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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时间:2022-10-05 04:36:41

整治方案

第1篇

一、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绵阳市河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实施,整改完善,严格监管,保持稳定”的基本原则,加强河道管理,抓好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提高我县河道安全行洪、安全渡汛的能力,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使河道砂石开采规范有序,无偷采、乱采行为。

三、整治范围

整治的范围是:县境内涪江干流。第一期为古城境内。

四、整治内容

(一)河道内采砂:砂石开采许可情况、采挖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是否有浑水入江、是否有偷洗沙金现象等。

(二)河道内乱堆乱放,对河道防洪安全以及堤防、桥梁、管线造成隐患的。

五、具体办法

此次河道环境整治采取部门治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分别对待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宣传政策、巡查、检查、处罚等办法,部门与乡镇通力合作。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政协副主席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水务局委派同志参加。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河道环境整治活动。

(二)明确整治工作责任。所涉及的水务、国土、环保、安监、交通、林业、公安等部门及所属乡镇要通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履职,逐点切实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制度并全力抓好落实。

(三)建立河道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县政府抽调公安、水务、国土等部门人员专门成立河道整治工作组,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乡镇要结合整治活动,迅速建立乡镇、村、社三级联管的河道环境整治新机制,建立河道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签定监管责任书,全面完善河道环境整治管理机制。

七、时间安排

2月20日起,用15天时间对古城境内河道进行全面宣传、巡查、整治。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如电视、宣传车、宣传单及组织村社干部或群众会议,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联合执法,强行整治阶段

对不按通知要求自行整改的违法采砂业主,由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执法队伍集中取缔和整改。

(三)巩固提高阶段

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责任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河道的巡查、检查,保持河道正常的采砂环境。

(四)检查验收阶段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做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采取有力措施扭转治安混乱地区的局面,解决突出治安问题,为“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拖市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三、工作目标

1、排查工作全面深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全部见底;

2、严打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各类刑事犯罪得到有效打击,治安混乱地区、部位和场所的治安面貌和社会面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观;

3、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完善,对动态社会治安的管理能力明显增强;

4、基层政权组织和管理能力充实加强,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5、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到位;

6、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常态化。

四、整治内容

1、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

2、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性犯罪;

3、犯罪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5、赌博问题;

6、小娱乐、小作坊、小商场等场所违规“三合一”消防问题;

7、农副产品销售强买强卖,农机作业抬高价格牟取暴利问题;

8、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犯罪;

9、学校、企业及周边治安问题;

10、青少年违犯犯罪问题;

11、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问题;

12、其它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5月30日前)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充分运用多种手段,发动群众共同参与。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4年6月25日前)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进行排查摸底,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通过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情况,并将查找出来的问题建档上报。对重点地区、场所、部位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确认。

(三)重点整治阶段(20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对排查出的重点地区部位场所及突出治安、消防问题要逐一明确责任单位,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时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对治安问题突出的个案,采取“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包到底”的包案责任制进行整治。加大破积案:打流窜、摧团伙、追逃犯、端窝点的工作力度,依法严惩一批犯罪分子。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0月25日前)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人防、物防、技防,健全防控网络,堵塞违法犯罪漏洞,充分发挥治安中心户长、十户联防、治安楼栋长、治安信息员等群防群治组织作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增强意识。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关直接的利益问题。

2、各职能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治、公安、组织、宣传、民政、司法、工商、安监、文化等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

第3篇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县综治委《*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精神,深化“平安*”建设,切实维护我乡社会治安的平稳,现就今年我乡进一步加强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乡工作大局,以切实维护我社乡会治安秩序为目标,深入排查和集中整治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建立健全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全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的顺利举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与赤三、章家、赤四结合的各治安复杂的村;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突出的地点;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的经营户;茶叶加工户以及无照经营户;交通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路段;盗割输电电线、电缆以及通信设施现象严重的区域;学校周边治安混乱区域;存在的重大消防隐患如轮窑厂等区域;其他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强烈的区域。

三、工作步骤

(一)深入排查(4月底前)。乡、村及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出的相应排查整治工作措施,进行深入动员,发动广大干群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乡综治委将组织召开派出所、司法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等参加的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群众反映。并在群众聚集地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举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对群众举报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登记梳理,认真进行排查。

