和完善审计机构内部网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随时掌握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动态,掌握审计对象的工作状态,进行过程控制,实时跟踪,以提高审计效率。为履职审计评价提供全面、动态、持续的信息服务。
夯实基础,做好代表履职环境建设工作
多形式增强代表履职能力。今年新补选的代表较多,协助常委会抓好新代表的履职学习,是联络室的重要任务。为此,联络室除安排代表参加静安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履职学习外,还逐一与新代表进行沟通,告知代表履职的有关注意事项,组织新老代表座谈交流,让新代表分享履职经验、尽快进入角色。
多渠道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联络室主任定期带队走访代表及其所在单位,关心代表的工作和生活,协调解决代表单位与周边环境矛盾等问题,做到社区为代表服务,增强了代表对社区的归属感;加强对代表履职事迹的宣传,利用《家在江宁》杂志、社区报、有线台等平台对代表履职典型事迹应报尽报;积极推进代表述职工作,今年联络室共组织了4场“区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会”,有8位代表就“如何当好群众代言人”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评议和监督;使用好代表履职情况信息库,以信息平台记录代表履职痕迹,拓展代表履职反馈渠道,增强代表责任意识。
多方位提升代表履职成效。为确保代表书面意见和各类建议的办理效果,联络室多方位做好支撑。对今年代表提出的51件书面意见和建议一一进行登记,持续跟踪办理情况,实时向代表反馈;根据代表意愿,积极搭建平台,约请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与代表恳谈,促成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协助代表向群众告知办理结果,进行必要解释或说明。例如,今月7月份,代表提交的“关于在我区试行医疗救助对象就医实时结算的意见和建议”,被静安区民政局研究采纳,有力推动了全区医疗救助对象就医实时结算问题的解决,受益面近两千户低保家庭。
创新方法,做好代表闭会期间履职保障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代表专题调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联络室围绕社区集中反映的老龄服务、城区管理等2个热点难点问题,组织26位代表深入实际开展调研。调研期间,联络室牵头成立调研项目领导组和保障组,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分析、方案设计、工委联络、实地视察、专题访谈,问卷调查等相关准备。通过代表的深入调研,形成了内容丰富、对策详尽、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对进一步推动社区服务和管理效能的提升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是努力丰富代表汇集民意渠道。今年组织了75人次市、区人大代表集中深入居民区倾听社情民意;依托居民区人大代表联系点,以季度通报形式,将居民区动态筛选梳理后提供给代表;邀请代表参加街道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安排12位代表参与街道接待;及时向代表寄送区和街道工作信息资料等,为代表提出书面意见和发表审议意见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是切实保障代表参与社区自治工作。邀请代表定期参与居民区议事协商,提升社区事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汇集代表和群众的集体智慧,在社区杂志中增设“共商共治”专栏,就难点问题共同出点子、想实招,初步形成了人大代表参与社区自治的新局面,推动了社区事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的深化。
规范运作,做好代表联络室建设工作
时至2017年,独立董事制度在中国上市公司已实施16载。独立性是独董的灵魂。专业知识与经验以及独立于股东与管理者的身份,使独董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服务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长远发展。独立性所a生的良好治理效果,是以勤勉尽责为前提的。如果独董不具有应有的勤勉,将自己独立于任职公司的治理之外而成为不闻不问的“花瓶”董事,独董机制无法产生预期的效果。
尽管独董承担着巨大的责任,但由于“兼职”性质,对其履职过程勤勉性的监管存在着较大的难度。虽然能够对是否亲自出席董事会、缺席现场董事会次数、董事会上是否投反对票等关键点考察独董的勤勉履职状况,但大多数行为是无法考察和判断的。例如,是否主动掌握任职公司行业特色及行业监管方面的知识、是否在参会前认真阅读董事会会议资料、是否就决策中的重大事项事前与有关人员沟通等。对独董而言,勤勉是凭良心,而不是靠监管。作为勤勉尽责的独董,必须同时服务于公司治理的合规性和效益性,缺一不可:必须在把好合规关的基础上,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贡献于公司的效益性。
如何把握合规性更加重要
什么是独董的合规性职责?保证董事会在决策过程中遵循现行法律、法规或专业、行业标准,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客观地说,绝大多数独董在公司运行的合规性方面投入的时间与精力不少。他们对年报、关联交易、担保等交易和事项的关注度非常高,在合规性把握上做出的努力和成效有目共睹。独董基于合规性的尽责履职主要原因有:合规方面的监管规定明确、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上市公司风险意识总体上讲比较强,愿意利用独董的知识与经验共同把好合规关;独董本人自身的风险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在董事会这一群体中,独董与其他董事不是对立关系,也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是与其他董事一道,共同把好合规关、最大限度降低违规风险。