(二)集中整治(4月15日至9月30日)。对排查出的社会治安混乱的重点场所,乡综治委将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的主办单位和协作单位,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严打”和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对情况复杂,经多次整治仍得不到有效改观的,由乡主要领导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包点督办,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在集中整治过程中,要把严打严防有机结合起来,紧密结合实际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责任制等一系列强化防范工作措施,健全各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并发挥作用,加强治安巡逻,提高对社会面的控制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使被整治地区的社会治安面貌迅速改观。

(三)巩固提高(10月1日至11月30日)。立足乡工业园等重点地区的长远发展,把排查整治与建设改造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完善社会公共服务。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管理模式,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服务和救助工作;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和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薪违法犯罪;要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加强村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防范能力。

(四)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工作(12月1日至12月10日)。乡综治委将按照县综治委的检查验收标准,对各村及相关单位的排查整治情况进一步梳理,进一步分析治安混乱的状况和秩序是否得到明显的改观,影响治安的突出问题是否等到有效治理和解决,各种治安隐患是否等到及时消除,群众的安全感是否得到明显增强等,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迎奥运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结合我系统今年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际,通过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覆盖全面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把食品安全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同时确保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妥善处理,为成功举办奥运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整治重点

我系统重点整治环节主要是:生产加工、流通销售。

三、整治内容

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整治。在搞好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的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治理整顿,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加强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签订质量承诺书。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按照奥运食品和示范县创建的要求,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特别要按照制度规定,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清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查处,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依法取缔,对不按规定建立购销台账的,实行停业整顿,同时加强对储存、转运过程的安全防范,防止二次污染,严格清洁卫生管理,加工现场要求物资堆码整齐,加工人员按规范操作,确保加工质量及加工卫生。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7月5日—7月9日,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县局建立完善整治工作组织机构,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并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7月10日—31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各加工流通企业按照行动方案进行全面自查,县局结合各加工企业的自查对各类加工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阶段:8月1日—8日,县局配合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企业进行抽查、暗访,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第四阶段:8月9日—9月30日,县局对各加工企业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对前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企业实行停业整顿,经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生产加工。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奥运食品安全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加工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县食安委《迎奥运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抓好整治的各项准备工作,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落实到人,确保奥运会期间不发生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为依据,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查考核,坚决遏制“两违”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村镇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推动我乡经济快速增长,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真正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全乡“两违”建筑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政府成立“两违”建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查处“两违”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两违”建筑整治日常工作。各村和各有关部门也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相应制订细化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和落实措施。

三、工作措施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存在的“两违”现状,各村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工作要深入人心,达到预期效果。一是通过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座谈会,全方位的各种会议,阐明乡党委、政府整治“两违”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二是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宣讲活动。村“两委”负责人要深入到村组、村民家中讲解《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以及市、县颁布实施的相关政策、规定,剖析“两违”典型案件,讲清“两违”建筑在拆迁中不予补偿的事实。三是采取悬挂横幅、发公开信、橱窗专栏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加深他们对“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引导群众自觉支持和拥护本次“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

2、做到底数清任务明。各村要对本辖区内在建建筑进一步上门上户排查,排查工作要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对“两违”建筑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并于12月1日前报乡政府办。

3、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开展“两违”整治工作,各村和有关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有所侧重,有的放矢。重点围绕集镇以及105国道、大机路、沙黄路以及岷黄路两侧的“两违”建筑开展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小产权房开发、违反村镇规划建房,荒山建独楼等行为;各村要选择典型案件,坚决予以拆除,从而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加大整治力度,加大督查力度,提高工作成效。

4、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发挥应有作用。“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协调,各村要将新发生的“两违”现象及时报送有关职能部门,一经查实,及时组织实施拆除;派出所、土管、村镇规划、司法所等部门要主动配合,及时查处发现和举报的“两违”案件;派出所要负责“两违”专项整治的治安保障工作,制定紧急情况处置方案,依法维护拆违现场公共秩序和安全;纪委要负责对整治过程和效能进行监督,对出现新“两违”案件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本次“两违”专项整治活动,各村对各组及分管负责人要制定考核细则,切实落实责任主体。

5、建立信息报告机制。全乡范围内建立“两违”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是畅通信息渠道,健全信息网络。完善乡、村、组三级防控工作网络,乡“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乡范围内的“两违”防治和管理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协调、督查,各村要组织专门的“两违”巡查队伍,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各类信息处置汇报,各村值班干部和各组组长负责每天巡查所在区域,发现“两违”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向职能部门报告。二是建立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四点半之前各村将当天巡查和控违情况上报乡整治办。三是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乡“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各村也要相应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方便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有报必查、署名必复,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并做好登记,作出相应处理。举报电话为:6771018。