对独董而言,如何把握合规性比把握合规性本身更重要。理论界和实务界流行一种看法,将独董投反对票理解为对合规尽责,而把长期未投弃权票、反对票的行为当成“花瓶”的证据。事实上,这是一种简单的、形而上学的看法。我认为,作为独董,不能简单地通过行使否决权来达到合规的目的,而应该在董事会就有争议事项投票形成决议之前,通过与其他董事、管理层沟通、共同商量,找出具有合规性的解决办法。例如,本人曾任职独董的一家上市公司,其一家下属三级企业需获得一笔银行贷款,但银行要求上市公司担保,按持股比例计算,上市公司在该三级公司中的权益不到30%。在该方案上董事会之前,我们独董通过与其他董事、高管多次沟通,提出应该由下属二级公司与该三级公司的其他股东共同按出资比例担保,而上市公司本身不应该参与该笔贷款的担保,最后我们的建议得到各方的让可,公司撤销了该项议案。
事实上,独董投弃权票和反对票是迫不得已的做法,不是最佳的履职方式。不能将独董是否投弃权票、反对票作为衡量是否勤勉尽责的标准,中国的协商制民主的文化决定着决议之前充分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决议,是最佳的决策方式。
价值创造需重效益性履职
效益性指的是,独董确保董事会在决策中有效地使用企业资源以满足企业运行和发展的需要,在给定的战略框架下,使得企业在中长期发展中作出资源配置最优化的决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有两点涉及对独董提高企业经营效益方面的要求:独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要求相关人员就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项目收益及风险预测等进行分析论证,并发表独立意见;独董应对授权、重大融资和资产重组及相关资产评估事项的合理性进行考虑并提出建议。
勤勉尽责要求独董同时为合规性和效益性而努力。合规性和效益性的区别表现为:独董在合规性职责方面不作为意味着跌破了履职底线,将会产生个人法律风险,而在效益性职责方面不作为通常只会对独董的声誉和能力产生损害;合规性职责的履行能够保证企业建立基本的制度和正常运作,只有在此基础上履行好效益性职责才能发挥提升企业价值的作用。有的独董认为对效益的追求是股东董事的责任,置身于企业经营外部、与企业无利益关系的独董必须关注的是企业在追效益过程中不得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本身。
上市公司聘请独董通常会考虑独董的知识结构,独董中通常有财会、法律、行业方面的专家。某一上市公司的独董群体中,既讲求分工,也讲求合作。独董的效益性方面的履职,主要体现在投资决策参与度和筹资决策参与度。尽管提交议案的同时管理层会提交内容详细的可行性报告,然而独董事前不仅需要详细研读方案和相关可行性报告,还需要重点关注可行性报告形成过程中基础数据的客观性。例如,对于项目投资方案,独董要更多地关注投资方案的行业前景、政策现状与趋势、方案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同时对投资回报测算中所采用的产能、销量、价格、市场占有率、贴现率等基础数据的可靠性进行验证,必要时需要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调研、与管理层沟通,避免因过于乐观、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投资损失。
上市公司需正确对待独董
勤勉履职、追求合规与效益双目标是独董应尽的义务。独董履职过程与作用发挥程度呈正相关关系。但不可否认,独董履职过程关键点并非独董自身所能完全把握的。独董勤勉履职的程度,以及履职的最终效果,与任职公司对独董机制的认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状况,以及为独董提供履职条件有着密切的关系。本人曾对独董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进行过调研,发现同时做若干家上市公司独董的人士,在有的公司任职两届从未缺席现场董事会,而在另一家公司则每年都有缺席董事会的情况,原因是有的公司会就董事会的开会时间与独董充分沟通,从而保证全体独董均能参加会议,而有的公司未进行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下达会议通知,致使有的独董因时间冲突未能参加会议。
为了使独董勤勉履职能够产生合规性和效益性双重效果,上市公司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端正认识。聘请独董不仅是从形式上满足外界监管要求,更重要的是运用独董的知识、经验优化公司决策,为公司创造最大化的价值。
当选为三亚市人大代表,我始终感到这既是荣誉,更是责任;下面我把三年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参加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党的十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增强了使命感,群众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调查研究,确保提议符合群众愿望
三年来,我始终坚持深入了解群众生产生活,努力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及时了解本地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在每次人代会召开之前,我都要深入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咨询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本地最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到第一手的资料,为出席人大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酝酿、起草、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准备,为在人大会上充分反映本地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做好准备,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三、积极提建议,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都积极参加人代会,积极提建议、参加小组讨论。审议议案,并投好“神圣的一票”,会议表决严肃认真。
为了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保持与群众的交流与联系,及时了解群众的建议和意见,我都坚持到田间地头查看农业设施,定期走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做到不闭目塞听;审议讨论发言积极;在依法履职中,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有代表性以及提对策,增强议案的准确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在履职期间,提议有《修建崖保路》、《修建郎茫田农用公路》、《规划修建港门片区停车场》、《西线铁路桥农用公路恢复》、《保护宁远河、打击禁止非法采沙》等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合理建议,架起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加强人大代表管理的三点建议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代表人大形象,代表选民利益,受到选民的关注,因此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管理尤其重要,过去对人大代表选出就完事了,履职疏于管理的问题一直存在,尤其是对一些人大代表管理处于真空状态。
一是代表队伍大、管理队伍小。全区有省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29名,区人大代表164名,乡镇(街道)人大代表265名,负责服务管理人大代表的选联工委只有2个编制,实际在岗2人,很难承担起应有职责。
二是代表履职动机强、能力弱。2017年换届后,代表来源更加广泛,大家都想多为选区群众代言。但对如何审议工作报告、如何提出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如何搞好视察调研活动等还不熟悉,抓不住关键。比如,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初中文化有170名,中专、职高及高中文化有57名,大专以下文化程度的代表占到了70%左右,代表的文化程度总体偏低。
三是基层人大代表违纪违法犯罪现象存在。以马龙区月望乡为例,近三年有6名乡级人大代表因违纪违法,其中有4人受到刑事处分,2人受到党内处分。又如,2019年1月马龙区第一届人大代表通泉街道龙泉社区党总支书记施玉平被马龙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强制措施。
建议:
一是成立公益性质的人大代表服务管理中心,在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的领导下,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完善履职服务网络平台,组织人大代表培训,认真收集所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积极为民代言,促进代表履职平台更加规范。
二是建立通报问责制度。在常委会门户网站或区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开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接受人民监督,对代表一年内无故缺席各类会议、调研视察评议等活动,或迟到、早退累计达到规定次数的,由人大领导与其诫勉谈话,谈话后,仍改进不力的,经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并向同级党委汇报,劝其辞去人大代表职务,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受理,同时对其代表身份启动罢免程序,努力使人大代表真正为民代言,保障人大代表的队伍的纯洁性。
三是制定人大代表向选民或选举单位述职的办法,严格落实代表履职管理积分制和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北京农商业银行 北京 100020)
摘要:作为涉及公众利益的特殊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对其内部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具有特殊要求。监事会作为内部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对于确保商业银行合规运营、稳健发展,维护好股东、广大存款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以23家不同规模的商业银行为分析样本,通过统计分析的方法,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设计,并提出了提升商业银行监事会履职有效性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 :商业银行;监事会;运行评价
中图分类号:F830.3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1-0097-03
作为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监事会的作用日益凸显,也受到监管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如何对监事会的履职效率进行评价,对于改进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对23家不同规模商业银行监事会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监管要求及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实际,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构建,并提出了提升商业银行监事会履职有效性的改进建议。
一、样本选择与研究方法
(一)样本选择