6、形成齐抓共管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定人定责,分段包干,严格执法,控制局面”的原则,加强条块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一是建立乡党政领导分村和重点区域包片机制,并成立乡“两违”建筑整治执法大队和各村“两违”建筑巡查大队,确保“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需要。二是快速查处新的案件。通过全天候地毯式的巡查,对新发生的任何“两违”现象,无论缘由,坚决予以,发现一例,拆除一例,彻底干净,不留尾巴,要通过对重点“两违”现象的查处,在全乡上下形成支持“两违”整治,依法用地、依法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分期治理历史问题。对历史上遗留的“两违”问题,要区别情况,按照“先重大,后一般;先恶性,后普通;先经营,后自住”的原则,制定年度“两违”整治工作计划,规范执法工作程序,分期、分批予以查处和拆除。

7、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建立干群结合,依靠群众的违法违章建筑举报、发现、监管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违法违章建筑的再次发生。各村守土有责,要做好制止问题发生和第一时间内发现问题的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敢于动真碰硬,加强监督管理和查处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措施。

四、督查考核

1、定期督查。乡“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整治工作及存在问题,组织、牵头、协调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解决好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定期开展督查工作,总结经验、通报情况、鼓励先进、鞭策落后,齐力做好“两违”专项整治工作。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县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统一部署,本着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百日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秩序,提升药械质量管理水平,增强药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风险管控意识,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目标任务

根据上级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发挥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的“拳头”和“尖刀”作用,在贴近民生查办大要案、重拳出击打出影响力上求得新的突破,努力实现我县药械安全形势稳定趋好。

(一)药品生产领域

工作目标:以GMP为标准,督促企业严格按处方和工艺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控。

工作措施:开展药品生产领域百日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偷工减料,是否擅自接受药品境外委托加工,是否原料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等行为。在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严格按GMP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和重点监督品种抽验。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五个不放过”和“六个一律”要求依法作出处理。

(二)药品流通使用领域

工作目标:整治“走票”、“挂靠”、药师不在岗、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等突出问题,加强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终止妊娠药品等重点品种监管。

工作措施:重点检查近三年内涉及购销假药案件的企业、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及信用等级差、管理薄弱的零售药店。以进货渠道和质量管理规范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已查证属实的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者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增值税票据造假的,一律移交税务部门核实;对销售假药的,一律予以公开曝光。

(三)医疗器械领域

工作目标:重点规范乡镇卫生院体外诊断试剂、口腔科医疗器械、二手医疗仪器设备采购渠道;严肃查处急救常用医疗仪器设备违法案件,尤其是进口医疗仪器设备技术结构不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案件;查处“美瞳”违法案件,消除无证经营行为。

工作措施:开展乡镇卫生院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体外诊断试剂、口腔科医疗器械和转手再用医疗仪器设备存在的问题。开展远红外与磁疗相结合贴膏类产品经营的集中整治。采取医院自查、监督检查、摸底检测、总结评估等形式,对急救常用的医疗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质量抽查。开展“美瞳”经营秩序集中整治,在宣传引导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加快新申请角膜接触镜经营的许可审批。

(四)药械稽查打假

工作目标:以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饮片质量低下和非法渠道采购药械等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严查狠打,确保药械违法案件查处率100%,涉刑案件移送率100%,假劣药械案件占立案数50%以上,争取查办1—2起在全市有影响力的案件。

工作措施:开展以性保健品非法添加药物为重点的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排摸重点品种,追根溯源,捣毁制假窝点。开展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以植入性医疗器械(包括美容产品)、诊断试剂和影像诊断系统为重点,开展异地核查和渠道追溯,会同公安机关追踪假冒产品源头。开展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加强质量抽验和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全面核查进货渠道,并尝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开展邮寄假药专项整治,开展某类特效用药(如糖尿病专科降糖药品)专项检查和非标检测,追踪溯问题产品源,铲除造假窝点。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深刻认识当前药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这次药品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药械稽查科要确定专人负责报表接收、统计、上报工作。