为了使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能更客观、科学的反映整体情况,本文选取了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五大国有商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以及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等城市商业银行,重庆农商银行、上海农商银行等农村商业银行在内的23家不同规模的商业银行监事会为研究样本。经统计,截止2013年末,样本机构的资产规模与净利润分别占研究对象总体的81.68%和82.03%,研究结果能够较好的反映总体情况。
(二)研究假设
监事会履职受到各种因素影响,为了便于定量研究,假设监事会下设委员会的数量、外部监事专业背景、会议次数、履职覆盖面、监督检查次数等指标与监事会运行效率具有正相关关系,即上述指标值越大,监事会运行的效率越高。
(三)研究方法
为了将影响监事会运行效率的多种因素归集为几个主要评价指标,本文采用了多元统计分析方法中的 FA-PCA 综合评价模型来对数据进行处理。FA-PCA 综合评价模型是基于因子分析的指标分类优势和主成分分析对第一主成分的排序优势构建的,具体操作过程为:首先用因子分析对原始指标数据进行分类并自然赋权,即以因子分析配合旋转(一般采用 Varimax,方差极大化旋转)最终确定指标的分组。这样将原来的多个指标划分为几个“高度相关指标组”,每一个指标组对应一个因子,并且组内指标相关度很高,组间指标相关性较弱。同时按每个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占所选因子的总方差贡献率的比重作为该指标组对应的权重,形成自然赋权;其次用主成分分析结合数据对各指标组求其对应的第一主成分值,即从各指标组数据的相关矩阵出发,求得研究对象对应于这一指标组的第一主成分得分,最终的计算结果是对每个指标组可求得每个研究对象的第一主成分值;最后结合因子分析提供的每个因子的自然赋权构建综合评价函数,将由主成分分析提供的每个研究对象的每个指标组第一主成分的得分带入综合评价函数,对每个研究对象进行综合评价。
二、实证分析
(一)变量的选取
由于数据来源主要为各家商业银行2011-2013年年度报告,为了使数据满足实证分析要求,数据选取在保证截面数据量的同时,增加了时间序列数据的选取。同时,结合信息的可获性,选取以下指标作为统计指标。
(二)数据统计检验
FA-PCA 综合评价模型对数据的适用性有相关要求,本文采用KMO(Kaiser-Meyer-Olkin)方法对统计量进行适用性检验,经过检验,结果见表1,KMO检验值为0.645,较为适合做因子分析。
(三)方差分析及因子提取
以23×14阶矩阵为分析样本,借助spss统计软件中的FACTOR过程,可得到相关系数矩阵的特征值及贡献率、初始因子载荷矩阵。为了更清楚地分析所选指标与各公共因子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对公共因子命名,对初始因子载荷矩阵进行方差极大化正交旋转,得到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见表2)
(四)主成分因子命名。
由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将选取的 14个初始指标按照各自在每个公共因子上的载荷大小归类,并根据每个公共因子内多数指标代表的意义对其进行命名,分析出现阶段评价监事会运行的5个主要指标(见表3)。包括:勤勉履职因子,主要评价监事会审议议案、履行监督职责的勤勉程度,该指标是评价监事会履职是否有效的首要标志。监督方法因子,主要评价监事会履职方法的多样性,采用的履职方式越丰富,运行的效率越高。外部监事履职能力因子,在职工监事与股东监事作用发挥不够的情况下,外部监事与公司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判断的因素,其数量、专业背景以及对任职委员会工作的推动力度,对监事会整体的履职有效性具有重大影响。专门委员会运行效率因子,作为监事会履职的组织载体,委员会作用发挥的大小,决定着监事会的运行效率。组织分工因子,下设更多的委员会,更为细化的工作分工,为监事会有效运行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五)结果分析
通过对商业银行监事会运行效率总得分与商业银行经营利润情况进行相关分析,发现相关性很弱,结合定性分析结果,目前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提升作用仍旧不明显,作为公司治理主体的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
从不同规模商业银行总得分情况看(见表4),国有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监事会在运行效率上高于其他规模的商业银行,城市及农村商业银行监事会的履职成效较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监事会相比,差距很小,甚至部分监事会的运行效率高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由此表明,商业银行的规模对监事会的运行效率影响微弱。监事会的履职状况主要取决于该机构公司治理意识的强弱与公司治理环境的优劣。
从公共因子得分情况看,勤勉履职因子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均得分较高,说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监事会在审议议案数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次数方面优于其他机构,这得益于股份制商业银行股权多元化、受银监会、证监会双重监管、公司治理机制相对完善等因素。监督方法因子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平均得分最高,这主要是由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监事会借助于强大而健全的信息科技系统,采用了非现场检查、非现场监测、监督信息系统等多样化的履职方式,有效提升了履职效率。外部监事履职能力因子方面,城市及农村商业银行平均得分较高。主要原因,一方面外部监事人数占比为30%,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为23%,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20%。另一方面,城市及农村商业银行外部监事中48%的具有企业管理经验,有利于监督检查工作。专门委员会运行效率因子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平均得分高于其他规模商业银行。从实际统计结果看,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监事会专门委员会每年平均召开会议8次,高于其他规模商业银行2-3次,履职覆盖面为85%,也高于其他规模商业银行。从组织分工因子看,城市及农村商业银行监事会得分较高,这些银行监事会普遍设立了2个专门委员会,部分商业银行监事会设立了2个以上的专门委员会,如重庆农商行设立了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内控评审委员会等四个委员会,分工更加细化。