(二)加强沟通,落实责任。发现违法的企业,一律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有证据证明构成犯罪的,一律通报当地公安机关,一律报告当地政府,一律依法给予法定范围的最高处罚,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要按照《关于在查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部门合作,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信息互联互通,确保对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对百日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已经查证属实生产销售假药(械)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一律撤销批准证明文件,对其中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产、违法委托生产、参与生产假药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已查证属实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者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局纪检组要加强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对履职不到位、工作失责,造成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对已经发生了的药品安全事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分清责任主体,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责任追究,加大处罚力度,以有效遏止类似事件的继续发生。

第7篇

根据运风公司《关于落实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路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项目部决定开展公路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建设的工作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交通运输安全、机械事故伤害、防洪抗汛、消防安全为重点,以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遏制交通事故为目标,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保障高速公路建设的安全实施。

二、整治目标和原则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完善施工安全监管体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遏制交通运输事故、机械事故、消防事故、汛情事故的发生,使安全事故发生率为0。

(二)整治原则

整治工作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坚持自查自纠,边查边改,做到整治一处,改正一处,不留隐患。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分工

为加强公路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项目部成立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康志鹏

专职安全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机务部

电话(传真):

工作分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副组长负责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机械事故伤害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防洪抗汛安全工作。

副组长负责农民工驻地,临建安全,农民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整改落实工作。

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结合全国安康杯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全员动员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各项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落实工作。

(二)整治重点:

1、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2、油库及四千型导热罐等易燃易爆危险用品区的安检。

3、所有消防灭火设施的完好有效率是否达到100%。

4、路面各作业区、四千型料场临时用电设施安全警示、交通标志是否齐全,合理有效。

5、交通运输车辆安全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原则,实行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生产源头治理与市场规范管理相结合,强化监管机制与建立信用体系相结合。切实抓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现打假护农目标。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农资专项治理,使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等违规行为得到明显遏制,有关大案得到有效查处,初步建立农资生产、销售监管机制,加快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三、整治重点

农资专项整治要紧紧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突出对种子、农药、化肥的整治。

(一)大力整顿农资生产企业。一是以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检查和资质检查为重点,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生产经营档案不符合有关条件的,要抓紧督促整改,从源头把好种子质量关。二

是对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肃查处无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生产批准证书而生产农药的违法行为,彻底捣毁发现的黑窝点。三是结合测土配方施肥行动,加大对配方肥生产企

业的监管力度,推进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的建立,确保配方肥产品质量。

(二)全面开展市场整治。各地要紧紧抓住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在春耕、秋种等重要农时季节开展拉网式检查。

种子管理:以杂交水稻、抗虫棉、杂交玉米、杂交油菜、大豆和小麦等农作物种子和蚕种为重点,在春耕和秋种前,均要集中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突出种子质量抽查,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未审先推、乱引种、虚假广告、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品种包装标签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品种权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种子,要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标识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农药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部颁布的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规范农药登记管理,切实解决农药登记管理中产品数量多、“一药多名”和标签标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大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检查力度,

以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继

续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肥料管理:以复混肥、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料、冲施肥为重点,严查有效成份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配方

肥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加强对肥料登记产品的后续管理。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抽检。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是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也是及时发现和处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基本手段。各地要结合当地农资市场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执法抽检计

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抽检,进一步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做到“两个同步”:一是抽检与取证同步,抽检时由执法机构对样本基数、生产经营情况等事实进行证据固定;二是公

布结果与依法查处同步,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农资产品,要及时公布结果,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进行执法程序。市农委将在春耕秋种期间分别组织一次种子、农

药、肥料的质量抽检活动。

(四)建立规范化、有效的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农资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形成稳定、有效的农资监管机制。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以县(区)为主,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农资日常监管

责任,并对本行政区域农资执法工作负责。二是推行责任书制度。各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农资监管责任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职权、职责、目标、要求和保障措施,并报市农委备案。三是严格落实

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措施不落实、该报告不报告、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苗头不控制、该查处的不查处、该移交的不移交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处理;造成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处分。四是推行监管工作记录制度。具体履行农资监管职责的机构要建立监管工作记录,要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如实记录。五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和统计制度。逐步实现电子化

报送,网络化管理。

(五)突出信用评价,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办法,根据农资市场主体资质、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结合农

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分等级评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并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给予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列入“黑名单”

予以重点监控;对多次违法违规、信用差的企业要依法取消其资格。通过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信用等级评价数据库,将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诚信档案、信用等级及所生产、经营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情况、

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资料公布于众,发挥农资诚信体系的作用。

(六)继续推进毒鼠强专项整治。在切实加强杀鼠剂日常监管的同时,结合鼠害防治工作,继续加大对毒鼠强等违禁剧毒鼠药的打击力度。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广泛开展毒鼠强等违禁剧毒鼠药

清缴活动,继续推进换购工作。对杀鼠剂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调查有无新的窝点和销售渠道。

四、保障机制

为保障农资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有关制度建设。

1、进展报告制度:各地要对辖区内每周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情况及时汇总,于次周一上午上报市农委农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上报,不得不报,瞒报、漏报。

2、完善举报制度

各地及各相关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广大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农资产品的案件线索,对举报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3、案件督办制度:

实行案件限时办结制。对上级交办的案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查处结果。案件查处要坚决做到: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违法产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

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售假制假的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4、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农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到位、措施落实。

五、几点要求

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涉及内容广泛,违法违规行为多样,案件查处难度较大。因此,必须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1、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各地要切实加强统一领导,成立农资专项整治协调组织,根据管理职能,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形成合力,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制度到位、认真抓好农资专项整治工作,

确保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市农资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突出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围绕全市秋季

农资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3、强化执法、完善制度

根据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强化对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坚持“五不放过”原则,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资市场秩序。要建立和完善各

项保障制度,加大对农资产品及其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监管力度,强化依法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积极推广农资连锁经营现代营销方式,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4、加强宣传,强化监督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根据2011年我市城建重点工程工作部署,按照以建促管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我区道路容貌的提升,打造区容貌景观示范道路。

二、整治时间

至2012年底。

三、整治范围和目标

在去年整治基础上,对辖区内21条主要道路沿街门头店招的设置进行规范,改善我区城市容貌,提升门头店招设置档次。

四、整治内容

五、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第一季度)

截至3月26日,对辖区道路门头店招的设置情况进行了摸底,21条道路共须整治门头店招2201处,面积共约27236㎡。沿街各门头设置规格尺寸不统一,设置档次优劣混杂,各类广告牌设置很不规范,影响城市容貌。

(二)规划设计阶段(第一季度)

按照“统一规划,规范设置,科学布局,提升档次”的原则,门头标志整齐美观,户外广告符合规划,楼体整洁、体现建筑物美化效果,提高户外广告设置整体档次,使之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由区政府组织招标设计单位负责区道路容貌的规划设计,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整治实施阶段(第二、三季度)

整治范围内21条道路所属各办事处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有目标的对广告使用人进行宣传动员工作,并按照各自责任路段分别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动员各责任单位在期限内按照规划要求自行整改,区市容局及重点办配合办事处进行督促、指导、协调等工作。

由区市容管理局、各办事处等部门联合对影响市容环境、不符合设置规划要求和逾期设置的门头店招及户外广告设施集中力量逐条路进行清理,组织。拆除后按规划方案统一规范设置门头店招。

(四)验收巩固阶段(第四季度)

10月1日后为检查验收阶段。巩固前一阶段成果,确保整治效果,加强长效管理,防止出现回潮。新增或改造门头店招及户外广告经审批后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设置。

六、整治要求

1、应先制订整治道路门头店招及户外广告规划,根据规划细化工作方案,方案实施中有问题应及时反馈。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和实现“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强化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扎实有效地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整治活动”,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整治和消除事故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人员培训、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经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此次“百日整治活动”由市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区(县)人民政府(包括两个开发区,下同)、市属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开展“百日整治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百日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四、整治时间

20**年3月15日—6月25日。

五、实施步骤

此次“百日整治活动”分宣传动员、自查整改、复查督查、考核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及时建立“百日整治活动”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制定专项普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百日整治活动”任务和职责分工,召开动员大会,对“百日整治活动”进行专项部署。同时,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百日整治活动”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法律责任,大力宣传普查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引导社会单位主动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活动。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事故隐患的监督作用,为“百日整治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二)自查整改阶段(3月26日—4月25日)。

各社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百日整治活动”,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检查组,有计划地开展自查,每一项检查都要做好记录,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隐患无法整改又不能保障安全的,要自行停产停业。4月26日前,各单位要将自查情况以专题汇报形式报所在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三)复查督查阶段(4月26日—6月10日)。