三、对策建议
经过上述分析,商业银行监事会运行效率受到情况主要受到勤勉履职程度、监督方法、专门委员会运行等因子影响。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实际,建议采用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履职基础
完善的制度体系是监事会履职的基础与保障,我国商业银行监事会制度体系构成简单,实操性不强。各家银行监事会应结合现有的履职环境,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夯实履职制基础。
(二)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监督知情权
一是要完善监事会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信息沟通制度,规范信息报送的内容、程序、时间,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增加监督信息获取量。二是制定有关信息收集、加工、处理、报送工作细则,推进经营管理信息处理规范化、适时化与持续化,确保监事履职信息获取质量。三是定期向监事报送经营管理信息,使监事充分了解公司重大事项,为履职监督职责提供信息支持。此外,要充分保障外部监事的监督知情权,充分发挥外部监事的作用。
(三)做强下设机构,提升委员会运行效率
一是推行主任委员负责制与委员会秘书制,细化、明确主任委员工作内容,强化委员会秘书工作协助职责,并加强监事履职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机制保运行。二是充分发挥内部委员业务强、情况熟的特点和外部委员经验足、理论深的优势,提高委员工作参与度,依靠委员提效率。三是整合内、外部监督资源,加快监督队伍培育步伐,为委员会履职提供工作抓手与人员保障,借助外力上水平。四是建立健全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间的沟通联络机制,及时了解情况,反馈问题,强化沟通促合作。五是及时向委员会报送监督信息,组织委员到基层巡视,确保委员会履职知情权。
(四)充实履职内容,提升履职全面性
全面履职是保障监事会履职效率的重要保障,针对目前商业银行监事会履职全面性不高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表内授信业务检查,要从授信管理制度执行拓展到贷款风险分类、贷款集中度、关联交易贷款、个人授信等;二是财务检查,要从财务制度执行检查拓展到对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减值准备等财务管理情况的检查;三是内控制度检查,要从信贷资产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拓展到非信贷资产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四是风险控制情况检查,要从信贷风险控制拓展到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控制情况;五是履职检查,要从指标完成、议事决策等定性检查拓展到以指标计算的定量评价。
(五)多策并举,提升监督专业水平
在监督选题与重点把握上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增强监督目标选择的专业性与准确性,避免选题不准产生的监督表面化;在监督载体上,要充分利用内审机构及外部中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提升监督检查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在监督方法上,将听取汇报与深入基层巡视调研相结合,通过寻找差距,发现深层次问题,提升问题挖掘的客观性与专业性,避免意见建议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在监督资源优化上,要整合监事、内审机构、外部中介机构、专业人员等监督资源,加快专业化监督队伍培育工作,为提升监督专业化水平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参考文献:
一、基层工商干部履职风险的类型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反腐、反失职、反渎职力度的加强,法律法规对工商干部履职的要求也越来越明晰。目前,就基层而言,履职风险来源主要是散见于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的行政性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定,主要是从五个方面对工商业务干部的履职标准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如果对它们理解不深、重视不够,履职的风险将会大大增加。
1、行政许可行为引起的履职风险。就注册登记条线而言,风险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对前置审批把关不严谨。表现在工作上就是需要前置审批文件的,没要;不需要的,乱要。这两种行为,一方面可能是业务不熟;另一方面,就是个别人员,存在靠山吃山和雁过拔毛的卡、要思想。二是对登记事项把关不严谨。对需要审查的事项轻易放过,更有甚者,帮助企业做假。例如,不认真审查有限公司的出资行为,甚至帮助、参与公司的虚假出资行为。三是对细节审查不严谨。虽然法律法规对工商部门的要求是形式审查,但是,如果是很明显就能看出存在问题的,工商部门的审查责任将无法回避。四是对许可审批的具体环节不清楚。不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目前,较容易出现问题的是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吊销手续。