市属各部门直接管理和直接监管的单位,由市属各部门负责组织复查,其他单位全部由区(县)组织复查。各区(县)和市属有关部门的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带领“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督促和指导各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根据社会单位自查整改汇报材料和复查结果进行归纳分类,制作事故隐患台账,详实记录隐患单位、隐患性质、相关责任人和整改情况,确定一批重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要摸清整改的难点和主要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解决对策,确定监管责任人进行跟踪督查,确保事故隐患的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采取强制措施督促整改,无法整改的要依法停产停业,对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反映。

(四)考核验收阶段(6月11日—6月25日)。

各区(县)、各部门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百日整治活动”的考核验收。6月11日起,市安委会将组织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含消防、交警)、市监察局、市综治办、市目标办、市文明办、市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的“百日整治活动”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标准另文下发)。考核验收情况将作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安全生产部分的重要依据。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监管失职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给予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整治重点

此次“百日整治活动”以消防、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燃气、旅游和建设领域(包括市政工程维护)为重点,涉及各行业、企业和各社会单位。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行政许可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法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认真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增加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环境。

(一)消防安全方面。继续深化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建立详细的隐患台账,完善隐患立、销案制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摸排确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严格落实辖区政府挂牌督办和媒体公示制度,充分利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督促火灾隐患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单位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餐饮场所及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落实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单位的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范围,切实做到检查一处,整改一处,规范一处。

(二)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加强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监管,整顿运营秩序。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车主单位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路面巡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惩戒各种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排查治理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和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隐患,加强危险路段和重点时段的交通秩序监控。

(三)煤矿安全方面。加强瓦斯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督促煤矿企业上半年完成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强化安全监管,督促煤矿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做好职工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水、火、瓦斯、顶板管理,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加强配合协作,严厉打击煤矿非法开采,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和非法小煤矿,加大对已关闭煤矿的监控力度,严防死灰复燃。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依法行政许可,严厉查处无安全资质从业单位,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从业单位。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运输的安全监管,重点整治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落实相关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做好市区内拟搬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以及搬迁前期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工作,规范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非煤矿山安全方面。加大事故隐患治理和行政执法力度,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重点治理地下开采矿山机械通风问题和露天开采矿山台阶过高的问题,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和采石场中深孔爆破,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非煤矿山企业职工三级教育和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

(六)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方面。进一步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春季开工(复工)项目的安全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及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施工现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七)旅游安全方面。督促旅游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隐患并予以整改;加强对景区(点)游艺设施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必须停止使用;督促旅游接待单位加强对旅游车辆和司乘人员的管理,杜绝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车辆、不具有安全资格的司乘人员进行营运,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八)燃气安全方面。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好燃气设施的巡检、检测、维修和日常管理工作,演练并不断完善应急抢险预案;继续加强对民用燃气市场的安全整治。加强对民用、车用燃气钢瓶的管理和强制检测工作,坚决清理非法经营、运输燃气钢瓶的行为。

其他行业也要按照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排查和治理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要求,开展好“百日整治活动”。

七、责任分工

(一)市公安局(含消防、交警、治安)、市煤炭工业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建委、市质监局、市农牧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道路交通、民爆、煤矿、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道路运输、旅游、建筑施工及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农机安全等行业、领域的集中整治工作。

(二)市经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房产局、市体育局、市市政市容局、市林业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行业市级管辖范围内的“百日整治活动”。

(三)市国资委负责国有控股单位的“百日整治活动”。市属其它部门负责各直属单位的“百日整治活动”。

(四)各区(县)负责组织上述行业和单位以外的“百日整治活动”。

八、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百日整治活动”,保证整治活动期间人、财、物落实到位,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在整治工作中要把握住组织检查、查处隐患、监督整改三个关键环节,确保“百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区(县)、各部门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专题研究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落实监管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员。

(三)各区(县)、各部门既要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又要通力合作,配合做好其他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在检查中发现职权范围外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对不立即处理可能引发重大恶性事故的隐患,要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四)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百日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确保“百日整治活动”落到实处,提高集中整治的效果,巩固工作成果。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的两个主体责任,消除液氨制冷企业的安全隐患,强化应急救援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液氨制冷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工作目标:年内全区液氨制冷企业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开始至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隐患认定阶段

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制定本区域、本单位《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本区域、本单位液氨制冷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第二阶段:整改落实阶段

督促企业委托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企业进行安全现状评估,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整改措施等工作,限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补办有关资料、手续等工作。

第三阶段:评审验收阶段

各相关企业要在隐患整改结束后,经安全评价机构确认。对未按要求整改的企业,区安监、工商、环保、质监、消防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或限期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或关闭;对按规定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的企业,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要求