2、行政处罚行为引起的履职风险。从工商部门的实际情况看,一是因行政处罚程序不当带来的风险。如在行政处罚中不按程序进行送达,在做出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按规定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等。二是在处罚中的不廉行为带来的风险。一些执法人员经不住当事人的不择手段的利诱,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被拉下了水,不按规定进行处罚。三是随意增减处罚幅度带来的风险。一些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加大或减少处罚的幅度,结果是以罚代管,当事人继续从事非法经营行为。
3、行政强制措施引起的履职风险。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只有《行政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10余部法规,赋予工商部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实际上,一些执法人员为了办案方便而超范围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普遍存在。这种不按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一旦给当事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必然会引发行政诉讼,一旦败诉就会有一个责任追究的问题。
4、行政确认行为引发的履职风险。工商部门的行政确认行为主要是对外或提供证明。近年来,工商部门在探索新的监管思路上有了很大突破,尤其在信用监管方面。对单位和个人来讲,我们监管信息,必须有根有据,必须有的权利,特别是在一些有关企业商业信誉的事项时,要慎之又慎。在企业档案查询方面,要严格按照档案查询的管理办法,认真审查查询人员的资格,不能将企业的商业隐私供无关人员查询。在对外出具证明时,只能就事论事,就材料而出具证明,不能超过职权,随意为企业的经营情况或产品作担保。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人员,更不能有向社会推荐企业产品的行为。
5、行政监督行为引发的履职风险。工商部门除市场准入和行政执法外,还承担着许多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在许多高危行业、重热点行业监管上,责任不可小视。例如,在对危化品销售监管上,必须认真监管到位,保证检查的质量和数量,在职责范围内,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切不能闭门造车,该检查的不检查,该签字的不签字,出了事故,后悔莫及。
二、基层工商干部履职风险的形成原因
研析上述风险的类型,我们不难发觉履职风险形成的两大重要原因:
(一)客观原因
一是法律法规分工的不完善。随着《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工商部门的职能领域得到了扩展,但同时也带来越来越大的执法风险。在这些法规中,有些条文对部门责任的规定并不明确,导致部分不应由工商部门承担的责任却往往由工商部门“买单”。由于工商部门监管的领域太广,承担的责任太重,且无证与无照存在前扣关联性,多数地方都会将责任划给工商部门,而其他许可审批部门却依然可以稳坐“钓鱼台”。二是某些政府部门的压力。某些政府部门为了招商引资,对一些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登记。有的地方专门出台文件,限制甚至阻止工商部门对一些企业进行正当的执法检查。如果工商部门不遵守当地的“规矩”就要承受极大的压力,如果违心地执行“规矩”则又会承担渎职风险。三是执法软硬件条件的限制。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日用商品品种繁多,单是容易引起责任事故的食品就有上百种,要在现有的人力状况下实现对辖区流通领域内所有商品类别的监管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装备方面,工商部门无产品检测机构,严重地制约了工商部门职能的发挥。
(二)主观原因
主观原因主要是六个方面:一是部分人员思想素质差。部分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低下,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身份和权力,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除此之外,外界的利益诱惑也对一些意志薄弱的执法人员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二是认识上不够重视。当前,多数工商干部没有树立起责任风险意识,认为无论是行政赔偿还是职务犯罪离自己都还很遥远;三是工作责任心不强。虽然目前建立了各种责任制度,但真正能够落实的寥寥无几。由于责任追究制并未落实到人头上,导致部分工商干部责任心不强;四是工作程序不到位。基层工商部门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认为不管是白猫还是黑猫,只要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就是好猫;五是业务素质不够高。有一部分工商干部不加强业务学习,不及时更新知识,干什么工作都凭借老经验或是跟着感觉走。六是小团体利益作祟。某些单位负责人为了小团体和个人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必将导致责任的追究。
三、工商干部规避风险的思考及对策
有岗必有权、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有险,法律法规既然赋予了每个工商干部监管市场秩序的权力,责任当然不可推托。当然,只要我们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职,再大的风险也是可以避免的。
就组织而言,可从四个方面帮助干部规避风险:
一是分清责任,建议地方政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之间的权责。今年以来,泰州工商系统积极向泰州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出台了《泰州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明晰了各个部门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方面的职责,并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这就有利于从法律上保护基层一线从事监督的工商干部。