开展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是做好安全监管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安排,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成立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各有关部门和相关街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此事,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加强协作,及时沟通,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认真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圆满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各有关部门和主要任务单位任务分工如下:

1、区安监局:

(1)督促相关企业安装液氨泄漏报警仪、配置事故柜和防护用品以及对机房控制室和人员值班室的改造工作;

(2)联系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市属液氨制冷企业进行安全评估;

(3)负责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人员的培训工作。

2、区工商分局:

(1)加强市场巡查,发现企业有无许可证生产经营行为的立即向许可审批部门通报,协助许可审批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2)按照所属管理职责,对未完成整改工作的企业进行查处,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3、区环保分局:

(1)负责液氨制冷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的审批和验收工作;

(2)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负责液氨制冷企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审查和验收工作。

4、区质监分局:

(1)负责协调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相关设备的检验工作;

(2)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5、区消防大队:

负责企业消防备案情况、消防器材配备和消防通道畅通等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整改验收。

6、廿里堡街道办事处:

(1)负责聘请相关专家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安全评估;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丧葬习俗、规范治丧行为、建立殡葬改革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按照殡葬改革政策法规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转变旧的丧葬习俗,推动殡葬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城镇文明治丧示范区内沿街(路、巷)搭设灵堂(棚)、吹奏哀乐、沿途抛洒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治丧行为,杜绝丧事活动中噪声扰民、污染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净化城镇环境,规范治丧行为。

三、组织领导

县里专门成立**县文明治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发动、集中整治、综合协调组,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安排部署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一)宣传发动组

组长:唐成开

副组长:尹道勇、刁军华

成员:棠香办事处5人,龙岗办事处5人,民政局5人。

(二)集中整治组

组长:黄秀荣

副组长:王勇、唐成开、姜永奎、胡弘、何东、田贵明、王亚波

成员:公安局10人,民政局5人,市政局5人,工商局3人,环保局5人,棠香办事处20人,龙岗办事处20人及相关单位抽调人员。

(三)综合协调组

组长:黄秀荣

副组长:杨发明、唐生彬

成员:唐成开、颜台奎、尹道勇、王勇、姜永奎、刁军华、胡弘、何东、田贵明、王亚波。

四、部门职责

(一)民政部门:负责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牵头、指导、协调、督查督办,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协助棠香、龙岗街道办事处依法加强文明治丧管理,联合执法。

(二)新闻单位:负责宣传文明治丧有关法规政策,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存在问题,及时报道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三)公安部门:负责处罚文明治丧专项整治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部门:负责对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并作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

(五)市政管理部门:负责整治沿街、沿路搭设灵堂(棚)、抛撒冥纸和燃放鞭炮等扰民行为。

(六)环保部门:负责整治噪声扰民、污染环境等行为。

(七)工商部门:负责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的行为。

(八)棠香、龙岗办事处:负责整治本辖区内的违规治丧及长效管理。

五、方法步聚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县领导组织召开各相关部门协调会,民政部门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协调会。棠香、龙岗办事处分别组织召开辖区内各单位、社区三职人员参加的动员会,并会同民政部门在主城区利用宣传车辆、张贴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新闻社、电视台加大对文明治丧活动的宣传力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6月30日)。整治占用街(路、巷)、公共场所和市政设施搭设灵堂(棚)、停放遗体、沿途抛洒冥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行为,规范治丧行为,城镇文明治丧示范区内居民办理丧事活动到县安乐治丧服务中心(地址:龙岗街道办事处累丰社区2社,即西门水厂对面;联系电话:43724344)或殡仪馆(地址:**县大湾垃圾填埋场上面100米,联系电话:43774888)。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0日)。棠香、龙岗街道办事处在**年6月底前将辖区内整治活动结果进行总结,并报县政府。**年7月上旬县民政局会同公安、市政、环保、工商等部门对违规治丧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整治不仅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改善我县城区环境,提升我县城市形象的重要内容。此次整治工作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必须要做到思想高度统一、认识到位,工作细致,措施有力,务求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使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辆、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及时报道整治的目的、意义、要求及相关政策法规,对严重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章守法,形成社会积极参与和配合的态势。

(三)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齐心协力,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统一行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违规行为的处理要做到证据充足,程序合法,处罚公正。各级领导要对整治工作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协调解决。对出现暴力抗法行为者,公安机关要迅速出动予以处置。