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督查。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承办人员基本情况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实行“阳光政务”,尽可能避免暗箱操作。同时,要加大政务督查力度,抓好“三个结合”:督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他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对登记材料、案卷等及时进行随机抽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是建立执法权力制约制度。实行案源发现录入报告制。办案单位要建立案件登记台帐,详细记载案件来源、发现时间、汇报时间、立案时间、调查人员、经办人等,便于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向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同时实行执法过程相互制约,即严格落实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操作的法律规定。推行重大案件集体会诊制。以合理把握处罚尺度,做到公正合理,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克服行政处罚中畸轻畸重现象的发生。实施强制措施规范管理制。对查封、扣押及罚没物资建立详细的清单,采取专人专管,指定场所保管,以避免出现违规使用等情况。
四是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对本系统内的职务犯罪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使执法人员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对本系统执法人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倾向也不能轻易放过,要通过思想教育、劝戒引导等方式方法及时纠正干部的错误观念和思想。
就个人而言,可从四个方面,自觉规避履职风险:
一是树立掌权为民、执法为公的思想。我们工商干部的职权是组织上赋予的,组织赋予我们权力,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如果我们把它异化为个人捞取好处的权柄时,就违背了组织授权的初衷,与依法治国的原则背道而驰。作为基层工商干部,直接接触各类管理对象,受到的诱惑、面对的人情更多,更复杂。在这样的环境下,要时刻自我警省,勿以恶小而为之,自觉加强职业道德的学习,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和各项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各项规定,是我们从政行为的准绳,我们每一项行为的作出,都必须于法有据。所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每一位工商干部来说,尤为重要。必须认真地学习它,理解它,在工作中运用它、执行它,严格按规矩办事,再大的风险,都能避免。
县安委办:
县委督查组于2021年3月9日对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反馈了我镇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整改建议和意见。我镇高度重视督察组反馈整改工作,把全面落实整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对照督察组反馈的三个问题,我镇积极明确责任划分,逐一落实,逐一对照销号,截止目前所有反馈意见均已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领导履职,落实责任
对于县安委办提出的我镇党政领导履职资料收集不全的问题,我镇领导在召开镇党政班子会议时提出,要求班子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分管领域履职。同时明确安委办成员单位安监站对每位党政班子领导的履职资料进行全面收集,做到每月汇总及报送。
二、 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完善物资领用制度
对于我镇应急物资未具体分配到村这一问题,镇安委办要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完善我镇物资领用制度。在分配应急物资时,要从各村实际出发,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配,同时做好各村对物资领用的记录。各村在缺乏物资时要及时上报镇安委办,切实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充分。
三、 全面抓好各项安全隐患排查
县安委办提出我镇安全隐患排查方面,我镇未及时收集和汇总其他成员单位的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排查工作不全面。对此问题,我镇高度重视,在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中,分管领导刘显雄副镇长强调,镇安委办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各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工作,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要督促及时整改,及时销号,争取做到行业领域“零隐患”,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保驾护航。会后,镇安监站对各成员单位的隐患排查台账进行了收集和汇总,对于未及时销号的隐患进行回头看,督促各单位进行及时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